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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安全总结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3-13 16:04:43

饮食安全总结

饮食安全总结例1

1.1、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州餐饮服务点多、规模小、条件简陋的特点,建立和健全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形成用制度来管店管人的工作机制。对《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办者,均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2、抓好餐饮服务监管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严格《餐饮服务许可证》审批制度,协助有关单位继续验收审核发放我州餐饮服务业《餐饮服务许可证》,统一发放相关制度和记录表,抓好餐饮服务业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工地食堂落实食品台账率、食品安全承诺率均达90%以上。重点针对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情况、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加工场所及操作过程卫生情况进行了检查,另外对食堂内凉菜专间、餐饮具洗涤消毒间、食品原料库房等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场所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范。

1.3、提升量化分级管理水平

坚持“风险排序”和“压力传递”监管模式,采取上门服务,帮扶指导,监督规范等措施,以量化分级管理为抓手,对全州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全面的监管,发放“笑脸、平脸、哭脸”公示牌,逐步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1.4、扎实开展了全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认真履行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综合监管相结合,突出重点时节、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亚硝酸盐销售使用管理及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确保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1.5、强化依法监管,实行网格化管理

依据《食品安个法》、《药品管理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餐饮业卫生许可显化评分表》,《药品生产/经营质显管理规范》等要求,对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树立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个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健全食品药安个管理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定岗定责、实施登记、建档、管理,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实现监管单位与生产、经营、使用者齐抓共管,自觉行法定义务的良好氛围,确保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

二、2014年工作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餐饮服务食品方面,我州餐饮单位面广量多、规模较小、标准和持证率低,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情况复杂,《餐饮服务许可证》较高的办证标准与餐饮服务企业较低的经营水平之间矛盾突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产品良莠不齐,市场秩序比较混乱,不规范的广告误导消费者的现象时有发生,亟待整顿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方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死角”和“盲区”有待进一步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餐饮业主和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意识差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不强。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口餐饮业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普遍的文化素质不高,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差口未参加健康体检,未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二)监管工作开拓创新不够,工作亮点和特色不够明显。监管体制机制和职能尚未完全理顺,与《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能职责还不相衔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还存在着面不够宽、度不够深的问题,宣传工作力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四)虽然我州涉及药械单位不多,但分布面广、战线长、监管难度大、任务繁重、执法成本高、执法力量不足,尤其是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滞后,监管水平不高。

(五)药品分类管理工作难度较大,绝大部份药店难以做到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六)基础建设资金缺口大,筹资难度大,有待于争取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支持。

三、2015年工作目标

2015年,我局将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依据省、州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动科学发展观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落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跃上新的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3.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以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确保全州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稳步推进。继续抓好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的落实,不断规范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杜绝监管工作中的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监管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3.2加强食品安全督查工作。

主动支持配合并参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监管工作的新路子,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努力适应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大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同时,强化对农村自办宴席和学校食堂等集体用餐的监管,全面开展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和申报备案工作,不断完善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3着力提升监管保障能力。

一是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和系统内部协同办案机制,建立完善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快速反应机制。二是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大执法装备投入、改善执法条件,以满足新职能新任务的要求。三是严格自由裁量权、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落实执法监察回访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3.4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继续加强对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添加婴粟壳、婴粟粉、苏丹红、抗生素等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承诺以及宣传材料张贴等要求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张贴、未及时备案公示、未公开承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全面排查和严厉整

饮食安全总结例2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与群众身体健康息息相关,是民生热点。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一向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一是重视监管制度建设。以制度化建设入手,从准入标准、日常监管、食品安全保障、应急处理等方面制定了完善的监管制度,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工作模式,坚持“谁监督,谁负责”原则,将监管责任层层分解;三是从源头把好市场准入关口。在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的同时,准确把握准入条件,严格餐饮服务许可。针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真正做到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合理统筹、措施有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提前介入,主动服务

