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涉农整合资金的定义

涉农整合资金的定义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25 09:10:37

涉农整合资金的定义

涉农整合资金的定义例1

三农问题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全局发展影响深远,意义重大,现阶段,我国农村对城市和工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越来越明显,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社会发展都有着建设性作用。

一、当前涉农资金审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对象多,管理难度大

难以统筹审计深度与广度,审计对象众多,涉农资金会拨付到有一定覆盖面的基层,资金向各乡街镇、村、项目区、龙头企业甚至广大农户流动,资金越往下分散性越强,越难管理,致使审计监督部门难以兼顾工作的深度和覆盖的力度。

(二)涉农金额小,提审难度大

涉农资金金额小,问题杂,难以提炼审计成果,当资金分配到具体的实施单位时金额较少,往往只有几十万元,再进一步分配到农户手中却只有几百元,导致在查相关问题金额时,金额量少,在总体资金量中所占比重较小,加大了提炼审计成果的难度。

(三)审计人员专业素质缺乏

审计对象财务基础薄弱,涉农资金的审计工作一般面对的是基层单位,相关财务知识薄弱,专业素质不高,工作不够规范,内在的控制机制缺乏,工作效率低下。每一项涉农资金都包括项目实施绩效的统计工作,统计时有特定的指标,但是并非单一的某项资金的贡献因素对指标绩效评估有影响,在具体核实时,缺乏有效参照数据,采集方法不规范,给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

(四)资金分配的公平客观性

在进行专项资金的管理时,非常重要的环节是专项资金的分配,为了确保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即将其用分配到最需要的地方和最能发挥效益的地方,在进行专项资金分配时必须遵循公平客观性原则,结合实际,贯彻上级文献精神,科学合理分配涉农资金。

(五)地方配套资金分配不到位

涉农资金的分配是由中央财政或上级部门以及地方财政共同完成的,为了保证相关施工单位不因缺乏资金而偷工减料,影响施工质量,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地方资金分配到位。

二、关于加强涉农资金审计监督的思考

(一)抓住涉农资金审计监督的结合点

结合涉农资金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在执行本级财政预算时,涉农资金的收支情况应有专人负责,以便了解本级预算执行中对涉农资金的投入力度、增减变化情况,对涉农资金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涉农资金的支撑能力、涉农资金的使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有基本把握,奠定深入开展各项农村建设工作的基础;结合涉农资金审计与审计调查方式。审计调查和审计都是审计监督的重要形式,审计调查较灵活和宏观,具有极强的操作性,因此,对涉及单位较多、范围较广、政策性较强的涉农资金审计项目极为适用,所以,要有机结合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结合微观审计与宏观管理。微观审计可以掌握党和政府制定的涉农资金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涉农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出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和宏观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能很好地发现和解决,进而便于向上级汇报相关情况,促进涉农资金使用的改进。

(二)加强涉农资金审计监督的具体措施

1、优化涉农资金审计的目标定位,完善涉农资金分配管理的体制机制

涉农资金涉及的主管部门包括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存在重复和交叉的建设内容,因此,涉农资金的目标定位要明确,认清当前涉农资金分配管理的体制机制,为涉农资金的归并整合提供支持,以提高涉农资金的总体效益。以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为出发点,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涉农资金分配管理的体制机制,将社会上的各种监督力量整合起来,发挥区、县级政府的支持及其相关部门的积极作用,使涉农资金的总体效益得到保证。

2、创新涉农资金的审计监督模式

中央不断增加涉农资金的拨付,不断扩宽拨付渠道,为了有效利用涉农资金,必须考虑涉农资金审计内容多、涉及范围广的特点,并且创新涉农资金的审计监督模式,为审计工作注入新的活力。找出审计工作中的重点,以重点带动全局的发展,重视扶贫开发、种养殖等。此外,制定审计监督方案,推动审计监督工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审计领域全面有深度,同时推动多个部门的整体配合,使资金在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的安全和高效运行得到保障。

3、改进和提升涉农资金审计基础工作

有机结合审计的专业性和政治性,将民主审计监督模式应用到涉农资金审计过程中去,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群策群力,建立起健全涉农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体系。紧密结合财务收支审计、工程决算审计、延伸审计调查与绩效审计,重视工程质量以及资金使用后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研究和评估审计成果的力度要加大,使涉农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得到质的提升。

三、结束语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在党分析并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前提下,所提出和必须始终贯彻的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一项重要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加强涉农资金的审计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加强涉农资金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应履行自身职责,加强监督,促进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涉农整合资金的定义例2

