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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16 09:20:17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例1

(一)施工现场可燃物多,消防安全条件差。施工现场的工棚、仓库、宿舍等多为临时性易燃建筑.且毗邻建造,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工地上大量使用油毡,木料、电石等易可燃物品,火灾危险性很大;施工现场道路,水源等附属设施多为临时设置,场地内多有基坑、沟道和围栏,不便于消防车辆接近火场,加之临时性给水管网水量不足,根本不能满足火场供水的要求。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施工单位往往只重视抓工期、赶进度和保质量,而忽视了消防安全工作,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没有按“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与各工种负责人签定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工段的消防安全职责,致使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层层落到实处,造成了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

(三)施工人员流动性大,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建筑工地中的建筑工人除不同的正式工种和管理人员外,很大一部分是来自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且绝大部分还是农民工。他们的文化程度低,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谈薄,对工地生产中的一些基本安全常识不懂一二,对一些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技能等安全防护知识的了解就更无从谈起,他们大多数只知道凭自己的经验办事,而很少遵守操作规程,有的认为根本无所谓,即使发现操作有危险,他们大多数依然会存在侥幸心理而我行我素,经常出现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野蛮施工的现象,给工地防火带来许多潜在的威胁。同时,施工单位雇用的临时民工流动性很大,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和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尤其是施工时间短、作业分散的民工,很难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这些现状将无疑给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埋下重大安全隐患。河南洛阳东都商厦的特大火灾就是由于施工人员违章使用电焊,引起大火后私自逃离现场,造成了309人葬生火场的惨剧。

(四)施工管理人员自身的安全素质低。这是最让人为之担忧的。他们有的根本不懂安全管理,有的安全管理人员不管安全工作,或者有的一些根本就没有经过任何形式的安全管理、技术和技能知识培训,也在安全生产工作领域中担当主要管理职务,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诸如“盲目施工”、“瞎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等违章现象。再加上有些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思想麻木,对工人的一些违章现象视而不见,这给工地生产带来重大安全事故无疑是雪上加霜,建筑人员伤亡事故就不可避免地经常发生。部分施工单位负责的消防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差,不知道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在进行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大部分施工负责人认为一切都是建设单位的事,根本与自己无关,消防部门不应该管,主观上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

(五)消防管理不到位,用火用电管理混乱。从许许多多建筑施工现场火灾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消防管理不到位,用火用电管理混乱、施工人员违章操作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原因。几把特大火灾的惨痛教训并没有引起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工地项目负责人未将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消防管理仅仅停留于表面文章,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形成了许多管理上的真空和漏洞,加之施工现场备工种交叉作业,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不便,火灾隐患往往容易被人忽视,工地上私拉乱接电线,未办理用火审批手续和采取防范措施就随意进行电,气焊等违章现象仍随处可见,火险形势非常严峻。

(六)消防器材设施严重缺乏。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设施是扑救初期火灾的重要保证。目前,很多施工现场都未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就束手无策;有的虽然配备了器材,但往往数量不足,选型不当,该用ABc型灭火器的用成了Bc型灭火器,如果真正发生火灾,根本不能达到灭火的需要。

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问题既巳找到,我们就应该对症下药,拿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督促业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公安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自已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的督导,让他们从几起施工现场特大火灾中认真吸取教训,制定完善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制度,并根据建筑工地备施工阶段不同的火灾危险性,分阶段、分工种层层签定防火安全责任制,将防火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职责清,责任明。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例2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数量不断增加,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火灾逐渐成为影响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2009年2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中央电视台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由于违法燃放烟火导致火灾,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2010年11月1日,上海市静安区高层住宅在进行外立面墙壁施工时,由于4名电焊工无证违规操作,引燃周围易燃物导致火灾,造成58人死亡,70余人受伤。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4年,江西省高层建筑总数已超过2.7万幢,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也时有发生,及时吸取火灾经验教训,加强对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预防工作日益重要。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分析

1、结构通常较复杂

高层建筑功能多样,结构通常也较为复杂,在施工期间门窗孔洞、楼梯间、各类管道井等大多均尚未封闭,水平、垂直流通迅速,“烟囱效应”强烈,一旦发生火灾,蔓延迅速,在短时间内就能形成猛烈燃烧,极易发展成大面积的立体火灾。有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受场地局限,办公室、员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临时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足,发生火灾时易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2、火灾负荷大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有的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随意堆放,尤其是电焊、氧割作业以及部分施工还存放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接触到火源,就极有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此外,有的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采用可燃泡沫彩钢板搭建,发生火灾时迅速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高层建筑由于施工工期长,施工单位人员多而杂,人员流动性大,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大。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消防意识淡薄,消防安全责任相互推诿,未建立并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未组织对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导致员工消防意识淡薄,发生火灾时缺乏处置的经验和能力。

4、违章用火、用电现象时有发生

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用电量大,设备长时间使用甚至超负荷运行。临时性用电多,电器线路安装不规范,私拉乱接现象突出。动火作业多,电焊、氧割等作业普遍,作业产生的火花、熔珠飞溅。有的特殊工作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不遵循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时也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善

由于建筑尚未建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往往忽视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有的虽然有临时水源,但压力达不到灭火的要求,再加上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复杂,消防车通道、场地经常被占用,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扑救难度大。

6、擅自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少数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或者虽然经过审批,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擅自降低消防施工标准和质量,大量选用易燃、可燃材料,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增加了火灾危险性。

二、加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措施

1、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

(1)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研究、解决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2)要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结合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的特定,科学、合理的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3)要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要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落实逐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责任追究制度。

