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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管理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6 17:16:40

水利管理论文

水利管理论文例1

2业主单位管理职责

业主负责审批施工承包人申报的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及分包申请,严格控制、监管施工承包人的分包工程范围;严格审查分包商的过往施工能力、业绩与是否具有相关的施工资质;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备案,定期上报分析工程分包的相关信息;定期针对工程项目分包进行审查;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其分包商的安全措施保障与监管;负责对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分包管理的评估考核。监理机构根据合同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的说明进行相应的程监督和管理。建立分包安全监理体制;审查评估工程项目分包计划申请;报送工程项目各部分的分包情况;审查分包资质、业绩并进行现场评估;同时采用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方法对分包商进行监督管理,以此确保分包部分的安全监理;动态核查进场分包商的人员技术与配备、施工机具质量与配备、技术管理等施工操作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其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施工承包人是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负责人,其负责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全程进行监管,确保分包的安全作业处于受控状态。承包商必须建立、健全、完善所有分包商的项目安全管理体制;建立分包商资质审查、现场准入、教育培训、动态考核、资信评价等管理制度。

3分包商准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必须选用合格的分包单位,严禁与施工资质和能力不符合要求的队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签订分包合同。对分包商的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合同签约前进行。审查的重点是分包商的施工能力、施工技术保障、施工安全措施与质量保障能力,以及分包商在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和质量事故的分包商,将予以更换不得继续使用。施工承包商应与分包商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合作关系,避免人员频繁变动。分包商资质审查内容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商施工简历、近三年安全、质量施工记录;确保安全、质量的施工技术素质(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施工管理机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其人员配备;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机械、工器具、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的分包计划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由承包商向监理机构提出关于拟分包内容和类别的分包计划申请书,经监理机构审批后,报业主审批备案。承包商工程项目部及下属的专业工地不得越权自行招用分包商。承包商应对拟选用分包商的资质文件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报监理机构审查,业主批准。合同、安全协议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分包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工程量及分包合同价格,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分包工程项目质量与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4分包合同管理

施工承包人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应与业主批准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分包范围与性质(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主体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分包只能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根据分包性质与范围,结合现场实际签订分包安全协议。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的发、承包双方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单位,签字人必须是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严禁与不能有效代表分包单位的人员签订分包合同。必须确保分包合同中分包范围与方式、分包安全责任、分包费用约定与支付等关键条款的内容与公司规定一致,严禁签订含有专业分包内容的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不得出现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指导性文件的条款。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的合同、安全协议必须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条款,应明确发、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包商只能在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签订后才能进场施工。严禁在没有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的情况下进行施工。签订后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应报监理单位和天池公司备案。施工承包商应及时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或劳务费用;承包商要督促分包商不拖欠施工人员工资,避免在分包过程中因费用等方面的纠纷影响分包安全。施工承包商应履行自身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对合同确定的目标进行严格监督和动态管理,及时预测和分析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风险和偏差,提前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消除分包安全风险。

5监督管理

业主按审查批准的分包计划和资质报审文件,动态核查分包安全管理情况,按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分包检查,及时纠正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对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差、不服从管理的分包商及违反本规定的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有关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责令其整改或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的相关责任。对无资质或资质不合格的队伍采用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取得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应坚决取缔。监理机构应严格审核施工承包商所报送的关于分包工程的各类报审文件,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分包商人员、机械、工器具等资源配备是否与入场验证相符,每月将分包管理情况报天池公司备案。监理单位本部按季度定期检查所属各项目监理部的分包安全监理工作。施工承包商负责建立包括分包商在内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方案。分包作业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立即按预定的应急处置方案有效处置,并按规定及时进行报告。分包商必须严格落实分包作业现场管理和安全防护要求,严禁工作负责人不在现场或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开展施工。必须依据分包合同约定组织进行分包施工,严禁未签订分包合同先行施工或超范围施工。必须在分包作业前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不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分包作业。

6分包培训

施工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分包教育培训制度,保证分包培训资金投入,建立分包人员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将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安全人员和主要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纳入本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范围,督促分包单位对所有进场作业人员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分包商必须使用合格的分包作业人员,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分包人员、无证的分包特种作业人员进场作业。项目实施中,施工承包人项目部要为分包人员提供业余学习场所,采取集中学习、授课、播放影视片等形式,开展分包人员安全施工常识、安全工器具使用、安全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技术与方法、事故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培训。

水利管理论文例2

龙滩水电站是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十大标志性工程和“西电东送”的战略项目之一,是红水河梯级开发的控制性工程。工程已于2001年7月1日开工建设。

龙滩水电站位于红水河上游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境内,设计总装机容量630万千瓦,概算总投资243亿元。1999年12月26日,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出资33%)、(出资32%)、广西开发投资公司(30%)、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公司(出资5%)共同发起组建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全面负责龙滩水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电力体制改革后原国家电力公司和原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划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为保证龙滩水电站的顺利建成,项目业主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深化改革,对在当今社会环境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研究与实践。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原则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1.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模式

项目的管理组织在建设这样宏大的工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按照传统的工程建设的管理组织方式,业主班子将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组织机构。在设计项目管理组织时,项目业主以市场经济的思维方法构思项目管理组织的模式,形成了按投资多元化、管理社会化、经营市场化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的总体构想。这一构想就是要充分利用改革的成果,运用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实行龙滩水电工程建设的社会化管理。

作为电站建设的业主,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电站的建设及运营,对水电站总体规划与设计实施强有力的管理。公司在各参建主体中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倡导管理创新,通过贯彻对合同主线实施“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思路,促进各参建单位形成自觉的质量品牌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及顾全大局的观念,使工程进展较顺利,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均得到有效的控制。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更好地发挥公司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的作用,加快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运作,科学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公司管理机构设置为“九部”,即:工程建设部、计划合同部、机电物资部、工程技术部、财务管理部、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工作部、环保移民部、人力资源部。目前,正式职工85人。除此之外,充分借用和发挥社会专业力量,将部分专业工程委托社会化的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其的实施进行管理。这样,形成了水电站项目业主与社会专业机构是以经济关系建立起来的具有特色的大型项目的工程管理组织结构模式,实现了工程项目的社会化管理。在工程的具体事务管理中,水电站项目业主又是按市场化经营的方法进行运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为水电站建设管理提供服务,使水电站建设得到有力的社会支撑。如水电站项目中某些设备的采购、货物的仓储、设备和大宗材料的运输、有关的辅助服务等均按市场原则通过经济合同来实现。社会化管理使业主的工程事务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少,业主班子的人员规模可以降低至最低点,项目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提高,降低了建设成本。水电站项目业主由此可以集中精力管理重大问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定思路、定标准、定制度,一手抓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一手抓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这样在总体上就把握住了水电站建设的方向。各社会专业机构在统一的规范和规则下,各司其职,负责相应专业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实行社会化管理,还可得到社会上最优秀的各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水电站建设服务。

2.工程招标采购的方法

2.1.项目招标

龙滩水电站工程项目分标按照标界清晰,便于合同管理,优化施工布置,减少施工干扰的原则,将工程项目分标如下表:

序号合同名称备注

1.左岸导流隧洞及左岸岸坡工程葛洲坝集团公司中标承建

2.右岸导流隧洞及右岸岸坡工程江桂联营体中标承建(江南水电工程公司广西水电工程局联营体)

3.大坝工程七局八局葛洲坝联营体中标承建(水电七局水电八局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体)

4.地下厂房工程1478联营体中标承建(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水电第七工程局水电第八工程局联营体)

5.升船机工程待招标

6.大法坪砂石系统工程葛桂联营体中标承建(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水电工程局联营体)

7.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制造水轮机有东方电气集团中标制造发电机有哈尔滨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制造

8.大坝及引水系发电系统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制造待招标

9.升船机设备制造待招标

针对招标项目规模大、技术要求高,项目业主在2001年初即制定了招标管理办法,并报原国家电力公司备案,规范了招标工作程序。对项目立项、招标组织、招标程序、招标方式及投标条件、标底编制、评标委员会、保密事项等都作了规定,明确了责任。对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建筑安装项目,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安装项目,一般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邀请对象为目前正在龙滩工地施工的六家大型施工承包人投标。对部分监理等服务项目和零星机电设备项目,采用询价后的邀请招标方式,邀请投标人不少于三家。

招标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2.1.1.认真审查招标文件,保证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严密性。

2.1.2.认真组织开标工作,保证竞争的公平和有序性。所有的招标项目,均采用公开开标,开标时有公证员现场公证,公司监事会和广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派员过程监督,保证开标过程的公正。

2.1.3.认真组织评标工作,保证评标过程的合法、公平、公正、合理。公司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计委等7部委联合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来执行,外聘合格专家在评标委员会专家总人数的2/3以上,评标办法在开标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给所有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专家采用综合评分法和独立评标。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2~3命中标候选人,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定标的程序确定中标人。招标评标的整个过程有广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派员监督,监督全体评标人员都能遵守评标纪律,避免外界干扰,使整个评标工作都能按照既定合法程序进行,保证了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性。

2.2.无标底工程招标实践

无标底工程招标是在龙滩水电站建设中采用的一套完整的工程招标方法,它的核心是在工程招标时不编制招标的标底。它不是以“标底”作为工程招标的衡量准绳和评标尺度,而是通过一套严密、科学的招标操作程序和评标办法来决定工程合同的授予者。实施无标底工程招标,按市场规律组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排除了任何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了评标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实施无标底工程招标,实质上对招标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在市场发育不完善的条件下,其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必须要有真正坚持“剥夺每一个人的特权”的精神和勇气,要敢于战胜自我。其次,实行无标底工程招标,需要很高的条件,它要求招标者必须具有十分丰富的工程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相当高的技术水平和对工程所具有的深刻的判断能力。即在无标底招标条件下,招标者应具备的评标方法和指标参数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的严密编制、工程招标的有序组织、以及对投标单位资质管理和选定等的综合能力。通过对大量工程招标经验的总结和思考,水电站项目业主认识到只有从管理制度上、管理方法上采取措施,才能铲除腐败的温床,彻底消除工程招标中的负面影响因素,真正地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工程招标与采购。由此,龙滩水电站形成并确定了工程招标采购的总体构思,其核心思想和总则是:在工程招标采购中要“剥夺每一个人的特权”;工程招标采购中的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水电站项目业主根据龙滩水电站的实际,进一步对工程招标采购的方式和方法进行了探索,研究如何从制度上、技术上清除各类消极因素存在的可能性,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设计出一系列有关工程招标采购的组织方法、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具体包括:无标底工程招标的方法;科学公正的评标办法;承包商资质信用的预审控制方法;招标采购的组织机制;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方法;工程招标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实施闭口总价和固定单价合同的措施等。

3.合同管理

3.1.合同管理的特点

龙滩水电站建设管理完全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进行,合同管理制是建设管理的主线,其主要特点是:

3.1.1.严格合同的预管理。所谓合同的预管理,就是合同签订前,合同项目的计划立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查等,这是合同签订后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要以技术要求合理,商务要求严谨、公平,整体规划可靠为原则。

3.1.2.严格合同的签订程序。每一份合同的签订之前,合同文本都经各业务职能部门会审把关,然后甲乙双方要进行平等协商,就双方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样减少合同执行难度。

3.1.3.严格按合同办事。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约定办事,对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都遵从合同约定。合同双方是平等的合同主体,一切事务的处理都以合同为准绳。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以及其他服务单位,都在合同规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对于设计变更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依据合同条款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3.1.4.完善合同清算工作。合同履行结束,逐一对合同进行清算,一方面,合同竣工资料要求齐备并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对合同费用问题要有最终决算,双方对决算结果都要签字认可。

龙滩水电站建设的合同管理只刚刚开始,随着工程的进展,必然有许多新问题新情况,还有待于项目业主去研究去解决和实践。

3.2.强化工程合同管理的核心地位

随着我国的经济由计划机制向市场机制的转轨,大型建设项目的管理也势必由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发生变化。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水电站项目业主认识到,龙滩水电站建设必须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施工程项目管理。

3.2.1.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

3.2.2.树立水电站建设管理中的一切行为均以合同作为惟一依据的意识,合同运用于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以合同、经济手段管理和实施水电站工程。

3.2.3.选择确定符合水电站建设特点的工程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通过合理的合同结构实现和保证水电站项目管理组织的目标结构和运作。

3.2.4.根据水电站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现实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在龙滩水电站的前期大部分主要工程项目上均实行闭口总价合同,锁定建设成本。强化合同准备工作,从技术上和经济上采取措施,创造和建立实施闭口总价合同的前提条件:坚持以施工图进行工程招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随意性;强化工程招标中的合同意识,努力完备和详细一切技术资料和现场环境条件,使承包单位能够以最小的风险在完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投标竞争;严密制定合同文件,合理确定工程合同的界面与工程范围,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确定事件和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充分考虑和保证承包单位的利益,引导承包单位注重技术方案的竞争,集中力量用于工程的实施,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4.工程管理方法的研究与实践

通过对项目目标控制方法的不断研究和实践,龙滩水电站在工程管理和控制的具体方法方面形成了一些较有特点、较为成功的做法。

4.1.通过规划设计、科学技术、工程招标控制项目投资。在龙滩水电站的投资控制工作中,从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程技术、工程招标等方面入手,控制工程的投资,节约建设成本。水电站项目业主坚持以设计为重点进行项目的投资控制,以极大的精力投入于工程的设计工作,进行设计方案的比较和改进,由此才有左右岸导流洞洞形设计方案的改变,经过设计优化的导流洞洞形设计方案,节约了大量的投资。控制水电站项目投资的另一思路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先导,依靠科技来实现投资控制的目标。在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设备选型等各项工作中,均设立相应的研究课题,投入科研经费,开展了大量有关工程建设的科学研究、试验和实验,取得许多科研成果。这些研究成果的应用既解决了工程难题,又为节约投资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通过严格、严密的工程招标是控制投资的又一思路。通过重点强化工程招标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良好环境,以最合理的合同价获得最好的施工队伍和最强的工程保障能力以及可靠施工技术方案。此外,前期工程通过实行工程闭口总价合同,充分依靠和发挥监理的作用等一系列控制措施和方法,使龙滩水电站的实际投资被控制在计划的目标投资值以内。

4.2.独立平行的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水电站项目业主以制度建设作为抓好工程质量的根本保证,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工程招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尤其是对于工程监理工作,在具体的做法上采取了特殊的措施,即在所有的工程监理合同中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同时与施工单位各自独立平行地进行全部工程的质量检测,包括必须使用独立平行的检测仪器和工具;独立平行地实施质量检测;获取独立平行的检测数据和资料;提交独立平行的检测报告等。这样在每一个工程上,都能同时得到分别来自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各自独立的两套质量检测与评估报告,可以切实掌握工程质量的真实情况,确保得到一流的施工质量。

4.3.依靠科技缩短建设工期。对于为期6.5年左右的建设工期,首先是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论证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以及存在的主要影响因素。针对关键问题,事先研究制定解决的方案,超前采取措施进行了一系列技术实验和系统研究等。在得到了解决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难题的系统方案之后,水电站项目业主紧紧抓住2007年7月1日水电站第一台机组发电的进度控制总目标不放。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集中力量做好项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抓紧工程的设计工作,为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工程的顺利展开积极创造条件。在进度控制工作中,以进度大节点作为控制的关键,保证落实大节点目标;建立工程协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进度关系;实施工程进度的动态控制,及时调整进度计划。科学的进度规划和有效的进度控制,为确保了龙滩水电站发电目标的按期实现。

