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副高专业技术总结

副高专业技术总结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3 11:25:37

副高专业技术总结

副高专业技术总结例1

第二章卫生技术职务

第二条卫生技术职务是以医药卫生技术应用为主要职责,根据医药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卫生技术职务有明确的职责和履行相应职责必须具备的任职基本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合理结构比例。

第三条卫生技术职务分为医、药、护、技4类:

1.医疗、预防、保健人员: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

2.中药、西药人员:

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3.护理人员:

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

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护士

第四条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为高级技术职务;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力中级技术职务;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为初级技术职务。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各类各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暂按卫生部(82)卫医字第10号、(83)卫防字第61号、(81)卫药字第10号、(79)卫药字第98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六条卫生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七条医(药、护、技)士

1.了解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2.在上级卫生技术人员指导下,能胜任本专业一般技术工作;

3.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第八条医(药、护、技)师

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2.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或常用专业技术问题;

3.借助工具书,能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4.中专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士工作五年以上,经考核证明能胜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大学专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第九条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

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本专业知识,掌握国内本专业先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2.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处理较复杂的专业技术,能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3.在临床或技术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或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比较顺利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4.大学毕业或取得学上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4年以上;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3年左右;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2年左右;取得博士学位者。

第十条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1.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

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顺利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3.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2年以上。

第十一条主任医(药、护、技)师

1.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能根据国家需要和专业发展确定本专业工作和科学研究方向;

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专著、论文或经验总结。能熟练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3.做为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善牛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具有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4.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第十二条各级卫生技术职务,必须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怦审的、符合相应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中,按照限额进行聘任或任命。

对未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或评审认定不符合任职条件者,任何单位或任何人不得聘任或任命其担任卫生技术职务。

第五章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副高专业技术总结例2

二、目标任务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2009年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09]38号)的要求,依据高产创建示范田的选址原则,在农田基础设施较好,农民科技意识较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育状况良好,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力量较强的开安镇、合隆镇、新农乡、前岗乡四个乡镇各建立玉米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1个。每个示范片中建设万亩示范田、千亩核心展示田和百亩高产攻关田。原则上万亩示范田在一个乡镇,千亩展示田在一个村,百亩高产攻关田在一个组。通过4个示范片的辐射作用,带动烧锅镇、华家镇、*镇、靠山镇等乡镇的玉米生产,辐射带动面积120万亩,每片辐射带动30万亩。

万亩示范田平均亩产比所在乡镇2008年平均亩产增产5%以上;

千亩核心展示田平均亩产比所在乡镇2008年平均亩产增产7%以上;

辐射带动田平均亩产比所在乡镇2008年平均亩产增产2%以上;

高产攻关田目标亩产达到960公斤。

具体任务目标详见附表。

三、实施内容

(一)示范高产优质品种

根据*县玉米生产实际,以提高玉米产量,降低玉米水分,提高玉米品质为中心,根据生产表现,经专家充分论证,示范推广产量高、品质好、耐密植,性状稳定的优良玉米品种,华邦868、先玉335、良玉11、良玉8等。

(二)集成增产增效技术

在选择确定主导品种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加强各项增产增效技术的集成与配套,实现良种与良法、农机与农艺、示范与推广“三个结合”。以推广应用高产耐密型优良品种,抢先抓早,全力实施抗旱催芽坐水种,增施有机肥等技术措施为主,集成推广以下“十项技术”:

(1)机械抗旱一条龙催芽坐水种,保全苗技术;

(2)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垅沟深追肥技术;

(3)种子包衣和等离子处理技术;

(4)机械精量、半精量播种技术;

(5)深松深翻,机械耕整地,深施底肥技术;

(6)大力推广高产耐密优良品种,合理密植技术;

(7)化学除草技术;

(8)生物防螟、农田灭鼠和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

(9)大垅双行地膜覆盖栽培技术;

(10)化学促控,促早熟,适时晚收技术;

(三)建设标准粮田

利用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县农业、财政、水利、农机等部门建设项目,向高产创建区域倾斜,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和装备水平,提高抗灾减灾能力,建设标准粮田,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四、工作措施

按照省、市政府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县、乡、村配合,政、技、物结合,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分解到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玉米高产创建工作任务。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县玉米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县长

副组长:*县委副书记

*副县长

*副县长

成员:*县农业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农业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开安镇党委书记

*合隆镇党委书记

*新农乡党委书记

*前岗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

(二)集成优势技术,依靠科技增产

成立*县高产创建活动专家组,负责玉米高产创建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以推广应用高产耐密型优良品种,抢先抓早,全力实施抗旱催芽坐水种,增施有机肥等技术措施为主,集成推广“十项技术”。专家组要按农时季节组织好科技培训和生产指导工作,点、面结合,保证技术要领到人,技术措施到户,良种良法到田,技术到田率达到100%。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制定高产创建活动技术集成方案,编制技术应用“明白纸”,培训技术推广“明白人”,建立示范农户管理档案。

*县玉米高产创建活动专家组:

首席专家:*农技中心主任推广研究员

栽培专家

成员:*植保站站长推广研究员

植保专家

*农技中心副主任高级农艺师

栽培专家

*农技中心副主任高级农艺师

土肥专家

*农技中心副主任推广研究员

栽培专家

*种子管理站副站长农艺师

种子专家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玉米高产创建活动由县玉米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组织,组长、副组长各负责一个高产创建示范片,县农业局及各乡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项目综合协调由县农业局负责。每个示范片设立一名专职技术负责人。片区责任分工:各片所在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按照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确定地块,安排作物布局,落实增产措施,动员农民参加高产创建活动,签订保苗、产量指标、包保合同。配合农业部门进行技术指导,落实物化补贴。

开安示范片[示范片编号:2009(吉)(玉米)001]:

实施单位:县农业局开安镇人民政府

总负责人:*

责任人:*

合隆示范片[示范片编号:2009(吉)(玉米)002]:

实施单位:县农业局合隆镇人民政府

总负责人:*

责任人:*

新农示范片[示范片编号:2009(吉)(玉米)003]:

实施单位:县农业局新农乡人民政府

总负责人:*

责任人:*

前岗示范片[示范片编号:2009(吉)(玉米)004]:

实施单位:县农业局前岗乡人民政府

总负责人:*

责任人:*

(四)政策倾斜,物质扶持。县委、县政府对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政策倾斜,全方位进行资源整合、人员整合、项目整合、物资整合及惠农政策整合,集中全部力量为示范片服务,打好高产创建攻坚战。

(五)宣传引导,展示观摩。在作物生长关键季节,选择有代表性的高产创建典型,组织农业行政部门、技术推广部门、示范农户等进行现场观摩,开展技术交流,总结先进组织方式和生产技术模式,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宣传开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使高产创建活动深入人心,让全社会接受和认可。

副高专业技术总结例3

年会围绕“引领自主创新,促进产业升级”的主题展开. 7月28日上午的大会开幕式由中国力学学会促进工程应用与产业结合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大连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院长教授主持,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信息化协会理事长、西安飞机工业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王泽玉研究员为大会致欢迎词,中国软件协会数学软件分会秘书长、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并行计算实验室副主任张云泉博士为大会致开幕词. 参加开幕式的还有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党委书记庄茁教授、东风汽车公司副总工程师陈赣先生、长安汽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赵会博士、上海汽车集团新能源汽车事业部总监凌天钧总工程师、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常务副院长郑耀教授、中国飞机强度研究所副总工程师陈焕星研究员、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岳中第研究员、西北工业大学理学院院长张卫红教授等.

大会开幕式结束后,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信息化协会理事长、西安飞机工业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王泽玉研究员主持开幕式之后的主旨报告. 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党委书记庄茁教授作了题为“航天器结构力学仿真分析的若干问题”的报告;长安汽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赵会博士作了题为“CAE在中国自主品牌汽车碰撞安全研发中的应用”的报告;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常务副院长、长江学者郑耀教授作了题为“航空航天数值模拟与数字样机技术”的报告;LMS国际公司中国区CAE技术经理石银明博士作了题为“一维/三维/测试多学科多属性系统集成平台”的报告;大连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院长教授作了题为“汽车轻量化与高强度钢板热成形仿真技术”的报告;香港中文大学机械与自动化工程系王煜教授作了题为“CAD和CAE及优化设计的一体化”的报告.

7月28日下午,CAE年会的重头戏“CAE技术趋势论坛”召开.组委会精心选择各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和知名专家为论坛作演讲. 东风汽车公司副总工程师陈赣先生作了题为“CAE技术在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越野车开发中的应用”的报告;西北工业大学理学院院长、长江学者张卫红教授作了题为“结构的轻量化设计方法”的报告;奇瑞汽车工程研究院总工程师、高级CAE专家吴沈荣先生作了题为“整车工程与CAE仿真技术”的报告……专家们的报告内容新颖,理论与实践并重,赢得与会代表的高度赞赏.

副高专业技术总结例4

第三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学校的学科门类、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以保证教学、实践环节和师生生活、体育锻炼与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建校初期,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校园占地面积一般应在150亩左右(此为参考标准)。

必须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必要的实习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适用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在建校初期不能少于600万元;适用图书不能少于8万册。

第四条课程设置必须突出高等职业学校的特色。实践教学课时一般应占教学计划总课时40%左右(不同科类专业可做适当调整);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实训课的开出率在90%以上;每个专业必须拥有相应的基础技能训练、模拟操作的条件和稳定的实习、实践活动基地。

一般都必须开设外语课和计算机课并配备相应的设备。

第五条建校后首次招生专业数应在5个左右。

第六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正常教学等各项工作所需的经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第七条新建高等职业学校应在4年内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少于2000人;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不少于10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5%;

3、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不少于1000万元,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适用图书不少于15万册;

4、形成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特色的完备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

副高专业技术总结例5

第三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学校的学科门类、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以保证教学、实践环节和师生生活、体育锻炼与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建校初期,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校园占地面积一般应在150亩左右(此为参考标准)。

必须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必要的实习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适用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在建校初期不能少于600万元;适用图书不能少于8万册。

第四条课程设置必须突出高等职业学校的特色。实践教学课时一般应占教学计划总课时40%左右(不同科类专业可做适当调整);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实训课的开出率在90%以上;每个专业必须拥有相应的基础技能训练、模拟操作的条件和稳定的实习、实践活动基地。

一般都必须开设外语课和计算机课并配备相应的设备。

第五条建校后首次招生专业数应在5个左右。

第六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正常教学等各项工作所需的经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第七条新建高等职业学校应在4年内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少于2000人;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不少于10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5%;

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不少于1000万元,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适用图书不少于15万册;

形成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特色的完备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

副高专业技术总结例6

中化化工科技研究总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李钟华博士向大会报告了国家“十二五”攻关农药项目的初步想法。“十二五”科技创新主题为“绿色、生态”,将绿色、生态的理念贯穿研发、生产、使用的全过程。 总体思路是依托技术创新联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应对重大病虫草害,倡导绿色生态和谐;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实现农药强国转变。 通过农药创制品种和技术的研究、关键品种与中间体的清洁生产工艺和环境友好型助剂的开发,解决农业生产中重大和疑难病虫草害的防治难题,减少农药生产和使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农业生产提供安全环保的绿色农药,为农药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提供技术支撑,提高我国农药行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副总工程师杨光亮在发言中指出:近年来中国农药工业产业集中度有所下降。2011年的21家农药上市企业的销售总额为208亿元,占全国农药企业销售额的10.6%,与2005年14.4%相比,下降了3.8%。中国农药企业应进一步加大兼并重组的力度,组建和形成大型企业集团,这不仅仅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农药工业参与国际分工和全球资源分配的前提,只有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才有实力进行农药创制,才能在与国外公司进行高层次合作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国家农业部农药检定所顾宝根副所长介绍了国内外农药管理动态,指出要着力构建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和世界趋势的农药登记管理制度,完善农药管理体制机制。 要大力推进登记审批改革,强化安全管理、高毒农药管理,促进生物农药登记管理促进生物农药发展,加大国际合作内容。 全面推行农药田间试验网上审批;华东6省市实现农药登记电子审批试点,申请、初审、受理、部所评审、部批准全程电子化。 推动农药安全性评价数据的国际互认,参与全球联合评审。

