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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供货合同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2-24 21:20:44

石材供货合同

石材供货合同例1

签署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乙方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 为合同附件。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所需材料:(以建设单位、甲方及乙方三方签字认可的封样材料为准)

石材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4、 石材材料要求:

1) 乙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箱应牢固,应按国家标准或部(行业)标准规定执行。由

于包装不善引起的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每一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

2)乙方所供应的所有材料及加工工艺、加工尺寸及厚度偏差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材规范

标准,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乙方须按照规范、标准中要求标准执行。3)标准石材板材为优等品板材,厚度为 mm,花色均匀无明显色差和石斑。石材6个表

面须涂刷不少于两遍的石材专用优质水性防护液。

4)加工工艺要求:

A、石材加工必须达到优等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天然石材荒料》

(JC/204-20xx)中的优等品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天然石材建筑板材》

(GB/T18601-20xx)中的优等品要求。

B、石材加工必须采用精密度较高的加工机械进行加工。

C、石材大批量加工时须专业技术人员监督石材加工,严格控制石材加工质量,确保每块

石材表面平滑、光泽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GB/T9966-20xx)的要求,纹理排列要统一,所有外边缘切口应平直、不能有崩角崩

边,平面不能有裂纹,石角、棱边应达到九十度,厚度要基本一致,长度与宽度尺寸

要准确,对角线衰减不超过零点五毫米。

D、石材加工时,应按照石材材料加工单以及甲方设计编号图纸要求对每块石材进行按序

编号,并且将编号粘贴或标注在每块石材的背面和侧面。

E、石材运输及装卸,不得受雨淋和水泡,应采取立放光面相对,板块下应支垫木方,现

场卸货时也许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因卸载损坏的石材,乙方负责更换。

F、天然石材防护剂为饰面型,选用国产高档水性防护剂,在涂刷前使用干净的抹布毛刷

等工具与清洁材料将石材表面的尘土、油污、油脂及其它杂物清理干净,并使石材干

透。防护剂涂刷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要求的规定。处理过的石材要保证正

面不影响石材的颜色及花纹。

4)、石材检验标准:石材的放射标准应控制在《民用建筑工程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xx)。

5)、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承诺:乙方需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例如:ISO9001、ISO9002

等。对于已经安装上墙的石材如发现有明显色差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更换。(出现

上述问题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给予答复,在三个日历天内无偿更换,如未及时更换,

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供货周期:

6、付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后, 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材料价款 ,(RMB)¥: ;(人

民币)大写 作为定金给乙方,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向甲方出具定金收据。2)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付到实际到货数量价款的 %,安装完毕初步验收合格后办理

结算手续,付到结算价款的 %,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到结算

价款的 %, %质量保证金 年,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3)材料款结算依据:以实际发生的经甲方指定人员 签字确认合格材料的供应数

量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材料款支付方式:(支票、现金、汇票、承兑汇票)

7、 质量验收标准、保证保修:

1) 2)

3)

8、 双方责任:

1) 合同签订之后,在实际供货过程中,甲方已下订单且乙方已经进行生产,如因甲方修

改或终止该订单,由此造成乙方生产该材料的损失,乙方举证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

负责赔偿,且乙方不退还定金。如因乙方原因修改或终止合同,乙方须在三日内支付

合同总价款的40%给甲方。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将材料运抵至甲方指定地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全

部由乙方承担。除甲方原因外,按照合同要求,材料运抵至甲方指定地点时间,每逾

期24小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内材料价款的 %作为损失赔偿金,但不超过合

同总价的 %。逾期超过 天,甲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若提前交货,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同意。

3) 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3 日内予以更

换,因更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拒绝更换或更换不及时则视为乙

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在一周内双倍返还本合同定金给甲

方。

4) 如因乙方拒绝更换或不及时、更换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的材料,由此导致

的第三方向甲方进行索赔时,乙方须全额承担第三方主张的数额及其他法律责任,并

向甲方另行支付合同总额的20%违约金。

5) 乙方无偿向甲方提供所供材料相关的技术指导;

6) 乙方须无偿向甲方提供所供材料必备的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复试报告(原件一套、

复印件份数按甲方要求)商检证明、进口材料报关单等质量证明资料,有环保要求的

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有关环保方面的生产认证资料、检测报告、复试报告等。乙方若未提供上述报告及证明材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货物。

