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4 15:22:15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价值评估论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本文研究的公司价值指公司内在价值,外延止于股东权益,亦可称之为公司权益资本价值。
依据公司内在价值的定义,评估方法应是现金流量折现法。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人们并不拘泥于这一种方法,而是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对一家公司进行价值评估。在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人们评估企业价值的方法有十几种,但总的说来,可以把这十几种方法划分为三大类:成本法、市场法和折现法。
一、成本法
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使用这种方法所获得的公司价值实际上是对公司账面价值的调整数值。这种方法起源于对传统的实物资产的评估,如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评估,而且着眼点是成本。成本法的逻辑基础是所谓“替代原则”:任何一个精明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代替品所需的成本。因此,如果投资者的待购资产是全新的,其价格不会超过其替代资产的现行建造成本扣除各种损耗的余额。
成本法在评估公司价值时的假设是企业的价值等于所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成本之和,减去负债。成本法在评估公司价值时,可以回答这样的问题:今天购买的所有资产并把这些资产组装为一个运营企业需要多少成本?这种方法强调被评估企业资产的重置成本。使用这种方法,主要考虑资产的成本,很少考虑企业的收益和支出。在使用成本法评估时,以历史成本原则下形成的帐面价值为基础,适当调整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有关资产和负债,来反映它们的现时市场价值。
成本法在评估公司价值时的优点是账面价值的客观性和可靠性。成本法以历史成本的帐面价值为基础,而会计学上对历史成本原则的批评,直接导致了人们对成本法的种种非议。
历史成本原则是现代会计核算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会计原则之一,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承认和应用。但是,对历史成本原则的争议却从来没有停止过。批评者认为,历史成本的最大特点是面向过去。从会计确认的基础看,历史成本会计是建立在过去已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基础上的。不论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都是针对已发生的过去交易而言的。前者指因过去交易而引起的权利和义务;后者指因过去交易而引起的现金收付。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建立在已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基础上。因此,总的说来,历史成本提供的是面向过去的信息,相对于未来缺乏决策相关性。以历史成本的帐面价值为基础估算公司内在价值,缺乏逻辑和经济学基础。具体而言,成本法是以企业单项资产的成本为出发点,忽视了企业的整体收益和获利能力,而且在评估中不考虑那些未在财务报表上出现的项目,如企业的组织资本,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企业的销售渠道和企业的服务等等。
二、市场法
当未来自由现金流量实在难以计算时,分析家经常转向市场。将目标公司与其他类似的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并选用合适的乘数来评估标的企业的价值,这就是公司价值评估的市场法。市场法的关键就是在市场上找出一个或几十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参照物企业;分析、比较被评估企业和参照物企业的重要指标,在此基础上,修正、调整参照物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后确定被评估公司的价值。
市场法的逻辑依据也是“替代原则”。根据替代原则,一个精明的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性能的替代品的市场价格。由于市场法是以“替代原则”为理论基础,以市场上的实际交易价格为评估基准,所以市场法的假定前提是股票市场是成熟、有效的,股票市场管理是严密的,目标公司和参照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数据是真实可靠的。股票市场越发达、越完善、越有效,市场法评估的公司价值就越准确。在股票市场存在重大缺陷、不充分、不完善、缺乏效率的情况下,难以采用这种方法。
在运用市场法时,选择什么样的公司作为参照物对分析的结果起着决定作用。交易所涉及的公司、市场坏境和结构方式各不相同,如何确定参照物呢?从内在价值的定义而言,可比公司意味着公司应当具有相似的未来现金流量模式,以及一定的经营风险或财务风险。这些风险应当是相似的或者他们之间的差异是可以量化的,这样才能对目标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合适的贴现率进行贴现。
在实际操作中,选择可比公司的方法是,通过考虑增长前景与资本结构等方面,选择相似的同行业或密切相关行业的公司,这样可以从大量的上市公司中选出几个可比的上市公司。然后,对这几个公司进行分析、对比,判断这组可比公司乘数对目标公司价值的意义。所以,在实际设计分析过程和使用分析结果时都要慎重,不能脱离实际。
市场法以目标公司的市价作为比较对象,而股票市价存在着不稳定的问题。比如,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价非理性的大幅波动,而公司的“内在价值”是不应该这样剧烈变化的。这样,市场法评估出的公司价值不是客观的,所以评估所选择的时机非常关键。我们从网络公司价值的涨跌之中,或许可以体会到更多市场法的缺陷。
除此之外,在非公开上市市场兼并中普遍存在的控制权溢价问题也无法在公司比较分析方法中发现出来。作为谨慎性原则的另一种表现,在决定兼并价格时通常要在交易价值的基础上增加30%~50%的控制权溢价。当然,如果把参照物限定在最近发生兼并或收购活动的公司,那么可比公司价值就变成了可比兼并价值。在这种模型中,可比性公司的权益市场价值和调整后的市场价值都是根据相关交易的收购价格计算得出的。由于交易本身考虑了各种定价信息,由此得出的交易乘数中已经包含了控制权溢价。
三、折现法
折现法(即收益法)是计算公司的内在价值是最妥当的方法。企业的内在价值即是其未来能产生的收益折现。
折现法依据折现的对象的不同,又可以分为股利折现法、现金流折现法和以会计净收益(利润)为基础的折现法。折现率则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在三种折现法里,一般公认现金流折现法最科学合理。但是这种观点的基本理由是认为只有现金是“真实的”,会计利润不可靠,典型的论调是声称“现金流是至高无上”。这种观点在已经发生的会计年度也许是正确的,但是在预期的世界里,难道现金流量的真实度就一定超过利润吗?事实上,预期现金流量是在预期净收益的基础之上调整而得出的。有研究指出,在三种折现法的对公司内在价值预测的差异最终将集中在上述公式的终值确定上。
关于折现率,一般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还有的通过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统计计算类似风险的上市公司必要报酬率来确定。
折现法还有两个“改进型”:一个是“调整现值法”(APV,AdjustedPresentValue);一个是“经济附加值法”(EVA,EconomicValueAdded)。APV指出,对公司总体业务统一使用WACC进行折现不够科学,应该根据产生现金流的不同业务事项单独估计他们的资本成本并折现,最后将各部分折现值相加。EVA的基本思想是:利润率不能超过资本成本。一个公司或生产单位仅在它的营业收益超过所利用的资本成本时才为其所有者创造了价值。公司的价值等于投资资本加上预计经济利润现值。其中,预计经济利润等于投资成本乘以投资资本回报率与加权平均的资本成本的差额。经济利润模式将现金流量折现模式中的价值驱动因素、投资资本回报率和增长率转化为单一的数字,因而可以了解公司在任何单一年份的经营情况,而自由现金流量法却做不到。
折现法在使用时有其局限性,比其他确定价值的模型更偏向于理论化。不管是上述哪种折现方法,他们都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公司的未来预期收益能够预测,并可以用货币来计量;(2)与公司获得的预期收益相关联的风险可以预测量化。
可是,由于市场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人们很难准确预测公司未来的收益和相关风险。上述折现法的演进过程根本对提高预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毫无帮助,只是折现模型自身的完善和发展。随着计算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用它来计算公司价值。为证明某个数字而提出的支持材料堆了一堆,其详细程度似乎已经有些过分。确定公司价值的行为正在陷入机械地把各种模型的结果平均化的泥谭中。尽管这些模型看上去似乎高深莫测,但是结果或者是大部分未得到验证,或者是可笑的。
四、小结
合适的公司价值评估方法依赖于了解评估的对象和目的,这可能也是所谓的“相机决策”。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可以将三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获得多个价值指标,然后经过比较、调整,获得最终的价值数据,他有可能不是一个确定的数值,而是一个数值范围,或者还有概率分布。每一种方法使用的前提和条件不同,帐面价值为基础的成本法有可能决策更相关。每一种方法使用的前提是不一样的。使用现金流量折现法的前提是,企业的未来预期收益和获得这种收益相关联风险是可以预测的。如果不了解或忽视每种方法的使用前提条件,那么评估出来的结果是不可靠的。在中国证券市场波动较大,市场很不成熟,对市场法的使用必须非常慎重;至于中国上市公司盈利和风险预测的可靠性就更值得怀疑。而且这种状况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好转的可能性都不大,因此,仅从理论上讲,在中国上市公司相关价值的理性决策中依赖市场法或折现法的可能性较小。虽然,人们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包括帐面价值在内的会计数据心存怀疑,但是以帐面价值为基础的成本法决策相关性和可靠性可能都要好于市场法或折现法。
参考文献:
1.1我国土地资源储备制度发展阶段
(1)起步阶段。1996年8月,上海市土地发展中心成立,标志着我国开始正式建立城市土地资源储备制度。该制度的主要出发点是盘活城市存量土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能力。不久后杭州市、青岛市等城市相继成立了土地储备机构,开始对城市土地资源储备制度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并尝试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2)推广阶段。在1999年全国集约用地市长研讨班上,杭州的土地储备制度建设成果和经验引起了非常强烈的反映。同年6月,国土资源部通过内部转发文件的形式开始向全国范围介绍杭州市和青岛市的土地储备运行经验,之后武汉等城市相继成立牛地储备机构。(3)全面发展阶段。2011年4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下发,文件对各级地方政府应尝试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的推动下,各地积极开展城市土地储备工作,各级储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遍地开花。
1.2我国土地资源储备制度运行模式
1.2.1市场主导型—以上海市为例由于上海市城市规模和土地价格在全国排在前列,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经济能力不足,加之上海市土地资源市场竞争意识较强,选择以市场为主导的土地资源储备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机制。具体模式为:上海市土地发展中心在取得土地后只负责对土地进行适当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然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将其推向市场进行出让。从土地收购储备的机制设计上看是这单一土地储备结构模式,即土地发展中心参与负责土地收购储备的整个流程,并建立市、区两级,以市一级为主导的土地储备网络体系。这种模式的资金来源一般来源于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土地收购补偿费、前期开发费的返还及土地出让后的收益等。
1.2.2政府主导型—以杭州市为例杭州市城市面积和土地市场规模相对较小,加之经济发展很快,政府实力较强,为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土地储备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杭州市土地储备运作基本模式为以政府为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以达到行政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目的[5]。杭州市的土地储备中心由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和土地储备机构两部分构成,属于双结构模式。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制定土地储备和出让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关系、监督资金到位和运转情况以及监管国有土地资产的运作等。杭州市政府明文规定杭州市区范围内所有存量土地都必须纳入土地储备体系当中,并由政府统一收购和储备,再经过土地储备中心前期开发成为“熟地”后统一推向市场进行出让[6]。