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坚持服务指导为先的工作理念,做到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一是针对海沧区阿罗海购物广场、天虹商场等大型城市综合体建设,在筹建及装修阶段,即对其中的27家餐饮单位进行建设指导,促进其合理布局及完善卫生设施建设,避免餐饮单位在申办许可证时因卫生条件不达标须整改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时间浪费;二是服务海沧区经济发展建设大局,配合征地拆迁工作。抽调二名业务骨干参加区征地拆迁工作组,发挥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优势,服务水头、东屿征地拆迁工作,促进37家餐饮单位及时搬迁或转型;同时,拓宽工作思路、标本兼治,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有效改善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状况。

力求创新,加强监管

1、创新监管模式。首批在4家学校食堂中建立“全球眼”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食品加工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卫生监督员只需在计算机上操作,就能实时对食堂现场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可实时记录并第一时间通知整改。这样的监管模式,将视频监督与现场监督紧密结合,在加强监督的同时节约了执法人力,提高了食堂从业人员规范食品安全操作的自觉性,极大提高了执法监督效率。

2、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自今年7月份以来,在全区推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在各餐饮单位门厅显眼位置悬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食品安全等级、食品安全承诺书、各项管理制度及举报投诉电话等。通过公示食品安全信息,加强社会监督,促进餐饮单位的诚信经营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服务水平。当前已免费并统一安装公示栏1820张,占餐饮总数80%以上。

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通过培训班、新闻媒体、政务微博、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召开“餐饮服务环节预防食物中毒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一期,对176家集体食堂、大型餐饮单位的业主与卫生管理员共310人进行集中培训;利用卫生四下乡、食品安全法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材料1.6万份;通过有线电视、网络等宣传报道监督工作动态19次;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深入天心岛小学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不但加强了餐饮服务单位的诚信教育与行业自律,而且提高了公众的食品安全知识与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严格许可,规范审批

把好市场准入的第一关口,规范餐饮服务的行政审批。对受理的许可申请,逐宗认真进行现场卫生审查,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限期责令整改并督促落实,对符合要求的在规定的时限内颁发许可证。一年来,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651宗,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610张,注销许可证32张,变更许可证1张,不予许可8张。餐饮服务许可现场审查率、建档率均达100%。

突出重点,全面整顿

1、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显著。迎接省级文明城区考评及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是今年卫生监督工作的中心任务。为做好迎检备查各项工作,专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宣传、加快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等有力举措,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年来,采取拉网式检查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形式,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220人次,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6850户次,监督整改1310户次,监督覆盖率100%;免费发放台账登记本、消毒记录9750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100%。餐饮服务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并如期达到考核标准要求,在第三季度全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海沧区食品安全单项成绩排名全市第一。

2、推进示范建设,提升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贯彻落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精神,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首批选取海富路、阿罗海城市广场作为示范街(店)进行筹备、推广。通过示范工程建设,以点带面,形成线面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以强化执法监管、加强诚信建设、动员社会监督等有效形式,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我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3、强化集体食堂专项治理。以学校、企业、工地等集体食堂为重点监管对象,积极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从春季开学以来,开展了多轮次的专项治理。对学校食堂许可持证情况、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食品加工、食品贮存、食品留样、餐用具清洗消毒及从业人员卫生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食堂使用的食用油、食盐及食品添加剂等进行重点检查,检查情况同时通报区教育局。一年来累计检查学校食堂272户次,责令整改32户次。同时,对辖区的117家企业及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并责令整改。一年来,我区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4、开展食品添加剂、食用油、调味料及查处河豚鱼等专项整治行动。掌握辖区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单位名单,实行备案管理;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管理,餐饮服务单位100%建立验收登记台帐制度;对加工经营河豚鱼的餐饮单位一律严肃查处。一年来,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检查中当场销毁过期调味品81公斤;抽取辣椒酱、火锅底料25份样品进行苏丹红指标检测,合格率100%。

