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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机械化农业规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1-14 10:14:59

大型机械化农业规划

大型机械化农业规划例1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快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着力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着力促进农机、农艺、农业经营方式协调发展;着力加强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349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重点经济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设施农业、畜牧业、水产业、林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协调推进。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和支撑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到2020年,农机总动力稳定在405万千瓦左右,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5%,重点经济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全面提高设施农业、畜牧业、水产业、林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不断完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切实增强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农业机械化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以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1、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和区域布局。坚持提升总量与优化结构相结合,以增量调整带动存量优化,以存量优化促进结构升级,广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实现农机装备数量稳步增长、装备结构更加合理、区域发展更加协调。统筹发展大中型机械与小型机械、动力机械与配套机械、常规机械与高性能机械、粮食作物机械与其他农产品机械,重点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农业机械,提高大型农机配套比和使用效率。在南部、西部的粮油生产区重点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在东部、北部地区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适用性强的中小型机械。

2、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围绕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巩固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成果,着力提升玉米联合机收水平。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土地深松、秸秆还田、节水灌溉和精量播种施肥等环保低碳的农业机械和技术,积极探索集约高效的新型农业耕作方式。围绕推进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建设花生、马铃薯、大蒜和生姜生产机械化推进区,加快播种栽培、联合收获机械推广力度,积极发展种植和收获机械化。围绕推进设施农业机械化,积极推广田园管理、电动卷帘、保温被、工厂化育秧、生态植保、病虫监控、温度湿度控制、物理增肥等高科技机械设备和技术,加快设施农业生产标准化、机械化。围绕推进现代畜牧业和林果业机械化,加大饲料加工、畜禽养殖、生鲜乳收集、机械挖穴、育苗嫁接等机械设备的推广力度。围绕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不断提高种子加工处理、保鲜贮藏、分级筛选、粮食烘干等方面的机械化水平。

(二)以完善“四大体系”为支撑,着力增强农机公共服务能力

1、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整合农机产、学、研、推等各方面力量,提升农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农机企业承担研究开发任务,承担或参与科技攻关项目建设。建立农机农艺协作机制,将机械适应性作为科研育种、栽培模式推广的重要指标,加快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机械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推动规模化生产、机械化作业。建立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集成和融合品种、栽培及机械化技术,带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机械化水平提高。试验引进数字化农业生产技术装备,提高机械作业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促进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

2、完善技术推广体系。坚持公益性定位,建立完善以市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为基础,农机科研、教育机构和生产企业广泛参与,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充满活力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提高推广服务能力。加快普及主要农作物重点环节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动现代农业重点领域的生产机械化,逐步满足农业生产需求。加强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人员,改善条件,增强手段。结合我市现代农业建设,规划建设一批产出能力强、机械化水平高、示范带动作用大、各具特色的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实现区内耕、种、收、植保全程机械化生产,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农机化技术路线和模式。加快推广以秸秆覆盖留茬还田、免耕播种施肥复式作业为主要内容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面积进一步扩大。积极推进农机深松整地,不断改进作业模式和技术规范。

3、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完善以农业机械化培训机构为骨干、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为依托、社会培训基地为补充的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体系,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才。加强农业机械化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规范化建设,提高培训能力和办学水平。组织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和阳光培训工程,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提高农机手的技术操作水平。加快培训农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农机人才队伍。

4、完善流通服务体系。支持大型农机制造企业与专业农机流通企业相结合,建立新型农机营销网络。开展农机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农机“4S”店、品牌农机店、连锁农机店和区域性农机市场。强化农机零配件供应,利用农机维修网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资超市等渠道,推行送货上门、服务到田间等销售服务模式。依托重点生产和专业流通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中心,搭建农机产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技术指导和服务水平。

(三)以发展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为载体,加快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

创新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形式,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鼓励发展农机专业大户和联户合作,探索发展农机作业公司,着力培养以农机手为代表的新型职业农民。到2015年全市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180个以上,承担全市80%以上的农机作业量。积极开展规范化、示范性农机专业合作社创建活动,重点培育30个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主力军作用,大力组织开展跨区作业、合同作业、订单作业、代耕代种代收等农机服务,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依法取得农民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农机作业、维修、租赁等市场,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

(四)以实施网格化管理为契机,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

适应农机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安全生产的新要求,以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为重点,深化“平安农机”建设,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落实“一格三网九定”措施,逐步建立以农机部门为主体的市、镇、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构建纵到底、横到边、职能到位、责任到人、高效灵活的农机监管机制。大力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方式转变,监管环节由使用操作向农业机械化全过程延伸,监管范围由拖拉机、联合收割(获)机扩大到所有农业机械,监管方式由重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提升。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监管能力,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规范农机维修服务,实行农机维修行业准入制度,严格农机修理者从业资格和维修网点开业技术条件,加快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农机产品质量抽查和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星级文明农机市场和销售企业”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合理确定补贴资金规模和品种,并向重点作业机械、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倾斜。支持农机化推进工程,重点支持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先进农机具创新示范和农机规模化作业。鼓励支持各镇建立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加大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推广支持力度,在适宜地区实施保护性耕作、土地深松、玉米机收、花生收获、秸秆还田、高效植保、节水灌溉等农机作业补贴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农业开发和新技术推广项目,在加强装备、完善设施、组织作业、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给予扶持。对农机事业单位履行公益性、执法性职能所需经费,市财政纳入预算。积极开展政策性农机保险业务,研究对农业机械的保费补贴办法。

(二)扩大金融服务领域。积极推动农机抵押贷款业务,研究制定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获)机等大中型农业机械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政策。对农机制造企业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引进等科技贷款项目,给予重点安排。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农机流通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小农机制造企业可享受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创新型企业试点向农机制造企业倾斜。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继续对符合规定的跨区作业农业机械、运输跨区作业机械的车辆和技术服务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建立农机跨区作业“绿色通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免征农机机耕和排灌服务营业税、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批发和零售的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农机制造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进一步落实农机企业研发投入税前扣除等政策。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要求,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农机推广和安全监管能力。根据国家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要求,搞好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建设。加大对农机科研、技术推广、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农机维修、信息服务平台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提升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在规划、用地等方面积极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农机库房、维修间等配套设施,改善农机存放和保养条件。将机耕道路纳入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现代农业四大基地建设和农村土地整治工程,统一规划实施,切实改善大中型农机通行条件,提高农机作业效率。将农机流通体系纳入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支持农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大型机械化农业规划例2

1.2动力配置最小该原则是从生产过程中能量消耗最少目的出发,是系统工程思想的延伸和发展。从理论角度分析,动力消耗问题一般是先根据经验确定某种作业单位幅宽或单位产量所需动力数,然后确定需要配置的总的动力大小,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能量的消耗难以测算,主观经验存在差异,所以误差较大,不能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仅适合科研实验。KishorMButani和GajendraSingh在1994年开发出了决策支持系统,该系统通过建立移动式作业和固定式作业的能量消耗方程,经过计算机技术优化,选出最优的动力配置[15]。类似研究还有1984年Khan’s,Chaudhry,M.S和Sherif,S等人以能量消耗原则,建立计算机模型对某一农场优化配置指定拖拉机型号[16]。

2农业机械配备方法比较研究

农业机械优化配备早期研究主要以经验法为主,随着农机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机保有量的不断增加,经验法无法适应现代农业生产要求。经过众多专家学者的不断完善和创新,农机优化配备发展至今,出现了如能量法、线性规划法、机器—时间系统法和计算机模拟技术等十几种方法,方法核心是以专家经验法、作业量法和线性规划法为基础,其他方法是由此三种方法演变形成。

2.1专家经验法专家经验法主要用于农业机械选型,由于选型过程中部分指标不易直接量化,构建数学模型难度较大,因此要借助专家经验实现优化选型。专家经验的可靠性决定了优化结果的有效性。1993年韩正晟利用层次分析法结合专家经验确定农机选型指标权重,选出局部区域内的最佳作业机型[17]。随着网络技术和通讯行业的飞速发展,专家经验法实现了用户和专家面对面的交流沟通。2011年Mehta,CR和Singh,K基于VisualBasic语言开发出了一个专家决策支持系统,该系统由五大部分组成,包括操作界面、智能决策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输出模块和专家在线咨询模块,操作简单,由人工智能和专家在线双重决策,决策结果可靠性较高,但在线专家系统没有完善的管理措施,在线回复率不够稳定[18]。我国高洪伟和何瑞银2011年以智能系统PAID4.0为平台,开发出了稻麦收获机械选型的决策支持系统。

2.2作业量法作业量法又称为生产率法,这是使用最早而且现在仍被广泛借鉴的一种农业机械优化配备方法。它根据全年作业高峰期的工作量来配备所需动力机械的型号和数量,只要达到高峰期工作量对动力机械的要求,其他作业阶段的要求也就可以满足。作业量法能够长期应用于生产实践中,主要原因在于它不需要高深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复杂计算,而优化结果既能满足生产要求,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经济优化的目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它不考虑适时性损失影响。作业量法根据约束条件的不同又可细分为机组生产率法、能量法和时间约束法[19]。1)机组生产率法:机组生产率法是根据作业项目和作业面积,结合当地劳动力情况、经济条件和机械作业质量等因素,确定各项作业项目的日程表,以此选择合适机型进行合理配套。在实际操作中先根据地块的具体情况计算机组生产率[20],再根据作业量确定拖拉机的动力配置。文献[21]利用机组生产率法确定拖拉机的优化配备。2)能量法:能量法最早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欧美国家,根据能量平衡原理,通过作业时需要消耗的能量来计算所需拖拉机的总功率,忽略机组配套,因而计算过程简便,但能量的计算存在较大的误差,因而该方法比较适用于大范围内的整体规划,不易作具体优化配备。3)时间约束法:时间约束法是在确定作业量,适宜作业时间和各型号机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给定生产任务前提下,计算所需配备的机器数量,优缺点同能量法。该方法目前主要用于一些精确配套方法的验证。

2.3线性规划法线性规划法是运筹学的一个分支,主要用于解决资源优化配备和生产合理组织问题,是目前应用最多也最成熟的农业机械优化配备方法。在实际应用时可根据不同的优化目标,以机器的作业量、作业时间、机器和机具的配备量为约束建立线性方程。1988年D.E.K.Line和D.A.Bender首次将线性规划应用于农业机器优化配备[22]。Witney在1988年开始测试农业生产模型的效率,主要测试的影响因素包括工作环境、噪音、动力输出和操作事故控制等[23]。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者对优第1期曹光乔等:农业机械优化配备方法研究与展望化目标的要求越来越精确,线性规划法在农机优化配备上得到快速发展。到目前为止,以线性规划法为基础进行改进而形成的优化配备方法有五六种之多,主要包括非线性规划法、整数线性规划法、混合整数线形规划法、机器-时间系统法和最小年度费用法等。1988年周应朝和高焕文通过非线性规划法对华北平原地区一年两熟耕作制度的作业期限进行优化,并将运算时间缩短到了使用范围内[24]。文献[25]从最小成本角度出发选择合理的动力机械配置,以水稻、黄麻和小麦三种作物的种植面积、轮作方式、田间作业次序、作物产量、产值和机器价格为变量进行优化,优化结果表明,动力机械配置水平随着种植面积和轮作方式的变化而产生显著变化。20世纪90年代,随着电子信息行业的飞速发展,国内外专家开始尝试将计算机技术和线性规划法相结合,并开发出了多种专家决策支持系统软件。2003年,HenningTSogaad以非线性规划法为核心,利用计算机语言开发出了GAMS农机优化配备模型,通过计算机输入农场规模、田块大小和种植模式,并考虑适时性损失,由计算机运算后输出所需配备的拖拉机动力和数量[26]。2009年,蒋万祥和胡德民在线性规划法基础上,利用计算机语言VB6.0,以年度费用最小为优化目标开发出了相似的优化模型。与此同时,相应的计算软件也开始在优化配备中得以广泛应用,例如Matlab[26]和Excel[27]等。文献[28,29]也都涉及到计算机技术在优化配备方法中的应用。

