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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15 09:29:22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例1

经济责任审计是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作出重大经营决策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的审查考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判断领导干部是否具有从事经济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质和决策水平,也能正确评价领导干部是否正确履行其经济职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法纪。可以看出,经济责任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为加强干部的管理监督,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从源头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有效保证。

审计风险通常是指实施审计后表达错误意见的可能性。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就是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后表达责任人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表达与事实真相或经济责任不相符合的审计评价和结论,造成被审计人和有关方面损失的可能性。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审计环境日趋复杂化,审计风险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尤其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其审计的风险尤为突出。只有对此进行全面、深刻地认识,才能有效地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

(一)环境因素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决策水平高低及其正确履行经济职责等方面的评价和结论,是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考察考核、综合评价、奖惩兑现的重要依据。总之,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涉及被审计人及单位各方面的利益,在一定意义上已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

一方面社会对审计的依赖性越来越强,期望值越来越高,可容许的误差小;

另一方面,如果审计结果不能正确反映客观事实,不仅会影响决策部门的决策,而且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甚至出现间接包庇违法违纪者,反过来也有可能误伤被审计人,从而丧失审计信誉。这充分说明审计人员做出全面、准确、合理的评价意见的难度也在随之加大,这就增加了引发审计风险的可能性。

从被审计单位的各种管理因素分析,审计风险还受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水平、财务状况、管理人员素质、管理机构的可信赖程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水平,尤其是内部控制状况是影响审计风险的直接因素。管理水平低,内部控制薄弱,使产生差错和舞弊的可能性变大,审计风险就比较大。另外被审计单位经营水平和财务状况对审计风险的影响也非常大。我们知道,审计主要是通过会计资料等相关资料来发现和查证问题,若这些资料本身存在有意虚假记载,无疑会对审计结果造成影响,更何况有些违法违纪问题不一定在会计资料上明显反映,审计人员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虚假现象所迷惑。

(二)自身因素

1.经济责任界定难度大,不易量化,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办法。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需要界定现任责任与前任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错误和舞弊责任等。责任的不明加大了审计风险。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前提条件,是领导人必须有事先预定的、明确的经济责任。若没有明确的职责与目标也就不能确认其应负的责任。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往往还会涉及到一些不可量化的非经济责任的内容,如领导水平、管理能力等,审计人员只能根据短时间内的审计调查作出自己的判断。

2.经济责任审计是把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因而其监督的范围广、程度深、力度大,针对的问题尖锐,涵盖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财经法纪审计、专项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多种审计形式,这些不仅加大了审计人员责任,也使审计风险大大增加。

3.经济责任审计往往面临时间跨度大、任务重、时间紧、力量有限,需在有限时间条件下完成审计任务客观上必然影响审计的深度和质量。同时,由于被审计人任职期限较长,期间国家经济政策、市场环境、财务制度等均会发生变化,失察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由此在评价上发生偏差的概率也相应增加。

4.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事后监督,特别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更有可能“先离任后审计”,使审计失去了时效性。审计时间上的滞后导致审计结论的滞后,滞后的审计结果对于组织人事部门来讲失去其应有的作用和价值,形成的损失职责不清,无法追究。这样审计结果的价值同样也制约了审计监督职能效果发挥,更会影响审计的权威性。

5.企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相比,内部审计机构目前存在着的设置模式及审计人员与被审单位的各种密切相关的利益,使得内审机构及其人员独立性不强,可以说只有相对的独立性,导致其权威性也不强。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灵魂,若不能保证审计机构在组织上的独立性,在业务工作中的自主性和权威性,就不能保证审计质量和规避审计风险。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相比,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程度更不及前者,审计准则体系还不完善,则诱发审计风险的可能性更大。

二、审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1.经济责任审计应遵循四大原则。

第一,坚持独立性原则。经济责任审计的直接对象是“特殊”人,即拥有一定权利的人,毫无疑问审计结果会直接影响被审计人的荣辱得失,审计的难度要超过其他类型的审计,其受到的干扰和压力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审计人员更应坚持独立性原则,而且必须是实质上的独立性,依法审查和评价,做到不偏不倚,维护审计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第二,坚持依法性原则。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力求全面、准确、科学地评价领导干部的功过是非,正确认定他们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对于领导干部侵占国家资产、违反廉政规定、违纪问题必须在掌握充分证据的基础上依法判定,不得有任何纵容、隐瞒或任意扩大等不当行为。

第三,坚持权责制原则。因为经济责任和经济权利存在着严格的对应关系,所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必须根据经济责任主体享有职权的大小来确定其应该履行的经济责任的范围和内容,从责任期间、责任主体、责任的起因等方面评价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第四,坚持重要性原则。在实施审计时必须抓住主要问题、重要环节,做到有的放矢,重点查明主要经济指标情况和数额比较大的经济事项,以解决应审期限长、内容多、范围广而审计时间紧、审计任务集中、人手少的矛盾,做到事半功倍,提高效益。

2.正确运用审计方法,防范审计风险,要注重“三个结合”。

其一,注重符合性测试与实质性测试相结合。在实质性测试前先对责任人所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符合性进行测试,以评估该单位的管理水平高低,并将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确定为实质性测试的重点。

其二,注重书面资料审核与实际情况调查相结合。除了运用审阅、复算、核对、分析等审计常规方法审核书面资料外,还应采用盘点、观察、座谈、询问、函调等方法调查掌握有关实际情况。

其三,注重经济责任审计与日常审计工作相结合、离任审计与年度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应尽量利用其他审计的成果,一方面可以避免重复审计,减少被审单位的负担,节约审计资源,另一方面可以降低由于任期时间跨度大而形成的审计风险。

3.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和执业水平,是确保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根本。实践证明审计质量与审计人员素质有着必然的联系,即审计人员的素质影响着审计的质量,这是毋庸置疑的。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不仅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政策水平、扎实的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不断改进审计方法和手段,而且更要加强后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使之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性人才,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需要。

