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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3-30 11:38:00

外商投资企业论文

外商投资企业论文例1

一、经典作家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动机的理论解释

马克思虽然没有创立系统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但马克思有关资本国际化,尤其是有“过剩资本”和资本输出的思想,对于我们分析当代外商投资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仍有现实意义,马克思有关资本输出的思想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过剩资本”,形成资本输出的物质基础和必要前提。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资本主义积累规律的存在及其作用,使资本的增大以及随之而来的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以日益加快的速度进行,形成大量的相对人口过剩。事实上,在资本主义社会相对于国内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而言,生产过剩不可避免;同样,相对于国内日益下降的平均利润率而言,必然存在大量过剩资本。与生产过剩、相对人口过剩同时并存的大量过剩资本正是资本输出的物质基础和必要前提。

2.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过剩资本的一条出路。按照马克思的论述,由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即剩余价值规律的作用,资本追求剩余价值的增值运动并不受国家或民族地域的局限,而是生来就是具有国际性。马克思、恩格思指出:“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都成为世界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的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虽然在当时的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资本输出并未成为经济现象,一国资本越出国界主要表现为商品资本,但商品生产的本性必然导致生产商品的企业为扩大商品销路而到国外去投资,以开拓国际市场、获取廉价原材料和追逐高额利润为目标的资本输出就成为过剩资本一条必要出路。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创业,到处建立联系。”

3.高额利润和获取高额利润是过剩资本输往海外的最根本的内在动力。马克思明确指出:“如果资本输往国外,那么,这种情况之所以发生,并不是因为它在国内已经绝对不能使用。这种情况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它在国外能按更高的利润率来使用。”而且过剩资本所追求的不仅仅是较高的利润率,更重要的是追求利润量的最大化。正如马克思所说:“超过一定的界限,利润率低的大资本比利润率高的小资本积累得更迅速。”可见,资本要取得更多更快的增殖特性是资本输出的最根本动因。

二、西方主要经济学者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海外直接投资动机的分析

1.优势理论。1960年,海默在他的博士学位论文中,率先提出了有关外国直接投资的一般性理论,即垄断优势理论,海默认为,外国直接投资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资产交易过程,它还包括非金融和无形资产的转移,是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和发挥其内在组织优势的过程。美国企业之所以能从事海外直接投资,其主要决定因素在于美国企业拥有技术和规模等垄断优势,而垄断优势源于美国企业控制了技术的使用以及实行水平一体化和垂直一体化经营。后来金德尔伯格系统阐述了垄断优势理论,该理论亦被称为“海默-金德尔伯格学说。

2.市场内部化理论。概括而言,市场内部化理论的基本观点是:第一,用自然性市场非完善性代替结构性市场非完善性,并以此作为市场内部化理论的关键性前提。第二,由于市场和企业是组织、配置要素和商品交换的两种基本途径,当企业内部交易成本低于市场交易成本时,交易应在企业内部即外商投资企业所属各企业间进行,从而形成一个内部交易、内部转让的内部化市场。第三,内部化过程超越国界,外商投资企业便应运而生,因此,内部化优势促成了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但巴克利等人强调,外部市场的自然性的非完善性是相对于效率而言的,因此,内部化优势并不是指给予企业拥有特殊优势的这种资产本身,而是指这种资产的内部化过程(相对于把这种资产出售给外国生产者而言)赋予外商投资企业以特殊的优势。换言之,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并不需要一定有垄断优势,而只需要创造比外部市场更有效的行政机构或内部市场。第四,海外的直接投资在外商投资企业的国际经济交易方式中居于主导地位。

3.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该理论的核心内容是,企业从事海外直接投资是由该企业本身所拥有的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等三大基本因素共同决定的。第一,所有权优势。所有权优势在邓宁的几篇论文中定义不尽相同,但主要是指企业拥有或能够得到的别国企业没有或难以得到的无形资产和规模经济优势。具体包括:技术优势,包括专门技术、专利和商标、生产诀窍、营销技能、研究与开发以及产品特异化功能。企业规模优势,它是由规模、垄断和获得资源的能力所产生的优势。如规模大的企业研究与开发能力强,产品创新优势突出;寡占企业易控制原材料和产品市场;大规模企业能充分利用各种要素禀赋、市场—政府干预等方面的国际差异,分散企业经济经营风险,获得规模经济优势等。第二,内部化优势。它是指企业为避免市场的非完善性而将企业所有权优势保持在企业内部所获得的优势。邓宁所说的市场非完善性既包括结构性市场非完善性(如竞争壁垒、政府干预等),也包括自然性市场非完善性(如知识性市场上信息不对称及高交易成本等)。邓宁认为,企业将共所有权优势内部化,可以避免世界资源配置的外部市场非完善性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保持和利用企业技术创新的垄断地位,从而有利于获得最大化的利润。第三,区位优势。它是指国内外生产区位的相对禀赋对外商投资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吸引与推动力量。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区位优势是由东道国和母国的多种因素的综合决定的。若东道国经济中的有利因素吸引外国投资者前去投资,则形成直接区位优势;若母国经济中的不利因素迫使企业到海外从事直接投资,则称为间接区位优势。概括而言,区位优势主要取决于:一是,劳动成本。由于国际劳动力市场的不完善性,尤其是妨碍各国之间劳动力移动的移民管制,导致实际工资成本的差异;而外商投资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目标之一就是要使总生产成本最小。因此,企业在选择海外直接投资的区位时,必然先考虑劳工成本较低的地区,特别是当产品技术已经标准化以后,企业更倾向于将生产活动转移到劳动投入的来源地。典型的例证是东道国廉价而丰富的劳动力会吸引国外企业前来从事劳动密集型的投资。二是,市场购销因素。尽管寻求廉价劳动成本的投资一直在迅速发展(尤其在发展中国家增长很快),但在数量上相对并不重要(尤其是与在发达国家直接投资相比仍然只是很小数目)。这主要是因为,国际性的竞争不只是包括为了提高生产率和降低劳动成本而在全球范围内选择投资地点,更重要的问题是在哪里出售产品和占有市场。正如斯密所指出的,“交换力”和“市场范围”最终限制着因分工带来的生产率的提高。因此,东道国市场规模、市场潜力、发展阶段以及当地竞争程度等市场购销因素对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决策有到头重要的影响。例如,市场位置相距遥远的国家,由于运输成本和通讯成本较高而不利于开展贸易活动,但却能吸引海外直接投资活动;又如,若东道国竞争激烈,出口厂商会考虑在对方市场投资生产,以“当地制造”的标签推销其产品,而更为重要的是,迎合东道国不同口味和需要的生产和营销活动,严重依赖于东道足够的市场规模和市场潜力。从一定意义上讲,全球经济增长的桎梏不是来片于供给,而是来自于需求,不管是对消费品还是对工业品,外商投资企业能在多大程度上从事专业化的生产和出售复杂的产品将取决于成熟的市场。为了寻求市场需求,当代外商投资企业打破了所有国家间、地区间的界限,将生产性的环球工厂与环球购物中心相互补充,从而将全世界都作为其市场目标。但发展中国家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其市场规模和市场潜力极其有限,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当代外商投资企业海外直接投资主要是在发达国家之间进行。三是,贸易壁垒。东道国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存在,会直接影响到外商投资企业在直接投资和出口之间选择。许多东道国一直在意识地将利用关税、配额和当地标准等手段作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地重要手段,尤其是那些实行进口替代战略地发展中东道国,贸易壁垒可诱使那些过去向其出口地外国企业到当地进行直接投资。四是,政府政策。一般而言,政法、社会和经济环境等直接关系到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国家风险。母国和东道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母国对外投资的鼓励与限制政策、东道国引进外资的鼓励与限制政策等,都会对外国企业进入东道国市场的方式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如母国的投资鼓励政策和东道国的引资优惠政策能增强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区位优势。第五,心理距离。前述由于经济条件不同形成的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的物质和经济距离是跨国区位优势的主要决定因素,而由于历史、文化、语言、风俗、偏好、商业惯例等因素形成的心理距离,也是区位优势的重要决定因素。一般而言,心理距离越小,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区位优势就越大。

邓宁认为,区位优势不仅决定着企业从事国际生产的倾向,而且也决定着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部门结构和国际生产类型。不难看出,邓宁有关区位优势的解释,不仅吸取了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关于国家优势的思想,而且承袭和发展了不少国际经济学者有关区位因素的分析。邓宁在抽象出上述三个决定外商投资企业行为和外国直接投资基本因素的基础上,根据三种优势的不同组合来说明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在技术转移、出口和海外直接投资三种国际经济活动方式之间作出选择。若一国企业仅拥有所有权优势,则企业将选择许可证安排方式进行技术转移;若一国企业具有所有权和内部化两项优势,而无区位优势,则企业将选择国内生产然后出口的方式;而一个企业只有同时拥有所有权、内部化和区位三种优势,该企业才会选择对外直接投资方式。西方经济学者对外商投资企业海外直接投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特别是国际生产折衷理论是被人们最广为接受的综合性国际生产模式,被誉为国际直接投资领域中的“通论”。

参 考 文 献

[1]陈秀山等.中国区域经济问题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2]魏后凯,贺灿飞,王新.中国外商投资区位决策与公共政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3]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编译局译.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外商投资企业论文例2

【论文摘要】 伴随着中国加入WTO,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出口已成为我国外贸出口新的,最具活力的增长源。它对我国外贸的影响是双重性的,我国只有调整外资待遇,外资政策的战略目标,调整产业结构,创新出口贸易的增长模式,才能进一步促进中国对外贸易的良性发展。 【论文关键词】 外商投资企业 产品出口 产业结构 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情况一直呈上升发展状态,外资企业的产品出口份额也越来越大,并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而其对我国的外贸发展也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通过相关的分析,可发现我国外资企业出口的发展很大部分是“量”上的突破,在“质”上还存在很大的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分析了解我国外资企业出口发展的现状,制定其发展的有效对策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一、出口总量迅速增长,出口比重不断扩大 近年来,我国外贸出口领域,外商投资企业异军突起,成为我国三大出口“军团中”最有活力的一支。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从91年开始至今,外资企业的出口额在逐年上升,其出口比重不断扩大,到2001年,受我国加入WTO影响,外资企业的净出口达到了73.72亿美元。相比2000年增加了51.54亿美元,相当于我国1999年和2000年两年的净出口总值。2002美元~2011年,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量分别为1602.85亿美元、2403.41亿美元、3386.06亿美元和4441.82亿美元,增长速度分别为20.30%、37.1%和49.95%、40.88%,高于全国出口增幅2.06个百分点、2.51个百分点、5.49个百分点和2.96个百分点。占全国出口总值的比重分别为52.2%、54.8%、57.1%、57.07%。2005年,外资企业的进出口总值也大幅增长,总额为6631.63亿美元,同比增长40.42%,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比重57.43%。2006年外资企业净出口为912.12亿美元,相比2005年增加了344.86亿美元。由这些数据可见外资企业出口已逐渐成为我国外贸出口的主力军,是我国外贸顺差的主要来源。 二、出口大于内销,外向型程度大于国内企业 尽管外商直接投资的动因很多,但最基本、最主要的动因有两个:一是充分利用我国大陆廉价、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二是占领潜力巨大的国内市场。迄今为止,在我国已经开业的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中,大部分都是外向型企业,经营活动以加工贸易为主。商务部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05年底,中国加工贸易顺差超过1250亿美元。由此可见,以来料加工,来样加工和装配贸易为主要经营形式的外商投资这类企业产品出口均远大于国内销售,从而提高了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占产品销售总值的比例。如此看来,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向化经营程度显然远远高于国内其他企业。 将2005年中国外资企业前8强与与中国出口额前8强的企业排行榜进行对比(见表2),我们可以发现两榜名列前茅的上榜企业多有重合。外商投资企业前8强中的第一名与中国出口额最大企业前8强中的第一名都是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外企前8强排行榜中的第二名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在出口企业额前8强排行榜中排行第三,长城国际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则在两份排行榜中都居于第四位。从中国出口额最大的企业排行榜中我们可发现其中大部分为外资企业,在参考了2006年的海关统计年鉴后作者发现,名列2005年中国民营企业出口额前2强的广东省东莞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和新疆野马经贸有限公司竟然在2005年出口额200强的企业排行榜中分别排到了第45位和第95位,这说明我国本土的企业侧向于国内销售,出口远远低于外资企业。外资企业由此普遍表现出了强烈的出口倾向。 表22005年中国外资企业排行表与中国出口额最大企业的排行表 三、外资企业出口增长速度显著快于内资企业 随着我国外贸经营权的放开和外资的进入,我国外贸主体结构进一步多元化,出现了国有企业比重迅速下降,民营企 业发展,而外资企业出口比重迅速提高的局面。从表3中我们可知,国有企业出口比重从1981年的99.8%降至2006年的19.7%,下降了80.1个百分点;相应地民营经济占出口比重从1990年的0.2%上升到2006年的22.0%,提高了21.8个百分点。而增长速度最突出的是外资企业,外资企业出口的比重从1981年的0.5%上升至2005年的58.2%,提高了19.2个百分点,可见外资企业出口占据了我国企业出口的半壁江山。 四、外商在华独资趋势明显,独资企业出口占主导地位 2002年外商独资企业占全部实际利用外资的比重由1999年的38.0%升至60.2%,仅3年时间上升了21个百分点。2003年,独资方式仍然是外商投资的主要方式,所占比重达62.4%。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趋势继续加强。从新设立企业数目来看,2011年外资新设立43664家企业,其中独资企业30708家,占总数的70.3%,而2003年这一比重为65.6%。随着外商独资企业的增加,在我国外资企业的产品出口中,独资企业的出口份额也不断上升,并居首要位置。在1998年之前,我国外资企业的出口中,中外合资企业所占的份额是最大的,1998年后,独资企业的出口量迅速增加,超过了合资企业的出口。数据显示,1998年,我国合资企业出口355.70亿美元,占当年外资企业出口的43.9%,独资企业出口366.62亿美元,所占比重为45.28%。2001年,是我国外商独资企业发展的一个突破点。这年,外商独资企业出口689.64亿美元,占外资企业总出口的51.77%,而合资企业出口比重下降到40.59%。到2003年,合资企业的出口分额降到了33.71%,而独资企业的出口比重则上升到60.78%。各个指标都显示,外商更倾向于采取独资的方式投资,独资企业的产品出口占我国外资企业出口的主导地位。 五、我国外资企业出口产品中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比重上升,出口商品结构得到提升 从2003年到2006年,三年中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排在前10位的商品中,电子信息类产品占5种,占前10位出口商品总额均超过60%,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比重有所下降,占前10位商品出口总额的比重均低于38%,增幅明显低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增幅。其中,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电子信息类产品的出口额为1231.43亿美元,占前10位出口商品总额的68.68%增长速度大都高于全国出口总额和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的平均增速。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比重下降,占前10位商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为32.33%。(见表4) 在我国2006年的中国制造商500强排行榜中,化工企业占据第一位,机械企业、电子企业分居第二位和第三位。其中外商投资的通信电子企业109家、汽车企业42家、医药企业13家。相比2006年前,在整体上中国制造业已经开始从劳动密集型的加工方向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其中部分行业开始与国际接轨,并利用国际标准或引进外国技术、资金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其竞争优势明显。 参考文献: 江小娟:中国外资经济——对增长、结构升级和竞争力的贡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王林昌宜海林郑鸣: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增加及相关影响[J].北京: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25-30 裴长洪:中国对外经贸理论前沿(4)[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12-16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006年中国商务发展研究报告[R].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06.23-24