会议期间,代表们就关于我国农药研究的新思维、新品种、新方法等,合成技术研究、生产工艺改进、三废治理及分析方法等绿色化研究,农药加工工艺、助剂应用及剂型研究,生物技术在农药研究中的应用,农药应用技术研究,安全评价性研究,农药生产用新设备、新器械研究等,农药在环境中的代谢与残留等几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研讨和交流。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吕龙副所长介绍了含氟中间体和含氟农药的创制;沈阳农业大学纪明山教授介绍了基于代谢组学的杀菌剂作用机理研究。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程春生总工程师介绍了化工安全生产与反应风险评估,我国精细化学品的生产由于欠缺完整的安全性信息,在化工生产过程中存在未知隐患,常常潜在风险,并引发安全性事故发生。 反应风险研究和工艺风险评估在我国处于起步或空白阶段,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以国际技术合作为契机,在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开展反应风险研究和工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建立研究方法和评估标准,目前,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是具备开展化工反应风险研究的专业实验室。

上海农药研究所张一宾总工程师对农药与医药品种的双向开发介绍了一些案例,谈了自己的理解;华东理工大学药物化工研究所李忠所长介绍了顺硝烯新烟碱杀虫剂结构衍生与作用机制;沈阳化工研究院刘长令副总工程师就农药新品种开发与知识产权的关系及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姚建华研究员介绍了农用化学品的毒性计算机预测技术及其应用,利用从数据库中获取已经收录的信息,采用数据挖掘技术,分析数据库中的数据,并建立知识库,采用量化计算方法研究分子的性质,应用知识库实现预测功能。

广州市化学工业研究所成家壮研究员介绍了植物病害化学防治的新思路;深圳朗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张荣胜总经理介绍了二元复配型水分散粒剂配方研究;华中师范大学贺红武教授介绍了以丙酮酸脱氢酶为靶标的新型杀菌剂的合理设计与研究;中国农业大学张建军教授介绍了糖及其衍生物作为绿色农药的分子设计与研究;中国农业大学凌云教授介绍了生物活性天然产物瑞香酮类似物的设计、合成及生物活性;沈阳化工研究院李淼博士就新型含吡唑的二氯丙烯醚衍生物的设计、合成与杀虫活性作了报告;沈阳化工研究院吕亮博士就苯并杂环醚类化合物的设计、合成及杀虫活性研究作了报告;南开大学汪清民教授介绍了牛心朴子草中抗植物病毒活性成份的分离鉴定、合成方法、结构优化、生物活性研究和高效的植物源植物病毒病防治药剂NK-007的创制;贵州大学徐维明博士介绍了缓释性控制农药新剂型开发与应用;沈阳化工研究院陈亮博士介绍了植物根围细菌生物农药筛选;沈阳化工研究院段明郁博士介绍了农药在环境中的代谢产物研究的意义、现状;华中师范大学彭浩博士介绍了新型含磷杂环结构的膦酸酯衍生物的设计、合成与除草活性;南开大学元素所徐效华教授介绍了基于化感物质设计合成生态农药分子;山东省农药研究所冯义志介绍了吡嘧磺隆在水稻土壤、田水、糙米、稻秆和稻壳中残留分析方法;沈阳化工研究院王丽颖介绍了沈阳院的新型杀菌剂唑菌酯新制剂及生物活性;沈阳农业大学陈立杰教授就植物线虫病害生物防治研究及生物农药创制作了报告;贵州大学吴剑博士介绍了新型含杂环和酰腙结构的吡唑酰胺衍生物的设计合成及杀虫活性;沈阳化工研究院李新介绍了熏蒸剂主要品种市场概况及应用;沈阳化工研究院张敏恒教授介绍了世界农药市场。

南开大学汪清民教授的“牛心朴子草中抗植物病毒活性成分的分离鉴定、合成方法、结构优化、生物活性研究和高效的植物源植物病毒病防治药剂NK-007的创制”等9篇论文被大会评为优秀论文。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程春生总工程师的“化工安全生产与反应风险评估”被评为本届年会特别奖。

通过这次学术会议,专家和代表就当前新形势下农药行业的一些政策性、学术性问题及其他热点问题进行了讨论。 代表们一致认为这是一次成功、高水平的农药行业盛会,通过会议交流,代表们收获颇多,达到学者、代表相互学习、交流、提高的预期目的。 会议的举办为国内农药领域的学术交流建立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年会期间,中国化工学会农药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沈阳化工研究院副院长康卓教授主持召开了中国化工学会农药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副秘书长张敏恒教授汇报了近2年学会秘书处工作,秘书长刘长令教授通报了大会优秀论文的评审工作。 会议增选魏优昌、黄文耀、姚再男等3位同志为新委员,会议还商讨了中国化工学会农药专业委员会其他各项事宜。

(中国化工学会农药专业委员会)

由中国化工学会农药专业委员会主办,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全国农药信息总站承办,江苏省激素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协办,乐斯化学有限公司、深圳朗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支持的中国化工学会农药专业委员会第十五届年会于2012年5月10日至12日在浙江乐清成功召开。

大会开幕式由中国化工学会农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化化工集团公司科技部王龙根主任主持,中国化工学会农药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沈阳化工研究院副院长康卓教授致开幕词,温州市和乐清市有关领导、乐斯化学有限公司总裁陈呈新先生到会讲话。 全国从事农药研究、开发和生产的专家、学者150多人到会。

中化化工科技研究总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李钟华博士向大会报告了国家“十二五”攻关农药项目的初步想法。“十二五”科技创新主题为“绿色、生态”,将绿色、生态的理念贯穿研发、生产、使用的全过程。 总体思路是依托技术创新联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应对重大病虫草害,倡导绿色生态和谐;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实现农药强国转变。 通过农药创制品种和技术的研究、关键品种与中间体的清洁生产工艺和环境友好型助剂的开发,解决农业生产中重大和疑难病虫草害的防治难题,减少农药生产和使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农业生产提供安全环保的绿色农药,为农药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提供技术支撑,提高我国农药行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副总工程师杨光亮在发言中指出:近年来中国农药工业产业集中度有所下降。2011年的21家农药上市企业的销售总额为208亿元,占全国农药企业销售额的10.6%,与2005年14.4%相比,下降了3.8%。中国农药企业应进一步加大兼并重组的力度,组建和形成大型企业集团,这不仅仅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农药工业参与国际分工和全球资源分配的前提,只有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才有实力进行农药创制,才能在与国外公司进行高层次合作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国家农业部农药检定所顾宝根副所长介绍了国内外农药管理动态,指出要着力构建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和世界趋势的农药登记管理制度,完善农药管理体制机制。 要大力推进登记审批改革,强化安全管理、高毒农药管理,促进生物农药登记管理促进生物农药发展,加大国际合作内容。 全面推行农药田间试验网上审批;华东6省市实现农药登记电子审批试点,申请、初审、受理、部所评审、部批准全程电子化。 推动农药安全性评价数据的国际互认,参与全球联合评审。

