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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1-29 17: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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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知识产权管理

篇1

我国高校在知识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而当前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不利情况都将制约高校的进一步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1999年4月8日实施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高校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著作权及其邻接权;高等学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标志;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由高等学校享有或持有的其他权利。

一、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

有些高校缺少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对知识产权管理的机构缺乏有效的管理。高校知识产权属于多个机构管理,其职能的行使是分散的。许多知识产权机构一般挂靠在科技主管部门内,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或专职管理人员,甚至有关人员根本不懂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管理实际上处于放任自流、无人负责的状态。

(二)缺乏知识产权专用经费及有效的政策导向和利益机制

申请专利需要缴纳一定的经费,尤其是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要缴纳申请费、维持费、实审费和授权登记费等各种费用,还要缴纳机构的费。如果到国外申请专利动辄需用上万元。目前,高校中职务发明的专利费一般都由课题组从其课题经费中支付,由于课题组具有一定的时间性,课题任务一旦完成,专利维持就显得很困难,而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的有效性是以专利权人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来维持,一些有前景的专利由于无法按时缴纳维持费而不得不放弃专利权,造成学校知识产权的流失。尤其是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它的审查周期长,往往需要二三年以上的时间才能授权,其效益的体现需要更长时间,如果仅由发明人决定专利维持与否,就很难有效地保护高校的专利。这与无知识产权专用经费有着密切的关系。此外,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明文规定了对发明人员的“一奖两酬”,但至今许多高校由于经费不落实,对这一规定未能兑现或兑现不到位,影响了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积极性。

(三)缺乏严格的保密制度

目前高校在科技活动中,技术泄密问题比较严重。现在高校仍有一些科研人员利用手中掌握的属于学校职务成果的技术资料,私下去从事校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兼职活动,泄漏了高校辛苦得来的成果。而且由于人员流动中有关人员离职后和高校签订的合同方面不够完善,甚至有些人员是借着自己手中所掌握的高校知识产权成果来谋取高薪和好的职位,许多科研数据和成果被流动的科技人员无偿占有和带走。还有一些科技人员故意?昆淆职务成果和非职务成果的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把其手中应属与职务作品的成果当成非职务申报专利进行转让等,这样都造成了高校的损失。gwyOO.

(四)科研成果重复研究多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科研人员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科研工作模式,在选择科研课题立项时,不是以市场经济前景为指导,而是以获得科研经费为目的,忽视查新工作,在不了解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不管研究的课题内容是否重复、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情况下,将他人已完成的项目、已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立项,重复研究,一方面浪费了大量的人、财、物,使高校的科研水平受到严重的阻碍,影响高校开发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另一方面所得的“研究成果”得不到法律保护一旦形成产品投入市场后很容易造成侵权,使高校在经济上蒙受损失。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状况,制约了高校的科技创新。

二、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认识上存在差距,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高校管理和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的深刻内涵缺乏了解,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如何保护的程序掌握的不够全面,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缺乏战略高度、全局观念,知识产权保护缺乏专门人才。另外,管理人员认识上存在差异,重视程度不同。这些原因,造成多数高校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目前,仅靠部分科研人员自身力量保护、应用和推广科技成果,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评价体系不科学,缺乏激励机制

高校的排名,教师职称的评定等都要依靠科研成果作为必备的基础条件,而专利技术的成果在近几年得到部分确认。科研成果是以、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科研经费、鉴定和获奖结果等为体系,多数专利技术不作为评价因素。这些不合理的评价体系,影响了教师职称评定、晋级奖励、绩效考核,使学校和科研人员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去增加支出用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而科研人员又无法从知识产权保护中得到有效的回报。

(三)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不重视专利技术保密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和传统的观念,许多人对知识产权的概念、意识非常淡薄。研发人员自己不注重保护研发的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同时有些人也不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的技术缺乏保密意识,造成技术泄密,失去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条件。

(四)对研发的课题和项目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

由于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缺位。研发人员未能及时掌握国际、国内的新动态,并受不同地区、研发人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新技术运用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致使研发的课题缺乏前瞻性,造成项目重复和浪费,科研成果难以实现转化,制约高校科技创新。

三、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策略

(一)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部门

受国外著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启示,目前我国国内高校也开始探索建立新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模式。中国科技大学就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以专利保护和合同管理为重点,逐步对该校的知识产权进行规范、全面的管理,在理顺产权关系、保护知识产权、规避技术风险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综观国内的情况和国际的经验实例可以表明,要防止高校知识产权流失,减少高校无形资产被任意侵害和流失现象,必须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工作,建立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体系,设立合理的管理机构。

(二)积极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

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涉及到高校科技成果的专利保护或商业秘密保护、著作权和邻接权保护、高校校名校标以及有关服务标记的使用权利保护等,具有涉及面广、管理复杂的特点,所以完善高校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将有助于减少法律纠纷,预防高校的知识产权成果流失。完善高校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关键是应该在我国高校中推广知识产权保证书制度。知识产权保证书制度是在国际知名大学中一种非常流行的保护和管理高校知识产权的手段,它有助于高校明确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知识产权保证书制度要求任何人员在进入高校的时候,了解学校的有关知识产权条例,统一与学校事先签订书面知识产权协议。

当然由于各个高校情况不同,所以每个学校应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协定。在制定高校知识产权保证书的时候,可以参考西方一些著名企业与雇员签订的知识产权保证书,采取利益平衡来买断雇员受雇期问几乎所有的智力成果,这样有利于减少纠纷与摩擦。也就是说该制度的推行必须和合理的奖励制度相配套,不然就会打击有关人员创新的积极性。

(三)实行合理的技术保密制度

高校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校的现实情况制定合理的保密制度,使切实可行的保密制度落实到科研课题组、实验室等。学校各个单位要制定有关的保密规章,规章中要明确表明本单位的保密范围。对外发表文章、展览新科技和新产品以及交流有关资料时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以防泄密,造成学校不必要的损失。对于技术资料、实验记录等有关档案的保管必须规范化,对于应该采取保密措施的要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有关资料外泄,同时制定严明的保密纪律,并要求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另外由于知识产权大部分都有时间限制,到达一定时间的发明、技术就要进入公有领域,只有少部分的知识产权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长久维持下去,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四)建立专利优先的科研业绩评价和激励制度

进入市场经济的今天,科研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重论文、重成果、轻专利”的现象仍大量存在,所以高校应该建立专利优先的科研业绩评价和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创新热情,使他们主动、积极地从事知识创新活动,产生更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来激励有关人员:

1.名誉奖励和经济奖励并重。可以把知识产权因素与职称评定或先进评选相结合,对于在知识产权取得及转化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者,在职称评定或先进评选时优先考虑提升。同时高校可以把从专利中获得的利益拿出一部分来,专门成立有关专利的奖金,用于奖励发明人和在专利保护管理中有突出成绩的管理者。

2.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收益分成。高校知识产权成果顺利商业化、转化后,一定要把转化后的收益分给原发明人一部分。这一部分收益分给发明人的形式可以根据发明人的选择或学校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可以给予一次性的资金奖励或分期给予奖金,也可以把知识产权因素与个人技术股相结合,制定专利转化后明确的发明人可以占有技术股份的激励政策,适用股份奖励。这里强调的是,对待专利发明人,要注意给予他们奖励和从他们自己的发明专利给予他们一定的利益是两回事,要实行奖励和利益都要给的制度,不能从他们应该得到的利益中抽取份额用于奖励有关人员,这样会打击有关人员的积极性。

(五)积极构筑产学研新机制

篇2

知识产权是来自智力活动所取得的一种财产属性权利,它涉及工业、科学、文学、艺术等领域。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具有的学科、人才、信息、学术环境等优势,使其拥有丰富的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成为我国知识成果的重要发源地和辐射地。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以及教育和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阻碍了我国科技创新与知识经济的发展。因此,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关注与重视已成当务之急。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和内容

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高校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既有别于具有营利目的的商事主体,也有别于具有集权性质的行政机关。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一般由管理原则、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及管理目标四个要素组成。按照国家教育部于1999年实施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高校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著作权及其邻接权;校标和各种服务标志等。据此,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主要体现为专利管理、商标管理、著作权管理、商业秘密管理等方面。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目标是高校根据自身特点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的创造、利用、实施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决策所期望达到的目标,一般可分为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从国家和学校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遵循知识产权管理规律,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组织模式及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创造热情,确立和强化知识产权的权属意识和价值文化观念,最终形成以知识产权研发、保护和运营为中心环节的健全、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及合理的运行机制。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

高校知识产权的管理简单来说就是“一保一防”,“一保”就是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一防”就是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要想做好这两方面的工作,我们还要正视目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知识产权管理意识薄弱。近年来,我国高校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但许多高校还没有把知识产权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战略当中,重视有形资产管理,轻视或忽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缺乏在高校管理工作中全面确立和贯彻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识,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内涵及价值认识不深。普遍存在着“重成果轻专利”的现象,无论是教师职称评定、晋级奖励,还是绩效考核都是以数、科研项目数、科研经费数、鉴定与获奖成果数等作为重要指标的。这也就导致了我国高校教师忽视申请主力保护,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缺失,注重学术水平评估,轻视经济效益发挥。

知识产权流失现象严重。由于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不规范,科技成果产权不明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投资、合作研发等产学研科技合作活动日益频繁,高校科研人员的流动增多等原因,高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流失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大多数科研人员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知识产权经济价值观念及保密意识,在未申请专利前就以、成果鉴定、学术研讨等形式公之于众以完成其课题研究。在与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合作时的专利技术转让价格偏低,在以专利等无形资产入股或对校办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作价偏低甚至不作价。此外,高校教职工在办理离退休、停薪留职、辞职及调离手续时,擅自将其在原单位从事科技工作的技术资料、实验材料、实验设备、产品、计算机软件(源程序)等带离单位,私自使用、许可、转让学校的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现象也较为普遍。

知识产权管理经费不足。按照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4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高校要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形成人员、场所、经费三落实和管理人员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每年要拿出一定数额的补助经费,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作为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持的费用,特别是应用于鼓励一些重要发明成果在境外申请专利,以及对境外重要专利的保护。但目前我国只有部分高校设立了知识产权专项管理经费,有些高校虽设立了专项经费,但其经费使用不能维持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实施的良性循环,一些科技成果因为缺少知识产权管理专项基金的补助而没能去申请专利以求得有效的法律保护,也影响了专利技术的开发、转让及产业化工作,削弱了高校作为国家科技创新重要基地的地位。

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缺乏。高校科技成果的类型多样,知识产权管理领域广,涉及面宽,专业性及法律性较强。因此,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专业人员就成为我们高等院校所不可或缺的人才,但我国高校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不多,专职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的人数较少,而且大多没接受过正规的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知识产权管理、经营、保护人才缺乏,尤其是缺乏一批熟悉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检索、咨询和保护等实务工作的人才,以及精通技术、熟悉外语、懂得法律、善于管理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使得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跟不上知识经济时代高校科技创新发展的需要。

高校知识产权的管理机制

管理的基本原则。鼓励创新原则。激励创新正是知识产权制度设立的目的,也应该是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原则。它包括了物质鼓励、精神鼓励和制度鼓励,这些鼓励的作用就在于,他们可以激励科研人员的创造积极性。加强保护原则。科研成果的产出,对科研本身来说,也许是重点,但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来说仅仅是一个起点。科研成果如果因为没有有效的保护而导致不能量产,那么科研人员和高校的科研热情将受到严重影响。当前,我国高校成为知识产权的严重流失地,就其原因而言,知识产权保护的缺失是其重要原因。促进应用的原则。应用性科研的价值能否实现,就在于其成果能否应用于产业,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因此,应用性科研项目应在申报阶段时预先调研该项目的市场前景、潜在的经济效应等因素,在项目研发阶段应根据市场及产业需求适时调整研究内容,在项目研发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成果的产业化应用及市场转化。

管理的运行决策机制。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机构主要的职能为:制定学校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和规定;指导、检查、监督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执行情况;培训知识产权管理骨干,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及有关政策法规;组织、确定并办理学校专利、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维持和放弃等事务;组织学校校名、校标和重要服务标记的商标注册与维护;组织和推进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与实施;处理有关学校知识产权争议,接受师生员工有关专利等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咨询;审查有关学校知识产权合同;进行知识产权的考核、评估,落实知识产权的奖励和报酬政策等。或在科研处内设置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科室,与其他处内机构共同管理。未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由相关科室附带管理,侧重对专利成果和对该成果的转化管理。

高校知识产权的管理策略

据统计,当前影响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科技成果有七成来自于高等院校。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成为现代化国家立国基石,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凸显。如何学习借鉴国外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确实可行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对策,已成为高校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整体综合竞争能力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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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知识经济 

我国高校在知识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而当前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不利情况都将制约高校的进一步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1999年4月8日实施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高校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著作权及其邻接权;高等学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标志;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由高等学校享有或持有的其他权利。 