4.严格执行审计规范,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程序,是控制审计风险的有效保障。审计规范确定了审计的范围、内容、目标、程序和方法以及相应的标准和要求,明确了审计责任,有利于审计人员严格按照审计规范执行审计业务,从审计计划与委托、审计工作方案的编制、实施审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到出具审计报告等整个流程规范操作,以避免审计人员在工作中的随意性,降低审计风险。

5.制定统一的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和操作办法。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主要是查明被审计者应负的经济责任,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有必要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性文件,以统一规范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

目前可用以下两个评价指标进行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例2

1、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进而影响了审计结果运用的基础。这一矛盾虽然是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存在的,但在县级审计机关表现得尤为突出。从调研情况看,县级审计机关实有人员一般在20人左右,其中能够从事一线审计的一般在10人左右,而每年多头安排的审计项目一般在40个左右,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平均20多个。特别是在领导干部换届调整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更为集中,超出了审计人员的承受能力。这样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审计人员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没有时间学习“充电”,业务素质难以提高;另一方面,迫于赶进度、保数量,审计中必要的程序过于简单、粗放,使一些重要的审计事项得不到充分的审查,审计的质量难以保证,个别审计项目甚至走了形式,埋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直接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

2、审计的时效性不强,审计结果滞后,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带来不利影响。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但在具体操作上,“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虽然推行了任中审计制度,但任中审计所占比重平均不足30%;有的地方甚至是审计归审计,任用归任用。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是造成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已离开原单位,接任者推崇“新官不理旧账”,相当一部分接任者抱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心态对待审计,有的以不清楚前任者为由搪塞审计,在资料提供、人员配合上不积极、不主动,使一些问题的核实和取证难度加大。三是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已升职,审计出的问题无论大小,提出来都感到很为难。四是有的审计处理(比如罚款、收缴款项等)需要在原单位落实,接任者怨言大,审计决定难以执行。

3、缺乏统一、具体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评价标准,责任界定难度大,审计评价质量不高,难以根据评价结论任用干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其中一个重要前提是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具体明确。但是影响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是多样的、复杂的,有历史的,有现实的,有主观的,有客观的,有班子集体的,有领导干部个人的。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界定,对其功过是非作出准确的评价,没有统一、具体的责任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标准是难以做到的。目前,由于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规范准则,有些经济责任的界定和评价没有明确依据,如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共同行使经济管理职权,而两者的职责界定却没有明确规定,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取证和评价的难度较大。这就导致工作中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的审计界定比较模糊,审计评价比较笼统。主要表现有三:一是有的审计评价超越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或过于宏观,或过于宽泛;二是有的审计评价等同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未突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的评价;三是有的审计评价干脆采用写实的方法进行描述,基本流于形式,缺乏应有的利用价值。这在客观上给有关部门运用审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4、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配合机制尚不完善,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全面运用。从目前情况看,各地虽都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但相关单位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认识不到位,联席会议的召开和议题的确定带有较大随意性,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职责履行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和深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审计结果运用有关系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尚未实现经常化、制度化。相关单位条块管理比较明显,在审计结果运用工作中没有很好地合为一体,合力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重对事的处理、轻对人的处理。有的县市区近几年没有运用审计结果处理一名领导干部,某种程度上造成“审”、“用”脱节。三是不同部门工作人员间的配合不够默契。由于审计人员对干部管理与监督的知识掌握不够,有的审计行为脱离了审计目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审计专业知识缺乏了解,反过来又影响了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管之间的对接。

5、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不透明和不具体,影响了运用效果的发挥。按照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在报委托部门的同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至于存在什么经济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谈话、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

二、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对策建议

搞好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和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的最终体现。要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充分合理有效运用,高质量的审计结果是前提,健全完善的良性互动机制是保障,探索创新运用形式是动力,规范操作、充分履行职责是根本。只有具备上述条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1、进一步整合审计力量和审计任务,做好统筹结合文章,确保审计质量和时效,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充分运用奠定良好基础、创造衔接条件。目前,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是个不争的事实,这既有审计人员少的原因,也有审计任务安排方面的原因。审计机关审计任务的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预算执行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专项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这些任务虽然安排主体不同、安排时间不同、目的要求不同,但审计期间、审计内容和审计程序却多有交叉和重叠。这样,一方面不可避免地造成重复审计,增加了被审计单位的负担;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审计资源的浪费,增加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量。这种现象在县级审计机关尤为突出。就经济责任审计而言,之所以“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落不到实处,不仅是委托部门任务安排滞后的问题,即使委托部门在被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前安排审计,审计机关由于上述矛盾也无法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进而影响到审计结果在干部考察任用中的运用。为解决上述矛盾,可设想将审计力量、审计任务、审计目标进行全面的大统筹,实行单一化审计模式。即用一年一度的预算执行审计取代其他三个方面的审计任务,将审计内容涵盖其他三个方面任务的审计内容(如专项资金方面、财务收支方面、经济责任方面、绩效方面等等),每年对所有一级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全部审计一遍,做到“一年审一次,一次审一年,一次审全部单位和全部内容”,实现一次进点出多项成果。这样,既可从根本上避免多头安排、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缓解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又可保证审计结果的连贯性,满足所有任务安排主体的需要。实行这种审计模式后,经济责任审计无需每年安排审计项目,有关部门需要审计结果时,从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报告中即可得到满足,而且时效性非常强,从而彻底解决了审计人员、审计任务、审计质量、审计实效、审计结果运用等多方面的矛盾。目前,实行这种做法要受到法律、体制、制度、审计任务安排主体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而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全面推开不现实,但可选择部分县市区搞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待试点成功后,逐步在面上推广。从调研的情况看,县级财政一级预算执行单位一般在60个左右,单位大小不一,资金悬殊。县级审计机关从事一线审计的人员按10人计算,可分成5个审计组,平均每个组承担12个审计项目。如果从每年的1月份开始,利用半年的时间搞审计(其间有些审计程序可以压茬进行),7月底可以结束全部审计程序,根据需要将审计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剩余的时间可完成其他特殊审计项目或开展其他工作。我们认为,这种做法理论上是可行的,实践中也是值得考虑的。

