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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价值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2-18 15:27:54

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价值

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价值例1

在8月19日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1]第一次将意识形态工作提高到极端重要的高度。从的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到,首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方针不会动摇,“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依旧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方针;其次,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这项工作关乎经济建设,关乎社会稳定。在世界多极化、文化多元化、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当前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在意识形态安全视域下的青年大学生教育问题,更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点内容,关乎国家的人才培养、社会的长治久安和民族的繁荣发展。

1 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问题

马克思指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毁灭。”[2]这就是说,意识形态作为社会的观念上层建筑,会对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产生巨大的反作用,一旦意识形态出现安全问题,会对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产生重大的影响。马克思的这一论述既表明了意识形态的重要性,也表明了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极端重要地位。

当前国内和国际背景下的意识形态问题十分凸显,在日趋多元化的思想政治文化背景下,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一系列思想渊源迥异、流行范围和影响程度不等的社会思潮,如“自由主义”、“民族主义”、“人本主义”、“新权威主义”、“新左派”、“基督神学”、“新儒家”、“佛学”、“普世主义”、“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等等。这些思潮在我国都具有一定的话语权和传播市场,具有非官方、非主流的特点。在各种社会思潮出现的同时,各种意识形态传播的媒体平台也不断涌现,如“自由派”的宣传的“重镇”:《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炎黄春秋》、《中国选举与治理网》等;“新左派”的重地:《中华魂》、网站“乌有之乡”、“环球视野”、“思想旗帜高高飘扬”等。更有甚者,利用非法出版物和境外传媒进行传播,或者通过网络公开信、抗议书向执政党和政府施压。

这些意识形态的安全问题渗透在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历史、教育等领域,不仅对我国的国家安全造成全方位的冲击和影响,更是对我国青年大学生的思想和观念造成了深远的影响,产生了一些不良的后果。

2 意识形态安全视域下青年大学生教育问题

在意识形态安全视域下,青年大学生的教育产生了新的问题,亟需通过科学的方法和途径进行引导和解决。站在非主流意识形态方面,对青年大学生影响最大的主要是“自由主义”、“普世价值”等思想。

2.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完善,标榜着“自由、平等”的西方自由主义思想也随之而来,这些思潮对青年大学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青年大学生是一群充满好奇心、渴望新知识的群体,他们往往容易接受新的思想和观点,但是他们的思想和观念还不成熟,很容易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和渗透,产生不良的后果。他们对于自由主义的认识往往停留在表面,而没有进行深入而细致的思考,也没有人对他们进行正确的引导,导致他们对自由主义标榜的一些表面的东西产生强烈的认同和追随。极端的自由主义思想往往使青年大学生产生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观,影响青年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2.2 随着文化多元化的不断深入,“普世价值”等西方思潮随着文化产业的传播涌入国门,潜移默化地对我国青年大学生产生重大影响。随着美国好莱坞大片引进,标榜着“自由、民主、平等”也随之而来,当然其传播途径不止媒体一种,但是却更容易让人接受并对人产生影响。青年大学生对美国大片已经完全认可和接受,甚至来者不拒,这种现象从深层次看来就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入侵,一种思想和观念的演变。通过影视作品等文化产业的渗透,带给他们的不仅是经济上的利益,也是一种文化上的话语权,更是一种政治上的话语权。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只不过赢的都是对方,只是不同领域的获利。这种现象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青年大学生认同“普世价值”所标榜的表面上的“自由、民主、平等”思想,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产生质疑。

2.3 文化多元化对本土传统文化的冲击。西方思潮的核心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思想的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社会基础,是西方思潮的核心价值。中国传统文化想要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就必须找到自己的核心价值,即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如今,青年大学生对传统文化淡漠,甚至持怀疑态度,或者认为传统文化就是“三纲五常”等不合时宜的内容,这些想法都是对传统文化不够了解造成的,这也为我们传统教育的不当提出警醒。

3 如何解决意识形态安全视域下青年大学生教育问题

意识形态安全视域下的青年大学生教育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以得出科学的方法和措施。本文提出三条根本途径,以解决青年大学生的教育问题。

3.1 意识形态安全与青年大学生教育相结合。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可以指导青年大学生的教育问题,青年大学生的教育问题的解决有助于解决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问题。意识形态安全问题是一个复杂的多元化问题,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问题,而青年大学生的教育问题是与其相交叉的问题,两者之间是一种相互联系的关系。

3.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与青年大学生教育相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国的主流价值观,是我国需要宣扬和传播的政治思想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可以指导青年大学生的教育,青年大学生的教育又可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和发展。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流地位,是解决青年大学生教育问题的基础和保障。

3.3 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播与青年大学生教育相结合。我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和传播是我国在国内和国外获得文化话语权的根本途径,也是青年大学生教育问题的解决途径之一。青年大学生这一群体为传统文化的发展和传播提供了市场和现实基础,传统文化的传播为青年大学生教育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思路。

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价值例2

(一)利用经济手段植入西方文化,我国文化安全维护难度空前增大:消费主义语境下西方国家进行文化入侵的主要方式是,凭借各种先发的优势,利用经济手段植入其文化价值观、通过文化贸易进行文化渗透。以消费为媒介的经济领域的文化入侵,使我国文化安全的维护难度空前增大。其实,消费和消费品原本并不涉及价值因素,问题在于,消费主义分析语境下的消费不再关注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更加关注商品背后的符号价值和象征意义。消费主义逐渐地将人们的消费欲望转移到经过编码后的商品符号价值及其象征意义上,因而人们购买商品不再仅仅是为了获得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为了满足被刺激起来的且不断膨胀的欲望所形成的 “虚假需求”,消费者在这种 “欲望循环”中不断完成商品符号系统的文化解码和实践认同。相对于西方国家的文化产品知识技术而言,我国的文化产业尚处于劣势,因而西方国家利用经济手段植入文化就有机可乘,此种情形下,西方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就成了幸福生活的当代指称,消费主义就在这个过程中悄然消解着我国的民族文化。同时,伴随信息产业、资讯、影视乃至传媒等领域的逐渐开放,消费主义隐藏在广告宣传的背后,通过传媒示范的作用,建议或怂恿人们消费某种商品,使得经过选择的西方社会价值观一再被大众消化吸收,从而按照他们所设计或希望的模式向中国成功输出本国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等,形成对中国的文化侵蚀。我国传统的国家文化安全维护手段已难以应对来自经济和技术等方面的挑战,面临集体失语的危险。

(二)利用网络传媒削弱我国国民的社会主义文化认同感:国家文化安全是一个国家安全体系的深层主题,其重要表征和条件就是国民对社会的主流文化具有高度一致的认同感。在现实社会中, “文化的认同感、整合能力是政治得以克服地理上的离心力并使其超越一般的政治组织成为一种可能。而文化安全与否的一个重要表现就在于它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使人们在国家和民族问题上形成高度一致的认同。只有这种认同,才能形成有效的整合能力。这种整合能力是一个国家兴盛所需要的凝聚力程度的表现,更是一个国家安全稳定的基石。”[1]在消费主义影响下,西方国家通常利用网络传播的话语权优势,通过营造国际流行的时尚和明星的消费示范等娱乐文化来宣传他们的生活方式、道德标准、宗教传统等,严重冲击和消解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文化价值体系。同时,长期接受西方文化信息的人们在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等方面都会逐渐受到影响,这在客观上弱化了我国国民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当今中国,只要你稍加留意,不难发现一旦西方节日来临,媒体和网络都会不惜版面大肆炒作、极尽渲染之势。毋庸置疑,这种做法的确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甚至缓解了消费者的工作压力,为他们送来了欢声笑语。但是,受这种西方消费文化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已经在对待本民族的文化传承中迷失了自我,我国的优秀民族文化在消费社会似乎已无立足之地,显得无所适从。由于这种新的文化渗透方式极具隐蔽性和快捷性,所以一些人在不知不觉中就发生了价值观的扭曲和错位。他们开始以 “怀疑的目光来抵制正统、以嘲弄的口吻来否定理想、以游戏的姿态来看待人生、以狂欢的方式来放纵自己”,[2]他们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和人生追求的目标。这是极其危险的,它给当前我国的文化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消费主义的这种文化渗透方式,不但会削弱我国国民的社会主义文化认同感,还会摧毁中国社会发展所需的精神力量和主体人格,因而消费领域的意识形态渗透问题不容忽视。

(三)以文化贸易为突破口大力推行文化输出战略,引起反向民族文化认同:文化贸易的发展为西方发达国家向我国输入文化产品提供了难得的 “机遇”,他们以跨国公司为前沿阵地,大力推行文化渗透战略,使其文化和价值观依附文化贸易的形式穿越国界渗透着尚未发展成熟的我国文化产业。大量反映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文化产品在消费过程中,必将培养出西方文化风格的消费群体。同时,西方国家的物质生活标准方式将会伴随着我们国民的消费过程被系统地植入我们的文化之中,继而消解我们民族的文化。就像法国思想家担忧的那样, “通过电影,人们会逐渐熟悉美国的产品、美国的生活方式、行为模式和价值观念……人们将会对自己的本土文化和传统失去尊敬”。[3]更为糟糕的是,进入我国的海外跨国文化公司,不但会改造其子公司所属员工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及生活方式,同时还会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示范效应,进而导致我国国民生活方式的日渐 “西化”。因此,在消费主义的介入下, “意识形态成功地征服了消费者,并使人们对商品的消费活动成为认同意识形态的日常生活实践”。[4]无论我们是否承认,这种情况已经成为我们必须正确面对的严峻现实。一旦我们失去对本土文化的尊敬和认同,消费主义势必会诱使 “人们在审美情趣、生活方式乃至价值观方面日益趋同,这些无疑都严重冲击了民族文化和民族认同”。[5]这种反向民族文化认同问题将严重威胁我国的文化安全。