4.4.文档资料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加强水电站项目档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档案,龙滩水电站制定了有关工程文档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实行文档资料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其中,采取的一个有效管理方法是赋予业主档案资料室在档案管理中的一项特殊权力:工程合同尾留款的支付签发权。水电站项目业主在工程合同中均约定,预留合同价款3%~5%的工程尾留价款,作为工程保证金和工程竣工资料、项目档案的保证金。合同规定,工程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工程竣工资料、项目档案经业主档案资料室认可接收,签发归档交接单之后,才能获得最终尾留款的支付。通过经济制约手段,有效、及时、规范地健全了龙滩水电站的前期工程项目档案。

运用上述这些管理思想与方法组织与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使龙滩水电站的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成绩:

4.4.1.水电站的设计起点高、意识超前,通过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开发的构想,圆满成功地解决了远期与近期建设的有机协调,实现了规划设计的可持续发展。

水利管理论文例3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理论研究,完善制度体系

理论研究是制度创新的基础。2005年,水利部启动了水利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工作;2009年,组织开展了“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行政事业类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课题研究工作;2012年,将“水利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研究”列为年度重大课题。通过一系列课题的实施,水利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工作得到明显加强,解决了水利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中的多个难点问题。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2012年,水利部启动了“三项机制”建设工作,于该年年底颁布实施了《水利部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水利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暂行办法》,并于2013年印发了3个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2013年年底,水利部党组研究部署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出建立具有水利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体系的决策。

2.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

2012年,成立了水利部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副部长担任组长,相关业务司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初步构建了“财务搭台,多方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由财务司会同业务主管司局,共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和指标值的确定方面,首先报项目负责人(业务主管司局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业务分管部领导)审核,然后由财务司汇总后统一报部领导审定,最后再上报财政部。同时,绩效评价工作机制也不断创新。2012年首次探索实行了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先期开展绩效调研审核、再由专家组进行复核打分的管理机制,2013年探索了由各项目单位自评价与第三方中介机构现场复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下阶段进一步探索由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积累了经验,有效地保证了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科学性。

3.全面推进工作开展,扩大绩效管理范围

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中对绩效目标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围绕相关目标要求,水利部部门预算项目逐年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至2014年,2000万元以上的前三类预算项目全部填报了绩效目标和指标,在2015年项目储备中,要求所有的新增项目填报绩效目标和指标,并对其进行审查、修改与完善。同时,逐年扩大绩效评价试点项目的范围,从初期2006年的2个项目增加到2013年的9个,再到2014年的14个,项目数量逐年增加,预算资金总额也逐年提高。此外,启动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在2014年部门预算中,选取了2家部属单位作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试点单位,开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

4.加强宣传培训,夯实工作基础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需要广泛共识作为基础。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以来,每年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都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一个专题进行学习;定期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绩效管理培训和经验交流;同时,还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理念,增强绩效意识。为加强水利财务管理,水利部开展了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该系统把绩效管理作为一个重要模块进行建设,建成后将在为实现对水利财政资金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监控提供技术保障的同时,也为实现水利预算绩效的全过程管理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5.配合抓好财政专项资金评价工作

专项资金是水利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为配合抓好专项资金评价工作,水利部先后配合财政部出台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并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目前,正在会同财政部拟订《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与财政部联合启动了《全国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下阶段,拟会同财政部对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检查评估。这一系列专项资金考核评价办法的制定对于提高其使用效益和效率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尚未健全

一方面,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尚未形成体系。绩效管理工作还处于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状态,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基层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不愿管”的现象。另一方面,虽然初步构建了水利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但距离财政部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和针对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观指标多,客观指标少,指标值确定的随意性较大。同时,由于部分业务工作缺乏规程与标准,或规范化程度不高,致使绩效评价结果的质量受到影响。

2.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机制尚未建立

虽然每年水利部均根据财政部的批复,及时向二级预算单位分解批复各单位的绩效指标,反馈绩效评价结果,但由于缺乏具体的机制约束,评价结果既未与单位的预算安排挂钩,也没有与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挂钩,很难引起基层单位的重视,“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3.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还比较薄弱

一方面,目前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没有独立的绩效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绩效管理信息化程度低,业务工作基础数据缺乏,绩效评价实施的主体单一,还没有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另一方面,由于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上处于起步阶段,基层预算单位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把握还不全面,还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会管”的现象。

4.转移支付的绩效管理工作还比较滞后

一是职责不明晰。财政部预算司相关文件规定,转移支付地方资金的绩效管理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而财政部经建司、农业司在具体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和实际工作中又明确由财政部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二是工作不均衡。一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尚未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或已制定办法的需根据新形势适当调整。三是形势不明朗。目前财政部正在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清理、整合,并调整相应的管理体制,今后业务部门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管理形势还不明朗。

四、加强水利预算绩效管理的建议

1.加快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水利预算绩效管理的顶层设计,按照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包括制定关于推进水利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工作规程、实施细则、考核办法等,构建一套具有水利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同时,继续细化绩效目标,完善水利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研究绩效目标和指标数据库,尽可能多用客观指标,减少主观指标,健全和完善水利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保障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真实、准确,切实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2.进一步开展理论研究,强化结果应用

系统总结国内部分省市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探索实践,为水利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供理论支撑与方法参考,提高水利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权威性,进而提升水利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此外,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各预算单位,并结合预算执行考核机制,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人事主管部门及监察部门,作为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

3.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

一是继续扩大绩效目标填报范围,在现有绩效目标填报的基础上,不断增加编报绩效目标的水利预算项目和单位,逐步扩大绩效目标填报的覆盖范围,最终实现预算资金的全覆盖。二是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试点范围,按照统筹规划、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原则,一方面扩大绩效评价试点项目的范围,由重点评价向全面评价转变,力争在未来几年将所有的水利预算项目纳入绩效评价,另一方面扩大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围,逐步实现对所有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三是鼓励二级及以下预算单位开展自评价工作,逐步实现水利预算绩效的分级评价。

4.进一步夯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

尽快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机构,增加绩效管理专职人员,完善绩效评价的主体。同时,结合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各种基础数据动态采集机制,逐步实现对各单位机构职责、编制、人员、资产、工资及津补贴标准、业务范围及工作量等基础数据的动态管理,实现对各项目对应工作对象的数量、规模、性质、种类、分布等基础数据和信息的动态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此外,逐步建立健全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及监督指导库,探索和推动由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完成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水利管理论文例4

在传统水利建设管理体制下,项目建设单位同时又是使用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制约,建设单位容易偏向自己本部门的利益,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导致项目投资“无底洞化”。

一般来讲,解决管理体制问题的途径有两条:一是进行严密的制度设计,解决好权力和利益之间关系;二是实行政企分离,政府主要从事宏观决策和监管,企业从事具体的建设管理事务。目前,我国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正沿着这两条途径前进。

这种管理模式是以组建临时管理机构如某某工程指挥部等形式来进行工程建设的管理。其优点:在计划经济时代,这种管理模式曾发挥了很大作用;其缺点:没有明确投入、产权、分配的关系,当资金、质量、工期等出现问题时,不便于明确和追究主体责任。

20世纪90年代,建设管理体制开始了明晰产权改革,实行政企分离体制,许多建设单位改制成为独立法人,从而形成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管理模式。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质是通过第二条途径进行制度改革,它具体表现为“建管结合、贷还结合”。项目法人责任制确立了业主在整个投资过程的核心地位,它以业主负责制、招标承包制和建设监理制三项制度为标准制度。我国三项制度从80年代之后在我国的整个建筑市场就开始试点,不断推广,水利建设市场也在探索。特别是“98”大水之后工程投入的大幅度提高,使我们有能力由过去水利工程以岁修为主改变为以大规模的基本建设为主,所以以“三项制度”为核心的水利建设管理体制在水利建设工程中得到了全面推行,为保证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顺利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2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三项制度”的核心问题,但是部分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甚至根本未组建项目法人,造成责任主体不明确。行政干预,违反建设程序,只抓工期,不顾质量,资金不能按时到位。

2.2招投标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

许多工程在招投标中,委托没有资质或低资质的单位招投标,从而使低资质或无资质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违规操作,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部分工程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同体”问题严重,主要表现在质量监督机构、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互隶属同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其中监理单位归属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管理。

监理队伍不足,素质较低,部分人员无证上岗;监理工作不到位,比较突出的是作假账。不该签单的签单,应该核实的不去核实。部分工程项目设计前期工作不充分,设计人员设计水平低,不能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设计因素考虑不到位,设计质量不高,设计质量缺乏有效监督

2.3监督检查,加强质量检测

稽察的影响范围相对较小,威慑能力不够;稽察整改到位率低、监督力度不足。部分市地质量监督机构还没有完全独立建制,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定性还不明确,质量管理职能责任不明,质监人员不足,监督缺乏规范统一的工作程序,缺乏必要的控制手段,存在监督机制失灵的现象,质量检测工作有待加强2.4验收工作以及偷工减料问题

实施的建设项目多,但正规验收的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由于验收率低,已影响到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整体进度,影响到新的项目的实施。

工程多次转分包,层层收管理费,工程实体资金流失,从而导致部分企业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偷工减料。为节约显成本,施工不按规范操作,最终导致隐成本大大增加。质量控制体系落后,有待健全,质量把关不严。

3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3.1依法规范项目法人职责

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主体,对工程项目负总责。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法人基本条件的要求和管理,建立对项目法人建设行为的考核管理制度,规范和约束项目法人的建设行为。

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标底形成机制和评标决标的标准、方法和工作程序,推行合理低价中标,防止恶意低价中标行为,遏制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加强对招标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管理。

3.2提高监理人员素质,积极推进监理改革

工程监理主要任务是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进行有效控制,以提高施工单位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体制改革,增加监理企业活力,积极引导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开展综合性工程咨询服务业务方向发展。

3.3健全施工图纸的审查制度,提高设计水平

严格按照勘察设计的有关条例及规范进行设计;提高设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健全施工图纸的审查制度,防止随便变更设计图纸。

质量监督是代表政府对工程参建各方进行强制性监督而设立的,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就要加强质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业务培训,建立敬业、专业、高效的质量监督队伍;质量监督将采取“谁验收、谁监督”的原则,或采取“上级监督下级”的原则,不断完善质量监督体制。工程建设评优和优质工程评审工作全部转由行业协会制定评优标准和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3.4整顿规范水利建筑市场,广泛融资

建立有效的水利建设监督管理制衡机制,建立“同体”回避制度,同时规范工程分包管理;建立信用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项目法人监督力度;强化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严格管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严格检验进场材料、产品、设备,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标准;全面推进三项制度的实施。

水利建设资金筹集来源多层次,结构复杂,这就使项目工程资金完全到位的难度大。而最关键的还是这些资金来源对政府的依赖性强,不可预测性大。而且部分水利资金来源依据不明容易产生纠纷。虽然水利项目资金筹措大部分是有法律依据,但有一些地方政府配套出台集资办法缺乏法规依据,这导致资金到位不稳定。因此我们应该积极立法,以法律为依据,出台筹资政策,依法筹集水利资金。

4结语

目前来看,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日趋成熟,为筹集水利资金提供了全新渠道。对那些投资大、周期长、收益高的水利建设项目,我们可以通过成立股份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筹集大量水利资金,这样做不仅可以缓解企业对资金的饥渴,还引进了市场竞争机制,有利于培育现代市场经济。如今,经济全球一体化和金融证券化,水利工程项目也完全可以在资本市场通过发行水利金融债券筹集水利建设资金。

另外,我们还可以在运作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对水利建设投资体制改革,吸引社会各方面闲置资金。

论文关键词:水利建设;管理体制;对策

论文摘要:当前,我国加大对水利基础建设的投入,水利工程建设进入前所未有的发展阶段。在此,笔者根据多年从事水利工程的经验与实践,概述了我国水利工程传统建筑管理模式,分析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存在问题,并进一步提出了针对性对策。

水利管理论文例5

2如何提高对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的控制

2.1加强对于施工人员的控制

人是施工工程中最为活跃的因素,人在施工过程中是主导因素,所以要想提高施工质量,首先就要提高相关人员的科学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素质,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职业道德,增强实践能力,积累实践经验,还要提升专业技能,补充专业知识,以雄厚的专业知识作为施工的强大后盾。

2.2加强对于建设施工材料的控制

建筑施工材料作为施工的基础成分,是影响施工质量最为关键的因素,所以在材料进入施工场地之前,要提前对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查,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检测其质量的高低,提高建筑材料的准入门槛,当施工材料进入后,要进行质量的复查,发挥材料的最大功效,做好回收利用,这样一来,既能节省成本,又达到了提高施工质量的目的。材料质量的的高低可以说对整体工程的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在选择材料的时候要选择质量有保证的生产厂家,实行严格的材料准入制度,在材料进入工地之前实行严格的检查,直到其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为止。最后,提升相关人员的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树立社会责任心,增强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与技能,从而建立一支高水平、合作能力强、有责任感的施工队伍,提升施工质量。

2.3机械设备的控制

需要保证施工设备的质量和规格符合施工要求,既要保证施工机械设备跟得上施工进度,不耽误工期,又能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2.4切实落实好对工序质量的控制,严把质量大关

我国的一些水利工程常常存在压制施工单位经费的情况,而施工单位由于经费不足,就会盲目地转包工程,工程经过一层又一层的转包与分包,自然而然地导致施工质量不能引起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最后一级包工程的队伍会浑水摸鱼,唯一的目标就是交付工程,在这其中伴随着劣质施工材料的使用,低下的施工技术的运用,并不管施工质量的高低,质量控制把关不严直接导致了施工质量的低下。鉴于此,应该控制分包和转包的层次,提高质量门槛,从根本上保证质量。

2.5运用正确的施工方法:

施工技术的高低施工方法的正确与否基本上代表了施工质量的高低。所以,施工方法是极有讲究的,在把施工环境、经济基础、技术含量等各种因考虑在内的基础上采取恰当合理的施工方法,达到提高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最终目的。

2.6加强对于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因素的控制

现在,无论是做什么,都讲究一个因地制宜,水利工程建设也不例外,加之实水利建设处在及其复杂的环境之下进行,影响其质量的因素有很多,所以,施工的时候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考虑全面,尽可能使得施工方法和措施、程序等适应周围的环境,不要试图改变自然规律,为工人们创造一个适合的、安全的施工环境对提升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提高施工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水利管理论文例6

1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投资力度,上海市水利建设的规模也在逐年扩大。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公平竞争,打破行业和地方保护,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上海市水利部门从1997年起就全面实行了施工招标投标制。经过3年多的不断努力,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已全部进入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并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都要实行公开招标。上海市水利部门在招标工作中又加大了力度,所有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全部实行了施工公开招标,同时勘察设计、监理的公开招标工作也全面展开。