一、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 

有些高校缺少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对知识产权管理的机构缺乏有效的管理。高校知识产权属于多个机构管理,其职能的行使是分散的。许多知识产权机构一般挂靠在科技主管部门内,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或专职管理人员,甚至有关人员根本不懂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管理实际上处于放任自流、无人负责的状态。 

(二)缺乏知识产权专用经费及有效的政策导向和利益机制 

申请专利需要缴纳一定的经费,尤其是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要缴纳申请费、维持费、实审费和授权登记费等各种费用,还要缴纳机构的费。如果到国外申请专利动辄需用上万元。目前,高校中职务发明的专利费一般都由课题组从其课题经费中支付,由于课题组具有一定的时间性,课题任务一旦完成,专利维持就显得很困难,而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的有效性是以专利权人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来维持,一些有前景的专利由于无法按时缴纳维持费而不得不放弃专利权,造成学校知识产权的流失。尤其是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它的审查周期长,往往需要二三年以上的时间才能授权,其效益的体现需要更长时间,如果仅由发明人决定专利维持与否,就很难有效地保护高校的专利。这与无知识产权专用经费有着密切的关系。此外,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明文规定了对发明人员的“一奖两酬”,但至今许多高校由于经费不落实,对这一规定未能兑现或兑现不到位,影响了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积极性。 

(三)缺乏严格的保密制度 

目前高校在科技活动中,技术泄密问题比较严重。现在高校仍有一些科研人员利用手中掌握的属于学校职务成果的技术资料,私下去从事校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兼职活动,泄漏了高校辛苦得来的成果。而且由于人员流动中有关人员离职后和高校签订的合同方面不够完善,甚至有些人员是借着自己手中所掌握的高校知识产权成果来谋取高薪和好的职位,许多科研数据和成果被流动的科技人员无偿占有和带走。还有一些科技人员故意?昆淆职务成果和非职务成果的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把其手中应属与职务作品的成果当成非职务申报专利进行转让等,这样都造成了高校的损失。 

(四)科研成果重复研究多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科研人员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科研工作模式,在选择科研课题立项时,不是以市场经济前景为指导,而是以获得科研经费为目的,忽视查新工作,在不了解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不管研究的课题内容是否重复、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情况下,将他人已完成的项目、已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立项,重复研究,一方面浪费了大量的人、财、物,使高校的科研水平受到严重的阻碍,影响高校开发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另一方面所得的“研究成果”得不到法律保护一旦形成产品投入市场后很容易造成侵权,使高校在经济上蒙受损失。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状况,制约了高校的科技创新。 

二、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认识上存在差距,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高校管理和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的深刻内涵缺乏了解,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如何保护的程序掌握的不够全面,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缺乏战略高度、全局观念,知识产权保护缺乏专门人才。另外,管理人员认识上存在差异,重视程度不同。这些原因,造成多数高校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目前,仅靠部分科研人员自身力量保护、应用和推广科技成果,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评价体系不科学,缺乏激励机制 

高校的排名,教师职称的评定等都要依靠科研成果作为必备的基础条件,而专利技术的成果在近几年得到部分确认。科研成果是以、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科研经费、鉴定和获奖结果等为体系,多数专利技术不作为评价因素。这些不合理的评价体系,影响了教师职称评定、晋级奖励、绩效考核,使学校和科研人员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去增加支出用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而科研人员又无法从知识产权保护中得到有效的回报。 

(三)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不重视专利技术保密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和传统的观念,许多人对知识产权的概念、意识非常淡薄。研发人员自己不注重保护研发的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同时有些人也不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的技术缺乏保密意识,造成技术泄密,失去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条件。 

(四)对研发的课题和项目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 

由于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缺位。研发人员未能及时掌握国际、国内的新动态,并受不同地区、研发人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新技术运用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致使研发的课题缺乏前瞻性,造成项目重复和浪费,科研成果难以实现转化,制约高校科技创新。 

三、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策略 

(一)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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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2-0031-02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日益加快,人们对高校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越来越关注与重视。很多人都开始意识到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是十分关键与重要的。但是,由于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仍然漏洞百出,与国际标准或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不小的差距,因此,我们必须尽快让高校做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让其众多的科研人才与雄厚的科研实力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让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减少知识产权流失率。

二、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我国经济实力的增长使得我国教育综合实力也在发展之中,高校作为一个重要的知识产权生产基地,它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愈发受到重视。很多高校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出台之后,加大了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专利申请获得了质的飞跃。同时,高校的社会化程度不断加深,从而使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了向法律权力化发展的推动力。此外,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受到各界重视的同时,很多企业开始了与高校的合作,这就让高校科技成果有了转化的可能性。因此,我们说,我国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在不断的提升之中,其所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总量也在不断增加之中。但是,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率目前来看仍然较高,这是因为很多高校并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也无专人进行管理。这就让高校知识产权战略发展与未来愿景的实现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较为欠缺。我国已经出台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其中明确指出我国高校具有法律约定的知识产权。因此,我国高校管理层开始密切关注起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树立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但是,高校领导层并没有把知识产权提升到战略高度,这是因为他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仍然较为薄弱。我国高校现有的体制还没有真正跟上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步伐,很多科研活动表面上看只是一种独立行为,似乎与教师的切身利益毫无关联。因此,有些高校教师对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感到漠然,也不能意识到要使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知识产权的个人权益。当然,也有些高校教师也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科研成果应该要申请专利。种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欠缺现象直接导致了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得不到位,知识产权流失率较高;

(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机构不健全。我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指出高校应该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逐步形成一个较为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但是,现实情况却是很多高校都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只是让下属部门比如说科技处等进行附带管理。这种情况不仅造成了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不够专业化,同时还无形中增加了其他部门的管理难度与工作量,有时会造成兼职管理部门的工作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够完善。我国高校在科学技术攻关项目中获得的成就基本上占据了大概一半的比例,但是,高校申请的发明专利却只有百分之十几,很多获奖科技成果并没有去申请专利,这就造成了这些科技成果被白白浪费或者闲置在那里。因此,高校的这种知识产权导向机制就不够完善,普遍存在着“重论文轻专利、重成果轻转化”的不良现象,这就让知识产权面临着流失的可能性。在高校的管理机制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教师的待遇和职称晋升等几乎都没有关系。一些教师离开学校后还直接带走了自己的科研成果。这些种种不良行为都让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着极大的困难。同时,高校还缺乏对教师的完善管理制度,在当前市场竞争尤其是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大背景下,高校的人才流动现象较为频繁,而这就造成了高校知识产权纠纷和流失。一些高校科技成果会随着人员流动而出现被盗或者流失的问题,有些高校教师甚至会出于私利而把科技成果低价转让给其他单位。

