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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2-09 05: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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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论文

篇1

(二)建立了文物保护单位制度“文物保护单位”制度始于1956年,《国务院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明确提出实行“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制度。此后,国务院《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和文化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文物保护单位制度基本成立。对不可移动文物实施“文物保护单位”式管理,同样对旧城古建筑的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认定制度、“四有”制度以及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经营、修缮和管理等方面。文物保护单位的认定一般经由文物普查登记、筛选定级、核定公布几个阶段④*。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是指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做好保护工作的四项措施:有保护组织,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科学记录档案①*。文物经营管理基本的原则是: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②*。根据利用方式的不同,法律法规也分别采取鼓励支持、申请审批和绝对禁止的态度。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管理,将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分为五类:非建设地带,可保留平房地带,允许建筑高度9米以下地带,允许建筑高度18米以下地带,特殊控制地带③*。

(三)完善了文物保护单位之外古建筑保护制度对于尚未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确有价值的文物古迹,规定“由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商定名单,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办法暂时予以保护,不得破坏,并按照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办理保护审核手续”④*。此外,还对文物保护单位之外的古建筑保护作出具体的规定,“保护价值待定的文物古迹,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公布为文物暂保单位,视同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予以保护。文物暂保单位公布后两年内,必须完成对它的鉴定工作。根据鉴定结果,公布为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公布撤销。逾期不公布,暂保单位自然撤销”⑤*。

(四)加强了历史古建筑的保养、维修、利用和管理针对城市历史古建筑保护中常见的问题,通过立法对古建筑的保养和维修、防火与报警、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性质及使用权的变更,必须经文物行政管理机关同意;使用文物建筑的单位,应当负责文物建筑的保养和维修;应当严格按照古建筑消防管理的规定,加强一切火源、电源的管理,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在重点要害部位,根据实际需要,安装自动报警和灭火装置;使用文物建筑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文物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文物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有损文物建筑安全或者有碍开放的,由文物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整治或者搬迁;整治、搬迁所需费用由使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承担”⑥*。

(五)设立历史文化保护区2002年,北京市公布了第一批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方案,首次提出对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院落划分、用地调整、人口密度分类、改善市政基础设施条件等做法”⑦*。2004年,又公布了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此次规划共15片,其中有5片位于旧城区内,对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了风貌保护和高度的控制。2013年,又新增了3片保护规划,至此北京旧城区将拥有33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对旧城的保护更加立体而完整。

(六)形成旧城整体保护制度2005年3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内容包括:旧城的整体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层次更加明确,呈现出“点—线—面”分层保护的状况。此外,还注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法规与《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内容相衔接。除北京之外,浙江省、河南省、宁波市、沈阳市、南京市、哈尔滨市等都制订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加强了旧城的整体保护。至此,我国的古建筑保护制度基本形成,既有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又建立了古建筑保护的具体制度,构建了“点—线—面”相结合的保护体系。城市古建筑的保护理念也有了质的提升和飞跃,从以往的对先人遗留下来的财产的一种保护与利用,发展成为对城市发展历史的保留,对城市发展进程中的文化底蕴的尊重,对城市发展历史传承的延续。但我们同进应当意识到,我国城市古建筑的护路程不是一帆风顺的,也遇到了许多的困难和挫折,也面临着保护与发展的十字路口,也走了一些弯路。比如说建国初的城市规划制定是以原有城区为中心,还是在旧城区的边缘另起炉灶,对此有了激烈的争论,其中,以梁思成等提出的“梁陈方案”①*,主张在旧城区边缘再建新城,对旧城的古建筑进行整体保护,但这一设想并未能得到认可和实施,一些古建筑因此被损毁。

二、城市古建筑保护制度存在问题

城市古建筑见证了城市的生命历程,保障了城市的文化延续,促进了城市的健康发展,因而对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城市化进程中的古建筑保护状况却不容乐观。

(一)重单体文物保护古建筑的保护,缺乏对旧城区的整体保护当前有些历史性城市,为了更好的保护传统历史建筑,某些历史文化名城在旧城内设立保护区,对旧城内的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整体保护。但有些城市为了既保护历史城区的古建筑,又实现城市的发展与更新,一方面对标志性的古建筑进行重点保护,另一方面却大力拆毁这些标志古建筑的周围环境和历史街区和传统建筑,建设性或保护性开发对城市古建筑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如“会址周围的历史建筑一拆而光;安阳穿城修路严重破坏历史街区;福建的三坊七巷名存实亡;南京老城已经拆迁改造完毕;济南投入22亿‘巨资’拆迁了44万平方米、43个片区,大量特色街道消失在推土车轮下;开封覆盖着现代化的草坪;郑州以‘一路、一区、一城’为标志,古城全部翻新……在‘旧城改造’的名义下,历史文化名城遭遇着前所未有的创伤。”②*尽管北京在城市建设中制定了大量的制度措施来保护城市古建筑,但其遗留下来的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仅占老城面积17%,而欧美国家旧城保护面积基本可达到古城的80%~100%③*。正如有学者所说:“没有历史街区提供的建筑背景和文化氛围,历史纪念物只不过是现代城市的一个小小点缀而已。”

(二)大量城市古建筑因缺少维护面临毁损城市古建筑除包含文物保护单位以外,还有大量的其他城市古建筑。这些城市古建筑大部分被公私主体所占有、使用,其中有些被占用的古建筑因缺少维修,面临着损毁危险。有些被市民占用的古建筑,因占用的主体缺乏足够的经济能力,未能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缮;有些占用者因未取得对古建筑的明确法律权利地位,没有进行古建筑维护等的积极性。政府部门和企业事业占用的古建筑情况也不容乐观,古建筑的产权归属问题以及占用主体的保护能力和意识等都影响着古建筑的保护。有些古建筑的使用单位与产权单位权利义务分配不清晰,占有使用单位只使用不维护,而所有单位因未使用、受益而对古建筑不闻不问,古建筑实质处于无人负责的状况。另外,有些被占用的古建筑被用作办公场所,一般不对外开放,剥夺了民众接近和消费古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的权利。

(三)过度商业开发破坏古建筑原有的历史文化内涵在国家文化保护经费有限的大前提下,城市古建筑的保护必然要依靠自己的经营开发来创收,以此解决一部分维护的经费。有些古建筑被管理机构作为商业场所来经营,有些则出租或承包给第三方的商业主体。以文物养文物,以古建筑养古建筑,这是我国及世界各国所提倡的文物保护方式。为了保护这些古建筑,可以在维持古建筑原有风貌的前提下,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商业开发与保护模式。但有些古建筑的过度商业开发对城市古建筑的保护造成了持久的负面影响,如丽江古城本是一片风景秀丽的宁静之处,后因酒吧等的入驻,侵扰了这一世外古镇原有的安宁。同样的情形还发生在凤凰古城、西塘、周庄等地,虽然古建筑的外壳被保存了下来,但是文物古迹的那种精神文化氛围,早已不见了踪影。超负荷的旅游开发破坏历史文化空间,不合理定位改变了历史地段环境。

(四)旧城改造致大量城市古建筑被拆除城市古建筑是一座城市的重要标志。单霁翔曾就旧城改造对古建筑的破坏指出:“一些城市在开发建设中,无所顾忌地大拆大建,……致使一批批文物古迹被摧毁的同时,一些历史街区也被摧毁”[7]。现在有些城市把“拆”成为城市建设的第一步,将见证城市发展的传统建筑及历史街区拆除,使得历史街区、历史城区和历史性城市的整体风貌被破坏。有媒体甚至将北京旧城区的胡同和四合院逐渐消失的情形,称之为文化自杀,“正把自己伟大的文化变成平庸”[9]。还有一些历史性城市打着尊重历史的幌子,将真文物拆毁,制造一些假的文物和古董,以发展旅游的名义拆旧建新。全国各地陆续出现拆除古建筑,新建仿古街的运动,一些独具特色的传统街道被改造成为失去真实历史价值与信息的假古董。还有些城市以保护利用为名,将历史街区内的传统民居拆除,保护性破坏屡见不鲜。吴良镛的胡同有机更新模式尽管在学术上取得极高的成就,实践上却没有得到社会和政府部门的认可和推广。旧城改造中的大规模拆迁,将一个城市最有特色的古建筑一扫而光,就像一把理发剪刀推过,只剩下光突突的头皮。

三、城市古建筑保护不力的主要原因

面对被损毁的城市古建筑,要做的不仅是哀叹与惋惜,更要痛定思痛,找出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从而为未来的城市发展提供决策依据,能够更好的对症下药。现阶段我国城市古建筑保护不力的原因主要有:

(一)保护意识薄弱、管理意识不强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仅仅依靠文物保护行政机关的力量,来完成整个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是几乎不可能的,需要其他机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更需要民众的参与和支持。从世界的角度上来看,凡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进行较好的国家和地区,其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是相对较高的。而国内的文化遗产事业的难点和关节点,也在于社会各界文物保护意识的觉醒。不可否认,中国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有所提高,保护成效也初步显示出来,但近来因文物保护意识不足而引起的文物破坏案件却时有发生。近年来有不少的文物保护单位遭受破损的事件,究其原因,一部分是因建设施工单位的文物保护意识不强,未进行报批就擅自动工建设,而造成文物保护单位受损,如临汾古城墙被毁事件;云南大理为修路拆毁唐代古城墙,致龙首关遗址被毁等。一部分是因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者管理者保护意识不足而造成文物保护单位的损毁,如拈花寺偏殿着火,与产权所有单位与使用单位管理不当,未能将建筑物按照文物保护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有着很大的关系。

(二)古建筑的保护管理机制不健全,多头管理及管理缺失现象并存根据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金瑞国、刘赪娜、张寄所做的调研报告《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调研与分析》,除文物部门以外,还有不少于20个部门在使用和管理着文物保护单位,以宗教部门最多。在由文物部门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中,设有专门机构和没有专门机构管理的比例约为7比3。各省(区、市)非文物部门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的比重不尽相同,其中(64.81%)和北京(57.99%)达到半数以上。由文物行政部门在每处文物保护单位设立现场保护的机构,自然是最理想的状态,但由于文物保护经费有限,且文物保护单位数量的不断增长,操作起来显然不太现实。另外由于历史原因,许多不可移动文物在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前,就由其他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占用,有专门的管理和使用单位,这使得在每一文物保护单位设立文物行政部门的管理机构在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对于产权或使用权不属于国家文物行政部门这类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普遍采用的方式是与文物行政门签订“文物保护协议”。然而在实际管理工作中,文物行政部门的职权使其不能落实协议内容的履行。文物保护单位往往成为所有和使用者的部门利益,从而不能对文物进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保护造,破坏时而有之。

(三)具体保护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在文化遗产问题上,政府的首要职能是制定和贯彻管理法规与标准。《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全国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划定保护范围。由于申报时保护范围未能完全确定,一年的时间给相关的利益者留下了可乘之机,给现实操作带来许多的麻烦,并造成保护范围内的其他历史建筑受到破坏。此外,有些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确定之后,也不能按照法定的保护范围的标准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使保护范围成为一纸空文。如保护范围内不法违章建筑物未能及时清理,城市规则及其他重大工程项目未考虑已经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的保护范围等。

(四)旧城内历史建筑产权不明确由于历史原因,旧城内的居住人口往往严重超过适宜数量,建筑大都显得拥挤破败,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便是如此。为了保护好这些传统的历史文化建筑,政府部门一方面有责任引导和帮助古建筑占有与使用主体对它们进行保护、更新和维护,在保存原有风貌的基础上改善旧城内的市政公共设施和居住条件,使得其适合居住;另一方面又要适度控制古建筑内的居住人口数量,针对部分居民缺乏维护保养的能力与动力的情况,将旧城内的居民迁出或者进行置换,将想居住进胡同及四合院且有维护能力的主体引进来,而将欠缺维护能力且想迁出去居民迁出去。所有这些目标的实现,依赖于旧城内古建筑产权的明晰化和长期化,并且允许古建筑在公开公平的情况下进行交易。现在旧城内古建筑产权具有碎片化和不确定性的特点,有些古建筑被十几甚至几十个家庭所占有,无法正常的居住与生活,这样的条件根本无法进行适当的维修与保护。另外,旧城内的古建筑因面临改造与更新,随时可能被拆迁,产权的不稳定使得现有的主体缺乏维护的动力,外来的主体也没有购买意愿,古建筑的交易流转不顺畅。

(五)过分注重商业价值,开发利用不规范国内经济发展的成就,在某种程度上唤醒了民众的文化遗产消费的需求,使得文化遗产的商业价值突显出来。然而,商业价值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有利于古建筑等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开展,但这另一方面又使得文化遗产保护的领域,频繁出现一些怪异的现象,如重利用轻保护,重经济价值轻文化价值等。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一些热点文化遗产事件,都与古建筑的保护利用有着密切的联系,如西湖旁边建会所,公园内古建筑中的高档餐厅等。造成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古建筑等文化遗产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带动区域旅游业的发展,从而产生经济效益。有学者说文物保护“尤其是要慎谈利用,国外谈得较多的是保护,不谈或者很少谈利用;而在中国的经验里,是不仅要保护,还要利用;所谓“充分保护适度利用”,但真的要做到这一点太难了。”

(六)文物保护法及城乡规划法规定不完善程序性规定欠缺。我国文物保护法将城市古建筑分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三个层级进行保护,但是却没有将三个层次的保护责任主体及保护程序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定。文物法将历史街区及历史名城保护的具体规定授权国务院制定条例进行规范①*,而按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保护规划的制定和审批由城市建设部门主管,仅在审批和实施监督阶段征求文物保护部门的意见,没有充分发挥文物保护部门在文物保护中的专业优势。国外与此相关的审批和监督职能是由专业性委员会来负责,这样的制度设计一方面限制了某些行政首长个人决断权,防止个人意志对城市古建筑的破坏;另一方面专业委员会由文物保护相关专家及在文物保护事业中有影响力的市民代表组成,能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与市民代表的积极性,通过市民代表反映其所代表的群体的意见,充分维护不同主体的利益。其次,我国文物法第24条规定国家所有文物保护单位不能作为企业资产进行经营②*,因规定不够具体、明确,给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活动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如何解释这一条文,专家学者有不同的意见。有些学者认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性质是文化遗产,是国家的文化资源,而不是经济资源,它对社会要起的作用,是为社会提供精神力量和智力支持,而不是创造物质财富,它是文物资源不是经济资源,把盈利作为目的,把它变成经济资源了,以赚钱为目的了,是不对的。”因此,不能作为经营性资产应当指禁止将文物的经营权进行转让等经营活动;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这里所说的不能作为资产经营,应当是指不能作为企业等经营性主体的经营性资本,不能作为将来发生债务时的担保财产。因法律规定的模糊,在实际的遗产保护与经营管理活动中,有些单位将古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为旅游资产的一部分,“由旅游公司来兼并文物保护单位,以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名义将文物资源作为普通资产纳入企业进行市场化理和经营”;有些单位将古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价入股,进行所谓的“强强联合、捆绑上市”通过文化遗产的经营取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在我们为城市古建筑等文化遗产能否作为经营性资产争论不休时,如果将眼界放宽,通过对世界各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式进行考察分析,就能得到比较满意的答案。例如,法国政府将国内著名的一百多个著名的文化遗产(其中大部分为古建筑遗产)交由法国古迹信托来经营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再次,我国的城市规划法中与城市古建筑保护的规定不完善。1990年的城市规划法虽规定城市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传统风貌①*,但在涉及旧城市规划时,却提出了旧区改建的城市建设、发展方式②*,在旧城区古建筑保护制度中存在法律漏洞。城乡规划法也指出规划的制定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③*,且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但仍然有旧城区改建的提法,城市规划在保护古建筑的同时允许旧城范围内的拆迁和危房改造④*,这一制度上的缺口,时时被开发商和城市管理者所利用,造成古建筑被保护性破坏。除了保护意识不科学外,与国外的规划法相比,我国规划法缺乏具体的程序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对古建筑的保护作用有限。(七)行政执法力度不足执法不严,一直以来是倍受学者和大众诟病的中国司法现实疑症,也是造成中国法律执行不到位的重要原因。具体到古建筑保护的执法力度来说,一是相关立法不够具体,执行性不强;二是执法队伍建设不完善;三是各级政府不够重视,四是文物执法经费紧缺等。地方政府对文物保护的重视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当地政府是否重视、支持文物保护工作,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地区文物保护状况的好与坏。少数领导干部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当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尤其是与旅游开发发生矛盾时,往往是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被忽视。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一旦遭受破坏就是不可挽回的损失,如何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健全执法机构,加大执法督察力度是当务之急。

四、国外城市古建筑保护制度的借鉴

当我们置身于西欧古城之中时,往往被他们那富有深厚文化气息的,保存完好的城市古建筑所折服,不得不对这些城市管理者与市民的城市古建筑保护理念与制度表示由衷的钦佩。尽管英法两国与我国的历史发展轨迹并不相同,但其同样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同样遗留下了大量的城市古建筑文化遗产,在面对的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历史古建筑保护的问题时,他们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尤其值得我们去借鉴。

(一)保护程序清晰、主体职责明确,相关制度可操作性强英国的《1990年登录建筑及保护区规划法》,在制度上不仅涵盖了事前认定,事中维修与保护以及事后补救等整个登录建筑的保护过程,而且明确规定了各个部门的职责和办事程序⑤*,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能够更好的保护登录建筑与保护区内的古建筑。如对登录建筑的保护对象的确定规定了清晰的程序,且指定了明确的责任主体。如规定了提供名单者、审批者及其权限、技术咨询机构及其程序、保护对象的内涵、保护对象的管理责任部门、保护对象的记录文件形式、保护对象管理责任部门的具体责任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等,皆有较明了的规定。

