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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单位工作总结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6-20 02:48:14

水利单位工作总结

水利单位工作总结例1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和“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资金和干部”三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保障。

阶段性目标是:全面治理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使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水利工程建设法规制度比较完善,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工作任务

依照全县及市局的总体部署,计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立项、在建和竣工的规模以上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逐一进行排查治理,切实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水利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进一步建立预防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职责分工

按照“分级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县水利局负责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治理,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乡镇负责所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治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直接负责所管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

县水利局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所管理业务领域建设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总工办牵头负责水利工程规划、项目立项审查审批、投资计划管理等工作;勘测设计队牵头负责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病处管理局(总工办)牵头负责中小型(包括小(一)型病险水库)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水土保持股牵头负责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工程管理站牵头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干支渠防渗、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工程;防办(抗旱防洪股)牵头负责河道治理和水电等工程;水政股牵头负责取水和排污许可管理等。

三、任务分解

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如下4个方面22项内容:

(一)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着重解决或避免擅自改变规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粗糙、“报大建小”和不按程序变更设计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1.加强水利规划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善规划论证制度,提高规划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度,强化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开展规划后评估;对依法批准的水利工程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严格水利项目审批。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主体和审批权限,完善配套制度和立项审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逐步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2号)等政策规定,认真执行水利项目审查、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加强项目立项审批前置条件监管,严格实施规划同意书审批、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水行政许可事项,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加强与有关部门在项目分类、审批权限、报批程序等方面的工作衔接。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3.提高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大前期工作投入,推行项目前期工作招标制度,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勘测设计任务,加强勘探测量工作,严格各设计阶段工程设计标准和等别, 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勘测设计工作达到规程规范要求深度;加强概算编制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从规划布局、工程方案比选论证、建筑物用地控制标准等方面从严把关,优选工程占地少、经济合理的工程方案;对前期工作不完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安排投资计划。

责任领导:何国伟

牵头单位:勘测设计队;协办单位: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4.加强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级《水利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设计变更手续,重大设计变更须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1550号),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确需调整概算的中央投资水利项目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对未经审批的超概算、超计划的项目部下达预算,不支付资金。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财务统计股、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5.督促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督促检查地方落实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加强对水利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采取控制审批新上项目、调减投资计划安排,申请财政部门扣减预算、调整转移支付资金的方式进行处罚,促使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责任领导:纪元武

牵头单位:财务统计股;协办单位:总工办。

6.强化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管理。进一步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职责体系,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协调有序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开展农村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并加强成果管理;配合省市县有关部门编制和修编中小河流水能开发规划,科学合理确定水能资源开发程序和开发方案;建立和完善农村水能资源公益开发与政府调控制度;配合各级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四无”水电站,坚决遏制水能资源无序开发。

责任领导:杨旭新

牵头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协办单位:防办(抗旱防洪股)、水政监察大队。

(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

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7.规范招标活动。继续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招标质量。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8.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令第3号)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发改法规〔〕1361号)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招标投标程序,严格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严格审批非公开招标项目,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9.规范评标工作。评标标准和方法应科学合理,加强围标串标管理,有效控制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行为;防范和打击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三)加强工程建设和质量安全管理

着重解决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管理力量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不到位、质量与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等突出问题,避免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

10.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清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时效性。

责任领导:杨旭新

牵头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协办单位:总工办、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1.研究解决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结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工程实际,加强对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项目法人组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等重要环节的调查研究,规范建设管理;统筹建设管理力量,开展业务培训,培育发展专业化的水利建设管理队伍,积极稳妥地推进项目代建制和委托制。

责任领导:范玉龙

牵头单位:工程管理站;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测设计对、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2.严把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关。严格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做好水利建设市场设计、监理、施工、招标、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市场清出机制;参加单位必需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不得超越资质权限和任意扩大经营范围。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3.加强建设监理管理。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等有关制度开展监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导则》、《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导则));积极培育水利工程监理市场,着力规范监理市场秩序;强化监理行为监管,督促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现场监理力量;加强监理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实际能力。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4.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真贯彻《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临政办发〔) 164号),督促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法人等提高依法履约意识,提高合同履行水平,防范水利工程建设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逐步建立水利工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5.严把开工审批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 64号)和《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 144号)的规定申请开工,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开工。严格审核项目开工条件,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弄虚作假骗取开工审批的建设项目要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6.强化验收管理。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办公室、财务统计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7.加强质量管理。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 339号),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经费,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水平;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确保质量检测工作有序开展。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水财务统计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管理体系,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和安全事故查处督导力度;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安全办;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9.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督促项目法人加强项目账务管理,严格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严禁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规范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等;完善灌区、农村饮水安全及扩大内需水利工程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纪元武

牵头单位:财务统计股;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做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公开透明,市场推入和退出机制健全,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程序,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

20.公开项目建设信息。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项目招标过程、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检查、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建设信息。广泛梳理有关信息,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水利行业信息共建共享。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1,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信用信息入库,并与相关管理部门的信用记录进行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形成,逐步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2.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制定出台建设管理问责办法、咨询评审管理办法和勘测设计问责办法,对勘测设计、咨询评审和建设管理各环节逐步推行问责制。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四、工作步骤

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分如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深入排查问题(第三季度至20xx年第一季度)。各乡镇、各项目管理单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自查自纠,严格做到全面普查,认真查找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并于今年底将自查报告报送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对所管业务领域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指导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2月,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重点督查。

第二阶段:认真进行整改(20xx年第二季度至20xx年第二季度)。针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落实监管责任,健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及时总结并推广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清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不适用的要及时废止,不健全的要尽快修订完善。

第三阶段:巩固治理成果(20xx年第三季度)。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牵头单位、各乡镇写出专项治理总结报告,于20xx年8月底前报送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综合类总,并向市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保障措施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组织,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水利局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的专项治理工作,请各乡镇和项目管理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整体推进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明确目标、进度和时间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

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扎扎实实地把工作做好,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将工作责任和措施分解到项目,落实到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保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保证按期完成任务。

(三)搞好协作配合

水利单位工作总结例2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和“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资金和干部”三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保障。

阶段性目标是:全面治理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使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水利工程建设法规制度比较完善,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工作任务

依照全县及市局的总体部署,计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立项、在建和竣工的规模以上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逐一进行排查治理,切实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水利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进一步建立预防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职责分工

按照“分级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县水利局负责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治理,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乡镇负责所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治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直接负责所管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

县水利局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所管理业务领域建设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总工办牵头负责水利工程规划、项目立项审查审批、投资计划管理等工作;勘测设计队牵头负责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病处管理局(总工办)牵头负责中小型(包括小(一)型病险水库)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水土保持股牵头负责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工程管理站牵头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干支渠防渗、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工程;防办(抗旱防洪股)牵头负责河道治理和水电等工程;水政股牵头负责取水和排污许可管理等。

三、任务分解

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如下4个方面22项内容:

(一)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着重解决或避免擅自改变规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粗糙、“报大建小”和不按程序变更设计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1.加强水利规划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善规划论证制度,提高规划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度,强化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开展规划后评估;对依法批准的水利工程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严格水利项目审批。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主体和审批权限,完善配套制度和立项审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逐步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2号)等政策规定,认真执行水利项目审查、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加强项目立项审批前置条件监管,严格实施规划同意书审批、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水行政许可事项,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加强与有关部门在项目分类、审批权限、报批程序等方面的工作衔接。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3.提高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大前期工作投入,推行项目前期工作招标制度,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勘测设计任务,加强勘探测量工作,严格各设计阶段工程设计标准和等别, 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勘测设计工作达到规程规范要求深度;加强概算编制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从规划布局、工程方案比选论证、建筑物用地控制标准等方面从严把关,优选工程占地少、经济合理的工程方案;对前期工作不完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安排投资计划。

责任领导:何国伟

牵头单位:勘测设计队;协办单位: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4.加强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级《水利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设计变更手续,重大设计变更须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1550号),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确需调整概算的中央投资水利项目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对未经审批的超概算、超计划的项目部下达预算,不支付资金。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财务统计股、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5.督促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督促检查地方落实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加强对水利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采取控制审批新上项目、调减投资计划安排,申请财政部门扣减预算、调整转移支付资金的方式进行处罚,促使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责任领导:纪元武

牵头单位:财务统计股;协办单位:总工办。

6.强化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管理。进一步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职责体系,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协调有序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开展农村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并加强成果管理;配合省市县有关部门编制和修编中小河流水能开发规划,科学合理确定水能资源开发程序和开发方案;建立和完善农村水能资源公益开发与政府调控制度;配合各级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四无”水电站,坚决遏制水能资源无序开发。

