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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资源税开征时,理论界有各种观点,但主要的理论依据是受益原则、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三方面。从受益方面考虑,资源属国家所有,开采者因开采国有资源而得益,有责任向所有者支付其地租。从公平角度来看,条件公平是有效竞争的前提,资源级差收入的存在影响资源开采者利润的真实性,或偏袒竞争中的劣者,或拔高竞争中的优胜者,故级差收入以归政府支配为好。从效率角度分析,稀缺资源应由社会净效率高的企业来开采,对资源开采中出现的掠夺和浪费行为,国家有权采取经济手段促其转变。但这些解释只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开征资源税的意义和重要性,其理论依据并不充分,其中缺失的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地租理论。
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把地租分为了绝对地租和反差地租两种形式。绝对地租产生的原因是土地所有权的垄断。而级差地租是指经营较好的土地所获得的、归土地所有者占有的超额利润。其产生的原因是土地的资本主义经营垄断。
地租理论在当今西方主流经济学中得到了发展。当代西方经济学告诉我们,只要存在垄断,就有超额利润存在,这种超额利润就体现为“地租”,因此,地租不再是土地特有的东西,它的外延被延伸了,凡是处于垄断地位的要素都可以得到超过机会成本的剩余或者余额,即地租。矿产资源的价值理论就源于地租的普遍化。由于其具有不可再生性的特征,以及国家凭借强制力的所有权垄断,也会产生地租,矿产资源的地租表现为矿产资源的租金。矿产资源的租金体现了矿产资源的价值。这种价值不是矿产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的“劳动凝结”,而是矿产资源无以复加的使用价值的“国家所有权垄断”的体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家允许,都不可能实施矿产资源的开采经营权,也不可能基于法律的规定取得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所以,任何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是矿产资源开采权,实际上是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部分让渡。
(二)矿产资源地租的区分
在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矿产资源的地租也可区分为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两部分:
1.矿产资源的绝对地租。当前,矿产资源绝对地租存在的两个条件:一是存在矿产资源的有限性和所有权的垄断,资源所有者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必然要在经济上得到补偿;二是采掘部门的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使得矿产品能够获得相应的收益。所以,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必须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使用权出让获得的报酬。
2.矿产资源的级差地租。在我国现阶段的采掘工业中,同类矿产资源在不同地区由于禀赋优势存在很大的差异,投入同量的劳动和资金,产出的矿产品的数量和质量是不同的。开采品位高、品质好、易采易选的矿产资源,所取得的矿产品数量多、质量也好;反之所取得的矿产品数量就少、质量也差。因此,矿山企业在从出售矿产品的收入中扣除生产费用以后.就会按上述矿产资源的不同丰度、品位和位置差别形成不同的超额利润,产生矿产资源级差地租,其中又包括级差地租I和级差地租Ⅱ两部分。级差地租I由两种情况形成:一是开采优等矿山的工人所创造的超额利润;二是运输条件(或地理位置)优等或中等情况下工人创造的超额利润。正是由于级差地租I不是靠采掘企业职工本身努力经营而提高劳动生产率所创造出来的,而是由于矿产资源自然条件好、运输条件好形成的,因此,这一部分收益应当计入矿产资源总价值中,并收归国有。级差地租Ⅱ则是由于对同一矿床连续追加投资而导致劳动生产率提高,进而获得超额利润转化而来的,对同一矿床追加投资,采用先进的采选技术、设备和工艺,这不仅可以提高矿产资源的可利用程度(如矿石边界品位、采矿损失率和矿石贫化率的降低、开采深度的加大、有效资源综合回收率的提高等),而且可以改善矿床所在地的经济条件.从而在原有的自然资源基础上,取得更多的资源总回收量,获得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和更大的矿产收益。由于矿产资源是一种可耗竭资源,所有权客体逐渐消失,对矿床追加投资可能会使资源耗竭速度和强度提高。但是,为了鼓励矿业经营者充分利用资源,使之避免被废弃,将这部分超额利润部分地留给经营者仍是合适的。另外,由于矿产资源价值对于未开采的矿产也难以确定,因而其总价值量不应受矿产资源开采与否的影响,故级差地租Ⅱ不应计入矿产资源总价值中,而应该留给开采企业,以利于其提高开采效率。
(三)资源税征税对象应是级差地租I
矿产资源的地租理论为资源课税提供了理论依据,但资源税应该就所有地租还是仅对其中一部分课征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体现矿产资源所有权的绝对地租不宜用资源税的形式。资源税是税收的一种,具有“强制、固定、无偿”的税收性质,而绝对地租是所有权的让渡所得到的报酬,具有鲜明的交换和有偿的特征,与资源税的“无偿性”相矛盾,故不适宜采用征收资源税的形式解决这一问题。三、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对资源税定位
可持续发展是一种特别从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角度提出的关于人类发展的战略和模式,它的重要标志是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强调环境和自然资源的长期承载力对发展进程的重要性。因此,节约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遏制对资源的过度开发,对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国外的资源税大都通过特定的税制设计,使税收参与资源价格形成过程,从而有效地遏制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维持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我国当前的资源税几乎没有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进行制度设计,甚至不少规定还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相抵触。如税额高低与资源的利用效率无关,与资源开采的耗竭影响无关,没有把资源开采的社会成本内在化,不利于促进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节约利用资源。所以,在下一步资源税改革中,我们要站在可持续发展这个高点上来考虑。
(一)资源税要体现企业因资源开采而产生的社会成本
外部性的经典理论告诉我们,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在外部性存在的情况下将发生背离。在资源开采使用过程中,外部性的存在使得开采企业的私人成本低于社会成本,如果按照私人成本定价,必然导致过度开采.难以实现资源的最有效利用。所以,我们要把外部成本主要是环境成本内部化,理论上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按照社会成本给资源定价,虽然在现实中存在诸多难点,比如外部性损害的确认、税率的确定等等.但至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如何尽可能提高资源税调节效率的思路。
(二)资源税的设计思想中要关注代际间的外部性问题
资源税改革除了要考虑到开采企业的环境成本内部化,对资源的定价更要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即要考虑对于未来人产生的代际外部性。如果将可持续性考虑进去.当代人开采资源时必然对后代人产生影响,后代人为了使其资源使用水平不低于当代人必须进行一定投入;或者为保持资源完整,当代人必须为后代人付出相应的投入。这种投入从理论上应等于由于使用或开采资源而放弃的未来收益的现值。这部分也应主要通过资源税征收来实现。
所以,总结起来,资源税的定位应该是:在可持续发展的视角下,以资源级差地租l为征税对象,以调节资源级差收益为手段,以提高资源开采使用效率、降低社会成本、促进环境改善、缩小代际外部性为目标的经济手段。
二、从资源税的几次调整看对资源税定位认识的变化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第二步“利改税”开始征收资源税以来,我国的资源税经历了数次调整,从中也可以看出我国对资源税功能定位的认识及相应的政策倾向。
1984年10月1日,为调节开发自然资源的企业(单位)因资源结构和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以正确反映开发单位的劳动成果,妥善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国务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决定对开采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的企业开征资源税,征收基数是销售利润率超过12%的利润部分。这说明随着对资源价值探讨的深入,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理应取得相应收益的受益原则逐步得到大家认同。在这种背景下建立起来的资源税体现了一定的资源级差收益调节的思想,在客观上维护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部分权益,但其极少的征税对象以及统一的销售利润率又体现了其过渡性的特征。
从1984年开征资源税到1994年税制改革期间,资源税制也进行了不少调整。但都属于微调。1994年的调整应属于第一次大调整。此次调整扩大了征税范围,改变了计税依据,不再按超额利润征税,而是按矿产品销售量征税,并且为每一个课税矿区规定了适用税率。可以说1994年伴随着税制改革而出台的资源税有着较准确的定位,就是在1984年资源税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和调节资源开采企业因资源条件差异形成的级差收入。
但是这次资源税的大调整同样留下了不少遗憾。首先,征税范围仍然偏窄,扭曲了应税资源和非税资源的价格比.进而造成开采使用的无效率:其次,计税依据按销售量或自用量鼓励了企业和个人对资源的无序开采,无法体现其有效利用和保护资源的应有功能;再次,单位税额过低,且不与利用率相挂钩,导致进入市场的资源成本过低,严重抑制了资源税调节级差收益的作用,而且不利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资源税在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在很长时间内保持了稳定。但从2004年起,我国陆续调整了煤炭、原油、天然气、锰矿石等部分资源品目的资源税税额标准。这些调整力度较大,说明我国税务主管部门对资源税的地位和作用认识的不断深化.运用资源税改变过度开采资源现状的意图也日趋明显。尤其2007年上半年对煤炭、有色金属的税额调整是在中央大力倡导节约型社会建设、大力促进节能减排的形势下提出的,针对性较强。另外国际市场资源产品的价格不断提高,资源开采企业利润水平也不断提高,但企业收入增长中政府通过资源税形式取得的收入并没有得到相应增长,此次资源税额的调整有提高政府在资源收入中分配份额的意图。尽管新的税额标准实施时间不长,但从税额调整对主要资源开采企业的利润影响看影响还不大,其效果在可以预见的范围内来看将不会很大。究其原因.主要是资源税改革并没有触及实质。尽管不断提高的税额幅度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对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和利用,可是如果不改变当前过窄的征税范围、不合理的计税依据等决定资源税实质的根本因素,不转变资源税的设计思想,仅仅靠税额幅度的提高显然难以奏效。
通过对资源税调整历史的回顾.我们不难看出,资源税虽经历次调整,但其应有的保护资源、促进资源合理开采、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等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主要原因在于资源税的改革缺乏一个全局的视角,仅仅是对原有资源税政策的修补或对国外经验的简单借鉴。那么,如何才能形成全局性的改革视角呢?关键在于对资源税本身的准确定位。
四、资源税改革在税制改革中的地位
(一)从执政理念角度来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需要财税政策的积极介入,而资源税是税收参与此项建设工程的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税种
通过税收手段促进资源节约、节能减排主要从征税和税收支出两个方面来实现。征税中除了有些国家专门针对某些污染源和污染项目征收的环境税收外,从能源消耗角度,从资源消耗的源头就开始介入的税种就是资源税。通过合理设计资源税的征税范围、税率可以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利用效率的提高进行促进,通过税收介入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提高资源的使用成本.对资源的最终消费也起到调节作用。我国是一个资源短缺与资源浪费严重并存的国家.资源的战略地位已经得到共识,但实际开采、使用中却并没有达到高效率,其核心原因之一是资源价格的不合理即长期低价格。资源税及其以后有可能开征的环境税一起将全面影响资源价格,并通过价格及其他直接的环境税影响生产者、开采者和消费者的行为,从而促进资源节约。
(二)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税制结构变动的趋势来看,进入21世纪以来,税制结构中一个最重要的变化趋势就是“税负转移”,即将税负从传统的对资本、劳动、财产等的课税转向对高能耗行为、对环境污染行为的课税
