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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哲学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4-12 17:54:46

古希腊哲学论文

古希腊哲学论文例1

和谐就是美德

古希腊数学家、哲学家毕达哥拉斯(约前580―约前500)认为,“和谐就是美德”。宇宙中的一切无不存在着和谐,宇宙秩序无不表现为和谐,这种和谐的关系谱写了天籁之音。和谐代表了美和善,代表了和平、健康和快乐。毕达哥拉斯反对人类破坏自然界的和谐秩序,他指出,只要人类继续残忍地迫害动物生命,就不会真正懂得健康与和平。只要人类大规模地“屠杀动物”,人类就会“相互屠杀””。

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约前460―约前370)沿着毕达哥拉斯“和谐就是美德”的生态思想,提出了“古代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他把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与人的终极意义联系起来思考,认为人生的目的在于与自然和谐相处,指出生活的目的不是一味地追求物质享乐,真正的幸福是节制欲望,让灵魂宁静,幸福不在于占有畜群,也不在于占有黄金,而是健康的灵魂,要求人们向动物学习,向大自然学习,他说:“我们是模仿禽兽,做禽兽的小学生,从蜘蛛那里我们学会了织布和缝补,从燕子那里学会了造房子,从天鹅和黄莺等唱歌的鸟那里学会了唱歌。” 他认为使人幸福的不是征服的力量和金钱,而是正直和公允,人要生活得无忧无惧,就要与大自然和谐相处,提出“中等的财富比巨大的财富更可靠”的观点,认为富豪和赤贫是两个极端,都不可靠,贪得无厌的欲望使人堕落。叔本华也同样认为,“财富就像海水,饮得越多,渴得越厉害;名望实际上也是如此。”

健康依赖于自然

古希腊医学家、哲学家希波克拉底(前460―前370)的医学著作《论风、水和地方》,阐述了自然环境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他指出医生进入一个城市,首先要注意到这城市的方向、土壤、气候、风向、水源、水质、饮食习惯、生活方式等等,因为这些对人体健康有重要影响。有一个病人因下腹绞痛,小便不畅,来找希波克拉底治疗。希波克拉底说,病人出现这种症状,是由于饮用了污染的水造成的。他的名言是,人的身体健康“寄希望于自然”,“简单而可口的饮食比精美但不可口的饮食更有益”,“暴食伤身”, “人生短促,技艺长存”,“机遇诚难得,试验有风险,决断更可贵”,“无故困倦是疾病的前兆”等,体现了古希腊哲人的生态智慧。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奠定了基础生态学对自然历史的研究方法。他著有:《气象学》《论天》《论生灭》《动物志》《动物之构造》《动物之运动》《动物之行进》《动物之生殖》《论感觉和被感觉的》《论记忆》《论睡眠》《论梦》《论睡眠中的预兆》《论生命的长短》《论青年、老年及死亡》《论呼吸》《论气息》等。他详细观察和记录了500多种动物的生活情况,他是动物分类学的首创者。 毕达哥拉斯

尊重自然规律

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前341―前270)通过研究原子运动,总结了“自然规律”。他认为,我们不能把天体运动和旋转、日月蚀,升起降落以及诸如此类的自然现象视为神所决定的,“世界在产生过程中同时也就有了规律”。他提醒人们把物质欲望减少到最低程度,使生活简单化,养成简朴的生活习惯,重视知识的培养和友谊的增进,这样做既能增进健康,又使人不至于贪得无厌,免除痛苦,达到身心宁静的人生境界,他提出“肉体的健康和灵魂的平静乃是生活的目的”。古罗马哲学家卢克莱修(约前99―约前55,罗马共和国末期的诗人和哲学家)继承了伊壁鸠鲁主义,著有《物性论》。他提出,人们当以宁静的头脑去观察自然 ,因为无限的宇宙除掉它自己的规律之外,并没有什么在外面支配它的力量,唯一的神就是自然规律,最真诚的敬神就是认识和爱护这个自然规律。

贪婪是灵魂的病态

新柏拉图主义的奠基人普罗提诺(205―270)继承了毕达哥拉斯和柏拉图的思想以及东方神秘主义,视太一为万物之源,认为人生的最高目的就是复返太一,与之合一。太一就是宇宙规律,自然法则。在普罗提诺看来,宇宙是一个有组织秩序、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整体,人们应当虔修,以求净化灵魂,达到与自然合一的境界。

斯多亚派认为,自然万物是有组织、有系统、不断运动的鲜活的世界,他的格言是“顺应自然而生活”,人的美德就是顺应自然,善是顺应自然的生活方式,按照德性而生活,贪婪是灵魂的病态,堕落的根源。卢克莱修指出,黄金的发现和使用“使人贪婪腐化,争名夺利,相互残杀”,他认为,“世界处于衰老状态,土地不再肥沃,庄园的收成降低”,源于人们的贪婪掠夺。

西方工业文明的悖论

从古希腊哲学,经中世纪至文艺复兴,从18世纪到20世纪,生态哲学的思想在人类思想史中被多次提出。遗憾的是西方现代化之路背离了西方古圣先贤的生态思想,导致了工业文明的进步与破坏生态环境的悖论,由此出现了两个危机,一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危机,二是人与人的关系危机。这两个危机最终导致了人类历史上最残酷的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20世纪以来,伴随西方工业化而来的大气污染、海洋污染和陆地水体污染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影响日趋严重,这是工业革命之前西方人始料未及的。

西方的工业化主要依靠的是先进的技术,包括军事力量,通过殖民掠夺、雇佣廉价劳动力、大量消耗能源和原材料实现的,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久治难愈,最先尝到苦果的是欧美发达国家的一些著名的城市和地区。

一是英国 “伦敦毒雾事件”。其发生于1952年12月4日夜间,“伦敦毒雾”数日不散,最低时能见度一英尺,雾霾与煤烟结合呈黑色。整个城市交通瘫痪,学校、商店、银行、邮局等关门。伦敦毒雾造成约12000人丧生。

二是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1952年12月“光化学烟雾事件”造成洛杉矶65岁以上的老人400多人死亡。洛杉矶的光化学烟雾含有碳酸化合物,臭氧、氧化氮、乙醛和其他氧化剂,在阳光作用下滞留市区不散。1955年9月,由于大气污染和高温的作用,又造成65岁以上的老人400余人死亡,人们出现眼痛、头痛、呼吸困难等症状。20世纪70年代,洛杉矶市还被称为“烟雾城”。

三是北美“五大湖污染事件”。20世纪70年代,美国受酸雨影响的水域达3.6万平方公里,23个州的17059个湖泊有9400个酸化变质。最强的酸性雨降在弗吉尼亚洲,酸度值(pH)1.4。加拿大受酸雨影响的水域5.2万平方公里,5000多个湖泊酸化严重。多伦多1979年平均降水酸度值(pH)3.5,安大略省萨德伯里周围1500多个湖泊池塘漂浮死鱼,湖滨树木枯萎。1975年北美还发生了“死湖事件”,纽约州阿迪龙达克山区,严重的二氧化硫污染导致近50%的湖泊无鱼,其中200个成了死湖,听不见蛙声。

古希腊哲学论文例2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古希腊三位哲人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首先系统地建立了古希腊的文学理论,开创了西方的理性文学传统,成为古希腊和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发展的原动力,两千多年来备受关注和颂扬;但在近代和当代,却受到了冷落、否定和批判。作为重读经典、发掘经典的尝试,本文着力分析、思考其经典文论《理想国》(卷二、三、十)、《伊安》和《诗学》,从真理观和价值观两个视角探索其有益的指导意义。

1 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文学真理观和价值观

《理想国》和《伊安篇》是柏拉图记录的其老师苏格拉底的言论,包含有对史诗评诵、文学本质、文学功用等方面的论述,比较全面地展示了苏格拉底的(同时也是柏拉图的)文学评论思想,主要是对文学真理性和价值性的评判。而《诗学》是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创作的关于当时盛行的各种文学形式的理论;虽然主要是对文学形式的分析、阐述和总结,但也体现了他对文学的真理性和价值性的判断,只不过是与苏氏和柏氏的不同甚至于相反,因而没有明说。如此相互联系又有着差别和对立的两种文学真理观和价值观,就尤其具有比较全面的和辩证的指导意义。

在《理想国》(卷十)中,柏拉图记录了苏格拉底与格罗康的谈论。在这次谈论中,苏氏提出并论证了著名的有关真理的“三层论”,即第一层为理式(理念)乃真理,第二层为实物,第三层为影像。他论证说,世界的本原是神定的理式(理念),大自然和工匠们按照一个一个的理念制造出一类一类的实物,画家、诗人和剧作家们按照实物象照镜子似的摹仿出影像;所以,理式是本原的真理和真实,是第一层,实物是接近于真理的第二层,而画、诗和剧等摹仿出的影像是第三层,与真理相隔两层(柏拉图,1985:24-28)。

这是一番本体论意义上的论述,从探求本体的深度来认识世界,从把握世界的高度来评判文学,境界宏大,对我们认识文学极具方法论上的指导意义。他一方面揭示了文学的本体性属性,即文学依赖于世界,肯定文学背后存在着真理,文学有真理性的评判标准,文学不是随意的,而是有规可循的;另一方面,他揭示了文学远离和脱离真理的固有弱点,表明在文学上认识和坚持真理的艰难性和重要性。但是,苏氏的本体论存在极大的片面性和局限性。这正如余元洲指出的那样,哲学家都是一个劲地追问本体究竟是什么,却未同时追问其怎么样;于是他认为本体应该包括三个方面,即本原、本然形式和本真状态(余元洲,2008:19)。苏氏认为文学存在于世界,乃第三层。他把世界的本原规定为理式,但没有廓清理式的本然形式和本真状态,如此便容忍了理式(本原)的纯粹抽象性,并进而容忍了理式与实物的割裂,于是,本原成了没有本然形式和本真状态的纯粹抽象存在。由于本原是纯粹抽象的存在,所以苏氏只得解释为它是神定的,这就局限了人们对本原的认识,因而,真理性的认识是难以达到的,文学便成了远离真理的摹仿。

不过,正如李秀云在其所著的《西方文论经典阐释》中所阐释的那样,苏氏所指的神,虽然含有宗教意义上的超自然性和终极性,但它与宗教意义上的神有着本质的不同;它是哲学意义上的神,代表的是理性的真实,是理式之神,它不直接创造世界,只是规定世界所赖以生成的理式,而它本身也符合并遵循这种理式,甚至于按照理式进行自我再造,它不是高高在上让人膜拜的,而是为世界规定理式,引导人发现理式、遵循理式、达到理式。这是一种与宗教截然不同的以积极态度对真理进行的阐释(李秀云,2008:11-16)。这表明苏氏所指的神是与理式同一的,相当于最高的、最抽象的真理的一个具体的名称。而且,苏氏也表明了他的积极态度。他认为真理可以接近,近似真理的知识能够获得;不过,那是在制造和使用的过程即理性的过程中,而不是在文学摹仿的过程即无理性的过程中。

由此,苏氏对文学及文学工作者采取了否定的态度;但不是否定真理及其可接近性,而是否定文学及文学工作者对于真理的不正确的态度和方式,正是这种不正确的态度和方式导致了文学及文学工作者到达不了真理。不过,苏氏无法否定文学的力量,又不能理性地认识这种力量的来源和表现方式,所以,他在《伊安篇》中只好再次搬出神,将文学的创作解释为神的凭附。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苏氏搬出的神,不是宗教的神,而是如前面所分析的一样,是理式之神;是它赋予文学工作者以理式,其实是文学工作者认识和发现理式(真理)的另一种牵强附会的说法而已。

《伊安篇》是柏拉图记录的苏格拉底与诵诗人伊安的谈论。在这篇文章中,苏氏鲜明地提出了诗人和诵诗人(部分地相当于诗的评论人)没有技艺、依赖神灵的观点,即诗人是神的代言人,而诵诗人又是诗人的代言人(李秀云,2008:8)。随后,苏氏对诗人和诵诗人没有技艺的观点进行例证。对于荷马史诗中赛车的内容,苏氏指出伊安和荷马就不及御车人知道得清楚;依此类推,荷马史诗中虽然有治病、征兆、打鱼、牧牛、率兵等等内容,但诗人与诵诗人却没有医生、预言家、渔人、牧牛人、将官的技艺,而只是得了灵感作诗诵诗罢了(柏拉图,1985:11-17)。

苏氏的这番论述,表明了他有关作诗和评诗的认识论思想,即作诗和评诗都应该像对待科学一样对作为诗内容的客观世界进行认识;而诗人与诵诗人并没有如此,他们不以认识客观世界为己任,不具备作为认识水平标志和认识工具的技艺,因此作为诗人行为结果的诗是不具备真理性的,作为诵诗人行为结果的吟诵及其所包含的见解也是不具备真理性的。

显然,苏氏在用对于文学的非真理性的定义(文学是与真理隔了两层的象照镜子似的被动的对于实物外形的一小部分的摹仿)来证明文学的非真理性。苏氏在这里所指的真理,其领域局限于科学,即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如制造、教育、军事,而将人文学科排除在外或根本还没有认识到,因而用科学领域的真理来套用、怀疑甚至否定文学的真理性。这是不中肯的。其实,人文学科领域也包含着可以认识的客观规律(真理),但它不同于科学领域的客观规律(真理),而文学所要认识的正是这种人文学科领域内的真理。文学与科学既有联系,即都是认识世界,又有区别。文学不是认识作为客体的自然和社会本身,也不是认识作为客体的人本身;对文学虽然也能从历史和社会的视角进行宏观性的效应审察和价值评判,但没有具体的数据性和物质性手段进行操作、测算和检验;因而文学从本质上可以说不是科学。对作为客体的人的认识有人体生理学、人类心理学、人类社会学,在认识客体的科学层面,这些与动物生理学、动物心理学、生态学等有着同一性,所以仍然是科学。而文学是对作为主体的人的认识,是对人作为主体所进行的生活的认识,是认识人们对客体对象(包括人体)的价值判断和心理体验,并把这种关于价值判断和心理体验的认识以形象的语言表达出来,这种文学认识过程所创造的精神性存在就是文学(作品)。所以文学是对人们的价值判断和心理体验的认识,是对正在认识的主体性的人的认识,因而可以说是认识之上的认识;同时文学是对形象的语言的认识,是对语言与人的主体性(生活)相结合的认识,是对语言与具体形象思维相结合的认识。这里还要说明,文学创作者在对主体进行认识的过程中,不仅把文学作品中的人物角色当作主体性的对象进行认识,而且还把创作者自身也当作主体性对象进行认识。欧阳友权主编的《文学理论》对文学本质有这样的阐述:“创作需要给生活以价值判断和意义赋予”,文学“具有鲜明的主体性”(欧阳友权,2006:194)。这就既指创作者在进行价值判断,也指作品中的人物角色同样具有主体性,在进行价值判断,即所谓的“意义赋予”,将主体性(意义)赋予给生活和生活中的人。

苏氏对于文学的真理观是与其价值观紧密关联、相互印证的。在论述文学真理性的同时,苏氏也对文学的价值性进行了论述。正如将文学的真理性放在世界的层面上和本体论的层面上审视一样,苏氏把文学的价值性也放在了国家和社会的层面上进行审视。在《理想国》(卷二、三、十)中,苏氏论述了文学对于教育城邦保卫者的功用。他认为对儿童讲故事将影响深刻,关系到儿童性格和观念的形成;而荷马和其他诗人是错误的,因为他们描述神相互搏斗,相互谋害,描述父子仇杀和社会罪恶,而儿童理智还不发达,还没有辨别能力,听了看了后,品德的培养就受到了伤害(柏拉图,1985:19-21)。所以,除了肯定颂神和赞美好人的诗歌,他主张禁止有害的故事,驱逐摹仿背离真理的影象、煽动无理性的的诗人,除非他们有理由证明他们的合法性、真理性和有用性(柏拉图,1985:40-42)。

苏氏的这种文学价值观体现着一种极端负责任的态度。其实,古往今来,文学对国家和社会所具有的教育和培养人的价值被普遍认可和赞同。何国瑞主编的《社会主义文艺学》中有这样的阐述,我们社会主义文艺的功能,最根本的在于……培育社会主义新人、共产主义新人(何国瑞,2001:207)。斯大林曾称赞文学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邓小平曾说过,“任何进步的、革命的文艺工作者都不能不考虑作品的社会影响,不能不考虑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党的利益”(何国瑞,2001:219)。可见,苏氏(同时也是柏氏)能在两千三百多年前树立国家和社会取向的文学价值观,是多么大的贡献,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只不过,他没能全面地认识文学的多样性,没能辩证地认识文学价值的实现方式的复杂性,片面地否定了除了赞颂神和好人之外的其它诗歌。

总的来说,苏氏和柏氏的文学观达到了真理性与价值性的统一,即一方面文学应该与真理相符合,文学家必须遵循理智,保持理性,追求和掌握真理,以创作出体现真理的作品;另一方面文学必须为国家和社会服务,发挥教育儿童、培养品德、构建理性社会的功用。

2 亚里士多德的文学真理观和价值观

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开创的存在着局限性的文学真理观和价值观在亚里士多德身上得到了继承、纠正、拓展和具体化;他创作出《诗学》,与他们共同建成了古希腊经典文学理论。

《诗学》主要是通过对当时盛行的史诗、悲剧、喜剧、酒神颂、日神颂等文学形式进行分析,总结其中的规律和原理,建立起来的文学理论体系,其中也渗透了亚氏的真理观和价值观。

《诗学》第一章就指明,一切文学都是摹仿;在第四章又推想,摹仿的过程包含着求知的过程,且摹仿和求知都带给人快乐(亚里士多德,1985:43、49)。而在第九章,亚氏论述说,诗人是创造者,通过摹仿行动、组织情节,从而创造出情节;他进而指出,诗人的职责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可能发生的事(亚里士多德,1985:61、62)。在第十五章,亚氏论述悲剧的性格时也说,像安排情节那样,人物性格的塑造,也要遵循必然律或可然律(亚里士多德,1985:73)。

亚氏的这番论述显示,他已超脱了苏氏和柏氏的“理念——实物——文学”的摹仿“三层论”。他也认同摹仿,但不是没有技艺地、没有可靠知识地、不懂不用真理地像照镜子似的摹仿出影像,而是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进行的创造,而且他把摹仿与求知、快乐联结在一起,揭示出摹仿过程与求知过程的同一性,与认识真理过程的同一性,肯定了摹仿的主观能动性;他也认同文学背后的真理,但不是神定的理念,而是包含在对象世界中的可然律或必然律,因而不是神秘的、隔了两层而无法达到的,而是可知的、内在的、通过求知可以达到的,这就在本体论上具有了能动反映论和(还不足以证明是辩证的)唯物主义的性质。尤其是对“可然律或必然律”,亚氏进行了反复强调,表明了亚氏关于文学真理性的坚定立场。

另外,亚氏论述悲剧时说,悲剧要能引起恐惧与怜悯之情,借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亚里士多德,1985:54、63)。接着,他还强调,不论任何时候,戏剧的行为都必须能够产生怜悯和恐惧的效果(亚里士多德,2007:73)。亚氏对情感的重视和强调其实是符合文学的真理性的。欧阳友权主编的《文学理论》将情感性归为文学本质特征之一,并阐述为:“艺术(包括文学)是情感的符号,情感是艺术形象的内核、血液和生命,是产生艺术感染力的内在动力”(欧阳友权,2006:207)。这样,文学的理性与情感达到了统一,文学的真理性更为全面。

亚氏的这种文学情感观也体现了他的文学价值观。他揭示了文学帮助人宣泄、陶冶、净化情感和心灵的作用。同时,亚氏在论述摹仿对象和创造情节时也体现着他的价值观。在《诗学》第二章中,他论述道,悲剧总是摹仿好人,喜剧总是摹仿坏人(亚里士多德,1985:47)。第一点,也是最重要之点,悲剧人物的“性格”必须善良(亚里士多德,1985:72)。关于情节发展,亚氏主张:第一,不应写好人由顺境转入逆境,这使人厌恶;不应写坏人由逆境转入顺境,这最违背悲剧精神;而是写不十分好的人由顺境转入逆境,其原因不在于人物为非作恶,而在于他犯了大错误(亚里士多德,1985:67-69)。这充分显现了亚氏对悲剧和喜剧表现人物形象时对善的取向和对恶的抑制,体现了他在品德培养上的人文关怀。

对于自己爱戴的老师柏拉图,亚氏虽然没有明示他的异议,但实际上,他在肯定文学真理性和价值性方面,特别是在肯定文学情感方面,创造性地发展了苏氏和柏氏的文学真理观和价值观,奠定了更全面的古希腊理性文学传统。

3 结语

通过《理想国》(卷二、三、十)、《伊安》和《诗学》,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奠定了西方文学理论的基石,不仅从指导思想上树立了文学真理观和价值观,而且从形式上建立了系统的文学创作(摹仿和创造)原理、方法和原则。这一经典的理性文学传统在两千三百多年来常常居于主导地位,尤其是在文艺复兴时期,为破除宗教神权,为确立追求真理、彰显人的价值的人文精神提供了智慧的启示和权威的理论根据,可以说是文艺复兴的激发者和推动者。即使在今天,面对二十世纪以来涌现的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结构主义、解构主义等文学思潮,坚持这一理性传统,坚持这种文学真理观和价值观,仍然意义重大。因为唯如此,我们在社会更迭和形式创新的进程中,才不至于迷失方向,不至于丧失本质,才能牢牢坚守文学的真理性和价值性,坚守文学发展的正确而健康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柏拉图.理想国、伊安篇.伍蠡甫.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编[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

[2] 余元洲.哲学本体论的深层思考.余元洲.哲经策论十篇[C].北京:新华出版社,2008.

