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购物车

首页 > 优秀范文 > 市场营销保险

市场营销保险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9-07 09:19:38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市场营销保险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市场营销保险

篇1

目前,对“市场营销”的理解并未统一,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看法,其中,较为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三种:一是美国市场营销协会定义委员会给市场营销所下的定义:“市场营销是指引导产品及劳务从生产者流向消费者或用户的一种企业的活动”;二是美国一部分经济学家的看法:市场营销是一咱“通过交易过程满足需求与欲望的人类活动”;三是美国西北大学的著名市场营销学家菲利浦·考特勒的观点:“市场营销是与市场有关的人类活动”,它的基本作用就是“识别目前未满足的需要与欲望,估量与确定需要量的大小,选举本企业能最好地为其服务的目标市场,并且决定适当的产品、服务和计划,以便服务于市场”。目前第三种看法已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因为它赋予了市场营销较全面、完整的内涵,能够科学地反映市场营销的职能。

基此,我认为保险营销就是与保险市场有关的人类活动,即保险人为了充分满足保险市场上存在的风险保障需求和欲望,而展开的总体性的活动。具体地说,它包括保险市场的调查与预测、保险市场营销环境分析、投保人的行为研究、新险种的开发、费率的合理拟定、保险营销渠道的选择、保险产品的推销以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

在实践中,我认为要把握保险营销,还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保险营销并非等于保险推销。保险营销的重点在于投保人的需要,是围绕满足投保人的需要而进行的整体营销,即从搜寻保险市场上的需求一直到完成险种设计以及对投保人投保后的服务等一整套营销活动。而保险推销的重点则在于保险产品本身,主要是为了销售保险产品而进行的活动。具体表现为:保险营销不仅仅包含保险推销,而且还包括保险市场预测、设计新险种、协调保险企业的内部环境、外部环境以及经营活动的目标,促进保险企业在竞争中取胜等内容;保险营销还是一种注重长远利益的保险企业活动,也就是在注重促销的同时还注重树立保险企业的形象,为保险企业的发展作出预测与决策,而保险推销则侧重于短期利益,是一种为获得眼前的销售利润而采取的一种行为。虽然保险营销和保险推销都以盈利为目的,但保险营销是通过投保人的满意而获得利润,而保险推销则是通过直接的销售来获得利润,所以,从营业员的角度来看,营业员要与顾客很好地沟通以保持密切的联系,淡化卖保单的商业行为,强化作客户永远朋友的服务行为。从保险企业的角度来看,保险营销要求保险企业建立一套远比保单推销复杂的营销系统,来完成包括调查分析、实际营销、售后服务在内的一系列活动。

第二、保险营销更适于非价格竞争原则。保险商品价格(费率)是保险人或保险主管机关依据对风险、保额损失率、利率、保险期限等多种因素的分析,并通过精确的计算而确定的,因而它是较为客观、较为科学的。为了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这一价格一般不能轻易提高或降低。因此,为了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为了促进规范竞争,国家有关部门要对保险价格进行统一管理。所以,价格竞争在保险营销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相反而非价格竞争在保险营销中却占有重要地位。

二、保险公司市场营销的现状

现阶段我国的保险企业大多数还处在一种推销或者说推销营销转变的阶段,营销观念还处于萌芽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来研究保险营销及创新则应首先了解保险市场的营销现状。

2、近年来,新险种开发较多,但仍不能适应保险市场需求。为在业务竞争中取得优势,保险公司不断开发新险种,尤其是寿险险种。但从市场需求来看,保险产品的创新思路狭窄,形式单一。比如在抵消通货膨胀因素的保单设计方面,难以适应保险市场的需求。与险种单一的状况相吻合,保险产品的同构现象十分严重。据有关资料分析,我国各保 险险种结构的相似率达90%以上。这样一种状况不仅使各保险公司在一种低水平上重复“建设”,无法构造自身的优势,而且导致过度竞争,造成社会生产力和资源的浪费。

篇2

1.诚信是保险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保险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保险产品是一种典型的无形产品,是以保险公司的信用向客户所做出的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承诺。因而,保险公司是否诚实、守信用,在保险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中起着很大的作用,消费者只会向其认为有信用的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只有诚信,才能为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才能增强竞争实力,为更广泛地进入市场、扩大交易创造条件。

2.诚信是保险市场活力的信心指数。保险市场上失信行为的扩大化以及诚信制度的缺位,会增加保险交易的风险,使保险行为主体对保险市场缺乏信心,阻碍保险交易向纵深发展,甚至使保险市场在较长时期处于低迷状态。可以说,保险市场疲软的原因在于诚信不足。一方面,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人的不诚信,影响到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市场的信心;另一方面,被保险人及其关系人、保险人的违信行为,也损害了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交易行为的信心。

3.保险经营活动的特殊性要求保险双方最大诚信。保险市场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相对于被保险方,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信息是不充分的;相对于保险人,被保险方对保险条款的信息也是不充分的。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交易成本增大,可能出现道德风险并直接损害保险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只有最大限度地诚实守信,才能降低保险市场的交易成本,保证保险业的发展。

二、我国保险市场诚信缺失情况的主要表现

近十几年,是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十几年,也是问题不断暴露的十几年,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我国保险市场诚信缺失现象严重。诚信问题,也由一元性转变为二元性。

1.保险供给者的诚信缺失。保险供给者即保险市场上提供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过去十几年,我国保险业一直处于粗放型发展阶段,由于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缺乏及保险业务的专业性强,使保险消费者处在信息不对称的博弈中,在投保前甚至投保后难以了解保险公司及保险条款的真实情况,只能凭借主观印象及保险人的介绍做出判断,客观上为保险公司的失信行为创造了条件;另外一些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中隐瞒、欺骗,不及时履行甚至拒不履行赔付义务,违规经营,恶性竞争等都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声誉。此外,从宏观层面来讲,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积累风险过大,寿险公司的“利差损”问题,也是不诚信的重要表现。

2.保险消费者的诚信缺失。保险消费者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其诚信缺失主要表现在投保时和索赔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是其主要表现。一些投保人在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使保险公司难以根据投保标的的风险状况确定是否承保、应该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有些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或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增大了保险标的及社会财富的损害,增加了保险人理赔的成本。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保险骗赔案件平均比英美等保险发达国家要高出一倍。

3.保险中介者的诚信缺失。保险中介者包括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等。其诚信缺失主要表现在其业务中欺骗、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阻碍或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我国则较多地表现为保险人的诚信缺失。不少保险人在获得更多手续费的利益驱动下,片面夸大保险产品的增值功能,回避说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甚至误导投保人,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引起保险消费者的普遍不满,更导致了整个保险业失信于社会,严重损害保险业的声誉。

4.保险人之间的诚信缺失。保险业的整体形象和竞争优势有赖于所有保险公司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共同维护。但在现实经营中,以邻为壑的情形却时有发生。有的保险人为了争揽业务,不惜违背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行业自律协议,变相降低费率、提高手续费。有的保险人在分保过程中,有意隐瞒和原保险标的有关的某些风险。有的保险业务员在展业时,常常视同行为冤家,标榜自己,贬损他人。这样的相互排挤损害更不利于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

三、构建中国保险业诚信制度的思路

当保险业的诚信缺失升级为诚信危机时,就会使保险交易成本大大增加,缩小保险交易的范围,使保险市场的行为主体难以正常地沟通和交往,使保险市场缺乏正常运行的基础。因此,应该从多方面来构建中国保险业的诚信环境。

1.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健全保险监管机制,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和健全的诚信法律制度。保险市场主体在从事保险活动时,往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丧失理性而违背诚信原则,因而必须借助于制度的外在强制力——明晰的产权制度及健全的法律制度,从而引导人们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保险交易主体进行决策的一个关键就是行为结果的置信性。如果有法律提供的硬约束,交易主体就会确信一旦做出不诚信行为,将遭到法律的制裁,其后果是确定的,这种法律产生的威慑力迫使交易主体理性地放弃欺骗行为。中国保监会作为保险市场的监管主体,应通过监管加大执行力度,鼓励、引导诚信行为,并与司法机关配合,依法惩治失信行为,促进保险诚信制度的建立。

