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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03 09:19:08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例1

前言

当前我国的经济持续发展,带动了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建筑业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但是我国的建筑工程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却存在很大的问题,从而发生了多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因此必须要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利用信息化技术来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增强管理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1 我国现今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现今国家对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十分重视,国家制订了很多的政策来促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主要方面包括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系统以及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等,以此来提高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由于国家的大力支持,因此在很多的地区都已经开始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并且都建立了一些信息化的管理平台,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事故发生的几率,提高了工作效率[1]。虽然对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我国属于刚刚起步的阶段,有很多相应的设施以及软件开发与国外相比都存在很大的差距,国家的一些政策还不够完善,对于相关研究的技术手段比较落后,并且很多建设单位都没有系统的信息化监督体系,使得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性能很差,无法很好的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因此,国家必须要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来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系统

对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主要包括六个系统,分别是:①网络系统;②组织管理系统;③行政执法系统;④调度统计应用系统;⑤应急救援应用系统;⑥综合政务信息系统[2]。主要是对这六个系统进行建设。下面对这些系统建设简单的介绍:

2.1 组织管理系统的建设

对于组织管理系统来说,主要包括:①组织保障子系统,主要是指在对各级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系统进行管理时,必须要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保证安全生产信息的稳定安全运行;②制度保障子系统,主要是指各项制度规定的完善,其中包括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法规的完善,以及对安全生产信息标准的确立;③运行保障子系统主要是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应用系统的稳定,并且要对相关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能够正确的使用系统。

2.2 网络系统的建设

对于网络系统的建设,主要是包括内网、外网以及相应的网控中心的建设。内网主要是指在建筑单位内部使用的网络,主要包括一些办公自动化平台以及一些安全生产的监管平台等。外网主要是指政务公开网[3]。

2.3 行政执法应用系统的建设

行政执法应用系统的建设主要包括:①相关执法人员管理系统;②重大的危险源监控系统;③事故隐患整改系统;④重大事故备案管理系统等。

2.4 调度统计应用系统

对于调度统计系统的建设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快报,并且要对相应的时间,比如按季、年、月进行相应数据的上报统计。另外在接到紧急报道的时候,要能够立即进行相应的处理,能够使整个事故处理系统高效运行。

2.5 应急救援系统

对于应急救援系统来说,必须要先建立相应的报警系统,利用报警系统来进行事故的提醒,并且要有预案处理系统,救护资源系统以及救援指挥报告系统等,通过这些系统来实现救援的高效执行。

2.6 综合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

主要是对于一些数据加工以及数据传输,政府网站等建设。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主要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来实现管理过程中的数字化、网络化以及智能化,利用计算机技术来加强对安全生产中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的建设主要有六个方面: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技术应用;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资源;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网络;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技术产业;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的智力资源;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4]。以下对六个要素进行简单的分析。

3.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资源

安全生产信息资源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中的核心,对于安全生产信息资源的开发,必须要结合国家安全生产建设的要求,并且要做到能够面向生产面向企业,并且能够及时对经营管理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准确的处理,进行相应的分析,从而给出正确的建议。并且对于安全生产信息资源的开发必须要以市场的要求为基础,要突破传统的封闭僵化的状态,建立信息采集加工与的完整体系。同时要制定多种信息采集的方式,组织相应的信息采集队伍,从而实现多层次的信息采集渠道。另外,要与国际劳动安全信息机构保持交流合作的关系,从而实现多层次的加工体系。

3.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政策规范

国家必须要完善安全生产的法规以及相关的标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为基础,根据技术标准、计量体系标准来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的法规。并且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体系的研究,进行不断的实践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协调安全生产中的关系,利用法律法规来进行相应的约束。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要及时的对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进行更新,及时对一些技术落后的工艺进行更新,使技术水平能够跟上时展的脚步,以满足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的需求。

3.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网络

对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的建设,必须要利用现代化先进的技术,结合以人为本的理念,对安全信息数据以及一些网络资源进行更新建设,从而使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的功能更加齐全、布局更加合理,可以实现各项资源的共享,使平台上的各种数据信息以及一些资源能够得到高效的保存与利用,从而来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5]。

4 结束语

在现今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是必然的趋势,因此,国家必须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的开发研制,从而来保证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任宏,兰定筠.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30-40.

[2]方东平,黄吉欣,张剑.建筑安全监督与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0:50-6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例2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加强建设工程法规建设。国家先后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并制定修改了相应的配套技术标准和规范。同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初步健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建筑业的“诚信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意外伤害保险开展缓慢。企业安全生产信誉与市场准入制度脱节。此外,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违规生

产处罚尚未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未能及时对违章责任主体实施处罚。信息管理展开缓慢,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发展的建设市场安全生产的管理需要。

2.部分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为赶工期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擅自开工。这给政府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增加了难度。少数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对工程安全生产不够重视,认为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的事,未能及时督促其它参建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部分建设单位为降低工程造价,不按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措施经费,造成施工单位在安全防护投入方面经费保障上的困难,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

3. 少数设计单位未能对复杂地质构造、不利的自然环境和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危及施工生产安全,需提出专项安全措施。对建设过程中安全状况实施跟踪管理,出现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不能从技术支持上提供安全保障

4. 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普遍不到位。部分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只抓进度不管安全的现象持迁就态度,怕处理不好关系影响今后工程监理任务承包和其它工作的展开;有的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5. 多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扎实。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对有些工程项目部管理松弛,普遍存在以包代管现象。部分企业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近年来建筑领域大量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而建筑行业从业人员75%以上为农民工,企业安全教育和施工技能培训不能满足需要。多数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滞后。大多项目部编制的应急预案、施工用电、消防方案可操作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未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一旦出现险情无法按预案展开排险。部分项目在高支模搭设和基坑开挖中未按施工方案实施。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进行检测。绝大多数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往往会千方百计降低安全生产成本,减少安全生产防护方面的投入,甚至冒着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风险强行生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管重点

