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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和一般贸易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18 09:56:19

跨境贸易和一般贸易

跨境贸易和一般贸易例1

一、广州跨境电商发展背景

广州要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现代产业升级是这一目标的重要内涵。实现新型产业升级要通过建设国际商贸中心等支撑功能来实现,其中跨境电商整合了贸易枢纽及电子商务中心这两大功能,是支撑功能中的基柱。在全球电子商务日渐成熟的趋势下,跨境电商作为依附于互联网发展的国际贸易新形势和新手段,发展潜力巨大,必将引发一场新的外贸竞争势头,谁能更早抢占高地,谁将获得更多利益。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模式是未来外贸产业发展的一个方向,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已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是未来竞争的制高点,是广州扩大外需的重要措施,对于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有着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当前外贸形势下,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能够帮助中小企业降低贸易成本,解决结汇退税等实际问题,切实适用中小型企业的发展。

2013年9月24日,海关总署回复广州市政府,同意广州提出的B2C一般出口(邮件/快件)、B2C保税出口、B2B一般出口等三类业务进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由此,广州正式成为华南地区第一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广州市外经贸局获悉,试点涉及B2C一般出口(邮件/快件)、B2B2C保税出口、B2B一般出口等三类业务,主要针对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国际贸易,以及运用邮件和包裹等形式邮递货物的中小微商家,在可提供增值税凭证的情况下可申请出口退税,减轻企业负担。试点开始后,广州海关将研究实施“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通关模式,研发广州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系统。广州海关副关长赖树佳表示,在旧的出口邮件通关模式下,企业按照个人邮件办理出口手续,无法获得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单证,继而无法办理退税和结汇,也未能列入出口统计。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后,只要能提供增值税凭证,企业按照个人邮件办理出口手续也可以进行出口退税。广州获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意义重大,可以推动广州外贸转型升级和做大增量,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突破原有的“商圈”概念,极大推动外贸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

二、广州跨境电商试点模式

1、出口业务的主要电商模式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即B2B)和企业对消费者(即B2C)的贸易模式。B2B模式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以广告和信息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目前大多未纳入海关登记

B2C一般出口是跨境贸易中最具有活力的部分,跨境B2C模式下,很多小额外贸平台将产品通过行邮方式运出境外,在通关、外汇等领域存在一定的风险,且由于出口企业只能取得速递公司的运输单,无法办理出口报关并获得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单证,因而无法退税和结汇。本模式试点主要有如下内容:通过线上信息平台进行试点企业备案、商品备案及全程信息管理,允许试点企业凭交易或物流清单先申报放行,月度汇总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凭汇总的月度出口报关单办理退税、结汇手续。海关根据企业管理类别实施分类通关。

B2B2C保税出口模式的试点内容主要有:按“整进、散出、汇总申报”的模式进行。“整进”就是整批出口货物填写备案清单或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进入园区;“散出”就是个人网购后填写清单(或详情单)向海关申报并由电商企业提供税款担保,海关先凭清单(或详情单)分批分散出园区;“汇总申报”就是定期(一般一个月)将清单(或详情单)汇总后,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纳税),个人网购商品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免许可证。

B2B一般出口试点的内容主要有:适应新的贸易发展需要,将大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或大型电商平台作为外贸改革试点,通过专业的外贸供应链服务平台及全程信息化手段解决及规范监管问题,由当地政府对此类大型平台企业制定专项的退税保障基金,并由财政统筹此类试点企业的退税款项,提供优先退税、快速通关等服务。

2、进口业务的主要电商模式

广州试点跨境电商主要有保税直邮进口业务及海外直购买进口业务。

其一是保税直邮进口业务,这是电商企业从海外批量采购货物,委托我方或自行通过国际运输(海运、空运、运输)将货物备到广州机场保税仓;当产生订单后,通过与海关、商检等监管机构的数据对接进行订单推送、清关申报、放行等,海外通在保税仓中将货物分拣包装成个人包裹,最后将包裹做境内配送至消费者手中。其适用对象为:中国境内或境外(含香港)的独立电商平台企业中国境内或境外(含香港)综合性电商平台的商家适合品类相对较集中或特卖形式的电商适用于非法定商检的商品及对于法定商检商品能够配合检验检疫机构抽检的商家。其业务流程如下图。

其二是海外直购(B2C直购)进口业务,是电商企业将批量货物(在仓库中分拣打包成包裹)或已形成包裹的货品发至(或上门提货)海外通海外仓库,海外仓进行处理后集中通过进口运输(空运、陆运)将货物至广州机场跨境监管区通过与海关、商检等监管机构的数据对接向海关、商检申报,申报放行后将包裹做境内配送至消费者手中。其适用对象为:中国境内或境外(含香港)的独立电商平台企业,中国境内或境外(含香港)综合性电商平台的商家,适合品类相对较散的电商及代购平台等。目前已有香港、洛杉矶、纽约、首尔、东京、法兰克福仓库,适用于这些地方发运的货品。其业务流程如下图:

三、广州跨境电商模式创新分析

广州跨境电商业务在实际工作开展中会遇到许多困难。首先是管理上的困难,从电子商务交易形式上分析,纯粹的电子交易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服务贸易范畴,国际普遍认可归入GATS的规则中按服务贸易进行管理。对于只是通过电子商务方式完成定购、签约等,但要通过传统的运输方式运送至购买人所在地,则归入货物贸易范畴,属于GATT的管理范畴。此外,对于特殊的电子商务种类,既非明显的服务贸易也非明显货物贸易,如通过电子商务手段提供电子类产品(如文化、软件、娱乐产品等),国际上对此类电子商务交易归属服务贸易或货物贸易仍存在较大分歧。因我国尚未出台《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办法》及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管理法规,对电子商务涉及到的外汇交易归属管理范畴更难以把握。

其次是支付上的困难,支付机构外汇管理与监管职责问题 首先,支付机构在跨境外汇收支管理中承担了部份外汇政策执行及管理职责,其与外汇指定银行类似,既是外汇管理政策的执行者与监督者;其次,支付机构主要为电子商务交易主体提供货币资金支付清算服务,属于支付清算组织的一种,又不同于金融机构。如何对此类非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跨境外汇收支服务进行管理与职能定位,急需外汇管理局在法规中加以明确,制度上规范操作。

再次就是物流等方面的困难,电子商务较之传统商务模式的优势在于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利用的高效性和便捷性。作为整个产业链中的上下两环,线上商品交易与线下货物配送两者发展须相辅相成,正如淘宝的产生及发展带动了境内电子商务物流的变革,圆通、申通、顺风等一大批民营快递公司的兴起,使国内电子商务交易的便捷性得到极大的保证及提高。而相比之下,当前跨境外贸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却让准备不足的物流运输渠道措手不及。随着小额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急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业正在经历着一场新的变革,兼顾成本、速度、安全,甚至包含更多售后内容的物流服务产品应运而生。如以海外仓储为核心的跨境电子商务全程物流服务商已经出现,通常小额跨境物流配送需15-30天的时间,而通过对不同卖家需求的不同货运方式组合,这一配送时间已经大大缩短;此外,海外仓储建设的逐步完善更将提升卖家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地位。

所以,跨境电商出口在交易方式、货物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与传统贸易方式差异较大。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现有环境条件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主要问题集中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和收付汇等方面。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目前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此外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最后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广州市要在上述政策优势下,结合广州本地跨境电商的特点,不断从管理简便,海关便利,物流快速,支付安全等方面下力气进行商务创新,优化广州上面分析的几种跨境电商模式,实现跨境电商的发展目标。

四、广州跨境电商发展展望

跨境电子商务面向全球市场,潜力巨大,广州市在跨境电商发展中,更要花时间与精力解决以下两个重点工作,其跨境电商的发展才会更有机会。一是社会和企业要求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贸易成本,解决外贸电商结汇、退税难的问题;二是应对跨境快件、邮件数量的快速增长,提高海关通关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问题。结合具体问题,广州市将从四个方面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第一,抓紧出台实施细则,尽快开展各项试点业务。第二,以试点获批为契机,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第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市场资源参与产业发展。第四,统筹多方力量,为试点提供机制保障。所以广州市大力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既可以提升广州对周边城市乃至更广大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更好地履行国家中心城市的职能,又可以增强广州的货物、服务的集散功能,强化广州在世界贸易体系中的地位,同时有利于广州外贸转型升级和做大增量,实现国家中心城市的建设目标。

(基金项目:本文属广东省教育研究课题《以国际商务实践能力培养为目的BPO国际合作模式探索与研究》(GDJY-2014-B-a036)的研究成果,同时也是广州市攻关项目《政校行企协同创新机制研究与实践――以广州商贸会展特色学院为例》及广州市特色专业学院《广州商贸会展特色学院》的研究成果。)