外商投资企业论文例3

物流(PhysicalDistribution)一词源于国外,最早出现于美国,1915年阿奇·萧在《市场流通中的若干问题》一书中就提到物流一词,并指出“物流是与创造需求不同的一个问题”。现在欧美国家把物流称作Logistics的多于称作PhysicalDistribution的。Logistics包含生产领域的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搬运与厂内物流和流通过程中的物流或销售物流即PhysicalDistribution,可见其外延更为广泛。物流可以定义为“是指物质实体从供应者向需求者的物理移动,它由一系列创造时间价值和空间价值的经济活动组成,包括运输、保管、配送、包装、装卸、流通加工及物流信息处理等多项基本活动,是这些活动的统一”。

2.企业物流

物流的分类方法包括宏观物流和微观物流、社会物流和企业物流及国际物流和区域物流等。

企业物流是从企业角度上研究与之有关的物流活动,是具体的、微观的物流活动的典型领域。可以区分为以下具体的物流活动:

(1)企业生产物流:企业生产物流指企业在生产工艺中的物流活动,实际上已构成了生产工艺过程的一部分。企业生产过程的物流大体为:原料、零部件、燃料等辅助材料从企业仓库或企业的“门口”开始,进入到生产线的开始端,再进一步随生产加工过程一个一个环节地流,在流的过程中,本身被加工,同时产生一些废料、余料,直到生产加工终结,再流至产成品仓库,便终结了企业生产物流过程。

(2)企业供应物流

企业为保证本身生产的节奏,不断组织原材料、零部件、燃料、辅助材料供应的物流活动,这种物流活动对企业生产的正常、高效进行起着重大作用。

(3)企业销售物流

企业销售物流是企业为保证本身的经营效益,不断进行销售活动,将产品所有权转给顾客的物流活动。

(4)企业废弃物回收物流

企业在生产、供应、销售的活动中总会产生各种边角余料和废料,这些东西的回收是需要伴随物流活动的,回收物品处理不当,往往会影响整个生产环境,甚至影响产品质量,也会占用很大空间,造成浪费。

3.物流是“第三利润泉”

我们曾接触过这样一个项目,计划把位于加拿大和美国交界的阿拉斯加冰川水通过30万吨散装货轮运到中国,通过管道分装,再通过装瓶灌装送至市场。这个项目是否可行的关键就是物流,可以说,物流成本对这个项目具有“一票否决权”。许多投资项目能否在中国成功落户与这个例子一样,关键取决于物流效率。在今天的国际工商业界,降低物流供应链的成本已经成为经营管理的首选重点。物流领域已成为继降低资源(人工和材料)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及通过扩大市场销售获取更多利润之后的“第三利润源泉”。

二、北仑区企业物流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尽管我国物流业近几年有了较快发展,许多企业也对物流管理有了一些认识,但通过对北仑区内的内、外资企业的调查、了解,我们发现,一些外资企业,已经导入准时制生产方式,物流效率较高,对物流理念的理解比较深入,在仓库设置、物品存放、运输等各环节,都有具体设计规划、标识,实施也比较到位。而一些民营企业与这些外资企业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面在下面几个方面:

1.物流理念认识不足

企业经营者,重生产轻管理、重工艺轻物流,对现代物流对新经济时代中企业生产营销的巨大支撑作用和“第三利润源泉”的潜在能力缺乏应有的认识,墨守成规,缺乏物流革新精神。

2.企业的组织机构设计不合理、不科学

企业的计划、采购、供应、存储、运输等物流活动分属于各职能部门,各部门和各物流环节因没有统一管理,只对上级负责、容易强调部门利益而没有全局观念。

3.物料储放、运输混乱

企业总体布局一般没有进行物流的规划设计,企业现有的总体或局部的物流格局不清晰,物料流混乱,物料流转时间长,交货周期长,空间浪费大。

4.物流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薄弱、效率低

采购信息、供货信息、供货质量信息、库存中各种物资的历史分布等物流的基础数据没进行很好的归纳整理;没有利用看板管理、颜色管理等目视管理方法进行信息共享,信息网络没建立。

5.物流基础设施不完善

技术装备落后、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低。

6.物流成本方面管理滞后

相关物流系统一般没有采取总成本控制、物流成本模糊,分部门核算时总成本不清,各种物资、人员、设备设施和时间效率的浪费现象普遍存在,没有采用先进的物流比较成本。

三、如何提高企业物流管理水平

可以说我国的企业现在都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因为即使在国内,也有众多外资企业同我们竞争。如果要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必须降低物流总成本,提高物流管理水平。

1.物流管理的定义

物流管理是指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根据物质资料实体流动的规律,应用管理的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对物流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使各项物流活动实现最佳的协调与配合,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和经济效益。

物流管理的内容包括:

(1)对物流活动诸要素的管理,包括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管理;

(2)对物流系统诸要素的管理,即对其中人、财、物、设备、方法和信息等六大要素的管理;

(3)对物流活动中具体职能的管理,主要包括物流计划、质量、技术、经济等职能的管理等。

2.物流系统化

物流系统就是指在企业活动中的各种物流功能,随着采购、生产、销售活动而发生,使物的流通效率提高的系统。这种系统大致可由作业系统和信息系统两个系统组成。

(1)作业系统就是在运输、保管、配送、装卸、包装等作业中,引入各种技术,以求自动化和效率化,同时,使各功能之间能完满地联接起来的系统。

(2)信息系统也称物流信息系统,在企业活动中和其他的功能——采购、生产、销售系统有机地联系起来从而使从定货到发货的信息活动更完满化,从而提高物流作业系统的效率。

3.提高物流管理水平的具体对策

(1)建立企业物流成本构成模式与物流管理会计制度

在很多企业中,物流成本在企业销售成本中占了很大的比例,企业物流总成本是企业产品在实物运作过程中,如包装、装卸、储存、流通加工、物流信息处理等各个环节所支出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总和。企业要明确物流成本的构成,全面、正确的把握包括企业内外发生的所有物流成本在内的企业整体物流成本,以企业整体成本为对象削减物流成本,建立企业物流成本的构成模式,从原来财务成本费用中剥离出属于物流成本范畴的内容,能准确判断和计算企业现有物流成本及其构成情况。分析和比较物流成本与制造成本,物流费用与其他费用之间的关系,建立科学的物流管理会计制度,使物流成本管理与财务会计在系统上联结起来,切实掌握物流系统的成本。分领域全面清理物流系统的资源配置,建立物流成本数据库,建立物流成本科学的比较依据。

(2)在企业内部,充分利用7S、看板管理、颜色管理等手法,加快企业物流速度,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物流速度越快,所需流动资金越少,同时,尽可能减少流通环节和节约物流时间,尽可能直运输、减少物资集中和分散运输的次数,实现效率化的配送,从而加快企业物流速度,降低企业物流总成本。

(3)在企业外部,与上、下游企业配合,构建一体化物流战略

企业要努力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合作形成一体化供应链。实现由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消费者组成的供应链的整体化和系统化,构筑一体化物流战略,使整个供应链利益最大化,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和供应链成本。

(4)借助第三方物流公司或成立物流子公司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在控制物流成本方面,欧美国家采用较多的是物流的外包,或称第三方物流或合同制物流。它是利用企业外部的分销公司、储运公司或第三方货运人执行本企业的物流管理或产品分销职能的全部或部分。其范围可以是对传统运输或仓储服务的有限的简单购买,或者是广泛的,包括对整个供应链管理的复杂的合同。

除了通过将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公司来削减物流成本外,建立企业物流子公司也是货主企业控制物流费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特点是物流业务仍然处于货主企业的总体控制之下,与此同时,通过子公司的独立经营,来实现物流成本的下降。成立物流子公司后,一方面由于物流子公司是一个自负盈亏的独立经营实体,因而在内部费用管理上会更有效,可以更好地消除设施、设备的重复投资、人员费用过大等现象,遏制物流成本上升的一些主要因素;另一方面,从各经营公司来说,物流作业全部外包给物流子公司,物流费用支出将能在财务报表上明确地表示出来,进而有利于促进各经营公司销售上的成本效益管理,提高经济运行质量。

在北仑区的一些大型石化、钢铁企业,已经采取第三方物流的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如何更好地通过招商工作提高北仑区企业物流管理水平

1.充分利用港口优势,引进高水平的物流企业,促进北仑区物流企业发展

宁波市北仑区“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奋斗目标:把北仑区域建设成为长三角南翼的国际航运中心和服务全省、辐射华东的区域性港口物流中心;2006年2月,宁波市“十一五”规划再次确定,北仑临港产业区是宁波市临港大工业基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石化、能源、钢铁等临港工业和现代物流业。拥有天然深水良港的北仑区,区位优越,港口集疏运网络正在逐步建成,发展港口物流产业的条件得天独厚,世界港口发展的经验证明,要成为国际航运中心,首先要成为区域物流中心。因此,在今后招商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对国际知名物流公司的宣传,吸引这些高水平物流公司来北仑区投资。由世界500强企业马士基集团投资的宁波龙星物流有限公司,去年上半年落户北仑,该项目现已投产年可处理25万TEU。

引进第三方物流公司,为北仑区企业第三方物流提供良好的选择。初步调查预测,2007年区域内大中企业物流业外包达30多亿元,按照规划,北仑区2020年1000亿元的GDP,相应所产生的企业配送物流服务增加值将至少达100亿元,地方将增收至少5亿元。

2.建立运作物流园区。我们必须加快建设区域大型物流园区,按照市场运行机制,实行企业化经营,按照国际通行办法,建设、管理、运营物流园区;整合现有物流资源,提升物流的组织化程度,引进先进的物流管理理念与技术,提升总体的经营管理水平,吸引区内外物流企业以及货代、船代企业进驻园区。并通过与国际知名物流企业的整体或部分嫁接,尽快建设起适合市场需求的现代港口大物流运作平台。

外商投资企业论文例4

1.外商投资企业通过抬高定价转移收入。实现避税。有些实行高税率增值税的企业。在向其低税负的关联企业购进产品时,有意抬高进货价格,将利润转移给关联企业,降低出口价格,造成虚假亏损以逃避税收。这样,既可增加本企业增值税扣税额,减轻增值税负,又可减轻所得税负。然后,从低税负的关联企业多留的企业留利中多获一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各类避税手法都有表现,其中尤以利用中方不了解国际市场行情,采取“高进低出”的形式最为突出。表现为:通过境外关联企业高价进口原辅材料;压低企业销往境外关联企业产品的价格。

2.提高设备价格,虚增投资成本。我国税法规定,作为投资的进口设备可不纳税。外商常利用我们不了解设备和技术真实价格的情况,从中抬高设备价格,压低技术价格,把技术转让款隐藏在设备价款里。也有些外商利用其掌握国际市场信息的有利条件,将投资设备的报价提高。超出国际市场价格的几倍,甚至把淘汰的设备当作新设备报价。通过提高设备价格,不但使外商增加了在合资企业中占的股份,以较少的投资获得较多的股息和红利,而且通过扩大设备折旧数额,增加生产成本,减少企业利润,从而逃避我国税收。

3.企业通过与境外关联公司间相互服务时多付劳务费及支付巨额的技术指导费和服务费等办法转移利润。外商投资企业的关联企业间劳务采取不计报酬或不合常规计算报酬的方式,转移收入避税。如,外商投资企业在向其境外关联企业提供销售、管理或其他劳务时,不按常规计收报酬,采取要么不收、要么多收、要么少收的策略,相互转移收入进行避税。

(二)通过缩小股份融资,扩大贷款融资来避税。跨国企业内部贷款有较大的灵活性,在一定条件下可获得避税好处。为达到在东道国少缴税的目的,跨国公司可按较高的利率向子公司收取利息,子公司偿还给母公司的贷款利息不仅可作为子公司的费用而在税金中扣除,而且可免缴汇兑税。而如果跨国公司注入的是股本金,则向境外关联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就无法使应纳税所得额得到冲减。从东道国角度看,资本弱化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资本结构不合理。高比例的借贷资本导致投资公司出资不到位,以贷款方式注入资本金,在今后的还贷付息时,减少在我国的应缴税款,轻而易举地将利润转移出境;二是利益与责任不相称。投资公司在获取高比例债权收益和股权收益的同时,却以低比例的股本承担着所有的经济及社会责任;三是税收权益流失。高比例的境外利息扣除,减少了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而损害了东道国应有的税收权益。从投资国角度看,由于各国对境外投资所得的征税及抵免规定有所不同,监管力度有限,且投资公司通过设在避税港的关联公司进行投资或融资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资本弱化不仅易导致投资国的资金外流,而且会对其税收权益产生较大冲击。

