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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25 09: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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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于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人们给予了多样化的态度。有学者指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要适时推进,也有学者认为,应该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基于此,文章对混合所有制的职业教育模式以及作用展开了分析,并且探讨了构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策略,对促进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的意义

1.1促进校企合作

对于职业院校的发展来说,校企合作程度不高是限制教育质量上升的根本因素,其根本原因,主要是因为缺少有效的合作机制,使校企合作无法发挥其根本作用。而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开展,在建立有效合作机制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促进校企合作的不断深入。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最好将产权作为合作的枢纽,能够实现校企合作的稳步发展。此外,将利益分配作为校企合作的动力,由于职业院校的办学动力缺失,企业可以通过投资的形式参与到职业院校办学过程中,并且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获取相应的回报,切实促进了校企合作的有效发展[1]。

1.2提高办学经费

我国职业院校在教育过程中正在面临着办学经费匮乏的问题,据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中等职业院校每名学生平均支出公共财政预算教育费用9620元,而普通高中支出9332元,两者大约相差3%;同一年中等职业院校平均每名学生支出公共财政预算费用4680元,而普通高中支出3688元,两者大约相差25%。但是,由之前的研究结果可知,职业院校生均成本要高于普通高中155%左右,所以我国职业院校在办学经费方面存在严重不足。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的构建,能够将企业、个人以及社会团体等融入到职业教育过程中,有效提高办学经费,从而改善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

1.3创新办学体制

自从职业院校创办以来,体制上的欠缺一直制约着院校的办学动力,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开展,是创新其办学体制的一次重要尝试。在引入资本的同时,对职业院校的治理结构起到了相应作用,不断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权利和制衡之间的平衡,提高法人治理结构运转的真正效率。职业院校在构建混合所有制产权结构时,包括多个经济利益主体,即存在多个动力源泉,有效促进了企业活力的展示。另外,通过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的构建,还能够解决公办职业院校中存在的体制问题,促进民办职业的发展,增强办学效益,形成一个科学、合理、有效的办学体制。

2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分析

2.1公办职业院校与民营企业混合

所谓公办职业院校与民营企业混合,就是公办职业院校和民营资本主体双方通过入股的形式集合所有资本所有者,使其实现统一运作,最终双方抽取相应的分红,属于一种产权合作的方式。比如,2016年辽宁交通职业学院与该地区的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合作,共同创办了一所国家师范性技术学院,双方提前召开董事会,每一方持股权50%,学校主要负责教室、宿舍、设备以及师资力量的建设,而企业共投入7000万元的资金,在学校内构建集实训、理论于一体的教学区域。这种混合所有制的教育模式,不仅促进了职业院校的发展,最终也实现了著名软件示范学院的建立[2]。

2.2公办职业院校与外资企业混合

公办职业院校与外资企业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主要将职业院校资本作为主体,与国外、境外的资本进行了融合,形成了一种职业教育形式。每一方都会按照之前签订的合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行使自己的权利,从而形成互惠互利的局面。例如,2015年某职业院校与一家电梯公司进行了合作,形成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该公司是国外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在该职业院校中投入了2500万元的资金,用来构建学生实训、员工培训以及顶岗实习的场地,进而实现了综合型人才的有效培养。

2.3公办、民办职业院校互相混合

公办、民办职业院校互相混合即互相委托管理,也就是说办学比较困难的职业院校将所有事物交给能力较强、更专业的院校负责,进而提升管理水平。受委托管理的学校在学校性质、办学体制、教师编制以及经费投入等方面都不会发生改变。在职业院校的教育过程中,民办职业院校委托管理公办职业院校的行为已经有了成功案例,比如,某民办职业院校委托管理公办的职教中心,职教中心的投资渠道、规章制度以及学校名称等都不会发生改变,而民办职业院校会通过管理团队,与职教中心共享管理模式、教学资源,形成了一个多元化的产权关系,不仅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价值,也提高了公办职业院校的办学动力和效率[3]。

3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的构建策略

3.1打破非公即民的思维

目前,有很多保持着非公即民的传统思维,对民营资本有太多的顾虑,一直担心民营资本会侵蚀国有资产,对民营资本持怀疑、抵制态度。针对这种现象,公共政府部门应该打破集体才是公有的思维,明确国与民都属于一个经济体制下的共同体,对职业教育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们相辅相成、共同进退,并不是对立的关系。从以往的经验可以看出,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是发展和投资的根本走向,全球各个国家的公办职业院校和民办职业院校的界限变的越来越模糊,单纯的公办、民办院校正在减少,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正在增加。该种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公办职业院校的市场份额在不断增加,非政府办学主体不断引入,学生的学费、社会捐赠渠道等也实现了扩展。(2)民办职业院校的数量和在校生规模正在逐渐扩大,办学主体也变的越来越多元化。所以,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开展一定要在的思想转变的基础上进行,与时代的发展潮流相适应,促进职业院校的持续发展。

3.2构建多元参与的共同治理结构

与公办职业院校相比,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可以在办学成本的基础上进行收费,具有加大的自,随着市场发展不断运作,比公办职业院校更加灵活。与民办职业院校相比,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能够以公办院校的品牌、教学经验以及师资为前提,获得更多的公共财政资助,吸取公办、民办的所有优势。虽然具有相应的优势,但是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的产权是由多个经济主体共同掌握的,产权结构具有明显的两重性,使内部治理工作变得更加困难。而且,现代学校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求能够在股份制企业的基础上,实现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的开展,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合理权衡利益,在保护投资人利益的同时确保教育人员的自益[4]。

3.3建立产权保护、收益分配体制

经济效益是开展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力,更是影响经济活动效率的关键因素。因为资本具有逐利性,所以社会资金在进入公办职业院校时一定会受到投资预期和收益方面的要求,怎样确保投资人的产权主张和收益成为了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最应该关注的问题。实际上,只要职业院校管理得当,肯定会出现办学效益,在公办学校中,如果政府给予的资助总额比学校支出高,或者学校总收入比其他办学支出高,就会产生一定的效益。由此可见,盈利性是公办职业院校和民办职业院校共同拥有的特性,只要学校存在收支行为,就会产生盈利。职业院校单独管理其利润是独享的,而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中的利润是分享的。利润分配是在产权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的,分配制度的确定就是产权关系的实现。有相关定义指出:产权是指使自己、他人获取效益或受到损失的权利,而且还是一种社会工具,能够帮助个人形成与其他人进行交易的预期。因此可以看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一定要对产权归属、收益权等进行明确规定,科学配置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

3.4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开展,其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1)有效区分职业教育和完全公益性的普通教育。作为教育中的一种类型,职业教育的具有较强的公益性,但是与普通的义务教育又存在区别,目前,美国的营利性高等院校都是以职业教育为主。因此,我们要对职业教育的性质充分认识,便于社会资本的引进,实现职业院校的持续发展。(2)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运转模式、治理结构、实施标准以及分配模式等进行明确规定。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发展,要以股份制的形式进行治理结构的构建,但是不能谁投资多,谁就拥有决策权,就算是开展民办职业院校,也不能将决策权交由投资最大的股东,尤其在发展初期阶段,最好使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公有资本占据最大的股权。(3)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营利性项目进行规定。比如,可以将社会培训规定为营利性教育,最终获取相应的回报。除此之外,还要积极构建国有出资人制度,对投资人的权利、义务、利益等进行规定,同时对多元投资形成的教育资产增值部分的处置方式进行有效规定[5]。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的构建是我国职业院校的一大创新。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可以加强与知识、技术、管理以及资本等要素的融合,在解决职业院校经费不足、校企合作模式欠缺等问题的同时也为我国培养了综合型人才,切实促进了职业教育与社会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俞林,周桂瑾.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的理论探索[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6(7):41-44.

[2]周俊.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思考[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21):127-132.

[3]杨公安,宁锐.混合所有制——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有效选择[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24):7-12.

篇2

作者简介:王坤(1979-),男,云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校企合作;赵红娥(1988-),女,吉林长春人,云南财经大学中华职业学院董事会秘书,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田璐(1993-),女,昆明滇池假区实验学校教师,研究方向为学生管理。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我国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阻力研究”(编号:DJA150257),主持人:王坤。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22-0030-04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职业教育取得显著成效,但是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我国职业教育存在体制僵化、办学封闭、活力不足、缺乏特色和办学效率低下等弊端。2014年5月2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决定》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作为首次引入职业教育界的新概念,“混合所有制”一经提出,立刻引发职业教育界的极大关注。

如:纯粹的公办,活不起来;纯粹的民办,大不起来,怎样做大做强职业院校?用好一个‘混’字[1];混合所有制是高职教育建立市场机制和企业参与制度的有效途径,混合所有制是公办高职院校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的有效突破口[2];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是适应我国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发展现代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和构建现代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体系的现实要求[3]。

在单一主体的职业院校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必然会涉及到人事制度的改革,而薪酬制度又是其改革的核心。很多教职工支持拥护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动力,就是改革后自己的薪酬会有一个明显的提升,而这也是改革发起者说服教职工支持改革的一个主要承诺。然而,随着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人们发现其薪酬的改革存在比较大的障碍,大家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存在很大差距。这里仅举两条:(1)如何做好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编制内外教师薪酬制度的有效衔接?如何真正贯彻落实“同工同酬”的理念?(2)如何彰显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教师薪酬的特色?在多数以股份制为基础构建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是否应该有教职员工持股、间接薪酬、薪酬替代品等?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让改革实践者们为难的不是问题的层出不穷,而是对问题的观念和看法太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薪酬研究没有深入到学校内部,缺乏来自一线教职工的调查数据[4]。

一、调研目的、对象和方法

(一)调研目的

了解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体制内外教职工的薪酬水平、薪酬结构与分布状况,重点对编制内外教职工的薪酬进行比较,为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的薪酬管理制度的改革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二)调研对象

