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

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9-03 15:19:23

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

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例1

员工是景区最宝贵的资源,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是景区财富的源泉。景区应把对员工能力的培养及积极性的发挥放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重要位置。昆明市旅游景区要在日趋激烈的国内、国际竞争中赢得更加有利的地位,必须重视人力资源开发。

一、重视人本管理,稳定景区员工队伍

景区在开发人力资源时,除做好知识开发、能力开发外,要重视对员工进行意志力、敬业精神、团队精神、集体荣誉感、人际关系能力、情绪控制技巧等的培养和训练,此外还要重视员工的人本管理,从而营造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的氛围。所谓人本管理,简单地说就是以人为中心的人性化管理。它要求景区把员工看作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和最重要的资源,其中心思想是充分尊重每一名员工,把员工当作渴望得到关怀、理解和尊重的人来看待,充分尊重他们的劳动,维护他们的权益,为他们的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景区向客人出售的是服务产品,服务产品质量的高低直接取决于服务的提供者――各个员工的服务技能和服务热情的高低。只有实施人本管理,员工才能将景区作为自己的家那样爱护,真心诚意的为顾客服务。实施人本管理,是景区的必然选择。景区实施以人为本的管理,最重要的是必须懂得如何尊重员工。这样做既能够增强其自信心,激发其工作热情,又能够提高其对景区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从而能减少员工的流动,稳定员工的队伍。

二、建立景区多元化培训体系

1.景区所在地旅游相关人员旅游服务意识的培训。对于出租车司机、商店售货员、餐馆服务员等不直接从事旅游服务工作,但与旅游行业密切相关的服务人员进行积极宣传、正面引导,培养他们的旅游服务意识,使其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以维护旅游景区的整体形象。

重视对“第二导游”――旅游驾驶员(景区司机、缆车司机、汽艇司机等)的培训。昆明从2004年开始,已经对旅游驾驶员进行旅游综合知识、旅游行车安全、国际礼仪以及简单外语的培训。随着昆明旅游“二次创业” 的开展,应继续加强对“第二导游”的培训。

2.景区员工综合素质的培训。在昆明,旅游活动的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传统的、形式单一的、走马观花似的观光型旅游正在被休闲旅游,以及具有个性特征的旅游活动所替代。旅游活动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和个性化。因此,对景区员工的要求也在发生相应的变化。

首先,景区管理者和服务人员必须参加服务意识的培训,使其真正树立起为旅游者服务的思想,同时加强当地民俗文化、各国各民族的基本礼仪、旅游者的心理、旅游急救方法等基本业务知识、技术、技能的培训和提高。

其次,景区员工必须熟悉自己的业务范围,娴熟地掌握所在岗位必备的专业技术,并且还要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景区的经营管理者必须认识到,景区的经营风险在增加,随时都可能有不安全的事件发生。因此,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思想。

3.景区高级专门人才的培训。景区制定吸引高级专门人才的特殊政策和措施,如提供优良的工作环境;旅游景区与行业行政部门和人事部门加强合作,派专人到大中城市等人才充足地区招揽人才;旅游景区与旅游院校加强合作,选拔优秀员工或有发展潜力的员工到国内外著名旅游院校脱产学习,为自己的景区打造高级专门人才。

三、注重培训工作的创新

1.内容的创新。在培训内容上,要有实用性和针对性,既要结合景区工作所需要的培训内容,也要结合员工具体的学习要求,使员工真正学到他们希望学到的知识。深入开展行业外语、微机能力的培训工作,强化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持续地进行文化、素质、技能的经常性培训。

2.形式的创新。充分利用国际互联网实现培训,互联网上丰富的学习资源能满足不同水平的学习者,国际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打破了时空的限制,便于满足即时、不同步的学习需求。在网络空间里,能成功实现自学、集体交流和教师讲授三种基本途径。此外,应该重视利用外资和外智,与国际培训机构合作,引进国外人才开发的成熟模式、方法及国外师资教材办学方式,提高景区的人才培训能力。

3.环境的创新。创造一种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相互尊重,鼓励员工充分交流和参与,注重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在培训考核上,要多指导少考试,多鼓励表扬少批评,增加员工学习的自信心。

四、完善景区员工的激励机制

1.建立科学的管理与激励机制。通过组织分析、工作分析和人才分析,使景区发展规划和员工职业开发计划保持一致,在动态中求得平衡发展。除设立见习员工外,可以在各部门设立见习管理人员岗位,如见习主管、见习经理等,并将有工作潜力的优秀员工安排在相应的见习岗位中进行挂职锻炼,这些员工只参与管理,不享受有关待遇,见习期为六个月或一年。见习期满后,工作业绩突出者可提拔到相应的岗位。这样既有利于发现人才,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又使见习管理人员与在位管理人员形成竞争态势,使在位管理人员产生危机意识,从而增强其工作责任感。

2.采取不同的激励方法。景区对管理人员与员工应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激励方法。对管理人员的激励主要是不断强化其管理责任和意识,增强领导部门员工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高层领导负责景区的战略决策和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对普通员工的激励主要是创造一种和谐奋进的工作氛围,用事业吸引人才,满足其社会尊重和自我价值实现等高层次需求。

3.为员工提供实现自我超越的机会。景区最能吸引员工的措施除了薪资福利外,就是为员工提供升迁与发展机会。为了避免员工(尤其是高学历员工)跳槽离职现象的频繁发生,景区应根据实际情况,重视员工生涯管理,充分发挥团队精神,规划企业的宏伟前景,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增强景区的凝聚力,让员工对未来充满信心和希望,为优秀员工提供施展才华、实现自我超越的舞台。实现竞争上岗制度,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景区各岗位实行公开招聘,为年轻人提供展示才华的机会。

4.实行激励导向式的薪资制度。传统的薪资制度重视薪资的保健因素和职务因素,而这两者达不到激励员工的目的。因此,要实行激励导向的薪资制度,即薪资与工作绩效挂钩,激励员工的工作动机,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得以生存和发展。管理人员的工资与实际完成指标和工作量挂钩,普通员工的工资与实际完成工作量和工作质量挂钩,二线员工的工资与成本控制和景区收入挂钩。其次,薪资也应作为激励员工学习的手段,鼓励员工学习更多、更广、更深入的知识和技能,以应付知识经济时代下的各种挑战。

五、建立高素质的景区人才队伍

1.景区导游人才队伍建设。导游是旅游业的生力军,其素质的高低关系到旅游景区服务的质量和景区形象,要采取措施,抓好导游队伍建设。以各种培训为契机,加强导游的爱国主义、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的教育,提高其精神文明素质;结合国家导游考试改革,完善景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改变大多数导游取得资格证书后不再参加等级考试的现象,从制度上完善和推行等级考试,形成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景区导游人才队伍;选送一批基本条件好、综合素质高的导游到旅游院校学习,为培养高级导游做准备。此外,在注重培养高素质的中文导游和外文导游的基础上,为聋哑游客培养手语导游,进行日常用语及景区讲解词的培训。要求手语导游能够识别手语,进行简单交流,并为聋哑游客“讲解”导游词。

2.景区紧缺人才队伍建设。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旅游竞争的加剧,紧缺人才的问题会越来越突出。目前昆明市旅游景区的紧缺人才主要有营销人才、园艺学、植物学、建筑学专业人才、地质研究人员、电气工程师、网络工程师、环幕电影放映师、宗教文化专业人才(佛教、道教)、旅游索道员工、景区车辆驾驶员、船工、花工等。为此,要引导和支持骨干旅游院校开设这些紧缺的新专业和新学科,选送景区优秀的从业人员去高校学习新专业,做好旅游紧缺人才的储备工作,促进景区在育人与用人方面全面接轨;采取“短平快”的方式,委托有关院校根据用人需求举办短期的紧缺专业人才研修班和其他形式的培训班。

3.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是人才培养的关键。首先,创造条件,充分运用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现代教育手段,扩大教师培养的覆盖面。其次,培训对象为专业课师资和紧缺专业师资,培训形式以短期面授、研讨为主;培训内容以专业和教学法为主。第三,在教师培养方式上,院校应走校企结合、产学研结合的路子。即让专业课教师到景区实践或兼职,从而解决教师理论脱离实际的问题,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大专(高职)、中专(职高)的专业课教师要朝“双师型”方向发展。最后,要培养和聘用一批旅游局的管理者和员工作兼职教师,院校要建立一支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此外,作为培训教师,要熟悉景区情况,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及个人修养。

六、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培育景区团队精神

景区企业文化是全体员工衷心认同和共有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念,它规定了人们的基本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或者说是习以为常的东西,且这些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在新老员工的交替过程中具有延缓性和保持性。一个优秀的景区,就是要创造能够使景区全体员工衷心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念和使命感、能够促进员工奋发向上的心理环境、能够确保景区经营业绩的不断提高、能够积极地推动组织变革和发展的企业文化。景区员工追求的不仅仅是一份理想的工作,而且是一项有发展的事业和职业,把他们糅合成一个整体,以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使景区人力资本的效用充分发挥出来,是创建企业文化的主要目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金钱与激励之间会逐渐呈淡化趋势,且物质激励仅有短期效果,时间长了就会失效,而从精神上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层次较高,其深度大,维持时间长。在人才竞争日益加剧的今天,要完善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不断提升员工对景区的忠诚度,以提高景区员工的稳定性。

