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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4-03-07 15:37:15

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

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例1

高等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场所,比较注重社会效益。然而,高校的可持续发展也离不开经济效益的实现,因此各高校要积极进行教育成本的核算和管理。但是,高校进行成本核算只有遵循特定的会计原则才能控制教育成本、改善内部管理,才能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益。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作为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一部分,应按照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进行。由于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建立在主体非经营性活动基本不核算成本基础之上的,所以有些会计原则与核算成本的要求产生了冲突。为了保证教育成本核算的质量,高等学校在遵循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的大部分会计原则基础上,还须遵循以下会计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

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对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高等学校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同时存在着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处理原则,对预算资金的收支处理按照收付实现制处理,对经营活动收入和支出的处理按权责发生制进行。那么什么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呢?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编的《会计》(2005)一书中对权责发生制的界定:“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是依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前提来正确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并运用一些诸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

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在现金收付的基础上,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是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应计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应计的收入处理;反之,凡本期还没有以现款收到的收入和没有用现款支付的费用,即使它归属于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企业经营活动不是一次而是多次,而其损益的记录又要分期进行,每期的损益计算理应反映所有属于本期的真实经营业绩,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此,权责发生制能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高等学校之所以采用收付实现制是因为有这样的一个假设:高等学校会计核算要反映和监督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分配领域里国家预算资金的运动,以本期实际收到和实际支出的资金作为核算的数据,准确地反映报告期的预算经费收支情况,以检查国家预算中有关教育经费的执行情况及其结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收付实现制并没有准确反映学校的收支情况,导致账面的资产和负债与实际不符。例如高等学校学生欠缴的学费不在账面反映。目前学生欠费额相当大,少计了学校资产。另外,固定资产一次性全部计入支出,导致当期支出数额庞大,并且固定资产只核算账面原值,不计提折旧,同时通过固定基金核算的固定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的价值,通过提取修购基金来维持固定资产的再生产,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脱节。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实际经济交易与流转发生背离的情况非常普遍,以信用为基础的现代结算方式种类繁多,各种应收未收、应付未付、预提和待摊的交易与经济事项和现金流转的背离程度相当大。要准确反映和核算高等学校的教育成本,采用企业成本核算中普遍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成为一种必然。采用权责发生制是高等学校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收支配比的需要。它不仅有助于进行正确核算教育成本,而且能如实反映高等学校在教育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和责任。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房屋、图书等,在一定时期内均为一次性投入,是投入在先,使用在后。对这些固定资产通过“累计折旧”会计科目来核算。这样才能真实反映学校固定资产的净值。另外,对银行贷款利息的偿还和欠发工资等这类负债,在收付实现制下只在偿还时才计入账簿,低估了财务风险,而在权责发生制下每月都要计入账簿,可以全面反映高等学校的债务状况和各期教育成本水平。

二、收益成本配合原则

收益成本配合原则又称配比原则,它要求费用与其相关收益相匹配,即将某一会计期间的费用或归集于某些对象上的费用与有关的收入或产出相匹配、相比较。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或产出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配比原则是根据收入或产出和费用的内在联系,要求将一定时期的收入或产出与为取得收入或产出所发生的费用在同一期间进行确认和计量。

收益成本配合原则作为会计要素的确认要求,用于利润确定。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会带来一定的收入,也必然要发生相应的费用。有利得必有所费,所费是为了所得,两者是对立的统一,利润正是所得比较所费的结果。收益成本配合原则的依据是受益原则,即谁受益,费用归谁负担。受益原则承认得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并非所有费用与收入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须按照收益成本配合原则区分有因果联系的直接成本费用和没有直接联系的间接成本费用。直接费用与收入进行直接配比来确定本期损益;间接费用则通过判断而采用适当合理的标准,首先在各个产品和各期收入之间进行分摊,然后用收入成本配合来确定损益。

在实际工作中收益成本配合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合,将收入或产出与其对应的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合,将一定时期的收入或产出与同时期的成本费用相配合。例如为培养教育学专业学生所发生的支出不能计入外语专业学生的培养成本中去,把与培养学生无关的费用,在计算成本时剔除。本学期购买的教学用品支出不能计入下学期中去。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一般原则第十七条规定:“有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其经营支出与相关的收入应当配比”,并没有对高等学校进行成本核算必须遵循收益成本配合原则进行规定。但是在核算教育成本时采用这一核算原则,能够准确分析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准确计算出一个时期或某一项教育产品成本。高等学校各项成本的计量必须在确定成本对象之后合理、准确地应用收益成本配合原则,将教育的费用与教育的收益相配合、将科研的费用与新知识的产出或技术改进相配合。

三、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

收益性支出又称“收益支出”,是指企业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其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因而由本年收益补偿的各项支出。这些支出发生时,都应记入当年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资本性支出是指取得的财产或劳务的效益涉及多个会计期间所发生的支出,这类支出应予以资本化,先计入资产类科目,然后,再分期按所得到的效益,转入适当的费用科目。资本性支出是与收益性支出相对称的。它是指单位发生其效益及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的各项支出,包括构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支出。

收益性支出不同于资本性支出,前者全部由当年的营业收入补偿,后者先记作资产,通过计提折旧或摊销分年摊入各年成本费用。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是为了正确计算各年损益和正确反映资产的价值。如把收益性支出作为资本性支出,结果是少计了当期费用,多计了资产价值,虚增利润;反之,则多计了当期费用,少计了资产价值,虚减利润。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计入本会计期间的费用成本;凡是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并在产生效益的几个会计期间内均衡地摊销,分别计入几个会计期间的费用成本。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但是目前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没有对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进行区分。依据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划分标准,可以确定事业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基本建设的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而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单位支出根据配比原则不能计入教育成本。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重要意义在于正确确定哪些支出应计入当期成本,哪些支出不能计入当期成本。要准确核算教育成本,就必须遵循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高等学校的支出中,也存在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要准确地核算教育成本,也必须遵循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

四、专款专用原则

专款专用原则是指对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单独反映。这条原则是事业单位会计特有的一条准则,它只存在于事业单位会计。这是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区别于一般企业的重要特点之一,对于国家指定用途的各类专项资金和专用基金,应当根据指定用途使用,不能挪作他用。专款专用原则对于高等学校的资金使用权限固然有所削弱,但却是出资者对其资金使用的一种约束和控制,是对高等学校不要求投资回报的资金使用的一种要求,是出资者权利的体现。

在资金投入主体较多,投入项目较多的高等学校,必须按资金取得时规定的不同用途使用资金,专款专用并专设账户;会计报表应单独反映其取得、使用情况,从而保证专用资金的使用效果。“专款专用”原则是预算会计特有的会计原则,充分体现了非营利组织按出资人意愿使用资金的思想。高等学校在进行教育成本核算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此项原则,保证国家利益的顺利实现。

权责发生制原则、收益成本配合原则、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专款专用原则是密切相关的,它们从不同方面规范会计主体,正确地核算收入和成本,是高等学校核算教育成本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

参考文献

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例2

高等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场所,比较注重社会效益。然而,高校的可持续发展也离不开经济效益的实现,因此各高校要积极进行教育成本的核算和管理。但是,高校进行成本核算只有遵循特定的会计原则才能控制教育成本、改善内部管理,才能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益。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作为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一部分,应按照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进行。由于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建立在主体非经营性活动基本不核算成本基础之上的,所以有些会计原则与核算成本的要求产生了冲突。为了保证教育成本核算的质量,高等学校在遵循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的大部分会计原则基础上,还须遵循以下会计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