会议期间,代表们就关于我国农药研究的新思维、新品种、新方法等,合成技术研究、生产工艺改进、三废治理及分析方法等绿色化研究,农药加工工艺、助剂应用及剂型研究,生物技术在农药研究中的应用,农药应用技术研究,安全评价性研究,农药生产用新设备、新器械研究等,农药在环境中的代谢与残留等几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研讨和交流。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吕龙副所长介绍了含氟中间体和含氟农药的创制;沈阳农业大学纪明山教授介绍了基于代谢组学的杀菌剂作用机理研究。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程春生总工程师介绍了化工安全生产与反应风险评估,我国精细化学品的生产由于欠缺完整的安全性信息,在化工生产过程中存在未知隐患,常常潜在风险,并引发安全性事故发生。 反应风险研究和工艺风险评估在我国处于起步或空白阶段,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以国际技术合作为契机,在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开展反应风险研究和工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建立研究方法和评估标准,目前,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是具备开展化工反应风险研究的专业实验室。

上海农药研究所张一宾总工程师对农药与医药品种的双向开发介绍了一些案例,谈了自己的理解;华东理工大学药物化工研究所李忠所长介绍了顺硝烯新烟碱杀虫剂结构衍生与作用机制;沈阳化工研究院刘长令副总工程师就农药新品种开发与知识产权的关系及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姚建华研究员介绍了农用化学品的毒性计算机预测技术及其应用,利用从数据库中获取已经收录的信息,采用数据挖掘技术,分析数据库中的数据,并建立知识库,采用量化计算方法研究分子的性质,应用知识库实现预测功能。

广州市化学工业研究所成家壮研究员介绍了植物病害化学防治的新思路;深圳朗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张荣胜总经理介绍了二元复配型水分散粒剂配方研究;华中师范大学贺红武教授介绍了以丙酮酸脱氢酶为靶标的新型杀菌剂的合理设计与研究;中国农业大学张建军教授介绍了糖及其衍生物作为绿色农药的分子设计与研究;中国农业大学凌云教授介绍了生物活性天然产物瑞香酮类似物的设计、合成及生物活性;沈阳化工研究院李淼博士就新型含吡唑的二氯丙烯醚衍生物的设计、合成与杀虫活性作了报告;沈阳化工研究院吕亮博士就苯并杂环醚类化合物的设计、合成及杀虫活性研究作了报告;南开大学汪清民教授介绍了牛心朴子草中抗植物病毒活性成份的分离鉴定、合成方法、结构优化、生物活性研究和高效的植物源植物病毒病防治药剂NK-007的创制;贵州大学徐维明博士介绍了缓释性控制农药新剂型开发与应用;沈阳化工研究院陈亮博士介绍了植物根围细菌生物农药筛选;沈阳化工研究院段明郁博士介绍了农药在环境中的代谢产物研究的意义、现状;华中师范大学彭浩博士介绍了新型含磷杂环结构的膦酸酯衍生物的设计、合成与除草活性;南开大学元素所徐效华教授介绍了基于化感物质设计合成生态农药分子;山东省农药研究所冯义志介绍了吡嘧磺隆在水稻土壤、田水、糙米、稻秆和稻壳中残留分析方法;沈阳化工研究院王丽颖介绍了沈阳院的新型杀菌剂唑菌酯新制剂及生物活性;沈阳农业大学陈立杰教授就植物线虫病害生物防治研究及生物农药创制作了报告;贵州大学吴剑博士介绍了新型含杂环和酰腙结构的吡唑酰胺衍生物的设计合成及杀虫活性;沈阳化工研究院李新介绍了熏蒸剂主要品种市场概况及应用;沈阳化工研究院张敏恒教授介绍了世界农药市场。

南开大学汪清民教授的“牛心朴子草中抗植物病毒活性成分的分离鉴定、合成方法、结构优化、生物活性研究和高效的植物源植物病毒病防治药剂NK-007的创制”等9篇论文被大会评为优秀论文。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程春生总工程师的“化工安全生产与反应风险评估”被评为本届年会特别奖。

通过这次学术会议,专家和代表就当前新形势下农药行业的一些政策性、学术性问题及其他热点问题进行了讨论。 代表们一致认为这是一次成功、高水平的农药行业盛会,通过会议交流,代表们收获颇多,达到学者、代表相互学习、交流、提高的预期目的。 会议的举办为国内农药领域的学术交流建立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副高专业技术总结例7

一、选举范围和人选条件

⒈选派科技副乡(镇)长,应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营企业和学校在职科技干部中选择。

⒉选派的科技副乡(镇)长,必须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作风正派,勇于改革创新,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政策水平和管理经验,有某方面的技术专长,有志于为发展农牧业经济做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⒊科技副乡(镇)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两年以上工作实践,年龄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版权所有!

二、选派程序

⒈选派科技副乡(镇)长应按自愿报名,单位推荐,接受单位考察,确定人选后,双方单位签订合同的办法进行。也可以由县乡公开招聘或县委根据乡镇所需人才直接提名。物色人选确有困难,由县委组织部上报地委组织部,地委组织部与地区人事局、科委共同向有关单位下达选派名额。

⒉推荐的人选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察,双方同意后签订合同书。县依法履行任命手续并报地委组织部、地区科委、人事局备案,抄送派出单位装入本人档案。

⒊每乡(镇)原则上只配一名科技副乡(镇)长。科技副职不占乡(镇)领导职数和编制。下派时只带组织关系和行政介绍信。

三、科技副乡(镇)长工作职责

⒈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除主管全乡(镇)的科技工作外,应积极参与政府的领导工作,参与乡(镇)农牧业改革和经济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的决策。

