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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7 15: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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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论文

篇1

随着行政权的日益扩大,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日益增多,为限制行政权的扩张,很多国家开始在行政诉讼领域引人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同样存在大量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的现象,却由于现行公益诉讼的缺失,无法通过保护利益方式中最有效的方式—诉讼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近年来,随着一些直接关系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案例的出现,行政公益诉讼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并逐渐成为一个司法热门话题。目前,我国法学工作者对行政公益诉讼理论的讨论和研究正在不断深人,但行政公益诉讼本身在立法上还是一片空缺。从保护公共利益、建想法治社会角度看,应在鉴戒域外经验基础上,完善我国诉讼立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一、建立并完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

公益诉讼起源于古罗马,是和私益诉讼相对而言的,“私益诉讼是保护个人所有权利的诉讼,仅特定人才可提起,公益诉讼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凡市民均可提起。”公益诉讼虽早在古罗马就已存在,但引起广泛关注却是在20世纪。随着高科技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日益社会化,现代社会的政府广泛地干预社会的教育、卫生、经济、文化、福利事业,治理范围不断扩大,随着现代行政法的发展,行政权日益强大、极度扩张,不时侵害私人权利主体的正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前者的利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受侵害权利主体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对于侵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政行为,世界主要法治国家都建立了类似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行政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个人以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组织所实施的行政行为侵害了公共利益,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活动。

同传统行政诉讼相比,作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针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第一,主体的广泛性。“行政法上的原告资格概念与司法上的原告资格概念都不是静止不变的”,公益诉讼正是原告资格不断拓宽、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的渠道越来越畅通的产物。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不局限于具体正当权利直接受到不法侵害者,其他特定国家机关、团体和个人也可以以公众利益受到侵害为由代表国家和公众提讼。第二,诉讼目的的公益性。固然有的行政公益诉讼也会牵涉到者的私益,但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确保行政行为的客观正当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律的尊严与社会正义。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公益诉讼的设立承载着更多的社会责任。第三,诉讼功能的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的提起不以发生实质的损害为要件,当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不当行为或者不行为,即使还没有达到使公民、法人的利益遭受现实损害的时候,无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也可以诉请司法机关对其进行司法审查,因此,行政公益诉讼的功能具有明显的预防性质。

在我国,从现行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规定中都找不到有关公益诉讼的痕迹,行政公益诉讼在我国立法上还是一片空缺。立法上无规定并不即是实践中不存在,随着大众法治意识、权利意识的进步,一些关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例不时见诸于报端,在社会上,在学术界掀起层层波浪。例如,严正学诉椒江文体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沈某诉浙江桐乡市国税局行政不作为案、杭州一市民状告杭州市规划局违反规定在西湖风景规划区内批准建立非旅游设施案、南京市紫金山观景台案等,这类实际上属于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中,法院都以公民原告不适格、公***张的公共利益不属行政诉讼保护的诉的利益范围为由驳回了公民的。在夸大现代法治,夸大维护公共权利的今天,建立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势在必行。

二、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促进社会***和完善法治的有效措施

当前,我国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法治成为当代社会的两大主旋律。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对促进社会***和完善国家法治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由于:

(一)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源于对公共利益保障的需求

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是实现社会***的题中之意。在当前我国厅政公益诉讼制度缺失的现状下,维护公共利益经常因没有具体可操纵的措施而成为一种法律口号,违法行政作为或不作为对公共利益的侵害得不到有效遏制。这在国有资产流失、公共资金的不当使用、环境污染(不仅仅是自然环境,还包括市场竞争环境,文化环境等)等方面尤为突出。大量维护公益的行政诉讼均因人与被诉行政行为无直接利害关系,不具备原告资格而被驳回。可见,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有着迫切的现实意义。

(二)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的基础在于依法行政。不可回避的现实题目是,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并不是超脱一切利害关系之外的,他们本身也组成了若干团体和阶层,互相间也有形形的利害关系,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团体保护主义现象比比皆是,都说明了这个题目。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将行政权的行使纳人司法审查的范围,通过法院对行政公益案件的审理,审查某个政府机关的某项行政行为的正当性,就可以审查某个政府机关公务员与行政权有关的某项行为的正当性,使权力得到有效的监视和制约。

(三)构建行政套益诉讼制度是完善行政诉讼制度的需要

完整的诉讼制度,既应当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当权益的救济,也应当有对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保护。缺少行政公益诉讼,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一个重大缺陷。首先,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决定了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必要性。行政诉讼法的两大宗旨表明,行政诉讼中既应有私益之诉,也应有公益之诉,现行《行政诉讼法》欠缺对行政公益诉讼的规定,显然有违其立法宗旨。其次,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拓展的要求。行政诉讼的发展要求我国《行政诉讼法》要确立对抽象行政行为至

感谢您的阅读,*。少是规章以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制度,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再者,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全面拓展也要求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三、构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具体设想

(一)实现多元化的行政会益诉讼主体

“在社会利益上,每个人都是为权利而斗争的天生的斗士。”参照各国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笔者以为在我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应实行多元化,包括检察机关、社会团体、普通公民等都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视机关,在行政程序意义上的监视应该是全面的、完整的,现阶段的行政诉讼监视实际上是一种尝试性监视,具有不完整性。因此,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应代表国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社会团体的主要功能是对成员利益及社会公益的维护,以及对政府活动的参与和监视。社团应在不特定多数的成员利益和社会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代表成员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如在工商部分对生产劣质食品的厂家不加治理的情况下,消费者协会即可代表广大的消费者对工商部分提起公益行政诉讼。另外,应答应普通公民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权利。

(二)明确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行为侵害社会公益往往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广泛的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因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为损害公共利益或者有损害公共利益之危险的行政行为都应确定为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它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危害社会公众生命和身体健康;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国有资产流失;破坏社会公益事业;危害公共安全等领域。

(三)确立行政公益诉讼的举证责任

篇2

效率迷思:传统公共行政范式的价值困境

首先,以效率为标尺判断行政的优劣,体现了效率至上的价值追求,这是科学分析和技术理性的产物。在这种价值倾向指导下的公共行政被简化成一套行政程序、管理技术和管理工艺,公共行政被视为远离政治的纯事务性的技术领域。也就是沃尔多所指的:“旧公共行政学的特征是相信行政实践是一个技术问题,其关键在于执行中的工作效率”。[9]自由、正义、秩序、公平、民主等,这些有广泛社会基础的价值信念被忽略和抛弃,从而使公共行政价值缺乏应有的社会关怀。其次,在公共事务上的应用,公共行政的功能大多被定位于政策的执行和内部的管理。人们不再把效率看作是实现目标的一种手段,而是逐渐将其本末倒置,变成公共行政的价值本身。这种只重“技术合理性”和“工具合理性”却忽视“目的合理性”的研究使公共行政学变成了一种纯技术性的学问,从而使公共行政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行政领域的“寻租”现象,最主要的表现是市场等价交换的规则侵入公共行政过程之中,公共权力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和手段。二是公共权力的异化,突出表现在以实现公共目的的手段变成了目的本身,变成了自我服务的垄断性资源。最后,在传统公共行政中,这种效率至上的行政价值观强调非人性化和客观化的所谓理性效率,促使组织对人与人之间的互动采取机械性的控制。为追求高效率的完成组织目标,个人只能惯性的服从于工作程序,人与人之间变成了工具般的相互操纵。由此而来,个人则失去了自我反思和自我了解的主体意识,导致缺乏创造精神,甚至使个人的行政人格畸形发展,成为“效率机器人”。[5]最终会造成组织成员与社会公众之间的疏远和隔离,进而失去组织应该表现出的社会价值取向和公共责任感。

公平之“谜”:新公共行政范式的价值困境

篇3

能够从事文化事业的人,或多或少身上都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有些还是专业艺术院校毕业的学生,对文化艺术有着深刻的研究。受到艺术文化多年的熏陶,思维相对活跃敏感,对事物都有不一样的态度。同样的事情一般职员没有太多的想法,但是文化行业的职工就会有自己的见解和想法。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待同一个问题,非文化行业职工的想法比较简单,而文化行业职工的想法就比较复杂,思维敏感。