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对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高等学校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同时存在着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处理原则,对预算资金的收支处理按照收付实现制处理,对经营活动收入和支出的处理按权责发生制进行。那么什么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呢?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编的《会计》(2005)一书中对权责发生制的界定:“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是依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前提来正确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并运用一些诸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

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在现金收付的基础上,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是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应计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应计的收入处理;反之,凡本期还没有以现款收到的收入和没有用现款支付的费用,即使它归属于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企业经营活动不是一次而是多次,而其损益的记录又要分期进行,每期的损益计算理应反映所有属于本期的真实经营业绩,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此,权责发生制能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高等学校之所以采用收付实现制是因为有这样的一个假设:高等学校会计核算要反映和监督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分配领域里国家预算资金的运动,以本期实际收到和实际支出的资金作为核算的数据,准确地反映报告期的预算经费收支情况,以检查国家预算中有关教育经费的执行情况及其结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收付实现制并没有准确反映学校的收支情况,导致账面的资产和负债与实际不符。例如高等学校学生欠缴的学费不在账面反映。目前学生欠费额相当大,少计了学校资产。另外,固定资产一次性全部计入支出,导致当期支出数额庞大,并且固定资产只核算账面原值,不计提折旧,同时通过固定基金核算的固定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的价值,通过提取修购基金来维持固定资产的再生产,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脱节。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实际经济交易与流转发生背离的情况非常普遍,以信用为基础的现代结算方式种类繁多,各种应收未收、应付未付、预提和待摊的交易与经济事项和现金流转的背离程度相当大。要准确反映和核算高等学校的教育成本,采用企业成本核算中普遍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成为一种必然。采用权责发生制是高等学校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收支配比的需要。它不仅有助于进行正确核算教育成本,而且能如实反映高等学校在教育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和责任。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房屋、图书等,在一定时期内均为一次性投入,是投入在先,使用在后。对这些固定资产通过“累计折旧”会计科目来核算。这样才能真实反映学校固定资产的净值。另外,对银行贷款利息的偿还和欠发工资等这类负债,在收付实现制下只在偿还时才计入账簿,低估了财务风险,而在权责发生制下每月都要计入账簿,可以全面反映高等学校的债务状况和各期教育成本水平。

二、收益成本配合原则

收益成本配合原则又称配比原则,它要求费用与其相关收益相匹配,即将某一会计期间的费用或归集于某些对象上的费用与有关的收入或产出相匹配、相比较。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或产出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配比原则是根据收入或产出和费用的内在联系,要求将一定时期的收入或产出与为取得收入或产出所发生的费用在同一期间进行确认和计量。

收益成本配合原则作为会计要素的确认要求,用于利润确定。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会带来一定的收入,也必然要发生相应的费用。有利得必有所费,所费是为了所得,两者是对立的统一,利润正是所得比较所费的结果。收益成本配合原则的依据是受益原则,即谁受益,费用归谁负担。受益原则承认得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并非所有费用与收入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须按照收益成本配合原则区分有因果联系的直接成本费用和没有直接联系的间接成本费用。直接费用与收入进行直接配比来确定本期损益;间接费用则通过判断而采用适当合理的标准,首先在各个产品和各期收入之间进行分摊,然后用收入成本配合来确定损益。

在实际工作中收益成本配合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合,将收入或产出与其对应的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合,将一定时期的收入或产出与同时期的成本费用相配合。例如为培养教育学专业学生所发生的支出不能计入外语专业学生的培养成本中去,把与培养学生无关的费用,在计算成本时剔除。本学期购买的教学用品支出不能计入下学期中去。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一般原则第十七条规定:“有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其经营支出与相关的收入应当配比”,并没有对高等学校进行成本核算必须遵循收益成本配合原则进行规定。但是在核算教育成本时采用这一核算原则,能够准确分析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准确计算出一个时期或某一项教育产品成本。高等学校各项成本的计量必须在确定成本对象之后合理、准确地应用收益成本配合原则,将教育的费用与教育的收益相配合、将科研的费用与新知识的产出或技术改进相配合。

三、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

收益性支出又称“收益支出”,是指企业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其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因而由本年收益补偿的各项支出。这些支出发生时,都应记入当年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资本性支出是指取得的财产或劳务的效益涉及多个会计期间所发生的支出,这类支出应予以资本化,先计入资产类科目,然后,再分期按所得到的效益,转入适当的费用科目。资本性支出是与收益性支出相对称的。它是指单位发生其效益及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的各项支出,包括构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支出。

收益性支出不同于资本性支出,前者全部由当年的营业收入补偿,后者先记作资产,通过计提折旧或摊销分年摊入各年成本费用。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是为了正确计算各年损益和正确反映资产的价值。如把收益性支出作为资本性支出,结果是少计了当期费用,多计了资产价值,虚增利润;反之,则多计了当期费用,少计了资产价值,虚减利润。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计入本会计期间的费用成本;凡是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并在产生效益的几个会计期间内均衡地摊销,分别计入几个会计期间的费用成本。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但是目前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没有对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进行区分。依据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划分标准,可以确定事业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基本建设的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而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单位支出根据配比原则不能计入教育成本。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重要意义在于正确确定哪些支出应计入当期成本,哪些支出不能计入当期成本。要准确核算教育成本,就必须遵循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高等学校的支出中,也存在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要准确地核算教育成本,也必须遵循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

四、专款专用原则

专款专用原则是指对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单独反映。这条原则是事业单位会计特有的一条准则,它只存在于事业单位会计。这是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区别于一般企业的重要特点之一,对于国家指定用途的各类专项资金和专用基金,应当根据指定用途使用,不能挪作他用。专款专用原则对于高等学校的资金使用权限固然有所削弱,但却是出资者对其资金使用的一种约束和控制,是对高等学校不要求投资回报的资金使用的一种要求,是出资者权利的体现。

在资金投入主体较多,投入项目较多的高等学校,必须按资金取得时规定的不同用途使用资金,专款专用并专设账户;会计报表应单独反映其取得、使用情况,从而保证专用资金的使用效果。“专款专用”原则是预算会计特有的会计原则,充分体现了非营利组织按出资人意愿使用资金的思想。高等学校在进行教育成本核算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此项原则,保证国家利益的顺利实现。

权责发生制原则、收益成本配合原则、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专款专用原则是密切相关的,它们从不同方面规范会计主体,正确地核算收入和成本,是高等学校核算教育成本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

【参考文献】

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例3

根据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第22号意见书规定:会计政策实质上是现行环境下,管理当局为准确把握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而遵循的相关会计原则。

根据英国标准会计惯例说明(SASP)第2号规定:会计政策是指企业所选定的、一贯遵循的、特定的会计基础,并以列举的方式指出会计政策包含外币的折算、折旧方法等。

我国研究和总结其他国家对会计政策的定义,之后结合我国的实际状况,出台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规定: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确认会计、计量会计及编制财务报告时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其中原则即为会计原则;基础即为计量基础,如重置成本、历史成本及公允价值等;会计处理方法即为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所采用的具体方法,如收入确认法、固定资产折旧法、存货计价法及坏账损失核算法等。

(二)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目前,各国均以制定出适合自身企业发展的会计政策。笔者通过分析会计政策发现,会计政策之所以产生,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利益的共享性、会计计量与报告中的主观性、企业会计实务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因此,需要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严格遵循下述几大原则:一贯性原则、适用性原则、成本与效益相结合原则、合法性与相对独立性相结合原则、遵循职业道德原则。

