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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6-08 19:34:09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例1

2.健全法治创建工作考核考评体系。总结各单位开展依法治理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健全创建“法治单位”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各项法治创建活动规范运行。

3.完善法治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完善的法治创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积极将法治创建工作纳入到到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的考核范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4.宣传推广法治创建活动典型经验。积极组织参加全市“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适时组织开展各项推进活动,总结交流并大力宣传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经验和先进典型。

5.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抢抓文化繁荣发展的契机,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到系统内各司法行政机关、劳教所和法律服务机构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支持、参与和策划法制文艺创作宣传法律知识。

6.深入开展依法治理。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积极促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劳教场所规范执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所,全面推进本系统各项管理法治化。

二、以深化“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入开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建立健全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法律六进”内容、途径和方式,确保“法律六进”取得实际效果。完善“法律六进”考评标准,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建立“法律六进”活动联系点、示范点,促进系统内各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2.结合“法律进机关”活动,加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进程,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和公务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能力。

3.结合“法律进单位”活动,加强劳教人民警察、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和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和劳教(戒毒)管理工作改革的总体要求,将法制培训融入各项业务学习培训之中,进一步强化劳教人民警察、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对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加大与社会诚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将法制教育纳入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培训体系,着力提高依法诚信执业的意识和服务为民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以开展“主题活动”为平台,大力促进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执行

1.以“喜迎十,争创新业绩”活动为平台,重点突出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通过法制培训、专题法制讲座、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在党的领导下所取得的法治建设成就,广泛宣传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等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促进全社会坚信党的领导,树立宪法意识,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人心。

2.以“抓作风、抓环境、抓落实、促跨越”活动为平台,重点突出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三抓一促”活动,认真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法规,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有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国家重要的法律法规在全系统的贯彻落实;同时,加大与社会诚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培养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诚实守信、依法执业、依法维权、服务为民的执业理念,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全市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3.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平台,重点突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训活动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用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价值观统一司法行政执法的指导思想,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深入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突发事件应对和、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管理创新。

4.以“规范管理年”、“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平台,重点突出与司法行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紧密联系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规范管理年”、“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重点学习宣传《强制戒毒条例》、《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省法律援助条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其它与司法行政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

5.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平台,组织好系列法制宣传活动。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的统一部署,着力扩大“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品牌效应,鼓励、引导各地、各部门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力求取得更大的社会效果。

四、以加强组织协调为先导,切实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从推进法治建设、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高度,把该项工作纳入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规划,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法制宣传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例2

1.构建法治经济秩序。围绕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的推进实施,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市场监管与服务,深入开展建筑市场、燃气供应市场等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信用制度。积极推进依法治企、诚信经营工作。不断推进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内在动力和实际能力。加强诚信建设,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部门主导、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两新”组织建设以及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控制,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规范社会行为,着力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各种矛盾。进一步健全依法调解矛盾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加强劳动争议、物业纠纷、征地拆迁等重点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二、推进科学决策,提升行政效能

3.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坚持依法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出台,必须切实遵循征求群众意见、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各项程序。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推出改革举措、作出重大项目决策的必经程序,促进稳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并建立决策跟踪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

4.提升行政效能。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把可以让县(区)实施的行政执法权力下放给县(区)住建主管部门。推动建筑市场、燃气供应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取得新进展。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化,促进说理执法、执法事项提示、行政监管劝勉、轻微问题告诫、重大案件回访等执法方式制度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评议,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三、推进法治文化,增强法治意识

5.提升法治意识和能力。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论述,准确把握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重要作用的新要求,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实施党委(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述学制度。党委(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充分发挥市委党建手机报、手机党校等载体作用。推进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努力增强全系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阵地和载体,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继续抓好“12.4”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月”等活动。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中期迎检工作。

6.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鼓励基层各类文艺骨干和积极分子参与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推动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法治展板、法治画廊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充分运用系统各单位网页等现代传播手段,努力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积极推进公园、居民小区法治文化永久性阵地载体建设。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例3

2、深入推进法治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深化法治创建,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纳入美好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评比活动;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银行法治之窗”、“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推动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继续开展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重点做好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领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完善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完善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标准,改进考核方法和形式,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核的导向作用,提升考核结果的权威性。探索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二、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4、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5、深入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6、大力宣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2014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加强宪法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7、加强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定2014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继续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或方案的落实。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以及所在单位、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行“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活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优秀案例媒体展示活动;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和各地各部门实际,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中之重,创新方式方法,推动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取得实效。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结合各类重点对象实际,组织开展适合不同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

