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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年度县局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工作为基础,按照国土资源部正式下发范围,组织核查年度我县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地块。通过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县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和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乡镇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通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及本方案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县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武一华兼任,副主任由李强担任。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培训和自查整改阶段
3月底各中心所要完成外业核查工作,并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各中心所4月25日前要全面完成自查整改工作。4月30日前,各中心所将自查整改工作总结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等相关数据,统一汇总,并上报县政府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督查整改阶段
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分组督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各乡镇整改情况进行初验,督促其进一步整改。
(三)约谈、通报阶段
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组将根据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情况,适时对各乡镇的整改工作进行排序,对违法问题严重、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给以行政处分;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将共同挂牌督办并通报一批重大、典型案件。
(四)总结验收阶段
国土资源部和省、市领导组将适时开展对我县进行验收,各乡镇要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准备工作。8月15日前各乡镇要完成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彻底整改查处,并将工作总结及《土地违法案件决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送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汇总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于8月28日前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各乡镇完成整改查处工作的基础上,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将适时对各乡镇进行验收,并配合市以上部门联合督查、抽查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是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列入近期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土地执法监管合力,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重要性,以规范基金管理、严格基金监督、维护基金完整安全为目标,以纠正回收违规风险基金为重点,做好基金审计整改工作,在此基础上,稳妥清退过去收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
二、工作任务
整改工作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当地审计部门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审计意见认真进行整改,纠正基金违规行为,全额回收违规风险基金。整改到位后,积极稳妥地组织保费清退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做好基金整改工作。有关单位要对审计中发现的基金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动用,谁归还”的原则,根据发生的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挽回基金损失,消除基金隐患。各地要根据审计部门的审计整改意见,对已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基金,应分清责任,由当地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安排资金予以弥补;对存在损失风险的,由当地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全力予以追还;违规动用基金的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自觉带头归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部门用于弥补单位工作和人头经费的基金应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解决;对未能纠正和回收的违规风险基金,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并由当地政府安排资金予以弥补。
(二)稳妥做好保费清退工作。基金整改工作完成后,承担基金运营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包括承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的民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经办机构)要按照政策,摸清底数,核实到人,计准本息,筹足保费,切实做好清退准备工作。保费清退有困难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请求支持,保障发放兑现。在清退保费时,要查验凭证,定点兑现,如数发放,做到不打白条,不抵扣,不拖欠,不克扣,严防贪污、挪用、错漏和挤兑,切实维护参保对象的切身利益,避免不稳定事件的发生。清退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专职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妥善安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包括会计凭证、文件资料、证册表格等)由原经办机构的主管部门按规定长期妥善保管备查。各县市区整体清退工作方案,在实施前要请示当地政府同意,并报市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在基金整改清退工作期间,各县市区每半个月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在基金整改清退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就地妥善处理,突出问题和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将在4月中旬组织全面督查和检查。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县市区成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审计整改清退方案。
(二)基金审计整改。2月28日前,各县市区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在3月10日前将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保费清退。3月底前,完成保费清退工作。
一、领导重视
自接到相关文件通知后,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我镇立即成立了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把使用正版软件当做事关国家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大事来抓。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即通知各镇属部门向镇党政办申报计算机数量、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的软件名称和正盗版数量,然后根据各个办公室申报情况,由清查组长带队对各单位逐一核实,落实到每台电脑上,确保不出项瞒报、虚报情况。
二、重点核查
为做好单位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我镇立即对机关内部使用的计算机产品等情况进行了自查,重点是针对我镇办公所用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
1、操作系统。全镇共有台式机24台、笔记本1台,共计25台电脑,来源为自行采购及上级配发。全部是联想、方正、戴尔等品牌机,所装操作系统均为随机附带的操作系统。
