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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保护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07 15:22:21

林业保护论文

林业保护论文例1

(1)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加强管理。对于森林资源的保护要突出两个工作中心,即林地保护和林权管理。此外更要加强对森林利用、林地林权以及森林经营方面的管理,对森林资源的整体情况进行实时的监控,充分保证森林生态系统在正常的状态下运营。与此同时,要将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等列入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作为政府的考核指标。同时需要有实际行动的配合才能保证森林生态系统的平衡,采取合理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水土流失,防风固沙,促进森林资源的合理再生和高效利用。

(2)促进高效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要实现高效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就要采取全方面的的措施,不仅要从森林资源使用的自身优势来考虑,更要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首先,加快林木种苗工程建设的进程,主要发展经济林木产业。经济林木产业不仅具有特色,又兼具时效性,若其发展顺利,将成为林业产业中新的经济增长点。其次是不断推广新经济林产业,同时也要注重发展名、特、优经济林产业,根据林木地方种植特点做到有针对性有选择性地大力推广种植。

(3)统筹兼顾,做好荒漠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及管理工作。在进行荒漠治理时,重建和封禁保护工作要同时进行,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荒漠生态系统的修复,取得更进一步的优化。同时,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要与经济的发展相协调,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同时,为人们发家致富提供了一条道路。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是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有偿使用制度就是指在利用生态资源产生利益的过程中,自然资源的使用权人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人为保护生态环境支付一定的费用。这种制度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自然资源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自然资源的使用权人向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人支付一定的费用是对自然资源价值的体现,也是自然资源所有权人获得经济效益的一种手段;二是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人为保护自然资源付出了一定的努力和代价,理应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而自然资源的使用者也无权免费的使用经改善的生态环境,也应当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4)不断完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就目前的森林保护体系来说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这就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不断的完善。首先,完善法律法规,将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条例列入明确的法律条文,以此来规范森林保护与管理中的工作细节,使得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体制更规范化和现代化。其次,对限额的森林资源要严加管理,严格进行“三总量”控制。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就是加强林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并定期的进行执法检查,对于毁林开荒等违法行为要严惩,从根本上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同时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近几年来。我国在保护生态环境的领域取得了一定成绩,各地区林业部门对森林资源都加大了保护力度,尤其是加大了对非法砍伐树木、开垦农田的打击力度,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加大了对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增加了森林面积。但是,部分地区的监管力度仍然不够,如缺乏对林地用途的审核制度,无法及时发现破坏林地的行为,对各种案件的监察力度也未落到实处。

林业保护论文例2

1.2保护珍稀物种的繁衍要对珍稀林业资源和物种加以关注,保护它们进化繁衍、生存发展,防止因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利用造成破坏、对濒危物种的生存构成威胁,保障整个生态的平衡。1.3做好封育工作保护水源涵养林、交通防护林、水土保持林、城市景观林等重点的生态公益区域,建设更加合理、完善的生态林业体系。做好用材林基地、五大防护林体系工程、绿地、湿地和野生自然保护区建设,增加防护林体系的搭建。

1.4提高林业资源的利用率加大对林产品和林副产品的二次加工,提高林业资源利用效率,实现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林业资源加工体系,提高经济效益契合点,使林业经济增长方式向贸易、效益型转变,促使林业资源增值。

1.5健全林业资源的管理体系要提高林业人员素质,倡导对林业资源管理体系的完善,在以“科技兴林”为指导思想的指引下构建林业资源和林业工作的管理体系,形成对林业资源工作的支撑。当前最主要的是应该迅速增加林业技术研究人员,通过对现有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达到科技兴林的目的。

2林业资源合理开发与利用的有效措施

2.1规划林业资源,强化林地的日常管理与保护规划林地的日常管理和保护是为了避免林地中种植的树出现乱砍乱伐、发生火灾等现象。规划林业资源是对每个地区的林地采用适合的管理和保护措施。以南方热带地区林地的管理和保护为例,针对南方热带地区的实际情况,对林地的管理确定具体的负责人,由林业局将林地的所有权交予负责人,负责人严格按照我国颁布的林地保护法进行管理,保证林地不受到人为的破坏。另外,南方的温度较高,林业负责人需要经常勘察林地,避免林地中树木发生自燃现象。

2.2加大科技的使用,加快科学化林业资源的进程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先进的科学技术逐渐应用于林业发展中。诸如优良种植的方法和优良种植品种开发试验点,科技工作者不断研究和分析,从而将适合林业先进的种植技术应用于林地,使植物处于良好的生长状态中;研发的优良种植品种推广在林业中,促使林业资源的多元化,丰富林业资源。林业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也需要通过科学的手段达到林业资源合理的运用。同时,坚持以“科技兴林”为原则,大力发展适合市场的新品种种植在林地中,林业资源在以科学为支撑的状态下,符合市场的新产品,就能得到人们的喜爱。此外,新的种植品种在市场中合理的利用,实现了林业资源合理开发与利用的目的。

2.3落实对外开放政策,减缓林业资源利用压力由于我国是人口大国,人们对木质品的需求量非常大,很多以木材为原材料的企业,对于木材的使用有很大的需求,林业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将会影响到以木材为主的生产经营的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了保证以木材为原料的生产经营的企业不断发展,保证林业资源能够稳定地进行合理开发与利用,通过利用对外开放的政策,从外国大量进口木材,能够有效缓解林业资源利用的压力,使得林地中的树木的采伐与种植处于平稳的状态,维护自然环境,进而保证生态系统的平衡。

2.4增加林业人才的运用,为林业资源创造更大的价值不管是林业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还是林业产业的发展,都与林业人力资源的开发不可分割。林业人力资源的开发,应采用更多新型的专业人才参与,才能够有效进行林业规划和整合,改良林业中的不足和缺陷,促进林业不断的优化和发展。采用新型的人才,能够从观念上对林业目前的发展状况进行改观,保证林业资源趋于稳定的状态,为市场提供新的品种,为国家创造价值,提升林业的作用,最终达到林业合理开发利用的目的。

林业保护论文例3

1群众的法律、环保意识淡薄

没能充分认识到保护环境、保护生态的重要性,只顾眼前利益。受到利益驱使,以身试法。

2立法和执法存在漏洞

一些违法行为在法律上无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现在的毁林开荒林地大多数是两年以前开垦的,处罚时找不到依据。(1)护林队伍薄弱。护林人员工资难保证,执法难度大。林区面积大,执法人员少。护林员工资未纳入财政预算,由本单位解决,无法保证足额按时发放。(2)执法工作取证难。林政人员查处林业案件时,有时很难得到村组干部的支持。主要原因还是部分干部群众小农经济思想严重。(3)交通方便,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全县交通方便,林木多在公路两侧,易于砍伐和运输。现在治理公路“三乱”抓得紧,该县又无木材检查站,全县无人查处非法运输木材和乱砍盗伐木材,而外地一些木材市场收购又不要什么手续,使得团伙作案屡屡得手(4),滥伐卖树。一是个别护林员卖树。二是个别村干部卖树。所卖树木名为从山上捡来的倒木,实为有计划的滥伐,但这类案件很难破获,诱发的原因是护林员为解决开支,村委会为了得到收入,村民为了用材。

