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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卫生保健的目的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1-28 14:43:23

幼儿卫生保健的目的

幼儿卫生保健的目的例1

区面积752平方公里,辖区内共10个乡镇、2个街道、179个行政村、20个社区,总人口约42多万人,其中0-6岁儿童约3万人。全区现有9个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医院、平民医院、华侨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新农合管理中心、消杀站),10个乡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1个村卫生所。区妇幼保健院编制40人,现有在职人员32人,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妇幼保健人员26人,村级妇幼保健人员215人。

年我区上报总人口数为428698人,出生数为4136人,出生率9.65‰。其中7岁以下儿童保健率96.18%;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4.69%;6个月母乳喂养率94.15%;5岁以下儿童死亡上报27例,死亡率为6.53‰;婴儿死亡上报20例,死亡率为4.84‰;新生儿死亡上报15例,死亡率为3.63‰;新生儿破伤风死亡率为0。

通过贯彻实施“一法两纲”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我区的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新“两纲”要求,目前我区儿童保健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1、妇幼保健人员不足;2、服务意识不够强,儿童保健观念滞后;3、儿童系统保健管理不够规范,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的目的和指标

通过实施规范儿童系统保健管理项目,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合作,加强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规范化建设,加强常住人口、流动人口0-6岁儿童系统保健服务管理,提高儿童系统保健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提高人口素质,努力完成“两纲”妇幼卫生目标。

具体工作指标:

1、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覆盖率达95%以上;

2、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达90%以上;

3、高危儿筛查率3%以上;

4、高危儿管理率100%;

5、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和9‰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的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

7、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

8、儿童生长发育迟缓率降低到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

9、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10、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100%;

11、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以上;

12、出生缺陷发生率8‰以下;

13、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1‰以下;

14、区级医疗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5%以上;

15、区级医疗机构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85%以上。

三、项目的组织领导

成立区规范儿童系统保健管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有关部门安排人员组成,负责项目活动的具体实施。

四、项目的职责分工

(一)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区妇儿工委办职责: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提出有关政策及措施,协调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调研,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级妇联做好相关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区财政局职责:为做好项目执行提供资金保障。区教育局职责:负责做好托幼机构卫生管理,组织开展师生健康体检、安全防范、疾病防治工作。区民政局职责:把好婚前检查关,开展贫困儿童民政困难救助。区人口计生局职责:重点掌握流动人口对象,及时了解流动人口服务对象的流向。区卫生局职责:(1)管理本辖区内的儿童保健工作,负责制定区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2)抓好各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建设和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3)组织区围产协作组对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监督评估工作;(4)向广电中心和报刊等新闻媒体提供宣传和公益广告内容。区广电中心职责:每月免费播出一期有关儿童保健知识,结合有关事例,定期开展儿童保健方面的宣传。区公安局职责: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和保护权,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医疗保健机构的职责分工

1、区直各医院:

(1)按照《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要求,设立高危孕产妇门诊,由主治以上医师负责诊治,接受基层高危孕产妇的转诊,重度高危孕产妇须由副主任以上医师诊治,按规定完成好填写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分娩后应及时完整记录孕管卡的分娩情况,并立即将出生信息录入电脑,将孕管卡寄到区妇幼保健院或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便基层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产后访视。发现危重孕产妇擅自离院,应立即通知区妇幼保健院协助跟踪追访。

(2)建立多学科参与的产、儿科危重病人抢救小组,负责院内外重症孕产妇、儿童的抢救,危急重孕产妇应由医务科上报区卫生局。

(3)协助区卫生局开展围产协作组活动,协助卫生局做好产科质量检查及产儿科人员业务培训学习、业务技术指导等工作。

(4)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

(5)区医院要建立孕产妇救治中心和NICN病房,负责接收全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儿童的抢救工作,降低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区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1)按照《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负责全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的业务领导。

(2)协助区卫生局组织开展围产保健协作组活动和助产技术质量检查。

(3)每季度召开妇幼保健工作例会,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学习。

(4)协助区卫生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全区孕产妇系统保健和儿童系统保健工作的督导考评工作。

(5)做好全区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按照《省孕产妇系统管理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免费为孕产妇提供孕期保健、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服务,主动与村(居)、妇联和计生等部门联系,尽早发现辖区内育龄妇女孕情,及时建立孕管卡,督促其按时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前筛查,负责高危孕产妇筛查、评分及专案管理。

(2)承担辖区内儿童系统保健工作,按照《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的要求,为7岁以下儿童免费提供儿童健康体检、生长监测、营养评估和健康教育等保健服务。负责高危儿筛查及专案管理。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详细情况,完成各项儿童保健服务与信息资料数据的收集统计、上报和反馈。

(3)每季度召开一次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妇幼保健人员例会,组织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学习等。

(4)对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儿童保健服务、信息资料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5)区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省《托幼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6)做好本辖区流动人口(包括外地流入和本地外出)0~6儿童的调查、摸底、追踪、随访工作、流动人口迁入迁出的登记、委托管理备案和保健信息交换,做到资源共享。

4、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1)积极主动与村(居)、妇联、计生等部门联系,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到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卡,承担本村(居)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村(居)孕产妇数、出生数、儿童数,协助调查村(居)孕产妇、围产儿、新生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等有关线索数据收集,按规定上报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协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督促产妇产后42天到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母婴健康检查。

(3)协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社区进村入户,做好流动人口儿童健康体检的动员,引导其自觉接受妇幼保健服务,提高流动人口儿童家长妇幼保健知识知晓率。

(4)参加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召开的妇幼卫生工作例会。

五、工作措施

1、加大经费投入。按照工作目标要求,落实增加财政投入,改善三级卫生保健机构的儿保基础设施,区妇幼保健院、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儿保科和儿童保健规范化专用门诊,配齐儿童保健各项基本设备,确保儿童保健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2、加强儿童保健队伍建设。一是配齐区乡村三级妇幼保健人员,区妇幼保健院配备4名以上儿保医生,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2-3名儿保医生,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妇幼保健员;二是要加强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举办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培训班,安排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幼保健人员参加省妇幼保健院举办的儿保医师培训班学习,区妇幼保健院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业务督导,促进儿童保健服务质量全面提高。