[3] 李秀云.西方文论经典阐释[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

[4] 欧阳友权.文学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古希腊哲学论文例3

首先,古希腊文学对古希腊哲学是一种直接影响。这个开始反映在古希腊神话以其自身的哲理内涵为古希腊哲学的诞生奠定了文化土壤。虽然,后来的哲学家并不是都赞成神话中的观点,但这种对人和世界的哲理思考却启悟了古希腊人的哲学头脑。古希腊神话的哲理内涵围绕着左右人的行动、社会变化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三层含义:第一,认为人们对利的追求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之一。因此,侧重表现英雄人物对自我的肯定、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如神话传说中的阿喀琉斯为一个女俘虏和阿伽门侬争吵,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和“财产”,负气离开战场,给希腊军团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第二,认为另一动力是奥林匹斯诸神的情欲和意志。WwW.133229.cOm古希腊神具有同人同性的特征。他们也有人的不足,具有好色、好嫉妒、好复仇等性格特征。神之间的斗争也是决定人、社会变化的原因之一;第三,认为高于前两者的决定因素是神秘不可知的“命运”。尽管如此,古希腊人对现实并没有屈从,而是顽强地反抗。如西西弗是敢于向荒诞世界反抗的荒诞英雄,俄狄浦斯则是一个不向“命运”低头的英雄。

直接影响的另一种反映,主要是哲学对文学的引用;进行哲学思辨、探索、归纳方面。有的哲学家为了表明自己的理论观点,直接借用了神话中的语句。如《荷马史诗》中说道:“理性存在于头脑,激情存在于胸部,欲望存在于腹部。”古希腊哲学家用《荷马史诗》中的这一句话来说明了自己的观点,并用希腊神话中有关宙斯的故事去证明灵魂和身体结合这一堕落的必然。文学艺术作为哲学认识对象中的一类,也没有逃出哲学家的视野。尼采对古希腊的艺术精神进行了哲理式的归纳,并在《悲剧的诞生》中,用传说中的酒神和日神来代表希腊人的价值观:“酒神”象征悲剧和音乐的本质;而“日神”象征光明、限制,希腊悲剧是酒神和日神的综合。当文学恰当地借助于哲学思辨的力量时,其本身的说服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强,甚至文学本身会被研究者提到民族文化精神的核心层面来加以认知,这不能不归功于哲学的功劳。又如,斯多葛主义的学说主要是有关宇宙论和人类自由的,其代表人物是芝诺。他认为自然的过程是自然律决定的,自然起初只有火,然后才出现其他的元素,但随着宇宙的重新燃烧,一切又归结于火。但是,斯多葛主义者也指出,这一过程并不意味着自然界的终结,而仅仅是自然循环过程的一部分。克雷安德是芝诺的继承人,他的诗歌《宙斯颂》充满着后世的宗教味道。与此同时,毕达哥拉斯派则认为,所有的星包括地球不是环绕着太阳而是环绕着“中心的火”作圆形运动,他们叫“中心的火”为“宙斯之家”或“众神之母”。

其次,古希腊神话对现代欧洲哲学的影响主要是间接影响。由于哲学家对古希腊神话采取的是借用、发挥的策略,而这种影响较之直接影响作用并未减弱,甚至因为运用哲学话语充实、完善神话,进而发展出新的哲学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这两位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在其论著中大量例举了欧洲的各类神话,既有古希腊的,也有古罗马和基督教《圣经》中的,而古希腊神话所占比例不在少数。众所周知,古罗马神话也是承袭了古罗马神话的。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社会主义甚至于政治经济学领域中,古希腊神话常被经典作家们娴熟地运用,从而使很多艰涩的理论显得质朴、生动、活泼。有的神话还被他们作为论据充分发掘,如马克思著名的:“希腊神话不只是希腊艺术的武库,而且是它的土壤。”事实上,马克思主义也是深深扎根于欧洲文明之中的。无独有偶,神话被运用于阐发一定的哲学思想在中国也能找到。《庄子》中的寓言、神话不仅使人们对于道家思想有了更好的理解,这部作品还被当成文学作品阅读,足见其审美价值也是被人们所肯定的。在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辩证法与历史唯物主义时,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曾引用不少关于古希腊神话的例证;此外,马克思、恩格斯的作品中也常涉及到古希腊神话,这种运用有时是直接的,有时是用引申而来的内容。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导言》中对现代自然科学进行阐述时,曾这样写道:

“古生物学记录中的空白愈来愈多地填补起来了,甚至迫使最顽固的分子也承认整个有机界的发展史和个别机体的发展史之间存在着令人惊异的类似,承认那条可以把人们从植物学和动物学似乎愈来愈深地陷近去的迷宫中引导出来的阿莉阿德尼线。”

古希腊哲学论文例4

作者简介:李长林,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湖南长沙410081)

徐良利,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湖南长沙410081)

古希腊是欧洲文明的发源地,古希腊文明灿烂辉煌,不仅在古代产生过重大影响,而且对后世世界文明的发展也起过促进作用。由于地理上的阻隔和社会条件的限制,直到明代,欧洲传教士的东来,中国才对古希腊文明有了少许了解。此后,在清末,随着西学东渐的加强,中国对古希腊的认识逐步加深,出现了评介古希腊的论著。到20世纪上半叶,由于中外文化交流的进一步开展,中国学术界与古希腊文明的关联有所变化,这种关联值得深入全面地研究。

在20世纪上半叶,我国一些古典学者,他们大都留学国外,有的还懂得希腊文,熟悉希腊古典著作。他们走出国门之后,发现中国自称文明古国固然不错,但远古希腊也有古老、丰富而灿烂的文化,有那么多神话传说,那么多英雄人物,诗歌,散文,戏剧,雕刻,哲学,史学,无不闪烁着智慧的光辉,引人入胜。于是,他们便把希腊文化引进中国,并探索其奥秘。一时间古希腊成了热门话题。某些学者在希腊典籍和作品的翻译、研究上,古希腊文明的阐释上取得重大成果。

所谓西方古典学是关于古希腊一罗马文学、艺术、哲学、历史、科技乃至建筑、雕塑、音乐、绘画、舞蹈等方面的知识和学问。在20世纪上半叶,一些中国学者的研究已涉猎希腊古典学的局部。他们掀起的“希腊热”,不应成为后辈学者认识的“盲点”,不甚了了。在已出版的有关论著,如黄洋、晏绍祥著的《希腊史研究入门》(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晏绍祥著的《古典历史研究发展史》(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刘家和、廖学盛主编的《世界古代文明史研究导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等书,对这一时期学术界的“希腊热”都有所忽视,没有加以评述。这一热潮值得我们重视和珍惜,它反映了前辈学者在艰难条件下辛勤的探索,它又表明前辈学者不盲目自封,而是立足世界、洞悉世界古老文明的雄心壮志。对前辈学者探索希腊文明历程的研究,当属学术史的领域,借用张广智教授的话语,这一研究能使我们听到“先行者的驼铃”,能看到“探索者的足印”,从而使后辈学人的有关研究“越会有的放矢,更有深度”。

下面以学者的业迹为线索对20世纪上半叶中国学术界的“希腊热”,加以考察。

一、周作人关于希腊文学、文化的译评和研究

周作人(1885—1967)早年留学日本时,掌握了古希腊文,一生将相当精力投入希腊文学的译评和希腊文化的研究上。在20世纪上半叶相继翻译下列希腊文学作品:路吉亚诺斯:《大言》,刊于《晨报副刊》1921年10月28日。海罗达思:《希腊拟曲》二首(《媒媪》,《塾师》),刊于《中华小说界》,1916年10月第10期。谛阿克里多思:“《牧歌》,刊于《新青年》4卷2号,1918年2月。谛阿克里多思:《情歌》,刊于《晨报副刊》,1921年11月2日。谛阿克利多思:《割稻人》,刊于《晨报副刊》,1921年12月4日。朗戈斯:《苦甜》,刊于《晨报副刊》,1921年12月11日。路吉亚诺思:《冥土旅行》,刊于《小说月报》13卷11号,1922年11月。谛阿克里多思:《牧歌一首》,刊于《语丝》24期,1925年4月。路吉亚诺思:《论居丧》,刊于《未名》终刊号,1930年。海罗达思、谛阿克利多思:《希腊拟曲》(共七篇),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亚坡罗陀洛斯:《希腊神诸神世系》,刊于《艺文杂志》2卷10~12期,1944年。

在每种译作都附有说明与考释,表达了周氏的研究成果。罗念生称赞周氏这些译作:“译文相当忠实,有自己的风格,在当时是‘标准的翻译’,我曾根据这些译文中的专名译音,制定出古希腊文译音表,收入我此后数年中出版的古希腊戏剧译本。这个译音表曾在北京外国语学院的《西方语文》1957年第1卷第2期上发表,为一些文学出版社所采用,对统一译名

了一定作用。”止庵认为“周作人所译介的古希腊著作不仅具有文学价值,而且亦具有文化价值,其出发点既是文学的,也是思想的。”在这一时期,周作人还翻译了外国学者如佛来若、劳斯、哈利孙等人有关希腊神话的论著,对读者进一步展开研究大有帮助。

周氏对希腊文学也进行过系统的研究,作为北京大学丛书之三的《欧洲文学史》于1918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该书第一卷就是专门评介希腊文学的,分“起源”(神话)、“史诗”、“歌”、“悲剧”、“喜剧”、“文”、“哲学”、“杂诗歌”、“杂文”几部分。吴宓高度评价此书,指出:“盖自新文化运动之起,国内人士竞谈‘新文学’,而真能确实讲述《西洋文学》之内容与实质者则绝少(仅有周作人之《欧洲文学史》上册,可与谢六逸之《日本文学史》并立。)止庵称赞说:“《欧洲文学史》更主要的还是向我们展现了作者所具有的广阔的文化视野,……周作人在思想上受到古希腊的深刻影响,后来在这方面的论述,要点已见诸于此书中。”

周氏具有的古希腊文学素养使他对古希腊文化有一整体的了解和深刻的认识。他认为古希腊文化体现了“现世”,“爱美”,“节制”三个特征。由于他对希腊文化有深刻认识,他给予希腊文化以高度的评价:指出“西洋文明的主线来自希腊,要了解西方文明似乎不可不从希腊谈起”。

综上所述,周作人引进希腊文明功不可没,他对古希腊文化的一些观点和认识,即使在今天看来仍然是有重要的参考意义。郑振铎在《惜周作人》一文中评价周作人时写道:“他的对希腊文学的素养也是近人所罕及的。”

二、吴宓对古希腊哲学、文学的研究 —1978)早年在美国哈佛大学留学期间即受希腊文明的熏陶,1920年本科毕业后的暑假潜心研读英译本《柏拉图全集》,写有详细的札记,并选修希腊罗马史。9月入哈佛大学研究生院选修欧洲政治学说史,写有论文《孔子、孟子之政治思想与柏拉图及亚里士多德比较论》。

吴先生学成归国,1926年以后任教清华大学外文系时,开设有希腊罗马文学课。1938年他来西南联大工作时,继续研究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研读过耶格尔(jaeror)的《论亚里士多德》,乌维克(urwick)的《柏拉图书简》,康福德(comfod)的《柏拉图的理想国》等著作,领悟颇深。此外还读过利文思通(livingstone)的《希腊精神与现代生活》,柏里(bury)的《古代希腊史》等书。吴先生讲授过有关苏格拉底、柏拉图及亚里土多德哲学思想的课程,他礼赞苏格拉底写有《苏格拉底像赞》:

亹亹苏哲,奋志求真,明法殉道,杀身成仁。

天地正气,日月精魂,音容宛在,光焰长存。

东圣西圣,此理此心,师表万稷,一体同尊。

举世横逆,吾独辛勤,内省不疚,常视斯人。

在礼赞中,吴宓把苏格拉底与孔子相提并论,尊为“西圣与东圣”,作为学习的楷模。这也表达了他寻求中西会通的意向。吴先生也非常崇仰柏拉图,他说:“余最膺柏拉图之哲学,以为可以包括一切事象,解决一切问题。柏拉图哲学之精华,尤在(1)两世界及(2)一多相关无碍之义。”他热衷希腊文明,称颂“今世深厚之生活,盖皆本于希腊人所创造之理性也。”“古希腊之哲理艺术者,为西洋文化之中坚,源流所溯,菁华所在,为吾国人研究西洋文化所首先注意者。”

正因为吴先生如此服膺希腊文明,所以才努力进行介绍、宣传。他曾以《学衡》为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希腊文明,亲自并组织友人撰写论文,翻译近20种(篇)有关希腊的古典著作或论著,其中重要的有景昌极、郭斌苏翻译的柏拉图《五大语录》、《苏格拉底自辩义》、《克利陀篇》、《斐都篇》、《筵语篇》、《斐德罗篇》。向达、夏崇璞翻译的《亚里士多德伦理学》。这两大哲人的著作在《学衡》连载后,还先后单独出版,为中国学人了解、研究希腊文明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柏拉图对话所涉及的内容极为广泛,哲学、伦理、自然科学、政治、教育、语言、艺术等,几乎无所不谈。可以说柏拉图的对话是希腊文化的一部百科全书。通过阅读柏拉图对话,我们可以了解希腊民族的精神世界。

《学衡》杂志还发表有a·童壁著郭斌苏译的《希腊之历史》,嘉德纳著朱复译的《希腊美术之特色》,尹吉著胡稷咸译的《希腊之宗教》,乃特著汤用彤译的《希腊之哲学》,穆莱著吴宓译的《希腊对于世界将来之价值》等文,这些译著大开了中国学人认

识希腊文明的眼界。

令人注目的是吴宓又致力于希腊文学的研究,写有《希腊文学史》,刊于1923年1月出版的《学衡》第13期和1923年7月出版的《学衡》第14期上,共两章,计有35 000千字(不知何故吴先生未将希腊文学史全部写完)。

《希腊文学史》第一章《荷马史诗》共八节,分别为“荷马以前之诗歌”、“荷马史诗之内容”、“荷马史诗之结构”、“荷马史诗之作成”、“荷马史诗之评论”、“荷马史诗之影响”、“荷马史诗与中国文章之比较”、“伪荷马之著作。”这一章内容丰富,学术信息详尽。如第四节在评述“荷马问题”时,列举有十位学者的看法。再如第五节“荷马史诗之评论”,综合各家之说,归纳为七个方面:内容、文章、性质之比较、描绘人物之法、神与人之关系、道德观念、描绘之入神。对这些都加以明晰的叙述。第二章《希霄德之训诗》(今译为希西阿德的教谕诗),共四节“希霄德以前之训诗”、“希霄德之略传”、“希霄德训诗之内容”、“希霄德训诗之评论”。吴先生还把荷马史诗、希霄德训诗与中国文学进行了比较,将《伊利亚特》比之于《封神传》及《三国演义》、《奥德赛》比之于《西游记》及《镜花缘》,又比之于《左传》。更从“其大体精神及作成之法”,指出弹词与荷马史诗相类似。吴宓还把希霄德之诗与《诗经》、《易经》等进行了比较。后世学者王锦厚高度评价吴先生这两章论著,指出:“这两章,在当时相当全面、系统地考察并论证了荷马史诗及希霄德训诗的来龙去脉、特色、意义、影响,这是我国学者用自己的观察、以新的观点、新的方法编撰的第一部希腊文学史,也是第一部国别文学史。它的出版的意义,不仅仅在于第一次向中国文艺界及广大读者介绍了世界另一文明古国希腊文学知识,而在于他开辟了研究中国文学与外国文学的新的途径,运用比较的方法编撰系统的文学史。”

吴先生熟悉并积极推介有关研究希腊文学史的书目,反映在他发表在《学衡》第6期(1922年6月出版)上的《西洋文学精要书目》中。在这份书目中,共介绍了有关希腊史、希腊文学史、史诗、训诗、情诗(今称抒情诗)、庄剧(今称悲剧)、谐剧(今称喜剧)、历史原著、哲学、辞令及亚历山大时代及其后世的十多类英文书籍共156种。

难能可贵的是吴先生又致力于普及希腊史知识,1933年1月9日写有《世界历史世界文学训示国人应积极抗敌苦战牺牲》,刊于《大公报·文学副刊》262期,以希腊史上海克多(今译赫克忒)抗敌殉国、德谟森尼(今译德摩斯提尼)抗击马其顿等事迹激励国人抗战斗志。1948年3月15日他在武汉文化会堂作了以希腊罗马史诗兼及修昔底德与幼里庇得的剧作《特洛伊妇女》为内容的演讲。

三、罗念生对古希腊喜剧的译介和希腊文化的研究

罗念生(1904—1990)1922年到1929年在清华学校读书期间,对古希腊文学发生兴趣,喜欢读荷马史诗和希腊悲剧。1929年人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英国文学系,1932年以后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院和康奈尔大学研究院深造,选修希腊文与考古学。1933年从古希腊文译成欧里庇得斯的《伊菲革涅亚在陶洛人里》,同年人希腊雅典学院修雅典城志、古希腊建筑、雕刻、戏剧艺术等课程,成为中国第一位希腊留学生。期间在希腊国家剧院观看过希腊戏剧。1935年任教北京大学外文系,教授翻译课、希腊文、希腊文明及考古学。1936年翻译出版埃斯库罗斯的《波斯人》、欧里庇得斯的《依斐格涅亚》、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上海商务印书馆版)。1938年译出阿里斯托芬著的喜剧作品《云》,由长沙商务印书馆出版。1939年任教四川大学外文系,担任希腊悲剧、希腊罗马古典文学等课程。1940年所译欧里庇得斯著《美狄亚》由长沙商务印书馆出版。1943年所撰的《希腊漫话》,由中国文化服务社重庆分社出版,同年所译欧里庇得斯著的《阿尔刻提斯》由重庆古今书局出版,1944年译成欧里庇得斯著的《特洛亚妇女》,由重庆商务印书馆出版。1947年译作欧里庇得斯著的《特洛亚妇女》由重庆商务印书馆出版。1947年译作埃斯库罗斯著的《普洛米修斯》,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1948年任教于清华大学外语系,教授希腊悲剧、希腊神话等课。 以后罗念生继续致力于古希腊戏剧作品的翻译与研究,成果丰硕,详见《罗念生全集》第八卷第374-375页,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罗先生翻译这些剧本时,历尽了辛苦。他曾指出:“古希腊著作是不大好翻