2、情感丰富

文化行业从业者多部分有较好的艺术修养,如果所有人都将情感投放在工作当中,就会严重影响整体工作效率,降低工作质量。

3、易情绪化

正因为文化行业和很多艺术领域挂钩,从事文化行业的人很多也是来自于艺术领域,所以,这些人在处理问题的时候不能够完全把握个人情绪。问题一旦发生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解决问题,而是迅速在问题中掺入不良情绪,严重影响问题的解决。

二、文化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

1、思想是保证一个人或者一个集体

朝着正确方向前进的重要保证。文化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正是要对企业职工进行正确的思想指导,解决职工的思想问题,克服行业中落后和错误的思想,及时排除行业中各种陈旧腐朽的传统思想。为文化事业发展找到正确的指导思想。

2、文化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可以增

加员工的凝聚力和责任感。思想工作其实就是对人进行的思想,道德,意识,人生观价值观等多方面的指导工作。加强文化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够及时解决职工思想上的诸多问题,可以让职工安心工作,用自身的力量促进我为文化事业的发展,工作自觉思想进步,增加员工的责任感同时还可以增加员工的凝聚力。

3、当今社会,企业面临着更加复杂

的社会环境和国际环境,文化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在文化单位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位置,是一个单位能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单位的政治部门,就是要保证职工的思想能够和当前经济发展现状保持一致,不能出现脱节的情况,将先进的思想深入到职工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中,不断提高职工的道德素质。

三、文化行业思想工作现状

1、思想政治工作难度加大

任何思想政治工作都是对人的工作,与人沟通表面上简单,其实很难。人的思想没有完全一样的,而且,我国发展速度如此之快,人们的思想也在时刻发生着变化,手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影响。老员工经历了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很长时间无法适应新体制下文化事业的发展速度和发展思想,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情绪。新近员工受到新时代的影响,思想意识超前,和老员工产生明显的代沟。思想政治工作就是要及时调整职工的思想,保证职工思想基本保持一致,消除摩擦代沟,整体提升职工素质。

2、工作任务加重

我国社会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人们的想也发生着翻天覆地变化,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很多员工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没有把握好自己思想的变化或者对某些概念认识模糊,产生了错误的价值观。思想政治工不仅要贴合时展,紧随改革开放的脚步,更要深入职工内心,设身处地地位职工着想,真正从精神上和生活上机遇员工帮助。同时,思想政治工必须要对国家文化事业负责,引导广大职工走向正确的发展方向。

3、职工情绪化问题严重

从事文化艺术行业的工作人群性格敏感,思维敏捷,多愁善感,这不仅体现在工作当中,还体现在日常生活当中。从事文化行业的工作者女性人数要高于男性,而且有些部门甚至全都是女性。由于女性天生敏感、嫉妒等心理使然,经常发生一些很小的事情,或者他人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就会给某些员工带来极大的反感,极易产生消极情绪,进而将这些情绪带入工作当中,影响工作效率。此外,这种负面情绪传播速度很快,一个人有情绪问题很快便会传染给其他人,致使小范围内的人都会感染这种不良情绪,严重影响工作,降低工作效率。

四、探索文化行业思想教育工作的新对策

1、重视职工的主体地位

文化事业的传播也需要员工共同的努力,重视职工的主体地位,首先要坚持与时俱进,更新思想政治工作的理念,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时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思想。其次,要对文化行业的管理体制进行改进,建立完善的制度让普通职工也可以参与企业的决策过程,要特别注意各种信息的公开。第三,要研究和制订长期的职工发展规划。经常组织职工参加培训和学习,让职工的知识得到不断更新,提高职工的思想认识,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第四,要让所有的职工都可以分享到文化事业的发展成果。

2、加强文化建设

缓解职工的工作压力,为广大职工提供一个舒适宽松的工作文化氛围,这是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要注意的重要内容。文化为企业的活动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所以,思想政治工作应该向行业文化建设进行转移。但是,文化不仅包含了文化事业的精神成果也包含了物质成果的内容,思想政治工作不能完全替代文化建设。所以,文化行业职工思想政治建设不能对员工进行纯粹的政治理论教育,要将政治理论融入到工作当中,结合企业文化,潜移默化地灌输给员工,让员工既能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又能深刻理解企业文化的精髓。

3、加强日常工作管理

文化行业的工作就是繁荣我国文化艺术,加强同其他国家的文化交流,宣传我国的先进文化。所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时可以提前明确任务,并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开展多层次、不同形式的、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企业要采取以职工为核心的管理思想,进行文化事业传播的同时不能够忽视对职工的关心。

4、意识创新是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的前提

一要进一步树立开放意识。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具有超前意识和现代化意识,大胆迎接挑战,抓紧学习掌握网络技术,认真研究网上思想文化交流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特点,在网络上不断开辟、扩大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阵地,把网络变成创新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先进工具。二要增强人本意识。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客体、内容无不与人直接相关,强调人本意识,主要是指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必须进一步以职工为核心,遵循职工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把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在更加尊重职工的基础上。

5、方法创新是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的关键

一是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从新时期职工的想实际出发,不断掌握职工思想特点,针对他们的思想特点来认识和解决问题。采取影像观摩、演讲、经验介绍、社会调查、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二是要把思想政治教育渗透到企业生活的各个领域,寓教于知,寓教于乐,寓教于美,寓教于管理,企业应根据各自历史的、地理的特色,创造性地营造一种高品位的企业文化氛围,激发职工工作、学习热情和创新精神。三是要关注职工各个群体的发展动向,对全体职工进行有力而全面的观察与研究,从重点关注向全面关注发展,使教育者成为职工的知心朋友,关心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倾听职工的声音,帮助职工排解苦闷与不满情绪。

6、努力实现思想政治工作与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

篇4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

一、 公司社会责任的内涵界定

(一)“责任”的语义解读

辨析公司的社会责任,对公司的社会责任作出明确界定,首先应对“责任”一词的概念加以澄清。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责任”的释义为:一、分内应做的事。二、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因而承担的过失。而在法学意义上,国内的通说认为应将“责任”一词划为两层语义:一曰关系责任,一曰方式责任。前者为一方主体基于与他方主体的某种关系而负有的责任,这种责任实际就是义务;后者为负有关系责任(即义务)的主体不履行其关系责任所应承担的否定性后果。

对于公司社会责任中的“责任”适用何种语义解释更为恰当呢?此问题,涉及了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之间的区分。所谓法律义务,是指当法律规则规定的条件得到实现的情况下,一个人出于被要求作(或不作)为的状态。而法律责任则是由特定法律事实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法律责任以违反法律义务为前提,违背了这个义务才导致了法律责任的出现。回看我国《公司法》第5条的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其中的“必须”,表明公司处于被要求承担社会责任的状态,只有在违反这一要求(义务)时才会引起对不履行义务后果的承担的第二性义务,即法律责任。由此得出结论,所谓公司社会责任中的“责任”,实质为为公司承担的一种义务,一种基于与利益相关者相互作用的关系而对社会所承担的一种法律义务。

(二)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界定

对于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迄今没有统一的界说。一些美国学者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董事作为公司各类利害关系人的信托受托人,而积极实施利他主义的行为,以履行公司在社会中应有角色。而斯蒂芬.P.罗宾斯的观点则是“公司社会责任是指超越法律和经济要求的,公司为谋求对社会有利的长远目标所承担的责任”。两种定义前者侧重强调了董事对社会利益的保护,后者则突出了公司的社会性,但都同时忽略了公司存续的根基,即公司以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所以两种定义是否可取仍有待商榷。

国内学者对公司社会责任也有许多不同的界定。刘俊海先生在定义公司社会责任时指出,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的为股东们营利作为自己存在的唯一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的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朱慈蕴则认为,公司社会责任从广义角度讲,是指公司对股东这一利益群体以外的与公司发生各种联系的其他利益相关群体的利益和政府代表的公共利益负有一定责任,即维护公司债权人、雇员、供应商、用户、消费者、当地居民的利益以及政府代表的税收利益,环保利益等。还有一些学者认为这一概念应界定为,公司在依法实现营利目的增进股东利益的同时应该兼顾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凡此种种。