在我国,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均在行政法规范畴,其中会计政策中所涉及到的会计原则、计量基础及会计处理方法由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共同规定,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特征。由此以来,这就要求企业结合自身的特点和需求,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畴之内选择最佳的会计政策,从而为推进我国企业稳定发展提供基础,营造良好稳定的外部环境。

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例4

(一)账龄分析法处理坏账的技巧和方法

新形势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最佳有效的方法是帐龄分析的方法,账龄分析法相比其他的方式方法更为精确、科学,更加真实的呈现会计数据和信息。会计核算的特点要求细致、准确,科学合理的进行,这一特点对于账龄分析法可以更加直观的反映数据。利用账龄分析法实际就是把握帐目出具的时间,利用时间的早晚来考虑数据的实效性,只有把握好这一特点,有些烂帐、坏账就不会干扰数据的核查,做到筛选出科学的符合实际的核算统计数据。

(二)移动加权平均法在核算计价中的体现

在传统的会计核算中普遍使用先进先出和后进后出的方法,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在新的形势下,会计的计价核算更多的选择移动加权计价的方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的优势就在于:会计更能体现数据的动态变化,例如库房的收支的数据发生变化,计算机就会进行处理,将原始数据进行更新并进行移动加权处理。移动加权,顾名思义就是在变化中体现核算中的个性差异,达到核算中的此消彼长的数据变化的状态,在变化中寻求规律,在变化中使数据更加符合实际统计的结果。

(三)加速折旧法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加速折旧法将成为会计信息化条件下的最佳选择,会计信息化条件下,采用加速折旧法计算折旧不再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加速折旧法的优势在于可以符合配比原则,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因设备新、效率高,使得产量高、维修费低,所以就应多提折旧,而在后期则相反;可以符合会计准则的稳健性的原则;可提前收回投资,对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着重要意义;可以实现递延了企业的应交所得税及应付红利,增加企业的现金净流量,使企业从中得到一定的财务收益。

(四)代数分配法辅助生产成本分配方法的尝试

计算机环境下的代数分配的方法可以辅助生产成本的分配,可以在生产环境相对复杂,车间车床较多的情况会比其他任何一种分配方法更为简洁,而且结果最为精确,因此,在会计信息化环境下,代数分配法应成为辅助生产成本分配的最佳选择。

二、会计信息化下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及时的原则

计算机环境下的财会数据的来源和编辑以及更加具有时间的效率,体现了会计核算的及时性的特点。所以在核算中要关注现实生活中的核算数据的不断变化以及更新。只有做到数据的及时更新才能更好的完成财会的基本工作。为了让数据更加具有说服性,能进行及时的更新,所以计算机的软件、硬件必须做到适配的原则。正基于及时性的原则才能弥补数据的缺失,让数据更加具有时效性。

(二)创新的原则

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灵魂,也是各行业必须遵循的守则,随着信息技术遍布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会计的核算方式方法上有了很大程度的革新,墨守陈规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的会计核算的实际发展。如何让核算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更加便捷的提高核算的质量和核算的效率,成为会计师新的挑战。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同样作为会计核算也要不断进行创新,在核算中不断总结好的方式方法,这样才能更加服务于财会这一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三)科学性原则

新形势下的会计核算大多是在信息技术环境下进行的,数据的呈现更具有开放、实效、智能等特点,如何更好的将会计的具体工作落实到位,科学合理的开展核算。因此对于核算的科学性有更为具体的要就和把握:一是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数据更加直观和客观,更能减少会计自身的一些主观臆断,使数据更加具有真实性。信息技术的日益运用在会计的工作中,可以让财会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更加得以凸显,避免人为的更改数据造成的数据的失真性。计算机环境下数据的公式化会使一些具有同一属性的表格能够一键处理,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二是利用信息技术实现核算的数据的对比、分析,利用系统间的适时对接和相互协同性,使核算的结果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核算的本身。数据的对比和分析能力交给计算机进行操作更加的具有对比性,也能够找到数据间的个性差异。同时信息环境下可以对待数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科学的对比。找出数据间的科学对比的侧重点。三是正是基于核算的科学性的特质,可以适时的研发更加贴近实际的核算软件,使核算系统更具有规范性和科学性。选择合适的核算软件会更加直接的反映实际的数据,公正的处理数据。

三、结论

综上所述,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得到了迅速发展,传统的会计核算模式在实践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改革会计核算方式,可以有效地融合电算化系统和会计核算体系,电子计算机取代了过去的预测、分析和决策等,在较大程度上提高了会计的整体效率;同时,核算的全面性和完整性也得到了保证。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如果因循守旧的进行会计师工作是严重落伍的,创新是一个民族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原动力,作为会计师也要与时俱进,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进行核算管理,处理方法的选择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把握好方式方法遵循核算的基本准则,核算才更加符合实际,更加贴近生活,只有把握好方法和原则才能更好地履行财会管理工作。

作者:尹昱敏 单位:内蒙古满洲里市国库收付中心

参考文献:

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例5

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进行会计处理时,同时存在着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处理原则,对预算资金的收支按照收付实现制处理,对业务收支按权责发生制处理。”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在医院实际工作中,收付实现制并没有准确反映医院的收支情况,导致账面的资产和负债与实际不符。以信用为基础的现代结算方式种类繁多,名种应收未收、应付未付、预提和待摊的交易与经济事项和现金流转的背离程度相当大。要准确反映和核算医疗成本,采用权责发生制成为必然,而且是医院进行成本核算、收支配比的需要,它有助于进行正确核算医疗成本。医疗设备、房屋、图书等,在一定时期内均为一次性投入,是投入在先,使用在后,对这些固定资产通过“累计折旧”会计科目来核算,这样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另外,对银行贷款利息的偿还和待发工资等这类负债,在收付实现制下只在偿还时才计入账簿,低估了财务风险,而在权责发性制下每月都要计入账簿,可以全面反映医院的债务状况和医疗成本。

二、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

收益性支出不同于资本性支出,前者全部由当年的营业收入补偿,后者先记作资产,通过计提折旧或摊销分年摊入各年成本费用。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是为了正确计算各年损益和反映资产价值。如把收益性支出作为资本性支出,结果是少计了当期费用,多计了资产价值,虚增了利润;反之,则多计了当期费用,少计了资产价值,虚减利润。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区分收效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计入本会计期间成本;凡是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并在产生效益的几个会计期间内均衡地摊销,分别计入几个会计期间的成本。依据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划分标准,可以确定医疗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而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单位支出根据配比原则不能讲入医疗成本。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重要意义在于正确确定哪些支出应计入当期成本,哪些支出不能计入当期成本,使会计报表反映的数据真实可靠。

三、收支配比原则

收支配比原则要求费用与其相关收益相匹配,即将某一会计期间的费用或归集于某些对象上的费用与相关的收入或产出相匹配。收支配比原则作为会计要素的确认要求,用于利润确定。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带来一定收入,也必然要发生相应的费用。有利得必有所费,所费是为了所得,两者是对立的统一,利润正是所得比所费的结果。收支配比原则的依据是受益原则,即谁受益,费用归谁负担。受益原则承认得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须按照原则区分有因果联系的直接成本和没有直接联系的间接成本。直接费用与收入进行直接配比来确定本期损益;间接费用则通过判断而采用适当合理的标准。在实际工作中收支配比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合,将收入或产出与其对应的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合,将一定时期的收入或产出与同时期的成本费用相配合。

