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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建筑单位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
很多建筑单位在工程实际施工中,往往只对经济利益格外关注,当完成投中标工作之后,就立即开始施工,对施工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同时也没有安排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从整体上看,施工团队整体素质不高,而且缺乏一定稳定性。缺乏安全意识的主要表现为,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带安全帽、施工之前随意饮酒、不穿安全工作服、穿拖鞋高空作业等不安全现象经常发生,甚至有些施工单位在安装脚手架等基础性设施时没有设置安全网和铺设脚手片,因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给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2]。当建筑监管单位例行检查时,多数施工单位只是简单的挂几幅安全警示语,临时性要求施工人员带上安全帽来应付安全检查工作,未能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2.2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定位不清晰
现阶段,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基本都是接受当地政府部门的委托,要根据建设单位的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着重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建设环境质量等进行及时监督。但是,由工程监督机构的本身的性质可以将其定位成是经济来源自收自支形式的独立法人,因而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很可能会导致监督管理机构背离政府的委托,谋己私利。除此之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既作为独立法人,又作为建筑市场上的执法主体,这两重身份在一定条件下会存在矛盾。这种模糊性的角色定位,会使工程质量的安全监管效果产生影响。
2.3工程监理单位工作落实不到位
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控制工作中,主要是要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详细规划,主动采取一些控制性措施,尤其是在那些较为隐蔽性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需要在整个项目建设中发挥出连续性作用。然而,由于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没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确认的权利,因而监管力度不强。另外,在很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下,会出现质量安全监督控制不严的情况。例如,监理日志记录不全、监理通知清单缺失,工程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不够、例行公事,出现质量问题督促检查不及时等等。
3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措施
3.1规范建筑工程市场
针对当前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对国内的建筑市场进行规范与整顿,加强监管力度。需要对建设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从源头上降低不达标工程项目的数量,提高建设施工单位对安全施工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把所有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内容都要纳入到质量安全监督的范围之内;加大惩处力度,对于逃避质量安全监管的工程单位要给予严厉罚处,全面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减少安全监督的盲区与死角,从源头上严格把控监管关口。
3.2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完善的管理制度是一项工作顺利开展的要保障。因此,一定要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强化监督执法力度。根据建筑市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制定出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并要认真落实,促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从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要明确规定监管机构执法权限,必须严格遵照法律进行委托和授权,保证执法惩罚公开透明性,真正落实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督,重点工程重点监察,可以采取定期全面检查或者不定期抽查的方式,但要保证每年至少有一次以上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建设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以及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经常组织开展专项、综合、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实效性[3]。
3.3强化监理单位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对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一定要强化监理单位的监管工作。对于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需要明确规定,监理单位需要细化和真正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监理单位要把安全监理的内容完全纳入到监理规划之中,施工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资质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技术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情况等进行严格检查,在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防护等方面,要明确建设单位在施工准备、施工及工程竣工等阶段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的程序和措施,要充分发挥出监理单位的监督作用。
1.2电力工程质量具备波动性电力工程项目与工业产品相比,因为不具备固定的生产工艺、生产线以及稳定的生产环境,而且其生产设备也不具备成套性,所以无法像工业产品那样具备稳定的生产质量。另外,电力工程因为具备不同的施工类型,所以具体的施工环节要求标准是不相同的,这些因素都造成了电力工程项目的质量具有波动性。
1.3质量检查不具备拆卸性电力工程项目在完工后对其检查时,不能像其他产品与设备那样进行解体检查,电力工程项目的整体性决定了电力工程必须在施工过程加强质量的控制,以防止工程完工后质量检查的难度。
2电力工程存在的安全管理缺陷
通过相关数据显示,电力工程随着发展速度与规模的增加,相应地出现了许多的安全事故问题,究其本质就是项目的安全和质量不符合标准。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开展电力工程工作,往往因为过度追求施工的经济效益与速度,导致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对电力工程项目的安全不能实施有效的控制,不具备健全的施工项目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对于大多数的电力施工项目来说,项目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其管理工作缺乏责任性与实效性,没有将管理工作落实到施工现场的具体工作中去,导致现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大多数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没有严格掌握与控制施工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给施工过程留下安全隐患。有些施工企业只重视其眼前利益,看不到安全管理会带来的长远效益,这种片面性与短视性管理观点,使得电力工程的安全管理存在缺陷,导致电力工程的质量出现问题。
3关于改善电力工程安全与质量管理的策略
3.1关于改善电力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措施为了确保电力工程能够在安全管理下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需要采取有效的手段来提高电力工程的安全与质量。
3.1.1实施科学与合理的工程安全预防措施。电力工程通过加强安全管理能够有效地降低工程安全事故。因此,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应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来避免工程事故的发生。在具体施工环节,应该使电力施工工作人员的操作标准规范化与严格化,使其操作符合技术标准与安全标准,避免出现操作上的失误与违规而造成的安全问题。施工单位应该使其安全生产实现管理上的完善,通过采取科学与合理的奖惩制度来确保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此外,应该确保施工方案设计的科学性与安全性,通过标准化的作业指导流程来规范施工技术人员的操作。施工单位必须实现电力工程安全管理的统一性、规范性以及实效性,建立电力工程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管理的效率。实现有效的安全预防措施,还必须让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参与现场施工的监督与管理工作,通过对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与了解,掌控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对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手段来解决,通过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来有效预防安全隐患或事故。
