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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税收筹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4-03-05 16:28:08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例1

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各个行业之间均存在着税收差异,这为企业购并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机会。如在跨国购并中,若购并企业与目标企业的经营是纵向联系的,通过购并,一方面可达到加强各生产环节的配合,进行大协作生产的目的;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产品和劳务的转让定价,即高税国一方降低对低税国一方的转让价格,或低税国一方抬高对高税国一方的转让价格,实现纳税利润由高税国向低税国的转移,以达到减少集团总体税负的目的。又如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我国税法规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我国对在经济特区注册经营的企业也实行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时可选择能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作为购并的目标企业,从而获得税收减免。

2、经营亏损的税收抵免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对于有效高盈利水平且发展稳定的企业,可以选择一家近年有大量经营净亏损的企业为目标企业,通过购并使企业盈利与目标企业亏损相互抵消,获得所得税减免的利益。有时这还是某些企业实施购并行为的主要目的。但这类购并中,购并企业还必须充分预计亏损的目标企业将带来的负面影响,如购并后企业整体效益滑坡可能导致股价下跌,股东财富受损,购并企业还需花费大量资金对亏损企业进行整合改造等。因此,如果亏损企业没有其他方面可利用的价值,纯粹的税收抵免购并是不足取的。

3、债务融资的税收抵免

购并企业通常需要筹措大量的资金来实施购并,其融资方式主要有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我国税法规定:债务融资利息允许在税前列支,而股权融资股息只能在税后列支。为此,购并企业可以大量采用债务融资,以充分利用其利息抵免税收的效用,在整体上降低企业的所得税费用。但购并企业同时也必须考虑因大量债务融资给企业资本结构带来的影响。如果购并企业原来的负债比率较低,通过债务融资适当提高负债比率是可行的;如果购并企业原来的负债比率比较高,继续采取债务融资可能导致加权平均资金成本上升、财务状况急剧恶化、破产风险增大等负面影响。此时,更好的融资方式也许是股权融资,或债务融资与股权融资并用,以保持良好的资本结构。

4、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抵免

企业通过购并取得了目标企业的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该历史成本也是计提折旧的依据。企业购并时若固定资产重估的市场价值高于原账面价值,购并企业以市场价值购入时则可按购入价值入账。就同一项固定资产而言,购并企业计提的年折旧额将高于目标企业的年折旧额,故而可获得增加的折旧成本的税收抵免。但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抵免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获得的。税法规定:只有当接受的固定资产中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已经确认实现,才能按经确认评估的价值确定有关固定资产的计税成本,否则,只能以固定资产在原企业的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即购并企业若是以股票换入的固定资产,则无法获得该项税收抵免。此外,如果目标企业使用加速折旧法,由于前期多提折旧使后期多形成的收益将被视为普通收益缴纳所得税,购并企业反而因后期少提折旧而增加税负。

5、将经营收益转化为资本利得的税收抵免

大多数国家规定的股利所得税要高于资本利得税。有些企业的股东为避免缴纳高额的股利所得税而倾向于少分红、多留存,企业保留了较多的盈余。通过购并,目标企业的保留盈余在股价中得到了补偿,这部分经营收益即转化为股东的资本利得,目标企业股东只需缴纳资本利得税,而免除了更高的股利所得税。

二、企业购并出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企业购并可以通过各种出资方式来实现,主要有现金收购、股票收购和综合证券收购。它们给企业税收带来不同的影响。

1、现金收购

现金收购是企业购并活动中最简单而又最迅速的一种出资方式。现金收购对企业税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①购并企业可享受到目标企业固定资产重估增值的折旧的税收抵免;

②目标企业股东必须迅速确认因此获得的资本收益并缴纳资本利得税,但如果采取分期支付现金的方式,既可以减轻购并企业一次性支付大量现金的负担,也可以使目标企业股东获得延期支付资本利得税的好处;③目标企业的净经营亏损将消失,任何相关方都无法获得其税收抵免。

2、股票收购

股票收购是购并企业以新发行的股票替换目标企业的股票或资产的出资方式。主要类型有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相互持股合并和股票换资产合并等。股票收购在购并活动中不发生任何税费支出,但会影响企业将来的税负。

①目标企业股东不需要立刻确认因换股所形成的资本收益,直到他们出售股票时才确认并缴纳资本利得税,即获得了延期纳税的好处。

②股票收购的具体类型不同,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也不同,如采用权益汇总法和购买法对购并资产的确认、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等的处理就有不同的规定,对购并后企业整体纳税情况也将带来不同的影响。

③股票收购后,目标企业若是以购并企业的子公司形式存续,母子公司的所得税是分开计算缴纳的,子公司的经营净亏损不能给母公司带来税收抵免;目标企业若是清偿后成为购并企业的分公司,购并企业才可以获得目标企业经营净亏损的税收抵免。但目标企业的清偿将被迫收回过多的折旧及带来其他不利的税务后果。

④购并企业不能享受目标企业固定资产重估增值的折旧的税收抵免。

3.综合证券收购

综合证券收购是以现金、股票、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证券组合出资购买。其中采用可转换债券收购对企业税负的影响除与上述现金收购类似外,还有: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例2

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各个行业之间均存在着税收差异,这为企业购并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机会。如在跨国购并中,若购并企业与目标企业的经营是纵向联系的,通过购并,一方面可达到加强各生产环节的配合,进行大协作生产的目的;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产品和劳务的转让定价,即高税国一方降低对低税国一方的转让价格,或低税国一方抬高对高税国一方的转让价格,实现纳税利润由高税国向低税国的转移,以达到减少集团总体税负的目的。又如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我国税法规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我国对在经济特区注册经营的企业也实行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时可选择能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作为购并的目标企业,从而获得税收减免。

2、经营亏损的税收抵免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对于有效高盈利水平且发展稳定的企业,可以选择一家近年有大量经营净亏损的企业为目标企业,通过购并使企业盈利与目标企业亏损相互抵消,获得所得税减免的利益。有时这还是某些企业实施购并行为的主要目的。但这类购并中,购并企业还必须充分预计亏损的目标企业将带来的负面影响,如购并后企业整体效益滑坡可能导致股价下跌,股东财富受损,购并企业还需花费大量资金对亏损企业进行整合改造等。因此,如果亏损企业没有其他方面可利用的价值,纯粹的税收抵免购并是不足取的。

3、债务融资的税收抵免

购并企业通常需要筹措大量的资金来实施购并,其融资方式主要有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我国税法规定:债务融资利息允许在税前列支,而股权融资股息只能在税后列支。为此,购并企业可以大量采用债务融资,以充分利用其利息抵免税收的效用,在整体上降低企业的所得税费用。但购并企业同时也必须考虑因大量债务融资给企业资本结构带来的影响。如果购并企业原来的负债比率较低,通过债务融资适当提高负债比率是可行的;如果购并企业原来的负债比率比较高,继续采取债务融资可能导致加权平均资金成本上升、财务状况急剧恶化、破产风险增大等负面影响。此时,更好的融资方式也许是股权融资,或债务融资与股权融资并用,以保持良好的资本结构。

4、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抵免

企业通过购并取得了目标企业的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该历史成本也是计提折旧的依据。企业购并时若固定资产重估的市场价值高于原账面价值,购并企业以市场价值购入时则可按购入价值入账。就同一项固定资产而言,购并企业计提的年折旧额将高于目标企业的年折旧额,故而可获得增加的折旧成本的税收抵免。但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抵免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获得的。税法规定:只有当接受的固定资产中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已经确认实现,才能按经确认评估的价值确定有关固定资产的计税成本,否则,只能以固定资产在原企业的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即购并企业若是以股票换入的固定资产,则无法获得该项税收抵免。此外,如果目标企业使用加速折旧法,由于前期多提折旧使后期多形成的收益将被视为普通收益缴纳所得税,购并企业反而因后期少提折旧而增加税负。

5、将经营收益转化为资本利得的税收抵免

大多数国家规定的股利所得税要高于资本利得税。有些企业的股东为避免缴纳高额的股利所得税而倾向于少分红、多留存,企业保留了较多的盈余。通过购并,目标企业的保留盈余在股价中得到了补偿,这部分经营收益即转化为股东的资本利得,目标企业股东只需缴纳资本利得税,而免除了更高的股利所得税。

二、企业购并出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企业购并可以通过各种出资方式来实现,主要有现金收购、股票收购和综合证券收购。它们给企业税收带来不同的影响。