3资源有限,供需矛盾突出

林牧矛盾突出。近些年来,畜牧业发展迅速,牲畜提倡舍饲圈养工作刚刚开始,青储饲料数量不足,给封山育林护林工作带来严重压力,林牧矛盾十分突出。

4现行林木管理体制和政策不完善

农民个人在荒山、荒沟、四旁和坟地所营造的树木,由于受木材采伐指标限制,很难经营利用。不仅影响了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而且抑制了爱林护林的自觉性。

对策及措施

1优化护林执法队伍,落实工作责任

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如何,护林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至关重要。因此,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现有护林执法队伍进行法律知识的系统培训,使护林执法人员做到知法、懂法,正确应用法律。要帮助解决执法队伍的工资、福利、办公经费及生活等实际困难和问题,以此稳定队伍,调动工作积极性。要落实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量化工作目标,制定和完善考核机制,使目标完成情况与收入、与职位紧密联系起来,增强护林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

2加大宣传力度,搞好普法工作

提高群众的认识是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基础,群众对林业作用认识了,环保意识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了,群众就会自觉地保护森林、保护环境,自觉地遵守法律。因此要积极采取措施,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向广大群众宣传林业的重要性,普及林业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自觉地投入到保护森林和发展林业上来,从而使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严防严治,震慑违法犯罪

林业严打在该县已开展多年,对保护森林资源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因此,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森林资源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确定新的打击重点,通过严防严治,使全县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长期保持高压态势,震慑毁林违法犯罪,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4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作用

保护林业生态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只有这样才能把这个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荫及子孙的公益事业做好。特别是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在保护林业生态环境中不断研究新问题,采取新方法,不断充实和完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内容,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切不可只抓经济建设,忽视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

5解决牲畜科学饲养问题

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青黄储饲料的研制和开发,确保黄牛圈舍饲养有足够的饲料。同时,要研究牲畜的放养问题,既要使牲畜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又要对生态环境不造成破坏。各乡镇要积极帮助农民解决建畜舍、购饲料、卫生防疫等资金和技术,尽快实现牲畜圈舍饲养,缓解林牧矛盾,使该县畜牧业得到健康发展。

6加快集体林权改革步伐

林业保护论文例4

为加强我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学术交流,总结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取得的宝贵经验,探索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更好更快发展,经研究,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与中国林学会决定于*年9月下旬在我国沿海城市共同举办“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学术研讨会”,会期2~3天。会议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和中国林学会联合主办,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中国海洋学会和中国气象学会共同协办,中国林学会学术部、中国林学会有关专业委员会(分会)、有关省林学会共同承办。现广泛征集会议交流论文,并就征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主题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与防灾减灾

二、征文内容

1、沿海防护林体系结构、功能与布局研究;

2、沿海防护林与防灾减灾;

3、沿海防护林与促进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地方经济发展;

4、沿海地区森林资源保护及相关政策研究;

5、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管理;

6、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技术标准;

7、沿海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

8、海岸基干林带与红树林、柽柳为主的消浪林带建设和可持续经营;

9、海岸带土壤改良与土壤肥力维护;

10、沿海防护林树种选择、培育、低效林改造及其它重大技术;

11、沿海防护林病虫害防治及外来有害生物防治;

12、沿海防护林综合效益监测及效益评价;

13、信息技术在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中的应用等。

14、国外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现状和发展趋势;

三、征文要求

1、应征论文应是未正式发表过的研究成果,字数(含摘要、关键字与参考文献)不超过5000字。论文应包括题目、摘要、关键字、正文和参考文献。论文后请务必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2、作者可书面或电子投稿:书面投稿一式3份,无论录用与否均不退稿,请自留底稿。电子投稿的稿件请采用Word文档或rtf格式。邮寄投稿时请在信封注明“沿海防护林学术研讨会征文”

3、论文格式参见《林业科学》稿件格式有关要求,《林业科学》

4.征文截止时间:*年7月31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论文录用通知*年8月20日前发出。

5.被本次会议录用的学术论文将以会议论文集的形式正式出版,出版费用由作者自理。

6.书面投稿地址:*,北京市颐和园后,中国林学会学术部刘根凤曾祥谓(收)

林业保护论文例5

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环境保护也成为一项基本国策。如何实施环境保护,是所有中国人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一些学者开始探究中国历史上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思想意识、政策法令、行为,以期古为今用。此类研究颇为丰富,钞晓鸿、佳宏伟在《世纪之交的中国生态环境史――以近年来大陆生态环境史研究为中心》(载钞晓鸿著:《生态环境与明清社会经济》,黄山书社2004年版,第46-50页)中扼要回顾了九十年代以来对中国历史上环境保护的研究,不过,两位关注的主要是史学界的论文,对相关专著及其它学科的成果较少提及。笔者在此对近三十年来中国历史上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研究从四个方面进行梳理:

一、综合性的论述

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在相关机构与官员的推动下开始了中国环保史编纂工作。余文涛、袁清林、毛文永编著《中国的环境保护》(经济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一书,该书第一章为“中国古代的环境保护”,主要介绍我国古代环境保护的思想、机构、法令,以及对森林、苑囿园池的保护、国土与环境整治等实践。也许考虑到此书对古代环境保护阐释太少,随后,袁林清推出《中国环境保护史话》(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在介绍古今环境变迁基础上分析历代环境保护思想、法令与实践。虽说略显单薄,但其通过环境变迁来研究环境保护的思路,学界至今还在运用。林学界的陈登林、马建章编著《中国自然保护史纲》(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思路基本也是如此,按原始社会、夏商西周、春秋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明清的历史分期,简略描述了各个时期对水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的思想、政策、机构等。

集成性研究是罗桂环、王耀先、杨朝飞、唐锡仁编著的《中国环境保护史稿》(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该项研究是1989年在国家环境保护局宣教司倡导下,综合多方面人力,历时5年完成。此书详细介绍了我国古代环境保护思想、法制的产生与发展,并分为生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物种保护、森林保护和植树造林、注重产出和自然循环的农业模式、水旱灾害防治与水资源利用、水土保持实践经验积累、土地盐碱化与沙漠化治理、传统手工业生产的环境问题、对环境与健康关系的认识、古代都市规划和环境建设、人口土地开发与环境等10个主题探讨了古代环境保护实践。编者还将我国历史上环境保护特点概括为注重防灾抗灾、强调森林生物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农业生产中的综合平衡、关注人地协调。罗桂环与舒俭民编著了《中国历史时期的人口变迁与环境保护》(冶金工业出版社1995年版),突出了人口对环境变迁的影响,诸多内容与《中国环境保护史稿》相同。李丙寅发表数篇有关不同时期环境保护的论文后推出《中国古代环境保护》(河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一书,依次论述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有关环境保护的思想、法令与实践。该书创新之处不多,细致程度也远不如《中国环境保护史稿》。王玉德、张全明主编的《中华五千年生态文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虽没冠名为中国环境保护史,但该书上卷以史为以经,主要内容是论述中国历代环境保护思想、法令、实践,但主要汇编前人研究成果。

