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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防范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9-22 09: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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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1.1夏季建筑施工中的防积水、排水措施

在施工计划中应赶在夏季暴雨到来之前将施工场地和施工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在硬化的同时根据常年降雨平均水平和汇水面积合理设置排水设施。尤其是对于基础施工而言,在基坑的设置时必须充分考虑夏季暴雨的特点合理安排排水措施。在基坑的底部应沿其边缘位置设置排水沟,并每隔五十米左右设置一个集水井,集水井中的积水通过潜水泵抽排至基坑外的排水沟,并排向市政排水管网;在基坑的顶部一定要安排好路面的排水,除在基坑的顶部设置一定数量的地面排水沟外,同时道路也应做成一定的坡度将地面积水悉数排入排水沟内。在夏季暴雨到来之时应准备足够的潜水泵备用,防止降雨量过大超过预期的排水量而形成场地内的积水。

1.2夏季建筑施工中的材料保护措施

在夏季施工时一定要注意建筑材料的防潮保存和保管。袋装水泥应堆放在施工现场的水泥库中,其水泥库应当严实,并耐风雨侵蚀,同时库内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二十公分以上,并充分考虑地面部分积水对水泥库的影响。如果有条件的话应尽量将水泥库设置在室内。由于夏季空气潮湿、降雨量大,建筑砂、卵石等材料的含水量变化也较大,因此在使用砂石之前应先对其取样并测定含水率,通过水泥砂浆施工配合比的及时调整,来保证水泥砂浆的施工质量。对于钢管等钢质材料,应在表面涂好油漆,以防锈蚀。在夏季建筑装饰施工中,对于那些高级装饰所需材料应通通存放在室内,并按照每天的材料使用量进行酌量取料,以防材料被雨水浸泡后导致浪费。

1.3夏季建筑施工中的混凝土浇注措施

在夏季建筑施工中,墙柱模板应留排水及清扫口,雨后应将模内的积水排出后再进行混凝土浇注,同时由于潮湿原因,模内杂物应由人工进行清理。在混凝土浇注前一天应了解其浇注时的天气情况,尽量将混凝土浇注安排在无雨的天气或小雨的天气进行,尤其是当预知有大雨、暴雨天气时,不应安排混凝土浇注。在工地现场准备好足够的塑料薄膜,当混凝土浇注遇到暴雨时,应及时用事先准备好的塑料薄膜将新浇注的混凝土进行覆盖。一旦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遇到暴雨必须暂停施工时,应注意将施工缝留设在次梁跨度的中间三分之一范围内。由于夏季天气较为炎热,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应按照混凝土的凝结时间、运输距离、停放时间、强度等要求适当掺加缓凝剂。在夏季酷热时节应合理安排混凝土的浇注时间,适当调整工人的作息时间,尽量利用清晨和傍晚等较凉爽的时间段,缩短炎热天气下的工作时间,并尽量避开夏季正午这段一天中最炎热的时间段。在暴热天气进行混凝土运输时,混凝土罐车等容器上应进行隔热覆盖,以防水分蒸发。在混凝土浇注完成后的一至两个小时只内,即用麻袋或其他措施进行覆盖,并及时浇水养护,以确保混凝土处在足够润湿的状态。

1.4建筑施工中的其他预防措施

篇2

二、针对自然灾害中毁损、灭失房屋银行债权风险防范之法律措施

(一)完善我国的按揭贷款保险制度

在房屋按揭贷款中,借款人须强制购买按揭贷款财产保险主险的法律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25条的规定。而根据《保险法》第11条的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才能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是部门规章,因而无权要求借款人强制购买按揭贷款财产保险主险。

同时,《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25条在实施中受到广泛非议,如受益人问题,由借款人缴纳保费的保险,受益人却必须是银行,否则不予贷款;指定保险人问题,银行指定保险公司,借款人没有选择权等等。鉴于此情况, 2005年10月26日,中国工商银行率先公告称,在工商银行办理房屋按揭贷款将不再强制借款人提供保险。从2006年起,各银行不再强行要求借款人购买按揭贷款财产保险主险, 不少借款人因节约支出而主动放弃投保,由此还出现大量退保。汶川地震中毁损、灭失的房屋的大多数借款人即使投保了按揭贷款财产保险主险,也仍然得不到赔偿,其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按揭贷款财产保险主险的承保范围一般不包括地震,居民只能通过附加险种来投保地震险。由于地震附加险承保风险太大,保险公司从自身利益出发,一般不主动向客户推荐地震附加险,投保该附加险的人也很少,这项业务基本闲置,因此,汶川地震中毁损、灭失房屋的借款人,若投保按揭贷款财产保险,所起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

对于按揭贷款财产保险中的附加险(即承保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设定,我们应参照国外的经验,将低保额的政策保险与高保额的商业保险相结合,即国家补贴的巨灾保险基金只承担低保额的保险责任,有更高巨灾保险需求的则可以自愿通过商业保险来获得满足;同时,可以将其中政策保险的低保额作为地震附加险强制的保险金额限度,这个限额应当在对全国各地区巨灾风险存在状况和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来确定。其次,在上述措施的基础上,我国应该尽快制定关于按揭贷款保险的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按揭贷款财产保险主险和地震附加险为强制保险,建立比较完善的按揭贷款财产保险主险和地震附加险制度,这样就可以与《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相协调,同时也能为自然灾害中毁损、灭失房屋的按揭贷款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并实施巨灾风险证券化

篇3

生产革命带来了生产力发展与经济的繁荣,大工业的兴起使得城市人口逐u从农村迈向城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工业化越来越严重,全球气温变暖,加剧了自然灾害的进程,特别是自然灾害本来就严重的地区,因为长期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使得人们对灾害不能采取更好的防范措施,各个地区经济差距逐步加大,因此我们应该对农产品所遇到的自然灾害有更深入的了解与分析,加大对自然灾害农产品与应急预警的投入,让自然灾害来临之前能够提出好的防范措施,

一、建立自然灾害农产品应急预警的客观必然性

1.自然灾害发生日趋严峻

黑龙江省位于我国的最北端,地处暖温带和寒温带,属于湿润向半干旱区过度的地带,地势独特,属于灾害较多的地区,黑龙江的自然灾害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受他们所特有的地势影响,所以我们无法对它带来的自然灾害有根本性的解决,只能让当地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由于黑龙江分布地域比较广阔,有着幅员辽阔的地势,环境优美,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工业化越来越严重,加速了全球气温变暖,自然灾害的频繁出现,造成了农产品严重的损失,黑龙江地区的地域独特给自然灾害的发生带来了一定的季节性,季节性的灾害发生已经让农产品的生长受到很大的影响,目前自然灾害呈现了上升趋势,逐渐的给黑龙江的农产品劳动者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2.人类的破坏自然灾害日益加剧

生产革命带来了生产力的发展与经济的繁荣,大工业的兴起加快了城市人口逐渐从农村迈向城市,加剧了城市化的进程,目前,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工业化越来越严重,全球气温的变暖,加剧了自然灾害的发展进程,东北地区因为天气长年寒冷,导致很多农作物都无法在当地进行种植,农产品收入很低,给很多劳动者带来了巨大的困难,所以当地的劳动者不得不对当地地区进行额外的树木砍伐,以赚取费用,到农产品快收成的季节,劳动者会对农产品使用大量的农药促使农作物生长,随着农药的大量使用,让一些农药流失到环境之中,通过蒸发,被空气中的尘埃吸附住,随风扩散,造成了大量的大气污染,环境污染,大气的污染又会通过水的循环流入到生物圈中,造成水的污染,然后通过人的呼吸作用造成对身体的污染,由此来看环境的污染归根揭底都是由人们自己所造成的,东北地区常有干旱问题,因为东北经济发展水平低,基础设备不完善,所以大部分的雨水随之流走,即使有大量的雨水降落也无法使用,在供水不足的情况下又对地下水资源进行挖掘,导致地下水位迅速下降,土地荒漠化也越来越严重,所以对于水资源短缺无法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也极大的增加了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严重问题。

二、黑龙江省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现状

长期的自然灾害对黑龙江的影响深远,因此黑龙江地区人们对自然灾害的防范措施加强,黑龙江地区的人们一直都十分重视预警检测,黑龙江省自然灾害预警检测工作一直都在不断地发展,在检测设备和技术手段方面也加大了投资,目前,当地有关部门为了更好的防范自然灾害的发生,防止自然灾害给劳动者带来不必要的后果采取了一些措施,目前黑龙江省植保机构有501人,平均每个市、县不到5人,目前乡级没有专职植保人员,二是目前黑龙江省有53个市、县、完成了有害农产品预警,与控制区域站的建设,平均拥有办公室面积和实验近1000平方米,有健全的观测场地,基础设施非常完善,而有的地区与建设面积少规划不合理,基础设施也很缺乏,自然灾害的防范机构差别很大。

