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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的社会治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4-01-25 15:56:05

现代化的社会治理

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例1

中图分类号:B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6)05-0076-06

随着当代中国社会转型加速,人们的利益关系与社会结构越来越复杂多元,影响乃至危及社会安全与稳定的矛盾风险增多。当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对社会治理能力必然有更高的要求。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社会治理是中国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落实改革发展顶层设计的重中之重。从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合理调整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在改革进程中的结构性张力,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已经成为中国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为此需要灵活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念,创造性地回答社会现实提出的重大问题,依法规范治理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创新社会治理的哲学思维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奇迹举世瞩目,在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教育、医疗、购房、就业、养老、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社会问题引人关注,道德迷失、文化失范、价值虚无等精神层面的问题令人深思,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增加了各种社会风险因素。劳资矛盾、贫富差距以及因人口流动和征地拆迁带来的矛盾凸显,各种“”冲击人们的视线,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生态危机也引发了很多社会问题,导致社会不和谐。随着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革,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对民主法治、公共服务和文明风尚有更高的需求,这就要求社会治理理念有更强的包容性和时代性,要求社会治理实践体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社会和谐创设基本的条件。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应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把握社会发展规律和方向,探索社会治理的中国特色,对社会发展的多元主体和优势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一种不同于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管理模式和西方国家公共治理模式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这种模式应洋溢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反映了超越西方治理理论的观念独创性,体现中国经验、中国智慧和中国气派。这项改善公共权力运行模式的探索可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在利民惠民的过程中凝聚社会共识,建立多方联动的利益协调机制。达此宏愿,需要在社会治理的现代转型、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和缓解社会矛盾、消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着力探索。

首先,实现社会治理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提高制度创新的能力,形成社会治理的中国经验,要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的多角度探索。社会治理是一项统筹协调的系统工程,促进社会治理理念创新,既要注重依法治理,以法律保障社会治理规范有效;又要注重源头治理,将事后处置转变为事前预防。既要体现政府主导,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又要实现社会共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既要顺应信息化和网络化趋势,建立社会治理的信息系统;又要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的品质。为此,应以系统的观点和整体的观点探索新的社会治理方式。发挥社会治理的主体性,合理调解社会矛盾。既要激活“齐心协力办大事”的传统优势,也要汲取国际社会的先进治理经验;既要把握阻碍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主要矛盾,也要在从单一手段向多种手段转变的过程中实现综合治理;既要让社会组织更多地参与社会治理,也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实现社会善治的常态化。

其次,社会治理是理念见之于实践的过程,创新社会治理体制,需要大量有效的调查研究,增强社会治理创新的能力。“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1]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应发挥社会治理的主体性,在深入调查中充分认识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其走向,充分了解中国社会发展的实情,充分考虑中国社会治理经验和治理文化,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协同与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激活社会治理的活力,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加强社会治理实践中的多种能力。例如,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能力和政府简政放权之后的监管能力,整合多种社会资源的能力和获得公众有效回应的能力,拓宽公共参与途径并提升社会组织有序表达功能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应着力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与基层响应相结合,使长期性目标和阶段性政策相结合,使社会治理的总体规划和具体部署相结合,进而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与促进人的素质现代化相结合。

再次,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应合理调解社会矛盾,构建矛盾化解平台,培育健康而有活力的社会组织。我们知道,社会主要矛盾的现实根源在于生产关系的某些环节与生产力的发展不相适应,上层建筑的某些方面不能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在发展中产生的矛盾一定比以往更多,发展中的问题终将在发展中得到解决。社会矛盾通常表现为人们的利益矛盾,利益差别过大是社会矛盾及其变化发展的主导因素。“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2],物质利益变迁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发展状况。因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3],“‘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4]社会矛盾归根结底与人们的利益纠缠在一起,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必须具体分析利益关系格局,研究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差距、利益关切和利益冲突,由此形成协调利益关系的策略,提高现代社会治理的效能,使社会治理方式和治理结构获得广泛的支持和认同,最终达到使社会更和谐的目标。

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需要进一步回答什么是国家治理、怎样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怎样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正如同志所指出的:“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5]深入理解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需要活学活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理论与中国经验,用辩证的、发展的、矛盾的、系统的观点看待当今中国社会,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为此,必须在社会实`中创新社会治理理念,具体有效地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化解因利益分配不公、贫富分化、腐败等问题引发的利益冲突,提高政府公信力,增加正当有效的利益表达途径,探索制定符合公平正义的利益分配机制。广泛团结和依靠人民群众,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诉求,积极探索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有效机制,通过恰当的社会治理方式呈现理想的社会治理愿景,进而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正能量。

二、分析矛盾的辩证法与社会治理之道

社会是一个开放复杂的系统,社会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这些矛盾通常体现在不同利益所有者之间和不同思想文化观念的持有者之间,这些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矛盾产生了很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分析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是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和谐发展的持久有效的思路。我们知道,日常生活中各种矛盾的运动、变化、生成和消逝不是孤立的,因而要以总体性的全局观念对各种社会矛盾作有联系的综合分析,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结成的“关系”中考察社会现象的发展变化,分析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以整体研究的系统观念和历史辩证法全面研究变化发展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分析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发展态势。对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分析不仅要一分为二,还要有整体的和发展的观念,对整体分析矛盾的辩证法的掌握程度反映了人们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为了解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和发展。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中国人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理想的成就。“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但是说到最后,还是要把经济建设当作中心。离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着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6]正是因为激发了社会各方面力量,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发展人的创造意识,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文化素质,改革开放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社会各领域的发展也推动了改革进一步深化。

改革开放推动了中国工业、农业、国防和科技现代化,呼唤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社会治理方式从单一走向多元,由平面转为立体,以动态化的系统思维更新传统管理模式。现代社会治理主体包括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行业协会、NGO、基层自治组织等方面,治理对象反映为国家治理、政党治理、社会治理、市场治理、生态治理、网络治理等维度。因而,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应倡导社会整合共治,强调善治与法治并举,社会各界协调互动、广泛参与,增强社会稳定发展、和谐发展的活力。为此应改变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和手段,实现公平、公开、公正、协商、诚信的规范治理,塑造民主、法治、科学、文化的现代治理文明。在此基础上,形成社会各领域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打破传统管理的界限与壁垒,更好地处理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提高现代社会治理的效能。

完善现代社会治理之道,应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观念解析当前中国社会发展中复杂深刻的社会矛盾与问题,在优化结构的基础上把握社会发展的节奏和步伐,解决阻碍社会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形成有利于中国社会发展的协调机制。为此,应健全包括人民调解、社团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在内的横向调解系统,建立国家、省、市、区县、乡镇、社区相互衔接的纵向调解格局。同时,推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创业就业、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有效抵制商业欺诈、妥善处理公共事件、缩小贫富差距、减少环境恶化和社会冲突等突如其来的社会问题。实现这一愿望,需要统筹兼顾,改变不适应时展要求的管理观念,构建科学、完善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培育社会组织和慈善团体并发挥其正能量,加强宏观调控的能力,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呈现为人们普遍认同的社会发展愿景。

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构建以核心价值观为基础的信念体系,这是完善现代社会治理之道的根本。提高现代社会治理的效能,需要凝聚广泛的社会共识,使人们更好地以商谈、选举、传播等方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使民众拥有充分的知情权,以最大的诚意促进政策制定的民主化,科学化,增进公权力的合法性和公信力,进而合理降低社会治理的成本,并从中培育符合时代精神的社会信念,制定和践行合宜的现代社会治理理念,将其内化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文化习惯。完善现代社会治理之道,应自如地运用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和利益整合,构建化解社会矛盾的治理平台,进一步凝聚社会前进的精神力量。此举旨在从矛盾中求和谐,使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得到历史的、具体的解决,由此营造平安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切实解决人们关心的实际问题,使人们共享改革创新的发展成果。

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综合审视社会发展的各种相关因素,辩证看待各种矛盾的交互作用。为此必须秉持辩证的矛盾分析法,“马克思和恩格斯称之为辩证方法的,不是别的,正是社会学中的科学方法,这个方法把社会看作处在不断发展中的活的机体”[7]。对任何具体的社会矛盾而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都是内在统一的,以整体性思维综合分析社会矛盾所得出的结论既要透彻指明具体矛盾的个别特征,又要兼顾各种矛盾变化发展的一般状态。把握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质,应充分考虑影响现代社会治理实践的各种主客观因素,分析各种因素所起的推动或阻碍作用,找准其中的关键环节,无此不足以在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过程中转换社会治理思维。

概言之,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应深入理解社会生活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实现更广泛的民众参与,在汇聚民智的过程中尽可能满足民意,整合社会治理的资源和力量,以辩证系统的思维把握促进社会进步的关键因素。为此应深刻认识变化发展的社会存在,适应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变化,充分考虑社会发展的系统性和复杂性,关注社会发展各环节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把握社会发展的现时态及其未来趋势,审慎做出着眼于长远的理性选择。促M社会治理现代化,既要充分借鉴西方现代治理的先进经验,又要充分理解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管理经验,在取长补短中综合创新,形成具有中国风格、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的社会治理体系,切实增强社会治理能力,通过具体的、有条件的调查、分析和研究,更新社会治理思路与方法,更好地完成和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规划和价值目的。

三、以现代治理实践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管理经验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中国经验日益丰富,从中凝结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理念和方法论。新中国成立后,根据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要求,形成了以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制定一整套的具体的方针、政策和办法,必须通过从群众中来的方法,通过作系统的周密的调查研究的方法,对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经验,作历史的考察,才能找出客观事物所固有的而不是人们主观臆造的规律,才能制定适合情况的各种条例。”[8]这时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基于实际的国情,“反对那种缺乏实际根据、不考虑可能条件、不注意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急躁冒进的偏向。”[9]社会主义建设思路初见成效,开始解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遗憾的是,随着阶级斗争扩大化,进而将阶级斗争理解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导致唯意志论和上层建筑决定论盛行,社会生产力发展迟缓。不仅没能很好地解决社会矛盾,反而呈现出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因而必须回到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中作调查研究,归纳以实践为唯一检验标准的发展观,在解放思想的同时推动社会改革。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可谓改革开放的哲学宣言。这个论断表明,实事求是处理各种现实问题,实际解决具体的社会矛盾,应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实践自觉。随着改革开放逐渐显现出新特点和新趋势,社会矛盾也变得错综复杂,它不是更隐晦而是更凸显地呈现在人们面前。住房、教育、医疗、就业、分配等领域出现了很多新问题,道德、文化、思想观念等领域产生了不同的声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逐渐被提上议事日程。“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提出,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这次全会在邓小平同志战略思想的基础上,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10] 20多年来,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和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不断要求人们推动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发展。

十八萌中全会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表明中国社会开始深思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社会治理问题。实现这一令人瞩目的改革目标,要建立有效疏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更加公平正义地分配改革的成就,更好地实现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认真审视中国社会的矛盾和问题,认识到社会矛盾的深刻的利益成因。利益差别是社会矛盾及其变化发展的主导因素,研究社会矛盾,就要分析利益差别,遵循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找到解决矛盾的关键要素,减少社会发展的代价。此举并非要消除所有社会矛盾,实际上处于运动变化中的社会各要素时刻都在变化发展着。“平衡,就是矛盾的暂时的相对的统一”,当平衡“被矛盾的斗争所打破了,这种统一就变化了,平衡成为不平衡,统一成为不统一,……矛盾不断出现,又不断解决,这就是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11]在现代社会治理过程中,尽管我们力图理性地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但我们的理性思考始终伴随着问题和矛盾此起彼伏,此乃社会发展的常态。

完善现代社会治理方式,需要构建符合当今中国国情的公平正义原则,使之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关键作用,尽可能使各项政策接近各种社会群体对利益分配的期望。正如邓小平所说,“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12]切实解决贫富差距的问题,需要考虑社会各阶层实际需要的公正观念,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有效整合各种正义思想资源的过程中推陈出新,在谋求“最大公约数”的过程中实现程序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只有实现了公平正义,才会有真正的社会和谐。如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要解决人们关切的实际问题,破除利益固化的樊篱,让改革的红利惠及全体人民。这是我们在实践中运用合宜的公正原则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思维方法。

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实现社会矛盾总体稳定协调的状态,使各种社会矛盾的双方总体上相互合作、相互受益,而不是相互侵害。尽管人们会遇到很多在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但社会发展的实际越来越清楚地表明,经济增长不是社会发展的同义词,不考虑后展、违背代际公平的行为不是明智之举。单向度增长的极限可能颠覆以往发展的成果,为此必须抵制毫无节制地挥霍自然资源的短视之举,使社会发展成果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使后代人无法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时尽可能实现社会分配领域的公平正义。实现上述可持续发展的理想目标,需要系统考量现代社会治理的全局,切实协调人们的利益关系,形成符合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的社会发展的联动效应,实现民生福祉和社会和谐,达到长治久安。

综上所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作为国家治理体系重要内容的社会治理具有多维度的治理对象和规范化的治理理念,会促进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并呈现社会整合共治的愿景。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深入研究中国社会复杂深刻的矛盾和问题,以历史唯物主义实践的、发展的、系统的、辩证的观念实现社会治理理念的综合创新。既要借鉴国际社会先进的治理思路,也要总结归纳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管理经验,形成具有中国风格、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的现代治理方式,在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过程中,使之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凝聚全社会的资源和力量,形成中国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合力。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经之路,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实需要。

参考文献:

[1] 选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09.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20.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87.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86.

