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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1 17:15:31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例1

国际政治经济学视野里的国家安全问题

国家安全就字面来讲是国家不存在危险和不受威胁之义。本文认为,伴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关于国家安全问题的研究存在发展阶段。

1现实主义的传统安全

国家作为安全主体,所致力维护的是构成国家的四个基本要素的安全: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国民生命与财产安全、合法政府的存在和正常运转,维护这四个要素的安全都是国家权力机构的职能,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安全是政治。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生存与发展首先是确保国家主权的安全,这也是传统安全观的核心所在。在二战结束以后的很长时期里,占据国际关系理论主流的现实主义理论把国家权力作为国家间竞争的核心,研究国家利益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为传统国家安全观提供了充分的理论根据。

2相互依存理论的经济安全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例2

关键词:当代中国;国家安全;新安全观

中国新安全观不仅是一种政治战略,更是一套完整的国家安全理论体系,既是我国国家安全思想的最新理论创新,也是当今国际安全理论研究领域的一种新思路、新路径和新观念。

一、实现了国家安全思想的与时俱进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世界是不断变化的,历史是不断往前发展的,理论的创立和发展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变化了的客观现实做出相应的理论总结。建国之初我国百废俱兴,西方国家不断进行政治武力封锁,企图颠覆新中国的政权,因此,我国确立了军事武力为主,同时积极促进本国经济科技文化对外开放交流的国家安全思想和策略。改革开放后,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我国做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并一再强调各国应坚持平等尊重的合作原则。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虽然没有变,但各种发展态势继续深化,出现了一些新的现象和趋势,国际安全形势复杂化,世界上各种力量在重新组合,但一些基本矛盾并没有解决,传统安全思想观念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以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继承、邓小平等老一辈国家安全思想的基础上提出,要始终把国家的和安全放在第一位,时刻警惕西方长期和平演变的危险,但也要认识到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世界主旋律,和平、发展、合作是全世界人民共同的心声,主张以经济合作来最大限度减小国家间矛盾与冲突,积极扩大各领域共识。同志在多次会议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国所倡导的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认为新安全观的实质不是单方面安全,而是以互利合作寻求共同安全。这是我国第一次向国际社会系统地提出国家安全方面的战略理论和指导思想,实现了国家安全思想和策略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

进入21世纪,同志在继承关于国际关系的基本理论和战略政策基础上,结合最近十年的经济发展实践和对外开放经验,深刻地指出,和平与发展是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和平发展中的各国相互依存日益加深,发展是增进人民幸福,促进社会进步的根本途径,因此,“世界各国应携起手来,共同应对安全威胁,摒弃冷战思维,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①在此基础上,从客观存在的国际外交和国家安全现实出发,提出“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而努力”。②和谐世界理论丰富发展了新安全观理论的内涵,为新安全观的与时俱进注入了新鲜血液。

十后,同志多次强调要积极倡导树立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可持续安全的安全观,创新安全理念,搭建地区安全合作新架构,注重强调走出一条共建、共享、共赢的安全之路。

二、国际合作理论研究中的新模式

现代国家安全理论大致有三种,现实主义安全理论,自由主义安全理论和建构主义安全理论。现实主义国家安全理论长期占据着国家安全思想研究的主导地位,是研究国家安全问题最广泛的应用方法。现实主义国家安全理论流派较多,这些流派都是从意大利政治思想家马基雅维利的人性本恶论出发,普遍认为自私贪婪是人类的本性,认为国家之间是零和博弈,权力和实力是国际话语权的唯一保障,国家间的矛盾与冲突最终要靠战争解决。现实主义国家安全理论突出强调政治受到人性客观法则的支配,把权力作为判断国家利益的唯一标准,之后出现的新现实主义国家安全观修改和补充了现实主义安全观核心观点,认为国家追求的是安全而不仅仅是权力,竞争和冲突时不可避免的。

自由主义和现实主义国家安全理论的理论基点恰恰相反。自由主义国家安全理论认为,人类的本性是善良的,唤醒误入歧途者的良知,消除国家之间的误会,追求长期的和平与安全才是国家安全追求的目标。自由主义主张通过建立世界组织,通过国际法、国际道德、国际组织和公众舆论来保障国家安全。认为国家之间的利益可以协调,国际社会中制度的缺失是造成国家间冲突的主要原因,积极倡导建立通过集体力量威慑阻止内部个别国家出现侵略和被侵略可能性的集体安全体系,建立战略同盟,积极合作。自由主义理论产生了新安全观的萌芽,为解决国家间冲突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方法,但并没有脱离现实主义以军事实力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本质,没有从现实主义理论的本质中完全剥离,具有很大的不彻底性。

建构主义国家安全观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建构主义主张用社会学的视角看待世界政治,强调规范、文化和认同。特别关注国际关系中的社会交流规则和秩序而不是经济结构。建构主义认为,国家间的合作完全有可能,国家可以培养一种趋于合作的国际政治文化,而这种以和平友谊为基本特征的国际政治文化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国家之间的冲突。

长期以来,在国家安全领域,西方三大国际合作思想流派相继占据世界国家安全研究主流地位,各个时期各主要国家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战略政策或多或少都受到这三大主流国家安全学术思潮的影响,但从实质上讲,无论是现实主义国家安全学说还是自由主义国家安全学说、建构主义国家安全学说都是建立在维护西方资本主义利益基础之上的,都是为西方资产阶级强国剥削压迫其他发展中弱国精心编制的“道德外衣”、“正义外衣”,其目的就是在国家安全学术领域为西方资产阶级国家建立一套言之凿凿的理论学说,以便变本加厉的渗透影响世界广大弱国的国家安全政策,强迫发展中国家就范。新安全观是冷战之后妥善处理国际关系的伟大创举,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指导性和先进性,蕴含着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和为贵”的思想精华。是中国人民真正追求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内在反映,其价值取向是谋求双方共同利益。新安全观不仅仅是国家安全的一种战略政策和方针,更是一种向往和平,反对资本主义强国掠夺压迫,呼吁各国互利共赢的无产阶级国家合作的理论宣言,是当今国际合作领域的最新范式,这是世界历史上无产阶级国家第一次提出的系统的、真正合理平等的、旨在维护各国真正互利共赢的和平国家安全观,对世界国家安全研究的影响重大而深远。(作者单位: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注解:

①.十六大以来重要文件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995

②.十六大以来重要文件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998

参考文献:

[1].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N].人民日报.2005.09.16

[2].树立开放思维,实现合作共赢[J].人民日报,2005.11.20

[3]李晓敏.中国的新安全观[J].和平与发展,2002(2)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例3

20世纪90年代,建构主义开始登上国际政治理论的舞台,并逐渐发展成为国际政治理论的主流范式之一。

建构主义安全研究范式的理论渊源和逻辑前提

作为国际政治理论研究领域的一支新军,建构主义以批判和重建为武器,对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两大主流范式发起了挑战。在从欧洲的政治社会学(尤其是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涂尔干的“社会事实”论、韦伯的政治社会学、米德的符号互动理论)那里汲取丰富的学养后,对自由主义和现实主义的核心范畴与论断提出了质疑并构建了自己的理论范式。

作为国际政治安全研究领域的批判理论,建构主义范式对两大主流范式先验的逻辑前提出了批评和质疑:权力竞争不是必然,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不是先验存在的,安全研究应以分析国际无政府状态为出发点。“无政府状态是国家自己造就的”①成为建构主义安全研究的基本前提。

建构主义安全研究范式的一个基本判断是:国家本身的物质实力并不必然构成安全的威胁,安全是国际行为体之间基于规范、观念、制度基础上互动的结果。规则、制度、价值作为国际社会的规范对国家利益构成影响,这种影响不是外在的,而是被内化到行为体中,它不只是限制了国家的行为,还塑造和改变着国家的行为与利益偏好。人们会习以为常地认为国际政治是由社会构成的,国际关系也是社会体系,具有与自然界根本不同的社会属性,包括反思性、历史性、意图性、意向性、非因果性和立体间性等。

建构主义安全研究范式的核心范畴与理论框架

建构主义范式是安全研究领域的一次重大革新。它在安全的主体、实现的方式和目标等方面都提出了富有创见的论断。建构、认同、互动等话语是建构主义安全研究的核心范畴。

作为国际关系批判理论的一种形式,建构主义旨在对传统的安全战略研究作出回应。它反对传统安全理论所采取的解决难题的研究取向,挑战了处于霸权地位的话语和盛行的全球安全认识,因而被称为“批评性安全研究”。建构主义提出并回答了三个富有针对性的问题:什么是安全?在盛行的秩序中谁受到保护,谁以及什么是他们因受到保护而需要加以反对的?谁的安全应该与我们的安全有关,通过何种方法和战略获得这种安全?在建构主义看来,安全的现实—威胁、指涉对象、安全措施—都是通过我们思考它们的方式变成可能的;也正因为安全现实的社会建构本质,安全研究必须采取不同于“战略研究”将安全视作自然界的一部分来研究的方法。理查德·琼斯认为,“批评性安全研究”的目的在于社会变革的政治实践:“只有政治实践可以使世界秩序走向和平、安全和正义。批评性安全研究虽然不能替代政治实践,推动解放来为人们提供真正的安全,但它可以作为一个强有力的声音,指导那些政治实践。”②

建构主义安全研究把重心从对国家的关注转向对人的关怀,把人而不是国家作为安全的主体。根据这一认识,安全不再局限于特定的国家,而是包括所有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这就意味着不能把安全的观念放在传统的“以国家为中心的自身利益”之上。“真正的安全只有通过人民和集体才能够获得”,安全基于相互依赖的社会关系,只有其他人安全了自己才能安全。正是从对安全概念本身的批评分析出发,建构主义抨击了传统的安全假设,尤其是现实主义关于通过暴力手段实现国家安全的假设。

建构主义还讨论了安全与解放的关系问题。它认为,安全意味着无威胁,而解放是让人民无论是作为个体还是组织,摆脱那些对身体的束缚,包括战争与战争的威胁、贫困、缺乏教育、政治压迫等等。“安全与解放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解放,没有强权或指令,才是真正的安全。所以,解放才是安全。”③

在本体论上,建构主义与自由主义持相反的立场。自由主义范式坚持微观经济学和方法论个体主义,从行为体(个人、国家)的理性出发,强调个体最大程度地追求自私利益。经济学中的个人和市场的关系,就是国际政治中的民族国家与无政府状态的关系。由于结构的最高原则“无政府状态”是既定的,结构对个体的制约只是国际物质结构对行为体的外在制约。“建构主义从整体主义出发,主要关注共同知识的社会性和结构性。理念主义社会理论包含了一个最基本假设,社会的深层结构是由观念而不是物质力量构成的。虽然大部分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属于物质主义范畴,大部分现代社会理论在这种意义上却属于理念主义范畴。”④“建构主义把国际关系中的共同知识或社会共同拥有的知识界定为文化,泛指国际规范、国际话语和意识形态等,它是经过国家间长期互动固化的认同符号和共同观念,本身就具结构性,就是一种国际观念结构。”⑤

建构主义由此得出一个论断:国家认同需要加以维护,国家利益本身就是共同文化基础之上互动的结果。因为认同本身就是利益所在。实在论认为,实际存在物不依人的认识而独立存在,认识的意义在于一定限度内与存在相符合,按照存在的本来面目去理解它;而科学实在论则将实在论贯彻到一个更彻底的程度,主张世界独立于个体观察者的心灵与语言之外,一个成熟的理论能够较真实地指涉这个世界,而不管这个世界能否被直接观察到。也就是说,在国际政治中研究国家安全时,实际上是在研究何为危险或威胁来源的问题。

可以说,建构主义研究范式不是从抽象的人性出发,而是从人的具体实践出发,从人的现实本质出发,赋予国家、国际体系以社会性和实践性,从而使国际政治回归人的本质。

建构主义对安全研究的学理贡献和不足

建构主义运用还原论对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安全研究范式的核心范畴,如无政府状态、权力、国家利益等,提出了系统的批评。作为人的解放和国家解放的理论,建构主义实现了安全研究的一次深刻革命。这种批判和反思无论是对于学科本身还是对整个人类社会而言,其影响都是深远的。

首先,从学科发展的角度看,建构主义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和价值论等几个方面对自由主义和现实主义两大主流范式的话语霸权和垄断地位提出了有力的批评。它使主流范式不得不修正和补充自己的理论。这对整个国际政治学学科的发展意义重大。

其次,建构主义以“社会”和“建构”作为基本范畴对应权力均衡和制度机制规范下的合作,冲击了现实主义范式的物质主义话语,掀起了安全研究领域的一次全面解放运动—向人性和人的解放回归。建构主义不仅关注国家的安全,更关注个体的人的安全。它对以国家和权力为中心的现实主义范式提出了批评,对现代化和全球化进程中弱势群体的利益和个人的权利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最后,建构主义用“实践”沟通了结构和单元,联结了安全和人的关系。实践是人的实践,具有鲜明的社会性。换言之,人的实践是一种社会实践。社会实践的拓展丰富了“主体间性”的意义,它使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变得更加频繁,从而使人作为个体增加了对安全的担虑。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人权意识的普及,个人的安全和福祉在与国家安全的关系更加密切的同时,二者间的矛盾也愈来愈尖锐。在此背景下,建构主义认识到,国际体系永远处在进化和变革之中,所以,只有赋予国家以人格甚至人性,使无政府状态的国际体系转变为充满互动的“社会”,才有可能实现国家和个人的彻底解放,实现国际社会的真正安全。从这个意义上说,建构主义是一次理论的重大革新。

尽管建构主义对人类智识的贡献巨大,但它并非完美无缺。自建构主义产生以来,对它的批评声音就未曾间断过。有学者认为,建构主义中的批判理论停留在法兰克福学派和法国后现代哲学的批判与结构中,居于哲学批判的象牙塔顶,没有深入到国际政治现实中,颂扬实践概念的批判理论缺乏的正是实践精神。因此,建构主义无力撼动自由主义与现实主义的话语霸权,无力保护被剥夺和被边缘化的弱势主体的权利,它的安全互动、竞争、伙伴、朋友模式大多停留在一厢情愿和“民主和平论”的狭隘界限内。

从某种意义上讲,国际政治中的权力安全和文化安全是殊途同归,文化和身份认同的背后,是基于权力之上的利益角逐。即便是地区一体化和安全共同体的实践,也仅仅在西方发达国家之间取得了成功。所以,建构主义的安全研究仍未脱离西方话语霸权和利益中心的窠臼。

(作者为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唐山师范学院政史系讲师;本文系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项目编号:09B02)

注释

①Walt:"Anarchy is what states make of it:the construction of power politic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1992, 4692):391.

②[英]巴瑞·布赞等:《新安全论》,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75页。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例4

作为西方国际政治理论的焦点之一,“安全困境”是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家中用以解释国际紧张关系、对立乃至冲突形成机理的一个基本概念。对于国际关系如何超越“安全困境”,理论家们长期争论不休,并且提出了不同的观点。

现实主义的“安全困境”理论

“安全困境”思想最初萌芽于古希腊,著名的历史学家修昔底德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已有所述,“使战争不可避免的真正原因是雅典力量的增长和因而引起斯巴达的恐惧”1。尔后,许多现实主义政治哲学家在描述国际政治现状和解释国际政治关系时,都不同程度地运用了“安全困境”的思想。近代政治哲学家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阐述了国家学说,他认为政治家的职责在于维护和增进国家利益,以此论证了统治者为了政治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合法性,从而把政治和道德分离开来。霍布斯继承了马基雅维利现实主义的传统,认为强大的权威是终止人类无休的斗争的有力武器。马克斯·韦伯也深入研究了政治和国家理论,他把对权力的追求当做政治理论的核心。可以说,现实主义先驱们的国际安全理论为后来现实主义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来源,并且使现实主义成为国际关系理论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首先对“安全困境”概念进行详细阐述的是英国历史学家赫伯特·巴特菲尔(Herbert Butterfield)和美国政治家约翰·赫兹(John Herz)。

巴特菲尔在他的《历史与人类关系》中描述了“安全困境”,把“安全困境”叫做“霍布斯主义的恐惧”(Hobbesian fear)。他认为战争往往发生在那些刻意避免冲突的国家之间,正是刻意的避免行为导致了战争的发生。即使是在均无有意伤害对方的双方之间,战争的悲剧依然会上演。“即使没有任何一个蓄意出来危害世界的大恶人的干涉,历史上最大的战争也可能爆发。它最有可能在两个急于避免任何冲突的大国之间爆发。”2

赫兹则在学术界第一次使用“安全困境”术语。在1950年发表的《自由主义者的国际主义与安全困境》一文中,赫兹首次提出“安全困境”概念,随后又在1959年出版的《原子时代的国际政治》一书中更为系统的阐述了“安全困境”对国际政治发展演变的影响。赫茨认为,“‘安全困境’或‘权力与安全困境’是一种社会状态,在这种情势(状态)中,权力的单元发现他们自己在任何时候都是并肩存在,在它们之上没有更高的权威把行为的标准强加给它们,从而使它们互不攻击。在这种情况下,由相互猜疑和恐惧而产生的不安全感驱使这些单元去争夺更多的权力以获得更大的安全。但这种努力证明有违自己得到安全的初衷,因为十全十美的安全最后是不可能得到”3。每个独立主权国家都是独立的权力单元,每个单元相当于独立平等的单子。但是,这些单子之间没有像莱布尼兹般的来自上帝的前定和谐,它们是浑然无序的,处于无政府主义状态中。谁也不相信谁,谁也不听谁,没有强大的权威作为它们行为的统一标准,存在于它们之间的却只有猜疑和恐惧。为了求得生存,只得时时防备,并提升自己的实力。殊不知,越是防备,获得的安全感却越少。

“安全困境”概念被巴特菲尔和赫兹提出以后,它越来越受研究者的关注。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许多研究者诸如罗伯特-杰维斯、杰克-史奈德、阿兰-柯林斯等都发表了相关论文阐述了“安全困境”观念。

现实主义以人性恶的前提假设出发,对伦理道德持怀疑主义的态度,坚持政治与道德的划分,否定伦理在国际关系上的作用。它“对人性和政治权力采用现实的态度,以一种现实和历史的方式去看待涉及国家利益的国际问题,并在此过程中尽量克服理想主义和道德伦理主义的干扰”4。现实主义把道德从政治理论中剔除的做法必然导致对建立国际间合作和信任机制可能性的否定。而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环境中,由于国家之间缺乏一个超越各主权国家之上的最高权威,所以处于无法治的混乱状态。并且,它们互信不足,相互猜疑,把对方的一举一动都视为对于自身的威胁。为了避免对方的威胁,寻求安全,求得生存,双方只能按照“理性自私”原则依靠自身力量形成自助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弱肉强食”是重要的竞争法则,来自他国的威胁无处不在,自卫与威胁形成强烈的紧张关系。因此,各国不得不在对外政策中推行权力政治,一方面加强国内实力,另一方面扩军备战,与其他国家形成对峙。但是,一国所采取的这一行动,又引起了他国的关注,被看成是对他国的威胁,他国也被迫采取应对措施,以达到力量的抗衡。可以说军备竞赛不断,力量对抗不断升级,战争一触即发,而战争的发生将会给双方造成两败俱伤,最终不利于各国的生存与安全,反而对于国家安全造成更大的威胁的一种恶性循环状态,这样就使得各国陷入“安全困境”之中。约瑟夫·奈总结道,“安全困境的产生,同国际政治的基本特征,即无政府状态,或国家之上缺少一个政府,是密不可分的。在无政府状态之下,一个国家追求安全的独立行为可能导致所有的国家更不安全。如果一个国家增强其势力以确保自身的安全不受另外一个国家的侵害,那么第二个国家在看见第一个国家变得更加强大后,可能也会增强自己的实力,以防备第一个国家。这样一来,每一方增强自己的实力,以确保自身安全的独立行为,都会使得双方更不安全。”5

可以看出,“安全困境”是一种自相矛盾的国际关系窘境,一国的安全追求却成为他国的安全威胁而必引起他国的安全追求,他国的安全追求又引起新的威胁,如此循环,便出现“越是追求安全便越不安全”的两难境地。

因此,国家之间处于国际无政府状态中,国际上缺少强大的权威,加上国家之间信任体系的缺失,导致了“安全困境”。对于“安全困境”的超越,现实主义持十分悲观的态度,认为它是不能够在根本上被改变的,而只能被改良。在他们看来,均势政策是化解“安全困境”最有效的办法。均势就是对手之间的力量的平衡,或力量在大体上的平均分配,是霸权或统治的对立面,而霸权必然导致他国政治独立性的丧失,更加不利于维护和平的局面。现实主义者摩根索指出,“在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大家庭里,均势和旨在维持均势的政策是必不可少的因素”6。摩根索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自利的,国家的本性与人的本性一样,也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追逐权力,这是国际关系中“政治的铁律”。均势政策是对外关系的万能工具,通过均势可以限制国际利益的争斗,确保国家的独立和稳定。沃尔泽也主张均势政策,他说“如果说有什么独特的、关于国际政治的政治理论的话,均势理论就是”7。这样,他们把维护均势当做国家摆脱“安全困境”的有效途径。但是,均势并不能完全保证战争不再发生,战争终究是不可避免的,国际政治关系依然走不出“安全困境”的症结,最后他们只好得出“一千年来,国际关系的根本特征并未发生变化。国际关系不断在无政府状态下有各独立实体间为财富和权利而作战不已。修昔底德的历史本写于公元前五世纪,然而其对国家行为的指导意义在今天仍然别无二致”8的悲观结论。

“安全困境”的化解

纵观历史,人类确实发生过许多大大小小的正义的战争和非正义的战争。不管是正义还是非正义战争,它都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消耗。在战争中,人性的邪恶往往泛滥成灾,烧杀抢掠经常伴随发生,人类的悲剧一次又一次在人类历史上重演,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的发生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使用,给人类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历史似乎果真验证了现实主义关于国际关系的悲观结论,人类永远逃脱不了“安全困境”的魔咒。

