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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1-25 02:32:29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例1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面对当前我县新乡村建设规划滞后、品位不高的问题,建设规划部门按照县新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在统一认识、确定思路、创优创特和长效管理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工作方法,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认识、凝聚力量,充分发挥建设规划部门的主体作用

新乡村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之后,规划建设部门深刻认识到这是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民心工程”,是改善乡村面貌、移风易俗的一件大事,也是建设规划部门确立规划的龙头地位,精心搞好村镇规划的本职工作和切入点。为此,县规划建设部门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组织精兵强将参与到全县村镇规划的测绘、设计中,在工作力量上形成了设计人员和设备两个“一边倒”的局面。19名测绘、规划设计人员取消了节假日、双休日,对照工作目标,将任务分解到个人,带任务上岗、带压力工作,紧张而有序,整个部门上下凝成一股巨大合力,推动新乡村建设规划编制顺利开展。

2、创新思路,抓住重点,高水平搞好村镇规划编制

我县素有“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之说,交通相对滞后、农户居住分散,在这样一个规划编制基础较差,起步较晚的乡村,搞好新乡村规划编制,必须在思路和突破口上做好文章,县规划建设部门很好地把握住了这一点,使全县新乡村建设在较短的时间内初见成效。

(1)抓住本质、重点突破,充分发挥沿线重点村镇规划的示范作用

镇是乡村经济生活的重要集散地,其规划建设的好坏对农户在新乡村建设的认识有直接影响。为此,我县以提升镇环境质量和改善镇形象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沿线示范镇、示范村作用,以点带面,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镇的镇建设,利用紧临公路的交通优势,结合市场运作加快镇改造,解决了许多资金和技术上的难题,并充分挖掘徽派建筑的文化底蕴,建筑造型线条简洁、装饰色泽淡雅,统一中力求变化,形成了具有客家风蕴、地方特色的镇建筑景观;茅店镇则充分利用了国道、铁路、路穿境而过且靠近镇的交通优势和紧城郊的地理优势,沿国道进行镇改造,大力发展垂钓、餐饮等特服产业,带动了休闲经济的红火发展;还有镇的中心广场建设等,在农民心中起到了一面镜子的作用,激发了他们要求改变生活环境、移风易俗的迫切愿望,很好地带动了村庄规划,加快了新乡村配套设施如社区公共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健身运动场地、集中式生态公厕、人畜分离等建设,形成镇村两级规划建设相互促进、相互借鉴的良性循环。

(2)整合资源、齐抓共管,高效率推进村镇规划进程

为加快村镇规划编制的进程,建设、水利、交通、林业、水保等多家拥有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的部门分别组成专门技术队伍,集中时间和精力,在新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和整合下,各自对分配的测绘任务同步开展工作,然后由建设部门负责对所有村庄进行规划设计,经村民理事会初审,通过后再由县新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后方交由村民理事会组织实施。这样一来大大提高了测绘和规划设计的效率和水平,在较短的时间内即完成了全县首批33个重点村的规划设计任务。

此外,我县还积极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放开设计市场,走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的设计之路,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自行聘请县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镇、村规划设计,形成百花齐放的新格局,避免了单一、仿效的的设计模式。如两乡镇的镇总体规划编制由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组织完成,镇村、镇村聘请了省环境设计事务所进行村庄规划效果设计,这些均是借用外智的成功例子。

(3)充分发动、广纳众言,让村镇规划走群众参与之路

众人划浆开大船。在新乡村建设规划中,县规划建设部门没有闭门造车,而是充分发挥乡镇有一定经验的设计人员及各村镇规划建设理事会的作用,尊重群众的意愿,在规划中充分吸纳村民的合理建议,进行精心规划,体现了村民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了群众的规划意识和参与热情。在进行各村镇的规划编制时,规划设计人员都在进行初步设计后,充分征求理事会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整合考虑,特别注重在规划中彰显村庄特色。如移民新村规划设计的立面造型,户型设计都充分征求了群众意见,安置移民十分满意,实施也很顺利。

(4)精心指导、强化培训,组建高素质的村镇规划队伍

针对当前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人员力量相对薄弱,专业技术相对生疏的情况,县建设规划部门组建了由规划、质监、监理、设计院等专业股室技术人员组成的新乡村建设和“三下乡、五服务”小分队,深入村镇指导服务,及时为新乡村建设提供义务咨询,解决规划建设中的难题。并计划下一步组织各乡镇规划建设专职人员和各村理事会会长参加专业技术培训,抽调有关技术骨干分别到规划、质监、监理、城管、设计院、建筑公司跟班学习,在实践中培养壮大我县规划建设管理队伍。

3、因地制宜,张扬个性,坚持在新乡村规划建设中创特创优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例2

前 言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持了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态势。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建筑安全生产总体稳定的形势下,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特别是乡镇建筑安全较大以上事故多发,且呈明显上升趋势。事故频发表明乡镇建筑安全状况日益严峻,也暴露出乡镇建筑安全管理及技术服务在法制、机制、体制、制度及工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诸多漏洞和突出问题。对此,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当前乡镇建筑安全管理的主要问题分析

(1)对乡镇建筑安全认识不足,监管工作严重缺位。乡镇建设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含农民建房)、公共建筑及设施和生产性建筑等。由于目前国家有关乡镇建筑安全特别是对农民建房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不健全、不明确,造成了有关职能部门对乡镇建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措施乏力,管理主体缺位。从而导致在发生事故后,出现一些这事不归我们管,没有力量管,且也管不了等模糊认识。在客观上,从上到下特别是在基层乡镇,实际上形成了对乡镇建筑安全管理的“真空”。不少乡镇未设立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也很不健全。上述现象目前仍普遍存在,应亟待采取措施,加以改变。

(2)乡镇建筑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相关管理制度缺失。目前我国城市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体系是比较完善的,但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经济管理模式,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上,重城市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轻乡镇建筑安全的管理,其监管体系也大都只适用于城市地区。

一是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适用范围过窄,安全管理未能覆盖所有乡镇建设工程特别是农房建设。在现行的《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中,明确规定将农村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等部分建设工程特别是农民自建低层(三层以下)住宅的安全管理排除在外,不适用其规定,而实际上对限定以上乡镇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也未真正落实到位;

二是对乡镇基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未作出明确规定。如有关法律法规仅赋予县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而对于县级以下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委会等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则没有做规定;

三是目前缺乏对乡镇建筑安全管理和技术指导的专门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因此,在法律法规及制度层面,造成了对乡镇建设安全管理的职责不清,管理主体不明确,工作乏力,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3)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缺乏对乡镇建设的宏观规划,房屋设计、施工组织等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不到位。从规划层面看,各地重城市建设规划、轻乡镇建设规划的现象比较普遍,规划管理弱化,特别是对农民建房缺乏规划引导和管理,在一些地区,乡镇基层政府对乡镇建设工程特别是农民建房用地、选址未充分考虑山体滑坡、地质条件不稳定等安全隐患,对农民住房建设选址安全把关不严,缺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从政府安全管理层面看,县、乡镇政府没有健全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服务机构,配置相应的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一些建设工程未取得规划批准文件和开工许可就擅自开工建设,施工前也未履行办理报建备案手续。农民建房多数未执行“一书一证”制度,其选址意见书和开工许可制度流于形式,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不力。从技术服务层面看,特别是农民建房大都各行其事,也未与乡镇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机构签订建房服务协议。在相当多乡镇,技术服务组织和体系不健全,农民建房大都由没有资质的人员进行设计,不少农房建设无设计,也没有相应的设计通用图,有关部门及技术服务机构对乡镇建设工程特别是农民建房的技术服务和施工指导不落实。

