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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23 09:18:30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例1

矿山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工作汇报

煤矿方面: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安全监管,狠抓工作举措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煤矿致灾因素多、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队伍不稳定、安全基层基础薄弱等一些影响煤矿安全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对此,我们将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牢记职责使命,继续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和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一通三防”专项检查行动为抓手,严查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狠抓问题隐患整治,着重从四个方面开展好煤矿安全工作。

一是继续巩固提高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和“一通三防”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成效,进一步强化分解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不断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与考核机制,切实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从思想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二是督促各煤矿企业组织开展好隐患自检自改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不能及时处理的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坚决采取停工、停电、撤人、停止火工品供应等措施,对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三是强化源头管控,盯紧盯牢瓦斯防治、水害防治、火区治理、通风管理等重点环节,着重排查盲区死角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严格按照责任到人、时限明确、资金到位、预案完备、措施有效的整改要求,全面彻底整治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我局共检查煤矿8次,发现问题隐患32条,已整改落实32条。四是严把煤矿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关,按照《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7﹞9号)和青海省应急管理厅、青海煤矿安监局《关于特殊时期做好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青应急〔2020〕7号)要求,严格落实开工前的安全生产验收各项措施,依据验收程序和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坚决防止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期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非煤矿山方面: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狠抓源头治理,不断加大安全管控力度。一是及时向企业转发了《安全生产专项大排查大治理》等文件通知,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安全检查和整治,有效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露天矿山:加强对作业平台、运输平台、安全平台及边坡等危险部位安全检查、巡查,严防发生边坡滑落、坍塌等生产安全事故;采石场必须按照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开采的阶段高度、平台宽度、边坡角和最终边坡角符合规程要求;加强对排土场观测和管理,发现危险征兆,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尾矿库:按照《海北州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北应急〔2020〕29号)要求,重点就坝体浸润线、排渗设施、排洪系统以及尾矿坝变形、裂缝、滑坡、渗漏、坝面保护和应急预案制定、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等方面进行了安全检查。二是组织人员分赴各非煤矿山企业现场,以“查资料、看现场、找隐患”为手段,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开展安全检查9次,下达执法文书7份,查处安全隐患13条,责令各非煤矿山企业限期或立即进行整改。三是针对当前大部分矿山和尾矿库企业停工停建的现状,要求各企业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置好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停工停建期间安全生产各项要求的有效落实。四是加强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企业切实加强雨季“三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暴雨、雷电等极端恶劣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确保企业安全平稳运行。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例2

矿山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工作汇报

煤矿方面: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安全监管,狠抓工作举措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煤矿致灾因素多、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队伍不稳定、安全基层基础薄弱等一些影响煤矿安全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对此,我们将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牢记职责使命,继续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和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一通三防”专项检查行动为抓手,严查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狠抓问题隐患整治,着重从四个方面开展好煤矿安全工作。

一是继续巩固提高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和“一通三防”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成效,进一步强化分解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不断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与考核机制,切实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从思想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二是督促各煤矿企业组织开展好隐患自检自改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不能及时处理的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坚决采取停工、停电、撤人、停止火工品供应等措施,对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三是强化源头管控,盯紧盯牢瓦斯防治、水害防治、火区治理、通风管理等重点环节,着重排查盲区死角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严格按照责任到人、时限明确、资金到位、预案完备、措施有效的整改要求,全面彻底整治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我局共检查煤矿8次,发现问题隐患32条,已整改落实32条。四是严把煤矿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关,按照《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7﹞9号)和青海省应急管理厅、青海煤矿安监局《关于特殊时期做好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青应急〔2020〕7号)要求,严格落实开工前的安全生产验收各项措施,依据验收程序和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坚决防止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期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非煤矿山方面: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狠抓源头治理,不断加大安全管控力度。一是及时向企业转发了《安全生产专项大排查大治理》等文件通知,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安全检查和整治,有效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露天矿山:加强对作业平台、运输平台、安全平台及边坡等危险部位安全检查、巡查,严防发生边坡滑落、坍塌等生产安全事故;采石场必须按照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开采的阶段高度、平台宽度、边坡角和最终边坡角符合规程要求;加强对排土场观测和管理,发现危险征兆,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尾矿库:按照《海北州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北应急〔2020〕29号)要求,重点就坝体浸润线、排渗设施、排洪系统以及尾矿坝变形、裂缝、滑坡、渗漏、坝面保护和应急预案制定、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等方面进行了安全检查。二是组织人员分赴各非煤矿山企业现场,以“查资料、看现场、找隐患”为手段,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开展安全检查9次,下达执法文书7份,查处安全隐患13条,责令各非煤矿山企业限期或立即进行整改。三是针对当前大部分矿山和尾矿库企业停工停建的现状,要求各企业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置好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停工停建期间安全生产各项要求的有效落实。四是加强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企业切实加强雨季“三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暴雨、雷电等极端恶劣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确保企业安全平稳运行。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例3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贯实四中全会精神和新安法为契机,以落实煤矿“双七条”为重点,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努力减少较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直至根本好转。

1.2隐患排查的基本内容

矿井瓦斯等级、煤层自燃倾向性、开拓方式、开采方式、工作面个数、设计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能力、剩余可采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限、是否建立救护队以及开展自查情况。

1.2.1停产及停产整顿煤矿

(1)停产矿井是否存在违法组织生产的情况;(2)停产整顿矿井是否存在边整顿边生产、只生产不整顿行为;(3)待关闭矿井停产措施是否到位。

1.2.2煤矿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2)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转包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3)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未经验收组织生产、在改扩建区域组织生产等问题。

1.2.3生产矿井

(1)证照是否齐全或失效,重点检查无证或证照到期未及时申请延续等问题;(2)是否存在越层越界开采或巷道式采煤、以掘代采等问题;(3)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重点检查通风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采区专用回风巷是否符合要求等;(4)瓦斯治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是否查明原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抽采是否达标,瓦斯监控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等;(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严格落实2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区域防突措施,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效果检验等;(6)是否落实探放水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重点检查是否开采防隔水煤柱、是否查明老窑水、采空区积水以及承压水导水通道、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和复杂矿井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等;(7)有冲击地压倾向的矿井,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8)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矿井,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采空区和封闭火区管理是否规范;(9)煤矿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队伍,或与救护队签订救援服务协议、配备应急救援装(设)备,预案管理、演练、应急培训是否符合要求。

2如何狠抓落实

2.1资金投入

企业无力,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给与支持;无力投入或投入不足致使重大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坚决停产,决不允许带病运转。

2.2工作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例会、工作简报、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台账备案、整改监督、总结报告等。

2.3兼顾协调

保证煤矿救护队兼顾隐患排查工作和日常战备值班;煤矿企业处理好当前生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关系。

2.4保障措施

抽调人员及救护队指战员的生活保障、差旅费、下井津贴等费用由省、市相关单位统一研究办法;各级政府参加隐患排查人员食宿费用由本单位按规定报销,不准向企业摊派。

2.5信息上报

简历统计数据库,一矿一入库,排查组及时填报。

2.6宣传引导

及时总结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隐患排查走过场、治理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责任人。

3矿井安全隐患因素动态管理

矿山的隐患因素排查治理是一个相对动态、复杂、长期的过程,并涉及多门学科。正是由于井下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各种不确定因素较多,现场各种问题变化较快,各种隐患因素随时存在,所以需要对矿山的各种隐患因素实施动态监测及管理,利用科技,来代替人员复杂、程序烦琐的老式矿井管理手段。矿山动态安全隐患因素排查系统主要分为全动态和半动态模式。其中,半动态排查系统(图1所示)主要是人机结合,通过该系统对矿山存在的各种隐患因素(如粉尘、水、放炮等)进行实时监测,然后工作人员将各种数据输入计算机,继而进行信息处理和评价,根据测评获得的数据实行合理的管理措施,预防灾难的发生。全动态隐患排查系统如图2所示,即完全依靠该排查系统,理论上全动态化的优势十分明显,它排除了在信息处理及评价过程中人员的个体因素,使得得到的数据更加准确,但在实际操作中,该系统要求的检测条件较高,一般矿井难以实现,所以说,该系统也是未来实现煤矿安全隐患因素排查和治理系统的一个方向。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例4

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正处于春节前后和“两会”之前,工作比较多,任务比较重,加之春节放假,时间又比较紧,为了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取得预期成效,市煤炭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整改落实阶段工作安排(淄煤党发〔2009〕2号文件),扎实做好整改落实、为民办实事、推进体制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市煤炭局制定了县级领导挂靠联系点制度,局长、党组书记路跃成挂靠煤矿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张店和淄川两个区煤炭局,其他县级领导每人挂靠3个煤矿,按照联系点制度的安排,县级领导深系单位悉心指导工作。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和业务工作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元旦春节期间加大了煤矿安全监管和执法稽查工作力度,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市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筹备组织召开了全市煤炭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和当前面临形势,部署今年任务,省煤炭局卜昌森局长和市政府刘有先副市长亲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我市煤炭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春节前夕集中开展了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结对扶贫村和离退休老干部以及职工遗属,为他们送去了节日物资。把加强学习宣传贯穿始终,在市局网站设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栏,及时转载人民日报系列评论和刊发各类学习资料和动态信息,精心编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简报,截至目前已编辑27期。