2.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推进保险行业内部规范化建设,建立良性有序的竞争市场。在一个粗放经营、恶性竞争的保险市场,产险公司靠高手续费、低费率抢夺市场,寿险公司夸大产品的投资而忽视保障功能,这两种行为都没有有效满足客户的风险需求。因此要建立起保险行业的自律制度,通过同业公会、行业协会等组织协调和平衡市场主体利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并要加强行业间的沟通与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同时建立反保险欺诈和调查机构,有效地打击了保险犯罪,建立良性有序的竞争市场,有效地避免诚信缺失行为。

3.重视核保核赔环节,推动保险公司技术进步,形成立体调查网络。核保是对保险标的风险的前期筛选,做好核保工作对控制好道德风险问题和逆选择有重要的意义。理赔处理环节是保险公司防范保险欺诈的最后关口,理赔专业技术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风险防范的质量,理赔员要严把每一个关口,提高防欺诈、反欺诈的能力。我们应该重视核保核赔环节,促进核保核赔技术进步,改善理赔调查的内外部环境,形成立体调查的网络,有效地防范和减少保险欺诈所造成的风险,推动保险市场的诚信。

4.建立社会个人信用账户,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快信用评级制度的建设。通过信用评级制度的建设及信息披露,促使保险市场主体始终诚实守信用,认真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并要注意与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实行的评级标准、技术等方面的对接,吸收国外先进的评级办法并结合我国实际,形成科学、合理的信用评级制度。要把分散的反映保险机构和个人的诚信状况的资料和数据进行联网管理或整合,实现诚信信息的资源共享。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和监督成本,极大地提高交易的效率,促进资源合理分配。

5.将保险市场诚信建设的规范对象扩展到第三方,培育诚信理念,构建保险业的诚信文化。这里所说的第三方,是广义上的第三方,包括保险中介机构、新闻媒体和法院、仲裁机构等等。在一个完善的保险市场,第三方扮演的角色就是降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程度。全社会(特别是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诚信问题的教育与宣传,培育诚信理念,使诚实守信的伦理精神渗透到保险各方的意识中,为诚信行为创立思想基础。在保险公司的形象宣传中应当从立足长远,做好与新闻媒体的解释沟通工作,打造保险行业百年诚信老店。

篇3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与提高,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迅速发展所带来的外部竞争压力,我国的保险业市场站在了充满机遇与挑战的重要转折点上。保险市场潜力是巨大的,但市场竞争也是激烈的,那么正处于发展期的中国保险业如何缩小与发达国家保险业之间的差距,增强自身保险市场的竞争实力,值得我们深思。市场营销作为保险经营中重要的一个内容,加强对保险市场的营销管理对于提升我国保险业的市场竞争实力有着重要作用。因此我们要解决现今保险市场营销面临的问题,建立完善的保险营销体系,加强我国保险市场的营销管理。

一、保险市场营销的基本含义和重要性

保险市场营销是以保险市场为起点和终点的活动,它的对象是目标市场的准保户。它是保险人为了可以充分满足保险市场上所存在的风险保险需求和欲望而开展的总体性活动,其目标不仅是为了推销保险商品获得利润,还是为了提高保险企业在市场上的地位或占有率,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信誉。其内容大致可包括对保险市场营销的管理、保险市场营销环境的分析、保险市场营销目标的选择和保险市场营销策略的制定等。其基本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保险市场营销是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的价值链;第二,其营销载体不仅包括保险公司的产品还有附加的服务手段和价值;第三,保险市场营销以关系和网络为依托以保持长期的业务和业绩;第四,保险营销是进行目标市场分析,实施营销计划和控制营销过程的一系列环节,使其最终实现保险公司的盈利目标。

市场营销是市场竞争中连接社会需要和保险企业反映形式的纽带,对于正处于发展中的我国保险行业来说至关重要,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首先,市场营销是我国保险市场的客观需求。在计划经济体制时代,我国保险业被独家垄断,其保险对象也主要为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面向个人或是家庭的保险较少,且保险方式多事强制保险,或是依托行政干预的投保。而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保险需求也呈现多元化,分散性业务大量增长,且以投保客户需求为导向的营销策略不断发展。在这样的形势下,仍沿用传统的展业形式无法把握市场需求,因此大力发展市场营销十分迫切;其次,市场营销可以促进人们保险意识的形成。我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且经济发展迅速,可以说保险市场的潜力是巨大的,但我国存在人们保险意识薄弱的问题,可以说保险市场规模却仍需要不断努力。而市场营销理念在我国保险市场的引进,其更强的服务性和营销方式的多样化,对于加强人们的保险意识和保险购买力都有着积极作用。且现今市场竞争激烈,各保险公司为了拓展公司业务,提高公司知名度,获得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市场营销内容和方法格外注重,使消费者的保险观念和保险意识不断提高,了解保险对于自身生存发展的重要性,并增加了市场需求;最后,市场营销对于保险公司的管理优化和服务效率的提升有着重要意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想占用一席之地和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就要不断的优化保险公司的管理,无论是市场需求的科学合理预测,还是险种的设计和推广,及市场营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保险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等等都要更加科学化和现实化。这样才能符合客户的需求,提高其满意度,保证企业的盈利和发展。

二、我国保险市场营销的现状和成因分析

(一)忽视了对目标市场的选择和科学的市场定位

现今保险业竞争压力大,一些保险公司过分注重市场竞争,为了取得竞争优势更是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却忽略了对目标市场的选择和科学的市场定位,以及对自身擅长保险领域的巩固加强。且这种竞争方式没有建立在系统、科学的市场分析上,没有通过市场细分发现市场机会,脱离实际且缺乏针对性,它难以按照客户的发展潜力和具体需求等便利进行客户群的划分,和营销内容的适度改变,最终只是乱撒网,无法增强自身的竞争实力,还影响了营销效率。

(二)缺乏具有整体观念和科学的市场营销计划

保险公司的市场营销战略和计划是对整个保险市场营销进行根本的、长期性的和全局性的谋划,它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发展的。但由于我国保险业还不发达,很多保险公司出现的时间也不长,对于现代市场的营销观念还不熟悉,缺乏科学制定具有整体观念的市场营销计划的能力,将保险公司的市场营销仅视为个人行为发展客户的过程,且没有根据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过多的只是偏重于关注保险营销员的任务指标完成。

(三)新型险种的开发和创新力不足,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

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吸引客户的最重要因素。在保险业较发达的地区,以客户需求为主体的新型险种的开发很及时,赢得了消费者的满意。但是现今我国的保险业对于新型险种的开发和创新力不足,保险公司的工作重点仍是保险公司已推出产品的营销工作,而不是依据客户需求发掘新的保险产品,和保险产品是否满足客户需求的调查,从而制约了保险公司的发展。

(四)保险服务不成熟,消费者信任度和满意度不够

我国的保险业由于还不完善,市场营销的观念也不太正确,保险服务并不成熟,很多保险客户都存在着投保容易,理赔难的情绪,且觉得投保前和理赔的服务质量差别过大。而保险服务不仅仅包含保单的售前,售中和售后也很重要。但保险公司过于注重保险业的指标量,为保险客户考虑较少,这对于投保人的积极性有不利的影响,也影响了保险公司业务的开展和良好社会形象的建立。

三、加强和完善我国保险市场营销的具体策略

(一)树立科学的市场营销观念,并有效调整营销策略

结合我国保险市场和市场营销的现状,首先我们要树立以市场为本,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思想,确立以获取企业自身利益为目的科学的合理的市场营销观念,从而达成满足人们需求、实现社会效益和获取自身经济效益的三方平衡。其次要根据广大消费者的需求,设计开发保险产品,有效调整营销策略,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和复制质量,使消费者满意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增强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认同与信任,从而在激烈的保险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二)将“以客户为中心”作为保险公司的基本经营原则

作为保险产品的购买者,我们要遵循“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了解客户、关注客户、尊重客户,想客户所想,服客户所需,切实做好对客户的服务工作。要多深入保险客户中间,倾听客户的反应,及时调整自己的服务内容,以客户需求为指导,提高服务的实效性。且无论是保单的售前还是售中、售后环节,都要保持相等的服务质量,端正思想,将优质的服务质效贯穿于展业、承保和理赔的全过程,保证客户的基本的保险服务权利。