(二)特别重视技术咨询机构的作用除了在登录建筑的认定与保护上的严格程序性外,英国1990年法在各个环节上都规定了类似技术咨询机构的作用,体现了实施措施的科学合理性。如在第一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在汇编、审批和修改之前,国务大臣应向有关方面进行咨询,如英格兰历史建筑与古迹委员会或其他专业知识的公众及团体。⑥*英格兰历史建筑与古迹委员会由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是一个有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咨询机构,它通过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技术问题作出科学的建议和方案,来为登录建筑的保护提供基础技术服务。法国的古建筑的专业咨询机构有历史古迹国家委员会、遗产和景观大区委员会、历史古迹总建筑师、法国建筑师等,这些专业咨询机构对于古建筑的保护具有决定权,许可和决定下达之前必须要征询他们的意见,并以他们的意见作为决策的依据。

(三)注重多种手段的相互配合英法两国均注重综合使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来达到立法目标,尤其是经济手段的运用。英国1990年法包含了多种经济的激励手段,如通过提供拨款或贷款,解决部分或全部的历史古建筑保护费用①*;为维修和保养提供财政补贴或贷款等经费支持②*;设立土地收益补偿制度③*;实行有条件拨款制度④*等。法国鼓励非政府组织出资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这些捐赠者可以享受相当比例的税收优惠,个人捐赠数额的66%可以从应纳税收中扣除,企业可以享受捐款额60%的营业税优惠。此外,政府十分注重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财政投入。2013年法国政府文化遗产保护预算7.76亿欧元,其中历史性建筑保护3.22亿欧元。

(四)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在法国约有352个服务于文化领域的基金会,其中31%与建筑遗产保护相关。1996年由14家法国知名企业发起成立的“文化遗产基金会”规模最大,其主要有三种运作方式:对维修工程进行直接资助;帮助遗产所有人向社会募集资金;颁发可享受一定的税务优惠政策“遗产基金会标签”(财政部唯一授权的非政府组织)。2008年,该基金会对一千八百多个项目提供了帮助,总金额达1.3亿欧元,收到捐款一千多万欧元,颁发“遗产基金会标签”1029个,为法国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起了重要作用。法国现有6000多个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协会,其中规模和影响最大的是“国家建筑和遗址保护协会联合会”,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文化遗产保护信息和出版有关文化遗产的著作等,服务全法国3500个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同时其还协同“法国老房子协会”、“古宅邸协会”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协会举行全国大会,大会由文化部长主持,为非政府组组织性质的协会与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之间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提供对话的机会。协会在地方上的作用非常显著,在城市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平衡上起到了监督作用。

(五)注重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英法两国均注重发挥“规划法”对于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作用。法国城市规划法与文化遗产保护法是城市古建筑保护领域重要的两部法律,对于城区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保护起了重要的作用。城市规划法主要是为了调整城市发展过程中,如何解决历史建筑保护与人们生活需要满足之间的矛盾的一部法律,一方面强调对历史街区进行长期规划和整体保护,另一方面规划制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甚至于对单个建筑的保护都进行具体和详细的规定,对不遵守规划而破坏原有建筑物和整体景观者进行严惩。

五、结语

篇2

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处于人口迅速膨胀时期,加之资源相对匮乏,这使得农村劳动力处于绝对剩余状态,所以农村劳动力大部分向城市转移已经成为必然之势,近几年来我国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的民工潮也证实这一事实的体现。而农村劳动力在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大多都未经任何培训,直接涌入到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呈现出无序状态,很多地区出现民工荒的现象。从表面上来看民工潮到民工荒的转变是劳动力的价值伴随着市场而出现的波动,从本质上看则是因为在城市过程中农村劳动力缺少应有的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对城市发展所需劳动力具有深远的影响:第一,职业教育在培养劳动力的时候考虑到社会需求因素,避免劳动力流动的无序和混乱;第二,职业教育可以给予劳动力一技之长,让劳动者获得收入的能力得到提升,使其在城市中安身立命。笔者调查研究发现,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受教育程度对劳动力转移的影响是直接的,和农民经济收入的增加也呈现正相关关系。

2.职业教育可以提升劳动力的品质。

职业教育通过提升劳动力的专业素质,使其获得智力和能力的提升,并在此基础山提升劳动力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思想品德。职业教育传授给劳动力生产技术,这样使得劳动力的质量得到提升,从而提升劳动者的价值。职业教育还可以通过生产技能和技术知识的传授来开发每一个人的职业技能,使得劳动力获得个性化的发展。在传授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技术的过程中,职业教育可以激发劳动者生产创新和技术革新的动力。在培养劳动力设备保养、安全知识的过程中,可以提升劳动力的安全意识,降低生产过程中的事故率和设备损坏率。

3.职业教育有利于城市文化的发展。

职业教育推行的过程中不断传授主流文化价值观念,将之贯穿于劳动者知识学习、行为规范培养、思想方式转变的过程中,完成文化理念条理化、规范化和系统化的过程。劳动力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升工作能力的同时还提升了文化价值理念。职业教育建立在工业文明的基础上,以民主竞争意识为基础,所以职业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就是城市文化的发展过程。

二、我国城市化进程中职业教育的发展策略

1.让职业教育的规模大幅度发展。

职业教育应该为城市化进程提供足够的劳动力以满足经济发展需要,应该能够解决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缺乏高技能人才的这一困境和难题。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追赶的阶段,产业结构大幅度调整,信息化发展势在必行。无论是制造业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还是劳动力素质和能力的提升都需要职业教育的促进和帮助。我国劳动力数量不足导致了华东地区民工荒现象的出现,另外,职业教育的发展能够促进劳动力资源的转移,为西部发展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复兴提供足够的劳动力。

2.调整职业教育结构。

职业教育应该将重点房子啊制造业和服务业人才的培养之上,促进城市稳步发展,缓解劳动力就业压力。职业教育应该和经济发展现状、产业结构调整紧密联系在一起。我国的产业结构呈现出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并存的状态,并在逐步实现工业化和后工业化的过程之中,产业结构正在逐步变化。笔者根据国务院发展中心对产业结构未来发展方向的预测中发现,我国第一产业劳动力将逐渐减少,第三产业劳动力将会逐渐增加。在技术不断优化、产业不断调整的过程中,我国市场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不同的产业技术结构要求不同的人才。建筑、农业等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需要大规模的劳动力进行初级劳动,所以人才也以初级人才为主;铁路、电力和金融等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过渡,其人才结构以中级人才为主;信息、通讯和电子行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其人才结构则以高级人才为主。职业教育还要考虑在城市化过程中新兴产业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城市服务业的发展能够吸收大量的劳动力,现代服务业对职业技能的要求也在不断增加。职业教育应该将教学重点和培养方向集中在这方面,这对城市化进程大有帮助。

篇3

一、现代性与现代化

什么是现代性?中外学者们从不同视角对现代性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探索,观点各异,可谓见仁见智。英国著名学者安东尼·吉登斯关于现代性的研究在全球范围内颇具影响,他运用多维视角对现代性进行重新审视,在不同的理论著作中对现代性作了多方面的界定,“现代性指社会生活或组织模式,大约17世纪出现在欧洲,并且在后来的岁月里,程度不同地在世界范围内产生着影响”。现代性“首先意指在后封建的欧洲所建立而在20世纪日益成为具有世界历史性影响的行为制度与模式”。“在其最简单的形式中,现代性是现代社会或工业文明的缩略语。”从一般意义上来说,现代性特指西方理性启蒙运动和现代化历程所形成的文化模式和社会运行机理,是人类社会从自然的地域性关联中“脱域”(disemt~ding)出来后形成的一种新的人为的理性化的运行机制和运行规则。

现代性包含精神性维度和制度性维度两方面,是用来说明现代社会的社会与文化特征的术语。历史上不少学者在探讨现代性问题时,首先把现代性作为一种理性的文化精神,如康德关于“启蒙”的理解、胡塞尔的“纯粹的理性”、哈贝马斯的“时代意识”、利奥塔的“宏大叙事”等等。

从现代性的精神维度来看,现代性包含我们经常所说的理性、启蒙、科学、契约、信任、主体性、个性、自由、自我意识、社会参与意识、批判精神等。现代性作为“脱域”之后的理性化社会的主导性文化模式,不仅要作为文化精神和价值取向渗透到个体和群体的行为和活动之中,而且必然作为自觉的制度安排而构成社会运行的内在机理和图式。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吉登斯干脆断言,“现代性指社会生活或组织模式”,而韦伯则详细地从经济运行的理性化、行政管理的科层化、公共领域的自律化、公共权力的民主化和契约化等角度揭示了现代性作为理性化制度安排的普遍性。