OECD国家中欧盟国家较为典型.如瑞典、挪威、荷兰、德国等,这些国家所谓的绿色税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在不断提高。瑞典已经达到大约12%左右。尽管由于统计口径的不同各国有比较大的差异,如果将我国的能源类产品征收的消费税、资源税及排污费等加在一起我们的比例可能不低,但我国税制结构调整中还没有明确提出可持续发展税制的概念。所以在全面进行环境税改革以前,有必要从资源税开始明确提出我国税制改革已经全面引入可持续发展概念,税制将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这也是资源税可以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领域。
(三)从我国现行税制结构来看,资源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过低,不能体现其应有的功能定位
1994年税制改革后属于资源税应税税目的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七类资源产品,并对应税资源按资源等级实行幅度税额计征的办法。应该说,新的资源税制在调节级差收入、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统筹区域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一、现行资源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行资源税制的立法精神以及由此而产生的问题,已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
(一)资源税制的立法精神滞后,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现行资源税制体现的是调节级差收入这一立法精神,没有充分表达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管理权,更没有体现运用资源税促进合理开采利用资源、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的精神。我们认为,在目前我国人均自然资源占有率非常低、资源形势紧张的情况下,资源税制如果不能体现利用税收杠杆促进合理开采自然资源、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的精神,则开征资源税的目的就难以达到。
(二)资源税地位不突出,税收功能难以发挥
现行资源税制由于税基窄、课税体系不健全等所带来的税收调节功能的缺陷已日益突出,特别是资源税收入偏低,地方政府、税务部门对其重视程度相对而言就不高,制约了资源税作用的发挥。从下表可以看出,1994年税制改革后,全国税收总收入以年均16.77%的幅度增长,到2003年达到了20461亿元,而全国的资源税收入年均增幅仅为7.00%,到2003年收入也仅为83.94亿元,资源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仅为0.41%,占地税收入的比重也仅为1.32%。全国资源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从1994年的0.89%下降到2003年的0.41%。可见,资源税在整个税收体系中的地位明显偏低,限制了其应有功能的发挥。
(三)资源税覆盖面太窄,难以充分发挥保护自然资源的作用
现行资源税制在税目的设计上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仅列举了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七类资源,而对土地资源、水资源、林木资源等均没有列入资源税征收范围,覆盖面过窄的资源税制,难以发挥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的作用,从而使大量自然资源受到野蛮的掠夺和无情的破坏,资源开发中“重利用轻环境”的现象突出。
因为资源是商品价格构成的基础,应税资源的后续产品价格比非税资源后续产品的价格相对就高,不合理的商品比价必然导致对非税资源的掠夺式开采。如浙江省由于未对建筑用砂、石开征资源税,难以利用税收对砂、石资源开采加以限制,再加上砂、石开采管理上的问题,致使许多河道采砂陷入无序开采,严重破坏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再如浙江省丽水市为经济发达省份的欠发达地区,该市现有持证开采的矿山341家(不包括河道采砂),其中甲类矿种以地下开采为主,乙类矿种(砂、石、黏土)基本是露天开采,目前共有废弃矿山200多处,平均每百平方公里就有1.2处,对矿产资源的过度开采大大加重了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任务。
(四)税率设计不合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一是税率明显偏低。现行资源税税率设计于1993年,是按照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当时的产品价格来设计的,既没有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之因素,也没有考虑同一自然资源在不同开采时期的品位等级可变性特征,且单位税额明显偏低。如煤炭、成品油等的市场价格已提高了二倍到三倍,但原油的资源税额自1994年以来却一成不变,因此,国家并没有因经济的发展、物价水平的提高而增收。
二是对确定适用税额的权限过分集中。现行资源税制采用了分级核定的办法,即对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的确定由国务院决定,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目、税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一部分子目和一部分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额,授权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但是矿产开采单位和个人开采的资源品位、开采条件及负担能力却在不断变化中。一般来讲,资源条件3-5年(或更长一些)会出现一次较大的变化。而资源税条例除确定了7类应税资源的幅度税额外,还对全国的原油、天然气、煤炭、铁铜铅钨锡镍资源的大的开采企业,以及部分非金属矿原矿的适用税额,做出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自1994年以来变化不大,不利于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灵活的选择,也难以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三是未能充分体现组织收入的功能。现行资源税实行的是从量定额计征办法,即按应税资源产品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征办法,如每吨原油的单位税额在8-30元之间,每吨煤炭的单位税额在0.3-5元之间,然后再在此范围内按不同区域、不同等级确定具体的单位税额,这只反映了优质资源与劣质资源的单位级差收入,未能考虑自然资源的环境价值和财政价值,对资源输出大省(区)而言是极不公平的,因为资源大省(区)并未能从资源输出中得到相应的税收收入,而对资源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却需大量的投入,产出投入比例失衡,严重阻碍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五)税费并存,削弱了资源税的地位
我国目前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利用除了实施必要的税收调节之外,还辅之以大量的费,处于税费并存的局面,如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所涉及的税费就有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且土地出让金大大高于土地利用所涉及的税收收入;对同一矿产品的开采也存在税、费重复征收等问题,如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既涉及到资源税,也涉及到矿区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等。税费并存、以费挤税的局面,严重削弱了资源税的地位作用。
二、资源课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对自然资源的开采、使用,除按正收一般的直接税(如所得税)和间接税(如增值税)外,不少国家还对其征收一些特别税费,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矿区使用费
一是根据产量价值征收一定比例的矿区使用费;二是按矿区面积征收矿区费;三是以租金、特许
本文原文权使用费等形式对某些矿产和石油开采征收使用费。如加拿大、挪威、澳大利亚、阿根廷等国家。这些国家征收的矿区使用费类似于我国目前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区使用费等,具有对国有矿产资源开采以收费形式进行补偿的性质。
(二)特别收益税
部分国家对资源开采实现的利润,在征收普通公司所得税的同时,另征特别所得税,主要体现在石油资源。如:安哥拉对石油生产企业,除按40%普通税率征收一般公司税外,还征收石油税,其基本税率为50%,并另征15.75%的附加税(合计税率为65.75%);挪威对来自油气生产和石油管道运输的所得课征50%的石油收益税,且不能在公司税前扣除。
(三)资源开采税
目前,有不少国家或地区对资源开采活动按资源开采量或价值征收属于间接税性质的开采税,税率往往因不同资源类型而不同。如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对不同的自然资源分别开征开采税,对石油征收石油开采税,对天然气开征天然气开采税,对煤、矿石、盐、硫等征非石油矿产开采税。其中除石油开采税实行从价定率征税外,其他的实行从量定额征收。这同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制基本相同,只不过我国对应税资源均实行从量定额征收,没有实行从价定率征收
根据我国是个自然资源较为稀少,尤其是人均自然资源占有率非常低这一特点,应该在开采消费自然资源的环节征收资源税,并且对不同的资源采用不同税负的方法。
三、资源税制改革的具体设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要求,通过扩大资源税覆盖面,调整计税依据,合理设计资源税率,确立资源税制的应有地位,充分调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明确纳税主体,抑制资源无序开采
现行资源税制将纳税主体界定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此规定,在采矿领域,应认定不管是何种单位还是个人,谁开采即由谁缴纳资源税。而现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则明确由采矿权人缴纳。纳税人与纳费人的界定不尽一致,容易导致开采人与采矿权人在资源税纳税义务的确定上相互扯皮。从法律角度来考虑,应将纳税主体界定为所有权人即采矿权人,谁拥有,谁缴纳,便于资源税的日管和法律责任的追究。
(二)拓宽税基,扩大资源税的覆盖面
借鉴其他国家实施资源税制的成功经验,按照资源税的税种属性,应将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所有应予保护的自然资源,包括: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海洋资源、地热资源等自然资源,但考虑我国全面开征资源税还有一定的难度,可采取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办法,逐步扩大资源税的覆盖面。
一是尽快开征水资源税。水为生命之源,是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有关资料表明,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2200立方米,仅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目前全国600多个城市有400多个供水不足,其中严重缺水的城市有100多个,年缺水总量达60亿立方米。就我国的现状而言,一方面,部分地区水资源缺乏;另一方面,部分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低、浪费严重。据此,我们认为,应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开征水资源税,对所有开采或取用各种天然水(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矿泉水、地热水等)的均纳入征税范围,按照开采量或取用量在开采或取用环节征收,在税率的设计上,应考虑我国幅员辽阔、水资源分布极不平衡的实际,可确定较大的税率幅度,在幅度范围内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具体税率,同时,取消目前的水资源费,通过税收真正起到保护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作用。
二是尽快开征砂石料资源税。随着建筑业、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建筑砂石料开采量、使用量居高不下。由于对砂石料开采管理不严格以及税收调节不到位等,致使砂石料无序开采,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并造成大量税收流失,国有资源的价值难以体现。我们认为,开征砂石料资源税已成当务之急,可将所有在陆、江、河、海开采的建筑用砂、石料纳入砂石料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合理设计税率,为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发挥应有的税收调控作用。
三是适时开征土地资源税。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鉴于我国现行对土地课征的税费过多、范围过窄、减免过宽、税率过低、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等状况,可将现行的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归并为土地资源税,并在现行土地开发利用税费负担的基础上,合理设计土地资源税的税率,扩大土地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以土地资源税来调控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三)调整计税依据,明确资源税的属性