二、主要工作

按照市委的部署,重点做了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的整改方案。市煤炭局把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作为整改落实阶段的中心环节,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分管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狠抓落实。针对前两个阶段梳理出来的问题,特别是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组织整改。1月17日,市煤炭局以淄煤党发〔2009〕4号文印发了整改落实责任分工,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突出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对整改落实要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结合各自分工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是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市煤炭局整改方案涉及六大项整改事项22条整改措施。按照整改方案,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多措并举,集中精力加以解决。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需要党组出面协调的,党组成员全力以赴,大力支持。在解决突出问题中,市煤炭局注意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整改方案和解决措施都在市煤炭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市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毕和即将整改完毕的有12项,限于种种原因尚未整改的有10项。

三是抓紧完善安全监管长效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废、改、立”工作,出台了“安全型煤矿”升级达标意见(实际废止了原来的验收标准);修订了《××市煤炭管理办法》,已报市法制办,对市煤炭局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出规划,分清轻重缓急,抓紧工作。截至目前,文件废止1件,修订3件,新制定3件,体制机制建设初见成效。

四是做好总结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准备工作。整改落实阶段即将结束,按照上级要求,2月中旬左右在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对党组领导班子和所属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要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为此,市煤炭局及早动手,起草准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情况的总结报告,为召开总结大会做好准备,以进一步推动学习实践成果向安全生产工作实践转化。

三、主要特点

一是高度重视整改落实阶段工作。路跃成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非常重视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按时参加市委组织的各种会议,并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传达;分管领导和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保证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保证学习实践活动的广泛深入,并取得圆满成效。

二是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切实可行。××市煤炭局整改落实方案主要依据了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所列的18个问题,并参考了领导班子个人查找的问题;同时,吸收了局领导班子2008年度述职报告所查找问题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有先以及市煤炭局局长、党组书记路跃成在全市煤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中所涉及到的问题。这两个报告、两个讲话都是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反复召开会议,反复修改完成的,集中了领导和群众的集体智慧,查找的问题全面深刻,相应的措施具体全面。

三是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实效。解决问题力求紧密结合全市煤炭工作实际,例如,结合2009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主体活动,进一步细化分解和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出台《煤炭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和《县级领导干部挂靠联系点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的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

四是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无论是修订《××市煤炭管理办法》还是“安全型煤矿”标准升级,都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符合全市煤矿工业管理的实际,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因而获得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例如,把“安全型煤矿”升级和国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出台《安全型煤矿建设升级达标实施意见及验收标准》,必将促进全市煤矿实现从井下系统到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水平再提升。

四、存在不足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例5

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正处于春节前后和“两会”之前,工作比较多,任务比较重,加之春节放假,时间又比较紧,为了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取得预期成效,市煤炭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整改落实阶段工作安排(淄煤党发〔2009〕2号文件),扎实做好整改落实、为民办实事、推进体制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市煤炭局制定了县级领导挂靠联系点制度,局长、党组书记路跃成挂靠煤矿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张店和淄川两个区煤炭局,其他县级领导每人挂靠3个煤矿,按照联系点制度的安排,县级领导深系单位悉心指导工作。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和业务工作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元旦春节期间加大了煤矿安全监管和执法稽查工作力度,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市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筹备组织召开了全市煤炭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和当前面临形势,部署今年任务,省煤炭局卜昌森局长和市政府刘有先副市长亲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我市煤炭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春节前夕集中开展了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结对扶贫村和离退休老干部以及职工遗属,为他们送去了节日物资。把加强学习宣传贯穿始终,在市局网站设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栏,及时转载人民日报系列评论和刊发各类学习资料和动态信息,精心编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简报,截至目前已编辑27期。

二、主要工作

按照市委的部署,重点做了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的整改方案。市煤炭局把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作为整改落实阶段的中心环节,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分管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狠抓落实。针对前两个阶段梳理出来的问题,特别是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组织整改。1月17日,市煤炭局以淄煤党发〔2009〕4号文印发了整改落实责任分工,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突出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对整改落实要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结合各自分工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是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市煤炭局整改方案涉及六大项整改事项22条整改措施。按照整改方案,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多措并举,集中精力加以解决。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需要党组出面协调的,党组成员全力以赴,大力支持。在解决突出问题中,市煤炭局注意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整改方案和解决措施都在市煤炭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市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毕和即将整改完毕的有12项,限于种种原因尚未整改的有10项。

三是抓紧完善安全监管长效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废、改、立”工作,出台了“安全型煤矿”升级达标意见(实际废止了原来的验收标准);修订了《淄博市煤炭管理办法》,已报市法制办,对市煤炭局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出规划,分清轻重缓急,抓紧工作。截至目前,文件废止1件,修订3件,新制定3件,体制机制建设初见成效。

四是做好总结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准备工作。整改落实阶段即将结束,按照上级要求,2月中旬左右在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对党组领导班子和所属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要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为此,市煤炭局及早动手,起草准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情况的总结报告,为召开总结大会做好准备,以进一步推动学习实践成果向安全生产工作实践转化。

三、主要特点

一是高度重视整改落实阶段工作。路跃成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非常重视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按时参加市委组织的各种会议,并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传达;分管领导和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保证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保证学习实践活动的广泛深入,并取得圆满成效。

二是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切实可行。淄博市煤炭局整改落实方案主要依据了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所列的18个问题,并参考了领导班子个人查找的问题;同时,吸收了局领导班子2008年度述职报告所查找问题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有先以及市煤炭局局长、党组书记路跃成在全市煤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中所涉及到的问题。这两个报告、两个讲话都是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反复召开会议,反复修改完成的,集中了领导和群众的集体智慧,查找的问题全面深刻,相应的措施具体全面。

三是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实效。解决问题力求紧密结合全市煤炭工作实际,例如,结合2009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主体活动,进一步细化分解和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出台《煤炭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和《县级领导干部挂靠联系点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的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

四是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无论是修订《淄博市煤炭管理办法》还是“安全型煤矿”标准升级,都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符合全市煤矿工业管理的实际,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因而获得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例如,把“安全型煤矿”升级和国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出台《安全型煤矿建设升级达标实施意见及验收标准》,必将促进全市煤矿实现从井下系统到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水平再提升。

四、存在不足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例6

一、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坚持安全发展,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也是为“两会”和“奥运会”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需要。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集中精力做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支持、参与、监督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省政府指定部门)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全力配合。中央煤炭企业负责组织所属煤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同时接受当地政府及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

三、各省(区、市)及有关中央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2月底前下发实施,同时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隐患的内容)于2月底前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四、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建立省内公告制度,对所辖区域内各类煤矿存在的重大隐患在媒体上进行公告;监管部门、监察机构和煤矿企业都要建立煤矿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煤矿,暂缓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建立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煤矿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各级负责人必须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在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切实加强对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监察和指导。要认真分析和把握今年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在组织和督促企业抓好日常排查治理、搞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针对三个重点时段特点进行集中督查、专项监察、重点监察,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扎实有效地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六、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总结发生的各类事故尤其是较大、重特大事故教训,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请各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中央企业将本实施意见转发至所属各类煤矿。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煤矿企业20__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所有煤矿都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各产煤省(区、市)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

(一)重点地区

事故多发地区,瓦斯灾害严重地区,管理薄弱地区,非法开采严重的地区,今年受雨雪冰冻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地区;各产煤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的重点地区。

(二)重点企业

煤与瓦斯突出的煤矿,资源整合的小煤矿,破产重组的煤矿,有超层越界嫌疑的煤矿,近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煤矿,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严重的煤矿;各产煤省(区、市)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的煤矿。

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煤矿企业要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在此基础上要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1.矿井通风情况。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合理;通风设施必须完善可靠;采区要实现分区通风;按照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要达到规定要求,重点查无风、微风作业现象;杜绝不合理串联通风;掘进工作面按照规定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要建立综合防尘系统且运行正常。

2.瓦斯治理情况。应抽采瓦斯矿井要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达到抽采指标要求;要制定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与生产作业计划相匹配,实现不抽不采,抽、掘、采平衡。瓦斯突出矿井要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落实区

域性防突措施。要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探头安设位置、质量和标校要符合规定;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重点产煤县(市)实现安全监控系统区域联网,建立监控系统区域服务机构。

3.煤矿整顿关闭情况。已关闭矿井必须关死、关实,达到关闭标准。落实关闭和废弃矿井的监管责任,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有防范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的措施;严禁借探矿之名从事非法生产;严厉打击非法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4.资源整合及建设项目情况。各地区要尽快审批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确定资源整合的主体,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停止生产,被整合矿井必须关闭;整合矿井工作必须按方案进行;新建煤矿、改扩建、整合技改项目杜绝边施工边生产现象,切实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5.采掘布置情况。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生产布局科学合理;采掘接替正常;杜绝“剃头下山开采”;放顶煤开采工作面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8条规定。小煤矿是否存在非正规采煤方法、以掘代采、多头作业等问题;要有规范真实、填制及时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

6.机电管理情况。要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井下机电设备保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立井、斜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7.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过规定。小煤矿要加快进行支护改革,按有关要求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