(三)利用我国税制的差别进行避税。税法不完善是纳税人可避税的先决条件,国家有关部门特别是税务部门对外商管理不力,客观上对外商的避税行为起到一定作用。同时,我国涉外税务人员力量薄弱,征管手段落后,缺乏信息交流,而且涉外税收征、管、查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尚未形成,征管工作存在漏洞,也是容易被外商避税的原因之一。

1.滥用税收减免优惠。一是利用“两免三减”的税收优惠政策避税。我国税法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实行“两免三减”并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连续五年向后结转亏损的税收优惠。一些外商便人为的调整利润来逃避税收。如,在开业当年获利的企业尽可能的推迟获利年度,将利润的实现安排在“两免”的年度里;从获利第三年开始后的“两免三减”的五年内,尽可能将利润提前在“两免”的年度内实现;从开业之日起两年未获利,后五年享受“两免三减”,从第八年开始停止,又开始新的合资企业生涯,实际上又可以享受“两免三减”的优惠政策。为追求更多的利益,有的外商在享受“两免三减”的优惠政策后,或是更换厂名,或是搬迁厂址,或是将其主要车间划出,把一个旧厂变成几个新厂,而产品品种及销售渠道等均未改变,却要求再次获得“两免三减”的税收优惠。二是利用再投资优惠政策避税。将从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来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大于五年,经投资者申请和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即便在投资退税后,经税务机关发现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缴回40%的退税,对投资者来说仍是一种利益,因为它利用了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三是利用保税区优惠政策避税。我国在不同的地区实行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商将企业的经营地点设在保税区,将生产场地设在原材料、人力相对集中的高税区,依法可享受低税区的税收优惠。2.利用国际税收协定的一些条款进行避税。一是利用常设机构避税。由于我国对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常设机构,从我国取得的与上述机构没有联系的收入,不计入常设机构应纳税所得额。这样,一些在我国设立常设机构的外资企业,或绕过常设机构直接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或虽通过代表处代购原材料,但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进行分摊,全部由代表处负担,以冲减其营业利润,从而逃避税收。二是机构设在避税地。总机构是否在境内,目前世界各国主要有两种判定准则,看注册地或是看决策地。在中国境内主要是看注册地,因此,很多外商投资企业避免在中国境内注册总机构,进而享有避税的好处。三是中断其他所得与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联系。其他所得指发生在中国境内外与外商投资企业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如果以上各项其他所得与外商投资企业不发生实际联系,那么至少境外部分的其他所得就不必申报纳税。另外,作为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也比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低13个百分点。

二、外商投资企业避税的危害性(一)税收流失。关联企业通过转移定价,降低整体税负,将严重侵蚀中国政府应得的税收收入,并直接影响税收调节作用的有效发挥。在现实中,“操纵性”转移定价与关联交易密不可分。利用中方不了解国际市场行情。使得转移定价避税非常容易实现。此外,避税活动所采取的转移定价、资本弱化等手段,对正常的经济秩序也造成影响,而避税中转移出去的利润对我国保持外汇收支平衡也很不利。

(二)滥用税收优惠。我国通过“两免三减”等优惠税率和其它减免税措施,给予外商投资企业超国民待遇,这本身就减少了国家的税收收入。外商投资企业为追求个体利益的最大化,通过避税手段,将利润转移出中国,又使我国税收收入进一步遭受损失,使同地区、同行业的企业税负不均现象更加严重,不利于公平竞争。

(三)不利于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在我国,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存在许多税收优惠。如,改革开放初期东部地区享有诸多优惠政策,东部企业到中西部投资,利润通过转移定价方式转移到东部纳低税。中西部耗费了资源,破坏了环境,却没得到应有的纳税补偿,而东部地区没有付出成本却坐享其成,严重破坏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失衡。实行西部大开发战略后,国家对西部地区也给予了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中部地区竞争环境更加恶化,形势更为不利。

(四)不利于鼓励外商积极来华投资。由于避税行为造成外资企业亏损面大,甚至有的地区高达70%以上,从而错误地产生中国投资环境差的负效应,这会影响不明真相的外商来华投资的积极性,客观上给其他潜在的外国投资者造成投资环境不良的印象,打击了这些投资者进入中国投资的决心。

三、我国反避税的对策

(一)完善转移定价法规。目前,我国转移定价法规过于简单和抽象,缺乏可操作性。1998年制定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是迄今为止我国最完整、最全面的转移定价税制,但它仅是一个试行规定,其严肃性和权威性都不高,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又过于简单和抽象,缺乏可操作性。此外,由于转移定价调整是一件实践性强的工作,在许多国家的转移定价税制立法中往往还会列举许多转移定价调整的法定范例,而我国转移定价税制立法中缺乏一些转移定价调整的法定范例,也使法规的可操作性大打折扣。针对我国在转移定价税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该法规的完善应主要突出以下方面:

1.完善转移定价的调整方法。一是增加国际上新出现的利润分割法、交易净利润率法等作为现有方法的补充。二是借鉴OECD等国家的做法,细化可比性的规定与说明,引入“正常交易值域”的概念,以适应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三是对各种调整方法作进一步细化,详细说明各种方法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及优缺点等,并列举如何使用的实例。

2.推行预约定价税制。从1998年开始,厦门市、深圳市开始尝试与外企签订预约定价协议。引入预约定价协议,以征纳双方事先签订的预约定价协议作为以后征纳税的会计核算依据。这种方式与原来的事后调整方法相比,可给纳税人安排自己的事务以更大的确定性,只要纳税人按协议约定的方式定价就可避免税务部门对其进行调整,也省去复杂的事后审计。

3.综合运用关联关系判定标准,拓宽关联关系适用范围。目前,我国对关联关系的判定标准体现在1998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第四条,从中可看出,我国对关联关系的判定标准采用的是股权测定法和实际控制法。建议考虑国际发展趋势,将与避税地进行交易的企业纳入具有关联关系的关联方范围中,以进行规制。

4.细化劳务费用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劳务费用的纳税扣除条件和非纳税扣除条件,并规定劳务费用的正常收费标准,对集团内部转让劳务成本应包括的因素和正常收费何时可以包括利润因素等一系列操作性问题做出规定。对于劳务费用的非纳税扣除项目,即企业不得列支向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借鉴OECD准则,应作出规定。

5.完善无形资产转让规定特别条款。无形资产的转让具有与商品交易不同的特点,特别是无形资产具有独占性和专有性的特点,往往很难找到对应的参照标准来确定正常交易价格,调整起来较为困难。因此,对无形资产的转移定价单独进行税法规制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转移定价的确定方面,首先要将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区分开来。其次,由于无形资产的转移定价包含的开发成本费用及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两方面因素,而后者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估计,无形资产转让时估计的价格与实际价格很可能存在差距。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建立事后调整制度,可以使对无形资产转移定价的调整尽量准确。

(二)制定资本弱化税法。针对外商投资企业“资本弱化”的避税行为,税法应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债务与资本金的比率。债务股本比率越低,说明资本弱化法规越严格。严格的资本弱化法规虽有利于抑制税前的利息扣除从而增加税收收入,但同时也可能带来一些副作用。资本弱化虽然是企业融资自的体现,但过分的资本弱化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所以必须加以限制。美国、英国等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资本弱化进行法律约束,其中一般规定负债资本与权益资本的比率,美国为1.5:1,英国为3:1。因此,结合我国国情,我国在制定资本弱化法规时应采取从宽政策,债务股本比率应较发达国家略高,定为3:1到4:1之间较为合适,允许跨国公司在一定比率内对债务利息进行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抵扣。

(三)修改有关税收优惠的规定。修改减免起始时间,建议修改减免起始时间为“生产之日”或“开业之日”。同时,缩短外商投资企业亏损结转年限。修订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程序,法律应该规定对那些申请新办企业与原企业的股东,经营方式、经营地点没有较大改变的均只能办理变更登记,而不视为新办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论文例5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的研究现状

自从1988年《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22条正式确立合作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制度以来,该制度在我国引资实践中的运用已30余年。这30年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先行回收制度经历了官方多次的“小修小补”,但还是没有使我国外资立法走出捉襟见肘的困境。学界对先行回收投资制度的探讨与争鸣,也从未间断过。当下,对这个问题研究的着力点在该制度的“存废”和“修整与重塑”上,学界目前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

否定观点: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在知识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应废除现行的允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法律制度。允许合作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外商投入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在改革开放的初期,采取这种做法有情可原。然而,在已进入知识经济年代的今天,技术和设备的淘汰速度越来越快,在合作企业创办之初,外方带来的技术和设备看似先进,可是没过若干年,在合作期限届满时,这些技术和设备已显落后,即使全部归中方所有,又有何用?[1]

肯定观点:持此观点学者认为,在我国,现在提议废除合作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制度,为时尚早。[2]上述判断恐有言过其实之嫌,更何况,在当前,合作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法律制度的存在,对推动我国“积极、合理、有效”吸收投资政策的实现仍具有一定的意义。允许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可以减轻因投资数目大、回收周期长对外商所产生的巨大还贷压力,这对促进外商投资我国优先发展的基础设施等项目,可起到不可替代的激励作用。

合作企业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是“存”还是“废”,要从多方面考证后,才能作出结论。

二、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制度的性质分析及评价

因对合作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制度观察角度各异,迄今为止,国内学者提出的有关该制度定性的学说大致有两类:一类试图对该制度的法律性质进行定位;另一类则与法律定性无关,实际上是对该制度经济性质的说明。[3]

(一)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经济性质的学说评析

1.优先补偿说。该说认为,允许合作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是对其投资的一种优先补偿。在合作企业的创办实践中,外方通常以现金、机器设备和技术设备等投资。外方的出资往往贷之于国外的银行,需要分期还本付息,通过先行回收投资制度,合作企业外方就可以用每次回收的资本金,逐笔偿还国外银行的贷款,从而大大减轻其还贷的压力,刺激其持续长久投资的积极性。从资本制度的表征来看,中国虽然没有资金配套问题;但不能据此认为中方占了极大便宜,外方合作者仍可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惠:一是因土地使用费在合作期内不收取,合作企业不需缴纳场地使用费,因而减少了开支;二是由于土地使用费不必一次性计入投资总额,这就避免净增加注册资本,减少投资者的风险和责任,外方的分配比例可以大于中方。由此可见,合作经营方付出的代价和取得的补偿大致是相当的。[4]

2.保本经营说。该说认为“合作企业顽强生命力的原因在于,外方能保本,中方也有利……在一定条件下合作期限内外商先行回收投资,使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原本和利润都有保证,从而减少或避免商业风险。”[5]显而易见,保本经营说违背合营企业中外双方“共担风险”原则;也违背我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立法本意和国际投资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公平原则。保本经营说也不符合合作企业法中有关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后仍应承担合作企业后续债务的规定。由此可见,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具有暂时性,并不排除承担亏损时的赔本可能,风险尤存。

3.让利说。[6]该学说被学界达成共识者居多。该说认为外商先行回收投资性质上是一种让利性的优惠措施,是国家对外商投资的促进、鼓励政策。回收投资的性质主要是由其回收的渠道和来源决定的。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的投资主要来自两个方面:(1)中国合作者的让利。(2)中国政府的让利。笔者认为把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定性为让利说欠妥,起码应该称“暂时性让利说”。让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笔者个人认为从我国和谐社会语境来审视,合作合同成立基础“显失公平”,但从原初条件视角来分析,这是一种“妥协式的意思自治”,是主动“妥协契合”。这一点我想中国政府特别是当初该制度的制订者应该是心知肚明的。如果“暂时性让利说”是对“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性质的经济说明”,那么“妥协式契合说”应该是对中外合作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制度的法律定性(笔者后面将详细阐述)。

以上三种学说都力图从经济上阐明合作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性质,不同的是选择的视角不同。尽管如此,以上三种学说的缺陷亦很明显,再说这些学说毕竟没有道出该制度在法律上的实质和特征。

(二)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法律定性的学说及评析

目前,针对合作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法律性质的学说主要有三种:

1.股权转让说。该说认为,合作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实际上是合作企业内部的股权转让过程,外方通过先行回收投资在合作企业中逐步减少股本,等于中方用本来应该分得的利润来购买外方对应的股本,而不是外方从合作企业中抽出资本金,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会减少。只要我们细加分析,不难发现其存在难以自圆其说的缺陷。中方让渡利润,取得股权;外方出让股权,获得利润。按常理这是一个合于逻辑的股权转让关系,照此推理下去,中外双方的股权比例会呈现出此消彼长的态势。随之,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收益分配权,亦即随着外商先行回收投资进程的深入,向中方倾置,企业性质和类型的变更将在所难免。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最终要蜕变成一个中国内资企业了,倘若如此,外方投资回收完毕,外方实际已经不是该企业的股东了。事实并非如此,就算外方先行回收完毕,其在合作企业中的地位不会改变,仍然享受着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根据1995年国务院制定的《中外合作经营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50条以及2005年财政部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审批办法》(以下简称《审批办法》)第4条第3项的规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后,对企业的债务还应承担责任;其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及其合作各方要依照中国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股权转让说违背了权利义务一致原则,与民法的精神相悖。另外,我们还可以从一个简单的渠道来论证股权转让说的不足:在中外合作企业不盈利的情况下,外商仍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的方式回收投资,这种情形无关合作企业的收益分配,股权转让说的缺陷不攻自破。