3我国农业机械系统优化配备应用局限与展望

3.1农户种植规模小,缺乏广泛应用前提我国农机化水平低,2012年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57%,单个农户户均规模0.47~0.53hm2,家家户户购买农机不经济,较多的农机作业依靠社会服务组织完成,因此对农机配备优化没有需求,目前我国农业机械优化配备方法仅应用在部分大型农场或农村合作经营组织。

3.2农业生产与农机装备基础数据不足当前农机优化配备方法研究热点是计算机模拟技术的应用,然而计算机模拟技术能否有效解决优化配备问题,不仅取决于计算机模拟模型自身的适用性,更重要的是需要完善的农机化基础数据。前文介绍了计算机模拟系统由操作界面、智能决策、基础数据库、数据输出模块和专家在线咨询模块等组成,其中基础数据库是整个系统的基础和核心部分。为使优化结果精确合理,计算机模拟系统必须具备以下三类数据,首先是拖拉机的牵引特性、附着系统、滚动阻力系统、机械作业比阻、机组油耗指标等资料;其次是适时性损失和气候条件;最后是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30]。但实际上,我国这些数据比较缺乏或误差较大,尤其是作物适时性损失和气候条件。

3.3农机优化配备实用性成果较少我国的农业机械优化配备方法研究多数是在理想状态作业条件进行,例如作业时间固定不变、种植模式固定不变、机器的完好率为100%和简化农机与农艺之间的内在联系等。在此理想状态下计算的优化结果往往与生产实践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另一方面,多数用于优化的模型结构比较复杂,对于缺乏农业系统工程背景知识的用户来说,必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才能完成操作。因此,该领域研究主要还停留在专业人员实验示范研究阶段,真正能够指导农业生产的实用性成果很少。

4后期研究方向

4.1完善农业基础数据库建设农业机械化基础数据库不仅是决策支持系统的核心,也是常规理论分析方法的基础。我国现有的基础数据库建设只是针对某一局部区域或特定农场结构,缺少系统性试验研究,然而数据的收集非常困难,尤其是针对适时性损失和气候数据的统计,欧美一些国家长期持续开展这项工作,我国这方面的数据非常缺乏。因此,我们应加强对已有数据进行总结归类,对缺失的数据从零开始进行收集,试验研究。

4.2加大农机优化配备方法中可变因素研究农机优化配备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设计过程中一方面要考虑农业机械的生产技术、作业质量和年折旧费等固定因素,另一方面还有考虑天气、油价和劳动力成本等可变因素。可变因素是关系优化配备方法成败的关键环节,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可变因素数量多,设计过程中难以抉择;另一方面,可变因素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优化配备方法中数学运算的难度。因此,可变因素研究是我国农机优化配备后期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大型机械化农业规划例3

1 回顾历史:旧中国的农机工业几乎是一张白纸。新中国建立60多年来,农业机械化有了飞速发展。主要分四个阶段。

1.1 创建期(1949-1980年)

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农业机械作为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实行国家集体投资,国家集团所有,国家集体经营,不许个人所有的政策。农业机械的生产计划由国家下达,产品由国家统一调拨。农机产品价格和农机化服务价格由国家统一制订。国家通过行政命令和各种优惠政策,推动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

1.2 体制转换期(1981-1995年)

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在农业机械发展中的作用逐渐增强。国家用于农业机械化的直接投入逐渐减少,对农机工业的计划管理日益放松,允许农民自主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农业机械多种经营形式并存。

1.3 市场导向(1995-2004年)

1994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召开,提出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4年7月1日,国家取消了农用平价柴油。至此,国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出台的农机化优惠政策全部取消,农机化进入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在国家相应法规政策措施的保护和引导下,农业机械化的市场化进程加快,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加快。

1.4 依法促进(2004-至今)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落实国家鼓励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增收,在总结以往项目实施的基础上,2004年中央财政设立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同年6月25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04年11月1日施行。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机补贴的力度也越来越大。为了切实保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各地方政府加大了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报道,使广大农民对国家农民补贴和有关农业、农村的政策有更深层次的认识,让农民及时获得信息,自主选择,提高全社会对农机补贴工作的认知度。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的确定补贴机具用户;积极做好购机者和供货厂商的工作,结合农时季节,深入基层进行跟踪调查,了解补贴机具使用的情况,分析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及时协调和处理销售使用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农机企业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努力 提高农机化装备和作业水平。

随着农民需求的日益旺盛使农机化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机作业对人工作业的优势更加明显。农民使用农机的愿望更加迫切,农机新机具推广步伐明显加快,推广总量呈倍数增长。新型农机服务组织蓬勃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这些都为农机化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增强了发展的后劲。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接下来的工作中重点应向以下方面倾斜:1)提高大中型拖拉机与其配套农机具的比例,推进农机服务规模化,集约化;2)引导农民发展喷(滴)灌机械、播种机、收割机、蔬菜育苗移栽机械、仓储保险机械、鲜活农产品运输等机械,为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提供了现代化装备支撑;3)加大培训力度,充分运用各种现场会、推广会和培训会,建设一支有文化、懂技术、讲诚信、会操作、善经营、能致富、报安全的农机作业服务人才;4)建立农机更新报废补偿制度,引导农民淘汰更新老的农机。

总之,农业机械是实现农业机械化最基本的物质保证,是现代农业的支撑,农业机械是发展农业生产,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备的装备,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资源充分与有效利用,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增效,改变农民增收的方法和推动农村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2 阻碍农机化发展进程的因素

2.1 农业机械装备不合理大中型农机具较少,小型、微型机具居多,配套率较低,农机作业范围较窄,从而制约农机具整体功能。在种植业和农产品粗加工领域,已基本上由机械取代了役畜生产,但是多数为小型机械,对农业提质增效作用不高,影响了农业由粗放型向生产集约化生产的转变。

2.2 农民的观念更新不够目前,广大农民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很难改变。农民对科技含量高的新机具、新技术的接受还处于观望状态,一些农户购机只为“面子光”,与今天的市场经济格格不入。

2.3 经济性制约农民收入低,买机用机都遇到困难。农业机械往往一次性投资较大,与世界主要经济强国比较差距很大。其中,农业劳动生产率:美国68540美元/人,日本16234美元/人,法国45607美元/人,中国536美元/人;每千名农业劳动者拥有拖拉机数量:美国1586台,日本732台,法国1406台,中国45台LlJ。由于机车老化,无用功多,油料价格上扬等因素,使农户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降低。据统计,目前构成农机作业的各项成本中,油料成本占45.6%。

2.4 体制方面的制约由于土地经营分散,农户家庭式作业与大中型机械大规模作业矛盾突出。以机耕作业为例,在实行土地集中连片适度规模作业,功率为22.8kW的拖拉机台班8h可耕地3.63~4.03hm,作业成本为150元/hmz;而对于农户耕作,由于田块小,布局分散,机车无用功多,台班最多可耕1.67hm。,作业成本至少为210元/]amz。由于机械作业效率低,成本高,致使农机作业费用提高,效益下降。

大型机械化农业规划例4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显著优化、政策法规不断健全、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地位作用持续增强的五年,是“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主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为主要特征的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得以确立并丰富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全国农机化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努力,克服困难,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成功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由人畜力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青壮年劳力短缺对粮食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持续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七连增”及农业农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一)政策法规建设取得新突破,农业机械化扶持力度加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先后实施,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地方相关法规共同构建起中国特色的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农业部和各地相继制定的配套法规和规章,基本涵盖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各个领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力度不断加大,农机作业补贴政策实现重大突破,若干涉及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大建设规划启动实施,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机试验鉴定、技术推广、安全监理、教育培训、信息宣传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各地陆续出台财政专项、作业补贴、基本建设投资、税费减免、信贷优惠、政策性保险、农机设施农用地管理等一系列扶持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深入实施,农机装备水平显著提升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逐年大幅增加,受益范围不断扩大。“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51亿元,带动地方和农民投入超过1105亿元,补贴购置农机具1078万台套,受益农户达906万户。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农机装备总量较“十五”末有大幅增长,提前实现规划目标。2010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9.28亿千瓦,农机装备结构持续优化,大马力、多功能、高性能及薄弱环节农业机械增长迅速。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获机年均增速分别达到22.9%、33.1%和15.8%,其中玉米联合收割机年均增长70.5%;大中型拖拉机与小型拖拉机保有量比例从1∶11提高到1∶4.6。经济作物、畜牧水产养殖、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保有量快速增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机械装备稳步发展。

(三)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方式实现新跨越

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2.3%,较“十五”末提高16.4个百分点,年均提高3.3个百分点,远高于“十五”期间年均0.7个百分点的增速。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了从人畜力作业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快速推进。水稻机械种植和收获水平分别达到20.9%和64.5%,较“十五”末分别提高13.7和31个百分点,年均提高2.7和6.2个百分点;玉米机收水平达到25.8%,较“十五”末提高22.7个百分点,年均提高4.5个百分点,进入提速发展阶段。马铃薯、油菜、棉花、花生、茶叶等主要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取得突破性进展。畜牧水产养殖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化全面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极大增强。

(四)科技创新取得重大进展,新机具新技术应用范围逐年扩大

农业机械化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力度不断加大,部分“瓶颈”环节技术与集成问题得到解决。大马力拖拉机研发取得明显进展;水稻种植和收获机械装备基本成熟;油菜收获、甘蔗收获、牧草收获、节水灌溉等作业机具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建设了一批部省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和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示范县。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育插秧、玉米收获、高效植保、秸秆还田、畜牧水产养殖等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范围显著扩大,技术集成度逐年提高。设施农业面积大幅度增长。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深入开展,农机操作人员技能不断提高。以公益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为基础,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及生产企业为支撑的技术推广体系基本建立,农机鉴定检测、质量投诉监督、标准化等质量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平安农机”顺利开展,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蓬勃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农机社会化服务呈现出组织形式多样化、服务方式市场化、服务内容专业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特征,服务能力和效益明显提高。全国拥有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17.2万个,组织化水平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作业总收入达到3665亿元,较“十五”末的2273亿元增长61.2%,年均增长10%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达到2.2万个,入社人数达43.3万人。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农机中介组织为纽带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初具规模。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渐形成。订单合同作业、承包租赁服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农机作业环节从产中向产前、产后扩展。玉米机收、水稻机插等跨区作业蓬勃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已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突出亮点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渠道。

