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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经济学科的产生与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是分不开的。自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以来,在追求经济增长的驱使下,人类对自然环境展开了大规模的前所未有的开发利用。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于战后重建家园的强烈愿望,一些工业化国家一味追求经济的快速增长,表现出了空前的增长热潮。虽然在极短的时期内,人类创造出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同时,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大大加剧了对耕地、淡水、森林、矿产的消耗,引发了深重的环境灾难,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和不利影响。仅20世纪50~60年代的“公害”事件就曾使成千上万的人直接死亡。可以说,这一时期的环境问题与农业社会时期相比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不仅直接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健康,而且严重削弱了自然环境系统对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支持能力,给人类未来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这种严峻的环境形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公众的环保意识空前高涨,环境运动在发达国家开始蓬勃发展,一大批社会有识之士也加入到宣传环境保护的行列之中,最著名的莫过于1962年女生物学家莱切尔·卡逊(Rachel.Carson)写的科普著作《寂静的春天》引起的轰动。该书描绘了一幅由于农药污染所带来的可怕景象,惊呼人们将会永远失去“明媚的春天”。该书的问世,对公众的环境意识施加了重大影响,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人类对环境与发展前景的关注。与此同时,学术界也开始对环境问题进行科学意义上的探讨。从20世纪50年代起,生物学、化学、地理学等自然科学开始对环境问题进行科学探索,主要是从技术的角度提出了环境污染的严重后果并提出了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取得了比较重大的进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经济学者开始运用现代经济理论与经济学分析方法对环境问题进行重新思考,探讨环境与经济的相互关系、环境问题产生的经济根源以及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途径等课题。同时发现传统经济理论对环境问题认识的两大失误在于,一是低估了环境负外部性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广泛影响。仅仅把外部性当做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一种偶然、个别的现象,而忽视了在大规模开发与利用环境资源过程中外部性是一种无处不在的普遍现象这一事实,因而产生了严重的环境后果。二是传统经济理论片面强调GNP作为衡量社会发展与进步指标的作用,而忽略了GNP增长所付出的环境代价。对环境问题的经济分析不仅使环境研究有了一个重要的新的分析视角,同时也进一步拓展了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在严峻的环境现实面前,越来越多的经济学者开始关注环境问题,这意味着环境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经济学分支学科的客观条件正在逐步成熟,随着大量的有关环境经济研究成果如各种关于环境问题的学术研讨会、期刊、教科书等的迅猛增加,环境经济学终于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形成,并且随着环境现实的发展变化与人们对环境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而得以迅速发展。其发展轨迹实际上沿着两个方向同时抑或交替地向前推进,一是微观环境经济分析的不断深入,二是宏观环境经济分析的不断拓展。
微观环境经济分析主要是在新古典框架内探讨环境问题的经济根源、治理途径以及与环境治理相关的费用效益分析方法与环境价值评估技术等内容。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观点,环境问题的经济根源在于环境资源配置上的市场失灵以及政府干预产生的政府失灵。最初对市场失灵的分析主要集中在外部性理论上。所谓外部性是指经济活动中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或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的不一致现象,有负外部性与正外部性之分。前者是指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的情况,而后者则是指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的情况。一般认为,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负环境外部性所致。譬如工厂向外排放废气对空气造成的污染虽然损害了周围地区居民的利益,却往往并没有因此而承担相应的成本,而是将其直接转嫁给社会。这样一来,工厂就没有动机减少废气排放,从而造成空气的过度污染。下图简单描述了这一情形。图中P代表完全竞争市场产品价格,MPC代表厂商生产的边际私人成本,MSC代表厂商生产的边际社会成本,由于厂商并没有考虑污染排放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因此边际私人成本要小于边际社会成本。厂商按照利润最大化原则生产时将会生产Q单位的产量,此时边际私人成本等于边际私人收益。但如果按照社会利益最大化原则生产,厂商只应该生产Q[*]关水平产量,此时社会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收益一致。显然,由于厂商没有考虑生产的负外部性,生产水平超过了社会最优生产水平,从而产生过度污染。
运用外部性理论来解释环境恶化的原因实际上来源于庇古的思想。庇古在1920年出版的《福利经济学》一书中就对此进行了分析,只是当初环境问题尚不突出,因此也就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罢了。不仅如此,庇古还提出了纠正外部性的办法——对引起外部性的活动征税或补贴(后者适用于正外部)。庇古税也因此成为环境经济学家们为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开出的最早的经济药方。看起来,外部性理论已经对环境问题进行了比较完美的分析,但很快人们就有了新的发现,这源于科斯1960年《社会成本》一书的发表。由科斯等人创立的产权理论为人们对环境问题的经济分析提供了新的工具。按照产权理论,环境问题的根源不是由于市场缺陷而是由于环境资源产权的不明确所致。哈丁(Hardin1968)关于“公地悲剧”的研究最能说明这一点。其大意是,在中世纪英格兰的一些农村地区,有供社区成员放牧的公地。当时做出这项制度安排的可能性原因有二。一是草地的细分存在困难,二是牲畜的食草范围难以控制。然而,社区成员为了从公地上获取最大利益,竞相增加牲畜头数,结果导致公地上出现过度放牧现象,进而造成公地退化,甚至毁灭的悲剧。经济学家们以公地悲剧为例说明如果没有排他性产权安排,必然会导致环境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因此,产权学派开出的治理环境药方是明确环境资源的产权,然后让市场来决定环境资源的配置。按照“科斯定理”,只要交易成本为零,不论产权界定给谁,市场都会实现最优资源配置的效果。产权理论并不是对外部性理论的替代,而是进一步丰富了经济学家们对环境问题的解释。在这两种理论的指导下,经济学家们提出了以直接管制、征税、排污权交易等各种途径来解决环境问题的政策。由于环境治理必然涉及到治理成本与治理收益两个方面,因此,费用效益分析这一基本的经济学分析方法也自然被用来进行环境政策分析。环境经济学家认为,环境治理的目标并不是环境质量越高越好,因为随着环境质量的逐步改善,进一步改善环境的成本会越来越高,而相应地环境改善所带来的效益则会越来越小,因此,从经济效率的角度来分析,最优环境质量目标应是在环境治理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相等的水平上。环境经济学家们进一步发现,不同环境政策手段的效率与成本是不一样的,如何以最小的成本来实现既定环境目标也是环境经济学要研究的重要内容。与费用效益分析密切相关的是对环境资源的价值评估问题。因为环境资源本身是非市场交易产品,其价值不可能通过市场自动表现出来,也正因为如此,市场对环境资源配置才会失灵。所以,为了给环境资源“定价”,一系列环境价值评估方法如意愿调查法、旅行成本法、享乐价格法、生产函数法等也成了环境经济学不断探索的新领域。公共选择学派的兴起为人们探讨环境问题提供了又一个新的理论武器。以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重新审视了政府的性质与作用,将“经济人”概念进一步延伸到那些以投票人或国家人身份参与政治或公共选择的人们的行为中,即承认政府追求的也是某种特殊利益而不是全民利益,政府也有失灵的情况。公共选择学派的这一理论同样被环境经济学家们应用于对环境问题的分析,指出政府失灵也是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之一。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政策没有纠正现行环境市场价格与实际价格的偏离,二是一部分经济政策甚至人为地扭曲了市场价格,如不适当的资源补贴价格政策。当然,指出政府失灵也并不是完全否认政府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甚至排除政府对环境问题的干预。环境经济学家的观点是,解决政府失灵的关键还是在于提高决策当局对环境问题的正确和全面理解,以及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当然,这也有赖于经济学家们提出更好的理论解释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微观环境经济分析主要遵循古典传统,从资源的角度对环境问题进行探讨,使经济学在解释与解决环境问题上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但人们也同时开始意识到环境问题的恶化与经济规模迅速扩大是分不开的。因此,很有必要从宏观的角度来探索环境系统与经济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揭示其相互影响的内在规律,并从宏观上提出协调环境与发展的战略措施。这也是宏观环境经济分析面临的主要任务。传统宏观经济理论主要讨论国民收入增长与就业问题,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主要包括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与国际收支平衡。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宏观经济学并没有把环境问题纳入其讨论范围。但是随着与经济增长相伴随的环境问题的越来越严重,宏观经济理论与环境与经济之间的相互影响开始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无论是宏观理论模型还是应用模型的研究都试图表明宏观经济发展与环境是怎样相互影响的以及环境与能源政策是怎样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等问题。当然对于这些问题的宏观分析可以应用很多不同的模型,如一些模型包含了很多描述环境方面的方程,而有些则包含很少这类方程。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梅多斯等人受民间国际研究机构罗马俱乐部的委托,就当前的增长趋势与未来人类困境关系进行研究,经过两年多的研究,他们于1972年提交了一份名为《增长的极限》的研究报告。该报告建立了一个精心设计的以电子计算机模拟计算为基础的世界模型。模型包括决定全球经济增长和人类未来的五个基本因素:人口增长、粮食生产、工业发展、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并得出了“如果世界人口、工业化、污染、粮食生产以及资源消耗按现在的增长趋势持续不变,这个星球上的经济增长就会在今后100年内某个时候达到极限,最可能的结果是人口和工业生产能力这两方面发生颇为突然的、无法控制的衰退或下降的可怕结论。《增长极限》的发表,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关于人类增长前景的大讨论,也标志着环境问题开始正式纳入宏观经济理论模型的分析之中。随着人们对增长认识的不断深入,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思想。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对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的发展”。这一思想很快被纳入宏观经济分析模型之中,使宏观环境经济分析有了新的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也促使人们开始反思传统反映经济福利指标GNP的合理性。一些经济学家提出了如何建立把资源退化、环境破坏等影响因素包括在新的国民收入指标或者称为绿色国民收入指标的问题。随后,这一问题也开始逐步成为宏观环境经济分析的一部分。戴利在1991年发表的《避免不经济的增长》一文中提出了经济学家应该研究最优经济规模的观点,从新的角度探讨了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此外,对环境问题的宏观经济分析也逐步扩展到国际维度,如国际贸易与环境的相互影响、全球气候变暖的经济分析以及全球环境问题的共同治理等问题都可以用新的宏观经济模型进行分析。
1.两港口企业之间的博弈现有A、B两个港口企业且企业规模相当,他们对自己造成的环境污染可以有两种选择:治理和不治理。如果两个企业都不治理的收益分别为R1和R2。由于环境改善的正外部性和长期性,设治理污染的支出成本分别是C1和C2,则收益分别为R1-C1(<R1)和R2-C2(<R2)。进行污染治理后,环境质量会得到改善。根据纳什均衡分析,A和B企业的最优选择都是不治理。通过上述分析,反映出了现行环境管理制度的缺陷,即企业的治污成本较高时,企业积极性就会降低。因此应把污染导致的外部不经济内部化,充分完善排污权二级交易市场。
2.港口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博弈现有A港口企业和港口附近某一居民a,A企业对自己造成的环境污染可以有两种选择,即治理和不治理。如果不治理的收益为R1,由于环境改善的正外部性和长期性,A企业治理污染的支出成本是C1,则治理后收益为R1-C1(<R1)。a居民对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有两种选择即听之任之,不参与保护环境,或者向环保部门申诉治理。若申诉后需付出的成本是C2,获得的收益是T,即判断C2>T,即a居民参与保护环境最后获得的收益是T-C2(<0),若a居民不参与申诉治理,则获得的收益是0。因此,博弈的纳什均衡是不保护和不治理。由于缺乏环境制度创新,没有建立起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社会调控和监督环保机制,公民很少或不愿意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这也是目前环境管理制度的缺失面。
3.港口企业和环保部门之间的博弈港口企业面对环境污染有两种选择即治理或不治理,环保部门选择也有两种即管制或不管制。若港口企业治理污染后所得收益为R1,治理污染的费用为C1,且C1>R1,环保部门对其征收的排污费为F1,对超额排放污染罚款为F2,且F1+F2>R1,管制后环保部门收益为R2,环保部门实行环境管制的成本为C2,则R2>C2。根据两者之间的博弈关系,假设该港口企业治理污染的概率为X,不治理污染的概率为1-X;环保部门管制的概率为Y,不管制的概率为1-Y。首先,设港口企业的期望利润函数为P1。通过分析,两者的选择取决于其期望收益或期望利润。同时也反映出临海经济区域环境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即:虽然确定了排污总量控制、排污费和罚款标准等,但总体标准较低;同时出于地方经济保护主义,环保部门对一些大型化工产业、石油行业、电力煤炭行业等企业执行环保力度和惩罚力度不够,监管不到位。
二、秦皇岛临海经济区环境管理制度设计