2.减资说。该说认为外方在合作企业的资本额随着外方先行回收投资而逐步减少。笔者认为,此种观点难免有以偏概全之虞。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有四种方式,即扩大收益分配比例,税收同收投资,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及摊提无形资本摊销金。显然,从企业利润中以扩大收益分配比例的方式,不涉及企业注册资本,从企业税收利润中先行回收投资,会减少国家税收,但也不涉及到注册资本。但从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中回收投资和从无形资产摊销费中回收投资,可能会导致注册资本的减少,这与资本维持原则背道而驰。减资说的缺陷亦显而易见。

3.特殊信贷说。[7]即把先行回收投资的行为视为一种特殊信贷。这种学说表面上能弥补股权转让说和减资说的不足,既不构成外方对中方的资本转让,也不会减损外方在合作企业中的股本,同时要求共担风险。笔者认为这种学说因理论而理论,缺乏对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性质分析的目的性和导向性,表面看来能自圆其说,实际上是脱离实践的海市蜃楼。它既忽略了立法者的立法旨意,也忽略了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存在的原初条件和和谐社会语境下中国的经济发展形势。

从现有的各种理论来看,都不足以完整准确地阐明这一制度的法律性质,容易造成对该制度理解和运用的不当,导致中外双方权利义务配置失衡或不当,进而影响该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积极作用的发挥。这就促使我们在立足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立足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去寻找一种符合与外商先行回收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相符合的新的学说来支持该项制度。笔者认为“妥协式契合说”与上述标准相吻合。在后面的论述中,笔者将围绕“妥协式契合说”渐进式地展开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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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废止论

[日期:2009-05-31]来源:作者:陈业宏[字体:大中小]

三、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的合理性质疑

如前所述,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在促进、激励外商投资的实践中确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然而,时过境迁,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经济体制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历史性变革。当时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困境和种种棘手的问题逐步消除,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后,我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发了显著的变化,中外合作企业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已失去了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当时中方制定该制度的法律依据也受到了挑战。从和谐社会视角去考察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从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实施的历程来思考,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于理相悖。若不及时调整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仍“妥协契合”,笔者认为实属不必,亦不值,抑或叫错误,其主要理由如下:

第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有“抑内让外”之嫌。从1993年中共十四大确定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到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的通过,历时10年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形成且不断走向完善,市场经济实行经济关系契约化,强调市场主体地位平等,是市场经济得以运行的内在要求。在这种经济环境下,再给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先行回收投资优惠政策,不但违反了优惠政策的本意,而且势必使中方企业承担更大的经营风险。长此以往,势必会挫伤国内企业的积极性,威胁国内民族企业的发展。就算合作期届满,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按照成本效果分析方法,其合理性究竟几何,需要进一步探讨”。[8]笔者无力进行精确的量化,想必众所周知,高新技术发展一日千里,引进时“先进”的机器设备等,在合作期限届满时“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早就被淘汰出局,这种不对价是显而易见的,其不合理性亦是不言而喻的。

第二,从中方政府来说,眼前的税收,是要用巨额的外汇收支不平衡作风险代价的。在未来的十几二十年的回收期限内,如果人民币币值产生波动,潜在的风险是巨大的,因汇率损失所导致的巨额债务负担的教训早已给我们深刻的启示,但令人担忧的是中方和其主管部门都没有重视和防范汇率风险的意识和措施。[9]

第三,在新时期,税收优惠不是跨国公司投资决策的决定因素。根据美国对欧洲和地中海沿岸23个国家和722家企业就投资环境问题的专项调查显示:外企认为理想的投资环境包括发达的市场经济,先进的科技,健全的金融税收体制,健全的汇率,完善的基础设施,良好的卫生和环境(医疗服务、教育水平、人的素质、生活质量、犯罪率等)[10]。这说明外商的投资理念在新形势下已由寻求政策优惠向依靠市场优化转变。寻求市场的投资者认为,市场保护的重要性高于财政优惠和其它优惠。[11]可见,优惠措施只有在其它情况相等的情况下,才能显示出威力。

现在的情况是,国际国内的投资环境发生了变化,可我国计划经济年代产生的优惠政策依旧故我。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与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所表现出来的不契合以及这种不契合所体现出来的不合理就成了我国提高外资利用效益和中方在合作企业的地位、保护中方利益的一大障碍。

四、对中外合作企业外商先回收投资制度合法性的质疑

(一)从公司法的视角来分析

根据《中外合作企业法》第22条、《实施细则》第14条的规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合作企业以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债务,但双方也可以约定债务分担方式,即合作双方中的某一方可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超出或低于自己出资额的风险责任。据此约定承担低于出资额责任的那一方就可以以其全部资产向外承担责任后享有向合作另一方追偿的权利。[12]这种规定与有限责任公司责任承担机理相悖。不管是1993年《公司法》,还是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都明确规定发起人的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发起人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不存在发起人与公司债务发生直接联系的情况,也不存在债务分担约定问题;外商先行回收投资,中方风险还本,这还与公司法“风险与收益一致”原则相违背。因此,有学者认为将合作经营企业戴上有限责任公司的帽子,把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公司形式搞得不伦不类。[13]

(二)从经济法的视角分析

经济法又被称作政府干预经济之法。国际投资中东道国政府如何摆正自己在外商投资领域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地位,更有效地提高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业绩呢?对这个问题学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和主张:

第一种是抑制或取消过分、严格的政府干预行为。提出这种主张的成员认为,对国际投资的政府干预与多边国际投资立法所追求的理念相悖。目前,有关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制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尽可能减少政府对国际投资的政策干预和影响。[14]

第二种主张是支持积极的政府干预。这种观点认为积极的政府干预与国际经济一体化和市场导向规则是并行不悖的。[15]

第三种观点是折中的主张。该观点认为东道国政府有权进行适当的政府干预,而何为适当的政府干预,可以由各国自行决定。

从我国现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的立法规定来看,与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相关的法律规范多为任意性规范、授权性规范。立法内容为中外双方的“意思自治”提供了过于广泛的选择空间和自由余地。中外合作企业虽然为契约型合作企业,但在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显著变化的现阶段特别是全球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时期,用弱化政府干预和控制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对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进行规制,与经济法精髓“适度干预”、“适时干预”理念相背离。

(三)从国际法的视角分析

根据国民待遇的要求,内国人给予外国人的待遇因此可以不低于内国人,但不能高于内国人;根据现代国际法关于国家间平等原则及国家属地优越权原则,外国人在法律上与东道国国民享有同等待遇和同等保护,承担同等义务与责任,但不能要求不同于或更多于东道国国民所享有的权利,更不能处于特权地位,也不能承担更多的义务。[16]显而易见,现代国际法不承认外国人在内国享有超过内国人的权利。在和谐社会语境下,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给予外国投资者的待遇实际上是一种“超国民待遇”,明显与现代国际法和TRIMs协议中的国民待遇原则不相符合。

通过上述对外商先行回收制度的合法性的分析,笔者不敢说“先行回收投资制度”这一对外商的措施于法无据,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从和谐社会的视角,用现代法的理念去评判合作企业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我们不难发现,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表现出很多与现代法理念不和谐乃至相冲突的因素。其实,在当时的情况下,中方已经发现该制度对中方的不利,这一点,只要我们仔细阅读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一定能揣摩出其中之意。那中方又奈何给外商先行回收投资这样优惠的政策呢?当时中国促进经济发展的条件不理想,中方又想多、快、好、省地发展本国经济,在这样一种“为难”的局势下,给外商先行回收投资这样的优待,与其说是一种促进激励政策倒不如说是一种妥协式契合。在这种情况下的让利优惠,对外方而言,确有“不当得利”之嫌,也含有“乘人之危”之意。

五、结论

结合“对外合作企业外商先行回收制度合理性的质疑”,笔者认为,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的法律性质应该界定为妥协式契合关系。

在新形式下,全球经济一体化、国际经济关系契约化已是一种客观存在,妥协式契合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不和谐的契合关系,是一种权益配置失衡的契合关系。这种契合关系与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主旋律相阻相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其积极作用逐渐消退,其负面效应愈来愈为国人所关注。长此以往,不但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挫伤了国内企业的积极性,威胁了民族企业的发展,影响了外资政策的稳定性,扩大了地区差异,扭曲了外资流向,助长了“假外资”的蔓延,同时,使外商投资的战略动机出现错位,使外资不能深入地参与我国市场竞争,最终影响了我国利用外资的数量和质量。[17]对此,我们认为和谐社会语境下“外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应予废止。

注释:

[1]丁邦开、刘恩媛:《对允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的法律思考》,载《中国对外贸易》2001年第4期。

[2]谢晓尧、刘亘:《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法律性质新探》,载《现代法学》2004年第3期。

[3]刘丰名、周新成、易礼贤、姚文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概述》,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35-139页。

[4]蔡冰菲、张纯金:《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之法律分析》,载《景德镇高专学报》2004年第3期。

[5]杜新力、曹俊主编:《国际投资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97页。

[6]谢晓尧、刘亘:《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先行回收的法律制度性质》,载《法商研究》1997年第3期。

[7]徐崇利:《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先行回收投资的法律性质新探》,载《现代法学》2004年第3期。

[8]徐犇:《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法律问题研究》,载《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9]周元元、徐明贞、陈红:《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的调查分析》,载《中国外管理》2000年第5期。

[10]郝红梅:《谈我国的外方投资环境》,载《对外经贸实务》2000年第2期。

[11]ReuberGHprivateForeignInvestmentindevelopment(M)claredonpress.

[12]徐犇:《中外合作企业中外方先行回收的法律问题研究》,载《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13]陈治东:《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制度若干问题之剖析》,载《国际经济法论丛》(卷一),法律出版社1998版。

[14]see.WT/WGTI/M18.para.9.

外商投资企业论文例6

作者简介:陈建林(1979-),男,广东始兴人,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企业管理、投资研究。

中图分类号:F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8)03-0051-04 收稿日期:2008-03-17

一、引言

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和中国税务杂志社2005年9月10日联合的2004年度中国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纳税百强排行榜显示:2004年度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纳税百强的纳税额为627.77亿元,与2003年的纳税627.65亿元持平,增长率为零。而2004年度中国私营企业纳税百强的纳税额增长率是35.48%,上市公司纳税百强的纳税额增长率是40.21%。在其他类型企业纳税额大幅增长的同时,为什么惟独外资企业纳税额增长率为零?与此同时,2004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达到了606亿美元,同比增长13.32%。而另一项数据反映了更明显的趋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5年1至4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3 89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6%,而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1 075亿元,不升反降3.5%;但是,据商务部外资快报显示:2005年1至4月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74.73亿美元,同比增长2.24%。一方面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利润在下降,另一方面外商投资的规模却在增长,这是我国的“外商投资悖论”。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利润水平较低,有两种可能的原因:一是自愿或被迫以低价格出口,导致真亏损;二是隐瞒利润,形成假亏损。哪一种原因是主要的原因呢?

“外商投资悖论”这一现实经济问题实质上和以下问题相关:外资企业如何进行投资区位决策?本文拟从外资企业投资区位决策模式的角度对上面的现实问题进行分析。本文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根据FDI决策分析的微观理论――OL模型,提出理论假设,并采用2003年台湾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对大陆投资环境的调查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结论。

二、文献回顾

外商直接投资区位决策问题是近年来学术界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近年来已有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深入地探讨了外商投资区位问题,但至今为止,学术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外商直接投资区位理论。若从研究视角分类,可以分为宏观研究视角和微观研究视角。

宏观视角的研究以一个国家或地区为研究对象,分析一个国家或地区吸引外资的影响因素。Tatoglu和Gaister(1998)的研究表明,市场规模和经济增长、材料和劳动力供应、政治和法律环境、产业竞争程度、地理接近程度以及交通运输成本、基础设施等是外商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重要因素。Coughlin(1991)对美国不同州的资本报酬率、工资水平、交通设施等因素对跨国投资进入的影响进行了研究。Chen(1996)的研究将中国分为东、中、西三个地区,结果显示外资偏爱西部的资源禀赋,劳动力成本与外资的分布无关,交通基础设施对外资的分布影响较大。

国内学术界对我国外商投资区位分布问题也做了许多实证研究工作。魏后凯等(2001)对秦皇岛市的研究发现,廉价的劳动力、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邻近的目标市场等是外资企业选址时所考虑的重要因素。张长春(2002年)的分析结果表明,改革开放后我国FDI的年际变动主要受现实的市场规模和应用性科技发展水平的影响;一个地区当年和累计FDI主要由各地区经济外向度、应用性科技发展水平和通信设施状况决定。鲁明泓、潘镇(2002)利用计量分析,选取了8个影响投资环境的因素: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第三产业占GDP比重,非农业人口占全部人口比重,劳动力成本,国有企业零售总额占社会零售总额的比重,外商投资企业进口额占这个地区进口总额的比重,政策变量。鲁明泓(1997)采用一个地区投资环境相关因素对该地区外商投资进行回归分析,并利用回归结果计算该地区的投资环境指数。

微观视角的研究以企业为研究对象,分析单个公司进行海外投资区位决策的过程。Dollar等(2003)通过研究中国、印度、孟加拉国和巴基斯坦四国制衣行业企业的投资环境对企业的全要素生产力、产出增长和工资水平的影响,认为投资环境对企业的上述指标有正的影响。Bastos和Nasir(2004)考察了投资环境和企业层面生产率之间的联系,数据来自在东欧与中亚五个国家进行的服装与食品加工企业投资环境调查,分析结果表明,竞争压力是投资环境中对企业生产率影响最关键的因素。

国内学者也将研究的视角转向企业。崔新健(2001)首次提出分析FDI决策的微观理论:OL模型,该模型指出影响一个企业进行海外投资区位决策的变量有两组,一组是企业优势;另一组是当地的区位优势,即投资环境。然而,这项研究只进行了理论分析,没有进一步对该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白重恩等(2004)利用企业层面数据,研究中国内地44个城市的投资环境对台资企业效益的影响,结果发现:投资环境对外资企业的效益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是该项研究只考察了投资环境指数的总体效应,而没有分析各具体区位因素的影响。