面对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各地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监管职能,对于促进新农村建设资金安全运行、项目落实到位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要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把新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纳入政府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日常议程。各级政府应尽快出台《新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要强调政策执行力,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执行力度,特别是对落实“两免三补”政策、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的执行,维护政令畅通。要对各类农村建设项目及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项目规范运行、资金安全使用,把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原原本本地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户。要弘扬求真务实作风,不搞政绩形象工程、不搞等靠要、不搞假大空,力求实效,使新农村建设真正成为惠及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三要整合涉农资金。采取“集中使用、渠道不变、用途不改、各司其责”的方式,打破部门分割,整合涉农资金。每年中央、省、市各级下拨的涉农资金和财政配套的项目经费不少,但由多个部门管理和分配,缺乏统筹协调,使用严重分散,交叉重复现象明显,导致投资效益不佳,所以要消除部门利益,将不同渠道的涉农资金整合起来。资源整合时,政府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示范作用,采取“资金整合,捆绑使用”的办法,打破原有的涉农资金分散于不同部门,各部门有各自的投入目标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将资金整合捆绑使用,统筹安排和集约投放,在政策上对整合资金加以引导,建立支农资金整合平台,完善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使集约使用资金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四要加强建设项目及资金的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乡村两级加强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健全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申报、审批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和验收制度,在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中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严格实行新农村建设资金县级报账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贪污、挪用、截留村级新农村建设资金、克扣农户各项补贴、虚报冒领新农村建设资金等问题的发生。

涉农整合资金的定义例3

(一)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使用效益低下

涉农资金管理方式通常是成立县涉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包括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多个职能部门。各涉农政府部门的手中均掌握着一定额度的资金分配权力,各部门按照其管理范围,分别确定扶持项目,甚至同一政府部门内部的不同司局、处室也存在涉农资金相互重叠的现象。这一现状导致涉农资金使用分散,使用效力和政策效应大打折扣。

(二)涉农资金审批权限大多数集中在中央,资金使用方向与地方的实际需求有脱节现象

涉农资金的审批权限一般集中在中央层面,使用主体主要在县乡两级。由于我国幅员辽阔,许多中央统一制定的支农政策并不能很好地适应每个地方的实际,极易导致“好钢用不到刀刃上”。同时,部分专项资金要求地方政府配套,加重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地方政府一旦拿不出配套资金,便会出现专项资金沉淀,造成资金浪费。此外,为了追求利益和政绩,很多地方单位会到上级部门跑项目、争资金,这中间难免会产生人情项目,“跑部钱进”最终损害的是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涉农资金审批缓慢繁杂,监管难度较大

涉农资金种类多、项目杂,资金申请过程中经历层级多,参与资金分配部门多,审批和下拨时间跨度大,存在信息沟通不畅、审核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并由此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例如,审计署重点抽查的2013年林业贷款贴息、成品油价格补助、农机具购置补贴、中央基建投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6个财政专项资金的可疑项目中,被骗取套取的专项资金达18.59亿元,占抽查金额的37.6%。

二、财政涉农资金优化整合的建议

(一)做好健全完善涉农资金整合的顶层设计

涉农资金整合牵涉部门众多,需要协调处理的矛盾和问题纷繁复杂,仅靠财政部牵头或是省级、县级整合,很难取得突破性进展。因此,有必要由国务院牵头建立中央一级的涉农资金整合的统筹协调机制,突破各部门之间的利益阻隔,在此基础上,各省、市、县也应当建立相应的统筹协商机制,清晰界定各涉农部门的整合职责。同时,还应当从中央层面建立健全基础数据的信息化管理制度,构建支农信息平台和信息通报制度,既便于各部门自身减少重复性工作,还便于掌握其他部门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减少乃至杜绝资金用途交叉重复的现象。

(二)适当下放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厘清各项涉农资金管理制度

应当从有利于地方政府更好履职的角度出发,将适合地方管理的涉农资金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下放给地方,为地方政府提供更好的财力保障。同时,要允许地方结合自身实际需求,适当调剂使用涉农资金,以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批权下放后,必须及时清理现行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为整合涉农资金提供制度保障。

(三)扩大地方自,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机制

可考虑建立“清单式”事权划分机制,明确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间的涉农事权和支出责任,以清单方式促使涉农事权清楚明了,同时保障各级政府拥有履行支农事权应具备的相应财力,应当对现有农口部门的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进行全面梳理,清理、整合、规范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对已经到期或不符合公共财政支持方向的专项资金予以清理,交叉重复的要予以整合,用途不规范的要予以规范。

涉农整合资金的定义例4

二、整合涉农项目的范围及责任单位

项目整合范围包括市级以上政府及部门安排下达的涉农建设资金、项目、物资和县级部门安排的涉农建设资金。

三、整合涉农项目的程序

按照“项目整合、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优势互补、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要求,整合涉农项目要做到“五统一”。

1、统一组织领导。县上成立新农村建设项目整合协调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类涉农资金项目整合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2、统一项目安排。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及要求,结合各试点示范村实际确定的年度任务,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合理安排涉农项目,使整合项目真正成为具有综合效益的民心工程。

3、统一申报入库。各涉农部门要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在项目整合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规范科学的涉农资金项目库,并根据确定的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整合协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对经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审核符合政策要求和发展规划的项目,由财政局会同项目主管部门联合行文经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签后,向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呈报,同时报新农村办建设办公室备案,避免不必要的项目调整。

4、统一分配使用。县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上级下达的项目计划,及时向项目整合协调领导小组提出统一整合使用的具体方案,并与试点示范村所在乡镇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书后报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备案。

5、统一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批复下达后,项目整合协调领导小组要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项目,统一协调项目建设,统一管理项目资金运行,统一项目竣工验收。