现代化与现代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现代化是指社会秩序从传统向现代的变革过程。它是一个综合的、多层次的动态的概念,以工业化为发端,涉及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领域的整体变迁在经济上是指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进化;在政治文化方面是从经济依附型的政治文化向参与型的政治文化转变;在社会治理方面是指从以习惯为主导的规则系统向以法律为主导的规则系统进化。在现代化的过程中,经济的变迁是现代化最终的决定因素。

现代化并非是在个别国家和地区发生的特有社会现象和发展趋势,而是带有普遍意义的全球性发展趋势,也是世界各国、各地区发展的必经之路。现代性是在社会现代化基础上抽象与提炼出来的一种东西,现代性是唯一的,现代化却是可以多种多样的。国外学者布莱克曾经用因果关系来说明现代性与现代化之间的区别:“从上一代人开始,‘现代性’逐渐被广泛地运用于表述那些在技术、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诸方面处于最先进水平的国家所共有的特征。‘现代化’则是指社会获得上述特征的过程。”现代化是动态的,是“因”,现代性则是静态的,是“果”;现代化的过程就是现代性的确立与实现的过程。现代性与现代化二者不可分割,没有现代化,现代性就无法体现,而没有现代性,现代化也就失去了目标。中国的现代化离不开对现代性的追求,现代性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二、苏北现代化进程中的现代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不少地区出现经济发展失衡的现象,这种现象无疑是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一个重要因素,因而引起了学术界、政府和广大民众的高度关注。江苏作为全国为数不多GDP超万亿的经济强省,内部各区域之间显著的经济差异一直是困扰它的一大难题。江苏省根据其13个市在本省的自然地理位置与经济发展水平分为苏南、苏中、苏北三大经济板块。苏北地区包括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5个省辖市,共40个县(市、区),土地面积达5.24万平方公里,2006年年末总人口达3281.12万人。苏北无论从土地面积还是从人口数量上来说都可以算是江苏省的半壁江山。从地理位置而言,苏北地区处于我国发达的东部沿海中部,连接华北、西北、长江三角洲,东临太平洋,隔黄海又与日本、韩国两个发达的东亚国家相望,是亚欧大陆桥的东桥头堡,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但是基于历史的、客观的等诸多原因,苏北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一直是全省经济发展的一个低谷。从2000年来苏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看,苏北不仅在经济总量和均量上占全省的比重越来越小,有的经济指标甚至不到全国平均水平,与苏南的差距不是在缩小,而是越来越大。2000年,苏北五市人均GDP为6289元,是全省的53.4%、苏南的28.3%;到2006年,苏北五市人均GDP虽然达到12910元,却降到了全省的45%,苏南的2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021元;2000年,苏北五市财政总收入为130.28亿元,是全省的15.1%、苏南的24.7%;到2006年,苏北五市财政总收人为501.13亿元,降到了全省的12.7%、苏南的20.3%。另有统计资料显示,苏北淮安、盐城、宿迁、连云港等地级市不仅经济总量达不到苏南一些县级市,而且人均GDP也只有苏南一些县级市的1/10,甚至更低。

苏北经济在全省经济发展中长期滞后,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果从现代性的视角来分析,苏北的现代化建设需要现代性原则的规范。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社会越来越注重个体的主体意识,如果没有主体意识的自觉,市场经济根本就不可能快速发展。中国虽然从20世纪初就开始向往和追求西方的民主和科学精神,但是,直到现在我们也不能说中国已经形成了西方文明特有的现代精神气质,尤其是苏北这样的欠发达地区,几千年来中国封建文化的消极影响仍然严重阻碍着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中个体自由和主体意识的形成。现性虽然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但它只是以碎片的、萌芽的形态出现在某些个体的意识中,出现在社会运行的某些方面或某些侧面,而没有作为社会深层的和内在的机理、机制、存在方式、文化精神等全方位地扎根、渗透到个体生存和社会运行之中。相反,封建的小农经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大量残余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却根深蒂固,主要表现有:人治高于法治,人情大于法理,关系大于能力,依附大于独立,身份大于实力,安贫乐道,小富即安,“等靠要”等。这些因素都严重制约了苏北现代化的迅速发展。

三、从苏北现代化进程看落后地区的现代性构建

改革开放以前,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中央政府以下行政组织对经济和社会的管理只是上级政策的简单执行,中国东部、中部、西部以及各省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虽有差距,但不是很显著。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实行了优先发展东部沿海地区的战略,随着东部沿海地区的迅速发展,国内区域差距13益扩大,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均衡已成为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像江苏这样的经济大省,苏南、苏中、苏北经济上的显著差异非常类似于中国东部、中部和西部经济发展上的梯状分布,其它省份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区域发展的失衡。如何推进像苏北这样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以促进各区域的共同发展,~直是中国各级政府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中国政府曾先后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战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并且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除了政府政策上的扶持之外,更重要的是加快落后地区现代性的构建,在精神层面上进一步解放人们的思想,在制度上加快体制转型,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积极推进中国的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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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建设;公民道德;道德机制

现代化作为一个综合的、多层面的、动态的概念,是指“各社会在科学技术革命的冲击下,亦已经或正在进行的转变过程”,它既是一种社会演变过程,也是一种发展状态。城市发展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在世界文明走向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凸显出了重要作用。城市是由人创造出来的,城市的现代化天然与人的现代化联系在一起。公民较高的综合素质、意识、观念和情感、知识和技能,特别是人的道德水准,对现代化城市的运转和发展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进而言之,城市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公民道德素质的有力支撑,而现阶段与城市现代化发展不相协调的公民道德现状严重阻碍了城市的现代化进程,解决好公民道德这个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

一、我国城市现代化进程中表现出的公民道德问题

公民道德建设与城市现代化是一个双向互动的关系,城市发展要现代化,城市公民的道德也需要现代化,这是社会体系中的两个矛盾,在现代化进程中表现出同一性的同时,不平衡性也相对存在着,突出表现在公民道德水平普遍不重制约着人的全面发展,阻碍了城市的现代化进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快,公民的整体素质大为提高,但负面影响不容忽视,在城市化日益推向前进的时候,社会日益暴露出与现代化发展格格不入的人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权力欲重,缺乏责任意识。

责任是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官德、师德、医德、商德、艺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无不以责任为基础和前提。有责任感的人,受人尊敬,招人喜爱,让人放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些基本的道德违背公共场所道德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乱放自行车、晾湿衣服不顾楼下居民、在公共场所喧哗、怪叫、争吵、大声播放音乐形成噪音影响其他居民正常生活等等。这一切的混乱不堪,源自我们内心缺乏一种对自己、对社会的责任感。俄国著名作家高尔基曾说过:“负责任,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品质。如果我们放弃了责任,也就等于放弃了全世界。”“责任”二字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全国道德模范之所以让我们震撼和感化,“责任”二字是关键。如果没有责任,那么“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就无从谈起,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因此,提升公民道德水平,最重要的是增强公民的责任感。

2.利欲心重,诚信度有待提高。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方式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在这一变化过程中,诚信问题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极大关注。尤其是近年来频频发生的“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染色馒头”“地沟油”等诚信缺失的事件,直接引发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严重者甚至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和谐社会的建构。作为自古以来的礼仪之邦,中华民族素有崇尚诚信,耻贱伪诈之传统。先哲孔子认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孟子把修养诚信看做是做人应走的正道,“思诚者”是为“人之道也”。然而可悲的是,在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中国当前社会诚信现状不容乐观。根据2011年《望》新闻周刊联合国内专业调查研究机构调查的数据显示,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成都5个大中城市展开了民意调查。调查数据显示,被访者对当前中国社会诚信状况总体评价较低,仅有4.8%的被访者评价“好”,48.7%评价“一般”,46.6%被访者认为社会诚信状况“差”,甚至“很差”。虽然此调查数据不能百分百准确的表明我国社会诚信的现状,但是不容置疑的是,诚信缺失问题正像瘟疫一样侵蚀着我们社会。诚信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我国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因此,如何实现传统诚信的现代化转化,重新确立起人们对现代诚信文化的信仰,是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一道现实而紧迫的课题。

