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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年度考核个人总结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4-04 10:17:09

乡镇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乡镇年度考核个人总结例1

一年来,本人遵循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的原则,认真学习xx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对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学习中采取从刊报纸书本上学,工作中学,实践中学,向领导和身边的同志学,学理论,学业务,通过学习,思想上有了明确的认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己始终把加强学习做为提高自身修养,完善自我,提高工作能力的突破口来抓,切实加强了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的学习,注重了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阅读报刊杂志和书籍,领会业务部门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今年以来,围饶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两大重点,坚持以繁荣,发展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成“农村设施建设改扩建工程,文物保护工程,体育健身路径工程,文化消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等六大项目建设,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十有”的要求,建立建全了工作制度,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资料,有活动总结。

二、在业务工作中,按照年初业务部门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是按照乡党委,政府的安排,组织开展和筹办了XX年春节全乡秧歌,社火汇演;2是在四月组织开展了“唱想和谐西坝”为主题的演讲比赛;3是组织了各村开展了戏曲,文体,文艺综合活动,县电视台录制了“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14分钟的记实片,在县电视台进行了报道宣传;4,是于4月26日配合乡团委举办了庆“五一”迎“五四”五月歌会卡拉ok大奖赛活动;5,是及时向县局上报了各类报表及典型材料;6是上报了剧目创作九篇;7是按照县局的要求和安排,征集并上报了10副书法绘画,编剧创作,参加了县上庆“十一”展览;8是纄织了全乡秦腔戏剧爱好者3人参加了全县秦腔大奖赛;9是组织乡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了县上自衄车环湖赛,拔河比赛;10,是国家根据省市县“丝稠之路文化长廊”农民健身工程,实施了“四个一”工程,制作了“文化中心站活动室的牌子,制定了各项活动的管理制度,争取投放乒乓球台2副,健身器材6套,并上报了文化大院户两户,(共和村四组杜永帮,西移2组王宏杰)经过上报审请资料,上级部门给文化大院户王红杰投放乒乓球台一副,篮球牌一副;11,是加强了辖区内的文化市场管理,并对违规摆放门市部,定期不定期的配合县局进行了检查督查,并签定了保证书;12,是加强了田野文物管理,制定了管理制度,配合县局进行了3次检查。13,是投稿并被县电视台采用的新闻报道5篇;14,是在后勤食堂的管理工作中也做到了尽职尽责;

乡镇年度考核个人总结例2

一组织工作:

由财政局牵头,中小企业局、统计局、科技局、外经贸局参与。

二考核内容和办法:

⒈工业固定资产投入(包括现有工业企业投入和新建企业投入)分。

×年固定资产投入=该乡镇、街道所有工业企业××年固定资产账年末累计数××年年初数。(由财政部门盖章认可)

乡镇、街道工业固定资产投入得分(乡镇、街道工业固定资产投入实际完成数÷最高乡镇、街道工业固定资产投入实际完成数)×标准分值。

⒉工业固定资产投入增幅(包括现有工业企业投入和新建企业投入)分。

×年固定资产投入增幅=该乡镇、街道所有工业企业固定资产账(××年年末数××年年初数)÷(××年年末数××年年初数)×。

乡镇、街道固定资产投入增幅得分=(乡镇、街道工业固定资产投入增幅实际完成数÷最高乡镇、街道工业固定资产投入增幅实际完成数)×标准分值。

⒊实交税金增量分。财政局负责

乡镇、街道实交税金增量=××年实际入库税金数××年实际入库税金数。

乡镇、街道实交税金增量得分(乡镇、街道税金增量实际完成数÷最高乡镇、街道税金增量实际完成数)×标准分值。

⒋实交税金增幅分。

乡镇、街道实交税金增幅=(××年实交税金数××年实交税金数)÷××年实交税金数×

乡镇、街道实交税金增幅得分=(乡镇、街道税金增幅实际完成数÷最高乡镇、街道税金增幅实际完成数)×标准分值

对⒊项指标考核,以国税局、地税局提供的各乡镇、街道××年、××年所有实际入库税金数(剔除农业税和县直企业在乡镇、街道的入库税金数)为准。

附加指标

⒈××年每新上一处固定资产投入万元以上的企业或每新增技改投入万元的,加分;多投入部分,每增加万元加分,以固定资产账为准,财政部门盖章认可。

⒉××年每新上一个省级高新技术项目,加分新上一个部级高新技术项目,加分(以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证件为准)。

⒊××年每新增一处投资万美元以上的外资企业或外资扩建、技改项目,加分;多投入部分每增加万美元加分(以国外资金实际进账单或设备进货发票为准)。

⒋××年每出口创外汇万美元加分,低于万美元的不计分。(以外经贸局审核数字为准)

⒌××年内每增减一处限额企业,加减分。

二、招商引资分

(一)组织工作:

由招商局牵头,外经贸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参与。

(二)考核办法:

由招商局牵头,从有关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考核认定小组,对各乡镇(街道)招商引资情况进行逐一认定。月份以前的按照“××以外就是外”的标准进行认定,月份至月份的按照“(上级市)以外才是外”的标准进行认定。

在全面认定的基础上,由招商局结合各乡镇(街道)分配的任务指标,对各乡镇(街道)的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招商引资的任务指标以县里月份调整确立的任务指标为准。对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计分;每增减万元,加减分。

三、农业分

一组织工作:

由农工办牵头,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开发办、经管局、统计局参与。

二考核内容和办法:

⒈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分)

一以畜牧局乡镇(街道)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所建立的标准化饲养场监管台帐记录数量为准,完成县里下达的标准化饲养场畜禽出栏任务的计分,每增长(减少),加(减)分。

二完成县里下达的新建标准化饲养场建设任务的计分,每增减处,加减分。标准化饲养场考核认定以县政府印发的《××县畜牧业标准化生产考核细则(县政府办公室明传电报号)》和县畜牧局制定的《标准化饲养场考核验收表》为准,得分超过分的为标准化饲养场。各乡镇(街道)将所需考核验收的标准化饲养场以文件形式报县畜牧局,县畜牧局组织考核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合格的登记备案,年终以备案的数量作为乡镇(街道)标准化饲养场的建设数量。

三完成县里下达的畜牧科技示范小区建设任务的计分,每增减处,加减分。畜牧科技示范小区认定以县政府印发的《××县畜牧业标准化生产考核细则》和县畜牧局制定的《禽畜科技示范小区考核验收表》为准,得分超过分的为标准化饲养场。畜牧科技示范小区认定由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小区布局图及简介、合作社章程、服务组织机构及人员、官方兽医机构材料,报县畜牧局考核和验收,验收合格的报县政府,由县政府命名。乡镇(街道)科技示范小区的数量以命名的数量为准。⒉种植结构调整(分)

一考核标准:当年新增经济作物面积占总耕种面积的,计分,每增减,加减分,(大田经济作物种植成规模低于亩、大棚面积成片低于亩和大拱棚面积低于亩不计分);当年冬暖式大棚栽培面积,较上年每成片新建亩加分,旧棚或新建成片规模低于亩的均不予计分。

二计算方法:

①乡镇(街道)种植结构调整工作考核分数当年经济作物总种植面积占农作物总种植面积比率较上年增长百分点×当年成片新建冬暖式大棚面积÷×。

②农作物总种植面积粮食作物油料作物棉花烤烟药材瓜菜果品大桑茶叶其他作物。

③经济作物总种植面积农作物总种植面积-粮食作物总播种面积。

④新建冬暖式大棚面积,以当年考核期间统计的结果为准,其它经济作物种植作物面积均以乡镇(街道)上报统计局的数据为准。

三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当年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增长比率的考核,考核数据由县统计局出具,对新建冬暖式大棚的考核,采取现场逐一测量登记的方式,按考核标准实行分片打分。

⒊农业基本建设(分)

考核标准和办法:工程总量和投资以本年度投入最高的乡镇(街道)为分,其他乡镇(街道)按实际投入数与最高乡镇(街道)完成数的比值计算分数。工程规划分,工程设计施工分,用工政策分(投工数额不足或超出限额,按全县投工平均数,每增或减个项目,减分),工程效益分。乡村道路建设投入在小城镇建设指标内考核,故此不再考核计分。

届时考核辅以配套表格进行。

⒋植树造林(分)

一考核标准:以本年度实际植树造林和育苗面积最多的乡镇(街道)为标准分值,其他乡镇(街道)得分按实际完成数与最高乡镇(街道)完成数的比值计算。

二计分方法:完成年度造林、育苗计划,得基本分分,其中造林分,育苗分,超计划完成造林面积亩以上的乡镇,每超亩奖分。乡镇为植树造林提供现场会的,每提供一次,奖励分。完不成造林、育苗计划的乡镇,每少一项扣分,出现重大毁林案件的乡镇,每出现次扣分。累计分加附加分超过分的按分计算。

三考核办法:造林、育苗完成情况的考核期限为××年冬至××年冬的造林面积和育苗面积。根据各乡镇(街道)今年上半年造林、育苗结束后自查上报实际完成数(今冬进行的造林完成数,列入下年度考核范围,本次只考核整地挖沟工程量),组织专门人员逐乡镇逐项进行考核。

⒌农民人均存款总量(分)

以本年度农民人均存款总量增量最高的乡镇(街道)为标准分值,其他乡镇(街道)得分按实际完成数的比值计算。

×年各乡镇(街道)农民人均存款增量,是指本年度农民人均存款余额减××年农民人均存款余额之差。相关数据资料的取得,一是由人民银行提报各专业银行及邮电等金融部门所在乡镇(街道)⒉两个年度农民存款余额。二是使用公安局户籍年报统计的各乡镇(街道)人口数,计算出农业人口所占的比重,根据这一比重推算出各乡镇(街道)两个年度农民存款余额,再按各乡镇(街道)上报的乡村人口数进行平均,以此作为各乡镇(街道)农民人均存款余额数,两个年度的差额即为农民人均存款增量。

考核得分本乡镇(街道)实际增量÷最高乡镇(街道)增量×

⒍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分)

一考核标准:以本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最高的乡镇(街道)为标准分值,其他乡镇(街道)得分按实际完成数与最高乡镇(街道)完成数的比值计算。农民人均纯收入以统计局公布数字为准。

二考核办法: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以各乡镇(街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年增加数为准。考核数字以××年、××年统计年报数字为准。

三考核得分本乡镇(街道)实际增量÷最高乡镇(街道)增量×

整个农业部分考核,由县委农工办牵头,畜牧局负责制定畜牧部分考核细则并组织搞好考核,农业局负责制定种植结构调整部分考核细则并组织搞好考核,水利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制定农业基本建设部分考核细则并组织搞好考核,林业局负责制定植树造林部分考核细则并组织搞好考核,统计局负责制定农民人均存款总量部分考核细则并组织搞好考核,经管局负责制定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部分考核细则并组织搞好考核。各部门考核完成后,将乡镇(街道)得分报县委农工办,由农工办汇总后报县政府办公室。

四、小城镇建设分

一驻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分)

由建设局、三产局、旅游局负责考核。

⒈建设局主要考核各乡镇(街道)用于驻地街道硬化、绿化、景点、供排水管网、垃圾箱、路灯等设施建设实际投入额(包括政府出资和社会投入)(分)

考核的方法:考核工作于年底进行,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的办法进行考核,最后进行综合评定。由各乡镇(街道)提报驻地基础建设投入的数额、种类、数量和地点,以及购买和建设时的合同和决算等相关证明材料,再现场进行核查,以核查的数额作为实际投入额,以最高数额的乡镇(街道)为满分分。其他乡镇(街道)得分按实际投入数与最高乡镇的比值进行计算

