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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合同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5-16 10:10:42

电子商务合同管理

电子商务合同管理例1

一、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优势和现存问题

B2C电子商务供应链是指利用互联网及快递,把商品直接送进客户手中的一系列过程。通过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不仅可以把货物直接运送到顾客手中,避免中介的参与,降低价钱,还可以直接对商品质量负责,尽快回应客户的反馈。由于是直接利用B2C电子商务供应链进行商品派发,所以不需要空间进行销售,还可以极大地丰富商品的种类。正是因为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这种优势,才促进了B2C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而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则是为了在满足顾客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对其中原料供应、产品生产、仓储配送以及销售部门进行有机的整合并协同管理,以达到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目标。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企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通过对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可以加快B2C电子商务企业对于新形势的适应;同时,通过对B2C电子商务的整合,可以和客户进行更直接有效的交流,可以改进服务,以提升企业的效益。B2C电子商务供应链想要高效的运行,就必须依靠高效的物流系统;现在较为流行的方式是自建物流系统,比较成功的有京东、苏宁、亚马逊等等。这些B2C电子商务企业会通过建立自己的物流体系实现货物的直接派送,这一点不同于淘宝的第三方物流公司的情况。但这种供应链系统信息都是B2C电子商务公司内部进行管理调节的,如果有信息不通畅的问题,就会对企业造成损失。同时,信息集成也是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中面临的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信息集成要求对动态的数据进行实时整合和处理,实现无缝化管理。但就目前状况来看,由于信息传递方式以及设备的限制,信息集成并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对B2C电子商务的效率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二、以协同管理的角度对B2C电子商务供应链进行整合 B2C电子商务供应链实际上就是在商品从原料到成品最后被卖进客户手中这一过程中,所有相关的环节以及人员组成的一个供需圈。作为一种全新的模式,现今的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主要是围绕着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的;在二十一世纪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为了适应全球化的发展,开始加大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速度。作为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中的一个重要节点,企业在供、需中都占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涉及到原料的采购,从产品设计到加工以及销售它都有参与,这就加大了企业运营的压力。而B2C电子商务的出现则对企业的运营产生了很积极的影响,通过对企业与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可以很大程度上缓解企业的销售压力,从而减少企业的运营成本,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根据在协同关系中的不同地位,可将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协同分成下面两个方面。

1、企业内部所进行的协同

在一个企业内部不同部门或者相同部门,不同分工的部门之间进行协同被称为企业内部协同。一件产品从原料到消费者的手中需要很多部门共同参与才能实现:首先由采购部门进行原料的采购,其次生产部门则将原料加工成一件件合格的产品,然后产品会被送到仓储部门进行保存或者销售部门进行销售。协同的主要目的是对企业内的资源、信息以及人力进行合理管理和分配,使企业能够正常的运转,从而有更好的发展前途。尤其是B2C电子商务企业,虽说外在看起来就是一个网上销售平台,但其内在却是十分的复杂,甚至比起一些做线下销售的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企业中任何一个部门控制不到位就有可能导致整个B2C电子商务供应链崩溃,所以企业只有实现内部协同管理,才能与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相结合,为实现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打好基础。

2、企业外部所进行的协同

与内部协同相对应,企业的外部协同主要是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配合。现在国际经济形势十分严峻,市场的经营方向很难确定,为了应付现在严峻的市场形势,以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为联系的企业进行了紧密的联系和合作。这样不但可以发挥各自的长处,尽快完成对市场形势的控制,还能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得到客户的认可。如果企业与企业之间不能很好地进行协同合作,那么其在整合过程中就会产生种种矛盾,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也就无从说起了。可见,企业之间进行协同合作十分重要。

三、协同管理视角下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策略

在过去,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是企业中的内部过程,其所包含的内容是企业对产品从原料送到消费者手中的过程所进行的管理。随着时代的发展,它的意义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从协同管理策略的视角来看,它不再是一个个独立的项目,而是有着紧密联系的一个整体。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物流配送企业,都是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全局。所以对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系统的考虑,并把协同管理策略运用其中。同时为了能实现更好的效果,就要改变过去的观念,实现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的系统化,把协同管理的策略真正用到B2C电子商务与供应链的整合中来,只有这样才能加快电子商务与供应链的整合。

1、完善供应链的硬件设施。

在B2C电子商务供应链发展如火如荼的今天,必须要有完整高效运行的配套系统才能进行更好地整合,以适应其发展。只有具有完整配套设施的供应链,才能保证正常的运营,才能保证对各个环节进行实时掌控。所以,每个处于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上的企业都要根据需要尽快建立基础设施,并保质保量的完成,以保证能跟上时代快速发展的步伐,实现协同发展。既然B2C电子商务供应链是以网络为基础发展起来的,那么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加快网络设施建设,无论是内网还是外网,都要重视起来,不能因为网络问题对B2C电子商务供应链造成损害。同时,还要把内网和外网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地实现互联网“互连”的功能,不仅要使信息在各个环节之间都能共享,还要实现其无障碍无延迟的进行信息传输。作为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中十分重要的一环,物流是与消费者联系最为紧密的,在进行产品的运输中,消费者最为关注的就是物流信息,所以物流设备的建设应该是重中之重。如果运输更依赖第三方物流,那么B2C电子商务供应链可以除去其不必要的部分,不必进行整合,以此来节约企业的成本。同时光有完善的设备是不够的,还必须要建立完整的管理机制。只有建立了更加合理有效的管理机制,才能实现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完美整合。

2、加强对B2C电子商务供应链整合的管理

在硬件设施能满足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运行的条件下,还应该通过制度的完善并加强管理来实现其有机结合。对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主要还是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为了这个目标,在对其整合过程中应该对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并根据调研结果进行管理制度的设立。一般可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信息方面。只有实现信息的同步以及能进行有效的沟通管理才有意义。二是合理的利益分配。本质上来说,利益才是联系整个供应链的纽带,所以对利益的分配一定要合理,不然就有可能因为利益分配的问题导致供应链的解体。三是建立完善的危机处理机制。在出现突发状况时,危机处理机制可以根据状况作出反应,尽量减少损失,以保证结合体的正常运营。

3、从文化协同的角度对其进行整合

相对于以上两个方法,文化方面的协同管理更有其优势。利用文化交流在各成员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使各成员有共同的追求目标,使他们为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做出更大努力。文化协同体现在精神层面,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和精神,作为一种商业模式,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也不例外,为了实现其更好地整合,可以利用文化精神对整合起到促进作用,其不仅可以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还能让整合变得更加容易。为了实现文化协同,各成员之间不仅要加强沟通与交流,还要对各自的责任进行明确规范,以防出现相互推脱的现象。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进行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时,应该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对协同管理策略进行认真的学习和运用,以期能在整合过程中实现对其灵活熟练的应用,这样才能让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得以顺利的进行,在进行协同管理策略下实现总体的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徐琳宏、于海滨:浅谈基于推荐的电子商务系统[J].科技信息,2010(9).

[2] 邓美秋、陈英杰、宁斌:商贸批发市场经营模式研究综述[J].商业时代,2012(25).

电子商务合同管理例2

一、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前监管(也可称为网络环境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前阶段主要是买卖信息的网上检索,交易双方都需要对支付问题、交货问题、信用认证问题作充分的考虑和准备。其核心“信息流”是电子商务中目前应用最广泛、最成功的一部分。电子商务合同好比一群百灵鸟,运行的空间如是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百花齐放,结论是百鸟争鸣自不待言。但如果是枪林弹雨,恶树毒草,乌烟瘴气,势必会“千山鸟飞绝”。从法律环境讲,这要求政府尽快修订出台《电子商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构建起一个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体系,以解决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安全、支付、电子货币、智能犯罪等问题。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应在规范和监管“信息流”方面担当重要角色,为电子商务合同广泛使用建立良好的网络环境。

根据网络案件查处实践和网站抽样巡查,影响电子商务“信息流”的网络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

——虚假广告宣传。包括网上经营企业本身、网上所售商品情况所做的虚假宣传和为虚假宣传提供媒体(网络)。

——无照经营。包括未经工商登记注册而在网上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为无照经营提供网络平台。

——利用网络传销、变相传销。

——合同诈骗。

——利用互联网贩私。

——侵犯消费者权益。在网上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

——超越经营范围。国家实行许可经营的特殊行业,未经许可而从事经营。

由此,电子商务合同的网络环境监管,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切实加强对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的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这包括:(1)经营性网站的准入;(2)网络经营公司的准入;(3)网站经营者的准入;(4)网站经营特殊商品和服务的准入。