二、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农业机械化各项工作要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切实加大宏观引导力度,持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要更加注重调整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重点促进大马力、高性能、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发展,加快老旧、高耗能、高排放、安全不达标农业机械的报废更新;更加注重推动农业机械化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机手素质,加大科技创新与技术培训力度;更加注重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机械利用率和经营效益;更加注重推广应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机械化技术,大力发展节种、节肥、节药、节水、节能和环保低碳的农业机械;更加注重创新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机制,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推进管理机制创新;更加注重构建综合配套的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体系,切实增强政策的连续性、协调性和针对性,全方位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主要任务有:

(一)全面提高农机装备和作业水平

根据农业生产发展的要求,坚持农机装备总量稳步增长与结构优化并举,以增量调整带动存量优化,以存量优化促进结构升级。要重点提升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及适合丘陵山区作业的机械保有量;加快老旧农业机械的更新报废;促进作业机械和拖拉机配套机具的发展,改善配套比,提高利用率,降低单位能耗。在小麦全程机械化基本实现的基础上,继续集中力量提升水稻育插秧、玉米收获、马铃薯播种和收获、棉花育苗移栽和收获、油菜播种和收获、甘蔗和甜菜收获及主要农作物产后处理等环节机械化水平,并由耕种收环节机械化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机械化延伸。围绕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经济作物、畜牧水产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机械化水平。围绕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以生产种类丰富、生产手段改善、生产过程规范、生产供应均衡为目标,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提高设施农业装备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按照全力普及机耕、大力发展机收、努力突破机插机播的思路,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和支持农民购置使用经济实惠、轻便耐用的粮食作物和特色作物生产机械,推动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实现跨越发展。

(二)努力推动科技创新及技术推广

建立农机农艺科研单位协作攻关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机械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将机械适应性作为科研育种、栽培模式推广的重要指标,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整合农业机械化科研资源,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和装备配套水平,促进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加快普及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生产技术,有针对性地推广一批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品种和种植模式。加大小型园艺机械研发推广应用力度,提高蔬菜、水果、茶叶等劳动密集型园艺产业劳动生产率。大力推广精量播种、播种后镇压、化肥深施、高效植保、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等清洁环保生产方式,积极推进农机节能减排,全面挖掘农业机械化节种、节肥、节药、节水、节能潜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不断壮大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

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学校等教育培训资源,培育和壮大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加强对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干部职工的培训,加快知识更新,提升服务意识,提高行政能力。广泛开展农业机械化科技、推广、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等技术人员的交流和培训,提高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结合阳光工程等各类农民培训项目,切实加强农机作业、维修、经营等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农机操作使用等技能培训和科普宣传,提高农民对先进农业机械及技术的接受能力和操作水平。创新教育培训内容,优化师资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教育培训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四)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

大型机械化农业规划例5

1.1 完成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基地面积57533公顷,占计划57333公顷的100.35%。其中核心区266.7公顷,占计划200公顷的133%,示范区面积57266.7公顷,占计划57133公顷的100.2%。主要农机化技术有:机械灭茬、深翻、深施底肥、GPS导航、机械收获、秸秆回收等。

1.2 完成甜菜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面积4066.7公顷,占计划4000公顷的101.7%,其中核心区面积133.3公顷,占计划133.3公顷的100%,示范区面积3933.3公顷,占计划3866.7公顷的101.7%。主要农机化技术有:机械灭茬、深翻、深施底肥、精细整地、机械植保和中耕、GPS导航、机械收获等。

1.3 完成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面积20133.3公顷,占计划20000公顷的100.67%,其中核心区面积133.3公顷,占计划66.7公顷的200%,示范区面积20000公顷,占计划19933.3公顷的100.33%。主要机械化技术有、机械滴灌带铺设、GPS导航及机采模式施肥,精量播种铺膜,机械中耕植保、 机械收获、秸秆回收等。

1.4 完成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面积2000公顷,占计划2000公顷的100%,其中核心区面积266.7公顷,占计划266.7公顷的100%,示范区面积1733.3公顷,占计划1733.3公顷的100%。主要机械化技术有,机械灭茬、深翻、深施底肥、机械中耕,施肥,培土,机械收获。

2 项目社会、经济效益

2.1 社会效益

2.1.1奇台县是部级粮食基地县,农业作为本县农业主导产业之一,通过小麦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提高农业作业质量,改善小麦群体结构,使项目区农民增加收入,生活条件得到了根本改善。

2.1.2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提高玉米播种质量,使苗齐苗壮,增加有效株数,节种节肥节水,提高产量,提高玉米机械化水平,节省劳力,从事其他劳务增加收入,培训和造就一批懂科技,会管理新式农民,带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2.1.3引进甜菜大型铺膜点播机,联合收获机,实施甜菜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甜菜产业发展,推进本县龙头企业效益,使农民增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1.4实施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本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为淀粉企业落户奇台,调整产业结构,促进本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2 经济效益

2.2.1完成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基地面积57533公顷,不但提高了农机作业质量,而且充分利用水、肥、种,改善小麦种植群体结构,每公顷较常规种植增产效益1350元,共可增效7767万元。

2.2.2完成甜菜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面积4066.7公顷,实现了节种、节肥、节水、机械收获节省劳力,提高产量,据测算每公顷较常规种植增产增效3150元,共计节本增效1281万元。

2.2.3完成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面积20133.3公顷,实现了节种、节肥、节水,提高产量,节省劳力,使农业节本增效,据测算每公顷较常规种植增产增效3375元,共计节本增效6795万元。

2.2.4完成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面积2000公顷,提高产量,机械种植与收获,节省劳力,使农业节本增效,据测算每公顷较常规种植增产增效1875元,共计节本增效375万元。

3 主要工作及保障措施

3.1 加强领导,强化宣传,争取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建设的良好局面。为保证农机化“四大”基地建设项目的有效实施,提高社会对农机新技术科学性,实用性,可行性的认识与应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现场演示,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报导,充分调动广大农机户,农户,生产企业的积极性

3.2 争取资金,加大投入,确保“四大”基地各项工作顺利进展。一是与农机购置补贴为依托,引进推广农技新技术。二是向县人民政府和区,州农机主管部门申请支持。

3.3 抓好现场示范,促进新型农机具的推广与示范基地建设。2014年,奇台县农机部门围绕示范基地建设,在全县召开现场会31次,现场演示了多种先进的新型农机具,同时向农民介绍各种机具的主要性能和使用要求,促进了农机新技具的推广和示范基地建设。

4 存在问题

4.1 农机化“四大”基地建设,只是倡导推广,社会化组织程度不高。土地“流转”尚处于发展阶段,规模化种植刚开始,农作物种植很难统一,且不便于管理,农机具不能很好发挥作用,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4.2 由于分散种植还很多,农民意识不强。农机新技术推广应用有限,如GPS导航,大型耕整地机械,深松机械,播种机械等,有些地块种植标准化程度还达不到要求。

5 对策与建议

5.1 根据农业经营形式的发展,建议政府配套相关政策,协助和推进农村,农民做好“土地”流转有关机制和工作,以促进农业规范化种植,集约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发挥农机化作用。

大型机械化农业规划例6

二、发展目标

(二)年。农机装备总量增加到2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力争达到50%特色经济作物、林牧渔业以及农副产品加工业机械化取得突破性发展。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任务

(三)加快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步伐。各县市区要稳步推进小麦耕播机械化、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加大油菜直播机械和联合收获机械推广力度,积极发展油菜生产机械化。同时,要围绕我市的八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高效特色农产品机械化生产,推广轻便、实用、低耗、适合我市山区特点的中小型机械。各地要结合本地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的特点,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加快茶叶、魔芋、柑橘、蔬菜、食用菌、中药材和园艺作物、畜牧业、水产业生产以及农产品冷藏、保鲜、加工等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促进特色主导产业的发展。年,力争在每个县市建设2-5个高效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

(四)加快建立健全新型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重点扶持、多元发展、全面推进的原则。优先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重点培育5-8个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年,全市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100个以上。引导政策、资金、技术、信息和服务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支持有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农业开发和新技术推广项目。培育和规范各类农机协会、农机作业经纪人(公司)等农机中介组织,建设一批农业机械维修示范网点,满足快速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求。加强抗旱排涝和抢收抢种的机械化应急装备、应急队伍和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抗灾能力和应急水平。形成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农机大户为骨干,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协会、农机中介组织为补充,农机销售、维修综合服务企业为保障,多种组织形式并存、高效便捷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加强农业机械化项目建设。进一步突出项目争取工作。联合相关单位,包装实施项目,共同争取和实施农业和农机化项目,特别是研发一批适应山区农业发展的特色产业机械。围绕保护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生态环境主题,实施“机牛替代”等工程措施,保护生态环境。重点抓好秸秆综合利用、生态保护等科技项目申报工作。

(七)积极促进农机农艺协调推进和地方农机工业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机械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有针对性推广一批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品种和种植模式。完善农业机械化、种子、土肥、植保等推广服务机构紧密融合的工作机制。各地要依托我市汽车制造工业的优势,紧密结合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求和本地农机工业发展的实际,组织适应山区特色农机具研发工作,积极发展适合当地需要的中小型轻简化农机和特色农机,促进地方农机工业发展。

四、完善扶持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财政对农机化的投入要逐年增长。用于农机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和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对农机合作社建设、农机项目、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具创新示范等进行重点支持。对农机企业发展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扶持。

(九)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加强购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手中。发挥购机补贴的示范引导、带动拉动作用,对农业生产急需、增产增收效果显著和替代劳动力作用明显的农机进行重点补贴,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养殖大户进行重点扶持。

(十)加强金融信贷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扶持力度。贷款种类、额度、利率、期限、担保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优惠,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发展。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信贷原则的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农机流通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中小型农机制造企业可享受国家和我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扶持发展农机互助合作保险,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农机保险和服务方式。

(十一)切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农业机耕、排灌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免征营业税;企业从事灌溉、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务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发改、农业、国土、水利、扶贫、规划部门要将基层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机耕道路、排灌及抗旱设施等建设内容纳入相应规划。统筹组织实施。符合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农机具停放的场库棚用地,按农业用地对待。要把区域性农机销售维修市场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农机流通纳入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建立重要农时农机加油“优先、优质、优惠”制度,支持流动加油车等设备发展,保障农机作业用油。

大型机械化农业规划例7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大意义

农业机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发展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建设中带有方向性的战略任务,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全面实施,我市农业机械化取得长足发展,农机装备总量大幅增长,农机作业水平明显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日益增强。农业机械化在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供了重要支撑。但我市农业机械化与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新需要,与广大农民的新需求相比,还存在装备结构不尽合理、科技含量不够高、经济作物机械化程度较低、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当前,我市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结构和农民劳动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广大农民对农机作业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对农业机械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农业机械化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和推动作用越来越明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努力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城镇化“三化”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发展大农机,服务大农业,建设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以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高重要农时、主要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为重点,以科技进步和政策支持为动力,着力调整区域布局、优化装备结构、创新发展模式,统筹推进农机、农艺和农业经营方式协调融合,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服务水平、科技水平、安全水平,推进农业机械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实现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协调推进,紧跟农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坚持突出效益,先进实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坚持机制创新,科学发展,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功能;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扶持,调动各方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管理,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42万千瓦,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2%以上,重点经济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实现重大突破、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70%,设施农业、畜牧业、水产业、林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业机械化得到全面发展。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到年,全市农机总动力稳定在163万千瓦左右,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稳定在95%以上,重点经济作物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设施农业、畜牧业、水产业、林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业等行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力争走在全省前列。基本实现农业机械行业的产业化和市场化,初步建立起集农机购置、田间作业、维修保障和信息为一体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