四、整合涉农项目的措施

涉农整合资金的定义例5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夯实农业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连续八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将其作为重要内容。实行项目整合,建设示范区,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有效集聚各类资源、推动形成示范区建设合力的重要行动,是整合各类涉农项目、创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是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实现项目整体效益的有效途径。

二、整合原则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总体要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整合涉农资金全力打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形成项目立项科学、资金配置规范、规模效益突出、工程运行安全、示范作用明显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项目建设管理新机制,使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科学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为中心,以整合项目资金为主线,以新村建设规划、县级农田水利综合规划、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为依据,以特色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带动为平台,统一规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避免重复建设。

(二)整体推进。积极整合涉农相关资金,与新农村建设、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农村饮水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等项目有机结合,打破乡(镇)、村界限,坚持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综合配套,整体推进。

(三)示范带动。结合新农村建设、重点产业能力提升和基础设施条件改善,通过项目整合,打造各具特色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示范带动面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现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跨越式发展。

(四)创新机制。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为平台,在国家投入的引导下,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基础设施、新村建设和产业发展,同时明晰产权,推行协会管理、一事一议、民办公助的农民参与机制,探索村民自建模式。

三、建设目标与重点

(一)建设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建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5万亩以上,核心示范区1.5万亩以上。

(二)建设重点。按照“成片连线、逐步推进”的建设要求,每个县(区)每年至少打造一个市级示范区、一个县级示范区(县级示范区由各县区自定)。市级示范区每个不小于5000亩,其中核心示范区不少于2000亩;县级示范区每个不小于3000亩,其中核心示范区不少于1000亩。年、年市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的重点是名山县、汉源县中央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区。年至年(上年7月至次年6月)实行申报制度,各县(区)每年6月底前向市委农工委、市农建指挥部上报市级示范区基本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成立整合涉农项目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目督办和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审定示范区规划、争取示范区项目资金、协调处理项目整合中的重大问题、督导示范区的实施情况和示范区建设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委。各县(区)可参照市上设立领导小组。

涉农整合资金的定义例6

主要包括**发[2009]1号、**办发[**]27号、**农综改办[**]49号文件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一)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公益“以钱养事”新机制改革

1、乡镇机构改革情况;

2、延伸派驻单位机构改革情况;

3、“以钱养事”资金落实情况;

4、乡镇事业单位转制人员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情况;

5、**年乡镇公益人员合同签订、考核和兑现情况。

(二)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1、农村义务教育各项经费保障落实情况;

2、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考核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三)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1、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情况;

2、“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情况;

3、乡村基层组织基本运转经费落实情况。

(四)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

1、制定化解“普九”债务实施方案等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2、清理核实“普九”债务、落实债权人、建立债务监管系统情况;

3、筹集偿债资金及偿还情况;

4、制止新增义务教育债务情况。

(五)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

1、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资金落实情况;

2、制定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方案等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3、国有农牧渔良种场人员身份核实情况。

(六)农村税费改革

1、部门涉农收费治理情况;

2、村组筹资、筹劳和收费情况;

3、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4、制止发生乡村新债工作情况;

5、林业“两金”政策落实情况。

二、迎检的主要任务

考核评估的39项指标中,有4条是“一票否决”事项,主要涉及农业、计生、畜牧、水务等转制人员是否续缴单位应负担的养老保险,教育“普九”化债资金和财政惠农补贴资金是否截留、抵扣、挪用,本级预算安排的养事资金是否符合规定和较上年减少。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查找薄弱环节,迅速整改纠偏。

(一)关于规范公益合同。县农业、计生、畜牧、林业、水务、文体、广电等主管部门要抓紧完善服务合同,按照考评细则要求,补齐服务对象签字认可记录、公益台账和年度考核结果、资金兑现等档案。所有材料必须在3月12日以前规范建档,以客观详实地反映我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程和实绩。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县农业、计生、畜牧、林业、水务等部门,做好公益合同签订、考核、兑现等工作。

(二)关于涉农收费工作。各涉农收费单位要组织专班深入各乡镇,检查涉农收费项目、标准是否按规定向社会公示。重点自查乡镇延伸派驻机构在农村中小学、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务工经商办证、林业“两金”、产地检疫等方面是否有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县物价局要对各项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梳理,督促各涉农收费单位在3月12日以前该公示的公示、该清退的无条件清退、该整改的整改到位。

(三)关于人员编制问题。由县人事编制部门督促各乡镇对照考核评估标准逐项自查,清退临时借、聘用人员,工勤人员全部退出人事编制管理,与其签定用工合同,建立规范的档案资料。

(四)关于农民负担问题。重点查看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是否达到“一户一卡”,填写是否规范,有关帐、表、卡、册的数据是否一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使用是否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查看**年以后除通村公路建设外有没有违规举债搞建设的现象;重点自查新农村建设和兴办农村公益事业群众自愿捐资的记载、资料、手续是否齐全。

