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购物车

首页 > 优秀范文 > 项目合同论文

项目合同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24 15:23:07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项目合同论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项目合同论文

篇1

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回避的,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往往无法控制。例如,合同规定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有,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内,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这叫做工程变更风险;又如合同价格规定不予调整差价,则承包商必须承担全部风险,如果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差价,则承担部分风险,这叫做市场价格风险;还有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商必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否则索赔失效,这叫时效风险。

主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同时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风险。在相当多的国内施工合同中,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便利条件,在合同协议中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让承包商就范。而承包商为了急于承揽工程,在合同协议中,对自身权利不敢据理力争,任其摆布。对合同谈判只重视价格和工期,对其他条款不予注意。这样即使不平等的合同也愿意签,甚至有欺骗的合同也敢签,在合同签订上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承包商不是作为法人权利主体参与对等的合同谈判,而是受制于业主,这样很容易被业主牵着鼻子走,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很难体现平等性,自然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性。承包商十分轻信业主在合同以外的妥协和许诺,轻率地签订了既没有法律约束力,又无法兑现的“君子协定”。承包商对签订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明显不足,对业主的资信和合同的公正性缺乏严格的分析,承包商对合同缺乏识别力;当合同条款不全,不完备,不具体,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时,没有全力争取去修改完善它,不自觉的接受了合同中大量隐含风险,最终在合同施工中导致了承包商的损失。因承包商对合同审查不严引起的合同漏洞,缺陷造成了不应有的合同风险,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在指导思想上,力争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且始终坚持“利益原则”。缔约合同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况且授标后商签合同,业主也不能随便毁约。承包商有权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这是承包商减少或转移风险所坚持的最基本原则。承包商可以晓之以理,陈述利害,说服业主修订某些过于苛刻的或本来不合理的条件,增加保证承包商权益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风险较少,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尽量减少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实现承包商签订一个有利合同的目标。总之放弃权力等于自杀,合利则动,背利则滞,是我们任何承包商都应坚持的原则。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在人员配备上,让熟知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签合同。大中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使合同质量很高,其中隐含了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和业主的反索赔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具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因此承包商必须筹建工程合约部,成立高效的合同谈判班子。这是降低合同风险,签订有利合同的人才保证。

在策略安排上,承包商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承包商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切忌轻易接受业主的免除条款。否则,合同履行中业主就有可能引用所谓法律障碍和合同依据为借口,对承包商的损失拒绝补偿,并应用免除条款对其拒绝付款推卸责任,承包商将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由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

承包商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

(1)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

(2)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

(3)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

(4)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

篇2

合同的形成和履行是一个持续过程,因此,合同管理必然在项目周期内长时间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它不仅包括施工期,还包括招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一般时间持续1—2年,长的可达5年或更长时间。

2.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

由于石油工程项目规模大,合同价格高,合同管理对经济效益影响很大。据相关统计,对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成功和失误对经济效益产生的影响之差能达工程造价的20%。

3.合同管理影响因素多、风险大

由于石油管线及站场类项目的复杂性,使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合同管理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大,并且许多因素难以预测,不能控制,容易造成经济损失,使合同管理极为复杂、繁琐,也充满风险。

二、石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要点

1.合同管理的前期工作

石油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决定对某个项目投标之前,要对该项目进行彻底的了解,了解内容大致包括业主资质、项目资金、项目立项、业主需求、资金给付等。在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并决定投标后,为了获得更高的中标率,造价人员首先要对工程所需当地主要材料、劳动力供应数量及价格、社会化协作条件和当地物价水平等做到准确了解、掌握,这样有利于投标书的编制。其次,造价人员应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税务主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对项目所在地的经济、文化、法规等进行全面的了解。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对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进行仔细研读,因为招标文件中包含业主针对合同总价风险控制方法、付款方式、结算方式、质保金及保修服务条款等等内容分,总承包方掌握这些内容后,就可以从业主的要求出发,编著投标书、确定工程预算,只有符合业主的要求才能中标,签下合同。

2.合同谈判与鉴定阶段的管理

合同的谈判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甲方的谈判,一方面是与供货商或服务商的谈判。以公司瑞丽站项目为例,在与甲方(中缅EPC第五合同项目部)签订瑞丽站桩分包合同时,本着“为公司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态度选择适合我方的合同类型(综合单价),在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上与甲方人员多次磋商,力求做到公平、公正、互惠共赢,并及时向公司汇报沟通。在与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和技术服务商签订现场材料、机械、服务合同时,严格执行上级公司和公司内部的合同管理细则。坚持做到所有款项的支付都以合同为依据通过公司财务,如超过固定金额的支付限额时及时签订相应补充合同。截止2014年5月,公司所承建瑞丽站总图部与业主方共签订2份合同;与分包商签订共计签订合同140份(含10份补充合同),其中技术服务合同5份,材料采购合同125份,租赁合同3份,供电合同1份,加工定做合同1份,其它合同5份。

