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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1-27 01:25:18

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例1

【正文】

区民宗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龙湾”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民宗法制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我局依法行政,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工作总结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场所,培育省级、市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普法教育基地,提高我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年内,我局在宗教领域打造了龙岗寺、安仁寺、沧河天主堂、状元基督教堂等普法教育基地,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统筹谋划年度工作。认真对照2020年龙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要求,把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等列入民宗年度工作计划。三是积极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切实提高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知晓率与参与度,努力开创“法治民宗”建设新局面。四是落实考核工作。对照行政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考评细则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做好责任分解,强化措施,落实任务,认真抓好督查及年终考核。同时,与东瓯律师事务所邵和畴签订合同,充分发挥局依法行政咨询团的作用。

(三)实现宗教普法全覆盖。年内, 我局及各街道和“三人驻堂”小组对辖区各宗教及民间信仰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国家宗教政策法规送场所活动,累计活动开展达150余场次,实现了宗教领域普法全覆盖。

(四)稳步开展宗教执法工作。2020年,我们采取线上巡查和线下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注重程序,讲究证据,已完成全年12件行政执法案件,1起案件为非法宗教培训案,10起涉嫌拒不接受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案。特别是我局联合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对“永强净土会”非法组织宗教活动案进行了查处,罚没款合计589688元,罚没金额位居全国宗教领域首位,有力地震摄了非法宗教的嚣张气焰,并做到零复议,零诉讼。玄真观的案件还作为典型案件被市局推送给兄弟县市参考,同时作为执法示范案例上报省里。

(五)加大宣教力度,不断增强法治意识。4月5日安全日,组织宗教界人事学习民法典,8月18日邀请了温州团市委权益部副部长张健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法律讲座。全年共组织宗教团体法规宣传教育达6次,参加人员达500余人次。11月份, 组织佛道教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邀请市民宗局专家来龙授课,效果明显。10月份,在瑶溪街道组织了由宗教团体协会参加的“四合院。沙龙”活动,以轻松愉快的氛围探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六)完善学法制度建设。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等,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今年,局领导干部年度内集体学法2次,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4次;目前持有执法证件人员达3人,主要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全部做到持证上岗。二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认真实施民宗系统“七五”规划,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获得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为进一步改善民宗法治环境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多渠道推进法治宣教。邀请温州市民宗局宗教一处负责人为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场所负责人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民宗局唐建国副局长等局领导也积极赴国安寺等场所开展政策法规宣讲一年来完成信教群众培训3000人次,宗教界人士培训5000人次。

(七)健全决策机制,扎实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决策按规定实行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风险评估。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后予以实施,执行政策评价和决策责任追究,对作出的决策及其所产生的效果、执行情况及其各种正负面影响等进行客观、系统的考察与评价,以延续、改进或者终止原有的决策。全年有行政处罚案件12件,无发生涉及民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

(八)拓宽视野,不断完善行政行为监督体系。一是畅通监督渠道。结合“六型”机关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民宗部门自身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等全方位的监督,认真开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及时办理了人大提案3件,满意率为100%;贯彻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加强行政监督;按规定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对投诉和举报认真落实查处,建立健全信访与行政复议互动机制,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及上访问题,防范化解矛盾,信访、维稳调处成效明显。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公开。

二、2021年法治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开展“七五”普法教育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六进”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

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例2

一、年度目标

通过对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的管理,实现建设工地暂住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暂住人口发证率达到90%以上,建设工地不发生重大治安事故、重大纠纷及人员群聚上访、集体静坐等,不发生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杜绝建设工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秩序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将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年度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责任书。局成立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颂胜;副组长:徐广英;成员:叶常青、郑建华、孟林海。各有关单位和施工企业也要相应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明确职责及分工。

2、突出重点,加大监管。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继续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门卫值班、夜间巡逻制度、外来人口登记制度、现金、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和综合治理组织网络,落实专兼职治安管理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认真履行治安管理职责。二是民工工资管理方面。以《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培训,督促建筑业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建立健全务工人员管理台帐,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落实记工卡及公示制度、工资发放制度、最低工资保障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完善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机制,继续加强与劳动、部门的协作,及时快速地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问题,防止的发生,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食品安全方面。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工地食堂及副食店的卫生设施投入,必须依法向卫生部门取得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的管理。四是计划生育方面。督促建筑业企业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及管理网络,及时查验建筑工地育龄人员的《流动人员婚育证明》,对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生育的对象,要及时报告街道、镇(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并积极予以配合处理。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整体素质。认真贯彻《转发省建管局关于在全省建设工地推广建立民工学校指导意见的通知》(仑建[20*]11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必须建立民工学校,并以民工学校及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安全防护、基本的医疗自救、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教育。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业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监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的继续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文明工地创建和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

4、加大对安全生产、拖欠民工工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外来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安全管理差、拖欠民工工资造成集体上访、建设工地治安管理混乱、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管理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及相关的项目经理依法查处,记入信用档案,并在*建设网上予以公示。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给予经济处罚、暂停承接工程业务或清退出区的行政处罚。

三、实施计划及内容

1、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责任书:3月—4月份由区建管处与各建筑业企业签订。

2、外来民工宣传教育和培训:3月—12月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基本知识培训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教育。

3、专项治理: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时进行专项治理。

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例3

核心提示

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是基层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是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途径,对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机制,完成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河南省根据中央提出的建设人口计划生育新机制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开展指导评估,促进规范运作,强化利益导向,大力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全省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普遍展开,工作效果初步显现,涌现出一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先进典型,对推动计划生育整体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部分典型单位的先进经验摘编刊发,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辉县市:加强“三项”建设抓好“五个”结合增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生机和活力

多年来,辉县市人口计生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的新模式,有力促进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自2005年创建成“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以来,辉县市又先后荣获了“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县”、“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先进集体”、“全国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先进县”等6个国家先进荣誉称号。

加强“三项”建设,着力构建村民自治保障体系

加强组织建设,提供领导保障。首先是加强村“两委”建设。辉县市每次都把村级“两委”换届选举作为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机遇,通过广泛宣传,力争把有能力、有威信、有责任心、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同志选进村“两委”班子,以提高班子战斗力。今年新一轮村级党组织和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辉县市要求进入“两委”班子的村管理员达到80%以上。其次是加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建设。辉县市推行的是在村民小组中每15户左右成立一个“计划生育自治小组”,每个小组民主选举1名村民代表,负责组内计生工作,同时要求村民代表、自治小组长、协会会员由1人担任,使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村民自治行为。要求各村结合本村实际,组织动员全体村民讨论制订好《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优质服务制度、村民代表议事制度、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管理员、自治小组长的职责,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加强考核奖惩机制建设,抓好村民自治的自觉性。市里直接组织市、乡两级计生干部采取平时抽查和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行政村考核。平时抽查侧重检查基础工作和人口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年终主要检查各村年度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考核结果,或给予重奖,或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这种重奖严惩的措施,有力促进了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促进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有效开展。

抓好“五个”结合,增强村民自治的生机和活力

与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相结合,提高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辉县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先后协调民政、扶贫办、财政等部门,筹集资金100多万元,建立种植、养殖、纺织等小康工程基地66个,吸纳2万多户计生家庭参与其中,计生家庭经济收入迅速增长。如常村镇各村规定,政策内双女结扎户给予一次性500元奖励;百泉镇百泉村规定,养猪规模在500头以上的,每户提供2万元无息贷款。

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相结合,提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服务能力。辉县市从加强村室建设出发,着力为群众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提升村级服务能力。今年以来,该市已建设合格村室228个,建设高标准村室286个。

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相结合,增强村级宣传教育能力。全市建设人口文化广场9个、人口文化大院120个、新家庭文化屋19个、图书室492个,组建计划生育宣传队82支,村级自我宣传教育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与生态文明村建设相结合,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深入开展。辉县市明确规定,经考核验收,达不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标准的,取消生态文明村的资格;达不到示范村标准的,不得参与生态文明村的评奖评先。

与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创相结合,加强对村民自治的领导。在组织部门开展的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创活动中,辉县市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验收: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罚的,不得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受到黄牌警告以上处罚的村,党支部书记已享受乡干部工资待遇的取消其资格。

由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稳步、扎实推进,过去计生工作“热在县乡,冷在村组”的被动局面在辉县市被彻底改变了,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群众的支持与赞扬,干群关系、邻里关系更加和谐融洽了,群众的满意度也不断提升。

周口市:建立长效评估机制 巩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成果

周口市在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过程中,建立长效评估机制,牢牢抓住组织建设、群众参与、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四个环节,有力推动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管理水平