网上交易、网上广告、电子合同确认、网上拍卖无一例外地涉及网站域名、经济主体准入和身份合法性的确认。“域名”相当于传统经济中企业与商家的名称或字号,身份认证则是网络环境下准入和网络经济主体资格的“营业执照”。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域名核准与网络经济主体认证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监管经济主体的名称、准入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建立以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心的电子商务网站中文名称核准与经济主体资信认证体系已成为监管电子商务合同最为有效的途径。建立以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心的电子商务“营业执照”认证体系,对从事电子商务的网络经营者和网上经营者发放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并在网上交易过程中认证,以及受理审核证书的年检、变更、注销等,能有效地监管和规范网上“信息流”的真伪,为电子商务合同广泛应用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是监管电子商务中的商标、广告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净化电子商务合同运作环境。网上商标、网络广告的有效监管,是保证“信息流”真实诚信的重要途径之一。在《电子商务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网上广告、商标监管办法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应积极探索运用《广告法》《商标法》监管调整网上广告、商标行为的法理手段。尽快地培养网络监管人才,改善网上监管的技术条件,以适应网络科技发展的要求。

三是监管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开展网上信息咨询和网上举报与投诉。这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诸部门树立“多兵种”协同“作战”意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职能,对整个网络进行多方位监察,建立公平交易秩序。利用电子版营业执照和传统纸质营业执照“扫描上网”相结合进行网络主体资格认证,以规范市场准入行为;将网上巡查与地域巡查紧密结合,以规范市场交易秩序。由于电子商务是在网上交换信息、交易,其要约和承诺过程难于管理。维护网上交易秩序,从目前的管理手段看,应积极进行网上工商法规公告和宣传,通过对违法交易行为的处罚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入手,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合同应用空间。

二、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过程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过程即交易谈判和签订合同过程: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对所有交易细节在网上进行谈判,交易双方利用电子手段经过认真磋商后,将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义务,所购买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期、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违约和索赔等合同条款全部以电子交易合同的方式作出全面详尽的规定,合同双方利用EDI进行签约,或通过数字签名等方式签订电子贸易合同。但由于电子商务的法律规范相对滞后,有关电子商务市场准入、认证体系、支付结算、交易文体的行为规则以及电子交易中必须涉及到的电子合同、电子税单等的法律效力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以致我国目前电子商务仍处于自发、无序的发展状态。可喜的是,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已开电子商务立法先河。通过法律和行政管理调整,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方向。工商行政管理作为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寻求有效的电子商务合同监管手段,应从建立“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和建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入手。

(一)建立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合同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建立一个计算机网站,把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同信用状况的有关信息传递给公众。社会公众随时查询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企业登记及其他有关信用的档案信息(如企业、违规受到处罚,资质、资信等信息)。该网站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自身合同履行、信用遵守等情况。二是社会、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合同信用状况的评价。前者具体反映:(1)企业合同管理是否做到组织、人员、制度“三落实”;(2)企业是否通过IS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3)企业签订合同是否依法;(4)合同订立后是否依法履行;(5)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违约行为。后者具体反映:各级政府部门、各类社会团体颁发、确认的先进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等肯定方面;企业因各种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如抽逃资金、偷漏税款等否定方面。该网站通过与国家工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认证中心及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金融机构和有关中介组织联网形成全国统一的立体资信认证、信用监管、查询系统,为电子商务合同运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建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对合同开展鉴证工作是法律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能之一。开展电子商务合同的网上鉴证也是我国合同鉴证职能的有效延伸。网上交易存在着安全风险,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对交易的款项或货物进行信用提存,是解决电子商务活动中这一风险问题的科学、有效途径。

如何鉴证电子商务合同?最好办法就是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成立的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首先是对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进行确定。只要是国内注册的企业,我们工商系统的内部网络完全可以实现对其资信情况的调查。如对方网络不健全,可通过电话咨询等传统方式辅助完成。其次是对合同内容依据有关法律进行审查。再次,监督双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目前,全国工商系统完整和强大的企业信息资源以及不断完善的系统的网络布局已基本具备了成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的条件。具体办法是:在设区的市开设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将该地区的企业录入并制作成网页,通过互联网与全国工商系统网络联网。企业通过点击登陆鉴证网和“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可以了解交易对方企业的状况,如果想继续同某企业进行业务洽谈,通过点击该企业的网址,直接同该企业进行谈判。洽谈成功后,需要对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鉴证时,可回到企业注册地网站的电子商务鉴证平台进行网上鉴证。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并可接受双方的委托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货款、货物的信用提存或者进行合同监督。

三、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后的履行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管理例3

一、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前监管(也可称为网络环境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前阶段主要是买卖信息的网上检索,交易双方都需要对支付问题、交货问题、信用认证问题作充分的考虑和准备。其核心“信息流”是电子商务中目前应用最广泛、最成功的一部分。电子商务合同好比一群百灵鸟,运行的空间如是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百花齐放,结论是百鸟争鸣自不待言。但如果是枪林弹雨,恶树毒草,乌烟瘴气,势必会“千山鸟飞绝”。从法律环境讲,这要求政府尽快修订出台《电子商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构建起一个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体系,以解决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安全、支付、电子货币、智能犯罪等问题。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应在规范和监管“信息流”方面担当重要角色,为电子商务合同广泛使用建立良好的网络环境。

根据网络案件查处实践和网站抽样巡查,影响电子商务“信息流”的网络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

——虚假广告宣传。包括网上经营企业本身、网上所售商品情况所做的虚假宣传和为虚假宣传提供媒体(网络)。

——无照经营。包括未经工商登记注册而在网上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为无照经营提供网络平台。

——利用网络传销、变相传销。

——合同诈骗。

——利用互联网贩私。

——侵犯消费者权益。在网上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

——超越经营范围。国家实行许可经营的特殊行业,未经许可而从事经营。

由此,电子商务合同的网络环境监管,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切实加强对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的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这包括:(1)经营性网站的准入;(2)网络经营公司的准入;(3)网站经营者的准入;(4)网站经营特殊商品和服务的准入。

网上交易、网上广告、电子合同确认、网上拍卖无一例外地涉及网站域名、经济主体准入和身份合法性的确认。“域名”相当于传统经济中企业与商家的名称或字号,身份认证则是网络环境下准入和网络经济主体资格的“营业执照”。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域名核准与网络经济主体认证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监管经济主体的名称、准入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建立以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心的电子商务网站中文名称核准与经济主体资信认证体系已成为监管电子商务合同最为有效的途径。建立以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心的电子商务“营业执照”认证体系,对从事电子商务的网络经营者和网上经营者发放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并在网上交易过程中认证,以及受理审核证书的年检、变更、注销等,能有效地监管和规范网上“信息流”的真伪,为电子商务合同广泛应用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是监管电子商务中的商标、广告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净化电子商务合同运作环境。网上商标、网络广告的有效监管,是保证“信息流”真实诚信的重要途径之一。在《电子商务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网上广告、商标监管办法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应积极探索运用《广告法》《商标法》监管调整网上广告、商标行为的法理手段。尽快地培养网络监管人才,改善网上监管的技术条件,以适应网络科技发展的要求。

三是监管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开展网上信息咨询和网上举报与投诉。这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诸部门树立“多兵种”协同“作战”意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职能,对整个网络进行多方位监察,建立公平交易秩序。利用电子版营业执照和传统纸质营业执照“扫描上网”相结合进行网络主体资格认证,以规范市场准入行为;将网上巡查与地域巡查紧密结合,以规范市场交易秩序。由于电子商务是在网上交换信息、交易,其要约和承诺过程难于管理。维护网上交易秩序,从目前的管理手段看,应积极进行网上工商法规公告和宣传,通过对违法交易行为的处罚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入手,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合同应用空间。

二、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过程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过程即交易谈判和签订合同过程: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对所有交易细节在网上进行谈判,交易双方利用电子手段经过认真磋商后,将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义务,所购买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期、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违约和索赔等合同条款全部以电子交易合同的方式作出全面详尽的规定,合同双方利用EDI进行签约,或通过数字签名等方式签订电子贸易合同。但由于电子商务的法律规范相对滞后,有关电子商务市场准入、认证体系、支付结算、交易文体的行为规则以及电子交易中必须涉及到的电子合同、电子税单等的法律效力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以致我国目前电子商务仍处于自发、无序的发展状态。可喜的是,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已开电子商务立法先河。通过法律和行政管理调整,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方向。工商行政管理作为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寻求有效的电子商务合同监管手段,应从建立“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和建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入手。

(一)建立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合同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建立一个计算机网站,把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同信用状况的有关信息传递给公众。社会公众随时查询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企业登记及其他有关信用的档案信息(如企业、违规受到处罚,资质、资信等信息)。该网站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自身合同履行、信用遵守等情况。二是社会、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合同信用状况的评价。前者具体反映:(1)企业合同管理是否做到组织、人员、制度“三落实”;(2)企业是否通过IS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3)企业签订合同是否依法;(4)合同订立后是否依法履行;(5)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违约行为。后者具体反映:各级政府部门、各类社会团体颁发、确认的先进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等肯定方面;企业因各种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如抽逃资金、偷漏税款等否定方面。该网站通过与国家工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认证中心及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金融机构和有关中介组织联网形成全国统一的立体资信认证、信用监管、查询系统,为电子商务合同运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建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对合同开展鉴证工作是法律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能之一。开展电子商务合同的网上鉴证也是我国合同鉴证职能的有效延伸。网上交易存在着安全风险,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对交易的款项或货物进行信用提存,是解决电子商务活动中这一风险问题的科学、有效途径。