1.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建筑行业“诚信制度”的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档案,建立全国统一的行业管理信息化平台,采取信息化手段记录监理、施工企业(含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在建设过程中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及不良市场行为,并进行曝光。在工程招标和资质年审中进行量化扣分,从建筑市场准入上严格把关。理顺处罚的渠道,建立联动处罚机制,按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及时实施对参建各方违规行为处罚,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立劳务管理机制。组织参建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使员工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施工现场执法监管人员要认真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交底工作。建设过程中加大抽查力度,督促参建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危险源。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杜绝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①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针对监督员在工程监督中监督工程量大、范围广,只能对工程安全生产实施宏观监控的特点。监督人员应认真总结各类工程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经验,按不同工程的特点分析危险源,根据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我县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管预案。在安全生产施工许可条件审查中,就建设、监理、施工各方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参建人员的安全教育,毗邻建筑物、地下管线、架空高压线的防护,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等编制和审查、审批。②在工程建设过程的日常巡查、抽查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工作:首先,抓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各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按规定选配有较强责任心、敢于管理、有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资质的人员担任专职安全员。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将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形成全员管理的格局;第二,严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劳务工人特别是新进场的工人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从事相关劳务;第三,抓大型设备、机具的使用安全检测。对塔吊、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一律要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装后进行登记备案。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验收,保证施工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杜绝设备运行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保施工设备和机具的使用安全;第四,抓好防高空坠落。严格检查楼梯口、进出口、洞口、井口和预留管道口、井字架进出料口等的围蔽情况。脚手架搭设外立杆内侧必须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1.2m高防护栏杆和0.18m高、厚度不小于10mm的挡脚板。施工作业层须满铺固定脚手板。结构施工层楼面、电梯井内应每隔三层并最多隔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防护。在个人防护方面,要求施工单位给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配安全带;第五,高支模安装必须符合规范并保证现场搭设与方案相互。高支模安装后,必须组织经有关建设各方进行专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钢筋绑扎中堆料不能过于集中;第六,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施工过程中每天在工人下井施工前,必须对井下气体检测,方可下井施工。开挖过程中要严防塌孔事故的发生。当设计孔距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应采用跳挖的方法施工,发现流砂应停止人工开挖。同时,注意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施工现场配备应急抢险器材;第七,深基坑工程。开挖前必须检查围护结构是否经检测合格,入岩强度要符合设计要求,并通过验收。基坑深度超过7米的工程项目,施工专项方案必须通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有审查资质单位审查,并有应急措施后方可施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深基坑实施动态监测。同时,基坑临边负荷要符合设计要求、坑边、坑底应有组织排水、护壁止水要达到设计要求。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中通过定期、不定期联对重要部位重点检查、危险部位进行反复抽查,督促参建各方切实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的强制性条文,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例3

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三个一”的总体要求(即:咬住一个指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不突破省下达指标;明确一个方向,通过保证安全投入和提高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成本,促进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关注一个重点,关心农民工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改善农民工的作业和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大事故,标本兼治,全面降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总量。

二、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一)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土木工程的监管。

1.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市区(含崇川区、*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由市建设局负责安全监督,各区建设局配合;各县(市)范围内的工程,由当地建设局(建管局)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建设局负责业务指导。

2.新建临时建筑工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政府(街办)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安监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规划部门应在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出后5日内,把许可情况抄送当地乡镇政府(街办)。

3.造价小于30万元或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村镇基础建设工程,实行属地管理,由当地乡镇政府(街办)负责监管,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能分工负责业务指导。

4.农民自建住宅的安全生产监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乡镇政府(街办)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二)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的建筑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工程,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由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住宅竣工交付使用后的装饰装修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市区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分工负责、互通信息、协调配合”的管理模式。拆除工程应发包给持有相应资质的拆除企业。市拆迁主管部门应根据拆迁许可项目负责监督。市拆迁主管部门应负责监督拆除企业到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

2.县(市)范围内的拆除工程,由县(市)建设局、建管局或拆迁主管部门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分工,负责拆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农民自建房屋的拆除,由当地乡镇政府(街办)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四)其他专业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特种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其中,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

2.水利、港口、交通等专业建设工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协调把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关口

(一)加强行政许可管理。

1.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和其他法定审批手续的工程,建设单位不主动申办审批手续,故意违法或规避政府监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凡是不具备开工条件、施工企业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以及没有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2.新设立建筑业企业或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时,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全面进行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推荐上报。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业企业不再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当立即提请发证机关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报监制度。安全报监工作要抓住重点,切实抓好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数量和资格审查。加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和编审人员资格的审查,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使用前的验收。把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制和专家论证工作作为重点进行监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起重设备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定期组织演练。

(二)严把市场准入关。

1.建设单位在发包工程时,应当合理编制标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不得压减克扣。工程必须发包给持有相应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企业。提倡建设工程总承包,严禁建设单位违法肢解发包或指定分包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选用近两年来安全生产业绩好、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施工业绩优良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各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监督指导。

2.规范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强化二次发包的监管。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在进行专业发(分)包、劳务分包时,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发包给有相应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企业,把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送项目总监审查后,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严禁把工程发包给无资质企业或“包工头”。严禁建筑企业转让、出借企业资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挂靠承接工程。

3.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没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项目负责人一律不得承接建设工程。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建筑企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由事故发生地建设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责任的建筑企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工程。整改期满,由企业申请,经事故发生地建设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评估合格后,恢复参加招投标活动。

