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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为保障学校各方面工作有序运行,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在对制度落实的过程,进行对学校的管理。管理是否有效在于制度的落实,制度再好,落实不到位,也难以发挥出应有的效力。相反,即使一套存在缺陷的制度,如果能够认真落实不断改进,也会最终完善成一个合理的制度。
一、合同管理制度的含义及其重要性
制度也称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现代高校的业务往来以及教职工的管理等活动,主要通过合同形式进行,合同是高校开展业务的基础,是高校运行的保障。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合同管理的本质是要求高校规范化、标准化管理。高校要想实现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必须形成合同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化建设,提高管理的科学化,可以避免因为合同纠纷给学校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二、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背景分析
合同管理制度是一种约束机制,其产生实际效力依赖于被执行、遵守的程度。虽然高校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保障合同得到科学的管理,但是由于在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主客观因素,造成制度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只有充分了解了目前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才能真正去建设一个科学的合同管理方式和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制度化水平不高
纵观合同管理制度运行的情况,可以发现学校制度本身原则性规定较多,但也存在着操作性不强、标准不统一和细化不够等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合同行文格式不规范,不同部门制定的合同内容格式不一致,部分合同管理制度以工作通知、便函等形式出现;二是合同管理制度中缺乏制定目的、适用范围、解释权归属、施行日期、监督与考核等形式要件;三是合同管理制度暂行(试行)时间过长;四是应急性制度比较多,宏观制度不足。五是不同制度间相互矛盾的现象还很突出,制度和流程数量众多,格式多样,详略不一,关系复杂,存在重复、冲突、缺失、冗余及描述不清晰的问题。这些现象削弱了制度应有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使制度的权威性大打折扣,也使制度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二)合同管理制度系统化不够
高校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引入并应用各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这些理念和方法的引进一般都以项目实施的形式展开,并随着项目的结束以各种制度和流程文件的形式给单位留下一套套管理体系。这些项目通常是以一个或几个部门为单位展开的,职能部门由于职责分工所造成的边界效应也进一步加剧了所谓“管理体系孤岛”的形成。“管理体系孤岛”给高校造成的直接问题就是使职能部门的边界不清楚,业务界限不太清晰、部门间沟通不够通畅,管理链条过长等诸多问题。同时,合同主管部门分散,每个部门自行制定合同管理规范,权限、分工不明晰,造成部门之间、工作人员之间责任不明、推诿扯皮,各行其是。合同管理制度作为制度管理的重要内容,更应该系统化,使合同管理带有自己的工作特点,自成一体。
(三)合同管理制度落实方式不完善
合同管理过于依赖人去执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领悟能力、熟悉程度、工作自觉性、执行规章的原则性等等,都会影响到制度执行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同时工作人员执行制度意识不强,缺乏责任心和持久执行的韧劲,使合同管理制度落实不彻底。同时,由于手工操作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使流程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偏失,从而使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的效果受到影响。另外,由于缺乏高效的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经办人员和管理部门在合同签订和审核过程中无法按一定的方式、时间和顺序进行工作,致使办事效率降低;而合同签订后没有一定的传递、监督程序,使合同的执行处于无序状态,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四)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由于没有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人员大多不专业,造成制定的合同条款不规范,合同签订不严谨。合同管理的意识差,管理的技术含量相对较低,思想上不够重视。合同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合同法律的相关知识,风险意识不强。签订合同时缺乏了解对方当事人,对方的履约能力不了解,没有严格审核对方的营业执照、资质,不能认真根据国家法律和学校文件制定合同,对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认真推敲,随意草率地签订合同,致使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时常出现纠纷和违约现象,给学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管理制度的构建
文章在总结本校合同管理制度、借鉴国内外高校与其他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认为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应该包括以下要件:
(一)合同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确定制度的生命周期。合同管理制度的全生命周期,可以概括成从部门内部最初的确定管理机构和明确职责开始,经过合同订立依据、合同谈判组织、合同审批,到合同授权、合同签署、合同生效,再经过合同履行与合同终结,对合同运作全过程进行逐步改进与优化,形成整个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
首先,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
其次,实现全过程、动态的合同跟踪管理。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调整、补充等的管理,保证合同履行的统一性和连续性。重视合同变更处理的程序和依据,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同时进行合同变更;发生与约定不符的情况时,要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明确相应作废的条款、协议,以便对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进行动态控制,真正实现全过程管理。
(二)合同管理业务处理制度化
制度是管理的基础、业务操作的规范。针对合同管理,建立一套严密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制定工作发展所要求的新机制、新规范,并通过政策来保障制度的运行。
首先是合同管理制度标准化设计。合同管理标准化,对合同管理程序体系建立、合同流程规范化、合同管理模式、合同形成、合同内容、合同有效执行等所做的标准化规范。结合管理实际,对制度存在问题进行复核,提出对原制度改造、整合、拆分或废止、增删等建议,对常用合同进行文本格式化和通用条款要约优化等工作。合同订立的依据参考,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合同管理办法,制定合同。确定合同权限管理,对不同文本、不同金额、不同类型等合同明确合同权限,例如用人合同、采购合同等审核的权限。
其次,完善单位合同管理岗位责任制。主要目的在于对于合同管理的主办部门、协办部门以及主管部门的职责和合同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的责任明确,建立完整清晰的权责利关系,监督合同管理人员认真完成工作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学校合同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校长全面领导合同管理工作,分管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岗位和部门职责履行相应的合同管理职责。
(三)合同管理制度内容表式化
为能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更加形象化的浏览合同管理制度,将合同管理制度进行表式化,用表格化的方式展现内容。一是对合同内容进行汇总简化,认真设计表格行列格式和内容,确保表格简单化和美化。一张张简单明了的表单,以直观的图形或简洁的文字将文字制度执行中的关键节点以表单的方式予以体现;二是确定合同管理标准件,全省采取统一的填写格式或者审核格式,确保工作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照表单中项目和步骤执行,就是遵章实施的过程。实行表单化管理,员工“照单执行”,避免了由于对文本制度理解上的差异,大大降低了员工的执行成本。员工作业时,只需要严格执行表单,照表单既定的步骤和内容执行就可以了,不需要靠记忆和对文本制度的理解执行,使复杂问题简单化,能够得到“想违章”都难的效果。例如合同审核表、合同履约单和合同终结表。三是表述合同管理权限,对合同管理制度中明确的不同合同审核权限具体明确,并运用表格的形式确定。固化审批业务流程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责任,杜绝人为偏差,使操作流程更加规范化,真正达到依靠制度规范牵引。
(四)合同管理制度的表式内容流程化
各种制度和流程之间的关联直接决定了整个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衔接,也决定了其运转的效率及效果。业务流程管理就是对业务流程的执行、管理、监控以及优化的过程。通过进一步固化流程,让制度更广泛的“落地”。制定在线审批流程,合同签订后,按照系统预先固化的步骤和权限,在起点开始传送带式自动在线流转,在预先设计的控制点自动停留,等待处理。
本节点人员审批处理完成后,自动向下一节点流转,直至业务流程终点,不受人为干扰。借助信息系统平台,将合同涉及的各部门活动固化到信息系统,实现在线流转。将所有与合同相关的制度、岗位职责、权限指引通过业务分类与流程进行一一关联,并全部固化到系统中。通过对内容的流程管理,使合同的运行情况一目了然。
(五)流程内容信息化
以现代通信、网络、数据库技术为基础,对合同各要素汇总至数据库,将合同过程数字化,并加工生成新的信息资源,提供给各层次的人们洞悉、观察合同业务中的一切信息。信息化管理使合同制度在横向和纵向上集成,展现出完整的端到端的流程,真正实现所谓管理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合同管理模块的各部分,如合同订立、合同审核会签、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合同终结等要件,全部数字化,合同概况信息可查询、检索,合同内容可在线浏览、全文检索;合同与业务部门的应用实现数据级的共享交换;合同与业务部门的工作流程实现应用级的互联互通。
借助现代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将业务流程、审批控制点和权限在系统中进行格式化固定,实现网上区分业务,流程自动流转,审批控制点不可逾越的审批模式,如果超出权限,则系统会发出业务预警。通过建设授权机制,明确不同级别流程的管理权限,部门与合同类型的对应;合同类型、合同金额与合同权限的对应;合同履行与合同审核对应;合同结算与合同履行对应;合同终结与合同履行对应,从而使合同管理更加有效。信息化管理能动态跟踪业务活动的信息,实时提供历史数据,可以有效掌握合同活动过程。这样可提高合同审批的效率和透明度,谁拖而不办流程就会停止在谁那里,责任显而易见。
四、合同管理制度建设的意义