2、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前移审计关口,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时效性。在目前“先审计、后离任”原则难以落实的环境下,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不失为一项重要的补充措施,既可有效地增加预防力度,防患于未然,还可将审计工作量化整为零,减轻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压力。为此,要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办法,将任中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逐步提高其所占的比重。在具体工作中,每年11月底前,干部管理部门应与审计机关及时沟通,研究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名单。审计机关要根据干部管理部门的要求,优先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列入审计计划,并根据考察干部的实际需要,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县直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届中安排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其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一般三至五年安排一次审计;特殊情况需要时可以随时安排审计,力争三年内市县两级任中审计比重逐步达到60%以上。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例3

    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单位的财务活动、财经法规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来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广、内容多、年限跨度大,且政策性强。审计结果直接关系到一个干部的使用和奖惩,同时也涉及到所在单位(企业)财经状况的评价和管理的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不但责任重,而且也有风险,如何认识审计风险,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是我们当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关注的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重大经济决策、内部控制执行、个人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价,可以定量分析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和成效,正确评价其是否履行了相应的经济责任。能够对领导干部的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地评价,是解除领导干部受托责任的重要机制,也是组织部门考核、任免、选用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以往的领导干部考核方法主要是以定性为主,采用听取汇报、民主测评、领导推荐等形式,这些方法往往是凭借主观上的评价,而缺乏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较为准确的定量考核;经济责任审计,力求对被审计人的工作业绩、经济责任进行审查达到量化考核,为部门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所以经济责任审计关系到审计对象的政治生命。在这种情况下,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开展尤为重要,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通过风险评估找出审计的重点领域,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减少审计风险的发生。

    一、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含义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应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是一种全新的审计技术,称为“经营风险导向审计法”,或“战略系统风险基础审计法”。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基本思路是以审计对象的经营风险为导向,借助于“战略分析—经营环节分析—剩余风险分析”的基本思路,将审计对象会计报表重大错报的剩余风险与单位经营风险之间的关系紧密联系起来,它要求审计人员从经营风险产生的源头发现会计报表中的重大问题。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进行财务收支审计,而且要综合审计领导所在单位经济指标、重大经济决策和重大项目的效益性以全面评价其经济责任情况。将这种风险控制模式应用于经济责任审计,则要求审计人员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对审计对象会计报表重大错报的剩余风险进行专业判断,其最大功效在于可以提高审计人员发现审计对象会计报表中重大错报的能力。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及其表现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在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所收集的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可靠、未能全面了解责任者所在单位的情况而作出了错误的估计和判断,从而导致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准确或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引起不良后果的可能性。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和其他审计风险一样,处处存在,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在审计实践中,我们常见的风险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准备阶段的风险

    审计准备阶段的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前未按规定的审计程序开展工作而使被审计对象以不按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为由提出异议或申请行政诉讼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

    1.没有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原则,在责任者调离原单位且到新单位上任以后,审计工作才介入,为审计核实、定性、评价带来困难。

    2.忽略审计通知书的时间界限,不是在实施审计前三日把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并抄送责任者,而是电话口头通知,甚至在进驻审计日才把通知送给被审单位。

    3.审前不作调查,对责任者和所在单位(企业)的情况心中无数,编制的审计方案流于形式,抓不住重点,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

    (二)审计实施阶段的风险

    审计实施阶段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因专业技能、政策水平、综合素质等主观和客观原因的影响,导致审计结果产生偏差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

    1.取证风险。如果审计人员所取得的审计证据不完备就不能满足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就会导致审计结果偏离事实,而产生风险。(1)获取了与责任者的经济责任不相关的审计证据,如工作方法、生活作风等不属于审计范围的证据,并写进审计报告。(2)审计工作底稿取证手续不全,如:对有关事项调查当事人的询问记录,没有被调查人的签章;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不盖公章。(3)审计人员违反作业准则,调查取证时一人单独进行。

    2.检查风险。指审计人员由于在实质性检查的现场作业中所造成的的失误使审计结果偏离事实的可能性。(1)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没有或不认真检查测试,凭书面和口头汇报去判断。(2)在进行审计抽样检查时,选取的样本量不够,使审计结果误差较大,可能会遗漏违纪违法的审计事项。(3)对资产核实时,单纯从数量上检查,忽视资产的构成和存货对成本、利润的影响。

    (三)出具报告阶段的风险

    出具报告阶段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由于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把握不全面,对责任者的经济责任评价不准确,未能按照规定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给审计主体带来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1)把一些未经查证或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实和问题写入审计报告。(2)没有按审计规范征求被审单位和责任人对审计报告的意见,或口头上征求意见而不要求书面意见。(3)对被审计单位和责任人提出的异议不去核实也不作解释。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例4

(一)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全面把握、突出重点”的内在要求

“全面把握”就是要把所有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全部纳入到审计监督的范围之内,都得接受审计。“突出重点”就是根据各地改革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出发,集中精力,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全面把握、突出重点” 是一个事物的二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全面把握”是基础,但更是一种方法、一个过程:“突出重点”是建立在“全面把握”基础之上的监督管理艺术。因此,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全面把握、突出重点”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和体现审计监督成果的有效途径。

(二)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提高质量、规范行为”的客观要求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从源头上遏止腐败的有效手段”,各级党委和政府都非常重视,广大干部群众也极大关注。但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容易造成离任时间与审计时间难于衔接,产生审计监督滞后的现象。二是党委、组织部门调整干部的不确定性,尤其是适逢换届年份,需要审计的对象多、工作量大,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势必影响审计质量。因此,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仅要有周密的年度计划,而且要有系统全面的长期规划。要改变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被动、滞后的现象,必须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制定规范性条款或机制,通过规定和机制的约束力,使好的制度真正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三)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发挥审计最大效能”的现实需要

