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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伦理思想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9-09 17:42:41

生态伦理思想

生态伦理思想例1

当今世界,科技高度发展,给人类带来了高度的物质文明,但是过度的开发和掠夺也使人类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生态危机。环境污染严重,温室效应使全球变暖,河流、海洋污染,森林面积锐减,人增。生态危机已不再是哪个人、哪个国家的问题,而是全人类亟需解决而又十分棘手的问题。为了实施可持续性战略,人类不仅用法律、政治等手段而且用生态伦理道德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佛教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源渊流长,博大精深,有丰富的文献资料,其中包含许多宝贵的生态伦理思想。认真研究、总结这些宝贵的思想,对我们解决生态危机有重要的启示。

佛教起源于印度,进入中国并获得发展大约是在公元一世纪(西汉末期)。随后在中国获得巨大发展,并与中国玄学合流,因此出现了佛学的中国化。中国佛教核心依然是缘起论。它认为,万事万物都是诸条件和合产生的,在宇宙中没有不变的实体,条件是在不断变化的,事物也在不断变化之中。在佛教中,“缘起”一词的含义,是指现象界的一切存在,都是由种种条件和合形成,不是孤立的存在。佛陀的弟子阿说示说:“诸法因生者,彼法随因灭,因缘灭即道,大师说如是。”(《大正藏》卷3,P876),“因缘”就是事物产生的原因、条件,万法由条件而生,由条件而灭,超越了条件性,就是涅pán@①得道。在此,因是引生结果的直接、内在原因;缘则是外在的起辅助作用的间接原因,这样,因缘又被称为“内因外缘”或“亲因疏缘”。因缘的聚散导致了事物的生灭,佛教称之为因缘集、缘生、缘灭、缘起。《杂阿含经》说:“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大正藏》卷2,P12)因缘起故,万物无常无我,现象的世界不是真实的世界,佛教称之为“空”。当然,佛教概念的“空”并不是没有,不是绝对意义的无,只是说“云何即空,并从缘生,缘生即无主,无主即空。”(《摩诃止观》卷一)这里,“缘生”,即因条件和合而成的事物。佛教认为:“佛法所提示的‘缘起’世间众生相依相存的道理……逐渐成为现世建立生态伦理规范的基本原理。”[1](P17)

由于“缘起说”把整个人生和宇宙间的一切现象都看作是因缘和合而成,也就是说,小至微尘,大至宇宙,旁及一切生灵,包括人类都是多种原因、条件和合而生,即一切事物都是互为条件、互相依存,这样整个世界都是瞬息万变的,而这就是事物的本来面目,因此,佛教认为万法无常无我,在这个世界上独立不变、自我存在、自我决定的实体是不存在的,任何东西都是相对的、暂时的。因此,佛教要求人们破除对事物包括生命的执著,以“无我”的胸怀应对大千世界,打破人自身的优越感和在世界上的优先性,以求得解脱。日本著名学者阿部正雄评价佛教建立在无我基础上的解脱说是反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是宇宙主义的。他说:“佛教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见解可以提供一个精神基础,在此基础上当今人们所面临的紧迫问题之一——环境的毁坏——可以有一个解决方法。作为佛教涅pán@①之基础的宇宙主义观点并不把自己视为人的附属,更准确地说,是从‘宇宙’的立场将人视为自己的一个部分。因此,宇宙主义的观点不仅让人克服与自然的疏离,而且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又不失却其个性。”[2](P247)

佛教一贯的追求就是对整体、大局的把握。佛教认为,任何事物,都只在整体中方可确定。人与自然的关系,如同一束芦苇,相互依赖方可耸立。为论证其整体性的概念,佛教发挥直觉思维的优势,提出了“全息”的思想,通俗地说,就是个体和整体的完全融通,佛教喻之为“芥子容须弥,毛孔收刹海”。芥子、毛孔是十分微小的,而须弥、刹海则意味着宽广,这就表明,任何小的事物,都蕴含了宇宙的全部信息。在中国佛教中,天台宗和华严宗将全息的思想发挥得淋漓尽致。

天台宗从“性具”的角度阐释了这一思想。“性”就是指法性、真如,或者称之为本、理、体;“具”指具有具足。“性具”则是指世界上的每一事物,本来具足大千世界的一切本性。智yǐ@②提出的“十界互具”、“一念三千”均体现了全息的精神。“十界互具”是指世间的“六凡四圣”(即地狱、恶鬼、畜生、阿修罗、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佛十界)中的每一界都互相具有其他九界,因此,一切皆平等互具,共具善恶。在此前提下,又作了充分的发挥,十界互具,共有百界。而法界又与三种“世间”互具,一法界具十法界,三十种世间,于是就有了三千种世间。智yǐ@②认为,三千种世间中的每一法都自然具足其他诸法。而人的一个念头,也就具足宇宙全体三千世间,因此称为“一念三千”。“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法界具三十种世间,百法界即具三千种世间,此三千在一念心。若无心而已,介尔有心,即具三千。”(《大正藏》卷46,P54)

华严宗则从一多相容的角度论述了同样的思想。它认为,法界的形成,以一法而成一切法,以一切法而起一法。一关系着宇宙的一切,一切又都包含于一中,因此,一切即一,一即一切。为了更形象地说明“一”与“一切”的关系,华严学者运用了毛孔、微尘、狮子毛、因陀罗网等形象比喻。毛孔虽然微小,但却可以容纳世界万物的所有世间法性,慧思说:“举一众生,一毛孔性,即摄一切众生所有世间法性,如举一毛孔性,即摄一切法性,举其余一切世间一一法性,亦复如是,即摄一切法性。”(《大正藏》卷46,P648)为什么会这样?“谓以一切世间出世间事,即一彼世间出世间性为体故。是故世间出世间性,体融相摄故。世间出世间事,亦即圆融相摄无碍也”(《大正藏》卷46,P648)。微尘、狮子毛都可以说细小无比,但却可以普现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一切众生。另外,华严宗还提出了著名的“因陀罗网”比喻。因陀罗网是佛教帝释天宫殿中的一张缠有无数宝石的悬珠网。其中,每一颗宝石都会映现所有其他的宝石,这样,所有宝石无限交错,重重无尽。这就说明世界万物是一种互相含摄、互相渗透的关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我和自己面对的对象世界互为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整个宇宙就是一个因缘和合的聚合体。一物既是其自身,同时又包含所有他物,可以说是“在每一粒尘埃中都呈现出无数的佛。”这张“网”表达了宇宙万物处在复杂的多层次的相互关联之中的思想,这也是对现象世界整体性最贴切、真实的比喻,因此,著名生态伦理学家罗尔斯顿认为,佛教因陀罗网的隐喻,有助于人们理解生物共同体概念的完整性。

由因缘和合说,佛教要破除人类中心主义的幻妄,强调众生平等。天台宗将这一思想演绎为“无情有性”说。大乘佛教认为,一切法都是真如佛性的显现,万法皆有佛性。不仅仅是有生命情识的动物,而且那些没有情识的山川、草木、大地、瓦石等都具有佛性。湛然在其代表作《金刚@④》中说:“随缘不变之说出自大教,木石无心之语生于小宗。”(《大正藏》卷46,P282)所谓随缘不变,即是说佛性是永远不变的,它随条件体现于万物,每一事物都有佛性,都有平等的价值。这是大乘佛教的观点。而小乘佛教则认为那些没有情识的东西没有佛性,湛然认为,这是狭隘的说法,如果无情之物没有佛性,那就等于否认佛性的普遍性。他说:“我及众生皆有此性故名佛性,其性遍造遍变遍摄。世人不了大教之体,唯云无情不云有性,是故须云无情有性。”“真佛体在一切法。”(《大正藏》卷46,P783-784)

三论宗的吉藏也说,“若于无所得人,不但空为佛性,一切草木并是佛性也”(《大乘玄论》卷三)。但在佛性的问题上,佛教信徒间是有争议的。中国僧人最早接触的佛教经典指出“一阐提迦人无佛性”,当有学者提出人人皆具佛性的时候,还遭到了他人的质疑。到40卷本的《涅pán@①经》译出之后,这一观点才得到他人的首肯。湛然的“无情有性”说,更是在佛教徒中引起了很大的争论。因为,这一观点暴露了佛性的超越性、神圣性和普遍性之间的内在矛盾。如禅宗慧能、神会、慧海都主张有情有性,反对无情无性,因为在他们看来,无情有性贬低了人的意义,“若无情是佛者,活人应不如死人、死驴死狗,亦应胜于活人”(《大珠禅师语录》卷下)。因此,在真心体面的层面上来说,人和万法是平等的;但在道德层面上,还是有差别。但后来的一些禅僧又回到了“无情有性”论。牛头宗人宣称“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杨岐方会说:“雾锁长空,风生大野,百草树木作为狮子吼,演说摩诃大般若,三世诸佛,在尔诸人脚跟下转大,若也会得,功不浪施。”(《杨岐方会禅师语录》)白云守端的“山河大地,水鸟树林,情与无情,今日尽向法华柱杖头上作大狮子吼,演说摩诃大般若。”(《五灯会元》卷十九)五祖法演的“千峰列翠,岸柳垂金,樵文讴歌,渔人鼓棹,笙簧聒地,鸟语呢喃,红粉佳人,风流公子,一一为汝诸人发上上机,开正法眼。”(《情演禅师语录》卷上)都是用优美的语言来表达“无情有性”之意;圆悟克勤的“青郁郁,碧湛湛,百草头上漏天机;华(花)蔟蔟,锦蔟蔟,闹市堆边露真智”(《佛果禅师语录》卷二)也是在表达此意。这就扩大了道德认识和修行的范围。因此,有人称之为“泛性论”或极端的泛神论[2](P138)

在此基础上,得出了“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古尊宿语录》卷九)的结论,也就是说,人与自然万物互相融合,“不知心境本如如,触目遇缘无障碍”(《五灯会元》卷十七),人与自然和谐无碍,这就表明,人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人不是自然界的征服者,而是审美者。禅宗要求人们在优美的山水环境中陶冶情性,提高人的道德境界。正因为此,禅宗主张人们过一种自然恬美的生活,做到心境浑然一体。永嘉玄觉说:“入深山,住兰若,岑幽邃长松下,优游静坐野僧家,阒寂安居实潇洒。”(《永嘉yín@③道歌》)一个“野”字便把那种萧萧风吹、寂寂心静,幽然长松下,深山兰若中人境一体的境界形象深刻地刻画出来。总之,禅宗在“空”的基础上,坚持无情有性的学说,得出了天地同根,万物一体的结论,主张人们过一种天人和谐的生活。

无情有性的观点表达了世界上所有的存在在本性上都是平等的思想。众生平等是佛教伦理的一个重要观念,它的伦理意义就是不仅承认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而且人与其他存在也是平等的,我们要平等地对待和我们共存于这个宇宙的其他一切生命和存在,并且,与它们和谐相处。

佛教认为,生命是由色、受、想、行、识五种要素和合构成的集合体。其中,色是由地、水、风、火四种要素构成,受是生活的感觉、感情;想则是一种思维活动;行是生物的行为,识是统一前几种活动的意识。这样生命都有产生思想活动与精神现象的可能,但由于“五素”聚而复散,常流不住,因此,生命现象也只是一种“空”的状态,处于变化无定轮回转世之中,转化依据就是各自的业力。众生业报轮回,生生不息,但并不是永久循环不进,永不解脱,而是有方向的,那就是涅pán@①。它包括与世间相统一的涅pán@①和过程渐进的涅pán@①,即生命体精神,行为与环境相互转化,相互促进,融为一体。要达到这种境界,最根本的就是要依赖心识的力量,即众生觉悟,不仅仅是人类,还包括其他生命体都要觉悟。从空间角度来看,众生与宇宙自然都是整体,各种事物,一切众生并没有实在自我,众生与宇宙无始无终,无边无际。因此要与宇宙真相实现融合;从时间角度看,众生如一条河流,前因后果,紧密相连,环环相扣,若能汇入生命之流便可见无限,无所拘碍,无所执着。

在此基础上,佛教提出了正确处理生命体与环境间关系的万物一体,依正不二的方法和准则。“正由业力,感报此身,故名正报;既有能依正身,即有所依之土,故国土亦名报也。”(《三藏法数》)依正就是指依报、正报。“所谓正报,是指有情众生的自体;所谓依报,是指众生所依止的国土世界。”[3](P166)简单地说,依报指生存环境,正报指生命主体。依正不二,即是生命主体与生存环境作为同一整体,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佛教认为,一切现象都处在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因果关系中,一切生命都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离开自然界,生命就不可能存在。因此,“天地同根,万物一体,法界同融。”花草树木、飞禽走兽,皆有佛性,必须保护自然界中的一草一木,建造一个相互依存、和谐自由的环境。可以这么说,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命,破坏环境就是破坏生命。“依正不二”实际上就是把生命主体同生命环境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日本著名思想家池田大作对此作了极高评价:“‘依正不二’原理即立足于这种自然观,明确主张人和自然不是相互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的。《经藏略义》中‘风依天空水依风,大地依水人依地’对生命与环境相互依存的关系作了最好的诠释。如果把主体与环境的关系分开对立起来考察,就不可能掌握双方的真谛。”[4](P30)

;佛教提出的处理主体与对象之间关系的第二个原则是诸法无我,自他不二。一法生于世间,必须依赖其它诸法,同时,它对其它诸法也会有影响,两者之间是互相影响,共同生长的关系,佛教称之为“增上缘”。人作为万法之一,与万事万物是互为增上缘的关系。一棵树是种子、土壤、水、日光等增上缘和合相缘,人的生命也是如此,若没万法增上缘,便没有人。正因为如此,万事万物于人有恩,人要学会感恩,要广泛施舍,扶助众生,要供养父母,崇敬三宝(佛、法、僧),要学会怜悯、爱护众生即一切生物。