乡镇(街道)得分〖×〗乡镇(街道)实际投入数〖〗最高乡镇(街道)实际投入数〖×〗×分

⒉三产局负责考核市场建设(分)

分两大项考核,一是市场管理和服务,二是三项主要经济指标,两项满分共计分。

一市场管理和服务(最高分分)

①市场发展规划纳入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中。市场建设专业规划起点高、档次高,布局合理。市场建设有合法完备的审批手续。(分)

②加强市场统一管理和组织领导,乡镇(街道)政府及有关部门有专人或兼职分管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分)

③各市场内服务管理机构健全,管理措施到位。如安全、物业、保洁、设施维护、摊位安置等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的服务和管理制度。(分)

二三项主要经济指标(最高分分)

①市场数量:年末拥有市场每处按分计算,此项最高分为分。

②市场占地面积:每亩按分计算,此项最高分为分。

③市场建设投资额:每投资万元按分计算,此项最高分为分。

各乡镇(街道)按考核细则要求填写年度市场建设工作考核统计表,经有关部门核实后盖章,报送第三产业发展局。考评小组复核后计分汇总。同时由各乡镇(街道)按考核细则要求书面写出自核报告,连同上述“考核统计表”一并报送县第三产业发展局,由三产局考评小组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后评分计分。各乡镇(街道)要对所提报考核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该项评分资格。

⒊旅游局负责考核旅游资源开发投入情况(分)

一考核办法

根据考核细则,对各乡镇、街道本着账面查与实地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认真考核。账面查,主要是查旅游基础设施、游乐设施、服务设施等预、决算报告、资金凭证等;查印刷旅游宣传资料的数量、付款凭证以及开展旅游宣传活动的付款凭证、资料、记录等。实地查,主要是到现场查各类旅游设施建设地点、进度情况等。通过账面查与实地查相结合,确定是否有旅游资源开发投入以及投入资金数量。

二打分办法

首先对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旅游资源开发投入情况进行逐项摸底考核,摸清各自实际旅游资源开发投入数额,然后以旅游资源开发投入最高的乡镇、街道为满分分,其他乡镇、街道根据其旅游资源开发投入数额与最高乡镇、街道投入的比例,计算出各自得分。

二乡村道路建设投入情况(分)

⒈组织工作:

由交通局负责考核。

⒉考核内容和办法:

一工程质量(分)。以(上级市)县交通局工程质量鉴定结果为准,优良记分,合格记分,不合格不得分。

二工程进度(分)。按时完工记分,工期拖后者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三建设里程(分)。当年实际完工里程数以上记分,每超加分;以下每记分。

四附属设施(分)。按规定设百米桩、里程碑记分;警示桩、标志碑齐全记分;有路沿石记分。

五路面处理(分)。路面平整记分;无障碍物(如草垛等)、无占道经营、无打场晒粮现象记分。

六路边处理(分)。路肩、边坡、泄水槽达到要求记分;村镇驻地边沟修建符合要求记分。

七道路绿化(分)。有绿化计划记分;已落实绿化计划记分。

八道路养护(分)。养路工按规定上路养护,确保路况良好,安全、畅通记分,养护不好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不得分。

三驻地人口规模(分)

⒈组织工作:

由统计局负责考核。

⒉考核内容:

全县处乡镇(街道)××年度各乡镇(街道)驻地人口规模与××年各乡镇(街道)驻地人口规模。

⒊考核办法:

一以××年年末各乡镇(街道)驻地人口为基期数,××年年末驻地人口为报告期数。

二驻地人口比上年增长计分;以此为基准数,每增减加减分,最后汇总数即为该乡镇(街道)实际得分。

三相关数据资料以公安年报为准,由统计局负责具体计算并打分。

⒋组织实施:本实施细则由统计局会同公安局、建设局负责对处乡镇(街道)进行考核。

四小城镇管理(分)

⒈组织工作:

由建设局负责考核。

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是否成立环卫队伍,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镇容镇貌以及摊点经营有序、有无乱搭乱建现象等方面。

⒊考核办法:

共计分。具备应有的用于环境卫生工作的车辆、机械等,从事环卫工作的人员和相应的垃圾处理厂的建设等,得分;建立了环境卫生、建设管理、村镇管理等制度,并且已上墙和落实,得分;镇容镇貌整洁卫生,得分;驻地主要街道无乱摆摊点的现象,经营有序,得分;驻地无乱搭乱建现象,得分。

五小城镇规划(分)

⒈组织工作:

由规划国土局、建设局负责考核。

⒉考核内容分

一规划编制分

①乡镇域总体规划分

考核乡镇提供规划图件资料,考核乡镇域总体规划的编制情况。规划已编制,并通过论证评审的,得分;规划已编制,未经论证评审的,得分;已着手规划编制,未完成的,得分;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得分。

②乡镇驻地总体规划分

考核乡镇提供驻地总体规划图件资料,考核乡镇驻地总体规划编制情况。规划已编制,并通过论证评审的,得分;规划已编制,未经论证评审的,得分;已着手规划编制,未完成的,得分;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得分。

③乡镇专业规划分

考核乡镇提供乡镇专业规划图件资料,考核乡镇专业规划编制情况。乡镇专业规划每缺一面扣分,直到扣完为止。

④村庄规划分

村庄规划年内完成的,得分,每降低个百分点扣分。

二规划管理分

①乡镇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分

考核乡镇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规范情况,即“一书两证”的发放情况。“一书两证”发放率达的,得分,每降低个百分点扣分,直到扣完为止。

②村镇规划管理分

考核乡镇村镇规划管理职能、管理制度规范情况。村镇规划管理制度健全,强化村镇规划管理,职能到位,管理规范的,得分;管理不够规范的酌情扣分。

③绿线管制分

考核乡镇绿线管制制度实施情况。抽查一条主要交通干道或规划区内一条主要街道,严格按诸政发〔〕号文件实施的,得分,每发现一处占压绿线的,扣分,直到扣完为止。

三执法监察(分)

考核用地建设规范情况。随机抽查××年度处建设项目,查阅有关资料,每发现一处“双违”扣分,每发现一处违法建设扣分,扣完为止。

四执行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及上级业务部门部署任务分

考核执行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及上级业务部门部署任务情况。较好的,得分;较差的酌情扣分。

⒊考核办法:

由规划国土局、建设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考核小组,听取各乡镇的村镇规划工作汇报,查看有关档案资料和有关现场。

六纯加减分项目

⒈组织工作:

由县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文明办、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办公室、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经管局、县计生局、县局共个部门参与,每参与部门派出一名懂业务的同志负责进行考核。

⒉考核标准:

参与考核的部门依据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考核内容及要求,结合本行业、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出考核表及考核标准。

组织部负责对农村党支部建设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是:每出现一个无党支部书记的村扣分,每出现一个支部班子不健全的村扣分;村党支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组织换届的,每出现一个扣分,组织换届不成功的,每出现一个扣分。

文明办负责对创建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村庄情况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是:年度内创建文明乡镇不达标的扣分,创建文明单位达不到的扣分,创建文明村庄达不到的扣分。

财政局负责对农业税收征收情况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是:农业税收征收每低于分配任务(以计)一个百分点,扣分。

公安局负责对重特大刑事案件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是:各乡镇(街道)发案率每高于全县发案率一个万分点,扣分。

办公室负责对×××分子滋事情况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是:每发生一起×××分子到(上级市)或济南、北京滋事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分别扣分、分和分。

建设局负责对新建、扩建和搬迁项目审批情况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是:每发现一个新建、扩建和搬迁项目未经建设部门审批的(即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和开工许可手续),扣分。

环保局负责对新建、扩建和搬迁项目环评和发生污染事故情况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是:每发现一个新建、扩建和搬迁项目未经环境评价和环保审批的,扣分;每发生一起污染事故,扣分。

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负责对违法占用土地情况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是: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而擅自占用土地的行为,每发现一宗扣分。另有个别情况,由土地管理主管部门掌握酌情扣分。

民政局负责对村委会换届情况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是:村委会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组织换届的,每出现一个扣分;组织换届不成功的,每出现一个扣分。

监察局负责对行政效能投诉案件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是:每被投诉一起,经查证属实,确实存在行政效能问题的,扣分。

安监局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是:每发生一起损失万元以上火灾、爆炸、生产、建设、运输等事故或死亡人,分别扣分;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取消评选资格。

经管局负责对农民负担案件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是:每发生一起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扣分。

计生局负责对计划生育问题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是:凡当年计划生育率达到的,不再进行个案扣分;计划生育率低于的,每出现一例计划生育超生户扣分。属于瞒漏报,被举报或查处的,每一例扣分。

局负责对集体上访案件的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是:每发生一起因工作和政策问题处理不当导致集体上访案件,到县里的扣分,到(上级市)的扣分,到省的口分,到京的扣分。

乡镇年度考核个人总结例3

院长年薪仍然由三部分构成坚持工作业绩、经营成效、兼顾公平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责任与利益、风险与报酬相一致的原则,坚持有利于调动院长和职工两方面积极性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全区各乡镇卫生院协调发展的原则,结合事业单位“工改”,调整原乡镇卫生院院长年薪由基本薪金、风险薪金、奖励薪金三部分为由基本薪金、绩效薪金、奖励薪金三个部分构成。

二、调整了三部分的内涵和考核指标

原来院长年薪制中,基本薪金是院长收入的基本保障,风险薪金偏重于体现乡镇卫生院的效益,奖励薪金是促使乡镇卫生院积累而提高抗风险能力。我们尊重乡镇卫生院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乡镇卫生院筹资已经从首要任务转变成了任务之一的实际,调整院长年薪构成的内涵,以充分借助分配的杠杆作用,引导乡镇卫生院全面履行职能。

(一)为院长提供基本保障的基本薪金。基本薪金主要根据全区乡镇卫生院院长档案工资中岗位工资的平均数确定,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基本薪金分别为每月700元、600元,由农村卫生事业费预算解决,不以考核结果为依据,按月发放。

(二)体现院长全面履行职能的绩效薪金。以全区乡镇卫生院职工现行档案工资总额减去岗位工资总额后的平均数作基数,根据对工作业绩指标的百分制量化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绩效薪金为1倍;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的,按基数的1—4倍兑现绩效薪金。

一、用对核心指标进行考核的办法来考核院长工作业绩、履行职能的情况。

核心指标由三类19个组成。一类是公共卫生工作核心指标10个,即免疫规划接种调查吻合率、结核病人转诊率、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慢非病规范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报告传染病发病率、食品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农村家庭宴席卫生规范化管理率。二类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核心指标4个,即卫生服务质量、基本卫生服务满意度、基本卫生服务满足度、新农合医疗服务。三类是社会卫生管理核心指标5个,即村卫生室建设情况、村卫生室人员管理情况、村卫生室药品管理情况、村卫生室新农合医疗服务管理情况。19个核心指标分别确定了分值,共100分。每年可根据工作重点调整核心指标的权重。与此同时,还设定7个扣分指标,即发生预防接种事故、发生责任性孕产妇死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和医疗责任事故、违反新农合有关规定、乡镇卫生院或院长被区卫生局通报批评。扣分指标也分别给予了2-5分不等的分值。

