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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险员的道德风险失控。目前,一些中小城市的保险员的业务素质较
低,道德素质更是良莠不齐,受利益趋动,展业中弄虚作假的大有人在。有的营销员为了多进单,多拿佣金,在推销保险时,很少为保户的利益着想,一味推荐一些高佣金的险种;有的片面夸大险种的益处,夸大个别产品的投资回报率,对保单上未载明的投资收益率做保底承诺;有的营销员为了推销自己的险种诋毁其它保险公司的险种,损害同行的形象;更有甚者对一些已患有疾病的保户动员其投保(据笔者所知某银行一个门卫结婚七年多没有要孩子,原因就是妻子有肾炎,今年初却入了十大疾病保险),给以后的理赔工作埋下纠纷的隐患。这也是保险业无序竞争和从业人员高流动性带来的一种必然结果。
4.保险业快速增长与保险理赔相对滞后制约着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一些保险公司在开业之初,为了打造品牌,树立形象在理赔方面实现了其所承诺的方便、快捷,受到了保户的好评。随着业务量的增长和理赔案件的增多,一些机构和贷理员在观念上“重展业、轻理赔”毛病逐渐暴露出来,案件处理不及时,手续也相应繁杂起来,笔者一个同事的儿子在公共汽车上多嘴下车后眼睛被打的只有0.1视力,去保险公司理赔时才知道矫正后0.1的视力才符合理赔条件,与当时投保说的差距很大。对此,中小城市的保户因当地没有保监机构是投诉无门,既便能向其上级公司反映,因是共同利益的主体,极难得到客观公正的解决。这样一是对保险公司的声誉产生了不良影响,二是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人们投保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中小城市的保险市场上种种不规范的行为和现象,由于保监机构高高在上,鞭长莫及,不但出现无序竞争的局面无人过问,而且,保户有对保险公司不满的事情也是投诉无门,日常监管更是一个盲区和空白。虽然外资保险机构几年或更长的时间内还难以将其业务延伸到一些中小城市,尤其是县级城市中来。但是,如果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合理有效的解决和处理,显然对保险业的长期和健康发展是不利的,如果一旦业务萎缩后,再想开展起来其难度就可想而知了。同时还有可能影响到金融秩序的稳定。对此,领导层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警惕。
为了更好的解决中小城市保险市场的监管问题,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2、加强土建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策略及措施
2.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策略及措施。现代土木工程领域要在确保其施工安全的基础上,来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管理水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施工单位生产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所以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决定了土木工程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与否,同时也关系到施工单位在土木工程市场中的形象与地位,所以施工单位要通过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彻底杜绝土建工程施工阶段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
2.2施工质量管理策略及措施。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会对土木工程施工质量产生极大影响,所以要求施工单位要通过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经验来不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以及生产质量控制细则来提高工程整体质量,并要成立专业的质量监督与管理队伍来确保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并要将质量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到每一个部门与管理人员的身上,并要求质量保障体系要对专业质检人员自身行为进行控制,这样才能确保土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效率可以适应时展要求。
2.3施工进度管理策略及措施。土建工程项目进度能否在合同工期内完工与其进度管理有着紧密联系,所以项目管理人员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来制定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并要编制专业性较高的进度计划与材料供应计划,来作为土木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工程进度管理工作依据。管理人员在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安全、质量、成本等管理目标,并要在施工进度管理程序的指导下来掌握整个进度控制计划的实时状况,并要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来制定出解决对策,确保土建施工现场进度管理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2.4施工技术管理策略及措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水平不仅会对土木工程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产生极大影响,所以技术人员必须要在土建施工准备阶段做好与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工作,帮助每一个施工人员都能掌握诸多施工技术要点,确保施工人员意识到技术质量要求与相关必要的安全措施,以便于项目部可以结合土木工程实际需求来进行合理的施工组织安排,避免土建工程具体实施阶段由于施工技术缺陷而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或质量缺陷问题。
2.5工程成本管理策略及措施。土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水平会对工程整体成本控制产生极大影响,通过对施工计划落实情况的管理来确保施工流程的合理化、规范化,通过对各类工程变更事件的控制来避免工程成本的上升,并要通过合理的技术措施来提高各类材料的利用效率。技术人员要做好相关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确保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可以满足土建工程的施工要求,并要通过先进的施工技术与工艺来提高材料利用效率,只有这样才能帮助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生产成本控制水平。
随着入世后我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和准入限制的逐步放宽,保险公司数量快速增加,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所占市场份额逐步下降,保险业寡头垄断的格局逐步被打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从保险公司数量变化看,入世后我国寿险公司数量增长较快,已从2001年的16家增加到2003年的30家;同时,保监会放宽了审批分支机构的条件,寿险公司分支机构数量也迅速增加,如新华人寿和泰康人寿获准开设超过100个中心支公司,新设了多家分公司和200余家营销服务部。财产险公司的数量从2000年的17家增加到2003年的24家,其中,外资财产险公司从2000年的7家迅速增加到2003年的14家。
市场主体的大量增加引致国内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市场集中度快速下降:从我国寿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变化看,2001—2003年,中国人寿和平安人寿等两大寿险巨头的市场份额不断下降,分别从57.05%和28.10%下降到53.82%和19.56%;太平洋人寿、新华人寿和泰康人寿等其他规模较小的寿险公司继续保持迅猛发展态势,这三家公司合计市场份额从13.08%提高到22.64%.从财产险市场份额变化看,中国人保在财产险市场中始终处于绝对垄断地位,但其市场份额逐年下降,已从2000年的77.33%递减到2003年的66.88%,下降了10.53个百分点;位居第二的太平洋财产险和第三位的平安财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在2000——2002年期间有所上升,分别从2000年的11.22%和7.8%递增到2002年的13.1%和10.4%,但在2003年也出现了小幅下降。与此同时,包括外资公司和其他内资小公司在内的其他财产险公司市场份额快速提高,已从2000年的3.65%大幅度提高到2003年的11.75%。
二、产品竞争格局:寿险业意外险和健康险市场竞争激烈,财产险业车辆险存在恶性竞争现象
我国寿险业(人身险业)主要包括三大险种:寿险、健康险和意外险。目前,寿险市场集中度很高、竞争相对平缓,但健康险和意外险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在寿险市场中,2003年中国人寿占据了56.59%的市场份额,平安寿险和太保寿险分别占据了20.65%和13.37%的市场份额,其他公司份额很小,短期内难以与这三大公司抗衡。意外险的市场集中度比寿险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2003年中国人寿占有50.65%的市场份额,平安、太平洋、新华等三家寿险公司占有30.65%的市场份额,泰康等其他公司占有1%——8.7%的市场份额;鉴于财产险公司从2003年开始可以经营意外险业务,寿险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下降,竞争将更为激烈。健康险市场集中度日趋下降,市场竞争最为激烈:在2003年的健康险市场中,中国人寿占据的市场份额最大,但所占比重只有24.52%;平安和新华分列占有10.84%和9.28%的市场份额,其他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均在5%以下,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尤其是2003年对财产险公司开放短期健康险市场以来,财产险公司业务开发力度很大,很快打破了2003年以前由中国人寿、平安和太平洋等三大寿险公司的垄断格局,2003年当年中国人保就成功地占据了健康险20%以上的市场份额。
从2000——2003年我国财产险产品结构变化情况看,我国财产险主要有机动车辆险(车险)、企业财产险、货运险、责任险和家庭财产险等五大产品,其中车险是最大险种,车险保费收入占全部财产险保费收入的比重始终在61%左右;企业财产险是第二大险种,其保费收入所占比重在2000年以后有所下降,但2003年仍高达14%;货运险、责任险和家财险所占比重分别在5%、4%和3%左右。从2003年五大险种的市场份额看,财产险市场集中度较高,中国人保、太平洋财产险和平安财产险等三大财产险公司所占市场份额均在90%以上,其中中国人保在车辆险、企业财险和货运险三个险种的市场份额均在70%左右,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家财险和责任险两个险种的市场集中度相对分散,中国人保的市场份额均低于50%,市场竞争相对充分。虽然三大公司在车辆险市场份额很高,但由于车险保费收入是财产险的主要收入来源,车辆险的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甚至出现了许多恶性竞争行为,导致车辆险费率不断下调、赔付率上升,使车辆险成为风险较大的险种。
三、中外资保险公司竞争格局:外资公司发展迅速,中资公司面临日益严峻的竞争挑战
入世后外资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的准入限制逐步放松,经营地域限制也逐步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大量增加,外资保险公司正凭借其雄厚的资金、专业化的管理、高水准的产品开发技术、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及高精尖的人才等多方面优势,对中资公司形成越来越大的挑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中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变化看,尽管截至2003年底,中资公司仍占据98%以上的市场份额,外资公司占比不到2%,但外资公司发展迅速,其同比增长速度远超过中资公司,如2003年外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增速超过中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增速近15个百分点。二是从中外资公司的营销模式看,外资寿险公司更注重依靠费用相对较低的个人人营销方式开展业务,个人营销保费收入所占比重接近90%,远远超过中资寿险公司不到60%的比例。外资财产险公司则避开市场竞争激烈的车辆险,专注于效益较好的企业财产险、责任险和货运险,并获得较高的市场份额,2003年外资公司在企业财产险、货运险和责任保险的市场份额已经分别达到2.94%、5.98%和4.93%,企业财产险、货运险和责任险占外资公司总保费收入比重分别达到38.94%、26.6%和18.34%。三是从外资公司较早进入的上海、广州和深圳等市场发展状况看,外资公司发展快速。如外资寿险公司个人新单契约保费收入占广州和深圳总保费收入的比重持续上升,2003年外资寿险公司在广州的个人新单契约市场份额已经接近35%,上海和深圳分别为20%和15%左右。2003年外资财产险公司在经济发达的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市场份额也已经达到4.07%。可以预见,随着我国保险市场进一步开放,外资保险公司的竞争优势将进一步显现,在我国保险市场中所占份额会快速提高,中资保险公司将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竞争挑战。