可以看出,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公司社会责任予以关注,从而产生了对其概念的不同的表达。各家的观点均有其界定基点的合理之处,但也许正是因为角度不同,以致迄今对这一概念未形成统一的界说。

笔者认为,公司作为一种以营利为目标的法人,追逐利润是其根本。但公司同时又具有社会性,强调公司的资本有伦理,商业有道德。在界定公司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时,二者不可偏废其一,故在参考国内外学者在界定公司社会责任是的语境,对这一概念作出简短定义,所谓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最大限度的为股东谋取经济利益的同时,所承担的维护和增进股东利益以外的与公司发生利害关系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之利益的责任和义务。

二、 公司社会责任正当性的理念透析——以公司本质为视角

篇5

1.客户授信额度:证券公司发放给客户授信额度的总和。由于流动性管理属于动态管理,实际影响流动性的因素为客户授信额度中去除已经使用的部分,即客户剩余授信额度。

2.客户保证金可用余额:根据客户实际担保品价值和交易情况计算得出的客户可用保证金总额。该值已经去除了客户已经使用的部分。

3.融资余额:客户借出后尚未归还的资金。证券公司进行流动性管理,即要保证存放在融资专户中的资金头寸能够有效满足客户的融资需要,那么,融资专户的资金总额必须大于或等于未来的融资余额。

4.担保物价值:客户提交的现金担保物和证券担保物的价值总和。在不考虑授信额度影响的情况下,担保物的价值越大,意味着客户潜在融资需求越大。

5.市场交易情况:包括指数的涨跌和交易量的变化。客户通过对市场情况的判断形成交易需求,进而影响未来交易行为。

(二)融资业务流动性管理的基本思路

通过对客户的融资需求的准确预期,科学确定存放在融资专户中的资金规模,以实现融出资金的最大收益。在融资业务的流动性管理的要素中,未来融资余额即为客户的融资需求。因此,若能找出其他要素与融资余额之间的稳定关系,就能对未来的融资余额作出准确预期。下面利用定性分析法来分析各要素与融资余额之间的关系,找出与融资余额相关的因素。

(1)客户授信额度:客户授信额度反映了客户的最高信用需求,是信用交易的临界值。从业务实践的情况看,授信额度要远高于客户实际产生的融资余额,二者相关性不高。

(2)保证金可用余额:在授信额度足够大的情况下,保证金可用余额与保证金比例决定了客户实际可形成的最大融资规模。随着保证金可用余额的不断增长,客户的融资余额也不断增加。

(3)担保物价值:担保物价值与融资余额之间并不存在直接关系,担保物价值的变化通过影响保证金可用余额大小来影响融资余额。

(4)市场交易情况:市场交易情况是决定融资实际发生额的重要因素。客户通过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是否融资以及融资多少。通过上述分析,在涉及融资业务流动性管理的各要素中,直接影响融资余额的要素主要是保证金可用余额和市场交易情况。因此,本文将重点分析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二、融资业务流动性管理的实证分析

下面采用实证法,通过对实际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找出融资余额与保证金可用余额、市场交易情况之间的关系模型,从而确定融资业务流动性管理的方法(由于指数价格的涨跌同时影响保证金可用余额,为了避免回归方程的解释变量间产生自相关,实证分析中仅用上证综指交易量作为市场交易情况)。以某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100多个交易日的历史数据为基础,将T-1日的保证金可用余额、上证综指交易量与T日的融资余额之间建立二元回归,找出三者之间的关系模型,运用统计检验方式对回归方程的有效性进行检验,确保回归结果可行。检验结果分析:

1.变量显著性检验(t检验):经查t值表,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各解释变量参数的t值均大于临界值,说明各参数均较好的通过了显著性检验。

2.拟合优度检验(R2检验):R2值为0.8078(R2值越趋近于1,说明拟合效果越好),说明回归方程对样本观测值的拟合程度较好。

3.方程显著性检验(F检验):将查询F值表,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该方程能够较好的通过显著性检验。4.一阶自相关检验(DW检验):经查DW值表,0≤DW≤dl,说明随机误差项之间存在正相关。通过对回归方程进行统计检验发现,大部分检验均能通过,说明该回归方程对融资余额与保证金可用余额、指数交易量之间关系总体模拟效果良好。其中,DW检验效果之所以不显著,是因为融资融券业务前期加速度过快,致使随机误差项之间呈现一阶自相关。

三、研究结论

1.融资余额与保证金可用余额、指数交易量之间具有明显相关性,可以通过对当前保证金可用余额以及指数交易量数据的分析,预测未来的融资余额的规模。

篇6

一、研究的方法和反映操纵手段的财务指标的选择

笔者借鉴国外对失败企业和收购及被收购企业的财务指标特征的研究方法,针对有操纵利润嫌疑的企业,设计出财务指标特征分析的步骤如下:第一,根据理论常识分析净资产收益率受到人为操纵的企业其可能的操纵手段,然后选择与操纵手段相对应可能受到影响的财务指标。第二,按照特定的标准选取作为对比研究所需要的标准企业。第三,计算出可能存在利润操纵的企业以及作为对比的标准公司各个财务指标的平均值。第四,将两类企业同一个财务指标的平均值进行对照,观察是否存在显著的差异。第五,为了排除因个别极值无法删除,或统计样本内部的数据比较分散对统计结果的干扰,笔者同时采用“十分法”对各样本的全部数据进行排序,直接观察各样本数据在最大值和最小值之间的分布状况,比较两组数据在分布上的差异。“十分法”的原理是,将样本的数据按照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列,然后找出样本中每十个百分点的数量位置所对应的财务指标,10%位置的财务指标数值表示有10%的企业该财务指标值低于该数值,而90%的企业该财务指标高于该数值,以此类推。每相邻的两个十分点位置上的财务指标表示有10%的企业该财务指标数值分布在这两个数值之间。最后,对得出的统计结果进行解释。

根据近年来一些研究人员的研究发现和对企业可能采取的操纵净收益指标的手段的分析,企业可能采取以下提高净资产收益率的手段,并且这些手段可能导致相应的一些财务指标出现异常:

1、通过非营业活动提高净利润。包括诸如出售资产、出售投资、改变投资的核算方法等提高营业外收入或投资收益等活动。为避免所得税率差异对分析的影响,笔者选用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重、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和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三个财务指标。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越高,说明企业靠经营正常业务取得利润的比例越高,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的净收益的质量较好;由于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较易受到人为的操纵,因此这两部分的比例越大,企业净收益指标被认为操纵的可能性越大。如果上市公司普遍存在利用非正常经营业务调整利润的现象,则从总体上看,这些企业的营业外收入或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可能会较一般公司高一些,而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相对低一些。

2、通过虚假销售、提前确认销售或有意扩大赊销范围调整利润总额。这些销售无法取得现金,因此当企业出现这些现象时,应收账款的占用就会增加,表现在财务指标上,一方面体现为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增加,另一方面还可能体现为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减小。如果这种方法成为企业普遍采用的调整利润的方法,从总体上看,这类企业的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就会高于一般企业,而应收账款周转率则会低于一般企业。

3、对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推迟确认。当企业采用推迟确认费用或损失时,企业挂账的费用就会上升,导致资本化的费用比例升高,例如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以及类似的其他长期资产。如果人为操纵净收益的企业普遍存在利用推迟确认费用或损失的做法,与这些资本化费用有关的财务指标就有可能出现异常,如待摊费用占流动资产的比重、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等可能会给我们一些提示。

4、利用关联交易调整利润。如果这种现象在操纵净资产收益率的企业中比较普遍,就会在这些企业的关联交易额占销售收入或销售成本的比例上体现出差异,并且应收账款中关联方的应收账款比重较大。但是由于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披露的不规范性,投资者较难从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中采集出关联交易的详细数据,因此笔者根据为调整利润进行的关联交易通常不使用现金的特点,选择分析其他应收款指标占流动资产比重的指标。其他应收款体现企业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有关各方的资金往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反映企业与关联方的资金关系,比如出售投资给关联方后应收回的款项等。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大,说明企业与关联方可能存在比较密切的联系,利用关联方调整利润的可能性也较大。