国内学者也注意到外资企业利润水平较低的现实。仲济垠(1998)利用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数据,发现港澳台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中亏损的比例高于内资企业,而且港澳台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出口比例高的利润水平较低,其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自愿或被迫以低价格出口,导致真亏损;二是隐瞒利润,形成假亏损。国内学者进一步探讨了隐瞒利润问题。Liu和Xiao(2004)利用国家统计局大中型企业数据库(1995~2002)分析中国企业隐瞒利润的问题,发现隐瞒利润程度从低到高分别是外资企业、港澳台企业、国有企业、混合型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白重恩等(2004)实证研究的结果较好地支持了利润增长效应观点,只对利润隐瞒效应观点提供了部分支持。

三、基于OL模型的理论框架

(一)外商投资决策微观模式――OL模型

20世纪英国里丁大学教授邓宁(1980)提出并不断发展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是迄今为止最完备、被人们广为接受的FDI理论。国际生产折衷理论(OLI理论)的分析框架和范式代表了FDI理论的发展趋势。OLI范式包容了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三个要素变量,以这三个要素的组合情况判断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模式的条件。张汉亚,张长春

(2005)指出:Dunning分析外商直接投资时所用的区位,是指影响外商直接投资活动的所在地的各种因素,与投资环境是完全相同的概念。针对外商直接投资行为,区位就是投资环境,所以区位优势就是投资环境优势。

崔新健(2001)在OLI的基础上,提出了分析FDI决策的微观理论:OL模型。折衷理论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决定FDI的三维变量:企业优势、区位优势和内部化优势之间存在重叠或冲突,三个变量并非属于同层次并列的、性质相同的变量。突破折衷理论缺失的关键在于对内部化变量的恰当定位,因此,崔新健(2001)将内部化变量作为企业的内生变量,以企业优势和区位优势这两个变量构成了OL模型。OL模型继续沿用了折衷理论的基本假设和前提条件,OL模型表明FDI是由0和L所决定的,两个决定因素对跨国公司的FDI决策同样重要,有时L也会处于关键位置。OL模型保持了与邓宁的OLI范式的内在一致性,它不但没有影响OLI范式的说服力,而且还简化了对问题的分析。

为了分析外资企业进行投资区位决策的过程中,投资环境、投资规模、投资效益三者的相互关系,本文拟参考崔新健(2001)提出的FDI决策分析的微观理论:OL模型(参见图1),建立本文的理论框架,提出研究假设。

崔新健(2001)提出的FDI-OL模型如图1所示,横轴L表示某个国家或地区的区位变量,即当地的投资环境;纵轴O表示某个公司的企业变量。U U、U1u1、U2U2表示一个公司在当地投资的无差异收益曲线,即投资的利润率,代表这个公司在当地的投资效益,且u u<u1u1

企业进行FDI区位决策的内在决定因素如行为方程组所示。在t时刻,企业的FDI规模和结构是由OL结构和企业基于目标G对OL结构的策略反应之间的连续的相互作用所决定。具体表示式为

FDIt=f(OLt,Gt)

OLt=f(Ot,Lt)

(二)基于OL模型的理论假设

1.投资环境与投资效益的关系

OL模型将区位变量和企业变量对投资效益的决定作用放在了同等位置,和以前的理论相比,强调了区位变量的重要性,突出了投资环境的作用。根据OL模型,投资环境对投资效益有正向的影响作用。当企业变量O一定时,企业的投资效益取决于投资环境L,投资环境L越好,投资效益也越大。

2.投资规模与投资效益的关系

随着外资企业在当地投资规模的扩大,其投资效益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根据OL模型,同样的FDI规模,由于其结构不同,所实现的收益是不同的,以F2为例,如果采用B、C、D三种投资组合,其投资收益分别为u2、u1和u。现假设原来投资规模为F1,且企业处于最优的投资组合点,即点A,当企业在当地的投资规模扩大到F2时,企业的投资效益可能会发生三种情况:(1)规模收益递增。企业到达最优的投资组合点,即点B,投资效益由u1上升到u2。然而,在某一特定时刻t,跨国公司所能够投入的O要素是相对稀缺的,跨国公司通常倾向于充分利用更多的L要素以实现其特定的收益目标,从而以单项投资收益衡量有可能作出满意选择而非最优选择。因此,由于企业目标的不同,投资收益的变化还可能出现另外两种可能。(2)规模收益不变。企业选择投资组合点c,投资效益还是u1。(3)规模收益递减。企业选择投资组合点D,投资效益由u1下降到u。

因此,从理论上分析,投资规模与投资效益的关系是不确定的。本文根据企业投资目标的差异,将外资企业分成两种:利润获取型和资源获取型。利润获取型投资的目的是充分发挥企业的技术、管理、品牌等优势,适当借助当地资源,拓展在当地乃至全世界的市场份额,从而获取企业期望的利润。资源获取型投资的目的并不是直接在当地获取利润,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取母国根本就得不到或只能以高价取得的某些特定资源。

3.研究假设

由OL模型可知,外资企业进行投资区位决策时,首先根据企业的投资目标,综合考虑某个地区的投资环境和企业自身的优势,才决定企业在这个地区投资的规模和结构。根据前面的分析,本文提出三个研究命题。

研究命题1:投资环境对投资效益有正向影响。

研究命题2:在我国的外资企业投资规模与投资效益呈正相关(利润获取型)。

研究命题3:在我国的外资企业投资规模与投资效益呈负相关(资源获取型)。

四、实证分析

(一)样本与数据

台湾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从2000年开始进行大陆地区投资环境及风险调查,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让台资企业对大陆投资环境进行评分,反映了台商对祖国大陆投资环境的主观评价。台湾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对投资环境的调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投资环境进行评价:自然环境,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社会环境,法制环境,经济环境和经营环境。评分采取5分制,得分越高,表示这个地区的投资环境在该项指标表现越好。每个影响因素的权重由专家打分确定,2003年各项影响因素所占的权重如表1所示。

由于有些省份调查的样本数太小,不具有代表性,因此选取样本数大的十六个省份作为样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

投资效益的指标采用上述省份的2003年三资工业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其计算方法是利润总额除以成本费用总额,数据来自《2004年中国统计年鉴》。企业规模的指标采用上述省份的2003年三资工业企业员工人数,数据来自《2004年中国统计年鉴》。

(二)投资环境、投资规模对投资效益的影响

模型1以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为因变量,主要考察当地的投资环境和企业投资规模对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的影响,检验OL模型的适用性,同时也考察企业税负对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的影响。

模型1:PRO=β1+β2IC+β3LNLAB+β4TAX+ε

PRO:成本费用利润率;IC:投资环境综合得分;LAB:三资企业员工人数;TAX:每元利润缴纳的增值税。

模型1的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结果表明:

1.投资环境对三资企业的企业效益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自变量IC的系数为6.150,为正值,且通过了5%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一个地区投资环境综合得分越高,那么这个地区三资工业企业的成本费用利润率越高。投资环境综合得分与三资工业企业的成本费用利润率呈正相关关系,反映了一个地区的投资环境对提高三资工业企业的企业绩效有重要的作用。实证分析的结果与OL模型的结论相一致,一个地区投资环境的综合得分越高,越有利于该地区的三资企业提高企业绩效。正如2005年世界发展报告的观点:良好的投资环境给企业(无论是微型企业还是跨国公司)提供了各种机会,激励他们进行生产性投资、创造就业以及扩大规模,并在经济增长和减少贫困中发挥核心作用。投资环境可以影响企业的在当地经营成本、经营风险和进入壁垒,从而进一步影响企业的效益。因此,研究命题1得到验证。

2.外资企业投资规模越大,企业利润率越低

当地三资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与三资企业员工人数呈负相关。自变量lnLAB的系数为-1.33,为负值,且通过了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企业效益随着企业在当地投资规模的扩大而降低。其背后的原因何在?

这一现象可以由OL模型得到解释,由于企业目标的差异,外资企业的投资可以分为利润获取型和资源获取型。随着投资规模的扩大,利润获取型的企业的投资效益在增加,而资源获取型的企业的投资效益不变或降低。本研究表明,在大陆投资的台资企业多数属于资源获取型的企业,其投资的主要目的不是在当地获取最大利润,而是通过投资获取各种廉价的资源。据一项研究显示,到2001年劳动力寻找型投资在我国外国直接投资中的比例大体上应该处在70%的水平上。劳动力密集型产业附加值较低,因此,虽然一个地区外商投资规模较大,但是其利润率却比较低。因此,在我国投资的外资企业以资源获取型为主,研究命题3得到验证,研究命题2没有得到支持。

(三)投资环境对投资效益的影响因素分析

在模型1检验了投资环境对投资绩效有正面影响作用的基础上,本文将进一步分析投资环境中的哪些影响因素对投资绩效具有较大的影响作用。模型2以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为因变量,以七个影响因素得分为自变量,考察对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的重要影响因素。为了找出对企业绩效影响显著的因素,本文拟采用Backward(向后筛选法)的方式筛选变量。Backward是将所有变量引入回归方程,然后不断剔除不显著的变量,直到新建回归方程中所有变量的回归系数都显著。

模型2:PRO=β1+β2LCl+β3 LC2+β3 LC3+β5 LC4+β6LC5+β7 LC6+β8 LCβ7+ε

PRO:成本费用利润率;LC1:自然环境;LC2:基础设施;LC3:公共设施;LC4:社会环境。

LC5:法制环境,LC6:经济环境,LC7:经营环境

回归结果显示,对成本费用利润率具有重要影响的显著变量是基础设施和经营环境。

自变量LC2的系数为6.215,为正值,且通过了10%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自变量LC7的系数为4.282,为正值,且通过了10%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一个地区基础设施得分和经营环境得分越高,那么这个地区三资工业企业的成本费用利润率越高。基础环境得分和经营环境得分与三资工业企业的成本费用利润率呈正相关关系,反映了一个地区的基础环境和经营环境对提高三资工业企业的企业绩效有重要的作用。因此,从企业层面来说,基础设施和经营环境直接影响三资企业的企业绩效。

(四)运用实证研究结果分析我国的“外商投资悖论”

利用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可以分析我国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和外资企业利润率下降两者并存的悖论。本文认为。要解释“外商投资悖论”,需要考虑外资企业投资区位决策模式。根据OL模型,按企业目标分类,外资企业投资区位决策模式分为利润获取型和资源获取型。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在我国投资的外资企业以资源获取型为主,这些企业的目标并不是直接在我国获取利润,而是攫取各种廉价的劳动力、原材料等资源,由于初级产品的低附加值性,这些外资企业在我国的利润率比较低就很容易理解了;然而,利用在我国获取的廉价资源,这些企业可以在国际市场获取高额利润,因此必然扩大在我国的投资规模,这个悖论就可以得到解释了。另一方面,外资企业利润水平较低,其主要原因是在我国投资的外资企业以资源获取型为主,外资企业自愿或被迫以低价格出口。导致利润下降。有一项调查也支持了上面的结论,国家税务总局的调查显示:中国每年因跨国企业避税而损失的税收收入约为300亿元,而转让定价实现的避税总额在跨国公司避税总额中约占60%。

当前我国许多地区为了争取外资,过度给予外商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而且降低环保要求,许多能耗大、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也被引进,所有的本地优质资源都在为外资服务,以廉价方式送给外资,导致本土资源被过度消耗,虽然会产生短时繁荣,但长期看这绝对不是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因此,我国要制定相应政策,避免过度的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论文例7

截至2004年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08941个,合同外资金额10966.08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621.01亿美元。

外企管理的三个基本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企业管理理论与实践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但是,我们还很难说已经建立了自己的管理体系,在管理教育和培训上,我们的管理理论和训练内容还基本上是以西方管理理论为主。所以,有必要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特点,在引进外国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时,考虑到不同文化背景下产生的管理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问题,创造出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的中西文化融为一体的有效的管理理论和方法,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体系。

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引进中方文化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企业,其特殊之处,除了有其独立的企业法规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还在于这类企业的人员组成是由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结合在一起工作的。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以及由这种不同所产生的价值观念、工作态度、管理方法都会引起管理上的冲突和摩擦,在内部管理上需要很灵活的管理技巧。举例来说:在外商投资企业每年按规定进行“企业年审”的事项很多,如: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出口企业确认证书(或先进技术型企业确认证书)、财政登记证、外汇登记证、税务登记证、自有报关登记证、进出口核销证、出入口检疫证,以及企业的消防安全合格证、建筑物防雷安全证、使用电梯准用证、劳动年审证等等几十种,这些工作都有一定的规范和要求。又如:当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场所、董事会成员、合作伙伴发生改变的时候,需要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这些工作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要求办理。非中国文化背景的人员是很难理解和办理这些工作的,所以,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缺乏中方文化管理是不行的。

正确处理中外双方的利益关系

在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既要使外方有利可图,又要维护中方的利益,做到平等互利。为此,外商投资企业的中外双方管理人员必须相互信任和真诚合作;在管理上要充分发挥各方管理骨干的积极性;在生产过程中,努力降低生产成本、降低费用,不铺张浪费,踏踏实实地共同为企业做好每一项工作,增加企业效益。例如: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向产品出口型企业和技术先进型企业迈进,这样,既可以使这些外商投资企业能够享受减免50%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加经济效益,又可以引入和吸收到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增加产品出口,创造更多外汇。在经营中,中方管理者可以引导外国投资者设立研发机构、进行新产品开发;鼓励外商利用企业自有资金扩大生产规模,使外商投资企业不断得到发展。

维护我国的利益和权益

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上必须学会运用政策、法规来维护我们国家的利益,研究和掌握好企业经济运行规律。企业的管理者必须学习和掌握进出口贸易、报关、商检、税收等知识,不断提高领导层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统一中外双方管理者的思想,要坚决按照国家各项政策规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能够依法经营,不断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要重视与有关主管部门(海关、商检、劳动、工商、外经、环保、税务、国土)经常沟通,取得这些部门的指导和帮助,才能使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得以迅速解决,使企业能健康发展。

掌握跨文化管理技巧

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存在着:组成合营企业的母公司之间、母公司与所在国与国之间以及来自不同国家职员之间的文化差距很大,问题也就很多,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如经营目标、市场选择、原材料选用、管理方式、处事作风、工作安排以及对作业重要性的认识等常见问题上会持有不同的态度。曾经有专家说过:有些外商投资企业的失败,是因为忽略了文化差异这一基本或微妙的理解所招致的结果。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难点就是跨文化条件下,如何协调各方由于文化背景不同所带来的管理冲突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的文化冲突,最终将会走向文化融合

外来文化与国内企业原有文化相遇交汇,尽管一开始有一个以文化冲突为主的时期,但必定要从这个时期过渡到以两种文化之间的相互吸引即文化融合为主的阶段。当然,这个阶段和过程的长短也取决于人们的努力程度以及文化融合的愿望。

文化冲突和文化融合贯穿着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过程的始终

外商投资企业文化就是各种文化冲突和融合的产物。但相对而言,文化融合的过程更为重要,因为文化冲突毕竟只是外商投资企业文化形成过程中一个必须的、但却是过渡性的阶段,而文化的融合才是外商投资企业文化得以最终形成的关键。

正确进行跨文化管理

应该如何进行企业文化选择呢?