8、深化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县“法律六进”工作制度(试行)》,实施“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活动,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围绕实现全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大浦试验区等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以及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法制宣传;围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深化对外开放,提供全时空的法律服务;围绕美好乡村建设,依托乡镇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逐步建立常态化法制宣传机制,进一步深化“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提升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今年党和国家重大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扎实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9、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并大力推进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加强城乡公共场所及基层村(居)普法阵地建设,依托农家书屋推进普法活动室、法律图书角覆盖所有行政村,继续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在加强普法网站等阵地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作用,启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制度,利用并推动在车站、医院、银行、邮政、电讯等公共区域建立固定法制宣传设施,开展法制宣传,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公共设施体系;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实现普法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县创新管理网法治广场普法栏目、县司法局网法制宣传栏目建设,形成面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的媒体普法载体体系。

10、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以完善法治建设政府目标考核为牵引,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各部门责任机制、协调协作机制以及监督、保障等机制。探索通过市场化运作,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普法教育的工作机制。

1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宣传工作。举办全县普法骨干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培训;组织开展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宣传活动。

三、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2、推进法治文化组织协调机制建设。研究制定《大力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县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组织开展全县“县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建立一批县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

13、推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机制建设。争取和运用好文化强省相关政策,探索“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产品发展模式,用市场化的方式,鼓励中小和新兴文化企业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法治文艺作品创作。

14、推进法治文化传播行动机制建设。适时启动实施法治文化“四入行动”,即著名景区嵌入行动、繁华街区融入行动、乡镇村庄纳入行动、建制小区注入行动。在全县组织实施“千百十”工程(千幅法治漫画、摄影作品,百部法治小说、故事集锦,十部法治戏曲、小品视频、黄梅戏)以及法制公益广告征集宣传活动。继续加强法治广场、法治主题公园等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加大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站台、移动通讯、互联网等大众媒体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刊播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引导和鼓励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各级各类普法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

15、大力推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举办年度法治书画摄影作品竞赛及展览活动。举办一次法治建设论坛。推进各镇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艺演出活动。

16、稳步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创建工作。启动法治文化“双创”活动,探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县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创建。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加大法制公园、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力度,依托县城、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广泛建立各种普法阵地,大力推进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积极探索利用各种艺术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文化在普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启动法治文化“双创”活动,探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示范镇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创建。推进差异化发展,加大法治文化“一镇一品”特色品牌建设力度。

四、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

17、加强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机制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保障建设,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普法经费的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普法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制度,形成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展的合力。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例4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引领,不断推动全区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为全面开启“第二次创业”新征程,奋力走好全域美丽、全面富裕、全民幸福的新时代长征路作出民政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1.培育法治思维,提高行政效能。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进民政领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方式。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提升网上办事比例,进一步配合做好“赣服通”3.0版服务功能完善、优化和提升工作。完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率。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效能。加大“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力度,积极推进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持续深入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继续深化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试点改革。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及时落实取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

3.推进依法决策,加大审查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落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

4.完善执法程序,确保公正文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保证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效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执行率达到100%。进一步健全相关细则,不留监管死角,实现公平、公正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5.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认真贯认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造“阳光政府”,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民政领域财政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审批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公开解读回应力度,促进民政部门有效施政。

6.强化权力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提升民政部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60%;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案件、社会高度关注案件、可能引发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7.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信用体系。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率达到100%。按照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不断健全民政领域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依托信用中国,积极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8.创新社会治理,引领社会风尚。以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引导新任村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发挥村干部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依法治村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平安创建活动,扎实组织平安志愿者活动,继续实施“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9.坚持依法防控,强化公共安全。带头宣传和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10.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好《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制度,开展案例研讨活动,提升民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强法治民政文化建设,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阵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民政领域出台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提高民政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认知度。加强疫情防控及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参与第八届“十大法治人物”暨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三、保障措施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例5

1.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党委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述法考评制度,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落实、有记录。

2.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党委重大决策程序规则,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认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作出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必经环节”和“刚性门槛”。

3.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决策跟踪反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4.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进程,努力加强与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的衔接,及时承接食品、餐饮监管职能,做到协调有序、平稳过渡。