在环保研究热潮下,除了通论全国之外,还有专门研究地区性环境保护史著作。如王伟杰编著的《北京环境史话》(地质出版社1989年版),简要描述了人们改善北京地区环境史迹的各个方面。同时,一些省市县开始编纂出版“环境保护志”、“环境卫生志”,此类方志一般会对古代的环境与资源保护进行简要追叙。

与通历代论相比,对不同历史时期的综合研究更为丰富:先秦有袁清林《先秦环境保护的若干问题》(《中国科技史料》1985年第1期)、李丙寅《略论先秦时期的环境保护》(《史学月刊》1990年第1期)、郭仁成《先秦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求索》1990年第5期)、李金玉《周秦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与实践研究》(郑州大学博士论文2006年4月);秦汉有李丙寅《略论秦代的环境保护》(《商丘师范学学报》1990年第1期)、《略论汉代的环境保护》(《河南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倪根金《秦汉环境保护初探》(《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2期);魏晋南北朝有李丙寅《略论魏晋南北朝的环境保护》(《史学月刊》1992年第1期);唐代有刘华《我国唐代环境保护情况述论》(《河北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宋代有刘华《宋代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张全明《论宋代生物资源保护及其特点》(《求索》1999年第1期)、《论宋代生物资源保护》(《史学月刊》2000年第6期);元代有刘华《元代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探幽》(《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明代有杨昶《明代在资源环境领域的理论与实践》(《江汉论坛》2007年第1期)等等,诸如此类的研究自然让我们对各个时期环境保护有了基本认识,但概述性研究往往很难将问题引向深入。

二、关于思想与意识

在与自然的接触中,古人形成了一些朴素的环境保护思想与意识。刘翠溶在《中国历史上关于山林川泽的观念和制度》(载曹添旺、赖景昌、杨建成主编:《经济成长、所得分配与制度演化》,中研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1999年版,第19-42页)中对历史上山林川泽的观念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张建民则在《论传统农业时期的自然保护思想》(《中国农史》1999年第1期)中指出,先秦至两汉核心自然保护思想的核心是“以时禁发”,同时往往与宣扬社会伦理道德结合一起,魏晋以后则更多注重于资源破坏的影响,森林植被、水、土资源的相互关系,特别是认识到森林在维持生态系统平衡中的作用。

法学界张梓太在《中国古代立法中的环境意识浅析》(《南京大学学报》1998年第4期)中从法学角度指出,古代立法中虽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环境立法,但立法者注重对自然环境保护,强调立法时应当尊重自然规律,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尽可能做到“道法自然”。在处理环境与发展关系时,主张永续利用,对资源开发要“不夭其生,不绝其长”。同时特别注重对生活环境的保护,以“礼”为标准,对生活环境划分出重点保护区域,进行重点保护。

对不同时期环境保护思想与意识的探讨更为常见。鞠继武在《试论先秦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思想》 (《自然科学史研究》1990年第2期)中简述了先秦时期的环境保护思想,李根蟠《先秦时代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理论》(《古今农业》1999年第1期)则进一步指出先秦保护利用野生植物资源的理念依据是处理“天、地、人”关系的“三才”论。陈业新在《秦汉时期生态思想探析》(《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1期)中对秦汉时期生态思想进行了概述,认为这一时期生态思想基本方面是关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间应有的和谐与统一关系的思考,具有辩证法“合理的内核”。邹逸麟在《我国古代的环境保护意识与环境行为以先秦两汉时期为例》(载《庆祝杨向奎先生教研六十年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06-213页),中强调古人具有丰富的环保意识。叶坦在《宋代帝王的经济观:君主诏令所反映的保护生产与生态的思想》(《中州学刊》1990年第6期)中分析了宋代君主诏令所反映的保护生产与生态的思想。张全明对宋代环境保护关注较多,在《简论宋人的生态意识与生物资源保护》(《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筒论宋代儒士的环境意识及其启示》(《文史博览》2006年第8期)等中认为宋人表现出较强烈而广泛的生态意识,提出了顺应自然,调节生态系统,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资源的生态哲学观,而宋代儒士“天人合一”的哲学观、“中庸”的处世道德观,使环境意识达到一个较高的高度。

或许是为资料所限,对明以前环境与资源保护思想的研究大多过于抽象,对明清时期的则要细致的多。杨昶在《明代的生态观念和生态农业》(《中国典籍与文化》1998年第1期)中认为在人口骤增、土地开发相对受限的压力下,明代涌现出一系列生态环境意识超迈前贤的思想家,并讨论了其中一些代表性人物的思想。美国学者邓海伦在《十八世纪中国官方对环境问题的看法与政府的角色》(载刘翠溶、伊懋可主编:《积渐所至:中国环境史论文集》,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1995年版,第877-916页)中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了十八世纪中国官方对环境问题的看法,认为虽然一些官员看法是合理的,但由于当时的人口压力,使他们主要致力于解决人口生计问题,对环境问题常常忽视。

西北作为我国生态脆弱带,学者关注较多。赵珍在《清代陕甘地区的森林生态保护意识和措施》(载朱诚如、王天有主编:《明清论丛》第4辑,2003年;亦收入赵珍著《清代西北生态变迁研究》第五章“被动的调适:自发的生态理念和环境保护措施”,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15-352页)中指出,由于人口增加,大面积农田垦殖,生态脆弱性进一步加重,一批有识之士提出了生态保护要求,特别是对森林的保护。王社教则利用清代丰富方志,撰有《清代西北地区地方官员的环境意识――对清代陕甘两省地方志的考察》(《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4年第1期)一文,通过考查陕甘两省地方志编纂者对当地环境问题直接记述和议论以及各地方志“艺文志”有关论述环境问题文献的收录情况,指出当时整个社会还没有形成群体的环境意识,个别地方官员环境认识集中表现在对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功能认识上,以及在此基础上对保护森林植树造林的关注。

除了方志,一些典籍中也蕴涵着丰富的环境保护思想,钞晓鸿、佳宏伟在《世纪之交的中国生态环境史》(载钞晓鸿著《生态环境与明清社会经济》,第49页)一文中列举了以下学者的研究:陈瑞台对《庄子》,郭文韬对《月令》,胡元鹏、宫玉海对《诗经》、《山海经》,田龄对《周礼》、屠承先对《盐铁论》,郑学檬对《状江南》诗组,高玄英、赵文姝对《聊斋志异》等等。以笔者所见,较早时李丙寅也对《诗经》中的环境思想作过探讨,撰有《(诗经)中有关人类对环境认识的初探》(《商丘师范学学报》1992年第3期)。

以上研究涉及环境、资源保护思想的方方面面,也有不少学者专注某一方面,其中以林业保护为突出。叶世昌在《丘F的造林主张》(《中国农史》1984年第4期)中对丘溶阐释在《大学衍义补》中的造林主张。倪根金在《试述中国历史上对森林保护环境作用的认识》(《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试论中国历史上对森林保护环境作用的认识》(《农业考古》1995年第3期)等中认为,古人已充分认识到森林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巨大作用,并把人们对森林作用的认识分为先秦、汉至元、明清、近代四个阶段。关传友则在《论中国古代对林木保持水土作用的认识与实践》(《中国水土保持科学》2004年第1期)中指出,自先秦至明清古人对森林保持水土作用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萌芽、初步、明确、普遍认识的变化过程。