通过秦皇岛临海经济区环境管理制度问题分析,结合秦皇岛市自身特点,对秦皇岛临海经济区环境管理制度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设计:
循环经济,即生态经济。它是从改变传统经济“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式的单向流动,实现了“资源——产品——废物——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良性循环生产模式,使上一个产品的废弃物成为下一个产品的原料,整个生产过程没有废物排出,从源头上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和原材料的损失。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工业、农业和消费等各类社会活动。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是循环经济的重点区域。循环经济某种程度上就是保护生态环境的经济,它是解决中国“农村、农民、农业”问题的重要途径。
1把握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4R原则
现行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对自然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直接危及生存空间,必然导致经济停滞、下降,破坏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和平衡。循环经济以资源循环利用为途径,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能源为重点,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实现经济的循环发展。德国1998年修订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第4条规定,首先要避免产生废物,特别重要的是减少废物的量及其危害性;其次是利用和用来获取能源。这些原则在国际上被简化为4R原则,即Reduce(减量),Recover(再生)、Reuse(再用)和Recycle(循环)。
国内著名循环经济研究专家季昆森提出:减量化原则的运用,可概括为“九节一减”,包括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电、节油、节柴(煤)、节粮和减人。再利用原则的运用表现为做强加工业,主要体现在对各类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后的副产品及有机废弃物,进行系列开发、反复加工、深度加工,不断增值。农产品加工后的废弃物多属于原来农产品的组成部分,仍然含有大量有机质,相对开发价值高,开发成本低,且开发技术容易掌握,做好了,其效益可能超过主产业。进一步探索农业节本增效新途径,逐步实现粗放农业向精准农业的转变,如:实施“藏粮于土”、“藏粮于科技”战略,保持和提高我国的粮食综合生产力,处理好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的矛盾;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优势产业带建设,发挥集约种植优势,提高规模效益;推广立体种植和间作套种技术,不断提高复种指数,提高耕地的综合产出效率;做好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配合滴灌技术,逐步实现粗放农业向精准农业的转变。“白色农业”是再循环原则运用的具体体现,“白色农业”目前在农村运用最典型的就是沼气,将人与畜禽粪便、农业废弃物通过微生物发酵产生沼气,可以生产出无公害绿色食品、无污染饲料、肥料、农药以及取之不尽的能源。近几十年来,中国在发展农业微生物能源——沼气方面已取得巨大成绩,在利用农业废弃纤维质资源用微生物发酵技术生产酒精来替代日益枯竭的石油资源方面也取得进展。运用再循环原则,就是要在经营生态环境上做文章,开发安全优质农产品。
2关注农村循环经济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
就整个社会来讲,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进行资源审视,密切关注资源循环中的开采、消耗、废弃物产生、农业产业链延伸、资源再生等各个环节的基本途径和重点领域,农村循环经济也不例外。
在资源开采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在农业资源利用方面,以提升水资源、土地资源和生物资源的利用效率为重点,尤其是对生物质能和微生物资源进行循环利用方面探索新的发展思路;在资源消耗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时时处处考虑节能降耗;在废弃物产生环节,要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在农业“废弃物”处理方面,实行资源化利用,实现种植业生产所积累的生物资源全程化利用,畜禽养殖业低排放与粪便利用的资源化;在农业产业链延伸方面,实行清洁生产,使上一环节的废弃物作为下一环节的资源,增加价值链,拓展农业产业化空间;重点关注农业产业循环链的内生延伸与产业联动,加强农业产业循环链整合思路、途径与模式,拓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在再生资源环节方面: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
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合理地农药用药及化肥施用、畜禽粪便排放、农田废弃物处置等,造成农业系统中水体——土壤——生物——大气立体交叉污染。研究表明,我国每年因过量、不合理施肥造成1000多万吨的氮流失到农田之外,污染地下水,使湖泊、河流和浅海水域生态系统富营养化,导致水藻生长过盛,水体缺氧、水生生物死亡;同时,施用的氮肥中有很多以温室气体氧化亚氮形式逸失到空气里。
在社会消费环节,要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着力建设循环型社区,开发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利用能源,减少外部能量输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现农村社会生活的“干净化”消费,改善生活环境。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实际上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近期,应重点在农业清洁化生产的技术链接、绿色生产技术和农业资源多级转化、高效利用与废弃物再生技术、循环农业技术标准规范、农村生态小城镇建设技术等层面,开展整合与集成研究,建立相对完善的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绿色技术包括用于消除污染的环境工程技术,进行废弃物再利用的资源化技术和生产过程的无废、少废及生产绿色产品的清洁生产技术等。建立绿色技术体系的关键是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尽可能把环境污染的排放消除在生产过程。
3探索农村循环经济的合理框架和典型模式
生态农业是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下,根据生态系统内物质循环和能量转化规律建立起来的综合农业生态系统,是把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融为一体的新型综合农业体系,是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的有机统一。积极探索循环农业的发展模式,就是要根据生态循环再利用、再生产的循环链的原理来抓农业生产,发展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统一,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探索和推广农村循环经济的产业发展模式。只有从资源、环境、产业与消费以及综合循环经济的角度,探索以“无害化、低排放、零破坏、高效益、可持续”统筹规划农业与农村产业、农村生产与生活、农村社区建设与城镇化发展,深入研究我国循环型农业的发展与重点领域,才能合理构建循环型农村经济体系。
农业是栽培农作物和饲养牲畜的生产事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农业还包括林业、渔业和农村副业等项生产在内。因此,农业循环经济框架可以从“四个方面”为主线来形成,即以粮食及其他农副产品龙头加工企业为依托的加工企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畜牧、水产生产加工企业为依托的畜牧、水产加工循环经济链条,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原料,加工企业要采取先进节能、无污染技术改造传统工艺,提高企业的比较效益;以林业及其加工业为依托的林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秸秆循环经济链条。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领导干部循环经济知识读本》一书,总结了我国农村循环经济的主要产业发展模式以及障碍与对策,认为目前农村循环经济主要呈现四大产业发展模式:种植业与养殖业的循环生产模式、以沼气为纽带的循环生产模式、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的循环模式、区域一体化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例如,珠三角地区的“基塘”符合系统模式,江南地区的“鸭稻共生”系统模式,北方的“四位一体”系统模式、南方的“猪——沼——果——猪”系统模式等,都是我国农民在长期实践中摸索出的比较具体而典型的农村循环经济模式,为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可贵的理论和实践的借鉴。
4构建合理的生态村镇体系
农业是百业之基,而“三农问题”是中国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生态型村镇建设,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形式,并要求从四个子系统来着力构建:一是循环经济产业体系。主要涵盖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三大产业,它要求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工艺和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办好生态旅游、绿色饭店和各种绿色服务业。加快传统农业向工业型大农业发展的步伐,培植农业循环经济载体。一方面,搞好循环型农业工业园区建设,制订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聚集的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以生产要素为纽带,将具有上下游共生关系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园区内,实现有害污染物在园区内的闭路循环。另一方面,做好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园区建设,大力推进出口农产品的清洁生产,使农副产品达到质量、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二是村镇基础设施体系。重点是水系统、能源系统、交通系统和建筑系统。要解决水量不均、水质不高的问题,积极治理和预防水、旱灾害,做好做足“水文章”;要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推行可再生能源,如发展沼气、太阳能、小水电、地热能、潮汐能、风能等;要完善农村道路布局工作;大力推行建筑节能省地治污技术,使用新型环保建材,体现地方特色建筑风格。三是生态环保体系。要精心挑选搭配绿化树种,有效治污和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垃圾等。四是社会事业体系。要树立全面的发展观,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构建合理的生态村镇体系,关键在于先行设计,也就是说要从规划设计、环境设计、住区设计、产业设计、景观设计等五个方面进行整体策划和设计。
5健全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农村循环经济更被专家称为化解“三农”问题的经济模式。循环经济在我国被提出并重视后,大都把视角放在城市工业上,其正确性是毫无怀疑的。因为循环经济产生于西方发达国家,西方发达国家正是因为工业不循环发展造成了严重工业污染而逼出循环经济的。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70%以上的农业大国,跟工业化程度很高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情有很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存在严重的“三农”问题。我国的农业生业生态、农村污染、农民人均资源贫乏,都有待循环经济解决。因此,我国发展循环经济要突出农村,要以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来解决“三农”问题。建立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制定相应的政策保障体系与扶持措施。近期考虑开展循环农业促进法的前期工作,尽可能出台“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从税收、金融保障等方面制定促进循环型农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十一五”期间以国家投入为引导,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在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农作物秸秆与畜禽的粪便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清洁生产与产业链整合、农村社区“净化”等方面在全国开展若干个示范工程建设,以带动农业循环经济的广泛应用。
国家应立即着手制定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开辟资金渠道,建设若干领域的农业循环经济的示范工程,加强制度创新,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发展现代化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1解振华.领导干部循环经济知识读本[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
当今世界不论是发达的工业化强国还是新兴的工业化国家都把发展循环型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看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和实现形式。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应尽早制定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但由于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循环经济涉及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目前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还存在着诸多需要突破的制约因素。
认识障碍
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积极参与,其中政府起主导作用,数目众多的企业是循环经济发展的主体,公众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中坚力量。但目前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或公众,在正确认识循环经济方面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主要表现为:
有些地方政府把发展循环经济简单地等同于保护环境、改善生态的举措,没有认识到循环经济是21世纪绿色文明背景下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对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紧迫性认识不够,依然沿袭传统的工业化模式,特别是不顾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搞发展速度的攀比,导致忽视甚至纵容严重污染项目开工建设。这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思想观念使得政府缺乏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需求与动力,满足于末端治理方式。而末端治理有很多局限性:末端治理是问题发生后的被动措施,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污染发生;末端治理需要很高的成本,在环保市场形成虚假和恶性的经济效益,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增长带来的收益;末端治理使得企业满足于遵守环境法规而不是投资开发污染少的生产方式,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与发展的矛盾,加大了在环境治理方面对国家的依赖。
企业只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生态效益。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生态环境效益对于企业而言,是一个外部效应,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不大。在没有外部约束的情况下,企业的生产不会主动考虑生态效益,依然采取粗放型生产方式。对于众多工业企业而言,清洁生产还是新兴概念,企业的认识往往停留在加大投入、改进工艺、更新设备的层面,把清洁生产的概念同过去的末端污染治理混同起来,认为清洁生产带来的生态环境效益是归社会所得,企业自身难以从中获得经济效益,因此对发展循环经济产生抵触。目前许多地区已经出现了不少试点企业在采取清洁生产方案后,依旧沿用传统粗放型的生产方式,继续以生态效益换取经济效益的现象,使得清洁生产成为形象工程。
公众环境意识薄弱,普遍缺乏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环境属于公共产品,我国长期以“政府主导型”的环保工作模式为主,造成公众在环保领域呈“政府依赖型”,将保护环境归结为政府的责任,再加上收入水平偏低,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不足,从而形成公众的观念障碍。循环经济体系的建立需要公众在生活消费中的配合,例如垃圾分类处理、减少使用一次性产品、选择服务周期长的产品、回收利用生活废弃物等。
利益障碍
作为经济活动当事人的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考虑的主要是成本与收益的关系。按新古典主义的解释,就是要实现利润最大化,在成本既定的情况下收益最大,或者在收益既定的情况下成本最小。一个企业的经济行为如何,首先考虑的是由此而带来的收益及为此而付出的成本,如果收益大于成本,它就会按循环经济的原则行事,就会主动与其他企业确立共生和代谢关系;反之,如果收益小于成本,就不会遵循循环经济的原则。
确立循环经济的利益关系的障碍还在于,新建企业(增量企业)与原有企业(存量企业)的利益协调关系。在传统线形经济下的末端治理中,这种关系原本就存在。那时,原有企业在建设时期没有或只需要遵循很低的环境标准,而新建企业要想进入该行业,不仅原有企业占据了市场,抬高了进入门槛,而且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和科学知识的增进,也抬高了环境标准,这就使新建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现在,发展循环经济同样面临的是:存量企业不是按循环经济的原则设立的,它们创造国民收入、拉动经济增长和带动地方就业,支撑着现有国民经济的运行,同时,它们也在很大程度上耗费资源、污染环境,尽管也设立了污染和废弃物处理装置(“末端治理”);而增量企业将按循环经济的原则来设立,它通过“管端预防”,在园区中通过共生和代谢关系,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目的,但增量企业则为此而付出更大的成本。这时,出现新旧企业利益分割的不均等,在完全利润导向的市场机制下,就会出现“逆向选择”:淘汰新企业。
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它是有起点而没有终点的事业。现实的情况是,许多地区往往只注意眼前的增长和GDP的增加,仍然沿着,“倒U型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所描绘的“先污染、后治理”的深渊继续滑下去。现在,国家倡导“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但由于人们的行为通常在其“惯性区域”内活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消政策的作用。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地区看重既得利益,GDP的增长仍是一个“硬约束”;在招商引资中,硬性规定年外资总额并被分解至具体行政部门,以此作为考核部门业绩的指标,而很少考虑项目的性质,很少考虑产业发展的后果和对当地资源与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少考虑与当地产业的融合与共生代谢关系,其结果是强化和固化了存量企业,增加了推进循环经济的难度。制度障碍
推进循环经济不仅存在利益上的障碍,在制度安排上也存在障碍。不当的制度安排会使经济的推进举步维艰。现代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包括非正式约束、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制度是演进的,制度变迁包括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制度演进中存在着“路径依赖”,即制度的演进一旦走上某一条路径,就会沿着既定的路线和方向发展且会得到自我强化。现阶段,我国推进循环经济需要具体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来保障其实施。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关于鼓励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法律法规,但并未对循环经济做出直接规定,已有法律的配套法规、细则制定不及时,致使一些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缺乏高效、严格的执法措施。具体表现在三方面:
在企业微观层次上,相关法律有待于细化。2002年颁布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对企业微观层次的清洁生产行为作了规范,但缺乏对生产企业责任的明确规定。《固定废物污染防治法》对企业内的资源回收、循环利用等问题也做了一些规定,但只是原则性的表述,没有实质的规定。在关于编制清洁生产指南和技术手册、制定相关产品标准、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目录的建立、具体回收办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经济刺激机制的可操作化、技术与工艺标准及技术性规范的设立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的立法规制。
在区域和社会层次上,相关法律有待于系统化。《清洁生产促进法》中有些规定基本是围绕企业的清洁生产而展开,所以其附带面上的循环经济效果只具有辅并不系统。如行政区域的循环经济建设问题和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问题,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间物质的良性循环和能量的梯级利用问题,现有的法律、法规、性质规章尚未加以系统化和明确化。
在综合层次上,有些法规有待于可操作化。我国现在并没有一部法律将清洁生产、固体废物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相关内容统一考虑,缺少从国家发展战略、规划角度上系统地规范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如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等大宗废物的专业性循环利用问题,既属于企业层次上的问题,又属于区域和全社会层次上的问题,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零散,缺乏系统和综合性的解决机制,因此有必要制定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
因此,虽然国家一再宣称资源短缺,不足以支撑传统线形经济下的持续经济增长,但在制度上却没有奖励和惩罚机制以引导人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有些经济政策在实施上更是在引导浪费资源。同时,由于制度的实施机制不健全也导致行业过度竞争,为抵御恶性竞争,也为防止假冒伪劣,致使许多企业过度包装其产品甚至使用一次性包装(破坏性包装)。
技术障碍
从“减量化”到“再利用”再到“资源化”,循环经济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废物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回收和再循环技术、资源重复利用和替代技术、环境监测技术以及网络运输技术和生态工业链接技术作为支撑,这是循环经济由理论向实践转变的关键。
我国的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尚未形成高效完整的技术支撑体系。现阶段我国关键技术设备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仅占15%,科技整体水平落后发达国家约15-20年。在大型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城市垃圾资源化、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高浓度有机废水治理等重要领域缺乏自己的制造技术,亟待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目前,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若干清洁生产中心,公布了一批冶金、化工等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然而对于众多的工业企业而言,这些技术上的支持是有限的。而且,循环经济所需的不仅仅是重在源头控制的清洁生产技术,还包括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等末端处理技术。因此,国家的技术支持还无法满足全面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当前,社会上普遍推行的是国家发改委对循环经济的定义:“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这一定义不仅指出了循环经济的核心、原则、特征,同时也指出了循环经济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对解决中国资源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二、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增长方式尚未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依赖资源的高消耗来实现。如果继续沿用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资源将难以为继,环境将不堪重负。必须倡导循环经济,使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发展循环经济是解决我国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最佳选择
我国存在着人口众多、资源短缺与环境恶化的态势。我国的人均资源拥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且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又存在大量的浪费现象及废弃物的大量排放。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能源消费翻一番支撑了GDP翻两番。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以资源的大量消耗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是难以为继的。循环经济体现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在解决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矛盾中将产生重要的作用与深远影响。
(二)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
目前我国资源利用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然较低,突出表现为“四低”:资源产出率低、资源利用效率低、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低。实践证明,较低的资源利用水平,已经成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障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三)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
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一脉相承,是以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为准则,使社会生产从数量型的物质增长转变为质量型的服务增长,推进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就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搞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增长。
三、我国实现循环经济的途径
循环经济理论的研究和实践,已经为一些国家在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缓解资源短缺、减轻环境污染压力等方面,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尤其是应运而生的资源再生产业,为一些国家带来了丰厚的物质利润。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制定促进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约束和规范政府,社会、企业和国民的行为德国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先行者。1972年德国制定了《废物处理法》,1986年修改为《废物限制及废物处理法》,1992年通过了《限制废车条例》,规定汽车制造商有义务回收废旧车辆,1996年提出了《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自实施以来,废物不断减少,循环利用率不断上升。从经济角度看,废物利用也取得了成功,目前废物利用年产值400亿欧元,就业人数达24万人;废物处理行业已经成为重要的经济和就业发展动力。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既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也规范了政府、社会、企业和国民的行为。
(二)政府的经济支持和鼓励政策,以及必要的行政干预手段,是促进和发展循环经济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
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循环经济观是基本前提