5.加大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大基层执法力度,推进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6.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按照省、市局及县政府的具体要求,设立食品检测检验机构,建立高效、快捷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在食品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三、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7.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轻微问题告诫等柔性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实施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探索建立违法行政预防和惩戒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做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8.实行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全面梳理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权力事项,编制行政处罚流程,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实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

9.加强法律法规培训。认真组织“六五”普法教育,进一步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确保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合格率达100%。加大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力度,突出食品监管重点,采取专家辅导、专题讲解等形式,把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确保机构改革后职能的顺利承接。

10.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推行移动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建立行政执法评议机制,强化社会对行政执法人员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五、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

11.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食品领域,以乳制品、肉制品、儿童食品、水产品、食用油等为重点,加大学校、小餐馆(小作坊)聚集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及生产企业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整治力度;在药品领域,重点开展制售假劣药品、网上非法售药、非药品冒充药品、无证经营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智能”造假、非法添加、挂靠经营、借证经营、网络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医疗器械领域,开展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五整治”专项行动;在保健食品化妆品领域,组织保健食品打“四非”回头看、化妆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12.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区域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深挖案源。坚持把大案要案查处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研判,创新举措。充分发挥公、检、法、药监“四方”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执法部门的联动,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六、创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新机制

13.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大排查”行动,集中排查和治理各环节风险隐患和监管薄弱点,对关键风险点做到“心中有数、全面可控”。

14.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县级应急指挥平台和咨询专家队伍,配齐配强应急处置人员、设备和设施,加强应急处置培训,形成食品药品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15.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突发事件监测预警、重大信息直报、安全隐患整改督查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应急处置流程,适时组织处置演练,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反应、统筹协调、舆情引导四项能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新模式。

七、扎实推进法治惠民实事工程

16.深化“百佳药师进万家”特色品牌普法活动。充分发挥“百佳药师”为骨干的普法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普法志愿者的业务水平,真正带动千家万户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的显著提升。

17.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日、12.1《药品管理法》实施纪念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广泛开展广场咨询活动。组织人员走进学校、社区,通过举办讲座等形式,宣传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充分发挥科普宣传站的作用,努力将其打造成法律法规宣传新阵地。

18.加强法治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利用法治、《药监之声》、法制宣传栏等载体、阵地,开展法治特色宣传教育活动,多渠道、多途径提升法治药监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争创法治型机关,充分展示法治药监的风彩。

八、加强法治保障机制建设

19.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收集法治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阶段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建立法治领导责任制,完善法治建设在内的年度工作综合绩效考核体系。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例6

一、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

1.加强系统学习。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系统学习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丰富内涵、精准把握核心要义,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把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2.强化法治意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以点带面,让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推进法治,成为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短板、补齐弱项、精准施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本地本部门落实落细,以高质量的法治建设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3.坚持依法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稳步推进新冠疫苗使用。(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4.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赣服通”4.0版,完善提升“赣政通”服务功能。深入开展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实现政务服务365天“不打烊”。推行“无证办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动20项“无证办理”、“秒批”和20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建立政务服务异地通办机制,基本实现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加强“12345”热线“接诉即办”,完善政务服务“一号咨询预约”服务,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全面推行“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完成全县权力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认领编制,建成权责清晰、运行有序的乡镇审批执法机制。对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推动全县所有备案类服务100%网上办。(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减证便民。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5.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一流的法治环境。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民惠民、优质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6.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做好抚河重点水域禁捕渔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深入实施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跨区域、跨流域环境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牵头单位:抚州市南丰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和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牵头单位:抚州市南丰生态环境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推进依法决策。认真贯彻《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8.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大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力度,堵住乱发文、滥发文、出台违法文件的漏洞,让红头文件不再“任性”。根据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奇葩”文件、“问题文件”。(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9.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着力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面推行联合抽查、行政检查监测点和“一案一码”制度,依托平台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巡查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效果。完善“两法衔接”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升“互联网+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10.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城管、应急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优化行政执法队伍,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加强行政主管部门对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执法工作格局,确保改革赋能“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牵头单位:县委编办、抚州市南丰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11.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及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2.自觉接受监督。落实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机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持续完善各类监督方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出庭应诉率不低于8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建立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完善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管理体制,强化审计整改责任。(牵头单位:县审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1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全面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公开标准指引,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14.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到“应归尽归”,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设“信用南丰”。(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六、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15.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聚焦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强化资源整合,尽快完成“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织密网格化管理,加强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推进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16.深化行政复议改革。出台《南丰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17.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有效整合。全面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深入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律师执业公信力。(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18.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化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强化源头防范、分级预警、归口处置、依法化解。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设,努力实现群众反映诉求、化解矛盾“只跑一地”。(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19.强化法治宣传。制定出台南丰县“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努力实现“精准滴灌式”普法,增强普法效果。继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做好全省“十佳百优”农村“法律明白人”评选推荐工作,提升培养质量。(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七、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20.开展示范创建。制定《南丰县2021年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形成样板效应,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21.加大学法力度。注重强化“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积极开展“践行法治思想、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主题实践活动。完善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学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10天。其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抚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等为合法性审查和执法人员必学内容。(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22.加强队伍建设。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责、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配强配齐法制审核人员,落实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规定。(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23.深入宣传发动。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24.强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考核指标,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制度,常态化推进政府和部门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26.科学制定规划。研究制定《南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例7