三、明确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快农作物生产机械化进程。围绕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质量与水平,在巩固小麦生产机械化的基础上,重点发展玉米生产机械化,加快发展玉米精量播种机、玉米旋播机、喷药施肥机、联合收获机、秸秆还田机、青贮机等农业机械,大力推广玉米贴茬直播、联合收获、秸秆还田、秸秆青贮等技术,“十二五”末全市玉米生产机械化程度达到92%以上。在水稻种植区普及推广育插秧、收获等机械化技术,加快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围绕推进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发展,以种植、收获为突破口,着力加强大葱、韭菜、花生、棉花等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十二五”末全市大葱开沟、培土、收获三大生产环节机械化程度达到70%以上。围绕蔬菜、林果、种苗、花卉等设施农业发展,大力推广田园管理、电动卷帘等设施农业机械,加快发展生态植保、病虫监控、温度湿度控制、秸秆反应堆增肥等高科技技术和机械设备,推动设施农业向建设标准化、控制精准化、生产机械化、管理现代化、服务产业化迈进。

(二)着力改善农机装备结构和布局。坚持农、林、牧、副、渔各行业并举,耕、播、管、收、加各环节并重,稳定增加装备总量,着力调整大中型机械与小型机械、动力机械与配套机械、种植业机械与农村其他机械的比例,重点发展大型复式、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机械,以增量调整带动存量优化,以存量优化促进结构升级,量效并重协调发展。引导农田作业产中机械化向产前产后机械化转变,促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形成适应优势农产品生产的区域机械化装备结构,提高不同作物生产质量效益的机械化技术结构。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机械,做大做强农产品机械化粗加工、深加工产业,逐步引进蔬菜、果品、饲料、水产品等加工设备,大力推广粮食加工烘干、良种包衣、农产品冷藏、秸秆综合利用等机械设施,推动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

(三)积极提升农业机械化科技水平。大力推广以深松深耕、免耕播种、联合收获为代表的机械化增产增收技术,以节水灌溉、精量播种为代表的机械化资源节约技术和以化肥深施、高效植保、秸秆综合利用为代表的机械化环保技术,加强与生产厂家、技术科研部门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推广新机具,促进机械装备升级和技术改良,加快普及主要作物关键环节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应用。制定适应不同作物的农艺标准、机械作业规范和技术路线,建立农机农艺协作机制,大力推广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品种和种植模式,为规模化生产、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完善农机、种子、土肥、植保等推广服务机构协调配合机制,组织引导农民统一农作物品种、茬口、施肥和植保,提高农机化技术的集成应用水平。加快实施农业机械化创新示范工程,各镇(街道)要结合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分别建立1-2处主要粮食作物和主要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创新示范基地,探索不同地区机械化发展的新模式。要着力实施保护性耕作、土地深松深耕推进工程,制定《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和《土地深松深耕工程建设规划》,开展高标准、高效益保护性耕作、深松深耕示范区建设,基本形成我市保护性耕作支撑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全市推广保护性耕作35万亩以上,耕地全面深松深耕一遍。

(四)努力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进入农机服务产业,大力扶持农机大户等各类社会主体领办、创办农机专业合作社,“十二五”期间,全市每个镇(街道)至少建立2家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效益良好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辐射带动其他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快速发展,真正建立起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农机中介组织为纽带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在规划、用地、投入等方面积极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扶持建设一批农机服务大院,改善农机存放、保养条件。推广“企社共建”模式,协调支持农机企业与农机专业合作社合作建立5个大型农机维修站,解决大中型高性能农业机械的维修难题。积极开展“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创建省级四星、五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4个。要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创新经营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农机销售、维修服务市场,积极开展跨区作业,推行订单作业、承包服务、产加销“一条龙”等服务方式,逐步做大做强农机服务产业。

(五)大力加强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以农机技术推广、质量监督、教育培训、信息宣传和安全监理等五大体系为主要内容,以政策、科技、装备、人才、体制为主要支撑,努力打造依法规范、综合配套、机制灵活、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拓展公共服务领域,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整合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农机科技推广力量,实施“5516”农机推广体系建设工程(组建5个农机推广专家团队、50名的市、镇(街道)农机推广指导员队伍、近1000人的村级农机推广员队伍、6000户的农机推广示范户队伍),构建“农机专家—市、镇(街道)农机推广指导员—村(居)农机推广员—农机推广示范户”四支队伍,形成层次分明、四位一体、系统完整、覆盖全市的农机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依托《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投资130万元实施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安全监理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农机技术推广、安全监理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创建部级农机安全监理装备示范县,建设一个现代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推广基地。市农机局成立农机质量监督站,建立健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加强农机市场管理,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质量调查,抓好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要建立完善全市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农机服务组织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机械合理有序利用。要高度重视农机教育培训,加快提高农机教育培训能力。扎实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重点打造农机化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三支队伍。加大投入,加快建成集农机化新技术推广与培训、农机新机械展示演示与交易、大型高性能农业机械维修与保养于一体的农机科技示范培训中心。充分发挥市农机化学校在农机培训中的“前沿阵地”作用,结合“阳光工程”等各类农民培训项目,深入开展农机管理、科技、实用技术培训和科普宣传,每年培训农机管理、科技和实用技术等1200人以上,不断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为农机化发展提供保证。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农机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强化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加强牌证管理,提高农业机械挂牌率、年检率和驾驶员持证率,突出抓好重要农时季节的农机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深入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活动,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建立农机事故应急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科学监管水平,扎实推进“平安农机”建设。

四、建立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长效机制

大型机械化农业规划例8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以转方式、调结构、抓创新、促发展为主线,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积极促进农机、农艺、农业经营方式协调发展,切实增强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继续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加快发展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机械化,做大做强农机服务业,进一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提高农机工业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发展到1500万千瓦,农机总值70亿元;拖拉机发展到26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达到7.2万台;联合收获机发展到2.2万台,其中玉米联合收割机8000台;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其中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水平继续提升,重点经济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实现重大突破、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65%,设施农业、畜牧业、水产业、林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业等农村各业机械化协调推进。全市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农机经营服务总产值达到42亿元,增加值28亿元。建成一批骨干农机装备制造企业,打造一批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农机工业总产值达到15亿元。

到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稳定在1700万千瓦左右,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稳定在93%以上,在粮食生产机械化继续稳定和提升的同时,重点经济作物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70%,设施农业、畜牧业、水产业、林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较大进展。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实现全覆盖,农机服务总值达到60亿元,增加值45亿元。农机工业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农机制造企业,农机工业总产值达到30亿元。

二、推进农业机械化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围绕全市粮食高产创建和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继续提高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巩固小麦、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质量与水平。大力推广普及联合收获、秸秆还田、土地深松、免耕播种、化肥深施、节水灌溉等机械化增产、增效、节本技术,加速应用发展从收到种的“一条龙”机械化作业模式,推进粮食生产农机农艺融合。精心组织“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和抗旱排涝、抢收抢种、统防统治等关键环节的农机化生产。积极发展种子加工处理、粮食烘干等机械化,推进农机化向粮食产前、产后服务领域延伸,为粮食生产提供全方位、系列化农机服务。到2015年,全市玉米收获全部实现机械化。

(二)加快推进经济作物、设施农业机械化发展。以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为抓手,以机械化种植、收获等关键环节为重点,在花生、大蒜、马铃薯、棉花等主要经济作物机械化上实现新突破。围绕蔬菜、林木种苗、花卉等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在大力推广田园管理、电动卷帘、保温被等机械设施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工厂育秧、生态植保和病虫监控、温度湿度控制、物理增肥等高科技技术和机械设备,推动设施农业向建设标准化、控制精准化、生产机械化、管理现代化、服务产业化迈进。围绕提升林果产业化水平,加快育苗嫁接、植保施肥、分级筛选、贮藏加工等先进适用机械设备的推广力度。

(三)进一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杠杆作用,在推动总量持续增长的同时,优先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重点发展玉米收获、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和经济作物机械,加快发展畜牧、林果生产机械,积极发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节水灌溉、农产品加工机械,大力发展精量施肥、高效植保喷药等节能环保、节本增效的机械,推动各类配套机械全面协调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农村各业机械并举发展。加快机械的更新,逐步淘汰污染重、效率低、能耗高的老旧农业和排灌机械。产粮大县要积极发展高端机械,加快常规机械更新换代,加速农机装备整体升级。乐陵市、庆云县围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重点发展牧草收获、饲料加工、畜禽养殖、生鲜乳收集和畜产品加工等高效生态、节能环保农业机械。

(四)推动农机服务业做大做强。把农机服务业纳入农村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努力培育发展农机销售、运输、维修、信息和田间作业等农机服务市场。加快以农机合作社、农机专业大户等为代表的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十二五”期间重点培育发展50个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市级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依托各类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大力组织开展跨区作业、合同作业、订单作业等农机服务,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机共同利用。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依法取得农民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强抗旱排涝和抢收抢种的机械化应急装备、应急队伍和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抗灾能力和应急水平。适应农业标准化发展需要,建立农机农艺协作机制,推广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品种和种植模式,为规模化生产、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加强机耕道规划和建设,改善农机作业、通行条件。

(五)加强农业机械化实用人才培养。加强农业机械化培训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培训能力和办学水平。到2015年,通过认证的社会农业机械化培训机构达到20家以上。结合阳光工程等各类农民培训项目,大力培养农机作业和维修能手。加强农机科普宣传,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提高农民对先进生产工具及技术的接受能力、操作水平和就业技能。定期对农机管理、推广和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水平。

(六)切实增强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服务到位、支撑有力、运行高效、充满活力的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推广能力。加强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人员,改善条件,增强手段。创新推广机制,加强示范指导,加快普及实用技术,满足农民需求。强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农机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形成以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安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监理装备和基层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电动卷帘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努力提高农业机械挂牌率、年检率和驾驶员持证率,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规范农机维修服务,开展“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创建四星、五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50个。加强质量管理,对重点推

广的农机产品依法进行质量跟踪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开展农民满意农机产品调查评选活动。健全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网络,加强农机市场监管,严格农机产品“三包”规定,加大对私自改装农业机械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利用省、市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建立健全联结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功能齐全、服务优良、高效共享的农业机械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三、促进农机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大力培植骨干农机企业。推进产业组织结构调整,采用技术改造、兼并重组、改革改制等方式,综合运用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政策,重点培育和发展海伟、宝丰、华北农机、宁津德农、庆云颐元、武城春明、夏津润辉等一批骨干农机装备制造企业。“十二五”期间,培育发展产值过亿元的农机企业3家,5000万元以上的10家,1000万元以上的30家。

(二)打造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基地。通过调整产业布局,培植骨干企业,创造知名品牌,推动农机装备制造业做大做强,积极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力争把我市建设成为重要的农机装备生产基地。在德城区、宁津县、武城县、夏津县、庆云县分别建立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免耕播种机、深松机、植保机械及经济作物、农产品加工机械等生产基地。

