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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文化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2 17:47:36

财政文化论文

财政文化论文例1

建立规范统一的财政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紧紧围绕为财政改革和发展服务这一宗旨,按照建立财政运行技术保障机制的总体要求,狠抓财政业务软件开发与应用,以预算编制、集中收付等系统软件开发为重点,带动其他财政业务软件的开发,形成符合业务活动和监督管理要求,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和财政发展四位一体的财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推动信息技术在各级财政业务领域的应用力度,促进财政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1.预算编制系统。根据财政预算改革的总体需要,不断扩大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力度,完成对各部门预算的审核,编制出符合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和实际需要的预算方案。

2.预算管理系统。通过开发预算指标管理软件,全面反映指标运行的全过程,实现对预算资金规模、分配、使用等情况的有效管理,逐步建立预算指标数据库,实现对预算指标执行情况查询、分析和管理的现代化;通过开发预算资金调度软件,实现对预算资金的有效调配,监督预算资金调度的全过程,有效地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软件实现对政府采购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增加政府支出透明度,规范财政采购支出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有效防止腐败。

3.预算执行系统。通过开发预算指标管理软件,根据预算单位年度预算方案,科学地制定季用款、月用款进度计划,实现预算指标安排、拨款、预算会计等功能;通过集中收付软件,实现财政资金集中收付和预算支出的集中管理,将所有财政支出资金置于财政部门监督之下,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工资及时发放和整个预算的顺利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实现对财政资金支付过程的依法规范管理。

4.财政监督系统。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工作和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建立财政业务应用软件系统必须以建立健全的财政监督系统作保障。通过开发和运用财政监督实时监控软件,使财政各项工作的静态和动态情况及时进入到财政监督视野,确保财政工作和财政业务的稳定、安全、高效运行;通过财政监督信息和控制软件,一方面实现财政监督系统与决策系统的信息直接交流;另一方面实现对其他财政业务系统运行的实时控制。

5.财政发展系统。根据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财政运行发展系统,科学地分析影响财政运行状况和结果的各项因素,为财政决策和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通过财政运行评价系统,利用各种评价模型,对财政运行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分析,量化财政决策、财政管理和监督的效果,进行财政形势预报,找出影响经济平衡运行的原因,确定管理和监督的重点;通过财政收支预测分析系统,利用各种数字模型,对影响财政收支的各项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提高财政收入预测的准确性,为科学地确定年度预算收支规模与结构提供依据;通过财政风险预警系统,分析监控各种风险因素的变化,科学地判断财政风险程度,提出预警建议,改善和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建立稳固与平衡的财政运行与发展体系。

除此之外,通过开发和利用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软件,实现对医疗保险、劳动保险等社会保险业务的全面、高效监督和监控管理;通过建立财政数据库管理软件,利用各类企业(包括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单位数据库,建设会计信息查询系统,逐步实现会计信息查询和检索网络化、自动化,为各级财政系统多层次的数据随机检索和分析提供服务,提高会计信息的使用效率;通过开发粮食风险基金管理软件,对国家粮库的粮食储备、品种、财政补贴等情况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建立粮库粮食储备数据库,对现有的粮食储备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预警,方便粮食调度,为制定粮食政策提供相关依据;通过建立一个以省为中心,覆盖到县乡的农税征管网络,利用农税征管软件,以数据和文字信息为基础,以科学分析为手段,为农业税收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政策制定提供信息支持,为各级农业税收征收人员提供信息服务。

——以信息网站为基础,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是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战略资源,其开发和利用是信息化建设永恒的主题。作为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工作,以财政信息网站为依托,在扩展信息源的基础上,密切结合财政业务需求,为财政工作提供分类科学、精练实用、准确可靠、丰富多彩的动态经济信息。同时,通过充分调动各市和部门的积极性,在“活”信息和“深”层次的财政信息上花大力气、下大功夫,深入挖掘、研究经济热点、难点问题,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便信息网站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财政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全省社会、经济活动不可缺少的神经中枢。同时,利用视频点播、在线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内加强交流指导,对外树立财政形象、宣传财政政策,把网站建设成为财政系统的“互联网”,成为财政部门开展工作、沟通社会的重要窗口。

——逐步建立满足财政新体制要求的数据库管理系统根据财政业务和财政决策对数据的要求,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与维护的原则,逐步建立财政动态数据库、基础数据库、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数据库、预决算数据库、财政收支政策数据库、法规数据库、历史资料数据库、公共信息数据库和决策汇总数据库,加快开发速度,提高信息质量,保证信息数据的充分共享与有效使用。

——建立为公共财政

服务的办公自动化系统主要是通过开发和运用办公自动化系统、领导查询分析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和外部信息接收与发送系统,以及IP电话系统、网络电视会议系统等内容,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办公效率和决策水平。

——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适应财政改革与发展需要的财政信息化队伍一是向财政系统全体职工普及信息技术知识。密切配合人事、劳动部门采取各种形式,大力进行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的培训。二是加快信息化专门人才的培养,根据信息化建设的需要,注重培养多层次的信息化专业人才、信息化管理人才以及复合型人才,努力造就一批能跟踪国际先进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有创新能力的中青年业务骨干,特别是要注意培养既掌握信息技术又懂财政业务的专业技术人才。三是大力加强财政信息化专门机构的建设,在确保加强市级财政信息化专门机构和人员到位的同时,要逐步建立县级财政信息化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管理,为财政信息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为实现上述目标与规划,必须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财政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宽,技术性强,关联度高,必须通过各级部门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财政信息化,确保财政运行机制落到实处是事关全省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大事,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要把财政信息化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充分认识信息化在财政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促进信息化发展。信息技术是现代化高科技技术,投资大,更新快,其效益往往以间接形式表现于社会各个领域,难以用货币形式计算其价值。要保证财政信息化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必须加大对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保证必要的设备和设施购置与维护,为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技术保障机制提供物质基础。

三是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信息化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财政运行技术保障机制的建立是财政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它关系到今后财政工作的正常进行和科学管理。因此,必须坚持标准统一和标准化工作要先行的原则,将标准化工作和质量管理工作贯穿于信息化建设的全过程。要按照财政运行技术保障机制的需要,逐步形成全省统一的标准体系。根据国家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和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网络、业务软件、信息资源、信息安全等信息化建设的相关制度,统一技术标准。无论是网络建设还是软件开发,起点要高,标准要统一,以保证网络配置合理、性能优化、安全畅通。各级财政部门在建设网络、数据库、业务软件和实现联网的过程中,在用户界面、交换格式、网络协议、分类编码、应用接口等方面,必须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以保证计算机系统的互联性和各种上网信息的有效性。

财政文化论文例2

一、文化产业的界定

“文化产业”(CulturalIndustry)这一概念最早是由法兰克福学派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提出的。他们主要从批判的角度理解“文化产业”,认为文化产业是商业资本对大众娱乐和媒体的垄断,其本质是资产阶级实行意识形态控制的重要手段。目前,对于“文化产业”比较权威的定义主要采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蒙特利尔会议上的定义:将“文化产业”定义为“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是以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为主体对象,从事其生产经营、开发建设、管理服务的第三产业。这一定义概括了文化产业的两个基本属性:一是文化的属性;二是产业的属性。

二、政府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因分析

(一)文化产品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和功能,需要政府进行必要的价值引导。

文化产品的效用主要决定于其精神内容或思想感情内容的社会属性,取决于它对人们精神需要或思想感情需要的满足程度。文化产品的内涵有真理与谬误、善与恶、美与丑、进步与反动、健康与腐朽之分,因而大部分文化产品的思想感情或精神属性表现为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和功能。因此,同一种文化产品,对于立场、观点、情趣不同的消费者,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不同的文化产品也会产生不同的社会效应。任何政府都是一定阶级利益的代表,总是积极宣传合乎自身利益的文化产品,而努力抵制与之相对的文化产品。

(二)文化产品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

大多数文化产品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即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由于文化产品的消费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消费者往往不愿为消费付费,即出现强烈的“搭便车”行为,使文化产品的供给者难以收回自己的成本。可见,文化产品的公共产品特性,决定了市场难以实现最优供给,政府需要对文化产业进行分类指导,包括通过财政投入,保护文化资源,扶持公益部门,引导、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兴办民营文化产业并对公益性文化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给予必要的扶持。

(三)外部性决定文化产品必须要政府提供

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就是一些人的生产或消费使另一些人受益而又无法向后者收费的现象;负外部性就是一些人的生产或消费使另一些人受损而前者无法补偿后者的现象。文化产品不同于其他产品,它涉及到诸多社会和价值方面的问题,在文化消费中不知不觉地向消费者传递和渗透文化产品所内涵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和人生理念等,从而具有广泛的外部性。优秀的文化产品,会使人们更深刻地认识社会生活,启迪思想,丰富美感,解除疲劳,满足多方面的精神需求。

三、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设计

(一)转变政府职能,由“办文化”到“管文化”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定位,把对文化企业的具体的、微观的管理转到宏观管理上来,将经营权、人事权、管理权、收益分配权等下放给企业,调动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政府将精力重点转移到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出台各项扶持措施,培育文化产业发展市场,对文化产业进行有效监管上来。同时,积极培育文化产业行业协会等文化中介组织,推进文化产业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发挥行业协会作为文化企业与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完善各项产业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做大做强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特别是对于刚刚起步的文化产业来说,函需予以资金、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建立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政府应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采取担保、贴息、奖励、资助等形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数额可暂安排每年一定额度,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增加,不断扩大专项资金数额,并逐步实现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列入预算,以实现资金保障的长效机制。

2.调整文化产业的税收政策

对文化产业涉及到的税种,在政府的职权范围内予以税收优惠。包括:新办文化企业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试点文化集团的核心企业对其成员企业100%投资控股的,可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在境外提供文化劳务取得的境外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列入政府鼓励范围的文化企业,凡符合国家现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信息服务业的企业,可享受信息服务业有关优惠政策;公益性单位等举办文化活动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暂免征企业所得税等。

参考文献:

[1]2008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2]董为民,国化外文产业现状、发展措施与经验[J].经济研究参考,2004(10).

[3]全国农村文化联合调研课题组.中国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分析与战略思考[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7).

财政文化论文例3

财政投资工作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我国的发展与改革催生了这项工作,又伴随着发展改革而发展成长。财政投资评审是公共财政的重要活动,投资支出从来都是我国财政支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财政制度的公共化改革,一方面决定了财政投资支出也必须向着公共化方向转变;另一方面财政投资支出公共化,本身就是整个财政制度公共化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支持促进和推动着整个财政制度的公共化进程。改革开放尽管使得财政投资的内容和范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占财政总支出比重也下降了,但并没有否定投资在财政支出中的重要性,仍然对财政支出活动乃至整个财政活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如何加强财政投资的规范、约束、监督和管理,仍然是财政制度公共化过程中的重大课题。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一个宏观发展阶段,国力进一步增强,财政收入逐年提升,财政收入的使用方面也有了巨大的转变。而且,政府的财力主要投入工农业生产建设方面,并且财政投入的方面也有根本转变,从工农业生产转向民生工程,诸如交通、农业基础建设、教育、卫生、城市基本建设等等。如此巨大的财政投入,必须得到有效的监督提到了重要议程。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财政支出已经成为保障社会经济稳步发展的必需,不会随着财政收入增长困难而降低,所以未来财政的增收节支显得更为重要,特别需要通过评审把关为节约财政资金发挥作用。同时,按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计划,两年内要新增投资4万亿,其中中央新增投资要达1.18万亿。如此大规模的财政投资,显然需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紧密跟进,把好资金使用关。财政投资评审活动,就是加强财政投资规范和预算管理的重要手段。财政投资评审,直接约束和监督财政投资项目的概(预)算、竣工决(结)算等各方面的活动,对于保证财政投资项目的工程质量,加强项目的支出预算和财务管理,提高财政投资效率,保证财政投资活动的正常顺利进行等,都起着无可替代的直接作用。因此,财政投资评审活动,是财政投资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财政履行自己职能的重要内容。可以说,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是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中应运而生的,财政投资评审成为为政府投资把关的一个重要手段。1999-2001年间全国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在对基建项目、专项支出项目等的评审中,审出了不合理资金352亿元。