8.水害防治情况。落实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承压水开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小煤矿是否存在与相邻矿井连通情况;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

9.火工品管理情况。小煤矿严禁购买非法火工品,井下火工品发放点存放量要符合有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火工品储存、运输、发放、领用制度;爆破作业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禁止明火放炮。

10.防止“三超”情况。企业要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重点煤矿严格执行每个采区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100人的规定;小煤矿井下作业人数不超过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规定。

11.自然灾害防治情况。矿井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溃坝、溃堤、淤积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要落实防范治理措施;落实暴风、暴雨、雷电、暴雪、冰冻、地震等可能造成煤矿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废弃井口填堵封实;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要制定周密措施。

12.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健全;按规定配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煤矿负责人和调度值班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

13.制度落实情况。要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瓦斯抽采利用等经济政策;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小煤矿严禁以包代管,层层转包。编制规程、措施要与井下实际相符,审批符合规定。井下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要经培训合格上岗,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全部佩戴有效自救器;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4.灾后复产验收情况。因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停电、停产的煤矿,要制定针对性措施,严格有序地恢复供电、恢复供风,做好排水、瓦斯排放、巷道支护等工作。严格复产验收,谁组织、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防事故发生。

15.露天矿排查治理重点。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滑坡措施;对设有运输道路、采掘机械、重要设施的边坡,必须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制定防排水计划和措施,雨季前必须对防排水设施做全面检查。

16.各产煤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需要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三、突出重点时段的督查

“两会”期间、举办“奥运会”期间以及第四季度为三个重点时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将在三个时段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查。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也要在相应时段重点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监察。

第一时段(2月-4月)春节后煤矿复产时段,防止盲目复产引发事故,为“两会”召开营造安全生产环境。

1.对春节正常停产、检修和放假的煤矿,严把复产验收关,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不得恢复生产。

2.停电停产的受灾煤矿,制订落实停电应急预案,必须按规定专业排放瓦斯、排水、检修。在系统供电基本稳定后经验收合格方可分步复产。

3.正常生产的煤矿坚持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带班下井,严防“三超”。

4.加强资源整合、改扩建、新建煤矿的监管监察,防止边施工边生产。

5.配合国土资源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防止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

6.督促企业对20__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仍未整改的重大隐患逐一治理销号。

第二时段(5月-9月)举办“奥运会”时段,重点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和重特大瓦斯事故。

1.督促煤矿企业重点针对暴雨、洪灾、雷电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点深查细排、除险加固、彻底整改,落实应急预案,防范引发事故。

2.重点督查煤矿企业做好水文地质预警预报工作,落实防治重特大透水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3.督促企业落实瓦斯治理和“四位一体”防突等各项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三时段(10月-12月)第四季度年终岁尾阶段,重点防止“三超”和防治瓦斯事故,遏制第四季度事故多发势头。

1.督查国有重点煤矿和其他各类煤矿“三超”现象,对改扩建、新建矿井严禁抢工期、抢进度、抢投产。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例7

副省长在刚才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怒斥了非法生产的小煤窑,非法生产现象确实令人触目惊心。市虽然没有被批评,我们也要进行自问和反思,找准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认真治理。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煤矿节后复产把关不严。一是部分区(市、县)未按规定的煤矿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组织复产验收。在市组织的节后复产抽查中,有3家经当地批准复产的煤矿被查出重大隐患,市检查组下达了强制措施决定书,实施了停产整改;二是对春节前已开工建设春节期间又停产的技改煤矿,部分煤矿没有按规定组织复产验收就准许其恢复施工,煤矿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二)煤矿基础管理薄弱,现场管理不到位。煤矿矿井水防治工作薄弱,水文地质资料不详实,部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形成长效机制,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等。

(三)存在重生产、轻整合技改思想。部分整合技改煤矿没有按照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开工建设的规定。

(四)一些区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不明确,没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把好当前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关。春节前已开始施工的新建、技改扩能、整合技改煤矿和生产煤矿(含整改煤矿)在春节期间停工、停产的,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复产。各产煤区(市、县)政府和各有关工作部门要严格煤矿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严防验收走过场、流于形式,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制度。要加快煤矿复产验收工作进度,促进生产煤矿早日复产,技改煤矿尽快恢复施工。

(二)认真做好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的安全工作。各产煤区(市、县)政府和各有关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整合技改煤矿建设进度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立即成立加快推进整合技改建设进度和做好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签订进度目标责任书。

(三)强化煤矿安全监管。一是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理、执法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要求,县、乡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具体抓细、抓实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检查工作密度和强度,督促各煤矿按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年”、“隐患治理年”和“本质安全年”各项安全措施,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及时排查治理隐患,提高煤矿的本质安全水平;三是狠抓煤矿“打非”工作,各级政府必须承担组织职责,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对非法违规违法生产煤炭行为要做到发现一处、坚决查处一处,措施要得当,手段要有力,保证“打非”工作取得实效;四是狠抓专项督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督查行动。各产煤区(市、县)政府和各有关工作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及当前煤炭生产特点,开展好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认真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煤矿事故发生。

(四)加强煤矿企业技术指导服务。一是督促指导未办理完手续的矿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尽早开工建设;二是加强部门间协调与协作,为已办完手续的煤矿创造条件,实现早日施工;三是为施工企业加强服务指导,避免企业走弯路,早日形成新的生产能力。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例8

二、正视现实,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煤矿安全关系安全生产大局,瓦斯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我市煤矿瓦斯灾害严重,加之全市煤矿均系小煤窑改造而来,安全条件先天不足,安全投入严重欠帐,安全管理十分薄弱,导致安全保障能力低,安全生产水平与全国、全省相比差距较大。2008年我市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5.2,全国为1.182,比我市低4个点;全省为2.018,比我市低3个点。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事故总量较大,重大事故时有发生。2005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煤矿事故240起、死亡341人。仅今年1—6月,全市共发生煤矿事故16起、死亡28人(含2起非法煤窑事故),分别占全省的44.4%和50%。特别是2007年以来,每年都发生1起重大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压力巨大。

二是瓦斯事故频繁发生,仍然是煤矿安全的最大隐患。2005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瓦斯事故54起、死亡124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总人数的22.5%和36.4%;发生较大以上瓦斯事故11起、死亡77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17起、死亡90人的64.7%、85.6%;特别是镇雄县狮子山煤矿“12·0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威信县水洞坪煤矿“3·1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共死亡34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认真分析我市煤矿瓦斯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是没有严格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要求,一些煤矿通风系统不完善、监控不正常、抽采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比较突出。今后,随着我市煤矿矿井开采深度的不断延伸,瓦斯的涌出量必然不断增大;随着矿井生产规模的不断提升,井下作业人员数量也将不断增加,一旦发生瓦斯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瓦斯仍将是影响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

三是今年以来个别县区事故多发、频发,一些事故十分典型、教训深刻。今年1—8月,绥江县共生产原煤55.21万吨,仅占全市的7.3%,但截止目前,发生事故8起、死亡8人,分别占了全市总数的36.4%、21.6%;事故死亡人数比行业下达3人的全年控制指标超出了5人。镇雄县发生茶山煤矿“5·15”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惨重损失、严重影响了全市安全生产大局;“5·15”事故发生后,又相继于7月20日、9月5日发生了2起事故、死亡3人,今年以来镇雄县共发生了5起事故、死亡15人,行业下达19人的全年控制目标仅剩4人,煤矿安全生产严重反弹。威信县在多数煤矿停产进行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开展瓦斯诊断治理的情况下,6月20日至28日短短几天时间发生了3起事故、死亡4人。彝良县在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事故发生后仅两天,发生了文家沟煤矿“5·17”瓦斯事故,造成2死6伤的重大损失。8月25日至9月6日短短10天时间,昭阳区发生1起重大事故、死亡4人,镇雄县发生1起事故、死亡2人、绥江县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这几起事故都发生在全市推行煤矿安全生产承诺制以后、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期间,教训十分深刻。上述情况,充分暴露出一些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抓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上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如果再不引起高度重视,再不采取断然措施解决好煤矿安全问题,将无法向组织和人民交待。

四是安全发展理念还不够深入,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地方和部门抓煤矿安全生产的思想仍然没有统一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上来,仍然没有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环节来严肃认真对待。一些煤矿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理解不透、认识不足,还是简单看待安全生产问题,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没有把安全问题提高到政治问题、稳定问题、民生问题和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和理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严格、不具体,管理不细、不严,甚至无视政府监管,擅自违规建设、违规组织生产,“三违”、“三超”现象屡禁不止,导致事故多发。

五是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推进迟缓。近年来我们强力实施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通风和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治理、采区设计和图纸交换等基础工作,但推进效果不好,影响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快速提升。

六是监管措施不扎实,作风漂浮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这些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不断加大煤矿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但仍然事故不断,究其原因,除了体制、机制、投入、基础等方面外,主要是个别县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要求有差距,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力量薄弱、监管装备不足,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抓措施落实、抓隐患整改的力度不够,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存在空白和盲点,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不彻底。依法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真正“管住”煤矿、管好安全。