周口市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要求,依据《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指导评估意见》,出台了《周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指导评估意见》,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规范了考评程序及方法。《意见》规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命名后, 作为乡镇年度考核加分的依据,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较差的,按目标考核要求给予惩罚;凡是乡(镇、办事处)一年考核不合格的,该乡(镇、办事处)当年不得评为计划生育一类乡镇;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计划生育年终考评顺延降低一个类别。

抓住四个环节,稳妥推动村民自治

1.组织建设。各村都明确规定村委会候选人必须是模范执行计生政策的带头人。候选人确定后,先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然后将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四项民利交给群众,民主选举村委会。同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不违反计生政策的标准,选举产生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委员会。此外,他们还以计生协会员小组为基础,成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小组,使其成为村委负总责、村民搞自治、协会做骨干的“三位一体”的基层网络,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群众参与。以村计生协会为载体,组织群众自己制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村委会与村民在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下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既明确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又很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制订章程时,他们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合法性。制订的章程要上合法律法规,下合社情民意。二是互约性。既规范群众的婚育行为,又规范干部的管理与服务行为。三是民主性。制订章程时,广泛发扬民主,起草小组草拟出章程后,交村两委、村民代表、协会理事讨论,随后再征求村民意见,并形成修定稿,最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四是对等性。章程既体现村民的义务,又体现权利,做到权利和义务对等。

3.分类指导。对国优县要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达95%以上,做到工作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多样,在全市起领跑和带动作用;对省优县要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达85%以上,力争向国优县靠近;对一般县要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达70%以上,并督促他们按程序开展村民自治工作,尽快地赶上先进地区。

此外周口市还规定,每个县市区至少有2~3个示范乡镇、每个乡镇至少有2~3个典型村在当地起到带头、推动作用,供借鉴和推广。如淮阳县就先后投入400多万元,建起了10个高标准的人口文化示范大院,为村民自治工作提供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和参政议事的场所。

4.动态管理。市计生协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对上年的示范村进行“回头看”,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止步不前的村,取消示范村、合格村的资格。2008年2月20日~3月20日,周口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合格村和示范村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评估后,重新确定了3386个合格村,摘掉了534个合格村、694个示范村的牌子,取消了相应的资格。目前,全市合格村占行政村总数的79.68%,其中示范村占行政村总数的18.68%,分别比2006年降低11.02%和14.32%,虽然合格村、示范村比例降低了,但村民自治工作扎实了,群众的满意度提高了。

2008年6月中旬,中国计生协、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调研组对周口市淮阳县、扶沟县的5个乡镇、4个行政村人口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协会工作进行调研后,对他们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方面做出的大胆探索给予了高度评价。

周口市的实践证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加速了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深化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内涵,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了计生部门的良好形象。

新安县: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全面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近来来,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政策推动、优质服务、综合管理”的新机制建设工作要求,新安县将村民自治工作作为突破口,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使村民自治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抓好工作试点 进行典型引路

2004年,新安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实施意见》,拉开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的序幕。随后的两年内,新安县人口计生委一班人从健全机制、宣传发动、完善村规民约入手,使城关镇厥山村、铁门镇克昌村、石寺镇石寺村等一批试点村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成为亮点。

然而,亮点并不完全代表着成功,要想全面推行村民自治,还要善于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为此,2006年,新安县人口计生委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立即抽调人员对先期试点的几个村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完善了铁门镇克昌村的“六好四到位”村民自治工作模式。

“六好”,即订好一个章程、建好一个网络、签好一个协议、做好一个公示、搞好一个评议、办好一批实事;“四到位”,即坚持制度先行,做到制度到位;落实自我管理,做到管理到位;完善服务措施,做到服务到位;建立监督机制,做到监督到位。

通过“六好四到位”工作模式的推行,克昌村基本实现了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2006年9月,全国人大计生法律法规调研组在克昌村调研时,对该村村民自治“六好四到位”的工作方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实施分类指导 推广试点经验

以克昌村为模式,新安县多次召开村民自治典型经验介绍现场会议,通过现场参观学习,大部分乡镇从创建两三个典型,扩大到全面实施“双创”。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强化工作措施,强力组织实施。把村民自治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

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对工作基础好、班子坚强有力、连续5年以上无计划外生育的70个村,全面推行“六好四到位”工作模式;对工作基础一般的210个村,稳步推进村民自治工作;对计划生育落后的17个村,全面做好抓后进、促平衡工作。

坚持动态管理,严格奖惩考核。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级考评制度》,实行动态监控和管理的措施。《制度》要求:凡是达到示范村标准的,一律按示范村对待,并享受相应的奖励措施;对示范村工作滑坡的,一律降为合格村甚至后进村;后进村长期不能达到合格村标准的,纳入重点管理,督促其尽快达标。

发挥网络优势 衔接各项工作

整合优势资源,小康工程蓬勃发展。2007年,新安县将多个部门出台的116项优先优惠政策进行充实整合,形成了“奖、优、减、免、帮、扶、救、助”八方面的优先优惠奖励政策。同时,全县40个部门联系100个帮扶村,与2000余户计生户签订了帮扶协议,现已落实帮扶项目700余个,协调小额贷款35万元。

倡导婚育新风,村容村风明显改善。近年来,新安县累计印制法律法规小手册、流动人口服务卡等宣传品260余万册(份),全县8万多户农村家庭基本达到每户一份;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计划生育五好新家庭”创建和评选活动,大力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园区、文化大院建设,提升了农民群众的文明程度。

完善保健服务,群众健康状况良好。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妇科病普查普治工程”,开展生殖健康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累计共为9万余名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疾病普查活动60余场次,为所有怀孕妇女进行B超跟踪监控检查。

督促落实优惠政策,定期修改村规民约。目前,新安县的大部分村都对村民公约进行了修订,新的村民公约更加体现了对计生家庭的关怀,更有利于村民自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近几年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新安县计划生育的整体工作水平有了大幅提高,群众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改观,消除了过去党群、干群关系的紧张因素,为农村社会稳定创造了一个宽松和谐的环境。

舞钢市:突出三个保障强化利益导向 不断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舞钢市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始于2001年 。多年来,该市实行具有舞钢特色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取得了显著成效:2003年、2005年,平顶山市计生协、河南省计生协分别在舞钢市召开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现场会,推广该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做法;2006年,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又把舞钢市作为全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亮点县(市)进行重点指导。

强化组织建设,解决有人管事问题

通过民主选举和公平竞争的途径选人用人。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及村协会换届中,舞钢市严格按照程序选出村“两委”干部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成员,并适时对村计生管理员进行公开续聘。

完善队伍建设各项制度。建立和落实了村计生管理员岗位职责制、待遇落实制、定期考评制、末位淘汰制和上级计生部门协管制等动态管理制度。

开展培训和练兵活动。市计生委、计生协每半年对村计生管理员进行一次培训;乡计生办、计生协每月对村计生管理员进行一次培训,同时开展“六比六看”岗位练兵及争创 “十佳十优村计生管理员”活动。

落实待遇。舞钢市把村计生管理员工资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并以存折形式发放。此外,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对30名优秀村计生管理员给予2000元以上的奖励。目前,全市有89名村计生管理员为党员,其中12人为市人大代表,21人为乡镇人大代表。

实行费随事转,解决有钱办事问题

为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深入发展,舞钢市把计生村民自治融入新农村建设中,自2006年起市财政按省定乡级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标准的50%给予乡镇财政补贴,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也出台相关文件,切实解决了村级有钱办事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网络建设,自2006年起,市财政对新建标准化中心村室的村,每村补助3万元。目前,全市已建起48个中心村室。为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中心村室都建起了计生文艺宣传队,通过快板、小品、相声等文艺形式,使群众在娱乐的同时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

完善各项制度,解决有章理事问题

坚持民主评议制度。村委会每年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一次计生工作情况,接受群众评议和质询。

坚持定期修改计划生育村民公约制度。随着市、乡、村三级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不断整合与有关计生政策的调整,舞钢市要求各村每年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进行一次修订。目前,大部分村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都在20条左右,更加突出了市、乡、村出台的优先优惠政策。

坚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近两年来,舞钢市在坚持按照河南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要求做好公开的基础上,还对各种奖励救助落实情况进行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此外,他们还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名单、自愿放弃二胎指标对象名单、奖励扶助人员名单等制成版面及时进行公示,深受群众欢迎。