四、地域竞争:东部发达地区竞争激烈,中西部地区竞争相对平缓
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及人均收入差距很大,而寿险业与经济发展、特别是人均收入水平密切相关,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寿险业发展水平越高,如2003年经济最发达的东部沿海六省市的寿险业保费收入占全国保费收入的比重达到46.87%,而陕西、山西、青海等西部五省区的保费收入仅占全国保费收入的4.71%。同时,经济越发达、寿险业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市场竞争也越激烈。从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新华人寿、泰康和大平人寿等六家主要寿险公司2003年的地域市场份额看,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寿险业市,场集中度最低,市场竞争最为充分,没有一家公司处于市场绝对垄断地位,中国人寿和平安寿险公司市场份额较高,分别为29.19%和33.73%,太平洋人寿和新华人寿的市场份额也分别达到10.48%和10.87%,泰康和太平人寿等其他公司市场份额相对较低,但总计也达到了15.73%。在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和中部地区,市场集中度比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市场集中度有很大提高,2003年中国人寿在沿海发达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56.85%和64.62%,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如果加上平安寿险和太平洋人寿,三家公司的市场份额接近90%,其他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只有10%,难以与三大公司展开竞争。在经济很不发达的西北部地区,中国人寿、平安寿险和太平洋人寿的市场占有率为86.53%,比东部沿海7省和中部8省略低,但西部地区保费收入占全国保费收入的比重很低,2003年只有16.89%,其他公司凭借13.47%的市场份额难以与中国人寿等三大寿险公司展开实质性竞争。
与寿险业地域竞争特点类似,财产险在经济发达地,区的竞争相对经济落后地区激烈。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产险的市场集中度最低,2003年中国人保的市场份额只有54.49%,太平洋财产险、平安财产险和其他中资财产险的市场份额分别为14.6%、13.42%和13.42%,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也高达4.07%。在东部沿海7省,太平洋财产险和平安财产险市场份额较其在直辖市与计划单列市低,但中国人保的市场份额高达67%;中国人保、太平洋和平安等三家最大财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高达90.77%,比三家公司在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份额(82.55%)高8.3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的8个省份,中国人保等三大财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达到96.54%,处于寡头垄断状态。在中西部地区,三大财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也高达88.77%。由此可见,财产险市场在经济发达的直辖市与计划单列市和东部沿海地区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较为激烈,而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市场集中度较高、竞争较为平缓。
五、公司竞争力:市场规模大、经营历史长的公司,经营效率较高,竞争力较强
评价寿险公司竞争力的指标较多,主要包括市场占有率、经营效率、资本充足率和盈利能力等指标。从市场占有率看,中国人寿、平安寿险和太平洋寿险的市场占有率比较高,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从经营效率看,20012003年,各家寿险公司均处于快速扩张期,但增员增效的效果存在明显差异,以个人人均首年保费增加额为例,中国人寿增员增效的效果明显,该增加额高达10.72万元,而其他寿险公司(平安因调整经营策略不可比)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泰康寿险和太平洋寿险公司的下滑幅度最大,分别从4.16万元和4.3万元下降到1.53万元和2.32万元,太平洋寿险公司还出现了增员不增效的负面效果。从资本充足率来看,2000——2002年,除平安寿险和太平洋寿险因改制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升,分别由8.79%和10.07%,上升到9.24%和16.31%,其他公司均呈下降趋势,泰康人寿下降幅度最大,由35.58%下降到9.78%,其次为新华人寿,由27.54%下降到11.35%,考虑到目前中国人寿和平安人寿已经先后发行股票上市,这两家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已经得到很大改善。从盈利能力比较看,2001——2003年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和新华人寿的净资产收益率始终保持正值,但2002年各家寿险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趋势,2003年中国人寿和平安寿险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降至4%和12.39%;而太平洋、泰康和新华人寿则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升,2003年分别达到3.17%、6.75%和14.82%,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总体看,市场规模越大、经营历史越长的寿险公司,经营风格相对稳健,经营效率较高,竞争力较强;市场规模较小的新型寿险公司,经营状况波动性较大,竞争力相对较低。
财产险公司的竞争力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市场占有率、费率和赔付率、资本充足率和盈利能力等。从市场占有率看,中国人保具有绝对的竞争优势,但正处于下降状态。从费率和赔付率看,中国人保费率和赔付率较高,其他公司的费率和赔付率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从资本充足率来看,较早设立的财产险公司资本充足率普遍低于较晚设立的公司,2002年末中国人保、平安财险和太平洋财险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7.62%、9.24%和22.85%,而华泰、永安和天安的资本充足率均超过25%,最高的永安公司达到55.86%.从盈利能力来看,2003年中国人保、平安、太平洋财产险公司等设立时间较早的财产险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比2002年有较大幅度下降,分别从16.24%、28.01%、45.68%下降到11.13%、2.25%、10.38%,但总体上仍高于永安、天安等后期成立公司的水平,2003年永安、天安的收益率分别为9.65%和9.09%。总之,中国人保、太平洋财产险和平安财产险是目前中国财产险市场中竞争力较强的三大公司,但外资公司和其他中资财产险公司发展势头良好,其市场竞争力正在不断提升。
六、我国保险业竞争格局的发展趋势
(一)竞争主体迅速增加,市场集中度进一步下降,竞争地域日趋广泛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自2003年12月11日起,允许外资财产险公司经营除法定保险业务以外的全部非寿险业务,增加福州、厦门、宁波、沈阳和武汉5个城市为保险业对外开放城市,2004年12月11日后,外资将可以介入寿险团体业务。同时,在国家政策扶持下,中资保险公司迅速扩展业务领域,广泛增设营业网点。因此,未来几年保险市场主体将大量增加,保险市场的集中度将继续保持下降趋势,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且竞争地域日趋广泛。
(二)保险业出现混业经营趋势,但竞争模式将日趋专业化
2003年保监会允许财产险公司介入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传统寿险业务,此后中国人寿集团公司等寿险公司也计划设立财产险公司,介入财产险业务领域,我国保险业再次出现混业经营现象。混业经营将进一步加剧保险市场竞争,各公司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取生存,必然将加强分支机构的专业化经营。同时,为提高我国保险行业的国际竞争力,2004年中国保监会还有侧重地批设专业性养老保险公司、健康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等。这些专业化公司的出现,不但促进了我国在养老、医疗和农业方面保险市场的发展,同时也迅速提高了各个专业领域的服务水平。
(三)行业并购将成为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方式
偿付能力指企业在债务到期时的偿还能力。保险公司以风险为经营对象,考察其偿付能力时不仅要求资产能完全偿还负债,还要超过负债一定程度,即必需拥有一定的偿付能力额度。因此,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实际是发生超过预期的赔偿或给付时应具有的补偿能力空间。据此,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有两个层次,第一层主要采取定性手段对寿险经营各环节进行严格控制以确保寿险公司资产始终大于负债。第二层是寿险公司必须具备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从以上定义还可看出,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离不开对寿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有效评估。实际上,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资产和负债的谨慎评估外,还包括寿险公司费率审核、资本金最低要求、保证金和盈余分配的相关要求,各项责任准备金提取标准和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制订以及寿险资金使用控制等诸多内容。
做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意义重大,也有一定难度。寿险公司的资产中自有资本比例很小,大部分都是对被保险人的负债。被保险人生、老、病、死、残等保险事故的风险虽可依生命表、疾病表或残疾表给出估计,但合同的长期性却使寿险公司的负债总额难以准确把握。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投保人无法正确评价寿险产品,也无法充分了解寿险公司财务状况,要树立公众对寿险公司的信任,必需加强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最后,寿险公司承担着人身风险事故发生后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其经营状况不仅关系自身利益,还会影响千家万户。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寿险公司缺乏偿付能力还会对整个金融体系和社会经济稳定造成冲击。因此,尽管世界各国寿险监管的模式和方法不同,核心都是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
目前,提高和改善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已成为我国寿险业面临的核心问题。2002年,寿险公司保费收入达2275亿元,已占总保费的74.5%。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加上人口规模的扩大、人口老龄化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今后中国的寿险业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但是,长期的粗放经营、投资渠道的严格限制和积累的利差损已使部分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面临考验。目前,业务的高速增长已使部分成立时间早、业务规模大的寿险公司在资本充足率方面出现缺口。因此,在我国当前进行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方法的研究,除了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外,还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迫切性。
二、影响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风险因素
要做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首先要了解到底有哪些因素会影响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通过分析,我们认为,威胁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风险主要有:
(一)定价不准。寿险产品定价不准,实际的死亡率、投资收益率和费用率远超过当初的预期,会对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造成压力。
(二)准备金不足。如果因为对未来风险的估计错误,提留的责任准备金与实际承担的保险责任不匹配,必然影响到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实现。
(三)投资收益率太低。投资收益达不到预期,寿险公司就无法兑现承诺,这在仍以固定利率产品为主的寿险公司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四)自有资本不足。自有资本越充足,寿险公司自留风险的额度越高,扩充新业务的能力越强,相反,自有资本不足,不但影响寿险公司的业务发展,还严重侵蚀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五)业务增长过快。对寿险公司来讲,业务增长过快,由于新契约费用增加和责任准备金提存压力,会影响寿险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稳定,严重时还会影响公司的偿付能力。
(六)再保险安排不当。再保险是寿险公司降低和分散风险的一个重要手段,再保险安排不当,当遭遇灾难性损失时必然会影响到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七)经营管理不善。盲目开发并大量销售风险较大的产品,核保策略或理赔处理不恰当等都会使寿险公司的赔付和保险金支出增加,导致亏损并严重影响偿付能力。此外,寿险公司内控制度不严导致的费用超支,资产管理、精算和财务人员的缺乏,甚至对销售人员等中介的选择不当等都会影响寿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和偿付能力。
(八)资产负债不匹配。寿险公司负债的规模和期限往往不容易确定。如果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不匹配,资产结构不合理,固定资产比例过高,就会严重影响资金的流动性。此时,即使寿险公司的资产是超过负债的,也无法履行保险赔款和保险金给付的责任,很难说它仍然具有偿付能力。
除了以上诸因素外,虚增资产、呆坏账过多、企业的重大变化、严重的保险欺诈、市场波动、法律变更和整个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等因素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危及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而要做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工作,必须从监督上述影响因素着手。以上的分析实际上是确定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工作主要内容的客观依据。
三、发达国家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成功经验
从发达国家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经验和实践看,要实施有效的偿付能力监管,必须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的精算、会计和财务报告制度,当然也离不开先进的监管技术和方法。
发达国家都很重视与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有关的法规体系建设,并总是试图通过不断修正以适应变化了的市场。这些法律法规主要涉及寿险公司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寿险公司资本金及盈余分配、寿险资金投资运用、寿险公司财务会计、寿险公司不同业务偿付能力标准的差异、偿付能力监管的人力和组织保证等。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寿险业历史长短不一,有关寿险偿付能力监管法规也呈现出不同的风格,表现出所谓的英国体系、澳大利亚体系和北美体系等。
发达国家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工作中,大量合格的精算师和完善的精算制度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寿险偿付能力监管的实质是监督寿险公司承担的风险是否控制在其能承受的范围之内,而准备金和法定偿付能力标准的制定、负债的谨慎评估等都离不开精算师的工作。在偿付能力监管的各种规定和制度等的建立过程中,精算师是最活跃的因素,正是他们卓有成效的工作,对整个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工作才能做到与时俱进,不断紧跟寿险业务发展的需要。此外,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建立符合保险特点的保险会计制度,是偿付能力监管得以有效实施的前提,而科学规范的报表体系和完善统一的财务报告制度,则是保险监管机构搜集寿险偿付能力监管有关信息的基础。
在发达国家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中,各种先进技术和创新方法的广泛应用也是一个显著的特征。在美国,利用最新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在监管部门和各寿险公司间建立了一个强大的电子数据信息系统以保证寿险偿付能力监管的早期预警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地搜集到所需的各类财务数据。在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监控过程中,各种标准值和比率的确定则离不开各种统计理论和决策技术的支持。
此外,发达国家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经验还表明,建立并完善保险保证金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多年来,发达国家中形式多样的保证金制度在寿险公司失去偿付能力时保障投保人和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在寿险偿付能力监管过程中,监管部门能够做的只是在他们失去偿付能力之前对其进行整顿,或在他们尚有足够资产偿付其债务时进行清算。当寿险公司丧失偿付能力时,为了避免完全由投保人和索赔人承担寿险公司无力偿付造成的损失,各种保险保证基金和投保人保护基金才是真正有效的保障机制。
当前,由于经济全球化和市场自由化的影响,在发达国家的寿险市场上,放松监管的呼声很高,监管机构越来越侧重于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的监管,弱化对费率、条款、资金运用等方面的管制。此外,寿险公司的跨国经营也给偿付能力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最后,金融一体化趋势的出现使得发达国家寿险偿付能力监管工作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但是,发达国家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有效措施,特别是上述几方面成功的经验对于我们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无疑是很好的借鉴。当然,要实现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有效监管还有赖于一个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和成熟的保险市场。
四、我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薄弱环节
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过程中,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一直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中就对偿付能力监管有明确的规定。1998年保监会成立后制订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又对寿险公司的法定偿付能力额度、低于法定偿付能力额度的处理办法做出了详细的规定,除了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外,我国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手段还包括资本金最低限额、严格的费率监管、投资渠道管制和保险保证金以及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等,对寿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评估也受到保险监管部门的严格控制。2001年,保监会制订了《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对长期寿险和短期人身险最低偿付能力要求进行了细化,还给出了寿险公司业务、财务和投资收益及信用等方面的监测指标,经过一年多的试用,于2003年3月正式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标志着我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框架基本形成。即便如此,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无论在法律、法规体系还是具体的监管技术上都还有很大的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关寿险偿付能力监管的相关法规还不健全
现有的法规和相关规定较为简单、死板,缺乏超前性,更缺乏科学性强的操作和技术指南。有关寿险公司资本充足率、寿险资金的投向及资金的变现能力等方面还缺乏一些基本的规定和要求,而这些都是需要高度重视的影响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重要因素。
(二)会计制度和财务报告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符合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的保险会计制度,根据目前保险业所遵循的会计制度做出的财务报告并不能满足寿险偿付能力监管的需要,某些中资寿险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甚至无法保证其能够向监管部门及时提供准确、客观的财务信息。此外,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套科学的为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提供必要信息的报表体系和财务报告制度,有关偿付能力财务指标的信息披露也做得较差。
(三)精算制度不健全、精算基础薄弱
到目前为止,国内的寿险公司,特别是中资寿险公司仍然缺乏具有国际水准的高级精算师,整个中国精算师团体还显得很年轻。精算师职业资格的认定、精算组织的建立和各项精算制度的完善等都还处在尝试阶段。由于缺乏独立的精算评估机构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和财务状况进行专业的审计和评估,外部对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评估缺乏可靠的基础。
(四)监管力量不够、监管技术落后
目前保监会对寿险偿付能力监管的力量还较弱,可利用的方法和工具也较少,监管水平还有待提高。高素质的监管人才队伍是寿险偿付能力监管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而监管部门还很缺乏既熟悉偿付能力监管政策,又精通寿险精算和保险会计业务的专门人才,同时,监管技术也不够现代化,信息技术等高科技手段的运用较少,这些都制约了整个寿险偿付能力监管工作的效果。
五、加强我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政策建议
(一)提高法定偿付能力标准的科学性,增加资本充足要求
影响我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因素非常复杂,但保监会在新出台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中制定法定最低偿付能力标准时却采取了简单和更便于操作的模式,将最低偿付能力额度设定为寿险责任准备金和死亡风险保额的一定比例,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预警指标的制定中也有类似的问题。今后,在应用的基础上要不断总结经验,在有条件的时候对现有的标准进行修订,使其更具科学性。此外,我国目前除了在寿险公司的设立阶段规定有开业所需的最低资本金要求以外,对于开业以后寿险公司的资本是否充足缺乏具体的标准。为此,应尽快制订出台对寿险公司资本充足性的最低要求,提高寿险偿付能力监管工作的效率。
(二)加快精算制度建设和中国精算师的培养
为配合我国寿险偿付能力监管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应加快寿险精算制度的建设和中国精算师的培养工作。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设的精算工作委员会应尽快完善中国精算师资格的考试和认可制度,配合相关高校和寿险公司培养出更多合格的中国精算师。同时,还应加强精算制度建设,如尽快完善精算报告制度,加强各种精算技术标准的制定,在现有寿险公司精算负责人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寿险公司首席精算师或委任精算师制度,使其能够真正担负起寿险公司精算方面的领导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建立完善的财务报告制度和科学详细的报表体系