1.2.3行政指导与市场相结合型—以武汉市为例武汉市城市规模处于上海市和杭州市之间,政府想要完全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困难较大,但要完全交给市场也不太现实,因此其选择了行政指导和市场相结合的模式。武汉市土地储备在实践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土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和土地交易中心为核心,以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交易许可制度为支撑,以市场为纽带的运作机制,形成了土地收购储备、开发和交易相结合的管理体系。武汉市土地储备模式的特点是交易许可和先买权的使用。交易许可是指土地使用者需提交交易申请,在该申请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土地使用者才可进行土地交易;先买权是指政府可以优先购买土地作为储备用地。
2我国海域资源储备管理现状
2.1我国实行海域资源储备管理的现实需求
2.1.1强化政府对海域使用权市场宏观调控的需要随着海域使用权市场的不断发育和完善,通过市场机制取得海域使用权已成为我国海域使用权出让的重要方式。由于海域使用权市场具有和土地使用权市场同样的逐利特征,一些企业财团可能会凭借强大的资金势力,囤积大规模的海域使用权,炒作海域使用权,从中牟利,从而扭曲海域使用权市场,影响海域资源正常的开发利用秩序。为此,必须建立政府主导的海域资源储备机制,依据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和海域使用权市场需求,分功能用途、分类型、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市场推出海域使用权,有效控制海域使用权一级市场的供给总量,调控海域使用权二级市场的发展方向,避免海域使用权市场价格的大幅度波动,促进海域使用权市场的健康发展。
2.1.2盘活海域资源存量,优化海域资源配置的需要根据我国海域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同用途的海域使用权使用期限各不相同,最多的建设工程用海为50年。海域使用权到期不办理续期申请的海域,需要收回海域使用权,重新出让。历史上的许多盐业用海,由于海盐生产工艺的改进和市场需求的波动,许多盐田被废弃或使用效益极低。一些养殖用海也因长期淤积或环境恶化而废弃,使用效益极低。另外,由海域使用权出让产生的一些边角海域也长期闲置。以上海域资源存量在一些区域规模可观,严重阻碍着海域资源开发利用进程和海洋经济发展速度与质量。为此,必须建立政府主导的海域资源储备机制,将使用权到期海域收回储备,将废弃低效盐田收购储备,将废弃、低效养殖用海置换并整治修复,将分散闲置的海域通过置换规整。在此基础上,建立基于海洋功能区划的分级分类海域储备数据库,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整理,统一出让,盘活海域资源存量,优化海域资源配置。
2.1.3进一步完善海域使用权市场机制的需要早在2002年财政部和国家海洋局就联合发文,要求海域市场需求较大、海域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地区要有计划地开展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探索海域使用权出让的市场运作机制。至现在一些地区海域使用权市场初步完备,但是还有很多地方海域使用权市场仍存在很多问题。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海域资源储备能力不足,缺乏专门从事海域资源储备、交易的组织机构,不能保证海域使用权交易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等市场经济原则。为此,必须建立海域资源储备机制,以政府储备的海域资源公开、公平、公正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活动规范海域使用权一级市场的交易机制,引导和培育海域使用权二级市场的健康发展。
2.1.4优化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工作机制的需要从2010年起国家利用海域使用金返还支持地方开展海域海岸带综合整治工作,至2014年,财政部和国家海洋局共批准了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74个,使用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16.75亿元。这些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的实施对改善我国海域海岸带资源环境状况具有重要的作用,一些海域通过综合整治修复,海域环境大为改善,海域使用价值飙升,效果十分明显。但是这些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没有专门负责项目执行的部门机构,多依托地方海洋管理部门。形成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既是项目执行的主体,也是项目执行的监管者,导致项目执行过程中,责任分工不清,工作机制不畅,很多项目不能按照计划进度执行,地方配套经费额度普遍偏低,甚至缺失等问题。因此,必须创建海域资源整治储备机制,由海域资源整治储备机构专门负责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的执行工作,以优化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工作机制。
2.2我国海域资源储备管理的发展现状
近十年来的沿海开发热潮驱动了建设用海的大量需求,为协调好不同行业用海的关系,保证重大建设项目用海需求,我国一些地区正在探索开展海域资源储备管理工作,试图通过对海域资源“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一配置”来整合盘活海域资源,实现国有海域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从2010年开始,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舟山市、福建省莆田市等一些沿海地区目前相继成立了海域资源储备机构,通过收回、收购、置换、新开发等方式对规划开发利用的海域、无居民海岛进行储备,并建立了海域海岛储备数据库。由海域资源储备机构将储备的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的方式有计划地推向市场。江苏省南通市、福建省东山县、浙江省象山县等政府为此还专门出台了海域储备管理相关办法。2010年,福建省莆田市参照林权改革和土地储备管理的方法,从养殖用海海域收储入手,在涵江区、秀屿区尝试收储海域2000hm2。这是我国海域资源储备范围、方式、程序和资金来源等方面的第一次实践探索。2013年1月,浙江省第一宗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的建设用围填海政府储备项目海域使用权在象山县出让成功。该项目是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实施的鹤浦镇盘基塘1号宗海,中国功效集团(宁波)海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2536万元的成交价竞得该宗海域使用权。2013年12月,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又对1宗面积19.5038hm2的海域提出海域储备申请,呈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厅审批。2014年2月,南通市海域储备中心完成腰沙海域面积496.5hm2渔业用海的储备和超过2670hm2建设用海域的储备。
2.3我国海域资源储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海域资源储备管理制度在我国正处于萌芽发展阶段,沿海各地都在探索可行的实施方法。由于我国现行的社会制度和对海域资源价值认识的不足,海域资源储备管理工作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①海域资源储备机构职能定位不明确。目前,许多地方虽然明确了海域储备管理机构的职责,但海域资源储备机构职能定位上仍不明确,有些地方直接挂靠海洋行政管理部门、有些地方单独设立事业单位,还有些地方按照国有企业管理。②海域资源储备管理人才短缺。由于海域资源储备管理是一种新工作领域,加上海域资源储备管理工作内容复杂繁多,既涉及海域资源测量收储,又涉及海域资源工程整治,还涉及海域资源价值评估与市场出让,这种专业知识全面,专业技能突出的复合型人才当前极为短缺。③海域资源储备管理运行机制有待完善。一些地方虽然已经尝试海域资源储备管理工作,但由于海域资源收储、整治修复与管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地方政府财政投入有限,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只有少数金融机构认同,融资难度较大。④海域资源储备管理国家政策引导不足。虽然一些地方政府开展了海域资源储备管理的工作尝试,但创建一种新的海域资源管理制度需要人才、资金、设施等多方面的投入,现行的海域使用管理制度在某些方面仍有掣肘,需要国家从宏观上对海域资源储备管理制度予以引导和扶持。
寿险公司价值的认定较其它行业困难,其主要原因在于寿险负债的长期性及整个业务体系价值估计的复杂性。目前,欧美金融业的并购风潮方兴未艾,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保险业未来必定面临类似的经营策略,因此,寿险公司的价值评估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课题。
一、寿险公司的价值认定
寿险公司的价值评估在财务上有其基本的理论。虽然在企业的并购行为中,公司价值的认定通常是以该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或其财务报表上所有者权益值为依据的,但本文首先理论性地计算公司价值(称为精算估价),使公司的买卖价格有一个合理的判断基础。另外,精算估价尚有一重要功能,即透过该估价方法可以对公司的一些隐藏问题有较完整而深入的了解,这对买方而言是极重要的信息。
二、估价方法
目前,国外对保险公司价值的评估,并没有统一公认的方法。事实上,不同精算师对同一保险公司的评估结果也经常有很大的差异。精算估价的方式目前共有四类:
(一)有效保单价值法
有效保单价值法的思路,是将每类有效保单未来每年的利润进行逐年折现。计算的步骤包括:
1.利润的认定
保险商品的利润较其它行业的商品利润更难认定,原因是除非保单的承保终止,否则无法确知真实的成本,因此也无法得知正确的利润。这是保险经营,尤其是保单分红中都会经常遇到的问题。然而实务上的做法,就是确定法规所认定的利润,法规所认可的利润便可以由股东自由使用或分配。
2.有效保单的预测
预测的基础是一系列的精算假设,包括:
(1)经验退保率、经验死亡率、经验意外伤害或失能率。在此要特别说明的是,一般商品定价或准备金计算所采用的精算假设均包含安全系数。但有效保单的估价并不需要安全系数,因为这种估价的目的是为了向买卖双方的决策者提供有效的参考。
(2)给付费用、管理费用、自留再保费比率、税率、通货膨胀率。此部分大多是费用率的假设。它并非套用寿险产品定价时的附加费用率假设,而且依据实际费用分析结果,并考虑未来可能变化(如通货膨胀率上升,将导致费用增加)的最佳估计值。
依上述模型,将当前所有有效保单逐一模拟,到所有保单都终止为止。
3.利润的折现
在模拟结束后,产生了各年度的利润。传统上对利润的折现方式有两种做法:
(1)最末年度折现。把所有有效保单视为投资标的,投资重视的是实际的现金流量,因此有效保单为一有价证券,它代表着一连串的现金流量,将这些现金流量折现至今即为利润现值。这种做法存在的问题是,现金流量的利润现值与实际财务报表的利润现值不同。
(2)各年度折现。如前文所述,利润的认定是以法规认定方式为宜。因此,将每年的利润(损失)分别折现即为总利润现值。折现率一般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依各年度有效保单所产生的盈余,按其风险程度,产生风险保费,风险保费再加上无风险利率即为折现率;另外一种则是以各保单设计的预定利率加权平均后的值为折现率。前者为市场利率的反应,后者是资金成本的概念。理论上,两者的值在预期上是相同的,但实际上常有差异。在实务中应综合考虑两者的数值。
(二)净值调整数法
法定的净值是认可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或者叫做偿付能力额度。净值加上若干调整,包括非认可资产、资产帐面与市场价格的差异及特别准备金,即为公司价值。
需要调整的项目有:
1.非认可资产。法定净值的计算并没有将寿险公司的所有资产计算在内,而只是包含了那些可以立即变现的资产,也就是说,对资产中不能立即变现的那部分打一定的折扣。我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3月颁布了《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这部法规所附的《保险公司资产认可表》中明确规定了各类资产的认可比例,对不同风险和不同流动性的资产规定了不同的认可比例。而在计算公司价值的时候则应该将没有计算在内的非认可资产包括进来。
2.资产帐面与市场价格的差异。包括股票、不动产及债券等的调整,在时间及成本足够时,可取得评估机构的报告作为调整的依据。
3.特别准备金。特别准备金主要包括特别责任准备金和保费不足准备金等。
(三)业务体系价值法
这种方法的思路在于:因公司未来展业的发展,公司能不断签发新的保单,而新保单又变为新的有效保单,成为未来利润的来源。这种方法的计算,与有效保单的计算有共同之处。
基本做法是,首先需对未来的业务进行预测,由于业务的不确定性,一般都预测未来20年或25年的年销售量,将每年新保单初始年度的亏损视为投资资金,与后续年度的利润共同视为未来的现金流量。而后续年度的利润现值,一般是由运用前面所求得的有效保单值得出。
有两点值得注意:
1.折现率。由于业务系统的组织结构变化风险较大,以及寿险产品型态的转变,使得所采用的折现率比新保单折现率更高。在寿险市场或社会经济变化较大的环境中,折现率可高达25%。
2.未来利润的现值。由于各险种所产生的利润有很大的不同。因此,若新保单业务量的预测可以细分,则利润的计算也应当细分。
(四)无形资产或负债法
无形资产如商誉、经营许可证或自行研发的计算机软件;无形负债如公司对业务员或职员的书面或口头承诺,都应加以考虑。
这种方法在判断或查证上都特别困难。然而当一家公司要进行并购交易之前,部分原因是经营不善所导致,而这种特别状况常使得这一部分的重要性增加。往往由于这一部分的疏忽而提供了不真实的公司价值,使得估价的报告严重地偏离了真实价格。
三、其它估价方法
从财务管理角度来看,标的的价值经常是股东的投资可获得未来报酬的现值。例如股票的价值,是把股票的股利视为永久年金折算而得。因此,保险公司的估价亦可经下列步骤求得。
(一)法定自有资金
法定要求的所有者权益是公司在估价日时的自有资金,通常它要求为公司所有责任准备金的一定比例,而此资金是为避免公司发生偿付问题的缓冲器。因此每一年的法定自有资金便可以根据这一比例求得。至于股东权益超过此法定自有资金的部分,则依公司对盈余处理的原则,分配给保户、股东或作为新业务的支持资金。
(二)盈余的预测
每年的有效保单所产生的利润,以及签发新保单所需投入的资金,以及纳税的考虑,都要纳入盈余的预测中。每年所决定的盈余,同样根据公司红利分配等决策,分配给保户及股东,且保留部分盈余作为公司的资本公积。