云南某大学将所属的职业学院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全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2016年4-6月,课题组选择云南某大学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的编内、编外教职员工作为研究对象。调研对象范围框定为:在该学院工作1年以上,当前在工作岗位上而且自愿接受调查的教职员工。在调查研究之前,课题组向所有调查对象阐释本次调查研究的目的及意义,所有接受调查的对象皆表示自愿参与调查研究。

(三)调研方法

在具体深入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调查之前,课题组编制好教职工一般情况调查问卷,问卷内容包括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教职工的编制、性别、年龄、工龄、职称、学历、专业等。在向接受调查的教职员工说明来意后,接受调查的教职员工匿名如实填写,课题组当场回收调查问卷,并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处理。

(四)数据采集

同时,从该学院在职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中提取学院教师基本信息,获取相关薪酬的数据情况。该学院现有教职工81人,其中专任教师、在编教师54人,兼任教师、编外教师27人(见表1)。

二、基于公平视角的XX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薪酬分析

XX职业学院的整个教师队伍由编内教师和编外教师构成,编外教师签约形式有合同制与劳务派遣两种形式,教师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校区补贴三大块构成。从公平的视角分析,该学院的薪酬管理主要存在两种表现形式。

(一)外部公平

即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与其他性质的职业院校比较,从非在编教师的薪酬来看,XX职业学院非在编教师的工资是云南省民办高校教师薪水的1.5到2倍以上,薪酬水平和薪酬结构高于同行业市场水平;在编教师工资是该大学其他学院在编教师的1.5倍左右,XX职业学院教师课时费,高于省内其他高校教师的平均课时费,学院从校区补贴、学院津贴和课时费等几个方面对教师工资进行补助,客观来说,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的薪酬水平是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

(二)内部公平

学院在教师薪酬方面努力做到同工同酬薪资发放标准。尽管在基本工资方面学院编内教师的财政基本工资高于编外教师1600元的基本工资,但学院通过发放非在编教师学院津贴的补助形式,拉平编外教师与编内教师基本工资水平。把编外教师的基本工资基数定位1600元,是出于对教师社保上的考虑,基数越高单位承担缴纳社保的比例就会越高。1600元的工资基数是签约劳动合同的标准,涉及到劳动合体解除等问题时降低补偿学院的补偿标准。但当我们在审视学院长远发展时,却依然发现面临一些影响生存和发展的现实难题。学院一直在努力尝试着进行绩效工资改革,争取所有教职工同工同酬,学院教师整体稳定,但是办学至今,编内编外教师薪酬上一直存在着差异,更多的是体现在分配方式的不公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绩效工资方面,编内编外行政工作人员工资相差明显。授课教师绩效工资由于按照课时计算,所以相差不大。学院形成了行政工作人员以多上课的额外付出形式来弥补工资差距的问题,而行政工作人员多上课又影响了学院的管理工作,所以形成了恶性循环。甚至出现一般管理人员的薪水和学院院长的薪水相同甚至超过院长工资的情况,工资层次明显。

2.住房公积金、保险基数存在差别。编内教师有“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按照公办高校教师标准;编外教师学院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五险缴纳基数按照每月1600元基本工资进行缴纳,低于在编教师缴纳额度。2016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在编教师工资每月增长1300元,学院非在编教师并未增长。学院提出编外教师以绩效工资的形式和在编教师工资进行同步增长,向学校分管校领导多次申请未果。据笔者调查,在沈阳某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虽然编内编外教师工资奖金和评职称基本一样,但编外教师的养老金和公积金也是要低一些。

3.编内、编外教师第13个月工资、假期工资存在差异。编内教师由财政发放13个月基本工资,非在编教师由学院以每个月1600元的基本工资水平发放12个月;编内教师假期工资按照公办高校教师基本工资发放,编外教师按合同工资1600元发放,即使是学院的副院长级别,假期工资也就只有5000元左右。

4.编外教职工体验到付出多于编内教职工。编外教职工因不能适应或胜任工作,而感觉到更大的压力,在学院中往往面临被边缘化的尴尬,容易受学生、家长和外界的影响。学院往往会安排编外教师做一些额外的工作,导致他们工作效率低下而经常加班。

通过教师薪酬满意度调查显示,编外教师对福利待遇较为不满意,这说明福利待遇已经成为编外教师比较关注的项目。当然,相比较福利待遇而言,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的编外教师更关注个人成长通道的构建,由于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属于公办大学的二级学院,编外教师不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也不能参加职称评审,教师发展通道阻塞,编外教师感觉到工作晋升前景和发展机会受限制,编外教师非常担心自己工作的稳定性与职业前景,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院办学的稳定性。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如果将编外教师与编内教师区分为两种不同属性和社会地位的群体,由于在福利待遇和发展空间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往往会极大降低编外教职工的“获得感”,容易造成编外教职工的心理失衡。

(三)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编内外教职工薪酬差距存在的消极影响

1.不利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编外教师的辞职率远远高于编内教师,编外教师因福利待遇较低和晋升渠道狭窄而带来的频繁流动,不利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建立一支稳定高效的教师队伍。

2.违背了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办学的初衷与目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一直倡导教师员工的同工同酬,但因编制内外身份的不同而形成的巨大福利待遇差距,会背离当初的政策设计目的。

三、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薪酬分配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薪酬结构比较单一

通过分析该职业学院的薪酬结构可以发现:固定薪酬多,可变薪酬较少。薪酬结构形式均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总的工资相对固定,可变的幅度较小,虽然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但其变化的空间很小,这就导致教职员工薪酬机制欠缺,教师普遍工作积极性较低。在整个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薪酬机制的设计中,普遍缺乏长期有效的激励举措,诸如广大教职员工持股等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即便是走在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前沿的苏州工业园区职业学院,其员工持股更多的是指管理层持股,而不是每一个普通教职员工。

(二)教职员工薪酬高低与办学绩效联系不紧密

虽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并存国有和私有两种资本,但在办学过程中,相比较单纯的民办职业院校,由于有国有资本的存在,政府对其资产管理、人才引进、学生招生就业等方面,还是有更多的偏袒与支持。往往会导致在国有资本占比超过50%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教职员工薪酬与学院的办学绩效没有必然的联系,“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特征依然明显[5]。

(三)政府的干涉依然过多

纯公办职业院校的管理者往往由政府部门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直接任命,其本身就有一定的行政级别,和各级行政官员之间的关系千丝万缕,腐败行为和利益输送行为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客观上来说,纯公办职业院校并不一定对办学质量产生负面影响,提高产权多元化也并不意味着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就会显著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后,虽然政府相关利益部门仍然可以以各种理由干涉职业院校办学,权力寻租的空间依然存在,但是其干预的成本会大大增加。学术界普遍存在一种观点,认为学校管理层的薪酬与学校的办学成绩呈现正相关。但对于纯公办职业院校而言,学校管理层的薪酬对绩效的影响较低(甚至没有影响)。如果公办职业院校管理层和普通教职工的薪酬差距过大,虽然对学校管理层能够起到激励作用,但不利于调动普通教职工的积极性[6]。

(四)编制内外管理制度的不公平

在调查研究过程中,笔者发现,在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中,编外教师职业认同感低、辞职率高等问题不仅与编制内外教师薪酬差距较大有关系,还与学院为编外教师参与学院管理工作提供了什么样的制度、学院对编外教师的晋升管理等制度是否能够体现公平等有密切关系。

四、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薪酬机制的建构

(一)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性质的明确界定,是构建合理薪酬分配机制的前提

在以股份制存在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处于控股地位的投资主体掌握着学校的经营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决定着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性质。部分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存在性质认定不清,导致编制内外教师晋升空间差别较大,如本案例中所调研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由于性质界定模糊,以致其中的编外教师无法获得职称晋升,发展渠道和发展空间受到较大限制。因此,应当明确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性质,根据股权构成比例,对应相应的管理体制,这样才有利于厘清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薪酬分配机制。

(二)充分考虑到改革所面临的困难性与复杂性,是推动改革深入持续的重要动力

混合所有制改革越向前推进,人民群众对其期望就越高,遇到的困难会更多,需要支付的改革成本也会更高。对职业院校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必然意味着对已经固化的利益的强制性再分配,而在一定的时间里,职业教育的利益是相对固定的,一些群体在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获利,必然有另一些群众在改革中利益受损。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在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和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的初衷中出台,而又伴随着一些群体利益的受损,比如在我们部分试点时间较早的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部分专业的学费已经与三本院校持平。这显然与人人皆可平等接受职业教育的理念是相冲突的,部分贫困家庭的孩子无力承受这样的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7]。因此,在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薪酬改革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利益受损的群体范围,配套相应的利益受损补偿机制,减少改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将程序公正放在优先位置考虑,设计具有公平性的收入分配制度

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从提高编外教师对学院的认同感来看,学院应该进一步提高管理制度的透明性和公正性,提高编外教师对学院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由于代表公有和民营资本股东的并存,基层编外教师的利益诉求不一定能够及时反映到双方的决策层,因此,应当加强编外教师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投资各方的双向沟通与联系,特别是关系到编外教师的切身利益,如薪酬、职务晋升等,各方的双向沟通就显得更为重要。在此过程中,应当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对编外教师的薪酬制度进行优化设计,进一步做到和编内教师“同工同酬”,增强编外教师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工作和生活中的获得感[8]。

(四)进一步理顺薪酬分配关系,扩大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分配自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政府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薪酬分配的干涉依然较多,市场在其中发挥的调节作用很小,积极调整编内编外、不同学科和专兼职等教师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坚持“评价主体多元化、内容全面、指标科学、方法多样、程序规范”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教师个人绩效评价原则,制定符合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发展战略定位和财政情况的富有竞争性的薪酬机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师资队伍中来[9]。

参考文献:

[1]董圣足.“混合所有制”,做强做大职业院校的良方?[N].中国教育报,2014-11-16(06).

[2]王振洪.混合所有制: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有效途径[N].中国教育报,2015-01-22(04).