跨境贸易和一般贸易例2

二、广东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和问题

1.广东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中国作为世界加工生产基地,广东省作为中国的加工生产集聚地,由于处于国际贸易价值链的中低端,广东省贸易附加值含金量较低。在出口这方面,传统的出口环节是遵循“国内工厂、国内出口商、外国进口商、外国批发商、外国零售商、外国消费者”。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以来,减少了企业的产品到达国外消费端的中间环节,增强省内企业的定价主动权,国外分销商和零售商的就业岗位可向省内转移,从而增加广东省在国际贸易价值链的含金量。

然而,现行的跨境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主要有三大类。就目前来讲B2C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模式是比较广泛的。然而在打造中国成为世界商店的转型方面,存在一些弊端:一是订单规模不大且呈碎片化,监管压力和成本极高。二是物流费用高、运输时间长、损坏等原因导致的退款退货等手续复杂,致使顾客体验不佳。三是存在贸易摩擦风险,如巴西在2014年4月起对价值50美元以上的入境包裹征收60%,俄罗斯对150欧元以上入境包裹征收30%的关税,阿根廷禁止邮寄小包裹进入,美国、法国停止对国际进口小包裹进行扫描服务等。

出于以上困境,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践行类似杭州的M2B2C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模式,其中M指中国工厂或出口商,B指海外执行环节,如海外保税仓或一般海外仓性质的中国企业设立的海外公司、国内国外跨境电商服务公司,C指国外消费者。前半段走的是一般贸易程序,后半段海外执行环节相当于境内网购行为,有效解决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面临的各种问题。跨境电商主要以进口居多,进口国外商品主要采用:传统的B2B一般贸易进口,其物流时长,进口品种少;传统的B2C个人邮包进口,其运营时间过长,退换货不便;保税进口,进口商品在保税区仓储,再以零售包裹报关入境,这也是广东省现阶段主打的进口模式。

发展至今,广东省在内贸电商、跨境电商、企业电商化、行业平台铸造、跨境电商园区、产业生态链等各方面都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据广东省邮政物流局数据统计,2014年广东省的快件数量接近34亿件,人均快件数为32件,同比增长了59%。

2.广东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1)物流问题

2014年10月,亚马逊正式推出中国海外直邮入口,亚马逊的货物先批量囤在自贸区保税仓库,再根据顾客订单送达消费者手中。大幅度降低了直邮中国的国际运费,配送时间也从一周到一个月缩短到两三天,清关环节只需交行邮税。这得益于亚马逊拥有全球物流配送和仓储系统、拥有网上无数品牌进驻和退货系统。然而,国内刚刚兴起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行业,在进口业务面临着如何以更快的速度将商品运至国内保税区的问题,在出口业务面临着如何以更快的速度将商品运至国外消费者手中的问题。

(2)品牌化问题

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方面,随着国内“供给侧”问题的出现,国内有一大批消费者,他们对产品的品质要求提高,日益增加对国外优质产品的需求,而如今国外的知名商品品牌比较少,很多商品是直接从国外超市或商铺采购,无法保证品牌的品质和产品有效分销,也没能直接与海外品牌商合作,更别提建立网络授权,因而难以以获得消费对生活品质和多样产品的需求。

(3)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人才缺乏

电子商务在我国迅速发展也是近十年的事情,它涉及到商务、计算机、物流等多方面的知识,对人才的要求较高,本身人才不足。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不仅涉及到电子商务的知识,还涉及到外贸、英语、法律、文化习俗等更为广泛的知识。因此,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人才培养周期更长、更为稀缺。

三、广东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的优势

广东省有雄厚的工业基础,在当地政府的扶持和推动下,结合本省的货源、区位等先天优势,这些都构成了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优势。

1.货源优势

广东省的进出口贸易历史悠久,其经济实力雄厚,经济总量一直具全国首位。2014年,广货在全国网购市场的占有率排名首位,比排名第二的浙江高出30%。跨境贸易电商进出口产品的品类主要集中在家居园艺、汽配服饰和鞋帽配饰上,广东省以明显的优势集电子信息、电气机械、石油化工、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和建筑材料这溜达支柱产业于一身,这些工业基础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保障了优厚的货源。

2.政策优势

广东省各级政府一直非常支持和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为其发展奠定夯实的政策基础。2012年的“广货网上行”,2013年的省办公厅的《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意见》给予了电商企业税收上的优惠和奖励,2015年5月15日起,广东省海关实行“全年无休日、货到海关监管场所24小时内办理海关手续”的通关便利,2015年6月8日广东自贸区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获批,加上财政部允许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这些都吸引了跨境贸易电商企业的眼球,也满足了海内外终端消费者的愉快体验。

3.区位优势

自贸区位于珠三角、毗邻港澳,加上广东省四通八达的交通运输网络,非常有利于自贸区发展转口贸易。广东自贸区的正式挂牌,它放开了对保税区的一些限制,支持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发展,从而为经济带来了新的增长动力和发展空间。另外,广东省设立了广州和深圳作为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在试点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以“保税进口”为主的进口模式,以“清单核放、汇总申报”为主的出口管理模式。

四、广东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策略

1.加大与跨境贸易电商平台合作

广东省要注重培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发挥优势企业的带动作用,吸引更多的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与此同时,积极与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合作,这些平台有着庞大的客户群、较为完善的支付物流体系,鼓励企业借助这些优势平台占领国际市场,让广东制造更好地走向全球。

2.积极培养跨境贸易电商人才

跨境贸易和一般贸易例3

[DOI]1013939/jcnkizgsc201623127

随着中国近30多年的经济改革,经济实力不断增加,产品的日益丰富、互联网突飞猛进的增长和一系列的基础配套设施的完善,为跨境电商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和教训,用来指导实践,促进了跨境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成为了国际贸易发展的一种新途径,外贸企业纷纷蓄势待发积极投身这一领域,推动了传统外贸的转型升级。然而,自2016年4月8日起,跨境电子商务实施税收新政,这一政策的出台对跨境电子商务带来了直接的影响,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争议。

电子商务是利用微电脑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进行的商务活动。按照交易的不同对象来分类的话,通常可分为企业对企业(B2B)(如阿里巴巴等),企业对消费者(B2C)(如京东商城等),还有消费者对消费者(C2C)(如拍拍网等)。

如果说非典后的2003年被称为电商元年,那么2013年正是跨境电商元年。跨境电子商务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及其相关信息平台实现买卖双方交易,实际上就是把过去传统的国际贸易加以电子化、网络化的新型商务贸易方式。

中国政府的权威部门,包括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接连出台扶持和保护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的新政,并积极尝试试点,政府一系列的信号表明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在中国有良好的政治环境优势。加上中国百姓的“海淘”意愿也越来越强,中国百姓的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增加,购买力得到明显提升,同时全球一体化背景下的中国与世界联系日益紧密,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出国留学、旅游。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从战略高度推动出口升级,增加国内短缺产品进口,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鼓励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从总理的话中可以听出他对跨境电商推动中国出口转型的高度认可,未来十年是跨境电商的黄金期。跨境电商如火如荼,但英语谚语有云:A rising tide lifts all boats,也就是当潮水来临时,所有的船都被潮水托高,这里有明显的预警之意:船虽然高了,并不是船的能耐,也不表示你能够乘风破浪。

紧接着,跨境电商的分水岭出现了。4月8日跨境进口电商实施新政,新政第一天熔断,多个试点地区不能正常发货。①菜鸟仓暂停发货,宁波菜鸟合作仓今天暂停发货,广州菜鸟合作仓下午17点开始尝试退单。②正面清单外产品不能推送订单。宁波:保健品、德运、奶嘴、花王眼罩锁定无法推送;杭州:不在清单产品不能推送;深圳:不在清单产品不能推送。③广州系统暂时不能推送。④跨境电商采购调整,部分不在清单产品,暂停采购运输,或转运香港。⑤郑州郑新综保区,系统415号才能上线,这周业务推进受影响,等等。

诚然,跨境新税和免征额度的取消提高了跨境电商的成本,但这不是跨境电商的本质;正面清单第一批和第二批1293个类目,基本上囊括了大部分热销品,未来扩品类也还有可能;每人每年2万的额度,以阿里双十一跨境购买客户来算,共有3000多万消费者参与,假使额度都用完,已经6000多亿的市场,2015年跨境保税销售额也没超过200亿,就以上述这个消费人群规模,仍然有30倍的巨大增长空间。

在第二批正面清单下面的备注1:“上述商品免于向海关提供许可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规定执行,直购商品免于验核通关单,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二线”出区时免于验放通关单。”

按货物验核通关单,就意味着商检向着一般贸易监管趋势,跨境进口保税区别于一般贸易最显著和优势的特征即将消失,真正扼杀跨境进口电商致命武器――一般贸易监管模式下的通关单。

入境货物通关单,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列入《检验检疫法检目录》,以及虽未列入《检验检疫法检目录》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境货物及特殊物品等签发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人已办理报验手续的证明文书。

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货物报检报关流程:涉及法检的货物(监管条件下监管代码为A的)需要向国检部门报检,填报《入境货物报检单》,以化妆品为例需要提供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进口化妆品标签检验相关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备案证书)、报检委托书等外贸单证。完成报检后,国检出具通关单后,再向海关进行报关,在海关通关系统录制报关单的时候,涉及法检的货物如果没有通关单,会退单。