2、办公软件。目前我镇电脑所装办公软为office、wps,其中25台装有office,3台装有wps。Office均为购买电脑时电脑公司预装,wps则为使用的免费办公软件。
3、杀毒软件。我镇电脑使用的杀毒软件有360、金山、瑞星。其中14台电脑使用360免费杀毒软件,8台使用金山杀毒软件,3台使用瑞星杀毒软件。
三、存在问题
1、少数干部软件正版化意识薄弱,没有将使用正版软件上升到相应的高度,对使用网络上下载软件持同意态度。
2、我镇政府财政比较困难,在全镇全面施行软件正版化无经费保障。
3、部分同志缺乏网络安全知识,不能及时为杀毒软件升级和给操作系统下载补丁,从而村子一定的网络安全隐患。
4、由于现办公需要,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使用很多,镇干部基本上没有对外来u盘杀毒的习惯,导致电脑感染病毒十分普遍。
四、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自查中发现的隐患与不足,为进一步加强我镇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推进,我镇将重点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正版软件使用意思,丰富宣传手段,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1、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再次检查我镇软件正版化相关情况,并对其中不完善之处逐步改善。
2、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学习软件正版化相关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人员使用正版软件的意识。
3、要加强对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总结梳理和整体规划。软件正版化工作任重道远,不是一蹴而就的。与上级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相比,镇级政府软件正版化更加困哪。为此,我镇政府一定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针对我镇应用软件部规范等问题,在日常工作中日积月累,总结经验确保推进工作不断深入。
对照评议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查找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民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按照“讲大局、惠民生、重管理、强服务”的基本思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切入点,切实整改,努力提高,以实际行动积极推进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13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评议内容
按照本次民主评议要求,市民政局涉及以下六个方面内容:一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情况;二是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社区情况、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建设与管理、社区人际关系互助情况以及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三是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网络情况,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发挥情况,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四是扶贫帮困工作开展情况;五是道路名称与公共图形标志;六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情况。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迎评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原则开展工作。成立市民政局文明城市创建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诚任组长,其余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办公室,具体负责迎评工作。
(一)综合协调办: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兼任成员
主要职责:办公室负责迎评工作综合性文件、阶段性工作信息简报的撰写报送,组织协调召开各阶段工作会议,筹备组织评议组来市局调研视察座谈等活动,统筹协调开展迎评工作,负责民主评议外宣工作;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形成阶段性自查报告、整改措施,负责组织整改措施的实施,配合完成民主评议各项目标任务;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跟踪督查办:政工人事科牵头负责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检查迎评工作各环节目标任务的推进及落实情况,负责督查评议后整改措施的落实,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后勤保障办:办公室牵头负责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迎评工作的经费预算,负责提供迎评工作后勤服务,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时间任务安排
本次民主评议市政协将采取宣传动员、问卷走访、座谈查阅、调研视察等方式进行,迎评工作将按照准备动员、调研视察、配合迎评、整改提高四个阶段具体开展: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3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1.市局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
2.邀请第五评议小组参加迎评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迎评工作任务。
(二)调研视察阶段(2013年4月1日至4月16日)
1.对照方案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形成自查报告;
2.邀请第五评议小组视察工作,汇报并提交自查报告,填写问卷;
3.向第五评议小组报送调研视察阶段总结,提出转段申请。
(三)配合迎评阶段(2013年4月17日至5月3日)
1.对照视察调研阶段所查找到的问题,客观分析原因,找准症结;
2.邀请第五评议小组到市局视察座谈,检查相关资料,配合填写民主评议征求意见表;
3.向第五评议小组报送迎评阶段工作总结,提出转段申请。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3年5月4日至7月4日)
1.邀请第五评议小组到市局视察工作进度,接受评议组对我局迎评工作的意见建议;
2.继续查找存在的差距,努力增添工作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上交第五评议小组;
3.按照第五评议小组审议通过的整改方案切实进行整改;
4.邀请第五评议组视察整改工作;
5.向第五评议小组报送工作总结,邀请第五评议小组参加迎评工作总结会议;
6.参加市政协民主评议总结大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的重要意义,将迎接评议工作作为推进全局业务工作和作风建设的难得机遇,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抓好落实。迎评领导小组要按照民主评议各个环节要求认真研究政策,制定周密措施,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要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努力推进民主评议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对照工作要求主动承担任务,增添工作措施,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努力整改提高。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目标、措施、责任和要求到岗到人到位。
完成80%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整治工作。
二、整治内容
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重点解决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损坏、缺失,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健全社区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标识,改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全面提高社区消防工作水平,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东街派出所副所长罗清武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综治办、司法所、安监站、物业站、经济办、城管中队、各社区主任、段警等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安监站,办公室成员由各有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精心筹备,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职责与分工