2.自然灾害预警存在的问题

(1)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民众的防灾意识不强,由于我国政府机构对自然灾害的防范措施不够强烈,对自然灾害防范措施这方面的教育不够重视,很多人对有关知识也缺乏了解,自然灾害的不断发生,导致农产品的灾害更加严重,因为政府宣传力度的不够,所以劳动者也不知道怎么做能够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这严重影响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2)我国的自然灾害应急系统和专业队伍的水平有待提升。自然灾害工作频繁发生导致农产品的产量下降,从自然灾害的情况来看,很多因素是由于自然灾害的救助者能力不够,即使自然灾害来临时会因为很多救助者的能力不足而影响最好的救济时间,另一方面因为救助者的文化素质不高,因为文化素质水平低所以对关键性的知识理论存在很大的缺失,加剧了自然灾害的发生的严重性。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使我国的自然灾害应急系统和专业队伍的水平不能够预见自然灾害的发生,对病害虫发生情况的掌握和发生规律的研究工作不能够很快的得到提升。

篇4

河北省农业自然灾害财政救助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救灾资金规模有待增加

政府财政救灾支出不稳定。财政的救灾支出增长速度与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密切相关,近年来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财政救灾支出总量上也呈上升趋势,但是救灾支出的多与少仅与当年的灾害严重程度有直接的关系,也反映出救灾支出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以民政救灾支出为例,河北省2007--2009年救灾支出数额为3.97亿元、8.57亿元和5.73亿元,可以看出,各年度救灾补偿资金支出的数量差距较大,和灾害造成损失的大小有关,且救灾补偿资金支出不稳定。

针对巨灾风险,政府灾后重建的补偿资金显得更加不足。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巨大损失,从公共基础设施到公民的财产甚至生命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受灾地区的地方财政支出巨大,基础设施与生产活动受到严重的毁坏,在这样的情况下,地方财政部门只能依赖中央的财政拨款来获得重建的资金,但是救灾的中央拨款也毕竟有限,这些资金往往是仅能满足灾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对于社会生产力的恢复则显得力不从心。近年来,河北省加大了对社会救助支出的力度,但是社会救助资金分布于农村社会保障的各个领域中,主要包括灾害救助、五保供养等等各个方面,针对灾害救助的资金规模力度仍然有限,不能完全发挥灾害救助的功能与效果。

(二)财政救灾的作用需要提高

农业自然灾害财政救助仍停留在维持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上。近年来,尽管政府财政加大了农村自然灾害救灾支出的投入总量,但在有限财力情况下,所能解决的仅仅还是受灾群众“临时性”和“紧急性”的救助,不能发挥促进生产发展的作用。

(三)财政救灾的时效性差需要加强

财政自然灾害救助监督体制不完善。根据当前的政策与制度安排,发生自然灾害之后,河北省级政府如果向国务院申请救灾与补偿资金,需要通过农业部和财政部之间的协调。可能会造成救灾资金不能及时发放、不能不及时转拨、滞留救灾资金等问题,延缓了财政资金的补偿时效,更不能满足受灾群众“救灾如救火”的资金补偿的时间要求。

(四)财政救灾资金分配需要进一步完善

当前政府财政救灾中存在资金分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目前全国针对灾情的核定没有具体的标准和参照依据,河北省也基本上没有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对于具体的农业作物灾害的评估与灾害标准就更不用说了。各地市可能存在虚报灾情来希望获得更多上级政府财政救灾资金的现象,在政府财政救灾资金总量不足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向上级部门“要钱”的能力就代表着当地救灾的能力,导致救灾的资金很难保证资金分配与使用的公平性,也不能保证救灾补偿资金支出分配的合理性。

提高河北省农业自然灾害财政救助水平的对策建议

首先,引入市场救助主体,缓解财政救助压力。引入市场方式规避风险是指以市场为依托,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因此建议:河北省政府从政策上鼓励保险公司经营农作物保险,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或进行经营补贴,形成政府支持,各级政府、农户、保险企业多级分担,市场运作的灾害损失救助与补偿机制。通过财政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发挥市场主体农业自然灾害救助的作用,减少财政农业自然灾害支出的负担。

第二,建立河北省农业自然灾害救助基金。政府要建立长效的投入机制,筹建专门的农业自然灾害风险基金,确保在大灾面前,抗灾有力,救灾有序。各级政府在年度经济发展规划和财政支出预算中,预留和拨付救助农业自然灾害损失的财政专项预算,用于建立农业自然灾害风险基金,同时,也可接受社会力量的捐助。该专项基金正常年景只增加不使用,大灾之年用滚存的基金进行救助,这样可充分发挥不同地区和不同年份之间的调剂作用。

第三,改变传统的灾后救助的方式,灾前防范和灾中的减灾资金配置也要到位。财政救助资金或者农业自然灾害风险基金,还可用于风险的防范,比如,通过兴修水利设施来防范洪涝和旱灾的发生,或者对农业生产的环境进行补偿。这样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财政救助的压力。

最后,提高财政救灾资金的效率与支出的时效性。农业自然灾害发生之后,政府部门可以委托风险评估事务所或者保险公估公司,对灾害发生的损失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损失大小支付救助资金,避免由于各部门的灾害损失申报数据不实带来的支出效率较低的问题,还能够根据评估结果得出不同地区灾害程度,确保将财政救助资金及时、准确的发放到重灾区,避免自身的决策失误与管理不畅。

参考文献:

[1]祁毓.我国自然灾害救助的财政投入现状、问题及对策[J].地方财政研究,2008.1

篇5

中图分类号:F0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0-01

一、调研背景

重大自然灾害历来会使国际资本市场造成波动,甚至产生严重不利影响,威胁到资本市场乃至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单以地震对股票市场的影响为例,从全球范围来看, 2004年12月印尼发生地震海啸,亚洲股市在随后几个交易日内普遍下跌。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地震发生当天,股市尾盘出现跳水。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9.0级大地震,亚太主要股市多数收跌,A股也受到拖累,跌幅0.79%。其后续由于地震造成的福岛核辐射泄露加重了股市不景气。我国沪深两市在市场大跌下亦难幸免,两市小幅低开后一路震荡探底。

从种种事例可以看到,重大自然灾害,尤其是地震、海啸等在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极其恶劣影响的同时,也时时影响着资本市场,引起资本市场的重大动荡,加剧风险,恶化经济。因此,及时分析总结出因重大自然灾害给国民经济带来的损失从而建立起我国资本市场对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及防范机制来及时出台相应的宏观调控政策是完全必要的。

二、调研目的

重大自然灾害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影响涉及我国资本市场的波动问题。为了更准确了解当前重大自然灾害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的现状,进一步分析出重大自然灾害是如何给国民经济造成损失,从而证明出重大自然灾害对我国整体经济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并且为探究我国政府对此的宏观调控效力,为构建我国资本市场对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及防范机制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调研对象

长沙市国信证券公司、华融证券公司、华林证券公司和方正证券公司的股民、经理和相关工作人员。

四、调研方式

发放调查问卷,随机采访

五、调研时间

2011年9月至12月

六、调研内容

1.以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投资者对重大自然灾害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的认识,以及对国家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的看法以及对自己的投资调整情况。

2.以随机采访的方式对整个资本市场受到重大自然灾害后的冲击后造成的损失以及由国家及时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效果进行全面了解。

七、调研结果

本次共发放了1000张问卷,收回868张,经过筛选得到有效问卷791张。现将这次通过调查问卷所获得的重要信息报告如下:

1.国内外重大自然灾害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国内外的重大自然灾害给国民经济带来了巨大损失,在影响企业营运状况的同时也把社会弄得人心惶惶,从而对我国资本市场有较大的影响。不过,与国内自然灾害相比,国外的灾害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要小一些。

2.重大自然灾害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时间

重大自然灾害对资本投资活动的影响时间较长,大致时间为一年,可见,灾害给国民经济带来的损失需要很长的时间来恢复,其带来的损失可想而知。

3.国家宏观调控的有效性

当重大自然灾害对资本市场造成波动的时候,国家宏观调控手段中的经济手段是最有效和最易被投资者所接受的,而法律手段过于强硬,行政手段的效果不明显。因此,经济手段是市场经济中比较理想的宏观调控手段,宏观调控应以经济手段为主。

调查数据显示出我国的国家调控机制比较完善,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国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宏观调控措施,虽然产生了一定的效力,但是所带来的影响却不是很大。

从调查问卷的结果可以看出,接受调查的投资者基本上从事投资的时间在三年以上,因此在投资工作中有丰富的经验。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他们大多能在国家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的帮助下,通过以往经验和专业分析来对自己的投资活动作出相应的调整。不过,投资者也明确的指出国家还应该改善宏观调控机制以将重大自然灾害所带来的波动与损失降到更低。

在随机采访的过程中,我们也了解到,灾害对国家财富造成的如此巨大的威胁,对经济增长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制约和影响,从而使我国的资本市场动荡不安,这表明了我国宏观调控机制的改善势在必行,构建我国资本市场对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及防范机制迫在眉睫。

八、调研分析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重大自然灾害愈发显现出对经济发展的巨大而深远的重要影响,灾害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国民经济从而使资本市场受到冲击。那么,重大自然灾害究竟是如何影响我国的国民经济从而导致资本市场的动荡不安的呢?

