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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落实报告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7-02 04:28:29

整改措施落实报告

整改措施落实报告例1

【正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98号)的有关规定,南宁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组成南宁市经开区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5·30”戏台坍塌较大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评估报告予以公布。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南宁市经开区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

“5·30”戏台坍塌较大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19年5月30日上午10时许,南宁市经开区金凯街道办事处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在对戏台屋面浇筑混凝土时发生一起坍塌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00万元。事故发生后,南宁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于2020年1月17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结案,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98号)的有关规定,南宁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组成南宁市经开区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5·30”戏台坍塌较大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0年9月29日,市应急局牵头成立了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应急局副局长蓝锦山同志担任,成员由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和经开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评估组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宁市经开区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5·30”戏台坍塌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的批复》(南府复〔2020〕11号),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深入事故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评估组现场进行了反馈,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10月20日,评估组召开会议,经充分讨论,形成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南宁市经开区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5·30”戏台坍塌较大事故(以下简称: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批复结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对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落实了责任追究。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事故责任企业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1.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调查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南宁市应急管理局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2020年7月14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对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应急罚〔2020〕18号),处以6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0年7月15日将罚款缴纳完毕。

2.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同)。根据调查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南宁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吊销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D245005651);建议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多次将承包的工程转给张高龙个人施工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2020年7月14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对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应急罚〔2020〕19号),处以7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7月30日将罚款缴纳完毕。2020年2月10日,南宁市住建局行文《关于对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资质证书吊销处理的请示》(南住建报〔2020〕85号)报自治区住建厅,申请依法吊销施工单位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245005651)。目前,自治区住建厅正在走行政处罚、处理告知程序。2020年2月17日,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文《关于移交南宁市经开区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5·30”戏台坍塌较大事故违法线索的函》(南综执函〔2020〕101号)给南宁市经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求其对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多次将承包的工程转给张高龙个人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2019年12月2日,南宁市经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7000元;对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飞明处以罚款1700元;对张勇胜处以罚款68000元。

3.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调查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南宁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吊销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D245005651);建议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多次允许温源个人以公司的名义在经开区承揽工程监理业务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2020年7月14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对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应急罚〔2020〕20号),处以7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0年7月27日将罚款缴纳完毕。2020年2月10日,南宁市住建局行文《关于对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资质证书吊销处理的请示》(南住建报〔2020〕85号)报自治区住建厅,申请依法吊销监理单位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编号:E145000162)。因该公司资质管理权限在住建部,自治区住建厅已于2020年9月25日行文报住建部,目前正等待住建部回复。2020年2月17日,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文《关于移交南宁市经开区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5·30”戏台坍塌较大事故违法线索的函》(南综执函〔2020〕101号)给南宁市经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求其对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多次允许温源个人以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在经开区承揽工程监理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南宁市经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已进行立案,拟对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60000元;拟对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宏基处以罚款6000元;拟对温源处以罚款60000元。2020年4月20日,南宁市经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已将该案上报经开区管委会进行集体审查。后因其他原因,南宁市经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向经开区管委会申请集体审查延期。

4.广西沃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根据调查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南宁市应急管理局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2020年7月14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对广西沃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应急罚〔2020〕21号),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广西沃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7月28日将罚款缴纳完毕。

(二)对涉事企业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对涉嫌刑事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潘荣健,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劳务队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2020年2月10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南宁市公安局审理。2020年4月29日,潘荣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南宁市江南公安分局取保候审。

(2)范飞明,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20年2月10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南宁市公安局审理。2020年4月29日,范飞明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南宁市江南公安分局取保候审。

(3)张高龙,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实际承揽人,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2020年6月22日,南宁市江南公安分局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张高龙。2020年7月16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4)温源,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监理业务实际承揽人、项目监理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2020年6月22日,南宁市江南公安分局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温源。2020年7月16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5)张勇胜,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实际负责人。2019年7月5日,张勇胜因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20年2月1日,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6)梁嘉健,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实际监理员2019年7月5日,梁嘉健因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20年2月1日,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2.对企业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林宏基,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南宁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2020年7月14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对林宏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应急罚〔2020〕22号),处以3.8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林宏基已于2020年7月27日将罚款缴纳完毕。

(2)邹广明,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土建工程师,公司派驻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代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公司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2020年3月2日,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解除与邹广明的劳动合同并给予辞退处理(南雅发〔2020〕7号)。

(3)伍哲陶,广西沃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技术总工,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2020年2月10日,南宁市住建局行文《关于对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资质证书吊销处理的请示》(南住建报〔2020〕85号)报自治区住建厅,申请依法吊销广西沃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技术总工伍哲陶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因该证书资质管理权限在住建部,自治区住建厅已于2020年9月25日行文报住建部,目前正等待住建部回复。

3.对其他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宋雪聘,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行职责,建议由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宋雪聘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2020年2月10日,南宁市住建局行文《关于对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资质证书吊销处理的请示》(南住建报〔2020〕85号)报自治区住建厅,申请依法吊销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宋雪聘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245131545131)且5年内不予注册。目前,自治区住建厅正在走行政处罚、处理告知程序。

(2)申会科,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岗履行职责,建议由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申会科的《总监理工程师证书》。2020年2月10日,南宁市住建局行文《关于对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资质证书吊销处理的请示》(南住建报〔2020〕85号)报自治区住建厅,申请依法吊销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申会科的《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管理号:450102226)且5年内不予注册。目前,自治区住建厅正在走行政处罚、处理告知程序。

三、事故有关监管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按照《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认定,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金凯街道办)国土建设经贸站、金凯街道办、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经开区建设发展局、南宁市经开区管委会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南宁市人民政府责成各责任单位分别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故有关监管单位的责任追究情况。

1.金凯街道办国土建设经贸站已于2020年2月27日向金凯街道办作出书面检查。

2.金凯街道办已于2020年2月27日向经开区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

3.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0年2月11日向经开区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

4.南宁市经开区建设发展局已于2020年3月2日向经开区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

5.南宁市经开区管委会已于2020年3月11日向南宁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事故有关监管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

1.何建汇,经开区建设发展局局长,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5月25日,南宁市监察委员会给予何建汇政务警告处分(南监决〔2020〕16号)。

2.周涛进,江南区金凯街道党工委委员、金凯街道办副主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5月25日,南宁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周涛进政务记过处分(南监决〔2020〕17号)。

3.叶祖莲,江南区金凯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金凯街道办主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5月25日,南宁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叶祖莲政务警告处分(南监决〔2020〕18号)。

4.廖超接,江南区金凯街道党工委书记,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5月25日,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廖超接党内警告处分(南纪〔2020〕123号)。

5.陈春明,经开区建设发展局副局长,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4月8日,南宁市纪委监委驻经开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给予陈春明政务警告处分(南纪监驻经开决字〔2020〕3号)。

6.黄海峰,经开区建设发展局基建科科长,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4月8日,南宁市纪委监委驻经开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给予黄海峰政务记过处分(南纪监驻经开决字〔2020〕4号)。

7.卢宝建,江南区金凯街道办国土建设经贸站站长,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4月8日,南宁市纪委监委驻经开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给予卢宝建政务记大过处分(南纪监驻经开决字〔2020〕5号)。

8.凌峰,江南区金凯街道办国土建设经贸站副站长,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4月8日,南宁市纪委监委驻经开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给予凌峰政务撤职处分(南纪监驻经开决字〔2020〕6号)。2020年4月15日,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街道工作委员会给予凌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南江凯党发〔2020〕20号)。

9.卢国源,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4月8日,南宁市纪委监委驻经开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给予卢国源政务警告处分(南纪监驻经开决字〔2020〕7号)。

10.支清晓,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4月8日,南宁市纪委监委驻经开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给予支清晓政务记过处分(南纪监驻经开决字〔2020〕8号)。