3、加大儿童保健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发放宣传手册及上街开展义诊咨询等活动形式,广泛开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和妇幼卫生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4、加强围产协作,加强产儿科建设,加强急救设备、药品配备。要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通道,提高抢救能力,降低婴幼儿死亡率。

5、拓展服务项目,转变服务摸式。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以保健促临床,从院内走到院外,进村入户,从疾病预防扩展到儿童生理、心理保健,广泛开展母乳喂养宣传、健康体检、生长监测、营养评估、五官保健、心理保健、健康教育等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6、加强流动人口儿童保健管理服务。流动人口儿童保健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各街道、村居委会保健人员要配合公安、工商、劳动、计生等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完善流动人口儿童的基本资料,加强流动人口儿童保健宣传,让流动人口儿童得到基本卫生服务,提高保健覆盖面。

7、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儿童保健档案。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应与村、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员联系,做好流动人口儿童保健的信息管理工作。掌握流动人口基本资料、服务指标和生命指标。凡常住一年以上非本地户籍人员可列入常住人口统计范畴,按照市儿童保健常规开展保健工作。

幼儿卫生保健的目的例2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属公共卫生的一个领域,是我国儿童保健服务的重要工作之一,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重要保障[1]。2010年卫生部颁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76号令,采用合理的措施以改善幼儿园目前出现的卫生保健问题具有重要价值,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本文就幼儿园卫生保健问题及改善措施做进一步探讨,现综述如下。

1幼儿园卫生保健问题

1.1幼儿园硬件设备不齐全设有保健室和隔离观察室的幼儿园数量少,儿童出现健康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诊治,有时延误最佳治疗时机。幼儿园内的卫生消毒设备不全,不能对空气,地面,桌椅有效消毒,增加了儿童感染疾病的机会。设有体重秤等测量设备的幼儿园较少,不能及时检查儿童身高体重等指标,无法监测儿童的发育状况。

1.2规章制度不健全调查发现,大量幼儿园集中对工作人员进行考勤,而忽视了儿童的规章制度要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76号文件》成为了无法全面执行的摆设。儿童对卫生保健的理解较差,个人卫生习惯还存在很大程度的欠缺。以此恶性循环,卫生保健工作不能根据《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执行[2]。

1.3工作人员卫生保健意识差由于大量民营幼儿园的出现,大部分以盈利为目的,幼儿园经营者属于非专业人士,并不十分了解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性,使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不能得到充分营养物质,同时因教职工对幼儿伤害及紧急救护知识匮乏,直接影响幼儿在园的健康与安全。

2改善措施

2.1提高幼儿园卫生管理把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放在重要地位,提高幼儿园人员的综合素质,选取在卫生保健方面经验丰富的老师对幼儿园内集体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在卫生保健方面防患于未然,对各园卫生保健工作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对于卫生保健条件较好的幼儿园,在维持原来良好为卫生保健工作的同时,提高专业水平,帮助他们开展调查研究和科研活动,从科学理论方面更好的提高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建立常规的工作秩序,给予具体工作指导,建立保健室和隔离观察室,在园内设置儿童体格检查的装置,做到一人一杯,用过充分消毒,根据儿童的成长需要,制定合理膳食,确保幼儿营养均衡,从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

2.2建立合格的卫生保健教师的队伍建立合格的卫生保健教师队伍是提高幼儿园卫生保健问题的关键。集中管理幼儿园教育人员,经专业人员授课,提高专业水平,使园内教师能够会管理伙食,会预防和处理小伤小病,教会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使园内卫生保健老师成为儿童的榜样。

2.3检查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情况为及时了解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进行各方面视察工作,反馈幼儿园的现况。主要检查方面包括室内开窗通风情况,园内卫生环境和设备,儿童的卫生状况,儿童膳食及饮水情况,幼儿园消毒工作的开展,幼儿园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对于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提高幼儿园卫生保健水平。

3结语

幼儿园卫生保健的工作方针是以预防为主,保教结合,为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活动,预防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3]。从组织上,制度上,措施上严格管理幼儿园,加强对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改善幼儿卫生保健中现存的硬件设备不齐全,规章制度不健全和工作人员素质低下问题,通过提高幼儿园卫生管理,建立合格的卫生保健教师的队伍和定期检查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情况,明确幼儿园卫生保健服务范围和技术要求,为提高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规范各级卫生保健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幼儿卫生保健的目的例3

生命指标: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0/10万以下,避免产科直接原因引起的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服务指标:早孕建卡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孕28周旗级高危筛查率达90%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新法接生率达99%以上;孕前叶酸免费投服率达95%;妇女病普查率60%;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95%;体弱儿管理率达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50%;4个月以下婴儿母乳喂养率≥85%;托幼机构符合卫生保健标准的合格率达95%以上。

二、工作网络

妇幼卫生工作网络由旗妇幼保健院、镇卫生院和嘎查村构成,统称为三级妇幼卫生工作网。旗妇幼保健院设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管理科等,并配备相关业务人员。同时设与上述科室相适应的临床科室和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医技科室。每个镇卫生院要设防保组,并配备2至3名妇女和儿童保健科医生。每个嘎查村(居民委员会)要配备一名妇幼保健员。

三、工作职责

(一)三级妇幼卫生工作网

旗妇幼保健院

1、负责完成全旗妇幼保健工作指标。

2、定期对全旗各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工作质量。

3、定期举办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员培训班,确保办班质量。

4、承担旗级高危妊娠筛查及治疗任务。

5、扎实稳妥地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确保筛查质量。

6、改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孕前保健服务。

7、承担全旗基层急、危、重孕产妇的接诊、急救及转诊任务。

8、承担对大板镇内入托幼儿童及托幼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对托幼机构贯彻相关卫生保健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9、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统计、分析全旗妇幼卫生工作数据并进行质控,按时上报。

镇卫生院

1、配齐本镇各嘎查村(街道办事处)妇幼保健员,并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2、负责完成本镇孕产妇保健工作指标,确保工作质量。

3、负责完成本镇儿童保健工作指标,确保工作质量。

4、建立健全各种妇幼保健工作信息档案,做到数字清楚,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5、按时上报各种妇幼保健工作数字信息。