资源税是对开采利用国有资源而征收的一种税,只要有开采国有资源的行为发生,只要开采了国有资源,均应缴纳资源税。而我国现行资源税是以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中的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的,这显然很不合理。因为自然资源被开采后,无论纳税人是否从开采资源中获得收益,自然资源实际上都已经被“利用”,鉴于此,应本着简化税制的原则,将资源税计税依据从现行的按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改为按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产量计征。这一方面更能体现国家对国有资源的调控和保护思想,进一步明确资源税的属性;另一方面促使纳税人能从自身利益出发,合理开采自然资源,尽可能减少所开采资源的积压和浪费,使有限的资源能够得以更好的开发利用。
(四)提高税率,充分体现国有资源的价值
1.要充分体现资源的稀缺度和政府对该类资源开采的限制程度。对不可再生的稀缺度高的资源,政府对该类资源的限制程度就强,在税收上就应设置较高的税率;反之,对一些可再生的稀缺度不大的资源,政府对该类资源的限制程度就相对弱一些,在税收上可设置相对低一点的税率。
2.增强资源输出地区的经济发展能力。比较而言,资源输出型地区的经济相对不发达,如我国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基本是资源输入地,而西部地区基本是资源输出地,要提高资源输出地的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就应该运用税收政策来提高资源输出地的财力,提高资源税税率是一种最简捷的办法,这也是符合国家支持西部大开发政策的。
3.提高资源税收入比重。某一税制的地位高低,除了税收立法层次高低等因素之外,更重要的还是组织收入量的多少、在收入中所占比重的高低,这也是地方政府所关注的。现行资源税不被看重,同资源税税率过低,且10年不变,组织收入的功能弱化是相关联的;而要提高资源税制的地位,提高资源税收入比重,就必须提高资源税的税率。
4.调整资源开采的级差收入。资源市场遵从的是优质高价、劣质低价的价值规律,因此,在税率设计上,也应体现优质资源税率从高、劣质资源税率从低的原则。
5.反映资源开采的外部成本。按照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资源的有害物质含量越高,在开采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就越大,国家对环境治理的投入就越多,而这种投入必须通过以税收的形式来筹集资金,因此该类资源的资源税税率就应越高,反之则设计相对低的税率。
根据以上原则,在扩大资源税覆盖面的基础上,对原油、金属类矿产资源、矿泉水资源、土地资源等稀缺度高的自然资源应从高设计税率,其他类资源可相对从低设计税率,以体现国有资源的价值以及国家对自然资源稀缺度的调控度。在具体的税率设计上,考虑我国幅员辽阔的实际,一方面要拉大税额幅度,由地方政府(省级)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税额,有利于资源大省在资源输出中得到相应的经济利益,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需要。另一方面提高总体单位税额,实行差别税率,对稀缺或环境破坏力强的资源,应确定其资源税的税负不能低于10%,一般资源的税负不低于5%,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清费立税,充分发挥税收调节功能
通常收费的理论依据是公共部门为社会成员提供特定服务和特定设施而收取的经济补偿。但从目前应税的资源产品税、费负担情况看,过多的收费必然导致资源税功能的弱化,且许多收费从其性质看,是属于税收范畴,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收取的,如矿区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出让金、水资源费等。因此,我们认为,应从清费立税、减轻负担、强化税收功能的角度出发,全面清理现行开采利用国有资源的各类收费项目,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行费改税,目前可将矿区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归并进矿产资源税,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等,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六)规范减免,保护资源合理开采利用
税收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征税,在社会进行利益的分配和再分配,从而调节人们的社会经济活动,实现国家的各种目标。在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经济体制下,要实现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长远目标是不能完全靠市场机制来实现的,国家的适当干预必不可少,而税收这一重要的经济杠杆在资源保护中将起到日益重要的作用。合理的资源税收政策,不仅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还能起到保护资源及宏观控制的作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资源经济政策的总体目标就是促使社会经济活动中产生的资源社会成本(外部成本)内在化,即有效实现资源价值的最大化。笔者认为税收调节手段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方式之一:如通过对可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行为进行税收减免优惠措施来鼓励再生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增加不可再生资源的税赋比重来引导消费群体对可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以培育成熟的循环经济等税收调节手段,能有效防止不可再生资源(特别是希缺资源)的过早灭失。资源税收的价值在于为人类持续发展加注利益的燃料,所以资源税收制度是一种利导性制度。将资源保护纳入税收制度,利用税收杠杆保护自然资源,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
二、资源税制建构的法理基础
1.法治理论
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收的征收和缴纳必须基于法律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依据,国家就不能征税,任何人也不得被要求纳税。税务机关不能在找不到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征收税款。这里所指的法律仅限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现代各国普遍把税收法定主义作为宪法原则加以规定:如美国宪法就规定征税的法律必须由众议院提出。法国宪法第34条规定“征税必须以法律规定”。日本宪法第84条规定“征收新税或改变现行税收,必须以法律定之”。等等2.我国也已明确规定了税收法定主义的原则,纳税人和征税机关都必须按照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力,征税机关并不具有自由裁决权,更没有法律规定之外的任何权力。基于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资源的有偿使用应摒弃行政手段的不当干预,通过征收资源税,用法律来确保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顺利进行,以防行政部门利用行政手段收取资源费的随意和无序。
2.公平理论
公平一直都是法律所追求的基本价值。公平应属于正义的范畴,正如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所述“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社会各种资源、利益以及负担之分配上的正义,可称为“实体正义”;二是社会利益冲突之解决上的正义,可称为“形式正义”或“程序正义”
3.资源税作为国家调节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必要手段,应优先考虑公平,在全体社会成员中平等的分配资源。资源税所追求的公平充实了传统的法律公平价值观念,并对后者造成了冲击,极大地拓宽了法的价值空间。有学者认为,“环境法则以现实的不平等为基础来建立公平体系,在承认市场主体资源禀赋差异的前提下,给每个主体以‘相对特权’,追求结果大体公平,即以不公平求公平,在这种公平观下,财产和收入差距太大是不公平的,因而应该适当遏制;牺牲当代人和后代人的环境利益的单纯经济发展是不公平的,必须加以控制。
4.因此根据此观点,笔者认为资源税收制度所追求的公平应当包括代内公平、代际公平以及权利公平。从公平性角度出发,资源税是调节资源数量和质量差异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手段。
三、中国资源税制的完善
要建立完善的资源税制,有必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根据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我国的资源税收体系进行综合重构。这无疑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任务。笔者认为,改革和完善资源税收管理体制的新举措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实行资源税收调控的制度性手段和临时性手段相结合,以制度性手段为主,临时性手段为辅。
基于税制的稳定性、公平性、简化和便于管理的要求,资源税收调控手段的运用应尽可能地在税制设计时全面考虑政府调控的要求,将调控措施体现在规范的税制中,使其形成一种对自然资源有效运行的制度化调控。当然,市场经济的运行有许多不确定性,很多情况下需要采取一些临时性的税收调控手段。但应尽可能少地采取临时性的税收调控手段,其只能作为一种拾遗补缺,不能对其形成长期依赖,更不能动辄采取临时性的优惠措施。
2.根据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实行差别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使我国的税收制度向着与资源更友好的方向转化,今后应更充分地利用税收优惠和税收差别的手段来体现环境政策的要求。笔者认为首先应将资源税分成两大类即可再生资源税和不可再生资源税,分别确定其相应的基本税率,在这种“兜底税率”的基础上再考虑其相关的税额幅度和减免优惠措施。同时在对某类资源实行减免优惠措施时,必须遵照资源税收法律的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进行,没有法律规定的不得进行任意减免优惠,而且还应该有相应的年限设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资源税收法制化,也才能有效的避免税收职能部门的寻租行为。在基于以上规划的范围内,分别在以下几个环节进行不同的税收法律制度构建:一是在投资环节,鼓励企业进行不可再生资源的替代资源的开发与可再生资源的节能降耗环保的固定资产投资,对此类投资减免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调节税或允许此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鼓励企业投资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等;二是在生产环节,鼓励企业进行高效、节能与清洁生产,对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安装节能设备进行生产的企业以及综合回收利用废弃物进行生产的企业在增值税、所得税方面给予优惠,对生产中严重损害资源、浪费资源的企业加重税收。三是在消费环节,鼓励资源节约型消费行为,对利用可循环利用物资生产的产品、可再生能源以及废旧物资生产的产品等征收较低的消费税,对稀缺资源或以不可再生资源为原材料的消费品征收较高的消费税;四是在资源的研制和开发、技术的革新等领域给予所得税上的优惠等,以鼓励和促进科技的进步和发展。总之,通过税收的差别来引导人们选择对资源友好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保障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3.推行税费改革,绿色资源税制
目前,我国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多还是以收费的方式来进行管理,而以税收的手段特别是具生态效益的资源税在我国还处于十分幼稚的阶段。在我国当前资源被滥用而危及资源安全的严重局面下,实行税费改革(如水资源费改为税)、绿色资源税制是我们必须加以研究和强化的重要课题。
4.在进出口环节征收资源调节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外贸易交往日趋密切,外资企业如潮水般涌向我国这片资源富集的土地。为了吸引大量的外资,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的优惠措施,当然也包括税收优惠等经济措施。在技术、资金短缺时期,这些方针措施无疑是正确的。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随着我国资源短缺压力的增加和对资源安全要求的提高,我国也有必要在进出口环节征收资源产品调节税。对进口的那些我国急需稀缺的资源产品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而对那些出口的消耗国内大量的自然资源,或者是进口具危险物质性的原材料、初级产品和成品征收进口或出口环节的资源调节税。
5.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提高征税标准,以增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调控力度