1、现金收购

现金收购是企业购并活动中最简单而又最迅速的一种出资方式。现金收购对企业税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①购并企业可享受到目标企业固定资产重估增值的折旧的税收抵免;

②目标企业股东必须迅速确认因此获得的资本收益并缴纳资本利得税,但如果采取分期支付现金的方式,既可以减轻购并企业一次性支付大量现金的负担,也可以使目标企业股东获得延期支付资本利得税的好处;③目标企业的净经营亏损将消失,任何相关方都无法获得其税收抵免。

2、股票收购

股票收购是购并企业以新发行的股票替换目标企业的股票或资产的出资方式。主要类型有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相互持股合并和股票换资产合并等。股票收购在购并活动中不发生任何税费支出,但会影响企业将来的税负。

①目标企业股东不需要立刻确认因换股所形成的资本收益,直到他们出售股票时才确认并缴纳资本利得税,即获得了延期纳税的好处。

②股票收购的具体类型不同,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也不同,如采用权益汇总法和购买法对购并资产的确认、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等的处理就有不同的规定,对购并后企业整体纳税情况也将带来不同的影响。

③股票收购后,目标企业若是以购并企业的子公司形式存续,母子公司的所得税是分开计算缴纳的,子公司的经营净亏损不能给母公司带来税收抵免;目标企业若是清偿后成为购并企业的分公司,购并企业才可以获得目标企业经营净亏损的税收抵免。但目标企业的清偿将被迫收回过多的折旧及带来其他不利的税务后果。

④购并企业不能享受目标企业固定资产重估增值的折旧的税收抵免。

3.综合证券收购

综合证券收购是以现金、股票、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证券组合出资购买。其中采用可转换债券收购对企业税负的影响除与上述现金收购类似外,还有: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例3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并购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已经成为企业资本运营的主要形式之一。随着我国税收体制的不断完善和企业税收筹划意识的不断增强,税收筹划在并购中体现着重要的作用。企业可以通过并购实行重组战略,从而达成企业经营的多样化的目的,同时发挥管理、经营、财务上的共同作用,能让企业赢得更多的竞争优势。本文就税收筹划的原因,分析企业并购所得税税收筹划。

关键词 ]企业并购;所得税;税收筹划

[DOI]10.13939/j.cnki.zgsc.2015.22.069

1分析企业并购中税收筹划的动因

(1)转变的纳税主体。从税收筹划角度来言,通过并购重组的行为可以实现企业由高税率的纳税主体向低税率的纳税主体的方向转变,或者是因为以前的纳税主体转变为非纳税主体,进而实现了企业减少税收负担的目标。

(2)改变的计税依据。征税标的数量化是计税依据,在税率保持平稳不变的基础上,企业通过并购的行为可以达成对计税依据的分化,进而使一些分计税依据从适用于高税率改变为适用于低税率,或者让一些计税依据不承担纳税的责任,从而来实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标。

(3)税率的选择。税额和计税依据之间的比率是税率,表明了征税的较深的程度。在计税依据保持不变的基础上,税额的大小是由税率的大小所决定的,我国政府对于登记在不同地区的企业实行一系列的优惠的税收政策,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行为改变整个企业的注册地域,使并购重组后的计税依据和纳税人从适用高实际税率转化为实用的低实际税率,一直到完成适用零实际税率,从而使企业能够享受到税收的优惠政策。

2企业并购中税收筹划的分析

(1)利用税收递延条款。我国税法明确规定,如果在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发生了亏损现象,该企业不但可以免于缴纳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并且还可以将下一年度,甚至以后该企业连续若干年的经营收益最先用于弥补当年的亏损和亏欠国家的税收,最后再以弥补亏损后的收益来计算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直至到达弥补期限或者是在企业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还存在。所以,在当下存在亏损现象但仍然具有一定盈利潜力的企业通常会成为其他大企业并购的目标对象,或者是由亏损企业主动并购盈利企业,以便于有效发挥并购企业双方税收方面的互补优势,获取避免税收利益。

(2)利用资产的重估增值。资产税基的折旧提取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项目条款,因而造成了降低企业利润利益,从而大量减少企业的现金量流出和纳税义务,企业在进行并购行为的过程中总会同时进行着资产,尤其是重新评估的固定资产,对于长期低估固定资产被或者比较低的折旧率的企业而言,企业通过实行并购行为可以取得提升资产的计价水平的时机,进而提升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来达到获取更加多的企业税收扣除。

(3)利用支付工具。支付工具的方式多样,其一是现金支付,现金支付是指以现金的方式购买被并购方的资产或者是股权的方式。这种方式对于被并购方而言是税负最沉重的,被并购方一定缴纳与转让资产有关税款,没有给被并购留下筹划的余地。另外,对于被并购企业的股东而言,这种现金支付方没有节税利益。但从并购方的角度而言,如果并购方使用的是自有资金支付,会给企业形成非常大的负担,如果并购方自主提高负债率,向银行借款支付,可以有效地能分解现金支付造成的压力,还能降低企业所得税额的支出。由于我国税法明确规定,企业由于负债而造成的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进而减轻当时企业的纳税义务,使那些利用负债进行经营而比自身拥有资本经营而在税法上更加有益。并购是一种资本经营行为,并购方企业在进行并购活动时资金的融资计划时,可以结合企业本身的财务杠杆力度,通过适合的负债融资活动筹集并购所需要资金,提升整体负债水平,以求取得最大化的利息抵税效益。其二是股票交换的方式,是指并购方发行企业股票去交换获取被并购方股票的方式。同时还要适应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其他要求,被并购企业不需要明确转让资产的所得收入,因而也不需要向政府缴纳税款。从被并购企业股东的角度而言,使用股票交换方式实行并购活动,因为目标企业的股东没有收到并购方企业的现金,未能达成资本利得,所以这种并购行为造成的所得可以持续延期直到企业股东售出其股票时才需要征税,因此股东能够取得延期纳税的利益。其三是承担债务方式,并购方以主动承担被并购方的债务来达到肖购的方式。因为被并购方是资产不能抵债务,不计算企业资产转让所得所以就不必缴纳所得税,并且这是一种产权交易活动,也不必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等相关流转税。所以,对并购企业双方而言,这种方式的税负压力是和其他两种方式最轻的。

3对税收筹划的建议

3.1完善各个部门的预算编制

企业依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应该将企业所有部门的费用都编制到各个预算部门中去。之后再由各个部门的职能来明确划分编制预算的领域,例如,销售部门承担负责销售费用预算和销售预算,人力资源和生产部门负责承担生产预算。不同的行业或是企业处于的阶段不同,企业预算编制也应该做出相应变动,通过预算来预估企业的整体运营发展的方向以及重点,以期逐渐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3.2建立全面的严格的预算控制和执行体系

企业通过实行编制预算,可以把企业的各项目标分化成为各个部门的目标和责任,细化的任务指标就成为检核各个部门工作业绩和成效的具体标准。严格考核既是对企业各个部门预算执行成果的评估和考察,肯定取得的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改进日后的工作,还是对企业员工和预算执行者实行奖励或处罚的现实依据,以达到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激发员工共同拼搏,最终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4结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新月异的高速发展,并购成为企业完成快速扩张的必经之路。企业可以通过实行并购活动进行战略重组,实现多样化的经营目标或者充分施展经营、管理、财务上的合作作用,促使企业获取最大的竞争优势。税收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非常重要元素,进而影响企业经营管理的成本。在企业进行并购活动的环节中,如果实行恰当的税收筹划,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并购的成本,实现并购重组的最大化利益。

参考文献: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例4

中图分类号:F812.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7-0019-02

近年来,中国许多企业为达到多样化经营的目标或发挥经营、管理、财务上的协同作用,使企业取得更大的竞争优势而进行大规模的并购。企业的并购过程,必须重视税收筹划。同时,企业并购也是税收筹划的常用手段之一。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为并购企业提供寻求企业行为与国家政策法规最佳结合点的途径,通过节税来帮助降低并购成本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目标。

一、企业并购中税务筹划的作用

企业并购中税收筹划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并购中税收筹划的成功能直接给企业带来资金上的收益,推动相关并购项目的成功。也就是说,并购中的税收筹划是一项能产生附加值的经济行为。

2.并购中税收筹划的成功能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实现财务利益最大化,对于因节税目的而激发的并购尤其如此。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它要求以最少的投入创造最大的产出。节税是企业节约费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3.并购中的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人员的管理水平。企业并购中的税收筹划是通过对并购中融资、投资、经营活动等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择优,从而实现并购目标的过程。所以并购中的税收筹划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同时,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离不开会计,它要求会计人员不仅精通财务会计和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而且精通税收法律法规,所以进行并购中的税收筹划还可以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管理水平。