截至1999年底,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计施工招标231个标段,设计招标16项,勘测招标10项,监理招标9项,合计中标价为9.35亿元。从招标工作的发展速度来看,主要有4个显著特点:(1)招标量在逐年增加,1997年仅为0.6亿元,1998年为2.2亿元,1999年为6.55亿元,3年中增长了10倍;(2)行业界限已经打破,1997年系统外中标单位仅为10%,1998年上升为27.2%,1999年已达到50%;(3)通过招投标,工程造价降低了10%左右,为国家节约了投资;(4)工程质量也在逐年上升,优良率呈递增的趋势,1999年优良率已达到76%。

目前,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实现了两个百分之百,即应招标的工程百分之百地进行了招标,应公开招标的工程百分之百地进行了公开招标。

2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做法

2.1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市场运作程序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制定了《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成立7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的报建、招标审批、发包资格审查、施工合同鉴证等建设工程招标过程的管理,并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统一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共同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管理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管理,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部进入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奠定了基础,并确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市建筑市场中应有的专业管理地位,形成了在统一的大建筑市场中,各行政主管部门互相尊重、彼此协调的格局。

建立市场运作程序,是实现上海市水利工程建筑市场从无序到有序的主要内容,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运作的程序和管理节点主要是工程报建、工程发包资格审查、勘察设计发包及初步设计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发包、工程合同登记、施工许可申办,为实现以建设项目为主线的建设市场的闭合管理、简化办事手续,上海市水利工程同市其它建设工程一样,实行了工程建设项目IC卡制度。该卡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同时申领,并按照市场的运作程序,办理各管理节点的手续,每办理完一道手续,均要打入“Y”,表示“通过”,以进入下一道管理节点,若节点单位读卡后显示“XX”,则前面的节点尚未完成,该节点管理部门的读卡机就会揭示建设单位应该先办理哪些手续,否则该节点单位就无法进行操作,真正做到“前事未完、后事不办”,促使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2.2实行政府职能转变,发挥中介机构的招标作用

在实行招标承包制的起步阶段,上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曾具体地管理过建设单位招标活动,这种做法曾为推动招标投标制起过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建设市场的培养和发展,“事无巨细、全由政府做主”的政府包办做法已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实行政府职能转变,把应该采取市场手段的事情交给市场去解决,已是大势所趋。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组建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投标机构,把招投标工作中的服务职能从政府职能中分解、转移出去,机构成立后,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具体负责编制招投标文件,提出评标办法,组织报名、现场监测、答疑、招标、开标、评标等各项工作。

招标中介机构招标,对于建设单位专业人员

不足、业务能力差、或因长期不搞建设项目而不具备常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单位,可减轻其招标工作的压力,使其招标工作能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范围内运作,并可使建设单位节省大量的工作人员。同时,为了在同行业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招标机构就必须在技术上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从3年来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的情况看,中介机构招标作用的发挥,对规范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标质量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2.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在招投标过程中,上海市水利部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六公开”:(1)公开招标信息,招标单位必须在接受投标报名的5d(不含节假日)前,通过“上海热线”、《中国水利报》、《上海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等相关报刊统一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2)公开报名投标的条件,并与招标信息同时;(3)公开接受投标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招标单位公开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报名,接受投标报名的时间不少于1d;(4)公开选定投标单位,每个标段招标不得少于6家,投标单位的选定,分为全部选定和在公开情况下部分抽取两种办法,部分抽取的投标单位不能少于2/3;(5)公开评标办法和程序,招标单位拟定的评标办法连同招标文件应一起发给投标单位,于投标前公开,在评标、定标的过程中,除规定必须保密的内容外,其程序向社会公开;(6)公开招标的结果,招标结果通过《上海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向社会公布中标单位。

为体现公正原则,做到公正评标,技术专家全部从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组成,技术标规定为暗标,即投标书中不应有任何隐含投标单位身份的内容,否则为废标。

为确保公开竞争,防止不正当的压价、串标和泄漏标底行为,合理控制标底价,上诲市水利部门实行了“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的招标方法,即招标单位不设标底,只参考定额,并结合市场行情编制出参考工程造价,在招标文件中一并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时,在技术标评审通过的前提下,商务标评审可通过抽定报价算术平均值权数和加权平均工程造价下浮率(此中两个区间在评标办法中明确),计算出期望工程造价(即为评标的标底),接近期望工程造价者得高分,技术标和商务标合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这个方法也称“制约四方法”,对于制约发包方、承包方、中介方和管理方,排除不正当人为因素,确保招投标公正性起到了有效的、积极的作用。

3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发展设想

3.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

根据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的规定,原上海市水利局是本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设在局基建处),具体负责本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规定;(2)指导、监督、检查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3)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4)组织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人的资格;(5)组织审查招标申请书和招标文件;(6)审批评标机构;(7)监督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8)审批评标报告;(9)调解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10)监督承包合同的签定、履行。

笔者认为,根据“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机构改革原则,政府的主要职能应该是宏观调控,为完善和规范建筑市场创造宏观条件,在行政管理上应该由全部直接管理转变到直接管理、间接管理并存,并最终过渡到宏观管理,这样才有利于行政行为的专业化和政府机关的精简。根据这个观点,笔者认为具体负责招标投标日常工作的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应该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其主要职责是原上述职责的(4)、(5)、(7)、(10)等项,而政府职责应该是(1)、(2)、(3)、(9)等项。

设立专职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主要还有以下优点。

第一,使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专业化。招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化工作,有完整的程序,环节多,专业性强,专职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由于其专门从事招投标管理活动,在人员力量和管理经验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有足够的人力和精力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市场监督管理,有利于提高招标工作的管理水平,有利于招投标活动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下进行,有利于承发包双方利益的保护。

第二,有效地控制了市场的准入,保证市场的有序化,首先要控制市场的准入,有些具备市政资质的投标单位虽然兼营范围中包含水利工程,但却没有主营水利,按照水利部的有关规定,就不能参加某些水利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投标;有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提供了业绩资料,但却是分包工程的业绩,或者有同类工程的经历却没有较好的业绩等等。专职招投标管理机构通过其日常建立的一套有关企业及工程动态的资料库,对投标单位资质、业绩的审查将更加全面。

第三,有利于及时发现、解决招投标中的问题,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专职招投标管理机构人员由于直接、长期工作在招投标第一线,业务水平比较高,经验比较丰富,比较容易发现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串标压价、合法不合理等问题,并能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法,同时对探索和推广科学的编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办法,严格专家评委的资格审查,实行动态管理,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发挥重要的作用。

3.2建立在上海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下的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

目前,上海市已建立了一个交易管理中心和25个分中心,形成了总包、专业、建材、中介4个层次的,覆盖全市所有区域和部分专业的立体的有形建设市场体系。

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是从1998年进入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交易中心统一管理的,随着近几年水利投资的不断加大,尤其是今年重新组建水务局后,上海市水务工程的投资规模从原水利工程的每年8个亿左右扩大到近20个亿,建立在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下的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就非常必需。

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应是不以赢利为目的,为水务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优质服务,并进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事业单位。行政上隶属市水务局,业务上接受市交易中心的指导,其基本功能是:(1)信息服务功能,主要是收集、存储和集中各类水务工程信息、企业状况信息、材料价格信息、法规政策信息、项目经理、评标专家和其他技术经济、管理人才的信息等,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信息服务,解决了过去水务工程招投标信息分散、渠道不畅的问题;(2)场所服务功能,为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提供了一个功能齐全、服务周到、统一、公开,并在一定交易规则制度制约下的承发包场所,增加了工程交易的透明度,有利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督;(3)“窗口式”集中办公服务功能,通过工程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合同鉴证、质量安全监督等有关管理部门进驻集中办公,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便利的“一条龙”配套服务,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承发包人提供方便,而且保证了管理的程序化和制度化。

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的成立,将会进一步推进水务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法制化,对建立一个高起点、体系完善、管理科学的水利建设有形市场具有深远的意义。

3.3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近年来,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机构对保证招标质量,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在招标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一些招标机构依附于行政机关,借用行政权力或行政影响,实行强制,甚至超越权限,越权;为承担项目无原则迁就招标人的无理要求,违反了招标的公正性原则;有的招标项目服务质量不高,收费较多等等,为保证水利工程招标工作公正、客观、有效地进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首先要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凡原隶属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机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财务独立,人事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真正独立从事招标业务及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二,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中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的招标机构的资格认定。从上述的管理分工来看,由于对招标机构的管理没有法律和控制手段,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就不够全面、彻底;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只管招标机构的资格认定,对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工作仅进行业务指导,水利工程招标机构服务质量如何,在实际中能否达到水利工程招标的要求等动态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得就不够清楚、透彻、由于对水利工程的业务不太熟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水利工程招标资格时往往只重视其静态的资料,不重视其动态的服务质量。因此,应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资格前,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将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联系起来。

3.4积极推进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3.4.1逐步推广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主要是不设标底,由专家评委从最低报价的标评起,以低推向高,逐个论证,如低标者经分析论证认定其技术先进、方案可行、报价合理即为中标,高标者不予考虑,这种方法不仅防止了行政干预、地方或行业保护及腐败现象的滋生,还解决了目前广泛采用的标底上下浮动方法的随机性和不科学性的问题,同时提高了企业工程管理的市场竞争力,从而减轻加入WTO以后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冲击。

但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目前还不能全面推广的主要障碍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化程度还不高,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尚未全部形成,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暂不具备完全开放、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条件,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工程计价、定价和规则还未制定,所以,建议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管理规定》,作为《招标投标法》的配套实施文件,明确工程造价管理承发包及实施过程中,标底价、投标价、评标、定标、签定合同价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变更、结算等各环节工程价格的计价规则,明确工程承发包价格的纠纷处理办法,同时严格落实对建筑市场竞争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惩罚措施。

第二,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专业性、技术性、经济性、事务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承发包单位都要有一定的技术、经济、法律人才,但目前,特别是对招标机构而言,工程造价和法律方面的优秀人才非常匮乏,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士的素质还不能完全胜任合理最低价的评标要求,同时由于大部分水利工程都要求在汛前完成,往往缩短招投标的时间(一般要求工程招标时间为3个月左右,但现在大部分只用了一个月左右),增加了评标的难度,限制了合理最低价评标的推行。

第三,招标机构为了避免承担评标中出现的错误等责任,建设单位害怕以后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如设计变更等)而造成中标单位的索赔等诸多麻烦,都不愿意采用合理的最低价中标方法,所以要尽快制定赔偿制度和索赔与反索赔的规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行业协会以及合同争议的评审、调解机构,坚决按社会主义市场化的经济规律和原则办事。

3.4.2将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

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由于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机构承担,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造成了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这对项目法人的总体利益是不利的。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没有实践的检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就很难提高,这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了很多困难,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合同与原来招标文件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笔者认为,招标工作应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虽然目前招标机构与监理公司合并困难较大,不符合现实,但监理工程师作为专家参与招投标工作全过程应该是可行的,而招标机构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可以延续到工程竣工决算阶段,由招标机构来参与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核。

3.4.3引进竞争机制,激励投标单位向高质量和技术创新方向发展

水利管理论文例7

一、"十五"期间水利规划计划工作机遇难得,进步显著

"十五"是我国水利事业全面、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水利规划计划工作的一个重要时期。概括地讲,这一时期的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可以用两句话表述,一是工作环境好,二是整体进步大。

工作环境好,主要表现在这一时期的水利规划计划工作遇到了以下6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一,一个要求,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水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水利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水利的战略需求,为水利规划计划工作提供了不竭的动力。

第二,一种重视,即党中央、国务院对水利工作更加重视。"九五"期间,中央对水利的定位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十五"期间,随着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污染日益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问题,水利在依然保留国民经济基础设施的战略定位同时,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水资源是重要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把水资源同粮食、石油一起作为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建议》中,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出水利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战略定位,即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水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资源。正是水利战略定位的提升,部党组对水利规划计划也更加重视,把其作为水利工作的基础和龙头,水利规划计划工作显得更为重要。

第三,一个政策,即国家扩大内需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从1998年到2003年,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水利建设年度中央投资强度平均在350亿元以上。2004~2005年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年度中央投资强度也在近300亿元左右。中央这一政策,使水利发展进入历史最好的时期,也使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大有可为。

第四,一个思路,即部党组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治水新思路。这一治水新思路强调坚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强调水利发展中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强调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强调以改革促进发展,强调坚持体制和科技创新。部党组的治水新思路为规划计划工作奠定了新的理论基础,指明了工作的方向,为不断改进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第五,一部法律,即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这部新《水法》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高度全面定义了水利规划,规定了国家、流域、区域三级,综合、专业两类的水利规划体系框架,提出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配置、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为建立和完善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制度和程序、强化依法行政奠定了法律基础。

第六,一项改革,即国家投资体制改革。这一改革明确划分了经营性领域企业投资和公益性领域政府投资的事权界限,严格规定了政府投资的方向、领域、决策机制、审批程序和项目管理方式,提出要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效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进一步规范水利投资行为,完善水利建设审批程序,严格水利投资管理,保障工程良性运行,促进水利投资体制改革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十五"期间这些良好的外部条件,加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规划计划全体工作同志的共同努力,过去五年的水利规划计划工作整体上进步很大,取得了不少成绩。我们编制完成了一大批水利综合、专业和专项规划;完成了一大批项目前期立项工作;投资计划安排了一大批工程项目,涉及防洪、水资源开发利用、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生态治理、行业能力建设等各个领域;建立和完善了规划计划管理体系,并锻炼和培养了一支能战斗、能打硬仗的规划计划干部队伍。需要强调的是,规划计划工作整体上的进步不仅仅体现在工作的数量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质量上,体现在对科学发展观和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的深入理解和努力贯彻落实上,体现在对部党组治水新思路的准确把握和积极探索实践上,体现在规划计划工作观念的转变、思路的调整、宏观的把握、微观的处理、素质的提高等各个方面。

第一,在水利规划中,力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努力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部党组治水新思路的核心理念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是部党组系统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需求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后得出的科学论断。我国人口多,经济总量大,发展速度快,水资源相对短缺,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难以承受粗放的、无节制的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必须约束人类不合理的经济社会活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十五"期间,水利规划较好地理解和把握了这些新的理念,努力在水利规划中贯彻和落实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比如,塔里木河和黑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充分体现了资源节约为本、生态修复优先的原则,在实践中创造了资源节约、生产发展、生态修复的共赢局面。在水资源综合规划的调查评价阶段,紧紧抓住我国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这一基本关系,系统分析了水资源的量、质、可利用状况、承载能力以及水资源变化的基本规律和趋势,为流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国家初始水权制度奠定了科学基础。在新一轮防洪规划中,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和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坚持给洪水以出路,合理安排蓄泄关系,加强社会和公众的洪水风险意识,重视洪水管理和洪水资源化利用。在流域综合规划工作的安排中,认真分析流域的开发利用状况以及带来的各种生态和环境问题,从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出发,提出流域综合规划要转变以工程安排和建设为主线的传统思路,建立以维系河流健康为主线的规划编制指导思想。水利规划是水利发展的蓝图和行动纲领,正是由于过去几年在规划中突出了治水新思路的贯彻落实,才能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不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逐步推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在项目前期中,力求统筹项目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努力促进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全国水利发展"十五"计划中确定了159个重点项目,到目前为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和流域机构基本上完成了这些项目的前期工作,绝大部分已经审批或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完成这样一项重大任务,保证了"十五"期间水利重点工程的建设和发展。而更为重要的是在完成这些项目前期工作中,逐步建立起统筹项目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保障工程良性运行的理念,并勇于实践,积累了经验,成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行为准则。比如,在进行南水北调工程论证中始终坚持了"三先三后"的原则,保障南水北调工程既是一个调水工程,又是一个生态工程;在紫坪铺控制性枢纽论证中牺牲了发电效益,保证了都江堰生态和环境的完整性;在百色和尼尔基水库的方案中充分考虑了移民的利益,使两大工程得以顺利下闸蓄水;在大藤峡水利枢纽论证中综合考虑防洪、发电和生态效益,尽可能减少对土地的淹没和移民数量;在许多地方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前期工作中考虑了下游河道生态基流的要求;在许多城市防洪工程中充分考虑了改善城市生态和环境的要求,城市防洪堤同时成为一条亮丽的风景线;几乎所有的项目论证都进行了成本和效益分析,按照项目公益性、准公益性或是经营性的属性,落实筹资方案和运行费用渠道,保证工程的良性运行。实践证明,我们在项目前期工作中所遵循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方法是合理的,与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是一致的,对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和持久发挥综合效益也是有利的。