二、改变原来对年度目标责任书、院长任期阶段目标内容进行考核

绝大部分指标依据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得出结果,如免疫规划接种调查吻合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由每季度的调查结果确定,卫生服务质量由每年的两次外部评价结果确定;部分指标根据日常管理确定;只有基本卫生服务满意度、基本卫生服务满足度等少部分指标需要通过年终考核时通过问卷调查确定。采用核心指标考核,考核工作量大大减少,考核分值的随意性降低。

乡镇年度考核个人总结例4

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是制约农村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但由于缺乏制度约束,长期以来,在乡镇干部队伍中普遍存在着干部调整随意性较大、干部选拔缺乏制度约束机制、致使乡镇干部调动频繁、队伍不稳、搞短期行为等问题。有的县仅*年一年,就调整63人,15个乡镇的80余名干部一直处于频繁调转之中。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对盘锦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乡镇工作缺乏连续性、农村经济缺乏长远发展规划、基层领导班子缺乏凝聚力,严重制约了乡镇经济的发展,对农村发展形成了不必要的屏障,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三农”问题的解决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通过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解决农村发展的问题,是摆在各级党委面前的一个难题。

*年,市委结合乡镇换届,在全市29个乡镇领导班子和222名领导干部中全面实施任届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实行任届制的意见》。明确规定了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届时限和范围:即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期与党委、政府班子任届同步,一个任届为3年,一般在同一乡镇同一职务任职不超过2个任届,最高连续任职不超过3个任届,担任乡镇领导职务的最高年龄限制,一般为男57周岁,女52周岁,干不满一届的不再提名。在规定任期时限和范围的同时,为切实选准、选好能想事、干事、成事的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县区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乡镇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坚持了选举制、扩大了公选制、减少了委任制等相关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了乡镇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制度和监督制约等管理制度,为任届制的实施提供了根本保障。在当年进行的乡镇党委、政府换届选举中,就有一部分政绩平平、无所作为的乡镇干部迫于工作压力主动提出改任非领导职务,相应的,一部分政治强、懂经济、会管理的年轻干部的脱颖而出,被充实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来。使全市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整体合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换届后,全市222名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由换届前的49岁下降到43.5岁;文化程度大学本科以上的由原来的43%,提高到78%,其中乡镇党委书记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有6人,占乡镇党委书记总数的21.4%。

通过执行任届期限的规定,基本稳定了乡镇干部队伍。实施任届制以来的3年中,全市29个乡镇共调整乡镇领导干部66人,平均每年22人,占乡镇干部总数的9.9%,较没有实施任届制的*年相比,下降了20.3%,乡镇领导班子一把手的调整率控制也在3.4%之内。乡镇干部队伍的基本稳定,极大地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激发了乡镇干部队伍的活力。如:盘山县太平镇位于盘锦的北部,交通便利,有着良好的发展基础,任届制实施之前,由于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期不明确,工作干劲不足,存在“推着走、缓着干”的思想,工作热情不高、工作效果较差,失去了一次又一次的发展机会。实行任届制后,乡镇领导班子明显增强了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和立足长远的意识。镇党委、政府任届伊始,就根据太平镇的区位和资源优势,明确提出了“农业立镇、工业兴镇、科技强镇”的发展思路。调整全镇的农业生产向生态化、立体化、现代化发展,实现了工业、农业、商业的全面发展。2003年全镇工业产值27520万元,利税1830万元。今年前5个月,省内外又有4家企业在太平投资,总引入资金达5000余万元,现在,工业园区有规模企业35家,实现工业总产值1.7亿元。

二、任期有责,明确了乡镇领导干部的努力方向

长期以来,由于乡镇干部的选拔任用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乡镇干部的考核评定缺乏有效依据、量化标准和严谨程序。致使部分乡镇干部工作目标不明确,工作中“绕着走”、“推着干”,安于现状当“太平官”、“安稳官”,开拓创新、奋力争先意识不强,责任意识趋于淡化。有些干部虽然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但由于时时处于被调转状态而无法有效地实施自己的工作目标,同样处于一种工作的无计划状态。任期不定、责任不明,使部分乡镇干部制定工作目标时随意性较大,不顾长远利益、只做表面文章,有的甚至出现“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不正常现象。

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在实施任届制的过程中,在规定任届期限的同时,重点明确了任期目标。规定在任届期间,必须制定班子责任目标和领导干部责任目标,并把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头。通过责任目标的确立,既明确了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也明确了领导干部的努力方向。一是合理确立任届目标内容。根据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届目标内容进行合理安排。任届目标内容一般由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党建目标三部分组成,不同的目标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赋予一定的分值,便于在考评过程中的量化。对目标分值的确定,本着与客观现实相吻合、与法律规定相一致的原则,增强了任届目标的可操作性。二是科学制定具体责任目标。县委和政府,以及组织、财政、统计、计划等相关部门,通过对乡镇历史基础、工作环境、资源优势、地理优势、人才优势等相关情况的综合分析,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根据乡镇的地域特点、经济现状,拟定初步目标方案。对乡镇党委、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规划目标的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同时听取党政班子成员、乡镇部门和一般干部群众对新一届党委、政府规划目标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进行细致地归纳、分析、研究,拟定出党政班子及其成员的初步目标,经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任期目标。审定的初步任期目标,提交县委审查,使任期目标趋于完善合理。三是落实个人岗位目标责任,各乡镇在乡镇班子责任目标确立的基础上,对总体目标进行分解,按班子成员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做到每个岗位都有责任、每名干部都有目标。

任届目标的制定,强化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增强了乡镇领导干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多数乡镇干部在任届目标明确的前提下,调整了工作态度、理清了工作思路,把以往关心个人得失的心态转变到研究工作上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大洼县结合任届制的实施,在全县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了“六比六看”活动,既比服务,看扶持力度;比发展,看经济总量;比特色,看结构调整;比创业,看项目建设;比效益,看财政收入;比贡献看帮带群众。极大地激发了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想干事、干成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乡镇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出现了项目建设昂首阔步,富民工程如火如荼,市场经济体系渐入佳境,小城镇建设多姿多彩的良好局面。2003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实现42亿元,同比增长19.8%;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1.25亿元,同比增长11.3%;招商引资项目35个,协议金额9亿元,正式立项30个,投资总额3亿元。

三、按绩奖惩,树立了凭实绩用干部的正确导向

由于乡镇干部考核评定缺乏有效依据、量化标准,进而形成了“干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想法。乡镇工作难评价、乡镇干部难考核,一直是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面临的一个难题。一旦处理失当,极易在乡镇干部重形成推着干、绕着走的做法。

乡镇年度考核个人总结例5

(一)建制镇:碧阳镇、宏村镇、西递镇、渔亭镇

(二)一般集镇:柯村乡、宏潭乡、美溪乡、洪星乡

二、考评内容

(一)城镇建设:主要考核城镇化水平、项目建设、城镇功能、镇容镇貌。

(二)规划管理:主要考核城乡规划编制、规划执行与管理、建筑风貌控制。

(三)经济发展:主要考核城镇财政总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增幅。

三、考评方法及程序

以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考核

县建设局每月不定期对各乡镇进行实地考核检查,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度,查阅相关资料、台帐,并将考核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之一。

(二)年终考核

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评分阶段。按照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各乡镇进行自查自纠,并准备好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包括本年度城镇建设工作总结、自评结果、相关证明材料等),以乡镇政府正式文件向县建设局报送。该阶段于本年度12月28日前结束。

2、复查审核阶段。由县建设局牵头,规划、国土、农业、发改、财政、统计、民政、市容等部门共同参与,依据考评办法,逐项复核各乡镇上报的自评材料,形成复核认定的评分结果。县建设局结合日常考核情况,确定最终考核表彰名次,报县政府审定。该阶段于次年1月8日前结束。

3、总结表彰阶段。在县委、县政府年度表彰大会上,对获奖乡镇进行表彰。

四、考评工作要求

(一)城镇建设考核评比,主要看建设成效,看发展实绩,看管理水平,体现县政府提出的“六比六看”(比发展、看位次,比增量、看变化,比项目、看投资,比特色、看产业,比争先、看干劲,比绩效、看贡献)的要求,重点对当年城镇建设各项工作进行评比。

乡镇年度考核个人总结例6

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招商引资、民营经济、林业生产、奶牛生产、税费征收、乡镇规划建设、农村合作医疗、村村通工程、社会稳定、基层组织建设十项工作为重点。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考核各乡镇的工作政绩,为正确评价和任用干部提供依据,真正形成以实绩排座次、凭贡献定奖惩、按发展论功过的良好机制,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考核内容

(一)单项考核

对今年10项重点工作实行单项考核、奖惩,单项考核均实行百分制。

1、招商引资

招商引资执行中共宁津县委、宁津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和外经外贸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的任务,完成进度以实际固定资产投入额为准。

对招商引资的考核,按照中共宁津县委办公室、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招商引资考核统计办法》的通知精神进行考核。招商引资总投入额第一名的乡镇计100分,根据第一名的投入额计算出每万元的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的投入额计算出各乡镇的得分。

2、民营经济

对民营经济的考核,按照中共宁津县委办公室、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民营经济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进行,主要考核:①重点项目(指固定资产投入3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②工业园区新增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额(指投入额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③工业园区(包括专业市场)基础设施建设;④新增规模企业(每新增一个规模企业抵顶一个固定资产投入200万元的项目)。

考核时,各乡镇将重点项目、园区新增企业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固定资产投入情况列出清单,报县政绩考核办公室,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组织民经局、统计局、招商办、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办进行实地考核验收,主要查看基础设施建设现场、企业厂房、设备和帐簿。对新增设备的投入额,以票据为准(结合厂价咨询);对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厂房和新增旧设备进行评估作价。新增规模企业以县统计局登记备案为准。

对老企业增上项目固定资产投入额按100%计;对新上项目固定资产投入额按130%计。

民营经济总投入额第一名的乡镇计100分,根据第一名的投入额计算出每万元的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的投入额计算出各乡镇的得分。

3、林业生产

(1)考核绿色通道工程(河道绿化)的投入额。绿色通道指七条主要公路(宁德路、宁吴路、宁东路、宁乐路、临南路、宁长官路、宁相路)绿化带的补植,其它县乡路、村村通公路两侧绿化带新增植树。

(2)考核速生丰产林(30亩以上的速生片林、农田林网)的投入额。速生丰产林指农田内栽植的速生片林。

对林业生产的考核,绿色通道工程按乡镇自然区域考核,速生丰产林按新增面积考核。乡镇将当年新增速生丰产林面积按村登记造册,报县政绩考核办公室,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时,采取实地丈量面积、宽度、行距和株距的办法进行。

绿色通道工程(河道绿化)和速生丰产林按55株折1亩。计分面积=植树亩数—必须完成而未完成的亩数—死亡亩数×3,每亩按2000元计投入额。投入额第一名的乡镇计100分,根据第一名的投入额计算出每万元的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的投入额计算出各乡镇的得分。同时,对七条干线公路绿化带的补植实行减分考核,按千米段抽查,每空缺1%减1分。

4、奶牛生产

奶牛生产考核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和奶牛的投入额。

对奶牛生产的考核,采取动态考核的办法。每季度乡镇将当年新增奶牛按村登记造册,报县政绩考核办公室,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组织人员考核验收。考核时,实地查看畜舍,清点实际存栏数量,存栏量以年终考核结果为准。按照固定资产投入和奶牛的价格(每头奶牛按2万元计)计算总投入额,投入额第一名的乡镇计100分,根据第一名的投入额计算出每万元的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的投入额计算出各乡镇的得分。