4.并购中的税收筹划有利于中国企业在并购活动中参与国内外竞争。并购中的税收筹划能使中国企业在全球化的并购浪潮中减少并购成本、降低并购风险,顺利融入全球化竞争之中。

二、企业并购的税务筹划策略

企业并购行为的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并购活动中充分考虑税收因素,通过对各项决策中不同的纳税方案经济后果的估算和综合衡量,系统地对并购目标企业的选择、交易方式和融资行为等作出事先的筹划和安排,以尽可能地节约纳税成本,使税后收益长期稳定增长的系列活动。税收筹划与企业并购相互促进,二者目标具有一致性。节税是激发并购产生的一个重要动因,而税收筹划又是企业并购方案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于在并购决策中达到预期目标起着重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并购中的税收筹划既有可行性又有必要性。因此,有必要对并购中的相关税收筹划策略进行分析。

1.并购对象选择的税收筹划。一是采用横向并购方式:从税收筹划角度来看,横向并购一般不会改变并购企业的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仅因规模效应形成,并购企业可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变为一般纳税人或采用抵免技术形成税收筹划空间。二是采用纵向并购方式:纵向并购可以通过将市场交易转变为企业内部交易降低交易成本。对并购企业来说,由于原来向供应商购货或向客户销货变成企业内部购销行为,其增值税纳税环节可以减少。三是采用混合并购方式:在这种合并行为中,由于企业跨入其他行业,因此可能会面对与以前完全不同一些税种,并购企业的应税种类也可能大大增加。另外,纳税主体的属性也可能发生变化。

2.并购筹资方式的税收筹划。筹资方式下税收筹划的主要切入点是税法规定企业的债务利息可以在税前利润中扣除,这对参与并购的企业同样适用。在企业筹资决策中,不仅要求筹集到足够数额的资金,而且也要求以较低的代价取得。在通常情况下,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时,提高负债比重可以增加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这时,选择较高比例债务筹资的筹资方案就是可取的。通过提高整体负债水平,以获得更大的利息避税效益。反之,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低于负债成本率时,债务筹资比例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率反而下降,这时高债务比例的筹资方案就未必可取。下面举例说明。

案例:M公司为实行并购须筹资400万元,现有三种筹资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完全以权益资本筹资;方案二,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筹资的比例为10∶90;方案三,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筹资的比例为50∶50。利率为1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在这种情况下应如何选择筹资方案呢(假设筹资后息税前利润有80万元和32万元两种可能)?

从筹资方案选择计算值可知,当企业息税前利润额为80万元时,税前股东投资回报率>利率10%(即债务成本率)。股东税后投资回报率会随着企业债务筹资比例上升而相应上升(从15%上升到22.5%),这时应当选择方案三,即50%的债务资本筹资和50%的权益资本筹资,此时应纳税额也最小(为15万元);当企业息税前利润额为32万元时,税前股东投资回报率

3.并购支付方式的税收筹划。一是现金购买式:现金购买式是节税利益最小的一种。从并购企业角度看,它不能带来抵减目标企业亏损的好处,但是可利用资产评估增值,获得折旧抵税利益。对于目标企业而言,它是税负最重的一种,目标企业必须就转让的资产缴纳相应的税款,没有筹划的余地。采用购买式并购对于被并购企业股东来说,几乎没有节税利益。二是股票交换式:与现金购买式相比,股票交换式对并购双方税负较轻。对于并购企业而言,可利用合并中关于亏损抵减的规定,获得绝对节税利益。对目标企业来说,不用确认转让资产的所得,不必就此项所得缴纳税款。对于目标企业股东来说,采用股票交换式进行并购,可获得延期纳税的利益。三是承担债务式:无论对于目标企业还是目标企业股东,承担债务式在三种并购支付方式中是税负最轻的。

4.并购后企业整合环节的税务筹划。决定并购成败的关键在于后期的整合。为了完成这一关键过程,并购企业需要全面评估企业架构,而决定价值最大化架构的重要一环就在于如何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税负。企业整合是并购业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企业整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包括组织整合、业务整合、财务整合、人力资源整合、文化整合等多个方面。在组织整合和业务整合方面是税收筹划的重点。通过组织形式的选择、经营范围扩大、业务的变更达到税收筹划目的。

5.企业并购前税收筹划。企业并购前的税务尽职调查是并购业务税收筹划十分重要的一环,重在防范涉税风险。在企业并购前,并购方应通过税务尽职调查清楚了解收购行为的涉税风险,使被收购方的净资产价值彻底明朗化,然后再决定是否并购或者如何实施并购。

三、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的技术方法

企业并购本身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经济行为,对并购行为进行税收筹划更是一项技术性、综合性的工作。企业并购税收筹划中技术方法主要有:

1.减免税技术。减免税技术是指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成为免税人,或使纳税人从事免税活动或使征税对象成为免税对象而免纳税收的税务筹划技术。

一般来说,国家有两类不同目的的减免税,一类是照顾性减免税;另一类是政策性减免税。由于照顾性减免税是在非常情况或非常条件下才能取得,只是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所以税务筹划不能利用其来达到筹划目的,只有取得国家奖励性减免才能达到筹划目的。

2.扣除技术。扣除技术是指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扣除额增加而直接节减税额,或调整扣除额在各个应税期的分布而相对节减税额的筹划技术。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各项扣除额越大,应税基数就越小,应纳税额也越少,所节减的税款也就越大。例如,企业通过并购亏损企业,以亏损企业的账面亏损来冲抵盈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减少所得税税基或在并购资金的筹集中,通过比较举债和发行股票来确定其融资方式,都是采用了扣除技术来进行税务筹划。

3.税率差异技术。税率差异技术是指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利用税率的差异而直接节减税款的税务筹划技术。税率越低节减的税额就越多。税率差异技术主要用于企业的混合并购。在混合并购中,若涉及到增值税和营业税,则可能会出现混合销售行为或兼营行为。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率不同,这两种行为的最终税负自然也就不同,企业可以通过对这两种行为技术上的筹划来节减税收。

4.抵免技术。税收抵免是指从应纳税额中减去税收抵免额以求出实纳税额。抵免技术就是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税收抵免额增加而绝对节税的筹划技术。如在横向并购中,并购企业选择库存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大的企业作为其并购对象,以期在“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中获取最大的增值税税收利益,就是充分考虑到了抵免技术。

5.延期纳税技术。延期纳税技术旨在不违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收而取得相对收益的税务筹划技术。因为货币存在时间价值,延期纳税就如同纳税人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可以在本期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和再投资,将来就可以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或者可以减少企业筹资成本,相对节减了税收,取得了收益。延期纳税技术主要用于企业的纵向并购。

总而言之,并购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并购中税收筹划的复杂性。并购过程中面临的税收问题多种多样,这些问题分布于并购活动的各个环节,对各个税种以及各个环节进行筹划的策略,交织成一张严密的税收筹划网。在这张网上的每个税务筹划策略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在具体运用中它们往往是相互渗透、相互交叉的。在选择并购税收筹划策略时,不仅要使各项税收筹划策略相互协调,首尾一贯,还要结合企业并购的具体实际,与其他方面目标相统一,使其服从于企业并购的总体目标。

参考文献: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例5

一、企业并购的优势

在现有的企业管理策略下企业并购是指企业之间的收购行为,即企业公司通过经济补偿、自愿平等的前提下获取对其他产业公司的部分或者全部资产,我们称之为企业并购。企业并购是企业运营的一种重要的发展方式,企业并购是实现企业的重组,资源的分配调整中一种重要的发展手段,特别是当企业要进行自我突破进入一个全新的领域时候,企业并购可以帮助企业得到全新的行业技术,使企业在突破发展过程中降低不必要的发展风险,充分利用好企业并购技术可以使企业内部的效益日益增长,实现企业的规模发展,实现协同效应,提高公司资源的利用率,使用最低的投入达到企业资源的整合为企业本身创造出更多的经济价值。