7)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向买受方交付标的物时,应在情况发生之日

起 7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除因甲方的原因外,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 乙方车辆和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违反现场管理规

定、不听从指挥造成买受方现场的一切材料和设施或停工损失,乙方须照价赔偿;

9) 乙方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交通、安全等事故均与甲方无关,处理事故和保证正

常供货措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10) 乙方应按照买受方的要货计划单,组织生产、加工、运输确保甲方施工的需要。

11) 乙方相关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严格遵守买受方的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统

一管理。

9、 补充条款:

10、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期内,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提请北京仲

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责。

11、 其它事项:

1) 本合同履行地为北京市。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本合同原件一式 贰 份,甲乙

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盖 章: 乙 方 盖 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帐 号: 帐 号:

石材供货合同例2

XXX石材,单价4000元/ M3,数量 150 M3

XXX石材,单价4000元/ M3,数量 350 M3

二、合同总值为人民币2,00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 贰佰万元整 )

三、付款条件:

1.合同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 30 %即人民币 陆拾万 元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2.货物到达现场甲方验收合格后当日支付 70 %即人民币 壹佰肆拾万 元。乙方同时给予正式发票和质量保证函。

四、交货条款:

1.交货日期:于支付订金之日起 30 日交货。即 年 月 日。

2.交货地点: ZZZ

五、纠纷解决方式:

1. 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石材供货合同例3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

规格(毫米)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 )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石材供货合同例4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

规格(毫米)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 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石材供货合同例5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

规格(毫米)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 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石材供货合同例6

石材购销合同

购货(甲)方:________________

供货(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正式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石材,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详见尺寸单

二、合同总金额(以实际发生计算)

预算总额人民币约(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种、规格、质量的石材,进行封样并按照石材封样供货。

2、 质量要求均按照规定进行加工:厚度允许误差在+1mm,-2mm,对角线允许误差在±1.5mm。石材的检验标准为抗压强度(mpa)≥100.0;弯曲强度≥11.0;体积密度(g/cm3)≥2.56;吸水率(%)≤0.60。

3、 石材不能出现掉角及断裂,石纹、石线、石斑和色差等不超过每次供应石材的2%。

4、 石材厚18mm以上

四、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货地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石材应于2019年____月___日前运至______________,石材在签订合同后_____个日历天内供至项目工地。

3、若乙方未能按时完工,则中标人应负责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 元/天的工期罚款。

4、运费、卸货费由乙方负责。

五、验收标准及供货期限

1、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需货物完好无损。运费及装卸费用由乙方负责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包装为木箱)。

2、 甲方在收到石材后,对于石材的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短缺的石材,应在一周内向乙方提出异议,(除石材色差)。说明不符合规定的石材名称、规格、数量及校验情况和处理意见。

3、 对于达不到要求的石材,电话通知乙方现场复查,两天内没有到现场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石材问题及处理意见,并在下一次石材进场时无条件更换。

4、 石材运到现场由甲方、乙方、监理及建设单位的代表共同验收,暂定____月____日开始供应石材,期限为通知石材进场起内完成石材供应(如遇不可抗拒的天气除外)。

5、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出具相关权利机关的证明并及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6、 石材的颜色与样板间的颜色一样,并送样品给乙方。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 石材最终以实际工程量结算,石材单价不变。

2、 石材分批进场,在施工前由甲方分三个阶段进场,甲方应提前二天明确进场的石材规格、数量,提前一天确定具体的进场时间,并且制定相应的石材进场计划。

3、 根据石材进场的进度情况支付工程款,第一批石材验收合格后付全款,并扣留5%的质保金。从第二次以后每到一批石材验收合格,支付上一批到场石材的80%,并扣留5%的质保金。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经甲方、乙方、监理、建设方四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到石材总工程款的 95%后停止支付;工程质保抵押金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保修期(两年)满后,15日内甲方扣除乙方在保修期内应扣款后一次无息结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的按照进度要求供货,如甲方付款不及时,供货时间相应顺延;如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的供货,每次将对乙方进行总工程款20%的罚款。如果乙方出现两次以上(含一次)不能按时供货(时间以收到甲方石材进场计划的时间为准),影响甲方工期,甲方有权另外选择石材供应商,剩余工程款不予结算,并赔罚款5万元。

2、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利息。

3、因为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或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廊坊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程货款支付完,即为合同终止。