国内企业吸收外来文化的因素,都是从自身文化结构出发,按照自身文化的价值观念作出的一种选择。只有这样,外来文化因素才能顺利地被接纳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外来文化要融入国内企业原有文化的体系中,也就必须在国内企业原有文化中寻找共通点,并适当地改变自身,才能赢得原有文化的承认和接纳。当然,这并不排除对外来文化中优秀的东西的选择和接纳。

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实际上也就是一个文化管理的问题,其最终目的是建立一种独特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文化。

探索符合中西方文化管理的方法

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开展共同文化管理,就是通过不同文化为内涵的不同个体文化在企业内相互碰撞、融合而形成的新企业文化。这样,才能够做到尊重外国文化和中国文化的差异,打破文化障碍,建立有利于企业经营的企业文化。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者必须认识到外国文化与中国文化在语言文字、教育、、价值观念、消费方式和习俗等存在差异,并善于把这些文化差异作为企业的一种优势加以利用。具体做法是:使企业通过不同文化的相互影响来改进管理方式,把中国文化的可取之处自觉地与外国投资者的母国文化融在一起。

加强员工培训,增强协调本领。外商投资企业来自不同地区的人员在教育水平、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上的差距,对文化的融合会造成直接障碍,也为共同管理带来现实的困难,所以需要通过对各类人员的培训,使员工提高素质、更新观念,增强在共同管理中的合作。

努力把外商投资企业办好

外商投资企业由于合营各方的母国文化、母公司文化和个体文化的背景、风格和素质的差异,以及中西管理哲学、方法的不同带来一定困难,但是只要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者统一思想,探索出一种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管理方法,是可以成功的。

番禺中德电控有限公司是由德国、香港、中国三方共同出资兴办的一间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多年的发展中能够坚持各方真诚合作,奉行合作与协调的原则,一方面,既注意处理好中外各方投资者的关系;另一方面,又注意处理好企业与员工的关系。

中外各方的管理者都自觉重视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不断学习中国有关进出口贸易、报关、商检、税收等知识,充分发挥各方管理骨干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地与当地主管部门,如海关、商检、劳动、工商、外经、环保、税务、国土等沟通,碰到具体问题进行咨询和请教,企业不断得到发展。从1993年成立到现在,中外双方都能友好合作,企业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产得以迅速发展。公司从成立初期的200多名员工发展到现在的4000多名员工;产品畅销国际市场,年销售额从1亿多元人民币增加到去年的13亿元人民币。曾多次获得《全国外商投资双优企业》、《广东省外商投资出口先进企业》、《广州市外商投资出口先进企业》等称号和奖励,并曾被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评为中国进出口额最大的500家企业之一。

外商投资企业论文例8

[中图分类号] F24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7)04-0033-05

2005年,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①603.3亿美元,在外商投资企业就业的人数达到1 245万人,约占全国城镇就业人数的4.55%,外商投资对中国就业的影响逐渐加大。笔者对外商投资的直接就业效应和间接就业效应作了区分,并把外商投资的存量引入计量模型度量外商投资的间接就业效应。

一、文献回顾

Raveendra N. Bartera(1986)的一般均衡模型分析表明,在一个资本缺乏而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如果外商投资企业进入资本密集型的行业,在投资时又不带有技术转让,那么会导致东道国总体就业水平的下降。Edward F.Buffie(1993)把外商投资引入内生经济增长模型,他的结论表明,只有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足够高的税,外商投资才能起到带动国内投资和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否则对东道国的就业就有负效应。

《1994年世界投资报告》把外商投资对东道国的就业效应分为直接就业效应和间接就业效应。外商投资的直接就业效应,就是直接通过外商投资企业雇用的员工所产生的就业效应。影响直接就业效应的因素有:外商投资进入的方式、进入的行业以及外商投资的经营战略等。外商投资的间接就业效应,是指通过与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消费、人员流动等相联系的方式,对东道国国内企业的就业产生的影响。间接就业效应通过以下三种渠道对东道国的就业产生影响:外商投资企业与东道国国内企业的前后连锁联系、竞争关系以及对东道国产业经济的促进作用等,因此外商投资的间接就业效应要通过较长的时间才能表现出来,是外商投资影响就业的长期方式。该报告强调,以上影响外商投资就业效应的因素都有可能对东道国的就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外商投资的直接就业效应和间接就业效应可能较小,而且可能为负。

实证方面的文献集中在对外商投资直接就业效应的计量分析上。江绮萍(2002)、曹小艳(2002)对中国外商投资企业的就业数量与每年的外商投资量作了计量分析,她们认为,1990年以前外商投资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高于1990年以后的就业吸纳能力。方小军(2002)的实证分析表明,外商投资对广东省的就业有较强的促进作用,外商投资量每增加1%,将带来0.123%的就业人数的增加。

以上的分析表明,外商投资的直接就业效应和间接就业效应同等重要,而且必须认真分析影响外商投资就业效应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但是,目前的实证研究只考虑了外商投资的直接就业效应,没有把间接就业效应考虑在内。笔者把外商投资的存量引入计量模型,以求全面地反应外商投资的就业效应。

二、分析外商投资就业效应的模型

(一)外商投资对东道国总体就业影响的定量模型

笔者采用于津平(2004)的基本模型假设,东道国国内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用资本和劳动生产同类产品,采用规模收益不变的科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Qd和Qf分别表示国内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出;Ad和Af分别为国内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技术。L d和 L f 分别为国内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投入。设总的劳动力需求为L,则L=L d+L f。K d和Kf分别表示国内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存量。外商投资企业的资金来源于外国资本市场,利率为r*,国内企业的资金来源于东道国国内资本市场,利率为r。假设东道国的劳动力能够自由流动,因此在劳动力市场均衡时,国内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工资水平都为W。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企业的利润最大化条件,求出总的劳动力需求的表达式:

(二)外商投资直接就业和间接就业效应的度量

根据外商投资直接就业效应和间接就业效应的特点,引进与之相对应的外商投资流量和外商投资存量两种度量外商投资数量的方式。

外商投资流量对就业的影响方式为新增加的外商投资直接增加了多少单位外商投资企业的就业,其就业效应主要发生在外商投资企业内部。影响外商投资流量就业效应的因素主要是外商投资进入的方式、进入的行业和经营战略等短期因素,因此笔者把外商投资流量对就业的影响定义为外商投资流量的直接就业效应。

在第三部分,笔者以外商投资企业的就业人数为因变量,以外商投资流量及其滞后变量为自变量,回归出外商投资流量的系数,定义为外商投资流量的直接就业效应。在第四部分,以全国城镇就业人数为因变量,外商投资流量作为其中的一个自变量,也回归出一个外商投资流量的系数,它度量的是外商投资流量对城镇总体就业的直接影响,把它定义为外商投资流量(对总体就业)的直接就业效应。

外商投资存量由历年的外商投资流量按一定的比率折旧后加总起来,反映了东道国外商投资企业的总体生产规模与技术水平。影响外商投资存量就业效应的因素有:外商投资企业与东道国国内企业的前后连锁联系;外商投资企业与东道国国内企业的竞争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对东道国产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等。这些因素都与东道国外商投资企业的总体实力密切相关,因此,笔者把外商投资存量对就业的影响定义为外商投资存量的间接就业效应。

三、外商投资流量直接就业效应的实证分析

(一)计量模型

以外商投资企业的就业人数为因变量,考虑到外商投资在较长时期内都可能吸纳就业人员,把外商投资流量及其滞后变量都引入下面的模型:

为了便于比较,将国内投资分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集体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私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等四类,分别回归出它们的直接就业效应,模型与(4)相类似。

(二)数据说明

样本的取值为1984~2005年,数据来源于历年的《中国统计年鉴》。集体企业是指城镇集体企业,不含乡村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包括城镇私营企业和城镇个体企业。

(三)计量方法与结果②

用Almon提出的多项式分布滞后模型,以1993年为分界点,分段回归结果见表1。

(四)结论解释

从表1中可以看到,除私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之外,在1984~1993年期间各种类型投资的就业系数分别大于各自在1993~2005年期间的就业系数,这表明1993年以前各种类型投资的直接就业效应分别大于各自在1993年以后的直接就业效应。这主要是由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均资本存量的不断增大,通过增加投资和扩大生产规模的方式已经不能显著地推动就业的增长。在1993~2005年这段时期之内,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就业系数为负数-0.91212,这是由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减员增效,大量工人下岗导致。集体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就业系数都是负数,其原因在于:(1)集体企业不断地私有化和变卖导致集体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2)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减员增效,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了对劳动力的需求。在1984~1993年这段时期之内,外商投资流量的就业系数为2.83377;而1993~2005年这段时期内,外商投资流量的就业系数下降为1.08050,下降了1倍多。1993年以后外商投资流量的就业效应下降的主要原因:(1)外资投资进入方式的转变。1993年以前,中国的投资多数是“绿地投资”;1993年以后,以并购投资的方式进入中国的外商投资越来越多,直接就业效应减弱。(2)外商投资类型的转变。1993年以前,中国吸引的外商投资以中小型的港澳台投资为主,约占中国外商投资总额的75%,这些外商投资企业的技术水平不高,对劳动力数量的需求比较大,直接就业效应显著。1993年以后,中国吸引的外商投资主要是大型跨国公司的投资,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减少了对劳动力的数量需求,因此直接就业效应减弱。(3)外商投资进入行业的转变。1993年以前,外商投资企业主要集中在纺织服装、鞋类、电子元件、箱包、塑料、皮革制品等劳动密集型的加工行业,直接就业效应显著。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后,中国外商投资进入的行业主要是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行业,对劳动力的数量需求并不大,因此直接就业效应有所减弱。

四、外商投资对中国总体就业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计量模型

第t年的外商投资流量和存量分别用Kf,t、TKf,t-1表示,其中TKf,t-1表示从1979年起到t-1年的外商投资流量折旧后求和。把国内资本分为固定资产投资和固定资本存量,分别用Kf,t、TKd,t-1表示。

劳动力流动性的增强,可以更加合理地配置劳动力资源,减少摩擦性失业。在中国劳动力流动的主要表现是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从业人员的城镇化,笔者用城镇化水平代表劳动力的流动性引入计量模型。由于模型中有的变量具有时间趋势,存在谬误回归的可能性,但是对变量的Johansen协整检验表明,这些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因此在模型中不必剔除时间趋势,可以直接回归分析。计量模型如下:

(二)数据说明

L为城镇就业总人数;V为城镇化水平;W为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以平均工资折算指数折算到1990年的不变价格;R为一年期存款利率。用索洛余值法计算Af和Ad③,其中城镇的生产总值来源于历年的第二、三产业的产值,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总值来源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白皮书2003》。把1978~1982年的外商投资量求和,作为1982年的外商投资资本存量,1983~2005年的外商投资资本存量,用上年的外商投资资本存量按10%的折旧后加上当年的外商固定资产投资。1984年的国内资本存量数据来源于张军(2002),把1984年的资本存量折算成1990年的不变价为25 428.87亿元。城镇的资本存量用1984年的全国资本存量乘以城镇生产总值占全社会生产总值的比重。1984~2005年的城镇资本存量,用上年的资本存量按10%的折旧后加上当年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与资本有关的各项数据,全部折算到1990的不变价格。1980~1990年的固定资产投资折算指数来源于张军等(2003);1991~2004年的折算指数来源于《新中国55年统计资料汇编2006》,2005年的折算指数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6》。

(三)计量方法与结果

从1984~2005年的22年之中,中国经济发展经历了显著的结构变化,所以有必要对模型进行分段回归,笔者以1993年为分段点进行回归分析。笔者使用ARMA模型纠正序列相关,用Eviews软件计量出表2的结果。

MA系数后面的括号内的数值是MA的阶数。除加有星号的变量外,其他变量的显著性都在90%以上。模型的R2和Adjust-R2都很高,接近于1;F检验值都很大,远远地大于显著性水平;D.W检验值基本接近于2,残差不存在自相关。因此,模型的模拟效果都非常好,可以进行结论的解释。