各种财务报告是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础。监管部门必须尽快提出寿险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的参考标准和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完善的财务报告制度。当然首先要做的是改变目前国内寿险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不公开的弊端,增加其透明度。此外,还应进一步完善已有的偿付能力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寿险公司经营风险的早期预警。这样才能在寿险公司发生偿付能力危机之前就进行干预,将因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四)建立并完善寿险公司的信用评级制度
寿险公司的信用评级是在全面分析寿险公司面临风险和公司实际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做出的综合评估。对寿险公司进行信用评级,能使公众对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有一个客观了解,也有助于监管机构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监管。在国外的寿险市场上,一些著名的信用评级机构如贝斯特公司(AMBestCompany)、标准普尔(S&P)和穆迪(Moody‘s)等的保险评级对寿险公司改善其偿付能力状况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我国,监管机构也应尽快引进或支持建立相应的保险评级机构,这对监管机构的工作是一个很好的补充。
(五)尽快实现保险监管数据的电子化
近年来,由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发达国家的保险监管效率,特别是监管数据的搜集效率大大提高。如美国的NAIC建立了一系列与偿付能力监管有关的数据库,各州的保险监管部门以及其他的数据使用者可通过计算机网络直接获取信息。这些数据库在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方面起到了独特的作用。当然,要在我国的寿险偿付能力监管工作中建立一套电子化的监管数据库,首先必须要有统一的财务报告制度,即只有标准化的信息才能实现电子化,此外,还要建立保监会与各寿险公司之间的网络连接和信息交换的协议,以保证信息交流的顺畅和防止上述信息被不当使用。
(六)重视寿险公司资产与负债的匹配
在寿险偿付能力监管工作中,除了保证寿险公司的资产始终超过其负债和维持一定的偿付能力额度外,如何最大限度地实现资产与负债的匹配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有足够偿付能力额度的寿险公司,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及时履行保险金给付责任,即不一定具备所谓的技术偿付能力。而目前我国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中却缺乏这方面的监管措施。为此,建议监管部门在分析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时,必须采用现金流量测试等手段对寿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情况进行监督。
(七)加强对外资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
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后寿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如何对外资寿险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直接设立的外资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有效监管成为一个非常现实和复杂的问题。除了根据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各种偿付能力法定标准对上述机构的偿付能力进行动态监督外,还应该加强对其与母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的监管,更要关注其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在国际市场的资信程度和财务状况。
(八)加强保险保证金和保险保障基金的制度建设
二、影响施工质量的整体原因
2.1人为原因
人是直接对工程发生作用的因素,工程中的各项内容都由具体的人来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人就成了对工程造成影响的最大因素。人为原因不仅包括建筑施工实施人员,还有辅助人员,最重要的是管理者,这些人员的心理素质、工作能力、专业水准以及道德修养等都在直接或者间接地对工程造成影响,更直接决定了项目工程的系统质量。在这种情况下,管理者应该具备做出明智决策的能力,同时还要懂得利用目标来掌控工程的整体进度,而且还要能够进行技术上的鉴定以及指导工作,这些是项目工程保证最终质量的基础前提。施工人员要具备高端的专业水准,以及扎实的技术功底,同时还能够凭借强烈的责任心将标准落到实处。
2.2材料原因
材料是工程的直接组成元素,因此原材料对工程起着最直接的影响,只有材料符合标准,工程质量的基本内容才能够有所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针对原材料进行系统的管理工作,坚决避免工程出现偷工减料,防止分包商进行违规操作,严控采购环节,对材料的相关质量参数进行仔细检验与核对。不仅如此,采购人员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这就使得在采购过程中存在极大不确定性,难以确保材料的整体质量,而且相关施工单位也还没有针对工程材料形成完整的运作机制,无法起到管理以及约束的作用,从而使原材料很难得到质量上的保证。
2.3施工原因
在施工环节中,不仅包含施工技术,同时还有施工工艺,这两项内容贯穿于整个工程的施工之中。具体来讲,相关的技术实施方案、质量检测方式和技术以及整体的施工设计等,在这些环节中问题也十分突出,很多时候尽管相关的规划以及方案都能够符合科学标准,但是在施工环节却很难执行的十分到位。不仅如此,还没有针对这一环节进行全程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工程的很多设计规划都成了一纸空文。
2.4环境原因
在针对工程项目开展具体的施工工作时,施工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工程进展,不仅如此,这一因素对工程的影响波及面积很大,工程的驻地环境仅是其中之一,气候环境、人文环境、管理环境甚至法制环境等等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工程的正常进展。由于这种影响十分复杂,很难进行系统的解决,而且变化多端,对工程的影响程度相对较深。
三、改善建筑工程建设管理措施
3.1优化资源分配
针对工程材料以及资源,需要根据具体的工程状况进行科学分配,由于工程系统相对复杂,因此对资源以及材料进行科学分配以及合理调整意义重大,这一环节的核心原则就是能够对有限资源充分利用,并创造出最多的经济收益。施工资源是工程施工的后勤保障,资源充足是工程顺利进行的保障,如若不然,工程进度将会停滞不前。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基于对工程全局的了解,在统筹规划基础上制定出科学的分配方案,使得资源能够符合工程的具体需要,并能够进行随时调整,以适应工程情况的变化。
3.2强化管理施工材料
现场管理的关键性内容,就是针对施工材料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并且能够掌控材料的消耗,具体来讲,砂石的供应,以及钢材的使用,这些内容都应该被相关人员详细了解,不仅如此,还需要针对出入库做好详细记录,清晰明确材料的用补量,以及退料情况,这些内容都应该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如果工程规模过大,需要消耗大量建材,那么还应配置专人进行负责管理,在项目工程施工建造过程中,进行科学分配,严控用量,并进行工程系统的划分,从而使得管理能够系统和规范。同时还要针对每一项施工工序,以及每一项施工环节进行建材用量的标准制定,使得资源能够在合理的基础上被充分利用。
3.3健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健全,能够对工程施工起到某种程度上的约束,保证工程的整体秩序。在管理时,要针对施工现场的进出入情况进行严格控制,为工程系统中的工作人员佩戴胸牌等标识,并经由专用通道进入施工地点,同时还要采取各项措施保证所有人员的安全,发放安全帽,保证人手一个,并佩戴安全带,做好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加大安全宣传,使每一名工程建筑人员都能够形成一定的安全施工意识,并且能够在规范自身的基础上,对其他人进行约束,并同时强化安全培训,使相关人员不仅拥有安全意识,还能够拥有安全施工的素质及能力。
1.1建筑施工单位对安全施工不重视
企业领导的安全意识淡薄,只关注经济利益,没有认识到安全管理施工的重要性,忽视安全管理。导致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不健全,没有真正贯穿于整个施工工作当中,甚至有些施工单位根本就不签订安全保证责任书。也有些施工企业没有设置专职安全员,致使安全施工监管薄弱。建筑施工企业不够重视生产安全,主要表现在:(1)安全监督人员少、身兼几个岗位,导致安全监督岗位形同虚设不具备作用;(2)监督员的专业能力不强导致对安全的监督不够;(3)建筑单位将用于安全生产的投入转化为自身的利润;(4)建筑单位一般很少进行安全监察,而只是为了应付上级;(5)疏散控制导致安全措施对于企业形同虚设。
1.2淡薄的法律意识
在建筑施工现场上,工艺措施以及设计方案都不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去严格执行的,安全教育等都是走过场的形式主义。施工现场存在着不合适的施工方案以及安全技术方案等,这些都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再者是施工现场上搭设的脚手架,很多都没有按照国家相关的指标来搭设,搭设的不规范甚至是错误的。在施工现场上脚手板上经常会放置很多杂物,而脚手板的材料很多不牢靠或者是材料差,这些都是重大事故的诱因。
1.3针对安全监管控制投入不够
建筑施工单位为保证项目成本,致使投入到施工现场中的安全管理费用和安全保障设施少。而现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最大问题是对于安全管理的重视度不高,安全管理资金的缺少。安全管理的费用少,必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配备稀缺,导致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对建筑施工地造成非常坏的影响。有的施工单位完全忽视安全管理,针对安全监管控制的投入力度不够,没有针对施工人员进行建筑工程安全教育,使得建筑工程现场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施工行为,降低了建筑工程质量,为建筑工程现场带来了安全隐患。有的施工单位施行粗放型安全管理模式,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无标准或者不符合标准。具体而言是在施工材料供应、采购方面,有些施工单位一味看重经济效益,忽略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差异问题,使得建筑工程现场安全大打折扣;还有的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并未能严格履行现场监理职责,等。
1.4缺乏严格的施工现场监管
劳动密集性是施工现场的特性,而从事人员文化程度的参差不齐,劳动者又较多让施工现场的管理会比较困难。而在施工现场上材料和施工工具的随意乱放、施工计划和步骤缺乏合理的科学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随意操作现象等都屡见不鲜,还有施工人员之间随意搭配,没有协同合作的精神,而现场更没有严格的纪律管理此类现象。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对策
企业实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良性循环的关键也是一个企业成功的关键所在,就是一个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建设和质量管理核心。
2.1加强员工的进入现场的教育
在员工首次进入施工现场或者是调换职位的员工,在上班前都应该先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有了安全意识并且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企业要建立起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制度。
2.2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安全监督体系