(三)提升农机工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加大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改善企业研发和生产条件,应用先进加工设备和制造技术,全面提高农机制造工艺、装备水平及产品质量。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积极开展质量教育和技术工人培训,全面提高掌握现代农机加工设备和技术的能力。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大力推进我市企业与央企、全国机械百强企业的合资合作,积极吸引著名农机企业到我市投资建厂,提升现代农业机械制造水平。

(四)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实施农机流通服务品牌工程,优化市场布局,发展连锁经营,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大型农机流通龙头企业、农机“4S”店、品牌农机店、连锁农机店和区域性农机市场。强化农机零配件供应,利用农机维修网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资超市等渠道,推行送货上门、服务到田间等销售服务模式。依托重点生产和专业流通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中心,搭建农机产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技术指导和服务水平。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制度,对农业生产急需、增产增收效果显著和替代劳动力作用明显的农业机械按规定进行补贴,对产粮大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及农机服务组织按照上级规定采取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措施进行重点扶持。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财政投入,支持现代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计划,重点支持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先进农机具创新示范和农机规模化作业等。鼓励支持建立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逐步加大农业机械化重点技术推广支持力度。按照统一部署,在适宜地区实施保护性耕作、土地深松、秸秆还田、高效植保、节水灌溉等农机作业补贴试点。积极开展农机安全保险业务,实施对农业机械的保费补贴办法。支持农机工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智力引进。对符合条件的农机装备项目,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及时上报、审批。对于发展方向好、市场潜力大的农机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在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积极推动农机抵押贷款业务,落实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大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大中型农业机械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农机流通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按国家规定,中小农机制造企业可享受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创新型企业试点向农机制造企业倾斜。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免征农机机耕和排灌服务营业税、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批发和零售的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农机制造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进一步落实农机企业研发投入税前扣除等政策。继续对跨区作业农业机械、运输跨区作业机械的车辆和技术服务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建立农机跨区作业“绿色通道”。

大型机械化农业规划例9

1目前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存在的不足

1.1农业机械化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随着农业发展结构性变革的进行,新的农业生产主体已经逐步由原来的个人和小农户,逐渐转变成大型集约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机构。在这种规模化的农耕需求中,必然要求农业种植方法从以劳动密集型的传统耕作方式向机械化耕作方式发展[1]。但很多地区却存在着土地划分不合理,机械利用的效果不高的情况。在这种因素影响之下,导致一部分农业种植户对大型机械化劳作缺乏信心,从而降低了机械化进程的顺利进行。

1.2农业机械化资金投入不足

资金问题一直是困扰着农业机械化广泛实施的一项重要因素。由于目前很多的中小型农业生产者缺乏必要的农业机械发展资金,使得在更新机械以及推进农业机械的过程中,无法实现即时的生产方式转化,从而降低了机械化效果。目前,很多的农村信用社和农业发展银行,都为农业发展专门设立的贷款帮扶服务。但由于很多机构贷款流程繁琐,贷款额度小、周期短,使得很多农业生产者无法有效运用这一服务措施,资金投入问题仍然无法有效解决。

1.3农业机械化技术服务不到位

随着各种新型农业机械的投入使用,相关的技术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由于现阶段对于新型农业机械的技术服务人员的培养不能满足需求,使得农业生产者在使用新型农业机械的过程中,对于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知识掌握不充分,易引起农业耕作中的机械使用问题[2]。对于农业机械使用的维护和维修等需要,也无法及时有效的进行服务,从而降低了农业生产者的机械化体验,阻碍了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

2推进农业机械化的有效途径

2.1在农业结构转型过程中充分考虑机械化发展

由于目前的农村结构转型,使得传统的小块土地耕作实现了区域性的联合。在进行土地大规模集约化生产中,要充分的考虑目前的农业机械性能和特点,使农业耕作区域的划分情况能够充分发挥各种新型农业机械的工作效果。

2.2提高对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和补贴力度

各地区政府要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补贴力度和范围,从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于农业机械的接受程度和意愿。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农业机械使用补贴等方式,有效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另外,要加大金融机构对农业机械化的服务范围和效率。在农村信用社以及农业银行中设立专门的农业机械贷款服务窗口等,并简化贷款流程,使农业生产者可以有效的使用金融机构的贷款资金进行机械购置[3]。金融机构还要不断进行业务创新,提高农业贷款额度和使用期限,使得农业生产者在资金使用时能够有更大的自主性和选择性。政府部门可以为农业生产者的贷款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并补贴贷款利息,从而减轻农业机械采购贷款压力,增强农业生产者使用新型农业机械的积极性。

2.3建立农业示范园区,增强技术服务水平

大型机械化农业规划例10

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对农业机械化事业高度重视。早在1937年,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就指出:“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用农业集体化和农业机械化的方法去解决。”[1]在农垦事业创建初期,毛泽东指出:共产党宣言的十大纲领中,有一条就是建立农业产业军,所以要开垦荒地,建设一支采用现代化机械和科学技术的农业大军。为了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1950年在中共中央所在地中南海举办了新式农具展览会。1958年,毛泽东在提出以土肥水种密保管工为内容的“农业八字宪法”,把农业机械化列为发展农业的重点内容之一。1958年11月10日,毛泽东在对《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的修改和信件提出了农业工厂化的设想,指出:“要使人民公社具有雄厚的生产资料,就必须实现公社工业化,农业工厂化(即机械化和电气化)。”这里,毛泽东把农业工厂化阐释为机械化和电气化。在中国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工作中起着重大指导作用、最经典的思想,就是1959年4月29日毛泽东在《党内通讯》中提出的“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论断。1962年毛泽东亲自主持的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确定:“我们党在农业问题的根本路线是,第一步实现农业集体化,第二步是在农业集体化基础上实现农业机械化和电气化。”

正因为中国共产党和政府,不仅在经济上,而且在政治上对农业机械化有着高度的认识,因而在实践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特别是运用计划经济集中配置资源的手段,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1948年创办了机械化国营农场。1953年创办国营拖拉机站。“一五”计划时期即开始投资建设大中型拖拉机厂。1959年9月,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部。全国上下都建立了抓农业机械化的工作机构。1955年到1964年的10年间,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发表关于农业机械化问题的社论多达36篇,平均每年3.6篇,其中1958年有8篇,1963年更是多达13篇,这是其他任何一项技术工作所没有的。1966年7月,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国务院在武汉召开农业机械化湖北现场会议(即第一次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布置到198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的任务。此后国务院于1971年8月和1978年1月,先后召开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以加快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进程。

1980年前,为推进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概括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政策:

(一)政策目标

1980年前,中国农业机械化的政策目标,举国上下都很清楚,即是“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这一政策目标的确立,是与党和政府在农业机械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方面的认识相关联的。中国共产党把农业机械化作为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50年代初即确立了以农业机械化、电气化、水利化和化学化为内涵的农业现代化的技术路线,而这一技术路线在60-70年代的实施过程中则偏重抓农业机械化。1955年7月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最早提出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时限。他指出:“估计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完成农业方面的技术改革,大概需要四五个五年计划,即20年至25年时间。全党必须为实现这个伟大任务而奋斗。”从毛泽东讲话的1955年算起,按25年算,即为1980年。但是,这一时间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号召,而未作为具体计划指标或行动纲领来指导或规范农业机械化的实践。其后,关于实现农业机械化时限也有不同的提法。例如,1959年4月29日毛泽东在《党内通讯》中谈到“机械化问题”时限时指出:“要有10年时期。四年以内小解决,七年以内中解决,十年以内大解决”。这里把实现中国农业机械化的时间变成了10年左右。1959年10月18日中央批转农业机械部的报告,批示中说:“应该根据从1958年起以十年至十五年的时间实现农业现代化,即实现农业机械化、水利化、化学化、电气化”。1962年9月27日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中提出:“再经过20-25年的努力,就一定能够在基本上实现党中央所预见的、农民和全国人民盼望很久的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尽管如此,农业机械化问题只是作为一项技术工作正常推进。农业机械化作为一个重要问题,重新提到中央议程是1966年初湖北省委写信给中央的一份报告引起的。1966年2月19日毛泽东写信给湖北省委书记王任重,重新提出25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问题。他在信中说:“目前是抓紧从今年起的十五年。已经过去十年了,这十年我们抓得不大好。”这就是1966年全国第一次农业机械化会议把1980年确定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时限的缘由。在1971年的全国第二次农业机械化会议上,确定到1980年农、林、牧、副、渔主要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全国农用拖拉机达到80万台左右,手扶拖拉机达到150万台左右,排灌机械总动力达到6000万马力,平均每公顷耕地化肥施用量达到80市斤左右。在1978年1月全国第三次农业机械化会议上,提出了“全党动员,决战三年,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而奋斗”的号召。为了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国家在投入、价格、经营体制及推行农业机械化的方式上,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二)投入政策

1980年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运用行政手段,在投入上实行向农业机械化倾斜的政策,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投资主体单一,农业机械化建设资金全部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信贷和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积累。在农业机械工业方面,到1980年,国家对农业机械工业建设投资总额达到81.67亿元。在国家支持社队购置农业机具方面,到1980年代拨出无偿投资和各种贷款129亿元。具体情况是:从1953年建立第一个国营拖拉机站起,直到1958年下放至社,国家在农业机械化投资上采取了大包大揽的政策,即基建由国家管,生产费用按任务拨给,教育、培训按年度预算拨款。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拖拉机及拖拉机数量大量增加,国家独自办不起,60年代开始改为国家与集体两方面都投资。据统计:1953-1965年,国家用于农业机械化的财政拨款达24.4亿元。1966年后,国家对全民所有制农业机械化事业单位仍实行拨款。1966-1980年,国家用于这些单位的资金达41.52亿元。另外,国家为鼓励农村集体购置农业机械,自1966年开始,从“支援农村人民公社投资”渠道,投资53亿元;农业贷款中的生产设备代款,每年约9亿元;发放农业机械专项长期无息贷款,计划1978-1980年发放20亿元,实际发放8亿元。到1977年,在《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规划》中关于投入政策,提出:“今后三年,全国购买农业机械资金约需300亿元,其中国营农林牧渔场企事业单位购买的约15亿元,由国营农林牧渔场的投资中解决。属于社队购买农业机械的资金,约285亿元。各地要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因地制宜地发展社队企业,为农业机械化积累资金,就全国来说,今后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公积金平均以30%到40%用于购买农业机械,加上社办企业利润的一部分,约可解决购买资金的65%左右。其余资金,将通过降低产品成本、降低出厂价格、银行贷款、国家财政和地方机动财力的支持来解决。”

二是,国家和集体在投资上对农业机械化实行倾斜政策,农业机械化投入所占比例较高。在国家投资方面,1966年开始将“支援农村人民公社投资”主要用于农业机械;农业贷款中的生产设备代款,主要用于社队购置农业机械和小水电设备,1975年的比例高达60%左右。在集体投资方面,社队将收入的1/3用于购买和维护农业机械;1977年规定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公积金平均以30%到40%用于购买农业机械。

三是,农业机械化事业费上升较多。农业机械化改革前,中央对农业机械基本建设投资变化不大。与此同时,农业机械化事业费不断增加,“四五”计划时期比“三五”计划时期翻番,“五五”计划时期比“四五”计划时期翻番(见表1)。