⒉科技副乡(镇)长要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大力宣传党的农村各项政策,引导农牧民走依靠科技致富的道路。根据需要把人才、技术、信息引向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帮助解决本乡(镇)科技疑难问题,促进农牧业发展。

⒊要重点抓好乡(镇)科技事业的发展,参与引进技术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重点工程项目等方面的科学决策,推动横向经济联合。

⒋领导并管好乡(镇)“五站”,组织健全技术管理和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开发资源,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⒌发挥科技副乡(镇)长的桥梁、纽带作用,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促进选派单位和接受单位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

四、科技副乡(镇)长的待遇

⒈科技副乡(镇)长在选派任职期间,原单位一切待遇不变。

⒉科技副乡(镇)长在任职期间,执行自治区财政规定的现行补助标准,为本乡(镇)出差、开会、办事,同乡(镇)干部同等对待,但这期间不再享受生活补助费。

⒊科技副乡(镇)长在任职期间的浮动工资、生活补助费、差旅费由所在乡(镇)发给。现行工资低于任职(副科级)工资最低档的差额部分也由所在乡(镇)发给。

⒋科技副乡(镇)长任职期间,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派出单位对派出人员政绩突出,有突出贡献的可作为提拔作用和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条件。对于有重大成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所在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⒌科技副乡(镇)长任职期间,享受县上制定的其它优惠政策。

五、选派单位的责任

⒈经常检查和了解派出的科技副乡(镇)长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依靠单位的力量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困难。

⒉与乡(镇)党政领导保持联系,在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主动给予支援与合作。

六、接受单位的职责

⒈乡(镇)长党政领导,应积极支持科技副乡(镇)长的工作,要确立经济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的思想,并以此教育干部、群众讲科学、用科学,指导农牧业生产等。

⒉建立科技管理服务网站。各乡、村建立科技推广机构,以保证各项科技措施的全面实施。要积极鼓励、支持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承包、咨询服务或创办科技经济实体。

⒊主动与派出单位加强联系,建立长期、稳定的技术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各种科技合作活动。

⒋接受单位的主要领导,应积极支持配合科技副乡(镇)长选好科技致富的典型村、户。以典型引路,带动周围的农牧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⒌积极建立科技培训体系。举办各类短期专业培训班,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训乡、村干部、科技示范户和农牧民群众,提高科学文化素质。

⒍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为科技副职创造条件,保证他们能够集中精力,抓好科技工作。在科技副职分管的工作范围内,要使他们有职、有权、有责,要主动帮助科技副职熟悉情况,协调同级干部之间的关系,关心照顾他们的生活,妥善解决他们的困难。

七、组织、人事、科技管理部门职责

⒈科技副职的选派、管理工作,组织部要发挥牵头作用,负责拟订政策,协调关系并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⒉人事局要切实参与日常管理,按照县乡(镇)要求,负责人选的推荐、培训。按政策规定解决科技副职的职称、工资、奖励及其他优惠待遇。

⒊科委、科协应积极介于这项工作,加强对科技副职的业务指导,解决其科技工作方面的问题,在计划立项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保证。

⒋组织、人事、科技管理部门要分工合作,担负起各自的责任。经常深入基层,及时掌握科技副职的思想工作情况,为他们排忧解难,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

八、其他有关事宜

⒈选派科技副乡(镇)长的单位和接受单位签订合同书时,应明确任职目标、任职期限、合作项目、互惠互利条件等,合同书报地委组织部备案。

⒉对科技副职的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科技副乡(镇)长由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与派出单位共同管理,以县委组织部管理为主。

⒊科技副职任职期间,每年要写一份述职报告,交县委组织部,抄报地委组织部及派出单位。

⒋县乡每年都要按管理权限对科技副职进行认真考察,经考察不胜任工作或因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时,经有关方面协商按规定程序给予办理免职手续。任职期满后,确因工版权所有!作需要,连任或延长任期,在征得本人自愿、派出单位同意后,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任免手续。

⒌县、乡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科技副职座谈会,听取科技副职工作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和奖励优秀科技副职。

⒍县乡都要设立“科技副职基金”资金可采取财政拨一点、派出单位赞助一点的办法筹集,用于科技副职工作的启动资金和活动资金。

⒎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的规定中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

中共××委组织部

××年月日

××科技进步先进乡(镇)

标准

一、乡(镇)党委和政府科技意识强,有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村经济和推动社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经常听取科技工作汇报,确定研究和解决科技工作中的问题。

二、制定了依靠科技进步振兴经济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并且在培养人才、引进人才、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应用科学技术和发展经济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配备科技副乡(镇)长、科技副村长,设置乡(镇)科委;制定科技副职和科委的工作职责,建立检查其工作制度;科技副职和科委的工作确有成效。

四、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村经济成效显著,经济发展速度或经济指标在全县位居前列。

五、农村经济服务组织和主要产业技术协会建立健全,在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加工业等方面发挥明显作用,农村产业化进程加快,经济效果明显。

六、劳动者技术和技能培训全面、深入,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

七、乡(镇)建设和环保有规划,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条件明显提高。

八、增加科技投入,乡(镇)对科技的投入要占当年乡(镇)实际支出的以上(不包括其他渠道给予的专项资金)。

九、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达到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

十、落实科技兴县目标责任制,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优秀。

检查办法及标准:

检查科技进步方面的规划和推动科技进步的政策及规定。

乡(镇)党委、政府每年展开次以上研究科技工作的会议。查看会议记录、纪要、形成的其他文件、总结报告,检查其工作是否落实及效果。

查看有关政策、措施和办法的文件,查看总结报告。

科技人员继续教育面在以上。

考察科技示范户、示范村和示范项目。科技示范户和示范村的比例达到和。

查看科技副职名册、工作职责、制度、项目计划和工作总结。乡(镇)科委须有一名专干。

乡(镇)科技副职的配备率达,村级科技副职的配备率达。

农业增加值高于前三年平均值——,且增长速度高于本县平均水平。

工业增加值高于前三年平均值——,且增长速度高于本县平均水平。

农村人均收入高于前三年平均值——,且增长速度高于本县平均水平。

农业先进技术的覆盖面达以上,优良品种的覆盖率达以上;畜群良种覆盖率达以上。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每年不低于项。

种植业、养殖业主要品种的单产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

乡(镇)骨干企业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人)或有较强的自主技术开发能力;技术开发经费达到企业销售收入的。