依据国家相关的施工安全规范条例来制定相关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然后将此规章制度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同时安排相关的管理人员严格的实施安全管理工作。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将安全管理责任层层细分,做到“安全管理,人人有责”,有效地控制建筑工程现场安全,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阶段,一旦发生现场安全问题,从容不迫及时应对,防止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我们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个建筑施工现场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资料、安全技术设施、安全措施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不正确、不安全因素,提出修改意见和改正措施。我们需要不断地总结和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管理经验。对检查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防微杜渐。现场了解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岗位责任制等的完成情况,依据建设部相关法规、标准对现场安全进行整体监控、评价,对检查中暴露的安全隐患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具体来说,建筑企业可以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编制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验收制度等,为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施工安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完善安全管理责任机制是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的关键,应该按照“主管负责一体化”原则,同施工单位总负责人签订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书,一一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的任务目标、奖惩措施,之后再与具体施工班组签订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书。
2.3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众所周知安全是每个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涵盖与前提,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是个危险性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因为在施工现场上是多工种交叉进行,又多是露天高空作业,在这样的环境下,施工现场存在这大量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这些因素影响着工程的质量和从事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国际劳工组织确定建筑行业是高危险行业之一。建筑工程的施工有着周期长、投资大、以及受外界影响大的特点,而且施工现场的管理还涉及到施工企业的各级别管理人员以及施工现场的每个操作人员,这些决定了现场安全管理的难度极大,但是安全事故的发生会给人民带来人身财产的极大损失,还会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发展以及国民经济的持续性发展。因此,我们必须要有创新的精神,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以及相关的法规的同时,要针对企业自身的特点分析并且研究出一系列适合企业的具有指导作用的、操作性极强的、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方法。要想做好安全工作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承接项目必须考虑自身实力,项目负责人必须真正重视安全工作。(2)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4)明确安全生产目标,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5)加强教育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班组安全活动。(6)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灵活运用规范标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2.4建立信息化的安全动态管理模式
信息化的安全动态管理模式指基于信息技术及计算机技术的基础上,建立工程项目动态管理平台。基于这个工程项目的动态管理平台系统,可以结合实际工程进度很方便地调用查看最新安全规范,计划施工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应用在实际工程中,减少因沟通或技术和措施而引起的安全隐患;可以动态查看工程进度,明确安全管理的布置与应用层次,可以将施工过程中不同阶段的安全重点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各部分施工人员,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实际情况及时地传递给项目管理者,解决以往粗放式管理下的安全隐患等等,使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能够更高效、准确、标准的进行。安全动态管理模式的实现,实际上是依靠信息技术将项目管理的安全目标分解之后在项目实施团队内的不同层级相关人员进行分解的过程。换言之,就是建立起精细化项目安全责任制。如果这个责任制真正得以实现,就能够实现质量和安全的动态管理。
全球金融危机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理念的最大影响之一就是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重视。金融机构评估对手方信用风险的方法、模型合理与否,关系到评估结果的优劣。本文概要阐述了银行信用风险计量方面的相关理论依据和基本做法。并对银行间市场完善授信管理提出了具体建议。
一、信用风险评估理论
银行等金融机构信用风险评估方法大致有统计模型、CAMEL模型和专家判断模型等三种理论依据:
(一)统计模型
利用统计模型进行信用评估的前提条件是有足够的数据积累,一般至少需要连续3年的相关数据。
1.违约概率(ProbabilityofDefauh,PD)理论
违约概率是预计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违约)的可能性。评估结果与违约率的对应关系是国际公认的事后检验评级机构评估质量标准的一项最重要的标尺。在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违约概率是指借款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不能按合同要求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可能性。如何准确、有效地计算违约概率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十分重要。不同评级机构所设定的违约定义可能不同,所反映同一等级的质量也因此而不同。只有违约定义相同的评级机构,其评级结果才可以进行比较。有了对应违约率的资信等级才能真正成为决策的依据。商业银行违约概率常用的测度方法主要有两种:基于内部信用评级历史资料的测度方法;基于期权定价理论的测度方法。
2.违约损失率(LossGivenDefault,LGD)理论
违约损失率是指债务人一旦违约将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数额占风险暴露(债权)的百分比,即损失的严重程度。在竞争日益激烈、风险日益加大和创新日新月异的市场环境中,银行对资产风险的量化和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传统的信用风险评估方法因过于简单、缺乏现代金融理论基础等原因已经不能适应金融市场和银行监管的需要。以独立身份服务于全社会公众投资者、以公开上市债券为主的外部信用评级对银行内部以信贷资产为主、与银行自身有着特定联系的资产组合的适用性也越来越小。因此,银行开始开发类似外部信用评级但又反映内部管理需要的内部信用评级系统,以适应上述市场和内部管理发展的需要。随着银行内部评级体系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银行认识到LGD在全面衡量信用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评级体系的结构开始由只注重评估违约率的单维评级体系向既重违约率又重违约损失率的多维评级体系发展。历史数据平均值法是目前银行业应用最广泛最传统的方法,新巴塞尔资本协定的许多规定也采用这种方法,这种方法以其简单易操作而获得欢迎。
(二)CAMEL模型
CAMEL评级体系是目前美国金融管理当局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信用状况等进行的一整套规范化、制度化和指标化的综合等级评定制度。其有五项考核指标,即资本充足性(CapitalAde.quacy)、资产质量(AssetQuality)、管理水平(Manage—ment)、盈利水平(Earnings)和流动性(Liquidity)。当前国际上对商业银行评级考察的主要内容基本上未跳出美国“骆驼”评级的框架。“骆驼”评级体系的特点是单项评分与整体评分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评级风险管理能力为导向.充分考虑到银行的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层次,是分析银行运作是否健康的最有效的基础分析模型。在具体CAMEL模型的指标及其权重选取及校验过程中,大多采用了回归分析、主成分分析等统计方法。
(三)专家判断模型
银行信用评估的起点是对其财务实力的综合判断。应从定量定性两个角度综合评估。经营战略、管理能力、经营范围、公司治理、监管情况、经营环境、行业前景等要素,无法通过确切数量加以计算,而专家打分卡是一种更加偏向于定性的模型。在缺乏外在基准值,如信用等级、违约和损失数据等的情况下,开发专家判断模型是一种较好的选择。专家判断模型的特点是:符合Basel要求.具有透明度和一致性:专家打分卡建模时间短,所需数据不需要特别的多:专家打分卡可充分利用评估人员的经验。
二、信用风险评估的通常做法
(一)信用风险评估的基本思路
评估方法应充分考虑风险元素的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引入大量的精确分析法,并尽可能地运用统计技术。另一方面,不浪费定性参数的判别能力,并用以优化计量模型的预测效能。除CAMEL要素外,还需考虑更多更深入的风险因素。评估要素主要包括品牌价值、风险定位、监管环境、营运环境、财务基本面。
(二)信用风险评估模型的构造
数据准备是模型开发和验证的基础,建模数据应正确反映交易对手的风险特征以及评级框架。定义数据采集模板。收集、清洗和分析模型开发和验证所需要的样本数据集。影响交易对手违约风险要素主要有非系统性因素和系统性因素。非系统性因素是指与单个交易对手相关的特定风险因素,包括财务风险、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管理能力、基本信息等。系统性因素是指与所有交易对手相关的共同风险因素.如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商业周期等。既要考虑交易对手目前的风险特征,又要考虑经济衰退、行业发生不利变化对交易对手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影响.并通过压力测试反映交易对手的风险敏感性
(三)变量选择方法
1.层次分析法
层次分析法(Theanlaytichierarchyprocess)简称AHP:它是一种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系统化、层次化的分析方法。层次分析法不仅适用于存在不确定性和主观信息的情况,还允许以合乎逻辑的方式运用经验、洞察力和直觉。层次分析法的内容包括:指标体系构建及层次划分;构造成对比较矩阵;相对优势排序;比较矩阵一致性检验。
2.主成分分析法
主成分分析法也称主分量分析,旨在利用降维的思想,通过原始变量的线性组合把多指标转化为少数几个综合指标。在保留原始变量主要信息的前提下起到降维与简化问题的作用,使得在研究复杂问题时更容易抓住主要矛盾。通过主成分分析可以从多个原始指标的复杂关系中找出一些主要成分,揭示原始变量的内在联系,得出关键指标(即主成分)。
3.专家判断
关键指标权重和取值标准设定是通过专家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共同讨论确定,取值标准是建立指标业绩表现同分数之间的映射关系。取值标准的设定应能够正确区分风险,取值标准应根据宏观经济周期、行业特点和周期定期调整,从而反映风险的变化。
(四)模型校验修改
模型构造完成后.需要相应财务数据的不断校验修改。财务数据可直接向对应机构索取,也可通过第三方数据提供商获得。直接获取数据的方式准确性较高,但需对应机构积极配合.且需大量的人力物力用于数据录入、核对和计算。通过第三方数据提供商获取数据效率高,但需支付一定费用,且面临数据不全、数据转换计算等问题。在违约概率模型的开发过程中,通常遇到模型赖以建造的数据样本中的违约率不能完全反映出总的违约经历,需进行模型的压力测试,确保模型在各种情况下都能获得合理的结果.并对模型进行动态调整。
(五)引进或自主开发授信评估系统
根据完善授信评估模型,撰写授信评估系统业务需求书.引进或自主开发授信评估系统,提高授信评估效率。授信评估系统还应与会员历史数据库、限额管理系统、会员历史违约或逾期等信息库无缝连接,避免各个环节的操作风险。
三、对银行间市场完善授信评估的启示
(一)完善授信评估可积极推动银行间市场业务发展
银行间市场会员信用评估水平的提高。可有效防范银行间市场系统性风险。为防范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市场成员需及时、合理、有效地对相应会员银行或做市商进行信用评估,并根据会员或做市商资信状况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为其设置信用限额。
(二)引进成熟的授信评估方法、模型和流程
根据巴塞尔协议的有关监管要求,国内大中型银行都已经或正在国际先进授信评估机构的帮助下,开发PD或LGD评估模型。银行间市场参与者应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授信评估方法和模型。在消化吸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选择国际先进咨询机构作为顾问,构建授信评估方法和模型。
(三)引进或自主开发授信评估系统
