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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保护主义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17 18:09:30

贸易保护主义论文

贸易保护主义论文例1

1.贸易技术壁垒产生的历史并不悠久。GATT/WTO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关税保护和关税减让原则,它要求成员方只能通过关税来保护本国产品,而不应采取其它限制进口的措施,还要求各成员之间应通过关税减让的谈判逐步降低关税。从GATT/WTO的有关八轮多边会谈的结果来看,这一原则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遵守:成员方的平均关税大幅度降低,目前发达的成员方与发展中成员方的平均关税分别仅为3%和11%。但是,随着关税的大幅度降低,又出现了形式多样的非关税措施。在非关税措施中,如果采用直接的数量限制等手段来保护本国市场,不仅会受到舆论的谴责,而且还会受到其它成员方的报复。因此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转而寻求一种更高明的替代措施。技术壁垒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并大行其道。

2.近年来,由于科学技术飞速地发展,技术贸易以及技术密集型商品或者技术相对含量较高商品在国际贸易中所占有的份额越来越大,国际贸易中涉及到的各种技术问题变得更加广泛和复杂,与之相关的贸易磨擦也大大增多,因此把技术标准或法规用作阻止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的措施就被一些国家和地区广泛地利用。

3.随着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各国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选择性增强,对商品和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对商品款式变化更敏感,对卫生、安全及环境指标的要求更加严格,这使得技术壁垒问题更加突出,目前盛行的绿色壁垒就能说明这一点。

4.贸易技术壁垒本身所固有的特性,使之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好武器。贸易技术壁垒有以下特点:(1)形式上的灵活性。由于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各国技术政策差异明显,各国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各国制定的技术标准越来越高、技术法规越来越严格。技术壁垒也随之更加苛刻,层出不穷。随着国际市场上竞争的加剧,一些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往往有意识地利用标准作为竞争的手段,把标准的差距作为贸易保护的措施,特别是更广泛地利用安全、卫生标准作为限制进口的武器。(2)名义上的合法性。技术壁垒往往披上合法的外衣,借WTO的《贸易技术壁垒协定》中若干规定,打着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或保护生态和环境的旗号,行保护贸易之实,转移人们的视线。(3)内容上的广泛性。贸易技术壁垒名目繁多,不仅涉及到初级产品,而且包括各种中间产品、制成品;不仅涉及到有形商品,而且还包括金融、信息等无形贸易产品;不仅涉及到商品的开发、生产、加工过程,而且还包括包装、销售、消费等过程。(4)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公平性。在国际技术贸易市场上,目前发达国家处于垄断地位,发达国家在保护本国消费者利益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的技术标准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由于这些标准是主要根据发达国家现有的生产技术水平制定的,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往往是难以达到的。这些貌似公正实则不公的标准,势必使发展中国家的商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技术壁垒这些特性,使其更容易成为关税和直接非关税壁垒的“替身”,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一张王牌。

二、贸易技术壁垒的类种

1.复杂多变的技术标准。一些国家对进出口商品规定了极为严格和繁琐的技术标准,既有产品标准,也有通用技术语言标准、试验检测方法标准和安全卫生标准;既有工业制成品、农产品标准,也有原材料、半成品、外购件标准;既有产品质量、性能标准,也有产品包装、贮存和运输标准;还有工艺标准,等等。这些标准总是随着快速提高的技术水平而不断变化,因此其不确定性很大,往往使出口国、出口商难以应付和适应。

2.名目繁多的技术法规。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互联系又有区别。技术法规是包含或引用有关标准或技术规范的法规。它所包含的内容涉及到劳动安全、环境保护、卫生与保健、交通规则、无线电干扰、节约能源与材料等。目前美、日、德、法等发达的工业国颁布技术法规种类繁多,涉及面广。技术法规不像技术标准那样可以互相协商。技术法规一经颁布即强制执行。故在国际贸易中构成了比技术标准更难逾越的技术壁垒。

3.繁琐苛刻的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一些国家对商品的包装和标签也作了苛刻繁琐的规定。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这些规定,否则不准进口或禁止在市场销售。例如,美国等国禁止利用干草、稻草、谷糠等为包装材料。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包装材料只有在提供消毒证明的条件下,才允许使用。英联邦的许多国家,要求提供包装材料的产地证明。德国和法国则禁止进口外形尺寸与本国不同的食品罐头。

标签是附在商品或包装容器上的说明和图样。其内容一般包括:制造者、产品名称、商标、成分、品质特点、使用方法、包装数量、贮藏及应注意的事项警告标示以及其它广告性图案、文字等。标签可以采用纸条或其它材料制品的形式,也可以将说明和图样直接印在包装容器或商品上。许多国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向消费者提品质量和使用方法的信息,对商品标签作了严格的规定。例如进入美国市场的电器产品必须获得"UL"标志。加拿大对于进口食品和食用消费品规定必须以法文和英文标明品名,并在商品的明显地方标明商品的重要性、名称和外国生产者或加拿大进口商的名称和住址。澳大利亚进口各种服装,规定商标上必须注明原料成分,标明适合穿用者的年龄及身材,还有洗涤方法和生产国别等。据统计,目前已有50多个国家或地区已颁了各自的环境标志图形。

4.多种类型的认证制度。在国际贸易中,不仅技术标准与法规能构成贸易的技术壁垒,而且各国认证制度的差异也能构成贸易的障碍。国际贸易对产品认证、实验室认证、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认证以及环境管理系列标准的认证等十分重视,有些国家限制没有经过认证的商品进入本国市场,有认证的商品则可以享受免检的礼遇,特别是经过国际上有权威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商品,信誉好、销路大、售价高。未经认证的商品,即使其质量具有较高水平,但是也很难进入国际市场。即使进入国际市场,也只能低价销售,得不到购买者的信任。因此认证体系的审核注册成为近年来影响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实施标准化战略,跨越贸易技术壁垒

随着中国加入WTO的脚步越来越近,针对中国的关税将大幅度降低以及直接的非关税壁垒将大量减少,而贸易技术壁垒将逐渐增多,对我国的对外贸易的影响会越来越大。因此,必须尽早采取相应的对策。笔者认为,大力推行对外贸易工作中的标准化特别是国际标准化战略,是跨越技术壁垒的有效措施。

(一)认真研究和积极推广使用国际标准。国际标准是世界各国协调的产物,它反映了国际上普遍达到的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代表着一定的质量水平,得到各国的认同,成为国际级别上的协调标准和处理贸易纠纷的重要基础。国际标准有取代国家标准的趋势,因此采用国际标准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主要条件。另外积极地推广采用国际标准,能够及时了解国际先进技术,提供技术改造的方向和目标,推动相关技术的进步,从而达到改善商品质量目的,从长远来看,这才是突破技术壁垒的根本途径。

贸易保护主义论文例2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论支持

为了使贸易保护措施“合理”、“合法”和更具隐蔽性,西方贸易保护论者积极寻求和提供理论依据。因此,与此相关的贸易保护理论,便成为新时代具有代表性的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

(一)新福利经济学

新贸易保护主义为什么日益具有表面的合理性?增进国民福利是其最大理由。以庇古为代表的旧福利经济学家认为,单靠自由竞争不能达到最大的国民收入量,需要国家干预。国家对边际私人纯产值大于边际社会纯产值的部门征税,使经济福利增加,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1939年卡尔多提出了福利标准或补偿性原则的问题。此后,希克斯、西托夫斯基等人对福利标准和补偿性原则问题继续进行探讨。新福利经济学继承了庇古方法论基础和“最大社会福利”原则,但指出帕累托最优的条件未必存在于现实中,因为增加一部分人的福利的同时可能意味着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受损。为此。新福利经济学提出补偿性原则,即增加社会福利允许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只要增加的福利在补偿损失之后还有剩余。政府在其中应采取适当政策使受损者得到补偿,如对受益者征收特别税、对受损者给与补偿金,使受损者保持原有地位。补偿原理在美国贸易政策上的实际运用便是在立法授权总统或贸易代表降低关税的同时,又设立了某些“保护”条款或免责条款。

(二)地区主义新贸易保护理论

这种理论以蒂姆·朗和科林·海兹为代表。蒂姆·朗和科林·海兹认为自由政策存在着自身固有的缺陷,在当今世界环境下,自由贸易政策所带来的问题比其期望解决的问题更多。例如,自由贸易政策本欲提高经济效率,增加就业,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世界经济的增长,但带来的却是过度竞争,导致全球失业人数的增加,居民平均生活水准的下降和世界经济增长的缓慢。又如,自由贸易政策本想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增加世界经济蛋糕的规模,并认为这一结果一旦产生,世界便可能有更多的东西分享,其中的一部分会流向贫穷的国家,缩小世界不平等现象,但带来的却是一些发展中国家为短期利益掠夺性开采资源,廉价出口,国家通过削减社会开支来鼓励出口,造成相对贫困的扩大。再如,近20年来,世界环境的急剧恶化与自由贸易政策导致的全球贸易迅速扩大,以及自由市场自身没有能力把环境损失计入贸易成本有着重要的关系。由于自由贸易政策存在着缺陷,因此要实现经济、公平和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就必须放弃自由贸易政策,由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所取代。