(三)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1.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理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中标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除辞职或者被单位除名的、确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工作不力被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被依法吊销资格等级证书、降低资格等级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因涉嫌违法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况外,不得更换。确因上述原因需更换的,由施工企业申请,建设单位认可,报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登记后,到招标办备案。

2.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权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同时,必须参加专业培训,熟练掌握建筑行业相关专业强制性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施工现场危险源和应急救援的处置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加强进城务工农民施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的培养工作。做好务工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是每个用工企业的责任。各级建设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教材编写和企业的师资培养工作。各用工企业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务使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了解建筑施工高危险行业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提高安全生产素质和规避事故的能力,形成人人关心和重视施工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例4

1 引言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然而由于行业特点、从业人员素质、文化观念、社会发展水平等原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目前建筑业已成为仅次于采矿业的高危险行业。本文就是研究在建设加快的情况下,使我们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更具适应性,使我们的安全监督管理更加的有效,对建筑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保证作用,从而保证国家的快速建设,促进经济的发展。

2 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模式的重要性

2.1 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随着建筑企业向大型化、生产机械化方向发展,各种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同时,超高层、新、奇、个性化的建筑产品的出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的隐患也随之增多,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要实行安全监督,还要丰富监督手段,提高建设主体的安全意识,督促建筑企业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业的良性发展。

2.2 满足建设工程安全形成的内在规律的需要

建设工程是从可行性研究到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全过程所形成的产品,其安全决定于各个阶段的安全和各参建单位的安全活动,具有形成过程的复杂性,这也导致安全责任区分的困难性,且一个重大安全事故的产生,其责任往往具有多元性的特点。为了保证国家和公众建设工程安全目标和安全利益不受损失,就必须有独立于各参建主体之外的政府监管部门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参建的全部主体、建设环节的全方位实施强制性监督检查,以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产生。

2.3 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建筑施工事故的频繁发生,轻者造成经济损失,重者危及从业者生命和财产安全,甚至有可能危及社会的稳定。建设工程安全“重于泰山”,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督促建设活动主体“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落实安全措施,改善从业人员的安全状况。从而维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障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与公正,是建设工程安全政府监督管理的社会价值所在。

3 各责任主体方的监督管理模式

3.1 对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

在施工现场,监督人员进行检查的时候,往往只注重某个具体的安全隐患,而从来没有考虑重复出现同样安全隐患的根本原因,只是一味重复的检查,这样使有限的监督力量疲于应付。对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我们应该提高其本身搞好安全工作的能动性。只有让当事人确实落实自我安全管理责任,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们应该让责任落到实处让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说话,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施工企业内部要有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负责人员。政府监督部门应不定期不通知的对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运行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没有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单位限期整改,没有整改效果的给以行政处罚。但是最主要的还是要让施工企业自己提高安全管理的主动性。

3.2 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安全监理是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要促进监理单位切实做好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政府监督部门也应该对监理单位采取一定的监督形式。

比如:政府监督部门应要求监理单位建立安全制度,建立总监和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奖罚制度,明确个岗位的安全监理职责,并报备给政府监督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政府监督部门对于有章不循、对所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监理企业,应给与经济或行政上的处罚。对不负责任的施工现场监理人员行政主管部门应该给予处罚。

3.3 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全过程负有综合管理职责,起着主导作用。是工程建设过程和建设效果的负责方,同时也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行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着重大影响。为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应要求建设单位认真的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格的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审查,抓好工程施工前期安全管理,签订安全协议,安全协议是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和经济制约的重要手段。明确了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发生事故后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安全奖罚规定和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提取等。

在施工期间要分阶段对施工单位进行动态管理。为了防止承包方对工程转包以及使用劳务队伍“以包代管”等现象,要抓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施工企业要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专项的安全技术方案,并与工程项目各相关单位共同对项目的建设进行全方位安全把关、统一协调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防止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3.4 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监督要求

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建设项目确定后,工程设计就成为工程建设中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对安全施工起着重要作用。监督部门应要求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或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的措施建议。设计单位还应参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现场发生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事故等,积极参与技术方案的制定和处理。

4 总结

总之,随着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性作用日益凸现。对建筑生产过程进行有效地安全监督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任命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势必会有利于国家建设事业和国家经济持续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例5

中图分类号:TS95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一直以来,安全问题不仅是建设工程中面临的最大挑战,同时还是影响建筑使用寿命的罪魁祸首。并且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的整体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因此建设工程单位必须要加强对构建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视,并制定完善的构建措施,才能将监督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到实际应用中,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目的和意义。但是,构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系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项目,所以必须要详细的了解构建将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障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才能为建设工程的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

一、构建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意义

安全生产是促进国家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近年来,由于建设工程的发展速度逐渐加快,且影响建筑质量安全的因素非常多,所以造成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而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系是针对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建立的管理体系,所以对提高建设工程的施工水平和施工效率起到了一定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从而有效地降低了建设工程的安全隐患[1]。此外,由于监督安全管理体系是建立在科学、严谨、规范的基础上的,同时还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所以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范建设工程的施工秩序。所以说构建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对我国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还对提高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构建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障碍

(一)、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体系存在不完善、不健全等局限性,且相关法律条款比较抽象,所以操作性相对较弱。并且大多数法律法规的时间过久,因此许多条款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建设工程的施工要求,从而导致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处于“名存实亡”的现状[2]。但是由于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是建立在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上的,因此一旦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现不完善,就会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另外现行的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缺乏科学性和专业性,且《建筑法》中对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等内容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使得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的职能重叠严重,不仅影响工程进度还造成了大量的资金损失。