经过对合同管理制度的实行,从效果上来说,既能保证合同不折不扣的被严格遵守,还取得了不少其他成果。
(一)实现半纸化、无纸化办公
充分利用OA系统和综合处理系统,启动半纸化办公。实现了从订立、复核、履行和终结等一系列程序,基本取消了纸质审批。从有纸化到无纸化办公的转变,这不仅节约了办公成本,促进了厉行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还极大提高了办公效率,提升了信息化工作水平。
合同管理系统可实现远程业务处理,改变过去以人力携带纸质资料逐环节办理业务的审批方式,业务审批依托网络自动流传,审批流程透明,审批速度加快。减少纸质凭证的人工传递,免除了业务人员在各办公场所区间的往返,使审批业务由固定场所、固定时间的审批,转变为任意场所、任意时间的审批,解决了因内控流程复杂、审批流转单据多,数据量大而造成的管理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实现“无纸化、无腿化、省钱化”办公。
(二)节省费用
合同管理系统的运用,节省了物力和人力资本,直接结果是运营成本的降低,由于减少了事故的发生,也节省了因不当操作带来的损失。在工作实施中,每一步都精确标明,或文字或示图。该项工作的开展,只需按照表单的说明一项项操作就可以顺利完成。传统的审判方式是固定时间、固定场所、固定人员的审批方式,这种方式使业务操作人员因审批者开会、出差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审核而增加工作量甚至影响业务开展,而在线的管理方式则消除了这种弊端,利用网络优势,实现远程控制,使内部控制及审批业务,由固定场所和固定时间的审批,转变为随时随地的审批,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节省了办公费用。另外,加强单位的合同管理可以更好地提高合同的履行率,在很大程度上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制度无形执行
实施信息化的管理系统,将其固化在信息系统中,让员工不得不按既定的制度和流程办事。制度的执行按程序进行,各部门各负其责,使制度运行合理,使员工养成遵守制度,遵守章程的好习惯。合同管理制度成功推行后,员工们感受到制度落地带来的便捷和成就感,会自然而然地认同并习惯这些制度。在这种基础和环境下,顺势陆续推行其它制度就会更加顺利。同时充分发挥员工的首创精神,鼓励员工结合实际大胆地探索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方式,并及时总结经验、予以推广。
让员工自觉树立按流程办事的观念和流程管理的思想,改善了培育遵章习惯的途径,提高了生产人员的工作效率。由于标准一致且执行过程不因人而异,工作成果的不确定问题得到控制。由高调高压式靠人推行管理,转变为静悄悄靠系统践行自我管理,形成“制度至上”的单位文化。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强合同管理,应结合建筑安装工程的实际情况,重视工程合同签订前、合同签订中和合同实施后三个阶段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重视合同管理中造价控制工作的前期管理、中期管理和后期管理,不断探索完善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策略,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为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供保障,促进建筑安装行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
1、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
对项目管理来说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晚发展起来的管理职能。上世纪7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逐步意识合同的重要性,人们对合同的研究从法律的角度扩张到对合同事务的管理。从80年代中期以后,人们更多从项目管理的视角来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近年来许多企业都设立了专门的机构或人员来从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目前广泛采用的有(GF-1999-0201)或(GF-2013-0201)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也可以由合同签订各方商谈起草。合同应条款严谨、周密,合同内容应为签订各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同时对违约责任和纠纷的处理进行明确。合同造价作为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引起合同管理人员的重视,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必须对造价控制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和熟练的掌握,只有这样才能在合同管理中做到更为专业化,最终将工程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2、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
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是造价管理的主要目标之一。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依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与市场的供求状态等因素确定。它是对施工企业的实际消耗及工作效率的真实反应,也是对建设项目实际成本的体现。通常情况下,控制造价采取的措施是多方面的。在合同管理阶段,施工单位通过配备专业化的管理人员,规范合同签订审核流程等措施可以切实有效地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从而在该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的控制,在工程进度及质量得到切实保证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升利润,使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同时促进工程项目建设效益的显著提升。
3、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的关系
首先,施工合同价是施工过程中控制工程造价的目标。其次,施工合同是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再次,施工合同是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的依据,而工程变更是造成工程造价变更的主要原因。另外,施工合同是处理索赔的依据,索赔的发生是造成工程造价变更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最后,施工合同是审核竣工结算的依据。具体来说,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的关系是指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严格依据施工合同进行,实施阶段和造价相关的所有方面均包含在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中;而施工合同也将重要的依据提供给了工程双方经济争议的解决。由此可见,加强合同管理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手段之一。
二、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1、招标投标阶段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招标投标阶段是合同形成的过程,该阶段对最终的合同价确定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招标结束后价格作为合同实质性的要素是不得再进行谈判的。而合同一经签订,就会成为约束当事人行为的准则,不得随意更改。因此对于投标人来说要合理的测算自己的成本和报价,尤其是占投标价大部分的设备、材料价格,既要保持价格的竞争性,又要避免低于成本的恶性竞争。对于招标人(或招标人)来说,要科学设置招标文件和评标方法,以期获取优质的中标候选人。对于主管部门来说,要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2、工程施工阶段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该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是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十分关键的环节,其难度也会随着工期的增加而增加,因为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比较复杂,工期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时间跨度大,其中许多因素都会对工程的造价产生影响。建设项目一次性的特点也决定它不可能批量生产,每个建设项目的成本都是复杂的、不同的。施工中对工程造价影响的方面有很多,如:工程的变更、索赔等。实际施工中变更主要以设计变更为主。索赔则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3、竣工阶段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合同履行全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施工单位按照规定递交竣工资料和结算报告收取工程款,结算价款的实现不仅实现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利益约定,也影响到工程项目最终造价的实际结果。工程的竣工结算价反映了建筑安装工程的实际价格,此阶段的合同管理是对整个工程的总结与分析,同时也是对工程结算起着约束作用,直接影响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因此,该阶段的合同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竣工结算价的审核首先要核对合同条款,一查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竣工验收是否合格,二查结算价是否符合合同的结算方式。其次要落实设计变更签证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检查设计变更签证是否有效。再次要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及现场签证等核算工程量。总之,结算审价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并最终形成审价报告。合同和审价报告是结算款支付的主要依据。
三、完善合同管理,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的策略
为进一步发挥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作用,在了解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的基础上,可以从以下几个阶段入手完善合同管理的策略。
1、工程造价的前期管理
造价控制的前期管理是加强工程造价中合同管理的关键。对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人员来说,对造价控制的前期管理,不仅要有造价控制的专业知识,还应强化对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合同管理的预测能力和应变水平。具体说来,造价控制的前期管理要把握好两个关键点,一是加强类似工程的资料整理及统计分析。该工作可有效借鉴以往经验,在分析类似工程的资料整理和统计基础上,利用相关数据、资料,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全面考虑与造价有关的问题,站在战略发展的高度加强合同造价控制的前期管理,对整个工程项目起到积极作用。二是施工组织设计人员的参与。在对造价控制的前期管理中,还应强调施工组织设计人员的参与,保证工程建设的资金计划与技术方案相匹配。
2、工程造价的中期管理