三、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效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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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高校中知识产权主要体现在专利与著作权。2010年我国高校专利授权数为35098项,2011年为49436项,2012年为68971项,可见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还是存在着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知识产权流失严重,成果转化效率低等问题。

1.1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缺少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规章制度

现今我国许多高校未设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而是成立了科技处(室)或科研办来负责本校的知识产权管理。科技处(室)或科研办的组成人员大都没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可能对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一领域并不熟悉。管理部门在知识产权的管理过程中,往往侧重于科研成果的统计、科研津贴的核查、科研奖励的发放等方面,对专业性极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往往因缺乏专业知识而有意无意地选择回避。组织机构的不健全又导致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的不完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的缺失造成高校广大科研人员更加注重成果的创新,普遍忽视了相关知识产权的申请及权利的市场推广,结果导致高校大量的科研成果未能及时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也没有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

1.2 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高校知识权流失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我国许多高校并未建立科技成果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导致高校科研人员的职务发明私有化,即职务专利被科研人员个人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或未经高校许可实施了有偿转让;二是由于的数量和层次是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而是否申请专利和申请专利的数量却与考核并无直接关系,所以科研人员对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大部分科研人员选择将科研成果公诸于众,使其丧失了作为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新颖性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与此同时,又使得大量的科技成果免费被世界各国使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三是依法由高校享有的知识产权被无偿占有或使用,如高校教职工在办理离退休、停薪留职、辞职及调离手续时,擅自将其在原单位从事科技工作的技术资料、实验材料、实验设备、产品等带离单位或私自使用、许可、转让学校的专利技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四是由于高校对专利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对不少可以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不予申请,也不支持科研人员申请,这些成果只作为科技鉴定成果;五是由于论文的发表、掌握技术秘密的科研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和交流会议、科研人员为了校外兼职收入等原因会导致技术秘密公开化。

1.3 成果转化效率低

将知识产权进行转化运用,是知识产权申请的最终目的。但目前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偏低,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专利成果应用性不强。一些高校科技成果的研发和转化无视市场导向,忽视国内外最新技术水平的发展动向,造成研发转化与市场的严重脱节,与企业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二是成果转化资金尚不足。科研成果转化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政府政策扶持却不够,资金投入也不足,导致科研成果转化缺乏助推力;三是由于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积极性不高,使科技成果大多被“闲置”。四是评价体系不完善。许多高校重视科技成果,并以此作为科研人员晋升职称、业绩考核和激励奖酬的内容,科技成果的转化对科研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并不大,大多数科研人员都是只是埋头于科研工作,并未意识到科技成果转化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从而就忽视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2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思路与措施

2.1 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高校首先应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稳定且专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队伍,负责处理知识产权相关事务,以形成完整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体系,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与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其次要完善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围绕科研的立项、科技攻关、科研成果的产生、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申报、市场前景的评估、知识产权的市场营销等过程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对每个环节的规定应尽可能细化,避免因相关规定过于原则而缺乏实际可操作性。为激发校内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学校不仅要明确相关知识产权取得后给科研人员的奖励,还要将相关知识产权市场化后所产生的巨大收益以较大的比例分配给科研人员。如果相关高校条件较好,应将相关知识产权的申报、评估、年费和维护的费用纳入学校的财政预算,避免科研人员因经济拮据而被迫放弃相关权益。此外,高校应将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知识的宣传与培训纳入相关规章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使广大科研人员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

2.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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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高等学校 知识产权管理 激励机制

世界处于知识经济时代,科学与技术已成为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国际竞争力以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高等学校作为知识创新与积累的核心机构,对于推动我国科技创新、促进知识经济发展发挥着关键作用,高等学校科研创新的主体为科研人员。据中国科技统计2009年公布数据,大专院校专利授权量为14391,占总授权量的27.53%,这与高校科学研究的基础性地位极不协调,有待进一步改善;高校理、工、农、医领域技术转让专利出售数为1571项,占同期授予专利权总数的10.92%,折射高校专利权的转化率低。此外,实践中高校职务发明专利“逃逸”、“沉睡”现象比较严重。问题的出路除了明确高等学校职务发明专利属于高校之外,如何激发作为高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问题凸显,我们从以下方面完善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激励机制,从而鼓励创新,平衡相关主体的利益。

一、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1999年教育部3号令第16条规定:“高校应建立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然而,许多高校并没有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各高校曾采取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方式主要为:一是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武汉大学在科研处下设知识产权办公室,职能为:全校科研成果的鉴定、登记、申奖;专利审批过程中的有关事务及专利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为领导决策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咨询意见等。该机构的职能主要为知识产权的管理,不包括有关知识产权的转移问题;二是在科研处下设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科室,大连理工大学由三个科室管理知识产权:成果科、专利中心与科技开发部;三是未设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由科研处的相关机构附带管理,主要管理专利权成果及其转化。实践表明,这些方式并不是知识管理机构的最优选择。

我们认为应当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知管办”),可以在科研处下设,由专职人员与非专职人员两部分组成,明确与其他相关机构的职责划分。在人员组成上,根据实际情况,可酌情设置相关非专职人员,比如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服务,可以由高校内设置的法学院或法学系(人文学院下设)的教师提供,或者聘请专业律师负,提出预防纠纷的建议,拟定与知识产权与关的合同条款,处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与争议等。此外,知管办的主要职能为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与转移,具体而言,负责学校知识产权(高校的发明创造独占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商业秘密等)的管理、保护、专利权的申请、检索以及相关技术成果的转移等,科研人员只需要向知管办登记完善的发明创造,由其负责专利的申请与专利的实施许可工作,这样会提高专利申请的数量以及专利权转移的效率,使科研人员不受这些琐碎程序的烦扰,专心于科学研究工作,也能防止专利科技成果流失。此外,知管办还应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转移,比如专利权的实施,由其代表学校进行相关的磋商与签订合同的行为。

二、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

目前许多高校没有设置知识产权专项基金,高校中职务发明的专利费一般由项目组从项目经费支付,项目组的临时性以及项目经费的有限性,导致项目任务完成后,专利就很难维持,近年来,高校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比例逐步提高,与专利维持经费不足有直接联系。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1999年),高等学校应当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对于一些具有市场竞争力但无力支付费用的技术,在专利的申请与维持上给予资金支持,如果该项专利在实施或转让中获利,则可以收回基金的支出,再用以支持其他项目,做到良性循环。实践中部分高校设立了专利基金,如清华大学每年用于专利申请和维持的基金达300多万元,东南大学的专利基金有100万元,南京大学2004年用于发明专利申请补助、授权专利奖励达110万元。高等学校应当根据自身状况建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并且根据需要规定每年增加的比例,用以支持专利的申请、维持与保护,并由专利权的实施中回收投入,从而促进专利的申请、维持、保护及转化。