3.利己心重,公正心普遍较低。

80年前鲁迅先生曾说:如果你遇见社会上有不平事,万不可挺身而出,讲公道话,否则事情回转移到你头上;如果你遇见有人被冤枉被诬陷,即使明知道他是好人,也不可出来给他解释或分辨,否则你会被人说是他的亲戚或得了贿赂。鲁迅先生的这段话讽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些社会现象,可遗憾的是80年后,他针贬过的社会现象却依然存在在我们的生活中。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公民之间的利益关系越来越密切,但人的道德心理和情感更加疏远和淡漠。曾看过两则报道:一则说的是83岁退休老干部摔倒路边 在众人围观下猝死 2010年12月,福州六一北路与湖东路交叉路口附近,一位8旬老伯摔倒在人行道上。围观的五六人,没人出手。就在两名女子试图将其搀扶起来时,旁人的一句“善意提醒”,又让她们缩回了手。老人孤独地躺在冰冷的马路上,直到生命的终结。另一则是2009年8月,福州新店镇后山村,一名12岁的少年下到一个一百平方米左右的小鱼塘戏水时溺亡。但从发现溺水少年到120赶到现场的一段时间里,鲜有人伸援手,等一名好心男子将他救上来时,一切都太迟了。这名好心人说,如果孩子早几分钟获救,可能就不会死。这两则报道我想每个人都似曾相识,在我们生活中见难不救、见危不帮、见老不让、见少不扶、见死不救的例子并不鲜见。人们常常怀着一种下意识的猜疑、敌意和戒备心理,自觉不自觉地在相互之间筑起一道防御的墙。这不仅不利于人际关系的正常发展,也严重阻碍了城市的现代化建设。

二、城市公民道德滑坡的成因

“道德失范是用来描述社会转型期的一种道德状态,在这种状态中,社会成员的行为缺乏明确的社会规范约束力,呈现出某种紊乱与无序。”现象的背后总是有着一定的原因,公民道德存在着失范现象是有着一定的经济、社会现实以及文化心态原因。

1.经济的发展,导致价值观念多元化,引起道德失衡。

建国初期,人们的欲望可以得到满足或比较容易满足,社会动荡和道德违规直接损害到经济利益,代价太高,因而民众一般不愿铤而走险;而在较富裕的年代,初步的现代化挑起民众对发财致富、政治参与的欲望与日俱增,而政治空间的相对有限又形成了一个制约瓶颈,民众的趋利心理在多元价值目标的引诱下,使得一些人不择手段,不顾道德和法律的约束,甘冒天下之大不韪,违法乱纪,导致道德失衡,社会风气恶化。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是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在道德恶化中责无旁贷。在市场经济的侵蚀下,依靠投机取巧能够达到经济、政治目的数见不鲜,加上许多城市人习惯把老实当“傻帽”,于是“劳动光荣、恪尽职守”成为一纸空文,为人所不齿,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以崇尚投机,卑视诚实的大众心理。此外,市场经济使得社会道德评价标准多元化、人情淡漠疏远、道德失范,城市作为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域,各种社会关系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市场经济联系在一起,这就容易引发人们内心的“孤独”感,而且会淡漠人们之间互帮互助、同心同德的关系。人是社会化的动物,人与人之间需要彼此关心、帮助、爱护,然而在工业化、城市化的大背景下,社会所缺少的正是这种日渐受到侵蚀的互助意识,于是“见死不救”的新闻屡见报端、“公众冷漠”的现象见惯不怪,整个社会秩序被严重颠倒,是非不分、道德崩塌。

2.中国传统文化所蕴涵的消极社会心态不利于现代公民道德的发育。

中国人缺乏“博爱”精神,对人的友好、热情往往只限于熟识的人或圈子,一旦遇到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则表现得非常冷淡。这恰恰体现了在中国传统社会,以血缘、亲缘、地缘观念为基础的狭隘民族主义观念,缺乏体现“博爱”的人道主义精神。传统的“仁爱”,主要是遵循一套“老吾老、幼吾幼”的原则,如果对他人提供帮助,首先关注的多半是有关系的或关系近的。所以我们经常看到,济困解围的行为,被一些人视为虚伪;当有人见义勇为时,旁观者竟无人响应,反而会怀疑当事人的善良本意。在这种消极的社会心态的影响下,自己的利益当会尽力争取,若是几个人的或大家的那还是等别人去出头,有了少不了我的。在公共领域,这种观念也存在,人们常以安分守己、少管闲事、避祸自保作为自己的处世原则。于是“一点小事,何必大动肝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成为人们的行事准则,这种消极的道德观念跟社会道德混乱不无关系。

3.道德教育力度不够,造成公民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的不一致。

按伦理学的观点,人们的道德品质,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物质条件下,通过教育和社会生活实践经验的积累以及个人自觉锻炼和修养而逐步形成的。道德教育的缺失使得人们在思想上难以树立诚信观念。当今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让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教导要做道德高尚的人,主席倡导以德治国,主席提倡八荣八耻,都旨在把中国优秀的传统道德和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开展新道德教育。可是,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许多学校仍然是重智育,轻德育,表面上搞素质教育,实际还是应试教育,甚至以智代德。其次,社会上“重文轻理”偏向导致许多学生缺乏应有的基本人文素养和道德,许多学生成了“有知识、没文化”的代名词,基本素养江河日下。

三、提高现代化城市公民道德的举措

公民道德建设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不仅关系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也与社会其他方面有着唇亡齿寒的关系,因此提高公民道德素养亟需提上议事日程。笔者认为加强城市公民道德建设必须从城市和公民两方面着手,并辅之以必要的法律措施,由此形成社会合力,使公民道德建设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从而把城市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

1.注重对公民道德能力的培养。

道德能力,也就是人所特有的一种超乎自身功利而履行人所确认的道德原则或规范的本领及心理特征。它包括人的道德认识能力、道德判断评价能力、道德选择能力、道德实践能力、道德承载能力以及道德抵抗能力等。

确立公民在道德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使得公民由被动教育向主动学习转变。公民应该作为道德活动的创造者和体现者的主体,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而不是一味作为道德客体机械接受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只有这样才能才能切实提高公民的道德能力。因此,在各种不同形式的道德教育中,必须尊重人的主体性,发挥其主体功能,注意培养公民的自我锻炼能力、自我教育能力、自我陶冶能力,使得公民形成稳定良好的心理状态,使他律逐步向自律转变。

2.加强法制建设,为诚信规范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道德问题不但是一种观念,同时还应当是一个法律范畴。与道德相比较,法律在对社会秩序的控制上是刚性的,有一种制度性的优势,它的执行是一种强制过程。所以,在城市公民道德建设中如果能够取得法律的有效支持,增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实效性将取得突破性的进展。现代西方不少国家和地区非常重视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保障社会文明,推动道德进步。如美国,国会是它的立法机构,但国会下面设有“道德立法委员会”,专门制定各种“道德法”来规范人们行为。针对我国公民道德不佳的状况,将公民道德建设的体系中带根本性、普遍性的规范及要求,通过国家立法活动在从制度上加以确认显得尤为必要。

城市现代化与公民道德建设是相伴相生、并驾齐驱的,公民道德建设不仅是城市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城市现代化进程的不可或缺的前提和基础。公民道德素质的提高,无疑会助力城市现代化建设,为城市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反过来,城市愈文明,就愈能为人们提供一种奉为标榜的力量,促使人们自发形成与现代化相适应的一套道德准则。因此,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对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需要社会各界予以充分的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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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曾宪:《对城市公共卫生问题的伦理分析》,《探索与争鸣》,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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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美]汤姆・彼彻姆:《哲学的伦理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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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3年7月通过的《下塔吉尔》,工业遗产是指:“凡为工业活动所造建筑与结构、此类建筑与结构中所含工艺和工具以及这类建筑与结构所处城镇与景观、以及其所有其他物质和非物质表现,均具备至关重要的意义……工业遗产包括具有历史、技术、社会、建筑或科学价值的工业文化遗迹,包括建筑和机械,厂房,生产作坊和工厂矿场以及加工提炼遗址,仓库货栈,生产、转换和使用的场所,交通运输及其基础设施以及用于住所、宗教崇拜或教育等和工业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依照上述定义,我国有着丰富的工业遗产,上海、武汉、天津等近代工业较为发达的城市中有着大量工业企业遗存,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工业文明财富。然而就现有的情况看,我国工业遗产的保护工作才刚刚起步,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其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还远远不能相称,现有的保护方式和保护进度还不能满足工业遗产的保护需求。为此我们需要深入分析我国工业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采取多元化的保护手段与机制,推进我国的工业遗产保护事业。

1.我国工业遗产保护的现状

(1)工业遗产保护的实践初现端倪

我国的工业遗产保护起步较晚,到目前为此并没有实行大范围、大规模的工业遗产保护行动,但是却出现了个别优秀的遗产保护范例。如北京著名的798艺术区所在地原来是一个国营的电子元件厂,因为园区有序的规划、便捷的交通、风格独特的包豪斯建筑等多方面的优势,吸引了众多艺术机构及艺术家进驻,逐渐形成了集画廊、艺术工作室、文化公司、时尚店铺于一体的多元文化空间。2004年北京被列入美国《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有发展性的12个城市之一, 798艺术区的存在亦是其重要因素之一。广东中山歧江公园则堪称国内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的另一个成功范例。公园是在始建于1953年的广东中山粤中造船厂基础上建设的,适度保留了原有厂房和机器,并创造出现代人的休闲娱乐空间,使之成为一个公共性景观。