目前,多数地方已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选人、用人的必经程序。但是,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审计机关经常遇到审计资源不足与审计任务重、时间紧的矛盾。特别是在基层审计机关,他们不但要保证完成署定、省定、市定以及法定的审计项目,而且要及时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在此基础上,还需承担大量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为避免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有效解决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只有在充分考虑审计机关现有的审计资源和经济责任审计特点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有重点分步骤地安排年度审计计划,才能使有限的审计资源发挥最大的审计效果。

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的可行性

(一)不同岗位的党政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是不同的

对部门领导干部、地方领导干部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来说,他们都有自己的工作职责,其承担的经济责任往往与其工作职责相关,但工作职责不等于经济责任。不同岗位的党政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存在较大差异。相对而言,党群系统的领导干部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很难用经济指标量化的行政责任和其他责任;而负有较大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和自由裁量权的经济管理部门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相对来说大得多,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也可以用经济指标来衡量。而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从这个角度来说,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分类管理是可行的。

(二)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提供了可能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程序,并明确提出了“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按照领导干部培养的规划和计划来编制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离任必审”与“逢任必审”相结合。因为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都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如果说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为全面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创造了条件。那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为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提供了可能。

(三)现有的审计力量基本能满足“任期必审”的要求

在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对不同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实行不同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实现“任期必审”是可能的。首先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保证质量、防范风险”的指导原则,在充分考虑现有审计力量和经济责任审计特点前提下,对现有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筛选归集,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规划和滚动计划,每年安排与审计力量相匹配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通过几年努力,将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目标是能够实现的。

三、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的基本框架及设想

(一)突出重点,“逢离必审”

权力并不能带来智慧与觉悟。从理论上来说,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者如果发生腐败的话,其腐败程度取决于他所拥有的垄断程度和自由裁量权及其责任感。从现实情况来看,一些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或经济犯罪案件,往往发生在权力比较集中、资金数额较大的单位。只有加强对重点单位的审计,才能有效减少重大经济犯罪行为。因此,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和财政

财务收支数额较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部门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领导干部实行 “任期为主,逢离必审”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

(二)突破数量,提高质量

如果没有一定的数量作基础,审计范围过窄,势必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对一般性的经济管理部门按照五年审一次的要求,实行“任期必审,离任抽审”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对审计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存在的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上,加强综合分析,寻找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制度上、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统筹规划,兼顾一般

审计既是一种监督,又是一种服务。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经营管理、政策执行等行为的审计,来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为干部管理部门正确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同时,经济责任审计也是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突出重点,而且要统筹规划、兼顾一般,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威慑力。对党群机关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采取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将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不留审计监督盲点。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领导干部经济行为过失的“校正器”;堵塞漏洞、强化管理的“推进器”;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警示器”。

四、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与“逢离必审”的关系

(一)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与“逢离必审”两者之间存在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关系

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实现“逢离必审”的手段和方法:“逢离必审”是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的目标和要求,两者互相联系,互相促进。“逢离必审”既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又是一个对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从广义上来说,“逢离必审”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在离开原工作岗位前必须接受审计监督,包括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从具体要求来说,“逢离必审”是李金华审计长在全国经济责任审计会议上对审计机关提出的,从2005年起,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基本做到“逢离必审”、“先审后离”;对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部门领导干部逐步做到“逢离必审”。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正是贯彻落实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主要是为了集中现有审计资源,突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和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部门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反映较大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监督,做到“逢离必审”。

(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实现“逢离必审”的有效途径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例5

(一)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全面把握、突出重点”的内在要求

“全面把握”就是要把所有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全部纳入到审计监督的范围之内,都得接受审计。“突出重点”就是根据各地改革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所存在的突出和矛盾,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出发,集中精力,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全面把握、突出重点” 是一个事物的二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全面把握”是基础,但更是一种、一个过程:“突出重点”是建立在“全面把握”基础之上的监督管理。因此,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全面把握、突出重点”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和体现审计监督成果的有效途径。

(二)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提高质量、规范行为”的客观要求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从源头上遏止腐败的有效手段”,各级党委和政府都非常重视,广大干部群众也极大关注。但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容易造成离任时间与审计时间难于衔接,产生审计监督滞后的现象。二是党委、组织部门调整干部的不确定性,尤其是适逢换届年份,需要审计的对象多、工作量大,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势必审计质量。因此,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仅要有周密的年度计划,而且要有系统全面的长期规划。要改变经济责任审计被动、滞后的现象,必须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制定规范性条款或机制,通过规定和机制的约束力,使好的制度真正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三)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发挥审计最大效能”的现实需要

目前,多数地方已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选人、用人的必经程序。但是,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审计机关经常遇到审计资源不足与审计任务重、时间紧的矛盾。特别是在基层审计机关,他们不但要保证完成署定、省定、市定以及法定的审计项目,而且要及时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在此基础上,还需承担大量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为避免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有效解决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只有在充分考虑审计机关现有的审计资源和经济责任审计特点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有重点分步骤地安排年度审计计划,才能使有限的审计资源发挥最大的审计效果。

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的可行性

(一)不同岗位的党政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是不同的

对部门领导干部、地方领导干部以及领导人员来说,他们都有自己的工作职责,其承担的经济责任往往与其工作职责相关,但工作职责不等于经济责任。不同岗位的党政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存在较大差异。相对而言,党群系统的领导干部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很难用经济指标量化的行政责任和其他责任;而负有较大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和自由裁量权的经济管理部门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相对来说大得多,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也可以用经济指标来衡量。而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从这个角度来说,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分类管理是可行的。