6、按时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班。

7、配齐专职妇幼保健业务技术人员2—4名,并保证工资和下乡经费。

8、每月召开一次村级保健员例会,总结、部署本镇妇幼保健工作。

9、经常深入嘎查村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并对村(街道办事处)保健员进行业务指导。

村级保健员(街道保健员)

准确掌握本村(街道)妇幼保健相关数字,各嘎查村上报到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上报到旗妇幼保健院。同时要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1、准确掌握60岁以下已婚妇女数,每年上报一次。

2、准确掌握育龄妇女数,每年上报一次。

3、准确掌握新婚妇女数,每月上报一次,并及时通知新婚妇女到旗妇幼保健院领取预防胎儿畸形的免费药品。

4、准确掌握孕妇数、分娩数,每月上报一次。

5、准确掌握本村活产数、死胎死产数、出生缺陷数、新生儿死亡数、婴儿死亡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孕产妇死亡数(24小时内上报),每月上报一次。

6、准确掌握本村7岁以下儿童数,每年上报一次。

7、准确掌握本村3岁以下儿童数,每年上报一次。

(二)各地区、相关部门

旗卫生局

1、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加大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非法接生。

2、尽快配齐嘎查村妇幼保健员。嘎查村级保健人员是三级妇幼保健网的网底,是做好妇幼卫生工作的基础。目前我旗嘎查村级保健员及妇幼保健服务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配齐人员,恢复服务是当务之急。因此,要从我旗的实际出发,充分利用现有的基层卫生资源,采取不同的形式,协调各有关部门,尽快恢复嘎查村级妇幼保健网络,落实待遇,稳定队伍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使她们能够完成嘎查村级的妇幼保健工作。

3、加大对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的监督领导力度。各镇卫生院是三级妇幼保健网的枢纽,对于完成全旗妇幼卫生工作任务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目前,我旗镇卫生院存在妇幼保健职能严重弱化,妇幼保健人员素质偏低、执业能力差、队伍不稳、经费不足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一要采取有力措施恢复镇卫生院的妇幼保健职能,明确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是各镇卫生院义不容辞的职责。二要完善考核考评制度,落实责任目标,严格奖惩措施,加强对各镇卫生院妇幼卫生工作职能落实的监督。三要多措并举,加大培训力度,加快培训速度,保证培训经费,尽快提高各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其能够适应所承担妇幼保健职能的需要。四要制定出台镇妇幼保健人员业绩考核办法,凡经过上级业务部门考核合格者必须保证兑现其工资待遇。与此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镇妇幼保健队伍的稳定。

4、要管好用好妇幼降消项目经费,一定要按项目分类要求保证各专项经费落到实处,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完成,绝不允许挤占挪用项目经费。

5、进一步推进旗妇幼保健院的规范化建设。妇幼保健院是履行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专业医疗保健机构。担负着对全旗妇幼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收集、归纳、整理、统计、分析全旗妇幼卫生工作数据并进行质控等任务,是三级妇幼保健网的核心。抓好妇幼保健院的规范化建设,对于推动全旗妇幼卫生工作上新水平至关重要。第一,要为妇幼保健院履行妇幼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创造条件,保证必要的业务经费。第二,完善内涵建设,突出妇幼保健特色,狠抓规范化管理,加强软、硬件投入和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切实担负起全旗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的职能。第三,在开展好原有妇幼保健服务项目的同时,要创新服务模式,创造服务条件,积极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开展孕前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新的服务项目。第四,按着“提高服务质量、抓好两个系统管理、加强两个筛查、控制两个死亡率”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全旗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质量,同时要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认真落实追踪随访、转诊护送、定点分娩、接诊救治等措施,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安全。第五,做到人员、技术、设备三配套,切实提高妇产科和儿科临床服务能力,完善和规范各种诊疗常规和相关工作制度,做到出诊及时,救治正确,认真履行全旗妇产科急救中心的职能。

6、加强旗级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职能的落实。旗级医疗机构特别是设有产科的旗级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妇幼卫生工作职能,依法规范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积极主动配合专业机构的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统计上报妇幼卫生工作数据。

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为了搞好全旗妇幼卫生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积极配合旗卫生局共同做好农村牧区的妇幼卫生基础工作。

1、全旗嘎查村计划生育村长(街道办事处计生专干)在承担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要承担本村(街道)的妇幼保健工作。

2、要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村(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考核体系进行同等考核验收,兑现奖惩。

旗民政局

为保障和提高人口素质,按照国家对婚姻登记的有关规定,旗民政局要在婚姻登记工作中积极配合旗卫生局共同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

1、积极宣传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在提高国民素质、造福子孙后代中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职,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在婚姻登记工作中作好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婚姻登记当事人对预防出生缺陷的认识,保障下一代健康成长。

2、在婚姻登记处设置“优生优育宣传教育”专栏,由旗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宣传版和相关宣传资料,民政部门要全力配合。

3、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增加婚姻登记人员建议婚姻登记当事人到旗保健机构接受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和健康检查的程序。

4、通知婚姻登记当事人到旗妇幼保健院领取预防胎儿畸形的免费药品。

旗教育局

切实加强对全旗托儿所、幼儿园的管理,认真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幼儿园管理条例》,促进我旗学前教育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儿童入园、所前必须到旗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达100%。

2、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到旗妇幼保院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率要达100%。

3、托儿所、幼儿园必须严格遵守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4、托儿所、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对各项卫生保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要将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入园、所前进行健康体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幼儿卫生保健的目的例4

各县(区)卫生局、各单位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意见》,和新的《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争取县(区)党委、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深入贯彻落实医改任务中的妇幼卫生内容,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方针,以《省妇幼保健工作规划(2011-2015年)》及配套出台的18个妇幼保健工作方案为指导,全方位、多层面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全面提高全市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二、认真实施妇幼卫生项目,提高妇幼保健管理水平