(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各社区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组织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整治的职责分工,抓好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听取各社区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处理集中整治行动遇到的困难和普遍性问题。
(二)整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整治工作的开展,安排召开街道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掌握各社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报请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予以解决。
(三)街道综治办、安监站、派出所负责辖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整治的业务指导工作,并组织各社区开展无物业小区消防设施检查整改工作。
(四)经济办、物业站负责设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整治的督促和指导工作,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消防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长效机制。
(五)街道各社区、各有关科室要按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社区小区消防设施整治方案、工作措施,发动和组织辖区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及时解决辖区内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按本方案保障社区消防设施改造维修经费,负责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消防设施整改工作,建立无物业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长效机制。
五、整治步骤
一、自查自纠工作目标
征求意见、自查自纠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阶段。政风行风评议自查自评总体目标是:按照实事求是、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达到找准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对照《关于印发2008年东湖区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字〔2008〕12号)中的提出的评议内容,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全,把原因分析透彻,把整改落到实处,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端正工作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区政府办公室的政风建设。
二、自查自纠工作任务
政风行风评议自查自评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设立民主评议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发放意见调查征询表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区政府办公室政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照民主评议的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要认真查找科室、个人在政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自查自评自纠工作落实到位,努力做到“八个不放过”:即问题没有找准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不放过,认识没有提高不放过,违纪行为没处理不放过,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没有建立不放过,工作没有推动不放过。要在自查基础上,分析问题,寻找原因,归纳整理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政府办公室评议办。要增强主动参与民主评议政风工作的意识和责任感,精心组织好自查自评工作,开好各类座谈会,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区政府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查摆存在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和建章立制的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时间阶段为6月25日至9月30日。工作步骤如下:
(一)主动征求意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辖区企业、社会群众等多个层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广开言路。设置意见箱、开通网站专题、公布投诉电子信箱、开设民主评议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按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开展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
(三)开展系列活动。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现场征询意见活动等途径和方法,开展群众性评议活动,收集和听取服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为做好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特设立三个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内勤组。组长由查秋滚兼任,成员为黄君、胡菁。主要职责是: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公文草拟、呈办、印制和文件收发,会议通知、会场布置及会务工作,与全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与区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联络,其他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等。
2、宣传组。组长由饶接华兼任,成员为杨邸著、万保全。主要职责是:向新闻媒介、市政府办公厅、区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撰写、投送宣传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的稿件,编写工作简报,草拟领导讲话和工作总结等文稿。
3、评议组。组长由李娜兼任,成员为周诚明、吁坤。主要职责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梳理、汇总和反馈;负责对单位和个人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的督查;负责评议、检查情况材料的疏理。
四、几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搞好思想发动。自查自纠关键是找准问题,各科室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认识自查自评自纠的重要性,明确评议内容和要求,端正态度,找准存在的问题,重点要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认真梳理分析,找准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方案,切实把自查自纠工作做深做细做好。
二、检查的重点
(一)运营电站和农网:一是凡属供电公司产权范围内的运营电站及农网,由县供电公司组织开展自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落实专人负责,限时整改;属其它企业及私人电站、电网的,企业法人和私营业主要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所在乡镇安监站要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隐患,必须监督及时整改。供电公司及未电改乡镇,要高度重视电网安全管理工作,既要严防电网触电伤人,也要严防电网短路引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农网改造:县供电公司要切实做好农网改造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正在施工的农网改造项目,要结合行业实际认真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坚决杜绝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等行为的发生。
