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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7-07 09:30:22

高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高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例1

1.承担义务教育的小学、中学适用本指导意见。

2.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

3.义务教育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4.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岗位包括具有行政、党群等管理工作职责的岗位。

5.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义务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义务教育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义务教育的特点,义务教育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6.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义务教育学校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岗位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设置。

义务教育学校可实现社会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义务教育学校岗位总量应按照中小学编制标准,原则上以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确定。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对寄宿制学校可适当增加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初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5%。普通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0%。

三、岗位等级设置

8.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9.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岗位一般设6个职员等级。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10.义务教育学校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12.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小学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办法之前,暂按现行的教师职务制度实施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

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学校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岗位暂按6个等级划分。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小学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按现行规定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

13.根据全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的要求,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中级、初级结构比例现状,结合义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农村地区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与本地城镇同类学校大体平衡。

教师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到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对于乡镇以下规模小、人员少的义务教育学校(或教学点),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结构比例可以学区为基础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

高级、中级教师岗位的设置要兼顾不同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实施。

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总结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

15.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6.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7.义务教育学校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8.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四)特设岗位设置

19.义务教育学校中的特设岗位是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特点和义务教育发展规律,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义务教育学校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规定的程序确定。

20.特设岗位不受义务教育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1.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22.义务教育学校中学教师岗位名称:中学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岗位名称: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23.义务教育学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岗位等级设置参照相关行业办法和标准执行。

24.义务教育学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原则上应低于教师岗位。

五、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5.义务教育学校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义务教育学校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6.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7.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义务教育学校在上述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以及本单位职员的具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9.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30.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1.义务教育学校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

3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义务教育学校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33.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34.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五)义务教育学校校长

3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受聘校长岗位的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具有中级(含)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36.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37.义务教育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总量、结构比例以及最高等级限额等事项。

38.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2)按程序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学校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39.县(县级市、区)所属各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并报县(县级市、区)级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高等学校附属普通初中、小学的岗位设置的程序,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人事管理权限,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4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39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1)义务教育学校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41.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七、岗位聘用

42.义务教育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学校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教师高级岗位聘用,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

43.义务教育学校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44.义务教育学校应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45.义务教育学校要完善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及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学校要成立聘用组织,负责岗位聘用的有关工作。

46.义务教育学校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义务教育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47.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特点,在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原则上应直接从事部分教学工作,其他管理岗位人员及工勤人员应积极实行一岗多责,提高用人效益。

48.对于乡镇以下规模小、人员少,对岗位结构比例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的义务教育学校(或教学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人员集中聘用。

49.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特点,对义务教育学校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教师,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50.义务教育学校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51.尚未实行聘用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以及本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根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及本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

52.义务教育学校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53.各地应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所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聘用教师,满足教育教学和课程设置对各级各类岗位教师的基本需求。要坚决制止在有合格条件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对学校按规定要求聘用的人员,经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及时办理相应人事关系,兑现工资待遇,严禁产生新的代课人员。

54.地(市)以上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国家和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的指导标准,以及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依法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人员聘用及配置状况的督导检查。按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城镇学校之间、城镇学校与农村地区同类学校之间的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保持相对均衡,保证农村地区学校不低于城镇同类学校标准。

55.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各地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八、组织实施

56.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工作事关义务教育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分工协作,加强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标准、职责任务等作出具体规定。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核定各义务教育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持续健康和均衡发展。

57.岗位设置工作是义务教育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学校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要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58.各地在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打击报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9.本指导意见由人事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7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实际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1.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适用本指导意见。

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

3.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4.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5.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特点,其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6.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可实现社会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在确定岗位总量时,应根据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正式工作人员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其他岗位原则上不超过15%。幼儿园教师岗位占幼儿园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其他岗位原则上不超过12%。

三、岗位等级设置

8.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学校各类岗位及结构比例的确定,要充分体现学校的性质和特色,特别是适应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紧缺专业建设和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改革的需要。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9.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管理岗位一般设6个职员等级。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10.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1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专业技术岗位与相应教师职务序列相对应,设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划分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设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设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设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幼儿园教师岗位等级划分,参照普通小学岗位等级设置的规定执行。

13.根据全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的要求,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职务结构比例现状,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合理确定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与本地普通高中相协调。

教师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至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在总结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

15.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6.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7.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8.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技能操作任务较重的中等职业学校工勤技能岗位一级、二级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四)特设岗位设置

19.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中的特设岗位是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特点和发展规律,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规定的程序确定。

中等职业学校可设置一定比例的特设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学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

20.特设岗位不受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四、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21.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高级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下同)一级岗位、高级讲师二级岗位、高级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下同)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助理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下同)一级岗位、助理讲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普通高中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幼儿园使用小学教师岗位名称。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2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岗位等级设置参照相关行业办法和标准执行。

23.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原则上应低于教师岗位。

五、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4.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5.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6.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在上述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职员的具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8.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9.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其中,受聘至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关实践操作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

30.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

3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3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33.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五)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校(园)长

34.校(园)长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聘任。受聘校(园)长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具有中级(含)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35.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36.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总量、结构比例以及最高等级限额等事项。

37.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2)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学校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38.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政府所属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9.县(县级市、区)所属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报县(县级市、区)级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40.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38条、第39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1)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42.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七、岗位聘用

43.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聘用人员,应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内,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在严格掌握聘用条件,完善考核评价办法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程序,由学校自主聘任到相应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在教师高级岗位聘任中,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

44.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45.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应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46.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要完善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及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学校要成立聘用组织,负责岗位聘用的有关工作。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的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47.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48.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作的特点,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原则上应直接从事部分教学工作,其他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应积极实行一岗多责,提高用人效益。

49.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按照《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50.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作的特点,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51.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以及本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可以根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及本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聘用合同期满前,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5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53.各地应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以及幼儿园所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聘任教师,满足教育教学和课程设置对各级岗位教师的基本需求。要坚决制止在有合格条件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对学校按规定要求聘用的人员,经教育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及时办理人事关系,兑现工资待遇。

54.地(市)以上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国家和当地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的指导标准,以及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依法加强对上述学校人员聘用及配置状况的督导检查。

各地在实施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后,幼儿园教师参照小学教师职务管理办法执行。

八、组织实施

55.地方人事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分工协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岗位设置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标准、职责任务等作出具体规定。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周密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核定各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确保学校的人力资源供给和持续健康发展。

高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例2

为了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校电化教育工作的发展,我们承担了全国教育科学/九五0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5发展教育技术,促进教育现代化6的子课题5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校教育技术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的研究6项目。以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为样本进行深入调查与分析,以期从中找出影响高校电化教育工作发展的关键问题,以教育技术理论为指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校深入进行教学改革时参考。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电化教育工作从70年代末重新起步以来,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尤其在80年代,多所高校购置了电视节目制作设备,建立了校内闭路电视教学系统,编制了1000多部(集)电视教材,促进了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进入90年代后,由于种种原因使得高校电化教育工作徘徊不前,有的甚至成为学校可有可无的部门。为此,我们选取了9所不同性质、不同层次有代表性的院校为样本,进行调查、分析,以便发现问题,总结规律,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促进高校电化教育工作的发展。

一、内蒙古高校电化教育工作现状

1.机构设置

在我们所调查的9所高校中,8所建立了固定的电教机构。其中属于处级建制的有5所、科级建制的3所,科级单位隶属于教务部门管理。电教机构名称为/教育技术中心0的1所、/电化教育中心0的4所、/电化教育科0的1所、/电教教研室0的1所、/远程教育中心0的1所。电教内部机构的设置因校而异,其中包含了网络管理职能的有3所院校。已建立教育技术学专业的高校有3所。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1所、专科层次的2所。在3所院校中有2所采取系、中心合一体制,另一所院校专业和中心分别设立。

2.人员结构

(1)电教工作人员的一般结构

在9所高校中,电教工作人员共101名(实际104人。因其中有3人为非固定人员,不计算在实际工作人员总数内)。其中男性64人、女性37人;汉族68人、蒙古族29人、其他少数民族4人(达斡尔族1人、满族3人),汉族与少数民族工作人员比例基本为2:1。从年龄分布状况来看:35岁以下的43人,占总人数的42.6%;35岁至45岁的45人,占总人数的44.5%;45岁至55岁的13人,占总人数的12.9%,比例基本合理。随着时间的推移,今后几年内新毕业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将会陆续充实到电教工作岗位上,工作人员年龄结构将会逐步形成稳定的梯形结构。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时间在5年以内的39人,占总人数的38.6%;5年至10年的14人,占总人数的13.9%;10年至15年的22人,占总人数的21.8%;15年至20年的16人,占总人数的15.8%;20年以上的10人,占总人数的9.9%。其中,新参加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所占比例最大。他们多为近几年高校的教育技术学专业、计算机类专业、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年纪轻,身体好,思维活跃,掌握专业知识,几年后必将会成为电化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9所高校电化教育工作人员的一般结构如表1所示。

(2)电教工作人员的智力结构

9所高校电教工作人员的学历大致如下:研究生毕业5人,占总人数的4.9%;本科毕业53人,占总人数的52.5%;专科毕业35人,占总人数的34.7%;高中、中专毕业8人,占总人数的7.9%。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研究生层次毕业生所占比例最小,而且集中在1所高校内。如果要使电化教育工作实现从单纯服务型向教学、研究型转化,研究生学历应至少占到总人数的20%以上。电教工作人员中毕业于教育技术(电化教育)专业者24人,占总人数的23.8%;计算机类专业2人,占总人数的1.95%;教育类专业3人,占总人数的2.95%;理科(主要为物理、电子技术等)35人,占总人数的34.7%;文科17人,占总人数的16.8%;其他20人,占总人数的19.8%。从上述所学专业可以看出,计算机类专业和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所占比例较小,不利于电化教育工作今后的发展。另外,教育技术(电化教育)专业毕业生亦应增加,以改善电教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在电教工作人员中,干部(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编制54人,占总人数的53.5%;教师编制36人,占总人数的35.6%;工人编制11人,占总人数的10.9%。为了适应高校学生学习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课程以及对教师进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的需要,教师编制应逐步加大,相应减少行政和非专业人员比例。电教工作人员中已获得高级职称者10人,占总人数的9.9%;中级职称42人,占总人数的41.6%;初级职称36人,占总人数35.6%;其他13人,占总人数的12.9%,职称结构基本合理。9所高校电化教育工作人员的智力结构如表2所示。

3.设备、设施

在9所高校中,主要的电教设备还是电视节目制作系统。最早的是70年代末装备的,最迟的是90年代中期购买的,基本属于业务级档次。有3所院校配备了非线性编辑系统,但没有配备数字摄像机。设备配套不够齐全,数字化进程缓慢。语言实验室和普通计算机教室每所院校至少配备了一间,只是配置档次和数量不同。只有4所院校配备了多媒体教室,都属于示教类型结构。有3所院校建立了校园网。但就目前运行情况来看,只限于管理信息,还没有真正开展网络教学、网上备课和网上学习。

4.开展工作状况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开展电化教育工作较好的、一般的和基本未开展工作的院校各占三分之一左右。从开展电化教育工作的院校来看,多数仍旧处于单纯服务型,开展教学研究和自主开发的项目很少。

二、存在的问题

1.认识落后

在9所高校电教工作人员中,有很大一部分人对电化教育的认识仍停留在80年代水平,认为电化教育就是对教学媒体的运用。表现在工作中,仍然是/拍片子、放带子、修机子0三部曲。现在,片子也不拍了,机子修不了也不修了,只剩下放带子和开门、锁门。由于工作中缺乏理论指导和相关措施的推动,无法深入教学和促进教学改革。在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很多电教工作人员缺乏热情,处处被动;加上原有的知识结构不适应当前的需求,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课件应用与开发、网络教学等与教学密切相关的工作不能很好地开展,使电化教育游离在教育信息化之外,造成了电化教育工作徘徊不前,地位岌岌可危。

