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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德风险道德风险严格意义上讲是一个经济哲学的概念,它并不等同于道德败坏,但是道德风险一旦发生,其后果可能比道德败坏行为所导致的后果还要严重。具体来讲,道德风险是指理性经济人在与他人发生经济关系的行为中,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置最基本的,或市场中众多经济人所共同遵守的经济伦理和商业道德于不顾,做出可能会导致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损失的行为。从法律意义上讲,这种行为可能违反法律,也可能没有违反法律,但是它们一定触及了道德底线。在这场金融危机中,道德风险的事例比比皆是。甚至很多学者认为这场金融危机的实质就是道德危机。金融机构明明知道次级债的信用风险,依然通过金融精英们魔术般的手段不断压缩打包成令人眼花缭乱的金融衍生品发行获利,丝毫不顾及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的公众利益。金融高管们为了获取高额佣金豪赌次级债,置金融机构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于不顾。在金融巨擘的游说和政治现金的诱惑下,面对复杂的金融衍生品,金融监管部门盲目追求资金配置效率而使得本来用于分散风险的创新产品成为风险的突破口,把自己沦为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帮凶。社会评级机构作为引导投资者投向的指针,不惜违背最基本的评级原则,做出与实际严重不符的评级,造成社会资源配置的低效和社会公信的缺失。凡此种种,无一例外的不与经济人的伦理道德缺失,甚至是道德沦丧息息相关。金融业的竞争实质是人才的竞争,任何人都不能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的大背景下独善其身。着力提升金融人才的伦理道德素养和水平,降低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虚拟经济次贷危机与以往历次金融危机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其爆发突然,扩散速度迅猛,传播范围极大。这些都是与其经济体系中虚拟经济成分过高密切相关的。应该说,虚拟经济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有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并且能够极大的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然而,还应该看到的是虚拟经济的发展必须以实体经济作支撑,更不能脱离于实体经济之外自我循环,因为仅仅依靠人的理性预期自我循环,必将造成严重的价格泡沫和市场繁荣的假象。同时,虚拟经济领域内扭曲的价格信号还会促使实体经济内的资金抽逃转向虚拟经济的炒作之中,进而吹大泡沫。在次贷危机中,诸如几十亿美元的实质资产全部押上市场,并且放大几十倍去博取暴利的事例比比皆是,之中利令智昏的赌徒行为最终必然要为泡沫的破灭买单。华尔街的精英们通过金融衍生工具,层层压缩,层层打包,层层杠杆交易,最终危机爆发的时候必然会出现数以万亿的亏空。在危机发生前,我们看到的是虚拟经济在金融市场配置资金的高效能。危机发生后,我们看到的是虚拟经济崩盘带来的冲击导致全球经济衰退的结果。
(三)金融法规次贷危机爆发既有观念方面的原因,也有制度方面的原因。观念方面的原因来自于对自由市场的过分信任,制度层面的原因来自于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在次贷危机发生之前,华尔街金融机构自有资本不足10%,核心资本不足4%,在这种资本结构下,如果没有制度的有效监督,金融机构必然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惜侵蚀他人利益,依靠自身的道德约束,很难做到严于律己。宽松的金融监管秉持效率至上的理念必然放松管制,无原则的鼓励金融创新必然使道德风险失去最有效的制度约束,危机必然爆发。与普通的商品市场相比,金融市场上的交易一般发生在规模庞大、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和普通的中小投资者之间,特别是在消费金融领域。因此,金融消费者在消费信息采集、处理、决策方面相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金融机构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为金融消费者提供虚假信息,有失公允性的附式合同,不公平的交易以及扭曲的金融产品价格就会充斥市场之中,扰乱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
二、课程的设置与调整
(一)增设《金融伦理道德》课程针对金融行业道德风险问题,我们认为在人才培养方面,金融学科应该增加开设《金融伦理道德》课程。这里所说的开设课程,不是指增加或补充相关的教学内容,也不是在某一课程中增加一个专题,而是要开设单独的《金融伦理道德》课程,而且要把伦理道德教育融入到金融学科的主干课程及专业课程之中。设计好与伦理道德相关的学习过程,鼓励学生独立研究、深入探索和充分讨论,增加从金融学科视角理解伦理道德的内涵,以及对今后自身职业生涯规划的约束。要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就把伦理道德的烙印深深的刻在自己的知识体系之中,让学生认识到遵守伦理道德和遵守法律是同等重要的事情。同时,还要为学生构建一个从环境、经济和社会视角理解伦理道德、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知识结构体系。通过教材、文献、书籍、视频材料辅以案例分析讨论,邀请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的高管和金融领域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导师制定和伦理道德相关的课程实习计划,为学生营造金融伦理道德教育的环境和氛围。引导其决策思维从股东价值观向利益相关者价值观转变。要注重学生的技能培养,突出课堂互动、项目驱动和课程论文相结合。让学生理解金融伦理道德如何影响金融产品营销,金融机构如何从战略层面应对,并为此做出策略设计。这样就构建了一个从金融伦理道德认知到技能到践行的完整的课程框架体系。
(二)增加金融衍生工具及其风险的教学内容传统金融理论教学中,一直将金融衍生工具作为规避风险、套期保值的投资工具。次贷危机爆发后,我们一方面认识到金融衍生工具在金融市场中配置资金的高效率;另一方面也认识到在其发行和交易过程中,如果没有有效监管,其对金融市场,乃至整个经济体系的运行都会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可以说,金融衍生工具在现代金融市场理论和实践中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在金融学科的课程设置中,增加金融衍生工具的相关课程,尤其是针对其发行、交易过程中的风险问题要设置专题讨论,要通过课程论文或者案例分析的形式,帮助学生认识到金融衍生工具的本质内涵及其“双刃剑”的特性。由于我国金融市场起步较晚,金融衍生工具在我国的发展状况同国外,尤其是欧美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这部分内容的讲解要特别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国外与国内发展的比较分析相结合,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普通投资者的视角和利益要区分开来。要引导学生对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从定性分析到定量测评的过度。应该说,带着对金融衍生工具及其风险本质内涵的深刻理解,当学生走上金融工作岗位的时候才会以更大的理性去面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巨大作用。
经济一体化、经济金融化及虚拟经济比重过大的价值结构是形成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后金融危机时代仍将持续。健全的金融规范可减少银行风险、防止金融危机的出现,会计规范对企业业绩、银行经营、资本市场和宏观经济产生影响,也对金融规范的实施起决定性作用。为适应后金融时代的环境,消除金融规范与会计规范的不匹配、改进会计规范等银行和政府的调整政策与预防措施必不可少。
一、金融危机与世界经济的价值结构
金融危机通常指短期利率、资产(股票、不动产)价格等与金融相关的所有指标或大部分指标超过正常循环在很短的时期内急速恶化,企业无法支付债务、金融机构发生破产。全球同时金融危机,不仅危机规模大,一些金融机构发生破产或有破产可能,更重要的是由此引发整个国际金融体系遭到破坏、实体经济受到重创。所谓后金融危机时代(Post Fi-nancial Crisis Era)就是随着危机的缓和,而进入相对平稳期,指从金融危机时期的低谷到缓慢地回升到下一个经济繁荣期的到来之前。这一时期,由于固有的危机并没有、也不可能完全解决,世界经济仍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后金融危机时代仍具有金融危机时代的特征,世界经济的价值结构还是一座倒金字塔型(见图1)。
金字塔底层是在经济总量中占很小比重的物质和知识产品,其上是商品和真实的商业服务贸易,再往上有复杂的债务、股票和商品期货,最后位于倒金字塔顶端的是数量巨大的衍生期货和其他虚拟资本。这种实体资产与虚拟资产倒置的结构形态,使世界经济面临巨大的系统性风险。在后危机时代人们对经济前景的预期十分模糊,导致各类资本不愿意在周期较长的实体经济领域投资,更倾向于可以快进快出的虚拟经济领域,或者进行某类资产或资源产品的投资炒作。比如我国近年来大蒜、红豆、绿豆的炒作,房产的炒作,贵金属的炒作等。热钱及大量资本流向虚拟经济和特定资产、资源、特定产品炒作,相比之下,实体经济反而缺乏资本支持,生存困难。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直为理论界所探讨。
2007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世界范围的金融危机。当然,导致这场金融危机的直接诱因还包括宏观经济政策失当、金融机构贪婪扩张、金融评级机构缺乏自律、金融监管能力弱等,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使位于倒金字塔最顶端的金融衍生产品风险不断积聚和扩散。危机前,各金融机构大力提倡金融创新,而大部分金融创新模糊了金融机构的界限,具有货币派生能力的金融经营机构越来越多,使传统货币控制方法难以奏效。同时,自1998年后,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直接金融相对于间接金融发展迅速,资本流动大量通过资本市场而不通过信贷途径,使监管更加复杂、困难。从外部环境来看,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加剧了资本的跨国界融合,企业并购形成的跨国集团化经营越来越普遍,使得危机迅速蔓延到全球,世界各国都被不同程度地卷入这场金融风暴之中,遭受了严重损失。金融危机本身又被动地加快了全球化进程,如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一年之内的三次G20峰会被国际社会视为应对危机的最重要机制,即多国联手才使得这次危机得到了缓解。
但是,后金融危机时代各国的补救措施主要是超发货币,无论发达国家的美国,还是发展中国家的我国莫不如此,这必然导致全球性通胀或通胀预期。当前,中国的通胀上升势态及通胀预期已经迫使大多数人必须考虑怎样让自己的资金、资本战胜CPI,这种心态对房地产、黄金等的炒作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类资产其实已经泡沫化,如果再吸引大量资本,必然产生恶性循环。这不得不让我们再次反思,能否从各国以及跨国金融规范及会计规范上寻找造成金融危机的原因,能否从金融规范和会计规范人手降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提高金融危机的事前控制水平呢?