七、以创建学习型景区作为最终目标

圣吉博士在《第五项修炼》一书中描述的“学习型组识”是未来组织的一种新的管理典范。它以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愿景、团队学习、系统思考这五项修炼为核心,倡导“终身学习”的思想。从学习中不断改善固化于人们心中的思维模式,主动挑战组织的所谓“真理”,建立起新的目标和理想,并发挥出组织的整体智慧与优势,利用系统思考的方法提高企业在激烈竞争中持续创新与应变的能力。因此,昆明市旅游景区人力资源开发有必要以创造学习型企业为最终目标,不断加强修炼,从而在景区内建立“终身学习”的思想文化。

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构筑人力资源的竞争优势是昆明市旅游景区战胜挑战的一个极好的机遇。如果成功实施,不仅可以彻底摆脱价格战等低层次的竞争手段,而且可以凭借人力资源的优势,抛离竞争对手,早日实现昆明市旅游景区“二次创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余 敏:新时期旅游景区可持续发展研究[J].改革与发展,2003,4

[2]陈学清:大连旅游人力资源开发对策研究[J].大连大学学报,2004,6

[3]王晨光:两个著名旅游景区游程实录与管理评析[J].旅游学刊,2004,5

[4]李 平:导游人力资源现状及开发管理对策[J].专题研究,2003,10

[5]赵彩虹 周尔逊 李敬国:对入世后我国人力资源管理的几点思考[J].黑龙江电力,2004,2

[6]王承进 蔡 琼:论企业知识员工忠诚度的培养[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5,1

[7]李文明:导游员队伍素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经济,2003,9

[8]王建芹:对云南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几点思考[J].大理学院学报,2004,7

[9]王 洁 黄 华:对我国导游薪金制度改革的思考[J].经济问题探索,2003,2

[10]陈文君:我国旅游景区的主要危机及危机管理初探[J].旅游学刊,2005,11

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例2

一、引言

我们已经进入了科技高速发展的21世纪。当今,紧张的生活节奏带给城市居民们巨大的生活压力。随着人们经济状况的极大改善,旅游成为现代都市人一种不可或缺的休闲方式。安吉靠着自己独特的地理优势以及清新脱俗的自然风光受到多方面的高度关注,所以对于安吉旅游业现状的调查和未来的规划也变成了当务之急。

二、安吉县概况

安吉县位于浙江省西北部,是长江三角洲经济区迅速崛起的一个对外开放景区,北靠天目山,面向沪宁杭。安吉生态环境优越,旅游资源丰富,属最佳人居环境。中国大竹海、江南天池等景点,让游客领略独特的自然风光,竹海、奇峰,山林中建有多处避暑山庄和度假村。

三、安吉主要旅游景区

(一)安吉竹博园

安吉竹博园是融科研、生产、生态、旅游等诸多功能为一体的竹类大观园。园内汇集了大江南北、海内外竹子389余种,置身其间,仿佛身处竹的海洋。园内的中国竹子博物馆是6000年竹文化的浓缩,是中国一流、世界领先的竹子专业博物馆,分为历史厅、资源栽培厅、文学艺术厅、工艺集萃厅、国际陈列厅等八个展厅。在这里,游客可通过丰富的展品、详实的史料,了解到中国悠久的竹历史和光辉灿烂的竹文化。

(二)藏龙百瀑

藏龙百瀑景区位于安吉县城以南25公里处,有浙江最大的瀑布群。有三折重叠、落差为60多米的“长龙飞瀑”;有“小黄果树”之称、彩虹横卧的“虹贯龙门”;更有神形兼备的“神龟听瀑”等奇瀑。

(三)江南天池

江南天池是天荒坪抽水蓄能电站的上池,利用天荒坪与搁天岭山峰间的洼地挖填而成,呈梨形状,也像一个巨大的运动场,蓄水之后,碧波荡漾,湖面面积达28公顷,是一个昼夜水位高低变幅达29米多的动态湖泊,形似“天池”。

(四)中国大竹海

“中国大竹海”建于一九九九年,是我国东南部最大的竹文化生态休闲旅游区。依山傍水、风雅幽丽,竹连山,山连竹,气势巍然,区域内共分五大景区文化:竹林诱惑、五女文化、孝文化、山寨文化、影视文化,集“竹海观光、竹乡休闲、文化体验、影视娱乐、山乡人居、度假养生”等功能为一体,是喧嚣的城市背后一块难得的净土。

(五)中南百草园

中南百草原是长三角地区最大的生态休闲旅游景区之一;地处著名“中国竹乡”安吉县境内;占地近5600亩。中南百草原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中国县域旅游景区百强、部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全国野生动物保护科普教育基地、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

四、安吉景区开发存在的问题

(一)客源市场抢夺严重

目前,安吉旅游景区的客源市场主要是本省、周边省份、港澳台和海外游客。一方面,伴随着“五一”黄金周等旅游消费旺季的不断产生,对于安吉旅游景区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另一方面,由于地理上跟苏州、杭州、南京等旅游胜地极为接近在容易吸引游客的同时也存在着强大的竞争对手。

(二)行业管理不完备

安吉旅游景区的开发,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并存在者管理不严的问题。在景区内,由于环境管理差,直接有损于安吉旅游景区的形象。虽然当地政府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抓环境卫生,但受制于基础设施不完善和当地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较差,环境治理工作成效不大。

(三)环境保护意识低

安吉部分景区往往仓促进行旅游开发,缺乏对景区旅游资源的调查和分析。没有对景区各类资源进行认真调查,作为景区开发的基础数据。建设活动中,由于道路、宾馆酒店、景观景点的建设,改变了当地土地利用方式,破坏了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而安吉景区中度假酒店的建设,会破坏土地、自然景观、珍贵植物,造成水土流失,使动物的栖息地出现破碎或缩小的局面。

五、对安吉旅游景区开发的建议

(一)加大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

针对安吉县旅游景区“弱、小、散”现状,着力构建休闲旅游发展大平台,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联动,推进产业管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加快建立科学、高效的旅游管理体制,提高统筹旅游协调发展的能力。针对长期以来只能满足游客在安吉“游”和“住”需求的现象,努力形成全面配套、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产业要素体系,满足游客多层次需求,促进旅游经济增长。

(二)进行统一规划加强行业管理

逐步形成安吉旅游景区完善配套的行业管理规章;制定针对旅游餐饮、购物等的行业标准;加强对行业服务质量的规范管理,开展行业创优活动,大力推广ISO9000和ISO14000质量与环境认证体系。

(三)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旅游资源是一种非消耗性的资产,若开发利用得当则可以造福子孙万代,但若管理经营不善,轻者会造成旅游资源质量下降,重者则会导致其遭受严重摧毁而不复存在,导致该地的旅游业失去存在的基础,因此不能将开发与保护对立起来。安吉县政府及管理机关应严格进行资源调查,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开发景区;其次应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如分发环保小册子、举办景区内各景点环保争优活动、树立环保宣传牌等。

参考文献:

[1]马艳国,孙莹丽,张颖.乌兰布统景区开发现状与对策研究.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11(17):67-69.

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例3

一、目前我国旅游景区在开发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

1.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对景区环境的保护

因我国旅游业因我国旅游业起步比较晚,旅游市场管理机制的不完善,导致很多旅游景区过度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景区存在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景区的开发利用中有点盲目,从而导致很多旅游景区的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很多高山旅游为方便游客登山或者经济利益驱使建索道砍伐了大量树木,造成景观的破坏。近几年,有很多景区为了增加娱乐性吸引游客或者增加娱乐项目收益,破坏景观修建漂流、滑草等项目现象十分严重。许多风景名胜区内,多头管理、抢权、轻责、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十分严重。

2. 旅游景区开发与保护管理体制不健全

旅游景区的监管体制已经成为目前束缚我国景区发展的一大障碍,目前,我国旅游资源分属不同的部门,包括林业、建设、环保、文化等部门,有的旅游景区还分属好几个部门监管,各部门的社会责任及行业功能或者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缺乏全局观念,难以产生一致的管理效应。我国目前多数旅游风景区的管理体制属于政企不分。所以我们迫切需建立一种机制来解决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以实现我国旅游景区更好的开发与保护。

3.旅游景区开发投入市场后,环境保护意识薄弱

目前很多旅游景区由于受短期经济利益驱使,在旅游景区在开发的过程中往往只注重开发资源,利用资源,却不重对旅游景区的保护,结果导致很多旅游景区生态环境的恶化。同时一些投资开发商,不注重科学规划,过度追求门票数量的经济收益,过度接待旅游者,没有科学的控制旅游景区的环境承载力,致使旅游环境容量过度饱和而使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每年旅游旺季,各个景区都不可避免的发生这种情况,就连九寨沟都不可避免。再者就是如山西应县木塔这种情况,人为是一个因素,同时因受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景观破坏。

正是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致使中国很多旅游景区在开发利用中,不能科学规划开发利用,致使旅游资源不能得到可持续发展,将很难促使旅游业更好的发展。?