2.机构重复设置,造成力量分散

在9所高校中,与教育技术相关的机构有:电教中心、计算中心、网络中心、CAI中心等,机构重复设置,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及各种资源的浪费,导致力量分散,形不成合力。

3.经费缺乏

各高校电教经费普遍紧缺。在9所高校中,年平均业务经费最高不到2万元,甚至有的学校连几千元也保证不了。因而造成设备维护不到位,更谈不上更新;软件无法购买,更无法开发;就连正常的教学服务工作也不能保证,使电教工作处于停顿状态。

4.文化背景差异

各民族都有着自己的文化背景。因此,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教学媒体和课件的开发,并不是通过简单的翻译或移植就可以解决的,它必须通过二次开发才能够完成。另外,还有技术上的困难。比如蒙古文是竖写的文字,在幻灯、投影教材以及录像教材中一般没有什么问题,但在计算机中进行信息处理则有很多困难。尤其是在当前网络环境下,如何进行包括蒙古文在内的多文种同屏显示和传输,则是比较复杂的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民族教育现代化则会受到很大的制约。

三、改进高校教育技术(电化教育)工作的对策

1.学习理论,提高认识

电教工作人员应充分理解/教育技术是为了促进学习,对相关过程和资源进行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的理论与实践0的含义,对教育技术的本质、研究领域和范畴以及它的理论基础等有了深刻的认识,才能理解/电化教育是在现代教育思想、理论指导下,主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活动,以实现教育过程的最优化0这一论断,从而做好电教工作。同时,要提高各级领导和电教工作人员教育现代化的意识,充分认识/现代教育技术是教育改革的突破口0,/没有现代教育技术的参与和支持,教育现代化是不可能实现的。0

2.健全机构

根据资源共享的原则,把与教育技术相关的机构,如电教中心、计算中心、网络中心、CAI中心、多媒体中心等逐步统一起来,组成/教育技术中心0,负责全校教育技术(电化教育)工作的实施。当前,高等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责应是对于学习资源(主要包括各种教学媒体和教学环境)的准备、开发、利用、管理和对学习过程(当前主要是教学过程)的支持、促进以及技术保障等。为此,在教育技术中心内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

(1)学习资源部。负责有关学习资源(包括各种教学媒体、课件、网络课程)的搜集、开发、利用、组织和管理。

(2)教学研究部。开展教育技术理论与应用研究,负责对全校教师进行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对教学过程给以支持、促进;负责学生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对学校教学改革的研究和支持。

(3)网络管理部。负责校园网络的安全运行、维护和功能开发。

(4)教学服务部。负责全校实施教育技术(电化教育)工作场所的建设、管理、技术保障和设备维修等。

(5)办公室。对外做为中心的联络窗口,上传下达;对内协调各部门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6)有线电视台。已建立有线电视台的院校现阶段可以保留该部门,负责正常的采编、制作、播出等工作。随着网络的发展,有线电视可并入校园网而实现从模拟向数字化的转换。

3.建立高素质的教育技术(电化教育)队伍

人员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工作的成败。要发展高校教育技术(电化教育)工作,就必须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教育技术队伍。接收教育技术学专业、计算机类专业和教育类专业新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是彻底改进、提高教育技术队伍素质的根本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专业化、高素质的教育技术队伍。对原有电教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是提高队伍素质的必要措施。从历史上看,原有高校电教工作人员普遍具有坚定的事业心、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高校电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是一笔宝贵的财富。随着教育技术事业的发展,他们急需在教育技术理论方面、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得到提高,以适应教育技术发展的需要。没有广大教师的参与,学校教育技术(电化教育)工作不可能有大的发展,教学改革也不可能深入进行。对教师进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重点应放在教学设计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方面,使他们能够在现代教育思想、观念指导下,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系统方法以及计算机、网络知识和技能,进行备课、讲课和科学研究,提高教学效果和效率。建立一支有广大教师参加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教育技术队伍,是做好高校教育技术(电化教育)工作的保证。按照原国家教委有关文件的精神,高校教育技术专职人员编制以在校学生总数的5j至10j之间为宜。

4.增加经费投入

根据科学测算,一个部门要发挥最佳效益,硬件投资、软件投资和潜件(包括人员培训和管理)投资之比应为1B1B1。从被调查的9所高校来看,其比例大多数在1B0.2B0.1以下,与科学合理的投资比例相差甚远。高校应根据各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教育技术发展规划。对于硬件设备投资应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划拨专款解决;对于软件和潜件建设投资应制定年度计划,按时划拨。原国家教委相关文件中曾明确规定,电化教育业务经费(不包括设备投资)年平均额度应达到学校总预算的5j至10j,是有远见的。

5.加强对民族教育的支持力度

高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例3

高职教育应该直接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相应的,区域经济中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则应该是高职院校进行专业设置、专业建设的主要依据。然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具体的实践操作层面,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专业建设如何有效和区域经济结合,实现高职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仍然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一、“十二五”时期淮安区域经济发展特点

1.新型工业化全面推进

(1)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特钢、IT、盐化工新材料、节能环保和食品等千亿元级产业加快发展,主导地位日益凸显;纺织、机械、轻工和建材等产业技术改造升级,传统地位得到巩固;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得到重点扶持,产业比重显著提高。

(2)产业发展规模显著提升。突出项目建设,以大投入推动大发展。通过实施“航母”项目工程,“三百”项目工程,“551”产业提升工程,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大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愈发明显。培育了一批能集聚上下游产业链配套的“旗舰”企业,建立了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相互协作的战略联盟。

2.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1)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快速发展,着力发展商贸服务业。区域性商贸中心建设工程稳步推进,突出发展旅游业。精心打造“运河之都、伟人故里、美食之乡、生态家园”旅游品牌;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业。金融业集聚规模显著增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淮安正逐步建成承南起北、服务长三角的区域性物流中心;积极发展科技和商务服务业。一批专业、规范、高效的科技服务机构开始涌现。部分会计、税务、咨询等商务服务业企业实现综合化、规模化发展。

(2)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快。核心集聚区服务功能日益完善。淮海中心商业区和水渡口中央商务区及周边地区正逐渐成为苏北地区最具凝聚力和吸引力的现代化商业中心;特色集聚区规模日益壮大。淮安国际商城、淮安火车站综合大市场、淮通物流园、经济开发区综合物流园逐步发展成为一级物流市场集群和物流服务中心。

3.现代农业稳步发展

(1)农业结构调整加快。着力培育农业优势产业,蔬菜、畜禽、水产等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稻米、蔬菜、生猪、家禽和水产五个百亿元级的农业主导产业逐步形成;扎实推进特色农业发展。依据各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积极推进高效农业、外向型农业、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发展。

(2)农业产业化水平逐步提高。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在稻米、小麦等产业深加工领域和生猪、蔬菜等加工总量上获得突破,切实提升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接近1.2∶1。提升产业化合作经营层次,提高合作组织规范化运作水平,逐步形成了一批销售收入突破1000万元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3)农业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接近85%。新型农技推广体系逐步形成,有效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府职能机构监督、市场中介服务和生产经营主体自检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立,农产品的竞争能力不断提升。

二、淮安区域经济发展对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要求

1.淮安区域经济发展对人力资源需求的特点

一方面,“十二五”时期淮安面临着人才等生产要素被长三角发达地区吸引的巨大挑战;另一方面,淮安区域经济发展已进入工业化转型期,人才和技术成为最为关键的因素。通过对2012年和2013年第一季度淮安市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状况报告的分析,可以发现淮安区域经济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具有如下特点:

(1)二、三产业继续保持用工主体地位,用人平均需求约占总需求的99.2%。其中第二产业平均用人需求约占71.3%;第三产业用人平均需求稳步上升,接近总需求的28%。

(2)制造业用人平均需求约占总需求的66.7%,继续成为用人需求最多的行业,表明淮安工业带动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明显,工业拉动就业的作用十分显著。

(3)其他教学人员,电子元件、器件制造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成为最缺人的三大职业,求人倍率都高于2.0,意味着1个求职者有2个以上的岗位虚位以待;保管人员、秘书、打字员、财会人员、物业管理最不缺人,求人倍率都低于0.4。

(4)近9成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有要求。硕士学历的求人倍率达到了2.23;近一半用人单位要求求职者具备初、中级技能或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伴随着淮安工业化转型升级的持续推进,这一比重还将进一步加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求人倍率分别达到了2.41和4.03。

2.面向区域经济发展设置专业是高职院校办学方向

区域经济中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应该是高职院校进行专业设置、专业建设的主要依据。[1]“十二五”时期淮安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特钢产业、以计算机产业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耗氯氢类盐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产业、节能环保装备制造、资源循环利用、节能服务、环保服务等产业和食品等千亿元级主导产业加快发展,具有环保特色的棉纺织、印染面料、化纤、针织纺织和服装业、石油机械、农业机械、专用汽车、船用机械等整机产品和轴承、精密机械、汽车零部件、液压件等基础部件制造业、轻工业和建材业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商贸服务、旅游、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和科技与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全面发展,依旧是人才需求最为集中的行业。

随着新兴产业快速崛起,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不断增加,尤其是心脑血管类、抗肿瘤类、精神系统类、消化类新药研发业,核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风电等新能源产业,新能源、金属新材料、凹土新材料等为主的新材料业,软件和信息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成为人才需求的突出增长点;电子元器件、应用电子、平板显示和LED等特色产业成为人才需求的潜在增长点。

驻淮各高职院校应紧密结合淮安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来设置专业,确定人才培养方案,通过满足区域经济对人才的需求来推动高职院校的发展。

三、淮安地区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契合度分析

1.淮安地区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现状

淮安地区现有高职院校五所,本文选取有代表性的三所高职院校进行契合度分析。其中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分别是部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以这三所高职院校2012年招生计划为计算数据源,按照教育部2004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进行分类统计汇总,三所驻淮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情况如表1所示。专业设置覆盖指导性专业目录所有19个专业大类中的15个,覆盖率为78.95%;78个二级专业类中的29个,覆盖率为37.2%;开设专业91个,覆盖率为17.3%。其中财经大类、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生化与药品大类、旅游大类、轻纺食品大类等六大类开设专业数占总开设专业数的80.2%,招生计划数占到三所高职院校总计划数的89.76%。[2,3]

2.淮安地区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契合度分析

从三所驻淮高职院校开设的全部专业来看,总体上驻淮高职院校在专业设置上已经开始注意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趋势和用人需求对接。围绕淮安主导产业和传统产业,三所高职院校分别设置了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数控技术、食品安全与质量监管、食品营养与检测、应用化工技术等专业;围绕淮安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部分院校也及时进行了专业调整,开设了生物技术及应用、生物制药技术、新能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和光电子技术(光伏发电)等专业;围绕淮安快速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三所高职院校有针对性地设置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物流技术、金融保险等专业。然而,从表2所列三所驻淮高职院校计划招生总数排名前十五位的专业比较中我们也发现,三所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契合度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突出表现为:

(1)第一产业对应专业没有进入排名前十五。实际上三所院校开设的所有专业里,第一产业对应专业数仅为一个,专业数与招生计划数占总专业数和总招生计划数的比重明显小于第一产业对区域GDP贡献率(10%以上),且招生计划数远小于区域第一产业人才实际需求数,与地区现代农业的发展目标――淮安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迈进的要求存有较大差距。