5、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计划,依据卫生部《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规范》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形式,强化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巡查,确保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一年来,累计出动卫生监督员380人次,为春节、五一、人大政协两会、国际马拉松、海沧保生慈济文化节、海峡论坛、中高考、中秋国庆、文博会等重大活动提供了有力的食品安全保障,累计保障重点餐次79场。

6、严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坚持“指导与处罚并举”的原则,在加强监督指导的同时,对无证经营、未取得健康证明、不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经营过程不符合安全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历打击。一年来,累计作出行政处罚21起(其中警告12起,立案9起),罚款3.4万元。

饮食安全总结例3

镇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议事日程。年初,根据人员调动情况,我镇适时调整了食安委成员,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进一步健全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镇食安委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村、居委会、学校、医院以及相关单位,明确了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工作职责和要求,并与各单位第一责任人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各项工作制度,在镇食安办设立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打假治劣活动,实行群防群治。镇食安委经常召开会议,分析食品安全形势,查找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镇食安委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食品安全监督员业务培训2次,参加县食安委业务培训1次,有效地提高了镇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广泛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按照省、市、县有关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意见精神,我镇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宣传栏、板报、发放安全知识小册子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以《特别规定》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三网”建设的成果,在村、社区、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掀起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新一轮热潮。9月份,结合霍乱等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发出食品安全宣传单500多份,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不断增强监督管理者和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公众依法维权和参与监督的能力,营造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监管力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镇食安委采用集中和分散、定期和不定期、重大活动和平时抽查、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重点行业(餐饮业、豆制品加工业)、重点品种(儿童食品、保健品)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镇食安委协调工商、质监、卫生等相关职能单位,先后19次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商店、卤菜加工业、糕点加工制作、豆制品加工、农资部门等涉及到群众消费和服务质量的场所进行了检查,及时处理食品卫生、质量问题,从源头上控制消费品的质量,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6月份,镇食安委利用5天时间,组织全镇范围内企业职工食堂的从业人员进行了体检,共有97人参加了体检,参检率75%,并向1名体检不合格人员的单位发出了停工通知。9月3日,针对于城镇发现霍乱病例的疫情防控严峻形势,镇食安委召开了紧急会议,安排部署防控工作。及时发放漂白粉1吨,对全镇所有土井、厕所等易受污染处进行全面消毒。组织力量对农贸市场、餐饮摊点进行突击检查,严禁凉拦海带丝、海藻丝等水发产品的销售,从源头上防止霍乱等急性肠道传染病的传播。为加强对农村家庭宴席的管理,镇食安委严格落实了农村家庭宴席申报制度。今年我镇共申报农村家庭宴席105户次,每次宴席都由卫生部门派专人进行指导,有效地防止了农村大面积食物中毒事故和传染病的发生。

饮食安全总结例4

一、食堂安全卫生管理与监督

1.每年按时到县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

2.建立了以主管校长负责制,由总务、园长、保健人员具体管理摸式,成立了领导小组,保证了各项工作能按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

3.建立健全了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招待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每个学期我们都与她们签定了安全责任状和承诺书两份材料,管理人员经常深入食堂检查指导、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认真组织他们前往外校参观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二、食堂场所面局情况

1.食堂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内外环境整洁,室内地板,墙壁等装修符合标准。

2.因地制宜设置合理的流程布局

①粗加地区域,分设内水产品和蔬菜洗涤区域;设有操作台,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以上都 有明显的标志。②享调区域:使用油气炉,安有排气罩,排烟排气良好。没有配料操作台和食用具存放柜。③餐具洗消区域:没有专用洗刷水池,并有充足,有效的餐具标准,消毒措施。④孩子用餐在各个教室。

3.所需设备较齐全,厨房里有饮水设备,电饭车、铰面机、铰肉机、豆浆机、冰柜,以及“三防”设备,各班配有消毒柜。

三、食品采购,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饮食安全总结例5

以贯彻《食品安全法》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日常监管与技术指导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餐饮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食品安全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动态管理转变,由注重产品抽检转向对食品经营全过程的监管,由单纯监管转向监管和技术指导并重的模式,通过对餐饮单位进行风险分析和信誉分级,建立明确的监督效果评价标准,强化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监管。年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达70%,完成中小学校、幼托机构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目标任务。