循环经济是人类对难以为继的传统发展模式反思后的创新,是一种全新的发展理念即循环经济观。循环经济观,是在全球人口剧增、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蜕变的严峻形势下,人类重新认识自然界、尊重客观规律、探索经济规律的产物。它要求我们要构建全新的发展观、系统观、价值观、生产观和消费观。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就要改变观念,树立资源不断循环利用的循环经济理念。
新的发展观要求着眼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各个方面。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不仅要重视经济指标,而且要关注社会发展指标、人文指标、民主法制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不仅要增加经济增长的投入,而且要增加社会发展的投入,增加保护资源和环境的投入,实现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全面协调发展。
新的系统观要求每一个人都要正确看待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它是一个生态系统,我们仅是系统中的一个要素,只是整个生态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其他物种和资源在这个系统中都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不能简单的以对我们有害无害为标准剥夺其他物种的存在,也不能随意破坏和无节制的利用资源,否则必然威胁到我们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新的价值观要求人们在考虑自然时,不再像传统工业经济那样将其作为“取料场”和“垃圾场”,也不仅仅视其为可利用的资源,而是将其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需要维持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在考虑科学技术时,不仅考虑其对自然的开发能力,而且要充分考虑到它对生态系统的修复能力,使之成为有益于环境的技术;在考虑人自身的发展时,不仅考虑人对自然的征服能力,而且更重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新的生产观要求投入最少的物质换取最大的生产效率。在生产中,企业可以通过减少每个产品的原料使用量、通过重新设计制造工艺,来节约资源和减少排放。
新的生活消费观要求公众树立环保意识。加强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资源意识,在全社会树立循环经济观念,建立绿色生产、适度消费、环境友好和资源永续利用的社会公共道德准则。
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是根本保障
依据制度的传统定义和制度的影响与管理效率的大小,可以将制度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正式的法律法规包括资源与环境(保护、利用、配置)、生产、市场、消费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二是介于正式与非正式之间的具有一定管理效率制度因素,包括资源与环境(保护、利用、配置)、生产、市场、消费等领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政策;三是对经济发展有一定影响但不具有管理效力的、人们约定成俗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等非正式的制度因素,如饮食习惯等。
建设循环经济要在不同层次采取相应对策。首先要构建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法律法规制度由于具有强制约束力和较高的稳定性特征,因而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最基本的保障。我国已经具备较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可以在此基础上逐步修改和制定循环经济的必要法律法规,为循环经济的建设和实施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据。其次,要制订可持续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确立灵活有效的循环经济发展政策。发展规划是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和反映,其内容包括发展建设的步骤、速度和目标以及发展步骤、速度和目标得以实现的政策措施。在中长期的可持续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中,一定要遵循持续性、发展性、效率性和公平性的原则。最后,对非正式的制度因素应给以足够的重视,对一些妨碍和影响循环经济发展和建立的民俗、习惯和宗教,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加以引导和根除。
依靠科学技术是实现循环经济的战略选择
循环经济的建设需要有相应的技术支撑。如果说,当代知识经济的主要技术载体是以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为主导的高新技术,那么循环经济的技术载体就是环境无害化技术(EnvironmentSoundTechnology)或环境友好技术。环境无害化技术的特征是污染排放量少,合理利用资源和能源,更多地回收废物和产品,并以环境可接受的方式处置残余的废弃物。环境无害化技术主要包括预防污染的少废或无废的工艺技术和产品技术、废物利用技术生态良性化工程技术,同时也包括治理污染的末端技术。在技术选择中要遵循四个标准。一是环境与产品安全标准,尽量选择那些有利于生态良性循环和无污染或低污染的清洁技术、生态良性化技术。二是效率和效益的标准。效率和效益是循环经济的生命线,只“循环”而不“经济”就不是循环经济。要选择那些提高生态系统的生产效率、生产者的收益、市场系统的运营效率和消费系统的产品利用效率的技术。三是伦理标准。循环经济的伦理观应是环境伦理与经济伦理的结合,是公益性伦理与市场伦理的结合,要选择那些既适合经济伦理又适合社会伦理与环境伦理的先进科学技术。四是地理空间特征适应性标准。要选择符合与区域资源与环境状况、社会经济和技术转移能力等空间背景为特征的技术。在技术保障层次上,要构建包括资源开发、原材料生产、中间产品制造、加工生产、流通消费、循环利用全过程的循环型技术体系。主要包括绿色设计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废物利用技术、污染治理技术。实行绿色设计是推行循环经济的起点。要求在产品设计中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起来,充分注意到物质的循环利用,尽量采用标准设计,使一些装备便捷地升级换代,而不必整机报废。在产品使用生命周期结束以后,也易于拆卸和综合利用;同时,在产品设计中,要尽量使之不产生或少产生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影响;不使用或尽可能少使用有毒有害的原料。清洁生产技术是用来进行无废少废生产的技术,通过这些技术实现生产过程的零排放和制造产品的绿色化。它们在环境无害化技术体系中占据着核心位置。清洁生产技术包括清洁的生产和清洁的产品两方面的内容,即不仅要实现生产过程的无污染或少污染(如用干净能源代替肮脏能源),而且生产出来的产品在使用和最终报废处理过程中也不会对环境造成损害(如对损害臭氧层的氟利昂物质的替代)。清洁生产的理念,不但含有技术上的可行性,还包括经济上的可盈利性,它充分体现了发展循环经济在环境与发展问题上的双重意义。废物利用技术是用来进行废弃物再利用的技术,通过这些技术实现产业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目前,比较重要的废物利用技术有废纸加工再生技术、废玻璃加工再生技术、废塑料转化为汽油和柴油技术、有机垃圾制成复合肥料技术、废电池等有害废物回收利用技术等。污染治理技术即传统意义上的环境工程技术,这是用来消除污染物质的技术,通过建设废弃物净化装置来实现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净化处理。其特点是不改变生产系统或工艺程序,只是在生产过程的末端通过净化废弃物实现污染控制。今天,专门进行废弃物净化处置的环保产业正在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部门获得迅速发展。它们主要生产用于工农业生产的各类控制和净化废弃物的装置和设备,其中包括汽车尾气控制和煤烟脱硫等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水污染防治技术、填埋和焚烧等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噪声污染防治技术等。
构建循环经济系统结构是关键
构建循环经济的系统结构,主要是通过建立产业系统中的“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的产业经济链,形成互利共生的循环经济网络,实现物质能量流的闭合式循环。通过循环经济系统结构的构建,使区域内企业间实现废弃物与原材料的有机对接,通过清洁生产和绿色工业最终达到“零排放”的理想目标。一般情况下,循环经济系统通常包括三类行为主体,即生产者(资源开采者)、加工制造者、消费者(资源、产品和服务的消费群体)、分解者(废物处理者)。通过反馈式、网络状的动态联系,使物质能量流在系统内在不同行为主体间高效有序循环。通过优化区域经济系统各组成部分间的关系,达到系统生态环境的最佳综合效益,最大限度地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根本性对立冲突。根据循环系统结构原理,循环经济的核心是工业物质的循环。在工业经济系统中,有以下三种循环,或称三个层面上的循环:企业内部的循环体系;不同产业之间或同一产业的不同企业生产活动间的循环体系。例如,某下游工业的废物,返回上游工业,作为其原料,重新利用,或者,扩而大之,某一工业的废物、余能,送往其它工业去加以利用;社会整体循环,即工业产品经使用报废后,其中部分物质返回原工业部门,作为原料,重新利用。在循环经济系统构建中,对以上三种循环,都要重
视。企业循环是微观基础,产业循环是实现方式,而社会整体循环是终极目标。
参考资料:
1.解振华,关于循环经济理论与政策的思考[N],光明日报,2003
2.徐嵩龄,循环经济的理论平台和实验平台[N],光明日报,2004
3.诸大建,从可持续发展到循环经济[J],世界环境,2000
2001年11月天津港率先成为中国北方第一个亿吨大港后,大连港货物吞吐量也超过亿吨,秦皇岛港又成为中国第一个亿吨煤炭输出港。2002年12月20日,青岛港吞吐量突破1.2亿吨,跃升至世界集装箱大港15强。环渤海地区正在出现一个集装箱集散中心,年吞吐量超过300万标箱。与此同时,中国的四大集装箱码头,有三个正在这一地区加紧扩建。据不完全统计,渤海湾地区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公司就有30多家。环渤海地区成为中国亿吨大港最密集的区域,同时也是中国北方最大的集装箱海运中心。
2000年1月,北京和天津机场实现了中国民航跨区域的机场首次联合后,2001年10月,北京与天津港口岸开始直通,两市实现了港口功能一体化。天津港保税区建立了中国首家空港国际物流区,目前这里已成为中国北方最大的国际贸易窗口和国际物流大进大出的绿色通道。天津港保税区内的国际商品展销中心,成为中国北方最大的免税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在此地区投资最大的跨国公司摩托罗拉副总裁称之为,“基础设施发达、人力资源充沛及工业配套能力强等优势,环渤海区域成为外资青睐的核心区域和进入中国北方市场的最便捷的通道”。由于拥有中国最密集的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跨国公司渐渐开始把环渤海地区作为整体投资区域。目前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北京建立研发中心和运营总部,把生产基地建在天津、山东等地。
(二)行政区划限制开始打破,经济区内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产业、电子、汽车、机械制造业为主导的产业群,各具特色的产业带逐渐形成
目前环渤海经济区内各省市行政区划的限制开始打破,各自为政现象逐渐消除,经济区内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新型行业开始形成主导,产业群落渐渐形成。
北京有全国最大的中关村电子信息产业科研、贸易、生产基地,集中了软件开发及信息技术的优秀人才。天津开发区已成长为环渤海沿海经济活跃度最高、发展速度最快的区域。2004年1至9月,天津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完成工业生产总值1013.25亿元,同比增长40.24%,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7%左右,继续保持第一支柱产业的地位;实现产品销售收入993.98亿元,同比增长48.55%;实现利润总额89.22亿元,同比增长240.04%,居全国第一。统计数字表明,国内5部手机中有1部、4台录像机中有1部、3根电焊条中至少有1根均来自天津开发区,这里还是全国最大的电子通讯设备、液晶显示器等生产基地。而山东半岛也已成为全国重要的家电、电子生产基地。
环渤海区域同时是中国汽车工业比较发达和集中的区域,京津辽鲁汽车产业各具特色,同时,毗邻中国汽车综合性生产基地吉林,积极开展了相关配套协作。2002年6月,中国最大的微型汽车生产基地之一的天津汽车集团与一汽集团联合,开创了中国汽车工业发展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联合重组,成为带动环渤海区域汽车及配套产业发展联合的动力。
(三)文化底蕴深厚,人力资本充足,日渐具备发展知识经济的条件
环渤海地区是全国政治、文化、教育、科技、信息和对外交往中心,人力资本积累能力强、人口和劳动者受教育程度高,信息基础设施相对发达、数字化程度高,科学家和工程师密集、研究开发投入高、创新能力强,发展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具有明显优势。据北大中国区域研究中心研制的《中国地区新经济指数》,环渤海地区在全国知识经济发展方面已处于领先地位。北京的知识密集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06倍,天津是2.83倍。环渤海经济圈拥有200多所院校和40多万科研人员,占了全国的1/4。这一地区不仅聚集了全国第一流的科研、教学、规划等机构,而且是全国最大的科技信息和图书资料中心,这无疑为发展知识密集型经济和技术密集型经济提供了雄厚的智力保证。
二、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
继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相继迸发活力之后,在环渤海地区蓄势待发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比如国有经济比重过大、中小企业不够发达、体制改革滞后、产业创新乏力、产业结构雷同、港口竞争无序、市场意识淡薄等障碍,其中最为突出的是:
(一)传统资源依托型工业仍占主导,高新技术产业尚未壮大
根据36种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区位商计算,环渤海地区在全国具有一定专业化优势(区位商大于5)的产品为15种,其中多为传统资源依托型,如原盐、原油、“两碱”(纯碱和烧碱)、钢铁、玻璃等。虽然这些工业产品仍有市场需求,但产品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不高,受资源约束强;有的产品生产工艺落后,并严重污染环境。近些年,环渤海地区在加大对传统工业改造的同时,积极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型材料和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但迄今这些产业仍处于幼小阶段。
环渤海地区高新技术实力比较强的北京市,2003年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工业增加值314.1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8.57%(2003年北京市的生产总值为3663.1亿元),而且今年1月份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下降6.9%。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缓慢的原因很多,科技投入不足和自主开发能力弱是重要因素。近几年北京市大中型工业企业尤其是联想、清华紫光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加大了科技经费投入力度,但科技投入的相对比重仍偏低。2002年全市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仅为2.54%;R&D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只有2.27%,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科技活动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世界500强企业一般为5%—10%)。
