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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管理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2 17:43:27

财政管理论文

财政管理论文例1

政府教育投入充足不是指财政拨款提供的教育服务能完全满足居民的教育需求。这种充足到为止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能做到。政府教育投入是否充足可以从两个方面去判断:一是财政拨款能否基本保证与其经济水平相称的或政府自己制定的教育目标的实现,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二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或地区比较,财政支出的教育经费是否偏低。长期以来,我国规定应该免费的义务教育必须依靠收取学费(杂费)来维持,还有大量儿童因为交不起学费和书本费而失学。2003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NP的比重为3.28%,远远低于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2000年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GNP4%的目标,也远远低于与我国具有可比性的印度2001年4.1%的水平。显然,我国政府的教育投入是不足的。

为什么我国政府教育投入长期不足?我国的公共财政决策机制不完善是根本原因。长期以来,我国财政经费的分配是政府主导的。虽然近年来人大代表开始关注财政资金的分配,但由于财政部门提交给人大代表的预算草案非常简略[1],受信息、时间和其他因素的限制,人大不可能对预算草案做实质性的改变。财政预算的编制和调整事实上是由政府决定的。政府作为统治者,所做的一切都是使自己的效用最大化,由政府的效用函数所决定。在我国政府的效用函数中,财政支出是成本,政治稳定、经济增长、官员们的经济租金、居民的满意度等为收益。政治稳定、经济增长是各级政府的优先事项,也是官员升迁的主要考核,关乎主政官员的仕途。另外,用于经济增长方面的支出能产生大量的经济租金,为官员们提供了很多寻租机会。教育支出虽然对经济发展有长期的促进作用,会增加居民的满意度,但短期内对于政治稳定、经济增长没有显著作用,所产生的经济租金也远远小于经济增长方面的支出。特别是,居民的满意度对地方政府官员的升迁没有很大,在地方政府的效用函数中作用很小。我国的教育财政责任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在政府主导的财政经费分配制度下,在地方主政官员为几年一任且主要由上级决定升迁的政治结构中,对地方政府而言,同等数量的财政支出,教育支出产生的效用大大低于政治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的支出。尽管增加教育投入能增进社会福利,但如林毅夫[2]所指出的,没有人可以保证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政府会有激励去履行那些增进制度安排供给的政策,以达到使作为整体的社会财富的最大化。因此,居民无法对财政资金分配施加影响,政府效用函数偏离社会福利函数,是政府教育支出不足的制度根源。正如世界银行的报告所指出的,虽然有些例外,缺乏有效的居民声音一般会导致分配到教育部门的资源不足,而且贫穷居民更难享用到这不足的教育资源[3]。

二、教育财政严重失衡的解释

教育财政严重失衡也是我国长期存在的问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学生之间的教育财政资源差距之大世界少见。

地区差距的直接原因是地方为主、分级负责的教育财政体制。基础教育经费长期由县及以下政府和农民负担,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巨大差距引起的地方财政能力和农民收入差距,在缺乏比较有效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时,必然导致教育经费的巨大差异。

城乡差距属于地区差距,其直接原因一方面与地方负责的教育财政体制相关,因为教育的责任主要由县、乡负责,城市教育的责任主要由市、区负责,农村地区的县、乡与城市的市、区之间财力的巨大差异必然导致教育经费的差异。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上对农村的歧视性政策,如不承担农村学校建设的责任,也是造成教育资源城乡差距的重要原因。

学校之间的差距包括不同地区学校之间的差距,也包括同一区域学校之间的差异。前者是上述地区差异、城乡差异的表现。同一区域学校之间的差异在城市表现突出,即同一个城市、甚至同一个城区,办学条件差异巨大的薄弱学校、一般学校、重点和示范学校并存。学校之间存在巨大差距的直接原因是政府长期实行的非均衡发展政策。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的重点学校制度到目前的示范学校和一流大学建设,实际都是政府主动选择的。重点学校制度在早期对提升我国的教育水平、特别是教育质量起了积极作用,但在教育发展有了相当基础的今天,它所产生的教育不公平、特别是教育腐败的负面效果已经远远大于其积极作用。重点学校制度之所以今天还能延续,是因为它能给重点学校和政府官员带来很大利益,很大程度上是学校和政府官员寻租、设租的结果。

学生之间的差距既产生于上述几个方面,也产生于居民家庭财富和收入之间的巨大差异。我国居民财富和收入差距之大位居世界前列。富裕家庭子女可以上条件非常好的私立学校,可以通过支付大额择校费上公立重点学校或示范学校,甚至可以出国留学。同时,大量少年儿童由于支付不起学费、书本费和其他学校收费,又得不到必要的经济资助而失学。我国的义务教育法、教育法等法律明确规定政府要资助贫困学生就学,但立法后近20年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贫困学生资助制度。直接原因是各级政府互相推诿,无人承担责任[4]。

我国教育财政的巨大差异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还是公共选择机制不完善。如果居民的意见能对政府的形成和官员的任用有决定性的影响,落后地区、农村地区、弱势人群的众多人口所产生的力量,将会改变我国的教育财政体制、改变对农村居民的歧视性政策、改变重点学校制度、改变对资助贫困学生的推诿状况,最重要的是将会大大改变政府的效用函数,教育资源的分配将是另外一种状况。

三、学校乱收费久禁不止的解释

虽然有人有不同观点,但笔者认为学校乱收费是事实。学校乱收费的事实可以从近几年居民价格投诉中教育收费年年位居前列可以得到佐证。目前几乎没有人能确切知道学校有多少收费项目,以及什么项目是合理收费什么项目是不合理收费,这从另一方面说明学校乱收费是事实。

学校乱收费问题在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突出。笔者见到的中央政府关于制止乱收费的文件是1991年原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此后各级政府几乎年年发文制止学校乱收费,但13年过去了,学校乱收费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越来越严重。

对于学校乱收费有很多解释,如政府拨款不足、政府和其他有权部门的摊派、合理收费的界限不清、学校违反国家法规政策等等。政府拨款不足是学校乱收费的重要原因,对政府拨款不足我们已经做了解释。那么政府和其他有权部门的摊派、合理收费界限不清、以及学校违反国家法规政策等现象为什么能长期存在?笔者认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我国学校的治理结构存在缺陷。

学校治理结构是有法律或实际效力的学校利益相关人的权利与利益的分配和保障结构。学校的直接利益相关人主要有学生及家长、学校所在社区居民、教职工、校长、政府(上代表社会)或其他出资人、校友等,其中学生与家长、教职工、政府是学校最核心的利益相关者。我国目前还没有学校法,只是在义务教育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中有一些条款涉及到各利益相关人的权利和利益问题,没有系统的学校治理结构的规定。我国现行的公立学校本质上是政府建立的一个公共服务机构,虽然法律规定有些学校可以取得法人资格,但其经济责任,如学校债务最终是由政府承担的。在我国现行的学校治理结构中,校长(或书记,下同)是学校的最高决策者。校长由政府任免,校长代表政府管校,政府与校长构成典型的委托关系。这种委托关系加上学校依赖政府的财政资金,较好的维护了政府在学校的利益。校长在学校的运行中主要依靠教职工,在目前的薪酬制度下校长本人的收入与教职工收入直接相关,在校长的任免过程中,政府有时会征询教职工的意见,因此教职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校长的权力,校长的利益与教职工密切相关。校长为了自身的利益,必然会自觉维护教职工的利益。当然,在政府的利益与教职工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校长会根据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进行权衡取舍。与政府和教职工不同,学生及家长的利益在学校的治理结构中没有保护机制。

学生及家长与公立学校的关系从本原意义上是纳税人与政府的关系,在法律和现实中是公共服务消费者与公共服务生产者之间的关系。在中小学阶段,作为公共服务消费者的学生及家长,在接受公立学校的教育服务时,只能到政府指定的学校去,没有选择余地,公立学校事实上是特定行政区域内生产公共教育服务的垄断者。虽然学生及家长可以选择到民办学校或区域外的公立学校就学,但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在公立学校的治理结构中,学生及家长对校长的任免、教职工的聘用和薪酬没有影响,在学校的决策中没有发言权。面对居于垄断地位且无法对其施加影响的学校,学生及家长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具体到学校收乱费久禁不止,最重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举办学校的政府实际不想禁止,二是决定学校收费的治理结构不当。教育法规定,学校要“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学校乱收费,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学校收取了国家(政府)没有规定且学生及家长不愿意交纳的费用,二是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其中第一方面的问题更为普遍和严重。

举办学校的政府实际上不想禁止乱收费,是因为该级政府没有为学校提供必要的资金,如果真要禁止乱收费,一些学校就无法维持正常的运转,这是政府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学校乱收费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默认的。西安学院向2004年录取的每一新生收取3万元的“捐款”,就是典型事例。西安音乐学院院长为收费辩解道:“现在一直要求学校扩招,但经费一点也不增加,你说这个学校应该怎么办?”,“除了教职员工的工资外,每年陕西省给西安音乐学院的经费是300万元。”该院的一位副院长指出,政府300万元的拨款只够半年的水电费。不算基建投入,学院每年最少需要8000万元才能过日子[5]。中小学这种情况更为普遍。虽然中央政府年年发出制止学校乱收费的文件,地方政府也以发文件的形式执行中央政府的文件,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应付舆论和公众的一种姿态,属于格斯顿所的“象征性公共政策”[6]。即使上级政府采取行动查处学校乱收费,也往往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而教育部门对学校乱收费承担领导责任,查学校乱收费相当于查自己,当然不愿意查,也不会有很大效果。

决定学校收费的治理结构不当,是指长期以来学校做出除国家规定以外的收费决策,或者提高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时,学生及家长没有知情权和决策权。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对学校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如何决策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实中普遍由校长决策。在学生及家长对其没有制约能力的情况下,校长为了学校运转和教职工及个人的利益,自然倾向多收费。如果在学校的治理结构中安排学生及家长的权利保障机制,比如在学校(不是政府)做出涉及包括向学生收费等与学生利益相关的事项的决策时,必须征得学生或家长的同意,结果将会大大不同。学生及家长评估收费决策时,会比较收费的成本和利益,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如果学生及家长觉得某些项目值得交费,将会同意学校收费。由学生及家长同意的收费,就不能看成是乱收费。这样,学校收费只有两类,一类是国家规定的收费,一类是学生及家长同意的收费,乱收费就在源头上得到了制止。因此,治理学校乱收费的治本之策是学校治理结构的改革。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公立学校改革中,通过学校治理结构的调整,建立家长有很大决策权的学校管理委员会(SchoolCouncil)作为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据此保护学生及家长的利益,已经取得了显著效果[7]。

总之,我国长期存在的一些教育财政问题不能仅仅从经济学或管理学角度去解释,用公共选择、政府和学校治理的政治经济学去分析可能会得到更好的理解和解释。

注释

[1]高杉.财政报告不列细目不利于监督.北京青年报,2004.2.19(4).