甲方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石材购销合同样本二: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 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 %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石材供货合同例7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 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 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 %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石材供货合同例8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经双方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本采购合同,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1.1 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1.2 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20%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1.3 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前,将有关运输提单、装箱单等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50% 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1.4 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合格之后,甲方在 15 日内,将剩余货款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2. 交货与交货方式

2.1乙方应在发货后 7 日内,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2.2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验收。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由乙方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 违约与赔偿

3.1 甲方违约处理:

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3.2 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4. 不可抗力

4.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4.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4.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4.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5.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若双方有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6. 争议解决

6.1 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6.2 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6.3 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7. 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效力相同。

甲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年月日:

购销石材合同范文二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2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 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 %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石材合同范文三

甲方(购货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方): 委托人: 住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

签订地点:

鉴于:

1、甲方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公司/个体工商户。

2、乙方是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个体工商户。

3、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石材,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石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石材买卖事宜达成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石材名称、规格、数量和单价

合计总金额: 人民币 元(大写: ) 。 提醒事项:

1、如签订本合同时数量不确定,则在上述表格数量栏中注明待定,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单品总价及合计总金额也注明待定,待确定数量后双方据实结算,并应形成相应的书面凭证。

2、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适用浮动价格。具体方式为结算价格以上述表格中确定的单价供货单价,未书面约定的,以基准单价为结算价格。

二、石材的质量标准

对石材标准名称和编号、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等要求具体约定如下:

三、石材的包装及费用承担

1、石材按照以下约定进行包装: ;

2、包装费用由方承担。

四、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运费承担和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运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1)、乙方送货(运费包含在约定单价中);

(2)、乙方代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承担);

2、运输方式:

3、到货地点:

4、现场装、卸费用由方负担。

5、石材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

五、签收与验收

1、石材签收

甲方指定签收人员 (联系电话: ) 负责签收。签收人员应在收到石材当日签发货物签收单一式两份,由乙方指定送货人和甲方指定签收人共同签字,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确定货物数量的法律依据,若货物签收单与本合同约定发生冲突的,以货物签收单为准。

2、质量验收

验收标准:对甲乙双方一致认可的石材样品进行封样。石材封样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封存、分别保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石材质量与封样样品一致。

验收时间:甲方应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对石材质量进行验收,并制作书面验收报告一式两份,由双方分别保管。逾期未验收的,则视为乙方提供的石材完全合格,若甲方事后提出重新验收的,那么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现场装、卸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自石材到货并由甲方签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2、甲方应将全部货款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提醒事项:对方有开发票的要求时需添加开发票的条款。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及时收货并向乙方支付石材货款。若甲方延迟收货的,则由此增加的仓储费、运费、装御费等应由甲方承担。若甲方逾期不支付石材货款的,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3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甲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补足损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48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后,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并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特别约定

1、双方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为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方自行承担。寄发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

2、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邮寄的任何书面文件,该等书面文件在投邮后的第三日(自投邮当日起算),视为已送达对方。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发送的短息、电子邮件、传真可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3、工作日: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之外的其他自然日。在履行本合同时,若付款期限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天,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石材供货合同例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 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 %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石材供货合同例10

一、石材相关知识

1、石材来源

石材分大理石、花岗石、板石和砂岩四类。建筑装修常用大理石、花岗石。大理石是石灰岩和白云岩在高温高压作用下矿物质重新结晶和变质而成,因不耐风化多用于室内,少用于室外。花岗石属于火成岩,其主要矿物成份为长石、石英和少量云母等,构造密实、硬度大、耐磨、耐压、耐火及耐化学侵蚀,其花纹为均粒状斑纹。花岗石广泛用于建筑墙地面、室外铺装等,堪称“石烂需千年”,是高档装修材料之一(本文下述石材一般情况均是以花岗石为例)。

石材来源有属地性质,因地而异,从其命名可见一斑。业内沿用命名多具历史传统兼约定俗成,特别是产地加颜色命名,如杭灰,济南青、荣成白等。国家建材局在1998年颁布过GB/T17670-1999《天然石材统一编号 》(以英文字母表示石材类别,后续数字表示产地与编号,如“G3765”中“G”代表花岗石,“37”代表山东省,“65”代表第65号)已经在部分省份应用,且多用于外贸。国内贸易中,人们仍习惯直呼其名,而鲜有称其编号的。建筑设计师们也多“盲从”于此。总之,天然石材来源于属地的采石场,从采石场开采出毛料,经加工成荒料后才运至工厂实施“深”加工。