11.陈相文,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副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4月8日,南宁市纪委监委驻经开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给予陈相文政务记大过处分(南纪监驻经开决字〔2020〕9号)。

12.李彤彤,江南区金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金凯街道办主任,对金凯街道办的安全生产负有第一责任人的职责。2020年2月28日,李彤彤已向经开区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

13.廖勇,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3月2日,廖勇已向经开区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

四、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通过现场检查和调阅台账资料,可以看出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发生后,大部分部门和单位能够严格按照《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内部管理,积极落实事故整改措施,但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未能从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中汲取教训,未按照《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要求去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涉事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事故发生后,公司专门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围绕事故进行深入剖析,并按照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居仁村“5·30”戏台坍塌较大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抓好整改措施落实。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公司体系机构。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发生后,公司编制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意见稿)、《工程项目安全文明考核评比方案》(意见稿)、《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检查标准(试行)》等管理制度,成立了风控及运营管理部作为安全监督部,并招聘了安全生产管理专员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日常安全管理。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开发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为汲取教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各方单位资质、市场信用等进行核实,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后,工程管理部方组织项目开工建设。同时,公司对照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严把验收关,确保过程管控到位,安全、质量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事发后,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大检查。从2019年7月开始,公司要求主要负责人每月进行现场带队检查不少于1次,公司分管工程的分管领导每月进行带队检查不少于2次。

2.广西沃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该公司组织进行了综合大检查,同时开展了全员安全教育,围绕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进行深刻剖析,并针对公司现有状况进行安全培训,增加职工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同时,对公司管理流程再造,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设计规范意识,强化项目设计过程管控,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一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公司制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公司成立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了完整的图纸审核制度,全程把控图纸质量。为规范图纸管理,防止出现遗漏、丢失等问题,降低由打印错误带来的风险,颁布《关于公司统一打印图纸的通知》,改用线上图纸校审流程,校审记录做到有迹可循,将工作数据化,实现高质量高效率零错误。二是开展依法依规经营整改工作。事故发生后,公司会定期组织设计人员进行培训,熟读规范,对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研讨,从源头上杜绝设计质量的发生。同时,公司加强了项目前期策划、跟进追踪,做到无审批,不执行,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展,制度落实到位,降低项目管理风险。为避免其他项目出现类似问题,公司对目前项目进行排查,逐个电话跟进,确保所有项目设计质量可控。

3.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事故发生后,均不认为其是南宁市经开区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不认可《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认定,目前正在走行政诉讼程序。两家企业均未按照《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要求去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1.南宁市经开区管委会:接到《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调查报告》结案批复后,召开会议通报了事故调查结果,要求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加大对建筑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2020年一至三季度分别开展了高处坠落、施工机械、防坍塌等3个工程建设领域方面的专项检查,抽查建设项目408个,签发监督整改363份,停工通知35份,约谈会12次,强制停工项目5个,诚信扣分5次。

2.南宁市住建局:事故发生后,立即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并印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南住建质安〔2019〕10号)、《关于印发2019年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19〕111号)。接到结案批复后,立即下发了《关于印发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整改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20〕82号),督促各建筑工地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时加强了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管理;制定了本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上传、专家抽取、专家论证结论上传等工作流程;完善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

3.南宁市经开区建设发展局:事发后,立即召开了相关会议,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分析事故原因,分析经开区建设领域安全形势,印发《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南经建发〔2019〕40号),开展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打击违规建设行为,对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立即停工,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借用资质和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紧急约谈施工单位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并公示暂停两家单位定点摇号资格。

4.金凯街道办。事故发生后,金凯街道办于当天下午立即召开事故安全生产专题会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布置会议,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和立即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紧急部署。结案批复后,金凯街道办专门召开金凯街道“5·30”事故专题警示教育会,深刻汲取居仁村“5·30”事故教训,深入剖析原因,按照要求坚决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为避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衔接出现空挡盲区,及时修订印发了《关于调整金凯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南江凯街发〔2020〕1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范围的通知》(南江凯街发〔2019〕37号)。为加强对定点单位管理,制定了《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街道办事处定点施工单位管理办法(修订版)》,实现对街道建设项目全过程管控。同时,金凯街道办制定印发了《金凯街道深刻汲取居仁村“5·30”垮塌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南江凯街发〔2019〕36号),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隐患苗头。

五、事故发生单位及行业领域有关人员受教育情况

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发生后,南宁市安委会将事故进行了通报并要求住建部门在全市开展安全专项行动,加大对建筑施工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和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政府批复结案后,市应急局就将事故调查报告在安全生产网站上进行了全文公开,同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也正在按照《南宁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和程序拟将事故4家责任企业纳入南宁市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事故的发生经过及处理结果在全市各行业领域都起到了很大的警示教育作用。

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沃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针对经开区居仁村 “5·30”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能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排查隐患,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将经开区居仁村 “5·30”事故在公司进行了通报并作为警示教育案例进行学习。法定代表人向公司员工深刻剖析了公司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检讨,提醒员工铭记血的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经开区居仁村 “5·30”事故发生后,思想上认识不到位,未对照《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措施进行针对性整改,排查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未从事故中受到警示教育,未能做到以案为鉴。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建议

(一)存在问题:

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宁市经开区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5·30”戏台坍塌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的批复》(南府复〔2020〕11号)后,针对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公司未能从事故中汲取教训,也未进行总结和反思,更没有按照《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有关要求去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二)措施建议:

建议南宁市住建局,督促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落实《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七、评估组评估意见

从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

整改措施落实报告例2

【正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98号)的有关规定,南宁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组成南宁市经开区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5·30”戏台坍塌较大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评估报告予以公布。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南宁市经开区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

“5·30”戏台坍塌较大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19年5月30日上午10时许,南宁市经开区金凯街道办事处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在对戏台屋面浇筑混凝土时发生一起坍塌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00万元。事故发生后,南宁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于2020年1月17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结案,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98号)的有关规定,南宁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组成南宁市经开区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5·30”戏台坍塌较大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0年9月29日,市应急局牵头成立了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应急局副局长蓝锦山同志担任,成员由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和经开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评估组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宁市经开区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5·30”戏台坍塌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的批复》(南府复〔2020〕11号),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深入事故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评估组现场进行了反馈,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10月20日,评估组召开会议,经充分讨论,形成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南宁市经开区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5·30”戏台坍塌较大事故(以下简称: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批复结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对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落实了责任追究。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事故责任企业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1.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调查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南宁市应急管理局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2020年7月14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对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应急罚〔2020〕18号),处以6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0年7月15日将罚款缴纳完毕。

2.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同)。根据调查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南宁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吊销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D245005651);建议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多次将承包的工程转给张高龙个人施工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2020年7月14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对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应急罚〔2020〕19号),处以7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7月30日将罚款缴纳完毕。2020年2月10日,南宁市住建局行文《关于对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资质证书吊销处理的请示》(南住建报〔2020〕85号)报自治区住建厅,申请依法吊销施工单位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245005651)。目前,自治区住建厅正在走行政处罚、处理告知程序。2020年2月17日,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文《关于移交南宁市经开区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5·30”戏台坍塌较大事故违法线索的函》(南综执函〔2020〕101号)给南宁市经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求其对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多次将承包的工程转给张高龙个人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2019年12月2日,南宁市经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7000元;对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飞明处以罚款1700元;对张勇胜处以罚款68000元。