(二)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提供了可能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程序,并明确提出了“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按照领导干部培养的规划和计划来编制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离任必审”与“逢任必审”相结合。因为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都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如果说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为全面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创造了条件。那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为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提供了可能。

(三)现有的审计力量基本能满足“任期必审”的要求

在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对不同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实行不同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实现“任期必审”是可能的。首先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保证质量、防范风险”的指导原则,在充分考虑现有审计力量和经济责任审计特点前提下,对现有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筛选归集,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规划和滚动计划,每年安排与审计力量相匹配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通过几年努力,将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目标是能够实现的。

三、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的基本框架及设想

(一)突出重点,“逢离必审”

权力并不能带来智慧与觉悟。从上来说,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者如果发生腐败的话,其腐败程度取决于他所拥有的垄断程度和自由裁量权及其责任感。从现实情况来看,一些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或经济犯罪案件,往往发生在权力比较集中、资金数额较大的单位。只有加强对重点单位的审计,才能有效减少重大经济犯罪行为。因此,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和财政财务收支数额较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部门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领导干部实行 “任期为主,逢离必审”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

(二)突破数量,提高质量

如果没有一定的数量作基础,审计范围过窄,势必责任审计的效果。对一般性的经济管理部门按照五年审一次的要求,实行“任期必审,离任抽审”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对审计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存在的普遍性和性的上,加强综合,寻找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制度上、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统筹规划,兼顾一般

审计既是一种监督,又是一种服务。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经营管理、政策执行等行为的审计,来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为干部管理部门正确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同时,经济责任审计也是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突出重点,而且要统筹规划、兼顾一般,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威慑力。对党群机关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采取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将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不留审计监督盲点。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领导干部经济行为过失的“校正器”;堵塞漏洞、强化管理的“推进器”;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警示器”。

四、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与“逢离必审”的关系

(一)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与“逢离必审”两者之间存在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关系

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实现“逢离必审”的手段和:“逢离必审”是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的目标和要求,两者互相联系,互相促进。“逢离必审”既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又是一个对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从广义上来说,“逢离必审”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负责人在离开原工作岗位前必须接受审计监督,包括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从具体要求来说,“逢离必审”是李金华审计长在全国经济责任审计会议上对审计机关提出的,从2005年起,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基本做到“逢离必审”、“先审后离”;对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部门领导干部逐步做到“逢离必审”。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正是贯彻落实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主要是为了集中现有审计资源,突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和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部门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反映较大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监督,做到“逢离必审”。

(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实现“逢离必审”的有效途径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例6

第三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对局管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一是对任职5年以上的局管干部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对局管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条局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任职期间,局管干部依法履行对本单位经营活动管理职责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情况。

(二)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基建项目工程、大宗设备采购、大额经费支出和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三)预算执行、单位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国有资产采购、使用、管理及处置情况;

(四)任期内主要工作目标或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效益状况;

(五)其他应当审计的事项。

第五条根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或局工作安排,局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局审计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在实施审计前,审计组向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如遇特殊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条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及时、如实向审计组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财务收支的相关资料;

(二)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纪要)、经济合同等资料;

(三)被审计局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八条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第九条审计组人员在审计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组应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管理要求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等,对被审计局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评价应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要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第十一条在审计报告提交前,审计组应当书面征求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十二条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及书面反馈意见报经主管领导同意或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审计组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并附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的书面意见,同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

第十三条 对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存在的问题,卫生局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审计结果将作为考核局管干部工作业绩和实施奖惩、任免或者聘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存入被审计局管干部本人档案。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例7

一、前言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责任审计是保证企业财务、经济、管理活动有序进行的重要手段。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经济正常运转,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更新财务管理观念,改变对经责审计的错误认识(如认为经责审计就是专查财务或者与财务管理不相干等),做到经责审计常态化与财务管理规范化相融通。

二、从经济责任审计看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是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一定的特点,通常是指对企事单位的经营承包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

其一,双重性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之一,这在审计的对象和目的上都可以得到充分的体现。这是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独特的审计模式,不仅是针对事,而且又针对人,同时还兼顾审计监督和干部监督。显而易见,这样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而且同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考核和监管,从而又间接的对企业财务进行监督,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能力。其二,明确企业经济责任人在其工作期内的经济责任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目标,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考核其任职的领导干部室要高度重视,尤其是其工作的部门和单位的日常经济活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要尤其重视,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相关知识,重视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审计结果和相关建议报告,真正达到财务管理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和作用,做到“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理财有法、用财有效”的目的,确保企业经济活动规范运行,促进企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三、落实经济责任审计,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一)完善制度,规范收支行为

要高度重视财务部门管理工作,要以相关法律为依据、相关道德为准绳,企业所有会计人员必须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不断加强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的学习、会计职业道德和相关财务制度的建设。同时要在加强学习和建设的基础之上,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工作,保证会计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和制度的执行力度。此外,还要做好企业年度预算工作,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机制。根据企业各部门的发展要求,要在年初由财务部门牵头,企业负责人领导,其他相关部门参加,按照相关法律要求,本着“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企业本年度的预算,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备案报批工作。企业日常经济活动中的各项开支,都要经过审批,尤其是金额比较巨大的开支必须要按预算执行。

(二)强化企业收入管理机制

按照法律要求,企业不得设立自己的小金库,不得设立账外账;企业各项收入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统一格式开具统一的票据,出纳工作人员不能由会计人员出任,同时稽核工作不得由企业的出纳人员出任,会计档案保管和收支费用以及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由企业的出纳人员担任;企业所有的部门和员工都不得收取款项,所有的收入必须有财务部门进行统一的核算和管理,并进行统一的复核和稽查。因此企业的所有原始凭证或原始记录,必须由专人进行审批,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并做好相关凭证的保管和归档,以便备查。