从重大自然灾害所带来的巨大损失来看,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一般认为,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灾害直接造成的物质形态的破坏,如粮食产量的下降,房屋建筑、公共没施及设备的破坏等;而对于灾害的间接经济损失,则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如徐嵩龄等人认为,灾害的间接经济损失在广义上包括:由灾害对社会经济系统造成的直接破坏,并通过社会经济系统的网络而引发的社会经济系统的其他破坏而带来的损失;由一种灾害引起的另一种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资源上所遭受的损失。

显然,这种对间接经济损失的理解是广义上的。黄渝祥等人将灾害的间接经济损失分成三部分:由于经济活动的关联性,生产单位、行业和部门有着紧霸的投入一产出连锁关系;中间投入积压增加的经济损失;灾害后的恢复过程需要动用原来可用于生产性投资的资金所产生的机会损失。

综上所述,虽然重大自然灾害是小概率事件,但是其损失却不能以单纯的经济数据来计量。灾害可能对一个国家的社会文化甚至民心带来致命的打击,继而加剧经济损失导致资本市场剧烈震荡。因此,我国必须着眼于经济体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一套长效的资本市场对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及防范机制。

参考文献:

篇6

企业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第一章 术语解释

一、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二、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企业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第二章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指挥机构: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指 挥:

成 员:

抢险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消防组:

组 长:

成 员:

疏导组:

组 长:

成 员:

事故善后处理组:

组 长:

成 员:

施救组:

组 长:

成 员:

后勤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

警戒组:

组 长:

成 员:

合成车间

组长:

成员:

尿素车间

组长:

成员:

机修车间

组长:

成员:

电仪车间

组长:

成员:

企业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第三章 应急救援工作各部门职责

一、指挥领导小组:

(一)指挥部:

1、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二、指挥部人员分工:

1、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指挥部成员:

安环部部长: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保卫部部长:负责救援、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总调度长: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有关信息。

技术部部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

卫生所所长: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办公室主任: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供应部部长: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三、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及分工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工都负有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专业队伍,是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公司自然灾害事故的救援及处置,其任务分工如下:

1、通信联络队:由保卫部、安环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办公室组成,每部出1人,共5人。

负责人:办公室部长,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信任务。

2、治安队:由保卫部负责组成,共10人。

负责人:保卫部部长,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

3、消防队:驻厂消防队10人。

负责人:保卫部部长,担负救援、洗消和抢救伤员任务。

4、抢险抢修队:由各动静维修班、机修车间和电修车间组成,共40人,包括:铆管工、电(气)焊、电工、起重、钳工等。

负责人:机修车间主任,担负抢险抢修指挥协调。

5、医疗救护队:由驻厂卫生所,共2人。

负责人:办公室、工会、卫生所所长,担负抢救受伤、中毒人员。

6、物资供应队:供应部、车队、办公室组成,共10人。

负责人:供应部部长,担负伤员生活必需品和抢救物资的供应任务。

7、运输队:由车队组成,共5人。

负责人:车队队长,担负物资的运输任务。

企业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第四章 应急准备

一、宣传自然灾害知识,自然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员工的防灾减灾意识。

二、每年至少组织1次自然灾害知识的培训。

三、每年组织1次自然灾害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企业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第五章 灾情信息管理

一、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需求。

二、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各级部门对于本部门在突发的自然灾害中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企业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第六章 应急响应

灾害发生后,各部门要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员工和财产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员工生命和财产损失。

企业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第七章 恢复重建

灾后,领导小组组织核查灾情,开展灾情评估,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企业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第八章 对外沟通与协作

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积极开展自然灾害救助交流,借鉴其他单位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做好公司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

企业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第九章 奖励与责任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人事部和民政部门联合表彰;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企业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第十章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安环部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安环部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后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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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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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7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能源供应在社会工业化过程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而输电线路在能源供应中的作用也不断得到增强,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成为能源供应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构成输电线路的导线、杆塔、绝缘子、接地装置等部件在自然灾害的冲击下可能处于不正常运行状态,严重情况下甚至退出运行状态,从而导致一系列不良的连锁反应。可能对输电线路运行带来恶劣影响的自然灾害因素有很多,包括雨雾冰雪、风雷、地震等等,以2008年我国南方地区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为例,共导致36740条输电线路、2018座变电站停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极大。因此,在输电网络建设过程中探讨如何做好抗自然灾害的工程质量管控,对于有效防范自然灾害侵袭具有积极的意义。

1 输电线路事故的原因分析

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设施的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大量的区域联网、水电开发,超高压、特高压交直线路相继建成投运,承担远距离输送电力的任务,其中有很大数量的输电线路处于高山峻岭之中,自然环境条件十分恶劣,受自然地质气候条件影响往往会出现断线、倒塔、基础塌陷等事故,不仅危害了电力企业和用户的利益,而且输电线路检修、抢修、改造的难度很大,成为影响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的一大难题。

引起输电线路事故的原因,既包括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和泥石流、洪灾、地震等灾害的外因,也包括设计不合理、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方面的内因。因此,防范自然灾害的关键在于如何结合自然条件和可能发生的灾害合理设计输电线路,充分考虑特殊自然环境下如何确保输电线路的可靠运行,并基于科学合理的设计开展施工,严把工程材料质量关,加大工程质量控制力度,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通力合作下,强化输电线路抗自然灾害能力。

2 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分析

要想有效提升输电线路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首先便要做好勘查工作,对输电线路运行环境进行全面、仔细的考察,掌握该区域内的地质水文气候条件情况,对往年来发生的自然灾害类别、程度、频率等情况进行统计,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制定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的具体指标。在做好勘查工作后,需要合理进行工程设计,严抓工程质量,做好监理质量管控和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具体论述如下。

2.1 做好工程设计

第一,基于对输电线路沿线自然情况的勘查,工程设计工作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情况,结合实际自然条件确定设计方向,具体设计时,应避免选择探矿区、林区等不稳定或复杂的区域,重要线路尽量选择单回、分散连接,设计两个以上的方案,并需要经过技术经济指标比较和安全性评价;

第二,设计的深度和广度、区点划分、跨越段设计等具体设计内容必须有详细的设计要求,尤其是在调查无人区的地质地形环境条件时要有设计深度,确保设计基础资料完整、准确,自然条件、灾害资料齐全,工程终勘、现场勘测要细致到位;

第三,按规定时间提供设计总说明书,要在铁塔基础施工前提供正版施工图纸,图纸的设计及说明必须准确、完整,进行图纸会检,且有抗自然灾害卷册;

第四,主动解决现场设计存在的问题,积极提供设计现场服务,有情况发生时要及时复核,一旦发现存在设计深度、广度的问题必须及时做出修改;

第五,各项设计和试验必须满足管理流程要求,编制详实、完整的设备材料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的内容准确、全面,对铁塔等的材质、性能、附件、替代材料、加工要求等要给予明确。

2.2 严抓施工质量

第一,工程施工要充分考虑实际的地质状况,例如输电线路周边危岩等,有规划、有组织的开展各项施工,具体的施工项目都要有施工方案,质量保证体系要健全、有效,各种措施要有针对性;

第二,在认真熟悉施工图的基础上,按施工图组织施工,如果需要进行工程变更,必须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第三,严格按规定做好线路复测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必须根据规定要求处理,在实际工作中要与设计方多沟通,如发现微气象特征必须即刻联系设计院复核,结合现场情况对设计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尽量提高输电线路工程的抗自然灾害性能;

第四,土石方施工需要注意避免对现场原始环境的破坏,尽量降低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程度,同时要确保回填土的密实度,夯实回填土使其超过原状土密实度85%的标准,以避免水土流失;

第五,分坑要采取正确的方法,以避免基础错位或是扭转超差,具体尺寸、坑深等参数需要符合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的相关标准,防洪堤、挡土墙等工程施工也需要严格遵循设计要求,导线压接施工要符合规程规范要求,出现导线断股根据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处理,以确保施工质量可靠;

第六,铁塔、螺栓等的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和设计要求,各种器具材料需要经过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不能存在差缺件,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把设备材料质量关,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其安装与紧固应严格按规定要求实施;

第七,全面管控工程施工,使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和保证,严格监控质量监控点,实施三级质检控制,对于隐蔽工程更要全面加强质量管控,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妥善予以解决和纠正,防范施工事故的发生,将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

第八,根据输电线路设计和验收的要求对基础、架线等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面验收,严格贯彻相关的强制性条文,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实际要求。

2.3 监理质量管控

监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监理方的作用有助于全面监督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设计、施工、验收,使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的要求。监理质量的管控,首先要在监理规范和细则中有针对性的制定抗自然灾害的工作目标和措施,监理目标必须明确,相应的措施应全面、具体;其次要结合实际工程制定全面、系统的监理工作方案,包括工程旁站监理方案、初检方案、质量通病防治、工序质量评估等内容;再次要对陡峭边坡等可能危及基础安全的地形地貌条件进行设计校核,做好基坑验槽等工作,对边坡挡墙、塔材差缺件、导线压接、螺栓紧固、工程材料质量等方面实行全面控制;最后要做好监理日志、数码照片等方面的检查记录工作,确保见证取样完整、到位,检查记录资料准确、全面、详实。

2.4 工程建设管理

除上述措施之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工作:第一,工程建设程序应按相关标准规范严格执行,落实施工三级自检工作,做好工程过程控制,对基础分部、组塔分部工程的验收要严格按规范要求开展;第二,铁塔加工对于工程质量而言十分重要,因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监造,对铁塔加工、焊接和工程材料质量进行把关,并提交监造报告;第三,施工图会检和设计交底工作要及时,并要特别注意对抗自然灾害方面的要求;第四,重要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必须采取招投标制的方式采购,以保证设备材料的质量和经济性。

3 结语

综上所述,输电线路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对于保障输电网络系统的可靠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要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加以重视,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将安全隐患及早消除,以防范自然灾害的危害。输电线路防范自然灾害事故是一项长远的工作,除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质量控制之外,还需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情况探讨输电线路运行过程中的维护措施,以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使其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张鹏飞等.自然灾害对电网的影响及对电网规划的启示[J].江西电力,2008(2).