的。据说学习古希腊语的难度仅次于印度的梵文。单说一个正规的希腊动词的变化就将近有300个字形,困难还不在这里,而在于不规则的词形变化。古希腊语不大讲究语法,几乎任何一个字都可以放在句首,读者要从杂乱的语句中找出一条语法来。其次是抄本古老,而且有许多笔误和篡改,不容易读懂。还有古希腊文学作品内容深奥,典故繁多。”在这一时期,罗先生还对古希腊文化进行了多视角的研究,其成果辑入所写的《希腊漫话》一书。他在序言中交待,在希腊游学一年期间,对古希腊发生过强烈的情感,写作了几篇文章和希腊抗战史话,共20余篇,可惜有些已散失,现今结集十八篇成书。《希腊漫话》一书属于学术论文的是以下几篇:《古希腊与中国》、《希腊精神》、《怎样研究古希腊文学》、《古希腊悲剧的特点》、《<特洛亚妇女>引言》、《古希腊雕刻》,这些论文至今仍有参考价值。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前两篇。《古希腊与中国》一文,从文字方面考证了希腊对中国的影响以及古代希腊与中国的交通往来。什么是“希腊精神”,这既是一个关于希腊文明的关键问题,又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罗先生在《希腊精神》一文对此作了全面深刻的分析。他认为作为一种共同的价值取向,其特点有七:(一)求健康精神;(二)好学精神;(三)创造精神;(四)爱好人文的精神;(五)爱美的精神;(六)中庸精神;(七)爱自由精神。罗先生强调指出:希腊精神与我国固有的精神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他们所表现的种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特别是爱自由的精神。

罗先生从上世纪30年代开始把他相当一部分精力投入引进、研究古希腊文化(尤其是戏剧作品)的艰巨而宏伟的事业中,引导中国学人进入希腊文化的殿堂,登上这座高山。黄宗仁在纪念罗先生的文章中写了这样的诗句:

甘于寂寞,皓首穷径,

东土西天,馨香一炉。

四、陈康、严群致力于古希腊哲学的探讨

20世纪初期,中国出现了研究希腊哲学的论著,到30年代中期,古希腊哲学研究出现繁荣景象。在众多学者中,陈康与严群最为突出。

陈康(1902-1992)早年留学英国、德国学习希腊哲学、希腊文、拉丁文。40年代任教西南联大,讲授古希腊哲学,他的名著《巴门尼德斯篇》1944年由重庆商务印书馆初版。陈康在翻译柏拉图的这篇著作原文同时,还分别从文字的校勘、词句的义释、历史的考证、义理的研究等4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注释。经过这样翻译和注释的译本,确切地说是个注释本。在文字上注释的部分比原著的翻译部分要多出9倍,这个译本解决了柏拉图哲学研究中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问题。过去研究者都夸大了亚里士多德“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的说法,摭拾亚氏表面上对于柏氏的批评,便以为两氏的哲学根本对立。陈先生却根据他自希腊文原著的独到研究,揭示出自柏拉图的思想过渡到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发展的线索,指出亚氏只是承继、发挥、补充柏氏,并不反对柏氏。贺麟高度评价陈康这一研究成果,指出他是中国哲学界钻进希腊人原著的宝藏里、直接打通了从柏拉图到亚里土多德的哲学的第一人。当代古希腊哲学史研究专家陈修斋也认为陈先生这一作品代表了我国学者在西方古典研究中的最高水平,是在这领域内能与西方的有关权威学者相抗衡,并实际超过西方学术界在这领域内水平的代表作。

严群(1907-1985)1929年在燕京大学哲学系主修希腊哲学,1932年入研究院继续研究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1935年赴美,在哥伦比亚大学专攻希腊哲学史、古希腊文与拉丁文。1938年转入耶鲁大学继续专攻希腊文与拉丁文。

1933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所著的《亚里士多德之伦理思想》是国内第一部系统研究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学术专著,它用表解和诠释的方法对亚氏的伦理思想进行了准确的概括和转述,并结合中国伦理思想进行了比较分析,至今仍起着导读作用。2003年列入浙大学术精品文丛,由商务印书馆再版。后来严群又著有《希腊思想》,由华夏出版公司在1948年出版。此书围绕古希腊自然哲学与近代西方自然科学内在联系这一中心展开论述,揭示希腊自然哲学各学派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各自的发展过程。在严群看来,思想和学问这东西绝非突如其来,总是一代一代积累而成的。以西方文明为例,它有三个来源,即希腊哲学、犹太宗教和罗马法律。他一反传统看法,认为近代西方的自然科学来源于古希腊的自然哲学,而不是始于文艺复兴时期。后

世学者黄见德高度评价《希腊思想》一书,指出:“在论述中,材料集中,观点明确,立意新颖,全书虽然篇幅不大,但却给人以精雕细刻的印象。”关于严群的学术生平及著述参见《世纪学人自述》第三卷“严群自述”,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

五、其他学者有关希腊文明研究

何鲁之(1891,1965)早年留学法国,在成都大学任教时,出版有讲义《希腊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在四川大学任教授期间,写有《希腊民主政治》(在中英、中美文化协会的讲演),刊于《华文月刊》第1卷第2期,1942年3月5日,后辑入王挺之、孙锦泉主编《川大史学·世界史卷》,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吴廷醪(1910,)早年留学日本,在四川大学任教期间,写有《古代中国希腊文化接触之研究》,刊于四川大学《人地时》1944年第一期、第二期,后辑人《吴廷谬史学论集》,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阎宗临(1900-1978)早年留学法国和瑞士,1944年任教桂林国立师范学院时写有《欧洲文化史论要》(桂林文化供应社1944年版),后辑入《欧洲文化史论》一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其中第五章为“古代希腊文化之特点”。

李金发(1900-1976)早年留学法国,在1922年写有《希腊人生活之实况》一文,刊于1931年出版的《世界杂志》第1卷第1期。 年留学美国,曾任教北大、北师大、清华大学,写有《希腊文学研究》,刊于1922年1月15日《改造》第4卷5号。

缪风林(1898-1959)曾任中央大学历史系主任、教授,写有《希腊之精神》刊于1922年8月出版的《学衡》第八期。

郑振铎(1898-1958)曾旅居英法两国,回国后任教燕京大学、暨南大学,著有《希腊罗马神话与传说中的恋爱故事》,1924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希腊神话与英雄传说》,1935年由上海书店出版。

陈训慈(1901-1991)1921年毕业于东南大学史学系,1924年以后任教中央大学史学系,写有《希腊四大史学家传记》,刊于1926年出版的《史学与地学》第一期。

应该说,解放前,限于社会条件,中国学者在世界史研究方面,从总体上来讲水平不高,与外国学者相比,有相当大的差距,与中国古代史研究相比也显得薄弱。但不能说没有学术专精的学者,在世界史某些领域,开展了研究并取得了重大成果。

注释:

①详见陈德正:《19世纪后期传教士对西方古典学的引介》,辑入《西学研究》第二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李长林、杨俊明:《清末中国对古希腊文明的了解与评述》,辑入《中西古典文明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沈扬:《中国人对希腊罗马文明的早期认识》,辑入《史与诗:世界诸文明的历史书写》,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②这些成果表明中国学界对古希腊文明的认识已比19世纪后期有关的了解大有进步。在19世纪后期,中国的希腊古典学处于开始引进阶段,这表现在文献形态上。总体上绝大多数论著停留在编译的阶段。介绍性的文章占绝大比例,评述和研究性的论著微乎其微;在文章的深度上还只能根据国外流行的书籍进行一般性的转述,很少能依据古典史料作学术考证和研究。

③详见张广智教授为王海利著的《法老与学者一埃及学的历史》——书所写的“序言”。

④罗念生:《周启明译古希腊戏剧》,辑入陈子善主编:《闲话周作人》,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⑤《欧洲文学史》,岳麓书社1989年再版重印。

⑥见《学衡》第48期,《柏拉图对话录之四·筵话篇》之文尾。

⑦穆莱著,吴宓译:《希腊对于世界将来之价值·编者识》,载《学衡》第23期(1923年11月)。

⑧商务印书馆1982年再版重印。关于陈康及其主要著作可参见汪子嵩、王大庆编《陈康论古希腊哲学》,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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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周作人.欧洲文学史[m].长沙:岳麓书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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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菊香,张铁荣,周作人研究资料(上)[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

[8]王锦厚.五四

古希腊哲学论文例5

西方哲学的传入过程也正论文联盟是中国传统学术的崩解与现代学术的重构过程,此时才有了“中国哲学”的提出与确立,才有了“中国哲学史”的创立与建构。也正因如此,20世纪“中国哲学”之确立、“中国哲学史”之建构,几乎都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甚至是以西方哲学为标准的。但是中国先秦哲学与古希腊哲学自然观毕竟是根植于两种不同的文明土壤两种自然观,其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中国先秦哲学与古希腊哲学在自然观上研究目的不同。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彭林认为“西方文化是以神为文化中心的宗教文化,人的灵魂是要靠上帝来管理的。中国文化则不然,它是以人为中心的,人的灵魂是要靠自己来管理的。这是东西方文化的重要区别之一。”对“道”的不懈探求,是先秦诸子哲学思想的重要内容。而古希腊哲学是以追求“真理”为宗旨,他们都认为“真理”是人们的知识应当追求的目标,是人应当服从的规律。,

其次,自然观方面中国先秦哲学明显抽象于古希腊哲学。本文以老子的“道”和赫拉克利特、巴门尼德的“道”为代表进行比较。老子的“道”被用来指万物的本原;赫拉克利特的“道”被用来指火与万物相互交换的过程,而巴门尼德的“道”则用来指认识万物的途径。在综合程度上,老子的“道”是最高的,它既是“有”和“无”的统一,又是“动”和“静”的统一,因此也显得空洞和含糊,以至于使后人很难理解其本意而被窜改得面目全非;赫拉克利特和巴门尼德的“道”在综合程度上尽管不如老子的“道”,但却阐发了“一”和“多”、对立面的斗争与同一,开始意识到现象与本质之间的区别,因而显得更具体和明确;由此可以说明先秦自然哲学的抽象性和古希腊自然哲学的具体性。

再次,中国先秦哲学与古希腊哲学在在自然观上本位不同。中国哲学以人为本位以及西方哲学以自然为本位的思想基础。以《大传》和《形而上学》为例,《易大传》以阴阳之道建立起了卦爻体系,解释天地万物及其运动,其核心是以天地为准则,作为人事的依据,它既是周以来天人合一的自然观的集成,又为秦汉“天人感应说”奠定了基础;《形而上学》是古希腊哲学的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最主要的著作,亚里士多德关于自然的思想,在《形而上学》中得到哲学的概括,并形成完整的体系。《形而上学》在实体理论的基础上建立了世界的体系,并解释生成和发展,其核心是以目的作为事物的原因。它不是以人为本位,而是以神为本位;它是古代灵魂说的引申,并最终与犹太神学相结合,成为基督教神学的重要来源。

二、中国先秦哲学与古希腊哲学自然观不同的原因

1.自然环境对中国先秦哲学和古希腊哲学自然观的影响

人们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始终要受制于时空局限,所以,在一定的时空、人文环境里,人们的思维便会形成一些基本的定势,成为相对稳定的世界观念,从而导致不同时空内的人们产生思维形式上的差别,形成了世界人类思维形式的多元形态。希腊的地形是众所周知的四面开阔,他们面对的也只是狭小的几乎不见大风大浪的地中海。而中国却是实实在在的四面闭塞,南面是世界最高大的山脉——喜马拉雅山脉;西边是沙漠和帕米尔高原,北边是绝少人烟的西伯利亚;东面是世界最大的海洋太平洋。所以希腊人的眼光是开阔的,他们更容易看到他们自身以外的其他地方,而中国人则自然而然的认为中国是世界乃至宇宙的中心。

2.社会经济对中国先秦哲学和古希腊哲学自然观的影响

古代中国和古希腊的哲学家们不仅生活在不同的地理环境之中,还生活在不同的经济环境之中。中国是个大陆国家,中华民族历来靠农业维持生存。直到今日,中国的农业人口还在全体人口中占百分之七十五到八十。在一个农业国家里,财富的首要基础是土地。因此,在中国历史上,一切社会、经济思想以至政府的政策措施都以土地的分配和利用为中心。中国古代的哲学家通常不亲自耕地,但他们家庭的兴衰和农业生产的好坏直接联系在一起:农业收成好,他们受益;农业收成坏,他们也受连累。因此他们的世界观主要反映了农民的思想。而古希腊哲学家们大多生活在城镇中,城镇又正是商人的聚居地,他们的社会组织不是根据家族的共同利益,而更多的是反映的城镇的共同利益。

3.两种不同的追求目标对中国先秦哲学和古希腊哲学自然观的影响

中国的先秦哲学都在探究“道”,都在论说自己对“道”的理解。“道”可以理解为中国先秦哲学家追求的所谓的根本的、终极的东西。尽管先秦诸子各家各派所谓“道”在具体内容上有许多不同,但相同之处是他们都把探究“道”作为学术的目的,认为无论天地自然还是人类社会,都有其“道”;无论做人还是办事都应当知“道”、有“道”、守“道”、从“道”、顺“道”。古希腊哲人大都把“真理”看作是认识追求的目标。柏拉图认为,真正的哲学家“就是那些喜欢知道真理的人”亚里士多德认为哲学的对象就是“适用于一切存在物的”真理。而真理就应该是某种超验的、永恒的理念,是思想和物的符合。

古希腊哲学论文例6

整套丛书共选取了十一位作者:伊壁鸠鲁学派的伊壁鸠鲁(341-271bc)和卢克莱修(94-44bc)、晚期斯多亚主义的塞涅卡(4bc-ad65)和爱比克泰德(ad55-135)、怀疑主义的恩披里克(ad160-210)、新柏拉图主义的普洛提诺(ad204-270)、犹太-希腊哲学的斐洛(25bc-ad50),新共和主义者西塞罗(106b.c.-43b.c.)和普鲁塔克(ad46-120),以及古罗马时期的希腊教父哲学尼斯的格列高利(ad335-395)和教父哲学的集大成者奥古斯丁(ad354-430)。《译丛》涵盖了后亚里斯多德哲学中几乎所有的流派,涵盖面之广前所未有。

从历史上来看,公元前334年亚历山大大帝开始东征,直到公元476年罗马最后一个皇帝被废,西罗马帝国覆灭,或者更确切地说,一直到公元529年,查士丁尼一世关闭雅典所有的哲学学校,古典哲学终结。这一段时期被可以看作整个希腊化-罗马时期。在这一时期,希腊人开始把他们的文化扩大到非希腊血统的国家中去,事实上这更是东西方文化的产物,是一种复合文化,虽然亚历山大大帝曾打到印度的旁泽普,罗马军团的一支也曾消失在茫茫的黄土高原,但究其根本还是一个“两希”融合的过程,是西方文明的塑造期。《译丛》所选取的哲学家正是这个时期的代表人物,由于其选择面的广泛,很好地显示了这个时期各个流派的侧面,以及基督教在希腊主义基础上形成的特质。就《译丛》选取的内容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其一是后亚里斯多德哲学的经典流派,主要是斯多亚派、伊壁鸠鲁派和怀疑主义,其二是基督教神学形成的主流从斐洛、普洛提诺、尼撒的格列高利到奥古斯丁,其三是当时重要的政治哲学家西塞罗和普卢塔克。然而除了从斐洛到奥古斯丁这条主线和基督教的关系外,其他流派与基督教的密切关系亦是自有定论。因此,在这个所谓“两希文明”融合的背后,体现的恰是基督教神学的产生。这也是我们从整体上把握这套《译丛》的一个基本视角。

希腊化-罗马时期的哲学对于西方文化具有特殊的意义。由于马其顿和罗马帝国的扩张,打破了原有的城邦政治,在城邦丧失独立性之后,对城邦的虔诚不复存在,个体问题因而彰显。个人开始反省自我,从自身寻找幸福,个人主义开始形成。哲学形态在这个时期也发生了根本变化,从关注形而上学、本体论,转而更为关注伦理和心灵问题,即便是伦理学也从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的社会政治伦理转变成个体伦理学。哲学开始从精英走向大众,从哲学走向宗教式的神秘。这种伦理化的哲学最终为宗教的兴起所吞没,哲学家的沉思终不及宗教教义的影响。这似乎是那个时期哲学的一条不归路。可以说,《译丛》的编排粗略地揭示了哲学的这一走向。

在后亚里斯多德经典的三大流派中,伊壁鸠鲁派认为,灵魂的安宁具有最高价值。所以,研究哲学,通晓自然,就能达于精神的健康,这精神的快乐要高于肉体享受。对此,《译丛》选取了伊壁鸠鲁的书信、概要和残篇,以及卢克来修的《万物本性论》予以表达。斯多亚派秉承犬儒的倾向,坚持德性人乃是自我克制的人,后受亚里斯多德影响,强调按自然生活。《译丛》选取晚期斯多亚派塞涅卡的《伦理文选》和爱比克泰德的《哲学谈话录》。而怀疑派则认为文明不足认识事物,对于事物我们一无所知,所以要克制自己,悬置判断,不采取行动,从而摆脱尘世。《译丛》则选取了塞克斯都·恩披里克的《皮罗学说概要》及其他一些作品。在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中,这些思潮作为人类主观的“自由意识”发展而保留在它的精神发展的历程中。但最终还是要走向“苦恼意识”,这就体现在哲学向宗教的发展。在这个时期的代表就是斐洛的犹太哲学以及新柏拉图主义的神秘主义。在《译丛》中则体现为斐洛的伦理神学文章,以及普洛提诺《九章集》的选本。当理论不再给自己的发展提供动力,哲学就必然在另一种意识形态中寻求保存自身,那便是基督教哲学的诞生,《译丛》中尼撒的格列高利和奥古斯丁论灵魂的作品则在此列。我们知道,这个时期不仅有基督教的形成,世界主义、平等主义、个体主义等一系列深刻影响人类世界的思想也初现端倪。基督教既是彻底的希腊主义运动的产物,也最能体现“两希”融合世界思潮。

除了斯多亚派、伊壁鸠鲁和怀疑主义,体现“两希”融合的当属斐洛、普洛提诺、尼斯的格列高利和奥古斯丁这条主线。希伯来文化以信仰为主,而希腊文化讲究哲学理性。“两希”的融合,从某种角度讲就是如何协调信仰和理性的问题。这方面基督教教父哲学是一个极大的代表。当然就教父哲学而言,无论是希腊教父还是拉丁教父,人物众多,特色鲜明,单单教父哲学就可以编纂几十卷的文集,在《译丛》中则选取了尼斯的格列高利和奥古斯丁以作代表。