(三)建立以市场营销为导向较完善的保险公司组织机构

由于一个公司的组织机构对公司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保险公司制定和实施市场营销战略,须要有高效的营销组织进行支持,而保险公司营销组织的基本功能在于对客户需求做出快速反应并且高效率地向客户提供满意服务。所以我们要建立以市场营销为导向的较完善的市场营销组织,从而保证保险公司的市场营销工作顺利开展。要全面推行客户经理制,建立以客户为中心将推销保险产品与传递市场信息、管理客户融为一体的新型的全方位保险服务体制。

(四)要重视关系营销在保险公司市场营销中的积极影响

现今,公众的消费观与价值观正处于由着感性消费时代、理性消费时代向感情消费时代的过渡中,消费者开始更多的注意在商品的购买与消费过程中的心灵满足和情感附加,也就是购买商品的“附加值”。而保险作为一种较高层次的消费产品和消费行为,很多客户认购保险都是建立在知识、信息、关系、信任和他人赞扬的基础上的,那么建立管理,保留保户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我们要重视关系营销在保险公司市场营销中的积极影响,最大限度的利用各种关系作为营销手段拉拢客户或是加强与客户之间的联系,从而完善保险服务、加强业绩增长。

综上所述,针对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和保险营销存在的问题,及我国保险业面临的国际市场国内化和国内竞争国际化的发展格局,完善和加强保险营销体系与管理,并增强我国保险市场的竞争实力是极其重要的。我们要树立现代的市场营销观念并不断调整战略,重视市场定位,制定科学有效的市场营销战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重视关系营销在我国保险市场营销中的应用,相信在保险业共同的努力与建设下,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前景一定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1]阎求实.浅谈我国保险营销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0(02):94.

[2]赵宇.我国保险营销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J].现代商业.2010(11):168.

篇4

目前,对“市场营销”的理解并未统一,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看法,其中,较为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三种:一是美国市场营销协会定义委员会给市场营销所下的定义:“市场营销是指引导产品及劳务从生产者流向消费者或用户的一种企业的活动”;二是美国一部分经济学家的看法:市场营销是一咱“通过交易过程满足需求与欲望的人类活动”;三是美国西北大学的著名市场营销学家菲利浦·考特勒的观点:“市场营销是与市场有关的人类活动”,它的基本作用就是“识别目前未满足的需要与欲望,估量与确定需要量的大小,选举本企业能最好地为其服务的目标市场,并且决定适当的产品、服务和计划,以便服务于市场”。目前第三种看法已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因为它赋予了市场营销较全面、完整的内涵,能够科学地反映市场营销的职能。

基此,我认为保险营销就是与保险市场有关的人类活动,即保险人为了充分满足保险市场上存在的风险保障需求和欲望,而展开的总体性的活动。具体地说,它包括保险市场的调查与预测、保险市场营销环境分析、投保人的行为研究、新险种的开发、费率的合理拟定、保险营销渠道的选择、保险产品的推销以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

在实践中,我认为要把握保险营销,还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保险营销并非等于保险推销。保险营销的重点在于投保人的需要,是围绕满足投保人的需要而进行的整体营销,即从搜寻保险市场上的需求一直到完成险种设计以及对投保人投保后的服务等一整套营销活动。而保险推销的重点则在于保险产品本身,主要是为了销售保险产品而进行的活动。具体表现为:保险营销不仅仅包含保险推销,而且还包括保险市场预测、设计新险种、协调保险企业的内部环境、外部环境以及经营活动的目标,促进保险企业在竞争中取胜等内容;保险营销还是一种注重长远利益的保险企业活动,也就是在注重促销的同时还注重树立保险企业的形象,为保险企业的发展作出预测与决策,而保险推销则侧重于短期利益,是一种为获得眼前的销售利润而采取的一种行为。虽然保险营销和保险推销都以盈利为目的,但保险营销是通过投保人的满意而获得利润,而保险推销则是通过直接的销售来获得利润,所以,从营业员的角度来看,营业员要与顾客很好地沟通以保持密切的联系,淡化卖保单的商业行为,强化作客户永远朋友的服务行为。从保险企业的角度来看,保险营销要求保险企业建立一套远比保单推销复杂的营销系统,来完成包括调查分析、实际营销、售后服务在内的一系列活动。

第二、保险营销更适于非价格竞争原则。保险商品价格(费率)是保险人或保险主管机关依据对风险、保额损失率、利率、保险期限等多种因素的分析,并通过精确的计算而确定的,因而它是较为客观、较为科学的。为了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这一价格一般不能轻易提高或降低。因此,为了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为了促进规范竞争,国家有关部门要对保险价格进行统一管理。所以,价格竞争在保险营销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相反而非价格竞争在保险营销中却占有重要地位。

二、保险公司市场营销的现状

现阶段我国的保险企业大多数还处在一种推销或者说推销营销转变的阶段,营销观念还处于萌芽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来研究保险营销及创新则应首先了解保险市场的营销现状。

1、保险市场还处于较高的垄断地位,新的市场定位格局仍未形成。1988年以前,中国大陆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保险市场处于完全垄断状态。即使到目前为止,全国性的保险公司也不过6家左右。如果我国算上区域性保险公司和真正开始营业的外资保险公司,也不过30家上下。而美国有约5000家保险公司,在香港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也有220余家。与保险市场垄断相应的是各家保险公司几乎都未按市场细分的原则定位,例如在寿险中,各大公司都在拼命争夺、抢占小儿险市场;在产险上,各公司的竞争也主要集中在企财、车辆、货物运输等少数几个大险种上。责任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医疗保险等却相对冷落。因此,各家保险公司在一个大市场上进行竞争,都不同程度受到了相互模仿的冲击,没有明显的经营特色,致使有些险种竞争激烈,有些险种无人问津。

2、近年来,新险种开发较多,但仍不能适应保险市场需求。为在业务竞争中取得优势,保险公司不断开发新险种,尤其是寿险险种。但从市场需求来看,保险产品的创新思路狭窄,形式单一。比如在抵消通货膨胀因素的保单设计方面,难以适应保险市场的需求。与险种单一的状况相吻合,保险产品的同构现象十分严重。据有关资料分析,我国各保险险种结构的相似率达90以上。这样一种状况不仅使各保险公司在一种低水平上重复“建设”,无法构造自身的优势,而且导致过度竞争,造成社会生产力和资源的浪费。

3、保险营销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严重扭曲了

保险营销更适用非价格竞争的原则。据民革北京市委所作的“北京保险业发展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北京市保险从业人员总计35000人,其中保险公司员工3000人左右,保险营销员3100人左右。与北京市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这些保险从业人员总体水平低偏,大专以上学历者只占总人数的30~40。许多公司在招收没有任何风险及其保险知识营销人员后,经过2个星期左右的培训,即上岗推销保险。据调查,由于一些营销人员缺乏职业道德,或缺少保险及相关知识,致使在推销保险时经常出现误导陈述、保费回扣、恶意招揽等违规、违法现象,极大地破坏了保险业的声誉。

三、保险企业营销的创新思路

随着保险独家经营的解体,保险市场上多个竞争主体的出现及竞争的日益激烈化,各家公司的服务水平会在竞争中不断提高。保险公司要想吸引客户,只有更新保险营销观念,在认真研究市场、调查市场的基础进行市场细分,根据企业自身优势及经营特点进行准确的保险市场定位,同时在选准并确定目标市场后,按照客户的需求开发新产品,拓展保险产品线的长度和宽度,占领并不断巩固市场份额。但作为保险营销创新,除了强调保险营销的一般原则外更注重以下两点:

篇5

目前,对“市场营销”的理解并未统一,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看法,其中,较为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三种:一是美国市场营销协会定义委员会给市场营销所下的定义:“市场营销是指引导产品及劳务从生产者流向消费者或用户的一种企业的活动”;二是美国一部分经济学家的看法:市场营销是一咱“通过交易过程满足需求与欲望的人类活动”;三是美国西北大学的著名市场营销学家菲利浦·考特勒的观点:“市场营销是与市场有关的人类活动”,它的基本作用就是“识别目前未满足的需要与欲望,估量与确定需要量的大小,选举本企业能最好地为其服务的目标市场,并且决定适当的产品、服务和计划,以便服务于市场”。目前第三种看法已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因为它赋予了市场营销较全面、完整的内涵,能够科学地反映市场营销的职能。

基此,我认为保险营销就是与保险市场有关的人类活动,即保险人为了充分满足保险市场上存在的风险保障需求和欲望,而展开的总体性的活动。具体地说,它包括保险市场的调查与预测、保险市场营销环境分析、投保人的行为研究、新险种的开发、费率的合理拟定、保险营销渠道的选择、保险产品的推销以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