查阅2015年版本《检验检疫法检目录》,进境需要法检的类目有4562个,而跨境进口电商两批清单1293个类目中,99%以上需要法检,出具通关单。之前跨境电商入境,也有城市口岸“一线”入区时提交通关单,但是基本提供随附单据都以装箱清单、合同、发票,提单等单据为主,而一般贸易中各类目需要提交的随附单据,很多目前跨境进口商品都难以提供。

商检按一般贸易来监管跨境进口电商,将会给跨境电商带来毁灭打击:跨境进口电商和一般贸易趋近,跨境电商第三种贸易形态消失,已经限制了跨境进口电商的单笔金额,个人年度交易额,按成交额作为税基,税率优势拉平,如果进境监管仍然按照一般贸易来实行,不但降低了跨境电商的优势,还使得跨境电商和其他贸易方式进一步不公平化,跨境电商也没有竞争和存在的基石。

商检按照一般贸易监管跨境进口电商,那跨境进口电商艰难的日子到了。目前跨境进口电商所涉及热销的大部分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基本都被阻断在外,无货可售的局面就要到来。所以,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看到跨境进口电商的作用和特殊性,在监管方式上建议采取和借鉴两年多试点来的监管模式:事先备案,事中监管,事后追溯。合理采用防伪溯源等手段确保跨境进口商品安全,跨境进口试点以来,目前无跨境进口事故发生即可有效证明改模式的可靠性。

采用原有监管方式或者降低跨境进口商品通过难度,正式跨境进口电商的特征,是万千跨境电商和数以亿计希望消费国外商品的普通老百姓的心声,期待相关部门给予跨境进口电商一个新生的机会,能看到跨境进口电商的存在和难处,帮助和护持跨境进口电商健康合理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云波在国际电子商务发展趋势下的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趋势探讨[J].商,2013(13):295,259

[2]国家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启动部署会报告[R].2012-12-19

[3]王为国际电子商务对提高我国贸易竞争优势的影响分析[D].济南:山东大学,2007

跨境贸易和一般贸易例4

娄底市位于湖南省中部,是省内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对外贸易主要集中在钢铁、有色、煤炭等资源性行业,进出口货物主要为铁矿石、煤炭、钢材等大宗商品,外贸量长期稳居全省前列,贸易融资需求旺盛。2012年以来,一方面随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和跨境人民币结算推广,贸易融资便利度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国内货币信贷政策趋紧,企业贸易融资需求也不断上升。在此背景下,近年来辖内贸易融资呈现快速增长势头,并呈现一些新特点、新变化:

1.贸易融资总量快速增长,融资比率大幅上升

2011年以来,娄底市外汇指定银行贸易融资产品迅速增多,目前,共有海外代付、进口押汇、进口项下境外银行融资、出口项下境外银行融资4大类13种贸易融资产品(见表1),贸易融资总量快速增长,2011-2015年,全市贸易融资发生额从6亿美元增加至12.08亿美元,增长了1倍多;对外贸易的融资倾向不断提高,剔除单笔贸易组合融资因素后,进出口业务的贸易融资率从6.8%提升至61.8%。

2.贸易融资表外化特征明显

2012年以前,娄底市外汇指定银行表外贸易融资产品主要为海外代付。2013年来辖内银行推出了7种“境内担保+境外融资”模式的新型表外融资产品,如委托付款、信用证买方付息贴现等,2015年全年办理表外贸易融资7.86亿美元,比2012年增长30.7%,表外融资占到贸易融资总量的40.8%,同比上升10.2个百分点。

3.贸易融资存在本币化、长期化倾向

2013年以前,娄底市贸易融资的币种主要是美元,融资期限大多为3个月。2013年以来,辖内银行推出了订单融资、直融通等5种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融资期限为6个月-1年,全年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折美元2.6亿,占同期贸易融资总额的21.4%,平均融资期限达295天;受此拉动,2015年辖内贸易融资平均期限140天,比2012年延长了近50天。

4.企业融资动机趋于多元化

娄底辖内外贸企业主要为华菱涟钢、冷钢、闪星锑业等大中型企业,2011年以前,在应对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国内信贷环境相对宽松,企业贷款满足率较高,贸易融资更多是企业主动通过负债外币化套利的一种手段。如娄底市,2009-2011年银行机构贷款余额增长了38.8%,是同期贸易融资增幅的2倍多,企业贷款需求得到较好满足。2012年以来,随着国内经济增长趋缓,整体信贷环境趋紧,部分企业将贸易融资当做国内贷款的替代渠道之一,融资动机趋于多元化。2012-2015年,娄底贸易融资增长了101.3%。尤其是“两高一剩”企业,银行贷款面临逐步压缩、退出,企业资金压力增大,为弥补流动资金缺口、节约财务成本,企业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加剧、贸易融资套利空间缩窄的不利形势下,仍加大了表外贸易融资尤其是跨境人民币融资的力度。

二、主要问题

1.加剧短期跨境资金波动,影响跨境收支均衡管理

贸易融资主要从两方面影响短期跨境资金流动:一是提前或推后贸易收付款、结售汇时点,造成结售汇差额、贸易收支差额与进出口差额三者偏离。如进口押汇,推后了境内进口商购汇时点,造成结售汇差额与跨境收支差额偏差;又如进口海外代付,推后了境内进口商购付汇时点,引起结售汇及收支差额与进出口差额的偏离。二是扩大短期跨境资金流动规模。如出口订单融资,是境外银行为企业出口应收账款提供的非买断式融资,境内企业出口收汇后,到期再归还境外银行,1笔出口形成3笔跨境收支,扩大了跨境资金流动规模。当处于流入窗口期时,企业往往通过贸易融资等杠杆推进“负债外币化、境外化”,导致短期跨境资金净流入或结售汇顺差,当流入窗口条件消失后,企业又会实施剧烈的去杠杆化操作,造成短期跨境资金集中流出或结售汇逆差,贸易融资的这种内在波动性,导致短期跨境资金“大进大出”,加大了跨境收支均衡管理难度。

2.现行政策管理框架难以有效管控贸易融资

(1)管理政策欠完善,银行规避监管容易

目前,贸易融资管理主要涉及外汇局、人民银行及银监部门,其中,外汇局对银行贸易融资的管理主要涉及短债指标、担保指标、结售汇综合头寸与外汇贷存比挂钩等政策;人民银行规定本币贸易融资不纳入外债、担保指标;银监部门要求将同业代付纳入表内核算,但对表外业务的风险资本监管要求较低,其风险权重仅为一般信贷的20%。贸易融资管理政策“本外币有别、表内外有别”,银行很容易规避。

(2)宏观调控机制缺位,难以管控过度融资行为

目前,我国贸易融资按币种分开管理,外汇局负责外币贸易融资管控,人民银行负责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管理。随着人民币国际化和外汇管制放松,跨境贸易融资对国际收支平衡和国内货币供应量的影响越来越大,但目前尚未建立宏观层面的调控机制。一是外币贸易融资宏观管理工具缺失。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前,外汇局主要通过企业贸易信贷比例限制这个“总阀门”管控长期(90天以上)贸易融资规模,2012年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外汇局对外贸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对占绝大多数的A类企业取消了贸易信贷比例限制,仅对B、C类企业贸易信贷及转口贸易有所限制,而且分类管理对下调企业监管等级的条件要求较严、流程时间较长、操作成本较高,一般仅能对无法合理解释其贸易信贷(融资)业务的企业实行降级,整个程序约需1个月,难以对企业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过度贸易融资行为进行调控。二是部门管理目标不一、管理政策欠协调。外汇局的政策目标主要是促进跨境收支均衡,人民银行更侧重于“防通胀”,随着金融市场化、国际化程度提高,人民银行为调控货币供应量而运用利率、汇率、信贷规模等政策工具时,可能产生较强的溢出效应,改变贸易融资窗口条件,进而影响市场主体贸易融资行为,冲击外汇主管部门贸易融资管理。

(3)商业银行柜台监管职责履行欠到位

贸易便利化改革后,贸易融资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交由银行柜台执行,但由于银行管理理念转变滞后、相关技术手段缺乏,柜台审核职责履行欠到位,是导致贸易融资过度扩张的重要原因。一是理念转变滞后,银行不愿“管”。交易背景真实性是保证贸易融资自偿性和低风险的关键因素,由于长期以来银行“以信贷风险为纲”的管理理念根深蒂固,对贸易融资风险的管理更多基于信用风险角度,忽视了对交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核,在审核过程中重形式、轻实质,甚至部分银行在信贷规模紧张时,主动向企业推介用表外贸易融资代替一般流动资金贷款。二是技术手段缺乏,银行很难“管”。如出口订单及转口贸易融资,是以贸易合同为质押进行融资,由于目前缺乏统一的业务信息及质押登记查询平台,银行很难防范企业同一合同多头融资、与关联公司虚签合同套取融资、利用一般贸易构造转口贸易重复融资等行为。

3.外贸企业过度贸易融资面临较大汇率风险

自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总体呈现升值走势。在长期升值环境下,企业形成了稳定升值预期,汇率风险意识较为薄弱,在长期的负债外币化过程中,累积了较大的汇率风险敞口。随着人民币汇率逐步接近均衡水平,汇率双向波动将成为常态,企业面临较大汇率风险。以娄底市为例,辖内一企业外币负债规模达9亿美元,2015年企业预计因汇兑损失达1.2亿人民币。

三、对策建议

1.完善贸易融资微观管理框架,增强监管有效性

一是完善现行贸易融资管理政策。加强外汇局、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间贸易融资监管协调,增强政策在本外币之间、表内外之间的协同性。二是督促银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银行加快管理理念转变,尽快形成以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为核心的贸易融资管理理念,实现由形式审核向实质审核转变;管理部门要搭建统一的贸易融资服务平台,为银行提供企业进出口业务、贸易收支、贸易融资等数据查询和贸易单据质押情况查询服务,为银行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管控贸易融资授信风险提供信息支持。

2.探索贸易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机制,防范短期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跨境贸易和一般贸易例5

[8]曾之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效应及对策探析[J].湖南商学院学报,2010,(6):28-31.