然而,自文明开始,人类一直就没有放弃过和平的希望,和平是从未间断过的敏感话题。从柏拉图至今,许许多多政治哲学家们都把和平当成人类追求的目标,他们都曾思考过人类和平可能性问题,并且提出了很多深刻的思想和见解。对于人类如何摆脱“安全困境”的问题,理想主义者和新自由主义者并没有像现实主义那样悲观,而给予了积极的答案,确信实现世界和平的可能性,并且指出了化解“安全困境”之路。

一、理想主义的化解之路

理想主义作为现实主义的对立面,与现实主义长期论战。如果说现实主义对国际关系的看法持有悲观的态度,那么理想主义则是持乐观的态度,它相信人类是不断进步的,国际关系状况会是不断改善的。理想主义大多从人性善或人性可以改善的本体论预设出发,强调通过道德或教育唤起人们的良知就能形成良好国际信任和互动机制,从而实现世界的和平。

理想主义反对现实主义关于国际无政府状态会导致“安全困境”甚至战争的结论。虽然理想主义肯定国际无政府状态的存在,但认为它并不是真实存在的。无政府状态不是先验给定的,而是国家之间互动的、由国家构造而成的结果。国家之间不同初始行为导致不同的无政府文化,比如有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等,推演到国家国际上就是敌人、竞争对手和朋友,而康德式的朋友是维护国际安全的最好手段。只要对无政府文化加以改造,就可以建立友好的国际合作关系。再说了,各国并非总是处于利益冲突之中,而是说各国具有共同利益和目标,观念的交叉点正为国际合作提供了可能性。

在国际合作的过程中,共同的道德价值和规范是维系良好的国际状态的重要保障,道德在国际行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也是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间的根本区别所在。理想主义认为,权力是恶的,它是导致战争的根源,只有遵守国际道德和国际法才能引导人类走向永久和平和正义。现实主义认为国家之间为了私自的利益不顾道德的规范和约束而采取欺诈和拐骗的恶劣行为会造成无休止的角逐和争斗。而理想主义认为可以在国际上建立普遍的国际关系规范,并使之成为衡量国际行为的权威标准,在国际合作中发挥协调作用,这样,国际关系体系在国际交往全球化的过程中就会形成一个相互依赖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各国之间就能相互包容,和谐相处。理想主义代表人物伍德罗·威尔逊,艾尔弗雷德·齐默恩、大卫·戴维斯和美国的约翰·霍布森、雷蒙德·福斯迪克等,他们推崇民主,主张推行国际间合作,加强国际法规范效力,建立世界联盟等措施,以此达到世界的和平和繁荣。

因此说,理想主义试图通过发挥道德的规范作用,构建国际良好的规范合作体系而使社会进入良性的不断完善的系统,“安全困境”就不会出现。

二、新自由主义的化解之路

理想主义强调道德在国际政治中发挥的作用,主张以道德构建出良好的新国际秩序。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发生使得理想主义政治哲学的缺陷暴露出来,即政治家们往往企图通过道德的政治化,打着道德的旗子实现他们的统治阴谋。在国际政治理论上,人们开始对道德持怀疑的态度,甚至惧怕理想主义所导致的社会悲剧。因此,理想主义被贴上了“乌托邦主义”的标签,而“乌托邦”也一度受到过众多理论的激烈批判。乌托邦主义不再受人们欢迎,理想主义在人心目中的地位也是岌岌可危,它对如何建立国际政治关系的理解同样受到人们的质疑。理想主义理论本身的缺陷使得人们不再相信它,他们不得不重新寻找新的出路。 转贴于

与理想主义一样,现实主义也是走到理论的另一端,过分强调国家权力、利益的作用和对抗的力量,最终导向了“安全困境”这一死胡同。但是,正如理想主义所指出的,在国际关系中并非仅存在一种对抗力量,而道德在国际关系中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国际间的不信任和欺诈并不是“安全困境”产生的条件,这种不信任机制并非先天的,人们可以对之加以改造。如果国与国之间加强信息流通,建立国际合作关系和信任机制,就能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基于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在处理国际关系中的不足和缺陷,新自由主义者提出了一套新的理论。他们认为,在国际权利、利益和道德之外,国际制度在国际关系中发挥很大的作用,它有助于建立合理的国际政治秩序。

现实主义肯定国际无政府状态和国际利益的存在,承认国家是自私的行为体,利益是国际追求的目标。但是,国家并非只是一个无理性地一味追求权力和利益的狂徒,而可以是一个理性的行为主体,它们坚持博弈学理论,所以必然考虑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国家如果通过无限制的对抗和军备升级来寻求国家安全的方式,那么它所付出的代价就太大,这种以获取较小的相对利益代替较高的绝对利益的行为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从长远来考虑,国家必然追求绝对利益的增长,而对于绝对利益的追求必定促成彼此间的互惠合作,因为这种合作会带来更大的利益。由此一来,“国家可以通过合作,来避免出现这样的安全困境,也就是说,它们可以达成一个共识,即双方都不增强国防力量,这对大家都有好处”9,那么国际合作就能够摆脱国际关系上的“安全困境”。

但是,暂时的和约或合作并不能保证国际和平关系的永久性,永久的和平要求来自持久的合作的保证,而国际制度正是合作的持久性保障,它成为国际合作的标准,并且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和惩治力,对国家的交往行为起规约作用,从而保持国际合作的持久性。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罗尔斯在《万民法》中就主张依照万民法的理念建立正义合理的基本制度来实现“现实的乌托邦”,他说“如若政治非正义的最严重方式,可由遵循正义的(或至少合宜的)社会政策,由建立正义的(或至少合宜的)基本制度而排除,到头来这些巨大的罪恶也将消失”10,以建立国际政治正义制度的方式来消除国际间的非正义行为。在《万民法》中,罗尔斯分析了国际的权利与义务,提出国际政治正义原则,要求各国按照国际正义政治制度发展与他国的关系,任何国家一旦愿意接受国际制度,将受到国际法规的约束,并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因此,根据新自由主义观点,国家作为理性的主体,按照国际制度,在追求各自最大利益的国际行为中长期参与国际间的合作。这样,各国就能和睦相处,国际间的“安全困境”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结束语

“安全困境”是国际关系学说中的一个基本概念,在国际关系研究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它作为现实主义思想的一部分,完全排斥了国际关系中的良性竞争和合作因素,具有简单化和非道德性倾向的两大弊病,存在一些局限性,因而也招致了理想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批评。理想主义在寻求“安全困境”出路过程中,求助于道德的社会作用,这显得过于理想化,并且也极易产生正如现实主义所痛斥的“打着道德的幌子”的弊端。新自由主义修正了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观点的不足,分析了超越“安全困境”的可能性,提出了通过发展各国间的良性合作关系并用制度来约束国际政治行为来化解“安全困境”的观点,这种观点确实反映了当今国际政治形势,对于建立合理的国际政治关系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它所主张的国际制度如何建立、如何能保证各国平等参与以及如何发挥联合国的作用等问题还有待商榷,这就要求政治理论家们的进一步努力。

参考文献

1 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19页。

2 Herbert Butterfield. History and Human Relations London:Collins,1951,p.29.

3 John Herz. International Politics in the Atomic Age 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59,p.231.

4 李小兵:《现实主义:西方行为的根源》,黑龙江: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68页。

5 小约瑟夫·奈:《理解国际冲突:理论与历史》(中译本),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3页。

6 汉斯·摩根索:《国际纵横策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年版,第223页。

7 肯尼思·华尔兹:《国际政治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40页。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例5

在传统意义上,安全是保护国家不受外来颠覆和攻击,使它客观上不受威胁,主观上没有恐惧。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等国际关系的主流学派均从不同的角度对安全进行了理论探索。女性主义认为,女性视角的缺失使传统安全观解释力有限。在对传统安全观的批判中,女性主义安全观渐呈轮廓。女性主义认为:安全是所有人的安全;经济安全与军事安全同样重要;环境安全与女性息息相关;安全应以人为中心。

在传统的国际关系中,国家间的军事和安全功能总被认为是男性的事务,女性在安全研究史上很少被提到。例如,现实主义代表作汉斯·摩根索(Hans J. Morgethau)的《国家间政治》一书,并没有专门论及女性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虽然作者在谈到各国政治家时,曾分析过欧洲历史上4位著名的女王和王后——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维多利亚女王、奥地利的玛利亚·特蕾莎和俄罗斯的叶卡捷林娜二世,然而摩根索在分析这些女性活动时,是把她们当做女王或王后,即国家的代表而非女性。至于普通女性参与国际事务他并没有提及。

现实主义另一位代表阿诺德·沃尔弗斯(Arnold Wolfers)很早就提出,安全是“一种价值”,是国际政治研究的“起点”和“落点”。[1]英国学者巴里·布赞(Barry Buzan)将安全定义为对“免于威胁的追求”,显示“国家和领土完整,反对敌对势力的能力”。“安全的底线是生存”。[2](P20)据此,学术界把安全概念分成消极安全和积极安全。前者强调免于危险和威胁以求生存,后者则强调稳定。生存和稳定是安全的两个重要目标。

新现实主义自从20世纪60年代出现以后,把安全作为其关注的重点。但新现实主义的安全观同样是缺乏女性视角的。新现实主义安全观中并没有专门论及女性。因为,它和现实主义一样,把国家看作国际关系惟一的行为体,在新现实主义代表人物肯尼斯·沃尔兹(Kenneth Waltz)看来,国际关系的性质与领导的个人因素无关,它完全是由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决定的,这难免给人留下社会性别同安全,乃至同整个国际关系毫无关联的印象。[3]

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约瑟夫·奈(Joseph Nye)提出:国际安全意旨处于安全困境中的国家之间的相互依赖。由于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各国只能以自助的方式,通过增加实力、扩充军备等维护本国安全。然而,一个国家采取这种做法,会让别的国家感到不安全,于是它们也采取类似的措施,以防范对本国安全的威胁,以至竞争和对抗成为国际关系的主旋律,在无政府状态下,任何一个国家都走不出这个安全困境。这里有三个条件:(1)至少有两个以上行为者才会产生“安全困境”;(2)国际政治处于无政府状态,缺乏超越主权国家以上的权威机构;(3)安全依靠各国政府的互动。总之,在安全困境中一个国家的安全建立在其他国家不安全的基础上,而这会导致国际社会更大的不安全。[4]这是一种以邻为壑的安全观。

显然,无论是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其安全观主要是指的“军事安全”,一个国家只有在军事上更强大,才能保证“免于威胁”,保证“国家和领土的完整”。安全总是从是否存在战争可能的背景下加以考察的。对于主权国家来说,国际体系中普遍存在着战争威胁。在这样一种国际体系里,安全往往是一种你输我赢或我赢你输的零和博弈。而且,这里的安全主要是指“国家的安全”。作为保护者,国家确立“外来”威胁者,指出不安全的存在,在保护内部人民的名义下,国家要求具有性别特征的公民做出牺牲:男人入伍上前线,妇女在后方从事社会化工作。如同国家的垄断权具有合法性一样,婚姻制度对合法生育和财产继承权具有垄断性,而且是以保护妇女的理由出现。妇女从婚姻中谋求安全,谋求得到丈夫的保护,使自己不受别的男人或一般男性的暴力行为伤害,使自己不在经济上因性别分工而产生不安全感。于是,男人与国家、国内暴力和国际暴力不可避免地纠缠在一起,这种意义上的安全概念使男人和国家享有绝对权力,以对付别的男人和国家。

女性主义对安全的关注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国际妇女大会在荷兰的海牙召开,美国著名女性主义学者简·亚当斯(Jane Addams)要求以一种新型的国际主义取代自我毁灭性的民族主义,因为它导致大规模战争的爆发并造成巨大的破坏。会议通过的决议质疑了女性或者所有平民能够在战争中得到保护的传统观点,认为裁军才是确保未来持久安全的更加有效的途径。[3]

1985年,在加拿大的哈里发(Halifah)举行的国际妇女和平大会上,来自世界各国的妇女根据自己在生活中遭遇的直接威胁来理解安全。西方中产阶级妇女主要关注核战争的爆发,第三世界国家的与会者则把缺乏安全同帝国主义、军国主义、种族主义造成的结构性暴力联系起来。与会者一致认为,如果以他人的不安全为代价,所谓的安全便形同虚设。在同年举行的联合国第三次世界妇女大会上,各国代表也对安全做了类似的全方位定义,即它不仅意味着在国内和国际层面上消除战争、暴力和敌意,而且需要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公正。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在全世界的建立和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世界各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相互依赖性空前加强,安全由片面强调军事到重视经济、政治、社会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由以国家为中心转向以人为本。与之相适应,各女性主义流派对传统的安全观提出了批评和修正,女性主义安全观渐呈轮廓。

女性主义认为,揭示性别关系的不平衡和将女性的经验添加进安全分析中能够帮助建构更加综合的安全定义。女性主义安全观包括:安全是所有人的安全;经济安全与军事安全同样重要;环境安全与女性息息相关;安全应以人为中心。

(一)安全是所有人的安全

女性主义者质疑传统国际关系理论关于安全的定义其实是反映男性经验的。他们批判在性别问题上的所谓中立,通过区分性别(gender)和性(sex),从而在安全观念中加进了女性视角。女性主义理论更注重从社会学分析方法中吸取营养,女性主义国际关系各流派共享一个核心分析概念——社会性别。与生理性别不同,社会性别是指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男性或女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这些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被称为男性特质(masculinity)或女性特质(femininity),性是生理的,而性别是社会建构的,女性主义强调,所谓性别中立的全球政治实际上是普遍的男性经验和知识。性和性别的区分为女性主义学者的研究提供了空间,他们相信所有的性别关系都是社会关系,同时把性别引入国际关系也纠正和推翻了这样一种假设,即男人的一定经历可以被普遍地用来代表男人和女人的经历。在区分性和性别的基础上,女性主义新安全观认为,现行的安全概念只不过是男性经验的反映,是建立在男性基础上的军事与政治安全。

女性主义者还认为,在所有人的安全中女性的安全问题尤其突出,其理由是,女性在国际安全中特别脆弱,极易受到破坏和损伤,据妇女组织估计,从二战以来妇女和儿童构成了全球难民人口的80%,[5](P54-55)这是由军事冲突导致的。女性还是国内暴力的最主要的受害者。 因此,安全是包括男性和女性在内的所有人的安全,也只有所有人的安全都得到了保证,女性才有安全可言。

不仅如此,普通女性尤其是边缘女性的安全更需要国际社会的关注。女性主义者认为,只有在国际安全中添加普通女性尤其是边缘人的声音,安全研究才能变得公正和全面。克瑞斯汀·丝维斯特(Christine Sylvester)认为:“我们必须使国际政治学界定位在行动的领域,这些领域远不是英雄主义的,绝非高度抽象的,与人们已经习惯的那些定理大不一样。这些领域比‘低级政治’还要低,如家务劳动、工厂、农场、偏僻的乡间区域,国际移民的动向等等,它们的背景可能很小、也可能比原来的要宽大。把这些小人物带入国际政治的舞台,对于那些眼睛只盯着重要行为体(如官方的决策者、战士、国务活动家、恐怖主义分子、国王和某些极端主义集团)的学者,无疑是一种震惊和撼动。越来越多的女权主义者提出,当我们最终能够令那些处于边缘的人发出声音时,我们确实是给自己安装了一种可以与西方传统的自我中心主义相抗衡的麦克风。”[6](P639)

(二)经济安全与军事安全同样重要

女性主义的重要学派之一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强调物质和经济力量决定女性的生活,安全的定义被扩大到了经济层面。他们认为,女性受压迫的根源是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女性的不平等发生在资本主义的体系中,推翻资本主义体系是获得女性平等和保障女性经济安全的必要途径。撇开阶级的分析,女性在经济上的不平等现象在世界各国比较普遍地存在着。据联合国统计,妇女在家庭劳动、照顾儿童、农业生产方面的贡献每年高达11万亿美元;虽然妇女代表过半数的全球人口和1/3的付酬劳动力,却只能得到世界收入的1/10,拥有世界财产不到1%。[7]由于生理特点或历史原因,几乎在世界各地、各行各业,女性所得到的报酬普遍少于男性,女性的失业率也比男性高出许多。这些证据说明,在所有社会中,妇女都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

女性主义者强调,对世界上大多数人来说,满足基本的物质需求与抵御外来军事威胁同样重要。蒂克纳认为,如果说传统的安全观一直与军事力量以及从物质上保护国家免受战争威胁有关的话,那么,这一传统概念在今天看来是不全面的。在现代社会,技术先进的国家在经济等方面相互依赖程度很高,如果使用致命的武器,战争中不会有赢者,因此,对这些国家来说,依赖战争去确保自己的安全已经显得不再有用。对于世界上的多数人而言,安全问题更多地涉及满足基本的物质需求,而不是对付军事威胁。基本需求的满足与妇女有很大关系,因为妇女是基本生活需求的提供者,并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8]

女性主义者还把女性的经济安全放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研究。他们认为,全球化的发展会进一步加剧全球妇女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妇女的经济不安全。全球化带来的后果是“贫穷的女性化”,许多全球性危机,如贸易的自由化、金融的国际化和环境的恶化,对女性的生活和工作都打击很大。在发达国家,女性比男性承担着更大的就业压力,她们同样是社会福利削减和失业的受害者。这种“贫穷的女性化”不仅在发达国家存在着,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明显。[8]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一些社会转型国家里,大量女性失业,劳动力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就业压力十分沉重,女性的经济地位急速下降。伴随着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大量耗能高、污染重、劳动力密集的产业被转移到了发展中国家,而在这些跨国公司里拿着最低工资为企业卖命的往往是女性廉价劳动力。此外,发展中国家的女性还为发达国家的家庭工作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但是每当经济衰退需要降低福利或裁员时,受害的往往首先是这些女性。 “贫穷的女性化”说明女性在经济事务上的普遍的不安全感,由此,经济安全已经为越来越多的女性主义学者所关注,寻求女性参与经济事务的权利,尤其是通过参与和发展全球化中的经济事务来影响和选择女性自己的经济生活是女性主义学者们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三)环境安全与女性息息相关

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臭氧空洞、酸雨、核泄露、河流海洋的污染所形成的环境威胁日益严重,环境安全(environment security)作为国际关系领域的非传统安全问题,自20世纪80-90年代开始受到关注。女性主义者从性别视角审视环境安全领域,在“环境”与“安全”问题上找到了两性价值的结合点。

女性主义者首先指出了环境安全领域存在的性别缺失。女性主义者认为,男性在很大程度上主宰了环境科学和环境保护领域,而事实上,在环境科学发展史上,女性具有出色的理论建树,在国际环境保护中,女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她们与男性一起为环境安全作出了贡献。环境安全领域的性别缺失,并非由于女性事实上的“缺席”,而是传统国际关系学已经将女性划归为“自然”领域,视男性为“文化”与“科学”,而“文化”与“科学”必须征服自然。造成全球性环境破坏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男性主导的政治理论将女性排除出公共的政治领域,视女性与自然为一体,将女性看成是被征服和改造的对象。

女性主义者进一步认为,妇女更易受到环境安全问题的侵害。在传统的安全理论中,大多数环境主义者并没有指出妇女在环境威胁中所面临的特殊困境,事实上妇女和自然界之间存在天然的联系,这种联系贯穿于文化、语言和历史中。根据林·纳而逊(Lin Nelson)的分析,环境恶化对女性的威胁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第三世界国家普遍的燃料木材短缺危机带来沉重压力。世界上很多地区的妇女要到离家10公里以外的地方搬运木柴回家,以作为燃料。可是,国际环境安全领域中很少有人指出木柴燃料的减少是一个严重的环境安全问题,却有人看到了石油燃料的减少所造成的威胁,原因正是,木柴燃料的消费者是普通的穷苦妇女,尤其是第三世界国家的妇女,她们没有什么政治权利,自然得不到国际政治领域的关注。另一方面,环境破坏对女性的生育系统也产生了很大的伤害。1984年,印度发生的农药事故不仅夺去了几千人的生命,更造成了妇女人工流产率的上升,因为她们担心毒物渗透会导致胎儿畸形。[9]

那么,女性主义者是如何重构环境安全概念的呢?贝蒂·里尔登(Betty Reardon)概括了反映女性价值的“全球安全”的四种图景,提出了女性主义的多元安全观,其中包括全球生态安全、为全球生态平衡和建立健康的生物圈而奋斗。第一种是生得权图景(the birthing vision),这是一种建立平等的世界秩序的综合景象,其实质是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包括充足的食物;清洁的住房;尽责的父母或监护人;具备清洁水源、基本卫生设施、医疗服务、基础教育条件的社区;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积极追求和平、公正、可持续和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的世界社会。第二种是妇女作为平等伙伴的图景(women as equal partners),这是一种平等世界的景象,这一世界为人们提供了更健康的社区,更强有力的社会秩序,在这样的世界里,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第三种是超越暴力的图景(the transcendence of violence),这是一个非军事化和裁军的世界。第四种是综合的、真正的全球安全的图景,为全球生态平稳和建立健康的生物圈而奋斗。[9]里尔登的这一安全观表明,对环境问题的疏忽与女性在国际关系中的沉默具有直接的关系。女性主义安全观更加强调和侧重女性运动和环境的内在联系,强调要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不是统治自然。建构包括女性视角的环境安全观,将有助于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

(四)安全应以人为中心

与传统安全观强调“国家的安全”不同,女性主义者运用社会性别分析方法,从更广泛的人性出发来重新定义安全,于是,现实主义的安全困境被包含社会性别安全的“人类安全”观所超越。女性主义的“人类安全”观把联合国的新安全观念引进国际关系,从而丰富了国际关系的安全内容。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向“妇女2000年”特别会议提交的报告中指出,“人类安全”是由“以国家为中心”的传统概念演化到“以人为中心”的新安全观念。[10]女性主义学者驳斥传统国家安全定义,认为这样定义国家安全的结果只能导致坚持以权力来维护国家利益的旧思维。在女性主义者看来,安全包括所有人的安全,既有国防和国家安全,也有家庭和个人的安全,在此基础上,女性主义者将研究视角的核心放在人的安全上。他们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保障人的安全才是根本目标,所有国家安全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作为人的安全。

继“人类安全”概念出现之后,女性主义者还进一步提出了“女性人类安全”概念,女性主义学者将它视为人类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家庭生活、国家内部和国际关系中的暴力行为是相互联系的,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的暴力都会在以“统治——服从”为特征的社会性别关系中得到体现,比如在战争中,80-90%的伤亡者是平民,其中妇女和儿童占绝大多数。从本质上看,形形色色的暴力都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的欺凌和压迫。她们主张,对女性的暴力侵害应当放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来理解,以多层次的观点定义安全。女性主义的目标是要消除各种暴力行为,包括男性对女性的社会性别暴力,认为它的实现要求尊重他人、其他民族和国家的愿望,而不是将他们视做敌人,予以征服和压制。[3]

在实现人的安全方法上,女性主义者认为,仅仅把国家作为所有人的安全的提供者是不够的,女性主义质疑某些现实主义的国家安全中心模式,认为这种模式是依靠种族、阶级和性别等一些跨越国界和地区边界的类别划分而存在,指出现实主义的政治认同与政治边界成为综合定义安全观的障碍,声称女性主义以“人”为中心的安全观定义是超越国家和地区边界的,也就是说,只有突破了国家和地区的界限,才能真正实现人的安全。显然,这种安全观包含太多的理想主义色彩。[8]

女性主义者强调多元的、反映女性特质的安全观,并不是要把男性特质从安全观念中祛除,而是要说明,认为人性本恶、通过对他人的制约来谋求安全的观点是一种片面的安全观。每一个人的人性都是多元的,在人与人、国家与国家之间既有利益的冲突,也有合作的基础。他们对维护国际安全和世界和平同等重要。正如蒂克纳所说,女性主义决不是要以自己的主张去取代传统看法,在国际关系学中吸收女性观点,最终是为了超越作为一个分析视角的社会性别,最终破除男性特质、女性特质的僵化划分,使国际关系理论更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国际关系的现实。

如何评价女性主义安全观对主流国际关系的影响,也许可以引用一位女权主义批评家塞丝亚·安罗的话:“我们不必等待某个‘女权主义的亨利·基辛格’的出现,我们或许可以自己创造一个有新意的、更现实的国际政治研究方法。每当一位妇女诉说政府对她的控制、她自己的期望和她的劳作时,这样一种理论便在不知不觉地创造中。在国际关系学里,揭露对女性的排斥、对她们的控制、对她们的劳动成果的剽窃,都是对一种新的学科思想和方法的发展。它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改造着、创造着人们关于国际政治的定义和假设。”[6](P639)女性主义安全观虽然还没有撼动主流国际关系安全观的地位,它甚至还没有引起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的足够重视,但是,它毕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和影响着人们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女性主义提出了更加全面的、普遍的、以人为本的安全观,扩展了国际关系理论的视野,使国际关系理论更能客观地反映国际关系的现实。

[参考文献]

[1]Arnold Wolfers. National Security As an Ambiguious Symbol[J].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 ,1952,(67).