以鞍山市为例,2002年我市财政年收入二十多亿元,经市投资审核的资金不过一亿元,2009年我市的财政年收入已过百亿元,财政投入所需的金额已升到350多亿元。由审核工作为财政节省的资金达到5亿元。通过七年的实践,审核工作由最初人们不认识到现在已引起各个方面的高度认识和充分认可,随着国家的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财政投资审核工作必肩负更长远、更重大的使命,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七年的实践,不但有经验,有喜人的成绩,同时也不断暴露出问题,有许多重大问题急需解决,许多政策法规以及内部管理问题还需不断完善,审核工作的外部环境还需要进一步的营造。这种外部环境关系和内部管理问题的实质就是审核工作的机制与体制问题与国家总的改革与发展步伐如何同步的问题。

一、加强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制度建设迫在眉睫

财政投资审核工作开展七年时间,实践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如何依法审核,严格执行审核规章制度。如:争取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在项目支出的预算核定和决算审批两个环节上设立事先评审程序;明确评审结论对预算核定、决算审批的依据作用;明确应纳入评审的项目范围;明确财政评审机构在评审环节中的职责等。

财政部2009年下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中强调,财政部门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暂行规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各地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各地区财政投资评审办法、财政投资评审条例。可见,财政评审工作已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然而,评审工作过程中,个案、特例情况层出不穷,如何将法制化深入到审核工作的方方面面,推动评审立法工作,开展评审立法的调研工作,为推动制定《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做好基础工作,使审核工作真正在法律的约束下规范的进行,更好的服务于民,服务于社会,成为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内容。

首先,审核立法工作是把握国家财政收入走向,对财政投资资金情况进行监督的保证。每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要对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议,现在,财政投资是各级财政的一项重要支出,理应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制定专项的法律,有利于人民代表大会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力度和提高监督质量。

其次,财政投资是一项全国性的工作,对各级政府都发挥重要作用,它不是个别问题,诸多共性的问题需要各级国家机关编制现行统一的法律条文,使之能政令统一,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

第三,财政投资所涉及国家机关、民政团体、政府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有些也涉及外资企业,协调这些关系,不是各级政府也更不是财政部门所能解决的问题,只有制定法律,才能使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有了国家立法,还应该有各级政府可操作相配套的法规、政策。规范政府有关部门之间权力、责任、义务,使之在政府内部能有效的运转。当然,在财政内部更需要制定审核工作规章制度、工作目标、工作标准等内部管理制度。

有了这三方面的系统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政投资审核工作就可以有效地解决审核的对象、审核的主题、审核的标准、审核的权利与义务等在审核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就能克服发生的随意性问题,该审核的都必须纳入审核范围,既不能有特殊,也不能有遗漏,凡财政投资项目应该由财政审核单位审核,从根本上把握财政投资标准。

只有系统配套的法律法规,才能充分发挥监督关口前移的作用,把问题解决在发生之前,避免钱已经花出去了,损失已经造成了,再去检查追究责任,亡羊补牢固然重要,但未雨绸缪岂不更好。

二、监督关口前移,建立健全监督系统,监督机制

假如我们做一项实验,在辽宁的十四个城市同时搞一项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按现有的办法和体制进行监督,并保证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现象发生,但我们看到的结果是,十四个市地投资的差别是巨大的,可能是几百万乃至上千万的差别,原因是各个市在设计的规模、标准、选用的材料上有重大差别。即使是在同一个城市,机构编制基本相同的两个部门,一个是强势机构,一个是弱势机构,他们的办公条件有明显的差别。最近一期焦点访谈报道的教育资源失衡问题,列举北京广州两个特大城市,同一城市同一城区,重点中小学和普通中小学之间,其校舍教学设施之差别一个可与发达国家相比,另一个则停留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初级水平上,这些例子说明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上存在漏洞,在监督的系统机制上不健全,目前的财政监督对施工单位做得比较充分,从预算到决算都实行有效监督,基本做到了监督关口设在事情发生之前,杜绝了在这个环节上的漏洞。但对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则缺乏监督。主要问题发生在设计环节上,这些部门缺乏标准制约,缺乏监督,有很大的随意性。这个问题仅靠思想觉悟是不能解决的,因此需要对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加强监督,一个是方案制定和设计环节上,另一个是在招投标环节上。第一个环节是要制订标准,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要制定诸如办公楼使用面积和装修方面的标准。

为了抵制腐败和浪费,国家相继对公务用车、工资及补贴、差旅费、招待费、电话费等方面都制定了标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对基本建设缺乏标准制约造成的损失比上述几项要大得多,更应引起国家重视,当务之急是抓紧制定这方面的标准,克服随意性,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制定监督执行这些标准的办法,加强各监督部门的工作力度,管住由此造成的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和由此产生的腐败问题。

第二道监督岗位就是财政投资审核这关,只要是超出标准的设计,一律挡驾,不准进入招投标环节。据反映,有的城市由于缺乏标准制约,财政花在这方面的冤枉钱可以以亿元计,如果把这些纳税人的血汗钱,用到民生上去,用到医疗、教育、养老等民生急需问题上去,应能解决很多问题。

三、研究开发审核投资工作规范软件,争得审核工作话语权

目前审核工作的做法是施工单位上报什么样的材料就接收什么样的材料,在施工材料的选择,施工方法的选择上,主动权都在施工企业,作为代表投资主体利益的审核方,由于缺乏自己的规范标准、方法,基本没有话语权。在这场博弈中,都是由对方出招,我们接招,这种局面,限制了审核作用的发挥,因此,必须加以改革,争得审核工作的主动权。:

财政是代表政府的投资人,必须理直气壮地争取下述权利:

第一,参照医药改革中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的改革做法,制定大宗、主要材料的基本目录,基本目录入选的材料,在产地、质量、价格等方面要有利于本地经济发展,有利节约成本。施工企业必须在目录中,选用所需材料。

财政文化论文例4

当前我国面临的现实情况是,一方面,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各地区相当多的产业缺乏国际竞争力,而且从普遍情况看,我国产业落后的根本原因主要是技术手段落后;另一方面,经济运行中面临的深层次矛盾仍是结构性矛盾,“十五”计划也指明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重点要实施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全面优化的结构调整。这构成当前地方工业化发展的一个基本背景。在这样一个形势下,要促进地方工业化发展,需要对其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有较清晰的认识。

1.加快我国地方工业化发展具备诸多的有利条件。一是基础设施制约因素的缓解。曾经制约我国地方工业化发展的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已从不适应转变为基本适应,并在逐步完善;二是生产要素聚集作用增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技术瓶颈和市场瓶颈,完全可以通过“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全球范围内有效地配置;三是主导产业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目前,区域性支柱产业地位开始显现,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发展,优势产业正在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为吸收外商和民营资本,加快地方工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2.加快我国地方工业化发展也面临着以下制约因素。一是产业制约。地方经济竞争力的强弱,与该地区的产业聚集规模、产业链密切相关,目前我国各区域虽已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诸如纺织服装、制鞋产业集群,但多数企业尚未形成分工与协作链,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企业运行效率低,运行成本高,市场竞争力弱。二是人才和技术制约。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面临着人才尤其是高科技、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问题,导致企业技术创新力不强,高、尖、新技术企业和高附加值的产业偏少,这已成为扩大开放、吸引国内外资金、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三是市场制约。发达国家工业化面对的是一个广阔的国内外市场,而我国加快地方工业化发展,面临着经济腹地狭小、拓展国内市场难度大以及技术层次低、拓展国际市场难度大的问题。同时,由于某些地方保护主义和重复建设的存在,也制约着国内市场的拓展。

因此,面对地方工业化发展的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财政政策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发挥其宏观调控作用,有所作为。

二、地方工业化发展的总体思路

促进地方工业化发展,必须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进一步更新观念,与时俱进,立足地方实际情况,理清思路,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新型发展观,大力实施“四大战略”。

1.工业强省战略。工业是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撑,没有工业的发展,农业和服务业就缺少拉动作用,就没有后劲,地方经济就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强化对工业经济的认识,大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一是以农业产业化推进工业化。加快工业化进程,农业大省必须立足实际,选准突破口,以农业产业化起步,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催生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催生一批涉农工业,壮大工业群体,才能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子,逐步实现工业化。二是以深化企业改革推进工业化。深化企业改革是发挥自身优势、充分挖掘老企业潜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工业化进程的关键措施。必须以明晰产权、转换机制为重点,立足企业实际,解放思想,放下包袱,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加快国有工商企业改制步伐,改出活力,改出效益。三是以重点企业推进工业化。大的骨干企业在地方工业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带动作用,是工业税收的主要来源,又是地方工业化进程的主要标志,必须给予支持和保护。

2.生态立省战略。我国大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都是农业大省,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必须全力推进生态立省战略。发展生态经济是农业大省应对入世挑战、参与国际竞争的根本出路,是现阶段解决农民生产生活质量不高、增收缓慢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模式,代表着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应当抓住境内污染源较少、自然生态良好的有利条件,做生态文章,求民富省强。

3.科教兴省战略。“五个统筹”这一新的发展观,其基本思想内涵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是经济和社会实践的主体,劳动者素质的高低是科技教育水平的客观反映,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也是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可持续发展,关键要围绕提高劳动力素质,大力发展科技教育。因此,实施科教兴省战略,是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选择。农业大省实施科教兴省要突出抓好“一个优先”,即优先发展教育,做好“两个重点”,即科教兴农和科教兴企,完善“三个机制”,即科技推广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

4.项目带动战略。保持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必须有足够的投入作保证,项目建设是增加投入的重要载体。因此,必须把项目建设作为长远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以项目建设带动经济增长,以扩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才能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一是扩大开放引项目。实施对外开放是扩大项目投资的战略重点,也是加速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重要途径。必须走好以开放引项目、以项目引资金、以项目换技术、以项目招人才、以项目打市场、以项目促发展之路,扩充项目总量,凝聚发展后劲。二是利用政策争项目。目前,国家产业正由东向西梯次推进,投资继续向农村、向结构调整、向生态农业等方面倾斜,加大基础建设投入,为项目争取提供了政策机遇。因此,地方政府必须立足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实际,研究国家投资政策,把握投资方向,拓宽项目渠道,对本地优势资源和项目进行论证立项,加强项目的编制、储备、申报和工作,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和国家投资项目资金,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三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项目。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有多元化的投资作保证。通过发展民营经济,引导民间资本投入项目建设,是扩充项目总量、增加项目投资的重要途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今后,民营经济将是最具活力的增长点。有关研究表明,民营经济所占份额越大的地方,GDP增长越快。因此,在抓好对外开放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发挥自身优势,向内挖潜,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项目投资。

三、促进我国地方工业化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选择

促进我国地方工业化发展,必须针对地方工业化发展中的现实状况,合理选择相应的财政政策。

1.精心筛选和确定重点扶持的产品和重点财源建设项目,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对有市场、利税含量高、管理基础好的重点扶持的产品和财源建设项目,继续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启动工业企业的设备投资和技术改造。可考虑从挖潜改造支出总额中单列部分资金或在财源建设项目奖励资金中集中一部分资金来设立工业技改引导贴息基金,支持重点产品和财源建设项目进行技术改造,连续操作几年后,有望使工业产品的水平上一个台阶。

2.介入风险投资,加大对高新技术投入的力度。风险投资被人们誉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地方要实现传统产业和产品的提升、更新换代,必须依靠科技创新;要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也要依靠科技创新,而科技创新离不开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财政支持高科技风险投资的主要方式包括:一是通过财政适当投入,创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创造局部优化环境,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综合服务;二是集中财政科技资金和高新技术引导资金大力支持高新技术项目;三是通过适度的财政资金引导,提高民间风险投资者对高科技产业投资的积极性;四是采取财政全额贴息或部分贴息的方式为风险创业企业寻找银行贷款提供支持。

3.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疏通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拓宽地方企业融资渠道。改革开放以来,居民一直是资金结余者,而且结余额越来越高。其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居民储蓄以备未来生活保障预期的影响;二是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不畅。因此,财政在这方面应有所作为。一是切实提高财政预算中社会保障支出比例,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尽快改变居民消费预期,从而消除居民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后顾之忧。二是在财政预算中专项列支注入地方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的资本金,提高担保公司的信誉度,通过担保公司的担保或对企业发债利息进行财政补贴等方式,推动产品适销对路、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企业的公司债券适量发行。三是对有希望通过股票上市融资的企业,给予更多更大的优惠政策支持,为其创造条件争取早日上市。