首先,坚持有偿开采原则,实行等同纳税,普遍征收,使资源税成为对所有生产企业和用户都有监督作用的经济措施。可考虑将实行保护性开发的林业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草场资源等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有效地控制人为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发生。其次,资源税的单位税额普遍较低,不足于影响纳税人的经济行为。在理顺资源价格体系的同时,适当提高资源税的征收标准是很有必要的。对污染程度较重的资源以及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特别稀缺的资源要课以重税。
对于矿业领域内的投资者或潜在投资者,了解并熟悉现行法律法规甚至是地方性规定对于矿业税收的具体要求,是极为重要的。因为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或影响着投资者投入成本与资本回收之间的比例,资金压力大小,以及收回成本时间等诸多方面,进而左右着投资者是否进入矿业领域或具体进入哪个矿种领域。
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缴纳多项税收。历经多次税收政策改革,对于矿业领域内税收的征收种类,征收范围,征收幅度等,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备的法律体系。尽管相关政策从理论层面仍然存在诸多争议,实践操作上也受到众多质疑。然而,从实务角度来讲,相关法律政策并不因为争议或质疑而不被执行。一旦在税收方面出现漏洞,矿山企业将会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二、现行矿产资源开发税收法律政策体系概览
对于矿山企业来说,其需要缴纳的税种既包括一般企业可能面临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营业税等税种,也包括只有本行业内企业才需要缴纳的资源税,具体来看,矿山企业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笔者将于下文这些税种的征缴的范围以及征缴标准等诸多问题进行详细阐述。
(一)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顾名思义,只有取得所得,才需要缴纳该税种。详细来讲,就是企业就其每年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向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说,目前内外资企业的税率统一调整为25%.如果外国企业在华从事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持续时间超过该外国企业所在国与中国在双边税收协定中约定的期限,则从税法角度来看应视其已在中国设立了机构场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同样为25%.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外国企业在华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等生产经营活动,通常应到区域主管的海洋石油税务分局而不是普通的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
(二)营业税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对于矿产勘查企业来说,如果接受委托对外提供除钻孔打井之外的简单勘探服务,则应按照“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如果企业接受委托从事地质钻探、打井、爆破等其他工程作业以及为矿山企业提供建筑物、构筑物、矿井、与矿山不可分割的采矿机电和其他机器设备修缮所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建筑业”税目来缴纳营业税,税率为3%。(三)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只要在境内销售货物,就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普通税率为17%.如果销售的产品为煤气、石油液化气、沼气或者居民用煤炭制品,税率则为13%.国家为了鼓励某些行业的发展,还专门制定了增值税的减免政策。例如,自1994年税收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对黄金矿山、冶炼企业生产、销售的黄金一直免征增值税。
(四)资源税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从事特定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资源税,征收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原矿,盐等。现行政策对上述不同的矿种实行不同的税率政策,从量征收,销售产品的量越大,需要缴纳的资源税越多。
资源税税率一览表矿种税率原油14—30元/吨天然气7—15/千立方米煤炭0.3—5元/吨其他非金属矿原矿0.5—20元/吨或者立方米黑色金属矿原矿2—30元/吨有色金属矿原矿0.4—30元/吨固体盐10—60元/吨液体盐2—10元/吨尽管,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国务院才能决定资源税税目以及税额幅度的调整。但是现实中,很多地方税务部门都向国家财政部以及国税总局申请调整某一种或多种矿产资源的资源税税额。例如,山西省境内的煤炭资源税税额于2004年就已经调整至3.2元/吨,今年新疆境内的煤炭资源税税额也调整到3元/吨。
1.2设计暴雨及洪水采用面积加权平均法计算望谟河流域(敢赖以上)多年平均降水量,经初步分析计算,望谟河流域多年年平均最大一日降水量均值为106.4mm,相应年最大24小时降水量均值为119mm,Cv取0.45。结合贵州省水文水资源局最新的有关等值线图,本次设计采用的设计暴雨参数为:确定多年平均年最大24h降水量均值(H24h=1.12H1日)为119mm,Cv为0.45,Cs/Cv为3.5。新屯水库坝址集水面积35km2,几何特征值θ=17.4<30且25≤F<300km2。根据“雨洪法”计算公式及相关参数计算,新屯水库坝址设计洪水计算成果表2所示。
本次设计在新屯水库坝址上游纳过水库调查到2011年历史洪水,洪峰流量为220m3/s,比拟到坝址处洪峰流量为243m3/s,重现期为20年一遇。根据雨洪法洪水计算成果,新屯水库坝址断面20年一遇洪水洪峰流量为247m3/s,比本次工作调查到20年一遇洪水大1.6%。由于设计流域集水面积小,洪峰流量不大,历史洪水位差异不大,洪水位的准确性及河道糙率的取值大小对洪峰流量的影响较大,本次设计采用雨洪法计算的20年一遇洪水洪峰流量比历史洪水大1.6%,本次洪水设计成果基本合理。
2工程建设规模符合性论证
2.1水资源利用规划符合性论证根据《望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规划纲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左右,因此本工程现状水平年2010年至规划水平年2020年供水区域内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取9‰。经预测,规划水平年设计供水人口8万人。设计用水量按照《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的规定进行计算。根据需水量预测,2020年新屯水库供应区内望谟镇人饮总需水量为3.667万立方米/天(最高日),年均总需水量为1338万立方米/年。人均需水量为167.25m3(/人•年),人均综合用水量458L(/人•天),日变化系数1.3。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结合生活用水现状,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提高、节水器具普及、水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水价政策及水价调整、暂住人口变化等因素,供水范围2020年综合生活人均净用水量为458L/人.d。用水定额在南方地区村镇是属于合理水平。因此新屯水库P=95%城镇供水488万立方米,纳坝水库P=95%城镇供水679万立方米,新屯水库和纳坝水库联合起来能满足望谟县城需水量,供水规模符合规划要求。
2.2防洪规划符合性论证望谟县防洪能力需达到50年一遇的防洪要求。橄榄桥~两库区间考虑为同频率洪水,新屯水库和纳坝水库考虑为相应洪水。区间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653m3/s,故上游两库总安全控制下泄量为40m3/s。经计算,纳坝水库控制下泄流量为23.5m3/s,新屯水库下泄流量为16.5m3/s。根据本流域的洪水特性,本次拟定8月~次年5月为汛后洪水,正常蓄水位730m,对应的库容560万立方米,汛限水位720m,对应的库容321万立方米,防洪高水位731m,对应的库容589万立方米,防洪库容268万立方米,满足望谟县城市防洪要求。
二.问题的分析
2.1关于背景的分析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且分布很不均匀,南方地区水资源较为丰富,占到全国的80%以上,而处于干旱半干旱的北方地区,水资源十分匮乏,许多学者调研提出要彻底解决中国北方水资源短缺的问题,不需采取跨流域调水,即“南水北调,南水北调工程2002年末正式动工,此举将极大化解北方城市的供水压力,在为工业服务业提供水资源的同时,也将大大提高居民的生活和城市环境,它不仅可以长生巨大的经济效益,而且其长远的社会和生态效益更无法估量。
2.2问题一分析
要综合考虑各种情况,给出2010年每个城市的调水分配指标,使得各城市的总用水量情况尽量均衡,我们考虑让每个城市都能供上足够的水,首先假设110吨全部用来解决这20个城市的用水问题(其中包括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及其服务业用水),“尽量均衡”的意思就是说让更需要水的城市多得到供水。由此为了更好的分配110吨水资源我们分别预测2010年的人口,工业情况以及服务业情况,再假设人均生活用水量,万元,服务业用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均保持不变,即可预测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及其服务业用水的情况,再根据相加求和即可得到该城市总用水量,再根据求权重依次分配。
2.3问题二分析
由于各城市的基本状况和自然条件不同,对相同的供水量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不同,从经济效益的角度,要注意到,每个城市的工业和综合服务业的发展受产业规模的限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无限制的增长这一特点,我们采用logstic模型进行分析。工业产值及其服务业均可用灰色系统模型进行预测。
三.模型的建立
3.1预测2010年人口的模型
3.1.1模型的假设
1)假设各个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不变。
2)假设个个城市间人口数相对平衡,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3.1.2符号说明
1)x(t)为第t年某个城市的人口数
2)r(x)为自然增长率,是自然资源和环境条件所能容纳的最大人口数量。
3.1.3模型的建立
于是有:
(1)
对的一个最简单的假定是,设为的线性函数,即
(2)
设自然资源和环境条件所能容纳的最大人口数量,当时人口不再增长,即增长率,代入(2-2)式得,于是(2-2)式为
(3)
将(2-3)代入方程(2-1)得:
(4)
解方程(2-4)可得:
(5)
3.1.4模型的求解
为了对以后一定时期内的世界人口数做出预测,我们首先根据所给的数据依次求的全部城市的人口数。记为x=x(i,t)为第i个城市在第t年的人口。
将2000年看成初始时刻即,则2001为,以次类推,以2010年为t=10作为终时刻。用函数(5)对表3.1.1中的数据进行非线性拟合,运用Matlab编程得到相关的参数,可以算出可决系数(可决系数是判别曲线拟合效果的一个指标):
3.2预测2010年工业总产值和服务业总产值的logstic模型
3.2.1模型假设
1)工业产值和服务业产值也按logistic模型增长。(经过大量的资料证明工业产值和服务业产值的增长率在前面是逐渐的变大,后逐渐变小这符合logstic模型的增长趋势。)
3.2.3模型的建立
把上面第i个城市第t年的工业产值和服务业产值分别记为I(i,t){industry}S(i,t)[],则把第i个城市的人口增长模型中的x(t)改写成工业总产值和服务业总产值的logstic模型。
3.3综合调水问题
3.3.1模型的假设
1)个城市之间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2)假设个城市人口,工业产值,服务业产值增长率保持不变。人口用水量不随时间变化,工业万元增长用水不变和服务业万元用水不变。
3)水只能一次性利用,不考虑循环利用。
4)个城市都处于缺水状态,都从外地调水,之间并不存在互不调水的问题。
3.3.2符号约定
3.3.3模型一的建立
为了使最大限度的使该地区的经济达到快速发展即
已知生活用水,工业用水以及服务业用水分配时所占的比例0.4,0.38,0.22
所以得
我们将人的生活用水按个城市所占人口平均分配,即
设人均产值为k则
(其中x为工业产值,y为综合服务业产值,rwei人口数)
设第i个城市的人均产值增加为
则
令为第i个城市在第n年的人均产值
(式中的n不是次方,而是第n年的含义)
设c为贫富差距,(一常数)为起初的贫富差距
贫富差距C定义为
为了不使贫富差距拉大我们要求
则得到一个规划问题
目标函数:
然而,我们考虑到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工业用水以及综合服务业对水的污染程度有所不同,我们的出了第二个模型如下
3.3.4模型二的建立
三者对单位体积的水所带来的污染程度(污染后单位体积的水的净化费用)分别记为,则总的污染损失
第i个城市的总污染程度记为则
目标函数则为
即
设(其中除去污染因素损失的净经济效益)
则优化模型改写为
四.模型的求解
4.1生活用水的分配
生活用水我们按人数平均分配已知生活水的比例0.40,则
根据得出下表如下:
五.模型检验及其结果分析
5.1模型的检验
随着时间的增长我们发现人均产值在变小,人民生活用水质量不会差异很多,贫富差距会越来越小。
5.2模型结果分析