说到水土保持,马宗申在《我国历史上的水土保持》(《农史研究》第3辑,1983年)一文中,着重论述了我国森林抑流固沙、沟洫治黄、治水先治源等有关水土保持理论。刘忠义在《我国古代水土保持思想体系的形成》(《中国水利》1986年第11期)中略述了我国古代水土保持思想体系形成过程,宋源在《我国古代水土资源管理思想述略》(《中国农史》1987年第3期)中认为我国古代管理水土资源的思想可溯源于先秦,汉唐时力求使有限的水资源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果,宋代以后把兴利和除害有机结合起来,注意到水土资源综合效益问题,明清出现了许多综合利用水土资源的建议和实例,这一过程反映了封建经济和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对水土资源管理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

还有学者讨论古代保护动物资源思想,如邢湘臣的《我国古代鱼类资源的保护》(《农业考古》1984年第1期),周才武的《古代山东地区渔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中国农史》1985年第1期),景爱的《古人如何保护野生动物》(《森林与人类》1996年第4期)等等,此类概述性的研究,较为简略。不过,也有较为具体的,如董希在《浅谈我国古代对动物资源的保护》(《中国农史》1990年第2期)一文中解析了清代郭尚品在《上白邑侯希李请禁毒药取鱼禀》中保护渔业资源思想。

三、有关政策与法令

我国古代虽没有系统环境保护法令与政策,但中央、地方法规中相关内容还是比较丰富。姜建设在《古代中国的环境法:从朴素的法理到严格的实践》(《郑州大学学报》1996年第6期)中讨论了我国古代环境保护立法产生过程,认为战国时期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环境恶化,有识之士呼吁采取保护措施,最终转化为政府行为,并以法的形式肯定下来。严足仁编著的《中国历代环境保护法制》(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0年),依次介绍了夏商周、秦汉、南北朝、唐、宋、元、明、清、民国、新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制,然该书古代部分只是列举了相关政书中有关环境保护政策与法令,甚为简单,仅48页。

断代性通论研究主要是对秦汉、明代。陈业新的《秦汉生态法律文化初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探讨了秦汉时期对水利、植物、动物、森林 资源保护法令,并认为此时环保法令内容广泛,承前启后,但得不到真正、彻底、完整意义上的贯彻执行。杨昶撰有《明政令对生态环境的负面效应》(《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1期)、《明朝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变的政治举措考述》(《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5期)等,对明代有利于和不利于环境保护的政策与法令分别进行了考述。

大量的研究体现在林业政策与法令上。如王永厚的《以法治林话古今》(《中国林业》1981年第4期)、黄森木的《我国古代的以法治林》(《农业考古》1986年第2期)分别简叙古代以法治林的历程。王子今的《秦汉时期的护林造林育林制度》(《农业考古》1996年第1期)对秦汉时期护林、造林、育林诸制度进行了探讨,新近韩国学者崔德卿撰有《秦汉时代山林树泽的保护与时令》(载王利华主编:《中国历史上的环境与社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557-567页)一文,也许是交流不便,并无太多新见。李广联撰有《北魏的林业政令》(《中国林业》1983年第9期)、《北宋的林业政令》(《内蒙古林业》1983年第10期)。王希亮《宋朝发展林业保护山林的几项措施》(《经济研究资料》1982年第9期),郭文佳《简论宋代的林业发展与保护》(《中国农史》2003年第2期),对宋代鼓励植树、减免赋税、赏罚官吏、保护山林等一系列措施进行了探讨,惜没有回顾学术史。樊宝敏、董源、李智勇在《试论清代前期的林业政策和法规》(《中国农史》2004年第1期)中认为,清政府虽颁希过一些与林业有关的护林植树诏令或条文,但没有全国统一的森林法规,因而地方上有大量乡规民约,然作用有限。

谈到乡规民约,中国有大量护林碑,此方面研究诸多,有代表性的是倪根金。撰有《明清护林碑研究》,(《中国农史》1995年第4期)、《明清护林碑知见录》(《农业考古》1997年第1期)、《新见江西遂川两通清嘉庆时护林碑述论》(《古今农业》1997年第3期)、《中国传统护林碑刻的演进及在环境史研究上的价值》(《农业考古》2006年第4期)对明清护林碑研究较深,认为人们对林业作用认识的深入、风水意识盛行、毁林(尤其盗伐)现象严重是明清护林碑大量出现的三大原因,并把护林碑分为官方型(中央、地方)、民间型(个人、家族、村寨、联村、寺庙)、混合型(官民、僧俗)三大类,同时对现存护林碑分布进行了列表。此外还有,卞利的《明清时期徽州森林保护碑刻初探》(《中国农史》2003年第2期)、古开弼的《广东现存明清时期涉林碑刻的历史启示》(《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广东现存明清时期涉林碑刻的生态文化透视》(《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何满红的《明清山西护林碑初探》(《文史月刊》2007年第1期)。

与国内较多学者概述性的研究相比,国外一些学者通过具体事件与案例进行细致的研究,如日本学者相原佳之撰有(《清朝中期的森林政策――以乾隆二十年代的植树讨论为中心》)(载王利华主编:《中国历史上的环境与社会》,第506-523页)一文,详细阐释了乾隆二十年代吴鹏南造林提案产生、议定的过程及效果。

一些学者讨论了古代保护动物法令,如王希亮的《北宋保护野生类的法令》(《中国林业》1982年第10期)、《我国古代野生动物管理法》(《野生动物》1985年第1期)。中国各少数民族有许多禁忌,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规约,如古开弼的《我国历代保护自然生态与资源的民间规约及其形成机制――以南方各少数民族的民间规约为例》(《农业考古》2005年第1期)。

四、相关具体行为

环境保护行为与环境破坏往往是同时存在,虽然很多是无意识的。郭文韬在《我国古代保护生物资源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历史经验》(《资源科学》1984年第1期)中认为,我国古代在保护生物资源和合理利用资源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彭世奖在《我国环境保护的历史经验值得总结》(《农史研究》第8辑,1989年)中也指出我国古代环境保护经验值得总结。大量的环境保护实践依然体现林业上,本文非林业史研究回顾,主要列举一些与本文主旨直接相关的较有代表性的论著。

刘彦威撰有《我国古代对林木资源的保护》((《古今农业》2000年第2期,亦载李根蟠、原宗子、曹幸穗主编:《中国经济史上的天人关系》,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年版,第117-132页)、《中国古代的护林和造林》(《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对中国古代林木资源的保护与植树造林行为进行了论述。倪根金的《秦汉植树造林考述》(《中国农史》1990年第4期)、《秦汉“种树”考析》(《农业考古》1993年第1期)论述了秦汉植树造林行为。翁俊雄在《唐代植树造林述略》(《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3期)中认为,唐代在植树造林方面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人们对山林的保护却注意不够。