他们认为,实行地区性贸易保护主义后,既可以利用本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福利,又可以改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结构中的不利地位,同时也可以保护环境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新贸易保护主义还主张为使地区经济发展,实现贸易平衡和保护世界环境,一国需要根据预期的出口量控制进口量并且要使两者严格平衡,并制定高标准的进出口限制规则。

(三)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新贸易保护论

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学说源于两位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的要素价格均等化说。他们认为,国际贸易是因各国生产要素禀赋不同导致的生产要素价格差异所引起的,但是国际贸易反过来也会影响生产要素的价格。他们认为,国际贸易最重要的结果是各国都能更有效地利用各种生产要素,生产要素在供求关系的影响下,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使各国的要素价格趋于均等。以劳动力这一要素为例,假设有甲、乙两个国家,甲国劳动力资源丰富,资本稀缺,即在甲国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会较低,资本的价格会较高;乙国劳动力稀缺,资本丰富,即在乙国劳动者的工资会相对较高,资本价格会相对较低。如果两国之间没有贸易往来,处于完全隔绝状态,则各种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将是最低的。若存在自由贸易,甲国将会集中优势力量生产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并用以交换乙国的资本密集型产品,这种交换的结果会导致甲国劳动力的需求相对增加,劳动力价格上升;反之,资本密集型产品需求相对下降,资本的价格会相对下降。如此反复下去,在国际贸易的影响下,各国生产要素价格会自动趋于均等。

生产要素价格均等化学说的提出最初并未在贸易保护方面得到运用,然而在20世纪90年代,随着一些发展中国家出口事业的迅速发展,西方各国国内主张对这些发展中国家实行贸易保护的呼声日益高涨,该理论就成为西方工业国进行贸易保护的理论工具。法国著名经济学家莫里斯就是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新贸易保护论的倡导者,他认为,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如果西方国家不对发展中国家实行贸易限制,将会造成发达国家工人的工资水平向低收入国家的工资水平看齐,从而导致发达国家生活水平的下降,因此发达国家应该对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性产品实行贸易限制。欧美等发达国家也持有这种观点,据美国经济政策协会机构估算,仅北美自由贸易区协议的签订就使美国失去50万人的就业机会。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受到低增长和高失业率的困扰,增加了大工业的保护,抵制发展中国家的进口,1993年发展中国家将近1/3的出口产品受到发达国家的配额制和其他非关税壁垒限制。

(四)环境优先新贸易保护论

由于近20年来全球工业化加速,致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化。国际社会对环境问题以及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关注和重视导致诸多国际公约的产生。各国政府也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希望政府通过对自由贸易政策的干预,实现保护自然环境、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在此背景下产生了环境优先新贸易保护论,它主要表现为借保护环境为名来限制商品的进口。其主要论点是:由于生态系统面临巨大威胁,在国际贸易中应该优先考虑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为了保护环境,任何国家都可以采取保护措施,限制对环境产生威胁的产品的进口。同时,企业要将保护环境所耗费的成本计入产品价格之内,这就是环境成本内在化。事实上,进口国还主要采用以技术壁垒和环境壁垒为核心的非关税壁垒措施,以保护环境、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健康安全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评析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基于人文化的贸易导向

新贸易保护主义主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人类通过生产实践活动改变着自然,通过劳动过程来完成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然而,在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中,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人类在向自然索取物质资料的同时也在破坏着环境。因此,为了使人类和自然和谐发展,人类必须学会预见人类行为对自然界的影响。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环境优先论就是倡导人们保护环境,当贸易的发展威胁到环境的时候,要优先考虑环境。绿色技术壁垒就是新贸易保护主义用来贯彻其理论导向的重要手段。一些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借口,凭借其经济和技术上的优势制定了一系列苛刻的环保措施和高于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的环境质量标准,以此来作为市场准入条件,限制竞争对手的产品进口。例如,2005年欧盟以保护环境为借口,颁布了《欧盟电子垃圾处理法案》,将保护环境的成本计入电子产品的价格之内,从而提高了电子产品向欧盟出口的价格。根据中国有关部门的初步调查显示,由于该法案的实施,中国对欧盟出口约120亿美元的机电产品被拒之门外。

新贸易保护主义倡导人与社会和谐发展。近年来欧盟等发达国家推出SA8000即“社会责任标准”,是全球第一个有关道德规范国际标准。其宗旨是确保生产商以及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皆符合社会责任的要求。SA8000标准在童工、强制雇佣、健康安全、联合的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报酬、管理体系等领域内提出了最低要求。如在报酬方面,要求工资必须达到法定和行业规定的最低限额,并在满足基本要求外有任意收入;在工时方面,要求企业保证工作人员的正常休假时间等。SA8000劳工标准,将贸易和社会责任标准挂钩,一方面可能会起到促进人类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可能会对自由贸易产生极大的限制

在传统贸易保护理论中,不论是16-17世纪的倡导货币、贸易差额论的重商主义。还是20世纪的凯恩斯的对外贸易乘数理论,传统贸易保护理论、政策的导向均是为了维护保护本国的贸易顺差地位,确保本国贸易经济的良好发展。而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由贸易政策开始延伸到对方国家的社会政策,甚至政治政策。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贸易人文化倾向让贸易平台承载着贸易中的环境、经济、福利、代内与代际公平等诸多因素,追求非贸易利益使得知识产权、环境、劳工标准等问题成为焦点,并有着不断扩大的趋势。事实上,将贸易和社会、政治等非贸易利益挂钩并不能很好地解决非贸易利益问题,但可能使新时期的贸易保护看起来似乎更合乎常理,从而混淆了问题的本质。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衡量公平开展国际贸易的尺度

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的保护环境、保护劳动者工资水平和就业、保证地区经济发展等观点,都一致认为无障碍的自由贸易已经不再是一种公平的贸易。当今国际贸易要公平开展必须有一套衡量的尺度,如劳动力价格均等化理论认为,目前在劳动力市场上就存在极大的不公平性,发展中国家低劳动力成本和发达国家高劳动力成本之间的竞争导致发达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存在大量的逆差,因此要采取贸易保护干预,制止这种不公平的开展。

那么,新贸易保护主义所推崇的公平贸易尺度是否真正合理?事实上,新贸易保护主义多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从本国的劳动生产率、技术水平、劳动者的生活状况出发,来确定世界范围内开展公平国际贸易的劳工标准、环境标准、产品质量标准,这种公平贸易尺度的本身就有失公平。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ZC)下辖的大部分技术委员会(TC)与分委员会(SC)的秘书一职均为西欧各国所担任。被认为协调世界贸易秩序的第一大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其决策也大多受发达国家成员的左右。

可见,发达国家的公平贸易尺度最终还是以维护自身利益为标准的。目前,这种尺度只对发达国家有利,而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进程。

(三)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的实质

贸易保护主义论文例3

1贸易保护主义发展概述

国际贸易的发展可追溯到中国的西汉(公元前202年-公元9年)由张骞出使西域开辟的“西北丝绸之路”,而关于理论方面的研究,学术界普遍认为始于17、18世纪期间的重商主义,主张国家通过贸易保护增加国家财富,通过管制金银货币和垄断对外贸易,大力鼓励出口和限制进口等手段扶植本国产业的发展,实现贸易顺差。

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初,英国的制造业在整个世界生产中占了1/3。为促进本国产品出口,占据尽可能多的世界市场份额,英国工业资产阶级提出了与贸易保护政策相对立的自由贸易政策。与英国的自由贸易政策相呼应,自由贸易理论也在这一时期产生和发展。亚当·斯密提出的国际贸易基于绝对优势,以及大卫·李嘉图提出的比较优势理论,都认为通过对外贸易实现产品在各国间的交换,各国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益。斯密和李嘉图都是主张解除国家对贸易的管制,降低关税和保护力度,倡导自由贸易。

与英国相比,同一时期的美国、法国和德国实行的都是贸易保护政策,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农业、民族工业和扶植新兴工业的发展。经济理论上以汉密尔顿和李斯特为代表的传统贸易保护理论,主张经济落后国家通过关税壁垒保护本国幼稚产业,促进其发展,实现工业化,但保护只是暂时的,等幼稚工业成熟壮大后,还是要实行自由贸易。