2、强化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1)要合理规划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功能分区,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重点区域应设置显著标志,相互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消防车通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当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并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堵塞、占用消防车道、场地。(2)要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管理好明火,对于建筑工地中存在的明火源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护。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短路、发热和绝缘保护层损坏的要及时处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将焊接作业作为重点防范对象,作业时应安排专人监护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在焊接点附近还采用非燃材料隔板遮挡,防止焊珠向四周喷溅。(3)要加强对易燃、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材料管理要定点、定位、定人,分类存放,远离电源和火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易燃、可燃垃圾材料要及时清理。(4)要配全消防器材装备。要按照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各类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根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二十四米时,施工单位还应当随施工进度落实消防水源。

3、加强消防教育培训

要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常抓不懈。要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灭火技能,切实提高各级管理人员与现场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尤其是要加强对电焊等特殊工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要针对建筑工人整体文化程度偏低的实际情况,丰富教育培训的形式和内容,采取观看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图片、施工现场讲解、消防安全操作实际演示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消防安全意识和水平,掌握初期火灾的扑救和火场逃生能力。

4、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消防部门要加大对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单位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针对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重点部位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的建筑工程,要依法实施处罚,并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同时要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建设、安监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分析总结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积极建立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2]付振华.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灾防范对策分析.《中国电子商务》,2011(12):107-107.

[3]任丽娟.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危险性及防火对策.《山西建筑》,2012,38(2):275-276.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例3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相应配套的公共、居住、生产等标志性建筑越来越多。同时,随着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全国各地建筑工地火灾发生率不断攀升,特别是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火灾时有发生。据统计,在近年来发生建筑工地火灾中,民工宿舍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因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施工人员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常识而导致的火灾,已经成为引发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笔者就当前建筑工地民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现状,结合工作实践,对如何做好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一点粗浅的看法。

1、建筑工地民工宿舍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火灾的灾害成因,结合对大庆市200余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建筑工地民工宿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消防安全问题:

1.1 整体布局不合理,耐火等级低

由于建筑施工现场多数场地有限,而施工人员多,现场内的临时建造的办公室、民工宿舍、食堂、仓库等建筑多为相互毗邻或者成“一”字型排列,没有形成有效的防火分隔,甚至部分工地民工宿舍与重要仓库和危险品库房相毗连,相互间隔只是用三合板等材料简易隔开。施工现场民工宿舍大都为临时建筑,结构简易,耐火等级低,大部分采用夹芯泡沫板材作为墙体和分隔材料,承重构件采用未经防火处理的钢结构,基本属于三、四级耐火等级简易结构的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将迅速蔓延。

1.2 缺少安全出口,疏散逃生难

目前,相当一部分施工现场的民工宿舍只有一个安全出口,在宿舍设置防盗窗、铁制栅栏,占用疏散通道、堵塞消防安全出口的现象也十分普遍,而民工宿舍内居住的人员十分密集,一旦失火,势必造成群死群伤火灾发生。2010年5月3日22时30分左右,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二道河村、承担集宁铁路二道河1号隧道施工的中铁十九局民工居住的工棚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20平方米,造成10人死亡、14人受伤。

1.3 违章用火用电,火灾隐患多

建筑工地要施工离不开电,但由于建筑工地用电是临时性的,导致安装极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特别是在民工宿舍和食堂,电线接头随处可见,由于电线移动频繁,致使绝缘层破损,易引起短路引起火灾,更为严重的是许多配电箱安装随意,都是安在木版上,有的甚至用木箱。农民工在宿舍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图省事节约,农民工在宿舍做饭,违章使用电炉、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现象司空见惯。尤其到了冬季,室内使用电暖器、电褥子取暖,用电炉子做饭等,在用火用电方面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火灾。

1.4 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

在调查的一些工地中,除了少数较大的施工工地在民工宿舍配备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外,在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未配置任何消防器材,不少单位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生产,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或没有,将废弃的灭火器放在工地滥竽充,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等。有的现场不配置灭火器或配置型号不当或数量不足。有些施工单位为防止灭火器被盗,将灭火锁在库房里,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使用灭火器材。

2、建筑工地民工宿舍消防安全问题的成因

2.1 主管部门与监管部门未形成有效的协同

联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消防之间缺少完善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得不到落实,有些地方在建筑工地火灾频发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也制定了一些具体的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能及时将这些规定吸收到平时的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中,在一些建筑工程的“安全文明工地”评比中,很难见到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这其中可能也有部门利益的驱使,因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许可是按工程量的比例收费的,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似乎不愿意其它部门参与其中。

2.2 消防安全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施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意识淡薄是建筑工地民工宿舍消防安全问题突出主要因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施工企业单位应负责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但是在实际中,虽然大部分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但也只是挂在墙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而个别的工地连消防安全制度也没有,更谈不上消防安全管理了,许多施工企业单位只注重施工进度以及施工质量,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极度漠视。

2.3 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谈薄

据调查,建筑工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于消防安全知识,基本上是不了解,不掌握,在消防安全问题上,绝大多数工人有侥幸心理,认为无所谓,就是烧起来,也无大问题,由于工人从事重体力活,下班疲劳睡觉不易醒,一旦发生火灾,发现不及时,极易酿成大灾。加之工人流动性较大,尤其是外来民工,往往是工程完后就走人,给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增添难度。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例4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8(c)-0156-01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城乡建设不断增加,各类建筑工程的项目急剧增加,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城市的原有环境,促进了各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但是现阶段国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制度不完善,消防施工管理力度不够,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导致很多施工工地经常会出现大量的火灾事故,威胁了施工工人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给国家带来很多无可挽回的损失。为此相关单位应该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消防施工管理,及时解决在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保证安全施工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国家建筑物质量。