在实践中,我认为要把握保险营销,还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保险营销并非等于保险推销。保险营销的重点在于投保人的需要,是围绕满足投保人的需要而进行的整体营销,即从搜寻保险市场上的需求一直到完成险种设计以及对投保人投保后的服务等一整套营销活动。而保险推销的重点则在于保险产品本身,主要是为了销售保险产品而进行的活动。具体表现为:保险营销不仅仅包含保险推销,而且还包括保险市场预测、设计新险种、协调保险企业的内部环境、外部环境以及经营活动的目标,促进保险企业在竞争中取胜等内容;保险营销还是一种注重长远利益的保险企业活动,也就是在注重促销的同时还注重树立保险企业的形象,为保险企业的发展作出预测与决策,而保险推销则侧重于短期利益,是一种为获得眼前的销售利润而采取的一种行为。虽然保险营销和保险推销都以盈利为目的,但保险营销是通过投保人的满意而获得利润,而保险推销则是通过直接的销售来获得利润,所以,从营业员的角度来看,营业员要与顾客很好地沟通以保持密切的联系,淡化卖保单的商业行为,强化作客户永远朋友的服务行为。从保险企业的角度来看,保险营销要求保险企业建立一套远比保单推销复杂的营销系统,来完成包括调查分析、实际营销、售后服务在内的一系列活动。

第二、保险营销更适于非价格竞争原则。保险商品价格(费率)是保险人或保险主管机关依据对风险、保额损失率、利率、保险期限等多种因素的分析,并通过精确的计算而确定的,因而它是较为客观、较为科学的。为了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这一价格一般不能轻易提高或降低。因此,为了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为了促进规范竞争,国家有关部门要对保险价格进行统一管理。所以,价格竞争在保险营销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相反而非价格竞争在保险营销中却占有重要地位。

二、保险公司市场营销的现状

现阶段我国的保险企业大多数还处在一种推销或者说推销营销转变的阶段,营销观念还处于萌芽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来研究保险营销及创新则应首先了解保险市场的营销现状。

1、保险市场还处于较高的垄断地位,新的市场定位格局仍未形成。1988年以前,中国大陆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保险市场处于完全垄断状态。即使到目前为止,全国性的保险公司也不过6家左右。如果我国算上区域性保险公司和真正开始营业的外资保险公司,也不过30家上下。而美国有约5000家保险公司,在香港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也有220余家。与保险市场垄断相应的是各家保险公司几乎都未按市场细分的原则定位,例如在寿险中,各大公司都在拼命争夺、抢占小儿险市场;在产险上,各公司的竞争也主要集中在企财、车辆、货物运输等少数几个大险种上。责任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医疗保险等却相对冷落。因此,各家保险公司在一个大市场上进行竞争,都不同程度受到了相互模仿的冲击,没有明显的经营特色,致使有些险种竞争激烈,有些险种无人问津。

2、近年来,新险种开发较多,但仍不能适应保险市场需求。为在业务竞争中取得优势,保险公司不断开发新险种,尤其是寿险险种。但从市场需求来看,保险产品的创新思路狭窄,形式单一。比如在抵消通货膨胀因素的保单设计方面,难以适应保险市场的需求。与险种单一的状况相吻合,保险产品的同构现象十分严重。据有关资料分析,我国各保险险种结构的相似率达90以上。这样一种状况不仅使各保险公司在一种低水平上重复“建设”,无法构造自身的优势,而且导致过度竞争,造成社会生产力和资源的浪费。

3、保险营销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严重扭曲了

保险营销更适用非价格竞争的原则。据民革北京市委所作的“北京保险业发展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北京市保险从业人员总计35000人,其中保险公司员工3000人左右,保险营销员3100人左右。与北京市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这些保险从业人员总体水平低偏,大专以上学历者只占总人数的30~40。许多公司在招收没有任何风险及其保险知识营销人 员后,经过2个星期左右的培训,即上岗推销保险。据调查,由于一些营销人员缺乏职业道德,或缺少保险及相关知识,致使在推销保险时经常出现误导陈述、保费回扣、恶意招揽等违规、违法现象,极大地破坏了保险业的声誉。 三、保险企业营销的创新思路

随着保险独家经营的解体,保险市场上多个竞争主体的出现及竞争的日益激烈化,各家公司的服务水平会在竞争中不断提高。保险公司要想吸引客户,只有更新保险营销观念,在认真研究市场、调查市场的基础进行市场细分,根据企业自身优势及经营特点进行准确的保险市场定位,同时在选准并确定目标市场后,按照客户的需求开发新产品,拓展保险产品线的长度和宽度,占领并不断巩固市场份额。但作为保险营销创新,除了强调保险营销的一般原则外更注重以下两点:

篇6

二、营销内容的创新

保险业营销内容的创新主要包括保险公司的产品创新、服务创新、风险管理方式创新和营销团队管理的创新。

(一)保险产品创新

产品创新有三种主要的方式:一是原创式创新,即从无到有,设计出一种全新的产品;二是派生式创新,即从一种产品衍生出另一种产品,或者从产品的基本功能衍生出其他功能;三是组合式创新,即将现有的产品进行重新组合,制作成一种既具有原先产品的某些特点,但又不完全等同于老产品的新型产品。原创性创新在产业发展的初期很容易做到,但随着产业的逐渐成熟,大量的创新是发生在派生式创新和组合式创新方式上。例如,由早先只具有纯保障功能的寿险产品派生出既具有保障性、又具有储蓄性、甚至投资型功能的产品,这是一种派生式创新;投资连接产品则是一个典型的组合式创新的例子,它将保险产品与共同基金产品“组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兼具两种产品特征的新产品。

(二)保险服务创新

保险产品大多承保的往往是人们忌讳的、与损失、灾害、死、伤、残等相联系的风险。这种产品忌讳性的特点使得人们在产品的购买阶段通常是较被动的,而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后对“产品”又有极大的需要。保险产品的特点决定了保险服务必须真诚、及时、便捷。方便被保险人投保、及时为被保险人进行理赔给付,做好保单销售出去以后所有的基本服务等(例如提醒投保人缴费、耐心、细致地答复被保险人的咨询),这些都是保险公司基本服务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据国务院发展经济研究中心不久前所做的“中国50城市保险市场需求”报告,在对全国25000个家庭所做的保险调查表明,公众对保险行业的满意度只有30%,比电信行业的的满意度还低。如果保险公司连基本的服务都没有做到,却谈什么服务创新,那是本末倒置。如果消费者对保险的服务不满意,由此根本不购买其所谓的“创新产品”,那么,产品创新是毫无意义的。

(三)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方式的创新

风险的内涵和外延都是在不断发生变化的。例如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手段的完善,原先不存在的风险成为新的承保对象,原先不可保的风险成为可保风险,原先小额标的、小额索赔的保单成为巨额赔款保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保险公司不去认真研究可保风险的特性,不进行风险管理手段的不断创新,那么,再好的产品,再好的服务,也不可能使管理风险的保险公司脱离“险境”。目前,国际保险业风险管理手段在不断创新,产生了诸如自保公司、有限风险产品、多触发原因产品、应急资本、保险风险证券化等各种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AlternativeRiskTransfer)以及整合风险管理方式(IntegratedRiskManagement)等。我国的保险公司应当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认真分析资本市场、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金融意识、监管者的水平等具体因素,进行风险管理手段的不断创新。

三、营销策略的创新

(一)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

我国保险市场是一个非均衡性市场,存在着显著的地区差异、险种差异和服务差异,因此,保险营销应适应市场转型的需要,因地、因人、因险种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

1.实施“地区差异化”策略。根据地域和区位不同,我国的保险市场可划分为城镇和乡村市场;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市场。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地区,客户群层次相对较高,需求多样化,观念更新相对较容易,基础建设较完善,网络硬件环境建设较好,加上数字签名等安全保障技术的应用,在外部环境上,城市完全具备推动网络销售的条件。尤其对于高学历、高收入的年轻白领,网络销售将是有效渠道,可采用人员推销、电话直销、委托中介、网络销售等策略。而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还没有普及电话,更不要说网络,而且老百姓的保险意识和保险知识水平较低,保险理念和保险观念缺乏,保险市场处于拓展和开发阶段,应采取人员直接推销、委托推介策略。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的保险知识和保险意识低,应专门设计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保单和条款。