(2)第二、三产业对应专业数和招生计划数占总专业数和总计划招生数比重分别为98.9%和99.6%以上,明显大于第二、三产业对区域GDP贡献率,且开设专业数和计划招生数过于集中在财经大类、制造大类和电子信息大类,所占比重分别达到52.7%和72.7%,而特钢、盐化工等区域主导产业,棉纺织、服装、建材等区域传统产业和淮安市重点培育的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对应的专业设置明显偏弱,尤其是上述产业对应的核心专业设置的缺漏,致使三所驻淮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总体上与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特点契合度不高。甚至部分二、三产业对应专业计划招生人数与区域第二、三产业人才实际需求数呈现两个极端的关系。

(3)院校之间专业设置存在高趋同性。在排名前十五的专业里,会计、机电一体化、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技术、物流管理等七个专业三所院校都有设置,对应计划招生数占总计划招生数的三成。应用电子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六个专业两所院校都有设置,对应计划招生数约占总计划招生数的16.6%。可以说专业设置的高趋同性致使三所高职院校间的不良竞争在所难免。

由此可见,驻淮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尚未有效地和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实现高职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四、对淮安地区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建议

1.发挥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制定高职院校整体发展规划

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宏观调控不可或缺。在专业设置过程中,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宏观协调和指导作用,制定高职院校整体发展规划。一方面引导高职院校根据淮安区域产业结构的变化,限制发展产业需求不大、学生就业率不高的专业,优先发展区域产业急需的专业,鼓励发展特色专业,并从制度上避免各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高趋同性而导致的教育资源严重浪费和人才过剩;另一方面在政策上给予支持,明确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义务和责任以及相应的优惠条件,以规范企业参与产学研合作的动力,为技术型人才的培养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高职院校加强市场调研,合理调整专业设置,主动对接区域产业发展趋势

驻淮高职院校应加强市场调研,针对自身办学特点,合理调整专业设置,主动、适度超前对接区域产业发展热点和趋势。通过人才引进、培养、招聘、企业兼职、校际交流,重点扶持建设与特钢产业、以计算机产业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耗氯氢类盐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产业和食品等千亿元级主导产业对接紧密的核心专业和专业,形成具有鲜明区域经济特色的品牌专业群;构建与石油机械、农业机械、专用汽车、船用机械等整机产品和轴承、精密机械、汽车零部件、液压件等基础部件制造业,轻工业和建材业等传统产业,商贸服务、旅游、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和科技与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对接紧密的核心专业,形成一批骨干专业;开发与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外向型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和电子元器件、平板显示和LED等特色产业对接紧密的核心专业,形成若干特色专业;培育一批与新医药制造、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金属新材料、凹土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对接紧密的新兴专业[4,5]。

3.切实加强校企深度合作,优化专业设置

高职院校要使专业设置能紧密、主动、适度超前对接区域产业发展热点和趋势,就必须与企业密切合作,随时掌握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最直接信息动态。驻淮高职院校应加强与区域主导产业、传统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骨干企业的对接工作,通过共建二级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等合作机构,强化校企深度合作;通过制定章程明确企业职责义务;通过制订有关文件规范合作企业的行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合作企业的积极性,切实加强校企合作机构的运行效能;通过建立年会、定期工作例会和项目合作协调制度加强与企业的协调与沟通,及时了解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趋势,剖析现有专业,论证未来专业建设规划、专业方向课程的岗位适应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否符合职业素质与职业能力培养要求等,不断优化专业设置,切实提高驻淮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契合度。

参考文献:

[1] 王清,顾庆龙,向立.高职院校专业建设与区域经济发 展契合的调查研究――以扬州市为例[J].职业技术教

育,2011,(2):17-19.

[2] 孙孝花.高职专业设置与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的匹配性研 究――以郑州市为例[J].职业技术教育,2012,(14):

14-17.

高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例4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企业用工的要求逐步提高。校企合作,是当前学校适应社会激烈竞争的模式下,与企业建立的一种合作模式。我校高度重视校企合作,始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思想,坚持走校企合作的道路,认真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及时根据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采取多样化、灵活化的合作培养模式,深化企业服务,在合作过程中实现校企双赢。根据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内涵要求,我校坚持“因材施教,工学结合,育人为先,学生为本,服务社会,质量第一”的办学理念,开展校企合作,进一步推动示范校建设,同时为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与企业间的合作搭建了综合发展的平台。

二、校企合作经验总结

1.重视校企合作,不断完善校企合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多年来,学校坚持为企业培养亟需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制定有关校企合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到有章可循,同时,通过与企业的合作,优化专业设置,调整培养方案,稳定就业渠道,提高师资水平,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实力,实现了校企双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以校企合作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为核心,积极拓展校企合作平台建设

为了更好地开展校企合作,加强学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根据每个专业的特点以及学校的发展趋势,学校聘请行业专家、高校资深专家和合作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及校内专业骨干组成校企合作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校企合作委员会旨在为加强学校和企业的联系和深度合作,专家委员会则注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的完善和学校技能人才的培养。目前已有30多名生产一线的明星技师、中华技能大将获得者以及企业的重要领导者分别担任学校校企合作委员会委员和专家委员会委员,加强了学校的校企合作平台建设。

3.充分发挥校中厂的优势,实现产训结合

我校校设企业,占地面积7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现岗职工近百人,其中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占职工总数的80%以上。工厂设备配套齐全,拥有金切设备200余台,年产值2000余万元。通过对校设企业进行综合改造、资源整合,建立了机加工,数控和电工电子技术三个大型实训基地。此外,学校还注重发挥专业师资优势,与企业合作研发教学设备,开发教学课题,使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

4.建设校外实训基地,引进企业师资,积极推进各种办学模式

(1)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不断引进企业高级师资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深入,学校充分利用校企合作资源,有效提升学校资源整合能力,通过考察,洽谈,不断扩展校外实习基地。通过课堂教学与企业实际、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专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有机结合,共同制定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共同开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目前,已于50多家企业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

(2)灵活推进多元化办学模式,按企业需求量身定制培养计划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我校与多家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共同建立以企业名称冠名的培训班。对于冠名班的教学与管理,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了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充分利用双方的有效资源,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过程,实现预定的人才培养目标,非常受企业欢迎。

5.以服务企业为宗旨,面向企业开放办学,积极为企业职工开展培训

我校为各类大型合作企业培训技术骨干,提供技术服务。职业培训规模稳定在每年2500人次以上,2012年以来为企业培养了1100余名高级工及以上层次的一线技术骨干。在合作内容上,涵括了以下几个领域:一线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和素质提升培训;新聘员工入职岗前培训;为解决职工子弟入企就业的专项学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和培训师队伍培训;技能大赛选手赛前专项技能强化等。

三、校企合作探索

为进一步做好培训工作,学校领导率机电维修专业骨干教师多次深入企业生产一线,与企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各层次管理人员进行调研、交流与沟通,了解企业对机电技能人才培训的实际需求,并从培养形式、培养目标、培养方法等各个层面进行研究与探索,面向企业全方位开放办学。

1.不断扩大合作规模,拓展合作企业数量与合作项目

通过走访、座谈、电话、网络等方式对天津多家企业进行调研,发放调研问卷,及时了解天津各类企业对我校数控加工专业、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专业、机械设备维修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不断扩大合作规模,同时拓展合作企业数量,积极与企业协商,不断增加合作项目,加深合作层次。

2.积极探索新的培养模式,不断更新培养方案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服务于学校,在与企业深度合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需求,不断探索新的培养模式,并对以下模式进行深入探索和研究:

(1)自主型合作模式。学校与学校自主创办的企业进行合作,企业将产品生产融入教学过程,企业车间也是教室、师傅也是教师、员工也是学生、产品也是作业。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直接参与生产活动,既培养了技能,又提高了职业素养。

(2)共建型合作模式。学校利用企业的设备和技术投入,共同建设校内实验实训室,在对学生开展教学训练的同时,也为合作企业培训员工。

(3)校外型合作模式。学校与校外企业合作开展科技研发、员工培训和学生实训实习,从而建立起学校与企业合作的桥梁。

3.引入企业高技能人才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和改革

根据专业特点,学校聘请了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技术能手、技术明星、劳动模范等32名行业、企业生产一线的专家与我校教师共同组建了“大师工作室”,与学校各专业教师共同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计划,提供市场人才需求信息,聘请专家参与教材编写,共同实施课程教学,并通过各种形式的讲座对教师、学生进行培训,开阔师生眼界,提高教学质量,并协助学校确立校外实习基地。

四、结语

今后,学校将充分利用天津市校企对接优质平台,使学校与更多的天津市企业开展交流合作;利用技师流动站与各大企业的技师工作站的联系,结合企业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生产工艺难题等实际情况与企业技师工作站合作,开展深度合作。

总之,我校今后将继续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不断推动其向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切实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使学校成为特色鲜明的国家示范性中职院校。

参考文献:

[1]刘顺清,周定林.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研究与实践――基于我院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建设的实践[J].大学教育,2013,(16).

高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例5

本文以苏州市职业大学和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两所学校的机电系数控技术专业为研究对象,这个专业在两所学校均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代表着学校专业建设的较高水平。采用网络资源搜索、问卷调查结合学生访谈的方法对这两个学校同一个专业的课程设置情况进行调研,了解现阶段苏州地区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情况和课程设置方向。苏州市职业大学数控技术专业自1998年开设以来,共招收了12届学生,培养出9届毕业生共858人,平均就业率达95%以上。在课程设置体系上按能力机构分为四大平台,包括通识教育课程、职业技术基础课程、职业技术能力课程和拓展课程。其中通识教育课程含10门必修课程,除计算机基础课有34课时上机操作之外都以讲解为主。职业技术基础课程含12门必修课程,实验课和上机实践课时分别占总课时的4.6%和5%。职业技术能力课程分为三个模块,均含5门必修专业课程。这5门课程按主要岗位职业特定能力,以项目要求和作业流程所涉及内容分模块制定,学生按不同专业方向选择模块进行学习,其中含有10周时间的综合实训课程。拓展课程包括专业能力选修课和跨专业能力拓展课程,属于选修课程性质,总学时208。各平台学时数据如表1所示:从表中不难看出,总学时为1752,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职院校总学时数在1600~1800的标准。除实际训练课程外,实践课程比例偏低,素质拓展课程占总课时比例偏低。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数控技术专业开设于2006年,虽起步较晚,但随着近几年的大力投入,已经发展成为省级特色专业,目前在校生888名。在课程设置上按照知识结构构建课程体系,即公共课与专业课、理论课与实践课、必修课与选修课模式分成七大类:公共必修理论课程、公共必修实践课程、专业必修理论课程、专业必修实践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素质拓展课程。其中公共必修理论课程有10门课程,理论授课与实验实践课课时比例为2.9:1;公共必修实践课程总学时206,主要包括军事理论、入学教育及社会实践,理论授课与实验实践课课时比例为0.37:1;专业必修理论课程总学时688,其中实验实践课学时224,理论授课与实验实践课课时比例为2:1;专业必修实践课程主要包括制图测绘和专业实训课程,总学时300;专业选修课程有13门课可选修,规定必须修满6门课,总学时为192,理论授课与实验实践课课时比例为3:1;公共选修课程分成7个类别,包括人文素养类、科学素养类和语言文化类、艺术素养类等,总学时128,规定要修满四门课;素质拓展课程包括学生听取学术报告、讲座,通过考试取得公共类或专业类技能证书,所得学分可折算相应公共选修或专业选修学分,不计课时。各课程种类学时数据如表2所示:从表中可知,总学时为2198,略高于规定学时。总体来说,除选修课外,理论课与实践课比例在2.5:1,但素质拓展课程内容比较单一。

2苏州地区高职院校课程设置情况调查研究本调查以两所学校2010届数控技术专业毕业生为对象,结合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法,从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能力培养方面对学生进行调查,共发放问卷300分,回收有效问卷287份,有效率95.7%。