20世纪初,美国逐渐取代英国,成为世界头号强国,其工业实力已经非常强大,但在对外贸易政策上,继续实行贸易保护政策,这些政策具有一定的侵略性,也被称为超贸易保护政策:对进出口贸易实行许可证制及外汇管制;对进出口商品规定进口限额,征收高额关税或禁止进口;对出口商品予以补贴或关税减免。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内市场的垄断价格和夺取国外市场。但美国由此而遭到贸易伙伴的报复。这一时期,世界的主要国家均采取以邻为壑的贸易保护政策,如高关税、外汇管制和货币贬值;一些国家试图通过减少进口实现贸易盈余,结果导致了国际贸易体系的崩溃,使世界经济之所以陷入大萧条长达10年之久。

二战后到上世纪70年代期间,在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国际多边自由贸易体制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世界贸易政策出现两种主要倾向:为了占领国际市场和使用廉价资源,发达国家均倾向于贸易自由化;而同时期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则大多数实行贸易保护政策来扶持民族产业。20世纪80年代后,资本主义经济进入缓慢发展时期,货币危机、石油危机、债务危机以及世界性的经济衰退给发达国家以沉重的打击,各国又重新考虑对国内市场保护的问题。这一时期的贸易保护主义是在世界倡导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出现的,也被称为新贸易保护主义。

2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一般特征

新贸易保护主义又被称为新重商主义,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目的是想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通过贸易保护,达到保护本国就业,维持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的支配地位。它们在维护民族利益,保护资源与环境的旗帜下,行保护之目的,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隐蔽性,手段上的欺骗性和战略上的进攻性等特点。

2.1形式上的隐蔽性

在自由贸易理念盛行、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的今天,贸易保护措施具有隐蔽性。在GATT/WTO体制下,经过八轮多边贸易谈判,使得像关税、配额、进口许可证等传统贸易保护手段越来越难以发挥作用,非关税壁垒开始成为各国实施贸易保护的主要工具。但明显性的非关税措施如进口许可证制、自动出口配额、出口补贴和进口配额等受到WTO规则的约束越来越严,隐蔽性的技术壁垒如技术标准、环境保护和知识产权等形形的措施成为合适的选择。新贸易保护主义是在自由贸易、公平贸易和其它为促进世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理由的掩护下来实施贸易保护,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2.2保护范围的扩大化

传统贸易保护主义保护的是幼稚产业或弱小的新兴工业,主要涉及有形货物与农产品。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对象一方面是本国正在衰落的垄断产业如钢铁业;另一方面是本国已经高度发达且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如金融业等,因此保护范围不仅扩大到货物贸易的一切领域,而且扩大到服务、技术、资本等领域当中。除了扩大保护对象外,新贸易保护主义还鼓励出口,由国内市场的消极防御转向

向国外市场的积极进攻,并形成了从出口补贴、出口信贷与国家信贷担保等一系列的体系化制度

3保护手段的多样化

首先,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传统保护手段仍被频繁应用。其次,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等贸易壁垒花样翻新,应用范围更加广泛。发达国家利用自身在环保和科技方面的优势,制定更高的环保、技术、商品和劳工标准,以削弱发展中国家凭借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而获得的出口竞争力。由于这些新型贸易保护手段具有良好的定向性、隐蔽性和灵活性,其中一些技术和环保方面的要求以提升技术水平、维护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甚至可以视为中性的贸易标准,加之WTO对这些贸易措施应用的限制并不统一,因而,其保护效果更为突出,进一步加剧了世界范围内的贸易摩擦。4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的影响

随着中国产品占国际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我国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反补贴、各种保障措施以及技术、环境、劳工等贸易壁垒的限制,涉案金额猛增,国内企业蒙受了巨额损失,贸易摩擦进入了高发期。我国已连续10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涉案损失每年高达300-400亿美元。目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与我国的贸易摩擦有不同特点。发达国家更倾向于使用技术壁垒。近年来,美国对我国出口产品频频进行知识产权调查(即337调查)。1996-2004年,美国对中国发起337调查36起,占美国337调查总数的13%。发展中国家则主要采用反倾销等传统手段。其中,印度、阿根廷、南非、土耳其等国家对我国的反倾销调查数增长较快。1995年以来,这4个国家共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178起,占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总数的41%。从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关系来看,中美贸易的巨额顺差已成为影响中美政治经济关系的重要因素。2005年,中国对美贸易顺差达到了1141亿美元。

研究表明,发达国家针对发展中国家在产品出口中的致命弱点而提出的各类壁垒措施,尽管从静态的角度上看有失公允,但从动态的角度上看则不失公平,因为它在规范贸易行为,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推动经济发展上有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经济正处于转型期,正面临来自多方的压力。这些压力既有来自市场方面的,也有来自花样不断翻新贸易壁垒方面的,更有自身竞争力缺陷等方面的。面对不断变化的国际环境,我国应加快外贸发展战略的调整。今后,我国应逐步建立管理贸易政策体系。管理贸易政策是介于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之间的一种对外贸易政策,是一种协调和管理兼顾的国际贸易体制,是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发展的方向,突出了对外贸易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主张国家采取法制化的政策手段管理对外贸易,并通过广泛参与双边和多边的国际经济合作,协调各国的经济贸易政策,增强本国在国际谈判中的博弈力量,维护、提高本国企业和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张宁军.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特征演变及其理论依据[J].当代财经,2005,(1):101-104.

[2]耿琰.经济全球化与贸易保护[J].科技创业月刊,2006,(3):75-76.

贸易保护主义论文例4

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初,英国的制造业在整个世界生产中占了1/3。为促进本国产品出口,占据尽可能多的世界市场份额,英国工业资产阶级提出了与贸易保护政策相对立的自由贸易政策。与英国的自由贸易政策相呼应,自由贸易理论也在这一时期产生和发展。亚当·斯密提出的国际贸易基于绝对优势,以及大卫·李嘉图提出的比较优势理论,都认为通过对外贸易实现产品在各国间的交换,各国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益。斯密和李嘉图都是主张解除国家对贸易的管制,降低关税和保护力度,倡导自由贸易。

与英国相比,同一时期的美国、法国和德国实行的都是贸易保护政策,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农业、民族工业和扶植新兴工业的发展。经济理论上以汉密尔顿和李斯特为代表的传统贸易保护理论,主张经济落后国家通过关税壁垒保护本国幼稚产业,促进其发展,实现工业化,但保护只是暂时的,等幼稚工业成熟壮大后,还是要实行自由贸易。

20世纪初,美国逐渐取代英国,成为世界头号强国,其工业实力已经非常强大,但在对外贸易政策上,继续实行贸易保护政策,这些政策具有一定的侵略性,也被称为超贸易保护政策:对进出口贸易实行许可证制及外汇管制;对进出口商品规定进口限额,征收高额关税或禁止进口;对出口商品予以补贴或关税减免。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内市场的垄断价格和夺取国外市场。但美国由此而遭到贸易伙伴的报复。这一时期,世界的主要国家均采取以邻为壑的贸易保护政策,如高关税、外汇管制和货币贬值;一些国家试图通过减少进口实现贸易盈余,结果导致了国际贸易体系的崩溃,使世界经济之所以陷入大萧条长达10年之久。

二战后到上世纪70年代期间,在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国际多边自由贸易体制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世界贸易政策出现两种主要倾向:为了占领国际市场和使用廉价资源,发达国家均倾向于贸易自由化;而同时期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则大多数实行贸易保护政策来扶持民族产业。20世纪80年代后,资本主义经济进入缓慢发展时期,货币危机、石油危机、债务危机以及世界性的经济衰退给发达国家以沉重的打击,各国又重新考虑对国内市场保护的问题。这一时期的贸易保护主义是在世界倡导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出现的,也被称为新贸易保护主义。

2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一般特征

新贸易保护主义又被称为新重商主义,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目的是想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通过贸易保护,达到保护本国就业,维持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的支配地位。它们在维护民族利益,保护资源与环境的旗帜下,行保护之目的,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隐蔽性,手段上的欺骗性和战略上的进攻性等特点。

2.1形式上的隐蔽性

在自由贸易理念盛行、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的今天,贸易保护措施具有隐蔽性。在GATT/WTO体制下,经过八轮多边贸易谈判,使得像关税、配额、进口许可证等传统贸易保护手段越来越难以发挥作用,非关税壁垒开始成为各国实施贸易保护的主要工具。但明显性的非关税措施如进口许可证制、自动出口配额、出口补贴和进口配额等受到WTO规则的约束越来越严,隐蔽性的技术壁垒如技术标准、环境保护和知识产权等形形的措施成为合适的选择。新贸易保护主义是在自由贸易、公平贸易和其它为促进世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理由的掩护下来实施贸易保护,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具有很强的隐蔽性。2.2保护范围的扩大化