表1:农业机械化投入情况 单位:亿元 时期 农机事业费 农机基本建设投资 1952年 0.13   1953-1957年 2.93   1958-1962年 16.88   1963-1965年 2.17 5.89 “三五”计划时期 3.08 2.64 “四五”计划时期 6.54 2.33 “五五”计划时期 14.19 6.50 “六五”计划时期 17.08 1.51 “七五”计划时期 26.35 1.73 “八五”计划时期 50.64 1.86

(三)价格政策

国家为了推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对农业机械产品销售价格、修理价格及农用油料价格实行低价政策,对农业机械生产企业、维修企业实行价格补贴。据统计:自1952年第一次降低农具价格起,曾经多次降低农业机械产品价格。1966-1973年,农业机械产品降价5次,农用柴油降价3次。其中东方-75降价28%,工农-7降价20%,195柴油机降价33%,农用柴油降价14%。

(四)农业机械化的经营体制

中国农业机械化自起步之日起,经营主体即是国家和集体。50年代学习苏联,建立国营拖拉机站,后来大部分下放人民公社经营,国家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属半官办。70年代,许多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也建立了农机站。1980年4月农机部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规定:“大、中型农业机械一般由人民公社或生产大队经营;在少数地区,有的生产大队规模较大,也可以经营大、中型农业机械,要根据有利于发展生产、集体富裕的原则决定。小型农业机械一般由生产队经营;有些地方生产大队规模小,又能由小型农业机械承担农业生产主要作业的,可由大队统一经营。”这一政策直接持续至1982年底。

(五)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农业机械化

1949-1978年间,中国农业经济组织除少量的国营农场外,50年代中期是清一色的农业生产合作社,50年代末开始至1978年是清一色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农业机械化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进行的。

为了“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这一目标,国家将技术经济问题政治化,把农业机械化当成政治任务,采取行政手段,自上而下地推进农业机械化。国家确定到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和任务,并通过行政命令层层分解和下达的方式发动农业生产基层单位去完成。由于为化而化,不求效益,而不是把农业机械化作为发展农业的手段,目标与手段错位。这种自上而下、强制性的技术变迁中,政府成为农业机械化技术选择的主体而不是农民,农民对农业机械化技术的选择和采用完全是被动的,加上当时物化劳动成本高于活劳动成本,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超出实际可能,违背了经济规律,这使农民在农业机械化的推进上缺乏内在动力,反而由于经济效益下降,而挫伤了农民应用机械技术的积极性。

二、1980年前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的基本判断

新中国成立至1980年,中国农业机械化事业获得很大的发展,建立了农业机械工业体系,农业机械装备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有较大进展,但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未能实现。

(一)农业机械工业获得较大发展

新中国建立之际,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基础是非常薄弱的,只能生产锄头、镰刀、铁锨、木犁等传统农具。为了适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要,中央提出“农机制造以地方为主的方针”,各地大搞农业机械工业。到1979年,全国已建立县和县以上农业机械制造厂2327个,农业机械修造厂2386个(另外还有一批相当数量的半拉子工程),从而基本上建成了农业机械制造、维修、配件生产大致适应,门类比较齐全的农业机械工业体系,在农业机械制造和修造厂工作的职工达到117万人。

与此同时,建立了包括农业科研、鉴定、推广、培训、供应、维修等比较齐全的农业机械化支持保障体系。到1980年底,全国各省、市(地)、县均设有农业机械管理机构,建成县以上农业机械(化)研究机构2113个,农机具试验鉴定站46个,农业机械化中等专业学校134所,省、地农机校140所,1800多个县建立了农机常设培训班,农机公司2812个,每个县都有了农机修造厂,50%的公社和20%的生产大队建立了农机维修点,公社农机管理站4.31万个(占全国公社数的80%),形成了覆盖全国、遍布城乡、比较健全的农业机械化支持保障网络,为农业机械使用提供及时、方便、可靠的服务。在农业机械维修上做到大修不出县,中修不出社,小修不出村。

(二)农业机械装备水平提高

新中国建立之初,中国农业机械动力很少,仅18万千瓦(见表2)。到1980年,全国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4746万千瓦。每万公顷耕地拥有大、中型拖拉机75台,小型拖拉机189台,农用载重汽车13.5辆,灌溉动力机械570千瓦。

表2 中国农业机械动力增长情况

单位:万千瓦、万台、万辆、万部、万艘

年份 农机总动力 大中型拖拉机 小型拖拉机 机引农具 农用汽车 渔业机动船 1952 18 —* —* —* —* —* 1957 121 1.5 —** —** 0.40 —** 1962 —** 5.5 0.1 19.2 0.82 0.15 1965 1099 7.3 0.4 25.8 1.11 0.57 1970 2165 12.5 7.8 34.6 1.56 0.78 1975 7479 34.5 59.0 90.8 3.96 1.42 1978 11750 55.7 137.3 119.2 7.38 4.72 1980 14746 74.5 187.4 136.9 13.47 6.10 1984 19496 85.4 329.8 123.5 34.92 14.30 1988 26575 87.0 595.8 97.1 59.14 26.50 1990 28708 81.4 698.1 97.4 62.44 32.10 1995 36060 67.0 863.3 99.0 79.40 37.68 1997 42016 68.7 1047.8 112.9 87.60 39.88 1998 44900 72.1 1136.0 129.4 90.11 40.11 注: *表示忽略不计, **表示没有找到相应的统计数据。

(三)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提高

1949-1980年,中国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从种植业机耕、机播、机收水平分析,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达到63%,机播面积占播种面积达到24.7%,机收面积占收获面积达到15%(见表3)。1980年农用动力中,人:畜(头):机(千瓦)的比例,从1965年的100:18:4.6变为100:16:47,畜力相对减少了11%,机力增加了10倍以上。

表3 种植业机耕、机播、机收水平变化情况 单位:万公顷、% 项目 机耕 机播 机收 年份 面积 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 面积 机播面积占播种面积 面积 机收面积占收获面积 1952 13.6           1957 263.6           1965 1557.9           1970 1822.2 18         1975 3320 33.3 793 5.20 233 1.5 1980 4213 42.4 1560 10.90 433 3.1 1985 3733 38.5 1360 9.40 507 3.5 1988 4500 46.7 1693 11.70 780 5.4 1995 3567 56.3 2000 20.04 1113 11.2 1997 5791 60.7 3565 23.4 2135 14.0 1998 6005 63.0 3836 24.7 2343 15.0  (四)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落空

应该说,当时规定的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指标体系,既不完善(偏重种植业,忽视养殖业和农产品贮、运、加等),指标也较低。尽管如此,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仍落空了。1980年底,农业机械化实际水平与原定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规划的目标相比:在动力装备方面,大中型拖拉机与预定目标80万台差56440台、差7.1%,小型拖拉机比原定目标150万台多375247台、多25%,排灌机械比原定目标6000万马力多1661万马力、多27.7%。在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上,全国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为42.4%,机播面积占播种面积只有10.9%,机器插秧面积占插秧面积仅0.58%,机收面积占收获面积只有2.7%,机电灌溉面积只占可灌溉面积的56.6%,每亩施用化肥只有17.1市斤。总体而言,到1980年,机械拥有量中的不少指标已经达到或基本达到,但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等指标都比原定目标相差甚远,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落空。

三、农业机械化改革是历史的必然

(一)农业机械化孤军深入违背了经济技术协调发展的规律

1980年前农业机械化获得一定的发展,是因为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利用行政干预和强有力的国家财政支持,加上要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实行高积累政策,才获得农业机械化的推进。198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的目标未能实现的原因,农业机械部门曾对1980年以前的农业机械化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概括为3句话12个字,即脱离实际、孤军深入、急于求成。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是应与整个经济发展相适应,这是经济技术发展规律,不可违背。1980年前推行农业机械化,急于求成,脱离了经济发展水平的要求,不符合技术经济演进规律,不经济,也养不起。

从国家投入分析,农业机械工业和农村农业机械化规划都脱离了国民经济可能提供的支持。如第三次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确定国家每年向农机供应柴油1600万吨,实际上当时全国柴油产量总共才1800万吨;要求拿出300亿元支持农村购置农机,也根本办不到。

从国家对农业投入结构分析,把大量的财力用于农业机械化,则相应地要压缩对农业的其他投入。这也影响了对生物技术的投入。

从微观经济主体分析,国家规定给社队的贷款,60%以上用于购买农机具,社队收入的1/3用于购买和维护农业机械。这样造成两个后果:一是农民把钱投于此,积累与消费结构不合理,影响了社员的分配收入。二是农产品成本随着农业机器用量的增加而提高。据商业部门对2162个生产队的调查,1976年与1965年相比,6种粮食作物亩产由232斤增加到316斤,增长36%;同时亩成本由26.2元增加到40.5元,增加了54%,平均劳动日值降低20%[2],也影响了农民的收入。造成这种结局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发展水平低,当时劳动成本比机械成本低,尚没有达到劳力替代的条件。因为,中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城市在集聚和生长现代生产力的同时,抑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劳动力从50年代的约1.8亿人增加到1978年的3亿,耕地面积由10666.7万公顷减少到9933.3万公顷,使劳均耕地从0.593公顷降为0.333公顷,在南方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一般劳均耕地仅0.2公顷左右,浙江、上海还不足0.133公顷。这致使劳动生产率无法提高,1952-1978年农业劳动生产率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因此,劳动力有多余,生产中劳力成本与机械成本两套成本同时支付,使生产成本大为增加。这抑制了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总之,因为改革开放前社会、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低,农业人口比重大,农村产业结构单一,农民收水平低,在这种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物化劳动价格比活劳动价格高,还没有达到用机械技术替代劳动力的经济条件。这就是通常讲的用得起和用不起的问题,机械技术必然是不经济的选择,因而农业机械化进程没有预期的快。这是最根本的教训,必须记取。

更为严重的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进行的农业机械产品生产,实质上是有计划的无计划,处于混乱状态:一方面,农业机具不配套,很多作业没有适合的机具,所配备的农机具利用率不高,且不能解决农忙时作业的需要。另一方面,不少农业机械质量差,故障多,零配件紧缺,购买困难,维修费用很高。这些,都加大了农业生产费用。据1971年统计,东北一些地方,每台拖拉机油料和维修费一般在1万元以上,有的高达1.5万元,分别相当400亩和600亩粮豆产品的收购价格总额[3]。如此昂贵的油耗和维修费,即便是行政手段推行,农业机械化也是难以推进的。

综上所述,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加上把农业机械化政治化,强行推行农业机械化,尽可能动员和集中资源向农业机械化倾斜配置,既不经济,也养不起,而且由于强行推行而导致不符合国情的技术路线选择,造成了失误。由此可见,经济规律不可违:农业机械化其实质是劳力替代技术,必须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即达到劳力替代的经济条件(机械作业费用低于劳力费用),否则,孤军深入,违背经济规律,必然失败。换言之,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不可能进口一个现代化,也不可能发给农村一个现代化,必须依靠广大农民,以市场为导向,才能引导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

(二)农业机械化行业发展失调的困境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中,农业机械产品的生产,实际上是无计划的混乱状态,农业机械化行业发展失调,处于极端困境之中。