3.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

(1)建全合同管理台账和归档制度建全合同管理台账和归档制度,对合同编号、标的类别、标的名称、双方当事人、标的的规格和数量、交付期限、执行记录等情况进行登记,以便随时掌握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对已经生效的合同要编号登记,逐个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书也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履行完毕的合同按档案保管期限保管。(2)通过合同管理实现成本控制目前项目进场的所有供应商和服务商都是通过单一采购、竞争性谈判、多家比选等方法确定。作为现场经营管理人员,全程参与公司瑞丽站项目物质采购定价,服务商比选等工作。选择服务商或供应商在谈价时,严格以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中的综合单价为准绳,结合实际人、材、机的测算后,在保证公司利润的前提下再寻找最优合伙商,最后对合同细则进行谈判。加强与现场管理人员的沟通,做好合同内、外工作量的界定,定期到工地巡视并核对。每天归集入场材料和定期更新各服务单位的工程进度(统计一手资料),为拨付进度款和后期结算提供依据。在施工前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目标综合单价,定期将目标综合单价和实际综合单价定期对比、分析、如出现偏差,及时制定方案纠偏、通过现场精细化管理,准确收集数据分析进而提高成本控制力度。(3)签订补充合同瑞丽站项目特殊性、施工和设计同时进行等原因,前期施工图纸未能及时到位,加上石油单位合同定理繁琐,为不影响资金拨付和工程进度、部分合同的签订都是暂定工程量,导致后期大量服务合同都签订了补充合同。(4)加强合同变更管理瑞丽站的初设与竣工图纸差距太多,公司所承包的总图与建构筑物部分存在很多的现场变更及合同外变更,需要做好现场签证单并收集好各项附件。如瑞丽站的初设地基处理为灌注桩,施工前变更为振冲碎石桩,作为这类金额较大的设计变更需要多次配合业主代表、监理代表等相关人员上报变更预算、变更施工方案,做好变更合同的解释工作。

4.协助做好供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

协助公司其他管理职能部门收集产品信息和选择产品供方。合同立项前期要求供方提供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是经国家工商部门批准、颁发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瑞丽站采购范围主要有钢材、水泥、砼、机砖、砂子、石子、防水材料、主要装饰材料及安装用零和电料、电器、五金、工具、计量器具、电焊条及一般装修材料等,对各类物资供方的供货和服务情况作记录(包括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同时便于今后在其他项目中对同类供货商进行比选。

篇3

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是由其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决定。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例如FIDIC条款规定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的,承包商得不到补偿。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商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等,可归类为工程变更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时效风险等。虽然在示范文本中,从合同条件规定看,业主在合同中应承担的风险较多,但在目前,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的便利条件,在合同中把相当一部分风险转嫁给承包人,主要有合同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不平衡的责权利条款,合同内缺少和有不完善的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条款,缺少因第三方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赔偿条款,缺少对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或发出错误指令的制约条款等。

二、合同风险防范的基本措施

首先,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施工合同的订阅,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要深入了解发包人的资信,经营作风和订阅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了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有权部门设计的施工图纸,是否有计划部门立项文件、土地、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应拆迁的是否已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到位等。从侧面调查了解发包人资信情况,特别是该工程的资金到位率,如果是开发单位应了解其主要业绩。招标工程应在投标之前,对招标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详细勘察现场,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条款,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其次,合同谈判或投标时,首先,施工企业在对发包人详细了解后,认为可以承担这项工程时,才能进行合同实质性谈判。对投标工程要对合同条款认真研究,尽可能在投标书中在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实持性条款的情况下,作出有利的选择。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再做出是否能够承诺。尽可能采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要依据通用条款,结合协议书和专用条款,逐条与发包人谈判,部分发包人提供的非示范文本合同,往往条款不全、不完备、不具体、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要尽可能地修改完善,这样的合同一旦签订存在大量的隐含风险,最终将导致施工单位的巨大损失。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漏洞,可以采用施工合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办法。在人员配备上,让熟悉业主知识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加,大中型建设工程合同一般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为了预防承包商的索赔,特意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技术顾问起草合同,一般质量较高,其中既隐含许多不利于承包人的风险责任条款,又有业主的反索赔的条款。因而要求承包人的合同谈判人员既要懂工程技术,又要懂法律、经营、管理、造价财务等,因此承包人必须有精干专业的合同谈判小组。在谈判策略上,承包人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这就要求承包商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研究透彻,做到心中有数,切忌盲目接受业主的某种免责条款。否则业主就有可以以缺乏法律和合同依据为借口,对承包人造成的损害拒绝补偿,并引用免责条款推卸法律责任。使承包人蒙受严重经济损失,因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总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施工合同管理的具体规定,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进行有利有节的谈判尤为显得重要。