[5]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J]. 人民日报,2014-02-18.

[6] 邓小平文选第2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50.

[7] 列宁全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135、159.

[8] 文集:第8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305.

[9]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379.

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例2

[中图分类号]D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6)01-0052-06

随着人类交往方式的多样化和现代传媒技术的发展,社会治理也必然要随之发生深刻的变革以不断实现自身的现代化。可以说,我们这个时代的新媒体在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交往形式,也在深刻地影响着社会治理中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网络以及公民与网络之间的互动关系。在我国“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社会治理必然要与新媒体的发展运用相契合。如何在新媒体的发展语境中促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发展,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一、新媒体及其时代认知

媒体随着人类社会交往形式的多样化而不断更新,“新媒体”在人类传播史上是一个相对性概念。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媒体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很难形成明确的定义,只能在当前语境中对新媒体进行界定。结合我们当下网络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我们认为数字化和互动性是我们这个时代新媒体的本质特征。“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具有如下特征:即时性、开放性、个性化、分众化、信息的海量性、低成本全球传播、检索便捷、融合性等。但是新媒体的本质特征是技术上的数字化、传播上的互动性。”[1]我们这个时代的新媒体至少具有以下特征:

1.传播途径的多样性。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人类对信息需求量的增加,各种各样的媒体不断涌现。新媒体作为一种新的信息传递平台,不仅依托于电视、广播等媒体形式,更要以网络媒体、手机媒体、印刷媒体为重要内容。例如,以手机为载体的媒介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日益彰显。现在很多人称手机为第五媒体,特别是进入4G时代以来,人们可以更快捷、方便地掌握各地信息,加之于手机短信、手机报纸、手机小说、手机电视、手机传播等新形式的出现,使人们接收信息的途径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

2.信息的双向互动性。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的互动性是新媒体最突出的优势之一。在传统媒体环境中,人们只能单向接收信息,而新媒体的出现改变了传统媒体的单向传播模式,尤其是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传播媒介,更加淡化了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的界限,两者之间的角色可以相互转化,受传者不仅可以接收信息,而且可能及时对信息作出反馈,进而影响到信息的最初发出者,在这种情况下,相互影响、即时沟通、角色互换已经成为现代信息传播的“新常态”。

3.受众群体的广泛性。在我国“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新媒体的发展蒸蒸日上,在传播速度与传播范围等方面优越于传统媒体。一方面,新媒体以海量信息和“零时差”的优势,满足了不同受众的需求,各领域的人们可以有针对性的选择自己需要的信息,这种传播内容的丰富性使得受众群体多样化。另一方面,受众群体的层次性决定了受众范围的广泛性。由于人们年龄、经验、地域等的差异,受众具有明显的层次性,不同层次的人对信息的需求千差万别,而新媒体信息的海量化契合了受众群体的层次性,受众群体的层次性为新媒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两者相辅相成,促进受众范围的大大扩展。

综合上述关于新媒体含义及特征的论述,为了可以更好地理解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新媒体”概念,我们需要进一步明确:

第一,从时展来看,我们所理解的新媒体的“新”是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紧密契合的。从早期的结绳记事到文字的产生,再到后来印刷技术的发展、书籍的出现、现代新闻报业的崛起,直到晚近时期广播电视、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我们对于媒体概念的理解一直在不断地更新和发展。因此,新媒体只是一个时间性、历史性的概念,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推陈出新的媒体新形态。当前,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微信、微博等新的媒体形态应运而生,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这是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新媒体。当然,我们也相信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类交往形式的不断发展,在未来还会产生属于未来世代的“新媒体”。

第二,从技术条件来看,我们这个时代的新媒体的“新”具有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鲜明特征。属于我们的新媒体离不开我们当下的网络信息技术,并以其为最重要的技术支撑和交往载体。“在电信网络基础上出现的媒体形态,主要包括光纤电缆通信网、都市型双向传播有线电视网、图文电视、电子计算机通信网、大型电脑数据库通信系统、通信卫星和卫星直播电视系统、高清晰度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和多媒体信息的互动平台、多媒体技术以及利用数字技术播放的广播网等等”[2]这种观点是在信息技术以及传播学的基础上所做的定论,表明新媒体的发展离不开电子信息技术的支撑。

第三,从精神主旨来看,我们理解新媒体的“新”需要有一种内在批判性的价值诉求内涵其中。批判是以质疑的方式来表达自我的独特认知,并与生活中的他者形成协同互动。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新媒体,必然要替代和超越原有纸质媒体所具有的简单、单向等线性特征,而呈现出信息在相互交流过程中所具有的相互质疑、批判的网络化新样态。这其中内涵了人类社会交往方式的革命性变革,代表了一种新型的合作生活共同体的出现,构成这种共同体的个体将是具有独立精神和自我鉴别意识的批判性个体,他们在我们这个时代的新媒体所开辟的交往场域中进行着和自我诉说和相互建构,最终将凝聚和形成属于我们这个的共识。

在呈现了新媒体及其时代特征以后,我们清楚地意识到新媒体对于我们这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当然作为现代人类社会交往关系最重要调整的社会治理也不例外。“中国网民数量目前已超过6亿,已形成规模巨大、构成复杂、形态多元的网络社会。网民规模增大,活跃度提高,由此产生的网络文化传播促成了网民由自在群体向自为群体转变。这对于传统公共治理秩序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挑战。网络社会的有效治理问题已经成为当今公共管理领域最重要的问题之一。”[3]

二、新媒体对现代社会治理的冲击

新媒体最大化地呈现了信息社会的特征,在我们这个时代信息具有了前所未有的优势,它在时刻影响着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它促进了我们便捷地了解我们想理解的一切,使传统社会生活的边界彻底的模糊化。铺天盖地的信息浪潮在引导也在冲击着我们的生活,作为我们社会生活重要调整和规范的现代社会治理在获得了新媒体所带来的信息资源的同时,也在时刻面对新媒体所带来的巨大冲击:

1.社会负面效应扩大化,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新媒体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允许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公开发表各种言论。“现实社会表达空间的受限,促使人们将表达舞台转移到互联网空间。一旦进入虚拟空间,表达的强度、广度以及情绪性就会出现报复性反弹,掀起网络舆论风暴,形成网络,甚至与网下的社会运动结合,给社会治理带来极大的压力。”[4]网络媒体的开放性与匿名性使得传统的管理、控制与监管力不从心。公民个人可以以匿名身份随心所欲的评论公共事务,给蓄意危害社会秩序的人以可乘之机,借助新媒体的广阔平台肆意传播不实信息,而政治立场不坚定,识别力不强的公众容易被煽动,“真理还在穿鞋,谣言却走遍天下”的现象将层出不穷。媒体大量传播的信息尤其是揭露社会阴暗面和批评政府不作为的信息,还会具有轰动效应,极易滋生。一旦公民缺乏社会责任感,把歪曲事实引起关注作为提高知名度的手段,恶意制造谣言,新媒体背景下信息传播迅速且具有增殖力,一经传播便呈倍加之势影响人们的生活。而且,当前公众的政治素养还远没有达到有序公民参与的高度,在虚假信息的蒙蔽中失去理性,这种带有明显个人色彩的情绪化政治参与,影响整个社会的风气与稳定。再加之媒体的管理不规范以及控制力度不够,使得人们散播信息更加无拘无束,把负面信息的范围扩大化,效应恶劣化。

2.网络信息异化的日趋严重,影响现代公民的自觉理性判断。异化的观念可以追溯到基督教的原罪说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后由黑格尔、费尔巴哈和马克思加以引申发展。[5]20世纪“异化”一词得到广泛传播。我们讲人的信息异化是指人与信息之间的关系发生颠倒,人本是信息的创造者、传播者,信息则是被人利用和共享的资源,人在信息传播过程中是不能失去人的情感与理性的。然而当今科学技术发展突飞猛进,新媒体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对新媒体所传递的信息本身盲目依赖、崇拜,使人成为海量信息的寄生虫、附属品,改变了以往人利用的本质关系。信息膨胀与信息爆炸是信息异化的两种形式。无论哪种形式都极易产生信息垃圾,致使无用的乃至虚假的信息广泛传播。面对这种信息过剩的局面,人们处理信息的能力不够,使人的生活空间限于混沌状态,甚至给社会和谐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信息泛滥时代,人们每天处于信息的包围之中,信息传播快以及更新周期短,人们往往来不及把握信息本身传递的内容,就会被新的信息覆盖。这种快节奏的信息更新导致人们很难找到生活的重点,致使对事物本身的认识泛化。正是由于信息异化乃至诱发的“信息疲劳症”,造成人们的问题意识弱化。

3.信息(参与)鸿沟的不断加剧,影响社会治理的平等化追求。信息(参与)鸿沟是原有的信息占有不平等在信息时代进一步深化的表现。在信息社会进行地方治理要注重信息的平等性,然而新媒体环境下的信息鸿沟加剧了传统治理中的信息不平等。新媒体传播信息主要以互联网为依托,那些网络富有地区明显掌握更多信息资源。虽然政府也在信息技术方面加大了投资力度,但是信息鸿沟作为社会分化与社会发展差距的顽疾很难根除。“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关于数字鸿沟的讨论都在强调获得渠道问题,主要是从技术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单是媒介不只是一个技术问题。活动家们在寻求各种办法拓宽获得数字媒体的渠道的同时,他们也创造出了一大堆各式各样混杂在一起的参与机会。有些人已经可以在家使用这些资源,有些人则在学校和公众图书馆得到有限的、经过过滤和调整的资源使用机会。”[6]新媒体的问题是一个应该引起普遍社会关注的社会治理问题。针对我国当前情况来看,信息鸿沟在教育差距、城乡差距、地域差距等方面都有体现。如受教育程度高者对新媒体技术运用娴熟,为掌握地方治理信息参与地方治理过程创造更多有利条件;由于基础设置建设的差距,农村网民显然要低于城市网民的数量,在占有经济发展优势的同时借助新媒体又可以掌握更多信息资源。而不发达地区的人们很难向政府表达自己的声音,这种信息的不平等性直接影响公民参与地方治理的程度。

三、新媒体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带来的契机

毋庸置疑,新媒体的迅速发展及其带来的信息浪潮给我们现在的社会带来的巨大的挑战,但挑战也是机遇,如果我们更加全面而辩证来看待新媒体及其冲击,我们就会发现它所带给我们的发展契机。“从根本上来看,互联网络蕴含的革命性意义在于,它在解决了人类信息之高速传递和即时瞬时传播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为人类社会生活铺设了一个构建于电子网络世界的跨域平台,人们不仅可以自由进出,而且还能够即时互动和实时在场,由此而实现了人类行为活动空间的网络拓展、地理跨越和共时呈现。……最为突出的,是在行为主体层面,人们已经开始逐渐享有和践行自主、平等、多元、包容、互动、共享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而这样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同时还会进一步贯穿和融会在人们网络社会生活以及网下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侧面。”[7]我们也可以将这种契机理解为新媒体及其发展的正向效应,理解了这种正向效应,才能更好的利用和发挥新媒体的积极作用,为促进我们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服务。