3.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调查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南宁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吊销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D245005651);建议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多次允许温源个人以公司的名义在经开区承揽工程监理业务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2020年7月14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对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应急罚〔2020〕20号),处以7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0年7月27日将罚款缴纳完毕。2020年2月10日,南宁市住建局行文《关于对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资质证书吊销处理的请示》(南住建报〔2020〕85号)报自治区住建厅,申请依法吊销监理单位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编号:E145000162)。因该公司资质管理权限在住建部,自治区住建厅已于2020年9月25日行文报住建部,目前正等待住建部回复。2020年2月17日,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文《关于移交南宁市经开区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5·30”戏台坍塌较大事故违法线索的函》(南综执函〔2020〕101号)给南宁市经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求其对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多次允许温源个人以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在经开区承揽工程监理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南宁市经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已进行立案,拟对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60000元;拟对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宏基处以罚款6000元;拟对温源处以罚款60000元。2020年4月20日,南宁市经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已将该案上报经开区管委会进行集体审查。后因其他原因,南宁市经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向经开区管委会申请集体审查延期。

4.广西沃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根据调查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南宁市应急管理局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2020年7月14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对广西沃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应急罚〔2020〕21号),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广西沃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7月28日将罚款缴纳完毕。

(二)对涉事企业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对涉嫌刑事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潘荣健,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劳务队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2020年2月10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南宁市公安局审理。2020年4月29日,潘荣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南宁市江南公安分局取保候审。

(2)范飞明,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20年2月10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南宁市公安局审理。2020年4月29日,范飞明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南宁市江南公安分局取保候审。

(3)张高龙,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实际承揽人,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2020年6月22日,南宁市江南公安分局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张高龙。2020年7月16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4)温源,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监理业务实际承揽人、项目监理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2020年6月22日,南宁市江南公安分局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温源。2020年7月16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5)张勇胜,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实际负责人。2019年7月5日,张勇胜因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20年2月1日,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6)梁嘉健,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实际监理员2019年7月5日,梁嘉健因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20年2月1日,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2.对企业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林宏基,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南宁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2020年7月14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对林宏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应急罚〔2020〕22号),处以3.8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林宏基已于2020年7月27日将罚款缴纳完毕。

(2)邹广明,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土建工程师,公司派驻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代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公司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2020年3月2日,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解除与邹广明的劳动合同并给予辞退处理(南雅发〔2020〕7号)。

(3)伍哲陶,广西沃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技术总工,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2020年2月10日,南宁市住建局行文《关于对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资质证书吊销处理的请示》(南住建报〔2020〕85号)报自治区住建厅,申请依法吊销广西沃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技术总工伍哲陶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因该证书资质管理权限在住建部,自治区住建厅已于2020年9月25日行文报住建部,目前正等待住建部回复。

3.对其他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宋雪聘,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行职责,建议由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宋雪聘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2020年2月10日,南宁市住建局行文《关于对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资质证书吊销处理的请示》(南住建报〔2020〕85号)报自治区住建厅,申请依法吊销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宋雪聘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245131545131)且5年内不予注册。目前,自治区住建厅正在走行政处罚、处理告知程序。

(2)申会科,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岗履行职责,建议由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申会科的《总监理工程师证书》。2020年2月10日,南宁市住建局行文《关于对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资质证书吊销处理的请示》(南住建报〔2020〕85号)报自治区住建厅,申请依法吊销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申会科的《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管理号:450102226)且5年内不予注册。目前,自治区住建厅正在走行政处罚、处理告知程序。

三、事故有关监管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按照《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认定,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金凯街道办)国土建设经贸站、金凯街道办、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经开区建设发展局、南宁市经开区管委会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南宁市人民政府责成各责任单位分别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故有关监管单位的责任追究情况。

1.金凯街道办国土建设经贸站已于2020年2月27日向金凯街道办作出书面检查。

2.金凯街道办已于2020年2月27日向经开区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

3.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0年2月11日向经开区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

4.南宁市经开区建设发展局已于2020年3月2日向经开区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

5.南宁市经开区管委会已于2020年3月11日向南宁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事故有关监管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

1.何建汇,经开区建设发展局局长,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5月25日,南宁市监察委员会给予何建汇政务警告处分(南监决〔2020〕16号)。

2.周涛进,江南区金凯街道党工委委员、金凯街道办副主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5月25日,南宁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周涛进政务记过处分(南监决〔2020〕17号)。

3.叶祖莲,江南区金凯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金凯街道办主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5月25日,南宁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叶祖莲政务警告处分(南监决〔2020〕18号)。

4.廖超接,江南区金凯街道党工委书记,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5月25日,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廖超接党内警告处分(南纪〔2020〕123号)。

5.陈春明,经开区建设发展局副局长,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4月8日,南宁市纪委监委驻经开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给予陈春明政务警告处分(南纪监驻经开决字〔2020〕3号)。

6.黄海峰,经开区建设发展局基建科科长,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4月8日,南宁市纪委监委驻经开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给予黄海峰政务记过处分(南纪监驻经开决字〔2020〕4号)。

7.卢宝建,江南区金凯街道办国土建设经贸站站长,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4月8日,南宁市纪委监委驻经开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给予卢宝建政务记大过处分(南纪监驻经开决字〔2020〕5号)。

8.凌峰,江南区金凯街道办国土建设经贸站副站长,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4月8日,南宁市纪委监委驻经开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给予凌峰政务撤职处分(南纪监驻经开决字〔2020〕6号)。2020年4月15日,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街道工作委员会给予凌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南江凯党发〔2020〕20号)。

9.卢国源,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4月8日,南宁市纪委监委驻经开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给予卢国源政务警告处分(南纪监驻经开决字〔2020〕7号)。

10.支清晓,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4月8日,南宁市纪委监委驻经开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给予支清晓政务记过处分(南纪监驻经开决字〔2020〕8号)。

11.陈相文,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副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4月8日,南宁市纪委监委驻经开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给予陈相文政务记大过处分(南纪监驻经开决字〔2020〕9号)。

12.李彤彤,江南区金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金凯街道办主任,对金凯街道办的安全生产负有第一责任人的职责。2020年2月28日,李彤彤已向经开区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

13.廖勇,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3月2日,廖勇已向经开区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

四、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通过现场检查和调阅台账资料,可以看出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发生后,大部分部门和单位能够严格按照《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内部管理,积极落实事故整改措施,但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未能从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中汲取教训,未按照《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要求去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涉事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事故发生后,公司专门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围绕事故进行深入剖析,并按照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居仁村“5·30”戏台坍塌较大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抓好整改措施落实。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公司体系机构。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发生后,公司编制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意见稿)、《工程项目安全文明考核评比方案》(意见稿)、《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检查标准(试行)》等管理制度,成立了风控及运营管理部作为安全监督部,并招聘了安全生产管理专员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日常安全管理。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开发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为汲取教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各方单位资质、市场信用等进行核实,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后,工程管理部方组织项目开工建设。同时,公司对照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严把验收关,确保过程管控到位,安全、质量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事发后,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大检查。从2019年7月开始,公司要求主要负责人每月进行现场带队检查不少于1次,公司分管工程的分管领导每月进行带队检查不少于2次。

2.广西沃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该公司组织进行了综合大检查,同时开展了全员安全教育,围绕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进行深刻剖析,并针对公司现有状况进行安全培训,增加职工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同时,对公司管理流程再造,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设计规范意识,强化项目设计过程管控,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一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公司制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公司成立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了完整的图纸审核制度,全程把控图纸质量。为规范图纸管理,防止出现遗漏、丢失等问题,降低由打印错误带来的风险,颁布《关于公司统一打印图纸的通知》,改用线上图纸校审流程,校审记录做到有迹可循,将工作数据化,实现高质量高效率零错误。二是开展依法依规经营整改工作。事故发生后,公司会定期组织设计人员进行培训,熟读规范,对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研讨,从源头上杜绝设计质量的发生。同时,公司加强了项目前期策划、跟进追踪,做到无审批,不执行,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展,制度落实到位,降低项目管理风险。为避免其他项目出现类似问题,公司对目前项目进行排查,逐个电话跟进,确保所有项目设计质量可控。