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煤矿事故22起、死亡37人,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煤矿事故死亡控制目标仅剩13人。在当前煤炭市场需求日趋旺盛的情况下,煤矿企业高产超产的愿望比较强烈,今年后几个月全力保障煤矿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务必充分认识到当前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巨大压力,切实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做到把煤矿安全生产这根弦绷得紧而又紧、安全措施细而又细、监管力度强而又强、整治手段严而又严,全力确保煤矿安全运行平稳,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9月3日至4日,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在江西南昌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安监总局局长骆琳等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对进一步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一是继续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推进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建设,落实和完善瓦斯抽采利用政策,努力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消除瓦斯事故隐患;二是进一步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惩“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三是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争到“十一五”末把小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以内;四是加强对整合技改煤矿的监管,严防在资源重组和改扩建过程中发生事故;五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对重点地区、重点煤矿和重点环节加强检查督查,紧紧盯住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整改技改煤矿和安全基础薄弱的煤矿,对系统不完善、监控不正常、抽采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煤矿限期整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要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等措施;六是切实加强国庆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此外,会议还对煤矿瓦斯防治和安全生产其他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全国瓦斯防治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今年后几个月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以瓦斯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杜绝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实现年初下达的煤矿安全控制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8月份以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六个从严”的要求,及时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动员部署,开展联合执法,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掀起了“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热潮,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但是,个别县区对抓好“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各项措施落实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制定的工作方案没有全面落实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工作流于一般化,县领导至今没有下到煤矿开展督查,整项工作声势不大、效果不好;隐患排查整治不扎实、不彻底,监管不严格、不到位,没有真正管住煤矿;一些煤矿企业无视“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的重要性,仍然我行我素,甚至违规违法组织生产。特别是8月25日至9月6日短短10天时间,昭阳区季家老林煤矿一号井发生1起瓦斯事故、死亡4人,镇雄县梨子埂煤矿发生1起顶板事故、死亡2人,绥江县凉水沟煤矿发生1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充分暴露出这些县区抓“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上还存在较大差距。下步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从以下几个方面扎实推进“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圆满实现专项行动目标。

1.进一步解决好认识问题。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是市政府针对全市煤矿安全的严峻形势采取的重大措施。是抓好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把“利剑”。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对抓好“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自觉、主动、积极地做好此项工作。

2.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再次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强化领导带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立即行动,带队深入煤矿企业开展专项督查,切实解决好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在此再次重申,“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期间,市政府将对发生严重事故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3.进一步强化监管、从严执法。要充分运用“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这把“利剑”,斩断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市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认真开展“联合执法”,各县区政府要认真组织一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严格执行“六个从严”的要求,对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直至依法关闭矿井,绝不能手软。

4.进一步全面排查整治煤矿安全隐患,消灭事故源头。各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督促各煤矿企业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隐患“100%排查、100%治理”的要求,坚持每天一次小排查、十天一次大排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销号。

(二)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是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是监管手段的根本性创新。抓好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必将极大地推进煤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发生。自6月份实施这一制度以来,已有260个煤矿企业向所在县区政府递交了《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占全市煤矿企业总数的86.96%。各县区政府要在各煤矿企业向政府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监管,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取得实效。一是对至今未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的煤矿企业,各县区政府必须立即责令停止一切作业,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措施促使煤矿业主提高认识,尽快提交《安全生产承诺书》。二是各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管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企业必须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要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昭政办发〔2009〕70号)的规定,对7月1日以后发生事故的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事故的,按每死亡1人10万元的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按每死亡1人20万元的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并对事故煤矿实施停产整顿。今后,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事故的,除向政府按每死亡1人交纳20万元的违约金外,必须坚决关闭事故矿井。

(三)继续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瓦斯不治,矿无宁日”,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治理瓦斯,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必须把瓦斯治理摆在生命工程的高度来认识,认真贯彻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昭政发〔2009〕25号)精神,把瓦斯治理作为煤矿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十六字”工作体系要求,全力推进瓦斯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取得治理新成效。

1.全面落实煤矿企业的瓦斯治理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是瓦斯治理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法人代表是瓦斯治理第一责任人,对瓦斯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制度,设立瓦斯治理专门管理机构,按标准配齐技术人员、专职瓦检员、安检员,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建立专业防突队;要定期召开瓦斯治理专题办公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按规定标准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确保人、财、物及时满足瓦斯治理需要,确保瓦斯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必须明确一名副矿长主管安全工作,明确煤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瓦斯治理技术上负全责,抓好煤矿瓦斯治理方案的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和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的正确使用;要全面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确保煤矿井下24小时不间断有矿领导带班作业,现场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制度落实;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特员持证培训,强制进行煤矿全员安全培训、在职人员的再培训,不断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2.进一步改造完善矿井“一通三防”系统。煤矿“一通三防”基础薄弱,是当前我市煤矿瓦斯事故多发的根本原因,根本不治、事故难控。因此,必须把改造完善矿井“一通三防”系统作为防治瓦斯的首要工作和治本之策来抓。所有煤矿必须进一步加强通风系统的改造和完善,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稳定、可靠,坚决杜绝串联通风、循环通风和无风、微风作业,坚决杜绝超通风能力生产。要建立煤矿通风系统审查制度,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煤矿的通风系统进行全面审查,对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煤矿必须停产整改,年底前必须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在此基础上,实行严格的煤矿通风系统实测图纸交换制度,构建起对煤矿通风系统实施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市级按季度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各县区按月开展专项督查检查,促进全市煤矿“一通三防”突出问题的不断解决。

3.加大投入、严格标准,确保瓦斯监控有效。目前全市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已实现应装尽装,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已安装瓦斯抽放系统,但多数矿井都运行不正常。各县区要切实督促煤矿企业建设能正常发挥作用的瓦斯监控系统和抽放系统。一是要督促煤矿企业对设施陈旧、运行不正常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瓦斯抽放系统进行更新改造,搞好维护管理,保证正常使用。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446号令的规定,按重大安全隐患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对煤矿瓦斯监控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做到会操作、能对系统进行基本维护。三是要加快瓦斯远程监控联网进度。目前,全市仅镇雄县、威信县、绥江县完成县级监控平台建设,仅镇雄县、威信县的48个煤矿实现了四级联网。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加大力度推进瓦斯远程监控联网建设工作。年底前,其他4个重点产煤县区的县级监控平台必须建成,并实现与市级联网。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实现矿、县、市、省四级联网。

4.建立有效制度,严格瓦斯管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狠抓技术管理措施的落实,切实抓好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的编制、审查与落实,积极推广应用防治瓦斯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煤矿企业必须充分考虑防治瓦斯需要编制的文件,并报行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方能组织实施。要严格现场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管理制度,把规范、制度落实到生产和管理的全过程,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

5.扎实推进四项基础工作。一是要认真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9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全市煤矿瓦斯鉴定工作,为开展瓦斯治理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二是要扎实推进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确保按照《××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按期实现规划目标。三是要加大力度开展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诊断治理工作。各县区政府和煤炭主管部门要切实督促瓦斯高、突矿井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一井一策”的瓦斯治理方案。市煤炭工业局要加强对各县区、各煤矿企业开展瓦斯诊断治理工作的指导,统一组织瓦斯治理专家组为煤矿企业提供“会诊”和治理方案编制等服务工作。对不积极配合专家组开展工作的煤矿企业,要按照全国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的要求,一律作“整改无效、达标无望”处理,纳入整顿关闭矿井的范围,由各县区人民政府依法强制关闭。四是要加强煤矿瓦斯治理技术服务工作。要整合全市范围内的煤炭技术人才资源,会诊和解决煤矿企业治理瓦斯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市煤炭工业局要继续积极加强与重庆煤科院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其人才资源和技术优势,为全市煤矿瓦斯治理提供技术服务。

6.高度重视低瓦斯矿井的瓦斯防治工作。大量事实证明,低瓦斯矿井如果不加强瓦斯防治管理,往往发生瓦斯事故。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意识,严格执行瓦检员跟班检查瓦斯、“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等制度,出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确保不出丝毫问题。各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低瓦斯矿井的瓦斯防治工作,督促各煤矿企业克服松懈思想,切实加强通风管理和瓦斯检查,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保证工作面所需风量,防止瓦斯超限。

(四)加大力度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是优化全市煤炭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矿井安全保障水平的迫切需要。今年以来,各县区根据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公告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制定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目前,全市共有13个煤矿变更了企业名称、34个煤矿变更了采矿许可证、145个煤矿签订了整合协议、9个整合主体煤矿与政府签订了整合工作协议、138个煤矿启动了地质勘查工作(其中50个煤矿已完成)、82个煤矿启动了矿井初步设计(其中5个煤矿已完成)。但是,全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总体进展缓慢,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县区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指导和有关手续办理的服务工作。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防止整合主体煤矿企业钻政策空子、对被整合矿井实施不公正待遇和被整合矿井不积极配合整合工作、拖延整合关闭两种不良倾向。妥善处理好开采导致地质灾害问题、应整合关闭矿井的按期关闭问题、整合工作中干扰因素的排除问题和煤矿企业的上访问题,加快推进整合协议签订、整合关闭、采矿权变更、地质勘查和改扩建等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整合工作任务。对列入资源整合对象的矿井,要监督其遵守整合程序,不得边整合边生产;对已经关闭的矿井,要定期复查、巡回检查,特别要落实好专盯措施,严防死灰复燃,坚决防止非法偷采行为的发生。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例9

