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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2-19 00:29:36

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

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例1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工作质量年”的总体定位,以“有利于统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有利于统计地位和形象的提升,有利于统计人的全面进步”为核心,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20__年法制宣传工作重点

1、树立依法统计观念

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依法统计意识。依法统计是政府统计部门的职责所在,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落脚点就是依法统计。法规、人事部门要积极组织全体干部以及新入局队工作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并加强考核。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全面掌握统计法和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原则和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组织管理统计工作、依法填报统计数据、依法对外提供统计数据、依法公开统计信息。将统计法规作为统计工作的行为准则,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履行统计法的要求。

2、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1)20__年是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的第五年。要以修改《统计法》、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出台为契机,统筹安排,利用电视、广播、《怀柔报》等宣传媒体开展有声势、有影响、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将“五五”法制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2)加强网上宣传阵地建设,继续发挥网络宣传阵地快捷、低成本的优势,在怀柔统计信息网“普法专栏”版块上,不断更新、丰富内容,开展对统计调查对象、对全社会成员全局队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

(3)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对规模以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管统计工作领导采取座谈会形式进行普法,听取企业在执行统计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疑惑以及需要统计部门改进的意见建议,通过座谈研讨,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交流,为今后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各项统计工作起到积极作用。对村级统计人员采取统计普法培训班形式普法。使村级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内容有一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和理解。

(4)充分利用怀柔区统计局主办的《统计方圆》刊物,开设统计“普法栏目”,普法专栏内容采取统计法知识问答形式,对统计法主要内容进行解答。

(5)积极协助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好普法下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项活动,按时送交“法制宣传流动阅览室”所需普法宣传材料。

3、利用执法检查进行面对面普法宣传

20__年,各科、队、所要充分利用日常检查和督导检查之机,对应查的近300家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统计主管领导、统计人员进行直接面对面的普法宣传。

4、利用各专业业务培训和年、定报布置会时机开展普法宣传

20__年局内各专业科室已制定了培训计划,要在认真落实专业培训的同时进行统计法的宣传。年、定报布置会统计法宣传内容以宣讲统计违法案例为主要内容,增强报表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法制宣传工作时间安排

1—3月份:

1、研究制定《区统计局20__年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2、召开统计科、所长20__年法制宣传工作会议,部署我区20__年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3、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4—6月份

1、迎接市局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2、部分统计所组织召开法定代表人座谈会。

7—9月份

1、统计所举办村级统计人员普法培训班;

2、参加全局统计知识竞赛活动。

10—12月份

1、部分统计所组织召开法定代表人座谈会;

2、落实全市组织开展的普法宣传周活动;

3、完成考评、总结工作。

四、统计普法宣传工作保障措施

1、各级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实把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落实。

2、统计所要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法定代表人座谈会和村级统计人员培训班。座谈会、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提前2周时间通知联系镇、乡领导、法规科人员,确保座谈会、培训班质量。确实通过座谈会、培训班的形式使企业法定代表人、村级统计人员对统计法有进一步的了解,增进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村级统计人员的感情,为今后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各项统计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例2

(一)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通过法律专家讲课、自学讨论等形式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各单位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对一线执法关员的法律指引。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在基层”活动,为一线执法关员提供简洁、明确、统一的法律指引,便于他们准确、全面地掌握执法要求,预见和防范执法风险。重点以《海关普法工作简报》、《以案说法》等电子刊物为载体,增强关员的执法为民意识,使其在思想上真正树立起尊重法律、崇尚法治和依法行政的观念。

(三)深入企业宣传政策法规,辅导企业做大做强。实行“上门辅导”,向企业宣讲海关规范要求,帮助企业查找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对“红名单”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宣传减免税政策和保税政策,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服务。

(四)培养管理相对人权利意识,引导(本文由第一diyifanwen.com免费提供,转载请注明)其以合法、理性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对相对人的法制宣传内容,应由过去单纯注重禁止性规范教育和义务性规范宣传向注重培养相对人权利意识和民主意识转变,使其知悉应有权利以及权利救济途径。

(五)加强与兄弟单位和地方普法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向兄弟海关学习借鉴普法工作好制度、好做法。加强与珠海、中山两地普法主管机构的沟通联系,积极参与地方普法机构组织的活动,建立定期走访长效工作机制,争取地方普法机构的指导和支持。

(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扩大普法覆盖面。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与进出口企业和进出境旅客密切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提高公众对海关法制的认知度,扩大普法覆盖面。

二、工作内容

(一)邀请专家为领导干部讲课。年内,邀请法律专家为本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讲课,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二)结合争创岗位能手活动,组织法律知识竞赛。适时组织一场法律知识竞赛,提高关员学法热情,扩大普法宣传影响力。

(三)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海关法制宣传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高宣传实效。

(四)加强科技应用的投入,争创一流服务网站。以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为阵地,加大网站建设力度,充分发挥网站政策法规公布、立法建议征求和在线业务问答等功能,争创一流服务型网站,提高知名度。

四、工作要求

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例3

本着热烈、节俭、注重实效的原则,各街道统计科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做到宣传经费有保障、宣传手段要创新、宣传产品要多样、宣传效果要显著、宣传任务要落实的“五要”目标,圆满完成年度法制宣传工作任务。

二、普法宣传重点

(一)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普法

1、利用召开年(定)报会议、统计报表印刷等工作,以发放宣传单、纪念品、在报表上增加法律条文的形式宣传统计法。

2、继续借助统计月报、要览、年鉴、特刊等统计服务载体,通过增加统计法条文和释义达到宣传目的。

3、结合执法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公开信或法律告知书等形式,重点对被检查单位领导、统计人员宣传。

4、结合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统计人员职业道德和各专业业务培训内容。

5、严格执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继续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新增“三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告知做到全覆盖。

(二)做好重点普法宣传

1、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认真总结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经验,做好“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检查督导。印制宣传台历(挂历)、年历画等宣传品;结合《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省统计条例》的出台,充分利用“四大工程”建设和第三次经济普查等重大活动,开展统计法宣传“六进”活动,进一步营造了解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的和谐氛围。