[2]Barry Buzan. New Patterns of Global Security in the 21st Century[A]. in William Olson (ed.).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C]. 1994.

[3]胡传荣.权力、安全、女性主义[J].国际观察,2005,(2).

[4]倪世雄.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5]Ann J ·Tickner. Gender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Feminist Perspective on Achieving Global Security[C].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2.

[6]王逸舟.西方国际政治学——历史与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7]江洋,王义桅.全球化进程中的妇女问题[J].复旦学报,1998,(5).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例6

现实主义者中间最早就国际安全提供思辨哲理的是17世纪英国大思想家霍布斯,尽管他只是附带地谈及对国际政治的理论性看法。霍布斯式“自然状态”论构成其政治哲学的前提。在这种公共权威(也因而是文明社会)产生以前的假设性状态中,人与人在体力和智力两方面的平等使他们拥有同等的可以互相毁灭的能力,其结果是每个人对暴死于他人手下的巨大恐惧以及对他人意图的最坏猜疑,进而是为个人安全进行的绝对戒备和斗争。这同由物质欲望和名誉追求而引起的另两大类争斗一起,使得自然状态必然是普遍和无休止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在其中没有法律,没有道德,没有文明,“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出路何在?根据霍布斯的理论就在于订立社会契约,将一切订约人的几乎所有自然权利(即自然状态中每个人为抵抗别人以保全生命而对每一事物、包括对别人生命的权利)统统交给他们相约建立的“利维坦”—一个对个人来说无比强大、无比威严的公共权威,用对这种公共权威的绝对服从换取国内秩序和安全。像霍布斯学说的所有研究者都注意到的那样,按照个人一国家之比拟,在国际无政府状态或者说类似于霍布斯式的自然状态中,国家安全仅能勉强依靠基于国家自助的国际权势斗争。霍尔斯自己就在《利维坦》中写下了关于这种状况的一段名言:“在所有的时代中,国王和最高者由于具有独立地位,始终是互相猜忌的,并保持着斗剑的状态和姿势。他们的武器指向对方,他们的目光互相注视;也就是说,他们在国土边境上筑碉堡、派边防部队并架设枪炮还不断派间谍到邻国刺探,而这就是战争的姿态。”一句话,公共权威的建立似乎不过是将自然状态中的绝对斗争由个人关系领域移到国际关系领域。由此,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的可靠途径似乎是各国相约建立世界政府,用废弃、独立来换取普遍永久的安全与和平。

我们确有理由批评霍布斯(1)漠视或混淆厂国际体系状态与他的自然状态的重大区别;(2)极为简单化地将秩序产牛的原因仅仅归结于对政府权威的畏惧,从而实际上忽略了无政府国际体系内存在着某种秩序;(3)很大程度上将这一体系中的国家同自然状态中的个人混为一谈,由此使人容易推断国家也极易受外来暴力损毁,除非建立世界“利维坦”。然而,霍布斯本人不仅从未表示需要世界政府,而且还在《利维坦》的核心篇章中对自己关于自然状态的基本观点作了两处虽不显著但应予注意的保留。首先,他说“我也相信整个世界决不会普遍出现这种状况(自然状态)”,“就具体的个人来说,人人相互为战的状态……在任何时代都没有存在过”;稍后,他又相当明确地说“但由于他们(国王和最高者)用这种办法(即互相防范、随时准备战争)维持了臣民的产业,所以便没有产生伴随个人自由行动而出现的那种悲惨状况。”这两处保留使人们以为在霍布斯那里,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质并不完全排除国家经久生存和国际起码安全的可能性。事实上,霍布斯至少隐约地认识或设想到国际安全的机制在于均势,不管它出于国际政治更为基本和常在的冲突性质而多么不稳定。他承认国家间可以有权宜性的暂时合作,一国有时有必要向别国结盟或背弃联盟,特定时期里众多自私的国家为打败共同敌人甚至能结成相当广泛的大联盟;而他作为生活在大联盟时代的人肯定理解这种大联盟(它历经多年,终于挫败了哈布斯堡西班牙的欧洲霸权图谋)所起的构造均势的作用。

霍布斯之后的一两代,即路易十四扩张和西班牙继承战争时期,均势论真正形成并且开始流行。它的主要特点是着重于国际层次上力量对比的全局构造,着重于国际体系的稳定和安全。对现实主义思想传统而言,均势提供了国家安全的头等保障,更构成了国际安全的主要机制。从国际体系角度看,均势的功能在于保持以国家为基本单位、以国家间相互承认和独立为根本原则的现代国际体系,即维持这一体系的安全和根本稳定,而从单个国家的角度看。则在于确保体系内各国(主要是各强国)的自主生存。当然,这两项功能还有其“无情的逻辑延伸”即阻止霸权。用19世纪初著名的外交思想家和实践家根茨的话说,如果“国家体系要存在并依靠共同努力来维持,它的任何一个成员国就决不可强大到能够强迫全体其余成员国的地步。”除了均势的定义和功能外,传统的均势论还有一项关于均势之生成机制的核心内容,可称为均势自动生成论,即一国优势及其霸权追求必然地(自动地)招致其他国家单独和联合的制衡努力,均势格局由此得以生成或恢复。也就是说,国际安全本质上依靠一种自在的机制,据此可以说其实现和维持是自动的。

均势论久经历史检验,证明它所提示的那种阻止霸权的国际力量分布确是起码程度国际安全的首要保障。然而,且不说均势往往孕育着新的超级强国优势及其霸权欲望,它有时不能不通过战争来实现,甚至某些情况下还导致牺牲个别小国的独立生存,从而其国际安全功能的履行需打折扣。对于均势自动生成论,则应予以严肃质疑和批评。这一观念由来已久,世代沿袭很少受到怀疑。然而,历史考察表明,它在自己的合理成分之外存在着重大缺陷:历史上对霸权或其追求的反应远非总是制衡,它们还包括(也许更经常)容忍、规避、屈从和“搭车”;实际情况至少有时与其提示相反,即制衡努力或均势力量并不总随霸权威胁的增大而增强,它们也可随其减小而增强;均势自动生成论忽略了霸权或其追求国往往会提供利得,来使别国宁愿“搭车”而不制衡,也忽略了霸权或其追求的具体形式除了军事强制甚至武力征服,还可以是主要依靠政治、文化和经济影响的“包容”或“束缚”,从而远不那么容易使其他国家产生制衡意愿。理论上的分析能够显示,在国际体系层次上倘若力量对比显著偏向霸权觊觎国,或存在多极格局、包括超强国家与几个大致自主的次强国家并存的局面,制衍(特别是联合制衡)至少是不容易的。不仅如此,国际体系中格外严重的“无功受禄”和“公共财货”供给不足问题,以及不对称的相互依赖引起或加剧的利得与代价分配方面的矛盾,进一步表明了合作反霸的困难。在单个国家层次即国内状况层次上,有关一国制衡能力和制衡意愿的多种因索在很多情况下会增添制衡的困难,甚或促使一国根本不做制衡努力。总之,现实主义国际关系思想传统中的国际安全机制(或者说最具现实主义色彩的国际安全机制)确有其可靠性,但可靠程度往往有很大局限。

国际安全的哲理内涵

何谓国际安全?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判断什么是安全。在最基本的意义上,安全是指个体的生命、心灵、躯体及其(就人类而言)外在所有物不受任何力量、特别是暴力的侵犯和损害。如果把所谈论的个体扩大为群体,即扩大为家庭、村社、部族、民族、国家等等,那么安全的含义要复杂得多。再进一步说,如果将所侵犯和损害的对象延伸到其他价值范畴,使之在上述最基本的价值之外还包括个人或社会文明生存所需的其他条件——例如尊严、起码或体面的生活所依靠的经济条件、共同体赖以维系的基本情感、习俗和制度因素。以及体现和维护所有这一切的法律或法理,则安全的含义就更为复杂和宽泛。不仅如此,在谈论个人或其群体的安全时,几乎所有世代、所有文明的人们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赋予其道德意义,表达他们关于尊重和维护、或侵犯和损害安全的是非判断与褒贬态度。在如此庞杂并且富含道德评判相对性的安全含义面前,诉诸“许多世纪里作为西方主流政治思想之本”的自然法观念,可以得到一套可称为最简明、最根本、并且富含普遍伦理和法理意味的安全纲要,而它经过同样依据自然法哲理的简单延伸,便可提供一项具有同样特征的国际安全概念,从而构成国际安全思想的哲理基础。

自然法的基本含义同中国古代思想中的“天理人伦”相似。早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就有了自然法观念的某种萌芽。然而,首先使自然法成为一个哲学主题的是罗马帝国时期的斯多噶(斯多亚)派,自然法由此被界定和阐发为永恒地支配整个人类的自然理性,即先验的天然伦理原则。一方面,自然法以人对其所有人类同胞的天然亲和倾向为基础,提供评判人的行为的永恒尺度;另一方面,人由于具有理性而能够认识自然法并遵照自然法来行动,因而能够使个人、社会趋于完美。经过中世纪的继承和变迁,到17世纪韧,自然法观念由格老秀斯发展,成为近性主义(自由主义)社会政治思想的最初形态。格老秀斯强调,人的本质属性是以人“对社会(生活)的渴望”为其根本的人的自然理性,它作为绝对和普遍的根本伦理律令即自然法,指引人们在合理地保存和造福自我的同时发扬固有的群体秉性,与其他人友好交往并结合成和平的有序社会。按照这种哲学理念,自然法规定了人们尊重他人和平生存及幸福的义务,以及自身和平生存及幸福的权利。

具体地说,格老秀斯把自然法的基本内涵归结为五大项,它提示了人的安全的哲理。

这五大项是:不侵占他人所有,包括本节开头谈到的一切基本价值;将所侵占的以及可能由侵占所生的利得归还原所有者;信守承诺补偿由自己的过错给他人造成的损失;按照某人罪过施以恰当的惩罚。在由人组成的群体内部,只要人与人之间互相履行这五大义务,就将导致所有相关的人无虞侵害,无虞剥夺,安享公平的社会秩序的出现和可信赖的社会交往的开展,并且使人们以符合道德理性的方式共同和平地生活。在这样的状态下,每个人都是充分安全的,而由他们组成的所有群体只要同样互相履行这些义务,则每个群体也将是充分安全的。很明显,根据大多数政治哲学家在众多相关场合都视作当然的个人一国家、个人集合体一国际社会(或国际体系)之比拟,前一种安全相当于国家安全,后一种安全则相当于国际安全。不仅如此,无论是对格老秀斯自然法观念的上述展示,还是对其国际关系思想的总体论说,都表明他所关注的多半是国际安全。此后,洛克对格老秀斯的自然法观念进行了深刻的个人主义改造:自然理性的根本内容从人的社会亲和性与先验道德义务,转变为个人自然权利。由此,安全可得到它最明确、最简洁也员基本的哲理界定:个人安全即个人的生命、自由、财产权利无虞侵害和剥夺,只要其实际行使不侵犯其他人同等的当然权利;国家安全依照个人一国家之比拟,即国家安享、独立、领土完整和选择国内生活方式的自由,只要它同时尊重其他国家同等的当然权利;国际安全即在国家普遍安全的前提下,国际社会处于类似洛克式“自然状态”的那种和平、有秩序和较有道德的无政府状态。

当代杰出的英国国际关系理论家海德利·布尔提出的一项国际秩序定义,实际上可被认为是用当代话语表述的、最基本的国际安全的哲理规定。按照他的看法,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希望的秩序并非个人或群体关系的随便哪种稳定模式,而是一种导致特定的预期结果、促进某些目的或价值的社会生活安排。在此类意指目的性或功能性社会安排的秩序中,最重要的是为维持社会生活本身所必不可少的基本目的,它包括:(1)社会成员的生命多半免于暴力伤害或毁灭;(2)其承诺和协议多半得到遵守和履行;(3)其所有权多半保持稳定。同理,国际秩序的不可或缺的基石,或者说国际安全的起码标准,包括类似的三条,即国家免遭外部暴力侵害,国际承诺和协议得到遵守,国家和领土完整得到保持。与此同时,布尔还更多地从国际安全而非国家安全的视角出发,提出了另外两项标准,并在论说序列上将其置于优先位置。首先是国际社会本身的保存,这既意味着阻止超级强国图谋霸权,将国际社会转变成“普遍帝国”,也意味着防止所谓超国(Supra—state)、跨国(trans—state)和亚国(Sub-state)三个层次上的行为实体破坏国家作为国际社会主要角色的地位及其特别权利。其?伪闶枪噬缁岬暮推剑獠⒉皇侵溉妨⑵毡橛谰煤推剑?quot;只在特殊情况下保持和平……被破坏的国际关系的平常状态“。显而易见,在现代历史上,这些哲理规定所提示的起码程度的国际安全比追求较高程度的国际安全更经常地成为国际最重要的问题,当今世界在某些重要方面也是如此。

理性主义传统中的国际安全机制及其评判

对于理性主义国际关系思想传统来说,如何实现国际安全这一问题,同它对现实主义传统来说一样非常重要。而且,倘若对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各自被赋予的关注程度进行对比,那么完全可以肯定后类安全在理性主义传统中占有更突出的、甚至是中心的位置。之所以如此,多半是由于它在价值取向和基本思考方面尤其侧重追求普遍持久和平和设想其实现途径,并且更为兼顾国家个体利益与它所理解的国际社会总体利益。理性主义国际关系信念的根本是格老秀斯式的人类理性即社会亲和性观念,以及将国际体系当做洛克式自然状态那样的国际社会——虽无至高的超国家政府权威,但有多重整合纽带和共同规范。在理性主义者那里,国际安全机制主要意味着逐步接近或一举实现普遍持久和平的机制,其特征在于国内社会变迁与国际关系改造并举,政治经济举措与法制伦理构建结合。

格老秀斯之后至20世纪前期,关于国际安全途径的理性主义观点有三大最有影响的代表,那就是18世纪启蒙思想家的国际观、边沁肇始的19世纪英国自由国际主义和20世纪的威尔逊主义。它们与当今西方主流国际关系思想的类同非常明显。启蒙思想家们多半认为,如果各国君主大大减少或停止对通商的干预,允许尽可能自由的贸易,促进共同利益的和平经济法则,就大有希望取代制造国际纷争的冲突和权势政治。不少启蒙思想家还认为,必须建立立体或民土政体,因为包括中等阶级在内的民众大都生性热爱和平,由其意志控制政府能保证国际安宁。秘密外交、同盟谋略、宫廷争夺、领土取让以及同所有这些密切相连的均势政策,都被当做旧制恶俗遭到启蒙思想家们的抨击。应被认作英国自由国际主义先驱的边沁国际关系思想在上述各方面同启蒙思想家的思想大致相同。除主张为大大减少军备和列强争斗而放弃殖民地外,他的新创造主要在于后来大体重现于威尔逊主义中的一套国际政治“民主化”、和平化改造逻辑:要规范国家对外行为,防止和化解国际纷争,就应建立国际司法议会;该议会依靠理性而非武力运行,而公众舆论是理性力量的主要体现和最有力的制裁武器;为保证各国公众对国际事务有公平合理的判断,各国须实行和保障新闻自由,并且废除秘密外交。边沁之后,经科布登、布莱特到格莱斯顿,19世纪英国自由国际主义的安全与和平理念基本上一脉相承。

1917年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世界权势重心随之移往大西洋东岸。与此同时,威尔逊主义正式问世,并且成为当时非常吸引人心的思想旗帜。总的来说,威尔逊是从一套与现实主义权势政治观相反的国际关系理念出发,要求废止传统的欧式国际政治运行模式,在世界范围内改行一套新规范和新机制,以此实现从未被欧洲列强真正当做政策目标的普遍持久和平。咸尔逊认为,普遍持久的和平与安全首先有赖于普遍确立民主制度。在国内政治的民主化之外,还须实施国际政治的“民主化”,即用公开外交取代秘密外交,用民族自决取代强权政治。普遍和平与安全还有赖于用自由贸易原则支配国际经济,尽可能消除一切贸易壁垒。最后并且最令威尔逊着迷的是建立一个世界性组织,其主要功能应在于保证世界政治法制化,以此提供普遍的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他认为,人类理性及其指导下的世界舆论在国际关系的上述改造中具有决定性作用,而新的世界秩序和国际规范说到底,必须以历来被现实主义权势政治观排除在国际关系领域之外的个人道德为准绳。

这里毋需多谈威尔逊贯彻他的多数原则的实际决心多么有限,也毋需多谈威尔逊主义反映了美国的世界霸权欲望、特殊利益抱负和美利坚民族未免狭隘自大的政治文化传统。需要做的是,从威尔逊集大成的经典理性主义国际安全思想中选择某些要点,予以简短的评论。对其中那种在当今被称作“民主和平论”的断言,至少可以提出以下严重质疑:所谓民主国家的公众同所谓专制国家的领导人相比,并不特别忌惮战争的损害或代价;不管是在民主的还是非民主的国家,大众都有可能怀抱极端意识形态(特别是极端民族主义)的或宗教的狂热,从而支持侵略战争;反过来说专制国家领导人有可能害怕对外战争,因为国内的反专制力量可能由于战争的激发而得以释放或强化。即使仅就民主国家互相间而论,民族主义、宗教偏见、国家重大利益间的严重抵触等等因素,可以同民主国家里一些有助于互相间和平相处的机制和政治文化一样起作用。还有,即使承认近两个世纪来民主国家互相问确实极少战争,仍可不无理由地认为民主国家数量过少,不足以作出足够可靠和普遍的结论;或者,它们之间的战争所以异常罕见,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某些同国内制度无关或关系不大的国际政治原因。况义,民主国家之间的战争危机实际上并非罕见。关于那些可被称作“商业和平论”〔或用当今自由国际主义者喜用的术语称作“(经济)互相依赖和平论”〕的经典理性主义断言,不仅18世纪后期的大现实主义者汉密尔顿以其哲理和历史事实做了值得人们注意的驳斥,而且当今也有一些学者认为互相依赖既可能促进国际协调、也可能引发或加剧国际争斗,他们提出了较为严肃的批评。至于被威尔逊主义奉作国际普遍安全之根本保障的世界组织,其首要功能更难经得起历史检验和逻辑推敲。此类世界组织的基础在于国际集体安全,而国际集体安全实际上基于这样的假定:在国际安全方面国际组织的所有或绝大多数成员国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有共同利益、共同认识和共同行为。然而,设想所有或绝大多数国家都认为国际现状有利或正义,设想它们将本国利益等同丁由普遍安全来定义的国际共同利益,或者时刻愿意将本国利益从属于维持普遍安全的需要,并且甘愿承受由此而来的战争危险,显然有违常理。同时,要相信它们会为集体安全体制而放弃对国力要素的传统控制“,由此”在最为关键的政策领域放弃“,同样不符合一般情况下国际关系的历史和现实。不仅如此,集体安全的另一项前提——可动用来维持现存秩序的国际集合力量占有压倒性优势,以致足以威慑或击败侵略国—?环弦恢质导噬喜⒎呛奔那榭觯辞致怨加泄柿α孔芎偷暮艽笠徊糠帧;痪浠八担词辜俣ㄆ渌刑跫家丫弑福分饕宓募灏踩材岩远糇杌虼彀苷嬲那抗蚯抗诺那致孕卸;剐胫赋觯谕分饕寮捌渌枷胂惹髡诺墓拾踩浦校褂凶牛ɑ蚩梢砸瓿觯冒ㄕ秸谀诘氖侄卫幢涓阶ㄖ乒夜谔逯啤⑹怪泵裰骰耙蚨推交囊馕丁U饪梢运凳俏推蕉⒍秸拾踩鸹俟野踩U庋墓拾踩凑毡疚那懊媛鬯档亩ㄒ迨亲韵嗝艿模诠收问导猩踔镣崾呛苄岸竦摹?/P>