[2]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学: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载R.科斯等主编.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396-397).

[3]WorldBank.WorldDevelopmentReport2004:MakingServiceforPoorPeople.Oxford:ACopublicationoftheWorldBankandOxfordUniversityPress,2003.(114-115).

[4]袁连生等.义务贫困儿童资助制度,载茅于轼主编.公正透明—中国政府体制改革之路.出版社,2004.(52-55)

财政管理论文例2

以河北省为例,有的部门编制部门预算时少报上年结余资金和事业收入,有的部门编报部门决算时隐瞒年末结余资金;有些部门收取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款等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有些部门超出批准的预算安排支出或自行调剂预算支出。在其他省市中,如广西省某市工商局1994年至1999年共隐瞒行政性收费收入468.96万元,其他收入6950.99万元[1]。江西省审计厅在2000年对全省工商系统的审计中查出隐瞒收入408.33万元;漏缴税费141.55万元[2]。

(二)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挤占挪用

以河北省为例,工商系统被查出“小金库”的主要是将收取的企业登记费、门面出租收入交易费等未入账,而是用于职工福利、购车等开支;将收取综合管理费、市场管理费、服务费、摊位费、治安费、水电费等分别存入存折;有些工商局的出纳员将规费收入和经费结余以个人名义存入存折,直接在账外列收列支。如广西省某地区工商系统被查出“小金库”157.34万元,主要是1999年以前将收取的企业登记费、门面出租收入交易费等未入账反映,用于职工福利、购车等开支[3]。江西省审计厅在2000年对全省工商系统的审计中查出挤占挪用资金1156.86万元,私设“小金库”420.81万元,国有资产流失102.99万元[4]。

(三)拖欠、截留应缴预算收入和财政专户资金

以河北省为例,主要表现在:截留、拖欠应缴财政预算的企业注册登记费、商标注册费,经济合同签证费收入;截留、拖欠应缴财政专户的集贸市场管理费资金等。在其他省市中,如广西省某市工商局历年应缴未缴罚没款541万元;某地区工商局欠缴财政专户931.25万元[5]。江西省审计厅在2000年对全省工商系统的审计中查出拖欠、截留应缴预算收入968.08万元,拖欠应缴财政专户款172.03万元[6]。

(四)违反规定超范围乱收费乱罚款

以河北省为例,有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内容、范围、及标准收费,擅自立项收费,超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其中一些工商部门超范围收费,主要是继续执行1997年财政部、国家计委取消了汽车、钢材交易市场管理费。据统计,1999年全国共清理掉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32项,清理关闭银行账户1578个[7]。在其他省市中,江西省审计厅在2000年对全省工商系统的审计中查出乱收费乱罚款金额389.92万元;其他违规金额940.65万元[8]。

(五)没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以河北省为例,在预算管理、收费“收支两条线”方面主要有经费超支严重,没有依法办理经费追拨手续、一些地方没有严格贯彻执行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部分地方票据管理中存在较大的管理漏洞、规费管理普遍松懈等问题。

二、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财务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从总体上看,上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违纪问题的产生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

(一)客观原因

1.历史原因

(1)业务经费不足:以河北省为例,一方面: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减费因素不断增加,决定收入呈现停滞或下滑趋势;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监管任务的不断加重,工作人员的数量不断增加,工资因素和办公消费指数上升,决定支出呈现递增趋势。在目前工商财务体制不变情况下,收入和支出矛盾较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都出现紧张局面。

(2)经费保障能力较弱:以河北省为例,由于工商行政部门业务经费不足,经费保障还不能完全到位,部分地区仍然使用行政性收费来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各项经费需要。

2.工作性质原因

工商管理局除管理正常经费外,还要按规定要求进行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收、管、用、缴”工作。这就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内部财务管理的难度,也为财务管理的违法违纪问题的出现提供了可趁之机。

(二)主观原因:

1.缺乏科学的理财思想

以河北省为例,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内部没有充分认识到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重要性,守法意识差;没有树立预算观念;没有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公的思想。

2.财务管理制度、体制不完善

以河北省为例,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内审制度、财务检查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罚没物资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不完善,在体制上没有落实新的财务管理关系等,给违法违纪行为提供了漏洞。

3.财会人员的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对财务工作的要求

以河北省为例,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公款私存;职业道德缺乏,工作散漫,不负责任;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工作等业务技能不合格。

4.无法满足规范化统一管理需求,且财务监控滞后

以河北省为例,一些部门仍然使用传统的单机和局域网处理账务,财务监控不仅受到时间、空间、及人力方面的限制,更为重要的是它无法实现行之有效的事前或事中的财务监控。

三、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财务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针对上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分析,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财务管理。

(一)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树立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的理财思想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树立法制观念、预算观念,还要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公思想和提高效益的思想。

(二)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和财务体制建设

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一要设置专门管理机构。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要落实到部门,有专人负责,统一登记、管理。二是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推行政府采购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大宗办公用品、仪器设备、装修装潢等消费品集中由政府采购,提高资金支出的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基建工程管理

加强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前论证工作,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实行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加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4.加强罚没物资管理,严禁任何人私自动用涉案物资

(三)建立高效严格的财务管理体制

1.适应上下级关系的变化,迅速转变观念和行为方式

下级机关要坚决地贯彻执行系统财务管理办法,经常向上级局汇报财务工作的情况。上级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局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

工商部门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工商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9]4号),以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关于下达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预字[1995]27号)的规定。

3.建立顺畅快捷的上缴下拨渠道

在系统内部,抓好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在外部,要解决好与省财政的关系,加快经费的核拨速度;加强与银行的联系,解决划款的时间问题、代收代缴款的上划问题和代收网点问题。

4.理顺资产、债务关系

做好垂管后资产上划工作,各地在市场管办脱钩的基础上,积极与当地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协调,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做到产权清楚、债务清楚、收支清楚、家底清楚,保证经费上划和资产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1.加强财务人员政治业务培训

财务人员要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政治素养。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加强财务会计知识,提高会计电算化管理水平

财务会计人员要努力学习财务会计知识,精通业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对于那些业务不精且不努力学习的人员进行淘汰。要有效的发挥全系统对工商财务软件操作作用,不断提高全系统财务人员电算化水平和账务规范处理能力,提高办事效率。

参考文献:

[1]雷月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有待强化[J].广西会计,2001,(6):14-15.

[2]黄雪梅.搞好工商行政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要树立五个观念[J].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2):48-49.

[3]黄瑞珍.加强财务管理实现科学理财[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7,(2):36-38.

[4]李林.试论工商行政管理的理财思想[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4,(11):30-31.

[5]加强工商系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促进工商部门依法行政[J].江西审计与财务,2000,(9):15.

注释:

[1][3][5]雷月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有待强化[J].广西会计,2001,(6):14-15.

[2][4][6]加强工商系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促进工商部门依法行政[J].江西审计与财务,2000,(9):15.

[7]权燕子.1999年财务管理工作基本情况[J].工商行政管理,2000,(13):21-23.

财政管理论文例3

二、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对策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中,急需要解决的就是“三农”问题,同时这也关系到当前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我国乡镇政府作为最接近农村这一区域的行政机关,具有十分重要的职能,肩负着党和国家赋予的重要职责。而我国乡镇政府开展工作的重要资源就是乡镇财政资金,如何从根本的制度上面解决当前我国乡镇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是当务之急。下文主要论述如何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一)乡镇财政需要确定统一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前文具体分析了当前我国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存在的种种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当前缺少统一规范的乡镇财政体制。我们要想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就需要将具体的财政收入支出、预算结算、会计核算、财务报账、审计监督等一系列程序纳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体制之中,这样才能从根源上解决财务预算管理出现问题的可能。以目前笔者所在的L镇为例,当前我镇的财政体制的建设正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基层财政由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有专门的财务收支决策程序,不再只受行政领导主观性意志的影响。总而言之,规范乡镇财政预算体制最重要的就是规范财政预算内以及预算外的资金,统筹建立完善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二)完善我国乡镇财政的预算体系

要想真正解决我国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就必须完善乡镇财政的预算体系。一般而言,乡镇财政离不开具体的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等方面,乡镇行政机关进行预算管理是为了更加明确财政资金的使用明细,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将预算支出的资金严格落实。完善并规范我国乡镇的财政预算体系主要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首先,完善乡镇财政的预算编制必须严格将预算与资金的支持联系起来,并且要保证资金的实际支出要符合支出规范的原则,从源头上防止部分领导干部,,挪用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其次,乡镇财政的预算管理需要进一步缩短预算编制的时间,并且进一步缩短预算的编制周期,减少财政机关的自主财政行为;除此之外,还必须对乡镇财政预算进行全面系统的绩效考核和财务审计,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事中以及事后的监督和控制,防止一些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保证财政资金的高效科学使用。

(三)加强乡镇政府部门财务人员技能培训

针对乡镇政府部门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不高的情况,必须加强对乡镇政府部门财务人员的财务技能培训,通过专业培训,增强财务人员的基本工作技能,提高其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的意识。政府要通过完善相关的培训制度,实现财务人员都能得到有效的培训,真正的提高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的整体专业素质和道德素养,提升我国乡镇财政管理的水平。

财政管理论文例4

财政精细化管理,是精细化管理引入财政管理领域,树立精益思想和治理理念,运用信息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的管理技术,建立健全工作规范、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按照科学化要求,精确、细致地实施管理,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实效。精细化管理是一种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管理所占用的资源和降低企业管理及运营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管理活动。精细化管理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工业生产的管理经验。在现代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企业要想生存,提高产品效力,获取利润空间,必须加强管理,降低成本。

2、财政精细化的必要性

财政管理的精细化是建立在精益求精思想和信息化应用的基础之上的,现阶段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迫切要求我国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健全各项财政工作规范,明确责任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协调配合,按照精确、细致的要求深入实施管理,从根本上确实提高财政科学管理的水平。近年来,我国各级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反复披露一个现象,即资金紧张与铺张浪费并存现象较为突出,并且该现象存在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普遍反映财政管理中的人、车、话、会、接待费等行政成本增长过快。另外,整个财政资金在具体运行过程中风险失控的隐患持续在积累,调查发现好多个财政部门都有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各级行政部门中,尤其是一线实务部门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现象日益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是财政资金在财政各部门分配过程中面临着多种多样的利益诱惑,进而难免会导致收受贿赂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可见,目前我国财政各级管理机构须要高度重视财政的管理过程,强化财政的精细化管理,争取用精细化和科学化的财政管理机制的执行来防范和预防财政管理中的各种不廉洁行为。财政的精细化管理正是一种将常规管理引向深入的基本思想和管理模式,是一种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用资源和降低管理成本为主要目标的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正适用于当前我国的财政管理需求,可以将现代企业管理科学和工业工程学科等有机地融合起来。跟大多数发展国家相比,我国的财政实力目前来说还是比较薄弱的,财政职能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还是比较有限的,因此,努力在财政科学管理上下工夫,实现财政的精细化管理,对于我国当前财税体系改革来说具有相当强的迫切性。精细化的财政管理水平可以帮助我们财政工作找准自己的比较优势,进而确立自身的发展重点,提升我国财政管理的整体适应发展能力,为我国经济体制和财政体制的进一步深入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所以,当前要提升我国财政管理水平,强化精细化管理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二、当前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财政作为政府调控和管理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担负着国民经济的分配再分配职能。财政管理贯穿于研究制定和实施财政政策、编制和执行预算的全过程,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作用发挥和政府性资金使用效率。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财政预算约束不严格。