1、农业机械工业重复建设,造成极大浪费,农机具产品生产成本偏高。国家长期执行“农业机械制造以地方为主”的政策,造成全国各地强调地方自给,什么都自已上,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农业机械工业比例失调。1978年底,全国拥有大中型拖拉机厂65个,手扶拖拉机厂140多个,其中年产量上万台的只有几家,其余年产量大都在2000-3000台左右,甚至有年产几百台、几十台的。260个内燃机厂,多数年产量只有几万马力。由于这些因素,导致农业机械产品生产成本高,进而导致农业机器价格偏高。据1971年统计,从农业机器和粮食比价来看,中国手扶拖拉机价格比日本高4倍,35马力轮式拖拉机价格比日本高2倍。日本20马力乘坐拖拉机每马力价格折合稻谷550斤,中国28马力东方红拖拉机每马力价格折合稻谷3250斤,比日本高5倍。中国柴油与稻谷比价也比日本高5倍 [4]。

2、内部结构失调。片面强调种植业的机械化,不重视养殖、贮藏、加工、运输等作业的机械化,不重视商品经济的发展,从而窒息了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活力。一些生产中急需的如收获机械、林业机械、牧业机械、渔业机械甚至还是缺门。农业机械产品型号多,仅柴油机型号就有250个之多,“三化”水平很低。生产批量很大的490型柴油机,有4个型号,功率、缸径一样,但420多种基本件不能互换。

3、农业机械的生产、分配是按政府计划进行的,不管农业生产是否有实际需求,结果造成很多积压浪费。

4、农机经营企业亏损。由于农村社队经济力量薄弱,不少社队付不起机器作业费用,长期拖欠,这是导致大量拖拉机站连年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农村改革的制度环境要求农业机械化作适应性改革

1978年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实行大包干,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启动了农村改革。这之后,1980年9月中共中央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纪要》,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从而确立了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与此同时,农村市场化改革也开始启动。十一届三中全会要求恢复农村集贸市场,1979年7月国务院转发了《关于尽快把国营农场办成农工商联合企业的座谈纪要》。概括而言,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农村改革实际上在两个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一是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重新确立了农户经济,农民有了经营权、财产权和收益权,农户成为农业生产、经营、投资的主体;与此同时,国家农业投资体制发生变化,逐步形成了以农民投入为主体,国家、集体、农户等多元化投入的格局。二是启动了市场化改革,农村经济运行机制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市场在农村经济中的作用愈来愈明显,利益原则逐步得到体现。这两方面的改革,导致对农业机械化的需求发生变化:(1)农户在农业经营中需要机械等生产资料,应该成为农业机械化投资的主体和经营的主体。(2)农民通过核算能否获取经济效益来确定是否使用机械作业和使用何种机型。

正是因为有上述制度环境的变化,我国农业机械化于1980年开始启动了改革。根据农村制度环境变化的要求,对农业机械化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政策要点主要有:

1、允许农民个人或联户购买、经营农业机械,农民取代了国家和集体成为农业机械化投资的主体,进入到“官”、“民”同办的阶段。

2、突破了产品经济的陈旧观念,允许农业机械作为商品进入市场,使农民和农业机械企业生产者共同面对市场,实行产销双向选择,改变了农业机械工业几十年一贯制的“生产什么就供应什么”的“官商”意识,进而树立了“为用户服务”的企业经营思想。在1980-1994年间形成了农业机械化“计划+市场”的运作机制。“计划”,即:继续对农业机械产品实行价格管制,保证农业机械产品以较低的价格供应农村;对农业机械生产企业采取价外补贴、产销倒挂补贴、减免税收、调拨平价物质等手段,弥补农业机械企业的政策性亏损;国家继续对农业机械的使用实行优惠政策,每年安排数百万吨平价柴油供应农村,以降低农民使用农业机械的成本。例如,平价柴油较长时间保持330元/吨。“市场”,即从农业机械产品出厂,进入千家万户,到使用,基本上没有国家干预,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农业机械产品作为商品进入市场,销售商根据市场需求采购农业机械产品,农民根据生产需要和收益预期自主选择、自主投资、自主经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优惠政策逐步取消,“计划”的主导作用逐渐让位于“市场”。 到1994年7月1日,取消农用平价柴油,至此,国家在以前实行的农业机械化优惠政策已取消完毕。90年代中期起,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进入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阶段。

四、理论反思和启示

1980年以前之所以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并将这一问题上升到政治高度,其背景是因为50年代初期刘少奇关于先机械化后合作化的主张被毛泽东否定了。50年来,有两个理论对中国的农业和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一是认为以家庭为经营单位,规模小,不适应使用机械技术的现代化农业发展的要求;二是由于中国资源禀赋的特点是人多地少,根据这一国情,认为不应采取节约劳力的机械技术,应该采取劳动密集型的集约化经营。对50年历史的反思,从中总结经验教训,并上升到理论和规律性认识的高度是很有必要的。近50年来,特别是农村改革20年来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历程,为农业机械化理论的探讨提供了丰富的实证。

(一)家庭承包经营与农业机械化

50年代初,因为认为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的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机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化,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生产力,进而推进以农业生产合作化为模式的规模化改造。这一理论引发了两个结果,一是给先机械化还是先合作化的讨论划了个句号;二是认为小农经济不适应工业化、城市化所需的农产品供应和使用现代化农业机械技术的要求,进而要大力推进以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模式的规模化改造。家庭承包经营是否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的要求,取决于这样几方面的因素:一是小生产与大市场能否接轨。90年代,各地农村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中,通过“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企业和农民都减少了寻找市场的交易费用,企业获得稳定的原料和产品,并获得规模效益,而增强了在市场竞争中的能力,农民也从中获利,农业则随着企业的发展而稳步发展。实践中,广大农民探讨出多样化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形式。二是能否适应科学种田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要求。从理论上分析,规模经济的一个重要起因,就是要素的不可分性。但是,历史上由于理论的不足,忽视了农业的特点,认为土地家庭经营规模小,会限制现代化农业机械技术的应用。实际上,农业生产要素的不可分性,并不像工业生产要素那样显著,如工业需要协调配合的流水线作业,而农机具则不然,可单机作业;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适合家庭分散经营。90年代我国农业机械化获得快速的发展,充分证明,土地家庭承包经营适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机械化能够获得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在市场取向的改革中,农业机械经营主体的多样化。这里,实践解决了另一个理论问题,就是农业机械化的组织形式问题。谁是农机经营的主体,有一个认识发展过程。苏联只准许国营拖拉机站购买经营农机具。50年代,我国发展了一步,在政策上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购买经营拖拉机等大中型农机具。到1983年,我国放活了政策,允许农户购买拖拉机等大中型农机具。农机服务组织在十几年的实践中,形成了包括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个体农户、各种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等农机服务组织,并形成了农机以家庭经营为主的格局。农机家庭经营主体地位的形成,因为机制灵活,除耕作服务外,还搞加工、贮运等综合经营,有的农机户还搞跨区作业,进而提高农机具的使用效率,而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实践还证明,随着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的提高,农民对农机服务的需求在逐步增加,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促进了以机械服务为纽带的合作,这种合作不是走向原来的人民公社型的合作,而是以农机专业化服务为内容或纽带的合作,其中股份合作制也逐步发育起来,在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机械技术是土地集约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人多地少,必然选择以土地替代型的技术路线,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走集约化经营的道路,这也是唯一的现实选择。理论和实践表明,作为节约劳力的农业机械化技术,不仅与土地节约经营不矛盾,机械工程技术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重要因素,与土地集约经营是一致的,是土地集约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不能以此来否定节约劳力的机械技术在农业上的广泛应用。

(三)农业要素相对价格的变化提高了对农业机械技术的需求

在人多地少的条件下,土地资源稀缺,相对价格高,劳力资源丰富,相对价格低。劳动力机会成本,随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就业结构的变化而变化,逐步升高。选择劳动集约型技术,还是选择节约劳力的机械技术,取决技术要素的相对价格。换言之,对农户而言,购买农机具或要求机械服务,是一个经济过程,决策权在农民,有一个需要、买得起和用得起的问题。实际上,农民在任何时候都是根据这一原则,在节约劳力技术上进行选择的。忽视这一问题,往往会发生失误。在农业机械化改革之前,就是因为忽视了农业要素相对价格问题,虽然强行推进农业机械化,但事倍功半,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仍然落空。

80年代中后期,一些地区农村的农民放弃使用机械技术而重返手工劳作,不是农民不需要机械作业,而是无论农民买得起还是买不起,一般都用不起,因为物化劳动成本高于活劳动成本。9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和进城务工经商,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增大,使用机械技术转变为经济的选择,农业机械化发展很快,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农村,无论是买得起还是买不起,一般都用得起,这里不仅因为物化劳动低于活劳动成本,更重要的是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高。这里得出几点结论:一是问题的实质不是先机械化还是先合作化,而是物化劳动成本与活劳动成本比较,不同的生产力水平和收入水平,决定的物化劳动成本与活劳动成本水平;二是家庭承包经营适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要。可以预见,随着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和进城务工经商,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将继续增大,使用机械技术将逐渐转变为经济的选择,农业机械化将获得更大的发展。

(四)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仍需要国家和集体的扶持

农业机械化是经济过程,由农民选择,但这并不是说农业机械化不需要国家和集体的扶持。实际上,由于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农民积累少。要让农民买得起、用得起,需要对农业机械化事业进行大力的扶持。特别是西部经济技术落后,国家应把农业机械化纳入西部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予以扶持。对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的扶持,其方式多种多样:一是对农机具生产和经营企业给予优惠政策,降低生产和经营成本;采取国家、集体、个人投资的办法,如现在一些地方通过以工建农的办法,国家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补助一些,最终让农民买得起。特别是发达地区农村,不能因为农业比较效益低而使农业现代化短腿,而是要通过社区平衡机制实行以工建农,增加农业机械化的投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协调发展。二是要对农民购买和经营农机具实行优惠政策,提供法律保障体系和服务,坚决杜绝各种乱收费项目,降低农民使用农机具所承担的费用,让农民能用得起。三是对农业机械服务组织,对其为增强服务实力而兴办的多种经营,在政策上予以优惠。总之,国家和集体对农业机械化事业,要采取多种形式给予扶持。

[1] 毛泽东:《矛盾论》,《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311页。

大型机械化农业规划例11

道县地处湖南省南部、潇水中游、南岭北麓,位于湘、粤、桂三省结合部。全县为盆状地形,四面环山,中部岗丘起伏,平川交错,整个地势呈中山-低山-丘陵-岗地-平原的趋势,从四周向中部倾斜。

1.2气候

道县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18.5℃;无霜期284~348天,光照充足,年平均日照时数1569.9小时,平均风速2.5m/s;雨量充沛,年均降水1506.7mm,年均蒸发量1634.6mm,降雨量略小于蒸发量;雨日平均164天,但时空分布不均,降雨多集中于4~6月,占全年46.1%。

1.3土壤资源

在土壤资源上,共有9个土类、17个亚类、63个土属、180个土种,基本上呈红壤-黄壤-黄棕壤-山地草甸土的环状垂直分布。

1.4土地利用结构

根据2012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道县土地总面积为24.47万hm2,主要以林地和耕地为主,其中林地14.591624万hm2,占总面积的59.61%;耕地面积4.563206万hm2(水田3.220383万hm2,旱地1.342823万hm2),占总面积的18.64%;园地5910.46hm2,占总面积的2.41%;草地1.789152万hm2,占总面积的7.31%;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41985万hm2,占总面积的4.26%。