传统贸易保护主义保护的是幼稚产业或弱小的新兴工业,主要涉及有形货物与农产品。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对象一方面是本国正在衰落的垄断产业如钢铁业;另一方面是本国已经高度发达且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如金融业等,因此保护范围不仅扩大到货物贸易的一切领域,而且扩大到服务、技术、资本等领域当中。除了扩大保护对象外,新贸易保护主义还鼓励出口,由国内市场的消极防御转向

向国外市场的积极进攻,并形成了从出口补贴、出口信贷与国家信贷担保等一系列的体系化制度

3保护手段的多样化

首先,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传统保护手段仍被频繁应用。其次,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等贸易壁垒花样翻新,应用范围更加广泛。发达国家利用自身在环保和科技方面的优势,制定更高的环保、技术、商品和劳工标准,以削弱发展中国家凭借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而获得的出口竞争力。由于这些新型贸易保护手段具有良好的定向性、隐蔽性和灵活性,其中一些技术和环保方面的要求以提升技术水平、维护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甚至可以视为中性的贸易标准,加之WTO对这些贸易措施应用的限制并不统一,因而,其保护效果更为突出,进一步加剧了世界范围内的贸易摩擦。

4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的影响

随着中国产品占国际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我国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反补贴、各种保障措施以及技术、环境、劳工等贸易壁垒的限制,涉案金额猛增,国内企业蒙受了巨额损失,贸易摩擦进入了高发期。我国已连续10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涉案损失每年高达300-400亿美元。目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与我国的贸易摩擦有不同特点。发达国家更倾向于使用技术壁垒。近年来,美国对我国出口产品频频进行知识产权调查(即337调查)。1996-2004年,美国对中国发起337调查36起,占美国337调查总数的13%。发展中国家则主要采用反倾销等传统手段。其中,印度、阿根廷、南非、土耳其等国家对我国的反倾销调查数增长较快。1995年以来,这4个国家共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178起,占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总数的41%。从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关系来看,中美贸易的巨额顺差已成为影响中美政治经济关系的重要因素。2005年,中国对美贸易顺差达到了1141亿美元。