2.实施“对象差异化”策略。由于个人的经历、意识、偏好等原因,使消费者也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因此,保险营销应特别注意不同消费者口味的差异。对象差异化营销策略就是要做到有的放矢,又要区别对待,像医生治病一样对症下药,像老师教育学生一样因材施教,像农民种庄稼一样因地制宜;对象差异化策略就是要为消费群体的特殊需求而实行“定单”服务。老是胡子眉毛一把抓,到头来只能是相识满天下,知己无一人。“顾客是上帝”只是相对的结论,你自己的顾客才是真正的上帝!即使你的产品质量再好,如果顾客错位,仍然无人问津。

(二)实施文化营销

要突出营销中的文化含量和文化品位。对于保险消费者,服务的本质在于具有文化特色。作为一种具备文明意识和文明要求的生物,人类除了依靠实践活动来维持自己的生存和改造周围环境以外,总是企图把简单的生存上升到一种至真、至善、至美的环境,总是希望在满足生理需求的同时,获得心理上的愉悦。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行为越来越具有文化性。也就是,现代营销不再是简单的一买一卖,而同时是一种文化交流,需要在营销中巧妙地融入保险知识、生活习俗、文化艺术等,使买卖关系淡化为文化展示与交流,从而拉近客户与公司的关系。服务作为一种特殊的保险商品也大体具有商品的一般特征,无论是“名牌”、“特色”还是“创新”服务,都是公司员工经过多年的实践创造出来的有鲜明个性的服务“精品”,它以一种文化形态渗透在企业经济活动中,体现在公司与客户接触的各种层面上,并赋予公司名称以特有的内涵,使其信誉倍增,极富魅力。这种服务虽然仅以一种活动、一种行为,独立的或伴随着有形产品的提供满足客户的需要,但它却以与众不同的风格文化使人们认同、青睐、接受。了解保险营销面对的文化环境,了解目标客户的文化背景,消除文化障碍,争取客户的文化认同,是保险营销的重要任务之一。

【参考文献】

[1][美]罗佰杰·杰克·特劳特营销定位[M].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3.

[2]晓珊.“改进保险商品的销售方式”[N].中国保险报,2001,

(10).

[3]裴畅伟.“当前保险消费者的心态及营销对策”[J].金融参考,2001,(11).

篇7

由于我国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越来越严重;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增加了对养老保险的需求;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保障需求增加;加之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每年都要遭受不同程度的多种自然灾害的袭扰。因此,包括农业、医疗、养老等在内的我国农村保险市场需求潜力巨大。而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显示,2004年,全国县域保费收入1321.5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30.6%;其中,县域人身险保费收入958.74亿元,占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的29.7%。因此,我国农村保险市场亟待开发。由于农村保险消费者有其独特的特点,在开发农村保险市场的过程中,不能照搬城市市场的营销策略,应开展以下市场营销组合策略创新。

一、产品策略

1.保险产品应适合农民的需求

深入调查研究,开发适应农村市场需要的新险种,是市场开发的重要保证。保险公司应组织人员开展农村市场调查研究,根据当前农民需求和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设计出适应农村个人和家庭购买的新险种,以确保产品适销对路,为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提供条件。可针对当前农民在生产、生活中最关心的养老、医疗、子女教育费及意外灾祸等四大问题,尽快设计农村版的养老金保险、疾病医疗保险、子女教育婚嫁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系列险种。在费率厘定、保障范围等方面,力求贴近农民群众。在产品推广、保单设计方面力求通俗化,以通俗易懂、投保简单的产品为重点,方便农村消费者购买。

2.产品设计应考虑农民的购买能力

2004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936元,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状况已超出了我国保险刚起步阶段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但与目前城市人均收入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多数农民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尚不能从根本上摆脱“靠天吃饭”的历史,再加上生产资料的价格随市场波动,因而农民的收入仍然存在不稳定因素。这就要求保险公司要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把握薄利多销的原则,服务于农民,让利于农民。农村险种的开发应注意阶段性,初期应以低保费的储蓄型险种和高保额的纯保障型险种为主,等市场成熟后,在适当时候再开发、推广其它传统型险种和分红型险种。同时,要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不同的区域的不同特点,区别对待。如在贫困县域,可设计低保费、低保额的保险产品,开发低端市场,突出保险的保障性。在较富裕县域,可设计有一定投资价值的保险产品,开发中高端市场,兼顾保险的投资性。

二、分销策略

1.健全营销网络建设

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信息分布和传递不平衡、不充分,来源渠道有限,保险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更可谓是新生事物,给保险销售和服务带来很多困难,因此推进农村营销服务网点建设,不断探索适合农村保险发展的渠道创新,也成为推动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保险公司在农村设立固定的办事机构,制定严密规范的管理办法,既是展业的需要,也是稳定市场的需要,既可使农民放心投保,又能方便农民交费和理赔。特别要针对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县以下保险服务机构网点不健全的状况,通过设立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等多种途径,健全县域特别是农村保险服务机构,使保险服务延伸到广大农村和农户。要本着“发展有市场、客户有需求、管理有措施、经营有效益”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健全农村营销服务网点建设。

2.强化营销网点管理

强化营销网点管理,规范其发展对农村保险市场的深度开发意义重大。保险代办站是目前活跃在农村的重要营销服务网点,具有本乡本土、熟悉保源的展业优势及弥补网点不足、降低经营成本的作用。在保险代办站的建设中,一要明确职能定位。保险代办站应强化展业和服务职能,淡化业务管理职能,并给予条件成熟的保险代办站一定的查勘理赔权限。这既保障售后服务及时到位,节约人力物力,又可提高代办站在保户心目中的地位。二是科学合理布局。保险代办站设立应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合理布局。在经济较为发达、保源充沛、潜力大的中心乡镇可以设点,并向周边乡镇辐射,这样既可以保证一定的规模和效益,又可以避免遍地开花,劳而无获。三是建立具有农村特色的管理模式。农村代办站业务量小、人员少,不能照搬城区营销职场的管理办法。而应在增员、培训、管理等方面建立适应农村经营需要的模式和方法。四是统一店面装饰。对各保险代办站应设计统一的店面标记,采取统一的装潢风格,并增加必要的固定资产及流动费用的投入,通过保险站这个窗口体现公司统一良好的外在形象。

三、促销策略

1.增强人员促销的针对性

由于保险产品属非渴求品,因此其主要的促销方式应为人员促销。尽快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是人员促销的主要目标。派保险销售人员下乡举行保险知识讲座、挨家挨户给农民讲解,或不定期派出水平较高的讲师,召开形式多样的保险产品说明会;聘请各高校农村大学生作为兼职保险宣传员在寒暑假期间回乡宣传;自办以农民为宣传对象的报刊,免费发放到农民手中等多种方式,逐步改变人们的养老观、医疗观、理财观、保障观。由于农村客户群体的文化较低,开展农村保险人员促销时应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主,也可以用具有本地语言特点的方言进行讲解,宣传语言上应力求本土化,力争在语言沟通上没有任何障碍,增加亲切感和依赖感。本着“贴近农民,深入农民,依靠农民,服务农民”的思想,重视吸收乡镇机构改革中精简的乡镇、行政村干部等素质较高、影响力较大的人员进入保险促销队伍,发挥本土保险业务员的“三熟”(人熟、地熟、乡情熟)优势,拉近业务员与客户之间的距离,提高促销效果。

2.灵活运用营业推广促销方式

针对农村较为偏僻、闭塞,现代化的通讯工具较少的特点,可采取灵活多样的促销方式。可利用典型事例促销。例如某人由于遭受意外事故去世,留下寡妻孤儿,小孩因此失学,情形十分悲惨。运用诸如此类的典型事例,强化客户对风险事故的印象,增加客户对可能存在风险的忧虑,刺激客户寻求风险保障的欲望;可利用传统节日促销。在一些农村传统节日到来之际,组织公司文艺人员或聘请地方剧团表演以宣传保险为主题的地方剧,让农民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接受保险教育,达到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目的;可利用活动促销。在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中,融入保险宣传。如利用农村放映电影,以及农村某些风俗民情的集体活动“插播”一些保险宣传资料,可扩大保险宣传的影响面,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服务策略