公司的价值,则是税后保留的盈余现值加上股东权益超出法定资金的部分。
四、保险公司估价的最新发展
由于近来各国保险公司并购案不断,而且面对环境的迅速变化,各方面的经营决策阶层对公司价值评估的了解越来越迫切。随着公司财务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发展,陆续出现新的看法。虽然各种理论方法并陈,尚无统一的看法,但某些研究的角度值得我们密切注意。
近几年来,学者们对公司价值的研究,大致起源于1993年美国财务准则会计公报(StatementofFinaneiMAccountingStandards,SFAS)第115号的出现。由于该公报对某些资产决定采用公平价值,但对所有的负债仍延用帐面价值,这与一般会计对资产及负债均采用同一认定方式的原则不同,使得各方对于负债的公平价值的统一认定方法有明显的需要。
对于公司负债公平价值的计算,大致分为两种方向:
(一)直接估计
除了上文所介绍的精算评估方法,近来则引用了投资学上的期权技术。即把保单视为一种有价证券,而保险公司或保户则处于拥有某些内嵌期权的地位,那么就可以引用期权的估价技术对公司价值进行计算。然而,保单的内含选择多种多样,比一般证券更为复杂,因此运用这种方法,应先了解以下几方面内容:
1.股票及债券的期权估价方式运用于保单负债的期权估价。
2.各项保单的风险,如解约或部分解约,保险公司倒闭等的差值估计。
3.各类寿险产品的保户行为。
(二)间接估计
这是在知道公司资产的公平价值及公司的卖价后,以公式:负债公平价值(FVL)二资产公平价值(FVA)—公司价值(AV)来求得,它表示买方在买得公司后,再把该公司的资产卖掉,剩下的则是公司的负债。
当然,公司的卖价实际上可能不只一个,因此会造成FVL也不只一个的情形。解决该问题的方法是,有经验的买方可以卖掉该公司的原资产,换成一个更恰当的资产组合,来匹配其负债,使得AV增加。理论上可以找到一个最佳的资产组合,使得AV值最大。由此,造成唯一的FVL.在投资的技术上,这种最佳组合正是投资学的主要课题。
另外,我们可以就AV本身研究,找出理论性的AV值。一个公司的AV值应该是可分配的利得(Distributableearning),它是公司的税后利润,再根据投资损益及风险资金调整后而得,代表买方前期投资后的回收。此利得的估价可采用类似直接估价负债的模式,只不过后者是讨论负债的现金流量,而前者是讨论可分配利得。
(三)两种方式的比较
通过对直接法与间接法进行比较,直接法的优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财务理论健全。其所采用的现金流量分析,都是采用现资技术。易为其它金融机构人员所接受。其次,不需分析资产部分。第三,各项参数直接依市场状况而定,贴近现实。
直接法的缺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需要具备财务分析知识,与一般精算方法不同。其次,采用期货调整值,而该值通常得参考市场类似产业及商品而定,但保险负债尚无同类可比。第三,由于参数引用市场状况值,因此负债之公平价值的变动较大。第四,不计人责任准备金或法定资金的需求。.
间接法的优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此法主要引用精算估价技术。其次,计人资金成本及责任准备金,能与普通财务报表匹配。第三,连结资产及负债状况,较有一致,哇。
间接法的缺点体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折现值的采用并无明确的方法,将随着公司的不同而调整。其次,负债的公平价值随资产价值的变化而变化,并受法令变动的影响。
五、从公司理财观点看公司价值
我们可以由公司理财的角度来看保险公司的价值。假定保险公司是股份公司,公司的价值就是股票的总价值:
公司价值=未来利润+清偿价值+保证价值
未来利润是指公司未来的利润,这包括了一些无形的价值,如有效保单利润现值、经营许可证、商誉、销售系统、人力资源等。这些项目和公司风险有关,当公司风险愈小,证明其愈具有继续经营的能力,因此未来利润愈高。
清偿价值是公司资产的市值减去负债的现值而得。它与无形资产的内容无关,而只是公司立刻变卖的价格。
保证价格是由于保险公司具备有保险保证基金等机制,在某种程度上保证其清偿能力而体现的价值。因此,就债权而言,保险公司可以出售较市场利率低的保单,就股权而言,股东在赚取高报酬利润时,较不必担心违约成本。这在财务上,是一种看跌期权价值,也就是说当保险公司本身的风险愈高,保证价值就愈高。因此,它和上文所述的未来利润呈负相关关系。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2
企业价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从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业的发展看,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产生于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管理需要,虽然理论界与实务界不断进行探索,但由于理论研究的滞后、评估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以及市场环境的制约,企业价值评估在实践中尚面临评估方法不科学等诸多问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对企业价值评估存在问题的探讨具有相当深远的意义。
一、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存在的问题
1.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研究相对滞后
企业价值评估思想最早形成于20世纪初艾尔文费雪的资本价值论和《利息率》中关于资本是未来收入的现值阐述。美国最早在1987年《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中加入了企业价值评估准则和披露准则,欧洲在2000年推出的《评估指南》第四版中加入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南,而我国企业价值评估行业则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目前学术论文的作者大部分为高校的教师和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受国内评估行业发展的限制,理论研究资料和证券市场的实证资料的交流不充分。高校教师的研究以理论分析为主,重点介绍国外的价值评估方法,而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以工作经验的总结为主,而且相互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不够。近几年,国内以评估理论与方法为专题的学术研讨会,除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持召开的两次国际研讨会,只有中央财经大学资产评估研究所主持召开了两次“中国资产评估论坛”。资产评估学科在国内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2.传统价值评估方法应用存在局限性
在传统价值评估方法中,存在重“成本法”,轻“收益法”和“市场法”的情况。成本法具有客观、便于操作、评估风险小、评估成本低等优势的优点,因此成为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务常用的方法。但其也存在缺陷:忽视了资产之间的协同效应及表外资产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忽视了企业未来成长机会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具有静态性;其适用于破产企业价值的评估,适用范围较窄。但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定,目前我国仍主要采用成本法对企业的整体价值进行评估。尽管现行评估操作规范要求对上市公司进行评估时,除采用成本法外还要运用收益法进行验证,但由于收益法在运用中存在参数值预测难度大、对评估人员专业水平要求高等原因,实际上就很少使用收益法。同时还存在某些评估方法假设的前提条件不适合我国目前资本市场的现状等,传统价值评估方法应用存在的局限性提示着迫切需要完善价值评估方法。
3.企业价值评估环境有待改善
虽然我国的资产评估机构形式上已经与政府部门脱钩,但在实际业务中仍然与政府产生不可避免的联系,受制于政府的干预。这是因为政府机构与中介机构之间权责不明确,政府机构仍然对中介机构保留某些权力。同时在中介机构的业务中政府业务占有很重要的比重,企业为了争取这部分利益,会听命于政府机构,在评估机构挂靠或依附于政府部门的条件下,评估机构不能违抗政府的指令,于是造成许多评估结果失实。
4.评估人员的自身素质良莠不齐
企业价值评估是一项需要运用多种知识和经验进行价值判断的工作,评估人员的能力直接关系到评估的质量,而待评估企业面临的客观环境总是在不断变化的,评估人员的知识和经验积累需要一个过程,并且总会有一定限度,因此即使对一个长期从事企业价值评估业务的评估人员来说,也可能因为情况的变化和待评估企业的复杂性而出现判断失误而产生风险。如果评估人员在从事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责任心不强或缺乏职业道德,没有尽责地完成评估项目,或者丧失了应有的独立性、公正性原则,违反了评估法规和准则的要求,做出了错误或不实的判断,就会增大企业价值评估的风险。
二、改进或完善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对策
1.逐步完善我国企业价值评估法律法规及准则体系
为改善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的局面,提高评估在行业中的地位、促进资产评估的有序发展、以及提高资产评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更为可行的《资产评估法》,规范评估主管部门、委托方、评估报告使用者、评估机构与评估师、评估行业组织等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企业价值评估的概念及方法体系进行重新修正和完善,并通过指南予以细化,以提高可操作性,对企业价值评估的概念、目的、方法、适用条件、影响因素等内容进行规范。根据《资产评估法》进一步修订《证券法》、《公司法》,对资产评估或企业价值评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也可以通过《资产评估法》进一步明确资产评估在企业发行证券中的作用,以及资产评估机构或人员、被评估企业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2.逐步完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系统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核心内容,企业价值评估的过程实际上是其评估方法的具体应用过程,不同的估价方法往往体现着不同的估价思想。由于企业价值性质的复杂性,也由于人们进行评估时的着眼点不同,客观上存在着多种估价方法。一般说来,每一种特定的方法总是最能适合在某一种特定的情况下使用。但在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的今天,尤其是对于一些高科技含量、高知识含量的企业而言,再用传统的单一评估方法确定其价值显然有悖于客观实际。因此,有必要根据不同的评估方法建立相应的估价模型,并根据评估的发展对现有的估价模型进行调整。对于被评估企业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会得到不同的评估价格,评估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评估动机和对被评估企业的基础分析评估资料等相关信息来决定选取合适的估价方法和模型。如对于经营良好的上市公司,若其市盈率没有被高估,可采用市盈率法及对应模型;对财务状况良好,营运能力强的非上市公司则可采用净现值法及对应模型。评估机构也可以综合运用定价模型,将运用清算价值法得到的企业价值作为评估价格的下限,将现金流量法确立的企业价值作为评估价格的上限,然后在该区间内确定的价格作为评估价格。同时,在当今新经济的市场环境下,以信息技术和产业为龙头的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显著地提高了整个经济的劳动生产率,人们对新经济的讨论越多表明人们对未来经济增长模式难以预测,因此,对不确定因素的评估也亟需有效可行的评估方法。在这样的情况下,可采用期权定价理论,它可以很好地应用于企业价值评估之中,将重点考虑选择权或不同的投资机会所创造的价值。在传统的贴现现金流量法不太适用或很难使用时,它可以独辟蹊径达到理想的结果。即使是在传统评估方法适用的情况下,期权定价估价法也为评估者提供了一个很有价值的独特视角。因此,根据评估目的和对象的不同,选择与之相适应的价值类型和评估方法,逐步完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系统,这样才能提高我国的企业价值评估的水平。
3.高度重视企业价值评估
企业方面管理者要密切关注目标企业的价值,并在整合过程中实施以价值为基础的管理。评估机构方面,必须意识到企业价值评估与传统的评估有很大不同,企业价值评估更多地与企业财务状况分析联系在一起,不仅注重单项资产的价值,更要重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获利能力,要求评估师具有深厚的财务会计和金融知识基础,对宏观经济、行业发展、企业状况具有较高的比较分析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经济、财务、金融理论和现代信息、管理、计算机和数理统计等技术手段,形成科学的分析和决策流程。政府相关部门如国资委、资产评估协会等,要因价值评估的国际潮流和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更新观念,加强执业指导和监管,加强对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后续培训,促使评估原则坚持独立性、公正性。
4.转变政府在价值评估中的职能和角色
政府应避免直接干预评估市场,而应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搞好价值评估软环境建设,加强宏观的指导和监管,如组织制定相关的配套执业规范指南,推动价值评估理论和技术问题研究,创新我国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和制度。
三、结语
随着企业制度改革、产权转让以及对外投资等各种资本运营活动的日益增加,企业价值评估逐渐受到更多的重视。只有提高企业价值评估的规范化程度,才能更好地完成企业价值评估。但是根据当前发展形势来看,我国的企业价值评估依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及时做出调整,这样才能促进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玉平.企业价值评估若干问题探讨[J].中国资产评估,2006(01).