对明清林业保护行为的研究主要体现在生态脆弱带。暴鸿昌的《明代长城区域的森林采伐与禁伐》(《学术交流》1991年第3期)认为,人口的增长、城市的扩充等原因最终导致明代长城区域森林禁伐的失败。台湾学者邱仲麟在《明代长城沿线的植术造林》(《南开学报》2007年第3期)中分析了明代出于军事目的而在长城区域的森林禁伐与植树行为,认为整体来说,成效并不明显,无法挽救森林日益减少的情况。上文提到赵珍的研究,虽说涉及保护森林、水土、动植物资源等行为,但主要是探讨人们保护森林的行为,并认为这些行为是被动性的、自发性的。钞晓鸿在《清代至民国时期陕西南部的环境保护》(载钞晓鸿著:《生态环境与明清社会经济》,第101-128页)中主要利用碑记分析清代至民国时期陕西南部对森林等资源保护行为,认为与环境破坏的大范围、持久性相比,保护只是局部、短期的。最近,何满红的《环境脆化中的保护――以明清至民国时期的山西省为例》(载行龙主编:《环境史视野下的近代山西社会》,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46-267页)也是利用碑记探讨明清至民国时期山西省林业等资源保护行为,也认为乡规民约的保护很有限。关传友则利用族谱来研究,在《论明清时期宗谱家法中植树护林的行为》(《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2年4期)中指出,风水意识是家族法规中提倡植树护林的根本原因,家族经营是护林行为的重要原因。

亦有学者对一些防护性的植树造林进行研究,如杨秀伟《植树造林是水利的传统――堤防植树小史》(《中国水利》1983年第1期),古开弼《我国古代人工防护林探源》(《农业考古》1986年第2期),谢志诚的《黄公树――清代地方性生态农业工程》(《中国农史》1995年第2期)简述了乾隆年间黄可润在直隶无极县植树造林工程。游修龄在《槐柳与古代的行道树》 (《中国农史》1996年第4期)中对保护路基的行道树做了有益探讨,指出历史上行道树种的变化过程,秦是以青松为主,汉以后直到唐宋则以槐树为主,明清转以柳树为主。

水土保持行为是学者关注的另一个重点。张芳在《清代南方山区的水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施》(《中国农史》1998年第2期)中认为,清代南方山区砍伐林木垦荒、陡坡种植是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当然手工业、采矿业、樵采、军事也不可忽视,在此基础总结了各地的水土保持措施。张祥稳、惠富平在《清代中晚期山地种植玉米引发的水士流失及其遏止措施》(《中国农史》2006年第3期)中阐述了清代不同地区官方和民间对开山种玉米利弊的不同认识,指出浙江、皖南和陕南等地,政府和民间曾采取多种积极措施,遏止山地种植玉米引发的水土流失,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其它,如对水源保护的研究,如顾其洋的《水源保护史话》(《环境保护知识》1979年第4期),只是科普性的,较为简要。对动物资源保护研究,上文提到的一些相关论著中往往也会有所提及,笔者在此不再重叙。

五、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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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1-0072-01

一.生态经济林业的意义

生态经济林业是以生态学与经济学相结合,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观点为指导的新型林业发展模式。当人类的生产活动进入到森林的生态系统中后,森林的生态系统即与人类的经济系统紧密联系起来。人类的生产活动对森林生产力的过度开发导致了森林生态环境的破坏,森林生态环境的恶化引起水土流失、土地肥力下降、土地生产力严重下降。地表植被被破坏之后,泥石流、洪涝和干旱等自然灾害发生率提高,对人类生产活动造成损失,形成经济发展的恶性循环。生态经济林业的发展模式即人类生产活动效益与森林生态效益并重,在开发利用森林生产力的同时维护生态平衡,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互利关系。

二、我国林业与生态经济理论

1.近几年我国开始住意了生态效益,如何协调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之间的关系,已成为我国林业发展现代化的战略核心问题。生态经济学在我国并非纸上谈兵,在林业生产实践中已有所体现。根据我国国情与林情,摸素出,自己的林业发展道路,建立自己的林业生态经济理论与模式,对发展我国绿化事业,解决现在和将来出现的生态、经济中的一系列问题,是很有必要的。就目前来说,我国尚无完整、系统的林业生态经济理论。国外流行的几种理论及模式也都是各国国情的产物,各有优劣,我们可以研究、借鉴其中的有价值成份。在我国,一方面在理论界模索研究自己的理论模式,另一方面,在现实生产实践和现行政策、规程、规划中,实际上在自觉或不自觉地体现和检验着现有几种主要生态经济理论。

2.我国林业生产中的“船迹”理论与木材培育理论在我们的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国家与各地的林业区划中,生态原则同经济指标往往相脱离。或者主要强调生态原则,或是着重注意经济指标。在这些区划、规划、决策中,提高生态效益只是用一大堆漂亮的语言支撑起来的海市屋楼,最终仍是具体的指出了如何提高经济效益。对于经济方面,有具体措施,反复推敲的目标数据,生态效益只是一种不可缺少的书面语言。很明显,只要拥有大片的森林,生态效益自然会产生。至于生态学原则,在追求大量木材生产的过程中,肯定是需要的。因此,在运用生态学理论解决林业科研和生产问题方面,我们做得更主动、更实际,而利用这些理论来寻求经济效益实现的途径方面,就要消极得多了。“随着森林产量提高、覆被率的增大,就能更充分地发挥生态效益”,这一大多文章的结论性语言,不是反映出某种“船迹理论”吗?在南方适生区,大力发展集约化程度较高的人工速生丰产林,在一些山区大量营造见效快的薪炭林,以解决群众烧柴问题,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营造和划分出水源涵养林;在风沙侵蚀严重地区种草种树,建立防护林带。这些实践活动,同木材培育理论的观点是类似的。可以肯定的结论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作用,凡有森林就有经济和生态双重效益,在一定社会经济水平下,产生相应的社会效益。由于人类对森林的不同功能的利用程度不同,经济和生态效益体现程度也出现差别。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偏重于生态效益的要求,但它也能提供相当的经济价值,如为提高生态效益、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进行抚育等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间伐材以及林下林副一知一产品,从而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样,木材培育部门经营的以生产木材为目的的人工速生丰产林,按木材培育理论,无需考虑其生态效益。实际上,要想使木材产量尽可能高,材质,尽可能好,则必须在集约经营条件下,使林分具有相当高的组成和结构质量。在这种林分生长过程中,将体现出相当可观的生态效益。

三.生态经济林业的发展原则

生态经济林业的发展,需要遵循如下六点原则:第一,发展经济效益兼顾经济效益,以生态效益为基础,可持续发展林业的经济效益;第二,人类生产发展协调环境保护,尊重自然规律,在林业的发展上采取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第三,以自然资源开发为主要目标,兼顾人与自然和谐全面的发展。在利用林业资源时,将保护与开发并重;第四,促进区域社会能源自给化、多元化,最终达到区域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第五,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力水平,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能动作用;第六,在高速度发展林业的前提下,坚持生态建设与林业发展的高效益。

四.对于加快森林生产力发展的意见

4.1 发展山区生态经济林业

中国西南林区占全国林区面积近半,并且林区土壤肥沃,十分适合作为建立林业产业实行点。在山区林业的发展中,应以林业为主,同时发展农牧渔业DD在山区种植经济果林,在林间植草以发展畜牧业或在林间种植人参、天麻等药材;在河谷地带利用其交通便利的优势条件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在平原地带则以农业为主,林业为辅,形成生态农业。在发展林业的同时,达到护山、治山和保护水土的目的。