第三,加强合同履行时管理

篇4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有着相应的表现形式,对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合同的形式主要包括了合同的表现方式,这意味着合同的表现形式即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与此同时也往往是合同内容的重要载体。除此之外,装饰工程项目的表现形式通常都会采用相应的书面形式,并且包括了信笺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不同的表现形式。另外,在表现形式的选择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注重确保这一表现形式可以对于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详细的规定和保障并且是合同实体的体现。

2.数量与质量

数量与质量对于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有着重要影响。即施工物品的数量和质量应当是施工合同的重要内容。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数量往往是衡量合同标准的重要尺度,即数量是以数字和其他计量单位来进行表示的尺度。需要注意的是,装饰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和标准固定的计量单位、方法是衡量合同数量的尺度。除此之外,在装饰工程项目中质量往往是指标的内在品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指标。在装饰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中,应当对于歧义的词语、标准加以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且对于强制性标准,当事人必须执行,合同约定的质量不得低于该强制性标准,从而能够有效提升装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精确性。

3.履行与违约

装饰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了具体的合同履行方式履行内容以及相应的未履行的违约惩罚。通常来说履行部分的内容主要包括了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例如履行期限通常是指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来全面完成各自义务的时间,其主要内容包括了合同的签订期、有效期和履行期。除此之外,合同的违约责任通常是指合同双方任何一方的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不适当的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例如装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当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并且在合同中约定好违约赔偿的具体计算方法。

二、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

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了合理解决争议、增强法律意识、提升人员素质等内容。以下从几个方面出发,对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进行了分析。

1.合理解决争议

合理解决争议是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的基础与前提。在合理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当清晰任何合同的执行与管理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出或多或少的争议,因此为了能够使争议发生后合同双方都能够存在可以接受的方法和结果,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当对于可能引起争议的部分进行详细的标注。从而能够使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对可能出现的分歧有着大致的了解,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对分歧进行提前的沟通与解决。从而在此基础上促进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2.增强法律意识

增强法律意识对于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通常来说在装饰工程项目的订立过程中,如果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淡薄则往往会导致合同的执行过程中遇到诸多问题。因此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合同双方应当注重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例如在订立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针对可能存在的合同文本的使用并不规范问题或者使合同内容过于简单粗糙、合同内容存在漏洞等法律上的问题进行合理的辨别。除此之外,在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中,合同双方还应当注重避免出现在法律上有失公正的条约,例如避免出现制定了大多数承包方应该履行的义务,却没有限定发包方以及业主的权利的合同,从而在此基础上促进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效率的不断进步。

3.提升人员素质

提升人员素质是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在装饰工程项目的合同制订过程中,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对于合同的制定和管理都有着非常明显的影响。由于装饰工程项目的合同制订过程中的工作非常琐碎且专业性极强,因此这需要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足够的耐心以及处理专业知识的能力。除此之外,在提升人员素质的过程中,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注重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的持续培训,并且使其熟悉建筑装饰的流程,同时能够完全掌握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的约束。最终在此基础上促进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可靠性和精确性的全面进步。

篇5

2.合同谈判与鉴定阶段的管理

合同的谈判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甲方的谈判,一方面是与供货商或服务商的谈判。以公司瑞丽站项目为例,在与甲方(中缅EPC第五合同项目部)签订瑞丽站桩分包合同时,本着“为公司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态度选择适合我方的合同类型(综合单价),在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上与甲方人员多次磋商,力求做到公平、公正、互惠共赢,并及时向公司汇报沟通。在与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和技术服务商签订现场材料、机械、服务合同时,严格执行上级公司和公司内部的合同管理细则。坚持做到所有款项的支付都以合同为依据通过公司财务,如超过固定金额的支付限额时及时签订相应补充合同。截止2014年5月,公司所承建瑞丽站总图部与业主方共签订2份合同;与分包商签订共计签订合同140份(含10份补充合同),其中技术服务合同5份,材料采购合同125份,租赁合同3份,供电合同1份,加工定做合同1份,其它合同5份。

3.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

(1)建全合同管理台账和归档制度

建全合同管理台账和归档制度,对合同编号、标的类别、标的名称、双方当事人、标的的规格和数量、交付期限、执行记录等情况进行登记,以便随时掌握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对已经生效的合同要编号登记,逐个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书也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履行完毕的合同按档案保管期限保管。