众生平等是佛教的一个基本观念。佛教认为,生命对于人类和一切不会说话的动物和植物都是同样宝贵的,人类因为其思维推理能力的高超而成为生命界的主人,但并不能因此而伤害他物。小至微尘,大至宇宙旁及一切生灵,都在生命的川流不息之中,同处于同一生命流,而且“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如来常往无有变易”,都有可能达到最高境界,领悟佛性。日本佛教史上的杰出人物道元在解释“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时指出“一切即众生,悉有即佛性”。著名佛学家阿部正雄进一步指出,“悉有即佛性”中的“有”,在道元那里囊括了宇宙间一切实体与过程,不仅指人指生物,而且还指无生命存在,从而达到了“草木国土皆能成佛”,“山河大地悉现法身”的意境。他评论道:“道元在一个彻底的宇宙论的领域里找到了人类解脱的基础,他揭示了一种最彻底的非人类中心主义。”[2](P42-43)佛教认为,宇宙万物的存在及其差别都是虚幻的、不真实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具有共同的本质和价值。因此,众生平等的一个核心内容众生在性智方面的平等,即在本性和智慧方面平等。在佛教看来,世间实质上根本不存在任何实体,因而是空的。但“空”并不是虚无,而是有非真有无非真无的特性,称之为中,所以平等并不是存有层面的平等,而是性质层面的平等。虽然,万物似乎有差别,但这种差别只是假象,本质上都是无常无我,自性本空。在智慧方面,佛教认为,众生都具有的能够体悟自他平等的智慧。依此智慧,可以了知一切事相,从而产生大慈大悲之心,从而共入涅pán@①境界,获得彻底的解脱。正因为众生平等,作为有思维、有理性的人类应该普度众生、泛爱万物。佛教对生命的关怀,最为集中地体现就是普度众生的慈悲心肠。慈悲是佛道之根本,“一切佛法中,慈悲为大。”(《大智度论》)在佛教看来,“慈”就是“与乐”,“悲”就是“拔苦”。它教导人们对一切生灵大慈大悲。“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大智度论》)。前者意味着给所有的人和生物以快乐,后者意味着拔除所有生命的痛苦。大千世界中的万事万物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烦恼和痛苦的折磨,而关爱生命则是把所有生命的痛苦当作自己的痛苦去体验,把所有生命生存的不幸环境当作自己生存的不幸环境去感受,把“爱”的对象遍及所有人和所有生物,“把爱的原则扩展到动物,这对伦理学是一种革命。”[5](P76)任何生物都把自己的生存当作最高的目的,这是生命世界的准则,而佛教的慈悲在强调对自身生命的本能的保护的同时,更强调对他人、他物给予关怀和帮助,甚至放弃自己的权利,牺牲自己的利益。佛教认为,人并不是宇宙间唯一可以实现完善的存在,人也和其他事物一样,均是因缘和合而成。不具有任何特殊的价值。所有生命在六道中轮回、变动不居,都承受着同样巨大的痛苦。人如果要想获得最终彻底的解脱,就必须解脱其他一切生命。“常以仁恕居怀,恒将惠爱为念,若梦若觉,不忘慈心,乃至蠕动蛆飞,普皆覆护。”即以“慈心愍伤一切蠢动含识之类”(《万善同归集》卷中)佛教认为,人与动物都是苦海中饱受煎熬的众生,,尽管福罪等级有别,但都受生死轮回之累,都值得怜悯,需要解救。人,如果说有高于动物之处,那便是人的智慧,这使人能觉证佛教义理,自觉追求生命的完善。尊重生命的价值,意味着尊重它们生存的权利,意味着要保护一切生命不受侵害,使它们各得其所。如何才能做到这点呢?佛教提出了一系列戒律,其中有“丑戒”、“八戒”、“十戒”之说,但“不杀生”是其戒律之首。杀生不仅意味着对人生命的伤害,而且也包含着对所有生物的伤害。“不杀和不伤害的戒律规定着人对动物的关系”。[6](P73)不杀生是建立在因果现实生命现象都遵循因果报应和转世再生的信仰基础之上,因果报应使所有生命都具有“血缘关系”。佛教徒认为一个人首先应给生命无害,然后在实际上不伤害生命(不杀生),尊重所有的生命。杀生意味着剥夺生命存在的权利,会给生命导致痛苦与不幸。当然,“不杀生”起初只是出自一种,仅靠信仰是无法解决人类对生物的保护问题的,但从佛教“不杀生”的道德信条中所表现出来的尊重生命的思想,无疑是有价值的。如果说不杀生是消极止恶的话,放生则是积极的行善。所谓放生,就是将被捕的鸟兽等动物放回山川河流之中,使其重获生命自由。而且,佛教还主张素食,也就是以粮食蔬菜之类的农作物为主体的饮食方式。

“佛教的生态理念主要表现在:第一,承认万物皆有佛性,都具有内在价值,这就是‘郁郁黄花无非般若,青青翠竹皆是法身’。第二,尊重生命,强调众生平等,反对任意伤害生命,因而提倡素食,认为‘诸罪之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尤要。’”[7](P234)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每一种文明都有自己特有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矛盾和冲突,都有与生态抗争的经验教训。佛教作为人类智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有许多重要的精华,体现出重要的生态价值。

佛教的万物平等、依正不二实际上就是要求人们仁爱万物,因为人与自然是一种休戚相关,紧密相联的关系。当今世界,生态危机之所以如此严重,就是由于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对大自然的掠夺式开发和征服,就是人们缺少对万物的慈悲之心。佛教就告诉我们,大自然有着与人类平等的价值,其他生物也有生存权,这也需要我们尊重,更为重要的是人类与其他生物共同构成一个生命共同体,彼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佛教主张的整体观是值得当今人类认真体味的,它有助于我们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

首先,自然是有内在价值的。自然有工具价值,大家都承认,但自然万物还有内在价值。“说某价值‘内在的’仅仅是指某一物是否具有这种价值完全依赖于这一事物的内在本性”[8](P69),这就表明内在价值具有客观性和自成目的性的特征。自然万物都是生命主体,都有自我更新,自我繁殖和自我调节的生命机制,同时,整个生物圈也是一个有机体,以最有利于自身健康的方式运行,趋向于其完美、稳定。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价值尺度应有人的尺度和物的尺度两个方面,而且反对价值等同于客体对人的有用性,反对物的价值等同于人的使用价值。我们常常是把自然囿于人类这一狭隘的范围之中,其实,只要拓展人与自然万物的关系就会发现,人类在整个生态系统当中也有工具价值一面。而且,离开人类、自然物之间也有价值关系,在这里发生关系的只有物,因此,在这里有物的尺度,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就要求自身的存在应该受到保护。正如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指出的:“宇宙全体,还有其中的万物都有尊严性,它是这种意义上的存在,就是说,自然界的无生物和无机物也都有尊严性。大地、空气、水、岩石、泉、河、海,这一切都有尊严性。如果人侵犯了它的尊严性,就等于侵犯了我们本身的尊严性。”现代生态伦理学的建立者史怀泽就提出了“敬畏生命”的观点,他认为,不仅要对人,而且对其他一切生物的生命都要保持敬畏的态度,这实际上就是充分肯定自然的内在价值。他说:“善就是保住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则”。[9](P237)而且,对一切生命负责的理由就是对自己负责,如果没有对所有生命的尊重,人对自己的尊重也是没有保障的。罗马俱乐部的报告亦提出:“对生态的保护和对其他生命形式的尊重,是人类生命的素质和保护人类两者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任何生命都有自己的价值和存在的权力,“谁习惯于把随便哪种生命看作没有价值的,他就会陷于认为人的生命也是没有价值的危险之中”。[6](P237)佛教虽然没有提出敬畏生命的观点,但尊重生命、救助生命、爱护生命却是其一贯的主张,这种思想对于我们克服人类自大的观念具有一种提示的作用。

其次,要尊重生物的生存权利。纳斯认为,每一种生命形式在生态系统中,都有发挥其正常功能的权利,或生存和繁荣的权利。这实际上承认生物也拥有自然权利的合理性,自然权利是“生物固有的,按生态规律存在并受人尊重的资格”,[10](P142)这种权利来源于自然运行法则,体现了自然意志,同时为自然力量所支撑。其中,生存权是自然权利最基本的一种权利,如果生存权得不到实现,那么其它的权利将无法实现。生存权是生物参与生存竞争接受自然选择的权利。在冰天雪地、峭壁深岩均可看到生命,这就说明任何生物均非常珍惜生命,有着强烈的生存愿望。而且,任何生物在生态系统中会因自然竞争而产生独特的适应环境的方式,这就决定了其占有的“生态位”,它说明了生物生存权的合理性,就此而言,所有生物都是平等的,这实际上就是佛教所宣称的“众生平等”。“人类就其本质来说优于其他物质这一点是毫无根据的,这不过是人类对自己谋利益的一种荒谬的偏见”。这种平等要求生物之间彼此尊重。

再次,要求我们人类重新思考人在自然界的地位和作用,要求人类作出新的思考,并用整体的理念来审视自然界,佛教同时告诉人类要节制自己的欲望。罗尔斯顿说:“禅学并不是人类中心论说,并不倾向于利用自然,相反,佛教许诺要惩戒和遏制人类的愿望和欲望,使人类与他们的资源和他们周围的世界适应。我们知道,禅宗懂得如何使万物广泛协调,而不使每一物失去其自身在宇宙中的特殊意义。禅宗知道怎样使生命科学与生命的神圣不可侵犯性相结合。”大地伦理学的奠基人美国的利奥波德认为,至少要把土壤、高山、河流、大气圈等地球的各个组成部分,看成地球的各个器官,器官的零部件或动作协调的器官整体,其中每一部分都有确定的功能,世界万物构成的集合便是大地。

总之,佛教具有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罗尔斯顿对此作了较为客观的评价,他说:“环境伦理学正在把西方伦理学带到一个突破口。所有伦理学正在寻找对生命的一种恰当的尊重……但是,过去没有提出这样的问题:对人以外的事物是否承担有义务呢?对生命的尊重需要一种新的伦理学。它不仅是关心人的幸福,而且关心其他事物和环境的福利。环境伦理学对生命的尊重进一步提出是否有对非人类对象的责任。我们需要一种关于自然界的伦理学。它是和文化结合在一起的,甚至需要关于野生自然的伦理学。西方传统伦理学未曾考虑过人类主体之外事物的价值……在这方面似乎东方很有前途。禅宗佛教有一种值得羡慕的对生命的尊重。东方的这种思想没有事实和价值之间或者人和自然之间的界限。在西方,自然界被剥夺了它固有的价值,它只有作为工具的价值,这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发展而增加的价值。自然界只是人类开发的一种资源。但是禅学不是以人类为中心的。它不鼓励剥削资源。佛教使人类的要求和欲望得以纯洁和控制,使人类适应他的资源和环境。禅宗佛教懂得,我们要给予所有事物的完整性,而不是剥夺个体在宇宙中的特殊意义,它懂得如何把生命的科学和生命的神圣统一起来。”。[11](P250-252)新晨

【参考文献】

[1]释昭慧.佛教伦理学[M].北京:法界出版社,1995.

[2]阿部正雄.禅与西方思想[M].王雷泉,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

[3]方立天.佛教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

[4][英]汤因比,[日]池田大作.展望21世纪[M].苟春生,等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4.

[5]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6]奥雷利奥·佩西.未来一百页——罗马俱乐部总裁的报告[M].中国展望出版社,1984.

[7]李培超.自然的伦理尊严[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8]当代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第4卷[M].道德哲学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

生态伦理思想例2

我想首先对我使用的这三个划分的范畴略作说明。这里所说的“行为规范”是指人们对自然界除人以外的其他生命及万事万物能做些什么和不能做些什么,指在人对待非人的生命和存在的行为上有没有、以及有那些道德约束和限制,这些规范连同直接支持它们的思想和精神就构成了生态伦理的基本内容;“支持精神”则是指使人们遵守这些约束和限制的、属于终极信仰层面上的根本精神和信念,它或它们──因为这种精神可能是单纯和统一的,也可能是驳杂和复合的──构成人们如此行为的基本动机和内在基础。没有这种精神信仰支持的生态伦理很可能是不完整的,而另一方面,这种精神信仰又很可能不仅仅是支持人对自然的态度和行为的,同时也是支持人们对他人及社会的态度和行为的,即它可能同时也是一种全面的伦理学、人生哲学或者宗教信仰,是有关人的整个一生和所有生命的根本意义的精神信仰;“相关思想”则是指与上述两者,尤其是与行为规范有关的思想、理论和观念,我在这一范畴内不仅要考虑一些支持人们自觉遵守某些生态伦理规范的中介思想观念、或与之相容、互补的思想观念,也包括一些与其他文明相比显示出自己的特点或从今天的观点看显示出某种局限性的思想观念。

一、行为规范

古代儒家所主张的生态伦理行为规范可以简略地归纳为主要是一种“时禁”. 作为一种关注人间社会的维持和人类的普遍生存、而不仅仅是个人修身养性的学说、古代儒家学说不是普遍地禁止或绝对地非议杀生——猎兽或伐树,而是认为人们有些时候可以做这些事,有些时候不可以做这些事。人的生存固然离不开自然物,人在自然界也居主动地位,但人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对它们做任何事情。在此的要义不是完全的禁欲,而是节制人类的欲望。《礼记》“祭义”记载说:曾子曰∶“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曰∶“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又《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亦记载孔子说:“开蛰不杀当天道也,方长不折则恕也,恕当仁也。”我们可以注意这些话对时令的强调,以及将对待动植物的惜生,不随意杀生的“时禁”与儒家主要道德理念孝、恕、仁、天道紧密联系起来的趋向,这意味着对自然的态度与对人的态度不可分离,广泛地惜生与爱人悯人一样同为儒家思想题中应有之义。

这种“时禁”的另一面自然是“时弛”,但我们注意到,它所直接根据之“时”与其说是以人为中心,按人的需求来安排的,而毋宁说是按照大自然的节奏、万物生命的节律来安排的,亦即按四季来安排的。人固然也在这大自然之中,同样服从这同样的生命的节律,但是,人又毕竟通过文明的各种创制有了一些超越自然制约的可能,人的需求和自然和其他生命的节律有了差距。古代中国人对这种自然和生命的节律十分敏感并有各种禁令,据《礼记》“月令”篇记载:孟春之月:禁止伐木,毋履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麛,毋卵,毋聚大众,毋置城郭,掩骼埋胔. 是月也,不可以称兵,称兵必天殃,兵戎不起,不可从我始。

毋变天之道,毋绝地之理,毋乱人之纪。

仲春之月: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

季春之月:是月也,生气方盛,阳气发泄,句者毕出,萌者尽达,

不可以内。

田猎罝罘罗网毕翳餧兽之药,毋出九门。

是月也,命野虞毋伐桑柘。

孟夏之月:是月也,继长增高,毋有坏堕,毋起土功,毋发大众,

毋伐大树。

是月也,驱兽毋害五谷,毋大田猎。

季夏之月:是月也,树木方盛,命虞人入山行木,毋有斩伐。

而直到“仲秋之月”,“乃命有司趋民收敛,务畜菜,多积聚。”到“季秋之月”,则“命百官贵贱无不务内,以会天地之藏,无有宣出。”并且,“是月也,天子乃教于田猎。”总之,当春萌夏长之际,不仅特别不许破坏鸟兽之巢穴,不许杀取或伤害鸟卵,虫胎、雏鸟、幼兽、也一般地禁止人们各种有害于自然生长的行为。所禁的行为对象范围不仅包括动物、植物、也涉及到山川土石。而其中的“毋变天之道、毋绝地之理、毋乱人之纪”则可视为基本的原则。

这些“时禁”有其长远的渊源。在那时的人们看来,它们就已经是“古之训”,是“古圣王所制”了,例如,《荀子》“ 王制”篇谈到: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鳝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