第三,在计划工作中,力求水利基建投资规模合理、结构优化,努力促进水利事业的全面发展。"十五"期间,为保证水利建设的投资需要,我们正确把握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有利时机,按照部党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国家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分析水利发展形势和基建投资需求,分析投资需求和投资可能之间的关系,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水利的投入,既保持了较高水平的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规模,也控制了水利基建总量的合理规模。地方各级水利部门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水利投入大幅增加,促进了水利发展"十五"目标的顺利实现。与此同时,注重优化投资结构,合理确定投资重点,着力解决涉及全局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重大问题。1998年至2002年,重点安排了大江大河防洪工程,具有标志性的是用仅仅4年时间,投资282亿元完成了3576公里长江中下游干堤加固工程。从2000年起,根据北方大旱和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水利投资开始向水资源和生态工程倾斜,向西部地区倾斜,水利投资结构进行了二次调整。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央水利投资开始向涉及人民生命安全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领域倾斜,这一时期重点安排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解困、大型灌区改造,成为水利投资结构的三次调整。"十五"期间水利投资计划安排的经验告诉我们,稳定水利投资规模,是保障水利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需求,合理调整投资结构,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重大水利问题,是提升水利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重要手段。

第四,在制度建设中,力求明晰和规范事权、程序和责任,努力促进水利规划计划工作依法行政。水利规划计划工作涉及行政审批和项目计划安排,对水利决策影响程度高,行政权力相对集中,工作质量好与坏对水利发展全局影响很大。尤其是国家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对政府主导的项目和财政性投资审批要求更加严格,因此,必须建立规划计划工作依法行政、规范运转的体制机制,保障政府投资的效益和安全。"十五"期间,我们认真抓了规划计划制度建设,编制和出台了一批管理办法,比如《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等。更重要的是在这些管理办法中,建立了规范规划计划行政行为的制度和原则。主要包括:一是合理划分事权,既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哪些项目属于中央审批和投资的范畴,哪些项目属于地方审批和投资范畴;也界定政府与市场的事权,哪些项目属于政府行为,哪些属于市场行为。规划计划工作事权明确了,就能够分清哪些项目中央应该支持,各级政府应该支持,哪些项目不应该支持,杜绝项目安排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二是严格规范程序。规划计划工作程序既是项目立项和投资安排必须遵循的规则,又是决策民主化、政务规范化的前提,同时还是规划计划工作人员的"护身符"。严格执行了程序,项目管理的质量就高,我们也会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三是明确了责任。规划计划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面广,利益关联度高,责任大,没有明确的责任制度难以保障工作质量。为此,在管理办法中建立了规划计划分级负责的责任制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和各个工作环节的工作责任。同时,强调规划计划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负责精神,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正是由于严格按事权办事,按程序运转,有负责精神,我们在工作中才能不犯错误和少犯错误,才能保证各项规划计划工作顺利完成,有力地支撑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在队伍建设中,力求实践"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水平。五年来,规划计划队伍得到不断充实和加强,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加强了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全会精神的学习,提高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勤政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注重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规划计划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加强了行业之间、区域之间协调,保证了一些涉及各方面矛盾和问题的中央和地方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较好地发挥了规划计划工作的职责和作用。各级水利部门都完善了水利统计制度,建立了规划计划信息管理系统,并逐步推广应用,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大量的工作实践,培养和锻炼了水利规划计划队伍,使之成为水利战线上一支作风顽强、敢于吃苦、能打硬仗的高素质队伍。

回顾五年来的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重点是按照可持续发展水利的理念,在规划计划工作中不断理清思路,融入新的观念。概括起来,主要有5种观念。一是水利是社会公共服务的观念。充分认识到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以公益性为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属于公共物品,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领域。二是资源管理的观念。过去重工程建设轻资源管理,现在更加认识到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认识到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是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控制性因素,必须从规划计划上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奠定基础。三是系统的观念。在规划编制、项目论证和投资安排过程中,认真研究河流的自然系统与人类社会系统的相互作用,统筹考虑水利规划和工程各目标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充分发挥水利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四是市场经济的观念。在水利项目论证中充分考虑项目的建设管理体制、资金筹措、水价电价机制、市场容量、运营管理等方面因素,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要求;在投资管理中注重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综合效益,保证投资安全。五是改革与创新的观念。要把先进的体制机制、科学的治水理念和现代的科技方法体现在规划、项目论证和投资计划安排中,通过体制改革、水利信息化和科技创新提高水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努力提升水利现代化水平。

二、"十一五"水利规划计划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十五"期间我国水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但与我国十分复杂的江河自然状况、分布极不均衡的水土资源状况、不相匹配的水资源分布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状况相比,水利发展的任务依然是长期的、艰巨的和复杂的。尤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分析我们面对的形势,会发现水利发展中仍然面临着一些严峻的现实,或是一些明显的反差和不平衡,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加以对待。

第一,98大水以来我们虽然实施了大规模、高强度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但是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恶化、生态恶化的趋势并没有根本遏制。根据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的最新成果,我国的供水能力已经超出目前全国年供水量的15%,但是依然面临水资源日益短缺的严峻局面。我国主要经济区黄河、淮河、海河流域近20年降水减少6%到10%,但地表水资源量减少15%到41%,说明大规模的经济发展已经在不同程度上改变了降雨与水资源的转换规律,部分北方流域的水资源短缺已从周期性短缺向绝对短缺转变。水环境的恶化进一步加剧水资源的短缺,并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我国的水功能区仅有56%达标,开发利用区的达标率不足40%,南方的一些水资源丰沛的省由于水质恶化不得不进行永久的或临时的跨流域调水。水资源短缺进一步导致过度开发,形成恶性循环,带来的是生态灾害。淮河流域、西北部分内陆河流、辽河和黄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均超过或接近60%,海河流域高达94%,远远超过流域允许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极限,引发了湖泊和湿地萎缩、土地沙化、河道断流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从最近完成的全国第二次遥感调查结果来看,全国水土流失仍然面广量大,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中上游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这种状况远不是仅仅依靠工程手段就可以解决的。

第二,我们虽然建设了一大批骨干水利工程,但是每年汛期仍然约有1500人因洪灾死亡,农村仍然有3亿多人喝不上清洁的水,灌溉设施的损坏率高达40%以上。1998年以来,全面系统地实施了大江大河防洪工程建设,抗御流域性洪水的能力大大加强。如在防御2003年淮河洪水、2005年珠江流域西江洪水、渭河洪水和辽河洪水中,都最大限度地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然而,每年汛期仍然约有1500人因洪灾死亡,特别是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导致人员伤亡较大。"十五"期间,我们建设了不少的水源和调水工程,全国供水能力提高270亿立方米。但是,据最近开展的农村饮水现状调查,全国农村还有3.2亿人饮水不安全。灌区工程老化失修严重,全国402处大型灌区中,骨干建筑物损坏率近40%,全国大型泵站中近80%严重老化。这里提出一个问题,就是今后水利投资边际效益最大的领域在哪里。随着国家新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土地征用和移民补偿条例的出台,随着国家和社会越来越重视工程的生态补偿问题,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和生态成本会越来越高,建设越来越困难。与此相反,饮水安全工程、病险水库加固工程、灌区和泵站改造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中小水利工程,移民和生态成本小,但社会和经济效益大,符合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取向。所以,今后规划计划工作不能仅盯住大中型水利工程,更要重视中小水利工程,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适应新的形势,使水利建设真正造福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第三,我们虽然取得了水利发展的瞩目成就,但是仍要承受着快速的经济增长、人口膨胀、城市化进程、国家产业布局对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沉重压力。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今后15年国家经济增长必然保持强劲的动力。虽然中央反复强调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但我国经济总量规模大,城市化进程速度快,加上人口的自然增长,必将带来用水的增长和相应废污水排放量的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会进一步加剧,对供水、防洪、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带来更大压力。面对如此大规模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如何以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约束社会经济行为,维系河流健康,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我们今后面对的重大课题。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来看,在一些水资源承载能力原本比较低的区域,比如西北地区,将会建成规模巨大的能源基地以及相关联的上下游产业链,不仅对水资源供给提出严峻挑战,同时对维护区域的生态系统也提出严峻挑战。水利如何既能保障国家经济战略的顺利实施,又能保护区域的生态健康可持续,是我们面对的严峻现实。

第四,我们虽然保持了连续7年的投资高峰期,但是却面对着国家经济宏观调控、财政政策调整,水利投资下降、建设进度下滑的紧张趋势。1998年以后,水利出现了连续7年的投资高峰期,迎来了水利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但是,随着国家财政政策由积极转为稳健,国债规模逐渐减少,中央水利投资规模明显下降。继2005年水利国债投资减少62亿元之后,今年中央水利建设投资估计在210亿元左右,比2005年将进一步减少60多亿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未来一个时期,国家将进一步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一些中央和地方水利项目的建设可能受到影响。然而,保证南水北调、治淮等一批重大在建水利工程的顺利实施,保证新农村建设中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保证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对西部地区水利发展的支持,保证"十一五"期间各地区重大水利项目的开工建设,总之,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水利的需求,要求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水利投资下滑问题。要想方设法开拓投资渠道,稳定全国水利投资规模,保障水利健康发展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

第五,我们虽然在提高规划计划管理水平上花费了许多心血,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规划计划管理仍然面对着审计中暴露的种种问题。应该说"十五"期间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在制度建设、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等方面成绩是巨大的,也得到了审计、稽察部门的充分肯定。但是,从几年来审计、稽察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来看,规划计划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不高,设计深度得不到保证,重大设计变更时有发生的问题;前期经费使用和审批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些单位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甚至出现虚设项目、故意扩大概算规模、套取中央投资的问题;有些地方投资不落实,导致了"半拉子"工程,影响水利建设项目效益的问题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出我们的管理体制还有漏洞,责任心还不强,管理还不严,影响了水利在社会上的形象,影响了政府的形象,是我们必须认真加以解决的。

面对水利发展现实中的这些反差和工作中的不平衡,规划计划工作应当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善于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认真研究对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规划计划工作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重点。

第一,规划计划工作必须更加重视水利发展方式的转变。水利在发展过程中始终面对两个方面的重大挑战。一是要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供水、发电、灌溉等需求;二是要维系我国水资源基本的承载能力,维系河流的健康,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应对第一种挑战,我们主要靠建设大量的水利水电工程,这是一种水利发展方式,这种水利发展方式有力支撑了我国过去50多年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但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面对的问题已经从简单满足经济发展到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规模、快速的经济增长已经使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恶化、生态灾害成为我们面对的主要挑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已不简单是水利供给能力不足,而是不合理的经济增长方式。解决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主要措施,中央提出要靠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因此,应对水利面临的第二种挑战,已不能仅仅靠延续过去的水利发展方式,建设更多的水利工程,更重要的是转变水利发展方式,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建设节水型社会作为解决我国在新的发展时期水资源问题的根本措施。因此,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适应和推动水利发展方式转变,具体地讲就是按照汪恕诚部长所指出的那样,在洪水管理中要更加重视给洪水以出路;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更加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在水资源保护中更加重视维系河流健康的基本生态条件;在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中更加重视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通过科学的规划计划,提高水利的社会管理能力,约束经济社会活动对水的侵害,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规划计划工作必须更加重视提高水利发展的综合效益。在水利投资有限的前提下,规划计划工作要始终把握好投资的重点领域,最大程度地发挥水利发展的综合效益。在连续7年维持投资高峰、7年投资总量达到5000亿元左右、水利基础设施跨上一个台阶之后,我们面临水利投资的紧缩。因此,在水利投资严重短缺的状况下,规划计划工作要更加重视通过科学合理的投资安排,提升水利发展的综合效益。这里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投资要选择边际成本小的领域,获取较大的边际效益。过去兴建水利枢纽工程,征地移民补偿标准比较低,用于保护生态环境的费用考虑较少,因此,相对的成本比较低。据分析,在上世纪90年代,兴建防洪水库的成本每立方米库容仅为0.29元。而现阶段,随着对移民安置、征地补偿、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的越来越重视,建设大型水利枢纽工程的边际成本越来越高,建设难度越来越大,综合效益相对降低。二是要分析和重视社会对效益的价值取向。科学发展观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坚持城乡和区域统筹,因此,水利发展的综合价值取向也发生了变化,比如,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成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就反映了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因此,今后要更加重视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计划工作,提高水利发展的综合效益。首先,要从管理要效益,通过促进制度建设、社会管理和深化改革,最大程度地发挥水利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旱损失和水污染损失。其次,要从巩固提高要效益,针对现有水利基础设施存在的老化失修问题,加大除险加固和续建配套力度,不断提高已有工程的综合利用能力,以较少的投入获取较大的效益。第三,要从重点领域要效益,针对保障饮水安全、防洪安全、粮食安全等事关国家和群众根本利益、影响范围广、综合效益特别是社会效益大的重要领域,加大投入,促进发展,力争取得更大的成效。

第三,规划计划工作必须更加重视生态脆弱流域和区域的水利发展。提出这个问题有两个前提。一是当前我国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尤其是生态脆弱的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低,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已经显现生态恶化的趋势,比如黑河流域、塔里木河流域、渭河流域、石羊河流域等。二是由于我国水资源和其他资源空间分布失衡,国家的一些重大经济布局不可避免地还要布置在生态脆弱的流域和区域,比如西北地区的能源基地建设。因此,必须在水利规划计划中更加重视生态脆弱流域和区域的水利发展,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付诸到行动中去。一是要强化生态脆弱流域和区域的水资源统一管理。塔里木河、黑河流域综合治理的实践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那就是编制好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水资源综合规划,实行严格的水量分配、总量控制和水资源保护制度,进行水资源统一管理。二是充分发挥投资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对一些社会和生态效益明显的水利项目要积极支持,对一些虽然有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要严格控制。三是对于绝对缺水的流域和地区,要实行适度的跨流域调水,提高生态脆弱流域和地区的水资源承载能力。此外,还要研究和建立生态建设补偿机制。经济发展必须充分考虑资源和生态环境成本,逐步建立受益区生态建设补偿机制,提供政策支持和稳定的资金渠道,促进重点流域和区域的生态修复。