从近年来审计反应的情况来看,乡镇在预算批复、调整及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违反《预算法》的行为。表现为预算编制不科学。实行“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方法,预算既不全也不细,操作性不强,资金分配不透明。乡镇其他收入未完全纳入预算,大量预算外资金的使用透明度不高,预算调整不规范。有些乡镇追加预算没有严格履行报同级人大审批的程序,超出预算部分脱离了同级人大的监督。

2.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

由于政府部门在支农项目管理上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导致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明。尤其是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乡镇,未按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大部分支出在经常性科目中核算,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很难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此外,对专项资金支出的监督突击性检查多,且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具体的处罚和整改措施,使监督流于形式,致使乡镇普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代管资金的情况。

3.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

乡镇政府机关财务管理模式五花八门。有的是财政所做账,有的是经管站做账,有的整个乡镇政府机关一套账,有的却多达四套账。乡镇财务人员的分工不科学。有些财政所长既是所长,还是会计兼出纳,有的乡镇一年做一次账,出纳成了事实上的兼职会计,内部管理控制基本失效;有些乡镇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手续交接不清,造成财务管理混乱。

4.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负债现象严重。

目前,大部分的乡镇在农村基金会、财政周转金、商业银行贷款等方面普遍存在数额大、沉积多、偿还难的沉重的债务负担。一是有的工程项目缺乏科学论证,没有因地制宜,没有可行性研究,结果一些企业效益不好、长期拖欠,资金收不回来;二是有的乡镇盲目搞建设,不根据本乡镇实力、财力、借钱上项目;三是个别乡镇机构臃肿、人员过多、入不敷出,靠借款来维持日常的费用开支。

三、财政精细化管理的改进措施

1、明确职责、理顺关系为

着力加强职能建设,围绕基层政府职能,根据财政改革与发展的要求,现阶段,乡镇财政职能定位:一是完善预算管理,改变乡镇收支预算编制简单、粗糙,预算执行不严格,约束办不强的现状;二是支持乡镇经济发展,利用一切财政手段支持当地经济发展,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基本财力;三是建立服务机制,不断提高乡镇财政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惠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效率和水平,努力建设服务型财政;四是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乡镇财政承担的具体工作主要有:财政预算管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乡镇财务监管、专项资金监管、惠民资金管理和发放、村级财务监管、债权债务管理、乡镇资产管理、乡镇财政信息化管理、参与农村综合改革等任务。对乡镇财政的各项工作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充实完善职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2、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规范化

依法行政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一要加强财政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清理县级现有财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时俱进做好法规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二要依法依规完善财政管理工作程序,坚持本级财政预算、决算人大审批制,严格执行预算,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履行财政资金审批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三要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对本级预算收入重点征管部门和税源大户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开展对非税收入及“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情况检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强“小金库”治理,建立起预防与惩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强化内部管理,突出抓好过程监督,防止和化解财政风险。

3、夯实基础工作,实现精细化

追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基础工作是关键。一是实现基础数据信息管理精细化。重点是结合信息化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供养人员数据库,对人员变动及时更新,完善社保对象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数据库,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健全中小学校学生数等教科文基础数据管理,开展以惠农资金发放信息为主的农民补贴网的建设,严格审核到位,确保监管有力。二是实现收入预算精细化。在安排收入预算时,首先将国税、地税收入预算细化到具体税种,并要求国税、地税征收机构落实到具体行业和纳税人,以提高收入预算的准确性。其次,细化财政部门组织的收入预算,将财政部门组织的收入细化到具体执收单位,确保收入预算的完成。三是实现支出预算精细化。全面推行预算分类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部门预算。对事业单位实行综合预算和基本预算,将事业单位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多余财力由财政统一管理,从而有效防止单位的乱收费行为。

4、推行阳光理财,营造透明化

推行阳光财政,把账单晒在阳光下,营造公开、透明的财政工作环境,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客观要求。为此,一是着力完善信息中心建设,实现财政内部、财政与同级相关部门以及上下级财政部门之间的业务畅通和数据贯通,做到阳光理财。二是充分发挥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站的桥梁纽带作用,全方位利用报纸、电台、专栏、宣传册等媒介,及时公布财政收支统计数据和同级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决算报告,主动公开财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的财政政策,公开部门预算单位的资金收支情况和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公开涉及民生的财政专项资金,公示执收单位收费项目、行政事业资产购置处置程序、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等财政信息。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和透明度。

5、加强队伍建设,追求人本化

财政管理论文例5

其一是地方政府习惯于对一部分预算的批复不完全,形成一些待分配资金,不符合预算法的现行相关规定,也降低了预算的约束力;二是对各部门年的预算批复不及时,失去了财政预算应有的意义;三是对于基本建设资金、城市维护费用的批复未能细化到具体项目或单位,从而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四是对于结转至下年的支出核算缺乏规范性,一些地方财政部门会将年末剩余资金全部转为下年支出,使结余为零,不能真正反映地方的真实财力。以一些地方的财政预算为例,在2012年末,当年追加预算所占比重为年初预算额的55.19%;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科目调剂为256笔,占年初预算额的16.32%。这种在执行过程中,频繁的追加和调整,严重影响了地方财政预算的约束力,导致预算执行不规范。

(二)预算监督机制不健全

一方面,外部监督的效果不好,地方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的缺乏透明度,导致对预算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地方财政预算的监督职能,但是由于人代会的持续时间短,而且议程较多,对于财政预算的审议一般只有两天左右的时间,由于时间的限制,人民代表很难对预算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审查。再加上政府提交预算报告较为笼统,使得人民代表也无法对预算草案展开深入的审查,弱化了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管职能。另一方面,在预算单位内部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当单位申请到预算之后,并没有将资金落实到具体的项目,而且,由于人民代表大会人员的限制,也无法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经常性的监督。使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的追加、调整现象频繁,降低预算应有的约束力,使得财政预算流于形式。

(三)缺乏相应的预算绩效考核机制

地方财政预算编制的主要目的就是规范使用财政资金“,花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长久以来也是地方财政的准则,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其他方面,如预算的可操作性,对预算使用的结果以及对社会效益的贡献都没有一个完善的机制来进行考核。这就导致一些地方财政部门考虑更多的不是如何更有效、更规范的使用预算,而是如何获取更多的预算资金,从而导致很多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大,甚至会出现无用功,如一些地方搞的“形象工程”,在浪费大量财政资金同时,也没有产生很大的社会效益。而另一方面,对配置和使用预算资金产生的效益没有形成科学、准确的计量和评估的预算考核制度,会导致一些地方会提留或者虚报资金,造成预算资金的浪费。

二、完善我国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的对策

(一)健全地方财政预算编制制度

新《预算法》取消了预算外资金,将政府所有收入支出都纳入到预算体系中来,并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根据新《预算法》的规定,地方政府应该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形式,以实现预算内容的完整性,预算要准确反映地方政府所有的收入,包括收税收入,收费或者其他形式取得的收入,并接受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为此,地方政府必须对预算外收入的方式进行改革,实现收缴分离,将预算资金逐步纳入到预算体系中来,真正实现以部门预算为基础的综合财政预算形式。改革地方财政预算编制方法,现在很多地方政府施行的基准制预算编制方法,不利于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年末结转。要改用零基预算,以增加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同时将预算的编制内容细化,原本的预算草案分到类级,现在地方政府的预算编制内容要细化到款级,逐步细化到项目级别,并进一步将预算草案分为一般预算草案和政府基金预算草案,将预算资金安排到具体的单位和项目,避免预算资金的二次分配。成立专门的预算编制机构,由该机构根据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政策以及支出额度标准,通过零基预算对主管部门提交的预算建议进行审核。建立预算信息数据库,由专门的预算机构根据对各预算单位实际情况的调查结果为依据,对数据库数据进行编制和管理,以便在进行预算编制时及时详细的了解各预算单位的实际情况。在计算机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预算编制部门也要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完备的预算编制体系,不同机构间信息共享系统,科学合理的确定各项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减少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

(二)改进预算管理方式,强化预算执行力度

新《预算法》改进了对预算的管理方式,建立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并强化了预算的支出约束,规定了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不准制定新的增加或减少地方收入、支出的政策,对预算的调整也做出了限制。新《预算法》为我国地方政府改进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的执行力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财政预算的实施策略,要将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执行计划包括在内。然后将预算执行计划报经专门预算机构批准之后即可施行,各机构要严格按照预算计划使用资金。为了保证各机构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财政资金,应该为每一个单位建立一个银行账户,从根源上杜绝对财政资金的胡乱使用。在新《预算法》环境下,地方政府应该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管理,强化对预算执行的审核,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过程管理,增加预算的约束力。预算方案一旦确定下来,任何个人或机构都不得对预算进行更改或增减,如果确实需要更改的,也要经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讨论严格按照程序来批准。新《预算法》也对随意追加预算的现象进行了限制,对此,地方政府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强化部门内部约束,严格制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预算方案,禁止对预算的追加或调节,维护财政预算应有的约束力和严肃性。预算单位收到拨付的款项后,要严格按照预算计划中规定的目的使用。对于项目预算的调整,要审核其调整目的,以确定其调整的必要性,然后要经过专门的预算编制机构批准。禁止预算单位擅自对支付内容、目的。以确保预算资金能够达到使用目的,增进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稳定性。

(三)完善地方财政预算监管体制

加强地方财政预算编制过程和执行的透明度。新《预算法》规定,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报表,应当在批准后20内由政府财政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做出说明。地方政府应该在新《预算法》的要求下,增加地方财政预算各方面的透明度。主动公开政府预算,在向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预算草案中,将申报内容细化到“款”级科目,在必要的情况可以细化到具体项目,以便于人民代表大会对草案的审核,然后向社会公布。在预算单位内部,对预算进行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对预算单位的支出情况进行调查,完善公用经费标准,规范预算单位的公用支出,并按时公开各预算单位公共支出情况,以进一步加强预算的精细化管理。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为民众参与预算监督提供条件,通过立法算让社会公众能够真正的参与到地方财政预算的编制和审查过程,在相关制度方面,完善参与式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并和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机制相互衔接,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投票、专家论证等、社会听证、公开审查、最终表决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完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由于人代会召开是时间、议程以及专业人员的限制,在对地方财政预算的监督效果并不明显。鉴于这一点,可以在人代会的框架下,成立一个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常设机构,专门负责人地方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以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