一、对近年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估价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打基础、促发展、抓安全、创和谐,在推动全市煤炭工业跃上新台阶、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亮点和支撑点的同时,着力构建“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工作格局,狠抓勘探和规划、技术改造、人员培训“三项基础工作”,强力实施煤矿建设投入体制、采煤方法、支护方式“三项改革”,强化瓦斯治理、顶板管理、整顿关闭“三个攻坚战”,狠抓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特员持证上岗、驻矿监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作业、煤矿维简费和安全费提取等制度的落实,加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和“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等专项活动,“从严监管、依法治安”,铁腕整治煤矿安全,全市煤矿安全条件明显提升、安全管理明显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煤矿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努力,我市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呈现了“三增、两降”的势头。“三增”即:原煤产量、产值、税费大幅度增长。20*年原煤产量1365万吨,是20*年的2.75倍;产值42.76亿元,是20*年的近8倍;实现税费3.61亿元,是20*年的6倍。“两降”即:煤矿数量和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大幅度下降。煤矿数量由20*年前的1500多个减少为20*年底的301对矿井;20*年以来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为21.26、16.5、12.5、8.18、5.21、5.2。

二、正视现实,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煤矿安全关系安全生产大局,瓦斯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我市煤矿瓦斯灾害严重,加之全市煤矿均系小煤窑改造而来,安全条件先天不足,安全投入严重欠帐,安全管理十分薄弱,导致安全保障能力低,安全生产水平与全国、全省相比差距较大。20*年我市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5.2,全国为1.182,比我市低4个点;全省为2.018,比我市低3个点。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事故总量较大,重大事故时有发生。20*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煤矿事故240起、死亡341人。仅今年1—6月,全市共发生煤矿事故16起、死亡28人(含2起非法煤窑事故),分别占全省的44.4%和50%。特别是20*年以来,每年都发生1起重大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压力巨大。

二是瓦斯事故频繁发生,仍然是煤矿安全的最大隐患。20*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瓦斯事故54起、死亡124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总人数的22.5%和36.4%;发生较大以上瓦斯事故11起、死亡77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17起、死亡90人的64.7%、85.6%;特别是镇*狮子山煤矿“1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县水洞坪煤矿“3·1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镇*茶山煤矿“5·1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共死亡34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认真分析我市煤矿瓦斯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是没有严格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要求,一些煤矿通风系统不完善、监控不正常、抽采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比较突出。今后,随着我市煤矿矿井开采深度的不断延伸,瓦斯的涌出量必然不断增大;随着矿井生产规模的不断提升,井下作业人员数量也将不断增加,一旦发生瓦斯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瓦斯仍将是影响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

三是今年以来个别县区事故多发、频发,一些事故十分典型、教训深刻。今年1—8月,绥江县共生产原煤55.21万吨,仅占全市的7.3%,但截止目前,发生事故8起、死亡8人,分别占了全市总数的36.4%、21.6%;事故死亡人数比行业下达3人的全年控制指标超出了5人。镇*发生茶山煤矿“5·15”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惨重损失、严重影响了全市安全生产大局;“5·15”事故发生后,又相继于7月20日、9月5日发生了2起事故、死亡3人,今年以来镇*共发生了5起事故、死亡15人,行业下达19人的全年控制目标仅剩4人,煤矿安全生产严重反弹。*县在多数煤矿停产进行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开展瓦斯诊断治理的情况下,6月20日至28日短短几天时间发生了3起事故、死亡4人。彝良县在镇*茶山煤矿“5·15”重大事故发生后仅两天,发生了文家沟煤矿“5·17”瓦斯事故,造成2死6伤的重大损失。8月25日至9月6日短短10天时间,昭阳区发生1起重大事故、死亡4人,镇*发生1起事故、死亡2人、绥江县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这几起事故都发生在全市推行煤矿安全生产承诺制以后、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期间,教训十分深刻。上述情况,充分暴露出一些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抓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上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如果再不引起高度重视,再不采取断然措施解决好煤矿安全问题,将无法向组织和人民交待。

四是安全发展理念还不够深入,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地方和部门抓煤矿安全生产的思想仍然没有统一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上来,仍然没有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环节来严肃认真对待。一些煤矿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理解不透、认识不足,还是简单看待安全生产问题,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没有把安全问题提高到政治问题、稳定问题、民生问题和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和理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严格、不具体,管理不细、不严,甚至无视政府监管,擅自违规建设、违规组织生产,“三违”、“三超”现象屡禁不止,导致事故多发。

五是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推进迟缓。近年来我们强力实施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通风和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治理、采区设计和图纸交换等基础工作,但推进效果不好,影响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快速提升。

六是监管措施不扎实,作风漂浮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这些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不断加大煤矿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但仍然事故不断,究其原因,除了体制、机制、投入、基础等方面外,主要是个别县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要求有差距,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力量薄弱、监管装备不足,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抓措施落实、抓隐患整改的力度不够,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存在空白和盲点,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不彻底。依法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真正“管住”煤矿、管好安全。

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煤矿事故22起、死亡37人,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煤矿事故死亡控制目标仅剩13人。在当前煤炭市场需求日趋旺盛的情况下,煤矿企业高产超产的愿望比较强烈,今年后几个月全力保障煤矿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务必充分认识到当前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巨大压力,切实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做到把煤矿安全生产这根弦绷得紧而又紧、安全措施细而又细、监管力度强而又强、整治手段严而又严,全力确保煤矿安全运行平稳,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9月3日至4日,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在江西南昌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安监总局局长骆琳等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对进一步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一是继续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推进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建设,落实和完善瓦斯抽采利用政策,努力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消除瓦斯事故隐患;二是进一步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惩“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三是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争到“十一五”末把小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以内;四是加强对整合技改煤矿的监管,严防在资源重组和改扩建过程中发生事故;五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对重点地区、重点煤矿和重点环节加强检查督查,紧紧盯住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整改技改煤矿和安全基础薄弱的煤矿,对系统不完善、监控不正常、抽采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煤矿限期整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要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等措施;六是切实加强国庆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此外,会议还对煤矿瓦斯防治和安全生产其他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全国瓦斯防治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今年后几个月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以瓦斯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杜绝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实现年初下达的煤矿安全控制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8月份以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六个从严”的要求,及时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动员部署,开展联合执法,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掀起了“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热潮,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但是,个别县区对抓好“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各项措施落实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制定的工作方案没有全面落实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工作流于一般化,县领导至今没有下到煤矿开展督查,整项工作声势不大、效果不好;隐患排查整治不扎实、不彻底,监管不严格、不到位,没有真正管住煤矿;一些煤矿企业无视“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的重要性,仍然我行我素,甚至违规违法组织生产。特别是8月25日至9月6日短短10天时间,昭阳区季家老林煤矿一号井发生1起瓦斯事故、死亡4人,镇*梨子埂煤矿发生1起顶板事故、死亡2人,绥江县凉水沟煤矿发生1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充分暴露出这些县区抓“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上还存在较大差距。下步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从以下几个方面扎实推进“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圆满实现专项行动目标。

1.进一步解决好认识问题。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是市政府针对全市煤矿安全的严峻形势采取的重大措施。是抓好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把“利剑”。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对抓好“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自觉、主动、积极地做好此项工作。

2.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再次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强化领导带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立即行动,带队深入煤矿企业开展专项督查,切实解决好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在此再次重申,“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期间,市政府将对发生严重事故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3.进一步强化监管、从严执法。要充分运用“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这把“利剑”,斩断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市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认真开展“联合执法”,各县区政府要认真组织一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严格执行“六个从严”的要求,对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直至依法关闭矿井,绝不能手软。

4.进一步全面排查整治煤矿安全隐患,消灭事故源头。各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督促各煤矿企业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隐患“100%排查、100%治理”的要求,坚持每天一次小排查、十天一次大排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销号。

(二)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是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是监管手段的根本性创新。抓好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必将极大地推进煤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发生。自6月份实施这一制度以来,已有260个煤矿企业向所在县区政府递交了《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占全市煤矿企业总数的86.96%。各县区政府要在各煤矿企业向政府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监管,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取得实效。一是对至今未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的煤矿企业,各县区政府必须立即责令停止一切作业,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措施促使煤矿业主提高认识,尽快提交《安全生产承诺书》。二是各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管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企业必须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要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昭政办发〔2009〕70号)的规定,对7月1日以后发生事故的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事故的,按每死亡1人10万元的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按每死亡1人20万元的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并对事故煤矿实施停产整顿。今后,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事故的,除向政府按每死亡1人交纳20万元的违约金外,必须坚决关闭事故矿井。

(三)继续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瓦斯不治,矿无宁日”,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治理瓦斯,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必须把瓦斯治理摆在生命工程的高度来认识,认真贯彻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昭政发〔2009〕25号)精神,把瓦斯治理作为煤矿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十六字”工作体系要求,全力推进瓦斯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取得治理新成效。