3.1.2确保安全责任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为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必须建立相应的责任体制,以确保施工工程的安全性。通过明确每个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与权限,将其落实到他们的工作中去,以确保生产人员能够建立起“安全第一”的生产意识。施工单位应该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对施工人员的操作提出相应的要求,规范其安全操作标准。此外,施工单位应该充分分析项目施工特点,制定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并将其落实到具体施工工作中去,以引起施工人员对安全重要性的注意。
3.2有关改善电力工程质量管理的策略电力工程的质量管理涉及到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部环节,为了提高工程的质量管理水平,必须控制工程施工相关环节的质量,以保障电力工程的安全与质量。
3.2.1严格管理施工设计环节质量。在设计电力工程项目时,应该对电力市场基本需求情况进行了解,通过分析项目地点以及施工的可行性,以确定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以及效益。此外,应该使项目计划的施工任务书完善,使其能够满足投资环境以及国家规划的要求,而且设计出来的施工方案,必须对其具体的施工技术、工艺以及程序实施严格的审核,通过严格与规范的质检来确保方案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3.2.2严格管理施工环节质量。严格管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首先需要分析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通过分析,有效地对其进行质量的控制,确保工程的质量。在电力工程具体施工过程中,影响其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有施工材料、施工人员的操作等。所以,首先,必须有效地控制施工环节中的施工材料质量,通过设立专门的施工材料采购部门以确保材料的质量。其次,提高施工环节的质量水平还必须规范施工人员,使其操作符合相应的操作标准与操作流程,对施工人员出现的偷工减料等违纪行为实施严厉的处罚,确保电力工程每项施工程序的质量。
3.2.3严格管理竣工环节质量。当电力工程竣工后,应该做好最后验收环节的质量管理,检测电力工程的质量并对电力工程相关环节的施工资料、图纸实施有效的保管。项目质量控制人员,应该对每一项施工项目中的质量进行检查与研究,发现问题及时的处理,确保电力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标准,通过掌控施工实际情况,为日后电力工程的整修与维护提供基础条件。
(1)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施工前加强对产品及原材料的质量合格检验,这是一道最关键的质量管理程序,拒绝任何不符合设计或技术规范要求的产品或原材料进入施工场地。进场材料构件的质量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起到控制性的作用,如标志牌、波形梁护栏、隔离栅等的质量隐患往往不是出现在安装过程中,而是出现在进场构件的质量上,安装的检验比较容易控制,有缺陷也比较容易发现和纠正,但进场材料的质量问题,往往不易及时发现,通常在使用过程中才能逐渐暴露出来,因此,进场材料和构件的质量检验十分重要;
有关人员必须到进货的生产厂家检查和确认其生产设备能力、工艺水平及其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性,并在供货过程中,不定期地进行巡查,以保证生产厂商提供的产品合格,产品进场后,技术人员要依据规范的规定试验和检验,确认后方可用于安装,发现疑问时,还可以增加相应的检测项目和频率。
主要手段有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工地试验室进行抽验两种,每进一批都应严格履行该程序,必要时,应到产品加工生产厂家进行原材料及加工工艺的检查。例如成品波形梁,进入施工现场后,先检查是否有生产合格证及各项技术指标,并进行抽检,包括外观尺寸检查、厚度检查、防锈处理检查、基底钢材机械性能检查等,重点抽检波形梁钢板厚度及镀锌厚度、均匀性,因为波形梁钢板厚度每相差0.1mm,其防撞性能则大打折扣;镀锌层的厚度及均匀性则直接影响到波形梁的使用寿命。
如果发现有严重的情况,必须立即检查生产厂家的加工程序;对标志板先检查底板材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再测试其色度性能、光度性能、逆反射系数、发光强度系数、耐侯性能、耐弯曲性能以及防腐处理等。对标线主要检查标线材料的反光性能、附着性等,对隔离栅主要检查外观尺寸及防腐处理等。
(2)加强对工序流程的控制,
把好质量关,消除工程中隐含的不合格工序的发生,如波形梁钢护栏施工工序为:放样-打桩-护栏安装-护栏线形调整;防眩板施工工序为:放样-支架及防眩板安装-防眩板线形调整。隔离栅及防抛网的施工工序为:放样-挖坑-浇基础、立柱安装-挂网;标志的施工工序为:基础定位放样-基坑开挖-基础混凝土浇筑-标志立柱安装-标志板安装;标线施工工序为:放样-清扫路面-划底漆-划标线。
(3)对专业人员的控制
专业人员是运用广泛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工作经验加强工程质量的重要基础,在高速公路蓬勃发展的今天,从事交通工程的专业人员十分紧张,必须认真审核进场专业人员的资质和能力,必要时可以抽调相关人员进行短期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教育项目部的工程技术人员,使他们认识到创精品工程最重要的是先从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目标做起,认真自觉地履行监理程序,从最基本的施工要素做起,严把质量关。
(4)建立合理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工程都是*一个好的管理体系来支撑,依*机制来运转的,作为施工项目管理层,项目总工程师为整个项目质量的负责人,制定该工程质量的总体方针、政策,质量检验工程师及试验人员定期地对施工中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范的,要求施工队立即进行整改,直到达到规范要求,才能进入下一道程序的施工,项目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工程师在现场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现场出现的问题,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横向从自建到各专业的管理体系,使工程质量得到好的保证。
2.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重点环节在于工程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对于一般交通安全设施而言,有防撞护栏、防撞护栏、标志、标线及周围环境安全等具体控制因素,因此对这些具体因素采取科学而有效的措施是保证交通安全设施完工的必然保障,其具体措施分别如下[4]:
2.1防撞护栏
国内高速公路广泛采用的是波形梁护栏,是利用土基、立柱、横梁的变形来吸收能量,并迫使失控车辆改变方向,恢复到正常的行驶,防止车辆冲出路面或穿越中央分隔带,以保护车辆和乘客,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2.2防撞护栏
在高等级公路上,为了防止与公路无关的人和动物进入,保证车辆高速行驶的安全,防止非法占用土地等,而设置禁入隔离栅,隔离栅最常见的问题是由于隔离栅强度较差而时有被盗,不仅给管理者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而且给安全行车带来不利影响,必须加强现场的安装质量。
严格按照设计图进行施工放样,先从路两侧的边沟向外定出中心线,保证公路用地范围的准确性,然后再在中心线上定出立柱位置,并在每个桩位做出标志;在放样和定位工作完成的基础上,根据设计图的要求开始挖坑,平面尺寸和深度不能小于设计要求,坑底要清理干净;连接网片,先在地面上将网片用立柱连接起来(连接螺栓不能拧紧),连接完后按照每个基坑的位置竖立起来,并用临时支架进行支撑,根据设计图和现场地形进行调整,确保线形的平顺美观;隔离栅的线形经监理检查合格后,即可向坑内浇筑混凝土,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标号的80%以上时方可拆除临时支撑,并拧紧螺栓;
2.3标志及标线
交通标志在整个交通安全设施中起着重要作用,它就象一座无声的广播电台,24h为道路使用者提供明确、及时和足够的信息,引导和组织交通流,交通标志直接关系到交通运行状况和道路使用者对道路的认识与理解[4]。
首先,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的要求进行标志基础的放样,保证标志的里程位置和净高符合设计要求;标志基础的几何尺寸及埋深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标志基础的稳定,待混凝土的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时,方可进行标志的安装;
同时为了确保标志板面的平整度,监理必须严格控制标志背面的加固,增强标志结构的整体性;在标志的安装过程中,要精确控制标志安装基准面的平行度与垂直度,这样才能为标志安装后的合格提供必需的技术保证。
对于标线,交通标线对车流的渠化、分道行驶及导流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有着美化道路的效果,因此标线涂划工程必须确保线形流畅,并与道路线形相一致,保证良好的昼夜视线诱导作用,同时还需做到标线几何尺寸规范,与路面有足够的附着力。
3.结论及展望
交通标线是交通安全设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交通安全设施与服务设施、管理设施、土建工程是一个综合的有机系统,必须通盘考虑,同步设计,一方面可避免相互干扰与矛盾,另一方面各个专业可以在总体设计指导下开展设计工作;
在交通安全设施的成功工作中,一条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不得由一家施工单位来承建,而是全过程引入竞争机制,可以提高承包单位的竞争性、危机感和责任心,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同时应将交通安全设施的内容按功能再细化,逐步走行业系统化、专业理论化的道路,成立行业专营公司;
另外,完善而合理的交通安全设施能够美化环境、协调景观、活跃视觉,为司乘人员提供舒适、安全、快捷的服务,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大力加强对环境安全的宣传和控制,防止对已完路面的污染和损坏,对施工废弃物严禁乱丢乱弃,否则就会造成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遗憾,成为美中不足。
总之,交通安全设施在国内的发展尚不成熟,需加强国内外的学术交流,相互借鉴各自好的技术措施和经验。
摘要:本文在阐述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管理手段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并对设施工程建设进行了总结及展望,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建设提供了一定的看法。
关键字: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控制,措施
参考文献:
[1]JTGB012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S].
