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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meaning in literature history of researching the Chinese ancient urban literature is re-surveying and studying the classical literature from a spatial angle of view, digging and making use of the urban literature resources fully that had been neglected for a long time, which is good for rebuilding a space-time concatenate, more integrated and systematic Chinese classical literature history. Furthermore, the research on Chinese ancient urban literature can also provide a wide historical sight and profound historical text for the present literature.
Key words: urban literature; literature history; spatial form; present significance
近年来,在中国古代文学地域性研究呈现热潮的背景下,中国古代城市文学开始进入当代研究者的视域。城市文学属于古代文学的特殊分支,在内涵上与乡土文学、山水文学相对应而存在,具体是指以古代城市这一特定空间形态为观照视角,以人与城市关系为枢纽,以城市的物质构成、生活状态、文化品质、人文景观以及城市居民为主要表现对象的文学,其内容围绕凸显城市特点这一中心向不同层面展开,具体包括勾勒城市风貌、书写城市印象、表现异于乡村的都市生活形态、彰显由城市激发的物质欲望、描写个体都市体验、刻画各类市民形象以及以文学的方式对城市进行文化定位与评判等等。
研究中国古代城市文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文学史意义。
首先,古代城市文学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是中国古代文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只有充分重视并认真研究古代城市文学,才可能建构完整意义上的中国古代文学史。
文学史写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文学发展历史自身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决定了文学史写作必然是多样化与系统性的有机统一。自清末黄摩西撰写第一部《中国文学史》以来,先后有数以百计的同类著作问世,内容由简到繁,容量由少到多。无论单本断代史抑或多卷本通史,无不将时间(具体言之是朝代)作为写作纲目,通行的写法是以历史发展的先后顺序为线索,依次介绍历朝历代主要文学现象、文学思潮、重要作家及其优秀作品。考察时代对文学的影响,作为一个重要的学术理念贯穿于各种文学史写作始终。中国古代文学发展历史悠久,覆盖地域广阔,文体繁多,内容丰富,作家队伍浩大,成员无数,名家名著层出不穷,任何一部文学史都难以将其全部囊括,挂一漏万势所难免。随着文学史研究的不断深入,为了弥补通史写作相对粗疏和过于简括的不足,及时反映最新研究成果,学界前辈与时彦不断推出各种分体文学史,如诗歌史、赋史、词史、散曲史、散文史、小说史等。此类著作仍以时间为贯穿全部材料的线索,只不过是就某一类特定文体的历史演进状况作出较为详细描绘和评价,由于笔力相对集中,对对象特征的挖掘也因此更加系统和深入。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古代文学的研究视角之所以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主要原因在于我们民族的时间意识和历史意识高度发达,而空间意识和宇宙意识则相对薄弱。将时间作为文学研究的唯一观照角度,便于撰写者们把主要精力或全部精力放在勾勒文学发展的历史进程和把握文学的时代风貌之上,但其弊端也显而易见,即容易忽略文学存在的空间布局及其形态,从而导致诸多研究空白长期得不到填补。
文学的价值及其发展规律既可以在时间的延续中体现,也可以通过空间分布形态去认识。“研究中国文学史的任务,是清理并描述中国文学演变的过程,探讨其发展规律。”[1]而文学的演变包括了文学空间分布形态的演变,如果通过对文学创作中心空间移位的研究,对作家地域分布规律的把握,对地理环境与作家审美心理对应关系的揭示,同样能够发掘出文学发展的某种规律。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地域观照、空间批评的研究视角和方法被带进了中国古代文学研究领域,探讨地域、空间对古代文学创作及其发展的影响,遂成为文学史写作的一个新思路,在这一背景下,各种地方(省市)文学史相继推出。当学者们开始从空间视角去重新认识各种文学现象时,又明显表现出对产生于乡村的田园文学和山水文学的浓厚兴趣,在高度自觉的研究意识指导下,逐步建立起完整而科学的研究系统,并由此取得丰硕成果,诸如山水诗史、游记文学史之类著作的出现即为标志。相比之下,对文学产生的另一空间背景城市以及城市文学则普遍缺少关注和重视,不仅参与研究者少,而且缺乏明确的研究意识与系统的研究方法,城市文学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发掘和利用,城市文学特色没有得到总结和提炼。毋庸讳言,城市文学已成为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薄弱环节。
古代城市文学是全部古代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我们以作家与城市之关系为切入点进入文学史研究领域,势必发现许多新问题。例如,文学家的生存空间与创作空间的构成形态究竟如何?他们与城市的关系有何共同点?城市遭际与城市体验以何种途径、何种方式对其创作产生影响?其中的规律性与特殊性体现于何处?文学家的价值取向和审美情趣又如何内化为文学文本中的城市形象?我们能否从古代作家创作的城市文学文本中寻找到古代所存在的城乡差异?欲圆满地回答此类问题,不仅需要借助时间线索,而且需要空间观照视角和区域文化观念,如果采用时空并置的双重视角,我们对中国古代文学史的建构必将更加完整和系统。
此外,在中国文学发展的历史长河里,城市文学与乡土文学具有相互影响与渗透之关系,二者共同造就了古代文学地图的丰富多彩,欲准确把握中国古代文学史的内部构成体系,同样不能缺少城市文学研究这一重要环节。研究城市文学史,从另一个向度呈现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轨迹,将有助于我们深化对乡土文学文化特质的认识,更准确地把握中国文学的地域性和民族性。
其次,城市作为古代社会一个相对独立的重要文化空间,不仅铸就了古代城市文学特殊的精神风貌和文化品格,而且成为许多重要文学样式的策源地及其发展繁荣的催化剂。研究古代城市文学,是推动古代文学史研究多元化格局形成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古代文学史研究的深化。
城市文学的本质与特色,归根结底决定于城市文化的本质与特色。中国古代城市是在自然经济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同时兼备军事防御、政治统治、文化整合、经济推动多重功能,尤以政治功能最为突出和重要。虽然它与西方近现代城市以乡村为对立面,以脱离自然、悖离传统为崛起前提完全不同,尽管城乡之间在很多时候并无截然划分的空间界限,但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仍然逐渐具备了区别于乡村的鲜明特质:第一,以人与人、人与物为主要关系结构。城市居民的异质性构成在相当程度上遮蔽了人际之间的血缘、地缘关系,交换关系占据了较大比例,功利色彩较为明显和浓厚。第二,城市是人类改造自然、改变自我居住地的创造性产物,其诞生与不断发展充分显示了人的自主意识与创造精神,与此相联系,城市文化不可避免地要彰显创造力量,淡化无为意识,崇尚功利追求,张扬世俗精神。第三,古代中国最重要的城市通常作为帝国的行政中心而存在,“政治,而不是商业,决定着中国城市的命运。”[2]因此,城市极易激发人们对于政治的联想和欲望,而城市居民较之乡民,也更容易遭受政治的辐射和影响,更易于感受皇权的存在和威慑。城市生活浓厚的政治色彩、商业色彩以及世俗化色彩,经由创作主体心灵的感受与投射,赋予城市文学文本相应的文化风貌,功利性(包括政治功利和物质功利)、世俗性、娱乐性构成了古代城市文学最核心的意义要素,以富为美,以俗为美,成为城市文学审美取向最突出的特征。对此,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才可能在与乡土文学的联系和比较中,更加全面深入地认识中国古代文学既二元对立又多元并存的文化风貌。
作为大量财富聚积地和商品集散地的城市,无疑能够为文学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因此,它成为许多重要文学样式的策源地及其发展繁荣的催化剂。考察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历史,可以发现小说创作与城市的密切关系,早期小说产生和传播的空间背景不可能是以单家独院为主要居住方式、缺少人际交流和信息沟通的广阔乡村,而应是人口相对集中、信息传播比较方便的区域,只有城市哪怕是早期的城镇才可能具备这样的条件。中国古典小说经宋元由文言而白话的转折,至明清进入全盛时期,与此同步的正是古代城市经济的日益繁荣与昌盛,以及市民阶层的不断发展壮大,正是后者为小说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广阔的市场。戏曲的情况与小说大体相同,古典戏曲的繁荣(包括创作与传播)同样离不开城市经济的繁荣,其中,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与欣赏水平直接影响到戏曲的发展与审美趣味。古代小说戏曲研究欲在现有水平的基础上有所创新与提高,强化和扩大城市研究视野,非常有必要。
再次,研究中国古代城市文学还具有现当代文学史意义,可以为现当代文学史研究提供一个广阔的历史视野与意蕴深厚的历史文本。
近年来,中国现当代城市文学创作和研究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审视既有成果,不难发现这样一个事实,中国现当代尤其是当代城市文学研究的话语体系,主要建构在西方现代城市理论基石之上,而西方城市文学则理所当然地成为中国学者研究的主要甚至唯一的参照系。与重视横向移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纵向比较的环节显得十分薄弱,在当代学者的研究观念里,历史上“乡土文学异常发达使得中国在某种程度是成了一个乡土文学的国度”[3]。“历史经验”的缺失,源于古代城市文学研究的不足或者不力,现当代城市文学研究缺少了历史的纵向座标与具有本土特色的理论资源,中国文学史因此出现了某种程度的“断层”现象。