(二)国有经济比重仍很大,体制创新上处于落后地位
环渤海地区国有工业比重不仅远高于东南沿海地区,而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2002年统计,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37.53%,而环渤海地区则为39.36%,最高的辽宁省达58.11%,远远高于珠三角和长三角。环渤海地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值占全国国有经济的比重为25.83%,高于该地区整个工业产值占全国的比重(24.64%)。另据北京市最新统计,2003年北京市国有经济比重为53.85%,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高达70.16%。在全社会固定投资中,国有经济投资的比重,天津高达86.74%,北京和辽宁也都在40%以上。
由于环渤海地区工业结构偏“重”(重工业比重超过全国近6个百分点),因而从企业规模结构看,大型企业比重略高,中小企业相对较小。正是因为环渤海经济区内的国有经济比重最高,行政干预经济发展的力量比较强,市场力量决定资源配置还相对较弱,中小企业没有形成气候,致使在体制创新上,环渤海地区远远落后于珠三角和长三角。
(三)产品出口竞争力和外资引力相对较弱
东南沿海5省市与环渤海地区5省市面积都是51万平方公里,而东南沿海的出口份额占全国70%多,环渤海地区的份额仅占20%,仅广东一省的出口额就是整个环渤海地区出口的近2倍。
环渤海地区对外贸易依存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3年全国进出口依存度高达60.2%,环渤海地区平均为46.7%,低13.5个百分点;出口依存度与全国的差距还有所扩大,由1996年的2.49个百分点扩大到2003年的13.5个百分点。5省市间外贸依存度也有很大差距,北京和天津两个直辖市依存度较大,河北和山东相对较小。
利用外资的情形与外贸相类似。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FDI)大部分集中在东南沿海,环渤海地区的FDI占全国的份额较小,近些年还略有下降。2003年为25.29%,较之1999年的20.04%,增长幅度不大。环渤海地区外资区位引力(外资区位商)平均小于1,而且近些年也在下降,即由1996年的0.9443下降到2003年的0.8912。5省市中,天津和北京的外资引力较大,河北和辽宁较小;虽然从近几年的变动趋势看,北京的外资引力在不断增强,河北在波动中略有上升,而天津、辽宁和山东均在波动中有所下降。出口竞争力和外资引力较弱,对环渤海地区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无疑是十分不利的因素。
(四)区内产业趋同化,缺乏紧密的分工协作关系
由于长期条块体制的分割,环渤海地区在项目安排上呈现产业结构的趋同现象。除了大部分省市都有钢铁、煤炭、化工、建材、电力、重型机械、汽车等传统行业外,目前又在竞相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甚至都要求有自己的出海口。最为明显的是钢铁工业,各省市都自称体系,但是设备陈旧,而且往往只重视数量不重视质量,产品不能满足社会多元化的需要。区域内各省市大多已形成自我循环的“都市经济圈”。区域联合的意向多于实质性行动,争当“龙头”的倾向依然存在。在要素合理流动特别是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项目开发和区内跨省市资产重组或共同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方面,进展并不大。各自与国际经济联系的紧密程度甚至大于区内联系,在对外贸易和招商引资上存在着相互竞争这一客观现实。一、经济发展取得的成就
(一)海港和空港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促使这一区域逐步形成了连接欧亚大陆和太平洋的国际物流中心
2001年11月天津港率先成为中国北方第一个亿吨大港后,大连港货物吞吐量也超过亿吨,秦皇岛港又成为中国第一个亿吨煤炭输出港。2002年12月20日,青岛港吞吐量突破1.2亿吨,跃升至世界集装箱大港15强。环渤海地区正在出现一个集装箱集散中心,年吞吐量超过300万标箱。与此同时,中国的四大集装箱码头,有三个正在这一地区加紧扩建。据不完全统计,渤海湾地区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公司就有30多家。环渤海地区成为中国亿吨大港最密集的区域,同时也是中国北方最大的集装箱海运中心。
2000年1月,北京和天津机场实现了中国民航跨区域的机场首次联合后,2001年10月,北京与天津港口岸开始直通,两市实现了港口功能一体化。天津港保税区建立了中国首家空港国际物流区,目前这里已成为中国北方最大的国际贸易窗口和国际物流大进大出的绿色通道。天津港保税区内的国际商品展销中心,成为中国北方最大的免税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在此地区投资最大的跨国公司摩托罗拉副总裁称之为,“基础设施发达、人力资源充沛及工业配套能力强等优势,环渤海区域成为外资青睐的核心区域和进入中国北方市场的最便捷的通道”。由于拥有中国最密集的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跨国公司渐渐开始把环渤海地区作为整体投资区域。目前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北京建立研发中心和运营总部,把生产基地建在天津、山东等地。
(二)行政区划限制开始打破,经济区内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产业、电子、汽车、机械制造业为主导的产业群,各具特色的产业带逐渐形成
目前环渤海经济区内各省市行政区划的限制开始打破,各自为政现象逐渐消除,经济区内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新型行业开始形成主导,产业群落渐渐形成。
北京有全国最大的中关村电子信息产业科研、贸易、生产基地,集中了软件开发及信息技术的优秀人才。天津开发区已成长为环渤海沿海经济活跃度最高、发展速度最快的区域。2004年1至9月,天津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完成工业生产总值1013.25亿元,同比增长40.24%,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7%左右,继续保持第一支柱产业的地位;实现产品销售收入993.98亿元,同比增长48.55%;实现利润总额89.22亿元,同比增长240.04%,居全国第一。统计数字表明,国内5部手机中有1部、4台录像机中有1部、3根电焊条中至少有1根均来自天津开发区,这里还是全国最大的电子通讯设备、液晶显示器等生产基地。而山东半岛也已成为全国重要的家电、电子生产基地。
环渤海区域同时是中国汽车工业比较发达和集中的区域,京津辽鲁汽车产业各具特色,同时,毗邻中国汽车综合性生产基地吉林,积极开展了相关配套协作。2002年6月,中国最大的微型汽车生产基地之一的天津汽车集团与一汽集团联合,开创了中国汽车工业发展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联合重组,成为带动环渤海区域汽车及配套产业发展联合的动力。
(三)文化底蕴深厚,人力资本充足,日渐具备发展知识经济的条件
环渤海地区是全国政治、文化、教育、科技、信息和对外交往中心,人力资本积累能力强、人口和劳动者受教育程度高,信息基础设施相对发达、数字化程度高,科学家和工程师密集、研究开发投入高、创新能力强,发展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具有明显优势。据北大中国区域研究中心研制的《中国地区新经济指数》,环渤海地区在全国知识经济发展方面已处于领先地位。北京的知识密集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06倍,天津是2.83倍。环渤海经济圈拥有200多所院校和40多万科研人员,占了全国的1/4。这一地区不仅聚集了全国第一流的科研、教学、规划等机构,而且是全国最大的科技信息和图书资料中心,这无疑为发展知识密集型经济和技术密集型经济提供了雄厚的智力保证。
二、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
继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相继迸发活力之后,在环渤海地区蓄势待发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比如国有经济比重过大、中小企业不够发达、体制改革滞后、产业创新乏力、产业结构雷同、港口竞争无序、市场意识淡薄等障碍,其中最为突出的是:
(一)传统资源依托型工业仍占主导,高新技术产业尚未壮大
根据36种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区位商计算,环渤海地区在全国具有一定专业化优势(区位商大于5)的产品为15种,其中多为传统资源依托型,如原盐、原油、“两碱”(纯碱和烧碱)、钢铁、玻璃等。虽然这些工业产品仍有市场需求,但产品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不高,受资源约束强;有的产品生产工艺落后,并严重污染环境。近些年,环渤海地区在加大对传统工业改造的同时,积极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型材料和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但迄今这些产业仍处于幼小阶段。
环渤海地区高新技术实力比较强的北京市,2003年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工业增加值314.1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8.57%(2003年北京市的生产总值为3663.1亿元),而且今年1月份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下降6.9%。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缓慢的原因很多,科技投入不足和自主开发能力弱是重要因素。近几年北京市大中型工业企业尤其是联想、清华紫光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加大了科技经费投入力度,但科技投入的相对比重仍偏低。2002年全市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仅为2.54%;R&D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只有2.27%,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科技活动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世界500强企业一般为5%—10%)。
(二)国有经济比重仍很大,体制创新上处于落后地位
环渤海地区国有工业比重不仅远高于东南沿海地区,而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2002年统计,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37.53%,而环渤海地区则为39.36%,最高的辽宁省达58.11%,远远高于珠三角和长三角。环渤海地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值占全国国有经济的比重为25.83%,高于该地区整个工业产值占全国的比重(24.64%)。另据北京市最新统计,2003年北京市国有经济比重为53.85%,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高达70.16%。在全社会固定投资中,国有经济投资的比重,天津高达86.74%,北京和辽宁也都在40%以上。
由于环渤海地区工业结构偏“重”(重工业比重超过全国近6个百分点),因而从企业规模结构看,大型企业比重略高,中小企业相对较小。正是因为环渤海经济区内的国有经济比重最高,行政干预经济发展的力量比较强,市场力量决定资源配置还相对较弱,中小企业没有形成气候,致使在体制创新上,环渤海地区远远落后于珠三角和长三角。
(三)产品出口竞争力和外资引力相对较弱
东南沿海5省市与环渤海地区5省市面积都是51万平方公里,而东南沿海的出口份额占全国70%多,环渤海地区的份额仅占20%,仅广东一省的出口额就是整个环渤海地区出口的近2倍。
环渤海地区对外贸易依存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3年全国进出口依存度高达60.2%,环渤海地区平均为46.7%,低13.5个百分点;出口依存度与全国的差距还有所扩大,由1996年的2.49个百分点扩大到2003年的13.5个百分点。5省市间外贸依存度也有很大差距,北京和天津两个直辖市依存度较大,河北和山东相对较小。
利用外资的情形与外贸相类似。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FDI)大部分集中在东南沿海,环渤海地区的FDI占全国的份额较小,近些年还略有下降。2003年为25.29%,较之1999年的20.04%,增长幅度不大。环渤海地区外资区位引力(外资区位商)平均小于1,而且近些年也在下降,即由1996年的0.9443下降到2003年的0.8912。5省市中,天津和北京的外资引力较大,河北和辽宁较小;虽然从近几年的变动趋势看,北京的外资引力在不断增强,河北在波动中略有上升,而天津、辽宁和山东均在波动中有所下降。出口竞争力和外资引力较弱,对环渤海地区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无疑是十分不利的因素。
(四)区内产业趋同化,缺乏紧密的分工协作关系
由于长期条块体制的分割,环渤海地区在项目安排上呈现产业结构的趋同现象。除了大部分省市都有钢铁、煤炭、化工、建材、电力、重型机械、汽车等传统行业外,目前又在竞相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甚至都要求有自己的出海口。最为明显的是钢铁工业,各省市都自称体系,但是设备陈旧,而且往往只重视数量不重视质量,产品不能满足社会多元化的需要。区域内各省市大多已形成自我循环的“都市经济圈”。区域联合的意向多于实质性行动,争当“龙头”的倾向依然存在。在要素合理流动特别是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项目开发和区内跨省市资产重组或共同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方面,进展并不大。各自与国际经济联系的紧密程度甚至大于区内联系,在对外贸易和招商引资上存在着相互竞争这一客观现实。
二、加快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的对策
(一)突破行政限制,城市合理分工
环渤海经济区要全面展现其经济发展的实力,必须突破行政区限制,城市之间合理分工,形成完整的、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公共设施体系,既与世界经济和全国市场有开放的联系,又有相当的区域特色,这是实现环渤海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思路。对于突破行政限制,首先要反对地方封锁,全面清除阻碍生产要素流动的体制障碍,让各类企业成为区域经济活动的主体,实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其次,核心区、各大城市要做好合理分工,比如环渤海的三大核心区(京畿圈、山东半岛、辽中南地区)中,京畿圈是首都所在地,所以这个区域应该注重全国政治、科技、教育、文化中心和对外交往中心的作用,知识经济发展潜力大、优势明显,而且应该注重地缘政治。山东半岛在石油、石化与海洋化工、机械制造、电子、轻纺等领域有较好的产业整合机会,通过调整重组、企业搬迁和产业调整,促进传统产业优势整合。同时这个区域旅游资源丰富,统筹规划旅游路线,促进旅游业的发展。辽东半岛是以重型机械、造船、化工等为主体的重型工业基地。对于这个核心区,在原油工业的基础上,应该积极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制造业的生产效益,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