[3]王安兴,何文生.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21).

[4]袁东.我国高校薪酬调查策论[J].教育与经济,2009(3).

[5]王晔,王海净.河北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的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研究[J].河北企业,2015(10).

[6]张晓玫,朱琳琳.混合所有制公司的治理结构、高管薪酬和经营绩效――基于分行业的研究视角[J].金融经济,2016(3).

篇3

近年来高职酒店管理及相关不少专业生源匮乏、专业教学落后于行业发展、毕业生就业困难与市场对职业技术人才供不应求的矛盾日益扩大,以往一般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主要是在毕业生就业方面有所成效,但生源本身的匮乏造成企业可选择数量较小,加之订单培养学生就业岗位选择面小,就业后辞职率高。以酒店管理专业为例,有数据显示其订单毕业生工作半年辞职率达到55%以上。面对此种状况,企业出于资本运行周期和产出能效之间的考虑也不愿在学校教学培养和实训设备上的投入也急剧减少,而转向与劳务外包公司的合作。长此以往造成很多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规模和力度逐年萎缩,所有校企双方都急待改变思维,探索更多更新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而此时市场出现第三方企业更为主动地深入地投入到与职业院校合作中,成为校企合作中的新生力量。特别要说明的是文章中的“酒店管理专业”不仅指狭义的为酒店培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还包括为“移动的酒店”海上邮轮,以及高铁、航空公司培养高级服务和管理人员诸多专业方向的更为广义的酒店管理;这里的“第三方企业”也并非传统意义上介于学校和合作企业之外的第三方,而是指为某些特定行业提供劳务派遣、劳务外包、职业培训等人力资源开发和输出的正规且信誉佳的公司,相对于直接用人单位称之为第三方企业。将高职酒店管理与第三方企业校企合作和传统校企合作对比研究,发现其具有以下实践和理论意义:

一、有效解决目前校企合作突出矛盾的路径

目前我们的校企合作存在直接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不高,且合作多只限在有直接能效产出的方面如毕业生的就业接收、项目研究成果接收等,而对于目前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困难、实训场地设备落后等前期瓶颈问题却极少参与,但正是这些问题使得毕业生数量少且质量得不到明显的提高即后期产出效能受限,企业参与积极性更低,导致校企合作的可持续发展性越来越低。而第三方企业承接了该行业中许多知名企业的劳务外包业务,形成庞大的职业人才需求库,同时他们与多家开设有对口专业的职业院校合作,形成丰富的职业人才供应链,当庞大的人才需求库与丰富供应链相相衔接即产生经济学的规模效应,且匹配度越高其收益越大,从而形成利益驱动,使第三方企业主动且积极地参与到学校招生宣传、学生专业教学、学生职业素质培养、学生管理和毕业生实习、应聘、就业全方位各个方面,并愿意为其提供或投资建设核心实训场地以保证教学质量。

二、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体制机制的参考

我国职业教育未来面临向混合所有制发展,随着第三方企业在职业教育参与度越来越高也有可能以独立院系甚至股份制的形式参与进来,从而完成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也是为了职业教育向混合所有制发展的一种过渡形式,其管理运行机制也对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等体制机制的设定和研究具有参考意义。

三、西方先进校企合作理念本土化的需要

多年来我们对于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进行应用和实践的深度上总是难以推动,该课题对于加强对校企合作模式的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到职业教育事业中,有利于实现学校与企业资源的共享与利用,有着不少现实意义,同时也为探索出适合我国目前国情的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将西方校企合作理念本土化提供更为丰富的经验和理论。当然作为第三方企业投入教育教学主要动力——经济利益,他既可以驱动第三方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有可能使其提出与教育教学规律相矛盾的要求或是学院的某些管理制度与企业利益有冲突。如何杜绝此种情况的出现,校方如何把控好人才培养的原则和方向,又同时兼顾到第三方企业的合理合法利益,是目前正在与第三方企业合作的职业学校面临的棘手的问题。因此对于研究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并的合作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尤为必要。

参考文献:

[1]兰小云.行业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3.

[2]吴菊汇.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3.

[3]邱致裕.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研究[D].湖北工业大学,2012.

篇4

近几年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对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大幅度增加,对校内实训条件的投入也逐步增多,高职院校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建设速度很快,但职业教育仍然收效甚微,社会认可度不高,人才培养也不能够满足企业需求,为摆脱以上困境,诸多高校开始创新高职办学机制,把企业引入校园、或者把课堂搬进企业,引入非公资本对生产性实训基地进行管理,借助校内资源、依托企业任务平台,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水平。

一、国内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实训基地运行模式

混合所有制是指产权归属于不同所有性质的所有者的一种经济形式(非单一公有制或者私有制的经济形式),“混合所有制”实训基地是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投入所建立的实训基地。基于“混合所有制”可以把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基地分为两类:校企合作型生产性实训基地模式、校企合资型生产性实训基地模式。

(一)校企合作型生产性实训基地模式

该模式是由学校提供场地,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的支持,合作培养符合企业需求标准的技术技能人才,或者是学校提供场地,企业自主投资经营管理,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这是当前高职院校中应用比较普遍的一种模式。

(二)校企合资型生产性实训基地模式

该模式是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出资,以股份制经营建设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对基地实行股份制经营、企业化运作,责权利清晰,通常是由高职院校负责提供教师与用地场所,而企业则负责投入资金、设备及技术等,双方共同签署协议,运用企业的管理模式,创造良好的职业氛围,在规定时间内承担一定数量的学生的生产性实训任务,生产也更为突出。可以解决学校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节的问题,缩小人才培养与需求之间的差距,提高学生的社会竞争力,同时建立健全保障实践教学体系,确保学生生产性实训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二、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混合所有制”生产性实训基地运营模式

(一)建设思路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以“立足湖南,服务轻工”为宗旨,联合上海商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派公司),校企共同投入资金、场地、软硬件平台,形成“双主体育人,协同研发生产”的运行机制,打造集“湖南商贸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电子商务链式实训中心、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为一体的电子商务专业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为湖南轻工行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建设目标

与商派公司等企业合作,成立电子商务专业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理事会,按企业标准建立制度,形成“双主体育人,协同研发生产”的运行机制。共建“一平台两中心”,集教学、生产、创业一体的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

探索“混合所有制”的校企合作体制,通过“契约”引企驻校,成立基地理事会,校企共同参与基地建设与管理。形成“双主体育人,协同研发生产”的运行机制。

(三)遇到的问题

(1)当前校企合作共建模式的多样,“混合所有制”经营模式也尚在探索中,权责利划分不合理会影响到校企合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合作过程当中会出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

(2)生产性实训教学过程中校企侧重点不同,企业重点考虑生产效果追求经济效益,这会导致实践教学灵活性不足;学校重点考虑实践教学效果,这会影响生产性效果,如何对二者进行协调也是要重点考虑问题。

(3)校企合作侧重点不同,追求的目标侧重不同会导致合作过程中意见不一致,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生产性基地建设的效果差异很大,从而影响了基地生产与教学的深度融合。

三、当前推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设立机构

(1)学院成立省级职教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有关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建设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省级职教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项目建设。

(2)设置项目建设工作组。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成立基地理事会,下设基地办公室,全面负责项目与项目组建设具体工作。相关项目组分工负责硬、软件平台环境、师资队伍、实训教学体系、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对项目建设进行归口指导和管理。

(二)保障机制

(1)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发挥基地理事会企业管理、项目化运作的优势,积极争取政府、社会团体、企业对基地发展提供项目和经费支持。

(2)创新内部管理体制。制定《基地生产管理制度》《生产项目开发与管理办法》等文件,完善日常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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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G719.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5)09-0033-05

2014年12月27~28日,第九届中青年职教论坛在石家庄举行。此次会议的主题是“落实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会议围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内涵与发展策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课程衔接体系建立”“产教深度融合的模式与路径”“学校管理模式改革与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立”“职业学校校长与教师培养体系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外部制度创新”等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会议分为中青年论坛、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讨会、博士研究生沙龙、硕士研究生沙龙四个部分。会议共收到论文120余篇,来自全国各地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40多名研究者作了主题发言。本文旨在对相关主题发言及提交论文中的重要观点进行概述和评析。

一、普职融通、中高职衔接、应用型本科转型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

根据国家政策部署,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未来一段时期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最终目标。围绕这一目标,有20余位代表提交了论文,多位青年学者作了学术交流。

天津大学贾F博士认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本特点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沟通融合。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演变也遵循了这样一个逻辑过程:职业教育被纳入国家体系――确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平等地位――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融合。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在课程内容上的渗透、整合,表现为职业技术以及职业课程作为一个体系贯穿基础教育阶段。职普融通的实践路径表现在两个方面:在机构组织形式上,不同教育机构相互协作、企业积极参与;在学校管理运行上,完善分系统构建国家资格框架体系。

与普职融通相对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纵向衔接。沈阳师范大学蒋春洋副教授从国际比较的视角介绍了中高职衔接的模式。一是日本的对口入学模式,其实质是通过在高等专门学校实施五年一贯制来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二是英国的单元衔接模式,其实质是把中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根据培养标准分为若干教学单元,对课程进行统一编排,分别属于五个阶段,即中等职业教育课程属于前三个阶段,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属于后两个阶段,通过自然过渡来完成衔接;三是美国的课程或大纲直接衔接模式,主要途径是通过对中等职业教育课程进行改革,实现其与高中后技术课程的衔接来完成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四是澳大利亚的培训包模式,根据澳大利亚国家资格框架(AQF)的标准,“培训包”也分为不同层级与资格框架相对应,每个层级的内容与相邻层级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从这几种模式出发,蒋春洋认为,有效的中高职衔接具有如下特征:良好的制度环境、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有效的政策支持、重视课程内容衔接。据此,她提出,我国中高职衔接要采取如下策略:建立并完善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制度,制定适宜的课程衔接体系。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唐林伟博士提出,现代职业教育的核心理念是促进人的可持续发展,用动态的发展眼光看待职业教育的工具价值和本体价值。职业教育学历层次的上升不是知识的简单累加,中职课程与高职课程的衔接关系也不是新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应用”的关系,它们之间应该是基于职业资格体系的等级的上升。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需要建立相互衔接的课程体系,但仍需保证中、高等职业教育各自的相对独立性。中高职衔接不仅是中职学生学历提升的通道,更是他们职业成才的通道。