搭建惠民平台,提供政策推动力

舞钢市把利益导向作为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深入发展的不竭动力,不断整合社会资源,扩大奖励救助范围,建立和完善奖励、帮扶、扶助制度,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得以深入发展。

自2007年起,舞钢市政府把每年的8月10日确定为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光荣节,对计划生育家庭进行集中奖励救助。在2007年和2008年两届光荣节庆祝大会上,市政府共出资108万多元,共对1470户计划生育家庭进行了集中奖励和救助。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也以光荣节活动为契机,出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救助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自治增活力

多年来,舞钢市始终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合格村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在创建过程中,他们把计划生育示范村、合格村标准印发到各村,并组织广大村民认真学习讨论,使人人明白标准,各村都能按标准去创建。此外,各村开展了评先、表先活动,对评选出的计划生育自治模范户、计划生育模范互助户进行表彰;在全市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及争创诚信康检之星活动;成立“三夏”义务帮困队对计生户进行帮收帮种等。

舞钢市的这种处处以便民、利民、惠民、富民为出发点的工作方式,不仅改变了长期以来计划生育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和少数人管多数人的传统体制,也使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内黄县:建立“五四六”工作机制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从2000年开始,内黄县大胆探索实践,逐步建立了“抓好五个环节,落实四种制度,实施六动战略”的“五四六”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内黄特色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新路子。截至目前,全县531个村(居)全部推行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90%以上的村达到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标准。2007年,该县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命名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抓好“五个环节”,打牢自治基础

一是抓好政府职能履行环节,强化基础建设与自治活动经费投入。县、乡政府除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政策外,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技术服务等方面都保证了资金的投入。近几年,县、乡财政累计投入3000多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其中投入700多万元,按照国家标准对17个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了新建和改建;投入1000多万元,在全县531个村(居)建起了达标的人口文化大院。

二是抓好自治活动开展环节,搞好计划生育典型评比、优秀“三位一体”学习小组评比及合格村、示范村评比活动。

三是抓好监督渠道建立环节,保障群众直接行使民主监督权利。

四是抓好创建评估环节,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创建程序进一步得到规范,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层次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是抓好自治活力注入环节,在责任田、宅基地等村级资源的调整、分配上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在村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分配上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待。

建立“四项制度”,确保工作实施

在实际工作中,该县按照“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评议”的原则,建立和推行了“民主议事、民主评议、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四种制度。

民主议事制度。村民有权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有权了解掌握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知识,有权监督村委会依法依规依约办事。

民主评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听取计生工作汇报,审议《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执行情况,讨论决定计生工作重大事项。

民主决策制度。村委会在研究计生工作时,吸收村民代表、协会专职副会长等人员参加,并通过落实村民会议制度,让村民直接参与计生工作决策。

民主监督制度。村委会坚持每月例会制度,按时对村民的婚育、节育、计生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公开;落实群众评议制度和差错追究制度,并将工作成效与村计生干部的考核直接挂钩。

实施“六动”工程,深化村民自治

“典型带动”工程。今年以来,该县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在继续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活动的同时,重点培植计划生育典型村、典型户,让典型带动多数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政策推动”工程。对各乡镇确定的典型村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建设新型生育文化阵地,实施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安居工程”等。目前,全县实施的198件“安居工程”中有87件都在典型村。

“部门联动”工程。该县组织、宣传、民政等部门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重点村,制订相应的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予以重点支持。

“保障驱动”工程。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落实“三结合”帮扶、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和提供生活保障、救济时,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作为重点,优先安排。

“改革促动”工程。通过改革村组干部待遇落实形式,改革村室建设投入渠道等,调动村组干部和全体村民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积极性。

“奖励拉动”工程。通过评估验收,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成效显著的村授予“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明星村”荣誉称号,并对相关人员给予重奖,以此激励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典型不断涌现。

郑州市庙李镇:加大利益导向力度 引导计生村民自治

近年来,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不断探索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新途径,逐步形成了“依法管理、村民自治、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实现了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从2005年起,该镇连续三年被郑州市评为“一类乡镇”,先后受到省、市、区的表彰。目前,全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率达到36%,超出省定标准26个百分点,其中女孩办理独生子女证比率占22%。

强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意识

近年来,庙李镇的土地开发速度很快,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村(组)集体经济福利分配成为农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但长期以来,由于该镇在计生奖惩措施上基本上以超生罚款为主,独生子女家庭只享受每月10元的奖励费,而超生户却与独生子女户享有同等集体经济福利待遇,这就极大挫伤了广大独生子女户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性。2004年,新一届镇党委、政府班子组成后,加大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力度,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形式,依托村民自治这个基层民主制度,以解决独生子女的优先优惠政策为突破口,把政府维护群众利益的决策落实好,教育和引导群众实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要顺利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村、组干部思想上的分歧。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村、组干部认为,既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已经受到国家处罚且7年内不得享受集体福利,期限满了之后就应当按人头享受福利;也有人认为,把独生子女家庭多享受1人份集体福利的待遇写进自治公约里,会遭到群众反对,等等。

为此,镇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到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面对面做思想工作,最终在全镇7个村达成了“独生子女家庭在集体福利分配上多享受1人份”的共识。在此基础上,该镇还要求各村在制订村民自治公约时,务必要把握好内容合法性、程序合法性、权利与义务平等原则,使其能在计划生育自治工作中发挥更好的约束引导作用。

抓好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是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整体发展的重中之重。为此,该镇要求,各村要确保做到计划生育政策和办事程序长期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对《生育证》审批情况、村本年度有生育行为人员、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等经常性工作要定期张榜公布,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发展

为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发展,庙李镇不断强化组织服务体系:一是选好配强能抓善管计生工作的村“两委”班子,在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中,把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作为干部参选资格之一,严格审查把关;二是加强村组计生队伍建设,全面推行村组计生工作人员“区管、镇聘、村用”管理机制;三是切实抓好计生协会建设,以各村人口学校和会员之家为阵地,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婚育、帮困、致富一条龙服务。

此外,该镇还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多方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2004年9月,该镇出台了《庙李镇关于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多分给一人份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的规定》。2006年6月,他们又出台了相关的补充规定,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年龄提前15年,并延长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年限。一些非独生子女户的村民感慨地说:独生子女户少生孩子,不仅省心,还受奖励,下辈子我们一定也要当独生子女户。

近年来,通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庙李镇的计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过去那种以乡镇单一行政管理为主和少数人管多数人的传统体制、被动局面不复存在了,广大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了, 符合二胎生育政策并领取了二胎生育指标最终又主动放弃的,越来越多,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局面正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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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例4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施办法

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全文

为加快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管理体系,解决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供应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普通微利住房。

二、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管理工作。成立由自治区建设、计划、土地、物价管理部门和有关商业银行组成的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组(以下简称自治区工作组),其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工作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核各市(县)经济适用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土地供应、信贷资金落实及实施阶段进行检查、监督、协调工作;核准各市(县)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构成和指导价格。

各市(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建设、计划、土地、物价管理部门组成的工作组(以下简称各市、县工作组),其具体职责是:根据本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口、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水平和市场需求以及建设用地可供数量情况,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报自治区工作组核准后实施;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日常性监督、检查、协调工作;审查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构成和制定指导价格,报自治区工作组核准后实施;具体审定销售价格。

三、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并在地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统筹安排。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按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具体实施由有土地审批权的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所属的统征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实行全包方式统一办理。

四、经济适用住房所需建设用地的行政划拨费用为:

(一)征地补偿费(包括支付给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二)附着物拆迁补偿费(包括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费、青苗补偿费);

(三)土地部门管理费;

(四)登记费。

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所需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原则上由当地人民政府承担。小区级营业性配套公建费用,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由经营单位筹资建设。允许项目建设单位在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小区内开发建设一定比例的商品房,用于弥补住宅小区非经营性公用配套设施的建设费用。具体办法由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六、免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供水增容费、排污增容费、增改费,减征50%的供电增容费和人防结建费。

七、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由以下8项因素构成:

(一)征地费用;

(二)勘探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三)建安工程费;

(四)小区内基础设施和非经营性公用配套设施的建设费用;

(五)上述4项费用之和为基数的1-3%的管理费;

(六)贷款利息;

(七)税金;

(八)3%以下的利润。

八、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管理,从严控制成本构成因素和销售利润。凡列入《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其成本构成和销售价格由市(县)工作小组依据本规定予以审定,不得擅自提高售价。各市(县)人民政府可责成工作小组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本地区经济适用住房的控制价格。

九、经济适用住房只能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并优先出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离退休职工和教师。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制定中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和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管理办法,严格界定销售对象,加强监督检查,规范销售行为。