第四,规划计划工作必须更加重视如何保持稳定的水利投资。由于我国气候、地理和水资源条件的复杂性和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水利建设在一个长期过程中始终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所以,编制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提出了未来五年的投资规模。据初步汇总平衡,"十一五"期间,含南水北调工程全国水利投资规模大约为4628亿元,其中需中央投资约为2082亿元,比"十五"期间中央水利建设实际投资规模高300~400亿元。面对较高的投资需求和投资下降的趋势,必须认真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努力保持稳定的水利投入。要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调水利在国家公共财政中的地位,在保持现有财政预算内投资规模的前提下,力争在水利基金调整工作中有所突破,建立稳定的水利基金渠道,使中央和地方财政性投入保持在一个较高、稳定的水平。即使中央暂时不能出台统一的政策,各省也要加大水资源费的征收范围和力度,统筹用于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建设。二是牢牢抓住中央倡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工业带动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大好机遇,学习云南、重庆、宁夏、山东的水利融资经验,创新机制,开创城市和工业对水利投资的新渠道。三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对具有较强的经济效益、具有一定还贷能力、自身能够良性运营的工程,要积极吸纳社会投资,扩大市场融资的规模。四是充分发挥农民投身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采取政府规划、财政补贴、以奖代补、群众投劳的方式,加大农田水利的投入力度。

三、切实做好"十一五"水利规划计划工作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明确了"十一五"水利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我们要认清形势,加倍努力,做好"十一五"水利规划计划工作。

(一)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核心,是《建议》最鲜明的特点,体现了发展理念、发展模式的新变化。《建议》在指导思想中强调,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在6条原则和7大目标中,除了第一条原则和第一个目标强调了GDP的增长外,其余强调的都是社会和谐、统筹发展、自主创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科学发展观的基本价值取向即是从过去追求单一的经济增长,转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尤其是"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揭示出我国现阶段发展中的五大矛盾,而解决矛盾的重点领域,是农村,是欠发达地区,是社会发展领域,是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国际市场的开发。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就是要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用以指导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在安排水利公共资源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更加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水问题;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更加重视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在水利事业的发展中,更加注重加强水利的社会管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认真研究"十一五"水利规划计划工作的重点领域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十一五"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做好以下几个重点领域的工作。

一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领域。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水利工作要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首要目标,重点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防洪安全和饮水安全问题,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十一五"期间,在防洪安全方面,加快以治淮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继续加强大江大河干流和重要支流堤防、城市和重要经济区河段堤防、重要海堤的建设;加强使用频率较高、对防洪安全起关键作用的重点蓄滞洪区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地灾害防治;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饮水安全方面,重点解决农村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地区以及血吸虫病区群众饮水不安全的问题;着重加强城市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提高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二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新农村就是要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把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入更多地转向农村,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水利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服好务。水利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支撑,规划计划要先行,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在规划方面,抓紧编制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大型灌区节水改造规划、大型泵站更新改造规划、蓄滞洪区建设规划等,为保障农村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粮食安全打好规划基础。在投资重点上,优先解决1亿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的问题,加快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和配套建设,实施中部地区低洼地排涝工程,发展节水灌溉和雨水集蓄,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发展农村水电,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在投资管理上,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投入,同时制定和完善各种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农村水利工程。

三是服务于国家重大经济战略布局的领域。为促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国家先后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中部崛起战略、扶贫战略、能源战略、粮食安全战略等一系列重大经济发展战略。水利工作要服务于国家和区域重大经济战略布局,规划计划工作要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战略对水利的需求,加强水利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前期论证,保障国家实施重大发展战略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比如,对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要重点保障粮食主产区的大型灌区改造,充分利用一些地区水土资源匹配好的有利条件,加强灌区建设。对国家西北地区能源战略,要在整体上提高西北水资源承载能力上下功夫,加快南水北调西线一期工程前期工作,实施重点缺水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同时严格水资源管理和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以城市防洪、供水和农业灌溉为重点,重点加强松辽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实行区域间水资源合理调配,加强松花江水资源保护和重要城市的防洪建设。总之,水利要为国家重大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服务,规划计划必须扎实做好工作,在为国家重大产业和区域发展战略提供防洪和供水安全的同时,也要保护好相关流域和区域的生态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是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障生态安全的领域。五中全会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和任务之一。规划计划工作要高度重视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把节约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重要工作任务。运用规划计划工作手段,努力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做好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支持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和管理制度的创新。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项目前期工作中,科学分析工程可能带来的生态问题,并提出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严把新项目审批关,妥善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的生态保护、移民安置和征地补偿等问题;积极开展重点已建工程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估。加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修复和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突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进一步加快生态问题严重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中西部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和塔里木河、黑河、石羊河等生态脆弱河流生态治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国家投入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逐步扭转我国与水相关的生态恶化的趋势。

五是拓宽水利社会管理的领域。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通过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提升水利社会管理水平,规范和约束社会行为,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十一五"水利规划计划工作,首先,要促进水利三大管理制度的建立。一是在水资源综合规划基础上,制定国家主要江河尤其是北方河流的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国家水权分配制度;二是在水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河流纳污能力,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三是在防洪规划的基础上,建立洪水风险管理制度,提高社会公众的洪水风险意识,规范人类自身涉水行为,提高全社会防洪减灾能力。"十一五"期间还要全面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要求,把维系河流健康作为流域综合规划编制的一条主线。在全面规划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和综合治理的同时,强化规划的社会管理内容,充分发挥规划在规范和约束社会行为方面的作用,全力提升规划的社会管理功能,使规划不仅成为项目立项审批的依据,也要成为政府水行政管理的准则。此外,要进一步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减少规划层次和规划之间的重叠和交叉,强化水利规划的法律地位,使水利规划更具有战略性、系统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成为水利发展和改革的蓝图和依据。

水利管理论文例8

1、农田水利市场化改革的推进

自1980年代初以来,农田水利改革的总体趋势是推进市场化,不断提高农业用水的市场化程度。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对水利工程单位进行企业化改制,与隶属的事业单位脱钩,这方面的改革起始于1980年代初,是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而启动的。1981年国家农委批转水利部《关于在全国加强农田水利工作责任制的报告》,要求对各类水利工程实行承包责任制。1985年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电力部《关于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开展综合经营问题的报告》指出:“全国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都要实行经费包干和经营承包责任制。由主管部门商情财政部门对水利管理单位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约留用的办法。各级主管部门对所属水利工程单位逐个落实工程安全,调度运用,综合经营等方面的经济技术考核指标和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并与之签订经费包干、经营承包合同。增收节支获得的效益,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利益挂钩,使其有责、有权、有利”,到1990年代初,水利工程单位与隶属的事业单位脱钩改革全部完成,水利工程单位转制为企业化经营。(徐小青,2002)第二、推动农田水利收费制度改革。经过企业化改制的水管单位,为了维持自身生存,不得不将原先主要是公益性的服务转变为成本核算基础上的经营性收费。为此,1985年国务院《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明确水费是水利工程单位的主要收入。1990年,水利部、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通知精神的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了水费标准。水费制度改革产生了两个后果:一是水价不断攀升,二是农业水费转为经营性收费项目。前者意味着国家将水利工程的管理成本转嫁到农民,后者意味着水利工程单位进一步与政府脱钩,转变为市场经济主体。第三、通过租赁、承包、拍卖等方式变更水利设施的产权或使用权,以此来盘活水利资产,缓和水利经费的紧张局面。据统计,截止1998年底,在全国现有的1600万处小型水利工程中,已有264万处进行了产权制度变革,其中实行股份合作制的39万处,进行拍卖的37万处,租赁的19万处,承包出去的169万处。(林万龙,2003)200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类,划定了不同类型水管单位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农田水利的市场化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

2、市场化改革的局限

市场化取向的农田水利改革,其着眼点在水利工程本身的经营机制上,忽视了这一机制得以运行的其他相关条件,从而使这种单兵突进式的改革遭遇到难以避免的尴尬。因为农业用水市场的建立除了水利工程单位要转变经营机制外,它还需要市场中的买卖双方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而目前,至少就买方来说尚不能算是合格的一极。卖方若想通过市场经营来维持自身生存,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水能卖出去,二是卖水的钱能及时收上来。就前者,不仅受自然因素影响极大,而且农户还有许多替代性选择,经营者完全无法预测;就后者,水利工程单位面对的是分散的农户,不要说农户是否合作放水本身就是个大问题,即使放水,收费成本也会高得让水利工程单位难以忍受。据笔者调查,许多水利工程经过市场化改制后,由于乡村组织的退出和农民合作灌溉的瓦解,其有效灌溉面积正在不断萎缩,甚至在干旱时亦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罗兴佐,2005;罗兴佐,2006;罗兴佐,2007)

二、农田水利建设筹资筹劳的“一事一议”制度

1、“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就是农民以村为单位,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与村民利益关系密切的公共品供给,由村民决定是否修建某个公共工程,修建在何处,如何修建,并由村民民主管理由“一事一议”筹借的资金。

“一事一议”首创于安徽省的税费改革。按照《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规定: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村提留被取消,用于农村公益性建设的公积金项目随之不复存在,再行筹集资金必须进行,“一事—议”;二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再需农民投劳进行农村公益建设,也必须进行“一事一议”。为规范“一事—议”的筹资筹劳,安徽省又制定了《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确定了筹资筹劳必须遵循“村民自愿、村民受益、量力而行、上限控制、民主决定、程序规范、使用公开”的原则,所筹资金和劳务必须“用于本村范围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等集体公益事业,并符合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使用事项”。《条例》还同时规定了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一事一议”的程序、所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安徽省“一事一议”制度的创新与实践为其他省制定相关制度提供了参考。如湖北省制定的《湖北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暂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收费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大量借鉴了安徽省的规定和做法。因此,可以认为,作为税费改革的—项重要配套措施,“一事一议”在全国各地具有相同的政策意蕴,即希望通过村级民主方式解决诸如农田水利等村庄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

2、“一事一议”制度的现实困境

自2003年安徽在全省实施“一事一议”,至目前“一事一议”作为全国农村公共品筹资的基本制度被推行,“一事一议”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显示,2004年,“一事一议”筹资费人均仅1.6元,按人均筹资15元的上限和议办一事匡算,真正开展了“一事一议”的行政村的比例,只有10%多一点。调查同时显示,筹资并没有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和“一事一议”的广泛推行而增加,与2003年的1.8元相比,2004年人均筹资反而下降了12.9%。即使是试点省的安徽,村级公益事业的兴办状况也不尽人意,实事求是地说,大多数地方根本就没有真正开展“一事一议”。可见,“一事一议”试图通过村级民主的方式来达到提供公共产品的目的,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致使许多本应开展的村内生产公益事业出现了停滞局面,路破、桥断、树倒、渠塌,在当前的农村已不是个别现象。(黄坚,2006)

之所以以“一事一议”来替代以前由乡村组织统筹共同生产费和农民“两工”(义务工、积累工)制度,是为了控制乡村组织借统筹共同生产费和农民“两工”而搭车收费,从而加重农民负担。“一事一议”的好处是因为目标(“一事”)明确,而使乡村组织不能挪用经费,但“一事一议”最大的难题是:如果有村民不同意大多数村民“一议”的决策,或者虽然赞同“一议”的决策,却不愿意出钱,乡村组织是否可以强制向不缴费的农民收钱,及是否有强制的手段。

简单地说,因为农田水利供给的社区内筹资,需克服社区成员的搭便车行为,就需要社区范围的“一事一议”具有强制力。而恰恰取消农业税后的“一事一议”制度,事实上并没有赋予多数人决定的法律和行政强制力,从而无法解决少数人拒绝缴费的难题。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流动频繁,村庄共同体正在快速解体,村庄舆论力量越来越不足以克服村庄水利供给中少数人搭便车的难题。因此,离开了带有公权力性质的法律或行政强制力,农田水利及其他公共品供给中的“一事一议”制度,很难真正有效地实施下去。

三、农业灌溉组织的农民用水协会

1、“农户用水协会”制度设计

“农户用水协会”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试图在乡村组织以外建立的非行政性农田水利的组织制度。

早在2002年国办转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就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以各种形式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的管理体制”,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指出“加快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对受益户较多的工程,可组建合作管理组织,国家补助形成的资产归合作组织所有”。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再次指出“鼓励和扶持农民用水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建设、使用维修、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2005年,水利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加强用水户协会建设的重要性、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将组织农户用水协会置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原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司长冯广志认为,小型农村水利改革“要以组建用水合作组织,明晰工程所有权为核心”。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所有”原则,组建用水合作组织,明晰所有权,是小型农村水利体制改革的核心。(冯广志,2001)

之所以国家希望通过农户用水协会这类社会性而非行政性的组织,来解决农田水利供给中的搭便车难题,是因为之前正是因为乡村组织的行政性,使乡村组织借农田水利供给,而搭车收取了很多不该收的税费,做了很多不该做也做不好的事情。正如冯广志所担心:首先,乡政府不行,因为它是政权组织。政府包办农村水利,容易使农民或者产生依赖心理,或者产生对立情绪。其次,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虽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代行“集体”职责,村内工程按“一事一议”原则协商办理,但它毕竟不是管水组织。(冯广志,2001)行政性背后有公权力的基础,公权力使乡村组织收费具有强制力。乡村组织的行政性及强制力,是农村税费改革前加重农民负担的罪魁祸首。正是因为乡村组织在农村公共品供给中容易出现加重农民负担的情况,税费改革的制度安排要求,乡村组织退出农村共同生产环节的事务。

但是,农村水利与乡村组织的地域性有关系,它是建筑在土地上的公共设施,具有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从而使私人供给不可行。在缺少国家投资的情况下,建设这类公共设施,需要由社区来组织其供给。这正是为什么农村税费改革以后的制度设计中,要强调建设社区组织的原因。

非行政性社区性组织的好处是,因其非行政性,其权力是私权力,这种社区合作组织就不能强迫社区成员做他们不愿做的事情,这样的以自愿为基础的合作,就可以达成最好的公共品供给均衡状态。但也正是因为非行政性社区组织私权力的性质,社区组织不能强制社区内成员的行为,从而使“少数”不去服从“多数”时,虽然是民主的水利供给决策,也没有办法实施。最终,在缺少公共财政基础上的水利供给时,农村社区也无力供给水利,从而使农村水利供给水平远远低于理想状态,并因此极大地损失了农民潜在的公共性收益。

2、“农户用水协会”制度的局限

农村水利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事务,仅就农田灌溉来说,就可以作以下一些划分,这些划分出来的不同类型的水利,具有相当不同的性质。从水利设施的受益范围来讲,有大中型水利设施、小型水利设施和微型水利设施。从水利设施本身的特征来讲,有排涝设施和抗旱设施之分。排涝设施往往因为外部性极强,而具有较抗旱设施更多的公共品特征。不能排涝,往往是所有农田受淹,而不能抗旱时,则可能只是水源条件更差的农田先被旱死。从水利设施使用的精细程度来讲,有漫灌、渠灌、管道灌溉,有过水灌溉、非过水灌溉。从农作物本身的特性讲,有需水量相对较少的旱作物灌溉,和需水量较大的水稻作物灌溉。从不同水利设施的关系来讲,有大中型水利设施之间的相互补充关系,或相关抵消关系的差异。