论文关键词:企业并购;价虚评估;并购溢价;协同效应
企业并购成功与否,并购价格的确定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并购价格的确定也是复杂的过程,并购的价格除了目标公司自身的价值以外,还应该包括目标公司相对于出价公司的附加价值,尤其是协同效应价值。忽视目标公司对于出价公司的协同效应价值显然是不合理的。对于合并双方来说,重要的在于如何对这部分协同效应价值进行判断和评估。
l并购的溢价
并购企业在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之后,对目标企业的内在价值有了一定的了解,并购的目的就是看重并购后带来的预期增长能力,因此便出现了企业价值增值,即并购的溢价。
通过分析并购企业的定价可以看到,目标企业的评估价值是基础,是目标企业可以接受的价格的最低限度,仅仅是企业并购定价时考虑的依据,往往最后的定价与它相差甚远。企业并购涉及目标企业的商誉、人力资本以及未来的发展前景等。因此,目标企业定价一般会高于其评估价值。对目标企业定价产生溢价的另一个原因,是由于并购活动产生于二级市场,企业还具有壳资源价格,溢价收购也就在所难免。溢价包括资产的升水、预期协同效应、增长期权以及并购者之问的竞争抬高了购置价格。当企业并购开始时,市场会提供一部分升水以反映目标企业被收购的可能,因为在收购的过程中,存在市场参与者对目标企业价值的预期收益的预测,一般情况下,目标企业的价值是升水。协同效应带来的价值是企业合并之后,会带来净现金流的增长,这种增长会超出未并购时的市场预期价格。
2企业并购中定价的溢价衡量
企业并购定价过程中要考虑到溢价,溢价是由于并购所产生的,不并购的企业是不存在的,本文着重分析并购协同效应带来的溢价。
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之后,在协同效应的实现上要采取正确的方法对并购溢价进行评估,以免支付过多的溢价,造成并购企业承担过高的支付成本,这需要并购企业对协同效应是否实现进行识别,以及对协同效应的一个定性和定量的综合衡量。并购企业对协同效应的衡量,有利于定价的范围的确定。
2.1对经营协同效应的定性分析
并购双方经营协同效应来源于企业在研发、生产、营销、交货等过程的许多相互分离的活动,这些活动中的每一部分都对企业的整体协同效应有所贡献,因此可以借鉴“价值链”对如何识别并购双方的经营协同进行分析。
经营协同效应分析主要是分析并购双方现存业务问各种价值链联系和协同关系能否带来竞争优势。协同关系主要从以下两个角度来看:一是并购双方是否有战略协同关系;二是目标企业是否与并购企业的长期战略方向配合良好。当并购双方具有相关的技术、相似的价值链活动、交叉的分销渠道、共同的顾客或其他一些竞争性的有价值的联系时,并购企业就可以通过并购实现获得竞争优势潜力。
2.2对经营协同效应的定量分析
(1)协同效应的溢价目标企业的价值和目标
企业并购价值是不同的,在并购的实际中,并购企业看中的就是并购价值,往往并购价值是与目标企业的价值的差额就是并购企业预期的溢价,这部分差额就是协同效应所产生的,根据并购协同效应的定义,协同溢价是由协同收益产生的。
由于并购企业并购目的不同,所产生的协同效应也不同,正如上述分析的那样,本文假定对经营协同效应的评价。经营协同效应的存在一般意味着,合并后公司将要更加有利可图,或者说将以更快的速度发展。与竞争对手相比,合并后公司的绩效是否得到提高。经营协同效应在企业并购中存在并发挥重要作用,几乎没有任何异议。然而能否评估这种协同效用,如果能评估,那么价值应是多少,这些方面存在很大争议。有一定代表性的思想认为协同效用太过模糊不清以至不能评估,并且系统性的评估需要太多假设,使得评估结果没有任何意义。当然这些问题都是值得争论的,但本文认为虽然对未来现金流量和增长率需要做很多的假设,经营协同效用还是可以被评估的。并购企业假设并购完成后,能够按预期的目标实现协同效应.本文采用差额现金流增量法(此种方法是利用现金流量折现法的原理进行改进的)对协同效应进行评价。差额现金流增量法是利用收购前后所产的现金流的差额的增量进行折现得到的协同效应所产生的收益。
(2)协同效应的溢价范例说明为了说明此种方法的应用,假设前提条件:①并购双方有战略协同关系;②目标企业与并购企业的长期战略方向配合良好;③并购双方经营协同效应能够实现。
经营协同效应的实现,可以表现在收入的强化当然这种效应并不是很明显,因为合并后企业的销售增量不是一时能够完成的,一般情况下,企业都是希望能够保持现有的增长率,但总体上随着整合的进度,收入增量是出于上升趋势。经营协同效应表现最突出的就是并购后成本的下降,经营风险降低主要是消除一些重叠成本,例如销售结构的重复设置,仓库的布局以及研发的设置,还有就是规模效应的产生带来一系列降低成本的效应。
假设:①目标企业为变压器制造业,根据“十一五”电网规划测算与“十一五”新增装机测算年均各类变压器需求量比较接近,能反映“十一五”需求量实际情况,从发展看,由于“西电东送”,全国联网,特高压电压等级出现(750kV,l000kV),电网的建设,变压器的更新,变压器需要量越来越大,故该企业具有发展的空间,并购企业为变压器行业的领头羊,具有技术和市场上的优势。
②并购前,销售收入10亿元人民币,以后年度以5%的速度增长,销售收入的增长主要体现在销售数量的增加。并购后,前三年销售收入增量维持5的速度,随着对目标公司的整合进度的完成,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有效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融合,第四年收入的增长比例开始增加,增长率为10%,以后年度在此基础上分别保持8%、6%的增长率2013年后保持5%的增长率,后续期维持不变增长率为1%;
③并购前的成本为8.2亿元人民币,占销售收入的82%,企业在成本控制水平维持现有状况。并购后,目标企业的经营成本开始下降,下降到80%以后下降到78%,此处所讲的经营成本包括企业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
④由于经营成本的下降,所以经营风险也下降故折现率也应下降,但是并购企业为了避免支付过高的溢价,因为协同效应的实现是预期的,所以这里还是按照原来的折现率,原折现率为l5%。采用资本资产估价模型CCAPM”)来确定目标企业折现率,本次折现率是根据变压器行业的风险系数确定的市场风险收益率。⑤在并购后第一年、第二年的整合费用分别为1亿元人民币、0.5亿元人民币,以后的整合费用忽略不计,整合费用的支出主要在于技术的更新和完善,人力资源的调整等等;在这些假设之下,并购所产生的协同效应计算如下:
表中:①成本的增量:等于并购后的成本~并购前的成本;②整合费用:是并购企业在目标企业中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包括技术的更新,人力资源的培训等等;③并购后现金流:等于并购后的收入一并购前的收入一成本增量一资本性支出一运营资金的增加+折旧及摊销,这里没有考虑资本性支出折旧及摊销、运营资金的增加等因素,假设这些因素的和为零,因为资本性支出是一次性或几次投入,投入后的每年都是需要计提折旧的,对于并购企业在衡量溢价的大小时,在数值上大小可以相等。并购后在运营资金上的波动不大。
上述表中,并购前后最明显的地方就是成本的下降,成本占销售收人的比率下降,在同行业中随着产业的发展,技术的不断更新,销售的利润空间在下降,企业唯一的出路就体现在成本的控制上,而并购整合的成功正是发挥成本的优势,为企业提供盈利的可能。并购整合后,产生的协同效益是比较可观的,销售收入在并购整合完成后增长的很快,同时成本占销售收入的比率也在下降,当然这里只是实现经营协同效应,从并购的角度来说,实现协同效应都是连锁的反应,只是产生的各种效应的效果不尽相同,但最终并购者得到的预期收益从长远来说都是比较可观的。
摘要: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制度是档案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分析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中对专家需求、专家的角色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力图从专家遴选机制、运行机制、咨询机制、激励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几个方面构建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制度。档案期刊
关键词: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制度;专家;制度设计;机制
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制度是档案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专家是指在档案安全风险评估过程中,在档案安全领域具有专业研究,拥有科学化、技术化的档案安全知识或者掌握档案安全风险评估的科学方法、工具的人,他们在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中能够进行专业指导或是给出独立客观的意见,是档案安全风险评估科学性的重要保障。专家在档案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目前专家参与评估存在很大的主观性、随意性,且工作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措施。本文主要探讨如何构建科学、完善的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制度,以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保障档案安全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1档案安全风险评估对专家的需求
1.1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修正与完善
档案安全风险评估指标是评估的工具,没有评估指标就无法开展评估工作,因此指标设计是开展评估工作的前提。因此构成档案安全风险的评估指标也很多,至少有几十种,如青岛市的档案安全风险评估指标就涉及了21种风险因素、70项风险因子。只有这样才能准确有效地找出各个档案安全风险点(风险因素),并对其发生的概率进行预测和判断。由此可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档案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必须借助专家的智力支持。
1.2评估方案、评估结果的分析评价
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基于详细、科学、周全的评估方案,在评估方案的制定过程中,需要专家对评估方案的科学性进行分析评价,并协助参与方案的修正与完善工作。此外在评价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时,也需要专家参与进来。
1.3档案安全风险的实地评估及评估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专家参与档案安全风险的实地评估,能够确保评估的科学性与技术性;专家在进行实地评估的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包括对评估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评估的标准与尺度,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平与公正。
1.4评估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制定评估政策、制度,是实现档案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要求。在政策、制度的制定与完善中,需要发挥专家参谋和智囊作用,对风险评估政策、制度制定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重点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制度的构建
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制度构建,可从专家遴选机制、运行机制、咨询机制、激励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几个方面展开。
2.1专家遴选机制
2.1.1专家结构构成情况第一,专业结构。为实现专业、专长配比组合的最优化,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应包括以下几个专业的专家:档案学、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档案保护技术、计算机技术、工程技术、信息化,等等。在实际工作中,不同专业结构的专家对于同一工作事项很可能会形成不同的观点,有时有些观点还会截然相反,因此建立专家组合并非把不同专业结构的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简单地组合在一起开展工作,而是要建立机制,明确专家的职责分工,使不同专业结构的专家进行密切合作。第二,年龄结构。研究发现,专家的年龄段与其创造力有密切的关系。美国学者朱克曼对美国67位诺贝尔奖获得者首次做出重大贡献时的年龄进行分析,发现其中84%的人年龄集中在29岁至44岁之间,因此建议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的年龄结构应以中、青年为主,并兼具老、中、青三个年龄段。第三,职称结构。专家职称反映了专家学术成就、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为保证专家的整体学术研究与专业技术水平,在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专家职称结构中,获得高级职称的专家应占绝大部分比例。第四,研究领域。档案安全风险评估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很广,且某些领域如档案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的专业性极强,因此需要对专家的研究方向与研究领域做进一步要求,使得专家给出的意见与建议更有针对性与权威性、开展的工作指导更具有专业性与科学性。
2.1.2专家遴选指标体系专家遴选指标体系主要由以下几个指标组成:一是基本指标,如学历、职称、荣誉等;二是职业道德修养指标,包括思想品德、职业修养、智能修养等;三是专业业绩指标,包括科研成果、档案管理实践经历、档案专业技能、档案技术研发推广等。在这些指标体系中容易忽视的是职业道德指标,这是由于个人的职业道德修养难以量化和考察所造成的,目前的专家推荐条件一般为学位、职称、科研成果等容易量化和考察的条件、标准,而职业道德修养指标鲜有问津。事实上,职业道德修养这一指标在保障专家作用的实际发挥方面起到很大的作用。专家往往身兼多职,如不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缺乏责任意识,往往不会在档案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中投入足够的时间与精力,使得专家制度形同虚设,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影响档案安全风险评估的科学性、技术性和准确性。
2.1.3专家遴选的程序专家遴选的程序由遴选公告,个人申请、单位或专家推荐,档案部门审核、考察,聘任等几个环节构成。为了避免专家遴选评审考核形式化、走过场,评审团成员应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如,一旦进入评审团的专家将不再作为推荐人进行推荐。在专家遴选的过程中,为了提高专家咨询论证的科学性,建议专家应来自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并且规避相互之间存在学缘关系的现象。