(二)材料和设备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建筑工程中所采用的材料和设备数量都非常多,在施工过程,材料和设备的存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还面临着诸多问题,比如原材料管理问题,如果原材料的质量无法保证,在后续的施工过程中就会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问题,甚至留下安全隐患。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不仅对于企业成本和效益的控制有直接关系,对于施工计划的有效进行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实际中很多企业都对设备疏于维护,导致设备更新过快,造成企业资源的浪费。
(三)人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着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之间资源配置不合理现象,施工时工作人员不能明确自己的具体任务,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人员短缺或重复工作情况。还有很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存在安全意识缺乏状况。
(四)工程经验的总结上存在的问题。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情况不确定,施工现场可能出现很多意外状况,而在此种状况下,企业往往会出现互相推诿责任现象,导致错失了可以弥补的机会,酿成了严重的后果。
(五)施工过程中面临规章制度不完善问题。在建筑工程中如果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就无法保证各部门之间的有效运转,进而影响到施工效率。健全的规章制度是技术管理最基本的要求,只有在这种前提下,才能保证施工的安全和有效性。
二、建筑工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的三个基本原则
(一)经济效益最大化原则。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术管理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在施工现场技术管理中谋求效益。因为施工现场各种要素的有效组合和生产活动的正常运转,都要通过施工现场技术管理才能实现,现场技术管理如果混乱就难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效率。经济效益,一般来说与施工现场技术是一致的,只有施工现场技术管理达到标准化,才可以确保企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高效科学的原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工作应当按照科学事实执行施工工作,即: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应该符合现代化企业相关标准,讲究科学管理。例如,施工人员的施工技术方面是否存在问题;施工现场人员和各种设备的安排是否合理等。在对工程施工现场技术进行科学管理时,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内容。
(三)标准规范原则。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必须要遵循的原则就是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属于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所以其应当规范、有序的展开。而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就要求施工人员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形成共同协作、齐心完成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局面。除此之外,还应当严格按照施工规定和流程行事,按照规定作业方式和相关质量标准、建筑施工中的规章制度办事。因此,在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时,要严格按照规范的科学施工方法,制定管理标准和施工流程,从而实行施工现场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三、建筑工程现场施工技术管理问题的策略
(一)针对资料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策略。在施工前多个部门之间应进行会审,首先明确施工要求,其次对施工环境进行实地调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科学地制定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从而实现保质、高效的施工目标。
(二)针对材料和设备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策略。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存储和使用,在每个阶段都要按照相关标准和操作流程执行,并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在各个环节,都要尽量达到成本最低化和质量最优化目标,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
(三)针对在人员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策略。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对现有人员进行科学测试,对不能胜任的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培训,使施工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够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每个施工人员都要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在施工时,自身所面临的责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达到单位时间效益的最大化。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环境和工程的难易程度,科学量化工程考评,激励员工潜能得到最大化发挥。
(四)针对在施工现场面临突发状况的策略。针对工程现场施工,要建立突发状况应急机构,而在出现突发状况时,应积极应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并且把握机会,快速实施,使损失降到最小。同时善于总结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建立工程日志,储备施工经验。在以后的现场施工过程,可以对其加以借鉴。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研究报告认为,一些新兴市场国家经济的不稳定,主要是由一系列微观经济问题和制度方面的失灵造成的。这些国家,在进行了重要的结构性转变后,常常会出现高通货膨胀率等宏观经济环境的不稳定的情况。就保险业而言,问题首先是由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松懈引起的。由于内部控制不力,出现道德风险,公司所有者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去谨慎行事,并对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监督,这种情况通常会引发制度上的失灵。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可能会在一种与合理的财务惯例不一致的目标指导下行事,而与此同时,他们却可以避免外部纪律的约束。法律框架不健全,使得管理松懈和公司控制不力等问题变得愈发严重。
按照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观点,要在新兴市场国家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保险监管制度,必须首先具备一些基本的前提条件,必须要有合理的经济结构和良好的宏观政策,以便维持金融市场的稳定,防止市场出现严重扭曲。如果整个经济不稳定,银行、信贷和税制等金融与法律基础不健全,保险业就不可能稳健发展。同时,还必须在社会各方面达成共识,支持建立和维持健全的保险市场所必需的措施。新兴市场国家的保险监管制度只有当达到了国际认可的审慎标准,保险业只有已颇具备竞争性、专业性和透明度时,保险市场才能实现真正的整体稳定。
虽然在许多方面都急需进行改革,但必须看到,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保险市场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别。保险制度的调整必须考虑到每个国家的特殊情况。此外,保险监管框架也必须经常进行调整,以便适应不断变化的条件、观念和市场需求。
应当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
关于治理结构、制约机制和市场竞争。要想取得良好的制度管理,必须要制订适当的经营战略,建立一支有能力、负责任的管理队伍。应当鼓励保险公司建立一种能够加强利益相关者监督作用的所有制结构。为了加强对管理成效的监督,限制不良动机,避免外界对保险机构商业活动的干预,应当在良好的财务状况基础之上,建立股权多元化的保险机构。保险机构要想实现良好的制度管理,必须制订内容广泛的内部控制和决策程序,由经验丰富的人员实施,由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在这个过程中,有效的风险管理非常重要,保险机构应当具备衡量、监督和控制不同风险的有效手段和措施。市场化的改革有利于促使保险机构增强自主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利于改善资源配置,提高市场效率,有利于更好地保持供需平衡,以合理价格提高服务质量。在加强谨慎监管的前提下,应当逐步取消不必要的限制,创造保险市场开放的竞争氛围,允许业绩较好的保险机构展示他们的优势,特别应当在谨慎而非歧视的原则基础之上允许外国保险机构的进入。
关于法律环境。建立良好的保险制度,立法是必不可少的。在进行保险立法的同时,也应当完善相关法律,如商法、民法、公司法、税法和银行法等。也就是说,应当培育一种法律环境,通过这些法律、规章和标准的推行,使市场参与者确信,保险市场的规则和做法是可靠的,进而增强市场的透明度和参与者的信心。参考一些工业化国家的模式,制订相关制度尽管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但是也应当适应新兴市场国家的特殊情况,并且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对这些制度加以调整。保险监督当局要持续行使监管职责,就必须有一套完整的审慎监管规章和标准。这些规章和标准应当客观、统一、透明,以使被监管者和经营者都能够熟练掌握使用。
关于会计、审计和精算制度。为了能让投资者、消费者、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一些对保险企业拥有实际或潜在利益的有关各方对企业的运营效率作出合理评价,并对其未来前景作出理性预测,就应当向他们提供所必需的信息。在这个方面,会计制度发挥着主要作用。事实上,只有当拥有了实施法规所必需的有效信息的时候,保险法规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如何确保能够获得保险机构的可靠信息,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监管当局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因为如果缺乏这种获取可靠信息的机制,就很难及时发现保险隐藏的财务问题,一旦到了恶化的地步,就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会计制度和相关规定应该适用于所有的保险机构,并且与国际认可的会计标准保持一致。会计核算应当能够真实反映保险企业的经营状况,准确披露公司的经营业绩。为确保保险机构遵守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遵守内部控制程序,应当建立有效的外部、内部审计和保险精算制度。
关于信息披露和数据库建设。获得充分的保险信息是利益相关者和有关方面作出判断和决策的前提,应当逐步提高所披露信息的标准、质量、及时性和相关性,这对消费者能够从适当的保险机构选择适当的产品非常必要。最重要的信息主要涉及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保险产品的性质以及相关保险中介机构的情况。掌握可靠的基本数据资料对保险经营和监管都是至关重要的。保险费率是在大数定律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损失频率、损失严重程度和死亡率等大量可靠的保单数据,是确定保险费率、维持偿付能力和市场稳定的重要条件。一般来讲,不少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保险机构以往的保险单数量还不足以建立可靠的数据库,甚至尚未建立有效的数据收集系统。因此,应当鼓励承保人通过相互合作,共同收集数据。保险监管机构也应当建立可靠的监管数据库。
应当建立一个高效能的保险监管机构