(三)各加油站:县内运营的19座加油站,各企业业主要结合各自油站的特点,认真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要高度重视冬季寒冷,生火取暖,易引发火灾的特点,切实加强防范,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此次隐患排查整改落到实处,县经贸局决定成立2010年元旦、春运、春季、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经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经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县供电公司经理)
×××(中石化××县分公司经理)
×××(经贸局办公室主任)
×××(经贸局中小企业办主任)
×××(经贸局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县企改办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在经贸局安全生产办,由李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按照彝安办发﹝2009﹞6号文件要求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同时,领导组将根据工作情况,对运营电站、电网、各加油站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指导。
四、工作时间及步骤
此次隐患排查整改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2010年1月1日至1月30日)。
各相关企业及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此方案的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全面认真开展企业自身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项逐条登记,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经费、责任人、时限。
(二)监督整改阶段(2010年2月1日至3月20日)。
二、检查的重点
(一)运营电站和农网:一是凡属供电公司产权范围内的运营电站及农网,由县供电公司组织开展自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落实专人负责,限时整改;属其它企业及私人电站、电网的,企业法人和私营业主要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所在乡镇安监站要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隐患,必须监督及时整改。供电公司及未电改乡镇,要高度重视电网安全管理工作,既要严防电网触电伤人,也要严防电网短路引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农网改造:县供电公司要切实做好农网改造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正在施工的农网改造项目,要结合行业实际认真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坚决杜绝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等行为的发生。
(三)各加油站:县内运营的19座加油站,各企业业主要结合各自油站的特点,认真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要高度重视冬季寒冷,生火取暖,易引发火灾的特点,切实加强防范,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此次隐患排查整改落到实处,县经贸局决定成立2010年元旦、春运、春季、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经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经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县供电公司经理)
×××(中石化××县分公司经理)
×××(经贸局办公室主任)
×××(经贸局中小企业办主任)
×××(经贸局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县企改办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在经贸局安全生产办,由李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按照彝安办发﹝2009﹞6号文件要求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同时,领导组将根据工作情况,对运营电站、电网、各加油站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指导。
四、工作时间及步骤
此次隐患排查整改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2010年1月1日至1月30日)。
各相关企业及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此方案的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全面认真开展企业自身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项逐条登记,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经费、责任人、时限。
(二)监督整改阶段(2010年2月1日至3月20日)。
通过组织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环保自查自律活动,激励重点排污单位不断提升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认识自我差距,强化自我整改,变“要我治污”为“我要治污”,切实让重点排污单位在自查、自纠、自律中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实现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在此基础上,努力采取新技术、新管理手段,实现减排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是指排放污染物总量大或对环境潜在影响大的企事业单位。
全区参加行动的重点排污单位为:
1.制革(含人造革)、电镀、造纸、印染、化工、水泥、电厂、食品(酿造)、制药、冶炼、蓄电池、石材、规模化畜禽养殖等重污染行业企业;
2.年以来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其他行业的企业、单位;
3.区环委会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增加参加自查自律行动年的其他重点排污单位。
三、工作原则
(一)排污单位自查自律原则。在区环委会的统一组织下,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对照《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和自我整改、提高,在自查自律中主动、有效地落实本单位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实施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标准》,对重点排污单位在环境管理、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守法、社会行为等5个方面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时间从年至年(部分指标评价时间为—年)。评价结果分为环保模范、环保诚信、环保警示、环保严管等4个类别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黑牌标示。对“黑色”、“黄色”的重点排污单位加大监察、监测、监管力度,促进重点排污单位提升等级;组织和指导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督促其认真落实。对“绿色”、“蓝色”的重点排污单位给予表彰、鼓励,促进其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和污染防治能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扎实有序推进原则。各有关部门、各重点排污单位应加强组织,统筹规划,细化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行动。行动步骤依次为:各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初审、区环委会评定。其中,拟评定为“绿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均应报市环委会办公室复核。
(四)实施动态管理原则。加强评估跟踪管理,根据重点排污单位自我整改情况,实施升降级动态管理制度,引导重点排污单位不断改进环境保护行为。等级评定后,重点排污单位因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评价等级降一级;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评价等级降为“黑色”。重点排污单位通过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环境保护行为,完成污染治理工作,按程序申请提高其评价等级。