三、优化高校科研人员物质激励措施

明确高校与科研人员之间关于知识产权的利益分配关系,除保障科研人员的精神权利(如署名权、荣誉权)外,还应进一步完善现行的物质激励措施,建立合理的奖酬机制,保护高校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收益权。

高校对科研人员奖酬标准的法律依据为《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其中确立了“一奖两酬”制度,适用的前提是被授予专利权单位与发明人之间对于奖酬方式与数额没有约定。其中“一奖”,是指职务发明专利权取得后,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对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其中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其中“两酬”,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每年从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从实施外观设计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设计人一次性报酬;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一奖”制度的立法初衷,是为了使《专利法》的一般规定不流于形式,确定了最低奖励的标准,但是,实践中很多单位将最低标准作为统一标准,使得奖励的方式与额度固定化,加之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这种标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显得越来越低,我们认为应当确定一个相对变化的计算基数,比如科研人员所在高校上一年度的年平均工资水平,此外,确定一个合理的比例,使得这种奖励的标准也有一个增长的趋势。

“两酬”制度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一是关于“两酬”的程序保障措施。《专利法》实施细则对于“两酬”规定了最低比例要求,没有规定程序性的保障措施,应当在《专利法》中明确规定发明人的知情权,即发明人对于在专利权实施过程中所得的营业利润有法定的知情权,高等学校、其他实施专利的单位与个人应当将实施专利的营利利润及计算方法告知发明人(如科研人员)。比如在一部手机中,只有一个部件是科研人员研发后取得的专利,那么如何计算这个部件在整个手机营业利润中的比例,应当将计算方法与依据告知科研人员,听取其意见,双方对此发生争议,需要法院介入时,法院应综合考虑专利实施者所获得的营业利润、专利部件对于整部手机的贡献等情形,确认科研人员所应享有的权益。二是关于“两酬”的标准过低,我们认为高校可以采取两种方式给予科研人员报酬:其一为固定比例制,即将营业利润的一定比例在相关主体之间分配,如科研人员、院系与学校各得1/3;其二为累计递减制,高校可以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净收入的累计值门槛,科研人员所得收益比例,随着门槛的提高而降低,比如专利许可净收益达10万元以前,发明人得40%,院系为30%,学校为30%;累计超过10万元后,发明人得30%,院系为35%,学校为35%……同时应当鼓励高校与科研人员之间约定可以一次性奖励,也可以分期奖励,可以以现金形式,也可以采取股权等其他形式。通过专利实施收入的分配,在经济利益上平衡不同主体的诉求,激发科研人员的能动性,同时促进学校的教育与科研水平。

四、完善高校教师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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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01-0179-02

收稿日期:2012-01-10

基金项目: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苏教高[2011]29号)

作者简介:石华(1977-),男,江苏无锡人,实验师,从事电气技术、高校科技管理研究。

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知识产权是西方经济强国在国际贸易战争中的最后一道墙,也是最难突破的一道墙。高校是实施知识产权文化的重要主体之一,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不仅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需要,而且是高校拓展社会服务的重要支撑。所谓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广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品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权利。狭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只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而不包括科学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一、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是在市场经济的搏击中产生的一种新型高校科研管理模式,其主要内容包括:(1)专利权管理:发明创造的立项管理、专利申报的论证管理、专利申请管理、专利文献管理、专利技术许可实施管理、资助与奖励管理;(2)著作权管理:涵盖科技论文、专著、文艺作品的出版权和使用权;(3)学校无形财产使用权管理:学校的校名、校标、校训属于学校的无形资产,使用时的规范性规章制度;(4)非专利科技成果管理:属于学校战略管理的范畴,涉及成果转让管理、成果价值评估管理、成果推广审批管理等。

二、我校知识产权工作的推进

高职教育担负着为地方经济培养大批把自然科学知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力军和提供企业科学发展重要人力资源的重任,高校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知识产权工作起步于2004年。2007年3月学院成立市场部以来,始终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任务书”作为科技工作的作战图,始终以“校企合作”作为科技工作的联络图,始终以“服务社会”作为科技工作的己任蓝图,坚持以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校企合作”和“服务社会”的重要突破口。

我们认为合理的知识产权教育制度和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是实施学校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前提。为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职工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组织教职工“普学”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专门文件外,还通过专题讲座的形式进行“专学”《专利法》和《著作权法》,针对科研骨干举办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培训班进行“重学”。

1.加强制度建设,培育知识产权意识

制度是风向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鼓励创造,这需要一套切实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发明创造积极性,增强创新的主动性,激发其创造的热情,从而提升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2007年以来,学校出台的《精品课程建设管理若干规定(修改稿)》、《教学资源库建设管理若干规定(修改稿)》、《科研项目管理与结题验收若干规定(修改稿)》、《产学研项目奖励办法(修改稿)》、《开展科技讲座的管理办法科研成果评奖办法(修改稿)》、《四技项目管理办法(修改稿)》等一系列教科研的文件中,特别强调知识产权的意识要求,同时文件中跟进了激励机制。制度建设内化了要求,从而进一步增强了知识产权意识的培育。

2.制度规则支持,引领自觉法权思维

制度规则引导学校的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科技工作、社会服务等项目,在知识产权平台上按照引证与引用、参考与应用、创新与发明的法权要求运行。在课程、教材、课题的申报、立项、检查、结题与评审环节中严把知识产权关,牢固构筑知识产权的防火墙。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若干意见》要求:高等学校要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形成人员、场所、经费三落实和管理人员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认真落实《意见》要求,制定学校知识产权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有效地规范了学校知识产权事务的管理,规范了学校有关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使用等事务,规范了学校与教师在知识产权共享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融入校园文化,形成知识产权风尚

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成果,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的知识产权工作奠定了比较厚实的基础。截至2011年底,研究项目“系统改革高职课程体系的探索与实践”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另有5个项目分获省教学成果特等、一等、二等奖;建有与装备制造业和新兴产业相适应的专业35个,其中教育部教改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4个、省品牌与特色专业8个、全国机械行业品牌与特色专业3个;拥有13门国家精品课程、16门省精品课程,18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13部省高校精品教材、6部省重点立项建设精品教材;1个数控技术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为87家中小企业完成技术服务项目89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5项;同时为社会、企业培训4万多人次;教师完成近400件专利,其中20件专利已向企业成功转让;四技项目的年到账资金近1 000万元。