1 建筑工程消防施工的常见问题

1.1 室内、外的消防栓安装

目前建筑工程在室内外的消防栓安装过程中存在以下几点问题,首先,对于很多建筑面积较大,而且结构功能比较复杂的建筑物,施工单位大都忽视次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要求,只是满足了最不利点消方栓的水压要求,但是,为了增强建筑物的消防供水可靠性,施工单位本应该在充分考虑次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要求。其次,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随便更改消火栓箱底的预留孔位置,并且使用气焊割孔,造成在安装完成之后,消火栓口的出水方向与设置的消火栓墙面不成90°,或者与周围的距离过小,导致消防水袋不可以直接安装在消火栓上,影响出水量。最后是施工人员在进行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安装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标准安装在当地的冻土层以下和室外消火栓栓体上没有安装泄水阀。此外,由于很多施工人员粗心,可能会把地下式的室外消火栓和地下式水泵接合器相混淆,导致两种功能完全不同的设施被重复安装或者相反安装,严重影响了设备的实际功能发挥,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安全隐患。

1.2 利用塑料给水管道

目前在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使用塑料给水管连接消防给水管或者使用塑料给水管用于消防给水管的情况。一般而言,塑料管道的流速、耐压以及抗腐蚀等性能都比较理想,但是在塑料物质在受热之后,强度会大大降低,甚至出现破裂。所以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塑料管道不能保证消防用水对水压以及水流的要求,不能及时的控制和破灭火灾。为此,施工人员应该按照相关的规范要求,选择标准的铜管、钢管或者不锈钢管,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可以发挥消防管道的实际作用。

1.3 消防管网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强度、严密性试验

消防网管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是验证消防管道能否使用的重要试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对其进行验证,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施工人员大都忽视这一环节,造成很多消防网管中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了消防管道的正常运行。通常情况下,在系统设计的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水压的强度试验压力应该为该工作压力加上0.4MPa;如果系统的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者小于1.0MPa,水压的强度试验压力应该在此工作压力的基础上增加1.5倍,而且不能低于1.4MPa。水压强度的实验测试点应该设置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在进行管网的注水时,应该把管网内的空气排干净,并且应该缓慢升压,在达到试验压力之后,确保管网没有出现泄露或者变形。水压的严密性试验是在水压强度测试和管网冲洗合格之后进行的,试验的压力应该设计为工作压力,稳压24个小时应该没有泄露现象发生。

2 解决建筑工程消防施工问题的方法

2.1 施工人员严格依照消防设计图纸施工

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大都是经过了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核,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依照消防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能在施工中擅自更改或者变更施工方法。为此,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该注意以下机电问题。

首先,在施工之前一定要提高消防工作计划的科学性,保证每一个施工环节都具有明确的消防要求,做到能够与建筑施工生产同步实行。

其次,建筑施工单位应该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建筑施工工地的消防施工情况,与此同时,还可以建立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积极开展各种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火灾隐患整改活动以及消防安全检查活动。

最后,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工地划定明火作业区、生活区以及仓库区等不同的区域,并保证不同区域之间有一定的防火间距,特别是每个工棚和建筑物以及各个建筑之间应该确保有足够的防火间距。

2.2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

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提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建筑工程消防施工的质量。施工单位应该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和消防法规宣传等培训活动;不断规范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人员严格依照安全的操作规程进行施工,避免出现工人随意动火或者用电现象。此外,施工单位应该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机制的有效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大施工的安全防护投入,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思想认识,注重对施工人员以及施工监管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2.3 树立责任主体意识

首先,建筑施工单位应该积极宣传消防法律和法规,增强社会对消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程度,以期营造更高的消防氛围,提高消防施工人员的自律;其次,政府相关单位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施工的全过程都进行严格把关,真正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2.4 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为了进一步消除建筑工程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应该注重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施检查,并指导施工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对于一些消防施工管理不完善的施工单位,应该依照其情节的严重程度对其进行处理,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避免留下安全隐患。为了确保消防人员工作的顺利执行,消防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运用法律手段促进消防安全工作,充分保证建筑施工工地的现场安全。

3 结语

消防施工是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相关部门必须实施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发现建筑工程消防施工中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促进我国建筑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楠.浅议当前消防施工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致富向导,2010(15).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例5

1建设工地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和手段不健全

由于建设工地的临时性、流动性,消防监督管理中难以象对待重点单位一样建立固定的监督抽查、排查模式。一些建设道路、桥梁、隧道等工地更远离城市建成区域,难以纳入消防机构监督视线。建设工地随着工程进度推进,施工现场及服务生活区域内一些临时建筑以及务工人员随时间变动较快。一些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还未及落实,施工已经结束,施工队伍已撤离现场。新的施工队伍进场,又会产生新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手段始终被动滞后。

2建设工地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突出

建设工地设置的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临时建筑,大多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搭建,尤以彩钢板活动板房为常见。由于彩钢板芯材多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发生火灾后蔓延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据不完全统计,从2010年至2012年10月以来,全国共发生彩钢板房火灾694起,造成26人死亡、2人失踪、4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545万元,过火面积7.8万m2,受灾户数309户。因此建设工地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状况已非常严峻,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工程建设。2.3建设工地消防管理法规不健全针对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的现状,2011年建设部和公安部颁发了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该规范从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设计、临时消防设施设计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技术和管理措施,全面建立了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标准体系,终于使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得以有章可循。但是该规范仅仅是技术标准,而非法律法规,消防机构在监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时尚无有效的法律手段强制建设单位予以执行。例如该规范4.2.1条提出了对施工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必需使用A级材料等硬性要求,这是遏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群死群伤火灾最有效的技术手段。但是建设单位在搭建临时建筑过程中不需经建设、消防等部门审批即可实施,难以保证临时建筑符合规范要求。如果设置搭建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的行政审批,又将增加建设单位审批程序,不符合政府职能改革和转变趋势,实际上在各级立法机关也难以通过。因此亟需立法创新强制施工单位执行消防技术标准的机制,才能彻底扭转建设工地消防管理的被动局面。