2、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以召开纪念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大型广场宣传、征集书画作品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系列纪念等宣传活动。

3、依托“两个平台”,开展重点人群的普法培训。完善“六五”普法在线学习平台和知识竞赛平台,继续抓好地方(部门、单位)负责人、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统计人员的学法用法培训,加强分类指导,切实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按照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

4、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好普法宣传。积极与区司法局、组织部和区委党校等部门沟通,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及大型广场宣传等活动,认真落实“六五”普法宣传任务,形成共同推进统计普法宣传的合力。

5、规范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区和街道两级普法骨干培训,确保各地区至少一名统计普法骨干,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知识过硬、宣传生动的统计普法骨干队伍;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编印《统计“六五”普法知识读本》,制作执法专题培训资料,对执法检查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提高执法检查技能和水平;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员参加省统计局和区法制办培训。

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例4

不同时期的工作目标,需要不同的宣传教育内容、形式和方法。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环境,也需要不同的宣传教育模式。从当前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各种变化和要求来看,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必须不断创新,主要意义如下:

1、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内在要求

一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教育宣传工作提出新要求。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宣传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中,要以“八荣八耻”为指引,在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中体现“八荣八耻”的要求,推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二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教育宣传工作提出新要求。各级人口与计生部门要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注基层,抢抓机遇,创新思路,发挥作用,充分利用多种载体宣传载体,深入开展各类活动,强化宣传教育,让基层农民群众逐步树立起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教育宣传工作提出新要求。目前,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情况是人口众多,就业以及资源环境压力巨大,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渐显现,地区间人口发展也不平衡,人民群众的新婚育观还未建立等。因此,坚持宣传教育为主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方针。

2、适应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的必然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前那种集中式的宣传已经无法适应基层人民群众的个性化需求,简单化、形式化的宣传手段无法适应群众逐年提高的文化品位。而且,传统宣传教育的传播速率也难以适应当今群众的快速生活节奏。这就要求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使之与时代相适应。

3、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工作要求

在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中,计划生育的管理体系、工作环境、保障机制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创新宣传教育是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需要,必须认真加以实施。

二、当前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抓宣传教育的意识不强,对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不够。不少乡镇同志甚至是领导同志,认为计生工作重在结果,宣传教育可有可无。即便当回事,至多也就是贴贴宣传画,挂挂宣传横幅而已,缺少新意,不能够吸引人。由于宣传教育工作缺乏能够量化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并且短期内难以显现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难以立竿见影。加上考核时,只看结果,不看过程,有意无意地使基层干部陷入宣传无用的误区,导致了宣传教育工作说在嘴上、写在文件里,落不到实际工作中的局面。

二是随着撤乡并镇,行政区划、服务半径增大,而乡镇计生干部大幅度精简,加之村民居住既散又远,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如我区的金清镇,地盘大、人口多,工作难度自然提高。如果计生工作人员敬业精神不强的话,工作的开展与成效的取得,就会打了折扣,受到影响。同时,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宣传教育经费不足,宣传教育设备陈旧、落后,难以发挥乡、村人口学校主阵地的作用。

三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干部队伍素质,以及宣传教育内容、方式、方法与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需求不相适应。随着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的普及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子女的期望值不断提高,优生优育的意识增强,同时更加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因而,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的需求迅速增长,并呈多样化、多元化,而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由于受文化程度、知识结构等因素的制约,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加之宣传教育的内容单调、形式老套、方法陈旧、手段简化,缺乏针对性、实用性、主动性和亲和力、吸引力,出现了群众组织难、开展教育难、坚持活动难的现象。另一方面,30年来的计划生育工作改变了人们“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但是“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近年来,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很多生育旺盛期的已婚育龄妇女都想来个“儿女双全”。违法生育行为虽触犯了法律法规,但在道德上不能受到相应的谴责,发生违法生育夫妇并不觉得可耻。

四是基层计生宣传队伍不稳定,工作决策和措施不能落实。这种状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乡镇级计生宣传队伍不稳定,主要表现在思想不稳定。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的身份发生了变化,由事业编制变成了社会人,乡级计生专干失去了归属感;同时,由于经费投入不足,乡镇计生工作人员待遇普遍偏低,工作积极性很难调动起来。二是村级计生干部队伍不稳定。目前村级计生工作比较难做,工作难度大,工资待遇比较低,很多村级专干都不愿继续从事计生工作。种种主客观因素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只能重视,不能忽视。因此,迫切要求加快建立与新时期相适应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新机制。

三、创新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思路

在我们长期坚持的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中,宣传教育为主是第一位的,因此,宣传教育既处于首要地位,又处于基础性地位。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要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措施,而这所有的措施,都要借助宣传教育,才能顺利有效地运行。针对当前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应采取我们应采取何种行之有效的、具体的对策,来指导和推动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使这号称“天下第一难事”的计生工作办成、办好,办得让人民满意?

1、倡导按需教育理念

按需宣传教育是指按照群众的需求进行宣传教育。以往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向群众灌输思想,是一种与计划生育部门为中心的宣传教育,结果是将宣传教育的内容硬塞给群众。这种宣传教育不符合群众的实际,也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格格不入,自然得不到群众的欢迎,更难以实现宣传教育的目的。如今,在宣传教育理念上创新,就应当确立按需宣传教育的理念,变“我要宣传教育”为“要我宣传教育”。这一变动使两种宣传教育出现了本质区别。一种是“以我为主”,另一种是“以群众为主”。应当把基层群众的意愿和观点作为评价宣传教育效果的核心,作为体现宣传教育人员成绩的标准。开展按需宣传教育,就要在宣传教育的内容等方面切合群众实际,满足群众的现实需求。在宣传品制作上向群众喜闻乐见转变。改变过去以印制计划生育宣传单为主的方式,力争多印制一些群众喜闻乐见、印象深刻、乐意保存或相对保存时间较长的计划生育宣传品,结合本地特色打造宣传精品。如计生扑克、计生围裙、计生年画、计生挂历、计生书画,打上人口计生烙印的工艺草编,将有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内容的相声、小品、电视剧宣传光盘等,免费赠送给群众,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教育,在不知不觉中学计生,在言谈话语中讲人口,进一步提高人们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除需要获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避孕节育知识外,基层群众还迫切需要致富信息及技术等。所以,基层宣传教育的内容与形式等要不断创新,更加拉近与群众和生活的距离。