二、解决旅游景区开发中存在的环境问题的措施

1.加强政府管理职能的主导地位,健全景区环保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在开发时,政府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哪里该建建筑物、索道、娱乐设施,哪里不该建设,一定要严格审批,不能有过多的人工建筑。不能单纯为了短期经济效益目标而滥建。旅游景区在开发投入市场后,要健全景区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如景区环境承载力的问题,旅游景区切不可在景区运营后过分追求门票数量的经济效益而忽视景区的环境容量问题,以免造成超负荷的接待量,严重破坏景区的环境。否则后果难以预料。避免出现类似玉龙雪山、九寨沟、滇池这样的问题。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一旦遭到破坏,将很难修复,将使旅游资源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将严重损害子孙后代的利益与生存环境。因此,政府部门要从长远角度出发,加强自身主导地位 切实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科学管理旅游景区的规划与开发,同时健全景区的环境保护制度,科学管理利用,实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

旅游景区及主管部门要做好宣传,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制度的制定,需要人们的参与执行。只要人们环保意识增强,做到环境保护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定能为景区的环境保护起到很好的作用。

首先,加强对景区管理者的宣传,提高景区管理者的环境保护保意识。只要管理者对制度认可,才会把制度执行到行动中,才能切实加强对环境的保护与管理。

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例4

(一)产权和景区资源产权

目前学界对产权的概念并没有统一的界定,经济学者普遍认为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是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产权不是一项单一权利,主要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让渡权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旅游景区中自然资源的产权主体上是属于国家,旅游风景区内的耕地、农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属于集体。

(二)我国旅游景区资源产权分配制度分析

目前我国旅游景区的资源所有权只属于国家。由于我国法律对旅游景区所有权的主体资格做了明确的限制和规定,因此其他的市场主体无法进入,长期单一的产权主体直接导致旅游资源市场缺少活力,而旅游资源交易市场缺乏又会导致旅游资源得不到最有效的开发与利用。

各级地方政府代表国家支配管理国家旅游资源,因此旅游资源的行政管理往往代替了国家对旅游资源的产权管理。从宏观角度看,我国旅游资源产权是明确的。但是旅游景区往往作为多种环境与资源综合体,分别受到不同部门的管理。地方政府不健全的管理体制极易导致旅游资源产权模糊。正是由于产权关系界定不清容易导致旅游景区内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经济关系难以协调,权益纠纷迭起,景区无法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国对国有资产采取委托模式,景^资源所属的各个部门均有权利代表国家对景区实施管理权,但在实际管理活动中,谁是综合管理、决策和协调机构,谁是职能监督机构,谁是基层执行机构,以及不同的机构部门应有的权力和应承担的义务都没有明确的界定,极易导致不同部门在管理中难以协调行动,各个机构各自为政的管理现实使景区常常陷入盲目混乱的状态中。

二、信阳南湾湖风景区管理体制研究

(一)南湾湖景区概况

南湾湖风景区,位于信阳市西南部,距离市中心仅5公里,以南湾湖为核心的山水观光型风景区,作为河南省伏牛山生态旅游线路的核心景区,南湾湖景区规划面积724平方公里,以生态旅游为主,集休闲度假、水上游乐、民俗风情、避暑休养于一体,交通条件便利,自然景观独特,景区内山、水、林、岛、鱼、茶等旅游资源丰富,南湾湖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享有“中州明珠”、“中原第一湖”的美称。

(二)南湾湖景区管理体制发展概况

2003年以前,由于历史原因,南湾湖分别属林业、水利、交通及信阳市负忧有关乡镇等多个单位、部门管理。在景区的实际管理过程中,这些部门经常从自身利益出发,盲目争投资、争项目,造成对资源的实际占有,导致不同部门景区内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比例失调,严重制约景区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影响和阻碍了景区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束缚了南湾旅游经济的发展。

2003年,信阳市委、市政府成立南湾湖风景区管委会,管委会作为信阳市政府的派出机构统筹管理景区的各项工作。依托相关部门,“以块为主、独立操作、统一协调、封闭管理”,景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管理统一由管委会负责。此外,专门成立南湾湖风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行使景区经营权,全权统筹景区的开发、建设、营销、经营等各项具体工作。将以前分属于不同部门的旅游景点统一收取门票,加强景区的统一、全面管理。自此,信阳市政府、风景区管委会和旅游公司分别掌握了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景区在管理体制上三权分立且各个部门相互制约,使南湾湖旅游业的发展明确了主体,为南湾湖景区的发展扫清了体制障碍,根本上解决了制约风景区长期发展的管理体制问题,促进了景区健康发展。

(三)南湾湖风景区管理体制分析

目前,信阳南湾湖景区“旅游管委会+旅游公司”管理模式实行“景政合一”,其实质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从根本上说是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南湾湖旅游景区的管理体制能够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优势,有利于共同调动多种力量共谋景区发展,对景区实现的“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营销”,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景区发展的体制问题,也有利于保障景区合理有序开发,使景区能够快速成长,自实施体制改革之后,南湾湖景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从长远来看,南湾湖景区管理体制依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目前南湾湖景区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模式,使景区市场主体缺少活力,投资渠道单一,直接导致景区缺少持续发展的动力。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如何推进旅游资源市场化,深化景区体制改革是南湾湖旅游景区进一步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

三、南湾湖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建议

一是深化体制改革,继续坚持“三权分立”,景区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管理权属于政府,经营权授予企业”。以三权分立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景区市场化运作机制,大力推进旅游景区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激活民间资本,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进一步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旅游领域,实行企业化经营,加快在政府引导下的股份制改造,推进南湾湖旅游产业的市场化进程。

二是从市场角度出发,把旅游资源转化为活跃的旅游生产要素。立足景区区位、资源优势,把景区资源作为产品推向市场,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旅游开发建设,实现投资多元化,推进旅游产业市场化运作,催生一批最具市场潜力的旅游开发项目。转换经营管理机制使景区工作人员转型为景区经营人员,实现投资者和旅游资源享有者资源共享、效益共赢。按照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结合南湾湖景区实际,创新营销理念,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宣传机制,做好南湾湖旅游营销,做强旅游品牌。

三重视社会参与,积极构建包括不同利益主体相互参与配合的旅游开发保护监督体系。优美的自然环境是南湾湖景区的重要名片,也是南湾湖景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一方面南湾湖景区体制改革,要切实做好规划,强化对旅游资源的合理利用。以确实保护自然资源为基础,对景区资源环境进行有序开发、合理利用,坚持景区资源的开发利用建设与保护相结合,实现资源利用的最优化。另一方面完善景区的监督机制,设立监督委员会,积极推动景区利益相关者(如政府部门、旅游者、环保组织、当地居民等)对景区资源的监督常态化。日常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对任何破坏景区资源与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坚持资源开发、保护与建设相结合,保障南湾湖景区旅游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例5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旅游景区,是**行政区域内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空间或地域。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的保护、规划、开发、管理和经营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旅游景区管理坚持注重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促进与发展、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经营与服务、旅游者活动的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

乡、场、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旅游景区管理的有关工作。国土资源、水利、环保、规划、建设、林业、民族宗教、文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 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建设

第六条 开发建设旅游景区,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保护规划应由具有相应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旅游资源的义务,有对破坏旅游资源行为进行制止、检举、控 告的权利。

第七条 旅游区及旅游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应当符合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

第八条 开发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旅游区,应当经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旅游价值、环境质量等进行评价并出具评价意见。

第九条 旅游区和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的建设,建设单位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取得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第十条 在旅游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旅游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应当充分论证,合理布局;项目完工后,应当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验收并签署意见。

第十一条 禁止在旅游区建设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和生态的项目;禁止在旅游景区从事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和生态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旅游景区建设选址必须符合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开发建设单位在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用地前,必须将旅游景区项目规划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旅游区管理制度,加强对旅游区的管理,维护正常旅游秩序,保持旅游设施完好和清洁卫生,完善服务设施。

第十四条 开发建设旅游景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害旅游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以及景区风貌;

(二)在旅游景区内进行开山、开荒、采石、开矿、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

(三)盲目、重复建设,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旅游景区项目及配套设施;

(四)在核心旅游景区内建设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等与旅游资源保护无关的建筑物。

第十五条 利用自然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开发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建筑规模和风格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旅游资源。

第三章 管理与经营

第十六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旅游景区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监督旅游景区经营者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三)监督旅游景区经营者制定景区管理制度;