1.新媒体为培育具有现代话语民主的形成提供了极大的可能。话语民主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根基,也是现代民主得以真正实现的重要形式,突出了广大社会公众围绕社会治理的公共议题而展开的广泛对话、相互辩论和积极商讨,需要有一种适应时代特点的新型公共领域作为依托。新媒体以网络的形式极大促进了现代公共话语的多元化和丰富化,并由此形成了一种新型的网络公共领域,“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信息通讯技术新成果的不断涌现及其广泛使用,为人类的交往和交流提供了不少新的方式;同时,人类的交往方式部分转向广阔的虚拟空间,极大地拓展了人类的公共活动空间,这为公众舆论的生成提供了新的环境,使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成为可能,从而也为话语民主的实现创造了新的平台。”[8]新媒体所形成的网络公共领域围绕公共话语而展开,将批判性的现代民主精神发挥到了极致,充分展现了现代话语民主在社会治理各个领域中的积极作用。

2.新媒体为促成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公共组织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公共组织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单位,具有自治型和扁平化的基本特点,在现代社会治理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社会治理的功用体现在对人的力量的整合上。然而,我们知道,一切属于自然界的因素,它的力量就是它本身,它除了它自身以外,是不可能借用、占有和整合出一种超越自己自然能力的力量来的。而人则不同,人往往能把个体的力量整合成一种超越自己自然能力的整体力量,并能把这种力量集中起来去由某个个体加以承载。”[9]现代社会组织就是这种人的个体力量凝聚的结果。新媒体的发展将个人的兴趣、爱好和公共旨趣充分表达出来,更多的原子化个体得以围绕一种公共纽带形成了社会整合性力量,并以现代社会组织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我们看到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网络公共组织形成,它们在不断表达着自己的公共诉求,也在不断维护这自己的公共利益,更在自觉和不自觉地放大着属于我们这个新媒体时代的公共关注,并由此实现着对于社会治理现代的组织支持。

3.新媒体为规治现代政府的科学规范合理运行提供了丰富的选择。按照现代政治学的基本观点,权力必然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因此作为现代公共权力之集中体现的政府行政行为必须要得到规治才能实现其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价值目标。传统的政府监督和规治力量包括公民个体、国家公共机关组织以及报纸等传统媒体,随着现代新媒体的发展,对政府及其行政行为的民主监督与民主规制也有了更为丰富的选择,可以说,新媒体是规治现代政府行为的重要力量。“在过去的20年里,这个新媒体的民主潜力已经被许多人所赞扬;它将授予公民、消费者以及其他环境的使用者权力,并且它们许诺是一个充满活力、更加直接、每一个人都能够容易参与的民主类型。”[10]可以肯定地说,新媒体所具有的民主潜力已经成为促进现代政府科学规范合理运行的重要力量,而且这种力量发挥作用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充分利用新媒体及其蕴涵的民主监督和民主规治力量,已经成为促进现代政府建设与现代社会治理发展的必然选择。

四、新媒体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一项伟大而复杂的宏观社会课题。“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是我们时代的基本特征,在这一前提下,我们的时代还有许多具体的新特征,其中,‘虚拟化’、‘多元化’和‘去中心化’是我们这个时代值得一提的新的社会特征。这些新的社会特征既存在于我们赖以生活的环境中,也反映在我们的行为中,而且,也要求我们确立起与这些特征相适应的观念,甚至建构起相应的文化,特别是在社会治理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这些新的社会特征。”[11]面对新媒体对社会治理的巨大冲击,我们需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所提供的信息优势,对新媒体可能造成的负面效果进行及时规制,从而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发展。

1.以新媒体酝酿社会民主意识,推进社会治理的多元化发展。在市场经济、多元文化竞相发展的今天,政治民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而民主参与是政治民主化的驱动力。然而社会治理中的民主参与不是一个顺利实施的简单活动,在不同的层面上,它要求那些掌握实权的人向其他公民转移权力,这种情况会被认为是对政府统治的威胁,真正的公民参与应该体现的是一种权力的制约与平衡,是为实现公共利益而推动政府与公民开展合作。一个现代化的治理形态必将是多元的,而不是单一的、固化的。将社会治理单纯地寄托在政府身上是很不明智的甚至是很危险的事情。对于地方而言“失衡的治理结构必然造成政府权力向各个领域无界限的延伸,干扰市场和社会发育,破坏利益均衡,造成腐败愈演愈烈,决策专横随意和中央要求有令不行等各种治理难题。”[12]因而,打破传统的政府管控模式的束缚,用多元主体下的社会治理多元模式取而代之是必要的也是理性的。新媒体给社会治理的多元化发展带来契机,充分利用新媒体带来的广开言路的渠道,做到人民真正当家作主,推动政府垂直管理向共同治理转变,要控制政府独大的权力,让权于民,将我国的简政放权落到实处。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罗伯特・哈登特指出,在一个民主政体中,需要做的正确事情恰恰是更多的参与,更多的参与有助于强化政府责任,改进公共政策质量,提升政策执行成效,增加对政府的信任度,建立一种新型合作关系。[13]可见,对现代社会的民主治理,不仅可以提升公民个人的政治素养,还可以为我们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及“多掌舵少划桨”政府奠定基础。普遍而成熟的社会民主意识,是现代社会治理多元化发展的思想先导。

2.以新媒体激励公民知情权诉求,推进社会治理的透明化发展。现代社会智力要求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让公共问题、公共事务真正进入公众的视野并引起广泛而普遍的社会关注。公民知情权是现代公民的最基本权利之一,也是实现现代社会治理透明化发展的重要根据。2004年,我国的宪法修正案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体现了国家对人权的尊重和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也称公众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人权。赋予公民掌握、共享政府信息的权利,是政府透明化建设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下,公众有权获知政府如何运作,如何行使权力。“他们的权力,在最大范围内,以社会的公共福利为限。”[14]因此,公民的知情权及其实现程度是现代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成为衡量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指标。新媒体的迅速发展使公民知情权的表达诉求得到了充分体现,这对于规范和治理现代社会公共事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充分地利用新媒体所提供的这种便捷途径,充分激发公民关注公共事务的热情和积极性,并自觉将这种热情和积极性运用到理性参与现代社会治理之中。因此,新媒体所激励和培育的现代公民知情权,将规范和引导现代政府在法治化的轨道内运行,让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由此才能真正实现现代社会治理的透明化发展。健全的公民知情权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现代社会治理透明化发展的重要体现。

3.以新媒体促进法律体系完善,推进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发展。“法治中国”的提出就是要强调,政府各项工作的运行都要坚持以法律为基本依据,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政府是社会治理的领导者在治理过程中,法治政府才更有公信力与说服力,为开展政府工作树立权威。“构建法治政府就是要让法治精神贯穿于政府运作机制之中,严格约束政府权力的扩张与膨胀,积极吸纳广泛社会力量来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实现依法行政(可能造成简单化、形式化、抽象化的行政行为)向法治行政(有助于促成全面化、实质化、具体化的行政实践)的提升。”[15]结合目前发展实际,我们要依法优化新媒体环境。新媒体的互动性允许受众在接收信息的同时发表信息、传播信息。由于新媒体管理的局限性,很多受众肆意传播负面信息,使得整个新媒体环境乌烟瘴气。优化新媒体环境,首先要加强对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使之成为弘扬主旋律的坚强阵地。法律要发挥强制性作用,加强引导,以形成积极的媒体环境。其次要引导公众对舆论的评析与监督,引导新媒体加强自律,努力避免舆论导向偏离社会要求和公共利益,使新媒体能够为地方治理服务。推进新媒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发展,使各种媒体都依法运行,成为传统治理方式的有效补充。第三要提高公民权利意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政治权利与自由,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针对公共权力运作,应构建以人大监督体系为中枢的权力监督体系,形成自上而下的人大法律监督,自下而上的社会以及公民监督,集广大群众的参与性、政府的人民性于一体,形成良性互动的监督体系。政府行政的规范化运行,是现代社会治理法治化发展的重要保证。

4.以新媒体培育现代社会网络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的协同化发展。当前网络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这是一个离不开网络的社会,将网络与地方治理相结合,对于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网路参与是推动地方治理创新的有效因素,是衡量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准。对于公民而言,网络参与增加了公众参与的渠道,提升了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影响力。首先,协调网络舆论与敏感群体的关系。互联网已走入寻常百姓家,在网络这个鱼龙混杂的虚拟世界里,各种舆论充斥着人们的眼球,如果一些不良舆论不加以正确引导,很可能被敏感群体利用,造成社会动乱。所谓敏感群体,是指网络生活中容易激发社会情绪,激化社会矛盾并形成网络的某类群体或由个人所代表的群体符号。[16]他们极易被煽动,扰乱整个网络环境的秩序。网民要提高法律意识,较高的法律意识能够有效辨别新媒体所传播的各类信息,不盲从,不起哄。协调网络舆论与敏感群体之间的关系,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地方治理的有序运行意义重大。两者良好而和谐的关系,为网络参与社会治理开辟道路。其次,网络要为群众参与治理广开言路。可通过构建“电子人大”,通过“人大网”、建立微信公众号、参与微博互动、网上评议等建设群众参政议政的信息高速公路,直接反映人民群众最切实的根本问题,推进塑造公正、廉洁、高效的现代政府。现代社会网络体系的形成蕴涵良性互动的社会关系,这是实现现代社会治理协同化发展的重要根基。

新媒体是现代化发展的产物,也在改变和影响着我们的现代化进程。现代化是一场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深刻变革,更是一场思想观念领域的全面革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不仅要从社会结构形式上进行调整,更要在广大社会公众的思想认识领域中进行更为深入的思想启蒙和公共教育,新媒体的出现和迅速发展以及由此而带来的普遍社会效应为我们当下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真实而残酷的生活境域。新媒体对于现代社会治理而言是一把双刃剑,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在冲击中积极理性应对,才能真正确保我们的社会治理实现现代化。

参考文献:

[1]匡文波.新媒体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4.

[2]蒋宏,徐剑.新媒体导论[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14―15.

[3]陈华.文化自觉之路――网络社会治理的实践与思考[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15.

[4]张涛甫.新媒体语境下大众政治勃兴与协商民主建设[J].南京社会科学,2014,(7).

[5]苏宏元.网络传播学导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113.

[6]亨利・詹金斯.融合文化:新媒体和旧媒体的冲突地带[M].杜永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72-373.

[7]李一.网络社会治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4-5.

[8]熊光清.网络公共领域的兴起及其影响:话语民主的视角[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1,(3).

[9]张康之,张乾友.共同体的进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89.

[10]简・梵・迪克.网络社会――新媒体的社会层面[M].蔡静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99-100.

[11]张康之.合作的社会及其治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35.

[12]陈朋.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困境与路径选择[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5,(4).

[13]杨宏山.整合治理:中国地方治理的一种理论模型[J].新视野,2015,(3).

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例3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0-0272-01

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根本保障,改革就是要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细化制度对权力行使的规范,切实实现有权不可任性。从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入手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一、发展是硬道理

在当前形势下,政府对工作的一些要求,总的来看,在政府工作报告里面,发展是硬道理得到了再一次的确认。所以一个最核心的问题就是2015年GDP的增长目标是7%左右,我们从12%多降到今天的7%,我们现在用一个词来解释叫做新常态。为什么要下降?我们这种下降,这种增速放缓是合理的。但是7%的增速和12%的增速所解决的问题是不一样的,就业问题,12%能解决多少?一个增长点能解决几千万人的就业。原来什么代价,资源消耗很快,所以煤炭就很贵,大家又使劲挖煤,出很多矿难;我们使劲地砍山上的木材,森林覆盖越来越少;我们炼钢,中国的钢产量世界第一,中国钢产量最多的是河北,河北最多的是唐山,唐山的钢产量比美国都多。房地产的发展,有各行各业的投资,有铁路,有高速,有城际,有地铁,我们就需要这些资源,需要资源我们就使劲的去炼钢,最后什么结果?那就是环境造成破坏,所以为什么讲不可持续,就是资源环境都出问题了。我们不能再这么粗放地发展了,所以保持住7%,在现在这个环境下确实是不容易。

二、全面深化制度改革

两会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点是政府的改革,强调扎实推向纵深。首先我们一直在改,他强调了一个扎实和纵深,就是要落地,要具体去做。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十以来新的一届中央包括国务院干的主要是政府改革的事情,就是简政放权。怎么简政呢?