1、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各校领导班子要带头学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把教育“当家法”作为学习重点,深入宣传。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做好教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完善依法行政体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水平。

2、着力做好教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工作。坚持把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教师上岗培训、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做好“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搞好教育法律普及,做好与社会公共利益,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普法知识培训、竞赛、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努力提高广大教体工作者的法律素质。

3、扎实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校要继续发挥课堂教育在法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开设法律常识课、专题讲座和利用政治课、思品课、社会课等途径和渠道,落实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坚决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案例分析会、知识竞赛、学法征文、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手抄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开展“成人礼”宪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江淮普法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反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法治意识,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4、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教体局、市综治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配备工作的意见》精神,抓好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邀请法治副校长为学校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多提建议、多出主意。切实做到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进教室、上讲堂,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为学校师生讲好法治课,通过典型案例,搞好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通过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帮助青少年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每学期法治副校长给师生上法治课不少于2次。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努力转变行政职能。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贯彻落实《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加快推进办事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2、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行政执法层次,减少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处置和疏导相结合,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合法合理的处罚原则,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3、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开通政务专线电话和电子信箱,搭建经常稳定的沟通平台,及时听取公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加快依法治教步伐

1、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2、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依法治校是构建和谐教育,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转变观念,认真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普遍提高学校依法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

3、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和强化社会监督。

四、强化保障措施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例8

(一)启动“七五”普法。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根据我省和审计署“七五”普法规划,结合审计实际,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突出学法重点。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建设纲要》等,树立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明确改革思路、创新审计发展;深入学习和党内法规,增强党纪观念、守住纪律底线;深入学习全面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协调发展、绿色生态保护、开发合作共赢、保障和改造民生等法律法规,强化发展理念、凝聚改革共识;深入学习财经审计法律法规和其他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法规以及保密法规、信用体系建设等规章制度,科学辩证执法、严格履职尽责。

(三)深化法治宣传。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创造性开展审计法治宣传工作。以突出主题、创新形式、注重效果为主旨,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在全省审计机关养成依法审计、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和高度自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审计法治建设,扩大审计影响、树立审计权威,继续营造有利于审计工作的法治氛围。

(四)培育法治文化。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促进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努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提高法律素质,传播法治文明。

二、完善制度,严格审计管理

(五)清理规章制度。对照新形势要求,全面清理审计执法、审计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审计执法、审计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六)健全权责清单。建立健全审计权力责任清单,细化优化调查了解组织、实施方案制定、审计通知书制发、证据资料获取、审计记录编制、结论文书出具、信息简报编撰、政府信息公开等审计执法流程,形成“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理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的审计执法机制。

(七)完善评估机制。按照权力配置科学、界限明确、行使依法、运行公开、监督有力的要求,围绕廉洁性、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效能性、民主性六个关键点,全面查找和纠正审计规章制度在权力运行、自由裁量、执法程序、监督制约等方面的问题,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防范审计制度的廉政风险和质量风险。

(八)施行备案审查。按照《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明确审查目标,规范审查流程,创新审查方式,对审计机关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制度办法实施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和上级审计机关备案。

三、强化监督,规范审计权力

(九)深化审计审理。重视和加强审理机构、审理队伍建设,市州一级要有专门机构、县一级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审理工作;突出对审计执法的全过程监督,实现每个项目的所有审计资料、审计执法的所有环节的“全覆盖”,把审计风险消灭于萌芽状态;深度分析审理情况,及时反映审理工作和执法环节的问题,服务领导决策,从机制上、制度上提高审计质量。