5、税费征收

按照中共宁津县委办公室、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精神,农业税、引黄水费、“两工”以资代劳款按时上缴县财政的计100分。农业税每拖缴一天减1分;引黄水费每拖缴一天减1分;“两工”以资代劳款每拖缴一天减1分;因此而发生的案件每出现一起越级到县、市、省、进京上访的,分别减2分、4分、6分、10分。

对税费工作的考核。农业税、引黄水费和“两工”以资代劳款上缴以县财政局登记为准;案件以农业局、局登记备案为准。

6、乡镇规划建设

乡镇规划建设重点考核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即“10片、7线、11点”和规划建设两个方面。

(1)规划编制(60分)

①“10片”的规划(25分)。除宁津镇外,其他10个乡镇10月底前完成驻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计15分,完不成的不计分。完成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计10分,年底完不成的不计分。

②“11点”的规划(5分)。11月底前每个乡镇完成1个小康示范村建设规划的计5分,完不成的不计分。

③“7线”的规划(30分)。7条干线公路指宁德路、宁吴路、宁东路、宁乐路、临南路、宁长官路、宁相路。10月底前每个乡镇完成公路两侧100米内(含穿膛村)规划的计30分,完不成的不计分。

以上三项规划均以规划图纸为准(必须是县级以上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规划)。

(2)规划建设(40分)

乡镇驻地和涉路建筑,须按规划审批,手续齐全,经正式设计并按图纸施工,工业厂房建设标准为轻钢屋面、墙体抹灰并按工业园标准粉刷涂料、现代造型,其它为二层以上楼房,符合上述要求的计40分。每发现一处无用地审批手续建筑的减2分,无设计方案审批手续的减2分,有手续不按设计施工建设的减2分,企业建传统厂房、其它建平房的减10分。

7、农村合作医疗

(1)资金筹集(70分)

按照中共宁津县委办公室、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宁办发[2003]36号)的通知精神,乡镇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数要达到农业人口总数的50%(宁津镇为80%),按照以上比例和规定标准(每人10元)筹资。筹资额按任务数和规定时限(截止9月10日18时)上缴县财政的计70分。筹资额未按任务数上缴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减3分;筹资额未按规定时限上缴的,每拖缴一天(以县财政局收款单据为准)减1分。

(2)资金管理(30分)

乡镇合作医疗设专用帐户的计10分;有专人负责的计10分;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计10分。以上三项达不到要求的不计分。

8、村村通工程

(1)路基加宽工程(50分)

按照中共宁津县委、宁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长官镇、大柳镇、时集镇、刘营伍乡、张大庄乡于2003年5月1日前完成路基加宽工程;宁津镇、柴胡店镇、杜集镇、相衙镇、大曹镇、保店镇于2003年5月20日前完成路基加宽工程。按照以上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乡镇计50分。

(2)桥涵管配套、养护管理、路容整理(50分)

①桥涵管配套。达到标准要求的计10分。每缺少一处配套工程或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差)减1分。

②养护管理。达到标准要求的计10分。其中,建立养护管理机构、组建养护管理队伍计3分;落实养护资金计3分;制定养护管理办法、明确责任计1分;路政管理专人负责计2分;养护资料齐全计1分。养护管理机构不健全的减1分;养护队伍不健全的减2分;养护资金按未到位资金比例减分;未制定养护办法或责任制不落实的减1分;路政管理无专人负责的减2分;养护资料不齐全的减1分。

③路容整理。达到标准要求的计30分。其中,路肩宽度计9分;路肩整容计3分;绿化平台计6分;边坡计6分;边沟计6分。不平整、不整齐、不整洁路段以累计长度减分,每200米(含200米以下)减1.5分。

9、社会稳定

对社会稳定工作实行减分制考核。年内无个体上访、集体上访、积案、群体性(10人以上)事件、恶性事件发生的得100分,有发生的按规定标准减分。

(1)工作。每出现一起个体越级到县、市、省、进京上访的,分别减2分、5分、10分、20分;每出现一起集体越级(5人以上)到县、市、省、进京上访的,分别减5分、10分、20分、40分;每出现一起积案减10分。

(2)。每发生一起群体性(10人以上)事件,根据人数多少、情节轻重、社会影响程度和事件性质减20—50分。

(3)恶性事件。农村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因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原因而致人伤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减20—50分。

对社会稳定工作的考核,个体上访、集体上访和积案以局登记备案为准;以政法委提供情况为准;恶性事件以政法委、农业局提供情况为准。

10、后进村整顿

每治理整顿好一个无班子村得20分;每治理整顿好一个后进村得10分。后进村、无班子村以组织部已掌握名单为准。整顿结束后,乡镇申请验收,验收标准另行制订。参加县委组织的农村干部培训班,每缺勤1人次减1分。总分不超过100分。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实行千分制,其中经济发展占700分,其它工作占300分。

1、经济发展包括:①招商引资,②民营经济,③林业生产,④奶牛生产,⑤高效农业(指当年新增冬暖大棚10个以上的片、除粮、棉、油、林以外经济作物集中种植100亩以上的片和存栏肉牛100头以上,良种猪1000头以上,鸡1万只以上,羊100只以上的养殖大户。折算标准见附表)。按总投入额计分,总投入额第一名的乡镇计700分,根据第一名的投入额计算出每万元的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的投入额计算出各乡镇的得分。

2、其它工作包括:①税费征收,②乡镇规划建设,③农村合作医疗,④村村通工程,⑤社会稳定,⑥基层组织建设,⑦统计工作。计分方法是先计算出税费征收、乡镇规划建设、农村合作医疗、村村通工程、社会稳定、基层组织建设6项内容的合计得分后,再按(300÷第一名6项得分合计数×每乡镇6项得分合计数)计算各乡镇折合分数。统计工作实行减分,按照宁津县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2003年民营经济发展计划》任务指标,完成统计任务的乡镇不减分,每有一项完不成统计任务的减5分。主要经济指标被市以上统计部门检查验收,每有一次不合格的减10分。

3、加减分

乡镇单项工作受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的加10-20分,通报批评的减10-20分,以县委、县政府正式文件为准。

4、“一票否决”

对①招商引资、②、③计划生育、④农民负担、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制。

招商引资以实际考核为准(完不成年初下达任务的一票否决);以局提供情况为准;计划生育以县计生局提供情况为准;农民负担以县农业局提供情况为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县政法委提供情况为准。

按照综合考核得分和加减分情况,计算出各乡镇的最后得分,按得分多少排出乡镇的名次。每有一项“一票否决”,综合考核向后推两个位次。

三、奖惩政策

按照乡镇工作政绩考核的结果,设立荣誉奖、物质奖、职务升迁、岗位调整、末位轮岗五种奖惩办法。

1、荣誉奖。综合考核前四名的乡镇授予“政绩工作考核先进乡镇”荣誉称号并颁发铜牌。第一名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记三等功。单项考核前三名的乡镇授予“××工作考核先进乡镇”荣誉称号并颁发铜牌。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的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定为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等次。

2、物质奖。综合考核前四名的乡镇发放奖金。第一名的乡镇党委书记3万元、乡镇长2万元;第二名的乡镇党委书记2万元、乡镇长1万元;第三名的乡镇党委书记1万元、乡镇长0.5万元;第四名的乡镇党委书记0.5万元、乡镇长0.3万元,同时各奖励一级工资。对综合考核后两名的乡镇实行罚款,倒数第一名的乡镇罚款2万元,倒数第二名的乡镇罚款1.5万元,罚金由县财政代扣。

单项考核前一、二、三名的乡镇颁发奖金,具体数额另行规定,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的副职各奖励一级工资。乡镇获多个单项奖励的,奖金不重复发放,一年内奖励工资最多一级。对单项考核后两名的乡镇实行罚款,倒数第一名的乡镇罚款1.5万元,倒数第二名的乡镇罚款1万元,罚款不重复。罚金由县财政代扣。

3、职务升迁。综合考核前四名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优先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为县级干部人选,乡镇长优先提拔。

4、岗位调整。在县直部门、乡镇干部调整时,按照中共宁津县委《关于大力推进领导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规定,原则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政绩“级次”与单位“档次”对应调整。

5、末位轮岗。对乡镇工作政绩考核最后一名,同时没有完成县委、县政府分配任务的乡镇党委书记,按照中共宁津县委《关于大力推进领导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精神,第一年亮黄牌,连续两年处末位者,调出原乡镇,降职安排;最后一名乡镇的乡镇长一年内不予提拔。

6、“一票否决”政策:被一票否决的乡镇,取消各种奖励资格。

四、组织领导

1、乡镇考核工作在县政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牵头与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奖励工资、记功由县人事局办理;职务升迁、岗位调整、末位轮岗由县委组织部办理;物质奖惩由县财政局办理。以上工作由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督办。

3、年终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经县直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县政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字,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阅,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最后,考核结果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公布。各责任单位按文件兑现各项政策。

乡镇年度考核个人总结例7

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招商引资、民营经济、林业生产、奶牛生产、税费征收、乡镇规划建设、农村合作医疗、村村通工程、社会稳定、基层组织建设十项工作为重点。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考核各乡镇的工作政绩,为正确评价和任用干部提供依据,真正形成以实绩排座次、凭贡献定奖惩、按发展论功过的良好机制,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考核内容

(一)单项考核

对今年10项重点工作实行单项考核、奖惩,单项考核均实行百分制。

1、招商引资

招商引资执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和外经外贸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的任务,完成进度以实际固定资产投入额为准。

对招商引资的考核,按照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招商引资考核统计办法》的通知精神进行考核。招商引资总投入额第一名的乡镇计100分,根据第一名的投入额计算出每万元的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的投入额计算出各乡镇的得分。

2、民营经济

对民营经济的考核,按照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民营经济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进行,主要考核:①重点项目(指固定资产投入3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②工业园区新增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额(指投入额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③工业园区(包括专业市场)基础设施建设;④新增规模企业(每新增一个规模企业抵顶一个固定资产投入200万元的项目)。

考核时,各乡镇将重点项目、园区新增企业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固定资产投入情况列出清单,报县政绩考核办公室,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组织民经局、统计局、招商办、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办进行实地考核验收,主要查看基础设施建设现场、企业厂房、设备和帐簿。对新增设备的投入额,以票据为准(结合厂价咨询);对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厂房和新增旧设备进行评估作价。新增规模企业以县统计局登记备案为准。

对老企业增上项目固定资产投入额按100%计;对新上项目固定资产投入额按130%计。

民营经济总投入额第一名的乡镇计100分,根据第一名的投入额计算出每万元的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的投入额计算出各乡镇的得分。

3、林业生产

(1)考核绿色通道工程(河道绿化)的投入额。绿色通道指七条主要公路(*)绿化带的补植,其它县乡路、村村通公路两侧绿化带新增植树。

(2)考核速生丰产林(30亩以上的速生片林、农田林网)的投入额。速生丰产林指农田内栽植的速生片林。

对林业生产的考核,绿色通道工程按乡镇自然区域考核,速生丰产林按新增面积考核。乡镇将当年新增速生丰产林面积按村登记造册,报县政绩考核办公室,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时,采取实地丈量面积、宽度、行距和株距的办法进行。

绿色通道工程(河道绿化)和速生丰产林按55株折1亩。计分面积=植树亩数—必须完成而未完成的亩数—死亡亩数*3,每亩按2000元计投入额。投入额第一名的乡镇计100分,根据第一名的投入额计算出每万元的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的投入额计算出各乡镇的得分。同时,对七条干线公路绿化带的补植实行减分考核,按千米段抽查,每空缺1%减1分。