2、丰富宣传教育内容。

在宣传内容上向易懂易记上转变。改变以往填鸭式教育为主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方式,在宣传内容上谋创新、促效果。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和计生专职人员的创作积极性,将中央决定、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浓缩改编为群众易懂易记的顺口溜、三句半、诗歌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宣传的品位和影响力;深入挖掘典型单位和典型人物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一方面轰轰烈烈地表彰奖励,一方面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让人们从表彰奖励和对先进工作者、少生快富带头人、默默无闻关爱女孩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中体会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体会到我国30年少生4亿人口的来之不易和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必要性,体会到党和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人员的关心和爱护,体会到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和利益导向机制给人们带来的好处。从而逐渐自觉转变生育观念,根据国家和生育政策生育合理数量的子女,为国家的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做贡献,为自己走少生快富之路夯基础。在具体内内容上:一是法规政策宣传必不可少。国家及地方出台的政策法规总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维护了政策法规的权威性,就维护了整体利益。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特别是当前计划生育政策及有关政策出台的背景,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明理,树立人口的大局意识。二是处罚条款及措施要重点宣传。比方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要让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计算结果,具体到村、年度、胎次、金额,有计外生育的村,可以具体到人,并做到家喻户晓。三是激励政策要突出宣传。目前,我国已经探索实行了一系列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计划生育保险、“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等,通过宣传,让这一系列计生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四是先进事迹与典型案例要广泛宣传、深入宣传。对于计生系统的先进事迹,特别是贴近群众先进事迹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对于一些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全面宣传,要让群众逐步形成违法生育可耻的道德观念。

3、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经费制度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健全人口计生工作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人口计生经费投入正常增长机制,逐年增加财政投入,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经费及各项奖励优惠政策、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经常性工作、基本技术免费服务等经费的落实。加强计划生育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奖励优惠资金发放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通过完善制度,做到基层宣传教育投入和人口计生工作投入同步增长,并保持逐年增加。要保证开展宣传教育必须的经费和必要的宣传设备。在坚持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多渠道和多元化的宣传教育经费保障体制。

3、加强基层计生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新形势下,要加强对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干部的队伍建设,从而为提高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水平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加强基层工作机构队伍建设。要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和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至少要有1名公务员。要选好配强村(社区)计生专干,实行“县管、乡聘、村用”的用人机制。二是充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力量。要稳定乡镇(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队伍,配备必要数量的专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且有宣传能力的工作人员。三是强化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市、县(区)计划生育协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众团体,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享受同等待遇,并逐步充实和加强工作力量。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选好、配好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负责人。加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经费投入,将协会工作经费及相关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由本级人口计生部门统筹安排。四是提高人口计生干部待遇。要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实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配强领导班子。把工作难度、工作绩效与个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挂钩,深入开展“双推优”活动,切实提高县(区)、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的政治待遇。近年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发生了巨大变化,基层计划生育系统中的老同志更需要更新知识,新同志也需要系统地进行学习,尽快熟悉业务,进入工作角色。与此同时,随着宣传媒体的不断更新,宣传任务也在不断拓展,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方法需要不断发展。:

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例5

不同时期的工作目标,需要不同的宣传教育内容、形式和方法。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环境,也需要不同的宣传教育模式。从当前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各种变化和要求来看,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必须不断创新,主要意义如下:

1、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内在要求

一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教育宣传工作提出新要求。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宣传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中,要以“八荣八耻”为指引,在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中体现“八荣八耻”的要求,推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二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教育宣传工作提出新要求。各级人口与计生部门要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注基层,抢抓机遇,创新思路,发挥作用,充分利用多种载体宣传载体,深入开展各类活动,强化宣传教育,让基层农民群众逐步树立起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教育宣传工作提出新要求。目前,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情况是人口众多,就业以及资源环境压力巨大,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渐显现,地区间人口发展也不平衡,人民群众的新婚育观还未建立等。因此,坚持宣传教育为主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方针。

2、适应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的必然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前那种集中式的宣传已经无法适应基层人民群众的个性化需求,简单化、形式化的宣传手段无法适应群众逐年提高的文化品位。而且,传统宣传教育的传播速率也难以适应当今群众的快速生活节奏。这就要求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使之与时代相适应。

3、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工作要求

在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中,计划生育的管理体系、工作环境、保障机制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创新宣传教育是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需要,必须认真加以实施。

二、当前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抓宣传教育的意识不强,对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不够。不少乡镇同志甚至是领导同志,认为计生工作重在结果,宣传教育可有可无。即便当回事,至多也就是贴贴宣传画,挂挂宣传横幅而已,缺少新意,不能够吸引人。由于宣传教育工作缺乏能够量化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并且短期内难以显现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难以立竿见影。加上考核时,只看结果,不看过程,有意无意地使基层干部陷入宣传无用的误区,导致了宣传教育工作说在嘴上、写在文件里,落不到实际工作中的局面。

二是随着撤乡并镇,行政区划、服务半径增大,而乡镇计生干部大幅度精简,加之村民居住既散又远,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如我区的金清镇,地盘大、人口多,工作难度自然提高。如果计生工作人员敬业精神不强的话,工作的开展与成效的取得,就会打了折扣,受到影响。同时,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宣传教育经费不足,宣传教育设备陈旧、落后,难以发挥乡、村人口学校主阵地的作用。

三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干部队伍素质,以及宣传教育内容、方式、方法与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需求不相适应。随着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的普及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子女的期望值不断提高,优生优育的意识增强,同时更加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因而,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的需求迅速增长,并呈多样化、多元化,而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由于受文化程度、知识结构等因素的制约,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加之宣传教育的内容单调、形式老套、方法陈旧、手段简化,缺乏针对性、实用性、主动性和亲和力、吸引力,出现了群众组织难、开展教育难、坚持活动难的现象。另一方面,30年来的计划生育工