2.1主要情况分析课程体系方面,多数学生对课程结构、课程分类方面满意度较高;78%的学生认为本专业现行课程体系能够满足学习的需要;67%的学生认为无论按照知识结构还是按照能力结构编排课程体系相差不大;83%的学生认为分模块教学能很好体现专业特点和学习方向,对上岗就业有帮助。课程内容方面,多数学生认为校内实践课程比例偏低,82%的学生认为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的比例最好是1:1;在访谈中了解到很多学生对校外实训满意度高,感到能获得知识和必要的工作经验,但认为校内部分实训课程过分强调技能训练,对技术要求不高,没有创新性;87%的学生认为专业理论课程、基础知识课程有一定实用性,对工作有帮助;52%的学生认为文化基础课程、选修课程面不够“宽”,有必要增加选修课程的门类供选择。部分专业基础课程学生回答的重要度和满足度结果(按满分100计数)如表3所示:能力培养方面,只有37%的学生认为本专业课程设置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学生对“你认为最重要的能力”排序结果为创业能力、创新能力和自学能力。在工作能力培养方面,学生认为最重要的工作能力排序依次为理解能力、思维能力和应用能力。

2.2主要结论分析

2.2.1课程设置具有多样性的特征按知识结构设置课程,要体现加强基础理论,突出核心课程,反映出一定的知识覆盖面,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服务;按能力结构设置课程,要体现高职教育特色,加强专业技术课程,开发隐性课程,注重培养学生能力[3]。“宽基础,活模块”的模块化教学正是基于就业岗位的职业特定能力设置的课程结构。

2.2.2注重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的开发,并取得良好教学效果学生对模块教学认同度较高。苏州市职业大学数控技术专业建立了“厚基础,分模块”的专业课程体系,对模块内容进行优化组合,强调知识的联系与衔接。建设专业核心课程,强化学生的知识技能,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数控技术专业在学时上向专业课程“倾斜”,建成4项精品课程,保证教学效果。

2.2.3注重校外实训基地的开发建设苏州市职业大学数控技术专业与校外12个公司合作建成校外实训基地。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与校外7家外资企业建成校外产学研基地,双方在学生顶岗实习、毕业实习、专家指导、订单式培养、提品研发、技术推广、教师培训、员工培训和科研开发等项目上展开合作,通过校企合作探索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取得一定成效。

2.2.4实践课程比例偏低,校内实践课程质量不高无论是公共课程,还是专业课程,大部分课上还是以老师讲解为主,学生缺乏实践经验,对知识的理解还停留在“纸上谈兵”阶段,影响教学效果。以本专业为例,两校校内实践课程学时都在300左右,其中钳、车、铣加工实习,MC加工实习等课程技术含量不高,学时长,与实际工作相关度不高,与企业需求脱节。

2.2.5文化基础课程被“弱化”,选修课程和素质拓展课程质量不高在访谈中得知,高等数学课程从原来的128学时压缩至56学时,部分数学教师因学时不够而改上一些选修课程。李毳毳在硕士论文《因子分析在高等职业教育课程设置中的应用研究》中认为:“高等职业院校的高等数学课,其教学质量对各专业课的教学质量影响很大,在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和创新性方面的作用也是非常重要的。”两校中,选修课程特别是公共选修课程随意性较大,课程质量得不到保证。而素质拓展课程要么是选修课程的另一种称呼,要么是为了凑学分而设立的考证和听讲座。在访谈中学生认为某些技能考证只是一种形式,与现实工作内容差距太大,纯粹是浪费时间和精力。

2.2.6对学生的能力培养不足课程设置在培养学生知识构建和技能培训方面起明显作用,但对学生能力培养方面还有所欠缺。学生对部分课程重要度和满意度显示,学校所教知识和技能对多数学生有用,能够理解关于经验层面的知识和技能,但这些知识和技能并不都能潜移默化为能力。就业方面的调查数据显示,学生基本工作能力不够、知识迁移能力不足、自主创业能力不强。

高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例6

建立高职院校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构建与区域产业分布形态相适应的专业布局,打造各高职院校的特色专业体系,推进高职院校实现由粗放型发展向集约型发展、由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夯实高职院校长远发展的基础,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所有高职院校面临的共同课题。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得改革的风气之先,其专业结构动态调整的经验和教训,无疑对高职院校建立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借鉴意义。笔者试图从研究“十二五”规划期间湖南九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调整的实践入手,寻求高职院校建立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的一般规律。

一、湖南九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专业调整特点

(一)专业结构调整力度较大

“十一五”规划末(2010年)湖南九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共开设17个专业大类、169个专业和335个专业点。经过“十二五”规划期间的动态调整,湖南九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保持了17个专业大类不变的同时,专业减少为165个,专业点也减少到323个。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十二五”规划九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一览表。见表1。

由表1可看出,“十二五”规划期间,除湖南大众传媒职院专业大类和二级专业类都很稳定,只在具体专业设置上进行调整外,湖南其它8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在专业结构调整方面力度都比较大:9所中有8所专业大类、二级专业类均发生变化,9所院校新开和停招专业合计都达到9个及以上,最高的永州职院达到33个。其中新设1个专业大类的有长沙民政职院、湖南铁道职院、湖南交通职院,停招1个专业大类的有湖南工业职院、永州职院和娄底职院,新设1个专业大类同时停招1个专业大类的有湖南科技职院和湖南工艺美术职院。二级专业类调整达到3个以上的院校有6所,二级专业类调整达到6个以上的院校有2所,其中娄底职院二级专业类调整达到9个;9所院校专业调整普遍达到9个以上,专业调整达到20个以上的院校有长沙民政职院、湖南交通职院、永州职院、娄底职院;专业调整比例最低的湖南大众传媒职院也超过27%,除湖南大众传媒职院、湖南铁道职院和湖南科技职院专业调整比例在40%以内,其它6所院校专业调整比例最低达到46%,最高的湖南工艺美术职院高达88%。

分析表内数据会发现,湖南九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专业调整年度变化特征很明显,表现为整体调整力度逐年加大,单数年调整力度大,偶数年调整力度小,即“十二五”开局、中期和收官之年力度大,中间年度力度小,越往后力度越大。

(二)专业集中度提高

专业集中度是指同一专业在不同学校的分布情况,某个专业在越多的学校设置,那么该专业重复度越高,专业集中度就越低,专业设置越分散,特色越不明显;反之,则专业设置的特色越明显。[1]经过“十二五”规划期间的专业结构调整,湖南九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的专业平均集中度得到提高,特别是新开设专业的集中度很高,说明湖南九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的专业特色日趋明显。

“十一五”规划末(2010年),湖南九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全部开设有土建、电子信息、艺术设计传媒大类,8所开设有制造、财经、旅游、文化教育大类,共设置17个专业大类、169个专业和335个专业点,其中115个专业只有1所院校开设,另有55个专业开设220个专业点,平均每个专业有4所院校开设。重复布点的专业主要集中在土建施工、机械设计制造、自动化技术、计算机、财务会计、市场营销、语言文化等七个二级专业类,如软件技术、电子商务、商务英语都有8所院校开设,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会计、物流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文秘等专业都有不少于5所以上院校开设。根据郭雪营、曹晔在《全国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调查分析》一文中的计算方法[2],“十一五”规划期末湖南九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专业平均集中度为1- 335/(169×9)=77.98%,专业平均重复度为22.02%;单一专业重复度最高的如软件技术、电子商务、商务英语达到88.89%,专业集中度仅为11.11%。

“十二五”规划期间,湖南九所国家示范(骨干)校共新设79个专业点分散在14个专业大类、67个专业中,其中艺术设计传媒大类15个、制造类13个、交通运输类10个、土建类7个、农林牧渔类、轻纺食品类和财经类各4个、医药卫生类3个、电子信息类2个,其它大类都只有1个,只有8个专业有2至3所院校同时设置;停招的91个专业点则分布在15个专业大类71个专业,其中电子信息类14个、艺术设计传媒类12个、制造类8个、财经类7个、公共事业、文化教育各6个、农林牧渔类5个、轻纺食品类3个、交通运输类、土建类和旅游类各2个、其它专业类各1个专业停招。按上述方法计算,“十二五”规划期末湖南九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专业平均集中度为1- 323/(165×9)=78.25%,专业平均重复度为21.75%。新开设专业重复度最高的为33.33%,集中度最低的为66.67%;新开设专业中重复度最低的为11.11%,集中度最高达88.89%的专业达59个,占新开设专业的88.06%。

(三)专业聚集度同步提高

专业聚集度是指同一所学校在专业设置上尽量集中在少数几个专业大类上。这样设置的专业,各专业之间关联性较强,便于建立共用性的实习、实训基地,并与相关的企业更好地开展校企合作,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办学效益。[3]专业聚集度是衡量一所学校在设置专业时利用教学资源的优势的能力,专业大类聚集度越高,各专业之间的关联性越强。分析“十二五”规划期间湖南九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数据发现,湖南铁道职院、湖南工业职院、湖南大众传媒职院、湖南工艺美术职院招生专业总数略有增加,其它五所院校招生专业总数都有不同程度减少,其中永州职院、娄底职院撤销了一个专业大类,永州职院净减少了15个专业,娄底职院净减少5个专业,但9所院校的专业朝该院传统优势专业群、特色专业群和重点建设专业群聚集的趋势十分明显,聚集度都有较明显的提高。如湖南工艺美术职院新设8个专业中有7个属于艺术设计传媒大类,湖南交通职院新增10个专业中有6个属于交通运输大类,湖南工业职院新增10个专业中有6个属于制造类,湖南铁道职院新增7个专业中交通运输、制造和电子信息类专业各2个,新增专业全部集中在该校的重点建设专业大类,围绕本院的特色专业群建设而设置。

(四)地方高职院校调整力度大

分析数据发现,在专业结构调整大潮中,地方政府举办的高职院校专业调整力度相对更大,湖南九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中永州职院和娄底职院两所由地方政府举办的高职院校,专业调整比例都分别达到63.5%和54.8%,五年之内新开和撤销的专业之和超过了“十一五”规划末专业总数的一半以上,撤销的专业达到“十一五”规划末的46.2%和33.3%;而同时期省属7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中,除长沙民主政职院、湖南工艺美术职院专业调整比例超过55%以外,湖南大众传媒职院、湖南铁道职院、湖南科技职院和湖南工业职院的专业调整比例都在27%至46%之间;湖南交通职院专业调整比例虽然高达60.5%,但如果不计成人专科专业的撤销,则其专业调整比例为34.5%。

(五)调整的科学性仍有待提高

逐一分析“十二五”规划期间湖南九所国家示范(骨干)校新开专业和停招专业就会发现,除长沙民政职院、湖南交通职院、湖南铁道职院、湖南大众传媒职院外,其它五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新开专业不能连续三年招生而停招现象,有的院校情况还较严重。如永州职院2014年新设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专业,2015年停招;湖南工业职院2010年新增营销与策划专业,2011年停招;湖南科技职院2013年新开设无机非金属材料技术专业,2015年停招;娄底职院2012年新设饲料与动物营养专业,2014年即停招。

二、影响湖南高职院校专业结构动态调整的因素分析

(一)就业环境变化

就业环境因素是影响并决定高职专业设置与调整的核心外部因素。从长期看,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的状态及科学技术的进步对专业设置与调整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作用。“十二五”规划期间,湖南加快培育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信息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湖南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推动湖南支柱产业的转型升级,对高技能人才种类与数量的需求发生了很大变化,直接影响并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的方向,作为高职院校发展的“领头羊”的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率先在专业结构调整中作出反应。如为适应装备制造业转型和发展对高技能人才需求的变化,新开设了工业机器人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高速铁路工程及维护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息技术应用等机械制造、自动化和交通运输类专业;为服务湖南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需要,新开设了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等6个汽车类专业;为服务振兴信息产业,推进信息产业转型升级,新开设了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等专业。