(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体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普及,部分偏远地区和城市还没有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监督执法人员,从而导致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制没有完全落实到实际应用中。并且大多数建筑单位对建筑安全技术的法规和标准缺乏正确的认识和重视,从而使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无法正常的执行。且很多地方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掌握的实权过小,所以,很难发挥监督职能。并且由于缺乏完善的人才引进措施和专业的人才培训机制,导致监督安全管理部门普遍存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质量低下的现象。且没有专业的安全监测设备,致使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现状,从而严重制约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

(三)、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落后

先进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是构建建筑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前提,因为科学的建筑监督安全管理方式,可以为建筑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提供实践基础,因此落后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严重阻碍了建筑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并且造成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落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监测设备落后、监督管理技术落后、监督实践能力和执行能力薄弱等原因造成的。并且由于监督管理的理论不健全,以及资金不到位导致监督管理人员缺乏创新意识,且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弱,依然沿用传统保守的管理理念,使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无法适应现代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要求[3]。

三、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对策

(一)、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要融入标准化、体系化的法律法规框架,才能更好地适应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要求。要想构建健全的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就必须要将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重中之重,才能为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提供法律保障。因此,必须要将监督管理体系与行政管理独立开来,才能避免行政管理过多的进行干预,同时,还要与时俱进的对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更新,并在原基础上进行完善和创新,才能有效地靖江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到建筑监督安全管理体系中,才能为保障建设工程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奠定基础。

(二)、强化建筑单位(企业)监督管理机制

建筑单位(企业)是安全工作的主体,因此只有加强建筑单位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从而为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创造条件。所以要想强化建筑单位的监督管理机制,就必须要合理的分配安全监督任务,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督责任,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建筑管理的实际价值。并且监督管理机制是构成检制度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要加强对监督管理重视,并积极的发挥监督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价值,才能扩大监督管理机制的影响力,从而使得监督管理深入人心[4]。

(三)、优化监督管理队伍素质,提高监督管理力度

监督管理制度是监督管理人员制定的,监督管理措施也是监督管理人员实施的,因此必须要保障监督管理队伍的质量,才能提高监督管理决策的准确性。所以必须要将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分层管理,并加强管理人员正确的认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此外还要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从而有效地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精神面貌和专业素养。同时还要建立考核机制,便于更好地帮助管理人员正确的认识自身的不足之处,从而养成自我学习、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能力。最后还要建立严格的人才选拔招聘程序,并扩大人才引进渠道和选拔门槛,才能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力度。

结语:综上所述,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并且由于建筑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所以必须要强化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才能促进社会和谐,才能有效地减少建筑安全隐患,从而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总的来说,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必须要正视目前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才能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系的开拓全新的发展空间,才能为促进我国建筑行业走的更高、更远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何宏伟,姚清,杨修明,张廷斐.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体系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年15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例6

一、绪论

建筑业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是一种实际上的行业执法,主要通过对相关建筑业的责任主体实行执法物监督,以达到提高建筑业安全生产的水平,减少建筑工人的伤亡事故,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

二、建筑业安全生产和监督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政府建筑主管部门和建筑业的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地贯彻、执行建筑业安全生产和监督的法律规范,制定出一系列加强建筑业安全生产和监督工作的办法、措施,切实落实安全至上、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的方针,有效消除建筑业安全生产和监督的事故隐患,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但目前建筑业安全生产和监督的现状仍然与以人为本的建筑业安全发展的目标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要认真反思建筑业安全生产和监督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和提升安全监督管理的水平。当前建筑业安全生产和监督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国务院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颁布后,建筑业安全生产和监督工作由是以前的实物安全监督转向以参加建筑的责任主体行为监督为主,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建设责任主体、监理责任主体、施工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确保建筑业安全生产和监督的责任条件和责任秩序,让参建的各个责任主体真正负责,成为建筑业安全生产和监督的主角。

目前的建筑业安全生产和监督主要是对建筑业施工现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安装等实际情况进行监督,这样代替企业执行安全生产和监督工作,造成工作错位,不利于各方责任主体各尽各职;建筑业安全、监督机构属委托性的行政执法,安监机构和质量监督机构分离,经费虽可以有财政保障,但人员有限,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和及时培训的缺失,使工作人员的素质不能适应建筑业安全生产和监督的需要,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手段,无法做到有效监管。

(二)项目安全生产和监督的管理不到位

建筑业安全生产和监督主要工作体现在施工、建设、设计、监理、勘察等各个方面履行主体责任,从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的角度看,主体单位履行职责不力主要表现如下:

(1)建筑企业规避安全生产和监督责任

在建筑业施工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一些不具备资质和条件的施工队伍,造成这些施工队伍不按照规定支付有关安全费用,致使施工企业没有安全经费;随意压缩合理的工期,违反了建设工程的基本建设的程序,使得建筑工人长期疲劳作业引发事故。我国不少地区的建筑管理部门存在对建设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约束力不够,建设单位将其本应履行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的责任转到施工企业身上,规避且减少了相应监管部门对自身的监督强度。

(2)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不规范,项目经理随意挂靠

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随意挂靠导致没有项目经理在现场,实际项目的负责人不懂得安全规范标准,不配备专职安全员,或者随意配备没有安全资质的人员作安全员,甚至文秘、会计都能成为安全员;施工企业只在形式上设置安全生产和监督的规章制度,责任未落实,安全生产和监督的意识差,违法行为、违规行为、违章行为常发生;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和监督混乱,安全经费,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均不到位,有些项目虽采取防护,但不符合规范,起不到防护作用。

农民工大量涌入建筑业,他们多数未经施工企业培训就上岗作业,无法满足施工安全需要,在安全生产和监督条件差,安全设施无法到位情况下,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成为必然。