二、税收筹划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自外国引进一系列先进的企业管理概念,税收筹划便是其中最为显著的企业管理概念,税收筹划这一概念在我国的定义竟不相同,有人认为税收筹划是一种节税、省税、避税和税负的转移,另一种观念则认为税收筹划就是作为节税的一种经营理念。经过对其多种定义的分析梳理的情况下得出,税收筹划是指在于法律责任允许的前提下纳税人通过企业在发展经营和财务的实施和计划中合理利用资源,优化纳税方案,从而实现节税、省税,达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根据税收筹划的观念与概念的需求,企业在实行税收筹划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的时候是一个艰难的决策过程。第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是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遵守一切法律责任法律法规是企业一切活动的基本原则,超出法律范围的时候企业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第二,税收筹划应该做出企业本身的利益分析。当税收策划的成本过高那么对其实施税收筹划便有些不值得;第三,在整体布局的前提下来实施税收筹划。最后,当纳税事实已经出现,需要纳税的项目和计税的依据都成为事实,但却没有提前进行税收筹划工作,如果在进行税收筹划便是违反了法律法规,便不是节税而是偷税。所以我们要加强对政策的理解和认知,减少存在的防范风险,第一时间进行税收筹划方案的改调,最终为企业的发展实现提升的目的。

三、企业并购中税收筹划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凭证的完整性

税收筹划一直是企业购并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在审计、税务等部门的检查前提下,我们需要将企业的税收凭证完整的保存下来方便日后的查找。而现如今的企业税收的记录和保存从不同方面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企业会计账簿中的记账凭证记录并不合理,保存的方法也不够严谨,对于未来未知的企业纠纷,不能够提供强有力的证明使其化解。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纳税期依法纳税但是并不是说明企业纳税义务的结束,在企业进行并购的过程中,由于受到经济市场监察不充分,有些企业会通过并购手段来实现转嫁债务、偷税漏税,很多企业由于会计账簿中的税收凭证不全面,对其企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纠纷,使企业整体的经济利益得不到更好的发展。

(二)筹划方案的前瞻

企业在并购计划之前就要制定好税收筹划方案,税收筹划方案就是企业实施方案的前提,如果在企业完成自身制定实施方案在来制定税收筹划便失去了税收筹划的概念而是为了实现偷税漏税施展出不合法的手段形式。针对国家税法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调整性较大,我国的很多企业策划中,导致税收筹划效果不显著的原因就是由于其对税收筹划意识观念不够强烈,思想不到位,不能够利用国家税收政策减少并购方案中税收负担,所以企业在进行并购计划过程中,要第一时间对税收筹划进行规整,从而减少税收筹划存在的风险。

(三)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随着大量的利益驱使下,很多企业在进行并购过程中违背了法律责任,使国家出现严重的税收损失,使资本主义市场出现了严重的不稳定情况。在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公司业务逐日增多的情况下,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发展,从中触及税务问题也就越来越多。所以在这种氛围下对企业税收筹划的要求逐步提升,一些企业在违反税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实现并购,大大增加了企业并购的风险,不但不能实现企业的并购规划反而还危及整个企业的正常发展。

很多企业忽略了在税收筹划过程中整体地考虑众多方面因素,企业大多数在并购过程中只注重怎么节税,减少企业税负负担,从而导致实施税收筹划失败。

四、企业并购中税收筹划方案优化措施

(一)加强税收筹划意识,实现事前筹划规划

在企业进行并购的过程中,要强化企业对于税收筹划的意识,加强企业对税收筹划的规划与管理。首先,企业要认清本身并购实际,建立起成熟的税收筹划机制,对企业在实现并购项目中的税收筹划,实行评估与策划,加强企业的节税能力,减少企业为并购所付出的成本,提升企业的经济发展效益。然后,通过设置相应的部门组织,提高企业税收筹划的专业性,达成企业的筹划要求。最后,对于加强每个环节的税收筹划与掌控,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助力。

对于企业来说税收筹划是企业并购事前的规划,所以增强事前筹划才可以使税收筹划更好地开展。首先,需要提升企业对于事前筹划的适应性,加强税收筹划的能力,随着时展企业的经济实力不断壮大,对于税收整体的筹划是企业并购不可容缺的一部分;然后,对于国家的税法与政策在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发展中不断的改革与变动,企业更要增强对税收政策的适应力,加强企业对于税收政策的认识与了解。从而增加对于国家政策的服从能力,提高企业整体水平的稳定发展。

(二)完善风险评估系统与税收筹划方案

企业在实施并购的过程中,必然存在着极大的风险,所以在风险评估这方面企业要不断完善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对于税收筹划的认识,使企业在并购过程中风险降到最低。首先,根据企业的并购过程中提升风险意识,政策风险企业一定要注重起来,所以在企业并购过程中一定要增强对于国家政策方针的理解与认知,在并购过程中的风险利用国家的政策得到控制使其影响达到最低。最后加强企业相关部门人员的知识梳理,听过企业培训使其风险意识得到提升,同时企业也要引荐一些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从而避免企业在并购过程中需要承受的风险。

对于可能对企业并购产生影响的因素,企业要在并购的同时结合本身企业发展的需求,来减少此类的影响,所以,针对企业并购的规划来说我们首先要完善税收筹划的规划,加强企业对于节税和成本控制的能力。然后,企业要通过对于整体需求来考虑在实施并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情况从而及时地加以控制,提高企业的发展效率。最后,控制企业并购时候的成本,在实行并购计划的时候要加强对于各个部门人员的交流与探讨,加强整个税收筹划方案的完整性,进一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并购支付方式中的税收筹划

F金支付有一定的自身缺陷,使其在企业并购过程中会为其带来一定的风险,现金支付会使公司承受巨大的现金压力是一项巨大的即时现金负担。

股权支付可以避免在企业并购过程中的任何税务支出,但是对于未来的企业税务会有一定影响。可以达到延期进行纳税的好处。股权的支付有不同的具体类型,所以其处理的方式也是截然不同,虽然股权支付不同于现金支付,可以缓解企业的经济压力,但是股权支付并不能得到目标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税收抵免,股权支付也存在着股权稀释风险。

相对于现金支付与股权支付来说,混合支付相对来说具有很大的灵活性,现金、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组合的支付方式我们称之为混合支付。国家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在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股权票面价值(或股本账面价值)20%情况下,并购企业接受被并购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需与被并购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认。所以企业要在这比例是大于20%还是小于20%的程度上做出精打细算,得出有利的方案结果,与之同时,并购企业在混合支付中的非股权方式使用了公司债券或者可转换债券,债券的利息不仅在所得税之前扣除,从而减少了资金周转不开的问题,更可获得一部分抵税利益。债券支付使现金支付的时间延缓,推迟了资本收益税的负担,从而减少了税务的负担。

结束语

税收筹划是企业并购规划中不可缺失的规划前瞻,企业要加强相关部门员工的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从而实现让税收筹划可以更好地为公司展开企业并购的计划,降低成本,减少并购风险,实现企业省税、节税。从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提升企业资本市场的竞争力,是加速企业的经济快速发展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例6

一、企业并购重组中税收筹划的内涵

企业并购重组的税收筹划是指在税法要求的范围内,并购双方从税收角度对并购方案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减轻企业税负,从而达到降低并购成本,实现企业整体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以及财税(2009)59号文件对企业并购重组税收筹划的影响

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全面实施,对企业并购重组的税收筹划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弱化了企业并购重组时利用地域优惠进行税收筹划的方式。原所得税法下企业并购重组中利用地域性税收优惠政策,热衷于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等区域的企业以享受低税率的优惠。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强调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所得税优惠格局。二是纳税人利用外资企业身份进行并购税收筹划不再可行。原所得税法下内、外资企业税负有差距,外资企业享受的是“超国民待遇”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内资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合并等方式成为外资企业可降低税负。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内、外资企业无差别对待,这使得纳税人利用外资企业身份进行企业并购重组的税收筹划途径失去意义。三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总体有较大幅度的降低。企业并购重组中最大的税务负担就是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并降低为25%,减轻了企业并购重组中的所得税负担,增加了企业并购重组的热情,使企业并购重组中所得税项目的税率降低。

2009年4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的财税[2009]59号文件《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对企业并购重组的税收筹划也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使企业并购时进行所谓的“免税筹划”难度有所提高。其次,针对并购亏损企业进行亏损弥补的筹划计算方法有所改变。最后,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于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此,从税务筹划的角度分析,企业并购时必将体现倾向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趋向,以节省所得税款。

三、对当前企业并购重组税收筹划的一些建议

第一,企业并购前目标企业选择的税收筹划。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重视行业优惠,实施条例对行业优惠的范围等做了进一步明确。所以企业在选择并购的目标企业时,应充分重视行业优惠因素,在最大范围内选择并购这种类型的企业可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同时由于税收优惠政策在地区之间存在差异,并购企业可选择在享有优惠政策的地区譬如西部地区的企业作为并购对象,从而降低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使并购后的纳税主体能够享受到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税收收益。