[9]苏意君.中国与东盟一般贸易人民币结算难点与对策研究[J].区域金融研究,2009,(7):16-18.

[10]李英俊,贾树花.中蒙跨境贸易结算中人民币流动状况的调查与思考[J].银行家,2011,(11):128-129.

[11]徐友仁.“两头在外”考验边贸结算模式[N].金融时报,200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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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王爱俭.稳步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N].光明日报,2013-07-24.

跨境贸易和一般贸易例6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9.054

国际经贸领域总是不断推陈出新,在“互联网+”背景下,跨境电商异军突起。在我国,跨境电商发展正如火如荼,因此对国际经贸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

1 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趋势

1.1 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现状

不同的学者对跨境电商有不同的界定,从实践的角度看,跨境电商就是把国际上零散的个人或商家购物,通过网络平台的管理、创新以及政府管理流程的再造,变成一种客户的市场集成,建立起一个快速的贸易和通关体系。

2012年我国外贸进出口首次超过美国,成为第一贸易大国,与此同时,我国跨境电商贸易也快速增长,逐步具备和美国一分高下的实力。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4.2万亿元,同比增长35.48%,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5.89%。2015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攀升至5.4万亿元,同比增长28.6%,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21.96%。2016年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已达2.6万亿元,同比增长30.0%,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23.36%。

由此可见,近几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稳步高速增长,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也不断扩大。据商务部统计,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已经超过20万家,平台企业超过5000家。从全球看,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已经比肩美国,全面超越欧盟、日本等经济体。

1.2 跨境电商新政的影响

跨境电商的快速增长,一些学者诟病其为野蛮增长。为规范跨境电商的有序发展,2016年4月7日,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等11部委公布了第一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正面清单”,这份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接着4月15日又公布了第二份“正面清单”,又包括了151个8位税号商品。至此,跨境电商正面清单包括了1293个8位税号商品,涵盖了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包括销量可观的海产、鲜水果以及处于灰色地带的宠物食品、红酒等。这两份清单对跨境电商业界的冲击非常大。冲击主要表现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趋于一般贸易方式管理,税费同原来相比趋于增加,手续也趋于繁琐。

但笔者认为跨境电商新政的出台,对跨境电商的发展影响有限,原因有二。其一,从运营模式看,跨境电商以B2B为主,而跨境电商新政影响的主要是B2C业务。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B2B交易占比为92.4%,随着B2C交易的兴起,B2B交易占比有所下降,但预计至2017年B2B交易占比仍达89%左右。其二,从进出口结构看,我国跨境电商以出口为主,出口占进出口的比重为85.4%,2015年为83.19%,2016年上半年为80.31%,而跨境电商新政影响的主要是进口。

1.3 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趋势

从前文的分析也不难看出,我国跨境电商有三个发展趋势。

第一,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占比越来越高。随着全球经济深度调整以及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我国进出口贸易整体放缓,但在“互联网+”背景下,境内外商家及消费者购物习惯和方式发生改变,随着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的应用普及,跨境电商交易方兴未艾。

第二,跨境电商进口业务比重升高。当前我国跨境电商交易以B2B的出口业务为主,运营模式也较为成熟,以阿里巴巴和环球资源为代表的B2B模式主要以信息与广告为主,凭借会员费和推广费盈利,而外贸B2B一般单笔交易金额较大,长期稳定订单较多。随着国内市场对海外商品需求的增长及网购市场的逐步开放,随着消费者网购习惯的形成,以海淘为代表的境外购物方式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跨境电商进口比重将逐步上升。

第三,高额小批量的外贸订单需求不断提升。在“互联网+”背景下,国际贸易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跨境电商交易逐步呈现出传统国际贸易所不具备的多边化、高频度、小批量的特征。虽然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但从全球来看,个人的购买力还是相对持续稳定的,移动终端和物流的发展也为B2C业务创造了有利条件。因此,高频小批量的外贸订单需求将进一步提高,并成为跨境电商发展的基础动力。

2 传统国际经贸人才培养模式的不足之处

2.1 理论创新的不足

在国际经贸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国际贸易理论占据重要地位。国际贸易理论虽然经过了古典贸易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新兴古典贸易理论、新新贸易理论的演变,这些理论对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和本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但对贸易借助的工具和方式探讨有所不足,更未能深入考虑“互联网+”的因素,因此国际贸易理论对解释当今的贸易实践还是有欠缺的。

跨境贸易和一般贸易例7

(二)我国出口产品结构导致企业议价能力低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一笔贸易采用何种货币计价一般由进出口双方事先协商约定,可以是出口方所在国家的货币,也可以是进口方所在国家的货币,甚至可以是第三国货币。但是由于从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到贸易合同的履行要经历很多环节,受很多因素的影响,最后到货款的收付一般时间较长,在此期间一旦计价货币的汇率出现大幅度的波动,进出口双方的经济利益必然直接受到影响,因此如何选择计价货币对双方都显得格外重要。而到底由谁来选择计价货币这就关系到贸易双方企业的议价能力,企业的议价能力高,自然就有选择计价货币的权利。虽然世贸组织的报告显示,2012年我国在全球的货物贸易额排名中位列第二,仅比美国少150亿美元,全球贸易处于低位增长,我国贸易地位继续提升,但是在全球生产网络上,我国还处于低价值链环节,无论是在生产分工还是收益分配上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当前,我国出口产品由于技术水平不高,产品附加值较低,产品的差异性不强,且面临着许多发展中国家如东盟激烈的竞争,企业议价能力非常有限,因而在计价货币选择中居于弱势地位,关于贸易计价货币的选择,自然大多参照贸易对象国所指定的货币,再加上人民币存在升值预期,在我国出口贸易中采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比例自然较小。如我国出口加工贸易产品,一般附加值较低,产品差异化程度偏小,技术含量也比较低,属于买方市场,替代性强,需求价格弹性大,买方议价权高,多采用进口方指定的交易货币结算。

(三)人民币存在升值预期美元作为国际贸易中主要计价及结算货币,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较大,美国金融体系整体陷入信用和债务危机,造成美元汇率处于动荡之中,流动性骤然紧缺。与此同时,欧元、日元也大受影响,出现大幅波动。而与美元、欧元和日元等全球“货币锚”的剧烈动荡相比,在我国进口贸易中,广受国外机构和企业欢迎。2010年6月我国实行汇改,自此人民币兑美元汇率重新进入双边波动的升值通道。重启汇改三年来,人民币年均升值3%,这个预期可能还会持续若干年。人民币存在升值预期使得境外企业和居民有较大的动力持有人民币长头寸。对于企业来说,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更愿意持有人民币资产,而将负债美元化,所以在我国出口贸易结算中,境外机构和企业即使拥有人民币,也不愿意用于支付,而希望选择其它的外币去支付,让持有的人民币资产享受升值收益,这样我国出口就大多采用外币而不是人民币结算,人民币收入少。同理,在进口贸易中,境外机构和企业则更愿意接受人民币结算,反对外币结算,收入人民币,获取升值收益,我国进口贸易就大多采用人民币结算,人民币付出多。因此人民币升值预期也是造成人民币跨境结算失衡的重要因素。