在核算医疗成本时采用这一核算原则,能够准确分析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准确计算出一个时期或某一病例成本。医疗成本的计量必须在确定成本对象之后合理、准确地应用收支配比原则,将医疗费用与收益相配合、将科研费用与新知识产出或技术改进相配合。

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例6

管理会计原则主要受管理会计的信息特征、目标以及假设的影响。

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信息虽然都是企业管理当局提供的,但管理会计信息主要为企业内部管理阶层服务,会计信息的制造者和使用者是统一的,社会没有必要像规范财务会计信息那样规范管理会计信息。管理会计信息带有单个性的特征,即只能为某一个特定的企业单位内部使用,而没有社会性。这是管理会计原则得不到社会关注的根本原则,但是非曲直并不能说管理会计没有会计原则。如果说财务会计原则具有统一性、强制性和法律性的特征,那么管理会计原则具有单一性、可选择性(即柔性)和自觉性的特征。

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对会计原则具有方向性的指导作用。管理会计目标可以分为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两个层次。基本目标是通过提供管理会计信息,协助管理当局作出具体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决策。具体目标是:通过提供规则所需要的会计信息,协助管理当局确定各项经营目标。通过提供决策所需要的会计信息,协助管理当局合理地配置经济资源。通过提供控制所需要的会计信息,协助管理当局调节和控制经济活动。通过提供评价考核业绩所需要的会计信息,协助管理当局考核和评价各个责任单位的经营业绩。管理会计原则是在管理会计目标的指导下制定的,是实现目标的规范或规则。管理会计人员在应用管理会计方法时只有遵循这些原则,才能实现管理会计的具体目标,进而实现其总目标。既然管理会计目标有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那么实现目标所遵循的原则也应该有基本原则(刚性原则)和具体原则(即柔性原则)。

会计假设是会计原则的前提和约束条件,管理会计假设一般有经营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委托关系等。这里只讨论管理会计主体假设和管理会计原则之间的关系。管理会计主体是在兼顾企业整体的条件下,主要以车间、班组、责任单位作为会计主体,来履行管理会计职能,实现管理会计目标。企业内部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这些部门和责任单位具有不同的职能和目标,它们所需要的管理会计信息各有不同,因而加工信息过程中遵循的原则就自然有差别,即企业内部各部门和责任单位,在遵循管理会计的一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各自部门、责任单位的职能、目标和管理会计方法的不同,又遵循着管理会计的具体原则,即可选择的、自觉的柔性原则。

综上所述,管理会计信息具有单个性,管理会计原则也具有一定的选择性。管理会计原则即有贯穿管理会计所有内容、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和责任单位都必须遵循的一般会计原则,即刚性会计原则;又有因企业内部各部门、责任单位的职能、目标不同,应用的管理会计方法内容不同而遵循的具体管理会计原则,也称为柔性原则,从而形成一套有一定层次的,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管理会计原则体系。

二、管理会计刚性和柔性原则的具体内容

(一)管理会计的刚性原则,也称管理会计的一般原则和指导性原则,它的特点是贯穿管理会计所有内容的始终。企业内部每个部门、每个责任单位,不论其管理会计的职能和目标如何,都要遵循管理会计的刚性原则。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全面效益原则。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企业的微观经济效益和国家的宏观经济效益的统一。系统分析原则。它要求每个责任中心的目标、决策、计划,既要实现本责任中心的效益,也要协调与相关责任中心有关指标的关系,更要与企业的总体目标一致。信息的成本效益原则。管理会计根据信息成本和信息收益的比较结果来确定是否要加工输出信息。灵活性原则。指管理会计可根据不同情况以灵活多样的方法取得所需要的信息。激励性原则。管理会计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有助于企业员工的努力方向与企业的总体目标一致,并激励企业员工为完成既定目标而努力。相关性原则。指管理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与企业管理当局所作的决策密切相关。可靠性原则。指管理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对于内部信息的使用者能达到很高的信赖程度。可接受性原则。是指管理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通俗易懂,便于内部管理阶层使用。及时性原则。指管理会计根据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地加工和传输各种管理会计信息。以上九条,前五条是管理会计信息在加工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般原则,后四条是对管理会计信息提出的质量要求。

(二)管理会计的柔性原则,包括规划与决策会计所遵循的一般原则和控制与业绩评价会计所遵循的一般原则。前者又下属规划会计原则和决策会计原则,后者又下属成本控制原则和责任会计原则。

1、规划与决策会计的一般原则有:第一,目标管理原则。要求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都要有目标,不但要有时间上的长短期目标,而且要有层次上的全厂目标和各车间班组的责任目标,从而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的目标网络。第二,价值实现原则。管理会计不但要为企业提供如何提高内部生产效率的会计信息,而且要提供如何实现这些产品价值的会计信息。第三,合理使用资源原则。管理会计在提供规划和决策会计信息时,必须考虑现有资源能否满足目标的实现及方案的要求,以及现有资源能否得到充分利用等问题。

在规划与决策会计一般原则之下,又下属有规划会计原则和决策会计原则。

规划会计原则有:目标利润最大原则。本量利分析的所有内容都是围绕着目标利润最大而展开的。综合平衡原则。全面预算把各个部门的分目标综合在一起,组成企业的总体目标,为此,要对各个部门的经济活动综合平衡,全面安排。预算编制要积极可靠,留有余地。积极可靠是指充分估计目标实现的可能性,不要把预算指标定得过低或过高。总成本与业务量依存关系的原则。可把总成本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大类。收入和费用配比原则。这是变动成本计算法所遵循的原则。

决策会计原则有:正确预测原则。预测是短期经营决策和长期投资决策的基本前提。最优化原则。管理会计无论是短期经营决策,还是长期投资决策,都要选择备选方案中效益最好的方案。成本相关性原则。在短期经营决策中,只考虑与决策方案有直接联系的、能导致不同方案差异的相关成本,而不考虑非相关成本。稳健性原则。长期投资决策具有资金量大、时间长、不可逆转的特点,决定了长期投资必须遵循稳键性原则,它包括货币时间价值原则、投资风险报酬原则以及考虑通货膨胀的原则。

2、控制与业绩评价会计的一般原则有:第一,整体性原则。它要求把成本与质量,把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当作一个整体来处理。第二,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在成本控制和责任会计中,要求控制有权,控制有责,对控制的结果要赏罚分明。第三,例外管理原则。就是在成本控制和责任会计中,管理当局应负责处理脱离标准、差异较大的“例外”事项。在控制与业绩评价会计一般原则下,又下属有成本控制原则和责任会计原则。成本控制原则有:全面原则。指成本控制要全员控制、全过程控制、全方位控制。分级归口管理原则。企业的成本目标,要层层分解,层层归口,层层落实,落实到各车间、部门、工段、小组、个人,形成一个成本控制系统。成本控制三结合原则。就是以目标成本为依据,把明确目标、实行调节和业绩考核三者结合起来。

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例7

二、循环经济会计研究现状

从目前文献来看,我国对循环经济会计的研究已经涵盖了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模式下所涉及的多种经济活动,这其中包括环境会计、社会责任会计、物料流转成本会计、碳会计等。