财政文化论文例5

麦金农(1997)指出,金融自由化改革实践受挫并不是金融自由化理论及其政策问题,而是一个排序问题,尤其是在未能够实现宏观经济稳定之前引入金融自由化。由于信息不对称普遍存在于信贷市场之中,而资金稀缺又是发展中国家最为根本的特征,因此,信贷配给在发展中国家是最为常见的现象。如果在宏观经济不稳定之际实行利率自由化,高的通货膨胀率将会使得事后方可以实现的存贷款实际利率变得愈发难以确定。在事后实际利率不确定的情况下,银行为了吸收存款,必将提高名义存款利率。而存款利率的提高将会诱发银行从事较高风险的投资,从而加剧了银行自身的道德风险,银行道德风险的加剧反过来则会诱发存款人的逆向选择行为,两者相互作用,最终将导致银行的名义存款利率的严重偏高、存款供给减少和银行信用危机。从银行自身来说,由于高的通货膨胀率导致贷款事后实际利率的不确定性以及严重偏高的名义存款利率,为使其贷款事后方可实现的实际收益不至于下降,银行必将提高名义贷款利率。而名义贷款利率的提高不仅会导致申请贷款者平均质量的下降和逆向选择行为的加剧;同时也会诱发和加剧借款人的道德风险以及借款人拖欠与破产可能性的提高。由此可见,在一个存在信息不对称和成本的信贷市场中,伴随通货膨胀和贷款利率的提高,银行的成本将上升,实际收益将可能下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将加剧,最终将会导致银企债务危机、银行恐慌与金融危机。

正是由于宏观经济不稳定与违约风险之间存在正相关,故而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内部价格水平的稳定是获得金融实际利率高增长而又不至于引起严重金融恐慌和崩溃等过度风险的一个必要条件(麦金农,1997)。此外,利率自由化改革将会加剧发展中国家金融同业之间的价格竞争和非价格竞争,使得金融部门的赢利空间缩小和竞争成本上升,由此会引发银行部门的不良资产的比例和信贷市场上的道德风险加剧,再加之金融监管改革滞后或放松和政府隐性存款保险的存在,从而使得发展中国家出现严重的银行过度放贷和企业过度借款的现象,加剧了发展中国家的金融脆弱性,诱发了银行危机(McKinnon&Pill,1996、1998)。

(二)财政稳定与资本项目的开放

麦金农(1997)指出,在宏观经济不定情况下,发展中国家必须实行有效的汇率管理和国际资本流动的限制,以确保政府增加税收、维持经济稳定。如果政府在宏观经济不稳定的情形下放开资本项目控制,必然将会产生严重的资本外逃现象和货币替代问题,使得通货膨胀税的税基缩减和通货膨胀率的相应提高,从而导致货币危机的爆发,故而主张资本项目开放是经济市场化的最后一步。

货币危机理论认为,在固定汇率制下,当一国宏观经济不稳定时,资本项目的开放将会使其货币受到国际游资的攻击,引发货币危机。货币危机理论的第一代模型(Krugman,1979)认为,由于发生危机国家政府所奉行的赤字或宽松货币政策使得信贷规模以一定的速度扩张,故而导致经常项目的赤字,由此而引发政府国际储备的流失,当国际储备减少到某一个最低水平时,投机者必将对其货币发生攻击,从而造成其汇率体系的崩溃。因此,货币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固定汇率政策和赤字融资政策之间内在的不一致性,而流动性困难、集体行动、羊群行为以及道德风险等诸多问题在金融市场中的存在,则会进一步加剧和恶化货币危机。

货币危机理论是从国际资本流动角度揭示了金融自由化改革中货币危机的成因,而货币替论则从资产替代角度揭示了在宏观经济不稳定的情况下,资本项目的开放则会引发严重的货币替代现象,同样也会引发货币危机。货币替代是指在开放经济和货币可兑换条件下,由于本币贬值使本国居民对本币失去信心,从而产生本币的货币职能部分或全部被外国货币所替代的现象。拉丁美洲、前苏联以及东欧等在其金融自由化历程都发生过不同程度的货币替代现象,尤其以拉丁美洲国家的"美元化"现象最为典型。货币替代不仅使得这些国家的汇率出现频繁的波动和通货膨胀现象的加剧,同时也严重地削弱了这些国家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首先,由于货币实际收益率等于名义利率减通货膨胀率,故而汇率水平高低则取决于两国的货币供给、名义利率差异和通货膨胀率差异。若两国货币的名义利率不变,那么两国通货膨胀率的差异将决定汇率水平的变化,故而可以将两国通货膨胀率差异视为汇率的预期变化,因此,财政不稳定和高的通货膨胀率所引发的严重的货币替代则会加剧汇率不稳定。其次,货币替代将使一国货币量变得难以估计,进而影响货币政策的效果。如果中央银行试图通过实施扩张性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刺激国内的投资与消费需求,经济主体的预期通胀率将会上升,故而会立即将部分增加的货币余额转换为币值稳定的外币,货币替代必将削弱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效力。第三,在通货膨胀期间,由于外币资产的存在提供了一种高效廉价的逃税方法,货币替代的存在将会降低国内居民本币的需求量,使得通货膨胀税的税基减少。若要弥补因货币替代所导致通胀税收入的损失,唯一的办法就是提高通货膨胀率。由此可知,两者博弈的最终结果是货币替代进一步加剧了一国通货膨胀率水平及其发生的频率。

二、中国财政现状及其稳定性状况分析

(一)中国的财政现状

中国的税收制度历经了多次重要变革,总的来看,自1994年之后,中国财政状况有所好转,彻底遏制了1994年以前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持续下跌的不利局面,基本实现了"两个比重"同时提高的1994年税制改革目标,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由1993年的12.56%和22.0%回升到1999年13.97%和51.1%(见表1和表2)。但自1994以来,中国财政支出始终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故而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也同样保持上升的态势(见表1),结果导致了财政赤字逐年扩大,尤其是近几年,速度之快是改革以来从所未有的。在1978~1999年期间,财政赤字的年均增速为299.22亿元/年;而在1994~1999年期间,财政赤字的年均增速822.31亿元/年,为1978~1999年的年均增速的2.75倍。为了考察中国财政赤字快速增加的源头以及中国财政增长的原因,笔者在此将财政赤字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之间进行了分解,同时考察了财政债务收入分别占财政收入和GDP的比重。

第一,在1994年之后,中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止跌回升。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1994分税制改革的结果,但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回升的背后却是财政债务收入和国内债务收入的急剧攀高(见图1)。可见,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1994年之后回升主要的支撑是财政的债务收入增加和非税收收入的增加。据统计,在1978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财政债务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和国内债务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4.18%、10.35%和4.14%;1994年三者分别为11.16%、22.52%和19.71%,1999年三者分别是13.97%、32.46%和32.35%(注:由于中国当前的财政收入统计中不包括财政的债务收入,因此中国的财政债务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以及国内债务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要比国际同类比重高。)。

资料来源:历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下文表格中未注明资料出处的皆来自于历年的《中国统计年鉴》。

第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在1994年之后出现了明显的好转,始终在50%左右,彻底改变了1994年以前那种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严重偏低、中央财力不足的不利局面,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得以加强。但中央财力状况好转主要由财政债务收入的增加支撑,而不是税收收入增加的结果(注:虽然中国当前财政收入统计中不包括财政的债务收入,但财政的债务收入使得中央财政支出有了重要而可靠的来源,故而使其收支状况得以改善。)。因为中国地方政府至今尚没有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权,故而国债收入自然而然就构成中央财政收入,并成为其财政支出的重要来源。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揭示了中国金融机构为什么会出现日渐扩大的、正的存贷差以及中国近年来的货币政策效果不理想的原因所在。由于国债实际利率一般都高于同期的银行存款的实际利率,并且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和低风险性,在当前国企效益普遍不理想而银行贷款责任约束机制加强的前情形下,银行部门理所当然地成为国债主要持有者之一,故而在银行存贷差加大的背后,则是银行部门的有价证券资产的增加。据统计,1995年,金融机构购买债券余额为3064.2亿元,到了1999年,金融机构有价证券和投资的余额为12505.8亿元,为1995年的4.08倍。可见,中国的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应该如何协调的问题应该引起有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笔者一直认为,赤字财政政策就如同运动员所服用的"兴奋剂",拉动经济增长的成效固然显著,但只能是一种权宜之计,否则,财政赤字货币化和"滞涨"现象的发生必将是难以避免。

第三,在1994年之后,中央财政不仅有效地遏制了逆差,而且顺差逐年扩大,由1994年1152.07亿元增加到1999年的1696.88亿元。但是地方财政却在1994年之后赤字骤然上升且逐年攀高,由1994年的-1726.59亿元增加到1999年的-3440.47亿元,中国财政赤字也在最近几年快速增长。可见,中国财政赤字的主要源头是地方财政而非中央财政。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由于中央政府拥有债券发行权而地方没有,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存在严重的不对称性。中央财政收入1994年以来所占的比重始终在50%左右,而中央财政支出所占的比重自1978年改革以来却逐年下降,1994年以来一直徘徊在30%左右;与此同时,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1994年以来已经降至50%左右,但是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却是逐年上升,1994以来一直徘徊在70%左右,这种显著的不对称已经使得许多地方政府财政尤其是乡级财政处境极度困难,出现严重赤字也就在所难免。

(二)中国财政稳定性分析

财政稳定这一概念包含3重含义:(1)政府如果能够长期保持财政收支平衡,则政府财政处于稳定状态;(2)尽管在相当长时期内不能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但政府却能通过发行国债为赤字财政融资,则政府财政依然可以说处于稳定状态;(3)如果在经济中存在一种机制,当财政脱离稳定状态之后,经济变量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是财政状况恢复或趋于稳定状态,则政府的财政状况也可以说是稳定的(余永定,2000)。可见,财政稳定的核心内涵就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政府不需要通过货币的财政发行而能够保持财政收支平衡。

首先,中国财政总体状况不容乐观,尽管1994年之后中国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有所上升,但是,中国的财政赤字状况明显恶化。财政赤字增长过快的原因主要是地方财政收支状况恶化所致,这说明中国当前的分税制的财政制度与现行的5级政府的行政制度之间存在内在的不协调,突出地表现为各级政府的事权与其财权存在显著的不对称性。其次,中国政府的行政支出费用一直占有较大的比重,尤其是近几年在精简机构、节俭开支的改革力度加大的情形下,政府的行政支出费用却一直在12.50%徘徊,始终处于中国改革以来的最高水平,这表明中国政府近年来的精简机构改革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成功。第三,从债务依存度来看,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前,中国财政的债务依存度一直都比较低,从没有超过20%,并且大部分年度的债务依存度都在15%以下。而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债务依存度不仅没有降低,反而快速上升,近两年已经达到30%左右,这一方面表明中国的分税制改革并没有提高税收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分税制改革是否成功现在还不能予以肯定;另一方面也表明赤字财政政策已经成为中国宏观调控政策的主导。如果债务依存度过高,最不利的影响则是可能诱发利息率的提高,从而抑制经济增长。如果政府不想提高债务依存度,同时还寄希望利用扩张性财政政策刺激经济,那么,政府只能降低国债的发行利率和提高平均税率,而平均税率的提高则会抑制企业与居民的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从而抵消了扩张性财政政策的政策效果。由此可见,债务依存度的提高,则会迫使政府为增加自主性支出而过度举债。第四,再从偿债率来看,中国的偿债率自1994年以来,同样也是居高不下,近两年已经超过了30%.偿债率升高则意味着在既定财政支出条件下国家的自主性支出减少,如果政府要增加自主性支出,在既定的税制条件下,举债可能是其最佳的选择。这也就是说,偿债率越高,政府增加发行国债的压力也就越大,财政赤字状况也将会更加恶化,最终可能将导致财政赤字货币发行。据中国财政部长项怀诚的2002年的财政预算报告,2002年中国预算赤字将高达3098亿元,相比2001年的2598亿元将增长19.24%,超过GDP的3%,是中国经济改革开放后第一次逾越国际公认的赤字警戒线。

注:债务依存度是财政债务收入占财政支出的百分比;负债率是财政债务收入占财政收入的百分比;偿债率是财政债务的还本付息支出占财政支出的百分比(注:通常情况下,依赖度是指在一国的中央财政预算中,国债收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偿债率是指在财政收入中用于支付国债利息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于中国财政债务收入不仅来自国债收入,同时还包括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因此,本文中债务收入不仅仅包括国债收入,还包括其他形式的债务收入。)。