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自治区工作组和各市(县)工作组可责成一个部门或机构具体负责所属计划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审批工作。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实行准开、准入制度,具体规定另行制度。

十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项目,要与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十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资金可从城市住房基金、单位住房基金、住房公积金、银行贷款、住房预收款中筹集。

十三、经批准立项并核准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商业银行可向开发建设单位提供全部所需贷款:(1)项目实施单位实施拨入的自有资金已达到投资的30%以上;(2)地方实际投入该项目的住房建设资金达到项目投资30%以上;(3)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集资额达到项目投资30%以上且已存入贷款银行专户。

十四、各市(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根据已归集到位的资金数额和每年可归集数额以及每年个人购房贷款需求量的预测,制定本市(县)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控制比例和还款年限规定,并商同公积金所委托银行,采取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方式,确保提供商业贷款补充个人购房所需资金的不足部分。

十五、有条件实施职工集资、合作建房的企业,可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房改政策和规定,向所在市(县)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将本企业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列入地方《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经审核批准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并纳入统一管理。此类经济适用住房只能出售给本单位职工,不准对外销售。

十六、对申请列入《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和开发建设单位,各市(县)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审查建设条件和资质条件,以确保《年度建设计划》的实施。

十七、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实行工程质量保证制度。销售住房时,必须向住户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十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项目的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十九、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后,必须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物业管理。

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例5

这次全区政法综治暨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是区委、区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徐军、张伟同志分别做了政法综治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表彰了200*年度政法综治先进集体和个人,对完成20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奖励兑现,同时签订了200*年综合治理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关于政法综治工作

首先,进一步提高认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改革、发展、稳定是我们工作的大局,不改革发展就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反之,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做保证,改革发展也无从谈起。十六大报告指出:“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此,我们必须在抓经济建设、加快发展的同时,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维护稳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在过去一年里,我区政法综治部门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对此,区委、政府是满意的,但是,在我们前进中仍然面临着不少问题,各种影响稳定的因素还比较突出。这就要求我们时刻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最高目标,大力加强政法综治工作,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在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中,我区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按照上级要求,严打方针还要长期坚持下去。为此,政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克服松懈情绪,全力以赴抓好各个阶段工作。要以“打黑除恶”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针对经济犯罪的多发态势,要加强侦查经济犯罪队伍建设,增强查控经济犯罪的能力。政法有关部门要注重总结经验,实事求是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同时要更多地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严打整治斗争,不断巩固和深化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

二是要加大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预防、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能否得到妥善处理,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关键在于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从以往经验看,一些矛盾和问题本来可以避免,但由于我们一些干部的群众观念不强,责任心不强,没有及时地去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致使矛盾激化,引发了,甚至演变为刑事事件。对此,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都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对存在的问题,要开展积极地调查研究,想方设法予以解决,决不能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漠然置之,对群众的疾苦不闻不问。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标本兼治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及时把一些不稳定因素排查出来,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要注重研究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健全治安防控体系。继续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推动基层安全创建“三个延伸”活动,努力提高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在加强人防物防建设的同时,要重视引进高科技技术,继续扩大TAP智能防盗报警系统覆盖面。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对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一些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和重大的,要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此外,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努力形成“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防范网络和工作机制。

其次,大力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素质优良的政法队伍,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关系到政法部门能否适应新形势,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总的看,我区政法综治部门一手抓维护社会稳定,一手抓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和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活动,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政法队伍中还存在着执法不公、执法不严、违法办案、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尽管这些问题出现在少数人身上,但严重影响了队伍的整体形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点是要抓好政法队伍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的作风如何,对整个队伍建设会产生很大影响。政法综治部门领导要认真对照十五届六中全会“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端正执法思想,严格认真地履行职责。在此基础上,要通过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加强政治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政法队伍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究其原因是管理不严,失之于宽。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还要在“严”字上狠下功夫。政法以及有关部门要组织经常性的执法督查和专项治理,特别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个别政法干警品行不端、作风粗暴、违法乱纪案件。同时,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做到发现一个处理一个。要继续深入开展“争创”活动,进一步落实“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完善审务、检务、警务、政务等各项公开制度,不断增强政法干警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自觉性,把政法队伍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第三,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

政法综治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是完成政法综治各项任务、维护稳定的客观需要。当前,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为政法机关严格执

法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条件,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为政法综治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今后,区里将继续把政法综治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政法综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政法综治部门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用,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来组织经济和社会活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使各项工作逐步迈入法制化轨道;大力支持政法部门积极推进工作改革,支持政法部门排除干扰,秉公执法。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各部门的重要职能部门,是领导和协调政法工作,发挥政法各部门整体功能的重要机构,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党委对政法工作的决策,要通过政法委去贯彻实施,日常工作要通过政法委去指挥和部署,加强政法委建设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迫切需要。政法各部门必须自觉接受和服从指挥,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党委的决策落实和政令畅通。

二、关于计划生育工作

多年来,我区各级党组织把贯彻落实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做到了计划生育工作同经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200*年,全区人口出生率为9.48‰,同比下降了1.16个千分点,连续三年荣获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第一名。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我们所保持的低生育水平还不稳定,很大程度上需依靠行政手段来实现,工作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反弹。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力度。

第一,不断深化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从长远看,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二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实现我区小康社会目标,有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一是经济必须保持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二是人口增长必须保持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二者缺一不可。从近期来看,目前全区上下正在集中精力为早日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而努力奋斗,形势要求我们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好各方面工作的同时,必须以良好的人口环境做保障。否则,新增加的财富就会被新增加的人口所分摊。从计生工作本身看,我区人口数量逐年增加,育龄妇女占总人口比例较高,而下达我区的人口指标逐年减少,这样稍有疏忽,就很有可能突破人口计划。另外,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主要任务正在由稳定低生育水平转向同步提高人口素质,这对我区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全区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加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计划生育国策意识,始终不渝地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

第二,加大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力度,进一步巩固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区人口与计[:请记住我站域名/]划生育工作保持了“低生育、低死亡和低增长”的发展态势。这为我们做好今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越是在形势好的时候,我们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看到,当前一些单位由于连续完成人口控制计划,部分干部产生了盲目乐观和消极厌战情绪,工作力度有所减弱;部分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发生根本改变,早婚早育、未婚先育、超计划生育等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更增加了我们工作的难度。面对这种情况,确保巩固和稳定低生育水平,关键要把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落到实处。20__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随后又颁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治区出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些政策法规是指导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纲领。我们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过去主要靠行政命令转移到主要靠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把宣传贯彻有关政策法规作为突出任务,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政策法规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普及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普及到社区和乡村,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重点是广大育龄群众通过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他们自觉遵守政策法规。同时,各级干部特别是计生干部要进一步学习和掌握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此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克服工作中存在的与政策法规不相符的做法,努力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抓住重点,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工作。从近年的经验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计生工作部门和广大干部要结合我区实际,逐步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要继续强化属地管理,把计划生育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要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和下岗、待岗及半停产企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并积极协调公安、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卫生、 城建和民政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充分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在农村,要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和“小康村”、“文明村”、“五好文明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强化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责任,同时,要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例6