(四)监督管理旅游景区经营者的旅游服务活动;

(五)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并接受其投诉;

(六)其他依法应履行的职责。

第十七条 旅游景区的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合法经营,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 旅游景区的旅游从业人员应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国家规定应当具备岗位资格或职业资格的,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 旅游景区的经营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景区旅游管理制度或措施,并负责落实;

(二)设置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和受理投诉的游客服务中心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标志;

(三)公开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保证服务质量,不得对旅游者进行欺诈、勒索、胁迫或误导;

(四)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与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

(五)对具有危险性的场所或项目设立明显的提示或者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负责旅游景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七)其他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第二十条 旅游景区的经营者对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应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并向旅游、公安、安全生产的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在旅游景区从事经营和服务,不得有下列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与旅游者的合同或者约定;

(二)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供服务;

(三)强迫旅游者接受服务;

(四)对服务范围、内容、标准等作虚假的、引人误解的宣传;

(五)提供质次价高的服务;

(六)出售假冒伪劣的商品;

(七)侵害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八)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旅游景区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一条 旅游者在旅游景区内进行旅游活动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保护旅游资源、环境和设施;遵守旅游景区安全、卫生等规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例6

2.研究综述

2.1国外研究

笔者查找了众多国外关于旅游景区的研究,发现专门针对旅游景区进行人力资源研究的文献寥寥无几,大部分的研究都是针对旅游行业整体情况的研究,部分的学者在其旅游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中提到了一些旅游景区人力资源的管理内容,如Michael Riley在1991年在其《旅游住宿业与旅游业的人力资源管理》(《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in the hospitality and tourism industry》)一书中对旅游业人力资源的总体阐述。书中其系统地阐述了住宿业与旅游业的人力资源市场情况;工作中的员工、技能及人力资源管理的方法与质量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论述[1]。此类的研究都只是笼统的旅游企业或是旅游住宿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针对性不强,且对景区人力资源管理来说缺乏一定得可操作性。从目前查阅的文献看,只有英国的约翰?斯沃布鲁克专门针对旅游景区人力资源的管理进行了研究,约翰?斯沃布鲁克(2000)指出了旅游景区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问题,他将旅游景区分为国营和私营两个方面来进行研究,针对不同的旅游景区性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阐述。他认为私营景区存在这些问题:员工流失率高;需求的季节性强导致景区大多数工作是临时性的,景区员工工作的社会地位低;大多数景区的职业结构不合理;缺乏 “渐进阶梯”;企业工作要求苛刻;缺乏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专门知识;缺乏对景区员工公正的资格认证和培训方案;高层次复合人才、多种类的管理及技术等实用人才缺乏。国营景区存在的问题:低流失率,景区很难吸收“新鲜血液”;僵化的工作惯例;固定工资制。他认为人力资源管理是景区经营者应该从战略角度考虑的问题[2]。他的研究主要是从英国的景点的实际问题出发进行讨论的,可能会有些与我国景区情况不相符合的地方,不过,他所讨论的问题却不是英国独有的。另一方面,他对景区人力资源的研究也只是在景区总体研究中的一部分,论述相对有限。

2.2国内研究

在我国文献不是很多,总结有限的文献发现我国针对旅游景区的研究主要是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基础上的发展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的研究:一是对旅游景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及理论的研究;二是对旅游景区某一具体类型人力资源的管理研究;三是旅游景区人力资源教育研究;四是对旅游景区与周边社区结合方面的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五是对旅游景区人力成本的研究。

2.2.1旅游景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研究

一直以来,众多学者对人力资源管理的系统或者是企业整体人力资源管理效果的研究一直不少。在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理论基础上,许多学者对旅游景区的服务与管理进行研究,这些研究对没有脱离开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理论,大部分是对景区人力资源各个环节的统一论述,实际上,可以这么说,这些研究都只是用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理论解释景区中的人力资源管理情况,突破较少。这一类型的研究最大的优点就是在研究基础理论的同时结合了旅游景区的具体情况,还有一些研究为景区提出了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的操作规范,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赵黎明、黄安民和张立明等(2002)在他们的研究中有涉及对旅游景区人力资源管理进行的研究,研究对旅游景区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进行论述。应用了人力资源基础理论说明了景区人力资源管理的组织结构的设置与景区人力资源预测开发等方面的理论,并对旅游景区员工手册的制定等提出了详细的操作规范[3]。此研究使我们对景区人力资源的管理有了更具体的操作模版,但研究的突破性不足,景区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不够突出是这些理论研究的局限性所在,同时对景区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系统性还较差。

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例7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游景区以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定义为准。

第三条汉台辖区旅游景区的规划、开发、经营、服务、管理以及进行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旅游景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区旅游局负责全区旅游景区的管理工作。区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旅游景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旅游景区可以依法成立行业协会。旅游景区协会应当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按照协会章程开展活动。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旅游景区规划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加强保护、持续发展和面向市场的原则,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

第七条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景区进行资源评估,制定旅游景区发展规划,按相关程序进行评审和报批后公布实施。

旅游规划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变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景区旅游规划,应当与市、区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并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第八条新建、改建和扩建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要符合旅游发展规划,其建筑规模和风格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旅游环境。

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在论证时,要征求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第九条增加政府对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的导向性投入。区政府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景区开发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景区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环境保护等。

区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对旅游景区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供水供电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第十条鼓励境内外有实力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投资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积极推行旅游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信原则,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进行。

第三章管理与经营

第十二条区政府可以在景区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旅游景区内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登记,明确产权归属,由区人民政府设置界标,保护产权者的利益。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旅游资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旅游景区及规划范围内从事损害生态环境的采石、采矿、挖砂、取土、伐木、烧荒等活动,不得向旅游景区及规划范围内排放污染物。

第十五条旅游景区内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妨碍游览的建筑与设施,由区政府或相关部门限期治理或拆迁。

在旅游景区内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环境和资源,维护景物完好,保障游客安全。

第十六条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者调整旅游景区的门票价格前,应当与区旅游局衔接沟通,并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第十七条旅游景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进行规划、经营和管理,积极参与等级评定,创品牌效益。

配合上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对景区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颁发证书和标志牌。

未取得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不得使用质量等级标志和称谓进行广告宣传或者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旅游景区要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对旅游景区有可能给旅游者造成危险的路段、游览设施等,设立明显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同时,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和救护措施。

要加强旅游景区的治安、防火等安全工作,旅游高峰期间要制定游客安全疏导工作方案、确定安全人员、救护人员,确保旅游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区旅游局、旅游景区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景区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遵守职业道德。

旅游景区内从事收费导游的讲解员必须取得国家旅游局或相关部门颁发的导游(讲解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条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统一管理、分散经营、方便游客的原则,对旅游服务经营点进行统一规划和建设。

旅游经营者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和项目范围内经营,经营项目、旅游商品必须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得擅自摆摊、圈地、占点,妨碍旅游观光、摄影;不得纠缠、诱骗或者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接受有偿服务。

第二十一条旅游景区设置的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景物介绍牌、标识牌)、公共图形符号等,要美观醒目,制作规范,其材质、造型、色彩要与环境相协调。

第二十二条各旅游景区应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有效处理各类投诉,并完整保存记录档案。

第二十三条各旅游景区应当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管理的规定,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并保证完好有效。

第二十四条旅游景区周边环境与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由所辖镇乡办事处负责,景区内的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由旅游景区管理机构负责。

公安汉台分局、工商汉台分局、卫生、物价、交通、旅游、质监汉台分局、林业、水利、建设、文化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力度,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区旅游局做好旅游联合执法检查的组织工作。

第二十五条旅游景区管理机构依法执行旅游统计制度,按时向区旅游局报送统计报表。区旅游局要按时向市旅游局报送统计报表。

第二十六条旅游景区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对现役军人、新闻记者、老年人、在校学生等特殊游人给予门票减免。

第二十七条对在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资源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例8

关键词:旅游景区 行政管理 管理模式

旅游景区行政管理是旅游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它直接关系到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共行政管理和旅游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观点,旅游景区行政管理可以初步理解为: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民政府,通过其授权的相关旅游职能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方针、遵循旅游景区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特点,对本国、本地区的旅游景区进行总体管理和综合调控的过程。简言之,就是旅游行政部门对旅游景区的总体管理。

张听竹对风景名胜区的政府规制研究中指出,应取消地方政府对公共资源类景区的直接管理,使旅游景区变成一个小级别的行政单位,把资源保护的职能内生化,将旅游景区的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收费权一体化,而刘秉升却认为旅游景区作为旅游经营单位,从事企业化经营,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应加强管理的力度,尤其是法制管理、规划管理及技术管理。张凌云认为当前我国旅游景区实行行政事业性管理必须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推行企业化管理。张吉林在研究我国西部旅游景区管理模式时认为采用特许经营权委托的方式可能更有利于政府和企业目标的实现。