当前实现我国文化安全的现实路径

在消费主义影响下,我国文化安全状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因而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下找到维护我国文化安全的现实路径,无疑是我国文化建设的当代重要议程。

(一)建立马克思主义为主导的文化统一战线,确保核心价值安全:不管我们是否承认,文化的多元交融已经成为社会的现实状况,我们的社会成员每天都经历着主流思想和多元文化的交锋,他们徘徊在两者之间,经受着痛苦的思想挣扎。显然,仅仅依靠对外防范来是绝不可能实现文化安全的。在多元文化交融的背景下如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领导权、如何用马克思主义来化解各种价值观之间的紧张状态,成为问题的关键点。在实现国家文化安全的具体路径上,许多学者进行了有益的讨论,但归结起来,至少有一点是普遍共识,那就是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话语权和领导权,建立以马克思主义为主导的文化统一战线。当然,马克思主义绝不可能是高高在上的空洞的领导者,马克思主义必须要 “‘榨取’被领导的思想体系中一切不可辩驳的合理成分,使之融入到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里面,变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的文化力量”。[6]也就是说,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文化建设中的领导权不是要绝对地排斥其他文化,显然任何文化对抗都不可能长久实现文化安全。要使社会主义文化保持合理的弹性和张力,在 “解释外部条件的可观察到的变化时保持灵活的适应性和包容性……从而赢得成员的持续认同与忠诚”。[7]只有这样才能在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和发展的同时,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感召力,才能以优秀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 “回应、平衡西方政治价值体系的冲击”[8],确保我国核心价值的安全。#p#分页标题#e#

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价值例3

马克思指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毁灭。”[2]这就是说,意识形态作为社会的观念上层建筑,会对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产生巨大的反作用,一旦意识形态出现安全问题,会对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产生重大的影响。马克思的这一论述既表明了意识形态的重要性,也表明了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极端重要地位。

当前国内和国际背景下的意识形态问题十分凸显,在日趋多元化的思想政治文化背景下,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一系列思想渊源迥异、流行范围和影响程度不等的社会思潮,如“自由主义”、“民族主义”、“人本主义”、“新权威主义”、“新左派”、“基督神学”、“新儒家”、“佛学”、“普世主义”、“宪政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等等。这些思潮在我国都具有一定的话语权和传播市场,具有非官方、非主流的特点。在各种社会思潮出现的同时,各种意识形态传播的媒体平台也不断涌现,如“自由派”的宣传的“重镇”:《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炎黄春秋》、《中国选举与治理网》等;“新左派”的重地:《中华魂》、网站“乌有之乡”、“环球视野”、“毛泽东思想旗帜高高飘扬”等。更有甚者,利用非法出版物和境外传媒进行传播,或者通过网络公开信、抗议书向执政党和政府施压。

这些意识形态的安全问题渗透在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历史、教育等领域,不仅对我国的国家安全造成全方位的冲击和影响,更是对我国青年大学生的思想和观念造成了深远的影响,产生了一些不良的后果。

2 意识形态安全视域下青年大学生教育问题

在意识形态安全视域下,青年大学生的教育产生了新的问题,亟需通过科学的方法和途径进行引导和解决。站在非主流意识形态方面,对青年大学生影响最大的主要是“自由主义”、“普世价值”等思想。

2.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完善,标榜着“自由、平等”的西方自由主义思想也随之而来,这些思潮对青年大学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青年大学生是一群充满好奇心、渴望新知识的群体,他们往往容易接受新的思想和观点,但是他们的思想和观念还不成熟,很容易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和渗透,产生不良的后果。他们对于自由主义的认识往往停留在表面,而没有进行深入而细致的思考,也没有人对他们进行正确的引导,导致他们对自由主义标榜的一些表面的东西产生强烈的认同和追随。极端的自由主义思想往往使青年大学生产生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观,影响青年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2.2 随着文化多元化的不断深入,“普世价值”等西方思潮随着文化产业的传播涌入国门,潜移默化地对我国青年大学生产生重大影响。随着美国好莱坞大片引进,标榜着“自由、民主、平等”也随之而来,当然其传播途径不止媒体一种,但是却更容易让人接受并对人产生影响。青年大学生对美国大片已经完全认可和接受,甚至来者不拒,这种现象从深层次看来就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入侵,一种思想和观念的演变。通过影视作品等文化产业的渗透,带给他们的不仅是经济上的利益,也是一种文化上的话语权,更是一种政治上的话语权。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只不过赢的都是对方,只是不同领域的获利。这种现象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青年大学生认同“普世价值”所标榜的表面上的“自由、民主、平等”思想,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产生质疑。

2.3 文化多元化对本土传统文化的冲击。西方思潮的核心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思想的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社会基础,是西方思潮的核心价值。中国传统文化想要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就必须找到自己的核心价值,即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如今,青年大学生对传统文化淡漠,甚至持怀疑态度,或者认为传统文化就是“三纲五常”等不合时宜的内容,这些想法都是对传统文化不够了解造成的,这也为我们传统教育的不当提出警醒。

3 如何解决意识形态安全视域下青年大学生教育问题

意识形态安全视域下的青年大学生教育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以得出科学的方法和措施。本文提出三条根本途径,以解决青年大学生的教育问题。

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价值例4

中图分类号:G645.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4.17.045

随着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世界范围的文化交往日益频繁。由于社会制度、价值观念、历史传统、科技水平等方面的差异,文化交流与碰撞中的不平等现象日益明显,突出表现为发达国家的文化输出对发展中国家的文化安全产生了深刻的负面影响。“中心国家的准则、价值观、语言、科学革命和知识产品主宰、挤压着其他观念和实践。”在中国,这种挤压和扩张在大学生群体中表现尤为明显。同时,由于长期以来传统文化教育方面的薄弱环节,导致大学生民族文化继承和发展意识不够强烈。本研究以特定群体为例,在调查分析与访谈了解的基础上,探索加强大学生文化安全意识教育的有效途径。

1 概念界定与方法设计

对于文化安全的概念,近年来学术界存在许多不同观点。有人从哲学意义上提出,文化安全是文化主体对自身的生存权利、生存方式、文化成果的认同、尊重和保护,是价值观念的合法生存和合理发展。有人从政治学意义上提出,文化安全主要是指政治文化安全,包括基本的政治价值观念和社会管理制度的安全。还有人从国际关系意义上提出,文化安全属于国际关系的范畴,其主体主要是民族国家,文化安全问题的诱因主要来自国家之间的文化利益矛盾,其威胁首先来自存在文化扩张和渗透倾向的国家。这些观点从不同角度对文化安全的核心内容及其本质进行了归纳,都有一定道理,也都有一定的片面性。本文在借鉴以上观点的基础上,将文化安全定义为国家意识形态、民族核心价值、民族文化传统及行为方式的稳定程度和面对外来文化冲击时的抵御能力。而文化安全意识主要是指面对不良文化价值观的挑战时,能够始终保持民族核心价值观、民族精神、民族性格及行为范式不被侵袭和解构的自觉性与坚定性。

本调查假定大学生因受西方消费、娱乐、生活方式、影视作品等因素的影响,对西方文化中的部分价值观念有迎合趋势,但对民族文化的关注、认同和保护仍然是思想主流。他们对待西方文化的态度更多是表现为“表层文化认同”,是属于器物层面的时尚性、好奇式接受,并未产生价值观念上的依附。但值得注意的是,大学生对以民族核心价值观为基础的文化安全的认知程度还亟待提高。

研究采取问卷调查和个体访谈相结合的方法。以大学本科生为样本,发放问卷550份,回收530份,其中有效问卷522份,回收率96%,有效率95%。有效问卷中,男生263人,女生259人。年龄在18~25岁的513人,占98%。对20名不同专业的学生进行了个别访谈。调查访谈内容主要涉及大学生对文化安全的基本认知、基本判断取向、对东西方文化的基本态度等方面展开,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2 大学生文化安全意识的基本状况

调查显示,多数大学生对文化安全基本问题的判断是正确合理的,对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抵制外来文化渗透有着较高期盼,对加强文化安全建设的措施选择有着较为理性的思考。

第一,能从总体上对文化安全的意义及现状做出正确判断。在“文化安全”和“软实力”概念的提出对民族文化振兴的意义上,有95.1%的人认为“非常积极、很重要”或“积极、重要”。大学生对文化安全现状普遍表示担忧,有85.1%的人认为中国文化在全球化进程中“受到了冲击”,62.1%的人认为“文化自觉意识淡薄”对文化安全带来的挑战与威胁最大,近60%的人认为“信息交流网络化”、“经济交往中产生对外来文化的认同”带来的挑战与威胁最大。可见多数大学生把影响文化安全的根本因素归因于是否具有充分的民族文化自觉意识,同时他们对文化帝国主义以及资本主义新变化的渗透性也有较充分的认识,在享受现代生活的过程中,时常具有外来文化对本土价值观念产生冲击的文化自觉意识。例如有53.4%的人表示,在享受国外快餐或品牌商品时能够意识到物质交往中会附带文化价值观念渗透。

第二,对外来文化产品的挑战与影响有着清醒认识。多数大学生既表现出西方文化对中国民众价值观念产生不良影响的担忧,也表现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把持与尊重。有58%的人认为西方语言的普及推广“会影响”民族语言和文化传承。对大量国外文化产品输入而产生的后果,有43.3%的人认为“容易形成具有外来文化风格的消费群体”,40%的人认为这种输入弱化了中国民众的民族文化认同感。总计有46.6%的人认为外来文化产品输入直接侵害了国家文化利益、经济利益,掠夺了我国的文化资源。尤其在回答对西方影视作品的感受时,有75.3%的人认为西方影视作品传达的信息会影响中国观众的价值观念。访谈中发现,多数大学生对来自美国、日本的动画片的爱好程度高于国产作品,原因在于大家感觉到外来影片技术含量高、情节扣人心弦、有新鲜感,同一作品适合不同年龄的人欣赏,所以从小到大对同一作品爱不释手的现象屡见不鲜。