1.牢固树立“以保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在开发农村保险市场过程中,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市场观念,坚持以保户为中心,从保户的角度分析和处理问题,确保服务到位,承诺兑现,取信于民。投保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求保障,在出险时能够及时足额地得到赔付,不能让客户感觉到“投保容易,理赔难”、“保前热情宣传,保后冷淡服务”。农民目前总体上还属于弱势群体,他们主要依靠打工、务农或做点小本生意而取得不太多的收入。用有限的资金投保后,一旦有了上当受骗的感觉,感情就会受到极大的挫伤,就可能对保险公司失去信心,甚至四处投诉保险公司。农村有句谚语:“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口头传播是农村信息的主要传递方式,一个客户不满意,就会一传十、十传百,其负面影响将会快速地扩散,这将给进一步开发农村保险市场带来障碍。

2.强化服务措施,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

按照“主动、快捷、完善、热情”的要求强化服务措施,采取上门服务、限时赔款等措施,增强理赔服务的主动性。首先应有创品牌服务的意识与行动,对营销各个流程各个环节都应让客户满意。可以找一个让客户满意的切入点,例如参加某项保险出现意外后,不仅能得到快速的理赔,还能得到意外的附加值服务,诸如此类的服务能在客户中形成良好的口碑,并以此为带动,开发相关的保险市场。其次,要建立一支优秀的保险服务队伍。要根据农村工作特点,挑选思想素质好、能吃苦耐劳、诚心为农民服务、业务较为精通、可以就地解决实际问题的人来提供保险服务。要切实抓好岗前和跟进培训工作,逐步提高营销员的整体素质,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服务。加强对保险服务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和行为监管,防范职业道德风险。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农村保险业务员服务的积极性,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

参考文献:

[1]魏华林:中国保险需求到底有多大[J].金融与保险,2005年6期

[2]郝伟朱宇婷:论开拓农村商业保险市场[J].商业研究,2004年2期

篇8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正逐步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其主要标志是保险供给主体的竞争性和保险服务的差异性突显,保险消费行为的主导性增强,保险消费方式的选择性增多。保险市场的变化带来了消费者行为和动机的较大变化,消费动机与行为更趋理性和实效。这些变化无疑对当前的保险营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调整营销策略,对激发潜在保险需求,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立体式的多层次营销策略

随着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内保险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革,传统的营销模式已被打破,并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延伸,一些新兴的营销模式正试图重整游戏规则,如“媒体营销”、“电话营销”、“方案营销”等全新的营销策略将被中国保险界首次引入。立体式的多层次营销方式将成为中国保险营销的发展趋势。包括媒体营销策略、电话营销策略和方案营销策略等。业内人士认为,寿险营销模式悄悄变脸,并将在不久的将来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

所谓媒体营销是指保险公司利用大众传媒等工具传递公司和产品信息的一种营销策略。市场转型使保险公司必须改变过去不作广告的传统方式,通过连续的高密集度的广告投放吸引目标客户,目标客户可以拨打公司的免费电话进行一对一的咨询和完成初期投保。公司将根据客户电话所述资料寄出投保单,客户在签署名字后将保单返寄给公司。

应特别注意的是,在实施媒体营销策略时,不论各保险公司选择怎样的宣传渠道、方式,都应遵循形象宣传不宜过分张扬,实力宣传要掌握好尺度,业务宣传切忌片面性,典型事例宣传切忌重物质轻精神,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一方面要注意战略目标的长期性和各个短期目标之间的相关性,因而要注意长期性和阶段性相结合。要始终保持一个险种给公众留下前后一致的印象,在总体目标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不断的变换广告方式、广告地点、广告色彩和广告的文化内涵,增加人们对产品的印象,满足人们求新、求变的心理要求,在精神不变的前提下,不断给人们创造新鲜感、美好感和生命感,使产品保持永久魅力,起到“不变应万变”的效果。另一方面要重视对内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对内培训的作用。对内培训的目标是建立管理者与营销人员之间的引导链,而传媒对顾客的引导,必须通过营销人员和管理者进行反馈。根据“内部营销”原理,保险公司的员工也是公司的服务对象,因而保险广告传媒的真实性显得非常重要。这一点要求广告内容必须事先在内部传达,做好沟通,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并把这种做法作为固定的反馈形式。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积淀传统文化价值和适应形势发展趋势,使保险宣传既有专业知识又有公益服务;既有超前理念又具高科技含量的奇特概念。建立起一条管理者到营销人员,营销人员到客户之间的引导链,起到引导人们对保险产品认识、接受、熟悉、认证、产生强烈需求的作用。

所谓电话营销策略,是指通过电话方式实现保险营销目标的活动。随着保险市场主体的增加,特别是一批外资公司的加入,电话直销的营销方式将成为保险营销,特别是寿险营销的重要策略。这是一种完全抛弃现在银行保险、个人和团险营销模式的营销策略。基本思路是:保险公司通过组建庞大的电话营销队伍并对其进行细分,通过银行信用卡附送小额保险和其他险种资料,随后电话营销人员将致电回报客户、介绍保险并询问是否有投保意愿。

随着保险市场的转型,一种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全新模式,即从卖产品到卖方案的营销策略将成为保险业的主要方式。客户需要买什么样的保险产品?什么样的险种最适合客户需要?公司将通过方案的形式提供给客户。这就是所谓的方案营销。保险公司随时关注消费者需求的变化,根据市场的需要,成立由专业人士及营销精英组成类似“投资理财管家”的专门机构,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

“人本化”的营销团队管理策略

保险营销团队是实施保险营销计划的关键。在买方市场下,市场结构、消费动机、消费行为等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当前的营销团队管理已不适应这种变化要求,必须进行改革和创新。

激励方式和“育人”机制创新营销行为和营销队伍素质直接相关,营销队伍的素质又与激励方式紧密相联。根据管理学原理,一个人具有“经济人、社会人、自我实现人和复杂人”等多重需求。随着营销人员的地位、收入、年龄等因素的变化,这四个方面也在不断变化,而目前团队的奖励大多重物质奖励,忽略了人的多面需求及其动态变化,以至于单纯的物质奖励因难以满足员工多方面需求而失效。改变这种状况的根本途径是进行奖励方式创新,变单纯的物质奖励为复合激励,把员工的物质奖励和员工的个人发展、自我价值实现等高层需求结合起来,把“制度留人”和“情感留人”结合起来,用“人本化”激励方式建立一支高素质、稳定的营销队伍。

客户服务与促销渠道创新在市场定位、客户细分的基础上提供针对。操作方式上可由各大中城市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在各保险公司现有客户信息服务网站的基础上,组建一个面对全社会的“保险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一方面可对客户开辟一个统一受理服务需求的窗口,另一方面也为各成员间交流信息提供了快捷、高效的渠道。各成员在对承保的保额、客户健康状况、风险事故报告等资料有疑问的时候,可以通过此信息平台向其他成员发出查询信息,以互通有无,控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而客户则可以向该信息平台发送投诉、理赔等服务需求信息,真正享受快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服务。

在重视客户服务的同时,保险人应根据消费者求新、求异、求变的消费心态,在银保(邮政)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促销渠道。比如和一些有丰富管理经验和营销管理体系比较完善的企业,与报刊投递公司,与家政服务和社区服务机构等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联合开展产品推介、挂钩销售等,除可以借助与百姓生活最贴近的方式传递保险信息,相互促进销售外,还有助于明确促销活动的受众目标,扩大促销活动的受众范围,节约宣传成本。由于目标对象是已渗透的市场,因此更易被客户和公众接受,实现同一时间内的信息最大化。注重发展的品牌营销策略

在市场转型过程中,保险市场的竞争最终是品牌与服务的竞争,如何把品牌、服务与营销机制融为一体,构建出以客户为核心、以品牌形象为价值标准、以服务为整体功能的品牌营销模式,是近几年来国内各家保险公司孜孜以求的目标。