3.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事故发生后,均不认为其是南宁市经开区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不认可《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认定,目前正在走行政诉讼程序。两家企业均未按照《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要求去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1.南宁市经开区管委会:接到《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调查报告》结案批复后,召开会议通报了事故调查结果,要求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加大对建筑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2020年一至三季度分别开展了高处坠落、施工机械、防坍塌等3个工程建设领域方面的专项检查,抽查建设项目408个,签发监督整改363份,停工通知35份,约谈会12次,强制停工项目5个,诚信扣分5次。

2.南宁市住建局:事故发生后,立即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并印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南住建质安〔2019〕10号)、《关于印发2019年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19〕111号)。接到结案批复后,立即下发了《关于印发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整改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20〕82号),督促各建筑工地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时加强了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管理;制定了本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上传、专家抽取、专家论证结论上传等工作流程;完善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

3.南宁市经开区建设发展局:事发后,立即召开了相关会议,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分析事故原因,分析经开区建设领域安全形势,印发《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南经建发〔2019〕40号),开展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打击违规建设行为,对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立即停工,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借用资质和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紧急约谈施工单位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并公示暂停两家单位定点摇号资格。

4.金凯街道办。事故发生后,金凯街道办于当天下午立即召开事故安全生产专题会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布置会议,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和立即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紧急部署。结案批复后,金凯街道办专门召开金凯街道“5·30”事故专题警示教育会,深刻汲取居仁村“5·30”事故教训,深入剖析原因,按照要求坚决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为避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衔接出现空挡盲区,及时修订印发了《关于调整金凯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南江凯街发〔2020〕1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范围的通知》(南江凯街发〔2019〕37号)。为加强对定点单位管理,制定了《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街道办事处定点施工单位管理办法(修订版)》,实现对街道建设项目全过程管控。同时,金凯街道办制定印发了《金凯街道深刻汲取居仁村“5·30”垮塌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南江凯街发〔2019〕36号),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隐患苗头。

五、事故发生单位及行业领域有关人员受教育情况

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发生后,南宁市安委会将事故进行了通报并要求住建部门在全市开展安全专项行动,加大对建筑施工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和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政府批复结案后,市应急局就将事故调查报告在安全生产网站上进行了全文公开,同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也正在按照《南宁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和程序拟将事故4家责任企业纳入南宁市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事故的发生经过及处理结果在全市各行业领域都起到了很大的警示教育作用。

南宁市雅力富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沃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针对经开区居仁村 “5·30”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能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排查隐患,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将经开区居仁村 “5·30”事故在公司进行了通报并作为警示教育案例进行学习。法定代表人向公司员工深刻剖析了公司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检讨,提醒员工铭记血的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经开区居仁村 “5·30”事故发生后,思想上认识不到位,未对照《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措施进行针对性整改,排查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未从事故中受到警示教育,未能做到以案为鉴。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建议

(一)存在问题:

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宁市经开区居仁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5·30”戏台坍塌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的批复》(南府复〔2020〕11号)后,针对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公司未能从事故中汲取教训,也未进行总结和反思,更没有按照《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有关要求去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二)措施建议:

建议南宁市住建局,督促广西东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落实《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七、评估组评估意见

从经开区居仁村“5·30”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

整改措施落实报告例3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领导,迅速部署。XX县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县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和最大发展机遇,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工作大局,紧盯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个关键环节,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为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并成立了10个专项工作组,对脱贫攻坚工作加强领导。省扶贫审计组进驻XX开展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工作推进会、分组讨论等各类会议18次。针对审计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强化问题导向,明确领导,细化责任,限定时限,卡死节点,认真进行整改。

(二)明确分工,细化责任。针对省扶贫审计反馈的7个方面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县脱贫攻坚六个专项工作组牵头整改,各乡镇、县直各责任单位也明确了分管和责任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如易地搬迁组,在整改部分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应完工未完工等问题时,县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安排部署,召开专门会议,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了县发改委及主任为具体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易地搬迁办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进行认真整改。在项目整改验收中,乡镇先进行自验,发改委及搬迁办初验,县住建局再进行验收,确保了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县委、县政府每星期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每半月进行一次整改督导。对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人责任。对复杂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协调解决;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了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比如,在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积极创新扶贫模式,形成了以“政银联动、风险共担、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金融扶贫工作基本思路,建立了以金融服务、信用评定、风险防控、产业支撑为主的“四个体系”,被称为“XX经验”。截至目前,全县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970家,金融机构向各类放贷主体放贷6.94亿元,产业扶贫成效显著,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一是建立部门联动的综合机制。一项问题的整改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配合协调来推进问题解决。对此,我们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联动的综合促改机制,并聘请群众参与监督。具体做法为,由县长作为总牵头人,定期过问整改工作,主管领导统筹协调,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一把手”作为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县扶贫办充分发挥具体协调作用,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制定整体和专项整改方案,列出整改任务台账、排出时间表,实行对账销号,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合力促使审计整改落到实处。针对此次反馈问题,全县共制定相关整改方案20个,并全部建立台账,真正以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完善,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建章立制,完善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修订完善了《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脱贫攻坚奖惩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格奖惩推动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22件,严格依据出台的产业扶持、易地搬迁、电商扶贫等实施方案和规划推进工作,确保“有章可依、有据可循”,并严格结果运用,严肃责任追究。对明确的审计整改责任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直接由县长约谈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对部门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按照相关制度纳入考核依据,直至处置处理。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截止XX年7月10日郑州市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反馈6个方面78个问题,已经全面整改到位73个、部分整改5个。

(一)已整改到位的73个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1类25个问题,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面的7类17个问题,扶贫资金安全方面的7类7个问题,扶贫项目绩效方面的3类8个问题,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9类12个问题,需要研究关注的2类3个问题,以及其他方面共73个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上级政策,明确责任,严卡节点,认真执行资金使用办法,强化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加快资金拨付,推进扶贫项目建设,严格项目验收,建立长效机制,使问题迅速整改到位。

(二)部分整改到位的5个问题整改情况

截止目前,部分整改的5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占用林地未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林地申请问题

整改措施:由官道口镇政府牵头负责完善有关手续,县林业局积极协调办理。目前,所需租地协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手续完毕,所需植被恢复费106.45万元、设计费22.40万元,已安排到位,各种手续已报省厅,等待发证。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2.关于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村级自筹资金1919.01万元未落实问题

整改措施:由扶贫办负责,按照审计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筹措资金,已经由运维公司与县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随时可以贷款支付。按照招标约定和施工合同规定的资金支付方式,电站建成并网拨付资金46%,审计结束拨付资金95%,剩余5%为质保金。目前已经全部按照施工进度和资金拨付计划给予拨付,剩余资金将在各标段施工企业完成审计后,直接支付给施工企业。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40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已经并网发电,发挥实际效益。

3.关于部分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未按设计要求施工问题

整改措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积极采取措施,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张万年副局长牵头负责,并安排具体负责人杨建峰专职负责问题整改。其中:西城区易地搬迁扶贫安置点外窗设计组合厚度于XX年12月通过设计变更将组合厚度24mm更改为19mm;窗台及窗侧保温未施工问题,截至XX年6月29日已全部进行返修整改到位;给排水住宅给水干管原设计为冷水用内涂塑热镀锌钢管,考虑耐久性等原因,于XX年10月通过设计变更更改为PPR塑料管;建筑设计地下室外墙部分防水层及保护层未施工问题,截至XX年6月底已全部整改到位。

其余6个易地搬迁扶贫安置点已立案调查,对违规的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做出行政处罚。下一步将采取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大对各施工工地,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点的监管力度,督促各施工工地合法合规建设。(具体处理处罚意见见省审计组交办案件情况说明)

整改结果:已全部整改到位。

4.关于部分XX年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个别交通扶贫建设项目未按设计要求施工问题