(四)推行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预算绩效的管理主对资金的支出结果进行管理,这就要求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过程中重视对预算资金产生的效果,从而加强政府对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并将预算管理贯穿到财政预算的整个过程。在建立预算绩效考核制度,最关键的就是指标体系的设计。因此,地方政府应该在相同的审核框架下,将预算资金投入后产生的效益和和实际操作情况纳入到对预算绩效考核指标中。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根据考核指标对绩效审核的结果,作为对单位资金预算和资金的投入的主要依据,并对资金投入效果评估的情况进行分析,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绩效考核制度。而且完善的预算绩效考核制度,可以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找出潜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调整意见,并实时检查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以对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从而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财政管理论文例6

美国设有单独的国库机构:国库局。其主要的职责是掌管美国纸币的印刷和硬币的铸造和发行、政府黄金储备、联邦政府国债的管理。美国建立国库单一账户制,中央国库存款账户开立在央行,账户金额基本保持在50亿美元左右;地方国库存款账户开立在几家大型商业银行,即“税收与贷款账户”。

(二)美国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

美国的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是一般性收入。一是税收。美国是一个分税制国家,征收的主要税种是财产税,辅之以销售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二是收费收入,即居民使用政府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如公用事业收费、停车计费、通行费、运输费。三是转移支付收入。由于地方政府承担了较多的事权,仅凭本级收入很难维持政府的运作,其收入中很大一部分来自州和联邦政府的转移支付,一般占地方政府总收入的37%。地方政府的支出主要集中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初等和中等教育、图书馆、公共福利、医院、卫生、社会保险行业、交通、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和住房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有关公众利益的方面。

(三)财政资金收支流程

美国所有财政资金的调度和运作都是由财政部门集中管理的。联邦、州、地方政府都建立了国库支付系统,由财政部统一管理。财政部在各银行都有收入户和支出户,纳税人在自己的开户行就可以方便实现缴库。财政部依据法定程序将资金从收入户划到支出户,办理预算拨付。财政部和央行都可以通过银行网络动态监视收入变动情况。财政部40%的支出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由财政部直接支付,其他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

(四)财政资金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1.预算控制

美国的预算从编制到执行时间跨度大,在编制、审批和执行过程中设计严格的流转程序,严谨细致的授权,经费超支或经费未花都是违法的,若需调整,必须由议会通过立法修正案。

2.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各级政府都有预算监督机构及监督委员会,监督预算收支情况,问责严密;(2)外部监督。一是社会公众监督。预算的编制向公众公开,允许公众质疑,必要时,公众可以参加听证会。预算执行过程也接受议会、公众的监督。二是审计监督。包括美国联邦审计署、注册会计师、以及支出控制中心等机构的监督。三是司法机构监督。

二、法国地方财政资金管理体制

(一)法国的国库管理制度

法国的国库设在财政部,财政部下设国库司、公共会计司和税务总署,分别负责国库法令、政策的制定、国库具体收支业务、税收政策和税种设置。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财政部在中央银行(法兰西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将所有政府现金资源集中于该账户统一管理,同时设置国库分类账户,用以记录政府资金变动和各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而实际付款过程则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处理。

(二)法国地方财政收支状况

法国的地方财政收入也包括两部分。一是地方税。法国作为一个分税制国家,地方税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在大区和省级地方政府税收结构中,间接税起决定作用,其中最主要的是增值税附加,占整个税收缴款的40%以上,市镇地方政府中直接税占据收入中的主要地位。二是财政拨款,即转移支付。既包括中央政府给与的财政转移支付,也包括不同层级政府间的转移支付。财政拨款包括专项拨款、补助拨款和基本建设拨款,是法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一般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25%左右。地方财政支出包括文教卫生费、市政住宅、地方治安、社会福利支出、道路、行政管理经费和地方债务还本付息等。其中卫生保健项目占据地方政府总支出的20%,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支出占据35%。

(三)中央银行办理地方财政资金收支流程

一般而言,单位和个人可以持纳税单到税务部门直接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将纳税单和支票寄给税务部门;地方自筹资金,如水、电费等,还可以委托银行扣款的方式向用户缴纳。税务部门审核纳税单和支票后,汇缴公共会计,由公共会计汇总、记账,组织入库。各家商业银行不办理税款收缴业务。在向商品服务供应商支付款项时,才将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划出。划款程序:一是国库资金支出部门签订商品与服务合同;二是审核供应商发票,计算应付资金金额;三是支出部门附上相关的凭证提出支付指令,由公共会计师审核并签发指令;四是出纳署通过银行清算系统由国库单一账户支付给供应商。

(四)财政资金风险控制管理

1.过程监督

法国每个大城市均设有一个总出纳,领导30名左右的国内公共会计师,公共会计师负责将库款数额和地方财政收支额逐日报总出纳,总出纳每周与中央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核对国库账目和金额,账目核对一致后,进行资金的上解、支拨。

2.系统控制

法国的财政监督系统比较完备,财政部每个司均有自己的监督系统,从中央到地方财政也建立完备的国库信息体系,能够及时发现国库资金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应偷税、漏税等行为,有效控制财政资金风险。

3.监督体制

一是财政部派出财政监督官,对中央各支部和大区财政进行监管。二是直属财政部的财政监察总署对部门领导下的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及国库司、预算司等账目和工作效率等进行监督;审计法院对公共会计师和公共支出决策人进行监督。

三、对我国的启示

(一)我国的国库管理制度

我国国库设在中央银行,国库机构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国库”设立,未设人民银行的地方在商业银行设国库经收处。人民银行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经理国库职责,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库,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基本职责是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

(二)优化我国地方财政资金管理的建议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四次审议,讨论通过了新的《预算法》,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职责更加清晰和明确,也明确提出预算公开,接受人民的监督。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现代化管理理念和经验,我国的地方财政资金管理还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优化。

1.根据事权划分财权

国外财政资金管理最为成功的做法之一,即财权的划分以事权为基础。凡是与国家利益有关的事务,如国防、外交、国债等权限属于中央;与当地居民利益有关的事务,如基础教育、社会服务、治安、消防等权限属于地方政府;与国家利益有关的,但必须由地方政府实施的,事权仍归中央,中央通过派驻地方的机构进行执行和监督,采用这三种方式行使事权,并根据相应的事权划分财权,决定全国性的重要收支属于中央,与居民密切相关的收支属于地方。中央和地方政府各司其职,充分履行法定职能,有利于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支平衡。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国家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国防、社会文教、行政管理等投资性支出,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财权划分并不清晰,缺乏法律的明确界定和保障,造成地方政府对中央过多的依赖。

2.采用分税制确保地方财政稳定的收入来源

分税制的特征是按税种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收入,虽然各国的地方税弹性小、税额少,但是都以法定形式保证地方政府对地方税拥有一定的管理权,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提供了稳定的来源,有利于分清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力范围。我国也实行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但是地区收入的划分和税收的共享分成比例并不完全合理,仍需要改进。

3.监督体制

美国和法国都有一个强大的资金风险监督体系,包括议会、政府、司法机关等机构的监督,民众的监督以及信息化系统的监督。我国的财政资金风险监督机构有财政部监督监察局、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地方财政的监督机构和派出机构,以及人民银行内部检查等,主要侧重于事后监督。目前,要加强事前和事中的监督检查力度,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接受人民的监督,经得起人民的质询,回答得了群众的疑问,努力实现“阳光财政”。

财政管理论文例7

研究公共财政减贫,首先应该确定在减贫目标约束下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判断减贫是否处于公共财政职能范围内,在此前提下,还应为公共财政减贫寻求充分的理论依据。

(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定位

贫困主要涉及的是公平问题,但包括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在内的市场机制追求的是效率目标,对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人们创造效率的能力差异并不包容,这必然会造成两极分化和贫富悬殊。此外,贫困累积到一定程度后会破坏正常的市场运行,降低经济发展效率,甚至会引发社会动荡、威胁政权稳定,致使效率也无从实现。由此可见,无论从公平的角度,还是从效率的角度,都表明减贫的内在应力客观存在。在减贫问题上,市场解决不好,甚至会产生负面影响,那么政府便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具体来说,政府在短期内可以通过直接的方式,给贫困者以物质上的救济,满足其基本生存和生活需要;在长期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为贫困者提供基本的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保障以及相应的政策倾斜,一方面满足贫困者的基本发展需要,提高其在市场经济中创造效率和参与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增强政府减贫的可持续性,实现贫困者真正的脱贫。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因政府资源有限,政府独立解决贫困问题是有难度的。因此,在减贫方面,首先应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并主要通过公共财政履行减贫职能;其次应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成员积极参与,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协调配合,从而提高减贫的质量和效率。

(二)公共财政减贫的理论依据

发展经济学家认为,缓解贫困应从促进经济增长入手,公共财政减贫的主要任务应该是加大投资以促进资本形成,限制人口增长和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实行政府主导的土地、收入分配、教育等制度改革,发挥地区不平衡发展战略的带动效应等。较有代表性的理论包括:罗格纳.纳克斯提出的“贫困恶性循环”理论、纳尔逊提出的“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论、哈维.莱宾斯坦提出的“临界最小努力”理论、缪尔达尔提出的“循环积累因果关系”理论、马尔萨斯提出的“人口法则”、刘易斯建立的二元经济模型、舒尔茨提出的“人力资本”理论等等。

福利经济学家则认为,为了缓解贫困,公共财政应以寻求“最大化的社会福利”为目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资源配置以提高效率,进行收入分配以实现公平,进行集体选择以增进社会福利。庇古提出了两个基本命题:国民收入总量越大,社会经济福利就越大;国民收入分配越是均等化,社会经济福利也就越大。当然,“国民收入分配均等化”的观点会使效率受到损失,并不可取,它的意义在于为“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有益的启发,而后者则是缓解贫困的有效手段。罗尔斯认为,旨在实现收入分配平等的财政政策是正确的,他强调的收入分配平等并不是完全的平等,而是允许存在一定程度的有助于提高人们工作积极性的不平等,从而提高社会帮助穷人的能力。阿马蒂亚.森认为扶贫的目标不应该是仅仅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而是要提高他们创造收入的能力,政府应更多地关注人类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条件,包括让更多的人拥有食品、住房、接受基础教育和医疗保健等,为此政府应当实行多种再分配政策,包括对失业者给予补助,对贫困线下的公民进行救助,提高贫困地区的教育水平等等,通过这些措施来培养和提高个人的能力并最终解决贫困问题。