在“两希”融合这条线索中,首先是斐洛,他在西方哲学史上是首先将和哲学理性结合起来的犹太哲学家;而在宗教史上,他主张逻各斯是上帝和人的中介,被认为是基督教的神学先驱,基督教神学之父。就斐洛的方法论来说,他用喻意解经法来沟通哲学和圣经。正如编者章雪富先生所言:寓意解经法“体现了希腊化犹太人看待自身传统和希腊传统的方式。”那就是把希腊主义和犹太文化结合起来。斐洛认为在希伯来的经典中摩西使用神话、历史叙述、祭仪律法等外在形式表述的是一种内在的精神,而这种内在精神是和希腊哲学完全一致的。通过斐洛的喻意解经法,把摩西五经中的神秘含义翻译成希腊哲学的用语,把其中的道德法律内容翻译成了希腊人的哲学语汇。这样,宗教性的事件就开始进入了伦理和知识的领域。斐洛的解经法,开创了犹太教,尤其是基督教解经学的历史。更重要的是,为用宗教神学来替代哲学打下了基础。斐洛的喻意解经法坦然面对文化因素的差异性,并把这种差异性表达为跨文化的融合,而不是固守各自的传统。尽管《译丛》中的这个选本关注的是希腊化犹太伦理的神学本质,但还是深切体现了斐洛对于摩西五经的哲学解释。这就是整个西方文化一直在追求的东西,而且这个进程还在继续。

其次是普罗提诺,作为新柏拉图主义的代表,普罗提诺的新柏拉图主义竭力从超感觉世界中引伸出感觉世界。其哲学思想的核心不仅有哲学的论证,亦有宗教的神秘体验。这样,新柏拉图主义以对启示的需要来代替独立的哲学研究。新柏拉图主义显然有很强的东方色彩,以至于有人认为普洛提诺首先是埃及的宗教人士,是通过哲学来表达其宗教经验,否则就无法解释普罗提诺的观点。在普洛提诺的学说中三个神圣实体的学说对基督教的影响最大,他通过重新解读柏拉图,用希腊哲学的语言解决了从终极第一实体“至善/太一”流溢,并逐步下降,经由神圣的第二实体理智到第三实体灵魂,最后进入最低的可感现象世界的世界图像。从而与基督教圣经中创世纪的教诲相应合。在《译丛》中《九章集》的选本从各个方面反映了普洛提诺对于自然、凝思和太一的看法。

其三是代表教父哲学的尼撒的格列高利。在整个2世纪到5世纪的三百多年中教父哲学是“两希”融合的中坚,其坚实的理论后果就是基督教哲学的产生。教父哲学是在针对犹太教和希腊哲学来为基督教辩护过程中成长起来的,但历史的诡吊在于它恰恰体现的是希伯来和希腊的一种碰撞和融合。在教父哲学中,与拉丁教父较为排斥希腊色彩相比较,希腊教父融合了希腊与基督教的色彩更浓厚些。《译丛》选取了尼撒的格列高利作为代表,与同是希腊教父的奥利金过分浓厚的希腊色彩相比,尼撒的格列高利所走的道路更中和,在新柏拉图主义和基督教圣经之间保持了中间道路。在《剑桥晚期希腊和早期中世纪哲学》中他甚至被誉为“第一位基督教哲学家”。《译丛》中选取了他哲学类、修道类和教义类的代表作中有关人论的问题,体现了从哲学的人论向圣经中“人是神的形象”这个观点的转变。

最后自然是圣奥古斯丁。奥古斯丁虽然位列拉丁教父四大博士之一,但是真正说来,他才是整个教父哲学的集大成者,甚至可以说是这个时期“两希”思想融合的真正代表。在奥古斯丁的思想中,他清楚地梳理了理性与信仰的关系。从而在哲学的高度厘清了希伯来和希腊关系的实质。在奥古斯丁看来,信仰与思想的关系不是对立的,他的名言是“一切信仰都是思想”,并且信仰是以“赞成的态度思想”。思想的前提是信仰,神圣的启示是基督教神学的必要条件。奥古斯丁坚持“相信,然后理解”,强调信仰的优先地位,但并不排斥理性。理性为信仰作好准备,信仰为理性开辟道路。这样奥古斯丁就可以很好地把基督教学说奠基在理性主义的框架上,并利用古代哲学的前提、原则和方法来阐述解释圣经。在《译丛》所选的《论基督教教义》体现的就是奥古斯丁的这些基本原则,而《论灵魂及其起源》一书则基于基督教的立场对灵魂这一希腊哲学的古老问题进行了探讨。

古希腊哲学论文例7

中图分类号:G8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12)02-0016-05

一直以来,古希腊体育被认为是现代体育的起源,尤其是古奥运会,其中蕴含的人文思想、哲学意味都被体育哲学各位论家诠释、阐发。在此中,古希腊哲学思想与古希腊体育运动之间的关联成为解释的关键所在。在先前较多的研究中,古希腊体育运动更多地被认为是一种“表现”、“实现”特定哲学观念和文化理念的中介,而它的自性则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所以,厘清先前研究中古希腊体育所扮演的中介角色,深挖古希腊哲学思想中蕴含的实践智慧,对古希腊体育作哲学认识论层面上的诠释,使之有着更为饱满的哲学思考内涵是该文的思维导向。

当在体育运动领域论及古希腊哲学家及其思想时,最常被引用的一个例证是古希腊为数不少的哲学家,尤其是伟大的师徒三人――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是出色的运动家,其中还不乏奥运桂冠获得者[1][2]。以此为依据,在较为宽泛的历史文化层面来树立体育运动在古希腊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强调古希腊哲学与古希腊运动在形成伊始所具备的紧密关联。而在古希腊哲学家的原著中挖掘其思想内涵和论述与古希腊体育运动之间的关联则能开出另一条研究径路。

1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说

早在古希腊时代,哲学被称为“爱智慧”(希腊语为philosophia)[2],意旨于对睿智的追求、热爱。但是凸显智慧的实践性,换言之确定实践智慧的内涵与意义的却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将知识区别为三类:“第一类是理论知识或科学知识;第二类是实践的智慧、实践的知识或者明智、审慎;第三类是技艺、技巧或生产的知识、制作的知识” [3](这三类分别对应希腊文episteme,phronesis和techne),本文所主要关注的就是亚里士多德提出phronesis,即实践智慧这一概念。不同于理论知识,实践智慧包含着伦理学与政治学,他们的研究目标是善和善的行为。国家和个人的善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两个方面,而在实现善的过程中,实践智慧作为“一种体现为行动的知识”即实践知识,得到了凸显。

1.1 实践智慧与实践知识

亚里士多德崇尚知识,崇尚求知的生活,“他坚信人类光辉灿烂的未来只有通过持久不懈的学术研究、逐渐积累知识才能达到,并因而告诫我们说,按照求知的欲望行事、实现自我乃是人生最崇高的目标,从事理智活动、进行思辨的生活才是真正幸福的生活”,并且这种求知的过程――“一种从事智识活动并进行思辨的生活”,是一种人追求不朽的过程,是人最接近神的一种状态[4]3。然实践智慧中包含着实践知识这一维度。通过挖掘古希腊体育运动中存在的知识因素,尤其是当摆脱亚里士多德所提到的第一个知识类型(理论知识和科学知识)的束缚后,古希腊体育运动中具备的实践性知识,即亚里士多德所提及的第二种知识类型(实践知识)得以彰显,这是实现认识论层面上对体育运动理解提升的一个途径。

然而实践知识却是丰富的,首先它是一种属人的知识,更是一种“让我们的欲望行正道”的知识。而如何“行正道”则与亚里士多德之后提出的两个概念――权衡与直觉,及由这两者构成的话语性知识和直觉性知识密切相连[5]。

亚里士多德关注人的行为,尤其关注人行为的目的和方式这两个方面,而由权衡形成的话语性知识就是解决人行为的方式问题,而由直觉形成的直觉性知识就是解决人行为的目的问题。

首先在亚里士多德眼中,“实践的智慧必须是一种能够在与人类的善相关的事情上作出行动的合理的正确的状态”[3],而实现这一合理、正确的状态就需要人来“整体性”地判断“什么是对他有利的”[5],这一行为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权衡。所以说“实践的智慧的本质是权衡的”,且权衡的对象就是“那些我们并不永远如此的事情,比如医疗、航海”。从对实践智慧的界定出发,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他著名的中道原则――以权衡的方式“在恰当的方式,对恰当的人,有所行动” [3],而并非是一种无原则的一味“折中”,同时这也是人最好的一种行为方式。

而直觉来自于亚里士多德的认识论思想。作为一位古典经验主义肇始者,亚里士多德对感觉经验在人的认识活动中的作用的强调是必然的,但它同时也区别了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列举的方式,即从“大量的特例中找到逻辑层面上的共同点”;第二种则是当人面对只能在整体中被观察到的原则时,人的直觉体验就至关重要,他便如斯定义了直觉理性――“区别于在推理过程中展现的逻辑理性”,而是一种“本质性的定义”[6]。所以亚里士多德的认识论强调直觉与实践经验的重要性,重视人的参与过程和直觉体验,更为甚之的是,直觉成为了直面本质的一种方式[7],是跨越特殊到一般,从一般回归到特殊的途径[3]。所以通过直觉,人们就能把握行为的目的。

1.2 实践智慧的身体性

在论述完实践智慧中存在的实践知识维度及其权衡和直觉两个方面,但是真正要与个人和国家的生活发生关联,知识和德性需要与个体发生关联,那么身体这一概念却在此中扮演了中介的角色。但由于哲学界的学者对亚里士多德的关注多从伦理学和政治学的角度,身体维度存在一定的漠视,时至今日,对身体问题的关注已是炙手可热,对亚里士多德对身体的描述的挖掘无疑有着对当今身体问题追根溯源的意义。

亚里士多德不像柏拉图,虽然两者都承认人身体的不完美性,但是亚里士多德却认为身体是人实现“理智生活”的一个中介[8]。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有着两个基本的界定。首先亚里士多德认为,“善已然被分为三个层次:一些被称为外在的善,另外一些则与灵魂与身体有关”[9]13,与身体相关的善即可被认作是“身体的善”,其中包含了“健康、强壮、健美、敏锐” [10],而在现代看来这些描述静态身体的形容词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是必须“在于行动”,“获得奥林匹克桂冠的不是那些长的最漂亮和最强壮的人,却是那些参与竞技的人” [9],所以身体的行为是实现善的一个必要途径,身体的善是实现幸福的必要条件。再者,亚里士多德并不像苏格拉底和柏拉图那样避讳身体的快乐,而相反他认为在身体的快乐中可以体现人“自制”的品德,并且这种“节制”的形成并不来自于道德、心灵的掌控,而更多的是身体快乐本身所具有的两种特性:第一身体快乐能驱开痛苦,只有过度的身体快乐才能治愈过度的痛苦,是从快乐的匮乏走向正常的品质,所以毫无疑问是一种向善的过程;第二身体快乐是强烈的,是天生的。[9]

可见,亚里士多德实践智慧中的权衡与直觉概念都在他对身体的阐述中得到体现和印证,如果没有身体,直觉经验就没有存在的基础,如果没有对身体快乐的正面肯定,实践智慧的善就无法在个体身上得以实现。同时身体也是古希腊时期个人参与政治和公共活动的一张必要的门票,亚里士多德也说过,“身体丑陋的人,不是我们所说的善的人” [9],所以身体也是个体通向集体的一个道路。

1.3 个人的善与国家的善

经由身体这一中介,实践智慧及其衍生――实践知识进入了个体和国家的生活,成为个人和国家形成善的一个基础。个体在具备直觉性知识的基础上,可以明了善的行为目的,通过权衡这一话语性知识,便可使自己行为的方式符合善的需要。在亚里士多德对善的描述中,个人的善是身体的善、灵魂的善和外在的善的三者结合,前两者又与第三种相区别。在身体的善中,包含着“健康、强壮、健美和敏锐”,在灵魂的善中包含着“节制、勇敢、公正和明智”,在高扬身体价值的前提下,这两者是相互作用的。而这两种内在的善需要外在的善作为表达,正如他所说“具有德性还是认为在于实现生活”,所以外在的“财富、高贵出身、友爱和好运”是内在的身体和心灵的善的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10]。在这三种个人的善的描述中,也蕴含着向最高善――国家的善的迁移方式。

亚里士多德认为存在着最高善,其他属人的善都是以其为目的,而城邦(古希腊的城邦实质上就是一个个小的国家,为了理解便利,本文在后面将其都写作为国家)的善就是各种技艺的目的,如战术、理财术和修辞术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国家的善。并且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完满的善应该是自足的,我们所说的自足不是指一个孤独的人过着孤独的生活,而是指他有父母、儿女、妻子,以及广言之有朋友和同邦人,因为人在本性上是社会性的”[10]。所以亚里士多德作出如下论断:“尽管善于个人和于城邦是同样的,城邦的善却是所要获得和保持的更重要、更完满的善。因为,一个人获得这种善诚然可嘉,为一个城邦获得这种善则更高尚,更神圣” [10]。在这一论述中,不仅包含了亚里士多德对个人善和国家善一致性的论述,但是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他对国家的善的重要性的认识。国家的善的体现和实现方式也与个人的善相区别,目的在于形成“共同体的利益”,即在于利益的形成的公正的分配。但是有一点应当值得重视,也被当代的伦理学学者发挥:“一个东西之所以在国家层面是好的,完全是因为他在个人层面上也是好的。我们不能反过来说,国家层面上的善为个人层面的善提供了根据。对亚氏来说,如果什么东西在国家层面上是好的,在个人层面上却是坏的,那将不可思议 [11]。”

2 古希腊体育运动与亚里士多德实践智慧的契合

如若单纯从当前哲学界对亚里士多德实践智慧的伦理学、政治学视角出发,无法非常直接地与古希腊体育运动建立直接的关联,但是当身体性在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中被挖掘后,古希腊体育运动,尤其是作为其代表的奥林匹克运动就能与古希腊的实践哲学形成互为印证,继而能在西方哲学发端之时树立体育运动的地位和价值。同时,古希腊体育运动中所存在的通向个体和国家的善和通向实践知识这两条道路是形成与实践哲学相互印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历史层面上来说,古希腊体育运动也成为了古希腊哲学实践智慧的集中展示。

2.1 体育运动:通向个体和国家的善的道路

早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体育运动的重要意义已经得到了重视,但是由于柏拉图主要持理念论的观点,所以在他看来“一个优秀的身体不能保证心灵的优秀,但是一个懂得思考的人一定会努力保持身体的平衡,拒绝过度的饮食”,但是柏拉图却又尖刻的指出日常的体育锻炼会让运动员变得缺乏适应性和懈怠,需要更多的睡眠[12]32。而亚里士多德高扬了身体感觉,重视体育运动,原因在于“健康的心灵取决于健康的身体”,“田径运动能让年轻人变成强壮、健康的公民并能在战时保卫雅典在和平时为雅典服务”[9]47,这就非常直白地印证了实践智慧中对身体性的强调和伦理学、政治学意义。而下面所阐述的古希腊体育运动中的两个隐喻便展开了个体善的提升和国家稳定这两大实践智慧的意义。

2.1.1 古希腊体育运动中的身体――自然隐喻

古希腊先民普遍存在着自然崇拜和人格神崇拜,一方面是对自然力量的畏惧,而另一方面也是对身体不朽的追求,然后太阳的东升西落,季节交替和风雨雷电,使得先民认识到“运动”(这里的运动是更为宽泛意义上的物质运动,而非体育运动)是自然力量的本质所在,所以先民用自己身体的运动来“模写”自然的运动,所以古希腊的体育运动就形成了“模写”自然崇拜和人格神的作用[13]。从对古代神话和身体运动的研究出发,这种“模写”作用的一个反映便可诠释为身体――自然隐喻,早在上世纪70年代英国体育哲学学者C.Jane和Darwin就揭示了各种古希腊奥林匹克运动存在着大地与天空是身体――自然隐喻的两个方面:

他们转述了早在公元前522年-443年的Pindar的记载,“赛跑、铁饼和掷标枪、搏击、摔跤和战车比赛都是古希腊奥林匹克运动”,认为其中“摔跤、拳击、赛跑和战车比赛都是与大地相关”,而“投掷性的如铁饼、标枪却与天空相关”,更深入地说,摔跤、拳击等运动模拟着人格神宙斯在大地上的动物代表――公牛,骏马的行为,而“甩出铁饼前所做的圆周运动正是模写着宇宙的一种秩序”,是一种对天空中太阳东升西落的圆周运动的模写,所以“铁饼只要求达到最远的距离,而不是击中某个目标”,但是圆周运动只是铁饼运动的一部分,这也暗示着“人是无法完美地展示这永不停歇的太阳的运动”。而人投掷标枪的过程也在一定程度上模拟了古希腊人格神宙斯投掷其武器――雷电的动作,标枪在天空中的划过的轨迹也模拟着流星从天空中滑落的过程[13]。

古希腊体育运动中的身体――自然隐喻实质上体现了人对自然的敬畏和对完美的追求,也着重实现了身体在人与自然进行交流沟通时的关键性地位。这样身体,尤其是身体的运动,成为了实现人能力提升和对完美追求的先决条件,是模写了完美的天空和太阳。由此引发出的身体观便不同于近代心物二分观念深入人心后的身体观。在这一身体观中,首先,善和身体的美相关联,古希腊人对身体的一个信念:“(身体)超越战争、超越,对身体特定但是却普遍的一个信条:美貌由德性而来,成为美的才能成为善的” [12],而体育运动正是形成身体的美的一个最佳途径;其次身体的美所形成的善更是一种社会的教养,这样身体又与社会规范相关联,Norbert Elias更深一步地解释了古希腊时代的善是不同于我们当代道德意义上的善,而是“与军人和有教养的人的培养相关”,而“身体形象是其中的主导因素” [14]。最后,体育运动中的身体又是行为的身体,是趋向于美的身体,是个人趋向于善的过程,同时具备了善的目的和过程。所以说,古希腊体育运动中的身体――自然隐喻从实质上是一种善的体现,更为确切的说,是一种个体的善的提升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实践智慧个人的善的实现、展现的一种方式。

2.1.2 古希腊体育运动中的个体――国家隐喻

如果说古希腊体育运动中存在的自然――身体隐喻是一个个体层面上善的追求,那么古希腊体育运动中蕴含的个体――国家隐喻则是一个社会的、群体层面上的善的追求。然而这一个体――国家隐喻就体现在古希腊体育运动的场地、规则和教学方式的设置上,其中“正义”理念是隐喻的内核。

首先在古希腊时代,体育比赛必须在一个公开的场地上,在日光下进行,这是为了让神来见证比赛的全过程。拳击比赛都是没有现代拳击比赛的“重量级”概念,虽然这一方式在现代拳击运动中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它的目的却在于,古希腊人认为只有这种无差别级的比赛才能展示最有力量和最强壮的人且不受制于体重,才能代表太阳这一“生命之源”的力量。在摔跤中,一个失败的身体姿势是某一方的背部触及了地面,因为这个时候失败者能感受到太阳的力量,而此时毫无疑问,获胜方正是代表了和行使了太阳的力量。可见,古希腊时代的正义来源于太阳,而在古希腊的体育运动中正是展示了这种正义,更为重要的是,它将这种正义展示给社会大众,形成维系社会群体,形成国家的一个重要因素[13]。