旅游景区资源特征分析

(一)景区资源垄断性特征

旅游景区位置的独特性、资源特点的唯一性、景区资产的不可分割性、游客观光体验的差异性,决定了景区的不可替代性和自然垄断性。这种自然垄断性意味着对景区经营者收费必须实施经济管制,否则,景区经营者可能滥用其垄断地位,为获取垄断利润而制定较高价格,从而损害公众利益的实现。

(二)景区资源公共物品特征

经济学研究表明,公共物品在不具有排它性的同时,根据其有无竞争性又可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具有“拥挤性”,即公有资源消费者的数目从零增加到某一个可能大的正数,即拥挤点时,公有资源消费就显得十分拥挤。在没有超过拥挤点的范围内,可以增加额外的消费而不会产生竞争,即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当超过拥挤点之后,增加更多的消费者将减少所有消费者的效用,增加额外消费者的边际成本趋于无穷大。按照以上理论,风景名胜资源无疑属于准公共物品。

(三)景区资源外部性特征

景区资源外部性表现为旅游者的消费不仅可以给景区带来收益,而且景区所在地居民也都能从中获利。因为旅游产品不仅可以给游客带来休闲和娱乐,提高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而且带动了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当地的知名度,增加了就业机会与隐性收入,从而提高了当地的整体社会福利,旅游地整体形象的推广能大大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会使旅游目的地的企业从形象推广中获得收益。

(四)景区资源信息不对称性

信息不对称性是指经济效益的双方对商品价格与质量的有关信息了解程度不一致。在选择出行旅游时,旅游目的地对旅游者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对象,旅游者在获得关于产品的信息方面处于劣势,旅游产品的提供者与需求者显然在信息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市场竞争秩序的紊乱,甚至会出现“劣品驱逐良品”的现象。景区资源只有通过政府正确信息的才能实现资源合理利用及社会公平。

基于委托理论的旅游景区行政管理模式

(一)委托理论概述

委托理论是过去30多年里契约理论最重要的发展之一。它是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经济学家通过深入研究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发展起来的。委托理论的中心任务是研究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人。委托关系也广泛地存在于旅游业中, 但是在旅游业中的研究和应用却几乎空白。

委托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进一步细化,权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识、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权利了;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人,他们有精力、有能力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实际上不管是经济领域还是社会领域都普遍存在委托关系。为了使人的行为符合委托人的效用函数,委托人一方面对其人进行激励;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经理人市场”的监督作用。

(二)委托管理模式

如果说公共型景区资源特征是旅游行政管理委托模式的必要性,那么旅游景区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则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实际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依据委托理论,旅游景区资源行政管理过程中就产生了一系列的委托关系(如图1)。

旅游景区实施委托模式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国家所颁布的有关旅游区(点)经营管理上的主要法律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旅游景区(点)的质量等级规划与评定》等。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旅游景区(点)的经营,促进了环境与资源的保护。但是,也应看到,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景区在旅游业中的地位、作用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其所面临的制约性因素也相继发生了变化,一些条例在立法的高度和操作性上都已无法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此外,有很多是以“暂行条例”、“暂行规定”、“暂行办法”等形式存在。这种法律的不成熟和不稳定大大削弱了旅游法律的权威性,使其对旅游活动的管理、规范、指导和保障作用等功能被大大削弱。因此,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现有的旅游法规、规章进行完善的基础上,对不同归口管理单位的法律法规进行整合至关重要;同时,应加强旅游行政执法的力度,统一处理旅游违法行为;此外,还可借鉴国际旅游发达国家的旅游立法经验,促进旅游法制建设的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

(二)合理规划旅游景区

目前,在旅游景区的经营过程中,由于旅游资源大多属于公共资源,大部分经营者、管理者都只追求其经济利益,规划缺乏长远性,过度开发、先开发后治理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就要求有关部门摒弃以往的资源导向的开发战略,转向创新规划开发。创新规划开发即景区必须面向市场、适应市场、对内部资源进行筛选加工。因此,国家相关旅游行政部门特别是各地方政府旅游局首先应对旅游规划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其次在规划编制单位由旅游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开招标,规划编制完成后力求认真实施,使其在开发经营景区的过程中注重景区的长远发展,加强对景区资源的长远保护,将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以实现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在景区的开发经营过程中要顾及到周围社区的发展,实现共赢局面。

 

(三)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景区景点多头管理是我国目前旅游景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大顽疾,而其中最令人关注的就是旅游景区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问题。因此,政府作为国家的最高管理者应该继续推行产权制度改革,不仅要实现政企分开,把一部分职能转让给有能力、有责任的企业和承包商,从宏观上给予企业一定的指导;而且政府应根据景区资源隶属不同的行政管理主体的现状,基于委托理论,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该作为国家旅游资源归口管理的唯一法人,集中行使景区的行政管理权,原有归口部门对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委托管理。这样一来,旅游管理部门就有了明确的权限和职能,企业有了明确的责任,激发了企业的积极性和热情。

(四)改善景区投资环境以扩宽资金来源

虽然近年来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旅游业的发展,相继投入了大量资金,但是单靠政府单方面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致使许多景区景点的开发项目得不到资金支持。因此,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和引导投资成为摆在地方旅游管理部门眼前的迫切问题。首先,要积极促成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由于中国旅游企业以中小型为主,因此个体私营经济在发展旅游业、完善旅游各个领域供给方面具有特殊意义。但是目前大多自有资本运作时,不能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此外,在费改税之后,部分收费项目模糊,因企业而定,在这种情况下旅游企业通常要承担比其他企业重的费用负担。部分地区的相关部门巧立名目,对景区内的企业乱摊派,这就需要旅游主管部门对乱收费现象予以制止,提高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增加企业投资的信心。其次,增大银行贷款力度。旅游管理机构应该本着发展旅游业的目的对旅游项目进行细化财务分析,做可行性研究和宣传,以赢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努力增大银行的贷款规模;再次,采用景区资源归口管理单位、企业和当地社区各出一部分资金的办法成立旅游发展专项基金,由旅游管理部门负责基金的具体运作,景区资源归口管理单位、企业和当地社区给予一定的监督以保证资金的实际用途。

(五)注重交叉地带景区的开发与管理

目前,处在交叉地带的许多景区景点,由于在行政划分上同时属于多个地区管理,导致出现了实际上的无人管理,或只从自己受益的角度规划与开发,注重局部利益,没有形成大旅游的观念。鉴于全国都存在许多处在交叉地带的旅游资源,建议在这些区域打破行政界限成立高于行政划分之上的专门的旅游发展组织,负责交叉地带旅游资源的规划与开发,地方不再对其进行直接管理,而是托管形式。该组织直属上一级旅游局并对其负责,但在景区的规划与开发过程中地方各级相关部门要给予一定的配合和支持,争取发挥特有资源的优势,实现帕累托最优的共赢局面。

(六)加强景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虽然目前旅游从业人员日渐增多,但其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水平层次不齐。根据《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首先制订旅游人才建设整体规划。其次,从委托理论出发,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指定地点的集中培训,提升区域整体服务质量。此外,加强对旅游教育的管理,包括控制和调整旅游教育整体结构;强化旅游人才素质教育;加强旅游学科和课程建设等。

参考文献:

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例9

一、加快培养我国景区开发型管理人才的必要性及紧迫性

1.对景区开发型管理人才的迅猛需求是大趋势。在旅游活动的各要素中,“游、娱”是核心,景区正是以提供“游、娱”两个基本功能为主的特定空间,景区产品在目的地整体产品构成中居于中心地位,游客对其他要素的需求基本上都属于派生性需求。我国各旅游目的地已开始并会陆续将竞争转移到景区产品的提供上来,当前各地旅游规划及开发如火如荼进行便是明证。我国各景区普遍面临着加速产品更新换代以尽快适应市场变化的机遇与挑战,这便产生了对景区开发型管理人才的巨大需求;我国景区企业化运作的普遍实行与景区经营权的逐步放开,客观上也需要我国各旅游院系要着手培养、储备大批此类人才。笔者认为,所谓景区开发型管理人才是指具备较强的旅游开发意识和能力,遵循旅游开发的基本要求和规律从事相关开发活动,又能灵活高效处理景区管理主要事务的中高级层次的复合型人才。

2.落实并深化我国景区规划与开发主题思想的必然要求。景区规划不会年年进行,即使规划完成,景区的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条件和问题也更为具体、复杂和灵活,需要景区管理者很强的旅游市场开拓意识和才能;面对景区核心旅游资源吸引力的弱化,管理者只进行简单的维护性管理远远不够,立足资源本色,开发市场对路产品,这是管理过程中时刻需要注意的问题;景区管理的核心之一是氛围管理,为游客带来更高的体验质量,而这亦需要很强的创新开发精神等。另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专业规划还需要与旅游发展规划相互协调。造就大量能深刻领会本景区乃至本地区旅游发展规划意图又具有较强创新力的开发型管理人才,才能真正落实并深化景区甚至旅游目的地规划与开发的主题思想。