2道县耕地后备资源评价

2.1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结合道县在农业气候资源、土壤资源等方面的特点,在征询有关专家意见后,选取以下指标:自然坡度、土层厚度、土壤质地、生态退化可能性,在此基础上,加入农机总体应用特性这一指标。

2.2评价指标等级划分

参照《规程》,将各评价指标按照对土地利用和农业机械应用的适宜程度,由高到低划分级别:A1、A2、A3、N,其中N为不适宜。

2.3待评价耕地后备资源来源地类

待开发耕地后备资源的地类有待开发荒草地、待开发盐碱地、待开发沼泽地、待开发沙地、待开发裸土地、待开发裸岩石砾地、待开发苇地和待开发滩涂。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分类中,荒草地对应着其他草地;裸土地和裸岩石砾地对应着裸地;苇地根据实际生长位置,分属于沼泽地或滩涂。

2.4主要数据来源与处理

土地利用数据来源于道县2012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1:10000);坡度数据根据道县地形图(1:10000),使用ARCGIS空间分析功能自动生成;土壤质地、土层厚度来源于2008年涔天河流域道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2011年湖南省道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在ARCGIS软件支持下,将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地形数据、土壤质地、土层厚度数据进行叠加,通过空间坐标配准、属性判别,获取评价指标的属性数据。

2.5指标等级判定的说明

生态退化可能性: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在生态退化方面可能存在着次生盐碱化、水土流失、沙化以及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道县整体为丘陵山地地貌,次生盐碱化可以不考虑。在气候类型上,道县不属于干旱半干旱区,大风天气少,境内植被覆盖率高,在地形地貌上属于山地丘陵,不会产生沙化情况。后备资源开发会影响生物多样性,但这种影响小。对于道县境内的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而言,最大的影响应是水土流失,根据不同坡度下水土流失的可能性,将6°以下的判定为A1级,6°~25°的判定为A2级。评价采用最小限制因子法,即在有关评价指标的分级中,以分级最低评级因子的分级作为该评价单元的等级。

2.6道县耕地后备资源数量、等级及分布

根据评价属性数据统计,道县耕地后备资源总量为1.147485万hm2,其中A1等级为2030.27hm2,占总量的17.69%;A2等级为8649.91hm2,占总量的75.38%;A3等级为794.66hm2,占总量的6.93%。从空间分布上看,道县耕地后备资源分布集中,主要分布在道县中南部,包括祥霖铺镇、审章塘瑶族乡、蚣坝镇、万家庄乡、白芒铺乡、营江乡、清塘镇和新车乡。该区域属于道县的平岗区,地势高差变化相对小。从质量上来讲,道县耕地后备资源质量较好,A2和A1等级占到总量近73%,其中A1等级占到总量近18%。在来源地类上,以其他草地为主。从气候条件上来讲,道县属于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降雨量充沛,风害影响小;从坡度上来讲,<6°的耕地后备资源占到总量的66%,6°~15°的占到总量的29%;从土壤条件上来讲,74%的耕地后备资源土层厚度可达到100cm以上,43%属于壤质土。同时,道县植被覆盖率高,土地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限。在农业机械应用上,道县总体应用条件一般,但在集中分布区域、即中南部应用条件尚可。

3分区利用对策

根据道县耕地后备资源分布特征,结合地形条件、土地利用等特征,以行政区域划分为主、结合主要河流道路走向,在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上,将全县划分为开发主导区、整理主导区和生态保育区。

3.1开发主导区

该区位于道县中部,土地总面积6.086324万hm2,包括清塘镇和营江乡濂溪河以南部分、上关乡省道323以南部分、万家庄乡、白芒铺乡、祥霖铺镇、蚣坝镇、审章塘瑶族乡中北部、新车乡北部和南部、大坪铺农场。耕地后备资源数量为0.828606万hm2,占全县耕地后备资源总量的72.21%,等别以A2和A1为主。该区耕地后备资源分布集中性明显,单块耕地后备资源面积大,总体坡度大多在6°以下,与现有耕作区域距离较近,具有进行大规模开发的优势,是该县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的优先区域。该区在土地利用上,对于总体坡度为6°以下的集中较大规模的耕地后备资源,可以修建坡式梯田,辅以水土保持措施,种植中耕作物,便于农业机械耕作;对于6°以上的耕地后备资源,或者虽以6°以下为主、但交叉有其他坡度区间的耕地后备资源,建议修建水平梯田,以便于田间管理,有灌溉条件的情况下种植水稻,无灌溉条件则种植旱作物。该区境内有潇水、淹水、冷水,小型水库有30余座,山塘7000余处,河坝400余处,配备排灌机械7211台、32168kW。在水利工程区划上,该区属于中部丘平提水工程管理区,但总体上而言,区内水利设施不足,沿河两岸高坡田尚面临着旱灾威胁,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面临着灌溉得不到保证的限制。但根据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规划,该区在其拟修建的左、右干渠及配套支渠的控制范围之内,因此,涔天河水库扩建及配套工程完成后,该区耕地后备资源的水源条件将会有较大程度的改善。从合理规划、科学投资的角度来讲,该区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安排在涔天河水库扩建配套工程完成之后,根据干支渠道修建提水泵站和引水渠道,配置提灌和灌溉机械,提高区内灌溉保证率。在农业生产道路上,该区对外交通骨干道路体系已经形成,农业生产道路还较欠缺。为充分发挥该区耕地后备资源的优势、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生产,建议该区在开发利用时,应根据农业机械化通行要求,对现有道路体系进行梳理,在农业耕作区域构筑完善的机耕道路体系,为农业机械化生产、农业产业化创造条件。在农业机械适用尺寸上,区内耕地后备资源的坡度大多在6°以下,农业机械的尺寸受限小,可配置中型的耕整机械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6°~15°的后备资源类型,对农业机械尺寸有一定限制,宜采用中小型或小型农业机械。

3.2整理主导区

该区土地总面积7.205486万hm2,位于桥头乡和仙子脚镇洑水以东、乐福堂乡、寿雁镇、富塘乡、东门乡、白马渡镇中西部、上关乡省道323以北部分、营江乡和道江镇以及清塘镇濂溪河以北部分。该区耕地后备资源数量为1913.89hm2,占全县耕地后备资源总量的17%,等别以A2为主。该区耕地后备资源大多分布零散、单块面积小,坡度以6°以下为主,6°~15°也占有一定比例;该区大部分耕地后备资源分布在现有耕地区域内或周边,梅花镇洑水以北区域的耕地后备资源多分布在中山中、与现有耕作区域距离远。对于该区分布在现有耕地区域内或周边,建议在耕地整理时一并开发利用,而对于梅花镇洑水以北区域分布在中山中的耕地后备资源,建议作为生态用地予以保留。由于该区耕地后备资源多分布在耕地区域内或周边,因此开发利用应纳入周边耕地统一规划,视水源情况种植周边类似作物对于单块规模较大的耕地后备资源,可作为一个耕作区,单独规划,总体坡度为6°以下的,辅以水土保持措施,种植中耕作物;6°以上的耕地后备资源,宜修建水平梯田,有灌溉条件的情况下种植水稻,无灌溉条件则种植旱生作物。该区境内以中低山区和丘陵区为主,在水利工程区划上,属于西北山丘中小型蓄水工程配套管理区,洑水流灌全境,有中小型水库30余座,山塘4000余处,河坝800余处,配备排灌机械7167台、3.0670万kW。由于该区西北以及东部为中山区,区内蓄水条件较好,在灌溉上主要靠水库山塘蓄水以及水坝提水灌溉。该区中东部在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配套渠道的控制范围内,可结合上述的干支渠道,对现有灌溉盲区或灌溉保障率低的区域完善引水渠道,修建改造提水泵站,配套提灌农业机械,提高区内灌溉保证率。在农业道路上,该区农业生产道路体系已经形成,耕作区域内已具备基本的机耕道路,但对于农业机械化生产来讲,道路体系还不完善,田间道路标准还不高,应结合现有骨干道路进一步充实农业生产道路体系,提高农业道路标准,以方便农业机械通行及农业生产物资运输。该区部分耕作区域分布在溪沟两侧,机耕道路难以通达,目前多以生产便道为主,在整治时应提高道路铺筑标准,适当拓宽路面宽度,条件允许时降低道路纵坡,调整道路走线。在农业机械适用尺寸上,由于该区耕地后备资源纳入到现有耕地资源中一并进行整理,所以农业机械尺寸取决于该区耕地资源条件。该区大部分耕作区域地势总体平坦,地形开阔,适合于中型农业机械;而对于山丘冲田以及坡田,耕地散而破碎,适合于推广小型农业机械。

3.3生态保育区

该区土地总面积11.186195万hm2,包括桥头林场、桥头乡和仙子脚镇洑水以西、月岩林场、清塘镇南部濂溪河以西部分、新车乡中部、白马渡镇和柑子园乡北部、四马桥镇、蚣坝镇南部、井塘瑶族乡、横岭瑶族乡和洪塘营瑶族乡,在土地利用结构中以林地为主。耕地后备资源主要分布在仙子脚镇、桥头林场、四马桥镇、柑子园乡和井塘瑶族乡。该区耕地后备资源1274.90hm2,占全县耕地后备资源总量的11%,等别以A2和A3为主。从总体来看,耕地后备资源分布零散,单块面积小;坡度大多为6°~15°,15°~25°和6°以下的比例均接近20%;与现有耕作区域联系性差,分布在林地、园地等非耕地类型中的特点突出,进行开发的优势度低。该区在开发利用上,建议将与耕作区域相连的、面积较大的耕地后备资源纳入耕作区域一并进行整理(如泡水两岸耕地内及周边的耕地后备资源);位于耕作区域附近的、零星的可在国土部门和农业部门的指导下,由农民自行开发,视水源情况种植周边类似的作物;位于林地和园地之间、和现有耕作区域距离较远的,建议作为生态用地进行管理,有条件的情况下植树种草,以增加地表植被覆盖率。该区中北部为洑水以及濂溪河支流发源地,南部有泡水经过。整个区域分布有小型水库30余座,山塘3000余处,配备排灌机械4562台、1.8388万kW。由于该区耕地后备资源海拔高,难以提水灌溉,同时该区也不在涔天河水库扩建配套渠道的控制范围内,因此灌溉条件差。在开发利用时,可结合地形条件修建坡面截水沟,开挖集雨池,拦蓄坡面径流,补充灌溉。农业生产道路上,泡水两岸的耕地区域与整理主导区集中连片耕地区域相似,需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道路、提高现有主要道路标准。其他区域只形成了骨干道路框架,农业生产道路比较匮乏,耕作区域中的道路大多坡降大、标准低、路况差。在整治时应大力加强农业生产道路建设;根据地形走势对现有道路走向进行调整,满足平曲线和最大控制纵坡要求;加宽路面宽度,提高道路建设标准;力争集中耕作区域(包括集中耕地后备资源区域)有机耕道路通达。在农业机械适用尺寸上,除泡水周边耕地可采用中型农业机械外,其他区域适合采用人力控制的微型农业机械(工作幅宽在75cm以下),田面宽度普遍较大的地块可适当配置自走式的小型农业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