1、妇幼卫生综合项目。各县(区)要结合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改革进程,加强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产、儿科科室设置和人员配备,合理调配卫生人才资源。要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抢救中心,成立县级孕产妇抢救技术小组,公布急救电话并确保24小时开通,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加强高危筛查培训,基层妇幼专干和村医均要熟练掌握高危因素,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要严格剖腹产指征,严密产程观察,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剖宫产手术比例不得超过25%,乡镇卫生院不准开展剖宫产手术。要按照《孕产妇死亡评审细则》和《省新生儿死亡评审方案(试行)》,积极组织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年内,市妇幼保健院要组织一至两次市级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病例评审。各县(区)要根据辖区内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的情况,组织开展死亡病例评审。至年底,孕产妇死亡率要控制在30/10万以下,新生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认真贯彻执行《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控制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和剖宫产限价标准和剖宫产比例,根据甘财社〔2011〕176号文件要求,按照每位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补助500元(中央财政补助400元、省财政补助50元、县财政补助50元)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补助,对残疾、贫困或危重症孕产妇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年底,以县(区)为单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要达到90%以上。

3、“两癌”筛查项目。根据省卫生厅、省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城乡妇女中开展“两癌”筛查的通知》(甘妇发〔2011〕82号)文件要求,今年的“两癌”筛查工作要在全市全面展开,各县(区)要尽快针对本辖区适龄妇女,扎实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各县(区)卫生局要积极协调解决困难,各单位要努力创造条件,促进“两癌”筛查工作顺利开展。

4、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乡级以上的医疗保健机构要与有关医疗保健单位密切配合,积极创造条件,在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从健康教育、检测与咨询、干预治疗和保健指导等方面,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要按时向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科上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崆峒区(项目县)妇幼保健院还要按照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网络直报工作。

5、农村妇女孕前及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各县(区)卫生局要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补服叶酸项目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并依据卫生部妇社司《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项目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卫妇社妇卫便函〔2010〕19号)中《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督导评估标准》,组织对辖区内叶酸发放工作的督导评估。各医疗保健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健康宣教和技术指导工作。

三、规范开展各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

1、以母婴安全为重点,强化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各县(区)要提高早孕建卡率,加强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要重视开展孕期缺铁性贫血的监测与治疗工作,开展产科疑难病例的会诊、孕产妇死亡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要切实加强儿童保健工作,进一步完善儿童系统管理。对新生儿、婴幼儿、体弱儿要分别建立系统管理册(表)。对7岁以下儿童根据年龄特点定期进行4、2、1体检。重点做好新生儿访视、5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评价、体弱儿管理。加强儿童营养、母乳喂养、常见病、多发病等卫生防治知识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技术培训和业务督导。年底,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2%,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高危孕产妇管理率和住院分娩率均达到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2、认真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听力障碍筛查。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是提高已出生的患病儿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县(区)卫生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筛查,要继续保持去年的工作势头,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筛查质量。年底各县(区)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听力筛查率均要达到80%以上。做好听障儿童和苯丙酮尿症患儿的救治宣传。按照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0-7岁贫困听障儿童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平卫函发〔2012〕6号)要求,积极做好辖区0-7岁儿童听力筛查,5月底完成筛查、上报和转诊工作,并认真及时填报相关报表,为听障儿童提供救治良机。对于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的苯丙酮尿症确诊患儿,按照《省苯丙酮尿症(PKU)患儿特殊奶粉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积极为其申报特殊奶粉补助,为患儿家庭减轻负担。

3、继续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与结婚登记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婚育保健知识宣传,提高待婚青年的保健意识。严格婚前医学检查程序,为婚检对象提供高效、便捷、满意的婚检服务。各县(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婚检工作的督导,并协助妇幼保健机构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婚检经费财政预算,切实兑现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免费婚检所需经费。年底,各县(区)婚检率要达到95%以上。

4、深入开展健康宣教工作。提高群众保健意识是促进妇幼卫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各县(区)要深刻认识健康宣教的重要性,认真制定针对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教育行动计划,采取专题讲座、刷写宣传标语、发放保健手册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利用节日、集会等时机,多层面深入开展妇幼卫生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

四、充分发挥中医药服务在预防保健工作的作用

按照省、市要求,各县(区)卫生局要将中医治未病内容纳入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监督指导。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年内都要开设中医妇幼保健门诊,要健全中医、中药等科室,配备能满足中医药服务工作需要的技术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和服务流程。对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治未病技术规范,改革工作流程,积极引进和推广运用中医适宜技术,积极探索妇女儿童中医药保健服务及开展中医药治疗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新业务模式,努力使中医临床业务量要达到总临床业务量1/3以上。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科内涵建设,制定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中医药文化建设规划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作用的工作措施,提高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水平。

五、认真做好妇幼卫生信息及“三网”监测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通知»文件精神,要全面开展“三网”监测工作,特别是庄浪、静宁两个部级监测点要高度重视,及时报送数据,认真总结经验向全市推广。要按照省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数据报告时限要求,认真做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宫颈癌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以及“三网”监测数据的网络直报工作。要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使用省卫生厅制定的《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和各类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表格,认真书写产科病历(特别是产程图的绘制)、孕产妇及围产儿保健手册,儿童体检表,并做好各类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推动全市孕产妇和儿童的信息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信息管理质量。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年报质控工作,做好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跟踪随访、漏报调查等工作。

六、全面完成各项妇幼卫生工作培训任务

1、完成今年的产科适宜技术培训任务。各县(区)要按照《关于印发市产科适宜技术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卫发〔2012〕18号)安排,合理安排人员参加培训,完成培训任务。

2、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培训和进修工作。市妇幼保健院要完成县(区)级监测人员、管理人员的技术和管理培训,做好妇幼卫生监测项目的技术指导、网络直报、质控工作,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网络直报、人群出生缺陷监测和“三网”监测数据的网络直报质量。

3、市、县(区)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完成省卫生厅统一安排的“降消”项目市、县级助产人员的进修和保健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任务。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和有关项目规定,做好县对乡(镇)、村的基层保健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七、认真组织实施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和督导工作

1、落实驻县专家工作制度。市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充分认识妇幼保健专家驻县蹲点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督促驻县专家蹲点指导工作落实到位。

幼儿卫生保健的目的例5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全国幼儿园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幼儿园卫生保健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当前一些幼儿园卫生保健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对广大儿童身心健康成长非常不利,经过充分的调研工作,相关部门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干预,以促使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能够取得很好的效果。

二、目前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幼儿园卫生保健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很多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不完善,幼儿园管理者缺乏对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的认识,忽略建立制度的重要性,完全以功利性为办园目的。