篇8

问题的提出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环境条件复杂,人口众多,密集度高,经济发展程度不高,灾害的防御能力和承受能力均较低等因素,造成我国灾害损失严重和防灾救灾占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频发的自然灾害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也是影响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我国政府为了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采取应急措施,达到科学管理的目的,进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是在充分分析研究自然灾害发生的原因、过程和造成的后果的基础上,通过协调社会多方的资源,对自然灾害进行预警、救灾和重建的过程。政府在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中居于主体地位,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仅依靠政府的力量难以实现应对灾害的高效、快速、协调和灵活。在灾害应急管理中政府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特别是在重大自然灾害面前,政府必须依靠公众的力量,才能有效控制灾害的影响。

“公民社会和公民参与的成熟为建立应急决策参与机制创造了主观条件。”作为社会中最大的全体,公众拥有着最为丰富的社会资源,具备防灾救灾的能力,有效发挥其作用,是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中灾害预警、减少危害,维护公共利益的内在保证。公众参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能够降低政府在整个应急管理中的成本,使得政府应对危机的资源更加高效、有针对性。公众积极主动配合政府实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响应政府的号召,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救灾,提高了政府救援工作的效率,也相当程度上控制了自然灾害的危害。例如在2008年的汶川地震中,灾区人民组织的自救和互救,灾区外人民捐款捐物支援灾区,都有效地控制了地震震后灾情的恶化。在灾害过后,公众更应树立危机意识,教育晚辈应对灾害的技巧,向亲友传播减灾防灾的知识等等。由此可见,公众参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具有极大的必要性。然而,实际情况是公众参与应急管理存在着一定的困境。对这些困境进行分析,完善公众参与应急管理,采取措施和制度安排鼓励公众的有序参与是当前的有效可行选择。

公众参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困境分析

公众自然灾害危机意识和应对能力薄弱。与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的现实情况形成巨大反差的是我国公众普遍缺乏对自然灾害的了解、防范自然灾害的危机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薄弱,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往往会造成惨重的损失。

我国公众灾害危机意识和应对能力薄弱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公众对自然灾害的征兆认识不足,警觉性不高,侥幸心理过重。例如,2010年我国西南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灾,由于旱灾发生的初期,公众没有足够的重视,认为干旱很快就会过去而没有做好防旱减灾的准备,最后造成了极大范围和严重的经济损失。第二,公众身边普遍没有准备应对灾害的应急设备,并且缺乏使用应急设备的技能。例如在地震发生之前,绝大多数的公众没有准备灾害急救箱,更不知道灾害急救箱如何使用,使很多在地震中受伤的群众没有药物对伤口进行及时的处理,导致伤口感染,增加了治疗的难度和风险。第三,公众普遍缺乏应对自然灾害的知识和技能。例如我国常见的地震和泥石流灾害中,因为许多公众缺乏逃生和救助的知识和技能,往往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造成我国公众灾害危机意识和应对能力薄弱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长期以来公众参与救灾都是听从政府的号召,政府也主要是出于政治方面的考量,公众出于被动参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地位。政府没有长期持续性地培育公众的灾害危机意识和应对能力。另一方面,相较于其他发达多家应对自然灾害管理的经验,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应对自然灾害管理的机制和措施不够规范系统、对公众在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中发挥的作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缺乏教育和宣传等问题。曾经指出:“基层的应急能力,是全部应急管理的基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是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基层的应急管理能力相当薄弱,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以及自我保护能力不强,这也是安全事故多发、灾害损失加剧的一个重要原因。”

公众参与的志愿失灵影响参与的有效性。在自然灾害发生的初期,能够获取的信息量和途径很少,公众因对信息的缺失和不对称而产生恐慌,而小道消息或谣言便会四处传播并为公众所接受,并且公众对灾害事实情况掌握不全面,不能从全局去看待整个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对自身行为没有足够的预见性,导致自然灾害危机势态进一步恶化。公众作为普通群体,他们的受教育水平、社会阶层属性等有着诸多不同,他们对灾害的认识和判断就有着非专业因素的影响,会在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中出现公众参与的志愿失灵。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志愿者参与救援的业余性,使志愿者面对救援工作可能热情有余而能力不足。例如2013年雅安7.0级地震后,由于缺乏专业的组织协调,大量的物资和志愿者涌向雅安,导致通向雅安灾区的生命线出现拥堵,妨碍了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其次,许多志愿者没有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没有对自己的救援行动做好充分的准备,光凭满腔热血,盲目进入灾区,导致在灾区没有发挥出多大的作用,反而占用了灾区有限的宝贵资源;再次,志愿者组织应是一个多元化的体系,但是志愿者组织处于自身利益和偏好的考量,会片面性地选择救助对象。这样会造成志愿者组织没有从救灾的全局性出发,使救援工作出现混乱,救援资源过于分散,无法有效地从多方面全方位地开展救援工作。另外,志愿者组织的救援行动往往是自发性的,自身的狭隘性会因为救援诉求没有得到满足而与政府产生误解,恶化与政府合作的空间;最后,志愿组织之间具有孤立性。由于各类民间志愿组织之间在救灾过程中缺乏沟通和协调机制,救援活动往往集中在某一地点或者救援对象偏向某一群体。导致志愿者组织彼此之间的救灾功能与行动发生冲突,造成救灾资源与人力的浪费,无法有效发挥彼此互补的功能,使救援工作和灾后重建工作出现志愿者失灵的现象。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建立起对志愿者的科学管理和引导体制,以方便协调志愿者组织从大局出发,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彼此的作用,做好救灾工作。

公众参与自然灾害救援工作的志愿失灵造成灾害发生时公众很难理性地参与到应急管理中,通常只能以极端手段去解决问题和表达自身利益需求,从而造成公众与政府间的不信任。

现代媒介利用存在局限。公众是自然灾害威胁直接对象,在灾害发生时,他们的生命、财产等利益受到直接的影响,会导致心理上和精神上的恐惧感。媒体报道的不实因素的存在和政府信息的滞后,加深了政府威信力的缺失,使公众缺乏有效的组织,对应急管理会造成一定的混乱局面。

首先,公众的文化程度和新媒体的普及、有效利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公众参与应急管理。公众的文化程度不高使他们对现代传播媒介、沟通工具的认识和使用效率也不高,无法有效利用现代媒介获取所需的信息,对海量信息的真实性难以迅速作出判断,使得对自然灾害的情况、救灾措施不了解,限制了公众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政府部门通过手机短信等传播的公共危机预警、应对信息没能发挥其最佳效果。

其次,政府信息的渠道相对较单一,传统观念没有转变,对新媒介的利用较少,信息的迟缓,不能及时了解舆论的动向,导致救灾信息不能及时,使谣言不能及时得到遏制和解释。政府网站和官方新闻媒体依然是真实信息的传统平台,但是政府网站和官方新闻媒体的信息往往滞后于新媒体,并且公众访问政府网站获取信息的主动性不高,不能有效传播,使得政府在应急管理中疲于辟谣,政府的公信力受到制约。

最后,媒体作为连接政府与公众之间沟通平台,没能搭建一座及时有效的沟通桥梁,实现政府与公众之间良好的双向沟通。传统媒体作为政府真实信息的主要平台,已经不能满足自媒体时代公众对信息的即时需求和开放互动;而新媒体作为政府与公众之间沟通的新渠道,没有有效规范,使大量真假难辨的信息广泛传播,放大不稳定情绪和社会陷入恐慌,导致政府的公信力下降,无法有效组织公众参与到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中。