作改变了人们“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但是“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近年来,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很多生育旺盛期的已婚育龄妇女都想来个“儿女双全”。违法生育行为虽触犯了法律法规,但在道德上不能受到相应的谴责,发生违法生育夫妇并不觉得可耻。

四是基层计生宣传队伍不稳定,工作决策和措施

不能落实。这种状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乡镇级计生宣传队伍不稳定,主要表现在思想不稳定。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的身份发生了变化,由事业编制变成了社会人,乡级计生专干失去了归属感;同时,由于经费投入不足,乡镇计生工作人员待遇普遍偏低,工作积极性很难调动起来。二是村级计生干部队伍不稳定。目前村级计生工作比较难做,工作难度大,工资待遇比较低,很多村级专干都不愿继续从事计生工作。种种主客观因素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只能重视,不能忽视。因此,迫切要求加快建立与新时期相适应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新机制。

三、创新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思路

在我们长期坚持的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中,宣传教育为主是第一位的,因此,宣传教育既处于首要地位,又处于基础性地位。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要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措施,而这所有的措施,都要借助宣传教育,才能顺利有效地运行。针对当前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应采取我们应采取何种行之有效的、具体的对策,来指导和推动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使这号称“天下第一难事”的计生工作办成、办好,办得让人民满意?

1、倡导按需教育理念

按需宣传教育是指按照群众的需求进行宣传教育。以往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向群众灌输思想,是一种与计划生育部门为中心的宣传教育,结果是将宣传教育的内容硬塞给群众。这种宣传教育不符合群众的实际,也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格格不入,自然得不到群众的欢迎,更难以实现宣传教育的目的。如今,在宣传教育理念上创新,就应当确立按需宣传教育的理念,变“我要宣传教育”为“要我宣传教育”。这一变动使两种宣传教育出现了本质区别。一种是“以我为主”,另一种是“以群众为主”。应当把基层群众的意愿和观点作为评价宣传教育效果的核心,作为体现宣传教育人员成绩的标准。开展按需宣传教育,就要在宣传教育的内容等方面切合群众实际,满足群众的现实需求。在宣传品制作上向群众喜闻乐见转变。改变过去以印制计划生育宣传单为主的方式,力争多印制一些群众喜闻乐见、印象深刻、乐意保存或相对保存时间较长的计划生育宣传品,结合本地特色打造宣传精品。如计生扑克、计生围裙、计生年画、计生挂历、计生书画,打上人口计生烙印的工艺草编,将有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内容的相声、小品、电视剧宣传光盘等,免费赠送给群众,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教育,在不知不觉中学计生,在言谈话语中讲人口,进一步提高人们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除需要获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避孕节育知识外,基层群众还迫切需要致富信息及技术等。所以,基层宣传教育的内容与形式等要不断创新,更加拉近与群众和生活的距离。

2、丰富宣传教育内容。

在宣传内容上向易懂易记上转变。改变以往填鸭式教育为主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方式,在宣传内容上谋创新、促效果。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和计生专职人员的创作积极性,将中央决定、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浓缩改编为群众易懂易记的顺口溜、三句半、诗歌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宣传的品位和影响力;深入挖掘典型单位和典型人物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一方面轰轰烈烈地表彰奖励,一方面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让人们从表彰奖励和对先进工作者、少生快富带头人、默默无闻关爱女孩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中体会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体会到我国30年少生4亿人口的来之不易和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必要性,体会到党和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人员的关心和爱护,体会到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和利益导向机制给人们带来的好处。从而逐渐自觉转变生育观念,根据国家和生育政策生育合理数量的子女,为国家的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做贡献,为自己走少生快富之路夯基础。在具体内内容上:一是法规政策宣传必不可少。国家及地方出台的政策法规总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维护了政策法规的权威性,就维护了整体利益。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特别是当前计划生育政策及有关政策出台的背景,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明理,树立人口的大局意识。二是处罚条款及措施要重点宣传。比方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要让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计算结果,具体到村、年度、胎次、金额,有计外生育的村,可以具体到人,并做到家喻户晓。三是激励政策要突出宣传。目前,我国已经探索实行了一系列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计划生育保险、“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等,通过宣传,让这一系列计生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四是先进事迹与典型案例要广泛宣传、深入宣传。对于计生系统的先进事迹,特别是贴近群众先进事迹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对于一些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全面宣传,要让群众逐步形成违法生育可耻的道德观念。

3、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经费制度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健全人口计生工作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人口计生经费投入正常增长机制,逐年增加财政投入,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经费及各项奖励优惠政策、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经常性工作、基本技术免费服务等经费的落实。加强计划生育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奖励优惠资金发放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通过完善制度,做到基层宣传教育投入和人口计生工作投入同步增长,并保持逐年增加。要保证开展宣传教育必须的经费和必要的宣传设备。在坚持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多渠道和多元化的宣传教育经费保障体制。

3、加强基层计生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新形势下,要加强对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干部的队伍建设,从而为提高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水平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加强基层工作机构队伍建设。要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和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至少要有1名公务员。要选好配强村(社区)计生专干,实行“县管、乡聘、村用”的用人机制。二是充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力量。要稳定乡镇(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队伍,配备必要数量的专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且有宣传能力的工作人员。三是强化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市、县(区)计划生育协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众团体,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享受同等待遇,并逐步充实和加强工作力量。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选好、配好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负责人。加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经费投入,将协会工作经费及相关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由本级人口计生部门统筹安排。四是提高人口计生干部待遇。要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实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配强领导班子。把工作难度、工作绩效与个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挂钩,深入开展“双推优”活动,切实提高县(区)、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的政治待遇。近年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发生了巨大变化,基层计划生育系统中的老同志更需要更新知识,新同志也需要系统地进行学习,尽快熟悉业务,进入工作角色。与此同时,随着宣传媒体的不断更新,宣传任务也在不断拓展,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方法需要不断发展。

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例6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结合统计改革与发展,继续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本区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增强统计部门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治理和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普法对象与要求

(一)普法对象

统计“五五”普法的对象包括所有与统计活动有关的人员。重点对象是:

1.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

2.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3.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