(2)参与保健的人员以及设备严重不足,幼儿园对园内卫生保健不够重视,缺乏相关专业人员和设施的配置。幼儿园的卫生环境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3)对幼儿园教职工和入学儿童的体检工作落实不彻底。一些幼儿园为了节约办学成本,对教职工没有进行必要的体检工作,对保教人员的健康水平过分忽略,对新入园儿童进行体检的幼儿园也是屈指可数,导致幼儿的成长环境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4)很多幼儿园为了节约开销,将食堂的伙食供应质量变得很差,幼儿无法获得很好的营养,这样严重影响幼儿的健康成长。

(5)许多幼儿园安全设施很不健全,在我国教育事业大力发展的环境中,兴起了大批的幼儿园建设,一些新开办幼儿园由于缺乏办园经验,对儿童在园内的安全保护工作和安全设备的配置不完善,没有系统的消防策略、消毒制度也不完善、对幼儿的健康情况没有很好的监察制度等。

三、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

1.加强领导对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视程度

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幼儿园领导的教育工作,使其充分意识到幼儿园卫生保健检查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其列入每学期工作计划中去,将卫生保健工作常态化。每个班级的教养计划必须符合卫生保健工作的要求,幼儿园工作人员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保证卫生保健工作能够平稳顺利进行 。在日常幼儿园管理工作中,应当事先安排好一些日常活动,照顾好幼儿的饮食起居,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有计划有目的的培养幼儿的综合能力,鼓励幼儿参加各种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安全健康教育,以及疾病的防治工作,向家长传授一些保健知识。

2.做好入园前把关工作

在新幼儿入学前要做好健康检查工作,只有合格的人才能入园。检查工作要进行及时的分析和指导,及时进行疫苗的注射和防疫工作,确保幼儿体内长期存在抗体,保证幼儿身体健康。此外,对于有家庭遗传病史的要特殊对待,还必须了解近期幼儿的传染病史,如若发现可疑的要进行重复检查。

3.建立健全消毒隔离制度

不管是在严寒酷暑,还是狂风暴雨,幼儿园都应该做好清晨卫生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传染类的病情要做好隔离治疗工作,有效防止传染类疾病扩散。在工作中主要通过:问、摸、看、查和日常观察相结合,即通过向儿童家长询问孩子身体情况,看孩子最近行为有什么异常,还有孩子的精神面貌有无异常。对进入幼儿园的儿童要进行安全检查,看是否有儿童携带有剪刀、小刀等容易造成危险的物品进入幼儿园 。在进行晨检必须认真仔细,特别是某些不易察觉的症状,如若发现有情况发生,要先做好记录工作,并及时联系家长,使家长第一时间了解孩子的情况,做好治疗准备。负责卫生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当常到班级中进行考察,了解幼儿在幼儿园的身体状况,特别要留心观察一下生病儿童的身体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工作。同时还必须要对幼儿进行勤洗澡、勤剪指甲、不喝生水、爱护眼睛和讲卫生等健康教育活动。

幼儿园还必须做好幼儿园的卫生保持工作,对幼儿使用的杯子和毛巾必须每日消毒一次,餐具要一用次一消毒,其被褥要两周一晒,按月清洗;不仅是生活用品,儿童们日常活动所使用的玩具也要定期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同时,幼儿的寝室必须每天消毒一次。

4.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一旦幼儿进入幼儿园,幼儿园就必须承担起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的重任。为了保证儿童能够在幼儿园里健康成长,让家长们放心,幼儿园必须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工作,首先,教育儿童不要随意玩耍危险物品,比如小刀、打火机、铁钉、玻璃灯等;其次,不要让儿童盲目的效仿电视上的一些特效动作,以及进行一些危险的游戏等;再次,避免幼儿进行不安全的活动,比如:拔河、长跑、跳远、摔跤等活动;最后,教育儿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除此之外,幼儿园还必须做好幼儿安全预防工作,对于一些儿童经常玩耍的地方,要进行安全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要及时处理,特殊的地方要有老师在旁监督,定期检查秋千、滑梯、攀登架、木马等玩具的安全性。确保儿童安全快乐的成长。

5.注意膳食营养搭配,确保儿童身体健康

儿童正处于身体成长的关键时期,在这个关键的阶段必须保证儿童膳食搭配合理,营养跟的上。只有这样才能为以后幼儿的学习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所以,幼儿园的相关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膳食管理工作。

6.以预防为主的策略

对于疾病,要采取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策略,对新来的幼儿教师要进行必要的岗前健康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要调离相应岗位。而且要对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工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教师身体健康。同时,对幼儿的身体健康也要进行定期的检查,时刻关注幼儿的身心发展情况。

四、结语

幼儿是祖国的花朵,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未来,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幼儿园卫生保健检查与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日常监督,为幼儿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参考文献

幼儿卫生保健的目的例6

桥东区花园幼儿园是桥东区教育局直属幼儿园,至今已有七年的办园历史,幼儿园卫生保健自查报告。园址布局科学合理,建筑设施童趣盎然。现有20个教学班,教职工87人,在园幼儿850余名。我园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教育法规及相关政策,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环境育人”理念,以创建省级卫生保健达标园为契机,严格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制度,通过卫生保健工作,科学安排一日生活,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定期体检,进行疾病的防治和生活卫生常规的培养,加强幼儿体格锻炼,以及建立安全措施等一系列工作,实施良好的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现将我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向大家作以下汇报,真诚希望各位领导给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

多年来,我园按照卫生部、国家教委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评审标准》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健全各项卫生保健制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实行分层管理模式。卫生保健工作由园长亲自抓,副园长具体抓,保健老师检查督促教师、保育员、食堂的卫生保健工作。一些专业性强的卫生保健工作由保健老师亲自做,这样的网络管理为卫生保健工作奠定了组织管理基础。我园还严格按标准配备保健医,园内配备了一名专职保健医、两名专职保健员、一名兼职医生(医师职称),同时健全了各项保健制度,整改报告《幼儿园卫生保健自查报告》。学期初制定出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及月计划,期末写好卫生保健工作总结。对保教人员实行目标管理,做到管理制度健全,经济目标明确,岗位责任落实,定期进行检查评比考核。制定了幼儿一日生活制度(春、冬、夏、秋),分发给每位保教员工。通过目标管理明确了每个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广泛调动了保教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全体保教人员的一致努力,幼儿园工作屡创佳绩,先后被评为“河北省省标示范园”、“张家口市交通安全宣传先进集体”、“张家口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张家口市幼儿教育先进园”,近两年连续被评为市“安全文明学校”。本学期争创河北省卫生保健示范性幼儿园。