(五)关于经费预算、拨付、运行问题。各乡镇要督促乡镇财政所重点自查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要自查县、乡转移支付资金拨付额度、拨付时间是否与上级核定情况一致;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抵扣、挤占问题;村干部工资是否全部足额按时发放;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是否按标准按时发放到位,发钱、送物相关手续是否完备,乡镇、村、农户口径是否一致;各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是否采取“一折通”按时足额发放,农户签字盖章手续是否规范;乡镇、村两级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抵扣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的问题。**年转制单位养老保险金续缴问题,由县综改办整理好档案资料,迎检备查。县政府花钱买服务(茶叶、肚倍、板栗等林特产业基地建设及沼气建设、农机服务、文化体育事业等)问题,由县财政局会同有关单位完善合同和相应手续。

(六)关于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由县教育局牵头抓好落实。要认真自查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校舍维修经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各乡镇中小学校是否严格按照专用经费开支范围编制规范的学校预算,专用经费是否全部用于学校运转开支;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人月200元绩效工资是否严格考核、足额兑现。

(七)关于教育“普九”化债。县政府调度的“普九”化债专项资金要进入“普九”化债专户,在3月12日前支付到具体债权人,完成化债任务。由教育局、审计局、财政局重点检查“普九”化债资金是否直达具体债权人或存在虚报冒领现象。

(八)关于农牧渔“小三场”改革。各主管单位要组成专班,检查省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落实到位情况;做好农工的思想工作,确保********。

(九)关于统一政策口径问题。各主管部门要在3月12日前组织召开乡镇服务中心主任会议,安排部署迎检工作,深入学习吃透文件精神,统一政策口径,做到汇报心中有数、数字逻辑严密、上下口径一致。

(十)关于档案资料问题。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6个方面39条检查评估标准,扎实做好有关原始资料的归集、完善、整理、规范建档工作及自查汇报准备。

涉农整合资金的定义例7

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意义。作为国家行政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审计机关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在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以及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三农”政策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揭示存在问题,促进科学决策和规范管理,优化发展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党和国家将陆续出台“三农”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各级政府也必然会继续加大对“三农”的资金投入,审计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地位更加突出。因此,各级国家审计机关一定要把服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摆上重要的位置,以更加明确的目标、精干的力量、扎实的措施做好审计工作,从而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要深刻领会审计监督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审计机关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审计工作,把服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贯穿审计工作始终。要统盘制定“*”期间审计项目规划,以专项涉农资金审计为主线,以经济责任审计为重点,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抓手,把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各类涉农专项资金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纳入审计和审计调查的范围。通过扎实有效的审计监督,促进党的“三农”政策的有效贯彻和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认真落实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巨大而复杂的战略性任务。审计机关作为综合监督机关,应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抓住新农村建设中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增强效益,服务决策,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围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开展审计监督。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衡量服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标志。结合各地“三农”工作的实际,审计机关要重点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资金进行审计监督,揭露和查处挤占、挪用、滞留、拖欠农业专项资金以及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保证农业专项资金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应有效益。

围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开展审计监督。针对各地涉农专项资金的结构特点,重点加强农村公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和大型水利建设、农机具补贴、环境整治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效率的专项资金审计监督,揭露和查处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虚假招投标、虚报工程造价以及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种子工程建设、现代高效农业规模化建设以及重大畜禽疫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等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投入资金的审计监督,为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农村发展环境服务。

围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开展审计监督。始终把注意力和着力点放在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健康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农村文化建设工程等新农村五件实事的审计监督上,确保实事工程真正实在,造福于民。紧紧抓住帮助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扶贫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问题,抓住“普九”教育、征地补偿、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规范使用等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把解决农村教育、医疗、建房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贫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作为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的关键措施,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害,确保农民能真正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享受到最大的利益。

三、完善机制,改进方法,不断提高服务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水平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崭新的课题。这对审计监督出提出了新的要求,审计机关必须不断研究新情况、破解新难题,不断提高审计监督服务水平,切实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强经济责任审计,提高领导决策的科学性。把县乡党政领导干部和涉农部门领导干部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对象,把任中审计作为开展县乡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方法,把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和涉农资金项目的决策依据、程序及其效益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决策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揭示各级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三农”政策和涉农资金运行中的经济决策问题,增强领导干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意识和本领,从根本上保证涉农资金科学、有序的管理和使用。对照资金使用目标和有关农业、农村经济政策,检查决策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深入揭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挤占挪用资金,套取骗取项目资金,急功近利寻求短期收益,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

涉农整合资金的定义例8

涉农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安排用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农村公路修建、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饮水安全、沼气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种植业、养殖业等项目扶持资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家电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扶贫、救济、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危房改造资金等社会保障资金,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资金,“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及用于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事业发展的资金等,此类资金量大面广、政策性强,监管难度大,如何落实好国务院领导提出的实现审计全覆盖的要求,是目前审计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的必要性

所谓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从审计范围来看,是指审计机关以涉农资金为主线,以涉农资金对应项目或用途为载体,按照资金流向,横向实现涉农资金所有类型的全覆盖,纵向延伸到资金流向的最末梢,即覆盖到所有项目及被审计单位,不留死角。从审计内容上拉看,审计除了关注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之外,更要关注其效率性和效果性,从而实现涉农资金审计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贯彻中央治国方略,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利民政策的客观要求。“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并在20__年至2013年连续十年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1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国家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越来越多,资金投入力度越来越大。审计机关必须深刻理解文件精神,加大涉农资金审计力度,促进中央强农惠农利民政策的落实和完善,建立健全服务“三农”的长效审计监督机制。