第三,对加强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战略措施有着较为充分的关注。在加强文化安全建设的主要措施多选项中,排在前4位的是:弘扬传统文化(占82.0%),从基础教育抓起(占72.2%),积极培育民族精神(占69.9%),大力推进文化创新(占67.6%)。同时,认为需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旗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向世界传播中华文化等措施的,也都占60%以上,体现出大学生对如何加强国家文化安全的战略途径有着较全面的认识和较充分的关注,大都认为加强国家文化安全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需要从不同层面和不同角度同时进行。

3 大学生文化安全意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虽然大学生文化安全意识的主流是好的,但认识的深度和广度上存在明显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识参差不齐。文化的核心价值构成文化的深层结构,主要是指使该民族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思维和行为模式、民族信仰和价值趋向等等,而语言、艺术、宗教、哲学等则是它主要的客观性载体。但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对作为先进文化内核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把握和了解还不够扎实。表示对其全部内容“了解”和“基本了解”的仅占72.2%,意味着近30%的大学生还没有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于心,这种群体性认同弱化趋势应引起高度重视。结合访谈发现,其中主要原因是:在市场经济负面影响和西方不良价值观念的冲击下,个别社会不正之风和不良思潮侵入校园,对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产生了负面影响,导致大学生思想认识出现多元倾向,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享乐主义价值观在部分大学生中产生了较大影响,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民族责任感和集体主义意识反而有削弱之势。部分大学生诚信缺失、行为失范、荣辱观不健全等现象也充分表明,他们在核心价值观的知行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在自身核心价值观认同程度对于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的意义方面还缺少深层次思考。

第二,对传统文化的继承意识还不够强烈。大学生在传统文化继承方面存在明显的弱化趋势,学习意识有待强化。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对传统文化经典知之较少。访谈对象中没有一个人完整阅读和学习过一本国学经典著作,对传统文化的思想内涵仅局限于片段式的肤浅了解。二是存在忽视传统节日的倾向。由于西方节日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和浓厚的商业气息,部分大学生对愚人节、情人节、圣诞节等西方节日表现出浓厚兴趣,而对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了解较少。只有74.7%的人认为“中国传统节日很重要”,甚至有少数人表示“对中国传统节日失去了感觉”。三是集体主义观念有淡化倾向。在对待“个人中心主义”的态度上,只有14.8%的人表示“非常不认同”,33.3%的人表示“基本不认同”,而表示“基本认同”和“非常认同”的占20.9%。这一结果和访谈内容显示,部分大学生的个人主义倾向较为明显,吃苦耐劳和勇于奉献的精神相对缺乏。究其原因,在外部,主要因热衷于体验西方的生活娱乐方式、文化产品、网络文化等,久而久之,难免受其中的个人主义、消费主义、享乐主义价值观影响。在国内,在如何正确对待传统文化方面,一直存在理论研究多、实践指导少,口头说教多、教育内容改革少的现象。虽然我们不断呼吁青年学生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但因受应试教育体制的影响,过度强调就业率,过于重视专业教育而对人文教育投入不足,加上长期文理分科形成的机制缺陷,传统文化教育内容不仅没有增加,反而越来越少,不知其然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

第三,缺乏充分的文化危机与忧患意识。这一问题较为突出,有22.2%的人表示对文化安全“不了解”或“没听说”,41.6%的大学生认为我国文化安全状态是“非常安全”或“比较安全”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危机与忧患意识教育相对缺乏。目前思想政治工作中关于文化安全教育的专题内容偏少,加上部分大学生分析甄别能力较弱,对民族文化受外来文化冲击可能产生的后果认识不够深刻。二是形形的网络文化的影响。有59.8%的人表示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互联网。由于学习、研究和交往需要,大学生接触网络的时间日益增多,面对复杂的网络信息,因为社会阅历不足、自我控制力较差,他们很容易沉浸于虚拟世界的心理满足,而对不良文化渗透的深层次问题缺少忧思。三是对西方国家利用文化交往侵犯我国意识形态话语权的警惕性不足,甚至认为来自西方的文化都是引领时代潮流的优秀文化,对其中存在的文化侵袭、文化霸权、和平演变、西化分化图谋缺乏足够警惕。

第四,对文化安全在国家综合安全中的地位认识存在偏差。在构成国家安全体系的不同要素中,大学生对传统安全要素的认知与体验程度明显高于文化安全。例如45.6%的人认为军事安全是第一位的,有33.1%人认为政治安全最重要,只有18.6%的人认为文化安全对国家安全最重要。这表明随着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日趋多元化,大学生思想认识也由单纯对军事、政治安全的认识,扩展为包括军事、政治、文化、信息等因素的综合性安全概念体系的认识,但在认识和重视程度上有较大差异。尤其对于在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主题的大环境下,对于文化安全在国家总体安全中的战略地位还缺乏足够认识和了解。

4 加强大学生文化安全意识教育的对策建议

大学生在文化安全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文化安全教育机制与内容方面的缺陷,同时也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安全教育提供了着力点。由于调查对象集中于低年级大学生,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处于形成时期,可塑性较强,通过完善教育机制,优化教育内容,引导他们提高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自觉性坚定性具有很大的教育空间。当然,仅靠单独某项措施难以根本改变,需从机制建设、核心引领、内容创新、教学改革等多个层面进行综合治理。

第一,完善教育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在宏观上,要从社会大环境出发,引导人们从国家民族命运的高度认识文化安全的各种挑战及可能产生的后果,从而把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内容,把政府引导、学校教育、学生践行等多个环节结合起来,通过在中小学强化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和继承,增强青少年的民族自豪感。在微观上,要注重在大学内部建立起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引导机制,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认识加强大学生文化安全教育的深远意义,完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起包括学校、学院、教研室、学生班级为主要层级的教育引导体系,把教育管理与先进文化引领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的凝聚力影响力,完善学生骨干群体带动机制,引导大学生主动参与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在群体交流中提升对于先进文化的认知水平,自觉抵制不良文化思潮和腐朽价值观念的影响。

第二,唱响核心价值,强化主流引导。列宁在谈到工业无产阶级在社会主义革命运动中的自觉性与自发性的关系时指出,工人群众本来“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工人阶级单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只能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7]同样的道理,牢固的文化安全意识也不可能在大学生头脑中自然产生,需要特定的教育主体进行系统的理论灌输和引导。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大学生思想文化领域的统领地位,旗帜鲜明地弘扬主旋律,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者和两课教师的主体作用,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改革,通过创新教育形式,加强主流价值观的引导,不断巩固意识形态阵地,实现灌输与引导的有机结合,培养大学生对文化安全问题的高度自觉。

第三,优化教育内容,增强民族记忆。要结合形势政策教育,构建起科学合理的文化安全教育知识体系。尤其要结合国际形势、中外文化发展差异、西方文化的渗透扩张等鲜明现实,深刻阐明国家文化安全面临的外部挑战和主要威胁;结合社会转型时期的历史特点,明确现阶段文化发展的实际需求与文化产品供给能力之间的矛盾;要结合文化强国战略的实施,明确传统文化的发展轨迹以及演变规律,在系统梳理和分析的基础上,澄清哪些是需要继承和发扬的,哪些是需要发展和改造的,哪些是需要抵制和抛弃的。在此基础上,适应时展,通过开设国学课程、加强国史国情教育、举办人文素质论坛、在校园内建设寓意深刻的物化人文景观等多种方式,利用互联网、微博、QQ群、广播、电视等多种现代媒体,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时刻提醒大学生在树立世界眼光的同时,注重体味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文明进步、和谐发展的民族精神,强化对民族身份、民族权利、民族话语的追求,切实增强民族自尊心和凝聚力。这是强化文化安全意识的必由之路,也是保持民族文化性格的基础性工作。

第四,正视外来文化,批判吸收并举。鉴于部分大学生对外来文化的青睐和模仿倾向,要加强文化价值观方面的甄别教育,引导他们用辩证的观点对待西方文化。既要强化全球意识,又要强化本土观念。要坚持“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不能因为融入世界而丧失自我。既要积极吸收西方文化中对我们有借鉴意义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又要坚决抵制不良价值观念的渗透侵袭。尤其要对崇尚私有化和自由化的新自由主义、鼓吹超前消费和高消费的享乐主义、超越意识形态的普世价值观、以民主自由为幌子的民主社会主义等不良社会思潮进行认真鉴别,引导大学生看清其理论本质,认清其实践危害。既避免把加强文化安全与狭隘的民族主义相混淆,又力戒借口吸收借鉴西方文化而出现全盘西化的倾向。这样才能逐渐引导大学生在全球化进程中保持文化价值观上的独立性,对披着文明面纱的不良价值观念、社会思潮和行为方式予以坚决抵制,增强抵御外来文化渗透和传统文化糟粕挑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参考文献:

[1](美)菲利普・G・阿特巴赫著,施晓光译.传统与过渡:高等教育的国际规则[M].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8: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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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潘一禾.当前国家体系中的文化安全问题[J].浙江大学学报,2005,(2):13.

[4]韩源.国家文化安全引论[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8,(6):92.

[5]张惠华.文化安全视域下大学生文化认同及文化自觉意识个案研究[J].职教论坛,2012,(17):16.