[2]JTJ074294,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S]
1.1项目建设与发承包问题
1.1.1违规开发
在河南省光山县幸福花园项目中,开发商“城建开发公司”是县住建局下属单位,公司法人是县住建局管理层,名义上的开发商并没有投资和实际开发。实际进行投资和开发的是5个联合出资的大股东。这几个股东也是没有任何开发资质的个人,只是借用城建开发公司资质,为其支付16.8万元。城建开发公司没有实际投资和开发,但负责为该项目办理所需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这在工程实践中是较为严重的违规开发行为。
1.1.2违规发承包
在河南省光山县幸福花园项目中,公开的项目承包方是光山县有正规资质(二级)的公司,但实际施工方却另有其他单位。实际施工方只是支付了50万元挂靠费,借用了有正规资质的公司资质进行投标,中标后就把全部工程分包给了7个同样没有施工资质的包工班组。在2010年11月清华学堂修缮失火等案发生后,国家住建部就对建筑行业进行了全面整顿,严厉查处违法发包承包问题。近几年间这项工作也在持续推进,但事实上,违法分包和承包在建设领域却如野草枯荣,屡禁不止。
1.2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1.2.1使用质量不合格材料
在事故调查中发现,导致河南光山幸福花园项目楼房坍塌的直接原因,是违规使用了不合格的模板支撑钢管材料。国家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规定,用于模板支撑的钢管材料壁厚必须达到0.36cm,而河南光山项目中,实际使用中的钢管壁厚只有0.21cm。
1.2.2施工管理不到位
仅以模板支撑这一工序为例,可能出问题的因素就有:(1)没有专项方案。施工企业不按规定编制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模板支撑体系施工方案未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监理单位对现场监管不力,对方案编制不审核,对模板支撑体系不验收。(2)支撑搭设不规范。模板支撑除了要满足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外,还应注意支撑的构造要合理:立杆的垂直偏差要控制严格;严格做到板梁的立柱在横杆相连方向间距相等;对地基土要严格平整、夯实,并满足密实度系数要求,在其上再浇筑混凝土垫层,待达到规定的强度后方可支模。在该工程已有的模板支撑引发的事故检查中发现,现场施工人员往往不按规范规定的构造要求进行搭设,或者缺少剪刀撑和扫地杆,使得支撑体系的整体稳定性无法保证;或者不重视模板支撑立杆底部的构造处理,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导致模板支撑产生较大的次应力,发生垮塌。(3)不重视系统验收。在模板支撑中极易引发事故的问题还有,现场的扣件扭紧力矩达不到规范要求的40~65N•m。而扣件扭紧与否,是需要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勤于检查发现的。如果检查疏忽,就会造成混凝土浇筑时扣件下滑,支架整体性不够,导致支架坍塌。河南光山幸福花园项目的楼房坍塌,就是在一层混凝土刚浇筑完成后发生的,即便支撑搭设规范但在扣件上没有扭紧,也会导致失稳引发事故。
1.3监管方面
在河南光山事故项目中发现的支模钢管材料不合格问题,并不只是幸福花园项目仅有的。调查发现,整个光山县的模板支撑钢管租赁市场,完全找不到符合国标要求的材料,没有一家提供正规合格的支模钢材。另外,在该项目的开发、发包、承包及施工过程中明显存在着严重的违规操作问题,却看不见有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督导。部分地方建筑市场缺乏有效监管,导致的市场混乱程度,可见一斑。
2安全事故因素控制的难点
2.1违法违规成本低
在保障建筑质量和安全方面,我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以及各地的司法解释等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但规定模糊操作回旋余地大。如《建筑法》的规定,对于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其处罚措施也仅限于“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资质”等,对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形成强制约束。其次,普通劳务人员的维权意识不足,造成死伤事故的损害赔偿通常都是以私了和和解的方式结束,进入不了法律程序,赔偿金额低对违规经营者起不到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2.2行政违规干预市场
在建筑工程发承包过程中,项目立项、各项手续的审核批准等都要经过相关行政部门审批和监管。而在河南光山事故项目中,所有需要政府部门审批的手续都完全合格,因为该项目的开发商就是地方的住建部门下属企业,所有相关手续都由既是开发商负责人同时也是住建部管理人员的“经理”来办理,相当于自己审批自己、自己监督自己,结果就是违规监管违规所以没有违规。行政违规干预市场,导致无人能监管、无人敢监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2.3监管无效
建设市场监管,也要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和市场行为两个方面。市场准入是通过对经营主体的资质、能力、业绩等审核,防止不合理的投资,禁止非法经营活动的监管手段。在审核后,还要加强回访和巡查,检查其是否有违反登记进行经营的行为,如超范围、虚假验资、抽逃出资等扰乱市场的行为。市场行为的监管是在市场准入确立后进行的跟踪监管,是防范经营者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手段。但如前文所述,在本案中,一是整个光山县的模板支撑钢管租赁市场竟然完全找不到符合国标要求的材料,二是违法发承包大行其道,监管部门形同虚设,监督失效。这也暴露了现有监督机制的失灵,迫切需要其他途径和形式的监管介入。
2.4从业人员素质低
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劳务分包公司进入建筑市场,而且劳务分包序列只有个别工种有级别要求,施工人员多为农民工,再加上管理不严,就会造成一些技术环节不能达到规范操作,形成质量和安全隐患。
3应对措施
3.1构筑严惩违规体系
3.1.1常态化实施“黑名单”制度
2014年9月起住建部展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并陆续公布了一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及相关的建筑企业,这也可视为建筑企业的“黑名单”。目前榜上有名的不仅有地方性的建筑企业以及民营企业,也有一些被认为具有良好资质和口碑的大型央企或其子公司。建筑业严惩违规,也可借鉴新形势下的“常态化反腐”举措,将检查和通报违规企业制度常态化,将这样的“黑名单”公示常态化,真正起到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的效果。
3.1.2建立企业守法信用制度
建立企业守法信用制度,将其违规程度和被查处频率与企业守法信用挂钩,与常态化实施“黑名单”制度联手打造惩治建筑业违规的市场“软鞭子”。
3.1.3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终身制
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与终身负责制挂钩。对相关的违法违规案件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曝光、严肃查处直至清出市场。
3.2多渠道监管
3.2.1建立建筑市场诚信查询平台
建立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查询平台,公开其违规方式及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等信息,让有意违法违规的企业暴露在阳光下,形成让违法违规者在建筑市场无以遁形的有效威慑。
3.2.2借用媒体力量
“一级企业中标,二级企业进场,三级企业施工”的现象,年年检查年年有。但是经由国家级媒体如CCTV“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之后的影响效果,要比单纯的行政命令整改和处罚有效得多。所以,建筑业违规监管,也要适当借用大众媒体力量,多方联手合作。
3.3加强技能培训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工人大部分是农民工,专业技能较差。要充分利用国家扶持职业教育的政策优势,在职业院校和施工企业之间搭建畅通桥梁,充分发挥职业办学机构的双师型教育资源,加强对施工企业劳务工人的技能培训,提高一线工人的素质和能力,为建筑质量和安全建好最基础的一道防线。
3.4深化改革
深化改革,完善地方政府特别是县域党务、政务和工作部门的办事公开,真正落到实处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杜绝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违规干预市场,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行为。
2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立的主要措施
2.1科学合理设计安全体系的总体方案
可以结合国家有关法律部门制定的关于各不同工业、企业生产的安全生产技术体系,在严格执行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过程中的产业性质,灵活设计出更为合理的方案。例如对于煤矿、燃气开采、化学药品生产、各类制剂加工等相对危险的行业中,应该针对其自身的某些薄弱环节制定出明确的合理体系标准,并且要求工作人员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完整的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工作流程示意图,如图1所示。
2.2实行安全责任负责制的支撑体系
在工业、企业中对于安全生产技术的支撑体系的建立,应该建立在个人完全的责任负责制的基础上,即所谓的后果承担责任制。在具体的体系执行过程中应该有明确的程序监管人员负责确保整个流程进展的有效性。可以成立专门的监管和实时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一些生产过程中技术检验和分析测量工作,承担多有大小事故障碍的分析和鉴定上的技术支撑,有专业而系统的相关的正规技术水平,经得起具体工作的考验和考评。对整个单位地区的危险源数据进行分析,承担一切设备安全和材料检测的技术服务工作,能够对整个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负起全部的职责。如此分工明确,也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与使命感。
2.3完善体系内部设置和管理实施办法