贸易保护主义论文例5

贸易保护伴随国际贸易的产生而出现,只要有国际贸易,各国为保护本国市场和相关产业,就必然有贸易保护存在。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由于受到WTO规则的约束,其作用大为削弱。自20世纪70年代起,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开始兴起并且愈演愈烈。所谓新贸易保护主义,是指20世纪70年代以后国际贸易领域中形成的以非关税壁垒为主,以关税壁垒为辅的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手段。当前全球新贸易保护主义迅速发展,严重威胁世界公平贸易,影响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我国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形成背景 20世纪70年代以后,传统的贸易保护手段受到国际贸易规则的限制,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束及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国际贸易趋向自由化,各种关税壁垒被逐步削减、非关税壁垒逐步被取消,传统的贸易保护手段越来越受到国际贸易规则的限制和约束。突破传统的贸易保护手段,寻求新的贸易保护措施已成为必然。新贸易保护主义在此背景下诞生,它是一种新式贸易保护主义,其目的仍是鼓励出口,限制进口。新贸易保护主义是在新的全球贸易条件下,寻求以新的形式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实施贸易保护,以保护本国就业,维持本国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的支配地位。新贸易保护主义方式从奖励出口和限制进口向支持和保护国内产业延伸,保护范围从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等领域延伸。与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相比,新贸易保护主义具有保护的隐蔽性、范围的广泛性、影响的双刃性、手段的多样性、技术的复杂性等特点。它与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它主要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 反倾销 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表现形式,通过贸易保护,达到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约束,适应本国政治目标,保护本国经济和就业增长,维持在国际竞争中的支配地位。 2008年由美国金融海啸引起的全球 金融危机 使得当下的新贸易保护主义之风有愈演愈烈之势,对经济对出口有很大依赖性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产生了巨大的不利影响。 2009年3月16日,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ForeignInvestmentReviewBoa rd)公告称:就中国铝业公司195亿美元增资力拓的交易案,审查期限将再延长90天。3月27日,澳大利亚财长韦恩·斯万(WayneSwan)表示,出于国家安全方面因素的考虑,中国五矿集团对OZ矿业的收购若包含Promi nentHill铜金矿资产,交易将不予以通过。一桩普通的商业收购最终以国防安全的理由被否,中国五矿集团对澳大利亚矿业巨头OZMinerals公司高达18亿美元(26亿澳元)的收购遭澳大利亚政府否决。澳大利亚财长韦恩·斯万的声明再度重燃了目前在全球逐步升级和加剧的贸易保护主义纷争。在美国众议院2009年2月份通过的《2009美国复苏与再投资议案》,“buyAmerican”(买美国货)这一条款赫然在列。新贸易保护的手段林林总总,但其特征却有迹可循。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 新贸易保护主义主要兴起于发达国家,以高新技术的发展为载体,以技术壁垒为核心,体现出更复杂、更隐蔽、更歧视、范围更广的新特征和健康、安全、环保等新内容向着多边贸易规则发展的动态趋势。2008年美国金融海啸引发的经济危机,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断陷入其中,时至今日,金融海啸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加深了经济危机的深度和广度,全球进入经济衰退的国家名单越拉越长。这次经济危机引发的贸易保护主义与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相比具有一些新的特点。 涉及范围广。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过程中,新贸易保护主义具有全球性。在市场经济体制共识基础上的经济全球化,通过金融、贸易、服务把世界各国结合在一起,国内外市场日益融合,经济发展正传递和经济危机的负传递加快。在美国带有贸易保护主义色彩的“买美国货”条款的示范下,可能引燃全球性的贸易保护主义之火,几乎所有国家都不能置身局外。保护商品的范围日益扩大。传统贸易保护主义保护的是幼稚工业、弱小的新兴工业或与国内就业密切相关的行业,主要涉及传统货物与农产品。新贸易保护主义除了坚持对传统的幼稚工业、弱小的新兴工业的保护,还把保护范围扩大到新兴服务业、高技术产业以及知识产权等领域,而且实施贸易保护的国家由以前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发展为当下的以发达国家为主的世界大部分国家。目前,可以说受到保护的商品已经涉及各个行业,被保护的商品不断增加。 区域化和集团化 。新贸易保护主义正逐步向区域化和集团化方向发展,随着国际经济竞争的日益加剧,一些国家纷纷结成各式各样的经济贸易组织,区域化和集团化趋势加强。新贸易保护主义不再以国家贸易壁垒为基础,而趋向区域性贸易壁垒,即由一国贸易保护演变为区域性贸易保护。显而易见,区域化和集团组织具有天然的排他性和贸易保护性,组建区域性经贸集团一方面可以实行内部自由贸易以促进内部经贸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对外构筑贸易壁垒,抵制贸易对手的入侵,保护成员国的市场。同时可以凭借组建经贸集团力量抗衡和抵制外部国家的报复与竞争。在当今世界上,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安第斯条约组织、东盟、西非共同体等经贸集团遍布全球。据世界银行统计,截至2011年,全球已有174个国家(地区)至少参加了一个区域贸易协定(RTA),只有12个岛国(地区)没参加任何RTA。它们几乎无一例外地在内部实行自由贸易而对外实行严格的保护,从而严重削弱了世界范围内的贸易自由化。 利弊双刃性。新贸易保护主义是一把双刃剑。由于科学技术、资金和检验能力的相对落后,在兴起的新贸易保护主义面前,发展中国家将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无论是 反倾销 、反补贴还是技术性贸易壁垒,都不同程度存在着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歧视问题,有时公然违背了发展中国家加入WTO法律文件中有关措施启动的前提条件,严重违反WTO一贯倡导的公平贸易原则。比如我国一些日常用品进人美国市场时,美国常常夸大事实,认为对其构成市场威胁,单边采取 反倾销 措施。而且在多边贸易体制内部,形成了发达国家一直控制和操纵多边贸易体制,对多边贸易谈判规定自己的目标,强迫发展中国家接受对其不利的条件。正在兴起的贸易保护主义将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蔓延,使发展中国家受到重创,但在经济全球化传递机制加速的情况下,又会出现反向作用,成为发达国家的“飞去归来器”,陷入谁都保护不了的局面。 形式隐蔽性。传统贸易保护无论是数量限制还是价格规范,相对较为透明,人们比较容易掌握和应对。而新贸易保护主义则不同,其隐蔽性极强。以经常被使用的贸易保护手段技术性贸易壁垒为例,它的隐蔽性在于国际贸易规则上没有被禁止,为了保护环境、人类和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基本安全、防止欺诈行为等合法目的,WTO赋予了成员国可以制定和实施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权利。成员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利用这项权利制定各项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来保护其国内产业和市场,以形式上的合法性掩盖其贸易保护之实。 方法复杂性。新贸易保护主义涉及的多是技术法规、标准及国内政策法规,它比传统贸易保护主义中的关税、许可证和配额复杂得多,涉及的商品非常广泛,评定程序更加复杂。比如,发达国家采用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形式多样,每一种形式本身都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并形成一个复杂的体系。以产品质量认证为例,产品质量认证包括安全质量认证、性能质量认证、卫生环境质量认证。产品质量认证是国际上通行的用于产品质量评价、监督产品质量管理的有效手段。出口产品只要加贴了这种标记、标志,就等于获得了产品安全质量信誉卡,就容易被 海关 、进口商、经销商和各国的消费者接受。而以产品质量认证为形式的贸易保护手段则很难被分辨或指责。难于判断名义繁多的贸易保护主义手段难于判断正当还是不正当。 面对新贸易保护主义 我国政府应采取的对策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加大了我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难度,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外贸发展外部环境的恶化。来自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信息显示,截至2006年,我国已连续13年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和被实施反倾销措施数量最多的国家。可以说,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阴云下,我国已成为世界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者。为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的影响,我们可以从政府和企业两个方面分别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建立,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构建以我国为中心的区域经济集团。在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强化的今天,完全靠单打独斗已很难适应,我国应充分利用作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重要成员和东盟的主要对话国,应实质性地发展同成员国间的经贸关系,加快同东盟一体化进程,提高本国的竞争实力和在国际谈判中的地位。同时,我国应最大限度的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用一切可能的公开场合,积极开展维护自身利益的活动。 > 增强环保意识,运用环保壁垒维护我国正当利益。为了保护我国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措施,一方面,从自我做起,增强环保意识、紧跟国际标准发展绿色市场、提高产品竞争力,团结国际力量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抵制发达国家利用绿色壁垒采取歧视政策,减少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带来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我们要充分利用绿色壁垒保护国内市场,对从外国进口的产品进行适度的限制。要制定一套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环保法规和标准,严禁国外不符合我国环保法规和标准的商品流入我国。 充分利用WTO协商机制,维护我国(企业)合法权益。坚决反对任何国家针对我国实施的歧视性政策,一旦发生贸易摩擦,政府应充分利用WTO解决双边和多边贸易纠纷的协商机制,帮助国内企业维护正当权益。面对一些国家对我国反倾销和采用保障措施调查,有的国家滥用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卫生标准、劳工标准限制我国产品出口,甚至个别国家利用“特殊条款”对我国制造麻烦等情况,要掌握运用国际通行规则处理贸易摩擦和贸易纠纷的能力,改善贸易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增强产业、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迎接国际竞争的压力和挑战。尽快建立反倾销诉讼基金,鼓励企业积极应对国外对我国的反倾销诉讼,改变我国遭遇国外反倾销诉讼时无人应诉或应诉者寥寥的被动局面。 加强对西方国家贸易保护政策、法规及技术性贸易壁垒等的研究,及时向相关企业通报有关信息,引导企业避开贸易壁垒。政府应组织专门的人力和物力,加强对发达国家贸易保护政策和法规的研究。研究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反倾销调查体系和绿色壁垒体系,认真总结国内外企业突破贸易保护的经验和教训,建立国外贸易保护的数据库。及时搜集世界各国的技术标准法规的变动信息,动态监控及预测出口商品遭受技术壁垒的状况,建立相应的国外贸易技术壁垒数据库,并及时向相关企业通报并预警信息,帮助、指导国内企业突破国外新贸易保护主义的障碍。 统一国家标准,建立健全适合WTO规则的法律制度和壁垒体系。针对我国产品质量标准种类多、门槛低、不规范的事实,政府应借着入世有关法规大调整的有利时机,尽快调整、制定与国际标准相一致的国家标准。积极借鉴学习欧美发达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研究欧盟和加拿大等国反倾销、环保条例,建立健全适合WTO规则的法律制度和有中国特色的壁垒体系。作为发展中国家,在不违反WTO规则的条件下,充分利用传统的关税,特别是新兴的贸易保护手段来保护我国市场,求得贸易领域的持续、稳定发展。 采取的对策 加强学习,掌握规则。我国企业特别是出口企业应全面、准确的学习理解WTO规则,只有全面了解了国际上通行的贸易程序和法律规则,才能面对不同的贸易保护主义有的放矢,泰然处之。在国外对我国产品的反倾销案件裁定结果中,我国企业是“输多胜少”,就是因为没有熟练掌握运用WTO游戏规则、国际贸易规则等。所以企业要参与国际竞争首先要学习、了解透《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反倾销协议》等文件和协议,把握各种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实质,以便在国际竞争中合理、合法地保护自身权益。 注重创新,以质取胜。企业要牢固树立以质取胜的战略意识,广泛推广国际认证标准和发达国家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按照国际标准安排生产,以更好的攻破技术性贸易壁垒。企业应全力提高自身技术、管理水平和品牌营销能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强化创新意识,提高产品的技术和品牌附加值。我国企业特别是出口企业应注重品牌的培养,跳出恶性价格竞争的怪圈,追求产品的差异化和自主创新品牌的建立,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根本上解决产品的质量问题。同时,企业也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绕开贸易壁垒,到海外投资设厂,特别是到保护主义严重的国家去投资设厂,就地生产和销售。 协同作战,积极应诉。同行业企业应积极团结起来,充分发挥各种行业协会和商会的协调组织作用,避免企业在国际竞争中“恶性竞争”,同时积极应诉,直面各种新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当前我国企业单独作战的思想较为严重,在国外市场“ 互相残杀”的情况屡有发生。在遭受反倾销指控时,只有很少一部分企业勇于应诉,虽然应诉率逐年递增,但难以让人满意。而实际上,在应诉中只要团结一致,准备充分,据理力争,即使官司打输也会减轻“处罚”,减少损失。所有这些,既需要行业协会、商会的协调,也需要企业投入相应的人力、财力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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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贸易保护主义,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初,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其目的是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通过贸易保护,达到保护本国就业,维持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的支配地位的目标。它们在维护民族利益,保护资源与环境的旗帜下,行保护之目的,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隐蔽性,手段上的欺骗性和战略上的进攻性等特点。 在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研究中,关于理论来源和特征的研究比较多。本文拟对新贸易保护主义发展的实质进行归纳分析,并试提出新贸易保护主义将在一定时间内长期存在的观点。文章的最后一部分,则是通过对当今国际经济形势的分析,根据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现状,提出运用贸易规则、规避贸易风险;发挥中介作用、建立预警机制;加大政府协调、实现公平竞争;提高商品质量、冲破贸易保护;运用争端解决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具体有效的措施。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论研究 (一)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论渊源 贸易保护主义的产生,可以追溯到15世纪的“重商主义”思想,之后经历了“保护幼稚工业”理论、超保护贸易理论、新贸易保护主义四个里程碑式的阶段。 1、重商主义(15-17世纪) 15-17世纪,随着新大陆和新航线的发现,商业活动的范围空前扩大,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开始产生。通过对美洲、非洲、亚洲的殖民掠夺,西欧积累了巨额的货币财富。与此同时,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封建自然经济的迅速瓦解,社会各阶级的经济生活对商业资本有着很大的依赖,商品经济的发展对货币的需求量也在增加。当时充当交易媒介的货币,主要是黄金和白银等金属货币,它们成为社会各界追逐的对象和社会财富的象征,而拜金主义也成为当时社会思潮的主旋律。社会经济的这种剧烈变化,必然反映到上层建筑中来。在经济思想和政策方面,表现为重商主义的兴起,这便是贸易保护的起点。 重商主义可以分为早晚两期:早期的重商主义流行于15世纪到16世纪中叶的西欧各国,以“货币差额论”为中心,代表人物是英国的威廉·斯塔福。早期重商主义者主张在对外贸易中少买多卖或不买,用以积累货币,而且积极鼓吹国家采取强制手段禁止货币输出。晚期重商主义盛行于16世纪中叶到17世纪中叶,资本高度发展,工场手工业已产生,信贷事业开始发展,商品货币经济迅速发展。当时的封建王朝和商业资产阶级更加需要货币,“他们开始明白,一动不动的放在钱柜里的资本是死的……人们开始把自己的金钱当作诱鸟放出去,以便把别人的金币引进来。”www.lwkoo.cn 硕士论文 晚期重商主义以“贸易差额论”为中心,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托马斯·孟(Tomas Mun,1571-1641),他指出:“货币产生贸易,贸易增多货币。”晚期重商主义者主张国家应该允许货币输出到国外,购买本国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或进行转口贸易,发展生产。但晚期的重商主义者仍然坚持买少卖多的原则。贸易差额论在认识上比货币差额论向前推进了一步,但不论是货币差额论,还是贸易差额论,都把货币和财富混为一谈,认为一国拥有的黄金和白银越多,就越富有。总之,财富就是金银,金银是财富的唯一形态,是衡量国家富裕程度的唯一尺度。 重商主义的理论和政策在当时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但它把货币和财富混为一谈,而且只局限于流通领域,认为财富和利润都是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对外贸易是财富和价值增值的源泉。这反映了商业资产阶级的历史局限性。货币差额论将货币与商品绝对地对立起来,设法要把侥幸得到的货币保存在国内并把它贮藏起来,而且孤立地对待货币运动。贸易差额论才开始认识到货币运动与商品运动的内在联系。 2、“保护幼稚工业”理论(19世纪40年代) 19世纪20-40年代,资本主义工业尚处于萌芽状态或正在成长时期,这些国家的资产阶级要求保护幼稚工业,特别是当时的德国。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与自由贸易理论相对立的“保护幼稚工业”理论形成了。“保护幼稚工业”理论的代表人物是德国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List,1789-1846)。1841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他提出了保护贸易理论。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提出:各国经济发展必须经历五个阶段,即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不同时期应 实行不同的对外贸易政策。他从德国当时所处的现状出发,认为德国正处于农工业时期。而想要过渡到农工商业时期,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必须依靠国家实行高关税等保护贸易政策,进而建立强大的工商业基础。经过比较,他认为使用动力和大规模机器的制造工业的生产力远远大于农业,所以保护和发展工业生产力需要特别重视。而对于农业的保护,他认为,通过保护使工业发达以后,农业就会随之得到发展。 “保护幼稚工业”理论在德国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中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应该说保护关税政策对于当时的德国资产阶级是必要的,它使德国的大工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加强了资产阶级的力量,提高了他们在反对封建****制度中的地位与作用。同时,对经济不发达国家,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该理论在对国际分工和自由贸易的利益也予以承认的基础上,提出保护对象应以将来有前途的幼稚工业为限,保护贸易为过渡时期,自由贸易才是最终目标。