完善我国公众参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几点思考

强化公众危机意识,提高公众参与能力。公众危机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自然灾害的处理效果,因而在日常的生活中应首先培养和强化危机意识,对于潜在的危机,能够提高警觉性和防范,对于即将发生的危机,能够及时果断地采取行动。要提高公众的危机意识和防范意识,必须加强宣传,普及自然灾害相关的知识和应对方法:第一,政府应该建立起一个常态化的自然灾害知识教育机制,并且向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学习相关的经验,由政府主导编制有关防灾减灾和应急知识手册向公众免费发放。第二,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和网络的作用,通过多渠道宣传,一方面让公众了解自然灾害的危害,另一方面可以方便公众通过多种途径来获取自然灾害的信息和应对自然灾害的方法。

其次,要提高公众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使公众能够从容面对自然灾害,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行动减轻灾害带来损失。为此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和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用于指导政府和公众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做出紧急反应,协调行动,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二是要重视和有针对性地开展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避险的演练。一方面可以通过模拟逼真的灾害情景,提高公众应对灾害的技能;另一方面,可以在不断地演练过程中,检验应急管理预案,不断改进和提预案的可行性。三是在学校和小区等人员密集地要配备齐全的消防设备,教育公众操作使用消防工具,定期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和消除安全隐患,保持逃生通道的畅通。在自然灾害面前,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是极其微弱的,但是可以通过提高自身应对自然灾难的能力,减轻其造成的损失。

全社会具备良好的危机意识既是预防公共危机的前提,也是完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增进社会安全的基础。公众只有具备了良好的危机意识,在自然灾害发生时才能临危不惧,及时有效地做出反应。只有不断地提高公众应对危机的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出公众参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作用,做到临“震”不乱。

提高公众参与灾害应急管理的专业性、协调性。政府部门针对自然灾害成立的专门应急小组可给予公众专业知识的指导,通过有效的指导使公众对各种自然灾害有基本的了解,提高公众参与灾害应急管理的能力,掌握基本的应急管理知识和急救技能,能够对自然灾害发生的各个阶段有针对地采取有效的应急管理措施。让公众在参与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时,能够有效地发挥自救与互助的作用,把握最佳的抢救时机,减少灾害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有计划、有步骤地应对危机。公众参与到应急管理中,连接起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信任纽带,消除公众不必要的心理恐慌,减少相信和参与传播谣言以及在灾害现场的各种不理的发生。因此,政府部门与公众的协调无疑是成功快速应对自然灾害,解决危机的重要因素。政府应最大可能地调动社会资源,努力拓宽社会参与渠道,构建社会整体的危机应对网络,实现对公共危机的协同治理。要达到二者间的相互协调,则更应侧重于使公众的有序参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中。政府部门作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主体,对自然灾害有全局的把握,因此,公众在参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过程中就要把握政策的走向,坚持政府的领导。政府应建立公众参与应急管理的激励奖励机制,这样能够很好地降低公众在公共危机后的失落感,不至于消除危机的成功与公众的心理失衡形成巨大反差,更能激起灾害后公众重拾自我的信心。其次要建立起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只有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政府和公众才能彼此信任,才能通力合作,共同促进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有序有效进行。为此要建立起一个多元的现代化信息平台,方便和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形成彼此信任的纽带,协调政府与公众的行动。

利用公众参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新媒体平台。在网络信息时代,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力量,在应急管理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显著。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以网络平台衍生出的新媒体形态有博客、微博、微信等,具有信息传播的交互性与即时性,海量性与共享性等优势,比如,移动电话持有者可以对自身发现的公共危机潜在的威胁通过微博、QQ群实现瞬时传播;网友们也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等交流危机自救的方法,为政府建言献策。因此,公众在参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利用新媒体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的优势,负责任地进行信息的交流与共享,不信谣不传谣。

不仅如此,在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过程中,政府也要与媒体及时沟通,并考虑公众需求,提供真实信息供其,作针对性报道。政府在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建立起有序有效的公众参与渠道,例如:事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接收公众的咨询、建议,实时地向公众公开应急管理的政策措施,征询改进意见等。这样,以便公众能通过官方的平台去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现在我们的手机都会收到政府部门发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卫生健康保健信息等。这一举措可以很及时地为公众提供危机防范知识,达到一定的预警目的。新媒体的开放互动特性拓宽了公众获取公共危机信息的渠道,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不但能使信息瞬间传播,而且还能让信息即时开放互动、高度共享。但新媒体的这些特点也弱化了政府作为信息把关人的作用,使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任意传播,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增加了政府危机管理的难度。正所谓“谣言止于公信”,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应迅速建立起政府—媒体—公众三者之间顺畅的信息沟通路径,使新媒体既能承担起为政府及时真实信息的角色,又成为收集舆情、反映公众呼声的最佳渠道,实现政府与公众之间良好的双向沟通,强化彼此的信任。

结语

篇9

日本3月11日发生的强震及其次生灾害表明,自然灾害发生的不确定性会给国际投资带来相对较大的风险。这种风险虽然出现频率较低,但后果往往非常严重,而且难以预测和分散。加上国际投资的地点分布广,投资量大,更使加强对国际投资可能遇到的自然灾害风险的管理日趋重要。本文就国际投资中可能存在的自然灾害风险的种类和危害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金融管理方法,同时也提出了国际投资自然灾害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一、国际投资中自然灾害风险的种类及其危害

从风险的本质来看,我们可以把自然灾害风险理解为:在一定时间内某种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引起重大损失的不确定性。根据不同的考虑因素可以有许多不同的分类方法。在国际投资中,根据其特点和灾害管理及减灾系统的不同,可以将自然灾害风险分为以下七大类:(1)气象灾害风险。包括热带风暴、龙卷风、雷暴大风、干热风、暴雨、寒潮、冷害、霜冻、雹灾及干旱等;(2)海洋灾害风险。包括风暴潮、海啸、潮灾、赤潮、海水入浸、海平面上升和海水回灌等;(3)洪水灾害风险。包括洪涝、江河泛滥等; (4)地质灾害风险。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火山、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土地盐碱化、水土流失等; (5)地震灾害风险。包括与地震引起的各种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如沙土液化、喷沙冒水、城市大火、河流与水库决堤等;(6)农作物灾害风险。包括农作物病虫害、鼠害、农业气象灾害、农业环境灾害等; (7)森林灾害风险。包括森林病虫害、鼠害、森林火灾等。

在国际投资中,由于投资方向的不确定,投资方式的多样性,不同的自然灾害都有可能对国际投资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其中尤以地震灾害与农作物灾害对国际投资影响最大,也最常见。据统计,今年一季度,中国境内投资者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85.1亿美元,同比增长13.2%,截至3月底,中国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2673亿美元,由此可见,对国际投资的自然风险管理成为了我国国际投资者的重要工作。

2011年日本地震后,据摩根士丹利近日的研究报告显示,将会使今年全球经济增速减少0.25%至0.5%。世界银行3月21日《东亚经济半年报》表示,日本东北部海域11日发生的9级大地震及海啸,将给日本带来1220亿至235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约占日本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5%至4%,而日本灾后重建可能需要5年时间。由此可见,此次地震对各行各业影响巨大,不仅包括日本本国的财产遭到巨大的打击,各国在日本的经济投资也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包括今年的日本地震,国际投资的自然灾害风险造成了越来越多的损失。下图为2000至2010年全球因为自然灾害引起的经济损失,可见在没有大灾发生的情况下多数年份的全球经济损失规模稳定在300-600亿美元之间,而一旦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当年的经济损失可能超过1700亿美元,达到正常年份规模的4倍之多。

以2010为例,据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部门(UNISDR)1月24日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表明,2010年全球共计发生了373起自然灾害,洪水的发生频率最高,全球共有大小洪灾182起;另外,全球还发生83起风暴灾害、29起极端天气灾害以及23起地震。

此外,2010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人员损失也是近20年来最严重的。其中,年初发生在海地的强地震和发生在俄罗斯的森林大火造成的人员伤亡最为惨烈。

同时,世界知名再保险公司德国慕尼黑再保险公司表示,2010年全球一共发生各类自然灾害950起,经济损失达到1300亿美元。公司在灾害报告中说,2010年是1980年以来自然灾害高发的年份之一,九成自然灾害是由飓风、洪水等天气原因引发的。预计2011年因为气候变化、极端天气和洪水等导致的自然灾害会进一步增加。

例如,2010年4月14日,冰岛第五大冰川——埃亚菲亚德拉冰盖冰川下一座火山喷发。火山烟尘覆盖了挪威北部、波兰北部海岸、德国、法国、比利时、英国南部海岸以及俄罗斯西北部地区,导致欧洲空中交通瘫痪,而由此给在欧洲地区的国际投资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同时欧洲旅游业蒙受的损失初步估计在10亿欧元左右,也使对旅游业的投资蒙受巨大的损失。

对于我国来说,就自然灾害的不同类别而言,洪水是导致我国经济损失最为严重的一种自然灾害。近二十年来,洪涝灾害导致的年均经济损失超过1000 亿元。地震是导致我国伤亡人数最多的自然灾害。据统计20世纪以来中国发生6 级以上地震650 次,其中震级达7 级以上的地震98次约占世界的十分之一,震级达8级以上的地震9次,全球发生的4 次震级达8.5级以上的特大地震,有2次发生在中国,地震死亡人数高达59 万人,约占全世界的二分之一。此外干旱、热带风暴和雹灾等气象灾害,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火灾等各种自然灾害在我国也时有发生。