3.培养足够数量的景区开发型专业管理人才并使之充实到实际岗位上去,使景区行业尽快实现“大换血”,是提高我国景区乃至旅游地开发及管理整体水平的必备前提。

另外,目前我国本、专科旅游专业人才的就业主要集中在涉外饭店和旅游社两大部门,却往往忽视了发展学生到景区就业。景区吸纳学生就业的现实及潜在空间大而要求也较高,加快培养我国景区开发型管理专业人才是全面拓展旅游专业学生就业渠道的迫切需要。

二、当前制约我国景区开发型管理人才培养的主要因素

总体而言,目前我国景区从业人员的专业背景杂而无序,进入景区行业就业的门槛低甚至无任何限制,这种现状及外部环境无疑制约着对到景区从业抱有良好愿望的旅游专业人才的介入。除此之外,当前制约我国景区开发型管理人才培养的主要因素还着重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专业设置的指导思想上不够重视或存在偏差。当前我国各旅游院系大多只将“景区开发与管理”作为“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课程看待,而不是具相对独立性的一种专业,应该说这是制约我国景区开发型管理专业人才增长的根源之一。笔者通过对湖北、江西两省主要旅游院系学生就业导向的随机调查结果的研讨分析发现:多数学生对到景区、管理就业的意识差,认为景区管理就是充当收取门票的角色,或只做一些疏导游客、保证清洁卫生文明等基本工作,它专业性不强而价值不大等,故选择的比例很小(如表所示)。实际上,包括发达地区在内的我国各地存在这种意识的学生不在少数,显然这与相关旅游院系在专业设置的指导思想方面不重视或存在偏差关系颇大。各旅游院系对景区类人才培养源头上重视不足,期望毕业生来重视就勉为其难了。

湖北、江西两省旅游院校(系)毕业生行业选择意向调查结果

(备注:数据包含了被调查者同时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业的情况;其中饭店业包括餐饮业)

2.当前我国旅游开发及规划人才培养定位狭窄造成此类人才供给不足。旅游规划是旅游开发的一项前期准备工作。在国家旅游局提出的《旅游规划通则》中,将旅游规划分为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区规划两大层次,其中旅游区规划按规划层次又分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层次[4]。目前我国的旅游规划及开发人才主要集中在研究生层次上,研究生层次所做的旅游规划正从以旅游发展规划为主转向以旅游区规划为主,即旅游规划大多是“精英层”来完成,而他们有意愿在景区直接从事管理工作的又为数极少,因此规划成果往往要先由专业知识有所欠缺的现有景区管理人员进行“反刍”才能较好地消化,即规划转化为实际效益的过程较慢。因此,当前我国旅游开发及规划人才培养定位狭窄,直接导致各地景区开发型管理优秀人才的不足甚至空白。

三、对策建议

培养专业基础扎实、适应现实需要的景区开发型管理人才,需要多方协调并进才能得以实现,它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

1.宜将景区开发与管理专业直接定位于本科专业层次并广泛铺开。景区开发型管理优秀人才是景区开发与管理专业培养的核心目标。达到这一目标,培养出的人才除具备较强的景区规划、开发与管理技能外,还需要有较为的旅游开发意识及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因此定位在以培养实际操作技能为主的专科层次不适宜,也不是等到研究生阶段,而应从本科阶段开始培养。我国各旅游院系应创造条件加快景区开发及管理专业的设置,使其成为重要的本科专业。其深远意义是通过解决这一领域人才的空档问题,可使与旅游产业链相对应的旅游人才价值链紧密铰合,减少旅游专业人才的浪费,促进我国景区及目的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2.优化景区开发与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并特别重视与相关学科之间的融合。为培养景区开发型管理复合人才,须突出景区开发与管理专业自身的学科特色,优化景区开发与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尤其是要重视与相关学科之间的融合。比如为培养学生的实际技能,须将景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等规划设计类科目也作为主干课程的一部分来设置;景区的深入开发与管理需要在把握市场潜在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挖掘和有效展示特色地域文化,因此还应开设与文化传播相关的创造学、文化学、广告学等,以增强人文功底,提高学生的创新性和对未来环境的适应力等。

3.多层次多途径培养景区开发与管理专业人才。结合我国景区管理体制现状和专业培养目标的实际要求,应首先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培养景区开发与管理专业人才,其中都蕴涵着旅游院系或师资力量如何与相关景区及其管理部门进行有效结合的问题,笔者认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是增强实效性从而实现培养目标的关键。

(1)重视景区开发与管理双师型人才的引入与培养。对旅游管理专业师资队伍的要求是有丰富的旅游业阅历和经验、开阔的知识和综合的知识结构和能够从事旅游实证研究的能力,对景区开发与管理专业师资的要求尤为如此。为体现教学与实践的紧密结合,首先需重视擅长“知行结合”的双师型人才的引入与培养。他们将带来景区开发或管理经验的“活知识”,这对于开启学生思路、提高知识的运用能力大有裨益。有条件的院系,还应与旅游业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著名景区之管理部门及其人员增进往来,甚至选派优秀教师走出国门考察交流,其学成之果应创造性地运用于本专业的教学及我国景区开发与管理的实践中。

(2)与旅游管理部门或优秀景区企业合作办学。应为学生积极创造各种条件,尤其重视与优秀旅游景区企业的合作办学模式,使其在校期间就应开始涉足一些景区的实际开发与管理工作。深圳华侨城与暨南大学旅游学院的成功结合即为典范。

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例10

所谓政府主导型旅游景区发展战略,实际就是指根据旅游产业本身的特点,以市场为主体,完善好景区的资源配置,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利用政府的力量来促进旅游景区的发展。政府主导型旅游景区发展战略的初次提出时间是上世纪90年代,概念提出与倡导者是我国政府。“政府主导型”这一旅游发展战略提出之时,国内外旅游主体纷纷表示认可,并且在日后的应用与实施中,政府主导型旅游景区发展战略也为旅游业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为国内旅游业做出的了贡献。下面就我国政府主导型旅游景区发展战略作详细探析。

1、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的特点

采用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来引导国内旅游景区的发展,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分散经营、景区建设和管理混乱问题,还可以利用政府公约或强制性法律手段来对环境进行保护,避免旅游景区在发展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简单来说,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实际就是指以政府为主导,由相关政府部门直接对旅游景区进行管理,并从旅游产业的发展前景出发,选择适合国内旅游景区发展的发展战略,比如当前国内某些旅游景区正采用的适度超前战略、比较优势战略等;其次,再由国家统一制定相关的旅游产业发展和管理政策;最后,采用扶持和培养大型旅游企业或旅游集团的方法,来对旅游景区实行高规格、度的管理,根据地理条件和人文环境的不同,来打造资源设备齐全、特色性强,品味高的旅游景区。

2、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的实践应用

2.1明确旅游主体的责权利

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的产业部门,在行政管理的制度层面容易发生政企不分、权责不明的状况,因此需要政府统一协调,规避权益纷争。在旅游景区的管理和发展过程中,不管是在管理制度下企业的行政、社交活动,还是企业运行中的各种经营活动,都会与相关利益主体在不同程度上有所涉及。如果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利益分配不均,旅游主导者的责任和权利没有得到明确、均衡的界定,那么必然会在经营管理中发生矛盾和纠葛,从而导致整个旅游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对旅游产业的发展产生阻碍。此外,如果各部门、各企业之间的责任和权利没有理清,便极有可能打击各主导企业的斗志,进而影响到旅游主导企业发展旅游的动力。从这一点来看,旅游主导者之间责任、权力和利益的合理分配是保证旅游景区不断发展的源动力,同时也是辅助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来对旅游景区进行管理,促进景区发展的一项重要机制。

国内旅游景区在发展和经营活动中会涉及到的利益主体主要包括:景区所在地区的政府部门、直接负责景区经营管理的相关企业、当地居民或外来旅游者。各个利益主体在旅游景区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各异,其行为方式和利益目标也有所不同,因此,这些利益主体在旅游管理活动和经营活动中往往需要有与之相应的权责利制度来对其进行约束,以保证旅游系统的正常运作。

2.2建立严格的行政法规

当前我国实施政府主导型旅游景区管理遵循两大原则,即实际原则与和谐原则。实际原则是结合旅游景区发展实际,和谐原则是指政府指挥与旅游发展的和谐、同步。这两项原则的实现都需要借助完善的行政法规,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和配套政策。我国政府部门在近些年旅游产业的发展中对国内旅游产业所实施的管理政策是宏观调控,常见的如为景区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律支持体系和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以增强我国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在税务方面,政府多通过税收、补贴等手段和方式,进行必要的政府干预,最终完善我国旅游产业的要素条件。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旅游越来越成为关系我国国计民生的一部分。旅游不但可以拉动经济和扩大内需,也是地方经济发展的综合引擎之一,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国家的30多个国家区域规划战略,都对旅游业有重要定位。我国政府部门意识到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促就业、富百姓提升软实力是中国经济发展转型的大势所趋。在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旅游法(草案)》,《旅游法》的出台是中国旅游发展的里程碑,也是中国经济发展转型的大势所趋,标志着我国以往对旅游产业“宏观调控”的管理政策转变为有法可依,以立法形式更好地约束市场恶性竞争、旅游资源屡遭破坏、旅游景区和活动管理混乱等行为。