二、金融规范与会计规范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危机或者银行风险的管理手段涉及金融规范和相关会计规范,其金融规范要达到采取持续和有效措施应对金融危机、控制风险的目的,其会计规范要达到描述和及时反映金融危机及其风险的目的。我国的金融及会计规范比较特殊,由于改革初期的法制不健全、金融体系带有深刻的计划经济烙印。
一般金融规范的实施,金融管理当局或金融监管部门通常要考虑到个别金融机构的健全性和流动性,使其机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持续成长。由于金融规范具有金融机构或金融系统内相继发生的连锁性特点,所以金融规范不仅针对单个金融机构,还要针对整个金融系统进行约束和实施。金融机构或金融系统与经济紧密相连,其实施带有政策性或政治性色彩。所以广义的金融规范的一部分由央行负责,至少在形式上隔断了与政策、政治的关联。中国人民银行担当央行角色,在1987年以《会计法》(1985)和《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为基础,制定了《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基本制度》。
为适时推出适用的规范,金融管理当局或金融监管部门需要了解单个金融机构或金融系统的财务状况,财务状况信息的大部分是会计信息。考虑到金融机构及金融业务的特殊性及重要性,往往金融管理当局或金融监管部门自身便成为制订面向金融机构的会计准则的制订机构,这些机构就此会计准则的颁布与运用握有实质的权力。如我国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1993)是在《企业会计准则》基础上,由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并实施。至2006年财政部了由一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构成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四项是针对金融机构的会计准则(说明我国的会计规范也进入以准则为主的年代)。这些针对金融机构的会计规范与我国经济环境变革紧密相关,尤其受国内金融市场高速发展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日趋一体化所驱动。
从会计影响经济的过程来看(如图表2所示),会计准则、金融危机、资本市场以及实体经济等
存在联动关系。金融危机情况下金融商品等虚拟经济产品价格普遍下跌(或期望利润空间减少)后,按现行公允价值计量体系要求以市价为基础计量,下跌部分计入损失,影响企业利润降低。从企业角度看这会引发股价下跌,继而扩大资产减值等隐含损失;从银行的角度看,向企业的贷款收回的可能性降低,形成滞账或呆账,银行如果按照会计规范采取提取准备金等措施,加大银行的费用,严重影响银行的经营业绩。此恶性连锁反应的直接结果是银行不贷款给企业,造成企业融资难,经营不利,进而导致整体股市下跌、影响经济景气循环恶化,最终影响整体国民经济滑坡或内在质量降低。
金融规范与会计规范在约束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常有不相对应的“交错”现象。金融规范中典型的或者成为最实际有用的是规范自有资本比率。由于此比率关系到是否符合上市标准,关系到跨国结算业务的开展,所以在金融业已实施多年,我国的银行也很重视,业内议论得已经比较充分,从国际结算银行BIS规定银行的自有资本不得低于8%的一般比率,到4%的核心自有资本比率,体现了从重视“量”到重视“质”的飞跃。然而,自有资本比率计算公式中的隐含利润的计算,按照会计规范所确定的推断标准不一,以及实务中恣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现实,确实使得自有资本比率的计算说服力下降。即会计规范有时使得原本为业内认可的金融规范乏力,改变这种金融规范与会计规范的“交错”状态,需要双方面的改革,主要还是现行会计体系的改革。
三、后金融危机时代的政策调整与预防措施
金融风险不可能完全计量和控制,不存在完全的风险管理。原因如下:
一是金融风险的多样性和多数性。金融机构的融资方和投资方的事件种类不同,量又很大,即便金融机构在摸索典型风险案例和风险规律,并进行计量,开发驾驭手法,培养专门人才,但其作用十分有限是不争的事实。
二是金融环境的变动性。作为给金融机构的融资方和投资方带来风险或者影响的经济性要素和环境,经常变化,比如股价、市场利率不断变化、变动,可能导致股价或利率进一步变化。这样的原因要素与环境,个别金融机构是不能控制的。
三是金融市场的政策性。与市场环境及指数并列,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及经济政策,也反映某时点或时期的状况而(不同)变化。特别是金融危机事态的产生,大都来自于政策失败,与其说市场失败不如说政府失败更为恰当。
总的来说,形成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还是资金的需求或者供给的不匹配所致(还可以细分为需要在先型和供给在先型,本文不做讨论)。但从会计学角度来看,形成金融危机上的原因是会计制度改革的滞后性。不管是微观还是宏观供需关系都存在不匹配,即会计信息没有得到及时传递或者难以传递。
在危机防范手段上,除上述自有资本比率的金融规范修订外,属于政策调整的审慎政策(Prudence policy)的采用备受关注。审慎政策属于风险控制领域,按照控制风险的时间可以分为事前控制措施和事后控制措施。前者主要通过银行健全的安全的经营体系,将银行破产防患于未然,具体措施通常有自有资本比率规定、流动性比率规定、价格竞争规定和非价格竞争规定、可出售不动产规定、大宗融资规定、分红率规定、外汇保有额规定等。后者主要防止由于个别银行倒闭引发金融体系的系统风险发生,让存款者及银行的交易方减少担心,具体措施主要有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破产救助措施等。审慎政策还有微观和宏观之分(具体差异可以参见表1),所谓微观审慎政策把个别银行的经营危机救助作为中层目标,最终目标锁定在作为消费者的投资者和存款人的保护上;所谓宏观审慎政策不限于个别银行经营危机的救助,把防止金融体系整体危机作为中层目标,最终目标锁定在经济社会成本的降低上。
银行或金融监管部门在实施审慎政策时离不开会计准则与财务信息,微观审慎政策中用到的财务信息基本上属于个别金融机构的;宏观审慎政策中用到的财务信息基本上属于金融行业的以及国家整体的,大都为个别金融机构的信息汇总而成。审慎政策的建立和实施、监督都是金融规范内容,它对会计规范及实质性的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应用产生重大影响,也说明金融规范与会计规范不仅有“交错”,还有“融合”,这些金融规范反映出与会计规范的关联度应引发规范制定机构的足够重视。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金融资本很容易跨越国界移动,因而,金融危机更容易形成全球危机,克服金融危机的国际合作也日益重要。在这一背景下,金融及会计政策的跨国统一十分必要,也是必然的。过去只需发达国家G7或G8组织达成协议即可解决的,眼下非包括发展中国家的G20乃至G28组织通过不可,这是世界经济实力分散的结果,也是包括我国在内的新崛起国家经济实力增加导致政治地位提高的必然结果。无论将来何种国际标准机构制定金融以及会计规范标准,应该把金融规范和会计规范统筹考虑、整合运用,解决金融规范及会计规范的“交错”问题列在首位。
后金融危机时代应该出现的超发货币、通胀等经济现象正在我国上演,政府的提高银行准备金率等反应对策或者紧缩、审慎的调控手段也已不断推出,但原有资产的贬值,可动用资金的减少,支付利息成本提高,产业转型带来的贷款风险判断难度加大,再加上外资银行纷纷进入内地使行业竞争加剧等等,对于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来说迎来了史无前例的挑战。这要求我们制定政策时要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审慎考虑:在调整金融规范的同时加大考虑会计规范的力度,如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与会计主体监管过程相结合,金融行业准则体现金融(实施)与会计的结合;为了增强不同行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保持金融会计准则内在逻辑的一致性,使不同金融机构销售的相同或者类似金融产品采用同样的确认计量标准;正确理解公允价值的市场性以及把公允价值计量限制在最小范围内,使金融机构的资产和负债确认计量的口径一致;加大准则修订力度,尽量降低会计准则的选择性和压缩职业判断空间,将有利于金融机构在实务操作中执行会计准则。
参考文献:
所谓后金融危机时代,准确来说它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学术概念,而是被用来乐观估计金融危机最危急的时刻已经过去,世界金融现在处于恢复时期的时代。金融危机过后,全球经济正在逐步走向复苏,但由于其经济环境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其会对全球经济的复苏过程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本文的研究正是基于对金融危机后国际经济环境所发生的主要变化而展开的。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欧洲各国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挑战,也即是这个时代的基本特征,“不确定性”。受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影响,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形势都受到了巨大影响,虽然随着金融危机时代的离去,后金融危机时代的相继到来,各国的经济发展都面临着全面复苏的机会,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经济发展的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仍然继续存在着。例如,美国陷入“格林斯潘困境”的可能性很大,即为解决时下的问题,而埋下未来引发更多更大的问题的隐患,而这些隐患很有可能是全球性的。另外经济虚热实冷,虚拟经济不断加温,实体经济却持续变冷,然而很多政府的经济缓解政策却是首先针对虚拟经济的,所以由于实体经济受到重创却没有率先得到缓解,其发展形势愈发严峻。当然,这些不确定的因素还有很多,它们都一同影响着各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欧洲各国的职业教育的发展自然也受到相当的冲击。
近年来,欧洲国家职业教育的发展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步,职业教育所培养的人才都为各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出了很大的力量。但是,由于这次经济危机的冲击,大量工作人员相继失业,职业教育所培养的人才难以与社会相应的行业接轨,大批职校毕业生都“漂浮”于社会之中,这样就直接导致职业教育吸引力减弱,发展受到制约。同时,另一方面由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各国对于职业教育的投入也大大缩水,职教的正常运行受到了一定的阻碍。所以,在当前的后金融危机时代,职业教育的发展的确是处于一个“难上易下”的局面,其发展的滞后是必然的。而职业教育的发展滞后却又必然会加重对经济发展的消极影响,使经济的发展缺乏相应的技术和人才支持,同时社会的闲散人员必然会急速增多,试想这种局面如果长期存在其必定会严重影响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同时还会威胁到社会的安宁与稳定。正是认识到了这种危险性,欧洲国家纷纷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以期能够在这个新的历史起点早登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点。
二、欧洲主要国家职业教育发展新路径
经济的发展除了需要资金技术条件外,最重要的就是人力资源。无论是贸易发展方式的转变,技术手段的更新,还是国家经济社会全面现代化的实现,这些成败的关键都在于职业教育。德国、英国等欧洲国家经济的起飞和高速增长都向我们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在现在这个关键时期,欧洲国家还是十分重视对职业教育发展新路径的探索,并积极调整关于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以促进职业教育的继续良好发展。
1.丹麦。作为一个外向型经济国家,经济危机给丹麦带来了较大的冲击。丹麦教育部职教司司长索伦•汉森介绍说,受经济危机的影响,从企业中减少了20万个职位,更多的学徒失去了到企业学习的机会。为此,丹麦政府及时采取了针对企业的激励机制,给每个接收学徒学习的企业提供了1万欧元奖金,并采取了灵活的培训途径,通过增强在学校的培训,作为企业培训的补充。如今,这些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丹麦学徒的数量上升了20%,更多年轻人接受了相关技能培训。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吸纳更多的青年人员接受职业教育,并最终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支持。
2.英国。作为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之一,英国所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也是相当深刻的。金融危机使英国的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的预算缩减了25%,当然这就会直接阻碍职业教育的良好发展,由于师资和学校技术设备都会直接受到影响,所以,进一步就会直接影响到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降低职业学校的吸引力。面对这种局面,英国公布了政府开支审查报告,叫停“培训获利”项目,重新把资金投向针对中小企业的实际工作岗位的学习,同时还大力改革了学分和资格框架。目前,英国保证了职业资格反映用工单位不断变化的需要,实习学员增加到7.5万个。这样职业教育的灵活性得到了增强,更贴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当然也就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
3.瑞典。在瑞典这个高工资、高税收和高福利制度的国家,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瑞典对职业技术教育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建立了适合于本国需要的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一体化的新体制,成为北欧的典范,后来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其职业教育也一直在改革和发展。但是,由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当前其职业教育的发展也是受到了严重制约。面对这样的形势,瑞典政府继续坚持其典型的职业教育发展经验,即用人单位和政府共同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用人单位要能够影响教学内容,比如开设课程前明确用工需求,参与设计课程;授课过程中,承担学生在工厂实践学习的有关费用,参与修订课程设置,并发挥影响力,如加入课程管理小组等。这样权责分明,各自承担,有利于职业教育的高效发展。
4.德国。金融危机对德国产生了短期冲击和长期影响,而其中就业岗位的降低就直接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受职业教育的学生难以就业直接使得学生的积极性降低,减弱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同时德国的实体经济也受到了严重冲击,这使得职业教育的发展缺乏相应的资金和技术支持。面对这样的状况,德国继续鼓励职业学校推行“资格认证标准”的办学特色,强化职业学校的教学要求和标准,增强其办学质量,通过职业资格认证,强化了企业的用人标准,进一步深化了企业和职业学校的联系,有利于企业和职业学校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这样职业学校就能够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强力的人力资源,进而为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总结与启示