然而,对理性主义传统中的国际安全机制构想所做的否定不应过头。从20世纪后半叶特别是冷战后大国间战争的发生概率,经济发达国家互相问关系的和平稳定程度,国际和睦、公正的实现范围、区域和世界性国际组织在促进安全与和平方面的作用大小等角度看,“民主和平”、“商业和平”以及“法制和平”这三种观念远非全然谬误,虽然检验这些观念的时间尺度仍远不够长,起重要作用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方面,必须批判西方主流思潮在冷战结束后洋洋得意地提出的“历史终结论”,另一方面也须认识到自由国际主义取得了局部成功和有限认证,从中去思考一系列应予探究的重要问题。当今由“民土和平论”大加阐发的那类观念的理由,无论是传统性地集中于民主制的制度约束,还是再加上自由民主型政治文化的行为效应和民主国家的集体认同感,都有’定程度的逻辑合理性和事实依据。如果主要就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而论。传统和当今的“商业和平”、“互相依赖和平”一类理念,也具有相当的说服力,特别是比较容易解释(当然还需考虑其他重要因素)为什么西方发达国家互相问有着经久的互相协调与广泛合作关系,为什么战争和军事强制对它们中间大多数(甚至包括大多数正迅速走上发达道路的国家)的吸引力总的来说显著跌落。至于同际组织的国家安全作用,只要考察一下某些比较成熟、内外环境也比较有利的区域安全组织,或者是冷战后的联合国,就会发现,有所选择的有限集体安全、维和行动及多边军备控制是可以实现的。审慎地说,国际安全机制在某些方面正曲折地沿着理性主义传统所示的方向发育成长。

革命主义视野与国际安全范畴的急剧扩展

如本文第一部分所指出的,因篇幅限制,对革命主义传统中的国际安全问题将只予以非常概要的阐述。革命主义强调的是蕴含在国际关系中或被掩盖与扭曲的人类关系,重视超越国家疆界和民族分野的人类共同体、超越国家利益甚至国际社会利益的人类幸福、超越任何特殊伦理的人类正义。在革命主义思想家看来,国内与国外并无真正的区别,不存在有真正的独特主体、独特性质的国际关系。

因而严格说来,在现实主义和理性主义国际关系思想所包含的安全概念当中,对革命主义者有意义的和可用的至多只有国家安全,而且这只是在革命主义者掌握了国家政权、面临抵御外部敌人以完成和巩固国内政治变更的情况下,才仅仅具有政权安全和革命主义事业安全的意味。如果实在要将原来意义上的国际安全用到革命主义者身上,那么它就大致等同于世界安全、人类安全,而且其中具有强烈的道德内涵,即涤荡所有人间非正义,或者说是革命主义者所认为并重视的那些人间非正义。这样一种“国际安全”定义,比急剧地扩展从自然法和理性主义观念导出的国际安全定义,更不用说与现实主义传统的国际安全概念——各国独立生存和国家国际体系根本稳定——相比,显得异乎寻常地丰富。在国际关系理论界,这一定义或内涵的扩展实际上是由革命主义传统的当代典型理论表现之一——20世纪70—80年代勃然兴起的“世界秩序”学派首先发动的。作为西方发达国家内部和平运动和关于人权、生态环境、南北关系等全球性问题的运动的一大思想反应和意识形态提供者,世界秩序学派倡导从人类共同体的视野,统一地考察当代可能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的问题和当代世界的非正义问题。前者指现存世界秩序中工业和科技的急剧发展给人类造成的严重威胁,即核战争危险、大规模毁灭性武器聚积和扩散、人口危机、资源危机和生态危机等问题;后者指日益加剧的南北经济差距,以及国家和其他力量对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民族、种族、宗教、性别等类群体的权利)的压制和破坏。世界秩序论者不仅实际上将安全范畴扩大到包括人类生活和人类价值的多个基本方面在内,而且还本着强烈的道德主义,要求自觉地追求理想的世界秩序,特别是主张根本变革国家国际体系。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例7

中图分类号:D815.5 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4-2563(2007)04-0057-05

Feminist Security

YANG Su-qun1ZHANG Jian-jun2

(1.2.Department of Marxist and Leninist Studies at the Shandong Normal University, Jinan 250014, Shandong Province, China)

Keywords: feminism; security;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bstract: Security is a key concept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From a feminist perspective, traditional notions of security emphasize military security and national security, neglecting the important role of women in the arena of security. Feminists stress an outlook of security that is multi-dimensional and reflects female characteristics and that takes everyone's security as security. Economic security is as important as military security and environmental security is closely linked to women's lives. Security should be centred on people. Feminist perspective of security is not intended to replace the mainstream international security concept. What it is intended is to add women's views to those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 order for it to reflect more accurately the realitie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在传统意义上,安全是保护国家不受外来颠覆和攻击,使它客观上不受威胁,主观上没有恐惧。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等国际关系的主流学派均从不同的角度对安全进行了理论探索。女性主义认为,女性视角的缺失使传统安全观解释力有限。在对传统安全观的批判中,女性主义安全观渐呈轮廓。女性主义认为:安全是所有人的安全;经济安全与军事安全同样重要;环境安全与女息相关;安全应以人为中心。

在传统的国际关系中,国家间的军事和安全功能总被认为是男性的事务,女性在安全研究史上很少被提到。例如,现实主义代表作汉斯・摩根索(Hans J. Morgethau)的《国家间政治》一书,并没有专门论及女性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虽然作者在谈到各国政治家时,曾分析过欧洲历史上4位著名的女王和王后――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维多利亚女王、奥地利的玛利亚・特蕾莎和俄罗斯的叶卡捷林娜二世,然而摩根索在分析这些女性活动时,是把她们当做女王或王后,即国家的代表而非女性。至于普通女性参与国际事务他并没有提及。

现实主义另一位代表阿诺德・沃尔弗斯(Arnold Wolfers)很早就提出,安全是“一种价值”,是国际政治研究的“起点”和“落点”。[1]英国学者巴里・布赞(Barry Buzan)将安全定义为对“免于威胁的追求”,显示“国家和领土完整,反对敌对势力的能力”。“安全的底线是生存”。[2](P20)据此,学术界把安全概念分成消极安全和积极安全。前者强调免于危险和威胁以求生存,后者则强调稳定。生存和稳定是安全的两个重要目标。

新现实主义自从20世纪60年代出现以后,把安全作为其关注的重点。但新现实主义的安全观同样是缺乏女性视角的。新现实主义安全观中并没有专门论及女性。因为,它和现实主义一样,把国家看作国际关系惟一的行为体,在新现实主义代表人物肯尼斯・沃尔兹(Kenneth Waltz)看来,国际关系的性质与领导的个人因素无关,它完全是由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决定的,这难免给人留下社会性别同安全,乃至同整个国际关系毫无关联的印象。[3]

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约瑟夫・奈(Joseph Nye)提出:国际安全意旨处于安全困境中的国家之间的相互依赖。由于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各国只能以自助的方式,通过增加实力、扩充军备等维护本国安全。然而,一个国家采取这种做法,会让别的国家感到不安全,于是它们也采取类似的措施,以防范对本国安全的威胁,以至竞争和对抗成为国际关系的主旋律,在无政府状态下,任何一个国家都走不出这个安全困境。这里有三个条件:(1)至少有两个以上行为者才会产生“安全困境”;(2)国际政治处于无政府状态,缺乏超越国家以上的权威机构;(3)安全依靠各国政府的互动。总之,在安全困境中一个国家的安全建立在其他国家不安全的基础上,而这会导致国际社会更大的不安全。[4]这是一种以邻为壑的安全观。

显然,无论是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其安全观主要是指的“军事安全”,一个国家只有在军事上更强大,才能保证“免于威胁”,保证“国家和领土的完整”。安全总是从是否存在战争可能的背景下加以考察的。对于国家来说,国际体系中普遍存在着战争威胁。在这样一种国际体系里,安全往往是一种你输我赢或我赢你输的零和博弈。而且,这里的安全主要是指“国家的安全”。作为保护者,国家确立“外来”威胁者,指出不安全的存在,在保护内部人民的名义下,国家要求具有性别特征的公民做出牺牲:男人入伍上前线,妇女在后方从事社会化工作。如同国家的垄断权具有合法性一样,婚姻制度对合法生育和财产继承权具有垄断性,而且是以保护妇女的理由出现。妇女从婚姻中谋求安全,谋求得到丈夫的保护,使自己不受别的男人或一般男性的暴力行为伤害,使自己不在经济上因性别分工而产生不安全感。于是,男人与国家、国内暴力和国际暴力不可避免地纠缠在一起,这种意义上的安全概念使男人和国家享有绝对权力,以对付别的男人和国家。

女性主义对安全的关注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国际妇女大会在荷兰的海牙召开,美国著名女性主义学者简・亚当斯(Jane Addams)要求以一种新型的国际主义取代自我毁灭性的民族主义,因为它导致大规模战争的爆发并造成巨大的破坏。会议通过的决议质疑了女性或者所有平民能够在战争中得到保护的传统观点,认为裁军才是确保未来持久安全的更加有效的途径。[3]

1985年,在加拿大的哈里发(Halifah)举行的国际妇女和平大会上,来自世界各国的妇女根据自己在生活中遭遇的直接威胁来理解安全。西方中产阶级妇女主要关注核战争的爆发,第三世界国家的与会者则把缺乏安全同帝国主义、军国主义、种族主义造成的结构性暴力联系起来。与会者一致认为,如果以他人的不安全为代价,所谓的安全便形同虚设。在同年举行的联合国第三次世界妇女大会上,各国代表也对安全做了类似的全方位定义,即它不仅意味着在国内和国际层面上消除战争、暴力和敌意,而且需要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公正。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在全世界的建立和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世界各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相互依赖性空前加强,安全由片面强调军事到重视经济、政治、社会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由以国家为中心转向以人为本。与之相适应,各女性主义流派对传统的安全观提出了批评和修正,女性主义安全观渐呈轮廓。

女性主义认为,揭示性别关系的不平衡和将女性的经验添加进安全分析中能够帮助建构更加综合的安全定义。女性主义安全观包括:安全是所有人的安全;经济安全与军事安全同样重要;环境安全与女息相关;安全应以人为中心。

(一)安全是所有人的安全

女性主义者质疑传统国际关系理论关于安全的定义其实是反映男性经验的。他们批判在性别问题上的所谓中立,通过区分性别(gender)和性(sex),从而在安全观念中加进了女性视角。女性主义理论更注重从社会学分析方法中吸取营养,女性主义国际关系各流派共享一个核心分析概念――社会性别。与生理性别不同,社会性别是指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男性或女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这些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被称为男性特质(masculinity)或女性特质(femininity),性是生理的,而性别是社会建构的,女性主义强调,所谓性别中立的全球政治实际上是普遍的男性经验和知识。性和性别的区分为女性主义学者的研究提供了空间,他们相信所有的性别关系都是社会关系,同时把性别引入国际关系也纠正和了这样一种假设,即男人的一定经历可以被普遍地用来代表男人和女人的经历。在区分性和性别的基础上,女性主义新安全观认为,现行的安全概念只不过是男性经验的反映,是建立在男性基础上的军事与政治安全。

女性主义者还认为,在所有人的安全中女性的安全问题尤其突出,其理由是,女性在国际安全别脆弱,极易受到破坏和损伤,据妇女组织估计,从二战以来妇女和儿童构成了全球难民人口的80%,[5](P54-55)这是由军事冲突导致的。女性还是国内暴力的最主要的受害者。 因此,安全是包括男性和女性在内的所有人的安全,也只有所有人的安全都得到了保证,女性才有安全可言。

不仅如此,普通女性尤其是边缘女性的安全更需要国际社会的关注。女性主义者认为,只有在国际安全中添加普通女性尤其是边缘人的声音,安全研究才能变得公正和全面。克瑞斯汀・丝维斯特(Christine Sylvester)认为:“我们必须使国际政治学界定位在行动的领域,这些领域远不是英雄主义的,绝非高度抽象的,与人们已经习惯的那些定理大不一样。这些领域比‘低级政治’还要低,如家务劳动、工厂、农场、偏僻的乡间区域,国际移民的动向等等,它们的背景可能很小、也可能比原来的要宽大。把这些小人物带入国际政治的舞台,对于那些眼睛只盯着重要行为体(如官方的决策者、战士、国务活动家、恐怖主义分子、国王和某些极端主义集团)的学者,无疑是一种震惊和撼动。越来越多的女权主义者提出,当我们最终能够令那些处于边缘的人发出声音时,我们确实是给自己安装了一种可以与西方传统的自我中心主义相抗衡的麦克风。”[6](P639)

(二)经济安全与军事安全同样重要

女性主义的重要学派之一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强调物质和经济力量决定女性的生活,安全的定义被扩大到了经济层面。他们认为,女性受压迫的根源是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女性的不平等发生在资本主义的体系中,资本主义体系是获得女性平等和保障女性经济安全的必要途径。撇开阶级的分析,女性在经济上的不平等现象在世界各国比较普遍地存在着。据联合国统计,妇女在家庭劳动、照顾儿童、农业生产方面的贡献每年高达11万亿美元;虽然妇女代表过半数的全球人口和1/3的付酬劳动力,却只能得到世界收入的1/10,拥有世界财产不到1%。[7]由于生理特点或历史原因,几乎在世界各地、各行各业,女性所得到的报酬普遍少于男性,女性的失业率也比男性高出许多。这些证据说明,在所有社会中,妇女都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

女性主义者强调,对世界上大多数人来说,满足基本的物质需求与抵御外来军事威胁同样重要。蒂克纳认为,如果说传统的安全观一直与军事力量以及从物质上保护国家免受战争威胁有关的话,那么,这一传统概念在今天看来是不全面的。在现代社会,技术先进的国家在经济等方面相互依赖程度很高,如果使用致命的武器,战争中不会有赢者,因此,对这些国家来说,依赖战争去确保自己的安全已经显得不再有用。对于世界上的多数人而言,安全问题更多地涉及满足基本的物质需求,而不是对付军事威胁。基本需求的满足与妇女有很大关系,因为妇女是基本生活需求的提供者,并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8]

女性主义者还把女性的经济安全放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研究。他们认为,全球化的发展会进一步加剧全球妇女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妇女的经济不安全。全球化带来的后果是“贫穷的女性化”,许多全球性危机,如贸易的自由化、金融的国际化和环境的恶化,对女性的生活和工作都打击很大。在发达国家,女性比男性承担着更大的就业压力,她们同样是社会福利削减和失业的受害者。这种“贫穷的女性化”不仅在发达国家存在着,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明显。[8]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一些社会转型国家里,大量女性失业,劳动力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就业压力十分沉重,女性的经济地位急速下降。伴随着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大量耗能高、污染重、劳动力密集的产业被转移到了发展中国家,而在这些跨国公司里拿着最低工资为企业卖命的往往是女性廉价劳动力。此外,发展中国家的女性还为发达国家的家庭工作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但是每当经济衰退需要降低福利或裁员时,受害的往往首先是这些女性。 “贫穷的女性化”说明女性在经济事务上的普遍的不安全感,由此,经济安全已经为越来越多的女性主义学者所关注,寻求女性参与经济事务的权利,尤其是通过参与和发展全球化中的经济事务来影响和选择女性自己的经济生活是女性主义学者们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三)环境安全与女息相关

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臭氧空洞、酸雨、核泄露、河流海洋的污染所形成的环境威胁日益严重,环境安全(environment security)作为国际关系领域的非传统安全问题,自20世纪80-90年代开始受到关注。女性主义者从性别视角审视环境安全领域,在“环境”与“安全”问题上找到了两性价值的结合点。

女性主义者首先指出了环境安全领域存在的性别缺失。女性主义者认为,男性在很大程度上主宰了环境科学和环境保护领域,而事实上,在环境科学发展史上,女性具有出色的理论建树,在国际环境保护中,女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她们与男性一起为环境安全作出了贡献。环境安全领域的性别缺失,并非由于女性事实上的“缺席”,而是传统国际关系学已经将女性划归为“自然”领域,视男性为“文化”与“科学”,而“文化”与“科学”必须征服自然。造成全球性环境破坏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男性主导的政治理论将女性排除出公共的政治领域,视女性与自然为一体,将女性看成是被征服和改造的对象。

女性主义者进一步认为,妇女更易受到环境安全问题的侵害。在传统的安全理论中,大多数环境主义者并没有指出妇女在环境威胁中所面临的特殊困境,事实上妇女和自然界之间存在天然的联系,这种联系贯穿于文化、语言和历史中。根据林・纳而逊(Lin Nelson)的分析,环境恶化对女性的威胁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第三世界国家普遍的燃料木材短缺危机带来沉重压力。世界上很多地区的妇女要到离家10公里以外的地方搬运木柴回家,以作为燃料。可是,国际环境安全领域中很少有人指出木柴燃料的减少是一个严重的环境安全问题,却有人看到了石油燃料的减少所造成的威胁,原因正是,木柴燃料的消费者是普通的穷苦妇女,尤其是第三世界国家的妇女,她们没有什么政治权利,自然得不到国际政治领域的关注。另一方面,环境破坏对女性的生育系统也产生了很大的伤害。1984年,印度发生的农药事故不仅夺去了几千人的生命,更造成了妇女人工流产率的上升,因为她们担心毒物渗透会导致胎儿畸形。[9]

那么,女性主义者是如何重构环境安全概念的呢?贝蒂・里尔登(Betty Reardon)概括了反映女性价值的“全球安全”的四种图景,提出了女性主义的多元安全观,其中包括全球生态安全、为全球生态平衡和建立健康的生物圈而奋斗。第一种是生得权图景(the birthing vision),这是一种建立平等的世界秩序的综合景象,其实质是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包括充足的食物;清洁的住房;尽责的父母或监护人;具备清洁水源、基本卫生设施、医疗服务、基础教育条件的社区;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积极追求和平、公正、可持续和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的世界社会。第二种是妇女作为平等伙伴的图景(women as equal partners),这是一种平等世界的景象,这一世界为人们提供了更健康的社区,更强有力的社会秩序,在这样的世界里,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第三种是超越暴力的图景(the transcendence of violence),这是一个非军事化和裁军的世界。第四种是综合的、真正的全球安全的图景,为全球生态平稳和建立健康的生物圈而奋斗。[9]里尔登的这一安全观表明,对环境问题的疏忽与女性在国际关系中的沉默具有直接的关系。女性主义安全观更加强调和侧重女性运动和环境的内在联系,强调要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不是统治自然。建构包括女性视角的环境安全观,将有助于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

(四)安全应以人为中心

与传统安全观强调“国家的安全”不同,女性主义者运用社会性别分析方法,从更广泛的人性出发来重新定义安全,于是,现实主义的安全困境被包含社会性别安全的“人类安全”观所超越。女性主义的“人类安全”观把联合国的新安全观念引进国际关系,从而丰富了国际关系的安全内容。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向“妇女2000年”特别会议提交的报告中指出,“人类安全”是由“以国家为中心”的传统概念演化到“以人为中心”的新安全观念。[10]女性主义学者驳斥传统国家安全定义,认为这样定义国家安全的结果只能导致坚持以权力来维护国家利益的旧思维。在女性主义者看来,安全包括所有人的安全,既有国防和国家安全,也有家庭和个人的安全,在此基础上,女性主义者将研究视角的核心放在人的安全上。他们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保障人的安全才是根本目标,所有国家安全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作为人的安全。

继“人类安全”概念出现之后,女性主义者还进一步提出了“女性人类安全”概念,女性主义学者将它视为人类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家庭生活、国家内部和国际关系中的暴力行为是相互联系的,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的暴力都会在以“统治――服从”为特征的社会性别关系中得到体现,比如在战争中,80-90%的伤亡者是平民,其中妇女和儿童占绝大多数。从本质上看,形形的暴力都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的欺凌和压迫。她们主张,对女性的暴力侵害应当放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来理解,以多层次的观点定义安全。女性主义的目标是要消除各种暴力行为,包括男性对女性的社会性别暴力,认为它的实现要求尊重他人、其他民族和国家的愿望,而不是将他们视做敌人,予以征服和压制。[3]

在实现人的安全方法上,女性主义者认为,仅仅把国家作为所有人的安全的提供者是不够的,女性主义质疑某些现实主义的国家安全中心模式,认为这种模式是依靠种族、阶级和性别等一些跨越国界和地区边界的类别划分而存在,指出现实主义的政治认同与政治边界成为综合定义安全观的障碍,声称女性主义以“人”为中心的安全观定义是超越国家和地区边界的,也就是说,只有突破了国家和地区的界限,才能真正实现人的安全。显然,这种安全观包含太多的理想主义色彩。[8]

女性主义者强调多元的、反映女性特质的安全观,并不是要把男性特质从安全观念中祛除,而是要说明,认为人性本恶、通过对他人的制约来谋求安全的观点是一种片面的安全观。每一个人的人性都是多元的,在人与人、国家与国家之间既有利益的冲突,也有合作的基础。他们对维护国际安全和世界和平同等重要。正如蒂克纳所说,女性主义决不是要以自己的主张去取代传统看法,在国际关系学中吸收女性观点,最终是为了超越作为一个分析视角的社会性别,最终破除男性特质、女性特质的僵化划分,使国际关系理论更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国际关系的现实。