如何鉴证电子商务合同?最好办法就是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成立的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首先是对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进行确定。只要是国内注册的企业,我们工商系统的内部网络完全可以实现对其资信情况的调查。如对方网络不健全,可通过电话咨询等传统方式辅助完成。其次是对合同内容依据有关法律进行审查。再次,监督双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目前,全国工商系统完整和强大的企业信息资源以及不断完善的系统的网络布局已基本具备了成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的条件。具体办法是:在设区的市开设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将该地区的企业录入并制作成网页,通过互联网与全国工商系统网络联网。企业通过点击登陆鉴证网和“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可以了解交易对方企业的状况,如果想继续同某企业进行业务洽谈,通过点击该企业的网址,直接同该企业进行谈判。洽谈成功后,需要对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鉴证时,可回到企业注册地网站的电子商务鉴证平台进行网上鉴证。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并可接受双方的委托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货款、货物的信用提存或者进行合同监督。

三、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后的履行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管理例4

    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前阶段主要是买卖信息的网上检索,交易双方都需要对支付问题、交货问题、信用认证问题作充分的考虑和准备。其核心“信息流”是电子商务中目前应用最广泛、最成功的一部分。电子商务合同好比一群百灵鸟,运行的空间如是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百花齐放,结论是百鸟争鸣自不待言。但如果是枪林弹雨,恶树毒草,乌烟瘴气,势必会“千山鸟飞绝”。从法律环境讲,这要求政府尽快修订出台《电子商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构建起一个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体系,以解决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安全、支付、电子货币、智能犯罪等问题。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应在规范和监管“信息流”方面担当重要角色,为电子商务合同广泛使用建立良好的网络环境。

    根据网络案件查处实践和网站抽样巡查,影响电子商务“信息流”的网络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

    ——虚假广告宣传。包括网上经营企业本身、网上所售商品情况所做的虚假宣传和为虚假宣传提供媒体(网络)。

    ——无照经营。包括未经工商登记注册而在网上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为无照经营提供网络平台。

    ——利用网络传销、变相传销。

    ——合同诈骗。

    ——利用互联网贩私。

    ——侵犯消费者权益。在网上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

    ——超越经营范围。国家实行许可经营的特殊行业,未经许可而从事经营。

    由此,电子商务合同的网络环境监管,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切实加强对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的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这包括:(1)经营性网站的准入;(2)网络经营公司的准入;(3)网站经营者的准入;(4)网站经营特殊商品和服务的准入。

    网上交易、网上广告、电子合同确认、网上拍卖无一例外地涉及网站域名、经济主体准入和身份合法性的确认。“域名”相当于传统经济中企业与商家的名称或字号,身份认证则是网络环境下准入和网络经济主体资格的“营业执照”。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域名核准与网络经济主体认证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监管经济主体的名称、准入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建立以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心的电子商务网站中文名称核准与经济主体资信认证体系已成为监管电子商务合同最为有效的途径。建立以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心的电子商务“营业执照”认证体系,对从事电子商务的网络经营者和网上经营者发放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并在网上交易过程中认证,以及受理审核证书的年检、变更、注销等,能有效地监管和规范网上“信息流”的真伪,为电子商务合同广泛应用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是监管电子商务中的商标、广告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净化电子商务合同运作环境。网上商标、网络广告的有效监管,是保证“信息流”真实诚信的重要途径之一。在《电子商务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网上广告、商标监管办法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应积极探索运用《广告法》《商标法》监管调整网上广告、商标行为的法理手段。尽快地培养网络监管人才,改善网上监管的技术条件,以适应网络科技发展的要求。

    三是监管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开展网上信息咨询和网上举报与投诉。这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诸部门树立“多兵种”协同“作战”意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职能,对整个网络进行多方位监察,建立公平交易秩序。利用电子版营业执照和传统纸质营业执照“扫描上网”相结合进行网络主体资格认证,以规范市场准入行为;将网上巡查与地域巡查紧密结合,以规范市场交易秩序。由于电子商务是在网上交换信息、交易,其要约和承诺过程难于管理。维护网上交易秩序,从目前的管理手段看,应积极进行网上工商法规公告和宣传,通过对违法交易行为的处罚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入手,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合同应用空间。

    二、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过程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过程即交易谈判和签订合同过程: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对所有交易细节在网上进行谈判,交易双方利用电子手段经过认真磋商后,将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义务,所购买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期、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违约和索赔等合同条款全部以电子交易合同的方式作出全面详尽的规定 ,合同双方利用EDI进行签约,或通过数字签名等方式签订电子贸易合同。但由于电子商务的法律规范相对滞后,有关电子商务市场准入、认证体系、支付结算、交易文体的行为规则以及电子交易中必须涉及到的电子合同、电子税单等的法律效力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以致我国目前电子商务仍处于自发、无序的发展状态。可喜的是,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已开电子商务立法先河。通过法律和行政管理调整,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方向。工商行政管理作为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 ,寻求有效的电子商务合同监管手段,应从建立“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和建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入手。

    (一)建立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合同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建立一个计算机网站,把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同信用状况的有关信息传递给公众。社会公众随时查询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企业登记及其他有关信用的档案信息(如企业、违规受到处罚,资质、资信等信息)。该网站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自身合同履行、信用遵守等情况。二是社会、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合同信用状况的评价。前者具体反映:(1)企业合同管理是否做到组织、人员、制度“三落实”;(2)企业是否通过IS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3)企业签订合同是否依法;(4)合同订立后是否依法履行;(5)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违约行为。后者具体反映:各级政府部门、各类社会团体颁发、确认的先进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等肯定方面;企业因各种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如抽逃资金、偷漏税款等否定方面。该网站通过与国家工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认证中心及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金融机构和有关中介组织联网形成全国统一的立体资信认证、信用监管、查询系统,为电子商务合同运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建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对合同开展鉴证工作是法律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能之一。开展电子商务合同的网上鉴证也是我国合同鉴证职能的有效延伸。网上交易存在着安全风险,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 ,对交易的款项或货物进行信用提存,是解决电子商务活动中这一风险问题的科学、有效途径。

    如何鉴证电子商务合同?最好办法就是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成立的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首先是对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进行确定。只要是国内注册的企业,我们工商系统的内部网络完全可以实现对其资信情况的调查。如对方网络不健全,可通过 电话咨询等传统方式辅助完成。其次是对合同内容依据有关法律进行审查。再次,监督双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目前,全国工商系统完整和强大的企业信息资源以及不断完善的系统的网络布局已基本具备了成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的条件。具体办法是:在设区的市开设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将该地区的企业录入并制作成网页,通过互联网与全国工商系统网络联网。企业通过点击登陆鉴证网和“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可以了解交易对方企业的状况,如果想继续同某企业进行业务洽谈,通过点击该企业的网址,直接同该企业进行谈判。洽谈成功后,需要对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鉴证时,可回到企业注册地网站的电子商务鉴证平台进行网上鉴证。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并可接受双方的委托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货款、货物的信用提存或者进行合同监督。

    三、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后的履行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管理例5

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前阶段主要是买卖信息的网上检索,交易双方都需要对支付问题、交货问题、信用认证问题作充分的考虑和准备。其核心“信息流”是电子商务中目前应用最广泛、最成功的一部分。电子商务合同好比一群百灵鸟,运行的空间如是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百花齐放,结论是百鸟争鸣自不待言。但如果是枪林弹雨,恶树毒草,乌烟瘴气,势必会“千山鸟飞绝”。从法律环境讲,这要求政府尽快修订出台《电子商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构建起一个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体系,以解决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安全、支付、电子货币、智能犯罪等问题。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应在规范和监管“信息流”方面担当重要角色,为电子商务合同广泛使用建立良好的网络环境。

根据网络案件查处实践和网站抽样巡查,影响电子商务“信息流”的网络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

——虚假广告宣传。包括网上经营企业本身、网上所售商品情况所做的虚假宣传和为虚假宣传提供媒体(网络)。

——无照经营。包括未经工商登记注册而在网上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为无照经营提供网络平台。

——利用网络传销、变相传销。

——合同诈骗。

——利用互联网贩私。

——侵犯消费者权益。在网上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

——超越经营范围。国家实行许可经营的特殊行业,未经许可而从事经营。

由此,电子商务合同的网络环境监管,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切实加强对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的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这包括:(1)经营性网站的准入;(2)网络经营公司的准入;(3)网站经营者的准入;(4)网站经营特殊商品和服务的准入。

网上交易、网上广告、电子合同确认、网上拍卖无一例外地涉及网站域名、经济主体准入和身份合法性的确认。“域名”相当于传统经济中企业与商家的名称或字号,身份认证则是网络环境下准入和网络经济主体资格的“营业执照”。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域名核准与网络经济主体认证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监管经济主体的名称、准入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建立以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心的电子商务网站中文名称核准与经济主体资信认证体系已成为监管电子商务合同最为有效的途径。建立以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心的电子商务“营业执照”认证体系,对从事电子商务的网络经营者和网上经营者发放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并在网上交易过程中认证,以及受理审核证书的年检、变更、注销等,能有效地监管和规范网上“信息流”的真伪,为电子商务合同广泛应用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是监管电子商务中的商标、广告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净化电子商务合同运作环境。网上商标、网络广告的有效监管,是保证“信息流”真实诚信的重要途径之一。在《电子商务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网上广告、商标监管办法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应积极探索运用《广告法》《商标法》监管调整网上广告、商标行为的法理手段。尽快地培养网络监管人才,改善网上监管的技术条件,以适应网络科技发展的要求。