1.全面落实煤矿企业的瓦斯治理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是瓦斯治理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法人代表是瓦斯治理第一责任人,对瓦斯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制度,设立瓦斯治理专门管理机构,按标准配齐技术人员、专职瓦检员、安检员,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建立专业防突队;要定期召开瓦斯治理专题办公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按规定标准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确保人、财、物及时满足瓦斯治理需要,确保瓦斯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必须明确一名副矿长主管安全工作,明确煤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瓦斯治理技术上负全责,抓好煤矿瓦斯治理方案的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和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的正确使用;要全面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确保煤矿井下24小时不间断有矿领导带班作业,现场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制度落实;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特员持证培训,强制进行煤矿全员安全培训、在职人员的再培训,不断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2.进一步改造完善矿井“一通三防”系统。煤矿“一通三防”基础薄弱,是当前我市煤矿瓦斯事故多发的根本原因,根本不治、事故难控。因此,必须把改造完善矿井“一通三防”系统作为防治瓦斯的首要工作和治本之策来抓。所有煤矿必须进一步加强通风系统的改造和完善,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稳定、可靠,坚决杜绝串联通风、循环通风和无风、微风作业,坚决杜绝超通风能力生产。要建立煤矿通风系统审查制度,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煤矿的通风系统进行全面审查,对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煤矿必须停产整改,年底前必须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在此基础上,实行严格的煤矿通风系统实测图纸交换制度,构建起对煤矿通风系统实施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市级按季度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各县区按月开展专项督查检查,促进全市煤矿“一通三防”突出问题的不断解决。

3.加大投入、严格标准,确保瓦斯监控有效。目前全市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已实现应装尽装,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已安装瓦斯抽放系统,但多数矿井都运行不正常。各县区要切实督促煤矿企业建设能正常发挥作用的瓦斯监控系统和抽放系统。一是要督促煤矿企业对设施陈旧、运行不正常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瓦斯抽放系统进行更新改造,搞好维护管理,保证正常使用。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446号令的规定,按重大安全隐患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对煤矿瓦斯监控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做到会操作、能对系统进行基本维护。三是要加快瓦斯远程监控联网进度。目前,全市仅镇*、*县、绥江县完成县级监控平台建设,仅镇*、*县的48个煤矿实现了四级联网。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加大力度推进瓦斯远程监控联网建设工作。年底前,其他4个重点产煤县区的县级监控平台必须建成,并实现与市级联网。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实现矿、县、市、省四级联网。

4.建立有效制度,严格瓦斯管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狠抓技术管理措施的落实,切实抓好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的编制、审查与落实,积极推广应用防治瓦斯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煤矿企业必须充分考虑防治瓦斯需要编制的文件,并报行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方能组织实施。要严格现场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管理制度,把规范、制度落实到生产和管理的全过程,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

5.扎实推进四项基础工作。一是要认真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9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全市煤矿瓦斯鉴定工作,为开展瓦斯治理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二是要扎实推进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确保按照《*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按期实现规划目标。三是要加大力度开展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诊断治理工作。各县区政府和煤炭主管部门要切实督促瓦斯高、突矿井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一井一策”的瓦斯治理方案。市煤炭工业局要加强对各县区、各煤矿企业开展瓦斯诊断治理工作的指导,统一组织瓦斯治理专家组为煤矿企业提供“会诊”和治理方案编制等服务工作。对不积极配合专家组开展工作的煤矿企业,要按照全国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的要求,一律作“整改无效、达标无望”处理,纳入整顿关闭矿井的范围,由各县区人民政府依法强制关闭。四是要加强煤矿瓦斯治理技术服务工作。要整合全市范围内的煤炭技术人才资源,会诊和解决煤矿企业治理瓦斯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市煤炭工业局要继续积极加强与重庆煤科院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其人才资源和技术优势,为全市煤矿瓦斯治理提供技术服务。

6.高度重视低瓦斯矿井的瓦斯防治工作。大量事实证明,低瓦斯矿井如果不加强瓦斯防治管理,往往发生瓦斯事故。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意识,严格执行瓦检员跟班检查瓦斯、“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等制度,出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确保不出丝毫问题。各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低瓦斯矿井的瓦斯防治工作,督促各煤矿企业克服松懈思想,切实加强通风管理和瓦斯检查,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保证工作面所需风量,防止瓦斯超限。

(四)加大力度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是优化全市煤炭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矿井安全保障水平的迫切需要。今年以来,各县区根据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公告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制定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目前,全市共有13个煤矿变更了企业名称、34个煤矿变更了采矿许可证、145个煤矿签订了整合协议、9个整合主体煤矿与政府签订了整合工作协议、138个煤矿启动了地质勘查工作(其中50个煤矿已完成)、82个煤矿启动了矿井初步设计(其中5个煤矿已完成)。但是,全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总体进展缓慢,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县区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指导和有关手续办理的服务工作。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防止整合主体煤矿企业钻政策空子、对被整合矿井实施不公正待遇和被整合矿井不积极配合整合工作、拖延整合关闭两种不良倾向。妥善处理好开采导致地质灾害问题、应整合关闭矿井的按期关闭问题、整合工作中干扰因素的排除问题和煤矿企业的上访问题,加快推进整合协议签订、整合关闭、采矿权变更、地质勘查和改扩建等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整合工作任务。对列入资源整合对象的矿井,要监督其遵守整合程序,不得边整合边生产;对已经关闭的矿井,要定期复查、巡回检查,特别要落实好专盯措施,严防死灰复燃,坚决防止非法偷采行为的发生。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例10

是:传达贯彻国务院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总结回顾近年来的工作

,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对抓好今年后几个月特别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对近年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估价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打基础、促发展、抓安

全、创和谐,在推动全市煤炭工业跃上新台阶、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亮点和支撑点的同时,着力构建“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

责”的工作格局,狠抓勘探和规划、技术改造、人员培训“三项基础工作”,强力实施煤矿建设投入体制、采煤方法、支护方式“三

项改革”,强化瓦斯治理、顶板管理、整顿关闭“三个攻坚战”,狠抓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特员持证上岗、驻矿监管、煤矿领导

下井带班作业、煤矿维简费和安全费提取等制度的落实,加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和“煤矿

安全市长霹雳行动”等专项活动,“从严监管、依法治安”,铁腕整治煤矿安全,全市煤矿安全条件明显提升、安全管理明显加强、

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煤矿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努力,我市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呈现了“三增、两降”的势头。

“三增”即:原煤产量、产值、税费大幅度增长。20*年原煤产量1365万吨,是20*年的2.75倍;产值42.76亿元,是20*年的近8倍

;实现税费3.61亿元,是20*年的6倍。“两降”即:煤矿数量和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大幅度下降。煤矿数量由20*年前的1500多

个减少为20*年底的3*对矿井;20*年以来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为21.26、16.5、12.5、8.18、5.21、5.2。

二、正视现实,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煤矿安全关系安全生产大局,瓦斯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我市煤矿瓦斯灾害严重,加之全市煤矿均系小煤窑改造而来

,安全条件先天不足,安全投入严重欠帐,安全管理十分薄弱,导致安全保障能力低,安全生产水平与全国、全省相比差距较大。

20*年我市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5.2,全国为1.182,比我市低4个点;全省为2.*8,比我市低3个点。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

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事故总量较大,重大事故时有发生。20*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煤矿事故240起、死亡341人。仅今年1—6月,全市共发生煤矿事

故16起、死亡28人(含2起非法煤窑事故),分别占全省的44.4%和50%。特别是20*年以来,每年都发生1起重大事故,煤矿安全生产

压力巨大。

二是瓦斯事故频繁发生,仍然是煤矿安全的最大隐患。20*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瓦斯事故54起、死亡124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

亡总人数的22.5%和36.4%;发生较大以上瓦斯事故11起、死亡77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17起、死亡90人的64.7%、85.6%;特别是

*县狮子山煤矿“1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威信县水洞坪煤矿“3·1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县*煤矿“5·15”重

大瓦斯爆炸事故,共死亡34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认真分析我市煤矿瓦斯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是没有严格

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要求,一些煤矿通风系统不完善、监控不正常、抽采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比较突出

。今后,随着我市煤矿矿井开采深度的不断延伸,瓦斯的涌出量必然不断增大;随着矿井生产规模的不断提升,井下作业人员数量也

将不断增加,一旦发生瓦斯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瓦斯仍将是影响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

三是今年以来个别县区事故多发、频发,一些事故十分典型、教训深刻。今年1—8月,绥江县共生产原煤55.21万吨,仅占全市

的7.3%,但截止目前,发生事故8起、死亡8人,分别占了全市总数的36.4%、21.6%;事故死亡人数比行业下达3人的全年控制指标超

出了5人。*县发生*煤矿“5·15”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惨重损失、严重影响了全市安全生产大局;“5·15”事

故发生后,又相继于7月20日、9月5日发生了2起事故、死亡3人,今年以来*县共发生了5起事故、死亡15人,行业下达19人的全年

控制目标仅剩4人,煤矿安全生产严重反弹。威信县在多数煤矿停产进行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开展瓦斯诊断治理的情况下,6月20日