(五)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原则。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政〔〕1号),在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职责,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查自律行动进行监督、指导、服务,切实落实相关激励约束措施,进一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环境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污染源的环境管理和达标排放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
四、工作步骤
本次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时间为年月至年6月,分6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对象确定阶段(年月30日前)区环委会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本区参加自查自律行动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同时,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动员,组织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熟悉行动标准、内容和方法。
(二)工作对象自查自纠自评阶段(年月日—6月30日)区环委会办公室于月30日前向重点排污单位发送参加《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告知书》(见附件2)。
重点排污单位在接到告知书后,对照《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标准》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整改,如实填写《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申报表》(见附件3)并进行等级自我评价,认真做好自查自律工作总结和档案建档,于6月30日前将申报表、工作总结和档案材料报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查期间,区环委会办公室、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认真、主动地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逾期未完成申报或拒不申报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黑色”等级进行评定。
(三)等级评价阶段(年7月1日—8月31日)区重点排污单位将《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申报表》、工作总结和档案材料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逐级进行审核。
1.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初评(年7月1日—7月20日)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根据日常环境监管情况,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申报资料按“一单位一档”进行整理,对申报资料逐一进行核实,提出评价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应征求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的意见,收集当地群众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反映、看法。同时,要做好与重点排污单位的沟通,明确提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将初评结果反馈给重点排污单位,对重点排污单位提出的意见应认真进行现场核实。经过必要的材料审核及现场核实后,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形成等级初评意见,于7月20日前将本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申报材料和核实评价材料、初评意见报区环委会办公室。
2.区环委会评定(年7月21日—8月20日)区环委会办公室对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报送的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申报材料和审核评价材料、初评意见组织进行评审;对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审核评价材料、初评意见与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出入较大的、重点排污单位反映意见较大的,应进行重点审核和现场复核,与重点排污单位进行面对面的查摆对证,必要时还可以召开有当地群众、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参加的现场复核会。区环委会经过认真评审,形成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评审意见,其中,拟评定为“绿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于8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环委会办公室评审,市环委会办公室于8月20日前将复核结果反馈区环委会。
(四)函告阶段(年8月21日—8月31日)
区环委会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将最终评定结果函告有关单位;同时,区环委会办公室将评定结果上报市环委会办公室备案。函告基本要求如下:
1.正式函告重点排污单位;
2.将评定为“黄色”、“黑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函告市、区两级发改、经济、国土资源、规划、工商等与重点排污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行政监管部门,作为行政许可和监管依据(见附件5);
3.将评定为“黄色”、“黑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函告重点排污单位的开户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信用等级管理的参考依据,并抄送市、区两级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见附件6)。
(五)整改提高阶段(年9月1日—年2月28日)
根据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等级评定结果,实行分类管理。对评定为“绿色”的,抓好典型示范;对评定为“蓝色”的,抓好巩固提升;对评定为“黄色”和“黑色”的,实施限期整改。
评定为“黄色”和“黑色”的重点排污单位,在接到评定结果告知书后20日内,必须根据评审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内容、期限、资金、目标。整改方案应于9月20日前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区环委会办公室备案。重点排污单位应根据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改任务。
区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按各自职责,指导、督促各重点排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在规定期限内逐项逐条完成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对拒不整改的重点排污单位,给予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
(六)总结验收阶段(年月日—6月30日)
重点排污单位完成环境问题整改后,要及时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书面报告整改完成情况,经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核实后上报,由区环委会办公室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单位按照申报程序和要求申请等级变更,其中,提前完成整改任务的,可以提前申请等级变更。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黄色”重点排污单位,评价等级降为“黑色”,并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黑色”重点排污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等级变更结果确定后,区环委会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将等级变更结果再次函告重点排污单位及其开户银行、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见附件7—9)。
区环委会办公室应对本辖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总结材料应于年6月1日前报送市环委会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将于年6月份组织对各地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工作进行验收,检点排污单位档案材料,并进行实地抽检。验收工作结束后,市环委会办公室将在《晚报》及当地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主流媒体上对仍为“黑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予以公布曝光。