不同性质的农村水利,可以对应有不同的解决农田灌溉的办法。对于北方旱作物基础上的农田灌溉,因为缺少地表水,农作物灌溉依赖于深井,且旱作物需水量较水稻作物少,就使得北方旱作区可以通过打深井来解决农田灌溉的问题。这样,对于北方旱作区来讲,解决农田灌溉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筹措到足够的用于打机井的钱及如何解决机井的维护和使用问题。机井灌溉因为可以通过管道或较好的毛渠,将不交费的农户排除在灌溉受益的范围之外,而可以防止搭便车,并因此克服了农村水利中普遍存在的作为公共品的难题。

正是因为旱作物需水量较少,深井灌溉可以排除搭便车行为,而使北方旱作区的农田灌溉具有了效用的可分性和消费的排他性,从而使北方旱作区的水利可能通过市场化的改革,解决农田灌溉的困境。也使农户可能基于利益,而组织起来建立用水合作组织。事实上,水利部门所列举的成功的农户用水合作组织,大多是北方旱作区的例子。

而在南方水稻灌区,因为水稻用水量大,一般的水利设施无法解决灌溉中的搭便车行为,即在农田灌溉中,一些农户的灌溉无法阻止另一些不交费农户的受益,例如,从大中型水利设施放水灌溉,一些农户的农田在水渠边上,即使这些农户不缴费,他们的农田也可以得到灌溉(水渠渗漏或漫溢),这样,就总会出现不缴费的农户。一户不缴费,就会带动10户乃至更多户不缴费,最终,农户不再能够从大中型水利设施中得到灌溉。因为大中型设施灌溉所具有的“效用不可分性”和“消费非排他性”,而致完全依赖自愿的灌溉解体。

水利管理论文例9

1.1体现设计意图。满足设计要求是做好样板的前提。

1.2选用合格的材料。合格的建材是“样板”质量的保证,“样板”选用的材料,不仅要材性合格,而且还要注意规格、色泽及形体完整洁净等要求,尤其是装饰材料。

1.3选择合适的技术工人施工,这是样板成败的关键。在一般情况下选用技术水平中上的技术工人操作,容易把样板做好,在面上推广时也容易做到。若用一般技术工人操作,做出的“样板”水平低,无推广价值;但是用技术水平上等的技术工人,虽能做出高水平的样板,但在面上推广困难,无现实意义。

1.4在施工前向操作者进行技术、质量交底。施工前向操作者进行详细的技术、质量交底,是做好样板的重要环节,包括样板的名称、部位、使用的材料、技术、质量标准、操作要领等,使操作者做到情况明,要求清。

1.5组织质量专检人员评定质量等级。“样板”施工完毕后,现场施工项目部须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质量进行评定,一般在操作者自检合格后分别由项目部、项经部、公司质量科等有关质量员,项目经理或工程师鉴定通过,有些外饰面、油漆、装饰工程或由设计方或甲方指定的项目,应请设计方及甲方参加鉴定,特殊项目还要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样板一经鉴定通过,就应指导面上施工。

2.施工过程质量监控管理

2.1施工过程质量监控的作用与目的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是现场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有力的质量监控能使工程质量做到防患于未然,能控制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降低工程成本。

2.2施工过程质量监控的范围及重点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监控的范围较广,从设计图纸、原材料到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每一个环节都不能被忽视,熟悉和掌握监控的范围及重点,有利于事前采取措施,使质量处于预控状态,在一般情况下质量监控的范围及重点为:

(1)学习及会审设计图纸是质量监控的首要环节。图纸是施工的主要依据,因此,在施工前必须认真阅读,了解设计意图,因为一个不符合设计的产品是没有什么质量可言的。然而,按图施工是建立在学习与会审的基础上,要把学习与会审结合起来。会审不是简单地审查图纸差错,还要考虑是否有利于施工。在有些场合下,虽然设计是符合规范的,但由于施工较困难,为保证施工质量,需对设计进行适当优化,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规范的要求。(2)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监控是质量监控的关键环节。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而要对它进行监控。不仅要检查进场实物,还要检查质保书,看它的型号、规格、性能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还要根据规定做复试。对易碎、易潮、易变形、易污染的物品,在运输、堆放、安装过程等环节亦要进行监。

(3)抓分部、分项工程按规定规程施工是质量监控的主要环节。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是单位工程质量的基础,因而质量监控工作应把它作为主要环节来抓。

在按图施工和使用合格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前提下,工作的重点应放在抓规范、规程、规定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按工序进行控制,出现问题应立即纠正,把事故苗头消灭在施工过程中。监控应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交工前的产品保护,也是一项不容忽视的监控目标。

(4)关键部位、薄弱环节是质量监控的重点。单位工程的关键部位与薄弱环节是根据工程对象和队伍素质决定的,如框架结构中的梁、柱是关键部位,混合结构中的砌体和预制楼板安装是个关键部位,在装饰工程中,如大面积水磨石地坪,外墙大面积贴面砖,或内墙大面积贴墙纸等都可作为关键部位。薄弱环节有2种含义,一是新技术、新工艺,因是第1次施工,质量无把握,因此要重点控制;二是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如轴线位移、钢筋位移、梁柱不归中、混凝土施工缝位置不正且有灰碴、砌体粘结率差、预制板轧缝,以及渗、漏、沙、壳、堵等质量通病。对关键部位、薄弱环节的重点控制,只要方法对头、措施得力,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施工过程质量监控的方法与手段

质量监控对施工现场来说一般有事前监控、施工中监控和分项完成的监控。如对设计图纸、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的监控,应在有关分项施工前进行,这样能更好地实现事先控对于在施工中容易产生的质量问题,则应重点加强过程中的监控,做到随时发现随时纠正,真正做到把质量问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工程虽然已经完成,但离整体交工尚有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对产品若不注意保护,则产品的质量得不到保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还应实行监控,直到交工为此,如地面面层、油漆、表糊等等,这些属于分项完成后的监控。

质量监控的方法与手段,随着科学的发展必然会越来越完善,逐步走向系列化、科学化。然而当前我们应充分发挥传统和现有技术、质量管理方法,把它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达到监控目的。在实践中应抓好下列几项工作:

3.1技术复核。重点应放在定位、引测标高、轴线、各层标高、成品、半成品的选用。

3.2隐蔽工程验收。是监控的主要手段,凡属隐蔽项目,必须进行全数监控,如地基验槽、桩基、钢筋、地下混凝土、地下砖墙、防水层、平顶吊筋、保温层、暗埋、管线、电缆、下水道等。隐蔽工程验收应按有关规程进行。

3.3材料试验。对钢材、水泥、防水材料,除应检查出厂合格证外,尚须按规定抽样检验。砖可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其它一般材料检查出厂合格证。

3.4抽检。随机检查不受时间条件限制,容易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早,整改方便,提检频率也不受限制,是监控的一个有力手段。

3.5试水、通球检验。此项检验直接关系到使用功能,必须认真按规程操作严格把关3.6班组自检。班组自检是保证质量的根本,只有每个操作者在操作过程中认真自检,认真把关,质量才有扎实基础,因此要牢牢抓住,不应忽视。

3.7设置质量管理点质量管理点可用于多种环节,如推广新技术、质量难点、薄弱环节,要求达到高质量的分项等等,在质量控制的关键部位、薄弱环节上设置质量管理点,采取事前控制,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时看来是个薄弱环节,但由于事前采取了措施,设置了质量管理点,问题就迎刃而解,因此,设置质量管理点是质量监控的一个有力手。

4.质量验评管理

4.1查要细、面要广是正确评定质量的基础在质量评定中检查要细致,覆盖面要广,这是作出正确评定的基础。“细”就是要逐项对照检查,不能走马观花,不求深入;“面要广”就是不能见一当十,检查覆盖面要大。在班组操作时必须全数检查,质量部门检查时抽查面要大,不应低于评定办法的规定,否则评定的结果会缺乏代表性。例如在检查室内抹灰时,只查大间不查小间,只看大间阴阳角,不看小间管道后面阴阳角是否顺直;只查墙面平整,不查空鼓等是不细的表现;在多单元工房检查时,在一个单元的少数楼层检查几间内抹灰后就对整个工程的内墙抹灰评定质量等级,这样显然检查面不广,评定质量等级依据不足。

4.2分项评定是做好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的关键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是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又是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所以分项质量不能认为是个局部,不碍大局,应看到它能牵动全局,所以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是做好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5.结论

一个优质的水利建设工程,是实施严格且先进的质量管理的结果。一般来说它是通过施工前期的质量管理和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来实现的。因此,切实抓好水利工程现场质量管理是创造优良工程的关键。

参考文献

[1]李宇轼.工程监理概论[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9.10.

水利管理论文例10

国民政府时期,农田水利事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对于提高全国农业水平,保障抗战期间的军粮民食以及开发西部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关于国民政府时期的农田水利建设,至今只有少数研究抗战时期后方个别省份或地区农业的论文有所涉及①全面的,全时期的,全国范围的农田水利建设研究,则尚无人问津。笔者不揣浅陋,特此抛砖引玉,以求就方家。

一、国民政府时期农田水利发展的三个阶段

(一)抗日战争前农田水利事业受到重视

抗日战争前几年,为了复兴农村,国民政府开始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全国经济委员会成立伊始,除继续办理长江、淮河、汉水、赣江、并江北里下河、通海各港筑堤、浚河、建置闸涵以及河南省伊、洛、沙、颖各河建筑堤坝、桥涵和植树、护岸等工程外,复致力兴办西北灌溉事业。如陕西省的泾惠渠、洛惠渠、绥远的民生渠以及甘肃、宁夏两省重要水渠均于年内分别进行。泾惠渠的前身是春秋战国时的秦郑国渠,据称当时溉田4.5万顷,以后,年久失修,至清末因渠身罅漏,仅溉田200顷。民国初年曾议兴修,以工款无着未能兴工。1928年,陕西省政府与华洋义赈会合力筹备,将原拟第一期计划分为两部,上部筑堤河坝,凿引水洞,及拓宽旧石渠、土渠、修建跨渠桥梁等工程,由华洋义赈会担任,于1930年冬开工;其下部修总干渠、南北干渠、中白渠及其桥梁、涵洞、跌水、渡槽、分水闸、斗门等工程,由陕西省政府担任。至1932年夏,各项工程大部告一段落,约计用费140万元。据统计,1932年实灌地亩为8万亩;1933年增为32万亩,1934年增至42万亩。另据调查,1934年,泾阳一县,产棉价值在百万元以上。每亩地价由5、6元增至40元。“教育及地方事业均因以发展,人民渐形康阜”②。据经济委员会派往查勘工程

①侯德础:《试论抗战时期四川农业的艰难发展》,《四川师范大学学报》19S7年第6期;陈国生:《战时四川的农业改良与农村经济》,《抗日战争研究》1999年第4期;顾朴光:《抗日战争时期贵州农林牧业概述》,《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张奇、杨红伟:《论抗战时期中国西北地区的农业开发》,《甘肃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

②国民政府实业部《中国经济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四年续编)第8章,水利(H)3,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

实施人员报告,赴渠查勘时,正值棉花收获之际,泾渠灌溉不及之田,棉本仅高30公分,每亩最多只能收30斤,而泾渠溉及之田,棉本高至1公尺以上,每亩可收80斤,每亩产量之相差几及2倍。“该渠放水仅及二年,沿渠农民生活非复昔比,兴办水利之效显然可见”①。本渠农民因水利而得的利益,据1938年统计,已增加至600万元以上②。

绥远省民生渠于1928年冬以工代赈兴修,旋以赈款不敷,又由省政府向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贷借巨款。1931年,动用驻绥官兵4000余人协助工作,历时三载告成,用款70余万元,救济灾黎10余万口,全渠计长195华里,可灌田25000余顷,每年生产粮食250余万担③。

甘肃省各县开渠成绩以临洮县为最著,计开渠12道,可灌田57700亩;其余则皋兰等32县,计开渠213道,可灌田3602460亩;黄河沿岸设置水车者,有永靖等四县,车数达254辆,可灌田50440亩④。宁夏省境内水渠,计有云亭渠、汉渠、天水渠等10余条,已成工程长约1600里,灌田71万余亩,拟办工程尚有720里,溉田约可120万亩,需款约150万元,其中以云亭渠工程最为重要,该渠共长150余里,两旁灌溉区域约30余里或十五六里不等,可灌田20万亩,约需工费37万余元。1934年,经济委员会拨款20万元,其余由宁夏省政府自筹。经宁夏建设厅派员测量后,即由省政府派15路军士兵11700名前往开挖,全部工程分上下两大段,上段于1934年11月竣工,至下段工程因地冻改于1934年4月动工,旋亦完全告竣,举行放水典礼⑤。

华北的水利灌溉也有进展。1934年,华北水利委员会与河北省民政、财政、实业、建设四厅合组滹沱河灌溉工程委员会,计划筑堰开渠,兼用机械吸引滹沱河水灌溉农田。1933年10月20日开工以后,除1934年大汛期间停止工程外,进行顺利。1935年6月,工程全部告竣,并于6月15日举行放水典礼,计工程先后用款60万元,约可灌田38万亩⑥。

山东农田水利事业的特点是规模大、效益好、技术水平高。如疏浚徒骇河、万福河、洙水河、赵牛河、马颊河和东西泗河,土方共达58262568立方公尺,统共增加农业收入3341万元。山东还修建了王家梨行、齐河红庙、青城齐东马闸、蒲台王旺庄等四个虹吸淤田工程,使用抽水机从黄河中抽水进行灌溉,灌溉面积达8万亩⑦,这在当时恐怕称得上是先进的水利设施。凿井也有较大开展。如齐东县全县原有灌溉井不过100余眼,车井更属罕见。自1928年成立建设局,将凿井列入要政。1931年奉建设厅令由本县建设特捐下拨4500元作为凿井贷款额度。一、水车钻井每眼160元;二、钻井每眼120元;三、水车砖井每眼100元;四、砖井每眼80元;五、土井每眼40元,并由建设局第四科督率凿井人员帮助农民凿井,于是各种井数增加,至1935年,新凿井达1052眼,其中使用水车的达160眼⑧,占15.21%。

河南农田水利的重点是开渠和凿井。伊、洛二河,在洛阳偃师境内,辅夹并流,成为夹河区,东西长50里,南北广10里,中部低洼,河水倒灌,以致无岁不涝。1933年10月,两县征用

①《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四年续编)第8章,水利(H)3。

②沈雷春编:《中国战时经济志》,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5年版,第16页。

③中央党部经济计划委员会编:《十年来之中国经济建设》第20章。绥远省之经济建设,第3节,水利建设,南京扶轮日报社发行,1937年版,第4页。

④前揭《十年来之中国经济建设》第18章,甘肃省之经济建设,第7节,水利建设,第13页。

⑤前揭《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五年第三编》第8章,水利,(H)39,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