(3)监理企业未真正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制

监理企业未能切实落实相关的安全监理责任制,未认真审批企业施工方案,不认真监理和履行安全职责,监理人员缺少安全管理的知识,对安全生产和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不熟悉,无法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和监督的隐患,或发现不让企业限期整改,不按期组织施工企业整改或者整改不力,不及时向建设单位或行业监管部门上报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不足,致使施工安全隐患的监理责任如同虚设。

(三)对责任企业或责任人责任追究不力

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企业或责任人未能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和原则追究其责任,这样在客观上带给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带来死角。使不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的责任而发生事故的领导责任存有侥幸心理,不能认真吸取教训。

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

(一)树立建筑业安全生产和监督的科学管理观

要科学管理观指导建筑业的安全生产和监督工作,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1)建筑业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的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是建筑安全生产和监督的保障;

(2)建立建筑业工程风险和管理制度,约束、规范建筑业各方责任主体行为;

(3)从事后管理转为事前引导,从微观管理转为宏观调控,从定性管理转为量化管理;

(4)引导企业处理好安全管理被动和主动,宏观控制和微观落实,投入和效益的三方的关系;

(5)推进安全生产的管理与监督制度,采用双重标准执行,如强制、自律并行、治标、治本并行、现场管理和规范管理并行。

(二)落实监督和管理责任

建筑业工程的安全监督和和管理机构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导则》的相关要求,执行监督、监管、监控等制度,有效、及时管理安全监督;加大安全的监督力度,转变监督模式,严格地执行工程的报监和准入制度,对“三无”企业坚决清除。

(三)强化安全行为监督

(1)监督建设单位安全行为

监督、检查建设单位有没有真正根据建筑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措施费给施工企业;检查建设单位有没有默许施工企业租赁、购买、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机械和安全设备等行为;检查建设单位有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机构和压缩工期等。

(2)监督监理单位安全行为

监督、检查监理单位有没有依照规定审核施工企业的安全措施、施工方案;监理工程过程中发现事故和隐患有没有及时送达整改通知书和停工令等;监理单位是否及时把施工单位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情况向有关部门上报。

(3)监督施工单位安全行为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安全保证体系;考核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检查项目安全管理员是否到位;检查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检查是否使用安全经费和改善安全生产的条件;检查特殊工种是不是无证上岗。

(4)加大查处事故力度

在监督、检查建筑业安全生产问题的过程中,监督人员须依法纠正各种违章、违法、违规的操作行为,严格依法并适时加大处罚的力度,使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职。对于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企业、责任人,要坚持查明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量化处理。严肃追究责任人,特别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检查、处理违法、违纪与失职、渎职行为,消除事故隐患。遏制事故发生。

四、结语

我国建筑业的安全生产和监督工作形势严峻,各方参加建设的责任主体与监督部门应该严格履行职责,树立安全生产的正确管理观念,落实建筑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和监督和防范措施,提高建筑业的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扭转当前建筑业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严峻的形势。

参考文献:

[1] 藏建敏,于建平.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J]. 电力安全技术. 2011(12)

[2] 郑小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体会[J]. 福建建材. 2012(0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例7

建设项目本身具有特殊性与复杂性,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施工技术的不断进步,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也变得尤为重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够有效避免施工安全隐患的发生,必须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现信息化建设,提高工程项目的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使工程项目能够安全的运行以及安全的生产,促进建设项目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1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信息化系统

对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来说,其涵盖了六个系统,分别为网络系统、组织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系、调度统计应用系统、应急救援应用系统以及综合政务信息系统。

(一)组织管理系统的建设

针对于组织管理系统来说,分为主要包括组织保障子系统、制度保障子系统以及运行保障子系统,其中组织保障子系统是对各个部门中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调以安全生产为前提条件,实现安全生产;制度保障子系统是指要求对各个环节的制度都应保证健全与完善,涵盖了信息化建设的标准与制度体系;行保障子系统是为了能够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稳定运行。

(二)网络系统的建设

针对于网络系统的建设,其主要是对内网、外网以及相应的网控中心的建设。内网主要是涵盖了建设项目单位的内部系统,指在建筑单位内部使用的网络,比如办公网络系统以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系统,外网则是行政事务公开网络系统。

(三)行政执法应用系统的建设

行政执法应用系统的建设涵盖了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危险源监控系统,安全隐患防范系统以及隐患记录工作管理系统等。

(四)调度统计应用系统

对于调度统计系统的建设其中涵盖了安全生产快报,对时间性要求较高,必须将工作的时间记录好,比如按季、年、月进行数据信息统计记录,关键情况下,及时作出处理,使调度统计系统能够稳定安全运行。

(五)应急救援系统

针对于应急救援系统而言,应首先创建报警系统,通过预防安全隐患降低工程项目的损失,如果存在问题,可以及时做出提醒,以便人员能够及时的解决问题,还有预先警报以及预案处理系统,还有护资源系统以及救援指挥报告系统等根据这些系统来可以提高工作的高效率。

2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有效策略

(一)完善信息化建设机制

建设项目企业应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机制,需要具备这方面的意识,才能够实现监管的意义,使得建设项目正常进展,只有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机制才能确保监管的效果,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包括施工环节、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以及材料的选购等方面。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涉及到范围较广,信息量很大,一般来说,监督管理工作都由专门的监督管理人员与安全人员来负责。通过创建并运用统一的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可以使每个环节的信息、业务报告、施工现场监督等很多数据信息实现共享。可以使监督管理内容与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直接的对接,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各个负责人员中。然后通过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平台,可以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监管工作。另外监督管理工作流动性较大,很多都是在野外进行,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质上是需要依靠人员现场来执行的,运用监督管理平台,现场监管人员考察结束后,运用移动终端设备将监督管理的内容记录上传到平台服务器中,减小监管人员的工作量,还可以使行政部门以及监督部门能够实时掌握工程项目的运行状况,还可以使得监督管理工作更加透明化与公正化,促进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