中期管理,指从合同签订到工程结束阶段的管理。在这一阶段,给工程造价中的合同管理带来了难度,其影响因素教多、工程周期较长。如果这一阶段造价管理得好,既能弥补前期管理的不足,也有利于推动后期管理工作,应引起高度关注。具体说来,造价控制的中期阶段,在合同管理方面,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现场施工资料的收集。施工企业的预算人员和施工技术人员都必须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地做好记录,写清详细情况,并取得相关资料,为工程签证的顺利进行大好基础。二是提高责任心和业务水平。施工企业的造价员每接受一项工程的预结算任务时首先要对施工图及合同等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学习了解,其次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中的异常情况或施工工艺的变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督促技术和施工人员办理设计变更联络单和工程签证。
3、工程造价的后期管理
由于合同管理和造价管理统属于动态管理,各个时期,各个阶段的管理都有其不同的特点,同一种固定的“经验公式”是不能奏效的,必须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发展、提高管理水平。造价控制后期管理的工程结算是决定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最终工作,造价员应加强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对变更或签证要和施工图一样的重视,同样要熟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方案、预算定额及有关文件,变更和签证的增减预算编制及结算应与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原则程序、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相一致、此时不仅工程本身造价要算,材料价格要调,涉及到的其它与经济技术有关的方面也要解决,甚至还会有大的索赔和法律纠纷。在这个阶段,企业领导应充分重视各个环节和各种因素,并分专业负责、适时召开内部碰头会、协作单位预备会、制定方法、统一口径、研究对策,才能保证决算工作顺利完成。
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价控制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施工企业应配备专业知识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合同管理团队,并制定完善的合同审核及管理流程,加强合同的精细化管理。有效控制造价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据合同,因此我们应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从而对工程造价进行切实有效的控制,最终获取最好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 TV74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某水力发电厂是我国大型水电厂之一,在1979年11月全部建成并完成其机组的投产。35年来,水电厂除了发电以外,还可以产生一系列的综合效益,如防汛、航运、旅游、水产品养殖等等都得到合理的开发,并向四周辐射。在这一系列的综合经济效益的背后就牵涉到经济合同管理,关于水电厂的每一个项目所带来的经济效益都离不开合同的签定与管理。然而,目前某水电厂在经济类合同管理方面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某水电厂在合同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
某水电厂作为国家的大型发电厂,其发展关系到一个地区的发展,对该地区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合同管理是其经济发展每走一步重要防卫,不容忽视。通过对某水电厂发展中关于经济合同管理的调研发现,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归纳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推行合同范本,但具体的合同内容不够严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提供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参考范本,该范本是总结了我国建筑业1978改革后经验并以FIDIC条款为基础编写而成的,除了有严谨、准确的特点之外,还具有有很强的操作性。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使用的基本都是这个范本,但在使用时合同具体内容上却不够严谨。(1) 合同字面表达不唯一。就是关键字句的表述不准确,容易产生误解与歧义,以至于合同在履行时比较困难或者发生争议。依法制定的相关合同,应当具有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特点,而这种要求只有靠简明清晰而准确的合同文字来表现。(2) 合同条款不完全、不完整。最主要表现在合同条款讲好不讲抽,违约情况考虑不周到,以致发生违约时“无约可依”。
重视合同的签订、忽视签订后的交底、熟知及熟练运用
合同签订虎头蛇尾,签订时很重视,对合同交底与分析很不重视。签订后就被尘封起来,跟进不到位,相关工作人员对内容不熟悉,时间长了就更不了解了,甚至有的工作人员都忘记了其中内容,签订与履行不同步,造成一旦有问题就很被动的局面。
3、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员,履行合同管理能力较弱
目前,施工现场普遍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员。工程管理干部专业单一,综合知识面较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有效履行合同管理过于依赖监理部门。
分析某水电厂在合同管理上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
问题的产生总能究其源,透过现象看本质,对应某水电厂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
首先,经济合同法律意识弱,水电厂在发展中没有对领导、员工进行合同法的培训普及,导致员工对经济合同管理的作用意义认识不足。同时社会外部的大环境下,法制、经济等制度的不完善,也是影响水电厂在发展中开展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原因。其次,没有形成全面、系统、动态三合一的多层次经济合同管理网络体系,缺乏水电厂在经济合同管理中的推动力。
加强提高某水电厂合同管理水平的措施及价值意义
1、建立健全合同交底制度,增强索赔意识
(1)合同交底是合同管理者向审计和造价等职能部门和工地项目管理部门工作者提交的。交底需要说明合同背景、执行要点、工作范围、目标,以及因应特殊情况的措施,并就各部门所提的问题进行解答,最后给出一份书面形式的交底记录。(2)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也要向相关执行者交底,说明合同的概况、合同风险防范措施、相关部门的合同责任、执行要点等,并就所属人员所提的问题进行解答。 (3) 合同管理者要收集各部门的交底反馈情况,对合同的风险防范措施、管理措施和执行计划作深入的完善,并以合同管理文件的形式发给各执行者以指引其履行。健全管理体系把好两关,即签订关和审查关,从而逐步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体系。首先,所谓合同管理就是指企业在经济往来过程中,主要是通过洽谈、签订合同的形式进行完成。由此可见,企业的合同签订与合同保管都牵涉到合同管理前后的工作程序。为此,企业可以设立法务机构,安排法律专员全面统一负责使用公司通用的标准版本对外签订合同,这一工作程序中主要包括对所签订的合同的审核、起草。做好了前期准备,合同还需在经过法务专员审核无异议后,双方才可签字。其次,审核如果存在异议,合同经办专员在商洽过程中应将合同文本经邮件或传真发至法务专员处,之后需及时和对方协商并对合同条款加以修改,如果再无异议,则签署合同。最后,合同签约后还要进行合同保管,这是同样需要专员对合同进行管理。通常情况下,在合同签订后,合同经办专员务必将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的合同文本交付合同管理专员进行统一保管。法务专员应该对合同进行统一分类编号管理以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3、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
比如,条件好的企业应当加快建设局域网,努力创造信用共享平台,以加快推进实现管理手段现代化。随着社会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更乐于通过网络渠道获取信息。通过网络现代化渠道向人们宣传普及法律意识不失为一种好途径。
4、健全制度
健全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合同法、管理法,为企业外部创造优良的法务环境。同时,企业中具有影响力或者推动性人物应起到以身作则的带头作用,引导员工学法、用法,增强自我法律意识,说明经济合同的履行的前提是我们要学会依靠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
与此同时,通过实施相应的整改措施对提高合同管理水平起着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
合同管理在手段务必是全面、系统、动态三合一的。要重视签约前后的管理,即合同从一开始签订生效到合同失效为止。凡是牵涉到合同条款内容的不同部门都要形成统一的管理机构一起来管理。同时还要注重签约后履约的整个过程的发展变化。特别要注意的是,要每时每刻掌握不利于自身的情况变化,并能第一时间对合同进行更改、变动、补充或中止,甚至终止。这将对健全完善合同法起到极大的作用。
合同管理是商品在经济交换过程中的法律表现形式之一,也是经济手段在市场经济中法律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合同管理既能确保国民经济顺利进行又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重要的调节作用。合同管理还是微观管理的一种,因为对于当事人来说每个经济合同都是由义务和权利组成的,并且都是履行相应义务才有相应的权利的。在合同签约生效后,也就是双方开始互相服务的过程。这样的程序严谨而不可掉以轻心,同时积极有效地促进了合同法的普及。
四、小结
通过对某水电厂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的浅析发现,在合同签约到管理的整个流程中,假如这个过程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而没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就会不可避免发生合同纠纷。由此可见,合同及合同管理对任何一个企业的经营都至关重要,两者密不可分。所以,企业务必要提高水电厂合同管理水平,完善合同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1]杨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101-110.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必要性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内容包括施工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要求建设项目各参与方在合同订立阶段,合同实施阶段就必须加强合同的研究,分析合同管理的相关要素,尽可能与国际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与惯例接轨,使其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利工具。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深入贯彻执行,研究、分析论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适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建筑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强,建设市场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普遍开展和施工企业风险意识普遍增强,目前的建筑市场正在发生着质的转变。在这种情况下,强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对建设项目的各参与方来说,都变得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已不再仅仅只是一个签字画押问题,而正变成一个风险管理的问题。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行,选择相适应的合同类型、作好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正确处理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防范和控制合同的风险,对承发包双方来说都是需要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我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与以前相比已取得巨大进步,但仍然存在许多值得探讨并有待解决的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工程管理整体水平低,合同意识薄弱