(一)关于环境会计的研究 我国学者对于环境会计的研究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最早是作为社会责任会计的一部分提出来的。90年代以后,我国政府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加之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我国学者开始关注环境会计的研究,以葛家澍等的《九十年代西方会计理论的一个新思潮——绿色会计理论》一文开始。随后,我国学者就环境会计的定义、环境会计基本理论结构、环境会计核算体系、环境会计的确认和计量以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等多方面进行了充分的研究。通过梳理,我国学者普遍认为环境会计是财务会计与环境管理相结合的会计,环境会计的计量应以货币计量为主,以多种计量手段为辅,信息披露的内容应该从以货币单位计量的环境成本、环境收益以及不能以货币单位计量的环境绩效两方面进行。

(二)关于物料流转成本会计(MFCA)的研究 物料流转成本会计的研究起源于德国,随后在欧美、日本、拉美等国有了进一步的深化,并在企业中开展实践运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然而在我国,目前还停留在理论引进阶段,实务应用很少。我国学者主要从相关背景、核算内容、导入流程、架构等角度对物料流转成本会计进行了探讨。

(三)关于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对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近年有明显的增长。关于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对社会责任会计理论的探讨等,而对社会责任会计准则和社会责任审计问题的研究,以及对社会责任会计应用方面的研究都比较少。

(四)关于碳会计的研究 目前我国碳会计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2009年开始完整地介绍国外碳会计进展。此前在讨论环境会计时也有涉及到排污权会计的研究,近两年研究者有所增加,主要集中于排污权框架内的研究。从2010年起,碳会计的讨论开始逐渐深化,学界开始出现专门针对碳会计的研究文章,学者的研究主要聚焦于碳会计信息披露、交易权问题等,而碳解锁、碳核算、碳成本和碳绩效等会计支撑工具方面的研究还比较薄弱。

(五)关于循环经济会计的初步研究 殷勤凡通过对我国循环经济会计进行系统研究,明确了循环经济会计的概念、目标、基本前提、基本原则、对象,同时将循环经济会计与传统会计进行辨析,找出循环经济会计独有的一些新特点,即基于“3R”原则基础上的核算范围和会计信息披露,并给出了循环经济会计设计的构想和支撑体系建议。此外,我国学者就循环经济会计的基础理论、会计核算、信息披露等框架性内容进行了研究。但纵观整个学术界,对循环经济会计的研究还显得比较表面和宽泛,未形成针对性的实施方法,对具体操作方面的问题鲜有涉及。

通过对我国学者就循环经济会计的各个分支或新领域研究的梳理,笔者发现这些研究都是基于循环经济模式和低碳经济模式而建立的,是对企业遵循循环经济“3R”原则(即“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或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某一项或某一类生产经营活动的核算和管理(如图1所示)。而如何将这些单个的会计学新分支整合起来,搭建起能够跟循环经济深入发展相匹配的会计核算体系却很少提及。

三、循环经济会计核算体系构建

循环经济会计核算是遵循循环经济“3R”原则建立的,与低碳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这其中包括资源会计、废弃物再利用会计、物料流转成本会计、碳会计等。笔者基于循环经济“3R”原则和低碳经济理念,将与循环经济发展相关联的会计学新兴分支进行归纳、融合,并在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框架内初步搭建起循环经济会计的核算体系(如图2所示)。

(一)基于“3R”减量化原则 (1)资源会计。资源会计是运用于资源行业对资源生态循环所引起的资源经济循环过程和结果进行反映和控制的一种管理活动,是一个全面研究资源经济循环及与之相适应的生态循环各阶段的投入产出关系的会计信息系统。它全面核算资源开发与利用过程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从会计的角度系统地研究资源的形成、开发、配置、运用、储存、保护和再生各个阶段的经济效益核算问题,同时基于生态循环的视角来考察资源经济循环,运用会计的一些专门方法对信息进行系统的加工、整理。其目的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有关资源开发和利用情况的信息,以便做出有关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决策,从而有利于整个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全面提高。 (2)物料流转成本会计。物料流转成本会计(Material Flow Cost Accounting,MFCA)是对企业运行过程中的原材料及其它物质、能源等生产资料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如何流动进行控制和追踪的一种“可视化”核算和管理方法,是融合了环境管理会计中的传统物料成本核算与环境成本核算,以实现环境效益最佳化、企业经营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的一种会计工具。它不仅对最终成为企业产品和副产品组成部分的物料消耗给予关注,同时也对用于开发产品但并未成为最终产品的、被报废的和被再生利用的物料进行量和成本的记录,从而使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流动和价值流动清晰明了。其目标是通过流量管理的手段减轻环境压力和降低成本,同时提高经济效率和环境效率。MFCA是适合现阶段我国企业强化成本管理,降低材料能源消耗,节约成本,优化生态与经济效益,建设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最需要的会计核算方法。

(二)基于“3R”再利用原则——废弃物再利用会计 废弃物再利用是循环经济发展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它是实现循环经济的关键,也是循环经济和传统经济下企业生产模式的根本区别所在。循环经济模式下,企业加强了对废弃物的全程管理,废弃物再利用会计对废弃物再利用的过程中涉及到的财务信息加以反映和披露,是循环经济会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对企业在生产经营、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能够进行计量的废弃物再利用及其环境影响等交易或事项所引起的价值或物质流动进行核算。为了更好地控制废弃物成本,废弃物再利用会计将与废弃物有关的成本从其他成本中分离出来,设置专门的账户进行核算。

(三)基于“3R”再循环原则 (1)可持续发展会计。可持续发展会计是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在借鉴环境经济学、环境科学和社会科学等相关学科方法的基础上,运用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对有关环境和社会责任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反映,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分配与社会的持续发展,最终实现社会整体效益最大化的一门会计学科。可持续发展会计涉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在可持续发展的浪潮下,企业应统一核算在可预见的未来将影响到环境和社会责任事项的任何利得和损失,用“生态人”的眼光看待和评价企业。(2)环境规制下的会计核算——环境成本内化会计核算。环境成本内化会计核算是在环境规制下,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的包括环境污染在内的外部影响归集为环境成本,并纳入到企业的成本中进行会计核算。其理论基础是由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庇古提出的环境成本内化论,即外部性理论。虽然环境成本内化从短期来看,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减少企业收入,但从长远来看,它有利于企业将发展循环经济变为一种内在动力,自觉保护生态环境,避免污染。(3)社会责任会计。社会责任会计是运用会计技术和方法,对企业和社会之间的经济活动带来的社会贡献和社会损害即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程度和效果进行研究、计量和反映,是会计学科的新兴领域。其主要内容是核算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而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这也是其有别于其他会计领域的重要特征。

(四)基于低碳经济 (1)碳会计。碳会计是基于低碳经济的一个会计研究新领域,它采用多元计量形式,对企业消耗含有碳元素的能源和随之排放的含碳元素化合物等活动进行确认、计量、报告和评价,披露企业自然资本效率和社会效益。包括碳汇会计、碳排放会计和碳排放权交易会计。碳汇会计主要是对森林、土壤等对碳收入与固化的核算;碳排放会计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排放的温室气体进行的核算,由于温室气体中的大部分都可以折算为二氧化碳当量来表示,所以碳排放实际上是指CO2与CO2等同物的排放;碳排放权交易会计是对企业从碳排放交易市场购进与使用的碳排放权的核算。碳会计的核心问题是碳排放权的确认和计量。(2)排污权会计。排污权会计是伴随着排污权交易的设立而产生的。随着排污权交易规模的扩大和制度的健全,尤其是对企业财务影响的加剧,迫切需要将排污权这种特殊的环境容量资源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以此来准确反映出排污权资源的进入和退出给企业带来的损益,以利于企业管理者的决策和外部投资者的投资选择。因此,排污权会计顺应了这种需求,其核心是排污权的确认和计量。