至28日短短几天时间发生了3起事故、死亡4人。彝良县在*县*煤矿“5·15”重大事故发生后仅两天,发生了文家沟煤矿“5·

17”瓦斯事故,造成2死6伤的重大损失。8月25日至9月6日短短10天时间,昭阳区发生1起重大事故、死亡4人,*县发生1起事故、

死亡2人、绥江县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这几起事故都发生在全市推行煤矿安全生产承诺制以后、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

动”期间,教训十分深刻。上述情况,充分暴露出一些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抓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上仍然存在不少突

出问题,如果再不引起高度重视,再不采取断然措施解决好煤矿安全问题,将无法向组织和人民交待。

四是安全发展理念还不够深入,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地方和部门抓煤矿安全生产的思想仍然没有统一到经济社

会发展的大局上来,仍然没有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环节来严肃认真对待。一些煤矿企业对安

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理解不透、认识不足,还是简单看待安全生产问题,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没有把安全问题提高到政治问题、

稳定问题、民生问题和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和理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严格、不具体

,管理不细、不严,甚至无视政府监管,擅自违规建设、违规组织生产,“三违”、“三超”现象屡禁不止,导致事故多发。

五是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推进迟缓。近年来我们强力实施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通风和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高瓦斯和煤与瓦

斯突出矿井瓦斯治理、采区设计和图纸交换等基础工作,但推进效果不好,影

响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快速提升。

六是监管措施不扎实,作风漂浮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这些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不断加大煤矿安全

生产的投入力度,但仍然事故不断,究其原因,除了体制、机制、投入、基础等方面外,主要是个别县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要求有差距,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力量薄弱、监管装备不足,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抓措施落实

、抓隐患整改的力度不够,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存在空白和盲点,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不彻底。依法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监

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真正“管住”煤矿、管好安全。

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煤矿事故22起、死亡37人,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煤矿事故死亡控制目标仅剩13人。在当前煤炭市场需求日趋旺

盛的情况下,煤矿企业高产超产的愿望比较强烈,今年后几个月全力保障煤矿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

业务必充分认识到当前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巨大压力,切实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

迫感,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做到把煤矿安全生产这根弦绷得紧而

又紧、安全措施细而又细、监管力度强而又强、整治手段严而又严,全力确保煤矿安全运行平稳,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

环境。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9月3日至4日,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在*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安监总局局长骆琳

等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对进一步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一是继续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推进瓦斯防治工

作体系建设,落实和完善瓦斯抽采利用政策,努力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消除瓦斯事故隐患;二是进一步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

建设”,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惩“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三是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争到“十一五”末把小煤

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以内;四是加强对整合技改煤矿的监管,严防在资源重组和改扩建过程中发生事故;五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

机构要对重点地区、重点煤矿和重点环节加强检查督查,紧紧盯住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整改技改煤矿和安全基础薄弱的

煤矿,对系统不完善、监控不正常、抽采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煤矿限期整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要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停产

整顿等措施;六是切实加强国庆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此外,会议还对煤矿瓦斯防治和安全生产其他相关工作了明确要求。

根据全国瓦斯防治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今年后几个月全市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以瓦斯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杜绝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

般事故,确保实现年初下达的煤矿安全控制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8月份以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

紧紧围绕“六个从严”的要求,及时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动员部署,开展联合执法,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迅速

掀起了“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热潮,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但是,个别县区对抓好“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各项措施落实

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制定的工作方案没有全面落实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工作流于一般化,县领导至今没有下到煤矿开展督查,整项

工作声势不大、效果不好;隐患排查整治不扎实、不彻底,监管不严格、不到位,没有真正管住煤矿;一些煤矿企业无视“煤矿安全

市长霹雳行动”的重要性,仍然我行我素,甚至违规违法组织生产。特别是8月25日至9月6日短短10天时间,昭阳区季家老林煤矿一

号井发生1起瓦斯事故、死亡4人,*县梨子埂煤矿发生1起顶板事故、死亡2人,绥江县凉水沟煤矿发生1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充

分暴露出这些县区抓“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上还存在较大差距。下步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从以下几

个方面扎实推进“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圆满实现专项行动目标。

1.进一步解决好认识问题。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是市政府针对全市煤矿安全的严峻形势采取的重大措施。

是抓好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把“利剑”。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对抓好“煤矿安全市长霹

雳行动”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自觉、主动、积极地做好此项工作。

2.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再次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强化

领导带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立即行动,带队深入煤矿企业开展专项督查,切实解决好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在

此再次重申,“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期间,市政府将对发生严重事故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3.进一步强化监管、从严执法。要充分运用“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这把“利剑”,斩断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煤

矿安全生产。市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认真开展“联合执法”,各县区政府要认真组织一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严格执行“六

个从严”的要求,对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直至依法关闭矿井,绝不能手软。

4.进一步全面排查整治煤矿安全隐患,消灭事故源头。各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督促各煤矿企业严格执行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按照隐患“100%排查、100%治理”的要求,坚持每天一次小排查、十天一次大排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及时销号。

(二)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是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是

监管手段的根本性创新。抓好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必将极大地推进煤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

遏制煤矿事故发生。自6月份实施这一制度以来,已有260个煤矿企业向所在县区政府递交了《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占全市煤矿企

业总数的86.96%。各县区政府要在各煤矿企业向政府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监管,推进煤矿安全生产

承诺制度取得实效。一是对至今未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的煤矿企业,各县区政府必须立即责令停止一切作业,采取强有力的行政

措施促使煤矿业主提高认识,尽快提交《安全生产承诺书》。二是各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管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企业必须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要严格执行《*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昭政办发〔2009〕70号)的规定,对7月1日以后发生事故的煤矿,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事故的,按每死亡1人10万元的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按每死亡1人20万元的

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并对事故煤矿实施停产整顿。今后,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事故的,除向政府按每死亡1人交纳20万元的

违约金外,必须坚决关闭事故矿井。

(三)继续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瓦斯不治,矿无宁日”,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治理瓦斯,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维护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必须把瓦斯治理摆在生命工程的高度来认识,认真贯彻全国煤矿瓦

斯防治工作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昭政发〔2009〕25号)精神,把瓦斯治理作为煤矿安

全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十六字”工作体系要求,全力推进瓦斯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取得治

理新成效。

1.全面落实煤矿企业的瓦斯治理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是瓦斯治理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法人代表是瓦斯治理第一责任人,对

瓦斯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制度,设立瓦斯治理专门管理机构,按标准配齐技术人员、专职瓦检员、安检员,煤

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建立专业防突队;要定期召开瓦斯治理专题办公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按规定标准提取瓦

斯治理专项资金,确保人、财、物及时满足瓦斯治理需要,确保瓦斯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必须明确一名副矿长主管安全工作,明

确煤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瓦斯治理技术上负全责,抓好煤矿瓦斯治理方案的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和安全技术改造资金

的正确使用;要全面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确保煤矿井下24小时不间断有矿领导带班作业,现场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落实;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特员持证培训,强制进行煤矿全员安全培训、在职人员的再培训,不断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的整体素

质。

2.进一步改造完善矿井“一通三防”系统。煤矿“一通三防”基础薄弱,是当前我市煤矿瓦斯事故多发的根本原因,根本不治

、事故难控。因此,必须把改造完善矿井“一通三防”系统作为防治瓦斯的首要工作和治本之策来抓。所有煤矿必须进一步加强通风

系统的改造和完善,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稳定、可靠,坚决杜绝串联通风、循环通风和无风、微风作业,坚决杜绝超

通风能力生产。要建立煤矿通风系统审查制度,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煤矿的通风系统进行全面审查,对通风系统不完善

、不可靠的煤矿必须停产整改,年底前必须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在此基础上,实行严格的煤矿通风系统实测图纸交换制度,构建起对

煤矿通风系统实施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市级按季度组织开展督

查检查,各县区按月开展专项督查检查,促进全市煤矿“一通三防”突出问题的不断解决。

3.加大投入、严格标准,确保瓦斯监控有效。目前全市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已实现应装尽装,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已

安装瓦斯抽放系统,但多数矿井都运行不正常。各县区要切实督促煤矿企业建设能正常发挥作用的瓦斯监控系统和抽放系统。一是要

督促煤矿企业对设施陈旧、运行不正常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瓦斯抽放系统进行更新改造,搞好维护管理,保证正常使用。高瓦斯和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446号令的规定,按重大安全隐患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对煤矿瓦

斯监控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做到会操作、能对系统进行基本维护。三是要加快瓦斯远程监控联网进度。目前,全市仅*县、威信

县、绥江县完成县级监控平台建设,仅*县、威信县的48个煤矿实现了四级联网。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加大

力度推进瓦斯远程监控联网建设工作。年底前,其他4个重点产煤县区的县级监控平台必须建成,并实现与市级联网。高瓦斯、煤与

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实现矿、县、市、省四级联网。

4.建立有效制度,严格瓦斯管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狠抓技术管理措施的落实,切实抓好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

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的编制、审查与落实,积极推广应用防治瓦斯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煤矿企业必须充分考虑防治瓦斯需

要编制的文件,并报行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方能组织实施。要严格现场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管理制度,把规范、制度落实到生

产和管理的全过程,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

5.扎实推进四项基础工作。一是要认真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9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全市煤矿瓦斯鉴定工作,为开展瓦斯治理提

供准确、可靠的依据。二是要扎实推进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确保按照《*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