第一,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这两年来我们已经取消了240多项,还不够,还要砍。减少政府对微观事物的干预,涉及老百姓比较多的事情就放到基层去,所以它要下放。

第二,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逐步实现“三证合一”。统一为一个号码就可以查询所有资料。现在两会有人建议,那个身份证是不是能够变成一卡通,我看未来它应该那么变。

第三,制定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制度。凡是进入市场要投资,列出负面清单,凡是不在这里面的我们都能干。制定负面清单就是把企业、个人不能干的事情给写出来,不包括社会管理,主要是经济领域。所以,你要没有依据,那你做这个就违法,不允许你干的,凡是没有列的,其实都是能干。

(二)加大放管结合的改革力度

当然是要放,还权于民,还权于社会,但并不是放任,也不是全部都不管,还是管,所以如何在放和管上结合,达到一个新的平衡,是这次两会里面一个核心问题。

第一,放管结合,放管适度。二者都需要,不要以为放了就什么都放开了,都不管了,那也不是,但既然是放,肯定会少一部分,所以这是一个总的要求。

第二,对于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要接得住、管得好。这就是放管结合。我一直认为下放权力要看什么权力,基层政府是它的强项还是它的弱项,技术、资金、设备不是基层政府的强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你把那个权力下放干什么?你要下放的实际上是监管,是老百姓办事方便,他到我这来比到你那去要近。

第三,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简化程序,明确实现真正做到大道至简,其中有两项要求,一是简化程序,能省则省;二是所有的审批都有一个时间限制。

三、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第一,建设“四个政府”: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这是这次两会里面提的四个目标,法治、创新,廉洁、服务。

第二,政府的“两力”建设:执行力和公信力。执行力是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政策的有效性问题。公信力是你和当事人、你和老百姓之间的信任问题。言而无信是公信力最大的忌讳,取信于民,让人能信你,这是问题的关键。那作为政府怎么去增加它的公信力?我认为这方面中国各级政府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第三,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目标是三个,第一,叫做“四个政府”;第二,“两个力”;第三,一个化,现代化。其中最难做的文章是最后这个现代化。国家说要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什么叫治理能力?你什么时候把他赶回去,他不敢来,那就叫现代化,那就叫执法的有效性。有效是现代化的内容之一。你都没效益,你在那走来走去有什么用。

第四,关于法治政府的问题。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政府的工作人员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这个提议是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里面讲的就是四个要求: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不可能成为各个行业的专家,他有了法治的思维观念,有尊法的意识,可是他不懂,所以就讲了一个学法的问题,你不懂不要紧,你得去学。然后才是守法的问题。坚持依宪法施政、依法行政。

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例4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6)10-0043-04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的创新就是走向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过程。中国社会治理将走向什么样的现代化?以西方、自由、民主和三权分立为标准的治理现代化,还是基于个人自由主义和私有制的现代化?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必然内在地意蕴着价值预设和价值诉求。不同的价值预设和诉求,就有不同的社会治理理念,会建构出不同的社会治理结构、治理途径,得到不同的治理结果。“对现代社会的任何一个群体生活和活动的理解,如果不从价值的高度出发,都会陷入无穷无尽的纷争,特别是对公共领域的理解,祛除价值,不仅在理论上会陷入纷争,而且在实践上将会出现有害的结果。”[1]也就是说任何活动都是有价值预设的,都是在一定的价值导向下进行体系、制度和机制的设计,不同的治理价值观对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安排和政策、策略的选择不同。如果只是从“形而下”的角度去探索社会治理现代化,而撇下价值层面上的审视和慎思,不对这一问题进行整体、联系、动态的把握和认识,社会治理体系实现现代化就会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因此,中国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走向必须是立足于中国时展沃土,立足于中国的文化传统、历史命运和现展的,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主旨的现代化,是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而不是一部分人、一些集团、阶层的人的发展的现代化,更不是完全走向西方的现代化。

一、自由全面发展的人是社会治理道德化和现代化的复归

马克思主义一贯的价值立场、理论主旨是实现每一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价值追求。意大利社会党人卡内帕在1894年曾请恩格斯简要表述“未来社会主义新纪元”的基本思想,恩格斯回信说:“除了《共产主义宣言》中的下面这句话(《社会评论》杂志社出版的意大利文版第35页),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的设想就是自由人联合体,每个人的自由发展都离不开其他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俞可平据此撰文认为:“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贯穿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主线,也是马克思主义者的根本命题或最高价值。”[3]人和人的发展始终是马克思思想的焦点和着力点。

在对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问题的阐述上,马克思认为主要有四层含义:一是指“全人类的解放”,是“每一个人的发展”。马克思曾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也不能得到解放。”[4]由此可知,马克思畅想的新社会是每一个人能获得自由解放的社会。二是指人的自由发展。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到:“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5]163这里马克思明确提出实现人的自由发展是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和价值旨归。三是指人的全面发展。他认为,发展就是按照人的应有本质自由发展,“就是说,为了人并且通过人对人的本质和人的生命、对象性的人和人的产品的感性的占有,不应当仅仅被理解为直接的、片面的享受,不应当仅仅被理解为占有、拥有。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5]189“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6]没有人的这种全面发展,人是不可能占有自己全部的本质的。对于人的全面发展,俞可平这样解释:“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是人的‘全面发展’,既是人的个性、能力和知识的协调发展,也是人的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和精神素质的共同提高,同时还是人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的充分实现。”[3]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中国现代化建设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进一步建设和谐的社会环境、良善的制度条件、发达的经济基础和自由的精神世界。中国社会治理体制和机制及理念必然不停地走向道德化和现代化的发展。社会治理创新就是从传统单向、管制的统治走向多元、协商的管理。中国传统统治模式更多地是中央集权下的家国同构的治理模式,在政权更迭的过程中,新上台的统治者治理相对比较宽松、谨慎,但是随后就逐渐走向严苛、僵化。在社会利益分配方面,统治者及其利益集团总是把被统治者和弱势群体压制到无路可走的地步,后者继而揭竿而起,使社会发展陷入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律”。统治者治理模式更多地是缘于其治理的价值层面的考量,其维护的是本阶级的利益,公平、正义、人道地善待他人的道德原则更多地是对被统治阶级的制约。在阶级对立的社会,公平、正义地对社会化利益及权力与义务分配和给予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的模式是根本不可能的,不符合其君主专制的统治性质。因此公平正义和人道、人的自由发展的社会善治的道德价值理念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有了实现的可能。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人都把人民的利益和人的发展当作社会治理的立足点和落脚点,从“为人民服务”治国理政方针到“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提出,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一直到今天的“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都是对马克思人的解放和自由发展的回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观点,强调人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只有依靠人、解放人、发展人,把这样的观念融入体现在社会治理体系当中,才能真正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同时在对人的价值意义上,都以尊重人、实现人的价值和潜能发挥为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中国社会治理体系创新和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一以贯之的理论和价值取向。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最高命题,这一命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更需要在实践中持续努力实现。 “人的全面发展程度也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7]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很多规章制度和社会发展规划都是为了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努力的。任何时候脱离了具体的历史时代和现实环境来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都是不现实的,从理论上来说,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灵魂就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从实践意义上来讲,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是目的,又是手段,是目的和手段的统一,是生产力不断提高与社会持续发展相统一的具体的历史过程。目前,立足中国社会发展的具体阶段和现实国情,从社会主义发展的本质出发,中国共产党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做出了新的诠释,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是现阶段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内涵和具体体现。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上,我们不仅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更要满足他们日益高涨的政治诉求,保障他们在获得经济实惠的同时,获得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政治权利。

二、社会治理的价值取向:共享、共治

社会治理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固定概念,而是随着社会现代化变迁不断调整变化的。“治理”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西方,是以西方民主为治理目标,西方的多党制、三权分立和私有制为治理现代化的政治经济基础,以多元平等共治为方式的一种治理理论。西方的治理价值是基于个人自由主义基础上,维护个人自由和权利特别是私有财产权的治理价值观。基于西方历史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的治理理论显然不能适用于具有特殊国情和社情的中国,更不能作为有特色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指南。中国的社会治理与西方社会治理的价值理念不同,在治理价值体系中,人以社会的群体形态出现的比较多,以民、民众的发展为基础。作为普通大众的老百姓一直是中国治理文化中主导的价值取向,诸如“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治理观念等等都体现了这一思想。

中国当前处于社会转型升级和改革开放的攻坚期,社会矛盾冲突凸显,并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城乡、地区、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同时,快速工业化、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和全球化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价值观念和社会组织形式带来深刻的变革,广大人民的自主意识、个人权利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都在增强。在这种深刻变革的大背景下,如何适应社会转型,转变领导方式,创新社会治理,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科学化、人本化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时代责任。中国当前社会治理要走出西方治理的误区,结合中国的实际,改变计划时代社会管理思路,从单向性的强制社会治理模式,走向合作包容性的多元复合治理模式。但是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的宗旨和前提是不变的,就是坚持公平正义,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促进广大人民群众自由而全面发展服务。无论何种治理模式,其根本问题,都应该围绕人而展开,社会治理和服务的对象是人,社会治理旨在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仍然是人的发展和需要满足。要坚持把以人为本理念贯彻到各类管理活动和管理行为的全过程,进一步确立人的主体地位,保障每一个人的合法权利,满足人的正当合理需求,尊重人的自由意愿选择,发挥人的能动作用,促进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从社会基本制度方面的宏观的、顶层设计,到中观和微观层面,都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现实化、常态化、工作化甚至生活化,并在各种规章制度设计和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过程中,尊重人、依靠人、发展人。

三、社会治理现代化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辩证统一

1.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离不开社会治理体制的现代化。“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过程就是一个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生产力发展,不断改进完善的过程,是一个“人的自身解放”,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过程。因此,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要通过不断的制度变革,即政治文明的建设才能实现,这是人的发展的最深刻的历史内涵。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的社会治理的创新和改善要立足于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务必使社会发展方式的探索、国家治理理念的确立、各项具体制度的改革,满足人的需要和重视人们的利益追求。社会治理创新的立足点要始终有利于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促进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为,人“要了解自己本身,使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按照自己的本质去评价这些关系,根据人的本性的要求,真正依照人的方式来安排世界”。[8]

在我国,目前人的发展还存在着很大的不平衡,在人的发展问题上,社会现实表现为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既要关注到人的“发展完善”,即“人的现实生存需要”,又要关注到“人的发展完善需要”。但是无论是生存需要还是发展需要,“人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最高价值目标,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马克思“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不是指部分人的发展,不是指作为类的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而是更强调每个个体作为人的自由自觉的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建设的目的就是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共同发展,但不是同步发展。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市场经济的发展更是加剧了人们发展的不平衡状态,中国社会发展的路径就是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因此,在社会主义“大蛋糕”已经做大做强的时候,国家的发展和制度设计就应该更多地考虑到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落后地区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这样才真正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制度优越性,更好地促进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俞可平指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执政的共产党人的所作所为,归根结底就是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提供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保障,就是最大限度地有利于‘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更具体地说,社会主义应当通过具体的政治和经济制度,最大限度地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利益。”[3]