(4)农民建房处于无序状态,安全隐患十分突出。从目前农民建房房屋设计、施工组织、工艺程序、材料使用、施工人员队伍等环节看,目前绝大部分农民建房没有经过专业设计或无设计,且无营业执照,施工组织混乱,工艺不合理,建筑材料不合格,施工队伍无资质,无施工许可,基本上处于“无政府”状态,安全隐患严重,质量安全无保障,导致事故时有发生。

(5)农民建房安全意识差,施工队伍素质低,缺乏安全知识和专业技能。在农民建房过程中,这是一个十分突出的普遍问题,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是大多数农民自建房无设计图纸,不符合建设规范要求。二是有些房屋选址在山体地质结构复杂或不稳定地带,易产生山体滑坡、坍塌等事故。三是为节约成本,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或有的农民将旧房拆除的部分废旧材料用于新房建设,违反建筑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质量安全隐患。四是目前农民自建房多数是由农民自己组成的建筑队进行施工,基本上没有经过正规培

训,缺乏专业知识,安全意识薄弱,也无安全防范措施。

二、做好乡镇建筑安全管理的建议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调研,提出对策,推进工作。一是有关职能部门要把做好乡镇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做好乡镇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乡镇建筑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树立对乡镇建设工程全面管理的安全理念。三是要针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乡镇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选择重点地区及事故多发的乡镇,开展乡镇建筑安全状况的调查研究,摸清乡镇建筑安全状况特别是农民建房管理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各地一些探索、好的作法等,进而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技术服务措施。

(2)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是做好乡镇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之策。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适应新形势,制定和实施有关乡镇建筑安全管理的专门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监管,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推动工作。一是要尽快修改、补充《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把乡镇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农民建房(包括三层以下的农民建房)纳入其管理范围,对乡镇建设工程,特别是农民建房的事故质量安全管理作出具体规定,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责任。二是研究制定加强乡镇建筑安全管理的专门法律法规和办法,明确和落实乡镇基层政府及办事机构的监管职责和责任。建议尽快研究制定《乡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专门法规、规范,来指导乡镇建筑安全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县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建筑安全监管的职责和责任。同时,应将监管范围覆盖到乡镇,特别是明确县级以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职责和责任,并赋予相应的管理手段,做到职责清晰,责任明确,权责统一。

(3)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一是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基层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的乡镇建筑安全监管机制,配备相应的监管人员,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二是要根据农村特点,研究制定乡镇建设工程从建设规划、招投标、工程设计、开工许可、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三是研究实行登记备案和监督检查制度。由乡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参与农民建房的施工企业或个体施工队伍实行申请登记备案制度。特别是乡镇要加强对农民拆、建房的安全管理,与业主签订安全保证书等,并在乡镇设专职或兼职农村建房质量安全员,专门负责农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实行对个体施工队伍的资质管理,审查合格的方可承揽农房建设项目。

五是要求乡镇规划区内的所有公共建筑及设施工程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并严格进行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制度。

(4)科学制定乡镇建设规划,强化规划管理和导向作用。各地要依法在乡镇总体规划下,编制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加强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要在《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新条例,对包括农民建房在内的乡镇建设规划的制定、工程用地、项目申请和审批、工程设计、开工许可、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建设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强化对乡镇建设项目特别是农房建设的有效监督管理。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例3

长期以来,计划生育工作在基层是一个谁也不想干、能推则推、能躲就躲的事。这直接导致计生干部队伍的青黄不接。有能力的人不愿干、看不到前途,有门路的人都想方设法调换工作了,整个计生队伍的状况是: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业务不熟、待遇偏少、整体素质不高,尤其是一些村(居)委会基层组织战斗力差,对"天下第一难事"干部不敢抓。据统计,2002年全县镇、村两级计生专干883人,其中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占64%,45岁以上的占48%。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群众的生育愿望与计生政策有一定距离,干群矛盾突出,管理方式上主要依靠强制执行,很多人不愿意抓计生工作,只好挑选一批身强力壮、文化程度不甚高的人员做计生工作。九十年代后期至今,这种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已无法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从而造成计生工作底数不清,统计不实,管理混乱,规范化建设无法开展。新一届县委、县政府对症下药,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队伍建设问题,并采取了几条措施:

一是强化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保证。县委决定由分管组织的副书记兼管计划生育工作,这样既便于让组织部门把握全局,从计划生育工作的好坏来考察、了解乡镇领导的能力,又便于及时调整乡镇干部,让计划生育工作成为锻炼干部的试金石。2004年,县委还做出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考一批年青党员干部,任命为乡镇副书记,专管计生工作;对政绩突出、留任分管计生工作的副乡镇长全部提拔为副书记。同时,选拔了一批年轻有为、大中专文化程度以上的国家公务员担任乡镇计生办主任。

二是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镇、村计生干部。2004年和2005年,我县先后两次招考450名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安排到村(居)委会,使每个村(居)委会大中专文化程度的计生专干达到2至3名;招考17名大中专毕业的妇幼医生安排到乡镇计生服务所,使每个乡镇计生服务所医技人员达到3人以上;2004年,又从村级计生专干中招考17人安排到乡镇计生办;对28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计生人员实行离岗退养。2004年,县里根据村级大中专毕业生专干招考、调动、提拔后岗位缺人的状况,补招85名大中专毕业生充实了村级专干岗位,使镇、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大中专文化程度的达到60%,高中以上的达到81%,平均年龄从40.5岁下降到32.3岁,计生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如南山镇龙埚村计生专干黎秀程,父亲久病去世后,家境贫寒,但她吃苦耐劳、尽心尽职、深入群众,使所任职过的村委会从"三类村委会"跃上"一类村委会"。

三是提高镇、村两级计生干部的待遇。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为了解决计生干部的待遇问题,想方设法从人员编制、经济待遇等方面给予解决,先后将18名事业编制的计生办主任全部转为公务员;非行政编制的计生服务所、服务中队人员,享受行政工资,由县拨款400-600元,不足部分由乡镇补发,与包干任务挂钩;县招考的大中专毕业的计生专干工资由县、乡镇、村三级按5:3:2的比例分担,乡镇负担的三成工资先由财政部门拨付,年终再从乡镇财政包干基数中扣除,确保每个专干工资待遇达到750-850元;乡镇自聘的村级专干工资由县、乡镇、村委会分担,达到400元以上。这既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又消除了他们"放水养鱼"、靠征收社会抚养费发工资的思想。

四是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提高计生干部的业务素质。三年来,我县先后将分管计生的乡镇领导、计生办主任、统计员和村专干250人,分四批送到南京人口干部学院学习;邀请省、市计生部门领导到我县举办培训班12次;县自办培训班8次。参加学习的县、乡镇、村三级计生干部达12000人次,使各级计生干部理论、业务水平都得到明显提高。

二、建立一套奖罚分明、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例4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加强人口计生机构队伍建设

湖南省委省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把人口计生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作为抓好人口工作的坚强保障。特别是在机构改革中,相关部门主动征求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人口计生部门积极努力争取,不断健全机构、增加编制、加强队伍。具体做法是:

一、努力健全机构

2010年省直机关单位机构改革后,省人口计生委(含协会)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0个增加到14个。具体情况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口发展研究处、计划统计处、宣传教育处、科学技术处、财务资产管理处、利益导向处(本次“三定”增加)、人事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本次“三定”后增加)、协会综合处(本次“三定”增加)、协会业务指导处(本次“三定”增加)。

省人口计生委共有7个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差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计划生育研究所,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宣传中心,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计划生育药具物资站,差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培训中心,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计划生育信息中心,自收自支的副处级事业单位生殖健康服务中心。