但是,李斯特的整个理论体系是错误的,不科学的。他把自己的生产力理论与古典学派的价值论对立起来,片面强调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决定作用。“保护幼稚工业”理论是以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全为前提假设。3、超保护贸易理论(20世纪30年代)20世纪初,自由竞争资本主义过渡到了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使世界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经济萧条、失业使市场问题进一步尖锐。经济大危机之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积极干预对外贸易,实行高关税、外汇限制、数量限制、鼓励出口等措施,以改善国内的经济状况。在上述历史背景下,各国经济学者提出了各种支持超保护贸易政策的理论根据,其中有重大影响的是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1883-1946)及凯恩斯主义的超保护贸易理论。凯恩斯主义主张,重商主义保护贸易的政策能够保证经济繁荣、扩大就业。他们认为,政府应该仔细分析贸易顺差和逆差对国民收入和就业的影响,以解决当时社会存在的大量的失业问题。贸易顺差可以为一国带来黄金,可以扩大支付手段、压低利率、刺激物价上涨、扩大投资,有利于缓和与扩大就业量。而贸易逆差则会造成黄金外流,使物价下降,最终导致经济萧条和增加失业。超保护贸易主义旨在垄断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对国内外市场进行进攻性的扩张。它把保护的对象由幼稚工业,扩展到包括国内高度发展或出现衰落的垄断工业。保护的目的也由培养自由竞争能力,转变为巩固和加强对国外市场的垄断。保护的战略由防御转向进攻。凯恩斯主义超保护贸易理论同样有其局限性。理论中提出的对外贸易乘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外贸易与国民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规律性。但凯恩斯主义过分夸大了他们的意义,忽略限制新投资,阻止对外贸易顺差的其他重要因素。超保护贸易理论的特点是不择手段的保护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保护高度发展的工业,以加强其国外的垄断地位,其代表垄断资本利益的贸易理论。超保护贸易理论不是消极地防御外国商品侵入国内市场,而是加紧侵占国外市场。凯恩斯主义者反危机方案旨在解决国内日益严重的失业和摆脱不断产生的周期性经济危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超保护贸易理论对危机起到了缓解作用,但在其原有制度条件下,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危机和失业问题显然是不现实的。4、新贸易保护主义(20世纪80年代以来)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世界性通货膨胀曾一度促进了各经济发达国家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但1974年—1975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和资本主义国家经历的经济滞胀,使之又趋于停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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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本文主要探索现阶段全球化背景下发达国家采取的以贸易保护主义为主要特点的各种“反全球化”行为,通过创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新的国家生产函数来分析其原因和动机,并为以中国为代表的部分发展中国家提供相应的对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贸易保护主义 反全球化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关于经济全球化相关的文献:赵晓、刘阳(2005)从宏观国际经济的角度对中国经济的现状与地位进行了分析,认为中国正经历20年左右的国际显性摩擦时期,而中国作为新的大国被国际接纳,达到新的国际均衡时期还需要20年,这是现阶段中国遇到发达国家各类经济摩擦的重要原因之一。三好将夫在其论文“全球经济的抵制场”中特别对全球化中跨国公司的行为做了研究,他认为20世纪60年代以后跨国公司越来越不受政府控制,离开国家和民族,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抛弃民族自行其是。他们选择具有稳定政治结构、廉价劳动力、适当基础设施和较低税率、对环境要求较低的国家进行资本输入。 关于发达国家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文献:赵瑾(2005)认为当代全球新贸易保护主义呈现十大特点,分别是保护的焦点由经济问题扩展到社会问题;手段主要依靠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环境技术标准、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为主;保护方式由限制进口变为通过出口补贴等措施扩大出口、通过多边贸易保护发达国家的技术比较优势、通过劳工标准、技术标准达到全面禁止进口的目的;其动机由提高本国产业竞争力转变为从根本上削弱甚至使对方丧失国际竞争力。梁丹(2005)分析了当今发达国家国际贸易政策中“新人文主义”倾向及其背景,认为如SA8000等人文壁垒是发达国家推动经济全球化为己所用的产物,是发达国家保护国内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需要,也是跨国公司树立企业社会形象的要求。Benoit Laplante & Jonathan Garbutt(1992)则对发达国家贸易政策中的环境保护主义进行了研究,认为需要国际环境政策的共同协调来防止环境政策变为国际贸易中的一项非关税壁垒。 二、近年发达国家“反全球化”的表现 1、国际投资方面 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的干涉。联想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受到美国政府相关部分干涉、中海油并购尤科斯失败等等。 2、反倾销 以中国这个最大发展中国家为例,从反倾销立案调查数量来看,我国是世界上遭遇反倾销立案调查最多的国家。从1995年到2006年6月,世界范围内共发起2938起反倾销立案调查,中国以500起的总数量排名第一,占世界总量的17.02%,为第二位韩国的2倍多。 3、技术性贸易壁垒 主要包括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规定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以及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和检疫措施、包装和标签、标志要求、绿色壁垒、信息技术壁垒等等。近年来呈现迅速上升趋势,据统计,20世纪70年代技术性贸易壁垒占到世界贸易壁垒的10%~30%,而最近几年几乎占到了80%。有关数据显示,入世以后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每年对我国出口额的影响约为450至500亿美元,占出口总值的25%以上。 三、发达国家“反全球化”行为的原因和动机 1、构建生产与消费全球化背景下的一国生产函数 为了用于分析发达国家“反全球化”行为的动机以及技术创新对发展中国家的意义,本文将构建生产与消费全球化背景下的一国生产函数。 根据新增长理论,若假设经济增长是希克斯中性的,则一国的生产函数一般写为:Y=Af(L,K)。 其中A代表技术水平,L代表一国劳动力,K代表本国资本。这里将要根据全球化背景对其进 行一些改进。首先,在全球化下可以将生产资料分为易流动与不易流动资源两类,其中劳动力目前根据现状仍然属于不易流动资源。其次,资本在生产中的作用最终体现在它可以购买本国劳动力和各种生产资料。考虑到全球化背景下资本可以借由国际直接投资进行全球优化配置,一国可以利用的生产资料或者说资源事实上是世界易流动资源能够被本国利用的部分加上本国劳动力能够被利用的部分。第三,假定一国的技术研发投入是总资本存量的一定比例,那么技术的进步也取决于本国总资本的数量。尽管内生增长理论的研究开发模型得出技术水平的稳态值与研发资本投入比例无关的理论推论,但许多学者的实证研究证明科技投入对技术进步的促进效应还是十分明显的。第四,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其技术在生产函数中的作用小于技术密集型发达国家,因为其生产过程主要依靠劳动投入,同时劳动密集型产品价格相对较低,即产出的价值较低。这样,归结以上四点变动,全球化下a国的生产函数可以改写为以下形式: Y=Aρf(Laθ3(Ka+Kf),Swθ4(Ka+Kf)) 其中,La代表a国的劳动力数量,θ3代表由本国资本和外商投资资本决定的、能够开发使用本国劳动力的比例,Sw代表世界易流动生产资料总量,θ4代表由本国资本和外商投资资本决定的世界易流动生产资料可以由本国利用的比例。 此外,根据经济学基本原理,产出必须有相等数量的需求才能保持稳定,总产出若超出总需求,则会由价格水平变化减少至实际需求水平,即Y=D。 同时,在消费全球化背景下,假设任何国家对所有产品的需求量取决于该国的人口和人均收入,而其中有一定比例的需求将通过a国产品满足。这个比例应当取决于a国产品的价格和综合垄断程度,它又由该国产品的价格水平和技术不可代替程度等因素决定。因此,a国产品面临的需求包括a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对a国产品的需求量两部分组成。即: D=θ1Da+θ2∑DW θ1=θ1(k(P,A)) әθ1/ әP<0 әθ1/ әP>0 θ2=θ2(k(P,A)) әθ2/ әP<0 әθ2/ әP>0 Da=f(la,ia) әDa/ әla>0 әDa/ әia>0 Dw=f(lw,iw) әDw/ әlw>0 әDw/ әiw>0 其中,k表示a国产品的综合垄断系数,它由该国产品的价格水平和技术水平等因素决定。一般来说θ2<θ1,因为本国需求通过本国产品满足的比例通常要大于外国。lw代表除a国外的任一国家w的人口,iw代表除a国外的任一国家w的人均收入。 由以上几个方程可以基本了解经济全球化下一个国家生产函数的全貌,它将用于本文分析全球化对发达国家采取“反全球化”行为动机。 2、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长期动因 全球化给部分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发展契机,开始挑战发达国家国际地位。随着世界交通、运输、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全球化在世界经济、文化、政治等各个领域迅速发展,其中又以经 济全球化最为直接和深刻,包括生产、消费与收入分配的全球化。不断壮大的跨国公司与国际直接投资将大量资金注入拥有大量廉价劳动力且政治比较稳定的发展中国家,在那里将它们的资金与被投资国的大量劳动力与技术结合起来,以用低成本生产出产品,再销往包括被投资国在内的广大世界市场,从而获得高额企业利润。这种资金及其代表的易流动生产要素向拥有廉价劳动力的发展中国家聚合的效应使得部分发展中国家成为世界工厂。根据全球化下的生产函数:Y=Aρ f(Laθ3(Ka+Kf),Swθ4(Ka+Kf)),必然造成部分发展中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快速增长,并附带使其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企业制度、国内就业、人均收入迅速提高和优化。可以说,全球化给予部分发展中国家绝好的历史契机,使他们在不久的将来在经济方面有可能挑战美国与欧洲等发达国家的世界霸主地位。而历史告诉我们,任何新兴国家的崛起必然会遭到现存霸主国家在各方面的阻挠和压制,直至新兴国家完全崛起为止。而在当今社会,经济成为决定国家地位的最核心力量,因此采用以贸易保护为主的经济手段来压制新兴国家的经济崛起便是发达国家政府有意愿采取的最好方法。这也是它们在这个全球化时期采取反全球化行为的长期动因。 3、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短期动因 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利益与发达国家利益分离的后果迫使发达国家政府在现阶段采取贸易保护主义。经济全球化的深刻影响,使得跨国公司取得了越来越独立的经济实力和地位。在这个意义上,跨国公司的所在国与其它国家并没有什么实质区别,跨国公司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要实现的只是自己的最大利润。这种跨国公司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分离在短期内立即产生了以下两个结果:(1)发达国家部分制造业空心化,跨国公司将那些劳动密集型产业或者技术密集产业的劳动密集环节转移到部分发展中国家,这些产业在发达国家成为夕阳产业,从中释放出的大量劳动力一时难以转移至新的就业岗位,近年来造成了失业问题。跨国公司带动的这些产业的转移使得发达国家对于这类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多地依靠向发展中国家进口,结果导致其与吸收了大量FDI的部分发展中国家出现越来越大的贸易逆差。 四、应对发达国家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举措与意义 针对全球化经济背景与发达国家新贸易保护主义,发展中国家的最好应对举措就是利用全球化跨国公司转移资金和生产要素的契机,发动民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并努力建立自己的标准体系。这样做的好处至少有以下四点。 第一,抛弃低价产品的战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与价格,防止发达国家使用反倾销。 第二,通过建立自己的标准体系,破除发达国家的标准壁垒,便利自己的产品进入世界市场,并提升国家地位。 第三,加强技术创新,可以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加快经济增长,同时可以促进对本国产品的需求程度。根据现有经济增长理论和全球化下生产函数,技术进步对产出的增长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假定本国的产出总能拥有相应需求,那么技术进步带来的产出增长就可以直接表现为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我国许多学者已经从各种角度和各个国家、地区对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进行了实证研究,都得出了正面的结论。 第四,加强民族企业的技术创新,可以有效提高对本国产品的需求。根据市场原理,产出如果没有相等的需求,供过于求,或者说产品没有销路,就会通过价格的下降逐渐减少,直至与相对的需求量相等,也就是说这种缺乏相应需求的产出是不能持久的。因此,保证本国产品有相应需求量对于一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来说是十分关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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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发展中国家越来越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受害者。本文拟对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些新手段和新措施进行分析,并试着就我国应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了一些理论上的探讨。 论文关键词:贸易保护主义非关税壁垒政府作用应对措施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与美日欧贸易摩擦逐渐升级,至使发达国家也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发源地。尤其是近年来,世界经济的持续不景气,加剧了行业间乃至国家和地区间贸易的不平衡,使得新贸易保护主义越来越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个严重问题。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 一、贸易保护主义的新手段和新措施 新贸易保护主义又被称为“超贸易保护主义”或“新重商主义”,其理论依据、政策手段、目标对象和实施效果都与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有着显著的区别。发达国家采用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变化和新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类:加大使用传统贸易壁垒限制措施的力度。在频繁对我国使用反倾销和保障措施外,欧美等发达国家也开始利用所谓的非市场经济地位、特保条款,以及纺织品出口措施针对我国实施不公平贸易手段。 第二类:近年来,越来越多的WTO成员国为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开始由采用传统的关税壁垒转向采用隐蔽性较强的以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等形式为主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 第三类:频繁使用知识产权保护手段进行贸易保护。知识产权历来是发达国家维护其技术和产业的垄断地位,对发展中国家失压的重要工具。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借助知识产权等法律形式,貌似公正合理,制约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扩大贸易投资活动,由此产生的争端和纠纷也日渐增多。在未来时期,知识产权保护和337调查可能成为一些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 第四类:各种贸易手段轮番使用。反倾销手段打的是“价格”牌,特保措施打的是“数量”牌,技术性贸易壁垒打的是“质量”牌。美国、欧盟和日本一直变换手法,对中国实施严厉的贸易保护措施,他们主要用“提高标准”、“增加检验检疫项目”和“技术法规变化”等方法来形成贸易壁垒。同时,绿色贸易壁垒作为新的限制手段,打的是“环保”牌。 二、对中国所应采取的应对策略的一些思考建议 1.市场经济以利益为根本,扩展对外贸易有相应的策略。一些专家学者撰文立著,从古典政治学先驱亚当·斯密的绝对利益学说论到大卫·李嘉图的比较利益理论,从维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到赫克歇尔-俄林定理,引经据典的论证西方经济学中的市场经济是自由的市场经济,国际贸易是自由贸易,但美国和欧盟对中国纺织品设限,却不符合市场经济和国际贸易理论。一些专家学者开始责问美国和欧盟:“200年前欧洲人就开始向全世界推销他们的自由贸易政策,今天,当中国工人生产的价廉物美的纺织品运往他们的市场时,为什么这些自由贸易的鼻祖们摇头说‘NO’呢?”在这里,我们不能忘了一个最本质的问题,市场竞争的本质是资本竞争。国际贸易的实践和马克思的理论揭示告诉我们,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在本质上是为资本服务的,认“利”不认“理”,市场经济以利益为根本,自由贸易理论是为资本谋取最大利益服务的,有利可图就讲“自由”,无利可图就不给你“自由”。这就要求我们在面对美国和欧盟在对外贸易的不合理设限时,既要据理力争,又要从最坏处考虑,善于在“不自由”、“不合理”的处境中扩展对外贸易,要有相应的策略。 2.在应对中美和中欧纺织品贸易中,各级政府必须负担起引导、调控、保护和管理市场经济的重要职责。其实,世界上任何市场经济都不是完全自由的。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只是西方经济学的一种假设。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 要正确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不要被其中一些西方发达国家自己都不相信、不去付诸实践的不科学理论观点所误导。我国还是一个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大国,生产力水平低、结构性矛盾突出和发展不足是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强化经济调节职能、市场监管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充分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不能该管的也不去管。 3.继续完善有关立法,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为企业应对国内外经济事务提供有效服务。随着开放的扩大和加深,企业与国际经济事务的联系和来往更加密切,各种法律和社会服务需求也愈来愈多。仅就应对国际贸易纠纷,就不仅仅是要求有法律服务,帮助打官司。实际上需要一系列社会服务,才有条件应对各种名目的贸易纠纷。 4.实现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提升出口商品结构层次,实现结构升级,错位发展。目前,我国货物贸易出口的层次比较低,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所占比重不高。我国出口的55%以上是以加工贸易的方式实现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85%以上是由外资完成的。服务贸易发展出口严重滞后。服务贸易出口占我国贸易总额的10%,明显低与世界20%左右的平均水平。客观的市场容量也要求必需转变转变增长方式。在实现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的过程当中,我们要掌握和利用比较优势动态变化的规律,一方面稳定或延续中低端产品或生产环节的比较优势,保持出口贸易的数量增长;另一方面又要创造和积累中高端产品或生产环节的比较优势,扩大产品出口,达到改善贸易结构,提高贸易质量的目的。 5.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突破“非市场经济地位”创造更多实例。由于中国经济地位上升,周边贸易伙伴对中国市场兴趣越来越大,只要我们运作得当,通过推进区域一体化逐渐消除不利条款的影响是有很大回旋余地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WTO规则是发达国家制定的有利于自己的游戏规则,要善于利用WTO规则为我国经济发展服务。要善于在国际贸易争端中最大限度的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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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经济学上看,贸易保护主义易引起的贸易战损害人类整体利益