纵观欧洲各国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新举措,可以发现欧洲各国都将职业教育的发展放到了一个新的战略高点,因为在这经济发展的关键转折点,如何发展好职业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经济的发展水平和质量。本文所谈到的欧洲各国都采取了实质性的政策措施来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主客观条件,同时各国政府都还积极鼓励各个行业团体来与学校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发挥建设性的作用,使职业教育高效而稳定地持续发展。在对欧洲各国关于职业教育发展新的举措进行总结思考的基础上,我们可以以一种新的视角来看我国当前职业教育,并对其发展概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与欧洲国家相同的是,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也受到了世界性范围内经济形势的深刻影响,虽然目前这次危机似乎已经离去,但是它对我国经济的消极影响却仍然存在着,而这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我国的职业教育。例如,随着出口的大规模缩减,许多行业的劳动力也不得不大规模流失,大量劳动力的失业使得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机会更加渺小,“上学不上学都失业”的观念在当前的许多职业学校或校外人员中都相当普遍,因此,离开了企业的支持与合作,职业教育就失去了支撑,即少了学生实习和工作的机会,同时也少了来自企业的技术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此外还有许多方面的金融危机的消极影响仍在继续影响着我国经济和教育的发展。所以,对于同样处于后金融危机时代的我国来说,是很有必要像欧洲国家所采取的职业教育的新举措学习和借鉴的,充分吸收其合理因素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加以利用,开拓出一条富有中国特色,适宜经济转型升级新常态的职业教育发展新道路,这样才能够更好更快地帮助我们的职业教育和经济走出困境。
(一)政府鼓励企业承担责任职业教育的发展不仅仅只是职业学校的事情,更多地它还和企业密切相关。由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许多企业都缩减了生产规模,这样也就大大降低了学生到企业学习的机会和学生参与直接培训的机会。当然这种局面就会直接妨碍企业和职业学校的合作,企业和学校都只能孤立地从事自己的生产和学习。这样学校得不到企业的实习岗位和资金技术支持,企业也不能参与到学校的教学管理中去,其用人理念自然不能得到灌输,其所需的各种人才也难以得到满足,这种局面一旦循环便只会产生严重的恶果并直接阻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所以,我们有必要像欧洲各国学习,政府应采取相关的激励措施,去鼓励企业接收职业学校的学生,在给他们提供实习机会的同时,企业的专业人员还应给予学生科学的职业指导和技术指导,以弥补学生在校学习的不足。例如,丹麦的政府给每个接收学徒学习的企业提供了1万欧元奖金,并采取了灵活的培训途径,通过增强在学校的培训,作为企业培训的补充。只有实践才能够真正使职业学校的学生成为合格的劳动者。同时,政府还有职责鼓励企业与学校签订长期的用人与合作合同,这样才能使得双方都有明确的责任,企业的资金、技术、实习岗位支撑职业学校的发展,而职业学校的教学体现企业用人要求,培养企业所需的技术人才,最后在这种权责分明的形势下,职业教育的发展才能有根本的保障。当然政府的鼓励措施可以是多方面的,给企业提供资金补偿、适当减少企业的税收、必要的强制措施等都是被欢迎的,前提是只要能适合双方的共同发展的措施政府都应坚决地执行。
(二)加强职业资格认证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各个行业企业的繁荣与消逝变化无常,企业的用工要求也不断变化。要使职业教育跟上发展的步伐,就必须加强技能培训,使学生的就业有保障。在这样的形势下,怎样使职业资格能更好地反应并体现企业的用人要求则是职业教育的发展所必须考虑的重大问题。在新的就业形势下,传统的职业资格认证已经不能完全科学地反应出企业的用人标准了,这样职业学校所培养出来的人才就难以找到对口的工作岗位。一旦这种不一致长期存在下去,企业则会失去劳动力来源,而学校培养的人才也只能被白白浪费,所以,国家理应加强相关的职业资格认证,增强职业教育的灵活性,以此来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对人才所提出的新的要求。职业学校还需进一步加强“可证融通”的教学方式,将课程教学与整证书考试有机结合,同时还将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这样就能实现取证与课程教学的良性对接。
金融发展史实际上就是金融创新史,金融创新是推动金融发展、经济繁荣乃至社会进步的动力之一。长期以来,金融创新的积极意义受到主流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充分肯定。不少学者对金融业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推崇备至,并称之为“经济发展的发动机”,[1]随着次贷危机的爆发及其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金融创新又成了很多人批评的对象。如何以此为契机完善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制度并防范金融危机的再次发生,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发表站
一、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制度的特质(注释1:法律责任是义务主体不履行法律义务所必须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是法律义务在特定情形下的转化。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发展,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越来越难以区分,因此本文并不对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做严格区分。)
法律责任是法律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是实现权利、履行义务的重要保障。金融创新产品某种程度上是金融机构规避金融监管的产物,[2]因此,相关法律责任制度自然受到金融自由主义价值理念的影响。从金融自由主义与金融创新产品的关系入手,是理解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特质的关键切入点。
金融创新产品的发展与金融自由化有着密切的关系。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陷入经济滞胀,盛极一时的凯恩斯主义逐渐衰落,自由主义市场理念再次获得正统地位,以撒切尔主义、华盛顿共识等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思想日渐兴起。在此背景下,金融自由主义与金融全球化、金融科技化成为过去20年金融发展的三大基本特征。金融自由化为金融业带来三个效应:一是各国政府纷纷放松对金融业的管制,金融混业经营模式逐步扩张,以各类基金、投资银行、保险公司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等中介机构为代表的金融新生力量异军突起。他们向传统的商业银行发起了挑战,银行业在金融资源配置格局中的统治地位受到巨大冲击。利率、汇率等市场变量的巨幅波动又使银行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各类风险。二是金融创新力量得到急剧释放,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以金融工程技术为核心的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的大量涌现。[3]三是去监管化改革风起云涌。以美国为例,政府先后废除、修改、颁布了一系列有关金融监管改革的法律。1973年取消了资本流入限制,1980年《存款机构放松管制与货币控制法》逐步取消了对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的利率上限管制,允许放贷机构以高利率、高费率向低收入者放贷,以补偿放贷机构的贷款风险,1982年《可选择抵押交易平价法》规定放贷机构可采用浮动利率放贷和气球式支付(Balloon Payments)(注释2:也译作漂浮式付款(balloon payments)指分期付款中最后一笔数目较大的付款。例如,一笔10万美元的贷款,在前9年每年偿付5000美元,最后一年偿付55000美元。顾客往往会以为偿还债务相当容易,而忽略了最后的一笔付款。),1982年《加恩·圣杰曼存款机构法》允许储蓄机构经营活期存款,发放商业贷款。这些改革的根本目的即在于放松对金融业的管制,提高金融效率。
随着有关利率管制、机构管制、汇率和资本流动限制的放松或逐步取消,金融创新产品的发展又进一步获得了良好的外部制度环境。此外,计算机技术、远程通信技术的发展也为金融创新产品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条件。总的来说,金融自由主义和放松监管直接影响了金融创新产品发展的制度环境,其导向性的价值目标主要体现为自由理念,即取消对金融机构的种种限制,允许其从事各种经营行为。在这种思潮和制度变革下,金融产品创新的义务和责任逐渐被减少和淡化,其发展给相关各方的权益带来了不同性质的影响,形成了金融创新产品的法律责任制度自身的特质。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金融创新产品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即金融管制的减少,金融创新产品激增的背后反映了政府放松金融管制的结果。从很大程度上说,金融创新产品本身就是逃避法律责任的产物,其迅速发展表明:金融机构的自由增加了,但其所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较之过去大量减少。因此,金融创新产品本身反映了金融机构的责任与权利处于失衡状态,即所应承担的法律上的义务和责任被不恰当地减少了。这是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的第一个特征。
对于投资者和社会大众而言,金融创新产品的发展意味着投资和消费的范围更加广泛。一方面,种类繁多的金融创新产品确实满足了不同阶层、不同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另一方面,也加剧了消费者和投资者理解与挑选金融产品的难度,一些欺诈性、不公平的条款掩盖了金融机构的义务。由于这些创新产品结构复杂,很多业内人士也不见得了解其中的奥妙,凭消费者的金融常识显然无法识别其中的风险。在美国,不少次级贷款借款人最后只能以丧失赎回权乃至申请自然人破产作为结局。在消费者保护理念深入人心的今天,金融创新产品的复杂性问题证明金融机构与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存在明显的失衡,并引发了社会对于加强消费者保护和加大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法律责任的呼声。
对于政府特别是监管机构而言,金融创新产品的弊端为其监管能力提出了挑战。一方面,金融创新产品加大了监管机构发现问题的难度,金融创新产品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对其责任的认定专业性很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对于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客观地说确实没有多少人能讲清楚,更谈不上采取有效的监管手段;另一方面,在金融业利益集团的游说下,立法机构、金融监管机构容易偏离公正的监管立场,甚至出现监管俘获现象,放弃自身职责,无视金融创新产品监管的法律责任。
对于社会整体而言,由于金融创新产品,特别是金融衍生品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在整个社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而金融创新产品的法律责任与其它领域的法律责任相比具有更强的社会性,而不能局限于普通的民事责任。虽然金融创新产品具有价格发现和风险规避的功能,但从社会整体来看,个体的风险规避并没有消除整体风险的存在,而是将风险传递到一个更大的范围上,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市场可能都会卷入其中,系统性风险也可能因此进一步增加。金融创新产品的外部性决定了其法律责任制度更加具有社会性,与公共利益及消费者的权益联系更加紧密,在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危机的应对中具有强大且不可替代的功能。这次金融危机表明,对法律责任的淡化和逃避是引发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金融创新产品的法律责任制度应以维护市场安全和秩序,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利益,以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并根据这样的目标进行创新和完善。
二、后金融危机时代美国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制度的改革
在本轮全球金融危机中,次级按揭贷款以及在此基础上再次创新的金融衍生品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次贷危机爆发后,美国政府及国会对此进行了深刻反思,提出了规模宏大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以及相应的法案,在金融创新产品市场准入、高管薪酬机制、金融衍生品市场、金融创新产品的消费者与投资者保护、金融创新产品的信用评级监管等领域加大改革力度,旨在恢复金融创新领域权利义务的对应,强化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重构负责任的金融创新产品市场及监管制度。
(一)加强金融创新产品准入监管
在美国最近的金融制度改革中,金融产品的准入监管成为一个重要内容,政府希望有权测试和审查金融创新产品的安全性能。美联储主席伯南克认为,与过去的金融创新相比,监管者应当允许增加消费者福利的负责任创新,为做到此点,金融监管者应当通过了解更多问题的方式事先排除有害的金融创新,如询问在不利的金融环境下该创新产品的表现。美国总统奥巴马提出的金融改革规划中,建议设立金融产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类似于美国的食品和药品安全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是审查金融创新产品,确保其风险对于消费者是安全的。目前,其相关立法已经提交国会审议。[4]
(二)规范金融创新产品高管薪酬机制
金融创新产品的高杠杆率源于多种原因,其中包括金融机构的高管薪酬机制。美国现行金融高管薪酬机制扭曲了道德激励,加剧了金融风险,是次贷危机的原因之一。[5]一方面,一些金融企业实行的以短期业绩为导向的高管薪酬激励机制降低了企业的风险管理和自律意识,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现行薪酬体制并没有约定高风险经营的补偿机制,这种无责任设置的机制无疑鼓励了高管从事冒险投机行为获利,拉高了企业的杠杆率,增加了整个行业的风险。
危机爆发后,有学者建议纠正不正当的高管薪酬激励,减少利益冲突范围。在薪酬设计上,弱化目前盛行的短期收益导向激励,比如按照五年的回报率而不是一年的回报率作为分红的依据;在薪酬设计中应考虑杠杆率增加所带来的风险,[6]使高管的收入能够反映可持续的、真实的、风险调整后的业绩。美国政府、监管者和立法机构都在推动高管薪酬与风险挂钩,根治高管短期激励机制的弊端。美国的立法建议并没有就高管薪酬数额本身设定限制,而是禁止那些可能产生重大损失或系统性风险的业绩薪酬。奥巴马政府要求对由股东对高管薪酬薪资水平进行无强制力的投票表决。[7]众议院法案规定金融机构股东就特定事件和“金色降落伞”进行无强制力的表决,要求投资经理必须披露股东对“金色降落伞”和高管薪酬投票的具体结果。[8]
(三)加强对金融衍生品监管
美国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严重滞后于金融创新的步伐,急剧膨胀的OTC市场未能引起监管者的足够重视,对冲基金缺乏有效监管,衍生品的跨市特点和金融机构业务的综合化趋势使得监管机构之间的协作成为必要,然而,美国证监会、美联储、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虽曾达成有关备忘录,但是其实际运作情况并不理想。因此,建立一个全面的框架,对场外衍生品市场进行监督是美国政府应对危机的重要策略。美国财政部认为,某些保险公司存在过度的风险行为,许多银行对交易对手的信贷风险管理较差,使金融危机被放大。某种程度上由于这些市场缺乏透明度,交易对手方或监管部门都没有发现这些复杂的衍生品可能会产生如下风险:使一家与AIG规模相当的公司破产,或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构成威胁。[9]美国对金融衍生品领域监管改革建议包括:(1)首次对信用违约掉期和场外衍生品市场进行监管; (2)建立一套强大的监管体制,将所有场外衍生品市场的交易商置于一套强有力的监管体制之下; (3)要求所有标准化的OTC衍生品合约都通过适当指定的核心交易对手(CCPs)来清算,并鼓励更多地使用场内交易工具; (4)要求非标准化的衍生品(即非为单一客户量身定做的产品)合约都向交易存储库报告,并在交易的记录和确认、净额结算、抵押品和保证金惯例及平仓惯例等方面遵守严格的标准; (5)要求核心交易对手和交易仓库对公众提供关于交易规模和头寸的汇总数据,并向适当的联邦监管部门以保密的方式提供有关单个交易对手的交易规模和头寸的数据; (6)要求所有市场主体都符合严格的资质要求。在审慎标准方面,要求所有市场主体达到严格的资质要求,并要求其在记录保存和申报方面达到标准。上述规定意味着将有40%到60%的衍生品会受到较宽松的监管。