结果较为准确,到2010年20个城市工业调水最多的是第20个城市
六.模型优缺点分析
6.1模型的及其不足之处之处
模型一中按城市人口平均分配生活用水,虽然有所不足,但是能化简问题,使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模型一可以看成模型二的特例,当很小时,可以忽略。的值要具体分析应用,由于地域不同可能会不一样。
模型没有考虑增速变化的情况,而且没有考虑水资源的循环利用问题,在全国实行科学发展观的今天我相信的值会越来越小。
6.2模型的优点
1)用logstic模型人口,预测工业和服务业较为准确,因为增长率按照时间在降低,就像美国的经济一样,总有一天会出现停滞状态,也就是说增长了最后会变成0,但是不是说绝对的这只是一个阶段的变化而已。
2)本模型考虑了环境污染的问题,用单位体积净化的成本来表述污染的程度,此处为本模型创新之处。
七.模型的改进
7.1关于2010年个数据的预测
可以用灰色系来预测2010年的工业产值及其综合服务业总产值,由于计算复杂所以采用简单的logstic预测。
7.2关于线性规划模型
计算过程中遇到了的的大小,可已经一步修正。
7.3运算运用矩阵
可以用matlab7.0直接求出二十个城市的情况。
参考文献
[1]姜启源等,数学建模(第三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郑錬,当代数学若干理论和方法[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
[3]中国水利资源公报2009./WaterRes/2009
[4]刘昌明,21实际中国水文科学研究的新问题新技术和新方法[M],2004
薛城区属淮河流域湖东京杭大运河水系,区内大小河流共17条,多发源于山丘地带,均属季节性河流,自东向西,自北向南分别注入京杭大运河和微山湖。区内主要河道为薛城大沙河、周营沙河以及位于常庄、沙沟、周营等镇内的小河流。
全区面积506平方公里,辖六镇一街,361个行政村,至2002年底,总人口达44.91万人,其中薛城南部地区主要包括沙沟镇和周营镇,人口18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40%,共有耕地20万亩,约占全区耕地面积的58%,而水资源量仅占全区水资源总量的24%,水资源的贫乏严重制约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水资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水资源状况
南部地区河流主要有周营沙河以及位于常庄、沙沟、周营等镇内的小河流,发源于山丘地带,均属季节性河流,自东向西,自北向南分别注入京杭大运河和微山湖。该区域无大中型水库,50年代后期先后兴建了小营、南常三村、九队等5座小型水库,塘坝110座,总有效蓄水能力为300万立方米。2.1地下水
薛城南部区域地质属薛南变质岩区,总面积217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43%,区域内隐伏着太古界片麻岩,花岗片麻岩,地下水赋存于风化裂隙中,岩层风化深度较浅,贮水条件较差,水量很小,单位涌水量小于10m3/d。地下水主要为附近农村生活及生产用水,对工农业取水无集中开采价值。
参考2001年枣庄市水资源试验站提交的《枣庄市地下水资源评价报告》和1997年省水利厅科教处组织专家评审验收的《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地下水规划管理研究》成果有关成果数据:薛城区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9000万立方米,其中薛城南部地区1350万立方米,可开采量仅700万立方米。
根据枣庄市历年地下水资源量计算成果,统计为地下水资源量丰水年份有15年,平水年份有16年,枯水年份有13年(特枯年份有6年)。2.2地表水
依据1993年《薛城区水资源长期供求计划编制》以及枣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2001提交的《枣庄市地表水资源分析评价报告》有关成果数据:薛城南部地区多年平均降雨量803.7mm,多年平均降水总量为1.75亿立方米;薛城南部地区多年净流量4375万立方米,其中周营大沙河年净流量2160万立方米。
根据统计资料,薛城区1956~1999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104亿立米,折合径流深230毫米,其中周营大沙河年径流深为217.1毫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800万立方米。2.3水资源特点
一、降水特征:薛城南部区域降水量具有以下特征。
1、降水季节变化大。年降水量的70~80%,集中在汛期6~9月,且7、8月份降水量又占全年降水量50%左右。
2、降水量年际变化大,存在着丰枯交替,连枯、连丰的现象。
二、地表径流特征:地表径流在地域时空分布的特点,总趋势同年降水量基本一致。
1、区域分布不均匀,山区为高径流区,平原区为低径流区。
2、季节变化大,径流量年内变化剧烈。汛期暴雨产生洪水,发生洪涝灾害,枯季径流量小,时常发生河道干涸,水源十分不足现象。
3、年际变化大,丰枯交替,连丰和连枯水的情况经常发生。
三、地表水资源特点:由于汛期降水集中,造成地表径流量可利用率较低,流失量大,尽管兴建了一批拦蓄工程,但拦蓄量不足地表径流量的10%,存在一定的开发潜力。
四、旱涝灾害频繁:由于降水特征季节性强,年内、年际变化大,地域分布不均,年内变化反映夏多冬少,秋多春少;年际变化反映偏旱年多于丰水年,旱多于涝。据史料记载,大面积洪涝灾害平均5年一次。干旱危害经常发生,其中春旱危害面积大,持续时间长,给农业生产、人畜用水造成困难,2002年干旱造成该区域内大面积粮食减产,严重区域出现绝产现象。2.4水资源总量
南部地区平均年径流总量为3430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2730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700万立方米。由于径流主要由降水形成,因此径流变化特征与降水相似,汛期来量集中,约占全年的58.2%,拦蓄工程少,造成径流大量流失,容易发生洪涝灾害。
随着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薛城区南部水资源短缺问题,将使工农业用水更加紧张,将严重制约南部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3.存在的问题
由于薛城南部所处的地理位置,降水年际、年内分布极不均匀,经常出现旱涝灾害同地持续发生。汛期面临洪涝灾害严重,旱季又面临水资源紧缺的问题。近几年连续干旱,造成薛城南部地区严重缺水,绝大部分河道断流、水库塘坝干涸,大面积粮食作物因缺水减产、甚至绝收,严重影响了南部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从长远的角度看,随着城市的发展,缺水问题将更为严重。为此,我们必须根据薛城南部地区的实际情况,防汛与抗旱、拦蓄与防洪相结合,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水资源的关系,在跨流域调水工程没有建设配套前,充分利用洪水资源缓解缺水问题成为可能和必要。4.利用洪水资源的措施4.1进一步扩大控制洪水的能力
薛城南部地区是我区旱灾高发地区,水资源人均占有量约占全区的24%,年降雨量的60%左右集中在汛期两三个月,洪水峰高量大,特别是较集中的几场大雨的洪水流量甚至高达40%~60%。目前所建设的拦蓄工程只能控制年总径流量的10%,洪水控制能力很低,致使大量的洪水资源得不到利用而白白流失。由于没有拦蓄,大量洪水短时间内排走,洪水过后,随之而来的便是干旱。为此,解决缺水问题,首先要对现有水库进行加固处理,在保证水库运行安全和来水量充足的前提下,进行必要的扩容,增加现有水库塘坝的拦蓄水能力,经薛城区水务局统计、分析、论证南常系列水库有较大扩容的潜力,其中小营水库扩容能力最大,可增加兴利库容46万立方米;其次,在拦蓄条件好的区域新建拦蓄洪水工程,特别是在沙沟南常山区丘陵区域内,新建一些小水库、小塘坝,进一步增强控制洪水和利用洪水资源的能力。
在进行拦蓄洪水的同时要建立健全水库、塘坝等拦蓄工程洪水调度机制。目前薛城区已建立自动化量雨系统,但是还不是全面自动化雨情雨量监控,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的进步,薛城区防汛指挥系统的将逐步建立并完善水库、塘坝等拦蓄工程的自动监测,不断提高水利工程拦蓄洪水的能力。因此,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建设水库、塘坝洪水自动化监测调度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水库、塘坝的拦洪、蓄水、供水作用,科学调度,减少资源浪费。4.2充分发挥河道蓄洪作用
薛城区南部多年平均降雨量为804毫米,其中夏季占59.2%,薛城南部地区大小河流年总径流量约3430万立方米,其中汛期洪水总量约占河流总径流量的60%。区域内河流一般源短流急,河道有水期往往集中在汛期某个洪水过程,如果不抓紧拦蓄洪水,一场洪水短短几天就流走,因此,要充分发挥河道天然蓄滞洪水的作用。目前国内外许多地区对河道进行多级开发,修建多级拦河坝,一方面利用河道拦蓄洪水,减少下游防洪压力;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洪水资源,改善周边环境,增长洪水与地面的接触时间,增加地下水的补给。周营大沙河是南部最大的河流,多年评价径流量1800万立方米,除上游有小型水库1座外,基本没有拦蓄工程,河水利用率不足5%,开发的潜力很大,如果拦蓄量达到20%,通过灌溉工程配套建设,可改善灌溉面积1.5万亩,有效改善沿河两岸的水利条件,缓解用水紧张的局面,减少引湖灌溉的费用。根据周营大沙河的长期规划治理方案,该河道经综合治理后拦蓄量将达到40%,可有效的改善河道沿岸水环境,缓解严重缺水的局面。山东省胶东地区连续两年严重干旱,河道拦洪工程发挥很大作用,威海、烟台两地拦河坝共拦蓄洪水约1000万立方米,使胶东地区缺水紧张局面得到缓解。这些成功拦蓄洪水的例子为薛城南部的水资源提供发展模式,使拦蓄汛期洪水资源缓解薛城南部缺水问题成为可能和趋势。4.3建立水资源价格机制
水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与原料、工具有同等的意义,都是商品,应具有其本身的价值。在市场经济杠杆调节作用和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水价格的配置资源的功能,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制订水资源的价格政策。
2松辽委审核成果
2012年12月31日,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以松辽规计[2012]340号文下发了《松辽委关于黑龙江省通河县二甲沟水库建设项目审核意见的函》,其中:水资源配置方案中的二甲沟水库建成后,从岔林河流域多年平均引水量4352万m3(实际为多年平均引水量的水资源利用量),占引水口以上多年平均年径流量38269万m3的11.37%;二甲沟水库多年平均灌溉用水量(应该为供水量)5062万m3,扣除岔林河流域多年平均引水入库水量3233万m3,水库利用本流域(指富拉浑河)多年平均灌溉用水量1829万m3,占坝址以上多年平均年径流量4520万m3的40%。
3分析与讨论
二甲沟水库近期灌溉面积1.31万hm2,该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6111×104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5062×104m3,多年平均生态环境供水量1049×104m3。
3.1岔林河取水枢纽工程
岔林河取水枢纽工程处,该工程地点以上流域面积1307km2,占全流域面积的71%,多年平均来水量38269×104m3,取水口引水能力17m3/s。该取水枢纽处在首先满足岔林河灌区和生态环境用水量的前提下,剩余的流量,采用二甲沟水库近期调度运用图,按系列法兴利调节计算结果:引水口的多年平均实际取水量11189×104m3,占总来水量的29.2%;考虑输水损失水量10%后,进入二甲沟水库的多年平均入库水量为10070×104m3,占总来水量的26.3%。由于该工程地点引水期为每年的畅流期,一般情况下,每年灌溉期结束后(9月—10月)引水,故按Tennant法标准衡量,该取水枢纽工程地点的引水比例29.2%,即岔林河剩余水量比例为70.8%,正位于Tennant法对栖息地质量和流量关系表中的最佳范围(60%~100%)。
3.2二甲沟水库
二甲沟水库坝址处总集水面积1492km2(实际集水面积约567km2),其中:本流域富拉浑河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185km2,占总集水面积的12.4%(实际集水面积的32.6%);岔林河引水口以上流域面积1307km2(分流面积约382km2),占总集水面积的87.6%(实际集水面积的67.4%)。多年平均总来水量为14591×104m3(多年平均年径流深约257.3mm),其中:本流域富拉浑河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4521×104m3(多年平均年径流深约244.4mm),占总来水量的31%;岔林河入库水量为10070×104m3(多年平均年径流深约263.6mm),占总来水量的69%。该水库近期:多年平均水库供水量为6111×104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5062×104m3,占总供水量的82.8%;多年平均生态环境供水量1049×104m3,占总供水量的17.2%),相应的水资源利用率为41.88%;多年平均水库蒸发渗漏损失水量为427×104m3,相应的损失率为2.93%;多年平均弃水量8053×104m3,相应的弃水率为55.19%。该水库远期:多年平均水库供水量为11178×104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10129×104m3,占总供水量的90.6%;多年平均生态环境供水量1049×104m3,占总供水量的9.4%),相应的水资源利用率为76.61%;多年平均水库蒸发渗漏损失水量为428×104m3,相应的损失率为2.93%;多年平均弃水量2985×104m3,相应的弃水率为20.46%。在近期多年平均弃水量8053×104m3中,远期利用了5068×104m3,占近期多年平均弃水量的62.9%,该弃水利用量相当于近期灌溉供水量,也就是说,在工程投资不增加的情况下,经过多水源、多水库联合调度运用后,二甲沟水库的灌溉供水效益翻一番[1]。
3.3水资源利用量
为了满足水资源论证的需要,下面重点分析本流域富拉浑河和岔林河引水量的水资源利用量。二甲沟水库总来水量由坝址以上本流域富拉浑河年径流量和岔林河干流取水口处引水量,共两个部分组成,故二甲沟水库的本流域富拉浑河水资源利用量和岔林河干流引水量的水资源利用量,不能按常规方法计算,应该采用多种方法,综合分析后,合理选用。具体的计算方法简单介绍如下:
1)方法1:单一水源估算法。具体为只考虑本流域富拉浑河来水情况下,采用二甲沟水库近期调度运用图,按系列法兴利调节计算后,推求多年平均水库供水量、多年平均水库蒸发渗漏损失水量、多年平均弃水量等有关指标。然后,再推求考虑岔林河引水情况下的多年平均岔林河水资源利用量和多年平均弃水量。该方法虽然较准确,但前提条件不同(来水量和灌溉保证率等),计算过程复杂,环节较多,计算工作量较大,方法复杂,不易掌握[2]。采用方法1,本次系列法兴利调节计算后,求得的二甲沟水库多年平均水库供水量4130×104m3(其中:灌溉供水量3081×104m3,生态环境供水量1049×104m3),相应的水资源利用率为91.4%,灌溉保证率为P=65%;多年平均水库蒸发渗漏损失水量为252×104m3,相应的损失率为5.57%;多年平均弃水量137×104m3,相应的弃水率为3.03%。
2)方法2:入库水量比例法。具体为按总入库水量中所占比例,推求考虑岔林河引水情况下的多年平均岔林河水资源利用量和多年平均弃水量等有关指标。该方法简单易用,概念清楚,比较直观。二甲沟水库坝址处,多年平均总来水量为14591×104m3,其中:本流域富拉浑河多年平均来水量占总来水量的31%,岔林河入库水量占总来水量的69%。二甲沟水库近期灌溉面积1.31万hm2,该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6111×104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5062×104m3(本流域水资源利用量为1569×104m3,岔林河入库水量的水资源利用量为3493×104m3,岔林河引水口的水资源利用量为3881×104m3),相应的水资源利用率为34.7%;多年平均生态环境供水量1049×104m3,综合的水资源利用率为41.88%。
3)方法3:灌溉供水典型年法。具体为先选择某一年型作为典型年后,计算相应的灌溉供水量,再推求考虑岔林河引水情况下的多年平均岔林河水资源利用量和多年平均弃水量等有关指标。该方法典型年的代表性直接影响计算精度,而且选择的典型年不同,求得的灌溉供水量就不同,故任意性较大,不易掌握。二甲沟水库坝址处,多年平均总来水量为14591×104m3。二甲沟水库近期灌溉面积1.31万hm2,该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6111×104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5062×104m3(本流域水资源利用量为1829×104m3,岔林河入库水量的水资源利用量为3233×104m3,岔林河引水口的水资源利用量为4352×104m3,应该为3592×104m3),相应的水资源利用率为34.7%;多年平均生态环境供水量1049×104m3,综合的水资源利用率为41.88%。
3.4成果比较
上述的松辽委审核成果可以写成:岔林河引水口以上多年平均来水量38269×104m3,其中:多年平均实际引水量的水资源利用量4352×104m3,考虑输水损失后进入二甲沟水库的多年平均入库水量3233×104m3,多年平均输水损失水量1119×104m3,占多年平均实际水资源利用量的25.7%。该成果中二甲沟水库的多年平均入库水量3233×104m3,就是上述的方法3成果,但是输水损失率方法3取10%,故岔林河引水口的水资源利用量为3592×104m3,符合可研的采用成果,而松辽委审核成果中的输水损失率为25.7%,偏大较多,与实际情况不符。本次分析成果(方法2):岔林河引水口以上多年平均来水量38269×104m3,其中:多年平均实际引水量的水资源利用量3881×104m3,比松辽委审核成果小10.8%;考虑输水损失后进入二甲沟水库的多年平均入库水量3493×104m3,比松辽委审核成果大8%;多年平均输水损失水量388×104m3,比松辽委审核成果小65.3%。
4实际兴利调度运用
拟建引调水工程建成后,水库坝址以上及引调水口控制断面以上实际来水量是未知的,而且是随机的,因此,引调水蓄水工程实际兴利调度运行时,采用试算法确定的引调水限制线Ht作为控制条件,为满足各行业的用水要求(上限为设计用水量),进行兴利调节计算,具体操作过程中,若各时段的库水位Hj≤Ht,则按实际可引调水能力全力蓄水,否则立即停止引调水。为了不影响岔林河灌区及生态环境用水量,引岔入富工程在灌溉期(5月—8月)不引水,故每年具体的引水时间初定为4月中旬、下旬、8月下旬、9月、10月,共92d。具体的兴利调度运用时,一般情况下,每年灌溉期结束后(9月—10月),尽量按实际可引调水能力,多蓄水,并要求到每年10月15日左右时,水库尽量蓄满,供翌年枯水期用水;当遭遇特枯年时,若到了11月份水库仍然蓄不满,则翌年的4月份继续引水,一直到水库尽量蓄满为止。在实际的水库调度运用过程中,当库水位落在洪水控制区(A)时,按各行业的设计用水量及补充地下水要求全力供水的同时,立即停止引调水,而且打开泄洪闸进行控制泄洪,使库水位始终保持在汛限水位附近,并随时承担拦蓄洪水的任务。当库水位落在停止引调水区(B)时,按各行业的设计用水量要求正常供水。当库水位落在正常引调水区的正常灌溉供水区(C)时,按实际可引调水能力尽量多蓄水,而且按各行业的设计用水量要求正常供水。当库水位落在正常引调水区的正常城镇供水区(D)时,仍按实际可引调水能力尽量多蓄水,而且城镇供水按设计用水量要求正常供水,灌溉用水在一般情况下,按设计用水量的50%供水。当库水位落在正常引调水区的城镇供水破坏区(E)时,继续按实际可引调水能力尽可能多蓄水,而且城镇用水在一般的情况下,按设计用水量的80%供水,并停止灌溉供水。当库水位继续降落至死水位H死以下时,全力以赴尽可能多引调水,并停止灌溉供水,然后按城镇居民最低基本生活用水需要,控制供水的同时,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尽量解决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需求。
5结论与建议
5.1结论
二甲沟水库近期灌溉面积1.31万hm2,该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6111×104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5062×104m3,占总供水量的82.8%;多年平均生态环境供水量1049×104m3,占总供水量的17.2%。二甲沟水库远期灌溉面积2.33万hm2,该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11178×104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10129×104m3,占总供水量的90.6%;多年平均生态环境供水量1049×104m3,占总供水量的9.4%。在近期多年平均弃水量8053×104m3中,远期利用了5068×104m3,占近期多年平均弃水量的62.9%,该弃水利用量相当于近期灌溉供水量,也就是说,在工程投资不增加的情况下,经过多水源、多水库联合调度运用后,二甲沟水库的灌溉供水效益翻一番。岔林河取水枢纽工程处的多年平均实际取水量11189×104m3,考虑输水损失水量10%后,进入二甲沟水库的多年平均入库水量为10070×104m3。二甲沟水库坝址处多年平均总来水量为14591×104m3,其中:本流域富拉浑河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4521×104m3,占总来水量的31%;岔林河入库水量为10070×104m3,占总来水量的69%。该水库近期:多年平均水库供水量为6111×104m3,多年平均水库蒸发渗漏损失水量为427×104m3,多年平均弃水量8053×104m3。该水库近期:多年平均总供水量6111×104m3,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5062×104m3,其中:本流域水资源利用量为1569×104m3,岔林河入库水量的水资源利用量为3493×104m3。岔林河引水口的水资源利用量为3881×104m3,占实际总引水量的34.7%。
随着人类的进步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水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而是人类社会正面临的紧缺资源。日益严重的水资源短缺和严重的水环境污染困扰着国计民生,而且也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世界有一百多个国家缺水,其中严重缺水的国家已达四十多个。我国同样面临水资源紧缺的现实。我国人均占有水资源2700m3,仅相当于世界平均值的1/4。近年来,生产和生活用水需要量不断增加,因此甚感水资源之不足。
一、我国水污染的状况
1.1地表水体污染。我国污水的年排放总量已达600多亿吨,其中80%以上是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水域的污水。污水排放量的加快,使地表水体环境质量急剧恶化,江河湖海普遍受到污染,全国7大河流经过的主要大城市的河段,大部分水质污染严重,75%的湖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有的已经不适宜作为饮用水源。
1.2地下水体污染。地下水污染的特点“三氮”污染,硬度升高,酚、氰化物、砷、汞、铬、氟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升高。这类物质不易分解,不易沉淀,并且容易被生物体富集转化成毒性更强的有机化合物,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危害。
1.3降水酸化日趋突出。全国已有不少地区降落酸雨,并呈由北向南扩展之势。近年来,全国降水年平均PH值低于5.6,导致酸雨地区城市地下水的PH值也明显下降。水质酸化造成地下水总硬度增加、重金属污染和有机物污染加剧。
1.4饮用水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按照国家卫生部颁布的《生活饮用水水质规范》和国家建设部颁布的行业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我国有近一半的城市居民在使用不合格的饮用水。饮用水安全问题严重威胁到居民身体健康,成为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造成我国水资源破坏和水污染的原因
2.1工业废水污染水在工业上主要是用于洗涤产品、冷却设备、产生蒸气、输送废物和作为生产原料以有稀释等方面,几乎没有一种工业能够离开水。而且工业的用水量非常大,要占人类整个用水量的80%左右,这么大量的工业用水,相应也有大量的废水产生,工业废水排放量约占总废水量的三分之二左右。
2.2城市污水污染随着工业的发展又带来了城市化,大量人口和工业高度集中于一些很小的地区,人们日常生活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据统计每人每天约有数百升左右,污浊负荷量为几十克BOD。这些污水除含有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氨基酸、动植物脂肪、尿素和氨、肥皂及合成洗涤剂等物质外,还含有细菌、病毒等使人致病的微生物。
2.3农业回流水污染农业上最大用水是灌溉,其中60%-90%蒸发损失,其余10%-40%渗入地下或从地表流走。由于耕种、喷洒农药、施肥等工作,使这种灌溉回流水中含有较高尝试的矿物质、富养肥料的有毒农药,也会使水体污染。
2.4固体废物污染及其它污染农业废物、工业废物和城市垃圾的数量和种类都非常多,如果转入水中,也会污染水质,这类污染情况相当复杂。
三、针对原因采取的对策
3.1减少耗水量当前我国的水资源的利用,一方面感到水资源紧张,另一方面浪费又很严重。同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许多单位产品耗水量要高得多。耗水量大,不仅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而且是造成水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
3.2建立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为了控制水污染的发展,工业企业还必须积极治理水污染,尤其是有毒污染物的拜谢必须单独处理或预处理。随着工业布局、城市布局的调整和城市下水道管网的建设与完善,可逐步实现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使城市污水处理与工业永治理结合起来。
3.3产业结构调整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是有限的,合理的工业布局可以充分利用自然环境的自然能力,变恶性循环为良性循环,起到发展经济,控制污染的作用。关、停、并、转那些耗水量大、污染重、治污代价高的企业。也要对耗水大的农业结构进行调整,特别是干旱、半干旱地区要走节水农业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3.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包括农村生活源、农业面源、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的污染。要解决面源污染比工业污染和大中城市生活污水难度更大,需要通过综合防治和开展生态农业示范工程等措施进行控制。
3.5开发新水源我国的工农业和生活用水的节约潜力不小,需要抓好节水工作,减少浪费,达到降低单位国民生产总值的用水量。南水北调工程的实施,对于缓解山东华北地区严重缺水有重要作用。修建水库、开采地下水、净化海水等可缓解日益紧张的用水压力,但修建水库、开采地下水时要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
3.6加强水资源的规划管理水资源规划是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工农业发展规划的主要组成部分,应与其他规划同时进行。
四、结束语
水是一种资源,取之于自然,用之于社会。过去由于人类活动的规模小,因而水资源相对较丰富,使人们认为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但是,由于经济建设的发展,人类活动的规模的范围扩大,水资源短缺与需求日益增长之间的矛盾日趋突出,无偿采取,用之弃之,既是一种落后的社会观念,也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人类依赖水而生存,水环境亦需要人类的保护而完成循环,两个方面相互依存。保护水环境、珍惜水资源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水,滋润万物,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水是甘甜的。但有时又是苦涩的;水是宝贵的,但有时它又泛滥成灾;水是清冽的,但在一些地方它却变得污浊不堪;一切生物都离不开水,但在一些特别需要水的地方,它却变得那样吝啬……面对我们日日不可或缺的生命之源一-水,我们知道的到底有多少?