之所以有这些“时禁”,固然一方面有为了人的利益的一面,即如上文所说,使百姓“有余食”、“有余用”、“有余材”,但另一方面也有让各种生命自然成活和生长、“无伤”、“不夭其生、不绝其长”的意义,亦即不仅人的生命、所有其他的生命也都有其价值、有其意义。《礼记》里的“王制”篇也记载道: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乾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无事而不田,曰∶不敬。田不以礼,曰∶暴天物。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天子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大夫杀则止佐车止,佐车止则百姓田猎,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后田猎,鸠化为鹰然后设罗,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昆虫未蛰,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杀胎,不夭,不覆巢。

又《国语》“鲁语”上“里革断罟匡君”一节记载:宣公夏滥于泗渊,里革断其罟而弃之,曰∶“古者大寒降,土蛰发,水虞于是乎讲罛罶,取名鱼,登川禽,而尝之寝庙,行诸国,助宣气也。鸟兽孕,水虫成,兽虞于是乎禁罝罗,鱼鳖以为夏犒,助生阜也。鸟兽成,水虫孕,水虞于是禁罝,设阱鄂,以实庙庖,畜功用也。且夫山不槎蘖,泽不伐夭,鱼禁鲲鲕,兽长麑,鸟翼 卵,虫舍 ,蕃庶物也,古之训也。今鱼方别孕,不教鱼长,又行罟,贪无艺也。”公闻之曰∶“吾过而里革匡我,不亦善乎!是良罟也。为我得法。使有司藏之,使吾无忘谂。”师存待,曰∶“藏罟不如置里革于侧之不忘也。

《大戴礼记》“易本命”则直接对帝王提出警告:故帝王好坏巢破卵,则凤凰不翔焉;好竭水搏鱼,则蛟龙不出焉;好刳胎杀夭,则麒麟不来焉;好填溪塞谷,则神龟不出焉。

故王者动必以道,静必以理;动不以道,静不以理,则自夭而不寿,妖孽数起,神灵不见,风雨不时,暴风水旱并兴,人民夭死,五谷不滋,六畜不蕃息。

对这些规定,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些特点:第一,它们主要是一些禁令,是施加于人对自然的某些行为的禁令和限制,不包括诸和现代社会如何采取一种补充、矫正性正义的积极搭救,以及如挽救濒危物种的主动行为,也不包括与动物建立某种忠贞、信任关系的命令,它基本上是一些消极性的限制;第二,它虽对人的行为施加了某些限制,但限制的范围并不很大,并不是全面禁止,而主要是时禁:在春夏生长季节和动植物幼小时的禁令。这些措施在今天的环保工作者看来是相当弱式的,但也要考虑到古代社会也远没有今天这样的生态危机,那时的人还相当程度上自身就处在一种生态相对平衡的自然链条之中。

第三,即使是作为时禁,它们还可能并非叙述这些规定者的当时之制,即叙述者还只是说这些规定是“圣王之制”,是“古之训”,是古“王制”,也就是说,在产生这些文献的春秋晚期及战国时代,各国的法令政策中可能并不一定就现实地包括了它们,或者全面和严格地执行了它们,它们可能还主要是一种思想观念的追溯,但是,这些思想的存在又是确定无疑的,它们确曾体现在制度之中,也是有相当根据的。

第四,这些禁令看来不仅是对下的,也是对上的,不仅是对民众而言的,也是对君王而言的,甚至可以说,更主要地是约束君主。甚至提出了对君主的严重警告:如果他们做出了诸如坏巢破卵、大兴土木这样一些事情,几种假想的、代表各界的象征天下和平的吉祥动物(凤凰、蛟龙、麒麟、神龟)就不会出来,甚至各种自然灾害将频繁发生,生态的危机也将带来政治的危机。最后,我们还看到,这些禁令的对象(或者说保护的对象)不仅包括动物、植物,也包括非生命的木石、山川。当然,有生命的东西被置于无生命的东西之前,能够活动的生命又被置于不能活动的生命之前。我们可以设想,在儒家那里,在行为规范的方向上,除了人类之中的由父母、兄弟、夫妻、家族到朋友、邻人、乡人、国人、天下人这样一个推爱的圆圈,在人类之外,还有一个由动物、植物到自然山川这样一个由近及远的关怀圆圈,前一个圆圈又优先于后一个圆圈。

我们甚至在上述主要针对自然物的行为的行为规范中也看到人事的影子,它们或者也同时是作为劝谏君主亦应如此处理人事的一个手段(如孟子、里革语),或者也主要是从如此做将对人有利的角度订立这些禁令(如荀子语)。从道德的主体或人、能动性方面,人在此无疑是居于中心地位,甚至在价值论上也是如此,但由于儒家实际把天、地、人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把天道与人道紧密地联系起来思考,所以,我们也许可以说,儒家初见雏形的生态伦理既是人类中心的,又是生态中心的,它在行为规范方面主要是人类中心的,是天人有别的,而从其后面的支持精神和宇宙哲学看,它又是生态中心的,是整体论的,天人合一论的,这一点我们在后面一节还要论述。

以上是国之禁,在个人的生活中有没有这方面的行为规范呢?如何具体地处理人的生命与其他生命的矛盾呢?这是更深层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孟子》中的那个著名的故事:有一次,齐宣王想问孟子有关齐桓晋文的“霸道”,孟子却要给他讲用道德的力量统一天下保民而王的“王道”,宣王怀疑自己旦是否有能力这样做,孟子就从宣王自己的一个故事入手:曰:“臣闻之胡齕曰,王坐於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对曰∶‘将以衅钟。’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对曰∶‘然则废衅钟与?’曰∶‘何可废也?以羊易之!’——不识有诸?”曰∶“有之。”曰∶“是心足以王矣。百姓皆以王为爱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王曰∶“然;诚有百姓者。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即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曰∶“王无异於百姓之以王为爱也。以小易大,彼恶知之?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鱼何择焉?”王笑曰∶“是诚何心哉?我非爱其财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谓我爱也。”曰∶“无伤也,是乃仁术也,见牛未见羊也。君子之於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王说曰∶“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谓也。夫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夫子言之,於我心有戚戚焉。”孟子据此告诉齐宣王,有这样一种设身处地的不忍之心,把它用于人事,用于百姓,自然也就有能力去实行王道,既然“恩足以及禽兽”,怎么可能“功不至于百姓”?这里,我们又一次看到这种惜生爱物是作为一个要君主保民爱民的劝谏提出来的,仍然是与政治相关,具有政治的涵义,但也看到孟子主张把对动物、生命的怜悯之心包括在“仁术”之中的,并且由此提出了一个“权”的问题。动物的生命也同样是生命,所以君子对禽兽也是“见其生,不忍见其死”. 这是一个普遍的原则,并不因对象是动物就不一样,但人又不可能不食肉以维生养生,至少大部分人做不到这样,做不到素食(且不说素食也同样有一个损及植物生命的问题),人还可能在某些仪式中要杀死和使用动物(在此是祭钟),如何处理这一矛盾呢?宣王的办法是以大易小,以羊易牛,而重要的当然还是他亲自看到了牛而没有看到羊的哆嗦发抖,从而引发了他的不忍之心,孟子的一个办法是既然“闻其声”,就“不忍食其肉”,而一般又不能不食肉,那么君子就不如“远庖厨也”. 这是不是一种虚伪?我想并不如此,当然,这是一种回避,但这种态度自然胜过认为这类事是理所当然甚至得意扬扬的态度。它还是表明了人对动物内心深处的一种歉疚和不安。人作为一种动物,自然也一样处在某种生态链中,就像其他有些食肉动物一样要以摄食其他生命为生。但是,有些可能不得不做的事并不一定就要大张旗鼓。“远疱厨”至少是一种可供选择的办法,个人还可以考虑其他的办法。而以上行为态度的择取也反映出这里的论据主要是感觉论的,是对动物同样具有的痛苦及死亡的感觉的体会以及引发这种体会的亲见。设身处地的不忍之心在此起了关键作用,这种不忍之心并不以人类为限,虽然两种感觉还不能相提并论。

二、支持精神

支持儒家生态伦理的精神主要是一种“天人合一”、与自然和谐的精神,这种精神并非儒家所专有,而是古代中国人一种悠久的生活智慧和对宇宙和自身认识的凝结,故也不同程度地反映在先秦其他流派、尤其是道家的思想学说之中。《老子》第25章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试图说明天地人之间法则的相通,而这种法则并非以人为依归,而是以天地、自然为依归。《庄子。齐物论》中一段著名的话:“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同一。”则表明了从自我得道的一种精神境界。

儒家对“天人合一”的思想虽不独占,但却独特地表述和发展了这一思想,尤其是在对易经的解释中,实际上建立了一种贯通天人的宇宙和人生哲学。其述大略如下: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行。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乾卦彖)

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坤卦彖)

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咸卦彖)

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安土敦乎仁,故能爱。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故神无方而易无体。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糸辞上)

显诸仁,藏诸用,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盛德之业至矣哉!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阴阳不测之谓神。夫易广矣大矣,以言乎远则不御,以言乎迩则静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是以广生焉。广大配天地,变通配四时,阴阳之义配日月,易简之善配至德。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也,知崇礼卑,崇效天,卑法地,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成性存存,道义之门。”(糸辞上)

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糸辞下)

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糸辞下)

生态伦理思想例3

    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本中并没有“生态哲学”或“生态伦理”的概念表述,但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一系列经典著作中,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并不鲜见,其中蕴藏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称《手稿》),是马克思早年研究经济学、哲学时形成的重要理论成果。《手稿》由于包含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核心理念的环境伦理思想,因而在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发展史上占有重要位置。解读《手稿》中的环境伦理思想,对于深化环境伦理学的研究,保护现代人类和改善生态环境,构建适合人类生存发展的生态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以三向纬度为基础探究马克思主义的生态伦理思想

    马克思哲学的生态伦理观是在自然主义、人道主义、共产主义三个维度上阐发的。自然主义的生态道德情感是指对大自然的尊重、关心和热爱之情。人道主义的生态道德观是指人道地善待大自然,实现物质劳动和精神创造的统一,科学认识和艺术欣赏的统一。共产主义的生态道德信念是指共产主义的实现对生态道德的生成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自然主义的生态道德情感

    马克思哲学从自然主义维度论述了在生命存续的意义上人对自然界必然的依赖,以及自然界对人的最终的决定作用。这表现在自然界为人类提供衣食住行所需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对于社会历史的发展和人的精神上的发展而言,自然主义等同于唯物主义。马克思认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条件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的关系。”他指出,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所以人依赖自然界,“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没有自然界人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就不能成其为人。从自在角度而言,自然界对人的意义并没有显示出来,人与自然的关系还不能称为伦理关系,所以马克思认为原始宗教对自然界的自然崇拜是动物式的不自觉的狭隘的意识,难以称之为生态伦理。自然主义层面人对自然的依存关系只有在人的自由自觉的层面上才促成生态道德态度的产生。生态道德是人类在生态危机的背景下对人对自然的生命依赖关系所做的自觉的反思。

    (二)人道主义的生态道德原则

    生态道德情感或可以称为人对自然的“人的感觉”,上升到理性的高度就是人道主义的生态道德原则和规范。

    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即“对自然界的人道占有”。人以实践的方式作用于自然,自然界对人来说就是“感性地存在着的人”,人对自然也应取平等尊重的态度。所谓人道地对待自然是指以人的方式,作为完整的人,符合人的本质地对待自然界,即立足于人的本质的丰富性尊重自然界本质的丰富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表现在物质劳动与精神创造的统一,其次是科学认识和艺术欣赏的统一。

    2.爱护原则

    这里包含着从单一的人类需要的功利主义尺度向关照自然本身的利益的非功利主义尺度的转变,人的需要和享受失去了自己的利己主义性质,从而自然界失去了纯粹的有用性。人在利用大自然的时候坚持保护人自然本身的完整性和生机活力,促进自然生态的繁荣和发展,为了自然生态系统健康和持续而善待大自然。

    (三)共产主义的生态道德信念

    马克思不但从生存论上显示出人与自然的本真关系,人对自然的应然的道德态度,而且跃进到社会历史的深度。马克思以人的生存为评价尺度分析了压迫制度使人不成其为人,不得自由生存,从而造成人对自然的敌对态度,而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将通过人的解放来实现大自然的解放。

    马克思指出人虽然是直接的自然存在物,但人同时也是人的自然存在物,而且更重要的是人是社会的自然的存在物。人与自然的社会结合方式—所有制决定着人对自然界的态度。要使人的生态道德情感和生态道德原则内化为持久的坚定的生态道德信念,必须有符合人性设计的社会制度作为保障。只有人真正地作为自由的人而生存,才能形成普遍的生态道德意识。所以应当把人对世界的真正关系归还给人,为生态道德的生成和发展提供制度上的支援。马克思揭示了与社会形态发展三个阶段相对应的人的自由自觉的生成过程,表明了社会制度对生态道德的育化作用和共产主义的生态道德信念。三个阶段分别如下:第一阶段是以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缺乏独立自由,个性极不发展的形态。第二阶段是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具有较多独立性,较丰富关系和较多样才能的形态。第三阶段是以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个性为特征的充分发展的形态,即共产主义社会。

    二、“两个统一”体现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的人文关怀

    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伦理主张可以概括为:人与自然的本质的统一和人的发展与自然界的复活的统一,是人类发展理想状态的基本特征。

    (一)体现出人与自然的整体性存在

    1、以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的交融为基础上的人与自然界的本质的统一

    马克思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想社会,称为自然主义社会,并等同于人道主义社会。他实际上将理想社会看作万物一体、物我同类的社会。人与自然内在地融为一体,关爱自然也就是关爱人类,尊重人类也就是尊重自然,自然主义就是人道主义,人道主义就是自然主义,这是两者都得到尊重的社会。同时,马克思将人与自然的本质统一,归结为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实现。这样一来,人与自然的关系就被纳人到伦理学的学术视野,从而拓展了传统伦理学的研究领域。

    马克思主张,人的生存发展应当始终以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为取向。在人发展的每个阶段,都应当自觉地确认人与自然和谐一体的理念,培育自然主义的伦理品格。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并不天然地相互排斥,那种将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对立起来的观念,是将自然看作人的异己物、对立物。马克思指出,人是类存在物,人既属自身的类,又属他物的类;既是社会存在物,又是自然存在物。

    2.人与自然界的本质的统一,要求人努力养成自然主义的伦理品质

    首先,要完整地认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以及作为生态系统的整个自然界。在《手稿》中,马克思将包括人在内的自然万物看作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他说:“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界的生活。”人作为自然存在物,必须依赖其他白然存在物,否则就无法生存和发展。人是生态整体的一分子,理所当然地要按照生态法则来作为。人是智慧生命体,能以非自然进化的方式来支配和消解其他物种,破坏及毁灭自然系统的稳定性和整体性,这就需要自觉地规范和约束人自己的行为。在如何规范和约束自己行为,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人必须确立关爱所有生命、珍惜自然资源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人应当确认敬仰自然、与万物和谐相处的伦理道德情感。《手稿》中,马克思论及消灭整个土地私有制时,提出要用合理的方式“恢复人与土地的温情脉脉的关系”。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从早期发展阶段对自然的依赖及敬仰变成工业文明时代的践踏奴役,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伤害自然的同时也损害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因此人应该养成崇尚自然、敬畏生命的道德情操,具有善待自然万物的伦理情感。