(四)完善金融创新产品的消费者与投资者保护
金融创新产品给消费者保护带来了新的问题,金融消费者保护不足是导致次贷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从保护消费者角度看,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是那些金融产品的复杂性在急剧上升。这种复杂性是金融创新的“副产品”,在许多情况下与产品透明度和清晰度不断下降相关联。监管不应妨碍创新,相反应确保创新的足够透明和充分认知度,使消费者的选择能够进一步驱动市场。同时,应该警惕产品设计过于复杂,这样可能会使其更难以接近消费者。[10]
针对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出现的严重问题,包括金融创新产品如次级抵押贷款及其衍生品所带来的监管问题,奥巴马政府建议设立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保护消费者免受抵押贷款、信用卡等金融产品不公平的伤害,要求金融机构保证提供普通的标准产品。目前,相关法案已经进入立法程序。2009年10月22日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投票通过了旨在设立独立的消费者保护机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法案》(H. R.3126),同年12月11日美国众议院以223票赞成、202票反对通过了规模更为宏大的包含构建独立消费者保护机构的《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H.R. 4173)。法案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独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定期检查金融机构消费者保护合规情况,禁止不公平的、欺骗性的和滥用的行为与惯例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等。金融业界反对设立消费者金融保护机构,认为这将增加成本,限制消费者选择空间,但消费者组织普遍对此表示欢迎。
(五)加强对金融创新产品的信用评级监管
在资本市场中,信用评级是一种有效揭示风险的手段,由于金融创新产品更加复杂,投资者对于评级机构的依赖尤为明显。评级机构通过分析关于借款人及债券发行方的信息以及市场状况,评估公司及政府融资人的违约风险,对债务人的及时偿债能力及意愿进行有效的判断。在本轮金融危机中,评级机构实际上起到了一种负面作用,评级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受到了广泛质疑,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存在严重问题。一方面,由于信用评级机构对次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高评级及风险预警滞后,使得隐藏在基础资产池中的风险被忽略,造成了次贷危机中金融机构损失规模巨大;另一方面,评级机构在对结构性金融产品进行评级时,由于其收费方式及业务结构等问题,存在利益冲突,而给予了结构性金融产品更高的评级。在美国信用评级市场上,穆迪、标准普尔、惠普三家评级机构占据了全部市场份额的 95%。现有的认证制度造成了进入壁垒,评级机构处于相对垄断地位。除此之外,美国证监会对评级公司也缺乏实质监管,由于法官一般会裁定评级属于“观点”,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表达自由”的保护,因而其也无需对评级本身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这些弊端,奥巴马政府希望在美国证监会中设立专门的机构,监管信用评级机构执行法律和法规的情况。众议院的法案要求美国证监会对评级机构进行检查,内容包括这些评级机构是否建立了相关内控制度、使用的评级方法和尽职情况,法案还要求改善评级机构的内部治理机制,规定独立董事至少占1/3,且不少于两名,其任期事先确定,不可更改,报酬与经营业绩无关。众议院的法案使投资者起诉评级公司变得更加容易,但仍没有触及评级制度的核心问题——“发行人付费” 模式,不合理的激励机制依然存在。
三、完善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原因,在金融创新产品领域也不例外。金融创新产品的日益复杂为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欺诈提供了可能,也成为爆发危机的重要原因。[11]美国次贷危机及其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表明,必须正视金融创新产品的外部性特征,特别是金融创新产品的专业性、复杂性、不透明性对于金融监管及法律责任的背离,完善金融创新产品的法律责任制度,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消费者与投资者利益。
(一)更新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理念
在金融创新产品发展过程中,金融创新与金融管制相互角逐。美国学者凯恩认为,金融创新是在法律监管的博弈中得到发展的,并称之为管制的辩证法。在这个创新过程中,始终伴随着金融机构、投资者、社会大众这三个主体间的利益博弈,政府或者监管当局则居中裁判。现代市场经济主体表面看起来具有平等的人格,或者称之为法律人格的平等,而实际上由于各种原因,包括经济条件、知识结构、信息不充分或者不对称,他们三者的人格实际上是不平等的,一些金融机构凭借其强大的影响力,游说政府或监管当局逐步放松金融管制,借创新之名推动法律的立、改、废,导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发生偏差,次贷危机给我们敲响了警钟。[12]因此,应重申市场纪律对防范金融创新产品的道德风险及保障金融业安全运行的重要意义,并更新法律责任的理念:第一,应当站在公共利益和金融业社会目标的立场上推动金融创新朝着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前进,通过法律制度的设计鼓励负责任的金融创新;第二,强调金融创新产品上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针对金融创新产品的复杂性及其在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应当强调对消费者的特别保护,加重金融机构的责任;第三,有必要加强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创新产品的监管责任,限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承担过度风险,不能以自由市场和竞争为名放弃监管立场。[13]
(二)明确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主体
在市场经济法制的理念中,职权与职责应当是统一的。在现实中,监管主体的法律责任经常被忽视,美国金融危机也暴露了同样的问题。尽管如此,美国目前的改革主要着眼于扩大监管范围和增加监管职权,仍未能解决监管者责任这一极为关键的问题。有效的金融创新产品监管体系要求监管者必须有清晰的监管权力和责任,否则,再好的制度也发挥不了实际效果。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弗兰克2009年7月向国会提交《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法案》时指出,现有的这些监管机构没有能够保护好消费者免受放贷机构掠夺性行为的侵害,尽管早在1994年国会已经授权美联储监管抵押贷款,但是美联储在整个次贷繁荣时期并没有行使该权力,次级债成为美国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再如美国涉案金额高达1700亿美元的麦道夫欺诈案,简单的拆东墙补西墙伎俩持续近10年,美国证监会并没有发现,令人深思。因此,有必要明确金融创新产品的法律责任主体,在赋予金融监管机构权力的同时,也规定其监管责任,对怠于行使职责的行为包括越权行为、滥用职权行为、失职行为,既要追究机构责任,也要处罚相应工作人员,既要其承担道德责任、政治责任,也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有效的监管制度必须辅之金融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本身的责任追究制度,否则金融创新产品的法律责任是不完整的。
(三)增加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形式
金融创新产品的法律责任形式多种多样,目前包括民事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行政责任(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由于金融创新产品交易具有复杂性和高度专业性的特点,为保证市场参与者的合法利益,金融创新产品的法律责任应当突出以下几点:一是财产责任,对违法行为,特别是金融创新产品欺诈交易行为,要施加惩罚性的经济处罚,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所具有的赔偿功能、制裁功能和遏制功能;二是资格处罚,在金融市场上,主体的资格非常重要,金融本质上就是一种信用。资格与主体的存续、行为、收益密切相关,因此一旦取消其资格就差不多等于终结其市场生命,具有较大的威慑性,而传统的其他法律责任形式可能达不到这样的效果,因此,有必要借助资格罚遏制严重的金融创新违法行为。
(四)创新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模式
传统法律责任的追究模式为侵害行为——损害结果——责任承担,侵害行为人与被侵害者之间表现为直接的侵害关系。在金融创新领域,金融机构的投机行为并不是直接给广大市场参与者造成损害,而是通过制造金融风险,将金融风险扩大并传染到整个金融市场的方式,间接地给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因此,适用于金融产品创新领域的责任构成应当采用新的模式即:行为——风险——责任的模式。[14]由于金融业自身的特征,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责任模式主要强调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即享有风险带来收益的同时必须向社会承担一定的法律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该义务,则转化为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具体制度设计上,该法律义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信息披露,要求金融机构应以清晰易懂、简明扼要的文字表述向客户提品介绍和风险揭示的书面资料,在产品销售过程中,金融机构应客观公允地陈述所售衍生产品的收益与风险,不得误导机构客户对市场的看法,不得夸大产品的优点或缩小产品的风险,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收益;二是实质监管,有的风险尽管披露了,客户未必能够理解,产品在设计之初就可能存在不公平的问题,对于这些金融创新产品简单的披露风险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必须加强实质监管,规定金融机构承担某些不得作为的禁止义务。
(五)完善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他人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理论上主要存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以及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仅在例外或者法律另有规定时适用无过错原则。在法无明文规定时,给侵权责任主体施加过错推定或者无过错责任是不公平的。然而,金融创新产品允许更大的选择性(通常认为这样有好处)反而会增加复杂度和减少透明度。美国信用卡和抵押贷款,透支保护领域都存在这样问题。此外,金融创新产品自身还具有危险性,信贷衍生品的复杂性和参与其交易的人所能理解到的程度之间,存在着一条鸿沟。即便是最精明的投资者和监管者,也会对这些金融工具的晦涩难懂感到苦恼。股神巴菲特就曾经把金融创新产品的代表衍生品称作“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对一些中国企业来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带来的最直接的冲击还不是需求萎缩,而是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上出现了巨额损失。国航、东航等企业参与燃油套期保值交易导致2008年亏损惨重的消息,中信泰富因为与国际投行对赌澳元汇率,巨亏近150亿元。因此在设计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制度时应当考虑上述特征,通过过错推定责任或者无过错责任,免除消费者承担证明金融机构过错的义务,督促金融机构更加谨慎推出金融创新产品,使客户免受金融创新产品复杂性所带来的风险。
(六)设计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制度的相关配套制度
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其他制度的相互配合,主要包括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金融机构高管责任连带制度、监管机构责任制度等。危机爆发后世界多国政府着手完善其消费者金融保护制度,力度最大的当属美国,奥巴马政府于2009年6月30日、7月10日分别向国会提交了《2009年消费者金融保护机构法案》、《2009年投资者保护法案》,试图对美国该领域进行大规模改革,从维护金融稳定的角度高度重视消费者保护问题。金融创新产品由于其专业性和复杂性,正日益成为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在金融消费者与创新产品供给者间是两个实力与知识相差迥异的利益集团,单纯依靠合同法无法提供有效保护,因此,必须通过“金融消费者”这一概念,借助经济法向其提供差别性保护,明确消费者的权利及金融机构的对应义务和法律责任。[15]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既缺乏具有法定职能的监管机构,也没有系统的法律制度。
另一方面,应当借鉴合伙企业与合伙人关系的有关规定,引入连带责任制度。高杠杆率是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一个突出特征,过高的杠杆率可以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利益,激励机制高管采用高杠杆、高风险的经营方式。在金融企业发生较大损失时,由于其公共属性,往往还能够获得公共资金的援助,即便事业失败,企业破产退出,而高管人员的利益并不会受到很大的损失。这种高管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制度鼓励了金融机构管理层的冒险行为,热衷于创造并出售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这种冒险行为通过金融市场的传递又会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风险,因此,可以考虑通过连带责任制度将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与高管的责任挂钩,因经营创新产品而获得高额薪金的高管,在因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而导致公司破产或倒闭时,应当将此前获得的高额薪金的一部分拿出来补偿股东或投资人的损失,如雷曼破产后,可以要求雷曼原高管赔偿香港雷曼迷你债事件中的投资人。
注释:
[1]Josh Lerner and Peter TufanoThe Consequences of Financial Innovation:A Research Agenda Rev [OL]. 12/30/2009, aeaweb. org/aea/conference/program/retrieve. php?pdfid=351.
[2]Sunil Datt,MS,MBA,MA,CGFM,PMP,The Myths of Financial Innovation[OL]. December 07,2009,http://aga. typepad. com/aga/2009/12/the-myths-of-financial-innovation. html.