目前在我国,合同意识薄弱、合同管理水平较低仍是建筑工程中的普遍现象:法律体系尚不够健全,合同的法律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合同签订和实施问题很多,合同管理的水平还不高;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经常发生。
鉴于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承包人由于在合同中处于弱势地位,在多数情况下,只得接受发包人在合同中提出的苛刻条件。加之承包人为迎合发包人而无法认真、严格地执行合同,难以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由此导致了合同约束力不强,合同管理效果不显著等现象的发生。
2、国内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理论尚有差距
目前,国内的大多数合同管理研究是针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进行的,对国内的合同研究较少。在研究过程中,过于注重合同法律和合同条款的介绍、解释与分析研究,而忽视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在操作层面的指导作用,尤其缺乏对项目现场所必需的合同管理程序和方法的研究。在合同条件的研究上主要集中于FIDIC合同条件,对国内合同管理操作的指导意义不大。
二、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1.研究和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和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是约束双方义务和权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合同内容从双方的一般责任、施工组织设计及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与结算,到争议与违约、索赔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合同管理应是项目参与各方合同的主要内容。
我国于2008年12月1日施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是符合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计价规范"总结了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及条文说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改革和完善工程价格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相对于传统的定额计价方法是一种新的计价模式,或者说是一种市场定价模式,是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根据建设市场供求情况进行的自由竞价,从而使双方最终能够签订工程合同价格的方法。对于这一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的研究和实施有利于计价模式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制定与之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体系,有利于提高我国建筑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意义
1)构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示范文本,以配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广和实施,使之满足新形势下建筑市场需要,能够更好地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目前,我国工程造价模式已由传统的"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转变,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由于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在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这种方法进行计价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进而更加不利于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因此,研究构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示范文本,能够促使合同双方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合同管理审计是企业发展的内在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连接各经济主体、处理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和经济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企业合同的顺利签订和履行,是企业得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企业经营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企业合同管理既是一种为了取得经营效益的经济行为,也是一种保障企业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法律行为,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内容,是企业控制风险,增加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基础和保证。因此,在企业内部进行合同管理审计,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合同管理,是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合同管理审计是内部审计向增值型内部审计发展的需要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ⅡA)在《内部审计职业实务准则》中对内部审计作了重新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其通过运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这一新定义表明内部审计是一项确认和咨询活动,是为增加组织价值和改进经营、实现组织的目标服务的,同时也表明内部审计已进入了增值型内部审计的新时代。内部审计要充分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充分体现自身的价值,须积极开展合同管理审计,为增加企业价值服务。
二、企业合同管理审计的方法与内容
根据企业的管理模式和要求、合同数量的多寡、内部审计机构资源等的不同,合同管理审计可以采取项目管理式审计和过程参与式审计两种模式。
(一)项目管理式审计项目管理式审计是有重点、有目的地将合同管理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形成特定审计项目,并实施相应审计程序的审计模式。项目管理式审计主要审查合同的管理是否规范、有效,其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合同管理机构或管理网络的审查。企业的合同管理应首先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或管理网络,审计时应着重审计企业合同管理机构或管理网络的设置是否合理;各机构之间的分工和职责是否明确,上下左右关系是否协调;组织最高领导层与合同管理机构及各个机构之间、各机构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是否充分;合同管理流转是否科学、有效;相互之间的控制是否有效;合同的履行是否受到定期检查等合同。二是管理人员素质的审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关系到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优劣,必须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审查。首先应审查合同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专业知识;其次应审查合同管理人员是否熟悉企业的内部运作流程和外部信息。此外,还应审查其是否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敏捷的洞察、分析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责任心等。三是合同管理制度的审查。首先审查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否是根据企业实际而制定,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的审查制度或审计审签制度、合同的鉴证、公证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制度、合同档案制度、市场调研制度、大件大宗企业采购(包括物资、服务、工程等)或资产处置的制度。在对合同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进行测试和评价后,还应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合同执行结果和管理效果的审查。主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得到全面、严格地履行;审查有无合同违约、违约的原因及违约处理结果,如对方违约,是否及时组织索赔;如本方违约,责任人是否向分管领导提交书面报告,经审批后办理赔偿手续,并追究相关责任;协商不成的合同纠纷是否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和法律部门,通过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纠纷。另外,还要审查合同管理效果是否达到合法、规范、效率、效益的要求。