上述两种理论对我国的具体实践都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在经济发展的初期和中期,我国公共财政减贫重点依靠经济发展来实现,主要方式是加大资本性投资;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成熟期,公共财政减贫的重点正逐渐转向教育、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等社会服务方面。这也从反贫困的角度印证了20世纪60年代穆斯格雷夫提出的公共支出增长的发展模型。

二、公共财政的减贫职能分析

根据穆斯格雷夫对于财政职能的经典界定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可以确定我国公共财政应发挥三项基本职能,即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根据减贫目标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定位及理论依据,可以确定我国公共财政职能应体现减贫取向并具有减贫的职能优势,从而保证减贫目标的实现。

(一)公共财政职能的减贫取向。

资源配置方面。市场资源配置的结果是资源流向效率较高的地区,形成富者更富、穷者更穷、收入差距逐渐扩大的“马太效应”,这便需要公共财政出面解决随之而来的贫困问题。公共财政资源配置职能最主要的体现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由于公共财政提供如下五类公共产品和服务,使得公共财政资源配置职能具有较强的减贫取向:其一,在贫困地区推动公路、桥梁、电讯、水利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二,在贫困地区实施农田建设、植树造林、治理水土流失等方面的自然生态和环境保护;其三,在贫困地区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包括建设中小学校普及义务教育,举办各种培训班推广和普及农村科学技术等等;其四,在贫困地区投资兴建福利性企业;其五,在贫困地区开展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济、救灾抚恤等有利于社会稳定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收入分配方面。市场和政府都具有收入分配功能,其中市场侧重于初次分配,政府侧重于再分配。公共财政通过建立包括所得税、转移支付、社会保障、直接补贴在内的均衡收入分配机制,对因资源禀赋、能力差异等客观因素形成的贫困群体予以扶助,使他们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由于公共财政通过如下措施来行使其收入分配职能,使得该项职能具有较强的减贫取向:一是实施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对高收入者适用较高的税率,同时,进行转移支付,对低收入者实施救助,这样在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实现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二是提供公共服务并力求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一方面满足贫困者在教育、卫生等方面的需求,缩小人们的生活水平差距,另一方面从根本上对新增贫困起到预防和抑制作用;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制定和实施针对贫困群体的社会保障计划,向其提供初等教育和初级医疗保健及养老服务,从而提高贫困者人力资本的价值和劳动生产率,同时提高贫困者生活水平以达到社会最低生活标准并满足其基本的发展需求。

经济稳定与发展方面。公共财政履行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的目标是保障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等各项要素的整体发展,这一目标具有较强的减贫取向。首先,经济发展目标和减贫是相辅相成的,只有经济稳定发展,才能最终减轻并消除贫困,只有减轻和消除贫困、实现社会公平,才能提高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经济发展目标要求在物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全体社会成员公平发展,不能以贫困作为经济增长的代价。其次,社会发展目标要求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协调发展,公共财政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首要任务,强调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使每个社会成员摆脱贫困并进一步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来实现社会发展目标。第三,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目标重在关注各方发展的可持续性,公共财政在首先保障贫困者生存需要的前提下,重视环境治理、能源节约和生态保护问题,力求满足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把握住彻底摆脱贫困的关键所在。当前我国公共财政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积极支持和谐社会建设,大力保障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充分体现了公共财政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的减贫取向。

(二)公共财政减贫的职能优势

公共财政的公共性、灵活性和直接性等特点共同构成了公共财政在减轻和消除贫困方面的职能优势。

首先,公共财政具有公共性。公共财政活动的基本目标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这决定了公共财政具有公共性。社会公共需要是包括贫困者在内的全体居民共同利益的体现,由公共财政通过公共收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来满足,其中减贫、扶贫工程位于公共服务之列,为防止“搭便车”等非效率问题出现,公共产品及服务只能由公共财政提供。公共性是公共财政的标志性特征,体现着公共财政减贫的职能优势,因为公共性意味着社会所有成员的公共需要都被纳入公共财政的目标,公共收入源自所有法人实体、社会组织和城乡居民,公共支出主要用于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社会事业等涵盖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领域。在此基础上,公共性还意味着公共财政更加关注贫困者,因为公共收入的取得要遵循量能缴纳的原则,无纳税能力的贫困者不必纳税;公共支出要为贫困者提供生活保障,但仅限于满足其最基本的生存和生活需要及公共需要,可见,公共财政减贫在充分体现公平的基础上并不损失效率。

其次,公共财政具有灵活性。公共财政是由公共支出、公共收入、公共预算、公共财政政策和公共财政体制等部分构成的有机体系,其职能范围广、可选择的手段多,在减贫方面具有灵活性。第一,公共收入具有灵活性,其税收收入、债务收入以及国有资产收益、政府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分别通过公共权力、公共产权、公共信用等多种途径筹集,是公共财政履行减贫职能的物质基础。第二,公共支出具有灵活性,其转移性支出是公共财政履行减贫职能的载体,履行财政减贫职能的全部支出都包括在内,转移性支出既可以采取直接的支出方式,也可以采取间接的支出方式。第三,公共预算作为公共收支的年度计划,是对所有的公共支出项目与公共收入项目的通盘考虑,具有计划性、透明性、全面性、法律权威性、政治程序性等特点,为灵活的公共财政赋予了一定的约束力,这正是公共财政有效提供减贫公共服务、切实履行减贫职能的有力保障。第四,公共财政政策具有灵活性,它是由税收政策、支出政策、预算平衡政策、国债政策等构成的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通过实施税收、财政支出、公债、预算等政策措施来达到发展、稳定、公平、效率等目标,公共财政减贫职能是通过综合性的财政减贫政策具体实施的,它包括长期财政减贫战略和短期财政减贫策略,且政策目标及实施方式、手段可随着减贫任务的变化而进行调整。第五,公共财政体制是对各级政府财权财力划分的法律规范和基本制度,科学地划分中央财政和各级地方政府在减贫方面的财权财力,是公共财政有效履行减贫职能的重要条件。可见,公共财政减贫职能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得以发挥,并能适应减贫任务的阶段性发展变化,在减贫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

最后,公共财政具有直接性。除了公共财政减贫政策以外,政府履行减贫职能可以通过多种手段实现,例如农业政策、价格政策、信贷政策、土地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等,但是只有综合性的公共财政减贫政策具有直接性,而其他手段的减贫作用均是间接的,需公共财政的协调配合才能真正发挥减贫作用。公共财政政策具有如下特征:主要作用于分配领域,倾向于结构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直接影响消费总量和投资总量,从而直接影响社会的有效需求,这些特征决定了公共财政的减贫效果是直接的。公共财政减贫政策可以通过救济支出、补贴、投资、税收等直接或间接手段来具体实施,其中直接手段直接面向贫困者个人,能够加强减贫力度并加快减贫进度。相比之下,其他政府减贫手段则不具有这些优势,例如,农业政策是通过扶植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来实现减贫的,农业政策的实施必然要借助补贴、税费减免等财政手段实现;价格政策是通过农产品价格保护,进而保证农民收入水平来实现减贫的,价格政策一般与粮食企业亏损补贴配套使用,而后者属于公共财政调节范畴;信贷政策是通可见,公共财政在减贫方面发挥的作用是全面的、直接的、灵活的,公共财政内在的特征决定了其具有并能够充分发挥减贫的职能优势,这对于减贫任务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三、公共财政减贫的实践经验

世界各国的发展史表明,各国都遭遇过不同程度的贫困困扰,但因在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经济发展阶段等方面的背景不同,各国贫困问题有着不同的特征,所以采取的财政减贫措施也存在着差异。然而,恰恰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我国才更能够从中汲取较为丰富的减贫经验,提高减贫任务的工作效率和成功几率。

(一)发展中国家的减贫经验

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温饱、土地、产业结构、科技、资金等相关贫困问题与中国的情况较为接近,其经验更值得中国借鉴,因此我们首先介绍发展中国家的减贫经验。

20世纪中叶,拉丁美洲的巴西、墨西哥、哥伦比亚、智利、哥斯达黎加、委内瑞拉等国家实施了相同的财政减贫政策,即“发展极措施”,其中以巴西的做法最具代表性。具体包括:国家直接投资于贫困落后地区,建立起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带动周围地区的发展;设立“地区性开发特别协调部”作为专门管理机构,从事制定区域开发计划、安排项目和投资、开发集中连片的落后地区等工作,分期分批地解决落后地区开发问题;将全国税收的30%作为“全国一体化”基金,专项用于“发展极”计划对落后地区的大规模开发,并组建开发银行对该项特别基金进行管理;政府规定向落后地区投资的私人,一律减免所得税的50%,并鼓励将减免的部分继续用于这些地区的投资或公益事业;实行农产品最低保护价格,当市场价格高于这个价格时,农民可以自由向市场出售,而当市场价格低于这个价格时,农民可以将产品卖给国家,或作为抵押来取得低息贷款,从而保护了农民的基本利益。“发展极计划”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使巴西贫困现象明显减轻,但财政也为负担该计划所需的巨额资金而压力巨大。

(二)发达国家的减贫经验

“社会保障方案”和地区发展政策是西方发达国家解决本国贫困问题的主要措施,此外还包括价格政策、就业培训、发展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措施,这些措施均需借助公共财政的力量实施。

社会保障方案是一种从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的角度缓解贫困状况的措施,实质是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其理论基础源自西方学者提出的“福利国家”思想。社会保障方案一般包括实行养老、疾病、失业等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以及为贫困者直接提供基本的营养、卫生、教育保障和其他生活补助,以满足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者等主要贫困者的基本需求,改善他们的贫困状况。该方案须借助财政手段来实行,主要通过累进所得税和转移支付缩小人们实际收入差距,缓解低收入者的贫困状况。由于发达国家经济实力雄厚,贫困人口的比例相对较小,适合实行普遍的福利制度,因此社会保障方案已经成为美、英、德等发达国家的主要减贫措施。在美国,公共福利支出是州和地方政府的第二大财政支出,仅次于教育支出;在英国,社会保障及福利支出是地方政府的第三大财政支出,且呈不断增长的趋势;在丹麦,中央和地方财政都是典型的福利财政,地方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和福利支出列第一位,占总支出的1/2以上,且呈逐渐增长的趋势。

地区发展政策是以空间分布为基础的一项减贫战略,其主要措施包括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资力度来发展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增强贫困地区的发展潜力;对贫困地区进行政策倾斜来鼓励和刺激其经济发展。西方发达国家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有利于地区发展政策的实施,其经验对于我国制定合理、科学的区域政策,改善中西部地区的贫穷落后状况也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例如,美国曾进行大规模的西部开发行动,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地区发展政策,包括减税、免税、退税等优惠税收政策以及信贷政策和相关补贴政策,改善了西部地区的贫困状况,并在减少和消除贫困的基础上实现了地区间的平衡,进一步促进了美国整体经济发展。再如,德国曾进行大规模的东部开发行动,实施了两项重要的地区发展政策,其一是发达的西部地区对贫困的东部地区进行大量财政援助,主要用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和减少失业等方面;其二是加大东部贫困地区的科技服务投入和为其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优惠贷款,促进人力物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地区发展政策有力地刺激了德国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迅速增加了东部地区居民的收入水平,缓解了贫富差距。