4.专、兼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

(二)基本要求

1.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现代统计知识,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力和责任,充分认识统计工作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力支持,为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提供坚强的后盾。

2.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及依法行政理论,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科学统计、阳光统计的理念,坚决抵制和排除对统计数据的干扰,做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表率。要做到依法开展各项统计工作,依法组织和管理统计调查,依法搜集、整理、加工、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实行统计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能力。

3.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要通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统计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各级统计部门要将普法更好地融入到各项统计工作中,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在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

4.专、兼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统计执法水平。要真正树立起依法行政、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观念,做到秉公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确保统计法的正确实施和统计法律的权威。

三、实施步骤与方法

统计“五五”普法规划从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本区统计普法工作的领导,市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统计局”)决定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统计管理科),具体负责本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

2.制定统计“五五”普法规划。根据市局规划的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区的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并做好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10年。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1.按照本区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基本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责任要求,做到布置及时、加强指导、措施有力、督促到位,确保统计普法落到实处。开展统计普法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推进,年末有总结,工作有重点,宣传有主题。

2.建立健全统计“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制度。要认真总结统计普法工作经验,并上升为制度,用制度推动统计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统计普法合格证制度;加强对统计“五五”普法进展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相应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3.培训统计普法教育骨干。各级统计部门要注重发挥本系统普法骨干队伍的作用,建立健全统计普法网络。要结合实际做好统计普法骨干的配备和培养工作,确保本区至少有一名统计普法教育骨干,并采取培训班、法制讲座、研讨班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

4.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员换证培训。实行统计执法人员“先培训、后执法”,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轮训制度,及时学习和掌握最新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积极配合市统计局集中培训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分期分批组织本区各级统计部门的专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进行学习,考试合格者发给新版《统计执法检查证》,培训换证工作将于2007年底前结束。

5.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宣传力度。主要采取法制讲座、培训、函授、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还要积极争取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将统计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的领导干部普法培训内容。各级统计机构的领导干部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法制讲座制度,保证每年组织一至两次法制讲座。建立各级统计机构和调查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及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6.对各级统计部门的统计人员要采取举办统计法制讲座、培训班、函授、知识竞赛、网络普法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制教育。坚持统计普法与统计岗位知识培训、统计从业资格教育相结合,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

7.深入开展以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为重点对象的面向全社会的普法宣传教育,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工作和统计服务的全过程。各级统计机构要结合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调查项目,开展统计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8.创新普法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坚持统计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刊物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活泼的普法宣传。要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于各项统计法制工作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的同时向当事人宣讲统计法律知识,促使其主动纠正统计违法行为,自觉遵守统计法。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以案说法,扩大教育面,提高统计法的威慑力。

9.抓住有效契机,深化各项主题宣传,开展“视统计信誉为生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每年12月上旬的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12.4”全国宪法宣传日和本市宪法宣传周、“8.16”依法治市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点,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宣传月、宣传周、统计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有规模、有实效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统计法的社会知晓率和普及率。

10.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进一步完善和推广统计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和案卷评查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

本区统计局在2010年上半年组织考核验收,并在2010年上半年配合市统计局、调查总队完成统计普法验收工作,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积极报关本区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保障措施

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例7

通过“六五”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提高干部依法执法的工作水平;提高全体职工的知法、守法和用法水平;广泛宣传统计工作,传播统计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地方、部门、单位领导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提升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重视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社会环境。

县统计局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普查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办公室,负责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保证“六五”普法各项工作的落到实处。

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统工作纳入每年度计划并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工作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兼职普法工作人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做到“四有四落实”,即工作开展“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 “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

我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普法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了统计“六五”普法规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好《统计法》、《统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大力实施“法治机关”、“法律进机关”创建活动,促进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我局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党支部集体学法、积极参与全旗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学法情况登记等制度。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领导干部和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普遍得到提高。

建立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制度。年初制定年度统计法制建设计划时列出了考核任务,根据全年法制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先,推进全县统计法制建设工作。

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利用网络、宣传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二是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弘扬法制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在统计法制宣传活动中,紧紧围绕主题,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利用某些会议时机,积极宣传统计法,不断增强各单位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四是开展普查条例的宣传,在经济普查前期工作期间,广泛深入宣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推进了普查工作和统计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精神和要求,利用网络,进行新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宣传;开展诚信统计单位创建活动。我们印制了统计宣传手册和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宣传单,利用“12.4”法制宣传日,上街对居民发放,并制作了一些横幅,在居民社区、村委会等区域进行了悬挂,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统计法制宣传缺乏深度,一般性的宣传多,有深度和有重大影响力的宣传少;三是统计执法工作缺乏力度,对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处罚得少。

普法工作是

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要长抓不懈。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落实“六五”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取得的经验,不断开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例8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围绕“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结合统计改革与发展,继续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本市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增强统计部门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治理和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普法对象与要求

(一)普法对象

统计“五五”普法的对象包括所有与统计活动有关的人员。重点对象是:

1、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

2、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3、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

4、专、兼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

(二)基本要求

1、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现代统计知识,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力和责任,充分认识统计工作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中的重要作用,(本篇文章来源于文秘站 -百度直接输入“文秘站”第一个网站便是)牢固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力支持,为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提供坚强的后盾。

2、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及依法行政理论,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科学统计、阳光统计的理念,坚决抵制和排除对统计数据的干扰,做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表率。要做到依法开展各项统计工作,依法组织和管理统计调查,依法搜集、整理、加工、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实行统计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能力。

3、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要通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统计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各级统计部门要将普法更好地融入到各项统计工作中,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在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

4、专、兼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统计执法水平。要真正树立起依法行政、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观念,做到秉公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确保统计法的正确实施和统计法律的权威。

三、实施步骤与方法

统计“五五”普法规划从20__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到20__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本市统计普法工作的领导,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决定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处),具体负责本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并落实统计普法宣传的办事机构。

2、制定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并做好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各单位制定的统计“五五”普法规划,请于20__年10月底前报市统计局备案。