全区政法综治暨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讲话同志们:这次全区政法综治暨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是区委、区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徐军、张伟同志分别做了政法综治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表彰了200*年度政法综治先进集体和个人,对完成20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奖励兑现,同时签订了200*年综合治理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关于政法综治工作首先,进一步提高认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改革、发展、稳定是我们工作的大局,不改革发展就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反之,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做保证,改革发展也无从谈起。十六大报告指出:“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此,我们必须在抓经济建设、加快发展的同时,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维护稳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在过去一年里,我区政法综治部门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对此,区委、政府是满意的,但是,在我们前进中仍然面临着不少问题,各种影响稳定的因素还比较突出。这就要求我们时刻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最高目标,大力加强政法综治工作,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在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中,我区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按照上级要求,严打方针还要长期坚持下去。为此,政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克服松懈情绪,全力以赴抓好各个阶段工作。要以“打黑除恶”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针对经济犯罪的多发态势,要加强侦查经济犯罪队伍建设,增强查控经济犯罪的能力。政法有关部门要注重总结经验,实事求是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同时要更多地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严打整治斗争,不断巩固和深化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二是要加大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预防、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能否得到妥善处理,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关键在于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从以往经验看,一些矛盾和问题本来可以避免,但由于我们一些干部的群众观念不强,责任心不强,没有及时地去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致使矛盾激化,引发了,甚至演变为刑事事件。对此,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都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对存在的问题,要开展积极地调查研究,想方设法予以解决,决不能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漠然置之,对群众的疾苦不闻不问。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标本兼治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及时把一些不稳定因素排查出来,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要注重研究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健全治安防控体系。继续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推动基层安全创建“三个延伸”活动,努力提高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在加强人防物防建设的同时,要重视引进高科技技术,继续扩大TAP智能防盗报警系统覆盖面。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对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一些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和重大的,要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此外,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努力形成“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防范网络和工作机制。其次,大力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素质优良的政法队伍,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关系到政法部门能否适应新形势,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总的看,我区政法综治部门一手抓维护社会稳定,一手抓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和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活动,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政法队伍中还存在着执法不公、执法不严、违法办案、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尽管这些问题出现在少数人身上,但严重影响了队伍的整体形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点是要抓好政法队伍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的作风如何,对整个队伍建设会产生很大影响。政法综治部门领导要认真对照十五届六中全会“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端正执法思想,严格认真地履行职责。在此基础上,要通过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加强政治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政法队伍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究其原因是管理不严,失之于宽。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还要在“严”字上狠下功夫。政法以及有关部门要组织经常性的执法督查和专项治理,特别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个别政法干警品行不端、作风粗暴、违法乱纪案件。同时,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做到发现一个处理一个。要继续深入开展“争创”活动,进一步落实“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完善审务、检务、警务、政务等各项公开制度,不断增强政法干警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自觉性,把政法队伍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第三,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政法综治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是完成政法综治各项任务、维护稳定的客观需要。当前,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为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条件,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为政法综治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今后,区里将继续把政法综治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政法综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政法综治部门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用,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来组织经济和社会活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使各项工作逐步迈入法制化轨道;大力支持政法部门积极推进工作改革,支持政法部门排除干扰,秉公执法。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各部门的重要职能部门,是领导和协调政法工作,发挥政法各部门整体功能的重要机构,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党委对政法工作的决策,要通过政法委去贯彻实施,日常工作要通过政法委去指挥和部署,加强政法委建设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迫切需要。政法各部门必须自觉接受和服从指挥,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党委的决策落实和政令畅通。

二、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我区各级党组织把贯彻落实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做到了计划生育工作同经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200*年,全区人口出生率为9.48‰,同比下降了1.16个千分点,连续三年荣获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第一名。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我们所保持的低生育水平还不稳定,很大程度上需依靠行政手段来实现,工作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反弹。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第一,不断深化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从长远看,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二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实现我区小康社会目标,有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一是经济必须保持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二是人口增长必须保持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二者缺一不可。从近期来看,目前全区上下正在集中精力为早日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而努力奋斗,形势要求我们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好各方面工作的同时,必须以良好的人口环境做保障。否则,新增加的财富就会被新增加的人口所分摊。从计生工作本身看,我区人口数量逐年增加,育龄妇女占总人口比例较高,而下达我区的人口指标逐年减少,这样稍有疏忽,就很有可能突破人口计划。另外,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主要任务正在由稳定低生育水平转向同步提高人口素质,这对我区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全区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加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计划生育国策意识,始终不渝地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第二,加大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力度,进一步巩固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持了“低生育、低死亡和低增长”的发展态势。这为我们做好今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越是在形势好的时候,我们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看到,当前一些单位由于连续完成人口控制计划,部分干部产生了盲目乐观和消极厌战情绪,工作力度有所减弱;部分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发生根本改变,早婚早育、未婚先育、超计划生育等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更增加了我们工作的难度。面对这种情况,确保巩固和稳定低生育水平,关键要把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落到实处。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随后又颁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治区出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些政策法规是指导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纲领。我们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过去主要靠行政命令转移到主要靠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把宣传贯彻有关政策法规作为突出任务,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政策法规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普及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普及到社区和乡村,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重点是广大育龄群众通过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他们自觉遵守政策法规。同时,各级干部特别是计生干部要进一步学习和掌握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此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克服工作中存在的与政策法规不相符的做法,努力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第三,抓住重点,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工作。从近年的经验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计生工作部门和广大干部要结合我区实际,逐步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要继续强化属地管理,把计划生育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要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和下岗、待岗及半停产企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并积极协调公安、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卫生、城建和民政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充分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在农村,要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和“小康村”、“文明村”、“五好文明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强化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责任,同时,要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此外,搞好服务是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计生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计划生育主人的新观念,真正把群众由管理对象变为服务对象,把优质服务贯穿到计生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切实抓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区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街道计生服务站为主体、村计生服务室为基础的技术网络,逐步完善投入机制,改善服务条件,规范服务标准,增强服务能力。计划生育、卫生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研究优生优育问题,积极开展各种预防性技术服务,千方百计降低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要大力普及优生优育知识,积极推广新技术和新产品,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第四,加强领导,为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涉及广大群众切实利益的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实行综合治理。各类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等都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管理计划生育的责任,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经费和措施以及奖励政策,真正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基本国策的位置上,纳入自身发展的总体规划中。计划生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落实。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生协会等群众团体,要更好地组织群众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发挥作用,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同志们,今年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五”计划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我们一定要按照区委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团结拼搏,扎实苦干,为全面开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例7

 

双峰县洪山殿镇共有4.76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9434人,近几年来,在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我们积极应对综合改革的形势,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初步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上层次上水平。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提供组织保证。

配齐配强村级计生工作队伍是提高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全面推行村民自治的前提条件。几年来,我镇高度重视村级计生工作网络建设,把能否承担起计生工作的担子,基层计生工作网络是否健全,党员和干部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作为检验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村党支部、村委会、村计生协会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

一是选准选好能抓善管计生工作的村级班子。在换届选举中,我们把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能否积极参与计生工作作为推举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对计生工作开展好的给予保护,对违反计生或计生工作抓得不好的给予否决。2005至2006年村级换届中,计生部门积极参与,组织、民政等部门严把候选人的计生审核关,有3名村计生专干被劝退,有2名村支两委候选人因违反计生被否决。

二是优化村级计生工作队伍。全面推行村级计生工作人员聘任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村干部服务计划生育工作的能力。从2005年开始,对村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实行定额补助,今年又对村计生专干全部实行工资统发,村党支部书记的工资统发50%,做到人员精干,待遇落实,职责明确。

三是把计生工作网络巩固在村民小组。全镇469个村民小组共选配462位计生协会会员小组长,把计生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千家万户。

二、着力夯实基础,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

为进一步下移工作重心,推行村民自治,我镇把夯实村级工作基础,促进平衡发展放在首位。

一是抓思想到位。通过举办村党支部书记、村计生专干、村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培训班,统一思想认识,让大家明确开展村民自治是计生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基层民主化进程的必然趋势,是提高群众满意率的重要途径,让镇村干部的思想认识不断有新的提高,从而为推行村民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2005年,有26个村主动申报村民自治,今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全面铺开,至8月底,全镇41个村已有39个依法制定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二是抓后进转化。建立“后进村”整改制度,对班子薄弱、计生底子不清、管理水平差的村实行重点管理,按“一年甩后进、二年上水平、三年创先进”的要求,狠抓后进村的转化,促进全镇计生工作平衡发展。2006年,连续两年被列为“重管”的大旗村,村党支部书记被撤职,村计生专干被劝退。

三是抓打假治水。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责任,2005年,镇里对隐瞒村民违法生育的某村党支部书记予以“取消‘十佳村干部’资格,收回荣誉证书,收回奖金,通报全镇”的处理,有效治理了计划生育工作环境。

四是抓责任落实。建立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计生工作责任机制,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工作职责和经济奖惩措施。2005年底,对8个村民自治示范村和8个村民自治合格村进行表彰奖励,对5个出现违法生育多孩、违法生育漏报的村实行责任追究,有2名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35名负有管理责任的镇、村相关责任人受到经济处理。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行。

我镇把推行计生村民自治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镇里制定了《关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意见》、《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补充规定》,印发了《村级计生协会工作考核办法》,对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作出全面的规划、安排,把村民自治工作创造性地结合于“十佳村干部”评比、平安村创建、协会日常工作活动之中,使村民自治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为确保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扎实推进,镇里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采用抓典型促后进的办法,通过召开现场督战会、请先进典型介绍经验等办法,促进工作平衡发展。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对各责任区、村的计生工作进行季度考核时,都把村民自治作为重要内容,较好地推动了村民自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四、采取综合措施,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积极性。

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关键在于千方百计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积极性。近几年来,我们坚持以利益导向和提供优质服务为载体,以极大的热情去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加大政策推动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鼓励和稳定计划生育户的守法行为,从而让群众思想上要求计划生育,行动上支持村民自治。