第二,企业并购中不同支付方式选择的税收筹划。实践中,企业并购的支付方式主要有现金并购、股权并购、承担债务式并购和综合债券并购。以上各种并购支付方式不同,相应的税务处理各异,也为企业并购的所得税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的空间。在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股权票面价值(或股本账面价值)20%的情况下,并购企业接受被并购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须以被并购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如果非股权支付额高于所支付股权票面价值20%的,并购企业接受被并购企业的资产在计税时可以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认成本。由于两种情况下并购企业接受被并购企业的资产计入成本费用的价值基础不同,而使并购后并购企业的所得税负不同。从折旧角度考虑,就并购企业而言,如果并购企业采用股权并购方式,并购中取得的资产其折旧基础是资产原账面价值,如果并购企业采用债券或现金支付方式,并购取得的资产其折旧基础是支付价格,一般情况下支付价格高于原资产账面价值。并购企业的资产价值总额增加,计提折旧也随之增加,从而使并购企业增加折旧额而节税。

第三,并购融资方式选择过程中的纳税筹划。从税负筹划的角度分析来看,采取企业内部融资方式由于资金使用者和所有者为同一者,资金使用成本不能在税前抵扣,存在双重征税问题,税负较重。采取股权融资方式,企业只为股东支付股利,并购方不需要偿还本金,流出大量现金,但其会稀释每股股东收益,甚至稀释大股东的控股权,所支付的股利不允许在税前抵扣,增加税收负担。采取向银行等贷款方式,并购方除少量的手续费外,主要成本是借款利息。根据税法规定借款利息一般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以从税务筹划的角度来看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可以起到减少企业所得税款,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而发行债券的方式,首先,在时间上和流程上要比银行信贷灵活很多。其次,如果发行的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果企业业绩良好,债券持有者愿意将债券转为股份可以免除债券到期还款的压力。最后,由于债券利息也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发行债券方式融资所承担的税负相对较轻。

在企业并购中,纳税筹划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影响因素,充分合理地利用纳税筹划不但能为企业创造现实的竞争优势,而且可以从内部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切实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因此今后还需要对其进一步研究,发挥其合理作用。

参考文献:

1.伊善凤.我国企业并购的所得税税务筹划研究[D].中国石油大学,2010.

2.张天海.我国企业并购中的纳税筹划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09.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例7

一、并购税收筹划的风险

并购税收筹划是在企业并购之前发生,而财税法规的时效性以及企业经营环境等因素共同作用,使其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这就要求企业在进行该活动时须充分考虑风险存在。本文主要侧重于从“市场”角度来阐述并购税收筹划过程中所面临风险。在企业并购税收筹划过程中所涉及市场风险包括以下几种:

(一)成本风险

纳税筹划中所付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即为税务筹划成本。很多税务筹划方案无法达到预期理想效果,主要原因就在于忽视税务筹划成本。并购税务筹划实施方案的成本超过其收益,或所选方案收益减成本的差额非最大,都将影响税务筹划最终效果。

(二)政策法规风险

1.政策选择风险,即政策选择的不确定性。该种风险的产生主要源于筹划人对政策认识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所引起的。

2.政策变化风险,即政策时效的不确定性。政府的税收政策均具有不定期性,而其不定期性必将使得企业并购这一长期活动面临较大实施风险。

(三)操作风险

由于我国税收法规层次较多、立法技术欠缺、内容界定不清,甚至出现某些法规冲突,而税收筹划为实现纳税人利益又常在在税收法规规定性的边缘操作这就给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带来了较大操作风险。企业并购税收筹划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需要不同环节相互协调,方能实现预期筹划效果。在这一实施过程中,若对税收法规把握度不够,看似可行的操作方案就极易在实施中失败,从而增加税收筹划的操作风险。

(四)经营风险

作为一种预期谋划行为,并购的税收筹划具有较强计划性和前瞻性。由于税收筹划的过程实际上是对不同税收政策进行选择的过程。企业未来生产经营活动按所选税收政策类型操作。倘若并购后企业经营活动无法满足税收政策要求,导致经营活动无法按时进行,或并购实施中对企业经济活动判断失误,就很可能丧失税收优惠条件,增加企业税负压力。

二、并购税收筹划的风险防范分析

(一)进行成本效益分析,防控成本

所谓成本效益分析,就是通过计算、分析预期税收筹划成本和预期收益的差额以期选出最优筹划方案的过程,通过这一方法来进行最优税收筹划方案决策对于有效降低并购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成本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在此方法下,最佳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依据是方案的“净收益”或 “收益成本比”。并购税务筹划方案会涉及诸多构成项目,而方案的实施最终将会对企业未来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这就需要考虑成本和收益核算的长期有效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

(二)关注政策变化,预测政策造势变动,有效防控政策风险

要实现对并购税收筹划的政策风险的有效控制,把握国家政策是关键,包括财税政策、价格政策等。与此同时,还应尽可能的加强对政策变动预测。为此,企业应建立政策信息资源库,对适宜政策进行科学归类、系统整理、加强学习掌握,并适时跟踪其变化,使其灵活运用于税收筹划方案实施过程中;根据执行过程中的环境变化情况,适当调整筹划方案以保持政策适当灵活性。

(三)注重税收筹划方案的综合性、灵活性,防控操作风险、经营风险

从本质上讲,税收筹划的目标取决于由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这就使得税收筹划必须围绕这一总体目标进行综合策划,将其目标实现贯彻于企业并购以及经营战略全过程中;不能仅仅局限于个别税种,也不能仅仅定位于节税;应选择能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方案,而非税负最轻的方案。

三、结束语

本文的分析仅仅是针对企业并购税收筹划所引起的“市场风险”所进行了分析。而在实际的市场运作过程中,企业并购过程中不仅要面对市场的考验,同时还要经受政治、法律、道德等风险的挑战。如何更好的规避这一系列的的风险,还需进一步的论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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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梁云凤.税务筹划实务:纳税人节税指南[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3.

[3]葛维路.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及防范[J].科技资讯,2006,3.

[4]赵连志.税收筹划操作实务[M].中国税务出版社,2001,7.

[5]李胜良.纳税人行为解析[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1.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例8

LI Heng

(Accounting Department, He'nan Finance & Taxation College, Zhengzhou, He'nan 450003)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 economy, social networks and entered a high-tech identification of a new economic era, the face of this economic environment, China is at an important stage of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 adjustment and upgrading of large-scale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is critical. Based on the height of corporate strategic development,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can be achieved through restructuring strategy, which in turn allow business objectives and financial management objectives to achieve a common, consistent role in helping enterprises to gain greater advantage. M & A is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 is the cost of the tax, how to tax law while taking advantage of its role to seek to generate greater business management efficiency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process.

Key words enterprise M & A; tax; cost

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各行各业的竞争都非常激烈,企业的并购是企业经营资本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提高综合竞争实力、提升品牌价值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并购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但是并购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涉及到的环节和专业非常多,其中并购的成本非常重要,直接影响到并购的成功与否以及后期的发展。所以怎样合理规划税收,降低企业的并购成本是企业在进行并购重组工程中需要面对的问题。

企业在实施并购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是指依据国家相关的政策与法规,在并购之前安排好并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让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都能够获得更好的税收效益。在并购重组过程中,税收筹划工作很大程度上受到国家税收的政策影响。

1 企业并购概述

企业并购是经济学中非常具有研究价值的概念,基于不一样的语言以及法律环境,并购的含义也有所却别。在本文中,并购一词指的是企业的兼并和收购,指的是两家以上的公司结合形成一家新的公司,原公司需要承担的义务以及享受的权利均由新的公司承担。其中兼并包含吸收兼并和新设兼并;收购有分为资产收购和股份收购。在并购的程序中,不仅要对外部的经济环境和市场情况进行调研,还需要掌握整体的国家政策、社会责任以及企业的财力、设备以及员工的素养等因素,通过将宏观发展与微观变化相结合,确立科学可行的战略决策。