二是真实反映基层实际情况,解决当前“三农”领域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近年来,虽然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为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但农业依然是我国经济发展最薄弱的环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农业生产方式粗放、科技含量低、技术装备落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等,严重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作为审计机关,应当高度关注涉农资金在区域统筹、资金投向及项目安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障财政涉农资金得到科学合理使用,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是强化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客观需要。涉农资金点多面广,资金来源渠道多,资金链条粗而长,涉农单位众多,不仅涉及各行业各领域各部门,而且涉及千家万户,情况复杂。各级政府部门在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如何保障政府各种专项资金落到实处,并发挥效益,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必须加大审计监督覆盖面,强化涉农资金审计。通过涉农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分析、反映、揭示不同地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项目决策制度,加强资金管理,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促进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和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的难点

涉农资金范围广、层次多、政策性强,直接涉及农民利益。从横向看,涉农专项资金来源渠道多,涉及财政、水利、农业、国土资源、林业、扶贫开发等多个部门;从纵向看,资金分配链条长,涉及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从资金最终流向看,受众面广,不但包括涉农机构、龙头 企业、合作化组织,而且还涉及农村的千家万户。另外每项农业专项资金都有其政策背景、目标、实施重点方向及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政策意图明显。上述特性就决定了要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存在以下难点。

(一)涉农项目点多面广而审计人手严重不足,难以把握审计的广度与深度。我国涉农专项资金多种多样,并且项目众多,存在“小而散”的特点。涉农资金由财政等主管部门从中央、省市层层拨付到县、乡,中间层次、环节较多,容易产生滞留挪用等现象。审计要发现涉农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各环节的问题,必须紧紧围绕资金流向,一查到底。而大多数涉农资金在项目设置和资金分配上存在“撒胡椒面”的客观情况,这就造成一项资金在一个省内往往涉及数十个项目县市,甚至在一个县市内又涉及多个乡镇、村组或农民个人。审计部门受到时间、人力等因素的影响, 通常是以资金量大小开展抽样式审计,无法满足对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进行详细的审计监督, 有的环节、有的领域、有的审计对象难以审查到位,更难审深审透。

(二)涉农资金项目管理水平低下,难以防范审计风险。由于涉农资金涉及的项目技术含量不高,施工难度不大,质量要求标准不一,因而参与具体施工队伍和人员数量众多,素质参差不齐,项目、资金管理水平普遍较低,造成问题多发。受审计力量和时间的限制,审计人员在审计涉农资金时不可能面面俱到。同时,由于涉农资金的具体使用者或补助对象大多为县以下基层单位或农民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往往不能进行规范的财务核算,发生具体业务时也不能出具规范、有效的书面凭证,因此审计人员难以收集到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只能通过观察、问询等手段收集可靠性相对较低的证据,审计风险较高。

(三)审计手段和技术方法落后。多数农业审计人员还停留在传统的账表式审计模式之中,也就是查帐,调查核实,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真正的计算机审计模式的运用还处在探索阶段,当前审计业务干部虽然基本掌握计算机操作运用,但未能真正很好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计算机审计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涉农项目大多在最基层的农村,受到当地实际环境的制约,基层不仅没有专业的审计人员,也缺乏相关财务等资料的电子数据,具体到项目现场的时候,无法开展计算机审计。

三、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科学分类的项目信息库管理制度

如何做到既全面审计,又突出审计重点,就必须探索建立科学分类的项目信息库管理制度。可以按照项目的用途,将涉农资金分为三大类:农民个人权利类、农业建设类和农村环境类。每一大类下,再细分出小类,例如农民个人权利大类下细分农村医疗、农村养老、农村低保及各项农补等,农业建设大类下细分种粮养殖等生产补贴、水利灌溉工程及生产工具补贴等,农村环境大类下细分退耕还林、小城镇建设及公共卫生等。建立项目信息库后,涉农资金审计项目都可以被囊括在其中,每一小类项目的审计流程和分段注意点都可以有相对固定的模式,新的审计项目开始时可以按照固定的模式从源头开始监管。重要的是,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上级审计部门只需派驻极少数人员在现场或者安排基层审计人员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便可,甚至可以做到一个人负责同一区域内的数个审计项目的现场信息采集,上级审计部门根据信息评测风险从而选取部分项目复核或者决定是否需要专业队伍入驻现场。这样,即可以极大的解决审计人员不足的问题,也可以兼顾基层审计人员业务水平不足的问题。

(二)建立轮审和常审相结合制度

项目库建立后,各级审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滚动项目计划,规定在一定周期内(如5年)必须将项目库内的待审项目轮审一遍。制定轮审计划前应加强项目计划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以增强计划科学性和宏观指导性。而对农村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农民最关注或反映较大问题的重大民生等项目,则要求每年或每两年必审一次。将轮审和常审相结合后,既能避免发生重复审计,也能做避免遗漏,从而在审计面上做到全覆盖。