三是监管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开展网上信息咨询和网上举报与投诉。这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诸部门树立“多兵种”协同“作战”意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职能,对整个网络进行多方位监察,建立公平交易秩序。利用电子版营业执照和传统纸质营业执照“扫描上网”相结合进行网络主体资格认证,以规范市场准入行为;将网上巡查与地域巡查紧密结合,以规范市场交易秩序。由于电子商务是在网上交换信息、交易,其要约和承诺过程难于管理。维护网上交易秩序,从目前的管理手段看,应积极进行网上工商法规公告和宣传,通过对违法交易行为的处罚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入手,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合同应用空间。

二、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过程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过程即交易谈判和签订合同过程: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对所有交易细节在网上进行谈判,交易双方利用电子手段经过认真磋商后,将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义务,所购买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期、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违约和索赔等合同条款全部以电子交易合同的方式作出全面详尽的规定 ,合同双方利用EDI进行签约,或通过数字签名等方式签订电子贸易合同。但由于电子商务的法律规范相对滞后,有关电子商务市场准入、认证体系、支付结算、交易文体的行为规则以及电子交易中必须涉及到的电子合同、电子税单等的法律效力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以致我国目前电子商务仍处于自发、无序的发展状态。可喜的是,国务院颁布的《互 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已开电子商务立法先河。通过法律和行政管理调整,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方向。工商行政管理作为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 ,寻求有效的电子商务合同监管手段,应从建立“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和建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入手。

(一)建立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合同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建立一个计算机网站,把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同信用状况的有关信息传递给公众。社会公众随时查询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企业登记及其他有关信用的档案信息(如企业、违规受到处罚,资质、资信等信息)。该网站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自身合同履行、信用遵守等情况。二是社会、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合同信用状况的评价。前者具体反映:(1)企业合同管理是否做到组织、人员、制度“三落实”;(2)企业是否通过IS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3)企业签订合同是否依法;(4)合同订立后是否依法履行;(5)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违约行为。后者具体反映:各级政府部门、各类社会团体颁发、确认的先进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等肯定方面;企业因各种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如抽逃资金、偷漏税款等否定方面。该网站通过与国家工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认证中心及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金融机构和有关中介组织联网形成全国统一的立体资信认证、信用监管、查询系统,为电子商务合同运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建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对合同开展鉴证工作是法律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能之一。开展电子商务合同的网上鉴证也是我国合同鉴证职能的有效延伸。网上交易存在着安全风险,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 ,对交易的款项或货物进行信用提存,是解决电子商务活动中这一风险问题的科学、有效途径。

如何鉴证电子商务合同?最好办法就是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成立的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首先是对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进行确定。只要是国内注册的企业,我们工商系统的内部网络完全可以实现对其资信情况的调查。如对方网络不健全,可通过 电话咨询等传统方式辅助完成。其次是对合同内容依据有关法律进行审查。再次,监督双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目前,全国工商系统完整和强大的企业信息资源以及不断完善的系统的网络布局已基本具备了成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的条件。具体办法是:在设区的市开设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将该地区的企业录入并制作成网页,通过互联网与全国工商系统网络联网。企业通过点击登陆鉴证网和“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可以了解交易对方企业的状况,如果想继续同某企业进行业务洽谈,通过点击该企业的网址,直接同该企业进行谈判。洽谈成功后,需要对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鉴证时,可回到企业注册地网站的电子商务鉴证平台进行网上鉴证。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并可接受双方的委托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货款、货物的信用提存或者进行合同监督。

三、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后的履行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管理例6

2电子商务管理的研究现状

目前,国内外关于电子商务管理的研究还处于初期阶段。国内外学者大多将研究热点集中在有关电子商务的理论、方法、伦理、法律和安全等方面,很少有学者致力于电子商务管理方面的研究。从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内容来看,基本都只是从某一个方面来探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管理理论与方法系统性的、理论性的研究较少;从研究论文的数量来看,有关电子商务管理的研究论文也只是近几年才问世,不仅数量少,而且深度与广度都远远不够。笔者于2006年上半年在网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以“篇名、关键词”为检索项对“电子商务管理”进彳行检索,结果如下:从1999年到2005年共26篇。另外,笔者利用Dialog、Inspec、EBSCO等外文数据库和Yahoo、Google等国外著名搜索引擎工具,以“ElectronicCommerceManagement”、“E-Commercemanagement”为关键词,检索到较高相关度的文献数量也很少,仅有几十条。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国内外学术界对有关电子商务管理的研究还不够重视,成果较少。从研究论文的内容来看,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电子商务环境下管理理论与方法的研究

从国内外对有关电子商务环境下管理理论与方法的研究来看,系统性、理论性的研究较少。这些研究大多仅仅从某一个方面来探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管理理论与方法,并没有从整体上对电子商务管理进行系统性的理论研究。

20世纪末,国外在信息化引起管理变革的研究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些新的较为成熟的观点和理论,如企业资源计划、客户关系管理、业务流程再造、虚拟企业、供应链管理等[3-4]。这些新的管理理论与管理方法都与电子商务环境密切相关,因此国外学术界也已开始以上述管理变革的观点和方法为出发点来探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管理理论与方法的创新问题。目前在国外,电子商务环境下新型管理理论框架已初露端倪,一种以信息流为直接管理对象,以高效率、低成本、高质量为目标的管理理念正在形成[5]。例如,RaviKalakota的著作《电子商务管理指南》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来指导企业怎样从事电子商务活动。MartinV.Deise等编著的《电子商务管理者指南:从战术到战略》从管理者的角度出发,论述了各个层面的管理实践操作。

从2001年起,国内学术界开始重视电子商务管理领域的研究。2001年,大连理工大学杨德礼教授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电子商务环境下管理理论与方法研究”,将电子商务管理理论与方法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他从“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企业战略管理方法'“电子商务环境下信息管理的特点与相应方法”等12个方面全面研究了电子商务环境下管理理论与管理方法,将电子商务管理理论与方法推进了一个新的台阶[6]。在学术著作方面,程大为编著的《电子商务管理》从经济学的角度阐述了电子商务管理理论。在王学东主编的《企业电子商务管理》一书中,第一次论述了电子商务的组织形态、组织结构与管理体制、运营模式和运作平台等理论,随后又在“十五”规划部级教材《电子商务管理》中再次较为完整地提出了电子商务管理原理:电子商务管理的对象与职能、电子商务组织与管理体制、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和电子商务运作流程。

然而,目前对电子商务环境下管理理论与方法的研究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割裂了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所有管理活动之间的有机联系。比如,在探讨电子商务环境下物流管理时,并没有同时探讨客户关系管理、知识管理、信用管理、战略管理等管理活动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更没有将这些管理活动纳入一个完整的系统中加以考虑。

2.2 电子商务管理的系统性研究

从2000年起,国内外学者探索性地开展了电子商务管理的系统性理论化研究。他们纷纷从不同的角度研究电子商务管理活动。在美国,RaviKalakota等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以大量生动的电子商务实践案例来指导企业应如何从事电子商务活a[7];MartinV.Deise等从管理者的角度出发,论述了战略、战术等各个层面的电子商务管理实践操作阁;SandeepKrishnamurthy通过对著名公司成功或失败的电子商务案例研究,帮助现在和未来的管理者借助整合的商务模型、市场和因特网技术更好地了解电子商务管理过程[9];BrendaKiena探讨了企业如何规划和维护网站,从实务的角度研究企业的电子商务管理活动[1。]。在国内,程大为研究了电子商务运行的经济规律,并从经济学的角度阐述了电子商务管理理论;黄建康则主要对企业电子商务管理与战略的原理、内容和方法进行了探讨。

在国内,最早初步系统性地提出电子商务管理的知识体系和管理体系的是华中师范大学的王学东教授。2001年,王学东从三个部分系统构建了面向企业应用的电子商务管理体系: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企业电子商务的组织形态,明确虚拟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和企业电子商务之间的演进发展与联系;第二部分主要概括和抽象企业电子商务管理原理,阐述企业电子商务组织的管理机制、组织结构、运营模式、运作流程,并运用系统的观点剖析了企业电子商务系统;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企业电子商务组织的经营管理内容,即宏观层面的企业电子商务管理的战略和微观层面的以企业电子商务的“三流”(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为主线的企业电子商务管理的具体内容。随后,王学东于2005年明确提出电子商务管理的核心思想就是“三流”的协同与和谐的观点,初步构建了电子商务管理体系,具体阐述了电子商务管理的原理、内容和方法,深入剖析了电子商务管理思想的产生与发展,明确其性质、职能、对象与体制,架构了电子商务管理的组织与运行平台。随后,在2003年10月,由中国高校电子商务专业建设协作组支持的“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管理”国际会议在江西财经大学召开,会议的主题之一就是探讨电子商务管理问题。本次国际会议是国内第一次正式地将电子商务研究引入管理领域,这次会议所倡导的从管理视角研究电子商务、“点面结合”深入研究电子商务管理,必将掀起电子商务管理研究新的高潮。