整改措施:截至XX年6月30日,除X084线百米桩、里程碑待路面工程完工后再实施整改外,其他4个项目整改完毕。截至

7月25日,X084线安全保障工程已全部安装完毕,符合设计标准。

整改结果:已全部整改到位。

5.关于XX县易地搬迁扶贫安置点配套设施应完工未完工问题

整改措施:问题反馈后,县政府明确责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积极采取措施,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各建设单位按照审计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严格制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截止目前,13个安置点主体建设已全部完工,1个安置点基础设施正在施工,按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验收规定,住建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对13个安置点阶段性验收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组织竣工验收。根据XX省《关于做好三季度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豫易地搬迁办〔XX〕19号)文件要求,XX年安置点搬迁户于三季度末全部入住。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联动机制,从管理上、制度上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杜绝审计中发现问题的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落实报告例4

(2018年2月)

按照镇党委要求,召开了两委班子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各位班子成员,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上级有关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有关文件精神。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开展了一对一、面对面的谈话,充分交流了思想,交换了意见,既谈到工作问题、也谈到思想问题,既谈了自身差距、也提醒了对方不足。王宪礼同志亲自研究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提纲,冯香云同志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审阅把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着重从思想政治、组织生活、作风建设、为民服务等方面,深刻进行党性分析,检视党性修养的差距。会上,村党支部书记代表两委班子作了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开展了自我检查和相互批评。整个专题组织生活会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始终贯穿整风精神,自我检查严肃认真,相互批评较真碰硬,达到了统一思想、共同提高、增进团结的目的。此次组织生活会村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查找了几个方面,大家相互批评意。会后,村党支部进一步细化任务,及时制定出了领导班子和个人整改清单,一项一项抓紧落实,取得了明显效果,现将“转变作风,服务群众”专题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班子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1:忧患意识不足。

主要表现:部分同志没有站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抓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对新时期党面临的“四大危险”“四大考验”认识不深,对我镇乃至全区转型振兴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认识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坚持底线思维,从最坏处着眼,做最充分的准备,朝好的方向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一以贯之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

问题2:政治敏锐性不高。

主要表现:没有用政治眼光去看待社会上一些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行,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警惕性不高,甚至视而不见、麻木不仁,缺乏应有的政治责任和历史担当。比如:个别同志对保密工作不够重视,不遵守保密相关规定,随意丢弃废弃红头文件或复印涉密文件。

整改落实情况: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做到对镇村和机关干部的警示教育全覆盖,切实增强政治坚定性和敏锐性。

问题3:大局意识不强。

主要表现:存在一定的本位主义思想,在贯彻执行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镇决策部署上,考虑本部门利益多,考虑全局利益少,致使出现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精神打折扣、不到位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观大势、识大局,明事理、辨是非,知责任、敢担当,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

问题4:组织观念淡薄。

主要表现:个别同志组织观念淡薄,被动的参加组织安排的活动,不能时刻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群众监督;一些集体活动,如开会、学习等若因事来不了,会后也不主动询问,也不私下学习,得过且过。

整改落实情况: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政治修养,更加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实现共产主义的理论信念。

问题5:参与讨论不够主动。

主要表现:个别同志全局意识还不够强,没有履行好民主参谋、协助决策的作用,在党支部会议上,只关心自己分管的领域,对不直接分管的工作发表意见不主动、不充分,发表意见“随大流”,多数时候“没意见”。

问题6:了解不够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民主集中制,要善于驾驭全局,调动“一班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把集体的智慧和力量集中起来,以便能作出正确的、科学的决策。问题6:了解不够彻底。

主要表现:个别同志对开展好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求理钻研不够深入,与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组织生活的要求还有差距。

问题7:抓党风廉政专题责任意识不强。

主要表现:个别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办主要领导的事,与自己无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过问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问题8:监管惩防失于松软。

主要表现:只注重制度建立,不注重制度执行,制度没有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有时甚至对已出现苗头问题的干部有“护短避丑”心理,高举轻放,惩戒不力。比如:个别领导对自己的工作存在的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问题,没有严格惩罚,仅仅发份谈谈心、口头批评就了事。

整改落实情况:抓制度落实,严格规范操作行为。首先从班子成员做起,从领导层做起,率先垂范,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履职,带头执行并督促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 ,确保制度不流于形式。

问题9:教育警示未触及灵魂。

主要表现:对干部廉政思想教育重视仍不够,局限于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影片、剖析几个案例,形式陈旧,效果不好,未真正起到震慑和警醒的作用。比如:换届以来,多次举办严肃纪律、转变作风的培训活动,村纪委也多次抽查在岗情况、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但是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还是会出现工作人员挪用新农合资金、个别干部不按时在岗等问题,这说明,我们的警示教育还不够触及灵魂。

整改落实情况: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强化以案说法、以案释纪,以党的纪律为尺子,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

整改措施落实报告例5

一、仍存在不作为和懒政怠政等问题的整改措施

1.深入开展党的精神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宪法》学习为契机,抓好各项工作纪律,从小事抓起,抓早抓好,把纪律推在前面。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学习,加强对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学习,注重从基层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发挥各党支部的思想引领作用,用正能量、正思维教育干部职工破除小进则满、小富即安的陈旧观念,破除因循守旧、按部就班的保守心态,破除自我封闭、不求进取的狭隘思想,树立强烈的发展意识、开放意识和改革意识,提高工作质量。

2. 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加强“放管服”改革、推进市场主体准入、质量发展、消费权益保护、市场监管、依法行政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监督,增强担当意识,认真落实“月计划周汇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事前介入、事中跟进、事后评价制度,及时发现、及时纠正。进一步规范落实工作的措施和办法,明确机关各室和其它工作责任,理清干部职工围绕工商质监职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和服务企业工作的重点和重心,切实激发系统工作人员的工作激情,培养工作的责任性和自觉性,提高办事效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自觉性、创造性进一步得到提高。

3. 通过近期县局及党总支安排开展的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扎实开展“转变作风营造发展环境建设年” 活动,整治不作为和懒政怠政问题,促进广大干部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想事干事谋事,敢于担当,建设一支精神振奋、意志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

二、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服务职能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四办”改革要求,着力维护营商环境。按照我局《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梳理群众和企业 “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清单,个体工商户名称核准、公司章程修改备案、股权出质登记、企业档案查询服务、12315投诉举报受理,确定入驻政府政务大厅8项事项和“网上办理”7项事项的良好运行。

2.按照《加快实现“开办企业注册三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实施方案》,推行“互联网+登记服务”,在法定和已压缩环节时限基础上, 规范登记材料和文书格式,加强窗口建设,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开办企业在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实现开办企业注册3个工作日内办结的目标。

3.严格落实“集中学习日”制度,加强学习讨论,教育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树立依法行政、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正、廉洁勤政、服务群众、高效廉洁的政府形象。

三、出台“放管服”配套政策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

1.加大对国家政策及地方、部门优惠措施的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开展推进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就业政策,组织工作人员对商事制度改革相关措施进行专题培训,增强政策的执行力,确保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巩固和扩大“多证合一”“先照后证”“一址多照”“简易注销”、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名称登记手续,认真落实6月30日已开始实行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

3.实施双告知、双公示、双随机、双归集等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及时向相关审批部门推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积极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部门职责,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认真落实年报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定向或不定向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随机抽查。探索建立市场违法行为、消费侵权案源发现机制和案件受理、查办、公示机制。

4.认真贯彻落实《***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标准化战略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积极培育发展各类特色产品品牌。定期制作《全县市场主体发展分析报告》,扶持经营能力强、资产规模大的个体工商户向私营企业转型。