(2)工业遗产保护法规逐步开始实施

虽然大规模的保护方案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实施,但是不少地方仍开展了工业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尤其在工业化加速发展的时期,各地相继开展了对工业遗产的普查和认证工作, 2007年,重庆市政府批准《重庆市主城区重钢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重钢厂区的工业遗产划定了保护区。2007年9月,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市规划委员会、市文物局联合的《北京市保护利用工业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结合的原则,通过建立工业遗产的认定、评价机制,对不同价值的工业遗产采取不同的保护再利用方式,以实现其有效保护和改造增值。2009年4月,青岛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城市建设中加强历史优秀建筑和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意见》,要求建立由城建、规划、文物、国土等部门参与的保护机制,积极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纳入建设规划和财政预算。

(3)工业遗产保护引起学术界广泛重视

近年来,随着工业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学术界已经开始对工业遗产保护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2006年,在江苏无锡召开的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论坛,发表了注重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工业遗产保护的《无锡建议》。2007年6月,天津进行了《近代文明的支点——工业遗产及其保护与利用》的展览,较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国内外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成果; 2008年12月,由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福州大学建筑学院、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主办的“2008中国工业建筑遗产国际学术研讨会”在福州大学召开,来自海内外的30多位专家学者,就工业遗产评价体系与认定办法,及其适宜性再利用等专题探讨。2009年,中国第4个“文化遗产日”期间,来自全国文物部门、城市与学界代表在上海召开全国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现场会。

2.我国工业遗产保护的不足和问题

(1)工业遗产的保护意识薄弱

中国的工业文明诞生的年代较晚,几乎到了十九世纪中期才开始工业近代化步伐,在实践中,很多工业遗产并不为人们所珍视,如武汉江岸车辆厂最后一辆蒸汽机车“上游1251”,以12.83万的价格卖给废品回收公司。2007年,重庆綦江县松藻矿的“上游0329”、“上游1148”、“上游1197”等3辆老式机车,被当作废铁以40万元卖出。除此之外,由于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技术更新换代在各个行业中大量发生,对工业遗产造成了极大冲击,淘汰的工业技术、工艺、装备迅速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

(2)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模式单一

中国的工业遗产保护虽然已经发端,但是却缺乏多样化的经营运作模式。不论是北京798艺术区、广东中山船厂,还是天津大沽船坞,在保护方式上仍然存在简单化的倾向。如天津大沽船坞,虽然有着丰富的近代工业遗产,代表着北方中国造船业的一个缩影,但是到目前还没有明确其管理主体,形成有效的管理运营机制,保护经费主要依靠天津船厂提供,不能形成足够意义的文化价值,更加谈不上任何经济效益。汉阳铁厂博物馆,是一个重要的工业遗产,见证了武汉地区的近代化进程,但是围绕其开展的工业遗产旅游只能发挥部分功能,只是成为一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场所,并不能发挥其文化功能,平时参观的人也寥寥无几,旅游收入根本无法维持其基本的运转。

(3)工业发展与工业遗产保护产生矛盾

有学者指出:中国近现代工业企业大都占据城市交通区位较为优越的区域,这种优越的区位条件是工业遗产区别于古代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特征,但它所带来的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城市建设、发展之间的矛盾也成为工业遗产研究和保护的难点和重点。毋庸讳言,工业发展作为城市形成的重要条件,在城市的产生、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代工业遗址往往处于城市的繁华地带,占据着重要区域。城市要发展,很可能就要对这些地方进行拆建。如武汉汉阳铁厂,其遗址所在区域位于长江边,是极佳的房地产开发地块,如用之房地产开发,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效应,而如果选择工业遗产保护方案,则政府方面还要进行相应的保护性投入,工业遗产的保护自然举步维艰。

(4)保护工业遗产在技术上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

文物的保护一直是个世界性的难题。我国很多古代墓葬之所以到目前仍然未能发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文物保护技术不能满足要求,工业遗产的保护也面临着类似的困境,由于工业遗产的体积庞大、构建复杂,有的甚至被污染,对这些遗产的保护在技术上就是一个难题。还有些工业遗产,本身不具备实体性质,要保护起来更加困难,如“软件不断更新和改善,老的版本就像旧抹布一样被抛弃。尽管物质的人工品在某种程度上被保存下来,软件或用来运转这些机器的程序命运却不相同。列表、纸带、打孔机、磁带和系统手册通常是最先抛弃的东西”。因此上述遗产以何种方式保存,保存下来以后是否能够找到合适的工具来为后来者所知晓和应用,仍然是一个巨大的技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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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12-0250-01

农村城镇化是指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由农民的身份逐步过渡到城镇居民身份的过程。良好的人文素质是农村城镇化的必然要求。没有人文素质的提升,人类社会就不可能进步。因此,提升农民的人文素质是农村城镇化的题中之义,必须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各类文化和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农民的人文素质。

一、农民人文素质的提升是城镇化进程的题中之义

城镇化是我国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必经过程,也是我国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城镇化是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的高度统一,其中文化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在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中,文化的影响、凝聚、规范人们行为习惯的功能和振奋人们精神的作用是其他要素无法替代的。可以说,文化建设的好差直接影响着城镇新居民人文素质的高低,影响着城镇化的发展水平。

首先,农村城镇化需要高素质的城镇新居民。城镇化不简单是城镇人口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不仅是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的城镇化,而是建设有较高素质居民的精神家园和生态优美的生活家园。什么才是高素质的城镇新居民?笔者以为,有以下几个方面:(1)有积极向上的思想观念;(2)有较高的文明意识;(3)受到一定层次的教育;(4)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5)有一定文化消费能力;(6)能主动参与社区群众文化活动。

其次,农村城镇化需要新居民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城镇进程中,农民变为城镇居民,文化素质、生活习俗和生活方式都有一个和旧习俗决裂和告别的适应过程。农民和居民在生活方式、生活目标和价值观等领域有一些共性的地方,也有差异。必须注意到这个差距,做好城镇新居民的素质提升工作,这是一项长期任务。居民素质提升了能够反过来促进他们的就业、生存和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提高城镇化的品质。

再次,新居民人文素质影响着城镇“软环境”的形成。一个城镇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和社会环境状况虽有历史、投入、管理等原因,但在很大程度上与居民的文明素质紧密相关。建设一个良好的“软环境”,需要居民有良好的人文素质相适应。一个地方城镇居民的人文素质提升了,就能促进人与城镇、人与社会、人与环境协调发展,提高和改善一个城镇的“软环境”。

二、当今条件下的农民人文素质与城镇化进程存在较大距离

农村城镇化作为一种发展趋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目前城镇的发展还难以吸纳庞大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经济增长将有一个缓慢的周期。同时,农民变居民也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转型期,特别是当今条件下,新居民的人文素质难以跟上城镇化的要求,因此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也在所难免。

第一,农民变为居民后居住条件改善了,但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严重短缺,环境脏、乱、差表现得更明显、更突出。有的地方农民有了集中居住的小区,有的甚至是高层建筑,但由于公共服务设施还没有完全配套,物业管理也没有及时到位,农民虽然变成了城镇新居民,但他们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还停留在过去分散居住的水平上,乱抛乱扔、乱搭乱建、毁坏绿化的的现象时有发生,既影响城镇市容,也影响了城镇的对外形象和人居环境治理。

第二,农民居住虽然相对集中了,但相应的社区组织还没有建立起来,对新居民的管理还处于空白状态。过去居住虽然分散,但还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对农民进行社会化的管理,集中居住后,由于居民来自不同的村居,而居住小区还没有建立相应的社区组织,居民基本上处无政府状态,不但户籍管理混乱,其他社会管理也无从下手,尤其是对于提升居民的人文素质更是找不到的路径。

第三,城镇虽然有了一定规模,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新居民根本无法分享城镇化的给他们带来的文化成果,下班以后照样过着以前的农民生活,喜欢小来来的人很快就能凑到一起玩牌赌博钱,有些封建迷信活动也很快就在小区漫延,新居民既缺少公共文化服务的阳光雨露,也缺少大众文化的各种活动设施,还处在城镇文化的边缘。

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如不能及时解决,农民变成居民后仅仅是居住地点发生了变化,人文素质并没有得到提高和改善,无疑给加快城镇化进程带来许多不利因素。必须正视这些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三、必须把提升人文素质作为加速城镇化的重要内容

农村城镇化是对现有生产生活的一次质的提升,这迫切需要“新居民”在价值观念、行为方式、文明素养等方面与产业相适应、与环境相协调、与发展相同步。要实现“新居民”人文素质的提升,基层政府和文化部门要精心组织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帮助新型农村社区居民掌握生产技能、提升科学人文素质,为实现从农民到产业工人的转变奠定基础。