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十分有限据世界银行1998年对132个国家的统计,我国水资源总量占世界第4位,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却排到了82位。按照国际标准,人均水资源量2000立方米为严重缺水边缘,人均1000立方米为人类生存起码要求。目前我国有15个省、区、市人均水资源严重低于缺水线,有7个省、区(宁夏、河北、山东、河南、山西、辽宁、江苏)人均水资源量低于生存的起码要求。
水污染程度严重,损失巨大据水利部对全国700余条河流约10万公里河长开展的水资源质量评价,46.5%河长受到污染;10.6%的河长严重污染,水体己丧失使用价值。90%以上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在全国七大流域中,太湖、淮河、黄河流域均有70%以上的河段受到污染;海河、松辽河流域污染也相当严重,污染河段占60%以上,全国有1/4的人口饮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水。水污染直接影响着我国民众生活、生存环境。
河湖萎缩,黄河断流黄河从1972年开始出现断流到1998年的27年间,黄河利津站共有21年发生断流,断流频率已达四年五断,共计断流1050天,平均每个断流年份50天,其中1997年断流226天,断流河段长达704公里,占下游河段总长的90%。海河流域中下游平原地区的河流基本干涸,河口淤积加剧,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由于径流剧减,城镇排出的污水得不到稀释。形成不少污水河,被形象地称为:“无河不干,有水则污。”调查表明,近30年来,我国湖泊水面面积已缩小了30%。
西北地区水环境恶劣目前,我国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湖泊于涸现象十分严重,部分湖泊含盐量和矿化度明显升高,特别是西北湖泊咸化趋势更为明显。新疆博斯腾湖,由于上游修建灌溉工程,导致人湖水量锐减,含盐高的灌区退水又不断入湖,因此,该湖在短短的10多年内就由淡水湖演变成咸水湖,湖水矿化度上升了6倍,水面减少120平方公里,水位降低3.54米。素有“绿色迷宫”之称的准噶尔盆地西部的艾比湖,因60年代在湖区毁林开荒,70年代截流断水,至今艾比湖湖面已由过去的1300平方公里减至600平方公里,干涸的湖盆已沦为盐漠。曾为我国历史上最大的咸水湖--罗布泊也已干涸。
湿地面积萎缩,生态蜕化由于人口增长,耕地扩大,生态类型擅变,我国湿地面积严重萎缩。北大荒的连年垦荒使这块我国最大的湿地面积缩小了60%,三江平原的湿地面积已由建国初期的443万公顷下降到190万公顷。如不采取紧急保护措施,十几年内三江平原的湿地将丧失殆尽。
南方围湖造田后果严重围湖造田是导致南方湖泊面积萎缩的首要原因。曾经蔚为壮观的江汉湖群因围垦而消失湖泊983个,面积减少2041平方公里,目前仅存湖泊83个,浩浩荡荡的800里洞庭在不到40年的时间内,围垦面积达226万亩,淤积与围垦互为因果,导致湖区生态恶性循环。
地下水超采过量,引发环境问题由于地表水资源贫乏和水污染加剧,致使一些地区对地下水进行掠夺式开发,地下水超采十分严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形成地下水域性降落漏斗149个,漏斗面积15.8万平方公里,其中严重超采面积6.7万平方公里,占超采面积的42.3%。多年平均超采地下水67.8亿立方米,有的漏斗中心水位埋深已达60--80米,有些城市还出现了地面沉降,造成严重后果。
水土流失面广量大,后果堪优我国己成为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全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6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8%,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79万平方公里。此外,每年流失土壤50多亿吨,全国每年因水土流失新增荒漠化面积2100平方公里,因同样原因而损失的耕地面积达7万多公顷。黄土高原每年水土流失带走的氮、磷、钾就达4000万吨,相当于全国一年的化肥产量。赢水污染事故频发。近些年,全国各地水污染事故频繁发生,平均每年在1600起以上。1994年淮河特大污染事故,造成苏皖两省150万人饮水困难。1996年春节后,淮河再次发生污染事故,使蚌埠市70万人陷入水荒。近10年来,仅海河流域的水污染事故就达数百起,由水污染导致的地区间纠纷不断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阅读一份沉甸甸的水资源报告。
读了这篇文章,你有什么感想?你觉得我国的水资源存在那些问题?
地球的储水量是很丰富的,共有14.5亿立方千米之多。地球上的水,尽管数量巨大,而能直接被人们生产和生活利用的,却少得可怜。首先,海水又咸又苦,不能饮用,不能浇地,也难以用于工业。其次,地球的淡水资源仅占其总水量的2.5%,而在这极少的淡水资源中,又有70%以上被冻结在南极和北极的冰盖中,加上难以利用的高山冰川和永冻积雪,有87%的淡水资源难以利用。人类真正能够利用的淡水资源是江河湖泊和地下水中的一部分,约占地球总水量的0.26%。全球淡水资源不仅短缺而且地区分布极不平衡。按地区分布,巴西、俄罗斯、加拿大、中国、美国、印度尼西亚、印度、哥伦比亚和刚果等9个国家的淡水资源占了世界淡水资源的60%。约占世界人口总数40%的80个国家和地区约15亿人口淡水不足,其中26个国家约3亿人极度缺水。更可怕的是,预计到2025年,世界上将会有30亿人面临缺水,40个国家和地区淡水严重不足。
中国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2.7万亿立方米,地下水0.83万亿立方米,由于地表水与地下水相互转换、互为补给,扣除两者重复计算量0.73万亿立方米,与河川径流不重复的地下水资源量约为0.1万亿立方米。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人均水资源低于3000立方米为轻度缺水;人均水资源低于2000立方米为中度缺水;人均水资源低于1000立方米为严重缺水;人均水资源低于500立方米为极度缺水。中国目前有16个省(区、市)人均水资源量(不包括过境水)低于严重缺水线,有6个省、区(宁夏、河北、山东、河南、山西、江苏)人均水资源量低于500立方米。中国水资源总量并不算多,排在世界第6位,而人均占有量更少,2240立方米,在世界银行统计的153的国家中排在第88位。中国水资源地区分布也很不平衡,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国土面积只占全国的36.5%,其水资源量占全国的81%;其以北地区,国土面积占全国的63.5%,其水资源量仅占全国的19%。面临这严峻的水资源形势,我们是该做些什么了:
1、要有惜水意识,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知道爱惜,有的甚至将水白白浪费。应当知道我国水资源人均量并不丰富,地区分布也不均匀,而且年际差别很大,年内也变化莫测,再加上污染,使水资源紧缺,自来水更加来之不易。爱惜水是节水的基础,只有意识到“节约水光荣,浪费水可耻”,才能时时处处注意节水。
2、养成好习惯,据分析,家庭只要注意改掉不良的习惯,就能节水70%左右。与浪费水有关的习惯很多,比如:用抽水马桶冲掉烟头和碎细废物;为了接一杯热水,而白白放掉许多冷水;先洗土豆、胡萝卜后削皮,或冲洗之后再择蔬菜;用水时的间断(开门接客人,接电话,改变电视机频道时),未关水龙头;停水期间,忘记关水龙头;洗手、洗脸、刷牙时,让水一直流着;睡觉之前、出门之前,不检查水龙头;设备漏水,不及时修好。
3、使用节水器具,家庭节水除了注意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以外,采用节水器具很重要,也最有效。为了省钱,很多人宁可放任自流,也不肯更换节水器具,其实,交这么多水费长期下来是更不合算的。使用节水器具,既省钱,还能保护环境,岂不是一举两得?节水器具种类繁多,有节水型水箱、节水龙头、节水马桶等。随便用上几个就为节水做出了不少贡献啊!