(2)通过合同管理实现成本控制

目前项目进场的所有供应商和服务商都是通过单一采购、竞争性谈判、多家比选等方法确定。作为现场经营管理人员,全程参与公司瑞丽站项目物质采购定价,服务商比选等工作。选择服务商或供应商在谈价时,严格以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中的综合单价为准绳,结合实际人、材、机的测算后,在保证公司利润的前提下再寻找最优合伙商,最后对合同细则进行谈判。加强与现场管理人员的沟通,做好合同内、外工作量的界定,定期到工地巡视并核对。每天归集入场材料和定期更新各服务单位的工程进度(统计一手资料),为拨付进度款和后期结算提供依据。在施工前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目标综合单价,定期将目标综合单价和实际综合单价定期对比、分析、如出现偏差,及时制定方案纠偏、通过现场精细化管理,准确收集数据分析进而提高成本控制力度。

(3)签订补充合同

瑞丽站项目特殊性、施工和设计同时进行等原因,前期施工图纸未能及时到位,加上石油单位合同定理繁琐,为不影响资金拨付和工程进度、部分合同的签订都是暂定工程量,导致后期大量服务合同都签订了补充合同。

(4)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瑞丽站的初设与竣工图纸差距太多,公司所承包的总图与建构筑物部分存在很多的现场变更及合同外变更,需要做好现场签证单并收集好各项附件。如瑞丽站的初设地基处理为灌注桩,施工前变更为振冲碎石桩,作为这类金额较大的设计变更需要多次配合业主代表、监理代表等相关人员上报变更预算、变更施工方案,做好变更合同的解释工作。

4.协助做好供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

协助公司其他管理职能部门收集产品信息和选择产品供方。合同立项前期要求供方提供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是经国家工商部门批准、颁发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瑞丽站采购范围主要有钢材、水泥、砼、机砖、砂子、石子、防水材料、主要装饰材料及安装用零和电料、电器、五金、工具、计量器具、电焊条及一般装修材料等,对各类物资供方的供货和服务情况作记录(包括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同时便于今后在其他项目中对同类供货商进行比选。

篇6

    首先,施工合同价格的固定方式必须明确是固定总价、固定单价还是可调价格。由于在招标的过程中,中标的企业和业务之间的合同并没有明确中标的价格是否是上述价格的哪一种固定价格的合同方式,一般使用的工程情况是施工周期短、施工规模比较小的工程。对于工期较长,并且施工规模庞大的工程主要采取的施工方式为可调价格的方式,因为这种情况下有很多可变的因素。所以在确定是利用哪种价格方式的时候,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来确定到底采用哪种定价方式,目前电网工程大部分是采用固定总价及固定单价合同,确保工程造价可控。

    其次,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条款,这些条款一旦确定就无法更改。由于电力工程在施工的具体过程中很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实际情况,几乎所有的工程项目都出现现场签证以及设计变更,所以在合同中一般要对这些情况加以考虑,来应对施工过程中各种实际的情况。

    最后,由于施工阶段几乎占到整个施工过程中的99%以上的时间,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工程造价控制最好的方式就是工程拨款的方式。对其拨款的形式可以按照其进度,也可以按照时间节点,但是必须是在合同的规定之下采用多节点控制来对工程施工造价进行控制,拨款的方式、拨款的时间都应该在合同上具有明确的规定,这样不仅能够维护发包方的利益,也能够维护承包方的利益。此外,合同还应该对质量违约、工期违约以及环保违约等情况进行明确的规定,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具体的合同控制应该严格掌控好签证的价格控制,计价方式严格按照合同进行,要做到及时防止承包方利用一些潜在的签证来提高工程的造价。签证以及变更必须明确,要留有记录,最好将其明确到图纸上。作为业主要加强自身从业人员的专业与技术素养,来对合同进行更好的控制。

    2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篇7

乙方:深圳市海盾安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以“深圳市海盾安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产业化基地,进行“汽车轮胎智能监测系统”的产业化实施,具体条款如下:

1、 甲乙双方同意将该项目技术作价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由甲方及参与研发人员提供技术服务,乙方负责产品化及市场营销的实施。

2、 乙方每支付技术费人民币壹拾贰万元给甲方,将取得该项目的1%股权。乙方具体出资金额及控股比例,双方另行沟通并签定合作合同书,本合作意向于甲乙双方的合作合同书签定后生效。汽车轮胎智能监测系统项目合作意向书范文

3、 若乙方支付的技术费高于人民币陆佰壹拾贰万元,即乙方对该项目的控股比例高于51%,甲方不得对项目剩余作价比例进行再转让等处理;若乙方支付的技术费低于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即乙方对该项目的控股比例低于20%,甲方有权独自继续对项目剩余作价比例进行再转让等处理。

4、 在合作意向书生效后,该项目所有知识产权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方不得再对该项目的扩充版、升级版、变形版本单独转让,且对该项目的核心及相差技术负有保密的义务,违约将追究法律责任。