(二)培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高素质人才

建设工程企业应认识到人才的重要性,如果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专业性,将会严重影响工程的正常实施,监督管理不到位,信息化理念不足,将无法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企业需对人员定期培训,才可有利于工程的进展,建立人员培训机制,定期培训专业的信息化理论知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知识以及实践操作技能,对相关信息化软件应加强操作实践,培训的过程应保持长期性与阶段性,在进行培训的过程中,分阶段对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为工作人员配置上岗证,保证在岗人员都有上岗证,需要对人员进行不断的培训新知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并举行定期考核,达标者则保留证书,不达标者需重新学习直至达到考核要求为止,以此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企业可组织交流会议,人员之间通过交流分享理论知识与实践的心得体会,提高了人员学习的能力,另外企业也应向社会招纳高素质技术性人才,为企业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打下良好的基础。只有保证人才的素质,才可以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得以实现。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应用

在建设项目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应用,可以有效的提高项目管理工作效率,重视工程监督管理信息化的应用,加大开发力度,企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应用计划,不可局限某一项工作,而是广泛的运用到整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工作中;合理利用项目信息化软件,加强信息化软件的开发力度,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共享平台,实行网络办公,以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项目信息化监督管理的宣传推广应用,定期举行相关会议,使得工作人员能够全面的认识到安全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意识,对工作人员应积极的指导,使得工作人员能够认识到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的作用,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并将其实施到具体的工作中,使得每个环节都能够达到协调,落实到位,确保工程安全正常有序进行。

在开发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时,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以及标准等创建数据模型。通^云技术以及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来进行系统的设计与构造,树立信息化建设理念,运用到实际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模型,通过信息资源目录开展数据建模工作,将部门之间进行有效的协调起来,实现数据共享,对数据收集分析处理,监督管理各个环节,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平台的作用有效的发挥出来。

3 结语

建设项目企业应认识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因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安全监督业务的数量也逐渐的增加,因此需要具备信息化建设的理念,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才能够保证建设项目工程的质量,完善相关体系建设,培养适应时展的高素质监管信息化人才,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提升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的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例8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is one of the key industries of special governance of China's production safety, safety in production related to any of the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afety. Therefore,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managemen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for reference.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safety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引言

现如今,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被人们越来越重视。如何探求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体制和方法,成为目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的当务之急。就当前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现状来看,依然存在许多管理漏洞,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技术常识。想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一、安全管理监督的重要性分析

实施安全管理监督主要是为了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开展的一系列相互协调工作。总体来讲,安全管理监督在建筑工程事故预防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个方面:

1、有利于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协调机制

当前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主要由两个方面构成:一是施工企业内部建立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是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而施工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由于受到自身利害关系和共同利益的影响,有可能降低安全标准,放松管理要求;政府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受到编制和经费的制约,难以对所有的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使安全管理体系存在漏洞。而监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发生的事件、 情况可以随时掌握,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可以及时地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者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整顿,并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严密的安全生产监督网络。

2、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质量与安全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有了好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技术措施才能有效的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劳动者如果在生产中没有安全感就不可能安心工作,不可能创造出很高的劳动生产率和优良的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没有保障又会对安全带来威胁。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理正是保障工程质量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3、有利于建筑工程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一个建设工程只有安全无事故才可以称得真正意义上的优良工程。因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各项管理工作就会前功尽弃,对劳动者及其家庭带来不幸,给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使社会不能安定.所以,安全生产是工程项目整体管理水平的体现.安全监理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

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缺乏安全生产意识

在建设工程中,不少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只关心投资成本、质量和工期,至于安全监督工作,他们认为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责任,与建设单位没有太大关系,因此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漠不关心,缺乏安全生产意识。现阶段国家安全生产实行问责制,下一级向上一级负责,出现问题级级问责。建设单位作为项目建设的投资者、组织者,应对项目的各个方面负全责,包括安全管理方面,一旦出了安全问题难推其责。

2、施工单位只注重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

施工单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在建设过程重,往往重质量、成本和工期,而轻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投入得不到保证。建筑商一门心思钻研工程招投标活动,一旦中标, 拿到建设项目,就开始招收民工,进行施工。多数没有稳定的施工队伍,对招收的民工也不进行培训,不设立专职安全员。有的甚至简易安装脚手架,无安全挂网和满铺木板或竹夹板。工人在工地施工不戴安全帽、穿着拖鞋在脚手架上操作、在工地饮酒,甚至在脚手架上饮酒等安全隐患时有发生。而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只顾抓施工工期,不加强安全管理,要求工人自己负责个人的安全。遇到安全检查时,也只是写两幅标语,要求工人戴上安全帽,应付检查。认为工人都会注意自身安全,一般不会出现事故的,万一出事也是没有办法的,只怪自己不走运。

3、监理单位工作不到位

近年来,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之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与建设单位搞好关系,监理单位在工作重往往难以做到坚持原则。部分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中,并没有将安全监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监控,只是将安全监理放在质量控制中10项工作内容的1小项。有些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被配不足, 或者根本没有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只是由质量工程师代管。这样,在施工安全方面监控的效果未能充分发挥出来,导致施工现场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局面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导致工程建设事故时有发生。

4、执法监督单位体制不合理,监管失控

有些地方专门设立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代表政府对国家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然而,一些监督管理部门法治理念出现错位,认为自身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收取的有质量监督费,从事安全监管未收取任何费用,责、权、利不统一。强调经费不足,放弃安全监管权。其二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安全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只有处罚建议权,无实质处罚权。因而监管不力,流于形式。其三是从事安全监督的人员未经过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也没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对监督职责、权力、规程不明确。