2 新形势下企业并购中的税收筹划

在新形势下,税收法律法规不断发生变化,传统企业并购过程中使用的方法也不一定能够完全适应当前的环境,部分的税收筹划的方法不适用当前的企业发展,或者是能够适用,但是其受到社会环境等相应条件的限制。在原来所得税法的基础上,内、外资企业的税负存在很大的差距,外资企业享有非常优惠的税收政策,所以在并购过程中内资企业将股权转让、合并,使外资企业能够实现降低税负的目的。但是在新的所得税法的环境下,就没有这样的区别对待,利用外资身份在并购重组的过程中减少税负的方式已经不适用。在新形势下,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主要税收策划途径有:

2.1 目标企业选择中的税收筹划

在并购重组期间,目标企业的选择是成功的关键,目标企业选择中的税收策划途径主要有:首先是并购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司企业,在新的所得税法中,最重要的转变就是重视行业的优惠。在选择并购重组的目标企业时,要仔细考虑行业的优惠政策与相关因素,相同的条件下,选择具有优惠的企业,就能够享受优惠政策。新的所得税法也将优惠政策上的地区差异保存下来,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能够减征半年的所得税,而特殊地区如边境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新设企业则能够享受减征或者是免征3年的所得税。所以并购企业选择相应的地区同样能够降低税负;再者是并购发生持续亏损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并购这样的企业税务处理根据不同的条件进行区分,特殊性的税务处理,在当时从某些方面来说就是拥有免税的政策。如果满足相关的规定,同时股东在并购过程中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总交易额的85%,企业能够按照特殊的规定处理。

2.2 并购支付方式选择中税收筹划

在我国的企业并购的实践过程中,支付方式主要包括三种,分别是现金支付、股权支付以及混合支付的方式。同样的并购支付方式所对应的税务处理手段也不一样。这就为税收筹划提供相应的空间。首先是现金支付:依照当前的法律规定,企业在并购中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那么目标企业的股东需要股权转让期间缴纳所得税。所以,使用该支付方式需要对目标企业股东的税收负担进行考虑,这样也会造成收购成本的增加。在现金支付方式下,使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能够适当地减轻税负。对于并购企业来说,使用这样的支付方式能够享受目标企业固定资产增值的这就税收抵免的政策;其次是股权支付:并购过程中使用股权支付的特征为在活动期间不会发生税费支出,但是可能对未来的企业税负造成影响。对目标企业来说,股权的支付不用立刻进行确认,因为产生的收益在出售股票的过程中才能够得到确认,也意味着能够延期纳税。同时,基于不一样的股权支付类型,会计的处理方式也有区别,使用权益法以及购买法确认并购资产和市场价值之后,对于并购企业的纳税情况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且并购企业能否作为并购之后的独立法人也将影响到税务的处理方式;第三是混合支付的方式:并购公司通过现金、债券或者股票等多种形式完成支付的方式。使用这样的方式进行支付的过程中,需要注意非股权支付占到全部支付额的比值。因为在我国新的所得税法当中:非股权支付没有超过全部支付额价值20%时,并购企业需要接受目标企业所有资产的税收成本,并且以目标企业的账面净值为准,这样产生的好处在于收购企业能够使用被收购企业资产的相关盈利来填补之前的亏损,而对于被并购企业来说可以不需要确认资产的转让所得,因此也不要缴纳对应的所得税。但是当非股权支付超过全部支付额价值20%时,并购企业在计税的过程中按照评估的价值确定成本,这样带来的税收利益在于,并购企业能够按照被并购企业评估后的资产计税,在发生资产升值之后,能够获得折旧造成的抵税利益。企业选择哪一种方式需要基于实际的情况,在精细的测算之后选择方案。如果在混合支付的过程中使用债券等,并购企业的资金周转难题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同时债券产生的利益可以在税前扣除,获得相应的抵税利益。

2.3 融资方式选择的税收筹划

融资一般有内部融资、股权融资以及债务融资三种方式。基于税收负担的筹划角度来看,内部融资资金使用成本在税前不能进行抵扣,且有着征收双重税的现象,产生的税务负担相当重;股权融资的方式会将股东的受益稀释,包括将大股东的控股权削弱。与此同时,企业支付股东的股利,并且不能用于税前抵扣,产生的税负也较重;负债融资的方式,并购企业除开支付少量的手续费用之外,主要的支出就是利息。根据我国当前的税法,企业的借款利息一般能够在征收所得税之前扣除,因此基于税务筹划的层面而言,一定程度的负债能够减少企业产生的税务,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采用债券发行的方式在程序上以及时效性上相对于银行来说要更加灵活。并且如果企业发行的是可转换债券,同时公司的业绩较好,债券的持有者会愿意将其转化成为股份,这样在实施转化之后就能够减轻一定的负担,债券到期需要还款的压力很大程度上被缩小。最后,债券产生的利息也会在征税之前不被扣除,这样融资产生的税务负担相对来说要小得多。

3 新形势下企业并购中的税收筹划需要重视的问题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例9

一、引言

在当前全球并购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的形势下,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成为了站稳脚跟的制胜法宝。并购是企业兼并和企业收购的总称,是一种资产重组行为,是企业对外扩张、实现发展的重要方式,它可以改变企业的组织形式及内部股权关系,其实质是企业控制权或产权的转移。企业并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税收筹划的问题,企业并购的税收筹划即指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原则下,并购双方从税收角度对并购方案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从而达到降低并购成本,实现并购效益的最大化。合理的税收筹划不仅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增加自身利益,而且有利于提高国家经济政策的运行效果。因此,研究企业并购的税收筹划具有较强的理论与实际意义。

二、案例描述

(一)并购方介绍

A公司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某大学企业集团控股的高新技术公司,并于2001年3月在上海证交所上市,上市股票代码600100,注册资本3 000万元。该公司以其雄厚的科技及人才优势为依托,广泛涉及电子信息、通信、生物环保等新领域。

(二)被并购方介绍

B企业始建于1976年,是国家大型二级企业,主要业务无线电通信设备、汽车电子等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由于目前的管理机制不适应市场的发展,加之民用产品滞销等原因,企业的发展陷入困境。截止到2010年底B企业财务报表账面资产数总计5 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净值2 000万元,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为2 100万元;负债合计为5 200万元。B企业的资产评估结果见表1。

(三)并购动因

1.首先,作为大学创办的上市股份公司,A公司在通讯技术领域拥有全国一流的科研能力和技术水平,如何将公司现有的科研优势转化为能为公司创造直接经济效益的产品优势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这一点B企业恰好满足A公司的需要。B企业拥有很好的生产基础,只要A公司为其注入资金和技术,很快就能产生双赢的效果。

2.B企业是老牌的军工产品的生产企业,不仅拥有强大的军工市场,而且具有垄断的生产、高度计划的订货及产品生命周期长的特点,可以说具备了人和的优势。

3.B企业地理位置优越,占尽地利的优势。B企业所处的城市铁路、航运交通便利,这为产品销售与原材料的运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且由于该市经济欠发达,人工成本较为低廉,减少了企业的附加成本。

4.受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政策上给予了优惠。

三、案例分析

(一)可选并购方案

1.A公司以150万元现金及970万股购买了B企业的固定资产,同时B企业宣布破产。(并购时A公司股票市价5元/股,并购后股票市价5.2元/股,面值1元/股,共有50 000万股)。

2.A公司以5 000万元现金购买B企业的固定资产,B企业宣布破产。(假设增值后资产的平均折旧年限为5年,行业平均利润率为10%,贴现率为8%)。

3.A公司以承担全部债务的方式并购B企业。

(二)并购方案税收筹划分析

方案一:股权置换资产型。

方案一属于股权置换资产行为。根据税法规定,B企业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1.流转税。B企业在转让房屋建筑物及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按销售不动产及转让无形资产缴纳5%的营业税(1 250

+200)×5%=72.5(万元);B企业转让机器设备时,应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850/(1+4%)×4%×50%=16.35(万元)。

2.需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72.5+16.35)×(7%+3%)=8.89(万元)。

3.企业所得税。A公司支付B企业的合并价款中,非股权支付额占股权支付额的比例为15.46%(=150/970)小于20%,符合税法规定免税条件,B企业可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分析,B企业需缴纳的税费合计为97.74(72.5+16.35+8.89)万元,由于B企业资不抵债,根本无力承担并购中发生的税费,因此这笔费用最终由A公司承担。通过并购,B企业股东持有A公司的股票,成为A公司的股东,所以A公司必须考虑到今后几年可能将支付给B企业股东的股利。现假设A公司的净利润在今后五年按10%的速度逐步增长,A公司近五年的净利润见表2:

假设合并后A公司的股利支付率为40%,且按25%的比率提取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则近五年A公司每年需支付的股利计算如下:第一年:5 000×(1-25%)×40%×970