(三)创新组织管理模式,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

创新组织方式,探索大兵团作战模式,上下联动、整体作战,充分发挥审计资源的“层级合力”和协同作战优势,对涉农资金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要在明确目标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科学地安排审计项目,摸清情况,提出建议,切实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有效整合特派办、派出局和地方审计机关审计资源,特派办、派出局与地方审计机关要加强沟通交流和合作。一方面,在项目安排和实施过程中尽量避免行业、地域、时间上的重复交叉,地方审计机关侧重于微观审计“跟进”,特派办、派出局侧重于宏观审计监督;另一方面,要实现资源共享,地方审计机关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可作为特派办、派出局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的重点,同时特派办、派出局审计发现的问题也可作为地方审计机关关注的核心。

(四)改善审计技术和方法

一是提高涉农资金审计信息化水平,做到“人机结合”,充分运用计算机的各项功能,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部分涉农资金尤其是惠农补贴类资金是通过财政“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为了保障国家和农民的利益不被侵占,涉农资金审计的业务范围和内容必然从传统的财务报表或其它管理方面的“有形”信息扩大到了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及其内部控制等无形的技术领域,审计人员还可通过查询、分析金融机构后台数据,发现疑点,并以此为线索进行延伸审计,调阅资料,走访农户,核实情况。

二是创新审计工作方法,建立以政策为重点、以资金为主线、以效益为目标并结合专题调研的绩效审计工作方法。在审计工作中,重点抓住项目立项和管理、资金投入和拨付、资金管理和使用三个环节,对政府涉农资金、项目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进行全面、综合的审计,注重从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资源利用等方面对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出客观的评价,审计监督各部门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积极探索涉农资金跟踪审计,实现项目实施过程全覆盖

将审计向两头延伸,包括设计预算、计划报批、审核拨付、规范使用、社会效益等,做到全过程覆盖。要充分利用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力量,地方审计机关对所辖地域内的总体情况相对容易把握,审计干部对当地情况相对较熟悉,可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跟踪审计,实现对各级各类涉农资金的全程审计监督,不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对部门或资金项目的连续跟踪审计,了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变化和农民的诉求,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跟踪,重点剖析,为宏观政策服务。

(六)完善审后回访制度,扩大审计成果作用覆盖面。

审后回访,就是对所涉及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摸底,对整改方案的可行性、执行力以及效果进行考察,以便扩大审计成果作用覆盖面。涉农资金审计所涉及的对象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结构复杂,审计结束后关于所发现的种种问题,主管部门的整改措施在实行过程中经常会打折扣或者根本没有采取任何整改措施。涉农资金审计更要注重加强审计回访,督促审计整改,充分发挥审计成果服务转型发展的作用,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和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在把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重大项目决策建设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健全的问题予以审计和揭示,并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建议,及时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服务政府决策的信息。

【参考文献】

[1]周希祥、陈其清:《财政涉农资金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整合建议》,农村财政与财务,20__(5)。

[2]宋常、王睿、赵懿清:《国家审计在走向善治的国家治理中的若干问题》,审计与经济研究,20__(1)。

涉农整合资金的定义例9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需要深刻理解和科学把握。在今后较长时期,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审计监督,集中反映农村的焦点、热点、难点和盲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制约中国经济长远发展的问题是农业,农业的重点问题在中西部,中西部的难点在“老、少、边、穷”地区。涉农资金来源渠道较多,性质复杂,概括起来表现为“三多”:一是渠道多。既有财政专项资金和政策性贷款,也有单位、农民自筹等资金;二是层次多。既有中央专项资金,也有省、市、县项目配套资金,还可能有国际贷款和捐款等;三是管理部门多。资金涉及的项目管理中,一些职能部门如农业、林业、水利、移民、国土、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部门都在管理项目资金。目前涉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一)挤占、挪用、借用、滞留、拖欠涉农资金,改变资金投向现象较为普遍。(二)没有按照农业生产的需要及时拨付农业生产专项资金,一些季节性强的农业项目受到影响。(三)一些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存在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工程质量不高、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重投资、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四)配套资金少或者不到位,一些扶贫专项资金没有按规定专户储存。(五)部分地区将财政扶贫资金改变为有偿资金使用,并且擅自变更资金计划。

涉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在县一级比较集中,原因主要有:

1.财政管理体制不顺。现行财政新旧体制双轨运行,县级财政上解基数过高,留给县级的自有财力十分有限,造成部分县级财政基本只能维持“吃饭”财政,部分县形成了大收入、小财力甚至赤字财政的局面。虽然上级财政以转移支付方式将大部分财力划转到县级财政,但都属于专项资金,具有特定的用途,县级统筹财力的力度有限。由于财政体制的原因,造成县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大幅度减少,在保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的压力下,安排其它资金难免会捉襟见肘。

2.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财政支农支出资金少。部分县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县乡财政普遍困难,在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总量中,用于行政管理和部门事业费支出占有很大的比例,保工资运转是第一需要。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个人部分支出比例的不断增大势必造成专项资金投入的减少,农业科技三项费用的安排更是紧之又紧。财政支农资金预算安排增长缓慢,从而造成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缓慢,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反过来又制约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由于农业投入具有公益性质,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对较高,经济效益相对低下甚至没有效益,而且很难进行评估或计算,部分地方政府在局部利益驱使下,将涉农资金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向急功近利的产业寻求短期收益,导致对农业投入下降。