建设工地消防管理的立法实践

当前,立法建立和完善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已成为加强这一领域消防监管,称补法律空白的当务之急。2011年以来,笔者有幸参与了重新制订地方消防法规《贵阳市消防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结合工作实践提出了细化建设工地消防管理的相关条款,初步完善了地方法规机制。该条例已于2012年10月31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在此,简单介绍一下该条例中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条款,以供各位同行参考。

1细化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贵阳市消防条例》在“消防安全责任”一章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责任:(一)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二)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四)保持消防通道、水源、器材、安全标志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上位法中对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以施工单位为责任主体的进一步细化,并结合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将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等工作要求也纳入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使这些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在法规体系中有了明确的责任主体。

2明确违反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责任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例6

一、消防的内涵

“消防”是指预防和扑灭火灾。“消防”一词最早是二十世纪从日本引进的,在我国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二、建筑消防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意识相对淡薄

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主要由施工单位负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施工单位把注意力都放在了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上,对消防安全不够重视,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得到落实,而且缺乏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施工单位将消防设施施工工作多层转包或转包给多个施工队伍去做,造成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脱节,致使无法贯彻落实好已制定的消防安全措施。

(二)消防给水管网存在的弊端

消防施工中很多消防给水管网试压不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一些工程的消防给水管道使用塑料给水管道来充当,或者将塑料给水管道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使用。由于塑料管道的强度在受热的状态下容易降低,所以火灾发生会导致管道的损坏,并由此产生泄漏,则导致消防流量和水压的供应变得不足。将无法将消防用水进行输送,从而致使火灾得不到及时控制和扑灭。

(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存在严重问题

很多室内消火栓安装及压力不符合规定要求。首先有些在砖墙内设置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缺乏过梁设置,因此箱体在荷载的作用下容易变形,以致箱门开启失灵。其次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经常被用气焊割孔随意更改,导致栓口出水方向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不能垂直,或者与周围距离不够宽敞,空间狭小,致使消防水带未能与消火栓安装在一起,甚至造成水带上有弯折出现,从而使出水量受到严重影响。最后有的建筑物建筑面积大、结构功能复杂,虽然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得到了满足,但很多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却被忽视。

(四) 施工队伍人员素质相对不高

大多数施工单位将经济效益放在首要位置,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缺乏足够的重视,除了基础、结构等大方面得到保证以外,随意降低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标准。此外,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方面的人才相对比较缺乏,缺乏良好的政治和技术素质,不能很好地熟悉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这些施工人员无法运用科学的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对消防设施监测,所以对此类工程只停留在表面上进行施工,专业技术推敲和科学、统一的检测试验方法相对缺乏。

(五)消防管理工作相对比较薄弱

任何消防设施应该经常对系统各组件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以使火灾发生的时候能及时的地得到控制和扑灭。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管理单位对每日检查、季度试验和检查、年度检查试验和对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中的探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喷等消防设施的专门清洗、消防给水管道冲沙等工作根本就没有做到位,从而致使建筑消防设施一直处于闲置的状态。

三、建议性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资格认证与监督

首先要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批制度,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资格认证管理,通过认证可以有效地限制那些无场所、无技术、无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消防设施施工资格,对于无证从事消防设施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对于具备资格的单位要明确他们的责任与义务。此外,对消防工程施工现场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施工中所存在的问题,加强培训现场施工技术人员,使他们熟练掌握国家的规范标准,杜绝施工过程中问题的出现,更好地防范火灾隐患,从而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

(二)检查好本地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现场工作

要对建筑消防施工现场加强检查与管理,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建筑安全管理体制,明确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权利和义务,建筑施工安装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消防施工规定和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及个人要给以高额罚款,从而维护消防法律的严肃性。消防监督部门验收通过的建筑工程要做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汇报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情况,而且要督促单位抓紧整改,从而确保建筑消防设施作用的发挥。

(三)建立健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一套完整的消防设施在通过检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必须制定一套完善的维护管理制度,使每一位领导和维护管理人员都要专职负责,明确个人责任与义务,使消防设施得到很好的维护管理,从而使其能正常投入使用。维护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消防维护知识,对消防系统的性能、操作方法及一般故障的处理等知识要熟练掌握,工作责任心要强,而且他们必须接受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之后再上岗。

(四)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例7

随着城市的高速发展,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成为社会文明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但由于高层建筑的楼层高、功能复杂、人员聚集、设备繁多等特点,以及近些年来高层建筑火灾多发的态势,反映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已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务须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上海市消防部门为有效解决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和城市应急管理能力,近年来以“世博消防安保”为契机,深入推进城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维护城市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尚需重点围绕责任制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宣教培训和应急管理等几个根本性问题,加强依法治理,落实部门分工,明确安全职责,加强长效管理,才能把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建设

城市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涉及政府职能部门、各属地街道(镇)、居(村)委会、物业管理部门、房屋产权单位和租赁单位以及公安派出所等多个单位。推进城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首先应当依法理顺各个单位的管理职责,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依法办事,按职分工,各施其职,齐抓共管”。因此,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督促高层建筑物业管理等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当前世博安保期间,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逐级签订世博群防群治安全责任书的重要内容,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各高层建筑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简列如下:

1、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建立并完善辖区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台帐制度,指导辖区有关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并切实加强检查督促。

2、各居委会、村委会、社区服务站要制定区域内火灾应急预案,组建义务消防员队伍;经常性地开展防火安全教育、防火和灭火演练,组织高层建筑居民签订防火公约,并对火灾隐患进行自查整改。

3、物业管理企业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及其工作职责,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消防安全管理服务职责,按照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开展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发现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要及时告知物业所有人或相关单位进行维修;发现破坏消防设施设备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高层居住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的年检制度。

4、房屋产权单位出租的建筑物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对于同一高层公共建筑内有两个以上使用单位的,要成立由产权单位牵头、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并根据不同业态的特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检查督促、值班值守、应急处置等工作。高层公共建筑的产权单位要依法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和年检制度,也可委托建筑的建设、使用或者物业管理等单位实施。