江苏师范大学陈鹏认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应基于大职教观的视野,全面考察职业教育的外部适应性、内部延展性和内“外”互通性三个基本维度。具体而言,现代职业教育应在满足经济发展的“高端性”需求、人民群众的“广泛性”需要和职业人个体的“普适性”需要等外部需求的基础上,建构包容职业启蒙教育、职业准备教育和职业继续教育的前后一体化内部结构,并试图通过学科课程渗透、高等预科教育、院校合作联盟和职业精神训育等模式实现不同层级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横向融合。

天津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闫智勇运用历史研究法和文献分析法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目标进行了系统研究。他认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总体旨归是,在国家层面统一标准和法制保障下构建多元化的职业教育体系,实现学校职业教育、社会职业培训和企事业单位职业培训齐抓并举且能互通互融,职业启蒙教育、职业准备教育、职业继续教育一脉相承且能兼顾分流、就业和转岗换业等多种需求,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且能双向转换,其目的一是以多元化的办学模式解决职业教育自身在空间上的二元对立性和生产力分布的不均衡性。二是以一贯制的办学体系和职普融通、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等值互换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为平台,满足主体职业生涯发展过程的连续性和需求的多样性。

推动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是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绕不开的话题,很多与会人员对这一主题进行了论证,并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应用技术大学转型的具体策略。江苏理工学院臧志军博士从西方高等教育产生发展的角度论述了发展本科及以上层次职业教育的深层机制。他认为,可以将博雅教育、专业教育与职业主义实践之间的互动作为考察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工具,中国大学的问题不在于“应用性”是否足够,而在于博雅教育、专业教育与职业主义实践之间的失衡。在大学中增强职业主义并不一定必须要把大学或大学中的学院整体职业教育化,也不一定必须要把大学中的专业教育职业教育化。应该像建立高等学校分类体系一样,建立起课程分类体系,将那些贴近生产实际的知识按照职业教育的逻辑进行教学,将那些在专业内具有普遍意义的知识按照专业教育的逻辑进行教学。因此,高等教育发展的理想状态应该是相当一部分课程的职业教育化,而不是整个学校或整个专业的职业教育化。

二、发展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相融合的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创新点

近年来,通过大力发展现代学徒制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已经成为国际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而为缓解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短缺的问题,在职业院校推行以工学结合为特征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也成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关注点。2014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各地要高度重视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着力构建现代学徒制培养体系,全面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如何借鉴西方现代学徒制的发展模式,发展适应我国国情的现代学徒制,成为本次会议的重要议题。

上海师范大学关晶博士介绍了现代学徒制的特征。她认为,现代学徒制的现代化特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功能目的从重生产性到重教育性;教育性质从狭隘到广泛,表现为从就业培训到职业教育、从非正规培训到正规教育、从终结教育到终身教育;制度规范从行会层面上升到国家层面,表现为国家法规的保护、国家机构的统筹、课程框架的统一、认证资质的通行;利益相关者机制从简单到复杂,表现为跨部门合作机制、培训合同的约束、多方严格的监督;教学组织从非结构化到结构化,表现在教学场所上,现代学徒制通常包括职业学校和企业两方面。她强调,我国应从一种更广泛的视野发展现代学徒制,把现代学徒制作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化社会的重要方式,特别是面向农民工开展现代学徒制,将其纳入正规教育体系,为农民工搭建一条与职业学校教育并行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与这一观点相吻合,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田立博、赵宝柱在提交的文章《从现代学徒制看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中也提出,可以将现代学徒制作为解决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问题的路径。

对于现代学徒制概念的理解是会议的重要关注点。东华理工大学副教授张霞在提交的论文《建立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的现代学徒制的思考》中提出,现代学徒制是传统学徒制与现代学校职业教育的结合。其既继承了传统学徒制中技能传承的特点,又增加了现代科学技术的知识基础,是适合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一种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清华大学王喜雪博士后在提交的论文《我国现代学徒制内涵解析和制度建构》中提出,现代学徒制是企业本位、基于工作进行学习的职业教育制度,其综合了学历职业教育和在职职业培训的优点,是在传统学徒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基于工作的学习是现代学徒制的本质特征。现代学徒制在我国的构建,不能单纯依靠教育部门,必须是由政府主持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

河北师范大学副研究员王辉对英国近年来的高等学徒制进行了系统分析。他介绍说,2005~2014年间,英国高等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经历了从初起到初兴,再到勃兴的发展历程。近年来,英国高等学徒制的社会影响力与日俱增,正成为英国企业界人才引进的关键路径。2013年,英格兰地区54%的青少年已将高等学徒制视为个人发展的首选路径。他认为,英国学徒制的勃兴可以归结为如下几点:人才培养框架日益完善,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以及政府政策和行动的大力支持。借鉴英国的经验,我国应重视学徒制的发展,吸收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三、职业学校办学体制创新和校企深度融合是职业教育走向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采取措施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实现校企深度融合。作为我国职业教育办学和实施的关键环节,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实现紧密型的校企合作一直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也是本次会议探讨的重点议题。

南京师范大学刘家枢博士作了主题为“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产教深度融合的模式与路径思考”的主题发言。他指出,我国在职业教育领域应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混合所有制是推动企业成为职业教育重要办学主体、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实现校企深度融合办学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职业院校成为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经济组织,其内涵就是产权发生革命性结构变化,由单一所有制主体办学,转变为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投入、建立由不同所有制性质的经济主体共同实施职业学院决策、实施、评价、改进的新型办学主体,建立新的产权结构。高等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可以采用如下模式:公办高职院校与外资企业联合组成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公办高职院校与国内私营独资企业建立混合所有制办学体;民办高职院校与公办事业单位联合组成办学体。

沈阳师范大学张淼提交了《现代职业学校制度》的论文。文章提出,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就是职业学校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为协调各种职业学校办学及教育教学中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体系。建设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就是要构建一系列有效协调各主体行为及其关系的制度体系,具体包括:简政放权的行政管理制度,多元办学和投资体制,民主决策的现代职业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国家统筹、法治推进的校企合作制度,完备灵活的职业学校课程制度,以人为本的现代教学制度。

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多名研究者围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进行了深入阐述。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聂伟博士认为,职业教育责任属于企业最高层次的社会责任,有内外之分。企业将内生责任前置到职业院校,转化为外部责任,成为当前政策环境下校企合作的契合点和有效途径。这种途径以订单培养为具体实施形式,在降低企业成本的同时,还使其争取了相应权利,积累了社会资本,从而激发了企业参与学校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成为校企合作的典型模式。天津大学张驰博士提出,职业院校自身难以胜任综合性职业能力培养的责任,高等职业教育学习者的职业能力培养应走产学研一体化的路径,将多元主体纳入职业能力培养体系之中。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祝成林提出,产教融合是指产业和职业教育融为一体,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共同承担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责任,发挥育人双主体地位。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内容选择等方面的产教融合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天津大学祝士明教授在提交的文章中提出,校企有效合作是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发展的源泉,互惠双赢是职业院校和企业有效合作的基础。天津大学陈胜博士提出,校企合作中,政府是主导者,行业是指导者,企业和职业院校是直接参与者。实现校企合作的功能,关键是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的利益共同体。

四、建设独立、完整的学科体系是职业技术教育学未来发展的核心任务

作为论坛的重要一部分,会议还专门召开了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建设研讨会。来自天津大学、西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多位研究者就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建设及研究生培养提出了意见。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部长全作了题为“概念、框架、范式: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学科范式创生思维”的主体发言。他指出,目前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建设面临三方面缺失:一缺“特质性”的概念,二缺“学理性”的框架,三缺“科学性”的范式。基于此,未来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建设要追求“三有”:一是建构体现五大特征的学科概念,包括来源性概念、专业性概念、解释性概念、结构性概念、全息性概念;二是建构体现三大特征的“学术框架”,包括领域性框架、分析性框架、法则性框架;三是建构体现四大特征的“科学范式”,包括理念性范式、模型性范式、程序性范式、纲领性范式。

天津大学教育学院院长闫广芬教授指出,学科发展是一种在特定学术规范作用下的科学活动,需要学科共同体成员在学术活动中保持相对的边界一致、标准一致以及行为模式一致。她强调,研究生教育是以培养“主体人”为目的的超越性教育,是以“探索为本”的创造性教育。研究生教育应着力于培养学生一种正确的思维方式,坚持如下原则:原创性――研究生不仅能解决常规问题,而且通过研究、探索,提出并解决新问题。整体性――以广博的文化底蕴和坚实的基础理论形成宏大的知识背景。前沿性――研究生教育应是动态的过程,注重把科学体系中的问题和争论介绍给学生,并启发学生用科学的逻辑分析手段予以梳理判断。

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教授徐国庆作了题为“新时期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建设创新”的主题发言,他通过介绍德国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建设情况,认为“如何规划学科点的师资结构、如何规划学科的研究领域、如何转换研究范式、如何使学科从边缘走向次中心”是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建设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浙江工业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李海宗副教授介绍了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学术性学位与专业学位的关系。他认为,学术性硕士更加关注于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方面的培养,对学生的理论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要求更高。专业硕士在保留了学术性学位对职业技术教育学相关理论学习的基础之上,更加关注专业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从此出发,两者在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培养模式上都有一定的差异和侧重点。如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学位,强调学生职业素养的提高,因此其以“职业能力”为导向进行课程设置。