14个市州人口计生委大都设置了10个以上科(处)室。如:长沙市设置了办公室、人事处、资产处、政策法规处、规划统计处、科学技术处、奖扶处、流管处、宣教处、监察室、机关党委、科技服务中心、药具站、协会秘书处等14个正科级单位。

122个县市区大都设置了10个以上股室,如宁乡县设置了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统计科、政法科、科技科、宣传科、流管科、奖扶科、常年调查队、药具站、计生执法局、技术服务站、协会秘书室等机构。大部分县市区计生执局(队)和计生服务站为副科级单位。

特别是在2011年开展的乡镇机构改革中,我们通过与省领导汇报、与相关部门单位协调、及时召开市州主任会议、委领导带队下乡督查、纳入省级重点考核指标(在省考评总分中加分)等措施,积极努力争取,促使市县两级都出台了稳定加强人口计生工作机构的文件,明确乡镇计生办为乡镇“四个内设机构”(一般是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人口计生办)之一,计划生育服务所(中心)为“六个事业站所”之一。

二、努力增加编制

省人口计生委机关现有行政编制72个(比上次“三定”50个增加了22个),事业编制141个(上次“三定”以来增加了14个)。省人口计生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9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省计生协会事业编制14名,流管站编制9名,研究所编制39名,宣传中心编制13名,药具站编制18名,培训中心编制21名,信息中心编制14名,生殖健康服务中心编制4名。全省乡以上人口计生系统总编制数25370个,其中行政编制人员9491个,事业编制15879个。

省编办、省人事厅、省计生委联合发出《关于规范乡镇计划生育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在乡镇机构改革中,一、二类乡镇可单独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只设综合办公室的乡镇可在综合办公室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乡镇计划生育专干编制,应根据乡镇人口总数和地域大小、地理位置等情况配备,每个乡镇至少配备计生专干1名,总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可适当增配。计生专干应使用行政编制。乡镇原已设置计划生育服务所的可予保留,其人员编制可按:1万人以下的乡镇配备1~2名,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的配备2~3名,2万人以上的乡镇,可适当增配。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努力增加职数

千方百计增加委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委机关有正厅级主任1名,副厅级副主任、纪检组长、党组成员7名,巡视员1名、副巡视员1名;处级领导职数26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2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4名;处级非领导职务21名。

省计生协会副会长(副厅实职)2名、副巡视员1名,处级领导职务5名,其中正处3名,副处2名;处级非领导职务3名。

直属事业单位,一般设置了2正2副或者1正3副。机关服务中心1正3副,流管站1正2副,研究所2正2副,宣传中心1正3副,药具站2正2副,培训中心1正3副,信息中心2正2副,生殖健康服务中心1正。

四、努力加强队伍

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人口计生网络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11年10月,省、市、县、乡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28815人,46869名村级管理员(服务员)和40多万名村(居)民小组长承担村级人口计生工作。

一是优化文化结构。2011年,全省在编的乡级以上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共有26999人。其中本科及以上5420人,占20.07%;大专文化13418人,占49.70%;高中和中专文化7122人,占26.38%;中专以下1039人,占3.85%。与1983年比,大专以上文化的比例提高了66.1%,中专以下文化的比例降低了26.72%。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例5

一、我县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进展情况:

科学规划是最先进的生产力,搞好村镇建设规划编制,是落实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新农村建设活动启动以来,我县建设规划部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新农村建设规划中,不断进行资源整合,做到精心规划,全力指导和推动全县新农村规划建设工作,在测绘、规划编制上取得了显著效果。目前,已顺利完成了全县首批33个重点村的现状图、平面规划图、轴测图编制和十套小康楼、四套生态公厕施工图设计,测绘数字化地形图34个。此外,还完成了石院村委会办公楼及社区活动中心、江口移民新村A、B户型、湖江高坑小学、夏府村委会等单体建筑施工图设计,其余村镇的测绘、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员公开招聘工作笔试部分结束,正进入面试阶段,近期将择优入用,充实到各村镇规划建设所。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面对当前我县新农村建设规划滞后、品位不高的问题,建设规划部门按照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在统一认识、确定思路、创优创特和长效管理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工作方法,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认识、凝聚力量,充分发挥建设规划部门的主体作用

新农村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之后,规划建设部门深刻认识到这是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民心工程”,是改善农村面貌、移风易俗的一件大事,也是建设规划部门确立规划的龙头地位,精心搞好村镇规划的本职工作和切入点。为此,县规划建设部门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组织精兵强将参与到全县村镇规划的测绘、设计中,在工作力量上形成了设计人员和设备两个“一边倒”的局面。19名测绘、规划设计人员取消了节假日、双休日,对照工作目标,将任务分解到个人,带任务上岗、带压力工作,紧张而有序,整个部门上下凝成一股巨大合力,推动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顺利开展。

2、创新思路,抓住重点,高水平搞好村镇规划编制

我县素有“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之说,交通相对滞后、农户居住分散,在这样一个规划编制基础较差,起步较晚的农村,搞好新农村规划编制,必须在思路和突破口上做好文章,县规划建设部门很好地把握住了这一点,使全县新农村建设在较短的时间内初见成效。

(1)抓住本质、重点突破,充分发挥沿线重点村镇规划的示范作用

圩镇是农村经济生活的重要集散地,其规划建设的好坏对农户在新农村建设的认识有直接影响。为此,我县以提升圩镇环境质量和改善圩镇形象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沿线示范镇、示范村作用,以点带面,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吉埠镇的圩镇建设,利用紧临江兴公路的交通优势,结合市场运作加快圩镇改造,解决了许多资金和技术上的难题,并充分挖掘徽派建筑的文化底蕴,建筑造型线条简洁、装饰色泽淡雅,统一中力求变化,形成了具有客家风蕴、地方特色的圩镇建筑景观;茅店镇则充分利用了323国道、京九铁路、赣龙铁路穿境而过且靠近圩镇的交通优势和紧城郊的地理优势,沿323国道进行圩镇改造,大力发展垂钓、餐饮等特服产业,带动了休闲经济的红火发展;还有沙地镇的中心广场建设等,在农民心中起到了一面镜子的作用,激发了他们要求改变生活环境、移风易俗的迫切愿望,很好地带动了村庄规划,加快了新农村配套设施如社区公共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健身运动场地、集中式生态公厕、人畜分离等建设,形成镇村两级规划建设相互促进、相互借鉴的良性循环。

(2)整合资源、齐抓共管,高效率推进村镇规划进程

为加快村镇规划编制的进程,建设、水利、交通、林业、水保等多家拥有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的部门分别组成专门技术队伍,集中时间和精力,在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和整合下,各自对分配的测绘任务同步开展工作,然后由建设部门负责对所有村庄进行规划设计,经村民理事会初审,通过后再由县新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后方交由村民理事会组织实施。这样一来大大提高了测绘和规划设计的效率和水平,在较短的时间内即完成了全县首批33个重点村的规划设计任务。

此外,我县还积极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放开设计市场,走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的设计之路,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自行聘请县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镇、村规划设计,形成百花齐放的新格局,避免了单一、仿效的的设计模式。如南塘、白鹭两乡镇的圩镇总体规划编制由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组织完成,五云镇五云村、沙地镇螺田村聘请了江西省环境设计事务所进行村庄规划效果设计,这些均是借用外智的成功例子。

(3)充分发动、广纳众言,让村镇规划走群众参与之路

众人划浆开大船。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县规划建设部门没有闭门造车,而是充分发挥乡镇有一定经验的设计人员及各村镇规划建设理事会的作用,尊重群众的意愿,在规划中充分吸纳村民的合理建议,进行精心规划,体现了村民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了群众的规划意识和参与热情。在进行各村镇的规划编制时,规划设计人员都在进行初步设计后,充分征求理事会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整合考虑,特别注重在规划中彰显村庄特色。如江口移民新村规划设计的立面造型,户型设计都充分征求了群众意见,安置移民十分满意,实施也很顺利。