2.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够更好地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党中央提出推进国家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源于现时代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剧烈变化,及因此而导致的社会各阶层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越来越加显现,原有的基于计划经济而形成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无法适应社会新形势的需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就成了必然选择。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要进一步消除不利于促进人的发展的机制障碍,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随着市场化、信息技术化水平的提高,人的独立性、创造性和自主性的凸显,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成为社会治理的重大课题。当前,许多治理理念由于对人的主体性的忽视,将人作为治理的工具与控制的对象,极大地影响了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阻碍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所以要更新治理理念,创新治理机制,构建文明治理的体系,并在生产力、社会治理绩效的提高和人的发展之间建立起一种有机的逻辑互动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促进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首先,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治理创新的目的和手段。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是社会治理创新的目的,也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手段。社会治理开始于人,中介于人,成就于人。社会治理在其本质上就是管理人。只有管理好个体单位,才能管理好以个体组成的团体和社会。有效的社会治理能增进社会公共资源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公平分配,为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必要条件;有效的社会治理在于尊重人的需要、尊重人的选择,在于把人当人看,把人作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主人。从另外一方面来说,社会治理创新能否实现,也有赖于社会成员个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只有当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得到充分发展,才能为社会治理创新注入活力,从而真正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的目的。

其次,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动力。社会治理创新的动力在于社会自主性的成长,以有效的社会合作取代以国家为本位开展单向和管制为主要模式的社会治理,给予社会治理的主体――国家、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更多的参与机会,并在各个主体之间建立良好的平衡关系,从而使国家、社会、团体组织以及个人等的权利都能得到充分体现。最后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基础,即在全社会培育和塑造诚实、合作、信任的社会美德,为社会治理创新建立一种普遍的公平环境。现代社会是建立在分工与合作的基础之上,以诚信为首的社会美德是社会合作体系运作的内在要求。“最有效的组织都是建立在拥有共同的道德价值的群体之上的。”[9]可见,没有诚信的文化氛围,社会治理创新就无法实现。

再次,优质高效的社会治理有助于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任何个体的成长和成才除了自身的因素外,更多地依赖于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谐、宽松、平等、自由的外部条件,能更好地转化为个体内在精神发展的应有元素,或者是内化为个体自我心理发展上的新元素,更好地促进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此,党和各级政府大力推进民主政治的发展,进一步通过创新和改革,完善一系列社会主体参与、选举、决策和监督制度,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能够落到实处,促进社会各个阶层之间平等、和谐和宽容气氛的生成,少些戾气和淡漠,多些温暖和帮助,这样就会创造出每个个体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宽松环境。在社会治理的基本目标上,公共事务更有效地得到处理,老百姓得到更高效的服务;而社会治理的根本目标,就是通过各种优质高效的服务来塑造人的理想人格,通过各种科学人性的运行机制优化人的生活理念,帮助个人树立积极昂扬的精神,转变个人的发展方式。恩格斯提出,大工业的发展,社会治理的健全,就是要“使人们能够建立这样一种社会制度,在这种社会制度下,一切生活必需品都将生产得很多,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力量和才能”。[5]683

3.坚持公众参与,由单向垂直管理走向多元协同治理。首先,大力创造公众参与的社会环境,是新时期社会治理改革的需要。任何时候,从主客体上来说,社会治理无论主体还是客体都是人本身,过去中国社会管理的思想统治和控制占据主位,更多是一种单向垂直管理。十八届三中全会之所以将“社会管理”改为“社会治理”,旨在积极适应中国新的发展阶段人民的新需求和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市场经济的发展极大地激发了人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同时人们的自我权责意识也不断增强,社会转型时期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凸显,政府部门权责不明,职责不清,该政府管的,政府却不到位,该市场调节的政府却越位管理,社会管理的空间被挤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改革发展成果不能有效地惠及到广大农村群众,公民个体利益诉求途径不畅,维权之路比较狭窄,极大地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中国每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幸福梦,没有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梦想可能会搁浅。因此,当前时代需要转变过去管控为主的管理模式,给予更多的人参与的机会,真正地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作用,形成多元协调治理的模式。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更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

其次,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人民公民意识、自主意识、维权意识的增强,以及国外社会治理的模式来看,民主化的进程会大大促进公众参与社会治理。西方新公共服务理论和公民治理理论等社会管理理论,都非常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参与及能动性,强调多主体参与的社会治理。除了传统的社会管理主体――政府以外,应积极地把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等纳入到社会治理主体当中,特别强调基层的网格化管理,从过去指令式管理走向多主体的联动,更多地鼓励公民个体的充分参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必须在不断的参与中逐步形成,提高人口素质,形成积极的公民美德,要求个体从被动的政府服务的消费者转变为社会治理的主动参与者。”[10]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关键一条就是推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改变原先主要靠行政命令手段通过管、控、卡、压、罚实施社会管理的方式,更多地运用民主协商的方式、以服务代替管理的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

最后,公众的广泛参与要密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激发群众的创造精神。社会治理创新的一个关键问题是:依靠谁治理,通过什么途径治理?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除了坚持政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外,还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体性和创造性,提出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过去虽然我们一直讲“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实际上在社会管理活动中往往宣传多于组织,只把群众和人民当作被教育、被管理、被控制的对象,而不是把群众请到台上,真正就自己关心的社会问题、公共事务、切身利益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功能。所以,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虽然是一字只差,但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价值观念的变革,更是国家治理走向现代化的关键一步。为此,要充分发扬我们党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传统和优势,走群众路线,积极发展群众的力量,把群众组织起来;要为群众创造适应市场经济的利益博弈平台,构建利于群众表达诉求的机制,积极搭建基于信任和规则的社会资本平台,从而为群众的利益诉求和维护提供有力的保障。

总之,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实现什么样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如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迫切的现实问题。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旨归,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导向,以以人为本为核心,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正如俞可平所言:“我们的社会治理,如果最后能够达到人民群众和睦相处,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那么我们社会治理创新目标就实现了。”[11]

参考文献:

[1]张康之.社会治理中的价值[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3,(5).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666.

[3]俞可平.努力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3).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10.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6.

[7]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G].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1296.

[8]全集(第3卷)[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521.

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例5

文章编号:1002-7408(2016)10-0043-04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的创新就是走向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过程。中国社会治理将走向什么样的现代化?以西方、自由、民主和三权分立为标准的治理现代化,还是基于个人自由主义和私有制的现代化?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必然内在地意蕴着价值预设和价值诉求。不同的价值预设和诉求,就有不同的社会治理理念,会建构出不同的社会治理结构、治理途径,得到不同的治理结果。“对现代社会的任何一个群体生活和活动的理解,如果不从价值的高度出发,都会陷入无穷无尽的纷争,特别是对公共领域的理解,祛除价值,不仅在理论上会陷入纷争,而且在实践上将会出现有害的结果。”[1]也就是说任何活动都是有价值预设的,都是在一定的价值导向下进行体系、制度和机制的设计,不同的治理价值观对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安排和政策、策略的选择不同。如果只是从“形而下”的角度去探索社会治理现代化,而撇下价值层面上的审视和慎思,不对这一问题进行整体、联系、动态的把握和认识,社会治理体系实现现代化就会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因此,中国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走向必须是立足于中国时展沃土,立足于中国的文化传统、历史命运和现展的,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主旨的现代化,是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而不是一部分人、一些集团、阶层的人的发展的现代化,更不是完全走向西方的现代化。

一、自由全面发展的人是社会治理道德化和现代化的复归

马克思主义一贯的价值立场、理论主旨是实现每一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价值追求。意大利社会党人卡内帕在1894年曾请恩格斯简要表述“未来社会主义新纪元”的基本思想,恩格斯回信说:“除了《共产主义宣言》中的下面这句话(《社会评论》杂志社出版的意大利文版第35页),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的设想就是自由人联合体,每个人的自由发展都离不开其他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俞可平据此撰文认为:“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贯穿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主线,也是马克思主义者的根本命题或最高价值。”[3]人和人的发展始终是马克思思想的焦点和着力点。

在对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问题的阐述上,马克思认为主要有四层含义:一是指“全人类的解放”,是“每一个人的发展”。马克思曾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也不能得到解放。”[4]由此可知,马克思畅想的新社会是每一个人能获得自由解放的社会。二是指人的自由发展。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到:“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5]163这里马克思明确提出实现人的自由发展是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和价值旨归。三是指人的全面发展。他认为,发展就是按照人的应有本质自由发展,“就是说,为了人并且通过人对人的本质和人的生命、对象性的人和人的产品的感性的占有,不应当仅仅被理解为直接的、片面的享受,不应当仅仅被理解为占有、拥有。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5]189“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6]没有人的这种全面发展,人是不可能占有自己全部的本质的。对于人的全面发展,俞可平这样解释:“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是人的‘全面发展’,既是人的个性、能力和知识的协调发展,也是人的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和精神素质的共同提高,同时还是人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的充分实现。”[3]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中国现代化建设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进一步建设和谐的社会环境、良善的制度条件、发达的经济基础和自由的精神世界。中国社会治理体制和机制及理念必然不停地走向道德化和现代化的发展。社会治理创新就是从传统单向、管制的统治走向多元、协商的管理。中国传统统治模式更多地是中央集权下的家国同构的治理模式,在政权更迭的过程中,新上台的统治者治理相对比较宽松、谨慎,但是随后就逐渐走向严苛、僵化。在社会利益分配方面,统治者及其利益集团总是把被统治者和弱势群体压制到无路可走的地步,后者继而揭竿而起,使社会发展陷入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律”。统治者治理模式更多地是缘于其治理的价值层面的考量,其维护的是本阶级的利益,公平、正义、人道地善待他人的道德原则更多地是对被统治阶级的制约。在阶级对立的社会,公平、正义地对社会化利益及权力与义务分配和给予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的模式是根本不可能的,不符合其君主专制的统治性质。因此公平正义和人道、人的自由发展的社会善治的道德价值理念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有了实现的可能。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人都把人民的利益和人的发展当作社会治理的立足点和落脚点,从“为人民服务”治国理政方针到“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提出,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一直到今天的“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都是对马克思人的解放和自由发展的回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观点,强调人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只有依靠人、解放人、发展人,把这样的观念融入体现在社会治理体系当中,才能真正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同时在对人的价值意义上,都以尊重人、实现人的价值和潜能发挥为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中国社会治理体系创新和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一以贯之的理论和价值取向。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最高命题,这一命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更需要在实践中持续努力实现。 “人的全面发展程度也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7]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很多规章制度和社会发展规划都是为了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努力的。任何时候脱离了具体的历史时代和现实环境来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都是不现实的,从理论上来说,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灵魂就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从实践意义上来讲,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是目的,又是手段,是目的和手段的统一,是生产力不断提高与社会持续发展相统一的具体的历史过程。目前,立足中国社会发展的具体阶段和现实国情,从社会主义发展的本质出发,中国共产党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做出了新的诠释,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是现阶段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内涵和具体体现。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上,我们不仅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更要满足他们日益高涨的政治诉求,保障他们在获得经济实惠的同时,获得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政治权利。

二、社会治理的价值取向:共享、共治

社会治理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固定概念,而是随着社会现代化变迁不断调整变化的。“治理”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西方,是以西方民主为治理目标,西方的多党制、三权分立和私有制为治理现代化的政治经济基础,以多元平等共治为方式的一种治理理论。西方的治理价值是基于个人自由主义基础上,维护个人自由和权利特别是私有财产权的治理价值观。基于西方历史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的治理理论显然不能适用于具有特殊国情和社情的中国,更不能作为有特色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指南。中国的社会治理与西方社会治理的价值理念不同,在治理价值体系中,人以社会的群体形态出现的比较多,以民、民众的发展为基础。作为普通大众的老百姓一直是中国治理文化中主导的价值取向,诸如“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治理观念等等都体现了这一思想。

中国当前处于社会转型升级和改革开放的攻坚期,社会矛盾冲突凸显,并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城乡、地区、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同时,快速工业化、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和全球化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价值观念和社会组织形式带来深刻的变革,广大人民的自主意识、个人权利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都在增强。在这种深刻变革的大背景下,如何适应社会转型,转变领导方式,创新社会治理,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科学化、人本化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时代责任。中国当前社会治理要走出西方治理的误区,结合中国的实际,改变计划时代社会管理思路,从单向性的强制社会治理模式,走向合作包容性的多元复合治理模式。但是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的宗旨和前提是不变的,就是坚持公平正义,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促进广大人民群众自由而全面发展服务。无论何种治理模式,其根本问题,都应该围绕人而展开,社会治理和服务的对象是人,社会治理旨在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仍然是人的发展和需要满足。要坚持把以人为本理念贯彻到各类管理活动和管理行为的全过程,进一步确立人的主体地位,保障每一个人的合法权利,满足人的正当合理需求,尊重人的自由意愿选择,发挥人的能动作用,促进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从社会基本制度方面的宏观的、顶层设计,到中观和微观层面,都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现实化、常态化、工作化甚至生活化,并在各种规章制度设计和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过程中,尊重人、依靠人、发展人。