三、工作方法

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今年全面完成中小学及建筑工地食堂和城区70%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餐饮业许可量化评分表和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对餐饮单位分别进行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量化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食品安全信用度等级依据。评价得分为总分的85%以上者,评为良好;得分为总分的60-85%者,评为一般;得分低于总分的60%或有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者,评为差。

(一)餐饮服务许可审查的量化评价。新、扩、改建餐饮单位在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已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在申请年度复核时,监督部门使用《餐饮业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对餐饮单位的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查,分别做出良好、一般和差的评价结论。

(二)日常监督的量化评价。发放许可证后,每年定期使用《日常安全监督量化评分表》对餐饮单位的建筑与布局、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卫生状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加工经营过程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做出良好、一般或差的检查结论。对结果为差的餐饮单位加大监管和抽检频次。

(三)安全信用度等级和监督频次的确定。综合餐饮业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的量化评分结果,确定餐饮单位安全信用度等级。信用度等级分为A、B、C三级。对餐饮单位的安全信用等级确定和监督频次依照下表进行。

四、实施步骤

年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培训。组织餐饮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培训,重点学习掌握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要求、程序,营造全员参与量化分级管理的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各餐饮单位对照量化评价标准,认真自查,切实组织实施。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开展量化分级评价。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总结量化分级评价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公示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单位。

五、工作措施

饮食安全总结例6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ZZ市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大、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店亮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情况、食品加工贮存情况、食品留样情况、餐饮具消毒情况等。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安排部署、整顿治理、总结巩固三个阶段,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7月10日)。各区市县局根据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要求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整顿治理阶段(7月11日——9月15日)。各区市县局根据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排查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尽早消除隐患,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店要依法停业或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利用暑假期间,加强对学校食堂提档升级进行改造、对校园周边餐饮进行专项治理,严禁学校食堂加工经营凉菜,确保开学后学生饮食安全。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及时总结整治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工作常态,确保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夏季是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学校又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重点区域,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健康,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搞好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饮食安全总结例7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按照“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隐患,维护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促进全县餐饮业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为主、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的原则,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提档升级一批,对基础设施较好、食品安全意识高的餐饮单位,通过现场指导和帮扶等措施,力争建成一批透明厨房或餐饮示范单位;整治规范一批,按照餐饮经营许可标准,积极引导餐饮单位通过现场改造,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基本要求,依法持证经营;处理转行一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经营或劝告转行,逾期将依法予以查处。通过整治,使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总体持证率有较大幅度提高,有效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持证经营意识。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提高餐饮服务单位总体持证率。

广泛深入开展法规宣传,加强对无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到三个“一”,即一份政策法规宣传单、一份指导意见书、一份监督意见书。要多方指导帮助餐饮单位针对实际情况完成硬件改造,力争使绝大多数守法经营单位达到亮三证(许可证、健康证、培训证)、挂制度(上墙)、索票据、登台账、比透明的效果。对符合《小餐饮监督管理制度》(金食药安委办〔2014〕22号)要求、达到备案登记条件的餐饮单位,及时给予备案登记。

(二)强化监管,排查风险,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管。

一是将日常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监督抽检与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提高日常监督检查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动态评级,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注重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自觉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健康、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的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餐饮风险隐患。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分局组织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自查自纠阶段。

监管人员实施现场指导,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绘制整改流程草图,指导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广大餐饮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抓紧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重点整治阶段。

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未采取整改措施,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标准,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依法立案查处。整治行动按照先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品种,后全面推开的方式进行。按照宣传到位率、现场指导率、检查覆盖率100%的总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总原则,依法行政。适时公开行动进程、严厉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曝光典型案例,确保无证餐饮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总结提高阶段。