(4)精心指导、强化培训,组建高素质的村镇规划队伍

针对当前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人员力量相对薄弱,专业技术相对生疏的情况,县建设规划部门组建了由规划、质监、监理、设计院等专业股室技术人员组成的新农村建设和“三下乡、五服务”小分队,深入村镇指导服务,及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义务咨询,解决规划建设中的难题。并计划下一步组织各乡镇规划建设专职人员和各村理事会会长参加专业技术培训,抽调有关技术骨干分别到规划、质监、监理、城管、设计院、建筑公司跟班学习,在实践中培养壮大我县规划建设管理队伍。版权所有

3、因地制宜,张扬个性,坚持在新农村规划建设中创特创优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例6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立足乡镇经济、社会、人口发展水平,按照“提升档次、改善环境、完善配套”的要求,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丰富小城镇建设内涵,力求层次和造型的多样性。

2、加强引导,积极推进。积极引导农民到城镇购房,到中心村统一建房,集聚人口,扩大村镇规模,同时保证村镇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续性。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节约土地资源,杜绝重建的原则,加快村镇建设速度,提倡片建设,限制零星建设,杜绝违章建设,提高建设水平。

4、加强配套,完善功能。按照城市建设要求,搞好村镇配套建设,合理确定功能分区,对村(居)民关心的道路、供水、排水、路灯、绿化及休闲广场等民生问题,要重点及时解决。

5、政策扶持,推动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原则,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建设合力。县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小城镇和康居示范村建设发展,向上积极争取,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帮助。

三、工作目标

1、各乡镇在全县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修编完善本辖区总体规划,做好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完成报批工作。全面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任务,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

2、以整治村镇“脏、乱、差”为目标,建设有序、整洁、卫生、幸福的新型村镇。加快实施各乡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作为推进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同步推进各乡镇及中心村、康居示范村建设,建成一批省市级康居示范村,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

3、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小城镇。以实力大提升、面貌大改观为目标,以县城为中心,集中建设等重点乡镇,力争达到彰显特色,提升品位的示范要求,延伸并带动周围乡镇发展。

4、加强民房建设管理,着力遏制违章建筑,坚决制止违法在国省干道沿线及非规划区建房行为,严重影响规划的民房要依法拆除。按照康居示范村创建计划,结合农地挂钩工作,搬迁安置村庄零星散户,鼓励农民到村庄规划区集中建房。

四、工作要求

(一)尽快编制完善规划。围绕规划龙头作用,引领新农村建设。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本辖区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小城镇重要街区、重点地段和成片开发的住宅区、商业街等详细规划的编制进程。县建设、国土、水利、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有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协助乡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二)树立经营城镇理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盘活城镇资源。在土地开发利用上,坚持放活一块、管住一块、控制一块的原则,对建设用地要全面放开放活,运用市场手段,最大限度地提升土地价值;对农民居住用地要切实管住管好,农村宅基地不在规划点上的一律不予审批;对零星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鼓励农民到小城镇购房或按规划集中建房。在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上,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允许产权流转,鼓励社会参与,最大限度地盘活小城镇资源。

(三)切实加快村镇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重点抓好以道路建设、供排水系统为主的市政配套设施;抓好以行道树和街头绿地为主要内容的绿化工程,以安装路灯为主要内容的亮化工程;抓好市场、商贸、电讯等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有计划推进重点村庄建设,各乡镇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社会资金、民间资本参与村镇建设,积极推进康居示范村、村庄整治村建设工作。

(四)创新村镇管理机制。一是抓好规划管理,村镇建设项目要由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设计,确保规划上档次、上水平,要严格建设审批程序,凡是城镇建设项目,必须经县规划和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现场定点放线后,再进行建设,乡镇范围内的单位、个人建房,要严格建房审批程序,村庄建设必须严格审核,一律实行先报后批,先批后建。坚决杜绝先建后批、不批就建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格建设管理,村镇新建、改建的生产性设施、公共设施以及其他建设项目,必须由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县规划和建设部门要组织村镇建筑工匠分期分批地接受从业资格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三是加强环境治理,重点解决村镇“脏、乱、差”现象,彻底清除影响村容镇貌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严禁在道路上乱设摊点、乱停车辆、乱倒垃圾、保护镇容镇貌,搞好卫生整治。四是健全管理机构,各乡镇要加强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建设,落实经费,充实人员,确保有专门队伍对村镇建设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

(五)强力整治违章建筑。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违建防治工作,切实做到整体联动,通力合作,严格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未批先建、不按规划审批要求建设等违法建设行为,发现违法建筑要坚决拆除。县建设局、国土局要对全县村镇违法建筑依法巡查、督察,对违建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公安局要依法加大对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人员打击力度,保证拆违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乡镇要加强防治违章建筑的专门队伍,落实专人负责防治违建工作,要从源头上制止违章建筑,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违章建筑防治,主要负责人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责任要逐级落实到位,村(居)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有第一时间发现、制止的责任,各乡镇要严格要求,责任明确到位。

(六)依法推进征地拆迁。各乡镇及县国土、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征地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各乡镇要针对征地拆迁专项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回头望”,分析原因,找准办法,举一反三,对照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在整改到位的基础上,各乡镇、各部门要有针对性做好征地拆迁启动有关工作,提出可操作性的意见,报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审查,经县政府审查同意后适时实施。切实依法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全面提高依法、文明、和谐征地拆迁意识,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征、强拆、强建行为,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的应急处置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县成立规范和加强村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和建设、国土、规划、发改、水利、环保、交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规范和加强村镇建设工作的推进、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要建立村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村镇建设的组织推进、督查考核、协调服务,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相关单位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任务靠身,相关单位要服从大局,整体联动,协调配合,努力形成村镇开发建设的强大合力,推动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互动并进。

(二)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各乡镇、各部门在工作中要深入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尊崇法律、遵守法律,按章办事,熟练掌握涉及规划、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等相关行政许可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推进项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政策,阳光操作,在规划、征地、拆迁等环节必须认真落实听证制度、公示制度、社会风险评估及公众参与制度;同时要严格执法,加大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整治违章建筑、市容秩序等各方面顽疾,维护法律尊严。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服务保障。县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要通过不同形式,积极引导各乡镇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围绕房地产开发、集镇区主体功能区及配套建设等工作重点,加大招商力度,通过多元投入加速解决城镇化建设投入不足的实际问题,在资金上加大土地运作力度,解决资金投入瓶颈;在用地上,结合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优先保障中心镇、重点镇和康居示范村建设用地需要;在金融支持上,县农村合作银行、县筑富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村镇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强化服务,跟踪协调,建立村镇建设重点项目服务协调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程推进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例7

(一)机构设置情况。2008年镇级机构改革后,我区乡镇统一设置了党政工作机构4个: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置镇级事业机构5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经管服务中心、镇村建设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6年又进一步调整,镇党政工作机构调整为6个:在原有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基础上、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单独设置、新增设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镇事业机构数量保持5个:在保持原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经管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不变的基础上,撤销了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将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由挂牌调整为单独设置。

(二)人员编制核定。根据《山东省乡镇分类办法和机构编制核定标准》相关规定,从严核定了三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三个乡镇共核定行政编制123名、事业编制116名。

二、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成效

(一)转变了政府职能。改革以后,镇政府逐步向服务型、法治型政府转变,将乡镇领导干部从直接抓生产经营、催收催种等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使其把工作重点放在政策引导、典型示范、提供服务、营造发展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上。近几年的实际运转表明,镇政府在促进经济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成效显著,农民收入普遍增加,民生改善效果突出,农村和谐稳定基础更加坚实,基层民主不断夯实。