二、坚持健康检查,把好疾病防治关

健康检查是幼儿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园所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首先认真做好晨检、午检检查,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如发现危险物品及时处理,遇到个别身体不适幼儿,配合各班老师做好全日观察与服药工作。及时向家长了解幼儿在家的情况,发现异常或传染病及时隔离,并根据幼儿的情况发放红、绿牌标志,控制传染病病菌的传播,把好安全的第一关卡。另外,每月出一期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向家长宣传有关健康知识。严格把好新生入园体检关,每年开学我园凭医院的体检证明和接种卡等方可入园,并要人卡相符。入园后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测视力一次,并加以分析评价,上报卫生保健统计表。保教人员在上岗前进行岗前体检,另外还要参加每年一次的保教人员健康检查,包括肝功能、妇科检查等,体检合格方可上岗(食堂人员参加防疫部门的体检,持有健康证)。全园幼儿与保教人员的体检率达到100%,其中,对连续两个月离园者,让其进行重新检查肝功能、澳抗后方可入园及上岗,幼儿园重视对保健医的培训工作,积极支持参加省市级培训,再针对学习内容在对本园保教人员进行二次培训。

幼儿卫生保健的目的例7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孕早期检查率保持在90%以上。

2.住院分娩率达到99%,高危妊娠筛查管理率、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到100%。

3.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

4.提高产前筛查率和产前诊断水平,产前筛查率达到50%以上。

5.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

6.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均达到80%,感染艾滋病及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7、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5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8.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目标达到省卫生厅要求。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

1、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性质,明确妇幼保健机构职能定位。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明确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2、实施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重点,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十二五”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制定二级妇保院的设置规划和建设计划,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在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职能。健全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镇区街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市、镇、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3、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开展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加快妇幼保健体系建设与发展,做好迎接省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4、加强妇幼保健学科建设与管理。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市场竞争将向纵深发展,妇幼保健机构必须树立“科技兴院”意识,重视科学发展,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训,以此带动医疗技术水平向前发展。加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重点专科建设,开展重点学科评审,培养重点学科带头人。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原则,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

5、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对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市妇幼保健院要组建师资队伍,承担全市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信息统计、妇幼保健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的培训,制定妇幼保健专项技术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妇幼保健人员的“三基”和适宜技术培训,组织开展2次全市妇幼保健技术竞赛,提升业务技能水平。市妇幼保健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加强对镇区街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指导,基层医疗单位新调整的妇幼人员,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做好岗前培训,培训后进行考试考核。镇区街卫生院要加强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妇幼保健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

1、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深入贯彻卫生部《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健全孕产期保健服务网络,改变《孕产妇保健手册》的传统建立模式,统一由镇区街卫生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登记基本信息,将孕前、孕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医疗保健服务有效衔接,为孕产妇提供全程、连续、规范、安全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市卫生局加强对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和质量控制,每半年对辖区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质量进行1次全面检查,促进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2、强化儿童保健服务。认真落实卫生部《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配齐专业技术人员,配足业务用房及设施设备,建立区域儿童保健工作监督管理和考评评估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的儿童保健工作,医疗保健机构要转变职能,把直接面向儿童个体的健康管理服务工作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为儿童做好相应的服务。

3、提高产科、儿科服务质量。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和爱婴医院建设,各助产机构要严格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并实行产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控制剖宫产率,提供规范、安全的助产技术服务。市卫生局将定期组织专家对各助产机构剖宫产情况进行质控,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定点助产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对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定点助产机构资格。

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紧急救治、转运和管理,提高救治能力,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成功率。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等适宜技术,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4、实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程。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建立与妇联、人口计生、财政等多部门合作机制,重点开展对严重威胁妇女生命健康的宫颈癌、乳腺癌、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及儿童常见病、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治。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将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纳入流入地系统保健管理,实现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和儿童享有与常住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

1、强化三级预防措施。进一步健全由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大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婚前保健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和咨询指导,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改进服务模式,推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规范孕前医学检查,不断提高婚检率继续免费为农村孕前和孕早期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建立健全产前筛查网络,有序推进产前筛查服务,加强重大体表畸形和唐氏综合症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提高产前筛查率和确诊率。

2、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大力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健全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障碍筛查服务网络,稳步提高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加强确诊病例治疗和干预。健全新生儿听力筛查和诊断制度、职责和流程,做好可疑听力障碍儿童的转诊、诊断工作,逐步开展听力障碍的干预和康复工作。不断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干预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四)、推进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落实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对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全面实施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孕产妇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项目的绩效评估,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不断提高项目运行质量,增强项目执行力,提高项目社会满意度。

(五)、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

以全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为主线,以妇幼卫生信息监测为重点,整合相关信息管理资源,继续做好母婴三证、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信息化管理、妇幼卫生信息监测和年报工作。做好质量控制,做到不瞒报、不漏报,确保数据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六)、强化妇幼保健行业监管

幼儿卫生保健的目的例8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在巩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率,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监管,强化绩效考核,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

1、孕产妇系统管理:加强对孕产妇规范化管理,要力争全年孕产妇零死亡。孕产妇管理率达到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2、0-6岁儿童系统管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交由防保站进行管理,防保站与卫生院认真做好交接,防保站要按照0-6岁儿童保健管理规范认真开展工作,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0%以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新生儿访视率达75%以上。

二、推进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继续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各单位要严格补助政策和补助流程,及时补助,按月报表,保证住院分娩率维持在99%以上。

2、农村生育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宣传发动。保证计划生育的妇女的已经怀孕的妇女及时补助叶酸。

3、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特别是为乙肝表现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在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严格乙肝免疫球蛋白的存储和使用,保障其安全的使用和有效性。