(十)保障独立履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审计机关“不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事项)的工作,切实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十一)清理执法资格。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新一轮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换证工作;切实加强执法人员资格清理、资格审查、学习培训等工作,真实完整反映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现状,规范审计人员主体资格,持证执法。

(十二)促进依法决策。深入推进审计业务会议制度,明确审计业务会审定审计结论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行为;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切实为审计重大决策、重大民事行为等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审计处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依法依法处理处罚,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

(十三)报告重大事项。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下级审计机关要及时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执法制度办法、年度审计法制工作报告、审计项目审理、质量检查、经济案件线索移送及处理结果、政府裁决复议应诉、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审计执法错案等重大法制工作事项,相关报告情况纳入全省综合量化考核。

(十四)加强复议应诉。适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新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提起审计监督诉求等事项,做到程序合规、证据充分、法规适当、文书规范;及时应对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推动落实审计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应诉水平并支持、尊重复议决定和判决。

(十五)强化执法责任。进一步明晰执法责任,明确各审计执法岗位“干什么”、“怎么干”、达到“什么标准”、承担“什么责任”,做到人人“明责”、全员“确责”。对不依法确保履职尽责、审计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四、创先争优,推进法治创建

(十六)评选优秀项目。结合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标准和我省审计实际,修改完善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标准,为培育审计精品提供指南;优化优秀审计项目评比项目结构、分值结构、参评人员结构,持续提高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力;优中选优,选送我省审计项目精品参加全国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探索优秀审计项目创建工作规律,整理优秀审计项目创建教学案例,推广创建优秀审计项目的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优秀审计项目典型示范作用。

(十七)检查审计质量。深入开展全省“审计质量整体提高年”活动,省厅检查市、州审计质量,各市、州检查所属县(市、区)审计质量。结合审计署对我省审计质量检查情况,认真查找分析审计项目在实施程序、执法规范、处理处罚、移送整改、档案整理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发现并反映审计法律法规制度贯彻落实不严格、不到位现象和质量问题,提出建立和完善审计法律法规体系、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和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的建议和举措。

(十八)考核法治绩效。统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工作,落实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法治绩效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为抓手,细化各项具体工作,做到有部署、有规划、有台账、有落实。

(十九)指引执法行为。省厅组织编撰《财经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审计定性与处理处罚指南》,供全省审计人员参考借鉴,提高审计法律服务水平,防范审计执法风险。

(二十)开展能力比武。以大数据审计、审计新闻报道写作、审计应急处置为主题,开展岗位练兵、能力比武活动,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履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科学辩证执法等能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队伍。

五、扩大成果,深化“两法衔接”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例9

1.加强对局规范性文件签发前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规定、适用依据是否准确、制定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把关,确保教育局所出台的文件和政策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2、相关科室要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机关行政复议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各项基础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积极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大局。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3.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指导全市中小学校持续推进中小学章程实施,在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和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开展一校一章程、一校一制度、一校一规划、一校一特色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机制。

4.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积极推进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民主公开、责任明确。

5.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督促指导相关职能科室转变职能,依法行政。与各科室一起做好市政府对教育局的依法行政年度考核。

三、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

6.加强对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治培训。

开展学校法治副校长、专干法治培训,提升校长依法治校能力,指导学校正确处理涉法案件,预防和减少校园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强化教师法治理念。把教师学法与接受继续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教师执教行为。学校利用例会对教师进行法治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对本校章程进行专题学习。教师法治培训要求有计划、有记录、有图片。

7.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积极邀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到辖区学校做法治报告会。每年各中小学校至少召开一次。利用校园广播、法治班会、黑板报、手抄报、国旗下演讲、观看《今日说法》等形式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每所学校要形成自己的法治教育特色,并长年坚持下去,形成学校的法治教育品牌。

8.继续积极推动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鼓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建设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角、法治教育长廊等,营造浓厚的法治教育氛围。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例10

《纲要》颁布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及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法治江苏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齐抓共建、社会整体联动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依法执政的理念不断增强、执法行为日趋规范、公众法治意识日益提升、县域法治化进程明显加快,人民群众通过法治惠民工程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保障和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受到中央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

正确把握法治建设大方向,遵循和彰显了法治的本质要求。坚持按照党中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据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紧紧抓住规范公共权力、维护公民权利这条法治主线,突出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教育为重点,以办实事、求实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为着力点,积极实施法治惠民工程。