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价值例5

一、弘扬延安精神,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作为我国的指导思想,是革命性和科学性相统一、真理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的理论体系,它成功的指导了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事业,是我们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思想保证。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与灵魂,它决定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方向、性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首先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延安精神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它本身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光辉典范。延安精神的产生,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形成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过程。延安精神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完全一致的。在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时又不拘泥于马列著作中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结论,将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在毛泽东思想逐渐成熟的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轰轰烈烈开展了延安整风运动与大生产运动,发起了向张思德、白求恩等同志的学习运动,在这样的自觉运动中,我们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形成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等等,这些就是延安精神的内容展现。可以说,延安精神就是中国共产党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革命实践中形成的重要理论成果与精神财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就必须弘扬延安精神。

弘扬延安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要把延安精神融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之中。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国际国内思想文化领域交锋激烈,西方敌对势力极力鼓吹马克思主义“过时论”“空想论”“失败论”,推行、输出以资本主义价值观为准则的“普世价值”,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和攻击。国内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一些消极腐朽的社会思潮又沉渣泛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现边缘化危机,马克思主义在国家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面对空前挑战。必须看到,意识形态越是复杂,就越需要坚持指导思想的一元性。我们要继续发扬延安整风的学习态度和方法,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时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在今天,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尤其是十八大以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二、弘扬延安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延安精神的灵魂,是延安时期党和根据地军民进行革命斗争的政治保证,也是延安精神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就是坚定不移地代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使自己的政治主张成为团结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旗帜与灯塔,通俗地讲就是干什么、追求什么。延安时期,我们的政治方向就是抗日救国,拯救民族危亡,并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它代表着当时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也正是确立并坚定了这个政治方向,竖起了这面大旗,才凝聚了人心,吸引了民力,鼓舞了士气,指引着全国人民最终赶走了日本侵略者,打败了国民党顽固派,建立了新中国。革命年代虽然过去了,但延安精神所体现出的对正确政治方向的始终坚定永远不会过时。今天,我们要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要找到这个正确的政治方向,找到凝聚人心,汇集力量的共同理想。这个政治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最终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价值目标和根本方向,集中表达了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今天,我们弘扬延安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体系,就要坚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动摇、不懈怠,以此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汇集力量,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三、弘扬延安精神,坚持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要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坚持改革创新道路,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凝聚力量、激发活力。延安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中国共产党人在继承五千年传统精华基础上的形成伟大民族精神,尤其表现为“抗日救国”的爱国主义精神。延安时代是中华民族爱国主义最为高涨的时代,中国共产党着眼于全民族的根本利益,高举“抗日救国”旗帜,吸引着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从四面八方奔赴延安,又从延安奔赴全国各地,投身于伟大的民族革命中,他们抛头颅、洒热血,前赴后继,充分表现了高尚的爱国主义奉献精神。同时,延安精神也是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延安时代是一个富于创新开放的时代,在此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创立了毛泽东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要求创新,更包含着创新。在具体的边区建设实践中,我们党创立了一系列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方面的新制度、新政策,如“三三制”、减租减息、精兵简政、民主选举等等,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可以这样说,延安精神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结晶,是中国精神的最高体现,是今天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提的重要精神渊源。新时期新阶段,我们要自觉把延安精神融入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宣传教育与践行之中,继续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一切优良传统,同时又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紧紧把握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精髓。

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价值例6

企业价值观是指企业决策者对企业性质,目标,经营方式的取向做出的选择,是员工所接受的共同观念,是长期积淀的产物,企业价值观是企业员工所共同持有的,是支持员工精神的主要价值观。企业价值观是艰苦努力的结果,是把所有员工联系在一起的纽带,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动力,是企业行为规范制度的基础。企业价值理念体系是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表现为企业对所期求的目标做出的价值选择,对自身存在意义的认识,确定企业行为合理性原则以及指导企业健康发展的价值取向等。

一、企业文化价值观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确立了精神支柱。企业价值观是企业领导者与员工据以判断事物的标 准,一经确立并成为全体成员的共识,就会产生长期的稳定性,甚至成为几代人共同信奉的信念,对企业具有持久的精神支撑力。当个体的价值观与企业价值观一致时,员工就会把为企业工作看作是为自己的理想奋斗。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总要遭遇顺境和坎坷,一个企业如果能使其价值观为全体员工接受,并以之为自豪,那么企业就具有了克服各种困难的强大的精神支柱。

二、企业文化价值观决定了企业的基本特性。在不同的社会条件或时期,会存在一种被人们认为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价值,并以此作为价值判断的基础,其它价值可以通过一定的标准和方法“折算”成这种价值。这种价值被称为“本位价值”。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和文化共同体,在其内部必然会形成具有本企业特点的本位价值观。这种本位价值观决定着企业的个性,规定着企业的发展方向。例如,一个把利润作为本位价值观的企业,当利润和创新、信誉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它会很自然地选择前者,使创新和信誉服从利润的需要。

三、企业文化价值观对企业及员工行为起到导向和规范作用。企业文化价值观是企业中占主导地位的管理意识,能够规范企业领导者及员工的行为,使企业员工很容易在具体问题上达成共识。从而大大节省了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效率。企业价值观对企业和员工行为的导向和规范作用,不是通过制度、规章等硬性管理手段实现的,而是通过群体氛围和共同意识引导来实现的。

四、企业文化价值观能产生凝聚力,激励员工释放潜能。企业的活力是企业整体力(合力)作用的结果。企业合力越强,所引发的活力越强。第一,以企业领导人的言传身教来树立统一的价值观。员工的企业价值观并非天生,需要企业的灌输与宣传,经过不断地潜移默化后,员工才能逐渐接受并内化为企业价值观。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企业领导人的倡导与宣传,宣传工作以深化对价值观的认识。第二,健全配套机制,企业价值观渗透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每一环节。第三,塑造企业精神。包括了一个企业所应有的企业传统、时代意识、基本信念、价值观、理念。成功的企业都拥有自己的企业精神。

企业文化应坚持的基本价值取向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价值取向。企业文化的核心应当是“以人为本”。现代企业文化的基本理念是不能仅仅关注企业文化的功利性,更重要的是关注企业文化的人本性。企业应该成为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能否真正体现这一点,是检验企业文化优良与否的一个“试金石”。现代企业文化理论主张“企业即人”,企业中的人、财、物的管理应当组成一个有机的系统,而“人”则势必处于管理的中心。在现代企业中,开发企业的人力资源越来越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为在企业发展的“三大战略资源”,即自然资源、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中,惟有人力资源的“存量”和“增量”具有深度的可再开发性,具有可转化为其他社会财富的“增殖力”和“扩散力”。要努力围绕以人为本的核心,将企业文化建设同管理制度改革结合起来,通过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用文化手段建立员工面向知识经济的企业用人、育人机制和激励机制,使企业核心价值观和企业精神在新制度中充分体现出来。这是企业推进自身文化建设的重点。

突出以人为本,全力依靠员工的主体力量。员工是企业文化的基本载体,是推动企业文化发展的主体力量。因此,在企业文化建设中要全心全意依靠全体员工,建立共同的文化氛围,树立共同的价值观及企业目标、企业精神、职业道德等,使企业文化得到企业全员的认同,使员工形成同一理念,并通过培训等多种形式,让员工自觉参与企业文化建设,用文化理念指导个人行为,使每个员工的思想感情和命运与企业的安危紧密相连,摒弃那些对企业长远发展不利的行为方式,并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把企业目标转化为员工的努力方向和自觉的行为取向,激发员工的想象力、创造力和聪明才智,使员工自觉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大大增强企业的内部凝聚力和外部竞争力,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以“诚信为本”的企业文化价值取向。从社会价值观与企业的关系来看,企业价值理念构建在考虑经济利益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社会道德准则与社会责任的存在,确立“诚信为本”的道德准则与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道德理念。

人类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以道德为基准的,而不能以道德沦丧为代价。诚信,是企业的立业之本,是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的基础,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因此,企业价值理念必需树立“诚信为本”的道德准则,才能形成竞争中的双赢对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进步,时代赋予企业“诚信为本”新的内涵。诚信为本,不只是要求企业讲究商品质量,货真价实,以及在与客户、利益相关者的合作中自觉遵守并履行承诺,更加要求企业在追求自身发展与利润的同时,全方位地坚持诚信。

责任创造机会,机会创造成功,从企业价值理念构建的角度看,企业公共形象之所以能得到提升,必须体现社会责任的承担,树立回报社会的意识。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责任除了为股东追求利润外,也应该考虑相关利益人,影响和受影响于企业行为的各方的利益。即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对自身经营行为的道德约束,因此,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经营理念,在追求利润的同时承担对利益相关者、环境、社会的责任,积极适应社会并参与社会的发展。

三、坚持安全文明的企业文化价值取向。安全文化,是以保护人的个体生命为价值取向的人类活动之总和。高度注重安全文化的价值导向,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生命价值这个核心,已成为深化企业文化建设的当务之急。企业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标准不仅仅反映在经济指标上,更重要的是反映在职工群众生活的质量指标上,反映在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环境上。抓好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激发人的潜能,构建和谐的企业安全文化,实现安全生产的良性互动。

创建安全企业文化要着力从加强设备硬件建设投入是基础;完善并规范地执行管理制度是关键;提高人员素质是根本保证三个层面来构建企业的安全文化。要看到提高人的安全素质是以人为本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点。营造企业“关注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强化群体的安全意识,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感,构建和谐的制度文化、执行文化和人文文化,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才能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企业安全文化和安全管理必须尊重人,关心人,以人为本,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的利益,使职工找到安全归属感,最终形成安全管理“命运共同体”,推动企业安全文化的改善和提高,达到安全决策和安全操作的目的过程。

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价值例7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0-0011-02

当今时代,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国力竞争和国家安全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从时代要求与战略全局出发,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体现了我们党高度的文化自觉。