责任领导:杨旭新

牵头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协办单位:防办(抗旱防洪股)、水政监察大队。

(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

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7.规范招标活动。继续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招标质量。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8.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令第3号)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发改法规〔〕1361号)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招标投标程序,严格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严格审批非公开招标项目,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9.规范评标工作。评标标准和方法应科学合理,加强围标串标管理,有效控制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行为;防范和打击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三)加强工程建设和质量安全管理

着重解决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管理力量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不到位、质量与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等突出问题,避免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

10.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清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时效性。

责任领导:杨旭新

牵头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协办单位:总工办、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1.研究解决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结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工程实际,加强对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项目法人组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等重要环节的调查研究,规范建设管理;统筹建设管理力量,开展业务培训,培育发展专业化的水利建设管理队伍,积极稳妥地推进项目代建制和委托制。

责任领导:范玉龙

牵头单位:工程管理站;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测设计对、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2.严把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关。严格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做好水利建设市场设计、监理、施工、招标、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市场清出机制;参加单位必需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不得超越资质权限和任意扩大经营范围。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3.加强建设监理管理。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等有关制度开展监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导则》、《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导则));积极培育水利工程监理市场,着力规范监理市场秩序;强化监理行为监管,督促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现场监理力量;加强监理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实际能力。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4.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真贯彻《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临政办发〔) 164号),督促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法人等提高依法履约意识,提高合同履行水平,防范水利工程建设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逐步建立水利工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5.严把开工审批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 64号)和《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 144号)的规定申请开工,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开工。严格审核项目开工条件,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弄虚作假骗取开工审批的建设项目要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6.强化验收管理。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办公室、财务统计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7.加强质量管理。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 339号),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经费,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水平;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确保质量检测工作有序开展。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水财务统计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管理体系,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和安全事故查处督导力度;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安全办;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9.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督促项目法人加强项目账务管理,严格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严禁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规范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等;完善灌区、农村饮水安全及扩大内需水利工程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纪元武

牵头单位:财务统计股;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做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公开透明,市场推入和退出机制健全,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程序,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

20.公开项目建设信息。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项目招标过程、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检查、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建设信息。广泛梳理有关信息,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水利行业信息共建共享。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1,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信用信息入库,并与相关管理部门的信用记录进行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形成,逐步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2.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制定出台建设管理问责办法、咨询评审管理办法和勘测设计问责办法,对勘测设计、咨询评审和建设管理各环节逐步推行问责制。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四、工作步骤

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分如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深入排查问题(第三季度至20xx年第一季度)。各乡镇、各项目管理单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自查自纠,严格做到全面普查,认真查找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并于今年底将自查报告报送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对所管业务领域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指导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2月,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重点督查。

第二阶段:认真进行整改(20xx年第二季度至20xx年第二季度)。针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落实监管责任,健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及时总结并推广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清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不适用的要及时废止,不健全的要尽快修订完善。

第三阶段:巩固治理成果(20xx年第三季度)。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牵头单位、各乡镇写出专项治理总结报告,于20xx年8月底前报送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综合类总,并向市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保障措施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组织,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水利局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的专项治理工作,请各乡镇和项目管理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整体推进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明确目标、进度和时间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

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扎扎实实地把工作做好,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将工作责任和措施分解到项目,落实到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保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保证按期完成任务。

(三)搞好协作配合

水利单位工作总结例3

改革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部直属勘测设计单位承担的水利部安排各阶段前期工作经费的各类前期工作项目。

第二章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分类

第三条按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经费来源以及工程项目的属性,分为直属项目、地方项目、集资项目、部内单位项目、专项、其他项目,并划分为规划、项目建议书(预可研)、可研、初设、其他、专项六大类。

第四条部直属项目指由各流域机构、部直属勘测设计单位承担的大江大河大湖治理、江河开发利用、跨地区、跨流域调水、优化分配水资源骨干工程的各阶段

前期工作。

地方项目指地方根据本地区水利发展规划开展的各阶段水利前期工作项目。部内单位项目是指由部内各有关业务司局根据本专业规划工作需要,经批准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的政策法规研究、标准化及规程规范编制、行业发展规划等前期工作项目。

专项项目是指由水利部与有关部委共同承担,并由国家专项安排的,涉及国家经济发展宏观布局、资源优化配置等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其主项目是指基础性资料、业务建设等。

第三章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管理和立项程序

第五条对水利前期工作项目,需申报《水利前期工作勘测设计(规划)项目任务书》,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展工作。

第六条各勘测设计单位应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水利发展规划要求,在编制前期工作五年计划基础上,按有关要求编制《水利前期工作勘测设计(规划)项目任务书》,经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水规总院和规划计划司。拟在下一年度安排前期工作经费的项目,一般应在本年度6月底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在收到任务书后,一般应在3个月内提出审查意见。在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展该项目的勘

测设计工作。

第七条编报《水利前期工作勘测设计(规划)项目任务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上阶段主要工作结论及审查意见,主要工作特性、立项的依据和理由、勘测设计和科研试验大纲、综合利用要求、外协关系、阶段总工作量及经费、勘测设计工作总进度(包括中间阶段主要成果及进度)等。

第八条部直属项目及集资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涉及跨流域、跨省、跨部门的前期工作项目,由承担工作单位先行协调有关方面的关系和意见(必要时由主管部门协调),并附有相应的意见,与项目任务书一并报部。

第九条集资项目的经费安排原则上以地方经费为主,由集资各方共同承担。各直属勘测设计单位在安排此类项目时,一般应是上一阶段的前期工作(包括规划)已落实和可在近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并主要安排水电、供水项目,以及老少边穷地区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在具有经部批准同意的下列附件时,可由项目业主牵头,组织出资各方签订集资协议及有关合同:

1.地方委托部直属勘测设计单位承担该项目的委托书;

2.核定项目前期工作总经费,签订经费分担意向性协议;

3.回收前期工作经费协议;

4.勘测设计任务书。

第十条部内单位项目实行由业务司局归口领导,并按规定编报项目工作任务书,经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规划项目的立项应有规划查勘报告;可行性研究项目的立项一般应有审批的该河流域规划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项目的立项一般应有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上报各类《水利前期工作勘测设计(规划)项目任务书》时,应按该项目的特点及规程规范的要求抓好制约建设立项的主要问题,保证勘测设计产品的质量。

第十二条一个流域内的规划项目,一般应在批准的大流域规划的前提下,由流域机构根据本流域的特点,明确开展下一步规划工作的重点,排出规划工作的顺序,明确工作内容、深度范围、规划完成时间等。带有研究性和收集资料性的工作,应按其他类项目安排。

第十三条对于一些开发目标单一,涉及矛盾较少的中小型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可由承担勘测设计工作的单位提出报告,经批准后,可将其可研及初设两个阶段合并工作。

第十四条对于其他类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编报立项报告。经审查批准后,专项安排。

一些应在各阶段各项目内安排的其他类基础资料工作应在各项目中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执行单价管理,在勘测设计单位走向市场部分,按收费标准执行。部下达前期工作项目,考虑市场物价变化的影响,每年执行单价由水规总院商规划计划司确定。

第十六条对承担的地方项目和集资项目应按现行收费标准核定项目的工作费用。部承担的经费按部考虑市场物价变化等因素确定的当年单价执行。二者差价作为勘测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的超前投入或集资。在该项目开工后,按工程概算核定的数额,由项目业主单位按集资协议返回勘测设计单位,或由勘测设计单位作为工程的投资,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十七条当若干单位共同承担一项目时,应由部明确总负责单位。在项目立项前,须有各单位分工协议。各参与工作单位应与总负责单位协调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总负责单位,其成果报告产品质量由总负责单位负责。

第十八条以部为主安排前期工作经费的项目,由部选择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第四章部属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经费来源和计划安排原则

第十九条部属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经费来源主要有:(1)从每年国家下达水利部的国家预算内非经营性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经费;(2)水利部直属事业经费;(3)从基建投资回收的前期经费及水利前期工作基金;(4)其他经费。

前期工作项目在完成立项所必备的程序后,方可申请使用部属水利前期工作经

费。

第二十条为了保证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储备的需要,在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安排上,水利事业前期费一般用于规划、其他两大类以及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所需。水利基建前期费一般用于可研、初设以及重要规划的补助。

第二十一条开展水利前期工作应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央、地方及各部门的积极性,共同搞好水利前期工作。部属水利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第

二章第四条所述的部直属项目的前期工作。

第二十二条工程的主要效益在一省之内,但为流域性治理规划中的大型骨干工程的地方项目,其可研、初设,可申请使用部属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此类项目一般由部直属勘测设计单位、流域机构与地方共同开展前期工作。由部直属勘测设计单位、流域机构承担前期工作的集资项目,部承担的经费应控制在总经费的30%~50%。

第二十三条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水利前期工作,在工作经费上要予以适当照顾。经费主要用于该地区的国际河流、边界河流治理、内陆河流控制性水利骨干工程的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和涉及国家经济发展宏观布局所需的水资源规划等。