(四)跨境套利存在人民币跨境结算套利是指在无真实贸易背景或融资需求背景下,通过人民币跨境结算来获取利差和汇差的行为。跨境套利操作会进一步促使人民币结算失衡,这主要是因为与内地相比,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在香港存在着溢价。即使外国出口商不想持有人民币,外国出口商也可以从对我国的出口贸易中获取人民币,然后拿着人民币以更具吸引力的离岸汇率将其兑换成美元,从而在两个市场间进行套利。以最常使用的信用证套利为例:进口商提出申请之后,银行给其开具30万美元远期人民币信用证;转交香港银行,由其审证核押后再交给境外受益人,即该进口商的境外关联体;关联体以此信用证作担保,在香港银行即期借入30万美元;关联体随即在香港银行做一笔“卖出人民币、买入美元”的远期合约。通过此过程,进口商获30万美元融资,并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获取利差收益。实际上,在此过程中,内地银行、香港银行、进出口商均获益,最终央行为套利承担成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国境内企业一般会向我国境内银行申请保付加签或者远期信用证等银行信用担保。关联企业在向境内出口之后,就会利用应收境内的人民币债权,特别是银行担保信用,在境外申请低息美元贴现,到期利用无本金交割远期(NDF)汇率卖出人民币归还美元贷款,获得汇率和利率的双重套利。因此,人民币跨境结算套利的存在使得外国出口商更青睐于用人民币结算,收入人民币,加大了我国进口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比率,也使得外国进口商不愿意支付人民币,减少了我国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比率,从而造成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失衡。

(五)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发展缓慢离岸金融中心是指在高度自由化和国际化的金融管理体制和优惠的税制条件下,主要由非居民参与的、经营可自由兑换货币、在货币发行国境内或境外进行资金融通的、基本不受法规和税制限制的自由交易中心。目前我国主要的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有中国香港、英国、新加波、法国、中国台湾等,但总体来说,我国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发展缓慢。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是我国最大的人民币离岸中心,2010年内地与香港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占到内地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总额的七成以上,2012年经香港银行处理的人民币贸易结算交易逾2.6万亿元人民币,年上升37%,占内地以人民币结算跨境贸易总额的九成以上,大量人民币通过跨境贸易流入香港。截至2012年底,香港人民币客户存款及存款证余额分别为6030亿元及1173亿元,恒生银行曾预计香港人民币存款规模在2015年会超过美元存款,成为香港存款第二大主要货币。尽管离岸市场人民币存款增长速度较快,但整体规模仍小,流动性不足。对除香港企业之外的其他境外企业而言,获得人民币贸易信贷以及用富余的人民币投资都比较难。再加上香港银行的人民币借贷利率较高,造成人民币融资业务规模较小,有融资意愿的企业宁愿选择以港元或者美元借贷而不愿意采用人民币借贷。而境外进口企业由于人民币贸易结算的转换成本较高以及获得人民币融资比较困难使得我国出口采用人民币结算开展较为缓慢,这样我国出口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比率较低。

(六)境外人民币来源不足一般说来境外人民币来源有居民境外消费、贸易交易、金融交易等,金融交易有对境外发行人民币国债、提供远期购售汇、发展银行间借贷市场,还可以进行股票投资等等。当前境外人民币来源主要有中央银行货币互换的人民币资金、内地居民境外消费的人民币(主要集中在港澳、东盟国家和地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资金。由于人民币存在预期升值、跨境套利等人民币需求量大,境外人民币处于供远小于求的局面,加上人民币还不是自由兑换货币,需要人民币时不能用其它的货币进行兑换,在境外也没有形成自由的人民币买卖市场,人民币自由流通性较差,人民币的可获得性得不到满足,这给境外进口企业用人民币支付贸易造成困难。这样势必造成我国出口贸易采用美元、欧元等流通性较强的外币,方便了国外进口商支付,从而降低了我国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比率。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失衡的应对策略

第一,鼓励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改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失衡现状。鼓励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并不等于限制进口贸易人民币结算,而是在进口贸易人民币结算发展的同时,进一步鼓励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国家可以采取相关政策支持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如在出口退税政策上可以将人民币结算与外汇结算实行差别待遇,在现有外汇结算的出口退税率下,适度提高人民币结算的出口退税率,鼓励出口商采用人民币进行进出口贸易结算的积极性;在出口信贷方面将出口信贷的贴现率与出口结算的货币币种联系起来,对采用外币出口结算和采用人民币出口结算两种不同做法实施不同的贴息率,对采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信贷予以较高的贴息,对出口信贷采用外汇结算的实施较低的贴息,这样选择人民币作为出口结算货币的出口商可以享受更多的政府贴息,从而刺激出口商采用人民币出口结算,提高人民币出口结算的积极性,最终改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失衡现状。

第二,优化出口商品贸易结构,提高出口企业的定价权。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是造成人民币跨境结算失衡的重要因素,通过科技创新,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技术含量和差异性程度,增加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商品在出口中的比重,优化升级外贸结构,促进市场多元化等措施优化出口商品贸易结构,提高本国出口企业的议价权。如在规模和低成本竞争优势基础上,可以提高传统优势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档次,进一步完善扩大机电、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促进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出口的措施,从而获得更大范围的传统优势出口商品的世界市场议价权。

跨境贸易和一般贸易例8

2 跨境电子商务的概念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贸易主体,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产品交易和资金支付,并通过跨境物流转送产品的一种国际性商业贸易活动。是一种以电子数据的交换和网上交易运行为主要的对外贸易模式。目前主要有B2B、B2C 和C2C 三种形式。它不仅缩短了厂商、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还导致了对传统对外贸易模式的改变。

3 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与目前存在的问题

3.1 跨境电子商务中海关的监管与征税方式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进行产品交易的数量一般十分庞大,而且多以快件或邮递渠道进行入境。所以,传统的海关征税、监管方式都不太适应,进而也影响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3.2 出口退税制度的运用问题

因为一般情况下的跨境电子商务多以快件形式为主,导致卖方根本无法提供报关单据,从而难以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

3.3 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成本高且支付安全难以保障

现阶段的跨境电子商务的货物传送配方式主要是以空运为主,这就导致了物流环节的成本较高。另外,由于跨境电子商务多采用资金网络支付的形式,这也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通过非法复制、恶意入侵、虚假网站等形式盗取跨境电子商务的资金。目前,跨境电子商务运营的安全性已经成为其继续发展的重点内容。

4 解决现阶段跨境电子商务问题的方法

4.1 合理改变海关的监管和税收征取形式

如:对于日常消费产品,可提前成批量的进入报税区域存放,再按批次分拨配送。从而大大节省了跨境电子商务在物流运输方面的成本,优化了货物的传送形式和税收的征收,海关的监管方式。

4.2 有效落实跨境电子商务的出口退税政策

如:可以运用“清单核放以及定期申报”的形式来办理出口退税。通过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电子支付凭证进行审核,汇总,进而及时的实现跨境电子商务的出口退税,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产品的顺利通关。也有利于保障海关税费与监管的顺利落实。可以说,规范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出口退税也就是有效降低了跨境电子商务在生产上投入的成本,有效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模式的转型与升级。

4.3 建立新型的跨境第三方物流体系

有效地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在物流仓储、订单及其配送方面的效率也是非常必要的。我们要不断健全、完善现有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仓储设备与设施,提升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的服务水平与质量。

5 跨境电子商务影响我国对外贸易模式转型的表现

5.1 使部分信息技术逐步应用于国际贸易中

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我国对外贸易中能更多、更好地为国际贸易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通过全球广泛的贸易合作,也促使了部分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利用,进而为我国的对外贸易能更好地适应国际环境的新变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5.2 改变了传统的对外贸易模式,提高了对外贸易的效率

传统的对外贸易方式主要表现为利用传真或电话约定、采取面对面的形式进行业务的洽谈。因而交易率低且易缺乏可操作性,也极易出现不确定因素。而跨境电子商务可以使用远程视频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从而彻底打破了传统的对外贸易和交易方式。由于采用的是网络沟通,也有效降低了采购环节的成本,实现了“零库存”、无风险的目的。同时,跨境电子商务还可以将交易的各环节与流程以数据形式进行传送,具有实时跟进的优势,大大提高了交易的成功效率。

5.3 加快了我国出口企业的生产

目前,我国的出口企业已经开始注重在跨境电子商务中小额订单,但是为高频率的贸易情况。因此,部分出口企业也进而改变了自身的生产方式,开始采用灵活多变的弹性化生产方式。既加快了我国出口企业的生产方式,又在最大范围内很好地满足了消费者的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同时也适应了跨境电子商务中,产品生产的不确定性现状。

6 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促进我国对外贸易模式转型的影响

6.1 增强了对现有跨境电子商务运用及发展的潜在意识

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我国的对外贸易,无论是在企业管理模式、运营模式还是营销模式上,都发生了深刻变革。跨境电子商务的稳定发展,还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对外贸易上做到科学化、程序化以及现代化。进一步增强对外贸易中信息的加工,处理与利用。

6.2 完善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各项法律法规

跨境电子商务中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于实现其体系管理,确保跨境电子商务活动的安全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在一定层面上刺激和加大了跨境电子商务活动的运营,有效地提升了企业的发展。相应地,也增强了我国对外贸易活动及时有效的行政干预能力。