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整治实效。

开展无证经营整治行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根本和基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正确认识目前我县餐饮服务单位整体水平低、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的现状,全面掌握辖区内无证经营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整治成效和餐饮经营管理水平。要妥善处理好查处无证经营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矛盾。

(二)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

饮食安全总结例8

总结一

2020年上半年,我局在区食安委的指导下, 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贯彻《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积极创造顺畅、安全的粮油流通环境。现就我局2020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升认识,加强领导

粮食是重要的战略物资,而作为食品源头安全的粮食质量安全在人们追求健康饮食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我局作为粮食监管部门承担着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职能,为此我们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成立以局长陈航良同志为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粮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粮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2020年上半年,我局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以全区为监管范围,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粮油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管。在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做到环环相扣,不脱节、不遗漏,其中重点加强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管。

我局通过开展粮油食品安全宣传、走访相关粮油经营企业等活动,深入企业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力督促整改,拒绝走形式,并将工作与年终评比挂钩,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三、加强监管、落实检查

1、为促进粮食流通,服务宏观调控,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我局组织下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职工学习了《粮油储藏技术》、《储粮害虫防治》、《粮油检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业务知识。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参加自治区组织开展的培训工作,使从业人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粮食流通秩序。

2、根据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20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4月22日,覃塘区两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对所储存的粮食进行抽样工作,两家国有粮食企业共抽取样品18个并于4月28日送到广西粮油质检中心进行检测。自查中所有存粮不存在霉变、杂质超标严重、食品安全指标超标、发热、结露、结块、严重虫粮等储粮安全隐患,粮食色泽、气味均正常。政策性粮食的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中等以上粮食质量,储存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宜存要求。覃塘区粮食局直属粮库有质量检验人员2名,均持证上岗。粮食检验仪器配备齐全,能做的检验项目:常规物理指标、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粮品质指标和快速检测原粮卫生如重金属镉、农药残留等。坚持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和库存粮食储存期间一年两次的储存品质检验,填写归档质量管理档案。

3、按照区食安委的要求,多次开展粮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共出动了25人次,对22户粮油经营者进行了抽查和摸底排查工作,未发现一起粮油食品安全隐患。

4、5月21日选派两名业务技术骨干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为期两个月的粮食检验检测学习班,使我区粮食检验检测人员达到6人,基本满足全区粮食日常检测能力。

四、强化措施,提升品质

在仓储实践中,着力推广“双低”、规范化、间歇熏蒸、缓释薰蒸、环流薰蒸、机械通风、电子监控等技术的应用,深入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执行“治早、治好、治了”的原则,杜绝了霉变、霉烂事故的发生,延缓了粮食陈化,提高了食用品质。

总结二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黄x会议并讲话,各县(市)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州县农村假冒伪劣商品百日专项行动、食用农产品安全整治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自4月开展“百日行动”以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都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积极部署,行动迅速、落实有力、成绩显著。“百日行动”打出了声势、打出了成效、打出了震慑。农村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各类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假冒伪劣商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并有明显好转。

会议提出,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州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作风,以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落实好最严格的工作标准、监管措施,不断巩固“百日行动”成果,最大限度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会议强调,打深打透打彻底,切实解决全州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突出问题。要在前期“百日行动”的基础上,更加聚焦聚力地推进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种养植和流通等重点环节监管。二是加大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等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三是从严从重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食用农产品安全当作大事要事来抓,切实解决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要切实做到三个“克服”:克服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和克服厌战情绪;要全面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基层监管能力水平不足的问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桥头堡”的重要作用;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解决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合力不强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管、重点监管和专项行动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我州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