四、结论

笔者所构建的循环经济会计核算体系并非只是一个单一的会计分支,而是由这些对具体循环经济事项进行分类核算的会计学分支组成的一个大的会计信息系统。其中,资源会计、物料流转成本会计主要是对资源最优利用的会计事项进行研究,要求企业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资源,这是遵循“3R”原则中减量化的要求;废弃物再利用会计是对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废弃物、废旧产品的再利用和再制造等事项进行核算和披露,这是遵循“3R”原则中再利用的要求;可持续发展会计、社会责任会计、环境成本内化等倡导的资源合理分配和循环利用遵循的是“3R”原则中的再循环原则,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实现企业、企业间、社会三个层面的良性循环;碳会计、排污权会计是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碳排放权、所产生的“三废”排放进行核算,以督促企业自觉爱护生态环境,绿色生产,低排放,最终实现低碳经济的要求和目标。

参考文献:

[1]葛家澍、李若山:《九十年代西方会计理论的一个新思潮——

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例8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1林场会计核算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国有林场会计的核算体系只对林业会计核算中最为主要的部分做了规定,但是从细微的角度来说也给林场的会计人员留下了很多的问题,特别是会计核算的基本框架结构。而笔者分析认为这部分恰恰是林业这个特殊行业会计核算的最为核心内容,从长远来看它会制约林业企业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另据不完全统计,现在的一些国有林业部门虽然实施了林木资产和林价的会计核算,但在会计遇到一系列难以解决的问题后,也都纷纷退出了核算,执行的却是比较传统的核算方式,久而久之会给林场的会计核算带来技术的滞后和经济财产的损失,如果长期使用这种较落后的核算方式就会形成恶性循环,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核算生产方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

2 林场会计核算的最基本原则及流程

2.1原则方面。经过近年来的工作体会,笔者逐步理清了林场会计核算的最基本原则。这个最基本原则是会计核算上的指导思想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一个重要标准。笔者分析,可把这个原则分为三大类:一大类是衡量会计质量的;二大类是确认和计量的;三大类是起修正作用的。这三个原则是互为互补的。

而它的特征性具体表现在客观性上和相关性上。客观性表现在它的经济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方面,我们一般要切实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笔者认为它是对会计核算工作和会计信息的基本质量要求。

而它的相关性是指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方面具体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2.2流程方面。说到林场会计核算的流程,笔者以图为例具体呈现如图1所示。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首先要把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再通过记账凭证和记账汇总的方式分门别类,最后总账,再到会计报表。

3林场会计核算的具体措施

下面笔者将对林场会计核算的措施做一阐述论证。

3.1要健全会计核算的内容。

一般来说,林场会计核算的内容包含林木资产、林区野生动植物资产等的核算。其中对林木资产的核算,应从核算新造林开始,逐步将林木资产纳人会计核算体系。除此之外,还要对森林资源的经营收入和支出核算。经营收入的核算要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增加“环境收益”二级会计科目,核算育林收入、环保奖励和环保损害补偿收入等。而支出得核算,我们要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下增加“环境成本”二级会计科目,核算环境支出成本、自然资源消耗成本、环境破坏成本等。

3.2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我们从图所2示中,可以看到由资金投入到货币资金,再到储备资金等,最后汇总到资金分配与退出。这是我们会计在核算中要遵循的核算前提条件。

3.3国有资产评估的核算。这是对那些改为事业单位后的林场来说的,要对它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办法进行管理。各单位要对现有资产进行清理、登记、评估、核资,在此基础上分类管理。对非经营性资产,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定管理。

3.4做好外部监督检查。这主要是采用专项检查或财务收支审计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我们要对林场新发生的业务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同时还要对会计报表、财务收支等进行检查,被检查林场应积极配合,对发现的错误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

3.5确定核算模式。现在一般采取的是收付实现制,有的也可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适度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这样做的好处是有利于加强成本控制,体现业务活动运营效果,实现计划、预算、控制和报告的一体化。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这样可以兼顾国家拨付事业费的管理仍采用事业单位财务准则进行核算。

结语

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例9

关键词:

铁路管理;会计体系;构建

一、铁路管理会计概述

铁路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有着本质的区别,集合了管理和会计两个方面的内容,所以也被称之为内部报告会计,它主要是通过对财务会计信息进行加工、延伸,提供有关企业未来的计划、预测的信息,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和资本市场的发展需要。在铁路运输企业建立管理会计体系的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铁路部门获得经济效益的能力,为管理者制定科学规范的发展战略提供数据支撑,对铁路部门的发展和运行,以及提高市场竞争力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铁路管理会计含义

铁路管理会计通过相应方法,对财务会计、统计部门,以及各个科室提供的数据和材料进行深入整理、计算、对比和分析,对各个部门资金使用进行规划、控制、评价以及考核,从而保证铁路各级管理部门对日常发生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规划与控制,同时实现资金的合理分配,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二)铁路管理会计体系的组成

铁路管理会计体系包括管理控制体系和成本会计核算体系两个组成部分,本文主要是把管理会计理论和铁路部门的实际情况相结合,通过系统的分析,浅议了构建铁路管理会计的原则和主要方式。

二、铁路管理会计原则

(一)遵循决策有用性原则

决策有用性原则是保证铁路管理会计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关键,在这一过程中,主要包括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首要质量特征,第二个层次是次要质量特征。具体分析如下:1、首要质量特征包括以下几个原则:第一,铁路管理会计体系的构建遵循相关性原则,在收集、汇总、分析、处理、提供信息和资料过程中,一定要保证信息用户的需求达到决策有用性,促使管理会计体系构建的有效性。第二,要遵循可靠性原则,确保铁路管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避免出现错误或者偏差,对铁路部门造成损失,从而真实准确的反映管理会计需要反映的现象和质量,从而保证铁路管理会计体系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2、次要质量特征次要质量特征也包含两个方面的原则:一方面是要坚持一惯性原则,各个会计期间所使用的会计方法和程序应当相同,不得随意变更,保证不同时期的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可比性,为决策者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另一方面,是要遵循可比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出各组信息中存在差别。

(二)信息约束原则

信息约束原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成本效益原则,保证管理会计带给铁路部门的效益比其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成本高,达到实行管理会计的真正目的。第二,重要性原则,铁路管理会计在实际操作中对重要信息应分项核算,重点分析,对于次要事项,在不影响真实性的情况下可简化核算。第三,民主性原则,铁路管理会计在进行决策分析中,要通过民主管理,保证管理会计体系构建能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第四,要遵循灵活性原则,每一个体系和制度的构建都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需要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才能逐步完善,所以在铁路管理会计体系构建过程中要遵循灵活性原则,为后期完善体系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针对用户的质量原则

在铁路管理会计体系构建中,要融入用户质量原则,才能保证相关的的制度和政策能落实的更加彻底。在针对用户质量时要遵循可理解性原则、可接受性原则,保证信息用户对传送的信息能清楚的认识。

三、铁路管理会计体系构建的主要方式

(一)建立完善的铁路管理会计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是为实现共同目标而进行的各种分工和协调的系统,管理会计职能的发挥离不开组织结构的支持,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和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明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利的划分,明确各部门之间彼此如何协调、配合、补充、替代的关系,以提高企业管理效率。