再者,尽管是体育运动或者是早期的身体教育,古希腊人尤其是雅典人拒斥特殊化。在Eliseo Andreu-Cabrera等人对古希腊时期体育运动与身体教育的研究中就发现了亚里士多德就反对音乐教师和体操教师对运动员进行区别化的训练,他坚持认为“年轻人应当受到所有种类的体育运动,而不是仅仅接受它们中的某一项运动训练”[15]。简单地看,这是一项古希腊身体教育的一种方式,但是其中却蕴含着深层次的政治学理念。不同于上面所提到的体育运动中的太阳隐喻展示了正义,古希腊体育运动中这种拒斥特殊化的做法是实现正义的一种途径。个体的身体在未经体育运动和身体教育时是私人的,为己的,但个体若要成为一个公共人物,抑或是政客、官员,从事体育运动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在体育运动的过程中,私人的肉体得到公开的展示,且需要进行近乎“全才式”的培养,这样个体的身体才能形成国家的公器,社会的、群体的、国家的善才能得以实现。所以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古希腊城邦时代,作为“哲学王”的哲学家们有不少都是运动员。

通过揭示古希腊体育运动中蕴含的个体――国家隐喻,可以打通古希腊体育运动中两大隐喻,个体的身体不仅仅在个体层面上与自然力量呼应,同时也能超越个人身体的限制,成为一种社会的身体、城邦的身体,个体与集体之间的鸿沟也同时被超越。

2.2 体育运动:通向实践知识的道路

暂且将古希腊体育运动与亚里士多德的实践知识在学理层面上的联系搁置一边,古希腊哲学家们所创办的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学校”就与体育场馆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古希腊的哲学家在教授哲学的同时,还会教授各种运动技能。亚里士多德所创办的吕克昂学府(对应的英文为Lyceum, 也有翻译为莱森学派,逍遥学派)就靠近古希腊式的体育场[7],在那里经常还会有哲学、政治学上的论辩。由此可见,古希腊的体育场所,不仅仅是一个人锻炼身体、提高运动技能的地方,同时也是一个展开哲学争论,学习哲学、算学、修辞学等知识的地方,所以先天的,古希腊体育运动就与知识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体育运动所包含的知识,尤其是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实践知识,却是另需一番论证,Healther L. Reid[16]对在知识层面上对古希腊体育运动(包括了体育教育)作出的重释是实现体育运动成为通向亚里士多德多崇尚的实践知识之路就是其中较为典范的。

Reid对古希腊体育运动在知识层面上的复兴是从两个方面入手的,第一便是古希腊体育运动是“真理之争”。因为首先古希腊体育运动挑战着人们业已认可的答案,不重复原有的状态,充斥着不确定性;其次古希腊体育运动中是一种“开放和中立”的比拼,在其中形成的知识正符合了古希腊哲学的知识定位,“知识作为事实的表达必须是可信的且是可以被证实的,并不是一个所谓信念、意见”;最后,古希腊体育运动是通过公开展示的方式,由“共识”来确定胜负,而非传统、权威、信仰和暴力。

第二是蕴含于古希腊体育运动中的“善德之争”,它的基本核心是将体育运动对胜利的追求转向对善德的追求,亚里士多德的两位先师――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是这种转向的积极倡导者。在哲学史层面上,苏格拉底将前苏格拉底时期的自然哲学为主的研究导向转向于道德哲学。苏格拉底一直坚持体育运动应该是“离开那些现实的,追求胜利的目标,而是为了追求理想性的善德的目标,换言之,这就是‘爱智慧’”,在这个过程中,参与者就能发现自我的存在,实现真正的幸福。柏拉图则与苏格拉底所走的类似“个人救赎”道路迥然相异,他的教育理念是追求“发展灵魂的哲思能力,最终形成社会领导能力”,所以在他看来,体育教育一方面需要参与者能理解规则,让自己的灵魂和欲望恢复到原初状态,一方面体育教育也能训诫灵魂,使之能获得更高的教育水平,最终形成公共服务能力,形成欲望和灵魂的和谐。

由上述两点可以发现,与其说古希腊体育运动与知识有着密切的关联,毋宁说古希腊体育运动本身就蕴含着一种区别于理论知识的一种实践知识,其中追求真理与善,追求国家与个体的和谐正是亚里士多德对实践智慧界定的关键所在,是一种身体化的实践智慧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实践智慧中的“权衡――对不永远如此的事情的求解”的具体体现。

3 古希腊体育运动与实践智慧契合的当代意义

上文在阐明了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的内涵的基础上,又以蕴含于古希腊体育运动中的身体――自然隐喻、个体――国家隐喻及实践知识维度为中介,实质上就是挖掘了古希腊体育运动中所蕴含的实践智慧。但是这种深挖已然存放在博物馆中的历史故事,厘清其中的历史脉络是否有价值,却是非常值得深思的。意大利历史学家克罗齐曾说过:“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所以追寻这一历史踪迹的现当代意义是本文的要旨之一,其中它对植根于当代体育深处某些问题的反思更具有核心意义。

3.1 体育与知识关系

体育运动是否在传授一种知识?这一疑问一直困扰着体育学学者、体育教育学者。尤其在学校体育教育中,这一疑问则更为凸显。随着教育学的日臻完善,“教育性知识”被界定成一种“命题式或理论化的理解”,它有着启发性的价值。而体育作为一门学校的课程,也用这种“教育性知识”来重新“装点”自己,努力能“自证”为一种“学术性课程”[17],成为一种和其他理论学科一样的一种“知识”。为实现这一目的,体育教育有两个做法。Amour对此进行了描述:第一,体育课程中,“理论课和理论考试是寻常可见的”;第二,国家课程体系必须主导国家体育课程的设置。Hargreaves[17]等人对这两个做法提出了深刻的反思,他们尖刻地指出“(体育教育)作为一门实践性的课程,理论考试的出现意味着体育教育失去了他最为优势的方面”,即便不停地在体育教育中强调理论的作用,但是绝大多数的体育课从本质上而言仍然是实践性的,身体性的。虽然Armour在身体维度对体育教育中存在的这种身体与智识之间的矛盾进行重构,但是这种直接在体育运动、体育教育的体系中直插入身体概念是稍显突兀的,然后追寻古希腊体育运动中的实践智慧,挖掘其中的实践知识却是一个正本清源的做法。

毫无疑问古希腊时代风行的体育运动、身体教育方式和当代社会的体育教育课程已经不能同日而语,但是古希腊体育运动中身体与智识的和谐共处却在哲学层面上为当今体育教育、甚或说为“体育运动是否在传授一种知识”这一疑问提供了一条解释的径路。毋庸置疑,在上述的种种论述中,已经不难发现古希腊的体育运动中存在着一种实践知识,区别于理论知识,体现着一种实践智慧。也正是由于古希腊体育运动的这一特性,可以说在那个时代体育与知识息息相关,互为辅佐。

随着古希腊文明的式微,基督教统治欧洲,虽然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层面上二元论得以延续,但是它有关体育教育,实践智慧的理念却被忽略[2]。之后兴起的近代哲学受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形成了以笛卡尔为代表的“心物二分”观念,身体不再被认为是“人类主体在世界的泊处”,取而代之的是对人类理智――“我思”的高扬[18],身体成为了心灵“令行禁止的工具”[19],所以在中世纪,对身体的拒斥走向了极端,出现了宗教式的禁欲和苦修生活[2]。在这一知识背景下,体育与知识之间形成了隔阂,而在其中对身体的认识的跌宕便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并一直影响了后期体育、体育教育哲学的思想。之后随着文艺复兴的开始,体育开始从走向了学校,进入了教育化过程,在18-19世纪中叶随着工业革命的展开科学和技术成为了时代的主导,体育便进入了科学化和课程化时代。虽然在这几个时代中,似乎体育与知识紧密联系,体育中充满了“理性知识”,整合了心灵与肉体,如Jesse Feiring Williams的将体育认为是“通过体育的教育”这一观点便是代表之一。基于将个体认为是心灵和身体的整合体,心灵是这一整合体的本质的观点,Williams认为“体育教育不仅仅只关注身体健康,也需要关注通过体育教育而达到的个体关系、情感反应、智力学习、团队行为、社会关系、情感和审美效果” [2]。可见在这一知识背景下,体育,包括体育中的人的身体只是一个被科学所分析的对象,它的知识来源于其他学科,体育中包含的运动技能甚至运动技艺不被认为是知识的来源,而是被解释的对象,与古希腊体育运动中所倡导的“实践知识”有着本质的区别。

而在现当代哲学繁盛的今天,梅洛・庞蒂的现象学传统、尼采-福柯的知识考古学传统、莫斯-布迪厄的人类学传统实现了身体的重光[20],在这三股思潮传统的作用下,身体不再被简单的当作“肉体”,也不再是心灵和意识的附属。身体成为了“社会之构成过程中的多维中介”,“身体是某种兼具社会性和自然性的实体,既形塑社会,也被社会所形塑”[21],由此身体成为了社会与个人的中介,也成为了人认识和影响世界的中介。针对身体的探讨还在深入了认识论层面,英国哲学家波兰尼指出:“所有知识都有其身体根源”[22]。虽然波兰尼对知识的身体性的论述有着深刻的认识论变革意义,有着冗长的论述,但是他却是将知识的根源定在身体之上的开始。在当代的体育哲学界,将身体纳入研究分析,甚至成为研究的主题之一[23],引发了国内大量学者的共鸣,但是较多的研究均是在社会学、人类学的角度对身体与体育之间的关系进行阐释,如体育中社会对身体的规训,体育中对身体的人文价值的体现等,所以只停留在身体的中介性意义上,但是最为知识根源的挖掘则尚未展开。从这点看,体育哲学中的身体研究就缺憾了与当代哲学的认识论研究的身体根源性挖掘这一方向的呼应。所以体育哲学中的身体研究还未深入到知识层面,体育运动中蕴含的“实践知识”就无法得到进一步挖掘。

古希腊体育运动与古希腊哲学中的“实践智慧”形成了契合。在历史追溯层面上,找到体育运动与知识的早期契合,身体的善是它们之间的中介。在哲学史演进的基础上,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的当代解读形成了体育与知识在当代哲学背景下再度形成契合的基础,在此基础上重新审视从古希腊体育至现代体育的发现又可搜索出一条实践知识沉浮的线索,为体育哲学中的认识论研究提够逻辑发展的一个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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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哲学论文例8

整套丛书共选取了十一位作者:伊壁鸠鲁学派的伊壁鸠鲁(341-271BC)和卢克莱修(94-44BC)、晚期斯多亚主义的塞涅卡(4BC-AD65)和爱比克泰德(AD55-135)、怀疑主义的恩披里克(AD160-210)、新柏拉图主义的普洛提诺(AD204-270)、犹太-希腊哲学的斐洛(25BC-AD50),新共和主义者西塞罗(106B.C.-43B.C.)和普鲁塔克(AD46-120),以及古罗马时期的希腊教父哲学尼斯的格列高利(AD335-395)和教父哲学的集大成者奥古斯丁(AD354-430)。《译丛》涵盖了后亚里斯多德哲学中几乎所有的流派,涵盖面之广前所未有。

从历史上来看,公元前334年亚历山大大帝开始东征,直到公元476年罗马最后一个皇帝被废,西罗马帝国覆灭,或者更确切地说,一直到公元529年,查士丁尼一世关闭雅典所有的哲学学校,古典哲学终结。这一段时期被可以看作整个希腊化-罗马时期。在这一时期,希腊人开始把他们的文化扩大到非希腊血统的国家中去,事实上这更是东西方文化的产物,是一种复合文化,虽然亚历山大大帝曾打到印度的旁泽普,罗马军团的一支也曾消失在茫茫的黄土高原,但究其根本还是一个“两希”融合的过程,是西方文明的塑造期。《译丛》所选取的哲学家正是这个时期的代表人物,由于其选择面的广泛,很好地显示了这个时期各个流派的侧面,以及基督教在希腊主义基础上形成的特质。就《译丛》选取的内容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其一是后亚里斯多德哲学的经典流派,主要是斯多亚派、伊壁鸠鲁派和怀疑主义,其二是基督教神学形成的主流从斐洛、普洛提诺、尼撒的格列高利到奥古斯丁,其三是当时重要的政治哲学家西塞罗和普卢塔克。然而除了从斐洛到奥古斯丁这条主线和基督教的关系外,其他流派与基督教的密切关系亦是自有定论。因此,在这个所谓“两希文明”融合的背后,体现的恰是基督教神学的产生。这也是我们从整体上把握这套《译丛》的一个基本视角。

希腊化-罗马时期的哲学对于西方文化具有特殊的意义。由于马其顿和罗马帝国的扩张,打破了原有的城邦政治,在城邦丧失独立性之后,对城邦的虔诚不复存在,个体问题因而彰显。个人开始反省自我,从自身寻找幸福,个人主义开始形成。哲学形态在这个时期也发生了根本变化,从关注形而上学、本体论,转而更为关注伦理和心灵问题,即便是伦理学也从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的社会政治伦理转变成个体伦理学。哲学开始从精英走向大众,从哲学走向宗教式的神秘。这种伦理化的哲学最终为宗教的兴起所吞没,哲学家的沉思终不及宗教教义的影响。这似乎是那个时期哲学的一条不归路。可以说,《译丛》的编排粗略地揭示了哲学的这一走向。

在后亚里斯多德经典的三大流派中,伊壁鸠鲁派认为,灵魂的安宁具有最高价值。所以,研究哲学,通晓自然,就能达于精神的健康,这精神的快乐要高于肉体享受。对此,《译丛》选取了伊壁鸠鲁的书信、概要和残篇,以及卢克来修的《万物本性论》予以表达。斯多亚派秉承犬儒的倾向,坚持德性人乃是自我克制的人,后受亚里斯多德影响,强调按自然生活。《译丛》选取晚期斯多亚派塞涅卡的《伦理文选》和爱比克泰德的《哲学谈话录》。而怀疑派则认为文明不足认识事物,对于事物我们一无所知,所以要克制自己,悬置判断,不采取行动,从而摆脱尘世。《译丛》则选取了塞克斯都·恩披里克的《皮罗学说概要》及其他一些作品。在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中,这些思潮作为人类主观的“自由意识”发展而保留在它的精神发展的历程中。但最终还是要走向“苦恼意识”,这就体现在哲学向宗教的发展。在这个时期的代表就是斐洛的犹太哲学以及新柏拉图主义的神秘主义。在《译丛》中则体现为斐洛的伦理神学文章,以及普洛提诺《九章集》的选本。当理论不再给自己的发展提供动力,哲学就必然在另一种意识形态中寻求保存自身,那便是基督教哲学的诞生,《译丛》中尼撒的格列高利和奥古斯丁论灵魂的作品则在此列。我们知道,这个时期不仅有基督教的形成,世界主义、平等主义、个体主义等一系列深刻影响人类世界的思想也初现端倪。基督教既是彻底的希腊主义运动的产物,也最能体现“两希”融合世界思潮。 转贴于

除了斯多亚派、伊壁鸠鲁和怀疑主义,体现“两希”融合的当属斐洛、普洛提诺、尼斯的格列高利和奥古斯丁这条主线。希伯来文化以信仰为主,而希腊文化讲究哲学理性。“两希”的融合,从某种角度讲就是如何协调信仰和理性的问题。这方面基督教教父哲学是一个极大的代表。当然就教父哲学而言,无论是希腊教父还是拉丁教父,人物众多,特色鲜明,单单教父哲学就可以编纂几十卷的文集,在《译丛》中则选取了尼斯的格列高利和奥古斯丁以作代表。

在“两希”融合这条线索中,首先是斐洛,他在西方哲学史上是首先将宗教信仰和哲学理性结合起来的犹太哲学家;而在宗教史上,他主张逻各斯是上帝和人的中介,被认为是基督教的神学先驱,基督教神学之父。就斐洛的方法论来说,他用喻意解经法来沟通哲学和圣经。正如编者章雪富先生所言:寓意解经法“体现了希腊化犹太人看待自身传统和希腊传统的方式。”那就是把希腊主义和犹太文化结合起来。斐洛认为在希伯来的经典中摩西使用神话、历史叙述、祭仪律法等外在形式表述的是一种内在的精神,而这种内在精神是和希腊哲学完全一致的。通过斐洛的喻意解经法,把摩西五经中的神秘含义翻译成希腊哲学的用语,把其中的道德法律内容翻译成了希腊人的哲学语汇。这样,宗教性的事件就开始进入了伦理和知识的领域。斐洛的解经法,开创了犹太教,尤其是基督教解经学的历史。更重要的是,为用宗教神学来替代哲学打下了基础。斐洛的喻意解经法坦然面对文化因素的差异性,并把这种差异性表达为跨文化的融合,而不是固守各自的传统。尽管《译丛》中的这个选本关注的是希腊化犹太伦理的神学本质,但还是深切体现了斐洛对于摩西五经的哲学解释。这就是整个西方文化一直在追求的东西,而且这个进程还在继续。

其次是普罗提诺,作为新柏拉图主义的代表,普罗提诺的新柏拉图主义竭力从超感觉世界中引伸出感觉世界。其哲学思想的核心不仅有哲学的论证,亦有宗教的神秘体验。这样,新柏拉图主义以对启示的需要来代替独立的哲学研究。新柏拉图主义显然有很强的东方色彩,以至于有人认为普洛提诺首先是埃及的宗教人士,是通过哲学来表达其宗教经验,否则就无法解释普罗提诺的观点。在普洛提诺的学说中三个神圣实体的学说对基督教的影响最大,他通过重新解读柏拉图,用希腊哲学的语言解决了从终极第一实体“至善/太一”流溢,并逐步下降,经由神圣的第二实体理智到第三实体灵魂,最后进入最低的可感现象世界的世界图像。从而与基督教圣经中创世纪的教诲相应合。在《译丛》中《九章集》的选本从各个方面反映了普洛提诺对于自然、凝思和太一的看法。

其三是代表教父哲学的尼撒的格列高利。在整个2世纪到5世纪的三百多年中教父哲学是“两希”融合的中坚,其坚实的理论后果就是基督教哲学的产生。教父哲学是在针对犹太教和希腊哲学来为基督教辩护过程中成长起来的,但历史的诡吊在于它恰恰体现的是希伯来和希腊的一种碰撞和融合。在教父哲学中,与拉丁教父较为排斥希腊色彩相比较,希腊教父融合了希腊与基督教的色彩更浓厚些。《译丛》选取了尼撒的格列高利作为代表,与同是希腊教父的奥利金过分浓厚的希腊色彩相比,尼撒的格列高利所走的道路更中和,在新柏拉图主义和基督教圣经之间保持了中间道路。在《剑桥晚期希腊和早期中世纪哲学》中他甚至被誉为“第一位基督教哲学家”。《译丛》中选取了他哲学类、修道类和教义类的代表作中有关人论的问题,体现了从哲学的人论向圣经中“人是神的形象”这个观点的转变。

最后自然是圣奥古斯丁。奥古斯丁虽然位列拉丁教父四大博士之一,但是真正说来,他才是整个教父哲学的集大成者,甚至可以说是这个时期“两希”思想融合的真正代表。在奥古斯丁的思想中,他清楚地梳理了理性与信仰的关系。从而在哲学的高度厘清了希伯来和希腊关系的实质。在奥古斯丁看来,信仰与思想的关系不是对立的,他的名言是“一切信仰都是思想”,并且信仰是以“赞成的态度思想”。思想的前提是信仰,神圣的启示是基督教神学的必要条件。奥古斯丁坚持“相信,然后理解”,强调信仰的优先地位,但并不排斥理性。理性为信仰作好准备,信仰为理性开辟道路。这样奥古斯丁就可以很好地把基督教学说奠基在理性主义的框架上,并利用古代哲学的前提、原则和方法来阐述解释圣经。在《译丛》所选的《论基督教教义》体现的就是奥古斯丁的这些基本原则,而《论灵魂及其起源》一书则基于基督教的立场对灵魂这一希腊哲学的古老问题进行了探讨。 转贴于