总体思路明确,工作路径清晰。一方面,循序渐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乡镇(街道)、法治县(市、区)直至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不断拓展法治创建的覆盖面;另一方面,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建设法治宣传阵地和主题公园、文化广场、法治一条街等等,发挥法治文化的滋养作用,营造法治氛围。

各方良性互动。注重统筹协调。全省法治建设工作保持了系统性,体现了整体性,在把握宏观协调,促进均衡发展的同时抓住工作重点。通过组织实施一系列重要活动,指导推进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工作规划覆盖面广,重点活动着力点准,以点带面、以点促面,推动全省工作的开展。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坚持法治惠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实际问题。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推进法治惠民工程,始终坚持维护公民合法权利。在解决行政诉讼难问题上,全力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切实解决“告官不见官”的问题。现在全省市、县两级行政诉讼中,涉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达80%。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进程中,把完善村(居)委自治作为立足点,保证基层群众民利。目前,全省已有55个村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929个村(社区)被表彰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落实用工合同、保证“五金”到位,完善职工权利保障机制。

不断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以典型推进工作、引导发展。几年来,我们鼓励探索、鼓励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推广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如南京法治惠民、泗阳合力推进、江阴法治文化、泰州执法评议、如皋干部述法等。2009年是法治江苏建设工作探索最活跃、活动最密集的一年,不仅推广了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和无锡法治城市创建试点经验,而且认真总结了连云港创新乡镇街道和村级法治建设工作平台组织网络、睢宁县委推进依法执政、高邮组建县级法治建设中心、太仓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组织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溧阳基层民主自治、淮安六大维权中心等做法和经验。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江苏建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广泛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法治惠民工程,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大力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在继续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三项工作重点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司法廉洁公正。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关于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依据,以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着力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不断巩固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提高公正规范执法水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建设必须把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战略导向。研究制定《关于全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真正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文化江苏建设战略之中。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法治江苏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广泛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普及新颁布及与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适时组织研讨活动,进一步增强对法治实践的理性思考。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和法治文化活动,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有特色、受欢迎的法治主题公园、文化广场、一条街等,以营造法治氛围。

全面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为主导、以基层系列法治创建为基础、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示范点创建为支撑,全方位构筑覆盖全省的区域法治建设载体。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重点是全面启动、全部推开,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重点是提升水平,在提高质量、增强效果上下功夫。要认真开展法治城市考评指标体系调研,研究制定符合法治内在要求和城市发展规律、具有江苏特色的法治城市创建考核指导标准。组织新一轮法治县(市、区)创建考评工作,推出一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典型,推进县域法治化进程。进一步规范完善“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系列创建考核指标体系。使其与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的考核指标体系相衔接、相配套。

努力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乡镇街道、基层社区、企事业单位法治建设是法治江苏建设的基础,要通过典型引路,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太仓的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良性互动与有效衔接,睢宁县委实行权力公开、推进依法执政,溧阳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推行参事制、票决制、双评制,连云港构建基层法治组织网络建设,高邮完善法治中心建设等经验,适时进行推广。

继续实施法治惠民工程。要认真总结淮安“六大维权中心”建设的经验,重点解决在涉法涉诉、司法救

助、排查化解纠纷矛盾等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扎扎实实地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工程。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际效果,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影响力。

法治建设工作千头万绪,必须突出重点,牢牢抓住对全局有影响、有推动力的工作,集中力量、力求突破。在考虑安排具体工作的时候,抓大的活动要注意覆盖面,抓小的工作要注重着力点,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实际,从近期应该解决而且经努力也能解决的突出问题人手,每个阶段做好一两件事,每年解决一两件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典型引路,鼓励创新。法治江苏建设是一项重大创新工作,既没有统一部署要求可以遵循,又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以典型引领推动面上工作。是这几年我们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工作的基本经验,也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基本工作方法。这就要求我们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善于发现典型、及时总结典型、充分运用典型,用典型来探索思路,用典型来推进工作,用典型来提升水平,真正形成勇于探索实践、积极学习借鉴、相互比学赶超、鼓励改革创新的生动活泼的法治建设工作的局面。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例11