2.2专家库运行机制
可设立专家库管理委员会负责专家库的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专家的遴选、聘任、动态管理、考核、培训等。对入库专家实行聘期制管理,聘任期一般为2至3年,摈弃“终身制”;实行“能者上、庸者让”的原则,定期针对专家业绩和履职情况开展年度考核和届满考核,将考核结果告知通过考核的专家,以便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改进工作,并且及时清退业务水平停滞、工作成绩平庸、履职不力者;还要将考核材料整理归档,作为下一届专家评选的参考资料。
2.3专家咨询机制
专家咨询是档案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中的一项主要内容。目前专家咨询的方式较为单一,多为召开座谈会或研讨会,这样的方式容易使专家产生从众心理,容易倾向于更加权威者的意见,或服从于大多数人的意见,削弱专家的客观性与独立性,影响专家咨询的科学性、客观性、权威性。因此笔者建议采取多种专家咨询方法,如德尔菲法、头脑风暴法、电子会议等,并综合各种方法的长处,不断提升专家咨询的效果。
2.4专家激励机制
第一,为专家的自我提升提供机遇与平台。在档案安全领域中引入风险管理、风险评估理论是近几年的事情,风险评估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相对匮乏;此外,现有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的知识结构有待改善。基于这样的现状,有必要为专家自身专业素质的提升提供平台,可以提供给专家必要的出国、外地考察、交流、学习、培训的机会,不断提升专家的专业素质;还可以定期组织不同专业、不同领域之间的专家开展交流,进一步拓宽专家的思维与眼界。第二,对优秀专家进行表彰与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专家进行表彰,有利于激发专家的积极性、充分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做好档案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应确保表彰与奖励的形式多样化,除了采用常规的奖励手段,还可采用资助专家的科研经费等办法。
2.放权过渡时期(1979~1987)简政放权是这一时期外贸体制改革的主旋律。1984年,经贸部实施简政放权的一系列改革措施,而以如下三项最为重要:(1)1984年1月起,多数省份有权保留一定比例的外汇收入;1985年1月起,允许企业自己决定使用50%的留成外汇;(2)1984年1月,明确28种限制进口商品,允许一批机构无须经过经贸部就可进口非限制类商品,这些机构包括经贸部所属外贸公司和分公司,其他部门所属的外贸公司,省政府经营的外贸公司。(3)1984年9月,通过外贸体制改革报告,内容包括“政企分开”、“简政放权”、“实行外贸制”、“改革外贸计划体制”和“改革外贸财务体制”等。至此,高度集权的外贸总公司垄断全国外贸的局面已被打破,各省及下属外贸组织开始成为外贸活动的主力军。经过简政放权、扩大了省一级外贸自。外贸公司的数量显著增加。据统计,自1979年下半年至1987年,全国共批准设立各类外贸公司2200多家,比1979年增加了11倍多。然而,对于大多数生产企业来说,外贸公司仍然是它们通向国际市场的唯一选择。中国生产企业与国际市场之间的隔层导致四个问题的出现:一是出口效益低、不同出口商品的换汇成本差异极大;二是出口格局不合理,国际价格信息没有通过正常途径及时传递给生产者,盈利的出口商品得不到鼓励,而不盈利或亏损的出口产品又不能及时得到纠正;三是缺乏国际市场行情信息,企业不能面对国际市场寻找机会,或根据要求进行产品改良;四是缺乏来自进口的竞争,进口管理和高关税,使进口竞争不能起到促使国内生产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而提高竞争力的作用。国际经验表明,取消这一隔层,可以大大提高中国企业的外贸操作效率。高效率的贸易体制需要消除竞争过程和经营机会中的贸易障碍,其中,最大的贸易障碍就是各种形式的垄断,这不仅包括行业产品垄断,而且包括地理疆界垄断。
3.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1988—1990)外贸吃“大锅饭”的体制多年来一直制约着外贸事业的发展。经过调查研究,国务院决定从1988年起全面推行对外贸易承包经营责任制,其主要内容是:
(1)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以及全国性外贸(工贸)总公司向国家承包出口收汇,上缴中央外汇和相应的补贴额度,承包基数三年不变;
(2)取消原有使用外汇控制指标,凡地方、部门和企业按规定所取得的留成外汇,允许自由使用,并开放外汇调剂市场;
(3)进一步改革外贸计划体制,除统一经营、联合经营的21种出口商品保留双轨制外,其他出口商品改为单轨制,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直接向中央承担计划,大部分商品均由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进出口。
(4)在轻工、工艺、服装三个进出口行业进行外贸企业自负盈亏的改革试点。
三年来的实践表明,承包制的推行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首先,它打破了长期以来外贸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局面,为解决责权利不统一的状况迈出了一大步,从而大大调动了各方面特别是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外贸的发展。
其次,它有利于解决中国经营体制上长期存在的政企不分问题,让企业逐步走向自主经营的道路。再者,它促进了工贸结合,有利于增强外贸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与此同时,承包制也暴露出一些弊端:
(1)尚未建立外贸的自负盈亏机制。承包制仍然保留了中央财政对出口的补贴,财政补贴是一种非规范化的行政性分配,带有主观随意性,也不符合国际贸易的通常做法。
(2)助长了局部利益的膨胀和不平等竞争的加剧。对不同地区的承包企业规定不同的出口补贴标准和不同的外汇留成比例,从而造成了地区间的不平等竞争,诱发了对内的各种抢购大战和对外的竞相削价销售,造成外贸经营秩序的混乱。
(3)企业行为短期化。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刺激下,缺乏中长期投资眼光和积极性,只重承包期内任务的完成和超额完成,往往忽略了外贸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措施,企业宁可转产附加值低且易迅速出口、换汇成本低的产品,导致国家外向型企业产品结构长期处于低水平运行。
(4)承包期一定三年不变,未能适应国内非经营环境的变化。遇有重大的环境变化,承包企业往往难以完成承包任务。
4.外贸企业经营机制转变时期(1991~1993)这一轮外贸体制改革重点放在微观管理层的变革,它既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也是前一阶段简政放权道路的延续。在一系列改革措施中,有两项特别重要:
(1)取消国家财政对出口的补贴,按国际通行的做法由外贸企业综合运筹,自负盈亏;
(2)改变按地方实行不同外汇比例留成的做法,实行按不同商品大类统一比例留成制度。此后,中国外贸经营基本打破了“大锅饭”体制,外贸企业的经营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外贸财政补贴的取消使外贸企业第一次被真正作为外贸经营主体和参与竞争的独立实体而受到重视,使国内外贸企业能够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国际竞争能力,从而在更深更广的范围内参与国际分工,促进市场秩序健康发展,同时,它还扩大了企业对外汇的支配使用权,有利于保持适度的进口增长,为进一步拓展对外贸易关系创造了良好条件。另外,为了保证国家收汇并防止逃汇、套汇,外汇管理部门和结汇银行实行跟踪结汇,加强了对出口外汇的管理。
截止至1993年底,中国有外贸经营权的各类企业(不包括已投产的8万多家外商投资企业)达8000多家。原有的宏观管理模式已明显不能适应外贸发展的需要。企业自的扩大,企业产权制度的变革,也呼唤政府建立一套多形式、多层次、既灵活又统一的管理体制。为此,国家提出按现代企业制度改组国有企业,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外贸企业进行股份制的试点工作,鼓励专业外贸公司实行进出口制,鼓励工贸结合,发展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经营,从整体上促进全国外贸规模的发展。
5.近年来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新进展(1994~)1994年,中国政府开始了以汇率并轨为核心的新一轮外贸体制改革。主要内容有:
(1)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发挥汇率对外贸的重要调控作用。国务院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实现双重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人民币浮动汇率制度,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改进汇率形成机制,保持合理的、相对稳定的人民币汇率;实行外汇收入结汇制,取消现行的各类外汇留成,取消出口企业外汇上缴和额度管理制度,实行银行售汇制,实行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有条件可兑换。外汇体制改革为各类出口企业创造了平等竞争的良好环境,有助于提高我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大大加速外贸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更有效地发挥汇率作为经济杠杆调节对外贸易的功能;有助于中国外贸体制与国际规则接轨。1996年12月1日,我国还宣布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规定的义务,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
(2)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完善对外贸易的宏观管理。加强和改善客观管理,即管方针、管政策、管规划、管监督,在1994年《对外贸易法》颁布实施的基础上加快制定并实施各种配套法规,将对外贸易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宏观上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如汇率、关税、税收、利率等调节对外贸易。对进出口总额出口收汇和进口用汇实行指导性计划。加快赋予具备条件的国有生产企业、商业物资企业和科研单位外贸经营权,截止1996年底,我国各类外经贸企业已达1.2万多家(其中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500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14万多家。1996年9月,外经贸部颁布了《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试点暂行办法》,规定外国公司、企业可以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在上海浦东新区和深圳经济特区试办中外合资外贸公司。外商不仅在生产领域,而且可以在流通领域进行合资合作经营。此外,1996年我国还在5个经济特区进行生产企业外贸经营登记制试点。外贸经营权将根据我国的对外承诺,最终由审批制转向依法登记制。
(3)加快外贸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国有外贸企业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科学管理,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综合商社和设立监事会、内部职工持股等试点,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我国外贸企业普遍经营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差,政府鼓励企业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跨行业、跨地区联合、兼并,向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和综合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一批以外贸公司为龙头,贸工技商结合的综合商社和以生产企业为核心,具有多种功能的产业跨国公司。对一些小的外贸企业则根据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的原则。,采取股份合作制等形式进行改组,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通过组建企业集团或综合商社将分散的外贸经营权重新统一起来,成为中国对外贸易体制发展的新趋势。国际经验表明,依靠建立企业集团等形式而形成的行业垄断或产品市场垄断,以及由此出现的不完全竞争条件,是防止产业内部或国家之间过度竞争导致资源配置不当和规范国际贸易秩序的一种有效方式。
越来越多的外贸企业认识到,我国传统的外贸收购制的经营方式必须转变,以服务为特征的稳定、有序、高效的制必将是外贸经营的发展方向。通过1996年的深入调研,我国在推行外贸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首先,大力宣传推广外贸制;其次,建立健全外贸法律制度,依法促进外贸制的实施;第三,在加快赋予生产企业外贸经营权的同时,全面扩大外贸公司内贸经营权,将外贸制的推行建立在国内外流通体制一体化的基础之上;第四,将推行出口制与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结合起来,采取一些扶持政策,把工贸双方的利益结合在一起。
(4)保持对外贸易政策在全国范围的统一性,增加透明度。这是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宏观要求,也是国际贸易规范之一。按照国际规范及中国的承诺,只实施正式公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加强外贸经营的协调服务机制。进一步发挥进出口商会等中介机构的协调服务功能,逐步建立和完善外贸行业的律师、会计和审计事务所及咨询服务机制;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惩处力度。1996年9月经贸部成立了“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为实现我国对外经贸管理,经营和服务的国际化、现代化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