4、奶牛生产

奶牛生产考核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和奶牛的投入额。

对奶牛生产的考核,采取动态考核的办法。每季度乡镇将当年新增奶牛按村登记造册,报县政绩考核办公室,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组织人员考核验收。考核时,实地查看畜舍,清点实际存栏数量,存栏量以年终考核结果为准。按照固定资产投入和奶牛的价格(每头奶牛按2万元计)计算总投入额,投入额第一名的乡镇计100分,根据第一名的投入额计算出每万元的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的投入额计算出各乡镇的得分。

5、税费征收

按照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精神,农业税、引黄水费、“两工”以资代劳款按时上缴县财政的计100分。农业税每拖缴一天减1分;引黄水费每拖缴一天减1分;“两工”以资代劳款每拖缴一天减1分;因此而发生的案件每出现一起越级到县、市、省、进京上访的,分别减2分、4分、6分、10分。

对税费工作的考核。农业税、引黄水费和“两工”以资代劳款上缴以县财政局登记为准;案件以农业局、局登记备案为准。

6、乡镇规划建设

乡镇规划建设重点考核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即“10片、7线、11点”和规划建设两个方面。

(1)规划编制(60分)

①“10片”的规划(25分)。除*镇外,其他10个乡镇10月底前完成驻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计15分,完不成的不计分。完成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计10分,年底完不成的不计分。

②“11点”的规划(5分)。11月底前每个乡镇完成1个小康示范村建设规划的计5分,完不成的不计分。

③“7线”的规划(30分)。7条干线公路指宁德路、宁吴路、宁东路、宁乐路、临南路、宁长官路、宁相路。10月底前每个乡镇完成公路两侧100米内(含穿膛村)规划的计30分,完不成的不计分。

以上三项规划均以规划图纸为准(必须是县级以上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规划)。

(2)规划建设(40分)

乡镇驻地和涉路建筑,须按规划审批,手续齐全,经正式设计并按图纸施工,工业厂房建设标准为轻钢屋面、墙体抹灰并按工业园标准粉刷涂料、现代造型,其它为二层以上楼房,符合上述要求的计40分。每发现一处无用地审批手续建筑的减2分,无设计方案审批手续的减2分,有手续不按设计施工建设的减2分,企业建传统厂房、其它建平房的减10分。

7、农村合作医疗

(1)资金筹集(70分)

按照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宁办发[20*]36号)的通知精神,乡镇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数要达到农业人口总数的50%(*镇为80%),按照以上比例和规定标准(每人10元)筹资。筹资额按任务数和规定时限(截止9月10日18时)上缴县财政的计70分。筹资额未按任务数上缴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减3分;筹资额未按规定时限上缴的,每拖缴一天(以县财政局收款单据为准)减1分。

(2)资金管理(30分)

乡镇合作医疗设专用帐户的计10分;有专人负责的计10分;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计10分。以上三项达不到要求的不计分。

8、村村通工程

(1)路基加宽工程(50分)

按照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长官镇、大柳镇、时集镇、刘营伍乡、张大庄乡于20*年5月1日前完成路基加宽工程;*镇、*镇于20*年5月20日前完成路基加宽工程。按照以上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乡镇计50分。

(2)桥涵管配套、养护管理、路容整理(50分)

①桥涵管配套。达到标准要求的计10分。每缺少一处配套工程或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差)减1分。

②养护管理。达到标准要求的计10分。其中,建立养护管理机构、组建养护管理队伍计3分;落实养护资金计3分;制定养护管理办法、明确责任计1分;路政管理专人负责计2分;养护资料齐全计1分。养护管理机构不健全的减1分;养护队伍不健全的减2分;养护资金按未到位资金比例减分;未制定养护办法或责任制不落实的减1分;路政管理无专人负责的减2分;养护资料不齐全的减1分。

③路容整理。达到标准要求的计30分。其中,路肩宽度计9分;路肩整容计3分;绿化平台计6分;边坡计6分;边沟计6分。不平整、不整齐、不整洁路段以累计长度减分,每200米(含200米以下)减1.5分。

9、社会稳定

对社会稳定工作实行减分制考核。年内无个体上访、集体上访、积案、群体性(10人以上)事件、恶性事件发生的得100分,有发生的按规定标准减分。

(1)工作。每出现一起个体越级到县、市、省、进京上访的,分别减2分、5分、10分、20分;每出现一起集体越级(5人以上)到县、市、省、进京上访的,分别减5分、10分、20分、40分;每出现一起积案减10分。

(2)。每发生一起群体性(10人以上)事件,根据人数多少、情节轻重、社会影响程度和事件性质减20—50分。

(3)恶性事件。农村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因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原因而致人伤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减20—50分。

对社会稳定工作的考核,个体上访、集体上访和积案以局登记备案为准;以政法委提供情况为准;恶性事件以政法委、农业局提供情况为准。

10、后进村整顿

每治理整顿好一个无班子村得20分;每治理整顿好一个后进村得10分。后进村、无班子村以组织部已掌握名单为准。整顿结束后,乡镇申请验收,验收标准另行制订。参加县委组织的农村干部培训班,每缺勤1人次减1分。总分不超过100分。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实行千分制,其中经济发展占700分,其它工作占300分。

1、经济发展包括:①招商引资,②民营经济,③林业生产,④奶牛生产,⑤高效农业(指当年新增冬暖大棚10个以上的片、除粮、棉、油、林以外经济作物集中种植100亩以上的片和存栏肉牛100头以上,良种猪1000头以上,鸡1万只以上,羊100只以上的养殖大户。折算标准见附表)。按总投入额计分,总投入额第一名的乡镇计700分,根据第一名的投入额计算出每万元的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的投入额计算出各乡镇的得分。

2、其它工作包括:①税费征收,②乡镇规划建设,③农村合作医疗,④村村通工程,⑤社会稳定,⑥基层组织建设,⑦统计工作。计分方法是先计算出税费征收、乡镇规划建设、农村合作医疗、村村通工程、社会稳定、基层组织建设6项内容的合计得分后,再按(300÷第一名6项得分合计数*每乡镇6项得分合计数)计算各乡镇折合分数。统计工作实行减分,按照*县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20*年民营经济发展计划》任务指标,完成统计任务的乡镇不减分,每有一项完不成统计任务的减5分。主要经济指标被市以上统计部门检查验收,每有一次不合格的减10分。

3、加减分

乡镇单项工作受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的加10-20分,通报批评的减10-20分,以县委、县政府正式文件为准。

4、“一票否决”

对①招商引资、②、③计划生育、④农民负担、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制。

招商引资以实际考核为准(完不成年初下达任务的一票否决);以局提供情况为准;计划生育以县计生局提供情况为准;农民负担以县农业局提供情况为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县政法委提供情况为准。

按照综合考核得分和加减分情况,计算出各乡镇的最后得分,按得分多少排出乡镇的名次。每有一项“一票否决”,综合考核向后推两个位次。

三、奖惩政策

按照乡镇工作政绩考核的结果,设立荣誉奖、物质奖、职务升迁、岗位调整、末位轮岗五种奖惩办法。

1、荣誉奖。综合考核前四名的乡镇授予“政绩工作考核先进乡镇”荣誉称号并颁发铜牌。第一名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记三等功。单项考核前三名的乡镇授予“*工作考核先进乡镇”荣誉称号并颁发铜牌。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的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定为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等次。

2、物质奖。综合考核前四名的乡镇发放奖金。第一名的乡镇党委书记3万元、乡镇长2万元;第二名的乡镇党委书记2万元、乡镇长1万元;第三名的乡镇党委书记1万元、乡镇长0.5万元;第四名的乡镇党委书记0.5万元、乡镇长0.3万元,同时各奖励一级工资。对综合考核后两名的乡镇实行罚款,倒数第一名的乡镇罚款2万元,倒数第二名的乡镇罚款1.5万元,罚金由县财政代扣。

单项考核前一、二、三名的乡镇颁发奖金,具体数额另行规定,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的副职各奖励一级工资。乡镇获多个单项奖励的,奖金不重复发放,一年内奖励工资最多一级。对单项考核后两名的乡镇实行罚款,倒数第一名的乡镇罚款1.5万元,倒数第二名的乡镇罚款1万元,罚款不重复。罚金由县财政代扣。

3、职务升迁。综合考核前四名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优先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为县级干部人选,乡镇长优先提拔。

4、岗位调整。在县直部门、乡镇干部调整时,按照中共*县委《关于大力推进领导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规定,原则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政绩“级次”与单位“档次”对应调整。

5、末位轮岗。对乡镇工作政绩考核最后一名,同时没有完成县委、县政府分配任务的乡镇党委书记,按照中共*县委《关于大力推进领导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精神,第一年亮黄牌,连续两年处末位者,调出原乡镇,降职安排;最后一名乡镇的乡镇长一年内不予提拔。

6、“一票否决”政策:被一票否决的乡镇,取消各种奖励资格。

四、组织领导

1、乡镇考核工作在县政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牵头与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奖励工资、记功由县人事局办理;职务升迁、岗位调整、末位轮岗由县委组织部办理;物质奖惩由县财政局办理。以上工作由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督办。

3、年终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经县直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县政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字,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阅,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最后,考核结果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公布。各责任单位按文件兑现各项政策。

乡镇年度考核个人总结例8

各乡镇、街道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水产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机械化、龙头企业、一村一品、劳务经济、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考核组织

全县农民增收工作考核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由县农民增收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县农民增收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专业考核小组实施。

三、考核方式

农民增收工作实行定量、定性考核。定量考核农民人均纯收入,定性考核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水产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机械化、龙头企业、一村一品、劳务经济等工作。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水产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机械化、劳务经济、农民人均纯收入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由各乡镇、街道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如实向各专业考核小组提报申请并填写(或根据各业特点随时填写)县考核组统一印制的考核申报表,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县相关专业考核小组,过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县里不予考核。县各专业考核小组依据各乡镇、街道的申报材料,进行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或随机抽查,核实确定各乡镇、街道考核结果,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经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年终考核在2012年1月上旬进行,根据乡镇、街道平时考核和年底核实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农业龙头企业、一村一品、“三品”认证、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争创、农民专业合作社、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等实行年底一次性考核,由所在乡镇、街道在12月25日前如实向县考核组报告并填写县考核组统一印制的考核申报表,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相关专业考核小组,过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县里不予考核。县考核小组依据各乡镇、街道的申报材料,进行实地核实,确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办法

(一)种植业

1、种植业产值完成东发〔2011〕1号文件下达的目标任务的,计100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1分。考核时以县统计局核实认定的数据为准。

2、规模种植。每新发展瓜菜基地100亩且连片种植的计10分,超过100亩的按比例计分,低于100亩的不计分。每保持上年瓜菜连片种植面积100亩计0.5分,100亩以上按比例计分,每减少100亩扣10分。接茬种植瓜菜的,按复种面积进行统计。

3、设施农业。每新发展一个标准冬暖式大棚或大拱棚,计5分;每新连片发展十个标准冬暖式大棚或大拱棚,加计10分。每保持1个标准冬暖式大棚或大拱棚计0.5分,每减少一个减5分。标准冬暖式大棚每400平方米为一个计算单位;大拱棚每800平方米为一个计算单位。

4、规模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规模流转土地从事瓜菜种植的,新增土地规模流转面积第一名的乡镇、街道计100分,其余乡镇、街道按新增面积比例计分。土地连片流转面积低于100亩的不纳入统计考核范围。考核时查看农户与承包人签订的租地合同或土地入股手续,随机抽查部分农户并现场核实。