一是把优质服务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近年来,我镇切实加强镇服务所和村服务室建设,投入35万元创建省级示范服务所,改善村级服务室硬件设施,不断拓宽服务领域,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得到了切实维护,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得到提高。2005年7月,我们邀请县计生技术专家进村入户开展妇科病查治,共接诊育龄妇女551人,查出妇科病患者216人,其中子宫肌瘤3人,内分泌紊乱21人,各种妇科炎症患者192人,使这些对象及时得到合理治疗,有效地改善了生活质量。2006年9月,镇计生协会开展扶贫助学活动,组织会员募集资金7350元,为34个村49个两女计生家庭解决了小孩上学的燃眉之急。柞子村计生协会发动会员建立了花卉苗木基地,建立了协会会长、理事联系计生贫困户制度,近几年来,该村共有18户贫困家庭在协会的帮助下脱贫致富。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机制。镇里对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制定了一系列优待政策,包括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两女户养老保险费、设立“女孩成才奖学金”、重点扶持计生家庭等。各村也纷纷拟定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待措施:柞子村对两女家庭的小孩实行全免费入学;永忠村对积极主动参加孕情监测的育龄妇女每次补助5元,为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两女户,投保一份500元的养老保险;前塘村对计生协理事实行风险工资,每月60元与工作业绩挂钩。其他各村也纷纷响应,据统计,共有35个村对两女户补助养老保险费;23个村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家庭给予奖励;20个村规定了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待措施;13个村对两女户的小孩补助学费;9个村对及时落实孕检和节育措施的夫妇进行补助或奖励。

通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推行,村级班子成员、计生专干、计生协会抓计生工作的自觉性普遍提高,村民计划生育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群众参与计生管理的积极性得以有效调动,村级民主决策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镇计生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一个以“两委负总责,协会为骨干,村民搞自治,群众做主人”的新的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我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尚有差距。下阶段,我们将不断改革创新,提高村民自治的主动性,增强村民自治的生命力,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扎实地推向新的水平。

 一、完善网络,进一步构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崭新平台

一是组织机构要到位。镇里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村里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并且配强配齐镇村计生协会工作班子,选配好村级计划生育信息联络员,健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格局。

二是工作网络要到位。对计生协会会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把那些热心计生公益事业的种养能手,致富先锋和计划生育志愿者吸收为新会员,同时,对会员实行考核评比,每年评选优秀会员,发给奖金或纪念品。

三是阵地建设要到位。不断完善村人口学校、村计生协会、村服务室“三位一体”服务阵地,健全协会活动栏、政策宣传栏、村务公开栏,为计生优质服务的开展提供温馨舒适的环境。

四是制度建设要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例会制度、会员联系制度和评比表彰制度等。将会员小组活动落到实处,对计划生育信息实行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机制。镇里每年对村民自治工作和协会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出村民自治示范村、村民自治合格村和优秀村级协会,并给予奖励。

 二、以人为本,进一步营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良好氛围

 一是上情下达,强化思想认识。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总结村民自治工作情况。以成功创建全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为契机,不断更新观念,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全力以赴打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品牌。

二是精心策划,强化宣传教育。镇里将充分利用电视、宣传车、板报、标语等形式,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在开展集中式宣传活动的同时,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继续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计划生育模范户”评选,继续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继续宣讲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好处和自治方法,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率,使宣传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形成人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浓厚氛围。

三、权责挂钩,进一步促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运行

一是进一步打造“阳光计生”,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设立计生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村民的婚育、节育情况,计划生育奖励处罚情况及举报奖励办法等。对计生协会员,通过发放会员联系卡的形式,明确其工作职责和任务,每月一次信息反馈,每季度一次情况碰头,年终一次总结评比,并兑现奖罚措施;有条件的村每年从村集体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计生村民自治的开展和表彰奖励。

二是进一步打造“民本计生”,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在落实计划生育户法定社会经济政策的基础上,积极督促各村执行好村民自治章程,落实业已公布的优侍措施,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打造“诚信计生”,逐步建立扶贫帮困机制。在开展村民自治的过程中,把宣传教育、结对帮扶、解决困难有效结合,使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的生活水平在总体上不低于违法生育家庭,更好地落实“四自”功能作用。

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例8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年度工作总结 **县洪山殿镇共有4.76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9434人,一年来,在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我们积极应对综合改革的形势,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初步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上层次上水平。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提供组织保证。 配齐配强村级计生工作队伍是提高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全面推行村民自治的前提条件。一年来,我镇高度重视村级计生工作网络建设,把能否承担起计生工作的担子,基层计生工作网络是否健全,党员和干部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作为检验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村党支部、村委会、村计生协会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 一是选准选好能抓善管计生工作的村级班子。在换届选举中,我们把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能否积极参与计生工作作为推举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对计生工作开展好的给予保护,对违反计生或计生工作抓得不好的给予否决。2004至2005年村级换届中,计生部门积极参与,组织、民政等部门严把候选人的计生审核关,有3名村计生专干被劝退,有2名村支两委候选人因违反计生被否决。 二是优化村级计生工作队伍。全面推行村级计生工作人员聘任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村干部服务计划生育工作的能力。从2004年开始,对村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实行定额补助,今年又对村计生专干全部实行工资统发,村党支部书记的工资统发50%,做到人员精干,待遇落实,职责明确。 三是把计生工作网络巩固在村民小组。全镇469个村民小组共选配462位计生协会会员小组长,把计生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千家万户。 二、着力夯实基础,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 为进一步下移工作重心,推行村民自治,我镇把夯实村级工作基础,促进平衡发展放在首位。 一是抓思想到位。通过举办村党支部书记、村计生专干、村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培训班,统一思想认识,让大家明确开展村民自治是计生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基层民主化进程的必然趋势,是提高群众满意率的重要途径,让镇村干部的思想认识不断有新的提高,从而为推行村民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2004年,有26个村主动申报村民自治,今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全面铺开,至8月底,全镇41个村已有39个依法制定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二是抓后进转化。建立“后进村”整改制度,对班子薄弱、计生底子不清、管理水平差的村实行重点管理,按“一年甩后进、二年上水平、三年创先进”的要求,狠抓后进村的转化,促进全镇计生工作平衡发展。2005年,连续两年被列为“重管”的大旗村,村党支部书记被撤职,村计生专干被劝退。 三是抓打假治水。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责任,2004年,镇里对隐瞒村民违法生育的某村党支部书记予以“取消‘十佳村干部’资格,收回荣誉证书,收回奖金,通报全镇”的处理,有效治理了计划生育工作环境。 四是抓责任落实。建立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计生工作责任机制,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工作职责和经济奖惩措施。2004年底,对8个村民自治示范村和8个村民自治合格村进行表彰奖励,对5个出现违法生育多孩、违法生育漏报的村实行责任追究,有2名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35名负有管理责任的镇、村相关责任人受到经济处理。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行。 我镇把推行计生村民自治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镇里制定了《关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意见》、《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补充规定》,印发了《村级计生协会工作考核办法》,对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作出全面的规划、安排,把村民自治工作创造性地结合于“十佳村干部”评比、平安村创建、协会日常工作活动之中,使村民自治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为确保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扎实推进,镇里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采用抓典型促后进的办法,通过召开现场督战会、请先进典型介绍经验等办法,促进工作平衡发展。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对各责任区、村的计生工作进行季度考核时,都把村民自治作为重要内容,较好地推动了村民自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四、采取综合措施,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积极性。 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关键在于千方百计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积极性。一年来,我们坚持以利益导向和提供优质服务为载体,以极大的热情去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加大政策推动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鼓励和稳定计划生育户的守法行为,从而让群众思想上要求计划生育,行动上支持村民自治。 一是把优质服务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近年来,我镇切实加强镇服务所和村服务室建设,投入35万元创建省级示范服务所,改善村级服务室硬件设施,不断拓宽服务领域,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得到了切实维护,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得到提高。2004年7月,我们邀请县计生技术专家进村入户开展妇科病查治,共接诊育龄妇女551人,查出妇科病患者216人,其中子宫肌瘤3人,内分泌紊乱21人,各种妇科炎症患者192人,使这些对象及时得到合理治疗,有效地改善了生活质量。2005年9月,镇计生协会开展扶贫助学活动,组织会员募集资金7350元,为34个村49个两女计生家庭解决了小孩上学的燃眉之急。柞子村计生协会发动会员建立了花卉苗木基地,建立了协会会长、理事联系计生贫困户制度,一年来,该村共有18户贫困家庭在协会的帮助下脱贫致富。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机制。镇里对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制定了一系列优待政策,包括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两女户养老保险费、设立“女孩成才奖学金”、重点扶持计生家庭等。各村也纷纷拟定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待措施:柞子村对两女家庭的小孩实行全免费入学;永忠村对积极主动参加孕情监测的育龄妇女每次补助5元,为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两女户,投保一份500元的养老保险;前塘村对计生协理事实行风险工资,每月60元与工作业绩挂钩。其他各村也纷纷响应,据统计,共有35个村对两女户补助养老保险费;23个村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家庭给予奖励;20个村规定了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待措施;13个村对两女户的小孩补助学费;9个村对及时落实孕检和节育措施的夫妇进行补助或奖励。 通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推行,村级班子成员、计生专干、计生协会抓计生工作的自觉性普遍提高,村民计划生育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群众参与计生管理的积极性得以有效调动,村级民主决策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镇计生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一个以“两委负总责,协会为骨干,村民搞自治,群众做主人”的新的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我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尚有差距。下阶段,我们将不断改革创新,提高村民自治的主动性,增强村民自治的生命力,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扎实地推向新的水平。 一、完善网络,进一步构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崭新平台 一是组织机构要到位。镇里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村里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并且配强配齐镇村计生协会工作班子,选配好村级计划生育信息联络员,健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格局。 二是工作网络要到位。对计生协会会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把那些热心计生公益事业的种养能手,致富先锋和计划生育志愿者吸收为新会员,同时,对会员实行考核评比,每年评选优秀会员,发给奖金或纪念品。 三是阵地建设要到位。不断完善村人口学校、村计生协会、村服务室“三位一体”服务阵地,健全协会活动栏、政策宣传栏、村务公开栏,为计生优质服务的开展提供温馨舒适的环境。 四是制度建设要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例会制度、会员联系制度和评比表彰制度等。将会员小组活动落到实处,对计划生育信息实行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机制。镇里每年对村民自治工作和协会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出村民自治示范村、村民自治合格村和优秀村级协会,并给予奖励。 二、以人为本,进一步营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良好氛围 一是上情下达,强化思想认识。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总结村民自治工作情况。以成功创建全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为契机,不断更新观念,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全力以赴打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品牌。 二是精心策划,强化宣传教育。镇里将充分利用电视、宣传车、板报、标语等形式,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在开展集中式宣传活动的同时,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继续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计划生育模范户”评选,继续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继续宣讲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好处和自治方法,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率,使宣传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形成人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浓厚氛围。 三、权责挂钩,进一步促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运行 一是进一步打造“阳光计生”,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设立计生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村民的婚育、节育情况,计划生育奖励处罚情况及举报奖励办法等。对计生协会员,通过发放会员联系卡的形式,明确其工作职责和任务,每月一次信息反馈,每季度一次情况碰头,年终一次总结评比,并兑现奖罚措施;有条件的村每年从村集体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计生村民自治的开展和表彰奖励。 二是进一步打造“民本计生”,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在落实计划生育户法定社会经济政策的基础上,积极督促各村执行好村民自治章程,落实业已公布的优侍措施,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打造“诚信计生”,逐步建立扶贫帮困机制。在开展村民自治的过程中,把宣传教育、结对帮扶、解决困难有效结合,使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的生活水平在总体上不低于违法生育家庭,更好地落实“四自”功能作用。