城市文学的研究价值并不与其历史地位和历史评价构成正比关系,事实上,中国古代作家群体因与城市的不解之缘,而成为城市文学创作的主力军。尽管由于农业文化传统所铸就的“乡土情结”的巨大影响,“叶落归根”、“富贵而归故乡”被古代社会绝大多数成员视为理想的人生归宿,城市只不过是个体生命中的“驿站”,然而,这并不妨碍他们对城市的观照和书写。无论匆匆过客抑或成功地进入者,城市总会在留下他们足迹的同时,向其心灵世界投射自身的影像。城市之于文人作家生命的重要性,不仅仅因为标志另一种外部生活环境或另一种生活方式,还在于它参与了个体的人格建构,并成功地转化为艺术创作空间的有机组成部分。研究城市与文学创作之间的关系,不但可以更加全面地认识古代作家的生存状况与历史遭际,更为重要的是,中华民族生长于农业文明的港湾里,社会的个体成员毫无例外地具有“农村”背景,一代又一代知识分子向往和欣赏城市生活,纷纷离开农村,选择新的生活环境与新的生活方式,显然具有“告别”昨天的文化意味。当然,这种“告别”尚未形成解构和颠覆,不过,其中所表现出的对后起的文化方式的认同趋向,正随着历史的发展由隐而显,由弱变强,逐渐汇入了当代人的观念形态之中。人类在进行改变生活空间、建设城市的实践活动的同时,也以渐进的方式不断改变着自身。研究古代城市文学,发掘内化于文学空间的思想文化价值,无疑可以更加清楚地勾勒出中华民族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历史足迹,为现当代城市文学研究提供广阔的历史视野。古代作家群体在城市观照和评判方面表现出来的某些共同的“先天性”缺陷,也完全可以成为现当代城市文学研究的纵向参照系。
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术界不断传出关于强调“打通”文学研究的时代壁垒,提倡建立大文学史、中国文学通史的研究体系的呼声。深入系统研究古代城市文学,为后世中国文学研究提供文学资源与文化资源,无疑是“打通”的一种有益尝试。
[参考文献]
一、教学内容的更新
古代文学课程涵盖了中国两千多年文学发展的历史,时间跨度大,内容多。如详细讲解,则无法解决课时量不足的问题,因此在教学内容上要进行创建、更新。一是将教学内容模块化,突出问题导向。古代文学课程的教材虽有不同版本,但内容都非常丰厚,均是按照史的线索逐章展开。在具体授课的过程中如何将这些内容化繁为简,线条明细,就需要在教学内容上进行革新。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可以将不同阶段的内容进行以问题为导向的模块化处理。以先秦文学为例,我们可以将其内容分解为4大模块:1.先秦文学的浪漫主义。这一模块的主题是———浪漫主义特色的形成及表现,涵盖的主要内容有:上古神话、《庄子》、《楚辞》。2.先秦文学的现实主义。这一模块的主题是———现实主义特色的形成及表现,涵盖的内容有:《诗经》、诸子之文、史家之文。3.先秦文学的南北差异。这一模块的主题是南北文风的不同。涵盖的主要内容有:《诗经》、《楚辞》、《论语》、《孟子》、《庄子》。4.先秦文学中的治国之思,涵盖的内容有:《春秋》、《左传》、《国语》、《老子》、《孟子》、《韩非子》等。每个模块都有调动学生求知的兴奋点,在具体的讲解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将这些点和史的线索有机串联,避免内容的碎片化。二是在对重要作家作品的分析,应从艺术和精神两个层面解读,两个层面并重,而非只突出艺术性。例如对《离骚》的讲解,应以屈原的伟大人格在作品中的表现为统领,而不仅是停留在对诗歌字句的疏通,从而开拓学生的思维,从更大的视野理解作品的深刻内涵。三是在发掘古代文学课程的现代意义。在分析、解读作品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责任意识,在审美中感受真、善、美的崇高;在先贤的曲折人生中,让学生感悟何为担当,何为坚持,何为发奋,应该拥有怎样的人生的品度;在分享哲人的智慧中让学生体味生命的真谛。
二、教学方法的革新
由于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大容量的教学任务,必须在教学法上狠下功夫,进行变革。前苏联教育学家巴班斯基曾深刻地指出:“教学方法的最优化程序中的一个最重要的,也是最困难的问题是合理选择各种教学方法并使之达到这样的结合,即在该条件下,有限的时间内获得最好的教学效果”[1]。这段话告诉教育者单一的教学方法不能收到好的教学效果,同时不合理的教学方法即便使用多种,也不能达到好的教学效果。英国语言学家JaneWillis在她的语言习得理论中提出的任务型教学法[2]虽然针对的是语言教学,但我们可以活用到古代文学教学中,完成不同教学方法的立体式整合。任务型教学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前任务”(pre-task)。将每一个教学模块细分为若干个小的模块,每一个小模块由2-4的小问题构成。在课前将1-2个小模块的问题布置给已分好组的学生,通过各种媒介搜集资料。如先秦文学教学内容设计的第三模块———先秦文学的南北差异,可以将这一模块分为“先秦文学诗歌南北差异”、“先秦文学散文南北差异”两个小模块。针对第一个小模块可以安排学生准备4个问题:(1)了解梁启超《南北文化之不同论》这篇文章。(2)《诗经》产生的地域及文化特征。(3)楚辞产生的地域及文化特征。(4)举例对比《诗经》、《楚辞》在外在形象的描写上的差异。二是任务循环流程(task-cycle)。将前任务安排的内容以小组的形式课堂汇报,每个小组汇报5-8分钟,教师根据汇报情况答疑、解惑、讲解,深入、有序地推进教学内容。三是语言聚焦(languagefocus)完成一个模块的学习之后,学生开展自评、互评,查找不足,总结本模块的重点,完成本模块的学习内容。任务型教学的优势在于其包容性,可以整合如讲授教学法、问题教学法、讨论交学法、比较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通过教学模式的改变使教学内容从扁平走向立体,从呆板走向灵活,从静态走向动态,实现教师和学生的良性互动。
三、实践性教学的加强
一.律、律学------------------------------------------2
二.中国古代律学的阶段分野及其成就---------2
1.律学在先秦的初萌--------------------------------2
2.秦汉时期——律学的发轫阶段-----------------3
3.魏晋南北朝时期律学的独立与勃兴-----------4
4.成熟与发达的隋唐律学--------------------------5
5.走向衰微——宋元时期的律学研究-----------6
6.律学在明清时期的的历史性终结--------------7
尾论---------------------------------------------------- 7
内容摘要:律学在中国古代法制建构与完善的过程中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扩充了法的内容,解决了由于成文法条的抽象性、具体案件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所带来的诸多法律适用问题。从先秦到明清,古代律学因应时代,一脉相承,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中国古代法制进程的推进提供了持久稳定的动力,为中华法系的形成和整个东(南)亚古代社会的发展演进提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术法理支持。其斐然的成就、独特的法学视角和学术文化系统对于我们今天的法学研究乃至于国家法治的最终实现都有着特殊价值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律学 律学成就 阶段分野 再认知 传统的创造性转化
引 论
法学论域内的律学,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中一个重要而独特的领域,也是中华法系文化传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中国古代法学中的至显之学,律学萌芽于先秦,滥觞于秦汉,独立于魏晋,成熟于隋唐,衰微于宋元,终结于明清1 。本文拟从一个较为宏观的视角对古代律学的发展及其成就予以概括性的阐述和再认知。
一.律、律学
“律”,是一个很古老的字,甲骨文中有之,《易经》和《尚书》中亦有之。《说文解字》曰:“律,均布也。”按前人的解释,“均”是一种木制的工具,长八尺,上面有弦,用以调声。“布”是分布之义。用“均”将十二种音调和谐地分布在乐器上,即为“均布” 。从古人对“律”的释义中可以看出,“律”的本义为音律。古乐中有以六律较五声(宫、商、角、徵、羽)之说。以律较声,律由是得出“范天下之不而归于一”的引申义 。律在师旅中又引申为纪律、约束之意(如《周易》中就有“师出以律”的说法),这一用法在先秦的军队中已得到广泛使用。从公元前356年起,商鞅在秦国实行变法,他以李悝的《法经》为蓝本,“改法为律”2,制定了秦律 ,“律”即成为当时及后世绝大多数王朝最主要的基本法律形式。
中国古代律学(亦称“刑名之学”、“刑学”)以注释法学为主体,它主要研究以成文法典为代表的法律的编纂、解释及其相关理论。作为一种以古代法律为研究对象的理论形态,律学关注的视角既包括立法原则的确定、法典的编纂,也包括法理的探讨、法律的解释与适用等。秦汉以来,律学研究名家辈出,成果斐然,不仅出现了如郑玄、张斐、杜预等一大批杰出的律学家,而且产生了以《律注表》、《唐律疏议》为代表的诸多律学经典著作。可以说,律学的发展对于中华法系的确立与发展、对于古代中国及其周边国家的法制建构都给予了重要而有益的理论支撑。
二.中国古代律学的阶段分野及其成就
1.律学在先秦的初萌
先秦时期律学研究的萌芽,有着多方面的历史表征。早在西周初期,刑法原则中就有了针对犯罪主观心理状态如眚[过失]与非眚[故意]、终[惯犯]与非终[偶犯]的明确区分,诉讼程序上也出现了狱[刑事]、讼[民事]之别,这说明当时已经开始从理论的高度探讨法的现象与其适用的问题。春秋时齐国的管仲曾从概念上对法的含义予以阐释,他认为:“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 公元前501年郑国大夫邓析作《竹刑》,虽然该书内容已不可考,但从当时的执政者将其作为成文法加以应用来看,《竹刑》当属萌芽期的律学著作,邓析本人也被后世奉为古代“讼师”及律学研究的鼻祖。战国初年魏相李悝在变法中主持撰成《法经》一书。虽然是一部战国时期的成文法典,但就编撰体例、篇章结构和实体内容来看,《法经》不愧为初萌期律学的最高成就,它在律学乃至中国古代整个法律文化史上都是里程碑式的著作。《法经》首次确立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立法宗旨和“重刑轻罪”的重刑主义原则,初步创立了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的篇章体例结构,为封建律典法统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也对后代王朝的封建立法及其法制内容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