(二)建立科学的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涉及到的范围比较广,包括管理会计岗位的设置、职责分工、任职要求、从业资格、学习培训、考核激励机制等等,是保证铁路管理会计体系能够顺利运行的基础。而会计核算制度包括原始凭证、经济业务事项账务处理、财务报表、在工作过程中需要遵循的规章制度等等。

(三)建立管理会计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是企业信息传递、沟通的平台,它有利于企业信息的及时收集、传递和处理,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内部沟通,有利于及时了解竞争对手信息,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及客户信息。首先,企业应将管理会计信息化纳入信息化规划,防止“信息孤岛”现象,做好组织和人力保障,可以通过新建、整合或改造现有系统等方式,推动管理会计的应用。其次,企业应利用专业化分工和信息技术优势,建立财务共享中心,促进会计职能的转变(从核算到管理决策),推动管理会计工作。

(四)建立管理会计业绩评价制度

业绩评价是管理会计控制的方法,同时也是检验管理会计成果的有效手段,通过业绩评价,传递和引导管理会计的思想和方法,同时可以及时发现管理会计体系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出调整。管理会计业绩的评价不能采用单一的财务指标,应采用综合性评价指标,财务与非财务指标并重的评价方式。管理会计业绩评价综合方法主要有:平衡计分卡、经济增加值。平衡计分卡是企业经营业绩评价方面最新、内容全面的方法,它从财务、客户、内部流程和创新与学习角度对业绩进行评价,平衡了长期与短期业绩、内部与外部业绩、财务业绩与非财务业绩及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可以为企业管理决策提供支持并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效率。经济增加值(EVA),指从税后净营业利润中扣除包括股权和债务的全部投入资本成本后的所得。EVA是一种全面评价企业经营者有效使用资本和为股东创造价值能力,体现企业最终经营目标的经营业绩考核工具,也是企业价值管理体系的基础和核心。

四、结束语

铁路管理会计的构建对铁路事业发展和运行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铁路部门应积极转变思想,积极探索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运用,运用管理会计手段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张华 单位:北京铁路局沧州车务段

参考文献:

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例10

    一、引言

    时代前进的步伐越来越快,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也日益明显。二者虽源于同一母体,都属于企业会计学科范畴,彼此更是相互依存、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乃至在会计主体,记账基础,核算的方法等方面也有许多相同之处。但税务会计实质上是以纳税人为会计主体,以货币为计量单位,以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税务人员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对税款的形成、计算直至最终的缴纳进行核算、反映、监督的一门专业性会计。更重要的是税务会计的核算不只要遵循一定的会计准则,同时还要受到税法的约束。一旦税法规定与会计准则规定相抵触时,税务会计必须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以确保应纳税款的准确性。可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在核算时,仅需遵循公认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发生税法规定与会汁准则规定相抵触时,财务会计不需要考虑税法的相关规定。

    财政部近年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这些准则、制度的制定完全考虑了会计应遵循的原则,对收入、成本、费用的界定与税法的规定愈来愈不一致。而二者之间从原来的统一走向目前的分离也是形势发展的必然。由此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以往两者统一的缺陷必然导致现今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现阶段,我国经济与国际不断接轨,会计理论体系不断完善,尽快建立企业税务会计制度极为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我国为何要单独设立税务会计首先,我国税收法律现在越来越健全,税收管理制度也越来越严格,然而我国企业会计纳税目前主要仍是依据财务会计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而绝大多数企业财务人员在每月进行申报纳税时,头脑中往往没有对税务资金流动的清晰、完整系统的观念,更无法准确地计算应缴税金,进而无法正常进行纳税申报,更谈不上进行税收筹划,在大多情况下财务人员只是一味机械性地接受主管税务机关的指令。再者,企业税务会计要对纳税中报、税款的减免乃至税收的统筹规划进行专门、独立的核算。企业财务会计则只是把上述项目作为附属,这些差异的存在,也转化为企业税务会计需要单独设立的一部分前提条件。因此只有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企业在运营核算中才能真正实现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各自应达到的目标和履行的职能。其次,因为利益的需要,企业在会计学科领域中研究与其自身纳税相关的财务经济决策和会计处理,而研究的初衷应该是为了完整准确地去理解和执行相关的税收法律规定。只要是在税收政策、法规允许的条件下,企业方可争取获得纳税方面的优惠待遇。但目前我国税法在某些方面的确仍存在着较多不健全和多变化的特性,会计工作如果只是一味单一的跟着税法以及税收制度的变化走,则会单纯成为解释并执行税收政策的工具。而最终将会直接影响到企业会计信息的一致性,使得会计理论处于不规范的状态,这样也给企业的会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要想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必须十分了解税收法律规定,不仅要熟知税法原理,更应精通各税种的实施细则,具体规定乃至补充规定等,不单单要站在纳税人角度正确进行有关纳税的会计处理,适时做出符合企业利益的财务决策,还要时时站在征税人的角度去学习税收规定。只有这样才是企业合法获利的必然趋势。因此不难得出,在企业中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单独独立出来,不仅有可能,而且非常有必要。

    二、税务会计的含义与特点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财税合一的会计制度,而目前关于税务会计含义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税务会计必须以税收法规为准绳,以经济业务为背景,核算企业财务会计中与税法有出入的税种。而作为企业税务会计,必须严格遵照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操作处理。受到税收法律、法规的制约,不能随意选择或修改。其次,税务会计必须是以国家税收法令为准绳,运用会计学中的理论和核算方法。对由税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门专业性会计。最后,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税务会计等同于企业所得税会计,是通过建立专门的所得税会计理论和方法而形成的一门独立的专业会计,工作中以企业应纳税所得与会计收益的差异作为研究对象。以上几种观点都认为,税务会计是一门独立的专业会汁。而对其共同的主旨都是以税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为规范,以货币计量单位,运用会计学的方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反映和监督,以保证税款正确、及时入库,维护国家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专业会汁制度。税务会计更是作为融税收制度和会计核算于一体的特殊专业会计。

    三、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原则

    税务会计原则以税法为主导,只要是符合税法要求的会计原则,它就承认,并非完全符合税法要求的会计原则,它就会采取有限承认或有条件承认,不符合税法要求的会计原则,它就不予承认。现今的税务会计原则就是经过如此漫长的筛选后逐步形成的。首先,应遵循税法的原则。在企业中,财务会计核算的一些方法,可根据其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选择,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等,但作为税务会计,则必须遵循国家现行的税收法规选择。这也是财务人员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当两者发生冲突时,税务会计则必须以现行税法作为标准,对于不符合税法的会汁事项依次进行调整。其次,应遵循灵活操作的原则。灵活操作一层是指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税务会计活动中,一旦发生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重要的会计事项时,应采取分别核算。而当发生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次要或无关紧要的会计事项时,在不影响纳税资料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以简化或省略。灵活操作的另一层含义是将核算同监督相结合,企业财务人员务必要加强处理企业事务全程监督的工作。要及时发现并改正与税法不符的行为,不但要在日常会计活动中正确核算各种应纳税金,同时也要做到核算与监督相结合。再次,应遵循寻找适度税负的原则。在企业税务会计中的一项重要目标即是为企业的管理者、债权人、投资者及时准确提供纳税资料和纳税信息,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四、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基本制度