只有建立起一个能够有效履行职责的保险监管机构,保险法规以及可靠的信息才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保险监管机构至少应当拥有以下职权:发放保险许可证;按照法律和规章,实施统一监管;依法取得相关信息;能够采取紧急措施,对不执行监管建议和指令的保险机构实施处罚。保险监管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独立于其他政府部门和被监管机构,要以负责任的态度运用权力和资源,追求明确的目标;监管人员要拥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应当有可靠而稳定的资金来45源,以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和工作效率;有能力并拥有足够的资源与国内外其他管理机构合作并交换信息,从而支持统一的监督。监督机构应当与其他相关的政府部门或保险单位,如政府各部门、税务部门或保险保证基金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协作计划,以便正确履行所赋予的职责。应当鼓励保险业建立自己的行业组织,通过业务指导原则和行为准则限制有害行为。具有自我调节功能的原则和组织(包括专业团体),对公共监督机制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当然,监管机构有必要对这些自律安排进行仔细检查,以便确保其能够真正促进市场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
应当形成一套审慎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开展保险业务需要有大量的资金、专门的经验、科学的管理和长远的经营战略。因此,在多数国家,对在国内保险市场上开展业务的机构必须进行登记注册,这是一种法定要求。实际上,登记注册是一种重要的监管措施,通过这种措施可以阻止较差的保险机构进入保险市场。只有这样,保险监管机构才有可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在防止出现流动性困难的预防措施上,而不花费大量精力和时间去处理陷入困境的保险机构。在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如果登记注册控制不严,资金不足、管理不力的保险机构就会进入保险市场,随后它难免会出现比较严重的问题。因此,要对保险机构的市场准入认真把关,监管机构应审查申请者的业务规划,资本金来源的性质和充足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合适,管理和内部控制是否健全等等。
即使是在控制较好的保险市场中,保险机构也有可能会出现资金困难,最终导致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因此,监管机构必须有一套采取补救措施的机制,一旦个别机构无法继续经营下去,应当能够有秩序地退出市场。在保险法规中对此类问题应有明确规定,包括对陷入困境的佝险机构的管理问题,如确认保险机构无力偿还债务的标准、通过重组恢复偿债能力的条件、可以利用的补救措施、撤销许可证等。实践证明,如果迟迟不采取措施,就会大大增加解决危机的成本,因此必须事先确定采取补救措施的程序和具体的办法。与此同时,监管机构也应当拥有足够的自,以便能够有针对性地灵活处理各种新的问题。
应当对保险机构实施持续性的监管
监管机构应当对保险机构在整个营业期间内进行不间断的监督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法律、技术和财务等诸多方面。保险监管机构应首先确保保险机构遵守各项法定市场行为规则,如履行对被保险人的合同义务,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
0引言
电力行业的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可以促进发电厂之间的竞争,从而优化发电资源,降低发电成本。但如果仅在发电侧展开竞争,而用户侧不放开,仍由电网作为单一买方,将无法将价格信号有效地传递到用户端,用户无法根据市场价格调整自己的用电模式,市场双向调节的作用就无法发挥;另一方面,发电侧价格的波动造成市场盈亏集中,对电厂以及电力公司都是很大的市场风险。
用户侧市场放开后,供电商和大用户都可以直接在电力市场中买电(即竞价下网),用户也可以自由选择供电商。这种多买方、多卖方的市场结构,可以有效地提高市场稳健和竞争程度。上网电价和下网电价的联动,也有助于电力企业规避市场价格风险,增加电价的稳定性。输配电网则变为电力交易的平台,电网公司的业务将着重于电网的建设、经营及非放开用户(captivecustomer)的供电。这些垄断业务的计费国际上通常由电力监管部门审核批准。
大用户的用电量大,用电灵活性也大,可以一定程度上根据市场电价改变其生产过程的用电特性,从电力市场中获得较大的效益。对于家庭用户及小型工商业用户,一方面其用电量不大,参与电力市场所带来的效益并不明显,因而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数量太多,商务流程繁琐,会造成市场操作成本太高。从各国电力市场发展经验看,尽管100%的用户侧放开是最终发展目标,但都是从大用户开始放开,并逐步降低用户参与市场的准入门槛,以较小的市场建设成本促进市场的大力发展。
本文将根据国际上成熟电力市场的发展经验,对大用户放开、参与自由竞争的市场条件及售电公司的经营策略等作一简要描述。
1用户侧自由竞争的市场前提
为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用户侧自由竞争,需要在市场规则、市场建设和系统支持等方面大力发展和完善。各国电力市场的发展经验表明,这不是一蹴而就的易事,需要经过多年的建设和积累。从市场的角度来说,成熟的电力期货市场、现货市场以及实时平衡市场是用户侧能够积极参与电力市场的前提条件。
1.1现货市场(SpotMarket)
电力现货市场一般指日前竞价市场,即交易的对象是电力在第2天各时段的物理交割[1]。在欧洲一般为每小时一个价格,即每天24个价格点。由于电能不能大规模有效存储以及电力供需的实时平衡性要求,一方面导致现货价格随着用电曲线的变化,展现出强烈的周期性模式;另一方面现货价格受节假日、气候等因素影响很大,波动剧烈。
1.2期货市场(ForwardMarket)
电力期货交易是防范、化解电力现货市场价格风险的有效工具。在电力市场成熟的国家中,电力交易的电量绝大部分都通过期货交易来实现。根据电力期货交割期的长短,可分为月度期货、季度期货和年度期货等;根据期货交割的曲线形状可分为峰荷期货(peak,星期一至星期五的8:00—20:00)和基荷期货(base,每日0:00—24:00)等;根据期货的交割方式又可分为金融结算期货和物理交割期货[1]。高的市场流通性(liquidity)是自由竞争市场的基础。市场流通性是指在市场上快速买卖一项物品,不导致价格大幅波动的能力。假如一个市场上有许多买家和卖家的话,那么这个市场的流通性就很高。在这样的市场中订货对货物价格的影响不大,从而单个公司的市场力(marketpower)也会很有限。电力期货市场能够吸引大量的市场参与者,不仅仅是发电商和售电商等电力企业,还包括银行及投资公司等大量金融投机商。众多的参与者增强了市场的流通性,从而有利于电力市场的公平和高效竞争[2]。
1.3实时平衡市场(BalancingMarket)
基于日前现货市场交易而形成的生产计划与第2天的实际调度情况终归会有偏差。一方面是日前所作的负荷预测不可能100%的精确;另一方面发电机组在实际运行时可能会发生事故,从而偏离所编制的发电计划。电网调度在实时平衡市场中购买调频备用容量,并通过调用此备用容量来维持电力系统中发电和用电的时实平衡[3]。
一般来说,调频备用机组的成本要高于普通机组发电成本。为保证市场参与者尽可能准确地运行在日前现货市场所排制的生产计划,避免整个系统出现大的偏差,市场规则通常规定:在实时平衡市场中购电时价格会很高,即市场参与者出现负偏差时,要从电网调度购买高价不平衡电量;反之卖电价格则要很低,即市场参与者出现正偏差时,要卖出不平衡电量给电网调度。
2售电公司定价和规避风险策略
用户侧放开后,往往只有极少数超大型用户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组建自己的购电部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因此,在售电环节应该大力发展售电公司,为大中型用户服务。售电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一方面从电力市场中或通过双边合同从发电集团购买电力;另一方面把电力销售给大用户(有必要的话也可包括非开放用户)。这样众多售电公司在大用户和发电商之间穿针引线,可有效地提高市场竞争程度。
在放开的市场中,大用户需支付的电力费用由2部分组成,即电能费用和电网使用费。售电公司将在电能费用方面展开激烈竞争。而电网使用费是用户支付给电网公司的费用,无论是哪个售电公司供应电力,同一用户的电网使用费都应该是相同的,且该价格通常是由电力监管部门审核并批准的。
售电公司通常会和大用户签订为期数月至数年的供电合同。纯粹的售电公司,即自己不拥有电厂的售电公司,每签订1份供电合同,自己就形成一个空头部分(shortposition)。而电力市场中价格波动较大,售电公司存在着较大的购电成本风险。对于售电公司来说,合理地计算供电合同的价格至关重要。因为过低的报价将使卖电收益低于购电成本,过高的报价则会吓退用户,失去市场份额>具体签订供电合同的流程一般如下:大用户提供过去几年历史用电曲线和供电期间内的用电量预测值;售电公司根据其负荷特性及市场价格水平,计算出相应的购电成本(在有些电力市场中还要加上横向输电成本,根据具体市场规则设计,该分量与输电距离、电网区域、网损等因素相关),加上一定的利润后,给出报价;由于市场价格时刻在波动,此报价有一定的有效期,如果用户在有效期内接受此价格,合同成立;过了报价的有效期,原报价作废;如果用户再需要,售电公司可以重新计算出新的价格。售电公司可以利用市场中多种避险产品,来有效规避价格风险。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下面将以一实例介绍一种常见规避风险和价格计算的方法。
2007年6月,某大型化工厂向某售电公司询问2008年全年供电量的报价,该化工厂同时提供了过去几年的用电曲线数据,并预计其2008年总用电量为500GW•h。
2.1购买标准期货(InitialPurchase)
一个较为保守的策略是,售电公司在每签订一份售电合同时,要根据用户在合同期间的预测用电量,在期货市场上买入相应的电量,即所谓的“背靠背购电”,以保证售电公司的购电组合(PurchasePortfolio)和售电组合(salesPortflolio)时刻匹配。售电公司根据化工厂历史负荷曲线,选择购买适合的期货产品。例如购买45MW的2008年基荷期货,30MW的2008年峰荷期货。如上所述,在期货市场上只有年度、季度、月度等时段,以及峰荷和基荷等标准产品。而真正的用户用电曲线多种多样,无法完全通过这些标准期货产品拼合起来。因此,会造成有的时间段里,在期货市场上所购得的电力会超过用户实际所需(见图1中的“+”号部分);而在另一些时间段里,在期货市场上所购得的电力则少于用户实际所需(见图1中的“-”号部分),即形成所谓的差额电量。
2.2现货市场调整(SpotAdjustment)
上述差额电量可以在2008年的现货市场上买卖出去。尽管在用户询问价格时(此例中为2007年6月)2008年期货价格是已知的,比如说2008年基荷期货价格是40欧元/(MW•h),2008年峰荷期货是60欧元/(MW•h),但2008年中每一天的现货市场价格并不知道。总体上讲,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的相关程度很大。如果观测期足够长的话,期货价格应该接近于现货价格的期望值。此外现货市场价格有着明显的周期性模式,因此可以根据现货市场的历史价格数据建模,推算出2008年每小时的现货价格曲线(见图2),其期望值应该接近于当前已知的2008年期货价格。
售电公司根据折算现货曲线计算,该化工厂2008年差额电量会导致平均每1MW•h要多付出2欧元的购电费用。
2.3灵活分量(FlexibilityPremium)
在计算合同定价时,只是基于用户历史曲线来外推未来一段时间的用电情况。而到了2008年用户实际用电时,肯定会和历史曲线有一定的偏差。这会给售电公司日前制订现货交易计划带来困难,且会带来较大的不平衡电量风险。
售电公司一般会根据用户负荷特性,计算出一个灵活分量附加费。该费用的大小和用户负荷的波动性及预测能力相关。例如冶金行业负荷波动大,灵活分量附加费相应较高,如图3a)所示;造纸和玻璃等行业的负荷则很平稳,如图3b)所示,预测精度高,相应的该附加费也较低。
需要指出的是,大的售电公司有着很大的用户群和销售组合(salesportfolio),可以提高预测精度,并降低相对波动,从而体现出规模效益,可降低该灵活分量费用。上述的售电公司都没有自己的电厂(相当于由我国各省市供电公司演化而来),如果售电公司有自己的电厂(一般为发电集团成立的售电公司),则避险策略会灵活一些。例如可以提供各种与电厂生产成本相关的合同(indexedcontracts),售电价格可以与煤、天然气及排污费价格等因素挂钩,但基本营销策略类似。有着发电集团背景的售电公司,一般会设置一个发电组合和售电组合,两部分运作独立,内部交易采取市场化结算。这里牵涉到发电集团销售渠道控制策略,本文对此不作进一步的描述。
3多种电力产品满足用户需求
一般的产品会在功能、质量、价格及服务等方面展开竞争,而电力产品则有其特殊性。对于售电公司,电力的功能和质量是完全一样的,因为供电质量完全是电网公司的职责范围。尽管如此,售电公司还是可以抓住用户的需求,在价格策略和服务上下功夫,根据用户的偏好来提供合身定制的差别化产品,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随着电力市场的发展,市场上出现了多种多样的电力销售产品,以下给出一些最常见的例子。
3.1“预测走廊”供电
不平衡电量的费用在售电公司的购电成本中占有一定的比重,若想降低此部分的费用,可以在合同中作出以下规定:在合同供电期间,用户每天向售电公司提交其第2天的预测用电曲线;还可以在供电合同中定义该预测曲线所允许的误差范围,例如定义偏差不能超过±10%(见图4)。如果用户第2天的实际用电曲线在此走廊内,用户所需支付的电力价格就很便宜。如果实际用电越过了上下限,超出部分的电力价格要高很多。
该产品适合在中短期能够较精确预测其用电负荷的用户。这类用户可以通过提高自己负荷预测精度来得到较为便宜的电力;售电公司也相应地减少了由负荷预测误差造成的不平衡电量的需求,从而降低购电成本。
3.2“现货优化”供电
现货市场上价格波动很大,且与整个系统中负荷大小的相关程度很高。在峰荷时段现货价格非常高,而在谷荷时段则价格很低。如果用户负荷曲线不合适,会给售电公司造成额外的购电费用。这种“现货优化”供电产品特征是:在签订供电合同时,用户就要提交在合同供电期间的指导性用电曲线。售电公司根据此曲线在期货市场上购置所需电量。在真正供电期间,用户每天要向售电公司提交其第2天的预测用电曲线。该预测用电曲线与签订合同时期所给出的指导性用电曲线的偏差,将在现货市场买入卖出,用户将承担所需费用或者获得应有收入。该产品适合于可以短期内灵活调整生产方式的用户。例如在现货市场峰谷价格差很大时,用户可以相应地调整生产方式,把用电生产改到夜间价格低谷的时间段内,把节约下来的高价电量变为现金收入(见图5)。而在市场价格全天波动不大、峰谷差很小时,用户则没有必要调整自己的生产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用户参与电力现货市场,通过价格信号达到需求侧管理的目的。