二、研究数据的选取

笔者采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上市公司资料库》光盘中数据作为研究对象,从中筛选出1996、1997和1998年净资产收益率在10%区间,即[10%,11%]之间的公司作为样本(简称10%区域的公司)。同时,根据这些公司所处的行业和规模,在净资产收益率相对受到人为干扰小一些的公司中寻找对照研究所需的相同数量的标准公司样本,舍去个别实在无法找到对照的标准公司,以保持两个样本最大程度的可比性。通过查找和比较,笔者选取的单个样本数量如下表所示:

缺乏数据和删除的公司数量合计不到总数量的15%,并且样本数量远远大于统计中要求的大样本标准(30个),因此可以认为研究的结果基本代表了所有净资产收益率在10%区域的公司状况。

三、统计结果

笔者统计出的1996、1997和1998年净资产收益率在10%区域的公司和用于对比的各标准公司的资产总额以及八个财务指标的调整平均值、平均值差异的检验值见下面的表格。比较资产总额的目的在于证实两个样本是否存在规模差异。调整平均值是在删除了5%的极值之后计算出的各样本的资产规模和财务指标的平均值。同一年度内净资产收益率在10%区间的上市公司与标准公司财务指标平均值差异的检验值代表了平均值差异的大小,当该检验值超过1.64时(笔者使用的是单尾检验),我们就有95%的把握认为平均值确实存在这种差异,因此,认为该差异是显著的。当该检验值低于1.64时,我们就认为在统计意义上这种差异不明显,我们不能以95%的把握性确定这种差异是否真的存在。在样本的方差较大时,通过统计检验有时难以确定平均值差异的显著性,利用十分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这种不足。

财务指标差异及其显著性统计结果

根据上表显示的统计结果以及笔者进行的“十分法”排序的结果,1996年到1998年各年度10%区域上市公司和一般公司各个财务指标之间的差异情况见下表:

注:“显著”指通过平均值差异的检验发现存在明显差异;

“有区别”指在平均值差异的检验中不能证明存在明显差异,但利用“十分法”排序可以看出存在明显差别;

“无区别”指不论在平均值差异的检验还是“十分法”排序中都看不出明显存在差别。

资产总额的比较结果证明,有操纵净资产收益率可能的公司与标准公司之间不存在规模差异,笔者的研究的确已经排除了规模对其它财务指标的影响。从上面的统计结果看,在选取的八个可能反映企业利润操纵的财务指标中,只有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以及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两个指标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其他六个财务指标均在不同程度上体现出10%区域上市公司与一般公司的差别。

四、研究结论

1、财务指标中体现的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手段。

通过对可能存在利润操纵的上市公司和一般公司财务指标的比较,我们认为以下操纵利润的手段在上市公司中有普遍性:

(1)通过非营业活动提高企业利润。笔者对净资产收益率在10%区域的上市公司样本中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最低的企业数据进行了调查,结果令人吃惊。1996年的94家样本公司中有6家公司该指标出现负数,1997年166家样本公司中有3家该指标出现负数,而1998年160家样本公司竟然有7家公司该指标出现负数。这些负数意味着这些公司的营业活动是亏损的,也就是说,他们达到10%的配股线居然完全依靠营业外的经济活动!

(2)通过增加投资收益提高利润是非常普遍的做法。在1996年和1997年的统计结果中,我们发现10%区域的上市公司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远远高于标准公司,1996年差异达八个百分点,1997年差异达四个百分点。利用投资收益操纵利润在个别公司达到极其严重的程度,在10%区域的上市公司样本中,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100%以上的企业1996年有6家,1997年有2家,1998年有3家,这意味着这些达到配股最低标准的上市公司创造10%的净资产收益率竟然完全依靠投资收益!

(3)采用与关联单位进行交易提高利润。笔者不能直接证明这些关联交易的内容,但是其他应收款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联系的紧密程度,这使我们不能不猜测这些关联方对企业利润的影响。1997年和1998年10%区域的公司其他应收款比重的明显异常说明这些公司从事非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十分普遍,而且交易经常采取非现金形式。笔者统计了样本中10%区域的上市公司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比重超过50%的公司数量,1996年,该数目为4家,占样本的4.3%,1997年为11家,占样本的6%,1998年为9家,占样本的5.6%。这些公司竟然有一半以上的流动资金占用在非正常经营活动之上!

如果笔者对其他应收款的多少代表与关联方联系的紧密程度猜测没有错误,其他应收款多的上市公司很可能在经营活动上也存在与关联方的紧密联系。虽然笔者没有考察关联交易引起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收入和利润的增加,但1997年和1998年,10%区域上市公司同时都出现一定程度的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重比标准公司偏高、应收账款周转率比标准公司偏低的现象,这与我们看到的其他应收款比重的异常在时间上存在一致性,由此我们有理由怀疑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既操纵非营业利润,又操纵营业利润。

(4)通过人为扩大赊销范围或采用提前确认销售、甚至搞虚假销售增加营业利润。在1997年和1998年,10%区域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重比标准公司偏高,以及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偏低,说明比起标准公司,10%区域的上市公司更多地记录了非现金形式的销售业务。鉴于笔者统计时采取了控制行业和控制公司规模的方法,由于行业和规模导致的应收账款规模和回收速度的差异就被排除在外,剩下的原因只能用不正常来说明。这种不正常,一是可以用上面提到的关联交易来解释,另外就是用扩大赊销范围、提前确认销售、搞虚假销售等原因来解释。

除上述具有普遍性的利润操纵手段外,还具有两种不具有普遍性的利润操纵手段,即通过费用资本化影响利润和通过提高营业外收入影响利润。

2、上市公司操纵净收益手段的改变。

连续考察1996年到1998年10%区域的上市公司出现异常的财务指标,我们发现各年中这些财务指标的变动不尽相同。也就是说,在不同年度,由于种种原因,上市公司采用的操纵利润的手段偏好有所不同。

(1)1996年,平均值差异检验证明存在明显差异的财务指标有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和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考虑十分法排序的结果,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也存在差异。其他指标差异则不明显。可见,在这一年中,企业普遍采用增加投资收益的手段提高利润,而虚增收入、利用关联交易调整利润的做法还不十分普遍和明显。

(2)1997年,平均值差异检验证明存在明显差异的财务指标有:待摊费用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以及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考虑“十分法”排序的结果,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和应收账款周转率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这一年中,企业普遍采用多管齐下的方式提高利润,包括增加投资收益、利用关联交易、虚增销售等。

(3)1998年,平均值差异检验证明存在明显差异的财务指标只有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比重和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重;考虑“十分法”排序的结果,应收账款周转率也存在差异。而以前出现过差异的待摊费用占流动资产比重、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以及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几个指标差异不明显。可以认为,这一年中企业普遍采用的调整利润的手段集中在虚增销售或关联交易上,而对利用投资收益增加利润的做法不再特别感兴趣。

五、研究结果的启示

虽然笔者的研究对象是净资产收益率在配股最低限以上临近区域的上市公司,但是研究所发现的财务指标与利润操纵手段上存在的联系具有普遍性,可以帮助我们在各种情况不辨别利润操纵。研究证明,尽管我国上市公司人为操纵净资产收益率的手段各有不同,但他们在操纵利润的同时,其他财务指标却能够暴露其操纵手法,因此,只要我们能够对这些反映利润操纵的财务指标给予足够的关注,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识别上市公司的操纵手段,去伪存真,得到企业真实的获利水平。通过以上的研究,我们得到以下一些启示:

首先,净收益或利润总额有关的指标表现企业真实盈利能力存在严重缺陷。这些指标中包含了与企业正常经营无关的、缺乏稳定性的一次性收益内容,如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以及在本文中没有涉及的财政补贴等,这些项目随时会由于企业达到目的而消失。用这些指标评价企业,将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风险。从前面的统计中我们看到,标准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明显高于可能操纵利润的上市公司,因此相比净资产利润率或总资产报酬率,营业利润受到利润操纵的干扰较小,利用营业利润计算的有关指标相对稳定,对表达企业的实际盈利能力会更加有用。

其次,在操纵净收益的手段中,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通过投资收益增加利润。投资者应对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给予非常的重视。对于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重较大的企业,应该仔细分析投资收益的来源,辨别这种投资收益的长久性。如果一次性的投资收益,比如出售投资所得的收益数量较大,这种投资收益的长期性就很难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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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上市公司的行业分类