应该对整个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各个模块的设置,进行有效的查看,了解各部分之间设置的是否合理,了解它们之间的存在的关系,这是一个庞杂的由上而下的完整结构,从中央到地方、从地方到企业、从企业到生产流程的每个环节是否都有科学而合理的衔接部门和具体的负责人。对于整个体系的管理实施过程中,是否真正做到了按标准检查,按时记录,是否有真正的都是符合相关的规章和制度。
(1)建筑业安全生产现状。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事,但建筑业一直是事故多发的行业。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过程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施工过程中不确定性,施工过程、工作环境必然呈多变状态,因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另外建筑施工多在露天、高空作业,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而劳动者素质相对较低,这些都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2)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安全是和谐社会存在的基本要求,是人民生命与健康和国家财产的基本保障。安全生产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危的头等大事,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提和重要标志,是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体现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3)国家与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要求施工企业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能力。我国历来都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近年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走上法制轨道奠定了法律基础;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正式实施,是我国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所采取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措施;2004年正式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使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做到了有法可依,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从以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看出,施工企业只有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能力,才能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适应建筑业发展的需要。
(4)安全生产是影响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与国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相比,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手段落后、安全生产的技术含量低、安全防护技术陈旧、安全的科技研究薄弱等仍然是制约安全生产的重要问题。在建筑市场的竞争中,建设单位选择中标单位时,不只要求施工企业具有较高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能力,同时要求中标的施工企业具有较好的安全事故控制能力,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由于安全生产的弱势,带来安全事故损失严重、安全保险费用增高,降低了项目的经济效益水平。在市场准入、工程保险、安全投入产出效益等方面的影响下,使这类施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很难占有一席之地。
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是工程季节性缺水问题比较突出。以水库为水源的工程水量相对稳定,以涵养林为水源的工程,水量受气候影响较大,在干旱时节,容易出现水源出水量不足、水眼位移等情况,导致下游供水不连续。二是维修经费短缺,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障碍。近年来的工程维修经费主要靠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整合资金,随着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实施完毕和水管单位收支两条线财政管理体制的执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来源缺少途径。三是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社会化程度不高。群众管水组织报酬落实没有渠道,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群管组织的管护职责没有落实到位。四是早期建成的一些的人饮工程,受当时资金、技术等条件限制,设计标准低,供水管道管径偏小,调蓄能力弱,虽然有水可供,但由于输水能力有限,上游水源无法正常输送到用水户,造成管网末梢缺水或无水,需要进行更新改造。
伴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地铁工程逐步在国内部分城市得到了推广和应用。它解决了城市地面交通拥堵问题,有利于城市交通的发展。地铁建设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由于其涉及到的专业和工艺较为复杂,没有形成一整套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再加上地铁事故频发使人们对施工质量的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十分有必要。只有不断总结现有问题,加强监督,才能促进地铁工程的发展。
1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现状
1.1没有明确的监督机构
在现有的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地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不是很明确。以我国某市为例,该城市属于较为发达的二线城市,在对已经建成的地铁线路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时,一般是由省建设厅统一领导,由专业质监站成立的监督办公室对地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但是,通过对其他拥有地铁交通城市的调查发现,各城市在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管理上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监督机构。
1.2监督模式较为混乱
就目前来看,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不同,在监督过程中所侧重的方面也不同,监督机构在监督模式上存在混乱的现象。这种现象不仅仅出现在城市中,而且也出现在城市监督站中。例如,部分城市把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交给房屋建筑监督站,部分城市则交给市政工程监督站,但由于这些监督站的质量安全要求不同,且其与地铁工程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极为不符,所以对地铁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不能简单地使用这些监督站的管理模式来完成。
1.3质量与安全的监督不统一
我国大部分城市在对地铁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的时候,质量监督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分散在不同的监督站,加上两个部门的工作是相互独立的,没有信息交流,导致地铁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不统一。就目前来看,地铁工程的质量监督主要侧重于施工现场的永久性结构和实体结构,对临时辅结构的重视度不高;而地铁工程的安全监督主要侧重于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工作,忽视了施工结构对地铁工程安全的影响。
1.4缺乏专业的监督人员
由于地铁工程的建造会涉及到很多专业,技术含量较高,且危险程度也比较高,因此,在地铁建造过程中,会使用到许多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设备材料等。但是,在我国部分城市的地铁质量安全监督中,存在专业人才匮乏的现象,而且现有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缺乏监督管理经验,甚至部分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部门仅有不到5个人员,导致该部门的监督工作无法有效进行下去,直接影响了监督管理的效果。
1.5报监手续存在滞后的现象
在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过程中,监督部门应当把施工单位为了保证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的施工方法、出现意外事故时的处理措施、对岩石工程的勘察审核报告和施工图纸设计的审核批准书等作为安全报监的首要前提。同时,由于监督部门的不同,报监条件也不同。一般来说,在地铁工程质量安全报监中,安全报监的手续往往很简单,报监手续也能及时上交给监管部门。然而,在质量报监过程中,由于监督部门对工程勘察和施工图纸的审核文件等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但地铁工程建设会受到征地拆线和地下管道线路迁移等因素的影响,工程勘察和图纸设计单位会根据拆线和迁移的进度更改勘察报告和工程设计图纸。一般来说,我国很难有城市能够做到在地铁工程建设之时就向工程监督部门上交完成的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图纸,甚至有部分城市直到工程建设完成之后,才能把质量报监的手续正式办理完成。因此,在我国的地铁工程建设中,经常存在先把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完毕,质量监督手续却迟迟未办理的现象,而相关的监督机构也未能及时对出现类似现象的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监督或勒令停工。这种行为既不符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基本要求,也会对相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2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的优势