尽管中国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有所上升(注:据统计,中国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1998年为14.2%,1999年为15.9%,2000年为17%,2001年增加到22.2%.),但是目前中国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只有16%,低于发展中国家25%左右的平均水平,更低于发达国家40%左右的平均水平。同时,中国财政尚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不稳定,尤其在当前经济紧缩的形势下,中国政府面临着巨大的增加举债的压力,中国财政赤字存在着进一步恶化的态势。值得注意的是,在1998~2001年期间,中国财政支出增长率平均为20%左右,但是在这一期间中国GDP的增长一直是一位数。以20%左右的财政支出增长率和超过高速增长的财政赤字来支持7%左右的总需求增长率,这是否是一种可持续的增长方式?值得人们深思!如果再考虑到政府需承担的银行国有不良资产、社保资金等隐性负债,中国的财政状况不容乐观。可见,实现财政稳定是金融市场化改革首先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三、中国现行财政条件下的金融稳定性分析

(一)中国财政赤字与货币供给的相关性分析

自1978年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尽管中国的GNP始终保持着较高的增长率,但是国家财政收入占GNP的比重却呈现出逐年下降的态势,并且除个别年份之外,绝大多数年份都存在不同程度上的财政赤字,财政赤字呈逐年扩大之态势(见图2)。据统计,国家财政收入占GNP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31.24%降至1999年的13.97%;而财政赤字却由1978年的-356.35亿元快速增至1999年的-1743.59亿元。

前文已经指出,发展中国家宏观经济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财政赤字的货币化,在中国是否也存在财政赤字货币化?是否会引发通货膨胀?为此,我们在此以货币供给量()作为因变量,以财政赤字(DF)作为自变量,对1978~1999年期间的财政赤字(DF)与货币供给量()之间的相关性进行线性回归检验,结果如方程1和图3所示:

由方程1和图3可知,中国货币供给量()与财政赤字存在显著的线性相关,这意味着财政赤字每增加1亿元,中国货币供给量就会相应地增加30.95亿元,可见,中国存在较为严重的财政赤字货币化问题。但是,中国在财政赤字和货币供给量"双增"的情况下,中国的零售物价指数并没有随之出现上涨的趋势,反而呈现出下滑的态势(见图2),中国的物价水平与财政赤字、货币供给量()之间并没有出现理论上那种相关性,麦金农(1997)将中国在财政下降的同时保持价格水平稳定的现象称为"中国之谜".麦金农(1997)认为,中国之所以能够做到在财政下降的同时保持价格水平稳定,最重要的是拥有可以控制的国家银行体系,中国政府通过国家银行体系向非银行公众借入公开的或隐蔽的债务弥补财政赤字,实现了非通胀融资。但是"中国政府不可能无限期地依赖于如此严重的借款,因为居民已经不再是''''低货币化的''''了,并且中国的/GNP也不可能会升到无限高"."当居民流动资产与收入的比例过了高峰,甚至在这之前,如果国有部门继续借入,就可能发生金融危机"."解决的办法在经济上是很明显的,……,中央政府必须很快建立一个能够直接对所有工业——中央的、地方的和私人的——以及农业部门征税的内部税收机构"(麦金农,1997)。

由此可见,在财政收入占GNP的比重逐年递减而财政赤字又逐年高速攀升之际,实行以利率市场化为突破口的金融市场化必将会使得潜在的通货膨胀危机显现化,其产生的不利影响我们从阿根廷、墨西哥、智利等国家金融自由化实践就可略知一二。中国若在如此财政背景之下进行以利率市场化为突破口的金融市场化改革,高通胀率、高利率、日益扩大的财政赤字、日趋沉重的政府债务利息负担以及政府向银行体系强制融资等问题也就难免。因此,当前必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实现财政收支均衡,否则,以利率市场化为突破口的金融市场化改革只会让我们付出更为惨重的代价。

(二)中国资本外逃与货币替代状况

伴随着中国经济和中国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居民和企业的外币需求以及外币资产的持有量都有不同程度上的增加。尽管中国目前对资本项目仍然实施严格的管制,隔绝了中国与国际资本之间的自由流动,使得中国可以成功避免亚洲金融危机对中国的直接冲击。但是不可否认,中国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资本外逃和货币替代现象。

自1992年,中国资本国际化的进程明显加快,流入中国的国外资本平均每年以28.9%的速度增长,至1997年底,中国累计利用外资3479.4亿美元,其中,国际直接投资2201.8亿美元,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吸引外资国(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宏观课题组,1999)。大量的资本流入,不仅可以弥补中国国内资本的不足,同时也带来了国外的先进的技术、知识、管理和制度,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但在流入中国的国际资本不断增加的同时,中国资本外逃现象也比较严重,据估计,在1992~1996年期间,中国资本外逃规模为875.3亿美元,平均每年为175亿美元(李扬,1998);在1994~1998年期间,中国资本外逃规模为1966亿美元,平均每年为393亿美元(俞乔,1999)。在中国的"外资内流"和"内资外流"这一似乎矛盾的现象之背后,则是中国现行的经济政策和经济制度的内在缺陷的外在表现。"内资外流"的一部分原因是有贬值预期和投资信心动摇所致。自1995年之后,中国经济开始处于周期性下滑阶段,1997年之后,通货紧缩趋势加剧,财政赤字扩大,宏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强,从而动摇了投资者的信心,影响了其预期;另一方面,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受冲击的国家的汇率开始大幅度贬值,而中国政府对外承诺人民币不贬值,人民币名义汇率基本保持不变,这反而加重投资者的顾虑,贬值预期也随之加重与扩散。两种因素相互作用,最终导致和加速了国内资本通过各种渠道大量流出。据宋文兵(1999)测算,在1997年,中国资本外逃总额达到474.41亿美元,超过同期在中国的直接投资的国际资本(当年为453亿美元)。此外,中国还存在大量的"过渡性"的资本外逃(宋文兵,1999),这种资本外逃原因是由于内外资所享受的政策优惠不同所致,通过"迂回投资"方式以获得外资投资的各种优惠政策。当然,也不可否认,非法收入的资本外逃也是造成中国"内资外流"的一个重要原因。

此外,中国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货币替代现象。据统计,截至2001年末,中国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外汇各项存款余额为1348.8亿美元,比上年末增长5.2%,全年各项存款累计比上年增加61.2亿美元。企业外汇存款余额为452.9亿美元;其中,企业活期外汇存款为157.9亿美元,比上年增加18.3亿美元,同比多增15.4亿美元。居民外汇储蓄存款余额为815.6亿美元,比上年末增长11.8%,全年累计新增82.4亿美元;其中,定期外汇储蓄存款余额为739.1亿美元,占全部居民外汇储蓄存款余额的比重为90.6%,比上年末增加52.6亿美元。尽管F/D指标和F/指标均显示中国的货币替代程度整体水平较低(F/D≤14%,F/≤7%)(王国松、张鹏,2001),但由此可以看出,人们对人民币的币值稳定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顾虑,中国的货币替代不是以狭义货币间替代为主,而是以准货币间替代为主,即存款货币之间替代。由此可推知,外币替代本币的职能,在中国境内主要是贮藏职能的替代而非交易媒介职能替代,这说明形成中国货币替代的主要原因还是规避汇率风险,也就是说,汇率风险是中国外币资产需求的主要原因。

综上所述,由于宏观经济不稳定可能导致通货膨胀、本币的频繁贬值以及对本币的需求下降都将引起资本外逃和货币替代的发生,因此,防止资本外逃和货币替代现象产生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就是消除或降低通货膨胀、维系宏观经济稳定和提高本国货币的实际收益率,使得公众对持有本国货币的信心增强。由此可见,中国应当采取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使通货膨胀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上,提高人民币的实际收益率和较为稳定的真实汇率,将有助于改善公众对人民币币值的预期,以此削弱资本外逃和货币替代的动力,这对于防止可能产生的严重的资本外逃和货币替代将起到积极的防治作用。

四、实现中国财政稳定的对策与建议

由前文已经指出,实现财政稳定是中国今后经济进一步开放和金融自由化改革最为重要的前提条件。虽然1994年建立的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在理顺中央与地方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由于当时的改革重点是通过重新界定中央与地方之间事权和财权的范围以达到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的目标,未能深入而及时地界定省(市)级政府与其以下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权与事权,因而导致现行省(市)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的严重不对称,地方财政出现严重困难。正是由于财政制度缺陷使得中国财政出现了严重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必须进行制度创新,消除这种集权政体与分权经济体制的矛盾,方可实现财政稳定。

(一)实行制度创新,重新界定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实现财权与事权相统一

中央政府集中财权是实现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最为常用的办法,符合中央政府自上而下转移支付宏观调控职能的要求。但是,在中国,这种自下而上的集中财权模式却被地方各级政府广泛地采用,使得财政资金层层向上级政府集中,而与此不对称的是,基本事权却反向移动,层层向下转移,从而造成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的高度不对称,尤其是县乡(镇)两级政府这种矛盾表现得尤为突出。因为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地方性公共产品理应由相应的地方政府提供,同时现行中国各级地方政府还需要承当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义务",使得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在事权上呈现出高度的刚性,没有任何与上级政府讨价还价的余地。但是在财权方面,由于财权集中的层层集中,而地方各级政府又不具有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地方立法征税的权力,现行的分税制又没有确定省(市)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独享的税基,使得其财政收入失去稳定而可靠的收入来源,从而出现了无相应财权支撑的刚性事权,地方政府财政出现严重困难必然是不可避免。由此可见,要解决目前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这种处境,必须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必须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对称的原则,重新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赋予地方各级政府相应而必要的税种选择、税率调整、立法收税以及发行地方债券的财权,使得各级政府的事权必须有相应的稳定而可靠的财权作支撑;其次,进行行政体制改革,减少政府分级层次。目前中国政府的5级层次已经造成政府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和政府行政支出逐年攀升的弊端,因此,适当地缩减政府层次,精简政府机构,不仅又有利于分税分级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实施,使得财政分级层次与政府分级层次相对应,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运作效率和财政支出的效用。

(二)加速税制改革,严肃税收纪律,提高税收收入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

自1985年之后,中国税收收入占总的财政收入的比重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1985年税收收入所占的比重为97.43%,1994年降到80.16%,1999年已经降到70.47%;而与此同时,财政的债务收入占总的财政收入的比重却呈现逐年攀升的态势,由1985年的4.29%,上升到1994年的18.38%,再上升到1999年的24.51%(见图4)。

造成税收收入所占比重减少的原因较多:一是近年来,中央在保持税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先后出台了减征、停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降低关税税率、减免农业税、下调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等政策,并且继续清理取消了部分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和基金项目;二是由于经济紧缩,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效益有所下降;三是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不严,"寻租"行为及其自身素质低下等原因所导致企业与个人的偷税、逃税、避税等现象严重,这一点从中国实施的"金税工程"和"金关工程"所取得的阶段性成绩中可见一斑;四是中国现行的支付体系不发达、公众偏爱现金支付以及现金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等原因导致税收收入尤其是所得税收入的大量流失。由此可见,要提高税收收入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一方面要大力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素质,依法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坚决打击偷税、漏税、逃税和非法避税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扩大税基,同时加快税制改革,对某些已经不合时宜的税种和收率进行重新调整与修改,扩大税基,重新界定各级政府所应享受的税种,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在税收征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与征管力度,在税负的公平与公正的前提下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

图4中国税收入与财政债务收入对总的财政收入的贡献度(注:这里"总的财政收入"等于现行统计上的财政收入与财政债务两者之和。)

(三)转变观念,理性认识积极财政的扩张效应

由前文分析可知,中国的财政赤字和债务余额占GDP的比重尚在安全线以内,截止到2001年底,中央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为2.7%,债务余额占GDP的比重为16.3%.从上述指标来看,中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尚有一定空间。但是,中国目前的经济紧缩并非简单的需求不足所导致的,而是一种经济结构不协调和各种有关居民的收入、就业、养老、医疗、住房和教育等改革政策在短期内同时出台共同作用的结果,故而那种寄希望于依靠积极的财政政策解决当前的经济紧缩问题是不可行。首先,在既定的社会积累资金不变的条件下,政府举债的增加则意味着社会公众可支配的积累资金减少,财政的"挤出效应"是必然的。其次,从资金使用效率来看,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政府的资金使用效率远远低于社会公众的资金使用效率,这已为学术界的共识。第三,中国已经加入WTO,降低关税已经成为必然,这意味着中国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将有所减缓。目前中国的债务依存度和财政赤字率都已经达到一个比较高的水平,积极的财政政策不仅将增加政府的还本付息的债务负担,同时也意味着政府自主性支出的减少。如果政府希望能够保持原有的自主性支出水平,其最终的结果正如前分析所指出的那样,举债规模日趋扩大、财政赤字也日趋恶化,财政赤字货币化将会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但是,中国目前理论界和实践界都十分推崇的积极财政政策,这种对积极财政政策"情有独钟"的过度偏好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立不住脚的,也是十分危险的。

货币化将会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但是,中国目前理论界和实践界都十分推崇的积极财政政策,这种对积极财政政策"情有独钟"的过度偏好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立不住脚的,也是十分危险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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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Krugman,P.,1979,"AModelofBalanceofPaymentsCrises",JournalofMoney,CreditandBanking,(11)。

(3)McKinnonR.andPill,H.,1996,"CreditLiberalizationsandInternationalCapitalFlows:TheOverBorrowingSyndrome",T.itoandA.Krueger,Ed.FinancialReguiationandIntegrationinEastAsia,Chicago:UniversityofChicagoPress.