总结三

过去的中秋国庆长假,我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部署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假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让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全区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检查力度,我所专门成立了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的工作责任制。在此基础上,经过周密部署,将保障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在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期间,工作小组领导及时对各科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巡回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整改,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本次专项检查以宾馆、饭店、餐馆、酒楼、饮食店、饮食摊点等餐饮业为重点,围绕易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各个环节,集中开展并抓好人员用餐密集场所的饮食安全和重点区域的监管。检查内容:各单位是否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食品加工场所的布局、工艺流程是否合理,设施的配备及使用情况;餐饮单位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以及采购验收台帐登记情况;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依法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落实情况;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及保洁设施配备情况等。本次国庆、中秋佳节期间,我所共出动餐饮安全执法人员14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台次,共检查各类餐饮经营单位64家,检查基本情况: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均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绝大多数餐饮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且内部卫生状况良好、布局合理。检查中,绝大多数餐饮经营单位加工过程中不使用食品添加剂,个别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也都按照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保管等方面的要求落实到位;并且未发现有上述餐饮单位在餐饮加工环节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本次专项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餐饮经营单位,执法人员当场出具执法文书共计12份。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餐饮经营单位改、扩建项目未向食药监部门申报审查,预防性监督工作未能实施,导致内部布局不合理 ,餐饮加工流程不规范。

(二)部分餐饮经营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制度,也未完全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从而导致在食品原料环节存在安全隐患。

(三)部分餐饮单位无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不落实,没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内部管理较差。

(四)少数餐饮单位特别是小饮食店从业人员未能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且,从业人员存在不良卫生习惯,如不穿工作衣、帽上岗、佩戴首饰、留长指甲等。

(五)部分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存在“脏、乱、差”现象,同时没有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餐饮具在使用前得不到有效消毒处理。

三、下一部打算

(一)将针对本次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实际督查情况,分别组织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之明确各自承担的法律责任、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同时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操作规范,提高各餐饮经营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共同努力做好我区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督促相关餐饮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对整改不到位和逾期不整改的,问题严重的坚决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进行通报。

饮食安全总结例9

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示范区(县)、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广示范经验,扩大示范效果。市直管餐饮服务单位创建2至4家市级示范单位。各区(县)在积极创建市级示范区(县)的同时,各创建一条市级示范街,3至6家市级示范单位。

力争在年全市创建1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2条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3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示范单位(店、食堂)。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2月-3月底)。各区(县)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要按照《年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工作方案,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组织开展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3月-11月底)。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要按照《年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对照标准,逐步推进,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充分发挥已创建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示范县(区)创建工作。

重点完成提高示范街道内量化分级管理B级单位的数量;提升示范街内示范单位比例;设置或完善相应管理机构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与示范街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主动与当地政府联系建立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领导与工作机构,争取相应的财政支持;完善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工作,积极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县)。

(三)评估督导阶段(年12月-2013年1月)。按照逐级创建的原则,做好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街、示范单位的推荐评定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四区三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示范区(县)、示范街、示范单位(店、食堂)逐一进行评定。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厅遴选推荐示范区(县)、示范街、示范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实施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对提高餐饮服务水平、建立餐饮安全消费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示范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沟通协调,齐抓共建。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教育行政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旅游部门,共同做好学校示范食堂、建筑工地示范食堂、旅游景点餐饮示范店的建设工作,形成主管部门主动联系、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实效,大胆创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的方式方法,把握好示范工程建设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

饮食安全总结例10

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扎实开展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确保人员、责任、工作制度三落实。加大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监管责任到位,全年食品安全事故大事中事不发,小事杜绝在萌芽状态。

二、专项整治日常监管相结合,净化食品市场

6月份来,我局突出日常监管长抓不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共出动执法人员258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37户次,责令改正58户,查处无照经营13户。

(一)、开展节日食品市场整治。结合端午食品市场消费特点,以粮、肉、酒类及儿童食品、保健品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为重点监管品种,以农村食品市场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小餐饮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六查六看”为主要检查内容,做到“日常检查抓规范,专项整治抓落实,联合执法抓成效”,确保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二)、开展学校食堂及考生就餐的餐饮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5户,学生就餐餐饮单位1户,督促7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4份。