对上市公司的行业特征进行研究,选择科学的行业分类标准是非常重要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方法的科学性必然会影响实证的研究结果的正确性((Kahlet和Wakling,1996)并且不同级别的行业分类对公司分组的效果也是不同的,Claike(1989)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被美国标准产业分类(SIC)分为不同大行业的公司间差异较大,而同一大行业中不同小行业的公司间差异井不撤著。本文采用中国证监会2001年4月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它是比较科学的行业分类}d、准,也是日前用于中国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的官方标准。

本文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把样本公司分为13个门类,对制造业又细分为10个次类。之所以这样选择而没有选择大类和中类,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数量不多,且多属制造业。若选择分到中类则每个类别的样本数量太少;若选择分到大类,除制造业外其他门类下的大类中所含公司家数也较少。所以,以门类作为分类标准,将制造业下分为次类,通过研究资木结构的行业门类特征、同一行业门类内不同次类之间的资木结构特征就可以较全而的考查中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特征。

二、数据样本与研究方法

本部分主要涉及到三个方面,即资本结构表征指标的选择、样本的选择和研究方法的选择。

1,资本结构表征指标的选择

鉴于中国股市约有三分之一的股份不能流通的现实,我们采用账面价伯而不是市场价值,这是与国外不同的一个地方在各种负债比率中,总负债比率由于概念简的一和容易计量而被国外大多数国外学者所采用,本文也采用这一指标。文中所采用的则务数据均来源于上市公司的年报。

2、样本选择

本文选择的是国内A股上市公司2000-2002年三年的资本结构数据,并对相关行业的公司样本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其具体原则是:(1)为避免新股的影响,选取1999年12月31口BU上市的A股公司;(2)为避免异常伯的影响,从原始样本中剔除在2001年、2002年曾被ST和PT的公司,以及前一年负债比率大于100%的公司;(3)为保证样本的行业的恒定,剔除了2001年和2002年主营业务变动的公司;(4)剔除了跨行业经营的综合类行业的公司。

经过调整,最后剩下648个样本,分属于12个行业门类。鉴于深交所和上交所行业分类上的不一致,我们研究相似行业间资本结构特征时采用的是次类法,没有进一步细分。选取制造业中的395个样本,分属于10个次类,这也能反映中国A股市场的实际情况,对结论影响不大。

3、研究方法

为了研究行业间的资本结构的差异性,我们拟采用两个步骤。先检验总体样本间的负债比率是否具有显著性差异,如果有的话再进行行业间的两两比较,以考查是否由于个别行业的异常伯而导致了检验的显著性,为了研究行业因索对公司间资本结构差异的解释力度,我们以行业门类为虑拟变量对样本数据进行多元线性回归。

三、资本结构行业特征的实证分析

1,资本结构行业特征的描述性统计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总体特征上金融保险行业的负债比率最高三年的平均信达到78.57010:然后依次是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技术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均在50%左右。这是因为金融业以负债经营为主,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也属较高负债经营性行业,而信息技术业在中国处于高增长时期,资金需求量大,因而负债较高。这都与其所处的行业有关;同样,传播与文化业、社会服务业、水电煤气生产及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采掘业或由于其投入少〔前两个行业)或由于其固定资产占比高(后四个行业)而负债比率普遍偏低,这也可以用行业特征自接解释。这与国外的研究结论也是一致的。

我们发现的另一个特点是从纵向来看,在这三年中负债比率不断有上升的趋势、这是由于我国的上市公司质量不高、治理结构不完善造成的。在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一个现象,即新上市或增发配股后负债比率较低,随着募集资金的不断投入使用,再加上公司的盈利能力差,只能靠重新借贷资金来维持经营,从而使得负债比率上升。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上市公司的负债比率总体上处于较低水平。根据1991年的数据,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上市公司的平均负债比率分别是:58%,69%,73%和71%。而Booth等(2001)对巴酉、印度等十个发展中国家的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

在制造业的十个次类中,我们发现造纸印刷业、机械设备仪表等几个行业负债比率较高,达到45%左右。同样,在三年中10个次类公司的负债比率也旱现上升趋势

2,资木结构行业间差异的假设检验:

(1),对于不同行业间差异的检验,我们采用KrnskaL-WaLlisH非参数检验方法,其原假设是HO:各行业间的负债比率没有显著差异。因为这种方法不要求满足正态分布和方差相等的前提条件,适用范围较广(SCOtt,1975)。而行业间两两比较我们采用最小显著差异LSD检验(Bowen等,1982),因为它对两两差异的存在比较敏感。

不同行业间负债比率的KrnskaL-Wa11isH检验结果见表2。其中表2为12个行业门类间的比较;而表3为10个制造业次类间的比较。从结果我们可以看出,不同行业门类间的资本结构具有显著性差异,且三年中检验统计量差异不大,说明这种差异具有稳定性;而对10个制造业次类来说,在95%的置信水平下均不显著,可认为不同制造业次类间资本结构没有差异。

(2)、行业间的两两比较

我们选择最新的2002年数据进行行业间两两比较的LSD检验,结果见表4。由表中可看出行业门类间的检验结果中有43个检验结果在90%的置信水平下显著,要优于郭鹏飞、孙培源(2003)基于2001年数据所做的检验结果。这此显著的结果比较均匀地分布在很多行业门类之间,说明行业间的资本结构差异并不是由个别行业的异常伯引起的。我们对10个制造业次类进行的两两比较的LSD检验,得出的结论是大部分在90%的置信水平下都不显著,与在表3中的结论是一致的。鉴于篇幅有限,在此省略图表。

3,资本结构行业特征的回归分析

对于行业特征的回归分析,我们是通过引入行业虑拟变量进行的单独考虑行业因索对资本结构的影响建立模型如下:

其中,Debt是公司的负债比率,I为行业虑拟变录,当公司属于该行业时,I就取1,否则取0。

我们之所以用11个虑拟变录而不是12个,是由虑拟变录的引入原则决定的,是为了避免共线性问题。其中我们舍弃的是制造业大类,目的是减小大样本数据对结果的影响。2000-2002年样本公司的线性回归结果见表4,可见,行业对负债比率差异的解释力三年中都是非常显著的,且三年中行业因索的解释力度均在10%以上平均为11.53%.

五、结论和建议

通过非参数检验,我们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行业性差异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并引入行业虑拟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出了一此结论,并且我们试图尽可能地给以一定的解释。

1.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公司所属行业对资本结构具有显著性影响,且这种差异在行业间普遍存在。这与国内外的大部分实证结果相一致。其中大约有11.53%的资本结构差异可由公司所处行业门类来解释。

2.行业门类间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具有高度稳定性,而行业间差异也具有稳定性。这也与国内外研究结果相同。

3.同行业次类间的公司资本结构无显著性差异,即不同行业门类的公司间资本结构稳定性程度远高于同一行业门类不同次类的不同公司之间。这与Claike(1989)对美国的研究相吻合。

由以上的实证结果可知行业确实在我国是影响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个重要因索。但具体来讲,一个公司所处行业对其资本结构的确定如何起作用,从而限定其在哪一个区间是一个最优的水平却是我们应该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由于行业门类间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具有高度稳定性,且其间的差异也具有稳定性,所以在我国现有信贷政策对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起重大作用的今天,国家在信贷政策上应该关注行业的资本结构的变化,从而可以有效进行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对产业过热风险的控制。现在我国对房地产行业的贷款政策的调整和近期对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政策调整也说明了这一点。

参考文献:

1,黄少安,张岗,2001:《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分析》,《经济研究》第11期

2,郭鹏飞,孙培源,2003《资本结构的行业特征: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第5期

3,陆正飞,辛宇,1998:《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主要影响因索之实证研究》,《会计研究》第8期

4,吕长江,韩慧博,2001:《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特点的实证分析》,《南开管理评论》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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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指标、研究方法与数据样本