(二)畜牧业

1、畜牧业产值完成东发〔2011〕1号文件下达的目标任务的,计100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1分。考核时以县统计局核实认定的数据为准。

2、每新建一处规模养殖场计50分;每保持一处规模养殖场计3分;每减少一处规模养殖场减50分。每新建一处自然养猪法养殖场(发酵床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加计10分。养殖场标准为:①生猪存栏200头以上;牛、马、驴存栏50头以上;羊存栏100头以上;蛋鸡、蛋鸭、蛋鹅存栏3000只以上;肉鸡、肉鸭、肉鹅存栏4000只以上;特种动物存栏500只(头)以上;肉食兔存栏1000只以上;长毛兔存栏500只以上。②办理了动物防疫合格证(饲养种畜禽必须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合格证),建立健全了养殖档案、强制免疫档案,落实了兽医监管制度。考核时查验饲养数量,并查看动物防疫合格证、种畜禽生产许可证、存栏畜禽养殖档案、强制免疫档案、兽医监管记录、检疫申请单、检疫证存根、检疫统计汇总表。扩建的养殖场达到上述标准的,按新建规模养殖场计分。

3、强制免疫按照《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计分,满分为300分。

4、凡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或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畜牧业考核计0分。

(三)林果业

1、林果业产值完成东发〔2011〕1号文件下达的目标任务的,计100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1分。考核时以县统计局核实认定的数据为准。

2、规模栽植。①荒山绿化、丰产林、经济林每连片发展50亩且落实管护措施的计5分;50亩以上的按比例计分;50亩以下的不计分。连片新建农田林网500亩计2.5分,500亩以上的按比例计分,500亩以下不计分(不成网新植路树株可折算为丰产林计分)。每连片栽植核桃100亩加计2分,不足100亩的不加计分。丰产林、经济林、荒山绿化每减少100亩减5分。新完成林业营造面积、农田林网及原有丰产林、经济林、荒山造林减少情况,依据造林规划、上年度考核数据等相关材料,现场实地查看、走访后确定。②每新发展花卉苗木基地50亩计10分,每保持花卉苗木基地50亩计1分,每减少50亩减10分。每新发展一个林业标准大棚计5分,每保持一个林业标准大棚计0.5分,每减少一个减5分。林业标准大棚以占地面积300平方米为一个计算单位。

3、乡村绿化。达到省、市绿化先进村标准并得到省、市认定的,每村分别计8分、5分;达到省、市绿化先进乡镇、街道标准并得到省、市认定的,分别计15分、10分。绿化先进村及先进乡镇、街道查验上级批文等证明材料。

4、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事故的,林果业考核计0分。重大森林火灾事故考核时以市、县安监部门认定为准。

5、连片发生重大林木病虫危害,每500亩扣10分(林网按15亩折算1亩片林,四旁按110株折算1亩片林)。重大林木病虫危害以业务部门现场认定面积为准。

(四)水产业

1、水产业产值完成东发〔2011〕1号文件下达的目标任务的,计100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1分。考核时以县统计局核实认定的数据为准。

2、规模养殖。①自筹资金集中连片新建或改造标准化池塘100亩计10分,100亩以上的按比例计分,低于100亩的不计分。标准化池塘标准为:池塘规整,台面平整,路渠畅通,电力设施完善,看护管理房建设规范,池塘面积5-10亩,池深2.5-3米,坡比1:2-1:3。考核时查验自筹资金支出账目和发票,实地查验池塘面积。②标准化养殖。连片新发展标准化养殖面积100亩计10分,100亩以上按比例计分,100亩以下不计分;每保持连片标准化养殖面积100亩计1分,每减少100亩减10分;每集中连片新发展名优水产品养殖面积50亩计10分,50亩以上按比例计分,50亩以下不计分,每保持名优水产品养殖面积50亩计1分,每减少50亩减10分。年内新引进名优新品种每50亩加计10分。考核时查看标准化养殖技术操作规程、养殖生产日志、生产档案、渔业投入品合格证书,并现场查验池塘面积、查看水产养殖品种。名优养殖品种包括河蟹、乌鳢、黄颡、甲鱼、大青虾、鲶鱼等。

3、设施渔业。每新建一处1000立方米以上水体设施渔业计30分,每保持一处计3分,每减少一处减30分;每新建1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投资)50万元以上休闲渔业项目计30分,每保持一处计3分,每减少一处减30分。考核时查验投资账目和发票,并现场查看。

4、凡违反《湖渔业生产作业区域规划》从事网箱、网围养殖生产的,每查实一处减10分。考核时以业务部门现场查实认定的为准。

(五)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1、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按投资额计算,每自筹投资10万元计30分。①水利工程项目范围为:水库塘坝除险加固,灌区建设(新建、续建、配套1000亩以上),农村饮水,治涝工程(包括泵站、渠系、河道),节水灌溉(低压管灌1000亩以上,喷灌、微灌200亩以上),小流域综合治理(2平方公里以上),抗旱及水源工程(包括泵站、打井、配套),涝洼地改造(500亩以上的),度汛水毁工程修复等。②参加考核的单项工程,必须有年度计划、有实施方案,并报县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内容要规范,质量要符合标准;总投资规模必须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工程建设自筹资金查看乡镇、街道财政帐目收支数目,到工程现场核实工程量和工程投资,据此计算自筹资金和得分。③计分标准:a、具备以上工程规模的项目,按照乡镇、街道自筹资金累计总额计分,每自筹1万元计3分;b、经核实工程量,申报完成投资与实际完成投资差额在规定范围内的,按核实的实际投资额计分;差额超过规定范围的,该单项工程不计分。

2、农村饮水。保持2010年底通水村基数,工程管理运行良好的计60分;因管理不善2011年每停用一个通水村扣5分;每新增一个通水村加计5分;每扩增单片集中供水规模5个行政村且供水率达到90%以上的加计10分;每新增一个标准化供水村加计2分。标准化供水村指供水村80%以上的用水户水表、洗手盆、保温设施、下水道等配套设施齐全。

3、民营水利。每发展一个投资20万元以上的民营水利大户加计20分。民营水利大户投资的水利工程必须有项目内容、有合同、有帐目、有规范的管理运营制度。经核实工程量实际投资额低于20万元的不计分。

(六)农业机械化

省、市重点推广的玉米联合收获机、小麦免耕播种机、秸秆还田机、花生收获机、地瓜收获机等新型农业机械推广完成5台(套)计10分,每增加1台(套)加计3分。以购机发票和办理牌证为准。每新发展1个农机大户(农业机械投资30万元以上)计10分。以新购置农业机械、机具和新建库棚总价值为准。玉米秸秆还田或小麦免耕播种每连片增加100亩计1分,超过100亩按比例计分,不足100亩不计分;每保持100亩计0.1分,每减少100亩减1分。玉米机收秸秆还田率达到50%的计10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计0.5分。以实地查验面积为准。

以上各业每新认证1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分别加计30分、50分、100分,考核时查看上级认证机构批准的证书原件,并由考核组留存证书复印件。每争创一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加计100分,以省级以上业务部门批准的证书原件为准。每新建一处符合条件的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水产业)加计100分,以业务部门依据《县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标准》实地查看、逐项核实认定为准。每创建一处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加计100分,以省级以上业务部门批准的文件原件为准。每新建一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有章程和入股资金,且运作规范的,加计20分,实地查看办公场所、工商法人注册登记证书、合作社章程和财务管理经营账目,并走访部分合作社社员进行核实。每新发展一个符合条件的专业大户(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水产业)加计15分;专业大户系当地干部群众的再加计10分。种植业专业大户条件:①新连片发展瓜菜规模种植面积不低于200亩(含地膜覆盖);新连片发展冬暖式大棚或大拱棚不低于10个;②采用先进实用技术,良种覆盖率达到100%,关键技术推广度不低于80%。畜牧业专业大户条件:①生猪存栏500头以上,牛存栏100头以上,羊存栏300只以上,蛋鸡、蛋鸭、蛋鹅存栏10000只以上,肉鸡、肉鸭、肉鹅存栏20000只以上,兔存栏5000只以上,特种动物存栏3000只(头)以上;②养殖场选址科学合理、设施配套齐全、防疫措施规范、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林果业专业大户条件:①标准化生产经营面积不低于500亩,且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万元以上;②优良种苗率达到100%。水产业专业大户条件为:标准化养殖面积不低于200亩,且年优质水产品产量不低于160吨。考核时由业务部门实地查看、查验。农业工程项目经国家、省、市验收达到优良标准的,分别加计50分、30分、20分,主要查看上级部门组织专家验收的结论原件。上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每检查出一个不合格产品扣50分,以上级业务部门检验结果为依据。

(七)龙头企业建设

1、每新建一处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以加工、贮藏当地农产品为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必须依照公司法注册)或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计20分,每增加投资100万元加计20分。考核时实地查验查看企业或市场工商法人注册登记证明、固定资产明细账目和固定资产购置统一发票的原件(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土地)。

2、当年获得部级、省级、市级和县级批准的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处分别加计30分、25分、20分、10分,以各级的批文原件为准。

(八)一村一品专业乡村建设

1、一村一品专业乡镇条件:①收入(产值)比重:专业乡镇主导产业收入(产值)占全乡镇农村经济总收入的比重,要达到60%以上;②从业农户:专业乡镇50%以上的农户从事主导产业生产经营活动;③农民收入:专业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要比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20%以上。主导产业的收入(产值)比重,主要依据年终统计部门统计数据进行核算;从业农户比例,由县考核小组到申报乡镇抽查三分之一的村,对抽查的每个村抽查三分之一的农户进行核算;农民人均纯收入,以年终县统计部门统计数据为依据。

2、一村一品重点乡镇条件:①收入(产值)比重:重点乡镇主导产业收入(产值)占全乡镇农村经济总收入的比重,要达到40%以上;②从业农户:重点乡镇30%以上的农户从事主导产业生产经营活动;③农民收入:重点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要比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10%以上。主导产业的收入(产值)比重,主要依据年终统计部门统计数据进行核算;从业农户比例,由县考核小组到申报乡镇抽查三分之一的村,对抽查的每个村抽查三分之一的农户进行核算;农民人均纯收入,以年终县统计部门统计数据为依据。

3、一村一品专业村条件:①收入(产值)比重:a、农产品生产型专业村,主导产业或产品收入(产值)占全村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要达到70%以上;b、涉农服务型及非农产业型专业村,主导产业或产品收入占全村总收入的比重,要达到70%以上;c、极具地方特色的专业村,可适当放宽标准(不低于50%)。②从业农户:专业村60%以上的农户从事主导产业或产品生产经营活动。③农民收入:专业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要比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20%以上。主导产业或产品的收入(产值)比重,主要依据年终农业经济部门统计数据进行核算;从业农户比例,由县考核小组到申报的村抽查三分之一的农户进行核算;农民人均纯收入,主要以年终农经部门数据为依据。

4、一村一品重点村条件:①收入(产值)比重:a、农产品生产型重点村,主导产业或产品收入(产值)占全村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要达到50%以上;b、涉农服务型及非农产业型重点村,主导产业或产品收入占全村总收入的比重,要达到50%以上;c、极具地方特色的重点村,可适当放宽标准(不低于40%)。②从业农户:重点村40%以上的农户从事主导产业或产品生产经营活动;③农民收入:重点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要比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10%以上。主导产业或产品的收入(产值)比重,主要依据年终农业经济部门统计数据进行核算;从业农户比例,由县考核小组到申报村抽查三分之一的农户进行核算;农民人均纯收入,主要以年终农经部门数据为依据。