4、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继续开展“关爱母亲健康”宫颈癌超早期筛查项目,县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各乡镇卫生院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配合县妇幼保健院认真做好癌查工作。

三、推进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根据《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配备设备和房屋维修改造,到今年年底县妇幼保健院新的业务办公楼竣工投入使用。县级妇幼保健院长参加省级规范化培训率达到100%,抓好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设备配备率达到65%。县医院要做好综合医院儿科建设项目。县妇幼保健院要巩固和完善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成果,力争新一轮评审一次性通过。

四、持续实施妇幼安康工程

(一)落实妇幼保健政策措施。以贯彻实施2011-2020年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为契机,印发《县卫生局贯彻2011-2020年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贯彻执行2012-2015年省妇幼安康工程,深入推进县级妇幼卫生工作与妇幼安康工程绩效考核工作,今年我县要开展妇幼安康工程先进县创建活动。

(二)落实妇幼保健关键措施。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推行高危妊娠识别技术,实施农村孕产妇按高危评分分级管理,做好高危妊娠孕妇转诊工作,落实转诊责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全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实施新生儿复苏项目,助产机构产儿科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5%,提高新生儿复苏抢救成功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开展全县产科抢(急)救技能和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大练兵、大比武,切实提高妇幼关键技术水平;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制度建设,举办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培训班,建立安全、及时、可靠的妇幼卫生信息网络。

(三)落实出生缺陷防治措施。大力推进婚前保健和孕期营养指导工作,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85%以上;规范产前筛查管理,推进产前诊断工作;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结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大力推进全县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提高疾病筛查率,全县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50%以上。

(四)落实妇幼卫生保障措施。按照省县乡级产科规范化建设标准,继续开展“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达标率达到100%;按照《省县乡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大力推进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50%以上。同时,加强集居儿童保健管理,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率。

五、提升妇幼保健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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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省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等目标,统计、分析、总结“十一五”各项妇幼保健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现状,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省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省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妇幼保健执法监督和管理

加强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群众和妇幼保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和儿童健康;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禁征收《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防止乱收费行为发生。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幼儿园、托儿所所享有的平等权利。

三、加快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妇幼保健的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健全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完善妇幼卫生投入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实施,健全以县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联系员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抓好妇幼保健机构省级规范化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推进市级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定,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加强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分中心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预案,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四、全面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

认真落实《关于印发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年〕166号),着力抓好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总结试点经验,召开经验交流会。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对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两癌”检查的管理和督导,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积极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认真落实《关于印发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年〕254号)。在年基础上,对全省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60%,叶酸服用率达到6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30%。

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积极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年实现全省住院分娩率达到99%,危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五、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网络,落实三级防治措施。积极推广免费婚育健康咨询等工作,提高群众对防治出生缺陷的意识和知识,不断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探索婚姻登记和婚前医学检查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的指导和督导,确保检查质量,保证专款专用。

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逐步将孕产期营养纳入孕产期保健,提高保健工作内涵。建立健全产前筛查和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重视对产前诊断人才培养,加快产前诊断专项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体系,提高27种遗传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工作。开展调研和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逐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能力。探索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患儿诊疗救助机制。

六、提升妇幼保健整体水平

幼儿卫生保健的目的例10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浙江省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浙江省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等目标,统计、分析、总结“十一五”各项妇幼保健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现状,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浙江省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浙江省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妇幼保健执法监督和管理

加强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群众和妇幼保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和儿童健康;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禁征收《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防止乱收费行为发生。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幼儿园、托儿所所享有的平等权利。

三、加快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妇幼保健的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健全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完善妇幼卫生投入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实施,健全以县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联系员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抓好妇幼保健机构省级规范化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推进市级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定,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加强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分中心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预案,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四、全面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

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1〕166号),着力抓好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总结试点经验,召开经验交流会。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对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两癌”检查的管理和督导,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积极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1〕254号)。在2011年基础上,对全省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60%,叶酸服用率达到6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30%。

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积极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2011年实现全省住院分娩率达到99%,危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五、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网络,落实三级防治措施。积极推广免费婚育健康咨询等工作,提高群众对防治出生缺陷的意识和知识,不断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探索婚姻登记和婚前医学检查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的指导和督导,确保检查质量,保证专款专用。

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逐步将孕产期营养纳入孕产期保健,提高保健工作内涵。建立健全产前筛查和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重视对产前诊断人才培养,加快产前诊断专项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体系,提高27种遗传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工作。开展调研和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逐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能力。探索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患儿诊疗救助机制。

六、提升妇幼保健整体水平

重点加强母婴健康工程、妇女健康工程项目县人力资源建设,强化培训,加快提升基层卫技人员素质,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继续抓好全国预防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普陀区和鹿城区)的工作,加强城乡基层艾滋病母婴阻断防控网络建设,加大对艾滋病的免费治疗力度。

幼儿卫生保健的目的例11

一、     基本概况:

陇县地处陕甘交界,共辖15个乡镇,158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26.85万人,全县社会生产总值33.5亿元,农民人均年收入5500元,属部级重点扶贫县。全县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执业机构5个,母婴保健技术人员55人。乡级产科及妇幼保健人员31人,村级妇幼保健人员158人。乡镇卫生院15个,其中两所卫生院开展平产接生业务。全县年出生婴儿3515人。

     近年来,我县妇幼卫生工作在县委、县镇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卫生局的精心指导下,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实施公共卫生妇幼项目为中心,突出重点,抢抓机遇,努力完善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创新妇幼保健工作机制,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训,狠抓内涵服务和功能完善,认真实施妇幼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积极开展县级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全县妇幼卫生事业得到长足开展,各项妇幼业务工作取得了社会公认,群众满意度良好。

二、     妇幼卫生项目实施情况

我县按照省、市妇幼卫生项目安排,先后分别实施妇幼重大公

共卫生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六个项目。在项目启动实施中,我们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程序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坚持抓项目落实,解释是难题,求群众满意,持之以恒,稳步推进。在全县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县妇幼工作者的齐心努力,项目实施比较顺利,实现了年度目标。