三、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监督的措施

1、政府部门安全管理监督对策

政府要强化监督,严格进行执法。建筑工程安全监督要从工程实际出发,重点监督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且确保工程参与各方安全责任是否落到实处,一旦发现在安全责任履行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处罚。与此同时,在法律法规上要不断的针对安全性问题进行完善,从而做到安全管理监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

2、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对策

首先,从制度上增强安全保障。在建筑工程安全保障管理过程中,仅仅只是依靠“人管人”的模式是无法真正实现有效管理的,只有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才能确保安全管理真正得以落实。具体来说,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对于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要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过程中要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且施工单位要定期组织操练;其次,施工单位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集中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问题。一旦发现施工设施不合格、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并督促专职安全人员到位,才允许继续施工,而且也可通过各种奖励措施来督促安全施工;其次,提高工程管理监督人员的管理监督水平,不断更新知识。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人员要学法、懂法,切实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例如《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并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行使监督管理职能,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从而使监督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再次,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培训。对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与各方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技能培训,且培训要落实到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从而提高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水平,提高技工、民工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3、监理单位安全监督对策

首先,分清主次,重点把关重大及危险性作业。虽然安全监理需要针对建筑工程的每一个细节,但是对于重大及危险性作业需要格外注意,因为这些项目是最容易出现特大安全隐患的,这就要求监理单位事先要对工程的施工作业进行综合分析,细分重点,有预见性的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其次,要突出“以人为本”。监理单位在安全监理过程中要与施工单位协商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作业时间,避免因为疲劳作业引发操作失误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结语

总之,建筑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在建筑过程中涉及到的人员众多。要求我们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现差错,要提高建筑工程整体水平,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要提高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作为工程监督机构,只有与时俱进,及时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不断完善和改进自己的监督管理模式,就能切实做好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例9

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或业主)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性质

1、服务性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具有服务性,是从它的业务性质方面定性的,其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服务的内容就是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通过规划、控制、协调,控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特别是施工安全,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安全建成并投入使用。

2、科学性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遵循建设工程建设客观规律进行的建设活动,其科学性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掌握现代管理及安全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手段,具有丰富的建设工程管理和安全管理经验、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工程监理单位有健全的工作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有管理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骨干队伍,积累了足够的技术经济等数据资料。

3、独立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要求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时,不得与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必须依法独立地开展工作。

4、公正性

公正性是社会公认的职业首要准则,也是监理行业的基本职业首要准则。在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过程中,当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发生利益冲突或者矛盾时,监理工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公正地协调解决利益冲突,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作用

1、有利于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我国建设工程规模逐步加大,建设领域安全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个别地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仍然十分严峻,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监理工程师是既懂工程技术、经济、法律又懂安全管理的专业人士,有能力及时发现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消除,从而有利于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也就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了国家公共利益,从而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2、有利于实现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由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既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也保证了施工进度顺利开展,从而保证了建设工程整体进度计划的实现,有利于投资的正常回收,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3、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

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种采用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可以有效地规范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的生产行为的发生。即使出现不当生产行为,也可以及时加以制止,最大限度地减少其不良后果。此外,由于建设单位不了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程序等,也可能发生不当生产行为。为此,监理工程师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适当的建议,从而也有利于规范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

4、有利于促使施工单位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提高整体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通过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工程施工生产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审查、督促、检查等手段,促使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改善劳动作业条件,提高安全技术措施等,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提高施工单位自身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了整体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通过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三重监控,即施工单位自身的安全控制、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一方面,有利于防止和避免安全事故,另一方面,政府通过改进市场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通过工程监理单位、安全中介服务公司等的介入,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改变以往政府被动的安全检查方式,共同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从而提高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例10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建设项目内容涉及的国家标准或交通部等行业标准,现行技术规范、施工规程技术标准。

3、有关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

4、项目设计文件及合同文件。

5、《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公路工程施工许可》。

二、监督内容

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我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期。监督期内,我站依法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为:

1、对项目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2、对工程项目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3、对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以及试验检测工作、设计单位现场服务情况等实施监督。

4、对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的资质及其人员资格进行检查,并实施动态监管。

5、对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等规章要求,对参建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7、对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督抽查。

8、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设备等实施监督抽查。

9、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规范性实施监督检查。

三、监督人员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

2、拟定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督促项目从业各方诚信履约。

4、对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和设计单位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状况。

5、受理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举报,参加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调查处理。

6、收集整理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动态信息,定期向本站质量监督检测股提供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动态管理工作成果。

7、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对监理、施工单位、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信用初评工作,并对其初评结果进行评定。

8、参加项目交、竣工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工作。

9、参加对各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的预评价。

10、遵守廉政规定,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准备的工作原则。

四、监督检查

1、组织形式

(1)督查方式

监督检查分为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三种方式。

①综合检查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进行抽检等方式进行,系统检查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

②专项检查通过查验资料或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针对性地检查项目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工作情况和施工质量和安全状况。

③巡视检查主要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不定期地通过查看施工现场等方式,对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实体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进行随机检查,对工程关键项目、重要部位工地现场情况进行巡查。

(2)督查程序

综合检查程序:

①检查项目自查报告与施工工现场实际情况的符合性以及前次检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②项目建设、监理单位汇报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情况。

③确定抽查项目。

④分组查阅资料、查看工地现场、抽检工程实体质量。

⑤检查组评议,并对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评价。

⑥检查组反馈意见。

⑦检查结束后7日内发出检查通报。

⑧根据综合治理检查结果确定下步监督重点单位,并告知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

专项检查、巡视检查可参照综合程序进行,可根据督查的具体任务和项目建设情况、不预先通知、随机抽查。为提高项目监督效能,我站将重点采取不预先通知、随机巡查的方式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2、监查重点