⑥《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五年第三编》第8章,水利,(H)32。

⑦根据国民政府财政部《财政年鉴》编纂处编纂《财政年鉴·民国二十四年续编)和冬腊月《财政年鉴·民国二十五年第三编》第8章数字计算。

⑧民国《齐东县志》卷4,政治志,水利,凿井。

义务劳工,自洛阳东西马庄起迄偃师岳滩伊河止,排挖泄水渠一道,长22公里,于1934年冬挖成。此渠完成后,左右1里以内之地,往岁被淹者4万亩,皆成沃壤,“每亩收获以八元计,年可出产三十二万元,即离渠一里以外之地,往年因土壤卑湿收成减色者,亦可年增十余万元”①。河南第一行政督察区督饬各县于临河地带开挖沟渠,引水灌田,全区共计开渠32道,可灌田地37035亩,“此于生产防灾工作,尤著成效”②。河南地属高亢,人民多凿井灌田,惟墨守旧法,水源不旺,为提倡新式凿井,河南省政府于1933年10月开办了凿井训练班,并由农林水利各机关及农村合作委员会长期组织凿井队,先后代农民凿成灌溉水井l621口,每井可灌田30亩。至凿井费用,凡派至各县所需旅费、运费、工资、工具,均由公家供给。人民仅出井内所用材料。每井约10余元至20余元。并由农村合作委员会介绍银行贷放凿井贷款,以利贫农。至1935年7月,全省各县已凿成模范井220口,普通井95722口③。“灌溉事业,有以机器吸水灌田者,有以筑坝设闸蓄水灌田者,河南均已举办”。如洛阳白马寺附近农田,地势高亢,不能引水灌溉。为了唤起民众注意科学水利,河南省政府于1931年设立灌田场,所有吸水机、引水渠、进水池等工程,于1932年已完成,并于1932年4月建筑水闸桥梁,添购水管机件,装有24匹马力柴油机1部,14匹马力柴油机2部,同时抽吸,每日可灌田220亩。铁道以南之地5000亩,每22天可灌遍1次。若加开夜工则半月可灌遍1次,征收水费,每亩年仅7角5分。固始大港口紧临淮河两岸,良田常因淮水暴涨,由港口倒灌,致遭淹没,遇旱又苦无水灌溉,1935年5月,该县设计就该处建筑石闸l座。同年10月招工建筑,1936年3月始告完成,计工程费17000余元,“从此十余万顷良田,尽得灌溉之利”④。

其他省县也纷纷行动起来,江苏省六塘河淤塞不通,年年泛滥成灾,江苏省建设厅征工开浚。1933年12月开工,1934年8月竣工,“开浚后,不独水灾可免,且获灌溉变通之利,两岸受益田亩有四百余万亩”。全省各县从1934年2月至6月共浚河道348条,长2247公里,共做土方2300万立方公尺,受益田亩约1334903余亩。浙江省温岭县旧有金清、玉洁二闸,因年久失修,河道淤塞,闸基损坏,因另勘地址,修筑新金清闸,并开河以利农田,金清港流域684.8平方公里均赖此闸灌溉。黄岩县西江流域均属平原,因潮水冲人,不宜种植,新建了西江闸,西江流域面积18420平方公里,均赖此闸蓄淡御碱,种植均便⑤。

在全国经济委员会统一规划下,各省修建大型水利枢钮成为可能。湖北省的金水建闸工程即为其一。金水为扬子江右岸支流之一,流域跨嘉鱼、蒲圻、咸宁、武昌四县,面积约480平方公里。流域内地势低洼,春冬则湖水流泄于江,夏秋则江水涨灌诸湖,而内灌之期,又在农田收获之时,致有良田约90余万亩,不能种植,每年损失农产价值数百万元。湖北省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拟筑坝以拒江水倒灌,开挖引河,装置泄水门,以宣泄内潦;建筑船闸,以利航运,只因经费困难,未见实行。1932年,全国经济委员会接管湖北水利堤工后,为堵闭金水,将坝顶筑至海平面以上31.5公尺,坝底平均宽120公尺;并就禹观山开凿泄水洞3道,装置治轴闸门3座,以调节湖水外泄;另又从禹观山至赤矶山,筑造横堤1道,以防阻江水泛滥。工程至1935年3月已全部告竣,4月28日举行落成典礼。该工程全部经费仅80余万元,但经济效益却异

①前引《十年来之中国经济建设》第15章,河南省之经济建设,第8节,地方水利建设,第5页。

②王光临:《五年来工作纪要》甲,沦陷前,1947年7月版,第3页。

③李仪祉:《十年来的中国水利建设》,《抗战前十年之中国》,中国文化建设协会1937年版.

④前引《十年来之中国经济建设》第15章,河南省之经济建设,第s节,地方水利建设,第8页。

⑤《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四年续编》第8章,水利·(H)51—52、60。

常明显。金水闸当江水盛涨,则闭闸以防倒灌江水;退落,则启闸以泄积潦,金水流域可免泛滥之灾,而旱洼之地悉可化为沃壤。据前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测量,可以增垦田亩面积为614平方公里,约合915000亩。“农品产量之激增,土地价格之涨高,尤难以数计”①。

(二)抗日战争时期农田水利事业持续发展

抗日战争时期,大后方的农田水利事业继续有所发展。四川省灌溉方面,1943年,设堰工管理处10处,统灌田5000万亩。并增设大型灌溉工程17处,增灌田210900亩。同时,在10县筑堵水坝,增灌田1万亩。工程费贷款,总计1.7亿元,完成大型灌溉工程11处,增灌田367580亩;完成计划增建小型堵水坝灌溉工程72座,增灌田124148亩②,共712628亩。西康省贷款兴办水利,雅安青衣裳渠,已完成放水,可灌田2800亩③,以及从雅安周公河开渠引灌,于1943年6月试行放水,预计收益田亩7500亩④。1943年动工的天全渠于1944年7月完成放水,计灌溉农田4800亩⑤。云南省与经济部合作,成立农田水利贷款委员会。1943年将原办之弥勒竹园坝、宜良龙公渠、文公渠、沾益松林坝四处如期完成,计灌田92760亩⑥。贵州省也设有农田水利贷款委员会,主持各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1943年已竣工20余处,受益田亩约15760亩。并另行举办惠水、涟江、贵筑、乌当、中曹司及安龙陂塘海子第二期工程,共可灌田35300亩⑦。陕西省兴修各渠至1941年年终,先后完工放水者,有渭、梅、汉三惠渠;1942年内完工放水者,有黑、褒两惠渠。另有洛、定、沣、胥四惠渠,于1943年终完工放水。“全省农田总计蒙灌溉之惠者,将及三百万亩。常年每亩平均增益食粮以五斗计,则每年增益总数,最低限度,当在一百五十万石”⑧。甘肃水利分河东、河西两部,河东水利,湟惠、洮惠、纳丰、溥济四渠于1943年完成,共可灌田100000亩以上;河西水利,1943年成立酒泉工作总站,及武威、张掖、敦煌各工作站。除兴筑肃丰(包括鸳鸯池蓄水库)、登丰两渠外,并已完成旧渠整理工程49处,受益田亩已达110万亩⑨。宁夏省灌溉工程自1942年后,续有改善,共增加灌地91000余亩⑩。1943年整理旧渠道11处,业已完工,共灌田223.9万余亩⑾。青海省地多山谷,灌溉困难,省政府积极进行水利事业,1942年度完成贵德县一、三两区下格河水渠。西宁县属镇海堡至杨家寨,东营子至杨起堡,韵家口至曹家堡各渠,亦均于1942年度勘测完竣,开始挖掘⑿。

(三)三年内战时期农田水利事业受到重大挫折

抗战末期,国民政府原本制订了胜利后恢复和发展农田水利事业的计划,但其后由于发动了反人民的内战,把大量经费用于内战军事,致使贷款发展农田水利的计划大部搁浅。如陕西省,1947年度原计划修建第二渭惠渠、清惠渠、冷惠渠、党惠渠及渭惠第六渠等五

①(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四年续编)第8章,水利,(H)31—52。

②国民政府行政院编纂:《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地方之部,第8章,四川省,第5节,水利,1944年版。

③前揭《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地方之部,第15章,水利,第3节,工作概况,西康省,1943年版。

④国民政府主计部统计局编:《中华民国统计年鉴》第5章,水利,第l节,农田水利,1948年版,第99页。

⑤国民政府行政院编纂:《国民政府年鉴》第三回,地方之部,第9章,西康省,第4节,建设,四、水利,1946年版。

⑥《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6章,水利,第3节,工程概况,云南省。

⑦《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中央之部,第L编,第16章,水利,第3节,工作概况,贵州省。

⑧《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地方之部,第19章,陕西省,第11节,水利。

⑨《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地方之部,第20章,甘肃省,第4节,建设,二、水利。⑩《国民政府年鉴》第三回,地方之部。第21章,宁夏省,第4节,建设,二、水利。⑾《国民政府年鉴》第三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6章,水利,第3节,事业概况,十七,宁夏省。

⑿《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地方之部.第22章,青海省,第4节,建设,四、水利。

项灌溉工程,“惟本年度农行未予核准贷款,经费无着,均未能兴工”,未收尾的工程也被迫下马。如涝惠渠已完成67%,清惠渠已完成85%,定惠渠完成57%,“以工款不继,物价屡涨,未能按照计划完工”①。贵州省的情况也如出一辙,“至于新办工程,原有桐梓等县十一处,因本年度农行对于新办工程不再贷款,只得一律缓办”②。由于国民政府内部腐败的加剧,在此时期,一些水利工程因质量低下而发生重大事故。如广东惠阳马鞍围工程是抗战复员以来全国最大的水利工程之一。该工程由农民银行贷款8.6亿余元,中央水利委员会贷放9000万元,广东粮食救济协会拨助1.4亿余元,广东救济分会拨助工粮1270吨,另由地方自筹3.7亿余元,并由省内各乡镇征雇民工,负责人力的供应,于1946年12月8日正式兴工,历时5个月竣工。1947年5月11日,由省政府主席罗卓英亲临主持竣工典礼。不意此项盛典刚刚完成,雨季即临。因该年雨水较多,此一徒有虚名的马鞍围,即告崩溃。围内田地约共150万亩,皆遭水淹。马鞍围人口共5万,无家可归者约2500人,横沙村灾情最惨,房屋尽被冲毁,片瓦无存③。

当然,在此期间,也有一些成功的水利工程,但如凤毛麟角。如新疆迪化和平渠水利工程,包括31公里长的总干渠1条,蓄水量5000余万平方公尺的蓄水库1座,长5000公尺引水渠1条,以及共长数10公里的分、支、农等渠10余条,大小闸口门数10个。全年灌水总量可达3000余万立方公尺,至少可灌溉农田10万亩。“这么一项艰巨浩大的工程,以我国一切水利工程的进度之前例而言,至少需两三年时间始能完成,但新疆省水利局却只用三个月时间便把它大部完成,而且开始放水。工程界人士都认为这简直是一个奇迹”。据估计,每年可因此项水利工程而增产米6万市担,小麦4万市担,杂粮35000市担④。

二、国民政府时期农田水利建设的特点

(一)统一水利行政,不断提升水利机构的地位

北洋政府初期,水政分掌于内务、工商两部,民国三年始成立全国水利局,而牵扯于两部之间,权责不专,经费无着。“以无通盘治理之计划,遂呈各自为政之形”⑤。“国民政府成立后,以内忧外患之迭乘,于水政之整理,未暇计及,以致机关重叠,政出多门”,“行政系统,于以紊乱”,“是以年来水旱交侵,几无虚岁”⑥。1932年7月,和黄绍竑于中央政治会议上提议,改组全国水利行政机关,统一水利行政。1934年1月,在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黄绍竑又提出统一水利行政以利建设案,获得通过,并经政治会议拟定《统一水利行政及事业办法纲要》和《统一水利行政事业进行办法》,于1934年12月1日执行。该纲要和办法的核心之点,即为集中事权,集中人才和集中经费。其主要之点为:1.中央设立总机关,主办全国水利行政事宜。2.各流域不设水利总机关,其原有各机关,一律由中央水利总机关接收后,统筹支配,分别办理。3.各省水利行政由建设厅主管;各县水利行政,由县政府主管,受中央水利总机关之指挥监督。水利关系两省以上者,由中央水利总机关统筹办理;水利

①陕西省政府秘书处编译室:《陕西省政府工作报告》,1947年1至6月,第167、16s页。②贵州省政府设计考核委员会:《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1945年,柒,建设,戊,农田水利,第86页。

③狄超自主编:《中国经济年鉴·1948》第3章,水利,太平洋经济研究社1948年版,第114页。

④《中国经济年鉴·1948》第3章,水利,第107页。

⑤郑肇经:《三十年来中国之水利行政》,周开庆主编:《三十年来之中国工程(下)》,台北京华书局1967年版。

⑥周开庆主编:《经济问题资料汇编》,台北华文书局1951年印行。

关涉两县以上者,由建设厅统筹办理。同时,加强领导,不断提升水利机构的位置。规定全国经济委员会为全国水利总机关,并规定:“原由国库负担之经费,拨归中央水利总机关支配,大宗工款并由中央水利总机关筹划;各海关水利附加税除已特定用途者外,一律拨归中央水利总机关作水利建设基金,并另借拨英庚款为材料专款”①。抗战开始后,水利事业进一步受到重视。1938年,经济部成立,接管全国水利,于部内设水利司。1939年,中央五届七中全会议决,水利专设机构。1941年,行政院于院内设水利委员会,统一水利行政。该会直辖水利机关有导淮委员会,掌理导治淮河一切事务并处理有关之公地新涸地及受益地亩等;广东治河委员会,掌理广东全省河流之疏浚、筑堤、建港开埠及一切预防水患发展水利筹款施工事宜;黄河水利委员会,掌理黄河及渭、洛等支流一切兴利防患施工事务;扬子江水利委员会,掌理扬子江流域一切兴利防患施工事务;华北水利委员会,掌理黄河以北注入渤海之各河湖流域及沿海区域一切兴利防患事务。在各省则成立水利局,在各县则成立水利委员会作为省、县专设水利机构。1940年1月9日,国民政府颁布《水利建设纲领》,其第一条提出:“水利建设以祛除水患,增进农产,发展航运,促进工业为目标,并力求科学化”;其第三条指出:“为增进农产,应注重灌溉排水及土壤之改良与保护”。把农田水利建设放在了重要位置。该纲领还明确了抗战时期农田水利建设的重点,“西南西北农田灌溉,应力谋发展,以足民食”。这对于坚持抗战,建设大后方,满足军粮民食,具有重要意义。

(二)因地制宜.开辟多种筹款渠道

对于不同规模,不同地区,不同技术要求的农田水利工程,国民政府采取了中央拨款、中央贷款、各省贷款和地方筹款等四种不同的方式。

1.中央拨款,又分两种情况。(1)规模过大,技术难度过高的工程。如陕西大荔县洛惠渠,涵洞共长3377公尺,为国内最长的水利隧道工程。工程费用共计3015093元,也为农田水利工程之最,因此由中央拨款完成。(2)西部贫困地区。如宁夏云亭渠水利工程,1935年由全国经济委员会拨助工款20万元,交宁夏省政府筹划兴办②。甘肃省水利工程,一向由中央协助办理,对于河西水利,从1943年起,中央年拨专款l000万元③。