在反映公司成长性的众多指标中,本文选择主营收入增长率作为研究指标,因为主营收入的增长是公司增长的根本源泉,并且比较稳定、不受会计处理方法影响、不易被管理层操纵。我们根据上市公司1998-2001的主营收入数据计算1999-2001年各公司的主营收入增长率,首先对三年中各行业的主营收入增长率进行描述性统计与分析,然后对不同行业公司的增长率是否具有显著差异进行假设检验(H0:各行业的主营收入增长率没有显著差异),最后以行业为虚拟解释变量(DummyVariable)对三年中各行业的收入增长率分别进行多元回归分析。检验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增长率是否具有显著差异,本文使用非参数方法Kruskal-WallisH检验。多元线性回归的模型为:Growtht=α+Σ13i=1βiIi+μ,,其中Growtht为公司t年的主营收入增长率,I为行业虚拟变量,当公司属于行业ⅰ时,Ii=1,否则Ii=0。

为避免当年上市新股的影响,我们以1998年12月31日前上市的670家公司为原始样本,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将其分为22个行业,从中剔除了样本期内变更主营业务的公司以保持公司行业的恒定,又剔除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以避免异常值的影响:ST和PT公司、数据不全的公司、某年增长率大于500%和小于-80%的公司,最后又剔除了公司数量小于10家的8个行业的公司以保证假设检验和线性回归的统计显著性。最后剩余390家公司,分属14个行业,作为本文的研究样本。

本文所使用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利多证券投资分析系统,文中所有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均使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

二、实证研究结果

1.描述性统计与分析

14个样本行业1999-2001年主营收入增长率的均值(标准差)统计见表1。由表1可知,不同行业的主营收入增长率具有很大差别,例如1999年,房地产业为负增长,而信息技术业的增长高达83.26%。另外同一行业不同时期的增长率也不相同,例如房地产业1999年为负增长,2000年增长率却高达58.42%。总的来看,样本期内中国上市公司保持了很高的增长速度,全部公司三年平均收入增长率为19.84%,这得益于中国国民经济总体的快速增长。其中信息技术业增长最快,三年平均增长率达52.4%,其次分别为房地产业、综合类、交通运输仓储业和机械设备仪表业,平均增长率均处于20%至30%之间,而电子业和批发零售贸易业的增长率较低,均小于10%。此外还可看出,大多数行业的增长三年中有降低的趋势,这是符合增长理论的,因为任何一个公司或行业的超常增长(即高于经济总体增长的速度)都不可能一直持续的,或早或晚都将趋向于经济平均的增长速度。

2.上市公司增长行业间差异的假设检验

1999-2001年样本行业间主营收入增长率比较的Kruskal-WallisH检验结果见表2。由表中结果可知,不同行业间增长率的差异1999年在95%的置信水平下显著,2000年在90%的置信水平下显著,2001年不显著,总体可以认为中国上市公司的增长具有显著的行业间差异。另外从检验统计量的大小和P值都可看出,增长率的行业间差异有逐步降低的趋势,这是因为各行业的增长都趋向于经济总体的增长,因而行业间差异减少。

3.上市公司增长行业特征的回归分析

1999-2001年上市公司主营收入增长率以行业为虚拟解释变量的回归分析结果见表3。表中结果说明,行业因素对公司间增长率差异的解释为三年中分别在99%的置信水平下显著、90%的置信水平下显著、不显著,这与前面非参数检验的结果基本一致。三年中公司间增长率差异可由行业解释的比例分别为9.3%、5.4%和4.8%,也是逐渐降低的。此外还可看出,各年中回归系数显著不为零的行业都很少,行业间差异最大的1999年也仅有3个,且不同时期系数显著不为零的行业也不一样,这说明只有少数行业的增长率与其余行业显著不同,大多数行业的增长率间并无显著差异,且增长率异常的行业可能每年都不同。这就要求我们在分析预测上市公司增长能力时,对不同行业的公司要区别对待。

参考文献

1李森、郭伏、戴春凤,《股份公司成长性与股票内在价值分析》,《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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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广告是在广播电视技术上发展起来的视媒广告,电视广告业是基于电视这一强势媒体之上的广告行业。调查显示,中国电视人口的综合覆盖率是94.61%,潜在收视人口是11.5亿,电视媒体是中国覆盖最广泛的媒体。任何广告商都无法忽视占总人口90%的电视观众。2005年全国电视广告收入达到397.13亿元。电视广告年营业额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四大媒体广告中所占比例从2001年的42%增加到2005年的48%,营业收入呈不断增长态势。

一、中小型电视广告公司发展的SWOT分析

中国电视广告获得了巨大发展,这既得益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竞争观念已深入人心,广告日益成为企业营销竞争的重要策略,也得益于电视的普及和电视广告技术的不断发展。作为数量最多中小型电视广告公司由于规模小、实力单薄、经验不足、没有稳固社会关系,在发展经营环境上既存在许多机遇也存在诸多挑战和问题。下面应用SWOT分析工具对中国中小型电视广告公司进行深入分析。

1.优势(Strengths)

由于中小电视广告公司规模小,没有过多的包袱,可在低工资,低支出状态下运营,具备大型广告公司所没有的成本优势;与外资广告公司相比,具有熟悉本土市场、文化相通的优势,而区域中小广告公司对当地消费者偏好、社会环境、经济关系、经济政策、人际关系等方面比大型广告企业了解更方便、更深入;由于规模小,可以根据市场随机而变,灵活反应,较为敏锐地捕捉到难得的机遇,“拾遗补缺”、占领先机;可以根据市场需要,灵活吸纳广告创意等专业人才,组建专项广告团队,而具备某方面的独特优势,一个具备好的创意的广告完全有可能在规模不大的电视广告公司里诞生;由于没有过多的投资沉淀,可以灵活调整自己经营方向,应对市场瞬息变化,发挥专业分工的优势。

2.劣势(Weakness)

与大型广告公司相比,小型电视广告公司在资金实力、市场份额、人才储备等方面实力相差悬殊,同时由于电视台等媒介都自我专营广告,使得这些大型广告公司的呈现明显后向一体化趋势,而中小电视广告企业的往往“点状”分散运作,因此,中小广告企业与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难以提高;由于缺乏知名度,使中小广告企业在同客户打交道时,没有大型广告公司的品牌优势;广告企业内部管理水平落后,多是家庭式的管理和经营模式,更容易发展成为企业未来成长的障碍;中小广告企业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为其发展增加了阻力。2001年我国电视广告从业人员数量为95617人,到了2005年数字变为107708人,增长达12.6%。这107708人之中,很多人缺乏专业知识,而且受教育水平整体比较低,中专学历甚至初中学历都进入了这个行业从事工作;我国广告监管机制的还很不健全,使得广告市场鱼龙混杂,真正有实力,有潜力的企业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以谋求新的发展。

3.机遇(Opportunity)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步深入,国内外广告客户增加,电视广告需求也日趋多样化,这为中小型电视广告公司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现在的电视广告已经不单是在栏目间隙播放的5秒~10秒的电视广告短片,而已经发展为基于电视广告短片,企业形象片,企业宣传片,产品宣传片,置入式电视广告等形式多样的,全面的企业、产品视频宣传包装服务。企业广告需求者,尤其是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也逐渐开始青睐电视广告。在加入WTO后,在国外广告企业的先进管理、运营模式冲击下,不断推动国内广告企业不断创新,加速国际化进程,提高管理水平以及从业人员素质。电视广告制作技术的提高也是近年中小电视广告公司蓬勃发展的动因之一,如HDTV在广播领域里的广泛应用,视频特效的技术趋于完善,不仅提高了电视广告的视觉冲击力,也更易为专业人员掌握。

4.威胁(Threats)

中国电视广告业市场是一个明显的垄断——竞争市场,在央视领衔下,少数省级卫视异军突起,而中小广告公司规模小,人员少,资金不足,竞争力严重缺乏。1995年我国专业广告公司总数为22691家,到2005年达到了84272家,十年增长了371.4%。而这些电视广告公司鱼龙混杂,相当一部分公司处在一种规模小,人员少,设备少,业务很少的“一小三少”的处境当中。而《公司法》规定的该类广告公司的注册资本仅为3万元人民币,造成了电视广告行业进入门槛低,投资少的形势,从而助长了现今的电视广告公司小作坊化的局面。小作坊式的电视广告公司是严重缺乏竞争力的,而且在某些地区产生了恶性的竞争。从营业总额来看,从1996年起,外资广告公司几乎独揽了我国广告经营总额前五名。跨国媒介购买集团开始大举进入中国初步发育的广告市场,这可能导致中国广告市场发展失去平衡,对整个广告行业发展造成巨大伤害。