    (二)彰显自然史与人类历史的协调发展

    人与自然界的本质的统一,人的发展与自然界复活的统一,核心在于人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同以此为基础的自然界实现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以自然界的复活和新生为价值取向,以人对自然的尊重、仁爱为基本规范,以人与自然的平等为根本原则。从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史看,人与自然由原始的和谐走向后来的分离以至分裂和冲突,是由人的不合理的作为造成的。实现人向自然的复归和自然向人的回复,有赖于人的行为的合理取向,需要确立自然主义的伦理精神。

   自然界的人道主义的实现,以人的自然主义的实现为前提和基础。自然万物与人一样具有独立存在的尊严,因此需要以自然主义来取代利己主义,依照自然的规律规范人的行为目标,依照生态法则来利用自然。马克思将自然界的这种为人的品格,称作自然界的人道主义。马克思认为,人的自然主义的确立和贯彻,也就是自然界的人道主义的实现。在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既非人类中心主义者,亦非自然中心主义者。他主张人与自然平等协同发展,人的自然界的本质与自然界的人的本质相统一,认为人的自然主义的实现,将使人的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得以真正解决。人的自然主义的实现,将使自身获得关于自由的全新认识。人在自然界中的自由,只能是基于对自然本性的科学把握而展开对自然界的合理利用。

   由于人的存在,历史成为一个由两部分组成的整体,并且这两个要素之间互相作用,“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自然史与人类史因为彼此而存在,并因为对方的变化而做出相应的变化,它们的发展在动态变化中保持相对一致的步调,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相统一彰显出自然史与人类历史的协调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的生态伦理观,主张人与自然的内在统一与协调发展,为我们提供了解决自然生态问题的基本思路,指明了最终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的途径和方向—对社会生产关系实行根本的变革。这些思想和方法,使人们的认识与实践能超越现存在的技术决定论,突破了应对生态危机问题的单纯认知主义态度,立足于被这些理论忽略的生产方式立场上,去思考和解决人类面临的环境危机。

    (一)理论意义

    1.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是在自然主义、人道主义、共产主义三个维度上阐发的。自然主义的生态道德情感是指对大自然的尊重、关心和热爱之情。人道主义的生态道德观是指人道地善待大自然,实现物质劳动和精神创造的统一。保护大自然本身的完整性和生机活力,促进自然生态的繁荣和发展。共产主义的生态道德信念是指共产主义的实现对生态道德的生成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实现人的解放和人的复归才能实现大自然的解放。

    2.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中始终渗透的人文关怀色彩使人们意识到要从根本上建构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既涉及到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又深入到人与自身、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这就要求当代生态哲学应该在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指导下实现从主要关注人与自然关系向关注人与人关系的转变。

    3.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中始终渗透的人文关怀色彩使人们意识到要从根本上建构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既涉及到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又深入到人与自身、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这就要求当代生态哲学应该在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指导下实现从主要关注人与自然关系向关注人与人关系的转变。

    (二)现实意义

生态伦理思想例4

一、儒道学说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一)儒家学说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作为儒家学派的创立者,孔子是中国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又是一位自然主义哲学家。孔子吸取了《周易》的思想智慧,详尽地阐述了儒家生态伦理思想。孔子自然哲学观中的生态伦理思想主要表现为“天人合一”的生态价值观以及“仁爱万物”的生态伦理观,充分体现了敬畏自然、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用之有节和持续发展的生态伦理价值理念。

“天人合一”是孔子生态伦理思想的基本出发点,在孔子的自然哲学观中是最为重要的思想。孔子说:“天何言哉?芽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孔子认为,天地有着自己的运行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人类可以观察天地的四季运行和万物的生长,从中寻找自然规律,以使人类适应自然和融入自然,这就是天道,而知天道的目的就是做到“天人合一”。Www.133229.cOm孔子从这种天道出发,进而对天人关系提出“三畏说” 。孔子说:“君子有三畏: 畏天命, 畏大人, 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论语·季化篇第十六》)孔子的畏“天命”,其实就是要敬畏自然,“天命”实际就是指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仁爱万物”是孔子自然哲学观中的核心生态伦理价值观,它的理论基础是孔子的“仁学”思想,孔子将仁爱之心由人类推广至自然,不仅仁者爱人,还要对天地万物友善仁爱。孔子说:“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篇第七》)“钓而不纲”和“弋不射宿”都会造成鱼和鸟等生态资源枯竭,不利于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仁爱伦理思想,提出了“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等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孟子的“性善论”、“仁政”和“王道”的思想影响深远。“性善论”是孟子思想的理论基础,也是其生态伦理思想的基础。人“善”的本性使人拥有道德情怀,既施德于人类,又施德于万物,以善心对待万物,将善心和道德关怀扩大到无限的宇宙万物,从而做到“仁民而爱物”,这就是孟子生态伦理思想的集中体现。在关于天人关系的论述中,孟子提出了“天时、地利、人和”,以和谐为原则,主张因人而宜,因地制异,因势利导,顺应自然,并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与自然共生共存,应与自然和谐共处,协调一致http://[1]。人们可以根据客观规律能动地认识、利用、改造自然,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荀子是先秦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荀子的生态伦理思想主要表现为“天行有常”的生态伦理认识论、“制天命而用之”的生态实践论以及“天人相参”生态目标论。荀子在《天论》中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荀子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紧密联系,相互作用,不可分割;同时,人又能治理天地、造化万物。荀子既重视尊重自然的生态价值,又重视人的主体性和主动性,人与自然的和谐,构建了天、地、人协调统一的生态伦理系统,从而实现“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

(二)道家学说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道家思想崇尚自然,有辩证法的因素和无神论的倾向,同时主张清静无为,反对战争。英国科学技术史学家李约瑟曾说过:“中国文化就像一棵参天大树,而这棵参天大树的根在道家,中国如果没有道家,就像大树没有根一样。”[2](p76)同样,道家学派的生态伦理思想博大精深,内容丰富多彩。

“万物齐一、物无贵贱”是道家的一个基本理念,体现了道家的整体生态观,道家的其他许多思想和观念可以说都立足于此。作为道家最高核心内容的“道 ”是老子哲学的基本范畴。老子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第二十五章》)老子阐明,自然是一个整体,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人类不是自然的主宰,不能脱离自然而存在,更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人要尊重自然万物,尊重一切生命。可见,老子并没有把人看做天地间最贵者,而是认为人与自然是平等的。同样,庄子在《齐物论》中也提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阐明天、地、人与万物是统一的,天地万物的生成、发展、消亡,都是“道”运动而促成的结果,人类要顺应自然的规律并与自然保持和谐。庄子在《庄子外篇·秋水》中进一步指出:“以道观之,何贵何贱……万物一齐,孰短孰长。”庄子要说的是,宇宙万物都有自身的内在价值,都源于“道”这个价值本源,都按照“道”的运行规律去实现自身的价值。

老子不仅将“道”视为天地万物生存发展的总根源、总法则,还着重阐述了“道法自然,无为而治” 的思想。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道法自然’强调人要顺应天地自然的自然而然,顺应‘道’,效法‘道’,实际上就是要求以自然规律为先,遵循自然规律。”[3]道家尊重和顺应自然规律,主张不要把人类自己的意志强加给自然,而是从自然的生存发展规律中寻找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法则。道家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和态度,其实蕴含着一种生态伦理观。道家提醒人类要尊重和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彻底消除“人类中心主义”,这样才能回归到人与自然和谐融合的状态。而庄子在《庄子外篇·天地》中说:“无欲而天下足,无为而万物化……无为为之之为天,无为言之之谓德。”庄子极力推崇自然,反对人为,进一步阐明了老子提出的“自然无为”思想。

道家不仅把“道法自然,无为而治”作为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观和行为态度,而且还明确提出“知足知止,可以长久”,以此来约束和规范人类的行为。老子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老子·四十六章》)在老子看来,导致自然生态破坏、引起社会动荡的最大祸害莫过于人类私欲的膨胀。而私欲膨胀的表现莫过于不知道满足、不知道适可而止,以致贪得无厌、放纵欲望。道家的“知足知止,可以长久”的生态智慧,为人类适度地利用和开发自然资源,并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思想基础。

二、当前企业生态问题与儒道生态伦理思想的启示

经过200年左右的工业化进程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空前提高,创造出巨大的社会财富,但这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行为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破坏。大多数生态环境问题都同企业活动有关,企业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

其一,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大气污染是环境污染最突出的问题,国际上的“八大公害事件”中有五件是由大气污染直接造成的。造成大气污染的原因虽有自然因素(如森林火灾、火山爆发等),但主要是人为的因素(如工业废气、生活燃煤、汽车尾气等),特别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释放各种废弃物。除了大气污染,水污染也是环境污染的重要方面。人类活动会使大量的工业、农业和生活废弃物排入水中,使水受到污染。目前,全世界每年约有4200多亿立方米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海,污染了5.5万亿立方米的淡水,这相当于全球径流总量的14%以上。

其二,资源危机日趋凸显。资源危机是指矿物、土地、淡水、森林、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随着人口不断增长和企业不断发展而逐渐显现出相对紧缺的趋势。随着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尤其是非再生自然资源日趋短缺,特别是20世纪以来,由于人口的急剧膨胀和工业的迅速发展而对资源过度开发和利用,给资源带来了极大的浪费和破坏。自然资源正迅速减少并日益枯竭,如土地资源日益减少,淡水资源日趋紧张,矿产资源日显匮乏。资源紧张的矛盾正日益加剧,危机已经开始显现。资源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命脉,资源枯竭会严重制约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使人类陷入资源危机的“十面埋伏”。因此,人类亟待增强“资源危机”意识[4](p2-8)。

实际上,早在2000多年前,儒道学说就已对这些生态问题进行过阐述,并提出了自己的生态伦理观。孔子在2000多年前就从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关注人类与自然的关系, 极力反对破坏生态自然的行为。孔子的生态伦理思想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人类的“ 仁 ”是能动的意识, 能够从自己推及一切存在物, 成就“天地万物一体之仁 ”,因此,发扬“仁爱万物”精神,维护“万物之生意”,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的责任。孟子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署不入垮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进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林木不可胜用……”(《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孟子在这里告诫人们要尊重自然万物生长的规律,尽量减少对自然界的索取,维持自然界原有的面貌,从而保护好自然资源,使自http://然界万物繁育旺盛,促进生态环境系统良好的循环。荀子继承了儒家“和谐”的生态伦理思想,希望人与自然达到“万物皆得其宜”的最高和谐境界。“天、地、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是生态伦理的基本关系,《天论》说:“天有其时,地有其材,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荀子又在“天人之分”的客观认识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天人相参”的生态伦理目标。

道家提出的“无为”并不是要求人们无所作为,而是不去妄为和乱为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人类应顺应天地万物的自然本性,而不是按人类的意志去强行改变自然万物的本性。人类如果不尊重自然本性而肆意妄为的话,必然会招致祸害。李约瑟也曾指出:“就中国早期的道家哲学而言,‘无为’的意思就是不做违反自然的规律。”西方生态学者认为,现在越来越严重的生态自然危机,和西方哲学推崇的“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有关,“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就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强调“人类中心主义”。受“主客二分”思想的影响,在进入工业社会后,人类违背自然规律,滥用科技,对大自然进行无情的破坏性掠夺和过度的索取,最终导致生态的失衡,从而使人类自身也陷入了生存发展的危机。而“道法自然,无为而治”的思想,强调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正是西方工业社会“主客二分”的价值观所缺乏的思想。这种思想可以帮助克服工业文明所推崇的“人类中心主义”,并从“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转变到和谐整体的生态伦理观,为创建生态文明提供思想资源[5]。人类在“道法自然,无为而治”的思想指导下,可以树立按自然规律办事的实践观,真正走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儒家和道家学说中均蕴含着深刻的自然生态哲学观。这种哲学观体现了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儒、道两家的生态伦理思想从不同的角度和价值取向给我们带来深刻的启示,儒家和道家都肯定了自然界具有自身内在价值,肯定人与自然万物协调统一、互为依存。同时,儒家和道家都看到了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矛盾,并认为正确的生态伦理价值观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基本方式。而这种生态伦理价值观则涵盖了两个方面: 一是肯定自然界的内在价值,肯定它们与人类拥有平等的价值地位;二是必须限制人类不正当欲望的扩张,把人的行为和实际需要限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因此,儒、道生态伦理思想为企业生态伦理的构建提供了深厚的理论和思想基础。

三、企业生态伦理构建的路径选择

如今,生态失衡、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等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生态危机,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随着人类与大自然的矛盾日益激化,已造成一系列的生态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要依靠科技、法律、经济以及行政等手段,还必须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关心生态问题,强调和形成整个社会保护生态的伦理意识,树立正确的生态伦理观。所以,企业生态伦理的构建意义不容忽视。企业生态伦理是指企业在处理与自然环境关系的过程中所应遵循的伦理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实践的总和,是企业伦理价值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生态伦理观是企业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时应持有的基本价值观,要求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必须有利于生态平衡。当代企业的所有活动都是在复杂的外部环境中进行的,如果说顾客、员工、竞争者、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是企业的人为环境,那么大自然和生态环境则是企业生存的自然环境。美国学者archie b.carroll将自然环境也看做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就反映了这一思想。秉承儒、道生态伦理思想的可持续发展观要求企业用长远的系统的思维方式看待发展问题,从生存与发展的战略高度,对开发自然和利用自然资源作出符合企业生态伦理的价值判断。要求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的同时,不能只考虑眼前利益,而要立足长远发展;不能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要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企业要责无旁贷地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构建企业生态伦理,真正培养企业自身的持续发展能力,并最终实现企业自身和自然环境的持续发展。

(一)更新价值观念,树立生态意识,建立企业生态管理模式

长期以来,一些企业重经济利益、轻生态利益,这种高投入和高污

的价值观所缺乏的思想。这种思想可以帮助克服工业文明所推崇的“人类中心主义”,并从“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转变到和谐整体的生态伦理观,为创建生态文明提供思想资源[5]。人类在“道法自然,无为而治”的思想指导下,可以树立按自然规律办事的实践观,真正走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儒家和道家学说中均蕴含着深刻的自然生态哲学观。这种哲学观体现了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儒、道两家的生态伦理思想从不同的角度和价值取向给我们带来深刻的启示,儒家和道家都肯定了自然界具有自身内在价值,肯定人与自然万物协调统一、互为依存。同时,儒家和道家都看到了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矛盾,并认为正确的生态伦理价值观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基本方式。而这种生态伦理价值观则涵盖了两个方面: 一是肯定自然界的内在价值,肯定它们与人类拥有平等的价值地位;二是必须限制人类不正当欲望的扩张,把人的行为和实际需要限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因此,儒、道生态伦理思想为企业生态伦理的构建提供了深厚的理论和思想基础。