发展自由贸易,通过自由竞争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有益于所有贸易参与方。当然,发展自由贸易需要关注一些易受影响的人群,需要帮助一些行业发展其比较优势,需要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贸易秩序。但保护主义却不是从这些角度出发,其本质是拒绝竞争,试图关起门来保护少数人的利益。贸易保护主义是一种非常危险的游戏规则,由于同时伤害到别的国家,而在目前经济危机下其他国家经济同样都比较困难,所以非常容易引起其他利益受损国的贸易报复,引发全球范围内的贸易战,造成更多的就业岗位缺失,最终损人不利己,得不偿失。再以美国为例,根据美国刺激经济计划中“只购买美国货”条款,一些重要项目需要的钢材都只购买美国货。这就必然会损害中国等钢材出口国的利益,引起贸易报复,有经济学家就曾预测,只购买美国钢材短期内可帮助解决6000~10000人的就业机会,但如果这项措施引发了其他国家对美国进行贸易报复的话,有可能使美国损失至少6万个就业机会,所以最终将是得不偿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发达国家以往靠贸易保护主义维护自身利益,限制发展中国家进入全球市场,的确为发达国家赢得了比其他国家丰厚的利益。现在经济一起化格局已经形成,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经济依存度都比较高,全球化浪潮打开了世界贸易的大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的变化已有目共睹。如果发达国家重拾旧章,还是沿用单边政治的思维模式,动辄采取贸易保护注意的手法维护自身利益,必然引起其他国家的报复,全球经济将会陷入更加混乱的局面。此外,贸易保护主义引发的频繁的贸易战,还将对一些贫穷国家造成灾难性影响,可能使目前的金融危机演变成一场人道主义危机。过去几年,全球贸易持续增长,不少贫穷国家经济逐步发展、民众生活逐步改善。但随着金融危机持续发展,不少贫穷国家再次陷入困境。世界银行日前指出,2008年和2009年,全球因金融危机新增贫困人口数量有可能超过2亿,今后几年金融危机还将导致贫穷国家婴儿死亡率上升。