4、查漏塞流,在家中“滴水成河”并非开玩笑。要经常检查家中自来水管路。防微杜渐,不要忽视水龙头和水管节头的漏水。发现漏水,要及时请人或自己动手修理,堵塞流水。一时修不了的漏水,干脆用总开关暂时控制水流也好。管好水龙头,把水龙头的水门拧小一半,漏水流量自然也小了,同样的时间里流失水量也减少一半。
就生产而言,特别对一些高消耗水的行业,我们要围绕如何优化水系统的运行,如何提高循环水的浓缩倍数,如何提高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等作为节水工作的重点,积极组织技术攻关,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制度,对产品水消耗实行定额管理,并作为一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考核,减少浪费现象。
长期以来,大多数人有节约用水的理念,但缺少具体的行动,大手大脚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一些人认为家大业大,再加上身处长江边,总认为这源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缺少节水的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如果真正到了“水比油贵”之时,我们再抓节水工作就悔之晚矣。
在约翰内斯堡的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上,在水资源管理问题上有两个坚持、一个反对之说。即坚持水资源统一(综合)管理(以下统称为水资源统一管理),坚持权利下放的用水管理,反对水资源的分割管理。
1.水资源统一管理模式
水资源统一管理目前正在成为世界各国广泛认同的科学管理的模式。联合国水行动框架[1]中论述了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六个方面的内容: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水资源政策、战略和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水资源信息系统;国家层次和流域层次的水资源配置框架和实施方案;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中的投资机制和执行效果的监测和监督机制;一种“良政”机制确保水资源管理的透明性、公共参与和落实责任;一个统一的机构对如上所述的各项内容负总责。从上述的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内涵可以看出,水资源统一管理的落脚点在于对水的资源管理。重点要求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要从以往注重提供工程和水服务为主的管理模式,向资源管理的模式转变。核心问题是让社会充分认识水在生活、生产和生态等各个领域的综合资源价值,统筹规划,实现水资源在区域间和生活、生产、生态等各用水领域的优化配置,通过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2.权限下放的用水管理模式
坚持权限下放的用水管理模式,主要指在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在实现了国家和流域水资源配置的基础上,用水管理的权限要尽可能下放到地方政府。根据区域的不同特点,这种用水管理权限下放的管理既包含了资源管理,又包含了用水服务管理。地方政府对水资源的管理,主要是在国家和流域配置的水资源基础上,建立区域的水资源利用宏观指标体系[2],实现水资源在不同用水行业之间的合理配置,维系良性生态必需的水量和水质,实现水资源的最大综合效益。水管理权限下放的另一个重要领域是地方政府对用水服务的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保障全体居民,尤其是贫困群体的基本用水权利;二是运用价格原理和需求管理,通过市场机制协调用水供需矛盾,充分发挥水的利用效率;三是创造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用水服务和用水管理,提高用水服务的质量。总之,用水服务管理权限下放,一要进一步细化水的资源管理,二要通过政府的、市场的和社会的合力,在提供水服务和用水过程中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3.水资源的分割管理
水资源的分割管理是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反面,即片面地强调生活、生产、生态各自的用水利益,片面地强调各行业本身的用水利益和各行业本身的水的管理权限,片面地强调各个区域本身的用水利益和各区域自身的水的管理权限,激化各地区、各行业用水之间的竞争矛盾。其结果是水资源短缺、水资源浪费和生态系统恶化在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时期同时产生。因此,水资源的分割管理模式已被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摈弃。
二、水资源配置与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汪恕诚部长曾经指出,水利工作的核心是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3]。如何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必须抓住两个环节[4]:一是从资源的统一管理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从提供用水服务和用水过程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以往我们主要是从供水和用水的环节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如农业节水,主要进行灌区改造,提高渠系水的利用系数;工业节水主要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城市节水主要是提高水价,对管网系统的跑冒滴漏进行处理,提倡使用节水器具等。但是对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对提高水的利用效率的贡献和影响研究的不够。事实上,水资源管理对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作用巨大,应受到高度重视。
从水资源的管理中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必须实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反对水资源的分割式管理,核心内容是实施水资源优化配置,即根据流域水资源的可利用量,在保障人的生活基本用水需求和维系生态系统平衡的基本用水需求的前提下,在区域间和不同用水行业间进行公共河流水资源使用权的合理分配,明晰初始水权。水资源优化配置对提高水的利用效率的主要功能在于通过初始水权的确定,界定区域及行业的用水上限,抑制用水需求的无限制膨胀,防止区域间对水资源的争夺而造成无序开发,平抑各行业对用水的无序竞争,保障所有人的基本用水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市场机制的建立,充分发挥水资源在生活、生产和生态最大的综合资源价值,从资源管理的过程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我国水资源配置工作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全国的诸多河流中,只有黄河和黑河流域具有国务院批复的水量分配方案。黑河流域的张掖地区作为全国节水试点单位,在流域分配的水量的基础上,按照制定行业宏观用水指标体系的方法,正在试行用水行业间的水资源配置。
水资源配置工作的落后状况,往往是造成水资源不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灾害的主要原因之一。20世纪70年代起的塔里木河下游断流、河道湖泊干枯、绿色通道逐渐消亡、沙漠入侵的生态灾害,黄河在20世纪90年代的持续断流,海河流域由于水资源过度开发造成的“有水皆干、有河皆污”的生态灾害,以及2002年山东南四湖在几个月内无序引水7亿m3,造成湖泊干枯,都是水资源管理中没有配置或配置失败的实例。同样是黄河、黑河和塔里木河,近几年由于实施水资源优化配置,强化水量统一调度,在持续大旱之年实现了黄河不断流,塔里木河下游的台特马湖、黑河下游的居盐海在干枯多年后重新恢复了湖面,恢复了绿色生机,又是通过水资源统一管理实现水的综合资源价值的有力证据。
三、把握水资源的基本特征,实现水资源的科学配置
1.水资源的基本特征要求科学配置水资源
资源的配置方式要考虑资源自身的特点。一般性的生产要素资源,往往通过市场机制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属于自然资源中的生态资源,与生态系统与荣共荣,与损俱损。水资源又是战略性的经济资源,与人民生活、经济生产息息相关。对这样的资源进行配置,应该首先了解我国水资源的基本特征,具体体现在它的自然特征和经济社会特征。
从自然特征上讲,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以流域为基本单元。无论是地表水还是地下水,均以流域的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为依托,形成自然水系。如果不是人为的调水,流域之间的水资源是独立的。二是时空分布不均匀。如果地球上的淡水资源在时空上均匀分布,水资源可以满足人类的全部需求。但是水资源时空分布是不均匀的,这就造成了世界上有的地方、有的时间出现水资源短缺和洪水问题,同时也增加了资源配置的成本。我国的水资源时空分布尤其不均匀,这是我国洪涝灾害严重、水资源短缺和水生态环境易遭破坏的主要自然原因。
从经济特征上讲,水资源除了反映出一般的生产要素资源的经济特征外,又反映出以下特有的三个基本特征:一是水资源是公益性突出的经济资源。水资源不仅要与其他生产要素合理配置,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更要首先从量与质上满足人类生活的基本需求,保障社会稳定,尤其是大型城市在特枯年份的供水保障,同时政府对农业、公益环境等行业用水还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和减少市场竞争对其产生的破坏作用。二是水资源是与生态系统关系密切的经济资源。与人力、资金、技术和信息等经济资源不同,甚至与矿产等自然资源不同,水与生态系统密切相关。没有任何一种资源像水那样处于生态系统与人类经济活动之间的激烈竞争之中,而截止到目前,生态系统往往是竞争中的失败者。此外,水资源还是极易受到破坏的经济资源,几乎各种行业的经济活动,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对水体造成污染,从而加大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成本。因此,满足维系生态平衡对水的基本需求,要防止经济竞争中对水资源的无序开发利用;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要更注重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三是水资源是各类经济社会活动中基础性的要素资源,并且是难以替代的要素资源。对能源的依赖可以是多样的,比如石油、煤炭、水电、风能、太阳能、生物能源等,可以相互替代,缓解竞争的紧张局面。但对水资源的依赖往往是惟一的,我们可以节水,但是不能不用水。因此,水资源这种不可替代的特征加上区域的经济发展对流域水资源的依赖关系,往往是造成国与国、区域与区域对公共河流水资源的争夺非常激烈的主要原因。因此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变得尤其重要。
2.应充分发挥政府配置和市场配置双重作用,建立以两级政府为主、市场调节的水资源配置机制
正是水资源这种公益性特征、生态特征和不可替代的特征,使得水资源配置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仅要满足人民生活、社会稳定和维系生态系统平衡的基本需求,还要协调各用水竞争领域的利益和目标,发挥水资源最大的综合效益。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配置和市场配置的双重作用,保障水资源配置的合理性。根据《水法》,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因此首先要由中央政府组织对全国水资源进行科学评价,计算我国水资源总量、最大可利用量和分析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建立起我国水资源真实的、准确的和权威的数据平台;在水资源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实行以两级政府(既中央和地方政府)为主、市场调节的水资源配置机制。
首先由中央政府组织进行跨省、直辖市、自治区(简称省市区)河流的可利用水资源量分配,或称为初始水权(使用权)的确定。关于水资源配置的原则,一些文章上已有介绍,比如民众基本生活用水原则、保障社会稳定和粮食安全原则、地域优先原则等[5]、[6]。但是从国家级的水资源配置来讲,应该突出的是公益用水领域优先原则和竞争用水领域的公平原则。公益用水领域优先原则是指在水资源配置中要优先考虑满足人民生活、维系生态系统、保障社会稳定、保证粮食安全等公益性的基本用水需求。竞争用水领域的公平原则就是在满足公益性用水领域基本需求的基础上,要转变以往采用的需求预测加供给的水量分配模式,对竞争用水领域实行公平配置水资源。竞争用水领域的公平原则是水资源配置中的一条重要原则。对于许多国家和地区,水资源属于稀有资源。面对水资源这种稀有资源,需求预测往往是放大的,我国一些地区目前编制的一些水利发展规划,一些供水项目,对水资源的需求预测往往高于实际需求,这就加剧了对本已稀缺的水资源的竞争状况。因此,对于竞争用水领域的水资源配置不能简单的以需求预测为依据,而应以公平原则为依据。在公平配置的基础上,鼓励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并在此基础上,对于省市区竞争用水领域出现的供需中短缺现象,通过开辟节水、污水处理再利用等非常规水源或通过省市区之间的水权交易市场解决。中央政府对竞争用水领域的水资源配置不是直接配置到用水行业,而是配置到省市区。
在跨省市区的流域水资源配置的基础上,地方政府根据公共河流分配的水资源和自产的水资源,对水资源进行二次配置,不仅进行地区间的水量配置,还要通过建立宏观水量分配指标体系和微观用水定额指标体系,实施用水行业间的水量分配[3]。二次配置除了遵循公益用水领域优先原则外,对于竞争用水领域还要坚持效益原则,鼓励用水行业不断提高水的利用效率。针对用水行业的水资源的配置并不等于用水行业就此获得初始水权,还要依法获取取水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