通过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全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普遍强化,“黑色”重点排污单位基本完成摘牌,“黄色”重点排污单位数量较大幅度减少,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基本达到“蓝色”、“绿色”等级。
五、激励约束措施
通过将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的等级评定、整改结果与商业信贷、评先评优、争创名牌、上市融资、专项资金补助、清洁生产示范、循环经济试点以及行政许可、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行政、经济、法律管理措施挂钩,促进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主动整改,不断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一)等级为“绿色”的单位
1.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及其他资金补助项目。
2.单位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可优先予以环保核查或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在重点排污单位申请有关项目审批中开辟“绿色通道”。
4.各类评先评优中,优先予以推荐。
(二)等级为“蓝色”的单位
1.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及其他资金补助项目时予以适当倾斜。
2.单位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予以环保核查。
3.各类评先评优中,予以推荐。
(三)等级为“黄色”的单位
1.根据自查自律评审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限期整改,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2.在函告评定等级后的整改期间,实行限产或停产;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等级降为“黑色”,责令停产整顿。
3.环保部门加大现场巡查次数,每月至少巡查1次。
4.在重点排污单位未完成整改前,环保部门不受理新、扩、改建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函告给发改、经贸、国土、规划、工商等有关部门,在未完成整改前,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
5.在单位上市环保核查中出具否定性意见。
6.不予环保资金补助。
7.取消单位和个人参评各类评先评优的资格。
(四)等级为“黑色”的单位
1.根据环保自查自律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限期治理,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2.在函告评定等级后的整改期间,实行限产或停产;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
3.每月向环保部门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环保部门每半月至少巡查1次。
4.在重点排污单位未完成整改前,环保部门不受理新、扩、改建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函告给发改部门,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新建项目行政许可;函告给其他经贸部门,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函告给规划、国土部门,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用地行政许可;函告给工商部门,对被责令停业、关闭的单位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或吊销营业执照;函告给供电、供水部门,采取限电、停电、断电以及限水、停水、断水等措施。
5.函告给重点排污单位的开户银行,并抄送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人民银行将其相关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提请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银监部门监督、推动、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其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授信审查条件,严格审批、严格管理。
6.不予环保资金补助。
7.对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环保认证、上市环保核查等实行环保否决。
8.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委〔〕118号),排污单位的业主或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是人大代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人大代表进行处理;是政协委员的,依照政协章程及有关规定对该政协委员进行处理。
(五)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对本辖区重点排污单位整改工作督促不力,辖区内“黑色”等级的排污单位数量没有明显减少的,实施“区域限批”。
六、职责分工
(一)为确保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的顺利开展,由区环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具体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开展各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各项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行监管。
1.区环保局是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主体,承担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是重点排污单位监管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重点污染源治理工作。
2.建立齐抓共管的污染监管机制。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落实本方案规定的各项激励约束措施。环保部门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开展评价、函告、整改和验收等各项工作,加大对“黑色”、“黄色”重点排污单位的监察、监测、巡查力度;在“黑色”、“黄色”重点排污单位未完成整改前,不受理其新、扩、改建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指导自查自律行动年方案的宣传,开辟专栏,组织多种媒体及时报道相关内容。发改、经贸、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对“黄色”重点排污单位加强监管,暂停受理其与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工商部门要对被责令停业、关闭的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或吊销营业执照。供水供电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评定为“黑色”的重点排污单位采取限水限电、停水停电、断水断电措施。金融部门要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社会责任管理,将自查自律行动等级评定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参考,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政策的落实。
(三)排污单位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重点排污单位必须依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切实负起本单位本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通过开展自查自律行动,找出差距、明确目标,不断规范和改进环境行为,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环评、环保“三同时”等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夯实环保基础条件,完善环保硬件设施,健全环境管理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实现“双赢”,努力实现和谐发展。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有利于增强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有利于调动重点排污单位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同时,通过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及时化解因污染问题引发的环境纠纷。
(二)加强组织指导。由区政府成立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工作领导小组,挂靠在区环保局,具体负责自查自律行动年的日常工作。