(二)理顺了管理体制。通过此次改革,进一步理顺了区镇条块关系。逐步建立健全了与镇职能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完善了镇与派驻机构相互支持、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协调配合更加顺畅。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各镇均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与区级行政审批中心联网,实现了区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互联互通。

(三)强化了机构人员编制管理。此次改革对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设置,政府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得以优化整合,进一步提高了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率。行政事业编制的重新核定、适当精简,在减少了财政供养人员规模的基础上,确保了必要的干部队伍力量,避免了人力资源的重叠浪费。

三、乡镇机构改革后政府履职上出现的主要问题

乡镇机构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调动了乡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释放和激活了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动力。不过在政府履职工作运行中,逐渐出现了以下问题。

(一)职责界定不清,出现权责不一致的问题。镇级机构改革一方面适度扩大镇级行政管理权限,另一方面也导致了乡镇承担的职责任务越来越重,甚至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权责不一致的情况。与此同时,虽然经过科学调整完善,乡镇工作的考核日趋科学合理,但是由于乡镇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越来越高,对乡镇政府在劳动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方面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导致了上级政府对乡镇的考核力度更加细化,乡镇自身压力越来越大。

(二)机构设置动态调整及人事、财政保障不够到位。根据镇级机构改革的要求,镇政府的党政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设置整齐划一,但是与各镇实际结合的紧密度有待提高。另外,个别部门如党政办、经济办对上对应条线过多,存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现象。镇级所属的事业单位规格设置为股级,规模小,功能发挥与实际需求不符,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一般将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作为一种人员激励手段,事业单位难以独立发挥作用。机构改革后,镇级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重新进行了核定,但是缺乏动态调整机制。以我区为例,近两年随着区域经济发展,乡镇经济体量、人口规模不断增加,特别是农村社区广泛建设和外来人口持续增长,按当时基数核定的乡镇工作人员的编制数量已经满足不了日常工作开展的需要,为完成越来越多的工作任务,乡镇只能使用大量的编外人员。为了节约开支,乡镇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偏低,客观造成了编外人员素质很难达到政府期望,且因编外人员无执法权,也给工作开展增加了难度。现行的财税体制,采取地方财政收入各级分成,导致乡镇一级财力更加有限,而中央现推行的各项惠民政策,往往要求地方配套,无形增加了镇级财力负担。上级不断加大对镇级工作的考核力度,不断要求镇级增加投入,而上级投入资金不足,客观上造成了镇级财力保障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镇域经济与社会各项事务的协调发展。

(三)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镇级机构改革后,乡镇没有设置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在职务晋升上难度增大。特别是随着乡镇管理职能的变化,专业技术指导职能逐渐弱化,日常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职能不断增强,具有技术职称人员数量较少,无法通过技术职称实现待遇水平的提高,而现行干部人事制度对事业单位人员职务的晋升又有一定的限制,长此以往不利于干部工作e极性的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力资源难以实现有效配置。与此同时,目前乡镇干部队伍中年龄较大的中坚力量,全日制高校毕业的“科班出身干部”较少,大多数干部在参加工作时,学历仅为高中或中专,大多为边工作边深造,后继教育取得的学历“含金量”较低。从专业知识结构看,多数干部大多是只受过单一的专业教育,且与其从事的工作不符,真正懂管理的复合型干部并不多,许多业务量较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人员缺乏。

四、深化镇级机构改革的意见建议

(一)科学赋予乡镇政府相应职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乡镇政府主要职能为“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从以上界定看,乡镇政府职能具有较强的直接执行性。经过近两次机构改革,特别是最近的第三次理顺,镇级机构设置逐步趋于科学,但在具有的职能方面依然偏重于“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搞好公共服务”,而与“促进经济发展”有关的职能,特别是与镇域经济发展相关的规划建设、项目审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职能还相对较弱,有的虽然设置了机构,但是只能负责基础工作,没有相应的审批、检查、处罚权。建议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根据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逐步下放与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审批、许可、处罚职权,赋予镇级相对完备的职责功能。如直接下放确有困难,可采取委托形式或派驻人员、机构的形式,赋予镇级城建、规划、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如可探索建立镇级综合监管执法体系,赋予相应执法权力,进一步提升综合监管执法工作水平。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例8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4-0316-02

一、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我国人口再生产类型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逐步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转变,全面进入了低生育水平,取得了良好的计划生育成效。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在贯彻并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宣传教育担负着告知任务,即向群众宣传人口计生的各项方针政策、优生优育、人口形势、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知识信息,为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奠定群众基础。另一方面,宣传教育具有引导作用。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诸多问题,如稳定低生育水平、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例高等问题,为了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有序开展,就必须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引导作用,使群众了解计划生育政策,转变群众婚姻和生育观念。所以,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要突出宣传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化以宣传教育为先导,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使广大群众支持计划生育工作,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二、乡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措施

(一)坚持计生宣教首位意识

在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中,要确定宣传教育的首要地位,将宣传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方法。首先,树立计生宣教工作首位意识,增强各级领导对宣教工作的重视程度,为开展宣教工作配备充足的人、财、物资源。乡镇还应当定期给党政领导干部开设人口理论课,提高领导干部对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的认知,为开展计划生育宣教工作争取最大化的领导支持。其次,计生干部要加强对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在年终工作考核时应将宣传教育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计生部门要将宣传教育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再次,加强对宣教专业人员的思想教育,使其树立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不断提高宣教工作能力。

(二)运用多样化的宣教方法

乡镇计划生育宣教工作应运用多样化的宣教方法,提高宣教工作成效,进而强化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首先,针对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可编一些语言精练、通俗易懂、便于记忆的顺口溜或谚语,如“严禁非法查性别,人流引产凭证明”等。通过将计划生育中的一些专有名词、术语转化为群众耳熟能详的顺口溜,从而拉近宣教工作与群众的距离。其次,借助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开展宣传工作。如,积极组织“情系国策、共建和谐”,“世界人口日”等宣传活动;在“妇女节”组织计生医技人员在乡镇人群聚集的地方开展免费的计划生育咨询活动等。通过利用深入乡镇、家喻户晓的宣传方式,能够起到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宣传作用。再次,围绕当地风俗开展宣教工作,与民间艺术团体相互配合搭建计生宣教平台,如开展有关新农村、婚育新风等一系列的地方特色文艺节目,使计生政策深入人心,从而转变群众守旧的婚育观念。

(三)创新宣教方式

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宣传教育理念,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使宣传教育满足新形势下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新需求。首先,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不仅要利用好宣传栏、宣传单、宣传册等方式,而且还要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走进单位、走进家庭,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其次,有的放矢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力求做到人性化、温馨化。宣传教育部门可针对成年人、新婚夫妇、中老年人等不同人群的特点,制作专版、专题的宣传教育内容,增强宣传服务的针对性,使广大群众共同关注计划生育问题。再次,丰富宣传教育途径,构建多媒体网络教育平台,建立网络咨询中心,方便有条件的乡镇群众及时咨询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内容。

(四)丰富宣教内容

在乡镇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中,遵循“三贴近”原则,即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内容,使其更加符合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知需求。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根据不同层次的人群确定不同层次的宣传内容,同时还要在宣传时强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助救助政策、部分计生家庭学生免费上学政策等相关政策、制度,使群众了解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条件,以及办理程序,从而为群众提供更切合实际的服务。