如何评价女性主义安全观对主流国际关系的影响,也许可以引用一位女权主义批评家塞丝亚・安罗的话:“我们不必等待某个‘女权主义的亨利・基辛格’的出现,我们或许可以自己创造一个有新意的、更现实的国际政治研究方法。每当一位妇女诉说政府对她的控制、她自己的期望和她的劳作时,这样一种理论便在不知不觉地创造中。在国际关系学里,揭露对女性的排斥、对她们的控制、对她们的劳动成果的剽窃,都是对一种新的学科思想和方法的发展。它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改造着、创造着人们关于国际政治的定义和假设。”[6](P639)女性主义安全观虽然还没有撼动主流国际关系安全观的地位,它甚至还没有引起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的足够重视,但是,它毕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和影响着人们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女性主义提出了更加全面的、普遍的、以人为本的安全观,扩展了国际关系理论的视野,使国际关系理论更能客观地反映国际关系的现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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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江洋,王义桅.全球化进程中的妇女问题[J].复旦学报,1998,(5).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例8

中图分类号:DF96文献标识码:A

国际经济秩序是指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起来的国际经济关系以及各种国际经济体系与制度的总和,是使世界经济作为有内在联系和相互依存的整体进行有规律地发展与变化的运行机制;其建立和变迁,取决于国际社会各类成员间的经济、政治和军事的实力对比。参见:陈安教授所著《论中国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中的战略定位——兼评“新自由主义经济秩序”论、“WTO秩序”论、“经济民族主义扰乱全球化秩序”论》,收辑于《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09-134页;其修订文本发表于《现代法学》2009年第2期,第3-18页。现行国际经济秩序是20世纪40年代以来,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主导和控制下建立起来的,首先体现的是美欧工业国家的利益和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迅速,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升;发达国家的经济不仅增长乏力,而且面临巨额财政赤字和债务等种种危机。 然而,国际经济秩序却没有随着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而进行相应的改革,发达国家继续掌控着主要的国际经济组织,竭力维持国际经济旧秩序,发展中国家被严重地边缘化。

长期以来,陈安教授致力于国际经济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高度关注国际经济秩序的改革与完善,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陈安教授于2008年八十大寿之际,出版大型学术专著《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共分五卷;其后又在2009年和2010年连续发表了《论中国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中的战略定位》等系列论文四篇(简称《四论》)《四论》指陈安教授的四篇系列论文:《论中国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中的战略定位——兼评“新自由主义经济秩序”论、“WTO秩序”论、“经济民族主义扰乱全球化秩序”论》(简称《一论》),发表于《现代法学》2009年第2期;《旗帜鲜明地确立中国在构建NIEO中的战略定位——兼论与时俱进,完整、准确地理解邓小平“对外28字方针”》(简称《二论》),发表于《国际经济法学刊》2009年第16卷第3期;《三论中国在构建NIEO中的战略定位:“匹兹堡发韧之路”走向何方——G20南北合作新平台的待解之谜以及“守法”与“变法”等理念碰撞》(简称《三论》),发表于《国际经济法学刊》2009年第16卷第4期;《中国加入WTO十年的法理断想:简论WTO的法治、立法、执法、守法与变法》(简称《四论》),发表于《现代法学》2010年第6期。,从国际经济法学的角度,分析了现行国际经济秩序的特点,指出在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强权国家维护国际经济旧秩序与贫弱国家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矛盾,即南北矛盾。南北矛盾冲突的焦点和实质,是全球财富的国际再分配,而新、旧国际经济秩序的根本分野,则在于全球财富国际再分配之公平与否。参见:陈安教授所著《论中国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中的战略定位——兼评“新自由主义经济秩序”论、“WTO秩序”论、“经济民族主义扰乱全球化秩序”论》,载于《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10页。我国应该旗帜鲜明地、积极地与发展中国家一起“变法图强”,“通过BRICSM类型的‘南南联合’群体”[1], 改变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陈安教授一系列独特的战略思想和政策建议,喊出了与时俱进、变法图强的最强音,非常值得我们重视和思考。

一、现行国际经济秩序存在严重的缺陷

现行国际经济秩序基本上是以布雷顿森林体系为核心,体现在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贸总协定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机构的有关协定和组织管理中。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成为这些组织的“所有者”、操控者和经营者,享受着特殊的权利和利益[2]。 在过去的60多年中,国际经济社会经历了巨大的变迁,国际经济管理体系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西方国家主导现行国际经济秩序的本质没有改变,体现为发达国家的“制度霸权”和“话语优势”,严重地忽略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要求。

发达国家“制度霸权”最明显也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在国际经济组织中的人事权和决策权,美欧国家不仅始终控制着世界银行行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和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的职位,而且在决策程序上占有绝对的优势。以IMF为例,IMF实行加权投票表决制,投票权由两部分组成,每个成员国都有250票的基本投票权和一定份额的加权投票权。因为基本投票权各国都一样,在实际决策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加权投票权。最近几年,虽然IMF酝酿改革,希望增加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投票权,但是美国仍然占有约17%的投票权。按照IMF,重大议题表决需要85%以上的多数票才能通过,因此,美国具有绝对否决权。陈安教授将此等制度设计评价为“它使寥寥几个西方发达大国和强国加在一起,就可以操纵全球性重大经济事务的决策……,众多发展中国家在这种极不合理、极不公平的决策体制下,往往陷入进退维谷的两难选择:一是被迫签字‘画押’,吞下苦果;另一是被迫退出困境,自行孤立。”[3]

除了拥有“制度霸权”以外,发达国家还拥有强势的话语体系,通过鼓吹和宣扬有利于自身的价值观念来维持现行国际经济秩序。2004年,在美国学界和政界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约瑟夫·奈发表了《软实力与美国外交政策》,他认为“软实力”的核心为一国文化的吸引力、价值观念和政策,并指出“当我们[美国]的政策在他人看来具有合法性时,我们的软实力就会得到加强”[4],其实质即为达到“不战而胜”的效果。软实力是一种隐形力量,其作用是潜在的,但危害不可小视。陈安教授在其《一论》中,对这种西方主导的话语权进行了精彩的分析。

其实,这种价值观念的输出在西方早就存在,在美国战略界,如经济学家罗伯特·吉尔平提出了“霸权稳定论”,认为国际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取决于一个占绝对优势的霸权国的存在[5];国际问题研究学者罗伯特·基欧汉提出了由美国操控的国际制度能降低合作成本、促进合作的观点[6],等等。由于美国占据学术研究的中心,这些思想在中国以及世界范围内的影响非常大。这些思想的潜台词,就是让发展中国家“自愿”维护现有的国际经济秩序,借用陈安教授的话,就是让发展中国家自觉“守法”而不去“变法图强”。在国际经济领域,此类思想更是层出不穷,比较有影响力的有:“新自由主义经济秩序”论、“WTO秩序”论、“经济民族主义扰乱全球化秩序”论,等等。“它们虽然在相当程度上激发了新的有益思考,却也造成了某些新的思想混乱。”参见:《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第一卷,第120页。以“新自由主义经济秩序论”为例,它突出宣扬的是所谓的“华盛顿共识”。诺姆·乔姆斯基曾明确指出,华盛顿共识是由美国政府及其控制的国际经济组织所制定的,并由它们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实施。其奉行的教条是自由化、私有化和政府作用最小化,“本质是为国际垄断资本在全球扩张服务”参见:《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第一卷,第121页。,对发展中国家造成的伤害是非常严重的。“华盛顿共识”曾在拉美国家盛行,以阿根廷为例,在20世纪90年代实行全面的私有化、自由化与市场开放,结果在国际游资和国内问题的双重打击下,金融崩溃,政府,社会动乱。颇具讽刺意味的是,“面对‘华盛顿共识’在拉美国家制造的悲剧,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缄默了。”[7]

在鼓吹和推行所谓的自由和民主“价值观”的同时,发达国家还不遗余力地攻击发展中国家的自我保护措施,将其贬斥为“经济民族主义乱序”。“‘经济民族主义乱序’论的实质和效应则在于以莫须有的‘罪名’,力图迫使国际弱势群体离开原定的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奋斗目标。”参见:《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第一卷,第130页。其实,南方发展中国家在面对北方发达国家试图以各种“迷惑人心的口号”冲破限制和掠夺财富时,完全有理由保护自己,这一点是理直气壮和合情合理的,在西方发达大国的强势话语影响之下,切不可自先气短、自乱阵脚。陈安教授明确指出,“全球弱势群体对此类含有精神鸦片或精神枷锁毒素的理论,亟宜全面深入剖析,不宜贸然全盘接受。”[1]79-80

国际贸易领域的情况完全与此类似。长期以来,世界贸易组织及其前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虽然在规范和稳定国际贸易秩序、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促进国际贸易发展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却严重忽略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国际贸易规则主要是在发达国家的操纵下制定的,首先体现的必然是这些发达国家的利益。后来在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努力下,关贸总协定增加了一些给予发展中国家差别待遇或优惠的条款。可是这些条款有些是有名无实,有些是形同虚设,基本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世贸组织成立以来,主要受益者仍然是发达国家,那些看似平等的贸易条款所带来的利益仍然是不平等的。那么,多哈回合是不是真的要解决这些问题,或者说能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到目前为止,答案仍然是“NO”。许多专家学者都怀疑多哈回合究竟是把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作为谈判的实质内容,还是作为吸引发展中国家参与谈判的诱饵。美国前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就曾经说过,“把多哈回合说成是‘发展回合’,只是一种乔装打扮而已。”[8]

面对拥有“制度霸权”和“话语优势”的发达国家,面对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弱势国家应该怎么办?我们应该怎么办?是“韬光养晦”,去满足于“搭乘全球化的便车”实现一定程度的发展,还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有所作为”,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争取推动国际经济秩序更加公平合理?陈安教授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中国人理应与时俱进,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全面、完整、准确地理解邓小平提出的“韬光养晦、有所作为”方针;理应成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积极推手[1]80。

二、现行国际经济秩序不能适应新的国际经济形势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现行国际经济秩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国际经济形势,构建国际经济新秩序已经成为当前世界走出危机、重振经济的当务之急与必然选择。在当今的国际形势下,出现了一些有利于推动国际经济秩序变革的条件,主要表现为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实力在不断增强,而发达国家却面临新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当今国际经济格局最突出的一个变化,就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迅速,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升,一些新兴经济国家出现在世界经济舞台的中心,开始发出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声音。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数据来看,发达国家虽然在经济总量上仍然占有显著优势,但其经济增长速度却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国家。高盛公司曾经预测,“到2018 年‘金砖四国’和美国占全球GDP 的比例将同为25%;而到2050 年四国将一同跻身全球六大经济体之列,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全球经济总量中的份额将各占50%。”[10] 有些学者认为,“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经济的最大特点是,新兴经济体群体性崛起……尤其是中国、印度等新兴大国名副其实成为世界经济的领头羊,在增强自身经济实力的同时,改变着世界经济发展的路径。”[10]

发达国家不仅经济增长乏力,而且面临巨额财政赤字和债务等种种危机。西方G7国家的债务持续走高,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近1倍,比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高出3到4倍。IMF, World Economic Outlook, April, 2011.美国2011年财政年度的财政赤字近1.3万亿美元,累计债务高达14.8万亿美元,几乎相当于全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欧盟国家的债务问题更加严重,希腊、西班牙、爱尔兰、葡萄牙和意大利,相继出现债务危机,不仅威胁着欧元区的经济稳定,而且影响着全球经济的健康发展。

除此之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很多全球性问题仅靠西方国家早已不能解决,诸如国际能源安全、全球粮食安全、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等等。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G7首脑峰会转为G20峰会,就是对这种情况变化的调整,为推动国际经济秩序的变革提供了新的机会。最近G20戛纳峰会所关注的主要议题,如解决经济失衡、加强金融监管、改革全球货币体系、改进全球监管治理等,都涉及对国际经济秩序的改进。中国国家主席在会上指出,“我们应该充分反映世界经济格局变化,继续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发言权,为发展中国家发展创造良好制度环境。”《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六次峰会上的讲话》(资料来源:finance.省略/2011/11/04054211487860.shtml;访问日期:2011-11-23)。

在推动国际经济秩序变迁的过程中,既得利益的大国与贫弱的国家之间,围绕国际经济制度设计和规则制定的斗争是非常复杂的,斗争的焦点是全球资源和财富的国际再分配。在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经济秩序中,全球资源和财富的国际再分配必然是不公平的。无论是分工还是交换,发展中国家都处于完全被动的局面,这正是现行国际经济秩序的最大问题。“从根本上看,世界经济发展的最大瓶颈在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未能实现充分发展,使世界范围内有效需求增长未能跟上生产力发展步伐。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资源占有失衡,财富分配不公,发展机会不均,形成‘越不发展越落后,越落后就越难发展’的恶性循环,最终制约了世界经济持久稳定增长。” 《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六次峰会上的讲话》(资料来源:news.省略/world/2011-11/04/c_122235131.htm;访问日期:2011-11-03)。

面对不合理的旧秩序及其给世界经济带来的问题,思变求新是必然的选择。但是,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经济依存度越来越高的今天,发达国家占据技术优势、制度优势和话语优势,向它们争取平等合理的发展机会,难度很大。面对当代国际社会“南弱北强”、实力悬殊的战略态势,面对国际强权国家集团在国际经济领域中已经形成的“霸业”格局和“反变法”阻力,国际弱势群体要求“变法”图强,当然不可能一蹴而就[1]66-67。只有不断争取,才会获得权益,而不是靠施舍。陈安教授通过分析南北关系,总结为螺旋式上升的“6C轨迹”或“6C律”表明,这一过程虽然是曲折的,但成果还是显著的。陈安教授对南北经济谈判过程与效果进行的系统分析,可参见:《南南联合自强五十年的国际经济立法反思》,载于《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第一卷,第479-506页。 “6C轨迹”是指在南北合作曲折行进的过程中,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经济法律规范的破旧立新、新旧更替,势必循着螺旋式上升,即Contradiction(矛盾)Conflict(冲突或交锋)Consultation(磋商)Compromise(妥协)Cooperation(合作)Coordination(协调)New Contradiction(新的矛盾),逐步实现[11]。 弱势国家并不是完全无能为力的,而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当然,机会总是与挑战并存,发展中国家包括新兴国家也面临很多国内外的问题和挑战。首先,美元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可以说是根深蒂固,很难撼动,“重建具有稳定的定值基准并为各国所接受的新储备货币可能是个长时期内才能实现的目标”[12]。其次,发达国家的政府赤字和债务问题,在短期内很难解决,必将影响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这又不可避免地加大了新兴市场国家的债权安全与金融风险。美国的债务问题不仅仅是美国的问题,而且是全球持有美债的债权人所担心的问题,必须警惕发达国家转嫁危机的风险。当然,还存在贸易保护主义等其他问题,危机带来机遇,但危机带来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与风险,我们也须时刻加以注意。

G20为发展中国家争取推动国际经济秩序朝着公平合理方向变革提供了有利的条件,陈安教授通过对2009年G20匹兹堡峰会和匹兹堡峰会前后的重要国际会议的分析,认为“‘匹兹堡发轫之路’之‘新’值得重视,就在于它强调和指定历时整整10年的G20南北对话机制,应当从非正式机制开始转轨成为正式的、常规的、主要的机制,从而很可能进一步发展成为南南联合自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新转折和新起点。”[13] 但是,“从历史上的经验教训看,全球公众却同时理应继续保持清醒头脑和敏锐目光,预测‘匹兹堡发轫之路’今后发展的另一种可能前景:时过境迁,强权发达国家之‘信誓旦旦’迅即转化为‘口惠而实不至’的一纸空头支票”[13]1-29,而这个“空头支票”却有可能为发达国家换来大量的利益。

三、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管理的战略思考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融入全球化的程度不断提高,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对我国的影响越来越大,在国际事务中,我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越来越多。现行国际经济秩序不仅本身存在严重的缺陷,越来越不能适应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而且体系中有些条款本身就是用来牵制或限制中国发展的。中国拥有独特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体制,在世界上扮演着非常独特的角色。全面准确地把握国际经济秩序变革的动因和趋势,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经济全球化管理,不仅是维持并进一步开创有利于我国改革开放发展国际环境的需要,而且也是满足国际社会希望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建设和谐世界,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的需要。

“世界五分之四的人口在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人口只占五分之一。人人都有平等的生存权利。如果广大发展中国家继续贫困,说明当今世界是不公平、不和谐的,也注定是不稳定的。”《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资料来源:news.省略/world/2008-09/26/content_10112612.htm;访问日期:2011-12-23)。物不平则鸣,人亦然。 韩愈《送孟东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凡出乎口而为声者,其皆有弗平者乎!” 面对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中国既是全球弱势群体的一员,又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中国积极参与和努力推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应属当仁不让,责无旁贷。”[1]80

当然也有不同的看法,其中比较流行也最为荒谬的说法,是中国的发展得益于现行的国际经济秩序,即中国享受了美国霸权提供的稳定的国际经济体系带来的发展机遇,享受了美国提供的“公共产品”,“搭了美国的便车”[14]。因此,中国现在不是要推动国际经济体系的变革,而是要主动承担更多的义务,为现行国际体系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帮助美国维持现状。事实上,中国不是“搭了现行国际经济秩序的便车”,而是付出了很高的代价。陈安教授提出,面对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大势所趋,“中国的自我战略定位理应一如既往,继续是旗帜鲜明的积极推动者之一,是现存国际经济秩序的改革者之一。不宜只是现存国际经济秩序的‘改良者’、南北矛盾的‘协调者’。”[1]80为此,必须处理好“韬光养晦”与“有所作为”的关系,处理好“守法适法”与“变法图强”的关系。

首先,“韬光养晦”与“有所作为”的关系。陈安教授明确提出应与时俱进,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完整、准确地理解邓小平提出的“韬光养晦、有所作为”方针,并且批评了中国只应明哲保身、自顾自己发展、不顾外部是非的倾向。邓小平在提出“韬光养晦”的同时,一直坚持主张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坚持要“有所作为”。陈安教授也批评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已经式微,而中国应融入“蓬勃的新自由主义经济秩序”的错误观点,指出这种观点源于美国学界,目的是“瓦解南南合作的坚定信心和不懈实践,从而步步为营,维护少数经济强权国家在国际经济旧秩序和国际经济现有‘游戏规则’下的既得利益。”[1]67陈安教授的分析鞭辟入里,引人深思,事实也正是如此。“韬光养晦”不是目的,坚持“韬光养晦”是为了“有所作为”,决不能为了“韬光养晦”而“韬光养晦”,不能无原则地“软弱退让”,更不能掉进西方的“话语陷阱”,结果被洗脑而跟着西方的战略走。在奉行“强者为王”原则且竞争激烈的国际经济领域,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只有通过争取才会得到保障,而不是简单地去追随强者,靠施舍绝不会自主,更不会长久。

其次,“守法适法”与“变法图强”的关系。陈安教授认为,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必须力行法治,但是从法理角度看,在当代国际经济法的“立法”过程中,决策权力的国际分配存在着严重不公。强者拥有 “游戏规则”的制订权,必然造成全球财富的国际分配严重不公,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国际经济法是巩固现存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也是促进变革旧国际经济秩序、建立新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就是要求改变、改革现存的有关“立法”,就是要求“变法”[3]116。当然,“变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先“适应”和“守法”,在“适应”和“守法”的实践检验中,不断加深认识。熟悉游戏规则,使其“为我所用”,同时“又立足于国际弱势群体的共同权益,进行检验和判断,明辨其是非臧否,思考其变革方向。”[3]119当然,向强势国家争取“变法图强”,免不了道路曲折反复,“但势必与时俱进,前景光明。”[3]120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的增长,国际地位越来越高,国际影响越来越大,国际社会重视来自中国的声音,希望中国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经济全球化管理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是我国国际政治、经济、外交地位不断提高的必然结果,总体来说是一件好事。同时,我们必须意识到,参与全球化管理意味着我国的国际责任和义务愈来愈大,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进一步提高我国经济外交能力和水平的要求更加迫切。参与经济全球化管理呼唤中国的调整,这里的调整不仅仅是经济结构的调整、发展模式的更新,还包括观念的转变和角色的转换。

第一,参与经济全球化管理,必须按照国际思维方式,研究制定科学的战略与策略,不断提高国际谈判艺术和经济外交能力。特别是在国际谈判中,不能过多地受到中国文化的影响和束缚,不宜过早地暴露自己的底线,否则会处于被动局面,甚至付出更大的代价。

第二,参与经济全球化管理,需要研究制定一个长期的、整体的、系统的和一致的国际行动方案和指导原则,并贯穿于国家有关部门的日常国际事务中。经济全球化提高了参与国际事务的透明度和关联度,给我国参与国际合作交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使在研究制定双边的谈判和合作方案时,也需要考虑其对多边合作和区域合作的影响。目前我国的一举一动,与任何国家的谈判口径或合作行动,都将受到全世界的高度关注。

第三,参与经济全球化管理,需要大量国际化的专业人才和对有关专题的深入研究。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部门所实行的那种近乎封闭式的用人机制将面临严峻的挑战,我国需要研究开放式的用人机制,既要加快培养体制内的相关人才,也要充分发挥现有专业人才的作用。根据国际合作的需要,从全国选拔最合适的专家学者,及时充实有关机构,把握机遇,争取主动。

同时,我们还要重视为国际组织培养输送管理人才,研究疏通国际组织与国内机构人才互动的机制,把参与国际组织工作作为我国培养国内熟悉国际规则、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管理人才的平台之一。在全球化的时代,国内事务与国际事务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国内专家和国际专家交互使用,方能相得益彰。