(二)过程参与式审计过程参与式审计是由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内部所签合同进行审计审签,参与监督合同管理的部分重要过程,实现合同审计审签的日常化。其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审“该不该签”,即对合同项目的可行性审查和效益性审查。应该检查合同项目是否列入年度计划,或经组织内有批准权的部门或领导批准;检查合同项目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或项目评估,其技术性、经济性是否达到了先进、合理;检查与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检查合同标的数量是否适当,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是否能满足对方的要求,或者合同标的数量是否能满足企业的生产、经营的需求;检查合同履行时间是否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或实际需要。二是审“跟谁签”和“以什么样的价格签”,即对合同签约主体的选择和合同价格选择的合理性、适当性进行的审查。首先,对合同经办部门是否进行市场调研,是否采用了一定的合理方式确定合同主体和合同价格进行审查。其次,应对合同签约主体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三是审“怎么签”,即对合同的形式、文本格式和合同条款进行审查。按照民法一般原则,合同属于不要式行为。审查时,首先注意合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其次应审查合同文本的规范性。签订合同应当尽可能使用国家推行的示范文本,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对企业有特殊要求的,示范文本不能满足的,企业可以自行制定合同文本,但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对其他没有示范文本的,采用手写或微机打印的合同,要特别注意一式多份合同条款的一致性,防止被他人篡改内容,引起合同纠纷。在审查合同形式的合法性和文本格式的规范性后,要重点对合同条款的完备性进行审查。《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此,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合同的性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合同主要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或过于简单、抽象、原则,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
三、企业合同管理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经济合同是指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目前已成为市场经济环境下各单位之间来往最重要、最常见的契约形式。合同不仅是商业关系的表达,更具有法律效力。加强合同管理,不仅实现医院内部控制需求,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维护医院合法权益。
1审计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集团中心审计部于2016年9~10月对中心(集团)各院区2015年签订的经济合同,包括设备采购、物资采购、建筑工程、设备维保、总务类等进行审计,主要采取合同登记审阅,财务查账,付款逐笔核实,仓库调查到货入库情况等方式,对经济合同的合理性、合法性、完整性及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款项的支付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审计出集团各院区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1)合同签订不够规范。审计部门对合同审阅时发现,存在个别10万元以上的零星工程合同没有写明施工期间,且无保修期约定;合同文本没有签订日期、没有签约人签字;个别总务物资采购合同文本重要条款空白或与会签单上内容不一致等欠规范的情况。(2)合同文档编码不统一,文档查阅不便。各职能部门合同各自管理,各院区各部门合同编码没有统一制定,较为混乱。例如各院区的合同编码仍然延续集团合并前的编码方式,集团化后没有进行统一,院区内的总务合同也没有统一编码,整体比较散乱。合同归档采用手工归档,所有履行完成的经济合同均以纸质形式存档,使得查阅合同费时费力,效率低下。(3)合同会签进程、付款进度等难以控制。由于合同会签参与的部门及人数较多,一份合同签订往往需要消耗很长时间,而且难以追踪具体已签至哪个部门,需要逐个部门进行联系,付款签字流程同样需要长时间签字流转,效率较低且流程监管困难。(4)存在合同到期没有续约情况,无预警机制。存在部分房租收款合同没有续签仍然出租,部门维保合同没有续签导致医疗设备存在运行风险。由于合同数量大,单纯靠传统办公软件很难保证所有合同签约时间都能衔接的很好。
2针对合同管理审计问题解决思路
针对审计部门提出的合同签订不规范、编码不统一等一系列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组织相关人员与2016年11月参观学习三门核电站的合同管理系统,了解了该系统运行流程以及相应的查询统计功能,一致认为合同管理系统上线基本能解决目前医院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于是2016年年底集团领导层决定与用友公司继续合作,在原有的ERP系统中增加合同管理模块,由系统帮助构建一些常用合同文本,并实现合同流程审查、变更记录、文档保存、文档查阅、预警提示、联查采购入库付款等功能。
3用友ERP合同管理模块应用
(1)提供合同标准模板,统一合同编码。针对审计提出的合同签订不够规范以及合同文档编码不统一的问题,合同管理系统提供了合同的标准模版,合同起草部门只需要输入合同基本要素,使合同得到全集团统一、集中化管理。如果没有符合的文本,系统可以自定义模板,模板按需求设计好后可以保存为标准模板,方便以后直接调取使用;如果该合同模板已经不存在使用的意义,可以选择永久删除。系统实现编码自动生成,解决了各部门合同编号方式方法不统一,编码混乱的问题。(2)实现信息跟踪功能。针对审计提出的合同会签进程、付款进度等难以控制的问题,合同管理系统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解决:①系统可记录合同的每一次变更及变更原因,使合同变更实现全程可追溯。②系统可对合同审批流程进行跟踪,申请人可是随时查看合同审批进度。③系统可对合同收支款项进行跟踪,收付款系统发生收付业务时系统会将款项发生时间及金额反写至合同管理模块,实现全程款项信息跟踪。(3)实现合同快速查询审阅功能。针对审计提出的文档查询不便的问题,合同管理系统提供使用者可按合同编码、合同名称、供应商代码或名称、经办人工号、合同状态等进行查询合同,可查看该合同的所有详细信息及审批状态变更信息等,也可下载打印该合同功能,相比传统手工查阅纸质版合同省时省力。(4)实现预警提示功能并控制付款总额。针对审计提出的合同续约没有预警机制的问题,合同管理系统对即将到期的收款或者付款合同,系统会给予提醒,确保合同顺利续约。另外合同管理系统与采购管理、应付系统进行关联,对设备采购以及合同的付款进度进行监督,对付款总额进行控制,一旦超额系统就不允许付款。(5)实现审核权限界定功能。系统按部门及经济合同类型设置审批流,并将关键签署人单独作为一个字段填写,院办在审核流程完成后最后盖章时再次确认关键签署人是否已签字,严把审核关。(6)实现与其他模块关联整合功能。目前合同管理系统已与物资管理、总账系统整合,可以通过联查,对采购合同标的物的采购、入库、付款情况进行跟踪追溯,实现资源整合。(7)实现数据统计分析功能。通过系统对合同内容、付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大大减轻职工的工作量,使其从繁琐的统计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加高效高质量地为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4用友ERP合同管理系统后期规划
2017年4月起,用友公司对集团及各院区经济类合同相关部门进行了操作培训,大家对该模块逐渐适应并熟练使用相应功能,截止7月,共计有140份合同录入系统。为了使系统更加人性化,更加完善,集团与用友公司协商对系统进行后期规划。(1)合同管理与移动报销系统关联,进行合同的移动端审批并开通短信通知接口。目前集团正在与红橘公司联合开发移动APP报销,为了实现合同管理能随时随地审核查阅,后期合同管理系统将会与移动APP报销系统关联,实现手机端审批查阅合同,并且在合同进入审批流后,下游审核人员会收到短信通知。(2)合同管理与采购管理模块进行关联,实现对设备采购的监控。ERP采购管理物资模块已正式上线使用,将合同管理模块与物资模块关联可实现物资从合同订立到采购入库数量、单价、型号等是否与合同一致等由系统进行监控。(3)合同管理系统与预算相关联。合同管理系统按照合同签订年限,将各项经济合同按照系统设置的预算项目自动归类,预算管理员可以直接从合同管理系统中读取下一年度医疗设备维保费等项目的预算,也可以获取大额资金付款项目。
一、建立合法平等的劳动合同管理制
如何建立合法平等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如何让劳动合同起到对劳动合同双方都有利的作用?这是企业首先应该考虑的,也是企业认真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劳动合同的内容应该是平等的,不应该是权利义务不对等的。只要内容是合法平等的,权利义务规定的明明确确,双方的劳动纠纷才能最小化、最少化、最容易解决。比如,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了上班时间、下班时间,并制定了相应了处罚制度。那么,员工就知道该几点上下班,知道如果自己上班迟到或未下班就先走的话,那就会受到处罚。这样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就起到了震慑作用,使员工知道了自己在工作中不按照制度行事的后果,从而自觉控制自己违反制度行为的发生。用人单位制定的制度,要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的清清楚楚,要将内容再具体、再细化,这样就能大幅度降低劳动争议的出现,进而使企业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秩序和管理秩序。用人单位和员工永远是矛盾的双方,只有制定详尽完备的制度,并划定出界线来,用书面形式存在下来,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既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又能保障员工的利益不受到伤害。可以说制度的意义始终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开始到结束。作为劳动合同一方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合同时或制定规章制度时,一定要把架子放下来,不要傲慢、不要高高在上、不要出言就盛气凌人的样子,要与应聘者平等协商、耐心沟通。在制订规章制度时,要宽松一些,不要动不动就扣钱,动不动就处分、动不动就开除人。要多一些关心和关怀,比如,上班迟到要罚款的制度无可非议,但如果员工生病了,如果员工的家人得了急病了,如果堵车了等等而来迟了,你非要扣钱,非要处分,这就不合情理,这势必引起员工的不满和抵触情绪,这对双方都是不利的。如果是员工起迟了,那受到处罚是应该的。所以说制度是人制定的,是死的。人是活的。制度是给那些不遵守制度的人定的。偶而因为特殊原因而违反的,他的本意不是故意与制度作对,而是因为不可预见的原因或天灾人祸而造成的。故对这类人应区别对待,不要生搬硬套制度的条条框框来约束这些人。
企业应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应与本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平等协商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予以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同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因此,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首先要高度重视,切实制定好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劳动合同管理的工作。第一,要在领导中加强法律的宣传,尤其是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第二,要成立专门的劳动合同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第三,要经常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和深造,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第四,要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第五,用人单位应与政府的劳动部门及其他用人地位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了解国家新的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吸取别的单位的成功的劳动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取长补短。用人单位不仅要抓好劳动合同的静态管理,更要抓好劳动合同的动态管理。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按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住址及身份证号、劳动期限、工作的内容和工作的地点、工作的时间和休息时间、劳动报酬、交纳的社会保险、劳动的条件和劳动保护及其它。