三、社会治理现代化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辩证统一

1.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离不开社会治理体制的现代化。“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过程就是一个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生产力发展,不断改进完善的过程,是一个“人的自身解放”,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过程。因此,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要通过不断的制度变革,即政治文明的建设才能实现,这是人的发展的最深刻的历史内涵。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的社会治理的创新和改善要立足于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务必使社会发展方式的探索、国家治理理念的确立、各项具体制度的改革,满足人的需要和重视人们的利益追求。社会治理创新的立足点要始终有利于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促进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为,人“要了解自己本身,使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按照自己的本质去评价这些关系,根据人的本性的要求,真正依照人的方式来安排世界”。[8]

在我国,目前人的发展还存在着很大的不平衡,在人的发展问题上,社会现实表现为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既要关注到人的“发展完善”,即“人的现实生存需要”,又要关注到“人的发展完善需要”。但是无论是生存需要还是发展需要,“人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最高价值目标,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马克思“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不是指部分人的发展,不是指作为类的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而是更强调每个个体作为人的自由自觉的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建设的目的就是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共同发展,但不是同步发展。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市场经济的发展更是加剧了人们发展的不平衡状态,中国社会发展的路径就是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因此,在社会主义“大蛋糕”已经做大做强的时候,国家的发展和制度设计就应该更多地考虑到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落后地区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这样才真正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制度优越性,更好地促进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俞可平指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执政的共产党人的所作所为,归根结底就是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提供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保障,就是最大限度地有利于‘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更具体地说,社会主义应当通过具体的政治和经济制度,最大限度地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利益。”[3]

2.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够更好地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党中央提出推进国家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源于现时代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剧烈变化,及因此而导致的社会各阶层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越来越加显现,原有的基于计划经济而形成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无法适应社会新形势的需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就成了必然选择。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要进一步消除不利于促进人的发展的机制障碍,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随着市场化、信息技术化水平的提高,人的独立性、创造性和自主性的凸显,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成为社会治理的重大课题。当前,许多治理理念由于对人的主体性的忽视,将人作为治理的工具与控制的对象,极大地影响了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阻碍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所以要更新治理理念,创新治理机制,构建文明治理的体系,并在生产力、社会治理绩效的提高和人的发展之间建立起一种有机的逻辑互动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促进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首先,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治理创新的目的和手段。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是社会治理创新的目的,也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手段。社会治理开始于人,中介于人,成就于人。社会治理在其本质上就是管理人。只有管理好个体单位,才能管理好以个体组成的团体和社会。有效的社会治理能增进社会公共资源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公平分配,为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必要条件;有效的社会治理在于尊重人的需要、尊重人的选择,在于把人当人看,把人作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主人。从另外一方面来说,社会治理创新能否实现,也有赖于社会成员个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只有当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得到充分发展,才能为社会治理创新注入活力,从而真正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的目的。

其次,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动力。社会治理创新的动力在于社会自主性的成长,以有效的社会合作取代以国家为本位开展单向和管制为主要模式的社会治理,给予社会治理的主体――国家、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更多的参与机会,并在各个主体之间建立良好的平衡关系,从而使国家、社会、团体组织以及个人等的权利都能得到充分体现。最后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基础,即在全社会培育和塑造诚实、合作、信任的社会美德,为社会治理创新建立一种普遍的公平环境。现代社会是建立在分工与合作的基础之上,以诚信为首的社会美德是社会合作体系运作的内在要求。“最有效的组织都是建立在拥有共同的道德价值的群体之上的。”[9]可见,没有诚信的文化氛围,社会治理创新就无法实现。

再次,优质高效的社会治理有助于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任何个体的成长和成才除了自身的因素外,更多地依赖于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谐、宽松、平等、自由的外部条件,能更好地转化为个体内在精神发展的应有元素,或者是内化为个体自我心理发展上的新元素,更好地促进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此,党和各级政府大力推进民主政治的发展,进一步通过创新和改革,完善一系列社会主体参与、选举、决策和监督制度,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能够落到实处,促进社会各个阶层之间平等、和谐和宽容气氛的生成,少些戾气和淡漠,多些温暖和帮助,这样就会创造出每个个体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宽松环境。在社会治理的基本目标上,公共事务更有效地得到处理,老百姓得到更高效的服务;而社会治理的根本目标,就是通过各种优质高效的服务来塑造人的理想人格,通过各种科学人性的运行机制优化人的生活理念,帮助个人树立积极昂扬的精神,转变个人的发展方式。恩格斯提出,大工业的发展,社会治理的健全,就是要“使人们能够建立这样一种社会制度,在这种社会制度下,一切生活必需品都将生产得很多,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力量和才能”。[5]683

3.坚持公众参与,由单向垂直管理走向多元协同治理。首先,大力创造公众参与的社会环境,是新时期社会治理改革的需要。任何时候,从主客体上来说,社会治理无论主体还是客体都是人本身,过去中国社会管理的思想统治和控制占据主位,更多是一种单向垂直管理。十八届三中全会之所以将“社会管理”改为“社会治理”,旨在积极适应中国新的发展阶段人民的新需求和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市场经济的发展极大地激发了人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同时人们的自我权责意识也不断增强,社会转型时期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凸显,政府部门权责不明,职责不清,该政府管的,政府却不到位,该市场调节的政府却越位管理,社会管理的空间被挤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改革发展成果不能有效地惠及到广大农村群众,公民个体利益诉求途径不畅,维权之路比较狭窄,极大地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中国每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幸福梦,没有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梦想可能会搁浅。因此,当前时代需要转变过去管控为主的管理模式,给予更多的人参与的机会,真正地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作用,形成多元协调治理的模式。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更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

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例6

关于治理的研究始于西方学者,直到上世纪90年代末,学者俞可平把治理理论引入我国并加以推广。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管理的内涵、方式、理念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十七大提出完善社会管理、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十八大提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新要求。可见,在我国,社会治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解决社会问题,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和维护群众权利,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的过程。

同样,我国对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认识和实践也经历了探索、深化和完善的过程。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社会治理现代化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社会治理主体、客体和环境的现代化,也包括社会治理硬件和软件的现代化。概括地讲,社会治理现代化包括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两者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可见,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社会治理体系不断优化、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过程,而这个过程是动态发展、不断深化和不断积累的。

二、民族地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特殊性

研究不同地区的社会治理,首先要分析研究对象的特点。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特点主要有:

(一)治理基础的制约性

与东南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基础具有一系列特点,如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地缘政治敏感;经济基础薄弱,市场化、现代化发展滞后;民族宗教复杂、社会矛盾多样等。例如,内蒙古作?榍贩⒋锏厍?,自然环境恶劣,农牧区长期处于小生产分散经营状态;其次,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文化和科技落后,影响现代文明传播与发展;再次,历史上民族压迫、军阀混战、殖民入侵、封建盘剥进一步加剧内蒙古的落后。另外,治理基础的制约性还表现在许多领域内传统和现代并存,民族特性和国家共性同在的特点。因此,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始终伴随着传统与现代、民族与国家、发展与稳定等主题,致使民族地区推进现代化的任务更加艰巨。

(二)治理主体的复杂性

社会治理主体包括政府、社会、企业和公众等。民族自治机关承担着“国家治理”和“民族自治”的双重角色。民族地区的社会组织,既包括本地区基层组织、行业协会与社团等,又包括民族地区传统习惯上的社会组织(如“家支”、“理老”等组织。①民族地区的公众,泛指本地区所有公民。例如,内蒙古作为民族地区,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居多数,包括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49个民族杂居共处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其中,世代生活在这片土地的就有8个民族。不同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决定了民族差异,进而决定了社会治理主体的差异。可见,与其他地区相比,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主体具有复杂性的特点。

(三)治理内容的民族性

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也涉及社会建设诸多方面,包括教育、医疗、就业、分配、社保、矛盾化解与安全防范等内容,而这些内容往往与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紧密关联,甚至相互交织在一起。从国内看,民族地区的教育政策就需要考虑少数民族的实际需求、接受程度以及自我传承和发展。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政策也需要考虑民族问题。从国际看,有的民族地区还是边疆地区。就国防安全而言,周边国家信仰不同、意识形态各异、宗教关系复杂、民族问题敏感。因此,与其他地区相比,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内容涉及面广,与民族问题关联性强。

三、民族地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的困境

目前,从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实践看,成绩非常明显,但仍然面临一些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基础的制约还很明显

在我国,大多数民族地区都是欠发达地区,有的甚至是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如六盘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西藏等都涉及民族地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可见,社会建设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础。而社会建设重点发展就业与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表1对比了2015年广州、杭州、南宁、呼和浩特市GDP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民生支出属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可见,社会事业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大多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无论速度还是质量,都面临着巨大挑战。

表1 2015年广州、杭州、南宁、呼和浩特市GDP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对比情况表

城 市 GDP总量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亿元 比上年增长(%) 亿元 占GDP的比重(%)

广州市 18100.41 8.4% 1728.15 9.54

杭州市 10053.58 10.2% 1205.48 11.99

南宁市 3410.09 8.6% 527.69 15.47

呼和浩特市 3090.5 8.3% 367.7 11.9

资料来源:根据2015年广州、杭州、南宁、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整理。

(二)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还未形成

在实践中,很多地区都没有形成协同治理的格局,民族地区尤为明显。第一,党政包揽过多。这是很多地区都存在的现象。现实中由于“全能政府”惯性的影响,一些地方政府仍然采取自上而下的工作方式,大包大揽社会事务,忽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甚至将社会组织和成员视为社会治理的对象而不是合作的伙伴,进而导致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难以形成。第二,主体多元复杂。这是民族地区特有的现象。如前文所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主体,无论是政府、社会组织还是公众,都具有区域性、民族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这就进一步加大了民族地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形成的困难。

(三)民族地区的优势还未充分发挥

立足自身,才能有所发展。从根本上讲,民族地区最大的优势就是制度优势,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但在实践中,由于社会各方面对民族政策重视不足,把握不够,执行力不强以及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相对滞后等原因,致使民族地区的优势还未充分发挥。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1984年5月颁布实施的,至今已经30多年了,但是一直没有操作性更强的单行条例,这就导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具体实践中不能很好的执行

四、民族地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思路

针对民族地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的困境,本论文提出以下四点思路:

(一)立足自身,夯实经济基础

小平同志说过:“发展是硬道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全面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现代化,经济现代化是其他各领域现代化的基础。因此,民族地区要立足自身,发展经济,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当前,民族地区夯实经济基础,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第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探索和研究新时期民族地区政策性扶持办法,整合农牧、水利、扶贫、民族等各方面资金和力量,帮助民族地区重点解决农业、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第二,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这既是挑战,更是机遇。民族地区要立足自身,抓住这个重新洗牌的机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另外,符合条件的民族地区还要积极融入“一带一路”等发展战略,努力寻找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支点。第三,全力推进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和经济发展。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型公益项目,带动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第四,围绕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育少数民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注重基层,创新社区治理模式

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重心所在。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平台。伴随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信息化的推进,创新社区治理模式越来越重要。第一,积极回应基层群众的利益诉求,提高基层群众对于公共服务需求的满意度,这是社区治理的关键。在供给侧方面,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前提。要以社区公共需求为基本导向,创新社区公共服务,实现群众诉求表达―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利实现―群众需要满足的良性循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由行政工作向社会工作转变,进而推动社?^认同向社会认同转变。第二,要构建社区协同治理机制,保障在党的领导下,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通过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释放社会潜力、激发居民活力。第三,要创新社区网格化治理机制。实现社区网格化由风险防控的单一功能转向多功能、立体化、联动式的社区综合服务载体转变,实现机构、人员、信息和流程的整合,拓展社区服务的内容,延伸社区治理的覆盖面,提升社区治理的效果。