查看经济、技术服务组织和协会的章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实地考察农村产业工作情况,是否和全县产业化进程相一致,并查看工作报告。

查看工作计划、教材、方式。

农村基层干部的年培训面在以上。

农村劳动力的以上接受科普教育,每个村民小组有——名农民技术员。

考(察)乡镇建设,检查环保工作,查看规划。

科技信息网络完备。

建有固定的科技活动中心并积极开展活动。

乡(镇)自己安排的科技经费支出占乡(镇)经费经常性支出的以上,科普经费落实。以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学以上,初中以上。

的乡(镇)人口享有或达到初级保健水平。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年度目标责任书规定的指标以内。

副高专业技术总结例8

1、高等职业院校的岗位设置要以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比例为根本依据,再结合各自学校的专业特点和人员情况进行设置。设置时应以学科(专业)为基点,以教学科研、管理任务为依据,以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料、优化队伍结构、促进学院发展为目标。

2、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应本着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分步实施的原则,同时兼顾各学科、专业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分布情况设置。

3、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本着统筹兼顾、适度倾斜的原则,根据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建设任务,对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分类、分档、分级管理。

4、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应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优化配置的原则,以提高工作效率为前提,保证岗位的满负荷工作,做到岗位的责、权、利相统一,发挥岗位的最佳效能。

二、高等职业院校岗位设置的依据

根据《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结构比例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对高等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依据。但是高等职业院校在教学特点、办学理念、专业技术干部队伍的特征、考核及晋升导向等方面都与普通高等学校有着较大的差异,因此高职院校的岗位设置除了要遵循高等学校的设置原则外,还应体现自身的特点设置岗位。

1、正高级岗位设置依据

(1)高职院校中起到学科示范带头作用的重点学科的负责岗位;

(2)具备重点专业对应的实践领域的实践指导岗位,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已形成实践特色的负责岗位。

2、副高级岗位设置依据

(1)学院级重点学科的重要岗位;

(2)“双肩挑”的院校主要负责岗位,系、教研室、研究室,主要业务管理部门的负责岗位和承担重要管理职能的重要岗位;

(3)负责主持指导系和专业的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的岗位;

(4)承担学科重要实习实训指导的岗位;

三、高等职业院校高级职务岗位比例设置

1、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比例:

高职院校教师高级职务占教师定编总数的20%―30%,教授与副教授之比约为1s7。

2、教师以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比例:

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的高级职务和中级职务、初级职务岗位设置比例应为2s5s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所占比例应略低于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比例,一方面是考虑到教师系列是学院的主干系列,应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另一方面是由于教师以外的专业技术系列中有很大一部分专业系列不设置正高级。

四、高等职业院校目前专业技术职务分布存在的问题

1、副高级职务在高级职务中所占比重过大,但教学实践经验相对较低。

近几年,随着高职院校的发展,引进了大量的高学历层次人才补充进教师队伍,博士毕业生占了引进人才的很大一部分比例,他们在教师岗位上满两年即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于他们的专业学术水平高,副高级职务评审的一次通过率基本可以达到100%。但是由于他们从事教师专业岗位工作时间较短,教学经验及实践指导教学能力整低偏低,对于职业教育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障碍。另一方面,从副高级职务向正高级职务晋升,受到年限、学术要求、科研要求等因素的制约,正高级职务的通过率相对较低。因此造成了副高级职务在高级职务中所占比重过大,给副高级职务的岗位聘任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教师以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中,高级职务与中级职务比例过大。

大部分教师以外专业技术职务存在于“双肩挑”的管理人员中,他们大部分是工龄长、学历偏低的老职工,没有严格的晋升导向他们基本就保持在中级职务状态,造成中级职务比重过大,不利于学院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

3、正高级职务在整个专业技术职务中所占比重过小

由于高职院校的师资队伍特点,很多现有的高职院校是由原来的几所中等专业学校合并、升格而成,教师队伍的构成中由于原中等专业学校不设立正高级职务,大部分现有专业技术人员都存在着学历低、学术水平不够的问题,因此晋升正高级职务存在着较大的困难,造成了正高级职务人数过少,影响了整体师资队伍的水平。随着职院校的不断发展,需要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正高级教师带领学院的专业建设、学术水平提高层次,正高级职务比重过小制约了高等职业院校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4、中级职务中具有实践能力的“双师型”教师不够

高等职业院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区别就在于职业实践技术方面。高等职业院校的职业实践环节充分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培养人才的侧重点,这就要求高等职院校的教师要具备“双师型”的要求。所谓的“双师型”教师是指高职院校对专业课教师的一种特殊要求,即要求专业课教师具备校高的文化和专业理论水平,同时还要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以培养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因此在中级职务教师中要以培养双师教师为导向,提高具备双师能力教师的比重,才能体现出高职教育的特色。

五、建立适合高等职业院校发展的岗位设置的几点探索

1、建立合理的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比例结构

高职院校首先要从整体上控制各级别的结构比例,可以适当调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高、中、初级比例为了3:5:2。一方面,高级职务占到30%,缓解了目前副高级职务人员较多的问题,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通过控制高级职务中正、副高级的比例建立晋升正高级的政策导向。

2、各级岗位通过档次分布比例建立良好的档内晋升导向

副高专业技术总结例9

1.引言

据统计,江苏省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万亿,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必将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发展带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工程造价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文结合我公司在质量管理的一些经验和体会,讨论在当前的形式下如何加强工程造价企业的质量管理。

2.问题的提出

我省截止2010年共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534家,竞争越来越激烈,而近年来国有投资项目对工程咨询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现有很多国有投资项目合同要求工程结算咨询的复审误差率都在2%以内,有的部门甚至要求在1%以内,否则就要给予扣审计费甚至停止提供业务的处罚。这些新要求的出现对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提出了新的课题。原有的咨询质量审核程序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式下的工程咨询质量要求,必须要调整和完善咨询质量审核程序以满足需要。