2、石材加工

石材加工指荒料运至加工厂或车间,按用户要求加工成各类板材或特殊产品的过程。一般加工程序为“起吊荒料上平板车-支垫固定-锯机锯割成毛板-研磨加工-毛板抛光-按图切断成工程板-倒角磨边开孔-防护处理”等。加工多用机械(主要包括锯切、表面加工两方面)。锯切是将荒料锯成板材。表面加工可分粗磨、细磨、抛光、火烧、喷砂凿毛和机刨等,建筑装修板材正面处理均依据设计要求。加工中应选择花色或拼花方案,荒料加工前应绘制割石设计图。

工程板指达到设计要求的经倒角磨边后的标准板,成品经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待发货)。在加工厂就对成品板进行表面防护处理的不乏其例。建筑上因施工工艺及使用环境影响而进行防护处理的选择,如湿贴铺装要进行六面防护,室外幕墙干挂必须正面防护。还有的室内大板块在背面要做加强网保护等。防护处理的一般工艺为“成板码放-干燥-清扫、清洗-涂刷防护剂-静置-整理”等。加工厂也可按要求进行开孔,如洗脸盆开孔,甚至还有预开安装孔的。

3、石材装修施工

石材装修施工方法按装修面不同可为水平、垂直装修(也有倾斜或曲面,但不常见),结合室内外差异进行选择。

水平(如地面、台阶)一般为铺贴工艺,包括“弹线-试拼排-铺砂浆-试铺面板-刮浆-铺放板块–灌浆擦缝-养护打腊”等,分基层、砂浆层、石材面层。

垂直面板安装,对于小规格面板(一般指边长不大于400MM),且安装高度低于3M,通常采用传统的面砖粘贴做法;而对大规格面板则通过采用连接件固定的方式来安装,其安装方法有传统湿作业法、改进湿作业法、干挂法和胶粘结法四种。四种方法的施工准备均包括放样、选板、预拼、基层处理等。(1)传统湿作业工艺,包括“绑扎-打眼、开槽、挂丝-安装面板-临时固定-灌浆-嵌缝、清洁-抛光”等。基体外层有钢筋网连接及砂浆、石材面层。钢筋网即与基体埋件结合又与板材孔用铜丝拉结。(2)改进湿作业主要是省了钢筋网,将固定板材的铜丝直接楔紧于基体上,其余同传统湿作业。(3)干挂法主要利用高强耐蚀连接固定件将石材面板挂在结构上,中间留出40~100MM空隙。其中骨架干挂法是在结构表面安装竖向和横向型钢作龙骨,然后利用不锈钢连接件将石材板块固定在横向龙骨上,其工艺流程包括“基体验收-挂线-安装龙骨-石材准备-支底层板托架-挂不锈钢螺栓-板材钻孔开槽-固定锚固件-安装固定板材-嵌缝”等。而无骨架干挂法则直接利用不锈钢连接件将石材板块固定在基体上,省去龙骨。有骨架多用于外墙面,无骨架多用于低处作业和内装修。(4)胶粘法则多指基体为木作面,其上将石材用环氧树脂胶直接粘牢。工艺简单,包括“基层处理-粘结-清洁”。

石材装修质量控制措施主要有:(1)涉及批量板块应由加工厂生产,禁止在施工现场批量生产板块的落后做法;(2)石材进场应按规定检查外观质量,包括规格尺寸、平整度、角度、外观缺陷等,超出允许偏差的,应退货或进行磨边修整;(3)对板块进行专项放样设计,有关各方应认真会审图纸,明确排板方式、分格和图案、伸缩缝位置、凹凸部位构造大样,落实施工前翻样;(4)依据现场放样,安装应先做样板,经参建几方共同选定和确认后,再大面安装施工;(5)试拼后按顺序进行板块安装编号,对号入座;5)安装中要对纹调整,使板与板间上下左右纹理通顺、色调协调、接缝平直等。

4、石材计价

(1)材料计价

工程计价中材料费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运杂费、采购保管费。运杂费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装卸费、运输费、运输损耗及其他附加费等。采购保管费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一般有“材料价=(市场供应价+运杂费)×(1+采购保管费率)”,其中“运杂费=供应价×运杂费率 (石材按易碎物品套用运杂费率为3.5%)”;“采购保管费=(市场供应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率(石材采购保管费率为1.5%)”。通常计算石材价指的是工程板,来源地为加工厂,按工厂运至现场的工程板材计价。