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例9

“五五”规划普法实施两年多来,各项目标和任务在不断地得到落实,取得了初步的效果。现在“五五”普法已近中期,如何实现规划提出的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对各地普法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笔者认为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计制度势在必行。

一、建立统计制度的必要性。一是普法依法治理统计工作是考核评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评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就是对一个单位一个段阶的工作进行检查,得出客观、公正的结果。过去的工作一部分是可以直接看到效果的,一部分则体现在档案资料包括统计资料之中,因此,统计资料就成为考核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普法依法治理统计工作是反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的有力证据。任何一项工作成果最终要靠实实在在的数据和事实说话,普法依法治理统计工作既是考核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的有力证据。三是普法依法治理统计工作是普法主管部门指导工作的重要参考。普法主管部门通过对统计资料的分析,可以全面了解掌握每个地区、每个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为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工作、普法信息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二、建立统计制度的可行性。一是“五五”普法规划为建立统计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是今后五年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中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体系,为建立普法依法治理统计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二是健全的工作网络为开展统计工作提供了现实条件。自“一五”普法至今20多年,各地建立了纵向到村、社区,横向到各行各业的普法工作网络,各单位均有专兼职的工作人员,为开展统计工作提供了现实条件。三是部分地方建立的统计工作制度为开展统计工作提供了初步经验。据了解,全国已有一些地方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计制度。我市从年起试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计制度,到年逐步完善,现在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统计工作制度。只要把各地开展的统计制度进行总结完善,就能形成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有价值的统计制度。

三、建立统计制度要解决的几个问题。我们在开展统计工作中也碰到过不少问题,如缺乏上级有权威的统计工作制度,有的基层工作人员对统计工作不重视,不会搜集情况,填报的内容不详实,填报的数据不准确,统计表失真,有的工作人员变动后,工作没有认真交接,导致没有按时上报等。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制定全国普法依法治理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办法重点对统计人员职责、调查和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分析、统计资料的管理及、统计队伍建设、奖惩制度等内容作出统一、具体、明确的规定,从而保证全国普法统计工作一盘棋。二是制作网络版统计数据库。全国普法办应制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电子网络版统计数据库,配发给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按月填报,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网络快捷方式向上报送,没有开通网络的可用邮寄等方式向上报送。三是要规范填报项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容很多,涵盖面很广,在项目设计上既要科学又要切合实际,不能贪大求全。如在普法工作上,可设置普法人数、普法形式、普法主要内容等项目,在人数统计上,既要突出重点对象,又要避免交叉重复;在依法治理工作上,可设置“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乡镇”创建项目等。填报项目应根据每年工作要点,可作适当调整。另外,还可设置一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取得的主要成效,对下步工作建议等项目。

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例10

一、关于政法综治工作

首先,进一步提高认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改革、发展、稳定是我们工作的大局,不改革发展就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反之,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做保证,改革发展也无从谈起。十六大报告指出:“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此,我们必须在抓经济建设、加快发展的同时,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维护稳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在过去一年里,我区政法综治部门紧紧围绕发本文出自新晨

展大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对此,区委、政府是满意的,但是,在我们前进中仍然面临着不少问题,各种影响稳定的因素还比较突出。这就要求我们时刻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最高目标,大力加强政法综治工作,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在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中,我区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按照上级要求,严打方针还要长期坚持下去。为此,政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克服松懈情绪,全力以赴抓好各个阶段工作。要以“打黑除恶”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针对经济犯罪的多发态势,要加强侦查经济犯罪队伍建设,增强查控经济犯罪的能力。政法有关部门要注重总结经验,实事求是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同时要更多地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严打整治斗争,不断巩固和深化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

二是要加大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预防、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能否得到妥善处理,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关键在于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从以往经验看,一些矛盾和问题本来可以避免,但由于我们一些干部的群众观念不强,责任心不强,没有及时地去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致使矛盾激化,引发了,甚至演变为刑事事件。对此,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都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对存在的问题,要开展积极地调查研究,想方设法予以解决,决不能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漠然置之,对群众的疾苦不闻不问。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标本兼治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及时把一些不稳定因素排查出来,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要注重研究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健全治安防控体系。继续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推动基层安全创建“三个延伸”活动,努力提高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在加强人防物防建设的同时,要重视引进高科技技术,继续扩大TAP智能防盗报警系统覆盖面。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对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一些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和重大的,要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此外,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努力形成“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防范网络和工作机制。

其次,大力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素质优良的政法队伍,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关系到政法部门能否适应新形势,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总的看,我区政法综治部门一手抓维护社会稳定,一手抓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和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活动,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政法队伍中还存在着执法不公、执法不严、违法办案、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尽管这些问题出现在少数人身上,但严重影响了队伍的整

体形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点是要抓好政法队伍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的作风如何,对整个队伍建设会产生很大影响。政法综治部门领导要认真对照十五届六中全会“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端正执法思想,严格认真地履行职责。在此基础上,要通过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加强政治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政法队伍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究其原因是管理不严,失之于宽。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还要在“严”字上狠下功夫。政法以及有关部门要组织经常性的执法督查和专项治理,特别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个别政法干警品行不端、作风粗暴、违法乱纪案件。同时,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做到发现一个处理一个。要继续深入开展“争创”活动,进一步落实“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完善审务、检务、警务、政务等各项公开制度,不断增强政法干警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自觉性,把政法队伍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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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