二、防范国际投资自然灾害风险的对策建议

据统计与预测,世界开始进入自然灾害多发的时期,国际投资也面临越来越多的自然灾害风险。直面自然灾害,抗击国际投资风险也就成为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部分提出了防范国际投资自然灾害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投资国的自然地理认识

在国际投资中,对自然灾害风险的预防是防范损失最根本的办法。而预防最行之有效、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办法即是加强对投资国的自然地理认识,只有在投资前对投资国是否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自然灾害严重程度、灾害防范措施等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效地降低投资金额面临的灾害损失,预防资金因为盲目投资造成后悔莫及的悲剧。

以地震多发区环太平洋地震带为例,这是地球上最主要的地震带,它像一个巨大的环,沿北美洲太平洋东岸的美国阿拉斯加向南,经加拿大本部、美国加利福尼亚和墨西哥西部地区,到达南美洲的哥伦比亚、秘鲁和智利,然后从智利转向西,穿过太平洋抵达大洋洲东边界附近,在新西兰东部海域折向北,再经斐济、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我国台湾省、琉球群岛、日本列岛、阿留申群岛,回到美国的阿拉斯加,环绕太平洋一周,也把大陆和海洋分隔开来,地球上约有80%的地震都发生在这里。 因此,对于在该地区的房地产、实体资产以及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的投资对象的投资应相对谨慎。

(二)加强对投资对象的风险评估

目前,已有的成熟的国际投资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方法可以归纳为以下4种:

(1)基于指标体系的灾害风险评估。基于指标的灾害风险评估体系构建侧重于指标的选取以及权重方法的优化,涉及的空间尺度范围较广,既包括全球、也包括国家和市级等空间尺度。目前,适用于全球灾害风险评估的指标计划有Hotspots、美洲计划,此外,不少方法也利用指标体系从国家、市级尺度对自然灾害风险进行了评估。基于指标体系的风险评估是借鉴空间信息格网技术,将具有致灾因子各种属性(如强度、频度)和脆弱性指标(人口密度、土地利用、建筑物等)数据转变成格网形式,通过一定数学法则叠加得到具有空间拓扑关系的灾害风险值,最终达到灾害风险评估的目的。转贴于  基于指标体系的灾害风险评估研究在国内外发展都较为成熟,适合以较大区域作为研究对象,但此种方法主观性强,无法模拟复杂系统的不确定性与动态性。

(2)基于风险概率的灾害风险评估。利用数理统计方法(如gambel分布),对历史灾害数据进行分析,找出灾害发展演变的规律。在此基础上,结合承灾体损失数据,建立灾害发生概率与其的函数关系式,以此达到预测未来发生的灾害风险。

(3)基于情景的灾害风险评估。利用各种数值模拟软件对不同情景下自然灾害强度(对于洪涝灾害来说,如淹没深度、淹没时间、流速等)的模拟,并叠置承灾体属性信息(如土地利类型数据、人口密度等),以直观地显示灾情的时空演变特征与区域影响,从而达到自然灾害动态风险评估。

(4)VaR模型。在对国际投资的自然风险评估上,我们可以采取VaR方法对其风险进行评估。

VaR的中文含义为“风险价值”,是指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既定的置信度内,用于评估和计量任何一种金融资产最小损失。投资主体采用VaR风险计量模型来计量各种业务和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并将其水平与所承担的市场风险相挂钩。以提高其资本充足度,增加其资本实力和抵抗风险的能力。

正常情况下的国际投资的自然风险是由许多微小的、独立的随机因素组成。而每一种随机因素不能压倒一切因素作为主导作用。具有这种特点的分布即是正态分布,适合采用方差——协方差进行国际投资风险的计算。投资主体便可以根据模型估算的市场风险价值进行风险管理,将该测量出的风险值和要求的损失上限进行比较,当风险值小于该损失上限对说明投资金额的风险还在控制之中;而当风险值大于该损失上限时,说明投资主体必须采取必需的手段进行调整,控制好投资金额的风险。

(三)对投资对象要有充分调研

在同样的地域环境中,不同的投资对象收自然灾害的影响自然不同,以本次日本地震灾害为例,受到影响最大的自然是房地产、工厂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而面对暴雨、龙卷风等自然灾害,农产品遭受损失最大。因此,对投资对象的确定应该建立在对投资对兴国自然环境有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相应可能损失最小的投资产品。

三、国际投资中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

自然灾害引起的国际投资风险引起了各国的重视,以下是相对可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值得我们借鉴和运用。

(一)运用政府财政对自然灾害损失进行补偿

财政补偿的基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收入,也构成了国际投资自然灾害损失传统的资金补偿来源。但是,以我国为例,政府的财政收入总量有限。这些有限的财政收入中,由财政预算安排的灾害救济支出只是财政支出计划中的一小部分。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国家财政提供的自然灾害救济款平均每年只有9.35亿元,只相当于灾害损失的1.35%。20世纪90年代国家财政提供的自然灾害救济款平均每年只有18亿元左右,只相当于灾害损失的1.8%左右。可见,当巨灾发生时,依靠国家财政救济支出对灾害损失的补偿程度是比较低的。

但是,政府财政补偿是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对受灾方第一时间的补偿,具有最快、最直接的特点,对稳定市场社会安定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运用商业保险及其金融衍生品管理自然灾害风险

(1)保险转移风险

对于国际投资,保险转移风险可以分为单一的和综合的两种方式。所谓单一风险的保险转移就是指国际投资方购买保险将某一种自然灾害风险转移给保险人的转移方式,例如美国国家洪水保险计划仅承保单一的洪水风险。所谓综合风险的保险转移是指投资方通过购买保险将两种或以上的自然灾害风险转移给保险人的转移方式,国内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险种条款大都为投保人提供了这类风险转移方式。例如企业财产综合险的保险责任往往包括雷击、暴风、暴雨、台风、洪水、泥石流、雪灾雹灾、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和地方突然塌陷等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

(2)再保险转移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28条的规定,再保险的定义为:“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实质是在全体被保险人之间对风险的又一次转移和分散。因此,从另一个方面说,再保险转移方式是原保险人以缴付分保费为代价将风险责任转移给再保险人。

如今,再保险已经成为整个保险业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笔者认为,再保险应该成为国际投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一方面,伦敦、纽约、苏黎世、慕尼黑、中国香港等都是著名的国际再保险市场,通过这种超越国界的再保险安排,使风险分散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对于国际投资风险的化解,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使从而能分散消化得更为彻底;另一方面,一批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专业再保险公司发展、壮大起来,这样,大大方便投资对象分布广泛的国际投资方的投保,也使其利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3)其他保险类风险转移方式

在国际上,所谓的其他保险式风险转移方式是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简称ART,是除开上述两种保险产品的保险转移方式。其主要有两个方面构成,一是风险载体,二是可选保险产品。风险载体主要包括自保、自保公司、风险自留集团、共保集团和资本市场。可选保险产品主要包括有限风险再保险、多年期/多险种产品等。

笔者认为,由于载体不再局限于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可选产品也不再局限于单调的保险产品,传统保险方式可能产生的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可以由此而发生改变,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国际投资,投资方向、投资金额灵活多变,规模巨大,新型灵活的保险方式可以更好地适应国际投资的安全性稳定性的要求,也可以为不同地投资量身订做保险产品。

(4)巨灾债券及其衍生金融产品

目前国际市场上的巨灾债券多是针对地震、飓风和暴风雪等自然灾害设计的。如美国东海岸的飓风、加州的地震、欧洲冬季的暴风雪、日本的地震和龙卷风等。巨灾债券是通过发行收益与指定的巨灾损失相连结的债券。在资本市场上,需要通过专门中间机构(SPRVS)来确保巨灾发生时保险公司可以得到及时的补偿,以及保障债券投资者获得与巨灾损失相连结的投资收益。巨灾债券将保险公司部分巨灾风险转移给债券投资者。

巨灾债券的一个核心概念是触发条件,即赔偿的条件,赔偿性触发条件是以其实际损失赔偿数额来表示的,指数性触发条件则用某种特殊的指数来表示,如行业损失指数和参数指数等,是一种损失的相对水平。由此可见投资者的收益和损失是由发生怎样的自然灾害风险或风险程度如何决定的。根据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款,投资者可能会损失全部或者部分在剩余时间内应得的利息,还可能会损失部分本金。

笔者认为,相对于其他保险产品,巨灾债券流动型、规模大、损益高,与自然灾害的发生情况紧密相关,这就为国际投资者提供了一个风险对冲的投资工具。与常见的金融工具期货相似,巨灾债券也可以开发其期货,期货分为可以分为预测发生灾害和预测不发生两种。当国际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投资对象时,可以做多与投资对象相关的预测灾害发生的巨灾债券期货,或做空预测灾害不发生的巨灾债券期货,这样,即使灾害发生,由巨灾债券期货带来的收益可以补偿部分国际投资的损失。如果对冲量适当,完全可以锁定国际投资的最大损失。