(4)McKinnonR.andPill.H,1998,"TheOverBorrowingSyndrome:AreEastAsianEconomiesDifferent?"R.Glicked.Ed.,ManagingCapitalFlowsandExchangeRates,PerspectivesfromthePacificBasin,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

(5)Obstfeld,M.,1994,"TheLogicofCurrencyCrises?"NBERWotkingPaper,No.4640.

(6)Sachs,J.andRadelets1998,"TheOnsetofTheEastAsianFinancialCrisis",NBERWorkingPaper,NO.6680.

(7)爱德华·S.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上海三联出版社,1988年。

(8)贾康:《县乡财政解困与财政制度创新》,《经济研究》,2002年第2期。

(9)李扬:《中国经济对外开放过程中的资金流动》,《经济研究》,1998年第2期。

(10)罗纳德。l.麦金农:《经济市场化次序——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金融控制》(第二版),上海三联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

(11)宋文兵:《中国资本外逃研究》,《经济研究》,1999年第5期。

(12)托马斯。赫尔曼、凯文·穆尔多克、约瑟夫·斯蒂格利茨:《金融约束:一个新的分析框架》,转载于青木昌彦等《政府在东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比较制度分析》,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13)王国松:《中国的利率管制与利率市场化》,《经济研究》,2001第6期。

(14)王国松、张鹏:《货币替论及中国货币替代问题的研究》,《国际金融研究》,2001年第3期。

财政文化论文例6

改革开放20年来,投资一直是使国民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巨大引擎,而此引擎的动力源却又来自于财政与金融。在为国民经济发展“输血”、“供氧”的同时,财政与金融又因边界不清、职能模糊、体制摩擦等问题而给整个国民经济体系带来了极大的系统性风险。尤其是在加入WTO后,随着我国经济国际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全球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将会通过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流动等途径传人中国,这不仅增添了国家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难度,也使国民经济运行环境变得日趋复杂。一般情况下,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发生作用,外来风险能否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还需视我国经济运行体系是否健康、安全而定。因此,理清我国财政风险的主要来源,以及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之间的关系,是我们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防范和化解国家宏观经济风险的前提与条件。

一、引言:由理论界对我国财政危机问题争论引发的思考

对于我国是否存在财政危机这一问题,目前国内外理论界有着不同的观点和解释。按照分析问题的角度不同,可将这些观点大致分为3类:一是存在论,二是不存在论,三是局部论。

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童振源博士的“存在论”认为,中国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危机,其主要论据有:中国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不断下降;中国财政负担沉重,隐性支出严重;积极财政政策对财政危机起了推波助澜作用;中央财政扩大收入有严重障碍,等等。该观点主要是从目前我国财政境况窘迫、隐性负债规模巨大等方面分析问题的,因其角度是静态的,所以得出了当前我国财政问题十分严重的结论。

而以国内学者余永定为代表的“不存在论”则认为,我国目前并无财政危机之实。事实上,一直居高不下的国民储蓄率,为政府国债的顺利发行提供了债源上的保障。而且,近几年来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也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而经济的发展反过来又支持了财政收支状况的改善。只要财政可持续性的内外部条件能够保持动态均衡,财政危机就不会发生。我国持续多年的快速经济增长,不仅为我们逐步化解财政风险赢得了时间,也为我们化解财政风险提供了物质基础。该观点主要是从财政的可持续性来分析问题的,所以得出我国目前不存在财政危机的结论。

以赵晓为代表的“局部论”认为,即使在总体上可以证明我国不存在财政危机,但也不能排除爆发局部、地区性财政危机的可能。

由于研究问题的出发点、角度、假设前提不同,所以观点的相左或不同并不奇怪。但他们都从各自的角度看到了我国财政领域存在的问题,这对我们更加全面地研究财政风险问题提供厂借鉴意义。同时,我们还应看到财政活动主体(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特殊性,政府债务是否会恶化到危机的程度,还得视具体情况而定。因为政府除了可以通过增收节支、扩大举债规模等来缓解财政困境之外,往往还可以通过加快印钞机转速来解决债务问题。因此,从管理和效率的角度出发,在源头上搞清引发财政风险(危机)的主要原因,要比危机爆发后,再“开处方”更有实际意义。

二、财政风险的涵义及主要来源

(一)财政风险的涵义及分类

所谓财政风险就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政府债务均衡状态遭受破坏的可能性。

目前,我国财政体制正逐步从“吃饭”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变。与传统意义上的财政风险相比较,现代财政风险(或公共财政风险)的内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前者的研究,主要涉及财政赤字、国债规模、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等问题,而对后者的研究,除了要涵盖以上几个方面外,还要涉及公共财政体制下政府职能的方方面面。凡是涉及体制转轨过程中的社会、政治、经济矛盾,都需囊括到现代财政风险的研究之中。借助世界银行提出的政府隐性债务和或有债务概念,可将我国的总体债务划分为四大类:直接显性债务、直接隐性债务、或有显性债务、或有隐性债务等。直接显性债务是任何情况下政府都要承担的债务,不以任何事件的发生为条件。由于直接显性债务的可控性,与之相对应的直接财政风险也是可控制的。直接隐性债务、或有显性债务、或有隐性债务(下面将三者简称潜在债务)是政府的条件债务,它是否构成政府的现时义务,还要以条件是否发生及政府是否会最终确认为前提。又由于它们大多是由准财政行为或非财政行为引发的,有着很强的不确定性,所以很难对其进行量化和估计,因此与之相对应的财政风险具有可测性差、可控性低等特征。

(二)我国财政风险的主要来源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我国财政风险是由直接显性债务和潜在债务均衡状态遭到破坏而引起的,根据中国人民大学陈共教授2003年4月所完成的一项科研课题结果表明:由直接显性债务和潜在债务组成的国家综合负债水平约占(DDP的115%-118%,而其中潜在债务又约占CDP的90%左右…,可见潜在债务构成了我国财政风险的主要来源。

财政风险范畴的大小与财政运行体制有着极大的关系。我国目前的财政体制,既非过去那种包打天下的统收统支的计划财政,也非严格意义上的公共财政。由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常常出现政府管理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的现象。根据我国现行财政活动所涉猎的范围看,各级政府不仅生产“公共晶”,同时还生产着大量的“非公共品”。从表现形式上看,潜在债务主要包括:部分外债(主要是指“巧借”、“巧还”没有登记的外债)、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所形成的或有债务、社会保障资金缺口所形成的债务、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其他公共部门发行债券所形成的债务、国债投资项目配套资金形成的或有债务、国有企业亏损所形成的债务、对供销系统及农村合作基金组织援助所形成的或有债务,以及由地方层级所形成的隐性与或有负债等(主要包括地方政府乱担保、乱集资,地方金融机构支付缺口与金融机构关闭、重组所引起的隐性和或有负债等)。

从整体来看,外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社会养老保障欠款是我国隐性和或有债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在体制转型期,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部门到企业,由各种债务所组成的链条之所以能够延伸下去并没有断裂,就在于金融在时刻给这个债务链“供氧”。为了保证不因债务链条断裂而产生危机,金融体系(尤其是国有金融机构)自愿或不自愿的首先担起了“救火队”的角色,通过进一步“输血”以保障原有债权、债务关系的正常维持。只有到了金融无血可输或不愿输血时,财政才作为最后的兜底买单人出场。在我国,绝大部分经济风险(包括各类改革成本)先是通过金融领域集小,然后再通过财政显性化。所以有人说,在中国金融风险就是财政风险,有一定的道理。

(三)我国财政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引发风险主体不同,财政风险的表现形式也不同。根据我国现实情况,财政风险可以分为:大类:一类是由财政活动引起的风险,这是严格意义上的财政风险,主要表现为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远大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政府债

务规模不断膨胀等;第二类是由国有金融机构的准财政活动引起的风险,这类风险虽然首先表现为金融风险,但因国有金融机构的出资人是财政,它们也常常行使部分财政职能,金融风险最终还是要转化为财政风险;第三类就是由非财政活动引起的社会经济风险(包括金融机构因利己行为而引发的金融风险)。尽管这类风险初看与财政风险无关,但由于在社会经济转型期,弱化的计划与扭曲的市场并存,有关约束制度处于真空状态,使一些权力得到扩张的地方、部门以及经济组织在追逐自身利益时,既有可能摆脱原有计划手段的管束,又有可能逃脱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市场制度的约束,为了社会的稳定,国家往往不得不背负起它们造成的某些不良后果,所以这类风险最终还是会转化为财政风险的。本文主要围绕后两类情况研究金融风险的转化问题。

三、金融风险财政化的主要途径及成因分析

(一)我国金融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作为国家“簿记”机关的银行,长期在金融领域是“一花独放”,直到改革开放初期依然如此,虽然当时还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但其业务范围很小,所以当时的金融业很难算得卜是现代意义上的金融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代金融业的主体框架已经搭建完毕,从监管机构(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到经营主体(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财务公司等)再到金融市场(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黄金市场、基金市场等)均已到位。我国金融业在快速扩张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发展质量问题。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后,为了“跑马圈地”、“抢滩布点”,各金融机构已无暇“精耕细作”,原来不良资产存量问题未及解决,新的增量资产问题又出现了。除此之外,还有诸如:监管法律不健全、不完善;经营主体违法、违规现象严重;缺乏开放条件下金融业管理经验;金融市场结构不完善、流动性差等问题,这些问题也都在累积着金融风险。

虽然证券等直接融资方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其比重还很小,融资渠道仍以银行为主,所以金融业的主要问题都集中在银行业上,而银行业的问题又主要集中在它的不良资产上。

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使我们第一次近距离地感受到了危机给所在国带来的严重后果:国际资本外逃、货币贬值、金融机构倒闭、国际收支严重恶化、资产大幅缩水等。我国之所以躲避过了这次金融危机,其主要原因是我国资本项目还没有开放,受国际资本冲击小。虽然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出现过货币危机或大面积的银行倒闭事件,也没有出现系统性支付危机,但并不能说明我国不存在爆发金融危机的可能性。而恰恰相反,我国金融业目前蕴藏着巨大的风险。作为存、贷款均,占全部金融机构60%以上的工、农、中、建4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构成了我国金融业的主力军,它们目前的资产质量状况尤为令人担忧,其经营与管理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问题。

1.不良贷款比例过高。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到底有多少,一直众说纷纭,并出现了官方和非官方之间、非官方之间估计数字不一致的情况。目前,人们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占其整个贷款余额比例的估计数从百分之十几到百分之几十不等,但大多研究者的估计数均在20%~30%之间,其绝对值应数以万亿计是没有争议的。