2.1科学配置监督资源
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模式改变了以往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分离和信息不通的局面,通过科学、合理地配置地铁工程监督机构,抽调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一个专业的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站。专业监督站的成立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地铁建设标准滞后的问题,完善相关的建设法规,建立健全系统的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同时,还能够通过已完善的监督模式,实现对地铁建设重要环节、竣工验收和较危险分项工程的监督。
2.2统一了监督模式
在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一体化监督管理之时,通过借鉴现今成熟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监督模式,根据地铁工程项目自身的状况,取其精华,逐步形成一整套与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相适应的监督模式,把铁路工程从报监开始一直到竣工验收为止这一系列流程都作统一规范,从而有效解决地铁工程长期存在的监管分散问题。
2.3统一了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
2011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联络员会议明确提出了我国各城市要逐步在轨道建设中加强对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的探究。而在地铁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要想保证地铁的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就必须有效管理施工中所采取的方法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与工程安全密不可分,在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地铁基坑的挖掘和钢支撑的架设工作等无法简单地归结到工程质量或工程安全中,而且大多数施工技术的质量和安全是密不可分的,因此,质量和安全这两者关系十分密切。例如,在地铁隧道的挖掘过程中,往往会遇到盾构机始发、掘进和旁通道挖掘等风险较高的环节。如果把控不好安全风险节点,盾构机就很难继续顺利挖掘下去,会对管片的拼装质量和防水性能造成影响,一些城市也存在因隧道推进不平稳而导致地下水倒灌,最后不得不废弃地铁工程隧道的案例。因此,在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的时候,监督站应当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使监督站工作人员既具有一定的质量监督知识,又掌握了有效的安全监督方法,并使两者融会贯通,从而更好地应用到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去。此外,监督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监督时,既要查看地铁工程的质量,也要重视工程的安全。当勘察完施工现场后,要给施工单位签发地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两份监督文书。
2.4引进了专业人员参与监督工作
由于地铁工程的建设涉及到的专业和技术较为复杂,同时,由于自身性质的限制,监督站很难拥有所有与地铁工程相关的专业人才。因此,在现有人才基础上引进专业人员是十分有必要的。这样不仅能有效解决监督站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也能弥补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监督人员专业知识和经验上的不足。另外,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建立数据库,记录相关专业人员的特长,然后根据特长分类管理人员。通过引进专业人员,使他们参与到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去,既能发现地铁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层问题,又能通过细致的讲解,丰富其他监督人员的见识,逐步壮大质量安全监督队伍。
2.5优化了报监程序
2.5.1实现了质量与安全共同报监
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能够实现质量与安全报监要件的有机结合,把地铁项目工程作为一个监督单元,从而实现了地铁工程施工前质量与安全报监的同时办理,最大程度地简化了报监程序,减少了施工单位的报监时间。
2.5.2实现了分段报监
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的实施使地铁施工单位能够根据工程勘察和图纸审核阶段性的实际情况,以项目工程为一个报监整体,根据施工阶段的不同,划分成不同的报监阶段,从而实现了分阶段的报监。
2.5.3实现了提前介入
对于工程勘察和施工图纸审核文件齐全的施工单位,由于在其他手续上存在问题不能办理报监的,可以经过建筑单位向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递交申请,然后监督管理部门会根据主管部门的批示意见提前介入到项目工程实施的质量安全监督中去,从而避免了因报监滞后而埋下的质量安全隐患。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交通越来越拥堵,而地铁的出现减轻了地上人流量的压力。但是,由于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不健全,地铁事故时有发生。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实现了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机结合,优化了报监程序,完善了监督模式,从而提高了地铁工程的安全性,使其质量得到了保障,促进了地铁交通业的发展。
作者:戴锦韬 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地铁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质量部
参考文献
1.2电力工程质量具备波动性电力工程项目与工业产品相比,因为不具备固定的生产工艺、生产线以及稳定的生产环境,而且其生产设备也不具备成套性,所以无法像工业产品那样具备稳定的生产质量。另外,电力工程因为具备不同的施工类型,所以具体的施工环节要求标准是不相同的,这些因素都造成了电力工程项目的质量具有波动性。
1.3质量检查不具备拆卸性电力工程项目在完工后对其检查时,不能像其他产品与设备那样进行解体检查,电力工程项目的整体性决定了电力工程必须在施工过程加强质量的控制,以防止工程完工后质量检查的难度。
2电力工程存在的安全管理缺陷
通过相关数据显示,电力工程随着发展速度与规模的增加,相应地出现了许多的安全事故问题,究其本质就是项目的安全和质量不符合标准。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开展电力工程工作,往往因为过度追求施工的经济效益与速度,导致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对电力工程项目的安全不能实施有效的控制,不具备健全的施工项目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对于大多数的电力施工项目来说,项目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其管理工作缺乏责任性与实效性,没有将管理工作落实到施工现场的具体工作中去,导致现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大多数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没有严格掌握与控制施工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给施工过程留下安全隐患。有些施工企业只重视其眼前利益,看不到安全管理会带来的长远效益,这种片面性与短视性管理观点,使得电力工程的安全管理存在缺陷,导致电力工程的质量出现问题。
3关于改善电力工程安全与质量管理的策略
3.1关于改善电力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措施为了确保电力工程能够在安全管理下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需要采取有效的手段来提高电力工程的安全与质量。
3.1.1实施科学与合理的工程安全预防措施。电力工程通过加强安全管理能够有效地降低工程安全事故。因此,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应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来避免工程事故的发生。在具体施工环节,应该使电力施工工作人员的操作标准规范化与严格化,使其操作符合技术标准与安全标准,避免出现操作上的失误与违规而造成的安全问题。施工单位应该使其安全生产实现管理上的完善,通过采取科学与合理的奖惩制度来确保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此外,应该确保施工方案设计的科学性与安全性,通过标准化的作业指导流程来规范施工技术人员的操作。施工单位必须实现电力工程安全管理的统一性、规范性以及实效性,建立电力工程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管理的效率。实现有效的安全预防措施,还必须让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参与现场施工的监督与管理工作,通过对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与了解,掌控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对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手段来解决,通过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来有效预防安全隐患或事故。