(三)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按照相关法律要求,企业的各项收入要及时存入银行,对于现金的管理工作,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做好财务部门领导的工作,监督好财务部门会计人员的工作,对于现金要做好日清月结,账账、账实相符工作;及时上交财政专户,不得坐支现金。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相关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库存、账实相符情况进行抽查、核对;财务印章必须由专门的员工进行保管,需要盖章的工作都要经过严格的把关,做到支票与印鉴相分开的管理,发现相关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上报。同时还要加强现金支出的管理工作,现金支出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并加强整个过程的监督工作。企业日常所有的经济支出必须要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企业日常所有的经济支出必须要做到事前申请、事中控制、事后审核,否则不予报销。5000元以上的非正常开支,由企业负责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

(四)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企业负责人应该协同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组织,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专(兼)职审计人员,应依据财经法律法规、财务制度等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每年制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审计内容和时间安排,坚持把财务管理督导与内部审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突出重点,有效规范经济管理行为,确保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审计和审计调查提出财务管理、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确保企业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经济管理行为。

四、结语

企业的财务管理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正常运行的必要基础。因此,做好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对于一个企业的长远发展非常重要。这不仅对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业务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也应该得到企业领导的重视。本文从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出发提出了几项提升企业财务管理综合能力的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基于经济责任审计的财务管理能力提升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例8

一、重视和加强审前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

经济责任审计前的调查必须对与责任人相关范围内所负责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审查。对于群众反映较多的情况应慎之又慎。以查账为基本手段的审计不易分清是领导责任还是管理责任,是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因而要全面展开审前调查,广罗信息、精于筛选。如不进行审前调查,往往会造成审计方案与实际情况脱节。特别在当前,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违纪问题较多,会计信息不真,个别领导干部弄虚作假,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拟定有针对性的尽可能完善的审计工作方案,便成为减少或回避审计风险的关键一步。

二、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的审计

李金华审计长最近指出,对被审计单位弄虚作假,作假账、报假表等问题,揭露不了,长期失察,这就是我们当前最大的风险。李审计长的指示及时给经济责任审计敲了警钟。对于经济责任审计,不同的部门和单位审计的重点不同,但家底的真实即领导者管理的资产负债和资金的状况的真实,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当前,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应紧抓“打假治乱”这个重点,因为打假治乱就是揭露假会计信息、假账,揭露并严厉查处造假行为,治理会计程序和经济秩序中的混乱现象。审计工作中,首先,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时刻注重发现大案要案线索;其次,从检查会计信息和会计帐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入手,在会计信息和会计帐目真实完整的基础上再分析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合规性效益性,从而审透审彻底,极大程度地减少审计风险,搞好与之相关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将“单位年度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同级审计”与“上审下”有机结合起来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包括任期内、任期届满或离任时的审计,审计所涉及的年限一般较长,同时,对于法定代表人的审计又必须以检查被审计者任职时所负责范围内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基础,因而,将对单位的年度财政财务审计与对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审计机关审计资源的有效投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例9

1、缺乏一套统一、、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当前,在审计实务中,任期(离任)责任审计指标体系在设计上一般有两个倾向:一个是过于简单,不能全面系统地反映被审单位的整体财务状况;另一个是过于繁杂不利于使用。另外,各审计机构确立的评价指标各不相同,随机性大,涉及的范围不尽相同,不能按照行长任期审计的要求,充分、正确地反映资产、负债、损益相关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其中一些指标不能明确任期经济责任,从而削弱了该项审计的严肃性。

2、缺乏对评价指标的合理运用和分析。一方面纵向比较多,横向比较少。在行长任期审计中,通常是对比存款、贷款、不良资产占比等指标任期末比任期初的增长情况来说明其业绩,而缺乏结合被审计行所处的区域经济环境对各项经营指标完成的分析,以及对该行在本地区机构市场份额的变化分析。就可能出现的纵向上看存、贷款增长良好,而横向上看则市场份额下降,与当地其他金融机构的差距逐渐拉大的情况,不能公允地作出客观的评价。另一方面直接利用多,综合分析少。在审计报告中,通常是罗列任期内各项指标的计划完成情况,以其完成的程度来说明被审计行长的经营管理水平,而实际上一项指标的变动还包括许多非经营因素,单纯从期末期初时点数的对比或完成数与计划数的对比并不能完全说明问题。如:存款、贷款的增减还包含机构撤并、划入等因素;反映任期内不良贷款额度的增减,则包含政策性剥离给资产公司、人行专贷划入等因素;不良贷款占比下降,可能包含新增贷款对其的稀释作用,也可能有呆、坏账核销的因素。因此如果不根据具体情况剔除影响评价的非经营性因素,而就事论事地陈述各项指标的增减变动,就不能分清行长任期内哪些是通过自身有效管理增长的资金实力,哪些是通过切实可行的清收盘活措施而实施的不良贷款货币清收,真实反映不良贷款率的降低,从而很难对其任期内的经营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经济资本管理的推行给行长任期(离任)责任审计提出新的要求

为加强资本和风险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农行从今年起全面实行经济资本管理。经济资本管理是指在明确经济资本计量范围和的基础上,以资本制约风险资产的增长,将经济资本控制在既定范围内,并确保获得必要的回报,使业务的速度、效益与风险承担能力相协调。其主要内容是控制经济资本的适度增长,经济资本增量管理通过增量计划管理的方式来实施,即以每个年度为一个计划期,根据预测的计划期全行监管资本的增量(增长率)确定全行经济资本的增量(增长率)目标,并根据各分行的效益、风险等因素确定各分行的增量(增长率)目标并分配到各分行,各分行再将经济资本配置到相应的业务(资产)上。经济资本管理具有可以适应资本监管的需要优化资源配置的效率,提高经营效益有利于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业务风险等特点,是评价、考核分支行经营绩效的重要基础。随着其推行,以前的计划考核体系将逐步淡化,并逐渐被其涵盖,如果这时候还单纯按信贷计划考核,就容易出现偏差,如:某行贷款增量超计划,单纯按信贷计划考核就应处罚,但其经济资本总量和信贷类经济资本增量未超计划,表明其低风险业务的增长超计划,并限制了高风险资产的增长,