5、燃气及供电部门要定期检查高层建筑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及电线电路,并及时维修更换损坏的部件,解决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对高层建筑内涉及房屋产权单位安装的燃气泄漏报警仪、管道自动切断阀等设备,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每年做一次强制检测。

6、公安消防支队、派出所三级管理机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列入物业管理行业评比、平安小区和安全大楼评比考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管、检查。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各公安派出所应依法加强对高层建筑的分级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7、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把高层建筑项目审批关。在审批高层建筑项目时,充分征求和听取消防管理部门意见。同时,要严把高层建筑项目验收关,加强对在建高层建筑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划许可核准要求的不予验收。

二、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城市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应按照“自行检查与监督抽查相结合,消防检查与部门监管相结合”的“两个结合”为原则。自行检查以房屋产权单位和租赁单位为主,加强对内部消防设施、消防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措施等方面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监督抽查以各所地街镇为区域范围,定期加强地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抽查,确保重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管理制度。消防检查以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为主,按照消防规范要求,深入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依法处理;其他相关部门结合条线加强所辖高层建筑的消防监管。在工作中,应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标准化,逐渐形成统一标准,并以“标准管人、以标准管事”的制度。

对在高层建筑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有的是一般隐患,有的涉及到产权单位多、整治资金缺乏、难于协调的复杂情况,治理时应按照政府主导的原则,必要时作为政府挂牌督办项目,督促落实整治。

1、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由消防支队依法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及整改措施、要求、期限,并抄送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期满复查发现隐患仍未整改的,依法实施处罚,视情采取有关强制措施。对隐患整改确有困难的,报请地方政府协调解决。

2、对存在火灾隐患且因维修资金缺少等原因难以落实整改的高层居住建筑,由当地政府府筹措资金落实整改,或列为政府平安工程督办项目加以推进,确保及时消除隐患。

3、对存在火灾隐患且因业态多、产权单位多导致消防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的高层公共建筑,由当地政府协调建筑各产权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资金来源,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4、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安全监管、质量技监、工商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监督。对高层建筑的产权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等管理职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依法实施处罚。

三、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宣教培训

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教培训是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方面,消防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把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力求抓出成效。在宣教培训的内容上应以基本常识、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为主,通过宣传培训不断提升高层建筑使用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强化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

1、文广部门应发挥职责优势,积极牵头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依托119消防日、逢年过节、重大活动等节点,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的作用,请主流媒体免费刊登、播出包括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范知识在内的各类消防公益信息和公益广告,建立完善消防公益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

2、其他相关委办局要组织、督促本级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职业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督促高层建筑产权或使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责任单位主体意识,使其自觉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消防志愿宣传服务活动,形成全社会参与、推动消防宣传工作的格局。

3、公安消防支队要会同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以高层建筑的物业安保经理、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为重点,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确保高层建筑相关从业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提升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应急管理

近年来高层建筑火灾频发的形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还不够到位的现状,紧急情况时高层建筑疏散和处置都极其困难的特点,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应急管理,采取措施增强高层建筑应急管理水平,并建立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层建筑应急管理系统。在消防安全方面,将高层建筑消防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综合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对火灾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案编制,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投入力度;加强灭火力量编成、组织指挥,开展针对性的模拟训练、实地拉动和实战演练;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人员疏散、安置等保障工作至为重要。因此,在构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方面,政府、消防以及高层建筑相关单位因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1、各级政府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综合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对火灾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案编制,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投入力度,落实应急知识普及、社会动员等工作。要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人员疏散、安置等保障工作。

2、消防支队要继续加强高层建筑火灾的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熟悉各类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状况,加强灭火力量编成、组织指挥、现场组网、战术运用、战斗展开、供水组织、疏散救人等措施,开展针对性的模拟训练、实地拉动和实战演练,进一步提升处置高层建筑火灾等灾害的能力。

3、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设置专人负责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消防临时设施配置和管理,确保工程过程中消防安全。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临时设施配置情况的检查。

4、高层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要针对服务管理对象特点,逐幢制定高层建筑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的程序、措施和责任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及时改进不足,提升群防群治、自防自救能力。

参考文献:

[1]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手册[M],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第14卷.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例8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也走上了突飞猛进的高速路。作为全国高危企业之一的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遏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1.1 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企业和现场项目经理部理应十分重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只片面重视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就是不重视现场消防安全,有的虽制订有消防安全责任制,但未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未制订出具体的消防安全措施,以致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就手足无措,小火星酿成大火灾,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

1.2 易燃可燃材料多,且无序堆放,管理混乱。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如竹、木架板和模板,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易燃品,由于未按安全规范要求入库保存或按必要的防火间距现场堆放,甚至有些易燃材料堆垛堵塞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酿成极大损失。

1.3 明火管理不善,电焊火花飞溅,极易引发火灾。现代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多、施工技术复杂,现场到处都有大量金属管道、骨架或钢筋、吊架等需要通过电焊进行制作或连接,特别是高层建筑中的钢筋骨架连接和设备安装及装修等,常有电焊火花飞溅,如在附近有易燃物堆放,极易造成火灾事故。

1.4 施工现场临时线路多,容易漏电,导致火灾。现代化的建筑施工,广泛使用电锯、电刨、电钻等电气设备,因而临时性的电气线路在现场纵横交错,再加上运料小车来回行驶和多工种交叉作业,极易磨损或触碰电线绝缘层或裸线,产生电火花而引燃易燃物品,造成火灾。

1.5 施工现场工人宿舍多为用易燃建材建造的简易临时用房,屋内人员密集,被褥、衣物等可燃物较多;工人为图方便、省钱,常在室内乱拉电线,用电炉子做饭炒菜等,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火灾。再加上大多数工人来自农村,又未受过消防安全培训,缺乏消防知识,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灭火和自救能力极差。