对于区域中的城市来说,合理的定位也非常重要。作为全国的首都,北京应该强化商务、金融、信息、科技创新功能,疏解部分生产和服务功能。天津则要进一步发挥港口和滨海新区的作用,增强生产和制造基地功能,增强物流功能和制造基地功能,发挥已有优势的通信产业。河北要加强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出口型创汇农业,发展有比较优势的医药和纺织等行业。在辽中地区的沈阳要增强现代服务业功能,发展现代制造基地功能;大连要发展物流功能、国际交流功能;其他中小城市要发展制造基地,加强与两大都市的产业配套。山东半岛城市群中的济南要增强中心城市的服务功能,青岛、烟台加强物流功能和外向型制造基地功能,其他中小城市要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功能互补关系,现阶段特别要加强港口间的合理分工和物流发展的合理配置。
(二)京津协同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
一个区域经济的发展,往往要靠一两个城市的带动,珠三角要靠广州、深圳的带动。长三角要靠上海、苏州、南京、杭州的带动。环渤海湾的经济建设,与北京和天津的城市竞争力的提升关系密切。天津要努力建成现代化港口城市,和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北京要继续发挥政治文化中心的作用,同时建成为金融中心,积极发展高科技产业。天津要进一步发挥港口和通信业的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为主的私营经济。京津经济整合机制一旦理顺,环渤海地区就有了核心和龙头,就有了推进与辽中南地区和山东半岛经济整合的条件。
最近几年,天津的经济发展比较迅速,GDP已经连续多年增长12%—13%,比全国的增幅高。天津是环渤海湾地区工业竞争力最强的城市,是中国城市综合竞争力排名的前十位,工业发展速度也非常快,天津的科技竞争力也在全国城市中排名第三,海关出口总值在4个直辖市中增速第一,完全有能力和有条件发挥在环渤海经济圈中的经济中心城市的地位。因此,要从各个方面进一步提升天津城市的竞争力,如进一步解放土地、劳动、资本、管理和科技,转变企业的所有制结构等等。天津正在全力实施五大战略举措,即重点发展海河经济、海洋经济、优势产业、区县经济、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这些都是天津的优势所在,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对于优势产业,天津作为中国的老工业基地,今后将重点发展和扶植电子信息、汽车、生物制药与现代医药、无缝钢管和高档金属制品、石油化工海洋化工精细化工、新能源6大支柱产业和12大产品制造及加工基地。预测到2010年工业总产值超过1万亿元,工业增加值超过2400亿元。围绕区县经济发展,重点建设5个卫星城、13个中心镇和100个建制镇。天津约有账面净资产500亿元的中小国有企业可供境内民间资本和外资兼并收购。为了促进境内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必须在建立完善的一系列中介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发展产权交易市场。
在天津和北京的协同发展上,有关方面也已经有了思路。两市已在酝酿策划京津塘城际铁路专线,增建2条京津高速公路,接通京津塘轻轨交通等建设方案。随着北京、天津、唐山等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京津冀区域经济合作必然加强,环渤海地区将成为新世纪中国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
2003年上半年,京津地区召开京津塘科技新干线论坛,京津政府宣布了八条战略合作措施,来促进京津协同发展。这八条措施是:共同构造、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链,增创产业新优势;共同实施差异化竞争战略,增创竞争新优势;共同打造一体化流通市场,增创市场新优势;共同加强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增创科研新优势;共同促进环境协调发展,增创生态新优势;共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增创交通新优势;共同创新区域利益分配机制,增创财政新优势;共同建立各园区政府间合作、协调机制,增创合作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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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积极推动产业整合,建成世界制造业基地
环渤海地区不仅要进一步发展制造业,而且还要发展成为以京畿圈、山东半岛、辽中南地区为支撑的世界重要的制造基地之一。世界制造业正在经历从欧美日韩向中国大陆的转移,中国已经进入新的重工业化阶段,正在迅速成长为世界制造基地。环渤海地区,特别是京畿圈、山东半岛、辽中南地区是中国与世界的结合部,近邻日本、韩国,同时又都是中国目前最主要的制造业集中地区之一,建设世界制造基地,既面临重大机遇又具备优越条件。
环渤海地区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需要从许多方面努力。比如,要加快现有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依靠技术创新抢占产业技术的制高点;要通过制度创新,尽快建立起机制灵活的、适应市场经济的企业体制;推动区域内产业的跨省市重组,实现环渤海地区的产业整合,以此形成区域整体竞争优势。
推动环渤海区域产业整合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要调整不利于跨地区重组的体制和政策尤其是税制和金融体制,如改变按隶属关系纳税的办法,企业所得税全部改为属地征税;改变按行政区划贷款,银行存款不能异地贷款使用的原则,对不同地区注册的企业一视同仁,根据企业还贷能力发放贷款。二是在产业整合过程中,要加快现有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依托科技力量来加速产业的整合。三是要强化政府对跨地区重组企业的支持手段,如充分利用区域联合协作贷款、允许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企业兼并破产中给予呆坏帐核销及债务清偿时免息等优惠政策。四是要培育和建立跨地区产权交易市场。
(四)统筹决策,促进环渤海一体化
一个区域的发展,往往不能光就某个行政区划为出发点来考虑,要通过区域内各省市的协调统筹。环渤海地区在协调发展方面应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立区域统筹管理的机构。要加强区域的统筹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区域统筹管理的机构,例如长江三角洲有市长联席会议,就整个长三角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讨论,长三角的学术会议也是年年召开;珠三角也有这样类似的机构。所以环渤海要建立这样的协调和仲裁机构,重点研究制定区内产业发展战略以及协调解决区内跨省市协作、联合、重组涉及的各方利益关系,减少经济活动的摩擦。
(2)制定区域发展的总体规划。要推进环渤海的一体化,必须要制定区域发展的总体规划,以避免重复建设和内部恶性竞争。尤其是面对不同的行政主体,不同的区域定位,要构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复合体,规划制定和学术研究要走在前面。
(3)构建京津冀交通的网络化体系。实现区域一体化,很大程度上依赖交通体系的完善。京津冀北、辽中南和山东半岛等地区,可尽快形成以通勤为轴线的交通通道,将中心城市的一部分城市功能和产业扩散到近郊、远郊以及周边城市。反过来,大城市周边的中小城市可以借此承担一部分中心城市的功能,强化空间、功能上的互补。环渤海地区受传统重化工业的影响,运输对象过分偏重能源、原材料等大宗货物,铁路运输依然是长距离运输的主力,下一步要加快公路运输和城市间轨道交通发展,发挥人流、物流运输的主渠道作用。
(4)完善区域内部合作机制,比如,建立异地银行间的结算体系,企业异地注册等。
(5)消除各种关卡,建立环渤海地区统一大市场,使资源、人才、资金、企业资产等生产要素在区域内顺畅流动。
(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积极引进外资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资本是实现经济起飞的必备条件,要实现环渤海地区的经济发展,绝对不能忽视民营资本和外来资本。
要放宽民营企业投资领域,根据民营经济的综合投资能力,即包括经济实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等,引导他们进入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运输等现代产业。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允许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改造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甚至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以后,可适当参股。
为促进环渤海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1999年以来,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内蒙等6省市区的工商联已经举行了4次环渤海地区非公经济发展研讨会,希望以此推动这一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在环渤海地区投资的民营企业家,要扬长避短,突出主业,培育核心竞争力。还要提高企业家的素质,提高他们对市场的敏感、决策的艺术、吸引人才的魅力和诚信的品格。
各级政府要建设要素市场,实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让各类企业发挥区域经济活动主体作用,促进环渤海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在这一区域的跨越式发展。
加入WTO后,由于我国的外经贸政策将会加快与国际接轨,外商的顾虑将会逐步消除,加上环渤海经济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就是外商投资的热土,又具备发展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和医药、新材料与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的良好基础,将可能出现外商纷至沓来的局面和外商投资倾向于高新技术产业的趋势。环渤海经济区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加大吸引以世界500强为主体的著名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公司前来投资各类前导产业项目;设立研究开发中心,建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基地;加快发展具有高科技含量和一定市场规模的特色产业;带动培育风险投资业、高新技术商贸业、中介服务业、教育培训业、文体业和传媒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政府部门应该提高服务意识,畅通服务通道,积极为吸引外资做铺垫。
2河北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现状
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河北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还存在较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河北省农业经济发展的生态化。
2.1生态环境恶化,社会和自然环境负担沉重
生态环境恶化,社会和自然环境负担沉重是河北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中常见的问题,例如在河北省唐山市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农民心目中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意识还比较薄弱,进而很多农民在耕地生产过程中大肆使用农药、化肥,农膜,这就在很大程度上致使唐山市农用土壤垃圾化,耕地质量下降。同时过度使用的农药与化肥会随着雨水渗入地下,这就在很大程度上致使唐山市水质进一步恶化和富营养化,从而在很大程度上致使唐山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和污染。但是唐山市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唐山市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率,这些自然灾害会给农村农民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2.2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副产品综合利用率低
农业循环经济的核心就是提高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各种资源的利用效率,但是在实际调查中发现,河北省在发生农业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副产品综合利用率低。例如河北省唐山市在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经常将烟杆废料、废木屑、玉米芯、麦秸、蚕豆杆、椰子壳等农产品废物弃置不用,这不仅仅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同时还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唐山市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同时在唐山市还存在焚烧秸秆的现象,而秸秆的不完全燃烧不仅仅会致使耕地土壤板结,同时秸秆不完全燃烧还会产生大量的浓烟会进一步污染农村的自然环境。
3河北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对策
农业循环经济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把农业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反馈式循环流程,达到变废为宝、循环利用、节约能源、优化环境的目的,从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因此河北省必须要积极采取有关措施来加强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3.1营造循环经济的氛围,创新农业循环经济的新模式
由于受到传统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河北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还不是很理想,因此河北省必须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积极营造循环经济的氛围,创新农业循环经济的新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提高河北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效果。例如唐山市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方面进行了多种探索与尝试,形成了以开发利用农业废弃物为主的循环经济模式、以延伸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为主的循环经济模式、以经营生态环境为主的循环经济模式。就如唐山市乐亭的赵蔡庄有效的实现了以土地为基础,以沼气为纽带,形成以农带牧、以牧促沼、以沼促果、果牧结合的配套发展和生产良性循环系统,这种生态化的循环系统不仅仅能够有效净化唐山市农村的生态环境,同时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果树的抗病虫害能力,有效提高果园的产量,实现了农村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
3.2继续调整和优化农林牧渔业生产结构