总体来看,国内外对电子商务管理的系统性研究刚刚起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研究深度不够、范围不广、成果不多,还未能形成一套成熟、完善的电子商务管理理论体系。

2.3电子商务管理的协同问题研究

在电子商务管理领域,协同思想的引入还只是刚刚起步,出现了一些电子商务活动中某一方面的“管理协同”问题研究,而“协同管理”的研究也只是停留在必要性等方面,没有形成系统的“电子商务协同管理”的思想、模式、对策。根据文献统计,目前关于电子商务协同管理的系统文献还没有,在电子商务领域有少量关于“协同电子商务”的文献。

总体看来,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2.3.1 试探性地提出电子商务“三流”协同管理平台和电子商务项目协同管理模型2001年,王学东运用系统和协同的观点深入剖析了电子商务中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内在联系和互动机理,构建了“三流”协同互动的5大平台;高维娜将网络企业、项目管理、协同理论有机结合在一起,提出了网络企业中的项目协同管理模型,并提出了基于WebSer-wces的网络企业项目协同管理平台;李灵运用了协同学、系统科学、博奕论的方法,初步建立了电子商务项目协同管理的系统模型和电子商务项目协同管理的机制。

2.3.2 探讨虚拟企业的协同管理问题王硕探讨了协同理论在虚拟企业协调发展中的应用,关注虚拟企业各要素非线性关系,并运用协同学理论建立了虚拟企业目标函数;荆琦给出了虚拟企业实现协同管理的几种管理模式,如层次管理、阶段管理、职能管理、目标管理、盟员管理等;王学东针对虚拟企业合作过程中各主体间的冲突,对虚拟企业的协同管理进行了研究,并构建了协同管理体系。

当前,在电子商务管理的协同问题研究中,供应链协同管理已经成为管理领域研究的热点。在国外,供应链协同管理思想受到了理论界和企业界的广泛重视,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如1995年,由国际著名的商业零售连锁店Wal-Mart等5家公司联合研究提出了面向供应链协同管理的有效策略协同计划、预测与补给(CPFR);HauLee和Anderson分析了协同供应链应具备的基础条件、面临的诸多挑战和价值收益等问题;2000年,Ito和Salleh指出供应链各成员间的协同是实现供应链协同管理的关键,并提出了协同供应链系统基于电子黑板的协商问题;2003年,R.McIvor等人研究了电子商务对供应链协同管理的支持;Akkermans和PaulBogerd等人建立了供应链协同管理的理论模型,侧重研究了非技术因素对实现协同的重要影响。在国内,有关供应链协同管理的研究刚刚开始。李勇等对供应链管理中的战略协同进行了研究,认为战略协同是对供应链管理中核心问题的合作与协调,是实施供应链协同管理的重要基础;张翠华等从战略协同、策略协同和协同技术三个方面对供应链协同管理的现状进行综述,并探讨供应链协同管理的发展趋势。

总体来看,目前国内外有关电子商务管理的协同问题的研究中,分散的、间接的研究成果较多,大多是针对电子商务活动中某一方面的协同管理进行研究。而协同学在电子商务管理中系统化、理论性的研究成果较少,没有将协同理论、和谐理论与电子商务管理理论有机地、系统地结合起来,也未触及深层次的理论研究,如电子商务管理的协同理论、方法与模式研究,电子商务协同管理的方法与模式研究等等。

3结语

综上,国内外学者围绕电子商务管理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目前还处于初步阶段,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著作不仅数量少,而且深度不够。具体来说,目前国内外的研究仍然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理论研究的滞后性。尤其是在中国的电子商务管理中,理论脱离实际是一方面,但更多的情形是理论研究落后于实践,无法满足实际的需要。

分散的、应用性的研究较多,而系统的、理论性的研究较少。目前有关电子商务管理的研究各行其是,没有条理,尚未形成系统化的研究成果,也尚不能对我国电子商务管理的实践活动提供有价值的指导。

电子商务合同管理例7

虽然教育部门在各个高校开设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课程,但是从发展实际上看,当前的高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发展水平高低不一,总体表现为,沿海经济发展快速的地区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课程开展水平和开展效果良好,与之相对的西部地区则是发展较为落后。在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教学发展中,人们加强了对实践教学和信息技术软件的应用,调动各种力量对教学环境进行了改变,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来加强物流实验教师的建设,为学生的电子商务物流学习提供了设施的支持。但是,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的实际训练发展仍停留在应用简单的物流模拟操作软件来完成训练,所应用的设施和实际教学需要不相匹配,因而没有达到预期的人才培养目标,即高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的教学模式安排及发展实际和社会对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人才的需求不适应。

电子商务物流教学管理和社会对电子商务管理人才需求不相适应的原因

有关领导在思想上不重视

现阶段电子商务物流教学开设的课程众多,但是课程的开设不具有针对性和实际应用性,导致学生在学习完之后不能将所学的知识充分应用到实践中。比如《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课程是电子商务物流教学的核心课程,理论性很强,但也需要能够被应用到实践中。因此,在教学中要求将实践和理论充分结合,但是实际教学由于学校领导的重视和认识不够,使得课程开展的实际意义不大,在理论学习枯燥的情况下,学生失去了学习的兴趣。

教学设备应用不完善

电子商务专业教学中开设了与之相关的物流管理课程,但是这门课程的实践性不够,在具体的实践设备安排上甚至还不如职业技术类学校的要求,在设备不完善的情况下相关的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课程很难有效开展。

教学目标不明确

很多高职院校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课程作为重要的基础性课程,在教学管理中予以重视,但是实际教学和教学目标之间存在巨大的落差,对于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专业学生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够,难以保证学生能够胜任未来的工作。

教学内容设计不规范

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课程目标设置的不明确由此导致电子商务物流教学中经常更换教师,对教学内容 侧重点的设置带来了麻烦,出现了内容五花八门的现象,教师在教学内容的设计上会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忽视了学生的学习需要以及对知识的接受能力,且教学内容侧重点会跟着教师的变化发生变化,学生在对知识的学习方面缺乏统一的规范。

校企合作缺乏必要的渠道

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是一门融合了理论和实践的课程,因此在学生掌握了必要的知识技能之后需要对其进行实践的引导。但是现阶段的电子商务物流教学模式中忽视了对实践的重视,导致教学和实践的脱离,不利于学生的学习和教学目标的实现。

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教学模式的创新构建

加强对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教学目标的明确

学校在对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时候,要设定好明确的人才培养发展目标,在目标的设置上要充分考虑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教学和与之相关的社会岗位需求之前的关系。教学目标的设置不能脱离实际的发展需要,并要以电子商务物流企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为教育教学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采用合理有效的措施来对人才进行培养。

对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的教学内容进行调整

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下,人们对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加深了重视,同时,在物流业的渗透发展下,有关人员深刻认识到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的对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意义。高校也开设了相关的课程,并对课程教学内容设计提出了新的要求,即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教学内容的设置要加强对物流学信息化、物流供应链发展管理、物流仓储配送的重视,在教学内容中加强这些课程的比例,并要在教学内容中融入电子信息技术知识,从而促进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的创新化、科技化发展。

选择和教学目标相符合的具有针对性的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教材

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教学注重理论和实际的结合,因而在教材选择上也要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教材内容要尽可能多地涉及到物流的采购、仓储、运输、配送以及装卸搬运等知识,并要求教材的选择要具有指导实践的针对性意义。

加强校企合作交流,构建一种校企合作的实践型课程体系

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人才需要具备物流管理知识技能以及计算机应用技能,即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人才是一种精通管理和技术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了培养出这样的人才,有关教育人员需要在研究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企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通过设计一些具有实践性质的课程来提升学生的实际演练能力,帮助学生将自己所学的知识转化为实践应用技能,充分做到用理论指导实践,使得自己的能力发展和企业对自己的需求相适应。

电子商务合同管理例8

一、电子商务亟待工商行政管理规范

电子商务是一种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形式,它的公平竞争秩序需要法制化的管理。

(一)电子商务急需确认网上经营者的身份

市场经济首先要划分出交易各方的责、权、利后。才能进行交易,而划分责、权、利的前提就是确定每个参加交易的当事人的身份。作为发达市场经济形式的电子商务,十分强调对网上经营者的身份确认。除此之外,由于电子商务多是在交易双方事先不了解、其间不见面的过程中完成的,也使得准确核实网上经营者的合法身份变得更加重要。当前由于各类相关措施跟不上,对网上经营者的身份确认已经成为制约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长期监管企业户口,有着完整的企业档案和相应的执法手段,长期以来在有形市场中很好地完成了确认经营者身份的任务。以此为基础,工商部门自然成为帮助电子商务突破确认经营者身份瓶颈的合理人选。