2.3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的市场化运作

旅游景区开发、管理以及利用其实是一项商业活动,那么在开展这项商业活动时,政府主导型除了建立相应的旅游发展委员会之外,还要组建或引进旅游集团,实行企业独立经营模式。现阶段,我国现有的旅游景区开发主要包括两种管理模式,一是自主开发模式,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旅游景区开发后所获得的经济收益直接归当地政府,并能注重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这种模式的不利因素在于投资资金紧缺、部门主体过多导致利益冲突、经营管理人员由政府任命而缺乏激励机制;二是合资开发模式。这种模式是旅游景区开发投资的创新,创新了旅游景区开发投资举措,将优势资源与资本市场结合,提高了市场化程度。这种模式的优势是解决了自主开发中资金紧缺的问题,能够融资进行大规模的开发经营,带来先进的经营机制。这种模式的不利因素在于对环境介质系统的要求较高,要求当地市场机制较完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旅游产业较发达。

3、结束语

通过本文的论述,可以得出:在发展战略方面,国内旅游景区采用政府主导型战略是相对可行的,通过建立内部机制完善的政府直管型旅游发展委员会,引进其他相关企业进行市场化独立经营来获得可观的景区经济效益;在战略机制的选择上,则应该坚持责权利均衡的原则,明确落实各部门、各企业之间的责任、权力以及利益,避免其在经营中出现矛盾,导致景区管理出现混乱,进而阻滞旅游景区,乃至整个旅游产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邓祝仁,“东亚模式和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年第11卷第2期

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例11

一、旅游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的矛盾对立

众所周知,旅游的发展一方面依赖于环境;而另一方面,由于旅游环境的脆弱性,旅游发展又给旅游环境带来破坏和影响;因此,对旅游环境不妥善管理和系统保护,势必影响到旅游发展的持续性。旅游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这种矛盾主要表现于以下两个方面:

1.旅游对环境的破坏。

旅游对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对可供观赏的山川湖泊、名泉瀑布、名胜古迹、森林资源,动物资源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损害和污染。旅游对环境的破坏问题已得到旅游界的相当重视,在此本文不予赘述。旅游对环境的危害一方面来自游客的破坏,大批游客拥入,致使基础设施紧张,旅游旺季造成的游人在某一景区的高度集中破坏或影响了该地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和生存环境;旅游对环境危害的另一来源则是外来投资商及当地旅游部门的大规模开发活动,这种破坏在第三世界旅游发展中国家的表现更甚,消极影响更大。究其原因,旅游开发和发展对环境的损害可归纳为如下三点:

首先,旅游部门只顾眼前利益,对旅游资源做过度性、掠夺性的开发;其次,是对景区环境的粗放式管理,对旺季游客过分集中的现象缺乏科学的、合理的疏导或价格调控等管理手段;再次,旅游发展过程中,景点开发以及旅游基础设施病态膨胀的趋势日益明显。

因此,如何一方面发展旅游,一方面合理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旅游赖以持续发展的环境成为旅游界急需迫切解决的课题。

2.旅游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旅游主管部门与实业部门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均已形成共识,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在政策制定方面,我国自1973年始先后频布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如《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对外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文物保护法》,以及1992年巴西联合国环发大会后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等等规定都不同程度地与旅游环境保护有关,初步形成了一套环境行政管制体系。在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实际工作中,旅游行政主管与实业部门、环保行政主管与实业部门精诚合作、联手防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不尽令人满意之处。

对旅游环境有效保护的制约因素可作如下几方面的归纳:

①旅游环境保护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健全

国家有关部门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我国的旅游业尚没有自己专门的旅游环境保护法,我国政府1985年才将旅游业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一项事业,正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旅游业在我国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因此,关于环境保护虽然在立法上作了许多工作,但在法律、法规的监督执行方面却缺乏健全管理。旅游区大多数基础建设项目,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环境保护手续,有的虽然办了,但没有相关部门的配合把关,流于形式。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指出:“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计划部门不办理设计任务书的审批手续,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征地手续,银行不予贷款;凡环境保护设计方案篇章,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办理施工执照,物质部门不供应材料,设备;凡没有取得‘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的建设项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办理营业执照”。然而事实上,这些措施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30、31条规定:“刻划涂污和损坏国家保护文物尚不严重的,由公安部门或文物所在单位处以罚款或赔偿损失。”其中何谓“尚不严重”,罚款赔偿如何界定,都无具体明确的规定,容易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加之一个时期以来,旅游区没有权威性的环境保护机构,往往一个旅游区分属几个部门主管,形成旅游部门、环保部门多头领导,各自为政,互相扯皮,条块分割的现象,不利于旅游环境保护具体工作的开展。

②重产值、轻环境

虽然中央反复强调环境的重要性,但对基层企业领导者和经营决策部门来说,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一直是个两难选择。在许多地区的旅游开发和发展中,以牺牲长期效益为代价来换取短期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③环保经费紧张

各级财政拨给的保环专项经费和业务费用相当有限,加之工作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许多该收的环保费没有按规定如数加以征收,再加上污染治理欠帐太多,导致许多环保治理项目没有资金保证,环保工作无法实施,形成恶性循环。许多旅游区的环保部门除了有一两台陈旧简陋的监测设施外,多数无钱添置其他基础性设施和配套设施。对于旅游区内排污情况难以进行常规分析,环境规划、环境趋势预测往往也因没有监测依据而无法进行。

④旅游开发、发展过程中生态意识不强

我国许多风景优美的旅游区座落在偏僻的、经济不发达地区,如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区,他们仍处在半封闭、半开放的发展状态中,过着原始的伐薪取暖、辟地种田的生活方式,因此,当其居住地被开发成旅游点时,居民们或破坏生态或猎杀动物以供纪念品交易,并通过这种方式获取旅游经济收入。居民低弱的生态意识也反过来影响了旅游者的生态意识,旅游区内随地乱扔纸屑、果皮、对文物乱涂写等不文明行为很是普遍。

⑤旅游区客容量超负荷问题远未从理论上和管理上得到解决。尤其是知名度较高的景点和景区,旅游旺季时,长期“人满为患”。关于客容量与旅游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本文拟在第二部分作详细论述,在此故略。

前文提到的旅游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诸类问题加剧了旅游与环保的矛盾,使保护主义者和实业部门的冲突,游客和目的地居民的冲突以及居民之间的冲突更加恶化。

二、旅游持续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的周期循环模式

旅游人数、旅游区客容量与环境质量之间有着一种直接的密切关系;旅游人数大于或等于景点饱和承载量时,旅游对环境的破坏则大些,反之,则小些。旅游环境质量变异涉及游客行为、心理、社会文化、居民参与程度等许多不可控因素,因此,可能在某个微观的具体时间断面上,呈现出无规则的特征;但是从旅游景点的宏观历史发展看,游客到达人数与景点演变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周期循环规律。下面本文想借助RichardW.Butler博士的旅游景点周期循环演变模式,通过分析游客人数与景点发展的关系,来提出相应的景区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的设想。

1.旅游景点历史发展演变模式

Butler博士系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旅游地理系教授兼主任,在长期从事安大略省北部乡村旅游景点发展演变的研究之后,于1980年在《CanadianGeographer》刊物中发表题为“TheConceptofaTouristAreaCycleofEvolution:ImplicationsforManagementofResources”一文,并由此提出了旅游景点历史演变模式,按时间发展和游客到达人数,Butler把一个旅游区的发展演变划分为六个过程:即,开发、参与、发展、巩固、萧条、重现活力(或衰亡)等(如图1示)。

根据进入游客的数量,旅游者类型特征以及旅游设施的发展状况,这六个过程又可归纳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含开发与参与两部分,吸引的游客以少数先锋型旅游者为主,如探测旅游者、嬉皮士、流浪汉等;少数当地人参与旅游活动;该阶段旅游人数少,设施设备简陋,游客或搭帐野营或借宿当地人家中,此时的旅游发展仍处在自由无序状态;旅游对环境尚不构成威胁。第二阶段包括发展,巩固和萧条三大部分,其主要特征是大量游客涌入,景点吸引各种类型的旅游者,尤其以大众旅游者为多,中、高档宾馆数量不断增加,旅游设施设备趋于齐全;旅游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游人大量涌入对环境的威胁日前明显。第三阶段是产品的更新开发阶段,此时的旅游者仍以大众旅游者为主,在数量上可能呈上升趋势、也可能呈下降或衰亡趋势,但无论游客数量的多寡,齐备的旅游基础设施已饱受折腾,旅游环境质量和景点的吸引力已明显下降,旅游人该地区文化和环境带来了相当大的影响,经过管理上的弥补措施,如关闭大修、开发新产品,恢复环境吸引力等,该景区的旅游发展尚有回光反照的可能;否则该景区就从此走向衰亡了。