河北省职业技术研究所副所长孙志河介绍了河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经验,包括建立专兼结合的导师队伍、建立研究生科研专项经费、建立职业院校联合培养基地、建立职业院校实践制度、建立职业能力提升平台,等等。

五、结论与启示

总体来看,本次会议所提出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超越了目前学界和政策层面的视野,我国职业教育研究正朝着更加深入的方向发展。

首先,从整个高等教育体系发展的角度看待应用型本科的转型问题。江苏理工学院臧志军提出的从博雅教育、专业教育与职业主义等视角看待应用型本科转型问题,为当前的应用型本科转型提出了一个新思路。依据这一视角,应用型本科发展并非仅仅是高等教育分类的问题,而是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不同职能定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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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混合制民办院校”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一种新型办学模式,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混合制民办院校”的类型、特点、优

>> 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的制度比较优势初探 浅谈地方党报的可持续发展优势 鄱阳湖区域体育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及优势 浅议民办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 面向可持续发展的双赢范式与企业竞争优势构建机制研究 独立学院转设为民办本科院校后的可持续发展研究 高等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问题及可持续发展路径 高职院校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研究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低成本与差异化优势融合研究 可持续发展、人的可持续发展与职业院校学生可持续发展 论资源优势型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理念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与优势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优势与效益 基于比较优势的江西稀土产业可持续发展分析 民办高职院校实施“混合所有制”的探索与思考 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破解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 民办幼儿园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民办高校教研室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民办院校艺术设计教师专业技能的可持续发展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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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5787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学术群体知识图谱构建――基于作者共被引分析的视角 李保强 蔡运荃 吴笛 《高等教育研究》 2016年第8期 14800字

19825788 2030年中国高等教育现代化发展前瞻 潘懋元 李国强 《中国高等教育》 2016年第17期 7100字

19825789 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利益、冲突和问题 劳赐铭 《中国高教研究》 2016年8期 11200字

19825790 职业教育成本分担的政治经济逻辑分析 张文玉 刘明兴 《职教论坛》 2016年第22期 10100字

19825791 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本质属性及其衍生特征 雷世平 《职教论坛》 2016年第22期 10100字

19825792 “职业教育质量”概念考析 梁卿 《职教通讯》 2016年第22期 7600字

19825793 我国新建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研究综述 李红卫 《教育与职业》 2016年第15期 9600字

19825794 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制度困境与突破 多淑杰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16年第24期 9800字

19825795 应用型本科建设的时代逻辑、国际经验与路径选择 朱国华 吴兆雪 《职业技术教育》 2016年第22期 10500字

19825796 天津海河教育@区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现状、问题及优化布局策略 王振刚 《职业教育研究》 2015年第8期 10300字

19825797 天津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评价与分析 王良 《职业技术教育》 2016年第22期 10500字

19825798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策略变迁机理及政策启示 潘海生 高常水 《教育研究》 2016年第8期 10500字

19825799 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的问题及路径研究 刘根华 胡彦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2016年第4期 8800字

19825800 论创新人才和工匠人才培养的可能性――基于升学立交桥的视域 张健 《职教论坛》 2016年第22期 10200字

19825801 竞争性合作与保护性约束:一个动态背景下的校企合作分析框架 朱俊 李亭 《教育与职业》 2016年第15期 11500字

19825802 论应用技术大学专业建设的基本特征 吴仁华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2016年第4期 7200字

19825803 优化高等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布局研究――基于经济理论视角 邱少煌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第8期 8400字

19825804 我国职业教育课程观的反思与重构――整体主义视角 陈鹏 《职教通讯》 2016年第22期 12000字

19825805 发展性评价视阈下高职院校内部专业诊断研究与实践 谢敏 吴立平 徐涛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16年第24期 8200字

19825806 关于我国职业教育国家课程建设的思考 吴云川 《职业技术教育》 2016年第22期 10500字

19825807 职教师资“高职―本科―专硕”一体化培养模式初探 曹俊 李仲阳 唐智彬 《中国高教研究》 2016年8期 12300字

19825808 职业教育教师专业素质的模型建构及提升策略 李锋 闫智勇 《教育与职业》 2016年第15期 11500字

19825809 连片特困地区非学历职业教育精准扶贫问题探析――以滇桂黔石漠化地区为例 邓廷云 唐志明 《职业技术教育》 2016年第22期 8800字

19825810 我国成人教育学科体系构建研究 张品茹 《中国成人教育》 2016年第15期 6200字

19825811 民办本科院校专业设置的问题、成因与对策 潘奇 阙明坤 《教育发展研究》 2016年第17期 10200字

19825812 民办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研究综述 张修哲 谢茂康 2015年第8期 10200字

19825813 开放大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若干问题――定位、角色和职责与职业发展 冯立国 刘颖 《中国远程教育》 2016年第8期 12600字

19825814 论高职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心理认同” 邹金霞 《高教探索》 2016年第8期 6800字

19825815 澳大利亚弱势群体技能培训探析 阚唯 《职业技术教育》 2016年第22期 12300字

19825816 中国对非职业教育援助与合作的实践发展及战略意义 陈明昆 张晓楠 李俊丽 《比较教育研究》 2016年第8期 10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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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27-0042-05

2014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下简称《决定》)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结束后随即。《决定》就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性战略,明确提出“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办学原则,同时强调企业应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1]。这一系列的提法与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下简称《纲要》)强调政府主导下职业院校改革发展模式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无疑,这意味着我国职业教育改革方向将发生重大调整,也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将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本文结合对《决定》的理解,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就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变革的相关问题进行尝试性分析,以期为推动我国职业教育的新探索与新实践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

一、企业办学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新方向

从教育发达国家的历史和经验来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与其它教育类型不同,现代职业教育本身就是工业化发展的产物,是行业、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衍生物。换言之,现代职业教育的产生、发展是由行业、企业自身发展需要而建立的,并由行业、企业推动其发展的。只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作为独立形态的、制度化的学校教育才开始成立。同时,随着现代政府的社会职能越来越完善,政府开始介入职业教育,并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较长时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一直在探索如何改进企业与学校的关系问题。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不断出台关于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相关法规、条例,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校企如何深度合作这个关键性的问题上始终没有探索出一条有效的路子。尽管这些年许多地方院校结合自身的实践,总结出来许多的所谓校企有效合作的模式,但实践表明,这些所谓模式至多只具有校本的意义,并不具备推广的条件。至于许多在政府主导下的为数众多的由学校、企业组成的所谓职业教育集团,无论在管理上还是在人才培养的运作上,都面临着诸多的难题,导致这些职业教育集团名实不符。此外,国内一些城市专门制定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之类的政策,试图推进区域性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创新发展,但事实上效果也非常有限。这导致绝大多数职业院校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道上只能孤军奋战,同时导致行政主管部门主导的职业教育改革只能局限于在职业院校内部进行反复的、意义不大的调整。

如前所述,现代职业教育本身就是行业、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衍生物。为什么在我国会出现企业与学校的关系问题呢?

笔者认为,这源于我国职业教育关系要素之间没有形成合力。一般来说,职业教育内部关系要素的拓展,即由原来的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关系扩大为政府、企业以及学校之间的关系,表明职业教育的社会化程度不断地提高,职业教育可以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推动,从而是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但是,如果政府、企业以及学校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当,职业教育的发展反而会受到极大的制约。事实上,只有那些政府包揽职业教育的国家里,才会面临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问题。进一步说,只有在那些政府对职业教育介入、干预过度的国家里,才会面临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的问题。关于这一点,国外早有学者对后发国家提出忠告,“各国政府,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无力迅速适应急剧变化的技术要求,或无法培养出具有最新技术水平的人才”,而“制造业在80年代后期和整个90年代的发展趋势清楚地表明,私营部门参与未来劳动力的培训是当务之急。”[2]

随着我国政府对于企业在职业教育中所处地位的认识在不断地深化和清晰,如何有效推进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如何正确处理职业教育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开始成为近年来职业教育改革探索的重心,这表明我国政府对于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越来越深刻的认识。从《纲要》到《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再到《决定》的颁布,我们不难看出,我国政府对于上述两个问题认识的变化。

在如何处理政府、企业以及学校的关系问题上,《纲要》提出,职业教育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3]很显然,《纲要》强调的是“政府主导、企业参与”,这无疑可以看作是对此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策略和方向的延续。《职业教育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体现了国家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鼓励,《修正案》在第二十三条提出,“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民办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至于如何鼓励,在同一条中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税收减免、政府补贴、购买服务、提供助学贷款、建立奖学基金以及捐资激励等措施,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很显然,与原《职业教育法》相比,《职业教育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明显体现了认识上一种进步。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进步并不大。这是因为,在调整政府、企业以及学校关系的问题上,这还仅仅是做了一点修修补补的工作,其理论与实践意义均非常有限。

笔者始终认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核心问题在于处理好政府、企业以及学校的关系,而《决定》的重大突破就在于重新厘定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尤其是明确了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地位与角色。一是《决定》明确提出“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办学原则,没有继续沿用较长时期一直坚持的“政府主导”原则。这显然不表明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毫无意义,而是突出了政府应该扮演更合理的角色,从而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发挥更有效的作用。同时,《决定》强调企业应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不再强调现有的以公办职业院校为主体的办学格局。这意味着,我国政府已经认识到,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以政府主导下的公办职业教育为主体的办学格局是不利于职业教育长远发展的。正如总理在当年2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时指出:“完全由政府主导的职业教育,很可能偏离社会需求。”[4]

很显然,从政府办学到企业办学这一认识的转变不是偶然的,是对我国近十余年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教训的总结,也是对当代国际社会职业教育发展经验的借鉴。其最大的意义在于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找到了真正的切入点。这意味着我国职业教育改革方向将发生重大调整,也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将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因此,笔者认为,《决定》是一份非常值得重视的职业教育改革纲领性文件,是对此前职业教育改革效率低下反思与总结的结果,标志着我国高层对于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可以成为我国将来较长一个时期内职业教育改革的顶层设计。