/50 000=25.22(万元);第二年:5 500×(1-25%)×40%×970/50 000=27.74(万元);第三年:6 050×(1-25%)×40%×970/50000=30.52(万元);第四年:6 655×(1-25%)×40%

×970/50 000=33.57(万元);第五年:7 320.5×(1-25%)×40%×970/50 000=36.92(万元)

将A公司未来五年支付给B企业股东的股利折算为现值是121.16万元。同时由于A公司的支付方式中非股权支付额小于股权支付额的20%,根据现行税收政策,B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可以由A公司以后年度获得的利润来弥补亏损。B企业在合并时尚有亏损150万元还未弥补,其税前弥补期尚有4年。假设A公司的税前利润按行业平均利润率10%的速度增长,为6 000万元,则第一年可抵扣的限额为3 065.4万元(=6 000×5 109/10 000),所以A公司获得的弥亏税收抵免额现值为34.73万元(=150×25%×(P/S,8%,1))。经过上述分析,A公司采用此方案的最终并购成本为184.17万元。

方案二:现金支付型。

方案二属于货币性资产购买非货币性资产行为。B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及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同方案一。B企业应缴纳所得税为25万元(=(1 250+850-1 200

-800)×25%)。由于B企业合并后就会解散,实际上这笔122.74万元的税金将由A公司缴纳。

其次,B企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使A公司获得折旧税收挡板的效应。折旧税收抵免额计算如下:[(2 150+850

-210-800)/5×25%]×5=25(万元),现将折旧抵免额折算为现值19.92万元。综合上面分析,A公司如果采用方案二的税收成本为102.82万元。

方案三:债权债务承担型。

方案三属于产权交易行为,相关税负如下:

1.企业所得税。根据前述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该并购业务,B企业的资产总额为5 000万元,负债总额为5 200万元,负债大于资产,B企业已处于资不抵债的境地。A公司如采取承担B企业全部债务的方式并购B企业,根据上述规定,B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2.流转税。根据前述流转税相关法规规定:企业的产权交易行为是不用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等流转税。

四、各方案纳税情况及税后利润比较表

五、本案例结论

若A公司采用并购方案三,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则该方案的实际税负为零。因此从A公司承担的税负角度出发,方案三的税收成本最低;并购方案税负最重的为方案一,219.1万元;并购方案二次之,147.75万元。但是,企业并购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经济活动,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虽然方案三的税收成本最低,但是A公司需要背负B企业数额巨大的债务,甚至有可能承担B企业负债的风险。但最终A公司还是选择方案三,原因就在于兼并B企业的行动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政策上给予了优惠。其中对B企业所欠债务给予了“停息挂账,7年还本”的优惠政策,这相当于给A公司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

通过以上分析,如果单从税收方面考虑,债权债务承担式的税负是最轻,其次是股权置换式,再次是综合证券式,税负最重的是现金支付式。但是并购是个复杂的过程,税收因素仅是其中一个选择要素,企业选择并购方式还要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才能做出合理的抉择,需要对并购的纳税筹划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并购公司应考虑以下因素:(1)该并购方案中的纳税筹划方案是否立足企业全局,考虑长远利益,综合衡量了企业并购行为中纳税筹划对企业经营的整体影响和长远发展。(2)纳税筹划的成本。此次并购中的纳税筹划,并购公司决定使用本企业的纳税筹划部门进行。因此,企业需考虑本企业纳税筹划部门对税法分析的完整性与规范性及调整的可能性,本纳税筹划部门对税法的研究能力及与企业的合作情况。(3)纳税筹划进行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比如最有可能的经营风险、操作风险。

总之,灵活掌握税收政策,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合理进行税收筹划,提高内部企业管理水平以及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才能促进企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熊力.企业并购的税收研究[J].会计之友,2008(6).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例10

随着税收筹划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各种形式的税收筹划活动已在各地悄然兴起,但是税收筹划所蕴含的风险却没有得到人们足够的重视。由于税收筹划的固有特点,它经常是在税收法规规定性的边缘操作,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就是帮助纳税人实现利益最大化,这就必然蕴含着很大的操作风险。所谓税收筹划的风险,通俗地讲就是税收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

一、并购中税收筹划风险

由于税收筹划利用国家政策合法、合理地节税,其与国家政策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并购中税收筹划风险最主要的是政策风险,包括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

(一)政策选择风险

税收筹划的合法和合理有时是相对而言的。税收筹划的政策风险之一是政策选择错误的风险,即自认为采取的行为符合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策精神,但实际上不符合多数国家或地区承认的政策精神,结果受到惩罚而蒙受损失的风险。比如,纳税人在避税地实施并购,以期利用当地的低税政策,应该说是符合避税地国家的政策精神的,但却不符合大多数国家的反避税政策精神。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表的报告表明,OECD 将致力于消除投资与财务决策中有害税收竞争的扭曲效应以及对国家税基产生的后果,这将进一步加大政策选择风险。

(二)政策变化风险

纳税筹划建立在对现行及未来税收政策合理预期的基础上,政策性变化势必对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和确定产生重要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政策要变化,旧的政策不断地取消或改变,新的政策不断推出,因此政府的一些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政策的这种不定期时效性使税收筹划产生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在并购活动这样涉及时间较长的税收筹划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如:在房地产企业中,2006年之前可以采用一方以土地出资,另一方以货币出资联合建设房地产项目,则出地一方以投资收益的方式获得利得,可以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转让所得的营业税及附加等税种;但在2006年1月1日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此种纳税筹划方式则不再适用。因此,政策的这种不定期性或时效性将会对企业的税收筹划(特别是中长期税收筹划)产生较大的风险。

二、风险防范的定性与定量分析

当然,并不是政策变化一定有风险,一定会使得税收筹划失败。如果政策变化没有超出预测的范围和程度,税收筹划还是完全可以达到预期目标的。政策变化风险可以通过政策变化风险分析来防范,所以,税收筹划的政策风险分析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定性分析

1. 影响政策的因素分析。

防范税收筹划风险首先要了解影响政府政策的因素。政府政策会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文化、宗教等的发展。但总的来说,政府政策的制定和变化由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所决定,同时也受到一个国家的社会、文化、历史、传统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2. 政策变动预测分析。

通过对影响政策因素的分折,可初步判断与并购活动有关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的时效性、稳定性以及变动趋势。这主要依赖于筹划者知识和经验的积累及其自身把握政策方向的敏锐度。在判断政策的时效性及稳定性时,可以从相关政策变化频率、相关政策变化范围、相关政策变化程度三个方向来分析。

(二)定量分析

对于并购税收筹划中的风险,筹划人可以根据以往的数据和经验,运用概率论来量化风险,用计算期望值的方法来选择税收筹划方案,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三、正视风险,积极防范

由于税收筹划目的的特殊性,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面对风险,筹划人应当主动出击,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税收筹划收益,实现筹划的目的。

(一)确立风险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立足于事先防范

无论是从事税收筹划的专业人员还是接受筹划的纳税人,都应当正视风险的客观存在,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和涉税事务中始终保持对筹划风险的警惕性。

(二)及时、系统地学习税收政策,准确理解和把握税收政策的内涵

为了能够及时调节经济、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税收筹划从某个角度讲,就是利用税收政策与经济实际适应程度的不断变化,寻找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利益增长点,从而达到利益最大化。

(三)保持税收筹划方案适度的灵活性

由于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千差万别,加之税收政策和税收筹划的主客观条件时刻处于变化之中,这就要求在税收筹划时,要根据企业并购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并保持相当的灵活性,以便随着国家税制、税法、相关政策的改变及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随时调整项目投资,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重新审查和评估,适时更新筹划内容,采取措施分散风险,趋利避害,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

(四)贯彻成本效益原则

实现收益最大和成本最低的双赢目标。

(五)聘请税收筹划专家,提高税收筹划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税收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税收、会计、财务、企业管理、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知识,其专业性相当强,需要专业技能较高的专家来操作。因此,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税收筹划业务,最好还是聘请税收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从而进一步降低税收筹划的风险。

【主要参考文献】

[1] 梁蓓,罗勇翔.国际税收[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3: 238-239.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例11

选择并购目标是并购决策中最首要的问题,在选择目标企业时必须考虑与税收相关的多方面因素,合理进行税收筹划。

1、并购类型与纳税主体属性、纳税环节的筹划

若选择同一行业内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作为目标企业,则是横向并购,可以消除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形成规模效应。从税收角度看,由于并购后企业的经营行业不变,横向并购一般不改变并购企业的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从纳税主体属性上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并购后规模的扩大,可能变为一般纳税人。