2.景区旅游持续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模式

从对前一部分的分析中不难看出,一个景区的历史发展演变、景点的质量和吸引力都与该景区的环境保护状况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对一个景区的旅游环境保护,也应和该景区的发展演变相对应,呈周期循环保护状态(如图2)。

A.环保开端a.开发e.萧条

B.系统保护措施实施b.参与F.再现活力

C.持续保护c.发展g.衰亡

d.巩固

在景区的开发,参与和发展的初期阶段,游客和当地居民卷入的人数少,远未达到旅游区的容量,旅游发展未有系统管理的存在,该阶段旅游对环境的破坏虽不明显,但已存在,因此应作为景区环境保护的开端(A),有关部门应对该阶段已存在的环境破坏现象做及时的观察和研究,以便科学地、合理地预测和估计该景区今后旅游资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景区设施建设,以及大量游人介入可能造成环境破坏的程度,范围和有效保护的重点难点,为该旅游区今后的发展提供科学的环保依据。强调环保开端阶段在一个景区发展中的意义尤其重要;因为该阶段的环境破坏常常因其“微不足道”而被忽略,而后却给人带来“为时已晚”的遗憾。

当景点经历迅速发展,巩固到萧条阶段时,系统的旅游环境保护措施应及时跟上,这是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的第二阶段(B),该阶段游客对景点的需求呈急剧上升趋势、游人大量涌入,旅游区容量常常处于临界范围内,设施呈紧张状态,加上相关的开发和建设,旅游发展对景区环境构成严重威胁、若不妥善保护和管理,环境质量和景区吸引力就会一落千丈;因此,该阶段及时系统的实施环保措施是景区旅游持续发展的关键保证。

景点的发展在历经了萧条阶段之后,可能由于旅游实业部门更新产品、加强营销手段、提高产品质量,而重现活力;也可能由于各种努力的失败而从此走向衰亡。但无论如何,对一个景区周期循环的环境保护,不会因景区衰亡阶段的到来而结束;因此,该阶段对景区环境的持续保护(C)是景区旅游得以持续发展的实现。

上述提到的旅游区环境保护完整周期的三个不同阶段,可能会因不同类型的旅游者需要差异、旅游心理和行为、以及地方文化和居民参与的不同程度,而在微观上体现出不同的特征;但从旅游景区发展演变的整体而言,旅游景区环境保护周期循环模式的三个阶段能从动态的角度、宏观地描述景点历史发展演变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从动态的角度、把旅游环境周期循环保护划分为环保开端、系统保护措施实施和持续保护三个阶段的提法,和从静态的角度,把旅游环境保护的实际状态划成不足状态,饱和状态和过度状态之说,在管理方法论和具体措施实施上,可以相互弥补、相得益彰。

(附图{f90304})

图2景点演变、承载量与环保关系

3.旅游环境保护周期循环模式存在的理论问题

Butler的旅游景点历史发展演变模式自1980年提出后,西方许多学者曾多次把它应用到旅游景点或旅游产品历史发展演变的实际案例分析和研究中,并在理论上和经验数据上对原模式作了进一步的发展(Hovinen1981,Lundgren1983,Meyer-Arendt1985,Keller1987,Strapp1988)。在众多的文献中,1987年DouglasPearce对西班牙阳光海岸的考察研究发现,景点幼年期、青年期、成年期,衰老期等四个阶段之发展演变与游客数量、旅游环境、景点的城市化和产品资源的商业化不无密切关系;而在这诸多影响旅游景点吸引力的因素中,游客人数的多寡和环境质量的好坏,对延长景点的寿命,起着最直接的使用。与地中海沿岸的其它景点相比,成年期游客的大量涌入和旅游环境质量的急剧下降使西班牙阳光海岸迅速进入了衰老期,加上环境保护措施没有及时跟上,致使该旅游地永远失去了回春的机会。类似的景点发展演变在我国也很普遍。邵学文在《旅游区发展模式的初步探讨》(《旅游学刊》1990)一文中,从Butler的旅游景点发展演变模式出发,针对江苏省淮阴市旅游区的特点和现状,分析了该市旅游区的发展过程。该文作者把旅游区的各个景点按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阐述了各个景点在开发、成长、成熟、停滞、衰退或回春等五个阶段所呈的状态,探讨了近十五年来作用于景点演变发展的外在和内在因素。

把旅游景点环境周期循环保护构想嵌入景点历史发展演变模式乃是对景区旅游环境宏观管理的尝试,是对景点旅游环境质量的一种全面管理和保护设想;但它仍然存在一个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即旅游区容量临界范围的定量界定问题。景区容量临界范围没有定量界定,不利于对景区超容量接待现象在管理上进行宏观调控。例如,衡山绝顶祝融峰,总面积477平方米,按人均占用8平方米,每人游览15分钟,每天开放12小时计算,日合理环境容量为2862人次,而实际上每年旅游旺季(7—10月),日均游人为4600人,人均占地仅5平方米;游人最多的时候竟高达一天3.1万人次,人均占地仅0.73平方米。厦门的鼓浪屿日光岩,游人的平均占地经常不足2平方米。我国的许多旅游景区,这种超容量运转现象极为严重,致使景点内植被受到严重破坏,环境也受到严重污染,大大地降低了景点的吸引力,缩短了寿命。

虽然不同旅游区游客超载情况因地而异,各地旅游景点控制超载的措施各有高招,其中也不乏成功的经验,如黄山对旅游旺季游客超载现象通过交通调控、外部调控、经济调控,景区调控等管理手段,收到可喜效果;但依笔者陋见,对旅游区容量临界范围问题,旅游学界,旅游规划开发部门以及环保科学界还有必要从单位时间内进入景区人数、单位空间内游人占有游览面积及其与景区的实际游览总面积比例关系的角度,调查研究、获得经验数据、并对旅游区容量临界范围作出定量的界定,形成全国统一的标准,为各地旅游区解决环境超载问题提供可循的依据,以宏观地实现对旅游景区环境质量的有效保护。据笔者涉猎,对旅游景区容量临界范围的统一标准定量界定问题,在西方旅游发达国家的旅游研究文献中尚不得见,笔者相信对这一问题的理论研究,在解决景点超载问题以及对旅游环境实现有效保护方面,将有实际的指导意义,故在此把问题提出,求教于方家。

三、关于旅游持续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的思考和建议

旅游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旅游发展得以永续的前提和保证。保护和恢复我国旅游环境的良好状态,防止环境进一步恶化,要通过综合治理。

1.健全旅游环保的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旅游环境保护和一般意义上的环境保护相比,所涉及的面更广,因素更复杂,因此,有关立法部门应尽快制订和颁布《旅游法》、《旅游环境保护暂行规定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便和已有的制度配套完善。与此同时,更重要的是通过依法守法来保护和治理旅游环境,建立强有力的旅游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完整的管理体系,来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和管理旅游开发和发展中的环境问题,做到有法必依。

2.加强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宏观管理

旅游环境保护工作应多谈“防”,少谈“治”,突出“防胜于治,防先于治”的管理思想,使旅游环境保护工作宏观地贯穿旅游规划、开发,发展和巩固等各个阶段,规划时,应通过科学合理的环境预测和估计,对环保的点、面可能造成破坏的程度和范围以及景区超载情况的有效调控等问题进行宏观管理,应切实避免旅游开发与发展中重产值、轻环境的短期行为,避免“亡羊补牢”式的管理手段。

3.提高环保意识、实现主客参与管理

旅游环境保护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管理部门,当地居民和旅游者的全体参与;因此,通过法制观念教育、全面观念教育以及长远观念教育,来提高全民族乃至入境游客的旅游环境保护意识,对于持续发展旅游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一点上,我们的一些旅游开发和发展似乎没有完全掌握和充分尊重居民对发展旅游的认识,缺乏对居民直接参与旅游开发和发展的鼓励。

4.增加环保经费

环境保护是全民族的大事。在目前国家财政吃紧、困难较大的情况下,各级有关部门应采取多渠道、多途径筹资办法,以保证充足的旅游环境保护经费。比如,在旅游环保管理上,收好、管好、用好各种排污费;对景区开征适当的旅游资源维护费;此外,地方政府要积极发展旅游业及相关产业,不断增加经济后劲,以保证逐年增加旅游环境保护的投资。

5.加强科学研究

旅游科学是一门以应用型见长的交叉学科,旅游环境保护涉及到的学科面很广,因此,在景区的开发和发展工作中,应开展多学科、深层次的调查研究,以便更科学地对旅游环境进行综合保护和治理,使旅游得以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