二、中小型电视广告公司发展战略选择

根据上述SWOT分析,中国本土中小型电视广告公司,应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在服务功能上细分,在细分基础上做强,大致可以从三个维度上制定具体的竞争战略:

1.拾遗补缺+目标集聚战略

中小电视广告公司可以施展其独特本领,实施“拾遗补缺+目标集聚”战略组合,即避开大广告商的锋芒,主攻大广告公司无暇顾及的某个特定的顾客群,集中力量针对某个特定的细分市场实行这一战略。其前提是中小电视广告企业能以更高的效率,更好的效果为某一狭窄的对象服务,从而超越更广阔范围内的竞争者,其结果是通过市场细分实现了差异化,或者在为这一特定对象服务时实现了低成本,也意味着公司具有赢得超过产业平均收益水平的能力。

针对进入深度细分的中国市场,中小广告商需要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无论耐用消费品还是快速消费品,需要界定出更为细碎微小的目标消费者市场,而整体的市场规模来源于这些细碎市场的高效拼合,需要设计出更为精细的分类营销4P要素。大的广告商已经开始注意这方面的努力,如央视分频道树立不同定位的品牌发展道路,但是他们不可能占尽所有市场,尤其是那些中低端企业的市场,因为这些客户不需要也无力承担高端、全面的和昂贵的大型综合性广告企业的服务,他们最需要的是“物美价廉”和针对性的广告服务。

2.创意领先+标新立异战略

中小广告公司实施在成功创意下的差异化竞争战略,针对客户的品牌设计,技术创新、客户服务、企业管理以及企业文化等方面展开业务。这种差异化战略利用成功广告创意,引导消费者客户的品牌忠诚以及由此产生的价格的敏感性下降使企业避开价格竞争,在增加利润的同时不必追求低成本。客户的品牌依赖性与“独特性”就构成了进入壁垒。产品差异带来的高收益可以缓解买卖方讨价还价的压力,在面对替代品的威胁时也处于有利的地位。

广告业是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意产业是指那些具有一定文化内涵的,来源于人的创造力和聪明智慧,并通过科技的支撑作用和市场化运作可以被产业化的活动的总和”。创意的最主要特征是包含有人的创造力的内容在里面,无论公司规模大小,只有创意领先,根据广告的产品特征、产品生命周期、产品销售季节等,经过巧妙艺术构思,才有可能市场领先,实施标新立异战略,提供差异化、有特色的产品或服务,从而形成自己在产业中的特质。同时,应该注意创意是没有止境的,持续创新、不落俗套,才能使广告具有新鲜感和具有更强的传播效果。

3.总成本领先战略

低成本地位的企业在竞争中会获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收益,其成本优势可使自己在与竞争者的竞争中保护自己,还可以使自己在与替代品竞争时所处的地位比其他竞争进更有利。导致低成本地位的因素通常是使用了更先进的技术,更有效率的投资经营和管理方式。而要赢得低成本地位通常要求具备较高有效率的成本控制。

中小广告企业成本可以大致分为三个主要方面:一是中小广告企业为其客户所花费的第三方(媒体)成本;二是中小广告企业的工资成本;三是其他营运成本。中小广告企业的收入,在创意制作上一般占客户所支出的第三方费用的7%~12%,80%~90%花费均是为客户而支出的。因此,中小电视广告企业必须严格实施第三方成本控制。中小广告企业的工资成本一般说来占净收入的50%~69%,应通过建立健全成本会计制度和业绩考核制度来实施工资成本和营运成本控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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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东 单位: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职业道德教育,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后勤职工的必修课,定期组织后勤职工从服务思想、服务作风、服务行为、服务品德、服务关系、服务技能、服务纪律等方面进行职业道德意识教育、职业道德修养教育、职业道德信念教育,使之养成良好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的社会责任感。典型教育,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榜样作用。根据医院后勤职工地位低、待遇差的现状,应特别注意抓典型、树先进激励工作。为此,宣传发生在身边的闪光点,激励后勤职工当好主人翁,做好本职工作,献身于医院两个文明建设的热情,使他们懂得医院的岗位只有分工不同,没有贵贱之分,摆脱自卑心理。五宗旨教育,对后勤职工坚持不懈地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体现在医院后勤保障服务上,就是要坚持“三为服务”思想,即为病人、为医疗临床、为医务人员全心全意服务,要视他们为“上帝”,后勤职工只有搞优质服务,才能赢得“上帝”。提高后勤职工技术素质。随着现代化医院建设和发展,先进的电子医疗仪器设备不断进入医院,后勤服务设施也在不断增加更新,后勤职工技术素质低的状况与当前形势极不相称,要教育后勤职工不但要有吃苦耐劳精神,更需要有过硬的技术本领,才能使后勤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才能更好地为病人、临床、医务人员服务,要鼓励后勤职工根据各自特长,充分发挥他们的才智,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各种方式,加速对后勤职工技术培训。

经过数年的努力,本院后勤技工队伍多数已达到中级工,少数还达到了高级工水平,为医院后勤保障正常运行奠定了基础。改善工作环境。医疗质量是医院的根本,医院领导除抓好医疗质量软件建设外,还要将有限资金投入在改善医疗设备、硬件的建设上。因此,后勤职工工作环境较差,设备设施落后,手工作业多,工作比较劳累,我作为思想政治工作者,充分利用一切机会争取领导支持,创造条件尽力改善后勤工作的环境,增加或改善后勤设施,以减轻后勤工人劳动强度。同时在工作安排方面也要给予必要的照顾和关心,在晋职加薪和分房方面,尽量给予照顾,使他们能够感觉到医院的关心,以充分发挥他们为一线服务的积极性。维护后勤职工切身利益。维护后勤职工的切身利益,是调动他们积极性和保持医院改革稳定的基础。医院后勤职工待遇与医务、行政人员相比,处于较低水平,社会地位低,在医院中处于弱势群体,而且某些非后勤的职工与个别领导不顾历史客观条件,对后勤工作批评指责甚多,甚至认为是一线职工养活了后勤职工等等。这些情况均引起了后勤职工的不满。对此我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一是教育后勤职工破除铁饭碗、大锅饭、平均主义分配观念。贡献大小、技术高低、劳动的复杂程度、风险大小等因素,会在待遇分配上体现出来。另外后勤毕竟是副业,后勤职工要以大局为重,以绿叶地位,扶植好医疗主业,在提高医院总体效益前提下,改善提高自己的待遇。二是教育后勤职工树立敢于竞争的风险意识,自立自强,提高工作效率,多作贡献。三是教育部分对后勤有偏见的职工,后勤职工是自己养活自己。医院后勤社会化后,后勤体制的转换,医院出钱购买后勤服务,后勤职工劳动力价值得以了直接体现。

日常工作中,思想政治工作者与职工每天见面,生活在一起,言行举止无不在职工的审视之中,而后勤职工对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形象评价都比较直观。因此,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做到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做到以身作则,廉洁奉公,用良好的形象教育人,凝聚人心,“公生明,廉生威”。威信不是建立在威严和强硬之上,而是建立在诚、信、廉、明和对人的关爱之中。注意尊重和理解。后勤职工在医院中是弱势群体,思想政治工作者,更应在尊重人、理解人的基础上,去启发人、激励人、教育人,切忌居高临下,趾高气扬,发号施令,指手划脚,这样做极易造成后勤职工感情和心理的人为隔阂,产生逆反心理,拒绝听取任何建议和意见,其结果不仅达不到目的,还会产生对立情绪,给工作带来难度,故而只有以诚相待、推心置腹,通情才能达理,入情才能入理。注意解决实际问题。对于后勤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的压力,思想上的困惑、报酬、福利待遇等切身问题,思想政治工作者需要把准职工的脉搏,对症下药,耐心开导,缓解情绪,化解矛盾。当然,在做好思想教育同时,实事求是地在可能情况下,满足其合理需求,引导后勤职工提高精神境界。后勤服务工作是光荣而艰巨的,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赋予后勤思想政治工作者新的责任和使命。医院后勤思想政治工作者要以提高后勤职工素质,充分发挥后勤职工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达到高效、优质、低耗、安全的后勤服务目标为己任,为推进医院后勤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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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证券公司行政处置的概念