4.2 加强林业产业建设,形成大生态产业

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现代新型林业产业,对全国林业发展科学布局。树立建立生态文明的理念,将生态建设向产业化发展,林业的产业建设生态化,注重效益更注重质量,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重。发展完整的产业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在引进投资时,应该同时引进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形成完整的加工产业链,丰富林产品种类,以此带动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形成繁荣的林业产品市场,提高资源整合率和资源再利用率,带动林农生产积极性。

4.3 调整林业经济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

首先要保护好现有自然林地,禁止采伐原始林地;其次要推行封山育林政策;再次要提升林业产品附加值,建立相关深加工生态工业,提高林业资源利用率。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最终建设林业经济快速发展,生态环境得以保护的新型生态经济林业。

结语

随着对林业本质认识的深入,林业生态文化就必然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因而,实现对林业本质认识上的升华是林业发展的必然, 这种升华又是一种生态文化向传统文化的发展性回归。以森林文化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林业生态文化体现了鲜明的符合国情和林情的文化特性。而传统林业的缺陷恰恰是生态文化理念的缺欠。弥补这一缺欠的是林业生态文化。国家林业局提出的三大体系, 即产业体系、生态体系与文化体系协调发展完全适应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也自然地成为我国现代林业发展的历史必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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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搞好自然保护工作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进行了一系列理论和实践探索,形成了一系列的保护区自然保护和社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工作方法,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还应该看到,与现代林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愿望相比,我们的自然保护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社区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与资源合理利用等有待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林区维稳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总结以往成功的实践,更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我们正在进行的工作进行深入思考,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目标任务。新时期自然保护工作要有更高、更新的目标定位,要用科学发展观确立新时期自然保护工作的新理念,用科学发展观推进新时期自然保护工作的新实践。

树立和落实正确的自然保护发展观,涉及到保护区所在地环江县以生态建设为重点的生态生态强县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林业与自然保护部门责任重大。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必须坚持从自然保护实际出发,建立体现经济与生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长效机制,推进自然保护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自然保护工作的一些思考

党的十七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目标,是对林业部门提出的新任务,是我们党为林业工作确立的新目标、提出的新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生态文明,大力推进现代林业发展,进一步明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林业发展目标,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结合保护区实际,研究制订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然保护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和措施。就自然保护工作而言,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自然保护工作:

第一、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一个中心,生态文化名城”战略目标,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生态文化的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好局属各部门的业务活动,切实加强对贯彻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到林业具体工作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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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林业资源是城市发展建设中重要物质基础保障,源源不断的林业资源以木材的各种需要形式运送到城市建筑工地。比如,土建施工,道路桥梁施工,建筑施工都离不开林业资源的支持。但是由于人们不断追求经济利益,以至于降低林业资源保护意识,各种乱砍乱伐现象不断滋生,严重破坏生态发展与平衡。保护林业资源工作被提上日程,所以本文首先论述林业资源保护相关问题。

1 林业资源保护工作的研究

1.1 林业资源管理理念探究

林业资源管理成为近年来平衡城市协调发展的重要指标,成为建设节约型经济型社会的热议话题。市政有关单位要求相关林业资源管理单位大力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工作,强化提高管理措施,严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程序。获得开采林业资源所有权的企业,一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可持续开采,做到开采度、剩余度、发展度三者兼顾。一定排除因追逐经济利益,而进行全部开采的现象。禁止企业私自出售林业资源,避免各类因人为原因而对林业资源造成不可弥补性伤害。虽然林业资源属于可再生资源,但是林业资源可再生速度缓慢,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可以发展成熟,所以必须大力加强林业资源管理,提高保护意识。

1.2 提高林权企业对资源进行合理支配

我国对于林业资源开发一般采取的方法是将林业所有权转让给有资质有竞争能力的企业,企业通过递交标书,市政进行招标演示与比对,在考虑经济性、合理性、可持续性基础上慎重选择企业,对其进行综合考核之后,签订承包合同。所以提高林权企业合理支配林业资源是市政单位必须监督一项重要内容。林权企业应明确林业资源具体运营措施目标,进行合理规划使用资源。在不影响企业宏观结构前提下,对资源进行微观轻处理。保证林业资源既满足社会供求量需求,又能做到开采与续种完美结合,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张弛有度进行。为国家与社会减少经济损失,降低林业资源管理风险。

1.3 我国林业资源的探索道路十分坎坷

改革开放前,我国打着大力发展经济与工业的旗帜,全社会都投入到如何加强经济管理建设与提高工业化水平的建设队伍之中,对林业资源没有给予及时重视,造成林业资源管理缺失,林业资源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一时利益,破坏林业结构,大量过度开采木材,而后续播种工作不及时,造成当地严重污染,水土地表流失情况严重。林业管理局因缺乏正确指导,缺少监管单位监督整治,出现工作态度散漫,工作积极性不高,私自出售开采木材现象。直到经济复苏之后,林业资源管理工作才走上正轨,相关管理措施大力出台,监管单位严谨管理监督,林业管理局与企业明确各自职能、明确各自管理范围,进行正能力管理。可谓,经过一波三折,种种困境,才提高林业资源管理工作,深化林业资源使用条例。直至今天,林业资源合理开采使用工作稳步前行。

1.4 及时借鉴先进理论,加强保护资源意识

有关资料显示,借助航拍仪拍摄了俄罗斯与中国地表的绿色植被覆盖率情况,航拍画面显示,俄罗斯四分之三的地表都是被满满的绿色覆盖,而中国覆盖率严重不足,绿色地表缺失情况严重,保护林业资源,加强绿色地表覆盖率工作不容乐观。所以,有必要去借鉴俄罗斯以及绿色地表覆盖率高的国家,研究他们的先进管理理念,吸取精华管理经验,这些国家是如何提高全社会的林业保护意识,怎么保证开采与可持续发展协调进行,借鉴先进理论,结合我国林业资源实际情况,解决相关问题。同时,我国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个人素质显著提升,但是对于偏远地区人们保护林业资源意识薄弱,重点是林业所处位置往往都是偏远地区,所以应大力加强偏远地区保护林业资源知识,做好保护宣传工作。

2 预防森林防火管理措施

森林防火是一项长期任务,因为其突发性和爆发性,一旦失火,损失将无可估计。绿色的森林是人类的母亲,人类的祖先从森林中称霸,继而走向文明。森林是人类生存充要条件。保护森林,是我们与生俱来的责任,是当今最有意义的公益事业。

2.1 加大对森林防火的宣传

为了抨击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一些激进的标语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冒出。普及的本意是坚决控制火源、杜绝违规森林用火,提高广大群众的对森林防火的关注。 有一个美好的出发点,但标语只是口号,类似标语所述行为也是违法的。先从根本说起,用法律来制裁当事人,必须要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有执法部门执行,事实上,个人财产有很大差距。按照现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的多少,不是按财产的多少来决定的,不会因为当事人钱多就多罚,虽然实际执行中参考与财产。但是,只有刑罚中的没收财产附加刑才可能没收其财产,而且也可以只没收一部分财产。现实中执法机关追缴的违法物品是不能作为受法律保护的财产。然后从其原因分析。