第二十四条各阶段的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均实行项目经费包干。

第二十五条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预备费及质量保证金,在执行单价上涨时,应首先动用预备费。在该项目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下达预留的质量保证金(5%~10%)。

第五章水利前期工作年度经费计划的编制下达、调整及检查

第二十六条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年度计划安排要求和国家安排本年度水利基本建设投资中水利基建前期费规模及水利前期工作基金存款余额,参照水利前期工作项目五年计划和当年的实际情况,按轻重缓急,编制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经费年度计划。

第二十七条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年度计划的安排,应重点保证延续项目和在本年度内完成的可研、初设、重大规划项目的需要。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在编制年度前期工作经费建议计划时,各项目应具备立项条件,符合程序要求。在编制计划时,首先应审核、总结上一年度各项目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提出本年度工作的重点及预计完成的项目。在计划报表中,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报送部有关单位。

第二十九条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年度经费计划一般在本年度4月前下达。在每年的7月下旬,各勘测设计单位根据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计划。9月下达年度调整计划。下达年度计划和调整计划后,勘测设计单位应在20天内上报核备计划。

第三十条部有关单位和各流域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各水利前期工作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严格计划管理。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项目经费的到位、使用、完成情况;

2.对应经费的工作量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度、质量;

3.外委项目的计划落实情况;

4.项目执行中各勘测设计单位的人员、力量配置;

5.集资项目的地方前期工作经费到位情况;

6.其他有关管理及存在问题等情况。

第三十一条勘测设计单位不得擅自调整项目之间的经费计划安排。如确需调整,应在上报调整计划时一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对在年度计划安排中不执行已批准任务书及计划安排,擅自扩大增加工作内容,提高标准,改变工作内容,超越阶段进行工作的,由承担单位自负工作经费。凡核定阶段总工作量的项目一般不得超过总工作量。如确因方案变动等原因,需增加工作量和变动工作内容时,需报批后执行。

第三十二条勘测设计单位应按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向有关单位上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和重点项目勘测设计简报。勘测设计单位年度决算应由勘测设计主管部门按项目审核年度计划完成的形象进度、工作内容及总工作量后,按工程项目进行年度财务决算。

第六章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验收

第三十三条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在完成后,均应进行检查验收。项目的检查验收依据是,经批准的项目任务书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变更批准文件。项目承担单位要对项目的完成情况以及下一阶段工作的遗留问题等,作出评价报告。

第三十四条通过检查验收,对于原计划外需要补充完成、进一步研究落实的技术问题,应在检查验收以后,由原做工作的勘测设计单位根据审查的结论意见,提出补充完成工作的任务书,明确补充工作量、内容、范围、深度、经费,按项目任务书的报批程序报批后,方可安排补充工作的经费计划。

第三十五条对于经验收、审查,未予通过的各类水利前期工作项目,以及包括在原项目任务书中的工作内容,要按检查验收的结论意见,由原单位继续完成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其经费由承担该项目单位自行承担。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勘测设计单位可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制订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

水利单位工作总结例4

中图分类号:G275.9

一、水利管理单位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中央对“三农”政策不断加强,水利日益显现出其突出的地位。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更加确立了水利的战略地位: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而水利单位档案则是对水利工作的最好见证,因此有必要采取有效方式来提升档案管理的水平。水利管理单位档案是水利科技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劳动智慧的结晶,是维护水利工作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它贯穿于整个水利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从一个水利工程项目的提出、论证、审批、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计算材料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各种历史记录,真实有效地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不仅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竣工验收及日后管理和维护具有重要利用价值,更对新建工程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水利管理单位档案能够有助于自身总体形象的形成,在最大范围内统一员工的工作理想追求。水利管理单位档案的这种作用是通过构建自身形象识别系统来实现的,这一系统就是将自身所具有的文化与自身的运营理念加以结合,并充分运用系统论的手法,将自身形象进行表达,进而将这一形象传递给公众,确保他们能够充分了解水利管理单位的运营理念,对其工作产生认同感,这也就是为公众留下良好的印象。总体而言,水利管理单位的形象识别体系主要包括着理念认同、工作认同及视觉认同三个方面。另外,水利管理单位的文化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在于为自身带来较好的形象识别体系,打造优秀的工程项目,鼓励水利员工进行不断地工作创新,提升自身素质。在这种背景下,水利管理单位档案作为对自身工程的历史的详细的记录,只有将这种文化或形象识别系统与档案中所反映出的各种施工精神进行有效的结合,才能够真正为自身形象的提升带来帮助。

二、完善水利管理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规范有序的档案文化氛围。水利管理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对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加以重视,在辛勤工作的同时,还要进行刻苦的学习,通过积极的探索手段,来丰富自身的档案管理知识,构建起一整套符合自身档案科学管理、规范高效的制度机制,并深入结合水利管理单位档案工作实际,根据《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一整套科学、完整、系统、切实可行的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收集不同门类档案材料,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考核,使档案管理与水利管理单位工作同步考核评价,促进水利管理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健康发展,为档案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另外,档案管理部门应以高层管理者的支持做后援,并进行有效的沟通。首先要做到知己知彼,也即水利管理单位档案部门管理者必须要能掌握自身发展与营运的动向,而且要了解所收集档案的特点,并对于不同的对象,使用不同的管理方式。档案部门管理者可以通过信息系统的运用,来提升档案管理的效率。另外,水利管理单位档案部门管理者要达成有效的沟通,还需抓对时机以收事半功倍的效果,充分利用自身所拥有的资源,找对沟通的窗口,掌握发展趋势与营运的关键工作,积极进行档案资料收集。

三、提升水利管理单位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电脑、网络与通讯等信息电子技术的日新月异蓬勃发展,使得相关产品成本下降效能提升,再加上友好型的人机介面设计,使得电脑与网络日益普及到档案管理生活当中。在讲求速度与效率的当今社会,电脑的虚拟优势是水利管理单位强化档案管理能力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为了应对电子文档的出现,档案管理工作除了会顺应环境改变模式之外,还会尽速融入信息时代的潮流中,加紧脚步进行电脑化的变革,最终保障组织及早进入电脑的场域,这对于水利管理单位总体管理工作而言,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推动“档案信息系统”计划。水利管理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健全档案管理信息化作业,制订“档案信息系统”中程计划,推动档案管理信息化,使现行档案、回溯档案均能建置完整性的电子目录,汇整公布档案目录,同时开放档案目录查询单一窗口;另将已征集的各类档案予以数字化及建立虚拟档案馆,运用虚拟实境及信息技术,真实呈现实体建构,还原档案发生的时间与场景,建立档案信息系统,提供线上申请应用,结合E-Post及电子付费平台,建立电子档案储存安全防伪认证体系,确保信息化作业安全。

二是制订“档案数字服务”计划。由于社会E化速度加快,原生性电子档案比例及数字化档案应用需求不断攀升,逐渐突显出电子档案在未来档案事业发展举足轻重的地位。电子档案长期保存的方式、格式与安全,也成为档案管理机构面临的艰难议题,对于电子档案的数据庞大性,在未来应不受软硬件的更迭,仍可顺利的阅读其内容,并确保该内容的完整与真实。如何协助在信息科技日新月异、软硬件汰换频繁的困境,已成档案管理机构责无旁贷的议题。同时为结合对档案知识的需求,确定档案核心价值,吸引并鼓励全体员工参与档案相关活动,扩大应用服务范围,提供优质服务环境及内容,应制定“档案数字服务计划”。

三是应制定信息化相关的规章体系。为了统一作业标准,水利管理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特别制定档案电子储存管理实施办法、档案管理信息化作业要点、电子档案管理作业要点等信息化相关法规,用以规范纸本档案及电子档案管理的系统功能、与档案交换格式、档案目录汇送格式与规定、电子档案储存规格及网络安全等相关事项。另外,建构整合文书及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这是档案的前端,因此将档案管理与管理系统结合是档案管理作业最简便的方式,也是系统整合的必然方向。水利管理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于档案管理信息化作业要点中定义档案栏位转换格式表。

四、小结

总体而言,水利管理单位做好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准确记录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为水利工程提供翔实的信息,成为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和依据。为了更好的发挥出档案管理在整个水利管理单位工作中的作用,应当首先在制度层面给予足够的保障,从而为实施各种水平提升的措施提供指导。更为重要的是,在信息化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今社会,只有将档案管理工作不断与信息技术进行融合,才能够真正提升工作效率,而这也是档案管理的总体发展趋势所在。因此,加强信息化建设应当成为水利管理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未来焦点所在。