一是要加强城镇化进程中文化建设的规划。镇政府在做城镇规划设计时,首先要将文化建设作为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文化预留出发展的空间,要规划出居民文化生活的场地。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对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加强文化市场的培育和文化产业的开发,满足城镇居民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二是加强对城镇和本地的文化传承。没有考虑到文化传承的城镇化,一定会出现和乡土文化、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的断裂。一个城镇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会不断积累、沉淀形成一套属于本区域的、完整的文化价值体系,它们不仅为当地提供生活规范、德行操守,支撑起社会的伦理关系,而且深刻影响着当地政治、经济制度的建设和政策的施行。这种文化价值理念是城镇居民的精神家园,千百年来在心灵稳定、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在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做好传统文化的延续和传承就是延续城镇的文脉,延续地域文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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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字化引领教育技术化

当今社会已逐步进入数字化时代,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引领学习者学会学习、学会合作,从而使得学习者能够充分挖掘出自己的独特潜能与创造性。相应的,教师的教学模式也需要从传统的集体授课改变为能依据学习者的个性化特点进行定制,教师的授课习惯需要实现从关注教材的呈现到重点分析不同学习风格的学习者需求的转变,让学习者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并成为合作学习者。

教育是人之自我建构的实践活动,而技术也是人类发展的产物,是使人成为人的一个基本条件,必然先天地以人的价值判断、以人的需求为其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因此,教育技术的存在基础是教育与技术之“和”———使学习者不断“文化”和“人化”,从使得教育与技术相互交叉融合。例如美国新版NETS•T中十分注重数字化环境中教师教学设计能力的完备。数字化的学习教育环境使得教育逐步呈现技术化的特征。

顾名思义,技术是指人类为了某种目的或者满足某种需要而人为规定的物质、能量或信息的变换方式及其对象化的结果。技术规定了如何将一种物质(形态)变换为另一种物质(形态),将一种能量变换为另一种能量,将一种结构、形态的信息变换为另一种结构和形态。教育技术化是指在教育与技术“之间”的,特征式微妙转化,“教育技术”不在教育中而是更多地体现在技术中。同时,“教育技术”是教育与技术的相遇,“教育”是实质内容,原本作为载体的“技术”也日益呈现教育的特征。在此前提下,教育与技术相济相合,育生教育技术,并促使其发展。另一方面,教育对技术的要求是不同的,因为技术是多维的,人的价值和需要也是多层次的。

二、教师在教育技术化过程中的作用

有学者指出,作为教育功能的技术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解决学习者学习效率的问题,二是解决技术应该怎样为学习者人文化服务的问题。而教师恰恰在这两者的兼具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

如前所述,进入新世纪,数字化技术日新月异,此中教师运用其学科知识教和学,并运用数字化技术更新教学理念和模式,以便获得促进学习者学习、激发学习者创造力与创新性的经验。可以说,新时代的优秀教师必然应成为数字化时代工作和学习的表率,教师应展现出全球化和数字化社会中具有创新精神的专业工作者所应具备的知识、技能与工作方法。

通过展示与推动有效运用数字化工具和资源,教师可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实践,树立终身学习的典范,在学校和专业共同体中表现出领导力。如果说20世纪末还可以成为传统学习方式和数字化(E-learning)学习方式的混合。如今后者已明显在挑战前者的管有地位。例如我们说教师最常用的技术是PPT,而PPT的主要功能之一是代替粉笔黑板来呈现课堂讲授内容。但如果教师固步自封,就会造成教师改革理念的滞后,并由此引发对其他先进技术的降格使用,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教育技术的深层影响。

在当今教育技术化的过程中,教师必须拥有一定的信息化教学设计能力,以培养学习者具有高度创造力为目标,能够决定何时选择何种技术,从变革需求出发,创建有效的数字化学习环境,架设满足学习者个性化学习的平台,改变学习方式、学习文化以及相应的组织方式与学习关系。

这一点在语料库语言学领域体现比较明显,数据驱动语言学习是语料库应用于语言教学中的一种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使得教师可以建立在语料库的研究基础上,同时吸纳语言习得和认知科学的研究成果。在语料库语言学的授课教师看来,教学研究所依赖的真实语言数据只是一种社会语言现象,这种可观察、可量化和可描述的数据是探索社会文化语境中语言的意义与功能时最为直接和有效的数据,教育在这里已经体现出明显的技术化特征。

三、有效利用教育技术化的价值特征

柯利认为,技术本身不负载价值,而是在技术的使用中,人的思想意识和经济利益导致了技术的价值负载。教师作为数字信息化社会教育技术的使用者,教育技术化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养,合理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掌握好各项技能的使用。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信息技术替代了教师的部分教学活动,但不管技术怎样发展,在教育这样的人文学科,更注重的是人本主义的发展,信息技术不可能完全替代教师在教育中的地位。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有效利用教育技术化的价值特征,正确处理信息技术与教育的关系是信息时代对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提出的新的挑战。此外,学校的管理人员也要正确地对待信息技术,因地制宜地选择合理的技术推动教育的发展,发挥其价值的正向导向作用,而不能过分强调信息技术在教育中的作用,须知技术是手段,达到教育的发展才是最终的目的。

有学者成技术化是人类存在的方式。只要人存在,他就要追求自由,而人类追求自由离不开技术化。教育的技术化必然使得教育技术学成为显学,而教育技术的出现不仅仅改变了教育实践的面貌,而且也会带来理解教育的新方式———一种基于复杂性理论和开发取向的理解方式。

参考文献:

[1]安涛,谢英军.关系思维视野中的教育技术图景.电化教育研究,2009,(10):10-14.

[2]程桂芳,徐恩芹.新版NETS•T对我国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的启示.继续教育研究,2009,(11):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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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进步,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电力行业的不断升级的需求,特别是社会培训力量的迅猛崛起,使得电力行业培训不得不与时俱进,在充分发挥自己原有特点的同时,努力充实和完善自己,改善培训环境、加强培训管理、完善培训手段,只有这样才能牢牢地站稳电力培训市场,为电力行业多培人才培好人才,进而开发社会培训市场。

一、市场化进程中的电力企业培训需求分析

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电力企业是一种知识、技术密集型企业,知识、技术更新的任务相当繁重。加入WTO为我国电力企业培训的发展提供了干载难逢的机遇,同时也给企业培训带来极大的挑战。从目前情况看,我国电力企业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源相对不足;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术工人的培养状况远不能满足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需求。在这种现实面前,电力企业培训工作应该推行什么样的策略和模式,从而实现兼顾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确保国家竞争力的提高和企业、员工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分重要和迫切的。

同时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我国加入WTO。企业将面对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企业培训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不仅要注重新知识、新技术、新思想、新规范的教育培训,也要注重人才潜能的开发,注重培养开拓型的能力和方法,突出创造力开发和创造性思维培养。此外要适应竞争愈演愈烈、变化节奏越来越快的新形势,培训工作在企业中的地位也因此必将从企业的边缘走向企业的中心。新形势下电力企业培训工作需要做新的调整,首先,电力企业培训对象重点发生了变化,从只注重个体培训走向注重团队培训。现代企业不仅需要出类拔萃的人才,而且更需要学习型团队,需要全体企业员工都注重学习,注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其次,电力企业培训的内容也需要调整,培训必须注重员工创新能力、人文素质、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的同步塑造和提高。电力企业培训应该抓住当前改革和发展的机遇,紧紧围绕企业的战略目标,加强教育培训的系统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建设,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教育培训体系,创新教育培训方法和内容,切实提高教育培训效果,从而实现电力企业智力资本运作与扩张,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加强培训管理创新,提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

首先,电力企业的培训工作要指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工作方针、政策及本企业人力资源现状和生产经营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系统可行的培训规划和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开展培训。完善的制度体系是电力企业开展培训的基础保障,也是实现培训效果的根本前提。其次,要树立以人为本、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理念,大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成长的体制、机制和环境,营造培训成才、岗位成才、人人都是人才的良好氛围,把每位员工的潜能和价值都充分发挥出来。最后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即执行ISO10015培训质量体系标准),制定有关培训工作程序,规范培训行为,确定科学的评价标准,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三、充分利用局域网的优势,利用现代培训技术手段开张培训工作