古希腊哲学论文例9

当在体育运动领域论及古希腊哲学家及其思想时,最常被引用的一个例证是古希腊为数不少的哲学家,尤其是伟大的师徒三人——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是出色的运动家,其中还不乏奥运桂冠获得者[1][2]。以此为依据,在较为宽泛的历史文化层面来树立体育运动在古希腊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强调古希腊哲学与古希腊运动在形成伊始所具备的紧密关联。而在古希腊哲学家的原著中挖掘其思想内涵和论述与古希腊体育运动之间的关联则能开出另一条研究径路。

1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说

早在古希腊时代,哲学被称为“爱智慧”(希腊语为philosophia)[2],意旨于对睿智的追求、热爱。但是凸显智慧的实践性,换言之确定实践智慧的内涵与意义的却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wWW.133229.cOM亚里士多德将知识区别为三类:“第一类是理论知识或科学知识;第二类是实践的智慧、实践的知识或者明智、审慎;第三类是技艺、技巧或生产的知识、制作的知识” [3](这三类分别对应希腊文episteme,phronesis和techne),本文所主要关注的就是亚里士多德提出phronesis,即实践智慧这一概念。不同于理论知识,实践智慧包含着伦理学与政治学,他们的研究目标是善和善的行为。国家和个人的善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两个方面,而在实现善的过程中,实践智慧作为“一种体现为行动的知识”即实践知识,得到了凸显。

1.1 实践智慧与实践知识

亚里士多德崇尚知识,崇尚求知的生活,“他坚信人类光辉灿烂的未来只有通过持久不懈的学术研究、逐渐积累知识才能达到,并因而告诫我们说,按照求知的欲望行事、实现自我乃是人生最崇高的目标,从事理智活动、进行思辨的生活才是真正幸福的生活”,并且这种求知的过程——“一种从事智识活动并进行思辨的生活”,是一种人追求不朽的过程,是人最接近神的一种状态[4]3。然实践智慧中包含着实践知识这一维度。通过挖掘古希腊体育运动中存在的知识因素,尤其是当摆脱亚里士多德所提到的第一个知识类型(理论知识和科学知识)的束缚后,古希腊体育运动中具备的实践性知识,即亚里士多德所提及的第二种知识类型(实践知识)得以彰显,这是实现认识论层面上对体育运动理解提升的一个途径。

然而实践知识却是丰富的,首先它是一种属人的知识,更是一种“让我们的欲望行正道”的知识。而如何“行正道”则与亚里士多德之后提出的两个概念——权衡与直觉,及由这两者构成的话语性知识和直觉性知识密切相连[5]。

亚里士多德关注人的行为,尤其关注人行为的目的和方式这两个方面,而由权衡形成的话语性知识就是解决人行为的方式问题,而由直觉形成的直觉性知识就是解决人行为的目的问题。

首先在亚里士多德眼中,“实践的智慧必须是一种能够在与人类的善相关的事情上作出行动的合理的正确的状态”[3],而实现这一合理、正确的状态就需要人来“整体性”地判断“什么是对他有利的”[5],这一行为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权衡。所以说“实践的智慧的本质是权衡的”,且权衡的对象就是“那些我们并不永远如此的事情,比如医疗、航海”。从对实践智慧的界定出发,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他著名的中道原则——以权衡的方式“在恰当的方式,对恰当的人,有所行动” [3],而并非是一种无原则的一味“折中”,同时这也是人最好的一种行为方式。

而直觉来自于亚里士多德的认识论思想。作为一位古典经验主义肇始者,亚里士多德对感觉经验在人的认识活动中的作用的强调是必然的,但它同时也区别了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列举的方式,即从“大量的特例中找到逻辑层面上的共同点”;第二种则是当人面对只能在整体中被观察到的原则时,人的直觉体验就至关重要,他便如斯定义了直觉理性——“区别于在推理过程中展现的逻辑理性”,而是一种“本质性的定义”[6]。所以亚里士多德的认识论强调直觉与实践经验的重要性,重视人的参与过程和直觉体验,更为甚之的是,直觉成为了直面本质的一种方式[7],是跨越特殊到一般,从一般回归到特殊的途径[3]。所以通过直觉,人们就能把握行为的目的。

1.2 实践智慧的身体性

在论述完实践智慧中存在的实践知识维度及其权衡和直觉两个方面,但是真正要与个人和国家的生活发生关联,知识和德性需要与个体发生关联,那么身体这一概念却在此中扮演了中介的角色。但由于哲学界的学者对亚里士多德的关注多从伦理学和政治学的角度,身体维度存在一定的漠视,时至今日,对身体问题的关注已是炙手可热,对亚里士多德对身体的描述的挖掘无疑有着对当今身体问题追根溯源的意义。

亚里士多德不像柏拉图,虽然两者都承认人身体的不完美性,但是亚里士多德却认为身体是人实现“理智生活”的一个中介[8]。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有着两个基本的界定。首先亚里士多德认为,“善已然被分为三个层次:一些被称为外在的善,另外一些则与灵魂与身体有关”[9]13,与身体相关的善即可被认作是“身体的善”,其中包含了“健康、强壮、健美、敏锐” [10],而在现代看来这些描述静态身体的形容词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是必须“在于行动”,“获得奥林匹克桂冠的不是那些长的最漂亮和最强壮的人,却是那些参与竞技的人” [9],所以身体的行为是实现善的一个必要途径,身体的善是实现幸福的必要条件。再者,亚里士多德并不像苏格拉底和柏拉图那样避讳身体的快乐,而相反他认为在身体的快乐中可以体现人“自制”的品德,并且这种“节制”的形成并不来自于道德、心灵的掌控,而更多的是身体快乐本身所具有的两种特性:第一身体快乐能驱开痛苦,只有过度的身体快乐才能治愈过度的痛苦,是从快乐的匮乏走向正常的品质,所以毫无疑问是一种向善的过程;第二身体快乐是强烈的,是天生的。[9]

可见,亚里士多德实践智慧中的权衡与直觉概念都在他对身体的阐述中得到体现和印证,如果没有身体,直觉经验就没有存在的基础,如果没有对身体快乐的正面肯定,实践智慧的善就无法在个体身上得以实现。同时身体也是古希腊时期个人参与政治和公共活动的一张必要的门票,亚里士多德也说过,“身体丑陋的人,不是我们所说的善的人” [9],所以身体也是个体通向集体的一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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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个人的善与国家的善

经由身体这一中介,实践智慧及其衍生——实践知识进入了个体和国家的生活,成为个人和国家形成善的一个基础。个体在具备直觉性知识的基础上,可以明了善的行为目的,通过权衡这一话语性知识,便可使自己行为的方式符合善的需要。在亚里士多德对善的描述中,个人的善是身体的善、灵魂的善和外在的善的三者结http://合,前两者又与第三种相区别。在身体的善中,包含着“健康、强壮、健美和敏锐”,在灵魂的善中包含着“节制、勇敢、公正和明智”,在高扬身体价值的前提下,这两者是相互作用的。而这两种内在的善需要外在的善作为表达,正如他所说“具有德性还是认为在于实现生活”,所以外在的“财富、高贵出身、友爱和好运”是内在的身体和心灵的善的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10]。在这三种个人的善的描述中,也蕴含着向最高善——国家的善的迁移方式。

亚里士多德认为存在着最高善,其他属人的善都是以其为目的,而城邦(古希腊的城邦实质上就是一个个小的国家,为了理解便利,本文在后面将其都写作为国家)的善就是各种技艺的目的,如战术、理财术和修辞术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国家的善。并且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完满的善应该是自足的,我们所说的自足不是指一个孤独的人过着孤独的生活,而是指他有父母、儿女、妻子,以及广言之有朋友和同邦人,因为人在本性上是社会性的”[10]。所以亚里士多德作出如下论断:“尽管善于个人和于城邦是同样的,城邦的善却是所要获得和保持的更重要、更完满的善。因为,一个人获得这种善诚然可嘉,为一个城邦获得这种善则更高尚,更神圣” [10]。在这一论述中,不仅包含了亚里士多德对个人善和国家善一致性的论述,但是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他对国家的善的重要性的认识。国家的善的体现和实现方式也与个人的善相区别,目的在于形成“共同体的利益”,即在于利益的形成的公正的分配。但是有一点应当值得重视,也被当代的伦理学学者发挥:“一个东西之所以在国家层面是好的,完全是因为他在个人层面上也是好的。我们不能反过来说,国家层面上的善为个人层面的善提供了根据。对亚氏来说,如果什么东西在国家层面上是好的,在个人层面上却是坏的,那将不可思议 [11]。”

2 古希腊体育运动与亚里士多德实践智慧的契合

如若单纯从当前哲学界对亚里士多德实践智慧的伦理学、政治学视角出发,无法非常直接地与古希腊体育运动建立直接的关联,但是当身体性在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中被挖掘后,古希腊体育运动,尤其是作为其代表的奥林匹克运动就能与古希腊的实践哲学形成互为印证,继而能在西方哲学发端之时树立体育运动的地位和价值。同时,古希腊体育运动中所存在的通向个体和国家的善和通向实践知识这两条道路是形成与实践哲学相互印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历史层面上来说,古希腊体育运动也成为了古希腊哲学实践智慧的集中展示。

2.1 体育运动:通向个体和国家的善的道路

早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体育运动的重要意义已经得到了重视,但是由于柏拉图主要持理念论的观点,所以在他看来“一个优秀的身体不能保证心灵的优秀,但是一个懂得思考的人一定会努力保持身体的平衡,拒绝过度的饮食”,但是柏拉图却又尖刻的指出日常的体育锻炼会让运动员变得缺乏适应性和懈怠,需要更多的睡眠[12]32。而亚里士多德高扬了身体感觉,重视体育运动,原因在于“健康的心灵取决于健康的身体”,“田径运动能让年轻人变成强壮、健康的公民并能在战时保卫雅典在和平时为雅典服务”[9]47,这就非常直白地印证了实践智慧中对身体性的强调和伦理学、政治学意义。而下面所阐述的古希腊体育运动中的两个隐喻便展开了个体善的提升和国家稳定这两大实践智慧的意义。

2.1.1 古希腊体育运动中的身体——自然隐喻

古希腊先民普遍存在着自然崇拜和人格神崇拜,一方面是对自然力量的畏惧,而另一方面也是对身体不朽的追求,然后太阳的东升西落,季节交替和风雨雷电,使得先民认识到“运动”(这里的运动是更为宽泛意义上的物质运动,而非体育运动)是自然力量的本质所在,所以先民用自己身体的运动来“模写”自然的运动,所以古希腊的体育运动就形成了“模写”自然崇拜和人格神的作用[13]。从对古代神话和身体运动的研究出发,这种“模写”作用的一个反映便可诠释为身体——自然隐喻,早在上世纪70年代英国体育哲学学者c.jane和darwin就揭示了各种古希腊奥林匹克运动存在着大地与天空是身体——自然隐喻的两个方面:

他们转述了早在公元前522年-443年的pindar的记载,“赛跑、铁饼和掷标枪、搏击、摔跤和战车比赛都是古希腊奥林匹克运动”,认为其中“摔跤、拳击、赛跑和战车比赛都是与大地相关”,而“投掷性的如铁饼、标枪却与天空相关”,更深入地说,摔跤、拳击等运动模拟着人格神宙斯在大地上的动物代表——公牛,骏马的行为,而“甩出铁饼前所做的圆周运动正是模写着宇宙的一种秩序”,是一种对天空中太阳东升西落的圆周运动的模写,所以“铁饼只要求达到最远的距离,而不是击中某个目标”,但是圆周运动只是铁饼运动的一部分,这也暗示着“人是无法完美地展示这永不停歇的太阳的运动”。而人投掷标枪的过程也在一定程度上模拟了古希腊人格神宙斯投掷其武器——雷电的动作,标枪在天空中的划过的轨迹也模拟着流星从天空中滑落的过程[13]。

古希腊体育运动中的身体——自然隐喻实质上体现了人对自然的敬畏和对完美的追求,也着重实现了身体在人与自然进行交流沟通时的关键性地位。这样身体,尤其是身体的运动,成为了实现人能力提升和对完美追求的先决条件,是模写了完美的天空和太阳。由此引发出的身体观便不同于近代心物二分观念深入人心后的身体观。在这一身体观中,首先,善和身体的美相关联,古希腊人对身体的一个信念:“(身体)超越战争、超越性爱,对身体特定但是却普遍的一个信条:美貌由德性而来,成为美的才能成为善的” [12],而体育运动正是形成身体的美的一个最佳途径;其次身体的美所形成的善更是一种社会的教养,这样身体又与社会规范相关联,norbert elias更深一步地解释了古希腊时代的善是不同于我们当代道德意义上的善,而是“与军人和有教养的人的培养相关”,而“身体形象是其中的主导因素” [14]。最后,体育运动中的身体又是行为的身体,是趋向于美的身体,是个人趋向于善的过程,同时具备了善的目的和过程。所以说,古希腊体育运动中的身体——自然隐喻从实质上是一种善的体现,更为确切的说,是一种个体的善的提升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实践智慧个人的善的实现、展现的一种方式。

2.1.2 古希腊体育运动中的个体——国家隐喻

如果说古希腊体育运动中存在的自然——身体隐喻是一个个体层面上善的追求,那么古希腊体育运动中蕴含的个体——国家隐喻则是一个社会的、群体层面上的善的追求。然而这一个体——国家隐喻就体现在古希腊体育运动的场地、规则和教学方式的设置上,其中“正义”理念是隐喻的内核。

首先在古希腊时代,体育比赛必须在一个公开的场地上,在日光下进行,这是为了让神来见证比赛转贴于 http://

的全过程。拳击比赛都是没有现代拳击比赛的“重量级”概念,虽然这一方式在现代拳击运动中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它的目的却在于,古希腊人认为只有这种无差别级的比赛才能展示最有力量和最强壮的人且不受制于体重,才能代表太阳这一“生命之源”的力量。在摔跤中,一个失败的身体姿势是某一方的背部触及了地面,因为这个时候失败者能感受到太阳的力量,而此时毫无疑问,获胜方正是代表了和行使了太阳的力量。可见,古http://希腊时代的正义来源于太阳,而在古希腊的体育运动中正是展示了这种正义,更为重要的是,它将这种正义展示给社会大众,形成维系社会群体,形成国家的一个重要因素[13]。

再者,尽管是体育运动或者是早期的身体教育,古希腊人尤其是雅典人拒斥特殊化。在eliseo andreu-cabrera等人对古希腊时期体育运动与身体教育的研究中就发现了亚里士多德就反对音乐教师和体操教师对运动员进行区别化的训练,他坚持认为“年轻人应当受到所有种类的体育运动,而不是仅仅接受它们中的某一项运动训练”[15]。简单地看,这是一项古希腊身体教育的一种方式,但是其中却蕴含着深层次的政治学理念。不同于上面所提到的体育运动中的太阳隐喻展示了正义,古希腊体育运动中这种拒斥特殊化的做法是实现正义的一种途径。个体的身体在未经体育运动和身体教育时是私人的,为己的,但个体若要成为一个公共人物,抑或是政客、官员,从事体育运动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在体育运动的过程中,私人的肉体得到公开的展示,且需要进行近乎“全才式”的培养,这样个体的身体才能形成国家的公器,社会的、群体的、国家的善才能得以实现。所以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古希腊城邦时代,作为“哲学王”的哲学家们有不少都是运动员。

通过揭示古希腊体育运动中蕴含的个体——国家隐喻,可以打通古希腊体育运动中两大隐喻,个体的身体不仅仅在个体层面上与自然力量呼应,同时也能超越个人身体的限制,成为一种社会的身体、城邦的身体,个体与集体之间的鸿沟也同时被超越。

2.2 体育运动:通向实践知识的道路

暂且将古希腊体育运动与亚里士多德的实践知识在学理层面上的联系搁置一边,古希腊哲学家们所创办的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学校”就与体育场馆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古希腊的哲学家在教授哲学的同时,还会教授各种运动技能。亚里士多德所创办的吕克昂学府(对应的英文为lyceum, 也有翻译为莱森学派,逍遥学派)就靠近古希腊式的体育场[7],在那里经常还会有哲学、政治学上的论辩。由此可见,古希腊的体育场所,不仅仅是一个人锻炼身体、提高运动技能的地方,同时也是一个展开哲学争论,学习哲学、算学、修辞学等知识的地方,所以先天的,古希腊体育运动就与知识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体育运动所包含的知识,尤其是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实践知识,却是另需一番论证,healther l. reid[16]对在知识层面上对古希腊体育运动(包括了体育教育)作出的重释是实现体育运动成为通向亚里士多德多崇尚的实践知识之路就是其中较为典范的。

reid对古希腊体育运动在知识层面上的复兴是从两个方面入手的,第一便是古希腊体育运动是“真理之争”。因为首先古希腊体育运动挑战着人们业已认可的答案,不重复原有的状态,充斥着不确定性;其次古希腊体育运动中是一种“开放和中立”的比拼,在其中形成的知识正符合了古希腊哲学的知识定位,“知识作为事实的表达必须是可信的且是可以被证实的,并不是一个所谓信念、意见”;最后,古希腊体育运动是通过公开展示的方式,由“共识”来确定胜负,而非传统、权威、信仰和暴力。

第二是蕴含于古希腊体育运动中的“善德之争”,它的基本核心是将体育运动对胜利的追求转向对善德的追求,亚里士多德的两位先师——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是这种转向的积极倡导者。在哲学史层面上,苏格拉底将前苏格拉底时期的自然哲学为主的研究导向转向于道德哲学。苏格拉底一直坚持体育运动应该是“离开那些现实的,追求胜利的目标,而是为了追求理想性的善德的目标,换言之,这就是‘爱智慧’”,在这个过程中,参与者就能发现自我的存在,实现真正的幸福。柏拉图则与苏格拉底所走的类似“个人救赎”道路迥然相异,他的教育理念是追求“发展灵魂的哲思能力,最终形成社会领导能力”,所以在他看来,体育教育一方面需要参与者能理解规则,让自己的灵魂和欲望恢复到原初状态,一方面体育教育也能训诫灵魂,使之能获得更高的教育水平,最终形成公共服务能力,形成欲望和灵魂的和谐。

由上述两点可以发现,与其说古希腊体育运动与知识有着密切的关联,毋宁说古希腊体育运动本身就蕴含着一种区别于理论知识的一种实践知识,其中追求真理与善,追求国家与个体的和谐正是亚里士多德对实践智慧界定的关键所在,是一种身体化的实践智慧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实践智慧中的“权衡——对不永远如此的事情的求解”的具体体现。

3 古希腊体育运动与实践智慧契合的当代意义

上文在阐明了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的内涵的基础上,又以蕴含于古希腊体育运动中的身体——自然隐喻、个体——国家隐喻及实践知识维度为中介,实质上就是挖掘了古希腊体育运动中所蕴含的实践智慧。但是这种深挖已然存放在博物馆中的历史故事,厘清其中的历史脉络是否有价值,却是非常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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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大利历史学家克罗齐曾说过:“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所以追寻这一历史踪迹的现当代意义是本文的要旨之一,其中它对植根于当代体育深处某些问题的反思更具有核心意义。