(三)、全力排查“地沟油”,防范劣质油流入餐桌。对城乡结合部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旅游景区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的检查,防止“地沟油”流入餐桌。检查中未发现销售或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食品专项整治。围绕打击餐饮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加大巡查力度。一是查营业执照,确保证照齐全;二是查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三是积极引导和健全的购销台账等制度,规范管理。四是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餐饮经营单位守法经营。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5户次,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

(五)、认真做好餐饮服务许可的发放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严格把关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六)、积极引导和健全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按照市药监局制定的《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要求,以创建、健全、规范相结合,及时总结去年以来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的经验做法,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示范引导作用。目前,我辖区共有食品安全示范店56户,其中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24户。

三、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力度,确保农民消费安全

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农村食品质量。重点对小型餐馆、夫妻店无照经营开展查处取缔,共出动执法人员117人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户43户次,责令整改31户。

饮食安全总结例11

认真完成市局和区食安办下达的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及时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并进行处置,防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经营管理,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完成省局下达的6个品种共计62批次的抽检任务。抽检品种为自制面食10批次、养殖鱼类10批次、生食水产品10批次、自制糕点10批次、餐饮具20批次,盒饭2批次。

(二)承担市局下达的100批次食品及70批次餐饮具的抽检任务。抽检的品种分别为生猪肉20批次、蔬菜30批次、生面条20批次、煎炸油30批次。

(三)完成区食安办下达的4个品种共计202批次。抽检品种为火锅类食品10批次、大米32批次,鲜榨果蔬汁100批次,冷菜60批次。

(四)完成局自定的餐饮具600批次的抽检任务。

三、工作安排

(一)抽检场所

监督抽检的场所应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等为重点,覆盖各类餐饮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其中大米的抽检对象专指学校食堂。

(二)抽样实施

1、抽样安排

具体抽检时间、抽检品种、批次数、检验项目等详见附件1。

2、抽样分配

各中队监督抽检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

3、注意事项

(1)样品编号

①承担省局抽检任务样品编号:

A、餐饮具样品编号为:J2-02-01~J2-02-20,其中招宝山中队J2-02-01~J2-02-06;骆驼中队J2-02-07~J2-02-13;庄市中队:J2-02-14~J2-02-20;

B、盒饭样品编号为:O2-02-09;O2-02-10;

C、养殖鱼类样品编号为:8月份:C3-02-06~C3-02-10;10月份:C4-02-06~C4-02-10;

D、生食水产品样品编号为:8月份:D3-02-06~D3-02-10;10月份:D4-02-06~D4-02-10;

E、自制糕点样品编号为:8月份G3-02-06~G3-02-10;

10月份:G4-02-06~G4-02-10;

各中队按照规定的编号规则要求,并统一使用“样品登记标签”,规范填写并粘贴在每个样品包装上,同时对每个样品另外再加封条进行封样,封条须加盖公章。

②承担市局及区食安办抽检任务样品编号:各中队各自按常规要求编号,保证所采样品清晰可辨,否则加贴小标签。

(2)文书交接及买样费用:各中队按照成本价购买样品,承担省、市局抽检任务的,提交产品样品采样记录第三联1份(送样用)、复印件1份(报销用)、《样品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3)1份、正规餐饮发票1份(注明“买样费”,发票台头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定型包装产品应填写《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并进行产品确认。

承担区食安办抽检任务的,可提交产品样品采样记录第三联1份,送检单1份,买样费可刷卡并附购买清单,本局办公室报销。

(3)送样时间:

请各中队按时做好采样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样至餐饮保化科,由餐饮保化科统一送至各检测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餐饮保化科负责抽检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牵头组织实施,联系各检测机构,做好抽检工作的协调、督促、指导,按要求向市局、区食安办汇总上报抽检工作情况,并及时把监督抽样结果反馈至各中队;各中队承担具体抽检工作,并对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的餐饮单位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