一、没有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当今世界,各国都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那么,发展的目标是什么?未来学家托夫勒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预言:“我们正进入一个文化比任何时候更重要的时期。”[1]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世界文化发展报告》中提出,把文化置于发展的中心位置的重要命题。1998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在斯德哥尔摩举办了“文化政策促进发展”政府间会议,会议提交的《文化政策促进发展行动计划》指出,发展可以最终以文化概念来定义,文化的繁荣是发展的最高目标。因此,现代化绝不仅仅是一堆数字,GDP的增长与物质财富的增加,并不是社会发展的唯一的、终极目标,从更深层次来讲,文化的发展是人类社会更高境界的追求。“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2]人类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文化发展的历史。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交互作用的历史过程。文化在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的同时,又集中折射和体现了政治、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以及整个社会发展的总体质量和水平,并逐步由幕后走向前台,由隐性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世界历史发展的轨迹表明,一个现代化的强国,必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的国家;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共同发展的社会才是一个文明进步的社会。只有当一个民族的文化体现出比物质和资本更强大的力量时,才能造就更大的文明进步;一个国家,也只有经济发展体现出文化的品格,才能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的事业,文化既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同时又广泛地渗透、活跃、作用于其他各个发展要素之中,深刻改变和影响着其他各项建设的内涵及进程,成为总体布局中最积极最生动最有活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衡量我们国家总体发展质量水平的最集中、最显著的标识。“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没有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3]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社会主义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关系所作的精辟论断,体现了我们党高度的文化自觉。我们应从这样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意义。

二、文化是综合国力竞争的制高点

人类社会是在不断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文明进步的。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综合国力是指一个国家的资源力、经济力、政治力、军事力、外交力、文化力的整体性、综合性的实力体系。其中,文化的战略地位已随综合国力竞争重点的变化进一步凸显,文化日益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内容。

从历史的角度看,所谓综合国力的竞争,本质上是文化的竞争。文化之所以如此重要,一方面是因为当今世界经济文化化和文化经济化的双向互动趋势愈益凸显。文化发展既直接贡献于经济增长,又对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有着重要作用。以创意为源头的文化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已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是典型的低碳、绿色、环保、高新、朝阳产业,文化产品是最高端、经济效益最好的产品。当经济具有更多文化含量的时候,经济发展就能进入更高层次,就能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后劲。文化与经济、科技相互交融、共生发展,能够产生极大的聚变效应,所产生的创新创造优势正在展现出强大的竞争力。文化之所以如此重要,另一方面更重要、更深层次、更根本的是因为文化是渗透、贯穿、集聚综合国力各要素的关键所在。作为一个国家或民族精神力量的集中反映,文化凝聚着一个国家和民族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认知和现实感受,体现着其思想观念、理想信念、价值追求、道德风尚、审美情趣,是一个民族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的决定性要素。文化引领塑造、开掘创新、集聚放大、拓展升华综合国力其他要素并使之成为具有内在灵魂和特定价值功能的强大综合国力系统。一个国家拥有优势文化就能有效地运用各种资源,有效地组织起先进的生产关系,有效地推动制度和技术创新,更好地应对生存的挑战、把握发展的机遇。因此,在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中,文化是最根本、最持久、最难复制替代的核心力量。特别是当今以价值理念、民族精神、国家形象等为核心内容的文化软实力已成为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最终决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存亡兴衰的力量,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底蕴和价值观。可以说,文化的优劣往往决定一个国家在国际竞争中的基本态势。正是基于综合国力竞争的这种新趋势,当今世界各主要大国均将加快文化发展,提高文化软实力上升为国家战略,千方百计壮大本国文化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力求抢占国际文化发展和竞争的制高点。日本、韩国早在1995年和1998年就相继提出了“文化立国战略”,英、法、俄及印度等国也纷纷把提升文化软实力提上重要日程,而美国正是依靠强大的文化影响力和渗透力,使其硬实力和软实力双双获益。

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充分表明,国家的繁荣、民族的崛起,离不开文化的发展和支撑。文化的大发展和大繁荣,是一个国家在世界上真正崛起的标志,是一个国家文化和价值观被世界认可的标志,也是一个国家已经形成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标志。谁想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谁就必须占据文化发展的制高点。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深刻指出,“没有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全民族创造精神的充分发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可能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3]中国的崛起,不仅有赖于实现从经济大国到经济强国、从科技大国到科技强国、从军事大国到军事强国的跃升,而且要实现从文化大国到文化强国的跃升,建设对内具有强大文化凝聚力和创造力,对外能够有效发挥文化价值观影响力的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文化强国”战略,正是立足我国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基于赢得日趋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主动权、着眼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出的。

三、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基

国家安全是一个国家生存发展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国家安全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科技等安全在内的综合体系。全球化时代,世界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文化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作用凸显。国家文化安全主要是指一个国家的主流文化体系没有遭受其他文化的侵蚀和破坏,不被其他文化取代或同化,能够保持自身文化的独特性、独立性、完整性并不断传承、发展和传播的状态。国家文化安全也可分为价值观念安全、语言文字安全、文化资源安全、风俗习惯安全、生活方式安全、文化人才安全等方面。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根基,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它影响人的灵魂和精神,渗透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是维系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因而成为最深层次的国家安全。文化是民族、国家、社会生命力的源泉。几乎没有一个民族能从武力上被消灭,文化不朽,民族就有希望。丢掉了文化传统,没有了文化认同,民族存续的“血脉”就断了,这个国家和民族就消亡了。无经济科技军事不足以强国,无文化则足以亡种。一个国家、民族要自立自强于世界,一定植根于它的文化。文化安全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存亡兴衰。

意识形态充分体现了文化的本质,意识形态安全是文化安全的核心。一个国家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反映了这个国家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经济基础和根本利益,体现了统治阶级的价值追求,反映和决定了社会主流文化的根本性质、特点、状况和发展方向,构成了社会主流文化体系的核心内容。价值观是文化的内核。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是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因此,全球化时代文化安全的核心是意识形态安全,焦点是对立的价值冲突,本质是核心价值体系的维护。敌对势力想颠覆一个国家往往从颠覆其思想意识形态开始。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社会主义国家,推行“和平演变”战略所运用的手段主要就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推销西方资产阶级价值观念,动摇和颠覆社会主义国家的核心价值,以损害意识形态安全来影响文化安全进而影响国家安全,从根本上否定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所反映和维护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否定社会主义制度,达到颠覆国家政权,和平演变国家性质和社会制度。苏联解体的深层根源就是文化软实力大厦的倾覆、意识形态防线的崩溃、核心价值观的失落。

意识形态领域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前沿。敌对势力要搞乱一个社会,颠覆一个政权,往往总是先从意识形态领域打开突破口。我们同各种敌对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本质上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与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较量。当今世界,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与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较量,存在于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个方面,表现为重大价值判断的根本分歧和对立。作为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中大国,中国必然会成为西方文化、特别是意识形态渗透的重要对象。在这样的背景下,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决策,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根本任务,在党和国家建设的各方面各领域全面推进,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对内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精心守护好我们自己的精神家园,对外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切实有效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是从兴国之魂和国家安全高度对文化建设进行的战略指导,体现了我们党高度的文化自觉,也是对新时期国家安全的长远谋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参考文献:

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价值例8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深入,商法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事主体及商事活动的基本法律部门,也随之深入人心。商法之所以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备受关注,归根结底是由商法的基本价值所决定的。而商法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之所以能适应各种不同的社会体制以顺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其内在核心动力也是建立在商法的基本价值之上。本文以商法的主要价值理念为探讨对象,试对商法的价值加以分析和思考。

一、商法的价值概念

商法的价值概括了商法的目的和宗旨,体现着商法精神,决定了商法的独立地位,我们有必要从法的价值理念上进行深一步的理解。所谓价值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的需要,同价值的概念一样,法的价值也体现了一种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法的价值表明了法律对人们而言所拥有的正面意义,它体现其属性中为人们所重视、珍惜的部分。法的价值既包括对实然法的认识,更包括对应然法的追求。从表面上概括:第一,法作为一种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和机制,它将保护和促进哪些价值;第二,法对其本身的存在与发展具有哪些价值因素;第三,在不同类的价值之间产生冲突与矛盾时,法以何种价值取向与具体的评判标准来对其进行调节。学者卓泽渊认为,法的价值是法律作为客体对主体人的意义,是法律对于人的需要和满足。

因此,作为商法的价值,无疑在其发展与成熟的过程中也具备以上三个不同层次的含义。自由、平等、正义、秩序、安全、效率、在商法的精神与价值中,均得到了实然和应然的效果。以马克思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来解释,商法应该具有一种法律共性同时作为一种私法具备的特殊性。在本人认为商法的价值理所应当具有公平与正义的最基本的价值追求,但同时作为私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私法的最为核心的价值就是自由价值,所以商法对自由价值的追求也不逊于其它私法。下面探究下商法的主要价值理念。

二、商法的价值

1.自由价值

自由,从字面上讲就是自己做主,不受限制和拘束。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也称:“法律按其真正的含义而言与其说是限制自由,还不如说是指导一个有智慧的人去追求他的正当利益……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庞德说,法律在本质上不是力量而是对力量的限制。商法中的自由包括财产自由、缔约自由、经营自由、联合自由[3]。商法本质上是私法,其调整对象是私法世界中的经济关系,商法是由商人自治法发展而来的,必然以尊重商事主体的意思自治,契约自由为基础。

自由价值主要是指商事交易基于双方的意思即可成立,通过互相之间的契约即可达成。由此自由实现了简洁迅捷,排除了繁琐的程序和方式,节约了谈判的不必要的成本。法哲学上对于自由的理解认为:自由并不是人性,而应当有所限制。自由价值作为商法从习惯法走向成文法中的历史过程的价值,充分体现了商人追求独立地位的心声和渴望,并展开了长期的斗争。