三、企业生态伦理构建的路径选择

如今,生态失衡、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等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生态危机,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随着人类与大自然的矛盾日益激化,已造成一系列的生态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要依靠科技、法律、经济以及行政等手段,还必须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关心生态问题,强调和形成整个社会保护生态的伦理意识,树立正确的生态伦理观。所以,企业生态伦理的构建意义不容忽视。企业生态伦理是指企业在处理与自然环境关系的过程中所应遵循的伦理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实践的总和,是企业伦理价值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生态伦理观是企业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时应持有的基本价值观,要求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必须有利于生态平衡。当代企业的所有活动都是在复杂的外部环境中进行的,如果说顾客、员工、竞争者、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是企业的人为环境,那么大自然和生态环境则是企业生存的自然环境。美国学者archie b.carroll将自然环境也看做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就反映了这一思想。秉承儒、道生态伦理思想的可持续发展观要求企业用长远的系统的思维方式看待发展问题,从生存与发展的战略高度,对开发自然和利用自然资源作出符合企业生态伦理的价值判断。要求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的同时,不能只考虑眼前利益,而要立足长远发展;不能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要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企业要责无旁贷地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构建企业生态伦理,真正培养企业自身的持续发展能力,并最终实现企业自身和自然环境的持续发展。

(一)更新价值观念,树立生态意识,建立企业生态管理模式

生态伦理思想例5

    道家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智慧,主要包括“道生万物、物我为一”的自然观、“物无贵贱、万物平等”的价值观、“知和去奢、少私寡欲”的消费观。它以高度的哲学性、深沉的宇宙性、朴实的自然性彰显出独特的品性,故有学者称,“最能够与当今西方所倡导的生态伦理精神相契合者非道家、道教文化莫属。这一论断是有道理的。道家思想中所蕴含的“深层生态学”特征正日益成为当代人类战胜生态危机的深层次思想力量。道家生态伦理思想作为中国传统伦理思想谱系中的重要一脉,具有深厚的普世价值。从普世伦理的视角看道家生态伦理思想,有助于道家伦理思想的普世资源得到充分地挖掘与利用,具有深远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道生万物、物我为一”的自然观

    道家认为,“道”是天地万物创生的始源,它生养万物、运化万物,并推动万物参与自然的演化,“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老子》第39章)万物的生成与改变,都是由“道”来支配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42章)从一到万物,这是自然界演化的过程,包含丰富的现代宇宙生成论思想。虽然“道”无为无形,日不可见,“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庄子·天地》)但“道”先于天地存在,是创生万物的根源,是天地万物的内在动力和运行法则,“万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阴阳。”(《吕氏春秋·有始》)这里有一个共同的思想:天地万物(包括人)都要遵循“道”,要效法“道”,要“尊道贵德”,这种自然主义观点是“典型的东方有机论的生成论哲学”浏5“,蕴含有深厚的生态学意义。

    由于道家将“道”视为天地万物(包括人)的起源,故天地人相通合一,在结构上是一体化的,老子把人看作是与道、天、地相并列的“一大”,“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第25章),《淮南子》亦指出:“夫天地运而相通,万物总而为一。”(《淮南子·精神训》)所以,人的生存就有了“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情趣,(《庄子·齐物论》)在这种“物我为一”的理念指导下,道家追崇“返朴归真”的生存模式,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张扬人的“与天同乐”本性,“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庄子·天道》)体现出道家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伦理思想。这种生存模式也渐渐成为古代士人不得志时的精神解脱,即“在遭到挫折时,山水田园更是他们保全身心的避难之所”。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天同乐、物我为一”是一种全身葆真的生存智慧,是一种保持气节的理性方式,既具有回  归自然的生态性,又具备恬淡抱朴的社会性,对于今天我们世人促进生态和谐具有不可或缺的借鉴作用。

    二“物无贵贱、万物平等”的价值观

    道家提出了“物无贵贱、万物平等”的生态伦理自然价值观点,“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庄子·秋水》)这种价值论认为,宇宙中的任何事物都具有自己独立的、不可替代的内在价值,它们都在按照道的运行法则去实现它。从万物自身所依据的价值本源的绝对意义上看,任何事物的价值都是平等的,而没有大小贵贱之分别。从万物之间各自的性质、形态、功能的有无的相对意义上看,其差别也是相对的,这些差异不能说明事物贵贱的大小,也不能成为否定一物独特价值的理由。所以,从生态系统整体论上来说,人与天地万物是平等的,人对天地万物也应当一视同仁。

    “物无贵贱、万物平等”的价值观还体现为道家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道法自然”态度上。这就是:第一,让自然万物以自己固有的方式生存和发展,“大道祀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老子》第34章)第二,不能将人类自己的主观价值尺度强加于自然,“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当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色狗。”(《老子》第5章)第三,人对待自然应该像水那样,有益于万物,而不居功自傲,“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治,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老子》第8章)第四,崇尚自然,反对人为,天是内在于万物的本性,人为是外在地强加于事物的东西,真正的德行就是顺应自然,“有天道,有人道。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庄子·在有》)“天下之事不可为也,因其自然而推之。”(《淮南子·原道训》)实际上,道家“道法自然”的态度,就是其“无为”的态度,让自然万物自由地发展,依循万物的自然无为本性去爱护和利用自然界中的所有事物。

    三“知和去奢”、“少私寡欲”的消费观

    老子认识到,天地万物间和谐秩序是自然界良性循环的重要保证,把“和”作为万物生成的机理,“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42章)“知和曰常,知常曰明。”(《老子》第55章)老子认为,天地万物是在阴阳两气的和谐氛围中产生,是一个和谐完美的有机系统。这里的“常”,即是“万物运动与变化发展过程中的不变之规律,是决定和制约万事万物消长盛衰的内在规律”而“和”乃是这一永恒规律的基本内容,懂得了保持和谐的重要性也就把握了事物的永恒规律,从而能够明智地立身处世。如果按照这样理解,道家伦理的生态学基础就昭然若揭了。这种观点是古代社会农业文明所体现的朴素而深刻的协调思想,它对于今天人类与大自然和谐相处,自觉地保持合理有度的生活仍然具有很大的启示意义。

    为了保持和谐的理想状态,老子主张“去甚,去奢,去泰”。(《老子》第29章)去除过分、奢侈和骄纵的行为,节制感官享乐,倡导有度的物质生活。老子告诫人们,人不应该被欲望所牵制,欲望越多人的心灵越空虚,“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老子》第12章)号召人们摒弃纯粹的声色之娱而保持安足的生活,要禁得住物质享受的诱惑,这才是“圣人”风范,“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老子》第64章)老子还通过爱与费、藏与亡的辩证关系来唤醒人们的消费良知,“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第44章)告诫人们要知止知足,如果在消费方面不适可而止,就可能带来耻辱甚至死亡的危险,“咎莫大于欲得;祸莫大于不知足。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老子》第46章)所以,道家倡导“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消费观,“其民愚而朴,少私而寡欲。”(《庄子·山木》)认为人的物质享受应该按照正常的自然生理需求,“鹤鹤巢林,不过一支;堰鼠饮河,不过满腹。”(《庄子·逍遥游》)只要能够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过多的消费就是一种奢侈,“食足以接气,衣足以盖形,适情不求余。”(《淮南子·精神训》)道家提出了生态消费观中的“度”的问题、“节制”的问题,认为只有约束自己的欲望,知止知足,才能够避免祸患,保持长久。落实到实践上,便是道家的“慈爱利物、俭音有度”的生态伦理规范。老子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老子》第67章)慈、俭是道家生态伦理的具体行动纲领,表现出道家认识自然规律、顺应自然规律的前瞻性生态道德境界。

    现代生态伦理学建议人们选择一种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绿色消费”生活方式,促使人们放弃纯粹的享乐主义、消费主义,实现精神的超越,而道家“知和去奢”、“少私寡欲”的主张提倡节制与合理,正与现代生态伦理学所倡导的“绿色消费”理念不谋而合,因此,道家的上述思想主张不仅可以为现代生态伦理提供重要的文化资源,而且还能为现代人类的生活方式提供一种有益的启示。

    四、道家生态智慧的普世伦理意蕴

    “普世伦理”是上个世纪90年代所提出的概念,也译作“普通伦理”、“全球伦理”,它建立的理由是“我们这个世界正处于苦难之中,而各种难以历数而有深刻的当代人类苦难之根源或症结之一,乃是当代人类的道德危机。”虽然普世伦理(全球伦理)首先发自于宗教界(由1993年“第二届世界宗教议会”提出),但其意义与价值已远远超越了宗教领域,成为当今社会的普通“道德共识”。按照万俊人教授在其著作《寻求普世伦理》中的理解,“普世伦理”的框架应该包括三层含义。第一,普世伦理是建立在人类社会之公共理性基础上的普遍伦理;第二,普世伦理所承诺的主要是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问题或日常生活世界的淑世伦理问题;第三,普世伦理应是跨文化领域的人们可以在其特定生活条件下共同认可和践履的公度性道德。用这三层含义衡量道家生态伦理,我们不难“寻求”到道家生态伦理的普世向度。

   首先,道家生态伦理具备普遍性特征。生态环境问题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与人类普遍性,生态伦理是“世界性道德吁求”,“是一种人类性的道德共识、道德态度和价值关切”,道家生态伦理是也同样具备了这个特点,其“道法自然”是最具有普遍意义的生态伦理原则。何怀宏教授认为,“中国古代的道家为生态伦理提供了一种独特的精神视野和风景,至少在庄子以及随后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存在具有道家风范的中国隐士那里,它的有关思想和精神也许是更个人化的,甚至是更精英化的,……更亲近自然,……也与今天西方的生态哲学在意蕴上更为接近,它对常常导致环境污染的科技和经济发展的古老批判,在现代世界中也仍具有一种独特的感人力量,引起当今有识者的共鸣。”这种“道德共识”不但在国内学者这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而且在国外学者那里也得以认可,甚至可以说从生态伦理的资源层面上,西方学者对道家思想的重视程度超过了东方传统的任何一派。他们认为,东方传统的道家生态思想能够促进生态伦理学的发展,在这个领域东西方完全可以对话。美国著名学者卡普拉说:“在伟大的诸传统中,据我看,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并且最完美的生态智慧,它强调在自然的循环过程中,个人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潜在两者的基本一致。”“澳大利亚生态哲学家西尔万和贝内特说:“道家思想是一种生态学的取向,其中蕴涵着深层的生态意识,它为‘顺应自然’的生活方式提供了实践基础。”美国著名生态伦理学家罗尔斯顿说:“我们发现西方科学与东方经典文化似乎幸运地互补。主张环境保护的生物学家要像道教徒那样保护自然的节奏。如果西方科学家从他们的科学发现中重视了这些循环,那么道教徒从他们的宗教哲学中早就这样做了。道家生态伦理思想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并开始了友好的切磋与“商谈”,道家生态伦理具有关注人类整体生存发展普遍意义问题的普世价值。

    其次,道家生态伦理具有“淑世性”特征。道家生态伦理所追求的目标不是建立某种形而上学层面上的抽象学科,它具有现实生活意义上的伦理关怀,是为了响应全球生态危机、生态伦理资源缺乏而形成的交叉资源。无论从系统性、实践性还是前进性,道家伦理既彰显了生态伦理的一般特征,又凸出了其独特的价值内涵。第一,道家生态伦理具有系统性。通过本文第二部分的分析,笔者认为道家生态伦理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伦理学体系(包括自然观、价值观、消费观、生存观),只是同现代西方生态伦理学的表达话语有形式上的差异。第二,道家生态伦理具有实践性。笔者认为道家比中国历史上任何一家学派都注意身体践行,他们的思想正是他们行为的真实写照,无论是“自然无为”还是“见素抱朴”,道家的生态伦理思想都是实践的结果。第三,道家生态伦理具有前进性。关于道家生态伦理的前进性,笔者在这里引用新道家(20世纪90年代兴起)代表人物之一胡孚深教授的一段话来注解。胡孚深教授认为,道家文化“集中了自然、社会和人体生命的智慧,必将给二十一世纪的人类带来希望。新道学是革新的文化,前进的文化,通向未来的文化,世界大同的文化,新道家文化不仅是属于中国的,也是属于东方的,更是属于全世界的”。这三个特征既是对道家生态伦理成为普世资源的充分解释,又是对学术界所谓的“施韦策洁难”的有力反驳。

      当然,我们建立普世伦理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人类面临的现代道德问题,所以无论是传统的资源,还是现代的资源,其最后的落脚点还要呈现出“实用主义”的特征。道家生态伦理是传统的,我们必须对其进行现代诊释,实现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对话”,在传统的现代转换问题上,“施韦策洁难”的确暴露出道家生态伦理的弱点与缺失。但我们看到道家生态伦理的宗教色彩更让人们多了一份虔诚与恭敬,在信仰与科学的识度里寻找到有机的契合,这也符合普世伦理资源不排斥或否认不同民族文化传统伦理价值的基本要求,因为“越是深人发掘和利用不同民族文化传统中的伦理思想的深层资源,对建立普世伦理越有意义”。“普世伦理  的世界性视景的基础”中应该包含中国的道家伦理、道家生态伦理。

生态伦理思想例6

一、生态悲悯意识的形成

阿尔多李奥帕德主张我们对自然应该怀有感知、触摸、理解、热爱、信任的态度,应该融入道德关怀的因素,的确,世界上少了一种生物,就少了一种生命存在的方式,我们也就少了一种诗意想象和智性思考的源泉。

生态时代的悲悯意识和道德原则应该突破人类中心主义的狭隘性,面向自然界的所有物种,阿尔多李奥帕德的生态悲悯意识是建立在人们对自然热爱、尊敬、欣赏的情怀之上的,是一种全新的自然人文主义。

阿尔多李奥帕德认为人对自然应该保持一种生态良心,对待自然,我们不应该只顾及经济利益,同时还要顾及道德的维护与审美的需要。正是在这种生态悲悯意识的指导下,他提出了大地共同体概念,指出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物种都应该在这个共同体内享有同等权利。他曾感叹1000 粒橡子当中,只有 1 粒能抵挡住兔子的戕害茁壮成长,其余的在生命处于萌发状态时,便湮没在茫茫草原之中了。阿尔多李奥帕德这种感同身受的生态悲悯意识体现了一种更高的文明与精神境界。