3、编写普法教材。在国家统计局统一编写的全国统计“五五”普法辅导材料基础上,市统计局根据当前统计工作实际,结合本市地方统计法规、规章的有关内容,编写统计“五五”普法的补充教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至20__年。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1、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要按照本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基本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责任要求,做到布置及时、加强指导、措施有力、督促到位,确保统计普法落到实处。开展统计普法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推进,年末有总结,工作有重点,宣传有主题,并于每年2月底前将本单位的上一年度统计普法

工作总结和当年度的统计普法工作计划上报市统计局。

2、建立健全统计“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制度。要认真总结统计普法工作经验,并上升为制度,用制度推动统计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统计普法合格证制度;加强对统计“五五”普法进展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相应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3、培训统计普法教育骨干。[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 ,更多原创!注:]各级统计部门要注重发挥本系统普法骨干队伍的作用,建立健全统计普法网络。要结合实际做好统计普法骨干的配备和培养工作,确保本单位至少有一名统计普法教育骨干,并采取培训班、法制讲座、研讨班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市统计局、调查总队将于20__年年底前完成本市统计普法教育骨干的培训工作。

4、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员换证培训。实行统计执法人员“先培训、后执法”,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轮训制度,及时学习和掌握最新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市统计局将采取集中培训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分期分批组织本市各级统计部门的专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进行学习,考试合格者将发给新版《统计执法检查证》,培训换证工作将于20__年底前结束。

5、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宣传力度。主要采取法制讲座、培训、函授、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还要积极争取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将统计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的领导干部普法培训内容。各级统计机构的领导干部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法制讲座制度,保证每年组织一至两次法制讲座。建立各级统计机构和调查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及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6、对各级统计部门的统计人员要采取举办统计法制讲座、培训班、函授、知识竞赛、网络普法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制教育。坚持统计普法与统计岗位知识培训、统计从业资格教育相结合,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

7、深入开展以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为重点对象的面向全社会的普法宣传教育,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工作和统计服务的全过程。各级统计机构要结合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调查项目,开展统计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8、创新普法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坚持统计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刊物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活泼的普法宣传。要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于各项统计法制工作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的同时向当事人宣讲统计法律知识,促使其主动纠正统计违法行为,自觉遵守统计法。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以案说法,扩大教育面,提高统计法的威慑力。

9、抓住有效契机,深化各项主题宣传,开展“视统计信誉为生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每年12月上旬的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12.4”全国宪法宣传日和本市宪法宣传周、“8.16”依法治市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点,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还可以结合宣传月、宣传周、统计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有规模、有实效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统计法的社会知晓率和普及率。

10、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进一步完善和推广统计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和案卷评查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检查验收阶段:20__年。

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将在20__年底前制定《上海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应在20__年上半年组织考核验收,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将在20__年上半年组织开展本市统计普法验收工作,并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组织评选表彰本市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考核验收工作采取报送或听取总结报告、实地检查、审阅档案、抽查和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各区县统计局(调查队)、各部门要加强对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在统计普法宣传上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

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例9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苏州的要求,紧密联系我市保密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增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重点人员遵守保密法规制度的自觉性。

二、工作目标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服务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根据广大干部群众对保密法律知识和科技知识的实际需要,结合保密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巩固“四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成果,推进“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重点人员、国家公务员的保密法制意识,提高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国家秘密及其人员、事项、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全社会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风尚。要把依法确立科学的保密价值观、依示普及科学的保密防护知识,作为制定保密普法计划、组织保密普法教育、检验保密普法质量、考核保密普法成果的主要目标。

三、工作原则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根据《苏州市“十一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所确定的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组织安排和落实好保密法制宣传的各项工作,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全面提升保密能力,完善我市科学的保密管理体系和防范体系服务。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确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手段方法,根据不同行业保密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切实提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结合保密形势和保密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丰富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要在继续采用行之有效的传统宣传教育方式的同时,更要注重引进影视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等现代传媒手段,创作更多、更好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文化精品,进一步增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

(四)学以致用,学用并重。通过学法,要在守法、用法、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功夫。通过进一步深化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定密解密、依法使用和保护国家秘密、依法监督检查的实践活动,加快保密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四、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和信息服务

1、加大为领导干部提供保密法制信息服务的工作力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重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并带头学法、用法、执法,依法开展保密工作,不断提高他们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

2、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的保密教育主阵地作用,统筹做到教育有计划、。努力做到教学有计划、课时有安排。要通过开展经验交流、教学观摩和教学研讨等活动,不断丰富教学形式,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效果。

3、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把保密法律知识及其相关科技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再学习的重要内容,并把执行保密纪律、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情况,列入考核领导干部的内容。

4、积极探索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保密法制宣传和信息服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要继续为领导干部科学决策和领导保密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和保障,要把保密法律知识和相关科技知识的学习列入各级

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对保密工作的认识,自觉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二)切实加强对各类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增强计划性。要针对市场经济和信息化条件下保密工作的特殊环境,在人员队伍中有计划地开展扫除保密工作“法盲”和“科盲”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要根据各类岗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制订具体的保密教育培训计划,使人员掌握必要的保密法律知识及相关科技知识,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加强对人员上岗、在岗的保密教育培训和离岗前的保密教育管理工作。

2、提高针对性。继续有计划地组织和开展重点行业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突出对泄密高发领域和高发环节的保密法制宣讲,并纳入职业培训的内容。军工科研生产单位要对人员进行全员保密培训和考核,使其明确保密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义务。要把保护商业秘密纳入企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

3、加强指导性。各级保密工作部门要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人员保密教育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注意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及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和研讨活动。通过建立联系点的办法,以点带面,推动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切实加强对公务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规范教育。对公务员的保密法制教育,要经常化、制度化和规划化,着力提高公务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把保密普法教育纳入公务员保密法制教育的内容。

2、学用结合。在加强公务员保密教育的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提高他们在具体业务工作中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承担保密责任的自觉性。

(四)切实加强对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强化对专职保密干部的培训。对兼职保密干部要进行全面系统的保密法规制度教育和岗位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专职保密干部知法、守法、执法的考核制度。

2、重视对兼职保密干部的培训。对兼职保密干部既要在工作实践中加强他们履行法定义务的工作指导,又要通过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必备的保密法律知识和相关科技知识。