水利单位工作总结例5

1.水利施工单位预算管理的重点是工程项目的预算管理。项目的预算管理就是一个事前测算、事中进行有效控制、事后整改和提高的过程,简单地说就是按施工计划圆满完成工程项目施工的条件下:(1)按照建造合同中项目当年完工进度测算,工程能够结算多少资金、支出需要多少资金,并按规定比例需向总部上交多少、最后剩余资金多少;(2)在工程施工中把预算目标分解到各控制部门和岗位,通过流程控制,并根据工程进展节点或按季、月定期对预算的执行情况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改进;(3)每年末要把整个工程项目预算管理过程,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核算、分析、总结,目的是找出目标值与实际值之间差异,在目标的科学性和实际执行管理中的不对称性进行改进,使得预算目标合理,流程畅通,制度严谨,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经济效益可见。

2.众多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并不是因为生产的产品没有利润,更多的是因为资金跟不上造成。目前,造成施工单位资金被占压的情况主要有:(1)项目开工之前的各类施工保函、保证金、履约保证金;(2)一是项目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拨工程款的拖欠,施工方不得不垫付资金先行施工,二是项目因为工程量的增减及其他方面的变更投入资金,但索赔款不能及时给付,造成资金占压;(3)项目竣工后,工程质保金因为验收不及时很难按时收回。本应一年收回的资金,有的扣押时间长达七八年仍不能返还。上述情况长期存在下去,不仅给施工单位增加了巨额的财务费用,还有将单位拖垮的危险。因此,利用预算加强资金管理对于水利施工单位来说是很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

二、工程项目、分部、总部的预算

水利施工单位预算按照工程项目部、分部、总部三层结构设置,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工程项目的资金节余预算、分部的资金支出预算、已完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表、总部的资金支出预算、总部的投资预算、总部的融资预算。

1.工程项目预算:工程项目的资金节余预算是整个预算管理的基础和重点,是水利施工单位资金的来源预算,其他预算则是依据资金来源预算来编制的。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过程是对施工项目的一次安排布置,是对当年资金甚至利润情况的一个前瞻性预测,也是为各工程项目划分一个目标。一是按施工计划测算本项目工程款收入、开支之后,按季度测算能够留出多大资金量可以上交分部和总部。这部分预算内容是年度预算的重点,工作量比较大。二是根据项目验收情况测算当年的工程结算金额。根据当年工程结算金额与成本的差额,测算出当年毛利,这其中包含了工程项目的利润、税金和需要上交总部、分部的各项费用。三是认真落实预算的编制、执行和控制。这些跟工程项目经理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是分不开的,这也是单位对项目经理业绩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另外,工程项目的预算不仅反映出各项目的预计盈利水平,还能够反映出有多少资金是比较有把握收回的,尚有多少必须本年度再承揽和完成新的工程项目才能得以实现。

2.分部的预算:分部涉及的预算主要有项目节余资金预算、分部的资金支出预算和完工项目预算执行总结三部分内容。工程项目节余资金预算反映的是各个工程项目的预计盈利水平。资金支出预算则是单位为正常管理、运行而必需的资金支出。工程完工项目预算执行总结,反映了工程项目开始的成本预算和预算控制、执行效果,这部分内容是考核的依据,单位将依据项目管理办法对各个工程项目、生产经营部门和项目经理分别进行奖惩。如果有达不到利润预期,或者出现亏损的,要按照规定以风险抵押金的形式进行扣除,对单位的损失给予补偿。

3.总部的预算:总部预算主要包括支出预算、投资预算和融资预算等三部分内容。支出预算主要有:(1)日常报销费用预算;(2)公共支出费用预算;(3)专项费用支出预算。投资预算:此项预算由总部领导根据单位发展的长期规划,在评估整体资金预算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出单位长期或年度的投资预算。融资预算:此项预算由财务部门根据以上收支数据,分析年度预算余缺情况,提出当年的融资预算,并将预算情况和意见一并交由总部领导决策。

水利单位工作总结例6

作为目前国家和许多业主单位首选的项目管理模式,水电工程总承包确实具有许多传统管理模式所不具备的优势:业主不需要具有太多的专业知识和配置大量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从而可以大量压缩建设管理人员编制,同时还能享受到更为专业的服务;可以通过总承包单位整合项目建设所需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各项资源,从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效控制和降低工程总造价;通过总承包还可以分散投资风险等。水电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涉及项目管理体系的各个方面,水电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负有全面责任,但是,参与项目建设的单位众多,职能各异,因此,其管理具有相当的难度及复杂性。要想实现总承包的管理目标,实现各方的经济效益,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就必须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并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采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并将其融为一体,贯彻项目建设全过程。

1 加强与各方协调沟通

衡量项目成功的指标就是能够在约定的时间和成本(或资源)范围内,按照约定的质量完成既定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提交阶段性的或最终的产品或成果。由于项目相关各方的立场不同,对项目所关注的侧重点也会有所区别,由此就会产生分歧与矛盾,比如:由于是总承包项目,成本已经以总价的形式约定死,因此业主对项目的主要关注是在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完成范围上;总承包单位除关注项目的质量、进度和范围外,还关注项目的费用控制;省质量监督站主要关注的是项目的质量,而电网公司主要关注的项目发电的进度和发电质量。

解决与业主、主要项目干系人之间的分歧与矛盾主要靠加强沟通管理以及事先约定分歧与矛盾的解决程序和方法。加强沟通,一方面可以事先明确各自的要求与期望,以避免由于各自对同一事件或目标理解的偏差所造成的分歧与矛盾;另一方面,由于各自立场的不同,对同一事件各自的认识也会不同,通过加强沟通,强调关注共同的利益而非各自不同的立场,使分歧与矛盾得到解决。事先约定分歧与矛盾的解决程序和方法,可以规范分歧与矛盾的解决行为,提高效率。

协调沟通是水电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管理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与水电工程工程项目能否顺利进行有着直接关系。水电工程总承包单位需要进行沟通协调的单位主要有:政府职能部门、业主、勘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等。

1.1与政府部门协调沟通

水电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熟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及工作流程,熟悉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项目实施时,应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上报相关资料;施工过程中应该主动地联系建设局、质监、安监、档案馆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他们的监督工作,以确保工程项目顺利竣工。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有关安全、质量等问题,应及时、如实地逐级上报情况。

1.2 与业主的协调沟通

与业主建立一个流畅的信息交流平台,使得业主的各项要求、指示能迅速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得以贯彻和落实。另外,也便于业主及时地了解和掌握承包单位的处境、困难等,以便得到业主的支持和理解。应该明确服务于业主的态度,多站在业主的角度考虑问题,并争取业主的充分信任,以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从多方面了解该工程项目的外部关系及背景,便于和业主建立一个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良性关系,便于创造一个和谐的施工环境。另外,尽量协助业主做好指定分包单位或直接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给予一定的技术、管理支持,帮助业主做好相应风险防范及规避工作;根据总承包合同分工,积极配合业主与政府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

1.3 与勘测设计单位的协调沟通

项目能否快速、高效和经济的运行,设计在其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设计优化、结合现场的针对性设计、结合施工的现场调整,均对项目建设的成本、工期和质量控制举足轻重,必须重点管理和协调,真正做到责权利到位,让设计者主动去考虑总承包项目的综合效益,细化、优化项目的每一个过程,设计融入到每一个施工过程中,实现效益最大化,体现设计是龙头的理念。

在工程开工前,应该与勘测设计单位充分地沟通,详细掌握工程所在地的地质、水文等情况,争取获得勘测设计单位经验性的技术建议,以便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质量事故。

随时掌握设计计划及设计进度情况,及时更新供图计划,协助设计单位获得相关的基础资料和解决不同专业间的矛盾。给设计单位提供相关的施工方案和展示相应施工技术水平的平台等,在确保业主利益及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尽量将设计与施工结合起来,不能只考虑工程实物量的增减,还要考虑施工难度和施工措施费成本等因素,避免给施工带来不便或造成经济损失,影响工程顺利开展。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向设计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积极协助设计人员进行施工图、设计图变更绘制工作。

1.4 与监理单位协调、沟通(监理单位的沟通有,应分两种情况讨论)

水电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监理模式有业主直接委托的监理和总承包单位委托的监理两种情况。针对业主直接委托监理的模式,在工程开工前,总承包单位应该主动及时地将企业资质、相关人员资质及联系方式、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文件提供给监理单位审查,在施工过程中注意维护监理的权威,自觉接受并配合监理单位各项检查。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监理提供施工方案,并在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后方能施工,主动邀请、配合现场监理对进场材料的抽检、送检等工作。对监理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关于安全、质量的整改问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做好回复。各级验收前先做好自检工作,然后再邀请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1.5 与分包商的协调沟通

虽然,水电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等负全面责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水电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商之间应该有一个良好的沟通,根据分包合同,明确各自的权、责,以及各自应该承担的风险,避免以后的纠纷,及时将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反映给业主与设计单位,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定期召开总承包工程例会,集中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减少内耗。

2 安全管理

现代工程建设,安全须放在首要位置,安全管理尤为关键。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大,安全事故发生率高。因此,必须运用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方法并及时总结,才能将安全风险控制到最低。