(2)施工(定额)计价

系统地讲,施工计价依据有预算定额及取费定额,针对石材施工,预算定额中有市政及建筑两专业。

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书中,(二)道路工程第四章节《人行道及其他》及第十章节《装饰工程》涉及定额,定额基于湿作业为主,基本满足适用建筑室外铺装计价。如2-218花岗岩石材面层安装、2-219花坛、台阶石材面层安装,还有花坛、台阶、盲道板、侧石、平石、树池等定额子项。

在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书中,上册中基本是没有石材定额,仅在第八章节《保温隔热、耐酸防腐工程》中提到花岗石面层定额四个子目8-118~8-121花岗石面层,其定额的基础也以湿作业为主,计价内容多用于工业建筑内。下册以装修定额为主,涉及各种装修方法,包括水平面与垂直面甚至曲面的各种装修部位。其中第十章节《楼地面工程》有23个项目,主要指室内湿法铺贴装修面。第十一章节《墙柱面工程》有22个项目。第十三章节《门窗工程》有2个,门窗套面板湿贴。第十五章节《其他工程》有6个,主要以零星装饰、局部现场加工与石材老装修拆除。例如在第十章节《楼地面工程》具体定额有10-16~10-23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贴碎块、拼花及点缀、嵌边;10-40石材面层打腊;10-64~65大理石(花岗岩)踢脚线与10-79~80大理石(花岗岩)楼梯面等。

这些定额基本上包括了所有石材装修做法,满足了建筑内外装修施工计价要求。所有预算定额只是用来计算工程直接费用的。要完全计算石材装修的工程费用,还要配合执行施工取费定额。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均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基础,再按取费定额的费率计取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组织措施费及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理论上说,作为石材装修分包商,还应计取总承包管理与配合服务费,以便向总承包交纳,等等。

二、石材的控制管理

作为业主及项目管理方需对石材进行控制管理,应在了解其性能、技术参数要求、加工工艺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具体项目情况,合理选定供货方式,采取以合同关系来约束石材利益链上的各方主体,以达到业主方投入少、质量好、管理顺之目的。

1、相关主体

石材运作主体对石材价值形成有直接或间接影响。有的影响使其成为业主决策及管理控制的关键。相关主体可分为两大团队。一是业主及其咨询团队(包括业主、使用单位、设计、项目管理、招标、造价咨询等);二是施工方及其利益链团队(包括总承包、装修分包、供应商或加工厂、采石场等)。业主团队是管理行为主体;施工团队是管理客体,也就是被管理控制因素。

(1)管理主体

业主是项目运作、石材管理控制主体,带领咨询团队实施管理。业主首要考虑是石材运用效果及后期使用维护;其次考虑材料价格、建造成本。业主管理可涉及到所有技术经济因素及运作环节(如石材来源、供货、加工、施工管理、材料定牌、定样、定价、采购决策、合同管理、验货、签证等),也可涉及到所有参建主体(如设计、项目管理、总承包、装修分包、加工厂等)。

设计最关注石材色彩、装修效果。对材料有深究的设计师会关注石材来源及加工。因为不同产地石材色彩深度、表面纹理都会有差别,甚至同一采石场的不同深层石材也有些差别,表面加工不同更能体现不同装修效果。设计关注上,总建筑师总体把控建筑立面、室内及室外安装效果;幕墙专业设计师关注外立面石材选用;内装专业设计师关注室内装修效果;外景观设计师则关注室外选材等。设计者以满足业主和使用单位的要求为目标,强调服务意识。

项目管理(含招标)属于管理参谋与执行者,为业主服务。应熟悉项目中石材情况(包括材料类型、使用部位、数量、施工方法等),了解石材来源、加工及市场价格等,作好业主的决策参谋,理顺装修分包及其他石材利益链主体的合同关系;有效地实施专业施工招标与石材供货招标等,运作合同分解及招标控制;加强施工监管,跟踪石材供货、验货及现场施工运用全程(现场可委托监理实施)。