(五)强化宣教职业化队伍建设

为了持续推进乡镇计划生育宣教工作,必须加强计生宣教职业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宣教队伍的整体素质。首先,加强宣教队伍专业化技能培训,增强宣教队伍谋宣传、会宣传、勤宣传的意识,使他们具备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吃苦耐劳、勇于创新的精神。其次,优化宣教队伍结构,全面考虑年龄、性别、文化程度、专业技术等因素,对宣教干部队伍和工作人员进行优化配置,积极吸收拥有丰富业务知识和较强业务技能的人员,力求打造服务型、学习型的基层计划生育宣教队伍。再次,落实相应的奖惩措施和有进有退的用人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宣传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和晋升机会;对工作态度消极,不能很好履行宣教职责的人员要予以转岗换岗,避免影响整体宣教工作的有序开展。

结论:

总而言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肩负着转变群众传统婚育观念的重任,必须突出宣传教育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尤其对于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而言,要根据当地情况,运用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方式和方法,不断丰富最新、最切合实际的宣传教育内容,同时还要强化宣传教育职业化队伍建设,从而推动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持续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周明飞.基层计划生育宣教工作的探索研究[J].中国实用医药.2013(6).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例9

二、主要目标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95‰以内;

2、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5%以上;

3、出生统计求实率达到95%以上;

4、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达到87%以上;

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

6、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

7、各项计生工作指标达到省、市规范要求,整体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增强新时期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是20**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全县人口计生系统的一项中心任务。要用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统一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各级干部的思想,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做其事、见其效,用实际行动推进各项工作。要学以致用,紧紧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创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举措,积极探索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好抓手。每一个计生干部都要做到熟悉《决定》精神实质,会解释、能应用。上半年,县人口计生局要对全县计生干部组织一次中央《决定》精神理论考试,考试结果书面通报全县。

(二)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为目标,全面深化计生服务体系建设

1、强化计、卫合作,拓宽服务领域。实行计、卫合作,整合技术服务资源,拓宽服务领域,是实现优质服务的前提。县计生部门要探索通过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运行机制,实行院、站“一体化”管理。通过整合资源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乡级计生服务站也要因地制宜推进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

2、加强中心站建设,提高辐射能力。要以国债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大投入力度,今年6月底前完成基础设施和相关技术服务设备配套建设任务。9月底前,龙湾镇、朱各庄镇、大营镇要达到昝岗镇“一街、二园、六中心”建设标准,并能依托中心站自主开展普查、避孕节育手术、生殖健康、孕期保健等常规活动;县技术站和昝岗镇联合探索育龄妇女孕期有偿保健服务工作,为推进基层优质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依靠自身技术服务水平提高辐射能力。

3、推进县、乡计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县、乡两级计生服务站技术人员实行双向流动,统筹安排技术服务力量和人员结构,有效解决乡级计生服务站技术力量不足和技术水平不高的问题。技术人员双向流动管理办法由县人口计生局组织制定并会同乡(镇)共同组织实施。通过科学整合服务资源,统筹安排技术力量,努力使县、乡计生服务站尽快“活起来、富起来”,切实发挥好计生服务站的作用,提高计生服务效能。

4、严明责任、量化标准,抓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县、乡两级计生服务站要以“四定”(定岗、定责、定任务、定奖惩)为主要抓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以绩效工资为核心内容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乡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业务资格考资料来源于/试和培训,达不到上岗资格的待岗培训(或自学)一个月,之后经考核仍不达标的,取消执业资格,退回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安置。对在岗人员,通过绩效工资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供优质服务,推进各项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在强化县、乡计生服务站技术服务的同时,同步推进药具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培训服务以及计生行政服务工作。

(三)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双文明”建设活动

“双文明”建设活动是推进农村生育文化建设,营造依法生育氛围,引导群众树立文明生育观念的重要措施和手段。20**年要借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的东风,在搞好婚育新风进万家常规宣传活动的同时,制定出台“双文明”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双文明”评选标准和相关要求,大力推进“双文明”建设活动。各乡(镇)要结合中央《决定》宣传和“双文明”建设活动,全面加强村级计生宣传阵地建设。全县223个村做到村村有人口文化大院、计生知识长廊、宣传展室和计生宣传一条街等。宣传形式要多样化,宣传内容要规范化,突出特色,贴近实际,注重实际效果。年内创建生育文明村30个,生育文明户5515个,分别比去年提高50%和**%(创建标准见**计育领字【20**】9号文)。各乡(镇)创建的婚育文明村必须要成为计生工作的样板村,年底县将对“双文明”创建活动组织检查验收。

(四)改革社会抚养费征管机制,依法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制定出台《**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试用)》,借鉴“安新征收模式”,大力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一是建立征管新机制,成立社会抚养费征收机构,组建征收专职队伍。从县人口计生局、各乡(镇)计生办、县法院、县纪检监察局抽调专门人员,组建好专职征收队伍。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新机制健康运行。三是选择条件具备的乡、村先行试点,成熟后再向全县推开。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征管机制的改革,采取试点与委托征收相结合的模式,逐步扩大县集中征收的村数。凡是县确定集中征收的村,各乡(镇)要积极配合,保证集中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凡是确定集中征收的村,由所属乡(镇)计生办据实申报该村规定时限内的政策外出生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并立即停止委托征收行为。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将对县计生局、各乡(镇)社会抚养费征管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对违反规定要求,擅自征收甚至弄虚作假、不配合集中征收工作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五)协调联动,综合治理,下大力抓好性别比治理、流动人口管理、城镇违法生育治理工作

按照“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落实“三定一考”工作模式,抓好以下“三项工作”的综合治理。一是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真正把“关爱女孩行动”落到实处。计生与妇联、团委、教育局等部门要组织好计生家庭的贫困女学生扶助活动,今年计划从计生事业费中拿出2-3万元资助这些贫困女生。严厉打击“两非”和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通过卫生、药监、公安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齐资料来源于/抓共管,综合治理,切实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实行举证奖励制度,每查实一例举证,奖励乡(镇)计生办3000元。向社会公布“两非”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一经查实,奖励首报人1000元。奖金从“两非”案件的罚款中列支。同时,将举证“两非”案件作为考核乡镇计生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确保每个乡(镇)全年举证“两非”案达到一件以上。

县人口计生局要会同卫生、药监等有关部门加强调研,积极创新综合治理性别比的工作方法和举措,通过大力宣传和“两非”案件的查处,有效震慑“两非”行为,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在正常水平。二是继续完善“以房管人”和“以企管人”相结合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模式。发挥信息平台的作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监测和分析,按照“管用、有效”的原则,推进工作规范化运作。同时向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州镇、昝岗镇、龙湾镇、朱各庄镇大力推广。建立切实可行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机制,各乡镇、村都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组织建设,彻底解决漏登、漏管问题。乡(镇)要设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明确专职人员。流动人口较多的村或企业要有专职管理人员,并建立流动人口协会,逐步实现“属地化管理、居民化服务”的目标,力争使全县流入人口建档和服务率都达到90%以上。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好城镇违法生育治理活动。对城镇违法生育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党政纪处分和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三到位”。开展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普查服务活动。由县人口计生局制定城镇职工普查服务工作方案,并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六)认真开展“阳光行政、便民维权”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活动”的工作要求,突出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落实。畅通监督渠道,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工作环境,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提升计生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优质服务水平。县、乡都要设立计划生育公开栏,公示政策法规、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办结时限、收费标准、负责人员以及行风热线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实现“职责履行到位、权利保障到位、程序知情到位、接受监督到位;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活动,实现阳光行政,切实维护群众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张岗乡年内要完成新建计生服务站的扫尾工程,实现集中服务和“一站式”办公。

(七)严格转化标准,落实分包责任,切实做好计生后进村转化工作

根据计生后进村转化标准,落实县、乡党委政府领导联系后进村制度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全面落实后进村分包转化责任制。加大对计生后进村转化督导力度和调查解剖力度,努力推进后进转化工作。要实实在在抓几个反面典型,尤其是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目标完不成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确保我县后进村转化率达到90%以上,促进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均衡发展。