1.6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严重不足。施工现场施工和生活用水大多接自附近居民生活用自来水管网,一般都不设消防专用水源,不少施工现场又不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沙箱、消防水龙带等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火灾,不但没有具有足够压力的水龙带去灭火,甚至连用来灭火的消防水池都没有,只能眼睁睁看着大火越烧越旺、束手无策。

2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2.1 加强消防安全思想教育。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要十分重视并践行日常的消防安全思想教育,特别是在一项重点工程或建筑群施工开始前,务必要在施工现场对全体施工人员开展施工安全(尤其是消防安全)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教育他们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通过培训学习,学会一些施工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基本技能。

2.2 建立健全防火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安全预防工作,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健全防火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对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设置足够数量且符合规范要求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使之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按工种、班组予以落实安全责任;现场组建消防安全监督巡查小组,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做到火灾隐患早发现、消防设施早到位、应急措施早落实。

2.3 认真搞好施工管理,加强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要时刻绷紧防火安全这根弦,特别是在重点部位和重要工序用火用电时。施工项目经理部必须在施工现场制订并严格执行明火管理制度:任何工种在施工中需要动用明火或电焊时,必须事先向项目部明火管理小组提出申请并办理动火手续,在确保防火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明火和电焊作业;施工现场特别是木工电锯工房(棚)和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严禁吸烟。

2.4 科学布置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通道。针对施工现场的地形特点,项目部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施工平面布局作科学、合理规划,无论场地大小,均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通道;施工现场内办公区和生活区的暂设工程要与拟建建筑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并划分明确的用火区和安全区;易燃、易爆物品要集中堆放或入库,与办公生活区及拟建建筑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并作为防火检查的重点部位,加强防火管理。

2.5 配齐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水源。在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如办公室、职工宿舍和食堂、木工棚、电焊工棚、易燃易爆材料库等,应配备符合防火要求的消防灭火器材,如MFA2型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石棉防火毡、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桶、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务必放在显眼和方便取用的位置,并用醒目标志警示施工人员:“消防用品,严禁挪用”;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间距设置消火栓,并保持足够水压,当无法设置消火栓时,必须设置消防水池并保持足够水量。

2.6 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严防电气火灾。施工现场应加强临时施工用电和职工宿舍生活用电管理,在布设电气线路时应采用合格电线、电缆,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采用老化电线、裸线;线路布设要合理;电动机械中的电路系统必须设接地接零和超负荷自动切断装置。施工现场严禁将电缆、电线铺设在可燃物上,或将电线绑扎在钢筋骨架和钢管脚手架上;坚持一机一闸制,严禁用铜线代替保险丝;在生活区严禁使用大功率家电(如电炉、电暖气、大灯泡等);严禁电气线路长期超负荷运行。

2.7 焊接施工区的防火安全措施。施工现场普遍设有电焊和氧气焊作业区,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除了按基本防火要求考虑外,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出具有针对性的防火安全措施。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例9

Abstract: in speed up the modernization process, fire safety is very important. Fire control work on the construction site in relation to the field work personnel's personal safety, the rel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successfully completed. How to implement fire safety responsibility system, and promote the socialization of fire process, improve the level of fire safety work is to build a harmonious fire safety environment of the key.

Keywords: fire safety; The construction site; Security environment

中图分类号:D035.3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地不断加快,各地都在新建、改建一批建筑工程项目,人们往往只注重建筑功能设计、建筑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而忽视了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许多潜在的火险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文以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案例为引子,浅谈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从如何预防火灾、现场救援措施、事故应急响应及善后工作等几个方面,阐述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注意的地方,重申了我国消防安全“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一、消防安全形势及案例分析

近年来,中国消防事业取得了明显进步。但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日益增多,火灾风险和防控难度不断加大,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与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不相适应,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与现代社会管理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中国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总体上仍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据统计,2006年至2010年,全国共发生火灾79.3万起,死亡7202人,受伤4501人,直接财产损失72亿元,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火灾23起,造成353人死亡。

案例:2012年10月10日5时30分左右,位于陕西省周至县境内的陕西“引汉济渭”工程某工地,项目部生活区一职工宿舍发生火灾。火灾事故造成14人死亡,另有24人受伤,伤员全部送医院得到妥善救治,其中有2名伤员身体无大碍已出院。 据了解,当时起火的建筑是一幢三层彩钢板结构活动板房,属于临时建筑,总面积约1400平方米,主要用于施工人员住宿,有173张床位。经核查,这个建筑无论是从每层的建筑面积、材料防火性能、安全疏散通道,还是灭火器材配置、临时消防设置多方面,都严重违反了国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

事故调查组对施工现场查看了解情况发现,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现场未成立任何安全管理组织,防火安全责任不明确,防火制度形同虚设;现场搭建的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耐火等级低。现场电气线路私接乱拉,宿舍内使用电炉子、千瓦棒等大功率电器和灯具,无任何防火安全措施;施工现场未设置消防设施、无临时消防水池,发生火灾后,无法有效组织扑救初起火;施工单位对员工未进行过消防安全培训,施工人员防火意识差,不掌握基本的自救逃生方法,致使许多人无法逃生而遇难。

此在建工程引起的特大火灾事故告诉我们,任何火灾事故一旦发生,再好的补救措施都是不够的,因此对于消防安全,预防才是硬道理。

二、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措施是重中之重,下面就此问题谈一些自己的见解,供大家参考。

首先,我们分析一下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防火安全问题:

(一)施工现场可燃物多,消防安全条件差。施工现场的工棚、仓库、宿舍等多为临时性易燃建筑.且毗邻建造,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工地上大量使用油毡,木料、电石等易可燃物品,火灾危险性很大;施工现场道路,水源等附属设施多为临时设置,场地内多有基坑、沟道和围栏,不便于消防车辆接近火场,加之临时性给水管网水量不足,根本不能满足火场供水的要求。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施工单位往往只重视抓工期、赶进度和保质量,而忽视了消防安全工作,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没有按“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与各工种负责人签定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工段的消防安全职责,致使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层层落到实处,造成了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