近20年来,改革自上而下、高度集中的经营管理体制,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不分、中央集权,塑造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政企分开、权责分明,一直是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一条主线。
一、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的特殊性
古村落旅游公司,是经营以古村落旅游资源为吸引物的古村落文化体验型旅游产品的旅游企业。它具有般的旅游企业的特征,即旅游产品的综合性与生产、消费的同时性。此外,它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旅游企业。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绩效评价是一般公司治理评价在古村落旅游公司的应用,同时还要考虑到古村落旅游公司作为旅游企业治理的特殊胜。自然型旅游景区可以脱离于社区,景区公司的治理可以较少考虑讨社区的影响。而古村落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关系到某一区域居民的生活环境、资源开发和保护等问题。其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经营产品和经营目标的特殊性。古村落旅游公司经营的是文化体验型旅游产品,其经营目标为收益性与保护性并存。这意味誓占村落旅游公司既要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同时又要保证对.资源、环境的有效保护,最终实现社区经济、社会、环境利益的三者最大化。第二月拼t区的高度依赖性。由于古村落旅游景区与村民生活的社区高度叠合,它既要满足村民日常生活需要,又要满足游客对古村落文化旅游的体验需要。古村落村民实际上扮演着三重角色,一是古村落村民因为拥有古民居产权而成为古村落旅游公司的股东,二是由于旅游业较快发展而影响当地村民正常生活秩序等,使村民成为古村落旅游发展的重大利益相关者,三是古村落旅游紧密依托村民生活的社区而成为旅游产品的生产者。这三重身份决定一个当地村民在公司重大问题上应该拥有参与决策权、对公司管理人员的监督权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等相关权力。因此,经营者应该建立起与居民代表对话协商机制,充分尊重当地居民的权益和意见。第三,委托一关系的复杂性。对于一般公司而言,信息不刘称主要表现在股东与公司之间,委托代()理关系表现在股东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一般公司的公司治理的主要治理对象是经营者与董事会,目的是消除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古村落旅游公司的委托关系除了面临着内部治理中的信息不对称外,还表现在外部治理中的社区与旅游公司之间、政府与旅游公司之间,因此古村落旅游公司还需解决社区、政府与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政府是除了社区以外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在竞争性企业中,政府作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关系不很密切,对竞争性企业只做宏观上的经济指导。而在古村落旅游公司中,政府与企业有着密切的关系,表现在其既是旅游景区的管理者,旅游政策、法律法规的制订者,又是当地旅游对外宣传的推广者、促销者等。古村落旅游公司的这几方面的特殊胜使得公司在治理中,必须关注社区、政府、旅游者等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二、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与数据处理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DECD公司治理原则》,并针对古‘村落旅游公司在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借鉴国内外专家、学者.提出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在实际应用中的优点和缺点,本文提出了一套专门针对.古村落旅游公司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这套公司治理评价体系暂时没有考虑公司治理的国家环境评价,因为这一套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应用目标主要是国内景区公司,不包括国外的公司。刘于所有的国内景区公司,都是在同一国家环境条件下,主要在于公司内部治理的差别。
古村落旅游公司与一般公司类似,它不仅仅是股东的公司,而且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公司的治理机制也不仅限于以治理结构为基础的内部治理,而是利益相关者通过一系列的内部、外部机制来实施共同治理,治理的目标不仅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且是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而实现公司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公司治理质量的好坏体现在公司是否具有一套完善的决策与监督制衡机制。因此,公司治理绩效的评价要素必须考虑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的状况。古村落旅游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员工、政府、社区、游客。
(一)指标体系的递阶层次结构模型
一个完善的评价系统是完善的评价体系与科学的评价方法的完美结合。通过借鉴现有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研究成果,结合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环境的特点,笔者试图构圣全一个能评价各种不同类型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模式的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指标体系采用递阶层次结构模型。
第一层:即目标层,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绩效,用A表示。
第二层:即准则层,将从股东(B1),董事会(B2)、监事会(B3)、经理层(B4)债权人(B5)、员工(B6)、社区(B7)、政府}B8)与游客(B9)九个方面综合评价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绩效。
第三层:即指标层,包括股东收益权(C1)等3S个具体的定性和定量指标构成设置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债权人、员工、社区、政府、游客九个方面的评价内容,每.评价内容由一系列的评价指标组成。
三、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绩评价
1、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常用的有层次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专家打分法等。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根据层次分析法计算得出各层次指标的权重值。
2、指标数据的收集与处理
为了便于比较、减少主观性(),指标体系尽星选取定量指标,经过计算处理且都为正指标,也即数值越大越好。为了消除各定量指标不同量纲对训算值的影响,对各指标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本文采取直线型标准化方法中的Z-Score法对数据进朽韦示准化处理。
3、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绩效综合评价
由于指标层中的绝大部分指标值都难以从企业、政府相关部门直接收集到,因此,本文采用德尔菲法,首先选择从事古村落旅游经营、管理、研究的10名管理人员、研究人员,根据每个指标优劣程度赋予0——10分,即非常差1分、很差2分、差3分、较差4分、一般5分、稍好6分、较好7分、好8分、很好9分、非常好10分,分数越高说明指标值越优。把ZG,LM,NX三个古村落旅游公司的背景资料、各指标评分标准、要求等资料发放给10位专家,请各位专家分别对ZG,LM,NX三个古村落旅游公司的35个指标进行评分;第一轮评分后,经过统计处理汇总的专家评分以及评分要求再寄给各位专家,请专家再进行评分;第二轮评分后,经过统计处理汇总的专家评分以及评分要求再寄给各位专家,请专家进行第三次评分;通过三轮的评分,绝大多数指标的评分结果基本趋于一致。然后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ZG,LM,NX三个古村落旅游公司35项指标的最后得分。
四、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绩效的比较分析
现拟对ZG,LM,NX三个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效的进行综合评价,各古村落旅游公司对应的治理评价指标见表。
人力资源是指存在于人体内的,可以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到社会经济活动中创造财富或为社会提供劳务和服务的人的脑力和体力,是某一人口总体所拥有的劳动能力的总和。本文研究的人力资源是指企业中的人力资源,是从微观角度来探讨人力资源定义。企业人力资源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到企业经济活动中并能给企业带来收益的劳动人员的脑力和体力的总和。人力资源是企业经济活动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是企业拥有的职工队伍的总称。这个概念是质与量的统一,质的规定性是指企业人力资源所具有的体质、智能、知识、技能等,体现在劳动人口的体质水平、文化水平、专业技术水平上,这是人力资源不同个体或总体之间的相互区别的关键。质的具体指标可以用相关学位、学位所占比例、相关职称所占比例、工龄所占比例等指标来反映;量的指标是指可以在企业当中服务、为企业创造收益的人力资源的数量。
一、人力资源价值的基本含义
人力资源具有价值的观点在西方国家已经被人们普遍接受。在中国,由于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理论界一直认为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因此,人力资源是否具有价值也就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问题。虽然价值在不同的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具有不同的含义,但在我国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力资源应该是有价值的。因为无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理还是西方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原理,人力资源都具有价值。
从经济学的立场,人力资源价值有两种理解,即西方经济学的和经济学的。西方经济学认为人力资源的价值是人力可能或已经实现的经济贡献或服务潜力;经济学认为人力资源价值是在商品上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人力是可以创造价值的价值。人力资源作为一种商品是有价值的,但仅仅通过生产、发展维持和不断再生产出劳动力所耗费的物质、劳务的总和来界定人力资源价值是不够的。人力资源具有未来服务的潜能,它不同于一般的物质资产,具有主观意识、创造性和人格尊严,因此,其价值远非一般资产所能相比。人力资源价值的含义更侧重于作为组织主要资源的个人或群体为组织提供有效的未来服务的能力。本文所研究的人力资源价值是指内在地蕴涵于人体内的劳动能力,外在地表现为一个人劳动中新创造出的价值。
二、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基本概念
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企业人力资源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人力资源的价值特征不仅在质上不同,在量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作为对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具体评估方法应该是同一的,否则就失去了正确反映和提供人力资源价值尺度的功能。因此需要根据价值评估的目的,明确所要求的价值尺度的内涵,而后才能确定所采用的价值评估方法。本人认为,人力资源之所以能够作为企业的一种特殊资产进行估价,是因为它具有资产的性质,即人力资源能够为企业带来预期经济收益。所以,在评估中适合采用的人力资源价值的内涵应该是指蕴含于人体内的能带来预期经济收益的潜在劳动能力,其外在表现就是人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创造出的新价值。因此,应以产出即人力资源为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收益为基础来评估人力资源的价值。当然还应该考虑劳动者过去的受教育程度、职业履历等因素,因为受教育程度、职业履历不同的人,其创造新价值的能力,即人力资源价值不同。
人力资源不同于其他的资产,能够进行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因此,在具有与一般资产相同的评估理论基础上,也体现出自身的特殊性。
三、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对象
资产评估的对象即评估的客体,本文探讨的是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之所以限定在企业这个微观层面上,是因为人力资源的范围非常广泛,比如球星、歌唱家、企业家、大学教授、发明家、职业经理人等都属于人力资源的范畴。不同类型的人力资源其价值影响因素、评估目的、评估方法会有所区别。企业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往往追求利润最大化,即盈利性是较为明显的特点。这就使得企业人力资源能够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最终生产出产品或提供劳务,也能够以货币的形式反映出人力资源的价值。而非企业人力资源,比如大学教授,其主要工作任务是教书育人,我们通常无法根据教授所教学生人数衡量价值大小,也不便用和专著数量估算价值。因此,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对象是为企业服务人员的体力和脑力价值的总和。
四、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目的