3.县级政府各部门管理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体制不顺,职能交叉重叠,效果不佳。从目前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看,涉及财政局、发改委、扶贫办、农业开发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这些部门的交叉管理和多头管理容易导致出现如下问题:一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直接或牵头管理工程,不利于工程监督管理和实施。审计发现,在一些地方的工程管理中,县发改委既负责项目立项,又负责工程管理和实施,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工程管理和监理出现质量问题。二是同一类型项目由多个部门管理,缺乏统筹整合和集中实施的效能,造成资金投入分散,难以形成集中资金办大事的效果,影响到建设项目投资效果。三是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为满足自身经营需求,普遍开展经营创收活动,这种政企不分的现象,既容易影响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发挥,也不利于建立正常的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机制,部门利益直接影响了涉农资金的有效使用。

4.重资金、轻管理,挤占挪用资金、套取骗取项目资金的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由于财政体制的原因,特别是落后地区县乡财力基本上是吃饭财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都依赖于上级财力,尤其是中央专项资金,部分单位或个人都想方设法争取项目,取得资金。一旦争取资金成功,项目的管理就会出现问题,如挪用专项资金弥补机关经费不足,挤占、挪用、套取、骗取项目资金,部分人员涉嫌个人犯罪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财政支农工程项目没有建立严格的项目管理监督检查机制,缺乏全程的监控措施。

二、紧紧围绕审计工作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开展工作

1.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转变观念,加强和深化涉农资金审计。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的产业化还没有形成,农业综合开发还处于萌芽状态,部分地区的温饱、脱贫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三农”问题仍然是中央、地方政府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重要工作,加强对农业资金的审计监督是我们审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因此,要强化对“三农”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通过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为实现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服务。一是要抓住资金源头,从“大”处做文章。要按资金流向逐级进行审计,督促各级政府、各部门按期足额拨付资金。比如,近年来,中央财政拿出数百亿的资金支持农村税费改革,资金使用的效果怎么样,农民是否得到了实惠;中央直补农民的种粮资金使用的如何,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问题,都需要逐级审计。二是要抓资金的流向和最终使用点,在“细”上下功夫。对各种专项资金,要按照使用范围和资金流向跟踪,审计中对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进行揭露和公开。三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计检查,抓“亮点”。通过检查项目实施情况,重点查处有无擅自变更项目计划、虚报冒领项目工程资金和截留挪用支农资金的问题。四是加大对涉农资金的审计调查。对出现普遍性、典型性和苗头性的问题要从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去反映。在审计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现有财政管理体制和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总体把握涉农资金的投入情况、结构变化和投向变化,全面反映和评价政府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现状,为规范政府各部门职责权限,制定农业投入、产业结构调整等农业宏观政策提供依据。

2.转变观念,与时俱进,逐步探索农业效益审计的新路子。要实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与效益审计并重,逐年加大效益审计分量。审计的重点不应只停留在监督涉农资金的拨付和支出的真实性、及时性方面,审计的目标也不应只定位在真实性、合法性上,而是要适应我国农业的新变化,逐步加大农业效益审计的分量。一是在资金使用效益上下功夫,向绩效审计领域延伸。二是与时俱进、不断转变观念,改进审计方法,实现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逐步向工程预决算审计,从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审计的“两个转变”,把违纪违规资金控制在最小限度,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实事求是地处理审计查出的问题。涉农资金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有鲜明的导向性。在审计界定上,对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处理;对没有具体政策规定的,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综合分析,做出衡量判断,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处理意见,目的是搞好整改,加强管理;对政策规定不完善或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要进行客观分析,摸清情况,以审计简报、专题报告的形式如实上报反映,以利于问题的明确和统筹解决。

涉农整合资金的定义例10

我国是农业大国,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由于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薄弱,利用市场手段配置资金的能力相对于较发达的城市而言明显缺乏竞争力。因此,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更加需要金融的有效支持。实现农村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始终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业如何立足自身行业特点,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必须深入思考的重要课题。

一、深刻领会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的新要求

(一)科学合理地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服务功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否科学合理,决定着农村经济社会能否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科学合理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至少有以下含义:一是涉农金融机构的网点布局对农村要充分覆盖,真正方便农村、方便农民;二是涉农金融机构的职能定位要体现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功能相对齐全,互为补充;三是涉农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要与农村社情相适应,金融产品能够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四是涉农金融机构的治理机制应充分考虑到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效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已经明确,要转换农业发展银行职能,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拓宽其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发挥农业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组织。这些重大决策,既是金融业的发展方向,也是对金融业提出的具体要求。

(二)整合支农信贷资金来源,畅通支农资金投入渠道。农村信贷资金分布在各个涉农金融机构,资金分散,原有对邮政储蓄的优惠政策增强了邮政储蓄机构对信贷资金的分流能力,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村信贷资金“抽水机”,县域国有商业银行受经营理念的影响,信贷资金逐步向城市和发达地区转移,客观上造成了对农村的投入相对不足。