二、办学主体转换的体制改革要求

如前所述,较长一个时期以来,我国对如何完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探索,一些地方还制定了《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之类的地方法规。这么多年来,我国关于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为什么没有成功呢?那么,未来的改革是在这个方向上继续发力,还是改弦易辙?这是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这是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切入口和着力点。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过于强调职业院校的主体地位,始终把企业作为“被合作者”,没有把企校合作与自身的短期利益或长远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是企业“有限”参与职业教育的重要原因。只是,长期以来人们对于政府主导下的职业院校改革的盲目迷信,而对这些问题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

笔者认为,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而言,应该激发企业内在的动力。单纯的法规约束企业参与是最低层次的,以利益来激励企业参与次之,而让企业作为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才是根本之道。惟其如此,企业才能真正介入到职业教育中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才能真正与企业自身发展融为一体。因此,《决定》对企业办学主体的强调,无疑为我国职业教育找准了改革与发展的切入点。

尽管在职业教育发展中企业是关键,但政府的着眼点不应仅局限于企业。事实上,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之前的一个重要缺陷就在于,尽管意识到了企业的重要性,但只是就企业论企业,没有从更深刻、更本质的层面寻求解决问题之道。笔者认为,新一轮的职业教育改革,应该在通过体制变革激发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动力和积极性从而实现企业成为职业教育的重要办学主体。这意味着,企业成为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必须改变长期以来政府主导下公办学校为主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唯有如此,作为技能型人才的使用者和人才培养的“旁观者”,企业才能从后台转为前台,才能真正实现企业、学校的融合。也唯有如此,新一轮的改革才能体现真正突破、超越以往改革,才能体现《决定》作为新一届中央政府实现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目标的顶层设计的意义。

具体来讲,新一轮改革应先从办学体制改革入手,辅之以管理体制改革,解决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问题,使得企业真正深度参与职业教育。

(一)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

如前所述,企业是早期职业教育的发起者和承担者,同时又是职业教育的直接获益者。但是企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并不会自然成为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这与这些国家的传统、社会发展阶段尤其是现代企业发展所处的阶段是密切相关的。当前,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制定相关法规、政策,逐步推开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改革,是职业教育改革的首要着力点。

要实现新一轮改革目标,首要的是改变以公办学校为主体、民办教育为补充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思维方式,确立在办学体制上实行开放办学、多元化办学的观念认识。我国职业教育改革滞后的一个很重要的表现就是,原来依附于行业、企业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改革之后,没有进行相应的变革,导致职业教育由政府兜底,使得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渐行渐远,二者之间无法协调发展,即职业教育既不能很好地适应行业、企业的发展需要,也不能发挥支持与引领行业、企业创新发展的应有作用。

实现企业成为职业教育的重要办学主体,应该确立企业办学的法律地位。目前,我国由大中型企业举办的职业教育院校还很不够,而许多民营性质的职业教育机构自身也缺乏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条件和能力。这是造成我国职业教育办学机构过于单一的原因,也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只能局限于公办职业院校内部的重要原因。因此,政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支持各类企业利用自身优势,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职业教育机构,从而实现形式多样、主体多元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由此,新一轮改革应首先明确,鼓励符合职业教育办学标准的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政府制定职业教育办学的准入条件,凡符合要求的均能获得办学资质,各级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限制。

同时,政府应该对职业教育的各类办学主体一视同仁,保证各办学主体的平等办学、招生等各项权利。其中,现行的职业教育招生制度亟需进行改革,依据市场配置的原则放开招生。这是企业成为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另需说明的是,目前我国大规模开展“现代学徒制”的试点工作,其中一个很关键的瓶颈在于如何实现招生即招工,如果企业独立举办职业教育,此一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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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职业教育办学经费现状

近几年来, 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迅猛发展, 其办学经费严重不足的现象日益突出。大多数地方高职院校的经费都不能满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学校的各项办学成本都大幅度上升, 办学经费不足所引起的教育公平欠缺也呈现出来,使学校不堪重负,长此以往将影响高职院校的办学质量。

1、政府财政拨款不足,且在地区和高校间分布不均

高职院校的财政拨款主要依赖当地政府和主管单位,地方财政随地方经济发展不同,差异较大;各地政府对高职教育重视程度不同,也造成了对高职教育财政资金投入的地域性分布不均;在财政拨款上很大比例的资金重点用来支持本科院校,尤其是高水平大学建设,而实际上高等职业教育要强调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对实验实习场所的建设有较高要求,经费投入需求甚至更大。

2、办学经费严重不足对教育质量产生了不良影响

高等职业院校财政拨款的严重不足,致使教学条件严重跟不上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为了使学校能正常运转,大多数高等职业院校不得不依靠增加学费收入来解决办学经费问题。于是,一些学校不顾办学条件,盲目扩大办学规模,以规模效益来弥补经费不足的闲境。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硬件建设和师资跟不上,教育教学质量必然要受到影响。从2014年到2015年,我国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减少10.3%,生均图书减少9.5%,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减少5.3%,分别比同期本科院校的相应指标要低7.9、10.3个和9.0个百分点。特别是教学仪器设备的更新更慢,难以满足科技发展对教育的要求,以至于学生实践能力差,不能适应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及产业调整带来的劳动力需求变化的需要。因此,毕业生的质量受到较大的影响。

3、办学经费的不足导致优秀教师流失

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的待遇不高,导致高等职业院校优秀教师的流失现象较为普遍。有相当多的45岁以下的学术带头人,晋升教授后不久便跳槽到本科院校。年轻的教师博士毕业后,也有许多南地市高等职业院校跳槽到省会城市的省级高等职业院校或本科院校。优秀教师的流失,以及教师队伍的不稳定,无疑要给教育教学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直接影响到教育质量。

4、办学经费严重不足导致专业结构不合理

由于工科类的高级技术型人才的培养在物质、技术等方面耗资甚多,师资标准要求较高,即办学成本较高,一些学校相继开设社科类专业,导致整个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结构严重不合理。其结果是文科类毕业生就业难。而企业中高级技术型人才(高级技工)十分紧缺,这说明一些工科类专业的招生严重不足。一些高等职业院校见某些工科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十分走俏,也盲目开设该专业。由于办学条件达不到要求,所培养的人才也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其结果还是不能解决企业高级技工紧缺的问题。

二、德国职业教育经费筹集多元化分析

相比较我国职业教育经费现状,德国职业教育经费筹集则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德国的职业教育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其复杂性表现在有教育部门、劳动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多种办学机构, 涉及工业、农业、手工业和服务业等多种行业,有企业主、雇员、培训人员、教师和适龄青年等多种参与者。在众多的职业教育办学机构中,政府(联邦和州)及企业是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经费的主要承担者。德国实施的职业教育主要是双元制职业教育, 其基本特点是整个职业教育培训过程是在企业和职业学校两条线上同时进行。企业侧重实践培训, 向学徒传授实用知识和职业技能;职业学校注重理论教学,向学生传授专业理论和普通文化知识,以企业实践培训为主。双元制是德国职业教育的主要形式,其经费来源于两个渠道:企业及跨企业职业培训的费用大部分由企业承担;职业学校的费用则由国家及各级政府负担。

三、 对我国职业教育经费多元化的启示

1、加大政府投入,争取更多财政支持。通过切实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最大支持,一方面是积极争取政府增加经费投入,另一方面是争取政府在政策的支持与倾斜,减少支出,比如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

2、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我国职业院校可以借鉴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是通过定单培养、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等不同形式的校企合作,实现双方的“互赢”。学校可以根据企业的需求,培养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这样的人才更有针对性,更能适应企业的需求,可以实现就业的零距离。找准企业与学校的利益共同点,探索校企合作的持续发展机制,拓宽校企合作的渠道,寻求一种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深层次的合作关系,建立学校和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制度,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以使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道路越走越宽广。

3、吸引社会力量投入。省级政府层面应制订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法律法规及操作细则,明确社会办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优惠政策,鼓励个人、团体等社会力量以不同形式参与职业教育,实现职业院校经费来源的多元化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以保证高职教育经费的充足。应运用行之有效的优惠政策和市场激励机制,吸引社会力量投入职业教育。

4、拓宽经费来源渠道。职业院校经费来源主要为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与学杂费等事业收入,企业、行业等其他主体投入相当有限。政府应引导企业通过合资、独资、合作等不同形式参与职业教育,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的职业院校,并允许企业获得相应的权利。同时,应促进社会资本直接向职业院校提供资助。比如,可以设立企业家、企业基金等方式,省税务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企业在税前向社会公益团体捐赠。

参考文献:

[1]菲利普・葛洛曼(德).国际视野下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

[M].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P]中国统

计出版社,2007年第178页

[3]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6]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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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6)11-0008-03

一、江苏公办高职院校教育经费投入现状

(一)江苏公办高职院校基本情况分析

截至2015年底,江苏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137所,专科层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83所(省属38所,市属22所,民办22所,中外合作办学1所),其中公办高职院校60所,占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43.7%。江苏省共有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学生184.93万人,高职院校学生93.7万人,“十二五”期间,江苏省共培养高职院校毕业生210万人,为江苏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提供了技术技能型人才保障。江苏省职业教育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共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骨干)院校15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所,《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江苏省到2020年将建成省级以上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40所。