(二)电子商务急需政府机关认定其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但是在当前电子商务中这一规则很少被严格地遵守,多数网上经营者都在或多或少回避这一问题。网上经营者这些行为多数不是出于故意破坏经济秩序的目的,它的发生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对此,各级政府机关也不约而同地采取了谨慎态度和不轻易表态的“半默许”方针,给网络更多的发展空间。但是,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仅仅靠“半默许”是不够的,长期、普遍存在这样大量的违规行为对各方面都是有害的:投资者、经营者、消费者会因为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不明确而承担巨大的风险,增加机会成本;电子商务的市场化、法制化的过程也会因此受到制约。同时,政府机关的权威性也受到了负面的影响。目前这一问题亟待解决,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候选人之一就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三)电子商务急需公平竞争秩序

当前电子商务中许多问题直接出现在了工商部门熟悉的领域,比如对广告的管理、对合同的管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等等,这就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入电子商务后留下了很大的监管空间。同时。由于目前在电子商务中新事物的不断涌现还造成了不少行政管理的空白,工商部门因此还可能拓宽一些监管领域,比如增进网站的透明度、防护网络安全、制定网上各行业自律规则等等。随着电子商务市场化,原有不少行业主管部门必将逐步放宽对企业具体行为的管理,取而代之的将是一些更具普遍意义的行政管理规则,对此,工商部门更是大有可为。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电子商务监管的对策建议

如何趋电子商务的利并避其害,加强引导和监管,还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现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提几点对策建议:

(一)加快电子商务工商监管的立法进程

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入电子商务市场的管理只是刚刚起步,对电子商务市场行为管理的法律法规还是空白。可以说在国内,既没有成形的经验可借鉴,更无相应的法律法规供参考。因此,根据市场发展的形势需要,迅速出台监管电子商务市场的法律法规已经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没有一整套的网上交易办法和监管措施,监督管理只能是形同虚设,市场必然处于混乱状态。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工商监管的立法体系,制定相应法律和规章,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网络营销商及平台提供商的资质认证、商品服务等各类信息资源管理以及在线支付、税收、隐私权保护、电子格式合同等各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从而为工商部门全面执法、严格监管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各级地方政府可以先行制定相关地方性规章,从而促进国家相关监管领域的法制化进程。

(二)严格执行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准入制度

目前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主要有两类: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和采取电子商务交易手段的传统企业。两者都必须严格遵守《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经营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

(三)建立面向电子商务的行政管理体制

成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监管职能部门。在工商行政管理内部,电子商务监管涉及企业登记、合同、商标、广告等多个部门的职能;而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外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与电信管理部门、信息产业管理部门、 保密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等分工协作,才能实施对电子商务的有效监管。因此,监管电子商务。应当成立专门的职能部门。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置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司,在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置电子商务监管处,市、州设置电子商务监管科。成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监管职能部门,有利于集中人力、物力加强对电子商务及其法律规范的研究和监管实践,有利于充分利用行政资源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专业管理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避免管理中的越位和缺位。

(四)建立电子合同备案制度

电子商务合同管理例9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确定拟外包的电子商务业务。电子商务业务包括电子商务策划、电子商务运营、电子商务管理、电子商务营销、电子商务技术支撑五大部分。其中电子商务策划包括市场调研、网站功能及内容策划、产品策划、品牌策划、组织策划、营销策划、物流策划、支付策划等;电子商务运营包括产品拍摄、图片处理、网店装修及推广、网店促销、在线销售及客服、订单处理、支付、物流、CRM、数据库营销等;电子商务管理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物流管理、信息流管理等;电子商务营销包括网络分销体系的规划、建设、管理、网络打假,品牌网络推广、第三方电商平台推广(如淘宝网店推广、论坛炒作、淘宝直通车、QQ群推广、淘宝搜索优化、活动策划、事件营销、博客推广等);电子商务技术支撑包括电子商务网站建设、ERP系统整合、IT系统支持、数据分析等[2]。企业应根据战略目标、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确定将哪些业务外包,常见的有执行团队外包、运营外包、推广外包、分销外包、技术外包和全案外包等。单项业务外包弥补了企业在电子商务某一方面的不足,外包过程相对容易控制,对外包商的要求也不高。全案外包是企业将所有电子商务业务都外包给专业性的公司,要求外包商能提供一整套有效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并实施,对外包商的要求很高,外包过程的控制比较难,同时可能使企业过多依赖于外包商,造成企业电子商务能力发展的停滞。所以,几种外包方式各有其优缺点,适合于不同情况的企业。

2电子商务外包商选择

外包商的选择是企业电子商务外包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目前市场上存在大量电子商务外包商,其资质良莠不齐,且具有不同的核心能力。因此,企业必须谨慎选择外包商。外包商的选择可以参照一般外包商选择的步骤[3]:①尽可能多地搜集外包商的资料,从这找出一些有希望合作的企业,根据企业所需能力来初步确定外包商的选择范围;②了解潜在合作企业的基本情况与外包合作意向,并分析其与企业在能力与资源方面的互补性;③从发展背景、规模、能力、信誉4个方面对外包商进行考察[1],对潜在外包商进行单目标评价与测试;④确定各个关键决策因素对外包商选择的影响程度(用权重表示),并结合单目标评价的结果,进行外包商选择的多目标综合评价,以得出最满意的合作外包商。

3电子商务外包实施

笔者认为,电子商务外包的实施要注意以下两方面问题。

3.1电子商务与企业线下业务的整合

一般业务外包是将产品价值链上的一个或几个环节外包给其他公司,外包公司的作用相当于企业的某个专业化部门,例如人力资源外包将人员招聘、培训等工作交给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外包公司相当于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而电子商务业务牵涉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将电子商务业务外包出去后,网络上销售产品的品种、数量等对企业的采购、制造、仓储、物流配送、分销等活动有重大影响,处理不好时将造成线下业务和电子商务业务的双输。因此,电子商务外包实施必须考虑电子商务业务与企业线下业务的整合,主要有以下方面:(1)战略整合。电子商务外包决策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需要纳入组织的战略框架来完成。电子商务外包的目标必须与企业战略目标一致,还要将电子商务外包所需资源如资金、人才等纳入企业的战略计划并考虑到对其他业务的影响。(2)生产系统整合。传统企业线下产品生产系统的特点是大批量、少品种,而电子商务的特点是小批量、多品种。在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初期,线上产品的规模小,建立单独的线上产品生产系统成本太高,企业和消费者都无法接受。如何以较低成本建立既适合线下产品业务又能满足电子商务需要的生产系统成为企业面临的重大问题。笔者认为,线下传统品牌的生产设备、仓库等实体资源可以与电子商务业务共享,但是其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如ERP)基本不适用于电子商务,且二次改造的意义不大。折衷的办法是先单独建立适合电子商务的生产、仓储管理信息系统,将它的数据与原有生产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等电子商务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再建立独立的电子商务生产系统。(3)产品价格的整合。网上销售的产品最大的优势就是比线下产品低得多的价格,如果线上产品与线下产品同质,无疑会影响线下产品的销售,损害经销商的利益,对线上产品的分销网络造成冲击。如果线上产品和线下产品同价,又不能体现电子商务的优势,影响线上销售。因此,企业需要谨慎确定线上产品和线下产品的品种及价格,做到两者兼顾。例如,使70%~80%的线上商品与线下保持一致,新增20%~30%的商品作为线上的特供款;或者线上只销售打折产品;或者单独开发适合线上销售的产品。总之,使线上产品和线下产品保持一定的差异性。

3.2电子商务外包的风险控制

3.2.1电子商务外包风险分析对于企业来说,电子商务外包中的风险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1)委托风险。根据委托理论,由于委托人与人在激励与责任方面的不一致性以及信息不对称,人有可能背离委托人的利益或不忠实委托人意图而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在电子商务外包过程中,由于企业对电子商务业务运作不了解,企业与外包商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外包商有可能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谋取最大利益,从而损害发包企业的利益。(2)管理风险。企业与电子商务外包商之间的管理模式必然存在差异,因而可能造成管理上的风险。由于电子商务与传统线下业务的运作模式有很大差异,电商外包商的管理与传统企业在管理制度、岗位设置、激励机制等方面大相径庭,但是电子商务又牵涉到企业采购、制造、营销、仓储、物流配送等多方面业务,因此如果企业管理者不能正确处理、协调与外包商之间的关系,两企业之间将产生摩擦乃至冲突,影响电商业务的正常运作。另外,企业文化的不相容也可能使双方目标不能统一,不能就有关问题达成理解,也可能导致冲突,带来管理风险。(3)财务风险。由于企业对电子商务的不熟悉,不能很好地了解外包商所需的费用,对外包商用于网络营销和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支撑等庞大的费用不能进行监控,当外包合同结束时才发现成本大大高于预期,使发展电子商务业务得不偿失。(4)市场风险。很多传统企业将自己的传统产品在网络上以低价销售,虽然网络销售的产品是厂家直销,也节省了实体店的大笔费用,企业确实有利可图。但是,相同产品的两套价格体系将破坏原有的销售网络,同时过低的价格也可能影响企业的商誉。如果处理不当,电子商务的发展将影响线下产品的销售,企业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5)竞争力丧失的风险。在电子商务外包过程中,企业与外包商是类似战略合作的关系,在整个企业范围内广泛合作,需要双方长期配合,因此外包公司可能掌握着企业大量的信息,如专利、配方、程序等。如果合作出现裂痕,可能导致企业机密外泄,损害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另外,企业将电子商务外包后不能参与电子商务的核心运作,久而久之将丧失电子商务运作能力,使企业过分依赖于外包商,自身核心能力不能增强。这也将增强外包商续签合约时的讨价还价能力。