(二)产业转型升级

产业转型升级是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的原生驱动力。分析湖南九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在“十二五”规划期间新开设的专业会发现,新设的67个专业几乎都是为满足其所服务产业的转型升级需要而开设。如为服务湖南文化创意、工艺美术产业发展,湖南工艺美术职院增开了首饰设计、湘绣设计与营销两个专业,增开了时尚创意与形象设计、影视服装设计与传媒、公共空间艺术设计三个专业方向;娄底职院为服务湖南汽车产业发展,新设了二级专业类汽车类的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等三个专业。

(三)政府宏观调控

政府宏观调控是影响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外在因素。政府通过示范(骨干)校建设计划、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等引导高职院校调整专业结构。2011年湖南省教育厅出台措施要求连续三年未招生的专业必须撤销、专业技能抽查未合格的专业必须撤销等政策,引导高职院校撤销不适应市场需求或教学质量不高的专业。湖南九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新开设专业中有部分专业是实行示范(骨干)校建设或示范性特色专业(群)项目建设的结果,而停招与撤销专业力度的逐年加大相当程度上是执行湖南省教育厅连续三年未招生的专业必须撤销等政策的结果,也有个别专业撤销是落实湖南省教育厅专业技能抽查未合格的专业必须撤销的政策。

(四)生源因素的影响

生源因素是影响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外部因素。生源因素指影响学生及家长对各类不同专业报考愿望与热情的各种因素,它影响到相应专业的生源供应状况与专业规模,最终可能影响到某些专业的生存。因受到毕业后工作环境差异、社会对行业发展的预期、考生与家长的择业心理等的影响,高职院校专业存在专业冷热分化、某些专业叫好不叫座的现象,部分院校出现少数专业备案不到三年甚至第二年即停招。如永州职院和娄底职院在农林牧渔类专业中开设的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饲料与动物营养专业都因连续两届未招到学生即撤销。

(五)发展重点调整

高职院校根据自身所处发展阶段而进一步明确自身重点建设的专业群后,主动调整专业布局是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因。如娄底职院煤矿开采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畜牧兽医等三个专业被确定为央财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为加强煤矿开采技术专业为核心的资源类专业群建设,主动停招了矿井通风与安全、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新开设了工程测量技术专业;为加强以机电一体化技术为核心的制造类专业群建设,新设了二级专业类汽车类三个专业和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为加强畜牧兽医为核心的农林牧渔类专业群建设,停招了种子生产与经营、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新设了园林工程技术专业。

(六)培养条件影响

培养条件是影响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部因素。培养条件影响是指学校的师资、校内外实验实训条件等方面的建设与积累对专业结构调整的制约。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一般都具有较优良的基本办学条件,能够对其专业结构调整产生影响的培养条件主要是专业教学团队与专业实验实训条件。在此因素影响下,九所院校都实施了错位发展战略,对原重复设置专业较严重的电子信息类、制造、财经类专业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撤销和合并,将原有的较优良的师资和实验实训条件集中于新开设的能够满足电子信息产业、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需要的以物联网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移动商务为代表的新型专业上。

三、建立高职院校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议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与服务作用

教育主管部门是负责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审批备案及专业设置质量评估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是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调控者、服务者和资助者。充分发挥政府在构建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动态机制方面的引导与服务作用,重点应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1.定期人才需求信息。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各政府部门定期开展产业调查,定期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区域主要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支持重点和扶持政策;协调行业协会或职业教育行指委或委托高职教育研究机构(第三方组织)开展区域人才需求调查,定期当地各类人才分布现状、发展趋势、区域内各类专业的就业率、就业质量和薪资情况,做好主要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工作,为高职院校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专业结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2.定期指导性专业目录。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制定的专业目录,根据区域人才需求调研分析,结合地方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制订出台中长期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重点扶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鼓励类产业相关专业,减少或取消设置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相关专业。要加强对传统产业相关专业改革和建设的引导,服务和引导传统产业向高端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要围绕“互联网+”行动、《中国制造2025》等要求,适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实际,引导高职院校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相关专业。

3.严格新设专业审批程序。要充分发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控作用,明确高职院校新专业的申报条件,严格新设专业的审批程序,实行区域内各专业布点总量控制,高职院校年新设总量控制制度,实行各高职院校申报基础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办学资源是否符合专业设置条件,确定是否审批,防止区域内高职院校盲目建设、重复建设,提高区域内专业集中度和聚集度,在专业与专业间、院校与院校间形成错位竞争。

4.建立专业预警与淘汰机制。要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及时专业设置预警信息,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通过对招生、就业和办学质量三个环节的社会调研和评价,综合运用专业技能抽查、毕业设计抽查等培养质量考核结果,对高职院校专业实行“红、黄”牌专业公布制度。要建立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引导高职院校主动适应社会需求调整专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主持裁撤不具竞争优势、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要的专业;对于高职院校长期招生数量少,教学条件达不到基本要求,教学管理落后,教学内容陈旧,不能适应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责令高职院校裁撤。

5.推进示范与特色专业群建设。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推进示范院校和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为抓手,引导高职院校制定自身的专业结构调整规划,按照专业与产业深度融合、整合资源、共建共享、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围绕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调整优化区域和院校专业布局,按照专业基础相通、技术领域相近、职业岗位相关、教学资源共享的原则构建特色专业群,重点建设与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对接的特色专业群,形成与产业深度融合的专业体系,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深度融合,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满足产业升级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

(二)充分发挥院校的主动性

高职院校是专业结构调整的主体。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引导和调控,最终需要通过高职院校的自主申报才能落实。因此,院校的主动性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对于建立高职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充分发挥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的主动性应做好如下主要工作。

1.更新观念,适时转型。在中国发展进入新常态,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新形势下,高职院校也应转变观念,转变发展战略,按照服务地方、市场导向、科学规划、整合资源、集群发展、总量控制、突出特色的原则,积极调整专业结构,加强现有专业的内涵建设,建设核心示范专业,打造特色专业群,树立专业品牌优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

2.科学论证,慎重新设。高职院校要履行服务宗旨,根据政府的行业需求信息、高职高专职业教育专业指导目录,围绕“互联网+”行动、《中国制造2025》等产业转型升级规划要求,适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实际,认真开展市场调研,整合优化校内外教育资源,适时新设政府重点扶持和对接区域产业升级转型需求的新专业。在新设专业时要力戒短期行为,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使专业建设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竞争力。

3.总量控制,适当裁撤。高职院校要从学校办学实力、师资和实训条件出发,结合学院招生规模,对学院招生专业实行总量控制,提高办学效益。在总量控制前提下,建立学院自己的专业预警和淘汰机制,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需求的变化,遵循经济发展和职业岗位变化规律,适当裁撤不具比较竞争优势、不适应产业发展新需求或办学条件不足的专业,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

4.整合资源,集群发展。在高职教育发展的新阶段,要积极推广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构建特色专业群的经验,各高职院校要着力以自己的特色专业、精品专业、主干专业为依托,整合校内外专业资源,在原有专业的基础上繁衍新专业,形成新的专业增长点,构建服务地方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的特色专业群,打造对接、服务和引领产业链的专业链条;打破地域、校际界限,探索并实施地域内或跨地域的职业院校强强合作、院校重组的机制和形式,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打造强大的职业教育航母,实现资源共享,稳定发展。

高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例7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号:1674-9324(2017)17-0256-03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考招生录取制度的改革,高职院校的生源结构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其中既有作为生源主体的高中后毕业生(普高录取),也有来自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对口专业的学生(对口单招),特别是近年来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加大对职业教育的重视与支持力度,赋予了高职院校更多的办学自,使得高职院校无须通过高考也可提前录取部分满足条件的学生(提前单招),部分优势专业可通过高职+本科衔接的方式与本科院校合作办学(“3+2”高职本科分段培养),少数专业可以通过注册入学的方式招收学生(普高注册)。同时还有海外本科直通车、高职本科联合培养“4+0”、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现代学徒制等多种新形式的出现。由于生源形式多样,文化基础参次不齐,而在高职院校内部同一专业毕业标准几乎相同的情况下,重构高职学生学习质量评价体系尤为迫切,亟须深入研究。

作为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之一的化学工业,多年保持着对高职教育化工类专业人才培养的稳定需求,但受社会上对“化工”的偏见甚至错误观念影响、媒体报道化工安全事故时的放大,使化工类专业同其他专业相比,招生普遍困难;即使化工类专业招生计划基本实现,结果往往也是生源结构复杂。除入学形式的不同外,文理科生混招兼收、理科生中相当比例的学生未选化学课程、省内外学生化学基础的差异等现象普遍存在,这些已成为当下高职院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改革、学生学习质量评价体系构建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本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我院高职化工类专业生源的结构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以期助推高职院校化工类专业根据生源学情开展专业教学改革、重构学生学习质量评价体系。

一、高职化工类专业生源现状调查

以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化工类专业(精细化工、制药)近三年学生数据为例开展调查分析。2013年至2015年我院化工类专业学生按入学形式的情况统计结果如表1―表3所示。

除入学形式的不同外,由于我校化工类专业招生时实行的是文理科生混招兼收,同时理科生中相当比例的学生未考化学课程,为此对普通高招和单独招生入学的学生进行了文、理科情况调查,调查结果如表4―表6所示。

二、高职化工类专业生源现状分析

从表1―表3可以看出,我校高职化工类专业(精细化工、制药)生源主要来自对口单招、单独招生和普通高招三种形式。其中,2013年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分两个专业方向招生,招生总人数101人;2014年开始取消专业方向,直接按专业进行招生,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招生67人;2015年共招生91人,其中新开设的生物制药技术专业招生42人,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招生49人。从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来看,招生规模呈逐年降低的趋势。

2013年和2014年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有对口单招计划,分别对口招生了30人和42人,分别占当年招生总人数的29.7%和62.7%。从2015年开始由于取消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的对口单招计划,使得该专业的总招生人数只有49人。表明对于化工类专业来说,对口单招仍是一种较好的招生形式,应增加化工类专业对口单招的计划。另外,从2015年开始,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有单独招生计划,2015年单独招生24人;同时可以看出,新开设的生物制药技术专业第一年招生,招生形式相对较好,2015年生物制药技术专业招生的人数占化工类总人数的46.2%。表明根据实际需求开设新专业,有利于学科的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由于文理兼收,通过普通高招和单独招生招录的学生存在个体差异,这从表4―表6可以看出。2013年普通高招共招生71人,其中,文科生19人,文科生的比率为26.8%;理科生共52人,其中,未考化学的31人,占理科生总人数的59.6%。2014年普通高招共招生25人,其中,文科生7人,文科生的比率为28.0%;理科生共18人,其中,未考化学的16人,占理科生总人数的88.9%。2015年单独招生总录取人数24人,其中文科生13人,文科生的比率为54.2%。2015年普通高招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共招生25人,文科生12人,文科生的比率为48.0%;理科生共13人,其中,未考化学的9人,占理科生总人数的69.2%。2015年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共招生42人,其中文科生14人,文科生的比率为33.3%;理科生共28人,其中,未考化学的4人,占理科生总人数的14.3%,还考化学的24人,全部为非江苏省生源。

综观2013―2015年数据可以看出,我校化工类专业招录的新生中文科生占相当一部分比例,一般有1/4到1/3的比例。同时,理科生中高考未考化学的学生所占比例更高,一般占理科生总人数的1/2。

三、完善和构建高职学生学习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性

教育部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文件中,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提出了改革高职教育质量评价和建立人才评价制度的重要性。学生学习质量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内核,直接关系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关系到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说学习质量的高低已成为学生能否成才的重要标志。

从前面的分析可知,对口单招、单独招生和普通高招这三种形式是我校高职化工类专业(精细化工、制药)招生的主体形式。以这三种录取的生源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性。其中,对口单招生源为三校生(从普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考入高职院校的学生),专业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得到些锻炼,但在专业知识的理论深度和专业技能的深度和广度上仍需提高;单独招生为普高生,由于其未参加高考,存在文化基础水平不高,同时专业技能没有得到规范性训练等特点;普通高招为参加高考的普高生,文化基础一般,同时专业技能没有得到规范性训练。

同时,从前述可知,生源中文科生数量偏多,理科生化学基础薄弱的问题十分突出。也就是说,生源多样化、文化基础薄弱将是高职院校的一种“新常态”。因此,如何从生源多样化的视角出发,根据学生个体的差异,完善和科学构建高职学生学习质量评价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意义以及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蒋玉玲.高职院校生源多样化背景下分层培养模式初探――以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4(4):26-29.