3、注重保密理论研究。积极开展保密工作理论研讨活动,通过组织论文评选,建设理论队伍,不断创新保密理论,推进保密法制建设步伐。

(五)切实加强对广大群众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善于掌握和利用宣传教育时机。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时机,通过发生的窃、泄密典型案例,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群众性扫除“保密法盲”,增强保密法制意识的良好氛围,提高保密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2、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积极会同市宣传、广电、新闻出版、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开展面向全社会的保密法制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要通过开办各种保密法制宣传栏目、创办各级各类保密法制宣传网站等形式,宣传扩大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3、继续扩大保密宣传教育领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把保密法律常识纳入大中学校普法教育内容,将保密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青少年的敌情观念和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意识。

五、工作步骤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__年开始,到20__年结束。

(一)准备阶段(从现在开始到20__年底)。各级保密工作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紧密联系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配套的“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切实做好“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宣传、发动等项工作。各市、区和市级机关各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务必于20__年年底前,报市国家保密局备案。

(二)实施阶段(20__年初到20__年底)。各市、区和市级机关各单位要在制定规划的基础上,抓紧做好本规划的实施工作。从20__年起,对每年的工作都要做出具体安排,并制定出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底,要对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和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和考评。

(三)检查验收阶段(20__年)。20__年上半年,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和各机关单位要对本地区、本单位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验收。20__年6月底前,各市、区保密工作部门和市级机关各单位,要将本地区、本单位“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情况,书面报市国家保密局。从20__年下半年开始,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将对各市、区和市级机关各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20__年底前,市委保密委员会将对全市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指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保密普法工作。

(二)各市、区保密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主动开展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接受同级普法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例10

1、制定了“三五”依法治镇规划。,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根据县委、县政府第三个五年依法治县规划,结合本镇实际,规划明确了我镇“三五”依法治镇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我镇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镇党委、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会,听取普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问题。

2、健全了工作机构。我镇成立了依法治镇领导小组,由镇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及时予以调整充实。设立了工作办事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配备了办公设备。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我镇依法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完善了工作制度。每年初,镇治镇办按照县治县办的部署和要求,及时下发本年度《依法治镇工作要点》,明确了本年度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每年底,镇治镇办对全镇各部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完善。形成了年初有目标、平时有督查、年终有总结的管理体系。

二、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法制意识

为了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我镇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专题学习等形式开展了法律宣传,向全镇人民宣传、普及所执行的法律,强化了普法,增强了全民的法制意识。镇党委、政府利用每周五的政治学习及镇、村、组两级干部大会,组织干部学习《农业法》,宣传《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云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及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利用集市日,用宣传材料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兵役法》《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张贴标语110余份,出黑板报7期,举办培训班6期,参加326人次,组织镇、村、组干部和育龄群众共730人参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答卷,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长抓不懈,计划生育工作警钟长鸣;镇土管所对《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累计张贴标语36幅,横幅2幅;镇兽医站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畜禽防疫,开展《防疫法》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200余份,使《防疫法》得到了普及;镇农机站除在集市日进行宣传外,还组织驾驶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云南省农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镇农经站、财政所通过每月28日召开的会计例会,统一设置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栏12块;镇 水利站在3月22日的“世界水日”和3月22日至3月28日的“中国水周”期间,大规模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宣传新颁布的《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并采取现场咨询的方式,提高了群众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和全民节水、防洪抢险的意识;镇综治委在6.26禁毒日,张挂大型宣传标语2副,张贴小标语70余份,受教育余人次,确保了我镇“无毒镇”、“无毒村”、的成果。

三、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为了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在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我镇各部门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责任,镇党委、政府严格执行《科级干部管理制度》、《村务公开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公开督促,以制度管人,其次是实行目标考核管理,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1、按照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农业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和行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了对贩运、倒换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行为的管理监督,杜绝了劣质农资流入我镇,以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同时严格农田水利设施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节水工程,强化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三是加强林木管护,严格林木伐放许可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

2、根据上级持证执法培训工作的安排,镇上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参加了各类执法培训班,全镇执法人员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各行政执法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依法办事,无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镇党委、政府及时安排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适时调整、充实镇综治委、综治办、村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及村民治安巡逻队等各级组织。建立健全了各单位内部防范制度、防范措施。对各村综治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看好门,管好人,干好事。对重点难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加大了对破坏农业生产及偷盗农业生产资料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禁毒工作中镇、村两级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深刻认识到的危害性;在确保无吸毒、无贩毒、无制毒的基础上,抓好禁种,铲除源植物。此外,严密注视外来人员,坚决查处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全镇人民揭批“”,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全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4、计生工作完善镇、村、组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了“六公开”和“一监督”制度,即:公开计划生育政策、公开计划生育服务、公开计划外生育费、公开计划生育统筹费、公开计划生育指标,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人口计划管理,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落实生育指标程序。完善卡、册、单的规范管理,建卡率100%,建卡准确率99%,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0.2%以内,使计划生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5、镇农机站依据《交通管理条例》,加强拖拉机和驾驶员的年检,每年驾驶员年检率97%,拖拉机审验率93%。培训驾驶员36名,加大对违章、无证驾驶的路检路查,规范了农村交通秩序,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镇土管分局依据《土地法》坚决执行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占一补一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执行用地审批制度,做到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

7、镇兽医站依据《防疫法》规定的疫病类型,分别确定了家畜的强制性免疫类型,制定了春秋免疫方案及指标,职工逐村入户免疫,使鸡瘟免疫率达到100%、猪瘟免疫率达到96%。对畜禽疫病传播的预防,检查我镇范围内的流通及产品,每天坚持对市场待售肉实施检疫,对流通动物实行产地检疫,杜绝了无章肉的销售,保护了群众的生命安全。

四、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

镇人大在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导监督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并定期评议执法部门和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效的规范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的法律意识。

五年来,我镇加大民事调解,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推动镇村班子正常运转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治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存在的问题

1、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建设法制教育基地,仅限于进行法律学习、宣传活动进行普法教育,教育的途径还不够宽泛。

2、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程度还不够,法制教育的内容、形式还比较单一,缺少丰富性和多样性。