财政文化论文例7

2.专业劣势分析传统财政学主要是为政府部门培养高级财税管理人才,毕业生就业主要是面向各级财税、海关、银行、企事业单位以及高校与科研机构。伴随市场化改革冲击,高校财政学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以适应市场需求变化为导向重新调整,当前财政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途径逐渐多元化,除了继续为政府财政、税务部门培养财税管理人才之外,还为海关、公检法、人大财经委、政府办公室、发改委以及新闻媒体与电台等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培养财税专门人才。当然,财政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主要是以面向市场为主:一是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从事财税管理、税收筹划和税务等方面的实务性工作;二是在企事业单位和金融部门从事财务核算和涉税工作,减少单位生产成本与维护单位经济利益[2]。与其他财经专业相比,财政学专业学生就业情况不容乐观,仅处于中游位置。一些著名高校,例如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财政学专业也仅能达到供需平衡,而这其中除了名校学生确实受到就业单位的相对青睐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在统计高校学生就业时,是将考上研究生的学生也统计在内,而这些重点大学财政学专业学生考研率相对较高。然而地方性高校财政学学生因自身竞争力不强,以及考研率也不高,因而其就业与其它经济类专业毕业生相比要差一些,特别是与会计、金融等热门专业相比。首先,财政学专业原先主要是对口公务员系统,毕业生有稳定的就业去向,但现在政府财税、海关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对财政学专业毕业生的需求量较小,且岗位竞争压力大。因为公务员制度改革之前,财政学专业毕业生多数都进入到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这些部门的职工队伍得到较大的充实。虽然由于国务院各部委进行了多次机构改革,近来许多单位为了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及提高单位工作效率和效益,需要补充大量优秀的财政专业毕业生。与之同时,当前我国财税制度设计与财政部门实践工作不断尝试与国际接轨,例如2006年我国实行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家各级部门也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即专业的财税人才充实公务员队伍,因而进入政府公务员队伍对于财政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仍然非常重要,尤其是对于一些地方性高校,例如,浙江财经大学的财政学专业毕业生每年有近一般进入公务员队伍。然而由于财政学专业毕业生报考公务员时,可供选择的对口职位大都是在财政局、税务局、海关以及公检法等等部门,主要是从事财政管理、税收规划和财务核算等方面的职位,由于这些单位工作稳定、收入较高,而且非常体面,因而也倍受考生青睐,几百人竞争一个职位的场景是一种常态,上岗竞争非常激烈,可以说是千军万马挤过独木桥。另外与之同时,财政、税务等政府部门招收公务员也并不局限于财政或税收专业,一些职位需求被会计、金融、法律和计算机等专业肢解。其次,财政学专业理论性偏强、技能劣势相对突出[3]。伴随市场化进程加快,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创业型或小型企业明显增加,对于会计、财务管理和金融等专业人才的市场需求量大,而这其中主要是因为这些专业毕业生的知识结构具有技能性与应用性,从而也致使这些专业的学生就业率高[4]。与之相对,由于财政学专业理论性偏强,许多课程侧重于基础理论,其中一些事务性课程又主要面向政府部门,例如《政府预算与预算会计》、《国债理论与事务》等,显然与就业市场的技能型和应用型需求存在较大较大差距。因此,多数以就业为目标的学生主要将精力置于考取各种证书上,例如会计从业资格证、理财规划师等,以增加毕业时的就业砝码,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导致财政学专业的学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不够,更不用说进行深入研读与延伸。而这在地方性高校更为突出,因为地方性高校学生生源质量相对较差,以就业作为其最终目标的学生占比会相对较高。再次,财政学专业在国外高校并不存在与之相对应的专业设置。在国外,一般设立共公经济学专业或政府管理等专业。因此,国内高校在财政学专业设置、专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等方面无经验可供借鉴,主要是靠自己“摸着石头过河”,这也导致一些高校在市场化改革冲击下,财政学专业仍然按照旧的思路进行,毕业生明显难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另外,正因为仅有极少数毕业生能够进入公务员队伍,导致财政学专业的学生在期望值过高与现实“专业不对口”的低层次企业现状就业使在校学生产生专业迷茫。

财政文化论文例8

(二)昆明市城镇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当前,昆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划还不够完善,政策的实施存在相应的难度,导致实施的效果不容乐观,相应的建设资金被挪用到城市开发与扩张。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城镇赖以发展与持续成长的基础。但是,昆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的建设没有同步于城镇化的进程,其中资金的投入较为缺乏导致环境的承载力过大也是其中重要的一个因素。如果不全面的健全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应投资体制,昆明市的城镇化在受阻的同时会出现交通不完备、环境污染的问题。

(三)公共服务的覆盖面窄公共服务的提供需要地方财政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在发展过程中昆明市政府更加注重于经济的发展,追求昆明市在经济发展上的高速增长,而对居民的医疗、社会保险、文化建设等经济效益产出不明显的公共产品没有给以足够的重视。由于制度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虽然昆明市的经济长期以来保持着一定速度的增长,对公共服务的投入也在不断的提高,但是也造成了公共服务覆盖窄的局面,大量高效优质的文化、发达科技、医疗卫生等资源主要集中在昆明市区,导致了市区与农村地区之间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的差距扩大。

(四)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由于长期的二元制社会体系的发展,城乡发展一直处于不平衡的状态,城镇居民的收入长期高于农村地区,随着城镇化的逐步推进,使得人才及各种资源不断向城镇集中,导致城乡的经济水平及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城镇资源的集中及经济的快步发展,使得大量农民涌入城市寻求就业机会,农村人口的大量进入增加了昆明市生产生活的压力,也带来了生态环境的承载加大,不利于城镇化的进一步建设。

二、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一)完善保障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对现有的财税政策进行深入的改革与优化,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保障机制。现行的土地征收补偿机制应经一部改革,制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健全补偿的机制,避免出现高价征地与低价征地同时存在的现象。同时,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失地农民的就业及创业提供政府支持。基于昆明市情,应将失地农民及农民工纳入管理范畴,逐步建立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救助,给予独立的核算与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法规进行管理监督,为失地农民建立健全保障制度,为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增加可支配财政资金,为公共服务提供资金保障地方财政的增加对于在城镇化进程中实现其职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城市财政为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支持,使其满足城镇化的发展需求;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城镇化建设中公共产品的提供,以匹配经济的发展。昆明市政府应满足财权事权统一的原则,在不违背中央政策的情况下,合理增加政府的可调配财政资金,充分保证政府的经济职能作用,确定市一级政府的职责和权力,改革现行不匹配经济体系的财税政策,为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提供完善的财税政策。

(三)促进昆明市城乡居民福利水平的公平化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以此来完善转移支付政策,实现昆明市城乡一体的福利政策,提高昆明市城乡文化、科技、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首先,提高失地农民及农民工的社会福利,使其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福利政策;为失地农民及农民工的就业及创业提供政府支持。其次,提高“三农”的支持力度,增加农民的财政补贴,使其留在农村以发展农村的经济,不能为了实现城镇化而放弃农村的改革与发展。再次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强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机制促进农民增收转移农村的劳动力以提供就业机会是完善城乡就业一体化的核心。昆明市应深化“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全方位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及职业素养,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转,建立农村人口的自由流动、城乡就业一体化的就业机制,扩大就业的渠道,增加就业岗位,为农村居民创造更丰富的就业机会以及适合的岗位。加快建立完善的城乡就业服务机制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推行就业信息的共享机制,促进城乡就业网络信息的建立;政府要大力支持与发展全方位的农民教育及就业的培训工作,提供农民的素质与服务水平。建立建全农村的社会保障及劳动保障机制,为农民的劳动及生活提供保障;对税费的减免、社会保障的补贴进一步落实,同时鼓励外出就业的农民工在学到先进的技术后回农村进行创业,促进农村地区的工业化发展,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生活,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的共同发展。

财政文化论文例9

现在,我国许多综合性大学的财政学专业正在双轨推进培养学术型与应用型人才的目标与制度。面对近几年就业难的问题,培养创业型、创造型人才愈加重要。不过,对创新型和创业型人才的培养制度和培养模式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基于此,基于个性化发展的财政学本科教学模式改革相对于重视知识传承、学术养成、标准化教学、批量制造的传统财政学本科教育模式,就可以为社会培养更多种类型的高级人才:学术型、职业型、创业型与创造型等。况且经济类专业的大学生,包括财政专业大学生的创业基础较好,具有某些特殊的优势,充分发挥他们的天赋与潜能,其更易于成为社会所需要的创业型与创造型人才。个性化教育是引导个性生命独特性发展的教育,它以尊重差异为前提,以提供多样化教育资源和自主选择为手段,以促进个体生命的自由和充分发展为目的(冯建军,2004)。基于个性化发展的财政学本科教学培养目标,应该从尊重和培养个体的个别性、特殊性、差异性立场出发,结合学生的兴趣与个人职业规划,充分利用各自学校的资源优势与特色,引导学生向不同类型的专业领域、不同层次的专业方向发展,为学生今后的发展创造足够的条件,培养学生在财政学领域具备一定的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

培养财政学专业个性化人才的完整途径主要表现为:首先,在财政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通识教育阶段,培养目标应体现宽口径、厚基础的“广博”培养原则,进一步扩充通识基础模块,增设相关学科的教学内容,供学生选择,可以建立以思想政治类、工具类课程为先导,以经济学基本原理课程为核心,以人文素质类、科技类课程为辅助的综合课程体系。其次,在财政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专业及拓展教育阶段。结合不同高校的特色,在突出专业培养的同时,围绕专业课程进行充分的拓展,引导学生结合专业与个人兴趣,合理制定大学选修课程菜单。在课程设置上,可以建立以财税类课程为必修课,以经济类、管理类相关课程为选修课的综合课程体系,同时,辅之以学术讲座、第二课堂等开放式培养手段。选修课的取舍要体现不同高校的资源优势与特色,体现不同高校财政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个性。并且,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可能提供更多的课程供学生选修,使学生最大可能地选择自己最有兴趣的课程,激活他们的多元兴趣与多种思维,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素质提升,进而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与差异性发展。再次,在财政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创新能力培养阶段,就大学本科生的人才培养而言,本阶段培养手段与方法是否科学有效,直接关系到学生创新能力的积累和今后个人能力的可持续发展。此阶段的人才培养方案,应弱化理论课程的安排,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如通过学术报告、学生科创、社会调查、案例分析、社团活动、假期实践、毕业实习等方式,有组织、有目的、有成效地实施人才培养活动,为财政学专业本科生毕业后的个人综合能力的提高与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财政文化论文例10

俄罗斯独立后的第一部联邦宪法确定了其联邦制政体形式,政府结构出现了明显分权,形成了由共和国,边疆区、州、莫斯科和圣彼得堡市,自治州和自治专区三种主体形式构成的新型联邦关系,这为小管辖区更有效率地提供个性化政策提供了基础,也使得地方政府可以在“以足投票”的约束下,高效地提供公共产品提供了可能。但是,俄罗斯的分权制度选择是不是如同传统理论所言。根据福利经济学的传统理论,允许分权决策一旦作出,地方政府将被激励去产生必要的事业机构并指导公共行动使该过程成为可预期的成功的激励机制。很多文献研究都认为,俄罗斯财政分权的政治经济激励不足,破坏了财政可持续性、良好治理、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和地区间财政平等、阻碍了经济增长和市场化改革进程川。这引发了对分权所强调及破坏效率和权责的条件问题的研究,并且认识到以公共支出与收人在各级政府间的分配为特征的财政分权与管理和政府质量的密切相关性。

一、公共支出划分合理化

有效稳定的分权体制要有明确的关于不同层级政府支出职能范围划分的体制框架。这一框架应对政府在效率、公平和稳定等政策目标上的重要性顺序以及优先选择做出积极反应。支出职能的划分是设计政府间财政关系体制的基础。实际的支出职能划分在何种程度上体现分权体制理想的支出划分原则是检验支出划分充分性的一个办法,其合理性应通过考察它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政府在其分权战略中设立的目标和任务来判定。从总体上说,俄罗斯联邦立法对支出责任的划分违背了事权决定财权的原则、地方政府支出责任清晰性、财政分权的目标性。

合理的支出责任划分的第一个标准是明确财政分权设计的顺序,即遵循事权决定财权的原则。财政分权设计的最优次序是首先明确界定不同级次政府的职责范围,是设计政府间财政分权制的首要步骤,是政府间合理有效的税收分配组合的基础有助于提高税收制度的效率,与此同时,缺乏支出责任的划分容易导致分权制的脆弱性。可是俄罗斯联邦的财政分权是从收人开始的。各级政府支出权力的分工大部分都是自然形成的,没有考虑所提供的预算服务要受制于预算水平的因素,而是遵循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每个财政年度重新调整。在未明确划分支出范围的条件上,设计分权体制的其他要件,这就导致了联邦以下政府的财政支出安排,不是以支定收,而是以收定支,因此,政府支出责任的这种调整,实际上是充当了联邦内政府政权更替调整的手段和政策工具。实践中分权体制的不稳定、不规范往往起因于对不同级次政府职能和支出责任未能在法律上明确划分。