相应的,还可以开发巨灾债券的期权、互换等,充实巨灾债券的风险对冲金融衍生品。

值得一提的是,有专家表示,此次日本地震有望超过2005年的“卡特里娜”飓风,成为首个触发多个巨灾债券的自然巨灾。据统计,日本地震将使面值共17亿美元的10只债券面临触发点挑战。  (5)利用天气指数等自然灾害期货

天气指数期货指的是每个月的开始,期货市场主管机构都会根据过去10年当月的气温情况,为降温度日数或升温度日数确定一个初始值,比如40度(华氏)。为使市场运转起来,指定的做市商将接着喊出“出价”和“要价”,前者比初始值稍低,后者稍高,这是投资者可以买进或卖出的度数。

对于国际投资者,天气的变化对部分投资产品的收入影响巨大,而对于投资者,对天气的预测和农产品的收益行程对冲,使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锁定收益,或将因天气原因引起的损失降至最低,也就使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相应减小。。

另一方面,对于中国现有期货市场,今后如果让天气指数期货这样的衍生品能够发展起来,保险公司可以在这些市场上转移承保风险,加之一定程度的保费补贴和税收优惠,其在技术上的困难将会大大降低,不可能总是出现“投资险越做越亏”的情况。

同理,可以以降雨量等自然灾害指标为标的,进行期货的创立与交易。

综上所述,在进行国际投资前,应对投资地区的自然地理状况有深入的了解,对投资对象有全面的风险评估,对于不同的自然灾害风险,可以采取不同的风险转移方式。保险转移方式、再保险转移方式、ART方式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相结合,金融市场与政府相结合,金融衍生品的开发使得自然灾害风险的转移既以保险市场为基础,又有资本市场作后盾,更有政府作保障。

2010年的汶川地震、2011年的日本地震都给世界经济带来了重大的损失,国际投资者应该时时以风险管理为标尺,尽最大可能地减少风险,避免突如其来的巨大损失。

参考文献:

[1]刘新立.风险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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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葛全胜,邹铭,郑景云.中国自然灾害风险综合评估初步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6]刘新立.风险管理[M].北京院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篇10

关键词:风险管理 自然灾害 国际投资

日本3月11日发生的强震及其次生灾害表明,自然灾害发生的不确定性会给国际投资带来相对较大的风险。这种风险虽然出现频率较低,但后果往往非常严重,而且难以预测和分散。加上国际投资的地点分布广,投资量大,更使加强对国际投资可能遇到的自然灾害风险的管理日趋重要。本文就国际投资中可能存在的自然灾害风险的种类和危害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金融管理方法,同时也提出了国际投资自然灾害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一、国际投资中自然灾害风险的种类及其危害

从风险的本质来看,我们可以把自然灾害风险理解为:在一定时间内某种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引起重大损失的不确定性。根据不同的考虑因素可以有许多不同的分类方法。在国际投资中,根据其特点和灾害管理及减灾系统的不同,可以将自然灾害风险分为以下七大类:(1)气象灾害风险。包括热带风暴、龙卷风、雷暴大风、干热风、暴雨、寒潮、冷害、霜冻、雹灾及干旱等;(2)海洋灾害风险。包括风暴潮、海啸、潮灾、赤潮、海水入浸、海平面上升和海水回灌等;(3)洪水灾害风险。包括洪涝、江河泛滥等; (4)地质灾害风险。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火山、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土地盐碱化、水土流失等; (5)地震灾害风险。包括与地震引起的各种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如沙土液化、喷沙冒水、城市大火、河流与水库决堤等;(6)农作物灾害风险。包括农作物病虫害、鼠害、农业气象灾害、农业环境灾害等; (7)森林灾害风险。包括森林病虫害、鼠害、森林火灾等。

在国际投资中,由于投资方向的不确定,投资方式的多样性,不同的自然灾害都有可能对国际投资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其中尤以地震灾害与农作物灾害对国际投资影响最大,也最常见。据统计,今年一季度,中国境内投资者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85.1亿美元,同比增长13.2%,截至3月底,中国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2673亿美元,由此可见,对国际投资的自然风险管理成为了我国国际投资者的重要工作。

2011年日本地震后,据摩根士丹利近日的研究报告显示,将会使今年全球经济增速减少0.25%至0.5%。世界银行3月21日《东亚经济半年报》表示,日本东北部海域11日发生的9级大地震及海啸,将给日本带来1220亿至235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约占日本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5%至4%,而日本灾后重建可能需要5年时间。由此可见,此次地震对各行各业影响巨大,不仅包括日本本国的财产遭到巨大的打击,各国在日本的经济投资也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包括今年的日本地震,国际投资的自然灾害风险造成了越来越多的损失。下图为2000至2010年全球因为自然灾害引起的经济损失,可见在没有大灾发生的情况下多数年份的全球经济损失规模稳定在300-600亿美元之间,而一旦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当年的经济损失可能超过1700亿美元,达到正常年份规模的4倍之多。

以2010为例,据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部门(UNISDR)1月24日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表明,2010年全球共计发生了373起自然灾害,洪水的发生频率最高,全球共有大小洪灾182起;另外,全球还发生83起风暴灾害、29起极端天气灾害以及23起地震。

此外,2010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人员损失也是近20年来最严重的。其中,年初发生在海地的强地震和发生在俄罗斯的森林大火造成的人员伤亡最为惨烈。

同时,世界知名再保险公司德国慕尼黑再保险公司表示,2010年全球一共发生各类自然灾害950起,经济损失达到1300亿美元。公司在灾害报告中说,2010年是1980年以来自然灾害高发的年份之一,九成自然灾害是由飓风、洪水等天气原因引发的。预计2011年因为气候变化、极端天气和洪水等导致的自然灾害会进一步增加。

例如,2010年4月14日,冰岛第五大冰川——埃亚菲亚德拉冰盖冰川下一座火山喷发。火山烟尘覆盖了挪威北部、波兰北部海岸、德国、法国、比利时、英国南部海岸以及俄罗斯西北部地区,导致欧洲空中交通瘫痪,而由此给在欧洲地区的国际投资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同时欧洲旅游业蒙受的损失初步估计在10亿欧元左右,也使对旅游业的投资蒙受巨大的损失。

对于我国来说,就自然灾害的不同类别而言,洪水是导致我国经济损失最为严重的一种自然灾害。近二十年来,洪涝灾害导致的年均经济损失超过1000 亿元。地震是导致我国伤亡人数最多的自然灾害。据统计20世纪以来中国发生6 级以上地震650 次,其中震级达7 级以上的地震98次约占世界的十分之一,震级达8级以上的地震9次,全球发生的4 次震级达8.5级以上的特大地震,有2次发生在中国,地震死亡人数高达59 万人,约占全世界的二分之一。此外干旱、热带风暴和雹灾等气象灾害,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火灾等各种自然灾害在我国也时有发生。

二、防范国际投资自然灾害风险的对策建议

据统计与预测,世界开始进入自然灾害多发的时期,国际投资也面临越来越多的自然灾害风险。直面自然灾害,抗击国际投资风险也就成为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部分提出了防范国际投资自然灾害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投资国的自然地理认识

在国际投资中,对自然灾害风险的预防是防范损失最根本的办法。而预防最行之有效、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办法即是加强对投资国的自然地理认识,只有在投资前对投资国是否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自然灾害严重程度、灾害防范措施等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效地降低投资金额面临的灾害损失,预防资金因为盲目投资造成后悔莫及的悲剧。

以地震多发区环太平洋地震带为例,这是地球上最主要的地震带,它像一个巨大的环,沿北美洲太平洋东岸的美国阿拉斯加向南,经加拿大本部、美国加利福尼亚和墨西哥西部地区,到达南美洲的哥伦比亚、秘鲁和智利,然后从智利转向西,穿过太平洋抵达大洋洲东边界附近,在新西兰东部海域折向北,再经斐济、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我国台湾省、琉球群岛、日本列岛、阿留申群岛,回到美国的阿拉斯加,环绕太平洋一周,也把大陆和海洋分隔开来,地球上约有80%的地震都发生在这里。 因此,对于在该地区的房地产、实体资产以及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的投资对象的投资应相对谨慎。

(二)加强对投资对象的风险评估

目前,已有的成熟的国际投资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方法可以归纳为以下4种:

(1)基于指标体系的灾害风险评估。基于指标的灾害风险评估体系构建侧重于指标的选取以及权重方法的优化,涉及的空间尺度范围较广,既包括全球、也包括国家和市级等空间尺度。目前,适用于全球灾害风险评估的指标计划有Hotspots、美洲计划,此外,不少方法也利用指标体系从国家、市级尺度对自然灾害风险进行了评估。基于指标体系的风险评估是借鉴空间信息格网技术,将具有致灾因子各种属性(如强度、频度)和脆弱性指标(人口密度、土地利用、建筑物等)数据转变成格网形式,通过一定数学法则叠加得到具有空间拓扑关系的灾害风险值,最终达到灾害风险评估的目的。