3.1.2确保安全责任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为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必须建立相应的责任体制,以确保施工工程的安全性。通过明确每个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与权限,将其落实到他们的工作中去,以确保生产人员能够建立起“安全第一”的生产意识。施工单位应该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对施工人员的操作提出相应的要求,规范其安全操作标准。此外,施工单位应该充分分析项目施工特点,制定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并将其落实到具体施工工作中去,以引起施工人员对安全重要性的注意。
3.2有关改善电力工程质量管理的策略电力工程的质量管理涉及到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部环节,为了提高工程的质量管理水平,必须控制工程施工相关环节的质量,以保障电力工程的安全与质量。
3.2.1严格管理施工设计环节质量。在设计电力工程项目时,应该对电力市场基本需求情况进行了解,通过分析项目地点以及施工的可行性,以确定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以及效益。此外,应该使项目计划的施工任务书完善,使其能够满足投资环境以及国家规划的要求,而且设计出来的施工方案,必须对其具体的施工技术、工艺以及程序实施严格的审核,通过严格与规范的质检来确保方案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3.2.2严格管理施工环节质量。严格管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首先需要分析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通过分析,有效地对其进行质量的控制,确保工程的质量。在电力工程具体施工过程中,影响其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有施工材料、施工人员的操作等。所以,首先,必须有效地控制施工环节中的施工材料质量,通过设立专门的施工材料采购部门以确保材料的质量。其次,提高施工环节的质量水平还必须规范施工人员,使其操作符合相应的操作标准与操作流程,对施工人员出现的偷工减料等违纪行为实施严厉的处罚,确保电力工程每项施工程序的质量。
3.2.3严格管理竣工环节质量。当电力工程竣工后,应该做好最后验收环节的质量管理,检测电力工程的质量并对电力工程相关环节的施工资料、图纸实施有效的保管。项目质量控制人员,应该对每一项施工项目中的质量进行检查与研究,发现问题及时的处理,确保电力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标准,通过掌控施工实际情况,为日后电力工程的整修与维护提供基础条件。
(二)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资金缺口大截止2013年,我省已累计投入资金71亿元。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为国家投资、地方政府拨款、市场融资、用户自筹等组成。甘肃省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安全饮水意识相对薄弱,水费自缴和自筹方面存在困难;有些地方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低,前期的设计规划不合理,投入资金有限,存在工程返建的浪费现象。饮水不安全的827.4万人中只有306.08万人纳入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可落实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其余521.41万人则没有投资渠道。要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资金缺口还很大。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难度大随着近年来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实施,全省川区和水源建设条件较好的地方已通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了饮水安全问题。剩余的工程多在沟壑区和山丘区,地形地貌复杂、水源偏远、水质较差,净水工艺复杂,输配水管线长且难度大,受益群众居住分散,入户工程量大面广,工程建设难度大。原调查评估属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的工程,多为抗旱应急、氟病改水、人饮解困、以工代赈、扶贫开发等项目,因工程投资属补质,设计、建设标准偏低,缺乏必要的净水和消毒措施,维修改造难度较大。2005年以来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执行国家制定的人均投资标准:2005—2006年总投资423元,其中中央补贴288元;2007—2008年总投资438元,其中中央补助298元;2009—2012年总投资548元,其中中央补助438元;2012年8月起调整为总投资643元,其中中央补助514元。
(四)规划、管理、运行制度不完善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前期规划投入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新课题,规划设计是新挑战。许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前期勘察规划设计时间紧、经费少、地质水文情况缺乏现场勘察,工程设计资料不足、致使后期工程与实际情况不接应、返修率高,直接影响工程的使用效益。最初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小区域建设,未统筹规划后期的管理运行问题,缺乏整体规划和远景考虑。
2.项目权责主体不明。虽然目前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文件都对明晰工程产权和管理主体有很清楚地规定。但是已建成的粗放式点多面广的单村式集中式供水工程难以统一管理形成规模化。供水工程产权不清、管理机构不健全。部分地区设有安全饮水管理站,但小型供水工程还普遍存在着权责不落实问题,没有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项目的运行管理。
3.工程运行管理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本没有专业技术力量,无法对水处理设备进行维护。如果托管给专业公司进行维护,绝大部分农村不愿承担费用。因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建设的同时,应进行良好的技术培训。基层管理人员严重不足,人员工资偏低,无法熟练掌握设施性能和操作程序。没有相关工程运行数据记录,不能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和修护。
4.水费征收难,影响良性运营。甘肃大部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民收入少,水费征收率低;地方财政经费又很困难,致使相关的工程设备无法维修和更换,不少工程甚至连基本的运行费用都存在缺口,长期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达不到良性运行的要求,严重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
5.自来水入户协调难度大。部分群众安全饮水认识不高,认为延续祖辈传统用水不存在危害;有些农村地区青壮年外出打工,留下老人小孩,接入自来水的积极性不高。有些地区因有企业入驻优惠政策,不收取水费,造成用水浪费。部分村委观念滞后,对饮水安全工程的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的重视存在偏差。一些村干部思想认识不端正,使工程出现资金投入不足、失管、失修等不良现象。
6.水费偏高。根据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建的六个典型工程的水费测算,经营水价在0.7元/m3~5.85元/m3,水费偏高,影响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期安全运行。
(五)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第一,部分年代久远的已建工程因建设经验不足、资金缺乏、技术水平低等历史条件的限制,未考虑长远发展规划,存在工程标准偏低现象,使得部分现存的年代已久的工程质量不过关,造成部分设施功能老化、运行效率低的现象,这为后续管理带来了困难。第二,已建成的集中供水工程实际供水量低于需求量,造成设施闲置或运行成本过高。导致资源浪费严重;分散式供水设施供水保证率低。第三,新农村、小城镇建设及政策性移民、游牧人口迁移等造成的饮水不安全人口的减少和增加。第四,农村基层水利技术管理服务体系不稳定,管理人员综合水平参差不齐。
(六)水质检测能力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模大,分散广,检测能力弱,难以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期安全运行。大部分集中供水工程无消毒净化和自动检测设施,饮用水水质无安全保障。
(七)缺乏农村饮水安全的长效运行机制一般来讲,甘肃农村地区的经济都比较薄弱,对农民无法收取成本水价。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束后,没有了国家投资,水处理设施的维护资金无法落实,因此需要研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机制,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期安全运行。
二、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机制的对策探讨
(一)甘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坚持“建管并重,以建促管,以管为先”的原则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分散,管理难度大。为规范工程运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长期高效运行,在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同时,要始终坚持“建管并重,以建促管,以管为先”的原则,不断拓宽管理思路,完善管理方式,加大管理力度,强化建后管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