(二)江苏公办高职院校经费投入分析

1. 江苏省公办高职院校经费投入逐年增加

江苏省属38所高职院校经费来源主要为省财政以教育专项经费的方式拨付,由表1可见,2011年全省高等教育总共投入经费312.44亿元,2012年为337.12亿元,2013年为354.15亿元,2014年为378.16亿元,2013年比2012年增长5.6%,2014年比2013年增长6.7%;省属38所高职院校教育经费投入2011年仅为93.95亿元,2012年为106.71亿元,2013年为111.32亿元,2014年为155.26亿元,2012年比2011年增长13.58%,2013年比上年增幅放缓较大,仅增长4.32%,2014年比2013年增长39.47%,江苏省该年对高职院校的投入规模显著增加。2014年江苏经济发展比上年增长8.7%,而当年江苏省属公办高职院校教育经费投入比上年增长达39.47%,省属公办高职院校经费投入增长速度高出经济增长速度30.77%,由此表明了江苏省对高职教育的重视。

2.江苏省公办高职院校经费投入占高等教育经费总投入比显著提高

由表1可见,2011年江苏省属公办高职院校经费投入占高等教育经费总投入的比重为30.06%,2012年为31.67%,2013年为31.40%,2011年到2013年该省高职院校经费投入占高等教育经费总投入的比重差异较小,而2014年高职院校占该省高等教育经费总投入的比例高达41.05%。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占高等教育经费总投入比例的迅速提高,充分表明了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在江苏省高等教育结构中的重要地位。

(三)江苏公办高职教育经费来源结构分析

江苏省属公办高职教育经费来源主要由省财政性教育经费、学杂费等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及其他收入四大块组成[1]。表2计算汇总了2011-2014年江苏省属公办高职院校经费来源数额、各来源所占的比重,分析数据后揭示了江苏高职院校教育经费来源的特点。

其一,省财政性教育经费成为江苏省公办高职教育经费投入的最重要来源。政府作为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主体,充分表明了职业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2]。2011至2014年,随着国家及省职业教育利好政策的不断出台,江苏省公办高职院校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2014年与2011年相比,省财政性拨款占高职教育经费来源的比重增长14.20%,大大高于同期学杂费等事业投入,可见,省财政性拨款已成为江苏省高职院校经费的最大来源。

其二,职业院校学生负担逐渐减小,学杂费等事业收入占比显著下降。学杂费是职业院校事业性收入的重要来源。尽管江苏省高职院校学杂费近年来有所增加,但学杂费等事业收入在总经费投入中的比重却在下降。2014年与2011年相比,江苏省公办高职院校经费来源中学杂费等事业收入占比降低了9.41%,从33.60%下降到24.19%。该占比仍远高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但纵向比较,高职院校学生的家庭负担有所减小。

其三,其他收入与捐赠收入比重较小。2011-2013年,其他收入占高职院校经费来源的比重分别为6.20%、7.80%、6.80%,表明职业院校经费投入的渠道不多,社会资本参与高职院校的投入不高,同时反映出江苏省公办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有待提升;捐赠收入已成为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投入的重要形式,而2011-2014年江苏省公办高职院校经费中捐赠收入占比均低于2%,从2011年的1.60%到2014年的1.24%,出现了明显的下降趋势。

二、江苏公办高职院校经费投入问题分析

(一)财政经费投入不足

2011年至2014年,江苏省不断加大对职业院校的经费投入,从93.95亿元到155.26亿元,但江苏省职业教育投入总量与本科院校及基础教育财政投入总量比较还有一定差距。以2014年为例,江苏省本科院校共有学生101万人,高职院校学生93.7万人,在校学生总量几乎相当,但财政经费的投入差距较大,本科院校财政经费投入比高职院校多123亿;同样以2014年为例,江苏省高职院校财政性经费投入与普通教育相比,公共财政预算和生均总经费都明显低于普通教育;有学者对江苏省职业院校2011年到2013年的生均实际培养成本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认为,江苏省高职院校生均培养成本实际平均为2.13万元,扣除土地使用成本后的生均实际成本为1.63万元,明显高于江苏省高职院校实际生均拨款标准1.2万元。因此,江苏省职业教育财政经费投入总量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二)社会力量投入不足

2011-2013年,江苏省高职院校其他收入占投入经费来源的比重仅为6.20%、7.80%、6.80%,表明社会力量对职业院校经费投入的量还很小。《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职业院校要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办学格局。由于职业教育投入周期较长,“政行校企”利益共同体并未形成,导致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及经费投入的内生动力不足;又由于缺乏社会力量投入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操作细则,行业、企业对职业院校投资方法、方式、可享受的政策优惠待遇缺乏了解,行业企业只能消极对待。

(三)多元筹资机制未健立

从数据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江苏省公办高职院校经费来源呈现典型的“两元”结构: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学杂费等事业收入,以2014年为例,职业院校两项经费来源比重达86.99%,而其他收入与捐赠收入比重较小,仅为13.01%,可见,江苏省职业院校经费来源比例结构不合理、渠道单一,多元化经费筹集机制有待建立。政府作为职业院校投资的最重要主体,财政性教育经费比重最大,但社会捐赠与企业办学经费在职业院校经费来源中的比重较低,高职教育的公益属性未体现出来。公民个人和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积极性不高,江苏省职业院校自我生存发展、筹资能力较差,多元化筹资机制的形成仍需努力。

三、江苏公办高职院校经费投入建议

(一)加大财政经费投入

2015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指出,到2017年,全国高职院校年生均拨款标准应高于12000元[3]。江苏省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应在现有高职院校年生均拨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职业院校的经费投入,不断提高职业院校经费在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中的比重,同时加强经费使用的检查督导力度,做到“督导内容明晰、督导过程公开”[4]。建议将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经费投入写入“江苏省教育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使其成为“职业教育质量监测”的核心指标。

(二)吸引社会力量投入

省级政府层面应制订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法律法规及操作细则,明确社会办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优惠政策,鼓励个人、团体等社会力量以不同形式参与职业教育,实现职业院校经费来源的多元化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以保证高职教育经费的充足。应运用行之有效的优惠政策和市场激励机制,吸引社会力量投入职业教育。如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部扣除对职业院校的公益性捐赠,努力为高职院校筹集更多社会捐赠资金。

(三)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约翰・斯通认为,教育成本必须由政府、企业、行业、个人等多个受益主体共同分担。当前,江苏省职业院校经费来源主要为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与学杂费等事业收入,企业、行业等其他主体投入相当有限。政府应引导企业通过合资、独资、合作等不同形式参与职业教育,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的职业院校,并允许企业获得相应的权利。同时,应促进社会资本直接向职业院校提供资助。比如,可以设立企业家、企业基金等方式,省税务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企业在税前向社会公益团体捐赠。

参 考 文 献

[1]屠立峰.高职院校经费投入主体多元化战略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14(19):49-54.

[2]耿洁.我国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现状与对策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5(12):13-19.

[3]陆群.高职院校生均实际培养成本与生均拨款标准的研究[J].财会月刊,2015(10):10-13.

[4]陈晨.职业院校生均实际培养成本测算与分析―以江苏省职业院校为例[J].教育经济,2015(13):5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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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年会展示了高等职业教育在密切产学研合作、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等方面所做的积极探索和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示了高职教育下接地气、直接服务区域发展的实际成效,展示了高职教育在内涵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活力。

在开幕式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解读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下称《决定》)。葛道凯从如何分析看待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形势、如何理解领会全国职教会议精神的丰富内涵、如何认识把握今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向等方面,诠释了全国职业教育会议的重大突破,指明了专科阶段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方向。

针对社会上对高职院校的误解,葛道凯分析了职成司针对2014年高职招生的抽样调查及数据结论,鼓励高职教育工作者要“把握方位,不为所惑”。葛道凯指出,高职教育不是基础教育,不是其他类型的高等教育,在全社会认同的评判标准中,衡量职业教育最直接、最重要的标准就是就业。多年来,无论是中职,还是高职,一直保持着很高的就业率,并且持续向好。因此,学习全国职教会精神,就是要把握职业教育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整个教育发展中的位置,不为困难所惑,不为假象所惑,也不为自己的成绩而过度陶醉。

对于如何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葛道凯提出要“把握精神,领会核心”。今年的全国职教会和高职学校直接相关的重大突破有四个方面:第一个突破,重新定义职业教育。全国职教会议前后的职业教育,虽然都是职业教育,但内涵已经发生了变化。职教会前的职业教育,主要任务是培养技能型人才;职教会后的职业教育,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职教会前的职业教育,主要是高中阶段的中等职业教育,和专科阶段的高等职业教育;职教会后的职业教育,包括高中阶段的中等职业教育、专科阶段的高等职业教育、本科阶段的高等职业教育和研究生阶段的高等职业教育。第二个突破,企业也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办学主体。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领域最重大的突破和创造之一。之所以提出企业是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是要解决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第三个突破,职业教育必须要推进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和创新。职业教育既是教育战线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全社会都应该关心、支持、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如何汇聚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合力,需要创新体制机制,综合运用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把职业教育办好办强。第四个突破,必须要继续把增强针对性作为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努力方向。关于增强针对性,一是继续坚持五个对接: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二是在教育活动组织上,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并且要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让实习回归到教学环节这个基本定位上。三是推动与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

葛道凯指出,全国职教会议的精神,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加快发展与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相适应的、产教深度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简单来说就是“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这是这次全国职教会的核心内容,其具体内涵就是职业教育要和经济社会同步规划,职业教育要和产业建设同步实施,职业教育要和技术进步同步升级。因为职业教育是教育,更是经济,还是民生。因此,职教工作者要确立一个理念,职业教育要想有生命力,就必须要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对于经济社会各行各业和各级政府来说,也要确立一个理念,经济要发展,社会要进步,要想走得稳,要想走得远,必须要有同步发展的职业教育相伴相随。