四、我国公共财政减贫的政策思路

国内外长期的反贫困经验证明减贫是一个系统工程,由于贫困成因复杂、贫困程度不一,单从一两个方面实施减贫措施难以实现长期减贫目标,因而需要从多个角度、多个层次进行通盘考虑。通过前文对公共财政减贫职能的阐释及对公共财政减贫的理论和实践的探讨,以公共财政为核心、立足于贫困群体和宏观调控实际需要的减贫政策思路逐渐清晰。

(一)根据致贫原因选择减贫方式,做到区别对待。贫困是由多种因素长期综合作用的结果,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环境差异较大,各地致贫原因多有不同,综合起来主要包括:生存环境恶劣,生活方式落后;基础设施落后,产业基础薄弱;贫困人口数量多、增长速度快且综合素质普遍较低;资金、技术、人才短缺;因病、因残及因子女教育致贫等。由于致贫原因不同,我国贫困人口所面临的贫困性质不同,对减贫措施和力度的需求也不同,公共财政应该根据致贫原因,安排不同的支出,对减贫相关工作给予分类支持。具体来说,对于生存条件恶劣、资源贫瘠的贫困地区宜安排相应支出支持转移搬迁、异地安置;对于资源禀赋较好的贫困地区宜安排相应支出支持开发式减贫;对于缺乏劳动和生活能力的贫困者宜安排相应支出支持救济式减贫;对于因灾致贫或返贫的贫困者宜安排相应支出支持扶植式减贫等等。在确定减贫方式后还应根据贫困者的贫困程度来确定具体的措施和力度,以此来提高财政减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财政管理论文例8

探讨的新问题。

一、利用政府外债与公共财政的关系政府外债,是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所举借的,再由财政部、转贷银行或其他转贷机构向地方或部门转贷的债务。目前,财政改革的方向已经确定,各项改革措施正朝着公共财政的方向迈进。公共财政充分体现了政府提供“公*品”的特征,以市场失灵为界限,在克服“市场失灵”的同时,合理引导资源配置,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作为首都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要积极、合理、有效地提供“公*品”,就要积极探索如何更好地筹集、配置资金,以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的投入,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前,随着国民经济的良好发展,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加,但是,仅靠现有的财政收入难以满足对大量建设资金的需求。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对基础设施等公共工程建设的依赖程度很大,而公共工程的投资在很大程度上又依赖于财政资金的投入。这样,财政收入的有限性与财政支出的扩张性之间的矛盾将长期伴随着财政改革。如何缓解这对矛盾?发行国债当然是一条渠道,而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加强财政合作也是缓解矛盾的一副良方。因此,为合理提供“公*品”,进一步开拓筹资渠道,积极运用国内外两种资源,是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需要,也是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客观要求。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数十个国家建立了良好的财政合作关系。

截止到1999年,仅世界银行对我国提供贷款达324.6亿美元,约折人民币2694.2亿元(资料来源:《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管理》,主编金力群,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P21);亚洲开发银行对我国提供贷款达8l.5亿美元,约折人民币676.2亿元(资料来源:《亚洲开发银行业务政策与程序》,主编金力群,经济日报出版社,P257);利用外国政府贷款458亿美元,约折人民币3801.4亿元(资料来源:《外国政府贷款工作实用手册》,财政部国债金融司编著)。对我国需要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北京市利用政府外债贷款的主要领域是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以及基础工业和原材料工业等,其中大部分已建成投产。政府外债贷款在我市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引导资金流向。除外资贷款金额外,由于贷款项目的实施,还将带动大量国内配套资金,从而可以通过对外融资,引导国内其他资金流入公*品领域,根据亚洲开发银行测算,平均国内配套资

金与外资的比例约为1.5:l。通过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来引导国内资金流动的功能也是十分明显的。

2.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基础事业的发展。北京市利用政府外债贷款的主要领域集中在基础设施、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等领域,例如,北京世界银行环境治理项目、节能项目利用世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环境改善项目利用亚行贷款项目、利用日元贷款北京城市铁路项目等等,为首都的水源保护、大气治理等环境改善和公共交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

3.弥补了建设资金的不足。改革开放以来,百业待兴,北京市各行各业都面临着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利用政府外债贷款为各项经济建设事业及时、有力地提供了资金支持,起到了弥补国内建设资金不足、赢得建设时间和加快发展速度的作用,使政府外债贷款成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重要的筹资渠道。

4.引进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利用政府外债贷款在设备采购中引进了国际竞争性招标的办法,在土建工程中引进了招投标的竞争机制和施工监理制度,实行了一整套合同化管理制度等等,使企业在利用政府外债贷款的同时,引进和借鉴了国际上通行的管理制度,提高了管理水平。又如,世行节能项目倡导实施节能措施新机制,同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总结推广技术援助以及帮助建立有效的节能信息传播系统,提高了节能管理水平。培养了大批人才。在政府外债贷款项目下,通过聘请国外专家管理。咨询及派出学习等多种方式,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经验,培养和造就了一批管理人才,使人才素质和管理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可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利用外债资金对构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起着积极的作用。

二、如何将外债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为维护国家外债的信誉,切实加强外债管理,健全外债统一规划、严格管理、职能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合作、高效运转的“借用还”管理机制,防范财政风险,规范外债管理模式,应将外债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

1.分类管理。为落实外债“借用还”管理机制,维护政府信誉,切实履行还款和担保还款责任,推进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项目类别进行了分类管理。财政部门根据还款责任,将现有外债贷款分为三类,第一类项目是由政府作为借款人的外债项目,由财政部门承担还款责任;第二类项目是政府部门担保的外债项目,由项目单位承担还款责任,由出具担保的部门承担担保还款责任;第三类项目是上述以外的其他类项目,由项目单位承担还款责任。按照项目类别分别落实还款责任:第一,作为由财政还款的第一类外债项目,还款资金由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第二,作为政府担保的第二类外债项目,由项目单位承担还款责任,如不能按期还款,则需由政府履行担保责任,并安排资金垫还欠款;第三,作为政府部门不提供担保且由企业为还款人的第三类外债项目主管部门应给予关注,并给予积极的协调;第四,对于按协议应由政府落实配套资金的外债项目,由借款单位(部门)所对应的主管业务部门将项目配套资金纳入预算安排,以保证外债项目的顺利实施。

2.编制预算。

(1)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将《世行、亚行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需市财政承担配套、还款和垫款资金预测表》送交局内有关业务处室进行核实。

(2)各业务处室对《预测表》中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对需调整之处,提出具体调整意见后,将信息及时反馈外债管理处室。

(3)根据各处室反馈的信息再对《预测表》进行调整后,召开有关业务处室会议,向局内有关业务处室发送《北京市外债项目需市财政承担配套、还款、垫款资金情况预测表和说明》。

(4)局内有关业务处室根据以上预测表和说明的要求落实应负责安排的配套、还款和垫款资金。

财政管理论文例9

一、非税收入管理现状与原因

1.非税收入的管理体制与管理办法存在混乱

非税收入在财政部门管理过程中,仍然除以一个规范化的过程中。目前,基本明确收费的批准权限是地方政府,有财政和物价部门来管理项目审批和制定收费标准。整个过程缺乏以有效立法形式确认的正规程序。这造成实际工作中仅有一部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中,大部分非税收入财政管理的视野之外。

2.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弱

票据是资金运动的会计表现形式,各项收入对应着相应的票据,各项支出也是对应相应的票据。如果票据管理规范,如票据领购、发放、使用、保管、清算以及销毁等程序明了,各种挤占、挪用、截留、坐支行为就会从根本上杜绝。现在政府部门使用的非税收入票据主要加盖财政部门印章。由于缺乏监督部门,非税收入票据与税收票据相比较而言,管理上缺乏规范性与统一性。另一方面,非税收入票据种类繁多,多达百种,给管理上造成不变。

3.乱收费现象严重

一般将乱收费称之为第三次收费,因为这些非税收入是地方政府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得相关部门正式批准,凭借其行政权力和垄断优势而取得的收入。这些收入既没有纳入预算内,也未纳入预算外收入。目前乱收费现象比较严重,各种名目繁多的收费,是对正常市场秩序的严重干扰,导致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紊乱。这不仅加重了企业和公民的负担,而且也对政府的声誉产生影响,削弱了政府的调控能力。

4.监管乏力

虽然纪检、审计、财政等在各自的职能范围行使监督权,但配合不力,单兵作战,有些无复检查,使被检查单位疲于应付;有些又成监管死角,监管不到。就是财政内部也协调不力,非税征收管理机关管征收,业务科(股)室负责对归口财务管理单位的财政专户资金支出的审批,国库科(股)室负责拨款。三者之间容易脱节,执收单位从非税征收机关领取票据进行收费,但不向非税征收机关报送收入进度报表,要直到执收单位来缴销票据时,非税管理机关才能知道执收单位收了多少费,是不是及时缴存财政专户,也不得而知,除非时常去执收单位检查;国库科(股)只是按执收单位缴来的资金记账,也不知道执收单位收了多少费,是否坐支、挪用,也监控不到,负责支出审批的科(股)就更不会监管执收单位收缴情况了。

二、非税收入管理现状分析

非税收入的管理存在问题颇多,其主要的原因在于以下几点。

1.观念不改,认识不到位

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一些部门、单位对非税收入的财政属性缺乏应有的认识,认为非税收入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归部门所有,把预算外资金视为单位自有资金,不是财政收入,政府不必调控,财政无须管理。目前,仍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在资金使用上,仍然是谁收谁用,无须编预算,无须审批,就是财政部门对这部分资金使用进行审批也流于形式。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已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了一般预算管理,不与单位支出挂勾,一些执收执罚单位就消极怠工,该依法执收执罚的也不执收执罚了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都是“观念没有改变,认识不到位”所造成的。

2.相关法制不健全

政府规范性文件是非税收入管理规章制度。从目前整个非税收入管理来看,从立项、定标、征收到票据管理和资金使用各个管理环节,还没有一套完整、统一、规范、系统的法律法规。因此,非税收入征管和使用随意性较大,项目合规性和合理性受到质疑,并且存在“自收自支、多收多用”现象。

3.多头管理效率低下

目前非税收入存在着多头管理的情况,其中税费管理权限贵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两个部门的管理重点又各有侧重。如立项权贵财政部门,但收费标准归物价部门。看似分工合理,但问题颇多。由于,财政部门无定价权,因此无法体现出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管理中的主导地位。