3.2.2电子商务外包风险的控制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对电子商务外包的风险进行控制:(1)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①成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管理部门,对电子商务外包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包括外包战略制定、外包业务确定、外包商的选择、外包契约的设计、外包过程的风险控制、外包绩效评估等,从外包的起点出发,全过程进行风险控制。部门成员应包括高层管理人员、电子商务专业人员、法律专家等。②制定行之有效的外包管理制度,规定外包全过程外包双方各类活动的程序及责任,使双方行为得到规范。(2)加强外包合作关系管理。电子商务外包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减少外包风险,因此使合作双方从单纯的合同关系发展为相互信任的战略伙伴关系是电子商务外包成功的重要因素。①企业应改变零和博弈的观念,树立双赢的合作理念,从契约设计开始就充分考虑到外包商的利益,并不断地给予外包商必要的支持。②企业应与外包商建立互相信任的合作关系,充分信任自己选择的外包商,在设立绩效目标的前提下给予外包商决策权。③企业要与外包商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建立高效的信息沟通渠道。(3)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对外包商有效的激励可以减少其机会主义行为,提高电子商务外包业务的绩效。企业可以在建立对外包商的绩效评价机制与监督体系的基础上,根据外包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环境条件,设计一系列合理的激励制度,例如为外包商提供与其电子商务外包业务绩效高度相关的报酬、长期合作等,鼓励外包商提升工作绩效。

4电子商务外包绩效评估

借鉴对IT外包绩效评估的研究,可以从以下方面对电子商务外包绩效进行评估[4]。

4.1电子商务业务竞争力的增强可以定量测算外包后电子商务业务规模的增长、利润的提升以及市场占有率的提高,以评价电子商务业务竞争力的增强。比较的基数可以是企业自营电子商务业务的绩效,也可以是其他同类企业自营电子商务业务的绩效。

4.2电子商务成本的降低①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外包节约了电子商务的投资成本,特别是人力资源成本;②通过外包获取了外包商的人力资源规模经济和技术资源规模经济,降低了电子商务业务的运行成本。成本降低的幅度可以通过与企业自营电子商务业务的成本或者其他同类企业自营电子商务业务的成本进行比较来测度。

4.3电子商务关键技术的获取通过电子商务外包,企业能够以低成本熟悉电子商务业务的运作,获取一些电子商务的关键技术,例如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维护、网络营销策划、网络营销策略、订单处理、仓储配送等,从而使企业减少对外包商的依赖、提高对外包商进行控制的能力、增强与外包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为企业进一步降低电子商务业务的成本打下基础。当然,获取技术的关键性程度越大,外包的绩效就越好。这可以通过计算获取技术的关键程度和数量来进行评估。

4.4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获取和利用企业在与外包企业的合作过程中可以接触到电子商务和其他方面的专业人才,了解到他们的能力和要求,企业在有需要时就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让这些人才成为企业的员工,为企业各项业务的发展做出贡献。这也是企业电子商务外包绩效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通过计算获取技能人员以及技能的数量来进行衡量。

电子商务合同管理例10

近年来,随着网络和电子技术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一直稳步向前,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让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加入电子商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最大优势是可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益。饲料工业作为传统行业,自改革开放以来实现了巨大的发展,我国饲料年产量已连续几年居于世界第一。面对饲料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饲料企业也在电子商务的发展中不断尝试和发展。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产品从企业向消费的转移必然会涉及到相应的物流服务,随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不断深入,消费者对物流服务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薛晓,2019)。与传统的物流管理体系相比,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具有功能多样、信息化程度高、管理人性化等优点(薛君杰,2016)。目前饲料企业的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模式比较薄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发展。本文通过分析目前我国饲料企业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模式,旨在为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在饲料企业的应用和创新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1电子商务

1.1电子商务的概念和发展电子商务是利用互联网和电子技术发展起来的一种从事商业活动的方式,且随着电子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不断完善,目前的电子商务已从最早的单一网上营销发展成为具有咨询服务、物流配送服务、个性化定制服务、技术指导服务等附加多项增值性业务的综合性商业模式(慎同烨,2016)。我国电子商务起源于上个世纪末期,距今已有近30年的历史。在这30年期间,不论是在政策和措施的和实施上,还是在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物流、支付、信用认证等方面的建立上,政府都给予大力支持,而且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政府仅在必要的规范和监管上制定了相关制度,对其他发展过程中的小问题并未做过多干涉,政府的推动、消费者的需求、网络电子技术的成熟多方面因素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与传统消费模式相比,电子商务模式将消费和服务统一,提高了商品贸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缩短了资金的流通时间,方便了广大消费者,越来越受到卖家和买家的欢迎(廖芳征,2020)。

1.2饲料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饲料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开始于2014年,当年作为我国首家畜牧业电子商务平台河南省神州牧易电子商务开通,国内著名大型饲料企业大北农、新希望六和也开始布局电子商务服务平台;2015年,辽宁禾丰牧业也紧跟趋势,投资建设辽宁逛大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这一电商云平台;2016年,泰国正大集团与阿里巴巴、蚂蚁金服等电子商务平台签订合作意向。随后,金新农、正邦科技、天邦股份等一些大型和中小型农牧企业也加入电子商务平台。因为中小型饲料企业在资金、人才、运营能力方面都比较薄弱,所以它们进入电子商务平台的方式是通过与猪易商城、搜猪网、猪E网、华禽网等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来发展业务,而大型饲料企业在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都比较强大,会选择与京东、阿里巴巴等电商巨头合作,或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平台来开展业务(周翔,2020)。电子商务运用于饲料行业,不仅可以将饲料的市场销售渠道拓宽,还可以方便买家和卖家交流沟通,对企业及产品的推广和品牌建立都大有帮助。

2电子商务物流

2.1电子商务物流物流是指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设备,将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转移的过程,它将运输、保管、装卸、搬运、包装、流通、配送、信息处理等要素统一结合,使其成为一个整体。商品的生产衍生出了物流,商品的发展促进了物流,因此,物流是一种一直存在的经济活动。电子商务物流即全套的电子物流解决方案,俗话称ERP系统,在电子商务背景下,物流业是以服务为第一宗旨,介于购货方和供货方的第三方(刘庆健,2018)。相比较发达国家物流的发展,我国物流起步较晚,存在较多问题,如技术和人才的不足、管理模式的不成熟、硬件设施不健全,这些都制约着我国物流业的发展。同时,物流管理的发展趋势势必向着智能化和网络化发展,但我国物流业还存在众多问题,很难使网络替代人工,所以目前我国物流水平与电子商务水平还不在一个起跑线,需要加快物流的发展,促进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王红,2020)。

2.2电子商务物流的特点

2.2.1信息化信息化即网络购买、支付、物流管理全过程都实现信息化,是电子商务时展的必然趋势。物流信息化是指建立比较完善的物流信息处理与传输系统,使物流的跟踪系统、反应方式、查询途径更为具体。实现物流信息化,客户可以随时查询商品物流信息(是否发货、货物具体到达位置、到货时间等)、物流管理人员可以更加快捷的处理与货物有关的信息(信息输入、货物交接等)、送货人员可以合理安排送货时间。物流信息化弥补了传统物流模式信息流通速度慢这一缺陷,减少了物流管理过程中人力、物力、财力等的投入,推动了电子商务往更成熟的方向快速发展。

2.2.2网络化随着我国网络技术的成熟,人民思想的改变,越来越多的居民生活离不开网络,物流网络化是物流信息化的必然。物流的网络化不仅只表现在物流信息传送和储存,而且还关乎整个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过程中的生产加工、订货付款、运输等方面(陈宇,2017)。它不仅可以使买家通过互联网技术查询和跟踪货物运输信息,还能通过收集大量信息,经专业人士分析,将生产厂商、物流公司、客户有效结合在一起,如商品生产和销售的衔接,最佳物流过程的预测等。

2.2.3人性化人性化即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以消费者为中心,实行人性化管理,进而满足客户需求。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是使电子商务生产和消费需求相融合,从消费者实际需求出发,结合生产、流通、消费等特征开展的人性化物流作业。一般情况下,电子商务背景下的物流配送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为了更好地协调买家和卖家之间的需求,物流在配送过程中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配送,以使卖家和买家都满意。