先秦时期初萌律学的发展还很稚嫩,这种探索性研究其本身还处于偶然和自发的状态,其初衷甚至还具有一定的政治功利性和一味用刑的法家偏激主义倾向;然而它却为律学在秦汉时期的发轫乃至于后世的长足发展提供了适宜的背景,作了十分必要而有益的准备。
2.秦汉时期——律学的发轫阶段
律学在秦汉时期的诞生,以秦代法律注释书《法律答问》等的出现、西汉和东汉相继展开的以经释律、以经注律活动等为主要标志。律学在这一时期滥觞,是有其历史的必然性的。首先,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经济的发展、政治大一统局面的形成以及国家的制度设计的日益完备等,为律学的诞生与发展创造了必要的社会政治和经济条件。其次,这一时期成文立法的发达、立法活动的频繁以及法律数量的日益庞杂为律学的诞生与发展提供了现实的客观的需要。再次,秦汉时期封建正统法学世界观的形成、经学的发达以及语言学、文字学和逻辑学的进步为以法律注释活动为主要表征的秦汉律学研究的展开创造了适宜的文化环境。
作为以法家理论治国的典型,秦王朝虽然由于其高压的集权统治而对几乎所有的学术研究活动均予以取缔和镇压,但却异常重视法制,实行了“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国策,从而为律学的诞生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国家支持(以《法律答问》为代表的法律注释书的风行即是很好的例证) 。尽管秦代律学由于缺少其他的学术支撑而在表现形式上仍略显稚嫩,但它却为两汉时期律学的持续的开创性发展奠定了基础。
汉朝建立后,经过西汉初年的休养生息,两汉的统治者逐渐认同并采用了“外儒内法” 、“霸王道杂之” 、“德主刑辅” 、“明刑弼教”的治国方针,通过说经解律、引 礼入法以及推行春秋决狱等,把封建法制与儒家伦理密切结合起来,从而开始了封建伦理法制化、封建法制道德化的进程。因应这种时代的政治背景,两汉时期的律学研究也走上了儒家化的道路,突出表现为董仲舒等儒家经学大师的以经释律及东汉学者将经学方法应用于律学研究并进行的以经注律的实践。如果说西汉的律学研究因为克服了一味用刑的缺陷而培植了较为厚实的理论基础,那么东汉时期通过训诂方法(经学研究方法)的运用,律学研究则变得更为系统、周密和严谨。据《晋书-刑法志》载: 对当时(汉)的律文“后人生意,各为章句。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 东汉学者的律章句,是东汉时期最典型的律学著作,为秦汉时期律学诞生的重要标志之一。儒者们通过律章句对汉律令中的概念、立法背景和历史渊源等均作出了各自比较精确的界定和阐述。
比照初萌期的律学,秦汉诞生期的律学研究具有鲜明的特色。首先,它内容更加丰富,注释也更为详尽。秦汉律学有对某项法律、法令的历史背景及其发展演变的阐述分析,有对律文的立法宗旨、含义的归纳总结,还有对法律概念、术语的训诂、解读和界定,呈现出一种较为系统的状态。其次,律学研究中儒法合流的趋势明显。秦代律学对宗法伦理思想给予了一定程度的重视,如秦律规定:“父盗子,不为盗。”而两汉时期法制的儒家化更使律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被儒家的思维与视角所同化。汉时的儒者不仅用儒家经义来阐述法律文意,而且用经学方法来诠释法律概念。再次,秦汉律学开创了立法与编撰律疏同时(如秦朝的《法律答问》)、法律注释与私学并行和前文已述的以经释律等传统,这些都对后世影响极大。
3. 魏晋南北朝时期律学的独立与勃兴
尽管律学于秦汉时期诞生,但对律学研究予以明确记述并使用“律学”来指称法律注释及其相关的理论研究,却是魏晋以后的事。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古代法制的一个重要的过渡性演变时期,秦汉早期的封建法制经由它完成了向成熟完备的隋唐封建法制的转变。在长达近四个世纪的历史进程中,由于封建集权统治的相对削弱及周边少数民族的大规模内迁,整个社会的结构(包括文化结构)在剧烈的变动中得到了新的整合。因应这种特殊的时代背景,律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其独立性明显增强并呈现较前代更为昌盛与活跃的形态。主要表现在:
〈1〉儒家思想在律学研究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贯彻,律学研究儒家化基本完成。可以说,律学的诞生过程,是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封建正统法学世界观的形成过程,也是律学研究儒家化趋势日益发展的过程。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儒家思想在国家立法、司法活动中,在社会的律学研究中的影响,不仅较秦汉更加广泛、深入,而且出现了系统化、制度化的倾向,为隋唐及后世律典的“一准乎礼”奠定了基础。一个突出的例子,就是这一时期“十恶”、“八议”等的出现以及围绕“十恶”、“八议”的入律,律学家们从经义学理的角度对其进行的深入研究和阐述。
〈2〉律博士的设置和独立的法律教育机构的形成。
公元227年,卫觊上奏魏明帝:“九章之律,自古所传,断定刑罪,其意微妙。百里长吏,皆宜知律。刑法者,国家之所贵重,而私议之所轻贱。狱吏者,百姓之所悬命,而选用者之所卑下。王政之弊,未必不由此也。请置律博士,转相教授。”魏明帝采纳了卫觊的建言,于是曹魏在魏明帝太和元年(公元229年)颁布《新律》的同时,在廷尉之下,置律博士一人,位第六品中中,负责对地方行政官吏和狱吏教授国家的法律、法令。此后西晋及南北朝时期的政权也大都设有律博士或类似职位。魏晋南北朝的律(学)博士,是在司法机构廷尉或大理寺之下的属官。这样,法学教育附属于司法行政之下,律博士们既研究、教授法律,也参与立法与执法活动。又据史书载,后秦姚兴当政时期(394-416)于长安设立律学,“召郡县散吏以授之。其通明者还之郡县,论决刑狱。” 这是中国历史上官方设立的第一个独立的法律教育机构。律博士和独立专门的法律教育机构的设置,使律学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偶然自发的状态和单纯的学者热情而具有了相应的制度保障,对促进这一时期律学的发展与繁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3〉名家辈出与律学地位的提高
魏晋南北朝时期,律学名家层出不穷,形成了一个重要的社会职业阶层。其中较为突出的有曹魏时期的刘劭、卫觊,西晋时期的杜预、刘颂、张斐,南北朝时期的封氏家族等。律学家们或直接参与当朝立法,或对成文法典的条出权威性的注解——这些注疏经由官方认可甚至可以上升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法律文件,从而使律学在社会上的地位得到了空前的提高,律学研究在国家法制建构中的作用也日益彰显。例如律学家杜预曾直接参与《晋律》20篇的制定工作,而由封述(出身渤海律学世家封氏家族)主持完成的《北齐律》则取得了这一时期立法的最高成就。又据《晋书-刑法志》载,太和初年,魏明帝下诏要求各级司法官吏在审判活动中“但用郑氏[注:指郑玄]章句[以经释律著作],不得杂用余家”,这一规定使私人对法律的注释在历史上首次上升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司法文件。当然,这一时期最为著名的律疏注释成果当属张斐、杜预两位律学家对《晋律》所作的注本和律解。他们的晋律注经晋武帝诏颁天下,具有了与法典律文条目相同的法律效力,以致后世径称《晋律》为“张、杜律”。
〈4〉方法论的进步和律学研究的深入与繁荣
魏晋南北朝时期尤其晋代以后,由于玄学宇宙观和“辨名析理”方法论的影响,律学研究在方法论上有了进步。律学家们一般不再单纯使用儒家经义来解释法律条文和法律名词,而是更多地使用抽象的逻辑思维及归纳、演绎的推理方法,从而使这一时期的律学研究逻辑化、抽象化、系统化的趋势愈加明显。
在方法论进步、法制发展、文化昌明的基础上,这一时期的律学在研究上愈加深入繁荣,其成果集中表现于两次具有历史意义的立法改革与创新之中。其一是魏晋律的制定和刑名法例篇的定型;其二是以“法令明审,科条简要”著称于世的并为隋唐律典十二篇目、五百条文的结构体系提供了直接历史渊源的《北齐律》的制定。
魏晋南北朝时期律学的独立与勃兴,除了上述四点表征,还表现为刑法原则的确立与完善、法律解释的精确与明晰等等,笔者限于篇幅,此不赘言。虽然这一时期的律学研究有着浓厚的承启性色彩,然而毋庸置疑,其在整个律学发展史上的地位是重要而关键的,而其在基础理论研究和革新法制方面的独特的开创性的贡献在中国古代律学史、法制史中无疑将永放光芒。
4.成熟与发达的隋唐律学
隋唐时期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发展的全盛时期,封建法制在这一时期达到了空前的完备状态。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进步,因应立法发展、法学教育全面展开、法学世界观进一步成熟的时代法制背景,在总结吸收前代律学成果的基础上,律学在隋唐时期步入了历史性的成熟与发达阶段。主要表现在:
1)官方及私家编纂的律学著作为数众多(代表性著作为唐长孙无忌等人奉诏编著的《永徽律疏》)且社会普及度较高;
2)以儒家为核心并综合各家精华的封建正统法学世界观全面渗入到律学的研究之中 3;;
3)律学研究中有关法律体系的理论进一步成熟,体现立法学成果的法典的结构也更为合理;
4)刑法的基本原则更为丰富,刑罚的体系更加完善;
5)专门性法律制度的研究更为深入;
6)律文注释更为全面(如在阐述“十恶加重”原则时,唐律疏议对“十恶”重罪的立法意图和宗旨均作了详尽的说明和论证,并阐释了与之相关的皇权原则、宗法伦理原则及贵贱尊卑等级原则等),法律名词概念的解释更为精密周全(如唐律疏议在探讨“罪刑法定”问题时虽然指出:“事有时宜,故人主权断制敕,量情处分”,但同时也认为人主之断为个案,强调“不得引为后比”);
7)律学研究的方法更加多元。
隋唐律学是中国古代律学发展的“巅峰时刻”,而作为中华法系的标志性律典和人类历史上三部最杰出的法典之一的《唐律疏议》[以下简称唐律]则是这一时期律学研究成果的集中体现。从唐律的结构体系看,作为中国古代一部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法典,其序列安排是十分合理的;它以“刑名法例为首,实体犯罪居中,诉讼程序置后” ,整部法典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具有内在的逻辑性,充分体现了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立法学研究成果的吸收与创新。 前人有言,唐律“一准乎礼”,“得古今之平”,“范围甚详,节目甚简”。的确,唐律不愧为我国古代法学世界观和法律文化的集大成者,它继承了历代立法的成果,其本身又有所发展和创新,从而达致了封建立法的最高水平,为唐代封建社会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在后世中国及东亚、东南亚的法制史上都具有深远的影响。