三、从表现形式上看,金融危机下的贸易保护主义更具有隐蔽性

自由贸易能够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从而对经济的总体增长与长期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然而在经济开放的过程中,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均等享受自由贸易带来的实惠。事实上,由于贸易的增加会伴随着经济与产业结构的调整,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冲击到那些不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甚至淘汰掉一些产业,其中有可能包括对一国经济直观重要的产业,并可能在一定范围内引发严重的结构性失业问题,从而使一部分人收入大幅下降。因此,如果政府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失业与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就必然要面对某些产业对经济开放的强烈反对。其实,各国国内对贸易开放的怀疑长期存在。而当经济运作出现困难,失业成为最重要的焦点问题,政府就更难以对这样的反对声音视而不见。而尤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与过去相比,今天的贸易保护,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产生了很多变化,贸易保护主义手法更加隐蔽,手段更加高明,都披上了合法合理的外衣,可能会通过不同层次的政策手段和措施来实现。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大多体现在通过大幅提高进口关税以及对进口的数量性控制,来保护本国企业不受或少受进口产品的竞争压力。然而,这一类的保护措施不仅其有效性值得怀疑,容易受到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制裁,而且可能带来相当大的代价,特别是在今天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新形势下,容易招致其他国家的抱负和批评。新类型贸易保护主义往往具有隐蔽性,往往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理由,顺应了环境保护和人权尊重的世界发展潮流,易在社会公众中获得广泛的支持,因而一方面为经济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了方向和动力,为维护公平贸易提供了手段和规则,这是它合理的一面;另一方面,新贸易保护主义又往往以保护消费者、劳工和环境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从而对某些国家的产品进行有意刁难或歧视,给推动公平贸易和自由贸易带来隐患和阻碍,这又是它不合法和不合理的一面。发达成员往往运用各种技术手段来实现贸易保护,或是人为形成极其复杂的、不透明的操作程序,或是利用各国产品标准上的差异性,使标准在国际贸易中名正言顺地起到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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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贸易保护主义的新特征

当代贸易保护主义产生以来,直到20世纪80年代,基本上以配额、补贴、许可证等非关税手段为主,竭力推动本国产品进入外国市场。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际多边贸易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WTO作为正式法人取代GATT,当代贸易保护主义“以邻为壑”的保护政策日益受到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约束。新的国际背景使当代贸易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作了调整,产生了一些新的特征。

(一)从单边保护转向多边贸易体系下的合法性保护

WTO成立后,传统的贸易保护做法如关税、配额、许可证等手段已受到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限制,作用日益弱化,发达国家在单方面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为了不丧失国际多边体系带来的利益,在政策手段上不得不考虑国际影响。从WTO规则中寻求保护措施成为当代贸易保护主义的新策略,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WTO允许的贸易救济措施成为当今各国最主要的政策措施。各国还对反倾销、反补贴与保障措施纷纷立法,将这些政策法制化、制度化,以获得国内外的合法性基础。

(二)从促进出口的重点转向对进口保护的重新重视

一般认为,当代贸易保护主义奖出限进的重点是鼓励出口,但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各国市场竞争加剧,剩余空间有限,尤其是遇到国内经济不景气时,当代贸易保护主义又重新重视起对本国进口市场的保护。以美国为例:一是借助WTO规则,滥用反倾销、反补贴与保障条款,保护国内衰退性的纺织业、钢铁业、家电家具业,1995年WTO成立以来,美国的反倾销立案数直线上升,1998年37起,1999年和2000年各47起,2001年则高达74起,2002年共75起;二是恢复传统关税与配额手段,2005年5月13日美国对来自中国的棉制针织衬衫、棉制裤子、棉及化纤制内衣三类纺织品重新实行配额限制;三是高筑技术壁垒,阻挡外国优势产品的进口,据WTO统计,2002年上半年,仅仅因为技术壁垒,美国和欧盟的进口分别下降了6%,而日本的进口下降幅度则超过10%。

(三)从非关税措施的明显性保护转向隐蔽性保护

当代贸易保护主义主要采用非关税壁垒,但明显性的非关税措施如进口许可证制、自动出口配额、出口补贴和进口配额等受到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约束越来越严,隐蔽性的技术壁垒如技术标准、质量认证、检验程序、环境保护与国民健康标准等成为最佳选择。发达国家凭借其科技优势与竞争优势,利用WTO协议某些例外规定,大肆提高各种技术壁垒,并由流通领域扩展到生产加工领域,不仅包括货物方面,还延伸到金融信息等产业,形成复杂庞大的技术壁垒体系,如美国制定的包括技术法规和政府采购细则等在内的标准有5万多个,私营标准机构、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制定的标准也在4万个以上;欧盟针对各种进口产品制定的详细技术标准也达10多万个。各国的技术壁垒都以WTO的《TBT协议》、《SPS协议》等为依据,形式合法、名目繁多、范围广泛、手段灵活,特别是打着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旗号,具有更大的隐蔽性,为当代贸易保护主义找到了一条更加实用的途径。

(四)从单纯的贸易政策转向综合的经济、竞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