2.2 强化对森林防火的认识

加强领导森林火灾突发性强、 爆发力更是恐怖处置起来复杂之极, 耗资巨大。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森林防火最为环境工作的重点,森林防火工作事关整个民族的命脉,事关生态安全和经济发展,要把森林防火作为一个重大的隐患来预防。

2.3 落实防火责任

加强防火控制要切实落实森林防火的责任,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位,把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措施都实行彻底。各责任单位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重大事件之列,建立合理谨慎的预防方案,建立健全制度、高效工作、信息灵敏、反应迅捷、 是森林防火工作做到尽善尽美,领导人必须对其行为完全承担其后果,分管领导必须亲自抓、具体工作人员时时刻刻施压。

2.4 切实改进森林防火预案和应急预案

落实与完善相应制度、时时刻刻严密监控,形成指挥统一、功能完善、反应迅捷、高效运转的的森林防火运行制度。

2.5 实行防火教育制度

在宣教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反复宣传与不间断宣传相结合、持续宣传与突击宣传相结合、专业化宣传与公众化宣传相结合、普及化宣传与针对性宣传相结合、基本性宣传与创新性宣传相结合、难点宣传与易懂宣传相结合等。在防火宣教上应该加强政策和刑法宣传,贯彻警示教育、普及学校教育、突出通俗易懂教育、突出人道宣传。

3 结论

本文首先对林业资源管理相关问题进行叙述,重点论述了预防森林防火的一些必要基本措施,通过本文的阐释希望可以为相关文章的撰写提供一定的素材,可以有效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相关知识,从而有效预防森林防火,避免给国家社会造成经济损失与浪费。

林业保护论文例9

1 我国生态公益林管护存在的问题

1.1 生态公益林的保护意识薄弱

近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采取了强有力的政策和大量资金支持。但部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由于认识不足,缺乏对生态公益林管护的重视。甚至某些部门认为无论管好管坏,与己关系不大,导致社会上存在着一些恶劣现象。

1.2 生态公益林责任机制不健全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我国传统的生态公益林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虽然各地对公益林管理体制不断改革和创新,但还是存在着管护责任难落实、管护措施未到位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存在部分生态公益林未分配到户,仍然由村集体负责管护责任,导致滥砍滥发屡见不鲜。有的地方仅选派几名管护者和护林员名义上对公益林进行管护,实际上大量的管护补助和资金落入有权村干部的口袋,致使部分生态公益林处于“失管”状态。

1.3 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机制不完善

在市场经济下,无论是公益林建设还是公益林管护,其核心问题都是经济补偿问题。在我国现阶段,生态效益补偿金主要依靠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然而资金十分有限。而且,对生态公益林补偿均实行一刀切的政策标准,没有根据按质论价的原则分类进行补偿。这种粗放式的补偿标准,使得本就不充裕的生态补偿金更加捉襟见肘。补偿机制不完善,激发不起林农经营管理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

2 我国生态公益林管护应采取的对策

2.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生态公益林保护意识

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在进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将遇到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对此,各地应积极采用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林业信息和动态,深化全民保护生态公益林的意识,掀起保护生态公益林活动的高潮。在遭遇困难时,各地政府机关和人民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迅速解决生态公益林管护问题。通过广泛的宣传,使社会各界都来关心和支持生态公益林建设,提高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生态公益林的可持续发展。

2.2 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

林业企业应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森林分布状况,在原森林区划的基础上划分管护责任区,配备专职或兼职管护员。林业企业通过与管护站签订管护责任书、与管护员签订管护合同的形式,将公益林管护的任务、目标、责任、奖惩指标逐一落实到人头。同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兑现管护报酬,确保森林管护人员的权益。明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职责,其主要具体负责本级别、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公益林规划、区划、界定以及林权登记和变更等。通过落实管护责任,最终能把生态公益林资源管住、管好。

2.3 加强组织工作,提高公益林管理水平

各林业部门要及时成立与生态公益林相适应的有效的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进行公益林管理。在重要沟道口、流域区规划设立若干个生态公益林管护站,每站设若干专职管护员驻站管护,形成一支精干的专业森林管护队伍,平时承担本区域内的管护任务,必要时由林场组织起来承担重大森林灾害的防控任务。提高护林人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实行择优上岗,引入竞争机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能力和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效果。

2.4 完善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机制

打破以往单纯依靠政府财政投入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负担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通过国家税收的形式统一征收生态效益补偿税,扩大公益林资金资助来源。改变一刀切的生态补偿标准,实行按质论价的原则进行分类补偿。在对生态公益林进行彻底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区位的重要性、林分的生长等级,制订全国统一的各类林分的具体补偿标准。通过补偿机制的完善,使得林农经营管理生态公益林的收益水平与商品林基本持平,做到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真正实现生态受保护、林农得实惠。

2.5 依法治林

法制建设也是生态公益林管理机制的重点。在现有林业法律、法规的基础再出台与生态公益林保护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保障生态公益林管护的实施。对于严重破坏林木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采取严格的法律制裁,达到威慑效果。制止偷砍滥伐森林和林木,严厉打击非法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的行为。因此,生态公益林的法制建设也是形成生态公益林主动保护的重要前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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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S71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332021

前言

伴随着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国民经济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而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自然而然也让国民对于自身的生活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每一个人来说,生活环境与生活质量息息相关。但是,在当前社会工业化程度不断加深,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矛盾也越来越深。各种自然灾害以及因为环境污染而引发的环境问题屡屡发生。譬如说地震、雾霾、山体滑坡、温室效应、大气污染等,这些灾害的发生都与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有着巨大的关系。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当前各国都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到了首要问题。在我国,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也从来没有停止过。除了出台了相关措施条例避免生态环境被人恶意破坏以外,也开始积极调整林业产业的结构,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与管理理念,提高林业生态资源的利用率,在保障林业生态资源可再生的情况下,实现经济效益的增长。这样一来,才能实现建立可持续发展社会的目的,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巨大帮助。当然,除此之外,工作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还需要加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构建生态文明的举措,这样一来才能确保林业生态资源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共同实现。

1 加强天然林保护

对于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构建生态文明的工作来说,首先要做到一点就是要加强对天然林的保护。从目前我国林业的实际工作状况来看,由于认识上的缺陷,导致在当前天然林的保护并没有受到人们的重视,导致我国天然林面积日益减少,严重影响了当前我国的生态环境。除此之外,目前矿山的开发,特别是露天矿的开采,不仅会对天然林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同时也会导致当地出现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笔者认为,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相关部门,在进行开发建设的时候都要积极开展对天然林的保护,避免天然林再次遭到破坏,同时对于已经被破坏的天然林要进行及时的恢复,这样一来才能更好地实现生态环境的保护,为我国国民创造一个更为良好的生活环境。

2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意识

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来说,强化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是格外重要的。一定要让每一个人都认识到,生态环境的保护是确保人类正常生活与生存的重要条件,因此可以说,保护生态环境,也是为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提供保障。而在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当中,对森林的保护是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这是因为,森林是整个生态系统中最为核心的一部分,同时森林本身也具有防风固沙、净化大气、含蓄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等多种作用,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有着巨大帮助。除此之外,在森林之中,还有许多动植物在生长和成长,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生态资源。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每一个人都要重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要认识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工作中最重要的就是要保护森林资源。这样以来,才能有效的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利用森林中的生态资源,进行产业化的发展,无论是木材以及其他动植物的利用,还是创建林业生态旅游产业,都对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极大的帮助,实现林业生态中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平衡。