[2]尹玉军,彭爱梅.高职院校生源多样化现状调查与分析[J].文教资料,2016,(8):106-107.

[3]彭龙慧,曹茂琴.高职学生学习质量评价的问题与对策[J].职教通讯,2012,(5):55-56.

高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例8

关键词 :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调查分析?对策

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是技工院校教师队伍的特色,也是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内涵发展的重点。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需求越来越迫切,对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尤其是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提出新要求。为更好地了解广东省技工院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现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技工教育内涵发展,2014年我们开展了国家重点以上(含国家重点,下同)技工院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现状调查和分析。

一、调查过程

1.调查对象

以广东省国家重点以上技工院校为调查对象。国家重点以上技工院校现有60所,占全省招生技校(151所)的39.74%,其中技师学院32所、高级技工学校14所、技工学校14所。这60所技工院校分布在广东省21个地级市,是技工院校的龙头和骨干,集中反映了广东省技工院校实习指导教师的状况。

2.调查内容

(1)2013年广东省技工院校毕业生人数最多的20个专业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数量、职称、职业资格(技师、高级技师)以及一体化情况。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修订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15大类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数量、职称、职业资格(技师、高级技师)以及一体化情况。

(3)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学历、职称、技能、编制、来源、教师上岗证情况。

(4)技工院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做法和经验。

3.调查方法

采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实地考察、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开展调查研究。

二、结果与分析

1.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总体情况

调查显示,广东省国家重点以上技工院校实际承担各专业生产实习指导教学工作的实习指导教师有6873人。据综合情况统计,国家重点以上技工院校在职教职工18455人,专任教师12865人,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占国家重点以上技工院校专任教师的53.42%。根据学校管理人员座谈会和学生问卷调查,总体上看,广东省国家重点以上技工院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一定的专业技能以及教学技能,能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教学研究成果。

根据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提供的全国技工院校2011—2013年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情况统计数据,与全国各地区比较,广东省技工院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总量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2.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分类情况

(1)72%的实习指导教师有本科学历。本科以上学历4965人,占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72.24%;大专以上学历6437人,占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93.66%;其他占6.34%。

(2)58%的实习指导教师获得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师和高级技师共4003人,占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58.24%;高级工及以上5674人,占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82.55%;中级工及以下1199人,占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17.45%。

(3)80%的实习指导教师持有教师上岗资格证。持有教师上岗资格证的5512人,占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80.2%,还有19.8%无教师上岗资格证。

(4)54%的实习指导教师获得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实习指导教师466人,占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6.78%;一级实习指导教师1597人,占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23.24%;二、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占24.12%;无职称的占20.88%,其他职称占25%。

(5)一体化教师约占66%。理论实习教学一体化教师有4527人,占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65.87%,占国家重点以上技工院校专任教师的35.19%。

(6)61%的实习指导教师是在编人员。在编4234人,占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61.6%;不在编占38.4%。

(7)24%的实习指导教师来自企业。来自企业的1657人,占总数的24.1%;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4330人,占总数的63%;来自技工院校毕业生615人,占总数的8.95%;其他占3.95%。

3.20个主要专业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情况

据统计,2013年广东省技工院校培养了11.52万毕业生,共有722个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在技校学生培养质量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分析实习指导教师的情况,我们选取毕业生人数最多的20个专业的实习指导教师作为研究对象。20个专业是汽车维修、机电一体化、数控加工、电子商务、会计、模具制造、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检测、计算机应用与维修、电子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现代物流、商务文秘、计算机广告制作、制冷设备安装与维修、烹饪(中式烹调)、幼儿教育、市场营销、服装制作与营销、饭店(酒店)服务等,其毕业生总数占全省毕业生总量的54.95%,占有较大比例,是近年来人力资源市场需求量较大的专业。20个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是我们调查分析的重点对象,其情况如下。

(1)数量总体适当,职称结构基本合理。20个毕业生人数最多的专业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共有5412人,占国家重点以上技校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78.74%。其中高级实习指导教师348人,占国家重点以上技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74.67%,占20个专业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6.43%。一级实习指导教师1277人,占国家重点以上技校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79.96%,占20个专业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23.69%。二、三级实习指导教师1409人,占国家重点以上技校二三级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84.98%,占20个专业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26.03%。未定职级1037人,占国家重点以上技校未定职级总数的72.26%,占20个专业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19.16%。职称结构两头小,中间大,呈菱形状,结构相对合理。

一体化教师3611人,占20个专业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66.72%,与国家重点以上技校一体化教师占比(65.87%)相当。

技师和高级技师3059人,占20个专业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56.52%,与国家重点以上技校技师高级技师占比(58.24%)相当。

(2)从构成看,20个专业的实习指导教师与培养规模总体上相适应。20个毕业生人数最多的专业,其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数量与培养规模是否匹配?为了研究这个问题,本文应用了在专业设置中“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占比”和“专业毕业生占比”两个相互对照的指标,进行对比分析,以获取客观的结论。例如:通过调查,国家重点以上技校汽车维修专业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占国家重点以上技校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11.49%,国家重点以上技校汽车维修专业毕业生占国家重点以上技校毕业生总数(85112人)的9.37%,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占比大于等于专业毕业生占比,师资与培养规模匹配。由此类推20个专业,多数专业的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数量与培养规模是适应的。

4.15大类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构成情况

(1)数量及构成。按照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修订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15大类专业进行统计,国家重点以上技工院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人数及占国家重点以上技校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比例:01机械类1507人,占21.93%;02电工电子类1425人,占20.73%;03信息类1103人,占16.05%;04交通类1073人,占15.61%;05类服务类275人,占4%;06财经商贸类703人,占10.23%;07农业类44人,占0.64%;08能源类21人,占0.31%;09化工类83人,占1.21%;10冶金类18人,占0.26%;11建筑类59人,占0.86%;12轻工类165人,占2.40%;13医药类33人,占0.48%;14文化艺术类143人,占2.08%;15其他22人,占3.21%。

(2)分布比例与培养规模基本一致。15大类专业的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构成与2013年广东省技工院校培养规模相比,多数大类专业的实习指导教师分布比例与培养学生分布比例基本一致。

三、存在问题

1.部分专业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缺乏

从总量上看,国家重点以上技工院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数量并不少,一体化教师占比(35.19%)以及技师、高级技师占比(58.24%)数据符合国家重点技工院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实习指导教师的标准要求,但部分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是缺乏的。

(1)电子商务、会计、汽车检测、机电一体化、商务文秘、现代物流等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缺乏。少数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比例小于这些专业培养的毕业生比例,专业师资与培养规模不匹配。

(2)饭店(酒店)服务、市场营销、幼儿教育、现代物流等专业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缺乏。根据20个主要专业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调查统计,个别专业如饭店(酒店)服务、市场营销,没有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有的专业如幼儿教育、现代物流,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只有1~2人,明显偏少。

(3)交通类、财经商贸类、轻工类、建筑类、农业类等大类专业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不足。从构成看,少数大类专业的实习指导教师与学校培养规模不适应,师资跟不上培养规模发展步伐,需要补充师资力量。

2.部分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学历、技能、职称等基本素质亟待提高

调查发现,有些实习指导教师学历、技能、教师上岗资格、职称等基本素质较低,与国家重点以上技工院校的教师要求不相称。数据显示,6.34%的实习指导教师是中专及以下学历,学历层次较低;17.45%的实习指导教师仅有中级工及以下技能;19.8%无教师上岗资格,未能持证上岗,实习指导工作难以保证。初级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下的占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45%。

3.实习指导教师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1)有些实习指导教师缺乏专业理论知识。据调查,33%来自企业和技工院校的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和工艺技术以及丰富的实习指导经验,但较多教师专业理论知识、教学技能较薄弱。

(2)有些实习指导教师缺乏熟练的专业技术操作能力。据反映,63%来自大专以上院校的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尤其是年轻的研究生和本科生,没有熟练掌握本专业工艺技术和专业技能。

(3)实习指导教师解决实习工厂和生产过程中技术问题的能力较弱。调查得知,只有24%的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有企业工作经历。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生产一线进行专业学习和实践较少达到每年两个月的要求。一些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工厂存在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工艺难题束手无策,不认识本专业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

4.实习指导教师保障制度欠缺

笔者从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座谈会中了解到,公办技工院校实习指导教师“逢进必考”,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下,学历大专或高技以上。技工院校对一些特色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的引进受到限制。

技工院校编制标准限制了人才发展。数据显示,不在编的实习指导教师占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38.4%。不在编与在编实习指导教师工资待遇相差较大,严重影响不在编实习指导教师工作积极性。

有的技校实习指导教师课酬标准、职称评聘、晋级提升等奖励机制也不尽合理,面向企业招聘专兼职实习指导教师的制度没建立,将教师送到省外国外培训的机会偏少。

总之,学校对实习指导教师的招聘、录用、激励、待遇等人事保障制度不足,这些问题存在多年,仍未根本解决。

四、对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

技工院校培养熟练的技术技能人才,有一支专门从事实习指导教学和研究工作的教师队伍,具有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申报评审标准,与教育部门中等职业学校的“实习指导课教师”是不同的。广东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课教师约占专任教师的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技工院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约占专任教师的39%,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队伍远比中等职业学校强。技工学校突出技能教学,强调系统的职业技能训练,必然需要一支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可见,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是技工院校教师队伍的特色。推动技工教育内涵发展,必须把生产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

1.健全技工院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制度

技工院校建立健全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制度,对于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技工教育内涵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技工院校对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在课酬、研修、晋升、奖励制度等方面相对于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要有所倾斜和优惠,以激励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调动其积极性,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职称评聘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职称制度是技工院校教师管理制度的核心,要发挥职称的杠杆作用,推动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发展。从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受理的2011—2013年技工院校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评聘情况看,实习指导教师中高级职称通过人数所占比例都较低(23%左右)。技工院校要大力鼓励专兼职教师参加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评聘,提升专业素质。

2.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实习指导教师的素质

提高实习指导教师素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技工院校要根据教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教师培训工作,每学期制订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培养计划,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研修培训、出国培训,造就一支业务精湛、技能娴熟的教师队伍。

3.建立企业实践基地,组织年轻教师到企业学习和实践

年轻教师缺少企业生产一线实践经历,专业技能水平较差,已成共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要求:安排专业教师每年不少于两个月的企业生产实践活动。为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技工院校应充分利用校企合作平台,选择一些与技工院校专业对应的企业建立实践基地,组织年轻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

4.改革实习指导教师发展的保障机制

从实习指导教师保障制度看,应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办学自主权,科学核定实习指导教师编制,合理制定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准入条件,招聘具有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的教师到学校任教,适应技工教育内涵发展的要求。要建立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聘请制度,在编制管理、职称评定、工资分配上制定相关规定,积极吸纳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型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或兼职教师。对专兼职实习指导教师培养要加大支持力度,为实习指导教师发展建立机制保障,激发教师自身的发展活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S].201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加强技工学校及就业训练中心等职业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劳部发[1996]293号)[Z].1996