劳动合同除去以上主要内容外,用人单位还可以就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商业保险、福利等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并签定有关合同。以下就劳动合同的内容做一个比较细一点的提示:1、劳动者应该对用人单位的名称做一个核实,用人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实际用人单位与执照上的单位是否是同一个单位。2、劳动法对试用期是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延长试用的期限,否则就构成侵权。3、劳动合同有三种期限的形式: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4、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抵押金或抵押物或保证金。5、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核查其身份证,但不得扣留被录用者的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证件。6、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7、员工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高度危险生产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职业技能和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8、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的,应该与工会或员工本人协商同意后才能执行。9、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不得低于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中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11、用人单位招用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应该在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检查档案,并将结果告知员工;对发现疑似职业病的,应及时诊断和治疗。12、用人单位对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员工,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强度、劳动保护、劳动工种等方面的规定。13、用人单位应该为员工交纳各种社会保险。14、用人单位应该为员工提供足质足量的劳动保护用品。比如每月给员工的手套按国家规定给是三副,用人单位如果只给一副,那员工要不就得光手干活,要不就得自己买两副。员工本应该得到的劳动保护用品,因为用人单位不给够,致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不到应有的保护。如今,我们的一些用人单位包括一些国有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的主要领导认为聘用临时工好:一是听话,二是不用为劳动者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可以省去许多钱。双方只要就工资问题谈好就行了,省去许多麻烦。但在实践中,并非是有些领导想像的那么简单。由于好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纠纷发生的时候,用人单位不久要受到国家法律的处罚,还要受到员工的起诉,还得给于员工赔偿,往往是因小失大。再则,国家的法律逐渐健全和法制的不断深入宣传教育,职工的法律意思提高了,维权意思增强了,只要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他就告你。因此,单位不仅要承担经济赔偿,同时还要国家劳动行政机关的严厉处罚,最终会付出更加惨痛的代价。另外,特别是与高管人员、技术研究人员、高级营销人员、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及掌握其他重要信息的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对同时,应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保密协议》或《竟业限制协议》,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约束以上这些人将单位及其关联单位的重大技术和经营信息泄漏给第三人。还有凡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双方应签订《培训协议》,因劳动者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等费用。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为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得由他人代签。法人委托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
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即产生权利和义务,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双方必须认真履行。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的内容履行好自己的义务,运用好自己的权利,将各自的工作做好,进而达到企业效益最大化,劳动者的权益也最大化。劳动者不要因为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而受到企业处分,直至辞退。单位应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因为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约定而受到劳动者的不满及上告。通过双方的努力,构建一个和谐的劳动管理秩序。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续订
用人单位应制定详细严格的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要进行必要的处罚直至辞退,对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钻研技术、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的职工要表扬奖励。这样才能充分极大地调动他们的急件性、向上性、维护单位利益性。用人单位因工作(生产)需要,或员工因自己的管理水平或技术水平或身体原因而发生变化时,致使员工职务或岗位或工种发生变动需要变更劳动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原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不能强制员工必须听从自己的安排,而不管员工愿不愿意。如果这样的话,这就不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规定。如果员工提出仲裁或起诉的话,用人单位肯定会败诉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劳动合同期满;2、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3、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4、用人单位宣告破产;5、用人单位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解散;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终止。员工因职业病或工伤,被确诊为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职工有符合《劳动法》第25条、26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另外,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特别是国有企业应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是否继续续订进行平等的协商。如果员工表现一般或差,那用人单位就没必要和他再签定续签合同了。如果该员工表现不错,该员工又愿意续签的,那才能续签劳动合同,不能简单地看待这个问题。
1.凭证性。由于合同的强制性和保护性以及具有的制裁功能,使其成为维护医院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医院与另一方按照法律建立的合同,可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在订立之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对合同中相关权利义务的转让、终止合同或者违约等,都必须以建立的合同档案作为唯一的和完全的依据。如违反合同档案中的相关规则,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权威性。医院合同的权威性主要体现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按照相应的章程和实施条例进行拟写、签订、变更和终止。比如,医院与外界签订合同,必须医院的负责人委托,以法人单位的名义。
3.广泛性。医院合同种类繁多,涉及部门广泛,按照业分工部门的不同包括药物、试剂、医疗器械、耗材等采购类合同,基建工程、物业管理、水暖电气供应等后勤管理类合同,还包括财政类合同、科研类合同、人事类合同及医疗协作、医疗纠纷处理等合同。不同类别的合同有不同的管理方法,但是都要以院办为综合管理部门,财政管理为职能管理部门,监督审查和采购为具体执行部门,各个部门之间相互帮助相互配合,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医院合同管理体系。
4.时效性。时效是一个特定的术语,主要用于法律,是指时间在法律上所产生的效力。从时间的性质上说,其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事实,在法律中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我国的《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建立后不同阶段产生的时效力,都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例如,我国《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在合同的要约阶段,“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则要约失效。
二、目前医院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合同的管理设计到方方面面,十分复杂,包括资格信用调查、拟写、审查、记录等,同时还要注意双方是否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定期的对合同进行核实统计。迄今为止,仍有很多医院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因此在管理的方式方法方面非常欠缺,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部门和合理的办事流程,导致部门之间分工不明,不能有效配合工作,影响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另有部分医院未设立专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部门,而是由业务职能部门一并包办,致使各类合同得不到规范统一的管理,缺乏系统性。且许多合同文本是由业务部门安排施工方或供货方拟定,合同条款往往对对方有利。
2.合同审核流程不规范。合同管理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审核流程,当合同拟写完成后,就会进入审核阶段,合同的审核会涉及多个相关部门,各部门按照流程分别进行会签审核,最后由直接责任人审签。目前许多医院仍缺乏规范的合同审核会签制度,导致部分会签部门拖延时间、合同流转速度慢、合同审核质量低而无人监管,且部分合同的签订忽略了法律顾问重点把关的环节,导致未能识别合同中的潜在风险,使医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3.合同归档难度大。由于每一份合同都有相当的复杂性,各流程环节要衔接紧密流畅,但由于涉及的部门过多,导致合同从拟定到完成的过程中,被拆分在不同的部门中,以至于给最后的合同归档造成了极大的麻烦。一些医院未设立专门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合同最终分散到各个承办科室或个人手上,增大了合同查询的难度,且极易造成丢失,若发生合同纠纷医院需要维权诉讼时,往往会因为证据不足而败诉。