商法虽源于古罗马时代的商事规约,但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意义上的近代商法却始于中世纪欧洲地中海沿岸自治城市的商人法,正式确立于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在我们眼里早期的西方国家文化并不比我国的历史灿烂文化差多少,尤其在法学研究和考证上更为突出。早期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剩余产品的不断溢出,人们的需求不断增大,商人作为联接供应和求的生命线就这样产生。在我国古代有以部落称为“商”,他们善于从事物品倒卖,后来他们建立属于自己的王朝,即商王朝,从此“商人”作为一种职业在我国历史上开始使用。然而商人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封建王朝的统治下,传统的治理国家的方针就是重农抑商,主要表现在:商人地位低贱、农民依附于自身土地,从事商业的人口无法增长、征收商人交易重税,商事主体在低度自由的情况下无法从事自由化的商行为,所以在我国古代商业并没有像西方发展的那样迅速。近代,随着外国殖民者的入侵,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国门一次次被巨炮打开,签下不平等条约,外国资本不断流入,国内商业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商业的发展虽然有了一定的自由但其发展跟其社会发展一样是畸形的,主要受到外国殖民者的强权势力的压制,外国商人们低买高售的现象比比皆是。改革开放的到来给国内商业带来了希望,自由化的商业活动商事条款日趋完善,商业市场的不断增多,商业银行的剧增,为商业提供了自由的场所和自由资金。

在商法中对自由价值的追求主要表现在交易自由。各国商事合同法都规定了当事人有是否缔约合同的自由、何种方式缔结合同的自由、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章程的任意记载事项;票据法规定了票据的任意记载事项;保险法规定保险标的的价值约定;海商法关于海上保险的委付等,都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

总而言之,商事行为的自由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到商业的发展。然而自由并不是完全自由,它应该是在国家总的法律制度下自由,使得人们能够按照自身意愿从事商事行为追求更大的利益。

2.正义价值

从道德行为上讲,正义的定义是指人们呢为了战胜当前邪恶,最终是为了维护人类和谐幸福的道德行为:从法律层面上来看,正义是人类社会普遍认为的崇高的价值,是指具有公正性、合理性的观点、行为、活动、思想和制度等。正义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同的社会,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正义观。衡量正义的客观标准是这种正义的观点、行为、思想是否促进社会的进步、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是否满足社会中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的需要。正义的最低内容是:正义要求分配社会利益和承担社会义务不是任意的,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正义的普遍性是要求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平等、或是两者的均等、或是按照人的贡献平等、或按身份平等分配社会利益和义务,并且分配社会利益和义务者要保持一定的中立。

柏拉图认为:各尽其职就是正义;乌尔比安认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应有权利的稳定和永恒的意义;凯尔森认为:正义是一种主观的价值判断。在我们的概念中,正义即公平、公正。正义是法源之一,更是法的追求与归宿。当然也许正义是一种合理的程序,也许正义是一种平均的分配,也许正义是一种在远古社会,当交易是必须的时候、当利益冲突的两方势均力敌的时候,人们凭经验得知与其相互多杀、屠杀、流血,不如相互妥协对各自更有利的相互间的约定;正义可能是发至抑或合法性的标榜。

在商法中,对正义价值的追求主要体现在商法原则上。例如诚实守信原则,它要求商事主体在商事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构成商事交易活动的道德基础,具体表现在商事合同法上为:要求披露有关信息义务和忠实履行商事合同的义务,禁止欺诈和背信行为。所以和谐,值得信赖的交易行为关系的稳定存在,依靠的就是商法的正义价值。

3.平等价值

《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第一条: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第十七条: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当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所显然必需时,且在公平而预先赔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得受到剥夺。私权利是神圣的,在现代社会中,商事主体在进行商事交易的活动中地位平等、意思自由,任何一方不能基于自己在资金、技术、人力、社会关系上的优势地位强制或者胁迫另一方为其不愿为的行为[5]。例如实行商事交易自愿原则、不准强买强卖、明码标价制度、禁止上市公司虚假陈诉制度等。

4.秩序价值

秩序的存在时人类一切活动的必要前提。在人类前进的过程中,由于时代和阶级背景的差别,不用身份的人对于秩序的定义有所不同。在努力和封建社会,人们大多都认为等级结构的社会形态是一种秩序。西方中世纪最权威的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将法分为四个等级,即永恒法、自然法、神法和人定法,其认为封建制度是不可侵犯的秩序。在我国,“贵贱有等,长幼有序”的儒家“礼治”思想成为正统思想,“亲亲尊尊”、“礼有等差”的社会观念以深入人心。其后资产阶级革命中,法国人最先举起了“自由、博爱、平等”的大旗,使得秩序这一名词有了新一轮的定义。随着垄断出现,“社会本位”的秩序观登上历史舞台,卢梭认为“理想的社会秩序应以契约形式来建立”,庞德认为“秩序的标志就是在人的‘合作本能’与‘利己本能’之间建立并保持均衡的状态”。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商法秩序价值的本质在于商品交易市场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商法作为商事主体商事交易活动提供正确的信息来源,科学的预见并有效规避风险尽量避免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从而减少交易成本维护市场的稳定性。所以,商法对商事交易秩序维护时,是通过建立相应的规则和制度、减少和防范交易风险、降低商事交易的不确定性和增加合理预期来实现的[7]。

商法,作为调整商事交易关系的基本法,无疑应把维护商事交易所需要的秩序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但是商法对商事交易秩序的维护有异于国家的干预行为。为强化商事主体,商法主要设立了以下规则:(1)商事主体的准则设立。法律明确商事主体成立的法定条件,只有具备商事主体成立的法定条件者,方可申请设立登记。(2)商事主体财产的维护规则。为维护交易秩序,规则要求:作为最重要的商事主体―公司注册资本要达法定的最低额;公司要坚持资本确定、资本不变和资本维持原则。(3)商事主体的风险回避和风险分散规则。主要包括:严格上市主体设立的条件,加重商事主体的稳定性,减少交易风险;限定解散的原因,避免和防止商事主体的随意解散;设置公司重整制度;设置股份公司制度;确立股东的有限责任;建立保险制度等。

5.效率价值

效率在我们的生活中,常言之经济效益、办事效益、生产效益、学习效率等。所有这些词无外乎体现了一种经济学上的观念:以较小的成本生产出等量的产品,抑或以相同的成本获得较多的产品。伦理学家们常常将效率视为功利,而经济学家们却说此乃“以价值极大化的方式配置和使用资源”。而在法律的视野中,效率被解释为通过对某些行为的规则,限制一些自由,从而扩大更大的自由,使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流转快速化,以实现最大价值的目标追求。当然,效率固然重要,但法律之价值同时也在于维持一种安全的态势。商人的营利目的驱使交易的迅捷和灵活,以降低交易成本、增进交易机会,这是由商的本质所决定的。商法应当顺应商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对交易的迅捷、灵活作出回应。商法所设立的促进交易迅捷、灵活性措施包括:

(1)定型化契约。商事主体营利性活动的反复性、持续性和计划性导致了定型化契约的出现。这类契约的特征在于:契约的内容完全以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留给交易对方的权利只是“接受与否”而已,例如现在的格式合同。在传统私法上,当事人之间的契约是具有相当法律效力的,但由于定型化契约排除了协商这一订约的基础,违背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因而传统私法一般否定将这类契约视为法源。然而在商事活动中,对于普遍以定型化契约进行交易的企业,契约依照标准条款的做法被认为是一种习惯法或事实上存在的商事习惯,因此立法者能从这里来寻求定型化契约具有约束力的根据。虽然定型化契约存在一定的弊端,但在商法中可以通过规定强行法规则,以契约解释方法来克服定型化契约的种种不利因素。

(2)权利证券化。权利是以抽象的价值形态存在的财产,虽能转让但不便流通,如促进权利的流通或者迅速转让,就必须使之达到在交易上能迅速辨认的程度。易言之,权利须以某种载体表现出来,这种载体就是证券。在英美判例法上,将这种不以物质形态存在而以价值形态存在的、可以由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称为“权利财产”。商法上,权利的证券化几乎涉及了交易的所有环节,如公司股票、公司债券、提单、仓单、票据等,这些以证券表彰的权利,借以背书或交付制度,可以适应大量的交易及迅速的、灵活的交易,而且商法依不同性质分别赋予证券的物权、债权或社员权的效力,并设立了证券交易、票据交换等制度,促进证券的迅速流通。

(3)创设短期时效制度。各国商法为达到商事主体及时了结交易、实现营利并保持不间断的营业,确立了短期时效制度,在票据、运输、海商等消灭时效制度中均采取不同于民法上时效期间的短期时效。商法的短期时效制度旨在推动商事纠纷的迅速解决,它以牺牲债权人的时效利益为代价换取了交易的社会效益,由此体现现代商事法的价值取向。

6.安全价值

交易的迅捷是建立在交易安全的基础上的,商法为满易安全提供必要的手段,与促进交易迅捷在功能上相得益彰。

首先,商法贯穿了与民法不同的安全理念:在民法上,强调权利的实质,并采取“意思主义”,强调意思表示应符合真意;而商法则注意权利的外观,采取“外观主义”,以保护信赖利益。商法的这种理念渗透于各项商事法律命题之中,具有普遍意义;民法上对于意思主义的例外只存在于个别法律命题中,不具有普通意义。如在各国商法上,关于不实登记的责任、商号借用的责任、表见经理人、表见合伙人、表见代表董事的责任、票据的文义性、要式性与无因性、背书连续的权利证明效力等规定,都是采取权利外观主义的结果。