目前,由于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置程序规定不够完善,证监会对于风险证券公司所采取的措施仍处于探索、整理、求证阶段。行政处置是指在证券公司出现风险的情况下,证券公司的主管机关对该公司采取各种行政措施化解其风险,帮助其重组或使其顺利退出市场的过程。行政处置有广义说和狭义说两种含义,广义上的行政处置是指只要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行政行为介入了风险处置程序,这样的程序就属于行政处置程序,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撤销、责令关闭、托管、行政接管都属于行政处置程序。狭义上的行政处置仅指行政机关对高风险证券公司依法采取取消证券业务许可、责令关闭,并组织行政清理的行政程序。本文采用广义含义,认为行政处置程序是在采取行政措施后到企业重整成功或进入破产程序前这一段程序。

风险证券公司行政处置的基本模式

(一)撤销

在新证券法出台前,证监会作出撤销的行政决定并没有直接依据,只有200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可以参考,该条例规定的撤销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对经其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终止其经营活动,并予以解散。可以看出,《条例》的初衷是对银行这种传统意义上的金融机构进行的规定,并未充分考虑证券公司这一新生事物。因为无法可依,证监会只好类比《条例》,对证券公司予以和银行相同的处理。直到2006年新证券法的实施,在现行法体制下,撤销才有了充分的法律根据。

(二)停业整顿

停业整顿指当证券公司从事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存在严重财务风险,对证券投资者的利益已经造成重大损害或者有重大损害之虞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业,组成停业整顿工作组进驻该公司,审计其资产负债情况,清查其违法违规行为,控制和化解其风险的行政处罚措施。当时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实施停业整顿的条款在法律依据上尚不充分,但是在新《证券法》中,这个问题得到解决,新证券法规定了证券监管部门对风险证券公司的处置手段包括了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

(三)托管

托管是指对陷入经营困境或发生产权关系重大变动的证券公司委托专门的托管机构经营管理,以有效实现资产的增值保值,控制证券公司的风险。我国对证券公司的托管,是一种委托经营管理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使证券公司获得重生的可能,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增值和优化,避免破产引起的社会风险。如果实在没有挽救的可能,才关闭证券公司。另外我国的托管是一种行政托管,是由证监会出面委托大的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证券公司进行托管,体现了证券公司风险处置中的国家意志。在新证券法生效前,我国对证券公司采取的托管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形式上类似的“托管”也仅在《条例》中有简略规定。因此,《条例》也很难作为对证券公司营业部实施强制托管的法律依据。新证券法为托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接管

接管也叫做行政接管,是指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接管组织全面控制公司并代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职权经营管理公司。接管期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组织相关各方通过内部整合和外部救助等方式对被接管公司进行重整、重组,使其恢复正常经营,避免被采取其他处置措施或破产。接管届满时,如果没有延期,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确认导致接管的情况消除,接管终止。如被采取其他处置措施或破产的,则转入相应的程序。

(五)责令关闭

责令关闭证券公司,是指中国证监会对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吊销其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终止其经营活动的行为。责令关闭属于公司法上强制解散公司的一种情形。在新证券法第153条规定的监管措施中并不包括责令关闭,该条规定,“证券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证券公司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仅仅规定了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和撤销四种措施。因此,在新证券法生效后,责令关闭这种处置形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当然以上五种行政处置方式不是并行不悖、非此即彼的,它们相互交叉、相互转换。如责令关闭这种行政处置方式,即可由证券监督机构直接做出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也可以在停业整顿过程中作出。

我国行政处置程序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证监会的行政介入缺乏法律依据

证券公司出现风险时,证监会是否有权利介入其处置程序,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介入,并无学者在理论上予以探讨。新证券法出台前,证监会对于风险证券公司的处理也是“有劲无处使”,找不到合适的工具和方式来行使手中的权力,只能一案一议地进行摸索。2005年新证券法颁布,对于证监会在实践中的作法也予以了肯定,但也只是泛泛概括。第153条规定,证券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证券公司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但是,对于证监会以何种组织形式介入,它们的权利和义务如何,如何规范相应程序,怎样开展个人债权的收购,对于这些行为的前后顺序和相互关系都没有规定。特别是采取行政措施后的清算,更是缺少法律依据。

(二)行政处置工作组的行为乏力

目前我国的风险证券公司处置分为两个阶段,行政处置阶段和破产清算阶段。这两个阶段的工作内容有一定的重合,比如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保全资产,清收债权;处分债务人财产等。前者成立的目的是发现并控制证券公司风险,保证社会的稳定,因此在行政处置过程中的处置原则是“稳定压倒一切”,为了稳定可能进行一些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做法。而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原则是“以债权人利益为本位”,严格依照破产法的规定行事。

(三)行政处置程序中的司法配合缺位

行政处置程序不同于破产程序,在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尽可能多地清收债务人资产,防止债务人财产的流失而采取的措施。然而,行政处置程序是一种行政程序,行政程序中并不能天然地阻断其他刑事、民事、行政程序以及保全和执行措施。因此在行政处置过程中如果出现证券公司为当事人的诉讼和执行行为,通常情况下应正常进行,但是如果行政处置为这些司法程序让路,那么证券公司的财产将流失贻尽,无法保证广大客户的权益,因此为了配合行政处置程序,最高院下发了“三中止”通知,即在一定期限内,对已进入风险处置阶段的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为被告的民事案件尚未受理的暂缓受理,已经受理的中止审理,对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止执行。“三中止”为行政处置程序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三中止”并不是万能良药,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它也无能为力。

对行政处置程序中司法难题的解析及建议

(一)行政处置程序的范畴及其运作程序

要明确行政处置程序的概念,届定出其范围。现实中对证券公司纷繁复杂的处理办法,学界和实务届对行政处置的范围都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行政处置仅包括停业整顿和责令关闭,有人认为包括撤销、行政接管和托管。制定法律首先要明确其调整的范畴。要以证券法第153条为基础,对于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撤销和责令关闭这几种程序进行详细的界定,它们分别适用于何种情况下的风险,程序如何展开,这几种程序之间的关系如何,它们能否互相转化,转化的条件是什么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行政处置工作组的性质

目前,我国参与行政处置的各类组织形式多样,有整顿工作组、接管组、托管组、现场工作组、清算组、风险处置组等,并且在不同的案件中它们的组成也不尽相同,比如在有的案件中清算组由当地政府组成,在有些案件中,清算组由中介机构担任,同样还可能由资产管理公司担任。同样,托管组有些由资产管理工作组成,也有些由实力雄厚、业绩良好的证券公司组成。复杂多样的工作组形式和临时多变的人员构成,及各方利益集团的博弈,各种工作组之间各自为政、缺乏沟通,造成重复劳动和推诿责任的不良现象。

(三)行政处置程序中的司法配合

新《破产法》第134条也可能看出立法机关对风险证券公司行政处置的关注和对“三中止”的肯定,该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可以看出,“三中止”在破产法中完成了它的法律化,弥补了司法解释的先天不足,将效力扩展至所有的执行程序。但是,破产法的此条规定也有不足之处,实践中还有对证券公司财产进行的保全程序和刑事中的扣留程序,对于它们134条还是无能为力的。这样的不足有待于一部风险证券公司处置法予以弥补和解决。

(四)行政处置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

从目前司法实例来看,经过行政处置程序的证券公司很少重组成功,一般都要进入破产程序,而破产程序和行政处置程序中有许多工作的指向是相同或相似的,如债权的清查清收、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等,如果在破产程序中对于行政处置程序的工作不予以认可,就可能造成两种后果:在否定行政处置组的单方意思表示行为,这样在破产程序中就需要再进行一次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否定行政处置小组与他方的双方意思表示行为,这样就破坏了既成的法律关系,破坏了法律稳定性和预期性,并且会使第三方在与清算组进行法律交往中增添顾虑,而增大投入成本且降低效率。因此,同化行政处置程序和破产程序中相同的工作组织和工作程序是两者顺利衔接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