第四,参与经济全球化管理,我国需要角色的转换——从过去强调熟悉和接受国际规则,开始转向修订、完善现有国际规则,并积极参与制定新的规则。现行规则往往具有发达国家的烙印,不完全是客观公正的国际规则。中国具有独特的经济体制,在世界上扮演着非常独特的角色,只能由自己站出来,争取建立既适合于中国国情,又有利于世界经济发展的、公平公正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四、和而不同,与时俱进:我们学习的楷模五卷本《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以下简称《五卷本》)是一部巨著,全书分五卷共310多万字,全面汇集了陈安教授30多年来潜心国际经济法学教学和研究的经历、思想和成果。该书对于我们了解当代国际经济法学的前沿理论和动态,回顾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理论的成长、实践和发展,展望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政策实践意义。拜读《五卷本》与《四论》以后,深切地体会到陈安教授数十年磨一剑,在独树中华一帜,跻身国际前驱方面的许多独到之处。特别是在对待国外国际经济法学理论和流派的态度,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知识报国、兼济天下的志向三个方面,非常值得我们晚辈学习。

第一,对待世界上各种国际经济法学的理论和流派,非常重视,但不迷信。陈安教授非常重视研究世界上有关国际经济法学的理论和流派,但是从不迷信。陈安教授研究和引进国际经济法学的现有成果只是一种手段,而博采众长、消化吸收、开拓创新、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经济法学体系才是目的。陈安教授一贯主张,“在国际学术论坛上,中国人既要谦虚谨慎,认真学习和吸收有益的新知,切忌闭目塞听,妄自尊大;又要敢于对外来的种种‘权威’理论,根据国情和世情,深入探讨,独立思考,加以鉴别,乃至质疑,切忌妄自菲薄,盲目附和。”孔子《论语》中倡导的“和而不同”精神,在陈安教授的治学实践中随处可见。

第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陈安教授的教学研究工作密切联系中国和世界的实际,致力于为我国的改革开放提供理论和法律支持。国际经济法学是规范国际经济关系中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的综合性和边缘性的学科,过去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参与得不是很多,或者可以说很少。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发展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面临的国际经济法律问题越来越复杂,亟需深入研究并加以解决。陈安教授的研究成果涵盖了有关国际贸易和投资、双边协定和多边公约、相关国际组织和管理体制的多个方面,为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国际经济法律问题,为保护我国有关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大量的战略思想和决策建议,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三,坚持知识报国、兼济天下的志向。关于中国在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促进南南合作方面如何发挥作用,陈安教授做出了重要的理论创新,致力于为中国和全球弱势群体在国际经贸大政问题方面争取平等的话语权和参与权。《五卷本》在探索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规律和路径方面,旁征博引,史论结合,提出了螺旋式上升的“6C轨迹”理论,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重视和认可。其中,《南南联合自强五十年的国际经济立法反思》一文,为促进南南合作、丰富第三世界思想体系做出了重要贡献。《晚近十年来美国单边主义对抗WTO多边主义的三大回合》一文在美国杂志发表以后,被认为是“当前最受关注的、最引人入胜和最有创见的”文章;专门为发展中国家服务的国际组织“南方中心”,将其收辑为中心的专题出版物——《贸易发展与公平》专题议程的系列工作文件之一,以单行本的形式重新出版发行。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的发展,在国际社会的地位和影响显著提高,如何才能继续维持并进一步开创有利于深化改革开放发展的国际环境,全面有效地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与经济全球化管理,正在成为我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和借鉴陈安教授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对于我国更深入、更广泛和更有效地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经济全球化管理,具有更加重要的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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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例9

中图分类号:B82-0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5)05-0082-004

一、国际规范建构中的二律背反现象

国际规范建构之二律背反问题是应对全球治理不可逾越的议题。它不仅反映于单元体关系互动层面,而且也体现于体系层面。

在单元体关系层面,尽管《联合国》及相关国际法、规范或准则确立了平等、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等普遍的原则,但在现实层面却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僭越《联合国》、滥用集体安全权利、对他国进行先发制人式侵犯的现象。甚而,一些国家的思维范式仍停留于意识形态的对峙阶段,并不时进行价值输出、鼓噪,并造成地区动荡、国家政权坍塌,甚至大规模的流血与冲突。

在体系暨全球治理层面,尽管《千禧年宣言》与《全球伦理宣言》提倡国际关系民主化,提倡包容不同文明、尊重文化多元化,保护地球环境、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但在现实中,文化优越论、文化帝国主义、贸易保护主义仍大行其道,并造成宗教分野、恐怖主义肆虐。

此外,规范的二律背反问题还涉及经济体系、信息体系、金融体系、航运航空体系、外层太空体系、极地体系,甚至技术创新诸多领域。比如,在技术与道德关系层面,“半兽人”、“智能机器人”的试验与运用问题已引起警戒。很显然,如果没有一套规范可循,这种跨越性的技术将会使人类陷入困境。

诚然,就权利哲学而言,造成上述国际规范的二律背反现象有其深层次的原因,它隐含着单元体国家对于实力或强权谋取利益的迷恋,隐含着个别国家推崇武力强行进行价值输出的理念;隐含着国家行为体在处置国家利益与全球利益上的困惑;从推进规范的意义看,隐含着国家行为体对国际规范的主体性、普适性问题的认知差异,以及对国际规范的话语权的争夺;并集中表现于大国或霸权国意志对国际规范制定和裁决。易言之,如果在国际规范建构上达不成认同,将影响国际社会行为体之间的正常合作,全球治理亦将陷入困境。

二、解决国际规范二律背反问题的路径

国家是社会意义的人,具有目的、意愿、主体感、情感、社会意识等特征,国家或体系的心理原理告诉我们,通过社会建构或心理干预可以达到找到破解国际规范二律背反问题的路径。[1]

(一)培育共在的秩序理念,慎用军事干预方式

秩序问题向来是政治治理的关键。国际社会中的行为体如果在总体秩序问题达不成认同,在对体系和单元的构成没有一个普遍的共识(比如现代制度),那么,国际社会不是失序就是面临崩塌的危险。

对于秩序的认知问题,说到底是关乎谁是规范的制定者、仲裁者,即主体性问题。国际社会之间的相互依存已是共识,全球国际社会的普遍联系性、脆弱性促使人类不得不用一种全镜头的思维理解这个世界――整个世界成了一个体系、一个循环系统、一个命运共同体,套用哲学的话语讲就是人类存在于一个“共在”的世界中。[2]

弱肉强食的时代已遭到唾弃,强权政治已违逆时代潮流。故此,国际社会要慎用军事干预模式。就效用而言,霸权国家须对过去一些强权政治的模式进行反思。比如,科索沃战争、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美国与北约发动的利比亚战争,以及当下美欧与俄罗斯在乌克兰问题上的军事博弈是否能达到预期的治理目的?如何解决上述战争或冲突的后遗症以期让国际关系与国际体系沿着正常与健康的路径发展?

任何霸权或结盟形式都将会引起囚徒困境的不断重复,从而引起反制衡,更不用说国家过度的扩张或将导致其本身的消亡。军事干预、武力侵犯不但达不到赢得民心的效用,反而会加剧民粹主义、帝国主义乃至恐怖主义的生成,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以及9・11足可以印证这一点。

(二)树立新安全观,尝试建立或重建有效的全球风险预警机制

当下而言,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发展的不确定性亟须人类对遇到的各种潜在风险进行预测,进而建立与时俱进的全球风险预警机制。

近年来,安全从内核、定义、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因素有温室效应导致的气候问题、金融危机、贸易保护主义、地区一体化、核扩散、种族或部族冲突、恐怖主义、黑客、媒体效应、海盗、贩毒、人口走私以及由自然灾害造成的虫害、洪灾、水灾、地震、海啸等等。上述危机或问题已给国际社会造成空前的挑战,它亟须国际社会在风险预警机制上进行合作并付诸行动。问题是,如何在建立全球风险预警机制上达成认同,进而进行有效的合作呢?

首先,主导型国家须在安全的标准、内容、范围以及应对安全的机制上有必要形成共识。

固然,在全球体系与国际体系并存的场景下,维护国家利益作为一种法理诉求在短期内不可能消失,但“公地问题”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已成新的安全问题。上世纪90年代,巴瑞・布赞(Burry Buzan)、奥利・维夫(Ole Waever)等学者就提出了与“安全化”相关的复合安全理论,倡议各种行为体就安全的主体、保护的对象、威胁的内容和范围、安全的听众等达成认同,并认为,安全化与国际合作、国际规范存在着重大的关联。[3]联系近些年发生的的中东乱局、欧债危机、恐怖主义泛滥等事实,尤其是一些典型事件如由维基泄密事件引起的突尼斯“茉莉花革命”、美国情报人员斯诺登事件所引发的信息安全问题,以及核扩散、核泄漏、地震、海啸等社会与自然的安全问题,这些现象提醒我们:复合安全理论仍没有过时,在全球社会面临的各种传统的与非传统的安全隐患越来越多的情势下,国家须在安全认知上改变传统的思维模式。

如果过度强调狭隘的国家利益或强行进行价值输出,就极有可能引发不可预测的危机,甚而引起战争或灾难并导致人类文明的终结,其自身极有可能产生政治衰败。推动治理科学化可谓是一项全球治理工程。帝国的心态曾在历史上摧毁过数个帝国,过犹不及有可能从外部摧毁一个国家,忽视民众诉求则会从内部引发反叛,体系或革命的发生同科学的治理存在着重大的关联。所以在建立全球预警机制中,尤其须虑及国家安全政策制定上的狭隘性,并推进多层面发挥集体安全责任机制的建立。

其次,须发挥现行的国际组织在预警机制组织中的协调功能。

国际组织作为全球治理进程中的一个主要行为体,“其功能、作用和影响日益增长,每个国家的兴衰成败已与国际组织密切相关”[4],它们不仅帮助创造世界政治的崭新结构,而且致力于创造和建构崭新的国内社会”。[5]228-249

主导型国家至少要改变传统的旧思维――把国际官僚描绘成无私无权的国家人,并赋予国际组织对世界秩序的建构作用,“国际组织是世界政治舞台上中心的行为体。它们并不只是一些规则或者结构,它们是全球变化的积极施动者。”[5]8联合国、欧盟、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八国集团、二十国集团、东南亚国家联盟、绿色和平组织、保护动物者协会等国际组织对于当代的全球治理的作用日益彰显,它们不仅是全球治理的参与者,也是国际规范建构的推动者。

国际组织不仅要发挥监管、早期预警和协调的功能,而且要考虑建立全球层面的风险和早期预警机制。[6]当然,国际机制对国家行为具有独立影响的命题并不意味着普适于一切国家或行为体,所以,对现有的国际规范或机制的效用不能作出绝对的判断。国际制度有时不仅仅成不了“仁慈的管理者”,反而成为“邪恶的剥夺者”。因此,这就要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就具体的合作议题、权力分配、运作机制等问题进行具体的协调与合作。

(三)虑及国际规范国内化进程中的不平衡因素,在互动中促进认同

规范的形成是群体互动的结果,而只有良性的互动才能促成规范的认同实现,罔视互动的作用,即便建立起来的规范也是不可持续的。社会认同学家指出,规范可促成群体心智、引发从众行为,激发认知改变、信息交往,从而促使单元体对自我范畴或主观不确定性(subjective uncertainty)进行反思或转换,加大社会凝聚力,最后形成共识并使其具有规定性(prescriptive),因而共识也就成为一种社会规范。

国际规范影响政策变化的能力取决于他们能够在目标国取得支持和认同,而在国际规范的国内化过程中,国内结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谓国内结构,是指国家的政治制度、社会结构以及连接两者的政策网络。国内结构既包含政治与社会制度的组织结构、惯例、决策规则和程序(这些都包含在法律和传统之中),也包含内嵌于政治文化中的价值和规范。[7]139-140 国际规范国内化的过程,是指国家抵制、调整、适应直至最后内化国际规范的过程。国内规范与国际规范的匹配问题是影响国际规范普及的重要变量,规范或文化的不匹配将会导致冲突。[7]146

因此,国际规范的国内化首先必须克服两个障碍:第一,国际规范必须有渠道进入“目标国”的政治体系;第二,国际规范必须能在目标国产生支持力量或者有助于这些力量的产生,以便目标国的决策能够向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变化。

学理上,在国内规范与国际规范融合上,无论是多边主义、单边主义还是一元论者、二元论者,都要涉及规范的主体性问题,即由谁制定的问题。在当下全球体系与国际体系并存的场景下,“一元论”的模式至少不能从心源上解决问题。或许,多元或“二元论” 的思维能为国际规范的融合提供借鉴,因为, “二元协调思维不将内外政治分离、分割开来,相反,却从两种政治合作统筹的角度,重视内外政治的对话协商,追求国内责任和国际责任的平衡,探寻国内问题和全球问题的综合治理观”。[8]

(四)包容多元文明,在整体意识上推进体系的综合进步。

霸权国或集团已无力包揽全球治理的一切事务,国际关系民主化已是一种趋势,人类文明的进步体现于其开放性、包容性与多元性,和而不同是人类文明社会发展的使然。因此,在推进规范建构的方式上,霸道的、强行的或激进的方式达不到的预期的效果。如果不计方式、后果进行价值输出,结果往往会适得其反。

在实践中,处于体系前沿的大国须考虑勇于“分权”给新兴工业国家。新兴大国之间的融合与协作已对现有的世界格局形成了挑战;世界大国在经济、政治和外交上的崛起以及对世界新秩序所产生的多重、连锁影响已显而易见。所以,安德鲁・F・库珀总结说:“如何在维持既有结构和保持既有决策方式的基础上应对新兴国家,这是全球治理的核心”。[9]

科学家和文化社会学家已得出结论,全人类基因99.99%相似,人类的目的意识殊途同归。社会组织进化不断趋同的事实、主流宗教在人类归宿上的认同,尤其是人类的学习与意识的进化能力将进一步推动人类文明社会的不断进步,对此,我们应抱有信心。

三、中国与国际规范建构

全球化场景下的制度改革不仅涉及国内体制,还须考虑国际场景。国内规范与全球规范的融合与嫁接问题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历史的积淀与人类社会的文明诸成果体现于器物、制度与理念,那么,规范建构的内容从根本上也不应脱臼于它们。就器物文明而言,中国的社会治理历史(比如朝贡体系)与器物的贡献(比如四大发明)已人所共知,汤因比等历史学家曾赋予其崇高的评价和地位。制度改革不仅关系到中国当代政治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它也与中华民族的振兴和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息息相关。就此而言,制度建构不仅成为执政党的一项工程,也是中华民族的一项使命

中国要做一个负责任的具有影响力的大国,就必须慎思国际规范的中国化、中国的规范国际化,或者说中国规范与国际规范之间的衔接与融合问题,进而“创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10];规范重建或重塑不仅构成中国文化体制重塑和建设的核心,也是振兴中国政治和社会科学的出路所在,同时也是振兴民族精神、重塑核心价值观之根本。我们的世界是一个开放的和有机的世界,妄自菲薄、高傲自大绝不会进步。有学者称:“中国如果想要成为一个稳定的国家,想要有朝一日成为国际事务中积极负责任的一方,或者说成为一个‘仁慈的超级大国‘,中国迫切需要的,是拥有一种国际公共利益感,和由此种公共利益感而带动起来的一批新精英。”[11]

故之,在此意义上须对中国的现状、世界历史以及与大国关系的历史有一个客观的了解,还须培养有一种学习和融合的精神,特别是要学会理性的爱国、维护权益。中国在国际上所取得骄人业绩增强了国民的自信心,爱国心。但是,如果在外力因素面前失去了一个平常心,那么自满或过高地估计自己很容易引发膨胀心理,使得经济问题政治化,从而搅扰“中国梦”的实现进程。

赋予全球责任于理念建构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内容。从中国对于全人类作出贡献的假设而言,不仅仅是中国自身的崛起问题,而且关乎世界运行的机理及我们自身与世界的关系问题。在此意义上,中国的复兴在于器物、制度与理念共同复兴,党内党外、社会精英与广大民众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并达成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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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例10

中图分类号:D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369(2007)4-0086-10

引 言

中国国际政治学(含国际关系和外交学)是一门年轻的学科,改革开放后进入长足发展时期 ,取得了诸多研究成果。进入21世纪后,中国国际政治学科的现状和发展开始受到专业内外 一些人士的关注,先后形成了一些关于中国国际政治学科的评价报告或文章。[1] 但迄今为 止,国内各界特别是国际政治研究界对本学科专业及其研究现状的评价,大多借助评价者本 人的学术素养、学术积累和研究经验,以专业数据库为基础的评价或研究尚不多见。[ 2]除 学科队伍、人才培养、基础建设、资金投入等项目以外,著作和论文是评价学科专业的两大 重要标准。本文的旨趣,在于借助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 索引》(CSSCI)数据库中的国际政治论文关键词对中国国际政治研究 的对象和内容做出初步评价。

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CSSCI数据库,其来源期刊参照美国《科学引文索引》 (SCI)选用期刊比例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选用期刊比例,根据北京大学《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二版)期刊目录、全国社会科学领域1000名专家的通讯推 荐和 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咨询委员会的认可而确定,具有科学性、代表性、公正 性、可靠性和权威性,得到了教育部的支持、资助和推介。[3]该数据库中的国际 政治类期 刊,涵盖了该学科领域的所有核心和重要期刊,其数据来源可靠可信,完全能够成为评价本 学科研究现状的重要依据。借助CSSCI国际政治论文关键词的数据分析,我们可以对当前中 国国际政治研究的对象、领域、议题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形成一个大致的轮廓,从 而为我们克服当前研究的不足,并展望中国国际政治的未来前景,指出一个明确的方向。

中国国际政治研究的热点和重点

1998―2005年CSSCI国际政治论文所标引的关键词共16383个,标引总次数42158次 ,关键词 的平均标引2.57次。标引50次以上的关键词,共67个,为所有关键词的0.41%,标引次数7717次,为所有关键词标引总次数的18.30%,平均标引115.17次。标引10次以上的 关键词,共5 94个,为所有关键词的3.63%,标引总次数17661次,为所有关键词标引总次数的4 1.89%,平 均标引29.7次。标引5次以上的关键词,共1305个,为所有关键词的7.97%,标引 总次数22192次,为所有关键词标引总次数的52.64%,平均标引17次。

这16000多个国际政治关键词,几乎涉及人文社会科学的所有学科和专业,被标引次数 最多的关 键词“国际关系”高达707次,紧随其后的两个关键词“全球化”和“中美关系”的标引次 数均达到297次,如表1所示。这些关键词的性质、分布、标引次数及其年度变化,反映了这 个时期中国国际政治研究内容的变化,特别是研究热点和研究重点的承继和变化。

表1列出了标引50次以上的关键词,共67个,其标引总数和平均标引已如上述。在这67个关 键词中,排除“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对外政策”、“书评”四个过于宽泛或笼统 的关键词,其余63个关键词,占所有关键词的0.38%,但它们的标引总次数6360次,是 所有 关键词的15%,平均标引超过100次。这些关键词反映了中国国际政治学者的研究重点和热点 ,其中,居于前列的包括全球化、中美关系、美国研究、俄罗斯研究、日本研究、恐怖主义 和国际反恐、国际关系理论、欧洲和欧盟研究、民族主义、地缘政治、国家利益、霸权主义 、国家、联合国研究、等研究领域。这些关键词的标引,均超过80次。其他引 起中国学者关注的重要议题和问题,包括国际合作、中国外交、单边主义、意识形态、中俄 关系、国际安全、国际格局、人权、国际法、全球治理等研究领域、议题和问题。为方便分 析,本文将国际政治关键词分为11个类别,表2列出了标引10次以上关键词分类情况。

中国国际政治研究的特点和问题

根据中国国际政治学科专业的历史和现状,本文将1998―2005年CSSCI国际政治论文标引10 次以上的关键词分为11个类型,按照标引总次数排列,依次为国际政治问题、国别研究、中 国外交、战略与国际安全、全球化和世界经济、大国关系、国际热点问题、地区研究、国际 制度、国际关系理论、人物研究。这些类别的关键词,在分布、标引次数及年度变化上,都 表现出各自的特点,它们表明,我国国际政治研究在对象和内容不仅有稳定性,也有着相当 大的变化。

根据表3所示,这11类关键词又可归纳为四个方向,它们之间的联系、重叠和差异,可以进 一步说明中国学者的研究兴趣、成就、不足和趋势。

第一方向包括三个类别,分别是全球化和世界经济、国际政治问题和国际热点问题。

全球化和世界经济类的关键词共46个,标引总次数1337次,平均标引29次。这个类别的 关键 词,当然明确地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全球化。“全球化”一词是CSSCI国际政治论文中标引 次数最多的关键词,达297次,与“中美关系”并列第一。它以及其他4个相关的关键词“经 济全球化”、“全球治理”、“反全球化”、“反全球化运动”的标引总次数为670次,平 均标引134次。这5个关键词,仅为“全球化和世界经济”类关键词的10%,但其标引次数却 超过50%。这表明,全球化研究是中国国际政治研究的重要分支和最显著的热点,其原因包 括全球化对世界各国的影响越大越大、中国融入世界的进程和速度加快等。二是关于世界经 济的相关问题研究,包括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国际经济、经济合作、贸易合作、金融危机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包括WTO)、环境保护、能源问题以及相关地区和国 家的经济等方面。中国国际政治学者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明显落后于世界经济学者,上述各 关键词的较低的标引次数和较低的年平均增长率,就是明显的说明。这个现象,与其说与世 界经济形势或重大国际经济事件有关,毋宁说与大国关系和地区政治形势(一定程度也包括 地区经济形势)更有联系,是国际政治学者对世界经济的本能反映,因为他们大都不熟谙世 界经济事务。

国际政治问题类型的关键词数量之大和标引总次数之多,在本文11项分类中均位列第一,其 平均标引次数为29.8次。这个类型的研究或问题,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方面:一是笼统的国 际 政治研究,主要涉及“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外交政策”、“世界政治”、“国际 形势”等15个关键词,为该类关键词总数的7.5%,其标引次数为1597次,为该类关键 词标引 总次数的26.9%。可以看出,这些关键词大都出自国际政治专业的期刊,作者可能是国 际政治专业的学者、初入门者以及跨学科专业的作者,因为专业期刊和专业作者的国际 政治论文的关键词都比较专业;二是关于国际政治若干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如“民 族主义”、“民族问题”、“国家利益”、“国家”、“意识形态”、“新干涉主义” 、“人权”、“人道主义干涉”、“国际干预”等,它们既涉及我国国际关系学科和理论建 设的总体发展态势,又反映我国学者对国际政治和外交政策的大致倾向;三是关于国际政治 总体趋势的研究,如“单极”、“多极”、“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帝国主义”( “新帝国主义”)、“国际关系民主化”,其标引次数和年平均增长率所反映的现状、问题 和趋势,类似于上一个方面的研究;四是关于国际政治中的一般问题研究,包括政治和政党 问题、社会问题(如社会转型、社会改革、社会稳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农民问题、青 年问题、妇女问题)、文化冲突、宗教问题。在以上四个方面中,第四个方面的内容极其广 泛,没有特别集中的主题,说明我国的研究较为分散,也欠深入。