3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的关系

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国家的大力支持,电子商务自身的发展优势,使电子商务在饲料产业中的发展势头越来越迅猛(王卓,2018)。电子商务没有空间和时间的限制,所以将产品以最快的速度和最低的成本送到客户手中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过程,因此,物流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极其重要。电商物流管理模式的建设和发展可以增加企业业务的覆盖范围,增加产品销量,对企业经营发展大有利处,进而为企业进一步开拓电商业务提供帮助(谢奇和乔玉洋,2019)。电子商务可以有效监控物流,有效模拟物流费用,提高物流效率,减少物流错误,因此,电子商务和物流管理密不可分。从近些年电子商务发展的历程来看,电子商务体系要想完善,其物流必须跟得上电子商务的发展,进一步完善的物流管理建设有助于电子商务发展范围的提升和电子商务体系的完善。

4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存在的问题

4.1物流管理发展落后我国饲料企业物流发展与其他国家相比比较滞后,虽然近几年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但其中的物流管理仍然发展滞后,与电子商务发展速度不匹配。在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上,很多饲料企业仍然采用传统的物流管理模式,即开展物流业务时仍然使用自我经营的方式。根据调查显示,我国饲料企业电子商务物流采用第三方物流的比例仅在3成左右,而欧洲国家采用第三方物流的比例高达8成左右,美国为6成左右,这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极为不利。再者,我国饲料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过程中,物流规模、服务质量、配送效率等方面也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加上饲料企业对接的大部分都是养殖户,地理位置较为偏僻,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势必会降低电子商务物流供给的需求,直接制约电子商务的发展,间接减缓饲料企业的发展步伐。

4.2物流基地建设和信息技术较缺乏饲料企业电子商务的良好发展在饲料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举足轻重,而物流管理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物流管理技术、完善硬件设施势在必行。就目前我国饲料企业在物流管理方面的状况来看,因为对物流信息技术创新的忽视,对物流基地、物流园区规划和建设缺乏规范的管理,导致我国饲料企业在物流设施、基地管理、信息技术运用方面都比较滞后。同时,很多饲料企业领导管理观念跟不上电子商务的发展,在资金、设备等方面不愿意过多投入,导致物流工作效率低下,影响客户满意度,很有可能导致客户放弃使用电子商务平台。运用信息技术可以实现饲料在运输过程中的物流信息在企业和客户之间形成共享,时刻关注饲料产品的物流信息,有助于企业合理安排发货和生产,有利于客户合理安排饲养,而很多饲料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并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削弱了电子商务平台的方便性。

4.3物流服务功能不完善我国电子商务近几年虽然发展较快,方便了消费者,提高了企业经营效率,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服务观念的提升便是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当然,在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上服务也至关重要,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更加高效和低成本的服务是饲料企业电商物流需要考虑的一个关键点。因为客户需求的多样性,物流服务功能上也应具备多样化,提升客户满意度。但就目前饲料企业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在服务功能上的现状来看,很多企业的服务仍不够完整,无法一次性给客户提供订单处理、运输配送、仓储管理、搬运卸货等服务功能,只能提供一项或几项服务功能。物流服务功能的不完善可能会减少客户重复下单的概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4.4缺乏专业的物流管理人才与普通物流相同,电子商务的物流活动执行者是人,而且现代物流的要求不论是在构成物流的各个要素,还是在物流活动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之间都要求达到最佳,因此,这就需要从事电子商务管理的人应具有多方面的综合管理知识(王芳,2019)。饲料企业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人员不仅需要专业的物流管理、电子信息相关方面的知识,还应懂得饲料产品在装运、贮存、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在物流、产品、电子信息等方面遇到问题和困难时都可以有效的解决问题和困难,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提高饲料企业核心竞争力。

5对饲料企业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模式的建议

5.1加强物流信息信息化平台建设如果饲料企业电子商务平台想要提高产品的覆盖范围,获取更大的消费市场,必须开拓创新,紧跟时代步伐,在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上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企业服务网络的覆盖能力。同时,电子商务物流也应和传统物流进行有效融合,整合各方资源,这有利于建立覆盖全国物流的公共信息化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平台顾客来自全国各地,且养殖类型各有不同,在物流管理经验和技术都欠缺的情况下,对顾客提供全面的战略规划是不可能的,而信息化是供应链物流管理的精髓,因此,饲料企业应立足供应链管理视角,利用信息化对不同顾客制定不同的物流解决方案,不断提升企业物流管理能力。

5.2完善服务类别我国畜牧业快速发展,饲料企业竞争激烈,客户对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企业目前不仅要提升客户对产品的满意度,更需要为客户创造更大的需求价值,由此得到客户忠诚度,以客户来提升物流核心竞争力。饲料企业不论是在线上还是线下都应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物流服务来吸引客户,不断创新提供多样化物流服务,尤其是线上,毕竟我国大部分养殖户对电子商务平台的接受程度还比较低。只有在服务类别上不断创新,对客户的需求不断完善才能得到客户的认可,形成对企业的依赖,进而提升企业电子商务物流的竞争力。

5.3加强与第三方物流的合作一个好的物流管理模式不仅对物流发展至关重要,对企业发展也举足轻重。大型饲料企业整体实力较强,可以结合发展战略建立属于本企业的物流管理体系,但中小型饲料企业在资金、人才等方面都比较薄弱,可以与物流联盟或者第三方物流合作。第三方物流可提高产品的流通率,提高配送过程服务的专业性,降低饲料企业在物流上的投入。同时,政府应规范第三方物流产业的经营环境,使物流产业的发展更加透明化,在合作过程中实现双赢。

电子商务合同管理例11

1电子商务简介

电子商务定义与特点:电子商务从定义角度来说,是通过网络的硬件和软件设备,进行网络销售的行为。在销售过程中,以电子货币的形式进行支付。通过快递模式,进行物品、商品的传送。而具体的销售模式通常划分为五类。人们最为熟悉的是其中的三类:消费者对消费者模式、企业对企业模式、企业对消费者模式。电子商务的优势在于:首先,全球性特点,通过网络技术覆盖全球。只要有网络的地方就可以进行电子商务行为。其次,直接性特点:企业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直接与其它企业联系,购买生产原材料。消费者也可以直接从企业中购买产品。大大缩减了销售中间环节。

2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电子商务发展中制度法规缺失

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型的,网络模式销售。这种销售模式属于新兴模式。与以往传统的销售模式相比有很大的不同。许多工商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并不适用于电子商务。因此,在销售过程中,一旦出现不规范现象。如贩卖假货、夸大宣传等方式,消费者的权益,收到侵害时,难以通过有效的法律手段和工商管理方法去帮助消费者。这是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问题。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管理办法,帮助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制度法规缺失的问题。但法规的制定与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扩大工商管理的管理范围,让工商管理在电子商务中发挥作用,也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

2.2电子商务发展中权责不明确

在传统销售中,权利与责任划分清晰。销售者有通过销售获取一定利润的权利,也有对所销售产品的质量负责的义务与责任。相反的,消费者也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可电子商务中,权利与责任的认定就混淆不清。当网络销售者的产品出现问题时候,是由销售者负责,还是网站管理者负责。二者责任的大小如何认定。如果网站对销售者的登记信息不足,造成消费者损失无法追回,责任是否由网站全权负责。其实,很多人心中有这样的想法,认为销售者无法找到时候,网站管理者应付全责。但在实际的追责过程中,却常常不是这样。网站管理者会推卸责任,也指出自身要登记并确认信息的正确存在难度。所以,这是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2.3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不公平竞争现象

保证市场的稳定运行,商家公平竞争,才能让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而一些商家为了牟取利益,常常使用低价吸引、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方法,进行不公平竞争。使得消费者和其他商家遭受经济损失。要避免不公平竞争现象的发生,就要发挥工商管理监管机能。以工商管理方式,进行科学治理。让工商管理方式走入网络,拓宽视野,发挥作用。

3电子商务中发挥工商管理作用的建议与举措

3.1建立面向电子商务的行政管理体制

成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监管职能部门。在工商行政管理内部,电子商务监管涉及企业登记、合同、商标、广告等多个部门的职能;而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外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与电信管理部门、信息产业管理部门、保密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等分工协作,才能实施对电子商务的有效监管。因此,监管电子商务。应当成立专门的职能部门。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置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司,在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置电子商务监管处,市、州设置电子商务监管科。成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监管职能部门,有利于集中人力、物力加强对电子商务及其法律规范的研究和监管实践,有利于充分利用行政资源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专业管理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避免管理中的越位和缺位。

3.2建立电子合同备案制度

当传统企业需要建立自己企业的网站时,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登记企业网站和网址,以便工商部门加强对电子合同的监督管理。网上交易行为,无论金额大小都涉及交易协议和合同等问题。通过备案制度,经过签订电子合同双方同意,可以通过注册和获取密码,复制该合同上传至工商部门网站备查。这样一方面有利于签订双方借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力量防止合同欺诈行为和违约行为,提高信任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掌握相应信息,开展相应的监督检查提供背景信息,也在一定程度防止网站域名盗用、侵权等行为。同时推行电子合同示范文本,对交易双方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交易双方主体可利用工商系统的信息网络实现对其资信情况的调查认证,从而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市场环境,预防电子商务中不平等行为的发生。

作者:吴宇轩 单位:东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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