    虽然现今的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仍存在较多的差异,亦日趋分离。但一贯要求税务会计应当以企业中的财务会计制度为基础。在企业中,税务会计更不会是独立存在的,税务会计往往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来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而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协调最终也将如实体现在企业对外编制的财务报告上。因为企业中的任何税务会计处理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引起影响,而这种影响也势必会直接反映在企业的财务报告中。其次,纳税申报制度。规定此制度是一个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企业中的税务会计应当根据各税种的不同要求,如实反映企业纳税的申报内容。同时,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缴纳应缴税款。再次,减免税、退税与延期纳税的制度和企业纳税自查制度。根据税收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申请减税、免税、退税以及延期纳税。对于企业纳税自查制度则是企业监督其自身履行的纳税义务,防止并纠正错计税、少交税、欠税的一种监控手段。现今,随着会计改革和税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现已为税务会计的独立创造了充分的客观条件。在对税务会计提出内在要求的基础上,相信企业独立的税务会计可以专门针对如何保证纳税活动,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专门系统的研究。另外,在处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关系上,独立的税务会计也可以站在企业更高的角度完成为其理财的责任,此举措既有利于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同时也加快缩小了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总之,税务会计的独立性,既是会计改革和税制改革亦是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现实性需要。

    参考文献:

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例11

一、引言

代前进的步伐越来越快,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也日益明显。二者虽源于同一母体,都属于企业会计学科范畴,彼此更是相互依存、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乃至在会计主体,记账基础,核算的方法等方面也有许多相同之处。但税务会计实质上是以纳税人为会计主体,以货币为计量单位,以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税务人员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对税款的形成、计算直至最终的缴纳进行核算、反映、监督的一门专业性会计。更重要的是税务会计的核算不只要遵循一定的会计准则,同时还要受到税法的约束。一旦税法规定与会计准则规定相抵触时,税务会计必须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以确保应纳税款的准确性。可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在核算时,仅需遵循公认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发生税法规定与会汁准则规定相抵触时,财务会计不需要考虑税法的相关规定。

财政部近年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这些准则、制度的制定完全考虑了会计应遵循的原则,对收入、成本、费用的界定与税法的规定愈来愈不一致。而二者之间从原来的统一走向目前的分离也是形势发展的必然。由此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以往两者统一的缺陷必然导致现今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现阶段,我国经济与国际不断接轨,会计理论体系不断完善,尽快建立企业税务会计制度极为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我国为何要单独设立税务会计首先,我国税收法律现在越来越健全,税收管理制度也越来越严格,然而我国企业会计纳税目前主要仍是依据财务会计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而绝大多数企业财务人员在每月进行申报纳税时,头脑中往往没有对税务资金流动的清晰、完整系统的观念,更无法准确地计算应缴税金,进而无法正常进行纳税申报,更谈不上进行税收筹划,在大多情况下财务人员只是一味机械性地接受主管税务机关的指令。再者,企业税务会计要对纳税中报、税款的减免乃至税收的统筹规划进行专门、独立的核算。企业财务会计则只是把上述项目作为附属,这些差异的存在,也转化为企业税务会计需要单独设立的一部分前提条件。因此只有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企业在运营核算中才能真正实现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各自应达到的目标和履行的职能。其次,因为利益的需要,企业在会计学科领域中研究与其自身纳税相关的财务经济决策和会计处理,而研究的初衷应该是为了完整准确地去理解和执行相关的税收法律规定。只要是在税收政策、法规允许的条件下,企业方可争取获得纳税方面的优惠待遇。但目前我国税法在某些方面的确仍存在着较多不健全和多变化的特性,会计工作如果只是一味单一的跟着税法以及税收制度的变化走,则会单纯成为解释并执行税收政策的工具。而最终将会直接影响到企业会计信息的一致性,使得会计理论处于不规范的状态,这样也给企业的会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要想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必须十分了解税收法律规定,不仅要熟知税法原理,更应精通各税种的实施细则,具体规定乃至补充规定等,不单单要站在纳税人角度正确进行有关纳税的会计处理,适时做出符合企业利益的财务决策,还要时时站在征税人的角度去学习税收规定。只有这样才是企业合法获利的必然趋势。因此不难得出,在企业中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单独独立出来,不仅有可能,而且非常有必要。

二、税务会计的含义与特点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财税合一的会计制度,而目前关于税务会计含义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税务会计必须以税收法规为准绳,以经济业务为背景,核算企业财务会计中与税法有出入的税种。而作为企业税务会计,必须严格遵照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操作处理。受到税收法律、法规的制约,不能随意选择或修改。其次,税务会计必须是以国家税收法令为准绳,运用会计学中的理论和核算方法。对由税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门专业性会计。最后,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税务会计等同于企业所得税会计,是通过建立专门的所得税会计理论和方法而形成的一门独立的专业会计,工作中以企业应纳税所得与会计收益的差异作为研究对象。以上几种观点都认为,税务会计是一门独立的专业会汁。而对其共同的主旨都是以税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为规范,以货币计量单位,运用会计学的方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反映和监督,以保证税款正确、及时入库,维护国家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专业会汁制度。税务会计更是作为融税收制度和会计核算于一体的特殊专业会计。

三、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原则

税务会计原则以税法为主导,只要是符合税法要求的会计原则,它就承认,并非完全符合税法要求的会计原则,它就会采取有限承认或有条件承认,不符合税法要求的会计原则,它就不予承认。现今的税务会计原则就是经过如此漫长的筛选后逐步形成的。首先,应遵循税法的原则。在企业中,财务会计核算的一些方法,可根据其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选择,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等,但作为税务会计,则必须遵循国家现行的税收法规选择。这也是财务人员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当两者发生冲突时,税务会计则必须以现行税法作为标准,对于不符合税法的会汁事项依次进行调整。其次,应遵循灵活操作的原则。灵活操作一层是指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税务会计活动中,一旦发生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重要的会计事项时,应采取分别核算。而当发生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次要或无关紧要的会计事项时,在不影响纳税资料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以简化或省略。灵活操作的另一层含义是将核算同监督相结合,企业财务人员务必要加强处理企业事务全程监督的工作。要及时发现并改正与税法不符的行为,不但要在日常会计活动中正确核算各种应纳税金,同时也要做到核算与监督相结合。再次,应遵循寻找适度税负的原则。在企业税务会计中的一项重要目标即是为企业的管理者、债权人、投资者及时准确提供纳税资料和纳税信息,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四、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基本制度

虽然现今的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仍存在较多的差异,亦日趋分离。但一贯要求税务会计应当以企业中的财务会计制度为基础。在企业中,税务会计更不会是独立存在的,税务会计往往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来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而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协调最终也将如实体现在企业对外编制的财务报告上。因为企业中的任何税务会计处理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引起影响,而这种影响也势必会直接反映在企业的财务报告中。其次,纳税申报制度。规定此制度是一个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企业中的税务会计应当根据各税种的不同要求,如实反映企业纳税的申报内容。同时,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缴纳应缴税款。再次,减免税、退税与延期纳税的制度和企业纳税自查制度。根据税收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申请减税、免税、退税以及延期纳税。对于企业纳税自查制度则是企业监督其自身履行的纳税义务,防止并纠正错计税、少交税、欠税的一种监控手段。现今,随着会计改革和税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现已为税务会计的独立创造了充分的客观条件。在对税务会计提出内在要求的基础上,相信企业独立的税务会计可以专门针对如何保证纳税活动,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专门系统的研究。另外,在处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关系上,独立的税务会计也可以站在企业更高的角度完成为其理财的责任,此举措既有利于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同时也加快缩小了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总之,税务会计的独立性,既是会计改革和税制改革亦是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现实性需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