国际热点问题类的关键词的平均标引为32.58次。在本文所有关键词的11个分类中,该类关 键词的数量和标引总数都不高,但年平均增长率最高,为68.05%,说明我国国际政治研究 者 具有敏锐性,能够及时地对国际重大事件及其变化做出反应,抓住最重要的国际热点问题, 并进行相应的研究。这方面的研究有两个特点:一是在时间上对正在发生的重大事件做出反 应,如1999年科索沃危机和战争、2001年“9•11”事件、2003年伊拉克战争和新近爆发的 朝鲜核危机;二是在地理分布上围绕那些同我国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密切相联的事态,如恐 怖主义和国际反恐斗争、朝鲜核危机与半岛局势、伊拉克问题等。在具体的研究议题上,一 是恐怖主义和国际反恐(如“‘9•11’事件”、“恐怖主义”、“伊拉克战争”、“ 伊拉 克”)是当前研究的重中之重,相关关键词的标引次数远远超过其他方面;二是中东问题( 包括“阿以冲突”、“巴以冲突”、“中东和谈”等)引起学者们的持续关注;三是“科索 沃”、“科索沃战争”、“科索沃问题”、“新干涉主义”等随着相关热点问题的消失而趋 于衰退;四是未能引起充分注意或未深入研究的问题,如伊朗核问题(2005年后随着伊朗核 问题的发展而有所变化)以及非洲、拉美和东南亚其他热点问题,未能引起我国学者的高度 关注和研究。

第二个方向分为大国关系、中国外交、战略与国际安全三个类型。

大国关系类是中国国际政治研究的重中之重,其关键词的平均标引为44.34次。标引次数最 多的是中美关系、中日关系、中俄关系,分别为297次(如果将“美中关系”统计进去则是3 07次)、183次、67次(如果将“中苏关系”33次和“中苏论战”15次统计进去则为115次) ,年度标引次数一般呈增长趋势,并未来出现巨大的波浪型变化,这表明“中美关系”、“ 中日关系”、“中俄关系”始终是学者们关注和研究的重点。然而,学者对这三对双边关系 的研究是不平衡的,“中美关系”的标引次数分别是“中日关系”和“中俄关系”的1.6倍 和4.4倍,表明中美关系不仅是中国外交中的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也是学者最为关注的研究 领域。第二类是逐渐升温的双边关系以及逐渐升温的研究,包括中印关系、美印关系、中欧 关系,如中印关系2001―2005年间的标引次数分别是3次、3次、7次、6次和8次,基本呈现 逐年增长趋势。第三类是呈现出波浪型变化的双边关系,如美欧关系(欧美关系)、美俄关 系(俄美关系),表明它们易于受国际形势或重大国际事件的影响,如“美欧关系”的标引 高峰出现在2003年,这部分是因为伊拉克战争爆发前后美欧分歧所引起的;“美俄关系”以 及“俄美关系”的标引高峰分别出现在2000年和2003年,分别是8次和11次,其原因是两国 总统选举、《反导条约》的存废以及伊拉克战争爆发引起两国关系的波动。第四是略呈下降 趋势的双边关系,如美日关系(日美关系)、俄日关系(日俄关系),学者对其关注的下降 ,说明它们可能成为衰退中的双边关系,其对国际政治的影响可能逐渐趋弱。

关于中国外交类的关键词,其平均标引为35.38次。在这个类别中,一些“重要”而又“特 殊”的关键词说明了相关研究的特点和趋势。其一,“中国崛起”、“和平崛起”、“中国 和平崛起”3个关键词的标引共73次。其中,“和平崛起”在2004年达到28次的标引高峰, “中国崛起”和“中国和平崛起”在2005年分别达到16次和8次的标引高峰,表明中国的崛 起已成为学者们的研究重点和热点,随着中国迅速发展的持续、国际影响和作用逐渐增强, 这个趋势还会进一步发展。“中国”也是如此,其标引次数为37次,2002―2005年分 别是5次、5次、10次和13次,年平均增长率约77%。其二,一些关键词的标引频率,是与中 国外交政策的当前趋势相联系的,“”、“对台政策”、“历史问题”、“和平共 处五项原则”的标引高峰分别是2000年25次、2004年6次、2003年10次,2004年9次,其对应 的重大事件是2000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2004年中国中央政府调整对台政策、2003年中日 政治关系因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参拜靖国神社以及日本国内右翼势力掀起新的否认侵略历史 的浪潮、2004年中国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50周年,因而引起学者的关注和宣示。

战略与国际安全类关键词共62个,在标引10次以上的关键词总数中占10.44%,标引总数1 343次,为同类关键词标引总数的7.6%,平均标引21.66次,年平均增长率为22.05 %,仅次 于“ 全球化和世界经济”类,说明该方面的研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或前景。首先是关于国际安全 的一般研究,如“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两个关键词,其标引总次数分别为100次和64 次,标引高峰分别是2001年22次和1999年15次,其变化均呈现波浪型趋势,表明学者们的研 究受到国际局势或重大国际事件的较大影响。其次是关于美国战略研究的关键词,按标引总 次数排列,依次为“美国全球战略”、“美国安全战略”、“美国对外战略”、“美国战略 ”、“美国中东战略”、“美国对华战略”、“美国军事战略”,平均标引11.7次,且其 标 引高峰均出现在2003―2005年,这说明,一方面中国学者对美国战略的关注和研究,远远超 过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所有大国,另一方面他们还在加大加深对美国战略的研究。与此相 关 ,关于北约和美日同盟(日美同盟)方面的研究,“北约”、“北约东扩”、“北约新战略 ”、“美日同盟”、“日美同盟”等5个关键词的标引总次数达130次,平均标引26次,超过 美国战略方面,说明我国学者关于美国战略研究的一个重点,是其联盟战略的现状及其未来 趋势。第三,非传统安全和国际安全合作研究成为中国学者关注的另一个重点,“非传统安 全”、“新安全观”、“合作安全”、“危机管理”、“安全政策”、“集体安全”、“安 全共同体”、“维和行动”等8个关键词的标引总次数达183次,平均标引约23次,而且各单 个关键词的标引高峰均出现在2004年或2005年,呈现出与美国战略研究相同的趋势。第四, 在传统安全研究领域和非传统安全研究领域,均呈现出衰退或研究不足的趋势。前者如核武 器、军备竞赛、军备控制,呈负增长率;后者如国际干预、军事合作等,平均标引仅为10次 ,而且是近几年才开始出现,说明了学者们的兴趣不高和研究缺乏。

第三个方向包括国际关系理论、国际机制和人物研究三个类别。

国际关系理论类的关键词数量不大,但其标引总数的百分比为4.39%,平均标引约41次,仅 次于“大国关系”类关键词的平均标引;它们的年平均增长率也很高,在所有11类关键词中 位列第二,仅次于“国际热点问题”。显然,中国国际政治学者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关注不断 升温,研究日益广泛而深入,成果逐渐增多。这里大致表现出三个特点:其一,国际关系理 论研究不断升温,“国际关系理论”、“国际政治理论”、“外交思想”等3个关键词的标 引总次数为202次,平均超过67次,前两个关键词的标引高峰均出现在2005年,说明其引起 关注的趋势还在发展。其次,关于各个理论流派的研究较为全面,涉及所有主要的理论流派 ,按标引次数分别为“马克思主义”、“现实主义”、“建构主义”、“女性主义”、“英 国学派”、“进攻性现实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和“理想主义”,其中,“建构主义 ”和“英国学派”的研究不断升温,其标引次数分别在2004年和2005年达到26次和13次,且 年平均增长率较高,表明它们得到中国学者关注、研究和应用的程度。[4]其三, 国际关系 学科建设和方法论研究并未引起高度关注,“国际关系学”、“国际政治学”、“学科建设 ”、“外交学”等4个关键词的标引总数为68次,平均标引17次,而且,其年平均增长率为 负数;“方法论”的标引次数仅为18次,除2004年标引高峰11次以外,其他各年均为1次或3 次,有的年份甚至没有标引。但值得庆幸的是,作为衡量国际政治学科发展的标准之一的图 书评论(书评),却呈逐年增长之势,两个相关的关键词的标引总次数为125次,平均标引6 2.5次,年增长率也较高,其发展趋势与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前景完全一致。

在国际制度研究领域,其关键词的数量与“国际热点问题”类相同,但标引总数却比之减少 约0.6%,平均标引29.5次,但它们的年平均增长率在所有11类关键词中位列第三,仅次于 “ 国际热点问题”和“国际关系理论”两个类别。这表明,中国学者对国际制度的兴趣不断加 大,研究成果也逐渐增多。从关键词的分布看,中国学者的研究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关于 当前国际体系和未来国际秩序的研究,其相应的概念包括“国际秩序”、“国际新秩序”、 “世界秩序”、“国际格局”、“国际体系”、“世界体系”、“国际社会”等;二是国际 组织研究,涉及对“联合国”及“安理会”、“国际组织”(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非政府组织”(如“跨国公司”、“国际共运”、“工会运动”)等 方面;三是国际制度理论研究,包括“国际制度”、“国际机制”(“国际体制”、“国际 规范”、“国际规则”的标引次数不到10次而不在此列),两个关键词的平均标引次数为38 次,且其标引基本上呈逐年增长之势,表明它们受到的关注不断增加。

关于人物研究,在标引10次以上的关键词中,其数量最少,只有15个,标引次数也最低,只 有388次,平均标引26.36次,远远比不上某对大国关系或某个国家的关键词的标引。这里 涉 及的人物研究,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外国领导人,包括逝世的和健在的,这类人物数 量最多,如俄罗斯(苏联)领导人列宁、斯大林、赫鲁晓夫、叶利钦、普京,美国领导人 肯尼迪、尼克松、克林顿、布什,英国领导人布莱尔,其中,普京受到中国学者们的青睐, 标引次数达到87次;二是外国思想家,被标引10次以上的,只有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标引 12次;三是中国领导人,包括、、邓小平、,其中,的标引次数 最多。但必须指出的是,人物研究是一个衰退中的领域,其年平均增长率为负数,其标引次 数特别是标引高峰,大都是因为纪念活动或纪念事件而拉动起来的。

第四个方向是地区国别研究。

中国的地区研究不发达且不平衡。在标引次数为10次以上的关键词中,地区研究的数量为46 个,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类并列第四,平均标引次数23.71次,但其标引总次数和年增 长率均不及“全球化和世界经济”,特别是年平均增长率仅18.84%,在11类关键词中位居 第 八。在地区分布上,研究热点和重点依次为欧洲、东亚、中亚和中东,非洲和拉美研究严重 不足。欧洲研究主要包括7个关键词,标引总次数357次,平均标引次数51次;东亚研究11个 关键词,标引总次数245次,平均标引22.2次,其中,东南亚研究4个关键词标引总次数101 次,平均标引25.25次,东北亚研究2个关键词标引总次数27次,平均标引13.5次;中亚研 究 5个关键词标引总次数89次,平均标引约18次;中东研究6个关键词标引总次数81次,平均标 引13.5次。非洲和拉美研究的关键词数量之少和标引次数之低,无法与上述四个地区相比 。 这至少可以说明:一是中国国际政治学者比较重视欧洲经验及其含义,希望以此昭示中国的 建设和东亚一体化进程;二是中东和中亚成为研究重点,大致与该两个地区本身的重要性以 及局势动荡有关;三是我们并未认识到非洲和拉美的重要性,只是给予很少的关注和研究, 另一个可能性是,我们的学者意识到这两个地区的重要性,但缺少人才、资料、语言等研究 主体和手段,故研究成果不多。

国别研究的情况类似于地区研究,即不发达且不平衡。该类关键词的数量仅次于“国际政治 问题”类,为93个,但其标引仅为所有关键词标引总数的13.93%,平均标引26.45次,低 于 “国际政治问题”类的29.8次。其年平均增长率仅为7.38%,在11类关键词中倒数第二, 仅 高出人物研究,反映了我国国际政治学者对国别研究的不高的兴趣。在地区分布上,大国受 到普遍的关注,美国、俄罗斯、日本、印度4个大国,其相应的关键词数量、标引总数以 及平均标引,分别是美国31个、1118次、36次,俄罗斯12个、360次、30次,日本9 个、245 次、27次,印度2个、27次、13.5次。可见,美国是学者们关注的焦点,关于美国的关键词 是国别研究类所有关键词的1/3,远远超过俄罗斯、日本和印度。从关于大国的关键词 的性质出发,我们还可以看出,除美国以外,中国学者对其他大国的研究有着较大的缺陷, 即对相关大国的内政研究严重不足,如关于日本右翼势力和日本军国主义的研究,大都是对 日本政治和社会发展以及外交政策动态的被动反应,缺乏主动的、系统的、深入的研究;再 如印度,作为中国的重要邻邦,作为在规模上仅次中国的发展中国家,这个正试图跳出地区 樊篱的南亚大国,远没有得到中国学者应有的关注和研究。值得指出的是,在俄罗斯研究中 ,苏联模式、苏联体制以及相关议题,一直是我国学者关注的领域。其次,对大国以外的其 他国家,特别是英美以外的西方发达国家和重要的中等国家,相关研究可以分为四种情况: 一是对法国、德国、加拿大三个西方发达国家的研究较为欠缺,在标引10次以上的国家关键 词中,这4个国家远远落后于同一个层次的英国,其他国家如奥地利、意大利、澳大利亚、 瑞典等,根本没有进入关键词的前594名;二是出现频率较多但我国相关研究有欠深入或不 太充分的国家,如伊拉克、伊朗、南联盟,它们出现的频率较多,是与相关年份的热点问题 联系在一起的,但这并不说明我们对这些国家的研究比较先进;三是中国周边较有影响或与 中国联系较为密切的国家,包括印尼、越南、缅甸、新加坡、以色列等,其中印尼方面的关 键词标引43次,远远超过其他中等国家;四是南非、墨西哥、土耳其、乌克兰,其标引均为 10次或稍多,说明我国对其研究颇为不足,这与它们在国际以及地区事务中的所处的地位或 发挥的作用是不对称的。另外,对中国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些中小国家,如蒙古、哈萨克斯坦 克、泰国,相应关键词的标引不到10次,说明我国学者的研究严重不足,应当予以重视。

中国国际政治研究的发展趋势

相对于英美发展国家,中国国际政治研究还是比较落后的,著名学者王逸舟先生新近总结了 10个方面的问题,十分中肯地指明了我国国际政治研究的努力方向。[5]本文所分 析的标引 10次以上的关键词及其所表现的现状和特点,也反映了这些问题。所以,中国国际政治研究 具有宽广的发展空间和前景。为进一步说明问题,本文作者抽检了1998―2005年CSSCI国际 政治论文标引10次以下的部分关键词,试图指出中国国际政治研究的可能的发展方向或趋 势。

理论研究方面,目前的研究现状是,在理论和问题之间,问题研究多,理论构建少,因而理 论研究是今后的重要研究领域或发展方向。目前,我国关于国际政治理论的研究,仍处于介 绍梳理多、批判借鉴少的局面。在新时期,我国国际政治研究界几乎没有提出新理论、新范 式、新方法,有人提出了一些新概念,但没有人进一步加以系统阐述,因而没有得到认同。 再如“中国学派”、“中国特色”或“中国化”, 我国学者进行了一些探索。经过对标引1 0次以下的国际政治关键词的检索,“中国特色”2002年标引4次,2004年和2005年分别标引 1次和2次;“外交学中国化”2002年和2005年各标引1次;“中国化”2001年和2004年各标 引1次。这方面的研究不足,预示了理论领域的可能发展方向。又如“国际关系方法论”、 “国际关系局部理论”、“国际关系理论学”、“国际关系思想”、“国际关系思想史”、 “国际关系学科史”各标引1次,而且都是2000年以后第一次标引,既说明了学科史、思想 史和方法论研究方面的欠缺,又预示了可能的研究前景。

在问题研究方面,我国学者已经具有敏锐的问题意识,并且提出了一些问题,但还没有形成 较明确而又系统的理论、范式、方法,因此相关的研究会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传统分析 、传统视角、传统方法仍居于主流,这尤其表现在“国际政治问题”、“国际热点问题”、 “地区研究”和“国别研究”几个方面,比如“国际热点问题”研究仍以历史追溯――现状 叙述――前景展望的“三段论”为主,“国别研究”仍以对主要大国的外交和战略的一般分 析为 主,大都缺乏宏观视角、历史深度、战略高度和理论框架。

这里仅提出两个可能值得我国学者高度关注的问题领域。一是那些具有理论深度和重要意义 的问题,目前的研究成果尚为数不多,一些涉足者满足于泛泛而论,一些人则避重就轻,更 有甚者视而不见,如国际正义、国际伦理、族际研究等问题。经过对标引10次以下的国际政 治关键词的检索,“国际正义”标引4次,排名第1408位,1999年第一次标引,在此后6 年中 ,只出现过3次,平均每年0.5次;“国际伦理”标引3次,排名第1934位,2002年第一 次标 引,2004年和2005年各标引一次,表明我国的研究极少;族际研究的相应关键词包括“民族 冲突”、“阿以民族冲突”、“北爱民族冲突”、“族际冲突”、“族际政治”、“民族平 等”、“族裔问题”,标引分别为22次、1 次、1次、4次、4次、5次,标引总次数37次,甚 至不及某一个外国领导人的标引次数。在英美国际政治研究界,以上三个问题的研究已相当 成熟,其理论、方法及案例方面的成果非常充分,完全可能成为我国相关研究的基础。二是 具有应用价值和实践意义的战略研究或安全研究,我国目前的研究大都仍以“纸上谈兵”为 主,相关的政策或对策研究缺少可操作性,如危机处理、威慑、谈判战略、冲突解决等研究 领域。经过对本文数据库的检索,“危机处理”及其相关的关键词的标引共13次,其中,“ 危机处理”4次,“危机处理机制”、“危机防范意识”、“危机管理机制”、“危机管理 体制”、“危机管理战略”、“危机决策”、“危机理论”、“危机应对机制”、“危机预 期”各1次;“威慑”及相关的关键词的标引共18次,其中“核威慑”9次、“军事威慑”2 次、“霸权威慑”1次、“遏制威慑”1次、“核威慑政策”1次、“南亚核威慑”1次、“威 慑理论”1次、“威慑战略”1次、“威力威慑”1次,其中,“遏制威慑”和“霸权威慑” 是我国学者分别在2002年和2004年提出的新概念,但并未出现进一步的系统论述,也无人提 出具体的行动路径(如博弈论的行动模式或赫尔曼•卡恩的冲突升级阶梯);“谈判战略” 标引1次,其他相关的关键词均为案例研究,几乎没有任何理论或模式探讨;“冲突解决”2 003年标引1次,“冲突分析”、“冲突治理”也各标引1次,其他关键词亦均为案例研究或 一般性说明,如“国际战略冲突”、“局部冲突”、“军事冲突全球化”、“跨国冲突”、 “国际战争冲突”、“国际武装冲突”。如同前一个问题领域,危机处理、威慑、谈判战略 、冲突解决也是国外较为成熟的研究领域,我们不仅可以在理论、范式和方法上借鉴其丰富 的成果,而且可以在应用和实践层面采用“拿来主义”,提出适切于解决我国战略和安全问 题的“实战”方案。

注释:

[1]王逸舟主编.中国国际关系研究(1995―2005).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门洪华.关于中国国际关系研究现状的评估报告.欧洲,2002(3);何忠义 .从国 际关系期刊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基于近年来《世界经济与政治》杂志的分析.世界 经 济与政治.2004(11);薛力.中国的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研究――成就与不足(1998―2004 ); 秦亚青主编.文化与国际社会――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16 6.200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例11

中图分类号:D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4812(2009)01-0016-23

国家形象战略是国家为了实现国家利益而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文化、传播等手段来调动、挖掘、协调、整合各种战略资源来追求和塑造国家理想形象的科学与艺术。国家形象战略的核心是国家形象。国家形象属于国家软权力的范畴,是国家的文化表现形态,代表着国家的价值理念和价值诉求。在国际政治和外交领域,国家形象既是各国政府所追逐的战略目标,也是其谋求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近代国际关系的历史表明,历史上任何一个大国的盛衰都和其在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形象密切相关。而现代民族国家也已将在国际社会建设、塑造和推销自身的国家形象作为实现国家利益的一项战略选择。”[1]

进入新世纪,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各国相互依存的加强,国家形象战略对国家利益实现的重要性显得越来越突出。“国家之间的博弈不仅仅是经济、军事、政治力量的较量,国家形象也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变量,它关系到一个国家能否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政治、经济利益,实现自己的短期和长期目标,影响到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地位、经济参与程度以及凭借自身实力在国际舞台上纵横捭阖的能力。” [2]国家形象战略不只是对国家政治、经济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对国家文化利益和安全利益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因为国家形象的树立对于社会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意识形态的维护、民族文化的保护、文化产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全球化时代,国家形象战略对于国家安全利益、包括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维护也有着特殊意义。良好的国家形象在特定条件下既能胜于军事和国防手段来维护传统安全,也有利于加强国际合作来维护本国的非传统安全。国家形象战略实施与国家利益实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国家形象战略实施首先是要对战略资源有整体把握;其次要有国家身份的明确定位;再次是确定符合本国实际的战略目标――国家利益;最后是综合运用各种有效手段,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战略实施,最终达到实现国家利益的目的。