[3]郑鸣.商业银行管理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4.
[4]Financial Products Safety Commission Act S.566 [OL]. http:// woodstockins.t org/blog/blog/senator-durbin-announces-finan-cial-products-safety-commission/.
[5]Ben Steverman and David Bogoslaw (October18,2008). "The Financial Crisis Blame Game Business Week"[OL]. Business week. com.
[6] http:// businessweek.com/investor/con-tent/oct2008/pi20081017 _950382. htm? chan=top+news_top+news+index+-+temp_top+story. Retrieved 2008-10-24.
[7]LOUISE STORY OnWall Stree,t Bonuses,NotProfits,WereReal[OL]. http:// nytimes.com/2008/12/18/business/18pay. html?em.
[8]See Financial Regulatory Reform:A New Foun-dation [ OL ]. http://financialstability. gov/docs/regs/FinalReport_web. pd.f
[9]H. R. 4173,The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 of 2009 (Introduced in House) [OL]. http://thomas. loc. gov/cgi-bin/query/z? c111:H.R. 4173:
[10]美国财政部.金融监管改革框架要点[ J/OL].国研网编译.
[11] See Ben S. Bernanke ,Financial Innovationand Consumer Protection [OL]. http://federalreserve. gov/newsevents/speech/ber-nanke20090417a. htm.
[12]Financial crisis From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OL]. http://en. wikipedia. org/wi-ki/Financial_crisis.
一、公允价值的定义及应用现状
公允价值也被称为公允市价、公允价格,是指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结算的金额,即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或者一项负债可以被清偿的成交价格。公允价值的时态观是动态的,能使企业会计报表信息更加相关、更有利于报表使用者正确的决策,这就是其优点所在。公允价值的引入能够及时揭示企业由于市场风险变化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向投资者提供不偏不倚、透明化的会计信息。这种属性备受FASB和IASB的推崇,也是很多国家引入公允价值的原因。但是经济危机的发生使公允价值的运用受到了质疑。2007年4月美国开始发生次贷危机,至2008年9月下旬危机开始蔓延,随着一些国际化的投资银行相继倒闭,此次金融危机已经开始转化为一场全球性的经济灾难。灾难中,美国经济首当其冲,遭遇到巨大的打击:美国财政部托管“两房”;摩根大通并购贝尔斯登;美国第一大保险公司美国国际集团(AIG)陷入融资困境;美国第三大证券公司美林证券被美国银行收购;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公司宣布破产。美国五大投资银行中有三个已经不复存在,相当多的中小银行开始出现流动性危机,美国第十大抵押贷款放款行Indy Mac Bancorp Inc也进入破产程序,被联邦机构接管。随后危机迅速向世界各国蔓延,相继爆出冰岛国家破产、韩国股市崩盘、花旗拍卖等一系列事件,各国的经济面临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最严重的衰退。是什么导致了这场危机呢?除了金融泡沫的破灭外,有众多人认为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加重了金融风险,他们认为公允价值使经济周期不断放大,从而导致一些金融负债和不容易变现资产的判断出现偏差。有些人认为如果公允价值继续实行,那么金融危机就无法消除。但是会计界的人士对此却持有不同意见,认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仍然是大势所趋,其理由是公允价值在应用上更能够适应金融创新的需要。
公允价值计量具备很多优点。传统意义的成本计量需要等到合约实质性的履行或者取消时,才能够一次性地计算出来,企业在金融衍生工具上面的损益,实质上只是揭发了一个累积的数字而已,而公允价值却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在公允价值计量基础下,衍生工具价值的确定并不取决于业务是否发生,而是取决于交易双方是否能够协商一致形成一个对市场价值的判断。所以说,公允价值能够计量、反映出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对信息使用者提供更有价值的信息。还能够把金融衍生工具的到期累计风险分散到合约的各个存续期间内,符合稳健性原则。更重要的是公允价值能够更加全面、真实的反映会计收益。会计收益主要来自于交易期间内已经实现的收入和相应费用之间的差额。在经济学定义中,收益的概念不仅仅包括会计收益,还包括非交易以及未实现的资产价值变现所形成的利益或者损失,比会计收益在内容上的表达更加全面。公允价值会计计量要求既要计量资产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公允价值,也要计量公允价值变动所造成的利益和损失,这样不仅可以弥补单纯会计收益计算的不足,向经济收益的方向看齐,能更加准确地披露企业真实的现金流量,更能确切地反映企业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以及所应承担的财务风险,还能更加合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收益状况,全面的评价企业管理当局的经营业绩。与非货币性资产相比,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目标更加侧重于计算企业本期的收益状况。如今企业计算收益的时侯,收入是按照现行的市价计量,但是成本、费用则按历史成本计量,收益主要包括劳动者创造的纯利润以及由于经济因素产生的价格正差额。而现在使用的的利润分配制度对这两者不加区分,于是就出现了收益超分配、虚利实分的现象。如果采用公允价值来计量,这种矛盾就可得到很好地解决,因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收益是现时收入与按公允价值计算的成本费用相配比的结果,这样更能体现出会计制度中的配比原则。
二、金融危机背景下现行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金融危机状态下,市场价格并不能完全代表其公允价值,在这种状态下,以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会引发一系列严重后果,使危机进一步加深。而且在金融危机状态下,许多金融工具失去了活跃的市场,例如,石油由150多美元一桶降至不到30美元一桶,花旗银行的股价跌至不到1美元。在市场不活跃的情况下,其公允价值难以确定。在目前金融危机状态下,现行公允价值计量方式确实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首先,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时一些重要的数据较难获得。我国会计准则在确定公允价值时,要求公允价值应当能够可靠的计量,但我国新会计准则对如何审慎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未做比较详细的解释说明,容易让会计人员在具体会计操作时不好准确把握。
其次,公允价值计量有可能会降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程度。公允价值是参与交易的双方对市场价值的一种判断,但是市场环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有的会计事项可以确认或估计市场同等商品的交易价格,有的则由于存在商业秘密或信息阻断等因素而无法估计。由于公允价值的取得和公允价值的判断难度比较大,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客观性,也导致其可靠性大大降低。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估价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方法,并且没有严格区分不同公允价值的公允性等级。在我国新会计准则中规定在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应当保证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得到并且能够可靠的计量,但是在新会计准则中并没有对怎样保证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做出详细的表述。
再次,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有着很高的要求。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并不是完全的准确,在实际的操作中很大程度上受到会计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如果较低就会导致公允价值的计量出现偏差。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包括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速度比较快,在经济利益的的巨大诱惑面前,有些会计人员可能会丧失道德水准和职业良知,对资产进行虚假的评估,出现低估损失高估收益等现象,使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出现偏差,无法确切的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的原貌。所以说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与会计信息质量息息相关。从06年出台的新会计准则来看,部分准则中存在着一些高难度的要求,比如购买法、计税基础、资产重组等,除了计税基础外,大部分都是与公允价值相关。公允价值计量的本质就是估计产品的价值,会计人员不仅仅是报表的编制者,在新会计准则下还应是资产估价人员,但是在我国现阶段这种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数量并不是很多,这就导致了公允价值的合理运用出现瓶颈。
三、如何完善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公允价值的计量
每次金融危机过后,都会出现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采取有效的方法,防范或避免因市场波动对会计计量的干扰和影响,公允地反映资产的内在价值和企业的经营能力,是摆在会计界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建立活跃的市场机制
建立活跃的市场机制,首先需要有公开的市场价格体系,使每日的市场交易价格公开。要建立全国联网的价格查询平台,能够很容易的查询到各种商品的价格。要优化市场资产的估价系统,使各种商品的市场价格能够很好地反映出真实的商品价值。与此同时,必须充分发挥资产评估、物价评估等中介机构应有的监管作用,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督、制约和平衡机制,从而防止利用公允价值计量进行造假的现象。在健全的的市场机制下,各项交易才能公平公正的进行,各种资产或负债的市价才能很好地反映出资产真实的价值,这种反映出的真实的价值才能完全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由于市场经济在逐步建立与完善的过程当中,应当不断健全和完善市场机制,活跃市场经济,创造一个有利于公允价值计量全面推广的良好环境。
2.加大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监督审计力度
公允价值计量在会计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我国应尽早建立和完善公允价值审计制度,从而更好的监督企业做好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工作,加大对资产评估机构和企业的监督力度。审计该事项的人员应当熟悉公允价值审计的相关知识,在实施审计过程中,专家的评估结果也可以作为审计证据的一部分,但是审计人员应当对专家的专业水准做出客观的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有进行公允价值估价工作的能力,并且还应该对其估价的结果进行恰当的实质性测试。
3.建立建全公允价值计量相关法律规范
建立建全公允价值计量的法律法规要从制度和程序上入手,防止人为的利用公允价值操作利润等舞弊行为的发生。新会计准则的不断规范和完善使得没有客观依据的商品信息无法进入到会计信息系统,降低了舞弊事件的可能性。对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由于公允价值在理论上代表着会计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应当不断发展和完善其在我国的适用程度。但是公允价值也是存在着缺点,所以必须参考国际先进的会计理念,及时解决运用中出现的问题。
4.增强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
增加公允价值的操作性需要加强国内会计人员对公允价值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实际技术操作水平及职业判断能力,增强职业道德意识,从而为公允价值的全面运用提供保障。应推广先进的电子计算机技术进行实际的业务操作,从而有利于公允价值在实际操作层面上的推广。我国除了应加强会计计量外部环境外,还应当在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上及有关法律法规上给予明确的有利于具体实务操作的规范要求。比如应制定出关于如何采用现值技术来估计公允价值的操作指南。在操作指南中应尽可能详尽地规定出有关现值的确认、计量以及报告等问题,促使会计人员对于公允价值的使用更加规范、合理。
四、公允价值在会计准则中的发展方向
在上世纪末期,公允价值计量是会计界争议不断的话题。当存在着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活跃市场的时候,商品的成本、市价和短期可变现净值可以作为公允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公允价值计量的难度不会很大。但是对于所有资产或负债的活跃的市场并不可能处处存在,此时的公允价值计量必须要采用现值技术。由于特定的个体对于与特定的资产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风险的估计和折现率的选择一般来说是不一致的,从而导致现值技术运用的主观判断因素比较大,但是验证性却相对较低,从而使公允价值在实务中的运用倍受挫折。