(一)组织管理情况

我县将妇幼卫生项目实施工作,作为惠及全县妇女儿童的一

项卫生民生工程来抓,列入全县年度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了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导。每个项目启动之初,制定了符合陇县县情的具体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了由主管县长或卫生局长担任组长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职责,确定县妇幼保院为项目管理单位,细化了工作管理流程;坚持项目实施全程检查督导,制定了我县项目督导评估方案,有标准,有考核,有督导检查结果。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时下发了指导意见。年内举办项目管理、技术培训班3期,促进了项目实施科学规范运行。在所有项目管理过程做到了“方案、计划、培训、督导、评估”五到位。

(二)实施进展情况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全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

娩补助项目有序开展。重点加强了项目的管理及督导,严格执行服务包,实行直通车报销你。2012年10月—2013年9月份累计补助农村孕产妇2409人,补助金额达2090073.49元,补助率达100%,剖宫产率36.32%。

     2、育龄妇女曾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大力开展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工作的宣传活动,普及曾补叶酸项目相关知识,提高知晓率。今年共组织发放叶酸片10332瓶,发放人数3444人,知晓率达90%以上,待孕妇女叶酸片服用率达到90%,依存率达70%。

     3、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按照公共卫生项目要求对0—6岁儿童进行健康体检和保健知识咨询,对体弱儿童进行重点保健管理,2012年10月—2013年9月为全县22275名儿童尽享健康体检,补助金额达763858元。为全县3011名婴幼儿进行了听力筛查,筛查率85.75%,为2962名孕产妇进行健康检查,补助金额达723293元,孕产妇产后访视率达92.16%,儿童健康管理率93.9%。

     4、国家“降消”项目:今年,进一步加强了各级人员培训,以提高产科急救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我县“降消”项目实施技术方面,经协调,由宝鸡市妇保院产科专家驻县指导,严把技术规范关。年内市级专家深入县级医疗单位开展疑难病例会诊、讨论3次,举办产儿科人员专题培训52人次。通过科学指导带教,有效地提高了基层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我们组织县级产、儿科专家驻乡蹲点指导,培训业务骨干,开展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健康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县妇幼卫生服务能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确保无新生儿破伤风病例 。

     5、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我县被省卫生厅列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县后,我们及时研究部署,选派专业人员赴省、市妇保院培训学习“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技术,全县在妇保院设立两癌检查点进行随机筛查的同时,在各镇集中设点,采取巡回检查,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今年已开展宫颈癌免费检查13000例、乳腺癌检查2000例,其中宫颈癌确诊阳性5例,乳腺癌确诊阳性1例,圆满完成了“两癌”目标任务。

    6、艾滋病、梅毒何乙肝孕产妇母婴阻断项目:为确保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孕产妇母婴阻断项目实施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已做好社会动员,促进广泛参与为先导,自筹资金制作宣传折页6000余份,宣传横幅12条,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加强了项目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每月定期收集各医疗保荐机构相关信息报表,统一汇总后上报至市妇幼保健院。2013年1月至9月全县各医疗保荐机构孕期开展艾滋病检测2525例,梅毒2505例,乙肝2551例,乙肝免疫球蛋白免费注射32人次。

    (三)项目实施效果

     通过上述妇幼六项项目的实施,我县妇幼卫生工作无论是硬件设施设备和软件管理服务发生了大的变化,迈进了新的台阶。一是妇幼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医疗设备装配全面加强。县镇村三级妇幼检查治疗基础设备从无到有,逐渐完善,有力的推动了妇幼业务的有效开展。二是妇幼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全县妇幼卫生工作人员,经过项目技术培训,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得到不断强化,技术操作得到规范,业务素质全面提升。三是社会评价良好。妇幼卫生项目全部是涉及千家万户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服务,是一项政府得信誉,群众得实惠的卫生民工工程。我县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仅提高了妇幼保健工作的服务能力,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村群众的医疗负担,社会各界反映良好,也提高了群众对妇幼工作的满意度,据行风测评,我县群众对妇幼工作的满意度达到了98%以上。

三、  县级妇幼卫生工作

我县妇幼卫生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初步建立了与有关部门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全县妇幼保健网络健全,各医疗卫生单位能够坚持依法管理和提供质量较高的妇幼保健服务,妇女儿童健康状况逐渐的待改善。

     一是政府保障政策基本落实。我县把孕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妇幼卫生指标纳入政府考核指标;建立了卫生、民政、计生、妇联等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在叶酸发放、婚检、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了联动效应,促进了妇幼卫生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同时,县政府加大了妇幼卫生工作经费保障力度,落实了妇幼卫生项目配套经费,对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工资全额保障。

     二是全县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健全。各助产机构产房急救设施

设备配备齐全,符合产科质量要求。全县15各基层单位公共卫生科独立设置,保健科室办公设备配置齐全。配备了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妇幼保健工作,能够开展相应的个体及群众体妇幼保健工作。

    三是妇幼卫生管理基本规范。依法加强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审批,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管理,健全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库、发放和作废登记管理措施,全县当年出生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率在95%以上。针对本县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妇幼健康教育活动;普遍开展了孕产妇死亡评审和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工作;落实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和爱婴医院管理工作。孕产妇急救转诊“绿色通道”通畅,孕产妇急救工作扎实有效。

    四是妇幼保健服务质优。我们严格按照规范提供妇幼保健服务。2013年,全县孕产妇早孕建册率97.8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7.63%,高危孕产妇管理率38.0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1.8%,6个月内母乳喂养89.31%。认真开展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各接产单位新生儿疾病筛查有序开展啊,1-9月累计采集血样3470份,筛查率98.83%。

    五是妇幼健康状况良好。制定了针对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的干预方案,采取了相应的干预措施,全县孕产妇、婴幼儿死亡呈下降态势。2013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28.48/10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3.98‰。

四、  存在问题

1、群众对妇幼卫生项目知识的知晓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妇

幼卫生服务项目的接受程度和宣传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部分项目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影响了正常工作运转和群众及时收益。

3、由于乡镇医疗机构整体人员编制相对不足,妇幼从业人员

兼职,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妇幼保健工作质量,妇幼保健管理有待机一部加强。

4、剖宫产率需进一步得到控制。

五、  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省厅督导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寻找差距,扎实工

作,确保项目发挥更大效益。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领导,强化政府职责,力争增加资金投入,做好部门合作,确保全县妇幼卫生项目有序有效实施,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