3.现有工程造价质量审核程序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程》规定,我省现有的质量控制流程为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在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工程相对简单的时期,这种质量控制程序对造价咨询质量的控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有效的控制了造价咨询质量事故的发生。但随着近年来工程规模的越来越大,工程类型的越来越多,专业种类越来越多,三级质量控制程序的弊端已经逐步显示出来,主要存在的问题如:(1)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专业不能完全把握。现在一个咨询项目会同时有土建、安装、市政等专业,而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往往是在某一个专业有专长,而对不擅长的专业在复核时就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对关键性的计算结果和数据检验,对双方分歧意见的处理上存在着专业方面的不足,造成有的咨询质量问题不能发现。(2)技术负责人的审核流于形式。由于现在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数量越来越大,很多大的公司一年的报告数多达上千份。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技术负责人对咨询成果进行重点审核会很难,留给技术负责人的时间只能是翻翻报告和签字,然后处理一下项目负责人处理不了的重大问题了。但是这样也存在两种问题,一是和项目负责人同样存在专业不全面的问题,二是存在由于项目负责人由于专业不全面造成其不擅长的专业问题不能被发现而漏掉造成质量隐患。

4.提高工程造价审核质量管理的思路与方法

根据我们在工程咨询质量审核工作的出现的问题,我们现有的三级质量控制流程已经不太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公司的项目审核流程和质量要求进行了调整,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内容:

4.1推举技术全面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至少要精通一个专业,并且对其他相关专业也要有一定程度的熟悉,对专业划分上、土建、市政、安装等专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要对项目的主要专业精通。在对项目的分配时要求按照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进行任务分配。

4.2设置专业副总工程师

由于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可能精通每个专业,这样在咨询质量过程中容易出现漏洞。根据这种情况公司设立四级审核流程,即在项目负责人复核和技术负责人审核中间增设专业副总工程师审核流程,并要求专业副总工程师审核要前移到项目进行过程中。

岗位设置:专业副总工程师根据专业划分为土建、安装、市政等专业,也可根据公司的业务情况增加古建等专业,或把安装专业继续细化为分专业。

岗位职责:专业副总工程师的职责主要一是要负责所负责项目的人员安排审批;二是要对所负责的咨询项目工作进度进行控制;三是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工程咨询项目的二审,四是负责本专业咨询人员的日常培训工作。其中二审作为专业副总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对重大项目要求专业副总工程师必须提前介入,对咨询工作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工作流程:(1)首先专业副总工程师对咨询项目所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及本专业的咨询员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内容为一项目组人员的资格能否满足项目的需要,二是项目组成员是否手上积压项目过多而在项目进度上存在风险。如果发现有咨询人员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要进行调整。(2)其次要对项目的进度进行控制,要求项目组根据合同要求制定项目的进度计划表,专业副总工程师根据计划随时跟踪项目的进度情况,如发生进度拖延需要求项目组分析原因,如果是内部原因要及时督促,如果是外部原因要根据影响进度的原因及时向业主进行汇报,以获得进度索赔,以避免造成应进度延误造成的受罚。专业副总工程师的最主要的工作是质量控制,主要的程序是在专业咨询员进行项目的过程中对于疑难问题要随时与相关专业的副总工程师沟通汇报,由专业副总根据情况提出解决意见。在完成初稿自校后提交专业副总初审,初审的主要内容就是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对容易出现的错误进行复核,对经过初审后的项目初稿提交施工单位对数。对当事人分歧较大的事项进行分析判断,提出解决意见。

4.3设置专业副总工程师的好处

通过设置专业副总工程师一段时间后后,该岗位对工程造价质量的提高有明显的作用。(1)由于专业副总工程师都是在一个专业上面的专家,因此对咨询活动中重大技术和质量问题的研究和分析更具专业性,提出的解决方案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也更加合理。(2)可以把项目负责人从咨询质量复核中解放出来,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放到所承担咨询项目的组织实施、专业间协调工作,以及动态掌握咨询项目实施状况,负责督促检查各咨询子项和各专业的进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上来。(3)由于有专业副总工程师的把关,可以使技术负责人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放到建立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控制制度,以及组织对咨询活动中出现的重大技术和质量问题的研究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上面。(4)由于公司每个专业都有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这样对于本专业中的咨询质量便于统一,避免出现在原来的三级复核制度下出现相同的专业问题由于把握不一致会出现不同的咨询意见的情况。

副高专业技术总结例10

第二条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导教师积极从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或优先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实验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

其中参加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评审的范围包括:学校党委书记、副书记,院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党校,院系团总支、学生工作办公室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员和学生专职辅导员;高职高专院校评审范围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包括本科院校内设的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高专院校的教师。评审条件中涉及的公共基础课教师指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学校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高等数学、普通物理等公共基础课教学的专任教师;公共基础课教师之外的均为专业课教师。公共基础课教师由教务处、人事处共同确认。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四条职业道德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治学,爱岗敬业;以学生为本,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第五条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要求

(一)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

(二)掌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现论和高新技术的某一方面有独创的见解。

第六条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七条学历、资历要求

(一)申报教授(研究员)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受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满2年;

2.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受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满5年。

(二)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受聘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岗位满2年;

2.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受聘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岗位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受聘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岗位满5年。

(三)本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中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不同的,须参加申报学科1年以上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思政系列除外)。

第八条考核要求

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心理健康素质,能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第九条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外语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7]60号)规定执行;计算机应用能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7]61号)规定执行。

第十条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一条破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等条件的限制,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1.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部级人选;

4.自治区引进的“草原英才”工程人选;

5.“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6.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7.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8.科技成果部级奖获得者或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

9.经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的自治区支柱产业急需的人才以及特殊行业、有特殊贡献的特殊人才。

(二)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具备符合要求的学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不受中级资格取得年限的限制,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

2.科技成果省部级二等奖获得者;

3.自治区“高等学校11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

4.优秀教学成果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

(三)破格评审业绩成果参照正常晋升条件,已用于破格的条件不能作为评审条件重复使用。

第十二条转系列要求

(一)高校内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实验等不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之间,从一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晋升另一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先转后评。

由于工作变动,已评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转评高校自然科学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可根据本人实际,直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拟评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须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后,在高校教师岗位工作满2年,方可转评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其业绩成果以高校教师岗位工作的业绩、成果为主,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论文、研究成果仅作参考。

(二)转系列满1年后,具备本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等相应要求,可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第十三条引进人才要求

经认定从国(境)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回国后在高校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根据其资历和实际水平,可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四条调入人员要求