当社会稳定发展、成文立法发达,讲求“法条之所谓”的律学便会兴旺。隋唐律学的成熟与发达,尽管有其历史积淀的因素,但也正是上述规律的具体体现。当然,律学在隋唐时期的成熟与发达已经有着浓厚的总结性色彩,而其在唐之后的衰微也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物极必衰”的哲理——然而这却并不构成我们置疑隋唐律学之辉煌成就及其历史性地位的理由。
5.走向衰微——宋元时期的律学研究
唐朝灭亡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经由动荡的五代十国进入到了地区局势相对稳定的宋辽夏金元时期,这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多元法制并存阶段(其中宋元法制较为完整)。这一时期的律学研究较之隋唐,其形衰式微的趋势明显。然而独特的社会时代背景赋予宋元时期律学以鲜明的时代特色——这又反过来促进了其时斑斓的封建后期法制的建构。元朝未设律学,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时律学研究的偃旗息鼓。作为我国古代第一个由少数民族进行统治的大一统的封建政权,元代的法制有着浓厚的夷族色彩(如确认各民族间的不平等地位、维护落后的生产方式、保留蒙古习俗、赋予宗教僧侣法律特权等等),但其主要的趋势是汉化、封建化。元朝的立法,从1291年的《至元新格》、仁宗时期的《风宪宏纲》到1323年的《大元通制》、1346年的《至正新格》,有元一代的法典编撰“附会汉法”,到处可见律学的影子(应用了汉人历代政权的律学研究成果)。虽然元代律学无法同隋唐甚至两宋的律学研究相比拟,但我们必须看到其在夷法汉化、封建化的过程中所起到的独特的历史作用,而其凭借元朝强大的军政帝国实力所达致的周边影响力也同样不可轻视。
6. 律学在明清时期的历史性终结
处于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发展晚期的明清二朝,其封建法制在隋唐宋元的基础上在封建专制集权统治极端强化的背景下又有所发展,法制因应集权专制的需要而更加严酷,司法也愈加腐朽。在这种条件下,我国古代律学也终于在僵化的总结与思考中失去了生命力,在登峰造极的因袭与保守中走向了历史的终结。当然,同时我们也无法否认明清时期我国古代律学对邻国较之前代毫不逊色甚至更为突出的影响。
有明一代,立法活动主要集中于开国之初。从历30年编纂始成的以“严”、“简”著称的《大明律》,到堪称古代中国社会普及度最高的封建法典的明《大诰》以及各种例典,无不是在明初统治者尤其朱元璋的重典治国立法思想的指导下完成的。作为明代法制的一个突出特点,“刑用重典”表征着汉唐以来在立法思想上的一次大变化,也因此成为明代律学的一大特色(虽然其在很大程度上是当朝统治者的意志)。尽管律学在明代总体上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没落与僵化,但明代律学著作的极大丰富与较为完好的保存、其时中国律学对满清一朝及周边诸国尤其日本、朝鲜和越南法制建构的突出的影响力 ,却使其在整个中国古代律学史中占有了一个特殊重要的地位。
与明朝相比,满清时期的律学 异中有同。一方面,少数民族的背景使其法制建构凸现民族特色,从而使这一时期的律学也有带上了浓厚的民族融合的色彩;另一方面,因袭明制并走向终极的专制主义集权政治对这一时期的律学发展同样有着显著的影响。因此虽然清朝的私家注律盛极一时,但出新的很少,绝大部分是在整理“祖宗的家底”。当然,这种整理旧故本身也是清代律学较为活跃的体现,而且也确实出了一些成果,比如薛允升的《唐明律合编》就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比较法著作。另外,清代律学对周边国家的法制也同样有着重大的影响。然而,不管怎么说,渐渐的近了,西学东渐的思潮即将涌动,我们的古代律学也将在隆隆的近代化的号角声中走向终结。而清末律学家沈家本因应时代而进行的中西结合的律学研究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为我国古代的律学研究画上了一个兼具传统底蕴的近代化的句号。
尾 论
绵延千载的中国封建社会成就了我们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三代以来从未停息的法制进程也成就了讲求“法条之所谓”的中国古代律学。古代律学的辉煌成就是我们民族文化的宝贵遗产;古代律学家们的治学精神和敬业态度值得我们在仰瞻的同时躬身实践。当前,我国的法治进程正在稳步推进,与之相应,法学研究也日益繁荣。对古代律学(成就)进行历史的回眸 ,从中汲取有益于法学研究乃至法治发展的合理养分,无疑将大有裨益——这也是笔者于此不吝笔墨展开论述的原因。只要我们不懈的进行相关的探讨和努力,我想,我们就有理由期待这样的一幅远景:在古代律学取得辉煌成就的中国,法学至显,法治昌明。
[参考书目]
张晋藩 《中国法制史》
何勤华 《略论明代中国律学对周边国家的影响》
沈家本 《刑法杂考》
薛允升 《唐明律合编》
官修正史《晋书-刑法志》 《旧唐书-刑法志》
《清史稿-沈家本传》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文明”相对“野蛮”而言,“文明形成”就是对“野蛮”的扬弃。“国家”或“文明社会”是历史前进的结果,因为“国家”作为社会机器,维持、促进了社会发展和进步,扼制了“野蛮”对社会发展的破坏。目前学术界对“国家”或“文明社会”的标志一般归纳为城市、文字、青铜器、礼器、王陵等等。对这个标志的个案分析和综合研究,是探讨文明形成的基本方法。鉴于文明起源与形成时代没有历史文献留传下来,这项研究所需资料只能依靠考古学解决。考古学对上述文明形成诸多标志的基础资料界定、取得、分析、归纳、演绎等研究方法不一,难易程度不同,成果的科学性各异。
“文字”对于“国家”而言是个重要的“工具”,但“文字”的出现和发展,以及作为“国家”的工具,并不是同步的。当前关于“符号”与“文字”的界定还并不统一,“符号”成为“文字”的质变点也无法确定,因而在探讨“文明社会”形成时,“文字”这种标志很难操作。从古文字学和历史学角度分析,从符号变为文字和从“野蛮”变为“文明”,它们不可能在同一“时空”临界点发生“突变”、“质变”的。它们的“质变”点有时间差。
“青铜器”是生产技术发展的产物,是人类科技进步的反映,青铜器的出现在人类生产活动中发挥了多大作用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从总体上来看,至少在中国古代,青铜器作为兵器的军事作用和作为祭祀、礼制用器的“精神”作用,超过其在社会经济领域的作用。在研究社会剩余生产品时不可将其作用估计过高。
现在谈论较多的礼器,实际上它们是“阳间”生活中“折射”。礼器是祭祀用品之一部分。祭祀用品中的礼器与“文明社会”有关系。文明社会中必然有“礼器”,但祭祀用品的“礼器”不必非是“文明社会”的产物,祭祀用品的产生要早于国家出现。祭祀用品中的“礼器”与“非礼器”之界定,目前还没有寻找到科学的标准,这也要等待学科的发展,假以时日。至于祭祀器物多少,其所反映的社会分层,它们在“国家”形成问题上的意义是有限的。作为人类社会“活化石”的民族学研究成果已向人们揭示,“国家”和“文明社会”的社会组织是以阶级和社会分层为基础的,但不是有了社会分层,就必然出现“国家”。关于“王陵”的认定,从考古学一般理论上讲,“王陵”附属于“王”之都城,“王陵”应属“都城”一部分,没有或没找到相应“都城”的“王陵”,在确定这类墓葬墓主身份时尤应慎重。当然,“王陵”是“王”的阴间归宿,“王”是“国家”的“化身”。有“王陵”自然有“王国”。问题是目前“王陵”的界定,有一定的操作难度。墓之“王气”是重要的研究线索,但当务之急是要探讨“王陵”的客体“标准”。
对“文明社会”考古学研究而言,“城”是最重要的标志,最易操作的学术研究切入点。中国古代文明社会的“城”是政治中心,“城”的作用主要是为国家统治集团服务的,“城”的出现是与国家的形成密不可分的。因此《初学记》卷二十四引《吴越春秋》记载:古人“筑城以卫君”。“君”是“国家”的人格化,“城”则是“国家”缩影的物化。在当前中国古代文明考古学研究中,各地十分重视早期城址(主要指龙山时代城址)的考古调查、勘探,这个方向是正确的。现在各地发现了一大批早期城址,这对中国古代文明形成研究无疑是重要的。但是,勿庸讳言,这些城址是否属于文明形成时期的“国家”政治中心,还有进一步深入探讨的必要。
目前,关于作为中国古代“文明形成”重要标志的“城”,也存在着科学界定的问题。这是研究古代文明形成的基础工作。这里我讲“城”不讲“城市”,就是区别两河流域苏美尔文明的“城市”。后者有重要的商业功能,因此城中有相当数量的“市民”;而前者主要是作为政治中心,“城”中不需要多少“民众”,这种“城”实际是一部“国家机器”。当前在有关“城”的考古学研究中,更应注意区别“城”、“城堡”和“村寨”。它们都在其周围筑有“墙”,这种墙的作法可能相近,有的甚或规模也相仿,但其作用不同。“城”之“墙”是“卫君”的,即保护国家集团的;“城堡”之墙是用于军事防御的,它们可以是“国家”的军事设施,也可以作为“野蛮社会”军事据点;“村寨”之墙是为其居民安全而修筑的,而“野蛮社会”与“文明社会”都有“村寨”存在。因此,我们不能以城墙作为“城”的唯一或主要标志。如何区分“城”、“城堡”和“村寨”,也不能仅据其占地面积大小、墙垣规模等,更重要的应剖析其空间范围的内容。“城”作为“国家”的政治中心、统治集团的政治中枢,主要应是城中“国家机器”物化载体――宫庙建筑。“城堡”之内主要为军事设施。“村寨”里面主要是居民住宅和“公共建筑”。“城”、“城堡”和“村寨”之中的不同建筑,反映出其不同使用功能,说明各自的社会作用。因此,对有墙垣围绕的大面积建筑遗址,究明其内涵十分必要。这些恰恰是我们目前考古工作中应该更多予以关注的。
古代文明形成之初出现的城之宫庙是什么样子,现在我们还不清楚,但可以通过对已知资料的了解、已知规律的研究去探索未知。如对目前尚存的明清时代的宫殿、宫庙我们可以考察。对唐宋、秦汉时代的宫庙遗址,通过考古发掘、结合历史文献记载,也可了解其基本面貌。由此向前追溯,已经考古发掘的商周宫庙遗址,夏代偃题二里头遗址的第一、二号宫殿建筑遗址,又为我们认识更早以前的“文明社会”城址中的宫庙遗址提供了极为宝贵的“参照物”。
关于“宫”和“庙”的界定要有严格的学术标准。我认为中国早期城址中的主要庙是“宗庙”,而不是“神庙”。中国古代文明与地中海周围的埃及、两河流域和希腊、罗马古代文明重要的区别是,前者以“宗庙”为主体。后者以“神庙”为主体。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前者社会以农业为主要产业,以血缘政治为主;后者商、工、农多种产业并存,以地缘政治为主。因此在探讨中国古代文明社会形成之初的城中之庙时,对此应给以加倍重视。
1.1生源素质下降与教学质量提升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随着高等院校的不断扩招,高职高专生源质量出现了比较严重的下滑。以湖北省为例,在2000年时,语文教育专业的分数线为480分,到2014年分数线下滑至325分,十多年的时间中录取分数下降32%。另一方面,古代文学在语文教育专业的听有课程中由于文字障碍多、需要掌握的知识量大,学生普遍兴趣不高、学习难度较大。