4.激励机制缺失

非税收入金额小,征收对象复杂,所涉及部门数量繁多,收入项目与环节又比较多,相应管理水平滞后。更重要的事,激励机制缺失。从目前现实情况中,可以发现,部分收取非税收入单位缺乏主动性,对一些非税收入的流失,缺少主动干预,主动核实的动力。这可能是非税收入与本单位收入之间缺乏有效联系,丧失了收取非税收入的主动性。

三、对策与建议

1.在核算手段上,要实现复式预算

非税收入必须纳入预算管理,这就要求规范一般预算收入项目。例如,公益金收入和部分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收入必须纳入到预算管理之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单独编制相应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反过来,可以利用这些非税收入来帮助国有企业解决资金需求问题。

2.票据管理要严格

首先,票据权限必须明确,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统一管理。财政部门应该学习税收部门统一非税收入的票据,从格式到内容,建立起专用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体系,除特殊情况,应要求下属部门尽可能使用通用票据。经过一个过渡时间段后,要求下属部门必须使用通用票据。其次,落实票据管理职责。政府行政职能包括票据管理,相应管理机构应该履行好自身职责,消除票据管理中可能存在的商业化行为,从票据源头控制非税收入的流失。最后,强化票据管理监督职能。票据管理部门应该对下属部门领取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核实,确认票据使用过程中不能出现一些纰漏,如,遗失票据,票据造假。对发现的问题,必须落实责任,严惩不贷。

3.非税收入管理的监督要到位,注意部门之间协调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拥有了解非税收入管理的权力,各级人民政府应主动接受他们的审查和监督。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委托审计部门对非税收入进行必要审计,并经审计情况报人大常委和纪检部门,这就要求这些部门之间协调一致,避免多头管理出现,为非税收入管理水平提高提供足够支撑。其中财政部门要财政部门要当好非税收入监管的主角。

4.在技术手段上实现管理信息化

非税收入,游离于体制之外,与非税收入管理技术手段落后是密切相关的。这要求在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时,必须提高技术手段,譬如,利用现代网络手段,从管理信息系统入手,结合非税收入本身特点,开发非税收入主用系统,实现财政与银行、执收执罚单位、财政部门上下级之间的联网,方便主管部门全面监控非税收入的收缴使用情况。

四、结束语

非税收入成为地方政府重要的收入,对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非税收入管理弱的局面无疑会降低非税收入的作用,因此,应该明确在非税收入上的权力划分,明确中央和地方的实权划分,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贯彻落实转移支付制度。同时,政府应该在非税收入管理同时,用好非税收入,切实提高非税收入的利用效率,这反过来会促进非税收入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财政管理论文例10

二是促使我们更快地实行政企分开、变直接管理为间接调控。

作为政府综合经济管理的财政部门,应尽快建立法治化和间接化的宏观调控理念,积极研究适应WTO和我国基本国情的财政思路、财政政策、财务制度、管理方式等,尽快转变职能,找准定位,建立与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因此,就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的财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来说,有必要做到“五个创新”,即观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与管理创新。

所谓观念创新,即从传统的行政管理到法治管理的创新。必须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转变财政管理企业的观念。

所谓理论创新,即从传统的财务管理到产权管理的创新。财政企业管理工作必须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国有产权管理为工作核心和法律依据、以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为原则来开展。

所谓制度创新,即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从旧制度到新制度的创新。必须修改、补充、完善乃至废弃不合理的旧制度,建立符合WTO规则和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

所谓体制创新,即从过时体制到新体制的创新。财政部门必须推进国有资本投融资体制与国有资产收益分配体制的改革,优化宏观资源配置。

所谓管理创新,即从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的创新。财政部门必须破除过去行政干预企业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对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的监管机制。

一、企业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的主要工作以及当前财政企业管理工作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财政部门如何进行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全新的课题。要搞好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应根据上述的基本工作思路,重视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是重视组织机构与财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各级财政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重视机构上下对口、企业管理职能统一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

二是重视理论探索和调查研究。因为没有理论探索或没有调查研究是难以制定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有指导意义的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的。

三是重视建立以出资人管理制度为中心的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体系。总的原则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保障出资人权益的需要,合理界定财政部门在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企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行为。

四是重视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国有资本金预算,能够全面反映国有资产经营收支状况,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所有者职能、确保出资人到位基本手段。

五是研究制定支持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包括设立技改贷款贴息资金、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建立高新技术产业融资担保资金、中小企业担保资金以及设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

六是重视研究制定解决企业重组改制剥离办法中社会职能问题和分流安置问题的财政政策、财务制度和办法。如对被剥离企业、改制存续企业如何补贴及其补贴标准、时限和资金来源如何确定问题、职工的买断工龄问题。

七是重视研究制定兼并、关闭、破产企业资产评估变现、破产费用测算、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安置等问题的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以保障企业兼并、关闭、破产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职工基本权益和社会安定。同时,纵观财政企业管理工作面临的复杂矛盾和形势,要搞好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的财政工作,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关系。

1.要正确处理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的财政当期工作与长期工作关系。从实际工作需要上看,要求我们既要切实搞好当期工作,也要注重抓好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的制度框架建设;既要切实加强现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包括财务决算核查和有关审计事项的确认,搞好产权界定、登记、资产划转、国有股权管理等基础工作,推进企业脱钩、公司制改造和产权激励制度改革试点,及时完成企业资产与财务信息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任务,又要做好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等优化国有资源配置工作。

2.正确处理好国有企业财务决算财政审查监督与依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监督的关系。当前,由于法制建设还不完善等原因,社会中介机构还难以实现真正的客观公正。针对这些问题,在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制度、国有资产出资人管理制度、国有资产预算制度尚未建立健全的情况下,一方面要依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另一方面要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包括实行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由财政统一委托审计办法和对审计报告进行抽查),并对已审出的应调整的财务会计事项下达调账通知。

3.正确处理改革开放搞活与加强企业财务监管的关系。面对当前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失控严重问题,客观上要求我们对这些问题应加以大力遏制和纠正。一方面要积极支持企业改革发展,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方面要加大财务监管力度,通过利用社会力量监督和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等方式,切实搞好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的财政监管工作。

4.正确处理国有资产出资人管理制度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按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二者之间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二者是一个统一体,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是合理界定财政部门作为政府出资人,在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企业依法自主经营,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并在重大决策等方面受所有者制约。这就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做到既不干涉企业和日常事务,又要维护国家利益,代表国家按出资份额在企业管理的重大决策等方面行使相应的权利。

5.正确处理实施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与建立公共财政的关系。按照政府转换职能:和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财政要逐步退出竞争性、生产性等领域,重点保证公共需求的支出。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是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努力方向。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与公共财政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首先,在现实中是统一的。当前在财力状况没有根本好转的情况下,建立公共财政目标就难以实现。因此建立公共财政离不开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财政部门通过实施对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而进行的财源建设。从这个意义上讲,实施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是建立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门。其次,从发展上看也是统一的。有关资料表明,即使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公共财政也同样包含有经济建设职能。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把握这种辩证统一关系的度和量,否则这种辩证统一关系就会变成对立关系。

6.要正确处理在国有经济调整战略中进与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关系。当前的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工作有两大重点,一个是改制重组,一个是关闭破产。从经济上来讲,关闭破产也是进,因为它可防止国有资产的进一步亏损和损失。因此,对那些亏损局面无法扭转的企业要依法破产,对那些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小钢厂、小煤矿、小玻璃、小水泥、小炼油、小造纸、小糖厂、小烟厂等要下决心关闭。同时,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政策,积极培植财源,支持企业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

7.要正确处理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的财政统一管理工作与财政间接调控经济的关系。社会主义财政的基本职

能之一就是宏观调控。从建立公共财政的发展趋势来看,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的财政统一管理工作要为财政间接调控经济服务。从宏观调控来看,财政的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是手段,调控经济是目的。在当前形势下,利用财政政策间接管理调控引导企业发展高新技术尤为重要。实践告诉我们,只有跟踪发展高新技术,经济才有持续发展的实力和竞争力。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必须注重优化财政政策,引导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升级。

8.正确处理好政治与业务的关系。财政干部要在不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要按“三个代表”的思想武装头脑,要增强免疫力,自觉遵守党纪法规,自觉抵御各种腐朽生活方式的浸蚀,坚持原则、秉公办理、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当前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的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2002年是我国入世的第一年。作为财政企业管理干部,必须深刻地认识中国入世后的新形势,当前,要在继续做好一些日常性工作的同时,扎扎实实地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的法规建设力度。当前应尽快完成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的三个法规性制度建设:

(1)政府出资人财务制度建设。要修改完善现行的财政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力争将其以法律形式颁布。要明确财政部门作为政府出资人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权利与义务,赋予财政部门在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销、清产核资、资本核定、资本投入、资本营运、资本收益等方面应有的合法的管理职能。

(2)制定《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由财政部门统一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办法》,以建立有效的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事项的监管机制。要搞好对国有企业财务年报审计质量抽查工作,其委托费用,可由财政部门在资产收益中安排,也可以由财政部门统一向被审企业收取解决。

(3)制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法》。近期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入内容应包括:财政一般性税收收入预算安排的企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科技三费支出等);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电力建设基金、养路费、散装水泥专项收入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包括国有股减持、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各种国有资源收入等);政府债务资金安排等。近期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的内容应包括:财政一般性税收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科技三费支出等);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电力建设基金支出、养路费支。出、散装水泥专项支出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包括国有资本的投资支出、国有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支出等);国有企业职工安置与养老统筹支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支出;政府债务资金支出等。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编制后,要提交同级人大讨论通过,并在财政部门和企业中付诸实施,以真正实现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法治化管理。

2.强化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的财务制度建设力度。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依据有关法规,加快制度创新步伐,努力构建出资人财务制度体系:

(1)针对国有企业改制、合并、分立、转让、资产置换、债务重组等行为,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中有关资产财务处理问题的财务制度暂行规定》,强化企业改制监管力度,规范并推进企业的改组改制。

(2)研究制定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利用辅业国有资产安置分离分流人员的财政政策,制定《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的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支持企业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分流富余人员,实现政企分开。

(3)制定《企业国有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统一产权界定的政策依据,推进产权界定规范有序地进行。

(4)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修订《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实施细则》,改革产权登记管理方式,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5)研究制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规定》,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

(6)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工效挂钩考核办法》,规范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制度,激励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国有所有者权益;要建立科学的国有企业效绩评价体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7)按照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建立对企业经营者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试点管理办法》、《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点办法》、《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管理办法》。

(8)进一步规范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要按照“一项资金一个办法”的原则,制定加强管理的具体办法,研究拟定资金分配的系数法、公式化、程序化管理办法,硬化预算约束,减少随意性,增强科学性。

3.强化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当前,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