虽然公允价值存在着很多的不足,而且还有不少经济学家对公允价值计量仍存在着种种疑虑,但是公允价值计量在国内外经过十多年的运用,已经得到了长足发展,其运用领域已经从简单的金融工具扩展至其他领域,大有取代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之趋势。会计的发展必须要针对现实的环境作出变革,公允价值计量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还需要适宜的市场环境。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市场化程度和监管水平不高,公允价值计量所依存的市场环境还不完善,公允价值可能难以达到公允,并有可能成为利润操纵的工具。未来会计准则的发展方向,不仅需要吸收现行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计量的理念,还要解决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弊端,建立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结合的会计计量模式。本世纪初,由于我国加入WTO后经济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公允价值有了越来越容易取得的趋势,财政部提出了要在更多的准则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指导思想。这一指导思想深入地贯彻在2006年初的新会计准则当中,于是公允价值的概念和计量得到了全面的发展推广。
从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方向看,公允价值计量结合历史成本法的新型会计计量模式将会得到很好的运用。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公允价值计量是大势所趋。处理好金融危机下公允价值的使用,能够为推动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必要的方法和保障,也能够使会计信息在资本市场的发展过程中起到基础设施的作用。所以说,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我国公允价值计量的诸多相关因素,使其能够更好地为我国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Z].经济科学出版社,1-6
从摆脱金融危机的角度看,人民币大幅升值并非美国解决金融危机的出路。近期,西方学术界流传着一种“祸水东引”的谬论,即将人民币汇率制度与美国次贷危机直接联系起来。认为人民币汇率低估是我国对美贸易顺差的主要成因,我国将积累的大量外汇储备投资于美国国债,这压低了美国长期利率,进而低利率刺激了美国金融创新并使其金融机构过度承担风险,最终引发了次贷危机。大量事实表明,金融发展和风险认知之间的不匹配才是当前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上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的金融创新和金融发展不断深入,尽管金融风险认知在同一时期也有进步,但明显滞后于实践的需要。金融发展和风险认知的不匹配大大降低了原有金融稳定安排的效力,金融机构内控、市场纪律和金融监管的效率下降与此均有密切关联。从这一视角看,次贷危机爆发具有必然性,它与人民币汇率制度没有必然联系。
事实上,维持现有包括人民币汇率制度在内的中美经济模式,对美国化解金融危机是有利的。当前,美国政府在实体经济和金融领域同时展开行动来化解危机。在实体经济领域,美国主要通过扩张性财政政策来稳定经济增长;在金融领域,美国主要通过金融机构救助、收购金融机构有毒资产、为市场提供流动性三种方式来稳定金融系统。美国的危机化解方案需要耗费大量资金,这迫使美国政府不得不大量发行国债。在美国国债投资需求中,外国投资者的地位举足轻重。2008年,美国政府净发行国债1.47万亿美元,其中外国投资者就购买了7720亿美元。中美之间的经济交往模式以人民币“软”钉住美元、我国对美保持大量贸易顺差和我国持有大量美国国债为主要特征,这一模式有助于美国筹集资金、稳定国债市场。应当说,危机加强了中美经济模式的“捆绑性”,即我国需要美国市场实现劳动力就业,美国则需要我国的资金来稳定其金融系统。破坏这一模式的稳定性,对中美双方都没有好处。
二、金融危机不会根本威胁我国外汇储备的安全
次贷危机爆发后,我国外汇储备的安全问题引起国人广泛关注。部分国内学者认为,美联储向金融体系不断注入流动性,使得美国未来经济发展面临巨大的通货膨胀威胁,我国外汇储备也极有可能因此遭受重大损失,人民币汇率制度应该加速弹性化改革。为应对危机,美国货币当局不断放松其货币政策。美联储的最初反应是,通过更积极的储备管理使短期货币市场利率与目标水平一致。随后,为缓解定期货币市场和回购市场的压力,美联储延长了银行再融资期限,扩展了合格抵押品和交易对手的范围,扩大了证券融资范围。鉴于金融市场混乱还在继续且实体经济出现衰退,美联储迅速调整了其货币政策立场,将联邦基金利率在短期内由5.25%下调至0-0.25%。在缺乏利率下调空间的情况下,美联储开始实施所谓“数量宽松”的货币政策,即货币政策直接关注货币投放数量而非利率。从货币供应量的角度看,以上货币政策操作并无特别之处,所有操作都是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向市场注入流动性。当面临通货膨胀时,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出售其当前购买的国债和其他类型金融资产以收缩流动性。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在美国这样一个贫富较为悬殊而又实行议会民主的国家,美联储不可能为了损伤我国外汇储备价值而故意推动通货膨胀。转贴于
主要是发达国家金融自由化和发展中国家金融改革,刺激了投机性货币需求的增长,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流动性膨胀对通货膨胀的压力。全球在次贷危机中投放的大量流动性在危机后大部分不会直接进入实体经济,它们中的绝大部分极有可能是从谨慎状态转为投机状态,这为全球收缩流动性提供充裕的反应时间。我国没必要进行大的储备币种结构调整。反而,由于我国在美外汇储备数量较大,任何急切的币种结构调整很可能会因交易成本过高和外汇市场的博弈性反应而损害我国外汇储备的价值。例如,如果我国迅速将美元国债储备转换成欧元储备,则大量抛售很有可能会使美元国债收益率迅速上升,这将导致我国继续持有的美元储备的贴现值下降。更何况,在当前全球主要储备货币中,美元的安全性仍然居于首位。
三、不宜采用人民币大幅贬值来摆脱当前经济紧缩
关于人民币汇率的合理均衡水平,理论界存在很大争议。一种常见的观点认为,人民币汇率的合理均衡水平应该有利于实现国际收支平衡。从我国的国际收支状况看,人民币应该大幅升值。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增长是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根本目标,包括人民币汇率政策在内的一切宏观调控政策都须以此为最基本的出发点。换言之,人民币汇率的合理均衡水平应该首先有利于实现国民经济增长的总目标,其次才能考虑平衡国际收支。
次贷危机爆发以来,我国经济出现了剧烈下滑,对外出口和投资的增长率同比皆有大幅下滑。由于投资下滑主要是由出口下滑导致的,此轮我国经济紧缩可以归为外部需求冲击型的经济紧缩。为保持经济增长,我国政府及时有力地出台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汇率政策领域,我国迄今为止尚未采取大的举措。我国是否应当采用人民币大幅贬值来摆脱当前经济紧缩,这也是我国汇率政策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
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表明:全球真实GDP增长率从2007年的3.5%下滑为2008年的1.7%,其中,除了中东的真实GDP增长率上升了0.2%,北美洲、中南美洲、欧洲、独联体、非洲和亚 洲的真实GDP增长率分别下滑了1.0%、0.9%、1.8%、2.9%、0.8%、1.0%和2.9%;全球真实商品贸易增长率从2007年的6%下滑为2008年的2%,其中,北美洲、中南美洲、欧洲、独联体、非洲、中东和亚洲的真实商品出口增长率分别下滑了3.5%、1.5%、3.5%、1.0%、1.5%、1.0%和7.0%。全球真实GDP和真实商品出口的全面萎缩表明,在所有导致我国出口紧缩的原因中,贸易对象收入的全面下降肯定居于首位。
1 引言
由美国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引发的次贷危机迅速席卷全球,不仅造成美国本土经济的急剧衰退,也已演化成全球性的经济危机。为了挽救这个低迷的局面,各国纷纷出台了各种拯救经济危机的政策和措施。在商业信用崩溃的时候,号称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大规模地运用国家信用,把那些濒临破产的企业国有化。而与之对比的是,一直以来颇被资本主义国家所病诟的高度国家集权控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其经济的基本面仍然健康,这与狼狈应战的西方国家形成鲜明对比。于是,在经济学领域再次引发了对自由经济体制和政府职能的一系列的争议。虽然这个问题在市场经济刚建立的时候就开始讨论,但在当前新经济情况下,对市场和政府的职能的再次论证具有时代的意义。
2 市场的无效性
这场来自华尔街的金融风暴让人们对市场的有效性和自由经济的看法发生了重大的改变,重新认识政府作用的呼声此起彼伏。此次金融危机也标志着以芝加哥学派为代表,强调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破灭。新自由经济理论主要推广三大理论:第一,自由是效率的前提,所有的规则制度的限制会阻碍经济的快速发展;第二,私有化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第三,市场是配置资源最有效的方式,反对政府干预 。但这次的金融危机,让人们看到:(1)无限制的自由给予了金融投机商与信用机构可操作的机会;(2)虽然市场通过人性的自利行为可以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但是,在经济危机爆发的时候,商业信用、民间信用、银行信用、国际信用等失去可信赖的基础,这个时候的自利就意味着必须牺牲集体或国家的利益,如果每个人在经济危机的时刻只顾及自己的利益那必然导致危机的进一步恶化;(3)如果这个时候依旧提倡由市场来配置资源,那只会导致危机进一步扩散和对经济体的破坏。马克思在著名的《资本论》和《剩余价值理论》这两部论著中对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进行了精彩的论述。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是危机的根源,还深刻地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这个矛盾是无法调节,而且危机的规模和破坏性将一次比一次更加扩大和加深。大范围经济危机爆发的时候,市场是处于无效的状态,它对资源的配置已经不起作用,甚至会提供虚假或扭曲的信息。这时必须依靠政府出面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制止混乱的扩大,政府在危机时刻的稳定作用和暂时性的“国有化”措施能对经济起到一个良好的作用。美国巨额的救市计划,以及对实体经济的优惠政策,都表明当市场无效时候,政府这个无形的手正在发挥着其应有的作用。
3 政府职能的双重性
伴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的职能与作用也备受关注,新的经济环境对政府的职能提出新的要求。正常的政府的职能可以归结为主要的两点:管理和服务。管理是管理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使得整个国家各个机构能够安全有序的运作。而服务是为整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提高公众的福利而工作。周春明在2003年就提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最基本职能是为企业和公民、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有效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制度保障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他们的公共需要。”[1]为社会提供有效的管理并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这是一个政府最基本的两项职能。围绕着这次经济危机,世界各国政府纷纷出台各种应对方案,许多人看到政府的职能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在这里笔者对政府的职能进行了重新的定位,政府职能具有双重性:正常性和应急性。正常性是指在国家内部环境或者国际环境正常安全的时候,政府履行正常的对国家的管理和服务;而应急性,指的是在国家处于特殊状况下(比如战争、自然灾难、经济危机等)一个政府为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对政治经济所采取短期的特殊的措施。
与当前的经济危机结合起来,这场经济危机可以归结为主要的两点:市场无效和政府不力。在这场危机中,金融经济缺乏政府的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过度自由导致了投机的泛滥,使得金融经济严重脱离了实体经济,经济泡沫急剧膨胀,进而导致市场无效,使得整个社会的经济处于无序的状态。从应对市场无效性而言,西方政府的职能具有双重的性质,先从应急的管理角度看,把银行国有化,或者出巨资救助实体经济。虽然这些行为是违反了自由资本主义市场的原则,但政府这些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阻止经济的进一步恶化,加大应急管理的力度,形成危机状态下特殊的市场秩序[2]。金融危机爆发后,许多国家都意识到金融监管的不力,也意识到国际金融组织的规定和各国的经济制度的规定存在着矛盾,于是许多国家呼吁改善和完善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和规则,加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虽然这些应急的措施是偏离政府的规范作用的,但在当前的情况下,如果希望通过市场的自发调整来解决这个矛盾,无疑是艰难的。因为金融危机全面爆发的时候,公民信心的建立是市场无法给予的,而这个时候只有政府的这个最高的信用能够稳定社会,这种短期应急的措施只是为了更好地执行政府的长期的正常职能。世界银行总结各个国家的改革经营,得出结论:“现代政府的首要职责是做好基础性工作,具体包括:建立法律基础;保持非扭曲性的政策环境,包括宏观经济的稳定;投资于基本的社会服务与基础设施;保护承受力差的阶层;保护环境等。”[1]
政府面对危机时候的各项救市措施虽然干预了市场的运作,但实质上是为了宏观经济的稳定,保护社会经济中的薄弱环节,这亦是具有正常性质:为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创造和谐的内外部环境。 但同时,政府也应该界定这种应急状态的时间和范围,当经济恢复常态的时候,应该尽量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做好正常的管理,提高管理的有效性,维持市场的正常职能。政府的职能具有双重的性质,政府在危机时刻所采取的稳定措施和暂时的“国有化措施”只是一个短暂的状态,是应急性的体现,当经济恢复常态和具备了自我发展的能力的时候,资本主义政府会非常果断地把配置资源的主导作用让位给市场,这是政府职能正常性的体现。政府的作用是做好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而不是成为一个盈利的机构。政府通过向企业征收税收,可以获得稳定的安全的收入,如果政府参与企业的经营与管理,那必然增加政府的负担,同时,也增加政府的风险。这次资本主义政府所采取的措施也不是现在才有,在以前应对经济危机的时候,西方的政府同样会采取这样的方式,把已经处于崩溃或者濒临破产的但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收购回来;当经济恢复正常,而企业能够独立经营的时候,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把这个企业卖出去。政府的职能所具有的双重性,在每次经济危机或者社会危机或重大的自然灾难发生的时候,都能够得到最好的体现。