2.1 强化总包单位的职能和权力

水电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该利用经济杠杆来加强分包单位的管理力度,对出现安全问题的分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以提高分包单位对安全管理的重视。可以在签订分包合同时,提出一定比例的安全备用金,对在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都落实到位,且没有出现安全事故的,工程结束后,便将该部分资金返还给分包单位;若分包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就将该部分资金予以扣除。此外,在选择分包单位时应该对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安全管理水平等进行严格审查,将那些经常发生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排除,以降低项目安全管理风险。

2.2 提高分包队伍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还得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分包作业中,分包单位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因此,必须提高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其安全生产条件,增加安全设施投入,规范其安全行为:首先,分包单位要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人,并制定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明确各级安全考核的目标,要求施工人员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安全事故处理演练,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处理常识。其次,加大对安全技术研究的投入,提高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复杂问题的危险预测和预防能力。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以争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事故带来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3 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没有高质量的产品,也就丧失了市场竞争的资格,所以,业主会格外重视。水电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所有的分包工程质量负有连带责任,而在总承包模式下,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存在地域、职能、文化的差异,因此,水电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极为复杂。

3.1 要加强设计的质量管理

在设计过程中必须全面考虑,协助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尽量将问题消除在设计阶段。

3.2 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施工前应该根据设计图纸,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案,重要专项工程须邀请专家进行评审,进一步优化后,方可进行施工。做好图纸会审、施工工艺编制 、技术交底等工作,建立完善的技术管理制度,将质量管理责任细化到人、到工作面和工作点。加强原材料控制,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抽检,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建设。

3.3 加强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要求分包单位必须编制完善的施工方案,绘出详细的工艺流程图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并通过各种会议、检查、标语,提高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质量意识,使其严格按照施工流程规范施工。

4 进度管理

进度管理的目标就是按照事先预定工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首先,应该成立计划管理小组,并制定一个可行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水电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总进度计划是各分包单位制定进度计划的依据,因此,总进度计划必须综合考虑,做到科学合理。各分包单位应该按照总进度计划来调配劳力、机械设备等各种资源来组织施工。施工总承包总进度计划控制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在总承包总进度计划控制过程中,又是一个实时跟踪、实时调整的过程。只有对进度实施行之有效的控制与管理,对影响进度的风险因素预先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保证进度计划实施的对策和措施,实现对进度的主动控制,才能达到实现项目建设工期总目标。

总承包进度控制以动态控制,投标节点工期不变为原则,通过系统进度控制,信息化控制、网络计划控制等方法,将工期控制在计划范围以内。

5 费用管理

项目费用的管理就是要量入为出,要在约定的成本范围内达成项目目标。工程费用控制的要点是控制项目费用的收支:一方面根据工程完成投资情况及时申请总承包合同项下的收款;另一方面是控制项目的支出:即根据总承包合同编制项目的执行预算,然后依据预算进行支出费用的控制。费用控制需要抓住的几个环节:①合同的商签:合同中的规定是后续费用控制的依据和关键;②变更、索赔的控制: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主要把握和解决的问题;③完工结算:涉及合同最终的执行结果,包括借款、欠款的处理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遗留问题的最终解决,为不留后患,最好在签订完工结算协议前经过审计。

费用控制的原则:①项目费用控制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总承包项目的所有费用支出必须经过项目经理签字批准;②授权批准、逐级控制,建立费用控制会审制度;③实行费用全面控制;④实现单项控制与总额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对于项目的费用控制考核以是否突破总的预算额度为原则。结合独立审计的要求,同时对独立的分包合同/协议预算费用控制成效也应进行考核;⑤定期检查;⑥发挥设计优势,实现费用事前控制。

6 风险管理

由于总承包合同的特点,项目管理需要承担的风险范围扩大很多,包括有设计风险、设备、材料采购风险和建筑、安装、试运行风险等。设计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设计质量、设计优化和设计拖延所带来的风险;材料和设备采购的风险在于近几年水电市场开发升级,材料和机电设备的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并且由于任务饱满,供货时间也得不到保障;建筑、安装采购面临同样的风险,施工和管理成本上涨,施工设备和有经验、技术的施工队伍相对紧缺,投入不足,不能满足整个水电市场开发的需求,由此带来项目施工质量、进度和费用控制上的风险;还有外部环境风险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水利单位工作总结例7

坚持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平安水利”为主线,切实推进水利管理、水利建设的协调发展,努力确保水利设施工程安全度汛,水利生产、管理安全无事故和城乡正常供水,达到水利平安、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正常稳定的总体目标。

二、目标任务

通过水利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三防、水利建设管理、供水、水利队伍平安四大目标。

(一)抓好三防保平安。开展防汛检查,落实防汛各项措施,并使预案做到细化深化,具有可操作性。建立起应急预案,使抗灾救灾工作指挥系统工作能力得到提高。

(二)抓好水利建设管理保平安。开展在建水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措施,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责任,加强水利设施日常管理,做到管理到岗到位。

(三)抓好供水保平安。开展节水宣传,提高节水意识,加强引水工作,落实节水抗旱措施,保障城乡居(农)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并加强供水水质检测,确保供水安全。

(四)管好队伍保平安。认真落实党员廉政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以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确保队伍在行风建设、行业管理能力得到提高,廉政上无违纪违法现象。

三、工作安排

打造“平安水利”直接关系社会稳定和正常运行。因此,既要确定总体目标,又要分步实施,确保工作得到落实。具体安排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考核、巩固提高等四个阶段,时间从2004年6月开始至2007年1月止。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月—10月)。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召开动员会,成立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开展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发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平安水利”的建设中去。

(二)组织实施阶段。围绕“平安水利”的四个工作目标,要有计划、分步骤认真组织实施,并落实好责任。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好“平安水利”这项工作上,做到真抓实干,力争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2年1月—2012年12月)。各单位及相关科室要认真总结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局系统建设“平安水利”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里将成立考核组,结合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对各单位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做好迎接市里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1月)。重点抓好未达标、责任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加强督查,确保达标。对已达标的单位继续抓好巩固提高工作,确保达到“平安水利”的建设目标。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建设“平安水利”的重要意义,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领导,局机关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工作机构,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做到亲自抓,其他领导干部齐心协力抓。

2、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各单位的职能、职责,我们将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任务分解,做到责任明确,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任务,积极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工作责任到岗到人。

3、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建设“平安水利”的工作得到落实实施,我们建立例会制度,每月要求汇报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半年一次小结汇报,一年一次考核,不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并建立有关规章制度。

水利单位工作总结例8

全系统现有在职职工480人,其中女职工113人,中共党员301人,人员结构分布如下:

从人员结构分布表可以看出,本系统人员结构存在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从职称上看。全系统具有初级以上职称人员154人,占职工总数的32%,技术人员总量达到了一定要求。但同时可以看出,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偏少,只占技术人员总量的10%,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集中在助级以下职称,层次不高。二是从学历上看。全系统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人员187人,占职工总数的39%,比例偏低,且本科学历人员只占8%。人员整体教育水平不高,高学历层次人员数量偏少。三是从年龄上看。全系统35岁以下的年轻职工占27%,36岁至54岁的中年职工占62%,55岁以上的职工占11%,年龄结构比例约为2:3:1,年龄结构比较合理。

二、人才队伍现状分析

(一)各类人才结构分析

1、党政人才队伍。按照本次调研的人才划分标准,本系统拥有党政人才101人,约占职工总数的21%。几年来,局党组坚持以工作实绩作为衡量干部的标准,按照党对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要求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各单位党政人才队伍的年龄梯次结构、专业知识结构以及不同性格气质人员的合理搭配,在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1-2名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专业技术强的年轻干部。局党组注意加强对党政人才队伍的建设管理,从机关到直属单位,都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学习、工作制度和个人廉洁从政规范。绝大多数党政干部都能摆正位置,恪尽职守,全心为单位谋发展、为职工谋利益。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局经常组织局管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水利法律法规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在干部任用上,在系统内推行了竞聘上岗、岗位交流和轮岗制,实现了干部的能上能下和合理交流。对聘期内干部定期进行工作述职和民主测评,对工作不力、职工不满意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

2、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全系统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54人,分布在五个职称系列:工程、会计、政工、农技和经济。其中,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约占专业技术人才总数的50%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以助级以下人才居多,占专业技术人才总数的69%;由于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的改革,在职称评定上强调了学历因素,35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而35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很大部分不具备学历,无法评审更高层次的技术职务,也带来了系统内专业技术人才总体层次的偏低。在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上推行了岗位设置、评聘分开,即根据各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总数按一定比例设置各单位高、中、低职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专业技术人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后,由个人提出聘任申请,在职数限制内择优聘用。改变了过去专业技术人才评聘不分,一评即聘,一聘终身的现象,实现了高评低聘、低评高聘,在专业技术人才聘用上引入了竞争激励机制,一定程度上带动了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积极性,但是专业技术人才在水利建设一线经受锤炼,促进个人成长的机会还不是太多,创新创造能力还不够强。