基于指标体系的灾害风险评估研究在国内外发展都较为成熟,适合以较大区域作为研究对象,但此种方法主观性强,无法模拟复杂系统的不确定性与动态性。

(2)基于风险概率的灾害风险评估。利用数理统计方法(如gambel分布),对历史灾害数据进行分析,找出灾害发展演变的规律。在此基础上,结合承灾体损失数据,建立灾害发生概率与其的函数关系式,以此达到预测未来发生的灾害风险。

(3)基于情景的灾害风险评估。利用各种数值模拟软件对不同情景下自然灾害强度(对于洪涝灾害来说,如淹没深度、淹没时间、流速等)的模拟,并叠置承灾体属性信息(如土地利类型数据、人口密度等),以直观地显示灾情的时空演变特征与区域影响,从而达到自然灾害动态风险评估。

(4)VaR模型。在对国际投资的自然风险评估上,我们可以采取VaR方法对其风险进行评估。

VaR的中文含义为“风险价值”,是指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既定的置信度内,用于评估和计量任何一种金融资产最小损失。投资主体采用VaR风险计量模型来计量各种业务和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并将其水平与所承担的市场风险相挂钩。以提高其资本充足度,增加其资本实力和抵抗风险的能力。

正常情况下的国际投资的自然风险是由许多微小的、独立的随机因素组成。而每一种随机因素不能压倒一切因素作为主导作用。具有这种特点的分布即是正态分布,适合采用方差——协方差进行国际投资风险的计算。投资主体便可以根据模型估算的市场风险价值进行风险管理,将该测量出的风险值和要求的损失上限进行比较,当风险值小于该损失上限对说明投资金额的风险还在控制之中;而当风险值大于该损失上限时,说明投资主体必须采取必需的手段进行调整,控制好投资金额的风险。

(三)对投资对象要有充分调研

在同样的地域环境中,不同的投资对象收自然灾害的影响自然不同,以本次日本地震灾害为例,受到影响最大的自然是房地产、工厂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而面对暴雨、龙卷风等自然灾害,农产品遭受损失最大。因此,对投资对象的确定应该建立在对投资对兴国自然环境有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相应可能损失最小的投资产品。

三、国际投资中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

自然灾害引起的国际投资风险引起了各国的重视,以下是相对可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值得我们借鉴和运用。

(一)运用政府财政对自然灾害损失进行补偿

财政补偿的基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收入,也构成了国际投资自然灾害损失传统的资金补偿来源。但是,以我国为例,政府的财政收入总量有限。这些有限的财政收入中,由财政预算安排的灾害救济支出只是财政支出计划中的一小部分。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国家财政提供的自然灾害救济款平均每年只有9.35亿元,只相当于灾害损失的1.35%。20世纪90年代国家财政提供的自然灾害救济款平均每年只有18亿元左右,只相当于灾害损失的1.8%左右。可见,当巨灾发生时,依靠国家财政救济支出对灾害损失的补偿程度是比较低的。

但是,政府财政补偿是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对受灾方第一时间的补偿,具有最快、最直接的特点,对稳定市场社会安定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运用商业保险及其金融衍生品管理自然灾害风险

(1)保险转移风险

对于国际投资,保险转移风险可以分为单一的和综合的两种方式。所谓单一风险的保险转移就是指国际投资方购买保险将某一种自然灾害风险转移给保险人的转移方式,例如美国国家洪水保险计划仅承保单一的洪水风险。所谓综合风险的保险转移是指投资方通过购买保险将两种或以上的自然灾害风险转移给保险人的转移方式,国内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险种条款大都为投保人提供了这类风险转移方式。例如企业财产综合险的保险责任往往包括雷击、暴风、暴雨、台风、洪水、泥石流、雪灾雹灾、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和地方突然塌陷等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

(2)再保险转移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28条的规定,再保险的定义为:“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实质是在全体被保险人之间对风险的又一次转移和分散。因此,从另一个方面说,再保险转移方式是原保险人以缴付分保费为代价将风险责任转移给再保险人。

如今,再保险已经成为整个保险业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笔者认为,再保险应该成为国际投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一方面,伦敦、纽约、苏黎世、慕尼黑、中国香港等都是着名的国际再保险市场,通过这种超越国界的再保险安排,使风险分散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对于国际投资风险的化解,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使从而能分散消化得更为彻底;另一方面,一批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专业再保险公司发展、壮大起来,这样,大大方便投资对象分布广泛的国际投资方的投保,也使其利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3)其他保险类风险转移方式

在国际上,所谓的其他保险式风险转移方式是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简称ART,是除开上述两种保险产品的保险转移方式。其主要有两个方面构成,一是风险载体,二是可选保险产品。风险载体主要包括自保、自保公司、风险自留集团、共保集团和资本市场。可选保险产品主要包括有限风险再保险、多年期/多险种产品等。

笔者认为,由于载体不再局限于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可选产品也不再局限于单调的保险产品,传统保险方式可能产生的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可以由此而发生改变,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国际投资,投资方向、投资金额灵活多变,规模巨大,新型灵活的保险方式可以更好地适应国际投资的安全性稳定性的要求,也可以为不同地投资量身订做保险产品。

(4)巨灾债券及其衍生金融产品

目前国际市场上的巨灾债券多是针对地震、飓风和暴风雪等自然灾害设计的。如美国东海岸的飓风、加州的地震、欧洲冬季的暴风雪、日本的地震和龙卷风等。巨灾债券是通过发行收益与指定的巨灾损失相连结的债券。在资本市场上,需要通过专门中间机构(SPRVS)来确保巨灾发生时保险公司可以得到及时的补偿,以及保障债券投资者获得与巨灾损失相连结的投资收益。巨灾债券将保险公司部分巨灾风险转移给债券投资者。

巨灾债券的一个核心概念是触发条件,即赔偿的条件,赔偿性触发条件是以其实际损失赔偿数额来表示的,指数性触发条件则用某种特殊的指数来表示,如行业损失指数和参数指数等,是一种损失的相对水平。由此可见投资者的收益和损失是由发生怎样的自然灾害风险或风险程度如何决定的。根据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款,投资者可能会损失全部或者部分在剩余时间内应得的利息,还可能会损失部分本金。

笔者认为,相对于其他保险产品,巨灾债券流动型、规模大、损益高,与自然灾害的发生情况紧密相关,这就为国际投资者提供了一个风险对冲的投资工具。与常见的金融工具期货相似,巨灾债券也可以开发其期货,期货分为可以分为预测发生灾害和预测不发生两种。当国际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投资对象时,可以做多与投资对象相关的预测灾害发生的巨灾债券期货,或做空预测灾害不发生的巨灾债券期货,这样,即使灾害发生,由巨灾债券期货带来的收益可以补偿部分国际投资的损失。如果对冲量适当,完全可以锁定国际投资的最大损失。

相应的,还可以开发巨灾债券的期权、互换等,充实巨灾债券的风险对冲金融衍生品。

值得一提的是,有专家表示,此次日本地震有望超过2005年的“卡特里娜”飓风,成为首个触发多个巨灾债券的自然巨灾。据统计,日本地震将使面值共17亿美元的10只债券面临触发点挑战。

(5)利用天气指数等自然灾害期货

天气指数期货指的是每个月的开始,期货市场主管机构都会根据过去10年当月的气温情况,为降温度日数或升温度日数确定一个初始值,比如40度(华氏)。为使市场运转起来,指定的做市商将接着喊出“出价”和“要价”,前者比初始值稍低,后者稍高,这是投资者可以买进或卖出的度数。

对于国际投资者,天气的变化对部分投资产品的收入影响巨大,而对于投资者,对天气的预测和农产品的收益行程对冲,使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锁定收益,或将因天气原因引起的损失降至最低,也就使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相应减小。。

另一方面,对于中国现有期货市场,今后如果让天气指数期货这样的衍生品能够发展起来,保险公司可以在这些市场上转移承保风险,加之一定程度的保费补贴和税收优惠,其在技术上的困难将会大大降低,不可能总是出现“投资险越做越亏”的情况。

同理,可以以降雨量等自然灾害指标为标的,进行期货的创立与交易。

综上所述,在进行国际投资前,应对投资地区的自然地理状况有深入的了解,对投资对象有全面的风险评估,对于不同的自然灾害风险,可以采取不同的风险转移方式。保险转移方式、再保险转移方式、ART方式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相结合,金融市场与政府相结合,金融衍生品的开发使得自然灾害风险的转移既以保险市场为基础,又有资本市场作后盾,更有政府作保障。

2010年的汶川地震、2011年的日本地震都给世界经济带来了重大的损失,国际投资者应该时时以风险管理为标尺,尽最大可能地减少风险,避免突如其来的巨大损失。

[1]刘新立.风险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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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全胜,邹铭,郑景云.中国自然灾害风险综合评估初步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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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一定要牢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汛期及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早安排好、布置好和落实好。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汛期及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二、突出重点,排查治理,落实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