(四)结论的解释

1. 利率R、工资W、城镇化水平V、国内固定资产投资Kd、国内资本存量TKd的系数。1993年以前,R的系数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在1993后R的系数为-109.8316,这是因为在中国利率由政府决定,利率反映的是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如果经济出现过热,投资过多,政府提高利率以降低经济增长率,因此利率提高,投资减少,经济增长放慢,就业减少。1993年以前,工资水平W为-25.03591,表明中国的工资水平上升导致就业下降,这与工资上升就业下降的经济理论相符合。1993年以后,W的系数为0.697938,这是因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出现了严峻的就业形势,城镇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增长非常缓慢,从1996~2005年的10年间,城镇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只增加了500元。1993年以前,城镇化水平V的系数是负数,这是由于1993年以前中国城镇工业和服务业发展比较缓慢,就业的吸纳能力有限,因此来自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得不到有效的安置,给城镇就业带来了冲击,造成总体就业数量的下降。1993年以后,V的系数是正数,这是因为1993年以后中国工业和服务业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增强了,促进了城镇就业的增长。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在1993年以前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但是系数为负数。国内资本存量的系数,在1993年以前为8.245784,1993年以后为0.089300。这说明,1993年以前国内资本存量的增加对城镇就业有显著的促进作用,1993年以后国内资本存量对就业的促进作用不大,这也是由于中国人均资本存量不断提高造成的。

2. 生产技术比Af /Ad、外商投资流量Kf、外商投资存量TKf的系数。(1)在1993年以前,外商投资企业与国内企业的生产技术的比值Af /Ad的系数为488.7920,而1993年以后变为-3.228219。这说明,与中国国内企业生产技术相比,外商投资企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在1993年以前并没有对中国的城镇就业造成挤出效应,而在1993年以后,对中国的城镇就业造成了一定的挤出效应。这是因为,1993年以前中国吸引的外商投资的技术水平不高,对国内企业的冲击不大;1993年以后,中国吸引的外商投资的技术水平迅速提高,对国内企业造成了一定的冲击。(2)在1993年以前外商投资流量的Kf系数为18.92750,1993年以后Kf的系数为0.119166。这表明,在1993年以前外商投资流量(对总体就业)的直接就业效应非常显著。1993年以后外商投资流量(对总体就业)的直接就业效应大幅度下降,系数的绝对值接近于零。笔者第二部分的实证结论也表明,外商投资流量的直接就业效应从1993年以前的2.83377下降到1993年以后的1.08050。因此,用两种方法得到一致的结论:1993年以后,外商投资流量的直接就业效应大幅度下降。这主要是由于1993年以后外商投资的类型、进入方式、进入行业的转变造成的。(3)在1993以前,外商投资存量TKf的系数为-12.91391,1993年以后系数为-0.527034。这表明,外商投资存量的增加对中国城镇就业产生了挤出效应,导致中国城镇就业的下降。这主要是因为,在具有资金和生产技术优势的外商投资企业面前,中国国内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失去了市场份额,减小了就业机会。所以,虽然外商投资企业的就业在不断地增长,吸收了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但是它对国内企业的就业有较强的挤出效应,挤出了更多的就业人员,因此总的间接就业效应为负,这与刘金钵等(2005)的研究结论是基本一致的。

但是,1993年以后外商投资存量系数的绝对值已经很小了,这表明外商投资存量对中国城镇就业的挤出效应是在不断地减少。这是因为,1993年以后,中国吸引的外商投资的技术水平显著提高,技术溢出效应增强,外商投资促进了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间接创造就业的能力有所增强。此外,中国国内企业逐步适应了外商投资企业带来的竞争,影响外商投资间接就业效应的消极因素逐步消除,因此外商投资对中国城镇就业的负的间接效应在逐步地减小。

五、结论

在1993年以前,中国吸引的外商投资主要以中小型的港澳台投资为主,技术水平不高,属于劳动密集型的投资,因此外商投资流量的直接就业效应比较显著。但是这段时期的外商投资对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没有明显的带动作用,而且中国处于改革开放的初期,国内企业的竞争能力和适应能力比较差,在与外商投资企业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外商投资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挤出效应比较显著,因此外商投资存量的负的间接就业效应比较显著。

1993年以后,中国吸引的外商投资的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大多属于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投资,对劳动力数量的需求下降,因此外商投资流量的直接就业效应显著地下降。但是外商投资的技术水平比较高,技术溢出效应增强,促进了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间接创造就业的能力增强。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国内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经验也有所提高,竞争能力增强,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外商投资存量的负的间接就业效应,因此,外商投资对中国城镇就业的负效应有所减弱。

注释:

①本文中的外商直接投资,包括了来自中国港台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

②文中用Eviews5.0软件进行计量分析。

③余永定等:《西方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2年版,第662-6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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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中国统计年鉴2006[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

外商投资企业论文例9

在后金融危机中国企海外并购活动频繁时期,以往产业资本参与支持的海外并购已力不从心,迫切需要金融资本的加入来解决“资金瓶颈”问题,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完美结合能更好的促进中国企业跨国并购顺利完成。在当前跨国并购已逐步替代绿地投资成为中国海外投资最主要形式的背景下,对于海外并购金融支持的专门研究已迫在眉睫。本文在理论上以微观企业分析和宏观金融支持相结合为视角分析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金融支持问题,为海外并购研究提供理论分析框架。

海外投资金融支持理论研究回顾

国外学者有关海外投资金融支持的研究较少,主要有Gary C.Hufbauer, Rita M. Rodriguez(2001)《21世纪的美国进出口银行―一条新途径?》收录了美国进出口银行成立65周年的相关研究文章,主要介绍美国进出口银行的经营环境、对美国企业出口的支持作用及所面临的问题等。

国内学者对于海外投资与金融服务支持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方面是中国“走出去”战略框架下,将政策性金融服务支持与商业性金融支持相结合宏观总体把握金融服务对于海外投资的支持。严明(2005)在《海外投资金融支持―以中国企业为对象》第一次全面的阐述海外投资与金融服务支持问题,是国内第一部研究海外投资金融支持的专著。其研究主要有以下特点:研究对象比较广泛,其所研究的海外投资支持问题主要指“走出去”战略框架下的对外直接投资,包含了对出口、对外工程承包、绿地投资、海外并购等“走出去”内容的总体支持探讨;第一次建立了海外投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此专著理论上沿着钱纳里“双缺口”理论分析思路,在凯恩斯国民收入决定理论的框架下,建立海外投资金融支持需求分析模型,其突出的理论贡献弥补了以往此研究领域的理论空白;对有关概念和理论进行系统的分析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海外投资及金融支持风险分析和手段分析,其涵盖内容全面深入;对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金融支持现状分析客观全面,同时介绍了国外发展情况并予以中国借鉴,提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金融支持的发展与战略选择等。

另一方面是单纯从政策性金融服务的角度讨论其对于海外投资的支持。佟志广(1996)以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业务实践探讨了政策性进出口金融支持功能。白钦先、徐爱田、欧建雄(2003)详细介绍了世界各国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及管理体制并予以比较。虞瑾(2006)从理论论证和最小二乘法实证论证外汇管制放松、国内金融深化、政策性金融支持等三大政策量化指标推动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必要性和影响力,并提出完善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金融政策支持体系的对策建议。黄人杰(2007)认为政策性资金的运用应当以间接模式为主,通过以少量的政策性资金带动巨量社会资金的杠杆效应,改变商业性机构和社会投资者的风险―收益分布,提出要进一步研究开发型金融和以市场化方式实现政策性目标的运营机制等问题。

以上文献主要从理论的角度定性分析“走出去”战略框架下的海外投资的金融支持问题,其涵盖的范围较为广泛,不仅包括商品和劳务的对外输出,即对外贸易和对外承包工程等对外经济交往形式,还包括资本的对外输出,即绿地投资、跨国并购等跨国合作经营开发等对外经济交往形式,对于以跨国并购方式的对外直接投资的金融支持的专门研究还尚属空白。同时还发现,以往文献中定性研究居多,主要讨论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功能作用,及其与其他形式的金融支持之间的关系,研究视角主要在国家战略层面和宏观政策层面。然而对于中国企业自身而言,海外并购过程中何种形式的金融支持是其迫切需要的,如何针对企业金融支持诉求因地制宜地实施金融支持促成企业海外并购,是本文关注的问题。

海外投资金融支持理论研究的应用分析

本文试图将微观企业金融实力融入宏观金融支持分析中,一方面在理论上将严明(2006)海外投资金融支持需求理论研究成果应用到海外并购金融支持研究中,论证政府与金融部门对企业海外并购支持需求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将企业自身金融优势置于OIL框架下作为企业所有权优势的一部分,将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对企业的支持通过企业财务金融实力表现出来,表明宏观金融支持有利于增强微观企业金融所有权优势,以此研究海外并购金融支持问题,起到抛砖引玉作用。

(一)海外并购金融支持“双缺口”需求理论

本文借鉴严明(2006)海外投资金融支持需求理论,沿用“双缺口”理论的分析思路,对海外并购的金融支持需求进行理论分析,总结不同类型的支持需求。设在某一时点上,一国的资本数量为Ct。封闭条件下,一国资本供给来源于企业自我资本积累E、金融储蓄S和政府税收T之和。资本需求主要由企业自我资本积累的使用E、社会资本I和政府支出G组成。因此有:

Ct= E +S +T =E +I +GS +T =I +G

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将外国资本(仅讨论跨国并购的对外直接投资形式)流动考虑在内,用Ci表示外国资本流入,Cx表示跨国并购对外资本流出,有:

Ct= E+S+T+Ci=E +I +G+CxS+T+Ci =I +G+Cx(Cx-Ci)=(S-I)+(T-G)(1)

通过变形推导得出上式(1),等式左边代表一国跨国并购资本流动情况,等式右边(S-I)表示该国金融部门对企业资金支持(商业性金融支持),(T-G)表示该国政府部门财政支持(政府财政补贴资助及政策性金融支持)。等式(1)说明一国的国际资本(跨国并购)流动与该国国内的资金供应状况和国家财政情况有关,当一国出现资本跨国流动、本国的资本存量发生变动时,本国金融部门与财政部门也相应调整,最终达到国家经济均衡。

当一国跨国并购形式的资本输出大于资本流入(Cx-Ci)>0,金融部门的融资支持与政府部门的财政支持之和必大于零,说明如果出现因企业跨国并购引起的资本输出除了有企业的内源性融资支持,必然会引起金融部门的外源性融资和政府部门的财政资助。

将外国资本流入移至等式右边,等式(1)变形:Cx=(S-I)+(T-G)+Ci(等式2)由于外国流入的资本Ci大多进入国民经济各个实体经济生产流通领域成为生产性资本或准生产性资本来实现资本价值的增值,其以现金形式流入金融系统的量很少,转化为本国对外投资的资本(成为融资来源)可能性非常小,因此外国资本流入很难有效支持本国跨国并购,Ci趋向0,由此等式(2)可简化为:

Cx=(S-I)+(T-G)(等式3)

如等式(3),当本国进行海外并购的资本输出时,Cx>0,为保持等式平衡,相应的本国的金融支持和政府政策财政支持也增加,且跨国并购规模越大,商业性金融支持和财政金融支持需求也越大。跨国并购资本流动Cx规模受到金融部门融资支持(S-I)和政府部门财政支持(T-G)限制。当金融部门认为当时海外投资风险太大,不愿意承担融资支持而导致商业性金融支持不足时,出现“金融支持缺口”。此时为保持经济平衡,需要财政部门提供财政政策性支持来填补此缺口。相反,如果政府因财政支持力度较弱出现“财政支持缺口”时,需借助民间金融储蓄的力量,调动社会中潜在的商业性金融资源支持跨国并购。若此支持来源因高风险而意愿不强,政府可提供相应的风险保障措施免除商业性金融支持的风险问题。

以上理论分析表明,企业海外并购有强烈的资金和政策支持诉求,其规模受限于金融部门的商业性金融支持和政府部门的财政金融政策性支持。

(二)OIL框架下外部金融支持与企业自身实力结合的企业金融所有权优势分析

海默(1960)在垄断优势论中提到跨国公司一方面自身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另一方面借助其在国际上良好的资信顺利获得国内、外金融市场的融资,而邓宁在OIL框架下概括为企业的融资信用优势和融资成本优势(1983)、金融资产优势(1993)。Jens Forssb・ck, Lars Oxelheim(2008)则将金融要素纳入企业所有权优势中论证其对促成跨国并购的重要性,其将企业金融特有变量总结为企业股票价格销售率、海外上市、负债成本、阿特曼财务危机预警机制、政府补助、税收减让、自由现金流等。Oxelheim(2001)提出支撑所有权优势三大金融策略:获得并保持全球性成本和资本可获得性;获取财政补贴或税收减让以增加自由现金流;实施价值创造为基础的风险管理项目。

由以上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根据中国企业情况加入融资担保与投资保险服务的政策性支持因素,形成基于企业金融所有权优势的海外并购金融支持理论分析框架。本文认为资金实力是海外并购企业的金融优势的中心,企业需考虑如何最大化利用资本进行海外并购的同时使成本最小化,其中包括资信实力、融资来源和成本、相关政策支持三大要素。企业拥有良好经营业绩形成的资信实力并能获得低成本的外源融资和政府财税政策支持的优势就是企业金融所有权优势。具体而言,资信实力体现在企业控制内部现金流能力(自由现金流)和反映财务风险控制能力的公司信用评级(阿特曼财务危机预警模型Z值)两方面;低成本外源融资表现在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资本性融资(市收率、海外上市)和债务性融资能力(负债成本);政府财税政策支持是使企业获得来自政府的财税支持(税收减让、政府补助)、融资便利及融资担保与投资保险的能力(融资担保与保险);通过内部经营和外部支持结合增强企业的金融实力形成所谓的企业金融所有权优势。

本文认为,对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不应盲目进行金融支持,应以企业自身实力为基础,提供针对性多形式多渠道支持,不仅可保证国家资产安全,而且可以避免由于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使一些本身实力较弱、资信较差的企业逆向选择而所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因此支持思路如图1,对企业自身实力测评基础上,商业性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的商业性融资和海外上市融资服务以填补金融支持缺口,政府针对性政策为实力和资信不同的企业提供相应的税收补贴支持和政策性融资支持填补财政支持缺口。