3、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系统内具有对外经营能力的人才较少,各直属单位综合经营的范围仅局限于利用自身资源进行了场地、设备租赁和对外承包等形式,原××市水利工程队现已改制为江苏龙川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4、高层次人才。今年,通过人才市场招考1名研究生。

5、高技能人才。全系统共有电工技师5人,高级工113人,主要工种为闸门运行工,灌排工和收银审核员。当前工人的考工定级是在符合一定的工龄、学历、岗位条件下,通过报名参加市工考办统一组织培训考核取得工人等级证书。

6、工人队伍。系统工人队伍中除技师和高级工外,还拥有中级工以下工人163人。与1999年相比,工人队伍的文化素质有所提高,新增中专以上学历工人22人,说明系统内工人已经意识到自我的发展和完善,对水务事业的发展是一个良好的讯号。但同时存在的问题是,工人在注重提高个人文化水平时,刻苦钻研技能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各单位在对工人技能培训方面的工作做得不足,主要是让工人自己在具体实践中锻炼或由老师傅传授帮教。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对水务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许多传统的水利技术、工艺将会明显不适应水务现代化的要求,我们必须按照水务事业发展的要求培养一支新型的水务工人队伍。目前,人事部门对技术工人的继续教育工作已启动,除此之外,本行业自身还应该有针对性地抓好对水务工人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人才使用管理情况分析

1、人才流动情况。本系统人才引进的渠道主要有引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外系统人员的调进和补充招考工作人员三种方式,人才流失主要是调出系统外和辞职创业,全系统基本保持了人才流进大于人才流失。但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存在高层次人才难以引进,对口人才引进数量不足的问题。

2、人才教育培训

本系统对人才的教育培训给予了一定的重视,出台了相应的鼓励政策,落实了部分教育培训经费,提高了干部职工自学成才的热情。系统内每年都集中组织3-5次培训班,举办专题讲座,主要侧重于法规和工程、财务等业务方面。另外,还选送部分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从总体上看,本系统的职工教育培训缺少一个建立在分析现状和发展目标基础上的长远规划,培训教育的手段也较单一,针对性也不强,各基层单位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处于自发状态,主管部门缺少整体的指导。

3、激励和保障机制

各直属单位实行了档案工资制,即凡遇政策性和晋升性调资,正常调整档案工资,但视单位经济状况暂缓兑现或退休时予以兑现。直属单位在平时工资发放上引入考核活工资,即将部分工资列入活工资范畴,直接与考核结果挂钩,按月发放50%活工资,另50%活工资等年终考核后视情况发放。在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上,暂时还没有成熟的做法。目前,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要求,要实行绩效工资制度。但本系统基层职工的福利待遇总体水平偏低,主要是资金问题,只有单位的经济效益好了,职工的福利待遇水平才能得到提高。系统内所有符合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职工都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近两年,各直属单位、水务站职工还参加了住房公积金。

4、人才管理机制

在人才的培养、选拔、使用、流动、考核评价方面缺乏深入的研究,缺少明确可操作的具体办法。

通过本系统人才队伍的分析,可以看出当前本系统人才的现状与实现这一目标不相适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一是人才总量不足,必须从现在起加大人才引进的力度,加快水务人才储备。二是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少,必须以优越的条件吸引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进入水务系统,以带动水利科技水平的飞跃,要注意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水利建设现代化的方向。三是人才专业不尽合理,在人才引进上,一方面要引进水利类专业人才,另一方面还要注意到新时期水务工作的新内涵,要吸收引进事业发展需要的法律、水环境保护、自动化控制等专业的人才。只有以足够的人才作后盾,实现水利建设现代化的目标才能有保证。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水务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也迎来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水务事业科学发展离不开人才支撑,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以人为本的观念,把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放在水利现代化发展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水利人才工作的领导。

2、以高层次人才培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水利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定向交流、技术协作、课题研究、组织外出考察培训、选送到高校进修学习、到重点工地锻炼及传、帮、带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围绕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水资源管理、水务信息化和经济管理等,积极引进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各类人才工程及各类专家选拔为载体,切实做好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不断扩大高层次人才规模。按照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人才资源的配置、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以提高实用操作技能为核心,加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度。要努力营造尊重技能人才、争当技术能手的良好氛围。建立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加快培养水务系统高技能人才和紧缺技能人才。认真组织开展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重点做好技师和高级技师等高级技能人才的培训考核。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着力提高技能人才的实际操作水平。

4、以大规模培训教育为抓手,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做到人人受训。培训方式上要采取多种形式,如内训、授课、外派进修、研讨会、学习组、轮岗等,可结合各单位实际,择优行之。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可选择组织参观和参加重点水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集中指导和直接参与等方式进行培训。培训内容既要重视缺什么补什么,更要知识技能型培训及“学习力”培训,只有技能人才的学习力提高,培训的后续效果才更具潜力。

水利单位工作总结例9

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是水利部吉林省“十一五”期间77项工程之一,是振兴吉林省老工业基地重点项目之一。该工程位于珲春河干流上,距珲春市区约30km,坝址位于珲春市哈达门乡老龙口村。该工程是以防洪、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兼顾发电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建成以后,可使珲春市防洪标准由目前的不足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洪水标准,保护下游人口60.83万人,保护耕地11.91万亩;每年可为城区供水2.828亿m3;为下游15.1 3万亩农田提供灌溉用水;电站年平均发电量5199万kW・h。

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主体工程由大坝、溢洪道、鱼道、引水发电系统等组成。

大坝为粘土心墙坝,最大坝高44.5米,坝顶长756.6米,坝顶宽6米;溢洪道位于左岸,为岸边溢洪道,包括引渠段、闸室段(长34米,设5孔弧型门,单孔净宽12米)、陡槽段、挑流段、尾水渠;鱼道位于左岸溢洪道内测,鱼道总长525.5米、宽2.5米、鱼道的梯级数为137级、梯级长3.2米;引水发电系统位于右岸包括引水发电洞(洞长358米,洞径6.7米)、压力管道、电站(总装机容量1.92万kW,3台机组,其中2台8000kW,1台3200kW)。

水库总库容3.674亿m3,该水库为不完全年调节性能的水库。

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概算总投资为8.913亿元,工程已经于2012年完成投入使用验收。

1 工程建设过程

1990年省水院完成了吉林省珲春河流域规划报告,1991年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珲春河流域规划报告,其中老龙口水库工程列为先期开发的项目。2001年省水院完成了老龙口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2001年5月15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了老龙口水库项目建议书。2001年省水院完成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4年7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复了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04年省水院完成了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2005年1月20日水利部批复了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6.9361亿元,其中:中央水利基建投资安排1.8亿元、吉林省水利建设投资安排2亿元,珲春市地方匹配1.1361亿元,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2亿元。2009年调概为8.913亿元。工程共占用耕地1593.54亩,林地4571.24亩,搬迁人口1937人。

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批复总工期为4年,初步设计报告设计主体工程第一年4月份开工,因受征用土地、林地的影响,主体工程实际开工时间为2005年9月份,主体工程开工时间较初设晚5个月。工程重要里程碑:2004年8月-2005年8月为施工筹备期;主要完成三通一平,临时房屋、临时导流洞、临时交通桥等工程。2005年9月土石坝、溢洪道、鱼道、引水隧洞工程开工。2006年5月专项工程(改线公路、输电线路、通讯线路等)开工,2007年9月底完工;2007年3月电站工程开工,2010年底完工;2007年10月大坝截流;2009年8月进行蓄水安全鉴定,2010年9月工程下闸蓄水;2011年8月31日并网发电,2012年2月完成投入使用验收。

2 主要设计变更

(1)2006年6月25日,公司聘请水利部专家对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进行了技术咨询。根据咨询意见,设计院对土石坝工程进行的优化设计,整个土石坝进行瘦身设计,将原来设计的上下游得坝坡进行了优化调整,即原上有坡度由原来的101.04m马道以下的1:2.75改为1:2.5,101.04m以上的坡度由原来的1:2.5改为1:2.25;原下游101.04m马道以下的1:2.5改为1:2.25,原101.04m以上的1:2.25改为1:2.00。

(2)根据工地现场石料场很难开采出符合设计要求护坡料的实际情况,对土石坝上下游护坡也进行了设计变更,即将原来的上游45cm干砌石护坡改成25cm现浇混凝土板护坡,将原来下游干砌石护坡改为预制混凝土块护坡。

(3)引水洞工程根据开挖后的地质条件,设计院对引水洞工程洞出口位置和转弯位置进行了调整。引水洞与导流洞分岔段位置向上游平移84.313m,原引水洞桩号洞0+155~0+239.313m段变更为导流洞桩号导0-020~0-104.313m。