在营销理论中,把消费者对某一品牌所具有的一组信念称为品牌形象,而消费者由于个人经验和选择性注意、选择性扭曲及选择性保留的影响,其品牌信念有可能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不一致。这就需要通过实施品牌营销策略,进行消费者“心理再定位”和“竞争性反定位”来改变保险消费者的品牌信念。如果消费者低估了品牌的质量,营销人员就应重点介绍其品牌;如果购买者对品牌有了准确而足够的了解和评价,那么营销人员就没有必要对它加以介绍,因为过高吹嘘产品会引起购买者反感或不佳的评价。营销人员还可以设法改变购买者对竞争对手品牌在各不同属性上的信念。这一方法在购买者误信竞争者品牌的质量高于其实际具有的质量时特别有效。随着全面开放保险业承诺期限的临近,保险市场的竞争将更趋激烈,通过品牌营销策略占据目标市场,把握好发展方向,无疑是各保险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满足客户个性需求的差异化营销策略

我国保险市场是一个非均衡性市场,存在着显著的地区差异、险种差异和服务差异,因此,保险营销应适应市场转型的需要,因地、因人、因险种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

实施“地区差异化”策略根据地域和区位不同,我国的保险市场可划分为城镇和乡村市场;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市场。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地区,客户群层次相对较高,需求多样化,观念更新相对较容易,基础建设较完善,网络硬件环境建设较好,加上数字签名等安全保障技术的应用,在外部环境上,城市完全具备推动网络销售的条件。尤其对于高学历、高收入的年轻白领,网络销售将是有效渠道,可采用人员推销、电话直销、委托中介、网络销售等策略。而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还没有普及电话,更不要说网络,而且老百姓的保险意识和保险知识水平较低,保险理念和保险观念缺乏,保险市场处于拓展和开发阶段,应采取人员直接推销、委托推介策略。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的保险知识和保险意识低,应专门设计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保单和条款。

实施“对象差异化”策略由于个人的经历、意识、偏好等原因,使消费者也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因此,保险营销应特别注意不同消费者口味的差异。对象差异化营销策略就是要做到有的放矢,又要区别对待,像医生治病一样对症下药,像老师教育学生一样因材施教,像农民种庄稼一样因地制宜;对象差异化策略就是要为消费群体的特殊需求而实行“定单”服务。老是胡子眉毛一把抓,到头来只能是相识满天下,知己无一人。“顾客是上帝”只是相对的结论,你自己的顾客才是真正的上帝!即使你的产品质量再好,如果顾客错位,仍然无人问津。

实施“产品和服务”差异化策略根据供求理论,一种产品差异性越强,其替代性就越弱,越有利于市场的挤入,甚至占领市场,从而依靠顾客之间的心理攀比效应来吸引消费者。在竞争性市场下,保险公司不是依靠规模来占领市场,而是靠差异性长期赢得市场,开发新市场,创造新需求。各保险公司要通过险种、渠道、定价和促销的不同组合创造差异化;通过广告传媒形象和品牌效应、销售人员形象体现差异化,将这种差异化灌输到消费者头脑中,由业务人员把不同性质、不同公司、不同保险金额的产品加以组合,结合银行、证券的产品,做好差异化服务。

紧贴客户的优质服务策略

市场营销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服务销售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服务竞争和买方市场下供求地位的变化,要求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为保障的市场化经营体系,引伸服务内涵,培育发展优势。在保险产品的一般技术质量指标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人们究竟购买哪一家公司的产品,主要取决于各公司及其产品的服务是否具体、周全和优质,是否具有特色。为此必须从两方面入手:

延伸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涵随着垄断型市场向竞争型市场转变,保险市场的竞争已从价格竞争转向服务竞争。服务领域的宽窄,服务内涵的丰富与否将直接决定保险公司业务的数量和质量,甚至决定公司的发展。传统的人工服务,虽然服务内容比较全面,但效率低,服务面狭窄,而且还受到人员素质的限制,若开通免费电话咨询系统或网上查询系统,不仅服务面广、快速有效,而且还可以弥补人力不足的限制。如在银行为投保人设立专门保险费收取账户,不仅方便快捷,而且安全保密;又如保险咨询服务,其发展空间是相当广泛的。再如开设门店、设立电话服务中心、开辟电子商务网上售单、组织金融超市、发展银行业务等等,结合金牌和银牌营销队伍的培养,开展综合理财服务。这样既可以建立起一支真诚而稳定的客户群,又能贴近消费者需求,为公司永续经营打下扎实基础。

以理赔服务为突破口,强化售后服务保险交易是一种“期货”交易,保险公司要为客户承担几年、几十年,甚至终身的保障和服务责任。所以保险产品销售后,营销工作并没有结束。理赔服务是保险公司展示自身优势和服务水平的窗口,而当前客户最担心的问题就是保险公司在若干年后能否像当初承诺的那样做好长期的售后服务和理赔工作。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转型下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各保险公司应以客户反映最多的理赔服务为突破口,建立理赔责任追究制度和服务质量跟踪制度,对客户服务进行自查,强化售后服务,并以此为契机规范售后服务行为,以良好的售后服务树立公司形象,提高公司信誉,激发居民的投保动机,促进保险消费增长。

参考资料:

1.[美]罗佰杰著,《杰克·特劳特营销定位》,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

2.[美]查理·詹瑞特著,《反传统营销》,海南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

篇9

(一)忽视了对目标市场的选择和科学的市场定位

现今保险业竞争压力大,一些保险公司过分注重市场竞争,为了取得竞争优势更是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却忽略了对目标市场的选择和科学的市场定位,以及对自身擅长保险领域的巩固加强。且这种竞争方式没有建立在系统、科学的市场分析上,没有通过市场细分发现市场机会,脱离实际且缺乏针对性,它难以按照客户的发展潜力和具体需求等便利进行客户群的划分,和营销内容的适度改变,最终只是乱撒网,无法增强自身的竞争实力,还影响了营销效率。

(二)缺乏具有整体观念和科学的市场营销计划

保险公司的市场营销战略和计划是对整个保险市场营销的谋划,它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发展的。但由于我国保险业还不发达,很多保险公司出现的时间也不长,对于现代市场的营销观念还不熟悉,缺乏科学制定具有整体观念的市场营销计划的能力,将保险公司的市场营销仅视为个人行为发展客户的过程,且没有根据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过多的只是偏重于关注保险营销员的任务指标完成。

(三)新型险种的开发和创新力不足,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

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吸引客户的最重要因素。在保险业较发达的地区,以客户需求为主体的新型险种的开发很及时,赢得了消费者的满意。但是现今我国的保险业对于新型险种的开发和创新力不足,保险公司的工作重点仍是保险公司已推出产品的营销工作,而不是依据客户需求发掘新的保险产品,和保险产品是否满足客户需求的调查,从而制约了保险公司的发展。

(四)保险服务不成熟,消费者信任度和满意度不够

我国的保险业由于还不完善,市场营销的观念也不太正确,保险服务并不成熟,很多保险客户都存在着投保容易,理赔难的情绪,且觉得投保前和理赔的服务质量差别过大。而保险服务不仅仅包含保单的售前,售中和售后也很重要。但保险公司过于注重保险业的指标量,为保险客户考虑较少,这对于投保人的积极性有不利的影响,也影响了保险公司业务的开展和良好社会形象的建立。

二、加强和完善我国保险市场营销的具体策略

(一)树立科学的市场营销观念,并有效调整营销策略

结合我国保险市场和市场营销的现状,首先我们要树立以市场为本,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思想,确立以获取企业自身利益为目的科学的合理的市场营销观念,从而达成满足人们需求、实现社会效益和获取自身经济效益的三方平衡。其次要根据广大消费者的需求,设计开发保险产品,有效调整营销策略,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和复制质量,使消费者满意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增强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认同与信任,从而在激烈的保险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二)将“以客户为中心”作为保险公司的基本经营原则

作为保险产品的购买者,我们要遵循“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了解客户、关注客户、尊重客户,想客户所想,服客户所需,切实做好对客户的服务工作。要多深入保险客户中间,倾听客户的反应,及时调整自己的服务内容,以客户需求为指导,提高服务的实效性。且无论是保单的售前还是售中、售后环节,都要保持相等的服务质量,端正思想,将优质的服务质效贯穿于展业、承保和理赔的全过程,保证客户的基本的保险服务权利。

(三)建立以市场营销为导向较完善的保险公司组织机构

由于一个公司的组织机构对公司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保险公司制定和实施市场营销战略,须要有高效的营销组织进行支持,而保险公司营销组织的基本功能在于对客户需求做出快速反应并且高效率地向客户提供满意服务。所以我们要建立以市场营销为导向的较完善的市场营销组织,从而保证保险公司的市场营销工作顺利开展。要全面推行客户经理制,建立以客户为中心将推销保险产品与传递市场信息、管理客户融为一体的新型的全方位保险服务体制。