发案率的高低是衡量平安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的一项主要因素。乡政法各部门要始终坚持把提高打击能力,遏制违法犯罪上升执着,确保治安刑事案件总体平稳,作为平安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瑾犯罪的高压态势,把集中打击、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和经常性的破案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1、建立科学的治安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制度。进一步完善治安情况通报、公众安全感调查测评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各种犯罪,研究犯罪发生变化的规律和特点,准确预测犯罪态势,及时报告治安情况,为预防、打击犯罪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住所。坚持抓好乡每月定期召开治安形势分析例会制度。

2、强化人民防线建设,加强隐蔽斗争,维护政治稳定。要立足我乡区位特点,突出对台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情报信息,强化重点侦控和依法打击,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发挥军警民联防优势,有效预防和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和情报窃密活动。加强地下宗教组织的教育转化,依法打击整治各种非法宗教活动,认真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持专案攻坚、帮教转化和重点控制相结合,坚决打击“”等组织的反动宣传和捣乱存破坏活动。进一步强化对互联网的监控和管理,积极开展有害信息专项治理和非法卫星电视接受设施整治工作,坚决控制各种有害信息的传播。

3、加大打击犯罪力度,提高打击实效。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财犯罪,因地制宜地适时组织开展侦破命案、缉枪治爆、打“两抢”、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对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要确定重点、挂牌督办,力争实现“命案必破”、“枪案必破”、“爆案必破”。对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侵财案件,要认真研究打击对策、组织专项打击队伍,坚决遏制其高发的执着,使人民群众确实感受到平安建设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4、加强治安重点整治工作。要继续把结合部、外来人口取信地、公共复杂场所、企业及周边、校园周边及“三道”沿线旅游景点等地区和部分为重点,确定一批刑事案件高发、治安秩序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部位作为重点整治点,适时组织强有力的力量进行整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里重点抓好村居和单位的整治工作,村居和单位重点抓好重要角落、重要场所的整治工作。要认真总结近几年重点整治工作的经验,组建以党政和政治干部为主体的精干工作队伍,选配负责任的工作队长,实行基层五长“捆绑责任制”,认真落实重点整治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达到“整治一地、稳定一方”的效果。

二、扎实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筑严密的治安防控网络

5、按照区综治委《关于加强城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逐条对照,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的防控工作责任。在继续抓好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同时,全面推进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构建农村三个层面的治安防控体系网络建设,全面提高预防和打击的能力。

6、要继续扎实推进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以专群队伍为主体的人防网络、以基础设施为重点的物防网络、以科技手段为重点的技防网络和内部单位防范网络等四个防控网络建设,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完善和落实各项防控责任,做到“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高、协防抓合力”,努力实现防控覆盖面有新的扩展,科技含量有新的提升,整体效能有新的增强的工作目标。

7、要进一步加强专业防范队伍建设,提高专业防范能力。在巩固和完善“三台合一”、“派出所警力整合”等现有警力机制和警力整合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民警管理、考评工作制度,重新调整、合理规划巡逻区域和巡逻责任,进一步整合防控力量,改进防控方式,努力做到指挥高效、信息畅通、打击有力、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管理到位。要大力发展专职巡防队、义务巡防队、治安信息员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每个村居、每个学校、每个厂企、每个单位都要成立一支专职巡防队或保安队,并规范对专职巡逻队和保安队伍的管理,提高整体素质。

8、要加大对物防、技防基础设施的改造和投入力度,增强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治安岗亭、学校、厂企的报警服务点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区防控体系建设的规划要求,认真制定年度建设规划,逐项抓好落实。积极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充分发动群众全力攻坚、加大投入,加强跟踪与督导,全面落实村民自防措施。

9、完善治安防控工作责任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以各村、机关企事业单位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的工作格局,统一组织规划辖区的治安防控工作,街道综治委有权组织、指挥、检查、督促辖区内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做好治安防控工作,根据区综治委的文件精神,乡综治委有权对辖区治安防控工作进行检查、通报批评和建议综治“一票否决”,把辖区的治安状况与各单位的一把手的责任挂钩起来,实行“捆绑责任制”,同奖同罚。乡将组织开展“刑事零发案村居”和“村居好书记、好主任”评选活动,对工作任务完成好、成绩突出的给予重奖,工作落实不好的,视情予以通报批评、效能告诫、“黄牌警告”、“一票否决”。

10、全面推进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村级“平安协会”、“流动警务室”、“民警驻村、巡防、包片责任制”、“成立护村队”、“安装十户联防报警装置”、“建立村户联防、实行户户联防联保”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技防设施建设,上半年要把电子眼并放公安网络平台,增强对犯罪分子的威慑,积极研究加强农村人防、物防、技防的办法和措施,探索农村治安防控工作的新路子。