从一定意义上讲,整合农村信贷资金资源,必将对原有体制机制下的农村资金投入渠道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各金融机构的服务功能更趋协调,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能力要进一步增强,对“三农”的综合支持能力要得到整体提高。另一方面,由于金融机构经营方略要更加具有互补性,逐步消除影响货币政策传导的不利因素,使党的惠农政策得到更好的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这一政策,对增加农村信贷资金来源、发挥涉农金融机构的整体优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更新经营理念,创新适合农村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如何使金融产品满足广大农村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一直是涉农金融机构关心和探索的问题。多年来积存下来的传统经营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当今农村社会的发展需要。在金融机构经营方面,贷款期限不合农业生产规律、金融产品过于老化和单一、贷款利率与农民使用信贷资金的收益率不同步、农业信贷资金非农化等现象较为普遍地存在;在信贷资金使用方面,贷款归还频度低、信贷资金被积压挪用、主观逃废债务等现象也较为普遍地存在。两种现象的并存,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信贷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偏离度过高,同时也反映出农村金融产品的开发落后于农业发展形势;其中有信用环境的原因,也有经营管理水平的原因。

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涉农金融机构提出的新要求,金融业必须以创新的态度,在体制机制变革、经营理念转变、管理方式更新等各个方面积极主动地进行探索,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走出一条适合县域特色的经营发展之路。

二、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保障。一是农村信用社改革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要重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农村信用社的办社宗旨,把信用社真正办成面向“三农”的金融机构。同时,农村信用社要不断增强信贷资金实力,积极进行农村信用社结算制度改革,改善支付结算手段,提高电子化水平,更好地为“三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二是农业发展银行要扩大业务范围,发挥政策优势,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高新技术推广、生态环境治理以及生态种植业;三是国家开发银行要积极为农村发展服务,在农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合理开发资源方面提供资金支持;四是应加快农村保险事业建设步伐,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特别是建立应对自然灾害和因不可抗力造成贷款损失的补偿办法,在保障农民利益的同时,保护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安全,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五是在总结目前中小企业担保机制试办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相应法规以及风险管理办法,保证中小企业担保机制稳健运行,更好地支持县域中小企业发展。

(二)强化中央银行的窗口指导作用,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不断探索适合区域实际的资金有效供给机制。必须强化中央银行的窗口指导,发挥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传导作用,通过信贷政策指引、搭建信息交流平台等方式,及时将国家的金融政策措施传导到农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建立合理的农村信贷资金供给体制。同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新的业务品种,推动农村消费信贷业务的顺利发展。

第一,合理确定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当地的比例。邮政储蓄资金作为中央银行信贷资金,可以采用按既定比例层层返还的办法,增加农村信贷资金总量,具体可以采用两种模式:一是由人民银行以支农专项资金的形式,以支农再贷款的方式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支持力度,壮大信用社的支农实力;二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将资金贷给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作为支农专项信贷资金,扩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信贷总量。

第二,合理确定涉农金融机构的基准利率。在定价方面给予金融机构相应的优惠政策,让利于民,可以以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对金融机构给以适当补偿。

涉农整合资金的定义例11

年,区委、区政府为进一步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最大限度地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了5个土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并力争今年年底前初步建成5个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农村新型社区。但是,受资金投入的制约,加之多年来涉农资金和项目分散使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使用效益,迫切需要整合各渠道的涉农项目和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整合,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资金和项目,有利于集中我区涉农资金和项目投向,提高使用效益;有利于促进部门转变职能,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涉农资金和项目的使用效益,更好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和项目作为当前推进农村住房建设的重要措施,服从发展,服从大局,克服困难,抓好落实,努力实现农村住房建设的良好开局。

二、指导思想

我区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开展土地“增减挂钩”工作为契机,坚持以镇(街)为主和多部门资源整合相结合,以项目区试点村建设、重点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项涉农项目为平,通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涉农项目和资金,对土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行重点倾斜,推动全区农村住房建设顺利推进。

三、整合范围

政府安排的所有涉农项目和资金都可纳入农村住房建设整合范围。

1、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内外安排的各项支农资金;

2、交通部门管理的乡村道路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

3、教育部门管理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等项目与专项资金;

4、水务部门管理的农村安全用水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与专项资金;

5、农业部门管理的农业项目和专项资金;

6、广电部门管理的“村村通”工程和专项资金;

7、林业部门管理的林业项目和专项资金;

8、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专项资金;

9、民政部门管理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救助补助等专项资金;

10、卫生部门管理的村(居)卫生室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

11、国土资源部门管理的土地复垦和土地综合开发项目与专项资金;

12、电力部门管理的农网改造项目和专项资金;

13、文体部门管理的村(居)文化站及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

14、人口计生部门管理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

15、其他部门管理的涉农项目和资金。

四、整合方法

涉农项目资金整合,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底前,由区农村住房建设办公室提出建设项目整合计划,各部门按照项目整合计划,把试点项目区的建设项目优先编入年度项目计划,进行重点扶持倾斜。

五、工作要求

(一)形成强大合力。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联合共建观念,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土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在项目资金整合过程中,要紧紧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从资金、项目、人才、政策等方面入手,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促进全区农村住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