对于高职院校未来的发展,葛道凯提出要“把握方向,坚定前行”。高职院校要把握专科阶段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在做好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加强以下四项工作:第一,要科学布局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三个功能,第一大功能是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第二大功能,服务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这是技术技能积累最直接的载体;第三大功能,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服务,促进人才的持续增长。第二,做深做细内涵建设。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高等职业学校必定要逐步扩大招收中职毕业生和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这就意味着高职学校的学生从单一普通高中起点的学生,逐步变化为既有普通高中起点的学生,也有中职毕业生,还有具有实践经验的学生。因此,高职院校的课程和教学计划要随之发生改变,进一步增强竞争力。第三,果断改革高职学校的招生考试。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到2015年,高等职业学校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要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到2017年,非高考形式要成为高等职业学校招生的主体形式。所有的高等职业学校都要研究新形式下的招生考试改革,实现中职和高职的双赢。第四,要注意关注学分的积累和转换,《意见》提出要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的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与教育,高职院校要给予关注,结合本校的实际,予以推进,为实现三个功能的科学布局提供新的依据。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陈锋在年会上解读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 年)》(下称《规划》),分析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及其总体框架的形成背景、主要内容及相关制度设计,并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高等教育结构调整总体思路,回答了关于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发展以及普职关系、招生制度改革、院校设置制度改革、本专科衔接等诸多社会关注的问题。

陈锋在讲话中强调,职业教育的调整和创新,实际上是整个教育宏观结构的调整,以期通过现代职业教育的体系建设来建立现代教育体系,通过职业教育的制度创新进一步激活教育制度创新的活力。

关于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经济社会背景,陈锋指出,概括起来讲就是“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创新驱动。”归结起来,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创新驱动,是今天整个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面临的最大的机遇和最大的挑战,也是高职院校面临的最大的机遇和最大的挑战。谋划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谋划高等教育的结构调整,就是要根据国家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来确定国家人才培养的终极格局。

陈锋在解读中提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基本指导思想为“就业导向、系统培养、产教融合、全面发展”。就业导向是方向,不管哪个层次的职业教育,最基本的职责、本位就是就业导向。用就业率、就业质量、长期职业发展潜力来评价高职院校,是其本身的特点决定的;系统培养是结构,因为技术的进步、产业的升级,对技术技能的需求是多层次的,所以人才培养也应该是多层次的;产教融合是机制,产教融合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最核心的性质、最重要的灵魂、最根本的路径。对职业院校来说,只要坚持走产教融合的道路,就必然是一个特色化、多样化的发展道路;全面发展是目标,高职院校要坚持育人为本、素质教育,为学生的职业发展、人生幸福奠定基础。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具有什么样的特征?陈锋指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贯通、衔接、立交、融合。贯通是指从中职到学位研究生的贯通。衔接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衔接,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衔接,搭建人才成长多样化的路线。立交是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角度而言,更多地体现为建立教育和就业的旋转门,建立学习型社会里教育―就业―再教育―再就业的人才成长路径。融合,即产教融合发展,要建立有效的机制,促进教育和经济社会、产业,特别是学校与所服务的产业,与所在的城市,所在的社区,建立命运共同体,形成共生共荣的机制。

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很多工作要做,也面临很多困难,陈锋指出,其中最难的就是思想观念的转变。首先,要从精英化高等教育的思维转向大众化高等教育的思维。其次,要从供给导向思维转向需求导向思维。第三,要把创造价值作为评价学校的基本标准。第四,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知与行的统一。

地方本科高校的转型发展与高职院校的关系,是当下受到很多关注的问题。陈锋强调,应用技术类高等院校的发展,实际上是分两个层面的,一个层面是政策,一个层面是制度。所谓政策,就是通过示范引领的办法,选择一部分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院校转型做试点。所谓制度,即建立高等教育分类体系。政策具有当前性,制度建设则具有长远性。转型发展与高职院校原则上不能升格不是一个相互冲突的政策,转型发展是根据现在高等教育目前的状况所提出的,是结构调整的一个政策,而高职院校原则上不能升格是一个延续下来的政策。但是,不可否认,转型发展和高职院校有关系,那就是必将强化高等教育领域的竞争,而公平竞争则有利于形成高等教育良性发展的格局。

本次年会围绕“贯彻落实职教会议精神・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主题,除了政策解读外,还设置了激发高职院校办学活力专题研讨、职业教育信息化专题研讨、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推进会、企业高职合作项目推介、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专题研讨和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成果展等模块。

【激发高职院校办学活力专题研讨】完善高职现代治理结构,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职教育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分论坛上,教育部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王大泉解读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有关内容,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吴家礼通过案例的方式介绍了学校章程建设的做法与成效。韩国映像大学副校长柳在万等参与互动交流,各位嘉宾探讨了在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过程中的学校章程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强化高职办学特色,构建社会各方参与的长效机制等问题。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圣足以“混合所有制与高职院校的改革发展”为题进行了专题报告,南通理工学院副校长唐永泽介绍了高职院校实行混合所有制的探索与思考。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执行院长劳汉生等嘉宾围绕“混合所有制”进行了经验交流,激励高职院校积极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引路导航。

【职业教育信息化专题研讨】该模块从国际视野、建设成效、应用创新三个方面,以国际、国内、地方、学校为不同视角,呈现了我国高职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发展趋势。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创新教育成中心执行长廖肇弘、英特尔教育行业中国大区经理姜涛,从全球化数字化教学发展趋势的角度,展望了中国高职教育的未来,展示了国际职业教育数字资源融入教学的方式,为资源建设与应用开拓了全新的视野。为推动教学改革带动省校两级资源建设,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魏顺平分析了《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与应用》,辽宁省展示了本省的建设经验,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以本校为例,介绍了学校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状况。会议认为,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带动资源库建设是一条有效的路径。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推进会】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二期――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2014年,第二批30所骨干建设院校接受教育部、财政部验收。在本次骨干校工作推进会上,职成司高职高专处结合2014年骨干校验收工作所反映出的问题,对第三批骨干校验收工作进行了部署,财务司专项资金管理处介绍了专项资金监管有关事宜,黑龙江职业技术学院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主线,介绍了学院在专业、课程、人事、分配和管理方面的改革措施与经验。高职与高专教育处就《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进行了说明。

【企业高职合作项目推介】企业高职合作项目模块包括项目推介会和项目展示两种形式。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中德诺浩(北京)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推介会上,分别就合作办学、课程建设、教育信息化等方面进行了主题发言。上海中锐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0余家企业围绕汽车、物流、3D打印等行业进行了现场展示,促进校企共同探索合作的机会与方式。企业高职合作模块旨在推进高职院校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并同步提升企业价值。

【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专题研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以来,高职教育基础能力大幅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建成了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职院校。在研讨中,美国两年制学院校长培训研究院院长唐纳德・纽珀特以“优质高职院校内涵建设与启示”为主题,介绍了美国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先进经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马树超围绕“从示范高职项目到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回顾了高职院校的发展历程,并提出了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的标准、内涵及实施路径。来自江苏省教育厅、机械行业、农业院校、航空院校、建筑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专家学者,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展开了深入的交流。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成果展】本次大会在会场外集中展示了部分高职院校的风采,交流教学改革的经验与成果,包括“不可替代的高职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方支持职业教育发展”、“高职教育出彩人生”、“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高职部分)”等8个主题216个典型案例,较全面地反映了高职教育战线创新发展取得的成果。

在年会闭幕式上,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李进代表主席团向大会作报告。李进介绍了校联会的年度五项工作:推进高职改革项目建设;组织高职专项课题研究;组织高职质量年度报告;加强宣传工作网站建设;开展校联会的日常工作。李进强调,校联会工作向公众传递的总体信息是纳入体系建设,贯彻现代治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治理现代化;在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实践的层面上,体系的顶层设计与治理的具体运作在现代化的高度有机地统一起来。

李进提出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内涵:一是社会共识的治理价值目标,将教育定位聚焦到国家价值,治理定位聚焦到组织价值,责任定位聚焦到个人价值。二是有效整合的治理结构要素,包括治理主体与方式、责权裁量和利益平衡,治理制度与机制、规范程序和灵活实效,治理行动与效果,有效执行和综合评价。三是持续提升的治理综合能力,包括决策系统的创新运行,公共事务的实施维系,人力资源的开发配置。

关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治理现代化的实施路径,李进强调,首先要有基于国家发展战略的组织战略定力,应有把握方向的信力,改革发展的毅力,和制定战略举措的魄力。其次,要有基于现代职业教育平台的共同治理。政府发挥主导引导作用,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实现产教融合共治,自治组织团体作为纽带支撑,充分反映社会各界的利益诉求。第三,要有基于现代职业教育开放体系的文化建设。要营造崇技重德的氛围,实施跨文化管理,形成制度文化。

基于以上分析,在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制定实施计划并创造性工作的过程中,高职院校要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瞄准职业教育发展的新特征,满足人民群众招录的新期盼,推动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在这一过程中,校联会作为第三方自治组织团体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作用。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巡视员周为在闭幕式上发表了讲话,她首先肯定了年会卓有成效的工作,她指出本次年会共同深入学关于职业教育的批示,和全国职业教育会议的重要精神,分析研判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的改革发展的形式和任务,共同探讨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办法和途径,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交流深入,形式丰富,讨论热烈。

周为在讲话中介绍了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一些进展。在教育部层面,四个月来,教育部围绕全国职教会做了许多具体的工作,重点是把总书记的批示、国务院的决定,以及一系列关于现代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落到实处。总的思想是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相结合,主要是从四个方面来贯彻落实:一是总体的动员和部署;二是多种形式的传达和宣传;三是推进重点改革,对照职教会提出的改革重点,拟定了教育部司局层面22个配套文件的制定方案,目前已经出台4个;四是强化落实,即根据国务院决定的基本文本,进行了梳理和细化,把所有的任务点、时间节点和督促措施进一步完备,并将通过信息采集平台及时收集各地贯彻落实的动态数据,定期公布督查结果。在省一级层面,已经有6个省份召开了本省的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有二十多个省份确定在年内召开本省的职业教育工作会。有11个省份已经出台了省级政府印发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决定的实施意见和规划,各地的文件和制度都在体系建设、校企合作、教师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以及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办学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各地结合本地的实际,把国务院的“普通话”变成各地可以落实,可以操作的“地方话”,使政策真正落地。