结论与未来研究方向

本文将国内有关海外金融支持理论与国外学者OIL框架下对企业金融因素的研究成果研究相结合海外并购金融支持问题,认为应在企业内部资信实力基础上提供商业性金融支持和政府财税金融支持来增强企业的金融所有权优势,从而促成海外并购。限于文章篇幅,本文在理论视角上为海外并购金融支持研究提供分析框架,为后续的实证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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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论文例10

一、当前外商投资企业对中国投资环境的主要“抱怨”

1.劳动力成本攀升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力成本不断攀升,而这导致了一些对劳动力成本高度敏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外资撤出中国。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在 2013 年度更是跃然被一些外商投资企业视为在华运营的最重大的风险与挑战。

2.未完全享有“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是衡量一国一地投资环境的核心评价标准。近来,一些在华商会的调查报告认为外商投资企业在华未与中资企业享受同等的待遇,政府的一些政策歧视外商投资企业。

3.法律的制定与实施缺乏透明度

外商投资企业对于未能参与到与其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规章的制定过程以及外商投资法律规定相互冲突、法律解释相互矛盾以及执法力度不平衡等问题多有指责。

4.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不力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多年来外商投资企业抱怨的老问题。近年来外商投资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抱怨主要集中于“侵权现象严重”、“维权救济不及时”、“执法不力”等问题。

5.市场准入壁垒

外商投资企业对于在华取得许可证等市场准入方面存在的诸如审批层级过多、时限含糊不清、环节复杂等现象颇有微词。OECD2012年11月的关于对FDI的监管限制指数显示,中国监管限制指数高居55个国家之首,包括所有OECD国家与G20国家。

二、“中国投资环境恶化论”兴起的原因

1.“超国民待遇”到“国民待遇”的落差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为吸引外商投资,解决国内经济发展的“资金”、“技术”与管理经验等问题,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在税收、用地等方面的特殊优惠。如今,我国内外资企业所有的税种全部实现统一,也标志着外商投资企业在华享受“超国民待遇”的黄金岁月正式终结。这对于一些长期享受“超国民待遇”的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是那些习惯依靠优惠政策获得竞争优势的外资企业而言,必然有所不适并感到较大的生存发展压力,继而发出中国投资环境恶化的感慨。

2.“来者不拒”到“择优选资”的转变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中国积累了良好的产业配套基础、优质的劳动力资源和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中国政府坚持择优选资为导向,注重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这一调整,对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因此,受到影响的这些外商投资企业无疑会认为对其发展而言中国投资环境在恶化。

3.法律的不完善与相对滞后

目前中国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虽然已形成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为核心,由围绕这三部法律制定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通知等多层次规范构成的比较健全的法律体系。但由于三部外资法制定于改革开放初期,不能适应现今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我国国内与国际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律反映明显滞后于现实需要。

4.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中国企业经过改革开放30 年的发展,其国际竞争力得到了极大地提升。中国企业竞争力的增强,必然对外企在华的经营带来挑战,给其带来竞争压力,一些外企将此视为“中国投资环境恶化”。

5.外商投资企业竞争力下降

随着中国市场的日益完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一些外商投资企业由于自身经营不善而导致企业的竞争力下降,市场份额不断萎缩,进而对中国投资环境发出抱怨。

三、政策建议

1.对中国政府的政策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投资便利化。依照世界银行《2013 年营商环境报告》,中国在营商便利度排名中位列第91 位,而2012 年与2011 年的排名是分别是91 和87,这充分说明中国在促进投资便利化方面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

二是健全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亟待制定一部统一的外商投资法,全面规范与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活动,并且根据WTO 中国民待遇原则对我国现行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次国民待遇规定进行彻底清理。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仅有立法还不够,还必须建立起一套有力的监督检查制度来保证法律的贯彻执行,由此才能限制执法机关自由裁量权的扩大,确保的执法活动不脱离法律的约束,遵照国际做法对内外资企业同等对待。

四是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发展。 我国政府有必要鼓励一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发展。

2.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建议

一是认真遵守中国的各项法律规定。引发中国投资环境恶化论的力拓商业间谍案以及近来发生的百胜餐饮集团事件,都是因为这些企业未认真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二是应将企业的投资战略与中国的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在中国投资的外资企业需要深入研究中国的 “十二五”规划等相关文件,并将自己的投资策略与之紧密结合。三是应避免任何形式的双重标准。随着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外商投资企业在售后服务、产品质量标准、环保标准等方面执行双重标准的做法,愈来愈受到中国消费者的关注。四是应在中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20 世纪90 年代以来,随着现代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推进,不承认需要在其企业政策与经营方式风险中强调道德问题的企业已经落后于时代。

总而言之,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整体的投资环境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辩证地来看,中国投资环境的有些方面正逐步优化完善,但也有些方面仍存有缺陷亟待改善,并非中国投资环境的恶化。

参考文献:

[1]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国际投资研究室:《2013年第2季度中国对外投资报告》 2013.7.

[2]何慧龄:《“中国投资环境恶化论”原因分析及对策》,《对外经贸实务》2010.12.

外商投资企业论文例11

一、引言

外商直接投资既给东道国带来了资本流量,也给东道国带来了稀缺的无形资产,所以受到了发展中国家的普遍欢迎,甚至发达国际也加入了争夺外商直接投资资源的竞争行列。但是要评估外商直接投资对某个国家经济发展所产生的效应,这样的分析是不够的,因为随着吸收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规模的增加,外商直接投资的边际效应会发生递减。因此,评价外商直接投资是否给一国的国内投资带来了挤出效应是评价外商直接投资的发展效应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

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的中国,资本相对匮乏。因此,吸引外资以增加中国资本存量,促进中国资本形成就成了一个重要的任务。而从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来看,FDI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电力煤气积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二产业,因此,本文主要研究外商直接投资对第二产业国内投资的影响。由于影响国有资本的非市场因素较多讨论不易,我们主要关注FDI对私人资本的影响。

二、文献综述

传统对外商投资的研究利用“两缺口模型”,认为外国投资能弥补发展中国家储蓄小于投资及外汇不足两个缺口,但中国目前不存在这样的缺口。另一种研究的视角是“溢出效应”。E.Borensztein等(1998)研究认为外商投资的溢出效应取决于本国的人力资本存量,在本国的人力资本存量达到一个最低限之上后,才能对外资的技术溢出形成充分吸收,促进本国投资和经济增长。但在竞争性行业中,只有存活下来的企业才有可能吸收外资的技术溢出。因此,这里关注的是外资对本国投资的影响。陆建军(2003)利用各省份数据建立计量模型,得出外资对东部省份有挤出效应,对西部省份有挤入效应的结论。

三、 分析

对企业家投资决策影响最大的并不是利率,而是回报率。设第二产业生产函数满足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则其利润

可得

在行业间人力资源无法充分流动的情况下,设,在大量失业人口存在的情况下,设,可得,即,dR/dK

可见,资本回报率随着资本存量的增加而下降,外商投资的引入降低了资本回报率。

已经提及,对企业家投资决策影响最大的是回报率

故此,外商投资引入降低国内资本回报率的同时,减少了国内投资Id。

外商投资本应增大总需求从而引致更多的投资。但在行业间劳动力无法充分流动及工资率增长缓慢的情况下,资本量的增大只会导致回报率的下降,从而挤出国内投资。这是因为行业间劳动力无法充分流动导致资本增长率高于劳动力增长率,资本的边际生产力下降,产量的增长小于资本量的增长;而货币工资率增长缓慢,导致消费需求不足,对产品需求的增长小于产量的增长。这两者导致了资本量的增长高于对产品需求的增长,从而高于利润的增长,平均利润率趋于下降。利润率太低导致了国内投资,尤其是民营企业投资不足。

实际上,由以上分析可见,任何资本存量的增长都会在本文既定前提下降低资本回报率,从而减少下一期的投资。但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各地为了吸引外资,纷纷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尤其是税收优惠。这使得本地民营企业在与外资企业的竞争中处于绝对劣势,从而被挤出的总是本地民营企业。而外资企业的投资收益是外国人的收入,属于GDP但不属于GNP。外资企业在竞争中的获胜,其利润以外国投资收益的形式汇出,实际上是减少了本国人的收入,进一步降低工资增长率,而这又反过来影响到消费需求,减少企业利润,更进一步挤出了本地民营企业的投资。

四、计量检验

此处简化罗长远等(2004)的计量模型,采用1991―2003年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方程中,i表示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民营企业投资所占的比重,fdi表示GDP中外商直接投资所占的比重。若外商直接投资对国内投资有挤出效应,则应为负值。线性回归结果为:i=0.244-18.441fdi, sig=0.000 通过检验,说明外资对民营企业投资产生挤出效应。

五、结论

在目前中国储蓄显著高于投资的情况下,不应再认为中国资本匮乏而盲目引进外资。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流动受到限制,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的情况下,利用税收优惠吸引外资只会夺走国内民营企业宝贵的投资机会,进而减少中国的居民的投资收益和总收入,减少国内的总需求,并由此而减少国内企业的总利润,再反过来减少中国的投资机会和投资需求。此外,提高利用直接投资的质量,鼓励随外资的进入而输入国内稀缺资源,对竞争性的行业的外商直接投资实行国民待遇是我国今后利用外资政策调整的重点。

参考文献:

[1]陆建军.FDI对中国国内投资影响的实证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03(9)

[2]罗长远,赵红军.外国直接投资,国内资本与投资者甄别机制[J].经济研究,2003(9)

[3]罗长远,陆铭,陈钊.FDI与国内私人资本:挤入还是挤出?[J].第四届中国经济学年会参选论文

一、引言

外商直接投资既给东道国带来了资本流量,也给东道国带来了稀缺的无形资产,所以受到了发展中国家的普遍欢迎,甚至发达国际也加入了争夺外商直接投资资源的竞争行列。但是要评估外商直接投资对某个国家经济发展所产生的效应,这样的分析是不够的,因为随着吸收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规模的增加,外商直接投资的边际效应会发生递减。因此,评价外商直接投资是否给一国的国内投资带来了挤出效应是评价外商直接投资的发展效应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

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的中国,资本相对匮乏。因此,吸引外资以增加中国资本存量,促进中国资本形成就成了一个重要的任务。而从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来看,FDI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电力煤气积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二产业,因此,本文主要研究外商直接投资对第二产业国内投资的影响。由于影响国有资本的非市场因素较多讨论不易,我们主要关注FDI对私人资本的影响。

二、文献综述

传统对外商投资的研究利用“两缺口模型”,认为外国投资能弥补发展中国家储蓄小于投资及外汇不足两个缺口,但中国目前不存在这样的缺口。另一种研究的视角是“溢出效应”。E.Borensztein等(1998)研究认为外商投资的溢出效应取决于本国的人力资本存量,在本国的人力资本存量达到一个最低限之上后,才能对外资的技术溢出形成充分吸收,促进本国投资和经济增长。但在竞争性行业中,只有存活下来的企业才有可能吸收外资的技术溢出。因此,这里关注的是外资对本国投资的影响。陆建军(2003)利用各省份数据建立计量模型,得出外资对东部省份有挤出效应,对西部省份有挤入效应的结论。

三、 分析

对企业家投资决策影响最大的并不是利率,而是回报率。设第二产业生产函数满足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则其利润

可得

在行业间人力资源无法充分流动的情况下,设,在大量失业人口存在的情况下,设,可得,即,dR/dK

可见,资本回报率随着资本存量的增加而下降,外商投资的引入降低了资本回报率。

已经提及,对企业家投资决策影响最大的是回报率

故此,外商投资引入降低国内资本回报率的同时,减少了国内投资Id。

外商投资本应增大总需求从而引致更多的投资。但在行业间劳动力无法充分流动及工资率增长缓慢的情况下,资本量的增大只会导致回报率的下降,从而挤出国内投资。这是因为行业间劳动力无法充分流动导致资本增长率高于劳动力增长率,资本的边际生产力下降,产量的增长小于资本量的增长;而货币工资率增长缓慢,导致消费需求不足,对产品需求的增长小于产量的增长。这两者导致了资本量的增长高于对产品需求的增长,从而高于利润的增长,平均利润率趋于下降。利润率太低导致了国内投资,尤其是民营企业投资不足。

实际上,由以上分析可见,任何资本存量的增长都会在本文既定前提下降低资本回报率,从而减少下一期的投资。但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各地为了吸引外资,纷纷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尤其是税收优惠。这使得本地民营企业在与外资企业的竞争中处于绝对劣势,从而被挤出的总是本地民营企业。而外资企业的投资收益是外国人的收入,属于GDP但不属于GNP。外资企业在竞争中的获胜,其利润以外国投资收益的形式汇出,实际上是减少了本国人的收入,进一步降低工资增长率,而这又反过来影响到消费需求,减少企业利润,更进一步挤出了本地民营企业的投资。

四、计量检验

此处简化罗长远等(2004)的计量模型,采用1991―2003年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方程中,i表示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民营企业投资所占的比重,fdi表示GDP中外商直接投资所占的比重。若外商直接投资对国内投资有挤出效应,则应为负值。线性回归结果为:i=0.244-18.441fdi, sig=0.000 通过检验,说明外资对民营企业投资产生挤出效应。

五、结论

在目前中国储蓄显著高于投资的情况下,不应再认为中国资本匮乏而盲目引进外资。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流动受到限制,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的情况下,利用税收优惠吸引外资只会夺走国内民营企业宝贵的投资机会,进而减少中国的居民的投资收益和总收入,减少国内的总需求,并由此而减少国内企业的总利润,再反过来减少中国的投资机会和投资需求。此外,提高利用直接投资的质量,鼓励随外资的进入而输入国内稀缺资源,对竞争性的行业的外商直接投资实行国民待遇是我国今后利用外资政策调整的重点。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