(四)要重视关系营销在保险公司市场营销中的积极影响

现今,公众的消费观与价值观正处于由着感性消费时代、理性消费时代向感情消费时代的过渡中,消费者开始更多的注意在商品的购买与消费过程中的心灵满足和情感附加,也就是购买商品的“附加值”。而保险作为一种较高层次的消费产品和消费行为,很多客户认购保险都是建立在知识、信息、关系、信任和他人赞扬的基础上的,那么建立管理,保留保户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我们要重视关系营销在保险公司市场营销中的积极影响,最大限度的利用各种关系作为营销手段拉拢客户或是加强与客户之间的联系,从而完善保险服务、加强业绩增长。

篇10

中图分类号:F84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1

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业处于不断的调整之中,在调整过程中实现可持续性发展,从而使保险业市场更加理性,规模更加强大,也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然而,就在保险行业不断调整以及快速发展的今天,无法避免的会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依据我国在入世时的承诺,我国的保险业市场于2006年要面对全球开放。所以自2006年以来,我国保险业的市场化改革已经成为保险业发展的主导方向。

一、我国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的现状

站在服务业发展的角度,目前我国的新型工业化还在快速推进,实现服务业信息化还需要一段时间;站在总体比重水平角度,保险业占服务业的比重不高;站在与银行业对比的角度,银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远比保险业重要;站在市场的角度,保险业企业的改革不够彻底,服务水平较低,消费者的保险意识有待提高。总之,目前我国保险业市场的发展阶段还处于快速增长期,保险密度与深度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在管理水平、经验以及方法上都存在明显差距。

(二)我国保险业市场存在的问题

第一,保险业企业的支付能力较弱。我国保险业企业的资金投放途径比较单一、投放渠道也相对狭窄,缺乏强劲的保值增值能力,从而企业的支付能力较弱,经营效益难以保证和提高。

第二,企业在营销过程中的非法竞争现象突出。企业在营销过程中擅自改变费率以及承保责任范围,实施一些破坏行业竞争性的行为。或者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私设新的保险品种。

第三,保险业内部的营销管理混乱。营销管理的混乱现象主要包括单证使用上的混乱、账户管理上的不严格、会计核算过程中的不细致与不真实。此外,保险业普遍缺乏一种行之有效的风险管控制度,对重要环节的风险进行有效地规避和控制。

二、改善我国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确定以顾客为中心的核心理念

首先,在开发保险产品时必须要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一方面,产品的开发要保证客户现实需求的最大化满足;另一方面,要充分挖掘出保险业市场客户的潜在需求,并且做好客户需求的引导工作,逐步为保险业市场空间的拓展服务。

其次,在不断完善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模式的过程中体现出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发展理念。保险公司要保证在营销管理过程中所提供服务的个性化,提高客户的满意度,逐步培养起属于自己的“专有客户”,建立起一个稳定可持续的客户群网络。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在营销过程中还应该向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和设备,要积极安排专人在目标客户群中进行服务和咨询的宣传,让客户可以亲身体会到保险业服务的贴心、个性以及便捷。

再次,在制定营销管理质量标准时一定要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保险公司在客观把握当前市场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坚持以服务好客户为目标,不断提升自身营销管理的质量标准,在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方面要逐步实现静态化管理向动态化管理的转变。

(二)加大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

在保险产品的创新和研发过程中,我们必须要保证拥有专业化的人才可以深入营销一线对保险业市场需求特征以及趋势和动向进行调研与分析。并可以事实求是地将客户需求信息准确反馈到保险业产品的创新开发部门,保证保险业市场的产品可以真正作到切实依据客户需求定制。同时,在营销管理过程中,应该组织企业营销人员向行业的竞争对手学习。当前,我国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十分稀缺,营销管理人才较为分散,如果仅仅依靠一个保险公司的力量,很难有充分的实力为企业产品提供周密、科学的市场营销管理方案。所以保险业企业必须要做到向竞争对手虚心学习,特别是国外先进的营销管理模式,从而推动我国保险业的国际化。

(三)积极创新我国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模式

一是要强力打造我国的保险业市场营销品牌。保险业企业必须具备市场营销的品牌意识,即在营销服务与客户之间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关系。首先是要企业自身与竞争对手之间营销模式上的区别,确定自己在市场营销管理领域的核心竞争能力。其次是要保证品质卓越,即保证市场营销管理服务的质量可以达到客户的要求,并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为客户提供超值服务。最后要利用广告推进品牌建设,不断提升企业市场营销服务的知名度。

二是要逐步创新关于一对一营销、保险与理财共同营销、依靠中介营销的市场营销模式实践。“一对一营销”主要是通过与客户之间的沟通,来获取客户的需求信息,从而有利于提供针对;保险与理财共同营销主要是寻求一种更加专业的理财服务,寻找投资人的多样性;依靠中介营销主要指保险公司与传统保险业务的分离,而专业于研究客户需求和服务设计,将营销服务提供给中介机构和人。

综上所述,我国保险业的市场全面开放已经发展到新的历史时刻,我们有必要加强对全球化背景下保险业市场营销发展格局的研究,特别是研究当前新形势下我国保险业市场营销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现状与问题进行探讨与分析,期望可以对我国保险业市场的营销管理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篇11

一、准确理解把握保险商品营销的内涵

目前,对“市场营销”的理解并未统一,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看法,其中,较为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三种:一是美国市场营销协会定义委员会给市场营销所下的定义:“市场营销是指引导产品及劳务从生产者流向消费者或用户的一种企业的活动”;二是美国一部分经济学家的看法:市场营销是一咱“通过交易过程满足需求与欲望的人类活动”;三是美国西北大学的著名市场营销学家菲利浦·考特勒的观点:“市场营销是与市场有关的人类活动”,它的基本作用就是“识别目前未满足的需要与欲望,估量与确定需要量的大小,选举本企业能最好地为其服务的目标市场,并且决定适当的产品、服务和计划,以便服务于市场”。目前第三种看法已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因为它赋予了市场营销较全面、完整的内涵,能够科学地反映市场营销的职能。

基此,我认为保险营销就是与保险市场有关的人类活动,即保险人为了充分满足保险市场上存在的风险保障需求和欲望,而展开的总体性的活动。具体地说,它包括保险市场的调查与预测、保险市场营销环境分析、投保人的行为研究、新险种的开发、费率的合理拟定、保险营销渠道的选择、保险产品的推销以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

在实践中,我认为要把握保险营销,还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保险营销并非等于保险推销。保险营销的重点在于投保人的需要,是围绕满足投保人的需要而进行的整体营销,即从搜寻保险市场上的需求一直到完成险种设计以及对投保人投保后的服务等一整套营销活动。而保险推销的重点则在于保险产品本身,主要是为了销售保险产品而进行的活动。具体表现为:保险营销不仅仅包含保险推销,而且还包括保险市场预测、设计新险种、协调保险企业的内部环境、外部环境以及经营活动的目标,促进保险企业在竞争中取胜等内容;保险营销还是一种注重长远利益的保险企业活动,也就是在注重促销的同时还注重树立保险企业的形象,为保险企业的发展作出预测与决策,而保险推销则侧重于短期利益,是一种为获得眼前的销售利润而采取的一种行为。虽然保险营销和保险推销都以盈利为目的,但保险营销是通过投保人的满意而获得利润,而保险推销则是通过直接的销售来获得利润,所以,从营业员的角度来看,营业员要与顾客很好地沟通以保持密切的联系,淡化卖保单的商业行为,强化作客户永远朋友的服务行为。从保险企业的角度来看,保险营销要求保险企业建立一套远比保单推销复杂的营销系统,来完成包括调查分析、实际营销、售后服务在内的一系列活动。

第二、保险营销更适于非价格竞争原则。保险商品价格(费率)是保险人或保险主管机关依据对风险、保额损失率、利率、保险期限等多种因素的分析,并通过精确的计算而确定的,因而它是较为客观、较为科学的。为了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这一价格一般不能轻易提高或降低。因此,为了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为了促进规范竞争,国家有关部门要对保险价格进行统一管理。所以,价格竞争在保险营销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相反而非价格竞争在保险营销中却占有重要地位。

二、保险公司市场营销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