与此同时,近年来国学热的兴起、传统文化的回归,不少小学生表现出了对传统文学的浓厚兴趣,一些小学也开设了以古代优秀文化典籍为主的课外阅读课程。这一现状,也对小学语文教师的古代文学教学能力提出新的挑战。因此,如何利用现有资源,提高教学质量,这将是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要首先要面对的一个问题。
1.2教学内容的宠杂与课时压缩之间的矛盾
随着高职高专教学改革的深人,理论性课程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压缩。不少学校的古代文学课程从十年前一周四节,压缩至今天的一周三节甚至。节,总课时减少了近一半。如何在实际不足两年的教学中展现中国古代文学两千多年来的辉煌成果,使学生能把握文学发展的脉络,尽可能地触及到更多的经典作家作品,为将来的古诗文的教学打下基础,这也是在教学的过程中要解决的一个难题。
2应对策略
2.1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我国著名的教育专家宠维国曾说过:自主学习是建立在自我意识发展基础上的能学建立在学生具有内在学习动机基础上的想学建立在学生掌握了一定学习策略上的会学建立在意志努力基础上的坚持学由此可见,学习并不是简单的信息的输人、存储和输出的过程,它必定是学生主动参与,外化和内化相结合的过程。高职高专学生学习情绪化较强,对理论强的课程兴趣往往不大,长期以来,古代文学课堂上老师滔滔不绝,学生埋头笔记,从思想内容到艺术特点,从文学史到作品选的教学模式,在今天的高专的课堂上效果并不理想。
因此,在教学的组织过程当中,拉近古代文学课程与学生实际生活的距离,增强教学的生动性,提高学生的参与的积极性,从而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帮助学生完成自主学习中想学的环节。古代文学在语文教育专业的全部课程中由于时间久远,文字障碍多、识记信息量大,一直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中感到困难较多的课程。因此在课程开设之前,帮助学生正视困难、树立学习的信心、兴趣是尤为重要的。以《诗经》的学习为例,在学习的过程中主要采用两种办法:一是带学生走进《诗经》的时代,在课余时间利用网络、图书馆等资源,了解周代的政治、历史、文化的相关知识,利用晚自习的时间进行交流、分享;。是让《诗经》走进我们的时代。大学阶段,正是学生情窦初开的年纪,我们可以从《诗经》中的婚恋诗的学习人手,拉近学生与古代文学课程的距离,共同体会爱情追寻过程中的甜蜜与苦闷。有了感同身受的理解,学生会认识到抛开文字的障碍,古代文学中这些经典作品其实距离我们很近。
在古代文学的学习过程中,经典作品的背诵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但往往也是让学生们头痛不已的事情。在这个环节中,强迫性的记忆往往会让学生们丧失学习的兴趣。可以让学生利用网络搜集经典作品的诵读音频,亦可将同学们中优秀的诵读上传至网络,在闲散时间,利用电脑、手机、MP3等电子设备,反复聆听,并可定期开展诗歌朗诵比赛在这个过程中,通过诵读激发学生对古代诗文学习的热情,达到熟记的目的,同时又锻炼口语表达能力,提升了自信。
2 .2利用多媒体丰富教学内容,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生理学研究表明,视觉接受信号的能力要优于听觉。教学过程中,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将视觉与听觉结合在一起已成为现代课堂教学中教师们的共识。在古代文学课程中运用多媒体,一是可以补充大量的文字材料,扩大知识容量,节约板书时间,缓解课时压力;。是通过图片、音乐、视频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使枯燥的讲授变得更加直观、有趣。例如,在讲庄子寓言时,可以将寓言做成动画、漫画;讲唐代文学时,展示唐代的版图、壁画、书法、绘画等来说明其在政治、文化方面的先进与发达;在讲授《春江花月夜》、《红楼梦》等作品的时候播放相关音乐作品,既能加深学生对作品的情感、意境的理解,又活跃课堂气氛,培养了学生多样的文化情趣。当然,多媒体技术只是教学的辅手段,是为教学目的服务的。在使用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适度的原则,不可喧宾夺主。
此外,还可以通过网络打造多媒体教学资源库,搜集网络精品教学资源,如名家名作诵读、《百家讲坛》、爱课程网站中古代文学相关讲座,建立网络课堂,使学生在课余时间也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学资源,把课堂学习延伸的课外。
2.3散点透视教学法在古代文学课堂上的应用
近年来,由于课时不断压缩,很多篇幅较长作品没有时间仔细研读,只能进行片断解读,点到即止。如何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使学生掌握更多的精华内容,成了每一位高专古代文学课程教师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从研究史视角对国学与古代文学存在的异同进行分析
从国学与古代文学的研究范围来看,国学研究的是词句、文理、考据等,是对事物的本真进行分析和辨别,主要包括文字学、版本学、辨伪学、目录学、训诂学和校勘学等多个方面。从古代文学的作品来看,主要分为先秦、秦汉到唐代、唐代到元末、明初到这四个时期,其中,诗、词、歌、赋、传奇、小说等都是古代文学的体裁。在国学与古代文学的相互影响下,中国文学文献学的形成,给目录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主要包括刻印、排版、辨伪、检索等,对中国文化发展带来极大影响。由于国学与古代文学的研究角度各不相同,一样的作品会产生不一样的研究效果,从两者的研究方法上来看,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例如:在对《诗经》进行研究时,国学研究的是其中的目录,古代文学研究的是各种词赋的写作手法和表达的思想感情等。由此可见,从研究史来看国学与古代文学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也可以从不同层次进行研究,使国学与古代文学具备各自的特色和研究体系。
0前言
中国古代文学是高校中文系的一门必修、基础课程,中国古代文学是中国传统文化最具魅力的一个组成部分,以古代文学发展的历史、文学体裁的演变、历代作家作品、文学流派、文学现象等关系作为学习对象,培养学生的古文功底和对文学作品的鉴赏能力。近年来兴起的“国学热”虽然使中国古代文学课程重新焕发了活力,但是中国古代文学这个专业仍然是个冷门专业,被打上了“不好就业”“脱离生活”的标签,使得学生不太愿意静下心来认真地学习中国古代文学这门课程。同时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教学上也存在着很多的不足,教师往往采取灌输式教学法,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度不够,学习的积极性也不高。为适应当今社会的迅速发展,需要认真地思考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教学方式,本文就中国古代文学课程教学方法进行探讨。
1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重要性
当今高校设置中国古代文学课程,一方面是因为该课程承担了弘扬中国古代文化,将古代文化艺术与现代文化、经济发展相结合的使命,另一方面该课程在当今为培养学生的人文理念,关注由古至今的文化、经济发展提供了途径,进而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从历史发展轨迹来看,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过程,与中国的历史、文化紧密相连,显示出民族性、传承性、时代性的特征。汉民族文学是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主要研究对象,同时兼容地研究了其他少数民族的历史与文化。从内容上来看,中国古代的文化作品呈现着创作和理论上的不断发展、丰富,日臻完善,每种题材都有其特有的演进历程,显示出以中国古代文字为载体的中国古代文学的丰富内涵。中国古代文学课程没有像经济学一样提供了明确的一套理论,也不具备会计一样的记账准则,它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影响着每个人,塑造着每个人的精神世界,它传承着我们古代先贤优秀的思想,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给每个人提供一丝久远但又格外珍贵的启发。而大多进入高校的学生对此门课程总有“是否有用”的疑问,整个教学改革应引导学生理解该门课程的深远意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该课程原本就是“无用之学”,然而“无用之学”有“大用”,通过对这门课的学习,通过对历史上的众多文学家、政治家、思想家的优秀文学作品的解读,让学生自己去感悟其中的人文情怀,进而内化为自己的优秀品质,指导自己的人生方向。
2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关键作用
虽说兴趣是最好的教师,但在学生对中国古代文学还了解甚少的时候,教师仍需发挥重要的作用。作为学生学习该课程的引导者,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是教学的第一要务,在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对古代文学作品的阅读能力、理解能力是基本要求,提高学生对所学文学作品的创作背景的理解程度,以开阔的视野从古代文学这门课程中有所明悟是本课程的最终目的。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有系统而深入的思考,对各专业学生因材施教,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让学生积极参与到课堂中去,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教师可以充分利用现代的高科技进行教学,例如利用现代多媒体教育技术,结合动画、音乐等方式进行教学,也可以以专题的形式进行教学,让学生自己组织专题并就专题内容查找资料,各式各样有趣的专题在学校内的宣传也为中国古代文学这门课程增添魅力,既让课堂中的学生有成就感,也带动整个高校学生对古代文学产生热爱之情。
3具体的教学方法
作为商洛学院语言文化传播学院中文系一名多年从事中国古代文学教学的教师,在认真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概括出以下几种教学方法:
3.1引导式教学法