(三)发挥优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例7

一、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统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将社会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抓好统筹结合,注重将国家治理的大政方针、制度安排、决策部署和市域社会治理相结合,注重将社会治理工作与平安创建、文明创建、精准扶贫、“放管服”改革、民生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推动社会治理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推动建立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使大量社会稳定风险得到有效预防、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源头化解。健全多元主体参与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调处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心理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治安风险。

三、 坚持以大数据应用为抓手,加快推进政法综治工作智能化。

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例8

【关键词】

移民权益;社会治理;移民安置

自1912年我国第一座水电站——云南石龙坝水电站建成以来,我国水电事业经历了百年的发展。尤其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水电资源开发突发猛进,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电力保障的同时,还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水电资源开发不可避免地带来移民安置问题。从我国的历史发展进程和民主政治状况来看,自上而下的水电资源开发决策较多,并且移民搬迁安置各个阶段,移民参与相对较少。由于移民未能充分参与,对移民政策的理解度,对政府决策的支持度较低,出现了一系列移民安置问题。大量移民通过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不“信法”,通过向上级政府上访对当地政府施压的方式,引起政府相关部门重视。移民搬迁安置本身就是一个社会再造的过程,涉及到社会组织的恢复与重建,经济的恢复与发展等多个方面,再加上近年来因水电资源开发导致移民上访的人数、批次、案例逐年增加,增加了社会治理的复杂性、艰巨性。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内涵却发生了重大变化,“管理”强调的是从上而下的“管理”,“治理”更加突出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更加突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突出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系统治理,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通过扩大包括移民参与在内的公民参与,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移民参与权是指由于水电资源开发的区域特殊、移民身份特殊等原因,基于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参与水电资源开发决策、规划、经营、接受教育培训、分享利益或得到补偿的权利。根据水电资源开发的具体工作程序、内容,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创造条件,保障移民参与权,确保移民以不同形式参与其中,使其由一个水电资源开发中的旁观者,成为一个参与者,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水电开发的各个环节,不仅对移民群众个人,而且也对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实现社会和谐、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 水电移民安置规划阶段

在编制移民安置规划过程中,编制单位要深入村庄(社区)、村民(居民)家庭等基层,广泛征求移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相关人士的建议,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在充分考虑移民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方针政策,反复修改完善直至大多数利益群体认可的规划设计方案。目前的问题是法定程序的缺失,规划编制部门受托编制完移民安置规划,没有法律规定必须征求移民意见这一程序。移民的知情权在这一阶段缺乏一定地保障。

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的实物指标调查阶段是一个基础环节,决定了搬迁安置工作的组织和移民补偿额,受委托的调查机构要在深入调查基础上取得利益相关方的认可,避免后期争议。在淹没实物调查中,鼓励村组代表、移民等共同参与实物调查、测量、登记和统计工作。村组代表对村集体土地及财产,移民对其所有的房屋等财产进行确认。由于水电资源开发与少数民族分布的高度重合性,在制定移民搬迁安置规划时,注重水电资源开发中的民族宗教因素。要考虑宗教设施的搬迁安置费用,对于需要搬迁的宗教器物和设施,给予足够重视。依靠民族宗教部门、宗教代表人士和广大移民信众,出主意、想办法,妥善做好移民搬迁安置规划。

2 水电移民安置实施阶段

地方移民实施管理部门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做搬迁安置实施计划,再根据计划实施。实施阶段的工作繁杂,有组织搬迁、旧房拆除、场地清理、安置区基础设施与房屋建设、专项设施建设、资金管理及处理移民申诉、纠纷和协调各方面关系等工作。移民通过参与安置调查、规划、实施和管理,及时了解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积极参与生产、生活安置事项决策,有利于减少移民可能被欺骗的担心,减少对政府的不信任。可以选择移民代表全过程参与移民搬迁安置,参加与移民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协调协商会议,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移民安置质量、进度和资金得到有效控制。尤其是移民安置去向、安置点选择,移民补偿资金的兑现,移民村生产用地分配,宅基地分配,移民房屋重建等与移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应当征求移民的意见,取得共识后再实施搬迁安置。考虑到具有的移民精神寄托、宗教感情受到影响,可以按宗教教规安排一定的活动,安慰移民群众,满足其心理需求,减少少数民族移民的阻力。

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例9

〔中图分类号〕D6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048-(2014)03-0078-0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国是农业大国,乡村治理关系到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乡村治理的重要性更加突出。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改善乡村治理机制,对新形势下的农村社会管理作出重要部署。农村社会阶层分化是指在社会转型期,大量农民由农业劳动者转为非农业劳动者,〔1〕也即农民改变自身身份的过程。乡村治理是以促进乡村发展、维护乡村秩序、保持乡村稳定为目的的公共权力的运用,是乡村多元利益主体协同公共管理乡村的过程。〔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阶层分化加快,农民收入差距拉大,贫富分化加剧,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新课题。近年来,成都市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对健全乡村治理机制、强化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等作了有益探索。本文结合成都农村改革发展实践探索,对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与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作了深入思考。

一、成都市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的实践与启示 2007年成都市获批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近年来,成都市适应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新形势,在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大力实施农村“四大基础工程”,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率先在全国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3〕全面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居住地为单元的村级治理机制,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形成了共创共享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一)主要实践

1.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一是优化乡镇工作目标绩效考核。降低考核办法中乡镇经济指标的权重,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推进撤乡建镇并村。综合考虑产业发展、城镇规划、人口分布、居住规模、公共服务配套、居民认同感等因素,采取就近合并、单独建立等方式,调整乡镇、行政村(社区)区划,实施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区(市)县、乡镇、村(社区)的关系,提高行政效率。三是推行乡镇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民主管理改革。在首批10个试点乡镇中建立了组织机构,强化公众参与制度、公开公示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推动决策公开,扩大群众的参与面。

2.创新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机制。探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村民民主参与实现村庄有效共治问题,促进村民生活改善与基层治理结构完善。一是明确政府、村级自治组织、市场的责任。按照“公益政府承担、福利适度补贴、经营推向市场”的思路,明确政府、村级自治组织和市场主体的供给责任。二是建立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建立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并建立随财政收入增长而增长的机制,实现村级公共服务“有钱办事”。三是构建基层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村民广泛参与的民主管理机制,实行民主议决村级公共事务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事宜,达到“民生促进民主,民主保障民生”的良好效果。四是建立城镇“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机制。将农村的这一做法向城镇推广,建立城镇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建立城乡统一的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保障机制。

3.完善新型基层治理机制。一是全面推行乡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全市乡镇党委书记以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部公推直选,以党内民主带动基层民主。二是理顺村级各种主体的关系。按照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社会职能与经济职能分离、政府职能与自治职能分离的原则,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组织领导的思路,进一步理顺村(社区)自治组织与政府、基层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关系。三是健全村民自治机制。率先在全国建立村组议事会制度,积极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农村公益性社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议事会决策、村民委员会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基本形成。四是增强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促进村党组织领导方式的转变,整合基层党组织、村级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党员群众等多方力量,实现基层治理机制与创新社会管理有机结合,提高村(社区)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二)几点启示

实践证明,在快速城镇化的进程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是稳妥推进社会转型、加强社会管理、实现新市民安居乐业的坚强保证。

1.抓好基层党组织工作覆盖和凝聚力覆盖是基础。面对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基层党建工作必须因势而为,主动变革,迅速跟进。要把服务中心大局的力度和效果作为根本标尺,积极围绕区域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管理,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和活动载体,在改革发展稳定一线加强党组织建设,夯实党的群众基础和组织基础。

2.强化村级公共管理与有效服务是核心。在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过程中,要着眼于群众多元化需求,探索建立更加直接、更加贴近群众的联系服务机制,切实解决群众的各种利益问题,在服务群众中凝聚人心。促进公共资源下沉,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共同参与村级建设,实现共驻共建。

3.提升基层党组织民主治理能力是关键。要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扩大直接民主有机结合的思路,不断改进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用民主的方法聚民力、集民智,善于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形成共商共建、共创共享的强大合力。要建立党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规范有序的运行制度,大力培育社会组织,促进群众自我决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当前,农民诉求多元化,生产生活方式变迁,流动人口大量增加,部分地方村级公共服务职能和权责不太清晰,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进入农业领域的城市工商资本与原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关系需要改善,农村基层管理服务亟待创新。

二、我国农村社会阶层分化的特点与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现代化转型与经济体制转轨,随着所有制结构、分配方式和经营模式调整,农村社会阶层多向重组,呈现明显的多元化和复杂化趋势。据著名社会学家陆学艺研究,这一时期农村阶层分化为“农业劳动者阶层、农民工阶层、雇工阶层、农民知识分子阶层、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和农村管理者阶层”。〔4〕如今我国农村社会阶层分化出现一些新特点,呈现新的态势。

(一)农村社会阶层分化的特点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后期、城镇化加速期和社会转型期,农村社会阶层分化还不稳定、不成熟,未能定型化,具有如下特点:

1.不完全性。转移后的绝大多数劳动者还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不论流转与否),所从事的非农职业岗位不太稳定。相当部分就地转移的劳动者亦工亦农,与农业劳动、土地都还有一定联系。土地还是大多数农民的“保险箱”,农村劳动力转移还有一个从兼业到专业的过程。

2.不平衡性。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开放程度、非农产业发展状况紧密相连。经济发达地区,农业劳动者阶层所占比例较低;反之则比例较高。

3.自发性。农民选择什么职业或进入哪个阶层由农民自愿决定,并没有制度承认和支持。社会阶层变化是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下发生的,国家并未运用相应社会政策去调节和引导。〔5〕

4.边界不固定。农村社会阶层之间存在着水平流动、垂直流动和结构流动,农民个体可以在各个阶层之间自由流动,也可以同时进入某几个阶层。由于阶层开放性、流动性大,使得阶层边界模糊不清。

(二)农村社会阶层分化的趋势

在未来较长时期,农业人口会不断由农业领域向非农产业转化,由农村向城镇转移,传统农业劳动者所占比例会下降,新型职业农民会大量涌现。农村社会阶层分化趋向简单化,农村社会结构趋向现代化,〔6〕将呈现如下趋势:

1.农村社会阶层分化规模化、扩大化。一是国民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二、三产业,尤其是大力发展中小城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其规模、速度、结构、方式、地域等都影响着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二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个体私营经济、混合经济发展迅速,个体劳动者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雇工阶层等呈扩大态势。

2.农村社会阶层分化在两个层面展开。一是在农业内部转移。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优势特色效益农业,这有利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二是农业向二、三产业转移。主要是中小企业、个体经济、私营企业、农村服务业等的发展,尤其是农业与文化、旅游、创意产业等融合发展催生新业态,农村管理人员、农民知识分子数量大量增加。这有利于扩大农民收入来源,繁荣农村经济文化,发展乡村旅游,改善乡村治理。

3.非农阶层定型化。随着城镇化进程和城乡户籍制度改革,部分中小企业职工及管理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和一些农民工会彻底转换农村居民身份。同时,在大中城市郊区,由于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一部分非农阶层人员又期望转移成农村居民身份。

三、农村社会阶层分化对乡村治理的积极作用和影响与挑战 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不同阶层的区别,体现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巨大变迁。这种变迁,一方面对乡村治理产生了积极影响,另一方面,也给乡村治理提出了许多新课题。

(一)积极作用

1.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使农民有多样的职业选择,进而使收入来源多元化,客观上加快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7〕对提高农民整体收入水平,改善农村落后状况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生产要素整合,有利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同时也有利于实现农村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等,建设幸福美丽新村。

2.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与法治建设。首先,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为民主和法制建设创造了现实条件,分化后的农民各阶层,权利意识、法治意识和民主意识不断增强,成为农村民主和法制建设的现实主体。其次,农村社会阶层分化改变了农村干部的经济和社会运行机制,增强了农村社会活力,促进了农村政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8〕使农村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3.促进城乡交流融合与农民的全面现代化。随着农村体制改革的深入,农民阶层分化促进了农村社会结构的转型,调动了农民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改变了农民千百年来形成的固化守旧的思维方式,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带回了技术、资金、信息和先进理念,成为农村创新创业的生力军。实践表明,农村社会阶层分化是促进农民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动力。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促进了新型农民自身价值的实现。〔9〕