(二)建立管理机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坚决执行《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试行办法》,明确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水源、水质管理、供水管理、水价核定、水费计收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为保障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奠定基础条件。由于甘肃省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多、规模小、分布广,群众管理观念淡薄,建后管理难度较大。为确保工程长期安全运行,建议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按照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工程发挥效益和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以提供优质供水服务为宗旨,建立由县人饮管理总站、乡镇人饮管理所、乡镇管水委员会、村社群管小组或农民用水者协会、受益户组成的“五级管理网络”。每个县至少建立一个水质监测中心,切实保障供水安全。明确产权:
(1)政府投资、农民筹资投入建设的大、中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属国家和集体所有;
(2)政府投资、企业融资、农民筹资投劳、社会各界捐赠等共同建设的供水工程,按照投资比例组建董事会,成立股份公司;
(3)村建、联户型的小型工程属集体所有;
(4)农户自用自管的小微型工程,属农民个体所有。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规划设计中,就必须考虑配备管理站、管理设备、管理设施,为工程建后管理创造必要条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每个工程都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落实编制,落实管理人员,并对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对于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实行信息化管理,对骨干工程运行管理实施视频监控和自动化控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三)建立水价管理机制,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服务对象是农民,而农民又是我国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特别是在甘肃这样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的水价承受能力非常有限,从而导致要按成本征收水费很困难。充分考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供水成本,群众接受能力,在此基础上收取生产生活用水水费,平稳推进水价改革,使农村供水工程实现有偿供水、以水养水,逐步走向良性循环,逐步形成合理水价体系。配备水费收取人员。在有条件的地方或项目,大力推进集中供水工程水费管理,按户安装水表,按成本核定水价,计量收费,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
(四)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运行基金,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提供资金保证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运行基金需要政府投入启动资金。甘肃省地处干旱半干旱地区,经济发展受到制约,经济基础薄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维护都需要国家财政的资金支持。每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按一定的比例缴纳维修基金,集中到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中。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对一些不能按执行成本水价的饮水项目或供水成本过高的项目,由县级工程维修养护基金落实水价补贴,确保工程正常维修和长期安全可靠运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征收的水费都集中到每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运行基金中,统一安排使用,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对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运行基金的使用,必须加强管理和监督。
(五)建立县级工程管护维修专业队伍,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积极推进工程管护维修专业队伍建设,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确保工程正常维修和长期安全可靠运行提高技术保障。工程哪里出现险情,抢修车辆和人员保证按时到达,加班加点投入抢修,保安全、保通水。工程维护费用从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运行基金中支出。
(六)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室),确保水质安全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模大、分散广、自身检测能力弱的特点,就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县级水质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每个县至少建设一个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室)。除对集中式供水工程的出水厂、管网末梢水水质进行检测外,还要派遣水质监测人员定期对本县范围内的农村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水质进行巡回检测,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达标。每个县的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室)可以归属县疾病控制中心,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发生的费用要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七)建立规划机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应搞好前期规划。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工程规模。在人口稠密、水源水量充沛、地形条件适宜地区,要综合考虑管理、制水成本等因素,并结合当地村镇建设规划,移民搬迁规划,统筹考虑区域供水,推动区域整体发展,合理确定供水范围,程供水保证率高,出水水质有保证,便于管理和维护,可以保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长效运行。水源水量较少,居民点分散,可建单村供水工程。
(八)建立民众参与机制,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宣传国家政策、鼓励民众自筹资金,自管自用工程。通过税收和补贴,使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相一致。在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和工程建设规划时,应充分听取当地农户意见;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开用水户会议或用水户代表会议,听取对设计方案、施工方案、集资投劳方案、工程建成后的管理体制、水价核定和水费计收方式等的看法和意见。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
(九)建立调控机制,优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
1.规划调控。通过规划的合理调控,有助于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当前,是甘肃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关键时期,必须充分重视和依靠饮水安全规划。农村饮水安全规划要结合当地村镇建设规划,移民搬迁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必须统筹考虑区域发展和供水,加强规划调控来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的健康发展。要积极发挥规划的公共政策职能,有效发挥规划的引领和调控作用,统筹谋划区域发展,优化空间布局,有序推进规划实施,依法加强规划监管,努力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
2.水价调控。建立水价调控机制。由于农村饮水工程规模大,分布广,成本水价都较高。应当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调节机制,有条件时可以进行城乡统一水价调节,低成本的工程项目取高一些,高成本的地方取低一些,取一个可接受的均衡价格,解决农村水价较高问题。
3.政策调控。政策问题关注的是那些制度安排上的变化。合理的政策安排可以有效地配置资源。政策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影响是刚性的、强制约和持久的。政策会不同程度的影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力度,进而决定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机制。