引导式教学法发挥了教师的关键作用,教师要在教学中根据教育部的教学任务和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特点,还要结合学生的特点来进行教学。最大限度地引导学生自主独立地进行学习,可以多给学生提问的机会,或者是给学生留下针对所讲内容或下次课内容的课后作业。可以采用课前提问的方式进行教学,每次课开始的时候,学生都要对教师即将讲授的内容提出自己的疑问,然后教师就学生所提的问题进行讲解,这样可以让学生先行自学课本。引导式教学法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可以提高课程教学效率。
3.2情境教学法
情境教学法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内容设定一个有人物、事件的场景,可以选择再现古代文学中所描述的场景,也可以根据古代文学所描述的场景,然后结合现代社会的发展状况来创造新的场景,让学生自由选择场景的人物和事件,这样可以帮助学生理解古代文学课程所讲的内容,有种身临其境的感受,提高学生对古代文学课程的兴趣。同时也可以提高学生对古代文学课程的参与度和积极性。情景教学法可以让古代文学课程中的情景再现,提高了这门课程的教学成效。
3.3演讲辩论法
演讲和辩论都可以增加学生对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理解度。演讲就是对中国古代文学课程中的某种观点或方法发表自己的见解,这样不仅可以锻炼学生的语言组织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也可以帮助学生掌握演讲的技巧并锻炼学生人前演讲的勇气。所谓辩论法,即就中国古代文学课程中的某个问题分为正反两种观点,然后将学生分为正反两组,围绕这一观点进行一场辩论赛。这样学生需要翻阅大量的资料,认真准备,并对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剖析,大家相互讨论相互学习,例如就可以对《三字经》中“人之初,性本善”进行辩论,分为“人之初,性本善”和“人之初,本无性”两个观点进行辩论。演讲辩论法可以很好地拓展学生的思维,提高教学效率。
3.4研究性教学法
所谓研究性教学法,即教师将中国古代文学课程中的有关内容集合起来形成专题,以专题的形式进行教学。教师通过专题可以引导学生独立查阅相关知识,研究现阶段其他学者专家的研究成果,掌握现阶段该问题的进展,同时也可以集合所有学生的见解,进行专题讨论。这种研究性教学法可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也可以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与认识。
3.5分类教学法
中国上下五千年,历史源远流长,形成了很多具有时代特点的文学作品。每个时代都有其具有代表性的文学作品,每个时代文学作品的特点也不尽相同,要深入了解这些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特点的文学作品,需要结合不同的时代特征,这就需要教师根据不同时代的文学作品进行分类教学。还有另外一种分类教学方式,即按照高校学生的年级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因为每个年级学生的文学功底、知识面都不同,按分类教学法来进行教学可以提高教学效率。
一、古代文学教学中片面地强调“以史为纲”
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是中国古代文学教学的出发点与归宿点。在古代文学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帮助学生分析文学作品、督促他们认识文学史,让学生通过自己阅读作品,去亲身体会和感知,突出学生的主体探究地位。让学生多接触文学作品,在阅读的过程中理解和掌握文学史论,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
目前,在多数高校的大学古代文学教学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片面地强调“以史为纲”的问题。需要及时在思想认识上和教材体例的编排上,以及教师的授课方法上进行全方位的变革,需要调整角度,发挥古代文学课的民族思想和精神的传承作用。
二、古代文学教学中轻视文学原典的分析
由于在各类古代文学考试中,文学史是主角,多数古代文学教师沿袭文学史的讲授方式,很少有能够从文学作品分析作为切入点的讲授。重视文学史讲授,轻视文学作品分析的培养方式,使得学生只会舍本逐末,以偏概全。文学史涉及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文学鉴赏。理论指导创作,文学批评与鉴赏是文学作品审视的基础。但这都依托文学作品而存在。学生只有了解了文学作品,才能从文学史上全面深刻地分析评价该作品。如,没有读过《诗经》的学生,就不可能对《诗经》的文学价值与文学技巧有更深刻的了解,就不会懂得赋、比、兴是我国古代诗歌的基本表现手法。不了解具体内容,就不能对该作品极高的美学价值有深层次的把握,更不能洞悉文学原典的真谛,这样培养出的学生严重缺乏文学评判能力。
三、古代文学教学目标脱离实践,落实不到位
大学古代文学课的教学目标在于培养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写作能力。大学生的气质情趣和意志道德等人文素养,不是背诵几首唐诗宋词就能提高的。人文素养需要精神体验的升华来实现。古代文学知识的积累,需要从圣贤留传承下来的经典文学作品中去体悟,在欣赏和品读中,感悟到生命的价值与存在的意义。
如今,大学生的写作能力普遍欠缺,究其原因,主要是学生的阅读量不够,经典文学作品读得少,不能很好的对文学作品做出鉴赏。大学古代文学课只学不用、只讲不练,忽视实践教学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大学古代文学课的教学效果离教学目标的要求相差甚远,落实得不到位。古代文学作品中都蕴含着一定的立身处事哲理。只有通过大量古代文学作品的认真研读,学生才能明白其深层次的道理,掌握作品的要义与艺术特色,达到对中国古代文学成就的深层认识,提高阅读与鉴赏文学作品的能力,这样才能在现实中应用于自身。最终使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得到提高。
如,以历史散文《战国策》选篇(《冯谖客孟尝君》)的教学为例,《战国策》生动地反映了战国时期策士们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冯谖客孟尝君》通过描绘冯谖和孟尝君的人物性格,突出表现战国时期“士”在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作用。文章开篇采用铺垫手法展开人物形象,在结构布局上巧妙地做了安排,可见作者行文风格、艺术技巧的别出心裁。先描写冯谖“无好”、“无能”,因“贫乏不能自存”而“使人嘱孟尝君,愿寄食门下”。并且人物语言极富个性,这就需要引导学生深入思考“通过对这篇文章的学习,于自己的人生有何指引”。模仿经典范文去练习,目的是掌握各文体的写作规律,提升大学生的写作能力。因此,古代文学教学的整个过程需要及时在各类文体“读”的过程中,进行“写”的创作训练。
四、调整视角重塑古代文学传承载体
(一)构建新型教学模式
大学教育,不是突出技能的专项培养,也不是培养学生仅仅专于某领域,更多是强调对学生的人文教育。国学是古代文学的基础,是人文教育的主体。我古代先秦时期,文史艺术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古代文学虽然在时空上跨度大,但传承中华文化精髓,是继承与发扬中华文化的载体。因此,大学教育需要重新审视并构建古代文学课程改革体系。将传统的平面的知识传授模式,向新型的立体的综合培养模式转变,即“基础知识积累—思维训练—能力提高培养”。针对文学史,采用让学生以自学为主的学习方式。针对作品阅读与分析,采取以教师讲授为主的形式,节约教学时间,不断提高教学效率。
(二)构成网状教学体系
在传统的基础知识的积累与选修课的研究性与前瞻性中间,穿插专题讲座与专题讨论会使知识点得到不断的深化与提高,从而构建网状教学体系。如,魏晋文学史,文学嬗变逻辑、特质特点、概貌,笔者做详细的讲授,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同时开设专题讲座,组织学生讨论“玄言诗的产生渊源”,并在课下形成小论文作业,将知识点向纵深层次挖掘。构建立体网状教学体系,帮助学生梳理知识结构,训练逻辑思维,培养学生人文素养。
(三)完善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
如讲到古代戏剧,就可以将中国古代戏剧与异域文学的联系考虑进来,开阔学生的视野。元代李行道的杂剧《包待制智堪灰阑记》,是最早传到欧洲的中国戏剧之一,也是对欧洲戏剧小说产生了直接影响的中国戏剧。剧本写妻、妾争夺一儿,各执一词,官司闹到包公面前。包公划一灰阑,让两位母亲用力争夺孩子,胜者将拥有孩子。生母张海棠因为不想让孩子忍受撕扯之痛而放弃。但包公最终认定输掉比赛的人正是生母。剧中“二母争子”的故事,与《旧约全书•列王纪》、佛教《本生经》中的《大隧道本生》、《贤愚经》卷十一中的相关故事极为相似,已成为世界文学著名的母题。《包待制智堪灰阑记》与佛教故事的渊源已有学者进行详细的考证,在古代文学教学中完全可以借鉴已有成果,对古代文学与佛教的关系作深入分析。“灰阑记”的故事不仅仅是在古代世界有过小范围的旅行,在现代世界,这一故事跨越了亚洲和欧洲的界限,并在德国著名戏剧家布莱希特的笔下产生了更大的影响。布莱希特于1945年改编创作了《高加索灰阑记》。布莱希特在戏剧的楔子里写道:“一个非常古老的传说。它叫《灰阑记》,从中国来的”,交代了其创作与中国戏剧的关系。“二母争子”由印度故事到中国杂剧,再到欧洲戏剧,让我们看到了文学跨越国界的旅行,以及民族之间智慧的沟通。
在中西戏剧间进行移植的还有元代纪君祥的《赵氏孤儿》。意、法、德等国著名作家都曾改编上演过此剧,其中最有名的是伏尔泰改编的《中国孤儿》。《中国孤儿》将故事时间由春秋时期移至成吉思汗时代,将动作时间由二十多年缩短为一昼夜,地点局限于距离康巴鲁(即今天的北京)王宫不远的大臣宅邸,情节集中于成吉思汗搜孤、尚德夫妇救孤的冲突,并引入了爱情主题,删除了孤儿复仇的情节。这样的改动,从思想上说,是将原作的歌颂忠义与复仇精神变为对理性和仁爱的礼赞。在伏尔泰看来,大宋王朝及其遗民代表的是人类的成熟文明,而成吉思汗的元朝代表的则是落后的野蛮文化。于是,宋元之间的冲突,实际上是人类普遍存在的文明与愚昧、正义与邪恶、理性与偏执的冲突。而剧作真正的主角由忠臣程婴变为母亲伊美达,也表现出剧作重心由伦理向人性、由男性向女性的转移,表现出东西方不同的文化的差异。从艺术上说,这种改动则是严格遵守了西方古典主义戏剧“三一律”原则。在讲授上述两剧时如能引入西方可资比较的作品,就可以开阔学生的视野,使作品在中西文化的大背景下,收到互相阐释、互相说明的效果。依此类推,其他古代文学经典作品的阐释,也可以置于世界文学的参照系中进行。
二、借鉴比较文学成果更新文学史观