若选择与供应商或客户的合并,则是纵向并购,可以加强各生产环节的配合进行协作化生产。对并购企业来说,由于原来向供应商购货或向客户销货变成企业内部购销行为,其流转税纳税环节减少。由于目标企业的产品与并购企业的产品不同,纵向并购还可能会改变其纳税主体属性,增加其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例如钢铁企业并购汽车企业,将增加消费税税种,由于税种增加,可以说相应纳税主体属性也有了变化,企业经营行为中也增加了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2、目标企业性质与税收筹划

目标企业按其资金来源性质可分为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而我国税法对内外资企业的税收区别对待,实行的税种、税率有较大差别。一般来说,外资企业享有较多的税收优惠。因此,并购企业在选择外资企业作为并购目标,可以合理转变为外资企业,从而享受外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可免除诸如城建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不对外资企业征收的税种。

3、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税收筹划

并购企业若有较高盈利水平,为改变其整体的纳税水平,可选择一家具有大量净经营亏损的企业作为并购目标。通过盈利与亏损的相互抵销,实现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如果合并纳税中出现亏损,并购企业还可以实现亏损的递延,推迟纳税。因此,目标公司尚未弥补的亏损和尚未享受完的税收优惠应当是决定是否并购的一个重要因素。

国税发[1998]97号文件规定:企业在股权重组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在税法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的剩余期限内,在股权重组后延续弥补。企业以吸收合并或兼并方式改组,被吸收或兼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符合纳税人条件的,应分别进行亏损弥补。合并、兼并前尚未弥补亏损,分别用其以后年度的经营所得弥补。企业以新设合并方式以及以吸收合并或兼并方式合并,且被吸收或兼并企业不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各企业合并或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在税收法规规定的弥补期限的剩余期限内,由合并或兼并后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国税发[1997]71号文件对外商投资企业股权重组业务也明确了同样的规定。

如果有两个净资产相同的目标公司,假定其他条件都相同,一个公司有允许在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3000万元,而另一个公司没有可以弥补的亏损,那么亏损的企业将成为并购的首选目标公司,因为并购亏损企业的3000万元亏损可以抵减并购企业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节约企业所得税990万元(即3000万元×33%=990万元)。但是,在并购亏损企业时,要警惕并购后可能带来业绩下降的消极影响及资金流不畅造成的“整体贫血”,并防止并购企业被拖入经营困境。

4、目标企业所在地与税收筹划

我国对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经营的企业实行一系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并购企业可选择能享受到这些优惠措施的目标企业作为并购对象,并购后改变并购后整体企业的注册地,使并购后的纳税主体能取得此类税收优惠。

二、选择并购出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并购按出资方式可分为以现金购买资产式并购、以现金购买股票式并购、以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以股票换取股票式并购。后两种以股票出资的方式对目标企业股东来说,在并购过程中,不需要立刻确认其因交换而获得并购企业股票所形成的资本利得,即使在以后出售这些股票需要就资本利得缴纳所得税,也已起到了延迟纳税的效果。

国税发[2000]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合并,在通常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它资产(简称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股本的账面价值)的20%,企业可以按下列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

(1)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

(2)被合并企业的股东以其持有的旧股换新股不被视为出售旧股、购买新股,不交纳个人所得税。但未交换股权的股东取得的全部非股权支付额应视为旧股转让收入,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并缴纳所得税。

甲、乙两个公司的股本均为3000万元。现甲公司欲对乙公司实行并购,经过双方协商,拟采用以下方式:甲公司发行新股换取乙公司股东手中持有的部分乙公司旧股;其余部分乙公司股票由甲公司以直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在这种并购模式下,企业应当确定支付现金和新股换旧股的比例才能最大程度地节税。假如参与并购的企业选择支付的现金大于600万元,也就是说,非股权支付额超出了被并购企业股权票面价值的20%(600/3000=20%),那么这一并购行为乙公司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乙公司股东还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甲公司能够把现金支付额控制在600万元以内,对甲公司或其股东而言,就可以享受免交一种所得税的待遇:要么乙公司免交企业所得税,要么乙公司股东免交个人所得税。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企业在并购出资方式选择时应注意非股权支付额20%的界限,充分利用低于20%所享有的税收优惠,降低企业并购的税收成本。

三、选择并购融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企业因负债而产生的利息费用可以抵减当期利润,从而减少所得税额的支出。因此,并购企业在进行并购所需资金的融资规划时,可以结合企业本身的财务杠杆强度,通过负债融资的方式筹集并购所需资金,提高整体负债水平,以获得更大的利息挡税效应。

若甲公司为实行并购须融资400万元,假设融资后息税前利润有80万元。现有三种融资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完全以权益资本融资;方案二,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融资的比例为10:90;方案三,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融资的比例为50:50.假设债务资金成本率为1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在这种情况下应如何选择方案呢?

当息税前利润额为80万元时,税前投资回报率=80÷400×100%=20% 〉10%(债务资金成本率),税后投资回报率会随着企业债务融资比例的上升而上升。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三,即50%的债务资本融资和50%的权益资本融资,这种方案下的纳税额最小,即:

应纳企业所得税=(80-400×50%×10%)×30%=18(万元)

四、企业并购中的流转税筹划

企业并购是一种资产重组行为,它可以改变企业的组织形式及内部股权关系。企业并购与税收筹划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通过企业并购,可以实现关联性企业或上下游企业流通环节的减少,合理规避流转税,这是企业并购的优势所在。

1、利用并购行为规避营业税

例如,乙公司因经营不善,连年亏损,200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0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000万元),负债1205万元,净资产-5万元。公司股东决定清算并终止经营。甲公司与乙公司经营范围相同,为了扩大公司规模,决定出资1205万元购买乙公司全部资产,乙公司将资产出售收入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缴纳欠税,然后将公司解散。乙公司在该交易中涉及不动产销售,需缴纳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纳税情况如下:

营业税=1000×5%=50(万元)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50×(7%+3%)=5(万元)

财税[2002]19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和国税函[2002]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所以,企业产权的转让与企业销售不动产、销售货物及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是完全不同,既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也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因此,转让企业产权既不应交纳营业税,也不应交纳增值税。股权转让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也不征收营业税。

对于上述交易,如果甲公司将乙公司吸收合并,乙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全部转移至甲公司账下,则甲公司无需立即支付资金即可获得乙公司的经营性资产,而且乙公司也无需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可以实现节税55万元。

2、利用并购行为节省消费税

企业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时需要缴纳一道消费税,而购买方如果该项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还需再缴纳一道消费税。为了避免重复征税,我国税制规定了外购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允许抵扣已纳税额的优惠政策。但为了调整白酒产业,财税[2001]84号文件规定,从2001年5月1日起,对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其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不再予以抵扣。

山东某粮食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委托某酒厂(以下简称乙企业)为其加工酒精6吨,粮食由委托方提供,发出粮食成本510000元,支付加工费60000元,增值税102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受托方无同类酒精销售价。收回的酒精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套装礼品白酒10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30000元,当月全部实现销售。

受托方应代收代缴消费税=(510000+60000)÷(1-5%)×5%=30000(元)

由于委托加工已税酒精不得予以抵扣,委托方支付的30000元消费税将计入原材料的成本。

销售套装礼品白酒应纳消费税=100×30000×25%+100×2000×0.5=850000(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850000×(7%+3%)=85000(元)

若不考虑销售费用,该笔业务盈利为: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税金=100×30000-(510000+60000+30000)-(850000+85000)=3000000-600000-935000=1465000(元)

如果该白酒生产企业能将提供白酒或酒精的生产企业“合二为一”,则由原来的“外购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变成“自产应税消费品”。而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征税,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应当视同销售。这样第一道环节消费税将得到免除。改变方案,甲企业将乙企业吸收合并,甲企业在委托加工环节支付的30000元消费税将得到抵扣,节省的消费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3000元将转化为公司利润。

当然,在白酒生产企业并购上游企业的过程中,还要考虑被并购企业股东的意愿。此外,甲企业如果不采取兼并乙企业,而是筹资资金投资一个生产酒精的项目,也能达到节税的目的,不过这需要增加投资成本。

企业并购是企业对外扩张、实现发展的重要方式,并购行为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企业的税务问题。下面探讨企业并购行为中的涉税问题,并对企业并购中各个重要环节进行纳税筹划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