5、 甲乙双方将根据具体情况签署阶段性实施计划书。

6、 未尽事宜,将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深圳市海盾安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篇8

中图分类号:D035.32 文献标识码:D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4009701

引言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契约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合同,合同管理已成为建筑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当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体制己经建立,但是对合同管理的重视不够,导致合同管理粗放。特别是一些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由于这项工作的薄弱,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然影响其经济效益,有的甚至给企业造成相当大的损失,这是建筑企业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下面笔者探讨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一、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不够重视

业主和承包商不能正视彼此的关系,造成对合同管理的错误认识,一个项目的最终目标是要把项目成功的做好业主和承包商应该是为了这个目标,通过合同的联系而走到一块的,虽然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他们都还有着各自的利益考虑但他们最终利益的实现都是以这个目标的实现为条件的。所以双方在制定和履行合同时,都应该是抱着合作而不是敌对的态度。可目前好多业主和承包商还做不到这一点。

2、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进行工程承发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进行工程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主要法律依据。订立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根本利益。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确立了当事人双方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责任和双方的经济法律关系,也是双方实施工程管理,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依据。合法、有效的合同,有利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同时还可以有效地预防纠纷的发生。即使发生纠纷,当事人也可发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据合同条款保护其合法权益。合同风险是合同实施中环境、组织、技术、管理、业主信誉等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承包商经营失利而遭受的损失。合同条款中潜伏的风险往往是责任不清、权利不明所致。慎重分析研究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都可以有效地防范工程承包中法律风险的发生。

3、专业人才缺乏

对于我们这种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人们的法制意识与合同意识是极为淡漠的,在我国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在工程中相关的合同有几十份、几百份,甚至几千份,它们之间有复杂的关系合同的文件多,包括合同条件、协议书,投标书,图纸、规范、工程量表等;合同条款越来越复杂;然而一些建没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有充分利用好计算机和网络资源,既增加了成本,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5、合同的履约情况差,索赔难度大

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的效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索赔难以进行

二、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1、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

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是确保建筑市场正常运行的首要前提,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础依据。制定从项目可行性研究至工程交工验收全过程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将工程建设整个过程纳入法制轨道进行规范和管理,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增强各方主体的法制观念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建筑市场中的信用缺失、合同履约率等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和探索制度创新,制定新的更规范的法律法规矫正市场运行中的种种偏差,遏制消极因素,规范各方行为同时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更具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创造更好的宏观环境。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定期工作报送制度。这要求各职能部门必须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使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合同履行的动态,对发生的各种状况作出决策。二是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这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其他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阐明合同主要内容。此外,还应该将相关事件的责任分工到组,使他们明确自身工作范围和责任,尽心尽职地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其他方面,共同实施合同管理。三是建立补充合同制度。与工程重大变更相关的事件,如项目的任务范围、合同价款、标准范围,必须估算该重大变更对工程成本、进度的影响,及时通过双方谈判协调签订补充协议。

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核心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做法:(1)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2)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不论是单位的领导层、承办层、履行层都要积极参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等,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3)选送人员到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社会主义、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4)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4、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随着现代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信息量也不断扩大,信息交流的频率与速度也在增加,相应的工程管理对信息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信息化管理给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签订、履行乃至终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资源既是现有合同的总结,又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资料。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的信息管理,必须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有关信息进行链接,做到资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项目管理费用,二是加强对项目参与方的信息管理,信息发出的内容和时间应有对方的签字,要及时处理对方信息的流入。

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不仅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的生存能力。

结语

总之,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迅速发展,并逐渐与国际建筑业接轨,企业必将合同管理工作作为重要的管理内容来抓,因此须加大对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以使企业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这样才能捉高建筑业的整体素质和对外竞争力。

参考文献

篇9

1.1新闻节目形式多样化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获取新闻的途径和方式也呈现出多样化发展的形式。在现代日常生活中,对于实时新闻也不再如过去那般通过每天的新闻报纸进行相关新闻的掌握。在新媒体时代,通过自媒体、公众号以及微信、微博等多样的形式进行对现代社会、时政等新闻的获取。而传统的新闻节目主要是通过电视节目的形式进行准点定时段播放,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形式的新闻节目已经渐渐被越来越多的其他节目形式和平台所覆蓋。人们面对多种视频新闻和科学技术手段进行获取新闻所带来的便利性,以至于人们不会再花时间等待,因此观看新闻节目的人也越来越少。如若现代的新闻节目不对此进行改变,假以时日也会渐渐被其他的新闻形式所取代,传统电视新闻节目的传播影响力也会下降。