三、进一步强化治安管理的工作,消除社会治安隐患

11、充分发挥综治专门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教育、服务和管理。按照省八部委《关于加强暂住(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意见》的文件精神,大力加强乡村流动人口管理站和协管员队伍建设,积极推广“租房委托管理”以及江口镇五星村“流动人口管理”等经验做法,强化对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合力遏制流动人口犯罪案件。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健全积极帮教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帮教责任,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做到底数清、动向胆。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积极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工程”,配齐配强中小学综治副校长,积极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和“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对违规经营网吧、网站和不健康的“口袋书”等进行整治,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12、加强对重点行业、要害部位、重点物品的管理和防范。落实各项防控制度和防范责任,适时开展清查和整治专项行动,从源头上堵塞犯罪,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实行法人责任制,加强单位的内部防范工作,落实,“谁经营、谁负责”的企事业单位治安责任。

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构和调处机制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以排查分析、及时调处、情况报告、交办督办、领导包案、考核奖惩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网络建设,健全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村调委会、自然村(村民小组)调解小组、纠纷信息员四级调解组织,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通过积极排查调解工作例会这个工作平台,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动态和特点,发挥部门联调联处的整体作用,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真正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处前、调处工作走在激发前”,切实把部门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使大部分地方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14、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建立健全妥善处置和突发事件的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责任查究等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工作目标,尽可能把各种事件、事故、灾害对公共安全的冲击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完善和创新法德教育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依法治进程

15、切实加强诚信守法教育,认真做好教育工作。

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五五”普法教育规划》的要求,以“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为目标,制定年度普法教育谋划,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法制氛围。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网络。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普法宣传活动,区每年开展2次以上“法律四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或其他形式和内宅的宣传活动,大力加强基层和农村普法力度。要深入开展评选“文明村居”、“诚信守法单位”、“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要突出抓好学校道德、法制教育,把道德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侵害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切实做到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大力推进依法治乡进程,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杧核心,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强化执法监督,推行的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公示、执法评议考核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全力推行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

六、完善组织建设体系,夯实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

16、抓好综治机构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五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切实把综治机构设置、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享受政法干警待遇等有关规定落实到位,确保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有机构管、有专人抓。要加强综治办、平安办的规范化建设,改善办公条件,组建乡综治工作服务中心,加强基层综治干部的使用管理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基层综治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抓综治、抓平安建设的能力。

17、加强村居综治组织的建设。完善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融治保、调解、巡逻、普法、帮教、“五位一体”的基层综治组织,健全完善村级治保会、调委会建设。要加强对“平安协会”的指导,规范“平安协会”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平安协会”在基层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村级综治协管员及平安中心户长培训和管理,使村级综治组织得到进一步加强。

18、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综治组织建设。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要建立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综治服务站,配备专职干部;建立和完善综治、平安建设组织网络,着力解决综治和平安建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七、严格落实“平安”建设各项领导和保障机制,确保“平安”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19、认真落实各领导责任。继续通过层层签订综治领导责任书的形式,把平安建设作为主要内容,纳入乡党政领导综治责任制,列入乡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健全检查、监督、考核、奖惩等激励制约机制。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具体责任;按照中央综治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委组织部门参与综治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好职能作用的意见》和区里的《通知》精神,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各级综治责任人抓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加强对各级综治责任人抓平安建设工作的考察,及时向党委提出奖惩或调整建议,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综治“一票否决”制度,加大责任查究力度,推动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20、认真落实“平安”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保障力度,人均以1.5元的标准,分别安排平安建设和综治业务经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舍得花钱买平安”的思想,加大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强警的经费投入,确保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的落实。在加强平安建设经费投入的同时,各级要积极探索群防群治经费保障社会化、市场化动作的新路子,通过建立平安协会、开展治安物业管理服务、实行保安市场化、签订治安服务协议书等方法,多方筹集平安建设经费,保障平安建设的顺利开展。

21、建立分级考评制度,积极开展平安建设达标活动。

乡综治委将根据省、市、区“平安建设”的考评标准,对全乡各单位和社区、村居进行全面考评。年底,乡综治办、平安办将在自检申报、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对乡直各单位进行考评验收,力争有100%的村居、单位能够进入平安建设达标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