(八)全面落实计生奖励政策,不断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惠民计生”、“和谐计生”建设

继续完善“以县级奖励扶助为主体,乡(镇)、村和县直部门相配合,全社会参与”的一体化奖励机制,逐步完善“少生奖励、困难救助、服务免费、政策优先、贫困扶持、养老保障”的利益导向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惠民计生”政策。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普惠性政策的出台情况,整合完善现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做好我县的普惠性政策与奖励优惠政策的有效衔接工作。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认真落实农村18周岁以下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夫妻每人每月**元的奖金,兑现农村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夫妻双方各**00元的一次性奖励。确保县级奖扶到位率达到**0%。各乡(镇)、村,特别是有条件的乡(镇)、村也要把奖励扶助作为推动“惠民计生”、“和谐计生”的重要手段,有针对性地制定好本乡(镇)、村的奖励扶助办法,并抓好落实。同时,积极动员企业、资料来源于/名人、富人参与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贫困救助。县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各乡(镇)创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认真落实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政策。协调有关部门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好本系统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并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的惠及每个计生家庭。抓好“少生快富”工程,积极开展“关爱女孩”困难救助等活动。发挥我县民营企业多的优势,在民营企业相对集中的乡(镇)抓好民营企业对农村计生家庭“一帮一”试点,探索企业参与计生家庭救助和“少生快富”工程的新路子。要加大奖励扶助宣传,扩大奖励扶助的影响力,把利益导向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创造优良政策环境

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机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政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每年专题研究计生工作分别不少于四次。各乡(镇)对涉及人口计生事业的重要工作,要随时研究,及时向县委、政府报告。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调控手段,创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环境。

(二)加强基层队伍和组织建设,把好第一道防线

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队伍待遇的落实。着力解决好计生干部职工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问题,提高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一手抓队伍管理。制定出台《**县计生队伍管理办法》,**月底前,全县计生系统全部落实以“四定”(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为核心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建强农村“两委”班子和计生专干、小组长队伍。在村“两委”换届中,凡是违背计生政策的,一律不得提名为村“两委”干部,更不得担任计生干部。村“两委”换届后,计生干部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乡(镇)要积极探索育龄妇女小组长薪酬和工作挂钩的机制,奖优罚懒,有条件的乡(镇)可适当增加小组长待遇。

(三)严格考核,落实奖惩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例10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中心,坚持“四个重在”,以服务为根本,以创新为动力,以加强协会组织建设,促进协会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持续、科学发展。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双争”活动,着力解决协会组织建设和协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各级计生协会创先争优意识,在全系统营造“有第一必争,有先进必当,有红旗必扛,有标杆必超”的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工作氛围,建设“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有作为”协会组织,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促进协会组织建设规范化,建设一支“敬业奉献、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计生协的生力军作用,推动计生协事业科学发展。

三、主要内容

围绕实现计生协科学发展的总体目标,“双争”活动内容以《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草案)、《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科学发展规划纲要》、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和全市计生协今后五年的工作规划为基本依据。

乡、村两级争创先进计生协会,要努力做到“六个好”:

1、组织建设好。党委、政府,村(社区)“两委”重视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乡级计生协组织健全,有专人负责计生协会工作。积极推进基层协会规范化建设,基层协会组织数量稳定,企业和流动人口聚集地普遍建立协会组织,做到“组织健全、结构优化、素质提高、活力增强”。各项组织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村级计生协组织健全,有 “会员之家”,有专人负责并能正常开展协会工作,协会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2、队伍建设好。大力推进协会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按照分级负责的方法,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使组织动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资源开发能力、优质服务能力和民主监督能力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好。科技骨干、致富能人和有文化、有知识的年轻人在会员队伍中的比例逐步提高,会员结构不断优化。积极推动五支志愿者队伍建设,使计生协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协会活力不断增强。

3、工作机制好。乡、村工作制度完善,生育关怀行动、村级计生协规范化建设、计生保险、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计生协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企业协会建设、协会组织形式创新等相关工作推进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作运行科学有序。

4、工作保障好。党委、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和村(社区)“两委”把计生协建设和发挥计生协作用纳入人口计生事业整体规划。经费投入在同级人口计生事业费中占有一定比例,并逐年有所增加。协会机关工作条件逐步改善。基层协会“会员之家”普遍建立,多数“会员之家”做到“五有”,即有活动场地、有活动制度、有宣传队伍、有文体器材、有服务计划和记录。人口文化大院活动富有特色。

5、工作业绩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改进服务方法,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乡、村两级在推动计生协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上取得新成效。拓展协会服务领域,在建立专项基(资)金、创办“生育关怀”项目基地、争取政府资助、协调社会参与、组织会员带动和开展家政服务6个方面,有较大的进展和突破。遵循“三自”方针,认真开展村(社区)示范活动,充分发挥计生协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的骨干作用,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一公约五服务、一建议四参与、一监督三评议”计生协参与群众自治的科学运作模式,深化宣传教育、反映群众诉求、维护妇女权益,在推进自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上取得新成效。生育关怀行动领导有力,生育关怀资金形成规模,项目服务规模不断扩大,生育关怀品牌特色鲜明,生育关怀行动广泛深入、扎实有效。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和省计生协《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及平顶山市人口计生委、平顶山市计生协《关于在全市建立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和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制度的通知》,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计划生育保险工作运行机制,推动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计生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宣传倡导工作富有成效。

6、民主评议好。

四、组织方法

1、“双争”活动从XX年3月开始,至2013年年底结束。

2、乡级计生协的“双争”活动由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负责组织,村级计生协的“双争”活动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参照市里的做法负责组织。

五、评选表彰

1、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每年对各乡镇、街道的“双争”活动进行一次评估表彰。

2、评选工作程序:一是单位申报;二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推荐;三是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组织评估;四是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领导班子研究确定表彰单位;五是在市人口计生委网站公示。

3、每年评选表彰4个乡级“双争”活动先进计生协、20个村级“双争”活动先进计生协。对连续三年被表彰为“双争”活动先进计生协的单位授予“优秀计生协”称号。

六、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双争”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成立“双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本单位争创活动的组织实施。

乡镇中队法制工作计划例11

二、主要目标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95‰以内;

2、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5%以上;

3、出生统计求实率达到95%以上;

4、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达到87%以上;

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

6、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

7、各项计生工作指标达到省、市规范要求,整体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增强新时期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是20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全县人口计生系统的一项中心任务。要用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统一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各级干部的思想,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做其事、见其效,用实际行动推进各项工作。要学以致用,紧紧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创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举措,积极探索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好抓手。每一个计生干部都要做到熟悉《决定》精神实质,会解释、能应用。上半年,县人口计生局要对全县计生干部组织一次中央《决定》精神理论考试,考试结果书面通报全县。

(二)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为目标,全面深化计生服务体系建设

1、强化计、卫合作,拓宽服务领域。实行计、卫合作,整合技术服务资源,拓宽服务领域,是实现优质服务的前提。县计生部门要探索通过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运行机制,实行院、站“一体化”管理。通过整合资源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乡级计生服务站也要因地制宜推进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

2、加强中心站建设,提高辐射能力。要以国债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大投入力度,今年6月底前完成基础设施和相关技术服务设备配套建设任务。9月底前,龙湾镇、朱各庄镇、大营镇要达到昝岗镇“一街、二园、六中心”建设标准,并能依托中心站自主开展普查、避孕节育手术、生殖健康、孕期保健等常规活动;县技术站和昝岗镇联合探索育龄妇女孕期有偿保健服务工作,为推进基层优质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依靠自身技术服务水平提高辐射能力。