(1)加大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事项的监管力度。要严格依法做好对社会中介机构提出的“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与“否定意见”的处理,做到财务监管不留“死角”;财政部门要严格对审计机构的资格审查,对凡是审计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事项的审计报告必须进行抽查,且每年抽查面不得低于20%,并要将抽查的结果和处理违规的情况上报省厅备案。如鉴于目前有些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混乱、资产流失严重的问题,应强调对“应收账款”项,中介机构要重点披露,企业要依规处置,财政要严格审查与处理。

(2)强化对重大国有资产流失事项的检查力度。据调查,一些企业国有资产运行无序与流失现象严重;有些企业在合资、联营、改制和改造工程中,采取关联交易和挤摊成本费用等手段,向国有法人转嫁亏损、掏空国有资产、注销国有企业、悬空国有产权与债权;对此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加强对有关重大事件的检查与披露。

(3)强化国有股权的管理力度。据调查,目前有的地方企业改制后,法人权力过度膨胀、内部管理失范、财政监管弱化问题严重。对此,财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与强化监管。要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按国家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参与审核、确定重组改制方案,合理设置股权结构,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切实维护国家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认真做好国有资产收益的征管工作,完成收入任务,保证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落到实处。要继续抓好和扩大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试点工作,总结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试点经验,完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框架体系和编制方法,推进试点工作健康发展。要逐步在全国建立起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体系,推动和促进政府公共财政目标的实现。

(5)加强产权登记管理基础工作,强化国有产权变动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认真做好国有股减持、配售、回购、股(产)权转让等工作。据调查,由于某些原因,目前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质押管理存在失控现象。这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建立与完善有关管理制度。

(7)要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组织力量对重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抓好技改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检查。要研究资金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8)建立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要按政策规定清理产权交易机构,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

(9)加强“三资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三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年检面要达到100%;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继续做

好“三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核查工作,核查面要达到20%。

(10)积极服务于企业经营软环境的建设工作。据调查,目前有些企业的经营环境极不宽松,有的企业在经营中要负担各种法定外的乱收费达三十种之多。要解决这些问题,作为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有关工作,积极服务于企业经营软环境的建设工作。要加强对有关问题的检查披露和建立有关禁止和防止乱收费现象的财务制度。

4.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政策与财务制度。的调控力度。要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国有企业战略改组和实现我国经济产业结构升级为目标,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政策与财务制度的调控力度。

(1)认真落实关闭破产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积极支持关闭一批技术落后,污染严重、浪费资源的落后生产企业。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企业关闭破产计划,重点做好煤炭、有色金属等资源枯竭矿山企业、军队移交保障性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认真测算关闭破产费用,及时核拨关闭破产补助资金,推进关闭破产工作有序进行,确保职工安置和社会稳定。要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关小”工作。依法淘汰落后和压缩过剩生产能力,把“关小”和总量调控目标落到实处。

(2)继续调整财政政策,支持企业重组改制,促进企业加快建立适应Wm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经营机制。积极做好企业国有股减持,买断国有职工身份和国有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等工作。

(3)认真做好企业下放和接收工作,妥善解决接收、下放过程中企业资产与财务处置等问题,合理确定、划转财政收入基数。

(4)合理运用财政各项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强我国经济的竞争能力。要按照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积极参与做好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工作,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支持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支持承担国家重点任务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提高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要支持发展信息、生物、新型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软件、新材料和中药现代化等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要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要促进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5)积极支持对外经济贸易发展。要调整外贸发展基金的使用方向。积极落实中央“走出去”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支持外经贸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带动相关产品出口。

(6)大力支持非国有经济发展。利用各项财政专项资金,采用设定高新技术贷款风险基金、创业基金和其他合理的方式,支持非国有经济特别是民营和“三资企业”的发展,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以优化我国经济结构,实现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增强我国经济竞争能力。

5.强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的调研力度。搞好调查研究是实现科学决策的前提,是每个干部的一项基本功。要必须坚持“从企业中来,到企业中去”、“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工作作风,改变下基层单纯看汇报材料、开座谈会、听汇报等浮在面上的调研方法。要真正做到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

(1)研究在建立政府公共财政框架的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2)研究按照WTO规则适时调整财政对企业的各项政策问题。

(3)要研究剥离企业办社会问题中的相关财政政策,解决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问题。

(4)研究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改制中如何加强国有股权变动的监管,改善和规范国有股权管理。

(5)研究建立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体系问题。

(6)研究三资企业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改善服务的政策建议。

(7)研究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优化财政资金分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8)研究中央改变所得税分配制度实行统一的按比例分享办法后对企业和各地区经济的影响问题。

6.强化财政企业财务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力度。应该看到,随着企业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的难度增大、业务增多、任务加重,客观上要求必须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大力强化财政企业财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的力度。

(1)根据企业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的要求,健全机构,理顺职能,充实人员,确保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切实提高业务素质。每个干部一定要做到脑勤-勤于思考问题,敏锐性强,善于创新观念、方法与制度;勤学-学WTO规则、学政策、法规、业务、电脑与英语,以适应入世后的管理工作需要;手勤-提倡自己动手,不要让别人代劳;勤问-对于拿不准的政策、业务要不耻下问,以准确无误地处理一些复杂难办的问题。

财政管理论文例11

改革开放以来,财政管理制度建设、管理的技术手段以及财政部门的服务质量都有巨大发展,初步实现了财政机关管理工作的制度化、信息化与服务化。但是,面前还存在着一些发展中的短板,这些管理上的短板直接成为财政部门反腐倡廉的漏洞,只有针对这些漏洞开着针对性工作,才能够提高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

1. 责任意识不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财政部门不仅是资金的管理者,也是经济的调控者与决策者。很多财政人员没用经济宏观调控意识,对资金的管理水平低下,不能够从经济大局出发进行资金分配,意识不到问题的严肃性,这种工作的随意性是腐败的温床。

2. 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部分关键岗位(尤其是主要领导岗位)权力运行监督还不到位,资金使用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还比较突出。

3. 从资金监管不到位。社保、教育、惠农支农等民生资金的使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治理“小金库”工作任重道远,暴露出财政财务管理上的薄弱环节。

4. 少数同志廉政勤政观念淡薄,个别财政干部违法违纪。财政系统受到党纪政纪的处理的屡见不鲜,落马官员的比例处于各行业的上游。

问题表明,财政系统不是净土,社会不良风气包围着我们,各种诱惑考验着我们。作为管钱、管政策的财政部门,必须增强政治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警钟常鸣。

二、提高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策略

财政部门的廉洁工作要从法律制度、思想道德等方面齐抓共进,才能够构筑反腐防线,堵住腐败的一切客观与主观漏洞,提高工作效果。

1. 加强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是基础

制度建设是反腐防线的基础工作中。要通过建立健全廉政建设制度,努力实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首先,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建立起了财政部门的各种办事制度,在制度基础上构建廉政保障机制,让制度环环相扣,在制度基础上构建部门领导与各个岗位的责任制,把制度化为每个人的实际行动。

其次,建立部门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增强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督促干部模范遵守各项廉政建设规定。把制度与思想道德问题挂钩,实现联动互补。

再次,要建立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要聘请社会上具有一定素质的人、或者单位工作人员担当单位的廉政建设督察员,监督干部职工在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和日常审核审批工作中遵守廉政制度规定的情况。在督察过程中,由负责人牵头进行内部督查,严格安装程序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2. 明确责任,堵住防线漏洞

重任在身,不得不防、不得不怕。反腐倡廉工作就像构筑大坝一样,每一个石块都要结实。所以,反腐工作一定要把法律与制度责任分担下去,让每一个岗位与每一个人员都对自己的一份自留地富有全面的责任,让每一个责任明确到位,才能够筑起反腐的防线。

首先,要建立廉政反腐工作领导体制。党委纪委为做好机关党建和廉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处室领导具体抓、纪委组织协调、逐级落实、层层负责、全体参与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

其次,要通过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工作中哪个部门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强化部门领导干部抓廉政建设的责任感。要树立制度的权威,保证制度的科学性与严谨性,执行制度不含糊,保证每一个问题出现都能够找到相应的负责人。

3. 建立反腐倡廉教育机制,提高队伍素质

思想教育就像对大坝中每一个石块的维修维护,让每一个石块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老化,而是变得越来越坚强,各个石块之间契合的更加紧密无缝。

首先,要建立反腐倡廉的教育机制。通过制定行事历与计划,让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经常化、持续化。要在财政机关部门的显著位置悬挂廉政警示语录牌匾,在财政监管数据库设置警示教育专题栏目等,营造反腐倡廉教育的浓厚氛围。定期进行各种自查自纠活动,防范于未然。

其次,在日常工作中要把学习培训贯穿于工作之中。通过设定每周定时的学习活动,通过建立中心组学习教育制度、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讨论制度等,做到专题和日常教育相结合。在学习过程中,创新学习方法,采取组织讨论、做笔记、写心得、开座谈会、观看专题片等形式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从思想源头筑起反腐防线。

再次,积极开展各种廉政与反腐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如党风廉政建设演讲比赛活动、财政部防腐相关法规制度知识答题竞赛、现场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征集廉政格言活动、观看有关廉政教育的影视片、读廉政建设书籍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让活动育人。

同时,重视现实教育,让财政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等,与失足干部面对面,通过听取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讲述违法犯罪的事实和后果,对党员干部进行最现实的警示教育,以此来增强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自觉性。

4. 建立监控机制,实现全面监督

监督制衡就是业务和管理工作的相互制约、控制和监督,强调建立决策机构、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在职能上的相互监督和制约的关系。

首先,要强化纪检监督,严格安装程序办事。要强化机关纪委的工作责任。机关纪委书记以监督的角色列席党组会议,党组支持纪委独立开展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高离不开制度基础上的程序,财政部门一定要坚持集体领导、三级审核和重要业务复审,规范专员办行政程序

其次,是健全政务公开公示制度。要树立行政为民的思想,办事的程序、条件、规定等一律公开,对内将全办重大事项通过内网、公示栏及时、主动公开;对外将监督职责、审核审批事项办理指南等主动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防止腐败与违规事件的发生。

再次,完善财务管理制衡与惩戒制度。按照“限额负责、预算控制、公开公示、年终审计”的要求,使财政监督和队伍建设工作做到执行部门与复审部门、纪监部门,处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一把手等建立既相互配合又能互相制约的机制。建立严肃的惩治机制,切实增强威慑力。加大查办案件和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力度,及时将有关违纪线索、责任人移送给有关部门,以查促改,以查促管,以查促防。

5.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堵住腐败漏洞

随着信息技术的推广及其在财政管理中的发挥,财政管理从原来的人的管理转向以信息技术为载体的制度化管理,随着技术的使用,对财务的监督工作更加到位,技术关卡的设置使得一些违规与腐败现象没用了活动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