1.2观众选择多样化

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和运用,给人们对于新闻的获取方式提供更大的便捷性。对于相关新闻人们可以进行实时的搜索以便快速地获取和了解,而不再是在特定的时间进行了解,长此以往,降低了传统新闻节目在群众中的传播影响力。在现代新媒体技术环境下,人们对于社会、时政新闻了解阅读后,还能够根据相关平台对此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在评论区同时还能够看到其他人员的评论,以此更加大了群众对于事件的参与性,也增加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传统新闻节目,人们进行观看只是对于发生的相关事件进行了解,主要交流也只是家人之间,具有局限性。最后是进行新闻节目的观看受到时间的限制,而新媒体下的新闻获取打破了这种时间的限制,使得人们对于节目的自主选择权增加。

1.3新闻主持人专业素质多样化

传统的电视新闻主持人进行新闻主持时所具备的主持艺术形式,主要是整体的仪态和专业素质,再加上现代电视新闻节目对于主持人可视化的特点,就更加注重主持人的专业素养和仪态。在进行相关新闻播报的过程中也主要是对于手中资料文件以口述的形式进行,给观众以严肃、刻板的印象。而现代新媒体下的新闻播报形式的具体要求体现为更高,在进行播报时需要注重主持人的仪态,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口语能力和相关肢体表现能力也有非常严格的要求。与此同时在进行播报新闻的过程中对于现代新媒体信息技术的运用,使得观众在进行新闻收看时对于相关事件的了解通过图文或是现场视频的形式了解得更加具体。在了解了相关新闻内容的同时,整个播报的氛围也呈现轻松、活泼。

2.新媒体时代传统电视新闻节目提升传播影响力策略

2.1整合相关电视新闻节目内容

提升在新媒体时代下传统电视新闻节目传播影响力的首要策略是对于相关电视新闻节目内容进行整合。对于相关新闻内容进行整合主要是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信息数据的多样化,人们对于相关信息的获取也越来越趋向于快餐化,即对于新闻的前奏不关心,主要是对于相关新闻的具体内容感兴趣。现代人们生活工作的快节奏模式,渐渐形成不会运用半个小时或是一个小时对于新闻进行了解。因此对于相关电视新闻节目内容进行整合,对于新闻中的关键部分进行整理,使之更加有时效性和针对性地呈现给观众,以此提升电视新闻节目的影响力。

2.2打造专题类的新闻节目

打造专题类的新闻节目主要是通过对相关新闻的信息进行组合,利用现展的新媒体技术和途径,将与之有关的素材资料集中在某一模块,通过后期的精心编织和创造,显现出具有特殊内涵的专题。以此促进人们对于整体事件的认知以及对于其中的深刻含义进行了解和思考,促进新闻节目的传播影响力。现代的新媒体技术确实是运用和所涉及的范围广泛,但是大多数对于相关新闻事件的呈现体现出散乱和零碎的特点,并且现代网络环境的紊乱性,造成多数信息失真的情况出现,传统的新闻节目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所播放的内容更加能够引起人们的注意,人们对于新闻节目信任力更强。

2.3对新闻节目赋予更多的情感

对于新闻节目赋予更多的情感,主要是在进行新闻相关节目的播报时,需要建立相对的平台,以此促进新闻媒体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交流。通过这一平台的实现,人民群众可以根据相关的新闻内容进行自我意见的阐述与评论,也可以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还能够体现群众的参与性,以及增加新闻节目的影响力。除此之外,在进行新闻播报时,还需要主要新闻内容与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相互联系,以此在新闻的过程中增强人们情感的共鸣点。如:在进行相关民生新闻节目播放时就可以运用新闻与人们实际生活相互联系进行,从而促使新闻节目影响力的提升。

2.4发掘新媒体传播优势

新媒体传播的主要优势是增强了民众对新闻的参与性。如:现代新闻节目民众的参与性主要是通过相关新闻平台或是

微信、微博等形式,人们对于相关新闻事件在这些平台上发表言论以及对于事件发展和处理进行有效监督。通过这种方式增强节目与观众之间的互动性,以此提升新闻节目的影响力。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随着时代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相关的传播方式也需要加强创新、与时俱进。对于电视节目中落后或是不足之处进行淘汰或是进行转变优化,促使其发展与时俱进,永不落幕

2.5发展新媒体技术优势

发展新媒体技术优势主要是将电视新闻节目与当代灵活多变的新媒体方式进行有效的结合,特别是对于加强与观众群体进行交流沟通方面。如:根据现代的电视新闻节目建立相关的电视新闻公众平台,对于相关的新闻内容进行播放后的讨论,观众可以根据相关的新聞事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评论,对于所需要注意和改进的地方,听取广大民众的建议进行有效的改进措施,还可以将新闻节目进行视频剪切,到平台上进行网络同步直播,以此提高新闻节目的影响力。除此之外,新闻主持人也可以通过现代的技术媒体与观众进行交流,以此促进主持人与观众打破距离,进行有效沟通,还可以加深观众对主持人的印象和好感。