[3]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研究报告[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高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例9

实训基地的建设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是专业建设的重要保障。在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中起着基础的作用。在全国上下都在进行技能竞赛这样的背景下,我校在电子应用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上做了一些探究。

一、技能竞赛背景下电子技术应用专业实训基地的运行模式

根据技能大赛规定的比赛项目和内容要求,结合大赛技术发展趋势,进行实验实训室建设的总体规划。及时补充完善实训基地的软件和硬件条件,在实训基地建设的同时进行相应的教师培训,满足比赛和教学要求。按照“教、学、做”一体化实训室的总体建设思路,通过新建、扩建、改善校内实训基地,建成设备先进、内涵丰富、配套完整的校内实训基地,同时注重实验实训基地的内涵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我校现已建立了良好的技能教学环境,能实现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技能三大实训任务。从培养适应现代电子制造业高技术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出发,结合电子技术应用专业的教学大纲和省市技能大赛,通过调研制定新一轮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把技能训练分成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技能三个层次,把电工、电子装配工艺、电子测量实训定位为“基本技能”;把电子技术、PLC、单片机、制冷技术实训定位为“技术应用能力培养”;把电子设计自动化、实训定位为“创新能力培养”。

二、技能竞赛背景下电子技术应用实训基地的管理模式

在技能竞赛背景下做好实训基地的建设,应按照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专业布局、功能定位,同时结合技能竞赛的要求、特点,制订近期和长远的建设计划,对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综合平衡,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做好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工作。

我校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由实训处负责实施,统筹协调解决全校实训基地的总体规划、建设、布局、实训设备的购置及科学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为学校决策提出建议。主要包括:制订学校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对全校实训室的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核、评估考核等工作进行管理;对日常实践教学工作进行协调、考核,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制订学校各项实训设备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实训设备的验收等工作。具体工作有:

1.设备及设施的管理

以专业为基本单位,设立基地主要负责人制度及实训室责任人,负责建设和场地管理。人选在全校相关专业的教师中产生,要求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了解专业发展方向,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科研水平。

2.耗材和相关器材的采购及管理

耗材和相关器材的采购由工种负责人和仓库负责人汇总,上报采购清单于实训处,统一由专业负责人协助总务处集中进行采购。有关材料的管理由仓库管理员统一管理,所有的账目、钥匙统一保管,出库、入库完整记录,耗材和相关器材进行分账登记。实训处通过基地项目负责人完成场地调整、资产清理、登账等工作。

3.日常管理

日常管理,由实训处主任、实训室负责人负责,各专业课程实训指导教师担任实训室负责人,要求指导教师具有“双师”资格,这样能做到及时维护设备和及时修改实验项目,实现高效、实用的管理。具体的做法:首先,在开学前由实训中心主任召集各专业负责人对实验教学内容、过程及结果进行全面总结,并制定改进和完善本学期的实训计划;其次,督促专业教师以大赛项目为基础,并以项目教学为蓝本建立教学计划,彻底打破传统的以书本知识为基础的教学设计模式。在教学方法的革新中,教师要更新教育理念,尝试组建学习团队,以项目为导向,在实训和操练时可作为项目实施小组,从而真正实现以技能大赛带动项目教学方法改革,并负责教学的监督和考核。

三、技能竞赛背景下加强校企合作,共建电子技术应用专业实训基地

技能大赛是促进开门办学、校企合作和教学改革的重要途径,是检验职业教育教改成果、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手段,更是建设四星级职业学校、打造学校品牌和特色的内在要求。建立日常训练机制,面向所有开设专业,将每年的12月份定为“技能竞赛月”并有企业冠名,提供经费支持;积极邀请行业企业共同组织参与技能大赛,为参赛选手提供集训平台,引入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参与技能大赛的命题、指导及评判等工作,引进企业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支持服务技能大赛。

做好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工作。校企合作是职业学校谋求自身发展、实现与市场接轨、大力提高育人质量、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一线实用型技术人才的重要举措,是让学生把在校所学与企业实践有机结合,让学校和企业技术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以切实提高育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首先,企业赞助学生技能大赛不仅能扩大自己的影响、提高企业的知名度,而且也会有很大的收益;其次,企业通过赞助学生技能大赛和帮助学校建设实训基地,也为自己培养了潜在的客户,开拓了潜在的市场,宣传了自己的产品。同时,通过校企合作开拓了多个校外实训基地。

实训基地建设目前仍处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阶段,我们不能将基地建设单纯看作是设备的建设,更不能单纯看作是本校学生实训基地的建设。组织专业教师针对性培训,提高技术力量,尽量争取各类基地经费的划拨,尽快适应及熟练运用所配置的培训设备,以保证基地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及实训质量的不断提高。

综上所述,中职实训基地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要管理好实训基地,必须要有一套科学的实训基地管理方案,要全体基地人员和谐构建。

参考文献:

高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例10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3)26-0009-05

“教育的发展是一种与经济结构相匹配的流动状态,而不是教育的一种结果。”[1]专业是高职教育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载体、服务区域经济的纽带、衡量办学水平的标志。一般认为,专业结构必须与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职业结构、技术结构和人才需求结构相匹配,这种匹配度决定着教育资源配置和利用的社会效益。近年来,吉林省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支柱产业壮大、新兴技术产业培育等对高等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出发,考虑和部署区域范围内的高职教育专业结构布局问题,总体上形成了涵盖支柱产业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一线岗位群的专业结构体系。

一、吉林省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现状

(一)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对接情况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分设农林牧渔、交通运输、生化与药品、资源开发与测绘、材料与能源等19个大类,下设78个二级类,共532种专业。目前,吉林省高职院校所开专业涉及17个大类,其中水利、公安两个大类下没有设置专业。共设专业182个,与目录专业相比,有350种专业是空白。招生人数排在前五位的专业大类分别是制造、财经、电子信息、医药卫生和交通运输。从对应产业结构来看,第一产业类专业7个,占比为3.85%;第二产业类专业77个,占比为42.31%;第三产业类专业98个,占比为53.85%;三大产业类专业开设比为3.85∶42.30∶53.85。第一产业类专业计划招生440人,占比为1.17%;第二产业类专业计划招生16484人,占比为43.77%;第三产业类专业计划招生20740人,占比为55.06%;三大产业类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比为1.17∶43.77∶55.06,详见表1。开设农林牧渔类专业的学校只有3所,分别是松原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其中松原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园艺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饮料与动物营养、农业经济管理5个涉农专业,吉林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只开设了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了中草药栽培技术专业。

(二)专业规模与设置跨度情况

在高职院校中,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涵盖了11个专业大类,辽源职业技术学院、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松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涵盖了9个专业大类,吉林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涵盖了8个专业大类。相对来说,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院校的专业集中度较高,已发展成为特色专科院校,形成了特色专业群。详见表2。

(三)专业布点及招生情况

从表3可以看出,专业布点最多的是财经大类,共有47个专业点;其次为制造大类,有42个专业点;第三是电子信息大类,有24个专业点。在专业小类中,布点最多的是计算机类,有15个专业点,占学校总数比的75%;其次是自动化类、市场营销类、工商管理类、机械设计与制造类。在招生规模最大的制造大类中,招生最多的是汽车类专业,招生人数3038人,占制造大类总招生人数的24.5%,其次为机械设计制造类、自动化类。在财经大类中,招生人数最多的是财务会计类专业,招生2260人,占财经大类招生总人数的33.63%,其次是市场营销类和工商管理类,占比分别为23.38%和22.31%。说明相对于工科类专业,开设对于实训条件要求并不高的财经大类专业成为众多高职的重要选择。

从表4可以看出,吉林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专业重复布点10个以上的有5种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13个);物流管理专业(11个);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11个);会计电算化专业(10个);电子商务专业(10个)。在设置点较多的专业中,平均招生人数最多的是护理专业,达到372人,其次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管理、商务英语等专业布点较多,平均每个专业招生人数不到90人。平均专业招生人数不是一个衡量专业质量的指标,但其能反映两个问题:一是专业资源配置的效率与效益的问题,二是与市场需求的匹配问题。

二、吉林省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就业结构、职业结构不匹配

由于不同产业或行业的技术构成不同,所使用的资本和劳动的密集程度存在一定差别,因此,各个行业产出增长的就业弹性系数相差较大。从这个角度看,产业结构演变对就业弹性的影响也非常显著。伴随吉林省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调整,吉林省就业结构随之发生变化,但总体上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调整并不完全同步。从近年来吉林省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统计分析来看,历年来第三产业为用工的主渠道,一般在59%以上;其次为第二产业,比重占33%左右;第一产业劳动力需求比重一直在8%以下。但细分行业进行就业弹性分析,则会发现有些行业虽属于就业弹性较大和就业吸纳能力较强的第三产业类型,但其自身就业吸纳作用很小,如2004~2011年吉林省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中,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软件服务业就业吸纳能力强,就业人数显著增加,而计算机服务业就业吸纳能力低,就业人数减少。从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结构、招生规模来看,确实存在与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及人才需求不匹配的问题,需要对此方面加强研究并对专业设置作出调整。

(二)部分学校专业集中度不高

专业集中度反映区域内高职院校专业的数量、质量、专业间的关系对某一行业的贡献程度。一所学校的专业集中度如何,表明它在教育领域及市场中专业人才培养的能力及对市场服务能力的强弱。专业集中程度高则说明学校的特色专业明显,相反则该专业设置分散、教育资源利用率不高。从吉林省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来看,部分院校的专业集中度较高,形成了与区域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特色专业群,各专业之间有一定的共性,便于建立公共性质的实习实训基地,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办学效益。但也有部分院校(一个市只有一所高职院校的情况除外)专业聚集度较低,专业设置往往跨几个大类,专业之间的联系不紧密,专业特色不明显,没有形成集群效应,这既不利于形成专业优势,又降低了教学资源使用效益。

(三)专业设置重复严重

吉林省高职院校专业重复布点10个以上的有5个专业。在设置点较多的专业中,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专业技术性强,需要较高的办学成本,过多的专业布点直接造成办学资源的分散。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商务英语等专业属于办学成本较低的专业,因此很多学校都开设,这一方面给学生甄别和选择专业带来困难,另一方面则造成总体人才培养过剩,毕业生就业困难。

三、吉林省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调整对策与发展建议

一是创新专业设置和发展方式。学校人才培养具有长周期和迟效性的特点,而劳动力市场又是“一个不可预测的变化制度”[2],因此对人才需求的长期预测是不现实的,吉林省历年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也表明,劳动力需求规模与产业发展、行业性质、企业技术特点、劳动就业政策等并不呈线性相关。因此,建议适度扩大和调整专业口径,遵循“职业-专业-课程-专业”的运作模式,即把划分职业活动领域作为确定专业的起点,然后在宽口径专业内根据职业活动领域的具体任务、要求和变化趋势来灵活设计课程,以此形成紧贴职业需求的窄口径专业方向。

二是根据职业需求对专业作出结构性和战略性调整。开展高职教育专业结构调整状态分析,通过招生计划的杠杆作用,按照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相对接的要求,调控专业设置,特别是对一些社会需求小、就业率低、质量差、重复设置的专业坚决进行调整。同时,面向吉林省城镇化建设、新型工业化发展、支柱产业做大做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生产性和生活业发展中的新领域和新需求,根据原有专业基础增设新专业方向,扶持高新技术专业建设,加强融合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专业建设。对全省普遍需要的专业以及某些需求量较大的通用专业,着力构建优势专业群,在有优势且师资又较强的门类上多设一些专业,从而形成学校上各有侧重、各有特点的专业分工布局和专业结构上的优化布局,形成错位竞争的良性知识生态。