由党政机关调入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三年之内第一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限制,可以根据本人的学历和业绩成果等条件,比照同类人员申报副高级以下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以后按正常程序、条件申报。

第十五条博士后人员要求

出站博士后人员,经学校考核能够胜任高校教学科研工作,并符合本评审条件规定的,可以直接申报副教授资格。

第十六条返聘人员要求

被返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退休人员,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但不兑现相关待遇。

第十七条兼职人员要求

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教学工作量要求不低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经学校同意参加培训进修或在职攻读学位的教师,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第十八条延迟申报人员要求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本评审条件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迟申报:

(一)任期内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任期内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二)任期内有教学事故者,延迟1年申报;任期内有重大教学事故者,延迟2年申报。

(三)谎报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延迟3—5年申报。

(四)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未定等次者,延迟1年申报。

第三章业绩成果条件

第十九条本科院校教授、副教授业绩成果条件(见附件1)

第二十条高职高专院校教授、副教授业绩成果条件(见附件2)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学科教授、副教授业绩成果条件(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体育类学科教授、副教授业绩成果条件(见附件4)

第二十三条自然科学研究员、副研究员业绩成果条件(见附件5)

第二十四条高级实验师业绩成果条件(见附件6)

第二十五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员、副研究员业绩成果条件(见附件7)

第二十六条业绩成果补充说明

(一)本评审条件中的业绩,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

(二)本评审条件要求的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完成并发表在具有“CN”、“ISSN”刊号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专著或教材必须是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在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上收录的论文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

(三)按要求提交的论文,须有三分之一以上在非本单位主办的期刊上发表。同一原创作品多次获奖,以最高奖项只计1次。

(四)本条件所称核心学术期刊指收录在最新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北京大学出版社)、《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中所列核心期刊。

(五)经全国大中专蒙文教材编审委员会批准立项并审定的教材,为部级规划教材。

(六)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包括:国家特色专业、自治区品牌专业、精品课、双语教学示范课、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实验示范中心、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

(七)本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等凡冠以“以上”者,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含本科,二等奖以上奖励含二等奖,等等。

第四章附则

副高专业技术总结例11

第二条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导教师积极从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或优先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实验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

其中参加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评审的范围包括:学校党委书记、副书记,院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党校,院系团总支、学生工作办公室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员和学生专职辅导员;高职高专院校评审范围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包括本科院校内设的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高专院校的教师。评审条件中涉及的公共基础课教师指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学校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高等数学、普通物理等公共基础课教学的专任教师;公共基础课教师之外的均为专业课教师。公共基础课教师由教务处、人事处共同确认。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四条职业道德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治学,爱岗敬业;以学生为本,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第五条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要求

(一)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

(二)掌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现论和高新技术的某一方面有独创的见解。

第六条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七条学历、资历要求

(一)申报教授(研究员)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受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满2年;

2.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受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满5年。

(二)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受聘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岗位满2年;

2.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受聘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岗位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受聘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岗位满5年。

(三)本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中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不同的,须参加申报学科1年以上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思政系列除外)。

第八条考核要求

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心理健康素质,能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第九条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外语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7]60号)规定执行;计算机应用能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7]61号)规定执行。

第十条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一条破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等条件的限制,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1.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部级人选;

4.自治区引进的“草原英才”工程人选;

5.“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6.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7.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8.科技成果部级奖获得者或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

9.经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的自治区支柱产业急需的人才以及特殊行业、有特殊贡献的特殊人才。

(二)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具备符合要求的学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不受中级资格取得年限的限制,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

2.科技成果省部级二等奖获得者;

3.自治区“高等学校11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

4.优秀教学成果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

(三)破格评审业绩成果参照正常晋升条件,已用于破格的条件不能作为评审条件重复使用。

第十二条转系列要求

(一)高校内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实验等不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之间,从一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晋升另一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先转后评。

由于工作变动,已评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转评高校自然科学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可根据本人实际,直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拟评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须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后,在高校教师岗位工作满2年,方可转评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其业绩成果以高校教师岗位工作的业绩、成果为主,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论文、研究成果仅作参考。

(二)转系列满1年后,具备本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等相应要求,可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第十三条引进人才要求

经认定从国(境)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回国后在高校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根据其资历和实际水平,可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四条调入人员要求

由党政机关调入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三年之内第一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限制,可以根据本人的学历和业绩成果等条件,比照同类人员申报副高级以下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以后按正常程序、条件申报。

第十五条博士后人员要求

出站博士后人员,经学校考核能够胜任高校教学科研工作,并符合本评审条件规定的,可以直接申报副教授资格。

第十六条返聘人员要求

被返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退休人员,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但不兑现相关待遇。

第十七条兼职人员要求

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教学工作量要求不低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经学校同意参加培训进修或在职攻读学位的教师,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第十八条延迟申报人员要求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本评审条件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迟申报:

(一)任期内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任期内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二)任期内有教学事故者,延迟1年申报;任期内有重大教学事故者,延迟2年申报。

(三)谎报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延迟3—5年申报。

(四)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未定等次者,延迟1年申报。

第三章业绩成果条件

第十九条本科院校教授、副教授业绩成果条件(见附件1)

第二十条高职高专院校教授、副教授业绩成果条件(见附件2)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学科教授、副教授业绩成果条件(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体育类学科教授、副教授业绩成果条件(见附件4)

第二十三条自然科学研究员、副研究员业绩成果条件(见附件5)

第二十四条高级实验师业绩成果条件(见附件6)

第二十五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员、副研究员业绩成果条件(见附件7)

第二十六条业绩成果补充说明

(一)本评审条件中的业绩,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

(二)本评审条件要求的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完成并发表在具有“CN”、“ISSN”刊号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专著或教材必须是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在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上收录的论文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

(三)按要求提交的论文,须有三分之一以上在非本单位主办的期刊上发表。同一原创作品多次获奖,以最高奖项只计1次。

(四)本条件所称核心学术期刊指收录在最新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北京大学出版社)、《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中所列核心期刊。

(五)经全国大中专蒙文教材编审委员会批准立项并审定的教材,为部级规划教材。

(六)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包括:国家特色专业、自治区品牌专业、精品课、双语教学示范课、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实验示范中心、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

(七)本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等凡冠以“以上”者,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含本科,二等奖以上奖励含二等奖,等等。

第四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