三、结语

我校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升了学校的社会美誉度,拓宽了学校的社会服务能力,增强了学校的专业辐射力。纵观我校知识产权管理,一是要有重视知识产权的意识,并有一套长效的激励机制,二是要重视研发前期的检索、分析和有效地制定目标,三是要有强有力的研发团队,关键是在平时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注重实际能力的培养,结合实际做出切实有效的创造,这样在取得了所有权后,可以将其转化成物化成果。在当前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知识产权保护无疑成为了全民关注的热点,切实有效地将知识产权管理应用到各行各业以及科研院校乃是及其迫切而又重要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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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偏远落后的新疆地区,高校的数量相对较少,经济条件和社会环境决定了这一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滞后。因此,新疆高校更应该担当起培养知识产权创新、管理人才的重任。本文着重分析新疆高校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旨在提高新疆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能力。

一、新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是指高校对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实现最佳经济效益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过程。随着新疆工作座谈会的胜利召开,国家对新疆各项事业发展的投入不断增大,近几年,新疆地区经济迅速发展、体制逐步完善、法治不断健全,新疆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仍存在诸多问题:

1.根本问题在于新疆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意识比较淡薄。由于新疆高校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时间较短,各级管理者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缺乏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内涵的真正了解。长期以来,新疆高校把数量、科研项目数量、鉴定与奖励成果数量等当作科研工作要求的主要方面,把这些项目作为教师晋级奖励、职称评定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这种轻视知识产权的政策导向,使教师们对知识产权的概念模糊,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2.新疆高校严重缺乏知识产权专门人才。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方面是引进人才非常困难,另一方面是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人才又相继流失。这使新疆高校本来就不充分的人才储备更是雪上加霜,并逐渐形成了恶性循环。高校人才流失,带走了大量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对新疆高校来说损失巨大。知识产权人才是知识产权制度得以建立、维护、发展的基础,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目前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捉襟见肘,而新疆地区更是极度缺乏,这必将制约新疆地区的快速发展。据了解,新疆高校中大部分没有设立的知识产权专业,没有成立知识产权院、系,很多高校仅仅是在经济与管理相关学院、系中设立法律专业,开设知识产权法律课程,并没有培养专业的知识产权相关人才,这是造成新疆地区各个行业、各个领域中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匮乏的原因之一。

3.新疆高校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上疏漏颇多。目前,很多新疆高校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机构,没有划拨知识产权管理专项经费,没有制定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没有配备专业、专职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基本上都由科技处管理人员兼职。据有关部门统计显示,科技成果是目前大学教师普遍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它与科研人员的住房问题、福利待遇、职称晋升等多项利益紧密相关,而这些利益的获得与专利技术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关系不大。这样不仅严重影响科技工作者学习、利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另外,这种相互脱节、不协调、不系统、不专业、不正规的管理机制,造成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上的混乱和漏洞,形成了知识产权流失的“暗道”。

二、加强新疆地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对策

1.要强化新疆地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意识。针对西部地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观念模糊、意识淡薄的现状,我们应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力度。如利用学校的校报、学报、广播、电台、电视台、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等,还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学习班、选修课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并进行典型案例的分析教育,全面提高新疆高校师生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意识,强化知识产权竞争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要留住和培养人才。西部地区条件艰苦,经济收入水平较低,要想留住高校人才要从四方面着手:一是提高薪酬待遇。愿意到西部高校发展的老师多数来自农村普通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因此要用高薪待遇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二是解决住房问题。如今全国房价上涨势头迅猛,对于收入不高的西部高校教师来说住房是生活中的一大问题,因此西部高校要解决老师的住房问题,让老师没有后顾之忧。三是要拓宽引进人才的渠道。不仅仅局限于内地高校毕业生,我们可以从东部发达地区的一些法律机构、管理机构中引进知识产权人才,还可以从国外引进这方面的人才。四是要搭建平台。高校教师科研与教学并重,要给教师们提供能够充分发挥教师价值的科研平台,形成强有力的、完整的科研队伍,让教师有归属感、集体感。四是要健全管理体制。评定职称、职务晋升等制度透明、公开、公正、公平,让教师看到努力的方向,给每位年轻教师晋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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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6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9-0253-02

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智力劳动成果以及其他有商业价值的专有信息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工业产权和版权。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等;版权主要包括文学、艺术、音像、摄影、地图、技术图纸以及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权利。高校是知识产权的重要来源地,需要着重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一、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现状

我国高校是科技研究的主力军,是新技术、新成果的创造者,是将科技与生产力结合的重要力量。高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主要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登记以及专有技术、学校标记、名称等。目前,我国高校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有27.3万人,高校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占全国的2/3。高校重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正逐步提高,专利申请逐年增长。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至2003年底,全国高校共申请专利43 866件,其中2003年申请专利10 216件,比2002年增长71%;获授权专利3 389件,比2002年增长98%。2004年前6个月,全国高校申请专利6 259件,比上一年同期增长34%;全国高校获授权专利2 143件,比2003年同期增长90%。

但是,由于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的建立刚起步,在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科技成果流失、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缺乏、经费不到位等,因此,提高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高创新能力成了紧迫的问题。

由于我国高校现行的体制和管理制度,以及由此造成的观念意识等问题,我们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极为薄弱,这与我们力求适应的国际环境极不协调,与国家创新工程的要求也相去甚远,因此,总的来说,我国高校在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方面存在许多的问题,有待改进。

二、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1.科研人员缺乏申请专利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认识,在课题完成后,将科研成果发表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丧失了新颖性,无法取得对该成果的专利权。

2.重论文轻专利申请。教师的待遇、职称的晋升往往与论文的发表、课题的申报相关,而与科研成果是否转化无直接关联,老师只要获得课题,,通过鉴定,获得各种奖项,便可以晋升、加薪,这就导致高校专利的申请量远远低于高校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果,大量科技成果未申请专利,使一些高精尖的科技成果流入公有领域,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3.知识产权的流失。高校教师、学生通过跳槽、考研、考博、留学、访问等途径离开学校,而将其掌握的技术资料、图纸、成果等带到新的单位,造成了知识产权的流失。

4.职务成果非职务化。虽然《专利法》、《著作权法》对职务成果与非职务成果进行了界定,但界定范围不明确,而且高校未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未对教师成果转化进行有效的监督,使得有些教师把职务成果转化为非职务成果,造成高校知识产权的流失。