自从河北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以后,河北省农林牧渔业存在结构单一,比重不合理的问题还是比较严重,因此河北省应该继续调整和优化农林牧渔业生产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农村经济的循环发展。例如唐山市滦南县属暖温带沿海半湿润大陆性气候,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和畜禽养殖,于是滦南县在很大程度上调整了当地的农林牧渔业生产结构,充分利用了自身资源大肆发展畜牧业,并且对现有规模化养殖场鼓励建设大型沼气工程,采取全过程综合治理技术处理污染物,实现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同时滦南县也被中国特色产业宣传推广活动组委会授予“中国奶牛之乡”、“中国生猪之乡”、“中国肉鸡之乡”。还有唐山市的丰南区全力实施渔业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在鼓励自主创新的基础上,重点鼓励支持水产养殖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渔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通过实施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带动唐山市渔业结构调整,提高渔业科技贡献率,推动水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3.3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
农村生产生活垃圾的大量存在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直接导致农村环境的恶化,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因此河北省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过程中必须要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首先要加强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例如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很多农村都开始利用秸秆做青贮饲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当地的奶业和肉牛业的发展。同时唐山市还有很多农村将秸秆还田作肥料,这不仅仅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当期耕地土壤有机质,改善了土壤结构,进而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农产品质量。其次要处理好畜禽粪便,例如唐山市的一些农村纷纷开展了沼气建设,通过沼气的生产,将畜禽粪便在沼气池中发酵,这样不仅仅能够产生沼气,同时残留的沼渣可用作肥料。最后就是生活垃圾的处理,必须要做好垃圾的回收利用,例如唐山市的一些农村在有关政策的指导下建立了农村垃圾集中点,对可重新利用的垃圾进行分类和回收利用,对不能再利用的垃圾要作好安全处理工作,这样不仅仅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同时还有效防止了因垃圾的随处乱倒而影响环境。
传统工业社会的经济是一种物质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为“资源——生产——消费——废弃物排放”,经济增长主要依靠高强度地开采和消费资源以及高强度地破坏生态环境。循环经济则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将人类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资源——生产——消费——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最大限度地利用进入生产和消费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达到经济发展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相协调并且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标。
循环经济要求经济活动操作原则以“3R”为准则,即“减量化”(Reduce),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再利用”(Reuse),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用品的污染;“再循环”(Recycle),即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能够重新变成再生资源。
传统经济与循环经济体现了两种不同的思维模式和活动方式。传统经济是在大量生产废物和排放废物之后,再通过填埋或焚烧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被动的处理;循环经济则要求在生产和消费的源头,采取最有效措施利用资源以控制废物产生,一旦废物产生则要积极地回收开发和再利用。相对于传统经济的“两高一低”(即高消耗、高污染、低利用),循环经济表现为“两低两高”,即低消耗、低污染、高利用率和高循环率,其本质是生态经济。
循环经济,近年来正在发达国家形成一股新的经济潮流和趋势,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对此表示认同,并纷纷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政策,走上一条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的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
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中国政府决策目标。2004年9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在京召开了全国循环经济工作会议。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同志在会上做了“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的重要讲话,对循环经济这一新的经济发展模式的时代背景极其对发展我国经济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做了详实的分析,并针对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提出了总体思路与具体措施。我们要从理论的高度重新认识循环经济这一科学的发展观,在珍惜资源、爱护环境的同时求得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循环经济之路,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为什么要发展循环经济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目前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尚未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依赖资源的高消耗来实现,进而导致资源的约束矛盾突出,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破坏加剧。21世纪头20年,我国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我们要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如果继续沿用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资源将难以为继,环境将不堪重负。必须倡导循环经济范式,使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
我国资源禀赋较差,总量虽然较大,但人均占有量少。重要资源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与此同时,一些主要矿产资源的开采难度越来越大,开采成本增加,供给形势相当严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能源消费翻一番支撑了GDP翻两番。到2020年,要再实现GDP翻两番,即便是按能源再翻一番考虑,要保障能源供给也面临许多新的难题。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以资源的大量消耗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是难以为继的。
(2)发展循环经济是从根本上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我国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方式是末端治理。这种治理方式由于投资大、费用高,建设周期长,经济效益低,企业缺乏积极性,因而难以从根本上缓解环境压力。大量事实表明,水、大气、固体废弃物污染的大量产生,与资源利用水平密切相关,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存在内在联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可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3)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
目前我国资源利用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然较低,突出表现为“四低”:一是资源产出率低。按现行汇率计算,2003年我国GDP约占世界的4%,但重要资源消耗占世界的比重却很高。二是资源利用效率低。2000年,冶金、有色、电力、化工等8个高耗能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比世界先进水平平均高40%以上。三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个百分点。同时,“三废”综合利用潜力很大。四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低。实践证明,较低的资源利用水平,已经成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障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4)发展循环经济是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迫切需要
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关税壁垒作用日趋削弱,包括“绿色壁垒”在内的非关税壁垒日益凸显。近几年,一些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利益,在资源、环境等方面,设置了不少自己容易达到、而发展中国家目前还难以达到的技术标准,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到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利用等各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这些非关税壁垒,对我国发展对外贸易特别是扩大出口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面对日益严峻的非关税壁垒,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尤其是要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使我国产品符合资源、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
(5)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
大量事实表明,传统的高消耗的增长方式,过度向自然索取,导致生态退化和自然灾害增多,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这就要求我们在发展过程中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还要讲求生态效益;不仅要促进经济增长,更要不断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搞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增长。
三:怎样发展循环经济
(1)发展循环经济,首先要有法律保障。
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要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推进计划。此外,还要建立起绿色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也就是改革现行的经济核算体系,从企业到国家都要建立一套“绿色经济核算制度”,包括绿色的企业、政府、审计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
(2)加强生态道德观念建设
积极开展循环经济宣传、教育和培训,把与发展循环经济密切相关的生态环保和资源节约活动逐步变成全体公民的责任意识和自觉行为。改变公众不合理的消费观念,提高对再生产品的认可度,提倡绿色消费。
(3)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核心作用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发展"循环经济"必须依靠科技进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使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人力资源是最重要的经济发展资源。我国发展"循环经济",首先必须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依靠科技创新,建立符合国情的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具体说来,就是在资源开采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在资源消耗环节,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废弃物产生环节,要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4)积极开展循环回收利用的试点。
循环回收利用是循环经济的起点,我国可以首先选择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电池等产品进行循环回收利用的试点。通过开展电池的循环经济试点,建立废电池循环利用机制,取得经验,进行循环经济的技术、制度积累,强化公众参与推动绿色消费。
二是成本障碍。目前我国的环境容量尚没有作为严格监管的有限资源,企业和大众消费者支付的排污费不仅远低于污染损害补偿费用,甚至也明显低于污染治理费用,这就使废弃物排放具有显著的外部性。如果不能将这种外部成本内部化,循环型生产的效益就不能显现,成本也很难收回。
为进一步促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消除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障碍,需要尽快调整和完善我国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构建完善的环境税体系。
一、我国当前环境税费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税收政策方面,涉及环境保护的税种太少。一些容易给环境带来污染的消费品没有列入征税范围,如电池、一次性产品(相机、剃刀、塑料袋等)以及煤炭等。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生态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种,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税收对环境污染的调控力度,同时也无法形成专门的用于环保的税收收入来源,从而弱化了税收在环保方面的作用。
现有涉及环保的税种中,由于规定不健全,税率过低,征税范围狭窄,对资源的合理利用起不到明显的调节作用。例如,自然资源的范围很广,可分为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动物资源、植物资源、海洋资源等。而我国目前资源税征收范围仍主要限于不可再生的矿藏品,对大部分非矿藏品资源大都没有征税。这使非税资源的价格由于不含税收的因素而明显偏低,以非税资源为主要原料的下游产品的价格也偏低,从而导致对非税资源及其下游产品的需求畸形增长,使自然资源遭受严重掠夺性开采,造成资源配置不合理,影响可持续发展。