4.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现阶段大部分医院依旧以书面合同为主,继而将合同内容存档,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这样做使医院的工作效率受到极大的影响,合同中的信息,无法共享,难以做到快速查询和统计,且录入的信息往往只关注合同签订时约定的内容,对于之后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并无全程的记录,难以做到合同的追踪管理。此外,一份合同的信息在不同科室被重复录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管理的效率。
三、关于医院合同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1.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为了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就必须先完善现有的管理制度,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在尊重各方面规定的前提下,制定高效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根据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医院应制定适合医院自身的情况的《合同管理办法》。在该办法中应充分考虑合同管理的负责人、权限及部门,运行体制,管理体系等。此外,还应该明确合同管理体系中每个部门的职责,使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优化合同审核会签流程。由于医院合同种类多,涉及范围广,仅靠某一个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实显力薄。因此建立和完善合同会签制度,加强对合同会签各个环节的管理及监督,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参与会签的负责人应包括:使用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规划财务部门、监察审计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分管院领导,另也要将医院法制部门及法律顾问纳入会签的固定流程,为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把关。参与会签的各负责人各司其职,层层把关,对合同草案的有效性、可行性、严谨性和合法性等提出意见,再汇总到项目主管部门,统一由该部门代表医院与合作方洽商。为保证会签的时效性和质量,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明确规定每个业务审核部门完成合同会签的时限为1~3个工作日,按照明确的审批顺序进行会签,并由合同职能管理部门指派专人完成会签相关工作,以避免合同流转脱节而导致合同搁置。并设立监督部门对会签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定期总结,积累经验,发现薄弱环节,根据评价结果制定逐步改进方案和各种奖惩办法,达到有效提高会签质量的目的。此外,根据合同的类别,制定相对应的规范文本合同,将医院既定的条款纳入合同中,是加快合同会签的另一基础。
3.加强合同签订环节管理。合同由医院法定的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人签订。如果没有得到医院的授权,则没有资格代表医院与其他方签订合同,此外,医院签订合同所用的公章都是专用的,不可用其他的替代,而且公章更不能由私人使用,合同归该部门的印章负责人负责保管。
(一)降低医院的经济风险率
目前,我国对卫生事业的改革工作一步步深入,医院是为患者提高医疗服务的事业性单位,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将会通过经营行为来使医院医疗设备、医疗技术达到最好的水平来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另外还可以增加医院的经济效益。但是因为很多医院是靠政府的财政投入来保障医院政策的经营运行的,所以医院的各方面管理方式和目前医疗市场竞争的大环境不相适应,随着对医院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的开展,能够最大程度上保障医院的合法经营,维护合同双方的正当权益,大大降低医院的经济风险概率。
(二)改善提高医院的经济收入
医院作为一个事业性单位和一个经济体,就必然要参与到市场经济中的各项经济活动中去,所以针对经济合同中也不可避免的会有一些诈骗或者毁约的行为,这都会对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对医院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避免这种损失发生的概率,能够对合同上存在的问题提出适当的解决方案以及对合同签订起的三个时期实行监督,维护医院的合法权利以及医院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进而改善和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收入。
(三)有利于医疗市场秩序的平稳发展
随着我国对卫生事业的改革以及各种民营医院的兴起,很多国有医院,集团所有制医院和民营医院产生了一个共存的局面。因此,医疗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医疗市场的秩序也不太稳定,所以医院加大对医院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开展,将有利于维护医疗市场秩序的稳定及平稳发展,还可以净化医疗行业不良竞争的环境。
二、在对经济合同审计时应注意事项
(一)对经济合同内容的审计
医院对经济合同审计工作首先要审查合同对方的姓名及住所,来确保对方身份的真实有效性,审查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是否确为对方单位的有效公章;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进行严格地审核检查,确保合同中签订的内容条款符合行业标准;其次,对经济合同款项的审查,重点审查合同价款是否有明文规定,合同价款是否有合法依据,审查运输、包装、安装等费用在合同中是否为对方所承担,是否明确约定;最后就是对经济合同履行情况的审计,这个环节尤为重要,主要对合同的内容、履行的期限以及分期付款的付款方式是否真是、有效、合理合规等进行审查;除此之外,还要对合同违约的行为审核,追究合同违约人的违约责任和违约处理事项。
(二)经济合同审计过程的三个要点
1、经济合同签订前的审计
医院做好经济合同签订前的审计工作能够依法保护医院的资产,避免因为不慎签订合同给国家和单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在合同签订前审计要明确经济合同的各项条款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审核医院现有的资金资源是否满足该项目的需要,对该项目资金预算和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审核合同对方的资质是否合规、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合同内容是否合法以及合同的条款是否完整、准确、真实。在签订经济合同前都要严格按照程序审计检查,尽量规避可能的损失出现。
2、经济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审计
在经济合同执行中要不定期的进行审查,审查合同当事人有没有依据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审查价款有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条款支付,是否按合同约定的进度付款,严防超付合同价款。审查合同变更情况,如果对方因为特殊情况要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的时候是否按照合法的流程办理,合同内容变更或解除的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相关程序是否到位;除此之外,审计人员要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跟踪审核,以此确保经济合同在执行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而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3、经济合同结束前的审计
医院经济合同在结束时的审计的关键包括对审计项目是否已经通过了验收,工程结算是否通过了审核,检查送来达到资料是否具有合法性。另外审计经济合同里面项目工程量及价格是否真实有效,审计结算的清理工作是否彻底,还要对经济合同中的项目预算是否合规审计,并对结余资金以及库存的医疗物资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和准确性。
三、如何避免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工作中出现问题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施工单位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是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的变更、设计补充、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工程的分包转让、合同双方的违约、争端与中裁、保险与保函等进行管理。合同管理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进行投资控制,因此,对于上述项目的计量与支付,监理工程师要求必须有详细的证明材料及施工原始资料并按符合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这就要求施工单位要有详细准确的施工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
一、合同管理的依据
1、法律依据:是指与公路工程建设及合同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主要有以下方面:(1)合同法(2)招标投标法(3)公路法(4)安全生产法(5)民法通则(6)担保法(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9)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10)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1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12)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合同依据: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依据是施工合同文件。其主要有以下方面:(1)合同协议书记附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和投标书附录(4)合同通用条件(5)合同专用条件(6)技术规范(7)图纸(8)工程量清单(9)投标书附表(10)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一般包括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三方面的往来文件、信函、电传电报、工地会议纪要、各类检测与实验报告等。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合同中,由于监理工程师是受业主的委托,按合同规定的职责和职权实施施工工程监理。所以,监理工程师实施的合同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合同文件。
二、工程分包管理