4.宣传调控。作为公共物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搭便车的现象。各主体为了短期利益会不计社会成本尽可能地利用水资源,造成水资源过度利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外部性造成的市场失灵,有赖于政府的控制和干预,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内化工程的外部性。集中供水工程一般耗资大,且周期较长,容易导致“公共事业悲剧”。政府需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外部性特征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建立水权管理、配置、交易和水价的政策法规体系,发改委需联合水利厅、卫生防疫部门、财政厅、扶贫、国土资源、环保、电力、物价等有关部门,设立宣传组深入基层,分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农村饮水水源地保护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护条例》、《农村公共卫生条例》、《水性传染病防治条例》及《农村医疗保障条例》等文件,最大化工程效益。同时举办相关活动,宣传内容包括:(1)饮水安全知识普及;(2)水价构成;(3)技术推广普及;(4)国家政策等。
(十)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中央、甘肃省及其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并出台《农村供水条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乡镇供水水价核订原则》、《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完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增加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的相关条款;完善《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增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分类定性的相关内容,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和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提供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
(十一)建立学习培训机制,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省市水利或水务部门拨出专项资金,为各县、乡镇工程基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学习、培训机会。及时了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设备故障、老化,乡镇生态环境、卫生条件,及建议、需求和其他问题。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熟练使用水处理设施及设备,提高水处理设备故障处理能力,提高管理水平。
(十二)建立应急机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在实施饮用水安全项目建设过程中,饮用水水质与工程良性运行是项目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在加强工程运行管理机制的同时,如何抵御威胁饮水安全的突发事件,制定保障饮水安全的预案势在必行。饮水安全急性事件包括:(1)水质重大变化;(2)供水管道爆裂;(3)重大火灾、毒性事故;(4)自然灾害。预案配套的保障措施有:(1)资金保障;(2)装备保障;(3)通信和信息交流工作。
(十三)建立国家扶持和投资机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国家扶持机制是指中央政府利用经济政策,主要有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拨款、贷款。税收减免等,加快经济欠发达区域的发展。甘肃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薄弱,农民收入低,支付能力差。有些地区执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执行水价有一定困难。国家的富民惠民政策的落实,应该体现在民生工程上,国家在财政上对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期运行应给予支持,留有一定量的维修运行资金,保证饮水工程长期、安全、可靠运行。中央和甘肃省政府对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亏损必须制定相应的补偿政策,明确补偿规定,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亏损得以补偿,从而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
完善项目建设的管理体系在建铁路工程是一个体系非常复杂的工程项目,所以,在开展工程建造之前一定要做好各个环节的准备性工作,确保在建铁路施工中规避意外情况的发生,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全面的考虑到工程建造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性难题,做到未雨绸缪。避免当实际操作与原有的实际方案有冲突的时候,因为准备工作的不够完整,而感到应接不暇,遇到困难时措手不及。要想使得工程建造能够更加顺利的按照原有计划的工程和质量按期交接,就一定要将准备工作做到位,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就是这个道理。设计人员要详细的考察施工建造工地的地形,并结合建设工程所处的地理环境、资源优势、交通运输的便利程度和天气因素等等,多个因素进行缜密的勘探与调查,力求做出最为完备的设计方案,要将这些前期的准备工作,按需求分配并落实到各个部门的工作日程之中,进行分工合作,再将搜集到的具体信息,一并上传给负责工程建设的设计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系统的分析。然后再按实际的工程建设要求,对整个铁路工程进行施工项目的运作。在建设施工之前,要将所有的技术工人进行专业的工程培训,把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存在的一些问题和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讲解和分析,并总结出遇到突发状况时需要及时采取的应对措施,保证在建铁路工程的质量安全和人员安全。建立健全铁路工程建设的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的制度,将各个项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到个人,做到权责分明,提高在建铁路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效率。这样在施工建造中如果发生与实际要求不符合的状况时,就可以快速的找到项目负责人,及时的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评估可能造成的损失,并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以便保证在建铁路项目建设的有序合理开展。
2做好企业的监控
密切各个部门的合作铁路建设的良好而平稳运行,需要各个部门的共同协作,默契的配合。这不仅仅只是建造工人需要注意的问题,更是领导层和管理者要强化的意识问题。作为一个企业的领导者,其一言一行,每个决策的提出,都会对这整个工程建造的主要方向产生很大的影响。为使工程能够安全有效地运行,领导层要详细的了解和掌握每一个员工的个人信息,并使所有的参建人员完成个人信息的等级记录档案,在建造施工之前要到工地现场做好开工建设的安全普及和工程建造中需要坚守的原则的说明。要求每一位员工都要严格的按照原则行事。及时的掌握在建铁路工程建造的实施动态和最新进展状况。对工程建造的每一个细节都要密切的给予关注,可以利用现达的科学技术,通过网络化的平台,对整个项目实施有效的操控与监督,在出现意外情况时,要迅速的将解决的方案传达给相应的负责部门,使损失达到最小化,为项目工程建造者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氛围。各个工程建设部门要强化合作的意识,不仅每个部门之间要做到分工合作的明确性,各下属部门与管理者也要加强合作。当遇到问题时,要及时的找到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讨论和协商,切不可擅自做出主张,这种做法是对他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的极大不负责。当处理问题的意见发生分歧时,要做到,进行科学的分析与论断,在最短的时间内,制定出最有效的解决方案,减少对整个铁路工程建设的延期时间,找到适合彼此发展的关键点,实现互利双赢的发展战略。铁路工程建设者要严格的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工程的建造与具体项目内容的实施,按时按期的完成每一个项目规定的任务标准,努力为工程的建设营造最好的工作环境,将所有的优势条件都得到有效的利用,保证在建铁路工程的建设在最初的周密计划范围内安全的运行。
二、加强我国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铁路建设的顺利开展
需要依靠每个部门的密切配合,从选材到运输再到质量的把关,都需要相关人员的严格把控,所以对工作人员实施必要的管理与监督制度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在施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一定要将责任逐级的落实到个人,并及时提出修改的措施和改正的意见,并且要对主要负责的人员进行必要的责罚,以免重蹈覆辙,为质量安全的管理留下不必要的隐患。铁路工作的领导也要不断地结合实际的发展情况,完善自己的管理体制,做好各个项目部门的严格把关,要将每个参建的人员进行实际有效的身份记录,保证施工人员个体的安全可靠,定期的组织各部门开展关于质量安全管理思想性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积极配合,实施高效的赏罚管理制度,以降低安全问题的发生频率,加强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以使铁路建设事业顺利开展和安全的进行。
2实施有效的保障支撑工作
铁路工作人员要依靠技术的支持和科学的力量,投入铁路工程的建设工作,向着时代的发展方向迈进,逐渐形成现代化的、专业性能强大的管理体系。做好质量安全的管理机制,合理的促进施工部门对质量安全的检测工作,不断的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系统进行科学化的更新,使铁路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督达到更高层次的水平,能够更加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排查问题和解决问题,做好工程控制的保障性准备,减少事故的发生,为铁路运输业传递出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