第二个标准是有利于宏观经济管理的支出责任划分应该以一国或地方的社会偏好为依据确定公共支出项目特别是混合型公共产品的合适分权程度川。只有这样才能使公共责任在政府间的分配与当地消费者—选民的偏好相匹配,对社会偏好有意义的是来自通过政治自主性所表达的支出决策的自力。因此,政府财政职能在政府间分配就是确定由哪一级政府负责有关政策制定、融资及管理的问题。否则支出职责划分缺乏明晰性。俄罗斯财政支出体系缺乏公开性和透明性。传统的做法是按照受益原则在政府间来划分公共服务项目。年之前宪法以及法律体系没有就支出项目的融资、监管和实施等责任做出具体的划分,支出划分的安排模棱两可,多级政府共享责任特征明显。虽然年的预算法典及其他法律对支出有关的政策、标准、监督及执行方面有了规定,但是还有一些重要的责任和权力没有明确划分。体现在当决定支出划分的具体细节时,在法律框架下的不确定性则更为凸显。只是在《2005年前俄联邦预算联邦制发展纲要》中才对支出责任做了较详细的划分。

缺乏明晰的支出责任划分会引起体制性的不稳定、公共服务的无效供应及政府官员责任感的缺乏。不仅如此,俄罗斯税收分割及财政均衡机制的不合理就是支出职能缺乏具体明晰的划分所导致的,从而破坏了在各级政府间明晰地划分权力和责任的原则。第三个标准是支出划分的目标性。总体上说,俄罗斯支出划分效率低下,同时也带来了宏观经济不稳定的潜在危险。一方面是资本性投资支出划分的低效率。俄罗斯的资本支出职能的划分是伴随着大规模的投资性支出移交给联邦以下政府的过程。这种支出责任的转移和重新分配实际上是为了平衡联邦预算,削减州以及州以下各级政府的财政盈余,其结果给一些联邦以下政府造成了极大的财政压力。另一个特征是俄罗斯地方政府承担大量的社会保障和社会责任。如果从纯粹宏观经济管理的角度看,中央政府应负责对

需求有特别大影响的支出或对经济周期变化尤其敏感的支出,如失业救济等。而俄罗斯的地区政府和地方政府,承担了大量社会福利的筹资责任、管理责任以及社会安全网的责任。这是与理论原则及其他国家的实践相背离的。地方政府由于承担了大量的具有较高边际消费倾向的支出项目,必然促成总需求的增长进而违背联邦政府对稳定目标的追求。

二、俄罗斯地方政府财政自的充分性

在多级财政体制下财政分权的过程就是财政自形成的过程。国有产权在理论上是指国家内的每一成员都有权分享的权利由国家拥有,它再按可接受的政治程序来决定谁可以使用或不能使用这些权力。财政联邦主义就是降低这种权力分配的交易成本的制度安排,它体现了基于民意的承认和一致或多数意基础上的国家权力在政府间的界定。这些权力包括有关的一组支出权、税收权力、借贷权和调控权闭。政府间财政收支划分的过程实际上是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产权的界定过程,是政府自的确定过程。事实上,在分权体制下,虽然在事权与财权统一的情况下,合理分权可以使各级政府自主决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规模,但是相对完整的财政、税收权力被赋予一级政府的同时,又被分解为并不完整的税收立法权、税收征管权和财政支出权,使自成为一种有限度的自主和自治。俄罗斯政府间收人和支出划分存在的最明显的问题在于地方政府的支出和收人自不足。《2005年前俄罗斯联邦预算联邦制发展纲要》反映出俄罗斯联邦总职能项,其中归联邦级政权有项、地区级政权有项、地方级政权有项、不交叉的职能共计有项、交叉的职能共计有项图。项职能中有项联邦政府参与标准法律的调控。地区和地方政府很少能参与到标准法规调控中,更多的是参与财政保障和执行阶段。这说明联邦政府在各个阶段所起的作用始俄罗斯财政分权化管理终占优势。共同责任的存在也是地方政府支出自不明晰、不确定及不充分的表现。俄罗斯的立法在对地方预算分配支出责任时,不附有任何对决策和支出自的保障。税收自是决定税率、税基和征收的权力。税种在各级政府间的划分不仅被看做是各级政府获得收人的途径,而且是有效的政府间行为的约束机制。而这种有效的约束机制就是税收立法权、征税权和管理权。因为税收立法权可以使地方政府能够灵活地根据地方公共支出的需要规范其税收收人,激励地方政府为扩大税基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否则缺乏税收立法权的地方政府,由于支出权与筹资权脱节,就会绕过法律的约束,而寻找“非正规税”。

俄罗斯次级政府仅对相当少量税种的税基具有控制权如印花税,这说明地区和地方政府确定自有收人水平的能力十分有限,甚至完全没有。联邦政府控制大部分商品税的税基。确定税率的权力也十分有限。即使是被法律列人的地区税和地方税,决定这些税的税率也是在联邦限制的范围内,惟一例外的是地区政府对生意税。地区和地方政府对地区税和地方税的征收权力很小,大部分税种都由联邦政府进行征收。俄罗斯同大多数国家的政府间财政关系不同,即大多数国家的税款由联邦政府负责征收后,才同下级政府分享,而俄罗斯的财政体系中,税收收人的分享是从区政府到州政府,最后到联邦中央政府,从下到上逐级进行的。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缺少明确定义、稳定统一的税收分配原则会影响地方预算管理,而且对地方政府会有不利的影响,不是会隐藏地方预算外收人,就是会降低地方流动性税收的效果。

如果把分权视为向地方政府授权的方法,使之在决策上有某种自,那么这种方法有三种类型分散、委托和转让。俄罗斯政府内部关系的演变呈现为一种委托和转让的混合体。转让在联邦一地区间是主要形式。但在地区一地方间许多功能都由二级政府分担,并且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由于严格限制建立自己的税收体系,地方政府在税收决定权方面须依赖地区政府。在年之前,还没有立法明确区域预算与地方预算的关系。有些法律条款只有宏观控制的约束力,没有明确的可操作性。随后的改革仍然没有使联邦主体内部的预算走出集权化管理模式。这就限制了地方政府的自,也破坏了对选区的问责制。尽管联邦控制所有预算结构,加强对最低支出标准的管制,限制地区使用最重要的税收,但现行的体制仍然使地方在与上级政府的关系上有很大的非正式的自由决策权。

三、公共服务融资机制的管理

联邦政府财政援助和借款一直是政府间财政制度安排的焦点和富于争议的主题。目前,税收分享制度逐渐稳定。俄罗斯的转移支付充当了限制地方自主性、控制地方的政治手段及转移财政赤字的实现机制。尽管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一直是预算体制改革的重点,但还远没有实现体制的稳定性和确定性。无论是联邦政府转移给地区级政府的财政援助资金的分配,还是地区内部的财政援助资金的分配,仍然存在很大程度的主观因素。相当一部分财政援助资金没有经过预算批准就进行分配。转移支付经常被拨到最需要的地方或是政治权力极大的地方,并且通常作为控制地方的政治手段而使用。联邦政府有意识地在指挥中留下相当数量的财政资源资金,其目的就是在财政年度在经济和政治上

出现问题须增加财政拨款的地区之间进行资金分配。联邦政府不愿意放弃对地方政府的限制,拒绝赋予地方政府筹集收入的权利,限制了地方政府的自主性。也使联邦以下政府更加依赖联邦的财政援助。转移支付与分享收人占地方总收人的比例却很高。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及核算方法不完善。预算平衡补助金分配的突出特点就是试图混淆补偿和平衡间拨款的性质。为一种形式的预算间资助确定几个目标,结果将是一个目标都不能实现。这种财政不均衡的政治成本是政府在税收和支出决策的责任感的缺乏及地方政府的资源浪费,并且丧失了财政援助的针对性。政府间划拨起到了适度的平等化作用。即使平等化补助和有条件的补助部分弥补了地方上的多数急用资金的不足,但是要从整体上解决横向不平等这一问题,这种方法既不充分,也不太有效。

允许次级政府从金融市场借贷,能改进资源的配置和对公共服务供应有责任的必要条件是严格的预算限制的法律和监督框架。当这些条件缺乏时,对财政的投资会增加经济的不稳定。尤其是在同时缺少市场原则和健全有效严格实施的规章制度下的下级政府借贷将破坏政府财政目标的实现,并且给宏观经济稳定带来危险。俄罗斯联邦以下政府有三种借款途径,即预算借款、向商业银行借款、发行证券。总体上说,地方的债务结构不合理。健康的借款体系应该更多地依赖于资本市场。而利用预算借款则是地方预算融资主要渠道借款规则缺乏透明度和稳定性,无法对各级政府的财政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该体系的预算激励引发了依赖借款政府的道德风险并造成了软预算约束的持续存在。因此,提高政府借款的监督效率和执行效率,是防止道德风险的重要途径。法律调控借款是对实现监督效率和执行效率的有效保证。

四、俄罗斯预算关系的改革加强政府责任

以增强政府责任为核心的预算联邦制的改革,旨在降低体制运作的最低成本,实现经济效率、财政责任、社会公正、经济和政治稳定。为实现经济效率必须为联邦主体和地方政府进行结构改革创造长期激励,支持有利于投资和企业的竞争环境,促进居民收人和地方经济增长。通过公共财政管理增强预算责任,最大效率地利用税收和资源提供公共服务,增强税收预算政策透明性和责任,平衡预算过程,提高各级政府政策选择和执行预算责任心。同时使社会公民平等地享受基本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收益,实现社会公正。实现国家经济和政治稳定,必须为联邦主体和地方自治机构有效率地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促进公民社会发展实现地区一体化,保障统一的税收预算制度,避免地区发展比例失调,巩固国家领土完整。尽管俄罗斯复杂的预算关系制度一直处于改革之中,但是仍然不符合预算联邦制的基本原则和国家长期发展战略。因此,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在中长期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框架下高质量地形成新的预算关系制度。

财政文化论文例11

中国的农村在公共服务、社会福利、生活水平、经济状况与城市相比差距很大,中国的农业生产率与其他产业相比非常低下,中国的农民收入与城市居民相比少的可怜(不足城市居民人均收入的1/3),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明显,矛盾突出。“三农”问题已成为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屏障之一,若不加以解决,中国的小康社会将难以实现。目前尽管影响中国“三农”问题解决的因素较多,但财政支持力度不足、政策错位和缺陷较大,不乏是其中重要因素之一。

一、“三农”上的财政政策缺陷

(一)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不足,支农支出比重逐年下降

1950~1994年,国家直接来自农业的税收收入2733亿元(不包括正常收费、“三提五统”、“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等),同期向农业投入5346亿元,同期通过工农业产品剪刀差间接取得大约20100亿元,加减后国家提取农业剩余净额达17487亿元,合计占农业GDP的25.5%.另据资料显示,1979~2000年,工农业产品剪刀差(1.6~1.8万亿元)、农村储蓄流失(550~600亿元)、土地资源直接损失(1.7~2万亿元)三项使农民为此付出了约3.4~3.9万亿元。由此可见,在中国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农村是贡献最大的区域,农业是贡献最大的产业,农民是贡献最大的群体。中国“三农”积累受到盘剥,而对“三农”的反哺却很小,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受到严重的影响。据测算,目前我国农业的综合支持量只有2%,而许多发达国家对本国的农业支持水平很高,1996~1998年,美国的农业支持量为9.5%、欧共体为25%、日本为41%、加拿大为15%,属于发展中国家的墨西哥也达到了34%.1978年我国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3.43%,2000年则降为7.75%(见表1)。如果把本来属于教育事业费的部分剔除,这一比例还会降低。2000年31个省区市地方财政支援农村支出为249.11亿元,仅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2.7%.