市场不是万能的,它有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和矛盾,必须通过这种周期性的经济危机来修正和恢复自身的机能[3]。但是,也应该看到市场经济给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和进步。从这场经济危机中,我们要讨论的不是自由市场经济是否已经走向末路。而是,我们要思考在经济建设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职能边界,必须要避免极端的思想。经过改革开放30年,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取得一定的进步,政府,企业,个人和市场的关系也在走向一个逐步规范的过程。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处于经济和社会转型的大国来说,要实现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顺利过渡,政府的职能要从侧重于行政管理向侧重于公共服务转变。但强调政府职能的转变,并不是否定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的双重性,在市场失灵的时候,或政府缺位的领域,强化政府的应急性,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但同时也应注重政府职能的正常性,从实体经济的竞争中退出来,不参与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使政府真正从社会资源的分配者变为监督者,从社会经济活动的划桨者变为掌舵者” [1]。
4 结论
对于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很难取得一个普遍认可的标准来划分市场和政府的边界,只要一个政府,一个社会所采用的政策是以促进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都是值得认可的[3]。中国的金融行业和实体经济能够在这次危机中经受住考验,得益于中国的金融管制,但同时也源于中国的金融行业还处于发展阶段,以资产证券化为核心的市场化进程还不够充分,所以也成功逃避了这次衍生金融工具的泛滥的危机。然而不管如何,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的任务是回过头来审视一下我国自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政府职能的变更和不断完善,认真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而努力。
国内外会计舞弊案件的层出不穷及其危害之大,次贷危机的爆发及其危害之深远,会计监管不力难逃其咎并再度引发了人们对会计监管的思考。本次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社会各界一方面忙着寻找罪魁祸首;另一方面积极寻找应对危机的举措。人们从次贷危机追溯到衍生金融产品,追溯到市场及市场信用,进而牵扯到会计准则和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成了金融危机的原凶之一,会计准则也成了金融危机的救“市”主。公允价值计量与金融危机的相关性,进而政府如何规范会计信息、是否修订会计准则成了金融界与会计界在危机拯救中的一个争议热点。到底会计准则与金融危机甚至与全球经济危机有何关系成为我们不得不回答的一个现实问题。时至今日,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对于政府规范会计信息规则的必要性普遍赞同,特别是在本次美国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性经济危机日益漫延的现实情况下,对会计准则的质疑和加强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特别是企业风险信息的披露的呼声日渐增强。但是对于如何规范以及规范的范围、规范的强度则众说纷纭,仍无定论。特别是在我国,新会计准则于2006年2月,并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开始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准则执行三年的实践,是否如各界所望规范了会计信息、进而避免了或减少了资本市场上大量的财务舞弊或盈余管理行为就成为一个现实研究课题。同时,新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刚刚实行一年多,即遭遇一次全球性的金融以至经济危机,危机对新会计准则提出了新的挑战,会计准则如何应对?这一系列现实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无论从理论研究出发还是从现实需要出发,新会计准则的完善与会计监管模式何去何从值得人们探讨,而且迫切性日渐增强。因而,对我国新会计准则的经济学分析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二、我国新会计准则性质的规范经济学分析
有关会计准则的性质问题,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综合国内外学者的论述,本文认为有关准则性质的观点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种:
(一)技术规范观
该观点流行于会计准则产生之初,认为会计准则就是一种客观标准。持“技术观”的学者认为,会计准则是纯粹的技术性规范手段,是客观的约束机制。如杨纪婉(1992)认为,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核算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会计行为的规范化要求。葛家澍(1996)也指出:我们已经明确,企业会计准则是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从这种观点的出发,会计准则制定者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建立一套科学的、完善一致的会计原则,并据此设计出合理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他们相信,只要借助科学合理的理论和有效的制定程序,会计准则就应该或能够达到完善,并发挥理想的规范作用。
(二)政治程序结果观或分配标准观
“经济后果”作为会计准则制定中的一个实质性问题,是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开始引起人们关注的。该观点认为会计准则安排直接形成资源配置状况,或影响对资源配置的调节。按照曾任美国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成员的泽夫(Zeff,1978)教授的理解,会计报告将影响企业、政府、工会、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决策行为,这些个人或团体的行为又可能对其他团体的利益产生影响。后来的学者将之称为“经济后果”。简单地说,就是不同的会计准则和不同的会计程序导致各个主体不同的利益分配格局。
(三)产权安排观
该观点认为,“会计准则属于产权制度范畴,它是产权制度的一种或特定社会产权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会计准则作为提供会计信息的主要规范,其基本结构是产权经济模式的自然反映,产权关系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进而出现了不同的会计准则规范,以维护其特有的企业产权关系。“显然,会计准则作为会计行为的规范与制度,它是以产权理论为基础的,并且,其运行是否有效、作用发挥是否正常,也有赖于其产权界定恰当与否。”因此,可以说,任何一种会计准则都体现了对某些特定主体产权(财产权利或经济利益)的保护。
(四)公共合约观
“从公共选择理论看:会计准则是一种公共物品”。该观点是把对会计准则性质的认识建立在新制度经济学的基础之上,认为会计准则是一种公共物品,是调节社会利益集团经济关系的会计行为规范,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由于其公共物品性,政府在其制定与执行过程中要考虑各个利益集团的切身利益,最终成为多方博弈均衡的产物,在性质上也就表现为企业利益关系人共同“签署”的合约的一部分,是一份关于一般通用的会计规则的公共合约。它的产生是为了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缺陷,对一般通用的会计规则制定权以一种公共的合约安排来替代原先的单个企业的私人合约安排以节省社会交易成本。
上述四种观点各有所长,都有可取之处。本文认为,第一种观点是将会计准则看作是一种纯粹的技术手段,只是看到了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所呈现的技术规范这一外在形式,而没有对会计准则制定过程及实施后果给予足够的关注,但是它是会计准则的一个重要性质。该观点由于其目标的单一性和明确性,更易用于指导准则制定并能突出准则制定者在准则制定过程中的地位和独立作用,但由于其忽视了准则可能带来的经济后果和政治程序的影响,往往会导致过分夸大准则的作用而影响对准则功能的客观评价。第二种观点,强调的是会计准则制定的政治性和社会性。该观点比较客观地揭示了会计准则的制定必然是一个政治性的过程,任何一种会计准则都体现了对某些特定利益主体的保护,但该观点更多地是对准则制定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博弈的关注,而非准则的实质反映。第三种产权安排观主要从产权的视角分析了会计准则背后的产权诉求,强调了会计准则对产权主体的保护,实则是准则功能的体现;而第四种公共合约观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原理在会计领域的运用。它所依赖的核心概念是“交易费用”及“公共物品”等,即会计准则是一项节省交易成本的制度创新的结果。会计准则这一公共合约是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发展而进行的会计规则制定权合约安排创新的结果,是对准则性质的较为宽泛的认识。
本文认为,对会计准则性质的理解应建立在上述四种观点的融合之上:正由于技术规范观强调准则应该客观有序,因此我国新会计准则应从技术规范的角度考虑构建具有逻辑一致性的概念框架指导下的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而经济后果观的直接推论就是准则制定程序的政治性,该观点有助于我们认识在准则制定过程中一方面应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另一方面又要看清各方背后隐藏的不同利益集团利益角逐的本质,尽可能维护多数主体的利益。从产权安排观出发,可以使我们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与修改时充分考虑社会产权制度的稳定和对产权的保护。从公共合约观出发,我们知道政府拥有一般通用会计准则的制定权,这种准则具有较大的强制性。公共合约之所以得以达成是由于政府强制力的作用和其能节约交易费用,但如果出现政府“创租”或“寻租”,或者由于公共合约的强制性执行而带来的交易费用的增加超出了交易费用的节约,那么就将是对市场的扭曲而得不偿失。
三、结束语:新会计准则的性质分析
本文认为,在分析我国新会计准则的性质问题时,应该遵循一个由核心向逐步拓展的思路:
首先,新会计准则是用来规范现实会计实务并指导会计实务的行为规范。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各种规章制度对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进行约束,形成了复杂的、相互交错的规范体系。不同市场主体通过财务报告对外自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时,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技术规范或标准,而是各行其是,则信息使用者面对五花八门的信息表达将会无所适从。因此,必须有一套统一的规范或标准来指导和约束市场不同主体的信息表达方式。也就是说,会计准则首先应当是一个纯客观、技术性的约束机制,是用来指导和检验实务的标准,这是会计准则的基本职能体现,是它的核心特征。正是基于此,当我国社会经济不断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潮流之中,当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壮大之时,种种新的经济业务要求有新的会计规范和标准进行指导,我国财政部适时修订并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对企业会计实务的指导和行为规范。
一、08年金融危机分析
(一)08年金融危机的起因及传染过程
2007年房地产泡沫开始破灭,小概率事件的发生,使得金融巨头们的各种计算看似严谨的数理模型已经无法解释现在的危机。伴随这雷曼兄弟的破产清算,金融危机彻底爆发。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金融衍生工具的过度应用,尤其是CDO的过度使用,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但是华尔街的投行们眼中只有收益,而对风险却过度的自信。最后随着美国投行的亏损倒闭及美国股市的崩盘,金融危机开始席卷全球。
1.金融市场间的传染机制
金融危机的传染机制如上图所示:
1.随着经济逐渐转冷,利率上升,房贷市场的违约率大幅度上升。次级债房贷机构(不吸收公众存款,资本充足率水平低)就受到了直接冲击。由于金融机构无法把全部抵押贷款证券化,从而导致这些房地产金融机构承担大量违约成本。
2.再次受危机冲击的是购买信用评级较低的CDO的投资银行和对冲基金。抵押贷款违约率的上升导致CDO的持有者(中间级或股权级)无法及时获得本息偿付,从而增加了CDO的信用风险,同时信用评级机构下调该类产品的信用评级,如此便会引起投资者纷纷赎回投资,商业银行提前收回贷款,出于流动性的考虑,对冲基金不得不抛售优质资产,而这样就会降低资产收益,加大市场上其他资产的抛售压力,更进一步降低对冲基金的资产价值。
3.另外受冲击的是持有信用较高的CDO的保险公司如AIG、养老保险和商业银行。大量对冲基金无法清偿的负面消息致使投资者开始担忧优先级证券的风险。加之评级机构调低了次级债券的信用等级,以至该类机构为了符合投资标准不得不变现减持,其资产价值缩水。当商业银行受损,其不得不提高贷款标准,紧缩流动性,另外,投资者纷纷要求赎回基金。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这些机构为了满足流动性的需求,只能变卖其他资产,导致商业票据市场、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等大幅波动。
2.实体经济之间的传染机制
次级抵押贷款证券化、以VAR为基础的资产风险管理方式,导致危机从信贷市场传染到资本市场;基于商业银行的财务杠杆比率与其承担的整体风险反比的关系,商业银行承担的风险上升,只能去杠杆化来满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为了降低风险资产的比重,致使商业银行惜贷,危机从资本市场传染回信贷市场。具体如下所示:
首先,美元大幅贬值造成别的国家以美元购买的外汇储备大幅缩水,这减轻了美国的财务负担,却以其他国家的国民财富为代价。而美国的救市政策单纯是救助其银行业,却把损失推给了其他国家,特别是拥有大量美元储备的中国。
其次,美国消费需求下降。国民收入降低导致美国的进口需求下;另外美元的贬值,促使其出口扩大。由于其进口需求的下降导致那些依靠出口导向经济体出口额大幅度下降,从而拖累其宏观经济的增长。
最后,2008年次贷危机以来,人们普遍预期经济发展进入经济周期的下行期,全球消费者节减开支,控制消费,而出口,投资,消费是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这样一来,不仅是各国虚拟经济如金融业受到危机的传染而且实体经济也受到很大的影响。
(二)08年金融危机的传染机制理论分析
1.接触性传染机制
金融危机的接触性传染,指金融危机在与危机初始国有直接或者间接经济要素联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的传染机制,一般包括贸易传染和金融传染。我们统称其为金融危机的“溢出效应”。它又包括“贸易溢出效应”和“金融溢出效应”。
所谓贸易溢出效应是在国际经济交往过程中,贸易和依附于贸易的资金流动是密切联系的。故,金融危机的传染必然会通过贸易途径传染。具体而言,是指当一国发生的金融危机,便恶化了与其贸易关系密切的国家的贸易总额,并导致这些国家逐渐发生危机的传染机制。
金融溢出效应是指传染主要有银行部门的借贷和债务、直接投资和投机冲击以及资本市场的资产重新组合等传染途径。
2.非接触性传染机制
非接触性传染机制是指金融危机在与危机初始国实质经济联系相对薄弱的经济体之间相继发生的危机传染。虽然现有的各理论体系研究重点不同,但他们普遍认为投资者心理预期的变化和相联系的金融活动构成了金融危机传染的主要路径。
在非接触性传染中有“羊群效应”、“季风效应”等。所谓“羊群效应”就是金融市场中的“羊群行为”,指投资者在信息环境不确定的情况下,行为受到其他投资者的影响,或者过度依赖于舆论,而不考虑私人信息,简单的模仿他人决策的行为。而“季风效应”是指金融危机在有着相同或相似的内部和、外部条件的国家(或地区)相继发生,表现为金融危机的传染。换言之,在没有金融传染和贸易传染的情况下,金融危机在这些国家之间也可以传染。