三是以校企合作提高专业建设的边际贡献。经济研究表明,要提高经济增长要素间的边际贡献,必须关注经济增长的微观基础,如市场组织(如企业等)和非市场组织(如大学和研究机构等)的重要作用。大学作为非市场化的经济增长的微观组织,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体现在它对产业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上:一是大学研究提供的是首创的“发明”或试验性的设计蓝本,产业随后对它们加以开发和商品化;二是工程技术学科方面的研究直接涉及到制造和检验新设计的机器[3]。对于高职教育发展来说,政府需要重构企业和高职院校的治理结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专业为纽带,重构技术进步激励机制和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和学校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共同建设专业,通过研发和生产中的技术扩散、技术应用、技术复制过程提高专业建设水平,进而减少企业培养人才和维护技术创新的边际成本。建议政府建立以高职专业为主导的重点建设项目绩效评估拨款制度,各学校确定自己的特色发展方向,经过竞争性评审后政府以合约的方式给予支持,在此过程中,将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作为专业建设项目绩效评估拨款的重要指标。

四是建立人才需求评估和专业设置联动发展机制。在中高职协调发展、产教对接机制建构的制度背景下,按照教育部统筹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有关要求,建立由政府统筹,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发展改革、工信、科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成立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评估(短期预测)和职业教育专业规划领导小组,组织各方力量深入研究产业发展、行业企业对各级各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特点,据此筹建专业设置管理咨询服务平台,同时严格实施增设新专业专家组评议的两级审核审批备案程序,有效引导学校规范专业设置,从专业设置的源头把好入口关,减少重复设置,并将职业教育的项目建设与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突出项目引领,用专业建设拉动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管理、校企合作等。

五是建立职业供需、培训需求、专业设置有效衔接的就业指导制度。增强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有效性,还需要在人才培养终端建立有效的就业指导机制。劳动经济学观点表明,有效的劳动力市场不仅要有需求、供应和价格力量,还要有一系列有关的政策、制度和规则。例如,瑞典的职业供需信息是全计算机化的。同时,就业办公室配有训练有素的职业顾问,他们能提供关于职业生涯和培训机会方面的信息,组织能力倾向测试,并指导那些寻找工作的人去考虑自己的职业机会并从中选择一种最为合适的工作[4]。借鉴其政策经验,建议开发全省(市)职业供需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企业用人登记制度,要求所有用工企业都要到统一平台上登记职业供需信息,用人具体要求,同时依托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职业培训服务平台,面向有职业教育和培训需求的人群开展技术技能培训,促进其实现技能就业,从而实现专业设置、职业供需、培训需求的有效衔接和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杭永宝.职业教育的经济发展贡献和成本收益问题研究[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135.

[2][英]大卫·桑普斯福特,著.劳动力市场经济学[M].王询,译.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5:57.

[3]毕秀水.现代经济增长的演化论分析—兼评新经济增长理论[J].当代经济研究,2004(9):39.

[4][美]雷.马歇尔,马克.塔克,著.教育与国家财富:思考生存[M].顾建新,赵友华,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268-270.

Situation of Specialty Setting and Developing Strategies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n Jilin Province

ZHOU Jing1,QI Fang2,ZHANG Qi-wu1

高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例11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z.2015.06.023

The Experience Discussion in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NC Technology Major as Example

SHUAI Qi

(Guangdong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Zhuhai, Guangdong 519090)

Abstract For the higher occupation colleges,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eaching and to cultivate high-skilled students, it is necessary to extensively cooperate with the enterprises. The effective manners and patterns are needed to promote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colleges and enterprises. For NC technology major, the experience of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is discussed and summarized in this paper. The experience involved the construction of curriculum system, teaching process, teacher's training and student's ability training.

Key words higher occupation education;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NC technology major

0 前言

随着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不断出现,数控技术本身也在经历着发展变化,企业界由于其自身特点,往往希望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尽快融入其生产经营中去,这就要求高职院校能为企业输送有能力、有技术的高素质人才,这些人才不但需要掌握企业所需的专业知识,而且还需具备教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有创新能力,能够不断自我学习、自我发展。数控技术专业高素质人才的培养需要在专业教学过程不断加强和深化校企合作,营造出贴近第一线的学习环境。

1 校企合作方式

对于高职院校学生,今后很大一部分就业都面向产业园区和企业。可以通过校企合作加强与产业园相关企业联系,通过解沟通,了解数控技术行业整体发展动向,确定数控技术专业的主要岗位群,确定专业的企业岗位设置和企业人员素质要求,以缩短学校与产业需求之间的差距,增强专业培养的针对性,提高学生就业能力。通过与企业进行广泛合作,可以实现资源互补,也能够极大地促进专业相关建设工作。本文以数控技术专业为例,将在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工作开展、师资队伍提高,以及学生能力素质提高这四方面对校企合作方式进行探讨。

1.1 课程体系建设

企业的生产实践往往需要用到跨学科知识,并且需要有较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综合应用能力。高职院校可通过与企业进行合作,开展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工作,从而可以更好地从生产实际出发摆脱传统学科设置束缚,以学生就业为目标,突出学生的专业能力、职业素质及职业发展能力,从而提升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校企合作理事会”,是一种有效的校企合作方式,通过“校企合作理事会”可以了解专业相关岗位群的工作过程,工作任务和职责,将所需要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工作要求进行分类细化,进行总结,并转化到相关教学实施工作过程中去,设计出合理的专业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为整体教学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保证教学质量。

通过“校企合作理事会”与企业合作,可以明确数专业人才培养具体的知识目标、素质目标、能力目标,与企业合作共同进行课程开发、制定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在教学内容中,引入企业的技术标准、职业资格标准以及新工艺与新技术等内容,从而可以实现了教学内容与企业生产的直接对接。我校数控技术专业通过与企业的合作,建立了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专业课程体系。将数控技术专业的课程体系分为三个模块,即:(1)专业基础储备模块,主要包括基本素质、专业基础能力、专业核心能力课程的教学内容。(2)专项技能训练模块,包括数控机床操作能力、零件加工工艺编制能力、数控软件应用、数控加工程序编制能力、数控机床电气、机械、气液部分装调能力等方面的技能训练。(3)综合技能训练模块,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技能为目的,学生通过参加顶岗实习和生产实习进行相关技能训练。

1.2 与企业合作开展教学工作

通过对企业的走访了解,数控技术专业的三个教学模块的教学过程中都贯穿以“真实产品项目”为载体,将企业实际生产环境中的工作任务要求和工作流程与教学环境进行结合,使学生切身了解真实的企业氛围,强调教学与生产的协调一致。

专业基础储备模块主要通过教师组织相关课程教学,对于例如高数、英语的一些基本素质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根据企业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同时兼顾到学生以后的职业发展,以“够用”为目标。对于专业基础和专业核心课程,由专任或兼职教师组织教学,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开展项目化教学,以企业的实际产品和项目作为参考原型,进行相关教学内容的选择、组织和安排。

专项技能训练模块主要突出学生职业技能训练,这部分内容教学主要在校内外实训基地中进行,在校内已有实训资源的条件下在通过与企业合作,使学生在实训过程中可以使用到诸如加工中心、线切割、电火花等大量先进设备,并可以充分保证实训时间,在具体实训项目上引入企业实际生产零件,如车削加工中的装配类零件,铣削加工中的模具零件,同时引入企业相关技术标准,对加工精度、零件工艺工序编制、机床操作等方面进行规范,加强学生的训练。

综合技能训练模块,这部分教学在校内外教学企业中进行,此阶段,学生的教学培训计划、生产任务计划由教学企业和专业共同制定,并主要由教学企业负责学生的教学培训过程,学生在企业师傅与指导老师带领下,参与到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去,边学习边工作。实习结束后,教学企业依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并将结果反馈学校。通过综合技能训练,使学生能接触到第一线生产环境,将所学专业知识与实际生产相结合,对所学知识、技能进行综合训练,锻炼在实际生产环境中的问题解决能力,从而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由于教学企业本身也需要参与市场竞争,需要发展进步,通过与学校合作培养学生可以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从而充实自身人才的储备。企业将学生实习情况反馈学校,也可以帮助学校及时了解学生实际能力状况,进而作为依据对相关课程内容进行修改,使教学内容更加贴近实际生产过程,能跟随着企业的技术进步和需求变化,不断将教学内容进行调整完善。

1.3 师资力量培养

(1)通过校企合作可以提升教师自身素质。应该在学校、政府及企业界的配合下,鼓励学校教师到企业参加研习活动(短期/中期/长期)。研习活动可以有多种形式,比如组织教师到企业走访参观、下企业锻炼等。我校数控技术专业通过与企业合作,承担了“五轴加工中心”和“数控机床装调”省内教师培训任务,除其他兄弟院校教师参加外,也推荐本单位数控技术专业的教师参加培训,学习培训过程全程在企业进行,通过培训开拓了教师眼界,同时学习了相关技能,提高了教师的实务能力。老师通过到企业参加培训锻炼并获得相关实践经验后,可积极鼓励教师依据企业行业的相关职业技术岗位要求参加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从而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

(2)通过校企合作可以充实教师队伍。高职院校可以引进有业界工作经验高素质人才作为学校的专任教师,或者聘请业界资深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参与教学。学校也可以通过创造条件使校内老师与相关行业、企业进行接触,加强双方联系,结识更多的企业界朋友。由于企业员工有充实专业知识,提升自身素质的需要,我校数控技术专业与企业合作开设了“大专班”培训课程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不但提升了企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学校教师也与企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积极互动,加深了对企业的认识,了解了企业技术能力特点,了解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在企业的实际应用过程,明确了企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状况。

(3)通过校企合作,学校教师可以和企业进行技术项目合作。可以通过激励措施,积极鼓励学校教师参与企业的技术攻关、技术研发工作。数控技术专业的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特点与行业专家以及其他专业的教师合作成立了 “技术创新研发团队”,并与企业进行技术合作,从企业积极引入合作项目,与企业合作申请、开展科研课题工作。通过“技术创新研发团队” 可以提升校内教师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也可以支持企业为企业技术进步做贡献。“技术创新研发团队”的有些技术研发成果,也可以申请技术专利,通过校企合作将自己的研发成果向企业进行推广。

1.4 学生能力素质提高

对学生的能力素质培养除在常规的课程设置、教学环节中加以强调以外,还应该依据学生自身兴趣、爱好、特长进行针对性培养提高。对于数控技术专业,有些学生对数控加工、数控工艺编制非常有兴趣;有些学生对数控CAM/CAD软件应用感兴趣,而有些学生在数控机床结构、机床装调方面有很高的学习热情。可以通过成立“学习兴趣小组”来满足学生不同的兴趣爱好。学校提供 “学习兴趣小组”相应的校内外学习环境,联系教学企业,安排时间指定老师例如邀请企业技术人员作为指导教师,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对“学习兴趣小组”的学生进行专门的培训、指导,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专业技能。“学习兴趣小组”的一些优秀成员也可由教师带领参与一些校企合作的技术项目工作。可以鼓励和组织 “学习兴趣小组”成员参与到企业、行业协会、政府部门举办的各级别的技能大赛,通过技能大赛进行广泛的学习交流,并通过取得良好的成绩,展示自己,让企业界认识学校的专长,提高学校知名度。

2 总结

企业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其工作主要集中在自身的发展壮大上,高等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只有提高自身吸引力,充分调动企业的合作积极性,才能数量、内涵上不断推进校企合作工作。学校需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深入了解企业所需,同时也需要加强专业及教师的自身实力,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校企合作还有许多经验需要总结,应通过校企合作提升专业的教学水平,同时也要为企业的发展作出贡献,满足企业人才需求,也使企业也能从中受益。

参考文献

[1] 李雪.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势的动因分析[J].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13(2):1-3.

[2] 段志坚,马仲明,刘太刚.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理论的思考.职教论坛,2006(8):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