表1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

年份197819801985199019911992199519992000

数额(亿元)150.66149.95153.62307.84347.57376.02574.931085.81231.54

比重(%)13.4312.27.669.9810.2610.058.438.237.75

(二)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不合理,农民直接受益的支出较少

我国财政农业支出用于人员供养及行政开支部分大体维持在60%左右,教育支出和农业科技支出较少。2001年国家对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只有19.38%,2001年国民经济按行业分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农林牧渔业仅占2.93%,其中更新改造投资仅占各行业总额的0.36%.在财政农业建设性资金中,用于大中型水利建设比重较大,农民直接可以受益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较小,况且水利、生态建设的受益对象不仅仅局限于农业,财政用于这些方面的投资一直全部统计在农业投入中,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政府农业投资规模,并且政府对农业的投资多采用有偿的方式,增加了还款的负担。2000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预算拨款仅占全部经费的65.7%,农村教育费附加、农村教育集资和学杂费收入三项占35.3%.据2001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中国的义务教育经费78%由乡镇负担,而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负担的比例分别占2%、11%、9%.若把乡镇上缴县级财政的收入计算在内,实际上最终由农民负担的义务教育投资约占农村义务教育总投资的80%~90%.农村教育投入不足,农民素质提高滞后于科技发展速度。严重影响了现代农业对劳动力的需要,制约了农民向城市和非农产业的转移。农民素质低已成为现代知识经济、科技经济和信息社会制约农民增收的关键。中国的农业已开始从提高农业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满足人们对农产品数量不断增长的需要,在此基础上增加农民收入,转向提高农业生产收益,维持农业高速发展,满足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和种类要求,在此基础上增加农民收入。农业经济将从物质经济转向知识经济。农业的转型,科技进步是必要条件。我国对农业的科技投入远低于对非农的科技投入。“七五”期间财政的农业科技三项费支出从2.7亿元增长到3.11亿元,年均增长2.87%,同期整个科技三项费年均增长5%:“八五”期间财政的农业科技三项费支出从2.93亿元增长到3亿元,年均增长0.47%,同期整个科技三项费年均增长13.2%.1979~1996年间,农业科技三项费占整个科技三项费的比重由5.35%下降到2.88%.1996年我国对农业科技投资强度不及发达国家平均数的1/10,也不到30个最低收入国家平均数的1/3.目前我国每年对农业的科研投入占农业总产值的0.25%,而发达国家平均为2.37%,发展中国家平均为0.7%~1%.在较少农业科技投资的条件下,投资结构又不尽合理,资源开发技术投资多于生态环保技术投资,基础研究投资多于应用研究投资。每年约有3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平均转化率为30%左右,而发达国家为70%~80%.由于农业科技应用成本高于预期收入,加之农民资金短缺,农业信贷风险高而信贷支持不足,农业保险缺位,以及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不健全,机制不灵活,经费严重短缺,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不高等,导致农业科技含量低,制约了农业的发展,进而制约了农民的增收。

(三)财政补贴方式不合理,农民得到的实惠较少

总体上来说,一个国家农业支持水平与支持力度,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有很大的关系,尤其是一个国家经济实力对通过财政预算支持农业规模的影响程度更大。但是,从农业支持来源或者承担者来说,可能是纳税人,也可能是消费者。因此,除了财政预算途径支持农业外,还可以通过价格支持由消费者承担的方式对农业的支持,即实施农业补贴。通过价格干预实现农业补贴是很多国家支持农业的主要方式。以农业生产者为受益对象的农业补贴一般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实现:其一,通过财政预算直接补贴农业生产者,费用承担者是纳税人;其二,通过政府干预价格,使农产品销售价格对农业生产者有利,一般以国际市场为参照系,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差价部分,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由纳税人负担,也可以通过放开农产品的销售价由消费者承担。尽管主要发达国家在农业补贴方式的选择上总体趋于削弱价格干预对农业生产者的支持,但目前价格干预仍然是这些国家实现农业补贴的重要途径。1999~2001年间,OECD成员、澳大利亚、美国、日本和韩国由消费者承担的价格干预而实现的农业补贴占对农业生产者支持总量的比重分别为:64%、9%、36%、90%、95%.日本农业生产者收入总额中有60%来自政府补贴;2000年美国对小麦的直接补贴每吨45美元,玉米为27美元,欧盟对每吨谷物的补贴为55美元。我国对农业的补贴主要是在流通环节,价格干预补贴农业生产者为负数,农业生产者受益较少,基本上是消费者受益。目前财政用于农村的支出约1/3是农产品政策补贴(粮价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仅这1/3支出还多数是直接用于流通环节的补贴,最终落到农民头上的实惠不足50%.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2002年第54号的数据显示,如果收购粮食一年内销售不出去,政府保护收购的补贴支出与农民受益之比为5:1;如果连续三年销售不出去,其比例上升到15:1.由此可见,财政支农支出比重低并下降,投入结构不合理,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的投资不足,财政补贴方式不当,制约了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基础,影响了农民的增收速度。

(四)农业税制显失公平,农业和农民得不到休养生息

我国现行的农业税制是在经济发展落后时期,农业经济占主导地位的计划经济下设计的税制,从建立时基本上就是以获取财政收入和粮食储备为目的。随着农业收入通过税收、收费、工农产品剪刀差等形式转移到工业,促进了工业发展,工业很快占据了经济主导地位,但农业税制仍未改变,只是税收由实物税转向货币税(折征代金)。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下,重新审视农业税制,农业税制与现代税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大相径庭,农业税收的超额负担(农民的相对负担过重和对农业经济运行产生负面影响)表现的尤为突出。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税税率为7%,附加为20%,合计税负为8.4%,没有起征点,也没有扣除额,农民税负明显偏高。如果把农民上缴的税费看成是个人所得税的话,农民税负远远高于城镇居民的税负,城乡名义负担相差4倍以上。若从农民缴纳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税费、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等综合计算,农业的宏观负担率(农业上缴的收入/农业GDP)约为25%~30%,而财政预算收入占整个GDP比重则在20%以下。农业税是一种四不象的税收。其一,城镇工商税收中的流转税收以商品销售额和非商品营业额(货币收入额)为征税对象,而农业税按农业总收入征税,农业总收入按常年产量核定,农民生产的农产品无论是否实现销售,取得货币收入,都要按核定的常年产量折算成货币缴税。其二,城镇的所得税收,主要是以纯货币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农业税是以未扣除任何成本费用的总收益为征税对象。城镇所得税所得额的计算通常是取得的货币收入,工厂的库存商品在未销售之前,既不征收流转税,也不征收所得税。农业总收益的计算既包括货币收入,又包括实物收入,并且主要是实物收入。农民生产的农产品即使放在家中,没有取得货币收入,也要计算总收益缴纳农业税。

二、财政政策缺陷的弥补

(一)增加支农资金的绝对量,提高财政支农支出的比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规定:“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这一规定为增加农业投入提供了法律保障。现实情况下,关键是各级政府预算必须遵守《农业法》的规定,一是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加强人大的预算监督,确保农业支出的法定增长;二是科学界定农业支出的范围,把农业直接受益的支出列入财政支农的统计范围,剔除其他与农业非直接相关的支出或超出农业本身受益的支出,使农业支出和农民增收紧密的挂起钩来。三是把各级政府的各部门预算外资金(特别是农口的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增加预算资金总量,做大支农资金总量,在遵循法定农业支出比例的基础上,增加支农支出的绝对量。同时应加快支农支出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防止和杜绝转移支付下的支农资金层层截留改变用途的现象,确保支农资金的实际使用量;全面实施支农支出的政府采购制度,节约支农资金,相对增加支农资金,提高支农支出的管理效率。

(二)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提高支农支出效益

在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上,一是大力压缩农业支出中的养人支出,增加农业建设支出。二是增加农村和农业的基础设施支出,特别是增加农业科技开发和技术推广的支出,健全农村社会服务化体系并将之落到实处。据测算政府对农业科技每增加1元投入,可使农牧业产值增加11.87元,减少农牧户9.35元投入;政府每增加1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可减少农牧户物质费用5.31元;而农牧户自身每增加投入1元物质费用,农牧业产值仅增加1.27元。三是增加增强农民增收本领的农村教育支出,包括义务教育和农民培训教育,改善农村的教育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我国农村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水平总体上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村的大学升学率极低,通过教育途径实现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速度非常慢。另外,“十五”计划纲要和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国民终身教育体系,对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来说,可通过财政拨款解决培训经费;对企业来说,可通过没有成本的社会招聘和极少的培训费用解决人员素质提高问题,而对农村而言,农民只能固定在土地上,农民的继续教育是一个空白,除了落后的农村义务教育外,农民素质的提高基本上没有其他途径。通过增加农村教育支出,使更多的农民在素质上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符合从事非农产业的需要。据测算政府每增加1元农村教育,可减少农牧户物质费用6.64元。四是逐步实施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增加对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给予农民市民待遇,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增加消费刺激经济,增加生产投入,形成收入增长的良性循环。

(三)在WTO规则的“绿箱政策”下,最大限度的对农业实施补贴政策

借鉴国际经验,必须加快农业补贴方式的改革。一是明确农业补贴的重点,减少流通环节的补贴,增加生产环节的补贴。二是将农业补贴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三是将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节省下来的财政资金和流通环节减少下来的补贴中的一部分,转投到政府对农业的一般服务领域,加强农业的公共品的供给。四是把财政的直接农业补贴与农业的政策性保险补贴有机的结合起来,把财政预算途径由承担的补贴方式与非财政预算途径由消费者承担的补贴方式有机的结合起来。五是按市场规则提高粮食的收购价格,运用粮食风险基金保护粮食价格。

(四)改革农业税制,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税收体系

在税收上,要赋予农村的城市税收待遇,赋予农业的市场经济下的税收待遇,赋予农民的市民税收待遇。目前我国的农业税收入仅占2.17万亿财政收入的5%左右,政府已决定在5年内取消农业税,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具体来说:

1.取消农业税,开征农产品增值税。一是符合市场经济改革的要求。把农产品作为商品,大力发展农业商品生产,使农产品在市场竞争中,改良品种,提高质量,提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高农业盈利水平,让农民在追求增加货币收入的目标中,自动调整农产品生产结构、经营行为和自发调整组织形式,参与整个社会的竞争,实现整个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这是市场经济所要达到的效果。农民生产的农产品通过市场销售,实现了销售收入,才具备了纳税义务,缴纳商品税。这就解决了农民口粮、农民自己储备粮、农产品作为深加工原料储备,尚未实现货币收入就缴纳税收的不合理问题。二是符合现代财政收入的形式要求。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下,财政收入形式是货币、实物、劳役,市场经济下,财政收入形式只有货币一种形式。农产品只有实现了销售,取得了货币收入,才能上缴财政收入,这就解决了农民尚未取得货币收入,却要将农产品折算成货币交纳农业税的不合理问题,解决了农民无钱缴税而不得不拖交和抗交税款的问题。三是符合税制公平原则。农业与工业都是生产有形商品的产业,实行商品课税,是市场经济下产业税制公平具体体现。农民作为生产经营者,开征与其他生产经营者相同的税种,也是税制公平的客观要求。应当指出,对农产品课征增值税时,不是以农户为纳税人,而是以生产并销售农产品,有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根据农产品的不同种类和不同盈利水平,制定不同增值税率的同时,应借鉴国外的做法,采取低税率、减免税和其他一些特殊的照顾政策。我国目前应把粮食生产和流通放在首要的位置,实施更加优惠的增值税,确保人口大国的粮食供给,稳定社会生活。

2.取消农业税,开征农业纯收益所得税,按照从农业生产取得的货币收入扣除经营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征收所得税,体现了有所得交税,无所得不交税,所得的多多交税,所得的少少交税的税收公平原则。对于非农的经营所得理应按现行所得税制征税。鉴于农业收益水平低和农产品变现难的实际情况,为了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可对农业纯收益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或实行高起征点(或免征额)的比例税率,并且税率应低于非农所得税税率,以便体现产业间的税收公平原则。对农业纯收益征收所得税,应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区分开来。对于规模化经营、组织化程度较高、具有农业企业性质的单位实行企业所得税,对于单干的农民和农户实行个人所得税制。从中国目前的农民收入水平来看,绝大部分农民将被排除在个人所得税之外,这体现了城乡居民税收上的公平,同时也体现了农民非农收益和农业收益之间的税收公平。目前对农民外出务工收益可按城镇职工收益征税办法进行税收管理,对务农纯收益可借鉴国外的农业标准课税法,即以确定的标准农业所得作为基准,结合土地面积情况计算农业所得,作为课税的依据。

3.取消农业税,开征土地使用税。我国现行的农业税,从其征收方式上看具有土地资源税的性质,更象地租。但是农业税的计税土地面积通常是种植土地面积(不包括农民的自留地和不在册的土地—开荒造田),并且按常年产量征税,这与规范的土地税相比差距较大。从农业税的计税依据看具有混合税制的性质,既包括种植业的收入,也包括非种植业的农业其他项目的折算收入;既包括农业增值收入,也包括农业企业所得收入和农民个人所得收入。实施农业土地税制就是对农业征收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同时,对农业用地开征土地使用税。我国已对非农业用地开征了土地使用税,农业用地属于减免范围。取消农业税,对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产养殖用地等分类分级分档征收土地使用税,符合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一是谁占用谁交税,征税对象明显易查,征收成本低。二是计税土地范围扩大,税源稳定,有利于财政收入。三是随着土地用途的改变和土地面积的核实,有效的解决现行农业税有税无地和有地无税的不合理状况。四是对农业用地实行较低的税额,有利于保护农业土地资源,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政策的实施,土地的集中和收益水平的提高,土地使用税将成为重要的资源税或财产税,我国的税收体系将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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