二、生态历史责任的构筑

阿尔多李奥帕德终身都保持着记录自然现象与自然灾害的习惯,为后世保留了许多有价值的生态史料,他在记录与认知的过程中逐渐构筑起了对自然的生态历史责任感。

《沙郡年记》里有这样一些记载: 1866 年,维斯康辛最后一只土生土长的赤鹿被猎杀;1871 年,一列列火车满载着被猎鸽者杀死的鸽子,奔向东部或南部的城市;1872 年,威斯康州最后一只野生的火鸡被猎杀;1873 年,芝加哥的榛鸡交易数量达到了 60 万只; 1877年,俩兄弟在一天之内便猎获了 210 只蓝翅鸭。面对这些记录,我们不仅惊叹于人类的贪婪和麻木,更强烈地意识到树立生态历史责任感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阿尔多李奥帕德认为任何一种生物都是历史的沉淀与见证,在面对一种生物时,他会不由得产生一种穿越时空的厚重感和继承性,当他看到一只只飞鹤在沼泽地上鸣叫觅食时,他想到早在冰河时代,同样的场景就已经开始轮番上演了,他感叹道: 眼下的一只只飞鹤,与其说是站在沼泽地上觅食,不如说是站在它们同类遗骸堆积成的历史书卷中寻找过去的回忆。出于对物种延绵的历史责任感与强烈的生命意识,阿尔多李奥帕德提出人类应该自觉建立起对自然的伦理道德意识,担负起构建生态平衡的历史重任,正是在这种生态责任的感召下,阿尔多李奥帕德实施了一系列可行有效的生态防护措施。

三、生态诗意想象力的孕育

自然是人类的母体,我们不得不承认: 不管是从个人成长还是整个人类的发展历程来看,自然赋予我们的不仅仅是物质方面的资源,还有诗性的富有哲学意义的生命启悟。正如野花成就了约翰缪尔充满喜悦和温馨的少年时光一样,大自然的诚挚与生机,与人类所向往的自由境界是同体同源的。

面对自然,我们应该拥有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生态诗意想象力,这是人类能够在自然中获得诗性体验的必备因素。在《沙郡年记》中,阿尔多李奥帕德面对一棵历经沧桑、生命逝去的橡树产生了历史性、生态性的诗意遐想,他感觉橡树那些细碎的木屑蕴含着历史的芳香,凝聚了一个世纪以来的缩影,穿过那些古老的年轮,他逐渐读懂了这棵橡树一生的意义。在生态诗意想象力的推动下,阿尔多李奥波德意识到这棵橡树从生到死所呈现的全部过程和内容,也恰恰生动地证明了纷繁复杂的历史所具有的有机性。

可以说,生态诗意的想象力是促使人类对自然产生敬畏、崇尚心理和获得诗意感悟的催化剂,人类由此产生了诗意栖息的憧憬与修养性灵、天人合一的愿望。

四、生态换位思维的建构

阿尔多李奥帕德认为人类不应该把自然仅仅当作一种可利用的资源,更应该将其视为一种生命的存在状态。他提出人类要像大山一样思考,要倾听隐含在狼的哀号背后的深层含义。阿尔多李奥帕德运用生态换位思维认识到: 只有大山才有沧海桑田的岁月与见识,能够客观地聆听狼的号叫所隐藏的深意。在他看来,人类应该突破自然工具化的思维局限,赋予自然独立的主体地位和独特的生命意义。

阿尔多李奥帕德的生态换位思维往往将审美想象、求证精神、生态关怀、科学态度并举融合,当他看到雪地里的臭鼬时,不禁感叹道: 我想弄明白它究竟在想什么? 是什么原因让它离开卧榻? 它的雪地之旅是否怀有浪漫的动机这种思维更容易让阿尔多李奥帕德走近自然、融入自然、获得自然的灵性启悟。

生态换位思维的运用打破了个人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的樊篱,对唯发展论欲望动力说也有一定的遏制作用。试着用生态换位思维从一只动物或一棵植物的立场去思考问题,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这也是生态思想中互为主体观的意义所在。

五、生态整体主义的启示

生态整体主义是生态思想的核心,一直以来阿尔多李奥帕德都被视为生态整体主义思想的首倡者,他的生态伦理观很早就呈现了生态整体主义思想的主旨,也被称作是整体主义的生态伦理思想。阿尔多李奥帕德的生态伦理观反对人们人为地、想当然地破坏生物链,他认为人只是自然整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任何特权和优越性。物种之间和物种内部永恒的斗争是自然界和生共荣的保障。

阿尔多李奥帕德的整体主义生态伦理思想是注重联系、开放、多元、系统、宏观、和谐的世界观,作为生态思想的核心,它是一种思想,一种智慧,一种认知方法,更是一种态度。《沙郡年记》为我们呈现的物种多达 340 种,阿尔多李奥帕德运用整体主义视角,怀着敬畏虔诚的态度呈现了它们存在的内在价值,反思了野生动物的管理政策、各物种之间的关系、不同物种在自然界的地位。

作为生态伦理之父,阿尔多李奥帕德的生态伦理思想触及到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之间的内部关系,真正践行和扩充了生态整体主义思想。

六、生态精神品格的养成

阿尔多李奥帕德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生态伦理的思想瑰宝,更重要的是他为我们树立了一种博大的生态精神品格,其中蕴藏着来自荒野的包容性与多样性,悲悯、大度、敬畏、和谐是其主旨。

这种生态精神品格一经养成就有了一定的稳定性和再生性,能够形成强大的内驱力。事实证明,阿尔多李奥帕德一生都在这种生态精神的驱动下不断地完善和践行着他的生态伦理思想,并从中体悟到了大自然对塑造一个丰富的、完整的人的意义。

在阿尔多李奥帕德看来,自然所具有的文化价值对人类有着更为深远的影响,他的生态精神品格就是在体悟自然文化价值的过程中凝结升华而成的,呈现了更为博大、仁爱的伦理道德和价值标准。阿尔多李奥帕德认为人类对自然的措施只有在可以保持生态群落的完整性、稳定性及美好性时才是正确的,单纯地追求物质利益和经济利益的措施都是错误的、有违生态和谐的。生态危机的紧迫现状需要生态精神品格,这是时代的需要,也是人类精神成长的必要阶段。

七、荒野生态价值的体认

荒野( wildness) ,即荒蛮的野地,具体指没有人或虽有人到过、干预过,但仍然是自然规律起主导作用的非人工的陆地自然环境,如原始森林、湿地、草原和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的基地等。早在 20 世纪 30 年代,阿尔多李奥帕德就成立了专门的荒野协会,在继承梭罗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肯定了荒野的价值,这也构成了他生态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

生态伦理思想例7

引 言

城市规划是一种研究城市未来发展方向和城市合理布局的综合部署,它是在专家科学论证的前提下,对城市的空间结构和经济社会结构等发展进行的规划,不仅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还是实现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在改善人们居住环境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城市规划中,生态伦理思想的介入,不仅运用伦理道德的约束力来规范城市土地的利用,有利于促进城市规划的科学合理性,而且有利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由此可见,生态伦理思想在现代城市规划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一、城市规划中的主要理念及生态伦理思想内涵

规划理念对城市规划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目前我国城市规划中的理念主要有两种。

1、实用主义的城市规划理念

在实用主义理念的指导下,城市规划主要是为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等一些实际问题,这就是城市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追求眼前短期的经济效益,城市规划中主要以技术标准为主,讲究效率优先,有时甚至为了城市发展需要以牺牲生态环境作为代价,造成城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的严重失衡,不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人本主义的城市规划理念

人本主义是长期以来城市规划中遵循的一个标准和原则。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城市规划的主要目的就是解决人们的居住问题,为人们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是城市存在的价值。但是,由于过分强调以人为本,漠视了大自然系统,不能在人与自然中间做好平衡,有时为了满足人的发展需要,不可避免会在一定程度上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也不利于城市的未来发展。而生态伦理思想的出现则解决了这一问题。

3、生态伦理思想的内涵

生态伦理学是随着生态危机而出现的一门新兴学科,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在今后的发展中,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在城市规划中生态伦理思想也会越来受到重视。对于生态伦理思想的内涵,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理解。

3.1生态思想价值观

在过去,我们对于大自然都是征服、改造和利用,缺乏对大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而生态思想价值观,简单来讲,就是希望人们在了解大自然的基础上,保护大自然的生态环境,改变过去对大自然的各种偏差性观点和看法,在对待大自然方面建立一种新的思想价值观念。

3.2生态道义思想

在生态道义思想中,自然界中所有的生命和人都是平等的,和人一样拥有着道德权利,这种敬畏生命的思想也就要求人们改变过去对待大自然的态度,与大自然平等和睦相处。总之,无论是生态思想价值观,还是生态道义思想,都体现了生态伦理思想的内涵,都要求人们尊重大自然,保护大自然,与大自然和睦相处【1】。

二、城市规划中应用生态伦理思想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在城市化建设中,生态伦理思想融入城市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1、促进城市规划学科建设

从全球范围来看,截止到20世纪初期,城市规划学科的研究就一直停留在自然科学的一些技术层面上;到二战结束后,城市规划才进入到社会人文层面。我国城市规划学科的发展更是十分有限。城市规划学科建设的滞后,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的水平和质量,不利于城市未来的发展。在这种学科背景下,面对现实中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20世纪70年代以后生态伦理学科出现了,它为城市规划学科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和活力,对城市规划学科建设来说意义重大。

2、新时期城市发展的要求

在过去,在一些项目投资中,人们一般都会选择在信息、人口以及交通等集中的地区,这也使城市承担了更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与此同时,它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的规划,迫使城市规划以实用主义和人本主义为指导思想。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更加注重与自然和谐相处,因此,以实用主义和人本主义为指导思想的城市规划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所以,生态伦理思想的融入也是新时期城市发展的需要。

3、促进城市关注“弱势群体”

从生态道义观念来讲,自然系统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人群之外的一个“弱势群体”。在现阶段,我国城市规划依旧是以人为主,对于自然系统这个“弱势群体”缺乏关注。而生态伦理思想作为一门应用性学科,在解决社会矛盾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对城市中“弱势群体”的关注不仅体现了城市规划的公平性,而且还有利于城市的长远发展。由此可见,生态伦理思想也是促进城市关注“弱势群体”的一个重要方法【2】。

三、城市规划中生态伦理思想的具体应用

生态伦理思想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转变城市规划思维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了更好地做好城市规划工作,我们需要借鉴其他一些学科的成果,从而为城市规划提供学科理论基础和条件。生态伦理学中所涉及的一些观念和思想就拓展了城市规划中原有的学科视野,不仅可以在城市规划中表现伦理道德精神,而且也使城市规划中的学科交叉变得更加广泛,增强了城市规划的多元化。第二,创新城市规划方法,使城市规划更加严谨。在传统的城市规划方法中,人们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关注较少。鉴于城市规划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处理方式,生态伦理思想的融入一方面创新了城市的规划方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自然生态系统的妥善安置,这样就使得城市规划更加严谨和全面化,进而增强了城市布局的合理性,也有利于人们与自然和谐相处【3】。

2、合理利用资源的思想

顺时、节约、保护自然的生态经济思想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政策不谋而合。孟子主张按照自然的时间规律办事的思想观念,在他的书中有许多体现。孟子把顺应时节的生态观念提到了重要的地位,要求人们在正确的时间里进行农业生产,那样粮食和食物就会满足人们生活需求。在动物繁衍生长的时节不要进行渔猎,那样在捕鱼打猎的时候不会空手而归。在树木植物生长的时节封山育林,不要砍伐,那样在用到木材的时候才会有充足的资源。孟子还说:“齐人有言日:‘虽有智慧,不如乘势;虽有磁基,不如待时。今时则易然也”。孟子告诫人们与其有智慧,不如借助时势,正如在农业生产中与其有农具,不如不误农时。孟子的这些观念告诉人们要节制物欲,不能对生态资源有随时索取的恶劣习惯,适时而作才会取得更加丰厚的回报。也就是说要尊重自然规律,保护自然资源,将顺应自然与合理利用自然结合起来,决不能取之无度,用之无节。

结束语

在现代城市规划中,生态伦理思想的介入,改变了过去以人为中心这种单一的思想价值观念,完善了城市规划中的思想价值体系。在生态伦理思想的指导下,城市规划中实现了人与自然系统的双赢,也符合我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发展理念,也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今后我们要加强对生态伦理思想的研究,加强它在城市规划中的推广和应用,使城市更好为我国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服务。

参考文献

生态伦理思想例8

道家思想认为由“道”生出天、地、人等宇宙万物。道教主张“道法自然”而不是“征服自然”,认为“天道”与“人道”是一致的,同时主张“归真返朴”的人生宗旨.其中具有若干有价值的合理因素。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在很大程度上均是人为因素所引起的。是人性的异化所导致的结果。道教的生态伦理思想,给人类提供了发人深省的智慧,在今天愈来愈显其独特的价值,值得认真研究。

一、问题的缘起

生态环境的恶化是人类自身所造成的。要想摆脱这种危机走出困境,还要靠人类自身的醒悟和能力去加以解决。这其中除了靠发展科学技术、调整社会结构以及对自然保护实行立法之外,还必须从价值取向的角度重新审视与检讨人类对自然的态度和行为。在20世纪中期,人们为了珍惜和善待自己所生存的外在环境,而创造了生态伦理学这门应用学科。它试图借助道德手段来缓解人与自然的矛盾、取得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

1923年德国人施韦泽在他的《文明哲学:文化与伦理学》一书中指出,由于现代技术经济实践的破坏性后果达到了惊人的程度,所以应当寻找科学措施、法律措施,同时也寻找道德措施去禁止人们对自然的一些做法。人类应当从自然的全局出发来认识自己与自然交往行为的正当与否。至此.生态伦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开始形成。尽管生态伦理学作为一门科学诞生于20世纪中期,但这并非意味着生态伦理思想是现代人的专利。实际人类文化的传统中,尤其是在中国老庄道家文化传统中就存在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虽然这些生态伦理思想是朴素的、直观的,但却为现代生态伦理学的萌动,做了良好的文化铺垫。

道家的生态伦理思想博大精深,内涵丰富.它的这种理论是建立在天人合一、物我一体的整体观念之上。通过“道”的范畴体现出来。“道”是道家哲学的核心范畴。在老子看来,天地万物是一个整体,而道就是这个整体的本原。即“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因此,“道”是“天地之始一万物之母”。

此外,老子在将“道”视作天地万物的总根源、总法则的同时,还着重阐发了“道法自然”的思想。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地道,道法自然。”又说:“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常自然。”在“道”家看来。人是自然的一部分,道、天、地、人都是自然而然存在着的。它生化万物,而又使万物长养,但不去主宰他们,一切听其自然。

道家的上述以“道”为本、道法自然和天地人一体的思想.其反映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处理上,就是把人与天地万物视作并列的关系.要求破除人类的以自我为中心主义。即:既承认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不能脱离自然而存在,又强调人与自然不应成为一种对立、紧张的关系。道家的这种人与自然关系处理的思想.实际上则潜含着一种生态伦理观念。它告诉人类应该通过热爱自然,尊重自然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消除人类的自我中心主义,回归到人与自然融合无间的和谐状态。