5、一村一品乡村建设计分标准为:①每新认定一个一村一品专业乡镇、重点乡镇、专业村、重点村分别计20分、15分、10分、5分,每保持一个一村一品专业乡镇、重点乡镇、专业村、重点村分别加计10分、5分、3分、2分,每减少一个一品专业乡镇、重点乡镇、专业村、重点村分别减20分、15分、10分、5分。②一村一品专业村从事主导产业或产品生产经营的农业人口累加数占本乡镇农业人口总数比例最高的乡镇计20分,其余乡镇按加权计分;一村一品重点村从事主导产业或产品生产经营的农业人口累加数占本乡镇农业人口总数比例最高的乡镇计10分,其余乡镇按加权计分。农业人口数以县统计部门年初数据为准。③一村一品专业村累加数占本乡镇村总数比例最高的乡镇计20分,其余乡镇按加权计分;一村一品重点村累加数占本乡镇村总数比例最高的乡镇计10分,其余乡镇按加权计分。

(九)劳务经济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口总数占本乡镇、街道年初乡村总人口比例第一名的乡镇计10分,其他乡镇、街道按比例加权计分。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考核时查看相关报表、就业协议和就业登记表,并按一定比例到村到户逐人核实。各乡镇、街道年初乡村人口总数以县统计局统计数据为准。

(十)农民人均纯收入

按农民人均纯收入绝对额排序,第一名计100分,其余按绝对额加权计分;绝对额排名与上年相比位次不下移的,第一名加52分,每降一个位次减4分;位次前移的,每前移1个位次加10分;按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排序,第一名计100分,其余按增量加权计分;按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增幅排序,第一名记100分,其余按增量增幅加权计分。三项累计得分第一名的乡镇、街道计100分,其余按加权计分。乡镇、街道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考核小组依托统计部门现有的42个样本村420个记帐户,每季度随机抽取不少于10%的记账户,年底随机抽取不低于30%的记帐户,采取入户询问、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通过随机抽查记帐户收入与对应记账户的原报收入是否一致,计算出记帐户收入上报误差;通过抽查记帐本数据和微机录入数据是否一致,计算出微机录入误差。利用记帐户收入上报误差和微机录入误差修正乡镇、街道上报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对记帐户调查核实过程中,凡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查出一次,从年终考核总分中扣25分,扣到0分为止:①微机录入账页数据与记账本数据不一致的;②非记账户代替记账户填写收支数据的;③对记帐户的补贴没有及时足额发放到户造成记账户不能履行职责的。

定量考核主要依据农民人均纯收入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定性考核主要依据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水产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机械化、龙头企业、一村一品、劳务经济等9个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每项工作第一名的乡镇、街道计10分,其余按加权记分;9项工作累计得分第一名的乡镇、街道计100分,其余乡镇、街道按加权计分。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按5:5的比例,计算出各乡镇、街道年度考核最终得分。

五、有关要求

乡镇年度考核个人总结例9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期间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各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书(简称目标责任书)或者县人民政府下发的污染减排文件为依据。

第四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责任主体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依据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制定本辖区的年度污染减排实施方案,并于当年2月底前报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要求,负责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以下简称“三大体系”)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台帐,及时调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主要减排措施进展情况以及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等信息。

第六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内容: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环境质量及其变化情况。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依据国家制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监测办法、核查办法、核算细则以及河南省、*市和我县制定的相关规定予以核定;环境质量及其变化情况依据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核定;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机构的设立情况,“三大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依据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三大体系”建设、运行情况的正式文件和有关抽查复核情况进行评定;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依据污染治理设施试运行或竣工验收文件、关闭落后产能时间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减排管理措施、计划执行情况等有关材料和统计数据,以及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督查报告进行评定;

(四)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计划或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和日常信息数据的调度情况。根据是否按照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年度污染减排计划或实施方案、及时准确上报减排信息资料等进行评定。

第七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包括减排核查和年度考核。减排核查结果参与年度考核计算。

减排核查分为日常督查和定期核查。日常督点督查工程治理减排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结构减排项目的实施情况、监督管理减排措施的落实效果;定期核查采用资料审核和现场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半年核查和年度核查。

第八条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的日常督查和定期核查工作,由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每半年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分别于每年6月26日前和12月26日前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半年和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自查报告,并抄送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半年度和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进行核查。

第九条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统计、水利和监察部门,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上一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进行考核。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考核采用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国家、省、市政府对我县年度污染减排项目的核查、抽查结果自动纳入县对相应乡镇及有关部门的考核结果中。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未达到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要求以及考评分值不及格的,认定其为未通过年度考核(未通过年度考核是指:1.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有一项指标未达到年度减排目标要求者;2.考评分值低于60分者)。

未通过年度考核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在1个月内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抄送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条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的考核结果,交由人事组织部门,依照《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中组发〔2006〕14号)的规定,作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对通过年度考核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环境保护、发展改革、水利、财政等部门优先加大对该地区污染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并进行表彰奖励;对未通过考核的单位,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暂停该乡镇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且整改不到位、未按要求建设必需的污染治理设施及采取有效措施减排的,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由监察部门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环保总局令第10号)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对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情况的单位,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乡镇年度考核个人总结例10

(1)加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乡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领导成员分片包村、站所、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2分)。

(2)实行村级组织建设工作报告制和责任追究制(1分)。

(3)乡镇“四大块、五部门、三会议”工作机制运行正常,并不断向村级延伸(1分)。

2、坚持组织生活制度(5分)

(1)坚持“”制度,做好拓展村党组织“”制度工作,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分)。

(2)落实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为基层党支部上党课制度,邀请县委党校教师上党课不少于2次,保证每位党员一年听党课不少于4次(2分)。

(3)开好一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做好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1分)。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7分)

(1)结合“三培双带”机制,制定好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1分)。

(2)坚持发展党员有关工作制度,重点从生产一线人员、生产经营能人等年轻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认真做好非党员村委会主任的教育培养工作。发展党员档案完备规范整齐(2分)。

(3)建立农村先进分子档案,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和当年发展党员数3:1的比例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立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帮带农村先进分子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机制(2分)。

(4)对“三不”党员和违法违纪党员进行及时处理,畅通党员出口(2分)。

4、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9分)

(1)党员干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1分)。

(2)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教育和管理,主要职务一职一备,每个村有3-5名后备干部常数,建好后备干部档案(2分)。

(3)党委及时制定本年度得民心工程实施意见,开展好“三同”活动;落实好《新源县农村基层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十个一”制度》;扎实开展好全程为民服务活动(2分)。

(4)加强乡镇党校建设,基础设施完备,开展师资培训活动,乡镇领导、组织、纪检、宣传干事和农牧业科技人员等作为主要师资力量(2分)。

(5)建立健全乡镇干部、村队干部、党员的管理、约束、监督、激励“四位一体”的考核机制,并实行季评年考,村干部“三保”资金乡镇补助和个人缴费按时上缴(2分)。

5、强化村级民主政治建设(4分)

(1)根据《自治区村务公开办法》,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凡涉及村级财务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应及时公开(2分)。

(2)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实行“一事一议”、重大事务“五步决策法”制度,按照《自治区村级组织工作规范(试行)》进行民主管理,制订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2分)。

6、做好党费收缴和党内信息统计工作(5分)

(1)各党委年初应填写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和党费收缴汇总表,党费证、党费台账填写规范(1分)。

(2)党员每月按标准向党支部缴纳党费,各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委缴纳党费,各党委每季度向县委组织部缴纳党费,缴纳的时间为每季度末15日前(3、6、9、12月)(2分)。

(3)做好党内信息统计工作(2分)。

7、做好“三老”人员教育管理工作(5分)

(1)各党委要建立好“三老”人员档案,新增“三老”人员实行审批制度,在每年12月1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填写好“三老”人员证书(1分)。

(2)加强“三老”人员的教育管理,建立“三老”人员考核细则,每季度至少组织“三老”人员学习2次,全年召开“三老”人员座谈会2次(2分)。

(3)按照县委下发的有关“三老”人员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三老”人员各项待遇,生活补助及时发放到位(2分)。

8、加强社区党的建设(8分)

具体按照《社区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为据,其分值从1——7项中挤出后添加。

9、加强“两新”组织暨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8分)

具体按照《“两新”组织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为据,其分值从1——7项中挤出后添加。

10、信息调研工作(10分)

以县委组织部信息调研室考核结果为据。

11、电教工作暨远程教育工作(30分)

以县委组织部电教办、远程办考核结果为据。

12、武装工作(30分)

以县武装部考核结果为据。

13、配套组织建设(30分)

以县总工会(8分)、县妇联(8分)、县团委(8分)、县老干部局(6分)考核结果为据。

二、按照“基层组织建设拓展年”活动要求,大力实施“五项”工程(50分)

1、实施“核心工程”取得新突破(10分)

(1)不断推进党组织设置创新工作,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工作面(4分)。

(2)抓住村“两委”换届的机会,加强后进村队整顿转化工作和理顺村“两委”关系,并圆满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2分)

(3)积极做好村队干部“三项”保险工作(1分)。

(4)推行村“两委”正职通过法定程序“一肩挑”,一类乡镇村“两委”正职“一肩挑”的数量占本乡镇村队总数的30%;二类乡镇村“两委”正职“一肩挑”的数量占本乡镇村队总数的20%;三类乡镇村“两委”正职“一肩挑”的数量占本乡镇村队总数的10%。(3分)。

2、实施“素质工程”取得新突破(10分)

(1)完成村干部学历教育招生任务,乡镇补助和个人缴费及时到位;积极做好村党支部书记参加自治区党校的轮训组织选送工作(1分)。

(2)全面推行党员承诺活动,拓宽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渠道,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认真制定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3分)。

(3)从提高政治素质和生产技能手入手,认真抓好农村党员和农村实用人才的理论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党员的“六带头”能力,深入开展农村党支部书记富民示范工程和党员干部富民示范项目活动。(3分)

(4)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扎实有效,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户、党员科技示范基地的示范作用发挥的好(3分)。

3、实施“阵地工程”取得新突破(10分)

(1)继续抓好新建阵地的办公设施、辅助设施等配套建设,抓好面积较小和活动设施不全的村队阵地改建和配套建设(3分)。

(2)围绕建设村级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中心,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机制运行正常;围绕建设村级党员群众的活动中心,全面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杯”农牧民文艺活动;围绕建设农牧民致富的信息中心,做好与农牧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服务工作;围绕建设新型农牧民的培训中心,构建农牧民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围绕建设便民利民的服务中心,开办服务点(4分)。

(3)形成一批阵地功能发挥较好的样板村,一类乡镇选树的县级“样板村”占本乡镇村队总数的40%;二类乡镇选树的县级“样板村”占本乡镇村队总数的30%;三类乡镇选树的县级“样板村”占本乡镇村队总数的20%(3分)。

4、实施“强村工程”取得新突破(10分)

(1)按照“定时间、定目标、定任务”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体经济“双清”工作,做到清理一批、验收一批、巩固一批(2分)。

(2)全面推行村帐乡管县监督模式,规范集体经济管理(1分)。

(3)立足实际,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全面加强集体经济的发展,乡镇集体经营性收入平均不低于20万元,村集体可支配收入不低于5万元,平均每年按照不低于15%的增速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完成农牧民人均增收目标(2分)。

(4)启动集体经济增收项目,积极化解乡村债务,集体经济薄弱村和空壳村的数量明显减少,低收入村集体经济有新的增长点(3分)。

(5)建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激励机制(2分)。

5、实施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工程(10分)