造价咨询,主要是编制专业施工招标标底;按图计量,分门别类地汇总石材工程板规格、数量、表面处理要求等;对定牌石材询价、组价、计价,或提供现场签证价格意见等。

(2)管理客体

装修分包承担石材装修施工。一般指内装修、外幕墙均从总承包处分解出专业承包,也有室外铺装专业承包的。装修分包是石材直接利益相关者。材料供货上,业主可实施材料定牌或暂定价招标两种方式,最终是约定由其自行供货,则采石场、加工企业都由装修分包联系处理,装修分包独立完成材料采购供应(包括加工、供货、验货及现场施工等)。其他相关管理上,装修分包要进行投标预算,要组织施工下料设计,确认工程板下料单、要进行供货合同商洽、提出供料计划等;有的装修分包还参与到采石场考查以确定来源,挂贴施工样板提供设计选定等前期工作。可以说,装修分包与设计关联、参与招标、主导供料组织、现场验货、施工用料的全面运作。即使是业主甲供料,实际上也要装修分包全程掌控,充分配合,才能完成石材的运作。

总承包是建筑主体施工单位,对装修进行分包管理协调。与石材利益相关的是总承包管理与配合费用的计取、石材价格高低相关(石材价格是计费基数)。总承包在施工质量上有要求,在施工总进度上要统一协调,施工中还应提供工作面、相关设施(如垂直运输、材料堆放现场等)配合。

采石场及供货商。采石场是按供货商的要求提供石材荒料。较少业主按采石场指定石材来源,仅对样品来源地进行考查时涉及到。供应商一般同时有石材加工厂,可按装修分包或业主订货要求,从采石场采购荒料后在加工厂实施工程成板加工。供货商按合同约定供货,有的是按施工图下料供货,有的是依据料单供货。可以说,控制供货商是控制石材成本与利润的关键。供货商更希望业主直接订货,主要因为费用支付条件优。而现状是大多从装修分包处接合同订单,供货环节受控于装修分包商,付款条件从属于其工程付款,有的甚至是按工程验收与保修来约束石材货款。

2、控制管理方式

业主实施石材控制管理是基于投资角度来的。业主一旦选定了一种控制方式,实际上与利益相关者关系就明确了,其管理内容以及管理客体履约范围也就明确了。

(1)管理内容

控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石材定牌、小样确认、采石场考查、潜在供货商选择、招标预算、总包管理费确定、专业承包招标、暂定价设置、材料询价、价格签证、石材(供货商)招标、合同商洽、货物验收、货款支付、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这些工作中,业主更多的是决策,组织,除支付价款,均可委托工程设计、项目管理、招标、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去执行落实。本文是论述协同业主做好石材的管理控制,实际上,也就是指以上管理具体工作均由项目管理去执行或运作。而对应管理客体的履约范围,主要包括参与采石场考查、按期组织货源、工程投标、下料单、施工翻样、供货投标、价格申报、合同商洽、接受货款、控制验收、工程施工等。这些范围基本上是以装修分包来履行,有的内容也涉及到加工厂与采石场等。

(2)控制方式

业主控制管理石材,按工程板供应方式来分就只有两种,一是业主供石材(俗称甲供),二是装修分包采购石材(即包工包料)。依据业主实施招标控制的方式来划分,一是定牌定样品计价招标;二是暂定价招标;三是不计价(明确业主供料)的装修分包招标;四是(业主供应石材)对供货商再次招标。

以上,我们提示了选择招标方式的影响程度,主要是分解业主管理工作考虑。例如,价格签证就是暂定价招标方式下业主留下的工作,只有在施工期内依据装修分包的采购情况进行价格认可的行为。

3、合同管理

以下为合同关系框图的形式表示(图中互相箭线为合同关系、单箭线为业务联系),按工程板供应方为业主或装修分包来分为业主供料(甲供)与承包商自备料(即包工包料)的两种合同关系。其中,项目管理在业主领导下,以管理执行为主。

(1)业主供料

三、石材控制管理分析

1、审视控制管理成因

八十年代初期,国家按项目计划控制钢材,水泥,一般由甲方供应,实施指标管理控制。到九十年代,市场经济下建筑行业已经普遍实行了施工包工包料。绝大多数材料不用甲方进行控制或供应。但石材有其特殊性。一是源于石材的天然属性,来源与加工特殊;二是设计需求与建筑效果保证。该特殊性促使业主重视石材控制管理。