电力企业培训工作应该充分利用现代培训技术手段。从现代培训技术的特点分析,积极采用多媒体技术、远程教学技术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开展培训工作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首先多媒体技术可以提高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和兴趣,增大培训的信息量。改善了教学和学习的条件,有利于个别化训练。其模拟的现场情境,具有直观、生动、形象的效果。为培训员工实际操作技术提供了一个经济、安全的环境。此外采用了远程培训的方式,可以节省培训费,达到优化培训资源共享的目的。远程教育是企业教育培训的发展趋势,在电力企业的教育培训中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电力企业专业技术性强、下属单位分布广、员工分散不易组织集中等客观因素,远程教育系统能够很好地为电力企业员工提供学习、培训、考试、作业、交流、调查、统计评估等多功能服务,能够实现对电力知识进行自学、培训、练习、网上考试、调查、交流和资料查询等功能。近年来网络教育与培训已取得了迅猛的发展,例如美国企业网络培训市场2000年为1,1亿美元,2003年预计可达11.4亿美元。在我国,虽然传统的企业培训模式还占据着90%的企业培训市场。但无论如何一种新的企业培训趋势正在各行业领域形成.而且在未来会愈加明显。

同时现在很多企业利用局域网的优势,开辟网上培训论坛,在MIS系统中开发培训管理,试题库管理软件等,对员工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通过网上提出,由相关人员回答,共全场职工学习。还有“网上答题,开心辞典“等一系列的知识竞赛,比赛内容包含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为一体,一改以往强制生硬,枯燥乏味的培训形式。

经济全球化必然带来教育培训的全球化。企业职工培训也必然向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电力企业必须坚持以培训推动市场开发,以市场促进培训的原则;不断强化自身特色。同时要创一流培训中心,不但要与国内联合,还要与国外培训机构联合,引进国外先进理念、先进技术,最终达到打入国际市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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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结论

本文通过市场化知识对市场化进程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进行了定量分析。通过分析可知,2004-2014年,市场化指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达到了年均1.45%。市场化进程的推进,进一步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与经济效率的提高,市场化进程为全要素生产率提供了39.23%的贡献。由于数据收集及分析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市场化进程的实际贡献作用可能更大。通过分析发现,我国实现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改革是正确的,市场化是经济增长的首要贡献因素。当前,我国市场化改革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就,但是我国的市场化改革并未完全实现,依旧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市场化进程地区差异、土地市场与资本市场发育不足等。在未来的市场化改革中应该实现:第一,通过要素市场的深化改革促进市场发育,实现资本市场、土地市场、矿产资源市场等制度的健全与规范,实现市场交易公开透明度的提高与市场交易市场化定价,同时要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劳动力更为充分的流动,为市场化改革奠定基础。第二,强化对垄断经济体的抑制效果,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垄断是与市场调节背道而驰的市场经济现象,是市场化进程面对的重要威胁,所以政府相应的管理机构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防止垄断现象的发生,并且遏制垄断现象的影响;第三,减少政府干预,从经济发展的宏观角度来看,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是相抵触的,政府过度干预会影响市场化的进程,所以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应该更多利用经济手段进行调控,而不是直接干预;第四,提升政治体制改革广度和深度,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政府机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是市场化进程的基础,只有在更广泛的范围提升政府机构和法律法规对市场化进程的适应性,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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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新型城镇化推进相适应

在北京远郊区县的乡镇地区,金融体系不完善的现象随处可见。机构类型单一,业务简单,分布不均匀,甚至出现金融机构的空白地区,乡镇金融市场缺乏竞争机制,经营效率低下。金融机构类型少且功能单一,除了银行之外几乎没有信托、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即使是银行也多为信用社和储蓄所,多数大型国有银行在上市前为了经营利润都纷纷撤出乡镇市场,有些原以农村市场定位的大型银行也在布局上更加重视城市网点设置,忽视乡镇网点设置。不管从国际经验看,还是立足国内实际情况,北京的城镇化仍然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要走。与之相伴,相关的金融需求将是一个不断产生、持续释放的长期过程。既要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努力打造开放、多元、协调和创新的综合性城镇化金融服务体系,弥补金融资源的不足,又要加快金融创新,创造性地破解城镇化融资中的制度瓶颈,规避城镇化过程中的金融抑制问题。

一是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进一步完善新型城镇化的金融组织体系,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民营性金融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金融服务格局,不断提高城镇建设的金融服务覆盖面。发展壮大地方股份制银行,加快推动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和组织发展。同时积极引入民间资本,为北京市乡村地区的金融市场引入活力,为乡镇地区融资提供更加高效、安全、快捷、多元化的选择,为城镇经济主体提供个性化投融资和保险服务。

二是配套扶持政策。特别是在相关监管政策上采取差异化监管方式,对北京市一些偏远乡镇,特别是经济发展较为薄弱地区改制的金融机构,应从政府和监管两条线上给予资产或税收政策上的扶持和倾斜。积极鼓励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做好带头示范作用,在乡镇建立具备完善功能的现代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平台机构,鼓励并推动其引入民间资本。

三是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应大力培育和发展县域农业担保、评估、公证等中介机构,规范抵押、担保等中介收费;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担保、农业小额贷款担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机制,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在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的同时,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同时,进一步创新金融服务和融资产品,增加环境保护、居民服务、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资金投入,努力提升城镇化的“软件”水平。四是推动京津冀金融产业协作。北京市远郊区县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靠近津、冀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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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国内外研究现状表明,目前常用的项目进度管理研究方法主要为关键路径法和计划评审技术。

1.1关键路径法

该方法指的是根据项目内部逻辑对不同项目进行连接起来的方法,具有一定相对性,但仍可灵活多变。当采取相应政策后,关键路径与非关键的可以转换。在变质关键路径的计划中,计划时间最长、内容最多的路径为关键路径,决定了项目工期。当关键路径出现滞后时,整个项目工期将受到影响。

1.2计划评审法

该方法被认为是分析、评估工程进度的手段,主要使用项目悲观、乐观以及最可能的完成时间三种类型进行项目任务时间估算。项目内部活动进度和相互的逻辑关系可用网络图表示,并计算出工期,从而确定关键活动和路径,对网络图进行优化,实现缩短工期。

1.3关键链计划步骤

(1)按照项目实际情况,估算时间编制初始进度。(2)从最后工序开始,逐一检查,防止同一资源被多任务占有。(3)消除资源约束后,识别关键路径(即最长路径)。(4)对项目缓冲进行计算,确认关键链是否余量存在太多,将关键链上一半长度移除安全时间进行计算;将关键链缓冲时间进行合并,从而插入至项目工期。(5)计算、插入关键链分支以及分支接驳缓冲,对新发生资源约束进行解除。(6)开展资源缓冲沟通,使的未有前序工作的资源进行工作,包括所有处于关键链的资源。

2某石化项目进度管理问题及改进方法

2.1存在问题

总结分析可知,该项目进度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复杂、冗长,不同部门互扯问题多。(2)极不充分的项目需求,使的频繁变更项目需求。(3)工程项目不同活动分解存在问题,使的部门、人员的职责均不明确。(4)过于乐观的估计项目工期,实际则造成拖延。(5)不同活动间存在资源冲突,不利于项目开展。(6)帕金森定律现象、“学生综合症”出现在项目管理人员中,使的施工时间拖延。

2.2改进方案

针对以上进度管理中的问题以及项目实际情况,可采取以下方法进行优化:(1)以业主管理模式为指导,制定针对性措施;(2)加强需求分析,提高分析质量,降低分析不足导致的风险,夯实项目基础;(3)使用WBS分解可交付的成果,对项目进行更准确把握和控制,对项目成员进行责任、权力明确划分;(4)项目活动工期采用三点法,减少由于项目活动估算长导致的时间浪费;(5)将关键链法应用到该项目项目管理中,通过缓冲区的设置,进一步减小资源约束风险。

3项目进度解决方案实践应用

3.1石化项目概况

该石化项目为石化场行政办公楼项目,面积达12610m2,共有五层,总建筑物的高度为23.4m,每层均有吊顶,其中第一层为大堂,包括企业展示厅、会客接待室、档案室、工作间、变配电室、值班室、安防中心、弱电机房电池间;从第2层开始为办公专用房。

3.2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及关键链确定

将工程项目进行分解,根据不同工序活动、工期期望等确定初始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然后通过软件制作甘特图,确定出关键路径,大致为:桩基施工—土方工程—垫层作业—基础承台—土方回填—1层结构框架—2层结构框架—3层结构框架—4层结构框架—屋而找坡—防水施工—保温施工—屋顶而层—3层装修装饰—输入缓冲I—3层装修装饰—4层装修装饰—机房装修。

3.3项目缓冲区的设置

为了保证关键链项目活动不会对工期进度造成影响,因此,有必要设置项目缓冲区,此外,还应当对非关键链的活动对工期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因此,在非关键链活动3层装修装饰、电气照明工程分别输入缓冲I、缓冲II,将项目活动的最悲观工期和可能工期差值设置为安全时间,进而得到安全活动工期。根据安全活动时间的一半确定出缓冲安全时间为156天。

3.4项目进度计划的确定

基于以上分析,建立该石化项目最终的项目进度计划,计算可知,该计划比原计划缩短大概67天,显著提高了项目完成的可能性,减小了进度风险,也符合了业主对进度的要求。

作者:刘杰 单位: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