6.3 培养了大量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

只有不断引进相关的专业人才,才能提高企业的发展,确保企业的品质。要实现我国对外贸易模式的转型,就必须要建立起人才培养机制。

6.4 促使了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时评价制度的形成跨境电子商务与对外贸易中商品的信息更新与品牌形象,以及其运行中的安全,都可以对交易时的评价制度产生影响。而评价制度本身将有利于树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良好形象,增强其可持续发展的实力。同时对交易系统进行实时监测,提高了其可靠性与真实性。

6.5 促进了先进管理技术的运用

跨境贸易和一般贸易例9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24.129

[中图分类号]F832.6;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24-0-04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一位,对外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我国的人民币的国际地位和我国的经济力量极不相称。跨境结算主要是为对外贸易服务,通过从贸易角度分析影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发展的原因,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政策,能进一步推动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发展。

在国际贸易中,企业可选择的计价形式有3种:出口国货币计价(Producer's Currency Pricing,PCP)、进口国货币计价(Local Currency Pricing,LCP)、第三国货币计价即工具货币计价(Vechile Currency Pricing,VCP)。Grassman通过利用1968年瑞典的进出口贸易数据对其国际贸易计价货币进行研究而提出了“Grassman法则”,即发达国家之间的工业制成品贸易使用最多的计价货币是商品生产国的货币,其次是进口国的货币,很少使用第三国货币计价。Ligthart等则在Grassman规则的基础上将其归纳为3个程式化的事实:工业国之间的商品贸易主要使用PCP,其次为LCP;工业国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商品贸易主要使用PCP,或是VCP;同类型商品贸易主要使用美元或其他工具货币计价,但不同类型的商品贸易主要使用PCP。Page进一步验证了Grassman法则的适用性,并发现了国际贸易结算中的更多规律:①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边贸易中,发达国家的货币占据了主导地位;②在发达国家之间,出口国的经济规模、出口商品的市场份额与结算货币的选择密切相关;③大宗初级商品一般采用少数几种货币计价结算,而美元则是首选货币。

国内学者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开始实施后对此进行了详细分析,首先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陈红泉认为人民币结算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人民币结算存在进出口结构失衡、地区结构失衡等。王朝勇、孙延风等认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现在存在着结算规模依然偏小、我国企业话语权与议价能力薄弱、人民币境外流动清算系统尚未启用等问题,这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1 人民币跨境结算的现状

1.1 人民币跨境结算规模

自2009年7月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开启,但初期整体规模不容乐观。试点首年年末,银行累计为365家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409笔,总金额仅为35.8亿元。2010年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立,人民币跨境结算境外区域开始向东南亚地区扩张,结算规模持续增长,2010年上半年的结算金额就接近上年的20倍,达到925亿元。随着2010年6月试点范围和贸易结算范围的扩大以及各项试点配套政策的日益完善,人民币跨境结算规模进入迅速增长的阶段,于该年年底达到3 414.3亿元人民币,出口试点企业的数量也增加至67 724家。

2011年和2012年,结算试点范围全部放开且取消了出口试点企业的限制,人民币跨境结算迎来了强势发展阶段,如图1所示,除2011年第三、第四季度的小幅回落以外,基本维持稳步增长的态势。2013年第四季度跨境贸易结算金额达1.46万亿元人民币,占当期进出口总额的21.76%。2014年全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达到6.56万亿元人民币,比2013年增加了41.61%,2014年以人民币结算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都大量增加。

图1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2010年1季度-2014年4季度)

资料来源:2014年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断发展,人民币在国际支付市场的地位也逐渐提高。据全世界银行间金融电信学会(SWIFT),截至2015年1月,人民币全球付款价值不断取得新高,以2.06%的全球占有率紧随市场份额为2.79%的日元,位列第五名。而在2014年1月,人民币在全球支付市场的占有率仅为1.39%,全球排名第7位。而且截至2014年12月,人民币在信用证支付中所占比例由2013年7.32%上升至9.43%,超过欧元的6.45%,成为信用证支付中第二常用货币。人民币在支付市场上地位的上升,表明人民币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使用比例不断增加,世界对人民币的认可度也逐步提高。

1.2 人民币结算的商品结构

作为进出口贸易中的两大部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的人民币结算量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量的增加而不断增加。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2010年第一季度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货物贸易为199.9亿元人民币,占一季度总量的91.1%,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仅为19.5亿人民币,比例为8.9%。2011全年的货物贸易为15 600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为5 512.7亿元人民币。2012年人民币结算的货物贸易总额为20 600亿元人民币,较之2011年增加了32.1%;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的总额为8 752亿元人民币,比2011年增加了58.76%,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增加的幅度超过了货物贸易增加的幅度。而2014年以人民币结算的货物贸易总额达到了59 000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贸易额为6 565亿元人民币(见图2)。

图2 2010年-2014年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总量变化

数据来源:历年《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 人民币跨境结算的特点

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仍十分有限。2013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额占全年对外贸易额的17.9%,2014年,我国对外贸易额为264 334.6亿元人民币,而采用人民币进行结算的金额仅为65 565亿元人民币,只占到当年贸易总额的24.8%。

人民币结算商品结构失衡。2010年第一季度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额为199.9亿元人民币,占人民币结算总额91%,服务贸易及其他仅占9%;到2014年第四季度,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额为15 900亿元,占人民币结算总额的90.8%,服务贸易及其他占9.2%,但其总额为1 609亿元人民币。

人民币结算区域发展不平衡。首先,从境内看,东部地区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我国跨境贸易结算经历了从2009年7月开始试点的上海、广州、深圳、东莞4个城市到2010年6月扩大至全国20个省市再到2011年8月扩展至全国所有地区的过程。从试点以来至2011年6月,东部地区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累计达13 461.02亿元,而中西部仅分别为324.5亿元和889.4亿元。东部地区结算金额是中部和西部结算金额的41.5倍和15.1倍。

人民币结算收付结构逐渐趋向平衡。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公布,2011年第一、二、三、四季度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收付比分别为1∶5、1 ∶1.29、1 ∶1.67、1 ∶1.7。这说明在跨境贸易中人民币的结算进口额大于出口额。之后跨境贸人民币结算收付比一般都维持在1 ∶1.5左右,2014年第一、二、三、四季度的收付比分别为1∶2、1∶1.66、1∶ 1.36、1∶ 1.24,人民币结算收付金额趋向平衡(见图3)。

3 影响人民币跨境结算的贸易因素分析

3.1 贸易规模对人民币结算的影响

贸易规模是一国货币成为计价结算货币的重要条件。贸易规模的增加会带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的增加;贸易额增长放缓或退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必定会下降。

3.1.1 贸易规模的扩大为使用人民币结算提供了基础

根据计价货币选择理论,出口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越大,出口商就越能在国际贸易结算的货币选择权上占有有利地位。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的出口总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不断增加,从2001年的4.3%上升到2014年的12.2%,总额增长了接近9倍。如图4所示,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除2009年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而略有下降外,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到2014年进出口总额已达到264 300亿元人民币。而且自2009年下半年开始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随着进出口总额的增加而显著增加,且增长率大于进出口总额的增长率。

一国贸易总量占世界贸易总量之比重(世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只是该国货币成为国际货币的基础条件和必要条件之一,而不是充分条件。从历史经验上看,货币的先发优势和惯性影响力巨大。英国从二战后就不再是贸易大国和经济大国,但英镑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依然占有重要地位。日本和德国先后成为世界贸易大国,但两国的贸易主要用美元进行结算。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人民币结算才刚刚开始,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占的比重并不大。

3.1.2 我国出口占全球份额偏低限制了人民币结算规模

Bacchetta认为出口国的商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越大,出口商就越能在国际贸易结算货币选择中居于有利地位。我国已是第一贸易大国,据2011年统计,我国是124个国家的第一贸易伙伴,出口总额占世界出口比例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4.3%到2014年占世界总出口比例的12.2%(见图5)。但当时英国的贸易总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60%,有力地支撑了英镑的国际货币地位;二战之后初期,美国的对外贸易总额占当时西方国家的45%,也促使了美元霸权的产生。我国的贸易份额占世界的比重还较低,对于人民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的支持并不够。

3.2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对人民币结算的影响

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结构比例。我国的服务贸易是在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为我国的对外贸易注入了新鲜活力,现在服务贸易已经占据了我国对外贸易的相当一部分比例,但与货物贸易相比,比例依然较小,我国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比例依然不协调。

如图5所示,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7.8%,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92.2%;到2013年,我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1.5%,货物进出口总额比重为88.5%。虽然服务贸易的比重增长缓慢,但绝对数额增加的很快。199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仅为98亿美元,2013年就达到了5 396亿美元。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比例不断调整优化,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有极大促进作用。2014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服务贸易结算比例达到了24.9%,结算额为16 309亿元人民币,较之2010年增长了2倍左右。

图5 1980年和2013年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进出口比较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4