其次,商法确立了保障交易安全的制度。如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事项的登记制度、商业帐簿制度、证券信息公开制度、破产制度、保险制度以及严格责任制度等。

另外,在个别问题上对民法作出变更,以保障交易安全。如存在于大陆法系国家商法中的特别留置权即是。民法上的留置权以债权与留置物之间实质上具有牵连关系为必要,但商法上的留置权并不强调被担保债权与留置物的直接关联性,债权人因商行为而占有的债务人的财产,留置权易于成立。又如自罗马法以来的民法都不承认流质条款的效力,但商法上则不尽然,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就承认商事流质条款的效力等等。

商法作为一个营利性、技术性、操作性较强的法律部门,其核心价值体现为保障商事交易安全和促进交易效率。但是,自古以来,法学者们对于交易安全与交易效率、实质公平与程序公平谁更优先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歇。这是因为对效率的追求不可避免的产生出来各种不安全的因素,因为效率与公平往往处于深沉的张力之中,没有效率的安全是无价值的,没有安全的效率也将时刻使法益处于危险的状态之中。安全与效率价值是商法的灵魂,是其存在之基石,是推动其发展的内在原动力。可以说,安全与效率对商法来说完全是一种纯自然价值的体现,没有安全与效率就没有商法。

三、商法价值的冲突与解决

由于事物属性的复杂性和人们需求的多样性,也就决定了价值的多元性和冲突的不可避免性。解决法的价值冲突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则:

1.价值位阶原则。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

2.个案平衡原则。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便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

3.比例原则。指在保护较为优越的法价值或者一种法益时,不能过分强化,要有一定的限度。

自由和效率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一致的。市场经济的魅力在于商事主体能够在价值规律这双“无形手”的指导下自由的选择自己的商事行为,并且能够通过自由竞争促进国家经济的繁荣。当然,自由并不是绝对的,当商事主体滥用了联合自由的时候就容易形成垄断,但这种价值冲突并不难解决,无论是从自由考虑还是从效率优先的原则出发都能很好的解决。

正义、平等和效率有时也会出现冲突的情况,但是既然商法已经将交易效率作为最优先的考虑的价值取向,所以在其制度上已经对效率有所倾斜了,例如有限责任制度,当然这种倾斜要遵守比例原则,所以法律同时设计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等制度来缓和这种矛盾。

商法价值冲突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安全和效率的冲突。比如一味增加交易安全,难免会以增加审批、限制交易人资格的方式牺牲交易效率,相反如果一味追求效率,不设任何的交易条件,就会降低交易安全程度。我们可以根据法的价值冲突解决原则对两者冲突加以分析如下:

首先,根据价值位阶原则考虑,我们优先考虑的价值是效率。商人追求利益最大化,必须依靠交易效率价值的实现,而交易安全价值只是交易效率的保障,并且它往往被正义、公平等现代法律中必备的高位价值所吸收,唯有效率才能体现商法根本特性的价值,因而成为商法中最优位的价值。

其次,具体分析商法中两类不同的规范:商主体规范和商行为规范,对于具体的商事制度给出具体的对策。一般而言,商主体规范更加侧重于交易安全,商行为规范侧重于交易效率。就我国的立法现实来看,商主体规范过分强调了交易安全的价值,因此在注重交易安全的商事组织法领域,同时要对商事主体“松绑”,方便其设立和运营,提高效率;在商行为规范中,同样过分强调交易安全。总的来说,两种商法规范都要进一步加强交易效率价值的侧重。但也要看到,商主体法,如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保险业法应该注重对交易安全的考虑,而票据法、合同法等商行为法则应该加强交易的效率。

最后,兼顾多种利益主体,构建和谐的商法价值体系。安全和效率之间的冲突在很多场合体现为商事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利益失衡,比如,有限责任制度本身偏向交易效率的价值。从利益主体的角度考虑,有限责任制度更有利于投资人规避风险、赚取利润,然而对债权人则有失公平,因此法律通过设立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进行惩罚,从而协调了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同时也兼顾了交易安全。总之缺乏安全的效率不是长期更不是稳定的效率,对于多种利益主体、多样化的价值取向,法律应该在尽可能的范围内进行协调,构建和谐的价值体系,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利益。

参考文献:

[1][英]洛克著,叶启芳,瞿菊农译.政府论(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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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齐林.商法的价值论[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31(2):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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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宋智慧.商法价值范畴论析[J].学术论坛,2005,(4):116-119.

[9]杨正周.商法价值的再思考[J].德州学院学报,2005,21(3):15-16.

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价值例9

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了重大的安全事故,绿色和平组织经过大量的研究,分析认为该事故共造成9.3万人死亡,27万人致癌,造成了数千亿美元的经济损失。国际原子能机构在调查该事故的过程中,第一次提出了安全文化的概念。安全文化,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经常提到的一个概念,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指导意义。

一、安全文化的概念与内涵

(1)安全文化的概念分析

安全文化,从狭义方面来讲,主要是指安全价值观和安全行为准则的总和;从广义方面来讲,为建立起安全、可靠、和谐、协调的环境和匹配运行的安全体系,为使人类变得更加安全、康乐、长寿,使世界变得友爱、和平、繁荣而创造的安全物质财富和安全精神财富的总和。

通过对国内外学者诸多观点的考量,结合我国安全生产过程的现状,我认为安全文化的定义可以概括如下:安全文化是人类为防范(预防、控制、降低或减轻)生产、生活风险,实现生命安全与健康保障、社会和谐与企业持续发展所创造的安全精神价值和物质价值的总和。

(2)安全文化的内涵

综述所述,安全文化具有以下方面的内涵:

1、安全文化是人类生活、生产实践所创造的。安全文化取决于决策者、管理层和员工。安全文化建设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要扭转不良的、落后的、应该被淘汰的观念,弘扬那些先进的、与时代同步的、科学的文化。

2、安全文化的目标是为了实现生命安全、健康保障、社会和谐与持续发展。我国矿山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很难办,就是因为企业的短期行为和趋利主义。

3、安全文化建设包涵安全精神价值和物质价值的建设。

二、安全文化的价值探究

1、安全文化有利于企业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增加企业效益

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通过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把“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的经营理念贯穿于整个企业经营活动之中,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是搞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前提。正确认识安全文化作为一种新型管理理论的价值与其有利于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的重要作用,使安全生产管理与安全文化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渗透到企业所追求的价值观、经营理念和企业精神等深层内涵中,重视安全培训,加强宣传教育,从而发掘出蕴藏在员工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强大力量,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持续健康地发展。

2、安全文化有利于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1)超前意识

搞好安全生产,要具有超前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前做好预防准备并付诸实际行动,防范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2)长远意识

搞好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警钟长呜,常抓不懈。要根据安全发展的需要,认真研究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制定长远的安全管理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3)人本意识

人是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关键最活跃的因素,要搞好安全生产,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安全目标、安全计划的制订与实施,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效率意识

搞好安全生产,必须从源头抓起,加大安全生产的科技投入,避免随意减少安全生产投入,削减安全成本的短期行为,预防安全隐患的产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效率。

3、安全文化有利于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注重和讲求制度“硬管理”和文化“软管理”的有机结合,既是政府文化建设的需要,更是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的需要。一方面是制度“硬管理”,通过健全与完善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与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实现安全生产制度化与规范化。另一方面是文化“软管理”。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的控制和调节,必须依靠严格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但是,管理制度再严密也不可能包罗万象,制度管理的强制性往往使得工在形式上服从,而不能赢得员工的心,这也是不少安全制度流于形式,难以贯彻落实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通过文化“软管理”,促使员工认同安全理念、企业使命、安全价值观,从而理解和执行各级管理者的决策和指令,自觉地按整体战略目标和制度要求来调节和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达到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的目的。

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价值例10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价值观是指在对客观事物或对象进行是或非、有意义或无意义、值得接纳或不值得接纳判断时所依据的准则或尺度。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在长期共同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必然要形成一定的价值观念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居核心地位、起主导和统领作用的便是核心价值体系。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强调:“我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主线,贯穿到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这是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提出的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

二、公安院校学生忠诚教育的内涵与要求

(一)忠诚教育的内涵界定

《说文解字》释“忠”为“敬也,从心”,“诚”为“信也,从言”。《现代汉语词典》对忠诚的解释“是(对国家、人民、事业、领导、朋友等)尽心尽力”。忠诚作为最基本的职业精神,归纳起来可以认为忠诚是指对一些特定的事业、组织和领导尽职尽责。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是掌管社会治安和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专门机关。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公安院校必须始终把学生忠诚教育放在公安专门人才培养的首位。

公安院校学生忠诚教育,就是依据人民警察忠诚原则和规范,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学生实施系统的忠诚影响的活动。其目的是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系统影响和宣传学习,使公安院校学生提高对警察忠诚内涵、忠诚原则、忠诚规范的认识,努力实现警察忠诚原则和忠诚规范向个人品德的转化,完善忠诚人格。

(二)公安院校学生忠诚教育的要求

1.忠于党。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的国家机器,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使命,能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

2.忠于国家。忠于国家就是教育公安院校学生把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国家的荣誉高于一切;引导学生树立强烈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强调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把爱国与爱党、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统一起来,把个人的理想抱负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根本目标统一起来,做到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把忠于国家作为最高的价值追求,为捍卫祖国和人民的利益作出牺牲和奉献。

3.忠于人民。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就是“人民公安为人民”,公安院校学生忠于人民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全心全意为人民利益而工作的职业精神和忠诚行为。

4.忠于法律。法律是人民群众意志的集中体现和真实表达,人民警察作为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与执法力量,忠于法律是人民警察的制度要求和职业规范,也是人民警察政治本色的具体体现。

三、如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公安院校学生忠诚教育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就抓住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是党和人民团结一致、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思想保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马克思主义提供的是科学的世界观,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立场、观点、方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在当代中国,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同志说,“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因此说,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决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性质和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就抓住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