3、推进县、乡计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县、乡两级计生服务站技术人员实行双向流动,统筹安排技术服务力量和人员结构,有效解决乡级计生服务站技术力量不足和技术水平不高的问题。技术人员双向流动管理办法由县人口计生局组织制定并会同乡(镇)共同组织实施。通过科学整合服务资源,统筹安排技术力量,努力使县、乡计生服务站尽快“活起来、富起来”,切实发挥好计生服务站的作用,提高计生服务效能。

4、严明责任、量化标准,抓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县、乡两级计生服务站要以“四定”(定岗、定责、定任务、定奖惩)为主要抓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以绩效工资为核心内容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乡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业务资格考试和培训,达不到上岗资格的待岗培训(或自学)一个月,之后经考核仍不达标的,取消执业资格,退回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安置。对在岗人员,通过绩效工资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供优质服务,推进各项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在强化县、乡计生服务站技术服务的同时,同步推进药具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培训服务以及计生行政服务工作。

(三)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双文明”建设活动

“双文明”建设活动是推进农村生育文化建设,营造依法生育氛围,引导群众树立文明生育观念的重要措施和手段。20年要借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的东风,在搞好婚育新风进万家常规宣传活动的同时,制定出台“双文明”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双文明”评选标准和相关要求,大力推进“双文明”建设活动。各乡(镇)要结合中央《决定》宣传和“双文明”建设活动,全面加强村级计生宣传阵地建设。全县223个村做到村村有人口文化大院、计生知识长廊、宣传展室和计生宣传一条街等。宣传形式要多样化,宣传内容要规范化,突出特色,贴近实际,注重实际效果。年内创建生育文明村30个,生育文明户5515个,分别比去年提高50%和%(创建标准见计育领字【20】9号文)。各乡(镇)创建的婚育文明村必须要成为计生工作的样板村,年底县将对“双文明”创建活动组织检查验收。

(四)改革社会抚养费征管机制,依法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制定出台《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试用)》,借鉴“安新征收模式”,大力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一是建立征管新机制,成立社会抚养费征收机构,组建征收专职队伍。从县人口计生局、各乡(镇)计生办、县法院、县纪检监察局抽调专门人员,组建好专职征收队伍。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新机制健康运行。三是选择条件具备的乡、村先行试点,成熟后再向全县推开。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征管机制的改革,采取试点与委托征收相结合的模式,逐步扩大县集中征收的村数。凡是县确定集中征收的村,各乡(镇)要积极配合,保证集中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凡是确定集中征收的村,由所属乡(镇)计生办据实申报该村规定时限内的政策外出生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并立即停止委托征收行为。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将对县计生局、各乡(镇)社会抚养费征管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对违反规定要求,擅自征收甚至弄虚作假、不配合集中征收工作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五)协调联动,综合治理,下大力抓好性别比治理、流动人口管理、城镇违法生育治理工作

按照“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落实“三定一考”工作模式,抓好以下“三项工作”的综合治理。一是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真正把“关爱女孩行动”落到实处。计生与妇联、团委、教育局等部门要组织好计生家庭的贫困女学生扶助活动,今年计划从计生事业费中拿出2-3万元资助这些贫困女生。严厉打击“两非”和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通过卫生、药监、公安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切实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实行举证奖励制度,每查实一例举证,奖励乡(镇)计生办3000元。向社会公布“两非”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一经查实,奖励首报人1000元。奖金从“两非”案件的罚款中列支。同时,将举证“两非”案件作为考核乡镇计生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确保每个乡(镇)全年举证“两非”案达到一件以上。

县人口计生局要会同卫生、药监等有关部门加强调研,积极创新综合治理性别比的工作方法和举措,通过大力宣传和“两非”案件的查处,有效震慑“两非”行为,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在正常水平。二是继续完善“以房管人”和“以企管人”相结合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模式。发挥信息平台的作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监测和分析,按照“管用、有效”的原则,推进工作规范化运作。同时向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州镇、昝岗镇、龙湾镇、朱各庄镇大力推广。建立切实可行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机制,各乡镇、村都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组织建设,彻底解决漏登、漏管问题。乡(镇)要设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明确专职人员。流动人口较多的村或企业要有专职管理人员,并建立流动人口协会,逐步实现“属地化管理、居民化服务”的目标,力争使全县流入人口建档和服务率都达到90%以上。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好城镇违法生育治理活动。对城镇违法生育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党政纪处分和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三到位”。开展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普查服务活动。由县人口计生局制定城镇职工普查服务工作方案,并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六)认真开展“阳光行政、便民维权”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活动”的工作要求,突出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落实。畅通监督渠道,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工作环境,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提升计生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优质服务水平。县、乡都要设立计划生育公开栏,公示政策法规、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办结时限、收费标准、负责人员以及行风热线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实现“职责履行到位、权利保障到位、程序知情到位、接受监督到位;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活动,实现阳光行政,切实维护群众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张岗乡年内要完成新建计生服务站的扫尾工程,实现集中服务和“一站式”办公。

(七)严格转化标准,落实分包责任,切实做好计生后进村转化工作

根据计生后进村转化标准,落实县、乡党委政府领导联系后进村制度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全面落实后进村分包转化责任制。加大对计生后进村转化督导力度和调查解剖力度,努力推进后进转化工作。要实实在在抓几个反面典型,尤其是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目标完不成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确保我县后进村转化率达到90%以上,促进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均衡发展。

(八)全面落实计生奖励政策,不断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惠民计生”、“和谐计生”建设

继续完善“以县级奖励扶助为主体,乡(镇)、村和县直部门相配合,全社会参与”的一体化奖励机制,逐步完善“少生奖励、困难救助、服务免费、政策优先、贫困扶持、养老保障”的利益导向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惠民计生”政策。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普惠性政策的出台情况,整合完善现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做好我县的普惠性政策与奖励优惠政策的有效衔接工作。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认真落实农村18周岁以下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夫妻每人每月元的奖金,兑现农村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夫妻双方各00元的一次性奖励。确保县级奖扶到位率达到0%。各乡(镇)、村,特别是有条件的乡(镇)、村也要把奖励扶助作为推动“惠民计生”、“和谐计生”的重要手段,有针对性地制定好本乡(镇)、村的奖励扶助办法,并抓好落实。同时,积极动员企业、名人、富人参与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贫困救助。县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各乡(镇)创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认真落实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政策。协调有关部门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好本系统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并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的惠及每个计生家庭。抓好“少生快富”工程,积极开展“关爱女孩”困难救助等活动。发挥我县民营企业多的优势,在民营企业相对集中的乡(镇)抓好民营企业对农村计生家庭“一帮一”试点,探索企业参与计生家庭救助和“少生快富”工程的新路子。要加大奖励扶助宣传,扩大奖励扶助的影响力,把利益导向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创造优良政策环境

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机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政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每年专题研究计生工作分别不少于四次。各乡(镇)对涉及人口计生事业的重要工作,要随时研究,及时向县委、政府报告。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调控手段,创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环境。

(二)加强基层队伍和组织建设,把好第一道防线

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队伍待遇的落实。着力解决好计生干部职工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问题,提高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一手抓队伍管理。制定出台《县计生队伍管理办法》,月底前,全县计生系统全部落实以“四定”(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为核心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建强农村“两委”班子和计生专干、小组长队伍。在村“两委”换届中,凡是违背计生政策的,一律不得提名为村“两委”干部,更不得担任计生干部。村“两委”换届后,计生干部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乡(镇)要积极探索育龄妇女小组长薪酬和工作挂钩的机制,奖优罚懒,有条件的乡(镇)可适当增加小组长待遇。

(三)严格考核,落实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