5.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意识比较淡薄。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建立很长的时间,但是对高校来说,总的保护意识还是不够,不仅科研人员,而且高校管理人员都对知识产权保护缺乏应有的认识,使得科研人员对于成果的申报、登记、转化等不重视,甚至自己的权益遭到损害也不知情;同时,管理人员对于产权保护的不了解,使得他们在工作中不能做出更好的决策,不仅对科研人员而且对学校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6.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缺乏,制度不健全。在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应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目前, 我国高校单独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不多,多是归于科研处管理,缺乏专业管理人员,制度的建立还不健全,管理工作也比较零散, 不规范。从而为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的困难。

正是由于上述分析得出的问题,才使得高校应该重新认识自己存在的问题,并通过研究和分析,找出问题出现的原因,这样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高等学校要想提高自身发展速度,就必须尽快适应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并与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制度接轨,同时不断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科技创造力。

三、知识产权改进措施

1.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不同于行政管理,它是集法律性、技术性于一体,因此,首先,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负责制定有关知识产权的制度、规定,开展产权申请、审查、登记、注册等工作,处理有关科研成果权属、纠纷等事务。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该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专职从事这个工作,有效、有步骤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其次,由于高校知识产权在全社会知识产权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因此,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显得格外重要,这要求高校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最后,应该调整改进各种配套措施,使科技人员认识到申请专利与获得成果奖励同等重要,并且在评估指标体系中增加专利项目的比重,还要加大专利项目的奖励力度,还要在晋升和科研工作方面向专利持有人倾斜。

2.加强对职工的知识产权知识的教育,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首先,对高校领导、科研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使其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其次,利用学校的广播、报纸、讲台等推动全校师生进行知识产权普法教育,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加强科研人员的管理,防止知识产权的流失。加强科研机构与人事部门的合作,人事部门应及时将科研人员的调入、调离、退休、出国等信息反馈给科研机构,避免这些人员将职务成果非职务化,以防科研成果的流失。

4.明确产权归属。新颁布的专利法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高校应该与科研项目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明确产权归属,根据项目性质、资金来源、未来的效益等,确定归属,鼓励科技人员将科研成果申报、转化,从而调动研究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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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时社会发展逐渐进步,作为国家发展战略资源的高校知识产权成为发展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我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越发重视,由于历史问题,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较弱,管理程度以相对较低,只有少部分院校实现了激励机制,大部分院校存在成果转化缺失的严重状况,本文从目前我国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切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最后从意识、制度、创新等角度找到对策作出建议,以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1-0243-02

2014年,我国进入经济发展新纪元,曾经保护力度不够且争议颇多的高校知识产权问题进一步得到重视,我们已经意识到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既要通过高校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又要对人才创新的科研技术研究成果等做到有力保护与管理,实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进一步为国家发展献力.到目前为止我国针对知识产权问题逐步出台了系列文件,指导高校对知识产权成立管理机构,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对比国际标准或其他发达国家还是有一定差距,我国的知识产权流失率还是相对较高的,因此保护知识产权刻不容缓.

1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1.1 专利申请现状

随着我国教育综合力的发展,知识产权越发受到重视,作为创新性的建设力量,申请专利的单位逐渐多起来.距离《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出台已经15年,高校专利申请已经有了质的飞跃,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数据统计,截止2013年,清华大学以67020件有效专利申请成为专利榜龙头,浙江大学从十年前902件专利申请到十年后的26030件,进一步说明高校对专利申请的重视,对知识产权的力度加强.

1.2 管理工作现状

高等院校在发展建设中社会化不断增强,这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权力化有推动作用,众所周知,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有效的法律保护对知识产权效益产出有了以进一步保证.在我们的了解调查中,目前市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有很大的欠缺,盗版书籍、光盘等频出不绝,随着高校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发展建设,相关的管制规范制度逐步得到完善,管理人员也在有计划的增加,久而久之摸索出一套针对科研部门、教学领域及教育发展相对有效的管理办法,这些都能够有效推动知识产权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

1.3 成果转化现状

目前随着国家对高校知识产权的重视,很多企业开始与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有建设产业园区、有建设校企科研、也有校企研发中心等,随着这些建设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出除了专利申请,专利转化也有了实际性的发展,高校可以通过校企合作实现技术转化、深度开发、合作开发等.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调查报告显示截止2013,37%以上的高等院校签订的有关技术开发合同中,22%以上与专利有关.

2 目前客观存在的问题

2.1 意识欠缺

高校知识产权不仅有利于社会更有利于高校自身的发展,很多高校建立专业的专利管理部门,利用统一的制度与规定对这一领域进行管理,但大部分院校对知识产权的意识太浅,没有全局战略统筹,部分高校存在忽视立项查新,对于重大科研成果,重发表轻申专,这种意识极大影响了知识产权的发展与高校建设.高校应根据国家的规定、社会发展、市场要求,积极将知识产权纳入发展战略中,发挥高校在地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高校也要制定目标,在一定时期内创造更多的核心专利,尤其在新兴产业,进一步将核心专利变成核心竞争力,以清华大学为例,清华的知识产权战略意识超强,学校自身建立战略纲要,做出目标规划、战略部署,集中指导学校在著作权、标识、商标等方面发展,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2.2 管理不到位

高校是人才基地,最直接的涉及知识产权的集中地,有效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规范管理体系是有必要的.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院校没有做到这一点,缺乏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体系,没有基础的运作基础,首先从知识产权设施机构方面看,缺乏管理人才,无法科学系统的对知识产权做出保护,有些高校直接将知识产权管理合并到其他部门去,专利还停留在申请的起步阶段;其次从保护制度上看,高校缺乏严格的保密程序,有些实验室的管理都没有统一规范,高校的科研人员与合作单位之前缺乏制约,很难追责,这些都导致专利流失;再次从运作机制角度看,由于缺乏政策指导,没有激励机制,无法对专利做出科学评估,知识产权的价值被轻视,转化程度低,作用也就无从谈起了.

2.3 保护不足

专利流失是我们高校面临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问题,这也说明我们的保护措施不够,究其原因,会发现,管理人员与相关管理机制不协调不匹配,尽管大部分高校针对科技成果有专业的人员管理,但只是管理没有合理的推广,不管申请人的发展,这种管理脱节一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专利流失.综合角度看,高校在产业发展发面有混乱状况,大部分院校在校企合作方面采用放开管理的方式,这就导致部分活跃因素有缝进出,如人员携专利出走、私人与其他企业合作研发科技等,这些都会造成学校在经济效益与知识产权上的损失,再者随着市场经济的刺激,部分高校教师开始为了追求个人经济利益带着自己的专利跳槽或入股企业进入半脱产创业状态,这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非常不利的.