3 重大技术问题处理

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了许多棘手的重大技术难题。针对这些问题,老龙口公司先后邀请水利部、水利厅专家到工地进行现场咨询,许多设计、施工方案得到了优化,技术问题得到了破解。

(1)2006年6月24日至27日,吉林省珲春老龙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成专家组来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就有关技术问题进行了咨询。专家组针对有关资料和报告,与参建各方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对土石坝上下游坝坡、心墙坡率、下游坝体基础垫层反滤层、坝料压实标准、不良地质段的隧洞设计与施工技术、溢洪道堰型和边墙优化等提出了相应的技术咨询意见。

(2)2006年4月18日,老龙口供水有限公司邀请吉林省科技咨询部水利专家组张盛世等一行五人来到老龙口水利枢纽工地,就临时导流洞、引水洞的有关施工地质及临时支护问题进行专项咨询。专家组成员对围岩级别进行了准确的鉴定和并提出了许多施工指导性意见,对保证后续洞内施工安全、加快施工进步起到了很大作用。

(3)引水隧洞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不好,大小塌方不断,尤其桩号0+231处附近(断层破碎带NE,断面平直,节理面光滑,带内为断层泥和岩屑,属Ⅴ类围岩,受断层影响,节理裂隙发育,呈松散结构,自稳性及完整性差。两断层相距较近,相互影响较大,使洞顶塌方严重)发生三次较大塌方,塌方量约为600m3,塌方段处理难度大。另外,引水洞出口进洞及引水洞进口龙抬头段施工也存在一些技术难题亟待解决。应老龙口供水有限公司邀请,吉林省水利专家组二次来到老龙口水利枢纽工地,就导流洞、引水洞的有关施工地质及临时支护问题进行专项咨询。专家组成员对围岩级别进行了准确的鉴定和并提出了许多施工指导性意见,对保证后续洞内施工安全、加快施工进步起到了很大作用。

4 蓄水安全鉴定及成果

4.1 蓄水安全鉴定范围和依据

本次蓄水安全鉴定的工作范围是:土石坝、溢洪道(含鱼道)、引水隧洞、基础防渗和已经安装完毕的各类闸门和启闭机等金属结构、安全监测设施,以及涉及工程安全的库岸稳定、工程地质、水文规划、下游消能防冲等。

安全鉴定工作依照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水利工程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30号)文件。

4.2 安全鉴定准备工作阶段

2008年11月,吉林省珲春老龙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担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的安全鉴定工作并签订了委托设计合同,同年12月编制出《吉林省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安全鉴定大纲》。从2008年11月至2009年7月底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业主、质量监督、设计、监理、质量检测、施工等各参建单位依照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全鉴定工作大纲,确定了工作范围和内容,工作开展方案,成立了工作机构,明确各参建方的职责和要求。

4.3 安全鉴定工作

安全鉴定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8年12月下旬鉴定单位有关专家到工程现场了解工程情况,与业主单位及各参建单位研究蓄水安全鉴定的重点工作,确定《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并由业主单位根据《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组织各参建单位准备有关资料和报告。

第二阶段:2009年1月1日至7月31日,鉴定单位派出主要专家对建设各方资料准备情况(中间成果)提出意见和建议,于7月31日前提交最终成果,供专家审阅。

第三阶段:2009年8月14日-8月23日,安全鉴定专家组全体成员17人一行分为综合、水文规划、工程地质、地基处理与灌浆、水工、施工、金结、安全监测8个专业组到工程现场。来到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工地,开展安全鉴定工作。

听取了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等单位的情况汇报,审查了各参建单位的“自检报告”,查阅了各参建单位的相关资料,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工程实体质量进行了重点检查,其中对防洪度汛方案、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评定、工程检测设施和检测数据的分析资料等进行了详细审查。

4.3.1 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满足安全蓄水的条件。

4.3.2 蓄水安全鉴定工作重点是: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因素,以及工程建设期发现的影响工程安全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并提出工程安全评价意见;对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并涉及工程安全的,分析其对工程安全的影响程度,做出评价意见;对虽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但专家认为构成工程安全运行隐患的,也应对其进行分析和做出评价。

4.3.3 对影响工程安全蓄水的地质、设计、施工和运行的有关工程问题进行分析做出评价,并提出确保工程蓄水安全运行的意见和建议。

4.3.4 对工程及设备的缺陷、质量事故检查处理报告以及有关资料进行评价。

4.3.5 对关键部位、出现过质量事故的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包括抽查工程原始资料和施工、设备制造验收签证等,并进行评价。

4.3.6 建设各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鉴定单位的鉴定结论必须客观、公正、科学。

4.4 安全鉴定成果

4.4.1 土石坝安全评价。蓄水安全鉴定前,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质量检测单位对土石坝的粘土心墙填筑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测,检测结果认为大坝粘土心墙总体较密实、连续、完整,局部含砂量偏高,但对局部含砂量偏高区钻探取样试验,各项检测结果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鉴定结论为坝体施工填筑中的取样干密度、压实度、相对密度、孔隙率、渗透系数及粘土心墙力学指标均满足设计要求。反滤料成品料级配稳定,总体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老龙口枢纽工程地貌地质情况简单,对地基处理措施属于常规手段,全部基础处理工程合格。

截止到2009年7月底,对11个分部工程中的888个单元进行了评定,均合格,其中优良814个单元,优良率为91.7%,每分部工程中的单元优良率均达到66.7%以上。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优良,施工质量检测资料齐全,全部满足设计要求。

4.4.2 溢洪道及鱼道安全评价。(1)建筑物土石方开挖轮廓尺寸、高程、边坡,已通过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分单元共同评定合格。(2)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水泥、钢筋、砂石料)及钢筋接头分批次进行了检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3)混凝土工程施工工艺基本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5144-2001)要求,经检测混凝土抗压、抗渗、抗冻等级符合设计和相关规范的要求。(4)施工中未发生质量事故。截止2009年7月底,溢洪道(含鱼道)工程已完成619个单元,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单元588个,单元工程优良品率为95.0%,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优良,施工质量检测资料齐全,全部满足设计要求。

4.4.3 引水隧洞进口工程评价。(1)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水泥、钢筋、砂石料)及钢筋接头分批次进行了检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2)混凝土工程施工工艺基本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要求,经检测混凝土抗压、抗渗、抗冻等级均符合设计和相关规范的要求。(3)施工中未发生质量事故。施工中出现的施工质量缺陷已经进行处理,处理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截止2009年7月底,引水隧洞工程已完成125个单元,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单元99个,单元工程优良品率为79.2%。

4.4.4 金属结构评价。(1)设计成果评价。本次安全鉴定范围内的金属结构设备的总体布置、设备选型、有关技术参数的选择基本合理,闸门及启闭机设备的设计原则、结构选材、结构设计、启闭能力、主要设备的设计应力基本符合现行的设计技术规程规范和有关的规定,可以满足设计条件下的工程运行要求。(2)制造安装质量评价。本次安全鉴定时,溢洪道闸门制作尚未完成,进水口事故检修闸门及封堵闸门安装工作尚未结束,故未对闸门的制作及安装质量进行评价。(3)应尽快安装溢洪道闸门及启闭机,完善进水口事故检修闸门、封堵闸门以及其他尚未完成的后续安装工作,并对闸门启闭机进行全行程的联合调试。

4.4.5 安全监测评价。(1)安全监测项目的设置、监测横断面的布置基本满足规范对2级建筑物的要求,仪器选型能满足安全监测要求;大坝表面位移测点间距偏大,水平位移监测方法不完善,缺少溢洪道闸室的位移和扬压力监测设施,为准确监测建筑物安全运行性态,建议按规范要求补充和完善必要的安全监测内容和监测方法。(2)渗流监测纵断面测点间距偏大,渗流量监测设施尚不完善,建议蓄水后应加强巡视检查,必要时增设监测设施。(3)大坝中已埋设仪器安装方法正确,完好率超过98%,施工期观测基本满足监测要求。由于部分仪器测点未能随施工及时安装,以致大坝目前尚有表面位移、绕坝渗流、渗压力、测斜管(分层沉降)等45个测点未完成安装埋设及确定初始值,建议在蓄水前完成。(4)引水隧洞仪器埋设已全部完成,埋设方法正确,但观测频次和资料整理不规范,应加强技术力量,做好资料整理工作。

5 结论

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设计合理,总体符合现行技术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已完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严格,施工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成,总体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工程形象面貌基本达到蓄水要求,具备初期蓄水条件。

水利单位工作总结例10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进一步提高创业服务的满意度、环境优化的公信度、机关效能的诚信度、为民办事的可信度,减少群众的投诉率,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推动招商引资和水利项目建设,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水利事业上新水平,努力为我县水利“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开好局、起好步。