二、道家生态伦理思想的主要内涵及其现代价值

生态伦理思想例9

生态伦理又称环境伦理或环境哲学,其主要内容是肯定自然界和一切生命皆具有内在价值,人应该尊重生命、尊重自然;人不再是自然伦理的中心,应把道德关怀扩展到整个自然界并承担道德人的责任;人与自然应协同发展。它着眼于人与自然、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问题,最终达到人类社会、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被称为“天人关系”,这是一个与中国古代自然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哲学命题,各家学说对此均有论述。在“天人合一”的框架中,着力发掘中国传统文化中所包含的符合现代生态伦理的思想正在成为中国生态伦理研究的一大特色,人们在理论倾向上更多地强调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态伦理的一致性。的确,在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着非常丰富的与现代生态伦理思想相一致的思想成分,但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态伦理思想并不是一种完全契合的关系,还存在着相矛盾、相冲突的地方。

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在对待自然的态度上,从根本上讲与道家是一致的。它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万物同类,因此对自然应采取顺从、友善的态度,以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在肯定人道本于天道,“赞天地之化育”的同时,又肯定人为万物之灵,可以“制天命而用之”,主张尽人事以与天地参。在此基础上,儒家提出了丰富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环境的思想,这些思想蕴涵着中国传统的生态伦理观念。

(一)兼爱万物。尊重自然

儒家认为“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尊重自然就是尊重自己,爱惜它物之生命,也就是爱惜人自身的生命。人要博爱生灵,兼利宇宙品物。儒家六经之首的《周易》中,就把“生生”(尊重生命、长养生命)作为人之“大德”,“天地之大德日生”。随后的儒家哲人也大都从自我生命的体验,转而同情他人的生命,并推及对宇宙万物生命的尊重。以情度情,以类度类,进而效法大自然的厚德载物,博大无私。

苟子认为,万物各得其和而生,各得其养而成,主张对自然万物博施以“仁”。汉朝的董仲舒则更明确地主张把儒家的“仁”从“爱人”向爱物扩展:“质于爱民,以下至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以谓仁?”宋代张载进一步将仁爱原则推广到包括非生命物质,提出了“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思想,认为天下所有的人都是我的同胞兄弟,外物都是我的同伴朋友。爱必泛爱,成不独成。要真正的爱人,就必然要爱物。

儒家的这种“生生”、“利物”、“泛爱万物”的思想,类似于当代生态伦理观所主张的把人类的道德关怀从对人扩展到对一切自然生命的思想,但两者也有着本质区别。现代生态伦理学认为物与人处于平等地位,享有平等的道德权利,应该受到同样的道德关怀;儒家强调爱有差等,推己及人,由人而及物,以层层向外推扩。这里儒家的人与物虽为一体,但这一体中各部分的重要性是不同的,所以万物享受的爱的关怀也截然有别,有厚有薄的。对此,明代的王阳明从“大人与物同体”的角度,作出了独特的论证。他认为,在利益分化发生矛盾时,家庭血亲处于中心、优先的地位,先爱至亲、家庭,再爱路人,最后是禽兽、草木,层层向外辐射。爱护草木,是为了使禽兽有足够的饲料,而爱护禽兽则是为了养亲祭礼,所以爱护草木禽兽是围绕自身家庭这个中心运转的。王阳明还认为,如果接受上述这种观点,那实际上就是接受了以人为中心,包含义、礼、智、信的整个封建道德准则体系,使五常之德适用于整个自然界。显然,儒家的爱物是有差异性的,强调的是要人们去爱惜自己周围的一切事物,而“爱物”的终极原因是使人生活得幸福,爱物就是爱人类自己。

(二)以时禁发,以时养发

中国古代是农耕社会,农业生态环境的好坏与庄稼收成的丰歉关系着历代王朝的兴衰和百姓之生计。因此,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生物的再生产能力,不能不成为历代君王与百姓的大事。儒家正是依据对生物与环境之间关系的认识,从利国富民,保汪人类生产和生活资源的持续性发展出发,要求人们在利用自然资源时,要顺应事物的繁育生长规律,“以时禁发”,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为相,他从发展经济、富国强兵的目标出发,十分注意山林泽的管理和生物资源的保护,提出了“以时禁发”的原则。他说:“山林虽近,草木虽美,宫室必有度,禁发必有时。”要求山林与水泽要按时封禁与开放,老百姓在开放时间内去采集捕猎可免征税赋。

孟子、苟子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管子的“以时禁发”思想。孟子主张对生物资源要取之有时、用之有节:“不违农时,谷不可胜时也。”“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苟子则使管仲生态伦理思想进一步系统化、具体化:“早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林,不天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耕、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食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苟子的这些保护主张,是作为圣王安国治邦之策提出来的,并建议有德之君将保护生物资源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

(三)取时有节,物尽其用

儒家注重经世治国,他们所倡导的“礼仪”政治是一种有节制的政治,要求统治者节制自己的行为,克制自己贪得无厌的欲望,把节约人、财、物上升到国策的高度。孔子主张“政在节财”。唐代名相陆贽亦日:“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长足;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长不足。生物之丰败由天,用物之多少由人,是以圣王立程,量人为出。”儒家“政在节财”的主张,主要是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但它客观上具有自然保护的意义,从而避免了对自然的掠夺和资源的浪费。

儒家所提出的节约的主张,一开始就是从生态学的角度出发的,儒家从天地自然万物所具有的再生性与有限性规律得出了人事行为要有“节”的结论。“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同时,儒家把节制的要求延伸到自然资源的取用,形成了“取之有时,用之有节”的“爱物”原则。儒家历代把“钓而不纲,弋不射宿”(不用大网捕鱼、不射夜宿之鸟)自觉地体现在行动上。《吕氏春秋》认为破坏大自然是一种不祥的举动,它必将召来灾祸,使那些象征吉祥的动物都销声匿迹。“覆巢毁卵,则凤凰不至;刳兽食胎,则麒麟不来;干泽涸渔,则龟龙不往。”同时只有爱护、珍惜大自然,使各种生物各得其所,生物界才会出现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水泉深则鱼鳖归之,树木盛则飞鸟归之,庶草茂则禽兽归之”。这都是要求人类对自然资源在爱护和珍惜的前提下有度地使用,不能使物种灭绝,才能保持其持续存在和永续利用。正如朱熹所说:“物,谓禽兽草木。爱,谓取之有时,用之有节。”

在利用自然资源时,儒家要求人们珍惜自然提供的生活之源。儒家认为,只有统治者谨慎地对待自身的物质利益,注意节约,鼓励生产,不断地权衡利弊得失,才能使天下的财富丰裕,国泰民安。“故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对斟酌焉,潢然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如是,则上下俱富,交天所藏之,是知国之极也。”

在中国古代,社会生产力比较低下,物质财富相对匮乏,人们为了很好地生活下去,就不得不实行节俭,所以也就比较容易做到物尽其用。现代社会虽然拥有很高的资源利用技术,但并非一切资源都已得到再利用,而且再利用的费用也相当高。所以,取用有节,物尽其用,仍然是现代社会解决资源短缺与环境保护的一项合理而有效的对策。

二、传统文化中的反生态伦理思想

虽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并没有像西方文化那样被纳入到主客二分的框架中加以研究,但是在天、地、人三才构成的系统中,人仍然处于主导地位,这就如同天、地、人虽然可组成一个“家庭”,但人是“主人”,天、地则是吾家之旧物。

它们虽然也时常得到主人的呵护,但那是由于它们是“主人”的所有物,三者之间的亲密无间并不意味着自然之天、地的独立性或内在性已经为人所尊重、认可。因此,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的命题中仍然弥散着浓厚的反生态伦理的思想要素,二者存在着相冲突的地方。

(一)自然规律伦理化

传统文化中,天道则常常要服从于人伦之理,即表现出非常明显的将自然规律伦理化的思想倾向。对自然规律的探究、对自然现象的揭示常常成为推导宗法伦理道德价值的一个逻辑环节,自然的神圣性常常成为论证宗法伦理道德神圣性的铺垫或衬托。如自然界的灾异现象常被用作人事善恶的评价依据,阴阳大化之道、五行生克之序也被作为论证人世伦常的材料。董仲舒就借助了“天人相类”、“天人感应”的逻辑环节,来神化儒家伦理道德。这在表面上看来,似乎“天”的神圣性是至关重要的,好像没有“天”的神圣性就无法体现出儒家伦理秩序的神圣性,但实际上,“天”的神圣性在这里只是体现人的神圣性工具或手段。正如李泽厚所指出的:“董仲舒搞这一套,主要是为了以宇宙系统确立君主专制权力和社会的统治秩序。”宋明理学的产生,旨在建构儒家道德本体论,即为儒家道德确立终极的价值根据,“心”或“理”的形上意义同样要借助于天、地、人的统一来确立,但是这样确立起来的具有至高道德价值的“心”或“理”,反过来又形成了对整个自然界甚至整个宇宙的统摄、包容之势:“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该无载了。”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这一思想倾向,张岱年先生明确指出:“自然与人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一方面,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必须遵循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另一方面,人类社会有自己的特殊规律,道德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不得将其强加于自然界,汉宋儒家讲天人合一,其肯定人类与自然界的统一,有正确的一面;而将道德原则看作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就完全错误了。对此问题,应作具体分析。”

(二)重德性,轻技艺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对宗法伦理道德精神的高扬,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人们科学地认识和利用自然,也在自然和人文之间形成了较大的矛盾或张力。具体说来,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常常受到宗法伦理观的抨击或限制。孔子曾将要求“学稼”的樊迟斥为“小人”,将各种生产或手工技艺看成小器、“末业”,将从事宇宙探询或天文历算研究的看成只是史官或阴阳家所做的事情,从而开启了儒家重德性、轻自然、斥技艺、贬功利的思想。这种观点在中国文化史上不断得到加固而成了一个庞大的人文价值传统,在历史上留下了沉重的一笔。这种鄙薄探询自然、技艺的传统使得古代众多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受到了“于国事无补”或“玩物丧志”等诸般嘲弄,并导致长期以来中国的自然科学总是停留在一种直观、经验的水平上。

(三)重主体。轻客体

在中国传统文化所构架的天、地、人的思维系统中,对人的主体地位的重视和高扬实际上也以独特的视角表达了中华民族的一种“重生”意识,即重视人的生命,尊重人的生命,而这与宗法社会促进生命生生不息的伦理要求是完全契合的。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的命题中还包含着这样一种内涵,天地万物都统一于人的生命存在中,都可以成为保持生命、延续生命的手段和材料,这实际上就把人的生命的存在看成是最终的目的,而自然的目的性则常被忽视,或所强调的仍然是其工具价值。因此,从这一点上看,尽管中国文化的“天人合一”与西方的“主客二分”在致思路径上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但是在忽视自然必然性这点上,二者完全可以殊途同归。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把自然物作为体现生命价值的一种手段,这在许多方面都有所体现。如以饮食为例,在西周时就形成了“重食”的氛围,周朝为此设立了专门的“食医”,位于各种医师之首,其主要职责是掌握饮食的搭配。从总体上看,中国的饮食文化非常注意从人与自然相合的基点来决定饮食上的选量与选味,这其中有许多值得肯定的东西,但也有不少糟粕性的东西。在历史上有不少人把追求奢华的生活作为人生价值实现的一个标志,把占有和消费自然珍稀之物作为个人身份的体现,豪门贵族常以奢侈为荣,竟事侈糜,饮宴常是“食前方丈”,“穷水陆之珍”。他们崇尚口腹之欲,广市齐珍异好,对难得之物嗜食尤甚。隋唐之际,捕食麇鹿、野象之风尤盛,以鹿、象制作的菜肴很多,有用鹿舌制作的名菜日“生平炙”,也有用象鼻制作的特色食品“象鼻炙”。总之,中国传统饮食文化中有许多教训,“滥捕野生动物就是深刻的教训之一。这一教训,在当时并看不清楚。因为野麋鹿等生动物还相当多,鹿肉等又为人们所喜爱,只是到了后世,当麋鹿等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成为珍奇稀有动物时,才会感到教训深刻,这对于今天来说亦应引以为鉴”。

三、评析

生态伦理思想例10

自然生态和环境保护问题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受到重视。生态伦理思想作为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观点,在我国古代就已提出。我国传统儒家思想中包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荀子作为儒家的最后一位杰出代表,他的生态伦理思想在今天还是很有现实价值的。

一、荀子的生态伦理思想

1.“天行有常”的生态价值观

荀子思想中的精华就是他的天人关系论,在荀子看来,“天”是自然之天,是自然界的指代,是客观存在的自然。荀子在《天论》中提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明确告诉我们自然界的运行变化是有固定规律的。“天”一向被人们当作神来崇拜,但是荀子把“天”当作按照自身规律不断运动变化着的自然。他认为自然界的存在和变化不受人主观意志的影响。既然自然界的存在有它自己的运行规律,那么人们就不能随心所欲地盲目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如果打破自然界的客观规律,那么人们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

荀子认为人为的破坏才是最可怕的,他把人类违背自然规律的行为称之为“人袄”,指出“物之已至者,人袄则可畏也”。这样就会出现“耕伤稼,枯耘伤岁”的结果。这些论述形成了他特有的生态伦理思想。

2.“强本而节用”的生态节用观

荀子提出了朴素的开源节流思想: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被当前赋予特殊的时代意义。人类目前面对能源危机和资源日益枯竭,我们不得不关注能源、资源的节约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荀子在《富国》中写道:“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

荀子的“节用”是指提倡“恭俭”,这段话的意思是说用正确的治理方法去适应大自然的规律,事情就能办得好;用错误的治理措施对待大自然的规律,事情可能办糟。加强农业生产的同时又节约开支,人们就不会贫穷;生活资料充足而又能适应自然变化进行生产活动,人们就不容易生病;遵循规律而又不出差错,人们就不会遭受祸端。

荀子在论述人与自然的关系时,是把人类对自然的改造和尊重协调统一起来的。必须基于把人类对自然的改造和利用限定在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与遵循上,人们才可以为自身的生存而对自然进行改造和利用,否则就会破坏和危及人类的生存基础。

在《天论》中,荀子写道:“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

在荀子看来,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运动发展规律,在主张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荀子认为只要能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运用这些自然规律,就能创造出新的事物。这些论述充分表明了荀子尊重自然的态度。他的反天命思想在中国哲学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它激励人们不要被动地受制于自然,想要自然能够造福于人类,就应该能动地顺应自然的变化,掌握自然发展的规律,进而有力地去改造自然。他的这些思想与今天的生态伦理思想是相同的。

二、荀子生态伦理思想的现实价值

由于近年来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已经越来越强,在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物质利益的同时,人类却逐渐地与自然分离并对立起来。