3.1 体育与知识关系

体育运动是否在传授一种知识?这一疑问一直困扰着体育学学者、体育教育学者。尤其在学校体育教育中,这一疑问则更为凸显。随着教育学的日臻完善,“教育性知识”被界定成一种“命题式或理论化的理http://解”,它有着启发性的价值。而体育作为一门学校的课程,也用这种“教育性知识”来重新“装点”自己,努力能“自证”为一种“学术性课程”[17],成为一种和其他理论学科一样的一种“知识”。为实现这一目的,体育教育有两个做法。amour对此进行了描述:第一,体育课程中,“理论课和理论考试是寻常可见的”;第二,国家课程体系必须主导国家体育课程的设置。hargreaves[17]等人对这两个做法提出了深刻的反思,他们尖刻地指出“(体育教育)作为一门实践性的课程,理论考试的出现意味着体育教育失去了他最为优势的方面”,即便不停地在体育教育中强调理论的作用,但是绝大多数的体育课从本质上而言仍然是实践性的,身体性的。虽然armour在身体维度对体育教育中存在的这种身体与智识之间的矛盾进行重构,但是这种直接在体育运动、体育教育的体系中直插入身体概念是稍显突兀的,然后追寻古希腊体育运动中的实践智慧,挖掘其中的实践知识却是一个正本清源的做法。

毫无疑问古希腊时代风行的体育运动、身体教育方式和当代社会的体育教育课程已经不能同日而语,但是古希腊体育运动中身体与智识的和谐共处却在哲学层面上为当今体育教育、甚或说为“体育运动是否在传授一种知识”这一疑问提供了一条解释的径路。毋庸置疑,在上述的种种论述中,已经不难发现古希腊的体育运动中存在着一种实践知识,区别于理论知识,体现着一种实践智慧。也正是由于古希腊体育运动的这一特性,可以说在那个时代体育与知识息息相关,互为辅佐。

随着古希腊文明的式微,基督教统治欧洲,虽然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层面上二元论得以延续,但是它有关体育教育,实践智慧的理念却被忽略[2]。之后兴起的近代哲学受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形成了以笛卡尔为代表的“心物二分”观念,身体不再被认为是“人类主体在世界的泊处”,取而代之的是对人类理智——“我思”的高扬[18],身体成为了心灵“令行禁止的工具”[19],所以在中世纪,对身体的拒斥走向了极端,出现了宗教式的禁欲和苦修生活[2]。在这一知识背景下,体育与知识之间形成了隔阂,而在其中对身体的认识的跌宕便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并一直影响了后期体育、体育教育哲学的思想。之后随着文艺复兴的开始,体育开始从走向了学校,进入了教育化过程,在18-19世纪中叶随着工业革命的展开科学和技术成为了时代的主导,体育便进入了科学化和课程化时代。虽然在这几个时代中,似乎体育与知识紧密联系,体育中充满了“理性知识”,整合了心灵与肉体,如jesse feiring williams的将体育认为是“通过体育的教育”这一观点便是代表之一。基于将个体认为是心灵和身体的整合体,心灵是这一整合体的本质的观点,williams认为“体育教育不仅仅只关注身体健康,也需要关注通过体育教育而达到的个体关系、情感反应、智力学习、团队行为、社会关系、情感和审美效果” [2]。可见在这一知识背景下,体育,包括体育中的人的身体只是一个被科学所分析的对象,它的知识来源于其他学科,体育中包含的运动技能甚至运动技艺不被认为是知识的来源,而是被解释的对象,与古希腊体育运动中所倡导的“实践知识”有着本质的区别。

古希腊哲学论文例10

【正文】

希腊几何学是数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她作为一种科学研究的范式,直接影响过西方数学,乃至整个科学的发展。著名数学史学家克莱因在《古今数学思想》一书中曾经指出过:“希腊人在文明史上首屈一指,在数学史上至高无上。”并且他提出了数学思想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这就是“文明史上的重大问题之一,是探讨何以古希腊人有这样的才气和创造性。”[1]本文试图对“克莱因问题”进行探索求解,以破解长期困扰着数学史研究中的希腊论证几何学的成因之谜。反观“中国古代为什么没有产生证明几何学”也就容易找到答案了。

古希腊是一个移民的社会,从开始就没有像东方民族所具有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式的社会结构。这种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共同体,加上希腊所处的独特地理位置,为希腊古典的民主政治和商品经济——希腊城邦制的出现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此基础上,古希腊社会孕育出了一种独特的文化形态——古典的理性文化或科学文化。希腊几何学正是在这种理性文化中诞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古希腊是法学的发源地,法律文化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公元前11世纪——9世纪是希腊的荷马时代,也就是史称的“英雄时代”。这一时代是希腊社会发生重大变革的时代,首先表现在希腊人自我意识的觉醒。希腊人开始从宗教神学中解放出来,以“人为一切事物的尺度”来审视世间的一切。荷马时代实质上是希腊历史上的一次思想启蒙运动,是古希腊文明的开端。从此,希腊民族完成了从神秘主义文化向理性主义文化的转变,开创了以法律文化为轴心的科学文化的历史进程。《荷马史法》作为调整社会关系、重建社会秩序的法典,确立了一种政治民主制:其中包括议事会、人民大会和首长选举等内容。因此可以说,希腊文化的源头或逻辑起点是《法典》,由此铸成希腊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尔后的德拉古立法,直到公元前594年梭伦立法,最终确立起古希腊的法律体系,推动了希腊民族法律文化的繁荣发达。希腊人唯“法”是从,遇事讲“理”,依法办事,他们以“法”的眼光审视社会、审查自然、审理知识,创造出了独具特色的古希腊文明。

希腊几何学的证明思想导源于法律文化,论证几何发凡于梭伦立法时代。希腊的法学称“正义学”。人们在立法的过程中首先遇到的是:“什么是正义?为什么有罪?”等法理问题。其中包括“公理、公设、前提、条件”等法学的基础问题,以及审判过程中的“事实、理由、证据、推理”等法学的逻辑问题。要从根本上弄清楚这些法理问题,人们就必须在思想上进行一种“分析”的理性思考。立法者告诫人们:法律是规则的、普遍的,并对一切人都是相同的;法律所需要的是公平,诚实与有用;他们欲求为一普遍的规律对于一切人都是一样,因为种种理由所有的人都要服从法律。

梭伦当权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同时也是最大的一件事,就是对“法律”制度的改革。他认为,无法和内乱是人类最大的灾难,而法律和秩序则是人类最大的幸福。梭伦改革的目标是企图建立一个为新的、旧的势力都能接受的民主和谐的政治,以保证社会各种势力的平衡和政治稳定。为此,梭伦建立了新的法律,史称“梭伦”立法。其中最大的举措是加强了公民大会的权力,凡年满20岁的雅典公民均可参加,会议定期举行。400人组成议会。他创建了宏大的人民法院依利艾阿,总人数达6000人,任何人都可以谴责执政官的无理决定。

公元前6世纪雅典陪审法院的建立,这不仅标志着希腊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完善,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促进了整个希腊学术思想的繁荣与发达。古希腊的法律文化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首先是推动了自然法的理论研究。强调其法律存在的客观性和同一性,认为不同国家和不同时代的法律有其共同的根源和价值目标,这就是人的本性和规律,就是理性,就是正义所综合的一系列价值目标,如自由、平等、秩序等。因此,自然法学者特别重视探索法律的终极目标和客观基础。其二,法根源于人的永恒不变的本性:社会性和理性。真正的法律或自然法应与之相符,特别是与理性相符合,或者说法是人的理性所发现的人的规律和行为准则,是“理性之光”,它能照亮人前进的道路。其三,法的功能和目的在于实现正义。所谓正义,就是基于公共幸福的合理安排,就是人在社会中“得其所哉”,即享受人应该享受的权力和平等地承担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四,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的行为准则能使人们辨是非、知善恶,自然法就是人们不断追求的终极性的价值目标。

生活在梭伦立法时代的泰勒斯,与梭伦同为希腊“七贤”里的人物。他受希腊法律文化(社会立法)的深刻影响,尤其是受自然法理论研究的启发,创造性地运用法学的思想和方法为知识“立法”。泰勒斯对经验几何学知识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理性研究。作为数学思想家的泰勒斯,他突破了以往几何知识仅仅“是什么”的认识水平,将几何知识提升到了“为什么”的认识层次。由此开几何命题的证明之先河。泰勒斯在进行几何学研究的过程中,不仅发现了“任何圆周都要被其直径平分;等腰三角形的两底角相等;两直线相交时,对顶角相等;若已知三角形的一边和两邻角,则此三角形完全确定;半圆周角是直角”等五个几何命题,而且还从理论上证明了这些命题。[2]

毕达哥拉斯继承和发扬了泰勒斯的证明几何学,并且将数学概念抽象化,进一步推动了演绎数学的发展。毕达哥达斯的“数是万物的本质,宇宙的组织在其规定中通常是数及其关系的和谐体系”的数理宇宙观对古希腊的数学思想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毕达哥拉斯学派因发现“无理数”(不可公度的量)而引起的第一次数学危机,充分证明了几何证明的必要性,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推动了人们对几何命题的理论证明。

贯穿于希腊古典民主政治、商品经济和理性文化之中的是希腊的自由精神,这是在世界上其他任何民族都没有出现的。这种自由精神最终演化为学术思想上的自由探索精神。正是这种“百家争鸣”的希腊研究之风,才迎来了“百花齐放”的希腊科学之春。

独具特色的希腊语言文化也是希腊理性主义起源的一个重要诱发因素。最早对语法现象进行研究的是希腊人。公元前10世纪前后,希腊人在闪语字母的基础上,经过一番改造,首次创造了音位文字字母,并且还把闪语文字自右向左的书写规则改为自左向右。到公元前775年左右,希腊人把他们用过的各种象形文字书写系统改换成腓尼基人的拼音字母,建立起了希腊语言文字系统。在此基础上理论家们开始了为语言“立法”——语法的研究。赫拉克利特指出过:“如果要想理智地说话,那就必须用这个人人共有的东西武装起来,就像城邦必须用法律武装起来一样,而且要武装得更牢固。”[3]

希腊哲学、法学、逻辑学与希腊语言文字的关系密切。哲学中的许多派别的理论观点时常牵涉到对语言的认识。法学中的论战、法律条文的制定,也往往涉及到对语言的修辞和准确的表达。逻辑学与语言学,特别是与语法学的关系更是密切相关。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是思维的工具。思维要通过语言来表达,它是否合乎逻辑就成为语言表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语言家要利用逻辑学的术语和方法来研究语言中的结构意义;另一方面,研究逻辑的也往往牵涉到语言的问题。

希腊的语言结构复杂。希腊语言中的动词更是变化多端,它有人称、时、态、体、式的变化。特别是由系动词附图变来的(附图)一词,具有多种的语言意义,表现出多种的语法关系。正是这种奇特的语言现象引起了理论家们的关注,成为“智者”们思考和研究的对象。

当希腊语中使用“附图”一词时,就有多种不同的意义。亚里士多德曾经指出:“当动词‘是’被用来作为句子中的第三种因素时,会产生两种肯定命题与否定命题。如在句子中‘人是公正的’中,‘是’这个词被用作第三种因素,无论你称它是动词,还是名词。”[4]系动词“附图”在希腊语中不同凡响,它是人们进行言语对话,进行思想交流,进行陈述和判断不可缺少的词语。同时,在人们的语言表达中最容易产生歧义的也是这个中词。在“他在这儿”这个句子中,它所表示的是一种物理位置;在“天使是白色的”这个句子中,它表示天使的一种与位置或物理存在无关的属性;在“那个人正在跑”这个句子中,这个词所表示的是动词的时态;在“二加二等于四”这个句子中,它的形式被用于表示数字上的相等;在“人是两足的能思维的哺乳动物”这个句子中,它的形式被用来断言两组之间的等同。

在形式逻辑的主宾式语句中“附图”是一个典型的多义词。它可以表示“=”(等于)、“∈”(隶属)和“附图”(包含)三种关系。例如:(1)“欧几里得是《几何原本》的作者”与“《几何原本》的作者是欧几里得”,这里的两个“是”具有可逆性,他们是一种等价的关系(=),可解释成关系“=”(等于)。(2)“欧几里得是古希腊的数学家”中的“是”为“∈”(隶属)。即个体和集合之间的隶属关系、层次关系,因而不可逆。可解释成关系“∈”(隶属)。(3)“数学家是科学家”中的“是”被解释成关系“附图”(包含),即集合与集合之间的包含关系,一般来说也是不可逆的。科学家不一定是数学家。

正是由于希腊语言中的这种多义词,也往往容易产生语言思维中的歧义性,由此引发了语言文化史上的“希腊景观”——观念的战争。正如科学哲学家被波普尔所指出的那样“观念的战争是希腊人的发明,它是曾经作出的最重要的发明之一。实际上用语词战争代替刀剑战争的可能性,还是我们文明的基础。特别是我们文明的一切立法和议会机构的基础。”[5]

由此可见,当我们探索追踪古希腊论证几何学的成因的时候,我们不能不考察独特的古希腊语言文化方面的根源。

古希腊哲学——本体论、知识论和逻辑学是希腊理性文化中的精品。“爱智者”们从深层次的根基问题上开始了对法学和语言学中所提出的带普遍性的诸如“自然规律”、罗各斯、真理等知识理论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公元前5世纪出现的智者运动,对希腊哲学的发展以及几何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当时,雄辩术(Sophistry)的一个方面或一种类型就是进行某种语言审查,称为反驳论证(Elenchis),要求把一切行为都置于理性批判和理性推论的基础之上。希腊论辩术除了论点和论据以外,还涉及到逻辑,即语言处理法。“逻辑”这个概念,在古希腊语言文化的使用中有多种含义:发言、演说、陈述、论证等等。但概括起来讲,逻辑一词主要有三个应用领域,它们之间有着潜在的概念上的统一性。首先是语言和语言的领域,包括发言、演说、描述、陈述、(用语言表达的)论证等等;其次是思想和思维过程的领域,包括思考、推理、解释、说明等等;第三是世界,即我们所言说、所思想的对象,包括构造原理、公式、自然法则等等。

词汇、思想和事物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这成为智者们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一旦人们把这三者区分开来,同时仍然坚持作为获得真理和知识的必要条件,三者之间应该具有某种一致性,由此人们就面临着如何最恰当的理解逻辑与这三者的关系问题。一个事物的逻辑就是:其一,事物自身的原则、本质、显著标志或事物本身的组成部分;其二,我们认为它所是的东西;其三,对事物(语言上的)正确描述、说明或定义。这些都提出了是什么的问题。事物的逻辑在第一项下是指事物是什么;在第二项下是指人们认为它指的是什么;在第三项下是指人们说它是什么。归根到底,从最高意义上讲,也就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苏格拉底向人们指出,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好求助于罗各斯,从中考查存在的真理。”

至少有10种含义的希腊字“附图”成为苏格拉底时代希腊哲学发展的突破口。独特的希腊系动词“是”(附图)引起了理论家们的注意,成为哲学家思考和研究的对象,由此而开创了哲学本体论的研究领域。作为哲学范畴的“附图”一词的哲学意义为“存在”、“本性”、“有”、“是”。存在与非存在、有与无、是与非等问题的论争贯穿于希腊哲学发展的全过程,特别地成为辩证法的摇篮。三大几何难题(三等分角、化圆为方、立方倍积)和芝诺四大悖论(实质是运动和静止、有限和无限、连续和间断的矛盾性)的出现都是希腊人辩证思维的产物。

苏格拉底在爱利亚学派的本体论和芝诺反证法的基础上,首创“诘问式”的辩证方法,一种“发明观念”的矛盾方法,促进了对“定义”和“推论”的深化研究。他提出“真正的知识基于普遍的定义”和“归纳的理论”。他以逻辑辩论的方式启发思想,揭露矛盾,以辩证思维的方法深入到事物的本质。苏格拉底致力于寻求事物的普遍定义,例如“什么是正义”。他总是以提问的方式揭露对方提出的各种命题、学说中的各种矛盾,以动摇对方论证的基础,指明对方的无知。苏格拉底以此来训练人的逻辑推理能力。

柏拉图不仅是一位法理学家,而且是一位极其重要的数学思想家。“不懂几何者不能入内”是他教育学生、训练思维的主要方法。在数学教育史上,柏拉图是第一个提出以几何学作为训练和提高人的思维能力的哲学家和教育家。在数学方法论上,柏拉图是第一个把严密推理法则加以系统化的人。他特别关心数学中的证明问题,关心推理过程中的方法论。柏拉图提出数学证明应以某种假设作为出发点,即公理、然后通过一系列逻辑推理,最后达到所要证明的结论。他将这种数学推演过程概括为“假设法”。柏拉图学派把几何学证明方法的发明推向高潮。他们发明了几何证明中的分析法、间接证明中的归谬法。古希腊从柏拉图时代起,数学上要求根据一些公认的原理作出演绎证明,已经成为数学研究中的一个准则。演绎证明是以其正确性已经是众所周知的理论陈述,或者以在一个既定的理论体系中被视为正确的公理为出发点,并以它们为根据,借助于逻辑的最终规则,构成一系列陈述,而这些陈述的最后是可以被论证的命题。每一个相继产生的陈述必须按照最终规则从前一个陈述中产生。数学中纯粹的演绎证明,早已是以相关理论的广泛的形式化为前提。

法学家、哲学家、数学家欧多克索斯,继承了毕达哥拉斯学派开创的把几何学作为证明的演绎科学进行研究的方向。在同代人,特别是柏拉图学派的研究基础上,初步建立起以公理为依据的演绎法。欧多克索斯的数学思想完全来源于希腊的哲学文化。希腊字假设(hypothesis),其本意为辩论双方可接受的命题为出发点,不需证明或证实的是基本命题。公理(Axioma)原义乃请求,转义为公理,指基础、研究的出发点。欧多克索斯总结出直接证明的演绎推理手法与间接证明的反证法,分析法和综合法为几何证明中的主导思想方式。

亚里士多德为古希腊哲学文化的集大成者。他倡导“第一哲学”,研究“存在的存在”,作为“是的是”的科学。他认为,思想在推理和证明的过程中的联系、逻辑学定律和规则,是以存在本身的联系为基础的。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作为工具论,对希腊证明几何学的最终完成,作出了重要贡献。他在《分析篇》中指出:“我们无论如何都是通过证明获得知识的,我所谓的证明是指产生科学知识的三段论。所谓科学知识,是指只要我们把握了它,就能据此知道事物的东西。”[4]他在《论题篇》中指出:“推理是一种论证,其中有一些被假设为前提,另外的判断则必须由它们发生。当推理由此出发的前提是真实的和原初的时……这种推理就是证明的。”[4]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证明三要素:一是有待于证明的结论;二是公理(公理是证明的基础);三是载体性的种及其规定及依据自身的属性由证明揭示。他还认为,数学是研究形式的,人们通过算术证明几何命题。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是为人们的思维“立法”,它所总结出来的逻辑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为几何证明提供了一种法度,即有效推理的准则。数学论证必须满足两大条件:真前提或出发点,以及有效的论证。数学推理都是根据矛盾律进行的;反证法的依据是逻辑的排中律。希腊人确信,逻辑是科学的工具,真理是建立在证明之上的,而且是一种“信念”的源泉。理所当然,数学体系的建立离不开思维的逻辑工具。

公元前300年左右,亚历山大里亚的数学家欧几里得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运用亚里士多德形式化的逻辑分析和证明理论,终于建立起一个完备的几何学知识体系。他把前人已有的几何学知识充分搜集起来并加以系统化,从中抽出那些最简单、最基本,已被无数经验事实所一再证实了的命题,作为不证自明的公理或公设,再由此出发,以严格的逻辑演绎方法,循序渐进、由简及繁地引出几何学的全部定理,并为之提供了精辟的逻辑证明。《几何原本》的诞生,标志着希腊证明几何学的完成和演绎数学体系的确立。