二、活动主体

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所有人员。

三、工作重点

(一)围绕推进水利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

突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中央政策,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年”活动,加快水利发展,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一是抓好中小灌区和中低产田改造,全年完成宝塔、丰林、高塘、河东、园艺场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启动林泉、聂桥、磨溪、车桥、彭山林场的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二是加快防汛抗旱体系建设,完成乡镇防办能力建设达标,全面完成一座小(一)型东山水库和69座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力争湖塘水库续建工程建设;三是搞好水生态保护,全面完成博阳河生态控制工程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门口塘整治建设;四是启动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成丰林防洪工程建设,加快博阳河重点河段的防洪标准建设,以堤防加固、河岸治理、河道疏浚为基本内容建设;五是鼓励和支持小型水利建设,加快以小水库、小塘坝、小泵站、小流域、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开展节水灌溉,推广渠道防渗技术;六是加强水保和水政水资源管理,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治理,严格水政监察和水资源管理考核。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可增长、可持续的原则,安排一定数量的水利资金,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重点围绕做好城市建设、水利基础事业,改善人民生活条件等方面实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抓落实、重执行的体制机制,推行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倒查问责制,及时解决水利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考核体系,实行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定奖惩,通过开展对水利工程任务指标的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实地督查,提高水利工作实效。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落实、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围绕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

继续抓好《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各项规定和措施的落实,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和创业服务年活动成果,一是实现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新老系统有效对接。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服务事项,提高审批项目行政许可服务、审批办证收费现场办结,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坚持统一进场的原则,凡规定进场的公共资源项目,必须全面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力推行网上招投标及电子评标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深入开展“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认真总结往年测评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纠建并举的整改机制,实行“公开整改”和“跟踪整改”,督促测评对象整改落实到位。三是深化发展环境监测。全面规范监测工作,切实提高监测效率;注重日常监测,强化监测成果运用。四是进一步提升实施“2310”工程的水平。在去年实施“2310”工程的基础上,继续实施“两卡”、“三制”和“十个严禁”的规定,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提升实施水平。

四、工作步骤

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2011年1月27日-2011年2月28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市、县创业服务年活动总结表彰暨发展提升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发展提升年活动进行深入广泛的动员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

(二)组织实施(2011年3月1日-2011年10月31日)

各单位要明确发展提升年活动重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考评(2011年1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各单位要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量化、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方案,建立严考核、硬约束、重激励的工作推进机制。要严格绩效考核,对活动开展好、落实力度大、工作有创新、各项工作取得全面提升的单位进行表彰,并将整个活动的结果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发展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五、工作要求

发展提升年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水利单位工作总结例1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党建、抓落实、促发展,以迎接党的十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为主线,以“治水兴水惠民生”为重点,以全面实施《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为目标,以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六个方面当先锋为主要任务。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勇创佳绩当先锋”。

二、目标任务

我们的主题活动是实践活动,不是教育活动,既然是实践活动,就要在工作中践行,作为县水行政单位要用取得水利改革发展的成效作为检验实践活动的标准,努力做到实践活动和业务工作两者有机结合,无缝对接,互相推动,相得益彰,做到“两不误、双促进、同发展”。

1、治水兴水惠民生

在开展“治水兴水惠民生,勇创佳绩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要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我县水利改革发展开创新的局面。

(1)扎实做好在建水利工程项目

一是京群田间工程。该工程前期工作已基本准备就绪,施工单位已进场开工,工程2013年完工,工程总投资928万元。

二是河河段治理工程。目前已完成总工程的80%,计划除工程在建外,其他主体工程在4月底基本完工,工程总投资2920.5万元。

三是县城自来水扩容工程一期工程项目。目前工程招投标工作准备就绪,总投资3000万元。

(2)努力实施惠民水利工程项目

一是农田水利工程。有田间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2宗,工程投资分别是647万元和1060万元。

二是灌区改造工程。有里周河和蓝田灌区改造2宗,工程投资分别是720万元和780万元。

三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今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7宗,惠及人口达23067人,工程总投资1065.65万元,争取中央、省资金738万元,其余部分为自筹资金。

四是移民扶持项目。投入资金664万元。

五是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投入资金342万元。

(3)积极争取更多的水利工程项目

一是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草皮陇等8宗工程,估算投资1393.6万元。

二是机电排灌站工程。电排站和围背电排站2宗工程,估算投资分别是186.0万元和43.0万元。

三是中型灌区改造工程。灌区改造工程1宗,估算投资1400万元。

四是中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河治理工程和城口河治理工程2宗,估算投资5880万元。

五是小型灌区改造工程项目。街道办西岸灌区等5宗改造工程,估算投资1549.51万元。

六是县级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县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1宗,估算投资15000万元。

七是田间整治工程。田间整治工程1宗,估算投资650万元。

八是小农水省级重点县项目。每年投入1700万元建设资金。

2、勇创佳绩当先锋

2013年,我县水利建设将会项目多、投资大、时间紧、任务重。为此,我们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当先锋就是争当排头兵,排头兵是路标,是榜样,是旗帜。排头兵体现了一种精神,一种风采。为了确保水利改革发展事业的顺利推进,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我们要求本系统的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六个方面当先锋:

一是理论学习、坚定信念当先锋。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强化理论武装,重点学习党的十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的精神和省5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方案、市超百亿元的水利工程建设方案以及《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做到思想上领会认同、行动上自觉运用。

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当先锋。要围绕县水利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履行工作职责,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和战斗力。党建工作的生命力在于围绕中心和大局服务,要树立大党建意识,认真找准党建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做到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党建工作就服务到哪里,组织保障和政治保障就延伸到哪里。同时,要着力抓好“百局联千村、千干联万户”活动,帮助农村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形成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并进一步做好维稳工作组工作,为了切实维护好镇高宅村、坪岗村的社会稳定,根据县委办的通知要求,我局派出了二个工作组分别到镇高宅村和坪岗村。工作组要落实包干责任制,扎实做好本单位包干负责血铅异常儿童家庭的安抚工作,掌握当地群众的思想动向,做好情绪疏导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科学治水、依法管水当先锋。开展实践活动,最终目的是推动“治水兴水惠民生”的发展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我们要紧紧围绕“勇创佳绩当先锋”的要求,把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作为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广大党员干部的精力引导到干事业、比贡献上来,团结带领群众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率先发展,保证我局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各单位、各股室通过开展实践活动,认真解决工作方式、方法和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从本单位、本股室实际出发,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作风,要按照水务系统工作会议的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带领广大干部职工争创一流,出色地完成全局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

四是落实项目、惠及民生当先锋。坚持把开展实践活动的过程作为本单位、本股室落实发展思路、推动改革发展的过程,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本股室履行职责的实际,抓住制约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突出问题,制定措施,抓好落实,着力在水利改革发展主要任务上攻关,在破解发展难题上见成效,尤其是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上下功夫;把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过程,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先进性建设成果、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增进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过程。

五是文化建设、创建文明当先锋。深化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水文化建设新思路,打造良好的机关和谐文化氛围,积极实施“欢歌”广场文化方案和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丰富机关业余文体生活,充分发挥单位群团组织作用,开展有益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同时,扎实开展局辖企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做好安全发电生产工作,认真开展电站电气设备和水工设施安全运行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安全隐患突出问题,提高生产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本系统安定团结局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宣传“排头兵故事”、“党支部书记”项目和积极参与县七一前夕举办的“颂歌献给党”专题文艺晚会等活动,推进排头兵文化、党支部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廉政文化建设。

六是风清气正、廉政建设当先锋。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要求,守住思想防线、党纪政纪法纪红线和从政底线。继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做好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接受县纪委和市局纪检检查组对全县水利重点建设项目的专项检查,工程单位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开展有县检察院参与的廉政共建活动,对工程的建设管理、质量监督、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实行全方位监督,工程结束后严格把好竣工验收、资金决算关,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机制。

三、时间安排

活动从2013年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阶段(2013年4月初至5月上旬)。4月中旬召开动员会,对我局开展“治水兴水惠民生,勇创佳绩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进行部署。各单位、各股室要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治水兴水惠民生,勇创佳绩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主要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实施要求。

2、实施阶段(2013年5月至11月)。各单位、各股室紧紧围绕“六个当先锋”的要求,联系实际,制定相关措施,认真对照检查。属于本股室、本单位的问题,要找出差距,制定措施,落实整改,推动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3、总结阶段(2013年11月至12月)。以支部为单位形成主题实践活动的总结报告,总结交流好经验、好做法,各党支部的总结报告要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实施要求

水务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把开展“治水兴水惠民生,勇创佳绩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到认识、措施和工作三到位,布置、检查和落实一起抓,确保取得实效、

(一)成立机构,落实责任。县水务局成立“治水兴水惠民生,勇创佳绩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局辖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和指导,精心谋划,带头推动,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