四、发展全域旅游在细节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

发展全域旅游工商质监部门重点是做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1.牢固树立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加快旅游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做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抓好落实。加强对景点、景区、车站、旅游商品经营单位的市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发挥“12315”投诉网络的优势,热情接待游客的投诉,保证旅客投诉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立足工商质监职能,积极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以旅游景区(点)、火车站、客车站等窗口部门为重点,规范旅游景区(点)商品市场和各类摊点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打击欺行霸市、坑蒙旅游者、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整顿旅游虚假广告,查处流动商贩,尾随兜售和强买强卖现象;加强旅游景区(点)商品展销会的登记和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旅游景区(点)内宾馆饭店、餐厅的餐饮食品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旅游合同,查处旅游合同违法行为;查处旅游市场上经营者与导游等相互勾结利用回扣等方式销售商品等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五、“清”而又“亲”的政商关系没能真正建立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策,重点贯彻执行好创业扶持、转型升级等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细化相关配套措施,定期开展督查,推进法规政策落地。凡明确的优惠政策必须全面落实,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政府承诺和已签协议必须全面兑现,坚决查处该减免的不减免,该兑现的不兑现问题。

2.着力破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紧盯影响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完善落实措施办法。鼓励支持企业扩大融资和直接融资,盘活存量资产,降低生产成本。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促进转型升级,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问题。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争创优质品牌和优质产品。

3.树立服务意识,转变服务作风,按照“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要求,全面理清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网上办理事项清单,推行办事“最多跑一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一站式、一网式”服务,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全部上网运行,实现数据信息深度融合,切实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方式向非公有制企业宣传解读扶持性政策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整改措施落实报告例6

【正文】

根据《阿巴嘎旗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文件的要求,我旗于2020年8月21日成立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组成由政府常务副旗长、主管工业的副旗长以及政府办、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分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特邀旗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参加了评估工作。评估组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一次评估工作会议,制定了评估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并深入事故企业查阅资料,抽查员工掌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情况等。经过评估组的共同努力,现完成评估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2018年5月11日0点50分,阿巴嘎旗金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维修C160鄂式破碎机作业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3.2229万元。

接到企业事故报告后,旗政府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按规定启动事故调查,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于2018年5月25日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报告中显示:对事故责任单位及5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总计罚款33.4329万元,并提出5个方面的整改防范措施建议。

二、评估工作组织级开展情况:

2020年8月21日旗政府成立了评估工作组,由政府常委副旗长张立光任组长、政府副旗长陈建军任常务副组长、旗应急管理局局长额尔敦、工信局局长彭万喜任副组长、旗政府办、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分局、总工会任成员的评估工作组,同时特邀请旗纪委监委、检察院、落实参加了评估工作。评估组在评估期间总计召开了2 次评估工作会议,就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判,形成统一意见。

三、事故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评估方案,评估组查阅了事故单位有关资料,深入现场开展现场核查,主要从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开展反“三违”活动,特种设备管理,开展警示教育,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行政处罚,处分落实情况及党纪、政纪责任追究情况,对有关单位落实监管责任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查阅。

经评估组阅查资料及现场核查,提出如下综合意见: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责任管理体系方面:

事故单位总体能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46份 、安全管理制度178份、 各岗位操作规程89份,内容基本涵盖了各岗位工种。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按班召开班前会,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并切实管理好用足安全费用,累计提取6240万元,使用 5176万元,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

存在的问题:

事故单位虽然制定了“三项制度”,但也存在主体责任落实欠缺。经询问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对安法规定的职责及本单位制定的责任制内容叙述不全,应负的责任缺项。责任制制定的内容不细,未规定每月检查频次,未制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责任制。未对公司级管控风险按期管控检查。

建议:及时修订补充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规定实施。

(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方面:

事故单位能够按照规定对全员进行培训,2020年总计培训9次850人 ,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持证率100%。本次抽查培训档案5 份,抽查特种作业人员4人。三级教育培训内容,厂级教育涉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责任制。车间级培训涉及安全管理制度,班组级培训涉及操作规程,体现了不同岗位培训重点各有侧重。基本达到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存在的问题: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不全。对“三级教育”授课内容未按原国家安监总局第2号令突出培训重点内容,班组级培训未对操作规程进行重点培训。

建议:培训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按照岗位突出重点。

(三)、开展反“三违”活动方面:

“三违”现象是企业发生事故的致命因素,该企业在事故发生后能够按照阿巴嘎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阿巴嘎旗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阿安委会发【2018】8号)等文件执行,总结经验教训,开展了反“三违”活动,设立了举报奖励公式牌,并将违者予以公示,2020年处罚违者3人350元 。事故发生后相继开展了隐患排查活动,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为有效防控风险隐患,该企业自2018年按照工艺、岗位等开展了风险分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共辨识出公司级管控风险130条,车间级管控风险418条,班组级管控风险351条,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2019-2020年总计排查出一般隐患629条,整改629条。

存在的问题:

虽然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已运行,经抽查一线员工发现,对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掌握的不全面,岗位风险因素辨识危害因素一知半解,运行体系未真正入心入脑,“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建议:强化一线员工的安全教育,牢固掌握岗位风险,杜绝违章作业。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

经检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较为规范,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门规定,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均在检验有效内,现场作业人员具备相关特种设备基本操作常识,依据相关规定持证上岗,并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确认制度。

存在的问题:一是未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二是未建立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及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制度;三是未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

建议:立即建立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及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制度;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中加入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内容,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对水平。

(五)、警示教育方面:

事故发生后,金地矿业开展了全员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分析了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2019年银漫矿业“2.23”事故后。该企业迅速行动,开展了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召开全体从业人员安全警示教育会,累计召开警示教育会7场。播放警示教育片10部。树立了“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意识。

存在的问题:

该企业虽进行了警示教育宣传培训,但也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只是召开警示会议,未组织员工谈心得谈体会,上级印发的事故通报只是在管理层开会传阅,未落实到班组每个员工宣贯。未从事故中总结如何去预防潜在的安全风险。

建议:每次召开完警示会后,要让从业人员针对事故谈体会并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掌握员工的动态全方位提高安全意识。

(六)审查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处分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对责任单位及5名责任人进行了行政罚款处罚;对本起事故负有主体责任的阿巴嘎旗金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250000.00元);对金地矿业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企业法定代表人耿立锋罚款人民币伍万叁仟叁佰贰拾玖元(53329.00元);对金地矿业副总经理王兴刚(主要负责选厂和安全)处罚人民币玖仟元(9000.00元);对金地矿业安环处处长沙建军处罚人民币柒仟元(7000.00元);对金地矿业选厂厂长蒋宏伟处罚人民币柒仟元(7000.00元);对金地矿业选厂副厂长兼职安全员张建立处罚人民币捌仟元(8000.00元)。经核查以上处罚已执行完毕。

企业内部处分、处罚情况:

经审查,该企业只简单地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沙建军、蒋宏伟、张建立等三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但主要负责人未对该起事故应付什么责任进行深刻的剖析。主要负责人未从企业的安全管理方面进行反思,深刻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今后如何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七)了解对有关责任人员党纪、政纪责任追究情况。

本次事故后安委会对北京华夏建龙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副经理马育顺及阿巴嘎旗金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耿立峰进行约谈,约谈从总公司对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今后如何加强对该子公司的安全管理。金地矿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今后如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内容进行。同时旗政府副旗长陈建军对旗安监局局长额尔敦、经信局局长彭万喜进行诫勉谈话。主要针对金地矿业机械伤害事故及全旗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行诫勉谈话,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落实政府对企业的监管责任表态。两位局长一致表态;通过这次事故给我们的教训非常深刻,今后我们要牢牢牵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牛鼻子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从行业管理的角度一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反“三违”力度;二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三是我们也要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督查。四是利用政策引导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确保我旗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提高。