2.中央贷款。全国经济委员会统一全国水利行政后,根据国民政府颁布统一水利行政事业进行办法,自1934年度起,年列中央水利事业费600万元。全国经济委员会在未经指定综揽全国水政之前,原举办的水利事业,如西北灌溉工程,湖北水利堤工事宜及各项测量试验工作以及各水利机关呈准就海关税收附加专款或由庚子退款借拨材料举办的水利事业,均仍照案继续进行,不在前项方案范围以内,此项专款约计数百万元。两项合计共约1000余万元,相对于全国水利事业,这些款项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为了发展农田水利,国民政府采用了贷款的方法。1942年1月,新成立的水利委员会与主持农业贷款的中中交农四联总处,洽商联系办法。5月1日,行政院指拨农贷经费,确定为各县农田水利贷款非营业循环基金。经水利委员会与四联总处会商,将1942年中央所拨基金1500万元,酌为配拨济用。1943年,中央共拨贷款基金3000万元,“此项贷款,每年应缴还本息及收入之水费,亦经列入国家预算,以资

①《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四年续编》第1章,第3节,水利行政之现况,(A)29。

②《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五年第三编》第8章,水利,(H)38。

③《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地方之部,第20章,甘肃省,第4节,建设二,水利,丑、河西水利。

平衡"①。1944年,农田水利工程继续向前推进,除陕西洛惠渠,绥远、宁夏整理旧渠及甘肃河西水利由中央拨款外,余均以贷款方式处理。本年,中央共拨基金5200万元,悉经分配各省作为贷款垫头。中央贷款兴修水利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果。1942年,浙江省政府与中国农民银行签订大型农田水利贷款320万元,连同前水利委员会代拨二成垫头80万元,合计400万元,兴办云和县惠云渠,龙泉县安仁渠,庆元县大畈烊,泰顺莒江等规模较大的农田水利工程,均于1943年1月起次第兴工,除莒江外,其余工程均于1943年内完工,实拨贷款法币344万元,灌溉面积约14000余亩,竣工迅速,提早收效。而且完工后的1944和1945年,正逢浙江省连年干旱,而贷款工程区域内的农田岁庆丰登,收成倍于往昔,效果显著,颇得社会好评与农民信仰。“于是一时蔚然成风,嗣历年各地办理农田水利,年有增进,贷款工程实收倡导与示范之功,而奠本省兴修农田水利事业之始基”②。

3.各省贷款。如广东省,“除巨大工程由政府负责办理外,在此期内,仍以官督民办为主,组织各县水利协会或灌溉生产合作社兴办地方水利事业,指定省行年拨专款二百万元,依照广东省小灌溉工程贷款办法大纲之规定贷款,以建设厅农林局为技术辅助机关,求全面之开展”③。云南省则与经济部农本局联合贷款,“由局方放款一百五十万元,省方自筹五十万元,作为办理云南农田水利工程放款基金,并由双方合组云南省农田水利贷款委员会,办理工程实施及贷款事宜”④。

4.地方自筹。如浙江省从1939年至1947年通过征收水利特赋,受益田亩摊派,拨借积谷和自筹工赈物资,以工代赈等方式筹集资金兴办水利工程30项,受益田亩达1532060亩⑤。广西省亦有一定成效。

(三)中央、省、县结合.大、中、小型并举

国民政府在推动农田水利事业的过程中,注意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水利建设纲领》第18条规定:“全国各主要水道支干流之治本,运河及港湾之开辟,大规模灌溉水力发电及其他有关两省市以上之水利建设,由中央政府主办之,次要航道之开辟,及灌溉排水等工程,由地方政府主办之,小范围农田水利,及水力发电,由政府鼓励人民办理之”⑥。

大型水利工程由于用款巨大,技术含量高,在当时条件下,必须由中央政府主办。如陕西洛惠渠,自1934年开工,至1937年6月,先后完成总干渠21公里,干渠80公里,及主要建筑物如大坝、渠、闸、渡槽、涵洞、桥梁及第一、二、三、四号隧洞。其第五号隧洞因穿越钱镰山,遭遇涌泉及流沙,进行异常艰难。至1937年底,约完成全长4/5,前进愈深,沙层愈厚,水量也愈旺。在1938—1941四年中,曾试用各种工作方法,然而因为机器和财力均感不足,收效甚微。1941年9月行政院水利委员会成立,选请中外专家研讨改进方法,最后决定改用工作井及工作洞方法。先开试验段,渐有成效,用人力克服天然障碍,于1946年11月全洞贯通,连同北段旧洞共长377公尺,为国内最长的水利隧洞工程。在将战前完成的各渠道及建筑物加以整理后,于1947年9月9—11日试行放水3天,经过良好,据估计,每年可增产小麦10万市石,豆谷杂粮75000市石,棉花750万市斤。此项工程历时14载,工程费用折合战前法币,共计3015093元,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在财力上,都是地方政府难以胜任的。

①《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中央之部,第l编,第]6章,水利,第3节,工程概况.第3页。

②浙江省银行经济研究室:《浙江经济年鉴》第8章,水利,1948年印行,第355页。

③广东省政府编:《广东年鉴·民国三十年度》第11编,水利,第6章,灌溉,(盈)100,1942年版。

④张肖梅编:《云南经济》第14章,N.10,1942年版。

⑤据《浙江经济年鉴》第327—331页数字计算。

⑥《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5章,第2节,第293页。

在抗日战争时期,由于各大河流全区或下游沦于敌手,故仅能致力于后方各省水利事业的发展。由于中央的大力支援和各省的辛勤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其中以四川最为显著。1941年,四联总处贷给四川省1700万元,兴修新旧工程,计大型堰渠15处,小型塘坝1000余处,后因工料费用高涨,原定预算,已不敷用,1942年春,增拨贷款900万元,水种局积极努力,昼夜赶工,所有各处工程,均得于五、六月间一律完工放水。已经灌溉面积约计70余万亩。依照预计估算,可能灌溉面积,总计可达250余万亩。在成绩的鼓舞下,四川水利局继续致全力于农田水利事业。“一切设计规划,以及各工程处、工务所之工作,均称努力,经全部勘察测量设计完毕之工程,凡十余处”。1942年,四川省将征实超额完成的3000余万元法币,全数拨作兴办农田水利事业之用。自1941—1947年6月,四川省共完成水利工程24处,受益田亩410978亩①。

大后方其他省的农田水利事业也有较大的开展。如陕西省横山县,是一个小县,农户不足1万。该县县长王俊让,从1941年至1942年,躬亲筹划,领导民众,集资自行举办小规模水利工程,前后凡共26处,颇著成效。共可灌田35558亩,用款263502元,每亩工程费用仅及7.41元,平均每亩收获粮食以1市石计,年可收获3万余石,“可谓费省效宏”②。

为了调动各省、县兴办水利事业的积极性,1935年4月,国民政府曾颁布兴办水利奖励条例和兴办水利给奖章程,后认为,由于水利事业的发展,各该条例、章程,已多不尽适用,且原定奖励事宜偏重河工修防及捐募款项,亦有修正之必要,于是另行拟具兴办水利事业奖励条例,于兴办水利者予以重奖,于1943年7月29日公布实施。此后,很多省都出现了大型和小型水利工程并举的局面。为了进一步推动各省普遍兴修小型农田水利,1943年,国民政府颁布《非常时期强制修筑塘坝水井暂行办法》,通饬各省施行,积极筹划各省发动民力,大举兴修。并由中国农民银行贷款协助广东、广西、湖南、贵州、福建、江西、甘肃、陕西、河南、湖北、四川等省推进灌溉工程建设,共贷放小型工程费6000余万元,推进工程约6000余万市亩。与此同时,农林部通过举办示范工程,直接指导农田水利建设。1943年,农林部分别在川东、川北设立防旱督导站工程队,办理巴县、江津等县小型工程,灌溉面积37000亩;黔西防旱督导站及工程队,办理安顺等县工程8000余亩;第三工程队办理四川南溪等县工程4000余亩;第一测量队办理四川巴县蓄水库工程5200余亩。农林部并通过拨款、贷款、督导等方法,协助各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作。1943年,拨发小型农田水利工作督导费145万元,协助福建、广东、甘肃、山西、湖南等省,督导民众自动兴修,并介绍贷款,计推动小型工程130余万亩。1944年,复拨各省施工督导费570万元,并于四川、湖南、广西、江西、广东、福建、贵州、湖北、浙江、陕西、甘肃、河南、新疆、山西等14省,另筹垫头贷款1900余万元。同时,与农民银行洽筹小型农田水利贷款8900余万元,由农行统筹贷放,分配于四川、西康、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广东、福建、江西、安徽、浙江、河南、陕西、山西、甘肃、宁夏等17省。并依照《非常时期强制修筑塘坝水井暂行办法》,订立各省1944年度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作纲要,推动各省督饬普遍兴修③。

①《中华民国统计年鉴》第5章,水利,第l节,农田水利,第100.98页。

②陕西省政府统计室编:《陕西省统计资料汇刊》第3期,1943年版,第265页。

③《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2章,农林,第6页。

各地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都程度不等地产生了经济效益。如湖北省,至1944年,据已报验的21县,共完成水井1213口,堰坝1424座,蓄水库29座,沟渠969道,涵闸4座,池塘1245口,堤垸13座,水车935架,受益田亩292590亩①;湖南省于1941年11月调遣专员督修各县塘坝,至1942年4月,计已修建完成之塘17543口,坝548l座,灌溉面积16152755亩②。

三、农田水利的成效及其意义

国民政府发展农田水利究竟取得了多少实际的经济效益,据国民政府统计:“三十一年农田水利已完工程,共用款3l374814元,灌溉面积达517400市亩,共计增益13982万余元”③。每亩约增益270元,与当时粮价每石200元相较,每亩约增产粮食1.35石,可见,1942年,因发展农田水利而增产的粮食约为70万石;自“二十一年十月至三十二年十月,完工放水工程已达八十处,计可灌田八十二万四千五百五十五市亩”④。其中以甘肃为最多,达38处,可灌田557565亩。如按陕西标准“每亩平均增益食粮以五斗计”⑤,则增产粮食约41万余石,“自三十二年十月至三十三年十月,各省灌溉工程完工放水者,已达二十四处,计可溉田三十二万六千五百四十八亩”⑥。其中四川省占12处,共溉田167978亩,按四川每亩增益400元,每石粮价200元计⑦,每亩可增收粮食2石,全国共可增收粮食65万石。至此,1944年,因发展农田水利,每年后方19省可增加灌溉面积1668503亩,增收粮食176万石,约合264万市担。但以上所估计的只是中央所拨款与贷款的大型水利工程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至于各县所举办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国民政府另有统计。

①《国民政府年鉴》第三回,地方之部,第6章,湖北省,第5页。

②《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地方之部,第7章,湖南省,第93页。

③《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5章,水利,第3节,工作概况,一、发展农田水利,第300页,“三十一年度农田水利已完工程经济价值表”。

④《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6章,水利,第3节,工程概况,第3页。

⑤《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地方之部,第19章,陕西省,第11节,水利,第285页。

⑥《国民政府年鉴》第三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6章,水利,第3节,事业概况,第2页。

⑦据《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5章.水利,第3节,工作概况,一、发展农田水利,第300页,“三十一年度农田水利已完工程经济价值表”,“四川”,“每石售价100元”,“灌水后每亩可增益400元”。

水利管理论文例11

水利工程项目作为一项的公益性工程,通常情况下以国家投资为主,这种投资形式建立在国家在水利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上,虽然项目本身没有直接经济效益作为回报,但有国家的投资资金作为保障,因而地方政府与建设单位对于水利工程的建设都积极争取。但是,水利项目的争取热情只体现在申请国家投资资金方面,而后续的建设程序往往“只打雷不下雨”,计划做得很完整,执行力度却永远跟不上。在施工过程中,某些审批手续能减就减,这种只追求速度、忽视建设质量的管理模式漏洞百出,影响了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验收。

1.2有待完善的管理体制

新时期的水利工程建设不仅具有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的功能,还是地方水产养殖和旅游观光的一部分,在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方面越来越突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削弱了其功能的发挥,无论是国家管理的社会公益,还是地方行政管理的成产经营,都受到了影响。由于管理范围及管理权限得不到明确,不仅在水价核定、水费计收等利益分配问题上矛盾重重,也造成防洪排涝执法管理权限错位、水政和渔政的执法管理权模糊等一系列问题产生。

1.3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管理人员的素质影响着管理水平的提升。我国虽然将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改革工作纳入规划中,但自上而下的改革方式使得基层的水利工程管理部门没有太大的改变。有些基层水利工程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受传统管理制度的影响太深刻,过多的依赖上级领导指示,不积极、主动地参与管理工作,这与新时期的管理思想相背离,影响着管理效率的提高。而在对待老化失修或者坍塌严重的水利工程时,管理人员“不接到上级通知不行动”的管理态度加剧了水利工程的安全隐患,从而使防洪等工作的压力也相应增加。

2提高新时期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的途径

2.1更新管理理念

长期的水利工程建设实践证明,落后的管理模式是制约管理水平提高的根源。而由于基层水利工程建设延续传统的管理方法,一些问题无法有效解决,不仅影响管理水平的提高,也制约着工程质量与进度。要想改变这一现状,首先就是改变管理模式、创新管理理念。“创新”是各行各业都不断追求的方向,唯有“创新”才能适应社会不断发展的节奏。对于水利工程管理而言,“创新”可以从根本上改变落后的管理模式,帮助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因而水利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就应当尽量在日常的工作中培养全新的管理理念,以新的理念为引导,走上管理模式的改革创新之路。除了创新理念以外,还应加强技术改革,利用计算机数据库推进信息化管理,同时积极学习国外的新管理方法,实现管理模式的根本改变。

2.2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管力度的全面加强

首先,完善管理机制与建设程序。促进科学管理水平的提高是施工单位发展的第一要务,因此,要积极建立管理机制与规划审批制度,完善建设程序,为管理水平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一方面,要积极宣传,让管理人员认识到合理规划和布局水利工程的重要性,完善工程设计与施工方面的建设程序,并按照计划开展申请、审批、施工、验收交付等工作,从而实现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另一方面,无论是工程地点的申报、投资、投工等问题,还是工程的规模、受益范围以及效益等方面,都应该按照规定详细说明,在得到县级以上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之后,方能开工。其次,严格把关工程招标和设计资质认证,落实相关制度。水利工程是国家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国家划有专门资金来确保水利工程的顺利开展。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工程的招标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工程招标制度,招标办引进竞争机制,组织3家以上具有施工准入证的建设单位,从施工经验、投标诚意、人员规模等方面综合考虑,择优选取施工建设单位。期间要落实工程招标的各项制度,避免在工程建设中出现的现象。另外,也要重视对设计资质认证的把关,为了避免不正当渠道取得工程设计权利的现象出现,地方政府要依据工程规模的大小为来聘请设计人员,没有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将不纳入考虑范围内。最后,建立监督制度。监督制度保障工程质量的又一要素,也是水利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应该将监督制度配合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一起,从审计、财政、纪检、水务等方面开展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工作,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尽量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产生,同时建立起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严格的奖励与惩罚。工程竣工后,上级水政主管部门要以建设单位的竣工报告为主,采用施工材料与实地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完整而细致的验收工作,同时做好完整的材料备案工作。还可以将新建的工程集在一起评选出“优质工程”,营造工程建设的良好风气。

2.3加强管理队伍的建设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来实现水利工程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比如实地考察、培训讲座及内部交流等等,通过管理人员自身素质的提升来推动管理队伍整体的管理水平。在这种多样化沟通交流的环境下,不仅能够提高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还能够使人际关系更融洽,丰富企业文化,建成一支专业、凝聚力强的高素质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