4.加快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程。新型城镇化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城镇化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关系着从都市到农户的产销、合作、互动、和谐的新型社会关系。农村社会阶层分化过程中产生大批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为工业发展、城镇建设提供了大量劳动力。随着城乡二元体制的逐步破除和城镇内部二元结构矛盾的逐步化解,全体人民将共享现代文明成果,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消除社会风险隐患,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影响与挑战

1.农村贫富差距拉大,各阶层利益矛盾凸现。农村人口职业分化,导致了其收入的明显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村社会的财富占用率,也体现了农民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层次。由于贫富差距拉大,农民负担与社会分层呈现逆向关系,损害了农业劳动者阶层的发展能力,带来了农民各群体之间的断裂,影响了社会公正秩序的建立和政府管理社会的公信力,导致各阶层的矛盾增多。

2.农村社会矛盾加剧,不稳定性因素增加。随着农村各阶层收入差距不断增大,个体相对剥夺感滋生,〔10〕平等的社会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扭曲,导致一部分农民产生社会不公平感和心理不平衡,造成农村社会的不稳定性。同时,也动摇了人们的传统价值观念,导致了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的分化,形成不同的意识群体和阶层,给农村社会稳定带来严重隐患。

3.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滞后,政治思想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够。受比较利益的驱动,农村青壮年劳动者大量转移,这给农村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农村基层组织受到严重影响。同时不少地方乡村债务严重,基层工作开展面临许多困难。〔11〕农村社会阶层分化后农村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受到考验,要在新的条件下重组优化我们党的执政资源,增强阶层分化后的政治优势,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实施分层分类教育,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4.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尚未健全完善,新生代农民职业素养不高。按照党的十提出的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还有一个过程,现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体现不够。农村劳动者向非农产业持续转移后,一些地方出现结构性、季节性农业劳动者短缺现象,务农劳动者呈现老龄化、低文化等特征,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问题突出。农村新生代劳动者绝大部分在结束求学后选择“跳农门”、进城务工,“谁来种地”问题突出,务农农民成了国民素质的“低洼地带”。

四、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与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两者良性互动的对策措施思考 (一)协调好农村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健全各阶层利益表达机制

随着农村利益分化日益突出,密切干群关系的关键在于整合各阶层的利益。一是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提高实现农民自身利益的能力。二是着眼农村各阶层的共同利益和特殊利益,构建多层次、宽渠道的利益表达机制。畅通各阶层农民的利益表达途径,支持合法、正当的利益诉求,疏导和化解非制度性表达。争取各阶层农民都能找到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渠道,有效管控各阶层的利益冲突,保持农村社会长久稳定。

(二)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要立足提升传统农民、引入新型农民、培育骨干农民,制定认定标准,拓宽培养途径,完善扶持政策,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建设。可优先选择农村种养大户、优秀业主、村组干部、返乡农民工等具备职业农民潜质且急需从生产型向创业型转变的农民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同时制定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的政策,〔12〕促进大学生在农村创新创业。

要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为基本方向,以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基本目标,加快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经营组织,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加强对城市工商资本下乡从事种养业的引导和管理,切实做到带动农民增收。

要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尤其是农民合作社通过促进经济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通过组织运作打牢民主管理的现实基础,通过传播合作思想弘扬诚信友爱的和谐文化,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形式、有效开展乡村治理的新型载体。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社会治理能力

要把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全面发展有效结合起来,提高基层组织人员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积极吸引先进分子担任乡村领导,规范乡村干部的行为,努力改善干群关系,增强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13〕加强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把干部推向基层,融入群众,在服务群众中增进感情。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

(四)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创新基层管理服务

以党内民主带动基层民主,充分调动农村党员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激情,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村民委员会通过群众意见收集会、议题讨论会、议事决策会和述职评议等制度,引导村民对农村的规划、建设、治理和发展等公共事务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民主决策。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和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完善村规民约,维护农村和谐有序的管理秩序。

(五)深化农村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的自由流动和全面发展

破除城乡二元的户籍管理制度,是促进农民有序向城镇转移、构建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由迁徙权利,努力消除隐藏在户籍背后的不平等的身份差异和基本权利,全面建立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的体制机制。一是消除城乡居民附着在户籍上的权利和待遇不平等。从就业、社保、住房保障、社会救助、计划生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民主管理权利、义务兵家庭优待等方面入手,实现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二是实现城乡居民自由迁徙。充分保障农民各项权益,农村进城不以牺牲承包地、宅基地等财产权为代价,建立起户口在居住地登记、随人员流动自由迁徙的统一户籍制度,〔14〕实现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通过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机制,把农民的身份定位转变为农业从业者的职业定位。

(六)引导城镇化协调发展,切实维护农民的物质利益

要合理控制大城市规模,注重中小城市特别是小城镇的发展,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推行“产城一体”模式,增强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增收。要大力加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坚持产村相融、产业先行,三产联动、农旅结合。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抓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在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要明晰股权或份额,让农民拥有长期而又稳定的财产性收入;要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盘活用好存量资产、资金、资源,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有稳定的收益来源。〔15〕

(七)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更加重视发展养老服务业

因地制宜地推进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优抚安置等制度建设,重点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促进城乡就业和社保制度并轨,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体系。大力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以帮困助学、助医和建房三大救助为配套的综合型社会救助体系,以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为主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者离开农村,农村“空巢老人”数量迅速增加,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刻不容缓。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要着力加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社会化兴办农村养老机构的路子,加强和完善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和福利制度。〔参考文献〕

〔1〕温莲香.农民阶层分化与“三农”问题的思考及对策〔J〕.理论与现代化,2006,(1).

〔2〕〔7〕〔8〕〔9〕〔10〕〔11〕〔13〕魏惠萍.农村阶层分化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6).

〔3〕〔14〕秦代红.成都全域统一户籍 城乡居民自由迁徙〔J〕.理论参考,2010,(12).

〔4〕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例10

针对鹤壁市留守儿童问题,市委领导高度重视。市委有关领导专门听取了团市委关于留守儿童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团市委十分重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团市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学校部、权益部、少工委联合负责的工作小组,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同时,各县(区)团委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团市委与各县区团组织负责人签订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责任书,实行定人员、定责任、定奖惩的工作责任制,将工作实绩与年度工作考评挂钩,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团市委计划在全市各级团组织中开展以“平安留守.快乐成长”为主题的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对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立了以活动开展促工作进步的基本思路,为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行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创新方式,丰富载体

针对留守儿童缺乏有效家庭管理教育的实际情况,团市委计划鼓励动员基层乡镇、农村和社区的团干部担任留守少年儿童的“义务家长”,为留守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安全等提供力所能及地、有针对性地帮助,给予他们亲情般的关爱。“义务家长”每季与留守少年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联系两次;“义务家长”每月与帮扶少先队员至少联系一次。“义务家长”在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对帮扶留守少年儿童进行一次家访,力所能及地给留守少年儿童生活上一些资助;“义务家长”每学期与在外打工的留守少年儿童家长书信或电话联系一次,通报留守少年儿童情况。

三、立足职能,深入宣传

团市委立足自身职能,充分发动各级团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广泛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组织志愿者队伍进社区、进学校、进广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题宣传;二是安排各级团组织动员公安、检察、律师等队伍中的志愿者、法制副校长等,分别前往各主要中小学,利用“法制课堂”“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宣讲;三是组织开展“两法一条例”宣传,让志愿者走上街头,通过展板和传单进行宣讲,让社会更加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四是利用宣传活动,抓紧中小学生在校时间开展未成年人自救自护教育,组织各学校团委、少先队开展防灾演练;发动志愿者前往贫困山区小学开展预防溺亡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并发放青少年自救自护教育卡通书、防溺亡宣传单等。

四、借力新媒体,扩大覆盖

一是以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为平台,采取组建专业工作人员队伍的模式,由法律、心理等方面的专家和志愿者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心理、维权、自护等方面的免费咨询服务和受理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行为的控告、投诉。计划今年将开展一次面向留守儿童的热线发布仪式,配合新闻媒体介绍热线的使用方法和具体作用,扩大热线在我市留守儿童群体中的知晓度,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多种形式层次推进,深化留守儿童帮扶活动。二是充分利用团属微信、微博、网站等网络新媒体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在团市委微信公众号“青春鹤壁”和官方微博进行不定期发布预防未成年人安全教育小知识,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吸引未成年人阅读,开辟专栏进行宣传,通过视频和图文宣传安全教育专题知识;同时组织各级团组织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播放关于中小学生预防危险、安全教育视频,扩大宣传范围,尽量多地覆盖广大未成年人,利用微信微博阵地每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的宣传,通过网络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

五、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工作开展以来,我们虽然取得了许多成效,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

(一)由于团市委人手力量不足、经费困难,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存在覆盖范围不够广的问题。

(二)宣传形式比较传统,宣传手段和内容仍显单一在今后的防艾宣传教育工作中有待进一步创新。

结合存在的不足,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例11

针对鹤壁市留守儿童问题,市委领导高度重视。市委有关领导专门听取了团市委关于留守儿童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团市委十分重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团市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学校部、权益部、少工委联合负责的工作小组,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同时,各县(区)团委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团市委与各县区团组织负责人签订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责任书,实行定人员、定责任、定奖惩的工作责任制,将工作实绩与年度工作考评挂钩,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团市委计划在全市各级团组织中开展以“平安留守.快乐成长”为主题的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对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立了以活动开展促工作进步的基本思路,为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行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创新方式,丰富载体

针对留守儿童缺乏有效家庭管理教育的实际情况,团市委计划鼓励动员基层乡镇、农村和社区的团干部担任留守少年儿童的“义务家长”,为留守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安全等提供力所能及地、有针对性地帮助,给予他们亲情般的关爱。“义务家长”每季与留守少年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联系两次;“义务家长”每月与帮扶少先队员至少联系一次。“义务家长”在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对帮扶留守少年儿童进行一次家访,力所能及地给留守少年儿童生活上一些资助;“义务家长”每学期与在外打工的留守少年儿童家长书信或电话联系一次,通报留守少年儿童情况。

三、立足职能,深入宣传

团市委立足自身职能,充分发动各级团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广泛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组织志愿者队伍进社区、进学校、进广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题宣传;二是安排各级团组织动员公安、检察、律师等队伍中的志愿者、法制副校长等,分别前往各主要中小学,利用“法制课堂”“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宣讲;三是组织开展“两法一条例”宣传,让志愿者走上街头,通过展板和传单进行宣讲,让社会更加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四是利用宣传活动,抓紧中小学生在校时间开展未成年人自救自护教育,组织各学校团委、少先队开展防灾演练;发动志愿者前往贫困山区小学开展预防溺亡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并发放青少年自救自护教育卡通书、防溺亡宣传单等。

四、借力新媒体,扩大覆盖

一是以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为平台,采取组建专业工作人员队伍的模式,由法律、心理等方面的专家和志愿者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心理、维权、自护等方面的免费咨询服务和受理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行为的控告、投诉。计划今年将开展一次面向留守儿童的热线发布仪式,配合新闻媒体介绍热线的使用方法和具体作用,扩大热线在我市留守儿童群体中的知晓度,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多种形式层次推进,深化留守儿童帮扶活动。二是充分利用团属微信、微博、网站等网络新媒体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在团市委微信公众号“青春鹤壁”和官方微博进行不定期发布预防未成年人安全教育小知识,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吸引未成年人阅读,开辟专栏进行宣传,通过视频和图文宣传安全教育专题知识;同时组织各级团组织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播放关于中小学生预防危险、安全教育视频,扩大宣传范围,尽量多地覆盖广大未成年人,利用微信微博阵地每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的宣传,通过网络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

五、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工作开展以来,我们虽然取得了许多成效,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

(一)由于团市委人手力量不足、经费困难,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存在覆盖范围不够广的问题。

(二)宣传形式比较传统,宣传手段和内容仍显单一在今后的防艾宣传教育工作中有待进一步创新。

结合存在的不足,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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