在《几何原本》里,欧几里得对他以前的和他亲自增补的所有几何问题,作出了严格的逻辑性的叙述。这种叙述是借助于演绎法包含把假定作为基础的某些不要求证明的定义和真理,而一切进一步的原理则用严格的证明作出,这些证明或者是根据这些真理,或者是根据由真理得出的原理。欧几里得倡导的“定义—公设—公理—命题”四步曲,成为数学研究的纲领方法论和数学理论最通用的铺陈方式,以及“已知—求证—证明”的数学演算三段论,对后世的数学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希腊几何学从泰勒斯开始,到欧几里得完成,其间经历了萌芽、生长、成熟和定型四个阶段,历经300余年的发展。每一个阶段的演进都受到了希腊理性文化的深刻影响。法律文化中的公理、假设、理由、证据等范畴是几何学中的公理、公设、推论、证明的概念根源;语言文化中的希腊系动词“是”(附图)独特的语法现象,诱发出了哲学本体论和知识论的研究,以及逻辑学中的概念、判断和推理等思维形式的研究,这些都成为几何学中的定义、推论和证明的理论基础;博大精深、内涵丰富的希腊哲学文化,成为几何证明方法不断发明创造的源泉动力。反过来,公理几何学的发展,给希腊理性文化以影响,使之具有几何学的本质。由此从中给人们透露出一种信息:几何学,乃至整个数学的发展无不受到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影响和制约。文理交叉、优势互补、相得益彰、协同进化,是科学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

【参考文献】

[1]克莱因著,张理京译,《古今数学思想》(一),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79年,第28页。

[2]斯科特著,侯德润译,《数学史》,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25页。

古希腊哲学论文例11

【正文】

希腊几何学是数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她作为一种科学研究的范式,直接影响过西方数学,乃至整个科学的发展。著名数学史学家克莱因在《古今数学思想》一书中曾经指出过:“希腊人在文明史上首屈一指,在数学史上至高无上。”并且他提出了数学思想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这就是“文明史上的重大问题之一,是探讨何以古希腊人有这样的才气和创造性。”[1]本文试图对“克莱因问题”进行探索求解,以破解长期困扰着数学史研究中的希腊论证几何学的成因之谜。反观“中国古代为什么没有产生证明几何学”也就容易找到答案了。

古希腊是一个移民的社会,从开始就没有像东方民族所具有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式的社会结构。这种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共同体,加上希腊所处的独特地理位置,为希腊古典的民主政治和商品经济——希腊城邦制的出现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此基础上,古希腊社会孕育出了一种独特的文化形态——古典的理性文化或科学文化。希腊几何学正是在这种理性文化中诞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古希腊是法学的发源地,法律文化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公元前11世纪——9世纪是希腊的荷马时代,也就是史称的“英雄时代”。这一时代是希腊社会发生重大变革的时代,首先表现在希腊人自我意识的觉醒。希腊人开始从宗教神学中解放出来,以“人为一切事物的尺度”来审视世间的一切。荷马时代实质上是希腊历史上的一次思想启蒙运动,是古希腊文明的开端。从此,希腊民族完成了从神秘主义文化向理性主义文化的转变,开创了以法律文化为轴心的科学文化的历史进程。《荷马史法》作为调整社会关系、重建社会秩序的法典,确立了一种政治民主制:其中包括议事会、人民大会和首长选举等内容。因此可以说,希腊文化的源头或逻辑起点是《法典》,由此铸成希腊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尔后的德拉古立法,直到公元前594年梭伦立法,最终确立起古希腊的法律体系,推动了希腊民族法律文化的繁荣发达。希腊人唯“法”是从,遇事讲“理”,依法办事,他们以“法”的眼光审视社会、审查自然、审理知识,创造出了独具特色的古希腊文明。

希腊几何学的证明思想导源于法律文化,论证几何发凡于梭伦立法时代。希腊的法学称“正义学”。人们在立法的过程中首先遇到的是:“什么是正义?为什么有罪?”等法理问题。其中包括“公理、公设、前提、条件”等法学的基础问题,以及审判过程中的“事实、理由、证据、推理”等法学的逻辑问题。要从根本上弄清楚这些法理问题,人们就必须在思想上进行一种“分析”的理性思考。立法者告诫人们:法律是规则的、普遍的,并对一切人都是相同的;法律所需要的是公平,诚实与有用;他们欲求为一普遍的规律对于一切人都是一样,因为种种理由所有的人都要服从法律。

梭伦当权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同时也是最大的一件事,就是对“法律”制度的改革。他认为,无法和内乱是人类最大的灾难,而法律和秩序则是人类最大的幸福。梭伦改革的目标是企图建立一个为新的、旧的势力都能接受的民主和谐的政治,以保证社会各种势力的平衡和政治稳定。为此,梭伦建立了新的法律,史称“梭伦”立法。其中最大的举措是加强了公民大会的权力,凡年满20岁的雅典公民均可参加,会议定期举行。400人组成议会。他创建了宏大的人民法院依利艾阿,总人数达6000人,任何人都可以谴责执政官的无理决定。

公元前6世纪雅典陪审法院的建立,这不仅标志着希腊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完善,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促进了整个希腊学术思想的繁荣与发达。古希腊的法律文化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首先是推动了自然法的理论研究。强调其法律存在的客观性和同一性,认为不同国家和不同时代的法律有其共同的根源和价值目标,这就是人的本性和规律,就是理性,就是正义所综合的一系列价值目标,如自由、平等、秩序等。因此,自然法学者特别重视探索法律的终极目标和客观基础。其二,法根源于人的永恒不变的本性:社会性和理性。真正的法律或自然法应与之相符,特别是与理性相符合,或者说法是人的理性所发现的人的规律和行为准则,是“理性之光”,它能照亮人前进的道路。其三,法的功能和目的在于实现正义。所谓正义,就是基于公共幸福的合理安排,就是人在社会中“得其所哉”,即享受人应该享受的权力和平等地承担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四,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的行为准则能使人们辨是非、知善恶,自然法就是人们不断追求的终极性的价值目标。

生活在梭伦立法时代的泰勒斯,与梭伦同为希腊“七贤”里的人物。他受希腊法律文化(社会立法)的深刻影响,尤其是受自然法理论研究的启发,创造性地运用法学的思想和方法为知识“立法”。泰勒斯对经验几何学知识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理性研究。作为数学思想家的泰勒斯,他突破了以往几何知识仅仅“是什么”的认识水平,将几何知识提升到了“为什么”的认识层次。由此开几何命题的证明之先河。泰勒斯在进行几何学研究的过程中,不仅发现了“任何圆周都要被其直径平分;等腰三角形的两底角相等;两直线相交时,对顶角相等;若已知三角形的一边和两邻角,则此三角形完全确定;半圆周角是直角”等五个几何命题,而且还从理论上证明了这些命题。[2]

毕达哥拉斯继承和发扬了泰勒斯的证明几何学,并且将数学概念抽象化,进一步推动了演绎数学的发展。毕达哥达斯的“数是万物的本质,宇宙的组织在其规定中通常是数及其关系的和谐体系”的数理宇宙观对古希腊的数学思想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毕达哥拉斯学派因发现“无理数”(不可公度的量)而引起的第一次数学危机,充分证明了几何证明的必要性,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推动了人们对几何命题的理论证明。

贯穿于希腊古典民主政治、商品经济和理性文化之中的是希腊的自由精神,这是在世界上其他任何民族都没有出现的。这种自由精神最终演化为学术思想上的自由探索精神。正是这种“百家争鸣”的希腊研究之风,才迎来了“百花齐放”的希腊科学之春。

独具特色的希腊语言文化也是希腊理性主义起源的一个重要诱发因素。最早对语法现象进行研究的是希腊人。公元前10世纪前后,希腊人在闪语字母的基础上,经过一番改造,首次创造了音位文字字母,并且还把闪语文字自右向左的书写规则改为自左向右。到公元前775年左右,希腊人把他们用过的各种象形文字书写系统改换成腓尼基人的拼音字母,建立起了希腊语言文字系统。在此基础上理论家们开始了为语言“立法”——语法的研究。赫拉克利特指出过:“如果要想理智地说话,那就必须用这个人人共有的东西武装起来,就像城邦必须用法律武装起来一样,而且要武装得更牢固。”[3]

希腊哲学、法学、逻辑学与希腊语言文字的关系密切。哲学中的许多派别的理论观点时常牵涉到对语言的认识。法学中的论战、法律条文的制定,也往往涉及到对语言的修辞和准确的表达。逻辑学与语言学,特别是与语法学的关系更是密切相关。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是思维的工具。思维要通过语言来表达,它是否合乎逻辑就成为语言表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语言家要利用逻辑学的术语和方法来研究语言中的结构意义;另一方面,研究逻辑的也往往牵涉到语言的问题。

希腊的语言结构复杂。希腊语言中的动词更是变化多端,它有人称、时、态、体、式的变化。特别是由系动词附图变来的(附图)一词,具有多种的语言意义,表现出多种的语法关系。正是这种奇特的语言现象引起了理论家们的关注,成为“智者”们思考和研究的对象。

当希腊语中使用“附图”一词时,就有多种不同的意义。亚里士多德曾经指出:“当动词‘是’被用来作为句子中的第三种因素时,会产生两种肯定命题与否定命题。如在句子中‘人是公正的’中,‘是’这个词被用作第三种因素,无论你称它是动词,还是名词。”[4]系动词“附图”在希腊语中不同凡响,它是人们进行言语对话,进行思想交流,进行陈述和判断不可缺少的词语。同时,在人们的语言表达中最容易产生歧义的也是这个中词。在“他在这儿”这个句子中,它所表示的是一种物理位置;在“天使是白色的”这个句子中,它表示天使的一种与位置或物理存在无关的属性;在“那个人正在跑”这个句子中,这个词所表示的是动词的时态;在“二加二等于四”这个句子中,它的形式被用于表示数字上的相等;在“人是两足的能思维的哺乳动物”这个句子中,它的形式被用来断言两组之间的等同。

在形式逻辑的主宾式语句中“附图”是一个典型的多义词。它可以表示“=”(等于)、“∈”(隶属)和“附图”(包含)三种关系。例如:(1)“欧几里得是《几何原本》的作者”与“《几何原本》的作者是欧几里得”,这里的两个“是”具有可逆性,他们是一种等价的关系(=),可解释成关系“=”(等于)。(2)“欧几里得是古希腊的数学家”中的“是”为“∈”(隶属)。即个体和集合之间的隶属关系、层次关系,因而不可逆。可解释成关系“∈”(隶属)。(3)“数学家是科学家”中的“是”被解释成关系“附图”(包含),即集合与集合之间的包含关系,一般来说也是不可逆的。科学家不一定是数学家。

正是由于希腊语言中的这种多义词,也往往容易产生语言思维中的歧义性,由此引发了语言文化史上的“希腊景观”——观念的战争。正如科学哲学家被波普尔所指出的那样“观念的战争是希腊人的发明,它是曾经作出的最重要的发明之一。实际上用语词战争代替刀剑战争的可能性,还是我们文明的基础。特别是我们文明的一切立法和议会机构的基础。”[5]

由此可见,当我们探索追踪古希腊论证几何学的成因的时候,我们不能不考察独特的古希腊语言文化方面的根源。

古希腊哲学——本体论、知识论和逻辑学是希腊理性文化中的精品。“爱智者”们从深层次的根基问题上开始了对法学和语言学中所提出的带普遍性的诸如“自然规律”、罗各斯、真理等知识理论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公元前5世纪出现的智者运动,对希腊哲学的发展以及几何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当时,雄辩术(Sophistry)的一个方面或一种类型就是进行某种语言审查,称为反驳论证(Elenchis),要求把一切行为都置于理性批判和理性推论的基础之上。希腊论辩术除了论点和论据以外,还涉及到逻辑,即语言处理法。“逻辑”这个概念,在古希腊语言文化的使用中有多种含义:发言、演说、陈述、论证等等。但概括起来讲,逻辑一词主要有三个应用领域,它们之间有着潜在的概念上的统一性。首先是语言和语言的领域,包括发言、演说、描述、陈述、(用语言表达的)论证等等;其次是思想和思维过程的领域,包括思考、推理、解释、说明等等;第三是世界,即我们所言说、所思想的对象,包括构造原理、公式、自然法则等等。

词汇、思想和事物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这成为智者们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一旦人们把这三者区分开来,同时仍然坚持作为获得真理和知识的必要条件,三者之间应该具有某种一致性,由此人们就面临着如何最恰当的理解逻辑与这三者的关系问题。一个事物的逻辑就是:其一,事物自身的原则、本质、显著标志或事物本身的组成部分;其二,我们认为它所是的东西;其三,对事物(语言上的)正确描述、说明或定义。这些都提出了是什么的问题。事物的逻辑在第一项下是指事物是什么;在第二项下是指人们认为它指的是什么;在第三项下是指人们说它是什么。归根到底,从最高意义上讲,也就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苏格拉底向人们指出,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好求助于罗各斯,从中考查存在的真理。”

至少有10种含义的希腊字“附图”成为苏格拉底时代希腊哲学发展的突破口。独特的希腊系动词“是”(附图)引起了理论家们的注意,成为哲学家思考和研究的对象,由此而开创了哲学本体论的研究领域。作为哲学范畴的“附图”一词的哲学意义为“存在”、“本性”、“有”、“是”。存在与非存在、有与无、是与非等问题的论争贯穿于希腊哲学发展的全过程,特别地成为辩证法的摇篮。三大几何难题(三等分角、化圆为方、立方倍积)和芝诺四大悖论(实质是运动和静止、有限和无限、连续和间断的矛盾性)的出现都是希腊人辩证思维的产物。

苏格拉底在爱利亚学派的本体论和芝诺反证法的基础上,首创“诘问式”的辩证方法,一种“发明观念”的矛盾方法,促进了对“定义”和“推论”的深化研究。他提出“真正的知识基于普遍的定义”和“归纳的理论”。他以逻辑辩论的方式启发思想,揭露矛盾,以辩证思维的方法深入到事物的本质。苏格拉底致力于寻求事物的普遍定义,例如“什么是正义”。他总是以提问的方式揭露对方提出的各种命题、学说中的各种矛盾,以动摇对方论证的基础,指明对方的无知。苏格拉底以此来训练人的逻辑推理能力。

柏拉图不仅是一位法理学家,而且是一位极其重要的数学思想家。“不懂几何者不能入内”是他教育学生、训练思维的主要方法。在数学教育史上,柏拉图是第一个提出以几何学作为训练和提高人的思维能力的哲学家和教育家。在数学方法论上,柏拉图是第一个把严密推理法则加以系统化的人。他特别关心数学中的证明问题,关心推理过程中的方法论。柏拉图提出数学证明应以某种假设作为出发点,即公理、然后通过一系列逻辑推理,最后达到所要证明的结论。他将这种数学推演过程概括为“假设法”。柏拉图学派把几何学证明方法的发明推向高潮。他们发明了几何证明中的分析法、间接证明中的归谬法。古希腊从柏拉图时代起,数学上要求根据一些公认的原理作出演绎证明,已经成为数学研究中的一个准则。演绎证明是以其正确性已经是众所周知的理论陈述,或者以在一个既定的理论体系中被视为正确的公理为出发点,并以它们为根据,借助于逻辑的最终规则,构成一系列陈述,而这些陈述的最后是可以被论证的命题。每一个相继产生的陈述必须按照最终规则从前一个陈述中产生。数学中纯粹的演绎证明,早已是以相关理论的广泛的形式化为前提。

法学家、哲学家、数学家欧多克索斯,继承了毕达哥拉斯学派开创的把几何学作为证明的演绎科学进行研究的方向。在同代人,特别是柏拉图学派的研究基础上,初步建立起以公理为依据的演绎法。欧多克索斯的数学思想完全来源于希腊的哲学文化。希腊字假设(hypothesis),其本意为辩论双方可接受的命题为出发点,不需证明或证实的是基本命题。公理(Axioma)原义乃请求,转义为公理,指基础、研究的出发点。欧多克索斯总结出直接证明的演绎推理手法与间接证明的反证法,分析法和综合法为几何证明中的主导思想方式。

亚里士多德为古希腊哲学文化的集大成者。他倡导“第一哲学”,研究“存在的存在”,作为“是的是”的科学。他认为,思想在推理和证明的过程中的联系、逻辑学定律和规则,是以存在本身的联系为基础的。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作为工具论,对希腊证明几何学的最终完成,作出了重要贡献。他在《分析篇》中指出:“我们无论如何都是通过证明获得知识的,我所谓的证明是指产生科学知识的三段论。所谓科学知识,是指只要我们把握了它,就能据此知道事物的东西。”[4]他在《论题篇》中指出:“推理是一种论证,其中有一些被假设为前提,另外的判断则必须由它们发生。当推理由此出发的前提是真实的和原初的时……这种推理就是证明的。”[4]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证明三要素:一是有待于证明的结论;二是公理(公理是证明的基础);三是载体性的种及其规定及依据自身的属性由证明揭示。他还认为,数学是研究形式的,人们通过算术证明几何命题。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是为人们的思维“立法”,它所总结出来的逻辑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为几何证明提供了一种法度,即有效推理的准则。数学论证必须满足两大条件:真前提或出发点,以及有效的论证。数学推理都是根据矛盾律进行的;反证法的依据是逻辑的排中律。希腊人确信,逻辑是科学的工具,真理是建立在证明之上的,而且是一种“信念”的源泉。理所当然,数学体系的建立离不开思维的逻辑工具。

公元前300年左右,亚历山大里亚的数学家欧几里得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运用亚里士多德形式化的逻辑分析和证明理论,终于建立起一个完备的几何学知识体系。他把前人已有的几何学知识充分搜集起来并加以系统化,从中抽出那些最简单、最基本,已被无数经验事实所一再证实了的命题,作为不证自明的公理或公设,再由此出发,以严格的逻辑演绎方法,循序渐进、由简及繁地引出几何学的全部定理,并为之提供了精辟的逻辑证明。《几何原本》的诞生,标志着希腊证明几何学的完成和演绎数学体系的确立。

在《几何原本》里,欧几里得对他以前的和他亲自增补的所有几何问题,作出了严格的逻辑性的叙述。这种叙述是借助于演绎法包含把假定作为基础的某些不要求证明的定义和真理,而一切进一步的原理则用严格的证明作出,这些证明或者是根据这些真理,或者是根据由真理得出的原理。欧几里得倡导的“定义—公设—公理—命题”四步曲,成为数学研究的纲领方法论和数学理论最通用的铺陈方式,以及“已知—求证—证明”的数学演算三段论,对后世的数学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希腊几何学从泰勒斯开始,到欧几里得完成,其间经历了萌芽、生长、成熟和定型四个阶段,历经300余年的发展。每一个阶段的演进都受到了希腊理性文化的深刻影响。法律文化中的公理、假设、理由、证据等范畴是几何学中的公理、公设、推论、证明的概念根源;语言文化中的希腊系动词“是”(附图)独特的语法现象,诱发出了哲学本体论和知识论的研究,以及逻辑学中的概念、判断和推理等思维形式的研究,这些都成为几何学中的定义、推论和证明的理论基础;博大精深、内涵丰富的希腊哲学文化,成为几何证明方法不断发明创造的源泉动力。反过来,公理几何学的发展,给希腊理性文化以影响,使之具有几何学的本质。由此从中给人们透露出一种信息:几何学,乃至整个数学的发展无不受到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影响和制约。文理交叉、优势互补、相得益彰、协同进化,是科学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

【参考文献】

[1]克莱因著,张理京译,《古今数学思想》(一),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79年,第28页。

[2]斯科特著,侯德润译,《数学史》,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