(三)施工人员流动性大,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建筑工地中的建筑工人除特殊工种和管理人员外,很大一部分属于农民工范畴。他们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相对谈薄,对工地生产中的一些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技能等安全防护知识知之甚少,大多数只知道凭自己的经验办事,经常出现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野蛮施工的现象,给工地防火带来许多潜在的威胁。同时,施工单位雇用的临时民工流动性很大,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和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尤其是施工时间短、作业分散的民工,很难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这些现状将无疑给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埋下重大安全隐患。

(四)施工管理人员自身的安全素质低。这是最让人为之担忧的。有的施工管理人员根本不懂安全管理,或者有的一些根本就没有经过任何形式的安全管理、技术和技能知识培训,就能在安全生产工作领域中担当主要管理职务,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诸如“盲目施工”、“瞎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等违章现象。再加上有些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思想麻木,对工人的一些违章现象视而不见,这给工地生产带来重大安全事故无疑是雪上加霜,建筑人员伤亡事故就不可避免地经常发生。部分施工单位负责的消防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差,不清楚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在进行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大部分施工负责人认为一切都是建设单位的事,根本与自己无关,消防部门不应该管,主观上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

(五)消防管理不到位,用火用电管理混乱。从许许多多建筑施工现场火灾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消防管理不到位,用火用电管理混乱、施工人员违章操作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原因。工地项目负责人未将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消防管理仅仅停留于表面文章,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形成了许多管理上的真空和漏洞,加之施工现场备工种交叉作业,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不便,火灾隐患往往容易被人忽视,工地上私拉乱接电线,未办理用火审批手续和采取防范措施就随意进行电,气焊等违章现象仍随处可见,火险形势非常严峻。

(六)消防器材设施严重缺乏。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设施是扑救初期火灾的重要保证。目前,很多施工现场都未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就束手无策;有的虽然配备了器材,但往往数量不足,选型不当,如应配备ABC型灭火器的配备成了BC型灭火器,如果真正发生火灾,根本不能达到灭火的需要。

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问题既巳找到,我们就应该对症下药,拿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施工单位及下属施工队负责人的督导,让他们从近几次的施工现场特大火灾中认真吸取教训,制定完善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制度,并根据建筑工地备施工阶段不同的火灾危险性,分阶段、分工种层层签定防火安全责任制,将防火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职责清,责任明。

(二)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应在组织施工设计时,将防火要求同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一并考虑,合理划分功能分区,留足防火间距,对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工种实行重点管理,严把用火、用电、用气和焊接关,严格各项操作规程,制定明确的奖惩制度,确保重点工段万无一失。工地还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督促各工段严格按章办事,并维护和保养好消防器材设施,制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真正把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由于建筑施工现场的特殊性,要想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杜绝违章操作现象,就必须使每个施工人员都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常识。施工单位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广播宣传、黑板报等手段,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并结合工人技能培训,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其中,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持证上岗。同时公安消防机构要结合“五进”活动,将消防安全知识送到施工现场,把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与教育培训结合起来,让施工现场成为消防教育的课堂,使广大施工人员都来了解消防法律法规,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的基本知识,唤起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遏止和减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业主切实整改火灾隐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巳投入使用又改建或装修的工程要死看死守,监督施工方在保证消防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定期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专项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制度,配齐消防器材和设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三、施工现场火灾救援措施及应急响应程序

面对突然火灾时,掌握必要的救援措施是可以极大的提高生存机会的。同样,在施工现场正确的救援措施能够极大的挽回经济损失,保证人员安全。下面简述下施工现场火灾应急响应程序及应急措施。

火灾应急响应程序应将保证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其次是保护财产,尽最大努力将火灾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防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使损失和影响减到最小。具体细则如下:

(1)、救人重于灭火

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势威胁,首先应将被火围困的人员从火场中抢救出来。

(2)、先控制,后灭火

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首先控制火势的继续蔓延扩大,在具备了扑灭火灾的资源时,展开攻势,扑灭火灾。

(3)、先重点后一般

对于不能完全立即扑灭的火灾,应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整个火场的情况,分清重点。

人和物相比,救人是重点。

有爆炸、毒害、倒塌、坠落危险的方面和没有这些危险的方面相比,危险的方面是重点。

易燃、可燃物集中的区域与较少的区域相比,集中的区域是重点。

贵重物资和一般物资相比,保护和抢救贵重物资是重点。

火势蔓延猛烈的方面和其他方面相比,控制火势蔓延是重点。

火场上的下风方向与上风、侧风方向相比,下风方向是重点。

要害部位和其他部位相比,要害部位是重点。

火势在周围与远处相比,扑灭周围的火势是重点。

任何员工一旦发现火情,视火情的严重程度进行以下操作:

(1)、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可以马上扑灭的应立即进行扑灭。

(2)、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有可能蔓延扩大的,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一方面立即通知周围的人员参与灭火,防止火势的蔓延扩大,一方面立即向现场的管理者汇报

(3)、大面积着火或火势蔓延扩大,应按下面程序进行响应。

施工现场最高领导者应立即进行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到指定的安全疏散地点,由现场安全员负责清点疏散人数,发现有缺少人员的情况时,立即组织营救。

现场管理者应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通报以下情况。

单位名称、火灾地点、火势情况、联系号码等,在回答完“119”的询问后方可放下听筒,并派人在路口接应消防车。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例10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紧紧围绕消防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的领导下,在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水利局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成立以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领导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水电科全体工作人员为消防安全管理兼职人员,做到有机构、有人员,确保消防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目标

1、将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学会消防落到实处。

2、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面达100%。要利用黑板报、宣传单、安全教育课等向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