当今,世界各国都从长远发展角度出发,根据国内外局势来规划和制定国家形象战略,竞相以开放姿态参与全球化进程,并借助于各种形式、各种途径的国家形象传播,积极进行国际对话,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力求把握机遇,规避风险,寻求利益,谋求发展。那么,国家形象战略对国家利益的实现到底是如何作用的?国家如何制定正确的国家形象战略以最大限度地谋取国家利益?这是本文重点讨论的问题。

本文采纳学术界对国家利益划分常用的方法,分别探讨国家形象战略与国家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和安全利益的关系。

一、国家形象战略与国家政治利益

国家的政治利益是国家形象战略的政治目标,国家形象所具有的政治功能是实现国家形象战略政治目标的基础。国家形象的政治功能主要表现在良好的国家形象可以产生巨大的政治影响力和吸引力,糟糕的国家形象会遭到世界人民的抵触和反对,以至于失去政治独立甚至丧失国家。因此,实施国家形象战略、树立良好的国家形象可以有效实现国家的政治利益。

(一)国家形象战略是维护和巩固国家在国际社会中政治合法性的有效手段

政治合法性早已成为现代政治分析的关键术语。起初诸多关于合法性的讨论是就国家内部而言的,而今,从国际关系的角度探讨国家政治合法性的研究越来越多,合法性理论正日益成为国际政治学分析的重要工具。“在国际社会中,由于国家是国际关系中的主要行为体,政治权力的体现者也主要是国际社会中的国家。所以,政治合法性问题反映的是国际社会对一定国家政治权力认同的情况。国际关系中的政治合法性就是指一定的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政治权力根据国际社会中一定的标准而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3]

在全球化时代的国际政治中,为了获得政治权力“对外使用实力、不断地影响他国的行为”的方式已经变得复杂化,不再是单纯停留在追求军事、经济等硬权力上,而是日益增加了对软权力的推崇和重视。作为一种软权力,国家形象已成为国家拓展政治权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其特点就是排斥暴力,强调非强制性;提倡合作,注重吸引力。而国家形象战略就是在国际竞争中通过国家形象的博弈来提高非强制性的吸引力以维护和拓展国家的政治利益。换言之,国家形象战略所追求的是合法的政治权力。

国际政治中的合法性,是以同意或不反对为特征的,这与国家形象战略所强调的非强制性和吸引力是一致的。有的学者认为在国际社会中国家提高和获取合法性的途径主要有三种:第一,国家的意识形态在国际社会中进行政治社会化;第二,国家的权力运作适应国际社会中的规则和程序;第三,国家应使自己的政治产品满足国际社会的要求,即增强自己的有效性。[4] 这三种途径与国家形象战略具有一致性。

这是因为:其一,形象好的国家,容易在国际社会中推行本国的意识形态并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反之,该国的意识形态会遭到国际社会的抵触或反对,从而导致合法性危机。另外,国家形象战略的任务之一就是不断调整、宣传和美化自己的意识形态以实现其政治目的。

其二,国家形象战略的另一政治手段是在国际机制与规范的博弈中树立良好形象来获取政治利益。原则、规则和程序是国际制度的体现和核心,体现了有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国家在多边外交中只有遵循这些规则和程序,才能树立良好形象,从而获得政治合法性。其三,责任外交也是国家形象战略的重要内容,这与政治合法性所要求的“政治产品满足国际社会的要求”有很强的一致性。各国都早已意识到了树立负责任国家形象的政治意义,既维护本国利益,又注重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如果一个国家在环境保护、防止核扩散、打击恐怖主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说明该国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产品能够满足多数国家的需求,就能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

(二)国家形象战略是国家赢得国际威望的重要手段

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合法性,是国家政治利益的基础,而国际威望与国际地位的提高是一国国家政治利益的拓展,国家形象战略的政治目标除了维护和巩固国家的政治合法性以外,最重要的目标就是树立良好的国家形象,赢得国际威望和国际尊重,提高国际地位。

美国学者傅立民认为,“国际威望(International Prestige)是指一个国家通过把国内的道德、知识、科学、艺术、经济或军事等成果向他国投射(project)而获得一种理想的国际形象(foreign image,国家的对外形象)”[5] 。

国际威望是国家政治利益的重要内容,而国际威望的树立和国家形象战略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例如,美国就是由于发动伊拉克战争而使自己的形象大打折扣,从而导致了国际威望的降低。原因何在?问题不在于它的传播能力和综合实力。根本问题是出在其国家意图和国家行为上。美国对伊战争虽然展示了其军事实力和经济实力等硬权力的强大,但作为软权力的国家形象却一再下滑。美国这种国家形象软实力的“内伤”短期内虽然不会撼动美国霸权,却是对其世界领导地位长期、无形地侵蚀,大大降低了它的国际威望。

由此可见,国家形象与国际威望有着直接的联系,如果在国际政治交往中发生有损于国家形象的行为,必然会影响到该国的国际威望,动摇其原有的国际地位。所以,国际体系中的国家,都把国家形象战略作为国家大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运筹,有目的、有计划地采取合适手段来构建良好的国家形象,以增强政治权力,赢得国际威望,提升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

二、国家形象战略与国家经济利益

经济利益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国家的经济利益,是国家利益的基本内容,也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方面。经济利益的范围很广,但主要包括内外两个方面:对内,维护独立自主发展民族经济的,维护本国领土和领海的资源和能源,保障国内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实现国富民强;在对外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相应地位,保障对外贸易、投资、货币金融关系的稳定发展。”[6]

在全球化时代,国家形象战略与国家经济利益有着更为紧密的关系。良好的国家形象会增强其对国际经济组织的影响力和世界其他国家的吸引力,从而提升自己的国际经济地位。国家形象战略是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来实现国家经济利益的。

(一)国家形象战略通过树立国家品牌形象来提高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国家品牌形象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国家品牌形象指的是一个国家良好的整体形象,树立国家品牌形象,就是把国家当作产品的品牌来塑造和宣传,它与总体国家形象战略内容是重合的;狭义的国家品牌形象是与国家的知名企业和产品密切相关的。因此,可以把国际公众对某个国家的产品形成的总体印象称为国家品牌形象。

一个国家产品的品牌和国家形象是紧密相连的,换言之,一个国家产品的品牌就代表着该国的国家品牌形象。所以一个国家一旦某一产品在世界上树立了良好的品牌,自然会带动国际消费者对这个国家其他产品的接受和认可,从而促进该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但是,即使后来有了高质量的产品和高水平的服务质量,如果以前国家品牌形象不理想或很糟糕,产品的出口会受到限制和影响,必然会使该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即产品的好坏和服务质量是国家品牌形象树立的前提和基础;反过来,国家品牌形象的好坏也影响着该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认可和销售,从而对一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有着正面和负面的影响。

历史和现实证明,国家品牌形象的好坏决定着一国企业在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中的成败。所以各国政府和企业不惜成本纷纷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来宣传和打造国家品牌形象,目的是以此来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国家品牌”作为一种公共外交战略,西方国家二、三十年前就使用过。英国品牌专家西蒙•安霍尔特被公认为是推广“国家品牌”的先驱。他把早年为可口可乐和雀巢公司开展全球商业宣传工作的经验运用到一些国家客户身上,帮助其树立“国家品牌”。[7]

如今国家品牌形象的意义显得格外突出。美国一家民调公司的调查表明,在全球各大国的国家形象中,品牌所占比重在不断加重,其中以日本、德国和美国领先,分别为38.5%、36%和34.3%。[8] 所以,要想从根本上改变一个国家的产品在另外一个国家的市场地位,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从改变这个国家的国家品牌形象在国际民众心中的印象开始。

(二)国家形象战略有助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国际投资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国际投资迅猛发展,跨国公司虽依然依托于母国,但他们却日益在全球范围内安排生产、采购与销售。对一个国家来说,吸引外资或对外投资能促进其改善经济结构,提高国际经济竞争力。从世界经济发展趋势来看,国际投资不仅是国际经济力量对比关系变动的助推器,也是国际经济力量新重心出现的催化剂。

国家形象战略可以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国际投资。投资环境,又称投资气候。一般认为,投资环境是指某一特定经济地域为投资这种经济活动所提供的一系列要素和生产条件及其相互作用的统一体,包括硬环境和软环境两个方面。它具有整体性、开放性、动态性、区域性和层次性等特点。好的投资环境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对外可以增强影响力、吸引力和竞争力,对内可以凝聚人心、鼓舞斗志、激发创业热情。投资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着投资者的信心度;关系着投资是否安全、能否有效运行;关系着资本职能能否充分发挥,资本能否最大限度地增值。因此,投资环境的建设和改善,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前来创业,从而推动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9]

国家形象不仅会影响引进外资的数量,也会影响到外商投资的质量。改善国家形象(尤其是与腐败相关的形象)有利于提高外国直接投资的回报率,投资质量也会同步得到提高。最优质的投资通常更愿意投向那些商业环境口碑好的国家,这些国家的商业环境廉洁、可靠,商业氛围通过法律法规得以规范,而不是依靠严重腐败的人际关系网络。[10]

国家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投资环境的优劣。从物质层面来看,一个自然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资源丰富的国家肯定在吸引外资方面占有很大优势。从制度层面来看,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优越,民主法制健全,机构精干,富有效率,社会稳定,这样的国家形象,就有利于打消投资者的疑虑和戒备,必然会带来投资数量和质量的增加。从文化层面来看,如果一国国民普遍受教育水平很高,国民素质得到提升,也就代表了该国高度文明的国家形象,这种形象必定会提升投资者的信心,因为该国能够提供高素质的劳动力资源。目前,一个国家的人力资源状况已经成为投资环境优劣的重要方面。良好的国家形象必定会降低投资风险,增强国际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国家经济运行的良性循环,拓展国家经济活动空间。反过来,通过投资者的成功和亲身体验也必然会促进国际社会对该国国家形象的正向认同,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三、国家形象战略与国家文化利益

国家文化利益的核心是文化、文化权力或文化软权力。美国学者约瑟夫•奈的软权力理论视文化为推行国家战略的重要渠道和特殊领域,把思想文化渗透作为一个国家重要的精神力量加以利用,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文化是国家形象战略的目标,也是国家形象战略的手段。因为,国家形象本身就是一种文化,是一国向国际社会自我价值的展示。国家形象往往是通过文化交流和传播的途径塑造和形成的。在全球化时代,世界各国为了避免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都积极实施文化战略来树立国家文化形象以维护和拓展本国的文化利益。

(一)通过塑造国家文化形象以提高国家文化的吸引力

文化作为民族国家的精神体现,直接向世界展示自身形象和释放影响力。一个国家如有强大的文化吸引力,能有助于该国在世界舞台上纵横驰骋。

通过文化手段塑造良好的国家文化形象来提高文化吸引力,是国家形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手段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是加强本国文化建设,通过制定和实施文化政策来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强政府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提高民族凝聚力等。对外是加强文化输出,扩大文化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它通过三种途径来展示和塑造本国文化形象。第一,政府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政府间签订各项国际文化交流项目、洽谈文化业务、召集和参与各项国际文化会议等;第二,一国政府面向国际公众展开的文化活动。这个途径主要是借助国际传播手段来完成的,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电影、书报、音像等传播手段来培植或影响国际舆论以达到树立良好国家文化形象的目的;第三、民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主要指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以及民众自发组织的文化活动,如学术团体或协会组织的国际会议、比赛、展览,高等学校间组织的学术交流、交换留学生、民众自发组织的国际旅游等等,都属于这一途径。通过本途径塑造国家文化形象的前提是要提高国民的文化道德素质。

(二)通过塑造国家的文化形象来提高国家文化的“免疫力”

一个国家文化的吸引力和“免疫力”都是国家文化利益的重要内容。在全球化时代,文化作为外交手段和工具的作用日益突显,文化的软实力作用是其他力量难以比拟和取代的。从文化手段在外交中运用所产生的效果来看,它既可正向促使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发展,也可反向行使破坏国家间合作和信任;既可用于国内获得民众对国家外交政策的支持,也可用于国外腐蚀他国民众的思想。由于文化在数量上的强势与弱势,在交流中的主动与被动,在文化传播技术上的先进与落后等方面的差异,会导致文化交流事实上的不平等,一些国家在对外行为中将借助文化优势而对一些文化弱势的国家进行文化入侵和文化殖民,以使之成为颠覆、侵略、奴役他国的工具。[11]

在文化全球化的今天,一方面,弱势文化国家竭尽全力保护本土文化,积极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另一方面,强势文化国家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试图同化弱势文化。目前这场没有硝烟的文化战争不仅发生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就是在发达国家之间或发展中国家之间也已司空见惯。维护国家的文化安全,就是要避免本国文化被外来文化同化和侵蚀,保证本国拥有独立完整的文化。文化是一国的根本,是文化安全的核心,它的强弱关系到一国意识形态、民族凝聚力、精神动力的存亡。所以,在国际竞争中,如果没有足够的“文化免疫力”,必定会招致被侵害和腐蚀的恶果。如何在国际文化交流与竞争中发挥优势,立于不败之地,使本国的文化得到很好的维护,是各个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对外战略面临的重大课题。

国家文化形象作为一个国家的对外文化展示,其本身就蕴涵着国家的文化实力及“文化免疫力”,形象好的国家必定有着很强的文化实力背景,形象差的国家一般文化实力较弱或者在文化建设方面存在不尽人意之处。可想而知,一个士气涣散缺乏凝聚力的民族、一个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滞后的民族、一个文化产品匮乏和文化产业落后的民族不可能带来良好的国家文化形象。另外,如果一个国家有好的文化形象,那么该国的文化自然会得到国际社会的接受和认同,被异化和侵蚀的可能性就小,就意味着“文化免疫力”存在。反之,糟糕的国家文化形象必然会给其国家文化带来负面效应,不仅遭到国际社会的拒绝和抵制,而且易被外来文化入侵和同化。

四、国家形象战略与国家安全利益

安全利益是国家的根本利益,国家如果没有安全保障,其它利益也就无从谈起。在全球化时代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缠绕的背景下,各类国家的安全观念、安全政策以及国际安全体系经历了缓慢却又极其深刻地嬗变。从各国目前奉行的安全观来看,“新安全观”或“新国家安全观”主要涵盖“人类安全”、“综合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可持续安全”等内容。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传统安全威胁日益下降,非传统安全形势日益严峻。[12] 目前学者们普遍认为,国家形象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安全利益的重要因素。美国学者雷默认为,“良好的国家形象可以将巨大摩擦产生的成本降低到很小,而负面的国家形象则能使小冲突的成本放大好几倍”[13] 。 总之,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安全问题的非传统化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在这种背景下强化并正确实施国家形象战略显得更有现实意义。

(一)国家形象战略有助于构筑国家间安全互信机制缓解安全困境

国家形象与国家安全利益密切相关,在某种条件下国家形象可成为国际冲突与合作的根源。“国际上的冲突,背后都有一个世界形象的冲突,而大致相近的世界形象则成为沟通合作的基础。”[14] 为什么相近的国家形象有助于合作,反之会引发冲突?究其原因就是国家形象对国家间的互信机制有重要影响,它既可能带来友善、亲和、友谊等积极影响促进构筑国家间互信,也可能引发敌意、排斥、竞争等消极影响产生安全困境。

安全困境是产生军备竞赛引发国际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安全困境的产生,同国际政治的无政府状态密不可分。在无政府状态下,一个国家追求安全的独立行为可能导致其他的国家更不安全。如果一个国家增强其实力以确保自身的安全不受另外一国的侵害,那么第二个国家在看见第一个国家变得更加强大后,可能也会增强自己的实力,以防备第一个国家。这样一来,每一方增强自己的实力和确保自身安全的独立行为,都会使得双方更不安全。 [15]

在全球化时代的国际政治中,安全困境不仅没有消失,相反其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变得更加复杂化了,如何避免和消除安全困境仍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安全困境是博弈论中囚徒困境的一种形式,从对囚徒困境的分析中可知,安全困境并不决定战争是不可避免的。也就是说,人有选择的余地,人的抉择有时能够避免出现最坏的结果。经过多次博弈,合作还是可以出现的。如果双方相互信任并进行合作,那么可以采取“次优的战略”从而获得“次优结果”的利益。[16]

如何使第二个国家相信第一个国家,正是国家形象战略的目标与任务。这里存在一个国家形象与国家意图的问题。国际交往中的真理之一是,当你想知道其他国家会采取何种行动时,揣摩对方的利益和真实意图是至关重要的。负面的国家形象不仅难以让其他国家相信你的意图,反而会进一步加深它们对你的误解,原本值得赞赏的国家利益也会因为可怕的偏见而变得阴暗。[17]

由此可见,国家形象战略与国家安全状况息息相关。一个国家判断自己是否安全,一方面是根据本国现有的实力或权力,也就是说本国在国际格局中处于何种地位;另一方面,是对其他国家的判定,认为某国的权力变化趋势是上升还是下降,此国的权力上升是否会对本国构成威胁。这里存在一个关于国家意图判断的问题,“国家的意图就是指一个国家真实的长远战略目标及其实现途径”[18] 。 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安全的标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他国家的意图,如果他国的意图是善意的,本国就处在安全状态。如果他国的意图是邪恶的,本国就会面临威胁。那么,如何判断他国的国家意图?理想的答案之一就是国家形象,因为,从国家形象自然而然就能推断出国家意图。由以上推论可以确信,国家形象战略对增进互信和消除安全困境有着重要意义。

(二)国家形象战略与国家非传统安全的维护相辅相成

国家安全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一是经典现实主义安全理论阶段,二是新现实主义安全理论阶段,三是后现实主义国家安全理论阶段。学者们称后现实主义国家安全理论为非传统国家安全理论。[19]

目前,学术界对非传统安全概念的界定还存有争议。较普遍的看法认为,“非传统安全是与传统安全相对应的一个领域,是除军事、政治和外交冲突以外的其他对国家和人类整体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的因素,比如生化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国际有组织犯罪、走私和买卖、计算机‘黑客’袭击、形形的海上危机事态(油轮泄露和海盗行为等等)、艾滋病和‘非典’等严重传染病的阴影,等等”[20] 。

非传统安全理论体现了人类在新的国际形势下对国家安全问题的全新认识,与传统的安全理论相比,其无疑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第一,安全主体多元化;第二,国家安全的基本内涵丰富化;第三,国家安全的威胁多样化;第四,维护国家安全的手段复合化;第五,安全的整体性(或不可分割性)突出化。

之所以说国家形象战略与非传统安全的维护相辅相成,是因为,首先,国家形象本身就属于非传统安全的范畴,国家形象是国家安全利益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形象安全在国家安全利益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国家形象的好与坏会给国家安全造成重大影响。如冷战时期美苏两国在对方眼中的形象就影响了各方对外政策的制定,从而造成双方长期的相互威胁。又如冷战后西方国家出于某种政治目的对中国国家形象进行歪曲,大肆宣传各种版本的“中国”,就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中国的安全利益,尤其是非传统安全利益。

其次,国家形象也是影响其他非传统安全利益的重要变量,如果国家形象受损或被诋毁,国家的经济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能源安全等就会受到连带性的威胁。例如,国家形象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国家产品的品牌和国家投资环境,从而影响国家的经济安全,甚至会增加金融风险。1997年亚洲经济危机之后,很多研究表明,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国家形象(尤其是与腐败和稳定性相关的形象)与过去近百年发生的货币危机之间有很大的联系。另外,银行危机也与国家形象密切相关。[21]又如,如果国家形象不佳,必定要影响到该国文化的吸引力和“免疫力”,从而使文化安全受到威胁。

再次,国家形象战略所涉及的领域大部分属于非传统安全的范畴。从国家形象战略所涉及的领域来看,与非传统安全所强调的经济、社会、文化、信息、科技等内容是一致的。从国家形象战略的手段来看,与非传统安全所强调和追求的以合作、对话、协商等渠道来实现安全也有相似性。从国家形象战略的目标来看,与非传统安全所追求的本国安全和国际社会的整体安全目标也有很强的一致性。

总之,在全球化条件下,在和平、发展、合作的时代背景下,国家形象成为极重要的国际关系博弈的变量,国家形象战略无疑也成为世界各国谋求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

注释:

[1] 吴友富:“构建中国国家品牌形象”,载《光明日报》,2006年11月30日。

[2] 傅新:“综合安全与国家形象”,载《现代国际关系》2004年第6期。

[3] 周丕启:“国际关系中的政治合法性”,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2年第3期。

[4] 同上。

[5] Chas. W. Freeman, Jr., Arts of Power: Statecraft and Diplomacy, Washington, D.C.: United States Institute of Peace Press, 1997, P. 41.转引自李智:《文化外交:一种传播学的解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1页。

[6] 宋新宁、陈岳:《国际政治学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6页。

[7] 杨晴川:“前版批评后版表扬,美报纸大做国家形象广告”,省略/News/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582,中国公关网,2007年8月28日。

[8]“中国民族品牌哪里去了”,载《环球时报》,2007年8月27日。

[9] 唐恬恬:“中芬投资环境的比较分析”,载《中国锰业》2007年第1期。

[10] [美]乔舒亚•库珀•雷默等著,沈晓雷等译:《中国形象:外国学者眼里的中国》,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30-31页。

[11] 张骥等:《国际政治文化学导论》,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年版,第154页。

[12] 赵可金、倪世雄:《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00―301页。

[13] [美]乔舒亚•库珀•雷默等著,沈晓雷等译:《中国形象:外国学者眼里的中国》,第25页。

[14] 张剑荆:《中国如何影响世界:对力量的思考》,北京:新华出版社,2007年版,第224页。

[15] [美]小约瑟夫•奈著,张小明译:《理解国际冲突:理论与历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9页。

[16] 同上,第19-21页。

[17] [美]乔舒亚•库珀•雷默等著,沈晓雷等译:《中国形象:外国学者眼里的中国》,第35页。

[18] 王学东:“国家声誉在大国崛起中的作用”,载《国际政治科学》2005年第1期。

[19] 黄金元:《全球化时代大国的安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9―248页。

[20] 赵可金、倪世雄:《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第2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