政法综治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是完成政法综治各项任务、维护稳定的客观需要。当前,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为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条件,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为政法综治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今后,区里将继续把政法综治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政法综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政法综治部门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用,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来组织经济和社会活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使各项工作逐步迈入法制化轨道;大力支持政法部门积极推进工作改革,支持政法部门排除干扰,秉公执法。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各部门的重要职能部门,是领导和协调政法工作,发挥政法各部门整体功能的重要机构,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党委对政法工作的决策,要通过政法委去贯彻实施,日常工作要通过政法委去指挥和部署,加强政法委建设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迫切需要。政法各部门必须自觉接受和服从指挥,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党委的决策落实和政令畅通。

二、关于计划生育工作

多年来,我区各级党组织把贯彻落实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做到了计划生育工作同经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200*年,全区人口出生率为9.48‰,同比下降了1.16个千分点,连续三年荣获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第一名。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我们所保持的低生育水平还不稳定,很大程度上需依靠行政手段来实现,工作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反弹。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力度。

第一,不断深化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从长远看,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二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实现我区小康社会目标,有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一是经济必须保持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二是人口增长必须保持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二者缺一不可。从近期来看,目前全区上下正在集中精力为早日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而努力奋斗,形势要求我们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好各方面工作的同时,必须以良好的人口环境做保障。否则,新增加的财富就会被新增加的人口所分摊。从计生工作本身看,我区人口数量逐年增加,育龄妇女占总人口比例较高,而下达我区的人口指标逐年减少,这样稍有疏忽,就很有可能突破人口计划。另外,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主要任务正在由稳定低生育水平转向同步提高人口素质,这对我区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全区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加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计划生育国策意识,始终不渝地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

第二,加大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力度,进一步巩固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持了“低生育、低死亡和低增长”的发展态势。这为我们做好今后人口与

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越是在形势好的时候,我们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看到,当前一些单位由于连续完成人口控制计划,部分干部产生了盲目乐观和消极厌战情绪,工作力度有所减弱;部分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发生根本改变,早婚早育、未婚先育、超计划生育等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更增加了我们工作的难度。面对这种情况,确保巩固和稳定低生育水平,关键要把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落到实处。200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随后又颁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治区出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些政策法规是指导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纲领。我们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过去主要靠行政命令转移到主要靠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把宣传贯彻有关政策法规作为突出任务,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政策法规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普及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普及到社区和乡村,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重点是广大育龄群众通过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他们自觉遵守政策法规。同时,各级干部特别是计生干部要进一步学习和掌握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此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克服工作中存在的与政策法规不相符的做法,努力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抓住重点,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工作。从近年的经验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计生工作部门和广大干部要结合我区实际,逐步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要继续强化属地管理,把计划生育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要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和下岗、待岗及半停产企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并积极协调公安、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卫生、城建和民政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充分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在农村,要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和“小康村”、“文明村”、“五好文明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强化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责任,同时,要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例11

一、关于政法综治工作

首先,进一步提高认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改革、发展、稳定是我们工作的大局,不改革发展就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反之,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做保证,改革发展也无从谈起。十六大报告指出:“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此,我们必须在抓经济建设、加快发展的同时,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维护稳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在过去一年里,我区政法综治部门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对此,区委、政府是满意的,但是,在我们前进中仍然面临着不少问题,各种影响稳定的因素还比较突出。这就要求我们时刻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最高目标,大力加强政法综治工作,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在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中,我区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按照上级要求,严打方针还要长期坚持下去。为此,政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克服松懈情绪,全力以赴抓好各个阶段工作。要以“打黑除恶”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针对经济犯罪的多发态势,要加强侦查经济犯罪队伍建设,增强查控经济犯罪的能力。政法有关部门要注重总结经验,实事求是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同时要更多地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严打整治斗争,不断巩固和深化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

二是要加大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预防、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能否得到妥善处理,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关键在于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从以往经验看,一些矛盾和问题本来可以避免,但由于我们一些干部的群众观念不强,责任心不强,没有及时地去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致使矛盾激化,引发了,甚至演变为刑事事件。对此,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都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对存在的问题,要开展积极地调查研究,想方设法予以解决,决不能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漠然置之,对群众的疾苦不闻不问。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标本兼治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及时把一些不稳定因素排查出来,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要注重研究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健全治安防控体系。继续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推动基层安全创建“三个延伸”活动,努力提高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在加强人防物防建设的同时,要重视引进高科技技术,继续扩大TAP智能防盗报警系统覆盖面。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对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一些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和重大的,要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此外,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努力形成“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防范网络和工作机制。

其次,大力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素质优良的政法队伍,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关系到政法部门能否适应新形势,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总的看,我区政法综治部门一手抓维护社会稳定,一手抓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和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活动,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政法队伍中还存在着执法不公、执法不严、违法办案、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尽管这些问题出现在少数人身上,但严重影响了队伍的整

体形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点是要抓好政法队伍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的作风如何,对整个队伍建设会产生很大影响。政法综治部门领导要认真对照十五届六中全会“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端正执法思想,严格认真地履行职责。在此基础上,要通过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加强政治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政法队伍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究其原因是管理不严,失之于宽。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还要在“严”字上狠下功夫。政法以及有关部门要组织经常性的执法督查和专项治理,特别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个别政法干警品行不端、作风粗暴、违法乱纪案件。同时,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做到发现一个处理一个。要继续深入开展“争创”活动,进一步落实“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完善审务、检务、警务、政务等各项公开制度,不断增强政法干警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自觉性,把政法队伍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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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

政法综治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是完成政法综治各项任务、维护稳定的客观需要。当前,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为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条件,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为政法综治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今后,区里将继续把政法综治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政法综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政法综治部门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用,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来组织经济和社会活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使各项工作逐步迈入法制化轨道;大力支持政法部门积极推进工作改革,支持政法部门排除干扰,秉公执法。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各部门的重要职能部门,是领导和协调政法工作,发挥政法各部门整体功能的重要机构,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党委对政法工作的决策,要通过政法委去贯彻实施,日常工作要通过政法委去指挥和部署,加强政法委建设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迫切需要。政法各部门必须自觉接受和服从指挥,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党委的决策落实和政令畅通。

二、关于计划生育工作

多年来,我区各级党组织把贯彻落实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做到了计划生育工作同经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200*年,全区人口出生率为9.48‰,同比下降了1.16个千分点,连续三年荣获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第一名。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我们所保持的低生育水平还不稳定,很大程度上需依靠行政手段来实现,工作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反弹。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力度。

第一,不断深化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从长远看,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二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实现我区小康社会目标,有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一是经济必须保持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二是人口增长必须保持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二者缺一不可。从近期来看,目前全区上下正在集中精力为早日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而努力奋斗,形势要求我们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好各方面工作的同时,必须以良好的人口环境做保障。否则,新增加的财富就会被新增加的人口所分摊。从计生工作本身看,我区人口数量逐年增加,育龄妇女占总人口比例较高,而下达我区的人口指标逐年减少,这样稍有疏忽,就很有可能突破人口计划。另外,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主要任务正在由稳定低生育水平转向同步提高人口素质,这对我区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全区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加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计划生育国策意识,始终不渝地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

第二,加大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力度,进一步巩固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持了“低生育、低死亡和低增长”的发展态势。这为我们做好今后人口与

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越是在形势好的时候,我们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看到,当前一些单位由于连续完成人口控制计划,部分干部产生了盲目乐观和消极厌战情绪,工作力度有所减弱;部分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发生根本改变,早婚早育、未婚先育、超计划生育等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更增加了我们工作的难度。面对这种情况,确保巩固和稳定低生育水平,关键要把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落到实处。200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随后又颁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治区出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些政策法规是指导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纲领。我们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过去主要靠行政命令转移到主要靠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把宣传贯彻有关政策法规作为突出任务,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政策法规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普及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普及到社区和乡村,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重点是广大育龄群众通过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他们自觉遵守政策法规。同时,各级干部特别是计生干部要进一步学习和掌握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此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克服工作中存在的与政策法规不相符的做法,努力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抓住重点,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工作。从近年的经验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计生工作部门和广大干部要结合我区实际,逐步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要继续强化属地管理,把计划生育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要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和下岗、待岗及半停产企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并积极协调公安、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卫生、城建和民政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充分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在农村,要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和“小康村”、“文明村”、“五好文明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强化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责任,同时,要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