本次事故未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四、综合评估意见

该企业各类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总体能够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但在安全管理上存在诸多不足和差距,主要体现在安全管理团队安全知识匮乏,从业人员安全知识不足;制定的“三项”制度未及时修订、双重预防体系未真正起到作用,有些规章只停留在纸面上未落实到行动上,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措施落实报告例7

一、上年度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上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自己找和班子建议共查出三个大的方面的问题。分别是:思想政治上,抓经济工作千头万绪,无法兼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状态上,不愿再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工作作风上,重工作、轻学习的思想,安于现状的思想,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

在整改上,主要采取了四方面措施:

(一)不断加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精神,特别是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了原原本本学、系统深入学、结合实际学。

(二)严明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准则、条例,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铭记党旗下的宣誓,始终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的言行,守住廉洁自律这条底线,做好本职工作,干好分内之事,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将个人融入集体、融入组织,不出现任何杂音、任何噪音。

(三)强化工作作风。认真履职尽责,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坚定不移地为本街道居民谋福址,坚持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拜群众为师,善于倾听群众意见,从群众中吸取智慧、经验和力量,把群众的批评当作鞭策自己的忠言,把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掌握第一手资料,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切从群众角度想问题、谋对策,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

(四)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秉持正确的政治态度、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思想遗毒现象。

二、党员领导干部要对抓意识形态工作及双重组织生活情况

2019年以来,经常深入一线,沉下心主动听取老百姓的建议和意见,在群众中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政策解读、运用面对面对政策措施进行权威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调动环保片区拆迁干部和各方面力量,发挥他们的优势,切实担负起了政治责任,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重视起来,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维护好意识形态安全。

三、对本人重大事项报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以及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问题逐项说明

本人在赵家坝2003年购得住房一套136平方,今年9月用儿子的名在重庆按揭了一套94平米的住房,2012年购波罗小车一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无经商办企业情况,本人没有得到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问责的处理。无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以权谋私、利益输送。

四、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政治上。

我本认为,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一是学习广度不够。把理论学习理解为读读书本、听听报告、做做笔记、写写心得体会,存在着一定的实用主义,学习内容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尤其是新的专业知识(如我分管的农村公路这一块,挖方、砌方单价如何计算,如何计算验收,混凝土的配合比等专业数语)没有深入学习,对专业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缺乏从理论层面上进行深入研究思考。反映到工作中,就是看问题、做事情眼光不远、视野不宽,对当前做好专业工作的前瞻性不够强。二是学习的深度不够。没有在理论研究上下功夫,学习中通读文章和电视新闻较多,认真坐下来研究原著少,虽然在学习中有时也写一些心得体会,但真正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写心得不多。三是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现象,看得多思考少、浏览多记住少,不能从更深层次去研究,去理解,去运用,去指导工作,存在联系工作实际不足,学用脱节的情况。

(二)、精神及能力状态上

争创一流的精神不够,缺乏争创一流的主动性担当意识;创造开展工作不够,思想不解放,有时观念更新跟不上形势,发展思维打不开,视野放不远的问题,学习运用新知识新思维新技术新手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作风上

对待工作有时报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对纪律上来看,对自身要求还不够严格,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错误想法。

(四)清正廉洁上

在工作、生活中,本人能按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对分管工作强调抓好落实多,对党风廉政建设强调少、要求少、过问少。二是对党风廉政教育单一。对下属学习教育影响力只停留在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的肤浅、表面现象,形成一种以完成任务为目的的低层次循环,导致认识上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的现象。

(五)履行河长制责任

因分工不涉及到河长制,故而认识上存在误区,不是分管的就不关心的思想,看见有的人和事属于违背河长制要求的不管不问。

五、剖析问题根源 

(一)思想认知上。在推动工作中,认为2018年我分管的工作前期分管脱贫攻,能使由原来的全县第二十九名,第三季度上升到片区小组第一全县第十三名,后期因工作调整负责物流园区征地拆迁工作,短短一个月拆迁房屋78户兑付资金7800万元,创造宁河街道办拆迁速度。但年底考核时提升任职、评优没有能到本人。故而导致不愿更深层次去研究,去理解工作问题。

(二)工作作风上。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认为参加工作时间近三十年,工作经验也很丰富了,职务级别也到了一定的层次,还有一些过去工作中长期形成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在新形势下,面对新要求,落实新政策,还缺少与时俱进的锐气和革故鼎新的勇气,有些工作一时难以打破常规,冲破陈旧观念的藩篱。有些决策脱离实际,没有取得好的预期效果。

(三)清正廉洁上。一是认为自己是一般领导干部处在最基层,没多大的权力,我们这一层没有腐败资源,缺乏滋生腐败的土壤,强调廉洁自律是小题大做;二是认为廉洁自律在基层只是一些小问题,过于认真,会影响团结;三是认为廉洁自律完全是领导干部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问题,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是一生所具有的不是能靠教育改变,忽视了对下属监督制约的必要性。

六、整改措施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强化学习教育。

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要进一步狠抓《党章》、《准则》和《条例》、党的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强化宗旨意识及党性观念,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激情。

(二)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

真抓实干,讲求效率抓落实。继续倡导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定了的事情,绝不能拖拖拉拉,要一定就办。尤其是党工委会、班子会议定事项,马上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一项一项抓落实,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督办,确保真落实、快落实、落实好。认真协助党工委抓好重点工作、破解瓶颈难题、推动创新发展,切实增强敢做善成的勇气和争创一流的决心。

整改措施落实报告例8

一、上年度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上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自己找和班子建议共查出三个大的方面的问题。分别是:思想政治上,抓经济工作千头万绪,无法兼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状态上,不愿再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工作作风上,重工作、轻学习的思想,安于现状的思想,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

在整改上,主要采取了四方面措施:

(一)不断加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精神,特别是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了原原本本学、系统深入学、结合实际学。

(二)严明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准则、条例,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铭记党旗下的宣誓,始终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的言行,守住廉洁自律这条底线,做好本职工作,干好分内之事,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将个人融入集体、融入组织,不出现任何杂音、任何噪音。

(三)强化工作作风。认真履职尽责,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坚定不移地为本街道居民谋福址,坚持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拜群众为师,善于倾听群众意见,从群众中吸取智慧、经验和力量,把群众的批评当作鞭策自己的忠言,把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掌握第一手资料,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切从群众角度想问题、谋对策,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

(四)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秉持正确的政治态度、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思想遗毒现象。

二、党员领导干部要对抓意识形态工作及双重组织生活情况

2019年以来,经常深入一线,沉下心主动听取老百姓的建议和意见,在群众中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政策解读、运用面对面对政策措施进行权威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调动环保片区拆迁干部和各方面力量,发挥他们的优势,切实担负起了政治责任,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重视起来,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维护好意识形态安全。

三、对本人重大事项报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以及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问题逐项说明

本人在赵家坝2003年购得住房一套136平方,今年9月用儿子的名在重庆按揭了一套94平米的住房,2012年购波罗小车一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无经商办企业情况,本人没有得到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问责的处理。无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以权谋私、利益输送。

四、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政治上。

我本认为,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一是学习广度不够。把理论学习理解为读读书本、听听报告、做做笔记、写写心得体会,存在着一定的实用主义,学习内容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尤其是新的专业知识(如我分管的农村公路这一块,挖方、砌方单价如何计算,如何计算验收,混凝土的配合比等专业数语)没有深入学习,对专业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缺乏从理论层面上进行深入研究思考。反映到工作中,就是看问题、做事情眼光不远、视野不宽,对当前做好专业工作的前瞻性不够强。二是学习的深度不够。没有在理论研究上下功夫,学习中通读文章和电视新闻较多,认真坐下来研究原著少,虽然在学习中有时也写一些心得体会,但真正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写心得不多。三是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现象,看得多思考少、浏览多记住少,不能从更深层次去研究,去理解,去运用,去指导工作,存在联系工作实际不足,学用脱节的情况。