3.3“分批购电”产品
由第3.2节可以看出,计算合同价格时的期货价格对合同价格的影响非常大。如果在期货价格高时签订供电合同,合同价格也将相应地提高,会给用户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为解决此问题,可以把合同电量分解成很多部分,在不同的时间多次在期货市场上买入,这样分散买电的价格风险。甚至可以由用户来决定什么时期买入多少电力,售电公司只是提供价格计算参数。
现以实例说明该产品特征:2007年6月某用户希望售电公司能提供其2008年的电力。双方约定从2007年7月至10月为计价期,用户可根据市场价格波动,自己确定购电时期,每次购入1/3的2008年用电量。用户经过几个月的市场观察,分别在2007年7月15日、8月10日和9月1日通知售电公司可以购电,售电公司也随即按要求在期货市场上购入相应的电量(见图6中①、②及③)。
式中:a、B参数及灵活性分量F根据用户历史用电曲线计算;2008年基荷期货价格B2008和峰荷期货价格P2008取决于用户所选的购电时间。
该产品对用户的好处是,价格计算透明且用户可以决定买电的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电力期货市场。对售电公司,只需按用户要求在期货市场上购买电力,自己不再承担期货市场价格风险。
4对我国售电市场的借鉴意义
从国际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来看,“两头放开”(即发电侧与售电侧开放)是电力市场建设的一个普遍规律。无论是从发电侧开放起步(如英国),还是从售电侧开放起步(如日本),最后的方向都是实现双向开放。构建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格局,这符合商品市场的一般规律。引入用户参与竞争,建立“两头开放”的电力市场,可以带来诸多好处。
(1)发挥市场双向调节作用,促进市场供需环境和价格的相对稳定。通过建立灵敏的用户侧响应机制,起到稳定市场、抑制价格剧烈波动的作用。
(2)用市场手段实现需求侧管理,调节用户负荷特性。通过用户的主动性策略,提高整体发电和用电效率,实现电力工业的节能降耗。
(3)通过用户参与市场,建立了上网价格和销售价格联动的市场机制,有效地规避了购售双方风险和经营市场的经济风险。
(4)销售侧引入竞争后,各售电公司之间竞争激烈,迫使它们在市场化经营方面下功夫,抓住用户的需求,提供优质而价廉的服务。而电网企业则可以集中精力做好主业,以便为用户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专业服务。
我国的电力市场建设是从发电侧竞争起步的,东北、华东2个电力市场试点均采用了发电集中竞价上网作为起步模式,这种模式具有某些固有缺陷,如市场风险集中、市场盈亏集中、对市场宏观供需状况依赖程度较大等。东北电力市场试运行以来,由于受供需环境趋紧、煤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2006年度竞价平衡帐户出现了大幅亏空(约34亿元),这与社会希望通过竞价上网降低电价的预期目标产生较大差距,价格联动难以付诸实施。目前准备修改完善市场方案和运营规则。东北市场如果能够实现用户侧开放,或部分开放大用户,市场运营的经济风险就会小很多。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只要有用户参与,价格联动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所以,以发电侧竞价起步的电力市场需要尽快引入用户参与机制,过渡到“两头开放”的电力市场模式。
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开放用户是构建安全、稳健、灵活、高效的电力市场的重要条件。国家电监会已将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列为2007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引入用户参与市场竞争应重点做好几项工作。
(1)按照2006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到输配业务分开独立核算,加快研究输、配分开问题,结合电力市场建设开展试点,为核定清晰的输、配电价打下基础,为培育更多的购电主体创造基本条件。
(2)加快电价体制改革,尽快出立的输、配电价。国际经验证明,独立的输、配电价是引入用户参与竞争的必要条件,缺少独立的输、配电价,就无法建立稳健的“两头开放”的电力市场。2005年国家印发了《电价改革方案》的配套实施办法,明确了输配电价改革的具体思路,2006年还出台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输配电价暂行标准,向电力市场的要求逐步迈进。下一步需要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场建设需要,核定独立的输、配电价,要反映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地理位置的合理接网价和用网价,为用户参与市场提供顺畅的价格体系。超级秘书网
(3)加快研究解决销售电价的交叉补贴问题。我国由于历史原因,销售侧交叉补贴问题比较突出,现在已经成为阻碍大用户参与市场的重大障碍。短期内可能无法完全解决交叉补贴问题,但可以尝试将交叉补贴由暗补改为明补,在保证各类用户之间利益格局不做大的调整基本原则下,逐级开放用户参与市场竞争。
(4)加强各相关电力企业市场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售电侧的放开,对电网公司、售电公司以及大用户来说都是全新的内容。无论是由省、市供电公司演化而来的纯粹的售电公司,还是有着发电集团背景的售电公司,都要发展自己的营销策略,抓住用户需求,并合理地管理市场风险。这方面可以借鉴国际上成熟的市场运作理论和实践经验。
开放用户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应结合我国国情,充分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加快有关体制和机制改革,逐级开放用户,培育售电侧市场,建设符合国情的电力市场体系。
参考文献:
[1]EuropeanEnergyExchange.Productinformationpower[EB/OL].[2007-01-30]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建筑工程的发展势头越来越迅猛,并且建筑工程的建设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在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行业内部的相互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为此,建筑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市场中占取一席之地,必须加强施工质量的管理,尤其是施工现场的管理更为重要。
1.2施工现场管理涉及的管理活动众多
我们知道,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作为施工整个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该方面的管理涉及到多方面的内容,包括施工材料、施工人员、施工设备等等,如果在施工现场没有做好管理工作,必然会对整个施工管理造成影响,从而影响到建筑工程最终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3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性
首先,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能够从多方面、多角度对施工整个过程进行全面管理,这可以从很大程度上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与此同时也能够从各个方面避免工程施工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进度达到工程要求,从而为更好的实现施工管理目标奠定基础。其次,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可以对施工材料、设备等进行精确的检验和严格的管理,对施工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整个素质进行培训和引导。由此,一方面可以降低工程施工成本,避免材料浪费,从而更好的控制工程造价;另一方面也可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水平,提高施工企业的利润发展空间,提高建筑工程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对策
2.1多方面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
首先,相关部门和人员应该针对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该方案主要是针对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过程中关于工程性质、规模、工期等多方面进行的设计和规划。通过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施工现场加以管理,一方面可以对施工现场的有限资源进行合理配置,节约工程成本;另一方面可以保证施工现场的正常施工,确保每个施工环节都能按照计划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从而达到最优组合和获取最大效益。其次,要加强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建筑工程都是具有一定规模且拥有一定的复杂度,不仅是因为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方面众多,也是因为其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多种施工技术的支持,因此,在施工现场加强施工技术的管理也是非常必要和关键的。在技术管理中,负责管理施工技术的部门,应该首先对施工技术的应用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技术在实际应用中的准确无误,与此同时还应该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以建立一个高水平的施工技术团队为目标,进而从技术层面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和进度。最后,必须加强施工材料的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加强施工材料的管理,一方面是为了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符合工程要求,另一方面是为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因为在建筑工程造价中,施工材料的费用占总费用的60%以上,所以只有管理好施工材料,才能有效控制施工成本。对于施工材料的管理,首先应从材料消耗程度高的施工环节着手,在这些环节施工中应高度重视材料的使用情况,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浪费;除此之外,相关部门还应该制定合理的材料采购和保管制度,建立以材料价格为中心的价格监管制度,在保证材料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的同时确保以质优价廉为前提的材料采购,以此减少工程成本。
2.2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较多,为了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到防范于未然,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加以重视。在施工现场各方面、各环节处理不当都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出现,例如施工材料的保存不当,可能引起火灾或者爆炸;功底乱搭乱建,可能由于倒塌造成人员伤亡;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没有做好安全措施,可能引起人身安全问题等。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安全问题,施工单位应该建立专门的安全小组,由小组成员对施工现场的每一个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防护方法培训,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另外,为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进行全方位控制和管理,还应该做好施工现场的“一管”、“二定”、“三检查”。“一管”主要是指在施工现场要由专门部门对施工安全进行管理;“二定”是指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预防规范,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机械设备、建筑结构等进行安全检查;“三检查”的主要内容是:1.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执行情况;2.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有违章施工和搭建;3.对安全设备进行严格检查。为了做好施工现场的“一管”、“二定”、“三检查”工作,施工人员在进行每项操作时都应该以安全为前提,做到安全操作,安全管理人员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对每一个施工环节进行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设施的投入和安全生产制度的严格执行,从而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