我国现在施行的是排污收费政策,由于收费的非强制性且费额很低,不足以弥补污染物的负外部性,也起不到对排污的约束作用;同时,污染物收费依据为单因子收费(即在同一排污口含两种以上的有害物质时,按含量最高的一种计算排污量),这种收费依据反而给企业一种规避收费的方法。
二、环境税在循环经济中的作用及意义
环境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环境目标、调节纳税人行为、筹集环保资金而征收的税收和采取的各种税收措施。其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保护环境、资源为目的,针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及浪费资源的行为而征收的专门性税种,它是环境税收的主要内容;二是在其他一般性税种中为保护环境和资源而采取的各种税收调节措施,如对纳税人治理污染、综合利用资源采取税收优惠措施,以及对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行为加重税收负担。
1.环境税符合循环经济要求。
通过对自然资源征税达到减量化。环境税征收直接针对行为或产品对环境污染的破坏程度,而不是针对行为或行为的受益标准。这样一来,一些高环境成本而低效益的行为或产品就没有了生存空间。由于环境税专门设有保护自然资源的税种,这样使厂商投入的资源特别是自然资源受到约束,促使厂商控制投入的数量,提高生产效率,做到循环经济要求的减量化。
通过对废弃污染物征税达到再循环。向废弃污染物或污染产品课税,将促使厂商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对废弃物进行多次循环使用,进一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通过对厂商给予税收优惠达到资源再利用。环境税对环保企业和节能行为进行优惠,不仅给厂商继续开展循环经济的激励,而且使厂商有更多的资金在企业内部继续挖掘利用废弃物、变废为宝的渠道,在企业内部形成循环经济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通过环境税筹集资金,建立社会资源循环体系。环境税为政府筹集了资金,政府除了使用部分资金治理环境之外,可以用其扶持相关产业,例如对原材料回收这种“力气大,收益小”的行业进行财政支持;同时逐步在社会上建设生态园,将相关行业、相关企业构建在一个生态园当中,为资源的相互利用,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循环提供更大的便利条件,实现由单一企业的循环经济链向全社会循环经济的升级过渡。
通过环境税促使技术创新,实现产业升级。征收环境税,提高资源的价格,使污染者必然要通过技术革新,降低成本,以求重新获得竞争优势。另外,相互的竞争使整个产业朝着资源和能源生态化适用的方向发展,使先进的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技术迅速传播。
2.课征环境税可以扫除制约循环经济的两大障碍。
在处理价格障碍时,环境税由于有专门针对自然资源的税种且税率较高,同时对于再生资源的使用具有明显的税收优惠,将纠正自然资源与再生资源的使用价差,促使厂商在使用资源时从自然资源更多地转向再生资源,扫清阻碍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障碍。
1.时间尺度特征是指对生态环境资源使用或破坏的时间长短。
在时间尺度上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具有短暂性,但对不同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持续的或短暂的,要确保在时间尺度上对资源利用的持续性。如河南省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八九十年代兴建了一批化工企业,留下了六百多万吨废料铬渣,因铬渣中含有致癌物铬酸钙和剧毒物六价铬且铬渣堆大多没有防雨和防渗措施,致癌物经雨水冲淋和渗透,成为持久损害地下水和农田的污染源。类似这种能导致持久性污染的违法行为,应从时间尺度上进行刑事处罚而且需从重处罚。因此,环境刑法的处罚需要依据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在时间尺度上影响的持续性和短暂性进行刑罚。
2.空间尺度特征是指生态环境资源利用或破坏在空间上的面积或体积大小的影响。
生态环境资源的利用具有空间约束,例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必须受到环境刑法的保护;不同生态环境资源在空间尺度上破坏的影响具有很大差别,例如废气排放、水体污染在空间尺度上具有跨国、跨地区的影响,动植物资源破坏在空间尺度上具有局部性。不同区域空间之间的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和利用应确保相互间不为损害或要满足相互间的物质能量交换。因此,环境刑法的处罚需要依据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在空间尺度上影响的面积或体积大小进行刑罚。
3.承载尺度特征是指生态环境资源依据本身的物质结构和生态功能的背景值
能够承载本身具有的物质或功能最大上限值和能够承载不是本身具有的物质或功能的下限值。例如鄱阳湖的重金属的铜背景值为0.0008-1.118mg/L,上限值为1.118mg/L,若某个企业或公民排污的水中铜的含量超过上限值多少倍进行环境刑法处罚。因此,环境刑法的处罚需要依据生态环境资源本身的物质结构和生态功能的背景值在承载尺度上进行刑罚。
(二)环境刑法实施目标
环境刑法要规范企业、社会和公民的行为,在生产经营程中,既要遵循生态环境规律,又要遵循经济发展的规律;环境刑法要保障“生态环境规律与经济发展规律”的作用和影响是互相联系、互为条件和相互制约的,它们之间存在着共存的和相互协调的关系;环境刑法要确保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循“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这一生态经济规律;环境刑法最终要实现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可持续性发展。
二、环境刑法的现状和缺陷
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颁行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法律规范。“法典式”是我国保护生态环境的主要立法模式,各种破环生态环境的犯罪在刑法典中都有具体的法律规范。“法典式”立法模式有利于确保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利于达到威慑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和有利于实现刑法的科学化。
(一)环境刑法建设现状
我国刑法介入环境保护经历了近35年,跨越四个发展历程:
1.1979-1988个别条款阶段。
环境犯罪的条款始于1979年颁布的我国第一部《刑法》,在这一阶段中,我国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是在个别条款中出现,没有专门为保护生态环境设置章节,主要原因是当时我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资源的矛盾不够突出。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主要以行政处罚和民事制裁为主,刑法处罚为辅。
2.1988-1997附属刑法和单行刑法增补阶段。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对生态环境资源需求旺盛,各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日益增加,现行刑法中的个别条款不能对生态环境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凸显环境刑事立法的滞后。为弥补环境刑法滞后于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客观现实,我国通过制定附属刑法和单行刑法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加以惩罚,如1988年通过的《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3.1997-2001设置专节阶段。
1997年颁布的新《刑法》中第一次对保护生态环境设置专节,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提供了更有力的刑法保障。在《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第六节以专节形式设定“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共9个条文,14种罪名,并第一次将单位规定为环境犯罪的主体,这表明我国刑法对环境犯罪正式实行双罚制。
4.2001-2013完善阶段。
随着我国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矛盾进一步加深,新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不断出现,为快速制止这种行为并在实际司法中有效处理,国家通过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方式,颁布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条文。如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环境刑法存在的缺陷
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规范经过35年的发展逐步完善,但环境刑法在现行的经济发展中也存在缺陷:
1.环境刑法立法理念未从保护生态规律角度修订。
我国所制订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是从某一生态环境因子考虑,没有从生态系统或生态规律角度去协调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近年来,有学者认为“搁置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争议,就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需要而言,环境污染犯罪的治理内在地要求以整个地球生态的均衡发展为目的来设计治理机制”。这种观点体现了人是生态环境中的一种生物,包含其中。只有保护好生态环境,人类才能生存,社会经济才能得以可持续发展。
2.保障生态经济发展的环境刑法法规没有发挥威慑功能。
环境刑法具有极强的威慑效果,体现在两方面:威慑已经环境犯罪之人重新犯罪;威慑一般人实施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破坏生态环境经常伴随的是生态系统破坏和生态环境背景值改变,例如矿山开采导致植被生态系统无法恢复到顶级生态系统。由于生态系统恢复困难,因此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应采用刑罚加以威慑。发挥刑法威慑功能目的在于保护生态环境规律,防止环境犯罪行为的扩大。英美法系国家等采用刑法的威慑功能,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经济发展均已取得良好的效果。
3.环境刑法的刑罚配置体系不够完善。
除遵守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外,环境刑法的刑罚配置还需要根据环境自身的特点设置。刑罚配置体系需要根据生态环境资源时间、空间、承载尺度特点来设置,因为不同的破坏环境行为具有不同的科学特性,例如重金属污染具有潜伏性、长久性、科学证明的复杂性等特点。通过刑罚配置量化指标体系建立,则可以依据环境犯罪刑罚配置数量和严厉程度对其进行刑罚。从量化指标解决刑罚判断标准,防止刑罚过重需要社会支出的绝对增加和刑罚过轻又不足以震慑环境犯罪,导致环境犯罪数量增加。
三、环境刑法实施的重点及难点
环境刑法在实际工作存在较多困难,但面对污染对生态经济的影响,必须在重点难点方面有所突破。
(一)严惩环境危险犯和过失犯罪
环境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了污染或破坏环境的行为,从而造成了一种危险状态,对环境或人身、财产构成了严重威胁[4]。在日本和德国等国家,环境危险犯已从学术研究走向了刑法典。如日本《关于处罚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公害犯罪的法律》中有关排放有损于人体健康的废物的规定,德国《刑法典》中的“未经许可的放射性物质及其他危险物品的交易”即为有关危险犯的规定。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行为[5],过失犯罪只有在《刑法》中有规定的犯罪行为才负环境刑事责任,这将不利于生态经济健康发展。因此,过失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犯罪行为,应受到刑事处罚。
(二)环境刑法实施的有效环境
在不遵守规范的生态经济发展行为过程中,环境刑法可以作为一种随后适用的惩罚机制。环境刑法立法上的快速进展与执法上的保守执行的矛盾日益突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实现环境刑事立法的目的最终因执法不力或司法衰微而收效甚微,对于工业文明时代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得不到节制,更不能推动人类社会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环境刑法实施的重点突破
在生态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案件中,若没有通过其惩罚手段让环境刑法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尊重环境刑法本身,制定完善的旨在保护生态经济发展的环境刑法规范是不够的。此外,在环境刑法实施过程中,特别强调在环境检察官最有可能环境刑法的违法者,并独立于公共权力机构影响之外。这一点,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中,都是一个重点难点:环境刑法法规的违法者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刑事犯,而通常是社会上被尊重的企业家或政府官员等公民。这些人拥有更多的经济和政治权力,在一个环境诉讼案件中,他们会毫无顾忌地使用这些权力去规避环境刑法的制裁。只有当环境刑法能够承受这些压力并在违法者当中树立起对环境刑法的尊重,环境刑法法律的效力和质量才能显现,生态经济发展才能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保障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完善环境刑法的建议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结构稳步调整,只有进一步完善环境刑法立法,才能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我国的生态经济才能持续发展,最终才能助力生态环境的保护。本文提出理念更新、完善罪名和强化执法的建议。
(一)确立以保护“生态环境的时间、空间和承载尺度”的环境刑法立法理念
因人是生态环境中的一个生物因子,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本地受到“生态环境的时间、空间和承载尺度”的制约,要使人类经济、社会发展遵循生态规律,即控制经济发展在什么时间什么空间条件下生态环境可承受范围之内发展,只有在生态环境可承受范围内才能可持续发展。因此在环境刑法立法理念中要确立“生态环境尺度”的理念,去掉“以满足人对生态环境需求”的立法理念。
(二)构建破坏生态环境的罪名体系
破坏环境犯罪罪名大都是针对自然的环境危害,要求必须产生实际的环境危害结果,属于一种事后惩治。这些罪名难以在执法过程中有效实施。应依据生态规律,建立以水、土壤、空气和生物多样性为背景值的量化定罪标准,以生态环境为客体的时间、空间和承载量的环境罪名体系。如设定“破坏生态系统恢复罪(生态系统需要恢复的时间尺度)、破坏自然保护区罪(自然保护区面积减少的空间尺度)、破坏环境背景值罪(生态环境能够分解污染物量的承载尺度)”。环境犯罪不同于人在生活中犯罪,环境犯罪具有潜在的危险性,生态系统一旦造成损害就很难恢复或者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恢复,如果等到有实际危害出现才进行刑罚,则迟了一大步,生态经济发展必然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