可酌情免予处罚。因此,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更准确、全面地反映一个行长任期内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的真实状况,行长任期(离任)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也应作出相应调整,以适应新的管理模式。

结合经济资本管理考核,完善行长任期(离任)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一)设置原则。

一是全面性和重要性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性是指指标体系要覆盖业务经营的主要方面,各项指标相互补充、相互制约,全面反映经营业绩和管理状况。同时由于经营指标数量很多,不可能面面俱到,这就要抓住和采用有典型代表性、能重点反映任期责任履行情况的指标,使设定的指标全面而精确。

二是静态指标与动态指标相结合的原则。在承认、正视现实的基础上,指标应按照静态看贡献、动态看的原则设置,既静态反映任期某时点的经营业绩,又动态反映任期末与任期初相比各项指标的增减变化趋势;既纵向比较在系统内的贡献、名次,又横向比较在当地同业中的市场份额。

三是资本计划指标与综合业务经营计划指标相结合的原则。虽然在管理上有所差别,经济资本计划管理与信贷计划管理和综合业务经营计划管理具有相当程度的历史继承性,其管理的原则和目标是一致的。与信贷计划管理相比较,经济资本计划管理是一种新的资源配置方式,但在现阶段尚无法取代综合业务经营计划,信贷计划管理仍要坚持,但受经济资本计划的约束。因此审计指标体系设置也应两者兼顾。

(二)设置框架。

笔者认为应根据具体的审计期间,结合当时经营目标考核指标、等级行考核体系来设置评价指标,并顺应经营目标考核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结合当前推行的经济资本计划管理,应包括以下指标:

1、反映市场竞争能力的评价指标。包括:期末存款余额、人均存款余额、任期内新增贷款质量、存款当地市场份额增长比例、人均存款增加额、中间业务增长率等。

2、反映经营效益高低的评价指标。包括:任期内历年利润完成情况、累计增盈减亏额、人均实际创利增长率、贷款综合收息率、资产利润率、收入费用率等。

3、反映风险控制水平的评价指标。包括:期末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绝对额下降率、月均不良贷款比例、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保全计划完成情况、客户退出计划完成情况、任期内新增不良贷款比例等。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例10

中图分类号:G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2)11-0139-02

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概述

经济责任审计指企业的以及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者、管理者对所负责组织的资产使用情况应当负有的责任,其中主要包括目标组织资产的保值增值、财务报告的客观性与真实性、财务收支状况的合法性与适当性等多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来源自20世纪80年代的厂长(经理)离任审计。1986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规定:“厂长离任前,企业主管机关(或会同干部管理机关)可以提请审计机关对厂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议。”同年12月,审计署印发了《审计署关于开展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随后,各地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厂长(经理)离任审计,并在实践层面逐渐扩大为针对各种企事业单位干部的审计行为。2004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据此,简单笼统的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最终实现了向具体科学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

转型。

与其他审计工作不同的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最大特殊性在于其特殊的审计对象——各级领导干部,根据特定情况确定经济责任,据此重点审查他们主掌特定单位期间的守法、业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俗话说,大海航行靠舵手,各级领导干部对上是国家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者,对下是所在单位的决策者和指挥者,实际上就是在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中流砥柱,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因素。基于此,对于他们的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关系着国家发展的命脉,其重要性、必要性非同一般。

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困境及风险

在厂长(经理)离任审计向经济责任审计逐渐转型的二十多年间,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结构、组织类型、经营模式等方面的新事物、新现象层出不穷,不仅给各级领导层履职带来了困境,而且增加了众多前所未有的诱惑。在风险管理日渐普及的境遇下,这些因素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带来了更多风险隐患,彰显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

困窘。

(一)困境之一——审计环境不断恶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的多元化,经济活动日趋复杂,社会经济领域出现了很多违纪违法问题,加大了审计人员的取证和发现问题的难度。面对社会的变迁,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进,目前缺乏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过多依赖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主观分析,增加了因主观随意性而产生审计风险的可能性。

(二)困境之二——取证困难严重

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面对的是社会资源、信息资料等方面均占优势的管理者,双方地位明显不均衡。对此,在审计对象有严重问题的情况下,审计人员的取证工作会收到很大的挑战和阻碍,很难切实全面把握一些隐含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握,获得不了恰当的审计证据,极易做出错误的审计结论。

(三)困境之三——经济责任界定困难

审计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评价标准问题,对于经济责任审计而言则面临着界定问题。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人和事都比较复杂,关系到前任与现任、个人和集体、主管和直接责任的划分以及责任的性质、大小、重要性等问题,涉及到政策环境、主观与客观原因、个人决策与集体决策等因素,界定起来特别困难。尤其是在如今标榜集体领导的如今,违纪违规责任往往会演变成踢皮球的游戏,审计人员很难把握,容易滋生评价失误。

(四)困境之四——具体工作的可行性差

经济责任审计庞杂性的重要表现主要有两点:

1.审计对象几乎涵括所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数量多,人员流动的频繁更是让审计对象实际上发生几何级的增长,相对单薄的审计队伍在难以应对。

2.具体审计项目审计内容的复杂性。领导干部一般都主管一个地区或部门的全面工作,且任职期限较长,经济活动复杂多样,需要审查的内容同样水涨船高。然而同时,审计资源、审计手段却相对有限,难以彻底完成审计项目。

在如上多种困境作用的情况下,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层出不尽,集中表现为程序风险及评价风险。