3、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完好率达100%。

4、消除火灾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办公场所、水利工程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

三、主要任务

1、按照县政府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2、认真督促局属各单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3、指导、督促水利部门做好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时将重大灾害事故预警信息通报消防救援部门。强化消防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水利单位、水利工程、水利设施无特重大火灾的发生。

4、开展一次本系统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5、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与直属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确定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的消防应急演练。

四、有关要求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例11

经济发展与城市现代化建设融合在一起,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不断开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日益凸显,接连不断的施工现场事故,如发生在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又如2013年1月1日3时左右,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空港新城永成机械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6000余平方米。在灭火救援过程中,3名消防官兵牺牲。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负面的影响。为此,2011年8月1日起实施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出台,为进一步规范和防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现状,为提高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管理责任和避免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有效的参考依据。本文将结合新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相应的阐述,旨在对当前和今后的建设工程现场施工中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科学的规划和细致全面的贯彻和落实。

一、当前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也是关系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多方责任与效益的关键问题,消防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不仅给工程施工进度带来障碍,也给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安全生产是建设施工现场管理的首要问题,而在施工安全事故产生的工地现场,总是存在着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的现象,比如有些单位没有签订必要的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对现场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没有进行相应的岗前培训和教育宣传等,在有些工地现场施工人员不注意安全用火、用电以及乱丢烟头,这些火种一旦遇到可燃物,极易造成现场火灾或者由此引发一些次生灾害事故。

2)对施工现场中的各类施工要素和布局缺乏科学的划分

在建设施工现场管理中,通常需要用到多种建筑设备和设施,比如工器具工棚,伙房、食堂、员工宿舍、现场办公区,以及常用建筑材料如木材、塑料等可燃物的仓库,由于对整个施工要素没有进行科学规范的分类存放和有序划分,常常造成施工现场的材料临时堆放,造成了一些先天的消防安全隐患。

3)对施工现场中的用电、用气等管理不善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除了施工器械之外,更重要的是对火源的控制,如电线乱拉乱接,线路架设不规范,对存在绝缘层破坏的线缆仍然频繁拉扯使用,临时性用电,比如工人在宿舍内取暖,使用液化气来做饭,对配电箱安装在木质构件上等,以及用电负荷超载现象时有发生,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引起火灾发生的可能。

4)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械配置不合理

消防设备和设施建设无论是临时施工场地还是长期施工现场,都需要按照规范要求来进行配备和安置,而大多施工现场缺乏必要的消防器材或者使用过期的消防设备常常给施工安全带来隐患。

5)对施工现场人员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

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教育,树立规范操作、照章施工的建设要求是确保施工现场科学管理的关键,而有些违规施工现象的存在,也是造成施工现场消防隐患的重要因素,如熬制沥青时对木材的处置不当,或者因热熔而使得沥青溢出等引起火灾。

6)对建设施工工程私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

建筑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是与建设工程设计要求相一致的,有些施工现场人员,为了节省施工成本,私自改变建筑设计要求,对于廉价的、可燃性的材料的大量应用,不仅增强了建设工程的火灾负荷压力,也降低了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等级,如劣质线缆、采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应采取涂刷防火涂料及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的,随意降低现场消防工程的标准等,这些都给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带来了严重的火灾安全隐患。

二、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有效途径

新规范的实施,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规范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建设工程的安全、可靠、有序施工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结合新规范的防范重点和施工要求,对常见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提高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和监督具有重要的意义。

1)强化现场施工消防管理制度建设,增强消防安全责任制

无论是在新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中,必须将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整个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中,比如建立总承包负责制,将各分包单位统一在总承包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里,明确施工单位之间的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建立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在内的多级监督管理机制,及时检查消防安全设施及其安全隐患等问题,对“谁建设、谁负责”的责任原则进行贯彻落实,切实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如对各施工、装修单位进行资质认证,只有符合质量保证要求的单位才能够开展相应的施工活动。

2)加强对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施工管理

建设施工现场管理中,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关键环节,特别是胶合板、塑料板、聚氯乙烯材料等物品的仓储和分类堆放时,要注意与施工现场中的明火(如烟头、电气焊等)保持安全距离。对于如易燃材料油漆、香蕉水等,要使用专用仓储,随用随取,并确保存放地的防火、通风等条件,切实将易燃易爆危险品进行有效的、安全的管理和使用。比如设置严禁烟火的标识,建立完善的易燃物的领取和回收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及时的清理和分类归并,对于周边的电源或线缆进行定期的检查,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来安全用电,对于特殊岗位要引入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杜绝施工中的安全隐患。

3)强化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安全检查和配置

配置齐全的消防设施是提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比如对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消防水源的设置,对警示性消防标志的设置,如消防用语标识、消防通道的引导、消防设备使用方法、对安全通道的出入口和临时醒目标志进行科学规划,及时对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各类杂物和障碍物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施工人员与消防专业设施之间的畅通运行。

4)对施工现场消防给水管网进行定期检查

消防用水管道管理是确保消防给水的重中之重,必须按照新出台的规范要求,对消防用水的管道进行科学管理,不能用劣质管道或塑料管道来连接给水管道,采用合乎规范的钢管来确保消防给水系统的正常使用。对消防栓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消防用水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等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检力度,做好防范工作

消防安全防范是建设施工现场管理中的主要工作,也是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的主要内容,为此,必须在新规范的指导下,切实对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查,明确责任,强化消防安全防范管理监督,杜绝施工现场的违规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的发生。

6)强化对现场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增强防范意识

消防安全必须贯穿到建设施工现场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切实将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提到日常管理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法规学习,了解消防安全知识,懂得施工中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增强现场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落实好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总之,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中,必须加强对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重视,以预防为主,切实增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生产意识,从重点环节和关键因素中来提高防范水平,进一步深入学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内容,为切实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施工提供积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