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结构比例。我国初级产品在对外贸易中的比例大幅下降,工业制成品的占比不断上升(见图6)。2005年,我国初级产品进口1 477.1亿美元,出口490.39亿美元;工业制成品进口5 124.09亿美元,出口7 129.6亿美元。到2013年我国的初级产品进口为6 576.01亿美元,出口1 072.83亿美元;工业制成品进口为12 926.87亿美元,出口21 027.36亿美元。工业制成品出口大幅度增加,这为我国增加在国际市场上的定价权提供了可靠保证,出口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产品差异化程度影响企业结算货币的选择。如今,越来越多的大宗商品、初级产品集中在交易所或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这种高效的标准化交易方式,反过来又一进步推动了商品的同质化,迫使出口商选择交易所指定的、单一的、交易成本低的货币计价。相反,那些生产技术和品质差异较大的出口商品,主要是高附加值的资本品、耐用品,出口商在计价货币选择时有更多的主动性与灵活性,表现为计价货币比较分散,很少出现类似大宗商品那样集中使用一两种货币计价的情况。实际上,在同质的出口商品计价中,一旦某种货币取得先机,被广泛使用于国际贸易计价,就会逐渐形成一种很强的惯性,出口商一般不会轻易替换计价货币。因为替换计价货币很可能造成交易成本上升或国外需求数量下降,使得出口商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

3.3 贸易区域结构对人民币结算的影响

3.3.1 对外贸易区域分布不均影响结算实收付比例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地理区域结构呈现出以下特征:从进口来看,我国进口市场多元化,从拉丁美洲和非洲进口的比重不断增加;从出口来看,市场分布依然较集中在欧美国家和地区。我国对外贸易地理区域结构造成了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比重小于进口贸易即实收实付比例的不协调。根据Page对Grassman法则的进一步阐述,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边贸易中,发达国家的货币占据了主导地位。从贸易伙伴结构角度考虑,我国在出口贸易中的议价权相对会弱于进口,出口人民币结算的可能性就会小于进口人民币结算的可能性。

3.3.2 出口企业的国内区域影响人民币结算国内分布

内部区域结构则是指一国国内各地区在本国对外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或地位,这一指标表现出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该地区的对外开放程度。

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发展不均衡,东部地区是我国率先开始对外开放的区域,发展对外贸易中有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所以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如图7所示,2014年1-9月东部地区的进出口分别占全国进出口的88%和84%,而中部和西部的比例都不超过10%。内部区域分布的特点也影响了我国跨境贸易结算国内的分布状况。2013年第四季度东部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额的95%,而中西部占人民币结算总额的5%,我国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主要集中在沿海沿边地区,这与东部地区相对发达的对外贸易分不开。西部地区有与我国的邻国交界,沿边贸易有一定的有利条件,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也有一定的优势,但周边的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及内陆国家,经济相对落后,跨境贸易发展相对滞后,这也造成了中西部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较小。我国的地理区位和对外贸易区域发展状况造成了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内地发展缓慢,沿海沿边地区发展迅速的特点。

图7 我国东中西部进出口比较

数据来源: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2014年秋季

4 政策建议

自2009年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伴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也经历了由小到大的发展。从国际贸易的角度看,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既存在很多有利条件,也存在不少不利因素。有利条件包括:我国庞大的进出口规模及逐渐提高的全球份额,以工业制成品为主导的出口商品结构,在劳动密集型和部分资本密集型产品上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在东亚处于“市场提供者”的地位,不断改善的对外贸易区域结构等。不利因素包括:我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较低,贸易区域布局不合理等。从整体上看,有利因素较多,在结构方面的有利因素则较少。

4.1 大力推进对外贸易发展,夯实人民币结算基础

作为“三驾马车”之一,对外贸易对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不言而喻。我国对外贸易经过了迅速发展,有力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近来受全球经济环境的影响,对外贸易发展速度逐渐缓慢,对外贸易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有直接影响,同时也是人民币流进流出的主要方式之一,因此,需要继续大力推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近年来,跨境电商在对外贸易中崭露头角,为对外贸易又开辟了新的渠道。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统计,2014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约4.2万亿元,同比增长33.3%。其中,出口占比约85.4%。从外贸发展的角度看,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是外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2015年6月20日,国务院对外《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有利于用“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发挥我国制造业大国优势,扩大海外营销渠道,合理增加进口,扩大国内消费,促进企业和外贸转型升级。我国企业要积极利用跨境电商迅速发展的机会,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占有率。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不断上升,增强了我国的市场主导能力,这为人民币成为结算货币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在区域贸易中,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良好的发展势头,使人民币成为东亚“10+3”框架下的主导货币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种种迹象表明,国际贸易格局的改变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人民币国际化带来了很好的发展机遇。我们应抓住机遇,大力发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4.2 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掌握结算货币选择权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实行者。企业的实力决定了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及在货币选择上的话语权。一方面,需要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实力。虽然我国的企业进入世界500强的数量不断增加,但对创新的投入不足及我国现在以加工贸易为主的贸易方式使得我国企业在创新能力上与国外企业还是有很大的差距,企业要加大科技投入、创新投入和人才投入,在产品研发、品牌树立以及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环节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不断提高出口产品的档次,才能在对外贸易中占据主动地位,争取更多的话语权,从而在结算货币上有更多的选择性。另一方面,政府需要出台优惠政策支持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当前我国在办理手续上还是比较繁琐,需要政府简化手续,并为进行人民币结算的企业提供出口退税政策上的优惠来提高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积极性。

4.3 提高出口产品的异质性,提升决定结算货币的能力

出口产品的质量和异质性对出口商在国际贸易谈判中的议价能力具有重要影响,为提升企业进行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意愿,政府应推出相应优惠政策来促进企业的自我完善,帮助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当前,我国的出口企业多半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贸易方式主要是加工贸易,这导致了我国出口的产品价格弹性比较大,在国际市场上面临激烈的竞争压力,由于聚集效应和惯性,国外进口商具有了更强的议价能力和决定结算货币的能力。因此,政府应从宏观上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企业的产业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在实际操作当中,对于那些拥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和大宗机器设备的企业,给予出口退税、政府补贴等优惠的政策,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进行政策上的扶持,利用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推进人民币的跨境贸易结算。

4.4 平衡对外贸易区域结构,扩大人民币结算使用范围

依据Grassman法则,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进行贸易时倾向于使用发达国家的货币,这使得我国企业在于这些国家进行贸易时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的意愿并不太强,对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不利的。在未来应加强我国与新兴市场和金砖国家的贸易发展,并且在与之贸易中鼓励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此外,通过“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实施,促进人民币在这一区域中的使用。

主要参考文献

[1]安文强,王相宁.香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影响因素分析――基于FMOLS模型和Granger因果检验[J].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报,2014(6).

[2]范方志,韩骏.中国资本项目管制与跨境贸易结算:问题与对策[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2(9).

[3]李波,伍戈,裴诚.升值预期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结算货币选择视角的经验研究[J].世界经济,2013(1).

跨境贸易和一般贸易例10

天津位于环渤海地区的中心位置,是北方贸易中心和商品集散地,可以说天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优势首先体现在区位上。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成立无疑让天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实现规模化发展。另外,在仓储运营和金融方面等诸多政策方面的支持,能够吸引更大规模的结算中心和物流中心落户天津,能够更好的解决交易结算、物流和流通政策三大难题。目前天津跨境电子商务采取了一系列的实施方案,并取得积极的进展,包括“创新贸易监管方式、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搭建融资服务平台等。

2015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特别提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这种新兴贸易业态发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建立海关监管系统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互联互通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主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物流服务企业集中报关、纳税的机制。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管理模式,优化通关流程,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一系列政策支持无疑给予天津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发展的新契机。特别是2015年9月,天津成为跨境电商服务试点,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作为中国北方唯一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全国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核心区,正迅速成为京津冀、乃至中国北方贸易产业新机制、新业态的新聚集地。随后京津冀跨境电商产业联盟成立大会在天津于家堡自贸区举行,跨境电商产业联盟是天津自贸区在应对行业发展趋势,推动跨境电商与外贸联系,探索贸易创新发展的一次有益尝试。

目前天津市已成功建设滨海高新区部级电商示范基地,武清、宝坻、西青中北、中新生态城4个市级电商示范基地,及天津港保税区、东疆保税港区、东丽航空商务区、武清区4个市级跨境电商创新试验区。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已有多家跨境电商提供入驻,国际贸易和跨境电商产业集群是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三大产业集群之一,2015年新落户相关企业超过1800家,占到总数的近四成。2013年聚美优品天津总部在武清京滨工业园落户,2015年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首例电商与零售联盟的丰趣海淘实现O2O模式,同时天津空港跨境体验万国馆将也相继开幕。

二、天津跨境电子商务遇到的问题

天津以自贸试验区为依托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这是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一大优势,实现贸易新模式转变的重要工作,也是天津招商引资的有利条件。但目前对电商企业经营标准设定方面,海关、商检等部门规定比较模糊,有些企业反映政策不透明。因此,自贸试验区距全面开展跨境电商进口业务仍有一定距离。具体而言,还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首先天津获批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之后,迎来对大型跨境电商企业招商的黄金时机,但真正意义上的跨境电商知名企业还没有进驻自贸试验区,例如天猫国际、京东等。因此招商困难是有的,这与我国跨境电商大环境下部分国际性品牌尚未进入中国市场有一定联系。