2.6增强新闻节目的个性特点

篇10

中图分类号:F81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8-062-01

一、政府采购合同的定性

政府采购合同与一般合同相比,政府采购合同必须通过招标、竞价等程序才能订立。因此,政府采购合同不仅仅适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规范,同时根据合同具有对应不同的采购方式、类型,还受到《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规范的调整,在法律适用上体现“多重性”。

在法律上适用的多重性,学者之间就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定性产生了分歧。在《政府采购法》中明确规定了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所以,认为民事合同论的学者更加认定政府采购合同是采购人与供货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缔结的。但其实在这一点,从实践的操作中,如集中采购的协议采购,真正的使用用户也不是无范围地自由市场上获取商品,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商品,必须通过政府规定的渠道来选择,因此这种选择相对来说就有限制。另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政府采购的目的是保护民族工业的发展,促进区域经济,支持发展中小企业。这个也明显地带有政府宏观调控,用“有形的手”参与市场。因此就实际情况而言,笔者认为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不应简单地定性为一种,应该还是要认识到“多重性”。

政府采购合同既不完全属于民事合同,也不完全属于行政合同,而是一种相对具有“独立性”的特殊合同。

二、从实践角度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分类

政府采购合同根据划分依据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

采购对象(属性)的不同,可以分为:货物、服务、工程这三大类。从这种分类方法看,即使不是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也可以从普通常识中对其加以区别。

从采购方式上分,政府采购合同基本可以分为: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合同和分散采购的政府采购合同。

具体操作政府采购的人员从中就会再进一步细分: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合同分为协议采购合同、询价采购合同和省采购中心招标产生的政府采购合同。分散采购的政府采购合同分为分散委托招标产生的政府采购合同和分散自行组织产生的政府采购合同。

三、分门别类的规范政府采购合同

1.简单的格式合同。简单的格式合同,笔者主要指的是协议采购、询价采购而产生的合同。协议采购合同本身的商品具有单一性,一份合同指定的是一种商品,而且型号也是固定好的。这种特定型号的产品,技术参数、性能、质保期在政府采购的通用网站上都是通过前期招标固定、公开的,这些都无需在合同中详细说明。询价采购相对于协议采购来说,在商品种类、技术参数等要求上相对复杂,但询价采购的模式和过程跟协议采购区别不大,且商品性能较为简单、金额不大,一般也就把同类型的产品放在一起进行询价。

总之,这两类合同的模版都是政府采购网自动生成,条款较为简单。作为采购人对于项目总体管理来说,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项目的目的,最好是对这类合同加以整理归类。协议采购、询价采购合同可以分别归档,而且各自拥有本单位区别的编号。因为政府采购网上的编号,往往是ZFCG――年月日――编号。这个编号是整个地区排序的,所以采购人可以根据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号,会更简单易懂。

2.复杂的政府采购合同。相对于简单的格式合同,这里复杂的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类:

省集中采购中心进行招标的项目,分散委托、分散组织采购形成的政府采购合同。这类合同不像前文所述的合同网上自定生成,它复杂在于,每个合同涉及的品目繁多,有些合同可能对应30~40个不同的商品,每种商品性能、技术参数等都是不同的,对应的质保期也因为商品本身属性而不同。而且这类招标通常是金额大、标项多。这也就意味着一个项目下有多个合同,而且一般项目不一定一次招标成功,其中的子标项有可能会流标。作为采购人,下一轮招标产生的合同和前一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都应该形成一个有据可查的体系。

针对这种大项目的合同,作为采购人更应该制定本单位管理合同特有的编号,特别是根据项目,做好相关的备案归档工作。归档不仅仅是政府采购合同的归档,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承诺书等也要完整地归档。只有这样,项目在一定程度上才算完整。这种备案、归档是以后付款、追责的依据。

笔者作为一名从事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认为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的重要成果,是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的文件。这个成果性文件应该靠我们这些从事政府采购行业的人员加以认识和重视,进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环境,为政府采购创造更好的工作氛围。

参考文献:

[1] 曾小云(导师:徐海燕).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和法律适用问题之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2005.4

[2] 王春光,李,曹亮.装备采购诉讼制度建设研究装备指挥技术学院学报,2011(12)

篇11

【关键词】就业 激励 政府

目前的就业理论,都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失业问题,我们认为,这些理论也同样适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在西方,无论是古典学派、新古典学派还是凯恩斯学派、货币学派,他们的一般经济理论中都包含有就业理论。包括劳动力供求因素分析、一般就业水平的确定、失业原因的探讨、就业对策的制定等。其中,有的就业理论是赞成政府就业促进的,并提出了较为明确的政策取向。