工程分包是指获得整个工程或区段工程合同的承包人,按照国际惯例将该工程按专业性质或工程范围再分包给若干家分包人承担施工任务,一般为分包人直接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公路工程分包合同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该承包人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订立的合同。分包活动中,作为发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发包人,作为承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承包人。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三、工程延期与工程变更
1、工程延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订立合同的双方均可以依据目些原因提出工程延期与工程变更,前提是这些延期与变更需有足够的证据及取得业主的批准才能实施。延期申请应列明延期的细目及编号,阐明原因及所依据的合同条款,延期的测算方法等。最终审查批准的延期天数不少于已暂时确定的延期天数。 按照合同规定,承包人可以提出工程延期,其受理条件有以下及方面:(1)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工程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2) 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了工程延期意向通知书(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 向监理工程师提了有关延期的详细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要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4) 延期事件终止后,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 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延期申请书及最后详细资料。
2、工程变更:工程内容如果发生变更情况就一定要按照变更的合同回答进行变更施工。一般来说,具体的变更指令都是以书面为形式,通过具体的书面变更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加以确认,尽量在合同的规定范围内进行工程变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是工程施工合变更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是由合同任一方当事人或第三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建议,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报业主批准后下达变更指令,然后由承包人执行,并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对费用和工期的补偿额度进行确认,承包人有权得到相应费用或工期的补偿。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有以下方面引起工程变更:(1)工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2)外部环境发生变化(3)业主或第三方提出变更(4)承包人提出变更(5)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6)设计缺陷(7)承包人违约。
四、工程索赔管理
索赔按其事件性质可分为:违约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延期索赔、合同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在索赔过程中较为主要的是费用索赔,费用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己的原因而受到损失或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申请或要求应当得到的经济补偿,费用索赔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是一种经济补偿。承包人提出费用索赔请求的条件如下:(1)索赔事件确实存在且对自身造成了影响(2)有详细的、真实的证据资料(3)索赔的提出符合合同规定(4)索赔要求符合实际情况。其管理要点主要是指对承包人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反驳承包人不合理的索赔要求,可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资料,提出审查意见。如果一旦与承包人协商确定的索赔值达不成一致时,监理工程师有权单方面作出决定。合理的索赔款额,监理工程师有权列入核签的中期支付证书或最后支付证书内与已支付。
五、做好工程施工合同交底工作
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分析后应进行“合同交底”,即通过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各施工分部学习合同条文和合同总体的分析结果。通过技术交底将工程项目和任务分解,明确其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和关键工作;将安全、成本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和各施工分部及个人;严格制定进度目标,明确完不成任务的影响和法律后果;明确施工合同有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这种合同交底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使得合同双方都获得充分熟悉合同内容的的权利,了解合同的边沿和规定范围,对可能发生的情况作出有效的预防和判断。
六、合同跟踪与监控
DOI:10.16640/ki.37-1222/t.2015.24.153
1 前言
物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电力企业的特殊性,使其物资管理和其他企业的物资管理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电力企业的物资管理具有库存时间短、时间要求快、专业性强以及一次性使用等。近年来,用电量显著增加,电力工程项目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电力物资逐年增加,产生的合同数量也在显著增加,电力物资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做好物资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至关重要。因此,文章针对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2 电力企业管理中物资合同管理的要点分析
电力企业管理中物资合同管理的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中法律要点至关重要,尤其是招标采购的电力物资,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则不能耽误或者延长合同签订时间;其二,在签订物资合同之前,应该以相关资料为重要依据,相关资料包括货物清单、澄清文件、招标文件、招标规范文件、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如果物资部需要通过招标采购方式,则应该先确定物资采购结果,然后再根据和结果的信息、资料以及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对于需要通过招标采购的电力物资,必须保证中标者的相关条框和合同中的相关条框相同,同时还应该保证合同条内容和招标文件的一致性,不能出现签订不具备实质性条款的物资合同。
3 强化电力物资合同签约以及履约管理措施分析
3.1 强化电力物资合同签约管理的有效措施
(1)应用电子商务平台与集约化系统,强化物资合同签约管理。随着电力物资集约化管理进程的不断深入,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体系也在不断的完善,尤其是电力商务平台以及ERP的推广和应用,能够固化文本格式与签约流程,自动回传招标结果,自动生成合同文本,招标采购的物资合同签约采用文本方式,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和招标文件规定并经过投标文件澄清和确认的技术条款、合同商务条款等为准,并且在签订合同时,应该签订何同协议书以及附件。
(2)加强纸质合同签订管理。物资供应商应该携带中标通知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到供应商服务大厅签订商务合同。供应商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应该对物资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全面检查,当检查不存在缺陷并且材料齐全之后,供应商授权代表应该逐页对合同正本盖合同骑缝章或者小签。
3.2 强化电力物资合同履约管理的有效措施
(1)明确标注物资合同的履约内容以及相关责任。在签订物资合同之前,应该明确标注物资合同的内容以及相关责任或者要求,同时明确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现象时由谁负责,即要求合同签订之后,合同双方必须根据合同内容履约。一旦出现违约的现象,应该按照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处理方法进行分析和处理。由于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了合同双方的责任,这样能够防止在出现违约是责任划分标准不统一、相互推卸责任的问题。
(2)设置专业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加强对合同履约情况的监控、分析和管理。电力企业应该设置专门的物资合同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对物资合同的供应链进行实时跟踪和统计,以此分析和判断合同是否会出现违约的现象,一旦出现违约的行为,则应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此外,合同履约管理人员通过对供应商的履约状况进行统计,并制成供应商信誉档案,为企业以后的物资采购、招标选择提供可靠的参考,例如,创建基于ERP模块的合同履约跟踪表,合同管理人员通过合同履约跟踪表,能够及时、准确的掌握物资合同签订、物资流转的实时状况,当物资到货之后,对物资合同进行一一核对,避免出现物资交货不及时影响电力工程建设进程,同时还能够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物资供应的保障能力,全方位、多方面的加强电力物资合同履约管理,实现物资合同管理的流程化、规范化以及标准化。
(3)加强资金结算管理。资金支付是合同履约管理的最后环节,同时也是合同履约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电力企业正常运转的前提是资金及时支付以及高效流转,为了保证资金能够及时、准确的支付,电力企业在受到物资采购合同之后,应该立刻和物资供应商进行沟通,然后开具物资发票。每月18日,根据物资合同台账信息,对于满足资金支付条件的合同申请ERP资金支付;每月30日,根据省物资公司的资金支付明细,对资金支付状况进行记录和核对,并且根据相关规定,在当日必须反馈《物资采购资金支付款项回复单》,保证电力物资资金“月月对、月月结、月月清”,即保证资金支付100%准确。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和其他企业物资合同管理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并且涉及的方面非常多,为了做好电力物资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应该全面了解电力物资合同管理的要点,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强化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以此保证电力物资供应的质量、供应周期以及成本,以此保证电网工程建设能够顺利、安全的进行,进而推动整个电力系统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和平,王正蓉,赵蓉.解析电网企业物资合同管理 [J].科技与创新,2015(15):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