(二)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忠于中国当前最大政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就是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信念,逐步实现富强、民主、文明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既体现了每一个中国人的物质的、精神的需求,又符合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崇高的理想,坚持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相结合,使崇高理想成为我们党、我们民族精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全党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中之重”,又明确要求广大党员“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

(三)忠诚于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忠于国家的题中应有之意

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价值例11

中图分类号:DF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2

一、背景介绍

2008年爆发的全球性经济危机对整个世界的经济状况都产生了较大的不利影响,我们国家也不例外,但是在面对经济危机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正确认识和面对,要理解经济危机对于我们国家而言既是挑战又是机遇。正是在这样一种基本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国家政府以及人民在经济危机来临的时候都做好了自己分内的相关工作。就国家而言,主要是依靠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来进行调节,并结合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来制定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来保证我们国家经济在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上都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最终保证了我们国家的经济即便是在经济危机这样的条件和环境下也实现了稳定和快速的发展。在这样的背景环境下,对经济法的安全价值进行必要的思考、研究和探索就是非常有意义和有必要的,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也具有相当大的现实价值。正是因为这样,本文在简要介绍相关背景和经济法安全价值基本含义的前提下,对经济法安全价值的功能以及在我们国家实现经济法安全价值功能的具体路径等进行分析和阐述。

二、经济法安全价值的含义和地位

1.经济法安全价值的含义

在对经济法安全价值的功能以及实现方法和途径进行探索和说明之前,我们有必要首先正确认识经济法安全价值这样一个概念的基本含义。在我们国家的现代汉语当中,“安全”这样一个词语主要表示的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没有危险;二是指没有威胁;三是指没有事故。“价值”一词的出现则较为频繁,在哲学、法学以及经济学等多个方面都有所体现,在经济学当中,其含义主要集中在两个具体的方面:一是其哲学上最为根本的含义,即凝聚在商品当中的社会必要劳动和客观事物的有用性;二是指事物存在的目的和意义。我们既要把握住这样一些基本的概念含义,还应当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的把握其在经济学当中的准确意思。在经济学当中所提出的安全价值与民法当中的安全价值有着较大的不同,这主要是因为在民法当中更多强调的是个人的利益,其民事行为准则以及民事责任等的确定都是建立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民事主体的人事权和财产权之上;但经济法则不然,经济法当中更多强调的就是公共利益,就起整体而言的话实际上是将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作为了最基本的任务和目的。从这样一种阐述当中就可以看到,经济法当中所追求的价值安全已经不局限于单个主体的交易安全,而是建立在更为广泛的公共意义上。正是因为这样,经济法的安全观更多着眼于整体的动态安全观、立体安全观和系统安全观。针对于此,我们认为上述经济法安全价值的真正含义是指经济法保证整个国民经济在运行过程当中能够不受内部或者是外界风险的威胁和干扰,能稳定、独立、可持续的发展。

2.经济法安全价值的地位

我们在对法的价值进行认识和探讨时容易忽略掉安全价值的实际作用,大多数人都认为安全价值对于法是一种边缘性的价值,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经济法当中经济法安全价值的地位实际上也就是指经济法安全价值在经济法所有价值当中的一个排序,也可以理解为经济法最为本质的价值观。正是因为这样,我们认为在经济法的价值当当中最为根本和关键的就是经济法的安全价值,应当将其放在一个最为主要的位置上,针对于这样一种观念我们从三个具体的方面阐述理由。

第一,从经济法法的本质和价值关系来看,经济法从本质上来看也就是国家政府对经济进行调整和控制的法律手段,国家在对经济进行调整和控制时就是希望能够通过国家层面的调节从大局出发来保证整个经济运行的稳定和安全。而从经济法的价值关系来看,安全价值则是充当了一个统帅的作用,保证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都在经济安全价值的支配下发挥其应用的作用,一旦这样一种统帅的作用消失,其他方面的因素就很难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第二,从经济法本身的社会历史条件来看,经济法从本质上讲也就是大的法律体系对于社会经济陷入困境后的一种针对性回应,在经济法发展的过程当中自由资本主义就在不断的失去自律性,大家所坚信的“看不见的手”失去了我们所希望的那些功能和价值,整个社会经济都发展到了高度不安全的状况当中,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工人大量失业且整个社会秩序不断趋于混乱。在此之前私法所提倡的一些原则在这样一种社会背景下都已经不能够适应,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需要专门的法律来对这样一种状况进行改善,并尽可能的修复和维持后续经济运行的安全和稳定,经济法也正是在这样一种状况下应运而生。

第三,从经济法的构成体系来看,经济法本身的价值取向是希望能够增强经济运行的安全性,故其实质也就是为整个市场的正常运行提供一种有效的安全保障。在这其中,不同的部分发挥其对应的作用。如价格法主要是对价格的形成机制以及价格行为提供保障,金融监管法也是通过对金融相关机构的规制来实现金融风险防范。

三、经济法安全价值的功能

1.保障经济安全

做国际公法当中是一个最为基本的范畴,国家指的是一个国家在处理内外事务时候的独立性,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最为基本的属性。毫无疑问,经济也是国家当中的应有之义,其不仅仅体现国家当中所强调的对内外事务的自,还表现为国家对于其所拥有的资源的永久自。但在实际的社会环境下,经济的保障都是要建立在政治之上的,没有完善而健全的政治就不可能有良好的经济,但这并不是说有了政治就一定有经济。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大型的跨国公司内,往往利用其自身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优势地位来推行经济强权,严重的时候甚至采取商业间谍和商业贿赂等手段来威胁和损坏其他国家的经济利益。而经济法就起法律的属性而言,实际上就包含着对于经济的保障,在实际的经济环境下也正是处理经济霸权的有效方式。

2.保障宏观经济安全

在上文当中已经明确说明,经济法与民法的显著区别就在于经济法是将公共利益作为做基本的内容,因此更多追求的是实质公平,并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对一些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状况进行弥补,这样才能够真正弥补民法等的不足,从整体上保障和维护整个市场。以国际金融危机为例来看,美国等发达国家长期疏于金融机构的监管,导致金融衍生品大量产生,最终成为了金融危机不良影响最为深重的地区。而在我们国家,长期以来就非常重视经济法制建设,使得金融机构的建设以及监管工作都比较到位,因此在这次金融危机当中基本上实现了保全并有所发展。

3.保障经济发展安全

经济发展的安全要求实际上是一个长期而逐增的过程,其成果能够保证整个社会内的成员都能够得到相对公平的分配,也正是通过这样一种良好的途径最终实现对整个社会进行的推动和促进。与这样一种良好的状况刚好相反的就是:经济发展不能给实现长期的持续发展,整个社会内的经济结构处于严重失衡的状态内,相应的社会成员也就难以切实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进步的成果,最终导致社会上贫富差距较大。针对于这样一种状况,经济法无疑就为经济的发展安全提供了最优的价值选择。这同样是因为经济法的本质就是追求实质上的公平,也就是一种在承认经济主体资源的个人特色差异前提下的一种结果上的公平。实际上,经济法当中最为强调的就是发展本身的重要性和可持续性,只有做好这样两方面工作的保障才能使得整个国家内的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可以说,不发展就必然不安全,而一旦发展就必须是一种可持续的发展。

四、我国实现经济法安全价值功能的具体方法和途径

1.完善产业安全的法制建设

所谓产业安全就是指形成一个国家经济的全部产业部门的实际安全,也就是这样一些产业部门在国内一级国际市场上都能够保证一定的独立地位和经济利益而不受到内外部的干扰和威胁,并从整体上保证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在我们国家,产业安全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产业空洞化,主要是指国家内或者是部分地区的已有产业处于一种衰退、停滞甚至是灭亡的状态,而又没有新的产业来对其进行弥补,由此造成经济上的萎缩,这样一种状况在我们国家目前出现的并不多。二是由外商直接投资所引起的产业安全危机,经常会有一些外商利用其资本优势,通过一些金融途径来对我们国家的某些产业实现控制,并相应的打压我们国家的民族产业,这样一种状况的存在一方面是会使得外商在我们国家攫取高额的利润,更为严重的就是这样一种状况还会对我们国家的产业安全造成较大的威胁和伤害。

2.完善资源安全的法制建设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们国家也已经成为了资源消耗大国,而且无论是从长期看还是短期看,我们国家所面临的资源安全问题也同样是不容忽视的。资源安全问题涉及到资源的供给和价格两个具体的方面,也就是说,既要能够保证资源的长期稳定供给,还要保证资源供给价格的合理性。长期以来,我们国家因为国内资源税税率的相对较低,使得很多企业为了追求利润而采取粗放式的经营,这在较大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由此,为了切实的保证我们国家资源的安全,就需要我们通过灵活的资源税法律制度来对其进行处理,一方面是通过相关法律来避免资源的过度开采和廉价出卖;另一方面就是通过降低国内企业对于外部资源的依赖来保证资源价格的合理和稳定。

3.完善经济信息安全的法制建设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信息实际上也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资源,其特点就是普遍性、增值性、共享性和可处理性,正是因为这样,信息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也同样是非常重要的。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定义当中,信息安全主要指的就是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保密性和可靠性等。信息安全根据信息本身的类型不同可以分为较多中,在这里我们主要强调的是经济信息安全的问题。我们在这所说的经济信息,实际上就是指和经济活动有关的一些经济数据和资料。我们国家必须要高度重视经济信息的安全和相应的法制建设,通过法律化和制度化的手段来保障我们国家的信息安全,尽可能的完善我们国家经济信息安全的法律机制。

参考文献:

[1]张钧涛.经济安全原则在经济法中的重要性[J].法制与经济,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