(1)、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2)、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和耐久性的重要指标或施工工序,质量通病的防治,“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3)、关键工序

路基工程半填半挖与填挖交界处应开挖台阶,路基填料质量、填筑与压实控制,高填方路段、高边坡开挖、软土路基换填等施工质量控制。

路面工程碎石材料的加工、质量控制与存放,水稳层的质量控制,纵、横向施工缝的处理。

(4)、安全监督重点

①“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一线工人岗前安全培训、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情况。

②雨季、大风、冰冻等恶劣气候环境下的安全施工应急措施及实施。

③油库、炸药库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存储措施,材料运输、混合料摊铺等安全措施。

五、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

1、对影响主要结构安全的隐患或隐蔽工程重大质量缺陷,现场发出《停工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或相关作业区停止施工,由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督促整改,整改符合要求后,提出复工申请,报经我站复查确认并发出《复工通知书》后方可复工。

2、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结束后,对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项目后续质量、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例11

1引言

自2015年以来,随着国家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期,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城市化进程也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城市化进程离不开工程建设,建设工程的质量不仅决定着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同时也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极为必要的。有的建设工程施工周期很长,施工过程十分复杂,这就导致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也变得非常复杂。现阶段,想要提高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水平,就必须要从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入手。

2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

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已经步入了新的阶段,在这一时期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正逐渐体现。与此同时,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任务也日益加大。归根结底,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周期普遍漫长,施工工程所需要的工种偏多,施工材料、施工设备偏多以及工人流动性太高所导致的。针对当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发展的现状与我国国情,笔者认为现阶段建设工程施工人员要树立起科学的发展观,落实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各种预防措施,要配合好政府监督机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1]。此外,由于工程建设直接关系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而在施工阶段也要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做好确保施工安全的措施。由此可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3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几点因素

通过前文的分析可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于社会的发展和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想要做好建设工程安全工作,就必须要了解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因素,下面一一进行分析。3.1管理体制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首要因素就是管理体制,管理体制是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的基础。然而当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并不完善,大多数安全监督工作都仅仅是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其中的监管作用却无法发挥出来。此外,某些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经费不足,尤其是一些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会降低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3.2监督管理人员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人才,当前我国建设工程行业处于迅速发展壮大阶段,其中需要监督的内容也逐渐增多。此外,由于行业的发展和技术的革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其中涌现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发展至今,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于监督管理人员的需求越来越大,然而监督人员却要具备各方各面的知识,他们不仅需要掌握专业技术,还需要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要具备足够的管理能力。由此可见,监督管理人员是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因素[2]。3.3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行业的发展时间相对较晚,再加上步入21世纪后的几年,国家没有具体规定出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其中的一些法律法规也不够完善,以上种种都使得安全监督工作无法落实到位,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行业存在着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那就是一些建设单位总是违法操作,不按建设程序办事。举例来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霸王条款,要求施工单位先行垫付施工资金,而这无疑给施工单位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进而导致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防护能力降低。3.4社会各界的重视发展至今,我国建设工程施工行业越来越壮大,施工单位的数量也越来越多。随着行业竞争的激烈化,绝大多数施工单位将精力重点放在了降低生产成本,以低价格提高竞争优势等方面,却没有对安全管理工作保持足够的重视。很多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粗放化,安全管理体系难以健全,施工现场管理非常混乱。作为监理企业,他们也需要做好监理工作,认真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标准执行,对于安全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此外,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定位一直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尚未受到社会的认同。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最早在20世纪90年代出现,当时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就是施工现场的检查、验收和评定,再加上很多人认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属于宏观控制和管理机构,人们错误的认识也导致其对安全监督工作的不重视。正是由于社会各界的不重视,最终才导致当前建设工程行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安全监督管理问题[3]。怎样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这是我国政府部门、施工单位、监理企业、施工人员以及社会大众都要重视的事情。社会各界的重视,这对于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

4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的举措

现阶段针对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行业存在的种种问题,可以通过如下举措进行改进,最终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4.1做好工作定位在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之前,首先要对该项工作进行合理的定位。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目的是通过严格控制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来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此同时,该项工作还是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和执法。建设安全监督机构不仅监督着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还有权利也有义务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针对于此,未来我国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需要进行正确的方向定位,同时也要对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办事能力,进而为建设工程相关企业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最终为社会大众提供有效的服务。4.2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当前仍旧处于不完善状态,其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针对于此,当前我国建设工程行业要针对行业发展现状制定出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同时附上各种细则。与此同时,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还要做到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管理、专业化管理,要切实做好监督工作和后续跟踪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立刻上报。与此同时,还要重点关注重点监控区域、重点监控单位、重点关注项目,对以上这些保持足够的重视,做好现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4.3培养行业人才任何行业的发展都需要依靠本行业专业人才的支持,然而由于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行业的不完善,导致当前监督人员的质量明显不高。针对于此,需要对本行业监督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律知识教育以及应急应对能力的培养。与此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把知识丰富、水平高、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吸引到监督管理岗位上来,从整体上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进而塑造出更好的安全监督队伍形象。4.4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行业而言,相关法律法规不仅起到规范作用,同时也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针对当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现状,国家应该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同类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当前我国国情,最终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法规,用以指导和规范本行业的发展。

5总结

本次研究讨论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相关问题,通过本次研究可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对于建设工程行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通过本次研究可以发现,当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影响因素主要有管理体制、监督管理人员、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然而当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行业却存在着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督管理人员专业性不强、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以及社会各界重视程度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极大地阻挠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也为社会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威胁。针对于此,本文提出了做好工作定位、完善相关制度、培养行业人才以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的举措,希望通过本次研究可以对该行业的发展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王学蕾,郑东.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影响因素[J].中国建材科技,20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