3、缺少对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调研,不善于总结法制工作的好经验和新方法。

六、下步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形成合力。要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统一规划部署,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增加普法教育经费投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的人、财、物保障。

二是完善制度,推进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在认真总结法制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要善于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各类重点对象的学法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重点对象的学法制度。同时要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工作激励制度。

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例11

(二)符合政策生育率

(三)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面

我区辖9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计划生育管辖的村级单位70个。目前,已全面开展了规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选择面达100%。

(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面

自2001年开始,我区逐步推行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截止目前,所有村(居)委会都开展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自治面达100%。

(五)出生性别比

(六)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

目前,我区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88.5%,使用药具人数为22512人,药具应用率达100%,有效率达99.9%,知情满意率达100%,规范的术后随访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98%以上。

(七)计划生育“三结合”、“三生”工作

(八)流动人口管理

(九)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

我区将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了区财政年度预算。2009年我区财政年投入计生经费为70.07万元,人均财政投入计生经费为6.4元,高于市下达给我区的考核指标。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我区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理念,实行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人口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组织领导机构,坚持在每年“两会”期间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今年,我区召开了高规格的计生工作会,将市下达我区2009年计生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与各街办、**镇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区计划生育业务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等,形成了科学管理,量化考核的工作格局。

(二)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我区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落实以免费技术服务为主的各项政策,建立以群众需求为主的决策程序,对计生工作的管理程序、工作态度的满意程度逐步提高。

1、大力营造和谐、温馨的计划生育宣传舆论氛围。一是通过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媒体,重点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独生子女政策相关规定、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让自觉遵守计生政策的计生户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使他们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二是充分利用节假日、世界人口日、《条例》颁布纪念日等节日和“三下乡”活动,深入到农村、街道、社区、市场和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咨询活动。2009年来,全区组织大型计划生育宣传活动6次,各街道(镇)组织计生宣传活动42次,文艺演出12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8000余份,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次。在全区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引导群众转变和树立生育观念,推动了计划生育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2、积极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出台了《***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实行了城乡一体化在养老保险制度,并在看病就医、读书升学、参军、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今年我区对29户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户全额兑现了奖励扶助金。

3、认真落实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按照《**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重新制订了《***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实施意见》,各机关、事业单位及厂矿企业均兑付了独生子女奖励金,1357名城镇低保居民和农村居民则由区计生局在计生奖励专项经费中统一支付了独生子女奖励金。

4、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模式。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建立了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异地查询。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交换机制,利用党政网,实现了全区各街道(镇)互联互通,共享全国流动育龄人口个案信息资源,真正体现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原则,形成流动人口管理与常住人口管理一盘棋的局面,全面提升了我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5、扎实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认真落实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坚持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培训、咨询和“三查一治”(即查孕、查环、查病、治病)活动,坚持站内服务与站外服务相结合,查环查孕与查病防病相结合,对患病妇女,主动提供治疗和咨询,对非意愿怀孕妇女,帮助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对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人员和使用药具的育龄妇女进行随访。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5%,男性参与生殖保健活动和服务人数占接受服务人群的25%。会同区教育局、卫生局,在学校、社区广泛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扩大了计划生育宣传和受教育面。

(三)狠抓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联合市计生委、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等单位和部门,在中心广场开展了“关爱女孩巴蜀行”活动***启动仪式,大力提倡“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先进的生育文化,引导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改变旧的生育观念。

(四)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坚持抓好以“一法三规一条例”为主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定了执法责任制、再生育审批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风评议制等相关制度,提高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程度,狠抓执法监督,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执法工作“七不准”和“十禁止”相关规定,一年来,我区未发生一例因行政执法不当引起的恶性案件。

(五)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融入计生协会活动,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质服务为主线,着眼于育龄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努力把新的婚育观念和科普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以寓教于乐的形式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目前,我区所有的街道(镇)均建立了人口学校,以村、社区建立了人口分校或辅导站,坚持定期对育龄群众开展“五期”教育,宣传相关法律和人口政策,传播生殖保健、婚育卫生、优生优育、避孕方法和生产技术、生活常识等多方面的科学知识,增强了人口学校的凝聚力度和吸引力。各计生服务站设立了宣传橱窗,制作了宣传画报,经常开展广播宣传、街头宣传等,围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开展“三下乡”宣传活动,从多角度宣传计划生育政策、避孕及生殖健康知识。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六)积极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

三、完善服务网络、加强队伍建设

四、开展行风评议,强化社会监督

我区坚持把行业建设纳入对干部职工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制定了《*区计划生育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成立了区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督查小组,加强了对计生干部工作作风的监督评议。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树党员先进形象、做计生先进标兵”活动,强化宗旨教育,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事难办”的不良现象,提高了干部的综合素质。2009年,先后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和服务对象就计生系统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进行了整改。通过行风评议,增强了广大计生干部的公仆意识,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一年来,我区及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全区没有一起上省、上京事件发生。

2009年工作要点

一、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基础账卡册,坚持目标责任管理,落实法定代表人责任制。突出社区,服务社区,围绕企业移交人员、三无、三不靠人员、流动人员等特殊群体,增强社区计生工作的针对性,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社区计生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引导群实现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二、切实搞好宣传教育。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继续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关爱女孩、利益导向等宣传为重点,以计生协会、“生育文化大院”为载体,搞好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抓好生育文化中心建设,使新型生育观念深入人心。

三、重点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真落实各种规定的奖励政策,重点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农村独生子女优惠政策以及农村和城市低保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落实城市无业、失业、下岗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促进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

四、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以实施“三大工程”为重点,健全技术服务网络,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广泛开展以妇女常见病、多发病普查普治为重点的生殖保健服务。继续开展“五期”教育,实施风疹病毒监测、补碘、补叶酸等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结合社区建设,有步骤、有计划地开设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三生服务”网点。落实好计划生育有关奖励政策,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免费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三结合”工作,引导各帮扶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根据各帮扶户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各帮扶户长远发展的经济项目,达到“造血式”帮扶目的。

五、狠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措施,积极探索新途径,同时加大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行为的执法力度,做到两手抓,努力管好、管住、管活流动人口。

六、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按照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新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