3 管理对策建议

3.1 提高对知识产权的认知

2014年APEC会议在中国刚刚结束,更大的经济发展给我们提供了知识产权创造效益的空间,这就要求我们更加重视知识产权,提高认知.TRIPS中提到保护好知识产权有利于创新技术,提高生产力,这是社会的福利,高校自主创新的成果是目前高校服务经济的目标与方向,从战略角度看,要影响国家的号召,顺应市场趋势,提高教育行业地位.在强化知识产权认知与战略地方角度看,首先要给高校领导层做好观念灌输与管理培训,将保护知识产权归纳到战略地位上,一方面加强人才培养,一方面加强科技创新专利申请,最后实现以创新科技服务社会的目标,这样才能更好的对知识产权管理作出规划,其次强化学校的管理层的基础素质,让管理人员明确促进高校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是大家的责任,只有互相协调配合,才能为知识产权的运作打下坚实基础,再次针对科研人员,要持鼓励态度,且给予更好的福利,从思想上,经济上让科研人员提高对专利申请的重视,对专利的保护的重视.

3.2 创新观念完善管理

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技术有利于经济发展,借鉴西方的发展史可以看到,科学化的社会生产、商品化的科技成果有利于社会经济的进步,从中我们也领悟到,知识产权、技术、市场三者是有密切联系的,这就要求我们院校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要有完善的管理观念,管理是母体,可以有效将产权、技术、市场融为一体,更大程度上在产学结合的角度强化专利的应用,同时三者结合中产生的成果、问题也对管理有指导作用,从中提取的新观念既能从实际上提高管理作用,又能为高校在管理模式创新上找到新思路,有利于完善管理增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3.3 创新制度构建全新的管理体系

首先从审批制度上看,高校立项通常会有从众现象,缺乏新颖、实用的高度,这样形成科技与人才上的浪费,因此在立项之前要完善审批制度,要求科研人员做好现状分析,文件检索,严格把关专利项目,避免重复工作,其次从合作监察角度看,对着校企合作的不断深入,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产生了专利流失的问题,为杜绝科研人员私自带走专利或专利入股等不良现象,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责任监督,做好整个合作过程的监管,再次从专利申报制度上看,为了保护高校的权益,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要完善制度,在科技人员完成科研项目后,规定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进行申报,为相关部门了解详情、研究专利申请条件等提供足够的时间,有利于对成果做更科学的评定,最后从收益分配制度上看,知识产权具备很高的应用价值,在一定的转让后,会有相应的经济收益,对于这部分价值,管理部门要坚持利认为本,兼顾学校、科研人员与相关单位的关系,保证科研人员的热情与积极性,促进更多专利的诞生与实际应用.

4 结束语

一位伟人曾说“未来的竞争是知识产权的竞争”,未来世界竞争加剧,高校一定要看清目前自身的状况,找准自身在知识产权领域存在的问题,提高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创新观念完善管理,构建全新的管理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应用,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献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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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李丹丹,王伟.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构与完善[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千邵学院学报,2011(11).

篇11

二、高校数字化图书馆管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数字图书馆就是一个信息资源平台,数字图书馆资源建设和用户服务涉及到对大量作品和其他资料的使用,这就涉及到一个作品使用行为的授权问题。一般而言,高校图书馆的知识产权问题是指:一是原始著作权,即数字图书馆在最初建设的过程中使用资料的著作权;二是自主知识产权,即把纸质资料按照数字图书馆的方式进行重新组织与加工后所形成具有著作权的新作品。

1.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版权保护问题

提供资料复制是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的重要形式和手段。目前常见的复制形式有两种:一是传统意义上的以纸质文献为主的复制,二是从互联网或图书馆拥有的数据中下载文献。按我国著作权法有关条文规定,因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少量的资料复制供读者使用或引用,这属合理的使用范畴。如果是通过科研,参与企业项目建设,为企业提供了商业复制,这些行为就突破了教学和科学研究之用的限制,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范围,将侵犯作者的著作权。在我国的著作法中明确规定:作品编辑必须由享有著作权的编辑人员,行使权力,并且不得影响原有作品的权力。在数据库建设中,除了对享有著作权和公有性质的作品,在传播时,必须经过版权人同意,并且根据规定支付报酬;在购买数据库时,必须事先取得出版商同意,然后再让读者使用。

另外,信息存储作为广泛应用的资源,在存储信息时,知识产权作为不可避免的问题,依照版权准则可以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信息社会性,另一种是根据版权法,相关作品享有保护功能。根据该要求,在资源利用与浏览中都是可行的,在商业应用时,必须经版权人同意,并且支付一定的报酬。在网络资源共享中,对于文献加密等问题,则必须经过版权人授权,在许可解密后再使用,反之任何擅自解密的行为都属于侵权。

2.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专利权保护问题

高校在承担着教学任务的同时,往往还有科研任务,在这些科研研究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专利技术。高校图书馆在开展信息服务过程中,进行技术咨询,解答师生提问,帮助师生解决难题时,通常以馆藏专利技术资料和专有技术资料等信息资源为依托,结合网络信息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资料。但是应当注意,这种设计专利的信息资料有两种,一种是由法律依据的,受专利法保护的信息资料,在提供的时候应掌握尺度,否则很容易产生专利侵权的问题。另一种则是已成为社会资源的技术信息资料,这种信息技术资料不具法律性,但往往也不具权威性,在向其他人员提供信息服务的时候,应当注意不能泄漏相关专利技术的信息,否则也会产生侵权问题。

三、增强高校数字化图书馆知识产权管理的措施

1.增强立法与人才队伍建设

由于我国图书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起步较晚,很多条文法律都不完善,在图书馆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有限的环境下,知识产权很难满足社会要求。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根据国际规定以及条约,健全图书馆管理体系。在立法中,通过收集、传承法律地位,在强化数字信息地位的同时,为图书馆管理奠定法令基础。为了健全复合型队伍培养进程,在高校图书馆发展中,必须根据管理人才以及综合素质要求,从根本上强化计算机技术,根据经济需求和发展,建设出一支律师、专家、网络性的复合人才,同时这也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保障与基础。

2.健全多元化的知识产权保护结构

从目前我国高校图书馆知识产权管理过程来看,还处于初级阶段,为了提高管理效益,必须尽快建立研究机构,并且由专业的新闻出版社、国家版权机构以及图书馆带头集中管理知识产权。而对于该机构产权人和信息用户之间的责任,也可以通过文献上载的形式,让作者知道,并且对报酬使用和作品市价进行估算,最后再由中介进行报酬支付。所以,它要求图书馆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熟悉中介处理程序,通过专业的网络知识、业务能力和法律知识,从根本上解决队伍纠纷与起诉。

3.增强新技术应用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