在审计程序方面,基于恶劣的审计环境,很难取得足够的审计证据信息,具体工作也不能保证充分覆盖足够审计范围的情况下,审计人员为了所谓的便利起见,编制的审计实施方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审计人员凭经验实施审计程序,审到哪里算哪里。这样,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演变为为完成程序而实施程序的境地,造成“重审计实施、轻方案编制”现象,致使审计方案和实际审计程序几乎成为毫无关系的两张皮,审计程序风险显露无遗。

在审计评价方面。足够的审计证据、恰当的评价标准及充分的审计范围是准确客观审计评价的主要前提。可惜的是,在经济责任审计人员面前,审计证据因和审计对象的地位不均衡而无法充分获得,审计标准因组织运行的复杂性而难以统一,审计内容的庞杂性又注定了审计过程不能全面覆盖原本的审计范围。在如此惨淡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很难做出科学客观的评价,审计评价风险难以避免。

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管控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历史的产物,严格说来是中国的特产,其困境和风险在国内具有普遍性。对此,整体的改观需要持久全面的努力,具体而言应从如下几点着手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导向化:

(一)营造适当氛围,优化审计环境

环境决定氛围,也影响了具体审计工作的行为惯性,是制约审计风险的重要因素。对此,从宏观方面,国家审计机关应该及时修改和制定与经济责任审计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同时,还应该以打假治乱和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促进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减少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在微观方面,企业及其上级领导机关的主要管理人员应该身先士卒,明确以实际行动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审计部门积极宣传,推动以各级管理者为主体的广大员工对审计工作有一个正确认识,理解和支持审计工作,全力确保审单位和责任人积极配合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执行。

(二)强化制度建设,强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制度评估是现代审计的重要环节,是防范风险的关键点之一,更是防范济责任审计对象权力正确运用的有效保证。对于企业等组织而言,应该充分汲取海外内控理念,借鉴业内最佳实务,完善审计见面会制度,健全质量控制体系,构建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在日常工作中,按照按照规范的做法对固有风险和控制风、进行分析、判断,在此基础上预计可接受的审计检查风险,以确定实质性测试内容及重点,为实施审计打好基础。

(三)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队伍建设

审计人员是审计资源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决定性因素。对于经济责任审计而言,一方面要延续传统的队伍建设路径,加强教育培训、整合人力资源、强化制度建设、增加人员编制,提升个体审计人员及审计团队的胜任能力,更应该在如上过程中强化风险观念的宣贯,推动广大审计人员及时关注IIA网站、中内协网站、权威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及业内专家对前沿风险管理理念的阐释等动态,推动他们不仅能切实意识到审计目标中的系列关键风险,还应该并善于自觉意识、识别、防范审计行为风险,提高对自身风险的敏感度和免疫力。

(四)紧扣经济责任,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涉及到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重大决策和廉政建设等方面,不同地区、行业、单位有不同的特点。因此,应该从宏观、微观和未来三方面考虑制定切实可行、便于审计人员实际操作的评价指标体系。宏观方面,由国家审计机关牵头,组织企业内审、社会审计、专业协会、审计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专家或人员,根据层级、行业、地域等的不同进行简单分类,分别策划出具单类评价指标的大概标准及指导意见;在微观方面,单个企业等类型的组织根据自身经济运行、行业特征、发展阶段等方面情况,与友情或兄弟单位密切沟通,形成在特点范围内切实可行的评价指标;在未来方面,因为经济组织发展变革的迅速和频繁,任何一时适当的评价体系都随时面临着时过境迁的命运,所以应该时刻保持动态性,以动态的变动应对变幻的审计境遇。

四、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导向化推动风险管理的思考

为了克服自身审计风险适应风险管理的历史境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自身应主动推进风险导向化进程。同时,这种进程也影响了风险管理本身在国内的推进、传播及付诸实践。

(一)经济责任审计作用于管理层,可在宏观推进风险管理决策

任何新理念或海外理念实现由纯碎理念传播到实践推行的转化,关键因素之一是各级管理人员的认同和支持。随着经济责任审计日渐风险导向化,各级管理者在倒逼逻辑中会增强对风险意识及风险管理的认知,这与风险管理助力组织治理的功用一道形成合力,有助于他们彻底汲取、内涵风险管理理念,将其渗入组织的各种决策中,在宏观方面推进风险管理的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例11

二、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做到管理有序、突出重点。为了科学安排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满足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需要,审计机关可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管理权限及其工作性质、经’济活动规模、掌握财政资金量大小等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可将地市级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掌握各县(市、区)经济决策权、经济执行权和承担当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县(市、区)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派出机构;第二类为重要经济主管部门,经济活动总量较大、掌握财政资金较多、下属单位较多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第三类为规模较大、资金总量较大的院校、医疗等事业单位;第四类为授权经营的资产经营公司、大企业集团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第五类为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属下无独立经济组织或资金总量和规模较小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未改制企业等;第六类为市管县属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所在单位和各县(市、区)审计机关。通过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采用不同的审计频率,对不同岗位的领导实行一届审两次或离任审一次等。按照党政部门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对资金运作总量大、下属单位较多,且转移支付资金量大的重要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以预算执行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为主,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对资金运作总量一般、有一定的专项资金、也有一定下属单位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则以财务收支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对一些单位较小、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人头经费和日常运转的部门、单位领导,以财务收支审计代替经济责任审计;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对一些管理比较规范、资金量小的单位领导,以离任交接制度代替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不同类别的审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做到既全面审计,又突出重点,讲求效率,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三、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做到争取主动、协商一致。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为干部任免提供依据,这就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只是一家部门的事,因此要想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门必须改变过去经济责任审计是委托审计,不好作计划、不能作计划的观点和被动等任务上门的做法,把制定计划作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计划时,主动与组织、纪检等成员单位多进行一些沟通。了解年度内这些部门在干部监督和管理方面的重点及要求和干部调整动向,向他们说明年度内审计力量的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然后将计划初稿分别送有关部门,或者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的意见,最后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正式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并以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