中国古代文学教学在文学史与文本分析的模式中,存在教学内容更新缓慢的特点。传统的文学史在看待作家时,更多是在民族文学范围内,考察作家的创作在思想和艺术上的价值,因此,文学史的内容在很长时间内不会有大的变化。这种唯一的标准或许评出了民族文学的经典,但是却忽略了在异域文化中,本民族文学的样貌,在培养学生丰富的审美经验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内容的更新必须有新观念新方法的介入和启发,在这方面,比较文学已经取得的丰硕成果可以为古代文学教学提供很多启示。比较文学研究的是具有跨文化关系的文学现象,因此,在比较文学学科建立之初,研究者就注意到传统文学史研究不太留意的作家作品。在法国学派的代表梵•第根的《比较文学论》中,就提出了二流,甚至三流作家或许比一流作家更具有比较文学研究的意义。从文学交流的角度来看,有时候,往往不是一流作家,而是二流甚至三流作家赢得国外读者的关注。如唐代诗人寒山,在古代文学的课程中几乎没有地位,课上几乎不讲,但是寒山的诗却在日本、美国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美国“垮掉的一代”甚至把他视为精神导师。小说《好逑传》、戏剧《赵氏孤儿》也有类似的命运。如果我们把这些在国外产生重要影响的作家都排除在古代文学课程之外,那无疑是一个缺憾。从《中国比较文学论文索引(1980—2000)》及其他比较文学研究的工具书来看,涉及中国古代文学与外国文学关系的研究成果非常多,有的是具有事实联系的文学交流的梳理,有的是寻找沟通对话的平行比较。《中日古代文学交流史》《中国古典文学在国外》等研究都为古代文学课程内容的更新提供了大量的资料。古代文学借鉴比较文学的研究成果,把在国外具有崇高声誉的作家也纳入讲授的视野。一方面,更新了内容,增加了古代文学与世界文学的联系;另一方面,也培养学生逐步树立多层面多角度理解文学的意识,摆脱唯一的文学价值观。
三、打通古今中外,比较中总结特色
民族文学的特性是一种客观存在,文学系的教学就是指导学生去逐步认识这一特性。有学者提出了“宏观比较文学”的概念,强调在世界文学范围内的比较中总结民族文学的特点:“尤其在今天的全球化时代,任何一个国别文学的研究,都必然需要给该国文学加以定性与定位———就是要在世界文学的参照下,对该国文学的特色和特性、对该国文学在世界文学总格局中的地位作出判断。而要概括某国文学的特性时,如果没有外来参照与外来比较则完全不可想象,也没有任何意义。”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Pay Attention to Significance and Tradition
――The New Thinking and New Design of Current Ancient Literature Teaching in Universities
ZHANG Lihong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Jilin Normal University, Siping, Jilin 136000)
AbstractAncient Chinese literature is a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accumulation, is an important carrier of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Thus, in the university literature courses, it's an ancient tradition of strong foundation course, it has always been the backbone of Chinese professional courses, specialist courses. So the ancient literature curriculum long way to go, need to constantly explore and research.
Key wordsancient literature teaching; double attention
1 古与今――强化古代文学教学的时代意识
古代文学作品能够流传至今,说明了其强大的生命力及不朽的艺术魅力。面对这些精华之作,高校古代文学教学与研究亦应该立足于今人,以今视古,使之植根于现实、关注现实。公木在《中国古典文学研究之研究・史之史》一文指出:“研究的对象产生于古代,立足点和着眼点则紧贴现实。不仅是用今人的理论去分析古人的概念,才能够得出科学的认识与确切的评价;而且,也只有从现代思想与古代思想本质的联系里去发掘、去寻找,才能有所发现,有所创造。①由此可见,古代文学研究也应该紧跟时代的脚步,也要与时俱进。
用当代意识创造性地发掘、阐释、激活古代文学作品中丰富的人文内涵价值,使之与现实世界发生意义联系,并转换成为一种精神滋养和审美愉悦。在教学中不仅要阐明作家作品原来的创作动机和本来意义,更重要的是要阐明文本的内在价值和对我们现实所产生的意义,从而拉近古代文学作品与我们现实生活的距离,以引起学生的强烈共鸣,达到育化心灵的效果。
用当代意识发掘、阐释古代文学作品丰富的科学精神,让学生在认识我国先哲高度的科学思辩和科学成就的同时,受到科学素养的浸润和启迪。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不仅具有丰富的人文、地理、物理、数学、生物等自然科学知识,而且蕴含着高度的科学精神,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要善于用当代意识去发掘、阐释它们,使学生从中受到科学精神的滋养与熏陶。
用当代意识发掘、阐释古代文学作品中丰富的“超前意识”,运用新的研究方法,探究古代文学作品所蕴含的深刻内涵。因而,在教学中,要使学生们充分了解中国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了解中国古代思想的精华,陶冶他们的性情,使他们能够更适应社会,更知道前进的方向。
2 源与流――关注古代文学研究的前沿动态
博大精深的古代文化是源,古代文学是对古代文化的浓缩与精华,是流。古代文学的教学要想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必须要注意将学术前沿的研究成果引入到课堂中来,同时更要注意文学与文化的关联,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察源知流。
文学作品与文学传统。在传统的古代文学的讲述过程中,我们关注的是对一部部作品的解读,将每一部作品的内容、艺术特色阐释的很全面,但往往忽略了文学作品与文学传统之间的关联。每一部文学作品都不是横空出世的,是有着长久的文化传承的,正如弗莱所说“诗歌只能产生于其他诗篇;小说产生于其它小说。文学形成自身,不是从外部形成:文学的形式不能存在于文学之外。”②说明后来的文学艺术的样式是来源于原始的文学艺术的样式的。在古代文学的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对文学传统的挖掘。如在中国古代文学中“鬼魂”文学的创作始终不绝如缕,“鬼魂以幻象的形式出现”,人死时脱离肉体的魂幻化为鬼,在人死亡之后继续存在和能够独立活动的灵魂常常被称作鬼魂,并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活动。这种来源于人对未知力量恐惧的鬼魂形象有着悠久的文化传统。鬼魂文学正是在这种文化传统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但是,鬼魂文学与鬼魂文化又有着本质的区别。鬼魂文学是借助鬼魂文化所进行的新的艺术想象和新的艺术创造。鬼魂文学中的鬼魂形象已经不是原来鬼魂文化中的鬼魂,而是作家以全部生命热情和潜意识投射而创造出的一种全新的艺术形象。因此,这一类文学创作是植根于先前的文学传统的。
文学与文化传统。20世纪中叶以来,在文学研究坚持自身研究的前提下,文学的文化研究成为历史大的发展潮流。“文学研究的定义已经不再局限于微观上讨论某一部文学作品的故事情节、人物个性、景物相衬、因果关系,也不局限于从宏观上探讨某一历史时期出现哪些文艺思潮和文学流派;即不仅是直接孤立的分析文本的语言特色和文章结构,亦不是间接的从某一作家的家庭背景或社会环境的角度去考虑对其创作的影响。事实上,一部文学作品是在以上多种因素的互相作用下产生出来的,而且还有意无意的接受它学科的‘渗透’和‘融合’。因此文学研究必须透过传统的视野,进行多学科、多方位、多层次的文化剖析研究” 。③中国古代文学是中国文学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我们不能顾此失彼,而应该注意打破时代界限,通观中国古代文学的创作、发展的流程,从而贯通古今,梳理出文学创作的发展脉络、演变历程,寻找到后来文学创作的源头和模式。当我们讲述前一段文学时,一定要注意它对后来文学的影响;当我们讲述后来的文学创作时,也要时时回顾先前的文学,寻找到其原型发生、流变的脉络。④文学创作总是遵循一定的模式、传统来进行的。只有在大文化模式、文学模式的统摄之下,我们才能发现文学源远流长的文化河流,才能真正做到查源知流。
文学作品与文化语境。在中国古代文学的传统教学模式中,我们注重的是文本的字、词、句和段的解释,只是单纯地就文本解读文本,很难或根本不可能揭示文本的真正意义。在以往的《诗经》的讲授中,教师们非常注意《诗经》的“诗教”作用,或者只是单纯的强调《诗经》“赋比兴”的艺术手法,脱离当时的文化语境,以儒家的经学家的思想来解读《诗经》的篇章,沿袭前人的观点,不加深入的追究与思考,就可能会断章取义扭曲其原本的含义。《诗经》中许多与爱情相关的诗作如《关雎》、《莒》等都有有关“采摘植物”的描写,爱情与采荇菜、采莒等似乎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为什么会把它们组接到一起,难道仅仅是“兴”的艺术手法吗?只有我们冲破历代经师名儒们的“政教”、“诗教”的迷雾,将《诗经》与当时的文化语境联系起来,才能寻找到正确的答案。从文化阐释的角度来解读,这些植物都是女阴崇拜的象征物,这些诗是古人生殖崇拜、祭祀仪式、宗教仪式的一种文学性的记录。只有把握了这种文化语境,才能真正理解《诗经》的深刻内涵,也才能使学生们不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努力还原当时的文化语境,将文学文本放置于文化语境之中予以解读、阐释,做到知源查流,真正揭示文学的意义和价值,是目前中国古代文学的教学的一个新的重要任务。
中国古代文学与文化,如影随形,血肉相连,很难剥离。文学既是某一特定历史文化时空的产物,同时还忠实地再现了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那个时代的社会文化,因此对古代文学的研究与教学,既是进入古人的精神世界,体会古人的生存智慧的过程,也是建构自己的生存智慧的过程。在古代文学的教学过程中,既要注意挖掘古代文学的现代意义。更要注意在大的文化背景之下、文化传统之中去揭示每一部作品的深刻内涵与意义,将新的研究成果、研究方法引入到教学中来,真正提升古代文学的教学质量。
本文章为“破学科与跨文化――古代文学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教研项目的结项文章,项目编号jsjy200944
注释
①公木.中国古典文学研究之研究・史之史.文学遗产编辑部:百年学科沉思录.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58.