一、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总量就业理论

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在其《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以严密的逻辑推理论证了政府促进就业的必然性。首先,他对“充分就业”做了新的解释。认为除了“自愿失业”和“摩擦失业”之外,还存在“非自愿失业”,即工人愿意按照现行货币工资水平受雇于资本家,却仍然找不到工作的状态。在凯恩斯看来,只有想办法消除了“非自愿失业”就意味着“充分就业”。其次,他还提出了有效需求原理,即就业总量取决于有效需求的大小,失业是有效需求不足的结果。要解决“非自愿失业”问题就要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增加就业量和增加有效需求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这就需要政府出手拯救经济、促进就业。他建议扩大政府职能,依靠政府的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刺激消费和增加投资,从而扩大有效需求,提高社会的就业水平。凯恩斯的主张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带来了经济理论和财政政策研究的空前繁荣。从“自由放任”到“积极调控”,凯恩斯构建了宏观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为政府干预经济,采取积极的手段解决就业问题提供了强大的理论依据。

二、20世纪60年代人力资本就业理论

二战以后,德国、日本两个战败国在实物资本饱受战争破坏的条件下迅速崛起,而伊朗、利比亚等一些发展中国家所实行的以资本积累为导向的工业化战略却未取得预期效果。经济领域中这些难以解释的特殊现象的出现,引起了西方经济理论界的高度重视。人力资本理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代表人物是舒尔茨和哈比森。舒尔茨在《人力资本投资》的演说中阐述了许多无法用传统经济理论解释的经济增长问题,明确提出资本可划分为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

三、20世纪70年代新古典综合派结构性失业理论

20世纪60年代末,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普遍的“滞胀”,凯恩斯理论对此无能为力。以萨缪尔森和索洛等为代表的新古典综合派诞生,其实质上是将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与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综合在一起。他们认为,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仅凭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不够的,必须要有劳动力市场政策和人力资源政策来实现充分就业。具体的就业促进包括、对劳动力进行全方位的继续培训,使技术过时的劳动者及时掌握新知识和新技能、大力发展职业介绍中介机构,使企业和求职者实现充分的信息沟通、减少户籍等行政性人口流动障碍,降低人员流动成本,帮助解决劳动力和企业地区间的迁移。

四、20世纪80年代新凯恩斯主义工资粘性就业理论

20世纪80年代中期,新凯恩斯主义以主张政府干预经济的姿态出现。其代表人物包括斯蒂格利茨、曼昆等。该学派是用“粘性”取代了传统凯恩斯主义的“刚性”理论,并且从理性预期的角度对这种粘性进行合理的解释,从而弥补了传统凯恩斯主义的微观基础。

新凯恩斯主义劳动市场论的关键是工资粘性理论名义工资粘性和实际工资粘性。名义工资粘性理论包括、长期劳动合同论。劳方为避免劳动市场风险工资变动和失业风险,希望与资方签订长期合同,资方为了减少谈判成本,以及谈判可能引起的劳资摩擦也同意签订长期合同。这就使工资水平和就业水平难以随市场变化而变化,使工资具有粘性、交错调整工资理论。交错调整工资是指劳资双方可以通过合同来调整工资,但经济系统中所有的工资合同并不是同步的,即签订时间与到期时间是错开的,因而工资只能交替调整。当国家试图使工资水平稳定时,必然要求货币政策与总工资的增加相适应,结果就出现了通货膨胀。与此同时,剧烈波动的超额需求会使产出下降,对劳动力的引致需求减少,从而导致失业率上升。因此,其结果就是高通货膨胀和高失业率的同时并存。实际工资粘性理论认为,厂商愿意支付较高的实际工资是因为他们假设工作效率和工资成正比,工资的提高会导致工人的积极性提高,从而增加产量,降低成本,而高工资就会导致劳动力市场不能出清,从而出现失业。新凯恩斯主义认为政府应当多考虑长期失业者,同时要积极干预劳动工资合同,以促使其具有较大弹性,从而促进就业。

我们还发现,上世纪90年代出现的失业回滞理论强调政府有必要通过积极的需求管理政策、培训政策与恢复劳动力市场功能的政策以促进就业。这其实体现的就是就业工作综合化、体系化的全方位覆盖。今天我们可以看到,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大量的就业促进政策、包括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积极聘用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服务外包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与就业援助等,这些政策出台之快,力度之大,涉及部门之广,历史少有。综上,我们列举了一些就业服务相关的理论,碍于精力有限,这些理论虽不能穷尽,但当面对日益严峻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也许能为研究对策找到一些路径。

参考文献:[1]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M].徐毓扔译.商务印书馆,1997

[2]林毅夫.就业理论与失业治理[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