1、继续选树一批“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一类乡镇选树的县级“示范村”占本乡镇村队总数的40%;二类乡镇选树的县级“示范村”占本乡镇村队总数的30%;三类乡镇选树的县级“示范村”占本乡镇村队总数的20%,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现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效果明显(4分)。

2、完成**年乡镇党委和村(居)党组织的星级化创建目标(3分)。

3、开展新农村建设党建示范村创建活动(3分)。

三、自主创新主要目标(10分)

实行“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基层组织建设的新办法和思路,成效比较明显。一类乡镇完成3个创新项目;二类乡镇完成2个创新项目;三类乡镇完成1个创新项目。

附:《**年农村党建工作考核说明》

**年农村党建工作考核说明

1、考核注重平时工作绩效,每季度督查分值占总分的20%;年终重点考核全年的量化目标完成情况和基层群众对乡村领导班子、干部、党员的满意度,考核分值占总分的20%。总分前三名提交县委研究后进行表彰。

2、各乡镇党委于每季度末根据《新源县**年农村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和季度工作重点先进行自查,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报告,要求各项工作事例详细、数据准确,对各种文件、材料、报表、表格进行分类归档。

乡镇年度考核个人总结例11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重点加强五项工作的建设,其中,强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即明确了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乡镇卫生院作为我国农村卫生保健的核心,是乡村公共卫生的枢纽,在农村卫生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和质量改进问题,也就能抓住农村卫生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重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是指运用运筹学和数理统计等方法,采用特定的指标体系,对照统一的考核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通过定性和定量对比评价,对卫生院一定经营时期的经营业绩和效益,做出准确、公正和客观的综合考核。但当前对于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不统一,且各地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人口及疾病发生发展等存在较大差距,已有的考核指标不适合应用于本省。因此,本文试图从投入与产出方面建立考核指标,规范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以期建立一套适用于偏远地区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一、绩效考核框架的构想

查阅文献获知,目前,国内对于绩效考核的研究较多,但是没有一个具有普遍适用的指标考核体系,考核指标较多,内容较为繁杂,大多是以赋予权重后综合评价。并且,在我国经历了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后,乡镇卫生院的重要功能体现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方面,特别是在乡村一体化管理发展趋势下,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更应该结合已有的实际情况,因地因时,制作适用于不同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根据国家新医改农村卫生相关政策及乡镇卫生院“六位一体功能”定位,结合已有研究结果,期望以一种较为简单合理的、具有普适性的、便于实际操作的方式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绩效考核,以节省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因此,本指标体系建立在国家对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定位,将所有政府拨款、业务收入、固定资产等投入与其公共服务、基本医疗等产出作比较,在一定区域、一定范围内进行绩效考核评价。通过初步建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框架,经过反复咨询相关的专家、学者的意见,广泛收集反映乡镇卫生院绩效的指标,组建一系列指标体系,包括7项二级指标:投入、产出,28项三级指标进行筛选,确立最终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研究方法

1.拟定指标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在已有的研究结果基础上,采用定性和定量研究相结合,根据乡镇卫生院“六位一体”功能定位,结合投入与产出基本理论,采用德尔菲法反复咨询卫生管理领域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同时与卫生相关行政部门领导座谈,初步构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框架,即2项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28项三级指标,以此作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筛选的基础。根据指标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及数据收集的可得性,设计《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咨询表》,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人、乡镇卫生院相关人员及有关专家填写。

2.筛选指标

将所收集数据录入统计软件SPSS 17.0,并运用相关方法进行数据的处理与分析。筛选指标时参考相关文献资料,利用界值法,即包括变异系数、等级和、算术均数、满分比等进行指标的筛选,即分别计算每个指标重要性、可得性的变异系数、算术均数、满分比、等级和,以此综合确定指标是否纳入。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价标准为:“该指标的可得性”结果用“是,否”表示,赋值为1分,2分;“该指标的重要性”结果用“非常不重要,不重要,一般,重要,非常重要”表示,赋值为1分,2分,3分,4分,5分。

三、结果

1.绩效考核指标筛选

重要性等级和界值为:各项指标总分在165~33分,指标的总分按60%界定,112.2分以上作为指标的纳入标准。变异系数界值为:得分低于0.51作为纳入标准。计算均数界值为:得分高于2.89作为纳入标准。满分比界值为:大于60%以上作为纳入标准。规定满足以上三个或三个以上界值标准的指标应纳入指标体系。

可得性等级和界值为:各项指标总分在33~66分,指标的总分按60%界定,52.8分以下作为指标的纳入标准。变异系数界值为:得分低于0.51作为纳入标准。计算均数界值为:得分低于1.2作为纳入标准。满分比界值为:大于60%以上作为纳入标准。规定满足以上3个或3个以上界值标准的指标应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具体见表1。

表1 绩效考核指标筛选情况

重要性 可得性

变异系数 等级和 均数 满分比 结果 变异系数 等级和 均数 满分比 结果

A11人员经费 0.106 141 4.27 27.3 0.169 34 1.03 97

A12公共卫生 0.134 124 3.76 3 0.357 46 1.39 60.6

A13医疗业务 0.109 142 4.3 30.3 0.36 45 1.36 63.6

A14其他 0.144 125 3.79 6.1 0 66 2 0

A21接受的捐赠及项目经费 0.236 141 4.27 63.6 0.357 46 1.39 60.6

A31上年度机构收入 0.336 136 4.12 69.7 0.36 45 1.36 63.6

A32上年度机构支出 0.27 140 4.24 66.7 0.36 45 1.36 63.6

A33开展各种活动人员奖金及劳务支出 0.171 152 4.61 69.7 0.247 58 1.76 24.2

A41房屋固定资产总值 0.268 148 4.48 81.8 0.343 40 1.21 78.8

A42设备固定资产总值 0.324 131 3.97 57.6 0.36 44 1.33 66.7

B11年门急诊总人次数 0.094 138 4.18 18.2 0.228 35 1.06 93.9

B12年出诊服务人次数 0.169 119 3.61 6.1 0.153 63 1.91 9.1

B13年院前急救人次数 0.127 146 4.42 45.5 0.357 46 1.39 60.6

B14年住出院总人次 0.149 143 4.33 42.4 0.357 46 1.39 60.6

B15年手术人次数 0.45 107 3.24 33.3 0.153 63 1.91 9.1

B16年化验总人次数 0.391 130 3.94 57.6 0.298 54 1.64 36.4

B17年辅助检查总人次数 0.347 130 3.94 48.5 0.153 63 1.91 9.1

B18平均住院天数 0.319 127 3.85 33.3 0.356 42 1.27 72.7

B21年疫苗接种总人次数 0.145 151 4.58 63.6 0.351 41 1.24 75.8

B22儿童保健人次数 0.18 144 4.36 51.5 0.343 40 1.21 78.8

B23孕产妇系统管理服务人次数 0.112 144 4.36 36.4 0.351 41 1.24 75.8

B24健康教育服务人次数 0.149 148 4.48 57.6 0.296 37 1.12 87.9

B25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人次数 0.091 157 4.76 75.8 0.351 41 1.24 75.8

B26慢病新建健康档案人次数 0.138 154 4.67 75.8 0.332 39 1.18 81.8

B31计划免疫下乡工作人日数 0.121 159 4.82 90.9 0.153 63 1.91 9.1

B32健康宣传工作人日数 0.199 150 4.55 72.7 0.036 45 1.36 63.6

B33卫生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工作人日数 0.121 159 4.82 90.9 0.261 57 1.73 27.3

B34完成政府指令非卫生工作人日数 0.266 129 3.91 42.4 0.318 52 1.58 42.4

备注:结果显示“ ”的为纳入指标体系,未标示的指标被淘汰。

2.确立最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利用重要性和可得性对28项指标进行筛选,最终产生了完整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2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见表2。

表2 乡镇卫生院最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A投入 A1财政投入 A11 人员经费(人员工资)

A12公共卫生投入(不含人员工资)

A13医疗业务投入(不含人员工资)

A2社会投入 A21接受的捐赠及项目经费

A3机构上年结余投入 A31上年度机构收入(医疗和其他收入)

A32上年度机构支出(医疗和其他支出)

A4固定资产投入 A41房屋固定资产总值

A42设备固定资产总值

B产出 B1基本医疗产出 B11年门(急)诊总人次数

B13年院前急救人次数

B14年住(出)院总人次

B18平均住院天数

B2公共卫生服务产出 B21年疫苗接种总人次数

B22儿童保健人次数

B23孕产妇系统管理服务人次数

B24健康教育服务人次数

B25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人次数

B26慢病新建健康档案人次数

B3社会服务与管理服务产出 B31健康宣传(讲座)工作人日数

四、讨论

1.建立的指标体系科学性、可操作性较强

目前国内开展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的系统研究较少,缺乏完善的、可操作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有不少学者通过研究,建立了一系列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但指标内容较多,各类考核指标体系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如有从技术效率、质量、配置效率、公平性以及满意度五个方面,选用13项指标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进行考核,也有从效率、效果和服务质量入手进行指标体系的构建,虽然其具有较多的创新之处,但是考核指标体系存在考核内容不是很明确、指标体系过于繁杂,实际操作较困难。一些地区在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时,一级和二级指标都比较明确,但是三级指标几乎有很多的细则组成,导致实际要考核的项目偏多,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过于复杂。不仅增加了考核的工作量,对于贵州这样的偏远地区操作性不大,而且大多数乡镇卫生院为了应付考核,比较容易出现造假的情况。

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之上,根据新医改的相关政策要求及乡镇卫生院“六位一体”功能,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在咨询相关专家、学者、卫生管理领导的意见的基础之上,以投入与产出为理论基础,充分考虑乡镇卫生院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运用相关定性研究方法,如德尔菲法、专家咨询法等在构建绩效考核基本框架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三级指标体系,覆盖面较广,体现了乡镇卫生院的主要活动即基本医疗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在满足考核目的的前提下,筛选考核指标时,以其重要性和可得性作为判断标准,采用界值法,最终形成了包括2项一级指标即投入、产出,7项二级指标和19项三级指标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根据所筛选的指标,收集相关数据,计算产出/投入,得出相应的比值,从而对乡镇卫生院工作效果进行排序,得到绩效考核结果。该指标体系较为清晰,且所有指标在现有政策条件下都能从常规的报表中取得,可操作性较强,方法较简单,方便基层操作。根据排名先后顺序确定优、差,奖罚分明,利于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评估乡镇卫生院绩效的整体水平,并且还可以观察到各项具体指标的绩效状况,为卫生院实行科学的职工绩效工资奠定基础。

2.指标体系应随着实际工作的全面展开而不断变更和完善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是一项常规性的、连续的工作,而评价其工作成绩的指标除了前文所建立的指标体系外,还应包括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是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贯穿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整个过程,是群众是否真正受益的体现。在本指标体系中未单独列出,而将其作为考核乡镇卫生院服务质量的实时动态监测指标,有利于适时调整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而在指标筛选过程中几项在卫生服务工作中比较重要的指标最终被剔除,如计划免疫下乡工作人日数,是因为目前乡镇卫生院人员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人员只占较少比例,在实际工作中,计划免疫下乡工作较困难。当然,随着新医改的深入进行,乡镇卫生院各项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展开,其评价标准也不应该一成不变、墨守成规。绩效考核指标应该不断地更新、完善,特别是一些重要工作应该尽快开展,真正落实新医改的农村卫生政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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