人们在利益的驱使下,向大自然过度地索取,造成现在的全球生态环境持续迅速地恶化。数据显示:全世界约有10亿人口生活在沙漠化和受干旱威胁的地区。这是目前世界上最严重的环境与社会经济问题。据有关资料记载,全球每年有600万公顷的土地变为荒漠。亚太地区是荒漠化比较突出的一个地区,中国、阿富汗、蒙古、巴基斯坦和印度是受荒漠化影响较重的国家。据联合国估计,全球每年有近1300万公顷(约合3200万英亩)的森林被砍伐,相当于希腊或尼加拉瓜的国土面积。在近二十年中,全球每年砍伐森林2000多万公顷。大面积地砍伐森林,当前地球上生物多样性损失的速度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快,鸟类和哺乳动物现在的灭绝速度可能是它们在未受干扰的自然界中的100~1000倍。

这些只是全球性问题的个别实例,已经显示出人与自然之间的严重不和谐。面对严峻的现实,人类不得不重新思考、重新认识与自然的关系。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正式在提交联合国大会的报告中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报告指出“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

两千多年前,荀子生态伦理思想理论中表达了可持续发展这种观点,我们在前面所引用的荀子的论述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来。荀子能正确认识到自然规律的客观性,认识到尊重自然规律、保护自然资源的重要性,更看到了人类生活与自然界的相互依存性。他的这些观念已经相当接近今天可持续发展的内容了。荀子所论述的这些生态伦理观点倡导协调人天关系,倡导人们合理地对待自然资源,保证自然资源得到永续的利用。这些宝贵的生态理论在强调可持续发展的今天的仍有指导意义,对我们今天的社会仍有值得借鉴的价值。

三、荀子生态伦理思想对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启示

环境危机不仅影响当代人的生活,还会影响后代人的生存,我们要给后代人留下一个可以生存发展的生态环境。从荀子的生态伦理思想中找到理论依据,确立科学的生态伦理观念,践行可持续发展理论。

1.正确认识人与自然关系

大自然是人类和所有生物赖以生存的基础,人类发展要遵循自然规律,只有认识自然、遵守自然法则才可以创造我们的美好生活。人类对自身赖以生存的资源过度“开采”会造成恶果。2015年9月,湖南省邵东县黄陂桥乡的三个村庄由于石膏矿采空,先后出现地表塌陷情况,多处坍塌犹如地震,其中一个村的17口水井更是一夜干涸。事实证明,人为活动的盲目性在破坏自然的同时,也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严重威胁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

2.增强节源意识

我国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就要增强节源意识,有了这种意识,增强了这种意识,一些环境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所以,增强节源意识是环境保护的根本,我们要合理利用资源、有效保护资源。

3.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兼顾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如果自然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我们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洪涝灾害、雾霾、沙尘暴都是破坏环境造成的必然结果。在治理的过程中,人力、物力、财力恐怕已经超过了牺牲环境的经济发展成果。我们既不能片面强调发展经济,更不能用牺牲环境效益的办法使经济暂时得到较快发展;应当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视为一个整体,而不应把两者割裂或对立起来。

人与自然的关系能够协调地发展,除了要让人们正确认识生态伦理观念外,还必须要有相关政策约束。只有当人类能够理智而友善地对待自然界,并自觉控制自己的生态道德行为时,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才会走向和谐,从而实现生态伦理的真正价值。

生态伦理思想例11

生态伦理又称环境伦理或环境哲学,其主要内容是肯定自然界和一切生命皆具有内在价值,人应该尊重生命、尊重自然;人不再是自然伦理的中心,应把道德关怀扩展到整个自然界并承担道德人的责任;人与自然应协同发展。它着眼于人与自然、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问题,最终达到人类社会、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被称为“天人关系”,这是一个与中国古代自然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哲学命题,各家学说对此均有论述。在“天人合一”的框架中,着力发掘中国传统文化中所包含的符合现代生态伦理的思想正在成为中国生态伦理研究的一大特色,人们在理论倾向上更多地强调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态伦理的一致性。的确,在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着非常丰富的与现代生态伦理思想相一致的思想成分,但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态伦理思想并不是一种完全契合的关系,还存在着相矛盾、相冲突的地方。

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在对待自然的态度上,从根本上讲与道家是一致的。它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万物同类,因此对自然应采取顺从、友善的态度,以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在肯定人道本于天道,“赞天地之化育”的同时,又肯定人为万物之灵,可以“制天命而用之”,主张尽人事以与天地参。在此基础上,儒家提出了丰富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环境的思想,这些思想蕴涵着中国传统的生态伦理观念。

(一)兼爱万物。尊重自然

儒家认为“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尊重自然就是尊重自己,爱惜它物之生命,也就是爱惜人自身的生命。人要博爱生灵,兼利宇宙品物。儒家六经之首的《周易》中,就把“生生”(尊重生命、长养生命)作为人之“大德”,“天地之大德日生”。随后的儒家哲人也大都从自我生命的体验,转而同情他人的生命,并推及对宇宙万物生命的尊重。以情度情,以类度类,进而效法大自然的厚德载物,博大无私。

苟子认为,万物各得其和而生,各得其养而成,主张对自然万物博施以“仁”。汉朝的董仲舒则更明确地主张把儒家的“仁”从“爱人”向爱物扩展:“质于爱民,以下至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以谓仁?”宋代张载进一步将仁爱原则推广到包括非生命物质,提出了“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思想,认为天下所有的人都是我的同胞兄弟,外物都是我的同伴朋友。爱必泛爱,成不独成。要真正的爱人,就必然要爱物。

儒家的这种“生生”、“利物”、“泛爱万物”的思想,类似于当代生态伦理观所主张的把人类的道德关怀从对人扩展到对一切自然生命的思想,但两者也有着本质区别。现代生态伦理学认为物与人处于平等地位,享有平等的道德权利,应该受到同样的道德关怀;儒家强调爱有差等,推己及人,由人而及物,以层层向外推扩。这里儒家的人与物虽为一体,但这一体中各部分的重要性是不同的,所以万物享受的爱的关怀也截然有别,有厚有薄的。对此,明代的王阳明从“大人与物同体”的角度,作出了独特的论证。他认为,在利益分化发生矛盾时,家庭血亲处于中心、优先的地位,先爱至亲、家庭,再爱路人,最后是禽兽、草木,层层向外辐射。爱护草木,是为了使禽兽有足够的饲料,而爱护禽兽则是为了养亲祭礼,所以爱护草木禽兽是围绕自身家庭这个中心运转的。王阳明还认为,如果接受上述这种观点,那实际上就是接受了以人为中心,包含义、礼、智、信的整个封建道德准则体系,使五常之德适用于整个自然界。显然,儒家的爱物是有差异性的,强调的是要人们去爱惜自己周围的一切事物,而“爱物”的终极原因是使人生活得幸福,爱物就是爱人类自己。

(二)以时禁发,以时养发

中国古代是农耕社会,农业生态环境的好坏与庄稼收成的丰歉关系着历代王朝的兴衰和百姓之生计。因此,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生物的再生产能力,不能不成为历代君王与百姓的大事。儒家正是依据对生物与环境之间关系的认识,从利国富民,保汪人类生产和生活资源的持续性发展出发,要求人们在利用自然资源时,要顺应事物的繁育生长规律,“以时禁发”,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为相,他从发展经济、富国强兵的目标出发,十分注意山林泽的管理和生物资源的保护,提出了“以时禁发”的原则。他说:“山林虽近,草木虽美,宫室必有度,禁发必有时。”要求山林与水泽要按时封禁与开放,老百姓在开放时间内去采集捕猎可免征税赋。

孟子、苟子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管子的“以时禁发”思想。孟子主张对生物资源要取之有时、用之有节:“不违农时,谷不可胜时也。”“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苟子则使管仲生态伦理思想进一步系统化、具体化:“早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林,不天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耕、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食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苟子的这些保护主张,是作为圣王安国治邦之策提出来的,并建议有德之君将保护生物资源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

(三)取时有节,物尽其用

儒家注重经世治国,他们所倡导的“礼仪”政治是一种有节制的政治,要求统治者节制自己的行为,克制自己贪得无厌的欲望,把节约人、财、物上升到国策的高度。孔子主张“政在节财”。唐代名相陆贽亦日:“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长足;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长不足。生物之丰败由天,用物之多少由人,是以圣王立程,量人为出。”儒家“政在节财”的主张,主要是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但它客观上具有自然保护的意义,从而避免了对自然的掠夺和资源的浪费。

儒家所提出的节约的主张,一开始就是从生态学的角度出发的,儒家从天地自然万物所具有的再生性与有限性规律得出了人事行为要有“节”的结论。“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同时,儒家把节制的要求延伸到自然资源的取用,形成了“取之有时,用之有节”的“爱物”原则。儒家历代把“钓而不纲,弋不射宿”(不用大网捕鱼、不射夜宿之鸟)自觉地体现在行动上。《吕氏春秋》认为破坏大自然是一种不祥的举动,它必将召来灾祸,使那些象征吉祥的动物都销声匿迹。“覆巢毁卵,则凤凰不至;刳兽食胎,则麒麟不来;干泽涸渔,则龟龙不往。”同时只有爱护、珍惜大自然,使各种生物各得其所,生物界才会出现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水泉深则鱼鳖归之,树木盛则飞鸟归之,庶草茂则禽兽归之”。这都是要求人类对自然资源在爱护和珍惜的前提下有度地使用,不能使物种灭绝,才能保持其持续存在和永续利用。正如朱熹所说:“物,谓禽兽草木。爱,谓取之有时,用之有节。”

在利用自然资源时,儒家要求人们珍惜自然提供的生活之源。儒家认为,只有统治者谨慎地对待自身的物质利益,注意节约,鼓励生产,不断地权衡利弊得失,才能使天下的财富丰裕,国泰民安。“故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对斟酌焉,潢然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如是,则上下俱富,交天所藏之,是知国之极也。”

在中国古代,社会生产力比较低下,物质财富相对匮乏,人们为了很好地生活下去,就不得不实行节俭,所以也就比较容易做到物尽其用。现代社会虽然拥有很高的资源利用技术,但并非一切资源都已得到再利用,而且再利用的费用也相当高。所以,取用有节,物尽其用,仍然是现代社会解决资源短缺与环境保护的一项合理而有效的对策。

二、传统文化中的反生态伦理思想

虽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并没有像西方文化那样被纳入到主客二分的框架中加以研究,但是在天、地、人三才构成的系统中,人仍然处于主导地位,这就如同天、地、人虽然可组成一个“家庭”,但人是“主人”,天、地则是吾家之旧物。

它们虽然也时常得到主人的呵护,但那是由于它们是“主人”的所有物,三者之间的亲密无间并不意味着自然之天、地的独立性或内在性已经为人所尊重、认可。因此,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的命题中仍然弥散着浓厚的反生态伦理的思想要素,二者存在着相冲突的地方。

(一)自然规律伦理化

传统文化中,天道则常常要服从于人伦之理,即表现出非常明显的将自然规律伦理化的思想倾向。对自然规律的探究、对自然现象的揭示常常成为推导宗法伦理道德价值的一个逻辑环节,自然的神圣性常常成为论证宗法伦理道德神圣性的铺垫或衬托。如自然界的灾异现象常被用作人事善恶的评价依据,阴阳大化之道、五行生克之序也被作为论证人世伦常的材料。董仲舒就借助了“天人相类”、“天人感应”的逻辑环节,来神化儒家伦理道德。这在表面上看来,似乎“天”的神圣性是至关重要的,好像没有“天”的神圣性就无法体现出儒家伦理秩序的神圣性,但实际上,“天”的神圣性在这里只是体现人的神圣性工具或手段。正如李泽厚所指出的:“董仲舒搞这一套,主要是为了以宇宙系统确立君主专制权力和社会的统治秩序。”宋明理学的产生,旨在建构儒家道德本体论,即为儒家道德确立终极的价值根据,“心”或“理”的形上意义同样要借助于天、地、人的统一来确立,但是这样确立起来的具有至高道德价值的“心”或“理”,反过来又形成了对整个自然界甚至整个宇宙的统摄、包容之势:“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该无载了。”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这一思想倾向,张岱年先生明确指出:“自然与人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一方面,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必须遵循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另一方面,人类社会有自己的特殊规律,道德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不得将其强加于自然界,汉宋儒家讲天人合一,其肯定人类与自然界的统一,有正确的一面;而将道德原则看作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就完全错误了。对此问题,应作具体分析。”

(二)重德性,轻技艺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对宗法伦理道德精神的高扬,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人们科学地认识和利用自然,也在自然和人文之间形成了较大的矛盾或张力。具体说来,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常常受到宗法伦理观的抨击或限制。孔子曾将要求“学稼”的樊迟斥为“小人”,将各种生产或手工技艺看成小器、“末业”,将从事宇宙探询或天文历算研究的看成只是史官或阴阳家所做的事情,从而开启了儒家重德性、轻自然、斥技艺、贬功利的思想。这种观点在中国文化史上不断得到加固而成了一个庞大的人文价值传统,在历史上留下了沉重的一笔。这种鄙薄探询自然、技艺的传统使得古代众多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受到了“于国事无补”或“玩物丧志”等诸般嘲弄,并导致长期以来中国的自然科学总是停留在一种直观、经验的水平上。

(三)重主体。轻客体

在中国传统文化所构架的天、地、人的思维系统中,对人的主体地位的重视和高扬实际上也以独特的视角表达了中华民族的一种“重生”意识,即重视人的生命,尊重人的生命,而这与宗法社会促进生命生生不息的伦理要求是完全契合的。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的命题中还包含着这样一种内涵,天地万物都统一于人的生命存在中,都可以成为保持生命、延续生命的手段和材料,这实际上就把人的生命的存在看成是最终的目的,而自然的目的性则常被忽视,或所强调的仍然是其工具价值。因此,从这一点上看,尽管中国文化的“天人合一”与西方的“主客二分”在致思路径上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但是在忽视自然必然性这点上,二者完全可以殊途同归。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把自然物作为体现生命价值的一种手段,这在许多方面都有所体现。如以饮食为例,在西周时就形成了“重食”的氛围,周朝为此设立了专门的“食医”,位于各种医师之首,其主要职责是掌握饮食的搭配。从总体上看,中国的饮食文化非常注意从人与自然相合的基点来决定饮食上的选量与选味,这其中有许多值得肯定的东西,但也有不少糟粕性的东西。在历史上有不少人把追求奢华的生活作为人生价值实现的一个标志,把占有和消费自然珍稀之物作为个人身份的体现,豪门贵族常以奢侈为荣,竟事侈糜,饮宴常是“食前方丈”,“穷水陆之珍”。他们崇尚口腹之欲,广市齐珍异好,对难得之物嗜食尤甚。隋唐之际,捕食麇鹿、野象之风尤盛,以鹿、象制作的菜肴很多,有用鹿舌制作的名菜日“生平炙”,也有用象鼻制作的特色食品“象鼻炙”。总之,中国传统饮食文化中有许多教训,“滥捕野生动物就是深刻的教训之一。这一教训,在当时并看不清楚。因为野麋鹿等生动物还相当多,鹿肉等又为人们所喜爱,只是到了后世,当麋鹿等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成为珍奇稀有动物时,才会感到教训深刻,这对于今天来说亦应引以为鉴”。

三、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