针对原因一,站在业主造价控制角度,对价值比重大的石材进行自主供料,不失为压实或降低建造成本的方式之一;对物料进行细微控制,可以避免外委造价咨询单位在编制施工招标标底中简单履行石料询价组价的肤浅做法而导致价格失控风险。由于石材来源与加工特殊,很多咨询工程师不了解石材来源与技术环节,对施工图上表示的工程板无法进行施工放样计算,计价不尽到位,欠缺编制经验,形成计价盲点盲区,或对咨询渠道不通晓,从而导致业主重视自主管理控制作补充。业主只有将工作深入到位,抓住控制环节,与承包商在施工期限内进行定价,参与到管理供货商直接供料,明白花钱过程为安。

针对原因二,建筑设计重在对外立面效果及色彩把握,对石材选用停在粗旷概念上。多以幕墙专项设计去补充完善,以指导专业承包施工、室内装修、室外、景观等专项设计。专业设计实际上是后续深化设计环节。针对石材应用,即使是在专项设计中也不能一步明确到位。专业设计师对石材的应用多借鉴于同类工程,对石材的来源及特性无更深了解,不能满足业主对施工造价控制的具体需要。还有的设计施工图表述不涉及石材表面加工,如切割磨边(缺乏详图或翻样加工图,也不能满足计价要求)或对石材大类名称统称一气,不分细致。如中国黑(未述及至河北黑、蒙古黑、山西黑等细分),可以说专业知识不如卖家、买家专业。正是源于此,业主不得不在施工招标、定价环节上采取针对性控制措施。可以说控制措施也是对设计不尽到位的弥补措施。

2、甄选控制管理方式

控制方式的选择就是合同关系的选择。合同关系图二所示是业主与装修分包的合同关系,石材控制是合同涉及的内容之一。合同关系图一表示的是业主与石材供货商的关系是主线,其中装修分包为石材施工使用方,与业主的合同中约定了关于甲供石材的相应条款。所以其角色退让到第三方的地位,与石料供货商之间的物质交验要通过业主方(项目管理或监理)进行。

管理方式选择要在招标进程中进行预控,提前实施招标策划。要充分理解在合同关系中所涉及关键词。在对装修分包的招标中,将石材以暂定价招标或扣除由甲方供应且实施材料二次招标也是常用方法。暂定价招标后就要涉及到施工中如何定价。如果实施甲供就要考虑分离出来二次招标的所影响装修分包利润,同时也影响装修质量、进度管理事项。如进行二次招标,直接要考虑的是施工单位是收取采保费,还是收取管理费?这样还可能引发“高价”投标应如何防范等。石材在供应中履约管理又如何实施呢?如果货到现场,装修分包只收费,不管质量,材料交接不负责等现象出现,使业主麻烦;特别是业主或项目管理或监理不能全管,管细的项目。再者材料标准如何制订也是一个问题。诸如此类,材料招标前都是管理控制要点。

关于招标方式的选择。石材招标方式主要涉及定牌、暂定价、业主供货等。首选是定牌。当设计能确定石材来源、石料加工的,用定牌方式进行招标约束就足以解决业主的控制目标,一般情况下会使质量更有保证,施工单位积极性也高些,管理责任也明确,现场人工好控制,材料流通环节少。所以定牌是首选,还特别适用于量少且对工程整体价值或使用效果影响不大的石材。其次是定价。当我们将石材以暂定价的方式进行预先施工招标,在施工期间供货前业主还是要进行石材定价的。定价时,业主要充分进行价格调查,咨询石材来源价,组合加工价,并充分考虑装修分包的管理费用、期望利润等才能与装修分包进行价格协商直至定价。一般来说,暂定价不宜提倡或慎用。好处在于装修分包无须进行就此部分材料的竞争投标,按“实”上报价格就成,一定程度上又有利于工程进度与质量的协同控制。最后就是业主供货与石材的二次招标方式。项目管理建议是“石材能定牌就定牌,定牌为最佳选择;暂定价招标后期询价及协商不是实用方式宜慎用,能不用则不用;业主供应石材是科学管理补充,只要有需求,就可以实施,但很麻烦”。

也可以从工程特点来补充分析。定牌进行分包施工招标,由承包商采购供货,此情况适用于设计明确了具体石材,石材量小,价格司空见惯且可控,如地面局部拼花石材、接待台柜面(小量)石材;再如很普通的消防楼梯的梯面装修石材用福建灰麻,仍由承包商采购供货,此情况主要考虑设计不能及时定样定牌,装修图纸不到位,甚至不能计算石材量(如特殊异常的楼梯,展览看台等),施工前期不能定牌(如大面积幕墙);或是花样多,石材不常用(如广场地面出现很多异常石材,高档写字楼、酒店装修石材)。业主供货,由业主自行选择供货商,此情况可能因为货物来源及供货商方面业主早有意向,或有合作,或针对大面积的石材,业主对造价重视而决定自主供货等。还有的工程中少量石材,业主会直接在施工中按无价材料进行签价,做法是依据项目管理先行询价,在询价基础上定价。