本文主要选取“羊群效应”进行研究。
二、CCK模型的设计
(一)方法的选取
三、实证检验的文献综述
孙建全和陈小龙(2011.9)选取2006年1月4日到2010年11月19上证A、B股的日收益率数据,采用羊群效应测度的CCK模型,分别用最小二乘法和分位数回归法对股票市场的羊群效应进行实证分析。研究显示:上证B股市场的羊群效应始终强于上证A股,上证A、B股市场中上涨和下跌行情的羊群效应是不一样的。最小二乘法显示:上证A股在下跌过程中的羊群效应要强于上涨过程中的羊群效应,而上证B股上涨的羊群效应要强于下跌的羊群效应。而用分位数模型,其结果显示:A股在上涨过程中的羊群效应要强于下跌过程中的羊群效应,而上证B股上涨的羊群效应要强于下跌的羊群效应。
刘波,曾勇和唐小我(2004)以CCK模型为基础,运用CSSD和CSAD两个个股收益率偏高指标建模,分别对沪、深股市的羊群效应进行了独立和联合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沪深两市及我国股市整体上存在显著的羊群效应,且市场下降时的羊群效应比市场上升时的强。
蒋学雷,陈敏和吴富国(2003)通过使用截面收益的绝对偏差(CSAD)指标,提出一种检验羊群效应的方法,即通过检验个股截面收益的绝对偏差(CSAD)与市场收益的非线性关系,来判断羊群效应是否显著。利用沪深两市公开的价格数据,建立具体的ARCH模型(异方差),对我国沪深两市的羊群效应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发现我国沪深两市存在一定程度的羊群效应。
孙橙(2009)采用CCK模型对上证50指数在2008-7-1到2009-7-31以及2009-7-1到2009-8-31这两个时间段的横截面绝对偏离率与市场组合的平均收益率进行了非线性模型检验,发现了中国股市在中期比短期存在更为明显的羊群行为,追涨的羊群效应要高于杀跌的羊群效应。
四、对我国股票市场抵御金融危机的建议
首先,进一步规范市场,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的成熟程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准确性较差,我国证券市场上披露虚假信息,欺骗上市的情况层出不穷。鉴于我国微观信息的缺乏且准确性较低,加之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流动性较差。对于普通的股民而言,尽管也想及时掌握市场相关信息,但由于实力弱小。一般只能根据市场价格涨跌来进行信息的判断,而如此得来的信息中难免存在噪声,这部分普通股民成为了噪声交易者,其交易行为具有很大的盲目性。
其次,培养发展理性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大多数投资者进入股票市场的目的并不在于期末的分红,而是获得资本利得,个人投资者短期投机行为严重。显然我国的投资者还不是理性投资者,羊群行为比较突出。
最后,减少政府的干预。我国股票市场向来被称为“政策市”。政策的干预过于频繁,致使我国股市的系统性风险很大,股票价格不是真实的反应投资者的买卖力量的大小,而是更多的体现了政策干预等系统性风险。(作者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朱曦济.彭建凯.吴雪清《金融市场羊群行为研究综述》[J]金融前沿.2012.4
[2]孙建全.陈小龙《上证A股与B股的市场的羊群效应比较研究》[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11.9
全球外汇市场的成交量呈平稳的上升趋势,全球的每日平均交易量相比2007年有了大幅增长,增长幅度达到百分之二十。
2.英国作为跨国借贷业务的中心,全世界场外利率衍生品市场规模小幅增长。据伦敦国际金融服务协会的数据统计显示,全球跨境借出总额的最多的是英国,然后分别是美国、日本、法国、德国、新加坡和香港。在跨境借入方面,借入总额的份额最多的也是英国,其次为美国、法国、德国和日本,其中英国的借入总额达到百分之二十一。
3.全球债券市场未清偿余额下降。根据数据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2013年年中,全世界的债券市场没有清偿的余额达到80万亿美元。从全球债券市场上看,数据显示,美国、英国、德国、荷兰、法国和西班牙发行的国际债券未清偿余额在全球排名前六位。
4.全球商品期货成交量继续增长。据美国期货业协会(FIA)的统计数据,全球在交易所交易的商品比去年有所上升,纽约、芝加哥和伦敦在商品期货市场一直处于领先的地位。
二、当前金融秩序对金融全球化的制约因素
1.当下的国际金融体系制度不完善。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为代表的国际金融机构为基础的国际金融体系,在经济全球化中有着重要的功能,主要表现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以美元为中心、以稳定国际货币体系为目标的国际收支调节机制。国际金融体系在战争后各国的经济恢复和重建过程中有显著的效果,拉动世界经济的发展,重塑世界经济体系,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个国际金融体系本身存在的问题已经逐渐不适合各国发展的需求。
2.美元泛滥导致国际金融危机频繁爆发。近十几年年来,国际金融危机频繁发生,主要的原因就是美国宏观经济的政策缺乏约束性,没有得到有效的制度管理。为了拉动美国本土的经济发展,美国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美元的泛滥也导致了世界性的流转过剩,货币呈现供过于求的情况,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不相适应,致使房地产泡沫崩塌,引发了金融危机,再加上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导致金融危机像病毒般在全世界蔓延开来。
3.国际金融市场的汇率不稳定。在如今的国际货币体系中,整个汇率体系不稳定,以美元为主的国际货币汇率经常涨跌不定,这在无形中增大了外汇的风险。国际汇率体系的不稳定也会影响各国的对外贸易,全球的大宗商品价格不断变化,阻碍了国家间的外贸投资交易,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无疑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4.国际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随着经济的发展,旧时的国际金融监管体系逐渐呈现不完善的地方,已经不能满足金融全球化背景下规避金融风险的需要。现在的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在逐步发展,包括以发达国家作为主要监管的监管模式,从分业监管逐步过渡到综合监管,同时逐步统一全世界的监督管理。
三、金融全球化对现有金融秩序所产生的影响
1.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要不断提高在国际金融合作机构中的地位。而以中印俄巴西合称的“金砖四国”代表发展中国家,希望能够找寻多元化的储蓄货币,逐步提高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希望能完善国际金融机构的结构,提高国际金融机构的地位,突显其重要性,同时不断支持发展中国家,帮扶拉动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
2.强化资本和流动性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银行也不断地壮大,但是现在的国际银行还存在着不少未完善的地方,包括银行的资本要求不高,资本质量不高,风险加权资产测算不客观等情况。同时修改银行资本的定义,扩大资本的范围,尽量统一各国资本计量,同时提高资本计量的透明度。
3.加强对冲基金监管。对冲基金容易对国际金融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很多国家对于对冲基金的管理薄弱,没有制度上强有力的管理,即使有的国家有制度管理,但内容漏洞百出,没有起到真正管理的作用。现在各国要提高对对冲基金的管理力度,不仅列出了对对冲基金监管的原则,还加强了国际监管,一起联合防止对冲基金行业有机率引发的风险。
4.加强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当前的国际金融结构下的信用评级机构处于准监管的地位,容易对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起规范作用,这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因此要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力度,重视这个评级机构。
一、公允价值在金融产品计价中暴露出的问题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与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对应的是历史成本会计准则历史成本会计计量则强调,资产和负债应当以当时实际发生的成本和金额进行计量。
例如:2007年3月,某公司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以30元/股的价格,购入保利地产100万股股票,若不考虑相关费用,该公司共计支付3000万元。假定 200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该公司仍然持有这些100万股股票,而在 2007年末,保利地产的市价已经升值为64.82元/股。那么该公司应当怎样在会计报表上对报表使用者报送公司拥有的该项股票资产?两种不同的会计计量模式在甲公司资产负债表上对该项股票的列示则有着极大的差异。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该公司资产负债表上对该项股票所列示的金额仍为当初购买时的3000万元;而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假定该公司将该股票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公司则应以2007年保利地产年末收盘价作为依据,对外报送该项股票的价值。2007年12月28日,保利地产的年末收盘价位为64.82元。因此,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在其资产负债表上对该项股票投资所列示的金额应为6482万元。由于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该公司的该项资产价值增加了3482万元。同样,该公司的利润表可因计量模式的不同,产生不同的利润,即公允价值模式比历史成本计量多出3482万元的利润。
从上述例题可以看出历史成本计量的会计原则对该项股票以 3000万元的价值报送,已完全不能反映甲公司资产负债表日的价值,其滞后性显而易见;而公允价值计量则体现了甲公司持有该股票当时的市价,符合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公司相关资产信息的需求,但问题也随之出现,多出来的 5927 万元的会计利润是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真实反映吗?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高走的股价是否在投机炒作,非理性投资的因素?对股票市场效率的信任和以期权为核心的金融工具及衍生品的青睐有加,导致传统会计彻底摒弃历史成本会计开始向公允价值会计体系转型。历史成本转向公允价值,产生的直接后果是对公司收益与风险的放大效应。当市场处于牛市的状态下,企业所有的金融品投资收益都成倍增长,从而促进牛市更牛,但当市场处于熊市状态时,企业所有金融品投资损失成倍暴露,显著加大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从而导致熊市更熊,从而导致金融危机无法避免。
二、公允价值在我国的谨慎使用
中国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全面实施后,财政部会计司通过各种方式强调和提示企业,应当慎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1570家上市公司中630家持有投资性房地产,其中只有18家采用了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新会计准则在《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17个具体准则中引用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尽管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较为广泛,但这种运用是有条件的、谨慎的。
基本准则第九章第四十二条中明确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这说明在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并存的计量格局中,历史成本仍处在主导地位,是在坚持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主导地位的前提下才引入公允价值的,公允价值处于从属地位,这一点在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中都可以看出。
公允价值的运用要符合一些限制性条件。我国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用是设定了一些限制条件的,如《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可以运用公允价值的非货币换必须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从以上方面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运用采取了非常谨慎的态度,不是任何企业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运用公允价值,若不能满足公允价值适用条件,是不能运用的。我国新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在坚持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方向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企业体制和公司治理,以及法律、文化等会计环境,因此没有必要修订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而且,我国金融市场体系仍处于总体健康状态,没有必要启动非正常、非有效市场下如何确定公允价值的操作机制。
三、金融危机下对公允价值使用的启示
会计只是一个价值计量的工具,由于价值随交易的发生而波动,因此,无论是历史成本会计还是公允价值会计,都没有办法让会计计量与市场价格波动保持完全一致。而且在当今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中,也不再强调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是真实可靠的,而代之以是否公允地表达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会计计量的结果是否公允,并不完全取决于会计人员的技术和道德是否公允,它还取决于交易价格本身的决定基础是否公允。所以,公允价值会计在国际上的使用都有它严格的前提限定,即该项交易所形成的价格是否有同类市场的足够交易量作为支撑,交易的完成是否是在公平交易的框架下进行。如果背离了这些前提,那么,公允价值会计就会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会计方法操纵会计收益的有效工具。
参考文献:
[1]徐蕴颉:次贷危机与公允价值计量.《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8年33期
[2]俄召娣:公允价值与美国次贷危机.《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年359期
[3]于永生:美国公允价值会计的应用研究,财经论丛, 2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