工作方案》要求按期实现规划目标。三是要加大力度开展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诊断治理工作。各县区政府和煤炭主管部门

要切实督促瓦斯高、突矿井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一井一策”的瓦斯治理方案。市煤炭工业局要加强对各县区、各煤矿企业开展瓦斯

诊断治理工作的指导,统一组织瓦斯治理专家组为煤矿企业提供“会诊”和治理方案编制等服务工作。对不积极配合专家组开展工作

的煤矿企业,要按照全国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的要求,一律作“整改无效、达标无望”处理,纳入整顿关闭矿井的范围,由各县区人民

政府依法强制关闭。四是要加强煤矿瓦斯治理技术服务工作。要整合全市范围内的煤炭技术人才资源,会诊和解决煤矿企业治理瓦斯

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市煤炭工业局要继续积极加强与重庆煤科院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其人才资源和技术优势,为全市煤矿瓦斯治

理提供技术服务。

6.高度重视低瓦斯矿井的瓦斯防治工作。大量事实证明,低瓦斯矿井如果不加强瓦斯防治管理,往往发生瓦斯事故。煤矿企业

要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意识,严格执行瓦检员跟班检查瓦斯、“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等制度,出现瓦斯超限

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确保不出丝毫问题。各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低瓦斯矿井的瓦斯防治工作,督促各煤

矿企业克服松懈思想,切实加强通风管理和瓦斯检查,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保证工作面所需风量,防止瓦斯超限。

(四)加大力度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是优化全市煤炭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矿井安全

保障水平的迫切需要。今年以来,各县区根据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公告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制定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实施意

见,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目前,全市共有13个煤矿变更了企业名称、34个煤矿变更了采矿许可证、145个煤矿签订了整合协议、9

个整合主体煤矿与政府签订了整合工作协议、138个煤矿启动了地质勘查工作(其中50个煤矿已完成)、82个煤矿启动了矿井初步设

计(其中5个煤矿已完成)。但是,全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总体进展缓慢,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

加强对县区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指导和有关手续办理的服务工作。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防止整合主体煤矿企业钻政策空子

、对被整合矿井实施不公正待遇和被整合矿井不积极配合整合工作、拖延整合关闭两种不良倾向。妥善处理好开采导致地质灾害问题

、应整合关闭矿井的按期关闭问题、整合工作中干扰因素的排除问题和煤矿企业的上访问题,加快推进整合协议签订、整合关闭、采

矿权变更、地质勘查和改扩建等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整合工作任务。对列入资源整合对象的矿井,要监督其遵守整合程序,

不得边整合边生产;对已经关闭的矿井,要定期复查、巡回检查,特别要落实好专盯措施,严防死灰复燃,坚决防止非法偷采行为的

发生。

(五)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管执法。各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管住煤矿,必须强化抓落实的力度,对煤矿企业的违法

违规行为坚决从严处罚,提高监管执行力和公信力。因此,各县区要采取断然措施,突出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推进“三项行

动”和“三项建设”,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惩“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二是要紧紧盯住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

矿井、整合技改矿井和安全基础薄弱矿井,对系统不完善、监控不正常、抽采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煤矿限期整改,情节恶劣、后果

严重的,要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等措施。三是加强对整合关闭煤矿和限期关闭煤矿的监管,严防突击生产引发事故,对无视

监管突击生产的,要坚决提前实施关闭。

(六)切实抓好国庆期间煤矿安全生产。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即将来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站在讲政治、讲

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国庆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本地区国庆期间的煤

矿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煤矿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国庆煤矿安全生产保障方案措施,并层层抓好责任落实,做到任务

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决定,从9月15日到25日,组织开展为期10天的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深

入查找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运行平稳;要做到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迅速行动、抓好自查,突出重点、严

查隐患,加大力度、务求实效;具体承担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的同志要认真负责,深入细致,严把安全生产关,不放过任何

隐患和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责令停止一切井下作业,待条件具备后再组织整

改;对不能保证安全的煤矿企业必须坚决责令停止一切井下作业,确保万无一失。凡是在国庆期间发生死亡事故的煤矿企业,将严肃

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派驻安全监管员的责任;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还要追究领导责任。要切实

加强国庆期间的应急值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煤矿企业的主

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要建立国庆节期间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预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

,能够迅速妥善处置。在此基础上,也要切实克服松劲麻痹思想,加强国庆节后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严防节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反弹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例11

1.引言

近些年来,我们一直在研究如何降低煤矿生产的安全事故,从而尽最大可能的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率,现今人们开始认识到煤矿行业的安全重要性,现今煤矿行业的重要内容就是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

煤矿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的直接原因主要有几点:第一,是煤矿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的因素,第二,是煤矿施工的设施与设备的不安全因素,第三,是煤矿生产环境的不可控安全因素,这些都是造成煤矿事故频发的原因。而我国提出的双基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应用,可以有效的降低煤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使用双基的管理与建设方式,严格的实施建设双基的规划与计划,从而实现良好的安全管理。

2.双基在煤矿安全管理的具体应用分析

双基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具体应用主要包括两大点,第一点是双基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自定项目的建设,第二是双基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规定项目的建设,双基的实施,是通过对模式管理的规划与建设,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管理的双基施工建设任务,从而降低煤矿安全生产中人为的违规事件的发生,保证煤矿施工现场不存在安全隐患。以下就对双基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应用进行详细的分析。

2.1双基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自定项目的建设

双基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自定项目的建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自定煤矿安全施工的重要管理内容,自定煤矿施工行为的规范方法,自定煤矿安全问题频发的改善措施。

2.1.1自定煤矿安全施工的重要管理内容

煤矿在进行生产施工管理的过程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重点施工要点,煤矿的主要负责人要协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以及机电负责人等进行重点施工管理内容的制定,针对以往煤矿施工中常见的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区域部位,以及相关设备与设施,施工环境的因素等进行重点内容的研究,从而根据这些事故频发的原因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对每一个重点的安全管理内容与部位进行责任到人,重点控制,还要完善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从而降低煤矿安全管理在措施方面的失误发生。

2.1.2自定煤矿施工行为的规范方法

在进行煤矿施工的过程中,我们还要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煤矿的负责人要对所有的煤矿管理与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培养员工对安全生产与施工的态度,提升安全技术知识水平,规范煤矿施工的个人行为,还要提高煤矿施工人员之间的团结合作,通过对不同的施工层面的人员进行各方面的测评,可以发现在施工行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针对不同类型的施工行为加强煤矿施工行为的规范,从根本上提高煤矿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

2.1.3自定煤矿安全问题频发的改善措施

煤矿的主要负责人还要对经常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对整个施工与生产系统内,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隐患、问题进行检查,一旦排查到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问题,就要进行改善的措施,要对不同的问题,对进行全面的措施整改,责任到人,编制应对措施方案,从而改善煤矿安全隐患的发生。

2.2双基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规定项目的建设

双基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规定项目的建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规定煤矿基础施工建设的重要内容,第二是规定降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漏洞方法,第三是规定煤矿施工人员的违规行为规范的方式。以下进行详细的分析。

2.2.1规定煤矿基础施工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煤矿安全生产系统中存在着重点与安全薄弱的施工环节,针对在生产系统中的一些问题,例如,煤矿施工设备与实施的规格不合理、煤矿施工的装备缺失、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的失误、煤矿不牢固的基础安全设施、煤矿施工人员不规范的行为以及在煤矿生产施工中的安全漏洞等,要几何煤矿施工的基础状况,从而对基础薄弱的重点安全防护环节进行双基建设的计划制定。

2.2.2规定降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缺陷方法

规定降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缺陷方法主要有三点:第一,建立健全煤矿施工安全考核的制度与规范,煤矿的主要负责人要领导大家一起进入深井煤矿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的检查,要将安全生产管理放在第一位,煤矿的负责人还要定期的对煤矿是施工的安全与质量进行考核检查,通过这种方法降低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缺陷与漏洞;第二,要对煤矿重点安全隐患的区域进行防范与治理,提前做好支防范措施,加强对各种安全防护措施的应用,还要制定规范的行为,严格执行双基任务;第三,要加强对安全监督人员的培训,发挥安全监督的作用,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力度,保证煤矿生产的安全。

2.2.3规定煤矿施工人员的违规行为规范的方法

要保证煤矿施工人员的行为规范,就要贯彻落实双基的任务,从基础做起,主要的措施为:第一,要对不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以及技术的培训,加强对员工的行为规范,通过煤矿上岗的行为准则与标准约束施工人员,确保在上岗后能够严格的按照制度进行;第二,对经常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岗位要进行重点的培训,让每一个员工了解到施工的规范标准,严格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第三,要建立健全的基础安全管理的体系,从而使所有人员都重视到安全的重要性,做到人人重视安全;第四对煤矿违章施工的行为要进行严厉的惩罚,使其明白施工的注意要点,避免出现不安全的生产行为。

3.结束语

总之,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过程中,应用到双基,就要做好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基础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煤矿的安全管理,从而促进煤矿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文.双基在煤矿安全管理的应用[J].科技风.2013,27(8):13-26

[2]董金坡.王福云. 煤矿“双基”建设浅析[J].采矿技术.2012,26(11):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