(二)、精神及能力状态上

争创一流的精神不够,缺乏争创一流的主动性担当意识;创造开展工作不够,思想不解放,有时观念更新跟不上形势,发展思维打不开,视野放不远的问题,学习运用新知识新思维新技术新手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作风上

对待工作有时报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对纪律上来看,对自身要求还不够严格,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错误想法。

(四)清正廉洁上

在工作、生活中,本人能按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对分管工作强调抓好落实多,对党风廉政建设强调少、要求少、过问少。二是对党风廉政教育单一。对下属学习教育影响力只停留在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的肤浅、表面现象,形成一种以完成任务为目的的低层次循环,导致认识上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的现象。

(五)履行河长制责任

因分工不涉及到河长制,故而认识上存在误区,不是分管的就不关心的思想,看见有的人和事属于违背河长制要求的不管不问。

五、剖析问题根源 

(一)思想认知上。在推动工作中,认为2018年我分管的工作前期分管脱贫攻,能使由原来的全县第二十九名,第三季度上升到片区小组第一全县第十三名,后期因工作调整负责物流园区征地拆迁工作,短短一个月拆迁房屋78户兑付资金7800万元,创造宁河街道办拆迁速度。但年底考核时提升任职、评优没有能到本人。故而导致不愿更深层次去研究,去理解工作问题。

(二)工作作风上。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认为参加工作时间近三十年,工作经验也很丰富了,职务级别也到了一定的层次,还有一些过去工作中长期形成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在新形势下,面对新要求,落实新政策,还缺少与时俱进的锐气和革故鼎新的勇气,有些工作一时难以打破常规,冲破陈旧观念的藩篱。有些决策脱离实际,没有取得好的预期效果。

(三)清正廉洁上。一是认为自己是一般领导干部处在最基层,没多大的权力,我们这一层没有腐败资源,缺乏滋生腐败的土壤,强调廉洁自律是小题大做;二是认为廉洁自律在基层只是一些小问题,过于认真,会影响团结;三是认为廉洁自律完全是领导干部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问题,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是一生所具有的不是能靠教育改变,忽视了对下属监督制约的必要性。

六、整改措施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强化学习教育。

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要进一步狠抓《党章》、《准则》和《条例》、党的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强化宗旨意识及党性观念,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激情。

(二)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

真抓实干,讲求效率抓落实。继续倡导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定了的事情,绝不能拖拖拉拉,要一定就办。尤其是党工委会、班子会议定事项,马上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一项一项抓落实,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督办,确保真落实、快落实、落实好。认真协助党工委抓好重点工作、破解瓶颈难题、推动创新发展,切实增强敢做善成的勇气和争创一流的决心。

整改措施落实报告例9

(一)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其它分管领导任为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2次,全面落实部署全乡的“回头看”工作,努力推动工作落实,积极抓好问题整改。

(二)积极加强整改工作的督导调度。由局扶贫办牵头,对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实施台账管理,对照整改工作落实责任分工,对整改任务逐一剖析,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查找问题,梳理涉及进一步完善我局工作的具体问题,对各责任整改部门实行每周督查制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狠抓反馈问题,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

2019年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4个方面19项问题,市委梳理出24项具体整改任务,我局认真对照检查,对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3个方面4项共性问题,制定落实了8条具体的整改任务清单,并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责任到人,明确了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并建立了跟踪督查机制,通过压实责任,层层传导,狠抓整改落实,强力推进整改工作。2020年,根据巡改办〔2020〕5号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及时成立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广西意见及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对我市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于5月9日召开了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由我局牵头负责整改的关于中央第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向纵深极度贫困地区倾斜不够,高速公路货运通行费每百公里高于周边4.5元/吨”问题已整改完毕,其他共性问题也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三、打好深度极度贫困歼灭战,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整改措施落实报告例10

一、成立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查摆问题整改工作小组

组长:  王明军 党支部书记 董事长 总经理

副组长:陈小军 副总经理

成员:  王光维 党支部副书记 工会主席

李公仁 副总经理

唐天勇 副总经理

颜逢   财务部主任

蔡政武 纪检监察专员

整改工作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蔡政武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一、提高脱贫攻坚认识,纵观全局看问题

(一)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

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强化宗旨意识,抓好贯彻落实。以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为抓手,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等指标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坚决克服厌战情绪,把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具体更有成效。

(三)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改进作风。进一步增强行动自

觉,发挥领导班子带头作用,督查政策落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以这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查摆问题整改为契机,强化对我公司扶贫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纠正不分管即无责的错误认识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脱贫攻坚工作思想认识上与集团党委高度统一,增强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认识到,只有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才能起到“众人拾柴火焰高”的效果。

(二)巩固易地搬迁工作成果。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打赢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重中之重来统筹推进,加强并完善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就业扶持及生产生活环境改善等后续帮扶工作,真正实现由我公司包村负责的建档立卡易地搬迁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

(三)积极开展“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推行单位定点包村、领导班子成员定点帮扶责任制,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不拉下一村、不拉下一人,形成良好扶贫氛围。

(四)干部驻村推进扶贫成效。驻村扶贫队员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要做到人要“驻”得住,心要“驻”下来。有效推动精准扶贫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保障各项扶贫政策准确落地。

三、明确领导班子责任、规范扶贫材料

(一)明确脱贫攻坚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为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以上率下,亲自研究部署、检查推动、示范带动,全面压实领导班子成员帮扶责任。明确2020年底前,我公司包村的全州县两河镇上宅村委、白水村委顺利完成各项脱贫攻坚任务,帮扶的十三户贫困户实现全面脱贫。

(二)建立健全脱贫攻坚档案。在公司现有扶贫工作档案管理基础上,建立脱贫攻坚工作专项档案室,按贫困户个人信息、扶贫工作方案、扶贫资金管理、扶贫会议记录、扶贫工作记录五大类分类存档,便于查找。

四、推进扶贫工作基层调研、加强脱贫工作力度

(一)领导班子定期下农村调研。公司党支部书记带队,每年下基层进村有针对性的扶贫调研不低于2次,邀请老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参与讨论,面对面沟通谈心。看望慰问贫困户每年不低于6次,亲身体验村民生活,拉近与贫困户距离。

(二)开展扶贫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年以扶贫为主题活动不低于2次,内容以爱心助学、爱心捐赠、乡村清洁、扶贫党课为主,活动开展地点以我公司包村村委为宜,密切党群关系,促进扶贫工作开展。

(三)扶贫专项资金管理。扶贫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建立与扶贫项目审批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切实承担起扶贫专项资金监管责任,保证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有效。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整改工作再持续,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坚持整改的问题,完善有效举措,重点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整改成果全转化。坚持运用好整改成果,紧紧围绕“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更加注重巩固精准扶贫成效,更加注重提升脱贫质量,进一步推动我公司脱贫攻坚工作向前进。

整改措施落实报告例11

(二)注重办理效果。主办和协办部门要把阅研审议意见和配合人大开展的相关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结合起来,和阅研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结合起来,进一步自查和认真整改结合起来,按照审议意见逐项内容,围绕问题找原因,有的放矢定措施,形成合力抓落实。主办部门既要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又要注意发挥综合、协调、联系作用,采取会签、专题会、情况交流等形式,及时全面掌握纵(本部门、本系统)横(协办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总体情况,并保持与人大对口工作机构密切联系,主动汇报情况,虚心接受指导,不断改进工作,加大整改力度。协办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依照职责分工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按时反馈情况,并为建立健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主动配合的长效机制夯实基础。“一府两院”办公厅(室)及督查室要为主管领导当好参谋助手,加强催办、督导、检查,做到催中有办,督中有导,督导结合,以督提效,做好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工作,促进审议意见整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