四、石材控制管理措施

在明确控制管理方式后,项目管理应协同业主具体实施。控制管理措施包括组织、经济、技术或其相应的综合等措施。在石材控制上,也不乏如是。上文中已经提及了一些具体的技术、合同等管理措施,在下文介绍中,没有明显区分出三类措施或综合措施的综合类型,仅就笔者关注的管理措施做些评述,以享读者求得共同理解管理细节之繁杂。

1、组织石材供货考查

石材供货合同例1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砂石料的供应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省道217朱诸路莱州界至国道309段大修工程第一合同段

二、 砂石料名称、规格及价格

1-2 cm碎石

0.5-1 cm碎石

0-0.3 cm碎石 1-1.5 cm碎石 0.3-0.5 cm碎石 砂 此价格固定不变,并均为含税价格。

三、 质量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砂石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1-2004进行检验。

四、 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及供料时间

1.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供料,并负责装卸。

2. 交货地点:乙方将砂石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验收。

3. 供料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 计量

砂石料由磅称数量为准,并按每方1.45吨折方计算。

六、 结算方式与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根据送货单定期对账,甲方根据确认的送货单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业主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给甲方,乙方同意甲方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到位后三日内才按比例支付材料款。特别约定,以上付款因业主方拨款进度受政府部门财政拨款计划的制约,如遇业主延期拨款,甲方付款予以延期,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七、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 由于乙方所供砂石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甲方返工或延误工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由于乙方原因砂石料规格不按照甲方指定规格送料、数量未按照甲方要求进场、未能及时按甲方要求时间送料没有按甲方要求时间及时供应而造成甲方损失,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工程所需砂石总价款的1%赔付甲方,乙方逾期3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 业主方工程款拨付后,由于甲方没有按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材料款,每延后1天,需多支付乙方材料总价款的1%。

4.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24个月,

合同中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购买石料合同范文二

甲方(买方) :

乙方(卖方) :

鉴于乙方愿意承担甲方承建的位于 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新华村润科锦润城安置房 工程的部分砂石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1、交货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新华村润科

2、开始供货时间:_20xx年 3_月_10 日起。

第二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锦润城安置房工地

1、 订货方式:甲方应提前 日将所需砂、碎石计划(含品名、规格、数量、求到货时间等)发给乙方,通知包括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乙方在收到甲方计划后3日内或按合同约定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应严格按照甲方计划供货。

2、供应价格:砂单价(70元/吨);碎石单价(65元/吨)统价。该单价为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到工地价格(含发票)。上述单价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递增或递减,双方提前一周通知并签订补充协议。

3、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专人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砂每立方米按1.4吨,石子每立方米按1.55吨计算。

4、在材料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后的为准。

第三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及数量负责。

2、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着材料最终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4、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甲方与乙方的磅差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以甲方实收数为准;超过国家规定范围外,以前所送的材料数量,都按此次的数量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有任何借口不同意,也不得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3日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计划后3日内或按合同约定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应严格按照甲方计划供货。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六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1、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

3、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保证通讯工具联系正常,如果甲方需要材料,而无法联系到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金额甲方直接从乙方的材料款中扣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5、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5%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5%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1、乙方持甲方现场专人签认的收料单到甲方项目部核对数量,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点收入财务挂账。如乙方按期不办理对帐结算手续或乙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甲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定于每月25日结算一次,次月十日付款。

2、材料结算款在甲方收到业主当期计价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帐户。如乙方随意改变帐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2、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供方在运输途中无论发生任何意外,需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电 话:开户账号:

乙方(签章):委托人: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电 话: 开户账号:

年月日:

购买石料合同范文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详见报价单)109物业维修材料:

1,109物业房维修装饰材料;

2,活动室维修装饰材料;

3,两个单人宿舍地板维修装饰材料;

4,车库门贴瓷砖维修装饰材料。

合计金额:25849.68元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捌佰肆拾玖圆陆角捌分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内蒙古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乙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一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需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