古代河陇文学与文化 课程和教材建设 ,拟以近年来蓬勃发展的文学地理学为理论依托, 注重描绘地文人关系中的河陇文学与文化的发展面貌。 一方面关注河陇地形、地貌、气候等自然地理特性对古代河陇文学的影响,另一方面关注河陇历史文化、社会生活在形成河陇文学独特面貌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特别是历代陇籍文人和客居河陇文人在形成河陇文学与文化方面所产生的推动作用,即如学者所言:就是通过文学家(包括文学家族、文学群体和流派、文学社团、文学中心等)的地理分布及其变迁, 考察不同的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地理环境对文学家气质、心理、知识结构、文化底蕴、价值观念、审美倾向、艺术感知、文学选择等构成的影响,以及通过文学家这个中介,对文学的体裁、形式、语言、主题、题材、人物、原型、意象、景观等构成的影响,同时考察文学家所完成的积累,所形成的文学传统,所营造的文学风气等,对当地的人文环境所构成的影响。 ①以揭示古代河陇文学与文化的深刻内涵和鲜明特质。
一、开发古代河陇文学与文化课程的意义
河陇一词是历史上人们对于河西、陇右的合称。 河陇地区指今六盘山以西,新疆以东,包括河西走廊及其南北边缘地带, 以及青海省的一部分地区。 河陇地区位于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和黄土高原的结合部,东部黄土高原地带以农业的早期开发而著称, 河西走廊地区则以畜牧业的发展称誉史册; 河陇是一个农业文明与畜牧文明混合并存的地区。 河陇文学与文化一方面是民族融合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在中西文化交流中不断丰富发展。
自古以来,河陇就是戎羌之地、华夏边陲,胡汉杂居,民族构成复杂。 河陇作为古代民族大迁移大融合的舞台,是历代中原王朝与边疆少数民族政权攻占争夺的地域。 西羌、西戎是这块土地上古老的居民。 秦汉之际,月氏、乌孙、匈奴据有河西之地,而陇西、陇东、陇南仍有羌戎各部分布。 随着秦汉王朝建政设郡,戍边屯垦,大量内地汉人移居河陇,许多降服的少数民族居民被安置于此, 民族的交流融合成为河陇历史的一大主题。 在汉唐至明清统一强盛的时代,河陇既是边防重地,又是王朝联系西北少数民族的桥梁;在国家分裂动荡之时, 则成为少数民族政权与中原王朝分庭抗礼的割据之地,匈奴、氏、羌、鲜卑、吐谷浑、回鹘、吐蕃、党项等族曾先后入主河西、陇右。
河陇是丝绸之路的咽喉之地,是古代中国与西方世界进行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国际大通道。 汉唐之际丝绸之路繁荣了近十个世纪,河陇成为融东西文明于一体,日益开放、日益发展、日益繁荣的地区。 古代西方的宗教、艺术、哲学以至于物种等,在河陇大地上传播、生根,大量胡商贩客、僧侣艺人、使者役夫在河陇往返、定居,其行踪遗俗,迄今依稀犹存。 中西文化的双向交流互补,既为河陇文化不断注入新鲜血液和异质养料,又在域外文化本土化进程中,使河陇文学与文化得到重塑与改造。 因此,河陇文学与文化具有多元融合的地域性特征。 与西域文学相比较,它具有更多的汉文化特征;与中原文学相比较,它又更多地含有少数民族文化的成分,多元、兼容、开放、创新是其突出特征。
所以,开发古代河陇文学与文化这一课程,通过课程和相关教材,丰富学生的地理和历史知识,提高其文学水平和文化素养,开阔其心胸视野,加深对中华民族多元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古代河陇文学与文化的研究现状
学界对河陇文学与文化的研究, 是伴随对西北边塞诗歌的深入研究而展开的。 五十年代初至六十年代末,学界开始关注古代西北文学和文化。 就文学方面而言,其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唐代西北边塞诗上,研究成果中有不少内容涉及古代河陇地区的文学创作。 进入八十年代,随着西部大开发步伐的加快,河陇文学与文化的研究逐渐引起学者的重视, 出现一批有关河陇地区的诗文选本和研究专著,如《历代咏陇诗选》(1981年)、《杜甫陇右诗注析》(1986年)、《历代河西诗选》(1988年)、《甘肃历代诗词选注》(1988年)、《甘肃历代文学概览》(1994年)、《甘肃历代诗文曲词鉴赏辞典》(1994年)、《甘肃古代文学作品选》(1994年)、《陇文化丛书》(1999年)等,这些选本与专著或聚焦吟咏河陇的诗歌,或探讨河陇文学与文化的演变轨迹,它们的相继出现,为人们研究河陇地域文学与文化奠定了一定基础。
2000年至今, 河陇文学与文化的研究不断由宏观向微观发展,涌现出不少研究成果,例如《古今咏陇诗词选》(2000年)、《陇右诗选注》(2002年)、《杜甫陇蜀纪行诗注析》(2002年)、《陇山交通与诗歌》(2003年)、《河陇文化觅踪》(2004年)、《历代咏河西诗歌选注》(2007年)、《陇右文学概论》(2007年)、《诗圣与陇右诗》(2008年)、《唐代文学与西北民族文化研究》(2008年)、《唐代文学与陇右文化》(2009年)、《河陇文化》(2011年)等,这些成果有力推动了河陇文学与文化研究向纵深方向发展。 此外,研究河陇文学与文化的学术论文也逐年增加,可以说,河陇文学与文化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青睐。
据笔者统计,到目前为止,甘肃各高校只有少数院系开设有甘肃古代作家作品、敦煌文学、陇右文学概论、河陇文化等具有地域特色的课程。 本着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原则,我们试图开发一门将古代河陇文学与文化融为一体的课程,通过课程和教材,帮助学生了解古代河陇的地理风貌、人文历史、文化渊源和文学特征,这对地处黄土高原、丝绸之路上的西北民族大学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古代河陇文学与文化课程建设的思路
古代河陇文学与文化课程及其教材的开发与建设项目,2013年获批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项目组8名成员均为西北民族大学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主讲教师,其中有教授2人,副教授5人,讲师1人。 长期以来,本项目组成员都十分重视课程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2007年 中国古代文学 课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2011年中国古代文学课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在主讲中国古代文学的过程中, 为拓展中国古代文学教学内容,本项目组成员积极建构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群,先后为学生开设《先秦诸子思想研究》、《史汉导读》、《中国思想文化史》、《中国古代文人与传统文化》、《唐诗研究》、《中国古典文献学》、《国学元典导读》、《中国古代散文》、《汉语与中国传统文化》、《文献检索》、《古代小说与政治》、《中国神话研究》、《诗经、楚辞研究》、《苏轼解读》、《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等十余门专业选修课,初步形成涵盖面广、内容丰富的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群。这些专业选修课的开设是项目组成员多年研究中国古代文学的收获与总结,也是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一种追求,它在深化中国古代文学教学方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古代河陇文学与文化 课程及其教材的开发与建设,是中国古代文学主讲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又一次新尝试。 在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的引领下,古代河陇文学与文化 课特别强调将教师的研究性教学与学生的研究性学习结合起来。 从教师的角度说,研究性学习需要对教学环节进行周密的设计,即综合考虑古代河陇文学与文化课程设计中点(河陇作家和作品)、面(河陇的历史变迁及文化背景)、线(河陇文学发展史)三者之间的关系。从古代河陇文学与文化知识点的确定,到利用Blackboard网络教学平台制作网络课程内容,再到教案设计、课后作业、课外阅读书目及内容等,教师必须在研究课程内容的基础上,设计问题、组织讨论、评价学生表现和学习效果,各教学环节都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从学生角度说,学生主动参与和密切配合是完成研究性学习不可缺少的环节。 在学习古代河陇文学与文化内容的基础上,学生可以搜集自己家乡地域文学与文化的相关资料, 教师可以鼓励他们完成对家乡地域文学与文化点、面、线资料的搜集与整理,并使用Blackboard网络教学平台,展示其学习成果。 这样不仅可以引发学生了解家乡地域文学与文化的浓厚兴趣, 而且可以激发其热爱家乡的情感,与此同时在研究性的学习中,还可提高其人文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或者将学生分为若干小组,集中考察某一地域文学的特点,然后由教师作为主持者,引导学生在陈述资料的基础上得出自己的结论。 总之,在庞大网络资源的支持下,教师的研究性教学和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将不断扩大古代河陇文学与文化这门课程的学习内容。 这其实是对教师和学生同时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 即教师必须具备丰富的知识和良好的学术修养, 及时把握学术前沿的动态,以保证在师生的交流互动中,对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作出正确评判,而学生也要在掌握背景知识的前提下,接触各类学术观点并形成自己的思考, 必须具备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四、《古代河陇文学与文化》教材建设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