3 国土生态空间的规划意识

对于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生态文明的构建工作来说,生态空间的规划也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工作人T在工作当中,一定要强化国土生态空间的规划意识,注重每一个生态系统的特征和需求,按照这些要求去拟定不同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这样一来才能有效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譬如说,国土生态空间就可以分为荒漠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以及城市生态系统等。

4 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的建设体系

在前文笔者就有提到过,在当前我国天然林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修复工作才能更好的保护天然林,从而让天然林在生态环境中发挥作用。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笔者认为,要想更好的保护林业生态环境,构建良好的生态文明,就必须要重视生态修复工程的建设。当然,在建设生态修复工程之前,必须要对林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和分析,以此有针对性的制定生态修复计划。这样才能确保生态修复工程真正发挥作用,以此对我国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生态文明的构建提供帮助。

5 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

对于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构架生态文明工作来说,除了要加强每一个人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外,同时也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生态文明建设政策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生态文明构建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实施,并且对每一项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所使用的资金和资源真正落实到位,这样以来才能更好的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除此之外,由于林区处于相对偏远的地区,在这些地区经济的发展都不甚理想,因此在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当中,没有充足的资金和资源保障工作的完成。在这样的情况下,笔者认为还可以建立相关的生态产业金融以及税收扶持政策,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6 维护生态安全的法制体系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拥有丰富的林地以及湿地资源,同时也具有较大范围的可治理沙地。这些资源既是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不过,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无论是林地、湿地还是沙地,都存在较为严重的破坏现象,要想彻底根治还需要长时间的治理,有些地方甚至已经是不可逆装的破坏。因此,为了更好的治理生态环境,还需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林业的行政执法体系,这样才能避免生态环境遭到进一步的破坏。

7 培育生态文化的综合体系

要想进一步加强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构建良好的生态文明,那么培育生态文化的综合体系也是十分重要的。无论是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还是自然保护区,都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建立相关的文化馆、科技馆以及其他的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可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普及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这样一来才能真正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根植到每一个人的心中,从而为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生态文明的构建提供帮助,同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建设。

8 结论

对于我国的社会发展建设来说,加强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构建良好生态文明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而要做到这两点,就必须要加强对天然林的保护、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意识、提高国土生态空间的规划意识、建设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构建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注重生态安全的法律体系以及培育生态文化的综合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构建良好的生态文明提供巨大帮助,从而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增添助力。

参考文献

[1]房成杰.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及构建生态文明的举措[J].吉林蔬菜,2014(8):59-60.

[2]巩固.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的集体林权改革与林业法变革[J].东吴法学,2013.

[3]李丹.林业生态建设影响因素及对策研究[D].东北农业大学,2015.

林业保护论文例11

它是以社区农民为主体,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以积极参与为核心,以社区现有的组织形式、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知识水平为基础,以林业及相关部门或外界机构等协调配合的多种有效支持为手段,以改善社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前提,通过对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和综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社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新的理论和方法。

近年来,社会林业的思想日益受到重视、认同和广泛传播,已成为世界林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林业的热点问题。

二、参与式理论在“天保工程”中的应用

1.“天保工程”的背景

天然林保护工程以从根本上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对天然林的重新分类和区划,调整森林资源经营方向,促进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和发展为措施;以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满足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对林产品的需求为根本目的。对划人生态公益林的森林实行严格管护,坚决停止采伐;对划入一般生态公益林的森林,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大力开展营造林建设;加强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调整和优化林区经济结构;以改革为动力,用新思路、新办法,广辟就业门路,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解决职工生活问题;进一步发挥森林的生态屏障作用,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参与式理论在林业生态工程中的应用概况

目前,参与式理论已在我国很多国际合作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和评估中得到了应用。现代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十分重视全社会各利益群体的积极参与,并在满足生态功能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参与者的经济利益。在现代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立项、规划、管理中充分应用参与式的方法,有利于发展森林资源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有利于农村社区经济的发展,保障农村社会安定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也为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目标奠定了基础,从而有利于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就目前参与式方法在林业建设中运用产生的效果看,它首先是注重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其次实现了观念上的三个转变,一是从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转变,二是从传统林业向社区林业的转变,三是从传统林业向社区文明建设发展转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参与式方法充分尊重了农户的选择。传统林业的决策主要靠政府或部门的指令性计划来落实,农户没有自。参与式方法使农户耳目一新,充分尊重农户的选择,广泛听取农户意见,再将形成的综合意见交农户核实的方法深得人心,形成的规划方案切实可行,从各方面体现了民愿。项目执行的难度小,成效大。(2)参与式方法调动了各生产要素的参与,调动了社会各方力量。(3)参与式方法效果好、易推广,在林业上有广阔的运用前景。

三、几点建议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天保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在考虑国家长远需要的同时要考虑当地人的利益,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国家在实施“天保工程”时,对当地群众的利益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措施。要充分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把工程建设的管理同社区发展联系在一起,不光是要农民了解国家的意图,知道国家将采取哪些政策措施,知道国家要求农民做什么,怎么做,而且还应该真心实意地、认真地听取农民的意愿和意见,了解他们在想什么,需要什么。

2.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

在“天保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应该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当地居民世世代代生活在当地社区,他们对森林资源和动植物资源状况、功能及其盛衰最为熟悉,对如何保护管理、如何开发与发展也最有发言权。听取当地居民的情况介绍,是制订工程规划方案的基础。“自下而上”是个工作方法,也是个决策过程。“上”面在充分调查了解情况后再进行集中、分析、评估后做出结论,形成正确的决策,再返回到“下”面。这样,不仅使决策较为符合实际,而且也能够较为顺利地推进工程建设方案的实施。

3.坚持参与式管理

在“天保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应该坚持参与式管理。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来说,社区是参与的主体,要搞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就不能离开社区和居民的参与。参与式管理,除了居民和社区参与外,还有行政体系、项目管理者、社会团体等。只有参与的各利益群体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取得广泛的共识,做出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更好的工程建设效果。

4.兼顾各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

在“天保工程”政策的制定过程中,要切实考虑相关的各利益群体的利益。从全社会的角度看,不管是林业职工还是生活在林区中的农民群众,他们都是资源的利用者,国家政策不能顾此失彼。政策应在各方积极主动参与的过程中不断地调整,以实现利益平衡。

5.要充分发挥实践创新能力

因地制宜地发展符合不同地方实际的发展模式。目前我们的限制性政策太多,鼓励性政策太少。机制的创新是资源保护和利用的主体力量在实践中创造的,而不是我们闭门造车造出来的。国家政策的扶持应侧重在提高开发资源利用的方式途径和资源本身的潜力,帮助他们寻求资源保护与利用、天然林保护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结合点,充分挖掘和发挥林业基层单位与社区群众的实践创新能力。

四、结语

参与式发展理论虽在很多国际合作项目中都有应用和推广,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中的应用还不够多,要想充分发挥参与式发展理论的潜能,还应该在各个工程区多进行实地操作和经验总结,并进行推广,使得生态工程建设受益于参与式发展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