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一般目的是为取得被评估人力资源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不同的企业或个人在实际操作中会有其特定的评估目的。按不同的标准划分,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具体目的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投资入股。 投资入股是指人力资源所有者以其所拥有的人力资源使用权作为资本投入企业,并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人力资本出资,在我国是个有争议的话题。2005年3月份,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了《浦东新区人力资本出资试行办法》(简称试行办法)这一地方性质的规范性文件,对人力资本出资的评估、缴付、转让等作出了操作性规定,这一办法从出台之初就受到社会有关方面的质疑。《公司法》(2005)中明确规定了出资方式的五种类型,即为人力资本出资设立了禁止性规定。《试行办法》似乎有违反公司法之嫌,公司法(2005)出台后该文件很有可能会被进行清理。然而在知识经济时代,经济运行已从对货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物质资本要素的倚重转向对科技知识、管理技能等人力资本要素的倚重。对公司法(2005)而言,硬性禁止以人力资本出资也许非长远之策。
另外,企业的组织形式是多样的, 我国《合伙企业法》已对出资形式进行灵活规定,允许合伙人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甚至劳务出资。在合伙企业中,只要合伙合同中有约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该项出资所对应的权利行使与义务承担如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等都可以通过合伙合同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这是因为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也就不需要像公司那样以“注册资本”来负担担保功能了。
2.引进人才。引进人才是企业为生产经营所需,从企业外部招聘适宜人员。在对具体人员提出任职要求的同时,也往往明确其工资、奖金等薪酬待遇,以利于企业和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双向选择。其实,任职要求和薪酬待遇不过是企业获得人力资源使用权的预期效应和为此所付代价的外在表现。至于某一具体人力资本提供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则需进行评估。即能否达到企业的预期要求,与企业所付代价是否对等。
3.实施薪酬规划。薪酬规划是指企业为了建立和发展与员工的聘用关系而设计的一系列工资制度或计划。人力资源与其所有者的不可分割性,是工作中“偷懒”现象的根源所在。企业为解决这一问题需实施激励机制和科学的薪酬规划。但如何激励及激励程度的确定需要与人力资源所创造的价值相联系。薪酬规划的合理性与有效性是直接影响企业人才管理与岗位绩效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它将直接对企业整体业绩产生巨大影响。
4.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企业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业绩:工作的数量、质量、工作能力和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价,并用评价结果来判断员工与其岗位的要求是否相称。这就需要对员工所在岗位应创造价值和员工实际创造价值进行评估。
5.其他目的。 除上述四个具体目的以外,实际工作中还可能存在其他的具体目的。如企业兼并等。
五、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假设
由于人们在对事物认识上的阶段性和无限性,常常使人们必须依据已经掌握的事实对某一种事物进行合乎逻辑的推断。这种推断以事实为依据是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全部事实毕竟难以全部获取。因此需要根据有限的事实进行合理推断,这就是人们在对事物进行推断时所进行的假设。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除具有公认的一般假设外,还需一些特殊的假设,这是人力资源的物化假设、管理决定假设、可计量假设。
1.物化假设。物化假设即将人力资源进行物化,这是最基本的假设。人力资源的特点之一是其存在于人体之中,以人作为载体而存在的。对企业人力资源进行价值评估实际上是估算的劳动能力,此时需要将这种能力进行物化。
2.管理决定假设。假定人力资源的价值是其管理方式的函数。人的价值除了来自其自身的技能、受教育程度、才智外,还受企业管理方式的影响,有效的管理方式可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并使人力资源价值得到增长;反之,人力资源的价值或者难以实现,或者只能维持原状。
3.可计量假设。企业人力资源价值的开发成本、使用收益和费用分摊都是可以计量的。人力资源的成本和价值可以采用货币或者非货币价值两种方法计量。对于人力资源的经济成本以及由他带来的经济受益可以用货币性价值计量,对于人力资源的才干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则用非货币性价值计量。
六、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需要考虑的因素
1.企业人力资源绩效对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影响。由于存在人力资源使用绩效对人力资源价值的影响,因此对人力资源价值的评估就可能无法在其使用之前完全确定下来。其价值的一部分需要在使用过程中,甚至使用以后才能加以确定。此时人力资源的价值在很大的程度上受制于人力资源所在企业的绩效,如果企业绩效下降,人力资源的价值就相应地会发生贬值。因此为了准确地评估人力资源的价值,需要根据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型,考虑其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作为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源价值应该主要从企业的绩效来衡量其价值。而其他类型的人力资源价值则应该依据其在企业绩效中的作用率确定应该考虑的企业绩效因素。
2.企业人力资源使用环境对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影响。从人力资源的使用环境变化看,由于人力资源的专用性,使同样的人力资源在不同的企业环境中可以产生完全不同的评估价值,因此对人力资源价值的评估应该将其与特定的环境联系起来进行,也就是说评估某一类人力资源的价值应该是指其在特定环境中的价值。因此在对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时,应该考虑人力资源价值的可能发挥背景,应该从人力资源的自身价值和发挥价值两方面进行。
3.人力资源价值的构成变化对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影响。 在对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时,由于人力资源的知识是其价值的主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所拥有的知识的老化自然要影响到人力资源的价值,因此在人力资源价值评估中需要考虑如何解决人力资源知识老化以及其他价值构成变化对价值的评估影响。
4.人力资源使用期限对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影响。由于企业人力资源的价值不仅存在于人力资源自身所具有的价值上,而且还取决于人力资源的使用期限,使用期限越长,其价值越大;使用期限越短,其价值越小。而人力资源使用期限的影响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尤其需要考虑劳动合同权益对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影响,例如合同的提前终止对企业的价值突然消失的问题的解决。
由于在对企业人力资源价值的评估中需要从人力资源所在的环境和内部发挥可能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要正确进行人力资源价值的评估在当前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需要依靠人力资源管理学、心理学和数学等多学科的共同努力才能解决。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二版[M].人民出版社,1963
[2]阎达五:《会计准则全书》[M].辽宁人民出版社,1993
本文作者:游武许丽忠张江山工作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消费者剩余曲线含义的偏差消费者剩余曲线是TCM计算的核心.消费者剩余曲线的构建是基于旅游区需求曲线的构建.消费者剩余为未实现、潜在的价值量.下面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说明消费者剩余在旅游资源经济中是如何体现的.假设旅游率与旅游费用有一定的相关性,当旅游费用为1美元时,旅游率为0.5,当旅游费用为2美元时,旅游率为0.2,当旅游费用为3美元时,旅游率为0.1,当旅游费用为4美元时,没有人旅游,旅游率为0.旅行总费用为门票价格与距离成本之和,假定有某区域A人口数为1000人,到旅游区的距离成本为1美元.当门票价格为0即旅行总费用为1美元时,A区共有500人去旅游,此时消费者的实际支出为500美元.在这500名游客中有200名游客,当旅行总费用增加1美元即总费用为2美元时仍将去游览,此时有200美元的价值没有显现出来;而这200名游客中又有100名游客在旅行总费用再增加1美元,即总费用为3美元时还将去游览,即还有潜在的100美元的价值没有显现出来;当旅行总费用再增加1美元,即总费用为4美元时则没有人去游览.对A区的游客而言,当旅行总费用为1美元时,旅游区实现了500美元的价值﹙消费者实际支出﹚,同时还有﹙200美元+100美元﹚300美元的价值没有显现出来.因此可以认为对于区域A的游客,当旅行总费用为1美元,即门票价格为0时,旅游区的总价值为800美元,其中500美元已实现,尚有300美元价值未实现.这未实现的300美元即是消费者剩余﹙表1﹚.如果将旅行实际费用作为影子价格,当影子价格增加,即实际旅行费用增加时,不同旅游费用增加量下旅游人次的变化构建了消费者剩余曲线.离评价地点越远的用户,其消费者剩余越小;而离评价地点最近的用户,其消费者剩余最大.消费者剩余实际上就是在某一实际价格之上的需求曲线与坐标轴围成的面积﹙图1中区域APP﹚,也可以说消费者剩余曲线是旅游需求曲线的一部分.消费者剩余曲线与旅游需求曲线的外形十分相似,但有差别,即旅游需求曲线的纵坐标为旅行费用﹙或者为门票价格﹚,而消费者剩余曲线的纵坐标为增加的旅行费用.增加的旅行费用用一个微小的变化∆N表示,则其对应的消费者剩余为图2中的矩形面积,总的消费者剩余就是图2中消费者剩余曲线下围成的面积﹙EOF﹚.该消费者剩余﹙EOF面积﹚是对图1中区域APP进行变换后得到的.因此当消费者剩余曲线构建的主体为各客源区游客时,曲线下面积表示的是该小区的消费者剩余,将各小区的消费者剩余累加则为游憩资源总消费者剩余.当研究主体为游憩资源时,此时增加的费用即为门票价格的增量﹙门票对旅游规模的影响与旅行交通费用和机会成本相同﹚,则该曲线的积分即表示该游憩资源总的消费者剩余.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对消费者剩余的计算通常可以采用2种方法.一是构建每一出游小区的消费者剩余曲线,求出每一出游小区的消费者剩余,通过求和得到旅游区的总消费者剩余;二是将各小区的消费者剩余曲线叠加起来,得到该游憩资源的总消费者剩余曲线,由此求出总消费者剩余.目前这2种方法在我国研究案例中都有被采用.但第1种方法需要对n个小区的n条曲线进行积分,而第2种方法仅需构建1条曲线,计算1次积分.因此目前第2种方法更常用.
消费者剩余计算中积分上、下限确定的4种错误分析消费者剩余的计算可以转换为对消费者剩余曲线的积分计算.由于消费者剩余曲线表示增加费用与需求之间的关系.积分的下限为0﹙有时也可将起点定在接近于0的数值﹚;而积分上限为增加费用的最大值,即费用增加幅度达到该水平时,旅游人次将降为0.用Pm表示最大追加费用,则消费者剩余价值可采用如下式子计算:CS=∫Pm0Y﹙x﹚dx﹙1﹚式中,CS表示旅游区总消费者剩余,Y﹙x﹚表示增加费用与旅游人次的函数关系.积分的上下限均为费用的增加量,两者数据应相匹配.由于消费者剩余曲线同时也是当前价格之上的旅游需求曲线,因此当旅游需求曲线的主体为各客源区时,也可以利用旅游需求曲线求消费者剩余.由于消费者剩余曲线是当前价格之上的旅游需求曲线,即消费者剩余曲线的起点为当前价格,而终点为该客源区旅游人次为0时的价格.用数学式表达如下:CSi=∫PhPlY﹙x﹚dx﹙2﹚CS=∑ni=1CSi﹙3﹚式中,CSi表示第i个客源区的消费者剩余,Pl表示该客源区至旅游区的当前价格,Ph表示该客源区至旅游区的最高价格,n表示客源区的数量.根据出游小区距离确定积分上、下限将离游憩资源最近的出游小区的旅行费用﹙最低旅行费用﹚作为积分的下限,而将离游憩资源最远的出游小区的旅行费用﹙最高旅行费用﹚作为积分的上限.采用这种处理方法,研究者无法清晰地表达其计算所采用的是旅游需求曲线还是消费者剩余曲线,也就是说,不明确它的计算主体是旅游区还是各客源区.研究案例分析结果表明:旅游率的大小不仅与各小区的旅行支出有关,同时还与各出游小区收入水平、旅游时间、教育水平等因素有关,同一旅行费用对某一出游小区可以接受,而对于另一出游小区而言可能会导致出游率降为0;同理,某一旅行费用可能会使某小区的旅游率为0,并不意味着其他出游小区的旅游率也为零.也就是说最高费用对旅游需求曲线、消费者剩余曲线均不具有特殊意义,它并不对应于图1中的A点或图2中的E点.旅游率与旅行费用关系的构建通常需要以下几步.首先应根据调查数据确定旅游率的相关因子,即旅行费用、收入水平、旅行时间等.二是依据一定的统计分析手段建立旅游率与这些相关因子的回归曲线.该回归方程以相关因子旅行费用、收入水平、旅行时间等为自变量,以旅游率为因变量.三是简化回归方程.因为对于每一小区,在旅行时间、收入水平一定的情况下,可仅考虑旅游率与旅行费用的关系.由于各出游小区的旅游时间、收入水平等并不相同,可以将各小区不同的旅游时间、收入水平等代入步骤二的回归方程,得出不同出游小区的旅游率与旅行费用的关系式.N个小区就有N个式子,这些式子形式相同,但参数﹙系数﹚不同.因此对不同区域来说,对同一种价格的接受能力是不同的.采用这种数据处理方式的缺点是忽略了各个出游小区游客属性的差异.以旅行费用的差值作为积分限值将积分下限定为0,而将最高旅行费用与最低旅行费用之差作为积分上限.通过消费者剩余曲线来求解消费者剩余.消费者剩余曲线表示增加费用与需求的关系.当消费者剩余曲线的主体为旅游区时,消费者剩余曲线实际上也是一条复合曲线,而最高旅行费用和最低旅行费用来自不同的客源地,两者并无联系.对于复合的消费者剩余曲线来说,最高旅行费用与最低旅行费用之差也就没有特定的含义,它并不表示旅游区旅游人次降为0时的门票增加幅度.同时由于最高旅行费用与计算得出的最大旅行费用不同,因此将最高旅行费用与最低旅行费用之差作为积分上限是错误的.以旅行费用极限值作为积分限值以目前最低旅行费用为积分下限,以根据消费者剩余曲线计算出的旅行费用最大增量作为积分上限.采用该计算方法导致的计算偏差表现为积分上下限不匹配.由于在构建消费者剩余曲线时,旅行费用的增加等同于门票价格的增加,因此消费者剩余曲线的纵坐标﹙或横坐标﹚只能是门票的增加额﹙即追加费用﹚.如果取现有的旅行费用作为起点,取最大追加费用为上限﹙消费者剩余曲线上的点﹚,对消费者剩余曲线进行积分得到的数据不匹配.