其次,跨境电子商务直邮模式的商品数量激增,而天津最初开展大多是直邮模式,这样国境检疫风险和质量安全风险性加大;进口电商平台对海外货源掌控力相对较弱,由此而产生的假货、仿货现象对进口电商行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这些状况同样也在天津出现,这就对天津海关跨境电商的监管系统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天津开展跨境电商模式探索及建议

跨境贸易和一般贸易例11

中图分类号:F713.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8-0152-02

跨境电商是基于传统的对外贸易与电商平台,将传统贸易的演示、洽谈、交易进行数字化、电子化,从而实现传统贸易结构的转型升级。目前,这种新型的对外贸易方式在我国发展较为迅速,商务部数据库显示,于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成交额高达3.75万亿人民币,环比增长38.9%,占进出口贸易比例为15.1%。同时商务部预期,2016年全年,我国跨境电商贸易总额将高达6.5万亿人民币,在接下来几年中,我国跨境电商在进出口中的比例将会升高到20%,年增长率将会大于30%。由此可以看出,跨境电商对于带动我国的贸易规模增长以及促进贸易交易额都具有重要作用。不仅如此,跨境电商的进入,利润较高、门槛较低、成本低,这有利于许多中小企业积极进入国际贸易市场,并带动中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一、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现状

(一) 跨境电商的分类

我国跨境电商主要分为两类,即(B2B)企业对企业和(B2C)企业对消费者。B2B其运营模式主要是企业利用电商平台,大量产品的广告和信息,交易方式和通关流程大多是在线下进行的,其本质与传统贸易相差无几,属于海关一般贸易。而B2C这种模式,是本国企业直接同国外消费者进行的交易,商品大多为个人消费品,主要采用航空小包、快递、邮寄等形式送达消费者手中,报关主体是快递公司或者邮政,到目前为止,其大部分还没有纳入海关登记。

(二)中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

2008―2014年中国电商行业发展迅猛,短短六年时间,电商行业市场规模差不多翻了两番,从2008年的3.2万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12.3万亿元。作为电子商务分支之一的跨境电商发展更加迅猛,从2008年的8千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3.75万亿元。据商务部预测,未来几年跨境电商将以每年超过30%的速度增长。

(三)跨境电商对中国外贸的积极影响

1.开辟进出口贸易新增长点,促进外贸转型升级。跨境电商使中国出口商品直接抵达国外消费者视线,让国外消费者在产品和服务方面有了更多的选择,这也是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突飞猛进增长的原因所在。为了让我国跨境电商又好又快地发展,商务部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如《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非常有效地解决了外贸服务中存在的缺陷,同时也提出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顺利进行对外贸易的指导性意见。诸多有效政策的实施,使我国传统贸易有了更进一步的突破,逐步转型为跨境电商这种新型的贸易方式并使之成为主流,这对我国外贸平稳增长和转型升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降低外贸门槛,推动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通过电子商务的发展和对互联网的应用,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开始走向国际市场,进入网络营销的渠道,大大降低了企业成本,缩短运营周期,获得更多利润,使传统的贸易环节无纸化和网络化,方便快捷地完成交易,国际间的贸易变得更加简洁和透明。同时,跨境电商服务平台的发展,降低了国际间贸易的门槛,使国内众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外贸企业能够进入国际市场中,进一步开拓市场,促进国际间电子商务的发展。

3.优化外贸流程,提升中小企业外贸经济效益。与传统的贸易方式相比,跨境电子商务流程更加简洁,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可以直接从厂商那里得到自己想要的产品。传统的外贸一般要经过“工厂―出口商―进口商―进口国批发商―进口国零售商―消费者”六个环节,在此模式中,流通中介获取了外贸出口中很大份额的利润,增加了商品成本,而在新型贸易形势下,这些环节都可简化并通过网络实现。这样,企业利润增加,可直接提升中小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跨境电商发展面临的问题

新型电子商务与传统贸易方式存在很大差异,如交易方式、支付手段、货物运输等。但现行政策、管理体制、法律法规等已不能满足新型贸易方式的发展需求,主要表现在海关、检验机构、税务和收付汇等方面。

(一)通关服务差

B2B贸易通常采用传统方式报关,其手续十分繁杂,不能充分发挥跨境电子商务的时效性。与此同时,跨境电商网络销售具有品种繁多、频次高的特色,使其对航空小包、快递和邮寄的依赖度非常大,相关政府部门为了规范管理境外代购活动,规定所有境外快递企业使用EMS。清关派送的包裹必须按照贸易货物通关,这种方式与现代跨境电商零售的特点极不符合,更有部分电商还没有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在进行贸易活动时没有报关单,无法使相关的结汇、退税等环节顺利进行。除此之外,消费者退货或换货也是电商网络零售所面临的棘手问题。跨境电商中买卖双方是在不见面的情况下进行的,消费者也是通过网络了解产品,这种特点导致消费者对产品的退换率较高,并逐渐增长,但跨国贸易中涉及通关和物流等一系列问题,使退换货很难顺畅进行,而且,这些返修和退回的商品由于在当前通常被当作进口商品,还需另缴进口关税,使得我国电商企业的负担过大。

(二)市场监管体系不完善

现阶段,跨境电商迅速发展,但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等体制明显滞后,不能满足其发展需求,甚至呈现空白状态。我国在规范电商发展中,只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有少量的相关规定,对跨境电子商务最根本的交易、税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方面都缺乏必要且合理的标准规范。市场监管体系的过于薄弱,给了一些不法企业及劣质产品可乘之机,使一些不良行为经常发生。而且缺乏相应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来约束的环境下,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更是得不到遏制,海外消费者投诉率也越来越高。根据台eBay相关统计显示,我国企业在eBay中进行的对外贸易,每100笔有5.8个投诉,在全球平均水平(2.5个)的两倍以上。为了维护部分国外电商平台的健康运行,必须要对我国的企业制定严格的规定,如更高的佣金。此外,还需制定一些处罚措施。这严重影响到我国外贸电商的集体形象,不利于营造一个有利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活动的国际环境。

(三)结汇方式不合理

跨境电子商务通常采用以下几种:(1)更多开设个人账户。有些外贸电商每月营业额高达数十万美元,他们为了避开外汇兑换额度的限制,就会想法设法开通多个账户提高结算总额度,通过地下中介处理外汇问题,同时利用我国少数地区的特殊政策达到结汇的目的,利用跨境电商在结汇方面越来越多的不规范和不便利之处,相关管理部门有必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完善和改进。(2)通过地下外汇中介处理外汇问题。(3)利用我国少数地区对结汇额度不设限的特殊外汇政策来结汇。针对当前外贸电商在结汇方面越来越多的不规范和不便利之处,相关管理部门有必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完善和改进。

(四)物流效率低下

根据当前情况,我国对其他国家贸易的物流模式,还是粗放型的,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主要还是以低廉的价格吸引客户。我国产品到达其他国家,一般为7―15天,甚至是1个月的时间。这对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来说是巨大的挑战。所以,只有缩短物流所用时间,方可握住竞争的主动权,也只有通过此方法,才能与其他国家相抗衡。

三、促进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建议

(一)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模式

建立出口检验模式,是解决电子商务在出口时无法办理检验检疫这一问题,此模式的建立,会对出口企业和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备案或准入管理,运用第三方鉴定机构对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是否合格进行判定,利用全申报制度,以检疫监管为主,进行集中式申报、集中办理与之相关检验检疫手续的措施。

(二)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为了电子商务的有效进行,进一步明确跨境电商业务范围以及其开放顺序,设定跨境电商主体资格登记及支付机构结售汇市场准入制度,应适时出台跨境电子商务及其支付外汇管理的办法。此外,从业务操作方面,将电商及支付主体归于外汇主体监管体系,准确统计相关外汇收支数据,进一步明确其申报主体和申报方式,使外汇备付金管理规范化。

(三)鼓励银行机构和第三方机构提供支付服务

通过鼓励银行和第三方机构支付,可以有效地解决国际支付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银行与第三方合作还不够密切,我国支付企业国际化水平也比较低,这样,我国支付企业的跨境电商服务能力还很低下。另外,缺乏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土支付服务企业,也是制约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因素之一。建议出台新的政策,能够办理外汇资金或人民币资金跨境支付业务,可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并按其相关政策执行。此外,还应该完善支付手段,明确结算体系,真正做到加强对银行和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监管力度。

(四)建立海外仓储及展馆

通常情况下,跨境电商成品到达消费者手中的时间,少为1周,多至1个月,严重阻碍贸易的有效进行,所以,建立海外仓储及展馆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既可以缩短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周期,也能提升其服务质量。通过海外展馆的建立,也有助于实现网络营销与线下展示的结合,实现产品与品牌的全方位营销和推广。

参考文献:

[1] 张卉.跨境电商发展的SWOT分析及对策[J].经济管理研究,2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