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起自查自律行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工作,要认真组织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熟悉等级评定标准、内容和方法。要加强环境监测、监察、统计、污染控制等各方面基础工作,以保证资料、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及准确性。要积极探索制定有利于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的政策措施;督促重点排污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查找环保薄弱环节,切实提高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要注重自查自律行动的社会效果和环境效益,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组织和指导“黑色”、“黄色”重点排污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督促和帮助其认真落实,切实改善环境行为。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确保自查自律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环境监管。加强现场执法监管,着重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违法性质严重、屡查屡犯的“黄色”、“黑色”重点排污单位的巡查,采取划片包干、责任到人、联合检查、交叉互检等措施,加大快速响应、突击检查、夜间检查、节假日检查力度。大力敦促重点排污单位实施污染深度治理,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同时进一步实现污染物削减。
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落实了全市2008年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08年全市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方案》,全面部署了2008年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落实了领导负责人员配置,明确了相关机构的职责分工,局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应急事项,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管理日常工作。重点做好了3项工作:一是完善了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置细则,整合了应急队伍人员配置;二是强化了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做好应急设施的维护和检测工作,及时消除隐患。三是做好了应急管理日常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理意识和应急实战能力。同时,要求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院校,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督促指导了各项制度建设,将应急管理意识融入到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之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为止,全市教育系统未出现应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故和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
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在原有预案基础上,结合奥运安保实际,建立了《教育系统奥运安保和反恐工作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6个应急预案。要求各地校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办法,并切实开展演练。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共建立应急预案2356个,共举行各类应急演练80余次,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三、突发事件风险排查整治情况。年初以来,我局5次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展学校安全自查整改工作,重点加强了春节、两会、“五・一”、“十一”和2008北京奥运会等敏感时期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在此基础上,市政府组织教育、公安、交通、卫生、消防、工商等部门(单位)3次对全市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联合检查。目前,全市共整改各类安全隐148个。
组织领导
成立特种设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束学叁任组长,县安监局局长、县质监局局长副组长,各乡镇(含经济开发区,下同)安全办负责人及县安监、质监、广电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范围
本次普查的范围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明确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需要使用登记的在用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气瓶充装单位)、使用单位等。在用特种设备普查包括已经停用的设备,不包括已确定报废但尚未拆除的设备。
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培训阶段(5月20日—6月10日)
各乡镇、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工具,广泛宣传特种设备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创造有利于本次普查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县质监局负责组织相关普查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二)全面普查阶段(6月11日—8月31日)
各乡镇、各单位应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全面开展特种设备普查工作,特别要注意工业园区及新兴行业中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压力管道、宾馆饭店空调制冷机组用压力容器、餐梯、洗衣房烘筒、浴池、食品作坊用小锅炉、建材销售市场使用的叉车等安全监察的薄弱环节。应采用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着力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明确其在本次普查中应当承担的具体职责。
各乡镇安全办负责普查本辖区内锅炉、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主要为叉车)使用单位及设备信息;督促使用单位填写基本单位信息表(附件2)和特种设备普查登记表2、5、6(附件3);将辖区普查信息统一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告普查工作中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并督促使用单位进行整改。
县质监局负责普查全县范围内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及设备信息;汇总普查信息并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数据库;指导和督促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严肃查处普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使用和生产特种设备行为;及时上报普查工作情况和总结。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合好普查单位做好普查工作,同时开展好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自查工作,确保做到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普查相关配合工作。
(三)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县质监局、各乡镇及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于9月份对普查工作完成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8日—10月20日)
县质监局、各乡镇务必于9月30日前完成本次普查工作,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普查信息及工作总结。特种设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将于10月份统一组织验收。
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