以门票价格作为积分限值即将目前门票价格作为积分下限,将从旅游需求曲线中求出的最高门票价格﹙此时旅游区旅游人次为0﹚作为积分的上限.该方法的研究主体为旅游区,此时旅游区的旅游需求曲线是一条象征性的“价格需求”曲线,旅游区的游憩价值并不能从旅游需求曲线中直接求得,需要将它分解成消费者支出与消费者剩余两部分.由于消费者剩余曲线是旅游需求曲线在现行﹙门票﹚价格之上的那部分曲线,将旅游需求曲线在现行﹙门票﹚价格之上的那部分曲线截取即可得到消费者剩余曲线,旅游需求曲线上当前的门票价格对应于消费者剩余曲线上的起点O,旅游需求曲线上最高门票价格对应于消费者剩余曲线上的终点E﹙最大增加费用﹚,因此消费者曲线与旅游需求曲线在方程表达方式上大致相同,但2条曲线表示的含义不同,同时2条曲线的截距可能不同.如果将最低旅行费用作为积分下限,将从旅游需求曲线中求出的最大旅行费用作为积分的上限,那么得到的方程式则是旅游需求曲线而不是消费者剩余曲线.将旅游需求曲线在上述范围内积分得到的数值与消费者剩余曲线上下限内积分的数值相同.但是由于这条旅游需求曲线是一条复合曲线,其与坐标轴之间围成的面积并不表示“∑价格×需求”,因此这种计算方法不够准确.当研究主体为各客源地时,对各客源地的游客来说,他们被视为具有相同属性的同一个整体,费用增加就是旅行费用的提升,因此对这一群体而言,其旅游需求曲线与坐标轴围出的面积在数值上等于其相对应的价值量,因此可利用旅游需求曲线求解其消费者剩余,也就是说,可以利用旅游需求曲线现行旅游价格以上至最大可接受价格﹙即旅游人次为0时价格﹚与坐标轴围出的面积求出该客源地游客的剩余价值.但对于每一个客源地来说,其旅游需求曲线不同,现行旅游价格不同﹙不都等于最低旅行费用﹚,其最大可接受价格也不同﹙不都等于最大旅行费用﹚,即其积分范围均不同.将各客源地的消费者剩余价值相加得到总剩余价值.门票价格为0时的游憩价值对于门票价格为0的游憩资源,国内外有些学者仅用消费者剩余代替游憩价值.对于门票价格为0的游憩资源,当研究主体为该旅游区时,其旅游需求曲线中P点对应的纵坐标为0,消费者实际支出部分在图中被隐藏,因此,从图1仅可得出“消费者支出=0,游憩价值=消费者剩余”的结论.但是该旅游需求曲线实际上是一条复合曲线,是多条客源地的旅游需求曲线的叠加,当该曲线转化为以各出游小区为研究主体,将该曲线还原为各客源地的需求曲线时,消费者实际支出便显现出来.计算结果表明,即便对于门票价格为0的游憩资源,消费者实际支出也是不可忽视的.只有消费者支出与消费者剩余之和才是完整的“消费者自愿支出”,才是所求的旅游资源总游憩价值.
本文首先辨析了旅游需求曲线和消费者剩余曲线的内在关联与异同,揭示了旅游需求曲线2种层面上的含义,分析了消费者剩余积分计算时积分上、下限确定的4种错误.基于旅游需求曲线的分析,指出即便门票价格为0,其消费者支出仍然存在,游憩价值不仅仅是消费者剩余.
[中图分类号]G64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9-0125-03
1 引 言
我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从1984年试点工程类型研究生开始,已经从9个培养单位、10个工程领域、年招生1千多人,发展到2010年的241个培养单位、40个工程领域、年招生8万多人、在校生21万余人。在这种趋势下,如何保证我国工程硕士的培养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学位论文是工程硕士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工程硕士综合素质和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通过对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的研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工程硕士培养质量的水平,这不仅有利于工程硕士培养质量的提高,而且也有利于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长远发展。
对于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评估,国内外学者进行了相关的探索研究,其中张士峰探讨了工程硕士培养过程中学位论文选题及论文指导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应建立一套完备的评价准则和责任体系来评价工程硕士论文合格与否。王庆金等构建了工程硕士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工程硕士教育质量进行了评价。黄秋萍对影响工程硕士论文质量的因数进行了分析,提出需明确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标准,完善评价体系。李庚建立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体系。肖立山研究指出端正态度,制定科学标准,精确评分,公正评比,以评促进,加强监督,确保长效是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实践的经验,是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必须注重的环节。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学者关于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理论探讨与指标体系建立两方面,而在对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的定量分析却为罕见。鉴于学者对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评估大多是定性评价的方式,专家评阅标准各不一致,导致论文评估时的主观性很强,论文的质量优劣难辨,缺少一定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同时,评审专家在评阅论文时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下文选择层次分析法(AHP)与模糊综合评价对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进行评估。
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是一种解决多目标复杂问题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决策分析方法,该方法能够有效地分析目标准则体系层次间的非序列关系,有效地综合测度决策者的判断和比较。模糊综合评价是一种基于模糊数学的综合评价方法,该综合评价法根据模糊数学的隶属度理论把定性评价转化为定量评价,即用模糊数学对受到多种因素制约的事物或对象作出一个总体的评价,具有结果清晰、系统性强的特点,能较好地解决模糊的、难以量化的问题,适合各种非确定性问题的解决。基于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的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能够使评估更合理,更符合客观实际,从而提高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评判结果的准确性。本文在全国工程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论文评审参考标准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然后利用模糊综合评价对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体系的各指标进行定量化分析,最后通过实例分析解决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的问题。
2 基于AHP与模糊综合评价模型的构造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模型的构建是基于AHP以及模糊综合评价理论。先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评估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再通过模糊综合评价对该体系进行综合评价,最后根据最大隶属度原理得出最终结果,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1:建立评价指标集
据全国工程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论文评审参考标准,建立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体系。按照模糊综合评价理论,在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体系的基础上建立评价指标集:
步骤2:确定评估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
评估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可以通过AHP来确定。首先,构造判断矩阵。利用1~9比例标度,对在同一准则的元素进行两两比较评分,在xi与xj之间比较赋值,其中xij代表i指标对j指标的重要性。其次,计算各指标的权重。通过比较赋值,可以得到若干个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专家将其转化成一个综合判断矩阵,通过特征向量法来计算判断矩阵的排序向量,从而可以得到各指标的权重。如果构建的判断矩阵为A如下,求得矩阵的最大特征根λmax,并对这个特征向量进行归一化。
最后,对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由于各人偏好以及知识水平的差异,难以确保评价者对多因素评判的思想逻辑的一致性,因此为了保证层次单排序的可信性,需在得到λmax后,对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即计算随机一致性比率:
其中RI为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当CR
步骤3:确立一个评价等级集
根据实际情况及计算量大小,将指标评语分为若干个级别,建立评语等级:
步骤4:明确隶属关系并建立模糊矩阵
通过采用德尔斐法对各评估指标所隶属的评语等级进行考察,从第i个指标对第j个评语等级vj的隶属度rij,由此得出第i个因素u1的单因素评判集ri=(ri1,rr2,…,rin),那么m个单因素的评判集就构造出一个总的评价矩阵R:
3 实例分析
本文通过AHP和模糊综合评价对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类论文)质量进行评估,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1:建立评价指标集
在全国工程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论文评审参考标准(研究类论文)的基础上,本文从以下八个方面建立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体系,如下图所示。评价指标集U用向量形式表示为:
步骤2:确定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
本文中,作者邀请了多位工程硕士领域专家与教育专家给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体系中各指标的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评分。然后,利用加权算数平均综合向量法确定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如表1所示。
步骤3:确立一个评价等级集
依实际情况及计算量大小,本模型将待评价的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等级分为5个级别,建立评语等级:
步骤4:明确隶属关系并建立模糊矩阵
文中以某篇工程硕士学位论文为例,采用比值法确定单因素的隶属度,即每一级所占的数目与该指标所有评价项目总数之比为该评价指标的隶属度,详细的评价情况如表2所示。由下可得到指标的隶属度为: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上述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属于(优,良,中,较差,差)的模糊隶属度为(0.1349,0.5044,0.3607,0,0),根据模糊综合评价求解的最大隶属原则,我们可以确定工程硕士论文质量评估的结论为良。
4 结 论
针对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的问题,本文提出AHP和模糊综合评价的论文质量评估模型,该模型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对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体系中各指标的量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杜绝评审专家在学位论文质量评估中的片面性。同时,本文充分考虑了评估系统的模糊性,运用模糊评价对论文质量进行评估,能够真实的反映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水平,使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更加科学客观。该评估模型在实际运用中,可实现软件化,即用计算机编程对数据进行统一处理,从而达到简化操作,提高使用效率的目的,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此外,该评估模型在其余类型的论文质量评估中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张士峰.工程硕士培养存在的问题与思考[J].高等教育研究学报,2008,31(1):81-82.
[2]王庆金,王炬香,孔燕,等.基于灰色系统的工程硕士教育质量综合模糊评价[J].青岛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21(4):99-103.
[3]黄秋萍.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影响因素及解决途径[J].理工高教研究,2008,27(4):72-74.
[4]李庚.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标准的思考[J].中国校外教育,2009(8):34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